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104\245_\260\323\302\371\255y\302\262\263\271-\275T\273{\252\ doc)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104\245_\260\323\302\371\255y\302\262\263\271-\275T\273{\252\251-0629.doc)"

Transcription

1 依 據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5 日 發 訓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暨 教 育 部 104 年 6 月 29 日 臺 教 技 ( 一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本 校 業 經 教 育 部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25 日 臺 教 技 ( 一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通 過 自 8 月 1 日 起 改 名 為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臺 北 暨 桃 園 校 區 二 技 學 制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校 址 :10051 臺 北 市 中 正 區 濟 南 路 一 段 321 號 ( 臺 北 校 區 ) 桃 園 市 平 鎮 區 福 龍 路 一 段 100 號 ( 桃 園 校 區 ) 臺 北 校 區 報 名 試 務 電 話 :(02) 至 6250 及 至 6239 桃 園 校 區 報 名 試 務 電 話 :(03) 或 分 機 成 績 複 查 電 話 :(02) 傳 真 電 話 :(02) ( 臺 北 校 區 ) (03) ( 桃 園 校 區 ) 洽 詢 網 址 :

2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臺 北 暨 桃 園 ( 校 區 )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招 生 甄 選 流 程 圖 報 名 ( 現 場 報 名 ) 筆 試 ( 國 文 英 文 ) 未 通 過 通 過 面 試 ( 事 業 單 位 / 學 校 ) 未 通 過 通 過 通 過 職 場 體 驗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未 通 過 未 通 過 未 錄 取 加 入 雙 軌, 成 就 未 來,, 歡 迎 您 成 為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的 一 份 子 1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二 技 學 制 單 獨 招 生 甄 選 項 目 包 括 筆 試 面 試 及 職 場 體 驗 本 會 將 根 據 考 生 選 填 之 志 願, 面 試 成 績 及 職 場 體 驗 筆 試 評 定 甄 試 成 績 公 告 正 式 錄 取 名 單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如 下 : 日 期 ( 星 期 ) 簡 章 公 告 ( 即 日 起 ) 104/07/20( 一 )~7/22( 三 ) ( 到 校 現 場 報 名 ) 臺 北 暨 桃 園 校 區 招 生 活 動 重 要 日 程 表 重 要 項 目 招 生 簡 章 公 告 並 開 放 免 費 下 載 受 理 報 名 期 間 ( 到 校 現 場 報 名 ) 低 收 中 低 收 入 戶 原 住 民 身 分 及 一 般 生 均 可 報 名 104/07/26( 日 ) 筆 試 ( 臺 北 及 桃 園 校 區 ) 104/07/28( 二 ) 筆 試 成 績 公 告 104/07/28( 二 )~7/29( 三 ) 筆 試 成 績 複 查 附 註 本 校 進 修 推 廣 部 下 載 現 場 填 寫 並 繳 交 招 生 甄 選 志 願 表, 報 名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後 即 現 場 發 放 准 考 證 筆 試 地 點 及 試 場 於 104/7/24( 五 ) 本 會 網 站 公 告 筆 試 成 績 需 達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所 定 最 低 面 試 標 準, 始 得 參 加 面 試, 筆 試 面 試 缺 考 或 一 科 零 分 者, 則 不 予 錄 取 限 以 到 校 現 場 申 請 方 式 辦 理 上 午 09:00~12:00 下 午 14:00~17:00 104/07/30( 四 ) 面 試 試 場 公 告 試 場 公 告 於 本 會 網 站 104/07/31( 五 ) 面 試 104/08/04( 二 ) 面 試 結 果 暨 職 場 體 驗 報 到 名 單 公 告 本 會 網 站 公 告 104/08/05( 三 )~08/18( 二 ) 職 場 體 驗 至 各 事 業 單 位 報 到 並 進 行 職 場 體 驗 104/08/19( 三 ) 職 場 體 驗 通 過 名 單 公 告 本 會 網 站 公 告 104/08/26( 三 ) 正 式 錄 取 名 單 公 佈 本 會 網 站 公 告 104/08/31( 一 ) 學 校 報 到 104/09/14( 一 ) 正 式 開 學 本 日 程 表 如 有 變 動, 以 網 頁 公 告 為 準 簡 章 索 取 方 式 : 一 招 生 簡 章 點 選 路 徑 :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首 頁 招 生 訊 息 104 學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專 班 自 行 下 載 二 下 載 期 限 : 即 日 起 至 104 年 7 月 22 日 ( 週 三 ) 止, 招 生 簡 章 免 費 自 行 下 載 連 絡 電 話 : 至 6250 及 至 6239( 臺 北 校 區 ) 或 分 機 ( 桃 園 校 區 ) 報 名 期 間 如 逢 颱 風 停 止 上 班, 報 名 日 期 依 次 順 延 ; 面 試 或 錄 取 報 到 日 如 逢 颱 風 停 止 上 班, 延 後 日 期 於 本 校 網 頁 公 告 為 維 護 您 的 權 益, 請 詳 閱 本 招 生 簡 章 各 項 規 定 與 說 明 2

4 目 錄 壹 招 生 依 據... 5 貳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之 宗 旨 及 教 育 方 式... 5 參 報 名... 5 肆 招 生 系 科 職 類 志 願 代 碼 及 錄 取 名 額...10 伍 准 考 證 製 發 及 補 發...11 陸 甄 選 方 式...11 柒 筆 試 日 期 科 目 及 地 點...12 捌 遴 選 面 試 考 生 方 式...12 玖 面 試...12 拾 筆 試 面 試 通 過 考 生 職 場 體 驗 報 到...13 拾 壹 筆 試 面 試 及 職 場 體 驗 結 果 公 告...13 拾 貳 測 驗 成 績 通 知 及 複 查 成 績 規 定...13 拾 参 錄 取 方 式 及 公 告...13 拾 肆 錄 取 生 報 到 註 冊...14 拾 伍 試 場 規 則...14 拾 陸 招 生 申 訴 處 理 規 定...15 拾 柒 訓 練 生 之 權 利 義 務...15 拾 捌 其 他 注 意 事 項...17 附 件 一 學 雜 費 減 免 及 補 助 標 準...18 附 件 二 事 業 單 位 簡 介...19 附 件 三 學 校 簡 介...31 附 件 四 二 技 單 獨 招 生 報 名 表 ( 正 表 )...33 附 件 五 二 技 單 獨 招 生 報 名 表 ( 副 表 )...34 附 件 六 二 技 單 獨 招 生 准 考 證...35 附 件 七 二 技 單 獨 招 生 學 歷 ( 力 ) 證 件 浮 貼 表...36 附 件 八 二 技 單 獨 招 生 自 傳...37 附 件 九 二 技 單 獨 招 生 報 名 專 用 信 封...38 附 件 十 招 生 甄 選 志 願 表...39 附 件 十 一 應 屆 畢 業 生 報 名 切 結 書...40 附 件 十 二 報 名 繳 費 收 據 浮 貼 表...41 附 件 十 三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表...42 附 件 十 四 提 供 個 人 報 名 資 料 同 意 書

5 重 要 注 意 事 項 一 凡 報 名 本 招 生 考 生 係 屬 各 直 轄 市 臺 灣 省 各 縣 市 福 建 省 金 門 縣 福 建 省 連 江 縣 等 縣 ( 市 ) 政 府 所 界 定 之 低 收 入 戶 或 中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者, 應 於 報 名 時, 繳 交 其 所 屬 縣 ( 市 ) 政 府 審 核 通 過 由 各 鄉 ( 鎮 市 區 ) 公 所 開 具 之 低 收 入 戶 或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文 件 ( 非 清 寒 證 明 ) 影 本, 經 本 委 員 會 審 查 通 過 者,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可 免 繳 報 名 費 ; 中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減 免 30% 之 報 名 費 二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二 技 學 制 招 生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委 員 會 ) 主 辦 本 招 生, 需 依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規 定, 取 得 並 保 管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在 辦 理 招 生 事 務 之 目 的 下, 進 行 處 理 及 利 用 本 委 員 會 將 善 盡 善 良 保 管 人 之 義 務 與 責 任, 妥 善 保 管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僅 提 供 招 生 相 關 工 作 目 的 使 用 凡 報 名 本 招 生 者, 即 表 示 同 意 授 權 本 委 員 會, 得 將 自 考 生 報 名 參 加 本 招 生 所 取 得 之 個 人 及 相 關 成 績 資 料, 運 用 於 本 招 生 事 務 使 用, 並 同 意 提 供 其 報 名 資 料 及 成 績 予 (1) 考 生 本 人 (2) 考 生 原 高 中 ( 職 ) 或 原 專 科 就 讀 學 校 (3) 辦 理 新 生 報 到 或 入 學 資 料 建 置 三 筆 試 成 績 需 達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所 定 最 低 面 試 標 準, 始 得 參 加 面 試 甄 選 過 程 各 階 段 ( 含 筆 試 及 面 試 ) 如 有 缺 考 或 一 科 零 分 者, 一 律 不 予 錄 取 四 報 名 方 式 : 到 校 現 場 ( 登 錄 系 統 ) 報 名, 任 一 身 分 ( 低 收 入 戶 中 低 收 入 戶 考 生 原 住 民 身 分 及 一 般 生 ) 均 可 報 名, 考 生 可 先 自 行 利 用 報 名 系 統 登 錄 報 名 資 料, 再 到 校 現 場 繳 交 相 關 表 件 及 報 名 費, 完 成 報 名 程 序 五 臺 北 校 區 與 桃 園 校 區, 考 生 只 能 擇 一 校 區 報 名 六 報 名 試 務 電 話 : 臺 北 校 區 :(02) 至 6250 及 至 6239 桃 園 校 區 :(03) 或 分 機 洽 詢 網 址 : 4

6 壹 招 生 依 據 依 據 教 育 部 104 年 6 月 29 日 臺 教 技 ( 一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之 本 校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104 學 年 度 二 技 學 制 單 獨 招 生 規 定 辦 理 及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5 日 發 訓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辦 理 貳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之 宗 旨 及 教 育 方 式 一 宗 旨 :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為 促 進 青 少 年 就 業, 及 培 訓 契 合 企 業 需 求 之 優 質 專 業 技 術 人 力, 自 民 國 92 年 與 教 育 部 合 作, 引 進 德 國 雙 軌 制 (Dual System) 職 業 訓 練 模 式, 推 動 台 德 菁 英 計 畫, 並 以 德 國 雙 軌 制 訓 練 制 度 為 基 礎, 發 展 本 土 化 之 雙 軌 訓 練 制 度 經 檢 討 施 行 成 效, 為 契 合 國 內 產 業 及 社 會 環 境 需 求, 自 98 年 起 以 本 土 化 為 主 要 導 向, 進 行 計 畫 再 造, 並 更 名 為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二 教 育 方 式 :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於 臺 北 校 區 及 桃 園 校 區 辦 理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開 辦 二 技 招 生, 臺 北 校 區 部 分, 二 技 開 辦 職 類 為 工 商 企 管 高 級 管 理, 二 技 訓 練 生 預 計 招 收 61 人 ; 桃 園 校 區 部 分, 二 技 開 辦 職 類 為 工 商 企 管 高 級 管 理, 二 技 訓 練 生 預 計 招 收 30 人 訓 練 生 錄 取 後, 課 程 與 訓 練 方 法 以 事 業 單 位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為 主, 學 校 學 科 教 育 為 輔 訓 練 生 每 週 分 別 在 事 業 單 位 實 習 4 天, 學 校 上 課 2 天 二 技 訓 練 生 接 受 二 年 訓 練 且 修 業 期 滿, 經 考 核 成 績 及 格, 本 校 依 法 授 予 學 士 學 位 證 書 此 外, 在 二 年 訓 練 期 間,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將 補 助 每 位 訓 練 生 每 學 期 學 費 ( 見 附 件 一,P19), 事 業 單 位 則 依 訓 練 生 實 際 工 作 之 日 數 或 時 數 每 月 給 付 訓 練 生 津 貼, 並 和 一 般 員 工 一 樣 享 有 勞 健 保 之 福 利 保 障 ( 見 附 件 二 P20~31) 錄 取 後 訓 練 生 應 參 加 本 校 所 安 排 之 學 科 課 程, 並 接 受 成 績 和 操 行 評 量, 且 需 遵 守 本 校 學 則 之 規 定 及 修 畢 所 規 範 之 必 ( 選 ) 修 課 程 本 計 畫 係 採 雙 軌 制 訓 練 模 式, 故 訓 練 生 於 訓 練 期 間 脫 離 一 軌 ( 即 事 業 單 位 退 訓 或 學 校 退 學 ), 即 喪 失 其 訓 練 生 身 分, 故 訓 練 生 必 須 工 作 及 學 業 兩 者 兼 顧 參 報 名 一 報 名 資 格 二 技 學 制 報 名 資 格 凡 我 國 之 國 民, 具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且 年 齡 29 歲 以 下 ( 民 國 75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出 生 ), 均 得 參 加 報 名 : 1. 一 般 學 歷 (1) 國 內 公 私 立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或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國 外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者 (2) 公 私 立 專 科 進 修 ( 補 習 ) 學 校 畢 ( 結 ) 業, 並 取 得 畢 業 證 書 或 結 業 證 明 文 件 者 2. 同 等 學 力 (1) 二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及 進 修 學 校 肄 業 學 生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❶ 修 滿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上 學 期,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二 年 以 上,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❷ 修 讀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下 學 期 期 間,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一 年 以 上,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5

7 ❸ 修 滿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且 已 修 畢 畢 業 應 修 學 分 八 十 學 分 以 上, 因 故 未 能 畢 業,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2) 三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及 進 修 學 校 肄 業 學 生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❶ 僅 未 修 習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三 年 以 上,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❷ 修 滿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上 學 期,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二 年 以 上,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❸ 修 讀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下 學 期 期 間,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一 年 以 上,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3) 五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及 進 修 學 校 肄 業 學 生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❶ 僅 未 修 習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三 年 以 上,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❷ 修 滿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上 學 期,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二 年 以 上,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❸ 修 讀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下 學 期 期 間,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一 年 以 上,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❹ 修 滿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且 已 修 畢 畢 業 應 修 學 分 二 百 二 十 學 分 以 上, 因 故 未 能 畢 業,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4) 大 學 學 士 班 ( 不 含 空 中 大 學 ) 肄 業, 修 滿 二 年 級 下 學 期,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一 年 以 上,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5) 自 學 進 修 學 力 鑑 定 考 試 及 格, 持 有 專 科 畢 業 程 度 及 格 證 明 書 (6) 下 列 國 家 考 試 及 格, 持 有 及 格 證 書 : ❶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或 一 等 二 等 三 等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❷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或 相 當 等 級 之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註 : 中 央 暨 地 方 機 關 公 務 人 員 薦 任 升 等 考 試 及 格, 不 得 比 照 相 當 於 高 等 考 試 之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資 格 (7) 技 能 檢 定 合 格, 有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持 有 證 書 及 證 明 文 件 : ❶ 取 得 乙 級 技 術 士 證 或 相 當 於 乙 級 之 單 一 級 技 術 士 證 後, 從 事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四 年 以 上 ❷ 取 得 甲 級 技 術 士 證 或 相 當 於 甲 級 之 單 一 級 技 術 士 證 後, 從 事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二 年 以 上 註 :1. 本 項 所 稱 技 術 士 證 係 指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所 發 之 技 術 證 ; 所 稱 相 當 於 甲 級 乙 級 技 術 士 證 係 指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所 發 之 單 一 級 技 術 士 證, 其 技 能 檢 定 及 格 之 程 度, 依 據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規 定 相 當 於 甲 級 乙 級 技 術 士 證 2. 非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所 核 發 的 技 術 士 證, 不 得 作 為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認 定 之 用 3. 考 試 院 專 技 人 員 普 考 及 格 滿 四 年 不 得 比 照 取 得 乙 級 技 術 士 證 工 作 經 驗 滿 四 年 以 同 等 學 力 報 名 二 技 (8) 年 滿 二 十 二 歲 持 有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畢 ( 結 ) 業 證 書 或 已 修 業 期 滿 者, 修 習 下 列 不 同 科 目 課 程 累 計 達 八 十 學 分 以 上, 持 有 學 分 證 明 : ❶ 大 學 或 空 中 大 學 之 大 學 程 度 學 分 課 程 ❷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推 廣 教 育 學 分 班 課 程 6

8 ❸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非 正 規 教 育 課 程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推 廣 教 育 實 施 辦 法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年 七 月 十 三 日 修 正 施 行 後, 本 標 準 一 百 零 二 年 一 月 二 十 四 日 修 正 施 行 前, 已 修 習 前 項 第 八 款 所 定 課 程 學 分 者, 不 受 二 十 二 歲 年 齡 限 制 (9) 曾 於 大 學 校 院 擔 任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於 專 科 學 校 擔 任 專 業 及 技 術 教 師, 或 於 職 業 學 校 擔 任 技 術 及 專 業 教 師, 經 大 學 校 級 招 生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得 以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10) 大 學 經 教 育 部 核 可 後, 就 專 業 領 域 具 卓 越 成 就 表 現 者, 經 校 級 招 生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得 准 其 以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附 註 : 1. 凡 具 前 列 報 名 資 格 經 錄 取 者, 需 再 經 錄 取 學 校 審 定 資 格 後 方 得 入 學, 若 發 現 其 學 歷 ( 力 ) 證 件 不 符 報 名 資 格 者, 將 取 消 其 錄 取 資 格, 考 生 不 得 異 議 2. 參 加 當 年 度 技 專 院 校 院 推 薦 甄 選 技 優 保 送 各 類 申 請 入 學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及 大 學 各 種 入 學 管 道 已 獲 取 錄 取 者, 需 繳 交 原 錄 取 學 校 之 放 棄 聲 明 書, 始 得 報 考 本 次 招 生 入 學, 違 者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二 報 名 方 式 日 期 及 報 名 手 續 ( 一 ) 報 名 方 式 日 期 / 時 間 及 地 點 ( 臺 北 / 桃 園 校 區 ): 1. 報 名 方 式 : 採 到 校 現 場 ( 登 錄 系 統 ) 報 名,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2. 報 名 日 期 / 時 間 :104 年 7 月 20 日 ( 週 一 ) 至 7 月 22 日 ( 週 三 ) 09:00~12:00;14:00~17:00 止 ( 臺 北 校 區 ) 09:00~12:00;14:00~17:00 止 ( 桃 園 校 區 ) 3. 現 場 報 名 地 點 :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 臺 北 校 區 考 生 ) 地 址 :10051 臺 北 市 中 正 區 濟 南 路 1 段 321 號 試 務 電 話 : 至 6250 及 6233 至 6239 ( 二 ) 報 名 手 續 :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 桃 園 校 區 考 生 ) 地 址 :32462 桃 園 市 平 鎮 區 福 龍 路 一 段 100 號 試 務 電 話 : 分 機 到 校 現 場 報 名 : 現 場 報 名 ( 適 用 所 有 考 生 含 低 收 入 戶 中 低 收 入 戶 原 住 民 及 一 般 生 ), 到 校 現 場 報 名 時, 請 先 自 行 利 用 報 名 系 統 登 錄 報 名 資 料 : (1) 登 錄 網 址 : 臺 北 / 桃 園 校 區 ) (2) 報 名 費 新 台 幣 500 元, 請 於 完 成 登 錄 報 名 資 料 後, 於 受 理 報 名 期 間 104/7/20( 週 一 )~7/22( 週 三 ) 到 校 現 場 繳 交 報 名 資 料 表 件 及 報 名 費, 未 繳 報 名 表 件 及 報 名 費 者, 不 予 受 理 報 名 (3) 報 名 流 程 : ❶ 登 錄 網 址 : ( 臺 北 / 桃 園 校 區 )( 新 登 入 帳 號 為 身 分 證 字 號 ) ❷ 報 名 資 料 包 含 姓 名 地 址 電 話 畢 業 校 系 報 名 系 別 等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7

