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 碩 士 論 文 授 權 書 本 授 權 書 所 授 權 之 論 文 為 本 人 在 台 灣 神 學 院 _ 道 學 碩 士 系 所 _2015_ 學 年 度 第 _ 二 學 期 取 得 _ 道 碩 士 學 位 之 論 文 論 文 名 稱 : 試 從 彌 迦 書 中 探 討 餘 民 神 學 同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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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 灣 神 學 院 神 學 研 究 所 道 學 碩 士 論 文 試 從 彌 迦 書 中 探 討 餘 民 神 學 To Explore the Remnant Theology from the Book of Micah 指 導 教 授 : 徐 萬 麟 博 士 評 閱 教 授 : 賴 弘 專 博 士 研 究 生 : 張 廷 玉 日 期 : 2016 年 6 月
2 博 碩 士 論 文 授 權 書 本 授 權 書 所 授 權 之 論 文 為 本 人 在 台 灣 神 學 院 _ 道 學 碩 士 系 所 _2015_ 學 年 度 第 _ 二 學 期 取 得 _ 道 碩 士 學 位 之 論 文 論 文 名 稱 : 試 從 彌 迦 書 中 探 討 餘 民 神 學 同 意 不 同 意 本 人 茲 將 本 著 作, 以 非 專 屬 無 償 授 權 台 灣 神 學 院 : 基 於 推 動 讀 者 間 資 源 共 享 互 惠 合 作 之 理 念, 及 回 饋 社 會 與 學 術 研 究 之 目 的, 或 為 上 述 目 的 再 授 權 他 人 台 灣 神 學 院 得 不 限 地 域 時 間 與 次 數, 以 紙 本 微 縮 光 碟 或 其 他 各 種 數 位 化 方 法 收 錄 重 製 與 利 用 ; 於 著 作 權 法 合 理 使 用 範 圍 內, 讀 者 得 進 行 線 上 檢 索 閱 讀 下 載 或 列 印 上 述 授 權 內 容 均 無 須 訂 立 讓 與 及 授 權 契 約 書 依 本 授 權 之 發 行 權 為 非 專 屬 性 發 行 權 利 依 本 授 權 所 為 之 收 錄 重 製 發 行 學 術 研 發 利 用 與 再 授 權 均 為 無 償 上 述 同 意 與 不 同 意 之 欄 位 若 未 勾 選, 本 人 同 意 視 同 授 權 指 導 教 授 姓 名 : 徐 萬 麟 研 究 生 簽 名 : 張 廷 玉 學 號 : ( 親 筆 正 楷 ) 日 期 : 西 元 2016 年 6 月 10 日 i
3 台 灣 神 學 院 道 學 碩 士 論 文 審 定 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張 廷 玉 所 提 之 論 文 試 從 彌 迦 書 中 探 討 餘 民 神 學 經 本 所 審 查, 符 合 道 學 碩 士 論 文 標 準 指 導 教 授 徐 萬 麟 簽 名 評 閱 教 授 賴 弘 專 簽 名 西 元 2016 年 6 月 ii
4 台 灣 神 學 院 碩 士 論 文 提 要 研 究 所 別 : 道 學 碩 士 論 文 名 稱 : 試 從 彌 迦 書 中 探 討 餘 民 神 學 指 導 教 授 : 徐 萬 麟 研 究 生 : 張 廷 玉 論 文 提 要 內 容 : ( 共 1 冊, 約 字, 分 5 章 節 ) ( 並 扼 要 說 明 內 容, 約 字 ) 本 論 文 主 要 以 餘 民 的 角 度, 詮 釋 整 本 彌 迦 書 的 五 處 經 文, 彌 迦 書 中 將 民 的 現 在 與 未 來 交 互 移 轉, 刻 畫 出 彌 迦 時 代 衰 弱 道 德 觀 時, 彌 迦 面 對 南 北 國 猶 大 之 民 呼 喊, 將 未 來 可 見 上 帝 臨 在 的 復 興, 以 餘 民 角 色 來 呈 現 ; 彌 迦 書 另 一 個 重 點, 是 以 神 諭 方 式 (Oracle) 表 達 預 言 的 可 貴 性, 並 帶 出 曙 光 ;Peter C. Craigie 這 樣 形 容 彌 迦, 他 說 彌 迦 書 的 信 息 是 混 合 光 明 和 黑 暗, 他 認 為 彌 迦 是 以 色 列 的 良 知, 他 的 話 尖 銳 地 刻 畫 出 他 那 個 時 代 急 速 衰 落 的 道 德, 然 而, 還 有 一 線 曙 光, 一 點 希 望 為 將 來 的 世 界 存 留, 不 過 人 們 還 不 能 完 全 看 見 它, 直 等 到 人 類 的 邪 惡 首 先 得 到 審 判, Peter C. Craigie 說 明 彌 迦 的 信 息 融 合 現 在 與 未 來 審 判 與 救 恩 的 反 覆 處 境, 使 人 憂 慮 但 也 有 盼 望, 將 彌 迦 書 中 的 餘 民 神 學 以 顯 出 不 同 脈 落 中, 在 這 些 脈 落 中, 看 出 上 帝 不 同 作 為 與 對 以 色 列 民 的 期 待 另 一 個 重 點 是 要 聽 的 餘 民 郝 思 (Paul R. House) 認 為 彌 迦 可 以 說 是 上 承 阿 摩 司 以 賽 亞 的 餘 民 觀 ; 下 繼 小 先 知 書 及 耶 利 米 以 西 結 中 所 表 達 的 神 論 災 禍, 彌 迦 在 整 個 餘 民 做 一 整 合 更 新 連 接 的 餘 民 神 學 ; 彌 迦 書 中 不 斷 強 調 以 要 聽 來 拉 近 以 色 列 人 的 耳, 使 他 們 未 見 以 前, 先 聽 見 這 些 神 諭 的 新 契 機 ; 因 而 本 論 文 試 以 先 知 概 念 描 述 ; 進 入 餘 民 探 討, 從 彌 迦 書 五 處 經 文 及 歷 史 中, 了 解 餘 民 神 學 的 重 要 性 關 鍵 字 : 以 色 列 ; 先 知 ; 耶 和 華 ; 餘 民 ; 彌 迦 ; 神 諭 ; 審 判 ; 救 贖 iii
5 Abstract: This thesis emphasized the role of שי ר א ש ל) Remnants ) in the Book of Micah, especially for the five verses in Micah Book(Micah2:12;4:7;5:7-8;7:18). The prophet Micah talks about the concepts of now and future, which means the traditional moral sense at that time seems to be very down. Micah called back Israel people (both in South and the North), and inspired the Remnant to bring a light as a revival in Israel. Micah used the way of Oracles to proclaim the Lord s predestination. As a biblical theologian Peter C. Craigie ever describe the messages of Micah was very valuable in O.T., it points out the bright side and dark side for israeli humanness, Peter thought Micah s messages also implied the opposite concepts, including now & future judge & salvation. Form this contrast terms brings Lord s different wills on Israel and also bring israeli inner anticipation to turn back to Lord. The other point will focus on the Remnant, as Paul R. House said, the Remnant theology of Micah will be a significant indicator in God s Salvation. Micah s Remnant Theology inherits from Amos, Isaiah and following Jeremiah, Ezekiel in bible. And Micah stands in the mediator of this period and also unified the history of the Remnant theology. The book of Micah constantly stress on Israel s new un-visible hope through the way to hear previously and then Israel could see the Lords Kingdom comes in the day of the world, during these oracles to let Israel much closer to Lord. Thus, his Thesis will try to explore the Remnant theology of Micah, to understand the the Lord s judgement and salvation by the way of Oracles, it coheres an importance concept of Lord s leading us to more experience the mercy from Him. Key words:israel, Prophet,God(Yahovah), Remnant, Micah, Oracle, Judge, Salvation iv
6 目 錄 第 一 章 導 論...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地...1 一 先 知 的 概 念...1 二 先 知 彌 迦 對 新 餘 民 的 批 判...2 第 二 節 研 究 假 設 前 提...3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4 第 二 章 彌 迦 書 的 歷 史 文 化 背 景 與 餘 民 概 念...5 第 一 節 先 知 彌 迦...5 一 彌 迦 的 名 字...5 二 彌 迦 背 景...6 ( 一 ) 事 奉 年 代...7 ( 二 ) 歷 史 與 政 治 背 景 南 國 亞 哈 斯 王 - 以 色 列 與 亞 蘭 聯 盟 攻 擊 猶 大 南 國 希 西 家 王 - 進 貢 亞 述, 致 失 去 自 主 權 南 國 的 經 濟 轉 變...8 第 二 節 以 色 列 餘 民 概 念...9 一 餘 民 概 念...9 ( 一 ) 剩 餘 的 定 義...9 二 西 元 前 八 世 紀 開 始 的 餘 民 概 念...11 ( 一 ) 八 世 紀...11 ( 二 ) 六 世 紀...13 第 三 章 彌 迦 書 的 文 學 脈 落...16 第 一 節 彌 迦 書 的 文 體...16 一 彌 迦 書 的 文 體...18 二 彌 迦 書 的 文 學 色 彩...19 ( 一 ) 修 辭 學 (Rhetoric )...19 ( 二 ) 宗 教 語 言 (Religious Linguistic use)...20 ( 三 ) 時 空 轉 移 (Transfer Space and Time) 從 現 在 到 未 來...21 第 二 節 彌 迦 書 中 的 神 諭 文 體...21 一 第 一 部 分 : 餘 民 的 盼 望 神 諭 (Oracle of Hope)...22 二 第 二 部 份 : 餘 民 被 賦 與 (empowered) 盼 望 神 諭 (Oracle of Hope) 23 ( 一 ) 餘 民 的 興 起...23 ( 二 ) 盼 望 神 諭 : 重 建 餘 民 對 終 末 盼 望 的 信 心 ( 彌 4:7 節 與 5:7-8)...24 三 第 三 部 分 餘 民 在 上 帝 救 贖 計 劃...25 ( 一 ) 失 望 與 盼 望 的 循 環...25 ( 二 ) 餘 民 恩 典 ~ 終 末 盼 望...25 v
7 四 小 結...26 第 三 節 彌 迦 書 中 的 法 庭 審 判 模 式...27 一 審 判 法 庭...28 二 上 帝 對 產 業 餘 民 的 指 控...28 三 審 判 法 庭 的 三 方 角 色...29 ( 一 ) 法 官, 原 告 兼 審 判 官 的 上 帝...29 ( 二 ) 被 告 以 色 列 民 的 心 境...30 ( 三 ) 證 人 證 物 大 自 然...30 四 小 結...31 第 四 節 結 論...31 第 四 章 上 帝 審 判 與 拯 救...32 第 一 節 上 帝 的 審 判...33 一 彌 迦 面 對 上 帝 審 判 的 三 個 層 面...33 ( 一 ) 社 會 層 面 :...33 ( 二 ) 政 治 層 面 :...33 ( 三 ) 宗 教 層 面 :...33 二 彌 迦 的 審 判 法 庭 模 式...34 三 耶 和 華 的 神 聖 屬 性...36 ( 一 ) 百 姓 拒 絕 聖 化 經 驗...38 ( 二 ) 罪 的 疏 離...38 四 上 帝 的 聖 約...38 五 小 結 :...39 第 二 節 上 帝 的 拯 救...40 一 上 帝 的 揀 選...40 二 上 帝 的 拯 救...40 三 錫 安 與 餘 民 關 聯...41 四 小 結 :...43 第 五 章 結 論...44 一 彌 迦 與 彌 迦 書 的 影 響...44 二 彌 迦 書 中 的 餘 民 盼 望...45 三 結 語 :...46 參 考 書 目...47 一 中 文 書 目...47 二 英 文 書 目...48 三 論 文 期 刊 與 網 頁...50 vi
8 第 一 章 導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地 餘 民 在 整 個 彌 迦 書 似 乎 不 是 極 明 顯 重 要 議 題, 論 及 餘 民 的 歷 史 緣 故 都 比 彌 迦 書 更 有 學 術 性 地 位, 但 筆 者 認 為, 整 個 先 知 彌 迦 共 有 五 處 經 文 都 在 述 說 餘 民 ; 1 將 餘 民 的 現 在 與 未 來 交 互 移 轉, 2 當 彌 迦 在 刻 畫 當 代 南 北 國 衰 弱 的 道 德 觀 時, 北 國 雖 逼 近 亞 述 攻 陷, 彌 迦 猶 對 南 北 國 猶 大 子 民 呼 喊, 彌 迦 將 未 來 可 見 上 帝 臨 在 復 興 餘 民 景 象 ; 以 神 諭 方 式 表 達 預 言 的 可 貴 性, 並 帶 出 曙 光 ;Peter C. Craigie 這 樣 形 容 彌 迦, 他 說 彌 迦 書 的 信 息 是 混 合 光 明 和 黑 暗, 他 認 為 彌 迦 是 以 色 列 的 良 知, 他 的 話 尖 銳 地 刻 畫 出 他 那 個 時 代 急 速 衰 落 的 道 德, 然 而, 還 有 一 線 曙 光, 一 點 希 望 為 將 來 的 世 界 存 留, 不 過 人 們 還 不 能 完 全 看 見 它, 直 等 到 人 類 的 邪 惡 首 先 得 到 審 判, 3 當 中 這 說 明 彌 迦 的 信 息 融 合 現 在 與 未 來 審 判 與 救 恩 的 反 覆 處 境, 4 使 人 憂 慮 但 也 有 盼 望, 這 是 筆 者 想 要 探 討 彌 迦 書 中 的 餘 民 神 學 ; 彌 迦 書 的 餘 民 顯 出 不 同 脈 落 中, 上 帝 不 同 作 為 與 對 以 色 列 民 的 期 待 筆 者 認 同 郝 思 (Paul R. House) 所 說 的, 5 他 認 為 彌 迦 可 以 說 是 上 承 阿 摩 司 以 賽 亞 的 餘 民 觀 ; 下 繼 小 先 知 書 及 耶 利 米 以 西 結 中 所 表 達 的 神 論 災 禍, 做 一 整 合 更 新 連 接 的 餘 民 神 學 ; 另 外, 筆 者 也 看 見, 彌 迦 以 要 聽 來 拉 近 以 色 列 人 的 耳, 使 他 們 未 見 以 前, 先 聽 見 這 些 神 諭 的 新 契 機 ; 因 而 本 文 試 以 先 知 概 念 描 述 ; 進 入 餘 民 探 討, 從 彌 迦 書 五 處 經 文 及 歷 史 中, 了 解 餘 民 神 學 的 重 要 性 一 先 知 的 概 念 先 ש ל ) 知, Nabi,אי י為 Naba,אי 的 衍 生 詞 ), 意 為 湧 出 ; 沸 騰 有 滔 滔 不 絕, 彷 彿 心 中 火 熱, 或 在 神 靈 的 感 動 下 說 話 6 是 一 種 被 動 的 語 態, 表 明 是 接 受 上 帝 的 話, 再 宣 佈 出 來 的 狀 況, 傅 理 曼 (Freeman E. Hobart) 形 容, 先 知 是 以 色 列 的 宗 教 歷 史 上, 上 帝 用 來 啟 示 進 展 的 復 興 者 (Revivalist), 從 亞 伯 拉 罕 蒙 召 摩 西 出 埃 及 大 衛 王 朝 建 立 耶 路 撒 冷 被 毀 及 至 被 巴 比 倫 擄 掠, 透 過 多 次 的 拯 救 背 1 參 考 引 用 的 五 處 經 文 ; 已 列 於 本 文 第 一 章, 第 二 節 的 假 設 前 題 第 三 點 中 2 郝 思 (Paul R. House); 傅 湘 雯 譯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Old Testament Theology) 美 國 : 麥 種 傳 道 會,2014, 頁 ;Paul R. House 提 出 彌 迦 書 使 用 移 轉 於 現 今 與 未 來 之 間 技 巧, 協 助 彌 迦 書 的 完 成 形 彌 迦 書 往 返 寫 出 關 於 現 今 如 何 需 要 改 造 ; 而 上 帝 又 將 餘 民 擔 保 成 一 種 光 明 未 來 的 聖 民 描 述 3 克 萊 基 (Peter C. Craigie), 戴 哲 民 譯 十 二 先 知 書 注 釋 香 港 : 基 督 教 文 藝, 1989, 頁 唐 佑 之 十 二 先 知 書 收 錄 於 天 道 聖 經 註 釋 叢 書 香 港 : 天 道,1984 年, 頁 185; 唐 佑 之 認 為 彌 迦 書 中 通 常 以 審 判 與 救 恩 為 主 要 議 題, 二 者 反 覆 論 述 ; 前 後 為 序 的 交 叉 使 用, 是 彌 迦 書 的 典 型 先 知 文 學 特 色 5 郝 思 (Paul R. House)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Old Testament Theology) 頁 547;Paul R. House 認 為 彌 迦 書 完 成 了 十 二 先 知 書 所 側 重 的 有 關 罪 的 描 述, 總 結 並 擴 充 了 之 前 已 討 論 過 的 觀 念 此 一 預 言 出 現 於 主 前 八 世 紀 後 半, 詳 述 了 此 一 悲 劇 事 實 6 R. Laird Harris, Gleason L., Archer, Jr., Bruce K. Waltke, 舊 約 神 學 辭 典, 台 北 : 華 神,1995 年, 頁
9 叛 審 判 悔 改, 7 上 帝 漸 近 式 的 改 變 方 式, 透 過 先 知 兌 現 祂 對 以 色 列 的 盼 望 與 終 結 而 在 聖 經 的 先 知 信 息, 先 知 與 上 帝 是 攜 手 同 行, 先 知 的 思 想, 有 時 也 會 呈 現 出 王 朝 的 歷 史 哲 理, 預 告 它 的 終 局 8 多 爾 西 (David A. Dorsety) 曾 引 述 馬 丁 路 德 抱 怨, 說 明 先 知 所 寫 的 書 多 半 是 缺 乏 條 理, 他 說 : 他 們 用 奇 怪 的 方 式 談 話, 就 好 像 那 些 毫 無 條 理 跟 你 拉 扯 的 人, 讓 你 對 他 們 所 要 說 的 話 完 全 摸 不 著 頭 腦 9 確 實 舊 約 先 知 時 代, 先 知 面 臨 上 帝 介 入 以 色 列 的 政 治 歷 史, 多 半 成 為 社 會 怪 人 的 荒 謬, 但 先 知 是 有 上 帝 的 使 命 (mission) 與 異 象 (vision) 來 進 行 每 一 個 神 聖 任 務, 瓦 爾 特. 布 魯 格 曼 (W. Brueggemann) 在 先 知 式 的 想 像 書 中, 提 供 一 個 完 整 且 有 趣 的 先 知 事 工 的 意 義, 他 的 描 繪 敘 述 如 下 : 1. 先 知 是 造 就 另 類 群 體 ; 2. 先 知 的 事 工 不 是 兩 三 天 完 成 的 ; 3. 先 知 破 除 麻 木 的 皇 家 意 識 ; 4. 先 知 的 事 工 要 破 除 絕 望 10 布 魯 格 曼 (W. Brueggemann) 的 形 容, 讓 筆 者 感 受 先 知 事 奉 在 當 時, 是 可 以 具 體 實 踐 化, 並 落 實 在 上 帝 公 義 自 由 於 信 仰 群 體 中, 當 筆 者 再 次 審 視 歷 史 的 同 時, 真 實 看 見 上 帝 透 過 先 知 進 行 拆 毀, 來 重 建 以 色 列 民, 模 塑 群 體 的 倫 理 價 值, 透 過 先 知 破 除 以 色 列 的 絕 望 與 麻 木 皇 家 意 識, 筆 者 認 為 彌 迦 在 新 的 世 代 中, 激 勵 出 一 種 新 出 埃 及 新 的 征 服 新 的 新 城 新 的 來 臨 的 動 力 與 新 造 的 一 群 餘 民 群 體 意 識 二 先 知 彌 迦 對 新 餘 民 的 批 判 先 知 的 觀 念, 引 起 筆 者 很 大 的 興 趣, 開 始 重 新 思 考 大 小 先 知 書 卷, 如 果 先 知 書 是 具 有 超 越 性 與 啟 發 性 的 文 字, 那 彌 迦 書 就 存 有 許 多 批 判 激 勵 的 哀 嘆 能 力, 舉 哀 的 概 念 שםלאשלק) ; 新 約 作 κόπτω,dirge;lament) 成 為 先 知 彌 迦 的 自 憐 提 告 ; 11 彌 迦 的 先 知 事 奉, 塑 造 出 與 主 流 不 同 的 另 類 團 體, 他 試 著 破 除 舊 習 拜 偶 像 的 絕 望 意 識, 建 立 落 實 上 帝 國 的 實 踐 性, 彌 迦 的 宣 講 並 非 短 時 間, 彌 迦 跨 越 近 兩 個 世 紀 與 三 代 王 朝 ( 約 坦 亞 哈 斯 希 西 家 ), 彌 迦 成 就 上 帝 另 類 (alternative) 選 民 團 體 12 餘 民,The Remnant), 在 敗 落 羞 辱 中, 召 聚 上 帝 揀 選 的 餘 民 百 姓, 引 領 以 色 列 民 ר שא א לש) 面 對 更 新 應 許 (the promise of newness), 告 訴 他 們 是 被 揀 選 的 餘 民, 這 就 是 先 知 激 7 史 瑞 納 (Thomas R. Schreiner), 史 瑞 納 新 約 神 學 - 在 基 督 裡 尊 神 為 大 李 洪 昌 譯,( 加 州 : 美 國 麥 種,2014), 頁 62 史 瑞 納 從 救 恩 史 中, 探 視 舊 約 的 末 世 觀, 以 色 列 人 的 順 服 總 是 短 暫 的, 他 們 經 常 性 的 陷 入 無 窮 無 盡 的 循 環 中, 拯 救 背 叛 審 判 悔 改, 上 帝 因 此 興 起 許 多 的 拯 救 者, 進 入 舊 約 的 救 恩 史 中 8 傅 理 曼 (Freeman E. Hobart), 舊 約 先 知 書 導 論, 梁 潔 瓊 譯 ( 台 北 : 華 神,1990), 頁 3 9 多 爾 西 (David A. Dorsety), 約 中 之 鑰 ~ 舊 約 文 學 結 構, 周 俞 雲 翔 譯 ( 九 龍 : 漢 語 聖 經 協 會,2009) 年, 頁 瓦 爾 特. 布 魯 格 曼 (W. Brueggemann), 先 知 式 的 想 像, 謝 樂 知 譯 ( 台 北 : 基 督 教 文 藝,2009), 頁 瓦 爾 特. 布 魯 格 曼 (W. Brueggemann) 先 知 式 的 想 像, 頁 瓦 爾 特. 布 魯 格 曼 (W. Brueggemann) 先 知 式 的 想 像, 頁 28 2
10 進 性 的 實 踐 工 作 13 餘 ר שא א לש) 民 ) 儼 然 成 為 一 個 新 創 造 的 ; 新 出 埃 及 中 的 劫 生 記 號, 關 於 這 樣 的 新 造 運 動 敘 述, 會 在 第 三 章 相 繼 再 談 ;Robin Routledge 在 觀 察 中 看 見, 先 知 早 已 發 覺 上 帝 所 慣 用 模 式, 上 帝 使 用 審 判 (judgment) 與 被 放 逐 (exile), 為 祂 子 民 緣 故, 透 過 這 些 毀 壞 來 對 待 祂 子 民, 但 這 些 都 不 影 響 上 帝 整 體 性 的 計 畫, 也 不 毀 滅 全 部 人 類, 14 Robin Routledge 引 用 John Bright 的 想 法, 認 為 以 色 列 民 淨 化 過 程 中, 透 過 先 知 教 導 性 (Pedagogicalcal Function) 的 功 能, 將 背 逆 的 子 民 帶 進 潔 淨 與 煉 淨, 藉 此 引 出 受 懲 戒 與 馴 服 軟 化 的 另 類 團 體 餘 民 而 彌 迦 書 典 型 的 解 讀 這 個 煉 淨 過 程 ; 同 時 彌 迦 也 引 出 一 個 新 觀 念 的 創 造, 筆 者 認 為 彌 迦 帶 領 以 色 列 民 進 入 一 個 新 天 新 地 的 盼 望, 這 種 從 憂 慮 到 盼 望 ; 從 盼 望 回 轉 憂 慮 的 交 錯 情 節, 不 斷 出 現 在 彌 迦 書 中, 更 是 筆 者 認 為 彌 迦 要 引 導 以 色 列 的 從 現 在 移 轉 永 恆 的 方 向 第 二 節 研 究 假 設 前 提 本 論 文 主 要 的 研 究 討 論, 是 以 下 列 五 項 假 設 前 提 作 為 研 究 基 礎, 茲 敘 述 如 下 1. 以 基 督 新 教 正 典 的 舊 約 聖 經 的 內 容 為 主 要 研 究 對 象 2. 經 文 以 希 伯 來 文 ( 馬 索 拉 經 文 MT) 版 本 為 主 要 的 探 討 文 體, 英 文 以 NRSV 版 本 ; 中 文 以 和 修 版 本 為 主 3. 接 受 舊 約 聖 經 中 多 處 關 於 餘 民 的 敘 述, 但 本 論 文 的 餘 民 神 學 探 討 主 要 以 彌 迦 書 為 主 軸, 由 1 餘 民 五 處 經 文 與 2 全 卷 上 下 文 對 照 判 讀, 以 次 議 定 建 立 餘 民 神 學 的 發 展 以 下 為 餘 民 出 現 的 五 處 經 文 : ; ש א ר ית : 節 ;3 第 5 章 7 לש א ר ית : 節 2 第 4 章 7 ; ש א ר ית節 12 章 12 לש א ר ית : 節 ;5 第 7 章 18 ש א ר ית : 節 4 第 5 章 8 4. 針 對 文 本 中 希 伯 來 文 對 上 帝 稱 呼, 可 以 使 用 上 איל) 帝 ( נ 雅 威 ( 耶 和 יהי)( 華 (לרי י שילק) 神 ) 者, 筆 者 一 律 視 同 對 上 帝 的 稱 呼 用 語 ; 另 外, 文 本 第 三 章, 所 提 到 華 爾 基 獨 特 的 認 為 上 帝 就 是 我 是 I AM, 筆 者 也 同 意, 以 我 是 I AM 來 意 指 上 帝 的 稱 呼 5. 本 論 文 假 設 彌 迦 書 的 作 者, 即 是 彌 迦 本 人, 在 此 不 作 他 者 的 討 論 13 瓦 爾 特. 布 魯 格 曼 (W. Brueggemann) 先 知 式 的 想 像, 頁 Robin Routledge, Old Testament theology: A thematic Approach, 2012, p267, As we have noted, the prophets saw judgment and exile as part of God's purpose for his people. Judgment, though devastating and fully deserved, would not result in total destruction. 3
