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 :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受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李哲律师 侯阳律师 ( 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 ) 出席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 :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受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李哲律师 侯阳律师 ( 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 ) 出席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Transcription

1 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 传真 : 邮编 :100033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 :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受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李哲律师 侯阳律师 ( 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 ) 出席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 )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 所提供的原始材料 副本 复印件等材料 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 准确 完整的要求, 有关副本 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是否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

3 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 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2015 年 8 月 14 日, 公司在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了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上述通知内容, 公司已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 14:30 在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 47 号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如期召开, 由公司董事长李久旭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30 日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31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30 日 15:00 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期间 经核查, 公司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的时间 方式及通知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 地点和内容与会议通知中公告的时间 地点和内容一致, 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2 名, 代表公司股份 190,017,07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 代表公司股份 187,118,77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5.1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7 名, 代表公司股份 2,898,3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 经核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为 2015 年 8 月 25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的董事 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综上,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前述出席会议的人员均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 一 ) 表决程序本次会议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 本次会议按 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和监票, 并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合并统计 ( 二 ) 表决结果经本所律师核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事日程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事日程的议案共 33 项, 分别为 : 1. 审议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 逐项审议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 修订稿 ) 的议案 ; 3. 审议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修订稿 ) 的议案 ;4. 审议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修订稿 ) 的议案 ; 5. 审议 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6. 审议 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 关于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 的议案 ; 7. 审议 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 关于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 的议案 ; 8. 审议 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 关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 的议案 ; 9. 审议 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 关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物流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 的议案 ; 10. 审议 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 关于沈阳市城市供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 的议案 ; 11. 审议 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 关于沈阳蓝天公

5 用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 的议案 ; 12. 审议 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 关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 的议案 ; 13. 审议 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 关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 的议案 ; 14. 审议 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 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 的议案 ; 15. 审议 关于同意公司与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 < 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 的议案 ;16. 审议 关于同意公司与杭州岳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签署 < 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 的议案 ;17. 审议 关于同意公司与王治国签署 < 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 的议案 ; 18. 审议 关于同意公司与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 < 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 的议案 ; 19. 审议 关于同意公司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 < 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 的议案 ;20. 审议 关于同意公司与佛山市凯鼎聚富创业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签署 < 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 的议案 ; 21. 审议 关于同意公司与深圳市丰之海创业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签署 < 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 的议案 ; 22. 审议 关于同意公司 沈阳惠盛供暖有限公司与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 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 > 的议案 ; 23. 审议 关于同意公司 沈阳众邦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 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 > 的议案 ; 24. 逐项审议 关于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收购标的相关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等报告的议案 ; 25. 审议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结果的合理性的议案 ;26. 审议 关于公司备考合并审计报告的议案 ;27. 审议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28. 审议 关于公司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5 年 年 )> 的议案 ;29. 审议 关于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30. 审议 关于修订 <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 的议案 ;31. 审议 关于修订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32. 审

6 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33. 审议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授信贷款 5000 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 33 项议案均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有效通过, 其中在审理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综上,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基于上述事实,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两份,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以下无正文 )

7 ( 此页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之签署页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 王丽 承办律师 : 李哲 承办律师 : 侯阳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料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 的议案 13 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 关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 的议案 14 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 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

料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 的议案 13 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 关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 的议案 14 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 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 证券代码 :000692 证券简称 : 惠天热电公告编号 :2015-3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在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沈阳惠 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层邮政编码 : ,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 P.R.China 电话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层邮政编码 : ,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 P.R.China 电话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南京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Nan Jing Hong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的有关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的有关事 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证券代码 :002506 证券简称 : 协鑫集成公告编号 :2016-05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 取消 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More information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证券代码 :002099 证券简称 : 海翔药业公告编号 :2017-00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没有增加 否决和变更议案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7 年 1 月 6 日 ( 星期五 ) 下午 14:00 2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 传真 :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 传真 : 邮编 :200120 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致 :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 号新世界国贸大厦 I 座 50 层邮政编码 : /F, New World International Trade Tower, 568 Jianshe Road, Jianghan District, Wuhan , P.R.China 电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 号新世界国贸大厦 I 座 50 层邮政编码 : /F, New World International Trade Tower, 568 Jianshe Road, Jianghan District, Wuhan , P.R.China 电 北京中伦 ( 武汉 ) 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八年五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Hong Kong Tokyo London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层邮政编码 : ,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 P.R.China 电话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层邮政编码 : ,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 P.R.China 电话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七年五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Hong Kong Tokyo London

