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科学制四年, 本科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六年, 超过此年限者, 不予注册 不能在正常学制内达到毕业要求者, 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延长学习年限者, 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缴费等手续 考勤与请假制度 培养计划规定的课堂讲授 考试 实验 实习 社会调查 军事训练 时事政治学习, 都要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科学制四年, 本科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六年, 超过此年限者, 不予注册 不能在正常学制内达到毕业要求者, 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延长学习年限者, 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缴费等手续 考勤与请假制度 培养计划规定的课堂讲授 考试 实验 实习 社会调查 军事训练 时事政治学习, 都要"

Transcription

1 学籍管理 入学 新生入学后, 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 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 学校将区别情况, 予以处理,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 一经查实, 学校即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请有关部门查究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 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 以下简称医院 ) 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 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 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 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 符合体检要求, 经学校复查合格后, 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 取消入学资格 持入学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 合格者注册并取得学籍 第一学期 军训开学上课 报到当天 三个月之内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 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请假 复查, 不合格者分情况处理 每学期开学注册 : 学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者, 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否则按违反学习纪律处理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 ( 含两周 ) 未注册者, 视为放弃学籍, 按自动退学处理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 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1

2 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科学制四年, 本科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六年, 超过此年限者, 不予注册 不能在正常学制内达到毕业要求者, 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延长学习年限者, 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缴费等手续 考勤与请假制度 培养计划规定的课堂讲授 考试 实验 实习 社会调查 军事训练 时事政治学习, 都要进行考勤,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的, 事先必须请假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出勤者, 均以旷课论 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 10 学时或以上, 处分如下 旷课 学时旷课 学时旷课 学时旷课 学时旷课 50 学时以上 ( 含 50 学时 ) 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视为放弃学籍, 按自动退学处理 学生请假需办理 中国传媒大学本专科学生请假审批表 请假三天以内, 由辅导员审批, 教学秘书备案 ; 三天以上的须由学部 / 直属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 主管教学领导审批 一学期内因各种事由累计请假超过一个月, 应报教务处备案, 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应予休学 请假期满, 请假学生须及时向辅导员 学部 / 直属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销假 需要续假时, 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学生因病请假应有校医院证明 ; 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时, 须详细说明事假原因, 事假不得超过两周 2

3 成绩管理 ( 一 ) 成绩记载 成绩记载 : 课程成绩可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 ( 优 良 中 及格 不及格 ) 记录 原则上除采用口试 课程论文等考核方式和实习 毕业设计 ( 论文 ) 等实践环节可采用五级分制记分外, 其余课程均按百分制记录成绩 五级分制 : 优 95; 良 85; 中 75; 及格 60; 不及格 50 课程选定后, 学生须按课程安排认真学习, 所获的全部课程成绩记录 ( 包括所有及格 不及格和空成绩 ) 均不予删除 ( 特别是公共选修课和限选课 ) ( 二 ) 体育课免修 体育课免修 : 经学生书面申请, 校医院 学部 / 直属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 成绩记为 60 分 ; 免修课程均要备注 免修 字样, 但不显示在成绩单上 ( 三 ) 成绩复议 学生应及时通过教务在线核查课程成绩 如对成绩有异议, 学生须在任课教师提交成绩后的下一学期之内 ( 如开设在 2014 年秋季学期的课程, 按照 期末考试安排 中规定时间提交成绩后, 则成绩复议只能在 2015 年春季学期结束之前提出申请 ) 向开课学部 ( 直属学院 中心 ) 或任课教师书面提出复议申请 ( 试卷复查申请表格在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填写, 说明理由, 由教学单位教学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 逾期不予受理 ( 四 ) 辅修 / 双学位成绩记载 辅修 / 双学位成绩和学分记载在辅修 / 双学位课程成绩单, 不并入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单记载 ( 五 ) 成绩单 成绩单类型 : 中文版 ( 非出国用 ) 中英文合版( 出国用 ) 3

4 成绩单采用课程名 课程属性 学分 学时 成绩 考试时间并行记录的方法 成绩单包含课程平均分和必修课及限选课平均学分绩点 ( 即 GPA) 计算 GPA 采用国际通用的北大算法, 满分 4.0 在校生成绩单办理 : 学生所在学部 / 直属学院负责 ; 毕业生成绩单办理 :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负责 中英文成绩单 ( 主修专业 ) 办理指南 时间 : 每周二 四下午 14:00-16:00( 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学生综合服务大厅 (44 号楼 1 层 )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1 号楼 101 室 ) 教务处主页 材料准备 下载中心 ( 或 自费出国留学成绩单办理指南 文件 ) 在读证明中英文模板 / 学历学位证明英文模板 /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自行填好并打印所需份数 办理登记 开票手续 44 号楼 1 层大厅 教务处成绩单办理窗口 交费 持开具的收费票据到 44 号楼 1 层财务处窗口 中英文在读证明 ( 仅限在校生 ) 中英文学历学位证明 ( 仅限毕业生 ) 办理指南 加急 持材料到 1 号楼 101 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审核盖章 非加急 将材料交至 44 号楼 1 层大厅教务处成绩单办理窗口, 下一个办理日持已交费票据再到窗口领取 4

5 辅修 / 双学位成绩单 辅修 / 双学位学历学位证明办理指南 时间 : 每周二 四下午 14:00-16:00( 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学生综合服务大厅 (44 号楼 1 层 ) 教务处 (1 号楼 101 室学籍管理科,1 号楼 105 室教学评估科 ) 材料准备 ( 管理人员签字 ) 成绩单 : 教务处教学评估科 (1 号楼 105 室 ) 打印成绩单 在读证明 学习经历证明 学历学位证明 : 从教务处主页的 下载中心 下载证明模板, 自行填好并打印所需份数 办理登记 开票手续 44 号楼 1 层大厅 教务处成绩单办理窗口 交费 持开具的收费票据到 44 号楼 1 层财务处窗口 加急 持材料到 1 号楼 101 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盖章 非加急 持材料交至 44 号楼 1 层大厅教务处成绩单办理窗口, 下一个办理日持已交费票据再到窗口领取 境外交流学分转换 境外交流条件 :1) 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满一年且申请出国 ( 境 ) 前无 不及格科目 ;2) 参加项目必须是学校批准项目 ;3) 出国 ( 境 ) 学习的专 业必须与本专业相同或密切相关 经学校批准备案的境外交流项目所修读学分均能转换成我校学分, 具 体流程 : 交流访学前 交流访学中 返校后 1) 填写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学生对外交流申请表 和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学生境外交流学习承诺书 2) 学生国际交流部和学籍管理科办理申请备案 3) 教学运行科办理已选课程的退课手续 1) 在境外学校选修相关的专业课程 2) 因在境外学习而错过的专业核心课, 需要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补修并成绩合格后方能毕业 1) 向学部 / 直属学院提交学分转换申请, 明确兑换方案 2) 登陆教务在线提交境外修读课程及兑换课程的相关信息 3) 待学部 / 直属学院网上审批完成后, 下载打印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境内外交流访学修读课程认定申请表, 并附上境外修读课程成绩单复印件等, 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4) 教务处审批网上申报信息和提交材料, 退回修改 / 完成兑换 学部 / 直属学院认定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学分成绩 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审核修订培养计划 5

6 学分转换说明 :1) 对应课程直接转换 : 学生在境外修读课程如与我校开设的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 学分一致, 经学部 / 直属学院比照专业培养计划审批, 教务处审核后其学分和成绩直接进行转换 ;2) 无对应课程加课转换 : 学生在境外修读课程不能与其专业培养计划匹配的, 教务处将此类课程导入境外修读课程库 此类课程需由学部 / 直属学院根据培养计划对应为相应课程类别, 再由教务处审核批准后进行相应转换 境外交流注意事项 :1) 参加境外交流的学生均应在有效学习年限内修满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学分数方能毕业 ;2) 若交流协议中规定, 交流学生必须在获得对方学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后方可获得我校的毕业证或学位证, 交流学生必须到教育部认证中心审核证书或到我国驻协议学校所在国的外事机构核准证书 审核无误后, 我校才会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否则不予颁发 学籍异动 学籍异动包括 : 休学 复学 退学 留级等 休学和留级的办理以一学年为单位 学生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须休学者, 可予休学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应予休学 :1) 经校医院诊断, 因病须停课时间超过六周的 ;2) 一学期请病假 事假缺课累计超过该学期上课总学时三分之一的 ;3) 因其他特殊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 休学手续办理后请及时办理退课, 否则影响成绩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应予退学 :1) 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 考核不合格 ( 已重考 重修合格课程除外, 实践学分除外 ) 学分累计达到或超过 20 学分者 级学生为 22 学分 ;2) 学生在前三学年内每一学期所取得的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低于 12 学分 ( 含 12 学分 ) 者 ( 不包含实践学分和重考课程 );3) 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且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4) 休学期满, 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5) 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 患有 6

