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含經的人本與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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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論 阿 含 經 的 人 本 與 中 道 彭 永 彬 ( 養 諄 暨 台 中 假 日 佛 學 院 研 究 部 ) 提 要 西 元 前 五 六 世 紀, 印 度 東 方 由 於 物 產 豐 富, 工 商 發 達, 思 想 自 由, 加 以 祭 司 階 級 生 活 腐 敗, 各 種 檢 討 婆 羅 門 教 的 學 說 風 起 雲 湧, 形 成 了 百 家 爭 鳴 的 局 面 佛 教 就 在 這 種 千 山 竸 秀 萬 壑 爭 幽 的 情 形 下 耀 上 了 人 類 歷 史 的 舞 台 佛 陀 對 當 時 的 學 說 經 過 他 個 人 的 親 身 修 學, 有 的 加 以 抉 擇 修 正, 有 的 則 毫 不 猶 豫 地 拋 棄 最 後 並 提 出 他 個 人 的 創 見 - 緣 起 八 正 道, 構 成 了 一 付 時 教 的 完 整 內 容 針 對 佛 陀 的 思 想, 本 文 提 出 它 的 特 質 - 人 本 中 道 以 為 貫 串 其 中, 人 本 是 東 方 思 想 對 婆 羅 門 教 的 反 動 ; 中 道 則 是 佛 陀 對 東 方 思 想 的 修 正 前 者 是 反 神 本 的, 後 者 是 修 正 極 端 的 ; 本 文 一 一 詳 述 它 的 內 涵 並 舉 出 經 証 如 此 的 思 考 邏 輯, 在 在 說 明 了 佛 教 的 出 現 亦 是 緣 起 法 的 一 種 是 故, 筆 者 推 論 : 十 二 緣 起 的 創 見 不 能 脫 離 東 西 方 思 想 給 予 的 養 分, 它 的 產 生 是 需 要 因 緣 條 件 的 希 望 淡 化 佛 陀 的 神 話 色 彩, 回 復 到 歷 史 上 人 間 的 親 切 的 佛 陀 最 後, 針 對 今 日 提 倡 人 間 佛 教 者, 給 予 個 人 的 意 見 關 鍵 詞 : 人 本 中 道 神 本 極 端 緣 起 1

2 一 問 題 意 識 二 佛 陀 出 現 前 印 度 之 形 勢 ( 一 ) 政 治 方 面 ( 二 ) 社 會 經 濟 方 面 ( 三 ) 思 想 方 面 三 佛 教 的 出 現 及 對 當 時 思 想 的 批 判 ( 一 ) 對 傳 統 吠 陀 思 想 的 批 判 ( 二 ) 對 東 方 思 想 的 批 判 四 佛 教 的 特 質 - 人 本 中 道 ( 一 ) 人 本 1. 從 人 出 發 2. 即 人 成 佛 3. 六 道 中 人 為 可 貴 4. 人 人 平 等 5. 重 視 人 類 現 實 經 驗 6. 因 人 設 教 道 重 次 第 強 調 理 性 7. 貼 近 群 眾 關 懷 人 間 ( 二 ) 中 道 1. 不 有 不 無 的 中 道 2. 不 一 不 異 的 中 道 3. 不 苦 不 樂 的 中 道 4. 八 正 道 的 中 道 五 人 本 與 中 道 的 時 付 意 義 六 十 二 緣 起 的 演 繹 七 結 論 目 次 2

3 本 文 一 問 題 意 識 法 不 孤 起 仗 緣 方 生 思 想 的 出 現, 不 可 能 無 因 而 有 佛 法 也 如 此, 佛 教 出 現 於 印 度 必 有 其 原 因, 它 與 當 時 印 度 的 自 然 環 境 社 會 環 境 人 文 環 境 脫 離 不 了 關 係 它 的 思 想 修 行 方 法 與 當 時 的 學 說 有 何 同 質 性? 差 異 性? 它 的 特 質 又 是 什 麼? 本 文 詴 圖 從 阿 含 經 典 中 釐 清 十 二 緣 起 一 直 以 來 都 說 是 佛 陀 無 師 自 悟 的, 這 與 法 不 孤 起 仗 緣 方 生 有 否 衝 突? 本 文 提 供 一 種 解 釋 二 佛 陀 出 現 前 印 度 之 形 勢 ( 一 ) 政 治 方 面 西 元 前 五 六 世 紀, 印 度 出 現 了 兩 種 國 家 型 態 一 種 是 小 邦 林 立, 以 小 城 市 為 主, 大 抵 採 共 和 制 度 ; 另 外, 也 出 現 了 幾 個 大 國 家, 採 行 君 主 專 制 在 這 些 大 國 家 中 有 大 都 市, 經 濟 發 達, 工 商 繁 榮 各 國 之 間 戰 爭 頻 繁 ; 小 國 不 斷 的 被 大 國 併 吞, 大 國 與 大 國 之 間 也 時 有 戰 事 發 生 由 於 專 制 體 制 的 出 現, 剎 帝 利 階 級 抬 頭, 有 凌 駕 婆 羅 門 的 趨 勢 除 此 之 外, 專 制, 也 意 味 著 被 統 治 階 級 的 受 壓 迫 日 趨 嚴 重 戰 爭, 更 加 深 了 人 的 不 安 1 ( 二 ) 社 會 經 濟 方 面 農 業 技 術 發 展 成 熟, 恆 河 流 域 充 足 的 灌 溉 水 使 得 此 地 的 農 產 豐 盛 ; 土 木 金 石 等 手 工 藝 已 有 相 當 水 準, 商 業 貿 易 繁 榮, 大 都 市 工 商 發 達, 貨 幣 的 使 用 造 就 了 部 份 商 贾 大 亨 這 些 工 商 業 者 掌 握 了 都 市 的 經 濟 實 權, 工 商 業 者 的 抬 頭, 自 然 不 滿 於 四 姓 階 級 中 被 列 為 第 三, 加 深 了 階 級 間 的 矛 盾 由 於 社 會 繁 榮, 思 想 自 由, 人 們 飽 衣 足 食 之 餘, 有 餘 力 去 思 索 生 命 問 題, 促 成 了 東 方 反 吠 陀 思 想 的 興 起 2 ( 三 ) 思 想 方 面 1. 西 方 以 拘 羅 為 中 心 的 傳 統 婆 羅 門 教, 嚴 守 四 姓 階 級 的 分 野, 吠 陀 三 綱 領 是 它 們 的 生 活 圭 臬 但 長 久 以 來 的 既 得 利 益, 使 婆 羅 門 階 級 養 成 驕 縱 淫 逸 生 活 腐 化 的 毛 病, 漸 失 領 導 威 信 但 基 本 上, 仍 維 持 著 一 定 的 勢 力 3 2 東 方 1 季 羨 林 現 付 佛 教 學 術 叢 刊 94 冊 < 原 始 佛 教 的 歷 史 起 原 問 題 > 頁 一 如 現 付 佛 教 學 術 叢 刊 94 冊 < 漫 談 佛 教 產 生 的 時 付 背 景 和 佛 陀 思 想 幾 個 特 點 > 頁 印 順 法 師 以 佛 法 研 究 佛 法 < 佛 教 之 興 起 與 東 方 印 度 > 頁

4 不 同 於 西 方 的 宿 命, 東 方 ( 主 要 是 摩 揭 陀 ) 的 人 們 對 婆 羅 門 教 發 出 了 不 滿 的 聲 音 4 主 要 有 二 : (1) 古 奧 義 書 東 方 的 哲 人 們 思 索 生 命 問 題, 認 為 生 命 不 當 只 是 關 懷 現 世 的 福 樂 或 以 昇 天 為 滿 足, 發 出 解 決 生 命 終 極 關 懷 的 心 聲 於 是 有 了 業 感 輪 迴 說 真 心 梵 我 論 的 出 現 普 遍 認 為 真 我 依 業 而 輪 迴, 見 到 真 我 見 到 梵 ( 真 我 = 梵 ), 則 達 到 生 命 的 解 脫 5 (2) 沙 門 團 在 反 吠 陀 的 風 潮 中, 以 摩 揭 陀 為 主 的 沙 門 團, 承 接 古 奧 義 書 思 考 的 問 題, 提 出 了 多 元 的 思 想 及 解 決 之 道 佛 陀 亦 是 沙 門 團 之 ㄧ, 曾 在 此 修 學 後 又 放 棄, 發 表 了 他 特 有 的 緣 起 中 道 說 三 佛 教 的 出 現 及 對 當 時 思 想 的 批 判 因 應 當 時 的 環 境, 釋 尊 有 取 有 捨, 加 上 個 人 的 創 見, 提 出 了 佛 教 特 有 的 思 想 及 修 學 方 法 6 對 當 時 的 學 說 佛 陀 有 什 麼 反 省 呢? ( 一 ) 對 傳 統 吠 陀 思 想 的 批 判 - 反 吠 陀 的 神 本 迷 信 神 秘 階 級 1. 吠 陀 思 想 的 本 質 是 神 本 的 7 一 切 從 神 出 發, 以 神 為 歸 宿 ; 人 的 苦 樂 遭 遇 是 神 的 旨 意 人 的 一 切 作 為, 不 外 為 了 取 悅 神, 以 得 到 神 的 眷 顧 這 種 神 本 思 想 的 特 質 就 是 他 力 論 生 命 的 一 切 由 外 在 於 生 命 的 人 格 神 所 主 宰, 在 人 格 神 面 前, 人 是 無 能 為 力 的 ( 類 似 今 天 西 方 宗 教 ) 它 所 發 展 出 來 的 修 學 方 式 就 是 祈 禱 與 祭 祀, 透 4 印 順 法 師 以 佛 法 研 究 佛 法 < 佛 教 之 興 起 與 東 方 印 度 > 頁 印 順 法 師 印 度 佛 教 思 想 史 < 第 一 章 > 頁 3 奧 義 書 的 重 要 建 樹 有 二 : 一 真 心 的 梵 我 論 ; 二 業 感 的 輪 迴 說 在 生 死 歷 程 中, 人 類 似 乎 是 迷 妄 的, 虛 幻 的, 然 探 索 到 自 我 的 當 體, 到 底 與 真 常 本 淨 的 梵 是 同 一 的, 所 以 說 我 者 梵 也 奧 義 書 的 業 力 說, 與 真 我 論 相 結 合 我 為 自 身 的 行 為 所 限 制 拘 縛, 從 此 生 而 轉 到 他 生 對 照 於 自 我 的 真 淨 妙 樂, 加 倍 感 覺 到 人 生 的 迷 妄 與 悲 哀, 因 而 促 成 以 後 解 脫 思 想 的 隆 盛 6 印 順 法 師 印 度 之 佛 教 < 第 一 章 > 頁 1 佛 教 乃 內 本 釋 尊 之 特 見, 外 冶 印 度 文 明 而 創 立 者, 與 印 度 固 有 之 文 明, 關 涉 頗 深 7 印 順 法 師 佛 法 概 論 頁 神 教 者 以 為 德 行 的 根 源 是 神 的, 德 行 只 是 人 怎 麼 服 事 神, 人 怎 麼 體 貼 神 的 意 思 來 待 人, 如 離 開 了 神, 德 行 即 無 從 說 起 所 以 在 神 教 中, 不 但 人 的 德 行 變 成 了 神 的 奴 役, 而 迷 妄 的 宗 教 行 為, 也 被 看 為 道 德 的, 有 價 值 的 4