9 ❸ 輸 入 資 料 時 若 遇 需 造 字 的 情 形, 請 先 以 # 代 替, 待 列 印 後 以 到 校 現 場 報 名 登 錄 系 統 輸 入 報 名 資 料 確 認 資 料 列 印 報 名 相 關 表 件 證 件 核 驗 繳 交 報 名 費 核 發 准 考 證 正 楷 書 寫 ❹ 輸 入 報 名 資 料 後, 考 生 仍 可 修 改 個 人 報 名 資 料 ❺ 當 按 下 確 認 報 名 鍵 後, 報 考 之 職 類 志 願 代 碼 等 欄 位 均 無 法 更 改, 請 各 位 考 生 仔 細 核 對 資 料 後 送 出 ❻ 確 認 資 料 送 出 後, 請 考 生 列 印 報 名 表 正 副 表 ( 附 件 四 五 ) 學 歷 證 件 黏 貼 表 ( 附 件 七 ) 自 傳 ( 附 件 八 ) 招 生 甄 選 志 願 表 ( 附 件 十 ) 收 據 浮 貼 表 ( 附 件 十 二 ) 提 供 個 人 報 名 資 料 同 意 書 ( 附 件 十 四 ) 及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面 ( 附 件 九 ) ❼ 報 名 表 ( 正 副 表 ) 上 需 黏 貼 二 吋 照 片, 核 對 報 名 資 料 後 請 考 生 於 報 名 表 正 表 上 親 筆 簽 名 ❽ 請 考 生 黏 貼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學 歷 ( 力 ) 證 件 繳 費 收 據 影 本 等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於 證 件 黏 貼 表 ❾ 將 報 名 表 ( 正 副 表 ) 學 歷 證 件 (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 自 傳 繳 費 收 據 影 本 招 生 甄 選 志 願 表 及 提 供 個 人 報 名 資 料 同 意 書 等, 填 妥 依 序 放 入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內, 現 場 繳 件 如 表 件 不 全 或 不 符 報 名 資 格 而 無 法 完 成 報 名 者, 概 由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所 繳 報 名 費 一 概 不 予 退 還, 請 於 繳 件 前 再 核 對 確 認 ❿ 准 考 證 ( 附 件 六 ) 發 放 方 式, 本 會 將 於 考 生 報 名 當 天, 於 審 核 報 名 資 格 完 畢 後 現 場 發 放, 不 另 行 寄 發, 考 生 若 有 任 何 疑 問, 可 電 洽 本 會 查 詢, 本 會 電 話 :(02) 至 6250 或 6233 至 6239( 臺 北 校 區 )(03) 或 分 機 ( 桃 園 校 區 ) (4) 注 意 事 項 : ❶ 考 生 報 名 登 錄 之 通 訊 地 址 電 話 號 碼 及 等 資 料 應 正 確, 否 則 因 無 法 通 知 而 致 延 誤 重 要 事 項, 其 後 果 概 由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❷ 考 生 經 確 認 報 名 後, 若 經 複 審 作 業 或 日 後 發 現 不 符 報 考 資 格 者, 應 取 消 其 報 名 資 格 或 取 消 其 錄 取 資 格, 考 生 亦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退 還 報 名 費 ❸ 持 國 外 學 歷 證 件 考 生 應 於 報 名 時, 繳 交 經 駐 外 單 位 驗 證 之 國 外 學 歷 ( 力 ) 證 件 正 本 經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國 外 大 學 專 科 學 校 報 考 者, 如 經 查 證 不 實, 或 不 符 教 育 部 採 認 之 規 定 時, 逕 行 取 消 其 入 學 資 格 或 予 以 退 學 處 分, 考 生 亦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退 報 名 費 ❹ 凡 報 名 本 招 生 者, 即 表 示 同 意 授 權 本 招 生 委 員 會, 得 將 自 考 生 報 名 參 加 本 招 生 所 取 得 之 個 人 及 其 相 關 成 績 資 料, 運 用 於 本 招 生 事 務 使 用, 並 同 意 提 供 其 報 名 資 料 及 成 績 予 (1) 考 生 本 人 ( ( (2) 考 生 原 就 讀 學 校 ( ( ( (3) 辦 理 新 生 報 到 或 入 學 資 料 建 置 本 委 員 會 將 善 盡 善 良 保 管 人 之 義 務 與 責 任, 妥 善 保 管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僅 提 供 本 招 生 相 關 工 作 目 的 使 用 8

10 (5) 使 用 簡 章 附 件 報 名 表 ( 附 件 四 五 ) 准 考 證 ( 附 件 六 ) 自 傳 ( 附 件 八 ) 及 招 生 甄 選 志 願 表 ( 附 件 十 ) 及 提 供 個 人 報 名 資 料 同 意 書 ( 附 件 十 四 ) 等 相 關 表 件 請 詳 細 登 錄 及 填 寫 (6) 依 規 定 將 同 一 式 照 片 黏 貼 於 報 名 表 正 表 副 表 及 准 考 證, 國 民 身 分 證 影 本 粘 貼 於 報 名 表 副 表, 學 歷 ( 力 ) 證 件 影 本 黏 貼 於 ( 附 件 七 ) 並 請 注 意 於 報 名 表 正 表 甄 選 志 願 表 及 提 供 個 人 報 名 資 料 同 意 書 簽 名 欄 處 親 筆 簽 名 (7) 使 用 簡 章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 附 件 九 ) 封 面, 貼 於 B4 信 封 上, 連 同 已 黏 貼 相 片 之 報 名 正 副 表 自 傳 准 考 證 學 歷 ( 力 ) 證 件 影 本 或 切 結 書 志 願 表 提 供 個 人 報 名 資 料 同 意 書 等 表 件 放 入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內 (8) 將 信 封 上 各 資 料 欄 填 妥 勾 選 ( 查 核 ) 所 附 資 料 證 件 是 否 完 備 (9) 報 名 費 新 台 幣 500 元 整, 請 連 同 報 名 表 件 一 併 繳 交 符 合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及 所 屬 分 署 推 動 辦 理 職 業 訓 練 補 助 要 點 所 規 定 費 用 全 額 補 助 身 分 之 考 生, 報 名 費 予 以 全 額 補 助 凡 屬 台 灣 省 各 縣 市 台 北 市 新 北 市 台 中 市 台 南 市 高 雄 市 福 建 省 金 門 縣 福 建 省 連 江 縣 等 所 界 定 低 收 入 戶 及 原 住 民 之 考 生, 於 報 名 時 繳 交 前 開 各 地 政 府 或 其 依 規 定 授 權 鄉 鎮 市 區 公 所 開 具 之 低 收 入 戶 或 原 住 民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檢 驗 時 請 檢 附 正 本, 經 學 校 確 認 無 誤 後, 於 影 本 上 加 蓋 與 正 本 相 符 章, 另 須 出 具 於 報 名 期 間 內 有 效 之 證 明 文 件, 非 清 寒 證 明 ) 及 戶 口 名 簿 影 本 符 合 下 列 規 定 之 考 生, 檢 附 有 效 證 明 文 件, 報 名 費 予 以 減 免 30%, 報 名 費 繳 交 新 台 幣 350 元 整 凡 屬 台 灣 省 各 縣 市 台 北 市 新 北 市 台 中 市 台 南 市 高 雄 市 福 建 省 金 門 縣 福 建 省 連 江 縣 等 所 界 定 中 低 收 入 戶 之 考 生, 於 報 名 時 繳 交 前 開 各 地 政 府 或 其 依 規 定 授 權 鄉 鎮 市 區 公 所 開 具 之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檢 驗 時 請 檢 附 正 本, 經 學 校 確 認 無 誤 後, 於 影 本 上 加 蓋 與 正 本 相 符 章, 另 須 出 具 於 報 名 期 間 內 有 效 之 證 明 文 件, 非 清 寒 證 明 ) 及 戶 口 名 簿 影 本 (10) 本 會 收 到 報 名 資 料 後, 將 查 驗 繳 交 證 件 是 否 完 備, 但 暫 不 查 核 正 本 ( 俟 至 事 業 單 位 及 錄 取 學 校 報 到 時 再 繳 驗 ), 若 繳 交 證 件 已 完 備, 即 先 行 核 發 准 考 證, 以 確 認 報 名 手 續 之 完 成 2. 招 生 甄 選 志 願 表 ( 附 件 十 ), 本 會 將 於 考 生 報 名 當 天, 於 審 核 考 生 報 名 資 格 完 畢 後, 請 考 生 現 場 填 寫 繳 交 本 會 附 註 : 1. 報 名 考 生 若 遺 失 國 民 身 分 證 者, 於 報 名 表 上 黏 貼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面 影 印 本 處, 必 須 貼 上 戶 籍 謄 本 影 本 或 戶 籍 機 關 發 給 之 證 明 文 件 2. 報 名 考 生 若 更 改 姓 名 者, 對 其 所 應 繳 驗 之 學 歷 ( 力 ) 證 件, 必 須 先 至 原 發 證 件 之 單 位 更 改 姓 名, 或 報 名 時 繳 驗 戶 籍 機 關 發 給 之 證 明 文 件 否 則, 取 消 遴 選 面 試 資 格 3. 各 項 證 件 與 國 民 身 分 證 上 所 載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日 若 有 不 符, 均 取 消 遴 選 面 試 資 格 4. 報 名 考 生 錄 取 後, 經 發 現 報 名 資 格 不 符 者, 一 律 取 消 其 錄 取 資 格, 報 名 9

11 考 生 不 得 異 議 5. 現 役 軍 人 於 104 年 8 月 4 日 ( 週 二 ) 退 役, 在 職 場 體 驗 期 開 始 前 可 取 得 退 伍 或 解 除 召 集 日 期 證 明 者, 始 准 予 參 加 報 名 6. 應 屆 畢 業 生 參 加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二 技 學 制 單 獨 招 生 報 名 時, 應 填 寫 應 屆 畢 業 生 報 名 切 結 書 ( 附 件 十 四 ) 作 為 報 考 資 格 用, 報 名 之 應 屆 畢 業 生 若 錄 取 後, 未 於 報 到 日 104 年 8 月 31 日 ( 週 一 )( 如 有 變 更 以 網 頁 公 告 為 準 ), 攜 帶 學 歷 ( 力 ) 證 件 正 本, 前 往 本 校 辦 理 報 到 及 註 冊 手 續, 則 以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論 7. 本 次 招 生 簡 章 之 肆 招 生 系 科 職 類 志 願 代 碼 及 錄 取 名 額 所 示 之 志 願 均 可 選 填,104 年 7 月 31 日 ( 週 五 ) 面 試, 報 名 考 生 以 選 填 1 個 志 願 為 限 請 先 行 參 閱 志 願 代 碼, 依 志 願 代 碼 填 入 志 願 欄 內 填 選 志 願 表 時, 請 詳 細 參 閱 附 件 二 事 業 單 位 簡 介 之 事 業 單 位 招 生 資 格 限 定 8. 未 繳 交 志 願 表 者, 以 放 棄 面 試 資 格 處 理 9. 原 則 上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更 換 志 願, 若 實 因 志 願 選 填 錯 誤 或 其 他 重 要 因 素 非 得 重 新 選 填, 考 生 本 人 需 於 各 階 段 面 試 及 報 名 截 止 日 前 親 至 本 校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招 生 委 員 會 更 正, 並 以 一 次 為 限 肆 招 生 系 科 職 類 志 願 代 碼 及 錄 取 名 額 一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招 生 臺 北 校 區 及 桃 園 校 區 甄 選 職 類, 二 技 學 制 有 工 商 企 管 高 級 管 理 職 類 ; 二 技 ( 臺 北 校 區 ) 訓 練 生 計 招 收 61 人, 二 技 ( 桃 園 校 區 ) 訓 練 生 計 招 收 30 人 二 選 填 志 願 以 事 業 單 位 為 主, 但 需 注 意 各 事 業 單 位 所 搭 配 之 系 別 職 類, 如 獲 事 業 單 位 錄 取, 即 為 日 後 就 讀 之 科 系, 日 後 不 得 轉 換 事 業 單 位 職 類 及 學 制 三 各 志 願 選 項 名 額 將 以 事 業 單 位 依 職 場 體 驗 結 果 之 錄 取 名 額 為 準 四 招 生 系 ( 科 ) 職 類 志 願 代 碼 及 錄 取 名 額 如 下 所 示 : ( 臺 北 校 區 ) 學 制 招 生 系 別 職 類 最 低 開 班 人 數 志 願 代 碼 事 業 單 位 名 稱 錄 取 名 額 二 技 ( 桃 園 校 區 ) 學 制 企 業 管 理 系 工 商 企 管 高 級 管 理 25 商 業 設 計 管 理 系 招 生 系 別 工 商 企 管 高 級 管 理 25 職 類 最 低 開 班 人 數 101 王 品 餐 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麥 當 勞 餐 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昇 恆 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宜 家 家 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 志 願 錄 取 事 業 單 位 名 稱 代 碼 名 額 二 技 商 業 設 計 管 理 系 工 商 企 管 高 級 管 理 台 灣 麥 當 勞 餐 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昇 恆 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 附 註 : 錄 取 名 額 將 依 各 事 業 單 位 實 際 錄 取 人 數 作 調 整, 其 相 互 流 用 名 額 為 招 生 名 額 的 2 倍, 惟 不 得 超 過 其 事 業 單 位 原 申 請 人 數 及 該 職 類 公 告 總 人 數 辦 理 職 類 未 達 最 低 開 班 人 數 25 人, 由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與 事 業 單 位 共 同 決 定 是 否 開 10

12 班, 考 生 不 得 異 議 伍 准 考 證 製 發 及 補 發 一 考 生 收 到 准 考 證 時, 須 詳 加 核 對 准 考 證 上 各 欄 資 料, 若 有 錯 誤 或 疑 問, 請 於 發 放 當 時 或 面 試 筆 試 應 考 前, 向 本 校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招 生 委 員 會 提 出, 以 免 影 響 權 益 二 准 考 證 須 妥 為 保 存, 如 有 遺 失 或 毀 損 者, 考 試 期 間 得 持 本 人 身 分 證 件, 向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申 請 補 發 陸 甄 選 方 式 一 筆 試 及 面 試 ( 一 ) 成 績 計 算 : 筆 試 佔 總 成 績 20% 面 試 佔 總 成 績 80% ( 二 ) 筆 試 : 成 績 佔 總 成 績 20%( 考 試 科 目 為 國 文 及 英 文, 權 數 相 同 ), 通 過 學 校 舉 辦 之 筆 試 後, 筆 試 成 績 需 達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所 定 最 低 面 試 標 準, 始 得 參 加 事 業 單 位 及 學 校 合 辦 之 面 試 ( 三 ) 面 試 : 佔 總 成 績 80%( 其 中 面 試 由 學 校 及 事 業 單 位 共 同 辦 理, 學 校 佔 面 試 成 績 30% 事 業 單 位 佔 成 績 70% ), 依 考 生 之 志 願 排 序, 參 加 事 業 單 位 及 學 校 合 辦 之 面 試, 依 考 生 面 試 評 量 成 績, 決 定 面 試 通 過 名 單, 面 試 通 過 人 數 總 額 以 各 學 制 系 別 類 科 選 項 錄 取 名 額 的 1.5 倍 為 原 則 ( 四 ) 總 成 績 相 同 時 比 較 順 序 為 :1. 面 試 成 績,2. 筆 試 成 績 (❶ 國 文 成 績 ❷ 英 文 成 績 ) ( 五 ) 甄 選 過 程 各 階 段 ( 含 筆 試 及 面 試 ) 如 有 缺 考 或 一 科 零 分 者, 一 律 不 予 錄 取 ( 六 ) 除 上 述 成 績 外, 尚 須 通 過 職 場 體 驗 且 與 合 作 企 業 簽 定 教 育 訓 練 契 約 ( 含 權 利 義 務 等 ), 方 得 正 式 錄 取 與 註 冊 二 職 場 體 驗 ( 一 ) 報 到 日 期 : 筆 試 及 面 試 通 過 生 職 場 體 驗 報 到 名 單 ( 公 告 ):104 年 8 月 4 日 ( 週 二 ) 筆 試 及 面 試 通 過 生 職 場 體 驗 報 到 日 期 :104 年 8 月 5 日 ( 週 三 ) ( 二 ) 報 到 時 間 及 地 點 : 依 各 事 業 單 位 指 定 時 間 地 點 報 到, 將 公 告 於 本 會 網 站 ( 三 ) 面 試 通 過 考 生 應 攜 帶 相 關 資 料 辦 理 報 到, 並 於 104 年 8 月 5 日 ( 週 三 ) 至 8 月 18 日 ( 週 二 ) 接 受 事 業 單 位 安 排 為 期 二 週 之 職 場 體 驗 ( 職 場 體 驗 期 間, 由 事 業 單 位 依 其 訂 定 之 標 準 發 給 津 貼 ) ( 四 ) 面 試 通 過 考 生 於 職 場 體 驗 期 間, 如 有 不 適 性 之 問 題, 得 無 條 件 退 出, 事 業 單 位 不 得 要 求 其 賠 償 職 場 體 驗 期 間 之 表 現, 將 作 為 事 業 單 位 評 定 錄 取 與 否 之 依 據 事 業 單 位 依 職 場 體 驗 結 果 依 序 錄 取 ( 五 ) 未 依 規 定 時 間 及 規 定 事 項 向 事 業 單 位 完 成 報 到 及 職 場 體 驗 者, 視 同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本 會 得 由 備 取 生 依 序 遞 補 註 1: 體 檢 報 告 從 檢 查 到 拿 到 報 告 約 需 10 個 工 作 天, 提 醒 考 生 預 先 準 備 註 2: 各 事 業 單 位 供 膳 人 員 體 檢 項 目 之 詳 細 規 定, 請 詳 細 參 閱 附 件 二 事 業 單 位 簡 介 之 事 業 單 位 招 生 資 格 限 定 或 見 招 生 網 站 公 告 11

13 柒 筆 試 日 期 科 目 及 地 點 一 筆 試 日 期 :104 年 7 月 26 日 ( 週 日 ) 臺 北 桃 園 校 區 二 二 技 筆 試 科 目 與 時 間 表 : 時 間 預 備 鈴 第 一 節 第 二 節 08:20 08:30-09:50 10: 科 目 國 文 英 文 附 註 : 1 筆 試 測 驗 均 為 選 擇 題 2 答 案 紙 ( 卡 ) 限 用 2B 鉛 筆 作 答 3 考 生 請 攜 帶 准 考 證 國 民 身 分 證 件 應 試, 以 備 查 驗 四 筆 試 地 點 : 筆 試 地 點 及 試 場 分 配 將 於 104 年 7 月 24 日 ( 週 五 ) 下 午 於 本 校 及 本 會 網 站 之 公 告 ) 捌 遴 選 面 試 考 生 方 式 一 面 試 面 試 考 生 依 所 選 填 志 願 參 加 事 業 單 位 面 試, 考 生 應 審 慎 填 寫 志 願 職 類 及 事 業 單 位, 參 與 面 試 考 生 以 選 填 1 個 志 願 為 限, 事 業 單 位 對 所 有 填 該 事 業 單 位 志 願 之 考 生, 應 秉 持 相 同 標 準 予 以 面 試,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拒 絕 之 二 同 分 比 序 原 則 : 面 試 成 績 若 同 分, 本 會 將 採 增 額 錄 取 方 式, 再 由 事 業 單 位 經 職 場 體 驗 篩 選 出 原 定 錄 取 名 額 玖 面 試 一 面 試 日 期 :104 年 7 月 31 日 ( 週 五 ) 二 面 試 地 點 : 面 試 地 點 由 事 業 單 位 與 本 校 共 同 訂 定, 面 試 時 間 地 點 將 於 104 年 7 月 30 日 ( 週 四 ) 於 本 會 網 站 公 告 備 註 : 面 試 時 間 地 點 以 本 會 網 站 公 告 為 準, 不 再 另 行 書 面 通 知 三 面 試 注 意 事 項 : ( 一 ) 考 生 應 親 自 攜 帶 准 考 證 國 民 身 分 證 件 及 相 關 資 料 與 應 試 文 具 ( 依 事 業 單 位 之 需 求 辦 理 相 關 筆 試 ), 依 照 指 定 時 間 及 地 點 參 加 面 試 ( 二 ) 面 試 當 天 若 逾 時 未 到, 視 同 自 願 放 棄 面 試 資 格, 事 後 亦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申 請 補 行 面 試 ( 三 ) 未 參 加 面 試 者, 概 不 錄 取, 亦 不 退 費 12

14 拾 筆 試 面 試 通 過 考 生 職 場 體 驗 報 到 一 報 到 日 期 : 筆 試 及 面 試 ( 含 遞 補 面 試 ) 通 過 考 生 得 參 加 職 場 體 驗, 各 事 業 單 位 報 到 日 期 : 104 年 8 月 5 日 ( 週 三 ) 二 報 到 時 間 及 地 點 : 依 各 事 業 單 位 指 定 時 間 地 點 報 到, 將 公 告 於 本 會 網 站 三 參 與 職 場 體 驗 考 生 應 攜 帶 相 關 資 料 辦 理 報 到, 並 於 104 年 8 月 5 日 ( 週 三 ) 至 8 月 18 日 ( 週 二 ) 接 受 事 業 單 位 安 排 為 期 二 週 之 職 場 體 驗 ( 職 場 體 驗 期 間, 由 事 業 單 位 依 其 訂 定 之 標 準 發 給 津 貼, 事 業 單 位 不 得 縮 短 職 場 體 驗 期 間 ) 四 面 試 通 過 考 生 於 職 場 體 驗 期 間, 如 有 不 適 性 之 問 題, 得 無 條 件 退 出, 事 業 單 位 不 得 要 求 其 賠 償 職 場 體 驗 期 間 之 表 現, 將 作 為 事 業 單 位 評 定 錄 取 與 否 之 依 據 事 業 單 位 依 職 場 體 驗 結 果 依 序 錄 取 五 未 依 規 定 時 間 及 規 定 事 項 向 事 業 單 位 完 成 報 到 及 職 場 體 驗 者, 視 同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本 會 得 由 備 取 生 依 序 遞 補 拾 壹 筆 試 面 試 及 職 場 體 驗 結 果 公 告 一 考 生 參 加 筆 試 通 過 後, 始 得 參 加 面 試 二 筆 試 及 面 試 結 果 評 量 成 績 比 例 加 總 後, 由 分 數 最 高 依 次 錄 取, 並 依 考 生 填 選 之 志 願 決 定 事 業 單 位, 進 入 職 場 體 驗, 入 選 之 考 生 將 可 參 加 事 業 單 位 安 排 為 期 兩 週 之 職 場 體 驗 三 本 會 訂 於 職 場 體 驗 結 束 後, 統 一 將 職 場 體 驗 結 果, 於 104 年 8 月 19 日 ( 週 三 ) 公 告 於 本 會 網 站 拾 貳 測 驗 成 績 通 知 及 複 查 成 績 規 定 一 報 名 考 生 對 筆 試 成 績 如 有 疑 義, 可 申 請 複 查, 為 求 查 詢 及 答 覆 之 迅 捷 正 確, 請 遵 照 以 下 規 定 辦 理, 否 則 不 予 受 理 ( 一 ) 筆 試 複 查 期 間 :104 年 7 月 28 日 ( 週 二 )~ 7 月 29 日 ( 週 三 ) 上 午 9:00~12:00 下 午 14:00~17:00 逾 期 不 受 理 ( 二 ) 請 填 妥 ( 附 件 十 四 ) 申 請 表 並 附 複 查 費 用 每 項 新 台 幣 50 元, 現 場 辦 理 ( 三 ) 複 查 結 果 將 於 收 件 後 2 工 作 日 內 寄 出 ( 四 ) 不 得 要 求 查 閱 影 印 或 退 還 答 案 卷 拾 參 錄 取 方 式 及 公 告 一 本 會 於 放 榜 前 訂 定 最 低 錄 取 標 準 及 條 件, 各 事 業 單 位 以 總 成 績 排 序, 正 取 生 錄 取 以 核 定 名 額 至 滿 額 為 止, 餘 為 備 取 生 正 取 生 報 到 後 若 仍 有 缺 額, 得 由 備 取 生 依 序 遞 補, 考 生 總 成 績 未 達 最 低 錄 取 標 準, 雖 有 名 額 不 予 錄 取 二 同 分 比 序 原 則 : 各 事 業 單 位 依 考 生 成 績 高 低 分 之 排 序 錄 取, 如 總 分 相 同 者, 以 面 試 成 績 較 高 者 優 先 錄 取 ; 如 面 試 成 績 又 同 分 者, 再 依 筆 試 成 績 之 高 低 分 排 序 錄 取 ; 各 事 業 單 位 錄 取 正 取 生 或 備 取 生, 最 後 一 名 如 有 二 人 以 上 總 成 績 及 各 科 成 績 皆 相 同 時, 則 一 併 予 以 增 額 方 式 錄 取 三 各 事 業 單 位 依 筆 試 及 面 試 通 過 生 之 職 場 體 驗 結 果, 得 不 足 額 錄 取 錄 取 人 數 未 13

