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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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枯碑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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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中 國 與 亞 太 區 域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臺 灣 的 地 緣 戰 略 與 政 治 秩 序 研 究 生 : 陳 清 泉 撰 指 導 教 授 : 顧 長 永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2 National Sun Yat-Sen University Institute of China and Asia-Pacific Studies The Ph. D. Dissertation Taiwan s Geo-Strategy and Political Order Graduate Student:Chen, Ching-Chuan Adviser:Samuel C. Y. Ku Ph. D. January 2011
3 臺 灣 的 地 緣 戰 略 與 政 治 秩 序 摘 要 1602 年 以 降, 臺 灣 在 諸 強 權 的 大 競 賽 過 程, 是 一 個 獨 立 的 歷 史 舞 台, 不 斷 演 義 著 政 權 更 迭 的 劇 碼, 而 戰 略 政 治 秩 序 與 歷 史 正 是 理 論 主 軸 法 律 戰 略 與 歷 史, 這 是 三 個 古 老 的 概 念 在 這 三 個 領 域 之 間, 個 別 領 域 內 的 事 件, 很 容 易 對 其 他 的 領 域 產 生 重 大 或 深 遠 的 影 響 理 解 一 國 的 地 緣 政 治 目 標 及 其 未 來, 則 須 將 其 過 去 置 於 地 理 脈 絡 中 加 以 分 析 地 理 上, 臺 灣 之 所 以 重 要, 不 僅 是 因 為 位 於 第 一 島 鏈 的 中 心 點, 同 時 也 是 因 為 臺 灣 正 位 於 亞 洲 地 中 海 三 角 形 廣 袤 水 域 的 頂 點, 正 是 由 於 臺 灣 在 東 亞 海 域 所 處 的 地 理 位 置, 據 此 開 啟 東 西 方 海 權 圍 繞 著 臺 灣 而 進 行 的 海 權 競 逐 國 家 對 外 行 為 必 然 會 涉 及 國 家 利 益, 因 此, 國 家 制 訂 對 外 政 策 也 必 然 會 有 一 套 既 定 的 準 則 加 以 參 照, 地 緣 政 治 密 碼 就 是 一 組 準 則 ; 更 精 確 的 說 法, 地 緣 政 治 密 碼 決 定 國 家 的 利 益, 並 且 確 認 對 國 家 利 益 的 威 脅 以 及 對 這 些 威 脅 可 能 的 反 應 本 質 本 研 究 將 分 從 臺 灣 ( 地 方 ) 東 亞 ( 區 域 ) 與 全 球 層 次, 分 析 並 釐 清 臺 灣 地 緣 政 治 變 遷 的 基 本 要 素, 以 及 各 強 權 領 臺 據 臺 與 殖 民 臺 灣 時 期 法 律 與 戰 略 之 相 互 影 響, 進 而 從 地 緣 戰 略 與 政 治 秩 序 安 排 的 視 角, 解 明 臺 灣 受 地 緣 政 治 ( 經 濟 ) 制 約 的 歷 史 臺 灣 的 地 理 位 置 國 際 政 治 的 空 間 以 及 強 權 競 逐 權 力 的 賽 局, 界 定 臺 灣 的 基 地 命 運 臺 灣 的 歸 屬 就 在 國 際 強 權 互 動 過 程, 在 戰 爭 的 階 段 定 著, 也 因 著 國 際 政 治 權 力 的 角 逐, 而 不 斷 受 到 不 同 政 權 的 統 治 最 終 分 析 上, 對 外 戰 略 的 思 考 與 規 劃, 影 響 並 界 定 對 內 統 治 的 政 治 秩 序 安 排 一 言 以 蔽 之, 地 理 形 塑 臺 灣 島 嶼. 海 洋 國 家 性 格, 地 緣 政 治 與 地 緣 經 濟 界 定 著 臺 灣 四 百 年 來 被 不 同 政 權 統 治 的 歷 史 I
4 關 鍵 字 : 地 緣 政 治 地 緣 戰 略 政 治 秩 序 臺 灣 地 緣 政 治 II
5 Taiwan s Geo-Strategy and Political Order Abstract Decades after 1602, Taiwan was an unique stage for continual showing of power struggles of various great powers. Three ancient concepts, including strategy, political order and history are precisely the main axles connecting these historical events. Each one of these domains would have significant and profound influence interweaved with others. Geographically, Taiwan is not only the center of the first island chain out of the continent, it is also located at the top of this so call Asiatic Mediterranean triangle. The geographical location of Taiwan thus unpreventable made it revolving in the struggles among international powers. The action of a state definitely will aim at its national interest. The foreign policy of a nation would be set according to a guided rule which included the geopolitical code. To be more precise, the geopolitical code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criteria to identify national interest as well as adversary and to react against them. This research is based on three geological levels, including local level of Taiwan, regional level of Southeast Asia and the global level to analyze the geopolitics of Taiwan and to examine various powers which had ruled Taiwan in the history. In terms of the geography matters, the maritime power disposition, the geopolitics and the geo-economy are factors to shape up the destiny of Taiwan for some 400 years by different powers from the world. In the final analysis, based on a principle that political order would be changed following the changes of stratagem, it shows that the consideration and planning of III
6 foreign strategy would have great impact in the domestic political order and administrative policy. In one word, the geological location of Taiwan put it in the cross road of the ocean while geopolitical and economical factors confine Taiwan to be ruled by invasion powers for the last four hundred years. Keywords: Geopolitics, Geo-strategy, Political Order, Geopolitics of Taiwan IV
7 謝 辭 你 以 恩 典 為 年 歲 的 冠 冕 ; 你 的 路 徑 都 滴 下 脂 油 ( 詩 篇 65 章 11 節 ) 感 謝 主 的 保 守, 得 以 在 車 禍 斷 骨 的 翌 日 完 成 論 文 口 試 畢 業 之 際, 只 有 感 恩 論 文 的 完 成, 象 徵 著 人 生 的 一 個 段 落, 謹 以 此 篇 論 文 獻 給 我 在 國 際 關 係 與 地 緣 政 治 研 究 領 域 的 啟 蒙 恩 師 故 張 錫 模 教 授, 感 謝 您 在 我 學 術 生 涯 中 的 啟 發 鼓 勵 與 包 容, 讓 我 得 以 在 自 由 的 土 壤 裡 吸 收 豐 盛 的 知 識 感 謝 蔡 明 殿 老 師, 沒 有 您 的 課 外 指 導 與 讓 賢, 不 可 能 在 博 士 班 考 試 前 讓 我 得 以 完 成 兩 本 著 作, 在 考 試 資 料 審 查 上 大 有 助 益, 並 且 在 學 程 中 不 斷 地 關 切 與 鼓 勵, 提 攜 之 情 溢 於 言 表 感 謝 恩 師 顧 長 永 教 授 的 指 導, 不 但 讓 我 學 習 體 會 到 您 對 學 術 研 究 的 執 著 與 熱 情, 沒 有 您 絕 對 不 會 有 這 麼 完 整 的 論 文 內 容 您 也 時 常 以 基 督 徒 與 我 們 分 享 人 生 經 驗 以 及 做 人 處 事 的 道 理 在 論 文 口 試 前, 還 不 忘 帶 領 我 禱 告, 祈 求 天 父 的 保 守 期 許 自 己 能 如 老 師 所 勉 勵, 以 積 極 認 真 的 態 度 包 容 的 心 多 聆 聽 他 人 的 聲 音, 來 面 對 往 後 學 術 研 究 上 挑 戰 中 山 大 學 五 年 半 的 博 士 學 程, 沒 有 家 人 的 支 持 諒 解 與 包 容, 斷 不 敢 放 膽 從 公 職 引 退, 讓 我 得 以 在 無 後 顧 之 憂 的 情 況 下, 當 個 全 職 研 究 生 在 論 文 撰 寫 過 程, 確 實 遇 到 瓶 頸, 但 主 早 有 命 定, 在 我 低 潮 時 引 領 我 進 入 教 會 而 得 神 揀 選, 讓 我 得 蒙 主 以 豐 盛 的 恩 典 膏 我, 終 能 在 期 刊 論 文 上 有 所 突 破, 感 謝 主 感 謝 口 試 委 員 林 文 程 院 長 曾 怡 仁 老 師 辛 翠 玲 老 師 王 群 洋 老 師 在 論 文 上 提 出 寶 貴 的 指 正 與 建 議, 提 醒 著 理 論 與 實 務 上 的 缺 陷, 作 為 後 續 修 正 之 參 考, 使 得 本 論 文 的 內 容 更 臻 完 備 感 謝 諸 位 同 儕 的 共 勉 ; 感 謝 雪 鳳 學 姐 政 鴻 家 哲 學 長 在 課 業 上 的 提 攜 與 協 助 ; 感 謝 思 遐 孟 錡 震 宇 在 學 術 上 的 協 力, 感 謝 千 宜 協 助 處 理 相 關 行 政 事 務 感 謝 神, 一 切 榮 耀 歸 於 你 陳 清 泉 謹 誌 2011 年 1 月 10 日, 高 雄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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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目 錄 第 壹 章 緒 論... 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1 第 二 節 文 獻 探 討 與 回 顧... 9 第 三 節 研 究 途 徑 與 方 法 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研 究 限 制 第 五 節 研 究 流 程 與 概 念 界 定 第 貳 章 荷 蘭 帝 國 統 治 時 代 ( ) 第 一 節 爭 逐 東 亞 海 域 霸 權 第 二 節 據 臺 時 期 地 緣 戰 略 第 三 節 殖 民 臺 灣 之 政 治 秩 序 第 四 節 小 結 第 參 章 鄭 氏 政 權 統 治 時 代 ( ) 第 一 節 清 鄭 和 戰 之 政 治 意 涵 第 二 節 明 鄭 時 期 的 地 緣 戰 略 第 三 節 復 明 基 地 的 政 治 秩 序 第 四 節 小 結 第 肆 章 清 帝 國 統 治 時 代 ( ) 第 一 節 東 亞 海 域 權 力 賽 局 第 二 節 帝 國 論 理 與 戰 略 第 三 節 帝 國 邊 陲 的 政 治 秩 序 第 四 節 小 結 第 伍 章 日 本 帝 國 統 治 時 代 ( ) 第 一 節 東 亞 朝 貢 體 系 的 崩 解 第 二 節 南 進 論 的 地 緣 戰 略 第 三 節 殖 民 臺 灣 之 政 治 秩 序 第 四 節 小 結 第 陸 章 中 華 民 國 統 治 時 代 ( ) 第 一 節 東 亞 地 緣 政 治 變 遷 第 二 節 地 緣 戰 略 的 定 著 與 漂 流 第 三 節 軍 政 與 憲 政 的 政 治 秩 序 VII
10 第 四 節 小 結 第 柒 章 結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發 現 第 二 節 臺 灣 的 地 緣 政 治 密 碼 第 三 節 臺 灣 的 未 來 參 考 書 目 附 錄 附 錄 一 臺 灣 地 緣 政 治 事 件 年 表 附 錄 二 臺 灣 各 時 期 之 歷 史 特 質 附 錄 三 清 鄭 談 判 一 覽 表 VIII