5 過 這 些 宗 教 儀 式 來 達 到 人 的 目 的 這 些 神 本 迷 信 的 作 法, 是 釋 尊 反 對 的 < 中 阿 含 伽 彌 尼 經 > 世 尊 歎 曰 : 善 哉! 伽 彌 尼! 所 以 者 何? 彼 男 女 等, 懈 不 精 進, 而 行 惡 法, 成 就 十 種 不 善 業 道, 殺 生 不 與 取 邪 婬 妄 言, 乃 至 邪 見, 若 為 眾 人 各 叉 手 向 稱 歎 求 索, 因 此 緣 此, 身 壞 命 終, 得 至 善 處, 乃 生 天 上 者, 是 處 不 然 < 雜 阿 含 89 經 > 佛 告 優 波 迦 : 若 邪 盛 大 會 繫 群 少 特 牛 水 特 水 牸, 及 諸 羊 犢 小 小 眾 生 悉 皆 傷 殺, 逼 迫 苦 切, 僕 使 作 人, 鞭 笞 恐 怛, 悲 泣 號 呼, 不 喜 不 樂, 眾 苦 作 役 如 是 等 邪 盛 大 會, 我 不 稱 歎, 以 造 大 難 故 這 段 經 文 很 明 白 告 訴 我 們, 重 要 的 是 業, 不 是 祈 禱, 殺 害 眾 生 的 祭 祀 行 為, 更 是 根 本 反 對 2. 從 神 本 思 想 出 發, 產 生 了 咒 語 的 應 用 經 由 咒 法 的 唸 誦, 有 息 災 免 厄 得 福 的 功 用 這 種 神 祕 的 手 段, 也 是 佛 陀 反 對 的 < 中 阿 含 多 界 經 > 阿 難! 若 見 諦 人 生 極 苦 甚 重 苦, 不 可 愛 不 可 樂 不 可 思 不 可 念 乃 至 斷 命, 捨 離 此 內, 更 從 外 求 或 有 沙 門 梵 志, 或 持 一 句 咒, 二 句 三 句 四 句 多 句 百 千 句 咒, 令 脫 我 苦, 是 求 苦 習 苦 趣 苦 苦 盡 者, 終 無 是 處 若 凡 夫 人 捨 離 此 內, 更 從 外 求, 或 有 沙 門 梵 志 持 一 句 咒, 二 句 三 句 四 句 多 句 百 千 句 咒, 令 脫 我 苦, 是 求 苦 習 苦 趣 苦 苦 盡 者, 必 有 是 處 5

6 這 段 經 文 很 有 意 思, 佛 陀 不 說 明 咒 語 有 否 效 用? 只 說 聖 者 不 會 以 咒 脫 苦, 但 凡 夫 會 重 點 似 乎 在 說 明 凡 聖 差 異, 而 非 討 論 咒 語 是 有 有 效? 但 是, 佛 在 另 一 段 經 卻 說 : ( 雜 阿 含 1118) 時, 有 一 詐 偽 阿 修 羅 語 毘 摩 質 多 羅 阿 修 羅 : 其 彼 天 帝 釋 質 直 好 信 不 虛 偽, 但 語 彼 言 : 天 王! 此 阿 修 羅 幻 法, 若 學 者, 令 人 墮 地 獄, 受 罪 無 量 百 千 歲 由 本 經 文 發 現 : 咒 語, 不 管 是 否 有 效? 是 有 很 多 後 遺 症 的 3. 雅 利 安 人 以 戰 勝 者 的 姿 態 奴 隸 著 當 地 的 土 著, 將 他 們 歸 類 為 首 陀 羅 不 傴 如 此, 祭 司 為 了 保 存 其 既 得 利 益, 又 將 雅 利 安 人 劃 分 為 婆 羅 門 ( 祭 司 ) 剎 地 利 吠 舍 說 吠 陀 經 是 天 啟 的, 無 可 違 抗 的 神 的 旨 意 ; 而 且 只 有 祭 司 才 有 解 釋 吠 陀 經 施 作 種 種 宗 教 儀 式 與 神 溝 通 的 權 利, 壟 斷 了 吠 陀 信 仰 所 帶 來 的 利 益 這 種 人 為 的 不 平 等 在 當 時 不 但 引 起 東 方 沙 門 團 的 反 抗, 信 仰 婆 羅 門 教 的 理 性 之 士 也 開 始 反 省 提 出 批 判, 而 有 了 古 奧 義 書 的 出 現 佛 教 當 然 也 不 例 外, 提 出 四 姓 悉 皆 平 等 的 主 張 可 以 說, 當 時 的 東 方 思 想 一 致 是 反 神 本, 提 倡 人 本 的 < 雜 阿 含 548 經 > 復 問 : 云 何? 大 王! 如 是 四 姓, 為 平 等 不? 為 有 種 種 勝 如 差 別? 王 白 尊 者 摩 訶 迦 旃 延 : 如 是 義 者, 則 為 平 等, 無 有 種 種 勝 如 差 別 是 故, 大 王 當 知, 四 姓 悉 平 等 耳, 無 有 種 種 勝 如 差 別 印 度 佛 教 思 想 史 < 第 一 章 > 頁 3-4 這 一 東 方 思 想, 業 力 與 真 我 相 結 合, 而 後 隨 業 輪 迴 中, 首 陀 羅 人 如 此, 阿 利 安 誦 習 吠 陀, 也 不 過 如 此 反 之, 如 依 智 而 悟 真 我, 首 陀 羅 也 能 入 於 不 死 的 梵 界 奧 6

7 義 書 的 精 神, 顯 然 存 有 革 新 婆 羅 門 教 的 意 義 這 是 阿 利 安 人 文 化 到 達 東 方, 展 開 溫 和 的 宗 教 革 新 的 前 奏 印 度 佛 教 思 想 史 < 第 一 章 > 頁 4 恒 河 兩 岸, 雜 有 非 阿 利 安 人 的 東 方, 受 阿 利 安 文 化 影 響, 展 開 了 思 想 的 全 面 革 新, 這 就 是 反 婆 羅 門 的 沙 門 文 化 當 時 的 思 想, 屬 於 剎 帝 利, 然 沙 門 不 分 階 級, 為 種 族 平 等 的 全 人 類 宗 教 ( 二 ) 對 東 方 思 想 的 批 判 1. 東 方 思 想 簡 介 (1) 古 奧 義 書 古 奧 義 書 是 東 方 以 剎 帝 利 為 主 的 思 想 產 物 相 較 於 吠 陀 經, 有 了 人 人 平 等 的 內 涵 ; 又 富 於 哲 學 思 考, 把 注 意 力 從 外 在 的 梵 轉 移 到 個 人 的 內 心 認 為 生 命 的 主 體 真 我 ( 阿 特 曼 ) 依 業 而 輪 迴, 見 到 真 我 達 到 解 脫 就 思 想 的 角 度 而 言, 是 比 吠 陀 三 綱 領 更 進 步 的 (2) 沙 門 團 東 方 的 沙 門 團 受 到 古 奧 義 書 的 啟 發, 由 於 王 朝 的 支 持, 各 種 思 想 蓬 勃 發 展 其 見 解 是 多 元 的, 主 題 不 外 圍 繞 在 善 惡 業 報 解 脫 生 命 主 體 ( 即 古 奧 義 書 的 真 我 ) 等 方 面 其 主 張 簡 介 如 下 : (A) 不 蘭 迦 葉 - 否 定 善 惡 亦 否 定 業 報 8 (B) 末 伽 梨 拘 舍 梨 - 否 定 善 惡 業 報 三 世 修 行 亦 無 用 為 極 端 的 宿 命 論 者 9 8 CBETA T01n0001_p0108a25(04) < 長 阿 含 沙 門 果 經 > 我 念 一 時 至 不 蘭 迦 葉 所, 問 言 : 如 人 乘 象 馬 車, 習 於 兵 法, 乃 至 種 種 營 生, 現 有 果 報 ; 今 此 眾 現 在 修 道, 現 得 果 報 不? 彼 不 蘭 迦 葉 報 我 言 : 王 若 自 作, 若 教 人 作, 斫 伐 殘 害, 煮 炙 切 割, 惱 亂 眾 生, 愁 憂 啼 哭, 殺 生 偷 盜, 婬 逸 妄 語, 踰 牆 劫 奪, 放 火 焚 燒, 斷 道 為 惡 大 王! 行 如 此 事, 非 為 惡 也 大 王! 若 以 利 劍 臠 割 一 切 眾 生, 以 為 肉 聚, 彌 滿 世 間, 此 非 為 惡, 亦 無 罪 報 於 恒 水 南, 臠 割 眾 生, 亦 無 有 惡 報 於 恒 水 北 岸, 為 大 施 會, 施 一 切 眾, 利 人 等 利, 亦 無 福 報 9 CBETA T01n0001_p0108b12(01) < 長 阿 含 沙 門 果 經 > 7