7 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6)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7) 在学校规定的在校最长年限内 ( 含休学 ) 未完成学业的 ; 8) 本人申请退学的 退学申请必须有学生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学习成绩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可申请学业留级 :1) 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 考核不合格 ( 已重考 重修合格课程除外, 实践学分除外 ) 学分累计达到或超过 20 学分者 级学生为 22 学分 ;2) 学生在前三学年内每一学期所取得的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低于 12 学分 ( 含 12 学分 ) 者 ( 不包括实践学分和重考课程 );3) 艺术类专业学生大一学年不及格课程累计达 12 学分 ( 重修 重考合格课程除外 ) 者 级学生为 9 学分 学生在学业留级期间如因教学计划变动, 原不及格课程的内容 名称 学分做出新的调整, 原则上按照新的教学计划要求重修, 学分以调整后的为准 学籍异动办理程序 : 学生本人申请 从教务处主页 下载中心 选择并下载所需学籍异动申请表格 教学单位审批学部 / 直属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审批同意 签字盖章 学校审批 教务处和校主管领导批准 转专业 转专业基本原则 :1) 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的本科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转专业 ;2) 转专业由学校统一组织, 在每学年春季学期进行 ;3) 艺术类学生不允许转入自主招生和普通类专业 ; 自主招生考生不允许转入普通类专业 ;4) 普通类学生允许转入自主招生专业和艺术类专业 ;5) 合作办学项目学生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6) 其他专业学生不允许转入合作办学项目专业 7

8 转专业流程 : 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规定的转专业标准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教学单位的要求参加相关笔试和面试 各教学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向教务处提交录取名单, 名单在教务处主页公示 当年秋季学期, 合格学生进入新专业学习 学生转专业后, 应按新转入专业的同一年级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培养, 根据转入专业的要求补 修必要的专业核心课 被批准转入新专业的学生要完成转专业前原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 成绩不 合格者, 将要在有效学业年限内通过考试, 否则将不能毕业 毕业与学位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 但因个别课程 实践环节或毕业设计 ( 论文 ) 考核不合格而未达到所在专业的毕业要求的, 准予结业, 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的学生, 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允许在结业后申请重修不合格课程, 重修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 准予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 补授学位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 不发给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 对已发的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由学校追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8

9 9

10 教学运行 教学周次及上课时间 教学周 :1-16 周 ; 考试周 :17-18 周 ; 夏季实践学期 :19-22 周 上课时间 : 上午 ( 第一节 ) 上课时间 :8:00, 下午 ( 第五节 ) 上课时间 : 13:30, 晚上 ( 第九节 ) 上课时间 :18:00 校 历 学校会提前制定下一学年的校历, 其中包括开学时间, 放假时间以及 教学周的安排等详细信息 校历信息请查询 : 数 字办公 教务在线 校历下载 课程类别及学习要求 课程类别 : 必修课 ( 教学计划规定必须学习的课程, 包括基础教育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 ); 选修课 ( 学生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和个人专业兴趣选择学习的课程, 要求在规定年限内修够规定学分 ) 选修课有两类: 一是学部 / 直属学院级选修课也称限选课 ( 是学部 / 直属学院针对本学部 / 直属学院所有本科生开设的选修课程 ); 二是学校公共选修课 ( 学校针对全校所有本科生开设的选修课程 ) 课程的学习要求如下 : 课程种类课程选择学习时间毕业要求 必修课包括基础教育课专业教育课 学校或学生所在课程所开设在学部 / 直属学期内完成学院开设 教学计划内规定的必修课程必须及格 10

11 选修课 课程种类课程选择学习时间毕业要求 限选课 公共选修课 学生在学部 / 直属学院开设的课程范围内选择 学生在学校开设的课程范围内选择 大学四年内完成 大学四年内完成 教学管理系统 选课流程 必须达到教学计划内要求的学分 ( 各专业要求不一样, 请务必向学部 / 直属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确认咨询 ) 必须达到教学计划内要求的学分 ( 各专业要求不一样, 请务必向学部 / 直属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确认咨询 ) 备注 : 第八个学期开学初进行毕业资审, 建议所有选修课学分在前七个学期全部修完, 否则将无法按时毕业 中国传媒大学教务在线 是我校学生进行选课 课程查询 考试安 排查询 课程成绩查询等操作的唯一官方网站 网址 :jw.cuc.edu.cn 初始用户名与密码均为学号, 请登陆后及时更改密码 数字办公 教务在线 学生选课 必修课及限选课可根据 待选课列表, 按个人教学计划直接点击即可选课 11

12 基础教育课 专业课程 ( 必修 限选 ) 选 ( 退 ) 课流程 公共选修课选课流程 公布通知登录系统预选抽签补退选课注意事项 每学期第三周之后将进行本学期的公共选修课选课, 教务处在正式选课前提前 3-5 个工作日公布选课通知 在规定时间选课系统开启后, 学生进入 教务在线, 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后登录系统进行选课操作 我校公共选修课采取 预选抽签 以及 先选先得 相结合的选课方式, 预选阶段不限课容量选课, 学生在该阶段中点击选课成功并不意味着最终选课成功 预选结束后, 教务处将进行统一抽签, 选课人数超过课容量的课程将以课容量为上限随机抽取学生选中 一般优先大四学生选中 抽签结束, 将重新开启选课系统, 进入补 ( 退 ) 选阶段 此阶段为 先选先得, 选课成功即选中, 该阶段一直持续至公共选修课试听周结束 公选课正式开课第一周为试听周, 学生在试听周内仍有机会自行进行补 ( 退 ) 选课操作 试听周结束, 系统关闭, 学生将不允许补 ( 退 ) 选课 每学期教学运行流程 : 请认真阅读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 ( 试行 ) ( 中传教字 号 ) 中国传媒大学公共选修课选课办法 ( 试行 ) ( 中传教字 号 ) 和 中国传媒大学大学英语教学管理规定 ( 试行 ) ( 中传教字 号 ) 12

13 周次选课安排名称具体内容 新学期开学前及第一周 第二周 补 ( 退 ) 选课 重修报名 公共选修课预选 抽签 老生补选或退选 ( 必修课不允许退课 ) 本学期的课程 新生将于入校后第 1-2 周内进行选课 上一个学期考试成绩 40 分以下或重考仍不及格的课程需重修 (40 分及以上的课程可直接参加一次重考 ) 不限课容量进行公共选修课预选, 预选结束后第二天抽签 第三周开学初重考基础教育课程的重考公共选修课开课, 试听周内可进行补退公共选修课第四周选课操作, 试听周结束后公共选修课不补退选课可再进行补退选 期末选课第十六周老生进行下学期课程的选课 ( 选下一个学期课 ) 第十七 - 期末考试十八周备注 : 所有选课 重修等报名操作均通过教务在线由学生自行操作完成, 如果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 请及时与学部 / 直属学院教学秘书老师或者教务处相关科室联系 课程重修申请流程 开学第一或第二周进行本学期的重修报名 教务处一般在正式报名前提前 3-5 个工作日公布重修报名通知 教务在线 登录 重修重考报名 重修报名 选择相应课程 教务处将对重修报名结果进行审核 限选课和公选课无重修 除大学英语 A-F 之外大学英语限选课无重修 审核通过的课程将在课表中出现 学生及时查看教务处审批公告并登录教务在线确认审批结果 报名有误的学生应及时补报 重修报名审批通过的学生应按时上课或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课程冲突情况 注意事项 : 如因教学计划变更, 现开设课程与需重修课程课号不一致, 教务系统将不显示该课程, 学生需下载 无对应重修课程报名申请表 填写并审批后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报名 13

14 教学通知及公告 教务处的重要通知 ( 选课 考试 学籍管理等 ) 将通过以下渠道公布, 请同学们多加关注 发至各学部 ( 院 ) 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由教学管理办公室发至班级公邮 在教务处主页公告栏公布 在教务在线登录界面公布 微信公众号 中传教务 公布 教学楼一层 LED 大屏幕滚动公布 课程考核不合格后的处理程序 考试成绩 不合格 必修课 限选课或公共选修课 40 分 拥有一次参加重考的机会 <40 分不能参加重考, 需重修 无法参加重考或重修需选择其他限选或公共选修课补足学分 重考通过获得学分 重考未通过需再重修 重修通过获得学分 重修未通过需再重修 14

15 关于教室借用 教学楼内的教室主要为教学所用, 如有学生活动 课堂教学之外的教学活动需要借用教室的, 均需填写教室借用申请单, 经由负责教师及学部 / 直属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申请 教室借用以辅助教学活动为主, 请活动负责人提醒学生注意教室使用功能及保持卫生, 不要因活动影响其他教室的正常教学活动 15