11 圖 表 目 錄 表 目 錄 表 2-1 十 七 世 紀 臺 灣 貿 易 概 況 表 表 2-2 荷 據 時 期 原 住 民 戶 口 統 計 表 表 3-1 鄭 氏 政 權 與 兩 蔣 政 權 比 較 表 表 5-1 日 本 統 治 臺 灣 的 政 策 與 方 針 之 演 變 表 表 6-1 日 俄 戰 爭 年 表 表 6-2 江 八 點 與 李 六 條 對 照 表 表 7-1 臺 灣 各 統 治 政 權 對 臺 戰 略 地 位 設 定 與 政 治 秩 序 安 排 比 較 表 圖 目 錄 圖 1-1 荷 西 時 期 的 臺 灣 地 圖... 2 圖 1-2 第 一 二 島 錬 示 意 圖... 4 圖 1-3 亞 洲 地 中 海 圖... 5 圖 1-4 戰 略 與 政 治 秩 序 關 係 圖... 8 圖 1-5 史 派 克 曼 的 邊 緣 地 帶 圖 圖 1-6 麥 金 德 心 臟 地 帶 與 史 派 克 曼 邊 緣 地 帶 圖 圖 1-7 東 亞 海 域 圖 圖 1-8 研 究 流 程 圖 圖 2-1 帝 國 內 部 不 同 治 理 型 態 圖 圖 2-2 荷 蘭 對 原 住 民 的 統 治 架 構 圖 圖 2-3 荷 蘭 東 印 度 公 司 在 臺 灣 的 治 理 架 構 圖 圖 2-4 荷 蘭 對 漢 人 的 統 治 架 構 圖 圖 3-1 康 熙 決 策 模 型 圖 圖 3-2 討 價 還 價 過 程 圖 圖 5-1 豪 斯 霍 佛 泛 區 地 圖 圖 5-2 以 臺 灣 為 中 心 的 大 東 亞 共 榮 圈 圖 圖 6-1 國 民 黨 特 務 組 織 系 統 圖 IX
12 第 壹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一 研 究 動 機 臺 灣 的 地 理 位 置 同 時 呈 現 三 種 事 實 : 既 是 中 國 大 陸 沿 岸 的 延 伸, 位 於 日 本 列 島 鎖 鍊 的 最 南 端, 亦 是 東 南 亞 最 北 的 延 伸 在 其 動 盪 的 歷 史 中, 這 三 種 角 色 臺 灣 都 扮 演 過, 但 臺 灣 更 扮 演 過 第 四 種 角 色 上 述 三 種 地 理 位 置 連 結 與 折 衝 之 地, 也 是 三 地 文 化 往 外 擴 散 時 相 遇 與 衝 突 之 地 1 十 七 世 紀 初 葉, 西 歐 各 國 進 入 大 航 海 時 代 盛 期, 西 班 牙 葡 萄 牙 荷 蘭 與 英 國 為 了 胡 椒 和 靈 魂, 積 極 向 東 方 擴 張, 開 展 貿 易 並 傳 教 2 臺 灣 位 處 東 亞 地 緣 政 治 扼 亞 細 亞 咽 喉 之 地, 土 地 肥 沃, 物 產 豐 富, 自 大 航 海 時 代 被 前 往 日 本 的 葡 萄 牙 船 隊 發 現, 驚 呼 Ilha Formosa( 美 麗 之 島 ), 正 是 因 為 位 處 西 太 平 洋 航 路 遏 制 點 (choke point) 的 地 理 位 置, 促 成 西 歐 強 權 頻 頻 向 臺 灣 扣 關, 在 複 雜 的 國 際 政 治 互 動 中, 預 埋 臺 灣 受 到 不 同 政 權 的 統 治, 並 就 此 界 定 著 臺 灣 不 同 類 型 的 基 地 命 運, 牽 動 日 後 四 百 年 波 瀾 壯 闊 的 臺 灣 史 1510 年, 隨 著 葡 萄 牙 佔 領 印 度 果 阿, 進 入 東 亞 海 域, 開 啟 西 歐 強 權 殖 民 地 擴 張 的 大 競 賽 (Great Game) 3 從 賽 局 的 要 件 包 括 參 賽 者 (player) 策 略 (strategy) 1 Jonathan Manthorpe, Forbidden Nation: A History of Taiwan(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1 st ed. 2005), p 天 下 雜 誌 編 著, 發 現 台 灣 ( 上 冊 )( 台 北 : 天 下 雜 誌, 初 版,1992 年 2 月 ), 頁 4 3 大 競 賽 一 詞 源 自 於 指 稱 19 世 紀 英 俄 兩 大 強 權 在 亞 洲 內 奧 展 開 的 權 力 鬥 爭 是 英 國 孟 加 拉 第 六 輕 騎 兵 團 (Sixth Bengal Light Cavalry) 情 報 官 康 納 (Arthur Conolly) 在 1830 年 代 所 創, 直 到 英 國 小 說 家 基 普 林 (Joseph Rudyard Kipling) 於 1901 年 出 版 的 印 度 偵 探 小 金 (Kim) 才 廣 為 人 知 參 閱 張 錫 模, 聖 戰 與 文 明 : 伊 斯 蘭 與 世 界 政 治 首 部 曲 (610A.D.-1914A.D.)( 台 北 : 玉 山 社, 初 版,2003 年 2 月 ), 頁 ; 余 家 哲, 近 代 東 亞 體 系 : 模 式 變 遷 與 動 力,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亞 太 所 博 士 論 文,2010 年, 頁 99 1
13 及 結 果 (outcome) 來 看 待 這 場 競 逐 權 力 的 賽 局, 東 亞 海 域 大 競 賽 的 參 賽 者 包 括 葡 萄 牙 西 班 牙 荷 蘭 英 國 再 加 上 遠 在 大 西 洋 彼 岸 的 美 國, 主 要 策 略 是 藉 由 領 土 擴 張 的 手 段, 獲 取 不 同 的 經 濟 利 益, 以 滿 足 國 內 市 場 需 求, 而 其 結 果 卻 使 得 大 清 帝 國 日 本 帝 國 與 臺 灣 被 迫 捲 入 賽 局, 最 後 導 致 臺 灣 成 為 列 強 在 東 亞 海 域 競 逐 權 力 的 標 的 在 最 終 分 析 上, 臺 灣 獨 特 的 地 理 位 置 和 自 然 資 源 ( 主 要 是 媒 礦 蔗 糖 與 鹿 皮 ) 是 歐 亞 各 國 以 及 不 同 政 權 覬 覦 進 佔 臺 灣 的 根 源 圖 1-1 荷 西 時 期 的 臺 灣 地 圖 資 料 來 源 : 台 灣 荷 西 老 地 圖 formosa.jpg,2010 年 10 月 21 日 地 理 上, 臺 灣 位 於 西 太 平 洋 島 鏈 上, 這 一 條 島 鏈 北 起 阿 留 申 群 島 (Aleutian Islands), 繞 行 勘 察 加 半 島 (Kamchatka), 經 日 本 列 島, 連 結 琉 球 群 島, 經 臺 灣 島, 越 過 菲 律 賓 群 島, 以 迄 印 尼 群 島 其 間, 馬 來 半 島 和 印 尼 群 島 是 分 隔 印 度 洋 和 太 平 洋 的 地 脊, 通 過 麻 六 甲 (Malacca) 巽 他 (Sunda), 以 及 龍 目 (Lombok) 2
14 三 個 海 峽, 可 以 連 結 印 度 洋 及 太 平 洋 兩 大 洋 4 就 地 緣 政 治 的 角 度 而 言, 第 一 島 鏈 具 有 戰 略 上 兩 面 刃 的 意 涵 對 歐 亞 大 陸 上 的 陸 地 強 權 來 說, 控 制 第 一 島 鏈, 足 以 雄 鎮 海 門, 為 其 陸 塊 安 全 構 築 一 層 防 衛 網 (defensive screen), 拒 敵 於 海 門 之 外, 並 可 以 此 為 跳 板, 將 權 力 投 向 更 遠 的 大 洋 與 此 相 對, 任 何 一 個 海 洋 國 家 或 國 家 集 團, 若 能 控 制 第 一 島 鏈, 則 可 把 制 海 權, 遂 行 制 海 (sea control), 圍 堵 任 何 陸 地 強 權 的 戰 略 野 心, 並 影 響 著 歐 亞 大 陸 的 政 治 過 程 與 區 域 的 權 力 均 勢 5 臺 灣 之 所 以 重 要, 不 僅 是 因 為 位 於 第 一 島 鏈 的 中 心 點, 同 時 也 是 因 為 臺 灣 正 位 於 亞 洲 的 地 中 海 (Asiatic Mediterranean) 三 角 形 廣 袤 水 域 的 頂 點, 和 西 南 方 的 新 加 坡 麻 六 甲 海 峽 (Strait of Malacca), 東 南 方 的 澳 洲 北 端 圖 瑞 斯 海 峽 (Torres Strait) 的 約 克 岬 (Cape York) 互 成 犄 角 6 4 X, 台 灣 : 亞 洲 的 阿 奇 里 斯 之 腱,Taiwan News 總 合 周 刊, 第 24 期 (2002 年 4 月 ), 頁 35 5 同 前 註 6 亞 洲 地 中 海 是 由 北 方 的 臺 灣 島 ( 巴 士 海 峽 Bashi Channel) 西 南 方 的 新 加 坡 ( 麻 六 甲 海 峽 Strait of Malacca) 與 東 南 方 的 澳 洲 圖 瑞 斯 海 峽 (Torres Strait) 的 約 克 岬 (Cape York) 三 個 進 出 口 所 形 成 的 三 角 形 區 域, 是 亞 洲 海 洋 的 戰 略 核 心, 而 臺 灣 正 是 此 一 海 域 的 扼 制 點 包 括 整 個 海 洋 東 南 亞 與 半 數 以 上 的 大 陸 東 南 亞, 以 及 中 國 南 方 區 域 等 是 人 口 密 集 天 然 資 源 豐 富 與 農 產 品 眾 多 的 熱 帶 區 域 就 戰 略 的 意 義 而 言, 掌 握 上 述 三 個 進 出 口 就 等 於 控 制 上 述 區 域 參 見 Nicholas J. Spykman, America's Strategy in World Politics: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Balance of Power(New York: Harcourt Brace and Company. 1942), pp
15 圖 1-2 第 一 二 島 鍊 示 意 圖 資 料 來 源 : 年 8 月 5 日 這 個 略 呈 三 角 形 的 廣 大 海 域, 是 亞 洲 的 戰 略 心 臟 太 平 洋 地 區 的 某 一 強 國 或 強 國 集 團, 若 能 控 制 此 一 亞 洲 的 地 中 海, 不 僅 可 制 霸 太 平 洋, 而 且 能 在 印 度 洋 享 有 舉 足 經 重 的 地 位 相 對 地, 印 度 洋 的 強 國, 若 能 控 制 此 一 地 區, 則 可 獲 得 參 與 太 平 洋 事 務 的 權 力 一 個 海 權 國 家 或 國 家 集 團, 若 能 確 保 自 由 通 航 這 些 戰 略 性 海 峽, 則 可 以 完 全 地 掌 握 印 度 洋 與 太 平 洋 4
16 圖 1-3 亞 洲 地 中 海 資 料 來 源 : 年 10 月 12 日 臺 灣 因 為 地 理 位 置 開 啟 東 西 海 權 圍 繞 著 臺 灣 而 展 開 的 互 動, 臺 灣 的 歸 屬 就 在 國 際 強 權 互 動 過 程, 在 戰 爭 的 階 段 定 著, 也 因 著 國 際 政 治 權 力 的 角 逐, 而 不 斷 受 到 不 同 政 權 的 統 治 歷 史 是 由 人 時 間 空 間 三 個 因 素 互 動 交 織 形 成 的 結 構 事 態 和 事 件 7 自 1602 年 以 降, 臺 灣 在 諸 強 權 的 大 競 賽 過 程, 是 一 個 獨 立 的 歷 史 舞 臺, 不 斷 演 義 著 政 權 更 迭 的 劇 碼, 而 理 論 的 主 軸 正 是 戰 略 政 治 秩 序 與 歷 史 歷 史 上 的 臺 灣, 長 期 處 於 外 來 政 權 之 統 治 : 荷 蘭 帝 國 殖 民 時 期 鄭 氏 政 權 統 7 曹 永 和, 臺 灣 早 期 歷 史 研 究 續 集 ( 台 北 : 聯 經, 初 版,2006 年 2 月 ), 頁 473 5
17 治 時 期 清 帝 國 統 治 時 期 日 本 帝 國 殖 民 時 期 中 華 民 國 統 治 時 期, 當 中 只 曾 建 立 短 暫 的 東 寧 王 國 與 臺 灣 民 主 國, 或 可 勉 強 稱 為 臺 灣 之 獨 立 建 國, 但 最 後 都 是 失 敗 收 場 以 此 對 應 當 代 臺 灣 內 部 之 統 獨 爭 議 未 歇, 自 2000 年 以 降, 每 遇 中 央 層 級 的 選 舉 ( 總 統 大 選 立 委 選 舉 ) 或 政 權 更 迭, 總 挑 起 族 群 對 立 與 社 會 衝 突, 統 獨 的 論 爭 並 未 隨 政 府 重 組 而 落 幕 臺 灣 在 歷 史 洪 流 中, 即 使 國 家 定 位 不 明, 卻 是 因 地 理 位 置 處 在 東 亞 地 緣 政 治 變 動 的 震 央 和 蘊 藏 豐 富 自 然 資 源, 而 遭 到 不 同 政 權 的 進 佔 與 統 治 基 於 對 當 代 臺 灣 在 國 際 定 位 及 對 未 來 發 展 的 核 心 關 切, 本 文 從 戰 略 政 治 秩 序 的 視 角 出 發, 藉 回 顧 歷 史 而 試 圖 理 解 各 強 權 領 臺 據 臺 與 殖 民 臺 灣 時 期 的 政 治 秩 序 安 排 與 對 外 戰 略 之 間 的 關 係, 以 臺 灣 受 地 緣 政 治 制 約 的 歷 史 為 背 景, 解 明 對 外 戰 略 界 定 著 對 內 政 治 秩 序 的 命 題 也 正 是 基 於 上 述 問 題 意 識, 作 者 選 擇 以 臺 灣 的 地 緣 戰 略 與 政 治 秩 序 作 為 研 究 的 主 題 二 研 究 目 的 處 在 國 際 政 治 糾 葛 漩 渦 中 的 臺 灣, 在 歷 史 上 不 斷 被 迫 接 受 來 自 不 同 政 權 的 統 治, 臺 灣 歷 史 所 映 現 的, 既 是 這 塊 土 地 上 生 民 的 在 地 奮 鬥 史, 同 時 也 是 一 整 部 西 太 平 洋 史, 乃 至 於 一 整 部 複 雜 的 國 際 政 治 ( 經 濟 ) 史 ; 理 解 臺 灣, 自 然 必 須 觀 照 世 界 ; 探 究 世 界, 相 信 更 有 助 於 究 明 臺 灣 人 類 活 在 當 代, 當 代 的 問 題 激 發 他 思 索 過 去, 藉 以 展 望 將 來 任 何 一 個 研 究 者 的 問 題 意 識, 不 可 避 免 地 會 受 到 時 代 事 件 的 影 響, 本 論 文 的 研 究 者 也 不 例 外 個 人 對 未 來 的 關 切, 激 發 對 現 狀 的 思 考, 因 對 現 狀 的 質 疑, 進 而 探 索 過 去 臺 灣 的 未 來, 究 係 在 國 際 政 治 互 動 中 能 否 走 出 一 條 坦 途, 是 作 者 的 核 心 關 切, 據 此 對 當 代 有 關 臺 灣 的 論 述, 展 開 檢 驗 與 反 省, 從 而 發 現, 理 解 臺 灣 的 未 來, 最 終 必 須 回 到 過 去, 梳 理 史 料 與 相 關 文 獻, 理 解 歐 美 及 日 本 諸 強 權 在 國 家 發 展 過 程 6