15 達 本 簡 章 規 定 最 低 開 班 人 數, 由 事 業 單 位 與 本 招 生 委 員 會 共 同 決 定 得 不 開 班, 考 生 不 得 異 議 ( 詳 見 本 簡 章 內 容 肆 招 生 系 科 職 類 志 願 代 碼 及 錄 取 名 額 ) ) 四 本 會 訂 於 104 年 8 月 26 日 ( 週 三 ) 將 通 過 筆 試 面 試 及 職 場 體 驗 的 正 式 錄 取 名 單, 公 告 在 本 會 網 站 拾 肆 錄 取 生 報 到 註 冊 一 各 錄 取 生 應 於 104 年 8 月 31 日 ( 週 一 )( 如 有 變 更 以 網 頁 公 告 為 準 ), 依 本 校 之 規 定, 攜 帶 學 歷 ( 力 ) 證 件 正 本, 前 往 本 校 辦 理 報 到 及 註 冊 手 續 ; 若 有 考 生 完 成 事 業 單 位 之 報 到, 但 未 到 本 校 辦 理 報 到 及 註 冊 者, 則 以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論 二 錄 取 生 於 事 業 單 位 及 本 校 均 完 成 報 到 手 續 後, 始 成 為 本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104 學 年 度 之 訓 練 生, 並 據 以 辦 理 就 學 緩 徵 及 各 項 補 助 事 宜 三 錄 取 本 校 之 學 雜 費 收 費 標 準 減 免 補 助, 詳 如 附 件 一 四 未 依 規 定 時 間 及 規 定 事 項 完 成 報 到 及 註 冊 者, 視 同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拾 伍 試 場 規 則 一 請 於 考 試 當 天 上 午 08:20 前 到 達 指 定 測 驗 地 點, 查 看 試 場 分 配 表 後 至 指 定 試 場 等 候 入 場 應 試 二 應 攜 帶 准 考 證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本 及 2B 鉛 筆 入 場 應 試 國 民 身 分 證 可 以 用 有 效 期 內 之 中 華 民 國 護 照 或 駕 照 替 代 三 非 應 試 用 品 包 括 書 籍 紙 張 皮 包 鬧 鐘 翻 譯 機 收 錄 音 機 及 其 他 非 應 試 用 品 均 不 得 攜 帶 入 場 應 試 貴 重 物 品 請 勿 攜 帶, 承 辦 單 位 恕 不 負 保 管 之 責 有 記 憶 計 算 及 翻 譯 功 能 之 鐘 錶 禁 止 使 用 四 進 場 前,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或 電 子 通 訊 設 備 務 必 取 消 鬧 鈴 設 定 並 關 掉 電 源, 且 不 可 帶 至 座 位 ; 如 有 攜 帶 鬧 鈴 功 能 之 鐘 錶 者, 務 必 將 鬧 鈴 關 掉 ; 以 上 物 品 如 於 測 驗 中 發 出 響 鈴 振 動 或 發 現 電 源 開 啟, 或 帶 至 座 位 者, 將 以 違 規 扣 筆 試 成 績 5 分 處 理 五 筆 試 應 試 須 知 : ( 一 ) 請 準 時 入 場 08:30( 鈴 響 ) 考 生 入 場 開 始 作 答, 筆 試 遲 到 逾 20 分 鐘 以 上 者 不 得 入 場 應 試 ( 二 ) 入 場 時 應 出 示 准 考 證 與 身 分 證 件 正 本, 入 場 後 須 依 准 考 證 號 碼 就 座 ( 三 ) 測 驗 時 應 將 准 考 證 及 國 民 身 分 證 置 於 監 試 人 員 指 定 之 位 置, 以 便 查 驗 如 發 現 所 繳 國 民 身 分 證 影 本 與 正 本 不 符, 或 所 繳 相 片 與 本 人 相 貌 不 同 而 有 識 別 困 難 者, 測 驗 結 束 再 查 驗 ; 如 仍 有 識 別 困 難 者, 則 作 答 不 予 計 分, 亦 不 退 費 ( 四 ) 試 場 內 不 得 飲 食 ( 五 ) 測 驗 時 除 在 答 案 紙 作 答 外, 不 得 在 試 題 冊 准 考 證 或 其 他 物 品 上 抄 寫 題 目 答 案 劃 線 打 ˇ 或 作 任 何 記 號 不 得 有 傳 遞 夾 帶 或 左 顧 右 盼 交 談 等 違 規 行 為 若 有 竊 取 試 卷 或 請 人 代 考 者, 均 依 本 校 之 規 定 處 理 請 人 代 考 者, 連 同 代 考 者, 三 年 內 不 得 報 名 參 加 本 測 驗 意 圖 或 已 將 試 題 冊 答 案 紙 14

16 攜 出 試 場, 或 於 測 驗 中 意 圖 傳 送 試 題 者, 五 年 內 不 得 報 名 參 加 本 測 驗 違 反 上 述 規 定 者, 作 答 不 予 計 分 亦 不 退 費 ( 六 ) 測 驗 結 束 時, 應 立 即 停 筆, 在 原 位 靜 候 監 試 人 員 收 卷, 清 點 全 部 試 題 冊 答 案 紙 後, 宣 布 結 束 始 可 離 場 宣 布 離 場 前, 不 得 再 提 筆 作 任 何 記 號 或 寫 下 題 目, 否 則 以 違 規 論 ( 七 ) 應 試 者 入 場 出 場 及 測 驗 中 如 有 違 反 本 測 驗 規 定 或 不 服 監 試 人 員 之 指 示 者, 監 試 人 員 得 取 消 其 應 試 資 格 並 請 其 離 場, 其 作 答 不 予 計 分, 亦 不 退 費 ( 八 ) 如 因 違 反 上 述 規 定 而 遭 受 處 分, 應 試 者 不 得 有 任 何 異 議 拾 陸 招 生 申 訴 處 理 規 定 一 為 確 定 保 障 報 名 考 生 權 益, 特 訂 定 招 生 申 訴 處 理 規 定 ( 以 下 簡 稱 申 訴 規 定 ) 二 申 訴 主 體 : 凡 參 加 本 會 甄 選 之 報 名 考 生, 得 依 據 申 訴 規 定 之 規 定 提 起 申 訴 三 本 會 為 處 理 相 關 申 訴, 得 召 開 危 機 處 理 小 組 會 議 四 凡 報 名 考 生 參 加 本 會 甄 選 相 關 作 業, 認 為 有 不 公 且 損 及 其 個 人 權 益, 雖 當 場 循 正 常 行 政 程 序 要 求 處 理, 仍 無 法 獲 得 補 救, 得 依 申 訴 規 定, 向 本 會 相 關 單 位 提 起 申 訴 五 申 訴 處 理 程 序 : ( 一 ) 報 名 考 生 參 加 本 會 甄 選 發 生 本 規 定 第 四 條 申 訴 事 項 時, 應 於 3 日 內 向 本 會 提 出 書 面 申 訴 ( 二 ) 申 訴 未 循 申 訴 規 定 之 程 序 請 求 補 救 者, 本 會 得 以 書 面 駁 回 ( 三 ) 申 訴 人 於 本 會 未 作 成 評 議 決 議 書 前, 得 撤 回 申 訴 ( 四 ) 申 訴 之 調 查 以 不 公 開 為 原 則, 但 得 通 知 申 訴 人 對 造 及 關 係 人 到 會 說 明 ( 五 ) 申 訴 提 起 後, 申 訴 報 名 考 生 就 申 訴 事 件 或 其 牽 連 之 事 項, 向 本 會 以 外 之 機 關 提 出 申 訴, 應 即 於 一 週 內 以 書 面 通 知 本 會 本 會 獲 知 上 情 後 應 即 中 止 評 議, 俟 中 止 評 議 原 因 消 滅 後 繼 續 評 議 其 間 如 影 響 報 名 考 生 權 益, 責 任 概 由 報 名 考 生 自 負 ( 六 ) 評 議 決 議 書 應 包 括 主 文 事 實 理 由 等 內 容, 不 受 理 之 申 訴 亦 應 做 成 評 議 決 議 書, 惟 其 內 容 只 列 主 文 和 理 由 ( 七 ) 評 議 決 議 書 應 依 循 本 會 組 織 系 統, 送 達 申 訴 報 名 考 生 並 副 知 相 關 單 位 六 危 機 處 理 小 組 會 議 決 議 如 有 建 議 補 救 措 施 者, 應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提 請 本 會 追 認 及 補 救 七 申 訴 人 及 證 人 如 有 虛 構 事 實 或 偽 造 證 據 情 事, 一 經 查 明, 本 會 即 停 止 評 議, 並 以 書 面 駁 回 申 訴, 必 要 時 並 送 請 司 法 機 關 偵 辦 拾 柒 訓 練 生 之 權 利 義 務 一 訓 練 生 之 權 利 1. 在 事 業 單 位 方 面 : (1) 在 實 習 計 畫 期 間 之 津 貼 應 按 月 直 接 發 給, 其 津 貼 依 訓 練 生 實 際 進 行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之 日 數 或 時 數 按 月 支 給, 並 應 視 其 實 習 成 效 及 事 業 單 位 營 運 狀 況 調 15

17 整 (2) 負 責 辦 理 訓 練 生 勞 工 保 險 ( 不 含 就 業 保 險 ) 及 依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規 辦 理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註 : 事 業 單 位 不 須 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3) 負 擔 實 習 計 畫 所 需 經 費 (4) 負 責 招 訓 施 訓 成 績 考 核 及 結 訓 有 關 事 宜 (5) 適 當 安 排 技 能 訓 練, 不 使 訓 練 生 擔 任 粗 重 危 險 性 工 作, 或 從 事 家 事 雜 役 及 其 他 非 學 習 技 能 為 目 的 之 工 作, 但 事 業 場 所 內 之 清 潔 整 頓, 器 具 工 具 及 機 械 之 清 理 者 不 在 此 限 (6) 訓 練 生 之 實 習 訓 練, 應 在 日 間 實 施 為 宜, 且 不 得 安 排 於 下 午 10 時 至 翌 日 上 午 7 時 進 行 若 有 延 長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時 間 需 要, 需 徵 得 訓 練 生 同 意 後 安 排, 惟 仍 不 得 安 排 於 前 述 時 段, 延 長 之 訓 練 時 數 休 息 應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另 亦 應 準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第 24 條 規 定, 給 予 延 長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時 間 之 對 應 津 貼 (7) 義 務 輔 導 訓 練 生 參 加 本 計 畫 之 專 業 職 能 認 證 考 試, 並 配 合 考 試 期 程 給 予 公 假 (8) 不 履 行 契 約 致 使 訓 練 生 蒙 受 損 失, 應 負 賠 償 之 責 2. 在 學 校 方 面 : (1) 訓 練 生 接 受 二 年 訓 練 且 修 業 期 滿, 經 考 核 成 績 及 格, 本 校 依 法 授 予 二 技 訓 練 生 為 學 士 學 位 證 書 (2) 訓 練 生 在 校 期 間 享 有 正 式 學 籍, 協 助 辦 理 緩 徵 學 雜 費 減 免 補 助 ( 見 附 件 一 ) 及 就 學 貸 款 等 (3) 為 維 護 學 生 權 益, 負 責 建 立 輔 導 機 制, 輔 導 學 生 重 補 修 相 關 科 目 學 分 (4) 協 助 訓 練 生 請 領 學 ( 雜 ) 費 補 助 (5) 為 使 訓 練 生 瞭 解 自 身 權 利 義 務, 學 校 應 於 開 訓 二 週 內 辦 理 訓 練 生 勞 動 權 益 教 育 訓 練 3 小 時 3. 在 勞 動 部 及 教 育 部 方 面 : (1) 在 實 習 計 畫 期 間 補 助 或 減 免 學 雜 費 ( 見 附 件 一 ) (2) 負 責 督 導 招 訓 施 訓 成 績 考 核 及 結 訓 有 關 事 宜 (3) 完 成 全 期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後, 由 勞 動 部 與 事 業 單 位 共 同 核 發 結 訓 證 書 二 訓 練 生 之 義 務 : 1. 在 事 業 單 位 方 面 : (1) 應 克 盡 善 良 員 工 職 責, 遵 守 事 業 單 位 各 項 規 章, 忠 勤 服 務, 努 力 學 習 (2) 於 實 習 計 畫 期 間 如 有 不 遵 守 事 業 單 位 有 關 規 章 ( 人 事 規 章 契 約 等 ) 情 節 重 大, 事 業 單 位 得 停 止 該 生 實 習, 解 除 契 約, 如 使 事 業 單 位 蒙 受 損 失 時, 應 負 賠 償 之 責 (3) 若 有 擅 自 解 約 情 事, 應 賠 償 事 業 單 位 為 其 訓 練 所 付 個 人 部 分 之 費 用 (4) 在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期 間, 應 按 時 填 寫 訓 練 週 誌, 親 自 簽 名 後 送 事 業 單 位 批 核 簽 章, 未 依 規 定 按 時 填 寫 及 繳 交 訓 練 週 誌, 情 節 重 大 者, 事 業 單 位 得 函 報 各 分 署 核 定 後 離 退 之, 或 於 結 訓 時, 得 不 核 發 結 訓 證 書 (5) 寒 暑 假 期 間 訓 練 生 仍 應 依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計 畫 書 於 事 業 單 位 進 行 訓 練, 惟 配 合 徵 兵 規 定, 四 年 制 學 制 之 大 一 及 大 二 暑 假 期 間 無 須 進 行 另 在 徵 求 訓 練 生 同 意 及 學 科 教 育 可 配 合 ( 訓 練 生 不 需 重 補 修 學 分 ) 原 則 下, 事 業 單 位 得 協 調 訓 練 生 於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時 間 外 進 行 訓 練, 並 支 付 對 應 津 貼 16

18 2. 在 學 校 方 面 : (1) 訓 練 生 之 權 利, 依 本 計 畫 正 式 招 生 錄 取 且 完 成 註 冊 手 續 之 訓 練 生, 其 在 學 校 進 行 學 科 教 育 訓 練 期 間 需 遵 守 學 校 教 學 與 生 活 管 理 輔 導 相 關 規 定 (2) 除 本 計 畫 補 助 或 減 免 之 學 ( 雜 ) 費 外, 其 他 部 分 之 學 ( 雜 ) 費 必 須 由 訓 練 生 負 擔 訓 練 生 學 雜 費 減 免 及 補 助 標 準 ( 參 考 用 ), 見 附 件 一 (3) 訓 練 生 在 教 育 訓 練 期 間 不 得 辦 理 轉 學 轉 系 (4) 訓 練 生 需 遵 循 學 校 學 則 規 定, 如 有 違 反 校 規 或 學 業 成 績 不 及 格 達 退 學 標 準 者, 應 按 規 定 辦 理 退 學 手 續 (5) 學 校 應 對 每 位 訓 練 生 訓 練 週 誌 審 視 簽 章 3. 在 勞 動 部 方 面 : (1) 在 訓 期 間 需 配 合 訪 談 或 詢 問 培 訓 相 關 問 題, 結 訓 後 需 配 合 調 查 就 業 情 形 (2) 於 實 習 計 畫 期 間 如 有 不 遵 守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相 關 規 章, 情 節 重 大 者, 得 停 止 實 習, 解 除 契 約 (3) 如 訓 練 生 自 行 擅 自 解 約, 應 賠 償 勞 動 部 為 其 實 習 訓 練 所 付 個 人 部 分 之 費 用 附 註 : 有 關 訓 練 生 之 權 利 義 務 詳 細 內 容, 以 與 事 業 單 位 正 式 簽 定 之 契 約 及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展 署 頒 訂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作 業 手 冊 為 準 拾 捌 其 他 注 意 事 項 一 考 生 對 甄 選 結 果 認 為 有 損 其 權 益 時, 得 於 事 實 發 生 後 3 日 內 以 書 面 向 本 會 提 出 申 訴,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申 訴 以 一 次 為 限 本 會 接 獲 申 訴 後 將 依 招 生 申 訴 處 理 辦 法 處 理 相 關 申 訴 二 身 心 障 礙 或 行 動 不 便 之 考 生, 應 於 報 名 時 繳 交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並 得 提 出 申 請 安 排 特 殊 考 場 三 各 錄 取 報 到 考 生 不 得 申 請 保 留 入 學 資 格, 並 不 得 於 訓 練 期 間 申 請 轉 學 或 轉 系 四 本 計 畫 係 採 雙 軌 制 訓 練 模 式, 故 訓 練 生 於 訓 練 期 間 脫 離 一 軌 ( 即 事 業 單 位 退 訓 或 學 校 退 學 ),), 即 喪 失 其 訓 練 生 身 分, 不 得 異 議 五 本 簡 章 若 有 未 盡 事 宜, 依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六 有 關 報 名 人 數 不 足 及 緊 急 事 件 應 變 處 理 原 則, 由 各 校 招 生 甄 選 委 員 會 訂 定 七 本 計 畫 之 訓 練 生 上 課 方 式 採 專 班 方 式, 訓 練 生 於 訓 練 期 間 接 受 雙 軌 教 育 模 式 ( 專 業 技 能 與 知 識 理 論 ), 為 檢 驗 訓 練 生 工 作 崗 位 技 能 學 習 成 效, 訓 練 生 需 經 學 校 輔 導 參 與 及 通 過 專 業 職 能 認 證 17

19 附 件 一 學 雜 費 減 免 及 補 助 標 準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104 學 年 度 學 雜 費 減 免 及 補 助 標 準 ( 參 考 用 ) 職 類 原 始 未 補 助 - 應 繳 金 額 一 般 生 - 應 繳 金 額 ( 補 助 學 費 1/2) 原 住 民 學 生 - 應 繳 金 額 ( 補 助 學 雜 費 全 額 )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 應 繳 金 額 ( 補 助 學 雜 費 全 額 )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 應 繳 金 額 ( 補 助 學 雜 費 全 額 ) 學 費 雜 費 合 計 學 費 雜 費 合 計 學 費 雜 費 合 計 學 費 雜 費 合 計 學 費 雜 費 合 計 工 商 企 管 高 級 管 理 ( 二 技 ) 商 業 設 計 ( 二 技 ) 附 註 : 一 本 表 費 用 不 含 電 腦 實 習 費 及 學 生 平 安 保 險 費 二 實 際 之 學 雜 費 減 免 及 補 助 金 額, 依 入 學 時 之 規 定 辦 理 三 有 關 學 費 之 編 列 請 依 訓 練 生 在 校 上 課 時 間 酌 實 編 列 並 包 含 專 業 職 能 認 證 術 科 檢 測 材 料 費 四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子 女 中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給 卹 期 滿 軍 公 教 遺 族 及 現 役 軍 人 子 女 之 學 雜 費 減 免 及 補 助 金 額, 依 教 育 部 之 規 定 辦 理 18

