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FSH Local Master Admission Regulations Chinese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FSH Local Master Admission Regulations 1213 - Chinese"

Transcription

1 社 會 科 學 及 人 學 院 2012/2013 入 學 規 則 碩 士 學 位 課 程

2 I. 學 碩 士 學 位 課 程 課 程 之 專 業 包 括 : 英 語 研 究 請 參 閱 英 版 漢 語 語 言 學 國 學 傳 播 與 新 媒 體 請 參 閱 英 版 歷 史 學 國 際 關 係 及 公 共 政 策 葡 萄 牙 語 言 及 化 請 參 閱 英 版 翻 譯 漢 語 語 言 學 及 國 學 課 程 之 專 業 包 括 : 漢 語 語 言 學 國 學 入 學 資 格 申 請 人 學 士 學 位 畢 業 總 平 均 分 達 到 相 等 於 * C+ 或 以 上 之 成 績 * 相 等 於 即 指 4 分 制 GPA 之 2.3 分,20 分 制 之 14 分 或 100 分 制 之 70 分 語 言 要 求 所 有 課 程 均 以 講 授 並 要 求 以 寫 作 碩 士 論 答 辯 亦 以 進 行 因 此, 申 請 者 必 須 具 有 較 高 的 程 度 課 程 期 限 正 常 修 業 期 限 為 兩 學 年 (24 個 月 ) 學 生 人 數 本 課 程 錄 取 學 生 人 數 限 額 最 少 為 二 十 人, 最 多 為 三 十 五 人 名 額 滿 後, 合 資 格 之 申 請 人 將 被 列 入 候 選 名 單 甄 選 方 式 申 請 人 將 根 據 以 下 準 則 作 甄 選 :a) 教 育 背 景 ;b) 本 科 的 成 績 ;c) 工 作 經 驗 學 院 會 組 織 評 審 委 員 會 其 一 名 成 員 是 碩 士 課 程 的 主 任 除 經 證 實 為 程 序 上 之 錯 誤, 其 他 有 違 評 審 委 員 會 決 定 之 申 訴 恕 不 接 納 一 般 規 則 碩 士 課 程 的 一 般 規 則 ( 例 如 出 席 率 ) 和 本 科 課 程 一 樣, 學 生 最 少 要 出 席 八 成 以 上 的 課 時 否 則, 該 科 目 不 作 及 格 論 學 位 的 頒 授 根 據 澳 門 高 等 教 育 法 評 核 學 生 必 須 合 格 完 成 三 門 必 修 科 和 一 門 選 修 科 在 第 一 學 年 末 須 選 擇 論 題 目 學 生 必 須 經 論 導 師 同 意 才 能 提 交 論 學 術 委 員 會 將 委 派 評 審 委 員 會 負 責 審 閱 論 及 考 核 學 生

3 修 讀 大 綱 學 碩 士 課 程 漢 語 語 言 學 專 業 第 一 學 年 科 目 學 分 第 一 學 期 必 修 科 : 國 思 想 與 化 3 當 代 人 學 術 前 沿 I 1 漢 語 語 言 學 理 論 專 題 3 漢 語 語 言 學 研 究 方 法 3 學 生 須 從 下 列 科 目 選 修 一 門 科 目 : 古 代 漢 語 研 究 3 現 代 漢 語 研 究 3 漢 語 語 言 學 專 題 I 3 第 二 學 期 必 修 科 學 分 漢 語 社 會 語 言 學 研 究 3 當 代 人 學 術 前 沿 II 1 學 生 須 從 下 列 科 目 選 修 兩 門 科 目 或 經 指 導 老 師 批 核 後 從 澳 門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及 人 學 院 其 他 碩 士 課 程 的 科 目 選 修 兩 門 科 目 : 漢 語 語 法 研 究 3 漢 語 聲 韻 研 究 3 漢 語 語 言 學 專 題 II 3 第 二 學 年 科 目 學 分 論 -- 當 代 人 學 術 前 沿 III 1 總 學 分 24 學 碩 士 課 程 國 學 專 業 第 一 學 年 科 目 學 分 第 一 學 期 必 修 科 : 國 思 想 與 化 3 當 代 人 學 術 前 沿 I 1 國 古 典 學 研 究 專 題 3 國 現 代 學 研 究 專 題 3 學 生 須 從 下 列 科 目 選 修 一 門 科 目 : 古 代 學 研 究 方 法 3 現 代 學 研 究 方 法 3 學 專 題 研 究 I 3 第 二 學 期 必 修 科 : 學 分 學 理 論 專 題 3 當 代 人 學 術 前 沿 II 1 學 生 須 從 下 列 科 目 選 修 兩 門 科 目 或 經 指 導 老 師 批 核 後 從 澳 門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及 人 學 院 其 他 碩 士 課 程 的 科 目 選 修 兩 門 科 目 : 國 古 代 體 專 題 3 國 現 代 體 專 題 3 學 專 題 研 究 II 3 第 二 學 年 科 目 : 學 分 論 -- 當 代 人 學 術 前 沿 III 1 總 學 分 24