18 中, 藉 由 向 外 擴 張 形 成 的 海 洋 國 際 秩 序, 如 何 把 臺 灣 捲 入 其 權 力 競 賽, 而 臺 灣 在 複 雜 的 國 際 政 治 賽 局 中, 其 參 賽 者 的 地 位 卻 是 受 到 地 理 環 境 與 自 然 生 態 所 制 約 的 結 果 中 華 民 國 自 1971 年 宣 告 退 出 聯 合 國 後, 國 際 生 存 空 間 即 不 斷 受 到 中 國 的 壓 縮, 以 美 英 日 等 國 為 首 的 政 治 經 濟 強 權 並 未 給 予 臺 灣 應 有 的 國 際 承 認 在 地 緣 戰 略 地 位 上, 臺 灣 卻 又 是 美 國 西 太 平 洋 防 線 的 重 要 據 點, 美 日 安 保 條 約 劃 定 的 周 邊 事 故 區 內 的 島 國 臺 灣 的 地 緣 政 治 密 碼 界 定 著 被 諸 強 權 統 治 的 命 運 地 緣 政 治 密 碼 又 連 動 到 戰 略 規 劃 : 目 標 方 法 與 資 源 的 複 雜 組 合 通 常 主 權 國 家 或 諸 帝 國 的 戰 略 包 括 : 國 內 政 治 秩 序 內 政 政 策 國 際 政 治 安 全 防 衛 與 外 交 政 策 國 民 經 濟 生 產 經 濟 政 策 及 國 際 經 濟 貿 易 貿 易 政 策 諸 強 權 就 在 這 樣 的 戰 略 思 考 中, 進 行 一 場 國 際 權 力 競 逐, 臺 灣 遂 在 東 亞 海 域 霸 權 的 大 競 賽 中 登 場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在 於, 針 對 不 同 政 權 統 治 臺 灣 的 對 外 戰 略 界 定 與 政 治 秩 序 安 排 之 間 的 關 係, 進 行 理 論 與 實 務 層 面 的 探 討 因 此 具 有 兩 層 含 義, 其 一 是 指 歷 史 綜 觀 面, 亦 即 針 對 臺 灣 因 素 在 東 亞 史 上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根 據 史 實, 進 行 宏 觀 式 的 研 究 ; 其 二 是 指 橫 剖 面, 亦 即 針 對 臺 灣 因 素 的 具 體 內 涵 進 行 細 部 的 分 析 進 而 證 成 本 文 的 核 心 命 題 : 對 外 戰 略 由 地 緣 政 治 所 界 定, 各 時 期 統 領 臺 的 的 不 同 政 權, 都 為 了 因 應 對 外 戰 略 的 需 求, 因 而 影 響 其 內 部 政 治 秩 序 的 安 排 7
19 國 際 體 系 帝 國 (empire) ( 荷 蘭 日 本 ) 宗 主 國 (suzerain) ( 清 國 ) 國 家 (state) ( 中 華 民 國 ) 政 治 實 體 (political entity) ( 鄭 氏 政 權 ) 軍 政 ( 對 外 戰 略 ) 民 政 ( 政 治 秩 序 ) 綏 靖 ( 軍 隊 警 察 ) 監 控 ( 行 政 體 系 ) 社 會 ( 資 源 ) 人 民 8 圖 1-4 戰 略 與 政 治 秩 序 關 係 圖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自 製 8 宗 主 國 指 的 是 在 華 夷 秩 序 下 的 一 種 朝 貢 體 制 的 國 際 關 係, 一 如 大 清 帝 國 與 朝 鮮 之 間 是 宗 主 國 與 保 護 國 的 關 係, 保 護 國 雖 然 擁 有 自 己 的 主 權, 但 在 國 際 事 務 或 內 政 要 聽 宗 主 國 的 意 見, 以 換 取 宗 主 國 的 保 護 帝 國 指 的 是 政 治 社 群 在 有 效 主 權 範 圍 的 領 土 之 上, 所 建 立 的 政 治 控 制 關 係 國 家 則 是 一 定 範 圍 內 的 人 群 所 形 成 的 共 同 體 形 式 它 擁 有 治 理 一 個 社 會 的 權 力 的 機 構, 在 一 定 的 領 土 內 擁 有 外 部 和 內 部 的 主 權 政 治 實 體 指 的 是 在 一 定 地 域 內 具 有 統 治 權 力 的 政 治 機 構 和 組 織, 在 一 般 情 況 下, 只 有 國 家 才 有 統 治 社 會 的 政 治 權 力, 但 是, 除 了 國 家 之 外, 政 黨 軍 隊 或 是 獨 立 的 政 治 組 織 等 也 可 能 負 有 政 治 責 任, 得 以 行 使 對 社 會 的 統 治 權 力, 這 些 負 有 政 治 責 任 的 單 位 ( 元 ), 也 可 稱 之 為 政 治 實 體 8
20 第 二 節 文 獻 探 討 與 回 顧 地 緣 政 治 是 從 空 間 的 視 角 對 國 際 關 係 進 行 研 究, 9 而 戰 略 探 討 的 是 國 家 處 理 國 際 社 會 的 互 動, 至 於 政 治 秩 序 ( 憲 政 秩 序 ) 則 著 重 在 國 家 或 政 治 實 體 (political entity) 的 統 治 手 段 與 社 會 控 制 之 間 的 關 係, 因 此, 針 對 臺 灣 的 地 緣 戰 略 與 政 治 秩 序 進 行 研 究 時, 在 文 獻 回 顧 上, 無 可 避 免 的 必 須 追 索 地 緣 政 治 學 戰 略 與 政 治 秩 序 方 面 的 相 關 研 究, 能 從 中 釐 清 本 文 的 問 題 意 識, 讓 研 究 更 為 週 延 戰 爭 勝 利, 國 際 法 跟 著 變 遷 ; 或 者, 戰 爭 失 敗, 接 著 便 是 國 內 的 憲 政 秩 序 發 生 重 大 的 變 化 ( 如 日 本 與 德 國 在 二 次 大 戰 戰 敗 後, 被 盟 軍 導 入 新 的 憲 政 秩 序 所 規 範 一 樣 ) 如 此, 戰 略 確 實 改 變 法 律 ( 政 治 秩 序 ), 而 我 們 把 這 個 過 程 叫 做 歷 史 或 者, 一 國 法 律 ( 政 治 秩 序 ) 的 變 遷 也 會 改 變 戰 略 ( 如 法 國 大 革 命 帶 來 的 法 律 變 遷 ), 而 這 種 過 程, 也 被 我 們 稱 為 歷 史 或 者, 歷 史 本 身 會 帶 來 新 因 素 ( 飢 荒 導 致 大 規 模 移 民 或 科 技 變 革 導 致 社 會 經 濟 結 構 的 變 遷 ), 致 使 帝 國 解 體, 以 及 隨 著 帝 國 的 戰 略 崩 潰 而 來 的 法 律 體 系 崩 解 ( 如 蘇 聯 的 解 體 導 致 其 境 內 社 會 主 義 憲 政 秩 序 與 法 律 體 系 的 崩 潰 ) 10 政 治 秩 序 指 的 是 國 內 政 治 的 法 制 性 安 排 與 規 劃, 包 括 政 府 體 制 行 政 區 劃 經 濟 政 策 稅 賦 與 土 地 制 度 等, 是 國 家 統 治 的 機 制, 而 其 目 的 最 終 在 使 政 治 實 體 或 政 權 能 及 於 佔 有 或 管 轄 的 領 土, 並 藉 此 確 立 該 政 權 或 政 治 實 體 統 治 的 正 當 性 有 關 本 論 文 所 涉 地 緣 政 治 與 戰 略 政 治 秩 序 ( 法 律 與 制 度 安 排 ) 之 文 獻 回 顧 主 要 分 成 兩 個 部 分 : 首 先 針 對 臺 灣 地 緣 政 治 與 對 外 戰 略 相 關 研 究 文 獻, 主 要 探 討 國 內 外 研 究 之 現 狀 與 不 足 ; 其 次 則 是 有 關 政 治 秩 序 或 是 憲 政 秩 序 相 關 研 究 文 獻, 探 討 國 內 外 學 者 對 國 家 基 於 統 治 正 當 性 的 要 求, 如 何 通 過 政 治 秩 序 法 律 制 度 之 安 排, 對 社 會 進 行 監 控 及 汲 取 資 源 的 觀 點, 嘗 試 從 理 論 層 次 上 對 本 文 有 所 啟 發, 9 Geoffrey Parker, Geopolitics: Past, Present, and Future(London: Pinter,1998),p Bobbitt Philip, The Shield of Achilles: War, Peace, and the Course of History (New York: Random House,1 st ed., 2002), pp
21 以 究 明 理 論 之 理 路, 有 助 於 釐 清 研 究 方 向 理 解 問 題 一 地 緣 政 治 ( 戰 略 ) 研 究 ( 一 ) 國 內 相 關 文 獻 從 德 國 豪 斯 霍 佛 (Karl Haushofer, ), 的 生 存 空 間 (Lebensraum) 為 德 國 提 供 二 戰 侵 略 的 理 論 武 器 馬 漢 (Alfrad Mahan) 的 海 權 論 核 心 關 切 美 國 的 安 全 與 全 球 海 軍 戰 略 史 派 克 曼 (Nicholas J. Spykman) 的 邊 緣 地 帶 (Rimland) 強 調 美 國 必 須 與 心 臟 地 帶 邊 緣 的 國 家 結 盟, 以 防 止 歐 亞 大 陸 出 現 霸 權 國 家, 威 脅 美 國 國 家 安 全 喬 治. 肯 楠 (George Kennan) 的 圍 堵 (containment) 到 布 里 辛 斯 基 (Zbigniew Brzezinski) 的 大 棋 盤 (Grand Chess Board) 論 理, 在 在 顯 示 地 緣 政 治 或 地 緣 戰 略 研 究 的 根 本 任 務 在 服 務 國 家 的 生 存 與 安 全, 換 言 之, 此 類 研 究 必 然 有 嚴 格 的 針 對 性, 國 外 人 士 不 會 以 臺 灣 為 主 體 的 立 場 來 從 事 研 究, 因 此, 國 內 外 少 有 專 門 針 對 臺 灣 地 緣 政 治 ( 戰 略 ) 的 研 究 11 迄 今 為 止, 國 內 有 關 臺 灣 地 緣 戰 略 研 究 的 專 書 只 有 許 介 鱗 蕭 全 政 與 李 文 志 合 著 的 臺 灣 的 亞 太 戰 略 該 書 雖 然 詳 細 介 紹 地 緣 政 治 與 地 緣 經 濟 理 論, 並 提 出 臺 灣 應 有 的 亞 太 戰 略 但 是 該 書 卻 過 度 重 視 地 緣 經 濟, 而 忽 略 東 亞 情 勢 對 臺 灣 國 家 安 全 的 影 響, 因 此 導 出 西 和 中 國 北 聯 日 本 南 進 東 南 亞 的 亞 太 戰 略 規 劃, 從 近 年 對 東 亞 局 勢 的 觀 察 與 國 際 政 治 現 實, 確 實 存 在 著 落 差, 特 別 是 西 和 中 國 幾 乎 是 完 全 失 敗 12 在 期 刊 論 文 方 面, 張 錫 模 的 臺 灣 : 亞 洲 的 阿 奇 里 斯 腱 世 界 變 局 與 東 亞 李 文 志 的 海 陸 爭 霸 下 亞 太 戰 略 形 勢 發 展 與 臺 灣 的 安 全 戰 略 以 及 余 家 哲 李 政 余 家 哲 李 政 鴻, 台 灣 的 地 緣 戰 略, 台 灣 國 際 研 究 季 刊, 第 4 卷 第 2 期 (2008 年 夏 季 號 ), 頁 余 家 哲 李 政 鴻, 前 引 文, 頁
22 鴻 的 臺 灣 的 地 緣 戰 略 則 分 別 從 長 期 歷 史 發 展 海 權 與 地 緣 戰 略 的 視 角, 針 對 在 東 亞 海 域 權 力 競 逐 過 程, 臺 灣 地 緣 政 治 變 遷 的 過 去 現 在 與 未 來, 進 行 分 析 與 探 討 臺 灣 : 亞 洲 的 阿 奇 里 斯 腱 一 文, 從 亞 洲 地 中 海 及 第 一 島 鍊 的 戰 略 地 位, 提 出 臺 灣 是 西 太 平 洋 戰 略 版 圖 變 遷 ( 重 組 ) 的 唯 一 因 素, 而 北 京 的 戰 略 想 像 是 和 美 裂 臺, 當 日 本 核 武 裝 並 擴 建 遠 洋 海 軍, 最 終 的 歸 結 是 第 二 次 甲 午 戰 爭, 關 鍵 戰 場 就 是 臺 灣, 兩 岸 政 治 角 力 下, 臺 灣 的 優 勢 就 是 民 主, 臺 灣 的 命 運 將 取 決 於 臺 灣 政 府 與 人 民 對 於 戰 爭 與 和 平 的 哲 學 世 界 變 局 與 東 亞 一 文, 針 對 全 球 政 治 變 局 與 東 亞 的 戰 略 漂 流 現 象 加 以 分 析 探 討, 該 文 認 為 後 冷 戰 時 期 以 降, 東 亞 處 於 地 緣 政 治 秩 序 劇 烈 變 動 時 期 在 戰 略 上 管 理 不 當 的 國 家, 勢 將 付 出 高 昂 的 代 價 日 本 儘 管 經 濟 衰 退, 依 然 是 東 亞 主 要 經 濟 體, 軍 事 力 量 的 增 強, 已 構 成 太 平 洋 重 要 海 權 國 家 之 條 件, 有 必 要 揚 棄 經 濟 第 一 的 思 維, 投 注 精 力 管 理 西 太 平 洋 的 海 洋 秩 序 作 為 結 論, 是 一 篇 以 宏 觀 角 度 觀 察 分 析 國 際 局 勢 的 文 章 至 於 海 陸 爭 霸 下 亞 太 戰 略 形 勢 發 展 與 臺 灣 的 安 全 戰 略 一 文, 則 以 海 陸 權 對 抗 的 角 度, 論 述 從 大 航 海 時 代 以 來 全 球 戰 略 發 展 的 基 本 型 態, 強 調 亞 太 地 區 因 特 殊 的 地 緣 結 構 與 歷 史 經 驗, 使 海 陸 強 權 爭 霸 成 為 形 勢 發 展 的 影 響 關 鍵 同 時 分 析 從 美 蘇 中 ( 國 ) 三 角 關 係 到 美 中 ( 國 ) 雙 邊 關 係, 對 亞 太 地 緣 戰 略 發 展 的 影 響 認 為 冷 戰 時 期, 美 國 的 亞 太 地 緣 戰 略, 係 透 過 整 合 區 域 內 海 洋 國 家 聯 盟 關 係, 形 成 在 邊 緣 地 帶 的 海 洋 戰 略 線, 並 分 化 中 蘇 關 係 冷 戰 後, 中 國 成 為 亞 洲 大 陸 的 主 要 強 權, 中 俄 兩 國 正 聯 合 抗 衡 美 國 至 於 亞 太 國 家 則 因 各 自 的 利 害 不 同 而 遊 走 於 海 陸 勢 力 之 間, 除 具 有 兩 大 勢 力 的 緩 衝 功 能 外, 亦 在 區 域 中 扮 演 動 態 平 衡 的 角 色 13 臺 灣 的 地 緣 戰 略 一 文 則 嘗 試 以 臺 灣 主 體 性 的 角 度 批 判 過 往 視 臺 灣 為 客 體 13 何 燿 光, 西 太 平 洋 海 洋 秩 序,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中 山 學 術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2008 年, 頁 13 11