20 附 件 二 事 業 單 位 簡 介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臺 北 校 區 合 作 事 業 單 位 簡 介 ( 一 ) 王 品 餐 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公 司 基 本 資 料 公 司 名 稱 王 品 餐 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訓 練 協 調 經 理 陳 香 涵 范 素 玲 公 司 地 址 403 台 中 市 西 區 台 灣 大 道 2 段 218 號 29 樓 電 話 分 機 2015/ 2005 傳 真 elaine.chen@wowprime.com ann.fan@wowprime.com 二 公 司 簡 介 王 品 集 團 擁 有 敢 拚 能 賺 愛 玩 的 企 業 文 化 並 以 誠 實 群 力 創 新 滿 意 為 經 營 理 念, 自 1993 年 起 相 繼 開 創 王 品 西 堤 陶 板 屋 聚 原 燒 夏 慕 尼 藝 奇 品 田 牧 場 石 二 鍋 舒 果 曼 咖 啡 hot 7 等 12 個 品 牌, 事 業 版 圖 橫 跨 海 峽 兩 岸, 台 灣 現 有 280 家 直 營 分 店, 歡 迎 您 一 同 加 入 實 現 打 造 餐 飲 服 務 業 成 為 社 會 新 價 值 事 業 的 願 景 三 招 募 職 類 訓 練 條 件 註 1: 以 下 定 事 項 須 列 於 訓 練 生 與 事 業 單 位 雙 方 簽 定 契 約 中, 未 定 事 項 依 契 約 為 準 註 2: 訓 練 生 職 場 體 驗 期 間, 生 活 津 貼 之 給 付, 依 每 月 生 活 津 貼 金 額 按 比 例 訂 定 之 註 3: 每 日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不 得 於 晚 間 10 時 至 翌 日 7 時 進 行, 並 以 每 日 8 小 時 為 原 則, 如 有 延 長 需 徵 得 訓 練 生 同 意 後 辦 理, 期 訓 練 時 數 與 休 息 應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另 亦 應 準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第 24 條 規 定, 給 予 延 長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時 間 之 對 應 津 貼 註 4: 訓 練 時 間 如 有 空 班 或 是 待 班 等 問 題, 請 務 必 詳 細 說 明 如 何 安 排 職 類 : 工 商 企 管 高 級 管 理 ( 二 技 ) (1) 招 募 人 數 :15 人 (2) 合 作 學 校 :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 臺 北 校 區 ) (3) 科 系 : 企 業 管 理 系 (4) 訓 練 地 點 : 台 北 市 新 北 市 王 品 - 石 二 鍋 各 店 (5) 初 期 每 月 生 活 津 貼 以 下 列 方 式 採 計 : 每 時 新 台 幣 132 元 整 ; 平 均 月 薪 資 約 15,840~17,040 元 (6) 每 週 訓 練 天 數 :3~4 天 (7) 每 日 訓 練 時 數 :4~8 小 時 ( 保 障 時 數 120 小 時 / 月 小 時 ) (8) 每 日 訓 練 時 間 : 自 10 時 30 分 至 22 時 00 分 (9) 輪 班 方 式 : 二 段 班 / 排 班 制 ;10:30~14:30;17:00~22:00( 依 營 運 需 求 彈 性 排 班 ) (10) 備 註 說 明 ( 如 空 班 或 待 班 時 間 ): 1. 上 列 事 項 將 列 於 訓 練 生 與 事 業 單 位 雙 方 簽 定 契 約 中, 未 定 事 項 依 契 約 為 準 2. 訓 練 生 職 場 體 驗 期 間, 生 活 津 貼 之 給 付, 依 每 月 生 活 津 貼 金 額 按 比 例 訂 定 之 3. 訓 練 期 間 實 習 地 點 津 貼 依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計 畫 書 及 事 業 單 位 規 定 調 動 調 整 4. 實 際 分 發 地 點 由 公 司 安 排 5. 空 班 時 間 為 14:30~17:00( 備 有 休 息 區 ) 6. 依 勞 基 法 第 35 條 規 定 : 勞 工 繼 續 工 作 四 小 時, 至 少 應 有 三 十 分 鐘 之 休 息 但 實 行 輪 班 制 或 其 工 作 有 連 續 性 或 緊 急 性 者, 雇 主 得 在 工 作 時 間 內, 另 行 調 配 其 休 息 時 間 7. 依 雙 軌 訓 練 計 畫 條 文 第 6 條 規 定 : 每 日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不 得 於 晚 間 10 時 至 翌 日 7 時 進 行 (11) 公 司 留 用 ( 訓 練 期 滿 獲 得 學 位 並 經 公 司 核 定 及 訓 練 生 同 意 者 ; 薪 資 以 申 請 當 年 度 幣 值 為 準 ) : 預 定 留 用 人 數 : 不 限 業 務 範 圍 : 餐 飲 服 務 薪 資 約 :$22,000~$26,000 元 ( 月 薪 ) 19

21 四 福 利 註 1: 以 下 定 事 項 須 列 於 訓 練 生 與 事 業 單 位 雙 方 簽 定 契 約 中, 未 定 事 項 依 契 約 為 準 註 2: 訓 練 期 間 實 習 地 點 津 貼 依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計 畫 書 及 事 業 單 位 規 定 調 動 調 整 A. 宿 舍 : 無 B. 伙 食 : 免 費 提 供 C. 交 通 車 : 無 D. 獎 金 或 補 助 : 績 效 獎 金 年 終 獎 金 其 它 全 勤 獎 金 ( 符 合 條 件 者 每 小 時 加 10 元 ) 獎 學 金 10,000 元 ( 學 年 成 績 全 部 及 格 且 總 平 均 達 80 分 以 上 者 ) 此 項 不 含 入 生 活 津 貼 內 E. 其 它 費 用 補 助 \ 福 利 ( 此 處 需 填 入 費 用 是 否 含 入 生 活 津 貼 內 ): 享 勞 保 健 保 團 體 保 險 僱 主 意 外 責 任 險 女 性 同 仁 生 理 假 三 節 禮 卷 同 仁 生 日 免 費 用 餐 集 團 內 消 費 免 收 服 務 費 集 團 尾 牙 等 五 其 它 訓 練 職 位 之 特 殊 規 定 ( 請 加 註 原 因 ):( 例 如 : 手 部 過 敏 不 適 合 從 事 洗 髮 相 關 訓 練 ) (1) 兵 役 限 制 : 需 役 畢 不 限 (2) 訓 練 職 位 之 特 殊 規 定 ( 請 加 註 原 因 ):( 例 如 : 手 部 過 敏 不 適 合 從 事 洗 髮 相 關 訓 練 ) A. 體 檢 需 符 合 餐 飲 從 業 人 員 之 法 令 相 關 規 定 及 要 求 B. 手 部 無 過 敏 症 狀 C. 工 作 需 較 長 時 間 站 立 20

22 ( 二 ) 台 灣 麥 當 勞 餐 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公 司 基 本 資 料 台 灣 麥 當 勞 餐 廳 股 公 司 名 稱 訓 練 協 調 經 理 許 婉 君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地 址 新 北 市 新 店 區 中 興 路 2 段 192 號 11 樓 二 公 司 簡 介 電 話 分 機 傳 真 viviam.hsu@tw.mcd.com 起 薪 125 元 / 小 時 誠 摯 邀 請 有 企 圖 心 的 樂 觀 的 傑 出 的 喜 歡 樂 趣 的 夥 伴 從 學 校 到 職 場, 領 導 品 牌 為 我 的 未 來 做 準 備 知 識 不 只 在 課 本 上, 還 有 很 多 學 校 學 不 到 的 東 西 也 很 重 要, 如 果 您 希 望 出 社 會 前 能 有 人 引 導 銜 接 職 場, 麥 當 勞 提 供 完 整 全 方 位 的 在 職 教 育, 讓 您 比 別 人 早 一 步 探 索 自 己 的 長 處, 工 作 和 身 邊 的 同 事, 也 讓 您 的 視 野 更 開 闊, 不 只 是 兼 職, 還 比 別 人 更 有 自 信 迎 接 未 來 待 遇 福 利 佳 額 外 收 穫 大 家 庭 歸 屬 感 比 照 正 職 的 休 假 制 度, 享 知 名 領 導 餐 飲 品 牌 同 事 相 處 如 同 大 家 庭 有 婚 喪 喜 慶 等 付 薪 休 假. 讓 您 在 工 作 與 課 業 之 餘, 有 更 多 時 間 與 新 朋 友 一 起 豐 富 生 活 體 驗. 第 一 線 接 觸 到 人 群, 在 每 個 得 到 顧 客 感 謝 或 肯 定 的 當 下, 也 讓 您 得 到 在 學 校 不 曾 體 驗 過 般 融 洽, 大 家 互 相 幫 助 並 不 分 階 層 高 低, 即 使 是 經 理 也 像 是 自 己 的 哥 哥 姊 姊 一 樣 給 予 許 彈 性 的 排 班 使 您 能 夠 在 打 的 成 就 感. 多 進 入 社 會 之 前 的 指 工 與 學 業 間 取 得 平 衡, 可 以 妥 善 安 排 自 己 的 時 間. 麥 當 勞 提 供 獎 學 金 ~~ 鼓 勵 每 個 人 在 課 業 / 工 導 與 方 向. 三 招 募 職 類 訓 練 條 件 註 1: 以 下 定 事 項 須 列 於 訓 練 生 與 事 業 單 位 雙 方 簽 定 契 約 中, 未 定 事 項 依 契 約 為 準 註 2: 訓 練 生 職 場 體 驗 期 間, 生 活 津 貼 之 給 付, 依 每 月 生 活 津 貼 金 額 按 比 例 訂 定 之 註 3: 每 日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不 得 於 晚 間 10 時 至 翌 日 7 時 進 行, 並 以 每 日 8 小 時 為 原 則, 如 有 延 長 需 徵 得 訓 練 生 同 意 後 辦 理, 期 訓 練 時 數 與 休 息 應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另 亦 應 準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第 24 條 規 定, 給 予 延 長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時 間 之 對 應 津 貼 註 4: 訓 練 時 間 如 有 空 班 或 是 待 班 等 問 題, 請 務 必 詳 細 說 明 如 何 安 排 職 類 : 工 商 企 管 高 級 管 理 ( 二 技 ) (1) 招 募 人 數 :15 人 (2) 合 作 學 校 :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 臺 北 校 區 ) (3) 科 系 : 企 業 管 理 系 (4) 訓 練 地 點 : 台 北 市, 新 北 市, 基 隆, 宜 蘭 (5) 初 期 每 月 生 活 津 貼 以 下 列 方 式 採 計 : 每 時 新 台 幣 125 元 整, 計 算 標 準 時 薪 制 ( 通 過 考 核 後, 依 表 現 可 調 整 時 薪 ) (6) 每 週 訓 練 天 數 :3~4 天 (7) 每 日 訓 練 時 數 :6~8 小 時 (8) 每 日 訓 練 時 間 : 自 07 時 00 分 至 22 時 00 分 (9) 輪 班 方 式 :07:00~22:00 依 公 司 需 求 安 排 其 工 作 時 段, 每 4 小 時 會 有 30 分 鐘 休 息 時 間, 不 給 薪 ( 視 營 運 狀 況 安 排 休 息 時 間 ) (10) 備 註 說 明 ( 如 空 班 或 待 班 時 間 ): 假 日 需 上 班, 無 空 班 21

23 (11) 公 司 留 用 ( 訓 練 期 滿 獲 得 學 位 並 經 公 司 核 定 及 訓 練 生 同 意 者 ; 薪 資 以 申 請 當 年 度 幣 值 為 準 ): 預 定 留 用 人 數 :15 人 業 務 範 圍 : 餐 飲 服 務 管 理 工 作 薪 資 約 :$33,000 元 ( 月 薪 ) 四 福 利 註 1: 以 下 定 事 項 須 列 於 訓 練 生 與 事 業 單 位 雙 方 簽 定 契 約 中, 未 定 事 項 依 契 約 為 準 註 2: 訓 練 期 間 實 習 地 點 津 貼 依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計 畫 書 及 事 業 單 位 規 定 調 動 調 整 A. 宿 舍 : 無 B. 伙 食 : 付 費 提 供 : 員 工 半 價 優 惠 C. 交 通 車 : 無 D. 獎 金 或 補 助 : 其 它 計 時 人 員 獎 助 學 金 符 合 相 關 規 定 者, 可 申 請 獎 助 學 金 5000 元 ( 每 年 依 狀 況 調 整 ) 五 其 它 訓 練 職 位 之 特 殊 規 定 ( 請 加 註 原 因 ):( 例 如 : 手 部 過 敏 不 適 合 從 事 洗 髮 相 關 訓 練 ) 22

24 ( 三 ) 昇 恒 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公 司 基 本 資 料 電 話 (02) 分 機 556 公 司 名 稱 昇 恒 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訓 練 協 調 經 理 陳 有 娟 傳 真 (02) 公 司 地 址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新 湖 二 路 289 號 annie_chen@everrich.com.tw 二 公 司 簡 介 ( 須 另 提 供 Logo 及 Slogan 電 子 檔 ) 創 新 培 育, 感 動 傳 承 公 司 簡 介 昇 恒 昌 免 稅 商 店 是 由 國 人 百 分 之 百 投 資 經 營 的 免 稅 商 店, 創 辦 人 為 了 展 現 台 灣 特 色, 貼 近 國 人 需 求, 於 是 號 召 多 位 觀 光 旅 遊 界 等 人 士, 在 1995 年 9 月 27 日 成 立 昇 恒 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正 式 進 軍 免 稅 零 售 服 務 業, 以 經 營 國 際 化, 服 務 在 地 化, 把 台 灣 免 稅 產 業 推 向 國 際 為 職 志 昇 恒 昌 免 稅 商 店 於 1997 年 首 先 標 得 高 雄 小 港 國 際 機 場 免 稅 店 經 營 權, 之 後 陸 續 標 得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 第 一 二 航 廈 ) 台 北 市 區 預 售 中 心 ( 民 權 店 內 湖 店 ) 金 門 水 頭 商 港 松 山 機 場 及 台 中 機 場 等 營 運 據 點, 整 體 服 務 據 點 佈 局 更 加 完 整 昇 恒 昌 免 稅 商 店 為 滿 足 中 外 旅 客 多 元 化 的 服 務 需 求, 我 們 於 2010 年 在 桃 園 機 場 設 立 了 中 央 廚 房, 並 禮 聘 擁 有 法 國 巴 黎 藍 帶 經 驗 的 名 廚 擔 任 指 導 顧 問, 成 立 百 人 以 上 的 餐 飲 服 務 團 隊, 以 平 實 的 價 格 推 出 符 合 國 際 級 水 準 的 精 緻 餐 飲 昇 恒 昌 免 稅 商 店 除 了 提 供 國 際 精 品 化 妝 品 香 水 菸 酒 珠 寶 3C 影 音 圖 書 休 閒 運 動 及 台 灣 特 色 民 藝 與 食 品 以 滿 足 旅 客 購 物 的 需 求 外, 在 公 共 服 務 設 施 上 也 積 極 推 廣 台 灣 人 文 特 色, 期 盼 能 藉 此 豐 富 出 入 境 旅 客 的 機 場 體 驗, 讓 旅 客 置 身 於 其 中 就 能 立 即 感 受 到 專 屬 於 寶 島 台 灣 的 美 麗 及 熱 情 的 服 務 企 業 經 營 理 念 免 稅 專 業 人 才 訓 練 與 培 育 昇 恒 昌 重 視 教 育 訓 練, 提 供 舒 適 的 工 作 環 境 完 善 的 教 育 訓 練 及 良 好 的 福 利 制 度 並 長 期 培 養 公 司 幹 部, 由 上 至 下 帶 動 全 體 員 工, 確 實 提 升 消 費 滿 意 度, 及 鞏 固 公 司 在 市 場 上 的 競 爭 優 勢 以 客 為 尊 的 服 務 理 念 昇 恒 昌 秉 持 一 貫 專 業 服 務 理 念, 不 論 是 商 品 使 用 諮 詢 售 後 服 務 等, 都 有 專 業 客 服 人 員 作 服 務, 立 即 給 予 消 費 者 最 適 最 迅 速 的 回 應 及 服 務 商 品 嚴 選 承 諾 保 證 直 接 由 原 廠 原 裝 買 斷 進 貨, 採 用 產 銷 合 一 前 店 後 廠 的 方 式, 嚴 格 為 品 質 把 關 日 新 又 新 創 新 求 變 日 新 又 新 創 新 求 變, 是 昇 恒 昌 不 斷 邁 向 卓 越 的 基 石, 秉 持 專 業 服 務 精 神, 服 務 所 有 旅 客 參 與 公 益 回 饋 社 會 秉 持 著 取 之 於 社 會, 用 之 於 社 會 的 理 念, 昇 恒 昌 免 稅 店 為 能 持 續 將 愛 與 關 懷 的 觸 角 延 伸 到 社 會 上 各 個 角 落, 並 帶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新 典 範, 分 別 設 立 了 三 個 慈 善 基 金 會 三 招 募 職 類 訓 練 條 件 註 1: 以 下 定 事 項 須 列 於 訓 練 生 與 事 業 單 位 雙 方 簽 定 契 約 中, 未 定 事 項 依 契 約 為 準 註 2: 訓 練 生 職 場 體 驗 期 間, 生 活 津 貼 之 給 付, 依 每 月 生 活 津 貼 金 額 按 比 例 訂 定 之 註 3: 每 日 訓 練 時 數 不 得 晚 於 晚 間 10 時 至 翌 日 7 時 進 行 生 產 實 習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或 其 他 訓 練 註 4: 訓 練 時 間 如 有 空 班 或 是 待 班 等 問 題, 請 務 必 詳 細 說 明 如 何 安 排 23

25 職 類 : 工 商 企 管 高 級 管 理 ( 二 技 ) (1) 招 募 人 數 :20 人 (2) 合 作 學 校 :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 臺 北 校 區 ) (3) 科 系 : 商 業 設 計 管 理 系 (4) 訓 練 地 點 : 台 北 市 中 山 區 民 權 東 路 三 段 72 號 B1 及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金 莊 路 129 號, 需 配 合 輪 調 (5) 初 期 每 月 生 活 津 貼 以 下 列 方 式 採 計 : 每 時 新 台 幣 120 元 整 計 算 基 準 : 依 實 際 工 作 時 數 按 月 支 給 (6) 每 週 訓 練 天 數 :4 天 (7) 每 日 訓 練 時 數 :8 小 時 (8) 每 日 訓 練 時 間 : 自 08 時 00 分 至 21 時 00 分 (9) 輪 班 方 式 : 依 營 業 時 間 排 班 及 輪 休 (10) 備 註 說 明 ( 如 空 班 或 待 班 時 間 ): 連 續 工 作 4 小 時 休 息 0.5 小 時, 視 營 運 狀 況 安 排 休 息 時 間 (11) 公 司 留 用 ( 訓 練 期 滿 獲 得 學 位 並 經 公 司 核 定 及 訓 練 生 同 意 者 ; 薪 資 以 申 請 當 年 度 幣 值 為 準 ): 預 定 留 用 人 數 : 視 工 作 表 現, 不 設 限 留 用 人 數 業 務 範 圍 : 免 稅 商 店 銷 售 服 務 與 管 理 薪 資 約 :25,000~40,000( 含 津 貼 / 獎 金 等 ) 元 ( 月 薪 ) 四 福 利 註 1: 以 下 定 事 項 須 列 於 訓 練 生 與 事 業 單 位 雙 方 簽 定 契 約 中, 未 定 事 項 依 契 約 為 準 註 2: 訓 練 期 間 實 習 地 點 津 貼 依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計 畫 書 及 事 業 單 位 規 定 調 動 調 整 A. 宿 舍 : 無 B. 伙 食 : 免 費 提 供 : 一 餐 C. 交 通 車 : 無 D. 獎 金 或 補 助 : 其 它 : 全 勤 獎 金 工 作 考 核 獎 金 年 終 禮 金 獎 助 學 金 備 註 : 不 含 入 生 活 津 貼 E. 其 它 費 用 補 助 \ 福 利 ( 此 處 需 填 入 費 用 是 否 含 入 生 活 津 貼 內 ): 勞 工 退 休 金 6% 提 撥 團 保 員 購 優 惠 免 費 制 服 尾 牙 或 春 酒 餐 會 及 禮 品, 以 上 費 用 皆 不 含 入 生 活 津 貼 五 其 它 訓 練 職 位 之 特 殊 規 定 ( 請 加 註 原 因 ):( 例 如 : 手 部 過 敏 不 適 合 從 事 洗 髮 相 關 訓 練 ) 1. 正 式 報 到 後 第 一 個 月 內 需 接 受 公 司 安 排 前 往 指 定 之 醫 療 院 所 進 行 健 康 檢 查, 費 用 需 自 付 2. 工 作 性 質 需 長 時 間 站 立 走 動 與 積 極 服 務 顧 客, 請 將 個 人 體 力 和 身 體 狀 況 列 入 考 量 3. 因 服 務 業 特 性, 須 能 配 合 營 業 時 間 排 班 及 輪 休 ( 非 固 定 週 休 六 日 ) 4. 公 司 非 常 重 視 服 務 禮 儀, 應 遵 從 專 屬 的 服 裝 儀 容 規 範, 如 : 女 性 同 仁 皆 需 配 合 化 妝 等 24

26 ( 四 ) 宜 家 家 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公 司 基 本 資 料 公 司 名 稱 宜 家 家 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地 址 新 北 市 新 莊 區 中 正 路 一 號 四 樓 訓 練 協 調 經 理 鄭 如 讌 二 公 司 簡 介 ( 須 另 提 供 Logo 及 Slogan 電 子 檔 ) 電 話 分 機 8101 傳 真 vcheng@ikea.com.tw 來 自 瑞 典 的 IKEA 宜 家 家 居 於 全 球 47 個 國 家 共 擁 有 365 家 分 店, 每 年 約 有 8 億 人 次 造 訪 IKEA, 是 全 球 最 大 的 家 具 家 飾 品 牌 設 計 精 美 的 家 具, 一 向 被 認 為 是 少 數 人 獨 享 的 專 利 ; 然 而 對 於 居 家 佈 置, 每 個 人 都 各 有 不 同 的 夢 想 品 味 需 要 和 預 算 因 此, 從 一 開 始 IKEA 便 反 其 道 而 行, 以 為 大 眾 提 供 種 類 多 樣 價 格 低 廉 且 設 計 獨 特 的 居 家 用 品 作 為 經 營 的 理 念 IKEA 宜 家 家 居 來 台 約 20 年 光 景, 一 直 以 成 為 市 場 上 具 有 領 導 地 位 的 家 具 家 飾 連 鎖 店 為 經 營 目 標 提 供 寬 敞 及 貨 品 齊 全 的 大 型 零 售 專 門 店, 以 IKEA 特 許 經 營 的 方 式 運 作, 並 以 優 質 的 顧 客 服 務 及 吸 引 人 的 價 格 為 大 多 數 人 創 造 美 好 的 家 居 生 活 空 間 三 招 募 職 類 訓 練 條 件 註 1: 以 下 定 事 項 須 列 於 訓 練 生 與 事 業 單 位 雙 方 簽 定 契 約 中, 未 定 事 項 依 契 約 為 準 註 2: 訓 練 生 職 場 體 驗 期 間, 生 活 津 貼 之 給 付, 依 每 月 生 活 津 貼 金 額 按 比 例 訂 定 之 註 3: 每 日 訓 練 時 數 不 得 晚 於 晚 間 10 時 至 翌 日 7 時 進 行 生 產 實 習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或 其 他 訓 練 註 4: 訓 練 時 間 如 有 空 班 或 是 待 班 等 問 題, 請 務 必 詳 細 說 明 如 何 安 排 職 類 : 工 商 企 管 高 級 管 理 ( 二 技 ) (1) 招 募 人 數 :11 人 (2) 合 作 學 校 :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3) 科 系 : 商 業 設 計 管 理 系 (4) 訓 練 地 點 : 臺 北 市 新 北 市 (5) 初 期 每 月 生 活 津 貼 以 下 列 方 式 採 計 : 每 時 新 台 120 元 整 計 算 基 準 : 時 薪 制 ( 通 過 考 核 後, 依 表 現 可 調 整 時 薪 ) (6) 每 週 訓 練 天 數 :4 天 (7) 每 日 訓 練 時 數 :8 小 時 (8) 每 日 訓 練 時 間 : 自 08 時 00 分 至 22 時 00 分 (9) 輪 班 方 式 : 早 晚 班 ( 排 班 時 間 依 部 門 不 同 時 段 例 8:30-18:00,13:00-22:00) (10) 備 註 說 明 ( 如 空 班 或 待 班 時 間 ): 每 4 小 時 有 30 分 鐘 休 息 時 間 ( 視 營 運 狀 況 安 排 休 息 時 間, 例 12:30-1:30 休 息, 不 給 薪 ) (11) 公 司 留 用 ( 訓 練 期 滿 獲 得 學 位 並 經 公 司 核 定 及 訓 練 生 同 意 者 ; 薪 資 以 申 請 當 年 度 幣 值 為 準 ) : 預 定 留 用 人 數 :11 人 業 務 範 圍 : 銷 售 部 / 顧 客 關 係 服 務 部 / 餐 廳 部 薪 資 約 :$23,000 元 ( 月 薪 ) 四 福 利 註 1: 以 下 定 事 項 須 列 於 訓 練 生 與 事 業 單 位 雙 方 簽 定 契 約 中, 未 定 事 項 依 契 約 為 準 註 2: 訓 練 期 間 實 習 地 點 津 貼 依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計 畫 書 及 事 業 單 位 規 定 調 動 調 整 25

