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20D6FDB9DCB9FAC6F3B1A8B1EDB8BDD7A2A3A8BACFB2A2BCB0C4B8B9ABCBBEA3A93D D342D32332E646F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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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寇 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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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瑞 岳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Zhongrui Yue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 电 话 :+86(10)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35 号 国 际 企 业 大 厦 A 座 8-9 层 Add:8-9 /F Block A Corporation Bldg.No.35 Finance Street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PRC Tel: +86(10) 传 真 :+86(10) 邮 政 编 码 : Post Code: Fax: +86(10) 审 计 报 告 中 瑞 岳 华 审 字 [2010] 第 号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贵 公 司 )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和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表,2009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利 润 表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和 现 金 流 量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责 任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是 贵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1) 设 计 实 施 和 维 护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而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2) 选 择 和 运 用 恰 当 的 会 计 政 策 ;(3) 作 出 合 理 的 会 计 估 计 二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责 任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实 施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按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了 审 计 工 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职 业 道 德 规 范, 计 划 和 实 施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我 们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 列 报 我 们 相 信,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适 当 的, 为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提 供 了 基 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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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一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铸 管 集 团 或 集 团 公 司 ) 1997 年 1 月 成 立 并 取 得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核 发 的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为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直 接 控 制 人 为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委 员 会 2001 年 8 月,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中 央 军 委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军 队 保 障 性 企 业 交 接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 中 办 发 [2000]27 号 ) 和 全 国 保 障 性 企 业 交 接 工 作 部 门 联 席 会 议 军 队 移 交 的 保 障 性 企 业 总 体 处 理 意 见 和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 国 联 席 [2001]4 号 ) 的 规 定, 铸 管 集 团 接 收 了 原 隶 属 于 原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总 后 勤 部 军 需 部 工 厂 管 理 局 ( 以 下 简 称 原 总 后 工 厂 管 理 局 ) 的 41 家 后 勤 保 障 军 工 企 业 和 6 个 仓 库 3 个 财 务 结 算 中 心 以 及 学 校 科 研 单 位 等 15 家 事 业 单 位 铸 管 集 团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37,864 万 元, 住 址 为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东 三 环 中 路 7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刘 明 忠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包 括 : 经 营 国 务 院 授 权 范 围 内 的 国 有 资 产, 开 展 有 关 投 资 业 务 ; 对 所 投 资 公 司 和 直 属 企 业 资 产 的 经 营 管 理 ; 球 墨 铸 铁 管 钢 塑 复 合 管 管 件 及 配 件 产 品 铸 造 产 品 钢 铁 制 品 矿 产 品 工 程 机 械 油 料 器 材 水 暖 器 材 纺 织 服 装 制 革 制 鞋 橡 胶 制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 货 物 仓 储 ; 与 上 述 业 务 相 关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及 管 理 咨 询 ; 承 揽 境 内 外 冶 金 铸 造 行 业 工 程 及 境 内 国 际 招 标 工 程 ; 进 出 口 业 务 ; 房 地 产 开 发 铸 管 集 团 设 有 董 事 会, 对 重 大 决 策 和 日 常 工 作 实 施 管 理 和 控 制 集 团 内 设 战 略 投 资 部 资 产 财 务 部 审 计 风 险 部 等 职 能 管 理 部 门 6 个, 下 设 1 户 分 公 司, 下 属 2 级 子 公 司 11 户, 其 中 全 资 子 公 司 6 户, 控 股 子 公 司 5 户 目 前 集 团 公 司 业 务 主 要 划 分 为 管 业 和 钢 铁 轻 工 机 械 房 地 产 4 个 板 块, 分 别 由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际 华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重 工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置 业 ( 投 资 )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统 驭 各 板 块 业 务 其 他 业 务 由 7 户 直 属 公 司 承 担, 分 别 为 : 新 兴 铸 管 ( 新 疆 ) 资 源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金 特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际 华 投 资 公 司 新 兴 河 北 工 程 技 术 公 司 中 新 联 进 出 口 公 司 天 津 市 普 辰 机 电 技 术 工 程 公 司 北 京 三 鑫 福 达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1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假 设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2006 年 2 月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和 38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其 后 颁 布 的 应 用 指 南 解 释 以 及 其 它 相 关 规 定 ( 统 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编 制 2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际 华 轻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于 本 年 度 完 成 股 份 制 改 建, 根 据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核 准, 该 公 司 假 定 自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全 面 执 行 财 政 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并 在 此 基 础 上 编 制 此 后 年 度 的 财 务 报 表 17
18 3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际 华 轻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于 本 年 度 完 成 股 份 制 改 建, 该 公 司 经 批 准 补 充 履 行 了 有 关 改 制 程 序, 其 资 产 负 债 表 均 已 根 据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于 本 年 度 进 行 了 调 整 三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本 公 司 2009 年 度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2009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信 息 四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的 说 明 1 会 计 年 度 本 公 司 会 计 年 度 自 公 历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2 记 账 本 位 币 本 公 司 以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3 记 账 基 础 和 计 价 原 则 ( 计 量 属 性 ) 本 公 司 会 计 核 算 以 权 责 发 生 制 为 记 账 基 础 本 公 司 对 会 计 要 素 进 行 计 量 时 一 般 采 用 历 史 成 本, 当 所 确 定 的 会 计 要 素 金 额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能 够 取 得 并 可 靠 计 量 时, 可 采 用 重 置 成 本 可 变 现 净 值 现 值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4 外 币 业 务 的 核 算 方 法 及 折 算 方 法 (1) 发 生 外 币 交 易 时 的 折 算 方 法 本 公 司 发 生 的 外 币 交 易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按 交 易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金 额, 但 公 司 发 生 的 外 币 兑 换 业 务 或 涉 及 外 币 兑 换 的 交 易 事 项, 按 照 实 际 采 用 的 汇 率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金 额 (2)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和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的 处 理 方 法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因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与 初 始 确 认 时 或 者 前 一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不 同 而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除 了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7 号 借 款 费 用 的 规 定, 与 购 建 或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相 关 的 外 币 借 款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予 以 资 本 化 外,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不 改 变 其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折 算 后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与 原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的 差 额, 作 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 含 汇 率 变 动 ) 处 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的 折 算 方 法 本 公 司 按 照 以 下 规 定, 将 以 外 币 表 示 的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金 额 表 示 的 财 务 报 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 所 有 者 权 益 类 项 目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外, 其 他 项 目 采 用 发 生 时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利 润 表 中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项 目,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18
19 按 照 上 述 方 法 折 算 产 生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下 单 独 列 示 以 外 币 表 示 的 现 金 流 量 表 采 用 现 金 流 量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额 作 为 调 节 项 目, 在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单 独 列 报 5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1) 现 金 为 本 公 司 库 存 现 金 以 及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 (2) 现 金 等 价 物 为 本 公 司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 一 般 为 从 购 买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的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6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核 算 方 法 (1) 金 融 工 具 的 确 认 依 据 金 融 工 具 的 确 认 依 据 为 : 公 司 已 经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2)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分 类 按 照 投 资 目 的 和 经 济 实 质 将 本 公 司 拥 有 的 金 融 资 产 划 分 为 四 类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2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3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经 济 实 质 将 承 担 的 金 融 负 债 划 分 为 两 类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2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3)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计 量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或 金 融 负 债 取 得 时 以 公 允 价 值 ( 扣 除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已 到 付 息 期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债 券 利 息 )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持 有 期 间 将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期 末 将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处 置 时, 其 公 允 价 值 与 初 始 入 账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2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取 得 时 按 公 允 价 值 ( 扣 除 已 到 付 息 期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债 券 利 息 ) 和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持 有 期 间 按 照 摊 余 成 本 和 实 际 利 率 ( 如 实 际 利 率 与 票 面 利 率 差 别 较 小 的, 按 票 面 利 率 ) 计 算 确 认 利 息 收 入,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实 际 利 率 在 取 得 时 确 定, 在 该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或 适 用 的 更 短 期 间 内 保 持 不 变 处 置 时, 将 所 取 得 价 款 与 该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3 应 收 款 项 本 公 司 对 外 销 售 商 品 或 提 供 劳 务 形 成 的 应 收 债 权, 以 及 公 司 持 有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不 包 19
20 括 在 活 跃 市 场 上 有 报 价 的 债 务 工 具 的 债 权,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票 据 其 他 应 收 款 长 期 应 收 款 等, 以 向 购 货 方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按 其 现 值 进 行 初 始 确 认 收 回 或 处 置 时, 将 取 得 的 价 款 与 该 应 收 款 项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时 按 公 允 价 值 ( 扣 除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已 到 付 息 期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债 券 利 息 ) 和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持 有 期 间 将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期 末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将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 处 置 时, 将 取 得 的 价 款 与 该 金 融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投 资 损 益 ; 同 时,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对 应 处 置 部 分 的 金 额 转 出, 计 入 投 资 损 益 5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按 其 公 允 价 值 和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采 用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但 是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 A.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B. 不 属 于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或 没 有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并 将 以 低 于 市 场 利 率 贷 款 的 贷 款 承 诺, 在 初 始 确 认 后 按 照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之 中 的 较 高 者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 a.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3 号 或 有 事 项 确 定 的 金 额 b.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4 号 收 入 的 原 则 确 定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后 的 余 额 (4)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本 公 司 发 生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时, 如 已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则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如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则 不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在 判 断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是 否 满 足 上 述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时, 采 用 实 质 重 于 形 式 的 原 则 公 司 将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区 分 为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和 部 分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1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2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 涉 及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情 形 ) 之 和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 在 此 种 情 况 下, 所 保 留 的 服 务 资 产 应 当 视 同 未 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的 一 部 分 )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1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 20
21 2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中 对 应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金 额 ( 涉 及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情 形 ) 之 和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不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继 续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收 到 的 对 价 确 认 为 一 项 金 融 负 债 (5)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1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以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公 允 价 值 报 价 按 照 以 下 原 则 确 定 : A. 在 活 跃 市 场 上, 公 司 已 持 有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拟 承 担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报 价, 为 市 场 中 的 现 行 出 价 ; 拟 购 入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已 承 担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报 价, 为 市 场 中 的 现 行 要 价 B.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没 有 现 行 出 价 或 要 价, 采 用 最 近 交 易 的 市 场 报 价 或 经 调 整 的 最 近 交 易 的 市 场 报 价, 除 非 存 在 明 确 的 证 据 表 明 该 市 场 报 价 不 是 公 允 价 值 2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公 司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6)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包 括 尚 未 发 生 的 未 来 信 用 损 失 ) 现 值 ( 折 现 利 率 采 用 原 实 际 利 率 ),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时,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 单 项 金 额 100 万 元 及 以 上 ) 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 单 项 金 额 100 万 元 及 以 下 ) 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可 以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需 要 按 照 再 进 行 测 试 ; 已 单 项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不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2 应 收 款 项 (1) 本 集 团 公 司 的 坏 账 确 认 标 准 为 : 对 债 务 人 破 产 或 死 亡, 以 其 破 产 财 产 或 遗 产 清 偿 后, 仍 然 不 能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 或 因 债 务 人 逾 期 未 履 行 其 清 偿 责 任, 且 具 有 明 显 特 征 表 明 无 法 收 回 时 经 公 司 批 准 确 认 为 坏 账 (2) 本 集 团 公 司 采 用 备 抵 法 核 算 坏 账 损 失 坏 账 发 生 时, 冲 销 原 已 提 取 的 坏 账 准 备 坏 账 准 备 不 足 冲 销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单 项 金 额 在 100 万 元 以 上 的 应 收 款 项 关 联 方 往 来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已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对 单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一 般 不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将 其 包 括 在 其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但 如 果 出 现 上 述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时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单 项 金 额 100 万 元 以 下 的 应 收 款 项, 以 及 单 项 金 额 在 100 万 元 以 上 但 经 单 独 测 试 后 未 计 提 过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以 账 龄 和 所 处 行 业 为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划 分 为 资 产 组, 并 以 其 实 际 损 失 率 为 基 础, 结 合 现 时 情 况 确 定 应 收 款 项 的 组 合 和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比 例, 单 独 确 认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不 包 括 在 资 产 组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和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比 例 如 下 : 21
22 账 龄 际 华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铸 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重 工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置 业 ( 投 资 ) 发 展 有 限 其 他 企 业 1 年 以 内 0% 3% 0% 0% 0% 1-2 年 20% 20% 30% 20% 20% 2-3 年 50% 30% 50% 50% 50% 3-4 年 70% 50% 70% 70% 70% 4-5 年 80% 50% 80% 80% 80% 5 年 以 上 100% 50% 100% 100% 100% (4) 应 收 款 项 转 让 质 押 贴 现 等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以 应 收 债 权 为 质 押 取 得 借 款 时,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款 项, 借 记 银 行 存 款 科 目,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手 续 费, 借 记 财 务 费 用 科 目, 按 照 银 行 借 款 本 金 并 考 虑 借 款 期 限, 贷 记 短 期 借 款 等 科 目 将 应 收 债 权 出 售 给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不 附 有 追 索 权 的, 按 实 际 收 到 的 款 项, 借 记 银 行 存 款 等 科 目, 按 照 预 计 将 发 生 的 销 售 退 回 和 销 售 折 让 ( 包 括 现 金 折 扣 ) 的 金 额, 借 记 其 他 应 收 款 科 目, 按 出 售 应 收 债 权 已 提 取 的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借 记 坏 账 准 备 科 目, 按 照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手 续 费 的 金 额, 借 记 财 务 费 用 科 目, 按 出 售 应 收 债 权 的 账 面 余 额, 贷 记 应 收 账 款 科 目, 差 额 借 记 营 业 外 支 出 科 目 等 ; 附 有 追 索 权 的, 按 照 以 应 收 债 权 为 质 押 取 得 借 款 的 会 计 处 理 原 则 进 行 处 理 应 收 债 权 贴 现, 比 照 应 收 债 权 出 售 的 会 计 处 理 原 则 进 行 处 理 8 存 货 本 集 团 存 货 主 要 包 括 原 材 料 包 装 物 低 值 易 耗 品 在 产 品 及 自 制 半 成 品 库 存 商 品 产 成 品 工 程 施 工 等 以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存 货 取 得 时 以 计 划 成 本 计 价 领 用 或 发 出 存 货 时, 各 单 位 根 据 自 身 生 产 管 理 核 算 的 特 点 和 要 求 分 别 采 用 个 别 计 价 法 先 进 先 出 法 加 权 平 均 法 移 动 平 均 法 确 定 其 实 际 成 本 按 照 计 划 成 本 核 算 的, 对 存 货 的 计 划 成 本 和 实 际 成 本 之 间 的 差 异, 在 材 料 成 本 差 异 科 目 核 算 ; 领 用 和 发 出 存 货 时, 按 期 结 转 发 出 材 料 应 负 担 的 成 本 差 异, 将 计 划 成 本 调 整 为 实 际 成 本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 价 值 较 小 的, 在 领 用 时 采 用 一 次 摊 销 法 ; 价 值 较 大 的, 除 有 特 殊 规 定 的 外 采 用 五 五 摊 销 法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为 永 续 盘 存 制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集 团 存 货 按 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在 对 存 货 进 行 全 面 盘 点 的 基 础 上, 对 于 存 货 因 已 霉 烂 变 质 市 场 价 格 持 续 下 跌 且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无 回 升 的 希 望 全 部 或 部 分 陈 旧 过 时, 产 品 更 新 换 代 等 原 因, 使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集 团 公 司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可 变 现 净 值 为 在 正 常 生 产 过 程 中, 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金 后 的 金 额 22
23 9 长 期 投 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主 要 包 括 公 司 持 有 的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权 益 性 投 资, 或 者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并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性 投 资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计 量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按 取 得 方 式 不 同 分 别 采 用 如 下 方 式 确 认 :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的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收 购 成 本 与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交 易 日 所 涉 及 资 产 发 行 的 权 益 工 具 及 产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加 上 直 接 与 收 购 有 关 的 成 本 所 计 算 的 合 并 成 本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在 合 并 日 被 合 并 方 的 可 识 辨 资 产 及 其 所 承 担 的 负 债 ( 包 括 或 有 负 债 ), 全 部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而 不 考 虑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的 数 额 合 并 成 本 超 过 本 集 团 公 司 取 得 的 被 合 并 方 可 识 辨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数 额 记 录 为 商 誉, 低 于 合 并 方 可 识 辨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数 额 直 接 在 合 并 损 益 表 确 认 3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投 资 A.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B.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C.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D. 通 过 非 货 币 资 产 交 换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具 有 商 业 实 质 的, 按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换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不 具 有 商 业 实 质 的, 按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作 为 换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E. 通 过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按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认 (2)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后 续 计 量 及 投 资 收 益 确 认 方 法 1 对 子 公 司 的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计 价, 追 加 或 收 回 投 资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2 对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被 投 资 单 位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与 公 司 不 一 致 的, 按 照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并 据 以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时, 首 先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其 次 对 公 司 及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23
24 子 公 司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之 间 发 生 的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归 属 于 公 司 的 部 分 进 行 抵 销, 在 上 述 调 整 和 抵 销 的 基 础 上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如 被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无 法 可 靠 确 定 或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差 异 较 小, 投 资 收 益 按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账 面 净 损 益 与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确 认 3 不 存 在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和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如 果 由 于 市 价 持 续 下 跌 被 投 资 单 位 经 营 状 况 恶 化 出 现 现 金 流 量 严 重 不 足 资 不 抵 债 等 减 值 迹 象 导 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单 项 长 期 投 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10 委 托 贷 款 本 集 团 公 司 的 委 托 贷 款 按 取 得 时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确 认, 并 按 期 计 提 利 息,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计 提 的 利 息 到 期 不 能 收 回 的, 停 止 计 提 利 息, 并 冲 回 原 已 计 提 的 金 额 年 末 对 委 托 贷 款 本 金 进 行 检 查, 并 按 委 托 贷 款 本 金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孰 低 计 量,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委 托 贷 款 本 金 的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11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1)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确 认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才 能 确 认 : 1 与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2 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2)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初 始 计 量 1 外 购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和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该 资 产 的 其 他 支 出 2 自 行 建 造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成 本, 由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必 要 支 出 构 成 3 以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成 本, 按 照 相 关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确 定 4 与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满 足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确 认 条 件 的, 计 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成 本 ; 不 满 足 确 认 条 件 的,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后 续 计 量 本 集 团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按 其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及 净 残 值 率 对 建 筑 物 和 土 地 使 用 权 计 提 折 旧 或 摊 销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净 残 值 率 及 年 折 旧 ( 摊 销 ) 率 列 示 如 下 : 资 产 类 别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年 折 旧 率 (%) 建 筑 物 年 土 地 0 土 地 证 规 定 年 限 在 使 用 年 限 内 平 均 摊 销 24
25 (4)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转 换 公 司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房 地 产 用 途 发 生 改 变, 将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转 换 为 其 他 资 产, 或 将 其 他 资 产 转 换 为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时, 以 房 地 产 转 换 前 的 账 面 价 值 作 为 转 换 后 的 入 账 价 值 (5)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减 值 准 备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其 减 值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和 计 提 方 法 参 见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的 规 定 12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的 确 认 标 准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且 单 位 价 值 2000 元 以 上 的 有 形 资 产 对 生 产 经 营 主 要 设 备 单 位 价 值 在 2000 元 以 下 的 也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才 能 予 以 确 认 : ( 一 )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 二 )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固 定 资 产 的 初 始 计 量 固 定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1 外 购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使 固 定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可 归 属 于 该 项 资 产 的 运 输 费 装 卸 费 安 装 费 和 专 业 人 员 服 务 费 等 购 买 固 定 资 产 的 价 款 超 过 正 常 信 用 条 件 延 期 支 付,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与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除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7 号 - 借 款 费 用 可 予 以 资 本 化 的 以 外, 在 信 用 期 间 内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自 行 建 造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由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必 要 支 出 构 成 3 投 资 者 投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确 定,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4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债 务 重 组 企 业 合 并 和 融 资 租 赁 取 得 的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分 别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7 号 -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2 号 - 债 务 重 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0 号 - 企 业 合 并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1 号 - 租 赁 的 有 关 规 定 确 定 (3) 固 定 资 产 的 分 类 本 集 团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分 为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办 公 设 备 其 它 设 备 土 地 等 (4)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1 折 旧 方 法 及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和 年 折 旧 率 的 确 定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计 提 折 旧 按 固 定 资 产 的 类 别 使 用 寿 命 和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确 定 的 年 折 旧 率 如 下 : 25
26 土 地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年 折 旧 率 (%) 房 屋 建 筑 物 年 机 器 设 备 年 运 输 工 具 年 其 他 年 已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计 提 方 法 : 已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该 项 固 定 资 产 的 原 价 扣 除 预 计 净 残 值 已 提 折 旧 及 减 值 准 备 后 的 金 额 和 剩 余 使 用 寿 命, 计 提 折 旧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照 估 计 价 值 确 定 其 成 本, 并 计 提 折 旧 ; 待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后, 再 按 实 际 成 本 调 整 原 来 的 暂 估 价 值, 但 不 需 要 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额 2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的 复 核 : 本 集 团 公 司 至 少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时,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发 现 固 定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数 与 原 先 估 计 数 有 差 异 的, 调 整 固 定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 预 计 净 残 值 的 预 计 数 与 原 先 估 计 数 有 差 异 的, 调 整 预 计 净 残 值 ; 与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有 重 大 改 变 的, 改 变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方 法 固 定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的 改 变 作 为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处 理 (5) 固 定 资 产 后 续 支 出 的 处 理 固 定 资 产 后 续 支 出 指 固 定 资 产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主 要 包 括 修 理 支 出 更 新 改 造 支 出 修 理 费 用 装 修 支 出 等 其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为 : 固 定 资 产 的 更 新 改 造 等 后 续 支 出, 满 足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的,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如 有 被 替 换 的 部 分, 应 扣 除 其 账 面 价 值 ; 不 满 足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的 固 定 资 产 修 理 费 用 等,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固 定 资 产 装 修 费 用, 在 满 足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时, 在 固 定 资 产 内 单 设 明 细 科 目 核 算, 并 在 两 次 装 修 期 间 与 固 定 资 产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两 者 中 较 短 的 期 间 内,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单 独 计 提 折 旧 以 经 营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发 生 的 改 良 支 出 予 以 资 本 化, 作 为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合 理 进 行 摊 销 (6)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和 计 提 方 法 本 集 团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判 断 固 定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存 在 下 列 迹 象 的, 表 明 固 定 资 产 可 能 发 生 了 减 值 : 1 固 定 资 产 的 市 价 当 期 大 幅 度 下 跌, 其 跌 幅 明 显 高 于 因 时 间 的 推 移 或 者 正 常 使 用 而 预 计 的 下 跌 2 本 集 团 公 司 经 营 所 处 的 经 济 技 术 或 者 法 律 等 环 境 以 及 固 定 资 产 所 处 的 市 场 在 当 期 或 者 将 在 近 期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从 而 对 本 集 团 公 司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3 市 场 利 率 或 者 其 他 市 场 投 资 报 酬 率 在 当 期 已 经 提 高, 从 而 影 响 本 集 团 公 司 计 算 固 定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的 折 现 率, 导 致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大 幅 度 降 低 4 有 证 据 表 明 固 定 资 产 已 经 陈 旧 过 时 或 者 其 实 体 已 经 损 坏 26