More information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之委托, 指派本所孙广亮律师 邓庆鸿律师出席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326 证券简称 : 永太科技公告编码 :2017-9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 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 传真 : 邮编 :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 传真 : 邮编 :100033 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27G20190006-01 号 致 :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金宇汽车城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四川金宇汽车城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四川金宇汽车城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就公司召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金宇汽车城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四川金宇汽车城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四川金宇汽车城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就公司召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金宇汽车城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金宇汽车城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四川金宇汽车城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2D3820BBAACEA23138C4EAB5DAD2BBB4CEC1D9CAB1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

<4D F736F F D D322D3820BBAACEA23138C4EAB5DAD2BBB4CEC1D9CAB1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 中国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杏路 500 号伟峰 领袖领地 1 号楼 4 层电话 :(+86 431)89154888 传真 :(+86 431)89154999 E-mail: gongcheng@gongchenglaw.com http://:www.gongchenglaw.com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功意字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 :000977 证券简称 : 浪潮信息公告编号 :2016-062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 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 :2016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om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国际创新中心 A 栋 3 层 4 层 (518026) 3/F, 4/F, Block A,International Innovation Center, No.1006 Shennan

More information

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提案及召开程序 ( 一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提案 2011 年 3 月 30 日, 碧水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11 年 4 月 15 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 年

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提案及召开程序 ( 一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提案 2011 年 3 月 30 日, 碧水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11 年 4 月 15 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 年 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齐致股见证字 [2011] 第 006 号 致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 公司法 ) 和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 章程 ) 的规定,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 本所 ") 受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证券代码 :300496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2018-040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 [2018]C0008 号 致 :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

北京市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 北京市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 1001 号公交大厦 10 层, 17 层 (518036) 10/F, 17/F, Gongjiao Building, No.1001, Lianhua Branch Road, Futian District,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002676 证券简称 : 顺威股份公告编号 :2016-076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002240 证券简称 : 威华股份公告编号 :2016-037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 ( 临时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的情况 ( 一 ) 会议召集人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 二 ) 会议召开时间 : 1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 [2017]C 0093 号 致 :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 编号:临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 编号:临 股票简称 : 山西证券股票代码 :002500 编号 : 临 2018-07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会议无增减 修改 否决议案的情况; 3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 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More information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 :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 下称 本所 ) 接受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3-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3- 证券代码 :002664 证券简称 : 长鹰信质公告编号 :2019-026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 一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 一 ) 会议召开情况:

More information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证券代码 :002425 证券简称 : 凯撒文化公告编号 :2018-033 凯撒 ( 中国 )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时间:

More information

75,829,0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7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422,4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75,829,0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7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422,4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证券代码 :002139 证券简称 : 拓邦股份公告编号 :2015055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 修改 新增议案的情形 ;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

More information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山东德衡 ( 济南 ) 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德衡 ( 济 ) 律意见 (2017) 第 058 号 山东德衡 ( 济南 ) 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德衡 ( 济 ) 律意见 (2017) 第 058 号致 :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衡 ( 济南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More information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 章程 的有关规定 7.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发出, 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17 日的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 章程 的有关规定 7.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发出, 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17 日的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 证券简称 : 振华科技证券代码 :000733 公告编号 :2018-32 中国振华 ( 集团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3. 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DB9B5E3C6B7C5C 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A3A8B6A8B8E5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BDB9B5E3C6B7C5C 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A3A8B6A8B8E5A3A92E646F63>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704 室 电话 :021-60897070 传真 :021-60897590 邮编 :20012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德恒 02G20160097 号 致 : 上海焦点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上海焦点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高慧律师 朱琴律师 ( 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 )

