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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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或 本公司 ) 曾于 2018 年 2 月 5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5 日 17:00 止, 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开 或 本基金, 基金代码 :004680)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因该次会议中, 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 及以上, 故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8 年 3 月 8 日发布了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 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决定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权益登记日仍为 2018 年 2 月 2 日, 该日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有权参与重新投票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 1 会议召开方式: 通讯方式 2 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 自 2018 年 6 月 7 日起, 至 2018 年 7 月 6 日 17:00 止 (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 3 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基金管理人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6 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 10 层联系人 : 范晓娟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调整 1

2 赎回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 具体参见附件一 )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本次二次召开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仍为 2018 年 2 月 2 日, 即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后, 在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 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 一 ) 纸质投票 ( 仅适用于机构投资者 ) 1 本次会议表决票参见附件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 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 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其中 : (1) 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 需在表决票上签字, 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2) 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 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 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 下同 ), 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 (3) 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 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 并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 具体参见附件三 ) 如代理人为个人, 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如代理人为机构, 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 (4) 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 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 并提供被代理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 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 具体参见附件三 ) 如代理人为个人, 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如代理人为机构, 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 3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 2018 年 6 月 7 日起, 至 2018 年 7 月 6 日 17:00 以前 (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 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指定的办公地址, 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 :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二次召开 ) 表决专用 2

3 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如下 : 基金管理人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6 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 10 层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范晓娟联系电话 : ( 二 ) 网络投票 ( 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 ( 个人投资者 ) 参与大会投票, 自 2018 年 6 月 7 日起, 至 2018 年 7 月 6 日 17:00 以前 ( 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 基金管理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和微信交易系统设立投票专区, 通过投票专区进行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应使用开户证件号及登陆密码进行登陆, 以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 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官方网站 : 官方微信号 :qhkyfund ( 三 ) 在本次二次召开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 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 首次召开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 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 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 五 计票 1 本次会议的计票方式为: 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 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且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3 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 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 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 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 且在截止时间之前 3

4 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 为有效表决票 ; 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 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 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或表决意见空白 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 视为弃权表决, 计入有效表决票 ; 并按 弃权 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 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 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 不清晰的, 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 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 均为无效表决票 ; 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 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 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 则视为同一表决票 ; 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 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 1 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 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 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 2 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 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 计入弃权表决票 ; 3 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 : 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 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2) 网络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 网络投票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6 日 17:00 以前 ( 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 2) 网络投票系统仅支持单次投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网络投票的结果无法修改, 请持有人谨慎投票 六 决议生效条件 1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 ( 含三分之一 ); 2 本次议案审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 含三分之二 ) 通过方为有效 ; 3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4

5 七 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 召集人( 基金管理人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公证机关: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4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八 重要提示 1 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 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 提前寄出表决票 2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查阅,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 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咨询 3 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 : 关于修改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调整赎回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 :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二次召开 ) 表决票 附件三 : 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 :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法律文件的修改说明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 5

6 附件一 关于修改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并调整赎回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 为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现提议对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按照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法律文件的修改说明 ( 见附件四 ) 的内容进行修改, 并相应修改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相关内容以及调整基金赎回费率 同时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规定, 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在预留不少于二十个开放日选择期供持有人选择赎回的前提下, 明确 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的日期 生效前的申购赎回安排等事项的业务规则并提前公告 在选择期期间, 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 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及开放期等条款 以上议案, 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 6

7 附件二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二次召开 ) 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 ( 身份证号 / 营业执照号 ) 基金账号受托人 ( 代理人 ) 姓名 / 名称 : 受托人 ( 代理人 ) 证件号码 ( 身份证号 / 营业执照号 ):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改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调整赎回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 / 受托人 ( 代理人 ) 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 1 请以 标记在审议事项后标明表决意见 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2 表决意见未选 多选 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 视为弃权表决 ; 表决票上的签字 / 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 不清晰的, 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 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 视为无效表决 3 本表决票中 证件号码, 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 申购本基金时所使用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基金账号错填 漏填但不影响认定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的, 不影响表决票效力 ( 本表决票可剪报 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 下载并打印, 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 均为有效 ) 7

8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 / 女士 / 公司代表本人 ( 或本机构 ) 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2018 年月日的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的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 ( 签字 / 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 委托人前海开源基金账户号 : 受托人 ( 代理人 )( 签字 / 盖章 ): 受托人 ( 代理人 )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 委托日期 : 年月日 附注 : 1 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 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 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 本授权委托书中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 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3 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4 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 首次召开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 无需再次填写本授权委托书 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 则需重新填写本授权委托书, 并按照公告要求提供相应授权文件 8