27 A. 宿 舍 : 無 B. 伙 食 : 無 C. 交 通 車 : 無 D. 獎 金 或 補 助 : 年 終 獎 金 E. 其 它 費 用 補 助 \ 福 利 ( 此 處 需 填 入 費 用 是 否 含 入 生 活 津 貼 內 ): 1. 雙 月 獎 金 / 集 團 員 購 / 福 委 會 ( 此 項 不 含 入 生 活 津 貼 內 ) 2. 提 供 制 服 安 全 鞋 ( 在 職 期 間 不 滿 3 個 月 需 自 付 700 元, 在 職 期 間 3 個 月 以 上 不 滿 6 個 月 需 自 付 350 元 ) ( 此 項 不 含 入 生 活 津 貼 內 ) 五 其 它 訓 練 職 位 之 特 殊 規 定 ( 請 加 註 原 因 ):( 例 如 : 手 部 過 敏 不 適 合 從 事 洗 髮 相 關 訓 練 ) 1. 所 有 人 員 需 做 體 檢 2. 餐 飲 人 員 需 通 過 供 膳 人 員 體 檢 26

28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桃 園 校 區 合 作 事 業 單 位 簡 介 ( 一 ) 台 灣 麥 當 勞 餐 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公 司 基 本 資 料 台 灣 麥 當 勞 餐 廳 股 電 話 分 機 7123 公 司 名 稱 訓 練 協 調 經 理 劉 香 麟 份 有 限 公 司 傳 真 公 司 地 址 台 中 市 西 區 台 灣 大 道 二 段 412 號 B1-2 二 公 司 簡 介 金 黃 拱 門 下 的 美 味 漢 堡 和 親 切 服 務, 麥 當 勞 已 成 為 全 球 最 具 規 模 最 成 功 的 快 速 餐 飲 業 連 鎖 品 牌 與 領 導 者 1955 年, 第 一 家 麥 當 勞 在 美 國 芝 加 哥 成 立 之 後, 至 2003 年 底 全 世 界 已 有 120 個 國 家 擁 有 麥 當 勞, 總 餐 廳 數 超 過 33,000 家, 每 天 為 全 世 界 6000 萬 以 上 的 人 士 提 供 超 值 美 味 的 麥 當 勞 漢 堡 知 識 不 只 在 課 本 上, 還 有 很 多 學 校 學 不 到 的 東 西 也 很 重 要, 如 果 您 希 望 出 社 會 前 能 有 人 引 導 銜 接 職 場, 麥 當 勞 提 供 完 整 全 方 位 的 在 職 教 育, 讓 您 比 別 人 早 一 步 探 索 自 己 的 長 處, 工 作 和 身 邊 的 同 事, 也 讓 您 的 視 野 更 開 闊, 不 只 是 兼 職, 還 比 別 人 更 有 自 信 迎 接 未 來 比 照 正 職 的 休 假 制 度, 享 有 婚 喪 喜 慶 等 付 薪 休 假. 讓 您 在 工 作 與 課 業 之 餘, 有 更 多 時 間 與 新 朋 友 一 起 豐 富 生 活 體 驗. 彈 性 的 排 班 使 您 能 夠 在 打 工 與 學 業 間 取 得 平 衡, 可 以 妥 善 安 排 自 己 的 時 間. 同 事 相 處 如 同 大 家 庭 般 融 洽, 大 家 互 相 幫 助 並 不 分 階 層 高 低, 即 使 是 經 理 也 像 是 自 己 的 家 人 一 樣 給 予 許 多 進 入 社 會 之 前 的 指 導 與 方 向. 誠 摯 邀 請 有 企 圖 心 的 樂 觀 的 傑 出 的 喜 歡 樂 趣 的 夥 伴! 從 學 校 到 職 場 領 導 品 牌 為 我 的 未 來 做 準 備 ~ 知 識 不 只 在 課 本 上, 還 有 很 多 學 校 學 不 到 的 東 西 也 很 重 要, 如 果 您 希 望 出 社 會 前 能 有 人 引 導 銜 接 職 場, 麥 當 勞 提 供 完 整 全 方 位 的 在 職 教 育, 讓 您 比 別 人 早 一 步 探 索 自 己 的 長 處, 工 作 和 身 邊 的 同 事, 也 讓 您 的 視 野 更 開 闊, 不 只 是 兼 職, 還 比 別 人 更 有 自 信 迎 接 未 來 1. 知 名 領 導 品 牌 2. 在 工 作 中 得 到 不 同 的 肯 定 與 成 就 感, 並 提 早 和 職 場 接 觸 接 軌 待 遇 福 利 佳 年 度 雙 軌 新 生 起 薪 120 元 / 小 時 2. 每 年 19 天 國 定 假 日 雙 倍 薪 資 3. 依 勞 基 法 的 休 假 制 度, 享 有 年 假, 婚 喪 喜 慶 等 付 薪 休 假 4. 每 學 年 皆 提 供 獎 助 學 金 申 請 三 招 募 職 類 訓 練 條 件 註 1: 以 下 定 事 項 須 列 於 訓 練 生 與 事 業 單 位 雙 方 簽 定 契 約 中, 未 定 事 項 依 契 約 為 準 註 2: 訓 練 生 職 場 體 驗 期 間, 生 活 津 貼 之 給 付, 依 每 月 生 活 津 貼 金 額 按 比 例 訂 定 之 註 3: 每 日 訓 練 時 數 不 得 晚 於 晚 間 10 時 至 翌 日 7 時 進 行 生 產 實 習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或 其 他 訓 練 註 4: 訓 練 時 間 如 有 空 班 或 是 待 班 等 問 題, 請 務 必 詳 細 說 明 如 何 安 排 職 類 : 工 商 企 管 高 級 管 理 ( 二 技 ) (1) 招 募 人 數 :5 人 (2) 合 作 學 校 :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 桃 園 校 區 ) (3) 科 系 : 商 業 設 計 管 理 系 (4) 訓 練 地 點 : 大 桃 園 區 (5) 初 期 每 月 生 活 津 貼 以 下 列 方 式 採 計 : 每 時 新 台 幣 120 元 整 計 算 基 準 : 時 薪 制 ( 通 過 考 核 後, 依 表 現 可 調 整 時 薪 ) (6) 每 週 訓 練 天 數 :3-4 天 (7) 每 日 訓 練 時 數 :6-8 小 時 ( 每 週 至 少 24 小 時 ) (8) 每 日 訓 練 時 間 : 自 07 時 00 分 至 22 時 00 分 (9) 輪 班 方 式 :7:00~22:00 依 公 司 需 求 安 排 其 工 作 時 段, 每 4 小 時 會 有 30 分 鐘 休 息 時 間, 不 給 薪 ( 視 營 運 狀 況 安 排 休 息 時 間 ) 27

29 (10) 備 註 說 明 ( 如 空 班 或 待 班 時 間 ): 假 日 需 上 班 (11) 公 司 留 用 ( 訓 練 期 滿 獲 得 學 位 並 經 公 司 核 定 及 訓 練 生 同 意 者 ; 薪 資 以 申 請 當 年 度 幣 值 為 準 ) : 預 定 留 用 人 數 :33 人 業 務 範 圍 : 實 習 襄 理 薪 資 約 :30,000 元 ( 月 薪 ) 四 福 利 註 1: 以 下 定 事 項 須 列 於 訓 練 生 與 事 業 單 位 雙 方 簽 定 契 約 中, 未 定 事 項 依 契 約 為 準 註 2: 訓 練 期 間 實 習 地 點 津 貼 依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計 畫 書 及 事 業 單 位 規 定 調 動 調 整 A. 宿 舍 : 無 B. 伙 食 : 付 費 提 供, 每 月 員 工 半 價 優 惠 C. 交 通 車 : 無 D. 獎 金 或 補 助 : 績 效 獎 金 其 它 每 學 年 提 供 獎 學 金 申 請 機 會 E. 其 它 費 用 補 助 \ 福 利 ( 此 處 需 填 入 費 用 是 否 含 入 生 活 津 貼 內 ): 1. 國 定 假 日 雙 倍 時 薪 2. 比 照 月 薪 正 職 人 員 付 薪 休 假, 如 : 年 假 病 假 婚 假 產 假 等 3. 助 學 獎 金 4. 寒 暑 假 返 鄉 調 派 5. 享 勞 健 保 6. 優 惠 員 工 餐 飲 7. 免 費 制 服 五 其 它 訓 練 職 位 之 特 殊 規 定 ( 請 加 註 原 因 ):( 例 如 : 手 部 過 敏 不 適 合 從 事 洗 髮 相 關 訓 練 ) 所 有 從 事 餐 飲 人 員 需 做 一 般 體 格 檢 查 及 餐 飲 人 員 特 定 體 檢 項 目 28

30 ( 二 ) 昇 恒 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公 司 基 本 資 料 公 司 昇 恒 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訓 練 協 調 經 理 李 詩 逸 名 稱 公 司 地 址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新 湖 二 路 289 號 二 公 司 簡 介 ( 須 另 提 供 Logo 及 Slogan 電 子 檔 ) 電 話 (02) 分 機 552 傳 真 (02) Lillian_lee@everrich.com.tw 創 新 培 育, 感 動 傳 承 公 司 簡 介 昇 恒 昌 免 稅 商 店 是 由 國 人 百 分 之 百 投 資 經 營 的 免 稅 商 店, 創 辦 人 為 了 展 現 台 灣 特 色, 貼 近 國 人 需 求, 於 是 號 召 多 位 觀 光 旅 遊 界 等 人 士, 在 1995 年 9 月 27 日 成 立 昇 恒 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正 式 進 軍 免 稅 零 售 服 務 業, 以 經 營 國 際 化, 服 務 在 地 化, 把 台 灣 免 稅 產 業 推 向 國 際 為 職 志 昇 恒 昌 免 稅 商 店 於 1997 年 首 先 標 得 高 雄 小 港 國 際 機 場 免 稅 店 經 營 權, 之 後 陸 續 標 得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 第 一 二 航 廈 ) 台 北 市 區 預 售 中 心 ( 民 權 店 內 湖 店 ) 金 門 水 頭 商 港 松 山 機 場 及 台 中 機 場 等 營 運 據 點, 整 體 服 務 據 點 佈 局 更 加 完 整 昇 恒 昌 免 稅 商 店 為 滿 足 中 外 旅 客 多 元 化 的 服 務 需 求, 我 們 於 2010 年 在 桃 園 機 場 設 立 了 中 央 廚 房, 並 禮 聘 擁 有 法 國 巴 黎 藍 帶 經 驗 的 名 廚 擔 任 指 導 顧 問, 成 立 百 人 以 上 的 餐 飲 服 務 團 隊, 以 平 實 的 價 格 推 出 符 合 國 際 級 水 準 的 精 緻 餐 飲 昇 恒 昌 免 稅 商 店 除 了 提 供 國 際 精 品 化 妝 品 香 水 菸 酒 珠 寶 3C 影 音 圖 書 休 閒 運 動 及 台 灣 特 色 民 藝 與 食 品 以 滿 足 旅 客 購 物 的 需 求 外, 在 公 共 服 務 設 施 上 也 積 極 推 廣 台 灣 人 文 特 色, 期 盼 能 藉 此 豐 富 出 入 境 旅 客 的 機 場 體 驗, 讓 旅 客 置 身 於 其 中 就 能 立 即 感 受 到 專 屬 於 寶 島 台 灣 的 美 麗 及 熱 情 的 服 務 企 業 經 營 理 念 免 稅 專 業 人 才 訓 練 與 培 育 昇 恒 昌 重 視 教 育 訓 練, 提 供 舒 適 的 工 作 環 境 完 善 的 教 育 訓 練 及 良 好 的 福 利 制 度 並 長 期 培 養 公 司 幹 部, 由 上 至 下 帶 動 全 體 員 工, 確 實 提 升 消 費 滿 意 度, 及 鞏 固 公 司 在 市 場 上 的 競 爭 優 勢 以 客 為 尊 的 服 務 理 念 昇 恒 昌 秉 持 一 貫 專 業 服 務 理 念, 不 論 是 商 品 使 用 諮 詢 售 後 服 務 等, 都 有 專 業 客 服 人 員 作 服 務, 立 即 給 予 消 費 者 最 適 最 迅 速 的 回 應 及 服 務 商 品 嚴 選 承 諾 保 證 直 接 由 原 廠 原 裝 買 斷 進 貨, 採 用 產 銷 合 一 前 店 後 廠 的 方 式, 嚴 格 為 品 質 把 關 日 新 又 新 創 新 求 變 日 新 又 新 創 新 求 變, 是 昇 恒 昌 不 斷 邁 向 卓 越 的 基 石, 秉 持 專 業 服 務 精 神, 服 務 所 有 旅 客 參 與 公 益 回 饋 社 會 秉 持 著 取 之 於 社 會, 用 之 於 社 會 的 理 念, 昇 恒 昌 免 稅 店 為 能 持 續 將 愛 與 關 懷 的 觸 角 延 伸 到 社 會 上 各 個 角 落, 並 帶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新 典 範, 分 別 設 立 了 三 個 慈 善 基 金 會 三 招 募 職 類 訓 練 條 件 註 1: 以 下 定 事 項 須 列 於 訓 練 生 與 事 業 單 位 雙 方 簽 定 契 約 中, 未 定 事 項 依 契 約 為 準 註 2: 訓 練 生 職 場 體 驗 期 間, 生 活 津 貼 之 給 付, 依 每 月 生 活 津 貼 金 額 按 比 例 訂 定 之 註 3: 每 日 訓 練 時 數 不 得 晚 於 晚 間 10 時 至 翌 日 7 時 進 行 生 產 實 習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或 其 他 訓 練 註 4: 訓 練 時 間 如 有 空 班 或 是 待 班 等 問 題, 請 務 必 詳 細 說 明 如 何 安 排 29

31 職 類 : 工 商 企 管 高 級 管 理 ( 二 技 ) (1) 招 募 人 數 :25 人 (2) 合 作 學 校 :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 桃 園 校 區 ) (3) 科 系 : 商 業 設 計 管 理 系 (4) 訓 練 地 點 :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5) 初 期 每 月 生 活 津 貼 以 下 列 方 式 採 計 : 每 時 新 台 幣 120 元 整 計 算 基 準 : 依 實 際 工 作 時 數 按 月 支 給 (6) 每 週 訓 練 天 數 :4 天 (7) 每 日 訓 練 時 數 :8 小 時 (8) 每 日 訓 練 時 間 : 自 08 時 00 分 至 21 時 00 分 (9) 輪 班 方 式 : , (10) 備 註 說 明 ( 如 空 班 或 待 班 時 間 ): 連 續 工 作 4 小 時 休 息 0.5 小 時, 視 營 運 狀 況 安 排 休 息 時 間 (11) 公 司 留 用 ( 訓 練 期 滿 獲 得 學 位 並 經 公 司 核 定 及 訓 練 生 同 意 者 ; 薪 資 以 申 請 當 年 度 幣 值 為 準 ): 預 定 留 用 人 數 : 視 工 作 表 現, 不 設 限 留 用 人 數 業 務 範 圍 : 免 稅 商 店 銷 售 服 務 與 管 理 薪 資 約 :25,000~40,000( 含 津 貼 / 獎 金 等 ) 元 ( 月 薪 ) 四 福 利 註 1: 以 下 定 事 項 須 列 於 訓 練 生 與 事 業 單 位 雙 方 簽 定 契 約 中, 未 定 事 項 依 契 約 為 準 註 2: 訓 練 期 間 實 習 地 點 津 貼 依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計 畫 書 及 事 業 單 位 規 定 調 動 調 整 A. 宿 舍 : 無 B. 伙 食 : 免 費 提 供 : 一 餐 C. 交 通 車 : 無 D. 獎 金 或 補 助 : 其 它 : 全 勤 獎 金 工 作 考 核 獎 金 年 終 禮 金 獎 助 學 金 備 註 : 不 含 入 生 活 津 貼 E. 其 它 費 用 補 助 \ 福 利 ( 此 處 需 填 入 費 用 是 否 含 入 生 活 津 貼 內 ): 勞 工 退 休 金 6% 提 撥 團 保 員 購 優 惠 免 費 制 服 尾 牙 或 春 酒 餐 會 及 禮 品, 以 上 費 用 皆 不 含 入 生 活 津 貼 五 其 它 訓 練 職 位 之 特 殊 規 定 ( 請 加 註 原 因 ):( 例 如 : 手 部 過 敏 不 適 合 從 事 洗 髮 相 關 訓 練 ) 5. 正 式 報 到 後 第 一 個 月 內 需 接 受 公 司 安 排 前 往 指 定 之 醫 療 院 所 進 行 健 康 檢 查, 費 用 需 自 付 6. 工 作 性 質 需 長 時 間 站 立 走 動 與 積 極 服 務 顧 客, 請 將 個 人 體 力 和 身 體 狀 況 列 入 考 量 7. 因 服 務 業 特 性, 須 能 配 合 營 業 時 間 排 班 及 輪 休 ( 非 固 定 週 休 六 日 ) 8. 公 司 非 常 重 視 服 務 禮 儀, 應 遵 從 專 屬 的 服 裝 儀 容 規 範, 如 : 女 性 同 仁 皆 需 配 合 化 妝 等 30

32 附 件 三 學 校 簡 介 一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學 校 名 稱 校 長 張 瑞 雄 訓 練 協 調 經 理 陳 春 富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學 校 簡 介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學 校 電 話 分 機 6247 傳 真 網 址 校 址 臺 北 市 中 正 區 濟 南 路 一 段 321 號 ( 臺 北 校 區 ) 桃 園 縣 平 鎮 市 福 龍 路 一 段 100 號 ( 桃 園 校 區 ) 二 學 校 簡 介 ( 一 ) 沿 革 與 展 望 本 校 創 辦 於 民 國 6 年 日 據 時 代, 在 歷 任 校 長 及 全 校 師 生 胼 手 胝 足 共 同 努 力 下, 創 造 出 今 日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之 宏 規, 為 國 家 培 育 優 秀 之 商 業 人 才, 畢 業 校 友 達 十 餘 萬 人 本 校 於 民 國 103 年 8 月 改 制 為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一 路 走 來 從 高 商 專 校 學 院 而 大 學, 現 設 有 研 究 所 EMBA 班 四 技 二 技 五 專 部 及 二 專 夜 間 部, 目 前 有 十 系 五 所, 並 分 屬 財 經 學 群 ( 院 ) 管 理 學 群 ( 院 ) 及 創 新 經 營 學 群 ( 院 ), 並 附 設 空 中 進 修 學 院 專 科 進 修 學 校 及 高 商 進 修 學 校 等 學 制 而 為 紓 解 臺 北 校 區 擁 擠 情 形, 積 極 開 發 桃 園 平 鎮 第 二 校 區,102 學 年 度 起 部 分 學 制 ( 含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專 科 進 修 學 校 空 中 進 修 學 院 ) 於 平 鎮 校 區 開 始 招 生,103 學 年 度 成 立 創 新 經 營 學 群 ( 院 ), 並 新 設 有 商 業 設 計 管 理 系 數 位 多 媒 體 設 計 系 商 品 創 意 經 營 系 本 校 將 持 續 提 升 學 術 水 準 及 教 學 品 質, 強 化 師 資 結 構 與 課 程 特 色, 以 培 養 具 有 專 業 素 養 國 際 視 野 與 社 會 關 懷 的 商 業 人 才 藉 由 各 系 所 的 產 業 專 題 研 究 能 力 促 進 產 業 界 學 術 界 實 務 界 合 作, 並 隨 時 掌 握 全 球 教 育 之 發 展 脈 動, 與 國 際 接 軌, 使 本 校 更 具 競 爭 力, 以 建 立 國 際 都 會 型 優 質 商 管 大 學 未 來 本 校 將 進 一 步 結 合 平 鎮 校 區 的 空 間 資 源, 拓 展 更 多 元 的 國 際 學 生 與 外 籍 師 資 資 源, 為 企 業 培 育 具 有 商 業 專 業 素 養 之 有 品 格 的 國 際 商 業 人 才 ( 二 ) 學 生 培 育 目 標 培 養 具 有 專 業 素 養 國 際 視 野 與 社 會 關 懷 的 商 業 人 才 1. 專 業 素 養 : 專 業 學 能 實 務 技 術 資 訊 運 用 研 發 創 新 2. 國 際 視 野 : 外 語 能 力 國 際 交 流 3. 社 會 關 懷 : 人 文 素 養 倫 理 道 德 服 務 學 習 ( 三 ) 本 校 特 色 地 理 位 置 優 越 臺 北 校 區 位 於 台 北 市 中 心, 鄰 近 台 北 運 輸 樞 紐 台 北 車 站, 距 捷 運 善 導 寺 站 步 行 僅 五 分 鐘, 交 通 便 利 教 學 與 實 務 結 合 本 校 設 有 多 種 實 驗 室, 整 合 校 內 師 資 與 企 業 資 源, 導 入 產 業 專 題 實 務 研 究 與 教 學, 隨 時 掌 握 全 球 產 業 脈 動 透 過 學 生 專 題 成 果 發 表, 加 強 學 生 實 作 能 力 致 力 產 學 合 作 31