4 歷 史 學 入 學 資 格 學 生 必 須 符 合 澳 門 大 學 碩 士 學 位 課 程 入 學 要 求 的 一 般 規 定, 擁 有 歷 史 專 業 或 與 歷 史 相 關 專 業 的 學 士 學 位 和 達 到 良 好 英 語 水 準 的 考 試 成 績 或 證 書, 並 通 過 面 試 語 言 要 求 所 有 課 程 均 以 英 語 為 主, 為 輔 碩 士 論 的 寫 作 要 以 英 語, 碩 士 論 的 答 辯 以 英 語 為 主, 為 輔 因 此, 申 請 者 必 須 具 有 良 好 的 英 語 程 度 課 程 期 限 正 常 修 業 期 限 為 兩 學 年 (24 個 月 ) 學 生 人 數 本 課 程 取 錄 學 生 人 數 限 額 最 少 為 十 人, 最 多 為 二 十 五 人 名 額 滿 後, 合 資 格 之 申 請 人 將 被 列 入 候 選 名 單 甄 選 方 式 學 院 將 根 據 以 下 準 則 對 申 請 人 作 出 甄 選 :a) 教 育 背 景 ;b) 本 科 成 績 ;c) 工 作 經 驗 學 院 組 織 評 審 委 員 會 其 一 名 成 員 是 碩 士 課 程 的 主 任 除 經 證 實 為 程 序 上 之 錯 誤, 其 他 有 違 評 審 委 員 會 決 定 之 申 訴 恕 不 接 納 一 般 規 則 碩 士 課 程 的 一 般 規 則 ( 例 如 出 席 率 ) 和 本 科 課 程 一 樣, 學 生 最 少 要 出 席 八 成 以 上 的 課 時, 否 則, 該 科 目 作 不 及 格 論 學 位 的 頒 授 根 據 澳 門 高 等 教 育 法 評 核 學 生 必 須 完 成 二 十 四 個 學 分 並 且 所 修 讀 之 全 部 科 目 總 GPA 必 須 達 到 2.7 或 以 上 學 生 必 須 完 成 所 修 讀 科 目 之 作 業 後, 方 能 提 交 論 計 劃 書 學 院 的 學 術 委 員 會 將 委 派 評 審 委 員 審 閱 論 及 考 核 學 生 學 碩 士 學 位 ( 歷 史 學 ) 課 程 學 習 計 劃 ( 以 憲 報 為 準 ) 科 目 種 類 每 週 學 時 學 分 第 一 學 年 高 級 歷 史 理 論 與 實 踐 必 修 3 3 高 級 歷 史 閱 讀 " 3 3 高 級 歷 史 寫 作 " 3 3 五 門 選 修 科 目 * 選 修 第 二 學 年 畢 業 論 必 修 總 學 分 24 註 釋 : * 學 生 須 修 讀 五 門 選 修 科 目, 安 排 如 下 : (a) 專 題 史 類 科 目 最 多 選 擇 修 讀 三 門 科 目 (b) 經 歷 史 系 批 核 後, 從 澳 門 大 學 其 他 碩 士 學 位 課 程 的 科 目 最 多 選 修 兩 門 科 目

5 (C) 高 級 專 題 史 類 科 目 選 擇 修 讀 二 門 科 目 學 碩 士 學 位 ( 歷 史 學 ) 課 程 選 修 科 目 表 科 目 每 週 學 時 學 分 1) 專 題 史 類 澳 門 國 和 世 界 遺 產 3 3 明 清 澳 門 化 史 3 3 建 築 與 歷 史 3 3 佛 教 雕 塑 與 繪 畫 3 3 美 國 近 現 代 外 交 史 3 3 華 南 移 民 史 3 3 世 界 史 上 的 海 盜 3 3 民 國 初 年 以 來 的 澳 門 化 史 3 3 世 界 史 上 的 家 庭 與 性 別 3 3 近 代 國 的 秘 密 社 會 與 大 眾 活 動 3 3 東 南 亞 史 學 史 3 3 帝 國 主 義 研 究 I 3 3 帝 國 主 義 研 究 II 3 3 專 題 歷 史 研 究 3 3 2) 高 級 專 題 史 類 高 級 歷 史 理 論 與 實 踐 3 3 歷 史 與 人 類 學 3 3 晚 清 國 3 3 華 南 社 會 化 史 3 3 印 度 國 和 日 本 的 宗 教 3 3 佛 教 藝 術 : 理 論 與 歷 史 3 3 亞 洲 化 3 3 亞 洲 史 上 的 家 庭 與 性 別 3 3 東 西 方 互 動 與 交 流 3 3 亞 洲 的 西 方 移 民 3 3 早 期 現 代 亞 洲 的 印 東 南 亞 關 係 3 3 高 級 歷 史 閱 讀 3 3 高 級 歷 史 寫 作 3 3 晚 清 國 的 法 律 與 社 會 3 3 特 殊 歷 史 專 題 3 3 高 級 專 題 歷 史 研 究 3 3

