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2"

Transcription

1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理 念 本 校 教 育 主 張 通 識 為 體, 專 業 為 用, 通 識 課 程 的 學 習 在 提 供 學 生 建 立 廣 博 的 知 識 基 礎, 以 厚 植 學 生 跨 域 知 能 整 合 的 能 力, 並 奠 定 終 身 學 習 的 基 礎 知 能 目 標 培 育 學 生 增 進 語 言 溝 通 與 表 達 的 能 力 認 識 與 理 解 多 元 文 化 關 懷 與 省 思 當 代 社 會 議 題 具 備 科 學 素 養 與 資 訊 應 用 的 能 力 特 色 1. 開 設 富 涵 中 華 文 化 課 程, 華 岡 博 物 館 營 造 人 文 學 習 環 境 2. 國 文 英 文 電 腦 資 訊 分 級 教 學, 適 性 揚 才 3. 外 語 體 育 電 腦 資 訊 課 程 選 項 多 元 4. 本 校 教 師 自 編 多 門 通 識 教 材 書 籍 1

2 2

3 新 生 手 冊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碼 大 學 入 門 大 學 入 門 新 生 定 向 活 動 4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篇 學 雜 費 與 金 融 帳 戶 篇 畢 業 門 檻 與 修 業 規 定 篇 大 一 通 識 課 程 分 級 授 課 篇 權 益 篇 網 路 報 到 7 填 寫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8 填 寫 自 傳 9 繳 交 學 力 ( 歷 ) 證 明 10 繳 納 學 雜 費 11 登 錄 金 融 帳 戶 資 料 12 學 雜 費 減 免 12 就 學 貸 款 17 就 學 獎 助 學 金 19 國 際 學 生 注 意 事 項 22 畢 業 門 檻 與 畢 業 資 格 23 英 檢 門 檻 實 施 流 程 24 正 式 多 益 測 驗 ( 校 園 考 場 ) 24 抵 免 學 分 26 外 文 領 域 語 文 類 別 選 填 27 外 文 領 域 : 正 課 及 語 文 實 習 選 課 28 基 本 能 力 測 驗 - 中 文 能 力 檢 測 28 電 腦 ( 資 訊 ) 領 域 課 程 能 力 分 班 檢 測 29 人 文 通 識 社 會 通 識 及 自 然 通 識 課 程 選 課 事 宜 29 填 寫 兵 役 資 料 30 申 請 宿 舍 30 校 外 租 屋 32 折 抵 役 期 32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33 健 康 檢 查 33 問 卷 調 查 篇 填 寫 新 生 心 理 測 驗 問 卷 34 生 涯 啟 動 篇 社 團 活 動 與 各 類 宣 導 篇 學 生 生 涯 歷 程 檔 案 (E-protfolio) 35 職 涯 興 趣 探 索 (UCAN) 36 學 生 社 團 37 交 通 資 訊 38 學 生 專 車 40 吸 菸 / 交 通 安 全 / 智 慧 財 產 權 宣 導 41 附 錄 43 新 生 服 務 專 線 :(02) 分 機 服 務 時 間 :103 年 8 月 14 日 至 103 年 9 月 10 日 (8 月 份 : 每 周 一 至 周 四 ;9 月 份 : 每 周 一 至 周 五 ) 3

