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及 綜 計 表 -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之 審 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朝 野 黨 團 協 商 結 論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伍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及 綜 計 表 -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之 審 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朝 野 黨 團 協 商 結 論"

Transcription

1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 十 ) 立 法 院 第 7 屆 第 7 會 期 第 17 次 會 議 紀 錄 甲 發 言 紀 錄 立 法 院 第 7 屆 第 7 會 期 第 17 次 會 議 紀 錄 時 地 主 間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10 日 ( 星 期 五 ) 上 午 10 時 3 分 點 本 院 議 場 席 王 院 長 金 平 曾 副 院 長 永 權 秘 書 長 林 錫 山 副 秘 書 長 周 萬 來 秘 書 長 : 出 席 委 員 39 人, 已 足 法 定 人 數 主 席 : 現 在 開 會, 進 行 報 告 事 項 報 告 事 項 ( 略 ) 主 席 : 本 案 經 提 本 院 第 7 屆 第 7 會 期 第 12 次 會 議 討 論 決 議 : 交 黨 團 進 行 協 商 因 尚 待 協 商, 做 以 下 決 議 : 俟 有 決 議 時, 提 至 本 次 會 議 再 處 理 現 在 進 行 討 論 事 項 第 十 六 案 十 六 ( 一 ) 本 院 財 政 委 員 會 報 告 審 查 行 政 院 函 請 審 議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 含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及 綜 計 表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 案 ( 經 濟 委 員 會 審 查 之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因 尚 未 審 畢, 未 及 列 入 ) ( 二 ) 本 院 財 政 委 員 會 報 告 有 關 經 濟 委 員 會 未 及 列 入 審 查 總 報 告 乙 節, 該 會 業 經 審 查 完 竣 並 提 出 審 查 報 告, 請 併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審 查 總 報 告 討 論 案 以 上 二 案 經 提 本 院 第 7 屆 第 7 會 期 第 16 次 會 議 併 案 討 論 決 議 : 協 商 後 再 行 處 理 爰 於 本 次 會 議 繼 續 討 論 主 席 : 以 上 二 案 經 提 本 院 第 7 屆 第 7 會 期 第 16 次 會 議 併 案 討 論 決 議 : 協 商 後 再 行 處 理 現 已 完 成 協 商, 宣 讀 協 商 結 論 14832

2 伍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及 綜 計 表 -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之 審 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朝 野 黨 團 協 商 結 論 時 間 :100 年 5 月 20 日 ( 星 期 五 ) 上 午 11 時 10 分 100 年 5 月 23 日 ( 星 期 一 ) 上 午 9 時 23 分 100 年 5 月 24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9 時 20 分 100 年 5 月 25 日 ( 星 期 三 ) 下 午 4 時 18 分 100 年 5 月 26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10 時 24 分 100 年 5 月 30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2 時 35 分 100 年 6 月 1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9 時 54 分 100 年 6 月 7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9 時 22 分 地 點 : 二 樓 宴 客 廳 壹 討 論 程 序 一 協 商 順 序 為 先 行 討 論 通 案 決 議, 再 依 審 查 總 報 告 所 列 各 委 員 會 營 業 部 分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之 順 序 討 論, 已 協 商 過 之 單 位 原 則 不 再 處 理 貳 決 定 事 項 一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審 查 總 報 告 所 列 未 送 院 會 處 理 項 目, 除 確 有 窒 礙 難 行 者 再 協 商, 依 協 商 結 論 通 過 外, 其 餘 均 照 各 委 員 會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至 送 院 會 處 理 項 目, 協 商 有 結 論 者, 依 協 商 結 論 通 過 ; 協 商 未 獲 結 論 者, 除 交 付 表 決 外, 依 各 委 員 會 審 查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 各 委 員 會 審 查 會 議 未 有 決 議 者, 依 行 政 院 原 列 數 通 過 參 通 案 決 議 一 新 增 通 案 決 議 13 項 : ( 一 ) 為 利 政 府 資 源 有 效 運 用 及 控 管, 依 立 法 院 決 議 : 要 求 針 對 性 質 類 似 功 能 不 彰 之 非 營 業 基 金 進 行 檢 討, 爰 自 100 年 度 起, 擬 新 設 之 特 種 基 金 非 經 立 法 院 同 意, 不 得 逕 行 設 立 ; 並 請 審 計 部 加 強 查 核, 於 年 度 決 算 審 核 報 告 中 一 併 提 出 ( 二 ) 現 行 部 分 非 營 業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中 有 關 聘 僱 人 員 之 規 定, 實 應 回 歸 編 制 內 職 員 辦 理, 行 政 院 應 責 成 相 關 單 位 檢 討 各 基 金 人 員 聘 用 情 形, 並 自 101 年 度 起, 各 機 關 辦 理 非 營 業 特 種 基 金 業 務 若 確 有 聘 用 人 員 之 需, 應 依 中 央 行 政 機 關 組 織 基 準 法 聘 用 人 員 聘 用 條 例 等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不 得 再 以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作 為 非 營 業 特 種 基 金 聘 僱 人 員 之 依 據 ( 三 ) 近 年 來 政 府 大 力 提 倡 節 能 減 碳 觀 念, 而 各 機 關 車 輛 之 購 置 及 管 理 係 為 落 實 節 能 減 碳 觀 察 指 標 之 一 ; 目 前 公 務 預 算 之 單 位 預 算 書 對 車 輛 購 置 及 相 關 管 理 經 費 之 表 達 方 式, 已 較 為 完 整, 但 國 營 事 業 部 分, 預 算 書 僅 表 達 管 理 用 車 輛 相 關 資 料, 爰 要 求 自 101 年 度 起 各 國 營 事 業 單 位, 揭 露 全 部 車 輛 資 訊, 至 102 年 度 以 後, 則 揭 露 新 增 及 汰 換 車 輛 部 分, 以 利 監 督 14833

3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 四 ) 查 部 分 國 營 事 業 轉 投 資 多 年 未 獲 任 何 報 酬, 或 有 出 現 認 列 投 資 虧 損, 或 投 資 收 益 極 微, 爰 要 求 各 該 國 營 事 業 及 其 主 管 機 關, 應 即 依 據 中 央 政 府 特 種 基 金 參 加 民 營 事 業 投 資 管 理 要 點 第 11 點 規 定, 通 盤 檢 討 各 該 事 業 轉 投 資 之 必 要 性, 並 於 1 個 月 內 提 出 專 案 檢 討 及 收 回 資 金 之 具 體 規 劃 報 告 送 立 法 院 ( 五 ) 按 國 營 事 業 轉 投 資 公 私 合 營 事 業 公 股 代 表 之 董 監 席 次 選 派 等, 涉 及 公 股 權 益, 且 攸 關 該 事 業 之 運 作 及 發 展 至 鉅 爰 要 求 : 1. 必 須 完 整 揭 露 公 股 代 表 名 單 學 經 歷 薪 酬 及 董 監 席 次, 俾 讓 社 會 大 眾 評 斷 是 否 允 當 並 加 以 監 督, 以 強 化 公 股 代 表 之 透 明 與 課 責 性 2. 公 股 代 表 擔 任 事 業 主 持 人 ( 董 事 長 或 實 際 負 全 責 之 總 經 理 ) 不 論 其 報 酬 或 酬 勞 均 應 歸 為 股 東 之 政 府 或 投 資 事 業 所 有, 以 防 堵 其 利 用 地 位 與 權 力, 恣 意 索 取 高 額 報 酬 之 漏 洞 至 政 府 所 遴 選 擔 任 公 股 代 表 之 非 現 職 公 務 人 員 與 政 府 間 之 權 義 歸 屬, 應 另 依 其 所 由 生 之 基 本 法 律 關 係 ( 例 如 : 在 委 任 契 約 中 約 定 車 馬 費 或 報 酬 之 給 與, 作 為 其 擔 任 公 股 代 表 之 對 價 ) 處 理 ( 六 ) 針 對 經 濟 部 主 管 國 營 事 業 之 專 責 單 位 - 經 濟 部 國 營 事 業 委 員 會, 其 網 頁 所 公 開 之 國 營 事 業 績 效 月 報, 居 然 改 為 每 半 年 為 一 期 的 方 式 呈 現 ; 且 於 100 年 4 月 查 詢, 該 績 效 月 報 資 料 卻 僅 提 供 99 年 上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份 ) 的 資 料, 顯 見 經 濟 部 就 國 營 事 業 之 管 理, 顯 有 逃 避 監 督, 刻 意 對 國 人 隱 匿 資 料 之 情 節, 爰 要 求 經 濟 部 就 其 主 管 國 營 事 業, 其 績 效 月 報 資 料 之 公 開, 應 以 每 月 方 式 呈 現, 且 應 每 月 定 期 更 新 前 1 月 之 營 運 績 效 資 料 ( 七 ) 查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各 該 營 業 基 金 及 非 營 業 基 金 對 於 預 算 書 決 算 書 之 上 網 公 開 程 度 不 一, 甚 有 尚 未 上 網 公 開 之 情 事, 另 外 預 決 算 書 上 網 公 開 之 內 容 也 不 一 致 ; 爰 針 對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基 金 預 算 書 決 算 書 之 上 網 公 開, 要 求 行 政 院 應 即 檢 討 並 統 籌 規 劃, 並 須 將 辦 理 情 形 函 送 立 法 院 財 政 委 員 會 ( 八 ) 針 對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於 預 算 執 行 時 有 預 算 法 第 六 十 二 條 之 一 所 定 政 策 宣 導 之 廣 告 者, 應 由 各 該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基 金 按 月 將 預 算 動 支 情 形 ( 含 廣 告 之 主 要 內 容 刊 登 或 播 出 時 間 次 數 及 其 金 額 托 播 對 象 等 ) 予 以 彙 整, 透 過 網 際 網 路 予 以 公 開, 並 函 送 立 法 院 相 關 委 員 會 ( 九 ) 為 杜 絕 退 休 ( 退 伍 退 職 公 務 人 員 )( 含 軍 公 教 ) 轉 ( 再 ) 任 中 央 政 府 暨 其 營 業 與 非 營 業 基 金 持 有 轉 投 資 具 表 決 權 股 份 20% 以 上 及 財 團 法 人 單 位 相 關 支 領 雙 薪 爭 議, 立 法 14834

4 伍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及 綜 計 表 -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之 審 查 院 自 92 年 度 起 審 議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即 作 成 多 項 防 杜 兼 領 雙 薪 決 議 在 案 ; 惟 行 政 院 及 其 所 屬 對 於 相 關 人 員 支 領 雙 薪 情 事, 並 未 積 極 處 理, 據 檢 舉 台 灣 糖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與 行 政 院 國 家 發 展 基 金 轉 投 資 之 台 翔 航 太 工 業 公 司, 此 二 家 公 司 所 共 同 投 資 的 亞 洲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安 插 有 近 300 名 軍 職 轉 任 人 員, 轉 任 人 員 除 坐 領 薪 資 月 退 俸 外, 還 可 拿 18% 優 惠 存 款 利 息, 國 庫 每 年 需 額 外 付 近 2 億 元 薪 水 養 這 批 肥 貓 ; 另 外, 農 業 發 展 基 金 會 前 董 事 長 前 執 行 長 前 專 門 委 員 係 由 公 務 員 退 休 轉 任, 於 其 在 任 期 間 亦 有 違 法 支 領 雙 薪 情 事, 但 行 政 部 門 一 方 面 放 任 肥 貓 領 取 雙 薪, 且 未 採 取 追 繳 行 動, 任 令 國 家 預 算 資 源 獨 厚 特 定 人 士, 顯 有 重 大 違 失 ; 綜 上, 爰 要 求 : 1. 行 政 院 應 針 對 退 休 再 任 人 員 支 領 雙 薪 情 形 進 行 全 面 清 查, 並 於 3 個 月 內 將 清 查 結 果 以 書 面 函 送 立 法 院 2. 行 政 院 國 防 部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及 相 關 部 會, 針 對 未 依 立 法 院 決 議 而 領 有 雙 薪 者, 其 轉 ( 再 ) 任 月 薪 應 即 依 該 職 務 薪 資 標 準 減 去 其 所 支 領 月 退 休 ( 伍 職 ) 金 加 上 公 ( 軍 ) 保 養 老 ( 退 伍 ) 給 付 優 惠 存 款 利 息 合 計 數 額 或 1 次 退 休 ( 伍 職 ) 金 加 上 公 ( 軍 ) 保 養 老 ( 退 伍 ) 給 付 優 惠 儲 蓄 存 款 利 息 合 計 數 額 後 之 差 額 支 給, 但 依 法 令 停 支 月 退 休 ( 伍 職 ) 金 及 優 惠 存 款 利 息 者, 不 在 此 限 ( 十 ) 近 年 勞 工 過 勞 致 死 事 件, 各 部 會 不 能 再 坐 視, 爰 要 求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應 積 極 與 交 通 部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分 別 就 大 眾 運 輸 駕 駛 員 與 醫 護 人 員 之 疲 勞 管 理 提 出 解 決 措 施, 並 將 疲 勞 管 理 列 為 路 權 分 配 之 審 議 項 目 及 醫 療 機 構 評 鑑 標 準 之 項 目 中, 以 維 護 勞 工 與 國 人 生 命 健 康 安 全 中 國 國 民 黨 立 法 院 黨 團 林 益 世 ( 十 一 ) 依 預 算 法 所 定, 特 別 收 入 基 金 係 有 特 定 收 入 來 源 而 供 特 殊 用 途 之 需 所 設 置, 各 機 關 依 據 法 律 授 權 所 訂 之 特 種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中 之 支 出 範 圍 不 應 逾 越 各 該 基 金 之 設 置 法 源 ; 爰 要 求 自 101 年 度 起, 各 特 別 收 入 基 金, 均 不 得 再 編 列 未 依 母 法 授 權 之 用 途 支 出 ( 十 二 ) 日 前 發 生 實 習 醫 事 學 生 過 勞 猝 死 案 件, 係 因 實 習 醫 事 學 生 的 管 理 及 相 關 權 益 保 障, 有 需 要 各 相 關 主 管 機 關 加 以 規 範 保 障, 爰 要 求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與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教 育 部 儘 速 協 商 加 強 提 高 學 生 平 安 險 研 議 在 相 關 法 令 中 予 以 規 範 保 障, 並 於 100 學 年 度 起 要 求 教 學 醫 院 為 實 習 醫 事 學 生 加 投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以 避 免 憾 事 重 演 ( 十 三 ) 政 府 近 期 頻 頻 釋 出 各 種 住 宅 方 案, 如 內 政 部 規 劃 之 合 宜 住 宅 社 會 住 宅 財 政 部 之 公 益 住 宅, 現 更 有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提 出 現 代 住 宅, 試 圖 抑 制 房 價 飆 漲 平 息 民 怨, 惟 均 未 對 症 下 藥, 僅 以 供 給 面 角 度 思 考, 無 法 從 根 本 解 決 14835

5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高 房 價 問 題 我 國 房 屋 市 場 並 非 供 給 不 足, 而 是 需 求 過 熱, 投 資 客 視 房 屋 為 賺 錢 工 具, 不 斷 轉 手 買 賣 致 墊 高 房 價 政 府 不 應 一 味 釋 出 公 有 土 地 予 建 商 建 造 房 屋 買 賣 房 屋, 台 灣 土 地 資 源 不 若 香 港 或 新 加 坡 豐 富, 可 以 興 建 大 量 國 宅, 頂 多 只 能 提 供 上 千 戶 房 屋, 應 評 估 我 國 空 屋 如 何 有 效 運 用 爰 此, 要 求 行 政 院 與 相 關 部 會 於 1 個 月 內 澈 底 清 查 統 計 我 國 空 屋 數 量 所 在 地 及 其 運 用 計 畫, 導 引 其 釋 出 到 房 屋 市 場, 以 民 間 租 屋 公 司 或 物 業 管 理 公 司, 協 助 房 東 及 房 客 進 行 媒 合, 並 加 以 租 金 補 貼 補 助 制 度, 真 正 幫 助 多 數 經 濟 或 社 會 弱 勢 民 眾 二 有 黨 團 通 案 決 議 提 案 2 案, 送 院 會 表 決 : ( 一 )100 年 度 國 營 事 業 單 位 固 定 資 產 投 資 計 畫 金 額 為 2,419 億 餘 元, 較 99 年 度 增 加 90 億 餘 元, 其 中 有 高 達 72% 之 資 金 係 舉 借 而 來 根 據 審 計 部 98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決 算 審 核 報 告 中 對 國 營 事 業 以 往 年 度 重 大 興 建 計 畫 完 成 後 經 濟 效 益 調 查, 針 對 12 個 事 業 單 位 完 成 後 營 運 1 年 以 上 之 計 畫 共 91 項 加 以 分 析, 結 果 計 有 85 項 尚 未 回 收 投 資 金 額, 其 中 更 有 66 項, 投 資 金 額 2,838 億 餘 元, 投 資 效 益 未 達 預 期 目 標 ; 另 98 年 度 編 有 專 案 計 畫 10 個 事 業 單 位,1 億 元 以 上 重 大 興 建 計 畫 共 95 項, 其 中 進 度 落 後 者 亦 高 達 47 項 此 外,98 年 至 99 年 底 止, 監 察 院 針 對 國 營 事 業 辦 理 資 本 支 出 計 畫 決 策 草 率, 肇 致 投 資 浪 費 等 提 出 糾 正 亦 多 達 10 餘 案 國 營 事 業 大 舉 借 債 辦 理 資 本 支 出, 不 僅 事 前 未 經 審 慎 評 估, 事 後 亦 未 能 有 效 執 行, 為 避 免 國 家 資 源 遭 致 濫 用, 爰 要 求 行 政 院 應 責 成 相 關 單 位 針 對 投 資 效 益 未 達 預 期 目 標 之 固 定 資 產 投 資, 提 出 限 期 改 善 或 處 理 措 施, 於 3 個 月 內 送 立 法 院 ; 且 自 100 年 度 起 將 重 大 建 設 計 畫 之 執 行 情 形 及 投 資 效 益 達 成 率 列 入 各 事 業 單 位 經 營 績 效 考 核 指 標, 並 請 審 計 部 針 對 未 達 年 度 執 行 目 標 或 完 成 後 效 益 不 彰 者 送 請 監 察 院 調 查 ( 二 ) 為 提 升 國 營 事 業 固 定 資 產 投 資 計 畫 效 益, 爰 要 求 財 政 部 經 濟 部 及 交 通 部 應 責 成 所 屬 事 業 針 對 投 資 效 益 未 達 預 期 目 標 之 固 定 資 產 投 資, 提 出 限 期 改 善 或 處 理 措 施, 且 自 100 年 度 起 將 重 大 建 設 計 畫 之 執 行 情 形 及 投 資 效 益 達 成 率 列 入 各 事 業 單 位 經 營 績 效 考 核 指 標 提 案 人 : 中 國 國 民 黨 立 法 院 黨 團 謝 國 樑 肆 營 業 部 分 外 交 及 國 防 委 員 會 甲 其 他 預 算 一 榮 民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清 理 預 算 ( 五 ) 新 增 決 議 1 項 : 1. 榮 民 公 司 100 年 度 債 務 償 還 之 規 劃, 預 計 償 還 臺 北 富 邦 商 業 銀 行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及 中 國 輸 出 入 銀 行 較 低 利 之 借 款 共 49 億 9,950 萬 元, 其 加 權 平 均 利 14836

6 伍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及 綜 計 表 -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之 審 查 率 經 計 算 為 1.564%, 如 改 用 以 償 還 華 泰 商 業 銀 行 聯 邦 商 業 銀 行 等 5 家 較 高 借 款 利 率 之 債 務 ( 共 42 億 9,525 萬 4,000 元 ), 與 其 加 權 平 均 利 率 2.075%, 計 有 0.511% 之 利 差, 平 均 1 個 月 可 節 省 之 利 息 差 額 即 達 約 1,829 萬 元 榮 民 公 司 就 其 債 務 融 資 利 率 還 低 留 高 之 不 當 財 務 規 劃, 勢 將 徒 增 國 庫 利 息 負 擔, 故 要 求 該 公 司 應 立 即 檢 討 改 正 其 餘 均 照 外 交 及 國 防 委 員 會 審 查 結 果 通 過 經 濟 委 員 會 甲 經 濟 部 主 管 原 審 查 總 報 告 所 列 通 過 決 議 第 2 項, 修 正 為 : 2. 經 濟 部 所 屬 事 業 機 構 表 彰 員 工 久 任 辦 法 適 用 至 98 年 底 已 廢 止, 為 保 障 原 適 用 員 工 權 益, 請 經 濟 部 於 該 辦 法 廢 止 後 至 105 年 底 過 渡 緩 衝 期 間, 各 事 業 應 將 該 等 員 工 繼 續 服 務 年 資 做 合 理 補 償 提 案 人 : 徐 耀 昌 丁 守 中 林 滄 敏 李 復 興 連 署 人 : 黃 昭 順 一 台 灣 糖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二 ) 營 業 收 支 部 分 : 1. 營 業 總 收 入 :410 億 1,375 萬 元, 照 列 2. 營 業 總 支 出 ( 不 含 所 得 稅 費 用 ): 原 列 372 億 4,972 萬 6,000 元, 減 列 1 億 1,255 萬 3,000 元 ( 科 目 自 行 調 整 ) 服 務 費 用 837 萬 6,000 元 ( 含 水 電 費 365 萬 9,000 元 旅 運 費 471 萬 7,000 元 ) 銷 貨 成 本 服 務 費 用 項 下 水 電 費 ( 蜆 精 製 造 費 用 )100 萬 元 營 業 成 本 其 他 營 業 成 本 項 下 營 業 資 產 出 租 費 用 6,000 萬 元 營 業 費 用 項 下 行 銷 費 用 2 億 0,807 萬 1,000 元 及 其 他 營 業 費 用 項 下 員 工 訓 練 費 用 1,000 萬 元, 共 計 減 列 4 億 元, 其 餘 均 照 列, 改 列 為 368 億 4,972 萬 6,000 元 原 審 查 總 報 告 所 列 通 過 決 議 第 2 項, 修 正 為 : (2) 針 就 台 灣 糖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年 度 預 算, 關 於 服 務 費 用 ( 加 油 站 ) 部 份, 監 察 院 業 於 99 年 12 月 8 日 通 過 糾 正 案 : 台 灣 糖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加 油 站 事 業 投 資 可 行 性 研 究, 偏 離 市 場 實 況, 致 未 達 計 畫 績 效 ; 該 公 司 第 四 期 加 油 站 固 定 資 產 投 資 計 畫, 也 因 加 油 站 勘 址 作 業 困 難, 投 資 計 畫 被 迫 縮 減, 糾 正 台 灣 糖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預 算 3,457 萬 6,000 元 凍 結 十 分 之 一, 俟 向 立 法 院 經 濟 委 員 會 報 告 之 後, 始 得 動 支 提 案 人 : 林 滄 敏 連 署 人 : 李 復 興 吳 清 池 3. 稅 前 純 益 : 原 列 37 億 6,402 萬 4,000 元, 增 列 4 億 元, 改 列 為 41 億 6,