More information

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 上公告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及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 15:00 在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 1298 号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  上公告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及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 15:00 在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 1298 号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关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 ) 等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的规定, 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接受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证券代码 :002285 证券简称 : 世联行公告编号 :2016 098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6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金证法意 2019 字 0821 第 0528 号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A 座 10 层 电话 :010 57068585 传真 :010 85150267 二 一九年八月 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金证法意 2019 字 0821 第 0528 号 致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受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证券代码 :002431 证券简称 : 棕榈园林公告编号 :2016-004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 修改 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More information

人 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及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 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载明了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披露了会议审议的事项, 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 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提示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经本所律师核查, 公司在本次

人 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及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 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载明了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披露了会议审议的事项, 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 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提示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经本所律师核查, 公司在本次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致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律师 ( 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 ) 出席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本所律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代码 :300160 证券简称 : 秀强股份公告编号 :2017-04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 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律师李强 孙菁菁出席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的

关于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的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410007 电话 :(0731)82953-778 传真 :(0731)82953-779 网站 :www.qiyuan.com 致 :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More information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 (2018) 第 205 号 致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8 日下午 13 时 30 分在浙江省宁波市望春工业园区云林中路 238

More information

第四号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指引

第四号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指引 证券代码 :002002 证券简称 : 鸿达兴业公告编号 : 临 2016-039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层邮政编码 : ,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 P.R.China 电话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层邮政编码 : ,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 P.R.China 电话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Hong Kong Tokyo London

More information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222 证券简称 : 科大智能公告编号 :2018-031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 致 :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的有关事宜, 根据 中华人民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 致 :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的有关事宜, 根据 中华人民 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 致 :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578,87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310,05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578,87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310,05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 股票代码 :002085 股票简称 : 万丰奥威公告编号 :2018-063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 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致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6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 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 会

6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 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 会 证券代码 :002625 证券简称 : 龙生股份公告编号 :2015-059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 日在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More information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 )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 )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 (2017) 第 202 号 致 :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朝阳区永安东里 16 号 CBD 国际大厦会议室召开

More information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一 ) 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9 人, 代表股份数 726,289,16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一 ) 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9 人, 代表股份数 726,289,162 证券代码 :002292 证券简称 : 奥飞娱乐公告编号 :2016-143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More information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 : 同意 71,850,74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2.2 发行方式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 : 同意 71,850,74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2.2 发行方式 证券代码 :000546 证券简称 : 金圆股份编号 : 临 2016-064 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并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 :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 :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关于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www.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 (100020) 7/F, Building D, Parkview Green FangCaoDi, No.9, Dongdaqiao Road 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China Tel: +86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天元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 (2018) 第 305 号 致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

北京市天元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 (2018) 第 305 号 致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 北京市天元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 (2018) 第 305 号 致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在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召开

More information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136,184,71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117,374,30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136,184,71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117,374,30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证券代码 :002776 证券简称 : 柏堡龙公告编号 :2018-026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 增加 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 一 ) 会议召开时间 1

More information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 :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精诚律师 ) 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就贵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出具法律意见 为此, 精诚律师查阅了有关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料, 并指派律师出席了贵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本次股东大会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5 年 5 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5 年 5 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5 年 5 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贵公司 ) 委托, 指派李勇律师 李洁律师出席贵公司 2014

More information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证券代码 :002303 证券简称 : 美盈森公告编号 :2017-001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 一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 二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

More information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 编号: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 编号: 股票代码 :300044 股票简称 : 赛为智能编号 :2018-036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 否决议案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暴风集团 ) 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下午 1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暴风集团 ) 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下午 1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暴风集团 ) 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More information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 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根据本所律师对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理解,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 一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根据本次股东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 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根据本所律师对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理解,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 一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根据本次股东大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杭州 天津 昆明 成都 宁波 福州 西安 南京 南宁 济南 重庆 苏州 长沙 太原 武汉 贵阳 乌鲁木齐 香港 巴黎 马德里 硅谷 斯德哥尔摩 B e i j i n g S h a n g h a i S h e n z h e n G u a n g z h o u H a n g z h o u T i a n j i n K u n m i n g C h e n g

