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模板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辅导模板"

Transcription

1 股票简称 : 剑桥科技股票代码 :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IG ShangHai CO., LTD. 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 2388 号 8 幢 501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暨 2017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深圳市深南东路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6 楼 2017 年 11 月

2 特别提示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本公司 或 发行人 ) 股票将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1

3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凡本未涉及的有关内容, 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 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市初期具有较大的价格波动风险, 存在跌破发行价格的风险,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一 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 Gerald G Wong 控股股东 CIG 开曼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 CIG Holding 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 若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若在减持前述股份前, 发行人已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 则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拥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2

4 公司股东上海康令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康宜桥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康桂桥 康梧桥 安丰和众 江苏高投 上海建信 上海金目 上海盛彦 江苏邦盛 上海盛万 上海盛万彦润 安丰领先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电科诚鼎 安丰宸元 邦盛聚泓 人才基金 宝鼎爱平 盛曳资产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本单位入股发行人工商变更备案完成之日 (2016 年 3 月 29 日 ) 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Gerald G Wong 赵海波 韦晶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 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 发行人已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 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拥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 3

5 后的价格 本人在任职期间 ( 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 ) 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 则在离职后半年内, 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另,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 ; 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 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黎雄应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 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 发行人已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 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拥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本人在任职期间 ( 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 ) 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 则在离职后半年内, 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另,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兼财务总监期间, 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 ; 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 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 公司董事阮志毅 何晓秋 樊利平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4

6 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 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 发行人已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 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拥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本人在任职期间 ( 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 ) 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 则在离职后半年内, 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另,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 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 ; 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 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 公司监事傅继利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任职期间 ( 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 ) 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 则在离职后半年内, 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另,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 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 ; 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 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 公司监事朱燕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 5

7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任职期间 ( 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 ) 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 则在离职后半年内, 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另,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 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 ; 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 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 公司监事胡雄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任职期间 ( 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 ) 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 则在离职后半年内, 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另,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 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 ; 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 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 除上述承诺事项外,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股东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行为还将严格遵守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发行人 控股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稳定公司股价, 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 公司特制定以下股价稳定预 案, 并经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6

8 1 启动条件自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 3 年内, 若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 ( 若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 转增股份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息的, 则收盘价将作相应调整, 下同 ), 且发行人情况同时满足 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以及相关证券交易所对于回购 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 本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预案 2 具体措施和方案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的主体 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可采取如下具体措施及方案 : (1) 公司回购公司股票本公司应在预案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具体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次一交易日实施回购, 实施回购的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 本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将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 要约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本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20%, 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 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 本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回购公司股份的行为应符合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 控股股东将在 5 个交易日内, 书面通知 7

9 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并由公司公告, 增持计划包括拟增持的公司股票的数量范围 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 控股股东单次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增持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 年度增持资金不高于控股股东上一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或 5,000 万元 ( 孰高 ) 控股股东于公告后 3 个交易日内开始实施, 实施期限不超过 30 个交易日 (3)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 除独立董事外,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在 5 个交易日内, 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并由公司公告, 增持计划包括拟增持的公司股票的数量范围 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及直接与间接取得的现金分红的 20%, 年度增持金额不高于上一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 50% 及直接与间接取得的现金分红总额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于公告后 3 个交易日内开始实施, 实施期限不超过 30 个交易日 承诺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将作为未来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前提条件 公司将在新聘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时, 根据届时稳定股价预案, 要求其做出相应的书面承诺 (4) 其他方式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通过利润分配 削减开支 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稳定股价的方式提升公司业绩 稳定公司股价 3 稳定股价方案的程序性安排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回购股票的审议决策程序及执行程序 其他主体提出增持的, 公司将于收到增持计划后 1 个交易日内公告, 提出增持方案的主体于公告后 3 个交易日内开始实施, 实施期限不超过公告计划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 采取上述一项或多项措施稳定股价 同一次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 后, 相关主体提出多个措施的, 公司将按照稳定股价 8

10 情形的紧迫程度, 方案实施的及时有效性, 提出方案的先后顺序, 当年已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况综合判断, 选择一项或多项措施优先执行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后, 如股票收盘价连续 5 个交易日等于或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则可以暂停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 如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则可以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 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 遵循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应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 发行人 控股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1 发行人承诺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具体措施为 : 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 本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 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2) 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 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具体措施为 : 1) 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 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 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9

11 2) 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 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 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 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2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承诺 (1) 公司控股股东 CIG 开曼承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 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 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 则本公司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则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 公司实际控制人 Gerald G Wong 承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 且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 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 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 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承诺 10

12 截至本签署日,CIG 开曼及实际控制人 Gerald G Wong 已出具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函, 承诺 :1) 本公司 / 本人已按照首发办法 上市规则等 A 股上市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实披露其当前在所有境外持股公司中的持股情况, 不存在任何隐瞒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2) 本公司 / 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 A 股上市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等法定义务和监管要求 3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 且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 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 将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则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 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与减持意向 本次公开发行前, 直接持股 5% 以上股东为 CIG 开曼 CIG Holding 上海康令 康宜桥 ; 安丰宸元 安丰和众 安丰领先为同一管理人控制下的企业, 合计持有公司 8.15% 的股权 ; 江苏高投 人才基金为同一管理人控制下的企业, 合计持有公司 5.40% 的股权 1 公司控股股东 CIG 开曼, 股东 CIG Holding 上海康令 康宜桥承诺: (1) 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 全力支持公司发展, 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 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拟减持股票,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数量的 25% 若在减持发行人股票前, 发行人已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11

13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 若拟减持发行人股票, 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 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2 公司股东安丰和众 安丰宸元 安丰领先 江苏高投 人才基金承诺: (1) 将在锁定期期满后逐步减持股票 (2) 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拟减持股票,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在减持发行人股票前, 发行人已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 若拟减持发行人股票, 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且该等减持将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 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此外, 上述股东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股票将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 为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 具体措施如下 : 1 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 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公司主营业务为基于合作模式 ( 主要为 JDM 和 ODM 模式 ) 进行家庭 企业及工业应用类 ICT 终端领域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 目前产品包括电信宽 12