9 附件四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对法律文件的修改说明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于 2017 年 9 月 5 日生效, 考虑到持有人的利益, 根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基金修订基金名称 运作方式 基金费率 投资限制等事项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进行审议 需修改的合同条款列示如下 : 一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内容 章节修订前修订后 前言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指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 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 前 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10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 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注 册 中国证监会对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及变更为本基金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六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股票的, 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六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股票 ( 以下简称 港股通标的股票 ) 的, 可能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 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 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 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 汇率风险( 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 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 ( 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 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 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能及时卖出, 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 等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具体风险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十六 风险揭示 章节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 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 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10

11 释义 1 基金或本基金: 指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 基金或本基金: 指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由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 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指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5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指 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3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转换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删除 新增 : 12 流动性风险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于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23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销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转换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8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 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 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申购 赎回 转换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 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11

12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 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日, 原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自同一日起终止删除 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 定期开放: 指本基金采取的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 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模式 33 封闭期: 指本基金在存续期内, 除开放期以外的期间, 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办理申购 赎回等业务, 也不上市交易 34 开放期: 指本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期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每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 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年度对日 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 5 至 20 个工作日, 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公告说明 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 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 开放期未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如开放期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如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 或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将按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前述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5 年度对日: 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度中 12

13 的对应日期, 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或非港股通 交易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若该日历年度中 不存在对应日期的,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6 存续期 :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 期限 31 存续期 : 指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至 前海开 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终止之间 的不定期期限 40 开放日: 指在开放期内, 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 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 则本基金不开放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 开放日期相应顺延 ) 35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 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 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 具体以届时 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 43 认购 :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人根据基金合 删除 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 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9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开放期内的单个开放日, 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工 38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 13

14 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新增 : 50 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赎回费 销售服务费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 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 并分别计算和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1 A 类基金份额 : 指不从该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2 C 类基金份额 : 指从该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5 流动性受限资产: 是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 摆动定价机制, 是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 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 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的基 本情况 一 基金名称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三 基金的运作方式 一 基金名称 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 基金的运作方式 14

15 契约型 定期开放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每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 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年度对日 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 5 至 20 个工作日, 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公告说明 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 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 开放期未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 含该日 ) 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 ( 不含该日 ) 之间的期间, 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 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等业务, 也不上市交易 如开放期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如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 或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将按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前述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五 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删除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六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15

16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基金份额 的发售 一 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 发售方式 发售对象 1 发售时间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发售方式 新增 : 六 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赎回费 销售服务费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 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 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 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 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整章删除 16

17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 发售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二 基金份额的认购 1 认购费用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 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 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17

18 由基金财产承担 三 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 投资人认购时, 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 具体限制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 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基金备案一 基金备案的条件 整章删除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 生效; 否则 基金合同 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 基金合同 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18

19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 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 1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 3 如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 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 从其规定 基金的历 史沿革 新增 : 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前海开源沪 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2017 年 1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许可 [2017]112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

20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开募集, 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 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7 年 9 月 5 日生效 自 2018 年 X 月 X 日至 2018 年 X 月 X 日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调整赎回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内容包括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运作方式 基金费率 投资限制 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 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等 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自 2018 年 X 月 X 日起, 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 原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同日起失效 基金的存 续 新增 : 一 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合同 生效后, 本基金登记机构将进行本基金的更名以及必要信息的变更 二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 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 20

21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一 基金的运作方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每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 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年度对日 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 5 至 20 个工作日, 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公告说明 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 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 开放期未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 含该日 ) 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 ( 不含该日 ) 之间的期间, 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 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等业务, 也不上市交易 如开放期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如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 或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将按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前述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以披露 ;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 从其规定 删除 21

22 为准 三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本基金开放期内,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工作日 ( 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 则本基金不开放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 开放日期相应顺延 )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办理申购 赎回等业务, 也不上市交易 2 申购 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 基金管理人应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开放期的具体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 在开放期内,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 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 视为无效申请 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工作日 ( 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 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 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2 申购 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 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 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22

23 赎回的价格 四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 原则, 即开放期内申购 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 三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 原则, 即申购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计算 ; 五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期的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 四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请 六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新增 :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 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七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 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封闭期内,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放期内,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 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 23

