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英科技大學
|
|
- 贩忘 宣
- 7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2016 年 秋 季 班 Fooyin University 外 國 新 生 註 冊 通 知 Fall 2016 Registration Form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 註 冊 截 止 日 期 :2016 年 9 月 12 日 ( 星 期 一 ) 開 學 日 期 :2016 年 9 月 12 日 ( 星 期 一 ) 開 學, 全 校 正 式 上 課 如 有 任 何 疑 問, 歡 迎 隨 時 於 上 班 時 間 致 電 各 負 責 單 位 洽 詢 ( ) 壹 註 冊 程 序 日 期 項 目 說 明 相 關 附 件 負 責 單 位 2016/08/19 前 完 成 2016/9/4 前 完 成 2016/9/12 前 完 成 建 立 資 料 入 境 繳 交 註 冊 資 料 繳 納 學 雜 費 請 上 網 建 立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及 上 傳 個 人 證 件 照, 俾 便 製 作 學 生 證 及 學 籍 建 檔 1. 網 址 : 本 校 網 頁 ( 資 訊 服 務 / 學 生 資 訊 服 務 / 基 本 資 料 / 新 生 基 本 資 料 輸 入 2. 網 址 : 本 校 網 頁 ( 資 訊 服 務 / 學 生 資 訊 服 務 / 基 本 資 料 / 上 傳 證 件 照 ( 大 頭 照 ) 3. 上 傳 基 本 資 料 及 證 件 照 網 址 : 4. 請 以 學 號 及 密 碼 登 入 系 統 : 第 一 次 登 錄, 密 碼 請 輸 入 西 元 年 生 日 ( 共 8 碼 ), 成 功 登 錄 後 請 更 改 密 碼 1. 配 合 2016 年 9 月 8 日 9 日 新 生 入 學 導 引 活 動, 請 在 2016 年 9 月 4 日 前 入 境, 務 必 請 家 長 填 寫 緊 急 授 權 同 意 書, 於 報 到 時 即 繳 交 至 國 際 暨 兩 岸 事 務 處 2. 確 認 入 境 日 期 後, 請 儘 速 與 國 際 暨 兩 岸 事 務 處 聯 絡, 俾 利 安 排 專 人 接 送 事 宜 ( 接 送 地 點 以 高 雄 市 為 限 ) 需 接 機 者 請 以 手 機 直 撥 ,oia@fy.edu.tw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僑 外 新 生 交 流 發 問 區 2&set=np &type=1#!/groups/ / 請 至 註 冊 課 務 組 繳 交 : 新 生 個 人 資 料 黏 貼 單 及 英 文 或 中 文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 須 經 駐 外 單 位 驗 證 ) 1. 在 中 華 民 國 境 內, 若 利 用 自 動 提 款 機 (ATM) 提 領 現 金, 請 特 別 注 意! 僅 限 於 持 有 該 銀 行 具 有 國 際 卡 者, 方 能 提 領 2. 學 雜 收 費 標 準 查 詢 : 本 校 網 頁 / 行 政 單 位 / 會 計 室 / 學 雜 收 費 標 準 3. 繳 費 方 式 : (1) 繳 費 幣 別 : 新 台 幣 (2) 請 於 2016 年 9 月 12 日 前 至 本 校 總 務 處 出 納 組 繳 費 (3) 學 雜 費 收 據 ( 即 第 一 聯 學 生 存 根 聯 ) 請 於 繳 費 後 妥 善 保 存 ( 如 申 請 補 發 須 繳 交 工 本 費 100 元 ) - 附 件 二 附 件 一 - 註 冊 課 務 組 分 機 2120 系 統 開 發 組 分 機 2830 國 際 暨 兩 岸 事 務 處 分 機 2401 註 冊 課 務 組 分 機 2120 出 納 組 分 機
2 2016/09/08 至 2016/09/09 貳 入 學 須 知 新 生 入 學 導 引 活 動 健 康 檢 查 及 繳 交 資 料 1. 活 動 日 期 :2016 年 9 月 8 日 ( 星 期 四 ) 9 日 ( 星 期 五 ) 共 計 二 日 9 月 8 日 9 日 上 午 7 時 50 分 前 至 體 育 館 依 公 告 座 位 分 配 圖 入 座 完 畢, 相 關 內 容 請 參 閱 開 學 前 學 校 網 頁 重 要 公 告 2. 所 有 新 生 均 需 參 加, 如 有 重 大 事 故 無 法 參 加 時, 應 持 相 關 資 料 或 證 明 文 件, 至 學 生 線 上 請 假 系 統 辦 理 請 假 3. 新 生 始 業 輔 導 講 習 服 裝 規 定 : 著 整 齊 清 潔 合 宜 之 服 裝 不 得 穿 短 褲 拖 鞋 ( 重 要 集 會 服 裝 規 定 ) 4. 新 生 入 學 導 引 活 動 當 日 請 新 生 備 妥 二 吋 半 身 近 照 12 張 1. 體 檢 日 (105 年 9 月 9 日 ) 當 天 攜 帶 體 檢 費 用 及 學 生 健 康 資 料 卡 ( 如 附 件 六 ) 至 本 校 體 育 館 受 檢, 體 檢 受 檢 時 段 及 體 檢 費 用 將 於 9 月 1 日 前 於 本 校 首 頁 一 般 訊 息 公 告 週 知 2. 境 外 生 ( 外 國 學 生 僑 生 港 澳 生 ) 另 須 完 成 健 康 檢 查 證 明 應 檢 查 項 目 表 ( 乙 表 ) ( 如 附 件 六 -1) 3. 繳 交 醫 療 傷 害 保 險 證 明 正 本 ( 若 選 擇 來 臺 投 保 者, 不 必 檢 附 ) 醫 療 傷 害 保 險 證 明 每 學 期 註 冊 時 都 要 驗 證 ( 應 檢 附 於 國 外 投 保 自 入 境 當 日 起 至 少 六 個 月, 並 經 駐 外 館 處 認 證 且 得 於 臺 灣 使 用 之 健 康 保 險 ) - 附 件 六 附 件 六 -1 生 活 輔 導 組 分 機 2230 衛 生 保 健 組 分 機 2260 項 目 說 明 相 關 附 件 負 責 單 位 住 宿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外 國 學 生 傷 病 醫 療 保 險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1. 辦 理 住 宿 申 請 者, 請 於 2016 年 7 月 11 日 至 8 月 12 日 止 先 完 成 網 路 登 記 年 8 月 26 日 前 於 生 活 輔 導 組 網 頁 公 告 新 生 申 請 宿 舍 寢 室 床 位 號 碼 名 單 3. 新 生 宿 舍 報 到 時 繳 交 住 宿 申 請 書 予 舍 務 員 完 成 報 到 手 續 ( 新 生 住 宿 ( 男 生 ) 男 3 宿 / 雅 房 / 間 /6 人 ;( 女 生 ) 女 2 宿 / 套 房 / 間 /4 人 宿 舍 基 本 設 備 有 : 電 話 飲 水 機 空 調 網 路 電 腦 桌 單 元 式 家 具 ) 4. 境 外 新 生 ( 外 國 學 生 僑 生 港 澳 生 ) 原 則 上 一 律 安 排 住 宿, 但 須 先 完 成 網 路 登 錄, 如 無 法 上 網 申 請 住 宿, 須 通 知 國 際 暨 兩 岸 事 務 處 ) 1.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非 強 制 保 險 2. 請 先 完 成 繳 費 註 冊 手 續, 放 棄 加 保 者, 應 於 開 學 後 一 個 月 內 (2016 年 9 月 12 日 ~2016 年 10 月 12 日 ) 至 衛 生 保 健 組 填 具 家 長 同 意 切 結 書, 統 一 辦 理 退 費 事 宜 1. 外 國 學 生 抵 臺 後 之 前 六 個 月 未 參 加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期 間, 致 生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缺 口 之 虞 者, 衛 生 保 健 組 得 因 學 生 之 申 請 而 代 為 購 買 合 適 之 商 業 保 險 2. 若 無 相 關 保 險 者 請 務 必 購 買 保 險 年 1 月 1 日 施 行 之 健 保 法 ( 稱 二 代 健 保 ), 保 險 對 象 參 加 健 保 的 等 待 期 由 4 個 月 延 長 為 6 個 月, 等 待 期 原 以 在 臺 灣 地 區 連 續 居 留 的 核 計 方 式, 放 寬 為 臺 灣 地 區 居 留 期 間 合 計 達 6 個 月, 其 中 得 出 境 1 次 且 未 超 過 30 天 2. 外 國 生 ( 僑 生 ) 寒 暑 假 返 回 僑 居 地, 尚 未 符 合 參 加 健 保 資 格 期 間, 應 於 30 日 內 入 境, 以 免 影 響 參 加 健 保 權 益 首 次 投 保 後, 於 居 留 效 期 內, 可 離 境 再 入 境 不 受 30 日 之 限 制 附 件 三 附 件 三 -1 附 件 三 -2 附 件 三 生 活 輔 導 組 分 機 2230 衛 生 保 健 組 分 機 2260 衛 生 保 健 組 分 機 2260 生 活 輔 導 組 ( 或 軍 訓 室 分 機 2911) 2
3 項 目 說 明 相 關 附 件 負 責 單 位 諮 商 輔 導 及 性 別 平 等 相 關 權 益 選 課 學 分 抵 免 休 退 學 退 費 標 準 1. 若 同 學 您 碰 到 煩 心 想 進 行 諮 商 輔 導 時, 可 就 近 與 您 的 班 級 導 師 所 屬 學 院 ( 中 心 ) 心 靈 SPA 導 師 或 諮 商 輔 導 中 心 專 兼 任 輔 導 老 師 及 心 理 師 談 心 此 外, 亦 可 與 駐 校 身 心 科 醫 師 進 行 諮 商 輔 導, 詳 情 請 洽 諮 商 輔 導 中 心 分 機 諮 商 輔 導 中 心 為 推 展 並 落 實 生 命 教 育 及 憂 鬱 自 殺 防 治, 需 全 校 師 生 及 家 長 ( 附 件 四 - 給 家 長 的 ㄧ 封 信 ) 共 同 努 力, 生 命 教 育 相 關 資 料 可 參 見 教 育 部 生 命 教 育 網, 或 可 至 自 殺 防 治 中 心 網 站 3. 諮 商 輔 導 中 心 將 進 行 新 生 班 級 線 上 團 體 心 理 測 驗, 屆 時 以 班 級 為 單 位, 請 各 班 新 生 於 指 定 地 點 進 行 施 測, 以 協 助 同 學 自 我 探 索 及 了 解 4. 諮 商 輔 導 e 化 管 理 系 統 預 約 步 驟 : 本 校 網 頁 / 資 訊 服 務 / 學 生 資 訊 服 務 / 諮 商 輔 導 / 申 請 諮 商 輔 導 附 件 四 5. 學 生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 (1) 服 務 窗 口 : 學 務 處 及 學 務 處 諮 商 輔 導 中 心 (2) 申 訴 電 話 : 分 機 2270 或 2271 (3) 申 訴 信 箱 :friend@fy.edu.tw 6. 資 源 教 室 : 服 務 本 校 領 有 身 心 障 礙 證 明 ( 手 冊 ) 或 教 育 部 鑑 輔 會 證 明 之 學 生 窗 口 請 洽 : 學 務 處 諮 商 輔 導 中 心 資 源 教 室 (07) 轉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 (1) 服 務 窗 口 : 學 生 事 務 處 (2) 申 訴 電 話 : 轉 2200 (3) 申 訴 信 箱 :sa@fy.edu.tw 貼 心 小 叮 嚀 - 懷 孕 學 生 可 至 學 務 處 尋 求 協 助 1. 學 生 個 人 功 課 表 內 已 列 入 之 必 修 課 程, 同 學 不 需 上 網 加 選 2. 欲 加 選 其 他 課 程, 應 於 開 學 加 退 選 時 間 登 入 選 課 系 統, 進 行 網 附 件 五 路 選 課 ( 選 課 日 程 表 與 重 要 事 項, 詳 見 附 件 五 ) 新 生 欲 辦 理 學 分 抵 免 者, 請 於 入 學 第 1 個 學 期 開 學 1 週 內 至 所 屬 系 科 辦 公 室 提 出 申 請, 逾 期 不 受 理 需 自 備 成 績 單 正 本 1 份 及 課 - 程 概 要 或 相 關 資 料 辦 理 抵 免 事 宜 退 費 比 例 辦 理 時 間 1. 註 冊 截 止 日 ( 含 ) 之 前 辦 理 休 退 學 者, 105 年 9 月 12 日 之 前 免 繳 學 雜 費, 已 繳 費 者 全 額 退 費 2. 上 課 日 ( 含 ) 之 後 未 逾 學 期 1/3 辦 理 休 105 年 9 月 13 日 至 105 年 10 月 21 日 退 學 者, 學 費 雜 費 退 2/3 3. 上 課 日 ( 含 ) 之 後 逾 學 期 1/3 未 逾 學 期 2/3 辦 理 休 退 學 者, 學 費 雜 費 退 1/3 105 年 10 月 24 日 至 105 年 12 月 2 日 4. 上 課 日 ( 含 ) 之 後 逾 學 期 2/3 辦 理 休 退 105 年 12 月 5 日 以 後 學 者, 學 費 雜 費 不 予 退 費 諮 商 輔 導 中 心 分 機 2270 學 務 處 分 機 2200 註 冊 課 務 組 分 機 2110 註 冊 課 務 組 分 機 2120 註 冊 課 務 組 分 機