4 大 學 入 門 新 生 定 向 活 動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入 門 活 動 教 室 院 別 系 組 報 到 地 點 ( 教 室 ) 活 動 時 間 及 課 程 文 學 院 商 學 院 新 聞 暨 傳 播 學 院 藝 術 學 院 中 文 系 文 學 組 A 大 典 月 11 日 中 文 系 文 學 組 B 大 典 215 哲 學 系 大 典 310 中 文 系 文 藝 組 大 典 316 史 學 系 大 典 411 國 貿 系 A 大 恩 604 國 貿 系 B 大 恩 605 國 貿 系 C 大 恩 606 國 企 系 A 大 恩 708 國 企 系 B 大 恩 709 國 企 系 C 大 恩 711 會 計 系 A 大 恩 607 會 計 系 B 大 恩 608 觀 光 系 A 大 恩 701 觀 光 系 B 大 恩 702 資 管 系 A 大 恩 611 資 管 系 B 大 恩 613 資 管 系 C 大 恩 609 財 金 系 財 金 組 A 大 恩 703 財 金 系 財 金 組 B 大 恩 704 財 金 系 金 行 組 大 恩 705 全 商 系 大 恩 713 新 聞 系 A 大 恩 411 新 聞 系 B 大 恩 413 廣 告 系 A 大 恩 402 廣 告 系 B 大 恩 403 資 傳 系 A 大 恩 301 資 傳 系 B 大 恩 303 大 傳 系 A 大 恩 404 大 傳 系 B 大 恩 405 美 術 系 大 仁 月 11 日 音 樂 系 大 仁 303 國 樂 系 曉 峯 903 國 劇 系 大 仁 243 戲 劇 系 大 仁 128 上 午 :08:00 11:50 開 學 典 禮 下 午 : 註 冊 繳 交 證 件 校 園 導 覽 9 月 12 日 上 午 : 系 所 輔 導 活 動 下 午 :UCAN 健 康 檢 查 9 月 11 日 上 午 :08:00 11:50 開 學 典 禮 下 午 : 註 冊 繳 交 證 件 校 園 導 覽 9 月 12 日 上 午 : 系 所 輔 導 活 動 下 午 :UCAN 健 康 檢 查 國 貿 系 大 恩 102 國 企 系 大 恩 104 財 金 系 曉 峯 2F 國 際 會 議 廳 資 管 系 大 恩 103 會 計 系 大 恩 101 觀 光 系 大 孝 8F 柏 英 廳 9 月 11 日 上 午 :08:00 11:50 開 學 典 禮 下 午 : 註 冊 繳 交 證 件 校 園 導 覽 9 月 12 日 上 午 : 系 所 輔 導 活 動 下 午 :UCAN 健 康 檢 查 上 午 :08:00 11:50 開 學 典 禮 下 午 : 註 冊 繳 交 證 件 校 園 導 覽 9 月 12 日 上 午 : 系 所 輔 導 活 動 下 午 :UCAN 健 康 檢 查 4

5 環 境 設 計 學 院 教 育 學 院 工 學 院 外 語 學 院 理 學 院 舞 蹈 系 大 仁 201 市 政 系 大 恩 505 建 築 系 大 恩 512 景 觀 系 大 恩 513 教 育 系 大 孝 608 體 育 系 A 大 孝 609 體 育 系 B 大 孝 610 國 術 系 大 孝 611 心 輔 系 大 孝 612 運 健 系 大 孝 507 化 材 系 A 大 義 405 化 材 系 B 大 義 406 電 機 系 A 大 義 517 電 機 系 B 大 義 520 機 械 系 A 大 義 623 機 械 系 B 大 義 619 紡 工 系 大 義 714 資 工 系 A 大 義 506 資 工 系 B 大 義 508 日 文 系 A 大 恩 502 日 文 系 B 大 恩 503 韓 文 系 大 仁 346 俄 文 系 大 仁 350 英 文 系 A 大 恩 310 英 文 系 B 大 恩 312 法 文 系 大 仁 210 德 文 系 大 恩 504 應 數 系 A 大 義 629 應 數 系 B 大 義 630 物 理 系 大 義 308 化 學 系 大 義 306 地 理 系 大 義 302 大 氣 系 大 義 301 地 質 系 大 義 203 生 科 系 大 義 月 11 日 上 午 :08:00 11:50 開 學 典 禮 下 午 : 註 冊 繳 交 證 件 校 園 導 覽 9 月 12 日 上 午 : 系 所 輔 導 活 動 下 午 :UCAN 健 康 檢 查 9 月 11 日 上 午 :08:00 11:50 開 學 典 禮 下 午 : 註 冊 繳 交 證 件 校 園 導 覽 9 月 12 日 上 午 : 系 所 輔 導 活 動 下 午 :UCAN 健 康 檢 查 9 月 11 日 上 午 : 註 冊 繳 交 證 件 校 園 導 覽 下 午 :12:00 15:50 開 學 典 禮 9 月 12 日 上 午 :UCAN 健 康 檢 查 下 午 : 系 所 輔 導 活 動 9 月 11 日 上 午 : 註 冊 繳 交 證 件 校 園 導 覽 下 午 :12:00 15:50 開 學 典 禮 9 月 12 日 上 午 :UCAN 健 康 檢 查 下 午 : 系 所 輔 導 活 動 9 月 11 日 上 午 : 註 冊 繳 交 證 件 校 園 導 覽 下 午 :12:00 15:50 開 學 典 禮 9 月 12 日 上 午 :UCAN 健 康 檢 查 下 午 : 系 所 輔 導 活 動 5