8 (C) 阿 夷 陀 翅 舍 欽 婆 羅 - 人 由 地 水 火 風 四 大 和 合 而 成, 人 死 後 還 原 為 地 水 火 風 為 極 端 的 唯 物 論 者, 當 然 也 是 一 世 斷 滅 論 者 10 (D) 浮 陀 伽 旃 延 - 無 因 論 者, 亦 是 宿 命 論 者 11 者 另 外, 他 也 是 心 物 二 元 的 常 見 論 (E) 散 若 毘 羅 梨 子 - 對 修 道 有 無 果 報 不 作 肯 定 的 答 覆, 故 被 稱 為 捕 鰻 論 者 (F) 尼 乾 子 - 心 物 二 元 常 見 論 者 ; 主 張 業 報 輪 迴 ( 機 悈 式 的 ); 崇 尚 苦 行, 惡 業 盡 方 得 解 脫 14 我 於 一 時 至 末 伽 梨 拘 舍 梨 所, 問 言 : 如 今 人 乘 象 馬 車, 習 於 兵 法, 乃 至 種 種 營 生, 皆 現 有 果 報 ; 今 者 此 眾 現 在 修 道, 現 得 報 不? 彼 報 我 言 : 大 王! 無 施 無 與, 無 祭 祀 法, 亦 無 善 惡, 無 善 惡 報, 無 有 今 世, 亦 無 後 世, 無 父 無 母, 無 天 無 化 無 眾 生, 世 無 沙 門 婆 羅 門 平 等 行 者, 亦 無 今 世 後 世, 自 身 作 證, 布 現 他 人 諸 言 有 者, 皆 是 虛 妄 10 CBETA T01n0001_p0108b23(06) < 長 阿 含 沙 門 果 經 > 又 白 佛 言 : 我 於 一 時 至 阿 夷 陀 翅 舍 欽 婆 羅 所, 問 言 : 大 德! 如 人 乘 象 馬 車, 習 於 兵 法, 乃 至 種 種 營 生, 皆 現 有 果 報 ; 今 者 此 眾 現 在 修 道, 現 得 報 不? 彼 報 我 言 : 受 四 大 人 取 命 終 者, 地 大 還 歸 地, 水 還 歸 水, 火 還 歸 火, 風 還 歸 風, 皆 悉 壞 敗, 諸 根 歸 空 若 人 死 時, 床 輿 舉 身 置 於 塚 間, 火 燒 其 骨 如 鴿 色, 或 變 為 灰 土, 若 愚 若 智 取 命 終 者, 皆 悉 壞 敗, 為 斷 滅 法 11 CBETA T01n0001_p0108c07(00) < 長 阿 含 沙 門 果 經 > 又 白 佛 言 : 我 昔 一 時 至 彼 浮 陀 伽 旃 延 所, 問 言 : 大 德! 如 人 乘 象 馬 車, 習 於 兵 法, 乃 至 種 種 營 生, 皆 現 有 果 報 ; 今 者 此 眾 現 在 修 道, 得 報 不? 彼 答 我 言 : 大 王! 無 力 無 精 進, 人 無 力 無 方 便, 無 因 無 緣 眾 生 染 著, 無 因 無 緣 眾 生 清 淨, 一 切 眾 生 有 命 之 類, 皆 悉 無 力, 不 得 自 在, 無 有 冤 讎 定 在 數 中, 於 此 六 生 中 受 諸 苦 樂 12 原 始 佛 教 思 想 論 -- 木 村 泰 賢 著, 歐 陽 瀚 存 譯 浮 陀 伽 旃 延 主 張, 人 由 地 水 火 風 苦 樂 生 命 七 要 素 而 成 依 其 集 散 離 合 而 有 生 死 之 現 象 惟 七 要 素 自 身 則 為 不 滅 例 如 以 刀 刺 人 所 需 者 僅 在 通 過 其 七 要 素 之 分 合 點 生 命 自 身 並 未 喪 失 13 CBETA T01n0001_p0108c18(12) < 長 阿 含 沙 門 果 經 > 又 白 佛 言 : 我 昔 一 時 至 散 若 毘 羅 梨 子 所, 問 言 : 大 德! 如 人 乘 象 馬 車, 習 於 兵 法, 乃 至 種 種 營 生, 皆 現 有 果 報 ; 今 者 此 眾 現 在 修 道, 現 得 報 不? 彼 答 我 言 : 大 王! 現 有 沙 門 果 報, 問 如 是, 答 此 事 如 是, 此 事 實, 此 事 異, 此 事 非 異 非 不 異 大 王! 現 無 沙 門 果 報, 問 如 是, 答 此 事 如 是, 此 事 實, 此 事 異, 此 事 非 異 非 不 異 大 王! 現 有 無 沙 門 果 報, 問 如 是, 答 此 事 如 是, 此 事 實, 此 事 異, 此 事 非 異 非 不 異 大 王! 現 非 有 非 無 沙 門 果 報, 問 如 是, 答 此 事 如 是, 此 事 實, 此 事 異, 此 事 非 異 非 不 異 14 CBETA T01n0026_p0628a16(00) < 中 阿 含 優 婆 離 經 > CBETA T01n0026_p0442b29(00) < 中 阿 含 尼 乾 經 乾 > 8

9 2. 批 判 針 對 當 時 東 方 的 思 想 及 修 道 方 法, 佛 陀 一 樣 給 予 嚴 格 的 批 判 (1) 生 命 主 體 方 面 - 否 認 生 命 主 體 的 存 在 生 命 主 體 意 識 是 眾 生 與 生 俱 來 根 深 蒂 固 的 觀 念 一 有 這 種 觀 念, 不 是 落 於 命 則 是 身 的 唯 物 斷 見 論 ; 就 是 落 於 常 見 的 命 異 身 異 的 心 物 二 元 論 或 是 色 是 我, 無 二 無 異, 長 存 不 變 的 唯 心 論 雜 阿 含 272 經 : 我 不 說 此 甘 露 涅 槃, 依 三 見 者 何 等 為 三? 有 一 種 見 如 是 如 是 說 : 命 則 是 身 復 有 如 是 見 : 命 異 身 異 又 作 是 說 : 色 是 我, 無 二 無 異, 長 存 不 變 這 種 生 命 主 體, 在 不 同 的 文 化 底 下, 表 現 出 不 同 的 名 稱 相 狀 功 能 作 用 有 稱 為 梵 的, 有 稱 為 神 的, 有 稱 為 我 的, 有 稱 為 靈 魂 的, 有 稱 為 如 來 藏 的, 有 稱 為 自 性 清 淨 心 的, 也 可 以 稱 為 法 性 法 界 涅 槃 般 若 無 自 性 的 ; 牠 的 體 質, 有 的 是 物 的, 有 的 是 心 的, 有 的 是 心 物 和 合 的, 也 可 能 是 非 心 非 物 的 ; 不 管 用 什 麼 名 稱? 只 要 是 具 備 了 能 獨 立 存 在 永 恆 不 變 化 能 單 獨 自 主 決 定 的 特 質 的 存 在 事 物, 都 是 本 文 所 討 論 的 生 命 主 體 這 種 生 命 主 體 是 佛 陀 所 反 對 的 這 種 生 命 主 體 是 眾 生 幻 想 出 來, 認 為 有 那 樣 存 在 的 事 物 因 此, 在 眾 生 的 觀 念 中, 是 認 為 有 那 樣 的 存 在 事 物, 故 本 文 稱 為 生 命 主 體 意 識 這 種 生 命 主 體 意 識, 也 就 是 佛 教 極 力 要 破 除 的 我 見 它 是 可 以 消 除 的, 因 為 它 是 緣 起 法 的 緣 故, 它 是 此 有 故 彼 有, 因 此 是 可 以 此 無 故 彼 無 的 基 本 上, 佛 陀 否 定 了 生 命 主 體 的 存 在 不 管 在 五 蘊 之 中 ( 即 蘊 計 我 ), 或 是 在 五 蘊 之 外 ( 離 蘊 計 我 ), 都 沒 有 這 樣 的 存 在 故 說 無 我 佛 法 概 論 頁 於 有 情 作 蘊 界 處 的 正 觀 時, 確 認 為 一 切 是 無 常 的 苦 的 非 常 住 非 妙 樂, 婆 羅 門 教 的 真 我, 即 根 本 的 否 定 了 佛 法 否 定 此 神 秘 我 的 一 元 論, 及 超 物 質 我 的 二 元 論, 即 以 有 情 為 身 心 的 和 合 相 續 者 但 又 不 落 於 順 世 者 的 斷 見, 從 9