6 國 際 關 係 及 公 共 政 策 入 學 資 格 申 請 人 學 士 學 位 畢 業 總 平 均 分 達 到 相 等 於 * C+ 或 以 上 之 成 績 英 語 水 準 考 試 成 績 或 證 書 ( 如, TOEFL 成 績 550 分 或 以 上 ) 擁 有 國 際 關 係 或 公 共 行 政 專 業 學 士 學 位, 工 作 經 驗, 或 相 關 知 識 等 可 作 優 先 考 慮 其 他 要 求, 必 須 符 合 澳 門 大 學 碩 士 學 位 課 程 入 學 規 則 * 相 等 於 4 分 制 GPA 之 2.3 分,20 分 制 之 14 分 或 100 分 制 之 70 分 語 言 要 求 所 有 課 程 均 以 英 語 講 授 ; 上 課 時 間 安 排 在 日 間 進 行 ; 碩 士 論 寫 作 和 答 辯 以 英 語 進 行 課 程 期 限 正 常 修 業 期 限 為 兩 學 年 (24 個 月 ) 第 一 年 為 修 讀 課 程, 第 二 年 論 寫 作 學 生 人 數 本 課 程 錄 取 學 生 之 人 數 限 額 最 少 為 十 人, 最 多 為 二 十 五 人 名 額 滿 後 合 資 格 之 申 請 人 將 被 列 入 候 選 名 單 甄 選 程 序 申 請 人 將 根 據 以 下 準 則 甄 選 : a) 教 育 背 景 ;b) 本 科 的 成 績 ;c) 工 作 經 驗 及 d) 試 或 口 試 表 現 學 院 會 組 織 評 審 委 員 會 作 出 甄 選 委 員 會 的 其 一 名 成 員 必 須 是 碩 士 課 程 主 任 一 般 規 則 碩 士 課 程 的 一 般 規 則 ( 例 如 出 席 率 ) 與 本 校 其 他 課 程 一 樣, 學 生 最 少 要 出 席 八 成 以 上 的 課 時 否 則, 該 科 目 作 不 及 格 論 學 位 的 頒 授 根 據 澳 門 高 等 教 育 法 評 核 學 生 必 須 在 第 一 階 段 合 格 完 成 四 門 必 修 科 和 四 門 選 修 科, 並 取 得 總 平 均 分 2.7 (B-) 或 以 上, 才 能 進 入 論 寫 作 階 段, 並 在 論 導 師 指 導 下 進 行 論 寫 作 學 生 必 須 經 論 導 師 同 意 才 能 提 交 論 和 進 行 論 答 辯 學 院 學 術 委 員 會 將 委 派 評 審 委 員 會 負 責 審 閱 論 及 考 核 學 生 修 讀 大 綱 第 一 學 年 科 目 名 稱 學 分 必 修 科 : 公 共 行 政 : 理 論 與 實 踐 3 公 共 政 策 分 析 : 理 論 與 實 踐 3 政 治 學 研 討 3 國 際 關 係 研 討 3 選 修 科 ( 任 選 四 門 ) 當 代 政 治 理 論 研 討 3 國 際 政 治 經 濟 研 討 3 國 際 組 織 與 全 球 管 治 3 國 際 法 3 憲 法 3 行 政 法 3 公 共 財 政 : 理 論 與 實 踐 3 比 較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3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方 法 3 時 事 研 討 3 國 際 關 係 專 題 研 討 3 公 共 管 理 專 題 研 討 3 總 學 分 24 第 二 學 年 論

7 翻 譯 課 程 目 標 本 翻 譯 碩 士 學 位 課 程 含 漢 / 英 漢 / 葡 葡 / 英 三 組 工 作 語 言, 因 此 甚 具 獨 特 性 本 碩 士 學 位 課 程 旨 在 為 有 志 于 學 習 翻 譯 及 提 高 翻 譯 技 能 的 人 士, 提 供 良 好 的 學 術 研 究 及 翻 譯 實 踐 的 訓 練 本 課 程 的 目 標 是, 學 生 經 兩 年 培 訓, 不 但 對 其 工 作 語 言 和 化 有 更 深 入 的 瞭 解, 而 且 提 高 了 獨 立 思 考 分 析 及 創 造 的 能 力, 並 能 熟 練 地 運 用 各 種 翻 譯 策 略 及 技 術 處 理 實 際 的 翻 譯 問 題, 成 為 翻 譯 市 場 新 一 代 的 筆 譯 及 口 譯 員 入 學 要 求 所 有 申 請 者 須 持 有 葡 語 英 語 或 相 關 學 科 的 學 士 學 位, 且 總 平 均 成 績 不 低 於 B- 等 級 (73 分 或 以 上 ) 所 有 申 請 者 須 參 加 語 言 及 翻 譯 的 入 學 考 試, 並 通 過 由 課 程 主 任 和 另 一 名 教 師 主 持 的 面 試 語 言 能 力 要 求 I. 報 考 者 的 母 語 必 須 為 漢 語 葡 語 和 英 語 三 種 語 言 之 一, 如 報 考 者 的 母 語 並 非 本 課 程 之 工 作 語 言, 須 持 有 兩 種 相 關 語 言 之 官 方 認 可 的 高 級 證 書 II. 報 考 漢 / 英 及 葡 / 英 課 程, 而 母 語 非 英 語 之 申 請 者, 必 須 具 有 以 下 其 一 種 條 件 :1) 托 福 考 試 成 績 為 100 分 或 以 上 ( 即 等 於 紙 面 考 試 600 分 或 以 上 ); 2) 雅 思 考 試 成 績 為 6.5 或 以 上 ;3) 非 英 語 專 業 者 須 有 ( 國 ) 大 學 英 語 六 級 考 試 證 書, 或 英 語 專 業 八 級 考 試 證 書 III. 報 考 漢 / 英 及 漢 / 葡 課 程, 而 母 語 非 漢 語 之 申 請 者, 必 須 具 有 ( 國 ) 國 家 高 級 漢 語 水 準 考 試 之 證 書 IV. 報 考 葡 / 漢 及 葡 / 英 課 程, 而 母 語 非 葡 語 之 申 請 者, 必 須 具 有 由 葡 萄 牙 或 巴 西 所 發 出 的 國 際 認 可 證 書 修 讀 年 限 修 讀 年 限 為 兩 學 年 畢 業 要 求 翻 譯 碩 士 生 必 須 修 讀 不 少 於 10 門 課 程, 課 程 平 均 成 績 必 須 達 到 B-(73%) 或 以 上, 完 成 至 少 30 個 學 分, 提 交 一 篇 大 約 字 的 論 並 通 過 論 答 辯 才 能 畢 業 授 課 語 言 I. 必 修 科 統 一 授 課 以 節 省 資 源, 授 課 語 言 將 以 漢 語 葡 語 及 英 語 三 種 語 言 進 行, 以 滿 足 各 語 言 組 的 學 生 之 需 求 II. 選 修 科 目 (A 組 及 B 組 ) 將 會 以 相 關 的 語 言 授 課 III. 學 生 們 可 專 注 於 其 一 組 語 言 ( 葡 - 葡 - 英 英 - ) 以 提 高 翻 譯 及 口 譯 技 巧 IV. 論 應 以 葡 英 其 一 種 語 言 完 成 學 習 計 劃 課 程 學 分 第 一 二 和 第 三 學 期 必 修 課,1-3 學 期 : 翻 譯 適 用 之 比 較 語 言 研 究 3 翻 譯 研 究 之 理 論 概 念 3 翻 譯 科 技 3 選 修 課,1-3 學 期 :6 門 選 修 課, 學 生 可 在 A 組 或 B 組 選 擇 修 讀 18 第 四 學 期 必 修 課, 第 4 學 期 : 學 術 研 究 設 計 與 寫 作 3 學 位 論 總 學 分 30 課 程 科 目 必 修 科 目 : 翻 譯 適 用 之 比 較 語 言 研 究 翻 譯 研 究 之 理 論 概 念