More information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66 人, 代表股份数量 272,112,27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416,800,000 股的 % 其中 :(1)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4 人, 代表股份数量 2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66 人, 代表股份数量 272,112,27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416,800,000 股的 % 其中 :(1)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4 人, 代表股份数量 2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本所 ) 接受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的委托, 指派张圣怀律师 陈志伟律师出席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股票代码 :000751 股票简称 : 锌业股份公告编号 :2017-025 关于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 (1) 现场会议时间 :2017 年 6 月 28

More information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关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 14:30 在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A 座 29 层会议室召开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More information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证券代码 :002643 证券简称 : 万润股份公告编号 :2015-068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4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5th Floor, Building C, 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邮编 /Zip Code: 电话 /Tel:86-010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5th Floor, Building C, 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邮编 /Zip Code: 电话 /Tel:86-010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5th Floor, Building C, 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邮编 /Zip Code:100027 电话 /Tel:86-010-50867666 传真 /Fax:86-010-65527227 电子邮箱 /E-mail:kangda@kangdalawyers.com

More information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字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字盖章页)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 ( 以下称 本所 ) 接受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数码科技公告编号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数码科技公告编号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的情况 1 会议通知情况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 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 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 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 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 召开的程序 ( 一 ) 经查验, 贵公司董事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 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 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 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 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 召开的程序 ( 一 ) 经查验, 贵公司董事 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0712 证券简称 : 锦龙股份公告编号 :2016-46 债券代码 :112207 债券简称 :14 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 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 [2018] C0050 号 致 :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栋梁新材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关于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出席贵公

栋梁新材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关于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出席贵公 关于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以下简称 规则

More information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9,155,98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7,788,88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 代表有表决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9,155,98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7,788,88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 代表有表决 证券代码 :002546 证券简称 : 新联电子公告编号 :2018-015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 :2018

More information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 或授权代表 )14 人, 代表股份 317,892,866 股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 或授权代表 )14 人, 代表股份 317,892,866 股 证券代码 :002271 证券简称 : 东方雨虹公告编号 :2016-04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 否决或变更议案;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More information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 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 全部为 A 股股东 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 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 全部为 A 股股东 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 证券代码 :000019 200019 证券简称 : 深深宝 A 深深宝 B 公告编号 :2018-44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公告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 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九年四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

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九年四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 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二〇一九年四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Hong Kong Tokyo London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思创医惠公告编号 :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思创医惠公告编号 :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 证券代码 :300078 证券简称 : 思创医惠公告编号 :2018-076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 一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 证券代码 :002460 证券简称 : 赣锋锂业编号 : 临 2016-043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 2 会议召开方式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 证券代码 :300496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2019-029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1998年股东大会有关文件

1998年股东大会有关文件 证券代码 :000659 证券简称 :*ST 中富公告编号 :2015-165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 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收到由控股股东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发来的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000861 证券简称 : 海印股份公告编号 :2018-41 号 证券代码 :127003 证券简称 : 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More information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8) 闽理非字第 33 号 致 :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董事会之委托, 指派柏涛律师 刘凯律师出席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8) 闽理非字第 33 号 致 :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董事会之委托, 指派柏涛律师 刘凯律师出席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地址 : 中国福州市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A 座 25 层邮政编码 :350003 电话 :(86 591)8806 8018 传真 :(86 591)8806 8008 电子邮箱 :zenith@zenithlawyer.com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8)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 传真 :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 传真 : 邮编 :200120 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More information

股票代码:000936

股票代码:000936 证券代码 :000936 证券简称 : 华西股份公告编号 :2017-042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More information

51/F,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00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 China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1 楼, 邮政编码 : Te