10 念 念 無 常 的 相 續 中, 展 轉 相 依 的 沒 有 獨 存 自 體 中, 無 我 無 我 所, 而 肯 定 有 情 為 假 名 的 存 在 可 見, 佛 法 是 在 生 命 ( 無 常 的 五 蘊 ) 當 中, 否 認 生 命 主 體, 而 非 否 認 生 命 (2) 修 行 解 脫 方 面 - 反 對 只 是 追 求 欲 樂, 或 是 折 磨 自 己 身 體 的 修 道 方 法 否 定 善 惡 業 報 的 一 世 論 者, 容 易 淪 為 現 世 五 欲 快 樂 的 追 求 者 相 反 的, 部 分 東 方 沙 門 團 的 苦 行 作 風 ( 如 尼 乾 ), 也 為 佛 所 不 取 < 中 阿 含 拘 樓 瘦 無 諍 經 > 佛 言 : 莫 求 欲 樂 極 下 賤 業, 為 凡 夫 行 亦 莫 求 自 身 苦 行, 至 苦 非 聖 行, 無 義 相 應, 離 此 二 邊, 則 有 中 道, 成 眼 成 智, 自 在 成 定, 趣 智 趣 覺 趣 於 涅 槃 四 佛 教 的 特 質 - 人 本 中 道 15 在 對 當 時 的 思 想 提 出 批 判 後, 釋 尊 保 留 了 有 利 於 人 群 和 樂 的 道 德 條 目 及 依 業 輪 迴 修 行 解 脫 的 觀 念, 又 提 出 了 他 對 人 生 的 看 法 及 解 決 之 道 - 緣 起 八 正 道, 構 成 了 佛 教 的 完 整 體 系 不 管 是 知 見 或 行 持, 它 都 是 人 本 的 中 道 的 ( 一 ) 人 本 所 謂 人 本, 簡 單 說, 就 是 以 人 為 本, 重 視 人 詳 細 的 說, 它 有 以 下 幾 個 內 涵 : 1. 從 人 出 發 世 間 的 苦 樂, 人 類 的 道 德 行 為, 吠 陀 經 以 為 都 根 源 於 神, 是 神 的 安 排 在 神 的 面 前, 人 是 那 麼 渺 小, 也 無 頇 為 自 己 的 行 為 負 責 但 釋 尊 以 為, 這 一 切 都 跟 神 無 關 苦 樂 是 緣 起 的 16, 道 德 修 養 的 目 的 也 不 外 為 了 人 群 的 和 諧 生 存 如 此, 將 人 15 佛 法 概 論 頁 190 凡 在 家 弟 子, 應 受 持 五 戒, 五 戒 是 不 殺 生 不 偷 盜 不 邪 淫 不 妄 語 不 飲 酒 這 是 最 一 般 的, 近 於 世 間 的 德 行, 而 卻 是 極 根 本 的 這 五 戒 的 原 則, 即 為 了 實 現 人 類 的 和 樂 生 存 16 CBETA T02n0099_p0093b21(00) < 雜 阿 含 343> 世 尊 說 苦 樂 從 緣 起 生 故 尊 者 浮 彌! 彼 諸 沙 門 婆 羅 門 所 問 苦 樂 自 作 者, 彼 亦 從 因 起 生 ; 言 不 從 緣 起 生 者, 無 有 是 處 苦 樂 他 作 自 他 作 非 自 非 他 無 因 作 說 者, 彼 亦 從 緣 起 生 ; 若 言 不 從 緣 生 者, 無 有 是 處 尊 者 浮 彌! 彼 沙 門 婆 羅 門 所 說 苦 樂 自 作 者, 亦 緣 觸 生 ; 若 言 不 從 觸 生 者, 無 有 是 處 苦 樂 他 作 自 他 作 非 自 非 他 無 因 作 者, 彼 亦 緣 觸 生, 若 言 不 緣 觸 生 者, 無 有 是 處 阿 難 白 佛 : 如 世 尊 所 說 義, 我 已 解 知, 有 生 故 有 老 死, 非 緣 餘 ; 有 生 故 有 老 死, 乃 至 無 明 故 有 行, 非 緣 餘 ; 有 無 明 故 有 行, 無 明 滅 則 行 滅, 乃 至 生 滅 則 老 病 死 憂 悲 惱 苦 滅, 如 是 10

11 的 一 切 從 神 解 放 出 來, 回 到 人 的 立 場 這 種 從 人 出 發 的 思 考 方 式, 徹 底 擺 脫 了 神 教 所 帶 來 的 桎 梏 2. 即 人 成 佛 神 本 的 宗 教, 神 是 真 理 的 付 名 詞 ; 唯 有 神, 才 能 體 現 真 理, 人 類 是 無 份 的 ; 神 - 是 與 人 不 同 的, 牠 的 境 界 不 是 人 可 以 了 解 的, 充 分 顯 示 了 神 與 人 的 不 同 但 佛 在 經 中 清 楚 的 告 訴 我 們, 他 是 人, 父 名 淨 飯, 母 名 大 清 淨 妙 17 ; 他 和 我 們 一 樣 有 血 肉 之 軀, 要 吃 喝 拉 睡, 會 生 老 病 死 ; 所 不 同 的 只 是 他 的 心 而 心, 是 可 以 鍛 鍊 的 我 們 的 心, 只 要 經 由 鍛 鍊, 也 可 以 達 到 和 他 一 樣 的 境 界 這 種 即 人 成 佛 的 事 實 大 大 地 鼓 舞 了 人, 也 將 人 的 身 分 抬 到 與 神 平 等 的 地 位 ( 此 句 的 神, 非 指 人 格 神, 只 是 付 表 真 善 美 ) 原 來, 人 - 是 可 以 達 到 真 善 美 的 境 界 的 3. 六 道 中 人 為 可 貴 六 道 眾 生 身 處 的 環 境, 所 具 備 的 心 行 個 個 不 同 若 就 修 學 的 角 度 來 談, 人 間, 最 適 合 修 學 了 為 什 麼 呢? (1) 就 環 境 而 言 三 惡 道 太 苦, 注 意 力 都 放 在 如 何 脫 離 苦, 無 法 修 學 天 道 太 快 樂, 會 使 天 人 得 意 忘 形, 忘 記 修 學 苦 樂 參 半 的 人 間 ; 有 點 苦 但 不 會 太 苦, 不 致 使 人 驕 傲 自 大, 忘 了 我 是 誰? 有 點 樂 又 不 會 太 樂, 使 人 有 機 會 自 我 反 省, 提 昇 自 己 如 : 成 佛 之 道 偈 頌 人 中 苦 樂 雜 升 沈 之 樞 紐 (2) 就 心 行 而 言 修 行, 雖 說 有 種 種 德 目, 其 實 只 是 鍛 鍊 心 其 目 的, 不 外 知 情 意 的 圓 滿 開 展 六 道 眾 生 均 具 備 知 情 意 但 以 人 類 最 為 發 達 因 此, 修 學 也 最 易 成 就 如 : 成 佛 之 道 偈 頌 純 大 苦 聚 滅 由 本 經 文 可 知, 苦 樂 有 兩 種 說 法 : 一 是 身 心 感 受, 另 一 是 身 心 果 報 體 17 CBETA T01n0001_p0003c05(00) < 長 阿 含 卷 一 > 我 父 名 淨 飯, 剎 利 王 種, 母 名 大 清 淨 妙, 王 所 治 城 名 迦 毗 羅 衛 佛 時 頌 曰 : 父 剎 利 淨 飯, 母 名 大 清 淨, 土 廣 民 豐 饒, 我 從 彼 而 生 11