7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萬 4,000 元 ( 八 ) 原 審 查 總 報 告 所 列 通 過 決 議 第 項, 分 別 修 正 為 : 27. 查 台 灣 糖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轄 下 八 大 事 業 部 經 營 不 善, 連 年 虧 損 爰 要 求 台 灣 糖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應 限 期 改 善 經 營 不 善 問 題, 並 制 定 檢 討 機 制, 針 對 非 配 合 政 府 政 策 及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所 導 致 之 經 營 虧 損 部 門, 制 定 經 營 績 效 考 核 機 制 連 續 2 年 虧 損 未 見 改 善 之 部 門, 執 行 長 應 為 經 營 績 效 不 彰 去 職 負 責, 以 示 改 善 經 營 不 善 問 題 之 決 心 提 案 人 : 陳 明 文 潘 孟 安 蘇 震 清 28. 茲 為 真 實 反 應 台 灣 糖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營 運 狀 況, 避 免 喪 失 預 算 對 財 務 業 務 規 劃 及 控 管 之 功 能, 爰 建 請 台 灣 糖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應 檢 討 產 銷 制 度, 研 訂 最 有 利 之 營 運 模 式, 降 低 虧 損, 增 加 營 收, 維 護 納 稅 人 之 權 益 提 案 人 : 林 滄 敏 廖 國 棟 丁 守 中 徐 耀 昌 潘 孟 安 有 黨 團 提 案 2 案, 送 院 會 表 決 : 1. 針 對 審 查 報 告 中 有 關 台 灣 糖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所 列, 由 國 民 黨 委 員 領 銜 提 出, 於 審 查 會 經 表 決 通 過 且 民 進 黨 團 委 員 業 已 聲 明 不 同 意 之 決 議 : 12. 台 糖 蘭 花 及 養 豬 事 業 領 域 仍 領 先 大 陸 二 三 年, 但 此 一 優 勢 已 迅 速 被 台 灣 糖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離 職 員 工 及 相 關 政 府 農 業 試 驗 所 離 職 人 員 赴 陸 投 資 及 技 術 入 股 所 取 代, 為 員 工 此 一 肥 了 個 人, 瘦 了 國 家 不 合 理 現 象 繼 續 傷 害 台 灣 糖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相 關 政 府 出 資 之 公 營 事 業 及 科 研 單 位 利 益, 經 濟 部 應 迅 速 協 調 相 關 部 會, 允 許 無 害 國 家 安 全 的 研 發 成 果, 得 以 技 術 入 股 方 式 投 資 大 陸, 以 進 取 大 陸 市 場 及 創 造 國 營 事 業 及 政 府 出 資 之 財 團 法 人 利 益 ; 查 農 委 會 於 2011 年 4 月 6 日 已 正 式 發 布 新 聞 稿 指 出 : 蘭 花 依 法 禁 止 赴 中 國 大 陸 投 資 依 據 兩 岸 條 例 第 35 條 及 經 濟 部 主 管 之 在 大 陸 地 區 從 事 投 資 或 技 術 合 作 許 可 辦 法 等 規 定 辦 理, 農 委 會 已 將 蘭 花 公 告 為 在 大 陸 地 區 從 事 投 資 或 技 術 合 作 農 業 禁 止 類 之 產 品 項 目, 同 時 國 內 養 蘭 業 者 更 痛 批 : 簡 直 就 是 頭 殼 壞 去! 中 國 是 我 國 蘭 花 外 銷 最 大 競 爭 對 手, 蘭 花 是 以 不 同 技 術 和 品 種 做 市 場 區 隔, 一 旦 MIT 與 MIC 的 蘭 花 沒 有 不 同 時, 台 灣 蘭 花 產 業 就 完 蛋 了 ; 為 確 保 我 國 農 業 工 業 之 關 鍵 技 術 敏 感 技 術 及 國 家 經 濟 安 全, 實 不 容 由 國 家 資 本 成 立 之 國 營 事 業 等 以 技 術 入 股 等 方 式 赴 中 國 投 資 而 威 脅 國 家 之 經 濟 安 全 ; 爰 提 請 將 該 決 議 修 正 為 : 針 對 經 濟 部 所 屬 國 營 事 業 以 技 術 入 股 的 方 式 赴 中 國 投 資, 將 會 造 成 由 國 家 資 本 投 資 所 獲 技 術, 藉 由 技 術 賣 斷 等 方 式, 將 台 灣 關 鍵 技 術 移 轉 至 中 國, 對 我 國 的 產 業 競 爭 力 勢 將 造 成 重 大 衝 擊, 除 了 會 直 接 威 脅 我 國 產 業 之 國 際 競 爭 力 外, 另 外, 相 關 產 製 品 亦 可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回 銷 台 灣, 造 成 國 內 農 工 產 業 受 創, 甚 至 危 及 國 家 經 濟 安 全, 同 時, 勢 必 對 於 我 國 農 工 產 業 關 鍵 技 術 敏 感 技 術 之 優 14838

8 伍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及 綜 計 表 -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之 審 查 勢 及 其 保 護, 造 成 重 大 損 害 ; 爰 要 求 經 濟 部 所 屬 國 營 事 業 不 得 以 投 資 技 術 合 作 或 以 技 術 入 股 等 方 式 赴 中 國 進 行 投 資 行 為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案 有 關 民 主 進 步 黨 立 法 院 黨 團 提 案 : 針 對 經 濟 部 所 屬 國 營 事 業 以 技 術 入 股 的 方 式 赴 中 國 投 資, 將 會 造 成 由 國 家 資 本 投 資 所 獲 技 術, 藉 由 技 術 賣 斷 等 方 式, 將 台 灣 關 鍵 技 術 移 轉 至 中 國, 造 成 重 大 損 害 ; 爰 要 求 經 濟 部 所 屬 國 營 事 業 不 得 以 投 資 技 術 合 作 或 以 技 術 入 股 等 方 式 赴 中 國 進 行 投 資 行 為 乙 案, 建 請 修 正 文 字 為 針 對 政 府 研 議 擬 讓 國 營 事 業 以 技 術 入 股 的 方 式 赴 中 國 投 資, 將 會 造 成 由 國 家 資 本 投 資 所 獲 技 術, 藉 由 技 術 賣 斷 等 方 式, 將 台 灣 關 鍵 技 術 移 轉 至 中 國, 將 對 國 內 產 業 造 成 重 大 損 害 ; 爰 要 求 經 濟 部 所 屬 國 營 事 業 以 國 家 整 體 利 益 的 立 場, 進 行 整 體 性 評 估, 同 時 亦 應 該 接 受 國 會 監 督, 循 預 算 程 序 將 投 資 計 畫 提 報 立 法 院 審 議, 以 確 保 台 灣 產 業 競 爭 優 勢, 對 具 有 核 心 技 術 產 業, 不 得 以 投 資 技 術 合 作 或 以 技 術 入 股 等 方 式 赴 中 國 進 行 投 資 核 心 技 術 產 業 項 目, 應 向 立 法 院 經 濟 委 員 會 提 書 面 報 告 提 案 人 : 中 國 國 民 黨 立 法 院 黨 團 謝 國 樑 二 台 灣 中 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二 ) 營 業 收 支 部 分 : 1. 營 業 總 收 入 : 原 列 9,190 億 6,447 萬 8,000 元, 增 列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項 下 政 府 安 全 儲 油 倉 租 收 入 8,000 萬 元, 其 餘 均 照 列, 改 列 為 9,191 億 4,447 萬 8,000 元 2. 營 業 總 支 出 ( 不 含 所 得 稅 費 用 ): 原 列 9,080 億 2,428 萬 5,000 元, 減 列 水 電 費 3 億 2,000 萬 元 郵 電 費 100 萬 元 印 刷 裝 訂 與 廣 告 費 500 萬 元 製 造 費 用 項 下 損 失 與 賠 償 賠 償 給 付 之 公 害 賠 償 710 萬 元 輸 儲 成 本 項 下 油 氣 輸 儲 費 用 6,080 萬 元 ( 含 服 務 費 用 專 業 服 務 費 6,000 萬 元 損 失 與 賠 償 賠 償 給 付 之 公 害 賠 償 80 萬 元 ) 其 他 營 業 成 本 項 下 損 失 與 賠 償 賠 償 給 付 之 公 害 賠 償 12 萬 元 行 銷 費 用 3 億 1,772 萬 8,000 元 ( 含 服 務 費 用 印 刷 裝 訂 與 廣 告 費 之 業 務 宣 導 費 1,772 萬 8,000 元 ) 其 他 營 業 費 用 項 下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4,000 萬 元, 共 計 減 列 7 億 5,174 萬 8,000 元, 其 餘 均 照 列, 改 列 為 9,072 億 7,253 萬 7,000 元 新 增 決 議 1 項 : (1) 查 台 灣 中 油 公 司 於 審 查 會 審 查 該 公 司 預 算 時, 居 然 自 行 委 請 執 政 黨 委 員 代 為 提 出 高 達 222 億 3,822 萬 元, 共 計 10 大 項 重 大 之 建 設 事 業 之 預 算 刪 減 案, 此 等 行 徑 連 該 公 司 之 主 管 機 關 經 濟 部 的 正 副 首 長 均 不 知 情 ; 且 該 公 司 之 預 算, 係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與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之 一 部, 業 經 14839

9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行 政 院 院 會 通 過 方 得 函 送 立 法 院 審 議, 然 而 自 99 年 8 月 底 時 函 送 立 法 院, 迄 今 事 隔 不 到 一 年, 台 灣 中 油 公 司 卻 提 出 高 達 222 逾 億 元 之 重 大 建 設 事 業 預 算 無 法 執 行 之 各 項 謬 論, 並 主 動 委 請 委 員 提 案 刪 除, 除 已 公 然 藐 視 國 家 預 算 制 度 外, 更 置 行 政 程 序 行 政 倫 理 於 不 顧, 且 造 成 國 內 投 資 政 府 投 資 部 分 大 幅 縮 減 情 事 ; 另 查 台 灣 中 油 公 司 99 年 度 自 編 決 算, 管 理 費 用 有 6.37% 未 為 執 行, 顯 見 管 理 費 用 實 有 浮 編 ; 故 台 灣 中 油 公 司 實 應 強 化 其 公 司 治 理 能 力 ; 爰 針 對 台 灣 中 油 公 司 管 理 費 用 16 億 2,976 萬 1,000 元, 凍 結 2 億 元, 俟 向 立 法 院 經 濟 委 員 會 提 出 報 告 後 始 得 動 支 3. 稅 前 純 益 : 原 列 110 億 4,019 萬 3,000 元, 增 列 8 億 3,174 萬 8,000 元, 改 列 為 118 億 7,194 萬 1,000 元 ( 四 ) 轉 投 資 計 畫 部 分 : 原 列 152 億 7,892 萬 3,000 元, 減 列 轉 投 資 國 光 石 化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0 億 0,414 萬 元, 其 餘 均 照 列, 改 列 為 22 億 7,478 萬 3,000 元 ( 五 ) 重 大 之 建 設 事 業 部 分 : 原 列 576 億 3,644 萬 2,000 元, 減 列 3 億 9,822 萬 2,000 元 ( 科 目 自 行 調 整 ) 專 案 計 畫 210 億 3,822 萬 元 ( 含 A9602 環 ( 離 ) 島 油 品 / 化 學 品 小 噸 位 油 輪 建 造 計 畫 2 億 4,000 萬 元 B9501 探 採 事 業 部 高 雄 外 海 F 構 造 油 氣 田 開 發 投 資 計 畫 7 億 5,822 萬 元 D9901 油 品 行 銷 事 業 部 增 設 加 氣 站 投 資 計 畫 2 億 8,800 萬 元 D9801 油 品 行 銷 事 業 部 加 油 站 新 建 改 建 及 增 設 加 氣 站 投 資 計 畫 1 億 6,000 萬 元 M9901 煉 製 事 業 部 大 林 廠 第 十 硫 磺 工 場 投 資 計 畫 1 億 9,000 萬 元 M9701 煉 製 事 業 部 大 林 廠 烷 化 工 場 投 資 計 畫 59 億 4,000 萬 元 M9504 煉 製 事 業 部 桃 園 廠 第 三 重 油 加 氫 脫 硫 工 場 投 資 計 畫 114 億 0,700 萬 元 U9401 石 化 事 業 部 三 輕 更 新 投 資 計 畫 20 億 元 及 M10001 煉 製 事 業 部 大 林 廠 蒸 餾 暨 相 關 工 場 更 新 投 資 計 畫 5,500 萬 元 ) 及 一 般 建 築 及 設 備 計 畫 12 億 元 ( 含 人 事 處 訓 練 所 興 建 學 員 宿 舍 天 然 氣 事 業 部 ORV-131A/B 汰 舊 換 新 工 程 煉 製 事 業 部 大 林 煉 油 廠 擴 建 用 地 及 石 化 事 業 部 新 建 50,000 公 秉 油 槽, 科 目 自 行 調 整 ), 共 計 減 列 226 億 3,644 萬 2,000 元, 其 餘 均 照 列, 改 列 為 350 億 元 ( 八 ) 新 增 決 議 3 項 : 1. 台 灣 中 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南 盆 地 海 域 三 維 震 波 測 勘 及 資 料 處 理 勞 務 採 購 標 案, 雖 於 投 標 須 知 中 排 除 大 陸 地 區 廠 商, 並 依 照 政 府 採 購 法 進 行 公 告 開 標 等 程 序, 惟 因 本 案 是 否 涉 及 國 家 安 全 及 外 國 廠 商 具 有 陸 資 背 景 等 議 題, 囿 於 認 知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觀 點, 為 避 免 相 關 疑 慮, 爰 要 求 台 灣 中 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排 除 疑 慮 另 行 辦 理 招 標 潘 孟 安 蘇 震 清 管 碧 玲 陳 明 文 14840

10 伍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及 綜 計 表 -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之 審 查 2. 台 灣 中 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屬 之 環 島 油 輪 均 為 我 國 製 造, 航 行 於 本 島 航 線, 並 以 台 灣 港 口 為 母 港, 為 鼓 勵 國 內 造 船 工 業, 提 振 船 廠 經 濟, 其 修 船 業 務, 除 法 律 另 有 規 定 外, 應 以 國 內 廠 商 為 優 先 提 案 人 : 中 國 國 民 黨 立 法 院 黨 團 謝 國 樑 李 復 興 3. 建 請 台 灣 中 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對 於 國 際 採 購 案, 應 以 預 算 執 行 效 能 及 撙 節 公 帑 為 前 提 下 辦 理 招 標 作 業 在 採 取 開 放 競 爭 的 原 則 下, 並 要 求 在 製 造 廠 及 投 標 商 共 負 連 帶 保 證 責 任 的 情 況 下, 接 受 製 造 廠 可 另 委 託 投 標 商 參 與 投 標, 以 納 入 經 營 跨 國 商 務 合 作 的 國 際 廠 商, 如 此 方 能 符 合 公 平 公 開 公 正, 以 符 合 政 府 採 購 法 之 精 神 台 灣 中 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應 在 生 產 廠 的 製 造 能 力 專 業 經 驗 等 提 出 要 求, 並 針 對 所 需 採 購 產 品 的 型 式 材 質 規 格 等 詳 加 規 範, 並 就 如 何 確 保 交 貨 後 的 品 質 等 多 所 做 為, 而 非 自 我 設 限 於 僅 容 少 數 廠 商 參 與 的 框 架 中 提 案 人 : 中 國 國 民 黨 立 法 院 黨 團 謝 國 樑 三 台 灣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二 ) 營 業 收 支 部 分 : 1. 營 業 總 收 入 :5,248 億 7,229 萬 7,000 元, 照 列 2. 營 業 總 支 出 ( 不 含 所 得 稅 費 用 ): 原 列 5,728 億 0,877 萬 6,000 元, 減 列 服 務 費 用 1 億 1,348 萬 元 ( 含 水 電 費 2,000 萬 元 郵 電 費 800 萬 元 旅 運 費 1,000 萬 元 印 刷 裝 訂 與 廣 告 費 300 萬 元 專 業 服 務 費 7,248 萬 元 ) 行 銷 費 用 項 下 印 刷 裝 訂 與 廣 告 費 1,137 萬 1,000 元 公 益 支 出 2,403 萬 1,000 元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項 下 會 費 捐 助 與 分 攤 分 攤 分 攤 能 源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2 億 元, 共 計 減 列 3 億 4,888 萬 2,000 元, 其 餘 均 照 列, 改 列 為 5,724 億 5,989 萬 4,000 元 新 增 決 議 2 項 : (1) 以 供 電 成 本 核 算, 台 電 公 司 每 年 線 路 損 失 都 高 達 200 逾 億 元, 若 以 台 電 公 司 100 年 度 預 算 書 揭 露 線 路 損 失 9,744,433 千 度 ( 線 損 率 4.72%), 並 以 供 電 成 本 每 度 元 核 算, 則 100 年 度 線 路 損 失 將 高 達 258 億 6,562 萬 3,000 元 ; 另 查 台 電 公 司 改 善 線 路 損 失 不 力,98 年 度 全 系 統 線 損 率 實 績 為 4.86%, 較 目 標 值 4.74% 超 出 0.12%, 業 經 行 政 院 列 為 國 營 事 業 98 年 度 工 作 考 成 總 報 告 台 電 公 司 之 缺 點 項 目 在 案 ; 且 100 年 度 的 預 計 線 損 率 4.72%, 居 然 較 99 年 度 的 線 損 率 4.66% 更 高, 顯 非 合 理, 同 時 與 其 他 先 進 國 家 得 以 將 線 損 率 控 制 在 4.4% 相 比 較, 更 有 相 當 之 差 距 ; 為 督 促 台 電 積 極 改 善 線 路 損 失, 避 免 加 重 供 電 成 本 ; 爰 針 對 台 電 公 司 營 業 總 支 出 酌 予 凍 結 20 億 元, 請 經 濟 部 及 台 電 公 司 就 如 何 積 極 改 善 台 電 公 司 供 電 之 線 路 損 失, 向 立 法 院 經 濟 委 員 會 提 出 報 告 後 始 得 動 支 14841

11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2) 查 台 電 公 司 於 審 查 會 審 查 該 公 司 預 算 時, 居 然 自 行 委 請 執 政 黨 委 員 代 為 提 出 高 達 140 億 元 共 計 19 大 項 重 大 之 建 設 事 業 之 預 算 刪 減 案, 此 等 行 徑 連 該 公 司 之 主 管 機 關 經 濟 部 的 正 副 首 長 均 不 知 情 ; 且 該 公 司 之 預 算, 係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與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之 一 部, 業 經 行 政 院 院 會 通 過 方 得 函 送 立 法 院 審 議, 然 而 自 99 年 8 月 底 時 函 送 立 法 院, 迄 今 事 隔 不 到 一 年, 台 電 公 司 卻 提 出 高 達 140 億 元 之 重 大 建 設 事 業 預 算 無 法 執 行 之 各 項 謬 論, 並 主 動 委 請 委 員 提 案 刪 除, 除 已 公 然 藐 視 國 家 預 算 制 度 外, 更 置 行 政 程 序 行 政 倫 理 於 不 顧, 且 造 成 國 內 投 資 政 府 投 資 部 分 大 幅 縮 減 情 事 ; 爰 針 對 台 電 公 司 管 理 費 用 13 億 5,547 萬 元, 凍 結 2 億 元, 俟 向 立 法 院 經 濟 委 員 會 提 出 報 告 後, 始 得 動 支 3. 稅 前 純 損 : 原 列 479 億 3,647 萬 9,000 元, 減 列 3 億 4,888 萬 2,000 元, 改 列 為 475 億 8,759 萬 7,000 元 ( 五 ) 重 大 之 建 設 事 業 部 分 : 原 列 1,422 億 2,523 萬 4,000 元, 減 列 固 定 資 產 建 設 改 良 擴 充 之 購 建 固 定 資 產 預 算 190 億 元 ( 科 目 自 行 調 整 ), 其 餘 均 照 列, 改 列 為 1,232 億 2,523 萬 4,000 元 有 黨 團 提 修 正 案 2 案, 送 院 會 表 決 : 1. 鑑 於 日 本 福 島 核 災, 世 界 多 國 已 重 新 省 思 核 能 發 電 之 存 廢 核 能 電 廠 廠 址 安 全 及 防 護 機 制 之 設 計, 德 國 甚 有 宣 布 關 廠 之 決 策, 瑞 士 總 統 近 期 亦 表 示 考 慮 放 棄 核 能 發 電 ; 惟 主 管 我 國 核 能 發 電 廠 之 經 濟 部, 迄 今 仍 未 正 視 我 國 現 行 運 轉 中 及 興 建 中 的 核 電 廠 周 圍 已 發 現 有 斷 層 海 底 火 山 之 潛 在 地 質 危 機, 同 時, 經 濟 部 更 極 度 輕 忽 耐 震 係 數 設 計 高 於 我 國 的 日 本, 其 福 島 核 電 廠 尚 無 法 因 應 地 震 海 嘯 之 複 合 式 災 難 因 而 導 致 核 災 之 事 實 ; 爰 針 對 100 年 度 固 定 資 產 建 設 改 良 擴 充 - 核 能 四 廠 第 一 二 號 機 發 電 工 程 計 畫 140 億 0,104 萬 2,000 元, 提 請 全 數 刪 除, 以 保 障 國 民 生 存 權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案 有 關 民 主 進 步 黨 立 法 院 黨 團 提 案 : 鑑 於 日 本 福 島 核 災, 世 界 多 國 已 重 新 省 思 核 能 發 電 之 存 廢 爰 針 對 100 年 度 固 定 資 產 建 設 改 良 擴 充 - 核 能 四 廠 第 一 二 號 機 發 電 工 程 計 畫 140 億 0,104 萬 2,000 元, 提 請 全 數 刪 除, 以 保 障 國 民 生 存 權 乙 案 建 請 刪 除 本 項 提 案 說 明 : (1) 台 灣 能 源 供 應 約 99% 以 上 仰 賴 進 口, 台 電 公 司 為 支 持 國 內 經 濟 發 展 維 持 民 眾 正 常 生 活 及 配 合 政 府 能 源 多 元 化 之 政 策, 乃 興 建 龍 門 電 廠 作 為 北 部 大 型 基 載 電 廠 未 來 龍 門 電 廠 完 成 後 將 有 利 於 區 14842