11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本 論 文 針 對 彌 迦 書 的 餘 民 五 處 經 文 及 全 卷 孕 藏 涵 意 中, 成 為 論 文 寫 作 的 方 向, 15 以 此 認 識 先 知 彌 迦 激 勵 的 餘 民 神 學 (The Remnant Theology) 的 發 展, 研 究 中 將 分 為 五 章 第 一 章 導 論, 說 明 本 論 文 研 究 論 題 的 動 機 目 的 與 方 法 第 二 章 鋪 陳 彌 迦 書 的 文 化 歷 史 背 景 ; 並 說 明 餘 民 概 念, 特 別 在 八 世 紀 中 對 以 色 列 民 的 重 要 與 詮 釋 第 三 章 透 過 餘 民 的 五 處 經 節 脈 絡, 及 全 卷 上 下, 對 照 以 色 列 歷 史 事 件 與 原 文 文 學 脈 落, 筆 者 橫 向 思 考 使 用 正 典 研 究 法, 啟 示 進 展 探 討 彌 迦 書 中, 經 文 與 經 文 間 的 關 聯 性 與 文 學 性 ( 意 涵 引 用 比 喻 及 哀 歌 的 頌 讚 等 ), 來 認 識 彌 迦 書 的 主 題, 進 而 了 解 餘 民 對 信 仰 團 體 的 影 響, 認 透 過 餘 民 神 學 進 展 性, 認 識 上 帝 在 彌 迦 書 中 的 啟 示 原 則 的 神 學 研 究 第 四 章 第 三 至 四 章 分 別 使 用 以 系 統 歸 納 與 正 典 研 究 交 織 作 為 共 同 研 究 的 準 則 第 三 章 主 要 以 系 統 歸 納 法 為 縱 向 研 究 方 向, 歸 納 經 文 脈 落 中, 上 帝 與 人 的 課 題 範 疇, 以 系 統 歸 納 探 討 彌 迦 書 中 上 帝 對 人 的 審 判 刑 罰 拯 救 揀 選 及 末 世 觀 點, 串 連 形 塑 (shaping) 餘 民 神 學 的 縱 向 發 展, 如 下 圖 所 示, 以 此 回 溯 到 上 帝 與 人 的 關 聯 性, 來 回 應 彌 迦 書 對 上 帝 的 揭 露 (Reveal); 上 帝 在 以 色 列 民 的 救 贖 歷 史 中, 不 斷 的 扮 演 啟 示 掌 權 與 拯 救 者 的 角 色 ; 透 過 法 庭 法 官 訴 訟 模 式, 將 以 色 列 民 的 罪 性, 帶 入 悔 改 拯 救 的 新 造 群 體, 並 說 出 末 後 的 盼 望 第 五 章 探 討 彌 迦 書 中 餘 民 神 學 在 彌 迦 書 中 的 歷 史 意 義, 及 面 對 餘 民 的 終 末 盼 望, 帶 出 餘 民 與 上 帝 的 新 關 係 整 個 論 文 研 究 軸 向, 如 此 圖 所 示, 將 彌 迦 書 進 入 縱 向 與 橫 向 並 跳 出 框 架 探 討 今 日 後 殖 民 化 的 台 灣 處 境 15 彌 迦 書 中 的 五 節 經 文, 可 參 考 本 章 第 三 節 研 究 假 設 前 題 的 第 三 點 4
12 第 二 章 彌 迦 書 的 歷 史 文 化 背 景 與 餘 民 概 念 第 一 節 先 知 彌 迦 一 彌 迦 的 名 字, שהלילי ( 亞,mî ḵāh); 另 一 拼 法 為 米 該 שהליי) 迦 彌 迦 一 名 有 兩 種 拼 法 : 16 一 為 彌 迦 米 mî ḵā yāh), 舊 約 中 提 到 八 位 名 彌 迦 米 迦 (Micah) 的 名 字 ; 17 而 米 該 亞 米 該 雅 (Mikayah) 也 被 4-5 次 提 到 ; 18 但 嚴 格 看 來, 彌 迦 的 名 字 應 該 שהליי) 是,Mî ḵāh) 而 不 是 米 該 亞, 不 論 是 彌 迦 或 米 該 亞, 這 個 名 字 的 本 身 自 然 勾 勒 出 先 知 所 要 傳 達 誰 能 像 雅 威 上 帝? (who is like Jah?;mî 誰 ; ḵā 像 ; yāh 雅 威 ); 19 彌 迦 繪 聲 繪 影 說 明 以 色 列 民 的 背 逆, 也 間 接 引 出 名 字 的 意 涵 有 誰 能 像 雅 威 上 帝? 彌 迦 書 7 章 18 節 上 帝 啊, 有 何 神 像 你, 赦 免 罪 孽, 饒 恕 你 產 業 之 餘 民 的 罪 過, 不 永 遠 懷 怒, 喜 愛 施 恩? Charles John Ellicott( 艾 理 考 特 ) 說 明 這 句 Who is a God like unto thee? ) 20, 是 那 位 有 憐 憫 有 恩 典 且 不 輕 易 發 怒 的 上 帝 ; 彌 迦 同 時 暗 示 他 對 那 位 萬 神 之 上 的 上 帝 ; 有 極 深 熱 烈 的 崇 敬 ; 而 上 帝 屬 性 是 人 類 話 語 無 可 比 擬 的 ; 21 不 論 對 以 色 列 選 民 或 異 教 神 明, 都 無 法 與 上 帝 屬 性 相 比, 22 無 法 像 上 帝 一 樣 有 力 量 公 平 才 能 ( 彌 迦 書 3:8); 有 正 直 與 公 義 ( 彌 迦 書 7:4-9) 16 參 考 希 伯 來 辭 典 網 站 :1 彌 迦 米 迦 שהליי),Mî ḵāh) 與 米 該 亞 ( שהלילי,Mikayah) 並 Bible Works 8, 網 頁 瀏 覽 於 2015 年 9 月 24 日 17 出 現 彌 迦 或 譯 米 迦 (Micah):1 士 師 記 17 章 與 18 章 所 寫 的 米 迦 家 中 的 神 像 ;2 歷 代 志 上 5 章 4-5 節 所 寫 的 家 譜 約 珥 的 兒 子 是 示 瑪 雅 ; 示 瑪 雅 的 兒 子 是 歌 革 ; 歌 革 的 兒 子 是 示 每 ; 示 每 的 兒 子 是 米 迦 ; 米 迦 的 兒 子 是 利 亞 雅 ; 利 亞 雅 的 兒 子 是 巴 力 3 歷 代 志 上 8 章 35 節 部 份 : 米 迦 的 兒 子 是 毘 敦 米 勒 他 利 亞 亞 哈 斯 ; 4 歷 代 志 上 9 章 15 節 : 有 拔 巴 甲 黑 勒 施 迦 拉, 並 亞 薩 的 曾 孫 細 基 利 的 孫 子 米 迦 的 兒 子 瑪 探 雅,5 歷 代 志 上 9 章 41 節 : 米 迦 的 兒 子 是 毘 敦 米 勒 他 利 亞 亞 哈 斯 6 歷 代 志 上 23 章 20 節 及 24 章 節 烏 薛 的 長 子 是 米 迦, 次 子 是 耶 西 雅 7 歷 代 志 下 34 章 20 節 : 吩 咐 希 勒 家 與 沙 番 的 兒 子 亞 希 甘 米 迦 的 兒 子 亞 比 頓 書 記 沙 番, 和 王 的 臣 僕 亞 撒 雅 說 8 耶 利 米 書 26 章 18 節 : 當 猶 大 王 希 西 家 的 日 子, 有 摩 利 沙 人 彌 迦 對 猶 大 眾 人 預 言 說 :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錫 安 必 被 耕 種 像 一 塊 田 ; 耶 路 撒 冷 必 變 為 亂 堆 ; 這 殿 的 山 必 像 叢 林 的 高 處 18 尼 希 米 記 12 章 35 節 called שהלי 及 同 卷 11 章 17,22 節 12 章 41 節 ; 及 列 王 下 22 章 12 節 19 彌 迦 一 名 有 兩 種 拼 法 : שהליי (Mikah,mî ḵāh), שהלילי (Mikayah,mî ḵā yāh), 這 是 可 以 組 成 一 個 句 子 : mî 誰 ; ḵā 像 ; yāh 雅 威, 這 個 意 謂 是 誰 能 像 雅 威 呢? (who is like God?) Micah, Michaiah:From miy and (the prefix derivative from) kiy and Yahh; who (is) like Jah?; Micajah, the name of two Israelites -- Micah, Michaiah. Compare Miykah, 參 考 20 Who is a God like unto thee, that pardoneth iniquity, and passeth by the transgression of the remnant of his heritage? he retaineth not his anger forever, because he delighteth in mercy.,2016 年 1 月 25 日 瀏 覽 21 如 同 出 埃 及 34 章 6-7 節 所 說 的 耶 和 華 屬 性, 耶 和 華, 耶 和 華, 是 有 憐 憫 有 恩 典 的 上 帝, 不 輕 易 發 怒, 並 有 豐 盛 的 慈 愛 和 誠 實, 為 千 萬 人 存 留 慈 愛, 赦 免 罪 孽 過 犯, 和 罪 惡, 萬 不 以 有 罪 的 為 無 罪, 必 追 討 他 的 罪, 自 父 及 子, 直 到 三 四 代 22 克 萊 基 (Peter C. Craigie) 十 二 先 知 書 注 釋 頁 10 5
13 二 彌 迦 背 景 ( 一 ) 摩 利 沙 ר שרל) 城 ( Morashti,ה 彌 迦 出 身 於 摩 利 沙 城, 這 個 邊 城 距 離 耶 路 撒 冷 西 南 方 40 公 里, 是 非 利 士 人 直 擊 之 處, 學 者 唐 佑 之 認 為 如 果 摩 利 沙 城, 就 是 彌 迦 書 一 章 中 所 說 的 摩 利 設 迦 特, 23 是 耶 路 撒 冷 西 方 7 公 里 的 防 禦 城 之 一, 24 如 圖 右 ; 25 那 麼 摩 利 沙 城 應 該 可 能 就 是 是 約 書 亞 記 15 章 44 節 與 歷 代 志 下 11 章 8 節 的 瑪 利 沙 城, 26 這 個 瑪 利 沙 城 ( 又 名 摩 利 設 迦 特 ) 是 古 戰 沙 場 ( 代 下 14 章 9-10 節 ), 27 在 巴 勒 斯 坦 的 西 南 部, 在 山 邊 地 帶 與 濱 海 平 原 之 間, 每 當 非 利 士 進 攻 猶 大 時, 瑪 利 沙 ( 摩 利 設 迦 特 ) 就 是 首 當 其 衝 ; 這 個 城 市 經 常 受 到 外 來 人 ( 非 利 士 人 ) 的 侵 擾, 成 為 猶 大 與 非 利 士 的 交 界 邊 陲 點 28 而 彌 迦 出 身 於 瑪 利 沙 這 個 戰 城 居 民, 他 理 所 當 然 可 以 體 會 到 以 色 列 民 的 軟 弱 與 貧 乏 ; 並 同 理 農 民 與 小 地 主 的 困 苦 無 助, 意 識 南 國 安 危 的 存 亡, 這 樣 的 憂 國 憂 民 意 識, 彌 迦 從 小 就 油 然 而 起 彌 迦 後 來 離 開 瑪 利 沙 城, 進 入 耶 路 撒 冷 城 傳 講 上 帝 話 語, 29 上 帝 透 過 彌 迦 背 景, 給 予 先 知 異 象, 讓 彌 迦 可 以 對 以 色 列 民 發 出 預 言, 雖 然 彌 迦 的 預 言 是 論 及 兩 個 城 市 ( 撒 瑪 利 亞 與 耶 路 撒 冷 城 ) 與 兩 個 國 家 ( 以 色 列 與 猶 大 ), 30 但 彌 迦 主 要 仍 是 對 耶 路 撒 冷 的 猶 大 各 城 說 話, 31 甚 至 對 萬 民 發 出 神 諭, 這 是 上 帝 透 過 彌 迦 發 出 對 以 色 列 民 的 譴 責 審 判 與 拯 救, 同 時 也 要 帶 出 普 世 性 的 回 轉 這 位 真 神 上 帝 唐 佑 之 十 二 先 知 書 收 錄 於 天 道 聖 經 註 釋 叢 書 頁 46 彌 1 章 14 節 : 猶 大 啊, 你 要 將 禮 物 送 給 摩 利 設 迦 特 亞 革 悉 的 眾 族 必 用 詭 詐 待 以 色 列 諸 王 24 Juan I. Alfaro, O.S.B., Juan I. Alfaro, O.S.B., Justice and Loyalty: A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Micah, Grand Rapids, Mich.: William B. Eerdmans, c1989,p3, as said Within 11 km(7mi.)circle from Moresheth were five fortified towns, Moresheth-gath was also fortified and defended the western approaches to Jerusalem 25 參 考 呂 榮 輝 編 著, 2012 年 聖 地 旅 習 手 冊, 頁 125, 參 考 以 下 網 址 聖 光 神 學 院 聖 經 地 理 資 訊 網, 於 2015 年 9 月 24 日 瀏 覽 26 James Limburg, 邱 淑 嬪 陳 南 州 譯 何 西 阿 書 -- 彌 迦 書 台 南 : 教 會 公 報,2012 年, 頁 215,James Limburg 認 為 瑪 利 沙 城 是 羅 波 安 為 保 衛 耶 路 撒 冷 所 建 造 的 諸 城 之 一, 位 於 耶 路 撒 冷 西 南 方 約 40 公 里 處. 先 知 阿 摩 司 的 故 鄉 提 哥 亞, 也 是 該 防 衛 網 的 一 部 分 ( 代 下 11:6) 27 唐 佑 之 十 二 先 知 書 收 錄 於 天 道 聖 經 註 釋 叢 書 頁 Moresheth (Hebrew: ה ו וש,(ת ש also known as Moreseth-Gath, was a town of the tribe of Judah in ancient Israel mentioned in the Bible. It was located in the Shephelah region between Lachish and Achzib. 參 考 網 頁, 於 2015 年 9 月 24 日 瀏 覽 29 克 萊 基 (Peter C. Craigie) 十 二 先 知 書 注 釋 頁 彌 迦 書 1:1;5-6;9 都 同 時 說 到 兩 城 ( 撒 瑪 利 亞 與 耶 路 撒 冷 城 ), 也 轉 喻 兩 國 ( 以 色 列 與 猶 大 ), 特 別 是 1:1 節 中 已 經 說 明 彌 迦 書 主 旨, 是 在 論 撒 瑪 利 亞 與 耶 路 撒 冷 二 城 31 從 第 一 章 之 後, 就 沒 有 提 到 撒 瑪 利 亞, 卻 是 頻 頻 提 到 耶 路 撒 冷 城 ( 彌 1:12; 3:10;12 及 彌 4:2; 彌 4:8) 32 見 彌 7: 12 當 那 日, 人 必 從 亞 述, 從 埃 及 的 城 邑, 從 埃 及 到 大 河, 從 這 海 到 那 海, 從 這 山 到 那 6
14 三 彌 迦 事 奉 ( 一 ) 事 奉 年 代 從 經 文 中 得 知, 彌 迦 雖 然 沒 有 顯 著 出 身, 卻 十 分 貼 近 南 國 的 憂 患 民 情, 從 耶 利 米 書 26 章 的 18 節 中, 我 們 不 難 看 出, 1. 耶 利 米 認 定 彌 迦 事 奉 年 代, 來 自 猶 大 王 希 西 家 在 位 的 日 子 從 彌 迦 書 2 章 7 節 與 6 章 16 節 中, 彌 迦 似 乎 指 出 撒 瑪 利 亞 淪 陷 及 耶 路 撒 冷 不 保 預 言, 34 彌 迦 應 是 親 眼 看 見 到 西 元 前 722 年 北 國 被 亞 述 吞 滅 的 事 實, 而 南 國 也 不 保 其 位 的 當 下, 35 因 此, 彌 迦 事 奉 應 為 南 國 亞 哈 斯 與 希 西 家 兩 位 國 王, 3637 Juan I. Alfaro 認 為 彌 迦 與 阿 摩 司 及 以 賽 亞 年 代 接 近, 被 稱 為 阿 摩 司 的 再 現 (Amos Redivivus) 從 彌 迦 與 以 賽 亞 兩 卷 書 中, 筆 者 察 覺 對 應 相 同 的 經 文 : 1 錫 安 與 耶 路 撒 冷 的 比 喻 : 見 彌 迦 書 4:1-4 與 同 行 經 文 的 以 賽 亞 書 2:2-4 2 關 於 天 平 與 升 斗 的 比 喻 : 參 考 彌 迦 書 6:10-11 與 同 行 經 文 的 阿 摩 司 書 8: 經 文 反 映 出 彌 迦 與 以 賽 亞 及 阿 摩 司 使 用 同 期 用 語, 學 者 推 算 彌 迦 應 為 西 元 前 736 到 687 年 比 以 賽 亞 年 輕 的 先 知, 40 即 便 如 此, 並 不 影 響 彌 迦 的 事 奉 年 代, 彌 迦 至 少 是 西 元 前 八 世 紀 的 事 奉 的 先 知 之 一, 與 阿 摩 司 何 西 阿 以 賽 亞 並 列 同 一 時 代 的 先 知, 如 下 圖 山, 都 歸 到 你 這 裡, 這 當 中 仍 有 引 述 萬 民 都 要 流 向 耶 和 華 的 國 度 中 33 唐 佑 之 十 二 先 知 書 收 錄 於 天 道 聖 經 註 釋 叢 書 頁 參 考 彌 迦 書 2 章 7 節 ; 與 6 章 16 節 35 參 考 彌 迦 書 5 章 5-6 節 36 彌 迦 書 中 卻 一 開 始, 便 介 紹 彌 迦 是 三 代 王 朝 的 先 知, 南 國 猶 大 王 約 坦 ( 約 西 元 前 750 一 732) 亞 哈 斯 ( 約 西 元 前 ) 和 希 西 家 ( 約 西 元 前 )), 彌 迦 不 大 可 能 同 時 在 這 三 代 王 朝 期 間 都 如 此 活 躍 服 事 眾 王 37 Juan I. Alfaro, O.S.B., Justice and Loyalty: A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Micah, p. 3 Juan I. Alfaro, O.S.B., Justice and Loyalty: A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Micah, p 賴 桑 (William Sanford La Sor) 馬 傑 偉 譯 舊 約 綜 覽 香 港 : 種 籽,1988, 頁 梁 國 權 雷 建 華 黃 嘉 樑 合 著, 舊 約 先 知 書 要 領, 香 港 : 基 道,2007, 頁 161 7
15 本 圖 參 考 聖 經 地 圖 41 ( 二 ) 歷 史 與 政 治 背 景 1. 南 國 亞 哈 斯 王 - 以 色 列 與 亞 蘭 聯 盟 攻 擊 猶 大 彌 迦 身 處 亞 述 帝 國 不 斷 侵 略 以 色 列 人 的 動 盪 背 景 下, 在 亞 哈 斯 管 治 時 期, 亞 述 的 勢 力 逼 使 以 色 列 與 亞 蘭 聯 盟, 他 們 因 此 向 猶 大 王 亞 哈 斯 施 壓, 期 望 他 能 加 入 聯 盟 亞 哈 斯 拒 絕 參 與, 以 色 列 與 亞 蘭 於 西 元 前 735 年 聯 合 攻 擊 猶 大, 為 要 迫 使 亞 哈 斯 下 台, 另 立 新 王 ( 王 下 16:5 與 賽 7:5-6) 面 對 他 們 的 攻 擊, 亞 哈 斯 向 亞 述 王 提 革 拉 毘 列 色 (Tiglath-pileser) 求 救, 雖 然 亞 述 幫 助 猶 大 擊 敗 以 色 列 及 亞 蘭, 但 猶 大 卻 因 此 成 為 亞 述 附 庸 國, 引 入 亞 述 的 宗 教 及 祭 祀 儀 式 ( 王 下 16:10-18) 南 國 希 西 家 王 - 進 貢 亞 述, 致 失 去 自 主 權 希 西 家 接 續 亞 哈 斯 作 猶 大 王 的 管 理 期 間, 亞 述 撒 珥 根 攻 陷 撒 馬 利 亞 ( 西 元 前 722 年 ), 43 北 國 以 色 列 從 此 亡 國, 這 事 明 顯 對 南 國 猶 大 有 極 大 影 響, 西 元 前 703 至 701 年 間, 亞 述 王 西 拿 基 立 對 當 時 由 埃 及 與 猶 大 等 國 組 成 的 反 亞 述 聯 盟 進 行 攻 擊, 終 於 進 佔 猶 大 部 分 領 土 ; 當 時 耶 路 撒 冷 處 於 將 被 攻 陷 邊 緣,( 王 下 18:13-19:37; 賽 36:1-2) 希 西 家 當 時 派 人 前 往 拉 吉 見 西 拿 基 立, 願 意 按 他 索 取 的 金 額 進 貢 ( 王 下 18:13-14), 44 並 接 受 亞 述 控 制 ; 失 去 獨 立 自 主 權, 雖 然 亞 述 後 來 因 耶 和 華 的 介 入 擊 敗 西 拿 基 立 ( 王 下 19:35; 賽 37:9-20); 亞 述 也 因 此 揮 軍 折 返, 45 就 是 在 這 樣 猶 大 破 碎 且 屈 從 的 歷 史 處 境 中, 46 先 知 彌 迦 向 猶 大 國, 宣 講 上 帝 餘 民 的 信 息 南 國 的 經 濟 轉 變 西 元 前 八 世 紀 早 期, 北 國 以 色 列 和 南 國 猶 大 曾 在 耶 羅 波 安 二 世 ( 西 元 前 ) 41 Biblepoint,2015 年 10 月 11 日 瀏 覽 42 Juan I. Alfaro, O.S.B., Justice and Loyalty: a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Micah, p5, it s said: Ahaz ( ),his lack of faith in the LORD and his openness to paganism went against the national spirit of Judah. 43 1Tiglath-pileser III (Pul) ( B.C.) He restored Assyria to a major world power. He is the "Pul" mentioned in the Bible and the one who began to destroy Samaria, the capital of the Northern Kingdom of Israel. He carried many away into captivity. This captivity is mentioned in his own inscriptions, the Babylonian Chronicle, and the Bible. 2Shalmaneser V ( B.C.) He besieged Samaria, the capital of the Northern Kingdom of Israel. He died during the siege after imposing taxation on the holy city (Asshur), and his son Sargon came to power. 3Sargon II ( B.C.) He completed the destruction of Samaria and the captivity of Israel. He was also famous for his magnificent palace with his colossal winged guardians 年 9 月 28 日 瀏 覽 亞 述 帝 國 表 Ancient Assyrian Kings 44 王 下 18:14-16: 西 拿 基 立 索 取 的 一 萬 公 斤 銀 子 (300 他 連 得 ) 和 一 千 公 斤 金 子 (30 他 連 得 ), 西 拿 基 立 隨 後 卻 派 三 個 官 員 前 往 耶 路 撒 冷, 命 令 希 西 家 王 和 耶 路 撒 冷 的 居 民 投 降, 並 接 受 遷 徙 45 賽 37:9-20, 耶 和 華 擊 敗 西 拿 基 立 的 軍 隊 西 拿 基 立 派 人 送 信 給 猶 大 王, 威 脅 要 攻 取 猶 大 的 首 都 耶 路 撒 冷, 並 警 告 希 西 家 這 件 事 勢 在 必 行 46 克 萊 基 (Peter C. Craigie) 十 二 先 知 書 注 釋 頁 梁 國 權 雷 建 華 黃 嘉 樑 合 著, 舊 約 先 知 書 要 領, 頁 162 8
16 和 烏 西 雅 ( 西 元 前 ) 的 長 期 統 治 下, 曾 享 有 一 小 段 太 平 和 富 庶 的 日 子, 這 段 時 間, 猶 大 在 經 濟 架 構 上 有 徹 底 改 變, 許 多 新 的 城 市 和 富 有 階 層 出 現 ; 48 富 人 強 暴 酗 酒 唱 消 遙 遊 吃 得 臃 腫 發 胖 好 像 巴 珊 的 母 牛 ( 摩 4:1); 且 官 商 勾 結, 以 致 善 惡 不 分 唯 利 是 圖, 像 從 人 骨 頭 上 剔 肉 吃 ( 彌 3:1-4); 炒 地 皮 強 佔 房 子 產 業, 製 造 出 許 多 新 的 窮 人 ; 49 形 成 不 同 社 會 階 級 制 度 ( 彌 3:1-10), 對 舊 約 時 代 以 盟 約 為 中 心 的 宗 教 信 仰 造 成 致 命 的 打 擊 彌 迦 反 對 猶 大 本 身 的 奸 惡 與 唯 利 是 圖, 強 權 下 的 虛 偽, 使 公 義 不 彰, 彌 迦 譴 責 全 國 時, 常 以 以 色 列 一 詞 汎 稱 猶 大 ( 彌 1:5), 然 而, 整 個 彌 迦 的 信 息 是 針 對 整 個 以 色 列 而 言 ; 亞 述 滅 北 國 後, 南 國 猶 大 同 樣 面 臨 被 擄 為 奴 之 命, 這 些 南 國 如 同 剩 餘 者 般 的 留 存 耶 路 撒 冷 城 中 ; 彌 迦 本 人, 也 是 南 國 留 城 者 ; 50 在 異 族 入 侵 後, 南 國 在 政 治 經 濟 宗 教 與 社 會 上, 同 時 面 臨 危 機 先 知 彌 迦 試 圖 傳 達 耶 和 華 的 預 言, 喚 醒 猶 大 百 姓, 然 而 當 他 知 道 喚 不 醒 ; 也 喊 不 回 的 這 群 背 逆 之 子, 以 色 列 民 終 究 要 面 臨 上 帝 的 審 判 刑 罰 ; 但 彌 迦 預 言 上 帝 的 嚴 懲 審 判 後, 仍 會 有 上 帝 慈 愛 的 餘 民 (The Remnant) 存 留 ; 彌 迦 宣 講 鼓 勵 以 色 列 百 姓, 需 存 謙 卑 誠 實 的 心, 按 上 帝 的 公 義 與 憐 憫 並 行, 至 於 餘 民 的 發 展 與 神 學 架 構, 筆 者 會 在 第 三 章 中 再 繼 續 討 論 ( 一 ) 剩 餘 的 定 義 第 二 節 以 色 列 餘 民 概 念 一 餘 民 概 念 1. 餘 ר שא א לש לש ר י א י) 民 ) 概 念, 是 來 自 希 伯 來 ר שא א לש字 ( Sheerith, 複 數 陽 性 ; 餘 民 ; 剩 下 來 的 人 ), 字 根 是 י ( Shaar); 指 的 是 存 留 剩 下 留 下 之 意, 字 根 י 主 要 י 以 Niphal 及 Hiphil 出 現 在 聖 經 有 130 次 之 多, 51 而 衍 生 詞 也 出 現 121 次 之 多 大 部 分 用 法, 表 示 為 存 留 的 靜 態 狀 況, 也 就 是 經 過 外 力 或 人 力 後, 仍 然 存 留 者, R. Laird Harris 認 為 י 就 好 像 是 一 種 篩 選 過 程, 52 好 比 上 帝 的 審 判 刑 罰 篩 選 後 的 剩 餘 者,Paul R. House 認 為 餘 民 的 另 一 重 要 原 因 是 受 到 審 判, 因 為 百 姓 的 所 犯 的 48 丘 恩 處 李 思 敬 張 景 祥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中 文 聖 經 註 釋, 香 港 : 基 督 教 文 藝, 2002 年, 頁 134 這 裡 說 明 無 論 是 北 國 或 南 國, 經 濟 與 社 會 的 景 況 均 差 不 多, 當 時 的 社 會 景 況 可 用 六 個 字 來 形 容 : 腐 敗 放 蕩 淫 亂 49 克 萊 基 (Peter C. Craigie) 十 二 先 知 書 注 釋 頁 貝 克 ( David W. Baker ) 亞 歷 山 大 (Alexander R. Desmond) 華 奇 (Bruce K. Waltke), 李 蕙 英 譯,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收 錄 於 丁 道 爾 舊 約 聖 經 註 釋,( 台 北 : 校 園,2001), 頁 R. Laird Harris, Gleason L., Archer, Jr., Bruce K. Waltke, 舊 約 神 學 辭 典 頁 1015, 本 字 也 指 排 除 審 判 或 天 災 過 後 的 倖 存 者 ; 像 ר א שא לש ( Sheerith) 指 樹 木 金 錢 或 城 市 的 剩 餘 部 分 ( 賽 10:9; 代 下 24:14; 代 上 11:8) 敘 利 亞 的 餘 民 ( 賽 17:3) ; 歷 史 性 的 以 色 列 餘 民 ( 尼 10:28); 或 最 終 那 蒙 恩 的 預 言 性 的 以 色 列 民 餘 民 ( 賽 11:11,16), 都 是 剩 餘 的 意 思 52 R. Laird Harris, Gleason L., Archer, Jr., Bruce K. Waltke, 舊 約 神 學 辭 典 頁