24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取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新增 : 8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规则的规定 24

25 八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在开放期内, 发生下列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3 证券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 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3 证券 期货交易所或港股通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 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且开放期间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延长 新增 : 7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8 港股通交易每日额度不足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依法公告 25

26 九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在开放期内, 发生下列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3 证券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 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 证券 期货交易所或港股通交易时间非正常停 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已确认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并以受理赎回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且开放期间可以按暂停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已确认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并以受理赎回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 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 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 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 巨额赎回的认定若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 巨额赎回的认定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 26

27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2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应于当日全部予以接受和确认 但对于已接受的赎回申请,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应对当日全部赎回申请进行确认, 当日按比例办理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基金总份额的 20%, 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但延缓支付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延缓支付的赎回申请以赎回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2) 部分延期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 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在出现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10% 的赎回申请 ( 大额赎回申请人 ) 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即按照保护其 27

28 他赎回申请人 ( 小额赎回申请人 ) 利益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以优先确认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 具体为 : 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被全部确认, 则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 3 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 ( 包括但不限于短信 电子邮件或由基金销售机构通知等方式 ) 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 对大额赎回申请人未予确认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 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未被全部确认, 则对全部未确认的赎回申请 ( 含小额赎回申请人的其余赎回申请与大额赎回申请人的全部赎回申请 ) 延期办理 对于延期办理过程中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 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同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延期办理的事宜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 暂停赎回 : 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 ( 含本数 ) 发生巨额赎回,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 ; 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 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28

29 3 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 ( 包括但不限于短信 电子邮件或由基金销售机构通知等方式 ) 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4 以上暂停及恢复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公告规定, 不适用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封闭期与开放期运作方式转换引起的暂停或恢复申购与赎回的情形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十二 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开放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 ( 二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 十一 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 ( 二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 制订和 29

30 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 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 赎回和登记事宜 ;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 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 调整有关基金申购 赎回 转换 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销售 申购 赎回和登记事宜 ;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 基金合同 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3) 依法申请转让或在开放期内赎回其持有的基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3) 依法申请转让或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 金份额 ;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4) 缴纳基金认购 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所规定的费用 ;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4) 缴纳基金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所规定的费用 ; 基金份额一 召开事由一 召开事由 30

31 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 1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4)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 不包括本基金开放期与封闭期运作方式的转换 ); (5) 调整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 2 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 登记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调整有关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 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 二 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0%, 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和结束后一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 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 ( 含港股通标的股票 ) 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50% 在开放期,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在封闭期, 本基金不受前述 5% 的限制, 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三 投资策略 1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4)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 (5) 调整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 2 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 调低销售服务费 ; (6)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 登记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调整有关申购 赎回 转换 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 二 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 ( 含港股通标的股票 ) 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40%,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股票资产的 5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三 投资策略 31

32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分为七个方面 : 1 封闭期投资策略 2 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 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 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 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四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1)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0%, 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和结束后一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 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 ( 含港股通标的股票 ) 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50%; (2) 开放期内,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受上述 5% 的限制, 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 (9)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四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1)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 含港股通标的股票 ) 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40%,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股票资产的 50%; (2)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5)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 (15)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 基金管理人应事 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 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 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32

33 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根据比例进行投资 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防范流动性风险 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 (17)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 股指期货交易, 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 5) 本基金在封闭期的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在开放期的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其中, 有价证券指股票 债券 ( 不含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7)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 股指期货交易, 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 5)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其中, 有价证券指股票 债券 (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不含质押式回购 ) 等 ;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权证 资产支持 证券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不含质押式回购 ) 等 ; (18) 封闭期内, 本基金的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200%; 开放期内, 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140%; (18) 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140%; (19)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 (2) (12) (15) (19) 项外, 因 除上述 (12) 项外, 因证券 期货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证券 期货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从其规定 五 业绩比较基准 五 业绩比较基准 33

34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 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 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 中证指数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 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 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收益率特征 本基金选择该指数来衡量债券投资部分的绩效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发布 表征 A 股市场走势的权威指数 该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 其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 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 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 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 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 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收益率特征 本基金选择该指数来衡量债券投资部分的绩效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发布 表征 A 股市场走势的权威指数 该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 其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 左右的市值, 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六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中等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 六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基金资产 估值 境外市场的风险 一 估值日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 期货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开放日 一 估值日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 期货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三 估值方法新增 : 三 估值方法 8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34