8 學 術 研 究 設 計 與 寫 作 翻 譯 科 技 選 修 科 目 (A 組 ) 葡 翻 譯 漢 英 翻 譯 英 漢 翻 譯 英 葡 翻 譯 葡 翻 譯 葡 英 翻 譯 漢 英 口 譯 一 葡 口 譯 一 英 葡 口 譯 一 漢 英 口 譯 二 葡 口 譯 二 英 葡 口 譯 二 選 修 科 目 (B 組 ) 話 語 取 向 論 翻 譯 商 務 翻 譯 翻 譯 之 化 問 題 翻 譯 之 性 別 歷 史, 化 與 翻 譯 學 翻 譯 學, 化 與 翻 譯 : 語 言 與 意 識 形 態 翻 譯 名 著 選 讀 翻 譯 專 題 一 翻 譯 專 題 二 翻 譯 專 題 三 翻 譯 專 題 四 化 翻 譯 媒 體 翻 譯 翻 譯 與 比 較 學 法 律 字 翻 譯 字 幕 翻 譯 流 行 化 本 翻 譯 人 與 藝 術 本 翻 譯 社 會 科 學 本 翻 譯 翻 譯 批 評 與 評 審 長 篇 翻 譯 II. 歐 洲 事 務 碩 士 課 程 請 參 閱 英 版

9 III. 公 共 行 政 碩 士 學 位 課 程 入 學 資 格 申 請 人 學 士 學 位 畢 業 總 平 均 分 達 到 相 等 於 * C+ 或 以 上 之 成 績 * 相 等 於 即 指 4 分 制 GPA 之 2.3 分,20 分 制 之 14 分 或 100 分 制 之 70 分 語 言 要 求 所 有 課 程 均 以 講 授 並 要 求 學 生 以 ( 亦 可 選 擇 以 英 ) 寫 作 碩 士 論 答 辯 以 ( 亦 可 選 擇 以 英 ) 進 行 課 程 期 限 正 常 修 業 期 限 為 兩 學 年 (24 個 月 ) 學 生 人 數 本 課 程 錄 取 學 生 人 數 限 額 最 少 為 十 人, 最 多 為 二 十 五 人 名 額 滿 後, 合 資 格 之 申 請 人 將 被 列 入 候 選 名 單 甄 選 方 式 申 請 人 將 根 據 以 下 準 則 作 甄 選 : a) 教 育 背 景 ;b) 本 科 成 績 ;c) 工 作 經 驗 學 院 會 組 織 評 審 委 員 會 作 出 甄 選 委 員 會 的 其 一 名 成 員 必 須 是 碩 士 課 程 的 主 任 一 般 規 則 碩 士 課 程 的 一 般 規 則 ( 例 如 出 席 率 ) 與 本 校 其 他 課 程 一 樣, 學 生 最 少 要 出 席 八 成 以 上 的 課 時 否 則, 該 科 目 不 作 及 格 論 學 位 的 頒 授 根 據 澳 門 高 等 教 育 法 評 核 學 生 必 須 合 格 完 成 四 門 必 修 科 和 四 門 選 修 科, 並 取 得 平 均 分 B- 以 上, 然 後 才 能 選 擇 論 題 目 學 生 必 須 經 論 導 師 同 意 才 能 提 交 論 學 術 委 員 會 將 委 派 評 審 委 員 會 負 責 審 閱 論 及 考 核 學 生 修 讀 大 綱 第 一 學 年 科 目 學 分 必 修 科 目 : 公 共 行 政 學 : 理 論 與 實 踐 3 公 共 政 策 分 析 3 公 共 財 政 3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3 選 修 科 目 :( 任 選 四 科 ) 國 公 共 政 策 3 當 代 國 公 共 行 政 3 組 織 行 為 學 3 政 治 經 濟 學 3 公 共 行 政 研 究 方 法 3 憲 法 3 行 政 法 3 決 策 學 : 理 論 與 實 踐 3 研 究 設 計 3 總 學 分 : 24 第 二 學 年 論