17 罪, 明 顯 惹 怒 耶 和 華, 在 西 番 雅 書 中, 上 帝 刑 罰 以 色 列 民 與 列 國 的 罪, 53 萬 物 都 因 這 些 罪 惡 過 犯 而 受 苦 ( 番 1:2-3); 亞 述 巴 比 倫 與 以 色 列 外 的 其 他 國 家, 也 都 與 她 們 一 起 受 審 ( 番 2:4-2); 雖 然 上 帝 的 義 怒 是 重 要 主 題, 但 降 怒 目 的 是 為 了 鍛 造 出 一 群 多 國 籍 的 餘 民, 54 而 審 判 篩 選 的 主 要 原 因, 其 實 就 是 上 帝 自 己 透 過 天 災 或 人 禍 的 臨 在, 向 選 民 說 話 這 樣 的 篩 選 過 程 也 可 以 從 以 下 經 文 看 出 : 55 1 天 災 因 素 : 路 得 記 1:3 拿 俄 米 的 丈 夫 死 了, 剩 下 婦 人 2 人 為 因 素 : 撒 母 耳 記 上 9:24, 撤 母 耳 說, 這 是 所 留 下 的, 放 在 你 面 前 喫 罷, 這 是 特 意 留 下 給 掃 羅 喫 的 腿 肉 3 上 帝 作 為 : 出 埃 及 記 10:19 耶 和 華 轉 了 極 大 的 西 風, 把 蝗 蟲 颳 起, 吹 入 紅 海, 在 埃 及 的 四 境 連 一 個 也 沒 有 留 下 不 論 天 災 因 素 人 為 因 素 ; 都 可 以 說 是 透 過 上 帝 自 己 的 作 為 所 做 的 審 選 י, 的 就 是 經 過 上 帝 的 篩 選 審 判 後, 所 剩 下 或 存 留 者 ; ר שא א לש, 基 本 上 出 現 在 彌 2:12 ר שא א לש詞 ( Shaar) 的 衍 生 י用 2. 在 彌 迦 書 中, 所 使 的 י有, 這 些 衍 生 字 詞 本 身 就 含 שי ר שש א לש 7:18; ר שא א לש 5:8; ר א ש א לש 5:7; שי ר א ש לש 4:7 基 本 字 意, 是 經 過 篩 選 的 過 程 或 天 災 後 的 仍 然 倖 存 部 份 ; 因 ר שא א לש, 而 所 引 ר שא א לש解 涉 存 留 部 份, 按 照 R. Laird Harris 等 編 的 舊 約 神 學 辭 典, 我 們 略 可 了 意 指 幾 種 存 留 物, 為 1 道 德 上 不 善 不 惡 之 物 ; 56 2 惡 的 餘 留 之 物 57 3 好 的 餘 留 之 物 ; 而 好 的 餘 留 之 物, 莫 屬 創 世 紀 45 章 7 節 中 的 約 瑟 自 我 辨 解 的 宿 命 論 : 神 差 我 在 你 們 以 先 來, 為 要 給 你 們 存 留 餘 種 在 世 上, 又 要 大 施 拯 救, 保 全 你 們 的 生 命 約 瑟 說 到 他 從 上 帝 來 的 使 命, 就 是 要 拯 救 以 色 列 人 脫 離 一 切 的 饑 荒, 特 別 當 他 被 賣 到 埃 及 地, 並 受 一 切 艱 熬 磨 練,R. Laird Harris, 說 明, 這 就 是 人 類 好 的 餘 留 之 53 魯 斌 (Jack R. Lundbom), 伍 美 詩 譯 希 伯 來 先 知 導 論 (The Hebrew prophets : an introduction) 香 港 : 基 督 教 文 藝 出 版 社,2014, 頁 郝 思 (Paul R. House)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Old Testament Theology), 頁 564,Paul R. House 認 為 餘 民 的 另 一 重 要 原 因 是 上 帝 審 判, 因 為 百 姓 的 罪, 上 帝 篩 選 剩 餘 者 上 帝 審 判 的 目 的 是 為 了 救 贖, 而 不 只 是 懲 罰, 另 外 耶 和 華 日 子 的 概 念, 提 供 了 餘 民 的 背 景 ( shaar) 有 rest residue remnant remainder; 或 NRSV 譯 為 י根,(Sheerith), 來 自 字 ר א ש לש 55 left survivors;those who had escaped, 屬 陰 性 名 詞, 參 考 R. Laird Harris, Gleason L., Archer, Jr., Bruce K. Waltke, 舊 約 神 學 辭 典 頁 R. Laird Harris, Gleason L., Archer, Jr., Bruce K. Waltke, 舊 約 神 學 辭 典 頁 1016 不 善 也 不 惡 的 餘 留, 如 以 實 亞 書 44:17 他 用 剩 下 的 作 了 一 神, 就 是 雕 刻 的 偶 像, 先 知 在 這 裏 所 指 的 只 是 經 火 燃 燒 所 剩 的 一 塊 木 頭, 在 外 邦 人 刻 成 偶 像 之 前, 仍 僅 是 木 頭 而 已, 在 道 德 上 不 善 也 不 惡 57 在 R. Laird Harris 的 解 釋 若 是 指 人 類 的 餘 ר שא א לש, 種 可 指 亞 瑪 力 人 ( 代 上 4:43 ) 或 亞 實 突 剩 下 的 外 邦 人 ( 耶 25:20) 是 惡 的 餘 留 之 物 參 考 R. Laird Harris, Gleason L., Archer, Jr., Bruce K. Waltke, 舊 約 神 學 辭 典, 頁
18 物, 是 人 類 的 餘 種 所 存 留 下 來 的 58 最 早 餘 數 餘 民 觀 念, 也 是 從 創 世 紀 中 可 見 其 端 3. 小 結 : 以 色 列 民 的 剩 餘 概 念, 使 餘 ר שא א לש民 這 個 字 更 豐 富, 筆 者 認 為 它 更 突 顯 是 上 帝 在 整 個 以 色 列 救 恩 歷 史 中 的 篩 選 過 程, 透 過 天 災 人 禍, 使 不 合 上 帝 心 意 的 子 民 去 除 掉 後, 剩 下 上 帝 剩 餘 的 選 民 ; 在 歷 史 中, 上 帝 透 過 先 知 祭 司 向 以 色 列 民 宣 講 上 帝 的 公 義, 為 要 呼 應 申 命 記 歷 史 的 鋪 陳 ; 回 轉 以 色 列 民 的 心 ; 然 而, 這 樣 的 剩 餘 概 念 就 不 斷 充 滿 舊 約 思 想, 從 舊 約 創 世 紀 中 的 餘 種 或 餘 數 ר א ש לש,Sheerith, 至 瑪 拉 基 書 的 ר,Shear 中, 都 有 餘 留 ; 餘 力 這 些 字 ; 59 及 至 西 元 前 6 到 8 世 紀, 因 為 以 色 列 上 帝 選 民 不 住 的 違 背 上 帝 聖 約, 觸 動 耶 和 華 的 怒 氣, 致 北 國 南 國 相 繼 受 到 亞 述 巴 比 倫 的 侵 犯, 導 致 被 擄 的 歷 史 悲 劇 ; 在 這 個 階 段 中, 可 以 說 是 餘 民 思 想 發 展 到 最 高 峰 的 時 後 ; 60 這 種 流 離 失 所 的 受 災 戶 思 想, 到 處 都 充 斥 在 以 色 列 百 姓 裡, 他 們 期 盼 自 己 是 上 帝 揀 選 的 聖 民, 被 上 帝 保 護 的 以 色 列 剩 餘 者 ; 餘 民 同 時 期 盼 在 耶 和 華 日 子 中, 期 待 享 受 上 帝 臨 在 的 拯 救 ; 重 建 更 新 以 色 列 לש ר י א י) 國, 61 關 於 餘 民 思 想 的 啟 蒙 發 展, 筆 者 會 在 下 階 段 陸 續 談 及 八 世 紀 餘 民 念 ) 概 ר שא א לש 二 西 元 前 八 世 紀 開 始 的 餘 民 概 念 ( 一 ) 八 世 紀 1. 英 國 聖 經 學 者 B. D. Napier( 拿 比 爾 ) 歸 納 八 世 紀 先 知 書 中, 62 有 一 共 通 性 的 原 則 : 先 知 宣 稱 自 己 話 語 及 其 象 徵 性 行 為 是 出 自 上 帝 感 動, 他 們 的 信 息 來 自 上 帝 先 知 反 省 以 色 列 揀 選, 上 帝 已 選 擇 以 色 列, 並 以 他 們 為 亞 伯 拉 罕 摩 西 大 衛 之 約 接 受 者 的 特 殊 身 分 賜 福 了 他 們 先 知 論 稱, 選 民 違 反 了 他 們 遵 守 聖 約 的 誓 言 而 悖 逆 了 上 帝 R. Laird Harris, Gleason L., Archer, Jr., Bruce K. Waltke, 舊 約 神 學 辭 典 頁 瑪 拉 基 書 2 章 15 節 : 雖 然 神 有 靈 的 餘 力 能 造 多 人, 他 不 是 單 造 一 人 嗎? 為 何 只 造 一 人 呢? 乃 是 他 願 人 得 虔 誠 的 後 裔 所 以 當 謹 守 你 們 的 心, 誰 也 不 可 以 詭 詐 待 幼 年 所 娶 的 妻 60 郝 思 (Paul R. House)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Old Testament Theology), 頁 531,Paul R. House 認 為 先 知 從 阿 摩 司 何 西 阿 以 賽 亞 彌 迦 以 來, 百 姓 一 直 受 罪 的 攪 擾, 觸 動 上 帝 的 怒 氣, 招 致 亞 述 與 巴 比 倫 的 欺 壓, 頁 414; , 先 知 不 斷 對 百 姓 的 罪 過 譴 責 ; 並 提 出 上 帝 臨 在 的 審 判 ; 這 些 臨 在 都 說 明 上 帝 直 接 除 去 聖 約 之 民 的 過 犯 ; 並 賜 給 這 些 餘 民 一 個 新 的 看 見, 即 耶 和 華 的 日 子 在 這 日 子 中, 約 珥 書 也 談 到, 上 帝 刑 罰 罪 並 在 錫 安 拯 救 餘 民, 祂 使 那 驕 傲 的 人 要 降 卑 ; 偶 像 要 被 拆 除, 軍 隊 要 被 擊 潰 ; 壓 迫 要 止 息 ; 奢 華 要 根 除 ( 賽 2:9-4:6), 頁 414, 馮 拉 德 曾 論 及 耶 和 華 與 巴 比 倫 爭 戰, 耶 和 華 親 自 上 陣, 戰 爭 進 行 的 規 摸 極 其 龐 大,. 耶 和 華 定 意 要 消 滅 驕 傲 與 狂 妄 的 仇 敵, 來 說 明 耶 和 華 保 護 餘 民 的 勢 在 必 行 61 郝 思 (Paul R. House)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Old Testament Theology), 頁 551 Paul R. House 引 用 希 勒 斯 (Delbert Hillers) 的 話 語, 說 明 彌 迦 暗 示 當 百 姓 除 罪 後, 更 新 與 復 興 就 會 來 到, 在 彌 迦 書 4-5 章, 提 到 一 位 有 能 力 的 和 平 統 治 者, 將 要 興 起 上 帝 的 計 畫 使 用 審 判 來 除 去 世 人 崇 拜 的 偶 像 不 公 與 壓 迫, 然 而 大 衛 的 後 裔 統 治 者 卻 要 興 起, 建 立 新 的 和 平 62 包 括 以 賽 亞 耶 利 米 以 西 結 與 十 二 先 知 書 11
19 當 選 民 破 壞 聖 約 耶 和 華 審 判 他 們, 64 耶 和 華 屬 性 不 允 許 罪 的 不 受 管 束 但 耶 和 華 仍 對 選 民 有 憐 憫, 審 判 從 不 是 上 帝 最 後 裁 奪 65 上 帝 憐 憫 的 意 思 上 帝 的 救 贖, 要 從 刑 罰 痛 苦 中 浮 現, 而 刑 罰 出 現 是 為 復 興 復 興 會 擴 及 萬 族 萬 民, 因 為 上 帝 萬 民 的 主 而 非 僅 以 色 列 人 之 主, 因 此 復 原 重 建 必 須 包 括 所 有 的 受 造 物, 才 能 讓 這 位 創 造 主 從 適 切 且 必 須 的 審 判 結 果 中 得 到 該 得 的 榮 耀 66 B. D. Napier 顯 然 掌 握 八 世 紀 先 知 書 的 要 點, 那 就 是 上 帝 在 以 色 列 的 救 恩 歷 史 中, 祂 實 際 的 參 與 及 干 預 ; 67 上 帝 透 過 先 知 話 語 做 祂 最 後 的 宣 言 ( 宣 稱 反 省 論 稱 ), 然 後 透 過 刑 罰 揀 選 過 程 後, 憐 憫 以 色 列 民, 並 讓 以 色 列 民 從 刑 罰 揀 選 的 過 程 中 認 識 祂 自 己 的 介 入 ; 上 帝 因 著 列 國 的 罪 消 滅 他 們, 最 後 卻 將 萬 國 都 納 入 餘 民, 68 然 而, 上 帝 毀 壞 罪 惡 目 的, 正 是 祂 要 復 興 這 錫 安 祂 的 百 姓 ( 關 於 餘 民 與 錫 安 神 學 的 衝 擊, 這 部 份 筆 者 會 在 第 三 章 探 討 中 繼 續 說 明 ), 這 形 成 一 個 循 環 圖 表 : 選 民 仍 破 壞 聖 約 耶 和 華 審 判 刑 罰 他 們 耶 和 華 憐 憫 救 贖 以 色 列 餘 民 先 知 ( 宣 稱 話 語, 告 知 罪 性 ) 最 後 復 興 擴 及 萬 族 萬 民 使 耶 和 華 得 榮 耀 2. 餘 民 思 想 因 上 帝 介 入 臨 在, 在 西 元 前 八 世 紀 漸 漸 萌 芽, 它 呈 現 在 阿 摩 司 書 以 賽 亞 書 與 彌 迦 書 中 : ; רה שי ר שש א לש ;15:9 ך ר א ש ל אשש ו (14:30 民 (1) 以 賽 亞 書 中 流 露 出 餘 民, 正 是 上 帝 的 選 69 (י ר שש א לש 37:4 ; ר א ש לש 37:32; ר שש א לש 46:3 63 郝 思 (Paul R. House)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Old Testament Theology) 頁 551 引 用 Bunyan Davie Napier, "Prophet," in Interpreter 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ed. George Arthur Buttrick, 4 vols. (Nashville, Terin.: Abingdon.1962), 3: 郝 思 (Paul R. House)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Old Testament Theology) 頁 399, 正 如 利 未 記 26 章 與 申 命 記 章 所 誓 言 的 65 儘 管 有 刑 罰, 但 審 判 終 究 不 是 上 帝 要 給 予 人 的 目 的, 而 是 透 過 審 判 了 解 認 識 上 帝 的 存 在 66 郝 思 (Paul R. House)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Old Testament Theology), 頁 郝 思 (Paul R. House)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Old Testament Theology), 頁 郝 思 (Paul R. House)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Old Testament Theology), 頁 以 賽 亞 書 的 餘 民 經 節 : : 貧 寒 人 的 長 子 必 有 所 食 ; 窮 乏 人 必 安 然 躺 臥 我 必 以 饑 荒 治 死 你 的 根 ; 你 所 餘 剩 的 人 必 ך ר א ש ל אשש ו 14:30 被 殺 戮 : 底 們 的 水 充 滿 了 血 ; 我 還 要 加 增 底 們 的 災 難, 叫 獅 子 來 追 上 摩 押 逃 脫 的 民 和 那 地 上 所 餘 剩 רה שי ר שש א לש 15:9 的 人 ; 話 或 者 耶 和 華 你 的 上 帝 聽 見 拉 伯 沙 基 的 話, 就 是 他 主 人 亞 述 王 打 發 他 來 辱 罵 永 生 上 帝 的 י ר שש א לש 37:4 耶 和 華 你 的 上 帝 聽 見 這 話 就 發 斥 責 故 此, 求 你 為 餘 剩 的 民 揚 聲 禱 告 ; 必 有 餘 剩 的 民 從 耶 路 撒 冷 而 出 ; 必 有 逃 脫 的 人 從 錫 安 山 而 來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的 熱 心 必 成 ר א ש לש 37:32 就 這 事 雅 各 家, 以 色 列 家 一 切 餘 剩 的 要 聽 我 言 : 你 們 自 從 生 下, 就 蒙 我 保 抱, 自 從 出 胎, 便 蒙 我 懷 ר שש א לש 46:3 12
20 ) 70 ר שא א לש ;9:12 ר שא א לש ;5:15 ר שא א לש (1:8 書 (2) 阿 摩 司 ) 71 שי ר שש א לש 7:18; ר א ש א לש 5:8; ר שא א לש 5:7; שי ר א ש לש 4:7; ר שא א לש書(2:12.3 彌 迦 Paul R. House 認 為 這 位 定 罪 又 呼 召 的 耶 和 華, 呼 召 了 先 知 以 賽 亞 阿 摩 司 與 彌 迦, 走 向 百 姓 及 提 供 相 信 得 救 機 會, 但 此 恩 典 提 議 一 旦 被 拒 後, 耶 和 華 就 將 救 恩 投 射 於 未 來, 那 時, 以 色 列 就 知 道 耶 和 華 是 他 們 的 拯 救, 這 是 先 知 與 餘 民, 從 頭 就 接 受 的 事 實, 72 也 是 西 元 前 八 世 紀 普 世 性 的 餘 民 發 展 ( 二 ) 六 世 紀 1. 重 建 聖 殿 : 逼 近 西 元 前 六 世 紀, 以 色 列 經 過 巴 比 倫 戰 敗 事 件 後 ( 西 元 前 587 年 ), 以 色 列 人 被 擄 巴 比 倫 七 十 年 ( 見 下 圖 ); 在 國 破 家 亡 下, 影 響 整 個 猶 太 民 族 對 異 教 信 仰 個 人 化 非 群 體 性 職 業 轉 變 語 言 變 動 等 ; 但 經 過 到 六 世 紀 後 的 以 色 列 餘 民, 漸 漸 在 異 國 情 景 下 回 轉, 上 帝 是 信 實 與 復 興 的, 猶 太 人 似 乎 不 像 以 往 那 樣 迷 於 外 國 神 祇, 他 們 已 經 開 始 接 受 耶 和 華 以 外 並 無 別 神 的 觀 念 73 西 元 前 539 年 當 巴 比 倫 被 波 斯 殲 滅, 波 斯 古 列 對 俘 虜 採 取 懷 柔 政 策, 容 許 他 們 擁 有 土 地 家 園, 古 列 王 更 准 許 離 鄉 背 井 者 重 返 故 國, 74 當 中 也 包 括 了 猶 太 人 ; 猶 太 餘 民 返 回 家 鄉 重 建 聖 殿, 這 群 被 上 帝 改 變 少 數 餘 民, 他 們 不 再 是 流 離 失 所 無 所 仗 勢 的 遊 蕩 族 群, 這 應 驗 耶 利 米 預 言 以 色 列 被 擄 七 十 年 後 要 結 束, 75 這 群 被 擄 後 餘 民, 從 巴 比 倫 回 到 自 己 的 故 鄉, 他 們 走 了 約 二 千 公 里 的 路, 花 了 三 個 半 月 的 時 間, 成 為 肩 挑 重 建 聖 殿 牆 城 的 忠 信 子 民 : 他 們 共 分 為 三 批 歸 回 : 76 第 一 批 : 西 元 前 539 年 所 羅 巴 伯 帶 領 五 萬 人 回 到 以 色 列 重 建 聖 殿 77 第 二 批 : 西 元 前 458 年 以 斯 拉 帶 領 五 千 人 回 到 故 鄉 重 建 他 們 的 禮 拜 生 活 78 搋 70 阿 摩 司 書 的 餘 民 經 節 : 亡 : 我 必 剪 除 亞 實 突 的 居 民 和 亞 實 基 倫 掌 權 的, 也 必 反 手 攻 擊 以 革 倫 非 利 士 人 所 餘 剩 的 必 都 滅 ר שא א לש 1:8 這 是 主 耶 和 華 說 的 恩 : 要 惡 惡 好 善, 在 城 門 口 秉 公 行 義 ; 或 者 耶 和 華 萬 軍 之 上 帝 向 約 瑟 的 餘 民 施 ר שא א לש 5:15 的 ): 使 以 色 列 人 得 以 東 所 餘 剩 的 和 所 有 稱 為 我 名 下 的 國 此 乃 行 這 事 的 耶 和 華 說 ר שא א לש 9:12 71 參 考 第 一 章 研 究 假 設 前 題 的 第 三 點 72 郝 思 (Paul R. House)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Old Testament Theology), 頁 郝 思 (Paul R. House)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Old Testament Theology), 頁 以 斯 拉 1:2-4 波 斯 王 塞 魯 士 如 此 說 : 耶 和 華 天 上 的 上 帝 已 將 天 下 萬 國 賜 給 我, 又 囑 咐 我 在 猶 大 的 耶 路 撒 冷 為 他 建 造 殿 宇 在 你 們 中 間 凡 作 他 子 民 的, 可 以 上 猶 大 的 耶 路 撒 冷, 在 耶 路 撒 冷 重 建 耶 和 華 以 色 列 上 帝 的 殿 願 上 帝 與 這 人 同 在 凡 剩 下 的 人, 無 論 寄 居 何 處, 那 地 的 人 要 用 金 銀 財 物 牲 畜 幫 助 他, 另 外 也 要 為 耶 路 撒 冷 上 帝 的 殿 甘 心 獻 上 禮 物 75 耶 25:11-12; 耶 29: 賽 1:21-31, 賽 10: 從 以 斯 拉 2 章 有 33 族 回 去, 他 們 一 共 是 24,144 男 丁, 加 上 女 丁 僕 婢 眷 屬 應 有 5 萬 左 右 78 主 要 為 祭 司, 人 數 約 4289 人 13
21 第 三 批 : 西 元 前 445 年 尼 希 米 帶 領 約 兩 千 人 回 耶 路 撒 冷 重 建 聖 牆 79 圖 為 以 色 列 從 巴 比 倫 回 到 耶 路 撒 冷 重 建 聖 城 路 徑 同 時, 以 色 列 因 著 屬 靈 教 訓 與 歷 史 失 敗, 衍 然 生 出 一 群 與 上 帝 同 工 的 重 要 餘 民 群 體, 在 被 擄 的 歷 史 敘 事 (Historical narrative) 議 題 中, 引 出 一 種 新 概 念 的 歷 史 啟 示, 81 Gerhard F. Hasel 在 舊 約 神 學 : 當 代 爭 論 的 基 本 議 題 引 用 潘 能 伯 格 (Pannenberg) 的 話 語, 他 認 為 這 是 一 種 歷 史 的 啟 示 (Revelation as history) 進 展 論 題, 是 上 帝 在 歷 史 中 行 動 的 目 標 ; 是 祂 可 以 被 人 認 識 啟 示 祂 的 行 動. 如 同 應 驗 祂 的 誓 言 ; 82 而 餘 民 群 體 因 著 歷 史 故 事 的 敘 述, 上 帝 在 救 恩 歷 史 中, 啟 示 祂 自 己 的 拯 救, 餘 民 成 了 為 一 群 被 上 帝 呼 喚 興 起 的 稱 職 團 體, 六 世 紀 的 餘 民 又 回 復 到 舊 約 的 盟 約 公 式 (covenant fomula)~ 雅 威 是 以 色 列 的 上 帝, 以 色 列 是 雅 威 的 子 民 83 ;2:2 ר שא א לש ;1:12 ר שא א לש (1:14 書 3. 六 世 紀 的 餘 民 思 想 仍 然 在 小 先 知 書 中,1 哈 該 ) ר שש א לש 9:14) 書 3( 以 斯 拉 ר שא א לש 8:12; שי ר שש א לש 8:11; ר א ש לש 8:6) 書 2( 撒 迦 利 亞 ר שא א לש 4 尼 西 米 記 ר שא א לש (7:72 ), 哈 該 書 關 注 鼓 勵 百 姓 重 修 聖 殿, 撒 迦 利 亞 書 則 較 為 著 重 講 述 聖 殿 存 在 的 意 義 84 六 世 紀 的 以 色 列 餘 民 因 為 經 歷 被 擄 與 歸 回, 他 們 的 義 務 不 僅 是 內 在 ; 也 是 外 在, 85 對 內 是 向 耶 和 華 顯 出 信 心 回 應 的 悔 改, 對 外 則 是 創 新 的 社 會 改 革 活 動, 六 世 紀 的 餘 民 進 入 聖 殿 重 建 時 期, 儼 然 建 立 一 創 新 的 敬 拜 生 活, 成 為 聖 潔 選 民 的 生 活 方 式 利 未 人 及 其 他 的 少 數, 共 約 1385 人 80 本 圖 引 用 聖 經 網 頁, 於 2015 年 11 月 16 日 瀏 覽 81 Gerhard F. Hasel, 江 季 禎 譯 舊 約 神 學 : 當 代 爭 論 的 基 本 議 題 新 北 中 和 : 華 神,2007, 頁 Gerhard F. Hasel, 舊 約 神 學 : 當 代 爭 論 的 基 本 議 題 頁 ,Gerhard F. Hasel 提 到 透 過 歷 史 傳 統 來 解 讀 上 帝 救 恩 歷 史 的 問 題, 藉 由 每 一 個 事 件, 在 它 所 發 生 的 背 景 和 傳 統 中, 皆 有 其 原 始 意 義... 潘 能 伯 格 正 是 要 解 釋 使 信 仰 得 以 在 其 中, 依 靠 歷 史 已 證 明 的 事 實, 以 致 於 能 從 主 觀 性 自 我 救 贖 和 自 我 欺 騙 中 得 蒙 拯 救 83 Gerhard F. Hasel, 舊 約 神 學 : 當 代 爭 論 的 基 本 議 題 頁 55,Dentan 堅 稱 舊 約 信 仰 的 最 基 本 認 信 是 : 雅 葳 是 以 色 列 的 神, 以 色 列 是 雅 葳 的 子 民. 43 令 人 驚 訝 的 是, 這 個 盟 約 公 式 (Covenant Fomula), 被 更 視 為 進 入 舊 約 神 學 的 一 個 組 織 ( 舊 約 ) 素 材 的 骨 架 84 梁 國 權 雷 建 華 黃 嘉 樑 合 著, 舊 約 先 知 書 要 領 頁 178, 撒 迦 利 亞 書 可 以 說 是 延 續 及 補 充 哈 該 書 的 重 點 85 郝 思 (Paul R. House)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Old Testament Theology), 頁 775 以 色 列 餘 民 學 習 承 擔 的 義 務, 包 括 內 在 與 外 在, 對 耶 和 華 的 信 心 與 承 擔 罪 孽 之 責, 明 確 的 社 會 改 革 來 補 足 86 同 上, 為 證 明 他 們 確 實 接 受 了 律 法, 餘 民 同 意 不 許 他 們 女 兒 與 信 仰 外 男 子 通 婚 ( 斯 10:30), 他 們 14
22 ( 三 ) 彌 迦 書 的 餘 民 思 想 這 種 以 時 間 軸 線 為 主 體 的 漸 進 性 餘 民 概 念, 貫 穿 整 個 聖 經 建 構, 甚 至 在 今 日 新 約 時 代 ; 使 徒 保 羅 也 曾 引 用 餘 民 概 念, 說 明 因 信 心 稱 義 ; 蒙 恩 得 救 並 被 揀 選 的 餘 數 百 姓 87 彌 迦 雖 身 處 南 北 國 危 急 存 亡 之 中, 但 他 明 白 上 帝 的 神 諭, 為 要 幫 助 以 色 列 的 餘 民, 歷 經 上 帝 審 判 刑 罰 後, 重 新 尋 找 上 帝 憐 憫 的 恩 典 臨 在, 彌 迦 帶 領 著 以 色 列 的 這 群 剩 餘 百 姓, 一 同 經 歷 列 邦 列 國 的 審 判 ; 一 同 進 入 充 滿 盼 望 的 拯 救, 彌 迦 書 中 不 斷 出 איצ י 現 拯 שלא י; 救 救 יה יני; 恩 救 贖 的 字 眼, 88 這 意 味, 在 整 個 耶 和 華 救 恩 歷 史 中, 上 帝 親 自 邀 請 餘 民 一 同 進 入 與 經 歷 耶 和 華 祂 自 己 的 啟 示, 透 過 審 判, 進 入 拯 救 彌 迦 隱 喻 上 帝 選 民 就 是 雅 各 的 後 裔, Juan I. Alfaro 強 調 神 諭 中 的 餘 民, 在 當 時 被 擄 的 與 留 城 之 餘 民, 都 不 在 少 數, 上 帝 卻 應 許 這 餘 民 要 成 為 強 壯, 彌 迦 書 4 章 7 節 這 樣 形 容 : 我 必 使 瘸 腿 的 為 餘 剩 之 民, 使 趕 到 遠 方 的 為 強 盛 之 民 耶 和 華 要 在 錫 安 山 作 王 治 理 他 們, 從 今 直 到 永 遠, 這 當 中, 彌 迦 清 楚 論 及 餘 民 的 末 世 處 境, 不 是 瘸 腿 的 外 顯, 而 是 強 盛 的 內 化 與 內 住 餘 民 在 彌 迦 時 代 形 成 一 個 預 備 期 的 餘 民 社 群 (The Remnant community) 一 般, 這 些 餘 民 如 同 被 召 聚 在 錫 安 如 瘸 腿 羊 群, 然 而, 餘 民 回 歸, 卻 如 同 清 晨 甘 露 一 般, 可 以 豐 盛 進 入 上 帝 富 饒 的 和 諧 國 度 中 ; 先 知 彌 迦 顯 然 對 以 色 列 民, 提 供 終 末 預 言, 使 以 色 列 民 終 極 盼 望 不 在 自 己 ; 而 在 上 帝 的 行 動 中, 89 雖 然 彌 迦 書 中 短 短 七 章 篇 幅, 卻 有 五 處 經 文 明 顯 提 到 餘 民 部 份, 90 而 其 他 經 文 脈 落, 伴 隨 餘 民 角 度 撰 寫 以 色 列 終 末, 筆 者 在 第 四 章 會 再 繼 續 從 彌 迦 書 中, 探 討 餘 民 神 學 (Remnant Theology) 的 發 展 脈 絡 誓 言 要 守 安 息 日 為 聖 日 ( 斯 10:31), 承 諾 在 財 務 上 支 持 耶 和 華 的 殿 (10:32) 有 猶 太 人 決 心 住 在 耶 路 撒 冷 (11:1-24). 因 此, 等 到 新 城 牆 行 奉 獻 禮 時 (12:27~43), 選 民 已 經 建 立 了 幾 種 新 的 方 法, 可 以 保 護 並 持 續 他 們 的 聖 潔 的 聖 民 生 活 形 式 87 羅 馬 書 9 章 27 節 : 以 賽 亞 指 著 以 色 列 人 喊 著 說 : 以 色 列 人 雖 多 如 海 沙, 得 救 的 不 過 是 剩 下 的 餘 數 ; 與 羅 馬 書 11 章 5 節 : 如 今 也 是 這 樣, 照 著 揀 選 的 恩 典, 還 有 所 留 的 餘 數 88 יה יני為 3 ש :לא י為 2;איצ י為 在 彌 迦 書 中, 拯 救 或 救 恩 : 救 贖, 希 伯 來 文 用 到 三 個 字,1 是 動 詞 (deliver), 在 此 是 Hif'il 拯 救 ; 出 現 於 彌 迦 書 5 章 6 節 : 他 們 必 用 刀 劍 毀 壞 亞 述 地 和 איצ י1 寧 錄 地 的 關 口 亞 述 人 進 入 我 們 的 地 境 踐 踏 的 時 候, 他 必 拯 救 我 們 及 4 章 10 節 : 錫 安 的 民 ( 原 文 是 女 子 ) 哪, 你 要 疼 痛 劬 勞, 彷 彿 產 難 的 婦 人 ; 因 為 你 必 從 城 裡 出 來, 住 在 田 野, 到 巴 比 倫 去 在 那 裡 要 蒙 解 救 ; 在 那 裡 耶 和 華 必 救 贖 你 脫 離 仇 敵 的 手 ; 及 5 章 8 節 : 雅 各 餘 剩 的 人 必 在 多 國 多 民 中, 如 林 間 百 獸 中 的 獅 子, 又 如 少 壯 獅 子 在 羊 群 中 他 若 經 過 就 必 踐 踏 撕 裂, 無 人 搭 救 2 另 ש,לא י, 外 是 名 詞, 指 的 是 救 恩, 出 現 於 彌 迦 書 7 章 7 節 : 至 於 我, 我 要 仰 望 耶 和 華, 要 等 候 那 救 我 的 神 ; 我 的 神 必 應 允 我 3 第 三 יה יני個 動 詞 (redeem), 指 的 是 救 贖, 出 現 為 Qal 完 成 式, 在 彌 迦 書 6 章 4 節 : 我 曾 將 你 從 埃 及 地 領 出 來, 從 作 奴 僕 之 家 救 贖 你 ; 我 也 差 遣 摩 西 亞 倫, 和 米 利 暗 在 你 前 面 行 89 Juan I. Alfaro, O.S.B., Justice and Loyalty: a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Micah, Grand Rapids, Mich.: William B. Eerdmans, c1989, p 分 別 在 彌 迦 書 2 章 12 節 ;4 章 7 節 ;5 章 7-8 節 與 7 章 18 節 15