16 考试管理 考试类型 常规考试 ( 学期末考试和学期初 期末重考 ); 学位考试 ( 学位英语 考试和计算机水平测试 ) 序号 报名时间考试名称说明考试时间 1 第 1-2 周开学重考第 1 2 周为名单确认阶段第 2-4 周 2 约 2-4 周 3 第 5 6 周 全国外语四 六级考试报名学位英语 计算机水平测试 根据北京市通知下发确定, 报名周期为两周 第 5 6 周, 报名周期为 1-2 周 4 选课阶段期末考试成功选课可获得期末考试资格 周 5 第 8 周前期末重考期末重考与期末考试同时进行 周 每年 6 月 /12 月中下旬周六 4 月 /11 月中下旬周末 考风考纪 重视考风 考纪, 树立个人诚信 请认真阅读 中国传媒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与学术违纪管理规定 考试中任何违纪 作弊行为, 分情节处以 记过 留校察看 开除学籍 等处分, 并取消学位授予资格 课程考核要求 期末考试资格 :1 成功选课 : 教务在线个人端口 本学期课表 内显示学生所有课程, 未选课学生不具备考试资格 ;2 按时出勤 : 一学期内学生缺课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缺交课程作业 实验报告超过三分之一者, 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 须另行重修 期末考试时间 : 每学期第 周 期末考试时间提前一个月在教务在线端口全面公布 登陆个人教务在线, 确认本学期所有课程均有考试安排 笔试课有时间 地点显示, 非笔试课应按要求按时提交作业 论文 报告等 16

17 重 考 重考资格 : 正常考试后,40 课程成绩< 60, 允许参加重考一次 重考安排 : 每学期初安排基础教育课程的重考 ; 每学期末安排专业必修课程的重考 重考课程仅限必修课 限选课 公选课无重考 重修, 须重新选择其他限选课 公选课程补足学分 学期初重考流程 : 名单导出 核查 确认 考试排定 教务处依据上一学期成绩导出具备重考资格初始名单, 以及上一学期办理 基础教育课程 缓考名单 教务处将导出名单发至各教学单位核查学生同时自查, 确认后名单返回教务处 确定版重考名单导入 教务在线 学生登录 教务在线 确认 考试时间排定, 教务在线 端口公布考试安排学生查询后按时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 : 每学期开学前四周内完成 基础教育课程 重考 ( 课程性质参照专业培养计划 ) 重考资格 : 初次考试成绩不及格且 40 分 重考仍不合格的需重修 学期末重考流程 : 登录 规定时间内登录 教务在线 学生端 报名 重修重考报名 重考报名 选择相应课程点击 报名 确认弹出的页面中选择正确信息, 点击 选中 出现 已选重考课程 页面 考试排定 考试时间排定, 教务在线 端口公布考试安排 学生查询后按时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 : 期末重考为 专业必修课程 重考 ( 课程性质参照专业培养计划 ) 重考资格 : 初次考试成绩不及格且 40 分 重考仍不合格的需重修 期末重考时间与期末考试同时进行 17

18 缓 考 原则上因病允许于考试前办理必修课程缓考 ; 因事一般不予办理缓考 限选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无重考和重修安排, 不可办理缓考 缓考 及 重考考试补报名 申请流程 : 下载 教务处主页 下载中心 缓考申请表 重考补报名申请表 审批一 填写表格, 交教学办公室, 完成本单位审批 审批二 教学办公室提交至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审批 结果确认 重考 缓考 办理成功, 在教务在线 本学期课表 内查询 确认 学位考试 大学英语四六级 学位英语 计算机水平测试工作流程 学校教务处考试管理科统一公布报名及考试时间, 并发通知 各学部 / 直属学院教学办通知 组织学生报名 学生登录 教务在线 学生端 等级考试报名 相应考试报名 报名结束, 教学单位统一报送数据 教务处考试管理科数据汇总并安排考试 教务处公布考试安排 通知渠道 : 教务在线 各单位教学办通知 教务处主页公告栏 中传教务 微信平台 教学楼 LED 屏公告提示 18

19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说明 适用范围 1) 本考试仅限于本校全日制正式在籍学生 2) 凡符合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规定的报名资格的考生可报名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 六级考试 3) 只单报四级或六级, 不能兼报 学位要求参见 中国传媒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 修订 ) 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说明 适用范围 1) 本考试仅限于非计算机专业的本科学生 2) 本科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计算机类公共基础课课程之后, 符合条件的学生, 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 学位要求参见 中国传媒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 修订 ) 艺术类学位英语考试适用专业 适用年级学位英语等级适用专业 2015 级 2014 级 学位英语二级表演 学位英语三级 播音与主持艺术 2015 级音乐学 ( 音乐传播 音乐编辑 ) ( 电子音乐制作 ); 2015 级音乐表演 ( 声乐表演 ) 2014 级音乐学 ;2014 级音乐学 ( 声乐表演方向 ) 戏剧影视导演 2015 级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场景设计 人物造型设计 ) 2014 级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2015 级影视摄影与制作 ( 影视剧摄影 图片摄影方向 ) 2014 级影视摄影与制作 ( 电影电视剧 图片摄影方向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照明艺术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光环境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2015 级动画 ( 动画艺术 漫画与插画 ) ( 三维动画 与特效 ) 2014 级动画 数字媒体艺术 ( 游戏设计艺术 ) 19

20 适用年级学位英语等级适用专业 学位英语二级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2013 级 2012 级 学位英语三级 音乐学 ; 音乐学 ( 声乐表演方向 ) 2013 级戏剧影视导演 2012 级导演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2013 级影视摄影与制作 ( 电影 电视剧摄影方向 ) ( 图 片摄影方向 ) 2012 级摄影 ( 图片摄影方向 ) ( 电影电视剧摄影方向 ) 2013 级影视摄影与制作 ( 照明艺术方向 ) 2012 级照明艺术 2013 级视觉传达设计 2012 级艺术设计 动画 2013 级数字媒体艺术 ( 游戏设计艺术方向 ) 2012 级数字游戏设计 ( 游戏设计艺术方向 ) 20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学习指南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学习指南 教学运行考试管理实践教学学籍管理 中国传媒大学教务处 2017 年 7 月 教学运行 教学周次及上课时间 教学周 :1-16 周 ; 考试周 :17-18 周 ; 夏季实践学期 :19-22 周 上课时间 : 上午 ( 第一节 ) 上课时间 :8:00, 下午 ( 第五节 ) 上课时间 :13:30, 晚上 ( 第九节 ) 上课时间 :18:00 校历 校历包括开学时间, 放假时间以及教学周的安排等详细信息

More information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学习指南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学习指南 教学运行考试管理实践教学学籍管理 中国传媒大学教务处 2017 年 7 月 教学运行 教学周次及上课时间 教学周 :1-16 周 ; 考试周 :17-18 周 ; 夏季实践学期 :19-22 周 上课时间 : 上午 ( 第一节 ) 上课时间 :8:00, 下午 ( 第五节 ) 上课时间 :13:30, 晚上 ( 第九节 ) 上课时间 :18:00 校历 校历包括开学时间, 放假时间以及教学周的安排等详细信息

More information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学习指南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学习指南 教学运行考试管理实践教学学籍管理 中国传媒大学教务处 2017 年 7 月 教学运行 教学周次及上课时间 教学周 :1-16 周 ; 考试周 :17-18 周 ; 夏季实践学期 :19-22 周 上课时间 : 上午 ( 第一节 ) 上课时间 :8:00, 下午 ( 第五节 ) 上课时间 :13:30, 晚上 ( 第九节 ) 上课时间 :18:00 校历 校历包括开学时间, 放假时间以及教学周的安排等详细信息

More information

山西医科大学 2017 级英语 学年第三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外语系年级 / 专业 :2017 级英语 ( 医学英语 ) 班级 : (2) 人数 :64 人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

山西医科大学 2017 级英语 学年第三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外语系年级 / 专业 :2017 级英语 ( 医学英语 ) 班级 : (2) 人数 :64 人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 山西医科大学 2017 级英语 2018-2019 学年第三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外语系年级 / 专业 :2017 级英语 ( 医学英语 ) 班级 :151701-151702(2) 人数 :64 人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26 8.27 9.2

More information

山西医科大学 2017 级护理学 学年第二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护理学院年级 / 专业 :2017 级护理班级 :10 人数 :303 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课 实践

山西医科大学 2017 级护理学 学年第二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护理学院年级 / 专业 :2017 级护理班级 :10 人数 :303 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课 实践 山西医科大学 2017 级护理学 2018-2019 学年第二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护理学院年级 / 专业 :2017 级护理班级 :10 人数 :303 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课 实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26 2.25 3.3 3.4 3.10 3.11 3.17