14 带终端 无线网络设备 智能家庭网关 工业物联网产品与解决方案四大类 报告期内, 上述产品的销售收入构成公司全部营业收入 伴随着宽带接入市场较好的发展态势, 凭借公司突出的研发与技术实力 优质的客户资源 较好的产品质量与服务能力等基础, 报告期内, 公司产品产销量 营业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 在良好的市场环境及行业发展机遇下, 公司将深入实施既定的发展战略, 大力发展现有业务, 加大市场与客户开发力度, 加快主营业务的发展 在巩固和提升现有产品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的同时, 公司还将依托技术研发实力 客户资源基础, 进一步优化产品与业务结构 同时不断对生产线进行信息化和自动化改造, 降低成本 提高效率 不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 现有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公司现有业务板块面临产品综合利润下降 产品市场需求波动 客户集中度较高 全球经济增长持续放缓等风险, 详见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针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 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 提升产品附加值 ; 加大服务现有客户, 不断开发新客户, 同时依托现有客户资源, 拓展其除公司现有产品之外的需求 ; 加大信息化与自动化改造力度, 降本增效 ; 加大研发投入, 同时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通过上述措施, 减轻上述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2 提高日常运营效率, 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将在日常运营中将提高效率, 强化内部成本和费用控制 公司不断进行生产信息化与自动化改造, 降低单位产出成本, 提升生产效益 公司将在各部门持续开展全员改善活动, 减少并力求杜绝浪费现象, 控制费用增长幅度 此外, 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 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实行制度约束, 严防其采用利益输送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对其职务消费及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等行为进行约束, 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并制定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股权 13

15 激励行权条件 3 加快业务拓展, 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 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 不断开发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新技术与新产品 ; 公司将加大对已有客户的开拓力度, 满足其新增需求与新产品需求 ; 加大新客户开拓力度, 拓展国内外新客户, 优化客户结构 ; 及时响应客户需求, 提高对客户的服务水平, 增强客户满意度, 获取更多订单份额 通过上述业务拓展措施, 不断增加销售收入, 增强盈利能力 4 加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 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 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解决公司产能瓶颈, 提高生产智能化水平, 降低成本, 提高研发实力与资金实力, 提高公司的总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建设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 进一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 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使用 用途变更 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严格遵照制度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 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 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 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 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5 完善利润分配机制, 强化投资者回报和权益保护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制订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并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 14

16 报规划明确了分红的比例 依据 条件 实施程序 调整事项等内容, 并对合理性进行了分析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利润分配制度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将严格执行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 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 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为确保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1) 本人承诺, 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者个体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 本人承诺, 约束并控制职务消费行为 (3) 本人承诺, 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4) 本人同意,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涉及本人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 本人同意, 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 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 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 如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措施, 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 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回报规划 ( 一 ) 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 201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公 15

17 司章程 ( 草案 ), 公司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 1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股利分配政策 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性, 如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公司应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 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公司当年盈利 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求时,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 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 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 以上 ( 包括 10%) 的事项 3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当年盈利且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 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 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 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16

18 4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与实施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 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具体如下 : (1) 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并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额外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其中外部监事应对监事会审核意见无异议, 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 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 (2)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 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 (3)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提出分红提案,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 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 (4) 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 ( 或股份 ) 的派发事项,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5) 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公司重大投资计划需要等原因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 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 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 其中外部监事应对监事会意见无异议 股东大会应当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 (6)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公司 17

19 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营业务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 二 ) 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为明确未来三年股利分配的具体规划, 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制定了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并由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回报规划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 推动公司建立科学 持续 稳定的分红机制, 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2 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在制定本规划时,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公司的实际情况 发展目标 未来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 所处发展阶段及规划 资金需求 社会资金成本 外部融资环境和股东要求及意愿等重要因素,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 科学和透明的回报规划和机制, 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 充分考虑公司股东 ( 尤其是中小股东 ) 的意见和诉求, 坚持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采取现金 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在符合 公司章程 有关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 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具体规划: 18

20 (1) 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 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 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 公司法 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 (3) 现金分红比例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 15% (4) 董事会每年应当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况, 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详细内容, 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19

21 七 中介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 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 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 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 对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 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是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做出专业判断, 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 华泰联合证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承诺 :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 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承诺 : 1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上市所制作的律师工作报告 法律意见书等申报文件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若因本所作出的上述承诺被证明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如就此发生争议, 本所除积极应诉并配合调查外, 本所将积极与发行人 其他中介机构 投资者沟通协商 (2) 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判决并判定本所出具的申报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造成重大影响, 且本所因此应承担赔偿责任的, 本所在收到该等判定后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3) 经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所认定的赔偿金额确定后, 依据该等司法判决确定的形式进行赔偿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所真实意思表示, 真实 有效, 本所自愿接受监督机构 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若违反上述承诺, 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 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1 发行人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20

22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若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 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原因, 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 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担相应赔偿金额 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 自本公司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 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2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针对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 则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 (1)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 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补偿金额依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 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 (3) 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如有 ) 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 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 自动延长至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 (4) 在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 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支付的薪酬津贴及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 如有 ); (5) 如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 该等收益归发行 21

23 人所有, 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 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 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 同时, 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 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 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 如不继续实施的, 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3 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股东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针对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 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CIG Holding 上海康令 康宜桥, 合计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安丰宸元 安丰和众 安丰领先, 合计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江苏高投 人才基金, 控股股东 CIG 开曼, 实际控制人 Gerald G Wong 承诺 : 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 则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 (1)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 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补偿金额依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 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 (3) 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 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 自动延长至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 (4) 在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 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 22

24 (5) 如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 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 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 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 同时, 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 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 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 如不继续实施的, 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九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 根据发行人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 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及上市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共享 十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2017 年 1-6 月, 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20.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9.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1.28%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签署之日,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未发生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包括销售模式 采购模式和生产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 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和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 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 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2017 年 1-9 月,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4,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32.03%;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40.03% 主要系公司无线网络设备 工业物联网产品与解决方案业务增长所致 公司所处行业整体处于平稳态势, 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环境变化 预计公司 23