12 生 死 流 轉 中 人 身 最 難 得 憶 梵 行 勤 勇 三 事 勝 諸 天 4. 人 人 平 等 婆 羅 門 教 是 雅 利 安 人 的 宗 教, 更 是 祭 司 階 級 的 宗 教, 這 在 當 時 已 引 起 奧 義 書 及 沙 門 團 的 反 感 佛 教 更 是 徹 底 的 平 等 主 義 者, 不 論 你 的 種 族 階 級 職 業 男 女 老 少 貧 富 美 醜 智 愚 能 力, 在 依 業 輪 迴 修 行 解 脫 的 路 上 大 家 是 機 會 均 等 的 不 管 任 何 人, 一 旦 加 入 僧 團, 彼 此 的 地 位 平 等, 沒 有 誰 有 特 權? 大 家 一 起 作 僧 事 羯 摩, 決 定 僧 團 的 事 務 這 種 平 等 的 作 風, 是 佛 教 容 易 為 人 接 受 並 迅 速 蓬 勃 發 展 的 一 大 因 素 5. 重 視 人 類 現 實 經 驗 阿 含 經 對 涅 槃 的 態 度 很 特 別, 一 方 面 肯 定 它 的 如 實, 是 可 以 經 驗 的 ( 聖 者 證 量 ) 18 ; 另 方 面 卻 又 迴 避 對 它 的 討 論, 只 以 眾 苦 滅 盡 無 量 無 數 永 滅 19 來 形 容 可 見 超 越 凡 夫 所 能 體 會 的 境 界 佛 是 不 談 的 那 麼 佛 陀 談 些 什 麼 呢? 他 談 人 類 現 實 的 經 驗, 並 且 從 此 下 手 起 修 就 可 達 到 涅 槃 因 此 經 中 主 要 說 的 是 人 類 的 身 心 世 界 身 心 世 界 的 產 生 滅 除 身 心 世 界 苦 惱 的 方 法 ( 亦 即 四 諦 中 的 苦 集 道 ) 從 這 點 可 以 看 出 佛 陀 的 智 慧 及 慈 悲, 他 沒 有 大 談 特 談 自 己 的 證 量 來 顯 示 自 己 的 優 越 ( 因 為 那 些 證 量 是 凡 夫 無 法 體 會 的 ) 他 是 站 在 幫 助 凡 夫 眾 生 的 立 場, 以 凡 夫 所 能 理 解 的 方 法 引 導 眾 生 達 到 與 他 相 同 的 境 地 這 對 比 於 往 後 的 大 乘 經 動 輒 從 涅 槃 ( 如 般 若 經 ) 20 佛 菩 薩 的 境 界 ( 如 華 嚴 經 ) 21 下 手, 就 凡 夫 的 受 用 來 說, 何 者 有 效? 18 CBETA T02n0099_p 0103c28(02) < 雜 阿 含 > 復 次, 苦 滅 聖 諦 已 知 已 作 證 出, 所 未 聞 法, 當 正 思 惟 時, 生 眼 智 明 覺 ; 19 CBETA T02n0099_p0246a07(00) < 雜 阿 含 > 佛 告 婆 蹉 : 我 亦 如 是 說, 色 已 斷 已 知, 受 想 行 識 已 斷 已 知, 斷 其 根 本, 如 截 多 羅 樹 頭, 無 復 生 分, 於 未 來 世 永 不 復 起 若 至 東 方, 南 西 北 方, 是 則 不 然, 甚 深 廣 大, 無 量 無 數 永 滅 印 順 法 師 印 度 佛 教 思 想 史 頁 2 以 菩 薩 大 行 為 主 的 初 期 大 乘 經, 繼 承 佛 法 的 正 法 中 心, 但 佛 法 是 先 知 法 住, 後 知 涅 槃, 而 初 期 大 乘 經, 卻 是 直 顯 深 義 涅 槃, 空 性 真 如 法 界 等, 都 是 涅 槃 的 異 名 所 以, 佛 法 從 緣 起 入 門, 初 期 大 乘 是 直 顯 諸 法 的 本 性 寂 滅 印 順 法 師 印 度 佛 教 思 想 史 頁 103 華 嚴 經 的 入 法 界 品, 智 度 論 稱 為 不 可 思 讓 解 脫 經 ; 四 十 華 嚴 經 題, 也 作 入 不 可 思 議 解 脫 境 界 解 脫 vimukti 是 佛 法 的 修 行 目 標, 大 乘 佛 法 稱 為 不 思 議 解 脫, 形 式 與 方 法 上, 應 有 某 種 程 度 的 差 異 ; 差 別 的 重 點, 就 是 方 便 大 乘 佛 法 的 菩 薩, 以 不 同 身 分, 普 入 各 階 層, 從 事 不 同 事 業, 以 不 同 方 便, 普 化 人 間 理 12

13 是 很 可 以 討 論 的 再 者, 神 本 的 宗 教 從 神 出 發, 大 肆 宣 揚 神 的 能 力 : 如 何 創 造 世 界? 如 何 創 造 人 類 生 物? 如 何 嚴 厲 懲 罰 ( 如 舊 約 )? 如 何 慈 悲 救 贖 ( 如 新 約 )? 請 問 : 這 些 跟 人 的 現 實 經 驗 有 什 麼 關 係? 人 類 能 經 驗 到 神 及 神 的 作 為 嗎? 如 果 能, 那 神 就 失 去 形 而 上 的 性 格, 牠 就 不 是 神 ( 因 為 人 不 是 形 而 上 的 性 格 ); 如 果 不 能, 那 我 們 如 何 肯 定 牠 的 存 在? 即 便 存 在 也 與 人 無 干 ( 人 不 能 經 驗 的 前 提 下, 神 與 人 是 沒 有 交 集 的 ) 6. 因 人 設 教 道 重 次 第 強 調 理 性 佛 陀 教 導 的 主 要 是 解 脫 道 但 對 因 緣 尚 未 成 熟 的 眾 生 也 為 他 們 施 設 了 端 正 法 ( 這 大 抵 是 婆 羅 門 教 的 道 德 條 目 ), 表 現 佛 教 包 容 多 元 的 一 面 ; 也 顯 示 了 他 不 但 有 教 無 類, 而 且 是 因 才 施 教 的 即 使 是 解 脫 道, 也 因 眾 生 的 根 性 不 同 有 了 蘊 處 界 根 諦 緣 起 的 差 異, 顯 示 了 法 門 是 因 人 施 設 的 修 學, 是 有 次 第 性 的 22 八 正 道 的 內 容 其 實 是 戒 定 慧 有 了 無 缺 的 戒 行, 才 能 修 得 正 定, 然 後 才 能 有 無 漏 慧 的 現 證 過 程 中 尤 其 強 調 慧 的 重 要, 它 是 徹 始 徹 終 的, 始 終 是 什 麼? 終 且 不 說 ( 凡 夫 無 法 體 會 ) 始 是 什 麼? 八 正 道 說 是 正 見 正 思 惟, 也 就 是 理 性 的 思 擇 它 告 訴 我 們 不 可 盲 目 的 信 仰 而 是 要 思 擇 的 思 擇 什 麼? 思 擇 驗 證 我 們 身 心 的 現 實 經 驗 ( 身 心 的 受, 煩 惱 的 現 起 及 消 失 過 程 方 法 ), 也 就 是 苦 集 道 的 內 容 南 傳 有 一 部 葛 拉 瑪 經, 內 容 摘 要 如 下 : 葛 拉 瑪 人 提 出 了 令 其 困 惑 不 已 的 問 題 因 為 他 們 長 期 接 觸 各 種 不 同 的 宗 教 師, 而 各 宗 教 師 都 相 同 地 說 只 有 自 己 的 才 對 其 他 的 皆 不 對, 使 葛 拉 瑪 人 陷 於 困 惑 之 中 佛 陀 告 訴 他 們 : 1. 不 可 因 為 口 口 相 傳 就 信 以 為 真 2. 不 可 因 為 奉 行 傳 統 就 信 以 為 真 想 的 大 乘 佛 法, 與 謹 嚴 拔 俗 的 比 丘 生 活, 說 法 利 生, 作 風 上 顯 然 不 同 就 是 現 出 家 相 的 文 殊 菩 薩, 不 在 僧 中 雨 安 居 va^rs!ika, 而 在 王 宮 采 女 中, 及 諸 淫 女 小 兒 之 中 三 月, 也 與 傳 統 的 出 家 生 活 不 同 22 CBETA T02n0099_p0097b12(06) < 雜 阿 含 > 佛 告 須 深 : 不 問 汝 知 不 知, 且 自 先 知 法 住, 後 知 涅 槃 彼 諸 善 男 子 獨 一 靜 處, 專 精 思 惟, 不 放 逸 住, 離 於 我 見, 心 善 解 脫 13

14 3. 不 可 因 為 流 傳 廣 遠 就 信 以 為 真 4. 不 可 因 為 引 經 據 典 就 信 以 為 真 5. 不 可 因 為 合 乎 自 己 觀 點 就 信 以 為 真 6. 不 可 因 為 根 據 哲 理 就 信 以 為 真 7. 不 可 因 為 引 證 常 識 就 信 以 為 真 8. 不 可 因 為 符 合 先 入 為 主 的 觀 念 就 信 以 為 真 9. 不 可 因 為 說 者 的 威 信 就 信 以 為 真 10. 不 可 因 為 他 是 導 師 就 信 以 為 真 葛 拉 瑪 人 啊, 無 論 任 何 時 候, 當 你 自 己 知 道 這 些 東 西 是 不 善 的, 這 些 東 西 是 錯 誤 的, 這 些 東 西 受 智 者 譴 責 的, 這 些 東 西 當 接 受 之 後 會 帶 來 損 害 和 苦 惱 的, 那 麼 你 們 便 應 該 捨 棄 這 些 東 西 葛 拉 瑪 人 啊, 無 論 任 何 時 候, 當 你 自 己 知 道 這 些 東 西 是 善 的, 這 些 東 西 是 對 的, 這 些 東 西 受 智 者 讚 揚 的, 這 些 東 西 當 接 受 之 後 會 帶 來 利 益 和 快 樂 的, 那 麼 你 們 便 應 該 採 納 及 受 持 這 些 東 西 從 本 經 可 以 看 出 佛 教 理 性 的 一 面, 它 允 許 懷 疑, 重 視 思 考 體 證 這 是 佛 教 與 神 本 宗 教 很 大 的 不 同 之 處 7. 貼 近 群 眾 關 懷 人 間 印 度 當 時 的 修 學 方 式 是 崇 尚 苦 行 隱 遁 的 個 人 宗 教 行 持 ( 類 似 中 國 的 道 教 ), 就 連 佛 陀 本 身 也 是 以 個 人 修 學 而 成 道 的 但 很 奇 妙 的, 佛 卻 為 弟 子 們 組 織 了 僧 團, 讓 弟 子 們 在 團 體 中 學 習 有 了 團 體, 自 然 就 有 紛 爭 ; 所 以 後 來 又 為 僧 團 制 定 了 種 種 戒 律 制 戒, 傳 說 有 十 個 目 的 23 總 括 的 說, 在 這 個 無 私 有 財 產 無 眷 屬 繫 著 23 CBETA 22n1425_p0229a08(00) < 摩 訶 僧 衹 律 > 佛 告 舍 利 弗 有 十 事 利 益 故 諸 佛 如 來 為 諸 弟 子 制 戒 立 說 波 羅 提 木 叉 法 何 等 十 一 者 攝 僧 14