33 透 過 產 業 專 題 實 作 企 業 參 訪 實 習 企 業 講 座 課 程 提 升 學 生 專 業 實 務 與 企 業 倫 理 認 知, 推 動 學 生 赴 海 外 實 習, 遍 及 日 本 香 港 大 陸 及 越 南 等 地 區 拓 展 國 際 交 流 每 學 期 邀 請 外 籍 教 授 演 講 及 講 座, 舉 辦 國 際 青 年 高 峰 論 壇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推 動 交 換 生, 拓 展 學 生 國 際 視 野 深 化 語 言 與 資 訊 能 力 透 過 教 育 部 專 案 計 畫 積 極 營 造 理 想 之 外 語 學 習 環 境 ; 推 動 網 路 教 學, 建 置 完 成 校 園 Gigabit 高 速 網 路 重 視 人 文 教 育 設 有 駐 校 文 學 家 及 藝 術 家, 定 期 舉 辦 大 師 講 座, 開 設 創 意 文 化 學 程, 提 升 學 生 人 文 素 養 強 化 就 業 輔 導 每 年 舉 辦 超 過 20 場 職 涯 輔 導 演 講 與 研 習, 鼓 勵 與 協 助 取 得 專 業 證 照, 定 期 舉 辦 企 業 校 園 徵 才 博 覽 會 學 生 素 質 優 良 本 校 各 系 為 技 專 院 校 各 學 制 專 業 領 域 的 第 一 志 願, 學 生 屢 獲 國 內 外 專 業 競 賽 大 獎 辦 學 榮 獲 評 鑑 肯 定 教 育 部 101 年 評 鑑, 本 校 受 評 之 7 系 2 所 中, 有 8 個 系 所 榮 獲 一 等 佳 績 畢 業 生 企 業 最 愛 雇 主 滿 意 度 調 查 顯 示,90% 以 上 的 企 業 對 本 校 畢 業 生 的 工 作 表 現 整 體 評 價 敬 業 精 神 品 格 操 守 及 工 作 倫 理 表 示 滿 意, 並 在 台 灣 權 威 雜 誌 天 下 CHEERS 及 人 力 銀 行 調 查 中, 皆 獲 技 專 院 校 前 3 名 的 肯 定 優 秀 傑 出 校 友 校 友 已 達 十 餘 萬 人, 傑 出 校 友 如 監 察 院 長 王 建 煊 遠 見 天 下 文 化 事 業 群 創 辦 人 高 希 均 教 授 寶 來 金 融 集 團 創 辦 人 白 文 正 董 事 長 六 福 集 團 創 辦 人 莊 福 先 生 永 化 集 團 陳 定 川 名 譽 董 事 長 與 和 成 集 團 總 裁 邱 俊 榮 先 生 等, 於 各 項 領 域 貢 獻 卓 著 ( 四 ) 本 校 LOGO 註 1: 學 校 現 有 學 程 內 容 請 至 下 列 各 參 與 職 類 之 配 合 科 系 網 址 查 詢 註 2: 學 校 正 式 學 程 內 容 請 配 合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輪 調 計 畫 規 劃, 並 依 據 教 育 部 最 新 規 定 辦 理 註 3: 每 學 期 學 費 為 一 固 定 值 32

34 附 件 四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二 技 學 制 單 獨 招 生 報 名 表 ( 正 表 ) 准 考 證 號 碼 (* 考 生 請 勿 填 寫 ) 報 考 校 區 臺 北 校 區 桃 園 校 區 繳 費 代 號 (* 考 生 請 勿 填 寫 ) 報 考 學 制 二 技 姓 名 身 分 證 字 號 出 生 日 期 民 國 年 月 日 性 別 男 女 聯 絡 電 話 緊 急 連 絡 人 通 訊 地 址 郵 遞 區 號 行 動 電 話 行 動 電 話 相 片 欄 報 名 前 三 個 月 內 二 吋 脫 帽 半 身 正 面 相 片 ( 平 貼 ) 學 校 名 稱 科 組 名 稱 畢 業 肄 業 結 業 其 他 畢 ( 結 ) 業 年 月 年 月 學 歷 資 格 同 等 學 歷 具 結 書 日 間 部 夜 間 部 進 修 學 校 ( 補 校 ) 實 用 技 能 班 其 他 二 專 五 專 專 科 進 修 學 校 高 職 綜 合 高 中 普 通 高 中 附 設 職 業 類 科 普 通 高 中 ( 普 通 科 需 非 應 屆 畢 業 生 / 畢 業 滿 1 年 ) 其 他 年 月 考 試 及 格 或 證 書 合 格 名 稱 本 人 已 詳 細 閱 讀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104 學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二 技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並 願 意 遵 守 簡 章 內 所 有 規 定 本 表 所 填 各 項 資 料 及 報 名 附 各 項 表 件 均 經 本 人 詳 實 核 對 無 誤, 絕 無 變 造 偽 造 之 情 事, 並 同 意 錄 取 後, 若 發 現 與 報 名 資 格 不 符, 願 意 接 受 取 消 錄 取 及 入 學 資 格, 絕 無 異 議 考 生 簽 名 : 報 名 程 序 ( 一 ) 證 件 核 驗 ( 二 ) 繳 交 報 名 費 一 般 生 ( 新 臺 幣 500 元 整 ) 低 收 入 戶 ( 全 免 ) 原 住 民 ( 全 免 ) 中 低 收 入 戶 ( 新 台 幣 350 元 整 ) 繳 費 收 據 編 號 : ( 三 ) 複 核 ( 四 ) 核 發 准 考 證 33

WFU

WFU 依 據 教 育 部 105 年 1 月 12 日 臺 教 技 ( 一 ) 字 第 1040183326 號 函 核 定 之 吳 鳳 科 技 大 學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劃 四 技 學 制 單 獨 招 生 規 定 訂 定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4 次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吳 鳳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四

More information

「台德菁英計畫」96年秋季班二技暨二專招生簡章編列注意事項

「台德菁英計畫」96年秋季班二技暨二專招生簡章編列注意事項 本 校 104 年 6 月 18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11 次 招 生 委 員 會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教 育 部 103 年 7 月 14 日 臺 教 高 ( 四 ) 字 第 1030092350 號 函 同 意 備 查 台 灣 首 府 大 學 104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四 年 學 制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指 導 單 位 : 勞 動 部 教 育 部 主 辦 單

More information

依據○○年○○月○○日教育部臺教技(一)字第○○○○○○號函核定辦理

依據○○年○○月○○日教育部臺教技(一)字第○○○○○○號函核定辦理 依 據 105 年 3 月 3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技 ( 一 ) 字 第 1050028369 號 函 核 定 辦 理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四 技 學 制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招 生 委 員 會 承 辦 單 位 : 入 學 服 務 處 地 址 :71703 台 南

More information

3 4 5 华丽低调 坚持人生 访原广东省电子工业局副局长李易校友 简介 李易 男 1938 年出生 广东省电子工业局原副局长 1958 年 考进华南工学院 现华南理工大学 工程物理系半导体专业 读完年级后 被学校调任团专职干部 1960 年学校组建自动控制系 李易负责该系学生工 作 1961 年因该系调整 李易要求回归学习岗位 就读自动控制专业 1964 年毕业后受中央组织部选调 安排往湖南参加

More information

七 路 上 厝 宋 江 陣 的 昔 日 風 華 與 未 來 的 期 盼 等 犯 淮 陽 軍, 遣 將 討 捕, 又 犯 京 東 ( 今 山 東 ) 江 北, 入 楚 海 州 界, 命 知 州 張 叔 夜 招 降 之 宋 史 侯 蒙 傳 : 宋 江 寇 京 東, 侯 蒙 上 書 言 : 江 以 三 十

七 路 上 厝 宋 江 陣 的 昔 日 風 華 與 未 來 的 期 盼 等 犯 淮 陽 軍, 遣 將 討 捕, 又 犯 京 東 ( 今 山 東 ) 江 北, 入 楚 海 州 界, 命 知 州 張 叔 夜 招 降 之 宋 史 侯 蒙 傳 : 宋 江 寇 京 東, 侯 蒙 上 書 言 : 江 以 三 十 二 林 社 區 大 學 七 路 上 厝 宋 江 陣 的 昔 日 風 華 與 未 來 的 期 盼 謝 日 恆 一 前 言 古 來 宋 江 陣 的 淵 源 有 三 種 說 法 : 一 傳 說 : 有 人 以 為 古 人 把 水 滸 傳 的 故 事 附 會 上 去 的, 說 是 宋 朝 的 俠 盜 宋 江 為 了 操 練 部 眾, 設 計 了 一 種 以 陣 式 為 主 個 人 為 輔 的 武 藝, 由

More information

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二 〇 一 四 年 九 月 北 京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材 料 目 录 一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2 二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须 知.. 3 三 议 案 ( 一 ) 关 于 公 司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零 一 三 年 四 月 目 录 一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议 程 (3) 二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5) 三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办 法 (7) 四 2012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含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 (8)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ED5A4CDB77CB2C4A454A6B8C477B3C6B77CB77CC4B3ACF6BFFD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ED5A4CDB77CB2C4A454A6B8C477B3C6B77CB77CC4B3ACF6BFFD2E646F63> 高 雄 市 立 左 營 高 級 中 學 校 友 會 第 三 次 籌 備 會 會 議 紀 錄 高 雄 市 立 左 營 高 級 中 學 校 友 會 籌 備 會 第 三 次 籌 備 會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4 月 11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8 時 地 點 : 本 校 忠 孝 二 樓 會 議 室 主 席 : 籌 備 會 主 任 委 員 林 明 良 紀 錄 : 吳 書 瑋 秘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10 30 2010 2015 2010 6 17 2010 2015 2010 2015 1 2010 2015-40 1978 2 1996 2009 12 3 22 11 462 1 9 14 26 1 18748 17217 584 4899 947 1 476 9 1.89% 19 1421 26 1.83% 4 83 1 1.2% 14 26 14 1104 2.26% 2 3 3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99 5 27 99 6 7 () 0990094059 23143 112 (02)2219-1131 5713 5716 (02)2219-2721 http://www.ctcn.edu.tw 1 2 2 4 7 7 8 8 9 9 9 10 10 10 11 11 12 13 13 14 15 17 19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08:00~22:00 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雙軌招生簡章0717.docx

Microsoft Word - 103雙軌招生簡章0717.docx 本 校 103 年 6 月 11日 103 學 年 度 第 九 次 招 生 委 員 會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台 灣 首 府 大 學 103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四 年 學 制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指 導 單 位 : 勞 動 部 教 育 部 主 辦 單 位 : 台 灣 首 府 大 學 地 址 :72153 台 南 市 麻 豆 區 南 勢 里 168 號 電 話 :06-57188888

More information

杭师大党字〔2011〕15号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杭师大党字〔2011〕15号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组 织 工 作 相 关 材 料 汇 编 二 〇 一 二 年 二 月 目 录 学 校 相 关 文 件 : 中 共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委 员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改 进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意 见...3 关 于 建 立 组 织 员 制 度 的 意 见...6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在 职 教 工 党 支 部 书 记 待 遇 的 意 见...8 中 共 杭 州 师 范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A67EAF64BEC7BCFABEC7AAF7C2B2B3B95FA5FEB3A1AAA95F2D31312E3136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A67EAF64BEC7BCFABEC7AAF7C2B2B3B95FA5FEB3A1AAA95F2D31312E31362E646F63> 教 育 部 101 年 留 學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附 錄 九 教 育 部 101 年 留 學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 可 自 行 影 印 所 需 使 用 份 數 ) 甲 方 : 教 育 部 ( 以 下 簡 稱 本 部 ) 乙 方 : 留 學 獎 學 金 甄 試 錄 取 者 ( 以 下 簡 稱 留 獎 生 ) ( 填 寫 時 務 請 詳 閱 契 約 內 容 ) 茲 經 甲 乙

More information

得 依 法 召 集 股 東 臨 時 會 第 十 一 條 : 股 東 常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三 十 日 前, 股 東 臨 時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十 五 日 前, 將 開 會 日 期 地 點 及 召 集 事 由 通 知 各 股 東 並 公 告 之 第 十 二 條 : 本 公

得 依 法 召 集 股 東 臨 時 會 第 十 一 條 : 股 東 常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三 十 日 前, 股 東 臨 時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十 五 日 前, 將 開 會 日 期 地 點 及 召 集 事 由 通 知 各 股 東 並 公 告 之 第 十 二 條 : 本 公 旺 旺 友 聯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 本 公 司 依 照 公 司 法 及 保 險 法 之 規 定 組 織 設 立, 定 名 為 旺 旺 友 聯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以 辦 理 產 物 保 險 業 務, 促 進 社 會 福 利 及 工 商 繁 榮 為 宗 旨 第 三 條 : 本 公 司 設 總

More information

同 時, 那 些 百 萬 富 翁 們 正 乘 坐 着 私 家 噴 射 機 駛 往 歐 洲, 甘 願 花 大 把 的 鈔 票 接 受 替 代 療 法 並 且 重 獲 了 健 康 替 代 療 法 總 是 很 靈 嗎? 不, 當 然 不 是 在 這 世 界 上 没 有 盡 善 盡 美 的 事 物 但 是

同 時, 那 些 百 萬 富 翁 們 正 乘 坐 着 私 家 噴 射 機 駛 往 歐 洲, 甘 願 花 大 把 的 鈔 票 接 受 替 代 療 法 並 且 重 獲 了 健 康 替 代 療 法 總 是 很 靈 嗎? 不, 當 然 不 是 在 這 世 界 上 没 有 盡 善 盡 美 的 事 物 但 是 美 國 頂 尖 醫 生 談 癌 症 - 太 珍 貴 了!! 我 可 以 向 你 們 保 證 以 下 的 内 容 100% 真 實, 請 您 一 定 耐 心 看 完 從 醫 15 年 來, 我 也 反 覆 告 訴 病 人 這 些 事 實, 但 是 没 有 人 願 意 去 聽, 更 没 有 人 願 意 去 相 信 或 許, 我 們 的 同 胞 們 真 的 需 要 清 醒 了 說 的 直 白 一 點, 癌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32B2C431A6B8A4A4A4DFA8C6B0C8B77CC4B3ACF6BFFD323031303034303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32B2C431A6B8A4A4A4DFA8C6B0C8B77CC4B3ACF6BFFD32303130303430352E646F63> 中 華 科 技 大 學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中 心 事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3 時 00 分 地 點 : 斜 坡 視 廳 教 室 主 席 : 湯 主 任 誌 龍 參 加 人 員 : 通 識 專 任 ( 詳 如 簽 到 名 冊 ) 應 到 人 數 : 56 人 出 席 人 數 : 39 位 缺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多 空 盈 家 合 約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委 任 契 約 立 契 約 書 人 ( 以 下 簡 稱 甲 方 ), 凱 基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乙 方 ), 茲 因 甲 方 就 投 資 台 灣 地 區 發 行 之 有 價 證 券, 委 任 乙 方 提 供 投 資 諮 詢 顧 問 服 務 事 項, 乙 方 已 於 本 契 約 簽 訂 三 日 前 交 付

More information

高校发展动态

高校发展动态 2010 NO.29 2010 No.4 ( 29 ) 20010-06-30 2010 No.4 28 ) [0] 2010 () 2010 04 ( 29 ) 2010 6 30 (0459)6819372-8602 E-mail 2010 20+20 60% 32 : 30 70 7700 3% 61 2010 No.4( 29 ) [1] 2010 T T 2010 No.4( 29 ) [2]

More information

壹、教務處

壹、教務處 參 總 務 處 一 組 織 系 統 總 務 處 組 織 架 構 圖 總 務 長 1. 總 務 會 議 2. 檔 案 保 存 鑑 定 小 組 3. 膳 食 管 理 委 員 會 4. 宿 舍 管 理 委 員 會 5. 珍 貴 動 產 不 動 產 評 審 委 員 會 6. 車 輛 管 理 委 員 會 文 書 組 出 納 組 事 務 組 保 管 組 營 繕 組 民 雄 校 區 總 務 組 駐 衛 警 察 隊

More information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告 知 事 項 明 新 科 技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基 於 辦 理 招 生 相 關 之 報 名 試 務 審 查 榜 示 資 ( 通 ) 訊 與 資 料 庫 管 理 統 計 研 究 分 析 錄 取 後 之 學 生 資 料 管 理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告 知 事 項 明 新 科 技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基 於 辦 理 招 生 相 關 之 報 名 試 務 審 查 榜 示 資 ( 通 ) 訊 與 資 料 庫 管 理 統 計 研 究 分 析 錄 取 後 之 學 生 資 料 管 理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訓字第 1040026277 號函 明新科技大學 105 年度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四技學制 單獨招生簡章 承辦單位 明新科技大學 地 址 30401 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 1 號 電 話 03 5593142 轉 2741~2743 傳 真 03 5578980 網 址 http://www.must.edu.tw/ 考 生 個 人 資 料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告 知 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inesequestionnaire_wave2_final.doc

Microsoft Word - chinesequestionnaire_wave2_final.doc 问 卷 编 号 : 企 业 调 查 问 卷 ( 总 经 理 /CEO 问 卷 ) A8 请 问 您 是 在 哪 一 年 开 始 担 任 贵 企 业 总 经 理 /CEO 的? A11.1 请 问 您 是 否 做 过 国 有 企 业 的 经 理? 1. 是 0. 否 [ 再 访 企 业 使 用 原 来 的 问 卷 号 ; 新 企 业 问 卷 号 从 200 开 始 比 如 上 海 新 企 业 编 号

More information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表 重 要 事 項 日 期 備 註 報 名 網 路 報 名 日 期 時 間 103/07/01~07/11( 五 ) 7/1( 二 ) 中 午 12 時 起 至 7/11( 五 ) 下 午 3 時 止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表 重 要 事 項 日 期 備 註 報 名 網 路 報 名 日 期 時 間 103/07/01~07/11( 五 ) 7/1( 二 ) 中 午 12 時 起 至 7/11( 五 ) 下 午 3 時 止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二 專 學 制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辦 理 單 位 :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推 廣 教 育 部 校 址 :40852 台 中 市 南 屯 區 嶺 東 路 1 號 電 話 :(04)23895637 傳 真 :(04)23829107 網 址 :http://www.ltu.edu.tw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103

More information

「台德菁英計畫」96年秋季班二技暨二專招生簡章編列注意事項

「台德菁英計畫」96年秋季班二技暨二專招生簡章編列注意事項 依 據 教 育 部 104 年 7 月 7 日 臺 教 技 ( 一 ) 字 第 1040091089 號 函 核 備 之 吳 鳳 科 技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劃 四 技 學 制 單 獨 招 生 規 定 訂 定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5 次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吳 鳳 科 技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 升 學 篇 ~ 壹 技 專 校 院 考 招 分 離 制 度 簡 介 2 貳 105 學 年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重 要 日 程 表 3 參 105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考 試 類 別 與 考 試 科 目 一 覽 表 4 肆 技 專 院 校 招 生 管

目 錄 ~ 升 學 篇 ~ 壹 技 專 校 院 考 招 分 離 制 度 簡 介 2 貳 105 學 年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重 要 日 程 表 3 參 105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考 試 類 別 與 考 試 科 目 一 覽 表 4 肆 技 專 院 校 招 生 管 國 立 北 港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104 學 年 度 學 生 進 路 輔 導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2 月 輔 導 室 編 印 目 錄 ~ 升 學 篇 ~ 壹 技 專 校 院 考 招 分 離 制 度 簡 介 2 貳 105 學 年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重 要 日 程 表 3 參 105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考 試 類 別 與 考 試 科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公聽會_0106.doc

Microsoft Word - 公聽會_0106.doc 25 ... ... a b c mail ............ ....... ..................... d slogan... e ...... f ..................... g ()...... .........ok...... ............ residence argue..... focus... h i j...... k.................................