12 伍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及 綜 計 表 -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之 審 查 域 用 電 供 需 平 衡, 且 可 降 低 溫 室 氣 體 的 排 放 (2) 目 前 核 四 1 號 機 已 進 入 試 運 轉 階 段, 相 關 試 運 轉 的 結 果, 必 須 送 原 能 會 審 核 同 意 後 才 能 進 行 燃 料 裝 填 及 後 續 之 起 動 測 試 核 四 機 組 設 計 已 考 量 地 震 海 嘯 等 之 防 護 能 力, 惟 台 電 公 司 仍 針 對 日 本 福 島 第 一 核 電 廠 所 發 生 之 問 題 成 立 自 我 安 全 總 體 檢 耐 震 及 防 海 嘯 等 專 案 小 組, 對 各 核 能 電 廠 進 行 短 中 長 期 相 關 評 估 及 行 動 措 施, 同 時 配 合 行 政 院 原 能 會 執 行 核 能 安 全 防 護 重 要 議 題 之 檢 討 與 改 善 ; 此 外, 台 電 公 司 仍 持 續 密 切 注 意 日 本 福 島 第 一 核 電 廠 核 子 事 故 的 後 續 發 展, 並 將 依 照 國 際 核 能 組 織 針 對 福 島 核 子 事 故 所 頒 佈 的 正 式 報 告 及 改 善 措 施, 加 以 檢 討 (3) 核 四 計 畫 截 至 100 年 4 月 底 累 計 實 績 數 達 2,441 億 元, 加 計 已 簽 訂 契 約 應 付 金 額 63 億 元 已 超 過 2,504 億 元 ; 由 於 目 前 核 四 計 畫 正 進 行 1 號 機 試 運 轉 作 業 及 因 應 福 島 事 件 進 行 必 要 改 善 措 施, 若 刪 除 核 四 計 畫 100 年 度 預 算 將 導 致 相 關 作 業 無 法 順 利 推 動, 並 可 能 衍 生 履 約 爭 議 案 件, 故 建 議 刪 除 本 項 提 案 提 案 人 : 中 國 國 民 黨 立 法 院 黨 團 謝 國 樑 ( 八 ) 原 審 查 總 報 告 所 列 通 過 決 議 第 57 項, 修 正 為 : 57. 核 能 安 全 攸 關 國 家 存 亡, 資 訊 公 開 為 確 保 核 能 安 全 重 要 工 作 之 一 但 台 灣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相 關 文 宣 皆 報 喜 不 報 憂, 一 味 宣 傳 核 電 的 便 利, 讓 人 民 輕 忽 核 能 災 害 可 能 之 影 響, 減 低 因 應 能 力 爰 此, 台 灣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核 能 相 關 文 宣 網 站 廣 告 如 有 提 及 核 能 風 險 相 關 議 題, 應 以 適 當 比 例 舉 國 內 外 核 子 事 故 實 例, 清 楚 說 明 核 能 風 險 提 案 人 : 潘 孟 安 連 署 人 : 李 俊 毅 蘇 震 清 田 秋 堇 新 增 決 議 6 項 : 1. 台 灣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有 關 技 術 服 務 的 委 外 研 究 預 算, 無 論 是 核 一 廠 延 役 評 估 案 1 億 9,000 萬 元 核 二 廠 延 役 評 估 案 1 億 7,000 萬 元, 都 由 行 政 院 原 子 能 委 員 會 核 能 研 究 所 為 受 託 單 位 難 免 遭 譏 為 政 府 以 左 手 評 鑑 右 手, 其 客 觀 中 立 性 有 待 懷 疑 爰 建 請 未 來 台 灣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技 術 服 務, 應 引 進 客 觀 中 立 之 評 估 單 位, 並 納 入 非 電 力 官 僚 體 系 人 員 之 意 見, 才 不 致 使 委 外 研 究 失 去 客 觀 中 立 之 價 值, 衝 擊 政 府 公 信 力 提 案 人 : 陳 明 文 連 署 人 : 潘 孟 安 蘇 震 清 2. 報 載 有 關 核 能 燃 料 儲 存 安 全 及 輻 射 外 洩 疑 慮 議 題, 行 政 院 原 子 能 委 員 會 與 台 灣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意 見 嚴 重 衝 突 爰 要 求 台 灣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針 對 核 能 14843

13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燃 料 儲 存 議 題 至 立 法 院 經 濟 委 員 會 進 行 專 案 報 告, 以 釋 民 疑 提 案 人 : 陳 明 文 連 署 人 : 蘇 震 清 潘 孟 安 3. 根 據 台 灣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預 算 書 目 前 我 國 總 裝 置 容 量 40,247MW, 而 夏 季 系 統 備 轉 容 量 高 達 4,500 至 5,100MW, 亦 即 尖 峰 用 電 期 間 的 備 載 容 量 高 達 11.18% 至 12.67% 核 一 核 二 核 三 電 廠 占 我 國 裝 置 容 量 分 別 僅 為 2.65% 4.1% 及 3.96% 此 次 311 日 本 東 北 大 震 災 除 地 震 海 嘯 造 成 嚴 重 損 害 之 外, 所 引 發 的 核 能 災 害, 亦 讓 世 界 各 國 重 啟 對 核 電 廠 安 全 之 疑 慮 為 確 保 核 能 安 全, 核 一 核 二 及 核 三 廠 應 分 期 輪 流 停 機 檢 修, 並 設 法 邀 請 國 際 核 能 組 織 之 核 電 專 家, 檢 驗 電 廠 安 全 性 及 品 質, 向 立 法 院 經 濟 委 員 會 進 行 專 案 報 告 提 案 人 : 潘 孟 安 林 滄 敏 陳 明 文 連 署 人 : 田 秋 堇 4. 鑑 於 龍 門 ( 核 四 ) 計 畫 設 計 變 更 之 相 關 作 業, 已 依 行 政 院 原 子 能 委 員 會 要 求 由 合 格 設 計 權 責 機 構 或 奇 異 公 司 來 執 行 完 工 設 計 驗 證 工 作, 相 關 的 設 計 變 更, 都 須 再 經 施 工 後 設 計 查 證 試 運 轉 測 試 及 起 動 測 試 等 驗 證 過 程, 以 確 認 符 合 系 統 原 設 計 及 安 全 運 轉 之 要 求, 此 次 日 本 核 災 發 生 後, 國 人 對 於 核 能 安 全 普 遍 感 到 憂 慮, 要 求 對 興 建 中 核 能 電 廠, 應 設 法 邀 請 國 際 核 能 組 織 之 核 電 專 家, 檢 驗 電 廠 安 全 性 及 品 質, 以 保 障 台 灣 人 民 免 於 核 災 風 險 提 案 人 : 中 國 國 民 黨 立 法 院 黨 團 謝 國 樑 5. 針 對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有 關 台 電 公 司 第 七 輸 變 電 計 畫 中 之 台 北 市 大 同 區 玉 泉 里 環 河 變 電 所 一 項, 因 溝 通 不 良 導 致 當 地 居 民 長 期 抗 爭, 另 近 年 來 台 北 市 大 同 及 萬 華 地 區 房 屋 改 建 或 都 市 更 新 情 況 低 迷, 台 北 車 站 一 帶 及 市 民 大 道 間 之 大 型 開 發 案 及 重 大 交 通 建 設 進 度 不 如 預 期, 台 灣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實 有 充 裕 時 間 可 以 評 估 許 多 可 行 之 替 代 方 案, 如 在 本 區 與 鄰 近 區 域 變 電 所 現 址 改 建 增 加 裝 置 容 量 等 若 強 行 動 工 恐 將 引 發 嚴 重 政 治 效 應, 行 政 院 應 據 電 業 法 第 56 條 精 神 敦 請 台 北 市 政 府 負 責 處 理 電 業 用 地 爭 議, 建 請 環 河 變 電 所 之 設 置, 須 再 與 當 地 居 民 溝 通 達 成 多 數 共 識 後 台 電 始 得 動 工 提 案 人 : 中 國 國 民 黨 立 法 院 黨 團 謝 國 樑 周 守 訓 6. 台 灣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近 來 調 派 人 力 支 援 經 濟 部 等 機 關 之 人 數 不 減 反 增, 部 分 借 調 人 員 於 借 調 期 滿 歸 建 後, 又 再 由 各 機 關 所 屬 國 營 事 業 重 派 新 人 並 重 新 起 算 期 限, 實 質 成 為 經 常 性 借 調 人 員, 不 僅 徒 增 公 司 用 人 成 本, 亦 有 違 法 所 明 訂 專 業 性 臨 時 性 之 原 則 之 虞, 是 故 由 台 灣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協 調 借 調 機 關, 要 求 借 調 人 員 於 借 調 期 滿 即 行 歸 建 提 案 人 : 無 黨 團 結 聯 盟 立 法 院 黨 團 林 炳 坤 14844

14 伍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及 綜 計 表 -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之 審 查 有 黨 團 委 員 提 案 14 案, 送 院 會 表 決 : 1. 鑑 於 台 電 公 司 連 低 放 射 性 廢 棄 物 都 無 法 妥 善 處 理, 連 存 放 於 蘭 嶼 的 低 放 射 性 廢 棄 物 之 處 理 及 儲 存, 業 有 銹 蝕 破 損 而 須 再 經 年 執 行 檢 整 重 裝, 遑 論 社 會 各 界 對 於 該 公 司 就 高 階 核 廢 料 之 處 理 貯 存 能 力 之 強 烈 質 疑 查 台 電 公 司 100 年 度 預 算 書 於 業 務 計 畫 中 載 有 辦 理 核 一 二 廠 用 過 核 子 燃 料 廠 內 乾 式 貯 存 設 施 興 建 計 畫, 惟 針 對 用 過 核 子 燃 料 之 乾 式 貯 存, 原 本 是 美 國 核 能 管 制 委 員 會 (NRC) 為 了 應 付 逐 漸 塞 滿 的 水 池 發 展 出 的 暫 時 儲 存 方 式, 且 於 1996 年 5 月 28 日 發 生 有 Wisconsin Point Beach 反 應 爐 乾 式 貯 存 爆 炸 ; 內 裝 24 組 用 過 核 燃 料 的 VSC-24 型 焊 接 時 點 燃 H2 將 兩 噸 蓋 子 衝 開 之 案 例, 另 於 1999 年 於 Palisades 也 發 生 有 類 似 情 況, 顯 見 此 種 以 暫 時 的 乾 式 貯 存 確 有 高 度 風 險 性 存 在 ; 然 而, 我 國 官 員 未 能 正 視 此 高 度 風 險 外, 居 然 還 以 加 上 水 泥 密 封 的 強 度 也 高, 就 算 飛 彈 也 不 怕 來 推 銷 用 過 核 子 燃 料 之 乾 式 貯 存, 此 種 心 態 實 令 國 人 震 撼 ; 且 經 濟 部 迄 今 對 於 用 過 核 燃 料 之 處 置, 尚 無 能 力 提 出 妥 善 處 置 之 方 案 爰 要 求 經 濟 部 應 先 撤 回 核 一 廠 延 役 之 申 請 案, 爾 後 亦 不 得 送 出 核 二 廠 核 三 廠 延 役 之 申 請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案 民 主 進 步 黨 立 院 黨 團 提 案 : 震 撼 ; 且 經 濟 部 迄 今 對 於 用 過 核 燃 料 之 處 置, 尚 無 能 力 提 出 妥 善 處 置 之 方 案 爰 要 求 經 濟 部 應 先 撤 回 核 一 廠 延 役 之 申 請 案, 爾 後 亦 不 得 送 出 核 二 廠 核 三 廠 延 役 之 申 請 乙 案 建 請 文 字 修 正 為 : 震 撼 ; 請 經 濟 部 責 成 台 電 公 司 確 實 做 好 因 應 日 本 福 島 核 子 事 故 後 之 相 關 檢 討 改 善 工 作, 確 保 核 能 電 廠 的 運 轉 安 全 說 明 : (1) 台 電 公 司 於 98 年 7 月 24 日 向 行 政 院 原 能 會 提 出 核 一 廠 延 役 申 請, 目 前 原 能 會 已 暫 停 審 查, 核 二 廠 延 役 及 核 三 廠 延 役 則 尚 未 提 出 申 請 (2) 日 本 福 島 電 廠 311 核 子 事 故 後, 政 府 已 責 成 原 子 能 委 員 會 與 台 電 公 司 持 續 密 切 關 注 其 後 續 發 展 依 美 國 三 哩 島 事 故 的 經 驗, 國 際 核 能 組 織 針 對 福 島 事 故, 預 估 約 須 9~12 個 月 完 成 調 查 報 告 按 照 日 本 福 島 電 廠 事 故 的 調 查 報 告 與 相 應 的 改 善 措 施, 我 國 政 府 將 嚴 密 的 評 估 與 檢 討, 審 視 各 核 能 電 廠 延 役 的 可 行 性, 倘 若 確 屬 可 行, 再 做 延 役 與 否 的 決 定 (3) 另 就 核 廢 料 之 處 理 貯 存 能 力 說 明 如 下 : 用 過 核 子 燃 料 乾 式 貯 存 技 術 是 靠 空 氣 自 然 對 流 冷 卻, 不 需 藉 由 水 或 電 力 提 供 冷 卻 功 能, 在 國 際 上 已 經 有 20 年 以 上 的 商 轉 經 驗, 係 屬 成 熟 且 安 全 的 技 術, 台 電 公 司 乾 貯 設 施 不 論 在 抗 震 設 14845

15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計 或 防 海 嘯 方 面, 皆 已 有 保 守 考 量 美 國 的 用 過 核 子 燃 料 乾 貯 系 統 (VSC-24) 曾 於 銲 接 時 發 生 氫 氣 燃 燒 事 件, 美 國 核 管 會 調 查 結 果 係 鋼 筒 塗 漆 所 含 鋅 與 燃 料 池 的 硼 酸 水 起 化 學 氧 化 作 用 產 生 氫 氣, 核 一 廠 乾 貯 設 施 採 用 美 國 NAC 公 司 之 UMS 系 統 技 術, 其 密 封 鋼 筒 內 承 載 圓 盤 表 面, 以 鉻 為 塗 料, 其 化 學 電 位 遠 低 於 鋅, 非 含 鋅 物 質, 且 池 水 不 含 硼 酸, 較 不 會 起 化 學 氧 化 作 用 產 生 氫 氣 提 案 人 : 中 國 國 民 黨 立 法 院 黨 團 謝 國 樑 3. 有 鑑 於 台 灣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核 能 發 電 第 四 廠 興 建 過 程 中, 因 工 程 需 求 變 更 設 計, 引 發 安 全 疑 慮 爭 議, 又 經 本 次 日 本 東 北 地 區 地 震 與 海 嘯 導 致 之 核 能 災 變, 引 發 全 球 再 反 省 核 電 效 益 之 影 響 台 灣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應 暫 停 核 四 興 建 案, 進 行 確 實 之 安 全 檢 查 與 完 整 的 政 策 溝 通 之 後, 經 公 民 投 票 確 認 後, 方 得 決 定 是 否 繼 續 興 建 核 能 發 電 廠 提 案 人 : 陳 明 文 連 署 人 : 蘇 震 清 潘 孟 安 李 俊 毅 黃 偉 哲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案 經 濟 委 員 會 審 查, 保 留 陳 委 員 明 文 等 提 案 : 核 電 效 益 之 影 響 台 電 應 暫 停 核 四 興 建 案, 進 行 確 實 之 安 全 檢 查 與 完 整 的 政 策 溝 通 之 後, 經 公 民 投 票 確 認 後, 方 得 決 定 是 否 繼 續 興 建 核 電 廠 乙 案 建 請 修 正 文 字 為 :, 核 電 效 益 之 影 響 要 求 台 電 以 日 本 福 島 核 電 廠 所 遭 遇 之 複 合 性 災 害 為 借 鏡, 對 於 核 四 廠 的 安 全 性 深 入 檢 討 說 明 : (1) 台 灣 能 源 供 應 約 99% 以 上 仰 賴 進 口, 台 電 為 支 持 國 內 經 濟 發 展 維 持 民 眾 正 常 生 活 及 配 合 政 府 能 源 多 元 化 之 政 策, 乃 興 建 龍 門 電 廠 作 為 北 部 大 型 基 載 電 廠 未 來 龍 門 電 廠 完 成 後 將 有 利 於 區 域 用 電 供 需 平 衡, 且 可 降 低 溫 室 氣 體 的 排 放 (2) 台 電 盡 最 大 努 力 執 行 核 四 計 畫 各 項 作 業, 目 前 核 四 1 號 機 已 進 入 試 運 轉 階 段, 相 關 試 運 轉 的 結 果, 必 須 送 原 能 會 審 核 同 意 後 才 能 進 行 燃 料 裝 填 及 後 續 之 起 動 測 試 核 四 機 組 設 計 已 考 量 地 震 海 嘯 等 防 護 能 力, 惟 對 於 日 本 福 島 核 電 廠 所 遭 遇 之 複 合 性 災 害, 台 電 將 作 為 借 鏡, 深 入 檢 討, 並 待 日 本 及 國 際 核 能 組 織 相 關 正 式 調 查 報 告 提 出 後 進 行 後 續 改 善 措 施 (3) 核 四 計 畫 截 至 100 年 2 月 底 實 際 已 支 付 金 額 達 2,427 億 元, 加 計 已 簽 訂 契 約 應 付 金 額 65 億 元, 已 超 過 2,492 億 元 ; 若 暫 停 核 四 興 建 進 行 公 民 投 票, 將 重 蹈 89 年 核 四 再 評 估 與 後 來 停 建 核 四 所 衍 生 之 損 失, 以 及 台 電 與 廠 商 間 履 約 爭 議, 造 成 國 家 經 濟 重 大 損 失 因 14846

16 伍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及 綜 計 表 -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之 審 查 此, 不 宜 貿 然 暫 停 或 停 建 核 四, 爰 建 請 修 正 提 案 文 字 提 案 人 : 中 國 國 民 黨 立 法 院 黨 團 謝 國 樑 5. 核 四 廠 興 建 至 今, 爭 議 不 斷, 工 程 延 誤 嚴 重, 商 轉 六 度 延 期, 目 前 暫 定 於 102 年 商 轉 惟 媒 體 屢 次 報 導 有 關 變 更 設 計 與 施 工 安 全 疑 慮 問 題, 自 2008 年 2 月 至 今, 已 達 11 起, 引 發 民 間 嚴 重 不 安 爰 提 案 要 求 台 灣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暫 停 核 四 廠 施 工, 待 進 行 全 面 安 檢, 並 向 立 法 院 經 濟 委 員 會 提 出 報 告 後, 經 同 意 始 得 繼 續 施 工 提 案 人 : 陳 明 文 連 署 人 : 潘 孟 安 蘇 震 清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案 經 濟 委 員 會 審 查, 保 留 陳 委 員 明 文 等 提 案 : 核 四 廠 興 建 至 今, 爭 議 不 斷, 工 程 延 誤 嚴 重, 商 轉 六 度 延 期, 目 前 暫 定 於 102 年 商 轉,, 爰 提 案 要 求 台 電 暫 停 核 四 廠 施 工, 待 進 行 全 面 安 檢, 並 向 立 法 院 經 濟 委 員 會 提 出 報 告 後, 經 同 意 始 得 繼 續 施 工 乙 案 建 請 刪 除 本 項 提 案 說 明 : (1) 台 電 執 行 核 四 各 項 作 業, 皆 秉 持 核 安 第 一, 品 質 至 上 目 前 核 四 1 號 機 已 進 入 試 運 轉 階 段, 試 運 轉 的 目 的 就 是 驗 證 與 體 檢 系 統 的 功 能, 相 關 試 運 轉 的 結 果, 亦 必 須 送 原 能 會 審 核 同 意 後 才 能 進 行 燃 料 裝 填 及 後 續 之 起 動 測 試 而 且 核 四 機 組 設 計 已 考 量 地 震 海 嘯 等 之 防 護 能 力, 惟 對 於 日 本 福 島 核 電 廠 所 遭 遇 之 複 合 性 災 害, 該 公 司 將 作 為 借 鏡, 深 入 檢 討, 並 待 日 本 及 國 際 核 能 組 織 相 關 正 式 調 查 報 告 提 出 後 進 行 後 續 改 善 措 施 (2) 核 四 計 畫 為 國 家 重 大 工 程, 截 至 100 年 2 月 底 實 際 已 支 付 金 額 達 2,427 億 元, 加 計 已 簽 訂 契 約 應 付 金 額 65 億 元, 已 超 過 2,492 億 元 若 暫 停 核 四 興 建 進 行 全 面 安 檢, 將 重 蹈 89 年 核 四 再 評 估 與 後 來 停 建 核 四 所 衍 生 之 損 失, 以 及 台 電 與 廠 商 間 履 約 爭 議 如 此, 不 僅 該 公 司 投 入 之 成 本 會 增 加, 亦 將 造 成 國 家 經 濟 重 大 損 失 提 案 人 : 中 國 國 民 黨 立 法 院 黨 團 謝 國 樑 7. 有 鑒 於 核 四 廠 興 建 議 題 爭 議 不 斷, 而 台 灣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尚 未 解 決 工 程 和 設 計 問 題 前, 又 已 提 出 爐 心 燃 料 裝 填 申 請 爰 提 案 要 求 台 灣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民 間 對 核 四 廠 施 工 安 全 問 題 尚 未 釋 疑 前, 先 行 撤 回 爐 心 燃 料 裝 填 申 請, 待 向 立 法 院 經 濟 委 員 會 報 告 後, 經 同 意 始 得 再 行 提 出 申 請 提 案 人 : 陳 明 文 連 署 人 : 潘 孟 安 蘇 震 清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案 經 濟 委 員 會 審 查, 保 留 陳 委 員 明 文 等 提 案 14847