10 IV. 社 會 科 學 碩 士 學 位 課 程 課 程 之 專 業 包 括 : 臨 床 心 理 學 請 參 閱 英 版 犯 罪 學 經 濟 學 請 參 閱 英 版 犯 罪 學 課 程 目 標 開 設 本 課 程 的 目 的 在 於 提 高 犯 罪 學 的 學 術 建 設, 服 務 於 澳 門 社 會 的 公 共 需 求 本 課 程 爲 本 科 畢 業 學 生 及 在 政 府 或 非 政 府 部 門 專 門 從 事 犯 罪 控 制 的 專 業 人 士 提 供 高 等 犯 罪 學 教 育 與 培 訓 通 過 傳 授 科 學 的 犯 罪 學 研 究 方 法, 爲 日 後 學 生 在 刑 事 司 法 機 構 的 工 作 打 下 堅 實 的 基 礎 本 課 程 同 時 也 爲 有 意 於 繼 續 進 行 犯 罪 學 博 士 研 究 的 同 學 而 準 備 入 學 要 求 a. 符 合 澳 門 大 學 碩 士 入 學 的 一 般 規 定 ; b. 歡 迎 來 自 不 同 學 術 背 景 的 同 學 申 請 主 攻 犯 罪 學 刑 事 司 法 法 律 社 會 學 心 理 學 公 共 衛 生 政 治 學 公 共 行 政 以 及 經 濟 學 的 同 學 會 得 到 優 先 考 慮 修 讀 年 限 修 讀 年 限 爲 兩 個 學 年 日 間 / 夜 間 課 程 本 課 程 為 夜 間 課 程 畢 業 要 求 學 生 必 須 合 格 完 成 至 少 30 個 學 分, 累 積 平 均 績 點 達 到 2.3 或 以 上 及 通 過 論 答 辯, 方 能 畢 業 授 課 語 言 英 語 為 主, 為 輔 收 生 名 額 本 課 程 每 年 收 生 名 額 為 20 名 學 習 計 劃 * 科 目 科 目 每 週 學 時 學 分 第 一 二 及 三 學 期 犯 罪 學 與 刑 事 司 法 必 修 3 3 犯 罪 學 理 論 必 修 3 3 高 級 研 究 方 法 I 必 修 3 3 高 級 研 究 方 法 II 必 修 3 3 綜 合 研 討 必 修 3 3 學 生 須 從 下 列 科 目 選 修 五 門 : * 警 察 學 選 修 3 3 * 矯 正 學 選 修 3 3 # 刑 事 司 法 項 目 評 價 與 政 策 分 析 選 修 3 3 # 青 少 年 犯 罪 與 青 少 年 司 法 選 修 3 3 # 毒 品 與 犯 罪 選 修 3 3 # 有 組 織 犯 罪 選 修 3 3 # 博 彩 與 犯 罪 選 修 3 3 # 國 際 比 較 犯 罪 學 選 修 3 3

11 # 犯 罪 與 社 會 控 制 選 修 3 3 # 犯 罪 學 與 刑 事 司 法 專 題 選 修 3 3 # 獨 立 研 究 選 修 3 3 # 實 習 I 選 修 3 3 第 四 學 期 論 總 學 分 30 * 每 學 年 開 辦 的 課 程 # 根 據 該 學 年 的 教 學 安 排 來 開 辦 的 課 程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主 任 導 師 一 年 級 導 師 系 學 會 導 師 二 年 級 導 師 教 育 專 業 課 26 學 分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 每 年 3 月 )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證 書 學 習 護 照 ( 實 地 實 習 研 習 服 務 時 數 心 霊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文 活 動 )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教 師 甄 試 專 門 課 程 ( 任 教 類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10 年 0 月 26 日 102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會 議 通 過 10 年 04 月 2 日 102 學 年 度 第 4 次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10 年 05 月 14 日 102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校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10 年 0 月 26 日 102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會 議 通 過 10 年 04 月 2 日 102 學 年 度 第 4 次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10 年 05 月 14 日 102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校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學 院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1 臺 灣 文 化 學 系... 2 法 律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社 會 學 系... 5 英 美 語 文 學 系... 6 華 文 文 學 系... 7 經 濟 學 系... 8 歷 史 學 系... 9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10 諮 商 與 臨 床 心 理 學 系... 11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10 年 0

More information

105輔系科目學分表

105輔系科目學分表 國 立 中 正 大 105 年 度 輔 目 分 表 文 文 中 國 文 外 國 語 文 申 請 名 額 標 準 及 條 件 指 定 必 修 目 分 任 選 必 修 目 分 申 請 人 : 不 限 無 申 請 人 : 不 限 須 檢 附 104 年 第 1 期 之 成 績 排 名 中 國 文 史 (6 分 ) 文 字 (4 分 ) 中 國 思 想 史 (6 分 ) 大 一 英 語 聽 講 (6 分 )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86 年 4 月 19 日 第 96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至 第 十 六 條 及 十 八 十 九 條 條 文 87 年 1 月 17 日 第 9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廿 八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十 一 之 一 條 文 教 育 部 87 年 221 日 台 ( 八 七 ) 審 字 第 87008833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4 年 6 月 15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4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More information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者 ), 必 須 補 修 本 系 之 審 計 學, 以 60 分 通 過 標 準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入 學 時 如 尚 未 修 習 上 述 課 程, 應 在 修 業 期 限 內 補 修, 其 學 分 數 不 計 入 本 所 規 定 最 低 修 習 學 分 內 第 三 條 共 同 必 修 科 目

者 ), 必 須 補 修 本 系 之 審 計 學, 以 60 分 通 過 標 準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入 學 時 如 尚 未 修 習 上 述 課 程, 應 在 修 業 期 限 內 補 修, 其 學 分 數 不 計 入 本 所 規 定 最 低 修 習 學 分 內 第 三 條 共 同 必 修 科 目 國 立 臺 北 大 學 商 學 院 會 計 學 系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六 日 系 務 會 議 修 定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九 月 二 十 七 日 系 務 會 議 修 定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系 務 會 議 修 定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九 月 二 十 六 日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管理諮詢服務

管理諮詢服務 法 律 服 務 I. 安 排 的 優 惠 待 遇 1. 服 務 貿 易 協 議 涵 蓋 和 歸 納 安 排 及 其 所 有 補 充 協 議 以 及 關 於 內 地 在 廣 東 與 香 港 基 本 實 現 服 務 貿 易 自 由 化 的 協 議 內 有 關 服 務 貿 易 開 放 的 承 諾 在 安 排 下, 有 關 法 律 服 務 的 開 放 措 施 可 參 閱 以 下 網 址 : h ttp://www.t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中教簡章

Microsoft Word - 中教簡章 輔 仁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甄 試 招 生 簡 章 一 申 請 資 格 限 定 ( 一 ) 系 所 年 級 : 本 校 學 士 班 ( 含 進 修 學 士 班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班 ) 四 年 級 ( 含 ) 以 下 ( 不 含 延 修 生 ) 碩 士 班 二 年 級 ( 含 ) 以 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三 年 級 ( 含 ) 以 下 博 士 班