4 參 其 他 服 務 事 項 項 目 說 明 負 責 單 位 家 長 資 訊 服 務 課 外 活 動 費 依 中 華 民 國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及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本 服 務 只 提 供 家 長 ( 監 護 人 ) 查 詢 未 成 年 子 女 ( 未 滿 20 歲 ) 之 課 程 成 績 操 行 獎 懲 等 資 料, 若 查 詢 對 象 已 成 年, 須 獲 得 學 生 本 人 書 面 同 意 才 可 繼 續 使 用 本 服 務 申 請 網 址 : 本 校 網 頁 ( 資 訊 服 務 / 家 長 資 訊 服 務 新 生 入 學 時 請 繳 交 課 外 活 動 費 ( 在 學 期 間 只 繳 1 次 ), 俾 利 參 與 各 類 學 生 活 動 ( 例 如 演 唱 會 演 講 音 樂 表 演 會 舞 會 等 等 ) 及 社 團 辦 理 各 種 活 動 時 申 請 經 費 補 助 註 冊 課 務 組 分 機 2120 系 統 開 發 組 分 機 2830 課 外 活 動 組 分 機 2210 伙 食 校 區 內 設 有 各 式 餐 廳 及 超 商 賣 場, 提 供 飲 食 方 面 多 樣 選 擇 的 服 務 交 通 車 捷 運 接 駁 車 本 校 有 外 包 交 通 車 公 司 ( 亞 輪 公 司 : ), 提 供 學 生 通 學 時 之 交 通 車 服 務 交 通 資 訊 : 至 本 校 可 搭 乘 捷 運 橘 線 到 大 寮 站 下 車, 並 於 二 號 出 口 處 轉 乘 橘 20C 大 寮 捷 運 站 - 輔 英 科 大 接 駁 車 入 校, 班 次 可 至 本 校 總 務 處 / 交 通 資 訊 網 頁 查 詢 ( 路 徑 : 本 校 首 頁 / 行 政 單 位 / 總 務 處 / 交 通 資 訊 ) 申 請 方 式 申 請 時 間 生 活 輔 導 組 分 機 2230 總 務 處 分 機 2300 機 車 停 車 位 申 請 1. 開 學 前 二 週 至 開 學 後 一 週 上 網 進 行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相 關 規 定 請 至 本 校 總 務 處 事 務 組 網 頁 / 最 新 公 告 查 詢 2. 申 請 系 統 路 徑 : 本 校 網 頁 / 資 訊 服 務 / 學 生 資 訊 服 務 / 機 車 證 申 請 / 申 請 機 車 停 車 證 1. 申 請 日 期 :105 年 8 月 29 日 ( 一 ) 上 午 8 點 至 105 年 9 月 18 日 ( 日 ) 下 午 5 點 止 2. 電 腦 篩 選 中 者 繳 費 時 間 :105 年 9 月 21 日 ( 三 ) 至 105 年 9 月 25 日 ( 日 ) 領 證 時 間 :105 年 9 月 21 日 ( 三 ) 上 午 8 點 至 105 年 9 月 26 日 ( 一 ) 下 午 4 點 半 止 繳 費 領 證 方 式 : 請 參 閱 申 請 公 告 3. 詳 細 時 間 與 規 定 請 至 本 校 總 務 處 事 務 組 網 頁 / 最 新 公 告 查 詢 事 務 組 ( 警 衛 小 組 ) 分 機
5 附 件 一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外 國 新 生 個 人 資 料 黏 貼 單 ( 必 繳 ) 學 制 : 四 技 二 技 碩 士 班 系 所 : 班 級 : 學 號 : 姓 名 : 護 照 影 本 簽 證 影 本 黏 貼 處 ( 請 務 必 影 印 清 晰 ) 備 註 : 1. 請 同 學 務 必 於 2016 年 8 月 19 日 前 上 網 建 立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及 上 傳 個 人 大 頭 照 2. 請 黏 貼 有 效 期 之 護 照 影 本 及 簽 證 影 本 5
6 附 件 二 ( 必 繳 ) 由 於 貴 子 弟 來 臺 就 讀, 路 程 遙 遠, 為 全 面 照 顧 保 護 貴 子 弟 之 生 活 學 習 及 身 心 健 康, 在 校 期 間, 若 貴 子 弟 發 生 醫 療 意 外 法 律 等 一 切 緊 急 事 故, 必 須 家 長 填 具 緊 急 事 件 同 意 書, 始 能 接 受 代 為 妥 善 處 理 ( 例 : 住 院 手 術 等 ) 或 其 他 必 要 之 手 續, 如 貴 家 長 不 克 適 時 前 來 簽 署, 可 授 權 本 校 或 同 意 本 校 再 次 授 權 予 相 關 人 員 代 為 簽 具 相 關 同 意 書 此 事 攸 關 貴 子 弟 健 康 安 全 及 在 臺 權 益, 本 校 尊 重 貴 家 長 意 見, 隨 函 附 上 緊 急 事 件 授 權 同 意 書 一 份, 俾 憑 因 應 緊 急 事 件 之 需 要 請 於 本 同 意 書 上 簽 名 表 示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並 由 貴 子 弟 於 註 冊 時 繳 回, 以 釐 清 責 任 歸 屬 耑 此, 順 請 台 安 敬 啟 緊 急 事 件 授 權 同 意 書 本 人 係 貴 校 系 學 生 之 法 定 代 理 人 家 長 ( ) 同 意 授 權 貴 校 或 貴 校 再 授 權 予 相 關 人 員 代 為 簽 具 醫 療 意 外 法 律 等 一 切 緊 急 事 件 同 意 書, 本 人 願 承 擔 一 切 責 任 ( 如 同 意, 請 在 此 前 端 () 處 簽 名 )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事 務 處, 因 緊 急 事 件 需 要 ( ) 不 同 意 授 權 ( 如 不 同 意, 請 在 此 處 前 端 () 處 簽 名 ) 此 致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未 成 年 人 之 法 定 代 理 人 : ( 簽 名 ) 成 年 人 之 家 長 : ( 簽 名 ) 行 動 電 話 號 碼 : 在 台 聯 絡 人 : 6
7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 西 元 年 月 日 7
8 Your child has decided to study in Taiwan. Given the great distance he or she travelled to get here, we want to fully look after his/her studies and health. While at Fooyin University (FYU), if your child needs emergency medical treatment, has an accident, or faces legal issues, your authorization for emergency situations is required. If, in this kind of emergency situation, you are unable to personally be there to initiate the required procedures (such as emergency medical treatment), then a FYU employee will do so on your behalf. However, we first require your signed authorization for us to act on your behalf. As you can see, an authorization form for emergency treatment is attached below. Please complete this form and submit it along with all other application documents on the day of registration.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敬 啟 Fooyin University FYU Authorization for Emergency Treatment I am, in the Department of, Fooyin University, in the case of emergency, I hereby I agree and allow FYU or its employees to act to obtain any medical treatment required, medical care in the case of an accident or recourse on legal issues. I hereby declare myself willing to take this responsibility. I disagree and do not allow FYU or its employees to act to obtain any medical treatment required, medical care in the case of an accident or recourse on legal issues. I hereby declare myself willing to take this responsibility. 此 致 To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Fooyin University 立 書 人 / Applicant Signature: ( 未 滿 18 歲 者 由 法 定 代 理 人 簽 署 /For minors under the age of 18, the applicant is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電 話 號 碼 / Phone Number (Cellphone): 在 臺 緊 急 聯 絡 人 / Emergency Contact Person (Taiwan):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 Emergency Telephone Number: 立 書 日 期 / Date of authority: 年 /Y 月 /M 日 /D 8