17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 有 鑒 於 核 四 廠 興 建 議 題 爭 議 不 斷, 而 台 電 在 尚 未 解 決 工 程 和 設 計 問 題 前, 又 已 提 出 爐 心 燃 料 裝 填 申 請 爰 提 案 要 求 台 電 在 民 間 對 核 四 廠 施 工 安 全 問 題 尚 未 釋 疑 前, 先 行 撤 回 爐 心 燃 料 裝 填 申 請, 待 向 經 濟 委 員 會 報 告 後, 經 同 意 始 得 再 行 提 出 申 請 乙 案 建 請 刪 除 本 項 提 案 說 明 : (1) 台 電 公 司 執 行 核 四 各 項 作 業, 皆 秉 持 核 安 第 一, 品 質 至 上 目 前 核 四 1 號 機 已 進 入 試 運 轉 階 段, 試 運 轉 的 目 的 就 是 驗 證 與 體 檢 系 統 的 功 能, 相 關 試 運 轉 的 結 果, 亦 必 須 送 原 能 會 審 核 同 意 後 才 能 進 行 燃 料 裝 填 及 後 續 之 起 動 測 試 核 四 機 組 設 計 雖 已 有 考 量 地 震 海 嘯 等 之 防 護 能 力, 惟 對 於 日 本 福 島 核 電 廠 所 遭 遇 之 複 合 式 災 害, 該 公 司 仍 會 作 為 借 鏡, 進 行 深 入 檢 討, 並 待 日 本 及 國 際 核 能 組 織 相 關 正 式 調 查 報 告 提 出 後, 進 行 後 續 改 善 措 施 (2) 核 四 計 畫 為 國 家 重 大 工 程, 截 至 100 年 3 月 底 實 際 已 支 付 金 額 達 2,434 億 元, 加 計 已 簽 訂 契 約 應 付 金 額 65 億 元, 已 超 過 2,499 億 元 台 電 公 司 係 依 核 子 反 應 器 設 施 運 轉 執 照 申 請 審 核 辦 法 相 關 規 定 提 送 燃 料 裝 填 申 請, 目 前 正 由 原 能 會 審 查 中, 需 待 所 有 系 統 試 運 轉 完 成, 確 認 符 合 安 全 設 計 要 求 後, 原 能 會 始 會 核 發 裝 填 燃 料 許 可, 因 此 撤 回 燃 料 裝 填 申 請, 將 可 能 造 成 審 查 作 業 無 法 配 合 工 程 進 展 所 需 及 後 續 起 動 測 試 無 法 接 續 進 行, 而 重 蹈 89 年 核 四 再 評 估 與 後 來 停 建 核 四 所 衍 生 之 損 失 及 履 約 爭 議 不 僅 該 公 司 投 入 之 成 本 會 增 加, 亦 將 造 成 國 家 經 濟 重 大 損 失 因 此, 不 宜 貿 然 撤 回 燃 料 裝 填 申 請 提 案 人 : 中 國 國 民 黨 立 法 院 黨 團 謝 國 樑 9. 針 對 我 國 運 轉 中 及 興 建 中 之 核 能 發 電 廠, 其 地 質 狀 況 建 築 強 度 安 全 防 護 設 計 等, 顯 已 無 法 因 應 近 年 複 合 式 災 難 爰 要 求 興 建 中 之 核 電 廠 應 即 暫 時 停 工, 邀 請 國 內 外 公 正 客 觀 核 電 專 家, 全 面 檢 討 其 規 劃 設 計, 嚴 格 檢 視 其 施 工 品 質 ; 運 轉 中 之 核 電 廠, 除 不 得 再 行 延 役 外, 亦 應 於 最 短 時 間 內 適 時 進 行 總 體 檢, 並 立 即 規 劃 進 行 提 前 除 役 之 事 宜 提 案 人 : 潘 孟 安 連 署 人 : 陳 明 文 李 俊 毅 蘇 震 清 黃 偉 哲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案 經 濟 委 員 會 審 查, 保 留 潘 委 員 孟 安 等 提 案 : 針 對 我 國 運 轉 中 及 興 建 中 之 核 能 發 電 廠, 其 地 質 狀 況 建 築 強 度 安 全 防 護 設 計 等, 顯 已 無 法 因 應 近 年 複 合 式 災 難 爰 要 求 興 建 中 之 核 電 廠 應 即 暫 時 停 工, ; 運 轉 中 之 核 電 廠, 除 不 得 再 行 延 役 外, 亦 應 於 最 短 時 間 內 適 時 進 行 總 體 檢, 並 立 即 規 劃 進 行 提 前 除 役 之 事 宜 乙 案 建 請 刪 除 14848

18 伍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及 綜 計 表 -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之 審 查 本 項 提 案 說 明 : 本 案 請 併 徐 耀 昌 委 員 針 對 我 國 運 轉 中 及 興 建 中 之 核 能 發 電 廠, 其 地 質 狀 況 建 築 強 度 安 全 防 護 設 計 等 如 何 因 應 複 合 式 災 難 爰 要 求 政 府 對 興 建 中 之 核 電 廠, 應 設 法 邀 請 國 際 核 能 組 織 之 核 電 專 家, 全 面 檢 討 其 規 劃 設 計, 嚴 格 檢 視 其 施 工 品 質 ; 運 轉 中 之 核 電 廠, 亦 應 於 最 短 時 間 內 適 時 進 行 總 體 檢 後, 即 檢 討 研 究 除 役 之 可 行 性 提 案 處 理, 爰 建 請 刪 除 本 項 提 案 提 案 人 : 中 國 國 民 黨 立 法 院 黨 團 謝 國 樑 11. 鑑 於 台 灣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存 放 於 蘭 嶼 的 低 放 射 性 廢 棄 物 之 處 理 及 儲 存, 業 有 銹 蝕 破 損, 而 須 再 經 年 執 行 檢 整 重 裝, 故 對 該 公 司 針 對 高 階 核 廢 料 之 處 理 貯 存 能 力, 已 為 社 會 多 所 質 疑 查 台 灣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年 度 預 算 書 於 業 務 計 畫 中 載 有 辦 理 核 一 二 廠 用 過 核 子 燃 料 廠 內 乾 式 貯 存 設 施 興 建 計 畫, 惟 針 對 用 過 核 子 燃 料 之 乾 式 貯 存, 原 本 是 美 國 核 能 管 制 委 員 會 (NRC) 為 了 應 付 逐 漸 塞 滿 的 水 池 發 展 出 的 暫 時 儲 存 方 式, 且 於 1996 年 5 月 28 日 發 生 Wisconsin Point Beach 反 應 爐 乾 式 貯 存 爆 炸 ; 內 裝 24 組 用 過 核 燃 料 的 VSC-24 型 焊 接 時 點 燃 H2 將 兩 噸 蓋 子 衝 開 之 案 例, 另 於 1999 年 於 Palisades 也 發 生 有 類 似 情 況, 顯 見 此 種 暫 時 儲 存 乾 式 貯 存 確 有 高 度 風 險 性 存 在 ; 然 而, 我 國 官 員 未 能 正 視 此 高 度 風 險 外, 居 然 還 以 加 上 水 泥 密 封 的 強 度 也 高, 就 算 飛 彈 也 不 怕 來 形 容 乾 式 貯 存, 此 種 心 態 實 令 國 人 震 撼 ; 另 外, 於 日 本 福 島 核 災 後, 美 聯 社 (AP) 彙 整 的 美 國 各 州 數 據 指 出 : 美 國 共 有 7 萬 1,862 噸 核 廢 料, 卻 沒 有 永 久 貯 存 的 地 方 核 廢 料 的 危 險 性 好 幾 萬 年 都 不 會 退 ; 國 外 學 者 研 究 亦 已 指 出 核 電 廠 附 近 罹 癌 率 與 嬰 兒 死 亡 率 高 ; 除 了 安 全 性 健 康 風 險 問 題 外, 依 據 行 政 院 原 子 能 委 員 會 核 能 電 廠 100 年 2 月 用 過 核 子 燃 料 貯 存 容 量 表 之 統 計, 核 電 廠 內 已 貯 存 3,130 公 噸 之 用 過 核 子 燃 料, 且 核 一 廠 核 二 廠 之 用 過 核 燃 料 之 貯 存 池, 推 估 僅 餘 3 至 5 年 即 將 貯 滿, 而 乾 式 貯 存 亦 未 能 有 充 分 的 安 全 保 障 ; 但 是, 經 濟 部 首 長 迄 今 仍 未 向 國 人 保 證 現 運 轉 中 的 核 能 電 廠 可 以 如 期 除 役 ( 現 有 運 轉 執 照 期 限 ), 更 未 能 對 於 用 過 核 燃 料 之 處 置, 提 出 妥 善 處 置 方 案 爰 要 求 經 濟 部 應 先 具 體 承 諾 撤 回 核 一 廠 延 役 之 申 請 案, 並 至 少 承 諾 現 運 轉 中 之 核 能 電 廠 應 依 照 現 有 運 轉 執 照 期 限, 如 期 除 役 提 案 人 : 李 俊 毅 陳 明 文 蘇 震 清 潘 孟 安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案 經 濟 委 員 會 審 查, 保 留 李 委 員 俊 毅 等 提 案 : 爰 要 求 經 濟 部 應 先 具 體 承 諾 撤 回 核 一 廠 延 役 之 申 請 案, 並 至 少 承 諾 現 運 轉 中 之 核 能 電 廠 應 依 照 現 有 運 轉 執 照 期 限, 如 期 除 役 乙 案 建 請 修 正 文 字 為 : 請 經 濟 部 責 成 台 電 確 實 做 好 因 應 日 本 福 島 核 子 事 故 14849

19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後 之 相 關 檢 討 改 善 工 作, 確 保 核 能 電 廠 的 運 轉 安 全 說 明 : (1) 台 電 於 98 年 7 月 24 日 向 行 政 院 原 能 會 提 出 核 一 廠 延 役 申 請, 目 前 原 能 會 尚 未 完 成 審 查, 核 二 廠 延 役 及 核 三 廠 延 役 則 尚 未 提 出 申 請 日 本 311 福 島 核 能 電 廠 核 子 事 故 後, 該 公 司 將 密 切 注 意 其 後 續 發 展, 並 依 包 括 國 際 原 子 能 總 署 在 內 的 國 際 核 能 組 織 針 對 福 島 核 子 事 故 所 頒 布 的 報 告 及 改 善 措 施, 重 新 評 估 各 核 能 電 廠 延 役 的 可 行 性, 確 屬 可 行 後, 再 向 原 能 會 提 報 (2) 另 就 核 廢 料 之 處 理 貯 存 能 力 說 明 如 下 : 用 過 核 子 燃 料 乾 式 貯 存 技 術 是 靠 空 氣 自 然 對 流 冷 卻, 不 需 藉 由 水 或 電 力 提 供 冷 卻 功 能, 在 國 際 上 已 經 有 20 年 以 上 的 商 轉 經 驗, 係 屬 成 熟 且 安 全 的 技 術, 台 電 乾 貯 設 施 不 論 在 抗 震 設 計 或 防 海 嘯 方 面, 皆 已 有 保 守 考 量, 應 可 確 保 其 安 全 性 美 國 的 用 過 核 子 燃 料 乾 貯 系 統 (VSC-24) 曾 於 銲 接 時 發 生 氫 氣 燃 燒 事 件, 經 美 國 核 管 會 調 查 結 果 係 鋼 筒 塗 漆 所 含 鋅 與 燃 料 池 的 硼 酸 水, 起 化 學 氧 化 作 用 產 生 氫 氣, 核 一 廠 乾 貯 設 施 技 轉 自 美 國 NAC 公 司 之 UMS 系 統, 其 密 封 鋼 筒 內 承 載 圓 盤 表 面, 並 無 使 用 含 鋅 物 質, 且 池 水 不 含 硼 酸, 並 不 會 起 化 學 氧 化 作 用 產 生 氫 氣 提 案 人 : 中 國 國 民 黨 立 法 院 黨 團 謝 國 樑 13. 查 核 四 廠 附 近 有 多 條 斷 層 經 過, 附 近 更 有 海 底 活 火 山 的 活 動 跡 象, 未 來 恐 將 面 對 地 震 與 海 嘯 的 雙 重 威 脅 ; 另 外, 耐 震 係 數 設 計 高 於 我 國 的 日 本 福 島 核 電 廠 尚 無 法 因 應 地 震 海 嘯 等 複 合 式 災 難, 而 導 致 核 電 災 變 ; 為 了 保 障 台 灣 人 民 免 於 核 災 風 險 的 恐 懼, 邁 向 非 核 家 園, 爰 要 求 :(1) 反 對 核 電 廠 進 行 延 役 以 及 任 何 新 設 核 能 機 組 之 計 畫 (2) 全 面 體 檢 現 有 的 核 電 機 組 與 檢 討 安 全 設 計 規 範, 提 高 核 電 廠 的 防 震 係 數, 若 無 法 達 成, 應 即 規 劃 及 進 行 提 前 除 役 (3) 現 階 段 核 四 工 程 叢 生, 所 在 位 址 又 易 受 地 震 及 海 嘯 威 脅, 該 風 險 未 澈 底 解 決 之 前, 不 得 將 核 燃 料 放 入 核 四 爐 心 進 行 試 運 轉 提 案 人 : 李 俊 毅 潘 孟 安 蘇 震 清 陳 明 文 連 署 人 : 田 秋 堇 黃 偉 哲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案 經 濟 委 員 會 審 查, 保 留 李 委 員 俊 毅 等 提 案 : 為 了 保 障 台 灣 人 民 免 於 核 災 風 險 的 恐 懼, 邁 向 非 核 家 園, 爰 要 求 1. 反 對 核 電 廠 不 得 將 燃 料 放 入 核 四 爐 心 進 行 試 運 轉 乙 案 建 請 修 正 文 字 為 : 為 了 保 障 台 灣 人 民 免 於 核 災 風 險 的 恐 懼, 爰 要 求 運 轉 中 核 能 電 廠 應 以 高 度 安 全 標 準 進 行 全 面 總 體 檢 並 確 保 安 全 無 虞 後, 方 能 評 估 延 役 之 14850

20 伍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及 綜 計 表 -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之 審 查 可 行 性 核 四 計 畫 在 未 評 估 防 震 及 防 海 嘯 能 力 之 前, 不 得 裝 填 核 燃 料 前 述 各 項 評 估 完 成 之 前, 不 宜 進 行 新 設 核 能 機 組 的 計 畫 說 明 : (1) 核 能 電 廠 為 我 國 重 要 基 載 電 源, 也 是 因 應 二 氧 化 碳 減 量 的 現 階 段 能 源 供 應 重 要 選 項 核 一 二 三 廠 總 裝 置 容 量 為 514 萬 瓩, 核 四 廠 裝 置 容 量 為 270 萬 瓩, 若 核 能 電 廠 停 止 運 轉, 將 對 國 內 電 力 供 應 及 經 濟 發 展 產 生 重 大 衝 擊 (2) 由 於 短 期 內 中 油 無 法 彌 補 核 能 電 廠 停 止 運 轉 之 天 然 氣 供 應 缺 口, 且 燃 煤 機 組 興 建 時 程 更 長, 故 燃 氣 與 燃 煤 發 電 尚 無 法 作 為 核 能 發 電 之 替 代 方 案 此 外, 我 國 不 似 歐 洲 各 國 電 網 相 聯, 電 力 短 缺 時 可 相 互 支 援, 若 無 充 分 備 載 電 力, 遇 有 負 載 突 然 升 高 或 少 數 機 組 發 生 故 障, 全 國 將 面 臨 大 規 模 分 區 限 電 之 危 機 (3) 目 前 核 一 二 三 廠 運 轉 正 常, 核 四 廠 亦 尚 未 填 裝 燃 料 至 於 核 一 廠 延 役 事 宜, 刻 由 行 政 院 原 能 會 審 慎 審 議 中, 現 今 發 電 情 形 及 電 源 結 構 尚 無 立 即 變 動 之 必 要 台 電 目 前 已 成 立 核 能 發 電 廠 海 嘯 總 體 檢 專 案 小 組 核 能 發 電 廠 耐 震 評 估 專 案 小 組 及 核 能 電 廠 用 過 核 燃 料 池 冷 卻 功 能 評 估 專 案 小 組 等 編 組, 以 審 視 評 估 既 有 核 能 電 廠 及 核 四 廠 之 安 全, 並 辦 理 核 災 緊 急 應 變 與 安 全 演 練 等, 以 確 保 核 能 安 全, 爰 建 請 修 正 提 案 文 字 提 案 人 : 中 國 國 民 黨 立 法 院 黨 團 謝 國 樑 四 漢 翔 航 空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二 ) 營 業 收 支 部 分 : 1. 營 業 總 收 入 : 原 列 195 億 2,500 萬 2,000 元, 增 列 營 業 收 入 項 下 台 灣 先 進 複 材 中 心 投 資 計 畫 100 萬 元, 其 餘 均 照 列, 改 列 為 195 億 2,600 萬 2,000 元 2. 營 業 總 支 出 ( 不 含 所 得 稅 費 用 ): 原 列 186 億 3,994 萬 6,000 元, 減 列 2,200 萬 元 ( 含 營 業 成 本 銷 貨 成 本 2,000 萬 元, 其 餘 科 目 自 行 調 整 ) 行 銷 費 用 200 萬 元 其 他 營 業 費 用 1,000 萬 元, 共 計 減 列 3,400 萬 元, 其 餘 均 照 列, 改 列 為 186 億 0,594 萬 6,000 元 3. 稅 前 純 益 : 原 列 8 億 8,505 萬 6,000 元, 增 列 3,500 萬 元, 改 列 為 9 億 2,005 萬 6,000 元 五 台 灣 自 來 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二 ) 營 業 收 支 部 分 : 1. 營 業 總 收 入 :264 億 5,052 萬 5,000 元, 照 列 2. 營 業 總 支 出 ( 不 含 所 得 稅 費 用 ): 原 列 268 億 5,450 萬 7,000 元, 減 列 服 14851

21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務 費 用 1,200 萬 元 ( 含 營 業 費 用 項 下 服 務 費 用 印 刷 裝 訂 與 廣 告 費 300 萬 元 ) 營 業 成 本 項 下 給 水 成 本 供 水 費 用 使 用 材 料 費 200 萬 元 其 餘 1,100 萬 元 ( 科 目 自 行 調 整 ), 共 計 減 列 2,500 萬 元, 其 餘 均 照 列, 改 列 為 268 億 2,950 萬 7,000 元 3. 稅 前 純 損 : 原 列 4 億 0,398 萬 2,000 元, 減 列 2,500 萬 元, 改 列 為 3 億 7,898 萬 2,000 元 ( 五 ) 重 大 之 建 設 事 業 部 分 : 原 列 161 億 5,687 萬 9,000 元, 減 列 固 定 資 產 建 設 改 良 擴 充 17 億 元 ( 含 專 案 計 畫 16 億 元 ), 其 餘 均 照 列, 改 列 為 144 億 5,687 萬 9,000 元 ( 八 ) 新 增 決 議 1 項 : 1. 莫 拉 克 風 災 後, 屏 東 縣 共 有 4 處 永 久 屋 基 地, 包 含 長 治 百 合 園 區 禮 納 里 園 區 赤 山 農 場 及 南 岸 農 場 等, 因 災 民 無 力 負 擔 高 額 水 費, 需 要 台 灣 自 來 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延 管 方 式 供 應 用 水 中 央 重 建 會 在 相 關 會 議 上, 已 做 出 裁 示, 延 管 工 程 請 自 來 水 公 司 先 行 規 劃 設 計, 所 需 經 費 約 新 台 幣 1 億 6,200 萬 元 由 原 民 會 於 莫 拉 克 颱 風 特 別 預 算 項 下 補 助 支 應, 若 有 不 足 再 提 報 重 建 會 工 作 小 組 動 用 特 別 預 算 預 備 金 然 台 灣 自 來 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仍 未 積 極 辦 理, 僅 一 再 對 縣 府 臚 列 諸 多 前 提 條 件 延 宕 災 民 民 生 用 水 之 重 大 權 益 為 照 顧 偏 鄉 災 民 生 活 用 水 安 全 及 品 質, 且 基 於 提 升 屏 東 縣 自 來 水 普 及 率 之 政 策 考 量 因 素, 台 灣 自 來 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應 於 最 短 時 間 內 提 報 延 管 計 畫 至 重 建 會 工 作 小 組 審 議, 並 加 速 辦 理 災 民 用 水 相 關 事 宜 潘 孟 安 其 餘 均 照 經 濟 委 員 會 審 查 結 果 通 過 財 政 委 員 會 乙 財 政 部 主 管 新 增 決 議 2 項 : 1. 特 種 貨 物 及 勞 務 稅 條 例 三 讀 後 將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1 日 上 路, 政 府 為 免 其 對 建 商 衝 擊 過 大, 近 日 動 作 頻 頻, 放 寬 內 政 部 與 財 政 部 青 年 安 心 成 家 方 案 與 整 合 住 宅 補 貼 方 案 等 房 貸 限 制, 政 策 猶 如 左 手 打 右 手 般 完 全 不 合 乎 邏 輯, 突 顯 當 初 政 策 制 定 不 夠 嚴 謹, 欠 缺 跨 部 會 間 橫 向 溝 通 財 政 部 放 寬 青 年 安 心 購 屋 優 惠 方 案, 總 額 度 無 限 制, 此 舉 讓 公 股 行 庫 變 相 成 為 行 政 院 小 金 庫, 未 來 恐 衍 生 呆 帳 問 題 不 容 小 覷, 財 政 部 為 八 大 公 股 行 庫 的 大 股 東, 面 對 此 問 題 應 嚴 陣 以 待, 爰 要 求 財 政 部 應 於 半 年 內 至 立 法 院 財 政 委 員 會 提 出 專 案 報 告 2. 鑑 於 公 營 金 融 機 構 出 納 人 員 為 第 一 線 實 際 處 理 金 融 業 務 之 人 員, 因 過 去 時 空 環 境 因 素, 金 融 機 構 使 用 金 融 服 務 機 器 不 普 及, 需 以 人 工 方 式 從 事 出 納 服 務, 極 易 發 生 錯 帳 問 題 14852

22 伍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及 綜 計 表 -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之 審 查 為 減 輕 出 納 人 員 之 負 擔, 故 編 列 出 納 津 貼 作 為 補 償 出 納 人 員 疏 忽 之 賠 償 金 然 今 日 商 業 習 慣 改 變, 金 融 服 務 多 依 賴 機 器, 點 鈔 機 數 幣 機 自 動 櫃 員 機 驗 鈔 機 已 成 為 金 融 機 構 必 備 之 輔 助 工 具, 發 生 錯 誤 之 機 率 已 大 為 減 少 且 各 公 營 銀 行 出 納 津 貼 之 使 用, 多 為 逕 行 撥 予 出 納 人 員 及 留 作 出 納 人 員 疏 忽 損 失 賠 償 基 金 為 主, 出 納 人 員 若 真 發 生 現 金 錯 失 情 事, 僅 需 賠 補 部 分, 餘 由 疏 忽 損 失 補 償 基 金 支 付 若 無 錯 失 需 賠 付 時, 此 津 貼 形 同 對 出 納 人 員 之 現 金 補 貼 逕 予 撥 付 出 納 人 員 之 津 貼, 形 同 薪 資 外 給 予 之 職 務 加 給 且 目 前 各 公 營 銀 行 出 納 人 員 疏 忽 損 失 賠 償 基 金 已 累 積 龐 大 金 額, 加 以 金 融 環 境 變 遷, 似 無 繼 續 編 列 之 必 要 爰 此, 要 求 財 政 部 應 全 面 檢 討 公 營 行 庫 出 納 津 貼 預 算 編 列 之 必 要 性 二 臺 灣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含 臺 灣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臺 銀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臺 銀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二 ) 營 業 收 支 部 分 : 2. 營 業 總 支 出 ( 不 含 所 得 稅 費 用 ): 原 審 查 總 報 告 所 列 通 過 決 議 第 1 2 項, 予 以 刪 除 : (1) 臺 銀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年 度 營 業 費 用 編 列 6 億 1,077 萬 8,000 元, 較 98 年 度 決 算 數 4 億 4,185 萬 6,000 元, 增 加 1 億 6,892 萬 2,000 元, 增 幅 達 38%; 然 100 年 度 保 費 收 入 413 億 7,211 萬 7,000 元, 卻 較 98 年 度 決 算 數 435 億 0,444 萬 7,000 元, 減 少 21 億 3,233 萬 元, 減 幅 近 5%, 顯 示 營 業 費 用 之 增 加, 未 能 反 映 至 營 運 規 模 上, 且 其 享 有 之 臺 灣 金 控 通 路 資 源, 亦 未 能 有 效 發 揮 爰 予 凍 結 100 年 度 營 業 費 用 三 分 之 一, 俟 向 立 法 院 財 政 委 員 會 提 出 營 運 改 善 計 畫 專 案 報 告 後, 始 得 動 支 提 案 人 : 余 天 薛 凌 高 志 鵬 康 世 儒 (2) 臺 銀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年 度 編 列 營 業 收 入 5 億 8,473 萬 9,000 元, 較 98 年 度 決 算 數 6 億 1,055 萬 5,000 元 減 少, 惟 營 業 費 用 2 億 9,708 萬 元, 卻 較 98 年 度 決 算 數 2 億 4,668 萬 7,000 元 增 加 約 20%, 用 人 費 用 1 億 5,081 萬 9,000 元, 亦 較 98 年 度 決 算 數 1 億 2,286 萬 8,000 元, 增 加 近 23%; 營 業 費 用 包 括 用 人 費 用 不 斷 擴 增, 但 營 業 收 入 卻 不 增 反 減, 用 人 及 營 業 支 出 增 加, 顯 無 法 反 映 於 營 收 上, 營 運 績 效 明 顯 不 彰 ; 爰 凍 結 臺 銀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年 度 營 業 費 用 三 分 之 一, 俟 向 立 法 院 財 政 委 員 會 提 出 營 運 改 善 計 畫 專 案 報 告 後, 始 得 動 支 提 案 人 : 余 天 薛 凌 高 志 鵬 康 世 儒 ( 八 ) 原 審 查 總 報 告 所 列 通 過 決 議 第 13 項, 予 以 刪 除 : 13. 國 營 事 業 管 理 法 第 十 條 規 定 : 國 營 事 業 之 組 織, 應 由 主 管 機 關 呈 請 行 政 院 核 轉 立 法 院 審 定 之, 又 預 算 法 第 九 十 二 條 規 定 : 未 依 組 織 法 令 設 立 之 機 關, 不 得 編 列 預 算, 故 國 營 事 業 應 完 成 組 織 法 之 立 法 程 序 始 得 14853