27 5 固 定 资 产 已 经 或 者 将 被 闲 置 终 止 使 用 或 者 计 划 提 前 处 置 6 本 集 团 公 司 内 部 报 告 的 证 据 表 明 固 定 资 产 的 经 济 绩 效 已 经 低 于 或 者 将 低 于 预 期, 如 固 定 资 产 所 创 造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或 者 实 现 的 营 业 利 润 ( 或 者 亏 损 ) 远 远 低 于 ( 或 者 高 于 ) 预 计 金 额 等 7 其 他 表 明 固 定 资 产 可 能 已 经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固 定 资 产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本 集 团 公 司 一 般 以 单 项 固 定 资 产 为 基 础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固 定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固 定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计 量 结 果 表 明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难 以 对 单 项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固 定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并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8 号 - 资 产 减 值 有 关 规 定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能 转 回 13 在 建 工 程 (1) 本 集 团 公 司 的 在 建 工 程 按 工 程 项 目 分 别 核 算, 在 建 工 程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2) 在 建 工 程 结 转 为 固 定 资 产 的 时 点 在 建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按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对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手 续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估 计 价 值 记 账, 待 确 定 实 际 价 值 后, 再 进 行 调 整 (3)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和 计 提 方 法 本 集 团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判 断 在 建 工 程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存 在 下 列 迹 象 的, 表 明 在 建 工 程 可 能 发 生 了 减 值 : 1 在 建 工 程 的 市 价 当 期 大 幅 度 下 跌, 其 跌 幅 明 显 高 于 因 时 间 的 推 移 或 者 正 常 使 用 而 预 计 的 下 跌 2 本 集 团 公 司 经 营 所 处 的 经 济 技 术 或 者 法 律 等 环 境 以 及 在 建 工 程 所 处 的 市 场 在 当 期 或 者 将 在 近 期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从 而 对 本 集 团 公 司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3 市 场 利 率 或 者 其 他 市 场 投 资 报 酬 率 在 当 期 已 经 提 高, 从 而 影 响 本 集 团 公 司 计 算 在 建 工 程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的 折 现 率, 导 致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大 幅 度 降 低 4 有 证 据 表 明 在 建 工 程 已 经 陈 旧 过 时 或 者 其 实 体 已 经 损 坏 5 在 建 工 程 已 经 或 者 将 被 闲 置 终 止 使 用 或 者 计 划 提 前 处 置 6 本 集 团 公 司 内 部 报 告 的 证 据 表 明 在 建 工 程 的 经 济 绩 效 已 经 低 于 或 者 将 低 于 预 期, 如 在 建 工 程 所 创 造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或 者 实 现 的 营 业 利 润 ( 或 者 亏 损 ) 远 远 低 于 ( 或 者 高 于 ) 预 计 金 额 等 7 其 他 表 明 在 建 工 程 可 能 已 经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在 建 工 程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本 集 团 公 司 一 般 以 单 项 在 建 工 程 为 基 础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在 建 工 程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27
28 在 建 工 程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计 量 结 果 表 明 在 建 工 程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难 以 对 单 项 在 建 工 程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在 建 工 程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并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8 号 - 资 产 减 值 有 关 规 定 计 提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能 转 回 14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的 确 认 标 准 无 形 资 产 是 指 本 集 团 公 司 拥 有 或 者 控 制 的 没 有 实 物 形 态 的 可 辨 认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才 能 确 认 无 形 资 产 : 1 符 合 无 形 资 产 的 定 义 2 与 该 资 产 相 关 的 预 计 未 来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公 司 3 该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2) 无 形 资 产 的 初 始 计 量 无 形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实 际 成 本 按 以 下 原 则 确 定 : 1 外 购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以 及 直 接 归 属 于 使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支 出 购 买 无 形 资 产 的 价 款 超 过 正 常 信 用 条 件 延 期 支 付,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与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除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7 号 - 借 款 费 用 可 予 以 资 本 化 的 以 外, 在 信 用 期 间 内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投 资 者 投 入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确 定,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3 自 行 开 发 的 无 形 资 产 本 集 团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支 出, 区 分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与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 A.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B.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C.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D.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E.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自 行 开 发 的 无 形 资 产, 其 成 本 包 括 自 满 足 无 形 资 产 确 认 规 定 后 至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前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总 额 以 前 期 间 已 经 费 用 化 的 支 出 不 再 调 整 4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债 务 重 组 政 府 补 助 和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分 28
29 别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7 号 -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2 号 - 债 务 重 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6 号 - 政 府 补 助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0 号 - 企 业 合 并 的 有 关 规 定 确 定 (3) 无 形 资 产 的 后 续 计 量 本 集 团 公 司 于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时 分 析 判 断 其 使 用 寿 命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为 有 限 的, 估 计 该 使 用 寿 命 的 年 限 或 者 构 成 使 用 寿 命 的 产 量 等 类 似 计 量 单 位 数 量 ; 无 法 预 见 无 形 资 产 为 本 集 团 公 司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视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其 应 摊 销 金 额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系 统 合 理 摊 销 本 集 团 公 司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无 形 资 产 的 应 摊 销 金 额 为 其 成 本 扣 除 预 计 残 值 后 的 金 额 已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无 形 资 产, 还 应 扣 除 已 计 提 的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累 计 金 额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摊 销, 期 末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4)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和 计 提 方 法 本 集 团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判 断 无 形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存 在 下 列 迹 象 的, 表 明 无 形 资 产 可 能 发 生 了 减 值 : 1 无 形 资 产 的 市 价 当 期 大 幅 度 下 跌, 其 跌 幅 明 显 高 于 因 时 间 的 推 移 或 者 正 常 使 用 而 预 计 的 下 跌 2 本 集 团 公 司 经 营 所 处 的 经 济 技 术 或 者 法 律 等 环 境 以 及 无 形 资 产 所 处 的 市 场 在 当 期 或 者 将 在 近 期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从 而 对 本 集 团 公 司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3 市 场 利 率 或 者 其 他 市 场 投 资 报 酬 率 在 当 期 已 经 提 高, 从 而 影 响 本 集 团 公 司 计 算 无 形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的 折 现 率, 导 致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大 幅 度 降 低 4 无 形 资 产 已 经 或 者 将 被 闲 置 终 止 使 用 或 者 计 划 提 前 处 置 5 本 集 团 公 司 内 部 报 告 的 证 据 表 明 无 形 资 产 的 经 济 绩 效 已 经 低 于 或 者 将 低 于 预 期, 如 无 形 资 产 所 创 造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或 者 实 现 的 营 业 利 润 ( 或 者 亏 损 ) 远 远 低 于 ( 或 者 高 于 ) 预 计 金 额 等 6 其 他 表 明 无 形 资 产 可 能 已 经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无 形 资 产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本 集 团 公 司 一 般 以 单 项 无 形 资 产 为 基 础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无 形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计 量 结 果 表 明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难 以 对 单 项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无 形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并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8 号 - 资 产 减 值 有 关 规 定 计 提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能 转 回 15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是 指 公 司 已 经 发 生 但 应 由 本 期 和 以 后 各 期 分 担 的 分 摊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 不 含 一 年 ) 的 各 项 费 用 包 括 以 经 营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改 良 支 出 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29
30 按 实 际 支 出 入 账, 在 项 目 受 益 期 内 平 均 摊 销 16 借 款 费 用 (1)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确 认 原 则 借 款 费 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才 能 开 始 资 本 化 : 1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2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3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2)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期 间 资 本 化 期 间, 是 指 从 借 款 费 用 开 始 资 本 化 时 点 到 停 止 资 本 化 时 点 的 期 间, 借 款 费 用 暂 停 资 本 化 的 期 间 不 包 括 在 内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在 中 断 期 间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如 果 中 断 是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必 要 的 程 序,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继 续 进 行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在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之 后 所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计 算 方 法 在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的 利 息 ( 包 括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 资 本 化 金 额, 按 照 下 列 规 定 确 定 : 1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专 门 借 款 的, 以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减 去 将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2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占 用 了 一 般 借 款 的, 本 集 团 公 司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确 定 一 般 借 款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资 本 化 率 根 据 一 般 借 款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借 款 存 在 折 价 或 者 溢 价 的,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定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应 摊 销 的 折 价 或 者 溢 价 金 额, 调 整 每 期 利 息 金 额 在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的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不 超 过 当 期 相 关 借 款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金 额 专 门 借 款 发 生 的 辅 助 费 用, 在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之 前 发 生 的, 在 发 生 时 根 据 其 发 生 额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成 本 ; 在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之 后 发 生 的, 在 发 生 时 根 据 其 发 生 额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一 般 借 款 发 生 的 辅 助 费 用, 在 发 生 时 根 据 其 发 生 额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0
31 17 职 工 薪 酬 本 公 司 职 工 薪 酬 主 要 包 括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职 工 福 利 费 社 会 保 险 费 住 房 公 积 金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辞 退 福 利 内 退 补 偿 等 与 获 得 职 工 提 供 的 服 务 相 关 的 支 出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应 付 的 职 工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根 据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受 益 对 象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和 费 用 因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而 给 予 的 补 偿,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职 工 社 会 保 障 及 福 利 : 本 公 司 按 规 定 参 加 由 政 府 机 构 设 立 的 职 工 社 会 保 障 体 系, 包 括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住 房 公 积 金 及 其 他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相 应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际 华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于 经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批 准 的 截 至 2008 年 9 月 30 日 三 类 人 员 范 围 内 人 员 之 设 定 受 益 退 休 福 利 计 划 将 在 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进 行 精 算 估 值, 以 预 期 累 积 福 利 单 位 法 确 定 提 供 福 利 的 成 本 对 精 算 利 得 和 损 失 超 过 设 定 受 益 义 务 现 值 与 计 划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两 者 中 较 高 者 10% 的 部 分 立 即 予 以 确 认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上 确 认 的 退 休 福 利 义 务 为 设 定 受 益 义 务 的 现 值, 按 未 确 认 的 精 算 利 得 和 损 失 进 行 调 整, 并 减 去 计 划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18 预 计 负 债 (1) 预 计 负 债 的 确 认 原 则 当 与 对 外 担 保 未 决 诉 讼 或 仲 裁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裁 员 计 划 亏 损 合 同 重 组 义 务 固 定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等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业 务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时, 确 认 为 负 债 : 1 该 义 务 是 本 集 团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2 该 义 务 的 履 行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企 业 3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预 计 负 债 的 计 量 方 法 预 计 负 债 按 照 履 行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所 需 支 出 存 在 一 个 连 续 范 围, 且 该 范 围 内 各 种 结 果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相 同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该 范 围 的 中 间 值 确 定 ; 在 其 他 情 况 下,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如 下 方 法 确 定 : 1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单 个 项 目 时,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最 可 能 发 生 金 额 确 定 2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多 个 项 目 时,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各 种 可 能 发 生 额 及 其 发 生 概 率 计 算 确 定 本 集 团 公 司 清 偿 预 计 负 债 所 需 支 出 全 部 或 部 分 预 期 由 第 三 方 或 其 他 方 补 偿 的, 则 补 偿 金 额 在 基 本 确 定 能 收 到 时, 作 为 资 产 单 独 确 认 确 认 的 补 偿 金 额 不 超 过 所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19 递 延 收 益 递 延 收 益 指 本 集 团 公 司 确 认 的 应 在 以 后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公 司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分 配 递 延 收 益 公 司 收 到 或 应 收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其 中 用 于 补 偿 公 司 以 后 期 间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在 发 生 相 关 费 31
32 用 或 损 失 的 未 来 期 间, 按 应 补 偿 金 额 结 转 递 延 收 益 20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1)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的 确 认 方 法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才 能 予 以 确 认 : 1 本 集 团 公 司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2 本 集 团 公 司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3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4 相 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团 公 司 5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的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2)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的 确 认 方 法 本 集 团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按 照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本 集 团 公 司 按 照 已 发 生 的 成 本 占 估 计 总 成 本 的 比 例 确 定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本 集 团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 1 已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应 按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并 按 相 同 金 额 结 转 劳 务 成 本 2 已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不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的 确 认 方 法 1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的 确 认 原 则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包 括 利 息 收 入 使 用 费 收 入 等, 在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 才 能 予 以 确 认 : A.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流 入 公 司 B.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具 体 确 认 方 法 A. 利 息 收 入 金 额,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集 团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B. 使 用 费 收 入 金 额, 按 照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计 算 确 定 21 建 造 合 同 本 集 团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根 据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合 同 收 入 和 费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是 指 根 据 合 同 完 工 进 度 确 认 收 入 与 费 用 的 方 法 本 集 团 公 司 采 用 累 计 实 际 发 生 的 合 同 成 本 占 合 同 预 计 总 成 本 的 比 例 确 定 合 同 完 工 进 度 固 定 造 价 合 同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确 定 依 据 为 : 合 同 总 收 入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与 合 同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团 公 司 ; 实 际 发 生 的 合 同 成 本 能 够 清 楚 地 区 分 和 可 靠 地 计 量 ; 合 同 完 工 进 度 和 为 完 成 合 同 尚 需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32
33 成 本 加 成 合 同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确 定 依 据 为 :1 与 合 同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团 公 司 ;2 实 际 发 生 的 合 同 成 本 能 够 清 楚 地 区 分 和 可 靠 地 计 量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不 能 可 靠 估 计 的, 分 别 情 况 进 行 处 理 :1 合 同 成 本 能 够 收 回 的, 合 同 收 入 根 据 能 够 收 回 的 实 际 合 同 成 本 予 以 确 认, 合 同 成 本 在 其 发 生 的 当 期 确 认 为 合 同 费 用 ;2 合 同 成 本 不 可 能 收 回 的, 在 发 生 时 立 即 确 认 为 合 同 费 用, 不 确 认 合 同 收 入 22 租 赁 (1) 租 赁 的 分 类 本 集 团 公 司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将 租 赁 分 为 融 资 租 赁 和 经 营 租 赁 (2) 融 资 租 赁 和 经 营 租 赁 的 认 定 标 准 符 合 下 列 一 项 或 数 项 标 准 的, 认 定 为 融 资 租 赁 : 1 在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租 赁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转 移 给 承 租 人 2 承 租 人 有 购 买 租 赁 资 产 的 选 择 权, 所 订 立 的 购 买 价 款 预 计 将 远 低 于 行 使 选 择 权 时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因 而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就 可 以 合 理 确 定 本 集 团 公 司 将 会 行 使 这 种 选 择 权 3 即 使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不 转 让, 但 租 赁 期 占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的 大 部 分 ( 一 般 指 75% 或 75% 以 上 ) 4 承 租 人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的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几 乎 相 当 于 ( 一 般 指 90% 或 90% 以 上, 下 同 )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 出 租 人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的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现 值, 几 乎 相 当 于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5 租 赁 资 产 性 质 特 殊, 如 果 不 作 较 大 改 造, 只 有 本 集 团 公 司 ( 或 承 租 人 ) 才 能 使 用 经 营 租 赁 指 除 融 资 租 赁 以 外 的 其 他 租 赁 (3) 融 资 租 赁 的 主 要 会 计 处 理 1 承 租 人 的 会 计 处 理 在 租 赁 期 开 始 日, 将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将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其 差 额 作 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在 租 赁 谈 判 和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可 归 属 于 租 赁 项 目 的 手 续 费 律 师 费 差 旅 费 印 花 税 等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 下 同 ), 计 入 租 入 资 产 价 值 在 计 算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的 现 值 时, 能 够 取 得 出 租 人 租 赁 内 含 利 率 的, 采 用 租 赁 内 含 利 率 作 为 折 现 率 ; 否 则, 采 用 租 赁 合 同 规 定 的 利 率 作 为 折 现 率 无 法 取 得 出 租 人 的 租 赁 内 含 利 率 且 租 赁 合 同 没 有 规 定 利 率 的, 采 用 同 期 银 行 贷 款 利 率 作 为 折 现 率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在 租 赁 期 内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确 认 当 期 的 融 资 费 用 本 集 团 公 司 采 用 与 自 有 固 定 资 产 相 一 致 的 折 旧 政 策 计 提 租 赁 资 产 折 旧 能 够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计 提 折 旧 无 法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能 够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期 与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两 者 中 较 短 的 期 间 内 计 提 折 旧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3
34 2 出 租 人 的 会 计 处 理 在 租 赁 期 开 始 日, 出 租 人 将 租 赁 开 始 日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与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应 收 融 资 租 赁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同 时 记 录 未 担 保 余 值 ; 将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及 未 担 保 余 值 之 和 与 其 现 值 之 和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在 租 赁 期 内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确 认 当 期 的 融 资 收 入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经 营 租 赁 的 主 要 会 计 处 理 对 于 经 营 租 赁 的 租 金, 出 租 人 承 租 人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按 照 直 线 法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出 租 人 承 租 人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3 所 得 税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集 团 公 司 所 得 税 的 会 计 核 算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本 集 团 公 司 在 取 得 资 产 负 债 时,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存 在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8 号 - 所 得 税 的 有 关 规 定, 确 认 所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本 集 团 公 司 所 得 税 分 季 预 缴, 由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具 体 核 定 在 年 终 汇 算 清 缴 时, 少 缴 的 所 得 税 税 额, 在 下 一 年 度 内 缴 纳 ; 多 缴 纳 的 所 得 税 税 额, 在 下 一 年 度 内 抵 缴 本 集 团 公 司 所 得 税 采 取 独 立 纳 税 方 式 缴 纳 五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及 重 大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及 其 他 事 项 调 整 的 说 明 期 初 报 表 项 目 调 整 情 况 汇 总 : 报 表 项 目 2008 年 年 报 审 定 数 合 并 范 围 变 清 产 核 资 调 整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公 司 制 改 建 计 提 三 类 人 员 费 用 调 整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2009 年 年 报 审 定 期 初 数 货 币 资 金 5,586,259, ,107, ,587,366,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61, ,561, ,622, 应 收 票 据 2,695,247, ,666, ,688,581, 应 收 账 款 1,759,712, ,261, ,776,974, 预 付 款 项 1,455,718, , ,455,320, 应 收 利 息 - 2,838, ,838, 其 他 应 收 款 571,148, ,648, ,797, 存 货 6,684,730, ,558, ,648,172,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25, , , ,055, ,055, ,819, , ,870, ,200, ,076, ,276, ,515, ,332, ,182, ,590, ,310, ,280,
35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减 : 累 计 折 旧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减 :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14,509,003, ,080, ,537,084, ,765,048, ,056, ,773,104, ,743,954, ,024, ,763,979, ,518, , ,511, ,706,436, ,031, ,726,467, 在 建 工 程 700,073, ,166, ,239, 工 程 物 资 13,883, ,883,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5,898, ,500, , 无 形 资 产 1,371,067, ,834, ,328,232, 商 誉 33,062, ,062,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13,169, , ,678, ,421, ,391, ,050, ,268, ,595, ,160, ,160, 短 期 借 款 2,685,366, ,069, ,683,297, 应 付 票 据 2,075,151, ,969, ,073,182, 应 付 账 款 4,061,125, ,192, ,100,317, 预 收 款 项 2,705,160, ,741, ,658,418,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800,065, ,124, ,981, ,209, 应 交 税 费 160,661, ,878, ,540, 应 付 利 息 16,075, ,141, ,933, 其 他 应 付 款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1,323,413, ,520, ,933, ,440,867, ,000, ,000, ,000, ,985, , ,018, 长 期 借 款 100,779, ,700, ,079, 长 期 应 付 款 专 项 应 付 款 71,217, ,041, ,175, ,065,952, ,239, ,713, 预 计 负 债 - 2,500, ,500,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78,533, ,907, ,952,014, ,859,354, ,286, ,059, ,952,464, ,960,523, ,378,638, ,378,638, 资 本 公 积 5,260,705, ,654, ,038, ,268, ,557,744, 专 项 储 备 65,594, ,594, 盈 余 公 积 549,811, ,030, ,781, 未 分 配 利 润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3,019,005, ,984, ,574,267, ,785, ,569,507, ,065, ,065, ,599,547, ,016, ,886, ,580,644, 营 业 收 入 37,363,078, ,699, ,387,778,
36 营 业 成 本 33,329,920, ,468, ,825, ,326,563,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54,589, , ,850, 销 售 费 用 1,134,718, , ,135,479, 管 理 费 用 1,308,138, ,616, ,452, ,301,302, 财 务 费 用 117,056, ,080, ,039, ,01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71,883, ,297, ,180, 投 资 收 益 43,091, ,489, ,580, 营 业 外 收 入 营 业 外 支 出 所 得 税 费 用 304,810, ,782, ,593, ,211, , , ,689, ,361, ,516, ,236, ,081, (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A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属 芜 湖 新 兴 铸 管 公 司 及 新 兴 际 华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所 属 朱 雀 热 力 公 司 以 前 年 度 计 提 安 全 生 产 费 按 照 原 准 则 核 算, 本 年 度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3 号 的 要 求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同 时 对 确 认 上 述 安 全 生 产 费 产 生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冲 回, 并 于 2009 年 补 提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6,907,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专 项 储 备 项 目 65,594,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4,016,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4,670, 元 B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原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因 其 进 行 股 份 制 改 建 经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核 准 调 整 为 自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该 公 司 将 2007 年 度 原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债 务 重 组 收 益 调 整 至 营 业 外 收 入 中 核 算,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资 本 公 积 174,654,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74,654, 元 (2)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A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新 疆 金 特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原 持 有 的 莫 托 萨 拉 铁 锰 矿 的 采 矿 许 可 证 艾 尔 宾 山 铁 矿 的 探 矿 许 可 证 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前 均 已 过 期, 本 年 度 对 2007 年 及 以 前 应 予 摊 销 的 采 矿 权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调 减 2009 年 初 无 形 资 产 42,000,000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2,600,000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29,400,000 元 补 计 以 前 年 度 律 师 代 理 费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收 款 2,000,000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600,000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400,000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2,000,000 元 补 提 以 前 年 度 土 地 使 用 税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初 应 交 税 费 652,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95,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456,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383, 元, 调 减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80,640 元, 调 减 2008 年 初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88,160 元 本 年 度 补 提 以 前 年 度 应 计 未 计 贷 款 利 息, 调 增 2009 年 初 应 收 利 息 267,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80,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87, 元, 调 减 2009 年 度 财 务 费 用 267, 元 补 计 以 前 年 度 销 售 收 入,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预 收 账 款 48,512, 元, 调 增
37 年 初 应 交 税 费 - 应 交 增 值 税 7,048,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存 货 39,815,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494,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153,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41,463,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营 业 成 本 39,815, 元 将 以 前 年 度 未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核 算 的 和 静 县 盛 源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巴 州 金 特 卡 德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并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992,250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814, 元 B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际 华 股 份 ) 之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调 整 : a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贵 州 际 华 三 五 三 五 服 装 有 限 公 司 将 2008 年 度 不 符 合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核 算 的 房 产 转 入 自 用 房 地 产 核 算,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净 额 3,220, 元, 调 增 2008 年 初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3,220,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存 货 暂 估 有 误,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应 付 账 款 58,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营 业 成 本 58,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8, 元 由 于 2008 年 度 误 记 入 营 业 成 本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增 2008 年 度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380,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营 业 成 本 380, 元 b 际 华 股 份 下 司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零 六 纺 织 服 装 有 限 公 司 以 前 年 度 未 对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计 提 利 息,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补 提 利 息 51, 元 同 时 调 整 增 加 2008 年 度 投 资 收 益 51,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1, 元 由 于 补 计 以 前 年 度 土 地 转 让 收 入, 由 此 调 减 专 项 应 付 款 113,159,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长 期 应 收 款 99,340,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与 土 地 相 关 的 应 交 税 费 2,698,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348,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营 业 外 收 入 165,233, 元 ; 对 上 述 土 地 转 让 事 项 形 成 的 税 收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6,709, 元, 同 时 对 待 清 算 的 土 地 转 让 收 益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调 增 2009 年 初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51,835,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39,891,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74,675, 元, 调 增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49,682, 元 将 原 拆 迁 C 块 地 时, 地 上 固 定 资 产 转 出, 由 此 调 减 2009 初 年 C 块 地 房 屋 原 值 15,321, 元 累 计 折 旧 13,816, 元 调 减 净 值 1,504, 元 ; 同 时 调 减 2008 年 度 营 业 外 收 入 1,562, 元, 调 减 营 业 成 本 57,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504, 元 c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三 六 职 业 装 有 限 公 司 由 于 更 正 以 前 年 度 误 记 的 成 都 公 司 投 资 收 益, 调 增 其 他 应 收 款 42, 元 ; 分 别 调 增 2009 年 初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42, 元 由 于 处 理 以 前 年 度 无 法 支 付 长 期 应 付 款 余 额,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长 期 应 付 款 3,011, 元, 分 别 调 增 2009 年 初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011, 元 由 于 对 以 前 度 误 计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进 行 确 认, 调 增 2009 年 初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500,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付 款 500,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调 整 专 项 应 付 款 5.12 地 震 救 灾 款 37