More information

Appendix2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D212各校考試科目一覽表

Microsoft Word - 1D212各校考試科目一覽表 各 校 法 研 所 報 名 時 間 暨 考 試 科 目 一 覽 表 前 1 各 校 法 研 所 報 名 時 間 暨 考 試 科 目 一 覽 表 本 表 係 105 年 度 簡 章 資 料 僅 供 參 考, 若 有 異 動, 以 各 校 最 新 公 告 為 準 臺 灣 44 年 12 月 9 日 12 月 17 日 2 月 20 日 2 月 21 日 班 甲 組 主 修 基 礎 法 班 乙 組 主 修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anel paper _21.2.11_-chi-?final.doc

Microsoft Word - Panel paper _21.2.11_-chi-?final.doc 二 零 一 一 年 二 月 二 十 一 日 會 議 資 料 文 件 立 法 會 CB(1)1280/10-11(03) 號 文 件 立 法 會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聘 任 公 務 員 時 接 納 新 高 中 學 制 下 學 歷 的 安 排 目 的 本 文 件 向 委 員 簡 介 在 聘 任 公 務 員 時 接 納 新 高 中 學 制 下 中 學 學 歷 及 成

More information

96 學 年 度 開 班 雙 主 修 學 系 一 覽 表 (※共三頁:三之一頁)

96 學 年 度 開 班 雙 主 修 學 系 一 覽 表            (※共三頁:三之一頁) 第 1 頁 / 共 8 頁 中 國 文 學 系 10 1 一 年 級 申 請 者 : 上 學 期 國 文 成 績 及 下 學 期 期 中 考 成 績 皆 達 80 分 ( 含 ) ( 附 國 文 老 師 下 學 期 期 中 考 試 成 績 證 明 ) 2 二 年 級 以 上 申 請 者 : 一 年 級 各 學 期 國 文 成 績 達 80 分 ( 含 ) 3 附 自 傳 一 份 4 申 請 人 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2入學-碩士班1020704

Microsoft Word - 102入學-碩士班1020704 義 守 大 學 電 子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三 次 研 究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修 訂 通 過 (100.05.18)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七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0.05.26)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研 究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修 訂 通

More information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3) 103 年 10 月 15 日 第 九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5)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3) 103 年 10 月 15 日 第 九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5)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和 春 技 術 學 院 組 織 規 程 ( 核 定 本 ) 1 附 件 九 十 年 五 月 二 十 二 日 台 ( 九 ) 技 ( 二 ) 字 第 九 六 九 四 九 七 號 函 准 予 備 查 九 十 年 七 月 十 一 日 八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四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年 八 月 三 日 九 十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 臨 時 ) 校 務 會 議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 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係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訂 定 發 布, 教 育 部 於 一 百 零 三 學 年 度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為 使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More information

概 況 1. 報 考 資 格 有 意 申 請 報 考 四 校 聯 考 的 考 生, 必 須 具 以 下 任 一 資 格 : 完 成 中 學 六 年 級 或 相 等 程 度, 並 取 得 畢 業 資 格 現 正 就 讀 中 學 六 年 級 或 相 等 程 度 年 齡 在 二 十 五 歲 以 上, 具

概 況 1. 報 考 資 格 有 意 申 請 報 考 四 校 聯 考 的 考 生, 必 須 具 以 下 任 一 資 格 : 完 成 中 學 六 年 級 或 相 等 程 度, 並 取 得 畢 業 資 格 現 正 就 讀 中 學 六 年 級 或 相 等 程 度 年 齡 在 二 十 五 歲 以 上, 具 澳 門 四 高 校 聯 合 入 學 考 試 ( 語 言 科 及 數 學 科 ) 方 案 背 景 鑒 於 本 澳 每 所 高 等 院 校 入 學 考 試 各 有 要 求, 高 中 畢 業 生 為 了 爭 取 更 多 選 擇 大 學 的 機 會, 除 應 付 中 學 畢 業 試, 亦 參 加 不 同 院 校 的 入 學 考 試 根 據 2013 年 澳 門 教 育 暨 青 年 局 委 託 香 港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商 學 院 全 時 就 讀 獎 學 金 1. 獎 助 金 額 : 視 商 學 院 當 年 度 補 助 而 定 2. 申 請 資 格 : 凡 本 系 博 士 生 皆 可 提 出 申 請 修 課 計 畫 課 程 名 稱 必 / 選 修 學 分 數 計 量 經 濟 類 課 程 ( 一 ) 必 修 3 個

商 學 院 全 時 就 讀 獎 學 金 1. 獎 助 金 額 : 視 商 學 院 當 年 度 補 助 而 定 2. 申 請 資 格 : 凡 本 系 博 士 生 皆 可 提 出 申 請 修 課 計 畫 課 程 名 稱 必 / 選 修 學 分 數 計 量 經 濟 類 課 程 ( 一 ) 必 修 3 個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會 計 學 系 105 學 年 度 博 士 班 招 生 公 告 簡 章 公 告 105 年 3 月 7 日 起 公 告 於 本 校 網 頁 http://bit.ly/1ua0gt6 報 名 方 式 : 一 律 採 網 路 報 名 報 名 日 期 1. 取 得 報 名 繳 費 帳 號 :105 年 4 月 6 日 ( 三 )~4 月 11 日 ( 一 ) 下 午 5 時 止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土 木 工 程 系 招 生 目 標 甄 選 並 培 育 具 有 將 智 慧 工 程 訊 科 技 應 用 於 土 木 建 築 等 跨 領 域 整 合 知 識 與 科 技 之 專 業 人 才 學 程 代 碼 106002 招 生 群 ( 類 ) 別 06 土 木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土 木 工 程 系 招 生 目 標 甄 選 並 培 育 具 有 將 智 慧 工 程 訊 科 技 應 用 於 土 木 建 築 等 跨 領 域 整 合 知 識 與 科 技 之 專 業 人 才 學 程 代 碼 106002 招 生 群 ( 類 ) 別 06 土 木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與 材 工 程 系 招 生 目 標 甄 選 並 培 育 有 志 從 事 化 工 及 材 相 關 產 業 之 專 才, 從 事 製 程 規 劃 設 計 生 產 管 與 產 品 開 發 研 究 等 工 作 學 程 代 碼 106001 招 生 群 ( 類 ) 別 05 化 工 群 招 生 名 額 59 2 1 預 計 甄 試 人 數 177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16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