25 2017 年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将保持稳定, 整体经营环境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预计 2017 年全年经营情况良好, 与上年同期相比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形 上述测算不构成公司对 2017 年度的业绩预测及利润承诺 十一 其他说明 如无特别说明, 本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存在尾数差异 24

26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 一 ) 编制的法律依据 本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内容与格式指引 编制而成, 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基本情况 ( 二 ) 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和文号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7]1829 号 批复核准 ( 三 ) 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文号 准 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决定书 [2017]414 号 批 二 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 一 ) 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二 ) 上市时间 :2017 年 11 月 10 日 ( 三 ) 股票简称 : 剑桥科技 ( 四 ) 股票代码 : ( 五 )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97,871,555 股 ( 六 )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24,467,889 股 ( 七 )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 :24,467,889 股 25

27 ( 八 )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 详见本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 九 )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 详见本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 十 )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 详见本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 十一 ) 股票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十二 ) 上市保荐机构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

28 第三节 发行人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 一 ) 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本次发行后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所属行业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IG ShangHai CO., LTD. 97,871,555 元 Gerald G Wong 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 2388 号 8 幢 501 室 开发 设计 制作计算机和通信软件, 计算机和通信网络设备维护 ; 生产光纤交换机等电信终端设备 (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 销售自产产品, 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咨询服务以及相关的产品的维修和再制造业务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基于合作模式 ( 主要为 JDM 和 ODM 模式 ) 进行家庭 企业及工业应用类 ICT 终端领域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 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话 ( 转 7091) 传真 电子邮箱 董事会秘书 investor@ci-g.com 韦晶 ( 二 )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其持股情况 1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姓名职位任期 Gerald G Wong 董事长 总经理 2015 年 5 月 11 日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 赵海波董事 副总经理 2015 年 5 月 11 日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 Roland Kwok-Wai Ho 董事 2015 年 5 月 11 日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 黎雄应董事 财务总监 2015 年 5 月 11 日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 27

29 阮志毅董事 2015 年 5 月 11 日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 何晓秋董事 2016 年 2 月 6 日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 樊利平董事 2015 年 5 月 11 日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 任远独立董事 2016 年 4 月 26 日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 吕洪仁独立董事 2016 年 2 月 6 日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 姚铮独立董事 2017 年 2 月 27 日至 2018 年 6 月 2 日 褚君浩独立董事 2016 年 2 月 6 日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 傅继利 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主席 2016 年 1 月 8 日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 朱燕职工代表监事 2016 年 1 月 8 日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 胡雄监事 2016 年 2 月 6 日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 韦晶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2016 年 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 月 20 日 2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注姓名担任本公司职务间接持股公司间接持股比例 Gerald G Wong 董事长 总经理 CIG 开曼 29.54% CIG Holding 3.49% 赵海波 董事 副总经理 首席技术官 上海康令 8.89% Roland Kwok-Wai Ho 董事 无 无 黎雄应 董事 财务总监 康宜桥 0.33% 安丰和众 0.183% 阮志毅 董事 安丰宸元 0.100% 安丰领先 % 上海盛彦 % 何晓秋 董事 上海盛万 % 上海盛万彦润 % 盛曳资产 0.179% 樊利平 董事 江苏高投 % 人才基金 % 任远 吕洪仁姚铮褚君浩傅继利 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主席 无康宜桥 无 0.99% 朱燕 职工代表监事 康宜桥 0.36% 胡雄 监事 电科诚鼎 % 韦晶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康宜桥 1.15% 28

30 二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 控股股东 CIG 开曼持有公司 21,682,575 股股票, 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9.54%, 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CIG 开曼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 全称为 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成立于 2005 年 5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5 万美元 CIG 开曼成立之初主要从事电信宽带终端等方面业务, 并主要通过其陆 续设立的 CIG 香港 新峤有限 CIG 美国实际开展经营 2011 年底,CIG 开曼 停止上述业务经营并作为持股型公司 CIG 开曼目前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除此之外, 未开展其他经营业务 CIG 开曼自设立以来,Gerald G Wong 先生始终持有其 100% 股权, 股权结构 未发生变化, 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 以下数据经上海永诚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 永诚会外 [2017] 金字第 559 号 ) 单位 : 万美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其中 : 流动资产 负债合计 其中 : 流动负债 股东权益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实际控制人 Gerald G Wong 先生通过全资控股 CIG 开曼间接持有公司 21,682,575 股股票, 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9.54%, 并通过控股 CIG Holding 间接控制公司 5,076,675 股股票, 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6.92%, 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29

31 为保证发行人上市后股权稳定,2017 年 8 月 30 日, 上海康令的唯一股东赵 海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Gerald G Wong 签署了 一致行动协议, 赵海波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三 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 一 ) 发行人 :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为 73,403,666 元,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24,467,889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本公司发行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股份类型 ( 股东名称 )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股数 ( 股 ) 比例 (%) 股数 ( 股 ) 比例 (%) 锁定限制及期限 一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CIG 开曼 21,682, ,68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康宜桥 14,179, ,17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24 个月 上海康令 6,528, ,52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安丰和众 3,520, ,5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安丰宸元 1,965, ,96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自入股发行人工商变更备案完成之日 (2016 年 3 月 29 日 ) 起 36 个月内 安丰领先 494,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CIG Holding 5,076, ,07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江苏高投 3,087, ,08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人才基金 873,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自入股发行人工商变更备案完成之日 (2016 年 3 月 29 日 ) 起 36 个月内 邦盛聚泓 1,572, ,57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江苏邦盛 1,296, ,29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自入股发行人工商变更备案完成之日 (2016 年 3 月 29 日 ) 起 36 个月内 康桂桥 2,538, ,53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电科诚鼎 2,183, ,18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自入股发行人工商变更备案完成之日 (2016 年 30