38 余 额 入 当 期 损 益, 由 此 调 增 2008 年 度 营 业 外 支 出 2,921,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营 业 外 收 入 2,921, 元 由 于 对 以 前 年 度 专 项 应 付 款 技 改 款 余 额 调 整 至 当 期 损 益, 由 此 调 增 2008 年 度 营 业 外 收 入 26,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专 项 应 付 款 26,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分 配 利 润 26, 元 由 于 对 所 属 基 建 公 司 长 期 应 付 款 进 行 重 分 类, 调 增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付 款 1,260,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长 期 应 付 款 1,260, 元 d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南 京 际 华 三 五 零 三 服 装 有 限 公 司 由 于 调 整 前 期 销 售 采 购 差 额 81, 元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应 收 帐 款 68,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应 付 帐 款 12, 元, 调 减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81, 元 由 于 更 正 原 转 入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维 修 基 金 825, 元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收 款 825, 元, 调 增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825, 元 由 于 将 关 联 单 位 借 款 2,384, 元 在 短 期 借 款 列 支, 应 转 入 其 他 应 付 款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短 期 借 款 2,384,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付 款 2,384, 元 由 于 将 以 前 年 度 计 提 的 营 业 税 城 建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误 计 入 其 他 应 付 款,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初 应 交 税 费 12,271,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付 款 12,271, 元 由 于 将 以 前 年 度 的 专 项 应 付 款 ( 土 地 开 发 补 偿 款 结 余 )11,112, 元 转 入 其 他 应 付 款 - 托 管 基 金 中, 同 时 专 项 应 付 款 结 余 18,990, 元 转 收 入, 本 年 对 以 上 事 项 调 整 调 减 2009 年 初 专 项 应 付 款 7,878,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付 款 11,112,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8,990, 元 由 于 补 计 以 前 年 度 土 地 开 发 相 关 费 用,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专 项 应 付 款 4,341,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付 款 4,341, 元 由 于 调 整 以 前 年 度 的 其 他 应 付 款 - 托 管 基 金 结 余 10,729, 元, 由 此 调 减 其 他 应 付 款 10,729,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5,708,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021, 元 由 于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由 于 所 持 股 票 数 量 计 算 有 误, 按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进 行 调 整, 由 此 调 增 资 本 公 积 201,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付 款 201, 元 e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青 海 际 华 江 源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由 于 2008 年 误 入 固 定 资 产 矿 热 炉 价 值 356, 元, 调 减 固 定 资 产 356, 元, 由 此 调 减 2009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56, 元, 调 减 2008 年 营 业 成 本 356, 元 由 于 调 整 以 前 年 度 收 到 的 总 后 勤 拨 入 的 建 房 款 余 额 3,262, 元,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专 项 应 付 款 3,262, 元, 调 增 2008 年 管 理 费 费 用 201, 元, 调 增 营 业 外 收 入 47, 元 分 别 调 增 2009 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262, 元, 调 增 2008 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416, 元 由 于 2008 年 度 调 整 处 置 存 货 的 跌 价 准 备 41, 元, 由 此 调 减 营 业 成 本 41, 元, 调 增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41, 元 由 于 调 整 以 前 年 度 往 来 款 多 计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9, 元, 由 此 调 减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 元, 调 减 2008 年 所 得 税 费 用 35,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9, 元 f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沈 阳 际 华 三 五 四 七 特 种 装 具 有 限 公 司 由 于 补 计 以 前 年 度 土 地 转 让 收 入,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专 项 应 付 款 8,583, 元, 同 时 调 增 2009 年
3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8,583, 元 由 于 2008 年 度 应 收 款 项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少 计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7, 元,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少 计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1, 元, 以 前 年 度 少 计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47, 元 由 此 调 增 2008 年 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47,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66,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18,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66, 元 由 于 更 正 以 前 年 度 多 计 坏 账 准 备 - 应 收 账 款 1, 由 此 调 减 2008 年 度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 元 由 于 2008 年 处 置 存 货 时 跌 价 准 备 转 销 处 理 有 误, 由 此 调 减 营 业 成 本 588, 元, 调 增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588, 元 g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天 津 华 津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和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有 误,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调 减 2009 年 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934, 元,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832, 元, 调 增 2008 年 所 得 税 费 用 293, 元, 调 减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641,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已 房 改 的 住 房 占 用 土 地 的 价 值 未 核 销,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8 年 营 业 外 支 出 1,920, 元, 调 减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920, 元 ; 由 于 调 整 2008 年 度 独 生 子 女 费 的 列 报 项 目, 调 减 营 业 外 支 出 5, 元, 调 增 管 理 费 用 5, 元 h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长 春 际 华 三 五 零 四 职 业 装 有 限 公 司 以 前 年 度 将 价 调 基 金 等 项 目 计 入 营 业 外 支 出,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增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39,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营 业 外 支 出 39,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费 用 处 理 跨 期,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增 2008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239,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39,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未 按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后 的 存 货 净 值 结 转 营 业 成 本,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增 2008 年 度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315,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营 业 成 本 315, 元 i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二 二 装 具 饰 品 有 限 公 司 以 前 年 度 销 售 对 账 差,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调 增 2009 年 初 预 收 账 款 18, 元 ; 调 增 2009 年 初 应 收 账 款 18, 元, 调 增 2009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23, 元, 调 增 2009 年 度 营 业 成 本 18,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29, 元, 调 增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4, 元 由 于 调 整 往 来 款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调 减 2009 年 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1,064,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1,512,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447,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820, 元, 调 减 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268, 元 由 于 补 提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调 增 2009 年 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55,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55,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1,065, 元 调 增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220, 元 由 于 对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计 提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度 营 业 成 本 1,543, 元 2, 调 增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543, 元 由 于 将 归 属 于 其 他 应 收 款 性 质 的 预 付 账 款 进 行 更 正 调 减 2009 年 初 预 付 账 款 1,283,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收 款 1,283, 元 由 于 对 其 他 应 付 款 中 核 算 的 奖 励 进 行 更 正, 调 增 2009 年 初 应 付 职 工 薪 39
40 酬 167,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付 款 167,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处 理 天 津 市 河 北 区 中 山 北 路 7# 土 地 错 误,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分 别 调 减 2009 年 初 2008 年 初 资 本 公 积 38,268, 元, 分 别 调 增 2009 年 初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8,268, 元 由 于 补 计 所 得 税 调 增 2009 年 初 应 交 税 费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元 j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二 三 特 种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冲 回 以 前 年 度 多 计 的 应 收 帐 款 坏 帐 准 备 423, 元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帐 准 备 394, 元,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818,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672, 元, 调 增 2008 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45, 元 由 于 冲 回 以 前 年 度 多 计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903, 元,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配 利 润 903, 元, 调 减 2008 年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054, 元, 调 减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50, 元 由 于 冲 回 多 计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调 减 2009 年 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41, 元, 调 增 2008 年 所 得 税 费 用 216, 元, 调 减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41, 元 由 于 冲 回 2008 年 度 多 计 的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损 失,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初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107, 元 累 计 折 旧 79,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营 业 外 支 出 28, 元, 调 增 2008 年 管 理 费 用 6,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1, 元 由 于 2008 年 度 误 将 政 府 科 技 拔 款 380, 元 计 入 其 他 应 付 款 核 算, 本 年 度 予 以 更 正, 将 其 转 入 专 项 应 付 款 核 算 由 于 更 正 2008 年 度 住 房 公 积 金 及 儿 保 费 的 分 配, 由 此 调 减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952, 元 调 增 销 售 费 用 49, 元 调 增 营 业 成 本 922, 元 调 减 营 业 外 支 出 20, 元 ; 更 正 2007 年 度 跨 期 费 用, 调 减 2008 年 度 销 售 费 用 27, 元, 调 增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7, 元 k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零 二 职 业 装 有 限 公 司 2008 年 度 误 将 固 定 资 产 大 修 理 费 用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21, 元,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了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固 定 资 产 21, 元, 同 时 调 增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21,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1, 元 由 于 2008 年 其 他 业 务 支 出 中 的 税 金 分 类 错 误, 由 此 调 减 营 业 成 本 94, 元, 调 增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33,307.43, 调 增 管 理 费 用 61, 元 l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零 九 纺 织 有 限 公 司 以 前 年 度 报 表 在 应 付 利 息 列 支 款 项 转 入 其 他 应 付 款 科 目 核 算, 调 增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付 款 2,049,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应 付 利 息 2,049, 元 由 于 对 以 前 年 度 转 销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误 计 入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进 行 调 整, 调 增 2008 年 度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11,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营 业 成 本 111, 元 由 于 将 以 前 年 度 在 营 业 外 支 出 中 列 支 的 劳 保 医 疗 费 用 及 独 生 子 女 费 用 调 整 至 管 理 费 用 中 核 算, 调 增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125,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营 业 外 支 出 科 目 125, 元 m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三 九 制 鞋 有 限 公 司 以 前 年 度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业 务 未 及 时 处 理,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9 初 年 专 项 应 付 款 654, 元, 同 时 调 增 2008 年 度 营 业 外 收 入 654,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654,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误 将 部 分 收 益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分 别 调 减 2009 年 初
41 年 初 资 本 公 积 42,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42, 元 由 于 2008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计 算 错 误,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应 交 税 金 1,893,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1,893,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893, 元 n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三 七 制 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由 于 补 计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初 货 币 资 金 135,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财 务 费 用 135, 元 ; 将 以 个 人 名 义 开 立 的 账 外 银 行 卡 年 末 余 额 入 账 调 增 2009 年 初 货 币 资 金 189,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付 款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预 收 账 款 189,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财 务 费 用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应 交 税 费 - 所 得 税 20,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20, 元, 调 增 2009 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15, 元 由 于 将 在 其 他 应 收 款 及 其 他 应 付 款 双 重 挂 账 的 住 房 公 积 金 对 冲 调 减 其 他 应 收 款 5,000, 元, 调 减 其 他 应 付 款 5,000, 元 由 于 将 2008 年 度 不 符 合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核 算 的 房 产 转 入 自 用 房 地 产 核 算, 由 此 调 减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净 额 1,317, 元, 调 增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1,317, 元 由 于 更 正 2008 年 度 误 记 入 营 业 成 本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由 此 调 增 2008 年 度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741,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营 业 成 本 741,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少 计 累 计 折 旧,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增 管 理 费 用 67, 元, 调 增 2008 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67, 元, 此 事 项 对 2009 年 初 报 表 项 目 无 影 响 ; 由 于 更 正 以 前 年 度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助 款 项 的 核 算, 由 此 调 增 2008 年 度 营 业 外 收 入 502, 元, 调 减 2008 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02, 元 o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三 四 制 衣 有 限 公 司 将 以 前 年 度 误 记 入 应 付 股 利 的 往 来 款 项 529, 元 转 入 其 他 应 收 款 由 于 对 误 计 入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处 置 存 货 之 跌 价 准 备 转 出, 调 减 营 业 成 本 2,323, 元, 调 增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323, 元 由 于 补 提 以 前 年 度 土 地 使 用 税 277, 元, 调 减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77,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277, 元 由 于 补 提 以 前 年 度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调 增 2009 年 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875,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875,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875, 元 p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四 二 纺 织 有 限 公 司 以 前 年 度 少 计 折 旧, 另 误 将 固 定 资 产 更 新 改 造 支 出 认 定 为 修 理 支 出,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增 2009 初 年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5,208, 元, 调 增 累 计 折 旧 5,292, 元, 合 计 调 减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84, 元, 同 时 调 增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84,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84,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费 用 处 理 跨 期,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增 2008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581, 元, 调 增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81, 元 此 事 项 对 2009 年 初 报 表 项 目 无 影 响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对 转 销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误 计 入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冲 回, 调 增 2008 年 度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586,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营 业 成 本 1,586, 元 q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四 三 针 织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更 正 以 前 年 度 与 际 华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间 的 往 来,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年 初 应 收 帐 款 160, 元, 调 减 2009 年 年 41
42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60, 元, 调 增 2008 年 营 业 收 入 50, 元, 调 增 2008 年 营 业 成 本 38, 元, 调 增 2008 年 销 售 费 用 8, 元, 调 减 2008 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63, 元 由 于 将 用 于 公 共 教 育 的 学 校 移 交,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年 初 其 他 应 收 款 351, 元, 调 减 2009 年 年 初 固 定 资 产 351, 元, 调 减 2009 年 年 初 累 计 折 旧 1,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1, 元, 调 增 2009 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 元 r 由 于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一 二 皮 革 服 装 有 限 公 司 调 整 外 币 折 算 差 额, 调 减 货 币 资 金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财 务 费 用 元, 同 时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元 由 于 调 整 与 3521 公 司 往 来 款 对 账 差 异, 调 减 应 收 账 款 1, 元, 同 时 调 减 2009 年 初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 元 由 于 在 银 行 的 定 期 存 款 在 期 末 未 计 提 利 息,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调 增 其 他 应 收 款 22,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财 务 费 用 22,812,50 元, 同 时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2, 元 由 于 因 2008 年 9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与 集 团 公 司 存 在 利 息 收 入 差 异 元,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调 减 其 他 应 收 款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元, 调 减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元 由 于 调 整 青 海 1112 厂 外 加 工 费, 调 减 2009 年 初 存 货 1,177, 元, 同 时 调 减 2009 年 初 应 付 账 款 1,177,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白 土 巷 地 下 室 和 供 热 管 道 未 确 认 固 定 资 产,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调 增 2009 年 初 固 定 资 产 488,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应 付 账 款 488, 元, 同 时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0.04 元, 调 减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0.04 元 由 于 调 整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785,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应 交 税 费 785, 元, 同 时 调 增 2008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785, 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785, 元 由 于 将 长 期 应 付 款 重 分 类 至 其 他 应 付 款 核 算, 调 增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付 款 122, 元, 同 时 调 减 2009 年 初 长 期 应 付 款 122, 元 由 于 对 以 前 年 度 在 专 项 应 付 款 核 算 转 让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收 入 进 行 更 正 调 减 2009 年 初 专 项 应 付 款 77,412, 元. 同 时 调 增 2009 年 初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77,412, 元 由 于 补 计 以 前 年 度 离 退 休 人 员 经 费 和 失 业 保 险 金, 调 增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付 款 91,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91, 元, 同 时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91, 元 s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一 三 鞋 业 有 限 公 司 对 所 转 让 土 地 使 用 权 补 计 收 入, 调 增 2009 年 初 长 期 应 收 款 155,606,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27,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专 项 应 付 款 39,427, 元, 补 计 转 让 土 地 使 用 权 相 关 税 费, 调 增 2009 年 初 应 交 税 费 55,002,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资 本 公 积 63,700,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05,296, 元 调 整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05,240,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营 业 外 收 入 56,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对 世 华 项 目 长 期 应 收 款 补 计 坏 账 准 备, 调 增 2009 年 初 长 期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1,592, 元, 分 别 调 减 2009 年 初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592, 元, 同 时 根 据 法 院 判 决 核 销 上 述 坏 账 准 备, 调 减 2009 年 初 长 期 应 收 款 1,592,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长 期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1,592, 元 由 于 补 计 以 前 年 度 对 长 刚 置 业 项 目 长 期 应 收 款 补 计 坏 账 准 备, 调 增 2009 年 初 长 期 应 42
43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5,910, 元, 分 别 调 减 2009 年 初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910, 元 由 于 对 所 转 让 土 地 使 用 权 确 认 的 长 期 应 收 款 产 生 的 应 纳 税 时 间 性 差 异 计 提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调 增 2009 年 初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20,060, 元, 分 别 调 减 2009 年 初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0,060, 元 由 于 对 转 让 土 地 使 用 权 地 块 地 上 建 筑 物 及 附 着 物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转 销, 调 减 2009 年 初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11,532, 元 累 计 折 旧 1,026,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原 值 2,019, 元 累 计 折 旧 1,489,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1,035,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销 售 费 用 55, 元 管 理 费 用 198, 元 营 业 外 支 出 111, 元 由 于 其 他 应 收 款 负 数 重 分 类 调 增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收 款 241,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付 款 241, 元 由 于 对 以 前 年 度 在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中 核 算 房 屋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调 减 2009 年 初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原 值 1,960, 元, 累 计 折 旧 157,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1,960, 元, 累 计 折 旧 157, 元 由 于 对 因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产 生 的 时 间 性 差 异 补 提 递 延 所 税 资 产, 调 增 2009 年 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905,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905,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1,323, 元, 调 增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82, 元 由 于 长 期 挂 账 预 收 帐 款 - 河 北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转 收 入 调 减 2009 年 初 预 收 账 款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应 交 税 费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293, 元, 分 别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元, 调 增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93, 元 由 于 冲 回 2008 年 末 福 利 费 余 额, 调 减 2009 年 初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175,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付 款 27,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147,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营 业 成 本 722, 元 销 售 费 用 33, 元 管 理 费 用 391, 元 由 于 调 整 跨 期 工 资 费 用, 调 增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123, 元, 调 增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23, 元 由 于 补 计 以 前 年 度 应 交 水 利 基 金 费 用, 调 增 2008 年 度 营 业 成 本 7,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应 交 税 费 7,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7, 元 由 于 补 计 以 前 年 度 集 资 建 房 损 失, 调 减 2009 年 初 固 定 资 产 6,214, 元, 分 别 调 减 2009 年 初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6,214, 元 t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一 五 皮 革 皮 鞋 有 限 公 司 以 前 年 度 将 不 符 合 条 件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转 回 至 固 定 资 产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7,921, 元, 调 减 累 计 折 旧 4,531, 元, 调 增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7,921, 元, 调 增 累 计 折 旧 4,531,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误 将 转 销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计 入 营 业 成 本 由 此 调 增 2008 年 度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921,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的 营 业 成 本 921, 元 u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五 三 零 三 服 装 有 限 公 司 补 提 2008 年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调 减 2009 年 初 应 收 账 款 项 目 净 额 22,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22,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2, 元 由 于 原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分 类 有 误, 本 年 度 重 分 类 至 固 定 资 产 项 目 核 算,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原 值 项 目 11,337,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累 计 折 旧 项 目 4,280, 元, 调 减 43
44 2009 年 初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净 额 项 目 7,057,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项 目 11,337,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累 计 折 旧 项 目 4,280,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项 目 7,057, 元 由 于 补 提 2008 年 少 计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调 减 2009 年 初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项 目 20,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0,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20, 元 由 于 2008 年 度 少 提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本 年 进 行 补 提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21,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应 交 税 金 321, 元, 调 增 2008 年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321, 元 由 于 对 以 前 年 度 合 并 子 公 司 森 普 利 及 划 出 森 普 利 时 账 务 处 理 差 错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8 年 2009 年 年 初 资 本 公 积 2,050, 元 调 减 2008 年 2009 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050, 元 由 于 对 误 计 入 营 业 成 本 中 的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进 行 重 分 类 调 整, 调 减 2008 年 度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2,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项 目 2, 元 由 于 调 整 2008 年 以 前 跨 期 销 售 收 入, 调 减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16,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项 目 492, 元 ; 调 增 2008 年 度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376, 元 由 于 调 整 2008 年 保 险 费 用 跨 期, 调 增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8, 元, 调 增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8, 元 由 于 调 整 2008 年 费 用 跨 期, 调 减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34, 元, 调 减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34, 元 v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内 蒙 古 际 华 森 普 利 服 装 皮 业 有 限 公 司 原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核 算 分 类 错 误, 本 年 度 进 行 更 正 将 其 重 分 类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净 值 1,046, 元, 调 增 2009 初 年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1,046,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少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本 年 度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9,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9,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项 目 22,098.45, 调 减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 元 由 于 原 误 将 武 警 总 部 借 款 计 入 长 期 借 款, 本 年 度 进 行 更 正, 转 入 其 他 应 付 款 核 算,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付 款 2,700,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长 期 借 款 2,700, 元 由 于 调 整 原 2007 年 度 提 前 确 认 的 营 业 收 入, 由 此 调 减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元 由 于 误 将 已 转 销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计 入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由 此 调 减 2008 年 度 营 业 成 本 439,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439, 元 w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南 京 际 华 三 五 二 一 特 种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以 前 年 度 出 让 江 宁 区 土 地 收 入 确 认 不 完 整,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调 增 其 他 应 收 款 10,800, 元 ;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0,800,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多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调 增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收 款 16,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6,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6,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多 计 提 累 计 折 旧,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累 计 折 旧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转 让 江 宁 区 土 地 成 本,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无 形 资 产 1,466,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466,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36,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处 置 江 宁 区 土 44