35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 自律规则的规定 四 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精确到 元, 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并按规定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四 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精确到 元, 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并按规定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 按约定对外公布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新增 :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 七 基金净值的确认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约定予以公布 七 基金净值的确认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净值按约定予以公布 35

36 基金费用 与税收 八 特殊情形的处理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9 项进行估值时, 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9 因投资相关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 八 特殊情形的处理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10 项进行估值时, 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3 销售服务费; 10 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新增 :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 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6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 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 H=E 0.60% 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 类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以双方认可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 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3-10 项费用,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4-11 项费用, 36

37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 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 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3 基金合同 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3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 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 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 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 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新增 : 五 本基金由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基金变更前的信息披露费 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相关费用按照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处理 五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 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行 六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 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行 基金的收 益与分配 三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管理人将按除权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 三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管理人将按除权除息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 37

38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 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行再投资 ;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面值 ; 4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 六 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 业务规则 执行 一 基金会计政策 2 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 : 如果 基金合同 生效少于 2 个月, 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披露 ;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对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 登载媒介 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一 )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六 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 业务规则 执行 一 基金会计政策 2 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对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 登载媒介 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一 )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38

39 2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 申购和赎回安排 基金投资 基金产品特性 风险揭示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 基金合同 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 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 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 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3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 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将 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2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 基金投资 基金产品特性 风险揭示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 基金合同 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 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 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 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3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 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本基金由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基金管理人按照 基金法 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规定将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 人应当将 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 站上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二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删除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 三 ) 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备案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 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39

40 ( 四 )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 生效后, 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 二 )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 生效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 六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合同 生效不足 2 个月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 四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不足 2 个月的, 基金管理人 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40

41 风险分析等 ( 七 ) 临时报告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不包括本基金开放期与封闭期运作方式的转换 );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16 管理费 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 17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21 本基金进入开放期; 23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24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 赎回申请; ( 五 ) 临时报告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15 管理费 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 16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20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 赎回; 22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3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 25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 26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 违约责任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当事人可以免责 : (1) 基金管理人和 / 或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市场交易规则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当事人可以免责 : 1 基金管理人和/ 或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 基金合同的效力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 基金合同 经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在募集结束后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并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生效 根据 基金合同 正文修改 1 基金合同 经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经 2018 年 X 月 X 日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 2018 年 X 月 X 日起, 基金合同 生效,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自同一日起失效 41

42 二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将根据 前 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修改内容进行相应修 改 除此之外, 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将予以调整 调整前 : 4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持有时间 D( 天 ) 赎回费率 D<7 1.50% 7 D < % 30 D < % 366 D < % D 731 0% ( 注 : 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 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赎回费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 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0 天少 于 90 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 ; 对持续持有期大 于等于 90 天少于 180 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 ; 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180 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 计入基金 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调整后 : 4 赎回费率 (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持有时间 D( 天 ) 赎回费率 D<7 1.50% 7 D < % 30 D < % D 180 0% ( 注 : 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 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A 类基金份额赎回 赎回费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42

43 30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 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0 天少于 90 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 ; 对持续持有 期大于等于 90 天少于 180 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财 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持有时间 D( 天 ) 赎回费率 D<7 1.50% 7 D < % D 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 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 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于由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 其持有期将从原份额取得之日起连续计算 三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将根据 前 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修改内容进行相应修 改 四 选择期安排及 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生效 1 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前, 将有至少二十个开放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选择期期间, 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 转出等情况, 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 基金合同 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及开放期等条款 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 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2 选择期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1) 在选择期期间, 本基金开放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 相关费用安排详见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相关公告 43

44 (2) 在选择期期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时, 同意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的相关规定, 按照下述费用收取方式进行费用支付 : A 类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 D( 天 ) 赎回费率 D<7 1.50% 7 D < % 30 D < % D 18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A 类基金份额赎回 赎回费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 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0 天少于 90 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 ; 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90 天少于 180 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C 类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 D( 天 ) 赎回费率 D<7 1.50% 7 D < % D 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 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 在选择期期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时需按照上述赎回费用收取方式支付赎回费用, 并支付申购补差费用 (4) 在选择期期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和申购费用, 其因本次变更而持有的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从其持有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起连续计算 (5) 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 44

45 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3 自选择期届满的次一工作日起, 原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失效, 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 本基金正式变更为 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5

赎回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具体约定详见招募说明书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无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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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流动性受限资产 :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华安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前言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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