23 的 地 緣 戰 略 論 述, 提 出 全 方 位 的 國 家 安 全 戰 略 建 議 上 揭 研 究 雖 是 臺 灣 為 主 體 的 地 緣 政 治 觀 點, 但 卻 都 受 篇 幅 所 限, 無 法 就 歷 史 事 件 與 因 果 關 係 進 行 較 為 深 入 的 探 究 學 位 論 文 方 面, 國 內 以 臺 灣 地 緣 政 治 或 地 緣 戰 略 為 主 題, 且 與 本 研 究 有 關 的 碩 博 士 論 文 包 括, 尹 者 江 冷 戰 前 後 臺 灣 地 緣 政 治 黃 致 達 臺 灣 地 緣 政 治 地 位 : 歷 史 與 現 實 呂 芳 城 臺 灣 地 緣 戰 略 地 位 變 遷 之 研 究 楊 長 政 從 中 共 崛 起 論 臺 灣 應 有 的 安 全 戰 略 張 權 權 力 距 離 與 美 中 臺 戰 略 三 角 之 政 治 經 濟 分 析 喻 世 德 美 中 臺 戰 略 三 角 模 式 之 研 究 ( ) 等 14 不 論 是 臺 灣 或 許 無 法 擺 脫 因 地 理 位 置, 成 為 強 權 體 系 在 地 緣 政 治 運 作 上 佈 局 的 歷 史 宿 命 依 循 海 陸 權 的 思 維 模 式, 確 立 國 家 主 體 位 置, 重 新 規 劃 與 定 位 臺 灣 在 全 球 的 角 色 ; 或 者 是 美 中 臺 三 角 戰 略 關 係, 從 美 國 的 戰 略 觀 點 看 待 臺 灣 的 戰 略 地 位 ; 更 有 甚 者 是 以 中 國 的 地 緣 戰 略 觀 臺 灣 是 四 戰 之 地 的 緩 衝 國 的 觀 點 分 析 探 討 臺 灣 的 戰 略 地 位 總 合 上 述 學 位 論 文 的 觀 點, 不 是 傾 向 地 理 決 定 論 思 考, 就 是 建 議 臺 灣 走 向 海. 陸 權 異 質 發 展, 並 不 適 合 海 洋. 島 嶼 國 家 的 特 性 這 些 政 策 建 議 都 欠 缺 對 臺 灣 歷 史 的 時 空 因 素, 深 入 分 析 對 內 統 治 與 對 外 戰 略 的 因 果 關 係 換 言 之, 諸 論 文 的 作 者 並 未 深 入 探 究, 統 治 者 對 內 的 政 治 秩 序 安 排 與 對 外 戰 略 規 劃 兩 者 之 間 的 關 係 以 及 如 何 在 國 際 政 治 環 境 中 相 互 影 響 ( 二 ) 國 外 相 關 文 獻 14 學 位 論 文 的 詳 細 書 目 如 次 : 尹 者 江, 冷 戰 前 後 臺 灣 地 緣 政 治,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外 交 學 系 碩 士 論 文,2003 年 ; 黃 致 達, 臺 灣 地 緣 政 治 地 位 : 歷 史 與 現 實, 淡 江 大 學 大 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2001 年 ; 呂 芳 城, 台 灣 地 緣 戰 略 地 位 變 遷 之 研 究, 淡 江 大 學 國 際 事 務 與 戰 略 研 究 所,2001 年 ; 楊 長 政, 從 中 共 崛 起 論 台 灣 應 有 的 安 全 戰 略,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外 交 學 系 戰 略 與 國 際 事 務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碩 士 論 文,2007 年 ; 張 權, 權 力 距 離 與 美 中 臺 戰 略 三 角 之 政 治 經 濟 分 析,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政 治 學 研 究 所,2006 年 ; 喻 世 德, 美 中 臺 戰 略 三 角 模 式 之 研 究 ( ), 國 防 管 理 學 院 國 防 決 策 科 學 研 究 所,2005 年 12
24 地 緣 政 治 學 最 簡 要 的 定 義 就 是 從 空 間 或 地 理 的 視 角 來 進 行 的 國 際 關 係 研 究 15 自 1970 年 代 後, 漸 次 受 到 英 美 國 家 的 重 視, 成 為 研 究 國 際 關 係 的 重 要 理 論 之 一 克 傑 倫 (Rudolf Kjellen) 將 地 緣 政 治 學 定 義 為 : 將 國 家 視 為 地 理 有 機 體 或 空 間 現 象 的 學 科 豪 斯 霍 佛 則 認 為 地 緣 政 治 學 是 : 關 於 土 地 與 政 治 過 程 之 關 係 的 科 學, 此 一 學 科 立 足 於 地 理 學 的 廣 泛 基 礎 上, 首 要 是 作 為 關 於 政 治 有 機 體 在 空 間 及 其 結 構 的 政 治 地 理 學 地 緣 政 治 學 具 有 提 供 政 治 行 動 予 支 配 型 工 具 的 目 標, 並 給 予 整 體 政 治 生 活 的 方 向 性 地 緣 政 治 學 是 國 家 的 地 理 理 性 16 地 緣 政 治 學 具 有 關 於 國 家 安 全 事 務 之 世 界 觀 的 重 大 意 義, 這 個 世 界 觀 指 導 著 人 們 如 何 從 政 治. 軍 事 的 角 度 認 識 地 理 環 境 ( 全 球 空 間 ), 規 範 著 政 治. 軍 事 領 導 人 們 認 知 與 理 解 國 家 的 安 全 事 務, 以 及 據 此 影 響 著 政 治. 軍 事 領 袖 界 定. 規 劃. 落 實 其 安 全 戰 略 17 在 實 踐 上, 地 緣 政 治 理 論 與 國 際 關 係 具 有 密 切 的 連 結 畢 竟, 任 何 一 種 國 際 關 係 與 國 際 秩 序, 本 質 上 即 帶 有 地 理. 領 域 性 格 國 際 關 係 與 國 際 秩 序 代 表 著 諸 主 權 國 家 間 有 關 空 間 之 區 劃 (compartmentalization of space) 的 合 意 (agreements) 與 相 互 間 對 彼 此 領 土 所 有 權 的 承 認 18 人 類 對 空 間 認 知 的 思 維 是 中 心 性 (centrality) 機 制 與 同 心 圓 (concentric rings) 原 理 政 治 上 最 明 顯 的 是 中. 國 ( 華 夏 為 夷 狄 所 包 圍 ) 歐 洲 中 心 主 義 (Eurocentrism) 與 族 群 中 心 主 義 (ethnocentrism) 從 中 心 性 出 發, 外 部 世 界 構 成 同 心 圓 環 亦 即 根 據 主 觀 標 準 來 認 知 客 觀 世 界, 而 主 觀 標 準 與 客 觀 世 界 都 會 變 化 19 換 言 之, 國 家 統 治 者 依 據 國 家 存 在 於 地 理 空 間 的 認 知, 以 國 家 為 中 心, 為 維 護 中 心 利 益, 依 據 同 心 圓 原 理 向 外 幅 射 的 戰 略 性 思 考, 即 為 地 緣 政 治 的 思 考 地 緣 政 治 學 主 要 在 探 討 歷 史 變 遷 過 程 中, 地 理 空 間 與 權 力 結 構 的 關 係, 是 國 際 關 係 理 論 現 實 主 義 的 重 要 論 述, 自 十 九 世 紀 中 期 以 來, 西 方 強 權 在 競 逐 世 界 霸 15 Geoffrey Parker, Geopolitics: Past, Present, and Future(London: Pinter,1998),p Yury V. Tikhonravov, Geopolitika. Moscow: Intel-Sintez, p.17. 轉 引 自 張 錫 模, 地 緣 政 治 學 講 義 ( 高 雄 : 國 立 中 山 大 學,2007 年 ), 頁 8 17 張 錫 模, 地 緣 政 治 學 講 義, 頁 8 18 前 引 書, 頁 前 引 書, 頁 16 13
25 權 過 程, 根 據 不 同 的 地 理 與 空 間, 提 出 各 種 地 緣 政 治 戰 略, 從 全 球 的 層 次 綜 觀 地 理 空 間 與 制 霸 世 界 的 關 係, 分 析 強 權 國 家 應 如 何 善 用 地 緣 位 置 的 相 對 優 勢 部 署 爭 霸 世 界 的 戰 略 動 線 與 進 程 地 緣 政 治 理 論 中, 地 理 涉 及 國 家 領 土 邊 界 民 族 資 源 人 口 等 要 素, 這 些 要 素 相 互 聯 繫 並 相 互 制 約 領 土 邊 界 勾 畫 出 國 家 的 地 理 位 置 面 積 大 小 和 形 狀, 而 資 源 人 口 等 則 決 定 著 國 家 的 經 濟 權 力 政 治 權 力 和 未 來 發 展 的 潛 力 作 為 一 項 思 考 治 國 之 術 (statecraft) 的 研 究, 地 緣 政 治 學 的 中 心 議 題 是 闡 釋 國 家 在 地 理 空 間 的 權 力 關 係 本 論 文 研 究 的 主 題 既 是 探 討 及 分 析 臺 灣 在 國 際 政 治 史 發 展 與 變 遷 過 程 如 何 受 到 地 緣 政 治 ( 經 濟 ) 因 素 制 約, 進 而 影 響 國 家 統 治 的 政 治 秩 序 安 排, 因 此, 以 四 面 環 海 的 地 理 位 置, 加 上 島 嶼. 海 洋 國 家 性 格, 臺 灣 既 是 一 個 海 島 國 家, 麥 金 德 的 心 臟 地 帶 理 論 ( 陸 權 論 ) 就 不 切 合 研 究 主 題, 在 諸 地 緣 政 治 理 論 中 較 具 代 表 性 且 廣 為 學 者 所 探 討 者 包 括 豪 斯 霍 佛 的 生 存 空 間 理 論 馬 漢 的 海 權 論 史 派 克 曼 的 邊 緣 地 帶 理 論, 以 及 派 克 (Geoffery Parker) 針 對 上 述 各 家 理 論 所 提 出 的 總 合 分 析 觀 點 馬 漢 海 權 論 述 的 核 心 邏 輯 在 於 : 海 權 不 只 是 限 定 在 支 配 海 洋 的 軍 事 力 量, 同 時 亦 含 括 了 商 業 與 航 運 20 武 力 係 用 以 制 海 保 障 海 上 商 船 隊 與 貿 易 交 通 線 ( 海 上 航 路 ) 之 安 全, 而 商 船 隊 則 用 以 開 發 海 外 商 業 市 場 及 經 濟 利 益, 厚 植 國 力, 平 時 商 業 船 隊 可 賺 取 大 量 經 濟 利 益, 戰 時 可 支 援 海 軍 艦 隊 作 戰 因 此, 在 重 商 主 義 的 基 礎 下, 巨 大 的 商 船 隊 是 帝 國 發 展 的 必 要 條 件 (sine qua non) 由 於 海 上 貿 易 是 國 家 致 富 的 最 重 要 途 徑, 透 過 貿 易 以 達 成 民 族 繁 榮 與 強 盛 的 目 標 對 大 國 而 言, 海 上 活 動 的 自 由 控 制 海 洋, 成 為 霸 權 的 基 礎 而 控 制 海 洋 的 前 提 則 是 國 家 必 須 擁 有 足 夠 的 商 品 以 進 行 海 上 貿 易, 有 足 夠 的 商 船 隊 與 海 外 基 地, 因 此 必 須 發 展 足 以 保 護 海 上 交 通 線 的 強 大 海 軍, 以 維 繫 由 港 口 到 海 上 航 路 20 Alfred T. Mahan, The Influence of Sea Power upon History, (Boston: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890), p
26 中 繼 站 與 海 外 貿 易 基 地 之 間 的 安 全, 因 此, 促 成 海 軍 與 海 權 發 展 的 環 節 在 於 產 品 海 運 與 殖 民 地, 而 其 背 後 的 驅 動 能 量 則 為 商 業 利 益 21 馬 漢 對 於 海 權 發 展 的 條 件 係 認 為 : 一 個 國 家 若 能 掌 握 (1) 地 理 位 置 (geographical position)(2) 自 然 結 構 (physical conformation)(3) 領 土 範 圍 (extent of territory)(4) 人 口 數 量 (number of population)(5) 民 族 性 格 (national character)(6) 政 府 性 質 (character and policy of government) 等 六 項 條 件, 22 就 可 以 在 建 構 國 家 海 權 體 系 的 過 程 中 居 於 領 先 的 地 位 史 派 克 曼 則 認 為, 武 力 顯 然 是 國 家 生 存 和 創 造 美 好 世 界 所 不 可 或 缺 的 工 具,... 沒 有 實 力 支 持 的 政 治 理 想 和 遠 見 很 少 有 存 在 的 價 值 ; 武 力 運 用 的 目 的 在 維 持 現 狀 或 改 變 現 狀 每 一 個 國 家 都 必 須 有 能 力 保 衞 它 所 認 為 是 生 死 攸 關 的 價 值, 必 要 時 就 訴 諸 武 力 國 家 在 國 際 社 會 中 的 安 全 與 實 力 有 密 切 關 係, 國 際 社 會 的 主 要 論 點 是 主 權 國 家 的 獨 立 自 主, 即 一 個 國 家 單 位 在 處 理 和 其 他 國 家 的 關 係 上, 不 承 認 任 何 更 高 的 權 力 23 史 派 克 曼 論 理 的 核 心 關 切 在 於, 美 國 在 二 戰 後 世 界 安 全 問 題 的 地 緣 政 治 分 析, 以 及 誰 控 制 歐 洲 和 亞 洲 的 邊 緣 問 題, 並 據 此 修 正 麥 金 德 的 陸 權 論, 提 出 邊 緣 地 帶 論 要 衡 量 一 國 的 外 交 政 策, 首 先 必 須 根 據 這 個 國 家 在 世 界 上 的 位 置 但 是 相 同 位 置 比 較, 領 土 的 大 小 地 形 和 自 然 資 源 是 決 定 一 國 在 國 際 關 係 中 的 地 位 的 最 重 要 因 素 24 一 國 在 世 界 上 的 地 理 位 置 對 決 定 它 的 安 全 問 題 具 有 根 本 的 重 要 性 地 理 位 置 限 制 和 影 響 其 他 的 一 切 因 素, 因 為 在 世 界 上 的 位 置 確 定 氣 候 帶, 從 而 決 定 經 濟 結 構, 而 區 域 位 置 確 定 潛 在 的 敵 人 和 盟 國 25 史 派 克 曼 引 用 麥 金 德 的 心 臟 地 帶 理 論, 修 正 為 誰 控 制 邊 緣 地 帶, 控 制 歐 亞 大 陸 ; 誰 控 制 歐 亞 大 陸, 控 制 全 世 界, 26 並 在 進 一 步 論 述 邊 緣 地 帶 時 21 Ibid.,pp Ibid.,pp Nicholas J. Spykman, The Geography of the Peace(New York: Harcourt, Brace and Company, 1944)p Ibid., p Ibid.,pp Ibid.,p.43 15