45 地 未 确 认 税 金,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初 应 交 税 费 4,782,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4,782,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处 理 大 光 路 土 地,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2008 年 初 资 本 公 积 233,045,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33,045,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内 往 对 账 差 异,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46,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46, 元 对 2009 年 初 报 表 项 目 无 影 响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记 账 错 误,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8 年 度 营 业 成 本 7,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7, 元 对 2009 年 初 报 表 项 目 无 影 响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记 账 会 计 科 目 错 误,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8 年 度 营 业 外 支 出 13,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13, 元 对 2009 年 初 报 表 项 目 无 影 响 x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南 京 际 华 五 三 零 二 服 饰 装 具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前 年 度 少 计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7,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7,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7,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少 计 职 工 住 房 公 积 金,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初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6,907,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1,889, 元, 调 减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018,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6,907,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费 用 处 理 跨 期,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8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77, 元, 调 增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77, 元 y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秦 皇 岛 际 华 三 五 四 四 鞋 业 有 限 公 司 以 前 年 度 多 计 离 退 休 活 动 经 费,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付 款 585, 元, 调 增 2008 年 初 2009 年 初 资 本 公 积 595, 元, 调 增 2008 管 理 费 用 10, 元, 调 减 2009 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0, 元 由 于 核 销 应 收 帐 款,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年 初 应 收 帐 款 23, 元, 调 减 2009 年 年 初 坏 帐 做 准 备 25, 元, 调 减 2008 年 年 度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608 元, 调 增 2009 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608 元 z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西 安 际 华 三 五 一 一 家 纺 有 限 公 司 以 前 年 度 未 确 认 土 地 及 地 上 建 筑 物 的 转 让 收 入,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初 长 期 应 收 款 52,040,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专 项 应 付 款 25,890,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77,930,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未 结 转 出 让 土 地 及 地 上 建 筑 物 的 账 面 价 值,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3,801,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2,869,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6,671,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未 正 确 计 提 出 让 土 地 应 计 缴 的 税 金,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1,650,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应 交 税 费 15,363,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7,013,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未 结 转 职 工 住 宅 用 地 的 账 面 价 值,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4,364,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4,364,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误 将 天 然 气 工 程 成 本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953,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其 45
46 他 应 付 款 953,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少 计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4,264,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2,813,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4,264, 元, 调 增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450,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误 将 超 市 进 店 费 计 入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增 2008 年 度 销 售 费 用 205, 元, 调 减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05,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误 将 管 理 人 员 工 资 计 入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增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116, 元, 调 减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16, 元 aa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新 疆 际 华 七 五 五 五 职 业 装 有 限 公 司 以 前 年 度 误 将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转 销 的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入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增 2009 初 年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6,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6, 元 调 增 2009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6,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将 财 政 局 拨 付 的 政 府 贴 息 款 误 记 入 其 他 应 付 款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付 款 500, 元, 调 增 2009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00, 元, 调 增 2008 年 度 营 业 外 收 入 500, 元 ab 际 华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一 七 橡 胶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以 前 年 度 与 关 联 方 销 售 货 物 存 在 记 账 差 异, 本 年 度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应 收 账 款 199, 元, 同 时 调 减 2008 年 营 业 收 入 28, 元, 调 增 2008 年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153,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99, 元, 调 减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7,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费 用 计 算 有 误,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8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66, 元, 调 减 2008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66, 元 由 于 2008 年 应 付 加 工 费 误 记 预 收 账 款,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预 收 账 款 2,584, 元, 调 增 其 他 应 付 款 2,584,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部 分 薪 酬 误 通 过 其 他 应 付 款 核 算,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期 初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7,486, 元, 调 减 2009 年 期 初 其 他 应 付 款 7,486, 元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进 项 税 额 转 出 误 通 过 其 他 应 付 款 核 算,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期 初 应 交 税 费 168, 元, 调 减 2009 年 期 初 其 他 应 付 款 168, 元 由 于 2008 年 度 少 计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20,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120,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20, 元 ac 际 华 股 份 将 预 付 账 款 中 核 算 的 中 介 费 等 费 用 性 质 的 款 项 转 入 管 理 费 用, 由 此 调 增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7,651,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预 付 款 项 7,651, 元, 由 于 调 整 本 部 及 下 属 单 位 定 期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初 应 收 利 息 2,570, 元, 调 减 2008 年 度 财 务 费 用 2,570, 元, 上 述 事 项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080, 元 C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新 兴 重 工 有 限 公 司 以 前 年 度 未 对 境 外 子 公 司 新 印 度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仅 对 其 进 行 了 成 本 法 核 算, 本 年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初 货 币 资 金 279, 元,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55,561, 元, 其 他 46
47 应 收 款 391, 元,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2,493, 元, 在 建 工 程 2,790, 元,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11, 元, 调 减 了 原 作 为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37,832,157 元 ; 调 增 2009 年 初 短 期 借 款 314, 元,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69, 元, 应 交 税 费 33, 元, 其 他 应 付 款 139,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资 本 公 积 2,942,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39,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3,065,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23,700, 元 D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置 业 ( 投 资 )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因 所 属 子 公 司 赵 王 宾 馆 根 据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新 铸 资 [2009]316 号 [2010]63 号 新 置 财 [2010]8 号 文 件 精 神, 接 收 了 集 团 公 司 所 属 企 业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邯 郸 经 销 部 和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邯 郸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故 赵 王 宾 馆 将 该 二 企 业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邯 郸 经 销 部 为 无 偿 取 得 邯 郸 旅 行 社 以 300, 元 债 权 作 为 对 价 取 得, 此 事 项 构 成 同 一 控 制 下 合 并 二 企 业 均 依 之 账 面 净 资 产 并 入 本 公 司, 由 此 调 增 货 币 资 金 274, 元, 应 收 票 据 500, 元, 应 收 账 款 2,676, 元, 其 他 应 收 款 247, 元, 存 货 37, 元,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11,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应 付 账 款 672, 元, 调 减 应 交 税 费 12, 元, 调 增 其 他 应 付 款 1,352, 元, 调 减 其 他 应 收 款 300,000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资 本 公 积 1,047, 元, 增 加 2009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8, 元, 调 增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358, 元 E 如 附 注 一 所 述 集 团 公 司 所 属 企 业 多 为 无 偿 划 转 划 入 的 企 业, 根 据 新 准 则 要 求 应 予 还 原 这 些 企 业 合 并 前 的 留 存 收 益 以 前 年 度 还 原 有 误, 本 年 度 对 此 进 行 更 正, 补 充 还 原 留 存 收 益 影 响 2009 年 初 资 本 公 积 减 少 178,718, 元, 增 加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31,748, 元, 减 少 年 初 盈 余 公 积 53,030, 元 (3) 公 司 制 改 建 计 提 三 类 人 员 费 用 调 整 因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际 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股 份 制 改 建, 经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核 准 准 予 计 提 三 类 人 员 费 用 根 据 国 资 分 配 [2009]150 号 文 件 精 神, 相 关 精 算 评 估 结 果 在 报 告 期 间 内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由 此 调 增 2009 年 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487,391,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87,124,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其 他 应 付 款 22,520, 元, 调 增 2009 年 初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952,014,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1,574,267, 元 (4) 其 他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因 进 行 股 份 制 改 建, 根 据 改 制 方 案 的 安 排 将 不 适 宜 纳 入 股 份 公 司 范 围 部 份 子 公 司 及 单 项 资 产 于 基 准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08 年 8 月 29 日 进 行 剥 离 ; 将 所 剥 离 资 产 对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相 应 转 回, 由 此 调 减 2009 年 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7,268, 元, 调 减 2009 年 初 资 本 公 积 17,268, 元 六 税 项 1 增 值 税 本 公 司 经 税 务 机 关 核 定 为 一 般 纳 税 人, 产 品 的 销 项 税 率 为 17%, 增 值 税 应 纳 税 额 为 47
48 当 期 销 项 税 额 抵 减 当 期 可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后 的 差 额 根 据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国 税 发 [2003]104 号 文 件 规 定, 军 队 保 障 性 企 业 移 交 后, 其 生 产 的 货 物 及 销 售 对 象 凡 符 合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军 队 军 工 系 统 所 属 单 位 征 收 流 转 税 资 源 税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字 [1994]011 号 ) 和 关 于 军 队 系 统 所 属 企 业 征 收 增 值 税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字 [1997]135) 规 定 的, 可 按 照 现 行 对 军 需 品 免 征 增 值 税 的 相 关 规 定 继 续 免 征 增 值 税 保 障 性 企 业 移 交 后 为 生 产 军 需 品 而 相 互 协 作 的 产 品, 继 续 免 征 增 值 税 本 公 司 符 合 条 件 的 军 需 品 销 售 业 务 免 征 增 值 税 根 据 财 税 [2006]166 号 文 件 关 于 三 线 企 业 增 值 税 先 征 后 退 政 策 的 通 知, 本 公 司 符 合 条 件 的 企 业 2006 年 1 月 1 日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继 续 享 受 增 值 税 超 基 数 退 税, 并 且 退 税 款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政 策 本 公 司 下 属 企 业 新 兴 重 工 湖 北 三 六 一 一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山 西 清 徐 六 六 一 七 机 械 厂,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 [2006]166 号 文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三 线 企 业 增 值 税 先 征 后 退 政 策 的 通 知, 实 现 的 增 值 税 先 按 规 定 征 收, 后 按 超 基 数 部 分 实 际 交 纳 税 额 的 60% 比 例 退 税, 该 政 策 执 行 期 间 为 2006 至 2008 年 度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富 阳 金 鼎 有 色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 [2006]111 号 关 于 调 整 完 善 现 行 福 利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按 企 业 实 际 安 置 残 疾 人 员 的 人 数 及 最 高 不 超 过 每 人 每 年 3.5 万 元 限 额 的 计 算 原 则 减 征 增 值 税 2 营 业 税 按 资 产 出 租 收 入 房 地 产 转 让 收 入 的 5% 计 算 缴 纳 ; 3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按 实 际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的 7% 5% 1% 计 缴 ; 教 育 费 附 加 按 实 际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的 4% 3% 计 缴 4 企 业 所 得 税 除 以 下 子 公 司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外, 本 部 及 其 他 子 公 司 在 2007 年 均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33% 计 缴,2008 年 起 按 照 25% 预 缴 享 受 优 惠 政 策 的 子 公 司 情 况 如 下 : 企 业 名 称 适 用 税 率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优 惠 政 策 内 容 贵 州 三 五 三 五 服 装 有 限 公 司 15% 15% 15% 西 部 大 开 发 政 策 优 惠 际 华 三 五 三 六 职 业 装 有 限 公 司 15% 0 0 西 部 大 开 发 政 策 优 惠 2008 年 5.12 震 灾 免 税 际 华 三 五 三 七 制 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5% 15% 15% 西 部 大 开 发 政 策 优 惠 际 华 三 五 三 九 制 鞋 有 限 公 司 15% 15% 15% 西 部 大 开 发 政 策 优 惠 际 华 三 五 四 二 纺 织 有 限 公 司 33% 15% 15%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际 华 三 五 二 二 装 具 饰 品 有 限 公 司 15% 15% 15%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南 京 际 华 三 五 二 一 特 种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33% 25% 15%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芜 湖 新 兴 铸 管 有 限 公 司 15%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湖 北 三 六 一 一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15%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48
49 西 安 朱 雀 热 力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5% 15% 15% 西 部 大 开 发 政 策 优 惠 漯 河 市 强 人 体 育 用 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2.5% 漯 国 税 函 (2007)67 号 文 件 中 外 合 资 天 津 市 双 鹿 电 子 元 件 包 装 材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5% 15%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1) 根 据 黔 南 州 国 家 税 务 局 黔 南 国 税 函 [2006]56 号 文 件 精 神,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三 五 服 装 总 厂 符 合 西 部 大 开 发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的 规 定 同 意 对 其 在 2005 年 至 2010 年 期 间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2) 根 据 四 川 省 绵 阳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绵 高 国 税 函 [2006]7 号 文 件 精 神,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三 六 职 业 装 有 限 公 司 符 合 西 部 大 开 发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的 规 定 同 意 其 在 2005 年 至 2010 年 享 受 减 按 15% 的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2008 年 受 5 12 汶 川 大 地 震 影 响, 公 司 受 到 一 定 损 失 根 据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公 司 可 以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已 同 意 该 子 公 司 2008 及 2009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免 税 (3) 根 据 贵 州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黔 国 税 函 [2006]159 号 文 件 精 神,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三 七 制 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符 合 西 部 大 开 发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的 规 定 同 意 对 其 在 2005 年 至 2010 年 期 间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4) 根 据 江 津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江 津 国 税 发 [2004]195 号 文 件 精 神,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三 九 制 鞋 有 限 公 司 符 合 西 部 大 开 发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的 规 定 同 意 其 在 2003 年 至 2010 年 期 间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5) 根 据 湖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湖 北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湖 北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等 单 位 联 合 下 发 的 鄂 科 技 发 计 [2009]3 号 文 件 精 神,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四 二 纺 织 有 限 公 司 为 湖 北 省 认 定 的 2008 年 第 一 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自 2008 年 起 可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申 请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该 子 公 司 的 优 惠 税 率 为 15% (6) 本 公 司 子 企 业 际 华 三 五 二 二 装 具 饰 品 有 限 公 司 2006 年 度 至 今 均 为 天 津 市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该 公 司 2006 年 至 2010 年 均 享 受 15% 的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7) 本 公 司 子 企 业 南 京 际 华 三 五 二 一 特 种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2009 年 度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该 公 司 自 2009 年 起 享 受 15% 的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为 期 三 年 (8) 根 据 安 徽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安 徽 省 财 政 厅 安 徽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和 安 徽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联 合 下 发 的 关 于 公 布 安 徽 省 2008 年 第 三 批 第 四 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名 单 的 通 知 ( 科 高 [2009]28 号 ), 芜 湖 新 兴 被 认 定 为 安 徽 省 2008 年 第 三 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证 书 编 号 : GR ), 芜 湖 新 兴 2008 年 度 所 得 税 率 为 15% (9) 本 公 司 下 属 企 业 新 兴 重 工 湖 北 三 六 一 一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本 期 内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由 25% 调 整 为 15%, 该 政 策 执 行 期 间 为 2009 至 2011 年 度 (10) 漯 河 市 强 人 体 育 用 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本 年 度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12.5% 计 缴 该 公 司 企 业 所 得 税 由 漯 河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漯 国 税 函 (2007)67 号 文 件 批 准, 执 行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免 二 减 三 的 优 惠 政 策 (11) 天 津 市 双 鹿 电 子 元 件 包 装 材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根 据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49
50 法 ( 国 科 发 火 [2008]172 号 ) 和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指 引 ( 国 科 发 火 [2008]362 号 ), 经 专 家 审 查, 本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天 津 市 2008 年 第 三 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有 效 期 三 年 自 2008 年 起 可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15% 计 缴 高 薪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号 :GR (12) 西 安 朱 雀 热 力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符 合 西 部 大 开 发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的 规 定, 根 据 西 安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市 国 税 函 [2006]237 号 文 件 规 定, 享 受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15% 计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13) 南 京 市 鼓 楼 区 镇 江 路 副 食 品 市 场 服 务 中 心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1% 核 定 征 收 (14)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和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联 合 发 布 的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目 录 (2008 年 版 ) ( 以 下 简 称 目 录 ),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邯 郸 新 兴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属 于 目 录 中 的 第 二 类 第 9 项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企 业, 从 2008 年 起, 生 产 符 合 相 关 标 准 及 要 求 的 产 品 所 取 得 的 收 入 享 受 减 按 90% 计 入 当 年 收 入 总 额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优 惠 政 策 5 土 地 增 值 税 按 增 值 额 的 超 率 累 进 税 率 计 缴 七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1 企 业 合 并 企 业 合 并 分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均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且 该 控 制 并 非 暂 时 性 的,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合 并 日 取 得 对 其 他 参 与 合 并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一 方 为 合 并 方, 参 与 合 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被 合 并 方 合 并 日, 是 指 合 并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合 并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合 并 方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方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股 本 溢 价, 不 足 冲 减 的 则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合 并 方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不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的, 为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购 买 日 取 得 对 其 他 参 与 合 并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一 方 为 购 买 方, 参 与 合 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被 购 买 方 购 买 日, 是 指 为 购 买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成 本 为 购 买 日 购 买 方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为 企 业 合 并 而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通 过 多 次 交 换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成 本 为 每 一 单 项 交 易 成 本 之 和 在 合 并 合 同 中 对 可 能 影 响 合 并 成 本 的 未 来 事 项 作 出 约 定 的, 购 买 日 如 果 估 计 未 来 事 项 很 可 能 发 生 并 且 对 合 并 成 本 的 影 响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也 计 入 合 50
51 并 成 本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中 所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在 收 购 日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首 先 对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合 并 成 本 的 计 量 进 行 复 核,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1) 合 并 范 围 的 确 定 原 则 合 并 报 表 编 制 的 原 则 程 序 及 方 法 1 合 并 范 围 的 确 定 原 则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予 以 确 定 控 制 是 指 本 公 司 能 够 决 定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并 能 据 以 从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经 营 活 动 中 获 取 利 益 的 权 力 本 公 司 对 其 他 单 位 投 资 占 被 投 资 单 位 有 表 决 权 资 本 总 额 50% 以 上 ( 不 含 50%), 或 虽 不 足 50% 但 有 实 质 控 制 权 的, 全 部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2 合 并 报 表 编 制 的 原 则 程 序 及 方 法 A. 合 并 报 表 编 制 的 原 则 程 序 及 基 本 方 法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以 母 公 司 和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为 基 础, 根 据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按 照 权 益 法 调 整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抵 销 母 公 司 权 益 性 资 本 投 资 与 子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母 公 司 所 持 有 的 份 额 和 公 司 内 部 之 间 重 大 交 易 及 内 部 往 来 后 编 制 而 成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下 以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项 目 列 示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净 利 润 项 目 下 以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项 目 列 示 本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如 果 子 公 司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期 间 与 母 公 司 不 一 致 的, 需 要 按 照 母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期 间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 或 者 要 求 子 公 司 按 照 母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期 间 另 行 编 报 财 务 报 表 B. 报 告 期 内 增 加 或 处 置 子 公 司 的 处 理 方 法 母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因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编 制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时, 应 当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期 初 数 因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编 制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时, 不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期 初 数 母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处 置 子 公 司, 编 制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时, 不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期 初 数 母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因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将 该 子 公 司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收 入 费 用 利 润 纳 入 合 并 利 润 表 因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将 该 子 公 司 购 买 日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收 入 费 用 利 润 纳 入 合 并 利 润 表 母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处 置 子 公 司, 将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处 置 日 的 收 入 费 用 利 润 纳 入 合 并 利 润 表 母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因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将 该 子 公 司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现 金 流 量 纳 入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因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51
52 将 该 子 公 司 购 买 日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现 金 流 量 纳 入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母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处 置 子 公 司, 将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处 置 日 的 现 金 流 量 纳 入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2) 本 年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的 子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际 华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际 华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 享 有 表 决 权 比 例 (%) 注 册 资 本 投 资 额 ,474,516, ,093,596, ,700,000, ,983,015, ,000, ,000, 新 兴 重 工 有 限 公 司 ,000, ,784, 新 兴 铸 管 置 业 ( 投 资 )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金 特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 新 疆 ) 资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100, ,219, ,000, ,092, ,000, ,000, 中 新 联 进 出 口 公 司 ,200, ,163, 天 津 市 普 辰 机 电 技 术 工 程 公 司 北 京 三 鑫 福 达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河 北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460, ,600, ,000, , ,000, ,000, 级 次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企 业 类 型 境 内 非 金 融 子 企 业 境 内 非 金 融 子 企 业 境 内 非 金 融 子 企 业 境 内 非 金 融 子 企 业 境 内 非 金 融 子 企 业 境 内 非 金 融 子 企 业 境 内 非 金 融 子 企 业 境 内 非 金 融 子 企 业 境 内 非 金 融 子 企 业 境 内 非 金 融 子 企 业 境 内 非 金 融 子 企 业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备 注 (2) 本 年 合 并 范 围 的 变 更 及 理 由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企 业 级 次 是 否 合 并 报 表 变 动 原 因 1 新 兴 河 北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二 级 是 新 成 立 2 和 静 金 特 物 业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三 级 是 新 成 立 3 新 兴 重 工 ( 天 津 )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三 级 是 新 成 立 4 新 印 度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三 级 是 以 往 年 度 新 设 原 未 并 表 本 期 更 正, 合 并 报 表 5 襄 汾 县 鸿 达 镁 合 金 有 限 公 司 三 级 是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收 购 6 武 汉 冉 宇 制 鞋 有 限 公 司 四 级 是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收 购 7 富 阳 金 鼎 有 色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三 级 是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收 购 富 阳 金 鼎 有 色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之 子 公 新 兴 矿 业 资 源 ( 赞 比 亚 ) 有 限 公 司 8 三 级 是 司 富 阳 金 鼎 有 色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之 子 公 金 鼎 矿 产 资 源 ( 赞 比 亚 ) 有 限 公 司 9 四 级 是 司 四 级 富 阳 金 鼎 有 色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之 子 公 茂 盛 矿 产 资 源 ( 赞 比 亚 ) 有 限 公 司 10 是 司 52
53 四 级 富 阳 金 鼎 有 色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之 子 公 意 魁 特 矿 产 资 源 ( 赞 比 亚 ) 有 限 公 司 11 是 司 四 级 富 阳 金 鼎 有 色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之 子 公 富 阳 恒 冶 废 旧 金 属 回 收 有 限 公 司 12 是 司 13 南 京 互 联 互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四 级 是 新 成 立 14 新 兴 铸 管 沙 湾 县 矿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四 级 是 新 成 立 15 新 疆 新 兴 科 工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四 级 是 新 成 立 16 新 兴 铸 管 ( 蒙 古 ) 有 限 公 司 四 级 是 新 成 立 17 新 兴 铸 管 乌 鲁 木 齐 矿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四 级 是 新 成 立 18 巴 州 天 普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三 级 否 本 年 度 注 销 19 新 疆 新 兴 金 特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三 级 否 本 年 度 注 销 20 石 家 庄 新 兴 铸 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三 级 否 本 年 度 处 置 股 权 2 本 期 新 增 子 公 司 的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A. 通 过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a. 财 务 状 况 子 公 司 名 称 收 购 日 资 产 总 额 负 债 总 额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额 武 汉 冉 宇 制 鞋 有 限 公 司 2,742, , ,300, 襄 汾 县 鸿 达 镁 合 金 有 限 公 司 36,834, ,834, 富 阳 金 鼎 有 色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11,872, ,582, ,289, b. 经 营 成 果 及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收 购 日 年 12 月 31 日 子 公 司 名 称 收 入 净 利 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武 汉 冉 宇 制 鞋 有 限 公 司 15, 襄 汾 县 鸿 达 镁 合 金 有 限 公 司 -2,451, ,004, ,663, 富 阳 金 鼎 有 色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2,324,886, ,021, ,812, ,225, ,568, B. 通 过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a. 财 务 状 况 子 公 司 名 称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总 额 负 债 总 额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额 新 兴 重 工 ( 天 津 )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336,983, ,923, ,060, 新 印 度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114,103, ,028, ,074, 和 静 金 特 物 业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1,083, , ,038, 南 京 互 联 互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988, , , 新 兴 河 北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63,986, ,637, ,349, 新 兴 铸 管 沙 湾 县 矿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5,031, , ,998, 新 疆 新 兴 科 工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4,952, , ,924, 新 兴 铸 管 ( 蒙 古 ) 有 限 公 司 18,007, , ,006, 新 兴 铸 管 乌 鲁 木 齐 矿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8,361, ,361, ,000,
54 b. 经 营 成 果 及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设 立 日 年 12 月 31 日 子 公 司 名 称 收 入 净 利 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新 兴 重 工 ( 天 津 )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145,689, , ,539, , ,000, 新 印 度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2,463, ,534, ,402, ,842, 南 京 互 联 互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48, , , ,230, 新 兴 河 北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36,199, ,349, ,025, , ,549, 新 兴 铸 管 沙 湾 县 矿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6,134, , , ,981, 新 疆 新 兴 科 工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214,267, , , ,000, 新 兴 铸 管 ( 蒙 古 ) 有 限 公 司 -2,174, ,683, ,006, 新 兴 铸 管 乌 鲁 木 齐 矿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78, (3) 境 外 子 企 业 金 融 子 企 业 基 建 单 位 和 事 业 单 位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情 况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级 次 单 位 性 质 持 股 比 例 (%) 序 号 1 新 印 度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3 级 有 限 公 司 35 2 新 兴 矿 业 资 源 ( 赞 比 亚 ) 有 限 公 司 4 级 有 限 公 司 金 鼎 矿 产 资 源 ( 赞 比 亚 ) 有 限 公 司 4 级 有 限 公 司 茂 盛 矿 产 资 源 ( 赞 比 亚 ) 有 限 公 司 4 级 有 限 公 司 意 魁 特 矿 产 资 源 ( 赞 比 亚 ) 有 限 公 司 4 级 有 限 公 司 100 (4) 本 年 不 再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原 子 公 司 的 情 况 1 基 本 情 况 子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母 公 司 的 持 股 比 例 (%) 表 决 权 比 例 (%) 1 巴 州 天 普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库 尔 勒 市 矿 业 已 注 销 2 新 疆 新 兴 金 特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阿 图 什 帕 米 尔 路 备 注 矿 山 投 资 已 注 销 3 石 家 庄 新 兴 铸 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河 北 井 陉 机 械 制 造 处 置 股 权 2 相 关 财 务 数 据 A. 财 务 状 况 子 公 司 名 称 资 产 总 额 处 置 日 负 债 总 额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额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所 有 者 权 资 产 总 额 负 债 总 额 益 总 额 巴 州 天 普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2,242, ,153, ,089, ,741, , , 新 疆 新 兴 金 特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39,057, , ,053, ,100, ,100, 石 家 庄 新 兴 铸 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59,329, ,033, ,295, ,329, ,033, ,295, 子 公 司 名 称 处 置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收 入 费 用 利 润 总 额 收 入 费 用 利 润 总 额 巴 州 天 普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933, , , , , 新 疆 新 兴 金 特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46, , , , 石 家 庄 新 兴 铸 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4,439, ,439, ,439, ,439,