More information

31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2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3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4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5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1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2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3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4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5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2018 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公布 2018 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现予以公布 本次考试中学物理教师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57.23 分 ( 平均分 ), 其它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均为 60 分 本次招考根据岗位计划招录人数 ( 部分岗位根据核减后的招录人数 ),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 按 3: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 不足 3:1 比例的, 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More information

福建 甘肃 美术学文 绘画文 合计 4 4 戏剧影视文学文 理 摄影文 广播电视编导文 合计 省级统 成绩 = 高考成绩 美术学不分 绘画 不分 视觉

福建 甘肃 美术学文 绘画文 合计 4 4 戏剧影视文学文 理 摄影文 广播电视编导文 合计 省级统 成绩 = 高考成绩 美术学不分 绘画 不分 视觉 表 3 天津师范大学 2017 年艺术本科各录取情况统计表 北京 表演 ( 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 ) 文 0 0 舞蹈学 ( 民族舞等方向 ) 文 2 3 86 音乐与舞蹈学类 ( 声乐方向 ) 文 0 0 85.33 音乐与舞蹈学类 ( 键盘方向 ) 文 0 0 78 音乐表演 ( 器乐方向 ) 理 0 0 --- 重庆 播音与主持艺术 合计 4 4 --- 理 0 0 0 文 1 1 75.67

More information

安徽 北京 表 3 天津师范大学 2018 年艺术本科各专业录取情况统计表 专业或方向 计划数 录取人数 文化 录取分数线 综合成绩 环境设计不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不分 戏剧影视文学不分 7 7 广播电视编导不分 舞蹈学 ( 国标舞方向

安徽 北京 表 3 天津师范大学 2018 年艺术本科各专业录取情况统计表 专业或方向 计划数 录取人数 文化 录取分数线 综合成绩 环境设计不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不分 戏剧影视文学不分 7 7 广播电视编导不分 舞蹈学 ( 国标舞方向 安徽 北京 表 3 天津师范大学 2018 年艺术本科各录取情况统计表 环境设计不分 4 4 547.96 服装与服饰设计不分 3 3 535.4 戏剧影视文学不分 7 7 广播电视编导不分 5 5 525 舞蹈学 ( 国标舞方向 ) 不分 9 9 508 省级统 ( 联 ) 考 非一志愿 524 合格 222.66 舞蹈学 ( 民族舞等方向 ) 不分 4 4 147.01 表演不分 6 6 236.85

More information

昆明冶专 2016 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 (7 月 2 日 ) 公告 各考生 :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的通知和下发的笔试考试结果, 我校现将 2016 年报考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公告如下 : 报名序 号 报考职位 考号 职业能力倾向测 验成绩 综合应用 能力成绩 091335 064366 041508 096243 011118 022096 008085

More information

山西医科大学 2016 级一系 学年第五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第一临床医学院年级 / 专业 :2016 级一系班级 : (10) 人数 : 315 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

山西医科大学 2016 级一系 学年第五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第一临床医学院年级 / 专业 :2016 级一系班级 : (10) 人数 : 315 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 山西医科大学 2016 级一系 2018-2019 学年第五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第一临床医学院年级 / 专业 :2016 级一系班级 :011601-011610(10) 人数 : 315 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26 8.27 9.2 9.3

More information

中学语文教师 缺考 中学语文教师 缺考 中学语文教师 缺考 中学语文教师 缺考 中学语文教师 缺考 中学语文教师 缺考

中学语文教师 缺考 中学语文教师 缺考 中学语文教师 缺考 中学语文教师 缺考 中学语文教师 缺考 中学语文教师 缺考 2018 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布 2018 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现予以公布, 本次招考根据岗位计划招录人数 ( 部分岗位按核减后人数 ), 在各岗位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 : 小学语文教师 1 小学语文教师 2 小学语文教师 3 小学数学教师 1 小学数学教师 2 小学英语教师 小学科学教师为 2 月 6 日上午 8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湖北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湖理工发 2015 30 号 关于印发 湖北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 现将 湖北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 湖北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湖北理工学院 2015 年 4 月 29 日 湖北理工学院办公室 2015 年 4 月 29 日印发 附件 : 湖北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More information

7 月 14 日 8:00-10:00 大学英语 Ⅱ 2016 级 A20 63 A-330 谢建红 7 月 14 日 8:00-10:00 大学英语 Ⅱ 2016 级 A21 65 A 月 14 日 8:00-10:00 大学英语 Ⅱ 2016 级 A22 62 D-382 王芳 7

7 月 14 日 8:00-10:00 大学英语 Ⅱ 2016 级 A20 63 A-330 谢建红 7 月 14 日 8:00-10:00 大学英语 Ⅱ 2016 级 A21 65 A 月 14 日 8:00-10:00 大学英语 Ⅱ 2016 级 A22 62 D-382 王芳 7 7 月 14 日 8:00-10:00 大学英语 Ⅱ 2016 级 A1 64 A-202 李伟 7 月 14 日 8:00-10:00 大学英语 Ⅱ 2016 级 A2 64 A-204 7 月 14 日 8:00-10:00 大学英语 Ⅱ 2016 级 A3 65 A-206 姜文 7 月 14 日 8:00-10:00 大学英语 Ⅱ 2016 级 A4 64 A-228 7 月 14 日 8:00-10:00

More information

在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 促进研究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依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照规定的日期到校报到,

More information

河南工程学院

河南工程学院 河南工程学院文件 河工院教 2017 161 号 关于印发 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 ( 专 ) 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试行 ) 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各单位 : 现将学校研究通过的 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 ( 专 ) 科学生学 籍管理规定 ( 试行 )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2017 年 11 月 21 日 河南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7 年 11 月 21 日印 发 1 河南工程学院普通本 ( 专 )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等五个文件的通知

关于印发《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等五个文件的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学生学习权利, 规范学籍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2005 年教育部部长令第 21 号 ) 等法律法规, 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方案的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学籍管理, 是指对学生入学资格审查 注册

More information

语文 是 语文 是 092X 01 语文 是 语文 是 语文 是 3948

语文 是 语文 是 092X 01 语文 是 语文 是 语文 是 3948 2018 年苏州市相城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查询及领取面试准考证相关事项公告 一 请语文 数学 英语学科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 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 ( 周四 ) 上午 9:00 集中相城实验中学尚德楼四楼报告厅领取面试准考证 请政治 历史 物理 化学 音乐 体育 美术 科学 特教 幼教学科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 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 ( 周四 ) 下午 1:00 集中相城实验中学尚德楼四楼报告厅领取面试准考证

More information

西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西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西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校发 2009 教字 32 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维护我校正常教学秩序, 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体现因材施教理念,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和实行学分制的具体情况, 现对 西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校发 2005 教字 23 号 ) 进行修订,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西北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的管理

More information

2019 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公布 2019 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现予以公布 本次考试中学物理教师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53 分 ( 平均分 ) 中学化学教师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分 ( 平均分 ) 中小学体育教师 1 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分

2019 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公布 2019 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现予以公布 本次考试中学物理教师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53 分 ( 平均分 ) 中学化学教师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分 ( 平均分 ) 中小学体育教师 1 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分 2019 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公布 2019 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现予以公布 本次考试中学物理教师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53 分 ( 平均分 ) 中学化学教师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59.09 分 ( 平均分 ) 中小学体育教师 1 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56.71 分 ( 平均分 ) 中小学体育教师 2 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58.74 分 ( 平均分 ) 特教教师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More information

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规范学籍管理, 充分发挥管理育人的功效, 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和个性发展, 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依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以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分制学生 外国留学生与港澳台侨学生的学籍管理参照此规定执行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及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中国农业大学章程,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修订本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二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 经我校正式录取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及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中国农业大学章程,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修订本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二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 经我校正式录取的 中农大教字 2018 1 号 校属各单位 : 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及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中国农业大学章程,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修订 中国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第 2018-06 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中国农业大学

More information

上饶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 ( 饶师院发 号,2017 年 4 月 7 日 )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2017 年 2 月 4 日 ), 结

上饶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 ( 饶师院发 号,2017 年 4 月 7 日 )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2017 年 2 月 4 日 ), 结 上饶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 ( 饶师院发 2017 9 号,2017 年 4 月 7 日 )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2017 年 2 月 4 日 ),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一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 应持录取通知书, 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More information

2019 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布 (1 月 29 日批次 ) 2019 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现予以公布 (1 月 29 日批次 ), 本次招考根据岗位计划招录人数 ( 部分岗位按核减后人数 ), 在各岗位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签约人