More information

焦 阳 微 根 尖 手 术 薛 芃 常 蓓 11 折 页 类 桂 林 医 学 院 廖 远 峰 增 强 牙 齿 健 康, 增 进 身 体 健 康 12 折 页 类 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口 腔 医 学 院 洪 骋 远 爱 牙 专 刊 13 折 页 类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口 腔 医

焦 阳 微 根 尖 手 术 薛 芃 常 蓓 11 折 页 类 桂 林 医 学 院 廖 远 峰 增 强 牙 齿 健 康, 增 进 身 体 健 康 12 折 页 类 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口 腔 医 学 院 洪 骋 远 爱 牙 专 刊 13 折 页 类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口 腔 医 中 华 口 腔 医 学 会 高 露 洁 杯 口 腔 健 康 科 普 作 品 创 作 大 赛 获 奖 名 单 特 等 奖 序 号 类 别 单 位 姓 名 作 品 标 题 1 视 频 类 解 放 军 全 军 306 医 院 史 亮 刘 玉 乔 车 玉 秋 王 振 杰 牙 齿 天 使 圆 梦 2 视 频 类 武 汉 大 学 口 腔 医 院 雷 成 家 蒋 楚 剑 口 腔 健 康 知 识 系 列 - 牙 周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5E3BDADC3F1D5FEB5DA39C6D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5E3BDADC3F1D5FEB5DA39C6DA2E646F63> 卷 首 语 8 月 14 日, 李 强 省 长 在 杭 州 嘉 兴 调 研 养 老 服 务 业 发 展 情 况, 先 后 考 察 了 桐 乡 荣 星 村 居 家 养 老 服 务 照 料 中 心 和 济 颐 养 院 雅 达 国 际 健 康 生 态 产 业 园, 杭 州 华 丰 社 区 居 家 养 老 服 务 照 料 中 心 杭 州 社 会 福 利 中 心 随 后, 他 主 持 召 开 了 座 谈 会,

More information

2012年全国大学生“西门子杯”工业自动化挑战赛

2012年全国大学生“西门子杯”工业自动化挑战赛 2013 年 全 国 大 学 生 西 门 子 杯 工 业 自 动 化 挑 战 赛 实 施 方 案 2013 版 2013-03 目 录 一 竞 赛 总 则... 1 ( 一 ) 竞 赛 宗 旨... 1 ( 二 ) 竞 赛 组 织... 1 ( 三 ) 竞 赛 模 式... 1 ( 四 ) 竞 赛 内 容... 2 ( 五 ) 参 赛 对 象... 2 ( 六 ) 竞 赛 环 境... 2 ( 七

More information

红 罐 王 老 吉 品 牌 定 位 战 略 来 源 : 成 美 营 销 官 网 品 牌 释 名 凉 茶 是 广 东 广 西 地 区 的 一 种 由 中 草 药 熬 制, 具 有 清 热 去 湿 等 功 效 的 药 茶 在 众 多 老 字 号 凉 茶 中, 又 以 王 老 吉 最 为 著 名 王 老 吉 凉 茶 发 明 于 清 道 光 年 间, 至 今 已 有 175 年, 被 公 认 为 凉 茶 始

More information

複本105雙軌招生簡章105.3.14

複本105雙軌招生簡章105.3.14 104 年 12 月 1 日 中 分 署 青 字 第 1040021432 號 函 通 過 105 年 1 月 13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技 ( 一 ) 字 第 1040185468 號 核 定 之 招 生 規 定 暨 105 年 3 月 14 日 本 校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二 次 委 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建 國 科 技 大 學 105 年 度 雙

More information

投 稿 資 料 完 整 填 寫 的 報 名 表 ( 含 個 人 資 料 創 意 靈 感 食 譜 材 料 及 做 法 ) 食 譜 做 法 至 少 3 個 步 驟, 總 字 數 至 少 100 字 食 譜 投 稿 成 品 照 片 或 影 片 投 稿 照 片 格 式 JPG, 大 小 需 於 2MB 以

投 稿 資 料 完 整 填 寫 的 報 名 表 ( 含 個 人 資 料 創 意 靈 感 食 譜 材 料 及 做 法 ) 食 譜 做 法 至 少 3 個 步 驟, 總 字 數 至 少 100 字 食 譜 投 稿 成 品 照 片 或 影 片 投 稿 照 片 格 式 JPG, 大 小 需 於 2MB 以 來 IKEA 高 雄 上 菜! 10 萬 元 獎 金 募 集 最 有 台 灣 味 的 肉 丸 菜 單 活 動 簡 章 不 管 你 是 五 星 級 大 主 廚 還 是 素 人 料 理 學 徒 甚 至 是 巷 仔 內 的 美 食 饕 家, 現 在 就 發 揮 你 的 創 意 展 現 對 台 灣 的 熱 情, 用 IKEA 任 一 口 味 肉 丸 設 計 出 最 有 台 灣 味 的 創 意 食 譜! 冠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2\253\330\261\320\246X\247@\255p\271\272\256\321140904.doc)

(Microsoft Word - 02\253\330\261\320\246X\247@\255p\271\272\256\321140904.doc) 建 教 合 作 計 劃 書 王 品 集 團 人 力 資 源 部 製 填 寫 日 期 : 西 元 2014 年 公 司 名 稱 王 品 集 團 董 事 長 戴 勝 益 建 教 合 作 計 劃 書 基 本 資 料 總 公 司 地 址 403 台 中 市 西 區 台 灣 大 道 2 段 218 號 29 樓 集 團 網 址 http://www.wowprime.com/ 各 店 資 料 ( 共 299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28AFF3BD5A3130342E30362E313829B874ACF9BFABACECA7DEA46ABEC7A175C2F9AD79B056BD6DBA58C4A5AD70B565A176313034BEC7A67EABD7A57CA67EA8EEB3E6BF57A9DBA5CDC2B2B3B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28AFF3BD5A3130342E30362E313829B874ACF9BFABACECA7DEA46ABEC7A175C2F9AD79B056BD6DBA58C4A5AD70B565A176313034BEC7A67EABD7A57CA67EA8EEB3E6BF57A9DBA5CDC2B2B3B92E646F63> 聖 約 翰 科 技 大 學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104 學 年 度 四 年 制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簡 章 免 費 下 載 免 報 名 費 免 雜 費 學 費 補 助 50% 校 址 :25135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淡 金 路 四 段 499 號 電 話 :(02)2801-3131 轉 6454 6455 傳 真 電 話 :(02)2801-0019 網 址 :http://www.sju.edu.tw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A67EABD7C2F9AD79B056BD6DBA58C4A5AD70B565A9DBA5CDC2B2B3B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A67EABD7C2F9AD79B056BD6DBA58C4A5AD70B565A9DBA5CDC2B2B3B92E646F6378>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102 學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二 專 學 制 招 生 簡 章 核 定 本 簡 章 請 自 行 下 載, 不 另 販 售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102 學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單 獨 招 生 委 員 會 地 址 :40401 臺 中 市 北 區 三 民 路 3 段 129 號 電 話 :(04)2219-5110 課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2C43137A9A1B2C437A6B8B27ABACAA8C6B77CC4B3ACF6BFFD313034303132305F4C755F4F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2C43137A9A1B2C437A6B8B27ABACAA8C6B77CC4B3ACF6BFFD313034303132305F4C755F4F4B> 中 華 民 國 地 籍 測 量 學 會 第 17 屆 第 7 次 理 監 事 聯 席 會 紀 錄 一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0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10 時 二 地 點 : 台 中 市 南 屯 區 黎 明 路 2 段 497 號 4 樓 三 主 席 : 盧 理 事 長 鄂 生 記 錄 : 陳 鶴 欽 四 出 ( 列 ) 席 人 員 : 理 事 長 : 盧 鄂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4\245_\260\32380\302\262\263\271.doc)

(Microsoft Word - 104\245_\260\32380\302\262\263\271.doc) 本 班 次 招 生 業 經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0 日 專 科 就 業 導 向 80 學 分 班 第 一 次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推 廣 教 育 專 科 就 業 導 向 80 學 分 班 臺 北 暨 桃 園 校 區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校 址 :10051 臺 北 市 中 正 區 濟 南 路 一 段 321 號 (

More information

苗 栗 縣 通 霄 鎮 楓 樹 社 區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申 請 自 主 檢 查 表 序 號 審 查 內 容 是 否 符 合 備 註 一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草 案 二 十 份 1. 社 區 基 本 資 料 2. 實 施 地 區 現 況 ( 範 圍 圖 比 例 尺 不 得 低 於 五 千

苗 栗 縣 通 霄 鎮 楓 樹 社 區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申 請 自 主 檢 查 表 序 號 審 查 內 容 是 否 符 合 備 註 一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草 案 二 十 份 1. 社 區 基 本 資 料 2. 實 施 地 區 現 況 ( 範 圍 圖 比 例 尺 不 得 低 於 五 千 苗 栗 縣 通 霄 鎮 楓 樹 社 區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申 請 單 位 : 苗 栗 縣 通 霄 鎮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 5 月 10 日 苗 栗 縣 通 霄 鎮 楓 樹 社 區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申 請 自 主 檢 查 表 序 號 審 查 內 容 是 否 符 合 備 註 一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草 案 二 十 份 1. 社 區 基 本 資 料 2. 實 施 地 區 現

More information

「台德菁英計畫」96年秋季班二技暨二專招生簡章編列注意事項

「台德菁英計畫」96年秋季班二技暨二專招生簡章編列注意事項 聖 約 翰 科 技 大 學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105 學 年 度 四 年 制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簡 章 免 費 下 載 免 報 名 費 免 雜 費 學 費 補 助 50% 校 址 :25135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淡 金 路 四 段 499 號 電 話 :(02)2801-3131 轉 6890 6455 傳 真 電 話 :(02)2801-0019 網 址 :http://www.sju.edu.tw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 7 39 91 113 167 271 297 3 319 365 4 5 6 2015 07 8 Cheers 104 2011/12/20 104 9 E-mail 10 HPLC 11 NOW News 2010/05/31 3C 3C Complete Creative Connection yes123 NG 12 104 800 1200 13 1. 2. 3. 4. 14 5.

More information

閱 希 望 天 空 P. 2 2-1. 閱 識 別 系 統 RIS 之 活 動 LOGO 及 其 意 涵 : 圖 騰 取 材 : 取 材 自 專 有 名 詞 蝴 蝶 效 應, 將 閱 與 蝴 蝶 的 內 涵 做 完 美 結 合 從 教 育 的 角 度 來 看 蝴 蝶 效 應, 一 個 小 小 的 澆

閱 希 望 天 空 P. 2 2-1. 閱 識 別 系 統 RIS 之 活 動 LOGO 及 其 意 涵 : 圖 騰 取 材 : 取 材 自 專 有 名 詞 蝴 蝶 效 應, 將 閱 與 蝴 蝶 的 內 涵 做 完 美 結 合 從 教 育 的 角 度 來 看 蝴 蝶 效 應, 一 個 小 小 的 澆 閱 希 望 天 空 P. 1 方 案 名 稱 : 閱 希 望 天 空 Project Title: Reading changes life 1. 閱 希 望 天 空 緣 起 : 教 育, 是 許 多 人 與 家 庭 脫 離 貧 困 的 唯 一 捷 徑, 閱, 就 是 良 好 教 育 體 系 的 磐 石 比 爾 蓋 茲 (Bill Gates) 說 過 培 養 出 我 今 日 成 就 的, 是 我

More information

肥胖防治成果發表會-100年度縣市推動事蹟

肥胖防治成果發表會-100年度縣市推動事蹟 臺 南 市 歷 年 推 動 肥 胖 防 治 策 略 成 果 與 特 色 作 者 姓 名 及 職 稱 林 佳 蓉 衛 生 稽 查 員 聯 絡 電 話 06-6357716 E-mail hp88@tncghb.gov.tw 背 景 一 環 境 和 生 活 型 態 影 響 肥 胖 率 的 增 加 臺 南 市 共 有 37 個 行 政 區,752 個 里, 總 面 積 達 2192.1 平 方 公 里,

More information

深 圳 大 学 城 快 报 2012 年 第 六 期 ( 总 第 20 期 ) 深 圳 大 学 城 管 理 办 公 室 2012 年 6 月 30 日 要 闻 哈 工 大 深 研 院 隆 重 庆 祝 建 院 十 周 年 北 大 深 研 院 2012 届 研 究 生 毕 业 典 礼 隆 重 举 行 深 圳 大 学 城 后 勤 服 务 监 督 委 员 会 成 立 大 学 城 管 理 办 召 开 暑 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上簡章-招生計畫-0709.doc

Microsoft Word - 103上簡章-招生計畫-0709.doc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學 年 度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推 廣 教 育 交 通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碩 士 學 分 班 招 生 計 畫 依 據 : 依 據 大 學 法 26 條, 訂 定 本 計 畫 目 的 : 本 推 廣 教 育 學 分 班 以 提 供 與 交 通 運 輸 專 業 有 關 機 構 在 職 人 員 之 進 修 環 境, 傳 授 交 通 管 理 交 通 工 程

More information

2016.8.9

2016.8.9 9 2016 年 8 月 日 农历丙申年七月初七 今日 8 版 总第 1568 期 扫一扫 加关注 中共溧阳市委员会主办 溧阳市新闻信息中心承办 规范城市管理 优化人居环境 服务热线 87224444 新闻爆料 主流 / 权威 / 民生 / 责任 服务发展 关注民生 市场监管 80998921 服务热线 80998922 美音自在溧阳 我市收听收看全省县委书记工作讲坛 02 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

More information

8177云南龙陵保山盒装石斛,麦冬西洋参石斛泡水_草之灵霍山石斛 甘草石斛

8177云南龙陵保山盒装石斛,麦冬西洋参石斛泡水_草之灵霍山石斛 甘草石斛 8177 云 南 龙 陵 保 山 盒 装 石 斛, 麦 冬 西 洋 参 石 斛 泡 水 _ 草 之 灵 霍 山 石 斛 甘 草 石 斛 fan9fan.com http://fan9fan.com 8177 云 南 龙 陵 保 山 盒 装 石 斛, 麦 冬 西 洋 参 石 斛 泡 水 _ 草 之 灵 霍 山 石 斛 甘 草 石 斛 关 键 词 : 黄 芪 治 疗 糖 尿 病, 黄 芪 治 疗 糖 尿

More information

2016.8.24

2016.8.24 24 2016 年 8 月 日 农历丙申年七月廿二 今日 8 版 总第 1579 期 扫一扫 加关注 中共溧阳市委员会主办 溧阳市新闻信息中心承办 新闻爆料 主流 / 权威 / 民生 / 责任 规范城市管理 优化人居环境 服务热线 87224444 服务发展 关注民生 市场监管 80998921 服务热线 美音自在溧阳 80998922 发展 四大经济 建设崭新溧阳系列解读之三 向休闲经济拓展三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More information

一、考試宗旨:考選風險管理人才,提升風險管理水準。

一、考試宗旨:考選風險管理人才,提升風險管理水準。 101 年 第 1 次 風 險 管 理 師 考 試 簡 章 一 考 試 宗 旨 : 考 選 風 險 管 理 人 才, 提 升 風 險 管 理 水 準 二 考 試 類 別 :( 一 ) 個 人 風 險 管 理 師 ;( 二 ) 企 業 風 險 管 理 師 可 同 時 報 考 三 考 試 科 目 :( 參 考 用 書 請 詳 閱 簡 章 第 二 頁 ) ( 一 ) 個 人 風 險 管 理 師 考 試 (

More information

P8

P8 活 力 英 语 短 篇 悦 读 ( 小 学 4) 参 考 译 文 1 1. 猫 猫 狗 狗 猫 和 狗 是 跟 人 类 最 亲 近 的 动 物 它 们 有 很 多 共 同 点, 不 过 我 们 要 谈 的 是 它 们 的 不 同 之 处 狗 会 汪 汪 吠, 猫 会 喵 喵 叫 狗 像 狼, 猫 像 虎 狗 白 天 活 动, 猫 夜 间 活 动 狗 爱 跑 跳 猫 喜 欢 咕 噜 咕 噜 叫, 还

More information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学 院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学 院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学 在 职 研 究 生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 青 岛 班 ) 招 生 简 章 学 校 概 况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是 中 国 第 一 所 以 推 广 现 代 商 学 而 建 立 的 大 学 源 于 1917 年 南 京 高 等 师 范 学 校 ( 国 立 中 央 大 学 ) 创 办 的 商 科,

More information

跨 境 犯 罪 案 例 報 告 擄 人 勒 贖 案 件 檢 座 約 晚 上 12 點 半 在 辦 公 室 可 以 嗎? 24 日 清 晨 見 過 證 據 資 料 後, 同 意 緊 急 上 線, 並 立 即 製 作 聲 請 書, 並 獲 得 法 院 准 許, 此 後 一 路 積 極 續 線 及 擴 線

跨 境 犯 罪 案 例 報 告 擄 人 勒 贖 案 件 檢 座 約 晚 上 12 點 半 在 辦 公 室 可 以 嗎? 24 日 清 晨 見 過 證 據 資 料 後, 同 意 緊 急 上 線, 並 立 即 製 作 聲 請 書, 並 獲 得 法 院 准 許, 此 後 一 路 積 極 續 線 及 擴 線 雄 踞 檢 察 偵 查 實 務 篇 跨 境 犯 罪 案 例 報 告 - 擄 人 勒 贖 案 件 檢 察 官 林 俊 傑 壹 序 言 - 神 隱 少 女 檢 座, 有 一 件 擄 人 勒 贖 案 件, 一 位 台 商 在 大 陸 地 區 被 擄 人 勒 贖,100 年 1 月 10 日 高 雄 市 刑 大 員 警 到 辦 公 室 來 訪, 看 過 員 警 整 理 的 偵 查 報 告 與 初 步 之 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44p\273\241\273P\252\300\267|.doc)

(Microsoft Word - \244p\273\241\273P\252\300\267|.doc)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學 習 心 得 報 告 課 程 名 稱 : 小 說 與 社 會 任 課 老 師 : 劉 怡 廷 姓 名 : 和 月 學 號 : 9811122E 系 級 : 大 傳 三 連 絡 電 話 : E-mail: 1. 書 寫 字 數 不 得 少 於 1200 字 2. 書 寫 格 式 :12 號 字 新 細 明 體 單 行 間 距 3. 請 勿 任 意 更 改 格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前 言... 1 貳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及 105 年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運 動 會 簡 介... 2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2 105 年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運 動 會... 3 叁 為 什 麼 要 贊 助 105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運 動 會... 5

目 錄 壹 前 言... 1 貳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及 105 年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運 動 會 簡 介... 2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2 105 年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運 動 會... 3 叁 為 什 麼 要 贊 助 105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運 動 會... 5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運 動 會 贊 助 企 劃 書 主 辦 機 關 : 教 育 部 承 辦 學 校 :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 105 年 5 月 目 錄 壹 前 言... 1 貳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及 105 年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運 動 會 簡 介... 2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2 105 年 全 國

More information

《记忆》九十九期

《记忆》九十九期 记 忆 九 十 九 期 目 录 专 稿 周 家 琮 文 革 春 秋 文 革 与 历 史 关 系 的 几 点 思 考 唐 金 鹤 浅 谈 孙 耘 的 我 的 文 革 心 路 历 程 清 华 文 革 孙 耘 直 面 良 知 : 我 的 文 革 心 路 历 程 读 良 知 的 拷 问 之 后 的 一 次 谈 话 ( 二 ) 述 往 公 孙 雨 抬 马 记 插 队 轶 事 之 二 序 与 跋 启 之 故 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21203\246\346\254F\267|\263\370\254\366\277\375.doc)

(Microsoft Word - 1021203\246\346\254F\267|\263\370\254\366\277\375.doc) 高 雄 市 立 左 營 高 中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3 次 行 政 會 報 紀 錄 時 間 :102 年 12 月 3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14:00 地 點 : 忠 孝 二 樓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陳 校 長 良 傑 出 列 席 人 員 : 如 簽 到 單 記 錄 : 吳 書 瑋 秘 書 教 務 處 陳 主 任 輝 雄 : 一 為 利 於 研 習 資 訊

More information

狂飆青春系列\(5\)─遊戲不再只是遊戲

狂飆青春系列\(5\)─遊戲不再只是遊戲 一 前 言 狂 飆 青 春 系 列 ( 三 ) 遊 戲 不 再 只 是 遊 戲 資 訊 與 網 路 篷 勃 快 速 發 展, 網 路 線 上 遊 戲 產 業 一 支 獨 秀 且 快 速 發 燒, 線 上 遊 戲 中 玩 家 的 相 互 鬥 智 與 相 互 合 作, 提 高 遊 戲 的 樂 趣, 同 時 吸 引 龐 大 的 網 路 族 群, 儼 然 是 網 際 網 路 後 新 興 的 娛 樂 型 態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章 2015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情 况... 1 一 2015 届 毕 业 生 总 体 就 业 情 况... 1 二 2015 届 本 科 生 就 业 情 况... 3 1. 本 科 生 就 业 单 位 性 质 分 析... 3 2. 本 科 生 就 业 行 业 分 析...