23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設 立 臺 灣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所 轄 臺 灣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臺 銀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臺 銀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三 家 子 公 司, 均 為 100% 的 國 營 事 業, 除 該 公 司 設 置 之 法 源 臺 灣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條 例 已 於 97 年 11 月 7 日 制 訂 通 過 並 訂 有 生 效 日 回 溯 外, 其 餘 臺 銀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與 臺 銀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兩 家 子 公 司 均 在 97 年 1 月 1 日 成 立 運 作, 至 今 卻 仍 無 任 何 設 置 之 法 源 依 據 爰 此, 要 求 臺 灣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應 儘 速 完 成 臺 銀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與 臺 銀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兩 家 子 公 司 之 法 制 化, 以 符 合 法 令 之 規 定 提 案 人 : 高 志 鵬 余 天 薛 凌 三 臺 灣 土 地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含 土 銀 都 市 更 新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土 銀 保 險 經 紀 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八 ) 原 審 查 總 報 告 所 列 通 過 決 議 第 8 項, 予 以 刪 除 : 8. 土 銀 保 險 經 紀 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99 年 9 月 17 日 在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中 公 告, 擬 以 每 股 價 格 新 臺 幣 元, 買 入 懷 德 保 險 代 理 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有 土 銀 保 險 經 紀 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1% 之 股 份 計 30 萬 6,000 股, 買 回 金 額 計 1,218 萬 1,860 元 惟 截 至 99 年 10 月 底 止, 卻 尚 未 完 成 土 銀 保 險 經 紀 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1% 股 權 之 買 回 作 業 土 銀 保 險 經 紀 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業 務 主 要 仰 賴 臺 灣 土 地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透 過 臺 灣 土 地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眾 多 的 營 業 據 點 銷 售, 使 得 土 銀 保 險 經 紀 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保 險 經 紀 業 績 大 幅 成 長, 但 因 為 持 股 僅 占 49% 股 權, 錯 失 獲 利 良 機, 土 銀 保 險 經 紀 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應 於 99 年 12 月 底 前 完 成 51% 股 權 之 買 回 作 業, 以 維 護 全 民 利 益 提 案 人 : 費 鴻 泰 盧 秀 燕 賴 士 葆 蔡 正 元 翁 重 鈞 四 財 政 部 印 刷 廠 ( 八 ) 原 審 查 總 報 告 所 列 通 過 決 議 第 3 項, 予 以 刪 除 : 3. 依 據 國 營 事 業 管 理 法 第 十 條 規 定 : 國 營 事 業 之 組 織, 應 由 主 管 機 關 呈 請 行 政 院 核 轉 立 法 院 審 定 之, 故 國 營 事 業 應 完 成 組 織 法 之 立 法 程 序 始 得 設 立 又 預 算 法 第 九 十 二 條 規 定 : 未 依 組 織 法 令 設 立 之 機 關, 不 得 編 列 預 算, 然 財 政 部 印 刷 廠 於 民 國 88 年 7 月 1 日 配 合 精 省 作 業 改 隸 財 政 部 為 國 營 事 業, 至 今 卻 仍 未 完 成 組 織 法 之 立 法 程 序, 僅 以 財 政 部 印 刷 廠 組 織 規 程 為 之, 顯 已 違 反 國 營 事 業 管 理 法 第 10 條 之 規 定 而 財 政 部 殆 於 組 織 法 之 法 制 化, 未 將 印 刷 廠 之 組 織 以 法 律 定 之, 所 列 預 算 亦 有 違 反 預 算 法 之 疑 義 且 依 立 法 院 審 查 97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通 案 決 議 第 11 項 : 台 灣 省 政 府 功 能 業 務 與 組 織 條 例 已 廢 止, 精 省 遺 留 機 關 已 缺 乏 設 置 法 源, 要 求 必 須 於 97 年 6 月 30 日 前 儘 速 完 成 立 法 爰 此, 要 求 財 政 部 應 於 6 個 月 內 依 立 法 院 決 議 完 成 財 政 部 印 刷 廠 之 法 制 化 作 業, 以 符 合 法 令 之 規 定 14854

24 伍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及 綜 計 表 -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之 審 查 提 案 人 : 高 志 鵬 余 天 薛 凌 原 審 查 總 報 告 所 列 通 過 決 議 第 4 項, 修 正 為 : 4. 立 法 院 於 審 查 96 年 度 及 97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均 做 出 相 關 決 議, 要 求 中 央 各 行 政 單 位 預 決 算 書 應 依 政 府 資 訊 公 開 法 第 7 條 規 定, 將 預 算 及 決 算 書 由 政 府 編 列 預 算 所 完 成 之 研 究 報 告 等 上 網 公 布, 並 要 求 除 機 密 預 算 外, 應 將 所 有 預 算 及 決 算 書 完 整 資 料 全 部 公 布 於 網 站 上, 以 便 民 眾 查 閱 然 財 政 部 印 刷 廠 雖 已 於 網 站 中 之 政 府 資 訊 公 開 專 區 公 開 預 決 算 資 料, 但 內 容 僅 包 括 簡 明 損 益 表 及 資 產 負 債 表 各 一 張, 其 餘 相 關 附 表 資 料 付 之 闕 如, 顯 未 完 整 公 開 相 關 資 訊, 不 利 民 眾 查 閱 為 便 利 人 民 共 享 及 公 平 利 用 政 府 資 訊, 保 障 人 民 知 的 權 利, 增 進 人 民 對 公 共 事 務 之 瞭 解 信 賴 及 監 督, 促 進 民 主 參 與, 爰 要 求 財 政 部 印 刷 廠 應 儘 速 依 政 府 資 訊 公 開 法 與 立 法 院 決 議, 比 照 國 營 事 業 公 開 預 算 書 及 決 算 書, 使 資 訊 公 開 透 明 提 案 人 : 高 志 鵬 余 天 薛 凌 五 臺 灣 菸 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二 ) 營 業 收 支 部 分 : 1. 營 業 總 收 入 :648 億 2,638 萬 8,000 元, 照 列 2. 營 業 總 支 出 ( 不 含 所 得 稅 費 用 ): 原 列 557 億 2,969 萬 6,000 元, 減 列 銷 貨 成 本 1 億 5,200 萬 元 行 銷 費 用 4,800 萬 元 其 他 營 業 費 用 之 服 務 費 用 2,270 萬 8,000 元, 共 計 減 列 2 億 2,270 萬 8,000 元, 其 餘 均 照 列, 改 列 為 555 億 0,698 萬 8,000 元 3. 稅 前 純 益 : 原 列 90 億 9,669 萬 2,000 元, 增 列 2 億 2,270 萬 8,000 元, 改 列 為 93 億 1,940 萬 元 ( 五 ) 重 大 之 建 設 事 業 部 分 : 新 增 決 議 1 項 : 1. 針 對 臺 灣 菸 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每 年 度 預 算 均 編 列 固 定 資 產 建 設 改 良 擴 充, 經 費 金 額 甚 大,100 年 度 預 算 亦 編 列 19 億 0,100 萬 2,000 元 另 閒 置 土 地 及 房 屋 建 物 甚 多 未 有 效 配 合 地 區 特 性 規 劃 轉 型 或 整 理 出 租, 爰 凍 結 臺 灣 菸 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年 度 固 定 資 產 建 設 改 良 擴 充 預 算 數 五 分 之 一, 俟 向 立 法 院 財 政 委 員 會 提 出 相 關 改 善 報 告 後, 始 得 動 支 其 餘 均 照 財 政 委 員 會 審 查 結 果 通 過 交 通 委 員 會 甲 交 通 部 主 管 新 增 決 議 2 項 : 1. 鑒 於 消 費 者 保 護 基 金 會 針 對 臺 鐵 高 鐵 及 國 道 客 運 等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進 行 滅 火 器 抽 檢 結 果 14855

25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顯 示, 仍 有 部 分 滅 火 器 不 符 合 標 準 嚴 重 影 響 滅 火 效 果, 或 者 滅 火 器 過 於 老 舊 易 產 生 危 險 等 缺 失, 為 確 保 民 眾 安 全, 建 請 交 通 部 應 協 同 內 政 部 消 防 署 儘 速 制 訂 法 令 規 範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配 置 滅 火 器 的 標 準 與 汰 換 年 限, 且 主 管 機 關 交 通 部 亦 應 定 時 稽 核 2. 國 道 客 運 屢 傳 駕 駛 猝 死, 今 年 初 亦 發 生 國 道 客 運 駕 駛 行 駛 國 道 1 號 時 心 臟 病 發, 但 為 顧 及 車 上 數 十 名 乘 客 而 強 忍 身 體 不 適 勉 強 將 車 停 置 路 旁, 雖 使 乘 客 倖 免 於 難, 但 自 身 卻 不 幸 身 亡 的 遺 憾 鑒 於 國 道 客 運 司 機 開 車 與 待 命 時 間 常 長, 屬 於 過 勞 的 高 危 險 群, 國 道 司 機 疲 勞 駕 駛 或 超 時 工 作, 將 嚴 重 影 響 公 共 安 全 與 危 及 數 人 性 命, 若 公 路 總 局 與 勞 工 委 員 會 放 任 客 運 業 者 忽 視 客 運 司 機 長 時 間 蓄 積 性 疲 勞 問 題, 此 無 異 制 度 殺 人, 爰 此 要 求 交 通 部 應 就 客 運 駕 駛 疲 勞 管 理 提 出 專 案 報 告 二 交 通 部 臺 灣 鐵 路 管 理 局 ( 五 ) 重 大 之 建 設 事 業 部 分 : 原 列 104 億 7,151 萬 元, 配 合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審 議 結 果, 減 列 辦 理 臺 鐵 整 體 購 置 及 汰 換 車 輛 計 畫 3 億 8,000 萬 元, 其 餘 均 照 列, 改 列 為 100 億 9,151 萬 元 新 增 決 議 1 項 : 1. 臺 灣 鐵 路 管 理 局 臺 北 機 廠, 現 正 由 該 局 規 劃 辦 理 都 市 計 畫 變 更 程 序, 由 於 該 機 廠 之 機 房 行 政 中 心 作 業 廠 房 及 保 留 之 機 具 皆 是 日 據 時 代 所 建 及 留 存, 應 規 劃 為 鐵 路 文 化 及 休 閒 並 重 之 特 定 專 用 園 區, 不 宜 售 地 為 住 宅 用 目 前 該 機 廠 僅 澡 堂 列 為 古 蹟 保 留, 請 臺 灣 鐵 路 管 理 局 將 本 案 建 設 利 用 計 畫 提 立 法 院 交 通 委 員 會 舉 行 公 聽 會 王 幸 男 三 交 通 部 基 隆 港 務 局 ( 五 ) 重 大 之 建 設 事 業 部 分 : 原 列 31 億 4,883 萬 元, 減 列 臺 北 港 航 道 迴 船 池 水 域 加 深 工 程 計 畫 3 億 元 臺 北 港 東 17 號 公 務 碼 頭 浚 渫 造 地 及 新 建 工 程 計 畫 7,000 萬 元 新 增 門 式 貨 櫃 起 重 機 2 臺 及 基 礎 軌 道 等 相 關 設 施 工 程 1 億 5,555 萬 元 及 一 般 建 築 及 設 備 計 畫 645 萬 元, 共 計 減 列 5 億 3,200 萬 元, 其 餘 均 照 列, 改 列 為 26 億 1,683 萬 元 七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五 ) 重 大 之 建 設 事 業 部 分 : 原 列 19 億 0,625 萬 8,000 元, 減 列 1,000 萬 元 ( 科 目 自 行 調 整 ), 其 餘 均 照 列, 改 列 為 18 億 9,625 萬 8,000 元 其 餘 均 照 交 通 委 員 會 審 查 結 果 通 過 社 會 福 利 及 衛 生 環 境 委 員 會 甲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主 管 14856

26 伍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及 綜 計 表 -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之 審 查 一 勞 工 保 險 局 ( 二 ) 營 業 收 支 部 分 : 2. 營 業 總 支 出 ( 不 含 所 得 稅 費 用 ): 原 審 查 總 報 告 所 列 通 過 決 議 第 1 項, 予 以 刪 除 : (1) 按 國 民 年 金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29 條 規 定, 保 險 人 受 理 各 項 給 付 之 申 請, 經 審 查 符 合 請 領 條 件 及 完 備 申 請 手 續 者, 至 遲 應 於 次 月 底 前 發 給 因 前 述 規 定 以 致 於 國 民 年 金 喪 葬 給 付 作 業 時 間, 最 長 2 個 月, 最 短 15 天 弱 勢 家 庭 請 領 給 付 若 需 等 待 最 長 2 個 月, 實 緩 不 濟 急 由 於 勞 工 保 險 局 為 辦 理 農 民 保 險 勞 工 保 險 及 國 民 年 金 保 險 業 務 之 機 關, 目 前 勞 工 保 險 喪 葬 給 付 申 請 至 核 發 入 帳 時 間 最 長 不 會 超 過 3 週, 且 現 行 辦 理 上 述 業 務 皆 以 電 腦 連 線 管 理, 其 比 對 相 關 資 料 無 須 2 個 月 作 業 時 間, 故 凍 結 勞 工 保 險 局 國 民 年 金 業 務 費 用 8 億 9,672 萬 7,000 元 之 1/4, 待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勞 工 保 險 局 修 改 作 業 流 程, 使 國 民 年 金 之 喪 葬 給 付 作 業 時 間 最 長 不 超 過 1 個 月 後, 並 向 立 法 院 社 會 福 利 及 衛 生 環 境 委 員 會 提 出 書 面 報 告, 自 動 解 凍 之 提 案 人 : 黃 淑 英 連 署 人 : 劉 建 國 陳 節 如 ( 八 ) 原 審 查 總 報 告 所 列 通 過 決 議 第 4 項, 予 以 刪 除 : 4.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勞 工 保 險 局 各 年 度 預 算 所 編 列 之 營 業 收 支, 計 有 勞 工 保 險 就 業 保 險 農 民 保 險 及 職 災 保 護 等 項 目, 惟 上 述 業 務 開 辦 之 法 源 不 同, 依 各 自 法 源 之 法 定 明 文 會 計 規 定, 皆 本 應 獨 立 計 算 盈 虧, 且 預 算 法 第 41 條 第 2 項 規 定 : 各 國 營 事 業 機 關 所 屬 各 部 門 或 投 資 經 營 之 其 他 事 業, 其 資 金 獨 立 自 行 計 算 盈 虧 者, 應 附 送 各 該 部 門 或 事 業 之 分 預 算 該 局 100 年 度 預 算 案 僅 以 附 錄 方 式 編 列 勞 工 保 險 就 業 保 險 農 民 健 康 保 險 及 職 災 保 護 業 務 之 預 計 損 益 表 現 金 流 量 預 計 表 及 資 產 負 債 預 計 表, 未 以 分 預 算 形 式 編 列 為 求 適 法, 爰 決 議 除 農 民 健 康 保 險 係 受 託 辦 理 業 務 外, 其 餘 各 保 險 業 務, 請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勞 工 保 險 局 於 101 年 度 以 分 預 算 形 式 編 列 年 度 預 算 提 案 人 : 黃 義 交 連 署 人 : 鄭 汝 芬 廖 國 棟 江 玲 君 新 增 決 議 2 項 : 1. 立 法 院 歷 次 決 議 勞 工 保 險 局 應 改 制 為 行 政 機 關, 勞 動 部 勞 工 保 險 局 組 織 法 草 案 業 經 立 法 院 司 法 及 法 制 社 會 福 利 及 衛 生 環 境 兩 委 員 會 聯 席 審 議 通 過, 勞 工 保 險 局 改 制 行 政 機 關 應 已 定 案 自 101 年 度 起, 該 局 辦 理 勞 工 保 險 農 民 健 康 保 險 職 業 災 害 勞 工 保 護 14857

27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就 業 保 險 及 勞 工 退 休 金 業 務 所 需 行 政 事 務 費 應 配 合 機 關 改 制 改 編 列 單 位 預 算, 至 各 項 保 險 收 支 業 務, 應 以 作 業 基 金 型 態 編 列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提 案 人 : 中 國 國 民 黨 立 法 院 黨 團 謝 國 樑 黃 義 交 2. 針 對 遭 受 職 業 傷 病 的 勞 工, 目 前 有 勞 工 保 險 與 職 業 災 害 勞 工 保 護 法 等 相 關 補 償 機 制, 但 卻 未 建 立 職 業 傷 病 補 償 統 計 資 料 庫, 難 以 進 一 步 針 對 國 內 職 業 病 職 業 災 害 之 發 生 情 況 進 行 分 析 並 制 定 職 災 預 防 相 關 政 策 反 觀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為 使 健 保 資 料 成 為 醫 藥 衛 生 相 關 領 域 研 究 中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實 證 資 料, 使 其 研 究 成 果 可 作 為 醫 藥 衛 生 政 策 的 參 考, 建 置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研 究 資 料 庫, 自 民 國 89 年 起 提 供 學 界 健 保 資 料 庫 加 值 服 務, 以 利 相 關 研 究 因 此, 為 有 效 利 用 勞 工 保 險 統 計 資 料,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應 比 照 全 民 健 保 研 究 資 料 庫, 於 6 個 月 內 建 立 職 業 傷 病 補 償 統 計 資 料 庫, 供 學 術 界 進 行 相 關 研 究 分 析, 以 提 供 目 前 職 業 災 害 預 防 政 策 之 制 定 此 外, 目 前 勞 工 保 險 局 針 對 職 災 統 計, 僅 有 職 災 案 件 數, 無 法 瞭 解 申 請 職 業 傷 病 認 定 之 人 數, 亦 無 法 得 知 申 請 者 或 被 認 定 為 職 業 傷 病 者 之 工 作 屬 性 人 口 學 特 質 疾 病 狀 況 等 資 料, 將 使 主 管 機 關 擬 定 職 災 防 制 之 政 策 無 所 依 據 因 此,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及 勞 工 保 險 局 應 參 照 日 本 韓 國 與 西 方 國 家, 於 6 個 月 內 針 對 台 灣 職 業 傷 病 的 申 請 狀 況 補 償 認 定 率 及 申 請 者 或 被 認 定 為 職 業 傷 病 者 之 工 作 屬 性 人 口 學 特 質 疾 病 狀 況 等 資 料,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並 定 期 公 布 統 計 資 料 黃 淑 英 其 餘 均 照 社 會 福 利 及 衛 生 環 境 委 員 會 審 查 結 果 通 過 伍 非 營 業 部 分 內 政 委 員 會 甲 內 政 部 主 管 一 作 業 基 金 營 建 建 設 基 金 ( 一 ) 業 務 計 畫 部 分 : 原 審 查 總 報 告 所 列 通 過 決 議 第 1 項, 修 正 為 : 1. 林 口 新 市 鎮 產 業 專 用 區 土 地 將 以 預 為 標 售 方 式 辦 理, 但 預 標 售 缺 乏 法 源 依 據, 恐 損 及 原 有 地 主 權 益, 亦 遭 外 界 批 評 係 為 特 定 財 團 量 身 訂 作 ; 且 A7 站 平 價 住 宅 受 到 產 業 專 用 區 排 擠, 而 由 4,000 戶 縮 水 至 不 到 2,000 戶, 對 於 住 宅 市 場 供 給 實 為 杯 水 車 薪, 恐 難 達 成 抑 制 都 會 區 房 價 之 政 策 目 標 林 口 新 市 鎮 100 年 度 預 算 編 列 行 政 作 業 費 6,695 萬 9,000 元 及 公 共 工 程 費 19 億 3,353 萬 1,000 元, 凍 結 五 分 之 一, 俟 內 政 部 向 立 法 院 內 政 委 員 會 報 告 林 口 新 市 鎮 機 場 捷 運 A7 站 區 之 平 價 住 宅 及 產 業 專 用 區 推 動 情 14858