32 3 月 29 日 ) 起 36 个月内 上海建信 1,866, ,86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上海盛万 617,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上海盛万彦润 617,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盛曳资产 436,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自入股发行人工商变更备案完成之日 (2016 年 3 月 29 日 ) 起 36 个月内 上海金目 1,667, ,66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上海盛彦 1,564, ,56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宝鼎爱平 873,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自入股发行人工商变更备案完成之日 (2016 年 3 月 29 日 ) 起 36 个月内 康梧桥 761,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小计 73,403, ,403, 二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发行社会公众股 24,467, 合计 73,403, ,871, ( 二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 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 27,584 户, 其中前十名股 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 序 号 股东名称股份数 ( 股 ) 持股比例 (%) 1 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21,682, 上海康宜桥投资咨询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14,179, 上海康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528, Hong Kong CIG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5,076, 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3,520, 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3,087, 上海康桂桥投资咨询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2,538, 上海电科诚鼎智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2,183, 杭州安丰宸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1,965,

33 10 上海建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866, 合计 62,628,

34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 发行数量:24,467,889 股, 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2 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 股, 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倍 3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4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 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 ) 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 网下最终向投资者询价配售股票数量为 2,445,889 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 网上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22,022,000 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0% 本次发行网上 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包销, 包销股份数量为 59,713 股, 包销比例为 0.244% 5 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6,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3, 万元 ( 不含税 ), 募集资金净额为 32,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A16301 号 验资报告 6 发行费用:3, 万元, 具体明细构成如下 : 项目 金额 ( 万元 ) 保荐承销费 2, 审计及验资费 律师费 发行手续及材料制作费用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合计 3, 注 : 发行费用不包含相应增值税 33

35 7 募集资金净额 :32, 万元 8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0.67 元 9 发行后每股收益 : 元 34

36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对本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 至 6 月的利润表, 以及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 至 6 月的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师报字 [2017] ZA15673 号 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和 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的相关内容, 本不再进行披露 本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 未经审计 )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在本中披露, 公司上市后三季度财务报表不再单独披露 本公司 2016 年 1-9 月和 2017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 : 元 年份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 项目 ( 未经审计 ) 增减变动幅度 流动资产 1,235,872, ,112,561, % 流动负债 1,074,835, ,774, % 资产总额 1,844,727, ,642,64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27,752, ,51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元 / 股 ) % 年份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项目 ( 未经审计 ) ( 未经审计 )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846,636, ,398,629, % 营业利润 50,971, ,407, % 利润总额 55,095, ,847, % 净利润 55,095, ,346, % 基本每股收益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86% 7.34% 0.52% 35

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83,739, ,418,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元 / 股 ) % 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为两期数值的差额 2017 年 1-9 月,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4,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32.03%;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40.03% 主要 系公司无线网络设备 工业物联网产品与解决方案业务增长所致 二 公司 2017 年全年业绩情况说明 公司所处行业整体处于平稳态势, 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环境变化 预计公司 2017 年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将保持稳定, 整体经营环境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预计 2017 年全年经营情况良好, 与上年同期相比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形 上述测算不构成公司对 2017 年度的业绩预测及利润承诺 36

3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 一 ) 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2013 年修订 )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已与华泰联合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对公司 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开户人银行名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剑桥科技中信银行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 ( 二 )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简称为 甲方, 开户银行简称为 乙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为 丙方 1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 规章 2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 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 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 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7

39 3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杜长庆 朱凌志可以在乙方对公业务营业时间内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 ; 乙方应及时 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 乙方按月( 每月第 5 个工作日之前 ) 向甲方出具对账单, 并抄送丙方 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5 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 的, 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 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 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 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 丙方发现甲方 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 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9 本协议自甲 乙 丙三方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起失效 二 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刊登前, 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 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具体如下 : 38

40 1 本公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 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 除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商务合同外, 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本公司资产 负债 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 4 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 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 5 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事项; 6 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 或股权 ) 购买 出售及置换 ; 7 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 本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 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10 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 本公司董事会运行正常, 决议及其主要内容无异常 ; 公司未召开监事会或股东大会 ; 13 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39

41 第七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 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 刘晓丹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 ) 17A 18A 24A 25A 26A 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联系电话 : 联系传真 : 保荐代表人 : 杜长庆 朱凌志 二 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推荐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40

42 ( 本页无正文, 为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之签章页 )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43 ( 本页无正文, 为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之签章页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44

45

46

47

48

49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 证券代码 :603618 证券简称 : 杭电股份编号 :2016-043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1496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 证券代码 :603618 证券简称 : 杭电股份编号 :2018-026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7]1972 号文核准,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金额 ( 元 ) 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品牌教育图书出版项目及补充司广州分行流动资金 376,70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 连锁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207,5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跨网络教育内容聚合服务平台司广州天河城支行项目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金额 ( 元 ) 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品牌教育图书出版项目及补充司广州分行流动资金 376,70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 连锁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207,5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跨网络教育内容聚合服务平台司广州天河城支行项目 证券代码 :601900 证券简称 : 南方传媒公告编号 :2016-010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More information

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序 号 开户 主体 开户银行 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金额 ( 元 ) 资金用途 1 春兴精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93,700.0

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序 号 开户 主体 开户银行 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金额 ( 元 ) 资金用途 1 春兴精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93,700.0 证券代码 :002547 证券简称 : 春兴精工编号 :2017-00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2954 号 ) 核准,

More information

Note:《保密承诺》

Note:《保密承诺》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百润股份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6]1369 号 关于核准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 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 股票简称 : 恒林股份股票代码 :603661 公告编号 :2017-007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

More information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1899 股票简称 : 紫金矿业编号 : 临 2017 042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增资进展及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资进展情况 ( 一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资的审议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More information

2 福州东旭中行福清分行 福州东旭中信福州分行 福州东旭国开福建分行 近日, 公司及福州东旭 华夏北京分行 中行福清分行 中信福州分行 国开福建分行和广州证券股份有

2 福州东旭中行福清分行 福州东旭中信福州分行 福州东旭国开福建分行 近日, 公司及福州东旭 华夏北京分行 中行福清分行 中信福州分行 国开福建分行和广州证券股份有 证券代码 :000413 200413 证券简称 : 东旭光电 东旭 B 公告编号 :2017-03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6]1322 号文 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编号:2009-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编号:2009-0 证券代码 :600551 证券简称 : 时代出版公告编号 : 临 2015-030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监许可 [2010] 524 号 ) 批复, 公司 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 :000977 证券简称 : 浪潮信息公告编号 :2016-062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 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 :2016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More information