9 附 件 三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新 生 住 宿 ( 申 請 ) 校 外 賃 居 實 施 規 定 1 大 學 新 生 住 宿 採 自 由 意 願 上 網 登 記, 住 宿 以 一 學 年 為 期,( 區 分 上 下 兩 學 期 繳 費 ); 已 獲 床 位 之 學 生, 應 繳 履 約 保 證 金 貳 仟 元, 保 證 住 宿 一 學 年 ( 中 途 退 宿 不 予 退 回 保 證 金 ) 2 申 請 住 宿 作 業 程 序 如 下 : (1) 新 生 上 網 申 請 住 宿 時 間 :7 月 11 日 至 8 月 12 日 截 止 上 網 路 徑 :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服 務 學 生 資 訊 服 務 ( 基 本 資 料 新 生 基 本 資 料 輸 入 ) 住 宿 資 料 住 宿 申 請 (2) 8 月 26 日 前 : 生 活 輔 導 組 郵 寄 住 宿 申 請 結 果 住 宿 繳 費 單, 並 於 生 活 輔 導 組 網 頁 公 告 新 生 申 請 宿 舍 寢 室 床 位 號 碼 名 單 女 生 分 配 住 女 2 宿 舍,4 人 套 房 / 每 學 期 13,500 元 ; 男 生 分 配 住 男 3 宿 舍,6 人 雅 房 / 每 學 期 11,000 元 3 9 月 1 日 前 : 已 獲 宿 舍 床 位 同 學, 請 持 宿 舍 繳 費 單 至 各 地 郵 局 或 自 動 提 款 機 繳 交 宿 舍 費 與 履 約 保 證 金, 繳 費 收 據 請 妥 善 保 存, 俾 辦 理 住 宿 核 對 事 宜 4 申 請 住 宿 新 生 人 數 超 過 宿 舍 床 位 數 時, 依 分 配 殘 障 生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離 島 學 生 遠 程 學 生 之 順 序 安 排 住 宿 為 原 則 殘 障 低 收 入 戶 者, 請 將 證 明 影 印 本, 於 8 月 12 日 前 寄 至 生 輔 組, 俾 利 優 先 安 排 床 位 5 大 學 新 生 ( 含 進 修 部 ) 入 學 導 引 活 動 於 9 月 8 9 日 兩 日 實 施, 為 因 應 校 內 交 通 疏 解 及 協 助 住 宿 生 行 李 搬 運 9 月 7 日 時, 護 理 學 院 環 生 學 院 等 行 李 搬 進 時, 醫 健 學 院 人 管 學 院 等 行 李 搬 進 9 月 11 日 ( 星 期 日 ) 全 體 住 宿 生 晚 上 8 點 實 施 宿 舍 晚 點 名 6 四 二 技 ( 住 宿 生 ) 宿 舍 報 到 : 請 至 指 定 宿 舍 繳 交 新 生 住 宿 申 請 書 ( 附 件 三 -1) 完 成 報 到 手 續 7 新 生 於 校 外 賃 居 或 寄 宿 親 戚 家 者, 須 經 家 長 同 意 始 可 在 校 外 賃 居 校 外 租 屋 訊 息, 請 參 閱 ( 學 校 首 頁 行 政 單 位 學 務 處 生 輔 組 校 外 租 屋 服 務 租 屋 情 報 輔 英 校 外 租 屋 訊 息 租 屋 查 詢 ) 8 新 生 同 學 願 恪 遵 每 日 晚 上 12 點 準 時 就 寢 者, 可 視 個 人 需 要, 依 健 康 寢 室 學 生 申 請 ( 檢 查 ) 表 之 規 定 填 表 申 請 ( 附 件 三 -2), 請 於 8 月 12 日 前 寄 至 生 活 輔 導 組 ( 李 先 鋒 ) 作 業 9 新 生 ( 家 長 ) 如 有 住 宿 疑 慮 或 無 法 上 網 申 請 者, 請 先 閱 覽 新 生 住 宿 Q&A( 附 件 三 -3) 或 來 電 轉 女 2 宿 (8002) 男 3 宿 (8003) 生 輔 組 (2230) 協 助 作 業 9
10 附 件 三 -1 床 位 序 號 : ( 序 號 請 看 生 輔 組 網 頁 床 位 公 告 ) 新 生 住 宿 申 請 書 宿 舍 報 到 時 繳 交 舍 務 員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學 年 度 大 學 新 生 住 宿 申 請 書 技 專 系 年 級 姓 名 學 號 性 別 女 ( 女 2 宿 舍 ) 男 ( 男 3 宿 舍 ) 連 絡 電 話 戶 籍 地 址 申 請 住 宿 學 生 於 住 宿 期 間 必 須 遵 守 以 下 規 定 : 一 學 生 申 請 住 宿 以 一 學 年 為 期, 區 分 上 下 學 期 繳 交 宿 舍 費 二 凡 申 請 住 宿 且 已 分 配 床 位 之 同 學, 住 校 期 間 保 證 遵 守 校 頒 宿 舍 管 理 規 則 三 申 請 住 宿 學 生, 必 須 繳 交 宿 舍 履 約 保 證 金 貳 仟 元, 保 證 住 宿 一 學 年, 未 繳 交 保 證 金 者 視 同 放 棄 申 請 住 宿 權 利 四 辦 理 休 退 學 者, 宿 舍 履 約 保 證 金 一 律 無 息 退 還, 請 自 行 至 出 納 組 辦 理 五 學 生 宿 舍 退 宿 退 費, 採 教 育 部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學 雜 費 收 取 辦 法 辦 理 退 費 (1-6 週 內 退 宿 退 2/3 住 宿 費 ;7-12 週 內 退 宿 退 1/3 住 宿 費 ;13-18 週 退 宿 不 再 辦 理 退 費 ) 六 已 住 滿 第 一 學 期, 而 同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續 住 者, 其 宿 舍 履 約 保 證 金 於 同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住 宿 繳 費 單 中 自 動 抵 繳 扣 除 ; 凡 未 住 滿 一 學 年 退 宿 者, 其 宿 舍 履 約 保 證 金 一 律 不 予 退 還 ; 如 辦 理 休 退 學 者, 將 一 律 無 息 退 還 七 申 請 人 辦 理 退 宿 申 請, 未 經 簽 核 通 過 前, 不 得 擅 自 搬 離 宿 舍, 違 者 議 處 * 本 人 同 意 住 宿 一 學 年, 且 住 宿 期 間 遵 守 以 上 規 定, 如 有 違 約 情 形, 願 接 受 學 校 規 定 處 理 新 生 住 宿 床 位 申 請 須 完 成 :1 網 路 登 記 申 請 2 宿 舍 報 到 時 須 繳 交 住 宿 申 請 書 學 生 簽 章 : 身 分 證 字 號 : 保 證 人 ( 家 長 ) 簽 章 : 身 分 證 字 號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保 存 年 限 : 一 年 表 單 編 號 :
11 附 件 三 -2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大 學 新 生 健 康 寢 室 學 生 申 請 ( 檢 查 ) 表 順 序 科 ( 系 ) 班 級 姓 名 學 號 連 絡 電 話 a 違 規 者 簽 名 b 違 規 者 簽 名 c 違 規 者 簽 名 護 理 系 1-1 張 德 名 4NS 大 學 新 生 依 需 要 可 提 出 健 康 寢 室 申 請 請 依 上 列 範 例, 於 下 方 欄 位 填 寫 申 請 者 基 本 資 料 為 培 養 學 生 養 成 良 好 生 活 作 息 習 慣, 以 達 學 生 能 自 治 自 律, 期 使 提 升 健 康 寢 室 住 宿 品 質 更 臻 完 善 學 生 申 請 健 康 寢 室 於 住 宿 期 間, 除 須 遵 守 宿 舍 應 有 公 約 外, 並 保 證 恪 遵 健 康 寢 室 之 規 定 : 一 健 康 寢 室 晚 上 12 點 準 時 就 寢 : ( 一 ) 完 成 寢 室 關 燈 ( 二 ) 完 成 寢 室 電 腦 關 機 ( 三 ) 不 聊 天 不 打 電 話 不 影 響 寢 室 同 學. 二 12 點 後 同 學 欲 再 自 習, 請 至 原 樓 層 文 康 室 安 靜 閱 讀 ; 遇 期 中 期 末 考, 須 經 全 體 室 友 同 意, 報 請 舍 務 員 許 可 後, 始 得 延 長 1 小 時 就 寢 三 同 學 違 反 以 上 之 規 定, 經 舍 務 員 及 宿 舍 幹 部 等 糾 舉 三 次 ( 含 ) 者, 依 宿 舍 規 定, 須 撤 銷 或 搬 離 健 康 寢 室 ( 原 宿 舍 沒 床 位 安 置, 將 調 至 其 他 宿 舍 同 學 制 區 ); 凡 經 審 核 住 滿 一 學 期 並 遵 守 健 康 寢 室 規 定 者, 每 學 期 每 人 記 小 功 乙 次 每 記 違 規 一 次 扣 嘉 獎 乙 次 ; 違 規 二 次 扣 嘉 獎 兩 次 四 各 宿 舍 健 康 寢 室 每 月 審 評 乙 次, 並 於 宿 舍 會 議 提 報 健 康 寢 室 執 行 成 果 ; 生 輔 組 每 學 期 完 成 檢 討 審 核 並 辦 理 獎 勵 ( 經 辦 獎 勵 同 學 可 折 抵 宿 舍 罰 掃 ) 五 同 學 床 位 申 請 時 可 依 需 要 提 出 申 請 同 學 可 自 行 找 室 友 同 寢 或 由 舍 務 員 不 分 學 制 自 行 規 劃 安 排 床 位 寢 室 申 請 宿 舍 評 核 學 期 獎 勵 舍 務 員 承 辦 人 第 一 月 份 第 二 月 份 承 辦 人 生 輔 組 長 第 三 月 份 第 四 月 份 決 行 11
12 附 件 三 -3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大 學 部 新 生 住 宿 Q&A Q1: 大 學 新 生 提 供 那 些 宿 舍? 有 何 種 設 備? A1: 大 學 新 生 女 生 宿 舍 有 女 2 宿 4 人 / 套 房 /13,500 元 ; 用 電 400 度 以 內 免 費, 頂 樓 用 電 420 度 以 內 免 費 480 床 男 生 宿 舍 有 男 3 宿 6 人 / 雅 房 /11000 元 ; 用 電 420 度 以 內 免 費 234 床 設 備 : 冷 氣 電 話 每 人 桌 上 有 網 路 線 設 備 但 電 腦 需 自 備 Q2: 新 生 如 何 申 請 住 宿 床 位, 如 何 辦 理? A2: 新 生 接 到 學 校 寄 發 註 冊 資 料, 袋 內 附 有 住 宿 申 請 實 施 規 定, 請 按 規 定 於 時 間 內 上 網 申 請 床 位 ( 先 完 成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登 錄 ) 上 網 申 請 路 徑 :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服 務 學 生 資 訊 服 務 ( 基 本 資 料 新 生 基 本 資 料 輸 入 ) 住 宿 資 料 住 宿 申 請 ; 宿 舍 報 到 時 : 須 繳 交 新 生 住 宿 申 請 書 ( 附 件 三 -1) 完 成 報 到 手 續 Q3: 大 學 新 生, 只 要 想 住 校 都 可 以 申 請 到 床 位 嗎? A3: 大 學 新 生 採 自 由 申 請 住 宿, 床 位 分 配 原 則, 以 殘 障 生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離 島 學 生 外 縣 市 遠 近 程 學 生 優 先 分 配 為 原 則 殘 障 生 低 收 入 戶 請 將 證 明 影 印 本 郵 寄 生 輔 組 ( 李 先 鋒 ), 俾 優 先 安 排 床 位 Q4: 俟 二 年 級 舊 生 如 何 申 請 宿 舍 床 位? A4: 學 校 因 宿 舍 套 房 床 位 有 限, 女 2 宿 舍 套 房 是 安 排 予 大 學 新 生, 女 1 宿 舍 是 安 排 予 舊 生 ( 屆 時 依 需 要 須 上 網 提 出 申 請 : 申 請 人 數 超 過 床 位 數, 以 殘 障 生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離 島 學 生 外 縣 市 遠 近 程 學 生 優 先 分 配 為 原 則 Q5: 宿 舍 履 約 保 證 金 是 作 什 麼? 能 不 能 退? A5: 大 學 部 同 學, 選 擇 申 請 住 宿 時, 需 繳 交 宿 舍 履 約 保 證 金 2000 元, 以 保 證 住 滿 一 學 年 凡 住 滿 第 一 學 期, 而 當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續 住 者, 保 證 金 於 宿 舍 費 中 自 動 抵 繳 扣 除, 若 未 住 滿 一 學 年, 宿 舍 履 約 保 證 金 是 不 退 還 如 辦 理 休 退 學 者, 將 一 律 無 息 退 還 Q6: 我 是 大 學 新 生 何 時 開 始 繳 交 住 宿 費 宿 舍 履 約 保 證 金? A6: 同 學 須 確 認 已 獲 得 床 位 並 接 到 住 宿 繳 費 單 時, 再 逕 至 郵 局 銀 行 繳 交 宿 舍 費 及 履 約 保 證 金, 避 免 因 未 獲 床 位 而 繳 費 者, 需 於 開 學 後 才 能 完 成 退 費 手 續 之 困 擾 Q7: 我 是 大 學 新 生 何 時 開 始 知 道 自 已 寢 室 名 單? A7: 新 生 住 宿 名 單, 於 8 月 26 日 前 將 公 佈 在 生 活 輔 導 組 網 頁 上,( 從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網 頁 行 政 單 位 學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 來 查 看 Q8: 何 謂 健 康 宿 舍 ( 寢 室 ), 如 何 申 請? A8: 為 培 養 學 生 養 成 良 好 生 活 作 息 習 慣, 健 康 寢 室 是 要 求 同 學 晚 上 12 點, 必 須 準 時 就 寢 同 學 依 需 要 填 表 申 請 ( 亦 須 有 床 位 者 ), 請 於 網 路 床 位 申 請 截 止 日 前 寄 至 生 輔 組 ( 李 先 鋒 ) 作 業 Q9: 學 校 在 住 宿 床 位 安 排 公 告 前, 我 如 何 申 請 與 要 好 認 識 同 學 住 在 同 一 寢 室? A9: 請 用 紙 張 將 彼 此 新 生 同 學 姓 名 及 學 號, 於 網 路 床 位 申 請 截 止 日 前 寄 至 生 輔 組 ( 李 先 鋒 ) 作 業 Q10: 我 與 室 友 生 活 習 慣 不 同, 我 可 以 申 請 換 寢 室 嗎? A10: 可 以 的, 但 每 學 年 僅 限 一 次, 若 沒 有 空 床 位 時, 必 須 徵 求 交 換 對 方 的 同 意 12