28 伍 100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及 綜 計 表 - 營 業 及 非 營 業 部 分 案 之 審 查 形 後 始 得 動 支 提 案 人 : 邱 議 瑩 陳 明 文 簡 肇 棟 新 增 決 議 1 項 : 1. 經 查 新 市 鎮 開 發 基 金 100 年 度 長 期 債 務 舉 借 及 償 還 明 細 表,100 年 度 編 列 之 舉 借 數 高 達 194 億 8,580 萬 元, 償 還 數 為 45 億 3,668 萬 1,000 元, 預 計 債 務 餘 額 為 149 億 4,911 萬 9,000 元 然 該 基 金 99 年 度 售 出 新 市 鎮 土 地 41 萬 7, 平 方 公 尺, 實 際 銷 貨 收 入 達 215 億 6,105 萬 餘 元, 較 99 年 度 預 算 原 編 列 之 9 億 6,000 萬 元 大 幅 超 收 超 過 200 億 元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100 年 度 追 加 減 預 算 案, 更 因 此 而 追 加 增 編 本 基 金 賸 餘 繳 庫 數 10 億 7,173 萬 6,000 元, 作 為 全 國 軍 公 教 加 薪 之 用 然 本 基 金 債 務 負 擔 沈 重, 為 健 全 基 金 財 務, 減 少 新 市 鎮 開 發 基 金 債 務 負 擔,100 年 度 編 列 之 長 期 債 務 舉 借 194 億 8,580 萬 元 減 列 為 50 億 4,665 萬 3,000 元 ( 二 ) 業 務 收 支 部 分 : 1. 業 務 總 收 入 : 原 列 75 億 1,724 萬 6,000 元, 增 列 新 市 鎮 開 發 基 金 銷 貨 收 入 20 億 元, 其 餘 均 照 列, 改 列 為 95 億 1,724 萬 6,000 元 2. 業 務 總 支 出 : 原 列 119 億 6,474 萬 1,000 元, 配 合 業 務 總 收 入 增 列 新 市 鎮 開 發 基 金 銷 貨 收 入 20 億 元, 本 項 應 隨 同 修 正 增 列 銷 貨 成 本 19 億 5,676 萬 4,000 元, 另 減 列 新 市 鎮 開 發 基 金 行 銷 及 業 務 費 用 項 下 一 般 服 務 費 1,100 萬 元, 增 減 互 抵 後, 計 增 列 19 億 4,576 萬 4,000 元, 其 餘 均 照 列, 改 列 為 139 億 1,050 萬 5,000 元 新 增 決 議 1 項 : (1) 住 宅 基 金 業 務 總 支 出 部 分, 其 中 勞 務 成 本 管 理 及 總 務 費 用 項 下, 共 計 有 62 員 額, 僅 4 人 為 正 式 人 員, 其 餘 58 人 皆 為 約 聘 僱 人 員 住 宅 基 金 一 年 執 行 約 111 億 元 經 常 性 的 業 務, 卻 只 有 4 名 正 式 人 員 編 制, 約 聘 僱 人 員 佔 了 94% 經 常 性 業 務 應 由 正 式 編 制 人 員 辦 理 方 屬 妥 切, 爰 凍 結 該 項 預 算 五 分 之 一, 俟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提 出 未 來 人 員 編 制 改 善 計 畫, 並 向 立 法 院 內 政 委 員 會 報 告 後 始 得 動 支 3. 本 期 短 絀 : 原 列 44 億 4,749 萬 5,000 元, 減 列 5,423 萬 6,000 元, 改 列 為 43 億 9,325 萬 9,000 元 ( 八 ) 原 審 查 總 報 告 所 列 通 過 決 議 第 1 2 項, 分 別 修 正 為 : 1. 行 政 院 94 年 5 月 24 日 起 實 施 整 體 住 宅 政 策 與 整 合 住 宅 資 源 補 貼 實 施 方 案, 在 建 立 公 平 正 義 的 住 宅 補 貼 制 度 政 策 目 標 下, 停 止 提 撥 無 排 富 條 款 的 優 惠 房 貸 但 國 民 黨 執 政 後 卻 打 破 整 體 住 宅 政 策 立 意, 在 部 分 地 14859

股票代码:600401 股票简称: 海润光伏

股票代码:600401                        股票简称: 海润光伏 股 票 代 码 :600401 股 票 简 称 : 海 润 光 伏 海 润 光 伏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一 四 年 二 月 十 日 目 录 一 海 润 光 伏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二 海 润 光 伏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永政发〔2016〕48号.doc

Microsoft Word - 永政发〔2016〕48号.doc 永 政 发 2016 48 号 各 功 能 区 管 委 会, 各 镇 ( 街 道 ) 人 民 政 府 ( 办 事 处 ), 县 政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 县 教 育 局 制 定 的 2016 年 永 嘉 县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考 试 与 高 中 招 生 实 施 方 案 已 经 县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现 批 转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实 施 永 嘉 县 人 民 政 府

More information

经 验 交 流 下 好 先 手 棋 打 好 组 合 拳 全 力 做 好 企 业 经 营 困 难 时 期 职 工 思 想 稳 定 工 作 开 滦 集 团 公 司 工 会 深 化 职 工 素 质 工 程 助 推 企 业 持 续 发 展 中 国 国 电 集 团 公 司 工 委 探 索 新 模 式 激 发

经 验 交 流 下 好 先 手 棋 打 好 组 合 拳 全 力 做 好 企 业 经 营 困 难 时 期 职 工 思 想 稳 定 工 作 开 滦 集 团 公 司 工 会 深 化 职 工 素 质 工 程 助 推 企 业 持 续 发 展 中 国 国 电 集 团 公 司 工 委 探 索 新 模 式 激 发 能 源 化 学 工 会 工 作 二 〇 一 六 年 第 1 2 期 合 刊 ( 总 第 148 期 ) 中 国 能 源 化 学 工 会 全 国 委 员 会 主 办 中 国 能 源 化 学 工 会 第 三 届 全 国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专 刊 会 议 报 道 目 录 中 国 能 源 化 学 工 会 召 开 三 届 六 次 全 委 会 议 领 导 讲 话 阎 京 华 同 志 在 中

More information

着 力 推 进 提 高 项 目 总 包 能 力 ; 加 快 优 势 产 品 进 入 海 外 市 场 ; 努 力 盘 活 资 产, 提 高 经 营 收 现 能 力 ; 开 源 节 流, 做 好 资 金 收 支 平 衡, 确 保 资 金 链 安 全 但 由 于 当 前 重 机 行 业 形 势 仍 未 明

着 力 推 进 提 高 项 目 总 包 能 力 ; 加 快 优 势 产 品 进 入 海 外 市 场 ; 努 力 盘 活 资 产, 提 高 经 营 收 现 能 力 ; 开 源 节 流, 做 好 资 金 收 支 平 衡, 确 保 资 金 链 安 全 但 由 于 当 前 重 机 行 业 形 势 仍 未 明 证 券 代 码 :601268 证 券 简 称 : *ST 二 重 公 告 编 号 : 临 2014-053 二 重 集 团 ( 德 阳 ) 重 型 装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年 报 事 后 审 核 意 见 函 回 复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More information

国科〔2013〕号

国科〔2013〕号 苏 南 国 家 自 主 创 新 示 范 区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15-2020 年 ) 二 一 五 年 八 月 1 目 录 前 言 6 一 基 础 与 形 势 7 ( 一 ) 基 础 条 件 7 ( 二 ) 发 展 形 势 10 二 总 体 要 求 12 ( 一 ) 指 导 思 想 12 ( 二 ) 战 略 定 位 13 ( 三 ) 推 进 思 路 15 ( 四 ) 发 展 目 标 16

More information

第八章 社会事业发展与边疆和谐稳定

第八章  社会事业发展与边疆和谐稳定 附 件 黑 龙 江 和 内 蒙 古 东 北 部 地 区 沿 边 开 发 开 放 规 划 2013 年 8 月 目 录 前 言.1 第 一 章 开 放 基 础 与 发 展 背 景...2 第 一 节 开 放 合 作 条 件... 2 第 二 节 机 遇 与 挑 战... 3 第 三 节 战 略 意 义... 4 第 二 章 战 略 定 位 与 发 展 目 标...4 第 一 节 指 导 思 想...

More information

台北市華江國小96學年度教學成果彙編

台北市華江國小96學年度教學成果彙編 自 然 心 體 驗 (103 上 ) ~ 臺 北 市 華 江 國 小 103 學 年 度 教 學 成 果 彙 編 ~ 四 年 級 教 學 團 隊 : 陳 姝 蓉 朱 玉 真 江 美 玲 呂 宛 倫 吳 瓊 慧 張 芝 綺 壹 主 題 名 稱 : 自 然 心 體 驗 貳 教 學 活 動 設 計 者 : 朱 玉 真 老 師 陳 姝 蓉 老 師 參 教 學 對 象 : 四 年 級 學 生 肆 教 學 活

More information

如 來 明 妃

如 來 明 妃 如 來 明 妃 靈 魂 如 果 出 現, 虛 虛 的 影 子 影 子 啊, 沒 有 彩 色 你 若 是 實 相, 轉 成 法 性 了, 就 變 成 彩 色 形 相 都 彩 色 如 果 看 到 自 己 的 親 人 死 去 回 來 看 到 彩 色 的, 他 不 會 不 用 輪 迴 你 若 有 實 相 以 後 哇 ~ 那 你 享 受 人 生, 享 受 在 實 相 中 不 用 期 待 未 來 死 後 有 了

More information

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教学质量报告

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教学质量报告 哈 尔 滨 电 力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2015) 2014 年 学 院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的 决 定 教 育 部 教 育 部 关 于 全 面 提 高 高 等 教 育 质 量 的 若 干 意 见 等 文 件 精 神, 适 应 职 业 教 育 加 强 内 涵 建 设 提 高 办 学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 25 2012 年 中 国 教 育 大 事 记 1 月 1 月 2 日 据 中 国 教 育 报, 山 东 积 极 推 进 专 业 化 专 兼 职 相 结 合 的 督 学 队 伍 建 设, 建 立 督 学 培 训 制 度 和 督 学 约 谈 制 度 每 个 督 导 责 任 区 至 少 配 备 两 名 督 学, 在 择 优 聘 任 兼 职 责 任 区 督 学 的 同 时, 进 一 步 加 强 专 职

More information

关于2011年度水力发电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

关于2011年度水力发电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 水 力 发 电 科 学 技 术 奖 奖 励 通 报 (2014 年 度 ) 中 国 水 力 发 电 工 程 学 会 水 力 发 电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委 员 会 2014 年 12 月 29 日 奖 励 2014 年 度 水 力 发 电 科 学 技 术 奖 获 奖 项 目 经 水 力 发 电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委 员 会 的 审 核 批 准, 决 定 对 2014 年 度 水 力 发 电

More information

润 滑 油 系 统 是 一 个 封 闭 的 体 系, 其 中 射 油 器 将 油 箱 内 的 润 滑 油 提 供 给 各 个 轴 承, 主 油 泵 为 射 油 器 提 供 动 力 油, 冷 油 器 负 责 对 高 温 回 油 进 行 冷 却, 管 道 及 阀 门 负 责 连 接 各 个 系 统 设

润 滑 油 系 统 是 一 个 封 闭 的 体 系, 其 中 射 油 器 将 油 箱 内 的 润 滑 油 提 供 给 各 个 轴 承, 主 油 泵 为 射 油 器 提 供 动 力 油, 冷 油 器 负 责 对 高 温 回 油 进 行 冷 却, 管 道 及 阀 门 负 责 连 接 各 个 系 统 设 经 典 收 藏 润 滑 油 系 统 常 见 故 障 分 类 大 全 润 滑 油 系 统 在 汽 轮 机 中 担 任 着 润 滑 冷 却 和 密 封 的 作 用, 其 正 常 工 作 是 保 证 汽 轮 机 安 全 运 行 的 必 要 条 件 在 此 收 集 部 分 汽 轮 机 润 滑 油 系 统 的 故 障 实 例, 分 类 研 究 现 今 国 内 汽 轮 机 润 滑 油 系 统 发 生 的 系 统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48A44FB8EAB7BDB357B9BAA94DADFBA475BD73A8EE>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48A44FB8EAB7BDB357B9BAA94DADFBA475BD73A8EE> 課 題 : 選 修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 人 力 資 源 規 劃 ; 人 力 資 源 規 劃 和 員 工 編 制 ( 明 報 2015 年 5 月 20 日 星 期 三 ) 僱 主 : 青 年 感 競 爭 大 上 班 不 辭 而 別 減 暑 期 工 招 聘 會 DSE 生 踴 躍 暑 期 工 招 聘 博 覽 吸 引 大 批 學 生 應 徵, 大 會 提 供 免 費 求 職 證 件 照 片 拍

More information

科 技 动 态.doc

科 技 动 态.doc 科 技 动 态 第 8 期 ( 总 第 151 期 ) 扬 中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扬 中 市 知 识 产 权 局 二 一 五 年 八 月 三 十 日 产 学 研 合 作 对 接 一 带 一 路 推 进 协 同 创 新 创 新 督 查 镇 江 市 创 新 驱 动 大 会 政 策 落 实 督 查 作 风 建 设 组 织 观 看 警 示 教 育 片 失 守 的 防 线 专 题 调 研 关 于 高 新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表 ( 代 编 )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数 单 位 : 亿 元 2015 年 快 报 数 预 算 数 增 减 % 一 税 收 收 入 1938.55 2078.79 7.2 增 值 税 ( 含 改 征 增 值 税 ) 271.74 29

2016 年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表 ( 代 编 )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数 单 位 : 亿 元 2015 年 快 报 数 预 算 数 增 减 % 一 税 收 收 入 1938.55 2078.79 7.2 增 值 税 ( 含 改 征 增 值 税 ) 271.74 29 附 件 福 建 省 2016 年 预 算 收 支 表 1 2016 年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表 ( 代 编 ) 2 2016 年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 代 编 ) 3 2016 年 省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表 4 2016 年 省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5 2016 年 省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经 济 分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高 考 改 革 1. 上 海 浙 江 高 考 方 案 公 布, 对 比 研 判 高 考 改 革 趋 势 (1) 2. 尹 后 庆 : 努 力 释 放 高 考 改 革 对 高 中 教 育 带 来 的 红 利 (7) 3. 解 读 高 考 改 革 方 案 中 的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技 术 难 点 如 何 破 题 (9) 4. 刘 坚 : 充 分 发 挥 成 长 记 录 的 教 育 功 能

More information

: 37.7 : :50: () /

: 37.7 : :50: () / 2010 15 2010 2010 21 2010 ( ) 2010 () 1995 2050 14.1 3.6 2.3 1992 1980 1994 1980 1995 1980 1995 147.5 1990 1.8 83.8 600 1990 1.6 1995 2300 28.9 1995 503.5 6.3 1995 4319.9 1990 1114.5 305.3 1990 111.1 257.9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600292 证券简称 中电远达 编号 临2014*010号

证券代码 600292		   证券简称	 中电远达         编号 临2014*010号 证 券 代 码 600292 证 券 简 称 远 达 环 保 编 号 临 2015-025 号 国 家 电 投 集 团 远 达 环 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对 公 告 的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负 连 带 责 任 重 要 内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关 于 印 发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07]131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建 设 厅, 直 辖 市 建 委, 江 苏 山 东 省 建 管 局,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国 资 委 管 理 的 有 关 企 业, 有 关 行 业 协 会 : 为 了 加 强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管

More information

DataWindow

DataWindow 款 項 節 名 稱 及 編 號 0002000000 1 總 統 府 主 管 14,625,877 14,179,166 446,711 0002010000 1 總 統 府 1,069,765 1,090,404-20,639 3202010000 國 務 支 出 1,069,765 1,090,404-20,639 3202010100 1 895,977 879,243 16,734 一 般

More information

南京师范大学2012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南京师范大学2012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013 年 本 科 教 学 质 量 报 告 二 一 四 年 十 月 目 录 一 本 科 专 业 设 置 及 学 生 基 本 情 况... 1 ( 一 ) 本 科 专 业 设 置 情 况... 1 ( 二 ) 本 科 生 生 源 情 况... 1 ( 三 ) 在 校 本 科 生 情 况... 2 二 师 资 与 教 学 条 件... 3 ( 一 ) 教 师 情 况... 3 ( 二 ) 教 学 经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新 闻 综 述... 2 千 石 资 本 资 管 计 划 到 期 终 止 三 个 板 " 贱 卖 " 大 杨 创 世... 2 天 津 自 贸 试 验 区 酝 酿 扩 围 欲 让 曹 妃 甸 成 为 延 伸 区... 2 图 文 资 讯... 3 中 国 国 际 云 计 算 与 物 联 网 博 览 会.... 3 4 月 15 日 全 民 看 科 比 退 役... 3 产 品 速 递...

More information

上 周 讲 章 以 天 父 的 事 为 念 路 2:41-52 证 道 : 韩 占 慧 牧 师 整 理 : 海 淀 堂 文 字 组 亲 爱 的 弟 兄 姊 妹, 特 别 在 主 里 问 候 大 家 春 节 快 乐! 路 加 福 音 2 章 41-52 节 记 载 了 耶 稣 十 二 岁 时 的 一

上 周 讲 章 以 天 父 的 事 为 念 路 2:41-52 证 道 : 韩 占 慧 牧 师 整 理 : 海 淀 堂 文 字 组 亲 爱 的 弟 兄 姊 妹, 特 别 在 主 里 问 候 大 家 春 节 快 乐! 路 加 福 音 2 章 41-52 节 记 载 了 耶 稣 十 二 岁 时 的 一 本 周 金 句 所 以 我 们 只 管 坦 然 无 惧 地 来 到 施 恩 的 宝 座 前, 为 要 得 怜 恤, 蒙 恩 惠, 作 随 时 的 帮 助 来 4:16 北 京 基 督 教 会 海 淀 堂 2016 年 2 月 14 日 第 7 期 ( 总 953) 地 址 : 海 淀 区 彩 和 坊 路 9 号 基 督 教 堂 邮 编 :100080 电 话 :62572902;82613772 E-mail:hdchurch@vip.sina.com

More information

power point 1. 2. 3. ( ) 1992 ) B., C., 12,500 A.S. Neill Neill Neill Neill 1. 2. Neill 3. Neill 4. 5. 6. 7. Neill 8. 1. 2. 3. 9. 10. 1. 2. 3. 4. 11. 12. 1. 2. 3. 4. 5. 6. 1. 2. 3. 4. 7. 8. 9. 1. 2.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DDAC4DCBBB7B1A3B9A4D7F7BCF2B1A82D2D32303133C4EAB5DA34C6DA20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DDAC4DCBBB7B1A3B9A4D7F7BCF2B1A82D2D32303133C4EAB5DA34C6DA202E646F6378>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管 节 能 环 保 工 作 简 报 2013 年 第 4 期 ( 总 第 6 期 ) 中 国 能 源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安 全 质 量 环 保 部 2013 年 10 月 25 日 行 业 动 态 及 上 级 要 求 目 录 国 务 院 印 发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节 能 环 保 产 业 的 意 见... 1 国 务 院 发 布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More information

一、项目总体进展

一、项目总体进展 中 共 湖 南 省 长 株 潭 两 型 社 会 建 设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试 验 区 工 作 委 员 会 文 件 湘 两 型 工 委 2012 1 号 各 市 州 党 委 政 府, 省 直 有 关 部 门,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深 入 推 进 四 化 两 型 战 略, 着 力 形 成 两 型 生 产 生 活 消 费 方 式, 加 快 长 株 潭 两 型 社 会 试 验 区 改 革 建

More information

德阳市人民政府公报DEYANGSHI RENMIN ZHENGFU GONGBAO

德阳市人民政府公报DEYANGSHI  RENMIN  ZHENGFU  GONGBAO 德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DEYANGSHI RENMIN ZHENGFU GONGBAO 月 刊 2016 3 顾 问 : 蒲 波 赵 辉 刘 守 培 刘 哲 易 杰 编 委 会 主 任 : 李 友 成 编 委 会 副 主 任 : 杨 家 林 姚 曙 光 编 委 会 委 员 : 张 立 向 辉 黄 雯 胡 睿 扬 代 瑞 彬 主 编 : 张 立 责 任 编 辑 : 黄 雯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1. 申 请 材 料 显 示, 本 次 重 组 拟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348,227.30 万 元, 其 中 1,008,400 万 元 将 用 于 投 资 建 设 舰 船 综 合 电 力 推 进 系 统 及 关 键 设 备 等 项 目 请 你 公 司 补 充 披 露 :1)

目 录 1. 申 请 材 料 显 示, 本 次 重 组 拟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348,227.30 万 元, 其 中 1,008,400 万 元 将 用 于 投 资 建 设 舰 船 综 合 电 力 推 进 系 统 及 关 键 设 备 等 项 目 请 你 公 司 补 充 披 露 :1) 风 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许 可 项 目 审 查 一 次 反 馈 意 见 通 知 书 的 回 复 报 告 ( 修 订 稿 )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贵 会 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 对 风 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及 支 付 现 金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暨 关 联 交 易 申 请

More information

3

3 2015 年 6 月 12 日 今 日 风 险 度 上 证 指 数 40 深 证 指 数 60 医 疗 器 械 : 医 疗 十 三 五 规 划 重 点 发 展 医 疗 器 械 日 信 板 块 新 能 源 汽 车 : 电 动 车 扶 持 政 策 望 加 码 国 企 改 革 : 地 方 国 资 改 革 进 程 加 速 指 数 开 门 收 七 盘 件 价 涨 跌 幅 (%) 上 证 指 数 5121.59

More information

17 省 物 价 局 财 政 厅 关 于 转 发 国 家 计 委 收 费 管 理 司 财 政 部 综 合 与 改 革 司 关 于 大 中 专 毕 业 生 改 派 费 问 题 的 复 函 甘 价 费 1996 121 号 1996 年 6 月 3 日 省 物 价 局 省 财 政 厅 18 省 物 价

17 省 物 价 局 财 政 厅 关 于 转 发 国 家 计 委 收 费 管 理 司 财 政 部 综 合 与 改 革 司 关 于 大 中 专 毕 业 生 改 派 费 问 题 的 复 函 甘 价 费 1996 121 号 1996 年 6 月 3 日 省 物 价 局 省 财 政 厅 18 省 物 价 附 件 1: 序 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 布 日 期 发 布 部 门 1 2 3 4 5 6 7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财 政 厅 转 发 国 家 物 价 局 财 政 部 关 于 发 布 <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收 费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 的 通 的 通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公 安 系 统 举 办 公 安 管 理 等 专 业 自 学 考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联盟通讯第1期-20090714.doc

Microsoft Word - 联盟通讯第1期-20090714.doc [ 本 期 热 点 ] 市 委 书 记 刘 淇 市 长 郭 金 龙 为 首 都 新 能 源 产 业 技 术 联 盟 成 立 揭 牌 2009 年 6 月 12 日 下 午, 代 表 着 新 能 源 产 业 技 术 整 体 水 平 的 六 大 产 业 技 术 联 盟 齐 聚 一 堂, 首 都 新 能 源 产 业 技 术 联 盟 宣 告 成 立 联 盟 的 成 立, 标 志 着 首 都 新 能 源 产

More information

5-1淡江大學學則950602

5-1淡江大學學則950602 淡 江 大 學 學 則 教 育 部 台 (86) 高 ( 二 ) 字 第 86028132 號 函 核 准 87.10.28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87.11.06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教 育 部 台 (87) 高 ( 二 ) 字 第 87145848 號 函 備 查 88.01.26 (88) 校 秘 字 第 0243 號 函 修 正 89.06.09 第 43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More information

中 国 银 行 江 西 省 分 行 九 江 市 分 行 江 西 分 行 九 江 市 分 行 修 水 支 行 营 业 部 江 西 省 修 水 赣 北 钨 业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银 行 江 西 省 分 行 九 江 市 分 行 江 西 分 行 九 江 市 分 行 修 水 支 行 营 业 部 深 圳

中 国 银 行 江 西 省 分 行 九 江 市 分 行 江 西 分 行 九 江 市 分 行 修 水 支 行 营 业 部 江 西 省 修 水 赣 北 钨 业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银 行 江 西 省 分 行 九 江 市 分 行 江 西 分 行 九 江 市 分 行 修 水 支 行 营 业 部 深 圳 所 属 机 构 行 名 客 户 名 称 中 国 银 行 江 西 省 分 行 九 江 市 分 行 江 西 分 行 九 江 市 分 行 湖 口 支 行 营 业 部 江 西 攀 森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银 行 江 西 省 分 行 九 江 市 分 行 江 西 分 行 九 江 市 分 行 甘 棠 湖 支 行 九 江 摩 码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银 行 江 西 省 分 行 九 江 市 分