23 第 三 章 彌 迦 書 的 文 學 脈 落 God also breaks into history by sharing his Word through his Spirit with elect prophets. 91 上 帝 藉 由 祂 的 靈 與 祂 揀 選 的 先 知 介 入 歷 史 彌 迦 書 原 存 於 希 伯 來 文 正 典 十 二 先 知 書 中 的 第 六 卷, 而 於 希 臘 文 十 二 先 知 書 的 正 典 中 是 第 三 卷, 92 由 於 彌 迦 書 篇 幅 過 短, 總 共 是 7 章 105 節, 故 編 列 於 小 先 知 書 中 ; 閱 讀 多 次 彌 迦 書 及 其 相 關 學 術 文 獻 後, 總 令 人 常 常 陷 入 彌 迦 的 社 會 情 節, 93 誠 如 1977 年 美 國 總 統 傑 米. 卡 特 (Jimmy Carter) 在 就 任 總 統 宣 言 時, 卡 特 總 統 就 是 引 用 彌 迦 書 中 的 這 段 公 義 情 節 來 作 為 他 施 政 的 要 綱, 94 即 便 彌 迦 有 濃 厚 的 政 治 處 境 的 意 識, 筆 者 仍 察 覺 到 摩 利 沙 人 彌 迦, 在 書 中 仍 不 斷 宣 傳 上 帝 對 以 色 列 民 的 敗 壞 審 判 及 末 後 對 餘 ר שא א לש) 民 ) 拯 救 盼 望 的 神 ש ל ר諭 (Oracle) 95 第 一 節 彌 迦 書 的 文 體 Mignon R. Jacobs 這 樣 形 容 彌 迦 書, 他 說 到 在 彌 迦 書 在 面 對 社 會 事 實 的 挑 戰 下, 使 它 的 結 構 呈 現 是 一 致 性 (Conherence), 96 彌 迦 書 中 出 現 多 種 文 體 風 格 元 素, 與 類 型 概 念 等 多 樣 組 合, 97 它 的 篇 幅 是 面 對 得 罪 上 帝 的 以 色 列 子 民 及 在 上 帝 審 判 之 後 的 忠 信 餘 民, 也 是 在 上 帝 震 怒 下 的 存 留 子 民, 在 彌 迦 書 中 的 多 出 經 文, 都 可 以 見 得 這 個 特 別 的 餘 民 文 學 特 色, 98 在 Paul R. House 在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中, Paul R. House 特 別 將 上 帝 將 要 與 餘 民 (Remnant) 同 在, 而 餘 民 在 彌 迦 書 中 明 顯 區 91 Bruce K Waltke;Yu,Charles, An Old Testament theology : An Exegetical, Canonical, and Thematic Approach, Grand Rapids, Mich. : Zondervan, c2007, p 唐 佑 之 天 道 聖 經 註 釋 叢 書 1984 年, 頁 彌 6:8, 世 人 哪, 耶 和 華 已 指 示 你 何 為 善 他 向 你 所 要 的 是 甚 麼 呢? 只 要 你 行 公 義, 好 憐 憫, 存 謙 卑 的 心, 與 你 的 神 同 行 先 知 彌 迦 對 政 治 的 關 懷, 經 常 被 學 者 們 濃 厚 延 伸 到 到 今 日 的 社 會, 暢 談 國 政 的 公 義 和 平 處 境 94 James Limburg, 何 西 阿 書 -- 彌 迦 書 邱 淑 嬪 陳 南 州 譯, 台 南 : 台 灣 教 會 公 報,2012 年, 頁 209 (amar),saying answer and said, 說 談 話 對 某 人 說 思 想 命 令 應 許 據 R. Laird ה 95 Harris, 等, 舊 約 神 學 辭 典 頁 118, 提 到 ה (amar) 有 時 用 以 指 上 帝 的 命 令 或 具 權 威 者 的 吩 咐, 例 如 : 上 帝 命 令 (Amar) 亞 伯 拉 罕 起 程 ; 上 帝 吩 咐 (amar) 約 書 亞, 而 約 書 亞 果 然 照 上 帝 所 命 令 的 話 (sawa) 去 行 ( 書 10: 9); 在 十 誡 中, 以 同 義 字 dabar 來 代 表, 最 後 上 帝 對 摩 西 說 (Amar) 你 要 向 以 色 列 人 這 樣 說 (Amar) 而 Amar 與 Dabar 則 有 相 近 之 處,R. Laird Harris 認 為 這 樣 的 差 別 不 不 需 過 分 強 調 96 See Mignon R. Jacobs, The Conceptual Coherence of the Book of Micah, Sheffield :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c2001, p Mignon R. Jacobs 這 樣 形 容 彌 迦 書 是 充 滿 多 種 文 體 風 格 元 素, 與 類 型 概 念 等 多 樣 性 的 組 合, as diversity of genres and genres of elements, various types,of transitions and apparently competing concepts,see Mignon R. Jacobs, The Conceptual Coherence of the Book of Micah,Sheffield :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c2001, p 如 第 一 章 假 設 前 題 中 的 第 三 項, 有 餘 民 五 處 經 文 以 下 為 餘 民 出 現 的 五 處 經 文 : 12 章 12 ר שא א לש節 ;2 第 4 章 7 節 : שי ר א ש לש ;3 第 5 章 7 節 : ר א ש א לש ;4 第 5 章 8 節 : ר שא א לש ; 第 7 章 שי ר שש א לש : 節 18 16
24 分 三 個 段 落 : 章 : 突 顯 這 位 對 付 以 色 列 與 外 邦 人 當 前 的 上 帝, 上 帝 宣 告 災 難 要 臨 到 所 有 犯 罪 的 人, 卻 存 留 福 分 給 餘 民 24-5 章 : 描 寫 了 一 位 未 來 要 高 升 餘 民, 使 他 們 超 過 所 有 使 他 們 超 過 所 有 世 人 的 上 帝, 在 此, 耶 和 華 差 派 一 位 大 衛 後 裔 的 統 治 者, 藉 此 擔 保 了 未 來 36-7 章 : 描 寫 這 位 為 亞 伯 拉 罕 的 緣 故 而 將 罪 去 除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以 除 去 守 約 的 障 礙 來 信 守 其 約, 因 此, 耶 和 華 照 過 去 的 應 許, 出 言 譴 責 現 今 與 未 來 的 罪, 上 帝 做 出 對 罪 人 不 利 的 見 證, 但 也 見 證 了 餘 民 的 忠 心 在 這 三 段 文 體 的 分 類 中, 不 免 看 出 上 帝 對 以 色 列 民 的 心 意 : 從 經 過 上 帝 審 判 存 留 後 的 餘 民 到 興 起 一 位 高 升 的 餘 民 最 後, 看 見 忠 信 餘 民 的 存 留, 餘 民 顯 然 在 彌 迦 書 文 體 中 佔 有 極 重 的 角 色, 彌 迦 透 過 神 諭 文 學 與 審 判 法 庭 文 學 的 交 融, 帶 出 新 餘 民 的 新 盼 望, 帶 出 上 帝 對 餘 民 的 寬 容 與 赦 免 Paul R. House 認 為 整 個 彌 迦 書 中, 藏 有 對 餘 民 (Remnant) 的 期 待 與 終 末 關 懷, 透 過 層 層 的 神 諭 審 判 考 驗 之 下, 唯 有 餘 民 可 以 倖 存 下 來, 可 以 見 得, 餘 民 也 正 是 上 帝 選 民, 是 上 帝 烈 怒 下 仍 存 活 的 忠 信 餘 民, 100 彌 迦 書 中, 餘 民 不 僅 由 以 色 列 人 組 成, 彌 迦 也 重 覆 說 明, 餘 民 可 能 擴 及 萬 國 萬 邦 ( the universalism ) 101, 這 群 相 信 上 帝 的 外 邦 人, 及 這 些 被 擄 以 色 列 所 留 存 下 的 餘 民, 承 認 唯 獨 耶 和 華 是 他 們 的 上 帝, 上 帝 也 存 留 他 們 的 氣 息, 在 彌 迦 書 七 章 節 中 正 說 明 這 個 心 意, 102 上 帝 的 赦 免 與 恩 典, 不 輕 易 發 怒, 且 有 豐 盛 的 慈 愛, 正 是 祂 對 餘 民 流 露 的 心 意, 透 過 祂 自 己 對 餘 民 的 拯 救 關 懷, 重 申 對 亞 伯 拉 罕 的 慈 愛 在 餘 民 身 上, 並 擴 及 世 界 各 地 的 剩 存 者, 這 個 終 極 盼 望, 與 二 十 世 紀 神 學 家 莫 特 曼 的 終 末 關 懷 相 符, 103 莫 特 曼 也 認 為 在 個 人 終 末 在 歷 史 的 終 末 上, 都 是 上 帝 國 掌 權, 透 過 這 些 試 煉 後, 仍 存 留 剩 餘 者 對 上 帝 國 的 盼 望 到 來 104 筆 者 將 於 本 章 第 一 節 先 探 討 彌 迦 書 的 文 體 ; 第 二 節 與 第 三 節, 分 別 介 紹 彌 迦 書 中 99 郝 思 (Paul R. House)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Old Testament Theology) 頁 郝 思 (Paul R. House)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Old Testament Theology) 頁 William McKane, Micah :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edingburgh : T & T, c1998, 頁 2; 彌 4:1-3 提 到 萬 民 都 要 流 歸 這 山 及 我 必 使 瘸 腿 的 為 餘 剩 之 民, 使 趕 到 遠 方 的 為 強 盛 之 民 耶 和 華 要 在 錫 安 山 作 王 治 理 他 們, 從 今 直 到 永 遠 102 彌 7:18-20, 上 帝 啊, 有 何 神 像 你, 赦 免 罪 孽, 饒 恕 你 產 業 之 餘 民 的 罪 過, 不 永 遠 懷 怒, 喜 愛 施 恩? 必 再 憐 憫 我 們, 將 我 們 的 罪 孽 踏 在 腳 下, 又 將 我 們 的 一 切 罪 投 於 深 海 你 必 按 古 時 起 誓 應 許 我 們 列 祖 的 話, 向 雅 各 發 誠 實, 向 亞 伯 拉 罕 施 慈 愛 103 莫 特 曼 認 為, 基 督 教 終 末 的 盼 望 有 四 個 不 同 的 遠 景 : 1. 它 是 對 上 帝 為 個 人 復 活 及 得 永 生 的 盼 望 個 體 終 末 論 ; 2. 它 是 對 上 帝 針 對 人 類 的 歷 史 和 大 地 的 盼 望 歷 史 終 末 論 ; 3. 它 是 對 上 帝 為 世 界 所 作 的 嶄 新 創 造 的 盼 望 宇 宙 終 末 論 ; 4. 它 是 對 上 帝 榮 耀 的 盼 望 神 聖 終 末 論 莫 特 曼, 曾 念 粵 譯 來 臨 中 的 上 帝 香 港 : 漢 語,2002, 頁 郝 思 (Paul R. House)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Old Testament Theology) 頁
25 常 見 的 神 諭 文 學 與 審 判 法 庭 文 體, 透 過 這 些 文 學 體 裁, 使 先 知 彌 迦, 代 表 上 帝 對 餘 民 團 體 發 出 上 帝 話 語 一 彌 迦 書 的 文 體 John T. Willis( 魏 利 思 ) 如 同 本 章 第 一 節 所 談 到 的,John T. Willis 認 為 彌 迦 書 的 文 學, 105 是 以 每 次 的 你 們 要 聽! יה י) ש רהי ך Shama) 成 為 彌 迦 書 強 而 有 力 的 呼 召 為 開 始 ( 彌 1:2;3:1;6:1), 他 以 聽 區 分 這 些 文 體, 每 一 段 落,John T. Willis 觀 點 認 為 都 會 包 含 兩 種 神 諭, 一 是 毀 滅 威 脅, 即 審 判 性 質 的 神 諭 (Judgement Oracles); 另 一 是 盼 望 應 許 的 神 諭 (Hope oracles),mignon R. Jacobs 在 The conceptual coherence of the book of Micah 中, 他 同 意 部 份 這 樣 John T. Willis 的 用 法, 106 他 區 分 彌 迦 書 為 1-5 章 及 6-7 的 2 段 落, 107 Mignon R. Jacobs 更 細 分 彌 迦 書 為 六 樣 多 重 文 體 多 樣 組 合, 108 他 形 容 彌 迦 書 是 一 種 長 且 多 的 結 構 體 (Macro Structure), 109 其 中 的 文 體 如 下 : 1 呼 召 聽 的 文 體 (Summons to hear) 出 現 彌 1:2;3:1;9; 6:1-2;9 2 爭 議 論 辯 (dispute) 文 體, 出 現 彌 1:2-7;6:1-8 3 審 判 神 諭 是 (Judgement speeches), 彌 3:1-12;6: 禦 敵 神 諭 (woe oracles), 彌 2:1-5;7:1-6 5 哀 歌 (lament), 彌 1:8-16;7:1-6 6 盼 望 神 諭 (Oracles of hope), 彌 2:12-13;4-1-5:14;7: 也 有 不 同 的 學 者 持 不 同 的 看 法, 美 國 聖 經 學 者 David A. Dorsey 則 劃 分 彌 迦 書 的 文 學 形 式, 111 以 第 1 6 章 互 相 平 行, 兩 者 都 以 יה י) 聽 Shama) 來 開 始 (1:2 及 6:1); 兩 個 神 諭 都 以 一 系 列 的 警 告 舉 哀 (into mourning) 112 作 為 開 始, 接 著 是 簡 短 應 許 (2:12-13;7:8-20); 而 3-5 章 是 彌 迦 書 的 中 央 部 份, 113 Paul R. House 在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也 提 到 有 另 外 一 群 學 者 不 同 分 法,M. P. Smith;W. H. Ward and J. A. Bewer 114 他 們 是 以 彌 迦 主 題 重 點 來 區 分 文 體, 將 彌 迦 書 分 為 彌 迦 書 1-3 章 ;4-5 章 ; 及 See John T. Willis, "The Structure of Micah 3-5 and the Function of Micah 5: 9-14 in the Book,"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 81 (1969): ; 與 Allen, The Books of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pp 參 考 Paul R. House,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Old Testament Theology) 頁 Mignon R. Jacobs, The Conceptual Coherence of the Book of Micah, p Mignon R. Jacobs, The Conceptual Coherence of the Book of Micah, p Mignon R. Jacobs, The Conceptual Coherence of the Book of Micah, p Mignon R. Jacobs, The Conceptual Coherence of the Book of Micah, p Mignon R. Jacobs, The Conceptual Coherence of the Book of Micah, p 多 爾 西 (David A. Dorsety), 周 俞 雲 翔 譯 約 中 之 鑰 ~ 舊 約 文 學 結 構, 九 龍 : 漢 語 聖 經 協 會,2009 年, 頁 舉 哀 (go into mourning) 多 半 是 先 知 為 國 家 性 災 難 來 哀 哭, 在 約 珥 書 中 1 章 9 節 與 耶 利 米 書 9 章 1 節 都 提 到 這 樣 的 舉 哀 方 式 ; 先 知 用 哭 泣 或 是 赤 身 足 行 或 是 撕 裂 外 袍 來 表 明 心 中 的 沉 痛 參 考 胡 維 華 彌 迦 書 那 鴻 書 香 港 : 天 道,2012 年, 頁 彌 迦 書 3:1, 我 說 : 雅 各 的 首 領, 以 色 列 家 的 官 長 啊, 你 們 要 聽! 你 們 不 當 知 道 公 平 嗎? 114 J. A. Bewer, 'Jonah' in H. G. Mitchell, J. M. P. Smith and J. A. Bewer,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Haggai, Zechariah, Malachi, and Jonah,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T. & T. Clark, 1912). pp
26 章 115 不 論 是 那 一 種 分 法, 116 Mignon R. Jacobs 認 為 彌 迦 書 的 整 部 書 中, 有 主 要 核 心 結 構 所, 串 成 所 有 表 達 概 念 的 一 致 性 ( Conceptual Conherence), 117 這 些 單 元 接 著 單 元 (unit by unit) 的 連 結 設 計, 讓 每 一 章 的 概 念 傳 達 上 帝 清 楚 的 旨 意 118 Mignon R. Jacobs 在 他 的 The Conceptual Coherence of the Book of Micah 提 到 彌 迦 書 中 普 遍 性 出 現 的 文 體, 所 呈 現 的 六 個 概 念, 有 公 義 罪 審 判 盼 望 責 任 與 饒 恕 等, 如 下 面 這 段 敘 述 : 119 The book of Micah as demonstrated above consists of several concepts variously indicated in the text, including: justice, sin, judgment, responsibility, hope, forgiveness. Of these concepts, four are discussed as the main concepts of the book of Micah, namely, justice, sin, judgment and hope. The other two, responsibility and forgiveness, are discussed as inextricable aspects to the conceptual framework of the main concepts. 在 這 段 敘 述 中, 這 六 個 文 體 概 念, 以 公 義 罪 審 判 盼 望 為 主 要 概 念 120 無 論 是 公 義 概 念 盼 望 的 概 念 或 審 判 的 概 念.,Luker 形 容 這 種 毀 滅 - 盼 望 (doom-hope) 的 不 斷 連 結 的 主 題, 121 構 成 彌 迦 書 的 統 一 性 (Unified) 組 合, 這 也 符 合 Mignon R. Jacobs 所 強 調 的 凝 聚 力 (Cohesion), 這 個 凝 聚 力 背 後 的 目 的, 是 要 讓 上 帝 召 喚 祂 所 愛 的 以 色 列 百 姓, 要 回 轉 歸 向 祂, 122 透 過 罪 公 義 與 審 判, 帶 來 新 的 盼 望 ; 新 的 出 埃 及 記 號 一 樣, 而 餘 民 團 體, 正 是 上 帝 應 許 要 給 予 以 色 列 民 看 見 終 末 盼 望, 餘 民 是 上 帝 存 留 下 來, 一 群 轉 向 上 帝 與 上 帝 同 在 的 子 民 二 彌 迦 書 的 文 學 色 彩 ( 一 ) 修 辭 學 (Rhetoric ) 先 知 彌 迦 在 修 辭 學, 格 外 善 用 明 喻 (simile) 和 隱 喻 (metaphor) 及 轉 喻 (metonymy), 123 特 別 115 郝 思 (Paul R. House)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Old Testament Theology) 頁 Mignon R. Jacobs, Mignon R. Jacobs, The Conceptual Coherence of the Book of Micah, p. 60. Mignon R. Jacobs 提 供 很 多 種 對 彌 迦 書 的 分 段 方 法,ranging tom six to two major divisions:(a) six-fold division, ; ; ; ; : ;1 (b) fow-fold division, 1-3; 4-5; ; ;2 (c) three-fold division, 1-3 ; 4-5 ; 6-7;3 (d) three-fold division, 1-2, 3-5, 6-7;4 (e) two-fold division, 1-5; Mignon R. Jacobs, The Conceptual Coherence of the Book of Micah, p Mignon R. Jacobs, The Conceptual Coherence of the Book of Micah, p. 60. Mignon R. Jacobs 提 供 很 多 種 對 彌 迦 書 的 分 段 方 法,ranging tom six to two major divisions:(a) six-fold division, ; ; ; ; : ;1 (b) fow-fold division, 1-3; 4-5; ; ;2 (c) three-fold division, 1-3 ; 4-5 ; 6-7;3 (d) three-fold division, 1-2, 3-5, 6-7;4 (e) two-fold division, 1-5; Mignon R. Jacobs, The Conceptual Coherence of the Book of Micah, p Mignon R. Jacobs 認 為 責 任 與 饒 恕 也 是 整 體 概 念 中, 被 認 為 是 主 概 念 中 連 結 的 一 部 份 121 Mignon R. Jacobs, The Conceptual Coherence of the Book of Micah, p Mignon R. Jacobs, The Conceptual Coherence of the Book of Micah, p James Limburg 何 西 阿 書 -- 彌 迦 書 頁
27 是 彌 迦 書 第 一 章 中, 耶 和 華 降 臨, 山 峰 如 蠟 鎔 化, 或 如 水 流 沖 下 (Simile 明 喻 1:4) ; 先 知 的 哀 慟, 要 如 野 狗 悲 號 或 鴕 鳥 哀 鳴 ( 明 喻 1:8) 雅 各 餘 剩 的 人 必 在 多 國 的 民 中, 如 從 耶 和 華 那 裡 降 下 的 露 水, 又 如 甘 霖 降 在 草 上 ; 不 仗 賴 人 力, 也 不 等 候 世 人 之 功 (Simile 明 喻 5:7) 雅 各 餘 剩 的 人 必 在 多 國 多 民 中, 如 林 間 百 獸 中 的 獅 子, 又 如 少 壯 獅 子 在 羊 群 中 他 若 經 過 就 必 踐 踏 撕 裂, 無 人 搭 救 (Simile 明 喻 5:8) ; 撒 瑪 利 亞 的 傷 痕 無 法 醫 治 的 人 (metaphor 隱 喻 1:9), 我 在 伯. 亞 弗 拉 滾 於 灰 塵 之 中 ( 轉 喻 1:10), 124 彌 迦 使 用 兩 城 的 首 都 的 罪 惡, 來 象 徵 兩 個 國 家 的 罪 惡, 彌 迦 大 膽 使 用 許 多 修 辭 學 技 巧, 他 立 足 於 聽 眾 的 角 色 與 心 態 來 反 諷 以 色 列 群 體, 他 同 時 使 用 修 辭 學 中 的 雙 關 語 與 類 比, 這 些 生 動 的 表 述 記 載 ( 彌 1:10-16), 讓 言 語 辭 彙 超 過 原 有 字 面 表 達 Peter C. Craigie 同 時 指 出, 彌 傢 在 建 構 色 列 民 生 命 上, 所 疏 失 的 警 訊 與 告 誡, 125 彌 迦 使 用 土 地 的 意 義, 代 表 維 持 生 命 所 需 的 象 徵, 在 真 實 社 會 錯 綜 複 雜 中, 土 地 是 容 易 讓 然 人 忘 記 生 命 歸 根 結 柢, 最 終 是 仗 賴 土 地 及 土 地 上 的 糧 食 畜 牧 ; 然 而 與 土 地 淳 樸 的 意 義 相 反, 是 社 會 不 公 讀 貪 婪 剝 削,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不 信 任, 甚 至 是 假 先 知 祭 司 的 駐 足 危 機 現 象, 126 先 知 的 傳 講 訓 悔 用 語, 顯 然 要 真 實 改 革 社 會 127 ( 二 ) 宗 教 語 言 (Religious Linguistic use) 如 同 之 前 第 二 節 所 提 到 的,J. Stamin 說 過, 彌 迦 書 中 使 用 大 量 的 以 色 列 民 所 熟 悉 理 解 的 宗 教 語 言 (Religious Linguistic use), 來 喚 回 以 色 列 民 的 過 去 曾 經 有 的 想 法 或 記 憶 或 是 以 色 列 民 應 當 遵 行 律 法, 128 彌 迦 使 用 上 帝 是 那 位 帶 領 以 色 列 民 離 開 為 奴 之 家 的 上 帝, 是 那 位 施 行 拯 救 的 上 帝, 129 彌 迦 也 使 用 末 後 的 日 子 在 那 日 (On that day) 來 預 表 耶 和 華 要 再 來 的 日 子 近 了 ; 學 者 唐 佑 之 與 William McKane 都 提 到 這 種 以 錫 安 傳 統 (Zion tradition) 耶 路 撒 冷 聖 殿 (Jerusalem temple) 彌 賽 亞 主 義 (Messianism) 大 衛 王 朝 (Davidic Kingship) 為 主 的 文 學, 130 都 是 象 徵 的 以 色 列 民 傳 統 認 知 錫 安 神 學 (Zion Theology) 的 一 致 性, 131 彌 迦 以 這 些 以 色 列 民 耳 熟 能 詳 的 宗 教 語 言 向 他 們 說 話, 無 非 是 要 點 出 他 們 生 命 與 社 會 中 的 罪 性 及 引 導 他 們 末 世 的 來 臨 所 期 盼 的 彌 賽 亞 盼 望 124 William McKane, Micah :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Edingburgh : T & T, c1998,p 克 萊 基 (Peter C. Craigie), 十 二 先 知 書 注 釋, 頁 克 萊 基 (Peter C. Craigie), 十 二 先 知 書 注 釋, 頁 克 萊 基 (Peter C. Craigie), 十 二 先 知 書 注 釋, 頁 "Religious Linguistic Use" 引 用 Bruce K. Waltke, A commentary on Micah, p the God who redeemed from the house of slavery" 這 個 情 節 是 上 帝 帶 領 以 色 列 離 開 為 奴 之 家 的 上 帝, 是 那 位 施 行 拯 救 的 上 帝,See Bruce K. Waltke, A commentary on Micah, p William McKane, Micah :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edingburgh : T & T, c1998,p118 提 到 Zion tradition,it describes a pilgrimage of the nations to Zion. p. 120 及 Davidic Kingship is restored 的 關 聯 性,p. 130, 唐 佑 之 十 二 先 知 書 收 錄 於 天 道 聖 經 註 釋 叢 書, 頁