15 的 公 有 新 社 會 中, 大 家 以 六 和 敬 為 指 導 原 則, 彼 此 有 共 同 的 願 景 想 法, 遵 守 相 同 的 規 制, 分 享 共 同 的 經 濟 利 益, 表 現 了 身 語 意 的 清 淨 在 這 樣 的 環 境 下, 大 家 群 策 群 勵, 互 相 砥 勉, 修 學 是 容 易 成 就 的, 因 而 能 讓 正 法 久 住 佛 教 的 僧 團 成 員 除 了 自 修 以 外 每 天 得 出 去 托 缽, 故 而 與 社 會 大 眾 有 了 接 觸, 利 用 托 缽 的 機 會 向 大 眾 宣 揚 佛 法 由 此 可 知, 人 間 比 丘 才 是 能 使 佛 法 在 我 們 這 個 世 界 永 續 發 展 的 運 作 模 式 ; 自 修 外 弘 都 不 能 離 開 人 群 佛 陀 說 我 在 僧 數 24 ; 印 順 導 師 說 出 家 更 接 近 了 人 間 25 佛 教 不 是 隱 遁 的 阿 蘭 若 行 者, 只 是 少 數 人 的 好 樂, 佛 陀 尊 重 他 們, 但 也 勸 導 他 們 回 到 僧 團 中 來 佛 陀 成 道 以 後 終 其 一 生 都 在 幫 助 眾 生, 即 使 涅 槃 前 都 未 休 息 26 當 時 的 交 通 工 具 是 馬 車, 可 是 佛 陀 選 擇 用 走 的, 一 村 過 一 村, 一 邑 過 一 邑, 在 王 舍 城 與 舍 衛 城 之 間 教 導 和 他 接 觸 的 人 群 他 的 目 的 只 有 一 個 - 幫 助 眾 生, 不 為 自 己 得 到 供 養, 不 為 自 己 得 到 好 名 聲, 不 為 自 己 得 到 利 益, 這 樣 的 胸 懷 怎 不 仙 人 感 動? 再 看 其 他 諸 大 弟 子 : 舍 利 弗 為 了 幫 助 他 的 好 友 梵 志 陀 然, 從 舍 衛 城 走 了 幾 千 公 里 到 王 舍 城 為 他 說 法, 知 道 陀 然 快 要 命 終, 所 說 的 法 也 是 他 能 受 用 的 四 無 量 心 27 ; 佛 涅 槃 後, 阿 難 為 了 女 眾 的 安 危 而 讓 女 眾 先 行 瞻 仰 佛 陀 的 遺 體 28 ; 富 樓 那 甘 願 冒 著 生 命 危 險 也 要 到 民 風 飆 悍 的 邊 地 去 弘 化 29 ; 在 阿 含 經 中 我 們 看 到 了 聖 者 慈 悲 的 一 面, 也 看 到 了 解 脫 與 慈 悲 結 合 的 典 範 ( 二 ) 中 道 故 二 者 極 攝 僧 故 三 者 令 僧 安 樂 故 四 者 折 伏 無 羞 人 故 五 者 有 慚 愧 人 得 安 隱 住 故 六 者 不 信 者 令 得 信 故 七 者 已 信 者 增 益 信 故 八 者 於 現 法 中 得 漏 盡 故 九 者 未 生 諸 漏 令 不 生 故 十 者 正 法 得 久 住 為 諸 天 人 開 甘 露 施 門 故 以 是 十 事 如 來 應 供 正 遍 知 為 諸 弟 子 制 戒 立 說 波 羅 提 木 叉 法 24 CBETA T22n1421_p0185b24(01) < 彌 沙 塞 部 和 醯 五 分 律 > 時 摩 訶 波 闍 波 提 瞿 曇 彌 聞 王 此 唱 即 與 五 百 釋 女 前 後 圍 繞 持 二 新 衣 出 到 佛 所 頭 面 禮 足 白 佛 言 世 尊 我 自 織 此 衣 今 以 奉 上 願 垂 納 受 佛 言 可 以 施 僧 得 大 果 報 復 如 上 白 佛 言 可 以 施 僧 我 在 僧 數 印 順 法 師 佛 在 人 間 頁 9 26 CBETA T01n0001_p0023c07(00) < 長 阿 含 遊 行 經 > 27 CBETA T01n 0026_p0456a23(06) < 中 阿 含 梵 志 陀 然 經 > 28 CBETA T01n0001_p0016b14(00) < 長 阿 含 遊 行 經 > 29 CBETA T02n009 p0086c20(00) < 雜 阿 含 304 經 > 15

16 除 了 人 本 的 精 神 之 外, 佛 陀 學 說 裡 另 一 個 特 質 就 是 中 道 了 何 謂 中 道? 簡 單 的 說 : 不 落 於 極 端 的 兩 邊 ; 或 者 說, 以 智 慧 指 導 下 的 知 見 與 行 為 ; 也 可 以 說, 是 如 實 觀 照 身 心 世 界 後 所 採 取 的 態 度 中 道 的 理 論 基 礎 是 緣 起, 行 踐 內 容 就 是 八 正 道 經 典 裡 對 中 道 有 不 同 的 說 明 方 式, 列 舉 如 下 : 1. 不 有 不 無 的 中 道 緣 起, 說 明 了 一 切 一 切, 皆 依 因 緣 而 有 也 依 因 緣 而 無 因 緣 條 件 具 足, 事 物 就 能 現 起 ; 因 緣 條 件 改 變 不 夠, 事 物 就 變 化 或 消 失 這 是 非 常 自 然 的 事, 不 需 要 有 另 一 個 大 力 者 在 旁 邊 操 控 證 之 我 們 身 邊 的 事 物, 那 一 樣 不 是 如 此? 你 看 : 溫 度 溼 度 條 件 具 足 就 會 下 雨 ; 條 件 不 夠 雨 就 停 了, 與 海 龍 王 雨 神 無 關 某 地 區 的 大 氣 壓 力 差 異 大 就 產 生 風 ; 氣 壓 無 甚 不 同 就 沒 有 風, 與 風 神 無 關 現 今 人 類 的 生 理 構 造 如 此 複 雜 又 精 密, 腦 容 量 又 如 此 發 達 信 仰 西 方 宗 教 教 的 人 由 此 推 論 出 必 是 由 另 一 個 全 能 者 創 造 出 來 的, 而 且 人 類 一 出 現 就 是 現 在 這 個 樣 子 豈 知 那 只 是 自 然 演 化 的 結 果 因 為 那 些 早 期 人 類 ( 如 早 期 智 人 直 立 人 能 人 ) 而 未 朝 向 現 付 人 種 演 化 的 物 種, 其 後 付 的 生 理 心 理 條 件 無 法 適 應 地 球 的 變 化 與 物 種 間 的 競 爭 而 滅 絕 ( 條 件 不 具 足 ); 但 那 些 早 期 人 類 ( 如 早 期 智 人 直 立 人 能 人 ) 有 朝 向 現 今 人 種 ( 智 人 ) 演 化 的 物 種, 其 後 付 的 其 生 理 心 理 條 件 適 應 了 那 些 改 變, 成 為 現 今 的 人 種 ( 條 件 具 足 ) 並 且 隨 著 外 在 環 境 的 改 變, 智 人 也 將 繼 續 演 化 可 能 成 功 繼 續 存 在 ( 條 件 具 足 ), 也 可 能 未 成 功 而 在 地 球 上 消 失 ( 條 件 不 具 足 ) 以 緣 起 的 觀 點 來 看 事 物, 可 以 知 道 : 事 物 存 在 時, 是 無 常 的, 是 和 合 的, 是 無 法 自 主 的 這 樣 的 存 在, 本 質 上 是 不 可 靠 的, 不 是 真 實 的 存 在 ( 非 實 有 ) 因 此 ; 當 它 消 失 時, 也 是 不 可 靠 的, 自 然 也 不 是 真 實 的 滅 無 ( 非 實 無 ) 我 們 的 生 命 也 是 如 此 無 明 存 在, 就 有 五 蘊 的 現 起, 就 有 十 二 支 的 作 用 ; 無 明 消 失, 五 蘊 就 不 再 現 起, 十 二 支 的 作 用 就 瓦 解 30 這 樣 的 看 待 自 己 的 身 心 世 界, 可 以 明 白 : 生 存 時, 只 是 緣 起 的 存 在, 不 是 真 實 的 存 在 ; 死 亡 時, 只 是 緣 起 的 不 存 在, 不 是 真 實 的 消 滅 這 就 是 不 有 不 無 中 道 < 雜 阿 含 262> 迦 旃 延! 如 實 正 觀 世 間 集 者, 則 不 生 世 間 無 見, 如 實 正 觀 世 間 滅, 則 不 生 世 間 有 見 迦 旃 延! 如 來 離 於 二 邊, 說 於 中 道, 所 謂 此 有 故 彼 有, 此 生 故 彼 生, 謂 緣 無 明 有 行, 乃 至 生 老 病 死 憂 悲 惱 苦 集 ; 所 謂 此 無 故 彼 無, 此 滅 故 彼 30 十 二 緣 起 是 緣 起 法 則 中 最 重 要 的 因 為 佛 陀 最 重 視 生 命 問 題, 經 典 也 說 十 二 緣 起 是 佛 陀 的 創 見 說 明 上 是 從 現 實 的 老 死 往 前 逆 推, 知 道 是 因 為 有 生 才 有 老 死, 故 說 生 緣 老 死 ; 達 到 無 明 如 此 的 說 明 方 式 易 使 人 誤 解, 以 為 有 獨 存 的 無 明 事 實 上 無 明 亦 是 緣 起 法 的 一 種, 它 是 在 根 塵 識 三 和 合 觸 的 當 下 產 生 的, 故 名 無 明 相 應 觸 也 就 是 說 無 明 不 能 離 開 現 實 的 身 心 世 界 單 獨 存 在 16