2004 ...2...4...5...5...7...11...11 000977 1 1 Shandong Langchao Cheeloosoft Co.,Ltd 2 600756 3 224 250013 http://www.langchaosoft.com.cn 600756@langchao.com 4 5 224 0531-8932888- 8461 0531-8522334 E-mail:600756@langchao.com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 (K-1 表 ) 大连商品交易所 第一部分 : 申报人信息 * 姓名 * 个人客户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组织机构代码 * 联系电话 单位客户 客户类型 主营业务 A. 生产企业 B. 加工企业 C. 贸易公司 D. 投资公司 E. 其他 ( 请详细说明 ) 第二部分 :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 1 是否实际控制其他主体 ( 个人客户或单位客户 ) 的期货交易? 如果是,

More information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 账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存储金额 ( 万元 ) 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 账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存储金额 ( 万元 ) 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 证券代码 :603458 证券简称 : 勘设股份公告编号 :2017-010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More information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证券代码 :832715 证券简称 : 华信股份主办券商 : 海通证券 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2016 年 11 月 1 日

More information

截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基本信息如下 : 序号开户银行专户用途专户募集资金额 ( 元 )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团支行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 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截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基本信息如下 : 序号开户银行专户用途专户募集资金额 ( 元 )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团支行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 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证券代码 :603377 证券简称 : 东方时尚公告编号 : 临 2018-014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More information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美盈森公告编号 :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美盈森公告编号 :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证券代码 :002303 证券简称 : 美盈森公告编号 :2017-084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 临时 ) 会议及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将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More information

条款原规定拟修订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六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设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董

条款原规定拟修订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六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设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董 股票简称 : 雅戈尔股票代码 :600177 编号 : 临 2016-034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239

More information

( 二 ) 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 1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公司可采取现金 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 公司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根据本章程规定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

( 二 ) 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 1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公司可采取现金 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 公司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根据本章程规定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 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2 年 -2014 年 ) 为规范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劲胜精密 ) 建立科学 持续 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 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 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监发 [2012]37 号 ) 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8-0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8-0 证券代码 :300698 证券简称 : 万马科技公告编号 :2019-025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和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2019 年 5

More information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事监事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一届董事会 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完成了董事会 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现将第一届董事会 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离任情况说明如下 : 一 公司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因任期届满,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阳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思美传媒公告编号 :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股东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徐兴荣 虞军 王秀娟 陈静波 张国昀 潘海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思美传媒公告编号 :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股东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徐兴荣 虞军 王秀娟 陈静波 张国昀 潘海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 证券代码 :002712 证券简称 : 思美传媒公告编号 :2018-006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股东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徐兴荣 虞军 王秀娟 陈静波 张国昀 潘海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 1 持有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AA+ AA % % 1.5 9

AA+ AA % % 1.5 9 2014 14 01 124753 2014 6 23 AA+ AA+ 2013 12 31 376.60 231.36 227.85 38.57% 2013 4.36 4.75 4.67 2011-2013 9.18 6.54 4.67 6.80 12 56.64% 1.5 9 2013 12 31 376.60 231.36 227.85 38.57% 2013 4.36 4.75 4.67 2013

More information

部分的可分配利润, 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 ( 七 ) 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 : 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经

部分的可分配利润, 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 ( 七 ) 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 : 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经 证券简称 : 光华科技证券代码 :002741 公告编号 :2015-007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的补充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5 年 3 月 2 日发布了 公司章程,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More information

(3) 任何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4)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 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

(3) 任何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4)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 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 一 ) 股利分配政策 2011 年 4 月以来, 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如下 : 1 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 或股份 ) 的派发事项 2 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和其他实际情况, 采取现金或者股份方式支付股东股利

More information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东方海洋集 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补充协议书 ( 一 ) 本协议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 甲方 :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乙方 :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泉韵南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鉴于 : 甲乙双方已于 2015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067-1 号 www.dachenglaw.com 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5/12/15 层 (100007) 5/F,12/F,15/F Guohua Plaza, 3 Dongzhimennan Avenue, Beijing 100007, China Tel: 8610-5813779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2004 2005 2006 06 05 682,464,370 751,945,603 869,228,274.72 15.60% 427,209,939.84 504,098,607.43 656,153,539.94 30.16% 170,800,079.99 161,079,391.28 198,457,079.61 23.20% 630,837,903.13 615,638,094.08

More information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465 证券简称 : 海格通信公告编号 :2017-076 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海格通信 ) 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出具的

More information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年度)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年度)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5-2017 年度 )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健全现金分红制度, 为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股东提供科学 持续 稳定的投资回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More information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 (2014 2016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科学 持续 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 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积极回报投资者, 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More information

关于 2016 年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 债券 2018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的更正公告 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了 2016 年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

关于 2016 年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 债券 2018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的更正公告 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了 2016 年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 关于 2016 年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 债券 2018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的更正公告 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了 2016 年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2018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现对财务数据做如下更正 : 更正前 : ( 一 )

More information

1 欣胜投资 13,500, % 13,500, % 2 时芯投资 5,220, % 1,305, % 合计 18,720, % 14,805, % 时芯投资为公司董监高 ( 非控股股

1 欣胜投资 13,500, % 13,500, % 2 时芯投资 5,220, % 1,305, % 合计 18,720, % 14,805, % 时芯投资为公司董监高 ( 非控股股 证券代码 :300493 证券简称 : 润欣科技公告编号 :2017-005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股东 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上海磐石欣胜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上海时芯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华能国际公告编号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华能国际公告编号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 902 13.10B 2018 10 26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 华能国际公告编号 :2018-068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More information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600527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20151231802,089,390100.90 ()72,188,045.10, 1 / 85 2015... 3... 4... 7... 8... 15... 18... 20... 21... 25... 27... 28... 85 2 / 85 2015 第一节 释义 2015 1 1 2015 12 31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600556 证券简称 :ST 慧球编号 : 临 2017 035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 (2017-2019 年 ) 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7 年 4 月 27