27 指 出, 世 界 上 最 具 權 力 衝 突 性 的 場 所 是 歐 亞 大 陸 的 邊 緣 地 帶, 不 僅 因 為 此 地 帶 為 人 口 和 資 源 的 主 要 集 中 地, 在 歷 史 發 展 過 程 中, 權 力 衝 突 係 來 自 於 心 臟 地 帶 和 邊 緣 地 帶 的 衝 突, 亦 與 邊 緣 地 帶 內 部 的 權 力 分 佈 有 關, 也 連 結 到 海 上 勢 力 對 大 陸 沿 岸 的 壓 迫 在 海 陸 權 權 力 互 動 過 程 中, 邊 緣 地 帶 始 終 處 於 歷 史 變 動 的 核 心 地 位, 是 權 力 競 逐 的 根 源 如 此 對 心 臟 地 帶 理 論 的 修 正, 意 味 著 國 際 權 力 變 動 有 一 定 模 式 可 尋 : 一 是 海 陸 權 的 對 抗 ; 一 是 海 陸 權 聯 合 對 抗 邊 緣 地 帶 的 強 國 27 以 此 證 諸 在 東 亞 海 域 的 歷 史 發 展 上, 清 鄭 清 英 清 日 美 蘇 之 間 的 對 抗, 在 相 當 程 度 上 都 可 視 為 是 海 陸 權 權 力 賽 局, 而 二 次 大 戰 期 間 的 太 平 洋 戰 爭, 美 蘇 同 盟 則 是 海 陸 權 聯 合 對 抗 邊 緣 地 帶 國 家 - 日 本 的 典 型 圖 1-5 史 派 克 曼 的 邊 緣 地 帶 資 料 來 源 :Spykman, The Geography of the Peace, p Ibid., pp
28 主 權 國 家 既 是 國 際 社 會 的 主 要 行 為 者, 而 國 際 社 會 不 存 在 超 國 家 權 威, 國 際 社 會 既 是 無 政 府 狀 態, 每 個 國 家 必 須 負 起 自 我 防 衛 的 責 任, 也 就 是 應 負 責 維 持 其 本 身 的 領 土 完 整 而 國 家 安 全 必 須 理 解 為 對 領 土 有 完 整 的 統 治 權, 領 土 的 自 然 特 點 直 接 影 響 到 維 持 安 全 的 方 式 與 方 法, 因 為 國 家 的 實 力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取 決 於 地 理 條 件 和 自 然 資 源 國 家 處 理 安 全 與 獨 立 的 問 題 時, 必 須 根 據 本 國 或 盟 國 和 保 護 大 國 所 動 員 的 力 量 而 行 動 就 外 交 政 策 而 言, 史 派 克 曼 認 為 如 果 一 個 國 家 的 外 交 政 策 要 能 夠 實 踐, 就 不 能 根 據 某 些 夢 想 世 界 來 設 計, 而 必 須 根 據 國 際 關 係 的 現 實, 根 據 權 力 政 治 來 設 計 理 智 的 外 交 政 策 不 僅 必 須 根 據 權 力 政 治 的 現 實 來 掌 舵, 而 且 必 須 和 該 國 在 世 界 上 的 特 殊 位 置 相 搭 配 一 國 的 安 全 問 題, 正 是 由 一 國 的 地 理 位 置 及 該 國 與 軍 事 權 力 諸 中 心 的 關 係 所 界 定 28 史 派 克 曼 在 評 論 美 國 的 遠 東 政 策 時 指 出, 美 國 的 政 策 基 本 上 是 錯 誤 的 一 次 大 戰 後, 華 盛 頓 會 議 所 建 構 的 裁 軍 作 為, 加 上 太 平 洋 的 距 離 因 素, 造 成 日 本 在 西 太 平 洋 與 東 亞 地 區, 能 夠 依 其 海 軍 優 勢, 建 構 其 強 權 勢 力 29 因 此 史 派 克 曼 認 為, 日 本 入 侵 中 國 東 北 建 立 滿 州 國 奪 取 中 南 半 島 建 立 海 空 基 地 威 脅 荷 屬 東 印 度 等 作 為, 係 日 本 企 圖 建 立 帝 國 的 夢 想, 嚴 重 影 響 美 國 的 世 界 地 位, 這 意 味 著 美 國 將 喪 失 菲 律 賓 關 島 甚 至 西 南 太 平 洋 的 薩 摩 亞 群 島 (Samoa) 而 使 門 戶 開 放 政 策 毀 壞, 使 美 國 在 戰 略 上 必 須 仰 賴 日 本 的 善 意, 而 日 本 的 大 東 亞 共 榮 圈 (Greater East Asia Co-Prosperity Sphere) 若 形 成, 則 意 味 跨 太 平 洋 地 區 權 力 平 衡 的 崩 解, 最 後 將 反 過 來 挑 戰 美 國 在 西 半 球 的 權 力 地 位 30 派 克 (Geoffrey Parker) 的 地 緣 政 治 觀 認 為, 地 緣 政 治 的 分 析 包 括 三 個 層 次 第 一, 對 基 本 空 間 事 物 特 徵 的 考 察 第 二, 對 空 間 事 物 之 間 的 相 互 關 係 和 由 這 些 相 互 關 係 所 產 生 的 空 間 模 式 的 考 察 這 包 括 對 不 同 地 理 空 間 相 互 關 係 模 式 的 差 異 28 Nicholas Spykman, America's Strategy in World Politics: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Balance of Power(New York: Harcourt, Brace and Company, 1942),pp Ibid., p Ibid., p
29 的 研 究 第 三, 對 整 體 地 緣 政 治 空 間 的 考 察, 以 求 評 估 其 整 體 特 徵 這 就 是 世 界 政 治 地 圖, 而 對 地 圖 意 義 (meaning) 的 解 讀 構 成 了 作 為 一 個 學 術 學 科 的 地 緣 政 治 學 研 究 的 最 後 階 段 和 最 終 目 的 地 緣 政 治 學 所 研 究 的 意 義 指 的 是 對 重 複 出 現 的 行 為 模 式 的 探 求, 也 就 是 秩 序 (order) 一 詞 所 包 含 的 意 思 31 整 體 性 及 其 有 機 構 成 不 僅 成 為 包 容 性 地 緣 政 治 學 的 主 要 研 究 物 件, 而 且 這 種 整 體 性 的 思 維 範 式 還 是 界 定 地 緣 政 治 學 核 心 性 質 最 重 要 的 範 疇 和 方 法 以 傳 統 地 緣 政 治 學 分 析 國 際 政 治 具 有 以 下 之 特 點 :(1) 擴 張 性 : 隨 著 國 家 實 力 增 強, 其 對 地 緣 環 境 的 控 制 力 必 然 膨 脹, 進 而 向 外 擴 張 陸 權 國 家 向 歐 亞 大 陸 擴 張, 海 權 國 家 朝 海 洋 擴 張, 並 將 勢 力 延 展 到 大 陸 邊 緣 地 帶, 是 國 家 實 力 增 長 的 必 然 結 果 (2) 二 元 論 : 從 地 緣 政 治 的 觀 點, 國 際 政 治 權 力 分 為 陸 權 和 海 權, 源 於 國 家 所 處 地 理 條 件 所 決 定, 據 此 界 定 著 國 際 衝 突 的 性 質 (3) 對 抗 性 : 陸 權 與 海 權 的 對 立 關 係, 使 得 國 際 政 治 衝 突 的 本 質 是 陸 權 和 海 權 競 爭 的 結 果 ; 四 霸 權 性 : 無 論 是 陸 權 或 海 權 的 擴 張, 最 終 在 建 立 全 球 霸 權, 制 霸 世 界 通 過 擴 張 與 控 制 以 達 到 絕 對 優 勢 32 根 據 派 克 所 理 解 的 地 緣 政 治, 認 為 國 家 之 間 的 關 係, 係 構 成 理 解 國 家 本 身 以 及 國 家 之 間 相 互 關 係 所 建 構 整 體 體 系 運 作 的 實 質 內 容 33 換 言 之, 地 緣 政 治 的 研 究 的 對 象 是 國 家, 更 精 確 的 說 法 是 國 家 間 權 力 互 動 的 關 係, 因 此, 本 論 文 將 通 過 對 特 定 地 緣 因 素 影 響 下, 國 家 或 是 政 治 實 體 之 間 的 權 力 互 動 關 係 的 研 究, 藉 由 對 東 亞 海 域 地 緣 政 治 參 賽 者 之 間 的 權 力 運 作 關 係 和 行 為 模 式 的 理 解, 對 東 亞 地 區 的 政 治 地 圖 進 行 解 讀, 以 及 其 所 呈 現 不 同 地 緣 政 治 參 與 者 的 操 作 程 式 與 政 治 作 為 背 後 的 動 機 與 現 象, 藉 由 發 現 歷 史 發 展 的 地 緣 因 素 與 驅 動 力, 作 為 詮 釋 歷 史 發 展 解 釋 因 果 關 係, 甚 至 預 測 未 來 的 可 能 發 展 趨 勢 的 依 據 31 Geoffrey Parker, The Geopolitics of Domination(London: Routledge, 1 st ed., 1988), p Ibid.,pp Geoffrey Parker, Geopolitics: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op. cit., p
30 圖 1-6 麥 金 德 心 臟 地 帶 與 史 派 克 曼 邊 緣 地 帶 資 料 來 源 :Mark Polelle, Raising Cartographic Consciousness: The Social and Foreign Policy Vision of Geopolitics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p. 118 二 政 治 秩 序 ( 一 ) 國 內 相 關 文 獻 蔡 裕 明 在 中 國 南 方 邊 界 與 邊 疆 變 動 之 研 究 論 文 中 指 出, 國 家 在 邊 界 以 內 進 行 的 綏 靖 工 程, 所 造 成 的 是 國 家 力 量 在 地 方 的 擴 大 化 與 國 家 領 土 化 的 建 構 工 程, 若 在 邊 界 以 外 進 行 綏 靖 行 為, 可 以 使 國 家 在 尋 求 領 土 支 配 權 上 獲 得 優 勢, 但 這 將 降 低 國 家 對 於 新 獲 得 領 土 的 控 制 能 力, 或 減 少 國 家 行 政 組 織 的 某 些 職 能 若 佔 領 新 領 土 之 目 的 是 為 增 強 核 心 地 區 的 資 源 利 用, 反 而 可 能 造 成 新 獲 得 地 區 政 治 上 的 不 穩, 連 帶 影 響 核 心 地 區 的 政 治 或 軍 事 穩 定 核 心 地 區 據 此 形 成 利 益 圈, 由 此 形 成 區 域 力 量 的 遞 減 發 展 在 經 濟 意 義 上 意 味 著 邊 疆 地 區 向 核 心 地 區 輸 送 經 濟 資 源 ; 在 政 治 意 義 上, 則 表 達 著 邊 疆 地 區 向 核 心 地 區 提 供 效 忠, 此 一 互 動 關 係 形 19
31 成 國 際 秩 序 或 地 區 秩 序 34 陳 明 通 在 派 系 政 治 與 臺 灣 政 治 變 遷 一 書, 針 對 國 家 統 治 正 當 性 提 出 以 下 的 觀 點 : 國 家 的 起 源 是 由 武 力 所 造 成, 這 個 由 武 力 所 造 成 的 國 家, 它 之 所 以 還 能 持 續 存 在, 行 使 統 治 權 力, 必 有 其 功 能 上 的 論 述 為 基 礎, 來 為 它 的 存 在 目 的 作 辯 解 這 些 論 述 主 題 主 要 包 含 國 家 的 存 在 是 為 了 達 到 政 治 社 會 內 的 安 全 秩 序 與 公 平 正 義 等, 具 備 這 樣 的 論 述, 國 家 的 存 在 以 及 公 權 力 的 行 使 才 有 正 當 性 (legitimacy) 可 言 35 吳 庚 則 對 合 法 性 與 正 當 性 (legitimacy) 概 念 通 過 韋 伯 的 政 治 理 論 及 其 哲 學 基 礎 一 書 進 一 步 探 討 時 指 出, 合 法 性 與 正 當 性 二 者 無 論 在 政 治 學 或 法 律 學 的 觀 點 上, 皆 有 所 區 別 正 當 性 是 指 對 於 統 治 權 力 的 存 在, 經 過 形 式 上 的 認 可 或 事 實 上 的 承 認, 因 此, 正 當 性 除 了 須 合 乎 法 律 外, 還 須 合 乎 社 會 道 德 或 傳 統 習 慣 信 仰 等, 也 有 來 自 社 會 成 員 的 認 可 基 礎 而 合 法 性 則 是 指 合 乎 法 律 的 程 式, 也 帶 有 對 法 律 的 服 從 態 度, 也 就 是 說 在 統 治 團 體 中, 特 定 權 力 的 運 用, 合 於 實 證 或 倫 理 規 範 36 龔 宜 君 則 是 以 國 家 理 論 探 討 國 家 與 社 會 關 係 國 家 自 主 性 問 題 以 及 國 家 滲 透 監 控 社 會 能 力, 進 而 以 國 民 黨 政 府 在 年 的 黨 國 體 制 如 何 治 理 臺 灣 為 研 究 主 題, 其 主 要 的 論 述 即 呼 應 Tilly 的 自 主 性 與 國 家 的 能 力 的 觀 點, 在 外 來 政 權 與 本 土 社 會 : 改 造 後 國 民 黨 政 權 社 會 基 礎 的 形 成 ( ) 一 書 中 指 出, 國 家 通 過 製 造 戰 爭 : 消 除 建 構 國 家 保 護 的 實 踐, 從 而 獲 得 達 成 目 標 的 資 源 國 家 為 壟 斷 合 法 暴 力 汲 取 社 會 資 源, 必 須 發 展 足 夠 的 滲 透 力, 滲 透 社 會 以 實 現 其 政 策 目 標 質 言 之, 國 家 機 關 必 須 達 成 對 抗 外 來 的 威 脅 維 持 國 內 秩 序 以 及 汲 取 資 源 來 實 現 對 社 會 的 維 護, 才 能 存 活 下 來 蔡 裕 明, 中 國 南 方 邊 界 與 邊 疆 變 動 之 研 究,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大 陸 所 博 士 論 文,2006, 頁 43 陳 明 通, 派 系 政 治 與 臺 灣 政 治 變 遷 ( 台 北 : 新 自 然 主 義, 二 版 一 刷,2001 年 6 月 ), 頁 吳 庚, 韋 伯 的 政 治 理 論 及 其 哲 學 基 礎 (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初 版,1993 年 5 月 ), 頁 80 龔 宜 君, 外 來 政 權 與 本 土 社 會 : 改 造 後 國 民 黨 政 權 社 會 基 礎 的 形 成 ( )( 台 北 : 稻 鄉 出 版 社, 初 版,1998 年 8 月 ), 頁 15 20