13 Q11: 大 學 新 生 住 宿 需 要 自 備 哪 些 物 品? 寢 具 須 購 買 嗎? A11: 學 校 提 供 床 組 硬 體 ( 床 桌 椅 衣 櫃 ) 網 路 冷 氣 電 話 洗 衣 機 ( 投 幣 式 20 元 ) 脫 水 機 ( 投 幣 式 3 元 ) 私 人 需 用 物 品 等 請 自 備 ; 除 吹 風 機 電 腦 充 電 器, 桌 上 枱 燈 等 ( 其 他 電 器 用 品 不 可 攜 帶 ) 寢 具 : 可 自 行 採 購, 或 從 家 中 帶 來 即 可,( 床 墊 是 標 準 單 人 床 規 格 3x6) Q12: 請 問 學 校 宿 舍 有 門 禁 嗎? A12: 有 宿 舍 門 禁 是 晚 上 11 點 Q13: 大 學 新 生 沒 有 校 外 租 屋 經 驗, 怎 麼 辦? A13: 新 生 校 外 租 屋 訊 息, 請 參 閱 本 校 生 活 輔 導 組 網 頁 校 外 租 屋 服 務 Q14: 住 校 生 須 繳 交 伙 食 費 嗎? A14: 本 校 住 校 生 不 繳 伙 食 費, 自 行 在 宿 舍 一 樓 各 餐 廳, 亦 可 出 校 門 自 購 自 已 喜 愛 吃 的 食 物 Q15: 住 校 生 可 以 在 學 校 使 用 何 種 提 款 機 提 款? A15: 學 校 內 部 有 中 國 信 託 及 彰 化 銀 行 兩 家 提 款 機 供 學 生 提 款 使 用 Q16: 大 學 住 宿 新 生 住 宿 費, 要 如 何 在 銀 行 限 定 時 間 內 完 成 住 宿 貸 款? A16: 大 學 住 宿 新 生, 在 未 收 到 住 宿 繳 費 單 時, 請 先 使 用 本 校 註 冊 課 務 組 所 附 寄,( 住 宿 實 施 規 定 住 宿 申 請 書 ) 等 影 印 本, 便 可 向 銀 行 完 成 貸 款 作 業 住 宿 實 施 規 定 及 住 宿 申 請 書 : 有 訂 定 各 宿 舍 及 價 錢 Q17: 大 學 住 宿 新 生 已 完 成 銀 行 住 宿 費 貸 款, 當 接 到 學 校 所 寄 住 宿 繳 費 單 住 宿 履 約 保 證 金 繳 費 單 時, 要 如 何 單 獨 繳 交 住 宿 履 約 保 證 金? A17: 因 住 宿 履 約 保 證 金 2000 元 是 無 法 貸 款, 如 同 學 已 完 成 住 宿 費 貸 款 者, 當 接 到 學 校 所 寄 住 宿 繳 費 單 時, 不 必 再 繳 第 二 筆 住 宿 費, 學 校 當 會 補 寄 上 住 宿 履 約 保 證 金 2000 元 繳 費 單, 同 學 亦 可 自 行 下 載 列 印 明 細 表 ( 學 生 資 訊 學 雜 費 及 繳 費 單 查 詢 ) 屆 時 依 指 定 郵 局 銀 行 繳 納 開 學 期 間 如 一 直 未 接 到 住 宿 履 約 保 證 金 2000 元 繳 費 單, 請 主 動 至 出 納 組 說 明, 再 行 補 繳 Q18: 住 宿 生 低 收 入 戶 要 如 何 申 請 減 免 作 業? 同 學 要 先 完 成 繳 交 住 宿 費 A18: 學 校 開 學 後 除 生 輔 組 網 頁 公 告, 各 宿 舍 亦 會 宣 導 並 將 須 知 公 告 於 宿 舍 公 佈 欄 ( 逾 期 不 再 受 理 ); 住 宿 生 低 收 入 戶 申 請 者 :1 須 完 成 上 網 申 請 (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服 務 學 生 資 訊 服 務 住 宿 資 料 住 宿 生 低 收 入 戶 補 助 )2 填 具 申 請 書 及 附 上 證 件 ( 可 向 宿 舍 舍 務 員 或 生 輔 組 領 取 ) 並 將 相 關 證 件 影 印 本 1 本 人 身 份 證 正 面 2 本 人 存 摺 3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正 本 (4) 住 宿 費 收 據, 請 逕 至 生 輔 組 李 先 鋒 教 官 處, 申 辦 減 免 退 費 ( 最 高 限 額 11,000 元 ) 13
14 附 件 四 給 家 長 的 一 封 信 親 愛 的 貴 家 長 們 您 好 : 身 處 競 爭 力 日 漸 提 升 的 世 代, 每 個 人 都 承 受 許 多 有 形 與 無 形 的 壓 力, 尤 其 是 處 於 身 心 快 速 發 展 階 段 的 年 輕 學 子 們, 更 容 易 因 為 在 平 日 的 生 活 課 業 人 際 壓 力 的 調 適 不 適 應 而 引 發 種 種 憂 鬱 情 緒 通 常 憂 鬱 情 緒 會 讓 一 般 人 感 受 到 不 愉 快 沮 喪 與 低 落, 但 倘 若 是 憂 鬱 症 則 就 是 一 種 疾 病, 通 常 有 (1) 情 緒 低 落 (2) 明 顯 對 事 物 失 去 興 趣 (3) 體 重 下 降 或 上 升 (4) 嗜 睡 或 失 眠 (5) 動 作 遲 緩 (6) 容 易 疲 倦 或 失 去 活 力 (7) 無 價 值 感 或 強 烈 罪 惡 感 (8) 注 意 力 不 集 中 或 猶 豫 不 決 (9) 經 常 出 現 負 面 想 法, 甚 至 出 現 自 傷 ( 殺 ) 想 法 或 行 為 等 情 況, 要 判 斷 是 否 得 了 憂 鬱 症, 需 要 從 很 多 的 方 面 作 評 估, 並 進 一 步 尋 求 醫 師 的 專 業 分 析 為 了 讓 輔 英 的 孩 子 在 求 學 階 段 的 心 靈 能 快 樂 健 康 的 成 長, 避 免 陷 入 情 緒 漩 渦, 期 待 貴 家 長 們 加 入 我 們 一 起 來 協 助 孩 子 們 勇 敢 對 抗 憂 鬱, 有 效 杜 絕 自 傷 ( 殺 ) 倘 若 您 發 覺 您 的 孩 子 進 入 本 校 就 讀 期 間 如 有 長 期 出 現 上 述 情 況, 或 者 甚 至 您 發 覺 他 在 言 語 或 行 為 上 有 自 我 傷 害 之 念 頭 或 舉 動 時, 此 時 您 需 多 陪 伴 聽 聽 孩 子 的 心 聲 並 鼓 勵 孩 子 多 元 正 向 思 考 做 運 動 紓 解 情 緒 ; 甚 至 您 也 可 以 鼓 勵 孩 子 主 動 尋 求 班 級 導 師 心 靈 SPA 導 師 或 前 往 諮 商 輔 導 中 心 找 輔 導 老 師 心 理 師 及 身 心 科 醫 師 聊 一 聊 雖 然 父 母 也 許 不 是 孩 子 尋 找 傾 訴 的 第 一 個 對 象, 但 全 程 忠 實 陪 伴 孩 子 主 動 尋 求 資 源, 協 助 再 出 發 的 過 程, 父 母 扮 演 著 重 要 的 角 色, 此 時 具 有 憂 鬱 及 自 我 傷 害 防 治 相 關 知 識 就 相 當 重 要 了 教 育 部 特 別 委 託 成 功 大 學 彙 編 了 校 園 憂 鬱 與 自 我 傷 害 三 級 防 治 Q&A 手 冊, 內 容 含 括 認 識 憂 鬱 自 殺 迷 思 自 殺 原 因 自 殺 防 治 策 略 及 許 多 相 關 社 會 資 源 訊 息 等 等, 本 校 諮 商 輔 導 中 心 將 其 掛 載 在 網 頁 ( 路 徑 : 學 校 首 頁 行 政 單 位 學 務 處 諮 商 輔 導 中 心 生 命 教 育 ) 上 供 您 點 閱 與 參 考 對 於 上 述 有 任 何 問 題 或 需 諮 商 輔 導 中 心 提 供 協 助 時, 歡 迎 隨 時 與 我 們 聯 繫 ( 分 機 2270 或 2271 或 至 friend@fy.edu.tw 信 箱 ) 讓 我 們 一 同 成 為 孩 子 們 生 命 中 的 貴 人, 協 助 其 帶 著 勇 氣 樂 觀 及 快 樂 的 態 度 面 對 生 命 的 每 一 刻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事 務 處 諮 商 輔 導 中 心 敬 上 14
15 附 件 五 學 生 選 課 重 要 事 項 1. 網 路 選 課 事 項 (1) 學 生 個 人 功 課 表 內 已 列 入 之 必 修 課 程, 同 學 不 需 上 網 加 選 ( 自 行 退 選 則 不 保 留 原 選 課 資 料 ), 開 學 ( 前 一 週 起 ) 請 至 下 列 網 頁 查 詢 學 生 個 人 功 課 表 : 本 校 網 頁 / 資 訊 服 務 / 學 生 資 訊 服 務 / 課 務 資 料 / 功 課 表 及 班 上 同 學 名 單 (2) 欲 加 選 其 他 課 程, 應 於 開 學 加 退 選 時 間 ( 分 兩 階 段 開 放 ) 登 入 選 課 系 統, 進 行 網 路 選 課, 請 參 閱 選 課 作 業 日 程 表 A. 加 退 選 期 間 系 統 24 小 時 開 放, 系 統 網 址 為 : 本 校 網 頁 / 資 訊 服 務 / 選 課 系 統 / 學 期 選 課 系 統, 同 學 請 利 用 網 路 資 源 上 線 作 業 B. 每 階 段 完 成 課 程 志 願 加 選 後, 同 學 必 須 在 該 階 段 選 課 結 果 公 布 時 間, 上 網 查 詢 志 願 篩 選 結 果 2. 課 程 資 訊 查 詢 網 頁 : 本 校 網 頁 / 資 訊 服 務 / 課 程 資 訊 服 務 / 點 選 科 目 表 查 詢 及 各 學 期 開 課 科 目 查 詢, 請 依 各 學 年 度 入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表 規 定 修 課, 相 關 疑 問 可 洽 詢 所 屬 系 辦 公 室 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日 間 部 網 路 選 課 作 業 日 程 表 週 次 辦 理 時 間 重 要 辦 理 項 目 網 頁 路 徑 / 辦 理 地 點 備 註 /12( 一 ) 上 午 9:00 9/14( 三 ) 中 午 12:00 9/19( 一 ) 上 午 9:00 9/20( 二 ) 中 午 12:00 9/21( 三 ) 上 午 9:00 下 午 4:00 9/22( 四 ) 9/23( 五 ) 每 日 上 午 9:00 ~ 下 午 5:00 9/26( 一 ) 上 午 9:00 下 午 5:00 9/28( 三 ) 上 午 9:00 9/29( 四 ) 中 午 12:00 10/3( 一 ) 上 午 9:00 10/7( 五 ) 下 午 4:00 第 一 階 段 加 退 選 查 詢 第 一 階 段 加 退 選 結 果 第 二 階 段 加 退 選 1. 查 詢 第 二 階 段 加 退 選 結 果 2. 退 選 已 選 上 課 程 特 殊 身 分 學 生 人 工 選 課 特 殊 身 分 學 生 人 工 選 課 學 期 修 習 科 目 確 認 退 選 申 請 15 選 課 系 統 / 志 願 選 課 及 課 程 退 選 選 課 系 統 / 志 願 選 課 及 課 程 退 選 / 查 詢 及 退 選 已 選 上 課 程 1. 開 放 上 網 跨 系 科 跨 學 制 選 課 2. 受 理 跨 進 修 部 選 課 書 面 申 請, 請 參 閱 跨 部 修 課 相 關 規 定 選 課 系 統 / 志 願 選 課 及 課 程 退 選 選 課 系 統 / 選 課 結 果 查 詢 網 路 即 時 退 選 最 後 及 課 程 退 選 時 限 辦 理 地 點 : 學 生 所 屬 系 科 辦 公 室 辦 理 地 點 : 學 生 所 屬 系 科 辦 公 室 選 課 系 統 / 選 課 確 認 選 課 系 統 / 退 選 申 請 ( 選 課 日 程 若 有 異 動, 應 依 最 新 異 動 公 告 ) 限 定 特 殊 身 分 學 生 辦 理 選 課, 逾 期 不 受 理 限 定 特 殊 身 分 學 生 辦 理 選 課, 逾 期 不 受 理 全 校 同 學 必 須 上 網 核 對 本 學 期 修 課 紀 錄 申 請 案 須 經 系 科 主 任 上 網 審 核 是 否 同 意