More information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证券代码 :002099 证券简称 : 海翔药业公告编号 :2017-00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没有增加 否决和变更议案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7 年 1 月 6 日 ( 星期五 ) 下午 14:00 2

More information

时, 需分别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 四 )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 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 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

时, 需分别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 四 )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 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 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 证券代码 :600760 股票简称 :*ST 黑豹编号 : 临 2014-012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中利润分配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 < 公司章程 > 中利润分配条款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 五 ) 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充分考虑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并重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 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

( 五 ) 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充分考虑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并重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 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2014 年 2 月 )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推动公司建立持续 科学 透明的分红政策和决策机制, 更好地维护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湖南证监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工作的通知 ( 湘证监公司字 [2014] 1

More information

续性和稳定性, 并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 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并坚持如下原则 : 1 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 2 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 二 ) 利润分配的形式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 股票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

续性和稳定性, 并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 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并坚持如下原则 : 1 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 2 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 二 ) 利润分配的形式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 股票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2020 年度分红回报规划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 推动公司建立科学 持续 稳定的分红机制, 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现依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和公司 章程 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 2018-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More information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326 证券简称 : 永太科技公告编码 :2017-9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 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More information

6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 7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 二 ) 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 1 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 20% 2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6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 7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 二 ) 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 1 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 20% 2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 (2015-2017) 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科学 持续 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 积极回报股东, 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和江苏证监局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 ( 苏证监公司字 2012

More information

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 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 ( 三

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 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 ( 三 股票代码 :601388 股票简称 : 怡球资源编号 :2014-009 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 ( 中国 )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 及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More information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2004 OO 11 11 OO 1 3 4 5 6 7 9 24 2 1 JINZHOU PORT CO.,LTD. JZP 2 A 600190 B B 900952 3 1 121007 HTTP://WWW.JINZHOUPORT.COM JZP@JINZHOUPORT.COM 4 5 1 86 416 3586462 86 416 3582431 WJ@JINZHOUPORT.COM 86

More information

第二章 本次发行概况

第二章 本次发行概况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IG ShangHai CO., LTD. ( 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 2388 号 8 幢 501 室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 1-2-1 发行人声明 本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

More information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 紫光股份股票代码 :000938 公告编号 :2016 030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 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在紫光大楼一层 116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聚光科技公告编号 : 聚光科技 ( 杭州 )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1]444 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聚光科技公告编号 : 聚光科技 ( 杭州 )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1]444 号 证券代码 :300203 证券简称 : 聚光科技公告编号 :2011-005 聚光科技 ( 杭州 )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1]444 号 文核准, 聚光科技 ( 杭州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聚光科技 ) 公开发行 4,500

More information

( 一 )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甲方 :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甲方 ) 乙方 : 北京赛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乙方 ) 丙方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以下简称 丙方 ) 丁方 :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顾问, 以下简称 丁方 ) 乙方为甲方

( 一 )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甲方 :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甲方 ) 乙方 : 北京赛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乙方 ) 丙方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以下简称 丙方 ) 丁方 :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顾问, 以下简称 丁方 ) 乙方为甲方 证券代码 :300332 证券简称 : 天壕环境公告编号 :2017-015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天壕环境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证监会 ) 关于核准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西藏君升恒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More information

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对征集股东投票权不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二 修改 公司章程 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七条原内容为 :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 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 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 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 应当由律师 股东代表

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对征集股东投票权不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二 修改 公司章程 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七条原内容为 :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 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 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 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 应当由律师 股东代表 证券代码 :603021 证券简称 : 山东华鹏公告编号 : 临 2018-020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 国办发 2013 110 号 ) 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9CFBAA3BDA3C7C5BFC6BCB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D5D0B9C9CBB5C3F7CAE9A3A8C9EAB1A8B8E C4EA35D4C23237C8D5B1A8CBCD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C9CFBAA3BDA3C7C5BFC6BCB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D5D0B9C9CBB5C3F7CAE9A3A8C9EAB1A8B8E C4EA35D4C23237C8D5B1A8CBCDA3A92E646F63>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IG ShangHai CO., LTD. ( 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 2388 号 8 幢 501 室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 申报稿 )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 1-1-1 声明 :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招股说明书 ( 申报稿 )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 仅供预先披露之用 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2013 8 14 2015 4 3 10015000 10003 600 3 ; 3 5 ; 3 ; ; ; ; ; 3 1 5 7*24 3 3 5 1 ; 1 3 1 10 3 2015 4 3 1 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全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金融业务许可证号码存管业务负责部门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姓名 存管银行业务负责人 部门及职务 联系方式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南京聚隆公告编号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 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 ) 南京奶业 ( 集团 ) 有限公司 蔡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南京聚隆公告编号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 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 ) 南京奶业 ( 集团 ) 有限公司 蔡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证券代码 :300644 证券简称 : 南京聚隆公告编号 :2019-003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 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 ) 南京奶业 ( 集团 ) 有限公司 蔡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More information

司持续经营能力 4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 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 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第三条公司每年的税后利润, 按下列顺序和比例分配 : 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 提取法定公积金 按税后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 4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 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 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第三条公司每年的税后利润, 按下列顺序和比例分配 : 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 提取法定公积金 按税后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公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分红行为, 推动公司建立科学 持续 稳定的分红机制,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监发 [2012]37 号 )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236C0D6B8E8B9C9B7DD2DB7A2D0D0C9CFCAD0B7A8C2C9D2E2BCFBCAE9>

<4D F736F F D203236C0D6B8E8B9C9B7DD2DB7A2D0D0C9CFCAD0B7A8C2C9D2E2BCFBCAE9> 关于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邮编 :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 /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 /Fax: +86 21 5243 3320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公告编号: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公告编号:临 证券代码 :600432 证券简称 : 吉恩镍业公告编号 : 临 2014-020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九洲药业公告编号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九洲药业公告编号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 证券代码 :603456 证券简称 : 九洲药业公告编号 :2017-061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九洲药业 或 公司 ) 股东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证券代码 :002285 证券简称 : 世联行公告编号 :2016 098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6