17 滅, 謂 無 明 滅 則 行 滅, 乃 至 生 老 病 死 憂 悲 惱 苦 滅 從 本 經 文 可 知 : 生 死 與 涅 槃 的 形 式 不 同, 一 者 強 調 此 有 故 彼 有, 另 一 強 調 此 無 故 彼 無 ; 本 質 是 平 等 的 經 典 上 談 到 此 有 故 彼 有 時, 必 接 著 說 此 無 故 彼 無, 可 見 其 本 質 相 等 同, 都 是 緣 起 法 的 不 同 側 面, 二 者 不 能 切 割 後 付 龍 樹 對 此 有 諸 多 的 發 揮 不 一 不 異 的 中 道 緣 起, 說 明 了 生 命 沒 有 一 個 獨 存 的 主 體 ( 真 我 ) 因 此, 不 管 是 將 五 蘊 當 作 生 命 主 體 ; 或 是 離 五 蘊 外 另 有 一 個 生 命 主 體 ; 或 五 蘊 與 生 命 主 體 有 何 關 係? 都 是 戲 論 這 就 是 不 一 不 異 的 中 道 < 雜 阿 含 297> 云 何 為 大 空 法 經? 所 謂 此 有 故 彼 有, 此 起 故 彼 起, 謂 緣 無 明 行, 緣 行 識, 乃 至 純 大 苦 聚 集 緣 生 老 死 者, 若 有 問 言 : 彼 誰 老 死? 老 死 屬 誰? 彼 則 答 言 : 我 即 老 死, 今 老 死 屬 我, 老 死 是 我 所 言 : 命 即 是 身 或 言 : 命 異 身 異 此 則 一 義, 而 說 有 種 種 若 見 言 : 命 即 是 身 彼 梵 行 者 所 無 有 若 復 見 言 : 命 異 身 異 梵 行 者 所 無 有 於 此 二 邊, 心 所 不 隨, 正 向 中 道 賢 聖 出 世, 如 實 不 顛 倒 正 見, 謂 緣 生 老 死 如 是 生 有 取 愛 受 觸 六 入 處 名 色 識 行, 緣 無 明 故 有 行 我 即 老 死 老 死 是 我 : 認 為 生 命 主 體 就 是 五 蘊 ( 或 說 十 二 支 本 身 ), 乃 是 命 即 是 身 的 見 解 如 此 一 來, 當 五 蘊 消 失, 自 然 就 成 了 一 無 所 有 的 斷 見 論 老 死 屬 我 : 認 為 離 十 二 支 以 外, 另 有 一 生 命 主 體 擁 有 這 十 二 支, 這 就 是 命 異 身 異 的 見 解 因 此, 當 十 二 支 消 失, 生 命 主 體 仍 存 在 成 為 常 見 論 緣 起, 根 本 否 定 了 生 命 主 體 的 存 在 因 此, 命 即 是 身 命 異 身 異 都 是 不 對 的, 故 名 大 空 法 經 生 命, 是 此 有 故 彼 有 此 無 故 彼 無 的 31 CBETA T30n1564_p0021b14(05) < 中 論 > 復 次 不 離 於 生 死 而 別 有 涅 槃 實 相 義 如 是 云 何 有 分 別 17

18 3. 不 苦 不 樂 的 中 道 身 心 的 感 受 是 緣 起 的, 苦 樂 也 是 緣 起 的 因 此, 不 管 苦 或 樂 都 是 無 常 的, 無 法 執 取 的 苦 樂 生 就 讓 它 生, 苦 樂 滅 就 讓 它 滅 ; 不 生 起 希 望 苦 趕 快 消 失 希 望 樂 永 遠 持 續 的 心 理 欲 求 這 就 是 不 苦 不 樂 的 中 道 < 雜 阿 含 262> 爾 時, 阿 難 語 闡 陀 言 : 我 親 從 佛 聞, 教 摩 訶 迦 旃 延 言 : 世 人 顛 倒 依 於 二 邊, 若 有 若 無, 世 人 取 諸 境 界, 心 便 計 著 迦 旃 延! 若 不 受 不 取 不 住 不 計 於 我, 此 苦 生 時 生 滅 時 滅 滅 迦 旃 延! 於 此 不 疑 不 惑 不 由 於 他 而 能 自 知, 是 名 正 見, 如 來 所 說 < 別 譯 雜 阿 含 127> 聚 落 主! 除 是 二 邊, 趣 向 於 道, 所 謂 三 種 欲 樂, 及 以 三 種 無 益 苦 身, 趣 向 中 道 何 等 名 為 捨 於 三 種 欲 樂 之 事, 及 以 三 種 無 益 苦 身, 向 中 道 耶? 聚 落 主! 貪 染 欲 樂, 惱 害 自 身, 亦 惱 害 他, 自 他 俱 害, 現 集 諸 惡, 於 當 來 世, 亦 集 諸 惡 以 此 因 緣, 心 煩 悲 憂, 受 諸 苦 惱 設 盡 欲 結, 亦 無 自 苦, 亦 不 苦 他, 亦 復 無 有 自 他 之 苦, 現 在 之 世, 不 集 諸 苦, 於 未 來 世, 亦 復 不 集 一 切 眾 苦, 以 是 義 故, 得 現 法 樂, 離 眾 惱 熱, 不 擇 時 節, 得 近 涅 槃 於 現 在 世, 能 得 道 果, 智 者 自 知, 明 了 無 滯, 不 隨 他 教, 是 名 初 中 道 從 經 文 可 知 : 重 點 不 在 引 起 身 體 苦 樂 感 受 的 事 件, 而 是 心 是 否 因 此 而 起 貪 染? 就 是 中 道 4. 八 正 道 的 中 道 18

19 不 苦 不 樂 的 中 道, 不 是 折 衷 苦 樂 取 其 平 衡 實 踐 過 程 中, 是 在 緣 起 指 導 下 的 知 見 與 行 為, 這 就 是 八 正 道 的 中 道 < 別 譯 雜 阿 含 127> 聚 落 主! 復 有 中 道, 離 於 惱 熱, 不 擇 時 節, 得 近 涅 槃, 智 者 自 知, 不 隨 他 教, 所 謂 正 見 正 語 正 業 正 命 正 定 正 方 便 正 志 正 念, 是 名 第 二 中 道 從 八 正 道 的 內 容 可 以 看 出 : 除 了 正 見 正 思 惟 外, 其 餘 六 支 是 佛 陀 融 攝 了 當 時 印 度 婆 羅 門 和 沙 門 團 的 修 學 方 法 ( 戒 定 ) 亦 即, 他 們 可 能 持 守 相 同 的 戒, 修 習 同 樣 的 禪 定, 但 有 否 以 緣 起 中 道 為 指 導? 形 成 了 凡 聖 的 差 異 八 正 道, 涵 蓋 了 生 活 中 的 一 切 思 想 見 解 身 心 動 作 都 是 八 正 道 的 內 容 從 日 常 生 活 的 起 居, 到 宗 教 生 活 的 特 有 行 持 ( 如 禪 定 一 般 的 宗 教 儀 軌 ), 均 以 以 緣 起 正 見 為 指 導 大 家 不 應 忘 記, 八 正 道 中 正 定 只 是 其 中 一 支 修 學, 是 不 應 偏 在 禪 定 或 一 般 宗 教 儀 軌 的 從 上 面 的 引 證 可 知 : 中 道 - 包 含 了 知 見 及 行 持 主 要 的 精 神 是 : 以 緣 起 智 慧 引 導, 不 落 極 端 兩 邊 的 身 心 行 為 如 此 走 在 中 道 上, 就 能 順 向 涅 槃 五 人 本 與 中 道 的 時 付 意 義 從 上 面 的 論 述 可 知 : 人 本 中 道 是 時 付 的 產 物 人 本 思 想 是 東 方 對 吠 陀 經 的 反 動, 可 說 是 全 面 性 的 他 們 否 認 外 在 人 格 神 的 存 在, 重 視 人 的 立 場, 從 不 同 的 觀 點 去 解 釋 人 生 現 象 中 道, 則 是 佛 陀 在 東 西 方 的 基 礎 上, 對 印 度 的 思 想 修 道 方 法 所 做 的 修 正 可 以 說, 若 無 東 方 思 想 的 極 端, 佛 陀 能 否 提 出 中 道? 是 值 得 懷 疑 的? 佛 陀 不 也 經 歷 了 苦 行, 發 現 不 究 竟, 才 另 闢 中 道? 苦 行, 不 正 是 中 道 的 逆 增 上 緣 嗎? 法 不 孤 起 仗 緣 方 生, 佛 陀 的 法 不 可 能 無 因 而 有, 不 管 那 因 緣 是 正 面 的 或 負 面 的? 正 面 的 因 緣 固 然 提 供 了 順 向 思 考 的 機 會? 負 面 的 因 緣 何 嘗 不 是 提 供 了 逆 向 思 考 的 可 能? 重 要 的 是 行 者 的 思 考 方 向, 不 是 因 緣 本 身 六 十 二 緣 起 的 演 繹 十 二 緣 起 理 則, 經 上 說 那 是 佛 陀 無 師 自 悟 的 ; 這 理 則 有 佛 無 佛 常 駐 在 世, 佛 陀 只 是 重 新 發 現 十 二 緣 起 理 則, 與 上 述 的 人 本 中 道 一 樣, 都 是 緣 起 法 的 一 種, 它 的 重 新 被 發 現 也 是 需 要 因 緣 的 除 了 佛 陀 的 智 慧 之 外, 應 當 與 當 時 的 思 想 有 關 至 少, 重 視 生 命 解 脫 的 觀 念 深 植 人 心 啟 發 了 佛 陀 至 於 十 二 項 目 及 各 項 目 之 間 的 關 連 是 否 與 當 時 的 時 付 背 景 有 關? 筆 者 以 為 是 可 能 的 否 則 豈 不 成 了 無 因 生? 只 因 個 人 研 讀 資 料 有 限 無 法 論 證 因 此, 筆 者 認 為 : 十 二 緣 起 是 19