32 外 來 政 權 與 本 土 社 會 一 書 以 國 家 自 主 性 的 國 家 理 論, 這 個 理 論 論 證 了 由 於 國 家 機 關 所 佔 據 的 特 殊 結 構 位 置, 使 它 能 擁 有 自 主 的 權 力 來 作 決 策 與 行 動, 而 無 須 完 全 經 由 社 會 團 體 同 意, 也 未 必 要 與 社 會 團 體 作 制 度 化 的 協 商 但 由 於 過 度 強 調 國 家 相 對 於 社 會 的 主 動 性, 反 而 忽 略 國 家 機 關 受 到 社 會 結 構 限 制 的 因 素 在 學 位 論 文 方 面, 國 內 以 臺 灣 政 治 秩 序 或 憲 政 秩 序 為 主 題, 且 與 本 研 究 有 關 的 碩 博 士 論 文 包 括, 陳 瑞 崇, 利 維 坦 中 關 於 政 治 秩 序 之 建 構 的 分 析 認 為, 政 治 秩 序 概 念 是 任 何 政 治 權 力 之 制 度 性 安 排 的 最 大 公 因 數, 藉 著 政 治 秩 序 概 念, 考 察 霍 布 斯 如 何 建 構 使 人 類 得 以 脫 離 自 設 之 困 境 的 政 治 秩 序, 以 滿 足 霍 氏 的 終 極 關 懷 : 如 何 安 排 人 類 群 體 生 活 中 的 價 值 位 階? ; 陳 鈿 旺, 國 家 安 全 戰 略 與 憲 政 秩 序 研 究 ( ) 則 探 討 臺 灣 自 1949 年 至 2007 年, 從 不 同 體 制 階 段 所 擬 定 國 家 安 全 戰 略 的 轉 變 來 衡 量 臺 灣 憲 政 秩 序 之 變 動 龔 宜 君, 移 入 政 府 的 滲 透 能 力 ( ): 改 造 後 國 民 黨 政 權 社 會 基 礎 的 形 成 與 鞏 固, 龔 文 的 主 要 觀 點 在 於, 國 家 滲 透 能 力 主 要 目 的 在 於 對 社 會 進 行 監 控 與 汲 取 資 源, 國 家 機 關 必 須 達 成 對 抗 外 來 的 威 脅 維 持 國 內 秩 序 以 及 汲 取 資 源 來 實 現 對 社 會 的 維 護 38 ( 二 ) 國 外 相 關 文 獻 Theda Skocpol 在 國 家 與 社 會 革 命 (State and Social Revolution) 一 書 中 指 出, 一 種 理 想 類 型 的 觀 點 認 為, 國 家 是 體 現 在 政 治 博 弈 規 則 中 和 政 府 領 導 能 力 與 政 策 中 的 合 法 權 威 的 舞 臺 這 些 東 西 是 以 社 會 成 員 的 規 範 共 識 與 多 數 意 志 的 某 種 結 合 為 依 託 的 這 種 觀 點 符 合 自 由 主 義 的 多 元 社 會 觀, 社 會 是 由 已 被 社 會 化 而 38 學 位 論 文 書 目 如 次 : 陳 瑞 崇, 利 維 坦 中 關 於 政 治 秩 序 之 建 構 的 分 析,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政 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1979 年 龔 宜 君, 移 入 政 府 的 滲 透 能 力 ( ): 改 造 後 國 民 黨 政 權 社 會 基 礎 的 形 成 與 鞏 固,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社 會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1994 年 陳 鈿 旺, 國 家 安 全 戰 略 與 憲 政 秩 序 研 究 ( ),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中 山 學 術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2007 年 21
33 承 認 共 同 社 會 價 值 觀 的 自 由 競 爭 的 團 體 和 成 員 組 成 的 39 當 對 社 會 不 滿 的 或 思 想 迷 惘 的 群 眾 開 始 感 到 值 得 參 與 暴 力 或 開 始 轉 向 革 命 思 想 家 所 宣 傳 的 新 價 值 觀 時, 政 府 就 喪 失 了 合 法 性 政 府 的 權 力 和 穩 定 直 接 取 決 於 社 會 潮 流 和 民 眾 的 支 援 不 相 信 國 家 的 強 制 組 織 能 夠 長 久 有 效 地 壓 制 多 數 人 的 不 滿 和 反 對 國 家 是 社 會 功 利 主 義 共 識 的 一 種 表 現, 或 是 社 會 價 值 共 識 的 一 種 表 現, 國 家 可 以 用 民 眾 共 識 與 合 法 性 的 名 義 使 用 暴 力 40 韋 伯 則 從 正 當 性 的 角 度 認 為, 統 治 者 和 被 統 治 者 之 間 的 結 合, 若 是 以 純 粹 的 物 質 利 益 或 利 害 考 慮 為 基 礎, 這 個 結 合 必 然 不 十 分 穩 固 通 常 還 會 有 其 他 的 因 素, 如 感 情 的 理 想 的 因 素, 以 補 充 物 質 利 益 的 不 足 可 是 作 為 支 配 的 基 礎, 單 靠 習 慣 個 人 利 害 純 感 情 或 理 想 等 動 機 來 結 合 仍 不 夠 堅 實 通 常 還 需 要 另 一 個 因 素, 那 就 是 正 當 性 的 信 念 41 蒂 利 (Charles Tilly) 則 歸 納 出 國 家 實 際 上 是 在 從 事 四 項 工 作 : 製 造 戰 爭 (war making) 建 構 國 家 (state making) 保 護 (protection) 資 源 搾 取 (extraction) 而 且 也 只 有 國 家 才 有 使 用 暴 力 的 合 法 權 利, 國 家 是 專 門 的 惟 一 合 法 的 保 護 費 勒 索 者, 因 爲 國 家 控 制 著 毀 滅 手 段 這 種 最 極 端 的 力 量, 這 種 力 量 的 獲 取 是 國 家 權 力 最 終 的 也 是 最 獨 特 的 基 礎 42 曼 恩 (Michael Mann ) 藉 由 基 礎 權 力 的 觀 點 探 討 國 家 直 接 統 治 滲 透 社 會 的 情 形 時 指 出, 當 國 家 通 過 基 礎 設 施 滲 透 社 會 的 能 力 愈 強 大, 便 愈 得 以 進 入 多 數 人 民 的 社 會 生 活 之 中, 也 就 能 夠 監 控 社 會 關 係, 透 過 基 礎 權 力 的 發 展, 國 家 機 關 強 化 對 人 民 的 影 響 力, 也 同 時 削 弱 地 方 勢 力 的 影 響 力 43 所 謂 的 國 家 滲 透 能 力 (penetration capacity) 就 是 類 似 曼 恩 所 指 稱 的 基 礎 權 力 一 種 能 夠 幫 助 國 家 菁 英 39 Theda Skocpol 著, 劉 北 成 譯, 國 家 與 社 會 革 命 ( 台 北 : 桂 冠 圖 書 公 司, 初 版,1998 年 02 月 ), 頁 Theda Skocpol 著, 劉 北 成 譯, 國 家 與 社 會 革 命, 頁 Max Weber 著, 康 樂 等 譯, 支 配 的 類 型 : 韋 伯 選 集 (Ⅲ)( 台 北 : 遠 流 出 版, 初 版,2001 年 10 月 ), 頁 Charles Tilly, War Making & State Making as Organized Crime, in Bringing the State Back in, pp , Michael Mann, The Sources of Social Power, Vol. Ⅱ : the Rise of Classes and Nation-states,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 st ed. 1993), p
34 滲 透 其 領 土 範 圍 並 貫 徹 其 意 志 的 能 力, 亦 即 國 家 在 社 會 之 中 運 作 的 能 力 44 現 代 國 家 必 須 不 斷 地 擴 張 它 的 組 織 能 力 來 掌 握 疆 域 內 的 人 民, 實 則 源 於 它 作 為 固 定 疆 域 內 的 社 會 空 間 組 織 (socio-spatial organization) 所 具 有 的 領 土 性 (territoriality) 特 徵 45 國 家 機 關 所 佔 據 的 特 殊 結 構 位 置, 使 它 能 擁 有 自 主 權 力 進 行 決 策 與 行 動, 無 須 經 由 社 會 團 體 同 意, 也 不 必 與 社 會 團 體 進 行 制 度 化 協 商 46 歐 特 (James E. Alt) 與 克 里 斯 妥 (Chrystal Alec) 對 國 家 性 質 的 研 究 認 為, 有 三 種 不 同 性 質 的 國 家 機 關, 即 保 護 性 生 產 性 與 汲 取 性 國 家 機 關 保 護 性 國 家 在 維 持 國 內 秩 序 與 對 抗 外 來 威 脅 ; 生 產 性 國 家 在 提 供 公 共 設 施 及 介 入 生 產 活 動 ; 汲 取 性 國 家 向 社 會 汲 取 經 濟 資 源 補 充 人 力, 以 維 持 國 家 菁 英 及 其 代 理 人 的 利 益 基 本 上, 這 是 現 代 國 家 在 社 會 領 域 中 必 須 實 現 的 政 策 : 汲 取 性 與 生 產 性 活 動 使 國 家 能 取 得 必 要 的 資 源 以 鞏 固 政 權 ; 保 護 性 與 生 產 性 活 動 能 滿 足 社 會 的 需 求, 增 加 對 內 的 統 治 正 當 性, 且 有 利 於 國 家 對 社 會 資 源 的 再 汲 取 47 有 關 國 家 壟 斷 合 法 暴 力 與 內 部 綏 靖 的 論 述, 紀 登 斯 認 為, 大 多 數 民 族 國 家 內 部 都 實 現 了 綏 靖, 以 致 於 壟 斷 暴 力 工 具 通 常 僅 是 統 治 者 用 以 維 持 其 統 治 的 間 接 資 源 48 現 代 國 家 產 生 之 前 的 傳 統 主 義 國 家 只 能 維 持 有 限 的 行 政 權 威, 國 家 上 層 和 地 方 與 社 會 基 層 的 管 理 實 際 之 間 存 在 著 脫 節 和 斷 裂, 現 代 國 家 之 所 以 能 夠 進 行 傳 統 主 義 國 家 無 法 做 到 的 工 作, 原 因 在 於 現 代 國 家 具 備 新 的 治 理 條 件, 包 括 國 家 行 政 監 控 能 力 發 生 根 本 性 的 變 化 出 現 新 的 反 思 性 監 控 以 及 使 得 壟 斷 暴 力 工 具 成 為 次 要 統 治 要 素 的 內 部 綏 靖 49 內 部 綏 靖 包 含 了 幾 種 互 為 關 聯 的 現 象, 它 們 都 與 民 族 國 家 的 內 部 事 務 中 的 暴 力 遞 減 有 關 國 家 為 了 維 持 統 治, 將 其 制 裁 能 力 從 公 開 使 用 暴 力 轉 變 為 滲 透 性 地 44 Michael Mann, State, War and Capitalism: Studies in Political Sociology(New York: Basil Blackwell Inc. Press.1 st ed. 1988), p Ibid., p Ibid., p James E. Alt and Chrystal K. Alec, Political Economics(California: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1983),pp Antony Giddens, The Nation-state and Violence(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85), p Ibid., pp
35 使 用 行 政 力 量 內 部 綏 靖 一 方 面 是 從 勞 動 契 約 階 級 體 系 的 軸 心 消 除 暴 力 並 獲 致 使 用 暴 力 手 段 的 能 力 伴 隨 著 資 本 主 義 的 發 軔 擴 展, 以 工 作 場 所 這 種 全 景 敞 視 體 系 為 象 徵 的 經 濟 強 制 替 代 超 經 濟 的 暴 力 強 制, 從 而 以 去 軍 事 化 的 生 產 體 系 為 表 徵, 經 濟 與 政 治 相 分 離 另 一 方 面, 內 部 綏 靖 亦 即 軍 事 從 直 接 介 入 國 內 事 務 中 撤 離 出 來, 監 控 能 力 與 內 部 綏 靖 的 擴 展, 在 幅 度 上 降 低 了 武 裝 力 量 在 國 家 機 器 的 統 治 手 段 中 的 重 要 性 50 凡 是 國 家 都 會 牽 涉 到 對 歸 其 統 轄 的 社 會 體 系 再 生 產 的 各 方 面 實 施 反 思 性 的 監 控 ; 再 者, 立 基 於 反 思 性 的 監 控 (reflexively monitored state system), 在 實 際 的 操 作 效 能 上 因 此 也 衍 生 另 外 一 層 意 義, 此 即 居 於 權 威 位 置 的 個 人 對 另 一 些 個 人 的 活 動 實 施 實 接 的 督 管 在 具 有 明 確 邊 界 的 情 境 中 展 開 的 活 動 集 中 過 程, 很 大 程 度 上 強 化 了 支 配 者 對 這 些 活 動 所 進 行 的 監 視 乃 至 控 制 51 這 種 權 力 運 作 的 形 態, 是 現 代 國 家 的 重 要 特 徵 從 傳 統 國 家 演 進 到 現 代 國 家 的 進 程 中, 首 先 出 現 具 有 現 代 特 性 的 國 家 是 所 謂 的 絕 對 主 義 (absolutism) 國 家 所 謂 的 絕 對 主 義 指 的 是 政 府 權 力 並 不 受 到 各 種 外 力 因 素 的 拘 束 限 制, 並 且 能 夠 進 行 整 個 全 面 性 的 統 治, 這 種 國 家 具 有 所 謂 的 反 思 性 監 控 能 力, 具 有 這 種 能 力 的 國 家 通 常 伴 隨 擁 有 主 權 的 概 念, 而 同 時 領 土 (territory) 的 定 義 也 開 始 質 變 國 家 也 意 味 著 對 於 其 宣 稱 領 土 內 的 事 物 具 有 排 他 性 的 權 力, 雖 然 這 樣 的 宣 稱 經 歷 了 許 多 戰 爭 與 衝 突 後 才 完 整 成 形, 實 際 上 也 可 以 稱 為 是 一 種 綏 靖 (pacify) 的 過 程 一 般 絕 對 主 義 國 家 有 三 個 普 遍 性 特 徵 :(1) 行 政 力 量 (administrative power) 的 集 中 和 擴 張 (2) 新 的 法 律 機 構 的 發 展 (3) 財 政 管 理 模 式 的 交 替 運 用 一 般 而 言, 只 有 在 現 代 民 族 國 家 中, 國 家 機 器 方 可 成 功 地 訴 求 對 於 暴 力 工 具 的 壟 斷, 也 只 有 在 這 種 國 家 中, 國 家 機 器 的 行 政 範 圍 直 接 與 前 述 訴 求 所 聲 稱 的 領 土 界 限 一 致, 民 族 國 家 是 一 個 有 疆 界 有 能 力 監 視 其 社 會 的 各 個 階 層 及 其 臣 民 的 權 力 50 Ibid., pp Ibid., pp.14,17. 24