2019 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布 (1 月 29 日批次 ) 2019 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现予以公布 (1 月 29 日批次 ), 本次招考根据岗位计划招录人数 ( 部分岗位按核减后人数 ), 在各岗位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签约人 2019 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布 (1 月 29 日批次 ) 2019 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现予以公布 (1 月 29 日批次 ), 本次招考根据岗位计划招录人数 ( 部分岗位按核减后人数 ), 在各岗位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签约人选 签约时间 :1 月 30 日下午 14:30 16:30 签约地点 : 太仓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 (

More information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等全面发展,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 须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 应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请假, 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More information

第五条新生因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国家政策支持的各类计划 项目等原因的, 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需办理的新生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 在确定拟录取资格的一个月内办理 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一般为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第五条新生因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国家政策支持的各类计划 项目等原因的, 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需办理的新生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 在确定拟录取资格的一个月内办理 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一般为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广西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西大研 2017 22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 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加强和完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 根据教育部第 41 号令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 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按照国家招生政策 招生规定录取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研究生新生, 凭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EF7B0B2C0EDB9A4B4F3D1A7C6D5CDA8B1BEBFC6A3A8D1A7B7D6D6C6A3A9D1A7C9FAD1A7BCAEB9DCC0EDCAB5CAA9CFB8D4F2A3A8CAD4D0D0A3A9A3A8CEF7C0EDBDCC5B D3434BAC5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CEF7B0B2C0EDB9A4B4F3D1A7C6D5CDA8B1BEBFC6A3A8D1A7B7D6D6C6A3A9D1A7C9FAD1A7BCAEB9DCC0EDCAB5CAA9CFB8D4F2A3A8CAD4D0D0A3A9A3A8CEF7C0EDBDCC5B D3434BAC5A3A92E646F63> 西安理工大学普通本科 ( 学分制 ) 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 试行 ) 西理教 [2005]44 号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依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结合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实施方案 ( 试行 ),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西安理工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分制本科学生

More information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校发 2010 62 号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依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一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 经我校录取的本科新生, 应持北京科技大学录取通知书, 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来校报到,

More information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文件 校教发 2016 73 号 各相关单位 : 关于印发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的通知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已经 2016 年 6 月 13 日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16 年 8 月 17 日 1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为规范本科生成绩管理, 充分体现其严肃性和公正性, 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权益,

More information

能入学者,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新生应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 予以注册学籍 ; 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 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 与本人实际情

能入学者,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新生应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 予以注册学籍 ; 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 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 与本人实际情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 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 提高教育质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依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第 41 号令 ), 北京交通大学章程 北京交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等,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入学 报到与注册 第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 按学校有关要求, 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More information

一 2016 级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2016 级全日制本科专业学费收费 专业名称 类别 基本学制 (4) 毕业总学分 ( 个 ) 专业课学分数 公共课学分数 学分收费标准 ( 元 / 学分 ) 专业课学分收费标准 公共课学分收费标准 学分制学费总额 ( 元 ) 折算年收费额 ( 元 /

一 2016 级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2016 级全日制本科专业学费收费 专业名称 类别 基本学制 (4) 毕业总学分 ( 个 ) 专业课学分数 公共课学分数 学分收费标准 ( 元 / 学分 ) 专业课学分收费标准 公共课学分收费标准 学分制学费总额 ( 元 ) 折算年收费额 ( 元 / 一 2016 级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2016 级全日制本科专业学费收费 / 学分 ) 学分制学费总额 秘书学 普通本科 4 112 48 125 100 18800 汉语言文学 ( 国家中文基地班 ) 普通本科 4 91 69 10 100 1870 468 汉语言文学普通本科 4 91 69 10 100 1870 468 新闻传播学类 ( 网络与新媒体, 新闻学 ) 普通本科 4 112

More information

通知书和有关证件, 按我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 期报到者, 应向学校书面请假, 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书面请假 或者请假逾期的, 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合格 的办理入学手续, 予以注册学籍 ; 审查发现

通知书和有关证件, 按我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 期报到者, 应向学校书面请假, 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书面请假 或者请假逾期的, 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合格 的办理入学手续, 予以注册学籍 ; 审查发现 宜学院发 [2017]32 号 宜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培养创新型应用 人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有关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学籍管理, 是指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 科 专科学生 ( 以下称学生 ) 的在校学历的管理, 包括入学资格审查

More information

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湖北工程学院章程 湖

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湖北工程学院章程 湖 - 1 - 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湖北工程学院章程 湖北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等, 结合工作实际,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大 学 文 件

北  京  大  学  文  件 北京大学文 件 校发 2017 173 号 关于印发 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生 学籍管理办法 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 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经 2017 年 6 月 13 日第 92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各单位, 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7 年 6 月 13 日 1 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2017 年 6 月 5 日第 18 次医学部部务会审议通过, 2017

More information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规范本科生学籍管理工作,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北京农学院章程 的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定 北京农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北京农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规范本科生学籍管理工作,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北京农学院章程 的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定 北京农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北京农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 北京农学院文件 北农校发 2017 72 号 各单位 : 北京农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已经学校 2017 年第 10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并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北京农学院 2017 年 8 月 4 日 - 1 -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规范本科生学籍管理工作,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北京农学院章程 的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0A3D5FED7D6A1BE A1BF313632BAC5B8BDBCFE312DBAD3B1B1B9A4D2B5B4F3D1A7B1BED7A8BFC6C9FAD1A7BCAEB9DCC0EDB9E6B6A82E646F63>

<4D F736F F D20D0A3D5FED7D6A1BE A1BF313632BAC5B8BDBCFE312DBAD3B1B1B9A4D2B5B4F3D1A7B1BED7A8BFC6C9FAD1A7BCAEB9DCC0EDB9E6B6A82E646F63> 附件 1: 河北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应遵守法律 法规, 遵守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本专科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二章学制与学习年限 第四条我校本专科生实行学分制

More information

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教学安排和上课时间表专业 : 2019 秋季业余制专升本工商管理专业企业管理方向 ( 第学期 ) 一 上课时间表 :2019 年 9 月 2 日开学并正式上课 ( 第一周 ) ( 上课教室在法华镇路 535 号, 近定西路, 地铁 号线交通大学站 公交 7

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教学安排和上课时间表专业 : 2019 秋季业余制专升本工商管理专业企业管理方向 ( 第学期 ) 一 上课时间表 :2019 年 9 月 2 日开学并正式上课 ( 第一周 ) ( 上课教室在法华镇路 535 号, 近定西路, 地铁 号线交通大学站 公交 7 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教学安排和上课时间表专业 : 2019 秋季业余制专升本工商管理专业企业管理方向 ( 第学期 ) 会计学 1-14 周每周三上传 开卷 罗旭 会计学 / 机械工业出版社 经济学 1-14 周每周三上传 闭卷 徐慧娟 西方经济学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现代管理学 1-14 周每周三上传 闭卷 邓燊 现代管理学 /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 7,9,11,13

More information

兰州财经大学文件

兰州财经大学文件 兰州财经大学文件 兰财大校发 2017 341 号 兰州财经大学关于印发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 121 双学位项目 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院 ( 部 ) 各单位, 机关各部门 :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 121 双学位项目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 细则 经 2017 年 10 月 16 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兰州财经大学 ( 章 ) 2017 年 11 月 8 日 抄送 :

More information

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017 年修订 )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树立良好的学风, 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017 年修订 )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树立良好的学风, 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华北电力大学文件 华电校教 2017 19 号 关于印发 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017 年修订 ) 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树立良好的学风, 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More information

院政教〔2009〕158号

院政教〔2009〕158号 ( 校政教 2014 186 号 2014 年 8 月 31 日印发 )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和生活秩序,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促进学 生的全面发展, 依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 育部 2005 年第 21 号令 ),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凡属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正式录取的新生, 应当持洛阳师范学院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

More information

主题词 : 继续教育制度学籍管理通知 抄送 : 院领导, 各部门 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2018 年 1 月 23 日印发 2

主题词 : 继续教育制度学籍管理通知 抄送 : 院领导, 各部门 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2018 年 1 月 23 日印发 2 网教院发 2018 14 号 关于印发 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教学站点 : 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已经 2018 年 1 月 16 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附件 : 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018 年 1 月 17 日 1 主题词 : 继续教育制度学籍管理通知 抄送 : 院领导,

More information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 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 一 ) 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 ( 二 ) 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 合乎相关规定 ; ( 三 ) 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 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 ( 四 ) 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 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 一 ) 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 ( 二 ) 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 合乎相关规定 ; ( 三 ) 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 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 ( 四 ) 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 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 提高教育质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依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北京交通大学章程 北京交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等,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入学 报到与注册 第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 按学校有关要求, 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张永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于张永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中农大教字 2014 5 号 校属各相关单位 : 为规范学校的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依据 200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 21 号令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及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学校制定了 中国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中国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1 ( 此页无正文 ) 中国农业大学 2014