More information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证券代码 :300358 证券简称 : 楚天科技公告编号 :2016-060 号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 更改 否决议案的情况; 3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 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

More information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杨圣辉 2015 年 5 月 6 日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杨圣辉 2015 年 5 月 6 日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友利控股 ) 拟通过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下称 标的公司 )100% 股权 ( 下称 标的资产 ) 并向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出售资产 ( 下称 本次交易 ) 本方( 下称 承诺方 ) 作为交易对方, 现承诺如下 : 1 承诺方将及时向友利控股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

More information

7 2

7 2 1 财务报表报表内容 1 7 2 当期净利润 ;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 所有者投入资本 ; 利润分配 ; 所有者内部结转 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本期利润的分配 13 所有者权益 ( 股东权益 ) 变动表的要点 根据变动性质反映 ( 原按组成项目反映 ): 包括 : 原利润分配表中的项目反映在该表中 包括 : 3 资金从哪里来资金投资在哪里 股东企业管理层股东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More information

2015年德兴市城市建设经营总公司

2015年德兴市城市建设经营总公司 2019 2019 19 6.7 7 3 4567 20% 20%20%20% Shibor 5 www.shibor.org Shibor1Y 37 20% 20%20%20%20% 1001, 1,000 / / AA AAA 2 2019 1 3 2019 1 4 2019 1 2 1 2019 1 3 ... 1... 4... 5... 10... 13... 15... 16... 18...

More information

承诺期限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承诺履行进度 : 正在履行预计能否如期履行 : 能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的原因 : 无 4 承诺事项之三: 关于新聘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承诺内容 : 在新聘任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时, 将确保

承诺期限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承诺履行进度 : 正在履行预计能否如期履行 : 能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的原因 : 无 4 承诺事项之三: 关于新聘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承诺内容 : 在新聘任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时, 将确保 证券代码 :300357 证券简称 : 我武生物公告编码 : 2014-008 号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各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 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55 号 )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 : 大名城 大名城 B 编号 :2014-008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修订背景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2013]43 号文件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More information

第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 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

第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 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 推动公司建立科学 持续 稳定 积极的分红机制,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事项的通知 ( 证监发 [2012]37 号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 证监会公告 [2013]43 号 ) 深圳证监局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 <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事项的通知 >

More information

( 九 ) 拟以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10% 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 十 ) 对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 十一 ) 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八条股东 ( 包括股东代理人 )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 九 ) 拟以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10% 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 十 ) 对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 十一 ) 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八条股东 ( 包括股东代理人 )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修订对照表 原 章程 条款第四十四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 公司住所地或召集人确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还可以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视为出席 修订后 章程 条款第四十四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 公司住所地或召集人确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More information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公 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 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公 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 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WEIHONG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 1588 号 1 幢业务楼 B509 室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层 ) 1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罗顿发展编号 : 临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罗顿发展编号 : 临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 证券代码 :600209 证券简称 : 罗顿发展编号 : 临 2017-038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16 年修订 ) 的文件要求,

More information

( 三 ) 在公司盈利 净资本等符合监管要求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 ( 四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1 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 三 ) 在公司盈利 净资本等符合监管要求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 ( 四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1 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分红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5-2017 年 ) 公司为进一步落实股利分配政策, 规范公司现金分红, 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 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3]43 号 )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监发 [2012]37 号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则汇编

More information

深证上[2014]387号-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的通知.doc

深证上[2014]387号-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的通知.doc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 ( 天津 )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总结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 凯莱英 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贇联系电话 : 021-60870878-881 保荐代表人姓名 : 王大勇联系电话 : 010-66568057 一 保荐工作概述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项目 工作内容 (1) 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More information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证券代码 :002506 证券简称 : 协鑫集成公告编号 :2016-05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 取消 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More information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证券代码 :002425 证券简称 : 凯撒文化公告编号 :2018-033 凯撒 ( 中国 )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时间:

More information

恒生银行 ( 中国 ) 银行结构性投资产品表现报告 步步稳 系列部分保本投资产品 产品编号 起始日 到期日 当前观察期是否发生下档触发事件 挂钩标的 最初价格 * 最新价格 累积回报 OTZR 年 5 月 5 日 2018 年 5 月 7 日 3 否 728 HK Equity 3.7

恒生银行 ( 中国 ) 银行结构性投资产品表现报告 步步稳 系列部分保本投资产品 产品编号 起始日 到期日 当前观察期是否发生下档触发事件 挂钩标的 最初价格 * 最新价格 累积回报 OTZR 年 5 月 5 日 2018 年 5 月 7 日 3 否 728 HK Equity 3.7 恒生银行 ( 中国 ) 银行结构性投资产品表现报告 步步稳 系列部分保本投资产品 产品编号 起始日 到期日 当前观察期是否发生下档触发事件 挂钩标的 最初价格 * 最新价格 累积回报 OTZR89 2017 年 5 月 5 日 2018 年 5 月 7 日 3 否 728 HK Equity 3.77 3.45 不适用 941 HK Equity 82.85 73.40 902 HK Equity

More information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222 证券简称 : 科大智能公告编号 :2018-031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More information

1 CLOUDBAG 教育云服务平台 世界图书出版上 海有限公司 4,307 因项目实施单位为我公司三级子公司, 上述募集资金将以逐级增资的形式下 拨 即从本公司拨付至世界图书出版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世图出版 ) 后, 再 由世界出版拨付至上海世图 三 本次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 世

1 CLOUDBAG 教育云服务平台 世界图书出版上 海有限公司 4,307 因项目实施单位为我公司三级子公司, 上述募集资金将以逐级增资的形式下 拨 即从本公司拨付至世界图书出版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世图出版 ) 后, 再 由世界出版拨付至上海世图 三 本次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 世 证券代码 :601949 证券简称 : 中国出版公告编号 :2018-039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并设立相应募集资金专用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代码 :300160 证券简称 : 秀强股份公告编号 :2017-04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 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More information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证券代码 :002303 证券简称 : 美盈森公告编号 :2017-001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 一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 二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2012 2 2013 3 2013 6 6001000 5020 6000000 6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620000 500000 120000 1 2012 3 2012 4 1 2 2012 5 2012 6 1 2 3 10 2012 7 2012 8 3 20 250000 250000 100000 5 20000 20000 4 2012 9 2012