36 載 體 52 第 三 節 研 究 途 徑 與 方 法 在 社 會 科 學 的 研 究 中, 研 究 途 徑 (Research Approach) 與 研 究 方 法 (Research Method) 同 等 重 要 所 謂 研 究 方 法, 是 指 蒐 集 處 理 資 料 的 技 術 ; 而 研 究 途 徑, 則 是 指 選 擇 問 題 與 資 料 的 準 則 53 換 言 之, 研 究 途 徑 決 定 切 入 問 題 的 面 向, 並 有 助 於 選 擇 適 當 的 理 論 作 為 依 據 ; 而 研 究 方 法 則 是 幫 助 研 究 者 選 擇 科 學 的 合 適 的 研 究 工 具 來 進 行 研 究 54 鑑 於 本 研 究 主 題 臺 灣 的 地 緣 戰 略 與 政 治 秩 序, 在 層 次 上 屬 於 多 邊 關 係 之 研 究, 筆 者 認 為, 在 進 行 多 邊 關 係 的 研 究 上, 以 傳 統 的 和 地 緣 政 治 研 究 途 徑 (geopolitical approach) 和 歷 史 研 究 方 法 (historical research), 較 能 掌 握 各 個 行 為 者 之 間 關 係 的 變 動 過 程 及 作 較 詳 細 的 探 討 此 外, 本 研 究 亦 借 用 部 份 地 緣 戰 略 研 究 所 發 展 的 相 關 理 論, 期 使 本 篇 論 文 能 以 地 緣 戰 略 思 考 的 角 度 切 入, 精 確 掌 握 問 題 而 得 出 有 價 值 的 研 究 成 果 本 研 究 計 畫 所 採 用 的 研 究 途 徑 及 研 究 方 法 細 述 如 次 一 研 究 途 徑 地 緣 政 治 理 論 作 為 一 國 國 防 與 外 交 政 策 的 主 要 指 導 思 維, 自 人 類 有 著 不 同 政 治 共 同 體 ( 近 代 為 主 權 國 家 體 系 ) 之 間 的 互 動 以 來 即 已 出 現 從 十 九 世 紀 末 至 二 十 世 紀 初, 古 典 地 緣 政 治 理 論 興 起 後, 更 對 此 一 思 考 作 出 理 論 性 的 概 括 與 經 驗 性 52 Ibid., pp 易 君 博, 政 治 理 論 與 研 究 方 法 (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5 版,1993 年 12 月 ), 頁 Thomas Herzog, Research Methods and Data Analysis in the Social Science(New York: Addison Wesley Longman Publishers Inc., 1996), pp
37 的 示 範 歷 史 分 析 並 非 目 的 而 是 手 段, 而 地 理 學 則 是 研 究 人 類 在 時 間 與 空 間 範 圍 的 經 驗 55 國 家 在 地 理 的 實 體 位 置 會 影 響 本 身 的 文 化 認 同 與 使 用 軍 事 武 力 的 傾 向, 56 此 即 康 得 (Immanuel Kant, ) 所 強 調 地 理 與 歷 史 息 息 相 關 的 意 涵 也 就 是 在 地 理 的 描 述 之 中 融 入 歷 史 的 解 釋, 57 同 時 在 歷 史 事 件 中 尋 求 地 理 變 遷 的 因 素 58 因 此, 地 緣 政 治 研 究 途 徑 無 可 避 免 的 必 須 回 到 歷 史 分 析 之 中, 地 緣 政 治 之 分 析 在 究 明 政 治 與 地 理 之 關 係, 探 討 的 重 點 在 於 地 理 如 何 影 響 統 治 者 的 的 戰 略 思 考, 基 於 國 家 內 部 與 外 部 安 全, 形 塑 其 統 治 政 策 地 緣 政 治 通 常 與 權 力 政 治 (power politics) 為 同 義, 當 代 地 緣 政 治 學 者 將 研 究 重 心 置 於 大 國, 並 且 假 設 這 些 國 家 傾 向 擴 展 其 疆 域, 以 確 保 其 自 然 資 源 乃 至 邊 界 之 安 全 59 在 這 層 意 義 上, 地 緣 政 治 學 的 研 究 範 圍, 就 牽 涉 到 國 家 力 量 與 空 間 的 辯 證 互 動 關 係, 其 意 義 在 於 提 供 決 策 者 估 算 國 家 本 身 與 敵 國 國 力 的 途 徑, 據 此 制 定 出 國 家 軍 事 策 略 與 預 測 對 手 國 在 戰 時 將 採 取 軍 事 行 動 的 方 法 ; 更 精 確 的 說 法 是, 從 地 緣 政 治 探 尋 外 交 關 係 上 的 政 策 與 對 策 的 準 繩 60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影 響 人 類 政 治 行 為 的 因 素, 並 非 只 有 地 理 因 素 而 已 - 文 化 ( 含 意 識 形 態 ) 心 理 經 濟 科 技 政 治 領 導 人 的 主 觀 意 志 及 其 他 因 素 等, 都 可 能 在 某 一 個 特 定 時 期 對 人 類 的 政 治 行 為 產 生 決 定 性 的 影 響 力 與 此 同 時, 所 有 人 類 的 政 治 衝 突 與 政 治 鬥 爭, 尤 其 是 國 際 政 治 上 的 衝 突 與 鬥 爭, 不 管 其 背 後 的 壓 倒 性 55 Brain J. Hudson, The Geographical Imagination of Arnold Bennett, Transaction of the Institute of British Geographers, Vol. 7, No.3(1982), p Baroness J. Young, Geography and Politics, Transaction of the Institute of British Geographers, Vol. 12, No.4(1987), p H.C. Darby, On the Relations of Geography and History, Transactions and Papers (Institute of British Geographers), No.19(1953), pp 歷 史 地 理 學 者 A.H. Clark 指 出, 任 何 關 於 過 去 地 理 的 研 究, 無 論 涉 及 文 化 的 自 然 的 或 生 物 的 現 象, 或 者 關 於 在 時 間 過 程 中 地 理 變 遷 的 研 究, 就 是 歷 史 地 理 學 參 閱 Andrew H. Clark, Historical Geography, in American Geography: Inventory & Prospect, Preston E. James & Clarence F. Jones, eds.(n.y.: Syracuse University Press, 1954), pp Barry Buzen and Richard Little, International System in World History: Remarking the Stud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 G.Etzel Pearcy, Russell H. Fifield 等 著, 屈 彥 遠 譯, 世 界 政 治 地 理 ( 台 北 : 教 育 部, 初 版,1960 年 ), 頁 8 26
38 因 素 是 什 麼, 最 後 都 會 表 現 在 地 緣 政 治 勢 力 的 重 新 劃 分 之 上 ( 例 如, 國 界 衝 突 常 是 國 際 政 治 衝 突 的 主 要 形 式 之 一 ), 因 而 也 都 與 地 理 因 素 具 有 不 可 分 割 的 相 互 關 係 國 家 在 制 訂 政 策 過 程, 地 理 並 非 唯 一 考 量, 仍 須 兼 顧 歷 史 經 濟 文 化 與 社 會 結 構 等 因 素, 地 緣 政 治 的 研 究 途 徑 如 果 只 是 單 一 面 向 探 討 地 理 因 素 的 影 響, 就 會 造 成 地 理 決 定 論 (geographic determinism) 的 偏 執 取 向 因 此, 在 研 究 國 際 政 治 變 化 的 過 程 中, 研 究 者 既 不 能 只 是 片 面 地 關 注 地 理 因 素 的 影 響, 卻 也 不 能 不 把 地 理 因 素 考 慮 在 內, 否 則 會 造 成 研 究 焦 點 過 於 模 糊 而 無 法 有 力 地 解 釋 地 緣 政 治 版 圖 的 變 遷 61 因 此, 研 究 者 將 面 臨 兩 個 主 要 的 課 題 : 避 免 地 理 決 定 論, 但 同 時 必 須 將 地 理 因 素 合 理 地 考 慮 在 內 如 果 考 慮 到 人 類 的 主 觀 意 志 對 其 政 治 行 為 具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影 響 力, 則 我 們 可 以 用 可 能 主 義 來 取 代 地 理 決 定 論 可 能 主 義 的 研 究 法 意 味 著 人 類 的 政 治 行 為 係 在 一 組 機 會 - 意 志 架 構 之 中 進 行 就 本 質 來 說, 人 類 的 政 治 行 為 的 可 能 性, 必 然 受 到 主 觀 條 件 ( 如 個 人 意 志 與 集 體 的 意 識 形 態 ) 與 客 觀 條 件 ( 如 自 然 環 境 ) 所 提 供 的 機 會 與 限 制 的 影 響 這 意 味 著 有 三 個 因 素 構 成 了 人 類 政 治 行 為 的 基 本 架 構 : 行 為 者 環 境 以 及 行 為 者 與 環 境 的 互 動 關 係 根 據 可 能 主 義 的 方 法 論, 環 境 被 認 為 是 一 組 機 會 與 限 制 的 組 合, 也 就 是 說, 環 境 被 視 為 是 那 些 限 制 人 類 的 機 會 可 供 採 取 的 行 為 模 式 以 及 這 些 行 為 結 果 的 一 些 要 素 關 於 環 境 所 給 予 的 限 制 的 大 或 小, 不 同 的 行 為 者 會 有 不 同 的 認 知 這 些 認 知 上 的 不 同, 影 響 了 人 們 對 環 境 的 限 制 作 出 不 同 的 判 斷, 據 此 採 取 不 同 的 國 防 與 外 交 政 策 在 這 層 意 義 上, 地 緣 政 治 思 維 扮 演 著 決 定 一 國 國 防 與 外 交 政 策 的 主 要 基 準 角 色 62 所 有 國 家 無 論 大 小 強 弱, 都 具 有 共 通 的 地 理 脈 絡 因 而 理 解 國 家 的 地 理 脈 61 G. V. Plekhanov, Sochineniya, Volume 20, Moscow: Gosudarstvennoe Izdatel'stvo, 1925, pp 轉 引 自 張 錫 模, 地 緣 政 治 學 講 義, 頁 A. S. Panarin, Filosofiya Politiki, Moscow: Novaya Shkola, 1996, pp 轉 引 自 張 錫 模, 地 緣 政 治 學 講 義, 頁
39 絡, 不 只 是 可 以 瞭 解 國 家 過 去 成 長 的 系 譜, 同 時 也 可 以 得 知 該 國 在 國 際 關 係 中 國 家 的 發 展 傾 向 63 但 是, 地 理 不 必 然 完 全 左 右 國 家 的 戰 略 或 政 策 規 劃, 但 它 始 終 會 影 響 著 國 家 對 於 戰 爭 方 式 與 戰 爭 準 備 64 在 學 理 上, 此 一 作 為 國 防 與 外 交 政 策 主 要 基 準 的 地 緣 政 治 思 維, 稱 為 地 緣 政 治 密 碼 (geopolitical code) 65 地 緣 政 治 密 碼 是 一 組 具 有 長 期 存 續 性 的 操 作 型 密 碼 (a set of operational codes), 其 背 後 蘊 涵 著 一 組 特 定 國 家 之 外 交 與 國 防 政 策 的 地 理. 政 治 之 假 設 66 地 緣 政 治 密 碼 的 主 要 內 容 有 下 列 幾 項 彼 此 相 關 的 要 素 : 關 於 一 國 之 國 家 利 益 的 定 義 對 這 些 國 家 利 益 之 外 部 威 脅 的 標 定 一 組 針 對 這 些 外 部 威 脅 的 計 畫 性 回 應 方 案, 以 及 關 於 這 些 回 應 方 案 的 正 當 化 (justification) 論 述 67 本 研 究 將 運 用 上 述 的 地 緣 政 治 研 究 途 徑, 釐 清 各 強 權 在 不 同 時 期 據 有 臺 灣, 並 在 東 亞 海 域 爭 逐 權 力 的 歷 史, 依 據 地 緣 政 治 密 碼 釐 清 地 緣 戰 略 分 析 之 理 路, 並 嘗 試 理 解 統 治 原 理, 據 此 解 明 當 代 臺 灣 在 世 界 體 系 中 的 地 位 及 全 球 化 下 的 新 戰 略 思 維 二 研 究 方 法 本 論 文 因 涉 及 臺 灣 四 百 年 歷 史 長 期 性 質 的 問 題 研 究, 因 此 在 研 究 上 必 然 選 擇 歷 史 研 究 方 法, 透 過 史 料 文 獻 蒐 集 與 分 析, 並 以 歷 史 分 期 的 方 式, 探 討 1624 年 至 2008 年, 學 界 一 般 所 界 定 的 臺 灣 四 百 年 的 地 緣 政 治 變 遷 史 歷 史 研 究 主 要 是 利 用 歷 史 資 料 來 描 述 與 分 析 歷 史, 並 解 釋 各 部 分 之 間 的 前 因 後 果 關 係, 其 目 的 在 藉 由 對 歷 史 事 實 的 描 述, 發 掘 出 某 一 特 定 時 空 環 境 中 諸 多 實 63 Barry Buzen and Richard Little, p Colin S. Gray, Geography and Grand Strategy, Comparative Strategy, Vol. 10, 1991, p code 中 文 翻 譯 為 準 則 法 典 法 規 規 則 傳 遞 訊 息 的 符 號 密 碼 或 指 令 ;geopolitical code 可 翻 譯 為 地 緣 政 治 準 則 或 是 地 緣 政 治 密 碼, 在 學 界 並 無 定 論, 本 研 究 採 用 張 錫 模 的 觀 點, 將 geopolitical code 譯 為 地 緣 政 治 密 碼 66 John L. Gaddis, Strategies of containment(oxford an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2), pp Peter J. Taylor, Political Geography: World-Economy, Nation-State and Locality(London: Longman, 1989), pp.56-57; Jan Nijman, "Geopolitical Codes", in John O'Loughlin ed., Dictionary of Geopolitics, 1994, pp