16 附 件 六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健 康 資 料 卡 學 號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入 學 日 期 年 月 就 讀 科 系 所 班 級 代 碼 姓 名 出 生 日 期 年 月 日 血 型 性 別 男 女 身 分 證 字 號 戶 籍 地 址 學 生 本 人 行 動 電 話 現 居 地 址 同 上 如 右 : 緊 急 聯 絡 人 關 係 姓 名 電 話 ( 家 ) 電 話 ( 公 ) 行 動 電 話 監 護 人 或 附 近 親 友 相 片 黏 貼 處 健 康 基 本 資 料 生 活 型 態 自 我 健 康 評 估 個 人 疾 病 史 : 勾 選 本 人 曾 患 過 的 疾 病 特 殊 疾 病 現 況 或 應 注 意 事 項 1. 無 2. 肺 結 核 3. 心 臟 病 4. 肝 炎 5. 氣 喘 6. 腎 臟 病 7. 癲 癇 8. 紅 斑 性 狼 瘡 9. 血 友 病 10. 蠶 豆 症 11. 關 節 炎 12. 糖 尿 病 13. 心 理 或 精 神 疾 病 : 14. 癌 症 : 15. 海 洋 性 貧 血 : 16. 重 大 手 術 名 稱 : 17. 過 敏 物 質 名 稱 : 18. 其 他 : 詳 如 病 歷 摘 要 領 有 重 大 傷 病 證 明 卡, 類 別 領 有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類 別 等 級 : 極 重 度 重 度 中 度 輕 度 若 有 上 述 特 殊 疾 病 尚 未 痊 癒 或 仍 在 治 療 中, 請 主 動 告 知 並 提 供 就 診 病 歷 摘 要, 以 作 為 照 護 參 考 家 族 疾 病 史 : 患 有 重 大 遺 傳 性 疾 病 之 家 屬 稱 謂, 疾 病 名 稱 請 勾 選 最 合 適 的 選 項 : 7. 常 覺 得 焦 慮 憂 鬱 嗎? 沒 有 很 少 時 常 1. 過 去 7 天 內 ( 不 含 假 日 ), 睡 眠 習 慣 : 每 日 睡 足 7 小 8. 常 覺 得 胸 悶 嗎? 沒 有 很 少 時 常 時 不 足 7 小 時 時 常 失 眠 9. 常 覺 得 胃 痛 嗎? 沒 有 很 少 時 常 2. 過 去 7 天 內 ( 不 含 假 日 ), 早 餐 習 慣 : 都 不 吃 有 10. 常 覺 得 頭 痛 嗎? 沒 有 很 少 時 常 時 吃, 天 每 天 吃, 幾 點 吃? 點 11. 月 經 情 況 ( 女 生 回 答 ) 3. 過 去 一 個 月 內 ( 不 含 假 日 及 寒 暑 假 ), 若 以 每 週 至 少 運 (1) 初 次 月 經 無 有, 初 經 年 齡 : 歲 動 3 次, 每 次 至 少 30 分 鐘 為 基 準, 心 跳 達 每 分 鐘 130 下, 您 做 到 了 嗎 : 有 沒 有 (2) 月 經 週 期? 20 天 天 41 天 不 規 律 ( 差 異 7 天 以 上 ) 4. 過 去 一 個 月 內, 吸 菸 行 為 : 不 吸 菸 時 常 吸 菸 (3) 有 無 經 痛 現 象? 沒 有 輕 微 嚴 重 每 天 吸 菸, 支 / 天 已 戒 除 12. 排 便 習 慣 : 過 去 7 天 內, 多 久 排 便 一 次? 每 天 5. 過 去 一 個 月 內, 喝 酒 行 為 : 不 喝 酒 時 常 喝 酒 至 少 一 次 兩 天 三 天 四 天 以 上 每 天 喝 酒, 杯 / 天 已 戒 除 13. 網 路 使 用 習 慣 : 過 去 7 天 內 ( 不 含 假 日 ) 每 日 除 了 上 課 (1 杯 的 定 義 : 啤 酒 330 ml 葡 萄 酒 120 ml 烈 酒 45 ml) 及 作 功 課 需 要 之 外, 累 積 網 路 使 用 的 時 間? 每 天 6. 過 去 一 個 月 內, 嚼 檳 榔 : 不 嚼 檳 榔 時 常 嚼 檳 榔 少 於 1 小 時 每 天 約 1-2 小 時 每 天 約 2-4 小 時 每 天 嚼 檳 榔, 粒 / 天 已 戒 除 每 天 約 4-5 小 時 每 天 約 5 小 時 或 以 上 1. 過 去 一 個 月, 一 般 來 說, 您 認 為 您 目 前 的 健 康 狀 況 是? 極 好 的 很 好 好 普 通 不 好 2. 過 去 一 個 月, 一 般 來 說, 您 認 為 您 目 前 的 心 理 健 康 是? 極 好 的 很 好 好 普 通 不 好 目 前 有 哪 些 健 康 問 題? 請 敘 述 : 16
17 全 身 檢 查 項 目 檢 查 日 期 : 年 月 日, 檢 查 結 果 登 錄 ( 請 勾 選 ) 身 高 : 公 分 體 重 : 公 斤 自 選 項 目 : 腰 圍 公 分 CO 檢 測 血 壓 : / mmhg 脈 搏 : 次 / 分 視 力 檢 查 裸 視 : 左 眼 右 眼 矯 正 視 力 : 左 眼 右 眼 眼 無 明 顯 異 常 辨 色 力 異 常 其 他 耳 鼻 喉 無 明 顯 異 常 聽 力 異 常 : 左 右 疑 似 中 耳 炎, 如 : 耳 膜 破 損 扁 桃 腺 腫 大 耵 聹 栓 塞 其 他 頭 頸 無 明 顯 異 常 斜 頸 異 常 腫 塊 其 他 胸 部 無 明 顯 異 常 心 肺 疾 病 胸 廓 異 常 其 他 腹 部 無 明 顯 異 常 異 常 腫 大 其 他 脊 柱 四 肢 無 明 顯 異 常 脊 柱 側 彎 肢 體 畸 形 青 蛙 肢 ( 蹲 距 困 難 ) 其 他 檢 查 醫 事 人 員 簽 章 泌 尿 生 殖 無 明 顯 異 常 未 檢 查 包 皮 異 常 精 索 靜 脈 曲 張 其 他 皮 膚 無 明 顯 異 常 癬 疥 瘡 疣 異 位 性 皮 膚 炎 溼 疹 其 他 口 腔 無 明 顯 異 常 口 腔 衛 生 不 良 牙 結 石 牙 齦 炎 牙 周 炎 齒 列 咬 合 不 正 口 腔 黏 膜 異 常 其 他 牙 齒 位 置 圖 檢 查 代 碼 C- 齲 齒 X- 缺 牙 - 已 矯 治 ψ- 阻 生 牙 Sp.- 贅 生 牙 右 上 左 上 右 下 左 下 總 評 建 議 尿 液 檢 查 血 液 常 規 檢 查 胸 部 X 光 檢 查 臨 時 性 檢 查 有 異 狀, 需 接 受 無 明 顯 異 常 其 他 建 議 : 科 醫 師 診 治 承 辦 檢 查 醫 院 簽 章 初 查 檢 查 結 果 初 查 檢 查 結 果 實 驗 室 檢 查 項 目 實 驗 室 檢 查 項 目 結 果 異 常 註 記 追 蹤 結 果 異 常 註 記 追 蹤 尿 蛋 白 (+)(-) 血 脂 肪 總 膽 固 醇 (mg/dl) 尿 糖 (+)(-) 肌 酸 酐 (mg/dl) 腎 功 能 潛 血 (+)(-) 尿 酸 (mg/dl) 檢 查 酸 鹼 值 血 尿 素 氮 (mg/dl) 血 色 素 (g/dl) 白 血 球 (10 3 /μl) 紅 血 球 (10 6 /μl) 血 小 板 (10 3 /μl) 肝 功 能 檢 查 血 清 免 疫 學 平 均 血 球 容 積 MCV(fl) 其 他 血 球 容 積 比 Hct(%) 麩 胺 酸 草 醋 酸 轉 胺 酶 (U/L) 麩 胺 酸 丙 酮 酸 轉 胺 酶 (U/L) B 型 肝 炎 表 面 抗 原 B 型 肝 炎 表 面 抗 體 檢 查 日 期 檢 查 結 果 : 無 明 顯 異 常 疑 似 肺 結 核 病 徵 肺 結 核 鈣 化 胸 廓 異 常 肋 膜 腔 積 水 脊 柱 側 彎 心 臟 肥 大 支 氣 管 擴 張 其 他 檢 查 名 稱 檢 查 日 期 檢 查 單 位 檢 查 結 果 複 查 矯 治 日 期 及 備 註 : 轉 介 複 查 追 蹤 及 備 註 健 康 管 理 綜 合 紀 錄 健 康 檢 查 結 果 追 蹤 矯 治 情 形 及 個 案 管 理 摘 要 紀 錄 17
18 附 件 六 -1 醫 院 標 誌 Hospital s Logo 健 康 檢 查 證 明 應 檢 查 項 目 表 ( 乙 表 ) ( 醫 院 名 稱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機 ) ITEMS REQUIRED FOR HEALTH CERTIFICATE (Form B) (Hospital s Name, Address, Tel, FAX) 基 本 資 料 ( BASIC DATA) 檢 查 日 期 / / ( 年 ) ( 月 ) ( 日 ) / / (M) (D) (Y) Date of Examination 姓 名 性 別 Name : : 男 Male 女 Female Sex 身 份 證 字 號 護 照 號 碼 ID No. : Passport : No. 出 生 年 月 日 國 籍 Date of Birth : / / : Nationality 照 片 Photo 年 齡 聯 絡 電 話 Age : : Phone No. 實 驗 室 檢 查 (LABORATORY EXAMINATIONS) A. 胸 部 X 光 檢 查 肺 結 核 (Chest X-Ray for Tuberculosis): X 光 發 現 (Findings): 判 定 (Results): 合 格 (Passed) 疑 似 肺 結 核 (TB Suspect) 無 法 確 認 診 斷 ( Pending) 不 合 格 (Failed) ( 經 臺 灣 健 檢 醫 院 判 定 為 疑 似 肺 結 核 或 無 法 確 認 診 斷 者, 得 至 指 定 機 構 複 驗 ; 但 所 在 縣 市 無 指 定 機 構 者, 得 至 鄰 近 醫 院 之 胸 腔 科 門 診 複 檢 ) (Those who are determined to be TB suspects or have a pending diagnosis by the designated hospital in Taiwan must visit the referred institution for further evaluation.) 孕 婦 或 兒 童 12 歲 以 下 免 驗 (Not required for pregnant women or children under 12 years of age) B. 腸 內 寄 生 蟲 ( 含 痢 疾 阿 米 巴 等 原 蟲 ) 糞 便 檢 查 ( 採 用 離 心 濃 縮 法 檢 查 )(Stool examination for parasites includes Entameba histolytica etc.)(centrifugal concentration method): 陽 性, 種 名 ( Positive, Species ) 陰 性 (Negative) 其 他 可 不 予 治 療 之 腸 內 寄 生 蟲 (Other parasites that do not require treatment) 兒 童 6 歲 以 下 或 來 自 特 定 地 區 者 免 驗 (Not required for children under 6 years of age or applicants from designated areas as described in Note 6) C. 梅 毒 血 清 檢 查 (Serological Test for Syphilis): 檢 驗 (Tests):a. RPR 或 VDRL b. TPHA/TPPA c. 其 它 (Other) 判 定 (Results): 合 格 (Passed) 不 合 格 (Failed) 兒 童 15 歲 以 下 免 驗 (Not required for children under 15 years of age) D. 麻 疹 及 德 國 麻 疹 之 抗 體 陽 性 檢 驗 報 告 或 預 防 接 種 證 明 (proof of positive measles and rubella antibody titers or measles and rubella vaccination certificates): a. 抗 體 檢 查 (Antibody test ) 麻 疹 抗 體 measles antibody titers 陽 性 Positive 陰 性 Negative 未 確 定 (Equivocal) 德 國 麻 疹 抗 體 rubella antibody titers 陽 性 Positive 陰 性 Negative 未 確 定 (Equivocal) b. 預 防 接 種 證 明 Vaccination Certificates ( 含 接 種 日 期 接 種 院 所 及 疫 苗 批 號 ; 接 種 日 期 與 出 國 日 期 應 至 少 相 隔 兩 週 ) (The Certificate should include the date of vaccination, the name of administering hospital or clinic and the batch no. of vaccine; the date of vaccination should be at least two weeks prior to going abroad) 麻 疹 預 防 接 種 證 明 Vaccination Certificates of Measles 德 國 麻 疹 預 防 接 種 證 明 Vaccination Certificates of Rubella c. 經 醫 師 評 估, 有 接 種 禁 忌 者, 暫 不 適 宜 接 種 (Having contraindications, not suitable for vaccination) 18