More information

三 款 戶 內 15 歲 以 下 人 口, 每 人 每 月 2,600 元 就 學 生 活 補 助 : 第 二 三 款 戶 內 就 讀 高 中 職 以 上 25 歲 以 下 每 人 每 月 5,900 元 年 預 期 目 標 達 成 情 形 ( 率 ) (1) 104 年 縣 預 算

三 款 戶 內 15 歲 以 下 人 口, 每 人 每 月 2,600 元 就 學 生 活 補 助 : 第 二 三 款 戶 內 就 讀 高 中 職 以 上 25 歲 以 下 每 人 每 月 5,900 元 年 預 期 目 標 達 成 情 形 ( 率 ) (1) 104 年 縣 預 算 臺 東 縣 議 會 第 18 屆 第 2 次 定 期 會 臺 東 縣 政 府 社 會 處 工 作 報 告 報 告 人 : 曹 處 長 劍 秋 壹 前 言 本 縣 在 過 去 30 年 的 演 變 過 程 中, 因 為 種 種 主 客 觀 的 因 素, 工 商 業 停 滯, 青 壯 人 口 外 移, 留 農 人 口 年 紀 偏 高, 加 以 酗 酒 車 禍 等 因 素, 凡 低 收 入 戶 身 障 等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年 度 行 館 行 行 年 年 年 1 錄 行 行 行 行 理 行 異 行 異 六 錄 2 1 行 行 館 行 聯 理 理 館 行 館 臨 館 館 3 館 館 館 參 館 館 行 參 館 館 北 北 蓮 臨 力 北 蓮 館 4 行 理 理 館 行 館 臨 數 參 北 館 館 館 金 5 立 料 料 說 館 館 參 數 館 行 路 館 數 行 參 館 館 北 北 蓮 練 6 北 蓮 臨 力 北 蓮 北

More information

K 寸猫眼中文说明书

K 寸猫眼中文说明书 使 用 说 明 书 适 用 于 K-301 系 列 产 品 一 简 介 1 二 标 准 套 装 配 件 1 三 产 品 外 观 构 成 2 四 安 装 说 明 4 五 操 作 说 明 6 六 规 格 参 数 13 七 注 意 事 项 14 感 谢 您 购 买 智 能 防 盗 可 视 猫 眼 门 铃 系 列 产 品, 该 系 列 是 本 公 司 最 新 设 计 的 多 功 能 超 薄 悬 挂 式 智

More information

FIT Document(\\Zc3\E\赣能样\200804\赣能股份(十期).FIT)

FIT Document(\\Zc3\E\赣能样\200804\赣能股份(十期).FIT) 阴 陈 庆 华 随 着 奥 运 会 如 火 如 荼 地 进 行 袁 关 于 奥 运 的 话 题 铺 天 盖 地 遥 人 们 提 到 最 多 的 就 是 这 次 奥 运 会 中 国 能 够 获 得 多 少 金 牌 等 等 遥 赞 美 鸟 巢 尧 水 立 方 尧 奥 运 村 的 同 时 袁 笔 者 还 在 回 忆 三 个 月 前 四 川 发 生 的 特 大 地 震 袁 挂 念 着 赤 日 炎 炎 下 的

More information

项 目 类 别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项 目 容 量 (MW) 国 华 张 家 口 沽 源 盘 道 沟 风 电 国 华 ( 沽 源 ) 风 电 有 限 场 MW 发 电 工 国 华 张 家 口 赤 城 第 一 风 电 场 国 华 ( 赤 城 ) 风 电 有 限 MW 发 电 工 国

项 目 类 别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项 目 容 量 (MW) 国 华 张 家 口 沽 源 盘 道 沟 风 电 国 华 ( 沽 源 ) 风 电 有 限 场 MW 发 电 工 国 华 张 家 口 赤 城 第 一 风 电 场 国 华 ( 赤 城 ) 风 电 有 限 MW 发 电 工 国 附 件 : 可 再 生 能 源 电 价 附 加 资 金 补 助 目 录 (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电 项 目 ) 项 目 类 别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项 目 容 量 (MW) 一 天 津 市 二 河 北 省 天 津 津 能 风 电 滨 海 新 区 汉 沽 大 神 堂 风 电 场 MW 发 电 工 龙 源 天 津 大 港 马 棚 口 风 电 场 MW 发 电 工 国 电 洁 能

More information

<C9BDB6ABCCA9D1F4CAB5D2B5D3D0CFDEB9ABCBBE C4EAB0EBC4EAB6C8B1A8B8E62E706466>

<C9BDB6ABCCA9D1F4CAB5D2B5D3D0CFDEB9ABCBBE C4EAB0EBC4EAB6C8B1A8B8E62E706466> 1 2016 1-63,338.43 2015 1-63,962.26 2 2016 6 98,394.82 1,000 2 ... 2... 5... 7... 11... 12... 16... 26 2016... 27... 28 3 7 4 0538-5615079 0538-5658268 nyxgzj@163.com 501 271400 nyxgzj@163.com http://www.sse.com.cn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B2BBD5BCA8CFAAB3E9CBAED0EEC4DCB5E7D5BEBBB7BEB3D3B0CFECB1A8B8E6CAE9BCF2D0B4B1BE2DD0DEB8C4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B2BBD5BCA8CFAAB3E9CBAED0EEC4DCB5E7D5BEBBB7BEB3D3B0CFECB1A8B8E6CAE9BCF2D0B4B1BE2DD0DEB8C42E646F63> 安 徽 绩 溪 抽 水 蓄 能 电 站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写 本 1 工 程 简 况 安 徽 绩 溪 抽 水 蓄 能 电 站 位 于 安 徽 省 绩 溪 县 伏 岭 镇, 地 处 皖 南 山 区, 距 绩 溪 县 城 约 25km 上 水 库 位 于 登 源 河 的 北 支 流 赤 石 坑 沟 源 头 段, 下 水 库 位 于 登 源 河 的 北 支 流 赤 石 坑 沟 口 的 上 岭

More information

食 品 采 掘 有 色 金 属 电 子 等 行 业 其 中, 石 油 天 然 气 能 源 电 力 和 化 工 领 域 是 阀 门 最 重 要 的 应 用 领 域 根 据 Valve World 的 统 计, 全 球 工 业 阀 门 的 市 场 需 求 中, 包 含 钻 采 运 输 和 石 化 在 内

食 品 采 掘 有 色 金 属 电 子 等 行 业 其 中, 石 油 天 然 气 能 源 电 力 和 化 工 领 域 是 阀 门 最 重 要 的 应 用 领 域 根 据 Valve World 的 统 计, 全 球 工 业 阀 门 的 市 场 需 求 中, 包 含 钻 采 运 输 和 石 化 在 内 能 源 需 求 将 成 推 动 工 业 阀 门 市 场 发 展 主 要 因 素 方 正 证 券 投 资 银 行 部 吴 远 洁 王 文 星 摘 要 : 阀 门 是 流 体 控 制 系 统 的 关 键 设 备 之 一, 目 前, 主 要 的 阀 门 应 用 领 域 包 括 : 石 油 天 然 气 电 力 化 工 自 来 水 和 污 水 处 理 造 纸 冶 金 行 业 ; 其 中, 石 油 天 然 气

More information

日 中 虽 然 没 有 外 交 关 系, 但 大 部 分 的 报 道 机 关 一 直 非 常 关 注 中 国 大 陆 的 动 向 在 以 美 苏 为 主 的 战 后 东 西 冷 战 的 体 制 下, 实 行 社 会 主 义 的 新 中 国, 除 了 特 殊 情 况 以 外, 严 格 控 制 西 方

日 中 虽 然 没 有 外 交 关 系, 但 大 部 分 的 报 道 机 关 一 直 非 常 关 注 中 国 大 陆 的 动 向 在 以 美 苏 为 主 的 战 后 东 西 冷 战 的 体 制 下, 实 行 社 会 主 义 的 新 中 国, 除 了 特 殊 情 况 以 外, 严 格 控 制 西 方 第 二 章 主 管 中 国 采 访 的 记 者 之 路 当 上 新 闻 记 者, 留 学 香 港 深 造 每 个 人 都 有 自 己 心 的 轨 迹 我 为 什 么 选 择 了 新 闻 记 者 的 道 路, 在 此 略 写 一 笔 用 同 一 视 线 来 写 在 我 心 里 有 一 种 强 烈 的 欲 望, 那 就 是 要 捕 捉 生 活 在 不 同 社 会 的 不 同 人 们 的 模 样 尽 可

More information

新建本科院校办学目标定位原则与办学特色路径选择及对策建议

新建本科院校办学目标定位原则与办学特色路径选择及对策建议 独 立 学 院 建 设 与 发 展 ( 专 辑 第 3 期 ) 目 录 特 色 定 位 新 建 本 科 院 校 办 学 目 标 定 位 原 则 与 办 学 特 色 路 径 选 择 及 对 策 建 议 1 论 独 立 学 院 的 办 学 特 色 4 教 学 创 新 基 于 创 业 的 菜 单 式 实 践 教 学 体 系 构 建 研 究 赵 颖 6 理 论 教 学 直 观 实 践 教 学 模 拟 再 探

More information

江西电~1

江西电~1 江 西 电 力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2016) 江 西 电 力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编 制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九 日 目 录 1 基 本 情 况... 1 1.2 办 学 条 件... 1 1.3 特 色 与 荣 誉... 2 2 学 生 发 展... 3 2.1 在 校 生 结 构 规 模... 3 2.2 招 生 计 划 数

More information

具 书 面 通 知 院 系 凭 财 务 处 书 面 认 可 通 知 给 学 生 予 以 注 册 第 七 条 每 年 10 月 中 旬 学 校 财 务 处 向 各 院 系 书 面 通 报 该 院 系 学 生 学 费 缴 纳 情 况 对 欠 缴 未 交 学 费 者, 由 院 系 催 缴 第 八 条 无

具 书 面 通 知 院 系 凭 财 务 处 书 面 认 可 通 知 给 学 生 予 以 注 册 第 七 条 每 年 10 月 中 旬 学 校 财 务 处 向 各 院 系 书 面 通 报 该 院 系 学 生 学 费 缴 纳 情 况 对 欠 缴 未 交 学 费 者, 由 院 系 催 缴 第 八 条 无 北 京 外 国 语 大 学 学 籍 管 理 规 定 为 维 护 学 校 的 正 常 教 学 秩 序, 实 现 人 才 培 养 的 目 标, 保 障 学 生 合 法 权 益, 促 进 学 生 全 面 发 展,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 以 及 教 育 部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管 理 规 定 等 法 律 法 规, 特 制 定 本 规 定 本 规 定 适 用 于

More information

前言

前言 崑 山 科 技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系 集 風 式 風 力 發 電 指 導 老 師 : 卓 胡 誼 老 師 製 作 學 生 : 蔡 明 峰 4910J039 饒 瑞 軒 4910J127 張 世 宗 4910J142 呂 立 群 4910J159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四 年 十 二 月 目 錄 : 壹 風 的 特 性 與 應 用 1.1 風 的 形 成 1.2 風 能 資 源 的 特 點 1.3

More information

一 行 业 动 态 1 信 托 公 司 条 例 再 询 意 见 有 望 年 底 出 台 事 件 : 近 日 银 监 会 在 先 后 征 求 高 法 高 检 发 改 委 等 25 个 部 门 以 及 68 家 信 托 公 司 意 见 之 后, 起 草 了 信 托 公 司 条 例 ( 代 拟 稿 ) 业

一 行 业 动 态 1 信 托 公 司 条 例 再 询 意 见 有 望 年 底 出 台 事 件 : 近 日 银 监 会 在 先 后 征 求 高 法 高 检 发 改 委 等 25 个 部 门 以 及 68 家 信 托 公 司 意 见 之 后, 起 草 了 信 托 公 司 条 例 ( 代 拟 稿 ) 业 用 益 中 国 信 托 业 市 场 回 顾 (2015 年 10 月 ) http://www.use-trust.com 目 录 一 行 业 动 态... 2 1. 信 托 公 司 条 例 再 询 意 见 有 望 年 底 出 台... 2 2. 银 监 会 信 托 监 管 部 负 责 人 发 声 支 持 信 托 公 司 上 市... 2 3. 配 资 5000 万 亏 1000 万 杭 州 股 民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1 1

第一章 §1 1 期 中 综 合 测 试 题 本 卷 分 为 第 Ⅰ 卷 ( 选 择 题 ) 和 第 Ⅱ 卷 ( 非 选 择 题 ), 满 分 100 分, 时 间 90 分 钟 第 Ⅰ 卷 ( 选 择 题 共 48 分 ) 一 选 择 题 ( 在 每 题 给 出 的 四 个 选 项 中, 只 有 一 项 是 最 符 合 题 意 的 本 大 题 共 24 小 题, 每 小 题 2 分, 共 48 分 ) 1. 阅 读

More information

,,,,,,, 22, 18,, 28 :,, ( ), , ( ) ( ) ( ) ( ) ( ) :,,, 2020, 120, ( ) ( ),, 2020, 130, ( ) ( ),,, 2020, 50 :,, :,,,,, 72

,,,,,,, 22, 18,, 28 :,, ( ), , ( ) ( ) ( ) ( ) ( ) :,,, 2020, 120, ( ) ( ),, 2020, 130, ( ) ( ),,, 2020, 50 :,, :,,,,, 72 , 2020, 60%, 54%,,,, 200,, 170,,, 71 ,,,,,,, 22, 18,, 28 :,, ( ), 2020 620, ( ) ( ) ( ) ( ) ( ) :,,, 2020, 120, ( ) ( ),, 2020, 130, ( ) ( ),,, 2020, 50 :,, :,,,,, 72 ,,,,,,,,,, 2020,,,,,,,,,,, 25-30,

More information

课 程 名 称 : 魔 法 数 学 指 导 教 师 : 孙 文 峰 第 4 页 课 程 名 称 : 数 学 竞 赛 指 导 教 师 : 王 启 明 第 4 页 课 程 名 称 : 啦 啦 操 社 团 指 导 教 师 : 孙 贝 雯 第 5 页 课 程 名 称 : 民 乐 团 指 导 教 师 : 焦

课 程 名 称 : 魔 法 数 学 指 导 教 师 : 孙 文 峰 第 4 页 课 程 名 称 : 数 学 竞 赛 指 导 教 师 : 王 启 明 第 4 页 课 程 名 称 : 啦 啦 操 社 团 指 导 教 师 : 孙 贝 雯 第 5 页 课 程 名 称 : 民 乐 团 指 导 教 师 : 焦 课 程 目 录 上 海 民 办 进 才 外 国 语 中 学 初 一 年 级 探 究 课 介 绍 预 备 年 级 探 究 课 介 绍.xlsx 第 1 页 课 程 名 称 : 魔 法 数 学 指 导 教 师 : 孙 文 峰 第 4 页 课 程 名 称 : 数 学 竞 赛 指 导 教 师 : 王 启 明 第 4 页 课 程 名 称 : 啦 啦 操 社 团 指 导 教 师 : 孙 贝 雯 第 5 页 课

More information

2009-2010年中国清洁能源行业研究报告

2009-2010年中国清洁能源行业研究报告 2009-2010 年 中 国 清 洁 能 源 行 业 研 究 报 告 关 键 字 : 清 洁 能 源 清 洁 能 源 行 业 清 洁 能 源 行 业 调 研 出 版 日 期 :2010 年 6 月 报 告 格 式 :PDF 电 子 版 或 纸 介 版 报 告 页 码 :210 页 图 表 个 数 :204 个 报 告 字 数 :7.5 万 交 付 方 式 :Email 发 送 或 EMS 快 递

More information

30.00% 25.00% 25.00% 22.50% 20.00% 15.00% 12.50% 15.00% 12.50% 10.00% 7.50% 5.00% 2.50% 2.50% 0.00% 文 学 理 学 工 学 法 学 教 育 学 管 理 学 历 史 学 艺 术 学 ( 三 ) 学 生

30.00% 25.00% 25.00% 22.50% 20.00% 15.00% 12.50% 15.00% 12.50% 10.00% 7.50% 5.00% 2.50% 2.50% 0.00% 文 学 理 学 工 学 法 学 教 育 学 管 理 学 历 史 学 艺 术 学 ( 三 ) 学 生 四 川 文 理 学 院 2014 年 本 科 教 学 质 量 报 告 2014 年 来, 在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的 关 怀 指 导 下, 在 学 校 党 政 班 子 的 正 确 领 导 下, 广 大 师 生 员 工 团 结 一 心, 按 照 国 家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和 教 育 部 对 办 应 用 型 本 科 的 要 求,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学 校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短 文 大 学 教 育 的 学 术 诚 信 徐 展 03 申 请 出 国 留 学 的 几 大 要 义 徐 展 04 英 语 口 语 的 重 要 性 徐 展 06 帆 船 的 故 事 沈 怡 婷 08 学 在 哥 大 沈 怡 婷 10 新 闻 1 麻 省 理 工 学 院 深 圳 中 学 发 明

目 录 短 文 大 学 教 育 的 学 术 诚 信 徐 展 03 申 请 出 国 留 学 的 几 大 要 义 徐 展 04 英 语 口 语 的 重 要 性 徐 展 06 帆 船 的 故 事 沈 怡 婷 08 学 在 哥 大 沈 怡 婷 10 新 闻 1 麻 省 理 工 学 院 深 圳 中 学 发 明 目 录 短 文 大 学 教 育 的 学 术 诚 信 徐 展 03 申 请 出 国 留 学 的 几 大 要 义 徐 展 04 英 语 口 语 的 重 要 性 徐 展 06 帆 船 的 故 事 沈 怡 婷 08 学 在 哥 大 沈 怡 婷 10 新 闻 1 麻 省 理 工 学 院 深 圳 中 学 发 明 创 新 团 队 最 新 消 息 11 2 邵 逸 夫 奖 和 加 州 大 学 旧 金 山 分 校 11

More information

台北縣淡水鎮新興國民小學社區有教室課程教學活動表

台北縣淡水鎮新興國民小學社區有教室課程教學活動表 台 北 縣 淡 水 鎮 新 興 國 民 小 學 社 區 有 教 室 課 程 活 動 設 計 教 學 元 傳 統 寺 廟 彩 繪 教 材 來 源 自 編 教 學 年 級 六 年 級 教 學 設 計 者 劉 奕 甫 呂 詩 涵 李 姿 儀 盧 欣 暐 教 學 時 間 94 年 12 月 日 至 23 日 活 動 元 活 動 一 : 廟 廟 真 奇 妙 活 動 二 : 國 寶 級 大 師 活 動 三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9

Microsoft Word - 文件9 研 發 教 材 二 主 題 二 : 生 命 禮 儀 眾 神 與 人 在 時 間 ( 生 命 階 段 ) 的 交 會 福 誠 高 中 謝 佳 卿 內 容 大 綱 : 一 道 教 的 生 命 哲 學 (1) 個 人 修 養 (2) 家 庭 社 會 之 愛 (3) 自 然 之 愛 二 生 命 禮 儀 (1) 生 (2) 養 (3) 婚 (4) 喪 三 小 結 生 命 禮 儀 : 列 表 教 學 計 畫 (

More information

第二十二期

第二十二期 卷 首 语 以 美 丽 的 心 情 走 进 春 天 春 天 的 花 儿 开 了, 春 天 的 风 儿 吹 来 了, 春 天 在 我 们 的 喜 悦 中 带 着 阳 光 的 种 子 来 了, 春 天 流 着 幸 福 的 泪, 倾 诉 着 自 己 的 美 丽, 追 逐 着 梦 的 童 话 轻 轻 地 向 我 们 走 来 春 天 在 每 棵 树 的 枝 头 发 了 一 个 芽, 春 天 在 每 朵 花 里

More information

除 列 明 的 外 商 投 资 准 入, 禁 止 ( 限 制 ) 外 商 投 资 国 家 以 及 中 国 缔 结 或 者 参 加 的 国 际 条 约 规 定 禁 止 ( 限 制 ) 的 产, 禁 止 外 商 投 资 危 害 国 家 安 全 和 社 会 安 全 的 项 目, 禁 止 从 事 损 害 社

除 列 明 的 外 商 投 资 准 入, 禁 止 ( 限 制 ) 外 商 投 资 国 家 以 及 中 国 缔 结 或 者 参 加 的 国 际 条 约 规 定 禁 止 ( 限 制 ) 的 产, 禁 止 外 商 投 资 危 害 国 家 安 全 和 社 会 安 全 的 项 目, 禁 止 从 事 损 害 社 法 令 名 称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公 布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外 商 投 资 准 入 特 别 管 理 措 施 ( 负 面 清 单 )(2013 年 ) 的 公 告 发 布 单 位 上 海 市 政 府 发 文 字 号 沪 府 发 [2013]75 号 发 布 日 期 2013.09.29 实 施 日 期 2013.09.29 时 效 性 现 行 有 效

More information

院召开党员大会庆祝建党93周年

院召开党员大会庆祝建党93周年 华 电 电 力 科 学 研 究 院 期 刊 2014 年 第 四 期 总 第 16 期 院 召 开 党 员 大 会 庆 祝 建 党 93 周 年 7 月 1 日 上 午, 院 召 开 党 员 大 会 热 烈 庆 祝 中 国 共 产 党 成 立 93 周 年 会 议 由 院 长 党 委 副 书 记 应 光 伟 主 持, 院 党 委 委 员 副 院 长 沈 寿 林 宣 读 了 关 于 表 彰 优 秀 共

More information

2 综 合 新 闻 本 版 责 任 编 辑 : 高 春 泉 会 议 缩 影 永 高 股 份 召 开 2014 年 度 生 产 技 术 交 流 会 本 报 讯 ( 记 者 陈 峰 )4 月 24 日 下 午,2014 年 度 永 高 股 份 生 产 技 术 交 流 会 在 上 海 顺 利 召 开 来

2 综 合 新 闻 本 版 责 任 编 辑 : 高 春 泉 会 议 缩 影 永 高 股 份 召 开 2014 年 度 生 产 技 术 交 流 会 本 报 讯 ( 记 者 陈 峰 )4 月 24 日 下 午,2014 年 度 永 高 股 份 生 产 技 术 交 流 会 在 上 海 顺 利 召 开 来 http://www.era.com.cn 中 国 公 元 塑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主 办 ( 总 ) 第 57 期 名 誉 主 编 : 张 建 均 农 历 甲 午 年 五 月 十 一 日 主 编 : 卢 震 宇 副 主 编 : 张 贤 康 报 刊 登 记 证 : 浙 企 准 字 第 J079 号 执 行 主 编 : 高 春 泉 王 德 宏 江 有 来 黄 米 财 责 任 编 辑 : 杨 明

More information

甬教基〔2016〕39号++关于做好2016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doc

甬教基〔2016〕39号++关于做好2016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doc 甬 教 基 2016 39 号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宁 波 市 初 中 毕 业 生 学 业 考 试 和 高 中 段 学 校 招 生 工 作 的 意 见 各 县 ( 市 ) 区 教 育 局, 大 榭 开 发 区 社 会 发 展 保 障 局, 东 钱 湖 旅 游 度 假 区 社 会 事 务 管 理 局, 宁 波 国 家 高 新 区 教 育 文 体 局, 宁 波 杭 州 湾 新 区 社 会 事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共 青 团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家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办 公 厅 中 青 办 联 发 也 2015 页 4 号 共 青 团 中 央 办 公 厅 摇 国 家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办 公 厅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度 全 国 青 年 安 全 生 产 示 范 岗 创 建 活 动 的 通 知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团 委 安 全 监 管 局, 全 国 铁 道 团 委, 全 国

More information

电力安全管理(五十七).doc

电力安全管理(五十七).doc I II 1 CFI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2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SW4-110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More information

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动态

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动态 高 等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动 态 ( 总 第 66 期 ) 第 9 期 四 川 省 高 等 教 育 学 会 二 〇 一 五 年 六 月 一 日 本 期 导 读 教 育 部 : 休 学 创 业 大 学 生 复 学 不 该 有 问 题 2 大 学 生 回 炉 不 必 大 惊 小 怪 8 专 家 调 查 二 本 院 校 学 风 建 议 给 学 生 提 供 额 外 支 持 9 大 学 生 创 客 :

More information

池 ( 以 下 简 称 三 河 三 湖 ) 等 重 点 流 域 和 区 域 的 治 理 任 务 只 完 成 计 划 目 标 的 60% 左 右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远 远 超 过 环 境 容 量, 环 境 污 染 严 重 全 国 26% 的 地 表 水 国 控 ( 国 家 重 点 监 控

池 ( 以 下 简 称 三 河 三 湖 ) 等 重 点 流 域 和 区 域 的 治 理 任 务 只 完 成 计 划 目 标 的 60% 左 右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远 远 超 过 环 境 容 量, 环 境 污 染 严 重 全 国 26% 的 地 表 水 国 控 ( 国 家 重 点 监 控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一 五 规 划 根 据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十 一 五 规 划 纲 要 和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 国 发 2005 39 号 ) 编 制 本 规 划 本 规 划 是 国 家 十 一 五 规 划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旨 在 阐 明 十 一 五 期 间 国 家 在 环 境 保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63 20.4% 60.7% 80.7% 84.0% 94.2% 2000 91 36.21%37.22%42.17%49.31%51.8%59.89% 11.77% 0.15% 4.31% 0.2%2.84%0.67% 91 8 153 114 64 22.85% 32.61% 126 20 15.87% 16 12.70% 82 65.08% 53 60 86 68.25% 50% SWOT 1.