40 證 事 實 之 間 的 因 果 關 係, 並 通 過 此 一 因 果 關 係 的 描 述 論 證 與 解 釋, 獲 致 對 歷 史 發 展 更 高 層 次 與 更 深 入 的 理 解 68 歷 史 是 可 以 對 話 的 卡 爾 (E.H.Carr) 在 什 麼 是 歷 史 (What is History) 一 書 中 一 再 強 調, 歷 史 應 該 不 斷 的 改 寫 觀 點, 當 代 歷 史 學 家 必 須 依 據 時 代 環 境 的 變 遷, 恢 復 歷 史 (reclaiming history), 以 滿 足 當 代 的 期 待 69 歷 史 研 究 法 將 面 對 如 何 運 用 及 篩 選 歷 史 資 料 的 問 題, 這 就 連 結 到 另 一 個 問 題 : 歷 史 事 件 如 果 是 多 重 因 果, 如 何 納 入 所 有 因 素 來 解 釋 歷 史 事 件 的 因 果 關 係 卡 爾 的 史 觀 或 者 能 夠 解 決 上 述 問 題, 對 卡 爾 而 言, 歷 史 是 史 學 家 選 擇 事 實 整 理 後 使 之 成 為 歷 史 事 實, 只 要 能 夠 確 定 事 實 和 主 題 的 關 係 和 意 義, 任 何 事 實 都 可 能 成 為 歷 史 事 實 70 就 此 而 言, 我 們 所 接 受 或 理 解 的 歷 史 事 實, 都 是 由 史 學 家 主 觀 認 定 後 所 做 的 選 擇 以 及 呈 現, 發 生 在 臺 灣 島 上 的 歷 史 事 實 也 不 例 外 由 於 歷 史 事 件 可 能 是 多 重 因 果, 若 是 對 歷 史 事 件 提 供 過 多 的 解 釋 因 素, 反 而 會 扼 殺 史 學 家 的 推 理 能 力, 因 此, 史 學 家 應 該 以 獨 特 的 觀 點 處 理 歷 史 證 據, 以 避 免 列 舉 諸 多 原 因 鬆 散 地 解 釋 歷 史 事 件 71 歷 史 研 究 途 徑 的 研 究 方 法 旨 在 處 理 特 定 事 件 之 起 源 發 展 處 理 特 徵 與 危 機, 因 此, 可 以 運 用 在 本 論 文 處 理 與 臺 灣 四 百 年 歷 史 有 關 的 特 定 事 件, 尤 其 涉 及 到 地 緣 戰 略 與 政 治 秩 序 層 次 上 的 探 討 布 夏 (Charles Busha) 與 哈 特 (Stephen Harter) 對 如 何 運 用 歷 史 途 徑, 提 出 六 個 主 要 步 驟, 有 助 於 本 研 究 對 臺 灣 史 的 探 究 :(1) 確 認 歷 史 問 題 或 是 歷 史 知 識 的 需 求 ;(2) 收 集 與 研 究 議 題 有 關 的 資 訊 ;(3) 提 出 假 設, 以 解 釋 歷 史 因 素 的 關 連 ;(4) 確 認 資 料 的 真 實 性 ( 歷 史 事 實 );(5) 彙 整 篩 選 與 分 析 資 料, 並 嘗 試 尋 找 研 究 結 果 ;(6) 以 有 意 義 的 敘 述 提 出 結 論 72 在 研 究 臺 灣 史 上 各 統 治 時 期 的 地 緣 戰 略 與 政 治 秩 序 時, 無 可 避 免 的 必 須 運 用 68 易 君 博, 政 治 理 論 與 研 究 方 法, 頁 E.H. Carr, What is History?(New York: Alfred A. Knopf, 1963), p Ibid., pp Ibid., pp Charles Busha and Stephen Harter, Research Methods in Librarianship: Techniques and Interpretations(New York: Academic Press, 1980), p
41 大 量 的 歷 史 文 獻, 但 是 歷 史 文 獻 不 會 是 本 研 究 的 重 點 歷 史 資 料 只 是 人 類 歷 史 活 動 的 記 載, 本 論 文 的 歷 史 研 究, 應 在 諸 多 史 料 中, 針 對 論 文 主 題 有 關 的 史 實 進 行 篩 選 及 分 類, 提 出 具 有 意 義 的 問 題, 從 中 釐 清 歷 史 事 件 中 所 寓 含 的 戰 略 思 考 及 統 治 方 針, 才 是 本 文 進 行 歷 史 研 究 應 有 的 態 度 本 研 究 將 運 用 歷 史 研 究 方 法, 理 解 臺 灣 處 於 諸 強 權 在 東 亞 海 域 權 力 競 賽 之 多 邊 關 係 上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以 及 探 討 相 關 歷 史 事 件 的 因 果 關 係 本 論 文 係 在 特 定 歷 史 發 展 的 文 獻 探 討 的 基 礎 上, 針 對 特 定 時 期 與 相 關 領 域 的 文 獻 進 行 分 析, 期 望 在 文 獻 中 梳 理 歷 史 發 展 軌 跡, 因 此 在 方 法 上, 必 須 先 行 透 過 閱 讀 大 量 文 獻, 尋 找 文 獻 資 料 中 的 邏 輯 相 關 性, 通 過 邏 輯 推 論, 在 特 定 領 域 中 尋 求 相 關 的 歷 史 證 據, 進 行 文 獻 檢 驗 與 詮 釋, 最 後 發 現 文 獻 之 間 的 相 關 性 與 歷 史 意 義, 透 過 事 件 與 事 件 之 間 的 意 義 連 結, 解 讀 歷 史 的 延 續 性 與 驅 動 能 量, 不 但 可 以 作 為 歷 史 研 究 的 基 礎, 更 可 以 作 為 地 緣 政 治 研 究 的 依 據, 因 此, 這 樣 的 研 究 方 法 就 必 須 建 立 在 相 關 史 料 的 正 確 解 讀 的 基 礎 上 文 獻 資 料 的 來 源, 可 分 為 三 大 類 : 一 是 私 人 書 信 日 記 傳 記 ; 二 是 正 式 的 檔 案, 如 政 府 機 關 的 檔 案 ; 三 是 發 表 於 媒 體 或 學 術 刊 物 中 的 文 章 或 論 述 73 本 研 究 蒐 集 的 資 料, 將 包 括 相 關 臺 灣 史 料 報 紙 文 獻 期 刊 專 書, 以 及 相 關 之 政 府 部 門 檔 案 等, 期 能 運 用 此 一 方 法, 找 出 研 究 所 需 之 參 考 資 料, 有 助 於 研 究 的 進 行 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研 究 限 制 一 研 究 範 圍 本 文 的 研 究 主 題 是 從 臺 灣 的 歷 史 進 程 探 討 戰 略 與 政 治 秩 序, 而 前 面 章 節 提 及 73 余 炳 輝 編 譯, 社 會 研 究 的 方 法 ( 杭 州 : 浙 江 人 民 出 版 社,1987 年 ), 頁
42 諸 強 權 在 東 亞 海 域 的 權 力 競 逐, 正 是 本 研 究 的 空 間 範 圍 至 於 有 關 東 亞 的 範 圍, 學 術 界 並 無 定 論, 真 東 亞 (nichy East Asia) 或 是 大 東 亞 (great East Asia) 都 可 以 指 稱 東 亞, 端 視 研 究 的 取 材 而 定 74 因 此, 依 據 個 別 研 究 必 然 會 有 不 同 的 定 義 與 範 圍, 本 文 的 空 間 範 圍, 即 所 謂 的 東 亞, 是 指 涵 蓋 東 北 亞 中 國 大 陸 臺 灣 以 及 東 南 亞 的 地 理 區 域 東 亞 海 域, 即 是 圍 繞 在 東 亞 大 陸 沿 岸 地 區 與 大 小 島 嶼 四 周, 使 這 個 要 素 得 以 作 用 的 承 載 空 間 75 此 區 域 包 含 有 渤 海 黃 海 東 中 國 海 日 本 海 臺 灣 海 峽 及 西 太 平 洋 等 海 域 總 體 而 言, 本 文 探 討 的 空 間 範 圍 是 北 起 鄂 霍 次 克 海 ( 朝 鮮 半 島 日 本 ) 南 迄 麻 六 甲 海 峽 ( 泰 國 馬 來 西 亞 印 尼 等 東 南 亞 區 域 ) 西 自 亞 洲 大 陸 東 緣 ( 中 國 大 陸 ), 東 到 西 太 平 洋 ( 臺 灣 東 部 ) 真 東 亞 包 括 東 北 亞 五 國 : 中 國 日 本 韓 國 朝 鮮 和 臺 灣 ; 中 南 半 島 五 國 : 越 南 寮 國 柬 埔 寨 泰 國 和 緬 甸 ; 東 印 度 群 島 六 國 : 菲 律 馬 來 西 亞 印 度 尼 西 亞 新 加 坡 汶 萊 和 東 帝 汶, 計 十 六 國 在 實 際 運 作 上 還 會 牽 涉 到 俄 羅 斯 蒙 古 澳 州 紐 西 蘭 印 度 等 東 亞 區 域 邊 緣 國 家, 以 及 跨 越 太 平 洋 的 美 國 等 六 國, 大 東 亞 是 前 述 十 六 國 加 上 後 六 國 蔡 東 杰, 東 亞 區 域 發 展 的 政 治 經 濟 學,( 台 北 : 五 南 圖 書,2007 年 ), 頁 4-5 黃 麗 生, 東 亞 海 域 與 文 明 交 會 : 港 市 貿 易 移 民 文 化 傳 播, 海 洋 大 學 海 洋 文 化 所 碩 士 論 文,2009 年, 頁 86 31
43 圖 1-7 東 亞 海 域 圖 資 料 來 源 : 年 10 月 25 日 研 究 課 題 規 範 著 研 究 的 取 材 與 敘 述 為 解 明 源 自 於 漢 帝 國 之 東 亞 華 夷 秩 序 (Pax Sinica) 西 歐 國 家 體 系 的 世 界 政 治 秩 序, 以 及 臺 灣 處 在 這 兩 種 異 質 的 世 界 觀 相 互 間 的 互 動 與 衝 突, 不 同 統 治 政 權 的 ( 對 外 ) 戰 略 與 ( 對 內 ) 政 治 秩 序 安 排, 本 文 之 研 究 必 須 重 溯 歷 史 的 根 源, 但 不 等 於 是 歷 史 著 作 76 臺 灣 史 大 部 分 是 無 文 字 民 族 的 歷 史, 亦 即 原 住 民 的 歷 史 有 文 字 的 歷 史, 則 在 十 六 世 紀 以 降 較 為 清 晰 可 考 無 文 字 民 族 的 歷 史 事 實 上 極 為 豐 富, 但 探 究 相 當 不 易, 本 論 文 基 於 研 究 需 要, 僅 能 就 當 代 臺 灣 所 習 稱 的 四 百 年 史, 作 為 歷 史 研 究 的 縱 深, 並 以 臺 灣 通 史 研 究 的 荷 蘭 帝 國 統 治 時 代 ( ) 鄭 氏 政 權 統 76 張 錫 模, 聖 戰 與 文 明, 頁 9 32
44 治 時 代 ( ) 清 帝 國 統 治 時 代 ( ) 日 本 帝 國 統 治 時 代 ( ) 及 中 華 民 國 統 治 時 代 (1945-) 為 歷 史 分 期, 這 是 因 為 臺 灣 在 世 界 史 上 真 正 登 場 的 時 間, 是 十 七 世 紀 以 降 但 是, 臺 灣 四 百 年 史 的 說 法, 相 較 於 中 國 大 陸 漫 長 悠 久 的 人 類 歷 史, 反 映 出 臺 灣 是 個 人 類 歷 史 相 對 較 短 的 島 嶼 這 四 百 年 間, 是 外 來 統 治 政 權 幾 度 更 迭, 來 自 對 岸 中 國 大 陸 的 移 民 浪 潮 與 定 居, 作 為 其 反 面 之 原 住 民 被 壓 迫 與 同 化, 以 及 不 同 時 期 與 不 同 原 因 來 臺 定 居 之 不 同 人 類 集 團 之 間 的 衝 突 合 作 77 二 研 究 限 制 地 緣 政 治 界 定 著 國 家 ( 統 治 集 團 或 政 治 實 體 ) 的 對 外 戰 略, 對 外 戰 略 制 約 著 對 內 政 治 秩 序 安 排, 戰 略 與 政 治 秩 序 之 間 的 關 係 形 成 本 論 文 的 核 心 關 切, 而 標 的 則 指 向 十 七 世 紀 以 降 的 臺 灣, 因 此 在 進 行 研 究 時, 無 可 避 免 的 必 須 運 用 史 料 與 文 獻 的 蒐 集 彙 整 及 分 析, 研 究 者 以 非 歷 史 學 背 景, 加 上 諸 多 有 關 荷 蘭 日 本 統 治 時 期 的 文 獻 是 以 非 研 究 者 所 熟 諳 的 語 言 撰 述, 一 方 面 在 史 料 的 解 讀 上 有 其 盲 點, 另 一 方 面, 受 語 言 的 所 限, 無 從 研 讀 第 一 手 資 料, 二 者 構 成 研 究 上 難 以 克 服 的 障 礙, 限 制 著 研 究 的 深 度 與 廣 度 本 論 文 使 用 及 參 考 的 文 獻 雖 涉 獵 一 些 外 文 相 關 著 作 與 論 文, 卻 未 運 用 荷 蘭 文 日 文 相 關 文 獻, 實 因 研 究 者 不 諳 日 荷 語 文 之 客 觀 事 實, 加 上 研 究 時 間 的 制 約, 使 本 文 在 荷 蘭 及 日 本 統 治 臺 灣 時 期 的 研 究 上, 無 法 避 免 研 究 的 盲 點 與 瑕 疪, 為 使 研 究 能 連 成 一 氣, 有 關 荷 蘭 與 日 本 統 治 時 期 的 研 究, 僅 能 藉 由 參 考 或 轉 引 相 關 學 者 在 專 書 或 期 刊 論 文 發 表 的 文 章 與 研 究 結 果, 以 及 部 分 日 文 文 獻 委 請 友 人 翻 譯 之 方 式, 處 理 語 文 能 力 上 的 限 制 77 有 關 臺 灣 史 各 時 期 之 歷 特 質 請 參 閱 本 研 究 附 錄 二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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