More information

第三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 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 或

第三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 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 或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分红 行为, 推动公司建立科学 持续 稳定的分红机制,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发布的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监发

More information

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 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 三 )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 为正值 且现金充裕, 实施现

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 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 三 )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 为正值 且现金充裕, 实施现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并落实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管理相关制度的最新要求, 公司对原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部分条款做出相应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原文 修订后的内容 原第五条第五条公司实行连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 ( 一 ) 利润分配原则

More information

盛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家法人股东和 36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6 名自然人股东蔡明通 蔡劲军 郑平 陈婉霞 郑秋婉 陈小吟承诺

盛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家法人股东和 36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6 名自然人股东蔡明通 蔡劲军 郑平 陈婉霞 郑秋婉 陈小吟承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文件的要求, 作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火炬电子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本保荐机构 ) 对火炬电子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More information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否 H 股指数上市基金 不适用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否 H 股指数上市基金 不适用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恒生银行 ( 中国 ) 银行结构性投资产品表现报告 步步稳 系列部分保本投资产品 产品编号 起始日 到期日 当前观察期发生下档触发 挂钩标的 最初价格 * 最新价格 累积回报 OTZR89 2017 年 5 月 5 日 2018 年 5 月 7 日 2 否 中国电信 3.77 3.79 不适用 中国移动 82.85 79.25 华能国际 5.35 5.00 OTZR88 2017 年 6 月 21

More information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 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 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股票简称 : 科沃斯股票代码 :603486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 108 号 )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1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

More information

IPO上市公告书

IPO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 : 江苏租赁股票代码 :600901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Financial Leasing Corporation Limited (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99 号金融城 1 号楼 8-9 11-19 25-33 层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深圳市深南东路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6 楼 二〇一八年二月 特别提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161 证券简称 : 远望谷公告编码 :2016-053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时间:2016 年 10 月 20

More information

第四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

第四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 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利润分配管理, 建立科学 持续 稳定的分红机制,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 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监发 [2012]37 号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More information

2004 600099 2004 1 1 3 4 4 7 8 25 1 600099 2004 1 LINHAI CO., LTD. LH 2 600099 3 14 14 225300 http://www.linhai.cn lh.tz@public.tz.js.cn 4 5 14 0523 6551888-2228 0523 6551403 2 600099 2004 LHDLTZ@PUB.TZ.JSINFO.NET

More information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证券简称 : 证通电子证券代码 :002197 公告编号 :2018-07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决议的参与度,

More information

2016 TaiPing Pension Company Limited ... 1... 6... 7... 8... 9... 10... 11... 12 1. 2. 488 3. 4. 5. 021-61002853 13524693279 021-61002855 Wangbing17@tpp.cntaiping.com 6. 股权类别 期初 本期股份或股权的增减 期末 股份或出资额 占比

More information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证券代码 :300496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2018-040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盖章 ) 2015 年 5 月 6 日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盖章 ) 2015 年 5 月 6 日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友利控股 ) 拟通过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并拟向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下称 承诺方 ) 出售资产 ( 下称 本次交易 ) 承诺方作为友利控股的控股股东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现承诺如下 : 1 承诺方将及时向友利控股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数码科技公告编号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数码科技公告编号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的情况 1 会议通知情况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 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 号 证券代码 :600601 证券简称 : 方正科技编号 : 临 2013-003 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1 日在北京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二次会议,

More information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 ( 二 ) 二〇一六年三月 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 ( 二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贵会口头反馈问题已悉知,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 ) 会同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More information

二 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 一 ) 公司实行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 论证过程中及确定利润分配方案时, 应加强与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沟通与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二 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 一 ) 公司实行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 论证过程中及确定利润分配方案时, 应加强与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沟通与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7-2019 年度 ) 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监发 [2012]37 号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的规定,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股东回报机制,

More information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证券代码 :600058 证券简称 : 五矿发展公告编号 : 临 2016-08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或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思创医惠公告编号 :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思创医惠公告编号 :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 证券代码 :300078 证券简称 : 思创医惠公告编号 :2018-076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 一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

More information

图形1

图形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 修订稿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分红行为, 推动公司建立科学 持续 稳定的分红机制,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监发 [2012]37 号 )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

More information

1 蓝创文化传媒 ( 天津 ) 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蓝创文化 2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达晨创丰 3 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普华天勤 4 北京用友创新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用友创新 5 苏州卓燝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苏州卓燝 6

1 蓝创文化传媒 ( 天津 ) 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蓝创文化 2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达晨创丰 3 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普华天勤 4 北京用友创新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用友创新 5 苏州卓燝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苏州卓燝 6 证券代码 :300688 证券简称 : 创业黑马公告编号 :2018-040 创业黑马 ( 北京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9,538,665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8.733%; 本次实际可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8,738,665

More information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第四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 按下列顺序分配 : ( 一 ) 提取法定公积金 ; ( 二 ) 提取任意公积金 ; ( 三 ) 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的需要确定本条第 ( 二 ) ( 三 ) 项所述利润分配的具体比例,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第四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 按下列顺序分配 : ( 一 ) 提取法定公积金 ; ( 二 ) 提取任意公积金 ; ( 三 ) 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的需要确定本条第 ( 二 ) ( 三 ) 项所述利润分配的具体比例,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利润 分配管理, 建立科学 持续 稳定的分红机制,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 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 [2012]37 号 广东证监局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 广东证监 [2012]91

More information

目前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240,458,204 股, 其中尚未流通的限售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 135,1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伟雄 陈娜娜承诺 : ( 一 ) 发行人股东及董事

目前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240,458,204 股, 其中尚未流通的限售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 135,1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伟雄 陈娜娜承诺 : ( 一 ) 发行人股东及董事 证券代码 :002776 证券简称 : 柏堡龙公告编号 :2016-031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35,1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6.1844%, 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35,100,000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