19 漢 生 病 檢 查 (EXAMINATION FOR HANSEN S DISEASE) 全 身 皮 膚 視 診 結 果 (Skin Examination) 正 常 Normal 異 常 Abnormal: 非 漢 生 病 (not related to Hansen s disease): 漢 生 病 ( 疑 似 個 案 須 進 一 步 檢 查 )(Hansen s disease suspect needs further exam) a. 病 理 切 片 (Skin Biopsy): b. 皮 膚 抹 片 (Skin Smear): 陽 性 ( Finding bacilli in affected skin smears ) 陰 性 (Negative) c. 皮 膚 病 灶 合 併 感 覺 喪 失 或 神 經 腫 大 ( Skin lesions combined with sensory loss or enlargement of peripheral nerves ) 有 (Yes) 無 (No) 判 定 (Results): 合 格 (Passed) 不 合 格 (Failed) 來 自 特 定 地 區 者 免 驗 (Not required for applicants from designated areas as described in Note 6) 備 註 (Note): 一 本 表 供 外 籍 人 士 無 戶 籍 國 民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及 香 港 澳 門 居 民 申 請 在 臺 灣 居 留 或 定 居 時 使 用 This form is for residence application. 二 兒 童 6 歲 以 下 免 辦 理 健 康 檢 查, 但 須 檢 具 預 防 接 種 證 明 備 查 ( 年 滿 1 歲 以 上 者, 至 少 接 種 1 劑 麻 疹 德 國 麻 疹 疫 苗 ) A child under 6 years old is not necessary to have laboratory examination, but the certificate of vaccination is necessary. Child age one and above should get at least one dose of measles and rubella vaccines. 三 懷 孕 婦 女 及 兒 童 12 歲 以 下 免 接 受 胸 部 X 光 檢 查 ; 懷 孕 婦 女 於 產 後 仍 應 補 照 胸 部 X 光 Pregnant women and children under 12 years of age are exempted from chest X-ray examination. Pregnant women should undergo chest X-ray after the child s birth. 四 申 請 免 除 胸 部 X 光 檢 查 之 適 用 對 象 : 申 請 人 限 來 自 結 核 病 盛 行 率 低 於 十 萬 分 之 三 十 的 國 家, 並 檢 具 由 精 神 科 醫 師 出 具 申 請 人 在 心 理 上 不 適 合 進 行 胸 部 X 光 檢 查 之 診 斷 證 明 書, 經 衛 生 福 利 部 疾 病 管 制 署 審 核 通 過 者, 始 得 免 除 此 項 檢 測 五 兒 童 15 歲 以 下 免 接 受 梅 毒 血 清 檢 查 A child under 15 years old is not necessary to have Serological Test for Syphilis. 六 申 請 者 來 自 附 錄 一 所 列 國 家 或 地 區 者, 以 及 在 臺 灣 地 區 之 無 戶 籍 國 民, 得 免 驗 腸 內 寄 生 蟲 糞 便 檢 查 及 漢 生 病 檢 查 Applicants coming from countries or areas listed on Appendix 1 or nationals without registered permanent residence in the Taiwan Area are not required to undergo a stool examination for parasites and an examination for Hansen s disease. 七 漢 生 病 檢 查 為 全 身 皮 膚 檢 查, 受 檢 者 可 穿 著 內 衣 內 褲, 並 由 親 友 或 女 性 醫 護 人 員 陪 同 受 檢 檢 查 時 逐 步 分 部 位 受 檢, 避 免 一 次 脫 光 全 身 衣 物, 維 護 受 檢 者 隱 私 Hansen s disease examination refers to careful examination of the entire body surface, which should be done with courtesy and respect to the applicant s privacy. During the examination, the applicant is allowed to wear underwear and be accompanied by a friend or female medical personnel. Hospitals or clinics have the responsibilities to protect the privacy of the applicant and the examination should be done step by step. Hence, taking off all clothes at the same time should be avoided. 九 根 據 以 上 對 先 生 / 女 士 / 小 姐 之 檢 查 結 果 為 合 格 不 合 格 須 進 一 步 檢 查 Result:According to the above medical report of Mr./Mrs./Ms., he/she has passed the examination has failed the examination needs further examination. 負 責 醫 檢 師 簽 章 : (Name & Signature) (Chief Medical Technologist) 負 責 醫 師 簽 章 ( Chief Physician ) : (Name & Signature) 醫 院 負 責 人 簽 章 : (Name & Signature) ( Superintendent ) 日 期 (Date): / / 本 證 明 三 個 月 內 有 效 (Valid for Three Months) 19
20 附 錄 : 健 康 檢 查 證 明 不 合 格 之 認 定 原 則 檢 查 項 目 人 類 免 疫 缺 乏 病 毒 抗 體 檢 查 不 合 格 之 認 定 原 則 一 人 類 免 疫 缺 乏 病 毒 抗 體 檢 驗 經 初 步 測 試, 連 續 二 次 呈 陽 性 反 應 者, 應 以 西 方 墨 點 法 (WB) 作 確 認 試 驗 二 連 續 二 次 ( 採 血 時 間 需 間 隔 三 個 月 ) 西 方 墨 點 法 結 果 皆 為 未 確 定 者, 視 為 合 格 胸 部 X 光 檢 查 一 活 動 性 肺 結 核 ( 包 括 結 核 性 肋 膜 炎 ) 視 為 不 合 格 二 非 活 動 性 肺 結 核 視 為 合 格, 包 括 下 列 診 斷 情 形 : 纖 維 化 ( 鈣 化 ) 肺 結 核 纖 維 化 ( 鈣 化 ) 病 灶 及 肋 膜 增 厚 腸 內 寄 生 蟲 糞 便 檢 查 梅 毒 血 清 檢 查 一 經 顯 微 鏡 檢 查 結 果 為 腸 道 蠕 蟲 蟲 卵 或 其 他 原 蟲 類 如 : 痢 疾 阿 米 巴 原 蟲 (Entamoeba histolytica) 鞭 毛 原 蟲 類, 纖 毛 原 蟲 類 及 孢 子 蟲 類 者 為 不 合 格 二 經 顯 微 鏡 檢 查 結 果 為 人 芽 囊 原 蟲 及 阿 米 巴 原 蟲 類, 如 : 哈 氏 阿 米 巴 (Entamoeba hartmanni) 大 腸 阿 米 巴 (Entamoeba coli) 微 小 阿 米 巴 (Endolimax nana) 嗜 碘 阿 米 巴 (Iodamoeba butschlii) 雙 核 阿 米 巴 (Dientamoeba fragilis) 唇 形 鞭 毛 蟲 (Chilomastix mesnili) 等, 可 不 予 治 療, 視 為 合 格 三 妊 娠 孕 婦 如 為 寄 生 蟲 檢 查 陽 性 者, 視 為 合 格 ; 請 於 分 娩 後, 進 行 治 療 一 以 RPR 或 VDRL 其 中 一 種 加 上 TPHA(TPPA) 之 檢 驗, 如 檢 驗 結 果 有 下 列 情 形 任 一 者, 為 不 合 格 : ( 一 ) 活 性 梅 毒 : 同 時 符 合 條 件 ( 一 ) 及 ( 二 ) 或 僅 符 合 條 件 ( 三 ) 者 ( 二 ) 非 活 性 梅 毒 : 僅 符 合 條 件 ( 二 ) 者 二 條 件 : ( 一 ) 臨 床 症 狀 出 現 硬 下 疳 或 全 身 性 梅 毒 紅 疹 等 臨 床 症 狀 ( 二 ) 未 曾 接 受 梅 毒 治 療 或 病 史 不 清 楚 者,RPR(+) 或 VDRL(+), 且 TPHA (TPPA)=1:320 以 上 ( 含 320) ( 三 ) 曾 經 接 受 梅 毒 治 療 者,VDRL 價 數 上 升 四 倍 三 梅 毒 血 清 檢 查 陽 性 者, 檢 具 治 療 證 明, 視 為 合 格 麻 疹 德 國 麻 疹 麻 疹 德 國 麻 疹 抗 體 檢 查 結 果 為 陰 性 ( 或 未 確 定 者 ), 且 未 檢 具 於 抗 體 檢 查 後 之 麻 疹 德 國 麻 疹 預 防 接 種 證 明 者, 視 為 不 合 格 但 經 醫 師 評 估 有 麻 疹 德 國 麻 疹 疫 苗 接 種 禁 忌 者, 視 為 合 格 Appendix: Principles in determining the health status failed Test Item Serological Test for HIV Antibody Chest X-ray Stool Examination for Parasites Serological Test for Syphilis Measles, Rubella Principles on the determination of failed items 1. If the preliminary testing of the serological test for HIV antibody is positive for two consecutive times, confirmation testing by WB is required. 2. When findings of two consecutive WB testing (blood specimens collected at an interval of three months) are indeterminate, this item is considered qualified. 1. Active pulmonary tuberculosis (including tuberculous pleurisy) is unqualified. 2. Non-active pulmonary tuberculosis including calcified pulmonary tuberculosis, calcified foci and enlargement of pleura, is considered qualified. 1. By microscope examination, cases are determined unqualified if intestinal helminthes eggs or other protozoa such as Entamoeba histolytica, flagellates, ciliates and sporozoans are detected. 2. Blastocystis hominis and Amoeba protozoa such as Entamoeba hartmanni, Entaboeba coli, Endolimax nana, Iodamoeba butschlii, Dientamoeba fragilis, Chilomastix mesnili found through microscope examination are considered qualified and no treatment is required. 3. Pregnant women who have positive result for parasites examination are considered qualified and please have medical treatment after the child s birth. 