28 ( 三 ) 時 空 轉 移 (Transfer Space and Time) 從 現 在 到 未 來 在 彌 迦 書 的 文 體 特 色 中, 經 常 會 留 意 到 時 空 轉 移, 132 唐 佑 之 提 到 彌 迦 是 一 位 面 迎 新 時 代 的 先 知, 倡 導 民 族 生 命 的 更 新, 當 然 他 不 只 是 迎 接 將 來, 也 非 常 注 意 現 在 的 責 任, 彌 6:1-8 有 這 樣 的 相 近 重 點, 他 對 現 在 的 耶 路 撒 冷 有 嚴 厲 的 指 責, 提 出 他 們 的 罪 惡 與 錯 謬, 在 7 章 他 提 到 未 來 的 拯 救 盼 望 133 William McKane 提 到 這 樣 的 時 空 錯 置, 在 彌 迦 書 是 顯 而 易 見, 在 第 4 章 中,11-13 節 ( 未 來 式 ) 與 9-10 節 ( 現 在 式 ) 並 不 相 連 結, 但 這 顯 示, 彌 迦 想 要 另 一 個 時 空 是 末 世 論 與 終 末 盼 望, 134 這 種 時 空 轉 移 的 手 法, 讓 以 色 列 民 看 見 現 在 的 處 境 ; 但 同 時, 也 提 醒 以 色 列 民 要 抬 頭 仰 望 未 來 的 盼 望, 彌 迦 書 中 用 許 多 的 這 樣 的 轉 折 語 氣,William McKane 提 到 在 5 章 9 節 的 到 那 日 (in that day) 也 是 具 有 同 樣 的 轉 移 效 果, 將 現 在 時 空 轉 入 未 來 盼 望 領 域, 這 是 彌 迦 書 的 一 個 文 體 特 色 135 第 二 節 彌 迦 書 中 的 神 諭 文 體 神 諭 (Oracle), 最 早 出 現 在 撒 母 耳 記 下 16 章 23 節, 136 神 諭 原 名 是 以 上 帝 的 話 oracle of God 出 現, 希 伯 來 文 則 以 שר רנ א י י שיאלק 出 現, 表 示 神 諭 oracle 就 是 上 帝 的 話 debar, 在 神 學 詞 語 彙 編 中, 將 oracle 神 諭 或 神 示 意 指 舊 約 上 帝 給 予 求 問 者 個 人 與 人 類 未 來 結 局 命 運 答 覆, 137 在 彌 迦 書 中, 彌 迦 也 以 詩 歌 體 裁 的 神 י ( 中 諭, 成 為 上 帝 話 語 oracle of God 的 代 言 人, 宣 告 中 對 以 色 列 民 的 話 語 Dabar 或 אמ ר是 Amar), 並 引 用 悲 歌 (Laments) 與 審 判 神 諭 (Oracles) 來 吩 咐 ; 或 命 令 守 Amar) 讓 以 色 列 民 遵 אמ ר) 彌 迦 書 中 曾 經 這 樣 使 用 : 138 所 以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如 此 說 ( ל כ ן י הו ה אמ ר כ ה ) 耶 和 華 ), 139 有 時 候, 彌 迦 書 中, 使 用 更 強 烈 的 祈 使 命 令 句 的 כ ה י הו ה אמ ר 132 郝 思 (Paul R. House) 郝 思 舊 約 神 學, 頁 唐 佑 之 十 二 先 知 書 收 錄 於 天 道 聖 經 註 釋 叢 書, 頁 William McKane, Micah :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p William McKane describe: Verses do nor cohere with w. 9-10, but, presumably, they are to be set in a time after the exile and return and they seem to have an eschatological character: they are the vision of a seer` at the end of days'. 這 種 時 空 轉 移 的 手 法, 讓 以 色 列 民 看 見 現 在 ; 同 時 也 仰 望 未 來 135 William McKane, Micah :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p 撒 下 16 章 23 節,NRSV 版 本 Now in those days the counsel that Ahithophel gave was as if one consulted the oracle of God; so all the counsel of Ahithophel was esteemed, both by David and by Absalom. 137 輔 仁 神 學 著 作 編 譯 會, 神 學 詞 語 彙 編, 台 北 : 光 啟,2005 年, 頁 755 神 諭 在 舊 約, 意 指 上 帝 給 予 求 問 者 個 人 與 人 類 未 來 結 局 命 運 答 覆 ; 在 新 約 團 體 則 使 用 拈 鬮 方 式 來 明 白 上 帝 心 意 138 貝 克 ( David W. Baker ) 亞 歷 山 大 (Alexander R. Desmond) 華 奇 (Bruce K. Waltke),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頁 彌 迦 書 2:3 所 以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我 籌 劃 災 禍 降 與 這 族 ; 這 禍 在 你 們 的 頸 項 上 不 能 解 脫 ; 你 們 也 不 能 昂 首 而 行, 因 為 這 時 勢 是 惡 的 ;2 彌 迦 書 3:5 論 到 使 我 民 走 差 路 的 先 知 他 們 牙 齒 有 所 嚼 的, 他 們 就 呼 喊 說 : 平 安 了! 凡 不 供 給 他 們 吃 的, 他 們 就 預 備 攻 擊 他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21
29 , ה ) יה ה 語 氣, 以 色 列 人 哪, 當 聽 耶 和 華 的 話! 140 或 是 彌 迦 直 接 使 用 我 說 Amar) 的 第 一 人 稱 說 法, 141 以 上 這 些 說 法, 142 都 是 彌 迦 以 上 帝 為 第 一 人 稱 的 說 法, 他 理 解 自 己 是 受 呼 召 成 為 先 知 的 背 後, 主 權 是 來 自 上 帝 的, 因 而 百 姓 可 以 體 認 他 們 所 聽 到 的 神 諭, 不 是 先 知 自 己 對 以 色 列 民 的 看 法, 而 是 從 上 帝 對 以 色 列 民 或 餘 民 的 觀 點 143 這 種 向 人 說 話 的, 傳 講 上 帝 的 命 令 話 語, 就 成 為 神 諭 (Oracle 上 帝 的 信 息 命 令 ) 的 來 源, 彌 迦 書 中 處 處 充 滿 這 些 口 傳 神 諭, 經 過 蒐 集 撰 寫, 編 列 成 為 今 日 的 彌 迦 書 舊 約 先 知 書 要 領 中 也 提 到, 先 知 書 中 透 過 敘 事 對 話, 144 來 表 達 先 知 的 傳 達, 最 常 見 的 就 是 審 判 神 諭 (Judgement Oracles) 及 拯 救 神 諭 (Salvation Oracles, 145 Bruce Waltke 引 用 Hans Schmidt( 施 密 特 ) 的 想 法,Hans Schmidt 在 1915 年 將 彌 迦 書 納 入 最 具 影 響 力 的 神 諭 篇 章, 146 Bruce Waltke 繼 續 引 用 John T. Willis( 魏 利 思 ) 論 文,John T. Willis 說 明 神 諭 的 辯 證 分 析, 將 彌 迦 書 概 分 三 部 份 的 神 諭 ( 彌 迦 1:2-2:13; 彌 迦 3:1-5:15; 彌 迦 6:1-7:20), 透 過 這 些 不 同 神 諭 的 轉 換, 可 以 明 白 整 個 彌 迦 書 的 文 學 筆 者 試 以 John T. Willis 的 角 度, 以 這 三 部 來 看 上 帝 對 餘 民 的 心 意 與 期 待 一 第 一 部 分 : 餘 民 的 盼 望 神 諭 (Oracle of Hope) 彌 2:12 雅 各 家 啊, 我 必 要 聚 集 你 們, 必 要 招 聚 以 色 列 剩 下 的 人, 安 置 在 一 處, 如 波 斯 拉 的 羊, 又 如 草 場 上 的 羊 群 ; 因 為 人 數 眾 多 就 必 大 大 喧 嘩 從 彌 迦 書 1:2-2:13 彌 迦 對 以 色 列 宣 告 悔 滅 信 息 後, 仍 存 上 帝 同 在 的 盼 望 神 諭 上 帝 警 告 以 色 列 周 邊 各 國 與 以 色 列 國 將 要 面 對 的 審 判 ( 彌 1:1-16), 上 帝 發 出 沉 重 毀 滅 神 諭 之 後, 在 彌 迦 書 第 2 章 中, 上 帝 藉 彌 迦 說 出 以 色 列 人 全 然 敗 落 的 污 穢 虛 假 及 充 滿 謊 言, 並 說 明 到 那 日 並 有 人 向 以 色 列 民 說 起 這 首 哀 歌 (Lament), 來 哀 嘆 以 色 列 民 的 造 奸 作 惡, 在 這 些 重 重 毀 滅 的 敗 壞, 上 帝 仍 以 慈 140 彌 6:1, 以 色 列 人 哪, 當 聽 耶 和 華 的 話! 要 起 來 向 山 嶺 爭 辯, 使 岡 陵 聽 你 的 話 及 彌 3:1, 我 說 : 雅 各 的 首 領, 以 色 列 家 的 官 長 啊, 你 們 要 聽! 你 們 不 當 知 道 公 平 嗎? Amar, ה 141 說, 彌 3:1, 我 說 : 雅 各 的 首 領, 以 色 列 家 的 官 長 啊, 你 們 要 聽! 你 們 不 當 知 道 公 平 嗎? Amar, ה 142 說, 彌 3:1 我 說 ; 彌 2:3 所 以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1:8 先 知 說 ; 彌 3:5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彌 3:8 可 以 向 雅 各 說 明 他 的 過 犯 ; 彌 4:6 耶 和 華 說 ; 彌 5:10 耶 和 華 說 ; 彌 7:15 耶 和 華 說 143 先 知 的 權 柄 來 自 上 帝, 也 是 上 帝 直 接 代 表, 可 以 執 行 任 命 罷 黜 國 王 ( 王 上 19:16,21:17-22) 宣 戰 或 停 戰 宣 告 ( 王 下 3:18-19; 耶 27:8-22), 參 考 梁 國 權 雷 建 華 黃 嘉 樑 合 著, 舊 約 先 知 書 要 領 頁 22-23, 引 用 先 知 的 活 躍 原 因 144 梁 國 權 雷 建 華 黃 嘉 樑 合 著, 舊 約 先 知 書 要 領 頁 梁 國 權 雷 建 華 黃 嘉 樑 合 著, 舊 約 先 知 書 要 領 頁 貝 克 ( David W. Baker ) 等, 丁 道 爾 舊 約 聖 經 註 釋, 頁 162, 參 考 H. Schmidt, Micha, Die Schriften des Alten Testaments, 2 (1915), pp
30 愛 對 以 色 列 的 餘 民 說 話, 彌 迦 書 2 章 12 節, 雅 各 家 啊, 我 必 要 聚 集 你 們, 必 要 招 聚 以 色 列 剩 下 的 人, 安 置 在 一 處, 如 波 斯 拉 的 羊, 又 如 草 場 上 的 羊 群 ; 因 為 人 數 眾 多 就 必 大 大 喧 嘩 筆 者 認 為, 上 帝 所 頒 的 這 項 盼 望 神 諭, 娓 娓 道 出 上 帝 透 過 這 些 敗 懷 後, 仍 要 招 聚 一 群 餘 民, 147 這 群 餘 民 是 一 大 群 的 子 民, 如 草 場 上 的 羊 群, 上 帝 確 知 所 揀 選 的 餘 民, 不 是 少 數 選 民, 祂 告 訴 以 色 列 人, 即 便 大 多 數 以 色 列 民 被 擄 遭 難 或 全 然 拜 壞 的 離 棄 上 帝, 上 帝 仍 存 留 像 草 場 上 羊 群 一 般 的 大 群 餘 民, 要 預 備 成 為 祂 榮 耀 有 盼 望 的 餘 民, 這 是 一 個 極 富 盼 望 的 神 諭 二 第 二 部 份 : 餘 民 被 賦 與 (empowered) 盼 望 神 諭 (Oracle of Hope) 彌 4:7 我 必 使 瘸 腿 的 為 餘 剩 之 民, 使 趕 到 遠 方 的 為 強 盛 之 民 耶 和 華 要 在 錫 安 山 作 王 治 理 他 們, 從 今 直 到 永 遠 彌 5:7 雅 各 餘 剩 的 人 必 在 多 國 的 民 中, 如 從 耶 和 華 那 裡 降 下 的 露 水, 又 如 甘 霖 降 在 草 上 ; 不 仗 賴 人 力, 也 不 等 候 世 人 之 功 彌 5:8 雅 各 餘 剩 的 人 必 在 多 國 多 民 中, 如 林 間 百 獸 中 的 獅 子, 又 如 少 壯 獅 子 在 羊 群 中 他 若 經 過 就 必 踐 踏 撕 裂, 無 人 搭 救 從 彌 迦 書 3:1-5:15, 可 以 看 見 餘 民 的 興 起 及 重 建 餘 民 對 終 末 盼 望 的 信 心 ( 一 ) 餘 民 的 興 起 第 三 章 在 這 個 部 份 的 神 諭 是 高 潮 疊 起, 彌 迦 在 第 三 章 中, 情 辭 迫 切 的 譴 責 以 色 列 與 雅 各 家 的 罪 狀 :1 雅 各 的 首 領 ( 彌 3:1;9) 以 色 列 家 的 官 長 啊 ( 彌 3:1;9);2 使 我 民 走 差 路 的 先 知 ( 彌 3:5;11),3 對 祭 司 譴 責 (3:11), 整 個 第 3 章 說 出 上 帝 對 以 色 列 民 的 斥 責 與 上 帝 必 掩 面 不 聽 不 應 允 以 色 列 民 的 禱 告 但 在 4 章 7 節, 彌 迦 提 到 上 帝 在 以 色 列 民 罪 惡 過 犯 中, 仍 要 興 起 祂 餘 民 的 百 姓, 我 必 使 瘸 腿 的 為 餘 剩 之 民, 使 趕 到 遠 方 的 為 強 盛 之 民 耶 和 華 要 在 錫 安 山 作 王 治 理 他 們, 從 今 直 到 永 遠, 上 帝 雖 有 審 判 刑 罰, 但 在 末 後 日 子 ( 彌 4:1), 上 帝 宣 稱, 要 招 聚 這 群 瘸 腿 的 剩 餘 之 民, 成 為 有 盼 望 的 強 盛 之 民, 並 且 上 帝 要 在 錫 安 山 成 為 他 們 的 上 帝, 治 理 他 們 要 永 遠 148 James Limburg 中 曾 這 樣 形 容, 雖 然 上 帝 帶 出 刑 罰, 卻 是 上 帝 對 以 色 列 民 負 責 (responsibility) 的 表 徵, 149 同 樣 責 任 感, 上 帝 同 樣 要 求 北 國 領 袖 應 該 也 要 對 百 姓 負 責 147 1:2-7 節 耶 和 華 因 施 懲 罰 而 降 臨,1:8-16 節 的 哀 歌 ;2:1-6 節 悲 慘 的 哀 嘆,2:7-11 節 引 發 爭 議 話 語 2:12-13 簡 短 的 希 望 神 諭 148 從 毀 滅 神 諭 ( 彌 3) 盼 望 神 諭 ( 彌 4:1-5) 拯 救 神 諭 ( 彌 4:6-13) 拯 救 神 諭 ( 彌 5) 149 James Limburg, 邱 淑 嬪 陳 南 州 譯 何 西 阿 書 -- 彌 迦 書 台 南 : 台 灣 教 會 公 報,2012 年, 頁
31 ( 二 ) 盼 望 神 諭 : 重 建 餘 民 對 終 末 盼 望 的 信 心 ( 彌 4:7 節 與 5:7-8) 彌 迦 書 從 4 章 與 5 章, 可 以 說 是 餘 民 完 全 進 入 上 帝 應 許 中, 得 以 見 到 終 末 盼 望, Bruce K. Waltke 認 為 第 4 章 的 盼 望 神 諭, 150 上 帝 幫 助 以 色 列 民 看 見, 從 現 在 的 眼 光, 移 轉 未 來 眼 光 的 評 價, 151 從 第 4 章 起, 以 色 列 民 雖 經 歷 上 帝 審 判 刑 罰 後, 就 因 著 上 帝 的 拯 救, 152 進 入 與 上 帝 關 係 修 復, 153 以 色 列 民 可 以 登 耶 和 華 的 山 與 奔 雅 各 上 帝 的 殿, 這 一 整 體 性 的 修 復 與 救 贖 應 許, 154 在 時 間 與 空 間 上 同 時 展 現 盼 望 神 諭 : 1 在 時 間 上, 上 帝 指 出 末 後 的 餘 民 是 大 衛 以 彌 賽 亞 的 身 分 重 新 出 發, 155 這 是 未 後 最 理 想 的 餘 民, 156 也 是 末 世 掌 權 者, 157 因 著 末 後 餘 民 彌 賽 亞 的 來 臨 (5:1-6), 將 會 扭 轉 歷 史 情 勢 的 強 國 在 空 間 上, 上 帝 同 時 說 出 因 著 餘 民, 錫 安 要 永 遠 永 遠 (forever and ever) 被 重 建 (Restoration of Zion/Jerusalm), 159 成 為 餘 民 的 新 盼 望 新 指 標 160 因 著 上 帝 應 許 的 盼 望 神 諭 ( 彌 5:7-10), 上 帝 直 接 應 許 餘 民 被 授 權 達 成 這 必 勝 任 務, 161 上 帝 應 許 的 誇 勝 將 堅 固 在 餘 剩 之 民 的 背 後 Bruce K. Waltke 認 為 4:10b: 上 帝 以 現 在 談 起 疼 痛 劬 勞, 彌 迦 從 責 備 進 入 命 令 的 語 氣 在 那 裡 要 蒙 解 救 ; 在 那 裡 耶 和 華 J, T. Willis( 魏 利 思 ) 強 調 在 那 裡, 是 上 帝 期 待 應 許 中 的 巴 比 倫 地, 也 就 是 要 進 入 那 裡 那 地 方, 是 上 帝 拯 救 的 開 始 參 考 貝 克 ( David W. Baker ) 亞 歷 山 大 (Alexander R. Desmond) 華 奇 (Bruce K. Waltke),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頁 引 用 B. K. Waltke, "Aims of OT Textual Criticism," WTJ51 (1989) 參 考 Bruce K. Waltke, A Commentary on Micah, Grand Rapids, Mich. : William B. Eerdmans Pub. Co., 2007, 頁 J, T. Willis, Review of Structure et Attaches Litteraires de Michee IV-V,by B. Renaud, VT 15 (1965), pp. 402~403,J, T. Willis 強 調 的 是 解 救 而 非 試 煉, 他 合 理 性 將 神 論 寫 作 日 期 定 在 西 元 前 705 年, 是 因 為 他 認 為 在 那 時, 以 賽 亞 預 言 希 西 家 的 王 室 將 敗 亡, 他 的 財 富 將 被 擄 往 巴 比 倫 上 帝 選 擇 巴 比 倫 成 為 在 那 時 的 地 方 153 彌 4:1-13 節 中, 可 以 看 出 154 貝 克 ( David W. Baker ) 亞 歷 山 大 (Alexander R. Desmond) 華 奇 (Bruce K. Waltke),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頁 從 耶 路 撒 冷 君 王 所 受 的 羞 辱 (5:1) 轉 向 彌 賽 亞 的 得 勝 (5:2-5),Bruce K. Waltke 認 為 這 是 一 種 經 過 安 排 的 漸 進 次 序, 彌 迦 巧 妙 的 安 排 這 位 既 是 牧 者, 又 是 君 王 的 降 臨 : 1 從 彌 賽 亞 的 救 贖 始 於 上 帝 (5:2a) 2 上 帝 又 高 舉 彌 賽 亞 為 掌 權 者 (5:2b) 3 彌 賽 亞 卻 是 誕 生 於 上 帝 忠 心 的 子 民 之 中 (5:3) 4 再 進 至 牧 者 統 治 擴 展 到 地 極, 牧 者 也 是 君 王, 憑 藉 對 上 帝 的 信 心, 使 祂 的 子 民 能 安 然 居 住 (5:4), 5 最 後 到 祂 的 子 民 征 服 亞 述 ( 5:5b~6a) 156 貝 克 ( David W. Baker ) 亞 歷 山 大 (Alexander R. Desmond) 華 奇 (Bruce K. Waltke),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頁 貝 克 ( David W. Baker ) 亞 歷 山 大 (Alexander R. Desmond) 華 奇 (Bruce K. Waltke),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頁 貝 克 ( David W. Baker ) 亞 歷 山 大 (Alexander R. Desmond) 華 奇 (Bruce K. Waltke),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頁 貝 克 ( David W. Baker ) 亞 歷 山 大 (Alexander R. Desmond) 華 奇 (Bruce K. Waltke),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頁 在 Bruce K. Waltke, A commentary on Micah 書 中,Bruce K. Waltke 提 到 彌 4:1-5 年 代 問 題, 與 以 賽 亞 書 2:2-4 之 間, 除 了 一 些 經 文 差 異 外, 其 餘 均 明 顯 相 互 吻 合, 這 樣 的 關 係 接 近 也 讓 許 多 學 者 探 討 彌 迦 書 的 1-3 章 是 被 擄 前 ; 而 4-6 章 是 被 擄 後 的 盼 望, 但 本 論 文 在 此, 並 不 討 論 文 本 的 不 同 年 代, 本 論 文 仍 視 為 同 一 作 者 摩 利 沙 人 彌 迦 的 作 品 161 一 連 串 的 主 詞, 均 是 以 耶 和 華 上 帝 為 中 心 發 出 的 話 語, 從 5:11-15 出 現 五 個 I will 表 示 上 帝 的 24
32 三 第 三 部 分 餘 民 在 上 帝 救 贖 計 劃 彌 7:18 上 帝 啊, 有 何 神 像 你, 赦 免 罪 孽, 饒 恕 你 產 業 之 餘 民 的 罪 過, 不 永 遠 懷 怒, 喜 愛 施 恩? 從 彌 迦 書 7:18 節 中, 上 帝 對 餘 民 雖 會 犯 罪, 卻 予 以 赦 免, 這 是 上 帝 救 贖 與 恩 典 ( 一 ) 失 望 與 盼 望 的 循 環 163 本 篇 很 容 易 辯 認, 從 審 判 神 諭 哀 歌 為 開 始, 164 最 後 進 入 對 餘 民 的 盼 望 神 諭 Bruce Waltke 認 為 彌 迦 書 6:1-7:6 為 警 告 神 諭 ;7:7-8:20 為 盼 望 神 諭, 167 這 種 反 覆 出 現 失 望 與 盼 望 是 要 表 明 餘 民 雖 是 得 救 選 民, 卻 仍 會 犯 罪, 然 而 餘 民 卻 得 以 進 入 上 帝 恩 典 之 中 ( 彌 7:18-20), 餘 民 雖 被 賦 予 盼 望 神 諭, 卻 也 夾 在 哀 歌 (Lament) 168 與 救 恩 凱 歌 之 間, 這 種 失 望 又 盼 望 ; 盼 望 又 失 望 ; 失 望 又 盼 望.. 直 到 終 末, 是 彌 迦 書 營 造 連 貫 性 的 凝 聚 (Cohesion) 信 息, 彌 迦 呈 現 了 餘 民 的 罪 性 與 上 帝 的 恩 典 對 比 產 生 的 張 力 ( 二 ) 餘 民 恩 典 ~ 終 末 盼 望 在 失 望 與 盼 望 的 循 環 中, 上 帝 雖 多 有 審 判 降 罰 的 日 子, 卻 要 大 大 施 下 憐 憫 給 主 權 性, 上 帝 要 親 自 戮 破 以 色 列 過 去 驕 縱 自 炫, 並 要 悔 滅 這 一 切 不 聽 從 的 列 國 這 一 連 串 I will 顯 示 出 上 帝 主 動 與 主 權 性 的 我 必 除 滅 重 複 語 法 162 貝 克 ( David W. Baker ) 亞 歷 山 大 (Alexander R. Desmond) 華 奇 (Bruce K. Waltke),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頁 在 彌 7:1-7 節 一 開 始, 先 知 以 警 告 的 哀 ריי ל嘆 (alelay) 的 哀 歌 說 明 我 有 禍 了, 哀 哉 164 6:1-8, 以 複 數 祈 使 命 令 句 你 們 要 יה י! 聽 (shama) 來 開 始, 彌 迦 強 烈 要 求 以 色 列 民 啊, 你 們 要 聽! 要 聽! 這 是 進 入 控 訴 以 色 列 民 罪 性 開 始, 也 是 審 判 神 諭 ; 然 而, 聽 的 後 面, 緊 跟 著 控 訴 以 色 列 的 罪 性 (sins), 並 陳 明 這 些 控 訴 的 理 由 (6:4-5) (1) 耶 和 華 以 大 能 拯 救 他 們 離 開 埃 及 (6:4); (2) 耶 和 華 帶 領 他 們 經 過 最 惡 劣 景 況, 並 進 入 應 許 之 地 (6:5) 165 貝 克 ( David W. Baker ) 亞 歷 山 大 (Alexander R. Desmond) 華 奇 (Bruce K. Waltke),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頁 :9-11 說 明 先 知 公 開 宣 判 耶 路 撒 冷 城 的 以 色 列 民 的 罪 狀 滿 滿, 以 色 列 民 使 用 不 公 道 的 的 量 器, 向 自 己 同 胞 行 欺 詐 (6:10-l1) 6:12-13 提 到 這 些 惡 行, 城 中 的 富 戶 王 室 首 領 先 知 祭 司 及 地 主 施 行 強 יס יהח暴 (chamas) 與 說 謊 ש ו ום言 (sheqer), 因 而 上 帝 判 決 與 擊 打 以 色 列 民 (6:13) 上 帝 再 次 透 過 彌 迦 指 控 罪 狀 (6:16), 因 而 上 帝 使 用 比 彌 迦 早 一 世 紀 暗 利 與 亞 哈 的 罪, 來 形 容 以 色 列 民 的 離 棄 上 帝 一 般, 因 而, 上 帝 判 決 要 使 以 色 列 民 荒 涼 受 人 嗤 笑 及 擔 當 他 們 所 做 的 惡 行, 承 受 所 當 面 對 的 羞 辱 167 貝 克 ( David W. Baker ) 亞 歷 山 大 (Alexander R. Desmond) 華 奇 (Bruce K. Waltke),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頁 哀 歌 (Lament), 也 是 而 在 先 知 書 中 的, 較 為 典 型 的 文 體, 據 梁 國 權 雷 建 華 黃 嘉 樑 合 著, 舊 約 先 知 書 要 領, 頁 87 25
33 予 這 群 祂 所 揀 選 的 餘 民, 並 且 祂 對 餘 民 是 不 永 遠 懷 怒 的 賜 下 恩 典 彌 迦 以 古 時 出 埃 及 的 奇 事, 建 立 餘 民 對 上 帝 的 信 心 神 諭, 以 羊 群 與 牧 ( ra'ah,י יי) 養 169 的 比 喻, 170 說 明 彼 此 的 信 賴 感,Bruce K. Waltke 認 為 彌 迦 將 此 餘 民 擴 展 至 外 邦 列 國 ( 彌 7:16-17), 使 餘 民 的 信 心 是 一 次 比 一 次 漸 近 走 強, 直 到 眾 民 讚 美 上 帝 從 彌 7:18-20 最 後 這 三 節 中, 171 上 帝 以 摩 西 渡 紅 海 時 的 凱 歌 盼 望, 進 入 彌 迦 本 人 的 名 字 含 意, 即 有 誰 能 像 耶 和 華?, 成 為 這 盼 望 頌 讚 的 終 末, 上 帝 有 恩 典 的, 再 次 與 出 埃 及 歷 史 相 比, 172 提 醒 以 色 列 的 餘 民, 上 帝 仍 是 世 界 掌 權 的 主 宰, 如 同 本 章 第 一 節 所 提 到 莫 特 曼 神 學 思 想, 終 末 是 上 帝 國 的 掌 權, 使 所 有 的 剩 餘 者, 都 對 上 帝 國 盼 望 期 待 在 第 三 部 份 也 說 明, 上 帝 是 有 恩 典 有 憐 憫, 且 不 輕 易 發 怒 的 上 帝, 即 便 餘 民 是 選 民, 仍 會 犯 錯, 但 上 帝 使 餘 民 進 入 恩 典, 這 恩 典 甚 至 是 彰 顯 萬 民, 在 終 末 祂 那 不 改 變 的 慈 愛 的 盼 望 173 四 小 結 從 John T. Willis 將 彌 迦 書 分 為 三 部 神 諭 中 ( 彌 迦 1:2-2:13; 彌 迦 3:1-5:15; 彌 迦 6:1-7:20), 透 過 神 諭 與 神 諭 轉 換, 明 白 整 個 彌 迦 書 的 文 學 與 上 帝 對 末 世 餘 民 的 拯 救 應 許, 雖 然 也 有 學 者 作 不 同 的 分 類, 174 但 可 以 理 解, 神 諭 在 彌 迦 書 扮 演 重 要 角 色, 而 神 諭 生 活, 175 更 成 為 以 色 列 人 的 妥 拉 敬 拜 儀 式 (Torah Liturgy), 176 彌 迦 以 哀 歌 來 傳 講, 177 引 進 雅 各 與 以 色 列 民 的 罪 過, 彌 迦 預 言 周 鄰 敵 國 的 實 際 光 景, 這 個 宣 講 激 動 性, 使 人 看 見 人 心 與 罪 性 (sin), 彌 迦 預 言 耶 和 華 行 動 降 災 與 刑 罰, 使 以 色 列 民 無 力 脫 逃, 不 能 昂 首 的 哀 歌, 但 最 終 上 帝 仍 會 存 留 一 群 在 錫 安 的 忠 信 餘 民 與 祂 同 在,ra'ah 以 Qal 單 陽, 祈 使 動 詞, 做 吃 草 放 牧 餵 養 參 考 2016 年 4 月 2 日 瀏 覽 י יי 彌 י יי, 7:14-17,ra'ah 動 詞 動 詞 使 用, 在 此, 你 牧 養 吧! 願 你 牧 養 ; 求 你 牧 養, 出 現 兩 次 (14a 與 14b), 這 當 中 包 括 禱 告 與 回 想, 彌 迦 使 用 以 色 列 民 的 歷 史 回 溯, 上 帝 牧 養 祂 的 子 民, 如 同 上 帝 從 前 帶 領 以 色 列 對 抗 重 重 阻 撓 出 埃 及 的 想 法 171 貝 克 ( David W. Baker ) 亞 歷 山 大 (Alexander R. Desmond) 華 奇 (Bruce K. Waltke),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頁 出 埃 及 記 34 章 6~20 節 相 似 經 文 173 貝 克 ( David W. Baker ) 亞 歷 山 大 (Alexander R. Desmond) 華 奇 (Bruce K. Waltke),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頁 Irving L. Jensen 的 舊 約 評 判 較 為 簡 易, 將 彌 迦 書 神 諭, 也 分 為 三 大 類, 第 一 為 懲 罰 審 判 的 神 諭 ( 彌 :1:2-2); 第 二 為 國 度 性 的 神 諭 ( 彌 :3-5); 第 三 為 敬 拜 性 的 神 諭 ( 彌 :6-7), 參 考 詹 遜 ( Irving L. Jensen), 舊 約 精 覽 (Jensen's Survey Of the Old Testament), 馮 文 莊 馮 振 威 譯 ( 香 港 : 宣 道,1989), 頁 貝 克 ( David W. Baker ) 亞 歷 山 大 (Alexander R. Desmond) 華 奇 (Bruce K. Waltke),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頁 162, 參 考 A. Weiser, Das Buch der zwoelf Kleinen Propheten,4 Aufl. (Vandenhoeck & Ruprecht,1963), pp. 228~ Bruce K. Waltke, A commentary on Micah, p 385,The "Torah liturgy" ( 彌 6: 6-8) is tightly linked by its form,question and answer 177 據 梁 國 權 雷 建 華 黃 嘉 樑 合 著, 舊 約 先 知 書 要 領, 頁 87 26