目 录 第 一 章 2015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情 况... 1 一 2015 届 毕 业 生 总 体 就 业 情 况... 1 二 2015 届 本 科 生 就 业 情 况... 3 1. 本 科 生 就 业 单 位 性 质 分 析... 3 2. 本 科 生 就 业 行 业 分 析... 首 都 经 济 贸 易 大 学 2015 年 度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报 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第 一 章 2015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情 况... 1 一 2015 届 毕 业 生 总 体 就 业 情 况... 1 二 2015 届 本 科 生 就 业 情 况... 3 1. 本 科 生 就 业 单 位 性 质 分 析... 3 2. 本 科 生 就 业 行

More information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中心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中心 臺 北 市 立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及 職 涯 發 展 中 心 104 學 年 度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甄 試 招 生 簡 章 壹 依 據 依 本 校 學 生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辦 法 辦 理 貳 修 習 類 科 及 核 定 名 額 104 學 年 度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甄 試 修 習 師 資 類 科 及 預 定 名 額 如 下 : 一 教 育 學 程 師 資 類 科 : ( 一

More information

推介资料

推介资料 中 信 信 诚 德 合 系 列 济 南 立 天 唐 人 项 目 专 项 资 管 计 划 中 信 信 诚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8 月 目 录 项 目 概 述 交 易 结 构 设 计 尽 职 调 查 及 资 金 运 用 可 行 性 分 析 过 程 管 理 及 终 止 清 算 结 论 2 项 目 背 景 上 海 立 天 唐 人 投 资 集 团 介 绍 上 海 立 天 唐 人 投

More information

封面.jpg

封面.jpg 海 南 大 学 年 鉴 海 南 大 学 年 鉴 编 辑 部 编 海 南 大 学 年 鉴 ( 2014) 编 委 会 主 任 : 刘 康 德 李 建 保 副 主 任 : 周 兆 德 委 员 : 陈 封 椿 刁 晓 平 何 忠 平 傅 国 华 曹 阳 胡 新 文 陈 险 峰 王 崇 敏 梁 谋 龙 腾 谭 勇 郑 再 喜 房 云 昆 林 洪 冰 刘 湘 洪 欧 阳 克 毅 章 程 辉 符 成 彦 张 银

More information

肆 肆 16 20 28 28 29 31 31 31 31 32 36 38 40 40 肆 1 1115 23 3 1 411 1 4 11 5 11 6 1 7 15 1 8 9 20 10 1 16 104 17 肆 2 21042,46321 1202,4421,3273 1,3241,115613502 813.18 103 104 1 1 20 20 21 21 3 3 1,324 1,324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9FAB773ACECA7DEA46ABEC7313034BEC7A67EC2F9AD79B056BD6DBA58C4A5AD70B565A57CA7DEBEC7A8EEB3E6BF57A9DBA5CDC2B2B3B95F3130342E30372E3134>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9FAB773ACECA7DEA46ABEC7313034BEC7A67EC2F9AD79B056BD6DBA58C4A5AD70B565A57CA7DEBEC7A8EEB3E6BF57A9DBA5CDC2B2B3B95F3130342E30372E3134> 依 據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發 訓 字 第 10425005273 號 函 依 據 教 育 部 臺 教 技 ( 一 ) 字 第 1040089568 號 函 明 新 科 技 大 學 104 學 年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四 技 學 制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承 辦 單 位 : 明 新 科 技 大 學 地 址 :30401 新 竹 縣 新 豐 鄉 新 興 路 1 號 電 話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3 行銷系申復書.doc

Microsoft Word - 03 行銷系申復書.doc 興 國 管 理 學 院 行 銷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大 學 校 院 系 所 評 鑑 申 復 申 請 書 獨 立 評 鑑 共 同 評 鑑 申 復 系 所 ( 請 填 寫 受 評 系 所 名 稱 ): 行 銷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受 評 單 位 主 管 姓 名 : 吳 怡 德 簽 章 : 聯 絡 人 : 吳 怡 德 聯 絡 電 話 : 06-2870755 地 址 : 台 南 市 安 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A67EABD7C2F9AD79B056BD6DBA58C4A5AD70B565B3E6BF57A9DBA5CDC2B2B3B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A67EABD7C2F9AD79B056BD6DBA58C4A5AD70B565B3E6BF57A9DBA5CDC2B2B3B9>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29 日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嘉 南 藥 理 科 技 大 學 101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四 技 學 制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承 辦 單 位 : 嘉 南 藥 理 科 技 大 學 地 址 :71710 台 南 市 仁 德 區 二 仁 路 一 段 60 號 電 話 :06-2664911 轉 1119 1120 3615

More information

11 王 永 慶 先 生 小 學 畢 業 後 即 到 茶 園 當 雜 工, 後 來 開 店 賣 米, 憑 著 經 營 能 力, 加 上 堅 持 與 努 力, 成 功 打 造 了 自 己 的 企 業 王 國, 成 為 臺 灣 經 營 之 神 上 述 說 明 了 下 列 何 種 現 象? (A) 社 會

11 王 永 慶 先 生 小 學 畢 業 後 即 到 茶 園 當 雜 工, 後 來 開 店 賣 米, 憑 著 經 營 能 力, 加 上 堅 持 與 努 力, 成 功 打 造 了 自 己 的 企 業 王 國, 成 為 臺 灣 經 營 之 神 上 述 說 明 了 下 列 何 種 現 象? (A) 社 會 雲 林 國 中 103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三 次 段 考 一 年 級 公 民 科 試 題 一 選 擇 題 :( 每 題 2 分, 共 56 分 ) 1 下 圖 為 我 國 近 三 十 年 來 的 貧 富 差 距 圖, 根 據 此 圖, 下 列 哪 一 位 同 學 的 分 析 最 為 正 確? 一 會 兒, 兩 人 對 話 如 下 請 問 : 由 圖 中 阿 添 的 回 答 可 知, 這

More information

( 6) 11 ( ) ( 7) ( ) : ( 8) ; ( 12) ( 9) ( 16)

( 6) 11 ( ) ( 7) ( ) : ( 8) ; ( 12) ( 9) ( 16) 2015 07 :G40-055 :A :1673-4289(2015)07-0025-06 :? 20 ( 2)?? ( 1) 1 2? 1 56 3 100 ( 3) 4 : ( 5) 25 2015 07 ( 6) 11 ( ) 3 4 11 12 5 6 ( 7) 13 14 ( ) : ( 8) ; ( 12) ( 9) 10 13 14 15 ( 16) 7 8 15 16 9 10 26

More information

95年9月1日 圖書館林主任工作報告:

95年9月1日   圖書館林主任工作報告: 國 立 鳳 山 高 級 商 工 職 業 學 校 暨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103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 時 0 分 整 地 點 : 本 校 展 藝 樓 四 樓 會 議 室 主 席 : 鄭 校 長 越 庭 1 紀 錄 : 蘇 麗 如 一 102 學 年 度 第 3 次 校 務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

More information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昆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作 为 昆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独 立 董 事, 我 们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关 于 在 上 市 公 司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指 导 意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选 任 与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6D4AF BEC7A67EABD7C2F9AD79B14DAF5AA9DBA5CDC2B2B3B E646F63>

<4D F736F F D20B6D4AF BEC7A67EABD7C2F9AD79B14DAF5AA9DBA5CDC2B2B3B E646F63> 目 錄 壹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02 貳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之 宗 旨 及 教 育 方 式 03 參 報 名 03 肆 志 願 選 項 代 碼 及 錄 取 名 額 08 伍 准 考 證 製 發 及 補 發 09 陸 甄 選 方 式 09 柒 填 寫 及 繳 交 志 願 注 意 事 項 10 捌 筆 試 日 期 項 目 及 地 點 10 玖 測 驗 成 績 通 知 及 複 查 成 績

More information

大学英语4、6级等级考试简介.doc

大学英语4、6级等级考试简介.doc 1 CET 2008 2 3 2008 4 1 CET 2 3 4 5 6 7 8 9 10 11 EMAIL 12 13 14 CET 15 CET4 16 17 18 2 2 19 2 2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1CET / 28 2 CET 29 3 CET 30 31 4 CET 32 33 5 CET 1 2 3 4 5 6 CET4 CET6 CET4 CET6

More information

104計畫條文

104計畫條文 推 動 事 業 單 位 辦 理 職 前 培 訓 計 畫 修 正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六 月 十 三 日 職 訓 字 第 0971500632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十 二 月 九 日 職 訓 字 第 0971501334 號 令 修 正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二 月 一 日 職 訓 字 第 0990110158 號 令 修 正 中 華 民 國

More information

1027 九 如 車 場 大 順 分 店 車 場 大 順 段 875 875-2 875-3 876 876-1 876-2 878 878-1 878-2 地 號 ( 九 如 一 路 九 如 一 路 565 巷 口 ) 89 計 時 : 平 日 20 元 最 高 80 元 假 日 30 元 最 高

1027 九 如 車 場 大 順 分 店 車 場 大 順 段 875 875-2 875-3 876 876-1 876-2 878 878-1 878-2 地 號 ( 九 如 一 路 九 如 一 路 565 巷 口 ) 89 計 時 : 平 日 20 元 最 高 80 元 假 日 30 元 最 高 登 記 證 號 型 式 車 場 名 稱 行 政 區 車 場 位 置 高 雄 市 合 格 登 記 路 外 民 營 車 場 一 覽 表 大 型 車 小 型 車 機 車 收 費 標 準 ( 僅 供 參 考 實 際 以 現 場 公 告 為 主 ) 營 業 時 間 經 營 主 體 105.07.29 ( 每 季 更 新 乙 次 ) 下 次 更 新 日 期 : 105.10.01 客 服 電 話 0290 紫

More information

贵州大学管理学院

贵州大学管理学院 贵 州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简 报 2015 年 11 月 ( 总 第 20 期 ) 一 学 院 动 态 1. 贯 彻 落 实 十 八 届 五 中 全 会 精 神 积 极 谋 划 学 院 十 三 五 发 展 蓝 图 我 院 召 开 2015 年 中 心 组 理 论 学 习 ( 扩 大 ) 会 议 11 月 5 日 下 午 2:30, 我 院 在 一 楼 会 议 室 召 开 2015 年 中 心

More information

2017 5 17 [ ] 13 1973.07 1963.09 1956.07 1967.10 1957.01 1962.06 1964.09 1969.09 1956.01 1962.07 1973.12 1956.10 1974.07 1. 11 1963.09 1973.12 1964.09 1967.10 1974.03 1969.06 1956.10 1975.05 1970.12 1968.08

More information

08

08 2017 8 3 [ ] 13 1973.07 1963.09 1956.07 1967.10 1957.01 1962.06 1964.09 1969.09 1956.01 1962.07 1973.12 1956.10 1974.07 1. 11 1963.09 1973.12 1964.09 1967.10 1974.03 1969.06 1956.10 1975.05 1970.12 1968.08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奶粉业_一_

中国奶粉业_一_ ...1...1...2...4...5...8...9 2004...12...13...18...24...25...26...28...29...30 04...32 ( )...39 ( )...41 I ...44...44...47...48...49...53...55...56...58...61...62...63...66 1/4...72...74...75 5...82...83...83...84...85

More information

项 目 内 容 单 位 单 价 数 量 总 价 活 动 前 期 志 愿 者 实 地 走 访 及 调 查 湖 南 地 方 食 宿 等 费 用 2012 第 六 期 爱 飞 翔 - 乡 村 教 师 培 训 项 目 财 务 明 细 社 会 现 金 捐 赠 支 出 人 / 天 2 人 *20 天 4,113

项 目 内 容 单 位 单 价 数 量 总 价 活 动 前 期 志 愿 者 实 地 走 访 及 调 查 湖 南 地 方 食 宿 等 费 用 2012 第 六 期 爱 飞 翔 - 乡 村 教 师 培 训 项 目 财 务 明 细 社 会 现 金 捐 赠 支 出 人 / 天 2 人 *20 天 4,113 2012 第 六 期 爱 飞 翔 - 乡 村 教 师 培 训 项 目 支 出 总 表 项 目 内 容 项 目 支 出 占 总 支 出 比 重 社 会 物 资 及 服 务 捐 占 社 会 物 资 及 服 务 社 会 现 金 捐 赠 占 社 会 现 金 捐 赠 支 出 捐 赠 支 出 比 重 支 出 赠 支 出 比 重 食 宿 费 用 206,177.50 8.74% 193,554.50 9.56%

More information

C00728 (AR) 0330_2158.pdf

C00728 (AR) 0330_2158.pdf 10 11 1. 2. 3. 4. 5. 6. 7. 8. 1 2 5 3 4 7 6 8 12 52 1989 2005 29 54 1982 2002 2005 13 55 1983 1996 1998 2002 2003 EMBA 2000 5 28 54 1982 1986 1988 2004 2000 5 28 14 58 30 56 1976 1989 34 46 1998 2001 15

More information

「台德菁英計畫」96年秋季班二技暨二專招生簡章編列注意事項

「台德菁英計畫」96年秋季班二技暨二專招生簡章編列注意事項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四 技 ( 四 年 制 ) 學 制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承 辦 單 位 : 推 廣 中 心 地 址 : 台 南 市 新 市 區 中 華 路 49 號 電 話 :06-5679566#7241 傳 真 :06-5977027 網 址 :http://www.feu.edu.tw/adms/rd/eec/index.asp

More information

議 會 公 報 第 91 卷 第 2 期 具 體 進 展, 請 儘 速, 以 維 施 效 能 ( 務 都 發 ) 用 地, 以 作 為 慈 惠 堂 變 更 回 饋 事 項, 該 案 刻 由 內 部 都 計 畫 委 員 會 專 案 小 組 審 議 目 前 依 專 案 小 組 審 查 意 見 由 松 山

議 會 公 報 第 91 卷 第 2 期 具 體 進 展, 請 儘 速, 以 維 施 效 能 ( 務 都 發 ) 用 地, 以 作 為 慈 惠 堂 變 更 回 饋 事 項, 該 案 刻 由 內 部 都 計 畫 委 員 會 專 案 小 組 審 議 目 前 依 專 案 小 組 審 查 意 見 由 松 山 議 會 公 報 第 91 卷 第 2 期 總 質 詢 第 2 組 繼 續 情 形 彙 編 小 巨 蛋 活 動 頻 繁, 屢 有 演 唱 會 活 動 逾 時, 影 響 周 遭 居 民 安 寧 及 生 活 品 質 情 事, 雖 向 主 單 位 收 取 罰 鍰, 對 受 害 民 眾 卻 無 補 償 措 施, 明 顯 不 公, 建 請 研 訂 回 饋 法, 以 維 當 地 民 權 益 ( 捷 運 公 司 財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4A1473130342D32B3B0A5CDB448C2E0C2B2B3B928AED6A977AAA92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4A1473130342D32B3B0A5CDB448C2E0C2B2B3B928AED6A977AAA929>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招 收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轉 學 入 學 第 1 次 委 員 會 決 議 通 過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四 技 轉 學 入 秋 學 招 生 簡 章 ( 稿 地 址 : 中 華 民 國 41349 臺 中 市 霧 峰 區 吉 峰 東 路 168 號 電 話 :+886-4-2332-3000

More information

湖北省201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湖北省201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湖 北 省 2010 年 促 进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情 况 调 研 报 告 课 题 组 成 员 : 董 长 麒 朱 世 荣 曹 宏 霞 明 白 湖 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湖 北 省 教 育 厅 共 青 团 湖 北 省 委 二 一 年 七 月 1 目 录 一 调 研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3) 二 基 本 状 况 ( 一 ) 高 校 毕 业 生 人 数

More information

华宝兴业周报第123期.doc

华宝兴业周报第123期.doc 2006-3-3 2-27 1.3405 1.2105 2-28 1.3426 1.2126 3-1 1.3498 1.2198 3-2 1.3419 1.2119 3-3 1.3447 1.2147 0.67% -0.49% 2-27 1.3047 1.1947 2-28 1.3024 1.1924 3-1 1.3096 1.1996 3-2 1.3003 1.1903 3-3 1.3020 1.1920-0.39%

More information

华宝兴业周报第131期.doc

华宝兴业周报第131期.doc 2006-4-28 4-24 1.4890 1.3190 4-25 1.4833 1.3133 4-26 1.4977 1.3277 4-27 1.5001 1.3301 4-28 1.5316 1.3616 4.31% 1.77% 4-24 1.4855 1.3355 4-25 1.4927 1.3427 4-26 1.4939 1.3439 4-27 1.4956 1.3456 4-28 1.5116

More information

... 2... 2... 4... 8... 10... 15... 17... 22... 24... 26... 28... 30... 30... 31... 31 1 37

... 2... 2... 4... 8... 10... 15... 17... 22... 24... 26... 28... 30... 30... 31... 31 1 37 94 2 21 96 1 0 37 ... 2... 2... 4... 8... 10... 15... 17... 22... 24... 26... 28... 30... 30... 31... 31 1 37 2 37 3 37 4 37 5 37 6 37 7 37 ( ) 7 2 ( ) 8 37 9 37 10 37 1 2 2 6 (93) 7 14 15 5 ( ) 1 G2B2C

More information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营销培训项目简介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营销培训项目简介 证 书 体 系 及 费 用 网 络 营 销 助 理 ( 初 级 ) 费 用 :980 元 说 明 : 培 训 费 300+ 在 线 学 习 费 300 元 ( 可 选 )+ 考 试 认 证 费 380 元 =980 元 一 培 养 目 标 与 就 业 前 景 : 通 过 学 习 使 学 员 了 解 网 络 营 销 基 本 理 论 基 础 网 络 营 销 的 常 用 工 具 和 方 法 等 网 络 营

More information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四年示範計畫執行要點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四年示範計畫執行要點 目 錄 一 農 村 社 區 名 稱 --------------------------------2 二 申 請 組 織 或 團 體 ------------------------------2 三 聯 絡 人 姓 名 地 址 電 話 ----------------------2 四 社 區 整 合 及 參 與 方 式 ----------------------2 五 社 區 位 置 範 圍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D4AF71313032BEC7A67EABD7C2F9AD79B14DAF5AA9DBA5CDC2B2B3B92DA7B9BEE3AAA9A4BDA76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D4AF71313032BEC7A67EABD7C2F9AD79B14DAF5AA9DBA5CDC2B2B3B92DA7B9BEE3AAA9A4BDA7692E646F63> 目 壹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02 貳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之 宗 旨 及 教 育 方 式 03 參 報 名 04 肆 志 願 選 項 代 碼 及 錄 取 名 額 09 伍 准 考 證 製 發 及 補 發 11 陸 甄 選 方 式 11 柒 填 寫 及 繳 交 志 願 注 意 事 項 12 捌 筆 試 日 期 項 目 及 地 點 12 玖 測 驗 成 績 通 知 及 複 查 成 績 辦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一 :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06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如

附 件 一 :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06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如 附 件 材 料 目 录 ㈠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㈡ 住 院 医 师 招 录 相 关 问 题 汇 总 ㈢ 同 济 大 学 2014 年 上 海 市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教 育 与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相 结 合 项 目 推 荐 免 试 生 招 生 招 录 计 划 ㈣ 同 济 大 学 2014 年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More information

01-101轉學考簡章.doc

01-101轉學考簡章.doc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 3 4 4 4 14 15 16 17 18 19 20 https//admissions.ncyu.edu.tw/ E-mail / 1. (1) (2)228 3 228 1 2 2. 257K 500 3 166 30 7 500 3. 3 159 4 151 4. 3 500 1.5 580 34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B773A5CDBEC7B2DFA4E2A5552DBAD3B14DAF5A>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B773A5CDBEC7B2DFA4E2A5552DBAD3B14DAF5A> 淡 江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105 學 年 度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EMBA) 所 簡 介 暨 新 生 學 習 手 冊 民 國 105 年 8 月 此 份 資 料 請 保 留 至 畢 業 歡 迎 加 入 本!! 民 國 92 年 8 月 初 訂 民 國 105 年 8 月 修 訂 淡 江 連 續 17 年 私 校 稱 王 淡 江 人 就 是 企 業 最 期 待 的 人 才 - 天 下

More information

桑榆未晚文章.doc

桑榆未晚文章.doc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校 园 网 转 载 喜 回 娘 家, 共 沐 和 谐 张 倩 人 间 四 月 天, 正 是 春 暖 花 开 的 季 节, 也 是 老 同 志 们 回 娘 家 的 好 时 光 4 月 12 日 下 午, 徐 汇 业 大 离 退 休 教 工 陆 续 回 到 了 为 之 付 出 青 春 年 华 的 地 方 一

More information

99年 2月25日教師會議記錄

99年 2月25日教師會議記錄 99 年 9 月 2 日 教 師 會 議 記 錄 ( 一 ) 校 務 報 告 ( 略 ) ( 二 ) 行 政 團 隊 介 紹 ( 略 ) ( 三 ) 各 項 教 師 相 關 事 項 辦 理 說 明 ( 略 ) ( 四 ) 學 期 各 活 動 介 紹 ( 略 ) ( 五 ) 教 師 經 驗 分 享 ( 馬 繼 康 老 師 ): 唯 有 熱 情, 才 能 持 續 剛 才 美 惠 一 直 強 調 熱 情,

More information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 期 程 處 雖 基 於 人 行 道 維 管 權 責 分 工, 概 括 承 受 後 續 修 復 職 責, 但 礙 於 藝 術 專 業 能 力 不 足, 經 過 近 4 個 月 修 復 作 業, 新 工 處 卻 決 議 取 巧, 乾 脆 將 剩 下 的 11 面 復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 期 程 處 雖 基 於 人 行 道 維 管 權 責 分 工, 概 括 承 受 後 續 修 復 職 責, 但 礙 於 藝 術 專 業 能 力 不 足, 經 過 近 4 個 月 修 復 作 業, 新 工 處 卻 決 議 取 巧, 乾 脆 將 剩 下 的 11 面 復 臺 北 市 議 會 公 報 第 8 期 書 面 質 詢 及 答 覆 第 10 屆 第 14 次 臨 時 大 會 (98.12.21 至 98.12.30) 議 員 書 面 質 詢 全 文 1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21 日 質 詢 議 員 : 陳 玉 梅 汪 志 冰 質 詢 對 象 : 新 建 工 程 處 都 市 發 展 局 觀 光 傳 播 局 產 業 發 展 局

More information

................................................................ 1.......................................................... 2 1......................

................................................................ 1.......................................................... 2 1...................... 902 4 24 ................................................................ 1.......................................................... 2 1........................................................ 2 2........................................

More information

中華電信退休同人協進會第十一屆第二次會員大會紀錄 

中華電信退休同人協進會第十一屆第二次會員大會紀錄  中 華 電 信 退 休 同 人 協 進 會 第 十 二 屆 第 一 次 會 員 大 會 紀 錄 一 時 間 :102 年 3 月 22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二 地 點 : 台 北 市 仁 愛 路 1 段 42 號 綜 合 活 動 中 心 三 應 出 席 人 數 :2,793 人, 實 際 出 席 人 數 :1,559 人 四 主 席 : 周 理 事 長 志 剛 記 錄 : 張 在

More information

【受理分析】

【受理分析】 12320 工 作 简 报 第 108 期 全 国 12320 管 理 中 心 二 〇 一 六 年 六 月 十 日 工 作 进 展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宣 传 司 调 研 北 京 市 12320 卫 生 热 线 2016 年 5 月 16 日,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宣 传 司 巡 视 员 王 华 宁 新 闻 处 副 处 长 姚 秉 成 全 国 12320 管 理 中 心 一 行, 赴

More information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 国 人 民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企 业 简 介 中 国 人 民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人 保 财 险 ) 是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京 内 京 外 车 辆 保 险 的 双 定 点 企 业 人 保 财 险 公 司 于 2003 年 7 月 由 中 国 人 民 保 险 集 团 公 司 发 起 设 立, 是 目 前 中 国 内 地 最 大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C4EAB5DA31BCBEB6C8B3A5B8B6C4DCC1A6BCBEB1A8D5AAD2AA>

<4D F736F F D C4EAB5DA31BCBEB6C8B3A5B8B6C4DCC1A6BCBEB1A8D5AAD2AA> 一 基 本 信 息 2016 年 第 1 季 度 偿 付 能 力 季 报 摘 要 ( 一 ) 公 司 基 本 信 息 法 定 代 表 人 : 注 册 地 址 : 宋 建 国 上 海 市 共 和 新 路 3651 号 农 业 保 险 财 产 损 失 保 险 责 任 保 险 法 定 责 任 保 险 信 业 务 范 围 : 用 保 险 和 保 证 保 险 短 期 健 康 保 险 和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