More information

中国矿业大学文件

中国矿业大学文件 中国矿业大学文件 中矿大教字 2017 20 号 关于印发 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学院 ( 部 ) 部 处 室, 各有关单位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以及 中国矿业大学章程 等有关规定,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 对 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进行了修订完善 经过广泛征求意见, 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 并经分管校领导批准, 现予以印发,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张永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于张永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中农大教字 2016 11 号 校属各有关单位 :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依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21 号 ) 及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修订了 中国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经学校第 2016-27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中国农业大学 2016 年 11

More information

山东师大校字 号 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已经学校 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师范大学 2018 年 12 月 12 日 1

山东师大校字 号 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已经学校 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师范大学 2018 年 12 月 12 日 1 山东师大校字 2018 196 号 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已经学校 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师范大学 2018 年 12 月 12 日 1 山东师范大学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 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

More information

括以下方面 : ( 一 ) 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 ( 二 ) 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 合乎相关规定 ; ( 三 ) 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 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 ( 四 ) 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 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 生活 ; ( 五 ) 艺术

括以下方面 : ( 一 ) 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 ( 二 ) 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 合乎相关规定 ; ( 三 ) 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 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 ( 四 ) 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 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 生活 ; ( 五 ) 艺术 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 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 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 深厚人文底蕴 扎实专业知识, 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我校对本科生实行学分制管理 第二条为了顺利地实施学分制,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工作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More information

河北北方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成员名单

河北北方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成员名单 校字 2017 163 号 河北北方学院 关于 印发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 各单位 各部门 : 现将经 2017 年 6 月 6 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河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的 河北北方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 试行 )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原校字 2017 120 号文件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不再执行 附 : 河北北方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

More information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 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 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 取得学籍 复查 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 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 一经查实, 取消 其学籍 第五条注册是学校对学生学籍的认定, 也是对其学籍有效性的认可 学生必须按要求在注册时间办理注册手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 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 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 取得学籍 复查 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 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 一经查实, 取消 其学籍 第五条注册是学校对学生学籍的认定, 也是对其学籍有效性的认可 学生必须按要求在注册时间办理注册手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 华南农办 2009 91 号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以及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 本科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 经本校录取的新生,

More information

关系学院录取通知书 和其它有关证件 ( 包括有效身份证 高考准考证等 ), 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 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 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 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合格的办

关系学院录取通知书 和其它有关证件 ( 包括有效身份证 高考准考证等 ), 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 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 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 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合格的办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和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章程,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 专科 ( 高职 ) 学生 ( 以下称学生 ) 的管理 第三条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More information

语文 语文 语文 语文 语文

语文 语文 语文 语文 语文 2018 年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 准考证号 考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专业知识 总成绩 排名 备注 18303010606 语文 86.5 78.3 80.76 1 18303011207 语文 79.5 78.8 79.01 2 18303010213 语文 66.0 84.0 78.60 3 18303010529 语文 75.5 76.3 76.06 4 18303010924 语文 72.5

More information

陕西理工大学文件

陕西理工大学文件 陕西理工大学文件 陕理工校发 2017 16 号 关于印发 陕西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 现将 陕西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陕西理工大学 2017 年 4 月 6 日 陕西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7 年 4 月 6 日印发陕西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树立勤奋

More information

省份批次科类录取专业招生数 录取 最低分 备注 艺术 音乐学 ( 地方免费师范生 ) 专业成绩 美术学 ( 地方免费师范生 ) 综合成绩 提前艺术体育本 科 提前一批本科 体育 ( 文 ) 体育 ( 理 ) 文史 体育教育 ( 地方免费师范生 ) 专

省份批次科类录取专业招生数 录取 最低分 备注 艺术 音乐学 ( 地方免费师范生 ) 专业成绩 美术学 ( 地方免费师范生 ) 综合成绩 提前艺术体育本 科 提前一批本科 体育 ( 文 ) 体育 ( 理 ) 文史 体育教育 ( 地方免费师范生 ) 专 省份批次科类录取专业招生数 录取 最低分 备注 艺术 音乐学 ( 地方免费师范生 ) 31 81.1 专业成绩 美术学 ( 地方免费师范生 ) 30 593.7 综合成绩 提前艺术本 科 提前一批本科 ( 文 ) ( 理 ) 教育 ( 地方免费师范生 ) 12 67.4 专业成绩 社会指导与管理 5 67.4 专业成绩 教育 33 61.9 专业成绩 教育 ( 地方免费师范生 ) 15 68.9 专业成绩

More information

校历.xls

校历.xls 长春工业大学 2018-2019 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2018 年 9 月 3 日 2019 年 3 月 3 日 月 9 10 11 12 1 2 日 3 10 17 24 1 8 15 22 29 5 12 19 26 3 10 17 24 31 7 14 21 28 4 11 18 25 内 周 容 9 16 23 30 7 14 21 28 4 11 18 25 2 9 16 23 30 6 13

More information

X

X 长理工教字 2017 47 号 校属各有关单位 : 长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已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第 10 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此通知 长春理工大学 2017 年 8 月 1 日 - 1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全日制本 专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学习权利和义务, 规范学籍管理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法律 规章的规定, 结合本校实施学分制的具体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教学管理部门对本校全日制本 专科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三条全日制本 专科生的学籍主管部门为教务处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上海财经大学文件 上财教 2017 46 号 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 修订稿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促进学 生德 智 体 美的全面发展,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完善学生 学籍管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 位条例 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令第 41 号 ) 以及 上海财经大学章程

More information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文件 校教发 2014 59 号 关于印发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已经 2014 年 4 月 14 日第 3 次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14 年 4 月 19 日 1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为规范本科生成绩管理, 充分体现其严肃性和公正性,

More information

因患病或者其他原因提出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期限为一年 应征入伍的新生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手续, 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 2 年 ( 四 )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 经学校审查合格后, 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不合格的, 取消入学资格 ; 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

因患病或者其他原因提出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期限为一年 应征入伍的新生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手续, 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 2 年 ( 四 )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 经学校审查合格后, 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不合格的, 取消入学资格 ; 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 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 沪电机院教 2018 251 号 一 总 则 ( 一 )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与正当权益,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等全面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 2017 年 41 号令 ) 等法律 规章的规定, 结合上海电机学院 ( 以下简称 学校 ) 本 专科教育教学特点, 学校决定对 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

More information

5.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 尊敬师长, 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6.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 入学与注册 ( 一 ) 按国家招生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 按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 应向学校请假, 请假一般不应超过两周 未

5.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 尊敬师长, 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6.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 入学与注册 ( 一 ) 按国家招生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 按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 应向学校请假, 请假一般不应超过两周 未 第五部分 教学档案及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规定 (2006 年 1 月 1 日实施生效 2009 年 9 月 1 日第一次修订案实施生效 2014 年 12 月 15 日第二次修订案实施生效 2016 年 9 月 20 日第三次修订案实施生效 )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 培养学生养成遵守宪法 法律 法规, 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遵守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的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More information

知 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 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 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 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在体检复查中, 确诊患有传染性疾病 精神性疾病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 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新生符合如下条件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 一 ) 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 下

知 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 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 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 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在体检复查中, 确诊患有传染性疾病 精神性疾病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 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新生符合如下条件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 一 ) 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 下 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2017 年 7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 学秩序,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学位条例 和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 育部令第 41 号 ),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 全日制本科生 来华留学生 港澳台侨学生及少数民族本科

More information

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2018 年 8 月 15 日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

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2018 年 8 月 15 日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 大海大校发 2018 97 号 关于印发 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学分制 学籍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院 ( 部 ) 处 ( 办 中心 ) 馆 公司 : 现将 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印发给你 们, 请遵照执行 大连海洋大学 2018 年 8 月 15 日 1 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2018 年 8 月 15 日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大 学 文 件

北  京  大  学  文  件 北京大学文 件 校发 2017 168 号 关于印发 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 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经 2017 年 6 月 13 日第 92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各单位, 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7 年 6 月 13 日 1 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2017 年 6 月 13 日第 92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附件 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川大教 2017 126 号 关于印发 四川大学 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 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 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修订 ) 经 2017 年 8 月 7 日校务会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 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 四川大学 2017 年 8 月 11 日 -1- 附件 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大连海事大学非航海类专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7 年第 41 号令 ) 等法律法规,

附件 大连海事大学非航海类专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7 年第 41 号令 ) 等法律法规, 连海大校发 2017 318 号 大连海事大学关于印发 大连海事大学非航海类专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单位 ( 部门 ): 大连海事大学非航海类专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已经 2017 年第 26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 大连海事大学非航海类专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大连海事大学 2017 年 7 月 27 日 大连海事大学教务处 2017 年 7