1. After testing by either RPR or VDRL together with TPHA(TPPA), if cases meet one of the following situations are considered failing the examination. (1)Active syphilis: must fit the criterion (1) + (2) or only the criterion (3). (2)Inactive syphilis: only fit the criterion (2). 2. Criterion: (1)Clinical symptoms with genital ulcers (chancres) or syphilis rash all over the body. (2)No past diagnosis of syphilis, a reactive nontreponemal test (i.e., VDRL or RPR), and TPHA(TPPA)=1:320 (including 1:320) (3)A past history of syphilis therapy and a current nontreponemal test titer demonstrating fourfold or greater increase from the last nontreponemal test titer. 3. Those that have failed the serological test for syphilis but have submitted a medical treatment certificate are considered passing the examination. The item is considered unqualified if measles or rubella antibody is negative (or equivocal) and no measles, rubella vaccination certificate issued after the antibody test is provided. Those who having contraindications, not suitable for vaccinations are considered qualified. 20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醫院標誌
醫 院 標 誌 Hospital s Logo 健 康 檢 查 證 明 應 檢 查 項 目 表 ( 乙 表 ) ( 醫 院 名 稱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機 ) ITEMS REQUIRED FOR HEALTH CERTIFICATE (Form B) (Hospital s Name, Address, Tel, FAX) 基 本 資 料 ( BASIC DATA) 檢 查 日 期 / / (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More information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補 充 保 險 費 網 路 明 細 申 報 及 列 印 繳 款 書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4 月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More information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收 文 編 號 :1050000093 議 案 編 號 :1050115071001100 立 法 院 議 案 關 係 文 書 ( 中 華 民 國 41 年 9 月 起 編 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0 日 印 發 院 總 第 703 號 政 府 提 案 第 10511 號 之 2 案 由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函, 為 修 正 犬 貓 及 偶 蹄 類 動 物 進
More information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以 營 養 添 加 劑 作 為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來 源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三
More information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sle cover 1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鳴 謝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 Hospital for Special Surgery 2003 For Inquiring Teens With LUPUS ~ Our Thoughts, Issues & Concerns Nichole Niles 為 什 麼 會 有 這 本
More information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BDA640BADEB27ABD64C3A5A44AC2BEB4B6B371B67DA6D25FB3F8A6D2B0DDC344B6B05F3134303830365F636E>
公 共 管 理 範 疇 技 術 員 職 程 普 通 對 外 入 職 開 考 第 一 職 階 二 等 技 術 員 職 位 空 缺 報 考 集 有 關 報 考 地 點 日 期 及 時 間 報 考 地 點 在 那 裡? 開 考 通 告 上 所 述 遞 交 投 考 申 請 表 的 期 限 為 二 十 日, 自 本 通 告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公 報 公 佈 後 第 一 個 工 作 日 起 計 如
More information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ore information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105 學 年 度 臺 中 市 市 立 幼 兒 園 園 長 遴 選 簡 章 ( 第 2 次 公 告 ) 報 名 時 間 : 105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5 時 報 名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遴 選 時 間 :105 年 6 月 20 日 ( 星 期 一 ) 遴 選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陽 明 市 政 大 樓 2 樓
More information1050328上網單附件_105指_報名常見問題-新0408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106 學 年 度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報 名 常 見 問 題 分 類 編 號 項 目 報 考 資 格 及 報 名 方 式 報 名 資 料 填 寫 繳 費 低 收 /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其 他 1. 報 考 資 格? 1 報 考 資 格? 2 報 名 時 是 否 要 繳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3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及 進 修 學 校 肄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 0 2 0 0 0 00811 號 茲 修 正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第 六 條 之 一 至 第 九 條 條 文,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陳 冲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More information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More information臺北市97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Q&A)
臺 北 市 105 學 年 度 公 立 國 民 中 學 新 生 分 發 入 學 問 題 與 解 答 -(Q& A) 一 問 : 今 (105) 年 分 發 就 讀 國 中 之 學 生, 大 約 是 那 一 年 時 間 出 生? 答 : 原 則 上 105 學 年 度 國 中 7 年 級 新 生 之 出 生 日 期 為 92 年 9 月 2 日 至 93 年 9 月 1 日 之 國 小 應 屆 畢 業
More information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Contents 食 開 心 04 一 老 人 共 餐 活 動 二 失 能 老 人 營 養 餐 飲 服 務 醫 健 康 一 居 家 護 理 服 務 二 居 家 復 健 服 務 三 居 家 營 養 四 居 家 醫 生 五 居 家 藥 師 六 市 民 醫 療 補 助 七 老 人 健 保 自 付
104 年 臺 北 市 目 錄 Contents 食 開 心 04 一 老 人 共 餐 活 動 二 失 能 老 人 營 養 餐 飲 服 務 醫 健 康 一 居 家 護 理 服 務 二 居 家 復 健 服 務 三 居 家 營 養 四 居 家 醫 生 五 居 家 藥 師 六 市 民 醫 療 補 助 七 老 人 健 保 自 付 額 補 助 八 中 低 收 入 老 人 補 助 裝 置 假 牙 及 維 修 九
More information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1000804)
(2011.08.04 修 訂 ) 目 錄 壹 舊 課 程 複 製 到 新 課 程 的 方 法... 1 一 將 舊 課 程 的 課 程 文 件 匯 入 新 課 程... 1 二 編 輯 新 課 程... 5 三 備 份 舊 課 程 資 料 還 原 至 新 課 程... 6 貳 元 課 程 (META COURSE) 說 明 與 應 用... 12 一 元 課 程 說 明... 12 二 利 用 元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附 錄 C 航 空 人 員 檢 定 給 證 作 業 程 序 AIRMAN CERTIFICATION ASSESSMENT 目 的 本 章 提 供 對 航 空 人 員 申 請 檢 定 給 證 程 序 之 指 引 本 章 所 指 航 空 人 員 係 指 從 事 民 用 航 空 運 輸 業, 經 民 航 局 檢 定 合 格 並 領 有 相 關 證 書 之 人 員 依 據 A. 民 用 航 空 局 民 用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LongCard_Promo_2013_FAQ_tc_pdf.doc
陸 港 通 龍 卡 常 遇 問 題 一 般 問 題 o 甚 麼 是 陸 港 通 龍 卡? o 陸 港 通 龍 卡 具 有 哪 些 特 點? o 陸 港 通 龍 卡 適 合 甚 麼 客 戶 使 用? 陸 港 通 龍 卡 申 請 須 知 o 陸 港 通 龍 卡 的 發 卡 對 象 是 甚 麼? o 聯 名 賬 戶 或 公 司 客 戶 可 以 申 請 陸 港 通 龍 卡 嗎? o 現 時 哪 一 個 建