博士班研究生修業規定

博士班研究生修業規定 義 守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規 定 89.06.20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實 施 90.05.15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實 施 91.05.14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實 施 92.06.24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實 施 92.09.10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實 施 94.01.06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More information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970331\260\352\266T\250t\245\273\246\354\275\322\265{\267\247\255z_new_.doc)

(Microsoft Word - 970331\260\352\266T\250t\245\273\246\354\275\322\265{\267\247\255z_new_.doc) 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國 際 貿 易 系 本 位 課 程 概 述 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國 際 貿 易 系 楊 光 武 系 主 任 撰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台 北 市 114 內 湖 區 環 山 路 一 段 56 號,(02)26585801 轉 2720 或 2721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it@takming.edu.tw 內 容 大 綱 壹 本 位

More information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據 大 學 法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及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訂 定 之 第 五 條 本 校 新 聘 專 兼 任 各 級 教 師 應 具 有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規 定 之 資 格, 新 聘 專 任 講 師 如 未 具 講 師 證 書 者, 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新 聘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行 政 第 二 十 三 卷, 總 第 八 十 八 期,2010 No.2,267 275 267 * 憲 法 和 基 本 法 是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憲 制 基 礎, 體 現 在 二 個 方 面 第 一, 一 國 兩 制 的 實 施 需 要 制 度 化 和 法 律 化, 制 度 化 就 是 設 立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律 化 就 是 制 定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制 度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4. 根 據 教 資 會 資 助 院 校 的 資 料, 所 有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學 生 均 須 經 過 嚴 謹 全 面 的 評 核 才 獲 錄 取 院 校 會 從 多 方 面 評 核 申 請 人, 包 括 他 們 的 成 績 面 試 表 現 個 人 品 質 非 學 術 成 就 個 人 興 趣

4. 根 據 教 資 會 資 助 院 校 的 資 料, 所 有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學 生 均 須 經 過 嚴 謹 全 面 的 評 核 才 獲 錄 取 院 校 會 從 多 方 面 評 核 申 請 人, 包 括 他 們 的 成 績 面 試 表 現 個 人 品 質 非 學 術 成 就 個 人 興 趣 立 法 會 CB(4)362/13-14(03) 號 文 件 2014 年 2 月 10 日 會 議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教 育 事 務 委 員 會 大 學 教 育 資 助 委 員 會 資 助 學 士 學 位 及 研 究 院 研 究 課 程 的 收 生 安 排 目 的 本 文 件 旨 在 簡 介 大 學 教 育 資 助 委 員 會 ( 教 資 會 ) 資 助 學 士 學 位 及 研 究 院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3032A15D3234A15EA4BBA142ADD7A5BFA175AA6BA978BFEEBFEFBFECAA6BA176>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3032A15D3234A15EA4BBA142ADD7A5BFA175AA6BA978BFEEBFEFBFECAA6BA176> 臺 南 市 六 日 高 雄 市 八 日 屏 東 縣 八 日 宜 蘭 縣 四 日 花 蓮 縣 七 日 臺 東 縣 八 日 澎 湖 縣 十 九 日 東 沙 島 三 十 四 日 金 門 縣 三 十 日 連 江 縣 三 十 日 烏 坵 鄉 三 十 四 日 第 三 條 再 審 當 事 人 居 住 於 大 陸 地 區 或 港 澳 地 區 者, 其 在 途 期 間 均 為 三 十 七 日 再 審 當 事 人 居

More information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家 長 對 澳 門 中 小 學 教 育 現 狀 的 意 見 調 查 報 告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中 華 學 生 聯 合 總 會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2009.3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00853-28365314 28526255 傳 真 : 00853-28526937 網 址 :

More information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01 機 電 工 程 署 簡 介 規 管 服 務 營 運 服 務 6 80 / 6 02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機 場 及 車 輛 工 程 部 6,000 綜 合 工 程 部 衛 生 工 程 部 03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市 政 工 程 部 工 程 策 劃 部 運 輸 保 安 及 中 央 工 程 部 X / 04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 前 稱 學 徒 計

More information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外 文 系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資 格 考 核 及 學 位 考 試 相 關 規 定 102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新 生 ( 含 102 學 年 度 復 學 博 一 生 ) 適 用 96.06.05 外 文 系 95 學 年 度 第 5 次 碩 博 士 班 委 員 會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外 文 系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資 格 考 核 及 學 位 考 試 相 關 規 定 102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新 生 ( 含 102 學 年 度 復 學 博 一 生 ) 適 用 96.06.05 外 文 系 95 學 年 度 第 5 次 碩 博 士 班 委 員 會 102 學 年 度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碩 博 士 班 學 生 手 冊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Department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 National Sun Yat-sen University September, 2013 1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外 文 系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ip10t24w2z2x15l35s2v;