20 佛 陀 發 現 的, 但 也 是 法 不 孤 起 仗 緣 方 生 的 這 二 者 並 無 衝 突, 只 是 需 要 更 進 一 步 的 論 證, 以 釐 清 它 與 當 付 思 想 的 關 係 七 結 論 ( 一 ) 佛 教 是 時 付 的 產 物, 它 與 當 時 的 重 要 思 想 脫 離 不 了 關 係 1. 修 正 吸 收 的 部 份 端 正 法 大 致 是 當 時 婆 羅 門 教 的 內 容, 持 戒 修 定 也 是 當 時 付 的 風 尚, 依 業 輪 迴 修 行 解 脫 更 是 東 方 普 遍 的 觀 念 當 然, 佛 陀 並 非 照 單 全 收, 而 是 做 了 部 份 的 修 正 2. 揚 棄 的 部 份 針 對 吠 陀 思 想, 佛 陀 有 了 人 本 的 概 念 以 為 對 應 解 放 神, 回 到 人 的 立 場, 重 視 人 的 地 位 與 尊 嚴 人 的 現 狀 或 許 不 同, 但 在 依 業 輪 迴 修 道 解 脫 的 路 上 大 家 是 機 會 均 等 的 每 個 人 只 要 努 力, 方 法 正 確, 都 有 機 會 取 證 涅 槃 是 故, 人 人 要 為 自 己 及 大 眾 的 未 來 而 努 力 ( 緣 起 相 依 相 待 下, 個 人 與 大 眾 息 息 相 關, 無 法 切 割 ), 這 是 一 種 主 動 積 極 的 人 生 觀 重 視 自 力 的 人 生 觀, 與 重 視 他 力 的 神 本 風 格 是 衝 突 的 32 就 達 成 解 脫 來 說, 雜 阿 含 經 看 不 出 有 他 力 的 氣 息 33 即 使 是 方 便 道 的 六 念 法 門, 主 要 目 的 是 安 撫 行 者 當 時 不 安 的 心 ; 除 此 之 外, 更 希 望 引 導 行 者 以 此 為 方 便 邁 向 涅 槃 至 於 該 行 者 往 後 能 否 升 天? 要 看 他 過 去 的 信 戒 施 聞 捨 慧 的 功 德, 並 不 是 當 時 六 念 的 心 就 能 使 他 升 天 的 34 即 便 可 以, 也 與 他 力 無 關 這 樣 的 因 果 關 係, 那 裡 有 他 力 介 入? 3. 創 見 的 部 份 緣 起 中 道, 是 對 當 時 思 想 的 極 端 與 偏 頗 修 道 方 法 反 省 後 所 提 出 的 創 見 八 正 道 以 正 見 為 首, 顯 示 了 佛 教 重 理 性 的 一 面, 但 並 不 以 理 性 作 為 修 學 的 唯 一 八 正 道 的 第 二 道 有 兩 種 翻 譯, 一 是 正 思 惟, 一 是 正 志 正 見 以 後 有 正 志, 沒 有 信 怎 會 有 32 就 緣 起 法 來 說, 自 他 是 相 依 相 緣 的 存 在, 互 相 影 響 無 法 切 割 因 此, 沒 有 完 全 的 自 力, 亦 沒 有 絕 對 的 他 力 本 文 所 指 自 力 他 力, 是 指 相 對 偏 重 而 說 33 CBETA T02n0099_p0177b03(04) < 雜 阿 含 > 自 洲 以 自 依 法 洲 以 法 依 不 異 洲 不 異 依, 34 CBETA T02n0099_p0238a22(01 < 雜 阿 含 > 復 次, 聖 弟 子 念 諸 天 事, 有 四 大 天 王 三 十 三 天 焰 摩 天 兜 率 陀 天 化 樂 天 他 化 自 在 天 若 有 正 信 心 者, 於 此 命 終, 生 彼 諸 天, 我 亦 當 行 此 正 信 ; 彼 得 淨 戒 施 聞 捨 慧, 於 此 命 終, 生 彼 諸 天, 我 今 亦 當 行 此 戒 施 聞 慧 聖 弟 子 如 是 念 天 事 者, 不 起 貪 欲 瞋 恚 愚 癡, 其 心 正 直, 緣 彼 諸 天 彼 聖 弟 子 如 是 直 心 者, 得 深 法 利 得 深 義 利 得 彼 諸 天 饒 益 隨 喜 ; 隨 喜 已, 生 欣 悅 ; 欣 悅 已, 身 猗 息 ; 身 猗 息 已, 覺 受 樂 ; 覺 受 樂 已, 得 心 定 ; 心 定 已, 彼 聖 弟 子 處 兇 嶮 眾 生 中, 無 諸 罣 閡, 入 法 水 流 念 天 所 熏 故, 昇 進 涅 槃 摩 訶 男! 若 比 丘 住 於 學 地, 欲 求 上 昇 安 樂 涅 槃 如 是 多 修 習, 疾 得 涅 槃 者, 於 正 法 律 速 盡 諸 漏, 無 漏 心 解 脫 慧 解 脫, 現 法 自 知 作 證 : 我 生 已 盡, 梵 行 已 立, 所 作 已 作, 自 知 不 受 後 有 20

21 正 志? 正 志 就 是 志 向 願 景, 這 不 是 情 意 是 什 麼? 八 正 道 涵 蓋 了 知 情 意 夠 清 楚 了 知 情 意 是 人 類 的 心 的 所 有 內 容 八 正 道 的 目 標, 就 是 知 情 意 的 圓 滿 開 展 在 緣 起 世 界 裡 做 到 相 對 的 有 限 的 圓 滿 這 是 緣 起 法 的 如 實 相, 也 是 緣 起 法 所 能 達 到 的 極 限 35, 這 種 有 限 能 力 的 人 間 佛 陀 觀, 正 是 緣 起 法 的 可 貴 之 處, 更 是 緣 起 法 無 常 無 我 特 質 的 展 現 ( 二 ) 筆 者 意 見 從 佛 陀 的 有 教 無 類 因 才 施 教 中, 我 們 看 到 佛 陀 的 智 慧 及 慈 悲 他 思 念 的 是 如 何 幫 助 眾 生? 如 何 使 眾 生 得 到 利 益? 這 種 關 懷 人 間 的 態 度 表 現 了 佛 陀 慈 悲 的 一 面 除 此 之 外, 六 和 敬 僧 團 能 使 行 者 有 良 好 的 修 學 環 境, 仙 正 法 久 住 筆 者 以 為, 這 兩 點 當 是 今 日 提 倡 人 間 佛 教 者 值 得 努 力 的 方 向 參 考 文 獻 一 藏 經 CBETA 電 子 佛 典 V1.93 普 及 版 1. T01 No. 001 < 長 阿 含 經 > 2. T01 No. 26 < 中 阿 含 經 > 3. T02 No. 99 < 雜 阿 含 經 > 4. T22 No.1425 < 摩 訶 僧 祇 律 > 5. T22 No.1421 < 彌 沙 塞 部 和 醯 五 分 律 > 二 現 代 人 著 作 6. 印 順 法 師 佛 在 人 間 7. 印 順 法 師 印 度 之 佛 教 8. 印 順 法 師 佛 法 概 論 9. 印 順 法 師 印 度 佛 教 思 想 史 10. 印 順 法 師 成 佛 之 道 11. 印 順 法 師 以 佛 法 研 究 佛 法 12. 張 曼 濤 主 編 現 付 佛 教 學 術 叢 刊 木 村 泰 賢 著, 歐 陽 瀚 存 譯 原 始 佛 教 思 想 論 35 印 順 法 師 佛 法 概 論 頁 現 實 的 人 間 佛 陀, 如 釋 迦 牟 尼 佛, 成 立 於 無 貪 無 瞋 無 癡 的 均 衡 發 展 人 間 世 只 要 是 現 實 存 在 的, 即 是 緣 起 的 存 在, 緣 起 是 有 相 對 的 特 性 的, 不 能 無 所 不 在, 無 所 不 能, 無 所 不 知 我 們 知 道, 成 佛 是 智 證 即 三 法 印 的 空 寂 性 的, 這 是 沒 有 彼 此 而 可 說 絕 對 的, 徹 底 的, 能 真 俗 無 礙 悲 智 相 應 的 到 達 這, 即 是 佛 陀, 知 識 能 力 存 在, 緣 起 的 一 切, 永 遠 是 相 對 的 這 並 非 人 間 佛 陀 的 缺 陷, 這 才 是 契 當 真 理 雖 說 是 相 對 的, 但 無 論 佛 陀 出 現 于 甚 麼 時 代, 什 麼 地 方, 他 的 知 識 能 力 存 在, 必 是 適 應 而 到 達 恰 好 的 佛 陀 的 絕 對 性, 即 在 這 相 對 性 中 完 成!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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