55 (5) 子 公 司 的 特 殊 会 计 政 策 新 印 度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印 度 GAAP 会 计 政 策, 在 合 并 报 表 时 按 本 公 司 执 行 的 会 计 政 策 进 行 了 调 整 八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以 下 注 释 项 目 除 特 别 注 明 之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年 初 指 2009 年 1 月 1 日, 期 末 指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上 期 指 2008 年 度, 本 期 指 2009 年 度 1 货 币 资 金 项 目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现 金 5,782, ,629, 其 中 : 人 民 币 5,489, ,480, 外 币 折 人 民 币 292, , 其 中 : 美 元 69, , 欧 元 50, , 日 元 1, , 其 他 外 币 171, 银 行 存 款 7,369,926, ,334,898, 其 中 : 人 民 币 7,104,396, ,952,866, 外 币 折 人 民 币 265,529, ,031, 其 中 : 美 元 256,751, ,441, 欧 元 7,897, ,274, 日 元 10, , 其 他 外 币 870, ,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361,932, ,839, 其 中 : 人 民 币 361,262, ,838, 外 币 折 人 民 币 670, 其 中 : 美 元 669, 欧 元 合 计 7,737,641, ,587,366, 注 :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主 要 为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保 证 金 2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年 初 公 允 价 值 一 交 易 性 债 券 投 资 97, , 二 交 易 性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17,144, ,561, 三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 四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 五 其 他 - - 合 计 17,242, ,622, 应 收 票 据 票 据 种 类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4,224,902, ,577,473,
56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38,540, ,107, 合 计 4,263,442, ,688,581, 注 :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年 度 应 收 票 据 较 上 年 度 增 长 1,335,866, 元, 主 要 系 该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增 加, 由 于 公 司 资 金 较 充 裕, 收 到 的 票 据 未 办 理 贴 现 4 应 收 账 款 类 别 采 用 个 别 认 定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采 用 组 合 测 试 ( 账 龄 分 析 )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192,389, ,053, ,264, ,396, ,383,929, ,747, ,104,209, ,102, 合 计 2,576,319, ,800, ,158,473, ,499, (1)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项 目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1,962,128, ,454, ,506,285, ,982, 年 ( 含 2 年 ) 136,473, ,191, ,990, ,661, 年 ( 含 3 年 ) 56,902, ,964, ,678, ,576, 年 ( 含 4 年 ) 77,182, ,469, ,300, ,475, 年 ( 含 5 年 ) 12,286, ,499, ,944, ,160, 年 以 上 138,955, ,167, ,010, ,244, 合 计 2,383,929, ,747, ,104,209, ,102, (2) 采 用 单 项 认 定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账 款 债 权 单 位 债 务 单 位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金 额 账 龄 计 提 依 据 或 原 因 天 津 五 金 矿 产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进 出 口 集 团 有 公 司 限 公 司 13,368, ,368, 账 龄 较 长 收 回 可 能 极 低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山 东 钢 管 联 合 公 司 公 司 11,152, ,152, 公 司 已 经 破 产 际 华 三 五 零 二 职 业 河 北 省 高 级 人 军 警 方 政 府 部 门 高 信 8,474, 年 以 内 装 有 限 公 司 民 法 院 誉 单 位 不 计 提 坏 账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西 安 泓 源 水 务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4,767, ,767, 账 龄 较 长 收 回 可 能 极 低 际 华 三 五 零 二 职 业 武 警 黄 金 指 挥 军 警 方 政 府 部 门 高 信 3,120, 年 以 内 装 有 限 公 司 部 誉 单 位 不 计 提 坏 账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怀 柔 自 来 水 有 公 司 限 公 司 2,885, ,885, 账 龄 较 长 收 回 可 能 极 低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青 岛 北 钢 铸 管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2,876, ,876, 账 龄 较 长 收 回 可 能 极 低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陕 西 火 炬 燃 气 公 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345, ,345, 公 司 已 经 破 产 际 华 三 五 零 二 职 业 天 津 市 公 安 局 军 警 方 政 府 部 门 高 信 2,015, 年 以 内 装 有 限 公 司 后 勤 保 障 部 誉 单 位 不 计 提 坏 账 山 西 清 徐 六 六 一 七 宁 波 华 雄 机 械 对 方 经 营 亏 损 全 额 回 收 1,971, ,064, 年 机 械 厂 有 限 公 司 有 不 确 定 性 邯 郸 新 兴 重 型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博 山 万 杰 集 团 物 流 中 心 1,655, ,655, 年 涉 诉 56
57 北 京 三 兴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零 二 职 业 装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零 二 职 业 装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三 九 制 鞋 有 限 公 司 西 安 际 华 三 五 一 一 家 纺 有 限 公 司 内 蒙 古 际 华 森 普 利 服 装 皮 业 有 限 公 司 海 军 北 京 专 用 装 备 物 资 器 材 采 购 站 1,641, 年 山 东 省 司 法 厅 1,581, 年 以 内 新 疆 科 特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周 口 益 民 燃 汽 有 限 公 司 太 原 市 黄 河 供 水 有 限 公 司 井 研 县 供 排 水 公 司 西 安 航 空 科 技 产 业 园 供 排 水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瑞 荣 实 业 贸 易 公 司 天 津 市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菏 泽 市 自 来 水 劳 动 服 务 公 司 广 州 市 意 多 利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军 警 方 政 府 部 门 高 信 誉 单 位 不 计 提 坏 账 军 警 方 政 府 部 门 高 信 誉 单 位 不 计 提 坏 账 1,570, ,570, 账 龄 较 长 收 回 可 能 极 低 1,474, ,474, 公 司 已 经 破 产 1,463, ,463, 收 回 可 能 极 低 1,442, ,442, 公 司 已 经 破 产 1,316, ,316, 收 回 可 能 极 低 1,191, ,191, 公 司 已 经 破 产 1,072, 年 以 内 军 警 方 政 府 部 门 高 信 誉 单 位 不 计 提 坏 账 1,026, ,026, 账 龄 较 长 收 回 可 能 极 低 1,013, ,013, 公 司 已 经 破 产 邻 水 吴 绍 军 920, , 年 匈 牙 利 SWYY-KFT 公 司 交 通 部 队 二 总 队 对 方 单 位 资 不 抵 债, 法 院 判 决 805, , 年 受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的 影 响 800, 年 其 他 小 计 120,434, ,711, 合 计 192,389, ,053, (3)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军 警 方 政 府 部 门 高 信 誉 单 位 不 计 提 坏 账 单 位 名 称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账 龄 所 占 比 例 % 中 国 五 金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66,866, 年 以 内 2.60 中 国 人 民 武 装 警 察 部 队 后 勤 部 42,404, 年 以 内 1.65 上 海 浦 东 供 排 水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35,641, 年 以 内 1.38 成 都 市 自 来 水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8,009, 年 以 内 1.09 鄂 尔 多 斯 市 源 德 水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7,782, 年 以 内 1.08 合 计 200,704, (4)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子 企 业 新 兴 铸 管 置 业 收 回 期 初 已 全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湖 北 赤 壁 陆 水 湖 开 发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1,920, 元 欠 款 中 的 200, 元, 相 应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200, 元 ; 收 回 期 初 已 全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杭 州 隆 源 铜 业 有 限 公 司 2,087, 元, 相 应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2,087, 元 (5) 本 年 实 际 冲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债 务 人 名 称 金 额 款 项 性 质 冲 销 理 由 是 否 涉 及 关 联 方 宁 波 钢 泰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有 限 公 司 3,943, 铸 管 管 件 该 单 位 已 被 吊 销 否 河 南 省 开 封 市 尉 氏 化 工 总 厂 3,828, 铸 管 管 件 该 单 位 破 产, 无 法 收 回 否 河 南 省 金 源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3,505, 钢 材 法 院 判 决 无 法 执 行 否 河 北 前 进 钢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964, 货 款 质 量 问 题 否 57
58 辛 集 市 金 属 材 料 公 司 2,809, 钢 材 该 单 位 已 被 吊 销 否 龙 翔 翼 商 贸 中 心 2,524, 钢 材 该 单 位 已 长 期 无 法 联 络 否 武 汉 市 广 汇 物 资 公 司 2,045, 钢 材 该 单 位 已 被 吊 销 否 意 大 利 康 飞 公 司 1,973, 货 款 长 期 挂 账 无 法 收 回 否 襄 樊 三 五 四 二 服 装 有 限 公 司 1,747, 货 款 破 产 否 潍 坊 泰 潍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1,719, 钢 材 该 单 位 已 被 吊 销 否 武 汉 市 时 代 潮 实 业 公 司 1,599, 钢 材 该 单 位 已 注 销 否 信 阳 市 师 河 区 五 金 公 司 1,579, 钢 材 法 院 判 决 无 法 执 行 否 光 山 县 兴 伟 物 资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1,512, 钢 材 该 单 位 已 长 期 无 法 联 络 否 黄 陂 罗 汉 钢 改 厂 1,334, 钢 材 该 单 位 已 被 吊 销 否 漯 河 华 西 金 属 材 料 公 司 1,307, 钢 材 法 院 判 决 无 法 执 行 否 北 京 新 兴 建 安 经 贸 公 司 1,274, 钢 材 该 单 位 已 被 吊 销 否 兰 州 建 兴 轻 工 物 资 公 司 1,184, 钢 材 该 单 位 已 注 销 否 衡 水 市 水 泥 制 品 厂 1,079, 钢 材 该 单 位 已 被 吊 销 否 河 北 省 交 通 厅 实 业 发 展 中 心 661, 货 款 法 院 判 决 无 法 收 回 否 吉 林 长 春 部 队 军 人 服 务 社 584, 货 款 长 期 挂 账 无 法 收 回 否 3547 工 厂 经 销 部 418,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秦 皇 岛 新 兴 四 零 服 装 有 限 公 司 418, 货 款 法 院 判 决 无 法 收 回 否 四 川 成 都 军 辉 工 贸 部 ( 先 行 商 贸 ) 396, 货 款 长 期 挂 账 无 法 收 回 否 新 疆 部 队 ( 劳 司 ) 362, 货 款 长 期 挂 账 无 法 收 回 否 兰 州 煌 佳 军 需 品 劳 保 商 店 360, 货 款 法 院 判 决 无 法 收 回 否 金 华 仓 库 344, 货 款 长 期 挂 账 无 法 收 回 否 济 宁 军 分 区 干 休 所 等 33 家 债 务 人 332, 货 款 长 期 挂 账 无 法 收 回 否 核 销 成 都 侨 联 服 装 厂 332, 货 款 单 位 破 产 无 法 收 回 否 黄 海 丝 织 厂 ( 盐 城 海 业 ) 292, 货 款 核 销 否 湖 北 3506 厂 劳 服 公 司 270, 货 款 长 期 挂 账 无 法 收 回 否 通 化 人 武 部 二 道 江 人 武 部 254,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四 川 成 都 空 军 华 西 服 装 厂 展 销 部 250, 货 款 长 期 挂 账 无 法 收 回 否 秦 皇 岛 海 港 强 人 商 店 248,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宁 乡 新 兴 鞋 业 经 营 部 248,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成 都 市 武 安 贸 易 商 行 239,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部 队 军 人 服 务 社 223,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南 充 市 名 峰 实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20,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3540 牡 丹 江 经 销 处 217, 长 期 挂 账 无 法 收 回 沈 阳 军 旺 服 装 鞋 帽 经 营 部 214,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辽 宁 沈 阳 军 区 后 勤 部 军 人 服 务 社 211, 货 款 长 期 挂 账 无 法 收 回 否 山 西 大 同 军 分 区 服 务 社 207,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文 家 贵 202, 货 款 长 期 挂 账 无 法 收 回 否 长 春 仲 德 商 店 185,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河 北 洁 雅 百 货 商 店 179,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3538 工 厂 成 都 办 事 处 经 销 部 172,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武 汉 办 事 处 ( 郭 ) 157,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牛 艳 梅 151,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宿 县 军 分 区 151,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宣 化 强 人 军 品 经 销 部 148,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9872 工 厂 服 务 社 144, 长 期 挂 账 无 法 收 回 沈 阳 军 区 后 勤 部 138,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保 定 军 风 服 装 经 销 部 137,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3536 厂 重 庆 经 营 部 136,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成 都 军 辉 工 贸 公 司 136,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沈 军 长 春 房 管 服 务 总 社 128,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58
59 常 州 长 征 服 装 厂 经 销 部 121,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盐 城 丝 织 厂 121, 货 款 核 销 否 成 都 华 西 服 装 经 营 部 117,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广 州 南 方 军 工 商 场 同 和 商 场 117,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3524 工 厂 商 贸 中 心 106,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部 队 军 人 服 务 总 社 100,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单 位 已 长 期 无 法 联 络 否 其 他 516 项 小 计 33,634, 长 期 挂 账 无 法 收 回 合 计 81,738, 预 付 款 项 项 目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2,185,406, ,366,307, 年 ( 含 2 年 ) 143,285, ,854, 年 ( 含 3 年 ) 42,351, ,104, 年 ( 含 4 年 ) 6,419, ,163, , 年 ( 含 5 年 ) 4,917, , ,676, 年 以 上 5,815, , ,599, , 合 计 2,388,195, , ,455,706, ,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预 付 账 款 包 括 铸 管 股 份 下 属 子 公 司 芜 湖 新 兴 铸 管 有 限 公 司 预 付 的 土 地 出 让 金 芜 湖 新 兴 铸 管 有 限 公 司 于 2007 年 预 付 1,000, 元 作 为 研 发 中 心 项 目 用 地 预 付 款, 由 于 相 关 土 地 的 市 政 用 途 改 变, 芜 湖 市 政 府 重 新 为 本 公 司 安 排 另 一 块 地, 相 关 产 权 手 续 尚 在 办 理 中 芜 湖 新 兴 铸 管 有 限 公 司 亦 与 芜 湖 市 戈 江 区 签 订 征 地 拆 迁 合 作 协 议, 拟 征 地 1010 亩, 并 分 别 于 2007 年 支 付 28,137, 元,2008 年 支 付 67,191, 元,2009 年 支 付 25,313, 元, 至 本 年 末 该 土 地 的 相 关 产 权 手 续 尚 在 办 理 中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芜 湖 新 兴 铸 管 有 限 公 司 预 付 该 土 地 相 关 款 项 共 计 120,642, 元 6 其 他 应 收 款 类 别 采 用 个 别 认 定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采 用 组 合 测 试 ( 账 龄 分 析 )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424,275, ,454, ,201, ,915, ,068, ,321, ,111, ,599, 合 计 1,150,343, ,776, ,313, ,515, (1)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目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538,720, ,733, ,541, ,139, 年 ( 含 2 年 ) 31,046, ,172, ,330, ,520, 年 ( 含 3 年 ) 10,239, ,443, ,517, ,171,
60 3-4 年 ( 含 4 年 ) 19,195, ,683, ,286, ,827, 年 ( 含 5 年 ) 12,306, ,601, ,496, ,191, 年 以 上 114,560, ,686, ,938, ,748, 合 计 726,068, ,321, ,111, ,599, 注 : 期 初 2-3 年 与 期 末 3-4 年 账 龄 不 勾 稽 是 因 本 年 度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收 购 子 公 司 富 阳 金 鼎 有 色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影 响 所 致 (2) 采 用 单 项 认 定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债 权 单 位 债 务 单 位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金 额 账 龄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公 司 南 京 际 华 三 五 二 一 特 种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原 军 需 企 业 统 借 统 还 银 行 借 款 本 金 及 利 息 103,354, ,354, 年 以 上 江 宁 科 技 园 开 发 公 司 10,800, 年 以 上 中 新 联 进 出 口 公 司 应 收 出 口 退 税 8,123, 年 以 内 新 兴 际 华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一 三 鞋 业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际 华 三 五 二 一 特 种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零 二 职 业 装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河 北 冶 金 资 源 有 限 公 司 山 西 清 徐 六 六 一 七 机 械 厂 兰 州 三 五 一 二 皮 革 制 衣 厂 际 华 三 五 零 二 职 业 装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江 都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应 收 南 院 职 工 集 资 建 房 款 南 京 中 兆 置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解 放 军 总 后 勤 部 军 需 物 资 油 料 部 军 需 军 事 代 表 局 计 提 依 据 或 原 因 长 期 挂 账 预 计 不 能 收 回 土 地 转 让 补 偿 陆 续 回 收 应 收 出 口 退 税 7,407, 年 以 内 工 程 款 5,699, ,699, 年 无 法 收 回 4,028, 年 以 上 3,030, 年 以 内 土 地 转 让 补 偿 陆 续 回 收 军 警 方 政 府 部 门 高 信 誉 单 位 不 计 提 坏 账 上 泉 供 电 所 2,434, 年 以 内 无 减 值 迹 象 陈 永 亮 2,056, 年 无 减 值 迹 象 甘 肃 城 建 艺 有 工 程 处 1,815, ,815, 年 以 上 中 国 人 民 武 装 警 察 部 队 后 勤 部 物 资 采 购 站 1,040, 年 以 内 新 兴 重 工 有 限 公 司 营 口 正 祥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1,000, , 年 涉 诉 际 华 三 五 三 七 制 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一 三 鞋 业 有 限 公 司 铸 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际 华 5302 服 饰 装 具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南 京 际 华 5302 服 饰 装 具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南 京 际 华 5302 服 饰 装 具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铸 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总 后 勤 部 军 需 物 资 油 料 部 陕 西 省 西 安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1,000, 年 以 内 900, 年 杨 林 767, , 南 京 市 房 产 局 600, 年 江 苏 创 宁 事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515, , 年 以 上 武 警 后 勤 部 物 资 采 购 站 500, 年 以 内 代 垫 招 标 处 借 款 427, , 职 工 集 资, 款 项 无 法 收 回 军 警 方 政 府 部 门 高 信 誉 单 位 不 计 提 坏 账 军 警 单 位 不 计 提 账 龄 较 长 无 法 收 回 军 警 方 政 府 部 门 高 信 誉 单 位 不 计 提 坏 账 款 项 年 限 较 长, 收 回 可 能 性 小 军 方 单 位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账 龄 较 长 无 法 收 回 60
61 铸 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山 西 清 徐 六 六 一 七 机 械 厂 西 安 际 华 三 五 一 一 家 纺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际 华 5302 服 饰 装 具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京 点 - 李 振 刚 419, , 市 住 房 办 公 室 417, 年 匈 牙 利 办 事 处 费 用 277, , 年 中 仪 国 际 招 标 公 司 214, 年 以 内 账 龄 较 长 无 法 收 回 政 府 部 门 高 信 誉 单 位 不 计 提 债 务 人 无 法 找 到 高 信 誉 单 位 不 计 提 中 新 联 进 出 口 公 司 备 用 金 202, 年 以 内 备 用 金 铸 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铸 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新 联 进 出 口 公 司 西 安 际 华 三 五 一 一 家 纺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际 华 5302 服 饰 装 具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其 他 金 额 较 小 款 项 小 计 河 北 启 信 贸 易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69, , 桃 江 县 第 二 招 待 所 150, ,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委 员 会 押 金 吴 晓 智 借 匈 牙 利 办 事 处 差 费 经 营 费 用 140, 年 押 金 130, , 年 黄 金 指 挥 部 100, 年 以 内 266,553, ,128, 合 计 424,275, ,454, (3) 其 他 应 收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账 龄 较 长 无 法 收 回 账 龄 较 长 无 法 收 回 债 务 人 无 法 找 到 高 信 誉 单 位 不 计 提 所 占 比 例 单 位 名 称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账 龄 (%) 原 军 需 企 业 统 借 统 还 银 行 借 款 本 金 及 利 息 103,354, 年 以 上 8.98 何 晓 军 55,085, 年 以 内 4.79 铸 管 股 份 应 收 待 转 出 口 费 用 38,436, 年 以 内 3.34 劳 动 服 务 公 司 22,635, 年 1.97 劳 服 一 分 厂 17,689, 年 1.54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总 后 勤 部 军 需 物 资 油 料 部 13,775, 年 以 内 1.20 合 计 250,976, 注 : 何 晓 军 欠 款 详 见 附 注 十 二 5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其 交 易 (4) 本 年 实 际 冲 销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债 务 人 名 称 金 额 款 项 性 质 冲 销 理 由 是 否 涉 及 关 联 方 襄 樊 三 五 四 二 服 装 工 厂 2,033, 代 付 费 用 破 产 否 漯 河 市 政 府 借 款 2,000, 借 款 无 法 收 回 否 摩 森 公 司 564, 往 来 款 公 司 注 销 否 总 后 军 需 企 业 兰 州 经 销 部 413, 往 来 款 经 销 部 撤 销 否 济 南 经 销 部 343, 往 来 款 经 销 部 撤 销 否 新 疆 万 顺 达 运 输 公 司 274, 棉 花 赔 款 长 时 间 挂 账 无 法 收 回 否 武 汉 三 五 公 司 200, 货 款 债 权 转 让 否 其 他 18 项 小 计 268, 长 时 间 挂 账 无 法 收 回 否 合 计 6,097, (5) 预 付 账 款 转 入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情 况 债 务 人 名 称 转 入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金 额 转 入 原 因 北 京 科 大 中 冶 技 术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5,000, 代 垫 设 计 款 西 安 地 质 矿 产 研 究 所 580, 代 垫 环 境 检 测 款 61
62 重 庆 山 奇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486, 未 办 妥 房 产 证 北 京 中 企 华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00, 代 垫 评 估 款 北 京 军 需 材 料 供 应 站 156, 账 龄 三 年 以 上 重 庆 江 津 天 然 气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50, 购 气 押 金 款 新 乡 华 源 护 神 公 司 86, 账 龄 在 一 年 以 上 深 圳 致 富 皮 革 公 司 80, 同 上 武 汉 俊 然 纺 织 制 衣 有 限 公 司 70, 同 上 南 京 苏 达 电 梯 公 司 18, 同 上 四 川 亚 西 橡 塑 机 器 有 限 公 司 18, 预 付 购 机 器 款 南 京 建 陵 服 装 厂 8, 账 龄 在 一 年 以 上 南 京 安 平 建 筑 安 装 有 限 公 司 7, 账 龄 在 一 年 以 上 河 北 任 丘 鞋 材 厂 4, 账 龄 在 一 年 以 上 3521 厂 服 务 公 司 ( 应 运 祥 ) 2, 账 龄 三 年 以 上 浙 江 海 宁 锦 达 有 限 公 司 2, 同 上 浙 江 平 阳 金 恒 皮 件 厂 1, 同 上 温 州 苍 南 金 乡 徽 章 厂 1, 同 上 新 疆 边 防 总 队 1, 账 龄 在 一 年 以 上 南 京 田 勇 箱 包 店 1, 账 龄 三 年 以 上 上 海 申 达 无 纺 布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1, 账 龄 三 年 以 上 高 淳 金 梅 装 具 厂 同 上 新 兴 职 业 装 备 生 产 技 术 研 究 所 同 上 总 后 军 需 材 料 供 应 站 同 上 合 计 6,978, 存 货 (1) 存 货 构 成 项 目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减 少 额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原 材 料 1,623,000, ,244,121, ,183,370, ,683,750, 自 制 半 成 品 及 在 产 品 861,025, ,776,306, ,964,694, ,637, 库 存 商 品 ( 产 成 品 ) 3,800,923, ,647,060, ,831,288, ,616,695, 周 转 材 料 ( 包 装 物 低 值 易 耗 品 等 ) 152,306, ,894, ,372, ,828,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工 程 施 工 (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款 ) 18,257, ,107, ,948, ,415, 其 他 337,933, ,864,800, ,840,185, ,549, 合 计 6,793,446, ,203,290, ,496,860, ,499,876, (2)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项 目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减 少 额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原 材 料 28,441, ,764, ,729, ,476, 自 制 半 成 品 及 在 产 品 15,105, ,476, ,979, ,601, 库 存 商 品 ( 产 成 品 ) 98,272, ,380, ,863, ,788, 周 转 材 料 ( 包 装 物 低 值 易 耗 品 等 ) 2,805, , , ,364,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资 产 其 他 649, , ,454, 合 计 145,274, ,585, ,172, ,686,
63 8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年 初 账 面 价 值 待 摊 保 险 费 825, , 北 京 银 行 股 票 现 金 股 利 10, 应 收 达 文 利 兴 的 股 利 25, , 应 收 众 源 源 食 府 股 利 307, 待 处 理 流 动 资 产 损 失 合 计 1,169,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债 券 项 目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年 初 公 允 价 值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113,021, ,055, 其 他 合 计 113,021, ,055,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05 年 神 华 集 团 企 业 债 券 10,494, ,517, 川 投 企 业 债 券 2,014, ,017, 豫 投 企 业 债 券 5,141, ,146, 武 汉 市 电 力 开 发 公 司 债 券 76, , 年 记 账 凭 证 式 国 债 8,321, ,879, 合 计 26,049, ,870, 长 期 应 收 款 (1) 余 额 构 成 类 别 融 资 租 赁 产 生 的 应 收 款 项 分 期 收 款 销 售 商 品 产 生 的 应 收 款 项 分 期 收 款 提 供 劳 务 产 生 的 应 收 款 项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其 他 ( 包 括 ): 360,709, ,910, ,186, ,910, 西 安 长 刚 置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910, ,910, ,910, ,910, 西 安 高 科 示 范 产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53,386, ,386, 西 安 叁 叁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70,720, ,833, 陕 西 煜 丰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19,113, ,476, 武 汉 波 涛 置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82,340, ,340, 西 安 金 统 房 地 产 开 发 公 司 52,040, ,040, 新 疆 和 合 矿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77,200, ,200, 合 计 360,709, ,910, ,186, ,910, (2) 采 用 单 项 认 定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长 期 应 收 款 债 权 单 位 债 务 单 位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金 额 账 龄 计 提 依 据 或 原 因 际 华 三 五 一 三 鞋 业 有 西 安 长 刚 置 业 有 5,910, ,910, 长 期 挂 账 无 法 回 收 限 公 司 限 责 任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一 三 鞋 业 有 西 安 高 科 示 范 产 合 同 约 定 以 房 产 补 偿 53,386, 限 公 司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房 产 即 将 完 工 际 华 三 五 一 三 鞋 业 有 西 安 叁 叁 实 业 有 合 同 约 定 以 房 产 补 偿 70,720, 限 公 司 限 公 司 房 产 即 将 完 工 63
64 际 华 三 五 一 三 鞋 业 有 陕 西 煜 丰 置 业 有 合 同 约 定 以 房 产 补 偿 19,113, 限 公 司 限 公 司 房 产 即 将 完 工 际 华 三 五 零 六 纺 织 服 武 汉 波 涛 置 业 发 82,340, 合 同 约 定 陆 续 回 收 装 有 限 公 司 展 有 限 公 司 西 安 际 华 三 五 一 一 家 西 安 金 统 房 地 产 合 同 约 定 以 房 产 补 偿 52,040, 纺 有 限 公 司 开 发 公 司 房 产 即 将 完 工 新 疆 金 特 钢 铁 股 份 有 新 疆 和 合 矿 业 有 77,200, 陆 续 回 收 限 公 司 限 责 任 公 司 小 计 - 360,709, ,910,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分 类 项 目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 对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 对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19,073, ,012, , ,035, 其 他 企 业 投 资 411,640, ,104, ,555, ,189, 小 计 430,714, ,116, ,605, ,225, 减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44,531, ,000, ,290, ,241, 合 计 386,182, ,116, ,315, ,983, (2) 对 重 大 的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复 合 材 料 制 品 南 京 先 进 复 合 材 料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机 器 设 备 的 生 产 销 售 等 北 京 长 兴 凯 达 复 合 材 料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商 贸 襄 樊 零 七 机 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襄 樊 机 械 加 工 新 疆 和 合 矿 业 有 限 矿 产 品 加 工 销 责 任 公 司 新 疆 售 新 疆 和 静 天 山 金 特 矿 渣 微 粉 生 产 矿 微 粉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销 售 持 股 比 例 (%) 表 决 权 比 例 (%) 期 末 净 资 产 总 额 本 期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本 期 净 利 润 ,164, ,293, , ,983, ,216, , ,482, ,854, , ,871, ,068, ,000, 北 京 达 文 利 兴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物 业 管 理 ,592, ,199, , 合 计 - - (3) 按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重 大 股 权 投 资 ,094, ,565, ,108,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年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施 维 雅 ( 天 津 )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4,446, ,446, ,962, ,408, 上 海 爱 景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17,500, ,500, ,500, 新 兴 重 机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16,143, ,143, ,143, 西 安 市 商 业 银 行 8,000, ,000, ,417, ,582, 哈 尔 滨 办 事 处 5,138, ,138, ,138, 兰 州 华 世 泵 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901, ,901, ,901, 南 京 玛 克 世 家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3,000, ,458, ,458, 武 汉 老 三 届 纺 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100, ,100, ,100,
65 山 西 古 冶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000, ,000, ,000, 湖 北 赤 壁 陆 水 湖 开 发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和 静 金 特 福 兴 石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1,500, ,500, ,500, ,050, ,050, ,050, 宁 波 华 雄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600, , , 合 成 制 管 公 司 595, , , 安 次 服 装 厂 538, , , 大 同 市 自 来 水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82, , , 北 京 众 源 源 市 府 有 限 公 司 384, , , 投 资 企 业 家 协 会 335, , , 天 津 新 邦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67, , , 锦 州 重 型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 , , 武 汉 油 罐 厂 160, , , 山 西 徐 清 县 东 于 信 用 合 作 社 16, , , 无 想 寺 渡 假 村 500, , , 北 京 国 华 新 兴 节 能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富 阳 恒 冶 废 旧 金 属 回 收 有 限 公 司 2,000, ,060, ,060, , , 陕 西 毛 毡 制 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62, , , 绵 阳 三 五 三 六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00, , , 江 西 省 九 江 毛 纺 厂 34,670, ,670, ,670, 武 汉 市 黄 鹤 楼 酒 厂 100, , , 广 州 粤 汉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20, , , 股 权 分 置 流 通 权 307,826, ,826, ,826, 合 计 413,339, ,640, ,104, ,555, ,189, (4)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重 大 股 权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初 始 金 额 年 初 余 额 投 资 成 本 变 动 损 益 调 整 变 动 应 计 损 益 本 年 实 收 红 利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期 末 余 额 南 京 先 进 复 合 材 料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320, , , , , 北 京 长 兴 凯 达 复 合 材 料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4,000, ,098, , ,993, 襄 樊 零 七 机 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00, , , , , 新 疆 和 合 矿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3,600, ,239, , ,536, 新 疆 和 静 天 山 金 特 矿 微 粉 有 限 公 司 10,500, ,500, ,500, 北 京 达 文 利 兴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827, , , ,011, 合 计 29,747, ,073, ,726, , , ,035, (5)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项 目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数 减 少 数 本 年 减 少 数 减 少 原 因 期 末 余 额 65
66 山 西 古 冶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2,000, 安 次 分 厂 538, 哈 尔 滨 办 事 处 5,138, 南 京 玛 克 世 家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1,698, 兰 州 华 世 泵 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50, 投 资 企 业 家 协 会 335, 武 汉 油 罐 厂 80, 无 想 寺 渡 假 村 500, , 武 汉 市 黄 鹤 楼 酒 厂 100, , 广 州 粤 汉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20, , 江 西 省 九 江 毛 纺 厂 34,670, ,670, 合 计 44,531, ,000, ,290, 评 估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损 失 认 定 转 帐 ( 桥 国 税 登 [2009]7 号 同 上 同 上 ,000, , ,138, ,698, ,450, , , ,241,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1) 按 成 本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项 目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减 少 额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一 原 价 合 计 760,666, ,830, ,053, ,442, 房 屋 建 筑 物 760,666, ,830, ,053, ,442, 土 地 使 用 权 二 累 计 折 旧 ( 摊 销 ) 合 计 98,880, ,256, ,484, ,651, 房 屋 建 筑 物 98,880, ,256, ,484, ,651, 土 地 使 用 权 三 减 值 准 备 累 计 金 额 合 计 1,505, ,505, 房 屋 建 筑 物 1,505, ,505, 土 地 使 用 权 四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660,280, ,791, 房 屋 建 筑 物 660,280, ,791, 土 地 使 用 权 注 1: 下 属 子 企 业 上 海 际 华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减 少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账 面 余 额 为 4,260, 元 因 转 为 自 用 故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注 2: 下 属 子 企 业 天 津 华 津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减 少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账 余 额 为 1,308, 为 因 转 为 自 用 故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注 3: 本 期 增 加 的 原 因 是 下 属 子 企 业 际 华 股 份 评 估 增 值 所 致 注 4: 本 期 计 提 的 累 计 折 旧 为 23,508, 元 66
67 14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项 目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减 少 额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一 原 价 合 计 14,537,084, ,925,839, ,774, ,902,149, 其 中 : 房 屋 建 筑 物 4,779,575, ,756, ,281, ,396,050, 机 器 设 备 8,656,554, ,087,891, ,214, ,488,231, 运 输 工 具 373,147, ,118, ,323, ,942, 办 公 电 子 设 备 338,379, ,334, ,115, ,598, 土 地 资 产 389,427, ,739, ,840, ,326, 二 累 计 折 旧 合 计 5,773,104, ,101, ,830, ,506,376, 其 中 : 房 屋 建 筑 物 1,490,779, ,152, ,368, ,816,563, 机 器 设 备 3,876,812, ,317, ,188, ,257,941, 运 输 工 具 212,247, ,388, ,616, ,019, 办 公 电 子 设 备 188,572, ,244, ,835, ,981, 土 地 资 产 4,692, ,822, ,870, 三 固 定 减 值 准 备 累 计 金 额 合 计 37,511, ,781, ,015, ,277, 其 中 : 房 屋 建 筑 物 17,688, ,679, ,803, ,564, 机 器 设 备 18,859, ,102, ,908, ,053, 运 输 工 具 894, , , 办 公 电 子 设 备 68, , , 土 地 资 产 四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8,726,467, ,340,495, 其 中 : 房 屋 建 筑 物 3,271,107, ,563,922, 机 器 设 备 4,760,882, ,191,237, 运 输 工 具 160,004, ,316, 办 公 电 子 设 备 149,738, ,563, 土 地 资 产 384,735, ,456, (2) 本 年 增 加 固 定 资 产 中, 由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金 额 为 1,279,017, 元 (3) 已 提 足 折 旧 尚 在 使 用 暂 时 闲 置 本 年 报 废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年 末 已 提 足 折 旧 仍 继 续 使 用 的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年 末 暂 时 闲 置 的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本 年 报 废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净 值 净 损 失 机 器 设 备 129,956, ,232, , , , 运 输 工 具 25,182, ,150, , , , 房 屋 建 筑 物 13,565, ,873, , , , 办 公 电 子 设 备 18,289, , , , , 合 计 186,994, ,278, ,722, , , (4) 本 年 增 加 的 累 计 折 旧 中, 本 年 计 提 的 折 旧 费 用 951,095, 元 新 增 合 并 范 围 的 公 司 增 加 累 计 折 旧 金 额 2,261, 元 其 余 增 加 的 累 计 折 旧 为 下 属 子 企 业 际 华 集 团 改 制 评 估 增 减 值 所 致 67