34 第 三 節 彌 迦 書 中 的 法 庭 審 判 模 式 彌 迦 書 中 另 一 個 出 色 的 文 學 脈 落, 是 彌 迦 以 法 庭 審 判 的 文 學 體 裁, 來 面 對 心 中 頑 梗 的 以 色 列 民, 透 過 法 庭 審 判, 才 煉 淨 出 剩 下 的 餘 民,Bruce K. Waltke 形 容 彌 迦 的 文 學 : 彌 迦 預 言, 包 含 了 一 度 自 成 篇 章 的 審 判 宣 告 拯 救 的 神 諭 引 發 爭 論 的 說 法 訴 訟 言 辭 教 導 悲 歌 禱 告 詩 歌 以 及 有 關 耶 和 華 顯 現 的 宣 告 178 這 種 爭 論 的 說 法 訴 訟 言 辭,Bruce K. Waltke 認 為 其 實 就 是 描 繪 審 判 法 庭 的 樣 貌, 179 彌 迦 透 過 在 耶 路 撒 冷 的 不 同 場 合, 不 斷 的 說 出 上 帝 是 那 位 控 訴 者, 180 上 帝 的 訴 訟, 上 帝 的 爭 論, 使 這 些 行 事 詭 詐 的 非 忠 信 餘 民, 181 無 以 逃 脫 上 帝 的 威 嚴 ; 也 在 層 層 上 帝 施 行 審 判 與 斷 事 非, 剩 存 的 餘 民 才 能 突 顯 是 上 帝 的 忠 信 選 民 182 彌 迦 的 審 判 信 息 環 環 相 扣 的 鑲 嵌, 以 色 列 民 無 以 與 上 帝 及 大 自 然 矯 辯, 183 這 些 指 控 與 爭 辯 一 遍 又 一 遍, 如 同 疼 痛 抓 住 產 難 的 婦 人, 184 如 同 Allen L. C. 認 為, 彌 迦 使 用 神 諭 + 法 庭 審 判 的 結 合, 在 不 同 場 合 作 移 轉 效 果, 185 這 種 獨 特 現 象, 使 受 審 的 列 國 以 色 列 都 疼 痛 的 無 處 可 藏, 沉 睡 的 以 色 列 民 彷 彿 明 白 上 帝 要 擊 醒 他 們 雖 然 經 歷 審 判 與 刑 罰, 但 末 後 的 日 子, 上 帝 仍 要 憐 憫 ; 使 瘸 腿 者 及 被 趕 出 者 ; 受 懲 治 者, 186 再 次 被 上 帝 招 聚 起 來, 招 聚 這 些 存 留 餘 民 的 弱 勢 族 群, 成 為 上 帝 呼 召 的 強 盛 之 民 ; 成 為 林 間 百 獸 的 上 壯 獅 子 一 般, 187 這 個 移 轉 效 果, 將 使 以 色 列 餘 民 看 見, 上 帝 親 自 治 理 祂 的 百 姓 178 貝 克 ( David W. Baker ) 亞 歷 山 大 (Alexander R. Desmond) 華 奇 (Bruce K. Waltke),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頁 貝 克 ( David W. Baker ) 亞 歷 山 大 (Alexander R. Desmond) 華 奇 (Bruce K. Waltke),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頁 引 用 Limburg, "The Root ryb and the Prophetic Lawsuit Speeches," P302, 引 用 Bruce K. Waltke, A commentary on Micah, p 上 帝 警 告 以 色 列 民 敗 壞 貪 婪 與 不 順 從 上 帝 聖 約, 導 致 上 帝 審 判 的 滅 亡 將 要 臨 在 以 色 列 民 身 上, 可 以 從 彌 1:8;1:16;3:6-7;3:12;4:10-12;5:10-15;6:13-15 都 可 以 見 得 這 種 審 判 的 罪 行 182 彌 迦 書 4 章 3a 節, 形 容 他 必 在 多 國 的 民 中 施 行 審 判, 為 遠 方 強 盛 的 國 斷 定 是 非 183 貝 克 ( David W. Baker ) 亞 歷 山 大 (Alexander R. Desmond) 華 奇 (Bruce K. Waltke),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頁 彌 4:9, 現 在 你 為 何 大 聲 哭 號 呢? 疼 痛 抓 住 你 彷 彿 產 難 的 婦 人, 是 因 你 中 間 沒 有 君 王 嗎? 你 的 謀 士 滅 亡 了 嗎? 185 L. C. Allen,The Books of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Hodder & Stoughton/Eerdmans, 1976,p 彌 4:6, 耶 和 華 說 : 到 那 日, 我 必 聚 集 瘸 腿 的, 招 聚 被 趕 出 的 和 我 所 懲 治 的 187 彌 4:6-7, 耶 和 華 說 : 到 那 日, 我 必 聚 集 瘸 腿 的, 招 聚 被 趕 出 的 和 我 所 懲 治 的 我 必 使 瘸 腿 的 為 餘 剩 之 民, 使 趕 到 遠 方 的 為 強 盛 之 民 耶 和 華 要 在 錫 安 山 作 王 治 理 他 們, 從 今 直 到 永 遠 27
35 一 審 判 法 庭 據 舊 約 先 知 書 要 領 記 載, 188 彌 迦 書 中 的 審 判 帶 出 三 個 要 素 : 1 指 控, 它 的 內 容 著 重 指 出 被 審 審 判 者 所 犯 的 罪 行 2 接 著 作 者 以 所 以 或 使 者 公 式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等 片 語 作 為 轉 接, 引 入 第 三 個 元 素 3 審 判 宣 告, 指 出 被 審 判 者 將 受 的 刑 罰 這 個 爭 議 辯 論 disputation 的 模 式 是 透 過 彌 迦 身 處 的 社 會 處 境 中 (Context) 所 產 生 的,Peter C. Craigie 形 容 兩 城 的 以 色 列 民 早 已 心 神 不 寧, 189 這 個 審 判 法 庭 的 重 心 已 從 國 際 情 勢 移 轉 到 猶 大 和 以 色 列, 190 這 些 層 層 審 判 前, 彌 迦 書 中 充 份 使 用 爭 議 辯 論 disputation, 來 說 明 上 帝 的 論 證 191 這 種 爭 議 辯 論 disputation 會 使 用 論 點 反 論 點 辯 證 這 三 方 說 辭, 192 上 帝 這 三 種 爭 辯 論 證, 讓 以 色 列 看 見 自 己 的 腐 敗, 轉 回 歸 向 上 帝 的 憐 憫 與 救 贖, 這 是 上 帝 在 審 判 刑 罰 以 色 列 民 前, 作 出 與 以 色 列 民 的 爭 辯, 經 歷 這 些 爭 辯, 上 帝 面 對 產 業 餘 民 的 罪 過, 仍 不 永 遠 懷 怒, 祂 仍 施 恩 於 餘 民, 並 要 使 他 們 成 為 強 盛 之 民 二 上 帝 對 產 業 餘 民 的 指 控 Bruce K. Waltke 認 為, 在 整 個 神 諭 為 主 的 彌 迦 書 中, 充 滿 了 戲 劇 性 的 法 庭 模 式 (these oracles develop as a dramatic lawsuit), 審 判 的 法 庭 在 彌 迦 書 六 章, 是 最 富 戲 劇 性 的 代 表 作, 但 這 段 經 文 不 再 我 們 探 討 的 餘 民 經 文 中, 我 們 約 略 可 以 從 中 明 白, 透 過 法 庭 審 判 的 指 控, 大 幅 提 升 上 帝 與 產 業 餘 民 之 間 的 張 力,Bruce K. Waltke 同 時 認 為, 彌 迦 呼 召 了 聽 眾 (Audience) 來 聽 這 個 又 新 又 終 的 結 局, 這 篇 第 六 章 的 訴 訟 講 詞 (A Lawsuit Speech), 193 同 時 也 指 出 以 色 列 民 不 再 受 聖 殿 的 保 護, 因 為 以 色 列 未 依 照 她 與 上 帝 所 立 的 聖 去 約 履 行 義 務, 然 而, 上 帝 的 法 律 控 訴 並 非 以 判 處 百 姓 刑 罰 為 目 的,Bruce K. Waltke 認 為 真 正 指 控 的 用 意 是 盼 望 恢 復 上 帝 與 祂 產 業 餘 民 所 立 的 約,Bruce K. Waltke 引 用 T. Robinson 的 想 188 梁 國 權 雷 建 華 黃 嘉 樑 合 著, 舊 約 先 知 書 要 領, 頁 指 的 是 耶 路 撒 冷 與 撒 馬 利 亞 二 城 190 克 萊 基 (Peter C. Craigie), 十 二 先 知 書 注 釋, 頁 參 考 彌 迦 書 6 章 1-8 節 中, 1 上 帝 對 以 色 列 民 說 話 : 以 色 列 民, 你 們 要 起 來 向 山 嶺 爭 辯 吧! ( 彌 6:1) 2 上 帝 又 對 山 嶺 與 地 說 話 : 山 嶺 啊, 要 聽 耶 和 華 爭 辯 的 話! ( 彌 6:2a) 3 上 帝 自 己 說 : 我 自 己 要 與 我 的 百 姓 爭 辯 ; 要 與 以 色 列 爭 論 ( 彌 6:2b), 192 梁 國 權 雷 建 華 黃 嘉 樑 合 著, 舊 約 先 知 書 要 領, 頁 分 別 是 顯 然 上 帝 對 受 審 的 以 色 列 民 講 出 論 點 ; 接 續 以 山 嶺 作 為 他 論 或 反 論 點 ; 最 後 上 帝 自 己 要 與 以 色 列 民 辯 證, 藉 由 爭 辯 方 式 改 變 以 色 列 民 的 想 法, 其 中 這 三 方 的 代 表 分 別 為 以 下 1 原 告 ( 上 帝 ) 代 表 原 告 的 使 者 ( 彌 迦 ) 2 證 人 ; 證 物 ( 大 自 然 等, 山 嶺 岡 陵 或 土 地 ), 3 被 告 ( 以 色 列 民 ) 193 See Bruce K. Waltke, A commentary on Micah, p Mic 6:1b-8, follows essentially the form of a rib A Lawsuit Speech ( 訴 訟 案 件 的 演 講 ) 28
36 法, 194 上 帝 面 對 產 業 餘 民 的 罪 過, 仍 不 永 遠 懷 怒, 祂 要 興 起 以 色 列 民 與 萬 國 (universal import) 來 歸 向 祂 三 審 判 法 庭 的 三 方 角 色 H. J. Boecker 對 這 種 明 顯 區 隔 的 有 一 個 有 趣 的 看 法, 他 認 為 在 彌 迦 在 控 告 論 講 (discourse of accusation) 與 辯 解 論 講 (Discourse of defense) 間, 上 帝 以 自 我 辯 護 來 控 告 祂 所 愛 的 以 色 列 民, 並 以 過 去 歷 史 的 信 仰 告 白 (an ancient confession of faith) 來 向 產 業 餘 民 訴 說 審 判 法 庭 的 三 種 角 色 如 下 : ( 一 ) 法 官, 原 告 兼 審 判 官 的 上 帝 原 告 的 上 帝, 以 法 庭 法 官 的 姿 態 出 發, 上 帝 原 是 悲 痛 祂 的 子 民, 帶 著 悲 傷 情 緒, 卻 需 面 對 以 色 列 民 的 罪 惡, 上 帝 的 嚴 正 指 責 以 色 列 民, 如 同 彌 迦 極 複 雜 的 心 境, Peter C. Craigie 曾 經 這 樣 說 出 上 帝 法 官 的 心 態 : 197 如 果 我 們 要 正 確 地 了 解 彌 迦, 我 們 必 須 把 上 帝 開 頭 的 異 象 記 在 心 上, 祂 一 方 面 是 審 判 的 主, 但 祂 同 時 也 在 宣 布 審 判 將 可 能 變 為 事 實 的 情 況 下, 帶 看 悲 傷 而 心 緒 不 安, 這 種 內 在 的 張 力, 也 已 變 為 彌 迦 的 特 徵 的 一 部 分, 對 罪 惡 嚴 正 地 宣 告 審 判, 但 當 中 帶 著 上 帝 基 於 慈 愛 而 產 生 的 悲 痛 上 帝 沉 痛 的 說 出 過 去 歷 史 的 方 式, 來 抒 解 祂 對 產 業 餘 民 的 過 犯 的 錯 雜 心 態, 祂 一 方 面, 上 帝 難 過 氣 憤 以 色 列 民 的 敗 壞 ; 另 一 方 面, 上 帝 祂 不 捨 以 色 列 所 遭 遇 的 刑 罰 與 審 判 ; 上 帝 總 是 一 邊 說 施 行 審 判 ; 一 邊 卻 要 憐 憫 疼 愛 祂 的 產 業 餘 民 彌 迦 書 中 經 常 可 以 見 到 上 帝 使 用 追 念 Rememeber 方 式 來 訴 說 對 以 色 列 民 的 愛 恨 交 織 ; 上 帝 這 位 法 官 用 之 以 情 追 念 祂 過 去 對 以 色 列 民 的 作 為, 做 為 祂 的 辯 解 論 講 的 型 態 B. Renaud 認 為 耶 和 華 上 帝 仍 是 追 念 (Remember) 的 悲 傷 溫 柔 心 境, 198 在 整 個 彌 迦 書 中, 祂 曾 兩 度 (two strophes) 稱 呼 以 色 列 民 為 我 的 百 姓 שאל my,י people, 194 B. K. Waltke 引 用 T. Robinson, "Micha," in Die zwölf kleinen Propheten, HAT 14 (Tubingen: J. C. B.Mohr, 1938), P 引 用 於 Bruce K. Waltke, A commentary on Micah, Grand Rapids, Mich. : William B. Eerdmans Pub. Co., 2007, 頁 上 帝 的 忿 怒 透 過 這 個 辯 護,J. Begrich 形 容, 以 色 列 人 必 需 要 回 去 面 對 聖 約 訴 訟 (Covenant Lawsuit), 參 考 J. Begrich, "Die priesterliche Tora," Werden und Wesen des Alten Testaments, ed.p. Volz, F. Stummer, and J. Hempel, BZAW (Berlin: Topelmann, 1936)79-80, 引 用 於 Bruce K. Waltke, A commentary on Micah, p Bruce K. Waltke 也 認 為 這 種 聖 約 訴 訟 所 帶 出 的 審 判 法 庭, 就 像 是 一 種 為 妥 拉 (Torah) 傳 講 的 神 諭 一 樣, 參 考 Bruce K. Waltke, A commentary on Micah, p 克 萊 基 (Peter C. Craigie), 十 二 先 知 書 注 釋, 頁 Bruce K. Waltke, A Commentary on Micah, p. 372, 參 考 B. Renaud, La Formation du Livre de Michee: Tradition et Actualisation, Etudes, Bibliques (Paris: Gabalda, 1977) (hereafter La Formation), P
37 199 希 望 能 打 動 他 們 的 心, 透 過 歷 史 的 呼 喚 (Remember), 追 念 (remember) 自 摩 押 王 (Moab) 出 了 埃 及 的 神 蹟 奇 事 (Miraculous passage through Moab and entrance into the land), 200 這 個 以 色 列 民 時 常 背 頌 的 逾 越 情 節 (recite Passover), 照 J. Stamin 所 認 為, 201 上 帝 祂 使 用 以 色 列 民 所 熟 悉 的 宗 教 語 言 (Religious Linguistic use) 來 喚 回 以 色 列 民 的 記 憶, 使 他 們 記 起 (remember) 上 帝 是 那 位 帶 領 以 色 列 民 離 開 為 奴 之 家 的 上 帝, 是 那 位 施 行 拯 救 的 上 帝, 上 帝 使 用 這 些 救 贖 (redeem) 情 感, 來 喚 回 那 些 以 色 列 民 的 記 憶 202 然 而 以 色 列 民 卻 是 叛 逆 不 順 從 (disobedience) 與 上 帝 之 間 的 聖 約, 將 上 帝 立 的 約 變 為 商 業 契 約, 203 燔 祭 以 一 歲 的 牛 犢 或 是 千 千 的 公 羊 與 萬 萬 的 油 河 可 以 獻 上 呢, 百 姓 的 背 後, 是 以 商 業 行 為 到 上 帝 祭 壇 前, 以 色 列 期 待 以 用 祭 品 來 買 通 上 帝 這 樣 的 叛 逆 激 怒 上 帝,Bruce K. Waltke 形 容, 就 像 是 一 股 上 帝 的 怒 斥 神 諭 (the Oracles of Reproach) 204 上 帝 內 心 的 種 種 糾 結 與 對 以 色 列 民 的 不 捨, 在 審 判 模 式 裡, 上 帝 與 祂 自 己 內 在 情 緒, 透 過 審 判 程 序 形 成 一 股 極 大 的 張 力 ( 二 ) 被 告 以 色 列 民 的 心 境 以 色 列 民 因 官 長 貪 圖 欺 凌 詐 騙 與 壓 迫 的 罪 狀, 205 說 謊 言 ; 行 詭 詐 ; 充 滿 暴 力 ; 206 ; 行 賄 賂 ; 207 及 假 先 知 為 銀 錢 行 邪 術 占 卜 及 拜 偶 像 ; 208 祭 司 為 雇 價 施 訓 悔 ; 209 以 色 列 民 認 為 彌 迦 可 以 成 為 他 們 控 訴 者,J. Limburg 正 確 指 出 百 姓 認 為 他 們 有 了 一 位 控 訴 者 可 以 抵 擋 上 帝, 但 事 實 上, 上 帝 本 人 才 是 那 位 控 訴 者, 210 上 帝 指 控 祂 的 懲 戒 處 罰 是 透 過 亞 述 來 建 立 祂 的 權 威, 而 這 些 非 忠 信 子 民 的 行 為, 就 成 為 上 帝 所 要 控 訴 罪 證 ( 三 ) 證 人 證 物 大 自 然 彌 迦 書 中 的 證 人, 通 常 是 以 大 自 然 為 主 要 的 證 人, 典 型 的 證 人 是 1 土 地 ; 那 199 彌 6:3 我 的 百 姓 啊, 我 向 你 做 了 甚 麼 呢? 我 在 甚 麼 事 上 使 你 厭 煩? 你 可 以 對 我 證 明 彌 6:5 我 的 百 姓 啊, 你 們 當 追 念 摩 押 王 巴 勒 所 設 的 謀 和 比 珥 的 兒 子 巴 蘭 回 答 他 的 話, 並 你 們 從 什 亭 到 吉 甲 所 遇 見 的 事, 好 使 你 們 知 道 耶 和 華 公 義 的 作 為 200 見 彌 6:5 節 201 "Religious Linguistic Use" 引 用 Bruce K. Waltke, A Commentary on Micah, p the God who redeemed from the house of slavery" 這 個 情 節 是 上 帝 帶 領 以 色 列 離 開 為 奴 之 家 的 上 帝, 是 那 位 施 行 拯 救 的 上 帝,See Bruce K. Waltke, A Commentary on Micah, p 貝 克 ( David W. Baker ) 亞 歷 山 大 (Alexander R. Desmond) 華 奇 (Bruce K. Waltke),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頁 Bruce K. Waltke, A Commentary on Micah, p 彌 2:1-5;3:9 206 彌 6: 彌 3: 彌 2:5;3:7;3:11;5: 彌 3: 引 用 Limburg, "The Root Ryb and the Prophetic Lawsuit Speeches," P. 302, 引 用 Bruce K. Waltke, A Commentary on Micah, p
38 永 久 的 根 基 (foundations of the earth)2 山 嶺 (mountains) 3 崗 陵 (hills), 211 在 審 判 法 庭 中, 這 些 大 自 然 是 歷 史 的 見 證 人, 在 法 庭 的 角 色 中, 大 自 然 成 為 上 帝 審 判 以 色 列 的 證 人 證 物, 彌 迦 召 喚 以 色 列 民 起 來, 與 地 那 永 久 的 根 基 辯 論 吧! 與 山 領 辯 論 吧! 與 岡 陵 辯 論 吧! Peter C. Craigie 這 樣 認 為, 當 法 庭 集 會 要 開 始, 而 傳 喚 證 人 已 都 出 席, 才 宣 告 被 告 的 以 色 列 民 需 要 出 庭, 212 而 上 帝 的 目 的 就 是 要 控 告 以 色 列 民 彌 迦 以 第 一 人 稱 說 出 上 帝 的 控 訴 耶 路 撒 冷 城 的 居 民, 使 證 人 聽 見 彌 迦 的 話 語, 如 同 是 聽 上 帝 這 位 原 告 在 說 明 一 切 的 案 情 四 小 結 從 整 個 彌 迦 書 中 的 審 判 法 庭 模 式 裡, 以 色 列 民 並 無 為 他 們 所 犯 的 罪 答 辯 ; 也 無 否 認 這 些 證 據, 被 告 以 色 列 民 只 能 提 問 上 帝, 關 於 被 告 以 色 列 民, 必 須 怎 樣 做, 才 能 把 事 情 弄 妥 呢? 213 Peter C. Craigie 認 為 這 個 措 辭, 已 顯 露 被 告 以 色 列 民 並 沒 有 真 正 理 解 是 怎 麼 一 回 事, 214 而 上 帝 真 正 喜 歡 甚 麼 呢? 當 上 帝 審 判 的 以 色 列 時, 以 色 列 百 姓 無 處 可 躲 藏, 彌 迦 覺 察 到 以 色 列 整 個 國 家, 失 去 基 本 信 心, 連 禮 儀 本 身 只 是 代 表 禮 儀 的 目 的, 以 色 列 的 獻 祭 與 聖 殿 崇 拜 禮 儀, 成 為 國 家 的 保 險 政 策, Peter C. Craigie 用 一 個 有 趣 比 喻 來 說 明 這 樣 的 虛 偽 的 禮 儀 文 化, 以 色 列 民 可 以 照 自 己 所 希 望 的 去 犯 罪, 只 要 以 色 列 民, 仍 在 聖 殿 中 繳 交 保 險 費 215 第 四 節 結 論 先 知 彌 迦 透 過 上 帝 話 י ) 語 Dabar 或 אמ ר是 Amar), 成 為 上 帝 的 代 言 人, 重 覆 使 用 悲 歌 與 神 諭 ; 或 審 判 法 庭 模 式 與 修 辭 文 學, 來 吩 咐 與 命 令 這 群 敗 壞 的 以 色 列 民 遵 守, 上 帝 同 時 說 明, 到 末 日, 以 色 列 民 經 歷 了 刑 罰 審 判 之 後, 所 存 留 的 餘 民, 就 是 這 些 瘸 腿 與 被 趕 出 的 產 業 餘 民, 將 要 成 為 上 帝 強 盛 的 子 民, 上 帝 要 作 王 來 治 理 他 們, 以 色 列 民 可 以 仰 望 那 末 後 日 子 的 來 到, 在 彌 迦 書 的 第 七 章, 上 帝 要 顯 出 奇 事, 好 像 出 埃 及 地 的 時 候 一 樣, 上 帝 以 追 念 的 方 式, 使 用 以 色 列 民 所 理 解 的 宗 教 語 言, 來 向 以 色 列 民, 祂 的 產 業, 宣 告 上 帝 更 以 永 遠 的 慈 愛, 來 迎 接 產 業 餘 民 的 過 犯 ; 從 彌 迦 書 整 卷 中, 彌 迦 說 明 上 帝 的 產 業 餘 民, 將 會 經 歷 過 疼 痛 劬 勞 如 同 產 難 的 婦 人 一 般, 216 在 降 罰 日 子 來 到 後, 他 211 彌 6:2a 山 嶺 和 地 永 久 的 根 基 啊, 要 聽 耶 和 華 爭 辯 的 話! 因 為 耶 和 華 要 與 他 的 百 姓 爭 辯, 與 以 色 列 爭 論 212 克 萊 基 (Peter C. Craigie), 十 二 先 知 書 注 釋, 頁 彌 6:6, 我 朝 見 耶 和 華, 在 至 高 上 帝 面 前 跪 拜, 當 獻 上 甚 麼 呢? 豈 可 獻 一 歲 的 牛 犢 為 燔 祭 嗎? 214 克 萊 基 (Peter C. Craigie), 十 二 先 知 書 注 釋, 頁 克 萊 基 (Peter C. Craigie), 十 二 先 知 書 注 釋, 頁 53-54,Peter C. Craigie 認 為 這 是 以 色 列 民 的 假 冒 為 善 的 罪 狀, 以 為 可 以 用 這 種 虛 偽 來 補 贖 自 己 的 過 失 216 彌 4:9-10 節, 現 在 你 為 何 大 聲 哭 號 呢? 疼 痛 抓 住 你 彷 彿 產 難 的 婦 人, 是 因 你 中 間 沒 有 君 王 嗎? 你 的 謀 士 滅 亡 了 嗎? 錫 安 的 民 ( 原 文 是 女 子 ) 哪, 你 要 疼 痛 劬 勞, 彷 彿 產 難 的 婦 人 ; 因 為 你 必 從 城 裡 出 來, 住 在 田 野, 到 巴 比 倫 去 在 那 裡 要 蒙 解 救 ; 在 那 裡 耶 和 華 必 救 贖 你 脫 離 仇 敵 的 手 31