More information

广东商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广东商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粤商院 2006 45 号 关于重新印发 广东商学院学分制与学籍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教学 教辅 科研 机关 直属单位 : 根据粤教财 2005 87 号文精神和学校实际, 从 2005-2006 学年第一学期起, 学校不再开设重修课和不再办理跟班重修手续 为此, 经院务会研究决定, 学校对原 广东商学院学分制与学籍管理规定 相应做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 广东商学院学分制与学籍管理规定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More information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分制学籍 管理规定 为加强教学管理, 维护教学秩序, 适应学分制改革的要求, 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 依据 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 41 号令 )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章程 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结合学院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 经我院录取的新生, 应持录

More information

一 2017 级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2017 级全日制本科专业学费收费 专业名称 类别 基本学制 ( 年 ) 毕业总学分 ( 个 ) 专业课学分数 公共课学分数 收费标准 ( 元 / 学分 ) 专业课学分收费标准 公共课学分收费标准 学分制学费总额 ( 元 ) 折算年收费额 ( 元 /

一 2017 级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2017 级全日制本科专业学费收费 专业名称 类别 基本学制 ( 年 ) 毕业总学分 ( 个 ) 专业课学分数 公共课学分数 收费标准 ( 元 / 学分 ) 专业课学分收费标准 公共课学分收费标准 学分制学费总额 ( 元 ) 折算年收费额 ( 元 / 一 017 级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017 级全日制本科专业学费收费 思想政治教育普通本科 4 11 47 18 10 0104 506 政治学与行政学普通本科 4 109 51 10 10 090 507 社会工作普通本科 4 109 51 10 10 090 507 社会学普通本科 4 50 10 10 000 5075 学前教育普通本科 4 50 10 10 000 5075 小学教育普通本科

More information

重庆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为保证重庆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 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 严格学籍管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参照国家颁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 41 号令 ), 结合 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重庆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为保证重庆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 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 严格学籍管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参照国家颁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 41 号令 ), 结合 重庆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重医大文 2018 136 号 关于修订印发 重庆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 各有关单位 :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提高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水平, 学校对 重庆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进行了修订, 并决定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现将修订后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

More information

但经短期治疗可以达到入学标准的, 由学校批准, 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需再次复查, 但不按时复查的新生, 取消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自接到通知起在一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否则, 取消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后, 可以在下一学年新

但经短期治疗可以达到入学标准的, 由学校批准, 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需再次复查, 但不按时复查的新生, 取消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自接到通知起在一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否则, 取消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后, 可以在下一学年新 成都学院 ( 成都大学 ) 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成院教 2011 141 号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贯彻因材施教原则, 使学生可以按照教学计划自主地学习, 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根据教育部颁布实施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 文件的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分制的学制以培养计划学制为参考,

More information

( 二 ) 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 合乎相关规定 ; ( 三 ) 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 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 ( 四 ) 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 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 生活 ; ( 五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特殊类型

( 二 ) 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 合乎相关规定 ; ( 三 ) 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 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 ( 四 ) 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 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 生活 ; ( 五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特殊类型 中国矿业大学 ( 北京 ) 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2017 版 )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 持中国矿业大学 ( 北京 ) 录取通知书, 按学校有关要求, 并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 应当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假, 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请假期限不得超过 2 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 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More information

000001(6位3号数字,顶格)

000001(6位3号数字,顶格) 南京大学 南字发 2017 155 号 各院系 各单位 : 新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将于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原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21 号 ) 同时废止 根据新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六十七条要求, 学校对 南京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 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 现将修订后的 南京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

More information

( 四 ) 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专业类别体检要求, 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 生活 ; ( 五 ) 艺术 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 ( 六 ) 其他需要复查的内容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等情形, 确定为复查不合格, 取消其学籍 ; 情节严重的, 学校移

( 四 ) 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专业类别体检要求, 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 生活 ; ( 五 ) 艺术 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 ( 六 ) 其他需要复查的内容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等情形, 确定为复查不合格, 取消其学籍 ; 情节严重的, 学校移 南京工业大学文件 南工校教 [2017]83 号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努力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根据教育部第 41 号令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南京工业大学章程 修订本规定 第一章新生入学与资格复查 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到我校的新生, 持我校录取通 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More information

中北中学 ( 初中 ) 大寺中学 ( 初中 ) 富力中学 ( 初中 ) 富力中学 ( 初中 ) 06 中学历史教师 0 07 中学物理教师 0 08 中学信息技术教师 0 08 中学物理教师 0 中等专业学校 09 中学语文教师 0 中等专业学校 09 中学英语教师 0 中等专业学校 09 中学美术

中北中学 ( 初中 ) 大寺中学 ( 初中 ) 富力中学 ( 初中 ) 富力中学 ( 初中 ) 06 中学历史教师 0 07 中学物理教师 0 08 中学信息技术教师 0 08 中学物理教师 0 中等专业学校 09 中学语文教师 0 中等专业学校 09 中学英语教师 0 中等专业学校 09 中学美术 06 年天津市西青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杨柳青一中 ( 高中 ) 0 中学心理学教师 0 从事中学心理学教育工作 心理学 应用心理学 是组织专业考试 九十五中学 ( 高中 ) 张家窝中学 ( 完中 ) 张家窝中学 ( 完中 ) 张家窝中学 ( 完中 ) 杨柳青三中 ( 初中 ) 0 中学数学教师 0 0 中学语文教师 0 0 中学物理教师 0 0 中学化学教师 0 04 中学语文教师 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中石大东发 2016 15 号 各有关单位 : 现将 中国石油大学 ( 华东 ) 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 试 行 )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石油大学 ( 华东 ) 2016 年 6 月 27 日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适应学校学分制改革管理需要,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促进学生全面化 个性化 最大化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More information

因病推迟入学的研究生, 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 并经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后, 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者, 取消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在一年保留期满后仍不能入学或入学后资格审查不合格, 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新生注册后, 方可享受在校生的相应待遇 第八条每学期开学时, 在校研究生

因病推迟入学的研究生, 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 并经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后, 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者, 取消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在一年保留期满后仍不能入学或入学后资格审查不合格, 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新生注册后, 方可享受在校生的相应待遇 第八条每学期开学时, 在校研究生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 工作和生活秩序, 加强和完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 保障研究生身心健康, 促进研究生德 智 体全面发展,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21 号 ) 的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 制订本规定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新生必须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及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 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的通知 校发 号 全校各单位 : 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已经 2019 年 7 月 6 日第 964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9 年 7 月 6 日 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2017 年 6

关于印发 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的通知 校发 号 全校各单位 : 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已经 2019 年 7 月 6 日第 964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9 年 7 月 6 日 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2017 年 6 关于印发 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的通知 校发 2019 258 号 全校各单位 : 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已经 2019 年 7 月 6 日第 964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9 年 7 月 6 日 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2017 年 6 月 13 日第 92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2019 年 7 月 6 日第 964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

More information

长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学籍管理,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长安大学章程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长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

长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学籍管理,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长安大学章程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长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 长安大学文件 长大教 2017 210 号 关于印发 长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 长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经校务会 2017 年 7 月 11 日审议通过,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长安大学 2017 年 8 月 9 日 - 1 - 长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学籍管理,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22 日印发 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22 日印发 2 河财政教 2018 30 号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印发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 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 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 年 6 月 20 日 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22 日印发 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中国传媒大学国际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2017 年 7 月制订 )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培养国际研究生的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科研和生活秩序, 保障国际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增进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提高学校教育国际化水平, 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

附件 中国传媒大学国际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2017 年 7 月制订 )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培养国际研究生的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科研和生活秩序, 保障国际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增进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提高学校教育国际化水平, 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 中传研字 2017 238 号 关于印发 中国传媒大学国际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各单位 : 为规范学校培养国际研究生的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科研和生活秩序, 保障国际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增进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提高学校教育国际化水平,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 中国传媒大学国际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经 2017 年 7 月 25 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More information

留入学资格 离校治疗的学生, 不享受在籍学生的一切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需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 经医院证明, 学校医院或指定医院复查合格后, 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 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每学期开学时, 学生需按时到校, 办理入学注册手 续 因故不能

留入学资格 离校治疗的学生, 不享受在籍学生的一切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需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 经医院证明, 学校医院或指定医院复查合格后, 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 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每学期开学时, 学生需按时到校, 办理入学注册手 续 因故不能 山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管理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 按 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 池州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以及有关法律

附件 : 池州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以及有关法律 池州学院文件 校字 2017 119 号 关于印发 池州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 ( 修订 ) 的通知 各部门 各单位 : 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现将 池州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 ( 修订 )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 : 池州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 ( 修订 ) 池州学院 2017 年 8 月 7 日 1 附件 : 池州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More information