68 15 在 建 工 程 工 程 名 称 预 算 数 工 程 投 入 占 预 算 比 例 (%) 年 初 余 额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减 值 准 备 本 年 增 加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合 计 760,698, ,324, ,458, ,731,592, ,561, 芜 湖 二 期 配 套 工 程 138,000, ,978, , ,673, , 铸 管 股 份 轧 钢 70 万 t/a 钢 盘 圈 生 产 线 427,080, ,182, , ,468, 芜 湖 钢 水 精 炼 和 管 坯 车 间 技 术 改 造 499,000, ,212, ,743, ,691, , 芜 湖 径 向 锻 造 工 程 499,865, ,148, ,399, 芜 湖 高 炉 改 造 161,900, ,664, 铸 管 股 份 离 心 浇 铸 复 合 管 894,070, ,025, , ,358, 新 建 1080m3 高 炉 650, ,480, 依 翎 公 司 汉 川 分 公 司 92,618, ,548, ,272, 大 光 路 142# 综 合 楼 60,000, ,237, 铸 管 股 份 大 管 特 种 喷 涂 线 17,000, ,000, 万 吨 球 团 项 目 289,134, ,790, ,441, 芜 湖 锻 造 坯 料 工 程 181,418, 超 预 算 182,938, ,447, ,631, ,057, 芜 湖 焦 化 清 洁 生 产 184,100, ,705, ,184, ,894, ,406, 铸 管 股 份 二 炼 铁 1 # 高 炉 大 修 改 造 101,358, 超 预 算 11,786, , ,613, 芜 湖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发 电 工 程 96,300, ,605, ,963, ,475, ,842, CNG 车 用 气 瓶 项 目 80,000, ,598, ,271, 黄 石 DN 大 管 线 建 设 38,400, 超 预 算 8,286, ,727, 铸 管 股 份 炼 钢 转 炉 升 级 改 造 490,000, 超 预 算 ,000, 烧 结 改 造 工 程 20,812, ,603, 铸 管 股 份 二 炼 铁 3# 烧 结 机 烟 气 脱 硫 23,800, , ,888, 其 他 1,151,531, ,082, ,875, ,458, ,034, , ( 续 表 ) 工 程 名 称 本 年 减 少 转 增 固 定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1,311,741, ,279,017, ,180,550, ,323, ,458, 资 金 来 源 1 芜 湖 二 期 配 套 工 程 41,838, ,838, ,813, , 自 筹 2 铸 管 股 份 轧 钢 70 万 t/a 钢 盘 圈 生 产 线 ,651, , 自 筹 3 芜 湖 钢 水 精 炼 和 管 坯 车 间 技 术 改 造 ,903, ,241, 自 筹 4 芜 湖 径 向 锻 造 工 程 ,548, 自 筹 5 芜 湖 高 炉 改 造 ,664, 自 筹 6 铸 管 股 份 离 心 浇 铸 复 合 管 ,384, , 自 筹 7 新 建 1080m3 高 炉 73,130, 自 筹 8 依 翎 公 司 汉 川 分 公 司 63,820, 自 筹 9 大 光 路 142# 综 合 楼 42,237, 自 筹 10 铸 管 股 份 大 管 特 种 喷 涂 线 17,000, ,000, 自 筹 68
69 11 80 万 吨 球 团 项 目 38,232, 自 有 资 金 12 芜 湖 锻 造 坯 料 工 程 190,570, ,570, 自 筹 13 芜 湖 焦 化 清 洁 生 产 160,600, ,600, 自 筹 14 铸 管 股 份 二 炼 铁 1# 高 炉 大 修 改 造 101,400, ,400, 自 筹 15 芜 湖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发 电 工 程 79,500, ,500, ,581, 募 集 16 CNG 车 用 气 瓶 项 目 51,255, ,255, ,613, 自 有 资 金 17 黄 石 DN 大 管 线 建 设 48,014, ,014, 自 筹 18 铸 管 股 份 炼 钢 转 炉 升 级 改 造 40,000, ,000, 自 筹 19 烧 结 改 造 工 程 37,241, ,241, ,174, 自 筹 20 铸 管 股 份 二 炼 铁 3# 烧 结 机 烟 气 脱 硫 22,000, ,000, 自 筹 其 他 522,321, ,597, ,795, , ,458, 无 形 资 产 项 目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额 本 期 减 少 额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一 原 价 合 计 1,383,202, ,450,913, ,037, ,761,078, 软 件 3,637, ,902, , ,515, 土 地 1,379,163, ,434,148, ,013, ,740,298, 非 专 利 技 术 200, , 专 利 权 202, , , 商 标 - 14,921, ,921, 二 累 计 摊 销 额 合 计 53,088, ,672, ,532, ,229, 软 件 1,004, , , ,342, 土 地 51,836, ,352, ,528, ,660, 非 专 利 技 术 183, , , 专 利 权 63, , , 商 标 三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累 计 金 额 合 计 1,881, ,026, ,907, 软 件 土 地 1,881, ,026, ,907, 非 专 利 技 术 专 利 权 商 标 四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1,328,232, ,389,214, ,505, ,647,941, 软 件 2,632, ,561, , ,172, 土 地 1,325,445, ,372,768, ,484, ,628,730, 非 专 利 技 术 16, , 专 利 权 138, , , 商 标 - 14,921, ,921, 注 :1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期 福 龙 及 强 人 二 项 商 标 依 中 联 资 产 评 估 公 司 的 评 估 结 果 入 账, 评 估 值 分 别 为 2,929, 元 及 11,992, 元, 评 估 方 法 为 成 本 法 该 二 项 商 标 无 明 确 使 用 寿 命, 不 进 行 摊 销 期 末 中 联 资 产 评 估 公 司 对 该 二 项 商 标 进 行 评 估 并 出 具 中 联 评 报 字 (2010) 第 96 号 及 中 联 评 报 字 (2010) 第 97 号 该 二 项 商 标 无 减 值 迹 象 2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规 范 改 制 原 划 拨 土 地 取 得 授 权 经 营 实 现 有 偿 使 用, 由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转 入 无 形 资 产 核 算, 原 账 面 转 入 171,254, 元, 同 时 评 估 69
70 增 值 增 加 1,231,442, 元 17 商 誉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年 初 金 额 本 年 年 末 减 本 年 减 少 年 末 金 额 增 加 值 准 备 河 北 新 兴 25,421, ,421, 桃 江 新 兴 115, , 川 建 管 道 4,898, ,898, 新 兴 国 际 2,553, ,553, 巴 州 天 普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72, , 合 计 33,062, ,989, 注 :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巴 州 天 普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于 本 年 注 销 18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 已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项 目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坏 账 准 备 65,546, ,609, ,013, ,967, 存 货 25,376, ,562, ,030, ,614, 预 付 帐 款 97, , ,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20, , ,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53, , , ,053,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0,116, ,489, ,718, ,874, 固 定 资 产 大 修 理 72, , , , 在 建 工 程 711, ,845, , ,845, 无 形 资 产 1,256, ,026, 辞 退 福 利 1,855, ,423, ,915, ,662,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三 类 人 员 费 用 32,166, ,252, ,870, ,451, 超 税 法 计 提 标 准 的 工 资 福 利 费 教 育 经 费 5,278, ,733, ,978, ,913, 预 提 加 工 费 安 装 费 利 息 等 费 用 4,645, ,571, ,847, ,388, 其 他 应 付 款 415, ,661, , ,883, 三 年 以 上 应 付 款 项 1,245, ,980, ,245, ,981,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 三 类 人 员 费 用 427,250, ,874,054, ,217, ,952,014,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 朱 雀 热 力 在 线 监 测 项 目 372, ,480, 预 计 负 债 1,274, ,097, , ,500, 未 来 可 抵 扣 的 房 屋 拆 迁 支 出 14,793, ,174, ,737, ,949, 安 全 费 用 16,450, ,673, 企 业 亏 损 1,586, ,339, , , 预 计 租 金 收 入 127, , , , 抵 销 存 货 未 实 现 的 毛 利 934, ,736, 合 计 611,648, ,757,196, ,595, ,623,775, (2)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70
71 项 目 金 额 到 期 日 坏 账 准 备 183,320, 存 货 45,12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1,161, 固 定 资 产 7,788, 无 形 资 产 1,881, 在 建 工 程 2,613, 长 期 应 收 款 5,910, 可 抵 扣 的 亏 损 28,285, 年 年 合 计 286,084,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种 类 原 始 成 本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其 中 : 本 年 摊 销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29,818, ,678, ,601, ,745, ,594, ,534, 租 赁 费 6,412, ,807, ,136, ,420, ,420, ,523, 年 装 修 费 13,611, ,883, ,203, ,317, ,969, ,769, 年 大 修 费 175, , , , 索 道 配 件 摊 销 873, , , , , , 探 矿 权 802, , , 勘 探 费 1,236, ,236, ,236, 年 变 压 器 改 造 60, , , , , 农 贸 市 场 改 造 1,952, ,952, , , ,859, 年 项 目 管 理 费 2,103, , ,062, , , ,086, 其 他 2,590, ,193, ,895, ,267, ,267, ,821, 所 有 权 受 到 限 制 的 资 产 所 有 权 受 到 限 制 的 资 产 年 初 账 面 价 值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减 少 额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一 用 于 担 保 的 资 产 房 屋 建 筑 物 276,352, ,153, ,624, ,882, 机 器 设 备 266,722, ,454, ,337, ,839, 土 地 资 产 92,247, ,675, ,651, ,271, 应 收 账 款 - 174,047, ,047, 存 货 - 250,300, ,300, 剩 余 摊 销 年 限 小 计 635,323, ,631, ,613, ,390,341, 二 其 他 原 因 造 成 所 有 权 受 到 限 制 的 资 产 用 于 质 押 的 应 收 票 据 - 27,600, ,600, 受 到 限 制 的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小 计 - 合 计 635,323, ,231, ,613, ,417,941, 注 : 以 上 所 有 权 受 限 制 资 产 主 要 原 因 是 下 属 子 企 业 抵 押 借 款 所 致 21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71
72 项 目 年 初 账 面 价 值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减 少 额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备 注 集 资 办 电 款 3,160, ,160, 勘 探 开 发 成 本 - 13,353, ,353, 合 计 3,160, ,353, ,160, ,353, 注 : 下 属 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集 资 办 电 款 本 期 全 部 收 回 下 属 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 新 疆 ) 资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勘 探 开 发 成 本 为 本 期 发 生 的 绿 宝 铬 铁 矿 勘 探 开 发 支 出 22 短 期 借 款 借 款 类 别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信 用 借 款 2,495,344, ,106,280, 保 证 借 款 530,375, ,178, 抵 押 借 款 295,206, ,838, 质 押 借 款 130,000, ,000, 合 计 3,450,926, ,683,297, 应 付 票 据 种 类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2,197,601, ,073,182,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24 应 付 账 款 合 计 2,197,601, ,073,182, (1) 应 付 账 款 明 细 情 况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3,964,351, ,871,548, 年 ( 含 2 年 ) 274,697, ,377, 年 ( 含 3 年 ) 39,744, ,654, 年 以 上 61,601, ,737, 合 计 4,340,394, ,100,317, (2) 账 龄 在 三 年 以 上 大 额 应 付 账 款 情 况 债 权 人 名 称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未 偿 还 或 未 结 转 的 原 因 军 代 局 材 料 处 5,746, 为 军 品 提 供 生 产 资 料, 待 军 品 全 额 结 算 后 偿 还 采 购 款 格 尔 木 星 河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520, 资 金 短 缺 陈 永 亮 2,330, 资 金 紧 张, 未 能 偿 还 云 南 航 天 净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904, 资 金 短 缺 福 建 省 莆 田 嘉 裕 华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1,406, 合 同 尚 在 执 行 高 派 纺 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64, 资 金 短 缺 无 锡 金 都 机 械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1,033, 合 同 尚 在 执 行 无 锡 志 翔 纺 织 有 限 公 司 1,026, 资 金 短 缺 72
73 午 汲 铁 厂 961, 债 务 人 未 催 收 江 西 大 众 电 子 恒 器 有 限 公 司 842, 合 同 尚 在 执 行 古 洞 道 铁 厂 805, 资 金 紧 张, 未 能 偿 还 天 津 市 明 山 鑫 新 钢 铁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502, 资 金 紧 张, 未 能 偿 还 石 门 陆 院 336, 债 务 人 未 催 收 天 津 市 普 辰 机 电 技 术 工 程 公 司 325, 资 金 紧 张, 未 能 偿 还 中 业 器 材 供 销 公 司 295, 资 金 紧 张, 未 能 偿 还 邯 郸 中 冶 建 设 公 司 284, 资 金 紧 张, 未 能 偿 还 山 东 润 光 液 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76, 对 方 未 催 款 河 北 鸡 泽 县 华 丰 有 限 公 司 239, 资 金 紧 张, 未 能 偿 还 武 安 市 交 通 工 程 建 筑 公 司 233, 债 务 人 未 催 收 江 苏 洪 都 钢 厂 231, 资 金 紧 张, 未 能 偿 还 邯 郸 力 川 公 司 230, 债 务 人 未 催 收 中 国 水 利 水 电 第 十 三 工 程 局 机 械 厂 226, 债 务 人 未 催 收 北 京 西 通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220, 尚 未 结 算 太 钢 195, 资 金 紧 张, 未 能 偿 还 华 北 冶 金 建 设 公 司 水 泥 厂 181, 债 务 人 未 催 收 3536 工 厂 ( 王 群 ) 180, 军 企 产 品 经 销 公 司 已 无 法 联 络 中 国 第 三 冶 金 建 设 公 司 结 构 安 装 工 程 公 司 173, 资 金 紧 张, 未 能 偿 还 山 西 榆 次 油 研 液 压 有 限 公 司 162, 资 金 紧 张, 未 能 偿 还 山 西 机 械 设 备 进 出 口 公 司 长 治 公 司 160, 资 金 紧 张, 未 能 偿 还 济 南 新 蓝 业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156, 资 金 紧 张 3513 工 厂 ( 王 光 平 ) 146, 军 企 产 品 经 销 公 司 已 无 法 联 络 陕 西 秦 峰 航 空 液 压 公 司 134, 对 方 未 催 款 天 津 本 轴 轴 承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111, 对 方 未 催 款 武 汉 三 五 四 一 服 装 总 厂 丹 江 分 厂 106, 对 方 未 催 款 武 安 市 二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05, 债 务 人 未 催 收 江 苏 鹤 翔 线 带 厂 100, 资 金 紧 张 上 海 西 门 子 公 司 100, 尚 未 结 算 烟 台 牟 平 扬 帆 织 布 厂 100, 资 金 紧 张 25 预 收 账 款 合 计 25,361, (1) 预 收 账 款 明 细 情 况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3,992,227, ,587,206, 年 ( 含 2 年 ) 39,160, ,030, 年 ( 含 3 年 ) 8,421, ,851, 年 以 上 29,835, ,329, 合 计 4,069,644, ,658,418, 注 : 本 期 增 加 主 要 是 下 属 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预 收 增 加 所 致, 原 因 是 相 对 于 上 年 末 钢 材 市 场 的 下 滑 趋 势, 本 年 末 钢 材 需 求 大 幅 上 升, 致 使 该 公 司 钢 材 预 收 款 增 加 73
74 (2) 账 龄 在 一 年 以 上 大 额 预 收 账 款 情 况 债 权 人 名 称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未 结 转 的 原 因 西 安 高 科 示 范 产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5,800, 工 程 尚 未 结 算 湖 北 中 特 新 化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680, 尚 未 结 算 总 后 军 需 生 产 部 3,146, 尚 未 结 算 华 北 定 购 局 (2008 战 储 物 油 装 -001 号 ) 2,925, 尚 未 结 算 唐 山 瑞 丰 钢 铁 ( 集 团 ) 金 友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2,000, 尚 未 结 算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财 务 管 理 处 1,440, 合 同 尚 在 执 行 中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财 务 管 理 处 1,440, 合 同 尚 在 执 行 中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总 后 军 需 物 资 油 料 部 1,393, 合 同 尚 在 执 行 中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总 后 军 需 物 资 油 料 部 1,393, 合 同 尚 在 执 行 中 涉 县 井 店 平 乐 路 1,000, 工 程 尚 未 开 工 大 桥 二 处 二 期 集 资 房 881, 工 程 未 完 工 四 川 省 机 械 设 备 进 出 口 公 司 747, 遗 留 问 题 已 无 法 查 询 溧 水 杰 达 塑 业 有 限 公 司 650, 工 程 未 完 工 保 定 北 市 区 军 标 鞋 店 646, 货 未 发 出 摊 位 费 619, 未 到 期 际 华 三 五 一 七 橡 胶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织 带 厂 564, 货 未 发 出 江 苏 尼 克 卡 夫 矿 产 品 有 限 公 司 504, 货 未 发 出 美 国 攀 海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500, 遗 留 问 题 已 无 法 查 询 江 苏 佳 泰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450, 货 未 发 出 香 港 安 利 公 司 428, 遗 留 问 题 已 无 法 查 询 武 警 军 需 研 究 所 388, 货 未 发 出 北 京 宏 世 通 达 商 贸 集 团 383, 合 同 中 途 变 更, 未 交 货 新 疆 钢 铁 雅 满 苏 矿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55, 尚 未 结 算 上 海 艾 芬 工 贸 公 司 352, 合 同 尚 在 执 行 中 TECHNOLOGE( 苏 丹 ) 335, 开 封 空 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303, 尚 未 结 算 甘 肃 永 靖 硅 锰 铁 合 金 厂 300, 货 未 发 出 中 钢 集 团 天 澄 环 保 科 技 公 司 287, 合 同 尚 在 执 行 中 西 安 维 特 瑞 有 限 公 司 280, 尾 款, 清 理 中 内 蒙 古 军 区 招 待 所 商 场 279, 货 未 发 出 05 单 位 553 部 263, 合 同 尚 在 执 行 中 盐 城 市 安 必 信 节 能 环 保 技 术 公 司 243, 合 同 尚 在 执 行 中 杭 州 和 城 公 司 238, 合 同 尚 在 执 行 中 天 津 华 达 服 装 厂 200, 合 同 尚 在 执 行 中 总 政 文 化 工 作 总 站 200, 合 同 尚 在 执 行 中 金 盾 服 装 有 限 公 司 198, 合 同 尚 在 执 行 中 福 州 敖 江 引 水 工 程 指 挥 部 182, 遗 留 问 题 已 无 法 查 询 西 安 曲 江 新 区 永 利 水 暖 器 材 经 销 部 181, 尾 款, 清 理 中 临 河 市 陇 星 水 暖 建 材 经 销 部 157, 尾 款, 清 理 中 朱 晓 洁 156, 合 同 正 在 执 行 中 刘 锻 练 150, 定 金 山 依 耐 神 建 材 公 司 145, 尚 未 结 算 齿 轮 分 厂 133, 尚 未 结 算 吉 林 国 防 总 队 130, 合 同 中 途 变 更, 未 交 货 74
75 成 都 梁 玉 清 125, 货 未 发 出 张 晓 梅 113, 北 京 吉 平 鸿 泰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102, 尚 未 结 算 合 计 37,398, 职 工 薪 酬 (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项 目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支 付 额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428,060, ,021,024, ,164,405, ,679, 职 工 福 利 费 51,238, ,397, ,430, ,205, 社 会 保 险 费 59,005, ,449, ,141, ,313, 其 中 : 医 疗 保 险 费 5,969, ,620, ,244, ,344,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43,449, ,988, ,255, ,182, 年 金 缴 费 ( 补 充 养 老 金 ) - 1,770, ,769, , 失 业 保 险 费 8,363, ,032, ,781, ,615, 工 伤 保 险 费 905, ,460, ,969, ,396, 生 育 保 险 费 317, ,577, ,120, , 住 房 公 积 金 57,073, ,078, ,215, ,937,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112,477, ,686, ,174, ,988,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172, ,441, ,614, 内 退 离 岗 人 员 内 退 离 岗 期 间 的 离 岗 薪 酬 持 续 福 利 离 退 休 内 退 人 员 遗 属 的 补 充 退 休 后 福 利 46,824, ,956, ,277, ,504, ,626, ,109, ,987, ,748, 辞 退 福 利 及 内 退 补 偿 27,400, ,116, ,959, ,558, 其 中 : 因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给 予 的 补 偿 211, ,108, ,283, , 预 计 内 退 人 员 支 出 27,189, , ,675, ,522, 其 他 2,329, ,128, ,800, ,657, 合 计 885,209, ,960,389, ,123,006, ,592, 注 :1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股 份 聘 请 韬 睿 咨 询 公 司 对 离 退 休 人 员 内 退 下 岗 人 员 和 遗 属 补 充 退 休 后 福 利 及 内 退 下 岗 人 员 内 退 离 岗 期 间 离 岗 薪 酬 持 续 福 利 进 行 精 算 评 估 根 据 评 估 结 果 在 报 告 期 间 内 分 别 确 认 为 应 付 内 部 退 养 费 及 应 付 补 充 退 休 福 利 义 务,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确 认 的 一 年 以 内 到 期 净 负 债 金 额 总 计 138,252, 元 2 本 公 司 的 福 利 费 期 初 期 末 余 额 为 下 属 子 公 司 河 北 新 兴 铸 管 有 限 公 司 ( 系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 依 税 后 利 润 5% 提 取 的 职 工 福 利 基 金 27 应 交 税 费 项 目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应 交 本 年 已 交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增 值 税 88,118, ,024,719, ,329,692, ,854,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34,460, ,124, ,520, ,064, 资 源 税 1,046, ,222, ,165, , 企 业 所 得 税 16,284, ,389, ,507, ,166,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12,969, ,667, ,391, ,244,
76 房 产 税 2,787, ,531, ,457, ,862, 土 地 使 用 税 7,794, ,228, ,493, ,529, 个 人 所 得 税 8,818, ,199, ,475, ,541, 教 育 费 附 加 19,999, ,247, ,315, ,931, 其 他 税 费 66,261, ,327, ,686, ,902, 合 计 258,540, ,079,657, ,085,705, ,492, 其 他 应 付 款 (1) 其 他 应 付 款 明 细 情 况 账 龄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917,025, ,007,694, 年 ( 含 2 年 ) 214,330, ,256, 年 ( 含 3 年 ) 80,619, ,296, 年 以 上 227,162, ,619, 合 计 1,439,138, ,440,867, (2) 账 龄 在 三 年 以 上 大 额 其 他 应 付 款 情 况 债 权 人 名 称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未 偿 还 或 未 结 转 的 原 因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是 否 归 还 职 工 集 资 建 房 款 43,600, 未 完 工 待 结 转 否 北 京 三 五 零 一 服 装 厂 物 业 管 理 部 6,254, 住 房 维 修 基 金 否 已 出 售 住 房 维 修 基 金 4,812, 基 金 款 项 否 军 品 账 户 4,635, 占 用 军 品 款 否 西 安 金 统 房 地 产 公 司 保 证 金 3,712, 项 目 未 完 成 否 北 京 香 江 兴 利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3,690, 押 金 否 宁 城 腾 达 制 衣 有 限 公 司 2,847, 资 金 紧 张 否 午 汲 养 老 保 险 金 2,744, 原 集 团 遗 留 问 题 无 法 联 络 否 中 国 人 民 武 装 警 察 部 队 总 部 2,700, 资 金 紧 张 否 印 度 ECL 高 炉 设 计 款 2,483, 原 集 团 遗 留 问 题 无 法 联 络 否 天 津 开 发 区 总 公 司 2,410, 资 金 紧 张 否 滨 海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1,898, 资 金 紧 张 否 军 转 干 部 安 置 费 用 1,874, 分 期 支 付 否 招 标 押 金 1,797, 资 金 紧 张 否 军 区 联 勤 1,700, 资 金 紧 张 否 住 房 公 积 金 1,652, 原 集 团 遗 留 问 题 无 法 联 络 否 广 州 市 永 盟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1,595, 存 入 保 证 金 否 暂 收 款 1,464, 原 集 团 遗 留 问 题 无 法 联 络 否 独 生 子 女 父 母 一 次 性 奖 励 1,353, 陆 续 支 付 否 兰 州 市 城 市 基 建 投 资 公 司 1,339, 资 金 紧 张 否 广 州 市 国 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1,260, 存 入 保 证 金 天 津 药 物 研 究 院 1,200, 研 发 项 目 未 完 成 否 双 建 花 园 1,144, 押 金 否 沧 州 大 方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1,120, 资 金 紧 张 否 公 共 设 施 维 修 基 金 1,067, 公 共 设 施 维 修 基 金 否 76
77 广 州 市 盛 世 长 运 商 贸 连 锁 有 限 公 司 1,040, 存 入 保 证 金 济 南 融 基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1,000, 资 金 紧 张 否 合 计 102,398, (3) 单 项 金 额 较 大 的 其 他 应 付 款 情 况 债 权 人 名 称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性 质 或 内 容 职 工 集 资 建 房 款 86,339, 集 资 建 房 款 江 苏 运 通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65,000, 借 款 住 房 维 修 基 金 58,514, 住 房 维 修 基 金 财 政 下 拨 款 项 56,630, 代 收 款 邯 郸 经 济 开 发 区 财 政 局 基 建 科 23,438, 往 来 款 芜 湖 市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2,121, 代 收 待 付 款 项 保 险 所 19,549, 社 会 保 险 费 成 都 新 宇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14,255, 运 输 费 3532 工 厂 老 革 命 专 款 13,622, 待 付 款 仲 量 行 中 华 广 场 管 理 处 13,222, 客 户 入 住 保 证 金 武 汉 华 寅 机 械 土 石 方 有 限 公 司 11,256, 设 备 工 程 款 MR. P J ALEX 8,718, 借 款 设 施 维 修 基 金 8,263, 设 施 维 修 基 金 节 能 公 司 8,000, 往 来 款 应 付 运 费 7,075, 应 付 运 费 招 标 保 证 金 6,498, 招 标 保 证 金 北 京 三 五 零 一 服 装 厂 物 业 管 理 部 6,254, 住 房 维 修 基 金 香 江 兴 利 ( 拜 耳 ) 5,744, 押 金 北 京 香 江 兴 利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5,500, 代 扣 代 缴 营 业 税 已 出 售 住 房 共 用 设 备 公 共 设 施 维 修 基 金 5,106, 基 金 性 质 款 项 沈 阳 陆 胜 机 械 公 司 5,009, 往 来 款 浙 江 华 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5,000, 货 款 已 出 售 住 房 维 修 基 金 4,812, 基 金 性 质 款 项 军 品 账 户 4,635, 占 用 军 品 款 应 付 工 伤 补 助 款 4,553, 工 伤 补 助 春 昱 公 司 4,300, 借 款 河 北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秦 皇 岛 分 公 司 4,160, 工 程 款 暂 收 职 工 入 厂 押 金 4,024, 押 金 职 工 房 屋 增 量 补 贴 4,011, 房 屋 增 量 补 贴 工 会 4,008, 工 会 经 费 佳 浦 国 际 贸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3,825, 货 款 西 安 金 统 房 地 产 公 司 3,712, 保 证 金 北 京 香 江 兴 利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3,690, 押 金 现 代 建 筑 队 3,481, 工 程 款 邯 郸 市 华 信 秀 园 3,480, 保 证 金 住 房 公 积 金 3,303, 住 房 公 积 金 鄂 州 市 华 容 区 春 燕 服 装 厂 等 3,295, 加 工 费 襄 樊 市 海 口 建 筑 安 装 配 套 有 限 公 司 3,080, 工 程 款 佛 山 市 南 海 中 炬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3,000, 存 入 保 证 金 北 京 华 照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3,000, 往 来 款 宁 城 腾 达 制 衣 有 限 公 司 2,847, 加 工 费 77
78 午 汲 养 老 保 险 金 2,744, 午 汲 铁 厂 转 入 中 国 人 民 武 装 警 察 部 队 总 部 2,700, 借 款 印 度 ECL 高 炉 设 计 款 2,483, 设 计 费 天 津 开 发 区 总 公 司 2,410, 往 来 款 瑞 丽 军 品 批 发 部 2,400, 代 收 款 PROVISION FOR ESCALATIONS 2,384, 应 付 土 地 款 渭 城 局 2,303, 代 管 资 金 襄 樊 安 能 热 电 公 司 2,202, 汽 费 应 付 五 菱 交 易 团 款 2,197, 代 收 代 付 款 香 河 县 建 筑 工 程 公 司 2,183, 工 程 款 财 政 拨 入 破 产 职 工 安 置 费 2,110, 安 置 款 滨 海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利 息 1,898, 借 款 利 息 军 转 干 部 安 置 费 用 1,874, 安 置 费 集 团 领 导 年 薪 1,847, 延 缓 发 放 年 薪 招 标 押 金 1,797, 押 金 军 区 联 勤 部 1,700, 借 款 退 休 职 工 计 生 费 用 1,661, 退 休 职 工 费 用 住 房 公 积 金 1,652, 原 集 团 遗 留 问 题 广 州 市 永 盟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1,595, 存 入 保 证 金 四 金 及 补 助 1,550, 代 收 款 3532 工 厂 清 算 组 1,516, 代 收 代 付 代 管 三 兴 汽 车 厂 费 用 1,507, 代 收 水 电 费 北 京 利 德 衡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京 唐 治 矿 山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 1,499, 工 程 款 石 烤 餐 饮 有 限 公 司 ( 任 大 旺 ) 1,415, 保 证 金 应 付 销 售 部 门 报 帐 未 付 款 1,410, 报 销 未 付 款 独 生 子 女 父 母 一 次 性 奖 励 1,353, 奖 励 款 兰 州 市 城 市 基 建 投 资 公 司 1,339, 工 程 款 广 州 市 国 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1,260, 存 入 保 证 金 襄 樊 市 福 运 达 物 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223, 运 费 刑 孟 芹 1,200, 保 证 金 天 津 药 物 研 究 院 1,200, 合 作 开 发 新 产 品 款 双 建 花 园 1,144, 押 金 加 工 单 位 超 领 料 款 1,133, 暂 收 款 陕 西 航 天 建 筑 工 程 公 司 1,128, 工 程 款 甘 肃 省 第 八 建 筑 安 装 公 司 1,128, 工 程 款 天 津 市 财 政 局 付 款 1,127, 财 政 拨 改 造 款 沧 州 大 方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1,120, 预 留 办 土 地 证 费 用 王 建 军 1,100, 保 证 金 公 共 设 施 维 修 基 金 1,067, 公 共 设 施 维 修 基 金 合 计 591,915,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40,000, ,000, 其 中 : 信 用 借 款 - 20,000, 保 证 借 款 - - 抵 押 借 款 40,000, ,000, 质 押 借 款 - - 合 计 40,000, ,000,
79 3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应 付 天 津 市 普 辰 电 子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股 利 1,224, ,224, 应 付 邯 郸 置 业 的 原 个 人 股 东 股 利 123, , 应 付 武 汉 际 华 仕 衣 服 装 有 限 公 司 个 人 股 股 利 12, 应 付 河 北 欣 和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股 利 - 6,252, 应 付 襄 樊 新 四 五 印 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原 职 工 股 东 股 利 - 418, 长 期 借 款 (1) 长 期 借 款 分 类 合 计 1,360, ,018, 借 款 类 别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信 用 借 款 41,988, ,079, 抵 押 借 款 74,000, ,000, 质 押 借 款 - - 保 证 借 款 - - 合 计 115,988, ,079, 长 期 应 付 款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年 初 账 面 价 值 河 北 欣 和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9,800, ,800,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4,789,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1,018, 中 石 化 总 公 司 3,040, ,040, 邯 郸 市 国 资 局 2,012, ,012, 邯 郸 市 财 政 局 1,947, ,947, 承 德 老 厂 区 出 租 1,730, ,850, 代 管 住 房 基 金 1,570, ,654, 邯 郸 市 投 资 公 司 50, , 石 化 煤 气 集 资 20, , 江 苏 天 弘 汽 车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6, 芜 湖 市 建 设 投 资 公 司 17,887, 河 北 翼 凌 机 械 制 造 总 厂 27,633, 自 管 托 管 公 房 租 赁 保 证 金 280, 专 项 应 付 款 合 计 23,948, ,175, 项 目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减 少 额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789,713, ,098, ,586, ,225, 三 线 调 迁 企 业 退 税 463,837, ,455, ,382, 武 汉 汉 口 机 场 迁 建 公 司 土 地 补 偿 金 137,530, ,144, ,484, ,190, 财 富 中 心 拆 迁 补 偿 款 80,370, ,757, ,613, 上 海 虹 口 区 土 地 迁 补 偿 款 28,732, ,000, , ,995, 上 海 爱 建 信 托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7,500, ,500,
80 南 院 房 地 产 开 发 10,328, ,328, 土 地 受 益 金 6,274, ,274, 干 熄 焦 节 能 环 保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4,050, ,050, 低 温 发 电 项 目 环 保 拨 款 3,900, ,900, 烧 结 除 尘 3,900, ,900, 住 房 基 金 1,285, , ,290, 政 府 科 研 开 发 费 - 400, , 军 品 结 合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400, , 岳 阳 市 财 政 拆 迁 项 目 1 枫 桥 湖 路 楼 前 广 场 补 偿 34,173, ,000, ,173, 沈 阳 市 政 府 科 研 拨 款 380, , 琅 山 胶 库 政 策 性 搬 迁 收 入 500, , ,000, POWER+PLUS 系 列 V 型 发 动 机 零 部 件 研 究 与 研 究 600, , 预 计 负 债 项 目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减 少 额 期 末 余 额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2,500, ,597, ,097, 未 决 诉 讼 -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 合 计 2,500, ,597, ,097, 注 : 本 期 增 加 内 容 为 以 前 年 度 下 属 子 公 司 新 疆 七 五 五 五 职 业 装 公 司 为 乌 鲁 木 齐 振 宇 生 产 基 地 提 供 贷 款 担 保 该 公 司 已 于 2008 年 9 月 4 日 被 中 国 长 城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办 事 处 提 起 诉 讼 目 前 根 据 案 件 进 展 情 况 估 计, 公 司 很 有 可 能 承 担 担 保 损 失, 故 本 期 对 此 案 件 标 的 金 额 2,597, 元 予 以 预 计 负 债 处 理 35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长 期 应 收 款 - 待 清 算 的 拆 迁 收 益 71,895, ,580, ,895, ,580, 出 售 股 票 投 资 收 益 43,994, ,977, ,991, ,966,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24,225, ,900, ,462, ,850, 延 期 计 税 的 债 务 重 组 收 益 2,452, ,447, ,559, ,196, 无 形 资 产 资 产 评 估 增 值 1,634, ,539, ,677, ,709, 北 京 银 行 股 票 402, ,610, , , 被 合 并 子 公 司 公 允 价 值 高 于 计 税 基 础 286, ,146, , ,146, 交 易 性 金 融 工 具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的 估 值 19, , , , 新 四 五 收 购 少 数 股 东 折 价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229, , 合 计 144,910, ,300, ,286, ,102,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环 境 保 护 专 项 资 金 22,058, ,515,
81 应 付 内 部 退 养 费 198,680, ,985, 应 付 补 充 退 休 福 利 1,675,373, ,707,029, 递 延 收 益 ( 煤 改 燃 气 锅 炉 ) 416, , 岳 阳 市 市 政 拆 迁 补 偿 款 3,942, 政 府 补 贴 1,673, 财 政 拨 款 ( 环 保 ) 2,100, 津 秦 铁 路 补 偿 款 7,247, 技 术 中 心 奖 励 资 金 100, 朱 雀 热 力 在 线 监 测 项 目 2,818, , 合 计 1,914,410, ,960,523, 注 :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企 业 际 华 股 份 聘 请 韬 睿 咨 询 公 司 对 离 退 休 人 员 内 退 下 岗 人 员 和 遗 属 补 充 退 休 后 福 利 及 内 退 下 岗 人 员 内 退 离 岗 期 间 离 岗 薪 酬 持 续 福 利 进 行 精 算 评 估 根 据 评 估 结 果 在 报 告 期 间 内 分 别 确 认 为 应 付 内 部 退 养 费 及 应 付 补 充 退 休 福 利 负 债 义 务,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确 认 的 一 年 以 上 到 期 净 负 债 金 额 总 计 1,874,054, 元 递 延 收 益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项 目 确 认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金 额 余 额 确 认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金 额 余 额 环 境 保 护 专 项 资 金 23,065, ,007, ,058, ,267, ,751, ,515, 津 秦 铁 路 补 偿 款 7,268, , ,247, 岳 阳 市 市 政 拆 迁 补 偿 款 4,000, , ,942, 在 线 监 测 项 目 2,540, , ,480, , , 财 政 拨 款 ( 环 保 ) 2,100, ,100, 政 府 补 贴 1,700, , ,673, 递 延 收 益 ( 煤 改 燃 气 锅 炉 ) 458, , , , , , 农 贸 市 场 改 造 补 贴 355, , , 技 术 中 心 奖 励 资 金 100, , 武 汉 市 硚 口 区 科 技 局 提 供 的 大 容 量 CNG 城 市 客 车 产 业 化 科 技 三 项 经 费 85, , , , , 实 收 资 本 合 计 41,672, ,316, ,356, ,307, ,797, ,509,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投 资 者 名 称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所 占 比 例 投 资 金 额 所 占 比 例 (%) 投 资 金 额 (%) 国 家 资 本 3,378,638, ,378,638, 合 计 3,378,638, ,378,638, 资 本 公 积 项 目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资 本 ( 股 本 ) 溢 价 1,584,735, ,857,259, ,226, ,120,768, 变 动 原 因 依 据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31,921, ,871, ,991, ,801,
82 其 中 : 被 投 资 单 位 其 他 权 益 变 动 - 未 行 权 的 股 份 支 付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转 换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差 额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利 得 或 损 失 境 外 经 营 净 投 资 套 期 利 得 或 损 失 与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相 关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42,557, ,965, ,522, ,636, ,991, ,627, 其 他 134,906, ,906, 原 制 度 资 本 公 积 转 入 2,941,087, ,941,087, 合 计 4,557,744, ,048,130, ,217, ,270,657, 注 : 本 年 本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变 动 原 因 如 下 : 1 本 公 司 本 年 资 本 溢 价 增 加 1,857,259, 元, 主 要 原 因 : 1)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年 内 完 成 了 股 份 制 改 建, 并 按 照 评 估 值 进 行 了 账 务 处 理, 铸 管 集 团 相 应 的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1,559,077,195.69; 2) 铸 管 集 团 溢 价 向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出 售 其 原 持 有 的 芜 湖 新 兴 铸 管 有 限 公 司 40% 股 权 等, 在 合 并 报 表 层 面 确 认 的 收 益 45,502, 元 ; 3) 其 他 项 目 增 加 156, 元 ; 2 本 公 司 本 年 资 本 溢 价 减 少 321,226, 元, 主 要 原 因 : 1)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09 年 6 月 26 日 改 制 成 立, 原 账 面 净 资 产 根 据 重 组 方 案 重 新 折 股, 影 响 资 本 公 积 减 少 285,241, 元 ; 2) 本 年 度 溢 价 收 购 少 数 股 东 股 权 影 响 合 并 报 表 层 面 冲 减 资 本 公 积, 其 中 新 疆 金 特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199, 元, 新 兴 铸 管 ( 新 疆 ) 资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 元 3) 本 年 度 铸 管 股 份 公 司 增 资, 本 公 司 增 持 147,800,545 股, 因 增 资 比 例 低 于 公 众 股 东 增 资 比 例, 影 响 本 公 司 权 益 减 少, 相 应 减 少 资 本 公 积 21,782, 元 ; 3 本 公 司 本 年 其 他 增 加 134,906, 元, 主 要 原 因 : 1)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因 公 司 制 改 建 完 成, 将 报 告 期 以 前 结 余 并 累 计 至 今 的 三 线 调 迁 退 还 增 值 税 款 89,234, 元 转 增 资 本 公 积 ; 2)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收 到 的 政 府 拆 迁 项 目 补 偿 款 结 余 合 计 34,173, 元 转 增 资 本 公 积 ; 3) 下 属 子 公 司 收 到 节 能 奖 励 款 合 计 4,700,000 元 全 部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4) 下 属 子 公 司 收 到 的 外 经 贸 发 展 促 进 专 项 资 金 420,000 元 转 增 资 本 公 积 ; 5) 下 属 子 公 司 收 到 政 府 补 助 细 旦 竹 纤 维 应 用 产 业 化 项 目 款 6,300,000 元 转 增 资 本 公 积 6) 其 他 项 目 减 少 47, 元 专 项 储 备 82
83 安 全 生 产 费 项 目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其 中 : 西 安 朱 雀 热 力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78, , ,172, 芜 湖 新 兴 铸 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4,915, ,547, ,761, ,701, 合 计 65,594, ,041, ,761, ,874, 注 : 本 年 度 芜 湖 新 兴 按 照 收 入 1% 提 取 安 全 费 100,547, 元 本 年 度 西 安 朱 雀 按 照 收 入 1% 提 取 安 全 生 产 费 494, 元 40 盈 余 公 积 项 目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变 动 原 因 依 据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496,781, ,606, ,387, 合 计 496,781, ,606, ,387,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依 净 利 润 10% 提 取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2,569,507, ,588,625, 本 年 增 加 额 910,585, ,042,999, 其 中 : 本 年 净 利 润 转 入 910,585, ,042,999, 其 他 调 整 因 素 本 年 减 少 额 -149,678, ,117, 其 中 : 本 年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数 81,606, ,565, 本 年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转 增 资 本 本 年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数 46,930, ,610, 提 取 职 工 奖 励 基 金 7,026, ,942, 其 他 减 少 -285,241,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3,629,771, ,569,507, 注 : 本 年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数 46,930,000 元 为 集 团 公 司 向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分 配 的 红 利 ; 其 他 减 少 285,241, 主 要 为 子 公 司 际 华 集 团 股 份 公 司 以 净 资 产 折 股, 将 截 至 的 累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折 股 所 致 42 营 业 收 入 (1) 营 业 收 入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小 计 52,842,706, ,639,297, ,334,218, ,373,990, 冶 金 业 务 18,981,320, ,980,212, ,548,752, ,368,522, 轻 工 业 务 12,126,489, ,567,564, ,751,916, ,365,019, 机 械 加 工 业 务 2,804,887, ,548,954, ,251,491, ,023,949, 房 地 产 及 租 赁 业 务 4,793,604, ,571,657, ,185,597, ,001,507, 其 他 业 务 4,794,251, ,760,391, ,412,613, ,394,790, 贸 易 收 入 10,006,069, ,874,433, ,057,357, ,096,108,