39 們 願 意 除 掉 偶 像 並 悔 改 回 轉 歸 向 上 帝 時, 217 到 那 日, 上 帝 要 使 這 些 雅 各 餘 剩 的 人, 在 多 國 多 民 中, 好 像 林 間 百 獸 中 的 獅 子, 又 如 少 壯 獅 子 在 羊 群 中, 雖 然 餘 民 會 在 黑 暗 中, 耶 和 華 卻 要 成 為 他 們 的 光, 218 當 日 子 必 到 時, 餘 民 的 牆 垣 必 重 修 ; 到 那 日 餘 民 的 境 界 必 開 展, 上 帝 仍 是 以 盼 望 與 赦 免 來 面 對 餘 民 的 罪 過, 且 不 永 遠 懷 怒, 並 且 喜 愛 施 恩, 如 同 7 章 18 節 所 說 的 上 帝 啊, 有 何 神 像 你, 赦 免 罪 孽, 饒 恕 你 產 業 之 餘 民 的 罪 過, 不 永 遠 懷 怒, 喜 愛 施 恩?, 在 彌 迦 書 中, 雖 然 彌 迦 使 用 不 同 悲 歌 神 諭 審 判 法 庭 修 辭 來 吩 附 以 色 列 餘 民, 上 帝 背 後 的 極 深 的 目 的, 仍 是 揀 選 餘 民 且 喜 愛 施 恩 祂 產 業 餘 民 第 四 章 上 帝 審 判 與 拯 救 本 章 使 用 歸 納 法 來 探 討 上 帝 對 以 色 列 民 的 審 判 揀 選 刑 罰 與 拯 救, 面 對 審 判 之 前, 必 需 要 理 解 為 何 上 帝 要 審 判? 上 帝 為 何 要 刑 罰? 最 主 要 的 用 意 是 當 以 色 民 無 法 持 守 與 上 帝 的 聖 約 及 堅 守 聖 潔 屬 性 時, 上 帝 自 然 會 透 過 祂 自 己 的 揀 選 原 則, 進 行 祂 自 己 審 判 刑 罰 ; 上 帝 看 見 以 色 列 民 的 敗 壞, 上 帝 存 留 餘 民 團 體, 這 是 上 帝 所 揀 選 的 餘 民, 上 帝 親 自 拯 救 這 群 餘 民 團 體 אי ש ל ) 知 上 帝 對 於 以 色 列 民 的 審 判 與 拯 救 的 心 聲, 佔 據 整 個 舊 約 先 知 書 中, 透 過 先 Nabi); 先 見,( 一 般 會 使 用 有 兩 個 希 伯 來 字, 一 ז וי為 ; Chozeh,ס 另 一 ו י為,Ro'eh), 219 來 進 行 祂 所 要 宣 告 信 息, 無 論 是 先 知 或 先 見, 這 些 著 作 先 知 與 沒 有 著 作 的 先 知, 220 都 擔 負 上 帝 使 命 成 為 上 帝 的 神 諭 的 代 言 人, 先 知 多 以 審 判 來 面 對 受 審 以 色 民, 彌 迦 因 著 以 色 列 人 歷 史 進 程, 傳 達 上 帝 警 誡 話 語, 這 種 審 判 模 式, 可 以 說 從 個 人 性 神 諭 進 入 群 體 性 的 神 諭, 221 大 部 分 的 對 以 色 列 民 的 審 判 信 息 都 是 直 接 且 嚴 厲 的, 這 是 因 為 宣 講 對 象 已 經 是 較 廣 闊 的 以 色 列 人,( 包 括 南 國 與 北 國 ) 217 彌 5:9-15 節 218 彌 7:8 節 我 的 仇 敵 啊, 不 要 向 我 誇 耀 我 雖 跌 倒, 卻 要 起 來 ; 我 雖 坐 在 黑 暗 裡, 耶 和 華 卻 作 我 的 光 219 先 見 的 字 根 有 兩 種 型 式, 一 為 ז וי為 ; chozeh,ס 另 一 ו י為,ro'eh, 這 兩 者 為 同 義 詞, 均 是 指 能 看 見 的 人, 故 中 文 聖 經 譯 本 均 譯 為 先 見, 先 見 可 以 作 為 動 詞 使 用, 即 看 見 ; 也 可 以 作 名 詞 使 用, 即 指 看 見 的 人, 這 詞 在 聖 經 出 現 次 數 甚 多 ; 本 章 彌 迦 書 三 章 7 節 也 זשלק以,י ס 是 巴 比 倫 的 那 些 觀 星 象 術 士, 參 考 梁 國 權 雷 建 華 黃 嘉 樑 合 著 舊 約 先 知 書 要 領, 頁 梁 國 權 雷 建 華 黃 嘉 樑 合 著, 舊 約 先 知 書 要 領, 頁 190, 提 到 所 謂 的 非 著 作 先 知, 如 撒 母 耳 ( 撒 上 15:14-23) 以 利 亞 ( 王 上 20:17~ 24) 及 以 利 沙 ( 王 下 7:1~2) 等 等 221 撒 母 耳 對 以 利 的 兩 個 兒 子 ; 或 對 大 衛 或 掃 羅 的 神 諭, 這 些 都 可 以 認 定 為, 上 帝 透 過 撒 母 耳 向 一 位 君 王 或 一 個 人 所 說 的 話 語, 這 是 個 人 性 的 神 諭, 見 梁 國 權 雷 建 華 黃 嘉 樑 合 著, 舊 約 先 知 書 要 領, 頁 190 經 文 中 可 以 參 考, 撒 上 13:8~14 與 15:10-31, 這 最 明 顯 的 一 段 是 撒 母 耳 對 掃 羅 說 : 你 做 了 糊 塗 事 了, 沒 有 遵 守 耶 和 華 你 上 帝 所 吩 咐 你 的 命 令 若 遵 守, 耶 和 華 必 在 以 色 列 中 堅 立 你 的 王 位, 直 到 永 遠 現 在 你 的 王 位 必 不 長 久 耶 和 華 已 經 尋 著 一 個 合 他 心 意 的 人, 立 他 作 百 姓 的 君, 因 為 你 沒 有 遵 守 耶 和 華 所 吩 咐 你 的 撒 母 耳 向 掃 羅 提 出 嚴 重 的 警 誡 與 對 後 代 的 懲 罰 32
40 筆 者 在 此 章, 試 以 上 帝 的 審 判 與 拯 救 ; 及 餘 民 與 錫 安 的 關 聯 性, 來 探 討 以 色 列 民 在 經 歷 上 帝 的 審 判 與 拯 救 後 的 餘 民, 這 些 餘 民 在 以 色 列 民 中, 他 們 串 連 形 塑 (shaping) 餘 民 神 學 的 發 展, 也 回 溯 到 上 帝 與 人 的 緊 密 關 聯, 餘 民 回 應 彌 迦 書 對 上 帝 的 揭 露 (Reveal); 這 意 味 上 帝 揭 露 出 餘 民 這 個 團 體 來 證 明, 上 帝 在 以 色 列 民 中 的 救 贖 歷 史, 也 就 是 上 帝 不 斷 扮 演 啟 示 掌 權 與 拯 救 者 角 色 ; 同 時, 帶 著 這 群 餘 民 團 體 進 入 歷 史 終 末 的 盼 望 第 一 節 上 帝 的 審 判 一 彌 迦 面 對 上 帝 審 判 的 三 個 層 面 舊 約 先 知 書 要 領 主 張 先 知 審 判 以 色 列 人, 是 按 著 上 帝 公 義 和 神 聖 本 質 的 要 求 去 對 以 色 列 人 的 罪 行 作 出 批 判, 這 些 罪 行 大 概 可 以 分 為 在 1 社 會 上 2 政 治 上 3 宗 教 上 三 個 層 面, 對 彌 迦 先 知 來 說, 在 彌 迦 書 中 所 提 到 的 三 個 層 面 並 不 是 獨 立, 而 是 互 相 連 繫 ; 互 相 影 響 的 222 彌 迦 書 中 所 提 及 的 這 三 個 層 面 分 別 是 : ( 一 ) 社 會 層 面 : 在 當 時 八 世 紀 末, 彌 迦 看 見 社 會 上 不 公 平 的 狀 況, 那 些 圖 謀 惡 計 的 人, 佔 據 別 人 的 房 屋 與 產 業, 並 且 欺 壓 百 姓, 沒 有 依 照 上 帝 的 公 義 而 行 223 ( 二 ) 政 治 層 面 : 首 領 與 官 長 聯 合 壓 榨 貧 民, 從 百 姓 身 上 剝 肉, 行 賄 賂 卻 沒 有 按 律 法 治 理 百 姓 國 家 224 ( 三 ) 宗 教 層 面 : 先 見 與 占 卜 的 帶 領 百 姓 走 差 路 並 且 雕 刻 那 敬 拜 偶 像, 225 雖 然 按 規 矩 守 節 期 和 獻 祭, 226 徒 有 敬 虔 外 表 卻 沒 有 心 靈 誠 實 梁 國 權 雷 建 華 黃 嘉 樑 合 著, 舊 約 先 知 書 要 領, 頁 彌 2:1-2 節 禍 哉, 那 些 在 床 上 圖 謀 罪 孽 造 作 奸 惡 的! 天 一 發 亮, 因 手 有 能 力 就 行 出 來 了 2 他 們 貪 圖 田 地 就 佔 據, 貪 圖 房 屋 便 奪 取 ; 他 們 欺 壓 人, 霸 佔 房 屋 和 產 業 224 彌 3:1-4 我 說 : 雅 各 的 首 領, 以 色 列 家 的 官 長 啊, 你 們 要 聽! 你 們 不 當 知 道 公 平 嗎? 你 們 惡 善 好 惡, 從 人 身 上 剝 皮, 從 人 骨 頭 上 剔 肉, 吃 我 民 的 肉, 剝 他 們 的 皮, 打 折 他 們 的 骨 頭, 分 成 塊 子 像 要 下 鍋, 又 像 釜 中 的 肉 到 了 遭 災 的 時 候, 這 些 人 必 哀 求 耶 和 華, 他 卻 不 應 允 他 們 那 時 他 必 照 他 們 所 行 的 惡 事 向 他 們 掩 面 225 彌 1:7 她 一 切 雕 刻 的 偶 像 必 被 打 碎 ; 她 所 得 的 財 物 必 被 火 燒 ; 所 有 的 偶 像 我 必 毀 滅 ; 因 為 是 從 妓 女 雇 價 所 聚 來 的, 後 必 歸 為 妓 女 的 雇 價 226 彌 迦 3:5-7, 論 使 以 色 列 民 走 迷 路 的 假 先 知, 論 到 使 我 民 走 差 路 的 先 知 他 們 牙 齒 有 所 嚼 的, 他 們 就 呼 喊 說 : 平 安 了! 凡 不 供 給 他 們 吃 的, 他 們 就 預 備 攻 擊 他 ( 預 備 攻 擊 他 : 或 譯 說 必 遭 遇 刀 兵 )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你 們 必 遭 遇 黑 夜, 以 致 不 見 異 象 ; 又 必 遭 遇 幽 暗, 以 致 不 能 占 卜 日 頭 必 33
41 上 帝 所 要 審 判 的 理 據 就 是 這 些 以 色 列 人 的 罪 行, 在 彌 迦 書 中 3 章 11 節, 提 到, 首 領 為 賄 賂 行 審 判 ; 祭 司 為 雇 價 施 訓 誨 ; 先 知 為 銀 錢 行 占 卜 他 們 卻 倚 賴 耶 和 華, 說 : 耶 和 華 不 是 在 我 們 中 間 嗎? 災 禍 必 不 臨 到 我 們 百 姓 跪 拜 雕 刻 偶 像 當 中, 致 使 審 判 帶 入 錫 安, 進 入 耶 路 撒 冷 城, 整 個 國 家 如 同 婦 人 疼 痛 劬 勞, 像 產 難 一 樣 的 悲 情 ; 彌 迦 身 處 的 時 代, 首 領 祭 司 及 先 知 都 是 因 為 污 穢, 使 人 因 而 受 到 上 帝 的 審 判 與 毀 滅 信 息, 上 帝 要 大 大 毀 滅 這 些 背 逆 的 領 導 者 與 百 姓, 接 著 12 節 這 樣 提 到 所 以 因 你 們 的 緣 故, 錫 安 必 被 耕 種 像 一 塊 田, 耶 路 撒 冷 必 變 為 亂 堆 ; 這 殿 的 山 必 像 叢 林 的 高 處, 上 帝 的 義 怒 已 經 要 降 下 來, 在 以 色 列 民 的 聖 殿, 在 以 色 列 民 的 城 中 然 而, 在 這 樣 的 不 公 平 不 公 義 ; 先 見 抱 愧 占 卜 蒙 羞 的 遭 災 情 況 下, 這 些 人 哀 求 耶 和 華, 上 帝 卻 不 應 允 他 們, 上 帝 因 著 他 們 所 行 的 惡 事, 對 他 們 掩 面 不 聽 也 不 看, 彌 迦 書 3 章 6 節 這 樣 形 容 當 時 的 情 況, 遭 遇 黑 夜, 以 致 不 見 異 象 ; 又 必 遭 遇 幽 暗, 以 致 不 能 占 卜 日 頭 必 向 你 們 沉 落, 白 晝 變 為 黑 暗, 這 種 情 況, 百 姓 遭 災, 而 有 權 有 地 位 的 首 領 官 長 卻 行 大 惡 得 罪 上 帝, 那 日 子 是 連 日 夜 都 不 能 分 辨 的 黑 暗 縱 橫, 這 個 審 判 目 的, 如 同 彌 迦 書 1 章 8 節 所 說 : 先 知 說 : 因 此 我 必 大 聲 哀 號, 赤 腳 露 體 而 行 ; 又 要 呼 號 如 野 狗, 哀 鳴 如 鴕 鳥, 上 帝 透 過 先 知 彌 迦 的 大 聲 哀 號, 用 赤 腳 露 體 呼 喊 哀 鳴 的 舉 哀 方 式, 上 帝 自 己 也 籌 劃 要 降 禍 於 以 色 列 民 中, 228 在 歷 史 中, 上 帝 再 次 要 求 祂 所 愛 的 以 色 列 民 可 以 回 轉 歸 向 祂 二 彌 迦 的 審 判 法 庭 模 式 ( 一 ) 餘 民 既 是 上 帝 透 過 刑 罰 所 揀 選 忠 信 子 民, 那 餘 民 產 生 之 前, 以 色 列 民 必 需 面 對 上 帝 審 判 刑 罰 的 判 決, 透 過 法 庭 審 判 模 式, 讓 以 色 列 民 了 解 上 帝 的 心 意, 關 於 法 庭 審 判 的 模 式, 我 們 已 在 第 三 章 詳 盡 的 說 明, 在 本 章, 將 以 神 學 的 角 度 來 剖 析 上 帝 在 審 判 模 式 中 的 心 意 首 先, 法 庭 模 式 仍 有 基 本 四 種 角 色 的 呈 現 : 1 上 帝 如 同 扮 演 法 庭 法 官 的 審 判 者 與 原 告 者 2 而 摩 利 沙 人 彌 迦, 正 是 上 帝 呼 召 的 執 行 者, 3 而 以 色 列 民 就 是 一 群 被 告 的 受 審 子 民, 傳 喚 證 人 證 物, 是 大 自 然 土 地 山 嶺 崗 陵 為 證 華 爾 基 認 為 彌 迦 書 的 審 判 神 學 上, 是 帶 出 上 帝 對 以 色 列 民 的 控 訴, 這 當 中 有 愛 與 向 你 們 沉 落, 白 晝 變 為 黑 暗 先 見 必 抱 愧, 占 卜 的 必 蒙 羞, 都 必 摀 著 嘴 唇, 因 為 上 帝 不 應 允 他 們 227 梁 國 權 雷 建 華 黃 嘉 樑 合 著, 舊 約 先 知 書 要 領, 頁 彌 2:3 所 以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我 籌 劃 災 禍 降 與 這 族 ; 這 禍 在 你 們 的 頸 項 上 不 能 解 脫 ; 你 們 也 不 能 昂 首 而 行, 因 為 這 時 勢 是 惡 的 229 克 萊 基 (Peter C. Craigie), 十 二 先 知 書 注 釋 戴 哲 民 譯,( 香 港 : 基 督 教 文 藝 ) 1989, 頁
42 恨, 230 上 帝 要 以 色 列 民 思 考 上 帝 的 怒 氣, 就 是 要 以 色 列 了 解 上 帝 對 他 們 的 愛, 然 而, 他 們 並 沒 遵 守 上 帝 的 聖 約, 也 就 是 摩 西 的 西 乃 之 約, 上 帝 以 此 約 作 為 以 色 列 民 遵 守 的 要 件, 231 當 百 姓 違 背 這 個 約, 沒 有 遵 行 妥 拉, 上 帝 就 必 以 純 全 正 直 審 判 來 判 決 以 色 列 民, 但 在 彌 迦 書 3 章 的 斥 責 領 袖, 呼 叫 以 色 列 民 要 聽, 這 個 前 題, 是 上 帝 不 斷 提 前 ; 事 先 警 誡 規 勸 以 色 列 民, 應 當 回 轉 ; 應 當 聽 上 帝 的 話 ; 應 當 悔 改, 但 是 以 色 列 民 終 究 沒 有 改 變 這 樣 的 罪 性, 以 致 上 帝 的 怒 氣 與 刑 罰 臨 到 二 城, 彌 迦 宛 然 成 為 上 帝 在 地 上 的 代 言 者, 上 帝 與 人 的 關 係, 在 整 個 彌 迦 書 中, 透 過 彌 迦 對 以 色 列 民 的 呼 喊 ; 對 話 ; 與 提 問 (2:10;2:12;3:1-5.) 完 全 顯 現 出 來, 而 以 色 列 民 的 罪 性 與 神 聖 上 帝 的 赦 免, 終 究 成 為 上 帝 愛 世 人 的 最 高 境 界 232 ( 二 ) 彌 迦 書 中, 明 顯 的 以 三 部 יה י聽 (shama) 的 問 話, 來 開 始 上 帝 對 以 色 民 的 事 先 要 求, 這 三 部 分 別 為 11-2 章 章, 彌 迦 使 用 要 聽 啊 當 聽, 來 述 說 上 帝 對 以 色 列 民 的 呼 喊 要 求, 233 Kapelrud( 卡 波 拉 ) 認 為 這 些 用 語 與 勸 勉 的 話 語, 對 以 色 列 並 不 陌 生, 這 些 聽, 就 是 過 去 以 色 列 民 在 申 命 記 中, 曾 經 每 天 三 次 讀 的 示 瑪 (Shema) 以 色 列 啊, 你 要 聽, 要 謹 守 遵 行, 使 你 可 以 在 那 流 奶 與 蜜 之 地 得 以 享 福, 人 數 極 其 增 多, 正 如 耶 和 華 你 列 祖 的 神 所 應 許 你 的 ( 申 6:3) 及 以 色 列 啊, 你 要 聽! 耶 和 華 我 們 神 是 獨 一 的 主 ( 申 6:4) 你 們 要 聽 (shama), יה י聽 (shama), 甚 至 萬 國 啊, 你 們 都 要 יה י聽 (shama), 以 色 列 民 要 יה י 要 上 帝 審 判 面 前, 上 帝 讓 以 色 列 民 從 聽 的 當 中, 回 想 追 念 (Remember) 上 帝 神 聖 性 與 祂 的 聖 約, 這 正 是 審 判 前, 上 帝 對 以 色 民 的 勸 說, 要 他 們 聽 從 順 服 上 帝 的 話 語, 234 彌 迦 書 3:8b 中 可 以 向 雅 各 說 明 他 的 過 犯, 向 以 色 列 指 出 他 的 罪 惡 ך ) 改 shub), 悔 ך ) 轉 ( 彌 3:8b) 上 帝 親 自 說 出 以 色 民 的 罪 惡, 要 糾 正 以 色 列 民 回 shub) 轉 向 上 帝 神 聖 屬 性, 235 來 重 新 再 次 回 應 上 帝 聖 約, 這 是 彌 迦 另 類 聽 的 教 育, 236 以 此 或 者 上 帝 原 諒 ; 收 回 祂 的 怒 氣, 不 再 降 災 所 揀 選 之 民 ; 並 能 重 新 與 上 帝 建 立 聖 約 的 歸 回 從 這 些 聽 的 神 學 中, 237 不 難 理 解, 對 以 色 列 而 言, 他 們 視 同 是 上 帝 對 他 們 在 230 華 爾 基 (Bruce K. Waltke) 俞 明 義 ( Charles Yu), 華 爾 基 舊 約 神 學 ( 下 冊 ) 2013 年, 頁 同 樣, 上 帝 也 必 守 約 信 實 賜 福 予 憑 信 而 活 的 義 人 ; 先 知 彌 迦 譴 責 以 色 列 拜 別 神, 破 壞 了 西 奈 山 領 受 的 約 定, 這 樣 偶 像 崇 拜 帶 來 一 個 剝 削 壓 迫 的 社 會 體 系, 見 華 爾 基 (Bruce K. Waltke) 等 華 爾 基 舊 約 神 學 ( 下 冊 ) 2013 年, 頁 魯 斌 (Jack R. Lundbom), 希 伯 來 先 知 導 論 (The Hebrew prophets : an introduction), 頁 貝 克 ( David W. Baker ) 亞 歷 山 大 (Alexander R. Desmond) 華 奇 (Bruce K. Waltke),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頁 梁 國 權 雷 建 華 黃 嘉 樑 合 著, 舊 約 先 知 書 要 領, 頁 魯 斌 (Jack R. Lundbom), 希 伯 來 先 知 導 論 (The Hebrew prophets : an introduction), 頁 69, 回 ך ) 轉 shub) 通 常 也 有 轉 向 上 帝, 轉 離 罪 惡 的 意 思 ; 有 悔 改 之 意 (to turn back, return,repent) 236 在 舊 約 先 知 書 要 領 書 中, 提 到 上 帝 施 行 審 判, 為 要 證 明 祂 是 公 義 的 上 帝, 祂 必 報 應 作 惡 並 要 止 息 這 些 惡 行, 以 此 警 戒 他 者, 不 要 效 法 惡 的, 上 帝 的 用 意 也 是 要 將 原 本 錯 置 的 關 係 糾 正 過 來, 使 選 民 可 以 回 歸 上 帝 的 選 擇, 頁 申 命 記 11:18-21 你 們 要 將 我 這 話 存 在 心 內, 留 在 意 中, 繫 在 手 上 為 記 號, 戴 在 額 上 為 經 35
43 說 的 話, 要 教 導 他 們, 要 聽 啊, 這 些 勸 勉 的 神 諭, 早 已 形 成 以 色 列 民 敬 拜 上 帝 的 儀 式 之 一 238 然 而,Jack R. Lundbom 卻 出 指 出, 在 當 時 以 色 列 民 當 中, 已 經 沒 有 人 想 聽 與 愛 聽 239 百 姓 的 背 逆 是 從 順 服 的 聽 到 不 聽 以 色 列 民 沒 有 重 視 到 一 種 犯 罪 的 層 度, 加 爾 文 在 彌 迦 書 詮 釋, 形 容 這 種 頑 梗 尤 為 精 闢, 他 描 述, 這 像 是 聖 者 必 需 與 邪 惡 者 ; 與 那 些 硬 頸 且 不 能 修 復 者 對 話 一 般 (The holy man had to do with ungodly men, with men of a hardened neck, yea, and so wicked, that they were wholly irreclaimable) 240, יה י聽 (shama) 是 彌 迦 書 中 常 見 且 重 要 的 經 文, 上 帝 目 的, 是 要 扭 轉 以 色 列 民 的 不 聽 到 聽, 加 爾 文 也 指 出 : 除 非 我 們 留 心 聽 上 帝 的 話, 否 則, 祂 的 威 嚴 必 不 在 我 們 心 中 241 上 帝 同 時 也 透 過 自 己 話 語 與 神 聖 屬 性, 要 以 色 列 民 這 群 不 聽 的 團 體, 要 學 習 分 別 為 聖, 這 種 分 別 的 意 味, 也 是 以 色 列 民 要 從 不 聽 的 當 中 分 別 出 來, 關 於 這 個 上 帝 神 聖 性, 筆 者 在 下 面 將 會 提 到 三 耶 和 華 的 神 聖 屬 性 上 帝 的 屬 性 中, 彭 巴 頓 認 為 : 在 舊 約 裡 面, 聖 潔 不 僅 僅 是 上 帝 眾 多 屬 性 (attributes) 中 的 一 種, 聖 潔 可 說 是 神 整 體 性 格 的 總 描 述, 242 上 帝 聖 潔 屬 性 第 一 次 是 在 出 埃 及 記, 上 帝 對 摩 西 啟 示 裡, 上 帝 說 明 摩 西 所 站 的 地 是 聖 地, 要 他 拖 下 腳 上 的 鞋 來, 243 利 未 記 中 也 多 次 提 到 我 是 耶 和 華 你 們 的 神 ; 所 以 你 們 要 成 為 聖 潔, 因 為 我 是 聖 潔 的 你 們 也 不 可 在 地 上 的 爬 物 污 穢 自 己 我 是 把 你 們 從 埃 及 地 領 出 來 的 耶 和 華, 要 作 你 們 的 神 ; 所 以 你 們 要 聖 潔, 因 為 我 是 聖 潔 的 ; 244 原 本 上 帝 是 聖 潔 者 ( יםנ,Qadosh) 的 聖 潔, 是 來 自 於 希 伯 來 文 ונ ש ( Qadash ),ם 成 為 神 聖 把 它 奉 獻 給 (sanctify) 潔 淨 的 意 思, 245 當 然 除 了 字 面 的 聖 潔 字 義 外, 彭 巴 頓 認 為 有 另 一 層 意 義, 是 從 罪 軟 弱 與 不 潔 的 當 中 分 別 出 來 的 意 思 (separate from human infirmity, impurity, and sin), 246 這 樣 的 分 別 為 聖, 也 正 符 合 R. Laird Harris 舊 約 神 學 文 ; 也 要 教 訓 你 們 的 兒 女, 無 論 坐 在 家 裏, 行 在 路 上, 躺 下, 起 來, 都 要 談 論 ; 又 要 寫 在 房 屋 的 門 框 上, 並 城 門 上, 使 你 們 和 你 們 子 孫 的 日 子 在 耶 和 華 向 你 們 列 祖 起 誓 應 許 給 他 們 的 地 上 得 以 增 多, 如 天 覆 地 的 日 子 那 樣 多 你 們 當 聽! 當 要 一 生 謹 記, 在 心 裡 不 可 忘 記, 在 猶 太 人 思 想 中, 猶 太 人 每 天 唸 誦 三 段 聖 經 經 文, 統 稱 為 Shema ( 示 瑪 ): 申 命 記 6:4-9, 申 命 記 11:13-21, 民 數 記 15: 年 5 月 5 日 參 考 A.S. Kapelrud, Eschatology in the Book of Micah, VT 11 (1961), pp 彌 2:6 他 們 ( 或 譯 : 假 先 知 ) 說 : 你 們 不 可 說 預 言 ; 不 可 向 這 些 人 說 預 言, 不 住 地 羞 辱 我 們 240 John Calvin, Commentary On The Prophet Micah, Books of the Ages, Ages Software. Albany, or USA, version1.0, c 約 翰. 加 爾 文 (John Calvin), 加 爾 文 基 督 教 要 義,2-1-1, 頁 彭 巴 頓 (John Barton Payne), 黃 漢 森 譯 舊 約 神 學 (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 香 港 : 種 籽, 1987 年, 頁 出 埃 及 記 3 章 5 節, 上 帝 說 : 不 要 近 前 來 當 把 你 腳 上 的 鞋 脫 下 來, 因 為 你 所 站 之 地 是 聖 地 ; 244 利 未 記 11 章 節 245 R. Laird Harris, Gleason L., Archer, Jr., Bruce K. Waltke, 舊 約 神 學 辭 典, 頁 於 2016 年 3 月 20 日 流 覽 36
44 辭 典 對 聖 潔 的 字 根 之 解,Qadash 通 常 以 Qal 形 態 出 現, 最 常 以 利 未 禮 儀 所 造 成 之 分 別 為 聖 來 使 用, 247 這 種 分 別 為 聖 的 聖 潔 層 度, 就 如 彭 巴 頓 所 認 為 一 樣, 這 聖 化 的 聖 潔 根 本 與 人 類 毫 無 關 連, 沒 有 作 用 248 他 指 出 上 帝 的 聖 潔 性, 帶 出 三 種 層 面 : 1 立 約 者 的 上 帝 與 祂 所 受 造 者 的 人, 是 遠 遠 的 分 開 249, 也 就 是 聖 潔 與 上 帝 具 同 等 意 義 ; 2 上 帝 邀 請 受 約 者, 一 同 享 受 祂 的 聖 潔 也 就 是 上 帝 要 這 些 人 分 別 出 來 歸 上 帝, 250 上 帝 的 聖 潔, 並 非 獨 善 其 身, 而 是 擴 展 出 來, 吸 引 人 到 上 帝 的 分 別 那 裏 去 受 約 者 學 習 符 合 上 帝 純 潔 的 道 德 標 準, 使 純 潔 與 邪 惡 可 以 從 聖 物 中 分 別 出 來, 252 但 受 約 者 最 大 的 受 限, 就 是 讓 罪 性 使 人 與 上 帝 聖 潔 分 隔 253 上 帝 的 聖 潔 屬 性, 不 僅 是 分 別 聖 潔 成 聖 (sanctification) 的 意 思, 按 R. Laird Harris 的 解 釋, 上 帝 聖 潔, 就 是 一 種 神 秘 的 顫 兢 ( 拉 丁 文 mysterium tremendum), 254 透 過 這 樣 形 容, 帶 出 上 帝 聖 潔 臨 在 的 真 實 性 與 可 畏 性, 而 聖 潔 幾 近 是 上 帝 的 同 義 字, 聖 潔 就 是 祂 的 聖 名, 以 色 列 的 聖 者, 就 是 上 帝, 就 是 上 帝 的 名 ; 上 帝 聖 潔 的 居 所, 就 稱 為 至 聖 所 但 以 色 列 這 群 屬 於 上 帝, 這 位 以 色 列 聖 者 的 百 姓, 卻 是 處 在 罪 的 深 淵 中, 這 種 與 生 俱 有 的 墮 落 本 性, 加 爾 文 曾 這 樣, 人 類 的 罪 性 就 好 像 忘 恩 負 義, 從 光 榮 的 頂 點 被 投 到 羞 辱 的 深 淵 255 加 爾 文 認 為 人 類 就 是 因 著 不 信 貪 婪 ; 使 原 本 人 類 從 光 榮 的 頂 點, 卻 因 為 罪 性 進 入 羞 辱 的 深 淵 中, 百 性 的 拒 絕 上 帝 的 聖 化 與 罪 的 疏 離, 使 以 色 列 民 對 自 己 的 罪 性, 是 無 話 可 言 247 動 詞 的 Qadash 是 於 神 聖 境 界 之 事 物 的 狀 態, 用 在 Piel 使 用 時, 最 常 用 於 成 聖 的 行 動, 也 就 是 聖 化 之 意 (be set apart, consecrated), 也 用 於 上 帝 與 人 之 間, 如 出 埃 及 記 中 19 章 23 節, 摩 西 對 耶 和 華 說 : 百 姓 不 能 上 西 奈 山, 因 為 你 已 經 囑 咐 我 們 說 : 要 在 山 的 四 圍 定 界 限, 叫 山 成 聖 248 彭 巴 頓 (John Barton Payne), 舊 約 神 學, 頁 出 埃 及 記 20 章 19 節, 對 摩 西 說 : 求 你 和 我 們 說 話, 我 們 必 聽 ; 不 要 上 帝 和 我 們 說 話, 恐 怕 我 們 死 亡 250 出 埃 及 記 19 章 10 節, 耶 和 華 又 對 摩 西 說 : 你 往 百 姓 那 裡 去, 叫 他 們 今 天 明 天 自 潔, 又 叫 他 們 洗 衣 服 及 14 節, 摩 西 下 山 往 百 姓 那 裡 去, 叫 他 們 自 潔, 他 們 就 洗 衣 服 及 20 章 24 節, 你 要 為 我 築 土 壇, 在 上 面 以 牛 羊 獻 為 燔 祭 和 平 安 祭 凡 記 下 我 名 的 地 方, 我 必 到 那 裡 賜 福 給 你 251 彭 巴 頓 (John Barton Payne), 舊 約 神 學, 頁 利 未 記 22 章 5-7 節, 或 是 摸 甚 麼 使 他 不 潔 淨 的 爬 物, 或 是 摸 那 使 他 不 潔 淨 的 人 ( 不 拘 那 人 有 甚 麼 不 潔 淨 ) 摸 了 這 些 人 物 的, 必 不 潔 淨 到 晚 上 ; 若 不 用 水 洗 身, 就 不 可 吃 聖 物 日 落 的 時 候, 他 就 潔 淨 了, 然 後 可 以 吃 聖 物, 因 為 這 是 他 的 食 物 253 彭 巴 頓 (John Barton Payne), 舊 約 神 學, 頁 R. Laird Harris, Gleason L., Archer, Jr., Bruce K. Waltke, 舊 約 神 學 辭 典, 頁 約 翰. 加 爾 文 (John Calvin), 加 爾 文 基 督 教 義 翻 譯 小 組 翻 譯 加 爾 文 基 督 教 要 義 台 北 : 加 爾 文, 2007 年,2-2-1, 頁