成都工业学院关于课程学分认定的管理办法

成都工业学院关于课程学分认定的管理办法 成都工业学院关于课程学分认定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 激励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特制定本办法 : 一 学分认定的范围 学分认定 是指将相关学生已修的课程认证为现行培养计划承认的学分的过程 以下情况的学生可以进行学分认定 : 1 学籍异动的学生( 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 校内转专业的学生 被我校退学处理后重新考入我校学习的学生 入伍退役复学等 ); 2 升入我校学习的专科毕业生;

More information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 学生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学费, 并在所在院 ( 部 ) 办理注册手续, 以取得该学期的学习资格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 不予注册 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 应向所在院 ( 部 ) 申请暂缓注册或办理请假手续, 暂缓注册或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 请假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 学生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学费, 并在所在院 ( 部 ) 办理注册手续, 以取得该学期的学习资格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 不予注册 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 应向所在院 ( 部 ) 申请暂缓注册或办理请假手续, 暂缓注册或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 请假 上海电力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2017 年 6 月修订 ) 为规范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实现人 才培养目标,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 定,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 应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 有关证件与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 应事先向所在二级学院

More information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双向选择转专业录取方案 ( 修订 ) 为进一步规范校 院两级转专业相关管理工作, 突出各专业特点, 根据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 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 的通知 ( 校教 号 ) 本科生双向选择转专业的实施细则 ( 校教 号 ) 等文件精神, 学校对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双向选择转专业录取方案 ( 修订 ) 为进一步规范校 院两级转专业相关管理工作, 突出各专业特点, 根据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 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 的通知 ( 校教 号 ) 本科生双向选择转专业的实施细则 ( 校教 号 ) 等文件精神, 学校对 华东理工大学文件 校教 2018 2 号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 本科生双向选择转专业 录取方案 ( 修订 ) 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校 院两级转专业相关管理工作, 突出各专业 特点, 现将修订后的 本科生双向选择转专业录取方案 印发给 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 2018 年 1 月 13 日 1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双向选择转专业录取方案 ( 修订 ) 为进一步规范校 院两级转专业相关管理工作,

More information

山西医科大学 2013 级法医 学年第九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法医学院年级 / 专业 :2013 级法医班级 : (4) 人数 : 129 人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

山西医科大学 2013 级法医 学年第九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法医学院年级 / 专业 :2013 级法医班级 : (4) 人数 : 129 人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 山西医科大学 2013 级法医 2017-2018 学年第九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法医学院年级 / 专业 :2013 级法医班级 :051301-051304(4) 人数 : 129 人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22 23-27 8.28 9.3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大海大校发 2017 180 号 关于印发 大连海洋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院 ( 部 ) 处 ( 办 中心 ) 馆 公司 : 现将 大连海洋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 理规定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大连海洋大学 2017 年 8 月 28 日 1 大连海洋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2017 年 8 月制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More information

( 三 ) 因其他因素无法入学的, 由新生本人申请 学校批准, 可保留入学资格 1 年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 经学校审查合格后, 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不合格的, 取消入学资格 ; 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自新生报到之日起的 3

( 三 ) 因其他因素无法入学的, 由新生本人申请 学校批准, 可保留入学资格 1 年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 经学校审查合格后, 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不合格的, 取消入学资格 ; 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自新生报到之日起的 3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 征求意见稿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西南交通大学章程 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定,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的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More information

第七条发现注册有误的, 须及时更正 应注册而未注册或漏注册的, 须及时补注册 第三章学制 修业年限 培养方案与课程第八条本科各专业的学制为四年 学生从入学取得学籍到完成学业的年限称为修业年限 学校规定标准修业年限为四年, 最短修业年限为三年, 最长修业年限为六年 休学时间计入修业年限, 学生入伍服役

第七条发现注册有误的, 须及时更正 应注册而未注册或漏注册的, 须及时补注册 第三章学制 修业年限 培养方案与课程第八条本科各专业的学制为四年 学生从入学取得学籍到完成学业的年限称为修业年限 学校规定标准修业年限为四年, 最短修业年限为三年, 最长修业年限为六年 休学时间计入修业年限, 学生入伍服役 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北化大校教发 2013 10 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 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依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21 号 ) 以及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北京化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入学

More information

学院文学院政法学院说明 吉林师范大学 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教学周 月份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星期一

学院文学院政法学院说明 吉林师范大学 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教学周 月份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星期一 文政法 吉林师范大学 2017 2018 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2014 级汉语言文学 2016 级汉语言文学 ( 专升本 ) 2015 级汉语言文学 2016 级汉语言文学 2017 级汉语言文学 2017 级汉语言文学 ( 专升本 ) 2014 级汉语国际教育 2015 级汉语国际教育 2016 级汉语国际教育 2017 级汉语国际教育 2014 级思想政治教育 2014 级思想政治教育 ( 免师

More information

等正当理由的, 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学生取得学籍后, 由学校发给学生证和校徽 学生证作为在校学生的身份证明, 不得私自涂改和转借他人使用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 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的, 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

等正当理由的, 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学生取得学籍后, 由学校发给学生证和校徽 学生证作为在校学生的身份证明, 不得私自涂改和转借他人使用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 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的, 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我校实际, 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新生入学, 必须持本校 录取通知书 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

More information

校教字〔2004〕号

校教字〔2004〕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文件 哈工程校发 2017 118 号 关于印发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经学校 2017 年第 16 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7 年 10 月 12 日 - 1 -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工作,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More information

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大工大校发 2017 156 号 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坚持健全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充分调动和发挥研究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 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根据教育部 2017 年 2 月颁布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结合我校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More information

中国民航大学文件

中国民航大学文件 中国民航大学文件 校发 2017 297 号 关于下发 中国民航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单位 各部门 : 根据教育部 2017 年下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分制下的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学校修订了 中国民航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现予以下发, 请遵照执行 中国民航大学 2017 年 7 月 12 日 1 中国民航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2018 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面试及总成绩公示 根据 2018 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经过笔试 面试, 现将成绩公示如下 :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公共基础分 学科专业分 笔试成绩 笔试折合分 (50%) 面试成绩 面试折合分 (50%) 总成绩 k

2018 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面试及总成绩公示 根据 2018 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经过笔试 面试, 现将成绩公示如下 :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公共基础分 学科专业分 笔试成绩 笔试折合分 (50%) 面试成绩 面试折合分 (50%) 总成绩 k 2018 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面试及总成绩公示 根据 2018 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经过笔试 面试, 现将成绩公示如下 :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公共基础分 学科专业分 笔试成绩 笔试折合分 (50%) 面试成绩 面试折合分 (50%) 总成绩 k001 2018011259 8 57 65 32.50 85 42.50 75.00 进入体检 k001 2018011260

More information

山东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

山东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 山东中医药大学部门文件 校教字 2017 23 号 山东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及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 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中医药大学 ( 以下称学校 ) 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

More information

( 二 ) 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 合乎相关规定 ; ( 三 ) 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 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 ( 四 ) 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 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 生活 ; ( 五 ) 艺术 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凡属弄虚作假 徇私

( 二 ) 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 合乎相关规定 ; ( 三 ) 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 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 ( 四 ) 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 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 生活 ; ( 五 ) 艺术 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凡属弄虚作假 徇私 桂师教 2017 17 号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 劳全面发展,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依据教育部 2016 年 12 月修订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修订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 须持我校录取通知书, 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 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

More information

西南财经大学文件 西财大办 号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 坚持立德树人,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西南财经大学文件 西财大办 号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 坚持立德树人,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1 西南财经大学文件 西财大办 2017 40 号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 坚持立德树人,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及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大连海事大学航海类专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7 年第 41 号令 ) 等法律法规,

附件 大连海事大学航海类专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7 年第 41 号令 ) 等法律法规, 连海大校发 2017 317 号 大连海事大学关于印发 大连海事大学航海类专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单位 ( 部门 ): 大连海事大学航海类专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已经 2017 年第 26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 大连海事大学航海类专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大连海事大学 2017 年 7 月 27 日 大连海事大学教务处 2017 年 7 月 27

More information

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细则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细则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福建师范大学文件 闽师教 2017 33 号 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印发 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细则 ( 试行 )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细则( 试行 ) 经 2017 年第 11 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福建师范大学 2017 年 9 月 25 日 1 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细则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More information

京联发〔2009〕22号

京联发〔2009〕22号 北京联合大学文件 京联发 2011 19 号 关于印发 北京联合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 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 的通知 各学院, 校机关各部门 各直属单位 : 经 2011 年学校第 16 次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 现将 北京联合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修订 )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北京联合大学 二 O 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1 北京联合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