84 抵 销 数 -663,917, ,917, ,510, ,906, 其 他 业 务 小 计 1,017,488, ,961, ,053,560, ,573, 租 金 及 服 务 费 83,623, ,326, ,664, ,078, 材 料 销 售 869,456, ,323, ,371, ,061, 劳 务 收 入 19,750, ,629, ,125, ,563, 管 网 工 程 收 入 13,643, ,418, ,905, ,316, 盐 田 管 理 费 6,165, ,555, , 运 输 2,541, ,904, ,429, ,349, 废 铜 3,546, ,511, 其 他 128,509, ,596, ,417, ,125, 抵 销 数 -109,748, ,748, ,908, ,045, 合 计 53,860,195, ,551,258, ,387,778, ,326,563,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坏 账 损 失 78,335, ,712,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66,634, ,769,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2,000, ,698,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减 值 损 失 - -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32,781, 工 程 物 资 减 值 损 失 - -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损 失 96,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 - 油 气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 -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5,026, 商 誉 减 值 损 失 其 他 减 值 损 失 44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合 计 184,874, ,180, 产 生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的 来 源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36, ,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金 融 衍 生 工 具 其 他 合 计 36, , 投 资 收 益 类 别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收 益 1,105, ,840,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收 益 2,466, ,515,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收 益 2,362, ,818,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8,787, ,405,
85 其 中 : 权 益 法 核 算 确 认 的 投 资 收 益 -806, , 成 本 法 核 算 单 位 分 回 的 股 利 或 利 润 399, ,550, 股 权 转 让 收 益 9,194, ,949,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收 益 - - 委 托 贷 款 收 益 - 其 他 投 资 收 益 营 业 外 收 入 (1) 营 业 外 收 入 类 别 合 计 14,722, ,580,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12,243, ,636,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10,134, ,402, 无 形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 165,234, 在 建 工 程 处 置 利 得 - - 其 他 2,109,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利 得 - 132, 债 务 重 组 利 得 10,385, ,646, 政 府 补 助 218,338, ,092, 盘 盈 利 得 - 171, 受 赠 利 得 300, , 违 约 金 赔 偿 收 入 8,566, ,127, 其 他 利 得 18,262, ,259, 罚 没 收 入 501, ,257, 无 法 支 付 的 应 付 款 项 725, , 政 府 拆 迁 补 偿 收 入 净 额 125, , 账 销 案 存 流 动 资 产 137, , 合 计 269,586, ,593, (2) 政 府 补 助 金 额 项 目 本 年 数 上 年 数 来 源 和 依 据 相 关 批 准 文 件 批 准 机 关 文 件 时 效 退 税 款 110,518, ,118, 增 值 税 退 税 整 体 搬 迁 异 地 建 厂 69,484, 社 保 补 贴 5,973, 财 政 资 源 保 护 费 财 税 号 135 号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武 汉 机 场 迁 建 开 发 公 司 - - 呼 市 社 保 基 金 呼 劳 社 字 2009 财 政 专 户 拨 款 8 号 呼 市 和 社 保 等 4 大 局 - 项 目 奖 励 5,400, 和 静 县 财 政 局 支 巴 财 建 号 和 静 县 财 政 局 - 持 企 业 发 展 资 金 4,592, 和 静 县 财 政 局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中 央 奖 励 资 金 2,900, ,100, 产 业 集 群 奖 励 资 金 2,000, 困 难 企 业 补 助 1,500, 贷 款 帖 息 1,500, 安 徽 省 劳 动 保 障 厅 财 政 厅 劳 社 秘 [2009]11 号 文 件 邯 财 企 [2009] 27 号 邯 郸 市 财 政 局 发 改 委 关 于 下 达 工 业 企 业 技 术 改 邯 郸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2009 年 85
86 环 保 专 项 资 金 递 延 收 益 1,007, 邯 郸 市 社 会 保 障 中 心 稳 定 就 业 局 势 补 贴 收 入 1,006, 琅 山 胶 库 拆 迁 补 偿 款 1,000, POWER+PLUS" 系 列 V 型 发 动 机 零 部 件 研 究 项 目 财 政 拨 款 600, 巴 州 财 政 局 污 染 在 线 检 测 补 助 资 造 项 目 帖 息 资 金 的 通 知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金 额 邯 郸 市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关 于 减 轻 企 业 负 担 的 补 充 通 知 际 华 三 五 三 九 制 鞋 有 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三 九 制 所 属 琅 山 胶 库 鞋 有 限 公 司 所 属 实 施 部 分 拆 迁 琅 山 胶 库 实 施 部 的 协 议 分 拆 迁 的 协 议 2009 年 鄂 财 商 发 [2004]19 号 鄂 财 商 发 [2004]19 号 湖 北 省 财 政 厅 - 金 600, 巴 州 财 政 局 - 巴 州 财 政 局 - 再 生 资 源 增 值 税 退 税 583, 增 值 税 退 税 和 静 财 政 局 节 能 减 排 奖 励 (08 年 ) 300, 财 税 [2008]157 号 财 监 [2009]7 号 财 驻 浙 监 [2009]32 号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 新 疆 巴 音 郭 楞 新 疆 巴 音 郭 蒙 古 自 治 区 州 巴 财 建 楞 蒙 古 自 治 财 政 局 号 区 州 财 政 局 - 丰 台 区 对 燃 气 锅 炉 补 贴 天 然 气 补 贴 款 210, , 年 纳 税 大 户 奖 励 200, , 武 汉 市 硚 口 区 科 技 局 提 供 的 小 空 气 层 棉 莫 双 面 布 及 针 织 内 衣 95, , 武 汉 市 硚 口 区 财 政 局 西 安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下 达 2009 年 度 环 保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的 通 知 硚 科 技 (2008)8 号 市 环 发 [2009]301 号 武 汉 市 硚 口 区 科 技 局 2 年 西 安 市 环 保 局 - 环 保 资 金 补 助 60,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补 贴 42, 科 技 奖 励 款 28, 超 比 例 安 排 残 疾 北 京 市 用 人 单 位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岗 位 补 贴 暂 行 办 法 北 京 市 用 人 单 位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岗 位 补 贴 暂 行 办 法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残 疾 人 联 合 会 - 人 奖 励 26, 农 贸 市 场 改 造 16, 政 府 补 助 10, 财 政 局 - 残 疾 人 就 业 服 务 中 心 岗 位 补 贴 10, 供 热 补 贴 8, 外 向 型 企 业 发 展 基 金 - 50, 节 能 及 回 收 改 造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城 市 综 合 管 理 委 员 会 - 邯 郸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 邯 财 外 [2008]8 号 邯 郸 市 财 政 局 通 知 项 目 补 贴 - 2,050, 和 静 县 财 政 局 - 自 治 区 节 能 减 排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财 政 局 - 邯 郸 市 财 政 局 2008 年 和 静 县 财 政 局 - 专 项 资 金 - 1,150, 产 业 奖 励 基 金 - 42,395, 收 购 前 芜 钢 焦 化 制 氧 公 司 2002 年 上 缴 为 基 数, 对 超 基 数 部 分 市 财 政 前 三 年 按 全 部 后 两 年 按 50% 奖 励 芜 湖 市 人 民 政 府 专 题 会 议 纪 要 2003 年 第 20 号
87 其 他 8,665, ,814, 合 计 218,338, ,092,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86,608, ,917,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17,124, ,799, 无 形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69,484, 在 建 工 程 处 置 损 失 - 116, 其 他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失 - - 债 务 重 组 损 失 81, , 捐 赠 支 出 6,191, ,237, 非 常 损 失 5,048, ,147, 盘 亏 损 失 3,166, , 资 产 报 废 毁 损 损 失 - - 罚 款 支 出 4,080, ,964, 返 还 的 政 府 补 助 支 出 - 20,952, 预 计 担 保 损 失 4,397, 预 计 未 决 诉 讼 损 失 - - 预 计 重 组 损 失 - - 赔 偿 金 违 约 金 及 罚 款 支 出 5,266, , 其 他 支 出 5,301, ,694, 合 计 120,141, ,689, 所 得 税 费 用 (1) 所 得 税 费 用 ( 收 益 ) 的 组 成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710,744, ,553,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24,136, ,528, 合 计 686,607, ,081, (2) 所 得 税 费 用 ( 收 益 ) 与 会 计 利 润 的 关 系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利 润 总 额 2,143,675, ,648,829,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调 整 数 899,542, ,903,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3,043,218, ,669,733,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710,744, ,553,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24,136, ,528, 其 中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额 ( 不 含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变 动 额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额 ( 不 含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变 动 额 ) -998, ,964, ,137, ,563, 所 得 税 费 用 合 计 686,607, ,081,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产 生 的 利 得 ( 损 失 ) 金 额 55,965, ,875,
88 减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产 生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13,991, ,442, 前 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当 期 转 入 损 益 的 净 额 10,411, 小 计 41,974, ,844,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减 :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产 生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前 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当 期 转 入 损 益 的 净 额 小 计 3.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工 具 产 生 的 利 得 ( 或 损 失 ) 金 额 减 :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工 具 产 生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前 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当 期 转 入 损 益 的 净 额 转 为 被 套 期 项 目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的 调 整 额 小 计 4.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1,121, ,809, 减 : 处 置 境 外 经 营 当 期 转 入 损 益 的 净 额 小 计 1,121, ,809, 其 他 96,559, ,139, 减 : 由 其 他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产 生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前 期 其 他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当 期 转 入 损 益 的 净 额 小 计 96,559, ,139, 合 计 139,655, ,793, 借 款 费 用 (1) 当 期 资 本 化 的 借 款 费 用 金 额 8,475, 元 ; 51 租 赁 (1) 经 营 租 赁 ( 出 租 人 )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资 产 类 别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房 屋 建 筑 屋 707,791, ,785, (2) 融 资 租 赁 ( 承 租 人 ) 剩 余 租 赁 期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1,690, 年 以 上 2 年 以 内 ( 含 2 年 ) 1,690, 年 以 上 3 年 以 内 ( 含 3 年 ) 1,690, 年 以 上 合 计 5,071, 注 : 本 期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的 余 额 -1,018, 元 (3)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机 器 设 备 5,373,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原 价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原 价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5,373, 注 :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天 津 六 四 四 三 推 土 机 配 件 厂 本 年 度 融 资 租 赁 固 定 资 产, 因 需 安 装, 于 本 年 度 12 月 份 由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因 此 本 期 未 提 折 旧 88
89 52 分 部 报 告 项 目 冶 金 业 务 轻 工 业 务 本 年 上 年 本 年 上 年 一 营 业 收 入 19,318,334, ,141,356, ,605,549, ,981,495, 其 中 : 对 外 交 易 收 入 19,305,262, ,891,975, ,271,371, ,953,228, 分 部 间 交 易 收 入 13,072, ,381, ,177, ,266, 二 营 业 费 用 17,261,625, ,780,483, ,341,422, ,875,037,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 2,056,709, ,360,872, ,264,126, ,106,457, 四 资 产 总 额 20,366,908, ,076,469, ,125,428, ,092,050, 五 负 债 总 额 9,647,218, ,741,142, ,010,965, ,253,308, 六 补 充 信 息 折 旧 和 摊 销 费 用 629,076, ,522, ,377, ,547, 资 本 性 支 出 1,288,091, ,487,141, ,162, ,686, 折 旧 和 摊 销 以 外 的 非 现 金 费 用 102,007, ,492, ,676, ,261, ( 续 ) 项 目 机 械 业 务 房 地 产 及 租 赁 业 务 本 年 上 年 本 年 上 年 一 营 业 收 入 3,055,708, ,463,515, ,795,442, ,187,100, 其 中 : 对 外 交 易 收 入 2,720,840, ,919,758, ,791,798, ,186,157, 分 部 间 交 易 收 入 334,868, ,757, ,643, , 二 营 业 费 用 2,842,098, ,275,611, ,650,898, ,062,916,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 213,609, ,904, ,543, ,183, 四 资 产 总 额 2,407,038, ,770,801, ,169,731, ,613,612, 五 负 债 总 额 1,438,253, ,348, ,352, ,565, 六 补 充 信 息 折 旧 和 摊 销 费 用 36,208, ,798, ,827, ,255, 资 本 性 支 出 81,432, ,378, ,103, ,471, 折 旧 和 摊 销 以 外 的 非 现 金 费 用 7,567, ,927, ,182, ,274, ( 续 ) 项 目 其 他 业 务 贸 易 本 年 上 年 本 年 上 年 一 营 业 收 入 4,852,757, ,456,371, ,006,069, ,057,357, 其 中 : 对 外 交 易 收 入 4,764,853, ,379,299, ,006,069, ,057,357, 分 部 间 交 易 收 入 87,904, ,071, 二 营 业 费 用 4,929,319, ,519,916, ,874,433, ,096,108,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 -76,561, ,544, ,636, ,750, 四 资 产 总 额 11,271,624, ,510,692, 五 负 债 总 额 1,226,001, ,091, 六 补 充 信 息 折 旧 和 摊 销 费 用 19,736, ,581, 资 本 性 支 出 20,843, ,576, 折 旧 和 摊 销 以 外 的 非 现 金 费 用 -20,058, ,780,
90 ( 续 ) 项 目 抵 销 合 计 本 年 上 年 本 年 上 年 一 营 业 收 入 -773,666, ,419, ,860,195, ,387,778, 其 中 : 对 外 交 易 收 入 ,860,195, ,387,778, 分 部 间 交 易 收 入 -773,666, ,419, 二 营 业 费 用 621,303, ,121, ,521,101, ,918,196,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 -1,739,832, ,436,197, ,994,230, ,240,926, 四 资 产 总 额 -9,953,792, ,204,717, ,386,938, ,858,909, 五 负 债 总 额 -609,503, ,392, ,454,287, ,213,063, 六 补 充 信 息 折 旧 和 摊 销 费 用 - - 1,020,226, ,705, 资 本 性 支 出 - - 1,806,633, ,938,253, 折 旧 和 摊 销 以 外 的 非 现 金 费 用 ,010, ,642,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1)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的 信 息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1,457,068, ,413,748,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20,141, ,689,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974,604, ,859,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38,026, ,046,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7,594, ,799,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67,375, ,563,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7,047, ,155,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36, ,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248,183, ,367,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4,722, ,58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998, ,964,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23,137, ,563,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293,570, ,003,089,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1,554,267, ,230,225,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36,534, ,856,790,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656,983, ,088,253,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债 务 转 为 资 本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7,658,673, ,587,366,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5,587,366, ,400,969,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 -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071,306, ,186,397,
91 (2) 取 得 或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的 有 关 信 息 :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一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的 有 关 信 息 : 1.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的 价 格 102,915,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101,995, 减 :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持 有 的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18,976,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83,019,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203,359, 流 动 资 产 193,875, 非 流 动 资 产 103,965, 流 动 负 债 94,480, 非 流 动 负 债 - 二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的 有 关 信 息 : - 1.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的 价 格 40,848,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16,943, 减 :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持 有 的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6,268,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23,211, 处 置 子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55,241, 流 动 资 产 131,267, 非 流 动 资 产 47,133, 流 动 负 债 20,060, 非 流 动 负 债 103,098, (3)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有 关 信 息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一 现 金 7,658,673, ,587,366,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5,782, ,629,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银 行 存 款 7,369,926, ,334,898,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282,964, ,839, 二 现 金 等 价 物 - - 其 中 :3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债 券 投 资 三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7,658,673, ,587,366, 其 中 : 母 公 司 或 集 团 内 子 公 司 使 用 受 限 制 的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序 号 九 或 有 事 项 的 说 明 1 对 集 团 内 集 团 外 担 保 情 况 担 保 单 位 担 保 对 象 名 称 企 业 性 质 担 保 方 式 担 保 种 类 反 担 保 方 式 实 际 担 保 金 额 其 中 : 本 年 新 增 担 保 金 额 合 计 405,000, ,000,
92 一 对 集 团 内 405,000, ,000, 新 疆 金 特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四 七 特 种 装 具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续 表 ) 序 号 新 疆 金 特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担 保 单 位 合 计 一 对 集 团 内 新 疆 金 特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四 七 特 种 装 具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恒 和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二 三 特 种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金 特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四 川 省 川 建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恒 和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担 保 对 象 名 称 新 疆 恒 和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二 三 特 种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金 特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四 川 省 川 建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性 质 国 有 控 股 国 有 独 资 国 有 控 股 国 有 控 股 国 有 控 股 国 有 独 资 国 有 控 股 国 有 控 股 国 有 控 股 一 般 担 保 一 般 担 保 一 般 担 保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一 般 担 保 担 保 对 象 现 状 履 约 担 保 贷 款 担 保 履 约 担 保 贷 款 担 保 履 约 担 保 是 否 逾 期 无 反 担 保 无 反 担 保 无 反 担 保 质 押 无 反 担 保 是 否 被 诉 代 偿 损 失 金 额 15,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已 计 入 预 计 负 债 金 额 正 常 经 营 否 否 无 无 正 常 经 营 否 否 无 无 正 常 经 营 否 否 无 无 正 常 经 营 否 否 无 无 其 中 : 本 期 已 计 入 预 计 负 债 金 额 2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形 成 情 况 (1)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新 兴 重 工 于 2008 年 度 因 贸 易 方 交 货 与 合 同 不 符 而 拒 收 货 物, 与 营 口 正 祥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发 生 合 同 纠 纷, 被 营 口 正 祥 诉 至 营 口 中 级 法 院, 并 对 存 放 在 港 口 的 货 物 申 请 诉 讼 保 全, 涉 及 预 付 货 款 100 万 元 人 民 币 新 兴 重 工 认 为 案 件 管 辖 权 应 在 北 京 地 区 法 院, 并 向 辽 宁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递 交 了 案 件 管 辖 权 异 议 的 申 请, 该 申 请 已 于 2010 年 初 获 受 理 (2)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新 疆 金 特 于 2009 年 8 月 19 日 就 大 西 沟 铁 矿 采 矿 权 纠 纷 向 和 静 县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其 中, 被 告 为 聂 家 瑞 武 汉 华 泽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闫 文 明 闫 清 兰 鲁 建 平 姚 望 云 诉 讼 请 求 为 要 求 被 告 返 还 采 矿 权 转 让 款 150 万 元, 并 赔 偿 原 告 投 入 大 西 沟 铁 矿 的 投 资 款 损 失 除 已 经 支 付 的 150 万 元 采 矿 权 转 让 款 外,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新 疆 金 特 对 大 西 沟 铁 矿 的 投 资 ( 计 为 其 他 应 收 款 ) 达 21,768, 元 现 本 案 正 在 审 理 之 中 新 疆 金 特 已 申 请 由 受 案 人 民 法 院 就 其 投 资 款 损 失 进 行 鉴 定 备 注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除 上 述 无 需 要 披 露 其 他 重 大 或 有 事 项 十 承 诺 事 项 92
93 1 已 签 订 的 正 在 或 准 备 履 行 的 大 额 发 包 合 同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尚 有 已 签 订 但 未 支 付 的 约 定 大 额 发 包 合 同 支 出 共 计 41,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金 额 已 付 金 额 未 付 金 额 预 计 投 资 期 间 离 心 浇 铸 复 合 管 25, , , 年 年 径 向 锻 造 工 程 16, , , 年 合 计 41, , , 已 签 订 的 正 在 或 准 备 履 行 的 并 购 协 议 (1)2010 年 1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与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股 份 公 司 签 订 产 权 交 易 合 同, 合 同 标 的 为 新 疆 金 特 公 司 38% 股 权 万 股, 协 议 金 额 为 3.6 亿 元 (2)2010 年 1 月 28 日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与 罗 尔 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产 权 交 易 金 额, 合 同 标 的 为 河 北 新 兴 铸 管 有 限 公 司 25% 股 权, 协 议 金 额 为 亿 元 3 已 签 订 的 正 在 或 准 备 履 行 的 重 组 协 议 本 公 司 与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铸 管 股 份 ) 新 疆 国 际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国 际 实 业 ) 和 新 兴 铸 管 ( 新 疆 ) 资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铸 管 资 源 ) 于 2009 年 11 月 26 日 签 署 了 关 于 新 兴 铸 管 ( 新 疆 ) 资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及 新 疆 国 际 煤 焦 化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之 重 组 协 议 ( 以 下 简 称 重 组 协 议 ), 并 约 定 该 协 议 经 协 议 各 方 合 法 签 署 并 适 当 履 行 内 部 决 策 程 序 后,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国 际 实 业 本 次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的 核 准 文 件 ( 如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所 必 须 ) 出 具 之 日 生 效 按 照 重 组 协 议 的 约 定 : 以 铸 管 资 源 评 估 后 的 净 资 产 为 基 础 实 施 增 资 ; 增 资 后, 铸 管 资 源 实 收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8 亿 元, 其 中, 铸 管 股 份 持 股 40%, 铸 管 集 团 持 股 30%, 国 际 实 业 持 股 30% 各 方 确 认 : 在 上 述 增 资 同 时, 由 铸 管 资 源 依 据 协 议 约 定 重 组 国 际 实 业 全 资 子 公 司 新 疆 国 际 煤 焦 化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煤 焦 化 公 司 ) 重 组 后, 铸 管 资 源 将 持 有 煤 焦 化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2009 年 3 月 10 日 本 公 司 与 铸 管 股 份 国 际 实 业 铸 管 资 源 公 司 签 署 了 关 于 新 兴 铸 管 ( 新 疆 ) 资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及 新 疆 国 际 煤 焦 化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之 重 组 协 议 ( 以 下 简 称 重 组 协 议 ) 的 补 充 协 议, 该 补 充 协 议 作 为 2009 年 11 月 26 日 签 署 的 重 组 协 议 的 补 充, 在 重 组 协 议 生 效 同 时 生 效, 与 重 组 协 议 具 备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同 时, 相 关 方 还 签 署 了 关 于 新 兴 铸 管 ( 新 疆 ) 资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之 出 资 协 议 和 关 于 新 疆 国 际 煤 焦 化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之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各 方 认 可 中 和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分 别 对 铸 管 资 源 及 煤 焦 化 的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在 此 基 础 上, 协 商 确 认 铸 管 资 源 原 股 东 权 益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20,000 万 元 ; 协 商 确 认 煤 焦 化 百 分 之 百 股 权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46,000 万 元 以 此 为 作 价 基 础, 各 方 对 铸 管 资 源 新 增 出 资 数 额 为 : 铸 管 股 份 以 人 民 币 货 币 32,000 万 元 出 资, 出 资 完 成 后, 拥 有 铸 管 资 源 之 40% 的 股 权 ; 铸 管 集 团 以 人 民 币 货 币 8,000 新 增 出 资, 新 增 出 资 完 成 后, 拥 有 铸 管 资 源 之 30% 的 股 权 ; 国 际 实 业 以 所 持 有 煤 焦 化 之 13.7% 的 股 权 ( 评 估 价 值 为 20,000 万 元 ) 新 增 出 资, 新 增 出 资 完 成 后, 国 际 实 业 持 有 铸 管 资 源 之 30% 的 股 权 铸 管 资 源 购 买 国 际 实 业 所 持 煤 焦 化 其 余 86.3% 的 股 权 该 部 分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26,000 万 元 上 述 股 权 出 资 及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铸 管 资 源 持 有 煤 焦 化 百 分 之 百 股 权 93
94 十 一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非 调 整 事 项 1.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新 疆 资 源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增 资 新 疆 迎 新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及 开 发 阜 康 西 黄 草 沟 煤 矿 项 目 根 据 2009 年 8 月 11 日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决 议 新 铸 董 [2009] 第 11 号, 拟 对 新 疆 迎 新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采 取 逐 步 增 资 的 方 式 对 阜 康 西 黄 草 沟 煤 矿 项 目 进 行 开 发 2009 年 11 月 20 日 新 疆 资 源 公 司 出 资 万 元 增 资 新 疆 迎 新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300 万 元 增 至 万 元, 增 资 后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为 51%, 原 股 东 自 然 人 彭 飞 持 股 49%, 由 新 疆 宏 昌 有 限 责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2009 年 11 月 20 日 出 具 宏 昌 验 字 (2009) 号 验 资 报 告 予 以 验 资 由 于 注 册 地 阜 康 市 人 民 政 府 正 在 开 展 煤 炭 整 合 和 产 业 升 级 优 化 工 作, 整 合 期 间 暂 停 工 商 税 务 国 土 资 源 等 政 府 审 批 工 作, 2010 年 2 月 4 日 新 疆 迎 新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完 成 营 业 执 照 变 更 手 续 2.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新 疆 资 源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增 资 新 兴 铸 管 阿 勒 泰 资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 阿 勒 泰 ) 资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原 名 为 新 兴 铸 管 富 蕴 矿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2009 年 11 月 更 名 根 据 新 兴 铸 管 阿 勒 泰 资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1 月 12 日 新 铸 阿 董 [2010]1 号 2010 年 第 一 次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新 疆 资 源 紫 金 矿 业 集 团 西 北 有 限 公 司 紫 金 矿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会 委 员 会 阿 勒 泰 市 恰 夏 铁 米 尔 矿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四 方 共 同 增 资 新 兴 铸 管 阿 勒 泰 资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500 万 元 增 加 为 10 亿 元 该 公 司 将 主 要 从 事 黑 色 金 属 冶 炼 和 延 压 等 增 资 后 新 兴 铸 管 阿 勒 泰 资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比 例 为 : 新 疆 资 源 补 充 资 金 6.4 亿 元 持 有 65% 股 权 ; 紫 金 矿 业 集 团 西 北 有 限 公 司 以 其 持 有 的 富 蕴 金 山 矿 冶 有 限 公 司 的 60% 股 权 出 资 持 有 % 股 权 ; 紫 金 矿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会 委 员 会 以 其 持 有 富 蕴 金 山 矿 冶 有 限 公 司 的 40% 股 权 出 资 持 有 % 股 权 ; 阿 勒 泰 市 恰 夏 铁 米 尔 矿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探 矿 权 及 实 物 作 价 万 元 出 资 持 有 9.08% 股 权 3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公 司 经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8 次 会 议 研 究 决 定, 公 司 拟 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总 股 本 1,474,516,596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送 3 股 股 票 股 利 共 计 442,354,979 股, 每 10 股 派 送 1 元 现 金 红 利 ( 含 税 )147,451,659 元, 余 额 1,841,130, 元 滚 存 下 年 分 配 十 二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其 交 易 1 本 公 司 的 母 公 司 本 集 团 公 司 的 直 接 控 制 人 是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委 员 会 2 本 公 司 的 子 企 业 94
95 (1) 子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子 企 业 名 称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地 际 华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下 属 企 业 资 产 的 经 营 管 理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南 四 环 西 路 188 号 十 五 区 6 号 楼 新 兴 铸 管 置 业 ( 投 资 )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重 工 有 限 公 司 对 下 属 企 业 资 产 的 经 营 管 理 对 下 属 企 业 资 产 的 经 营 管 理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呼 家 楼 向 军 北 里 六 巷 21 号 楼 2 层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南 四 环 西 路 188 号 15 区 6 号 楼 天 津 市 普 辰 机 电 技 术 工 程 公 司 技 术 开 发 咨 询 服 务 转 让 天 津 市 南 开 区 科 研 东 路 15 号 北 京 三 鑫 福 达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物 业 管 理 房 屋 租 赁 等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新 村 一 里 15 号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并 销 售 各 种 铸 管 产 品 河 北 省 武 安 市 上 洛 阳 村 北 新 疆 金 特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钢 铁 水 泥 玻 璃 的 制 造 与 销 售 新 疆 和 静 县 铁 尔 曼 区 新 兴 铸 管 ( 新 疆 ) 资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工 业 矿 业 商 业 投 资 进 出 口 贸 易 矿 产 品 建 筑 材 料 乌 鲁 木 齐 黄 河 路 新 兴 际 华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物 业 管 理 项 目 投 资 资 产 经 营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新 村 一 里 15 号 中 新 联 进 出 口 公 司 新 兴 河 北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自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及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机 械 设 备 加 工 与 制 作 ( 限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工 程 设 计 ; 工 程 管 理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新 村 一 里 15 号 邯 郸 经 济 开 发 区 世 纪 大 街 2 号 (2) 子 企 业 的 注 册 资 本 及 其 变 化 子 企 业 名 称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数 本 年 减 少 数 期 末 余 额 际 华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 , , 新 兴 铸 管 置 业 ( 投 资 )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5, , 新 兴 重 工 有 限 公 司 6, , 天 津 市 普 辰 机 电 技 术 工 程 公 司 北 京 三 鑫 福 达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7, , , 新 疆 金 特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0, , 新 兴 铸 管 ( 新 疆 ) 资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80, , 新 兴 际 华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 , 中 新 联 进 出 口 公 司 新 兴 河 北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 , (3) 本 公 司 对 子 企 业 持 股 比 例 及 其 变 化 子 企 业 名 称 际 华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数 本 年 减 少 数 年 末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231, , , 新 兴 铸 管 置 业 5, , ,
96 ( 投 资 )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重 工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市 普 辰 机 电 技 术 工 程 公 司 北 京 三 鑫 福 达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金 特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 新 疆 ) 资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新 兴 际 华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中 新 联 进 出 口 公 司 新 兴 河 北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6, , , , , , , , , , , , , , 本 公 司 的 其 他 关 联 方 关 联 方 名 称 北 京 长 兴 凯 达 复 合 材 料 科 技 发 展 公 司 库 尔 勒 金 特 有 限 公 司 和 静 金 特 兴 福 石 灰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宜 春 金 特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鼎 立 铜 业 有 限 公 司 富 阳 512 铜 业 集 团 公 司 富 阳 南 方 红 豆 杉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金 特 祥 和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金 特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何 晓 军 谢 美 华 谢 碧 祥 受 子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控 制 受 子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控 制 受 子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控 制 受 子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控 制 子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子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子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受 子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控 制 受 子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控 制 子 公 司 股 东 子 公 司 股 东 子 公 司 股 东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系 5 关 联 方 交 易 (1) 定 价 政 策 按 市 场 价 格 公 平 交 易 (2) 关 联 方 交 易 1 采 购 商 品 本 期 发 生 额 关 联 方 名 称 金 额 比 例 (%) 新 疆 金 特 祥 和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24,326, 和 静 金 特 兴 福 石 灰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14,214,
97 2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余 额 项 目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期 末 余 额 所 占 余 额 比 例 金 额 年 初 余 额 所 占 余 额 比 例 条 款 和 条 件 北 京 长 兴 凯 达 复 合 材 料 科 技 发 展 公 司 1,134, % 否 杭 州 鼎 立 铜 业 有 限 公 司 20,350, % - - 否 合 计 21,485, % - - 预 付 款 项 新 疆 金 特 祥 和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43,660, % 6,669, % 否 杭 州 鼎 立 铜 业 有 限 公 司 112, % 否 合 计 43,772, % 6,669, % 其 他 应 收 款 谢 碧 祥 5,213, % 636, % 否 新 疆 金 特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5,000, % 5,000, % 否 谢 美 华 50, % 50, % 否 谢 碧 雄 1, % 169, % 否 富 阳 南 方 红 豆 杉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74, % - 否 富 阳 512 铜 业 集 团 公 司 100, % - 否 杭 州 鼎 立 铜 业 有 限 公 司 6,118, % - 否 何 晓 军 55,085, % 否 合 计 71,945, % 5,855, % 应 付 账 款 和 静 金 特 兴 福 石 灰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2,372, % - - 否 合 计 2,372, % - - 其 他 应 付 款 库 尔 勒 金 特 有 限 公 司 1,560, % 1,560, % 否 宜 春 金 特 有 限 公 司 158, % 19,203, % 否 谢 碧 祥 - 9,166, % 否 谢 美 华 - 1,400, % 否 杭 州 鼎 立 铜 业 有 限 公 司 633, % - 否 合 计 2,352, % 31,330, % 是 否 取 得 或 提 供 担 保 注 : 其 他 应 收 款 - 何 晓 军 期 末 余 额 为 55,085, 元 主 要 包 括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置 业 ( 投 资 )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新 兴 铸 管 置 业 ) 向 其 子 公 司 富 阳 金 鼎 之 个 人 股 东 何 晓 军 的 借 出 资 金 45,988, 元 及 富 阳 金 鼎 向 何 晓 军 的 借 出 资 金 9,097, 元 新 兴 铸 管 置 业 于 2009 年 5 月 向 何 晓 军 借 出 资 金 29,988, 元, 此 后 根 据 新 兴 铸 管 置 业 与 何 晓 军 于 2009 年 12 月 5 日 签 订 的 股 东 借 款 协 议 书 及 股 权 质 押 合 同 约 定, 新 兴 铸 管 置 业 拟 向 何 晓 军 借 出 资 金 47,350, 元, 何 晓 军 以 其 持 有 富 阳 金 鼎 6% 的 股 权 进 行 质 押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新 兴 铸 管 置 业 借 出 资 金 16,000, 元 截 至 2010 年 4 月 15 日 何 晓 军 之 关 联 单 位 杭 州 鼎 立 铜 业 有 限 公 司 以 其 持 有 富 阳 金 鼎 21% 的 股 权 全 部 质 押 与 新 兴 铸 管 置 业 公 司, 累 计 新 兴 铸 管 置 业 向 何 晓 军 借 出 资 金 45,988, 元 十 三 重 要 资 产 转 让 及 其 出 售 的 说 明 1 股 权 转 让 及 出 售 情 况 97