~ip10t24w2z2x15l35s2v; 義 守 大 學 職 員 任 用 及 陞 遷 辦 法 99 年 1 月 8 日 校 長 核 定 公 告 102 年 3 月 21 日 校 長 核 定 修 正 第 6 7 17 18 22 條 條 文 104 年 12 月 29 日 校 長 核 定 修 正 第 1 4 7 8 10 11 12 14 15 16 17 18 20 28 條 條 文 第 一 條 義 守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致理科技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致理科技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致 理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辦 法 104.8.28 104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第 1 條 本 校 為 辦 理 教 師 升 等, 特 依 據 教 育 部 訂 頒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以 技 術 報 告 送 審 教 師 資 格 作 業 要 點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送 審 作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BDA640BADEB27ABD64C3A5A44AC2BEB4B6B371B67DA6D25FB3F8A6D2B0DDC344B6B05F3134303830365F636E>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BDA640BADEB27ABD64C3A5A44AC2BEB4B6B371B67DA6D25FB3F8A6D2B0DDC344B6B05F3134303830365F636E> 公 共 管 理 範 疇 技 術 員 職 程 普 通 對 外 入 職 開 考 第 一 職 階 二 等 技 術 員 職 位 空 缺 報 考 集 有 關 報 考 地 點 日 期 及 時 間 報 考 地 點 在 那 裡? 開 考 通 告 上 所 述 遞 交 投 考 申 請 表 的 期 限 為 二 十 日, 自 本 通 告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公 報 公 佈 後 第 一 個 工 作 日 起 計 如

More information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 奘 大 學 應 用 心 理 學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申 請 程 序 項 目 日 期 繳 交 資 料 遴 聘 指 導 教 授 一 提 論 文 題 目 及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書 需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修 滿 超 過 一 半 的 學 分 (30 學 分 ) 或 ( 二 ) 所 有 必 修 課 已 修 過 ** 符 合 上 述 一 項 條 件 即 可 一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實 務 訓 練 輔 導 要 點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十 一 月 十 五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六 四 四 七 號 函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一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一 六 二 四 號 函 修 正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三 月 八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三 一

More information

英語能力及成就鑑別測驗實施辦法(適用於九十七學年度入學新生)

英語能力及成就鑑別測驗實施辦法(適用於九十七學年度入學新生) 英 語 能 力 及 成 就 鑑 別 測 驗 實 施 辦 法 ( 適 用 於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新 生 ) 87.05.29 教 務 會 議 訂 定 實 施 88.01.19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0.06.13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1.10.11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2.03.25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4.06.08 教 務 會

More information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More information

第 二 章 基 本 法 是 協 調 內 地 與 香 港 地 區 法 律 衝 突 的 基 本 法 律 第 一 節 基 本 法 的 性 質 與 特 點 55 一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是 全 國 性 法 律 55 二 基 本 法 是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憲 法 性 的 法 律

第 二 章 基 本 法 是 協 調 內 地 與 香 港 地 區 法 律 衝 突 的 基 本 法 律 第 一 節 基 本 法 的 性 質 與 特 點 55 一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是 全 國 性 法 律 55 二 基 本 法 是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憲 法 性 的 法 律 目 錄 原 序 修 訂 本 序 i iv 導 論 中 國 恢 復 對 香 港 行 使 主 權 後 中 國 內 地 與 香 港 地 區 的 法 律 衝 突 與 協 調 一 中 國 恢 復 對 香 港 行 使 主 權, 並 沒 有 改 變 香 港 仍 然 是 一 個 與 中 國 內 地 實 行 不 同 法 律 和 法 律 制 度 的 獨 立 法 律 區 域 的 事 實 1 二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

陸軍軍官學校97學年度第2學期

陸軍軍官學校97學年度第2學期 一 課 程 基 本 資 料 陸 軍 軍 官 學 校 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政 治 學 系 政 治 學 名 著 選 讀 課 程 教 學 計 畫 課 程 名 稱 政 治 學 名 著 選 讀 (Selected Readings in Political Theory,080-1406400) 課 程 類 別 必 修 ( 政 治 系 ) 選 修 ( 政 治 系 ) 教 學 班 次 正 107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研 究 生 博 士 暨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實 施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二 本 校 研 究 生 有 學 術 研 究 型 及 實 務 專 業 型, 授 與 學 位 之 中 ( 英 ) 文 名 稱, 由 各 院 系 所 依 其 發 展 特 色, 授 予 學 術 導 向 或 實 務 專 業 導 向 學 位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14 學 年 度 大 學 繁 星 推 薦 入 學 - 第 一 類 學 群 至 第 七 類 學 群 各 校 系 一 覽 表 21 中 學 系 16 16 22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23 劇 場 藝 術 學 系 2 2 24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1 11 2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學 測 術 科 考 試 分 發 比 序 科 目 檢 定 及 級 分 項 目 檢 定 及 分 數 項 目 4 4 學

More information

四 五 六 七 1. 將 專 長 需 求 送 研 發 處 就 業 輔 導 暨 校 友 服 務 組 函 各 公 司 徵 求 實 習 機 會 2. 由 各 系 師 生 開 發 實 習 機 會 後 通 報 研 發 處 就 業 輔 導 暨 校 友 服 務 組 彙 整, 惟 學 生 不 得 至 自 家 或 三

四 五 六 七 1. 將 專 長 需 求 送 研 發 處 就 業 輔 導 暨 校 友 服 務 組 函 各 公 司 徵 求 實 習 機 會 2. 由 各 系 師 生 開 發 實 習 機 會 後 通 報 研 發 處 就 業 輔 導 暨 校 友 服 務 組 彙 整, 惟 學 生 不 得 至 自 家 或 三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作 業 要 點 一 二 三 依 據 與 目 的 99 年 7 月 21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101 年 8 月 21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2 年 8 月 14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3 年 2 月 14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3 年 5 月 27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4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應 用 外 語 系 ( 科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學 務 會 議 記 錄 時 地 間 :102 年 10 月 7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點 : 六 藝 樓 306 研 討 室 應 出 席 人 員 : 郭 主 任 筱 晴 鄭 美 滿 老 師 周 郁 明 老 師 李 彌 丹 老 師 陸 靜 容 老 師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