More information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阳 光 电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2016 年 04 月 1 第 一 节 重 要 提 示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More information

10 国 投 新 集 门 禁 带 摄 像 机 抓 拍 11 华 光 地 产 - 银 河 湾 一 进 一 出 门 禁 版 12 江 苏 南 京 邮 电 大 学 2 进 2 出 远 距 离 门 禁 型 13 格 林 威 治 庄 园 一 进 一 出 栅 栏 杆 标 准 版 14 福 建 泉 州 泉 港 海

10 国 投 新 集 门 禁 带 摄 像 机 抓 拍 11 华 光 地 产 - 银 河 湾 一 进 一 出 门 禁 版 12 江 苏 南 京 邮 电 大 学 2 进 2 出 远 距 离 门 禁 型 13 格 林 威 治 庄 园 一 进 一 出 栅 栏 杆 标 准 版 14 福 建 泉 州 泉 港 海 北 京 蓝 卡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停 车 场 客 户 名 录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使 用 特 征 停 车 卡 图 片 现 场 图 片 1 嘉 峪 关 酒 泉 - 酒 钢 小 区 一 进 一 出 标 准 版 2 南 京 航 行 - 龙 港 新 加 坡 花 园 城 一 进 一 出 门 禁 抓 拍 版 + 红 外 对 射 3 五 台 山 景 区 游 客 中 心 五 个 道 闸, 五 个

More information

2

2 2012 30 15 5 AAAAAA 1 2 2010 3 4 / / 5 2012 2012 2012 5 2008 2009 2010 2008 2009 2010 2011 19 2008 2009 2010 2011 9 6 WANO 7 ACP1000 ACP100ACP600 8 1 2 3 1 1 2 80.03 78.8478.66% 80.42% 20082010 2011 20%

More information

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

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 华 润 电 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华 南 分 公 司 招 聘 简 介 华 润 电 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华 润 电 力 ) 成 立 于 2001 年 8 月 27 日, 法 定 股 本 100 亿 港 币, 是 华 润 集 团 ( 世 界 500 强 企 业 ) 的 旗 舰 附 属 公 司, 主 要 在 中 国 较 富 裕 或 资 源 丰 富 的 地 区 投 资 开 发 经

More information

<534B544C30303131302DACFCA8FDB160B3C6B5E6313230B94449495FB8D5BE5C2E706466>

<534B544C30303131302DACFCA8FDB160B3C6B5E6313230B94449495FB8D5BE5C2E706466> 3 5 10 25 1~2 1 2 1 1. 10 1~2 A 2 1 5 2 8 A 30 3 48 10 4 200g 5 100g 1 1/3 1/4 5 1. 2~3cm 4. 10 10 A1605~7 B Part 2 18 4 300g 1/2 1 1/2 2 1 1/2 3 1 1 1. A 20 1 170 B 2 2 1 OK 55 50 3 Part 2 18 4~5 600g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檳榔A計畫

Microsoft Word - 檳榔A計畫 單元名稱 檳榔 A 計畫 教學節數 5 節 適用年級 三年級 一 課程架構圖 保健停看聽 省錢高手 愛我家鄉 己利利人 檳 榔 A 計 畫 二 設計理念與構想 檳榔在我們成長環境中是隨手可得的 食物 但是多少人介意它是 一級 致癌物 大部分嚼食找抱著僥倖的心理 認為應該沒有那麼嚴重 以致於 讓檳榔逐漸形成戕害國民健康的大敵 為了讓純白如紙的小學生 及早認清 檳榔對健康的危害 所以藉著教學的活動 來建立孩子正確的觀念

More information

2004 ( ) ( ): Shanxi Xishan Coal and Electricity Power Co.,Ltd x

2004 ( ) ( ): Shanxi Xishan Coal and Electricity Power Co.,Ltd x 2004 ---------------------------------- ---------------------- ------------------------------ -------------------------------------- 9 ---------------------------------- ----------------------------------------

More information

SHANXI XISHAN COAL AND ELECTRICITY POWER CO.,LTD ---------------------------------- 2 ------------------------ 4 ---------------------- 5 ---------------------------------- 6 ------------------------------------------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云 南 省 能 源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第 一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发 行 人 : 云 南 省 能 源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短 期 融 资 券 注 册 金 额 :27 亿 元 本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发 行 金 额 :10 亿 元 本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期 限 :365 天 本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担 保 情 况 : 无

More information

決算説明資料

決算説明資料 1 2 ~ 3 ~ 4 ~ 5 ~ 1. 16. 2. 17. 3. 18. 4. 19. 5. 20. 6. 21. 7. 22. 8. 23. 9. 10. 11. 12. 13. 14. 15. 130,000 136,404 104.9% 142,500 4.5% 125,000 130,857 104.7% 137,000 4.7% 5,600 5,697 101.7% 7,800 36.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赣江流域规划修编简介.ppt [Compatibility Mode]

Microsoft PowerPoint - 赣江流域规划修编简介.ppt [Compatibility Mode] 赣 江 流 域 规 划 修 编 简 介 主 讲 人 : 李 明 辉 目 一 赣 江 流 域 概 况 二 流 域 开 发 现 状 及 存 在 问 题 录 三 流 域 规 划 的 指 导 思 想 与 原 则 四 流 域 规 划 的 目 标 与 任 务 五 流 域 总 体 规 划 1 一 赣 江 流 域 概 况 赣 江 是 鄱 阳 湖 水 系 的 第 一 大 河, 也 是 长 江 的 大 支 流 之 一

More information

2015.111

2015.111 目 录 编 辑 出 版 : 浙 江 铸 造 编 辑 部 顾 问 : 杨 佳 荣 武 城 编 委 会 主 任 : 郭 建 明 黄 列 群 严 密 编 委 成 员 : 严 密 黄 列 群 郭 建 明 蔡 龄 华 潘 东 杰 杨 春 帆 主 编 : 杨 春 帆 潘 东 杰 编 辑 : 沈 永 华 朱 锦 伦 潘 红 霞 叶 斐 叶 文 辉 汤 瑶 编 辑 部 地 址 : 杭 州 市 大 学 路 高 官 弄

More information

21 4 2 (61268.SH) 1.29 1.2-12. A () 24. () 17,39.1 () 11.9/8.9 3 3176.42 298.3 11.43 1.43 9.43 8.43 7.43 1122 1,2 8 6 4 2 1. 21.1.19 3 1, 28 29 21E 211E 212E ().249.274.338.48.63 () 1.76 2.4 3.46 3.86

More information

卷 首 语 JUANSHOUYU 困 境 中 更 不 应 失 去 梦 想 胡 祥 甫 阿 里 巴 巴 董 事 局 主 席 马 云 5 月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有 个 发 言, 他 说, 他 们 在 美 国 参 观 的 绝 大 部 分 企 业 失 去 了 梦 想, 每 个 人 考 虑 的 是 三

卷 首 语 JUANSHOUYU 困 境 中 更 不 应 失 去 梦 想 胡 祥 甫 阿 里 巴 巴 董 事 局 主 席 马 云 5 月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有 个 发 言, 他 说, 他 们 在 美 国 参 观 的 绝 大 部 分 企 业 失 去 了 梦 想, 每 个 人 考 虑 的 是 三 浙 江 律 师 2009 年 第 三 期 浙 江 省 律 师 协 会 主 办 卷 首 语 JUANSHOUYU 困 境 中 更 不 应 失 去 梦 想 胡 祥 甫 阿 里 巴 巴 董 事 局 主 席 马 云 5 月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有 个 发 言, 他 说, 他 们 在 美 国 参 观 的 绝 大 部 分 企 业 失 去 了 梦 想, 每 个 人 考 虑 的 是 三 个 月 以 后 做 什

More information

<313034A4BDB67DA4C0B56FBA5DB3E65FBD64A5BB2E786C7378>

<313034A4BDB67DA4C0B56FBA5DB3E65FBD64A5BB2E786C7378> 科 別 : 國 文 科 (A 區 ) 分 發 16 名 1 600110129 黃 毅 潔 國 立 豐 原 高 級 商 業 職 業 學 校 2 600110446 鄭 安 芸 國 立 南 投 高 級 中 學 3 600110632 李 孟 毓 桃 園 市 立 大 園 國 際 高 級 中 學 4 600110492 洪 珮 甄 南 投 縣 立 旭 光 高 級 中 學 5 600110262 柯 懿 芝

More information

dj2015d8q红版

dj2015d8q红版 开 篇 要 论 切 实 保 持 和 增 强 群 团 组 织 的 政 治 性 先 进 性 群 众 性 习 近 平 群 团 事 业 是 党 的 事 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党 的 群 团 工 作 是 党 通 过 群 团 组 织 开 展 的 群 众 工 作, 是 党 组 织 动 员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为 完 成 党 的 中 心 任 务 而 奋 斗 的 重 要 工 作 这 是 我 们 党 的

More information

产 业 项 目 建 设 知 识 宣 传 读 本 64.4 亿 元 增 加 值 27.8 亿 元 销 售 收 入 60.9 亿 元 利 税 13.2 亿 元, 增 幅 比 上 年 均 接 近 或 超 过 100%, 有 了 一 批 有 较 好 效 益 和 发 展 前 景 的 企 业 光 伏 产 业 抢

产 业 项 目 建 设 知 识 宣 传 读 本 64.4 亿 元 增 加 值 27.8 亿 元 销 售 收 入 60.9 亿 元 利 税 13.2 亿 元, 增 幅 比 上 年 均 接 近 或 超 过 100%, 有 了 一 批 有 较 好 效 益 和 发 展 前 景 的 企 业 光 伏 产 业 抢 概 况 篇 一 绥 化 概 况 绥 化 市 位 于 龙 江 中 南 部, 南 连 省 城 哈 尔 滨 北 依 黑 河 东 邻 伊 春 西 接 大 庆, 是 距 离 省 城 最 近 的 地 级 市 下 辖 肇 东 安 达 海 伦 三 市, 庆 安 绥 棱 兰 西 望 奎 青 冈 明 水 六 县 和 唯 一 市 辖 区 北 林 区 全 市 幅 员 面 积 3.5 万 平 方 公 里, 地 貌 特 征 大

More information

高教质量传播与舆情参考

高教质量传播与舆情参考 高 教 质 量 传 播 与 舆 情 参 考 2016 年 第 10 期 总 第 46 期 高 等 教 育 传 播 与 舆 情 监 测 实 验 室 2016 年 5 月 31 日 目 录 要 闻... 1 [ 国 务 院 : 实 现 创 业 创 新 教 育 和 培 训 制 度 化 体 系 化 ]... 1 [ 教 育 部 : 巩 固 马 克 思 主 义 在 高 校 哲 学 社 科 领 域 的 指 导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修改2015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通报1126.doc

Microsoft Word - 修改2015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通报1126.doc 沭 政 督 字 2015 79 号 2015 年 1-10 月 份 县 政 府 重 点 工 作 任 务 进 展 情 况 通 报 各 镇 人 民 政 府 街 道 办 事 处, 县 直 各 单 位,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苍 马 山 风 景 旅 游 区 管 委 会 : 今 年 以 来, 全 县 各 级 各 部 门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十 六 届 人 大 四 次 会 议 经 济 工 作 会

More information

90~94學測『地理科考題』

90~94學測『地理科考題』 90~94 學 測 地 理 科 考 題 90 年 度 1. 在 學 習 冰 河 地 形 的 過 程 中, 了 解 蛇 丘 鼓 丘 外 洗 扇 等 小 地 形 的 分 布, 有 助 於 釐 清 下 列 那 一 項 問 題? (A) 冰 河 冰 的 厚 度 (B) 冰 河 的 壽 命 (C) 冰 河 冰 的 密 度 (D) 冰 河 消 融 的 方 向 (E) 冰 河 移 動 的 速 度 2. 民 國 8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GTH044-小小築夢家-夢想我抓得住你.docx

Microsoft Word - GTH044-小小築夢家-夢想我抓得住你.docx 壹 編 織 夢 想 的 源 起 寫 給 25 年 後 自 己 的 一 封 信 現 在 的 我 是 一 位 三 十 七 歲 的 傑 出 女 性 企 業 家, 即 使 每 天 都 過 著 忙 碌 的 生 也 會 兼 顧 家 庭 我 能 擁 有 現 在 的 生, 要 感 謝 靜 心 的 師 長 們, 老 師 常 告 訴 我 們, 遇 到 挫 折 時, 不 要 逃 避 也 不 能 一 蹶 不 振 : 要 勇

More information

质量报告

质量报告 2013 年 度 本 科 教 学 质 量 报 告 2014 年 5 月 目 录 一 本 科 教 育 基 本 情 况... 2 ( 一 ) 学 科 专 业 设 置 及 特 色... 2 ( 二 ) 学 生 规 模 及 生 源 质 量... 3 ( 三 ) 国 际 合 作 办 学 与 交 流... 4 ( 四 ) 教 学 联 盟 与 共 享 建 设... 5 二 师 资 与 教 学 条 件... 5 (

More information

2011 中 級 組 歷 史 一 般 來 說, 中 國 地 勢 西 高 東 低, 中 國 的 兩 大 河 均 流 入 太 平 洋 5 中 國 文 明 發 源 於 漢 族 居 住 的 北 方 的 黃 河 流 域, 漢 族 人 現 已 遍 及 中 國 各 地 6 7 中 國 和 美 國 離 赤 道 的

2011 中 級 組 歷 史 一 般 來 說, 中 國 地 勢 西 高 東 低, 中 國 的 兩 大 河 均 流 入 太 平 洋 5 中 國 文 明 發 源 於 漢 族 居 住 的 北 方 的 黃 河 流 域, 漢 族 人 現 已 遍 及 中 國 各 地 6 7 中 國 和 美 國 離 赤 道 的 2011 中 級 組 歷 史 全 美 中 文 學 校 聯 合 總 會 2011 年 青 少 年 中 華 歷 史 文 化 常 識 比 賽 中 級 組 中 國 歷 史 常 識 題 庫 sheet1:2. 中 國 歷 史 常 識 題 庫 sheet2:3. 中 華 文 化 常 識 題 庫 sheet3:4. 成 語 / 習 慣 語 題 庫 組 比 賽 方 式 : 個 人 組 初 賽 : 將 利 用 Power

More information

,,,,,,,,,,,,,,,, ;,, :,,,,,,,,,,,, 1 ,,,,,,,,,,,,,,,,,,,,,, 2 ( 3 ) ( 9 ) ( 16 ) ( 20 ) ( 24 ) ( 27 ) ( 35 ) ( 39 ) ( 44 ) ( 48 ) ( 51 ) ( 54 ) ( 58 ) ( 62 ) 1 ( 66 ), ( 70 ) ( 75 ) ( 80 ) ( 87 ) ( 93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719

Microsoft Word - 2719 ************** 目 錄 ************** 彈 劾 案 一 監 察 委 員 林 鉅 鋃 馬 秀 如 為 國 家 安 全 局 研 究 委 員 楊 建 平 前 於 任 職 駐 巴 拿 馬 大 使 館 參 事 期 間, 未 能 凜 於 外 交 人 員 身 分, 保 持 端 正 品 德, 潔 身 自 愛, 竟 與 婚 外 女 子 發 生 不 正 常 關 係, 違 法 亂 紀, 有 辱

More information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 2004 2004 2004 2004 [1] [2] [3] [4] [8] [11].....[41] 2004 1 GUANGDONG BAOLIHUA INDUSTRY STOCK CO.,LTD. 2 000690 3 514788 E-mail gdblh@pub.meizhou.gd.cn 4 5 0753-2511298 0753-2511398 gdblh@pub.meizhou.gd.cn

More information

UDC

UDC 2003 4 1 2003 2 [2001] 051 279 293 1992 : 3 2003 84 2003 2003 2003 6 1 1992 [1995] 230 2003 6 1 2003 4 1... 6 2... 7 2.1... 7 2.2... 7 2.3... 11 3... 14 3.1... 14 3.2... 14 3.3... 15 3.4... 18 3.5... 21

More information

科展報告

科展報告 中 華 民 國 第 55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國 小 組 物 理 科 手 機 電 磁 波 有 多 強 - 手 機 電 磁 波 強 度 之 探 討 學 校 名 稱 : 嘉 義 縣 竹 崎 鄉 龍 山 國 民 小 學 作 者 : 指 導 老 師 : 小 五 張 凱 傑 邱 煌 仁 小 五 陳 俊 宏 關 鍵 詞 : 電 磁 波 手 機 編 號 : 手 機 電 磁 波

More information

高雄縣政府八十八年度(自民國八十七年七月起至八十八年六月止)工作報告

高雄縣政府八十八年度(自民國八十七年七月起至八十八年六月止)工作報告 高 雄 市 政 府 農 業 局 業 務 報 告 壹 前 言 復 進 欣 逢 貴 會 第 1 屆 第 2 次 大 會 開 議, 應 邀 前 來 提 出 業 務 報 告, 甚 感 榮 幸 承 蒙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對 本 局 各 項 業 復 進 務 不 吝 賜 教 與 督 導, 使 本 局 業 務 能 順 利 推 展, 在 此 先 表 示 最 誠 摯 的 感 謝 本 市 耕 地 面 積 為

More information

091205

091205 物 联 网 让 我 们 迈 向 智 慧 地 球 上 海 胜 道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邱 红 光 未 来 新 一 代 IT 技 术 将 充 分 运 用 在 各 行 各 业 之 中, 即 通 过 嵌 入 感 应 器 和 装 备 到 电 网 铁 路 隧 桥 公 路 建 筑 等 物 体 中, 且 实 现 普 遍 连 接, 形 成 所 谓 物 联 网 (Internet of Things), 然

More information

會 議 紀 錄 各 業 務 部 門 工 作 報 告 第 11 屆 第 7 次 定 期 大 會 民 政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紀 錄 ( 工 作 報 告 1) 時 間 : 民 國 103 年 4 月 10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10 時 25 分 至 下 午 1 時 15 分 地

會 議 紀 錄 各 業 務 部 門 工 作 報 告 第 11 屆 第 7 次 定 期 大 會 民 政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紀 錄 ( 工 作 報 告 1) 時 間 : 民 國 103 年 4 月 10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10 時 25 分 至 下 午 1 時 15 分 地 要 目 會 議 紀 錄 ( 各 業 務 部 門 工 作 報 告 ) 第 11 屆 第 7 次 定 期 大 會 民 政 部 門 工 作 報 告 會 議 紀 錄 及 速 記 錄 2 第 11 屆 第 7 次 定 期 大 會 財 政 建 設 部 門 工 作 報 告 會 議 紀 錄 及 速 記 錄 148 黨 團 補 助 費 明 細 表 103 年 10 至 12 月 份 黨 團 補 助 費 明 細 表 19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44j\251\367\263\346\266g\245Z-179_99.06.27-07.03_.doc)

(Microsoft Word - \244j\251\367\263\346\266g\245Z-179_99.06.27-07.03_.doc) 台 股 年 線 築 底 上 攻 季 線 台 股 近 期 受 到 中 國 宣 布 匯 改 的 消 息 影 響, 走 出 一 日 大 漲 百 點 行 情, 然 而 經 建 會 主 委 劉 憶 如 認 為, 人 民 幣 匯 率 政 策 並 無 重 大 突 破, 短 時 間 內 要 大 幅 升 值 的 可 能 性 很 小, 屬 於 長 線 題 材, 不 妨 可 以 多 加 留 意 資 產 股 中 概 內 需

More information

公文通用模板

公文通用模板 苏 南 国 家 自 主 创 新 示 范 区 政 策 文 件 汇 编 Sunan Science Park Policy Document Assembly 苏 南 国 家 自 主 创 新 示 范 区 建 设 工 作 领 小 组 办 公 室 编 目 录 一 国 家 及 相 关 部 委 政 策 1 国 务 院 关 于 同 意 支 持 苏 南 建 设 国 家 自 主 创 新 示 范 区 的 批 复 (

More information

公 司 简 讯 经 济 运 行 部 东 方 电 气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第 七 期 动 态 带 格 式 的 : 字 体 : ( 默 认 ) 公 司 2009 年 上 半 年 经 济 运 行 分 析 会 议 于 7 月 17 日 在 集 团 公 司 第 一 会 议 室 召 开, 公 司 董

公 司 简 讯 经 济 运 行 部 东 方 电 气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第 七 期 动 态 带 格 式 的 : 字 体 : ( 默 认 ) 公 司 2009 年 上 半 年 经 济 运 行 分 析 会 议 于 7 月 17 日 在 集 团 公 司 第 一 会 议 室 召 开, 公 司 董 I deng 东 方 电 气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动 态 第 七 期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办 公 室 二 九 年 七 月 三 十 日 公 司 简 讯 经 济 运 行 部 东 方 电 气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第 七 期 动 态 带 格 式 的 : 字 体 : ( 默 认 ) 公 司 2009 年 上 半 年 经 济 运 行 分 析 会 议 于 7 月 17 日 在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