98 序 号 被 转 让 企 业 ( 资 产 ) 名 称 受 让 方 转 让 方 式 批 文 文 号 合 同 ( 协 议 ) 编 号 批 准 日 期 原 持 股 比 例 (%) 转 让 股 权 比 例 (%) 1 北 京 时 代 新 兴 国 际 重 型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太 原 翔 华 原 料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出 售 转 让 % 40% ( 续 表 ) 序 号 被 转 让 企 业 ( 资 产 ) 名 称 账 面 净 值 ( 净 资 产 ) 评 估 净 值 ( 净 资 产 ) 转 让 价 格 备 注 1 北 京 时 代 新 兴 国 际 重 型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5,945, ,056, 注 : 本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邯 郸 新 兴 重 型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按 照 与 太 原 翔 华 原 材 料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的 股 权 转 让 合 同 的 约 定, 从 评 估 基 准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 至 产 权 交 割 日 的 期 间 损 益, 均 由 太 原 翔 华 原 材 料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承 担, 故 本 公 司 本 期 合 并 报 表 不 包 括 被 转 让 企 业 期 初 至 转 让 日 的 期 间 损 益 十 四 企 业 合 并 分 立 等 事 项 说 明 1 重 大 收 购 兼 并 情 况 被 购 并 企 业 名 称 企 业 性 质 所 属 行 业 并 入 方 式 批 文 文 号 批 文 日 期 企 业 评 估 净 资 产 价 值 支 付 价 格 富 阳 金 鼎 有 色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有 色 金 属 购 买 91,630, 襄 汾 县 鸿 达 镁 合 金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控 股 工 业 ( 钢 铁 ) 收 购 兼 并 36,834, ,985, 武 汉 冉 宇 制 鞋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控 股 工 业 收 购 兼 并 2,300, ( 续 表 ) 被 购 并 企 业 名 称 所 占 股 权 比 例 (%) 企 业 资 产 总 额 企 业 负 债 总 额 企 业 利 润 总 额 企 业 职 工 人 数 富 阳 金 鼎 有 色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706, ,661, ,942, 襄 汾 县 鸿 达 镁 合 金 有 限 公 司 51 45,776, ,393, ,451, 武 汉 冉 宇 制 鞋 有 限 公 司 100 2,741, , , 十 五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和 债 务 重 组 的 说 明 1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无 2 债 务 重 组 (1)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富 阳 金 鼎 有 色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富 阳 金 鼎 ) 原 欠 付 中 国 庆 安 国 际 贸 易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庆 安 集 团 ) 货 款 102,952, 元 2009 年 4 月 7 日, 庆 安 集 团 与 本 公 司 自 然 人 何 晓 军 和 杭 州 鼎 立 铜 业 有 限 公 司 ( 担 保 方 ), 共 同 签 署 了 编 号 98
99 为 QJD002[ 还 款 协 议 ], 并 于 北 京 市 中 信 公 证 处 办 理 了 赋 予 强 制 执 行 效 力 的 公 证 手 续 还 款 协 议 约 定, 富 阳 金 鼎 欠 付 庆 安 集 团 货 款 102,952, 元, 何 晓 军 同 意 全 额 受 让 上 述 债 务, 庆 安 集 团 同 意 富 阳 金 鼎 将 上 述 债 务 转 让 给 何 晓 军, 杭 州 鼎 立 为 担 保 方 自 愿 为 上 述 债 务 承 担 不 可 撤 销 连 带 担 保 责 任, 上 述 合 同 已 于 本 年 度 执 行 (2) 截 止 2009 年 1 月 31 日, 富 阳 金 鼎 欠 付 富 阳 金 马 铜 业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富 阳 金 马 ) 货 款 11,759,762.2 元 富 阳 金 鼎 何 晓 军 富 阳 金 马 于 2009 年 1 月 31 日 签 署 了 债 务 转 让 协 议 三 方 一 致 同 意 由 何 晓 军 全 额 受 让 富 阳 金 鼎 欠 付 富 阳 金 马 之 上 述 债 务, 接 替 富 阳 金 鼎 成 为 富 阳 金 马 的 债 务 人 (3) 富 阳 金 鼎 公 司 对 上 述 公 司 债 权 债 务 差 额 部 分 8,179, 元, 同 时 为 保 证 剥 离 后 净 资 产 的 规 模 符 合 各 方 出 资 协 议 的 要 求, 将 未 能 剥 离 的 债 权 和 债 务 及 存 货 货 币 资 金 等 均 记 入 了 已 记 为 富 阳 金 鼎 公 司 对 何 晓 军 之 个 人 负 债 8,179, 元 (4)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际 华 三 五 二 三 特 种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于 2002 年 起 陆 续 向 工 行 铁 西 支 行 办 理 4 笔 短 期 借 款, 借 款 本 金 1,804 万 元 人 民 币, 借 款 到 期 后 偿 还 10 万 元 本 金, 剩 余 1,794 万 元 本 金 未 付 2005 年 5 月 工 商 铁 西 支 行 将 结 余 债 权 1,794 万 元 转 让 给 长 城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截 止 2008 年 12 月 20 日 三 五 二 三 装 备 公 司 累 计 欠 付 利 息 万 元 三 五 二 三 装 备 公 司 于 2009 年 以 1,310 万 元 成 交 价 格 购 回 全 部 前 述 债 权 本 金 及 利 息, 扣 除 相 关 费 用 共 计 形 成 重 组 收 益 1,038 万 元 十 六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分 类 项 目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5,918,671, ,528,906, ,447,577, 对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对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540,000, ,000, 其 他 企 业 投 资 595, , 小 计 6,459,266, ,528,906, ,000, ,448,172, 减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6,459,266, ,528,906, ,000, ,448,172, (2) 按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重 大 股 权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年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合 成 制 管 公 司 595, , , 芜 湖 新 兴 铸 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40,000, ,000, ,000, 合 计 540,595, ,595, ,000, , 注 : 期 初 本 公 司 持 有 芜 湖 新 兴 铸 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0% 股 权,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芜 湖 新 兴 铸 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0% 股 权, 间 接 和 直 接 持 股 比 例 达 到 对 该 公 司 的 控 制, 因 此 采 用 99
100 成 本 法 核 算 本 期 本 公 司 将 所 持 有 的 芜 湖 新 兴 铸 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0% 股 权 于 2008 年 4 月 25 日 在 北 京 产 权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芜 湖 新 兴 铸 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净 资 产 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为 基 准 日 经 中 联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评 估, 评 估 股 权 价 值 119, 万 元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5 月 24 日 与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产 权 交 易 合 同, 将 持 有 的 芜 湖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40% 股 权 以 人 民 币 12 亿 元 转 让 给 新 兴 铸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止 2009 年 8 月 13 日 股 权 转 让 交 割 完 毕 2 营 业 收 入 (1) 营 业 收 入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其 他 业 务 小 计 46,041, ,164, ,934, ,962, 租 金 及 服 务 费 46,041, ,164, ,934, ,962, 合 计 46,041, ,164, ,934, ,962, 投 资 收 益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收 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收 益 类 别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1,060,961, ,245, 其 中 : 权 益 法 核 算 确 认 的 投 资 收 益 - - 成 本 法 核 算 单 位 分 回 的 股 利 或 利 润 400,961, ,141, 股 权 转 让 收 益 660,000, ,103,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收 益 - - 委 托 贷 款 收 益 1,913, 其 他 投 资 收 益 合 计 1,062,874, ,245, 注 : 本 年 投 资 收 益 较 上 年 增 加 较 大 的 原 因 如 下 : 1 本 公 司 本 年 出 售 向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售 新 兴 芜 湖 铸 管 40% 的 股 权 增 加 投 资 收 益 660,000, 元 ; 2 下 属 子 公 司 际 华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交 特 别 股 利 292,509, 元 3 河 北 新 兴 分 配 股 利 4.1 亿, 本 公 司 持 股 25%, 由 此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102,500, 元 4 下 属 子 公 司 新 兴 重 工 上 交 利 润 增 加 投 资 收 益 3,053, 元 5 下 属 子 公 司 新 兴 置 业 上 交 利 润 增 加 投 资 收 益 2,898, 元 6 委 托 贷 款 收 益 为 本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中 新 联 进 出 口 公 司 向 本 公 司 贷 款 扣 除 税 金 后 利 息 收 入 100
101 4 所 得 税 费 用 (1) 所 得 税 费 用 ( 收 益 ) 的 组 成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21,754, ,578,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163,810, ,848, 合 计 142,055, ,729, (2) 所 得 税 费 用 ( 收 益 ) 与 会 计 利 润 的 关 系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利 润 总 额 958,121, ,925,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调 整 数 -302,879, ,531,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655,241, ,393,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163,810, ,848,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21,754, ,578, 其 中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额 ( 不 含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变 动 额 ) 242,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额 ( 不 含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变 动 额 ) -21,997, ,997, 所 得 税 费 用 合 计 142,055, ,729, 母 公 司 从 子 公 司 分 取 的 红 利 情 况 子 公 司 名 称 本 年 应 收 金 额 本 年 实 收 金 额 际 华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92,509, ,458,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05,934, ,934, 河 北 新 兴 铸 管 有 限 公 司 102,500, 新 兴 重 工 有 限 公 司 3,053, ,053, 新 兴 铸 管 置 业 ( 投 资 )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898, ,898, 合 计 806,895, ,344, 十 七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重 大 事 项 1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北 京 三 五 零 一 服 装 厂 ( 下 称 三 五 零 一 ) 对 生 产 厂 区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东 环 北 路 23 号 ) 的 9.26 公 顷 土 地 进 行 房 地 产 开 发, 于 1993 年 6 月 26 日 在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成 立 了 北 京 兴 利 房 地 产 开 发 公 司 ( 公 司 性 质 为 全 民 所 有 制 企 业, 该 公 司 已 于 2005 年 12 月 被 三 五 零 一 吸 收 合 并 ) 北 京 兴 利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为 了 对 北 京 三 五 零 一 服 装 厂 的 上 述 土 地 进 行 房 地 产 开 发, 与 香 港 香 江 国 际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于 2000 年 9 月 17 日 组 建 了 北 京 香 江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为 合 作 公 司 ) 合 作 经 营 期 限 自 2001 年 3 月 20 日 至 2051 年 3 月 19 日, 期 限 为 50 年 项 目 进 展 情 况 : 开 发 项 目 财 富 中 心 工 程 计 划 分 三 期 进 行 : 一 期 工 程 期 间 2001 年 年, 二 期 工 程 101
102 期 间 2004 年 年, 三 期 工 程 期 间 2009 年 年 一 期 工 程 2005 年 6 月 已 竣 工 并 交 付 使 用 二 期 工 程 包 括 一 栋 公 寓 及 一 栋 酒 店, 底 商 及 地 下 车 库,2004 年 3 月 开 始 拆 迁,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二 期 工 程 已 竣 工 三 期 工 程 包 括 一 栋 写 字 楼 正 在 建 设 中 项 目 资 金 收 取 情 况 : 根 据 合 同 和 有 关 协 议 规 定, 双 方 除 按 比 例 进 行 物 业 分 配 外, 合 作 公 司 还 应 向 北 京 三 五 零 一 服 装 厂 支 付 土 地 出 让 金 亿 元, 拆 迁 安 置 费 1 亿 元 2001 年 9 月 合 作 公 司 支 付 土 地 出 让 金 的 50%, 金 额 为 7,234 万 元 ; 年 合 作 公 司 支 付 一 期 土 地 拆 迁 安 置 费 2,500 万 元 ;2004 年 合 作 公 司 支 付 土 地 出 让 金 3500 万 元 和 拆 迁 安 置 费 5000 万 元 ;2005 年 合 作 公 司 支 付 土 地 出 让 金 1,534 万 元 ;2006 年 合 作 公 司 支 付 拆 迁 安 置 费 2300 万 元 ;2007 年 度 三 五 零 一 收 到 其 余 款 项 2400 万 元 截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合 作 公 司 支 付 全 部 应 付 款 项 由 于 财 富 中 心 项 目 建 设 规 模 大 工 期 长,2001 年 开 工 到 2005 年 一 期 工 程 完 工 但 尚 未 决 算, 本 年 度 二 期 已 完 工 也 尚 未 决 算 三 期 工 程 本 期 仍 在 建 设 中, 工 程 全 部 竣 工 决 算 后 北 京 三 五 零 一 服 装 厂 将 最 终 确 定 工 程 成 本 ; 财 务 处 理 情 况 : 前 述 开 发 用 地 原 为 划 拨 土 地 按 照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国 资 清 办 (2008) 104 号 及 新 兴 铸 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新 铸 资 (2008)37 号 及 新 兴 铸 管 置 业 ( 投 资 )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新 置 财 (2008)21 号 文 件 规 定, 三 五 零 一 以 2005 年 12 月 31 日 为 清 产 核 资 基 准 日 进 行 资 产 清 查, 清 查 出 的 固 定 资 产 盘 盈 ( 土 地 资 产 )134, 万 元 对 此 三 五 零 一 同 时 调 增 了 固 定 资 产 及 资 本 公 积 134, 万 元 此 事 项 已 在 2007 年 财 务 决 算 中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前 述 调 整 后, 土 地 资 产 转 入 无 形 资 产 核 算 这 些 土 地 共 分 三 期 进 行 开 发, 其 中 一 期 土 地 应 分 配 成 本 为 5.2 亿 元, 二 期 土 地 应 分 配 成 本 5.6 亿 元, 三 期 土 地 应 分 配 成 本 2.5 亿 元 三 五 零 一 收 到 合 作 公 司 支 付 的 土 地 出 让 金 及 拆 迁 安 置 款 项 均 已 记 入 专 项 应 付 款, 三 五 零 一 对 外 支 付 的 出 让 金 及 拆 迁 安 置 款 亦 冲 减 了 专 项 应 付 款 由 于 财 富 中 心 项 目 建 设 规 模 大 工 期 长,2001 年 开 工 到 2005 年 一 期 工 程 完 工 但 尚 未 决 算, 本 年 度 二 期 已 完 工 亦 未 决 算, 三 期 工 程 本 期 仍 在 建 设 中 工 程 全 部 竣 工 决 算 后, 三 五 零 一 将 得 以 最 终 确 定 工 程 成 本 一 期 项 目 完 工 后, 三 五 零 一 依 合 作 合 同 约 定 分 回 部 分 房 产 对 于 这 部 分 房 产, 三 五 零 一 按 照 一 期 项 目 占 用 土 地 的 对 应 成 本 5.2 亿 元 计 价 入 账, 同 时 转 销 一 期 土 地 账 面 价 值 由 于 项 目 未 最 终 完 工, 三 五 零 一 对 前 述 土 地 开 发 项 目 一 直 未 计 提 有 关 税 费 2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上 海 三 五 一 六 皮 革 皮 鞋 厂 近 年 发 生 以 下 土 地 转 让 业 务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1) 三 五 一 六 于 2004 年 12 月 28 日 将 位 于 上 海 市 虹 口 区 北 宝 兴 路 105 号 的 南 北 两 块 划 拨 土 地 计 65, 平 方 米 ( 约 亩 ) 转 让 给 上 海 爱 建 信 托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根 据 2005 年 7 月 8 日 该 厂 与 上 海 爱 建 信 托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下 称 上 海 爱 建 ) 签 定 了 合 102
103 建 项 目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上 海 爱 建 支 付 三 五 一 六 厂 土 地 转 让 款 总 额 为 350,000,000 元, 其 中 200,000,000 元 以 货 币 形 式 支 付, 该 厂 用 于 支 付 动 迁 费 职 工 分 流 安 置 经 济 补 偿 金 等 ; 其 余 150,000,000 元 将 以 分 配 物 业 方 式 取 得, 具 体 分 配 物 业 面 积 ( 地 上 及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 在 项 目 建 设 完 成 后 根 据 项 目 建 设 成 本 进 行 核 算 确 定 项 目 建 设 成 本 最 终 将 由 该 厂 和 爱 建 信 托 共 同 认 可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进 行 审 计 同 时 合 同 约 定, 在 项 目 建 设 完 成 后, 三 五 一 六 分 得 物 业 面 积 将 不 少 于 15,000 平 方 米 ( 地 上 建 筑 )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按 照 地 上 双 方 分 配 分 得 建 筑 面 积 各 自 占 总 面 积 的 比 例, 在 总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中 进 行 分 配 合 同 另 约 定 上 海 爱 建 免 费 为 三 五 一 六 厂 承 建 3,000 平 方 米 面 积 厂 房, 后 经 双 方 口 头 协 商 一 致, 按 照 3,000 平 方 米 建 筑 面 积 之 建 造 成 本 予 以 补 偿, 约 为 人 民 币 3,000,000 元 对 此 上 海 爱 建 已 垫 付 三 五 一 六 厂 搬 迁 后 在 顾 村 工 业 园 区 的 办 公 及 生 产 经 营 场 地 租 金 1,000,000 元 (2) 三 五 一 六 厂 于 2000 年 4 月 23 日 将 位 于 上 海 市 杨 浦 区 邯 郸 路 150 号 土 地 转 ( 约 8,600 平 方 米 ) 让 给 上 海 轻 舟 实 业 发 展 公 司 合 同 约 定 由 上 海 轻 舟 支 付 三 五 一 六 土 地 转 让 款 13,791,000 元 项 目 的 进 展 情 况 : 三 五 一 六 厂 转 让 予 上 海 爱 建 的 地 块 项 目 于 2006 年 6 月 开 工 建 设, 截 至 目 前 已 主 体 完 工 预 计 2010 年 底 将 交 付 使 用 三 五 一 六 厂 转 让 予 上 海 轻 舟 的 地 块 已 全 部 收 到 土 地 转 让 款 项 项 目 财 务 处 理 情 况 :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收 到 位 于 上 海 市 虹 口 区 北 宝 兴 路 105 号 土 地 转 让 收 入 196,045,000 元 ; 位 于 上 海 市 杨 浦 区 邯 郸 路 150 号 土 地 的 全 部 转 让 收 入 13,791,000 元 二 项 土 地 转 让 收 入 总 计 209,836,000 元 全 部 计 入 专 项 应 付 款 同 时 三 五 一 六 厂 支 付 相 关 动 迁 费 职 工 分 流 安 置 经 济 补 偿 金 及 经 铸 管 集 团 上 交 总 后 军 需 部 土 地 出 让 金 共 计 163,512, 元 亦 冲 减 专 项 应 付 款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前 述 收 支 相 抵 后 余 额 46,323, 元 挂 账 专 项 应 付 款 科 目 项 目 涉 税 情 况 : (1) 上 海 沪 地 税 号 文 件 关 于 企 业 置 换 土 地 使 用 权 税 收 处 理 问 题 的 规 定, 对 列 入 市 政 三 废 迁 建 的 企 业 转 让 土 地 使 用 权 取 得 的 收 入 可 暂 缓 增 收 营 业 税, 免 征 土 地 增 值 税, 经 财 税 机 关 审 核 后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2) 沪 地 税 流 (2008)43 号 文 件 规 定, 由 上 海 市 区 县 房 地 土 地 资 源 管 理 局 统 一 出 具 收 回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正 式 文 件 的, 作 为 土 地 所 有 者 收 回 土 地, 不 征 营 业 税 (3) 国 税 函 (2008)277 号 文 件 规 定, 无 论 支 付 征 地 补 偿 费 的 资 金 来 源 是 否 为 政 府 财 政 资 金, 该 行 为 均 属 于 土 地 使 用 者 将 土 地 使 用 权 归 还 土 地 所 有 者 的 行 为, 按 照 国 税 发 (1993)149 号 文 件 规 定, 不 征 收 营 业 税 三 五 一 六 前 述 土 地 转 让 事 宜 已 取 得 当 地 土 地 资 源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的 收 回 土 地 使 用 权 103
104
讨论稿
签 署 稿 北 京 市 君 泽 君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武 汉 道 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及 支 付 现 金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暨 关 联 交 易 之 标 的 资 产 过 户 的 法 律 意 见 中 国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甲 9 号 金 融 街 中 心 南 楼 6 层 邮 政 编 码 :100033 电 话 :(8610)66523388
文档1
16 B 1 ST ST 90% ST 90% ST 2003 7 16 90% [2003]1246 2002 2,808.95 [2003]1252 2002 19,721.15 [2001]105 90% 2002 ST 2002 50% 1 2003 4 16 ST 17,000,000 9,756,000 2 17,000,000 9,756,000 2003618 26,756,000
002015 XIAKE COLOR SPINNING CO., LTD. OO OO 2005 2005 2005 1 2005... 3... 5... 8... 12... 17... 20... 22... 38... 41... 46... 81 2 2005 XIAKE COLOR SPINNING CO., LTD. XIAKE 7 7 7 0510--86520112 0510--86520126
招股书附录.PDF
2000 30% 20% 1. 2001 7 18 616 2000 4-1 18 4-14 4-2 5-2 2001 7 4 5-3 1994 2 15 1994135 1998 8 17 (1998)502 250%~350% 5-4 1996 12
SHANXI SHENZHOU COAL ELECTRICITY COKING CO., LTD 2003
SHANXI SHENZHOU COAL ELECTRICITY COKING CO., LTD 2003 1 2 3 4 6 9 12 14 17 28 31 36 74 SHANXI SHENZHOU COAL ELECTRICITY COKING CO., LTD 83 0351-6019365 0351-6199887 [email protected] 83 83 030024
2004 2
00 2005 3 30 2004 2 2004 4 5 6 9 14 15 17 31 33 38 79 3 2004 TIANJIN BINHAI ENERGY & DEVELOPMENT CO. LTD 27 022 66202230 022 66202232 E-mail:[email protected] 27 300457 http://www.binhaienergy.com E-mail:[email protected]
191 03192068242 03192068888 191 03192068312 03192068666 66163 [email protected] 1999 8 26 1300001001301 130503718311625 22 195,680,840.81 136,783,399.08 129,971,943.92 436,080,101.98 25,083,230.96
第 二 章 释 义 及 重 要 提 示 一 释 义 在 本 报 告 中, 除 文 义 另 有 所 指 外,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以 下 涵 义 : 本 行 是 指 福 建 长 乐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央 行 是 指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中 国 银 监 会 / 银
福 建 长 乐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报 告 2016 年 3 月 15 日 第 一 章 重 要 提 示 本 行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年度报告正文1.PDF
1 Zhejiang Ha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2 3 2 6 05716696899 05716696899 4 2 6 2 6 310053 http://www.highne.com.cn [email protected] 5 http://www.cninfo.com.cn 6 0925 1 37,230,592.22 29,178,7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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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970041 1 1 4 2 6 3 7 4 8 5 9 875-11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Post Code100077 Tel+86(10)88095588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SINOTRANS AIR TRANSPORTATION DEVELOPMENT CO., LTD. 2002 2002 1 2002... 3... 3... 5... 7... 9... 10... 12... 21... 23... 24... 64 2 2002 Sinotrans Air Transportation Development Co., Ltd. 21 010-6840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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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Gehua CATV Network Co., LTD. 2 3 4 6 11 15 17 18 27 28 30 32 33 79 1 2 1 Beijing Gehua CATV Network Co., LTD. BGCTV 2 3 35 010-62035573 010-62035573 E-mail [email protected] 4 5 35 35 100083
关 于 本 报 告 报 告 时 间 范 围 : 本 报 告 的 时 间 跨 度 自 2007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15 年 9 月 底 报 告 发 布 周 期 : 本 报 告 为 工 银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发 布 的 第 一 份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此 后 计
工 银 租 赁 1 工 银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2007-2015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关 于 本 报 告 报 告 时 间 范 围 : 本 报 告 的 时 间 跨 度 自 2007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15 年 9 月 底 报 告 发 布 周 期 : 本 报 告 为 工 银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发 布 的 第 一 份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此 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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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2 2006 Ltd. Guangzhou Hengyun Enterprises Holding 728 6 6M (020) 82068252 (020) 82068252 [email protected] 8 728 66M 5 1 0 7 3 0 http://www.hengyun.com.cn [email protected] http://www.cninfo.com.cn
BDO Shenzhen Dahua Tiancheng 11th Floor B Block Union Square 5022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Binhe Road Shenzhen P.R.China Telephone
2007 12 31 1-2 1 3-4 2 5 3 6-7 4 8 5 9-10 6 11 7 12-13 8 14 9 15-93 0 BDO Shenzhen Dahua Tiancheng 11th Floor B Block Union Square 5022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Binhe Road Shenzhen 518033P.R.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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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2002 2003 2 15 1 2001 03 04 06 08 11 13 15 29 32 37 82 2 2001 1 FINANCE STREET HOLDING CO., LTD. 2 3 33 B 8 100032 010-88086184 88086157 010-88086186 [email protected] 4 33 B 8 100032 33 B 8 1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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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8 2004 2004... 3... 3... 4... 6... 9... 15... 18... 18... 25... 26... 30... 76 2 2004 1 2 3 BEIJING C&W TECHNOLOGY CO., LTD. C&W TECH 14 010-84567922 010-84567917 E-mail [email protected] 14 010-84563737
一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1998 年 12 月 29 日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04 年 8 月 28 日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广 东 君 信 律 师 事 务 所 地 址 : 广 州 市 农 林 下 路 83 号 广 东 发 展 银 行 大 厦 20 楼 邮 政 编 码 :510080 电 话 :(020)87311008 传 真 :(020)87311808 网 址 : http://www.junxin.com Kingson Law Firm Add: 20/F.,GuangFa Bank Centre 83 Nonglinxia
1 ShenZhen Tellus Holding Co.,Ltd
24. 1. 2. 4. 6. 9. 1 11 21 22.. 25.. 25 1 ShenZhen Tellus Holding Co.,Ltd 2 3 755 25536888-388 755 25536658 [email protected] 755 25536888-351 755 25536658 [email protected] 4 56 5182 [email protected]
2002 0 2002 1 2002 2 3 4 7 9 11 13 21 23 27 72 2002 HUBEI FUX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HFST 1 0712-8740018 8740038-8028 0712-8740018 [email protected] 1 1 431608 http://www.china-fuxing.com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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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作 金 庫 商 業 銀 行 國 內 服 務 據 點 一 覽 表 (105/4/13) 台 北 市 服 務 據 點 中 山 路 分 行 台 北 市 中 山 北 路 二 段 71 號 (02)25213211 FAX:(02)2523-2802 0028 西 門 分 行 台 北 市 昆 明 街 77 號 (02)23814949 FAX:(02)2375-9469 0039 延 平 分 行 台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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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學 年 度 臺 中 市 立 國 民 中 學 藝 術 才 能 舞 蹈 班 學 生 招 生 暨 鑑 定 重 要 程 序 日 程 表 項 目 重 要 日 期 重 要 工 作 事 項 辦 理 單 位 簡 章 公 告 105 年 3 月 簡 章 暨 報 名 表 請 自 行 於 各 承 辦 網 站 下
臺 中 市 藝 術 才 能 班 學 生 鑑 定 小 組 105 學 年 度 臺 中 市 立 國 民 中 學 藝 術 才 能 舞 蹈 班 招 生 簡 章 主 辦 單 位 :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臺 中 市 藝 術 才 能 班 學 生 鑑 定 小 組 指 定 承 辦 單 位 臺 中 市 立 光 明 國 民 中 學 403 臺 中 市 西 區 自 由 路 一 段 75 號 http://www.kmjh.tc.edu.tw/
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代理教師甄選辦法草案
105 學 年 度 臺 中 市 私 立 華 盛 頓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甄 選 簡 章 壹 報 名 資 格 及 條 件 一 基 本 條 件 ( 一 ) 具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且 身 心 健 康 品 德 操 守 良 好 者 ( 二 ) 無 教 師 法 第 14 條 各 款 規 定 或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第 31 條 各 款 及 第 33 條 之 情 事 者 ( 如 附 錄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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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事務培訓招生簡章(含報名表).doc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服 務 人 培 訓 講 習 招 生 簡 章 委 託 單 位 :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受 託 單 位 : 中 華 民 國 物 業 管 理 經 理 人 協 會 委 託 期 間 : 即 日 起 至 105 年 6 月 30 日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委 託 中 華 民 國 物 業 管 理 經 理 人 協 會 辦 理 事 務 管 理 公 寓 大 廈 技 術 服 務 人 員 培
600133 2004 2004... 1... 1... 1... 3... 6... 9... 10... 11... 16... 17... 19... 35 1 2004 1 2 3 4 1 WUHAN EAST LAKE HIGH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ELHT 2 3 1 027-87172003 027-87172021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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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al Address:3-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Post C
[2014]48340008 1 1 3 2 5 3 6 4 7 5 9 6 11 7 12 8 13 9 15 8 7 3-9 Postal Address:3-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Zhejiang Pan-Chin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388 310012 0571 8821 6888 0571 8821 6999 [2007] 308 2006 12 31 2006 2006 (1) (2) (3) 1 49 2006 12 31 2006 2007 3 15 2 49 2006 [1998]144 1998 3 31 199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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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 : 814) 2015 2-3 4 5-13 13-16 17 18-19 20-21 22-23 24-25 26-27 28-29 30-88 CPA CPA CPA CPA ipr 4 117 H 183 17 45 18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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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珠 海 伊 斯 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股 票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公 开 转 让 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 二 ) 北 京 大 成 律 师 事 务 所 www.dentons.cn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东 大 桥 路 9 号 侨 福 芳 草 地 D 座 7 层 (100007) 7/F, Building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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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11 WWW.CEI.GOV.CN TEL01068558355 FAX01068558370 I ---- TEL01068558355 FAX01068558370 II ---- 1 20031-9...2 2 20031-9...3 3...3 4 20031-9...3 5 20031-9...4 6 20031-9...5 7 20031-9...6 8...6 9 20031-9
[2014]1391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2013 1 1 2013 12 31 1-2 1 2 3 4-5 6 7 8 9-10 1-53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2014]1391 2013 12 31 2013 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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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2 2008 1 1 2008 12 31 A 1.00 H 1.00 3 5 7 10 17 26 33 36 45 56 58 2008 66 71 72 153 155 267 2008 268 4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ACC 0086 553 8398918 0086 553 8398931 00852 2111 3220 0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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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Properties (Group).co. Ltd SPG 47 (0755) (0755)
,. 02 03 04 05 06 07 08 14 15 16 16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Properties (Group).co. Ltd SPG 47 (0755)82293000-4718 4715 (0755)82294024 [email protected] 47 45 48 518001 [email protected] http://www.cninfo.com.cn
FINANCIAL STREET HOLDING CO., LTD B 8 33 B B
2003 2003 1 2 4 6 6 12 16 56 1 2003 1 FINANCIAL STREET HOLDING CO., LTD. 2 000402 3 33 B 8 33 B 8 100032 http://www.jrjkg.com.cn [email protected] 4 5 33 B 8 100032 010-88086184 010-88086186 [email protected]
某某某某详细报告
中 国 金 融 数 据 及 解 决 方 案 首 席 务 商 A 股 资 金 流 向 排 名 日 报 () 上 海 万 得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anghai Wind Information Co., Ltd.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福 山 路 33 号 建 工 大 厦 9 楼 邮 编 Zip: 200120 电 话 Tel: (8621) 6888 2280
八 課 程 資 訊 詳 細 課 表 時 間, 開 班 後 另 行 於 本 院 網 站 公 告 課 程 名 稱 領 隊 導 實 務 ( 一 ) 領 隊 導 實 務 ( 二 ) 觀 光 資 源 概 論 考 前 衝 刺 領 隊 1. 領 隊 技 巧 2. 航 空 票 務 3. 急 救 常 識 4. 旅 安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進 修 學 院 觀 光 領 隊 導 證 照 輔 導 非 學 分 班 簡 章 一 目 的 : 根 據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統 計,2014 年 來 台 旅 人 數 突 破 990 萬 人, 業 者 估 計 近 幾 年 是 觀 光 旅 業 收 穫 豐 盛 的 黃 金 期, 將 使 領 隊 導 人 才 炙 手 可 熱! 而 導 領 隊 證 照 是 採 60 分 及 格
2 4 7 8 9 10 21 26 36 50 52 53 55 56 58
2 4 7 8 9 10 21 26 36 50 52 53 55 56 58 (ACCA, HKICPA) Clifton House 75 Fort Street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465 103 www.chinauton.com 23 24 2404 2014 2 26 33 Appleby Trust (Cay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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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06 /. : ISBN7-80135 - 721-3................ I11 CIP ( 2006) 015417 2006 7 1 1 : 850 1168 1 /32 : 190 : 3958 ISBN7-80135 - 721-3 : 696. 00 ( 29. 00) ( ADD: 10 ) P. C: 100024 Tel: 010-65477339 010-65740218
一 本 周 综 述 本 周 首 次 发 布 国 企 改 革 的 地 方 主 要 是 武 汉 市, 其 他 省 市 广 东 上 海 和 合 肥 进 入 国 企 改 革 的 实 施 阶 段 央 企 方 面 本 周 最 大 的 看 点 是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和 中 国 航 空 工 业 集 团
中 国 金 融 数 据 及 解 决 方 案 首 席 服 务 商 国 资 改 革 政 策 与 企 业 动 态 跟 踪 周 报 : 央 企 改 革 开 启 两 股 六 连 板 (9 月 26 日 ) 上 海 万 得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anghai Wind Information Co., Ltd.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福 山 路 33 号 建 工 大 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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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CIP ) /. :, 2006 ISBN 7-80135 - 721-3................ I11 CIP ( 2006) 015417 2006 7 1 1 : 850 1168 1 /32 : 190 : 3958 ISBN 7-80135 - 721-3 : 696. 00 ( 29. 00) ( ADD: 10 ) P. C: 100024 Tel: 010-65477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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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 3. 4. 5. 6. 7. 9 37 2 1 BEIJING AEROSPACE CHANGFENG CO., LTD. ASCF 2 600855 3 51 51 100854 http://www.ascf.com.cn [email protected] 4 5 142 39 (010)88219815 (010)88525775 [email protected] 142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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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1 2 4 7 10 13 14 20 21 26 63 5 2007 Annual Report 2007 1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7 2 Annual Report 2007 1 2007 2006 2005 2,074,188,986.54 1,749,198,102.48 1,792,144,486.77 15.74%
目 錄 壹 訓 練 相 關 法 規 一 交 通 事 業 人 員 員 級 晉 升 高 員 級 資 位 訓 練 辦 法 2 二 99 年 度 交 通 事 業 人 員 員 級 晉 升 高 員 級 資 位 訓 練 課 程 配 當 表 8 三 交 通 事 業 人 員 員 級 晉 升 高 員 級 資 位 訓 練
交 通 事 業 人 員 員 級 晉 升 高 員 級 資 位 訓 練 法 規 彙 編 目 錄 壹 訓 練 相 關 法 規 一 交 通 事 業 人 員 員 級 晉 升 高 員 級 資 位 訓 練 辦 法 2 二 99 年 度 交 通 事 業 人 員 員 級 晉 升 高 員 級 資 位 訓 練 課 程 配 當 表 8 三 交 通 事 業 人 員 員 級 晉 升 高 員 級 資 位 訓 練 成 績 評 量
股票简称:中远航运 股票代码:600428
600428 ......4......6...8...9...16...22......30 2 2005 3 4 COSCO SHIPPING COLTD COSCOL 2-3 020 62621288 020 62621388 :[email protected] 020 62621398 020 62621388 [email protected] 282 :510730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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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06 /. : ISBN7-80135 - 721-3................ I11 CIP ( 2006) 015417 2006 7 1 1 : 850 1168 1 /32 : 190 : 3958 ISBN7-80135 - 721-3 : 696. 00 ( 29. 00) ( ADD: 10 ) P. C: 100024 Tel: 010-65477339 010-6574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