More information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 灣 農 產 品 生 產 追 溯 管 理 作 業 規 範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41060266A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51060592A 號 令 修 正 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為 強 化 生 產 者 之 產 品 安 全 責 任, 發 給 臺 灣
More information105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招 收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保 送 入 學 招 生 網 路 報 名 作 業 參 考 手 冊 主 辦 單 位 :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104 年 12 月 105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招 收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保 送
More information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 奘 大 學 應 用 心 理 學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申 請 程 序 項 目 日 期 繳 交 資 料 遴 聘 指 導 教 授 一 提 論 文 題 目 及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書 需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修 滿 超 過 一 半 的 學 分 (30 學 分 ) 或 ( 二 ) 所 有 必 修 課 已 修 過 ** 符 合 上 述 一 項 條 件 即 可 一
More information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ore information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有 關 登 載 事 宜 的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簡 易 參 考 指 南 2016 年 5 月 1.4 版 本 第 1 頁 目 錄 1 登 入 前 要 準 備 的 資 料... 4 2 登 入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5 2.1 輸 入 使 用 者 編 號 及 密 碼... 5 2.2 接 受 免 責 聲 明 的 版 頁... 5 2.3 從 主 項 目 單 中 選 擇... 5 3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據 大 學 法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及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訂 定 之 第 五 條 本 校 新 聘 專 兼 任 各 級 教 師 應 具 有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規 定 之 資 格, 新 聘 專 任 講 師 如 未 具 講 師 證 書 者, 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新 聘
More information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實 務 訓 練 輔 導 要 點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十 一 月 十 五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六 四 四 七 號 函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一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一 六 二 四 號 函 修 正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三 月 八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三 一
More information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More information03
新 北 市 10 學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暨 幼 兒 園 教 師 甄 選 介 聘 工 作 日 程 表 10.0.1 修 訂 月 日 星 期 輔 導 工 作 小 組 工 作 內 容 承 辦 單 位 各 校 應 配 合 之 工 作 備 註 1 1 寒 假 開 始 日 年 假 天 1 1 10 學 年 度 第 學 期 開 學 註 冊 日 1 19 調 查 各 國 民 小 學 ( 含 特 教 班 ) 暨
More information保 健 服 務 領 導 全 球 信 諾 集 團 1 9 8 2 I N A C o r p o r a t i o n Connecticut General Corporation 200 2013 30 8,000 500 103 A.M. Best A () A2 () A+ () A ()
保 健 服 務 領 導 全 球 信 諾 集 團 1 9 8 2 I N A C o r p o r a t i o n Connecticut General Corporation 200 2013 30 8,000 500 103 A.M. Best A () A2 () A+ () A () 2013 Connecticut General Life Insurance Company 信 諾
More information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則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主 要 議 事 內 容 作 業 程 序 議 事 錄 應 載 明 事 項 公 告 及
More information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六 條 申 請 登 記 為 漁 會 總 幹 事 候 聘 人 者, 應 填 具 申 請 書, 並 檢 附 下 列 文 件 : 一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本 及 影 本 ( 正 本 經 核 對 無 誤 後 退 還 申 請 登 記 二 學 歷 證 件 正 本 及 影 三 經
More information1234.pdf
國 立 臺 南 高 工 各 單 位 內 部 保 有 及 管 理 個 人 資 料 之 項 目 彙 整 表 一 臺 南 高 工 辦 理 業 務 涉 及 蒐 集 個 人 資 料 一 覽 表 項 目 一 二 四 單 位 名 稱 個 人 資 料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人 資 料 類 別 中 之 辨 識 者 ) 特 徵 類 (C011 家 庭 公 務 人 員 履 歷 資 料 情 形 人 事 管 理
More information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730372020205F31355F20ADD7A5BFA175A4BDB0C8A448ADFBA6D2B8D5AA6BAC49A6E6B2D3AB68A1762E646F63>
一 經 處 分 吊 銷 汽 車 牌 照 或 駕 駛 執 照 者, 由 公 路 主 管 機 關 逕 行 註 銷 二 經 處 分 吊 扣 汽 車 牌 照 或 駕 駛 執 照 者, 按 其 吊 扣 期 間 加 倍 處 分 ; 仍 不 依 限 期 繳 送 汽 車 牌 照 或 駕 駛 執 照 者, 吊 銷 其 汽 車 牌 照 或 駕 駛 執 照 三 罰 鍰 不 繳 納 者, 依 法 移 送 強 制 執 行 於
More information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07 月 2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行
More information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More information6.5 轉 學 生 招 生 流 程 圖 6.6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招 生 流 程 圖 6.7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甄 試 入 學 流 程 圖 6.8 博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流 程 圖 6.9 學 生 逕 行 修 讀 博 士 流 程 圖 6.10 運 動 績 優 學 生 招 生 流 程
標 準 書 編 號 AB02001 版 次 3.5 標 準 書 名 稱 招 生 項 目 作 業 標 準 制 定 單 位 註 冊 組 1. 目 的 : 以 公 開 方 式 招 收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學 生 2. 範 圍 : 符 合 各 項 招 生 簡 章 所 定 報 考 資 格 及 條 件 者 3. 定 義 : 無 4. 參 考 文 件 AB02051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學 則
More information「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國 內 各 主 管 機 關 涉 及 華 僑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之 法 律 及 法 規 命 令 ( 共 49 種 ) 一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類 (1) 1 中 央 選 舉 委 員 會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罷 免 法 施 行 細 則 ( 民 國 104 年 7 第 15 條 第 3 項 及 第 4 項 依 法 設 立 之 政 黨 申 請 登 記 全 國 不 分 區 及 僑 居 國 外 國
More information第一篇 公用事業開立電子發票緣起及效益
公 用 事 業 開 立 電 子 發 票 Q&A 目 錄 第 一 篇 公 用 事 業 開 立 電 子 發 票 緣 起 及 效 益 Q1: 公 用 事 業 範 圍?... 1 Q2: 公 用 事 業 開 立 統 一 發 票 緣 起?... 1 Q3: 公 用 事 業 為 什 麼 要 開 立 電 子 發 票?... 1 第 二 篇 公 用 事 業 開 立 電 子 發 票 之 方 式 Q4: 公 用 事 業
More information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南 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董 事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外籍勞工罹患傳染病雇主須知
外 籍 勞 工 健 康 檢 查 問 答 輯 問 題 頁 數 Q1: 外 籍 勞 工 來 臺 前 健 檢 規 定 及 項 目 第 2 頁 Q2: 外 籍 勞 工 入 國 後 健 檢 規 定 及 項 目 第 2 頁 Q3: 外 籍 勞 工 健 檢 報 告 應 送 交 何 單 位? 第 3 頁 Q4: 外 籍 勞 工 健 檢 如 發 現 有 不 合 格 項 目, 應 如 何 處 置 第 3 頁 Q5: 外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