51/F,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00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 China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1 楼, 邮政编码 : Te 51/F,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00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200120, China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1 楼, 邮政编码 :200120 Tel 电话 : +86 21 6881 5499 Fax 传真 : +86 21 6881 7393 Email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 临2016-***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 临2016-*** 证券代码 :002176 证券简称 : 江特电机公告编号 : 临 2016-075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在 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More information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广州 昆明 天津 成都 宁波 福州 西安 南京 南宁 济南 重庆 苏州 长沙 太原 武汉 贵阳 乌鲁木齐 香港 巴黎 马德里 硅谷 斯德哥尔摩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8 楼邮编 :510623 电话 :(+86)(20) 3879 9345 传真 :(+86)(20) 3879 9345-200 国浩律师 ( 广州 ) 事务所 关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份数为 714,209,00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1,840,07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 代表股份 36,049,079 股, 占上市公司总

份数为 714,209,00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1,840,07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 代表股份 36,049,079 股, 占上市公司总 股票代码 :002739 股票简称 : 万达院线公告编号 :2017-023 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 取消 否决提案的情况 ;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More information

表人数为 10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09,174,24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 21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22,294,66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

表人数为 10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09,174,24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 21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22,294,66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 证券代码 :002398 证券简称 : 建研集团公告编号 :2017-022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通知 召开和出席情况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More information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 代表股份 1,011,424,77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893,016,3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 代表股份 1,011,424,77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893,016,3 证券代码 :000980 证券简称 : 众泰汽车公告编号 :2018 061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的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

More information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国浩律师 ( 北京 ) 事务所 关于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 [2018] 第 [0229] 号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6 年修订 ) ( 下称 股东大会规则 ) 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规范性文件,

More information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证券代码 :002352 证券简称 : 鼎泰新材公告编号 :2017-013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More information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257 证券简称 : 开山股份公告编号 :2016-048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More information

款额度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的议案 ; 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董事会第七届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 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在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 证券报 上发布了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

款额度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的议案 ; 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董事会第七届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 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在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 证券报 上发布了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 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GLG/SZ/A1381/FY/2016-150 号 致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贵公司 或者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张敬前律师和董萌律师 ( 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 ) 出席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More information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逐项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同意 247,543,784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0%;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 42,125,553 股,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逐项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同意 247,543,784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0%;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 42,125,553 股, 股票代码 :000599 股票简称 : 青岛双星公告编号 :2016-074 债券代码 :112337 债券简称 :16 双星 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More information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证券简称 : 证通电子证券代码 :002197 公告编号 :2018-07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决议的参与度,

More information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 ( 二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根据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定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下午 14:30 时召开 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 2018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 (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 ( 二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根据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定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下午 14:30 时召开 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 2018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 (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广州 昆明 天津 成都 宁波 福州 西安 南京 南宁 济南 重庆 苏州 长沙 太原 武汉 贵阳 乌鲁木齐 香港 巴黎 马德里 硅谷 斯德哥尔摩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HANGZHOU GUANGZHOU KUNMING TIANJIN CHENGDU NINGBO FUZHOU XI AN NANJING JINAN CHONGQING SUZHOU

More information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33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33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4 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 C 座 2202 电话 :010-62142669 传真 :010-62161507 - 1 -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19 年 4 月 19 日

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19 年 4 月 19 日 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19 年 4 月 19 日 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尊非诉字 [2019] 第 006 号 致 :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九强生物 或

More information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002729 股票简称 : 好利来公告编号 :2018-050 好利来 ( 中国 )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 取消 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会议召开情况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FANGDA PARTNERS 上海 Shanghai 北京 Beijing 深圳 Shenzhen 香港 Hong Kong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 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北京嘉里中心北楼 27 层 电话 Tel.: 86-10-5769-5600 邮政编码 :100020 传真 Fax: 86-10-5769-5788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邮编 : 电话 :(86-10) 传真 :(86-10)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邮编 : 电话 :(86-10) 传真 :(86-10)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86-10) 85191300 传真 :(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受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002561 证券简称 : 徐家汇公告编号 :2018-016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 变更 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