45 ( 一 ) 百 姓 拒 絕 聖 化 經 驗 聖 潔 的 上 帝 在 不 聖 潔 的 受 造 者 間, 透 過 時 間 與 空 間, 上 帝 自 我 聖 顯 (hierpohany) 與 聖 化 祂 的 受 造 物, 使 受 造 者 體 驗 神 聖 經 驗 的 聖 化 提 升, 256 這 確 實 R. Laird Harris 所 提 到 的 神 聖 是 上 帝 的 名, 這 樣 的 神 聖, 讓 受 造 者 體 驗 到 神 秘 且 令 人 顫 兢 的 行 動, 但 當 受 造 者 因 著 罪, 不 願 領 受 這 樣 的 聖 化 體 驗 時, 彌 迦 經 由 上 帝 神 聖 屬 性, 向 以 色 列 民 說 出 他 們 的 頑 梗 背 逆, 在 第 一 章 到 第 三 章, 聖 潔 的 上 帝 與 不 聖 潔 的 以 色 列 民 的 強 烈 對 比, 彌 迦 發 聲 所 以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我 籌 劃 災 禍 降 與 這 族 ; 這 禍 在 你 們 的 頸 項 上 不 能 解 脫 ; 你 們 也 不 能 昂 首 而 行, 因 為 這 時 勢 是 惡 的 ( 彌 2:3); 第 一 章 中, 彌 迦 對 以 色 列 民 的 勸 誡, 不 單 是 耶 路 撒 冷 與 撒 瑪 利 亞, 他 也 針 對 萬 民, 這 個 審 判 因 著 上 帝 自 己 的 神 聖 屬 性, 延 續 審 判 萬 國 ( 彌 1:10-16) 257 ( 二 ) 罪 的 疏 離 由 於 受 造 者 不 完 全, 不 能 與 上 帝 共 融 (Communion), 這 種 相 交 共 融 的 阻 隔 與 疏 離, 如 同 前 面 彭 巴 頓, 針 對 耶 和 華 聖 潔 屬 性 中 所 提 到 的 第 三 點, 受 約 者 無 法 符 合 上 帝 純 潔 的 道 德 標 準, 使 純 潔 與 邪 惡 可 以 從 聖 物 中 分 別 出 來, 而 受 約 者 最 大 的 受 限, 就 是 讓 罪 性 使 人 與 上 帝 聖 潔 分 隔, 隔 閡 的 原 點 就 是 罪 性 本 身 258 這 種 疏 離 的 感 受, 保 羅 田 立 克 曾 這 樣 形 容 疏 離 (Estrangement), 259 他 認 為 凡 所 有 存 在 (being) 的 狀 況 都 已 經 進 入 疏 離, 人 從 存 在 之 後,1 與 他 的 存 有 根 源 (being-itself) 疏 離 了, 與 其 他 各 種 存 有 也 疏 離 了 3 並 且 也 與 他 自 己 疏 離 了 可 以 說 就 是 完 全 的 疏 離 261 然 而, 疏 離 這 個 字 並 沒 出 現 在 聖 經 中, 但 它 隱 含 在 聖 經 所 有 人 類 窘 境 的 詮 釋, 那 就 是 罪 的 疏 離 感 262 四 上 帝 的 聖 約 上 帝 的 審 判 刑 罰 的 前 題, 是 面 對 聖 約 的 制 衡 的 失 效, 彌 迦 談 拯 救 之 前, 認 為 256 伊 里 亞 德 (Mircea Eliade), 楊 素 娥 譯 聖 與 俗 : 宗 教 的 本 質 (The sacred and the profane : the nature of religion) 台 北 : 桂 冠,2000 年, 頁 62-63, 伊 里 亞 德 認 為 人 之 所 以 會 意 識 到 神 聖, 乃 因 神 聖 以 某 種 完 全 不 同 於 凡 俗 世 界 的 方 式, 呈 現 自 身 顯 現 自 身, 這 是 上 帝 神 聖 自 我 顯 示 的 行 動, 也 是 用 聖 顯 (hierophany) 的 方 式 向 他 的 受 造 者 彰 顯, 這 使 受 造 者 有 神 聖 體 驗, 建 立 聖 與 俗 的 不 同 點 257 祂 使 迦 特 與 伯 亞 弗 拉 哭 泣...; 使 沙 斐 居 民 哪, 赤 身 蒙 羞 過 去...; 使 撒 南 的 居 民 不 敢 出 來 ; 使 伯 以 薛 人 哀 哭 兒 無 處 可 站...; 使 瑪 律 的 居 民 心 甚 憂 急, 卻 蒙 災 禍..; 使 拉 吉 居 民 哪, 要 用 快 馬 套 車 ; 使 瑪 利 沙 的 居 民 擔 憂 等 等 258 彭 巴 頓 (John Barton Payne), 舊 約 神 學, 頁 Tillich, Paul. Systematic Theology. Vol. 2. Chicago: Chicago Univ. of Chicagl, p 田 立 克 認 為 這 個 存 有 根 源 (being-itself) 就 是 上 帝 ; 是 靈 的 生 命 也 是 基 督 ; 是 三 一 上 帝, 參 考 保 羅 田 立 克, 龔 書 森 尤 隆 文 譯 系 統 神 學 ( 第 一 卷 ) 台 南 : 人 光, 台 灣 分 會 : 台 南 神 學 院 發 行, 1993 年, 頁 Tillich, Paul. Systematic Theology. Vol. 2. Chicago: Chicago Univ. of Chicagl, p 據 田 立 克 的 解 釋, 這 樣 的 疏 離 是 出 現 在 所 有 狀 況, 在 聖 經 中, 包 括 在 從 樂 園 中 被 放 逐 ; 兄 弟 鬩 牆 仇 視 因 語 言 被 混 亂 的 國 與 國 之 間 的 隔 離 ; 及 先 知 時 代 衝 擊 列 王 百 姓 之 歸 向 問 題, 當 然 在 新 約 中, 這 種 疏 離 不 僅 是 耶 穌 與 祂 門 徒 之 間 ; 也 包 括 保 羅 面 臨 的 猶 太 群 體 的 危 險 意 識, 同 上 註 38
46 上 帝 透 過 聖 約 讓 受 造 者 認 識 上 帝 神 聖 屬 性, 263 聖 約 是 上 帝 聖 化 經 驗 的 具 體 落 實 與 遵 守 準 則, 上 帝 與 以 色 列 民 關 係, 就 建 立 在 聖 約 裡 這 種 約 是 單 向 由 上 帝 主 動 發 起, 上 帝 與 以 色 列 民 關 係 從 主 僕 間, 264 進 展 到 父 子 的 新 關 係 ( 我 要 作 他 的 父, 他 要 作 我 的 子 ), 265 當 上 帝 不 斷 看 見 百 姓 的 過 犯, 無 法 以 聖 約 制 衡 時, 祂 憐 憫 施 恩 ; 也 赦 免 拯 救 ; 同 時 祂 教 導 勸 誡 以 色 列 民, 直 到 百 姓 們 的 背 逆 不 聽, 上 帝 使 用 彌 迦 帶 出 上 帝 神 諭, 華 爾 基 自 己 獨 特 用 法, 他 是 以 第 一 人 稱 我 是 (I AM) 為 上 帝 的 主 體 性, 來 發 出 警 告 與 哀 號, 他 以 上 帝 為 我 是 的 身 份, 發 出 一 連 串 以 色 列 民 的 終 末 預 言 我 是 召 ( ח א) 聚 祂 揀 選 的 餘 民 進 入 耶 路 撒 冷, 平 安 渡 司 過 亞 述 的 )(2:12~13) ה רי יכק ( 王 圍 攻, 然 後 我 是 要 作 他 們 的 2 我 要 警 告 要 拆 除 耶 路 撒 冷, 因 為 眾 首 領 聯 手 剝 削 窮 人 (3:1~12) ; 3 在 擊 打 耶 路 撒 冷 之 後, 我 是 將 要 高 舉 它 超 過 列 國 (4:1~5), 4 我 必 使 聚 集 受 苦 的 餘 民, 他 們 必 重 建 神 在 全 地 的 統 治 (4:6~8 ) 5 我 曾 將 你 從 為 奴 埃 及 之 地 領 出 來, 我 差 遣 摩 西 亞 倫 與 米 利 暗 在 你 前 頭 行 (6:4-5) 267 五 小 結 : 從 彌 迦 面 對 上 帝 審 判 的 角 度 ; 審 判 法 庭 模 式 ; 上 帝 的 聖 潔 屬 性 及 祂 的 聖 約, 從 當 中, 可 以 看 見 以 色 列 民 的 聖 化 不 足 與 罪 的 疏 離 影 響, 以 致 以 色 列 民 無 法 體 會 我 是 (I Am) 為 主 體 的 言 語, 在 彌 迦 書 中 充 斥 上 帝 是 誰? 的 問 題, 以 色 列 民 因 為 對 上 帝 是 誰? 的 無 知 無 解 而 得 罪 上 帝, 惹 祂 的 怒 氣 發 作, 彌 迦 要 他 們 聽 啊, 聽 啊, 要 回 轉, 要 轉 向 上 帝 ; 彌 迦 書 同 時 也 鋪 陳 另 一 個 審 判 重 點, 就 是 那 日 子 (י לי יהאי אל ק) 的 到 來, 這 是 上 帝 深 深 的 暗 喻 (metaphor) 耶 和 華 的 日 子 ( ו קב י י ך ( 將 要 來 到, 在 審 判 前 宣 告 之 前, 對 以 色 列 民 給 予 一 線 上 帝 拯 救 應 許 的 曙 光 一 樣, 然 而, 先 受 審 再 施 行 應 許, 是 審 判 神 諭 的 必 要 條 件, 下 一 節 會 繼 續 談 論 263 從 亞 伯 拉 罕 之 約 西 乃 之 約 大 衛 之 約 耶 利 米 新 約 耶 穌 血 約 ; 再 再 提 醒 我 們 與 上 帝 的 關 係, 是 建 立 在 你 們 要 作 我 的 子 民, 我 要 作 你 們 的 神, 如 耶 利 米 書 30 章 22 節 所 言 的 264 賽 63:8 他 說 : 他 們 誠 然 是 我 的 百 姓, 不 行 虛 假 的 子 民 ; 這 樣, 他 就 作 了 他 們 的 救 主 ; 詩 篇 86 篇 8 節, 主 啊, 諸 神 之 中 沒 有 可 比 你 的 ; 你 的 作 為 也 無 可 比 265 撒 下 7:14 我 要 作 他 的 父, 他 要 作 我 的 子 ; 他 若 犯 了 罪, 我 必 用 人 的 杖 責 打 他, 用 人 的 鞭 責 罰 他 代 上 17:13 我 要 作 他 的 父, 他 要 作 我 的 子 ; 並 不 使 我 的 慈 愛 離 開 他, 像 離 開 在 你 以 前 的 掃 羅 一 樣 代 上 22:10 他 必 為 我 的 名 建 造 殿 宇 他 要 作 我 的 子 ; 我 要 作 他 的 父 他 作 以 色 列 王 ; 我 必 堅 定 他 的 國 位, 直 到 永 遠 266 華 爾 基 (Bruce K. Waltke) 俞 明 義 ( Charles Yu), 華 爾 基 舊 約 神 學 ( 下 冊 ) 2013 年, 頁 華 爾 基 (Bruce K. Waltke) 俞 明 義 ( Charles Yu), 于 卉 蔡 沛 螢 程 林 為 三 呂 筱 筠 劉 智 信 劉 林 蘊 琴 黃 羅 燕 明 徐 洪 志 雅 文 子 梁 邢 立 君 合 譯 華 爾 基 舊 約 神 學 ( 上 冊 ), 香 港 : 天 道, 2013 年, 頁 16, 我 是 是 Bruce K. Waltke 在 書 中 認 為 的 雅 威 (YHWH), 但 本 處 使 用 是 原 文 的 我 是 39
47 上 帝 的 拯 救 是 透 過 祂 的 揀 選 第 二 節 上 帝 的 拯 救 一 上 帝 的 揀 選 1. 在 談 揀 選 之 前, 筆 者 認 為 瓦 爾 特. 布 魯 格 曼 (W. Brueggemann) 在 先 知 式 的 想 像 書 中, 提 供 一 個 完 整 且 有 趣 敘 述, 他 對 先 知 事 工 描 繪 如 下 : 268 先 知 造 就 另 類 群 體 ; 先 知 事 工 不 是 兩 三 天 完 成 的 ; 先 知 破 除 麻 木 的 皇 家 意 識 ; 先 知 事 工 要 破 除 絕 望, 彌 迦 的 先 知 事 奉 正 是 如 此, 他 宣 講 不 是 短 時 間, 他 跨 越 近 兩 個 世 紀 與 三 個 國 王, 269 彌 迦 同 時 完 成 上 帝 的 另 類 (alternative) 選 民 餘 民 團 體, 在 敗 落 羞 辱 中 神 上 帝 自 己 招 聚 揀 選 ; 也 同 時 牧 養 ; 先 知 需 要 破 除 傳 統 麻 木 皇 家 意 識 ; 破 除 絕 望 苦 毒, 最 後 彌 迦 引 領 百 姓 面 對 更 新 應 許 (the promise of newness), 告 訴 他 們 是 揀 選 的 選 民, 這 就 是 先 知 激 進 性 的 實 踐 工 作 然 而, 上 帝 透 過 彌 迦, 揀 選 召 聚 人 數 眾 多 的 且 另 類 不 受 濡 化 271 的 餘 民 團 體, 祂 說 : 雅 各 家, 我 必 要 聚 集 你 們, 必 要 召 聚 以 色 列 剩 下 的 人, 安 置 在 一 處, 如 波 斯 拉 的 羊 群, 又 如 草 場 上 的 羊 群 ; 因 為 人 數 眾 多 就 必 大 大 喧 嘩 ( 彌 2:12) 上 帝 以 牧 羊 者 自 居, 將 羊 群 描 繪 成 餘 民, 這 顯 明 餘 民 已 受 到 上 帝 揀 選 看 顧 與 保 護, 他 們 必 定 平 靜 安 穩 彌 迦 書 4 章 7-8 節 中, 彌 迦 以 明 喻 (simile) 說 明, 餘 民 是 上 帝 揀 選 的 (His Chosen One) 剩 餘 百 姓, 雖 然 餘 民 是 瘸 腿 的, 是 從 苦 難 死 亡 中 逃 脫 的 餘 剩 者,Juan I. Alfaro 也 引 導 筆 者 認 識, 所 謂 的 餘 民 的 選 召 正 是 上 帝 使 以 色 列 民 認 識 上 帝 祂 自 己 : 上 帝 透 過 餘 民 從 苦 難 死 亡 中 被 拯 救 的 行 為, 上 帝 自 己 成 為 祂 自 己 的 揭 露 272 二 上 帝 的 拯 救 餘 民 神 學, 從 上 帝 對 以 色 列 民 審 判 到 悔 改, 餘 民 被 篩 選 存 留, 正 如 先 知 預 言 的 審 判, 這 個 審 判 的 判 決 是 取 決 於 以 色 列 對 上 帝 的 回 應, 她 若 拒 絕 上 帝 恩 典 就 走 向 死 亡 ; 她 若 悔 改 就 得 到 生 命 273 先 知 彌 迦 預 言 以 色 列 即 將 面 臨 的 亡 國 被 擄, 但 終 末 會 有 一 批 柔 和 謙 卑 的 以 色 列 餘 民 存 留 下 來, 這 群 餘 民 要 歸 回 自 己 土 地, 信 靠 雅 威, 不 行 不 義 ; 也 必 不 說 謊, 如 西 番 雅 書 3 章 13 節 所 寫 的 : 以 色 列 所 剩 下 268 瓦 爾 特. 布 魯 格 曼 (W. Brueggemann) 先 知 式 的 想 像 2009 年, 頁 瓦 爾 特. 布 魯 格 曼 (W. Brueggemann) 先 知 式 的 想 像 2009 年, 頁 瓦 爾 特. 布 魯 格 曼 (W. Brueggemann) 先 知 式 的 想 像 2009 年, 頁 濡 化 (enculturation) : 譯 為 文 化 適 應, 意 指 個 體 對 於 文 化 規 範 和 實 踐 的 非 正 式 和 正 式 吸 收 ; 適 應 某 種 文 化 也 就 是 個 人 學 習 其 文 化 的 過 程, 並 且 這 種 過 程 是 永 無 止 盡 的 參 考 瓦 爾 特. 布 魯 格 曼 (W. Brueggemann) 先 知 式 的 想 像 2009 年, 頁 Juan I. Alfaro, O.S.B., Justice and Loyalty: A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Micah, c1989, p81. God will be revealed to such a point that he will draw salvation and goodness out of the suffering and death of his Chosen One. 273 華 爾 基 (Bruce K. Waltke) 俞 明 義 ( Charles Yu), 華 爾 基 舊 約 神 學 ( 下 冊 ) 2013 年, 頁
48 的 人 必 不 作 罪 孽, 不 說 謊 言, 口 中 也 沒 有 詭 詐 的 舌 頭 ; 而 且 吃 喝 躺 臥, 無 人 驚 嚇 以 色 列 民 從 審 判, 到 以 色 列 餘 民 進 入 上 帝 的 拯 救 中, 到 那 שהאלקר וי י איק日 或 看 哪!( איה ) 那 日 子 將 要 來 臨, 就 是 在 終 目, 彌 迦 引 入 先 知 發 出 的 救 恩 神 諭, 這 個 套 語 表 示, 那 地 即 將 被 潔 淨, 其 後 以 色 列 的 理 想 時 代 將 伴 隨 著 神 的 美 好 時 刻 來 臨 彌 迦 書 5 章 7-8 節, 已 經 從 審 判 轉 換 到 拯 救 的 語 氣, 彌 迦 這 樣 形 容 餘 民 的 特 色 : 雅 各 餘 剩 的 人 必 在 多 國 的 民 中, 如 從 耶 和 華 那 裡 降 下 的 露 水, 又 如 甘 霖 降 在 草 上 ; 不 仗 賴 人 力, 也 不 等 候 世 人 之 功 雅 各 餘 剩 的 人 必 在 多 國 多 民 中, 如 林 間 百 獸 中 的 獅 子, 又 如 少 壯 獅 子 在 羊 群 中 他 若 經 過 就 必 踐 踏 撕 裂, 無 人 搭 救 先 知 彌 迦 使 用 想 像, 用 驚 奇 性 語 言, 在 流 亡 中 重 新 定 義 餘 民 在 這 多 國 多 民 的 世 界 中, 274 是 在 耶 和 華 所 降 下 的 露 水, 有 好 像 草 上 的 甘 霖, 餘 民 不 需 要 仰 仗 人 的 力 量 ; 不 需 要 依 靠 世 人 的 幫 助, 餘 民 是 又 如 同 百 獸 中 的 獅 子 一 般, 又 好 像 少 壯 獅 子 在 群 羊 當 中, 彌 迦 使 用 動 植 物 來 象 徵, 這 個 餘 民 所 處 的 新 應 許 與 新 世 界, 就 好 像 進 入 另 一 個 上 帝 所 預 備 的 地 方 : ( 一 ) 植 物 明 喻 : 雅 各 餘 民 是 露 水 甘 霖, 降 在 草 上 成 為 這 說 明 餘 民 就 好 比 是 上 帝 祝 福 的 源 頭, 是 可 以 滋 潤 人 心 ( 二 ) 動 物 明 喻 : 針 對 敵 對 勢 力 而 言, 雅 各 餘 民 是 極 強 大 一 群 獅 子, 在 聖 經 中 用 獅 子 來 比 喻 以 色 列 已 有 悠 久 的 歷 史, 275 在 這 個 比 喻 中, 獅 子 無 可 匹 敵 的 力 量 常 常 是 被 強 調 的 重 點, 276 餘 民 將 是 一 個 新 的 上 帝 揀 選 團 體, 這 個 團 體 是 無 人 能 抵 擋 的 ; 充 滿 上 帝 能 力 的 同 在 277 這 個 對 餘 民 的 盼 望 與 肯 定, 是 超 越 了 哀 歌 神 諭, 彌 迦 接 續 末 後 餘 民 盼 望 餘 民 回 歸 錫 安, 他 們 將 成 為 以 色 列 祝 福 的 源 頭 ; 是 作 首 不 作 尾 居 上 不 居 下, 這 是 上 帝 給 予 歷 史 轉 變 的 新 計 畫 278 雖 然 餘 民 也 會 犯 罪, 如 同 彌 迦 書 中 7 章 18 節 想 法, 神 啊, 有 何 神 像 你, 赦 免 罪 孽, 饒 恕 你 產 業 之 餘 民 的 罪 過, 不 永 遠 懷 怒, 喜 愛 施 恩?, 但 上 帝 卻 是 不 再 懷 怒, 餘 民 開 始 一 個 新 的 視 野, 上 帝 已 經 脫 去 過 去 的 申 命 記 歷 史 的 限 制, 上 帝 要 赦 免 餘 民 的 過 犯, 不 永 遠 懷 怒, 上 帝 更 愛 施 恩 與 餘 民, 這 個 新 的 誡 命 律 法, 是 上 帝 透 過 祂 自 己, 來 為 餘 民 走 出 一 條 與 上 帝 新 的 關 係 三 錫 安 與 餘 民 關 聯 認 同 餘 民 神 學 的 要 務, 首 先 要 明 白 錫 安 神 學 與 餘 民 的 關 聯 性, 對 以 色 列 人 而 言, 274 瓦 爾 特. 布 魯 格 曼 (W. Brueggemann) 著, 先 知 式 的 想 像 2009 年, 頁 創 世 紀 49 章 9 節 : 猶 大 是 個 小 獅 子 ; 我 兒 啊, 你 抓 了 食 便 上 去 你 屈 下 身 去, 臥 如 公 獅, 蹲 如 母 獅, 誰 敢 惹 你? ; 民 數 記 23 章 24 節 : 這 民 起 來, 彷 彿 母 獅, 挺 身, 好 像 公 獅, 未 曾 吃 野 食, 未 曾 喝 被 傷 者 之 血, 決 不 躺 臥 276 以 賽 亞 書 5 章 29 節 : 他 們 要 吼 叫, 像 母 獅 子, 咆 哮, 像 少 壯 獅 子 ; 他 們 要 咆 哮 抓 食, 坦 然 叼 去, 無 人 救 回 何 西 阿 書 5 章 14 節 : 我 必 向 以 法 蓮 如 獅 子, 向 猶 大 家 如 少 壯 獅 子 我 必 撕 裂 而 去, 我 要 奪 去, 無 人 搭 救 277 胡 維 華 彌 迦 書 那 鴻 書 香 港 : 天 道,2012 年, 頁 瓦 爾 特. 布 魯 格 曼 (W. Brueggemann) 先 知 式 的 想 像 2009 年, 頁
49 錫 安 如 同 以 色 列 的 中 心, 是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立 為 他 名 的 居 所, 279 上 帝 在 當 中 治 理 他 們, 上 帝 以 祂 的 話 語 訓 誨 錫 安 百 姓, 使 以 色 列 民 不 再 叛 逆 犯 罪, 在 錫 安 日 子, 真 正 的 和 平 如 同 在 地 上 被 建 立 起 來, 這 個 建 立 以 上 帝 立 為 他 名 的 居 所, 如 同 在 上 帝 的 帳 幕 在 人 間 一 樣, 280 唐 佑 之 對 以 色 列 人 的 錫 安 神 學 (Zion Theology), 有 一 個 更 好 的 詮 釋 定 義, 他 認 為 以 色 列 人 對 錫 安 ( 耶 路 撒 冷 ) 而 言, 視 同 耶 和 華 殿 的 聖 山, 是 永 不 動 搖, 而 聖 城 耶 路 撒 冷 也 是 永 遠 不 毀 壞, 唐 佑 之 分 別 以 詩 篇 46 與 48 篇 探 討 上 帝 的 聖 所 : 1 詩 篇 第 46 篇 4-5 節, 這 樣 說 明 : 有 一 道 河, 這 河 的 分 汊 使 神 的 城 歡 喜 ; 這 城 就 是 至 高 者 居 住 的 聖 所 神 在 其 中, 城 必 不 動 搖 ; 到 天 一 亮, 神 必 幫 助 這 城 2 詩 篇 的 48 篇, 同 樣 也 對 錫 安 與 上 帝 的 描 述, 更 為 貼 近 明 顯 : 281 耶 和 華 本 為 大! 在 我 們 神 的 城 中, 在 他 的 聖 山 上, 該 受 大 讚 美. 282 對 錫 安 的 讚 嘆, 283 同 樣 出 現 在 彌 迦 書 中 達 9 次 之 多 ( 彌 1:13;3:10;3:12;4:2;4:7; 4:8;4:10;4:11;4:13), 錫 安 神 學 的 觀 念, 在 西 元 前 8 世 紀, 是 以 色 列 民 心 中 具 有 普 遍 性 概 念, 同 時 代 的 先 知 以 賽 亞 也 有 同 樣 信 仰 思 想, 彌 迦 認 為 當 耶 路 撒 冷 被 毀 壞, 正 是 因 為 他 們 離 棄 耶 和 華 284 也 因 為 萬 民 都 不 聽 從 那 從 錫 安 來 的 話 279 申 12 章 11 節 那 時 要 將 我 所 吩 咐 你 們 的 燔 祭 平 安 祭 十 分 取 一 之 物, 和 手 中 的 舉 祭, 並 向 耶 和 華 許 願 獻 的 一 切 美 祭, 都 奉 到 耶 和 華 你 們 神 所 選 擇 要 立 為 他 名 的 居 所 申 14 章 23 節 又 要 把 你 的 五 穀 新 酒 和 油 的 十 分 之 一, 並 牛 群 羊 群 中 頭 生 的, 吃 在 耶 和 華 你 神 面 前, 就 是 他 所 選 擇 要 立 為 他 名 的 居 所 這 樣, 你 可 以 學 習 時 常 敬 畏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280 啟 21 章 3 節 我 聽 見 有 大 聲 音 從 寶 座 出 來 說 : 看 哪, 神 的 帳 幕 在 人 間 他 要 與 人 同 住, 他 們 要 作 他 的 子 民 神 要 親 自 與 他 們 同 在, 作 他 們 的 神 281 詩 篇 48 篇, 提 到 : 錫 安 山 大 君 王 的 城, 在 北 面 居 高 華 美, 為 全 地 所 喜 悅 神 在 其 宮 中, 自 顯 為 避 難 所 看 哪, 眾 王 會 合, 一 同 經 過 他 們 見 了 這 城 就 驚 奇 喪 膽,. 我 們 在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的 城 中 就 是 我 們 神 的 城 中 所 看 見 的, 正 如 我 們 所 聽 見 的 神 必 堅 立 這 城, 直 到 永 遠 ( 細 拉 ) 神 啊, 我 們 在 你 的 殿 中 想 念 你 的 慈 愛 因 你 的 判 斷, 錫 安 山 應 當 歡 喜, 猶 大 的 城 邑 應 當 快 樂 你 們 當 周 遊 錫 安, 四 圍 旋 繞, 數 點 城 樓. 直 到 死 時 282 唐 佑 之 十 二 先 知 書 收 錄 於 天 道 聖 經 註 釋 叢 書 香 港 : 天 道, 1984 年, 頁 錫 安 詩 篇 84 與 87 篇 有 一 樣 的 果 效, 對 錫 安 的 讚 嘆 284 彌 1:13 拉 吉 的 居 民 哪, 要 用 快 馬 套 車 ; 錫 安 民 的 罪 由 你 而 起 ; 以 色 列 人 的 罪 過 在 你 那 裡 顯 出 彌 3:10 以 人 血 建 立 錫 安, 以 罪 孽 建 造 耶 路 撒 冷 彌 3:12 所 以 因 你 們 的 緣 故, 錫 安 必 被 耕 種 像 一 塊 田, 耶 路 撒 冷 必 變 為 亂 堆 ; 這 殿 的 山 必 像 叢 林 的 高 處 彌 4:2 必 有 許 多 國 的 民 前 往, 說 : 來 吧, 我 們 登 耶 和 華 的 山, 奔 雅 各 神 的 殿 主 必 將 他 的 道 教 訓 我 們 ; 我 們 也 要 行 他 的 路 因 為 訓 誨 必 出 於 錫 安 ; 耶 和 華 的 言 語 必 出 於 耶 路 撒 冷 \ 彌 4:7 我 必 使 瘸 腿 的 為 餘 剩 之 民, 使 趕 到 遠 方 的 為 強 盛 之 民 耶 和 華 要 在 錫 安 山 作 王 治 理 他 們, 從 今 直 到 永 遠 彌 4:8 你 這 羊 群 的 高 臺 錫 安 城 ( 原 文 是 女 子 ) 的 山 哪, 從 前 的 權 柄 就 是 耶 路 撒 冷 民 的 國 權 必 歸 與 你 彌 4:10 錫 安 的 民 ( 原 文 是 女 子 ) 哪, 你 要 疼 痛 劬 勞, 彷 彿 產 難 的 婦 人 ; 因 為 你 必 從 城 裡 出 來, 住 在 田 野, 到 巴 比 倫 去 在 那 裡 要 蒙 解 救 ; 在 那 裡 耶 和 華 必 救 贖 你 脫 離 仇 敵 的 手 彌 4:11 現 在 有 許 多 國 的 民 聚 集 攻 擊 你, 說 : 願 錫 安 被 玷 污! 願 我 們 親 眼 見 她 遭 報! 彌 4:13 錫 安 的 民 哪, 起 來 踹 穀 吧! 我 必 使 你 的 角 成 為 鐵, 使 你 的 蹄 成 為 銅 你 必 打 碎 多 國 的 民, 將 他 們 的 財 獻 與 耶 和 華, 將 他 們 的 貨 獻 與 普 天 下 的 主 42
50 語, 錫 安 神 學 不 再 是 璀 璨 神 學, 而 是 離 棄 上 帝, 致 錫 安 聖 城 被 擄 的 毀 滅 神 學, 而 這 對 以 色 列 的 影 響 甚 大, 彌 迦 宣 講 上 帝 公 義, 同 時 他 憤 慨 指 責 以 色 列 民 的 背 逆, 他 直 接 預 言 南 國 耶 路 撒 冷 聖 城 必 被 毀 滅, 285 這 個 聖 城 被 毀 的 觀 念, 對 以 色 列 民 當 時 普 遍 存 在 的 錫 安 思 想 中, 是 徹 底 公 然 抵 觸 ; 286 然 而 彌 迦 面 對 憂 患 意 識 的 以 色 列 民, 他 仍 說 出 上 帝 在 終 末 所 存 留 的 餘 民, 而 上 帝 要 在 餘 民 當 中 治 理 他 們 彌 迦 書 將 以 色 列 家 終 末 盼 望 的 新 時 代 先 說 出 來, 以 整 個 猶 太 被 擄 歷 史 前 後 對 照 中, 八 世 紀 的 以 色 列 民 面 對 錫 安 神 學 (Zion Theology); 287 與 當 時 以 色 列 被 擄 後 期 發 展 的 餘 民 神 學 (The Remnant Theology), 錫 安 神 學 與 餘 民 神 學 顯 然 成 為 一 個 強 列 對 比 如 圖 所 示 : 餘 民 神 學 就 成 為 帶 領 新 一 代 的 以 色 列 民, 從 審 判 中 回 歸 耶 和 華, 清 除 潔 淨 除 去 一 切 的 偶 像, 這 訓 誨 來 自 耶 和 華 的 聖 殿, 而 上 帝 必 透 過 這 些 餘 民 百 姓 成 為 一 股 新 勢 力 錫 安 神 學 (Zion Theology) 路 撒 冷 聖 城, 永 不 毀 壞 錫 安 山, 永 不 動 搖 先 知 彌 迦 指 責 以 色 列 民 需 要 側 耳 而 聽 上 帝 話 語 因 著 以 色 列 民 的 罪 上 帝 審 判 與 終 末 拯 救 中 的 盼 望 餘 民 神 學 (The Remnant Theology) 以 色 列 民 受 上 帝 審 判, 致 聖 城 已 毀, 但 耶 和 華 仍 使 被 擄 餘 民, 成 為 強 盛 之 民 四 小 結 : 餘 民 在 先 知 彌 迦 時 代, 是 維 繫 於 上 帝 同 在 與 否 ; 上 帝 使 瘸 腿 變 為 剛 強, 使 耶 路 撒 冷 恢 復 國 權 ; 為 要 實 現 全 以 色 列 重 建 過 程 這 個 新 的 異 象 是 挑 戰 舊 有 宗 教 禮 儀 (liturgy) 的 傳 統 ; 餘 民 同 時 帶 來 的 對 以 色 列 民 的 安 慰 (comfort) 力 量, 布 魯 格 曼 (W. Brueggemann) 明, 不 僅 是 com( 同 在 ); 更 是 是 fort( 強 化 ) 的 力 量, 288 彌 迦 確 信 那 285 參 考 丘 恩 處 李 思 敬 張 景 祥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中 文 聖 經 註 釋, 香 港 : 基 督 教 文 藝,2002 年, 頁 這 裏 說 明 : 摩 利 沙 在 耶 路 撒 冷 西 南 部, 很 可 能 是 先 知 在 1 章 14 節 中 所 提 摩 利 設 迦 特, 有 可 能 是 在 亞 述 帝 國 軍 隊 蹂 躪 過 的 城 鎮 之 一, 若 是 如 此, 他 的 家 可 能 離 耶 路 撒 冷 西 南 約 近 二 七 英 哩, 大 概 一 兩 天 走 路 的 距 離, 且 和 非 利 士 人 的 城 邦 毗 鄰 因 此 先 知 可 以 眼 見 耳 聞 到 自 己 的 百 姓 和 非 利 士 人 在 交 易 文 化 宗 教 上 的 交 流 286 錫 安 神 學 (Zion Theology), 意 思 為 以 色 列 民 所 認 定 錫 安 山, 即 耶 路 撒 冷 的 聖 山, 也 是 耶 和 華 聖 殿 的 山, 必 永 不 動 搖, 而 耶 路 撒 冷 聖 城, 也 永 不 毀 壞 在 詩 篇 第 四 十 六 篇 六 節 說 明, 或 錫 安 詩 ( 詩 四 十 八 八 十 四 八 十 七 篇 等 ) 可 以 參 考, 錫 安 神 學 (Zion Theology) 在 西 元 前 第 八 世 紀 已 是 普 遍 性 以 色 列 民 的 思 想 觀 念, 參 考 唐 佑 之 天 道 聖 經 註 釋 叢 書 1984 年, 頁 唐 佑 之 天 道 聖 經 註 釋 叢 書 1984 年, 頁 瓦 爾 特. 布 魯 格 曼 (W. Brueggemann) 先 知 式 的 想 像 2009 年, 頁 97 43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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