6 法 學 院 社 會 科 學 院 農 學 院 法 律 系 法 學 組 A 大 賢 月 11 日 法 律 系 法 學 組 B 大 賢 103 法 律 系 法 學 組 C 大 賢 105 法 律 系 財 經 組 A 大 賢 206 法 律 系 財 經 組 B 大 賢 208 政 治 系 大 成 102 經 濟 系 A 大 成 421 經 濟 系 B 大 成 422 勞 工 系 人 力 組 大 成 201 勞 工 系 勞 資 組 大 成 210 社 福 系 A 大 成 107 社 福 系 B 大 成 108 行 管 系 A 大 恩 406 行 管 系 B 大 恩 407 園 生 系 大 恩 505 動 科 系 大 恩 506 森 保 系 大 恩 507 土 資 系 大 恩 508 生 應 系 大 恩 509 營 養 系 大 恩 511 上 午 : 註 冊 繳 交 證 件 校 園 導 覽 下 午 :12:00 15:50 開 學 典 禮 9 月 12 日 上 午 :UCAN 健 康 檢 查 下 午 : 系 所 輔 導 活 動 9 月 11 日 上 午 : 註 冊 繳 交 證 件 校 園 導 覽 下 午 :12:00 15:50 開 學 典 禮 9 月 12 日 上 午 :UCAN 健 康 檢 查 下 午 : 系 所 輔 導 活 動 9 月 11 日 上 午 : 註 冊 繳 交 證 件 校 園 導 覽 下 午 :12:00 15:50 開 學 典 禮 9 月 12 日 上 午 :UCAN 健 康 檢 查 下 午 : 系 所 輔 導 活 動 6

7 壹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篇 網 路 報 到 : 一 承 辦 單 位 : 教 務 處 教 務 組 ( 分 機 11108) 二 時 間 :103 年 08 月 14 日 至 103 年 09 月 12 日 止 三 說 明 : 1. 本 校 學 生 登 入 2. 操 作 步 驟 : (1) 進 入 網 址 : 本 校 網 址 首 頁, 點 選 本 校 學 生, 如 圖 1-1 圖 1-1 (2) 輸 入 帳 號 ( 即 學 號 ) 及 密 碼 ( 預 設 為 身 分 證 字 號, 第 一 碼 英 文 字 請 大 寫 ), 即 可 進 入 新 生 網 路 報 到 系 統 第 一 次 進 入 請 依 畫 面 指 示 更 改 密 碼, 如 圖 1-2 僑 生 外 籍 生 陸 生 之 密 碼 : 請 輸 入 西 元 出 生 年 月 日 加 護 照 英 文 姓 名 第 一 個 字 之 前 二 個 字 母, 共 10 碼 例 : 英 文 姓 名 :WANG MARY 出 生 年 月 日 :1987 年 10 月 20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請 輸 入 : WA 第 一 次 登 入 者 需 要 更 改 使 用 者 密 碼, 請 於 彈 跳 出 之 對 話 框 按 確 定 7

8 請 輸 入 帳 號 及 密 碼 圖 1-2 (3) 請 再 輸 入 原 密 碼 新 密 碼 並 確 認 新 密 碼 後, 按 下 確 定 送 出 如 圖 1-3 圖 1-3 填 寫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 一 承 辦 單 位 : 教 務 處 教 務 組 ( 分 機 :11108) 二 時 間 :103 年 08 月 14 日 至 103 年 09 月 12 日 止 三 說 明 : 本 校 學 生 學 生 專 區 校 園 服 務 課 業 服 務 新 生 網 路 報 到 8

9 填 妥 資 料 後, 按 確 認 送 出 ; 此 處 會 顯 示 已 完 成 網 路 報 到 身 心 障 礙 生 勾 選 此 欄, 並 填 妥 本 手 冊 第 頁 注 意 事 項 : 1. 此 處 所 填 寫 之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僅 供 本 校 建 立 學 生 學 籍 資 料 用 2. 填 寫 地 址 時 若 不 清 楚 鄰 里, 請 參 閱 身 份 證 背 面 ( 此 二 欄 務 必 填 寫 ) 3. 若 為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請 勾 選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欄 位, 並 填 妥 本 手 冊 附 件 第 39 頁 ( 須 附 相 關 證 明 ; 若 有 疑 問 請 洽 資 源 教 室 分 機 12605~12608) 資 源 教 室 將 恪 遵 保 密 原 則, 所 附 之 相 關 文 件 及 資 料, 將 以 機 密 方 式 處 理, 以 利 入 學 後 新 生 輔 導 4. 為 利 於 製 作 學 生 證, 請 務 必 至 個 人 檔 案 確 認 是 否 有 顯 示 照 片, 若 無 顯 示 者, 請 於 9 月 15 日 開 學 前 完 成 上 傳 請 上 傳 JPEG 檔, 大 小 尺 寸 15 KB 以 上 (260*325), 建 議 使 用 證 件 照 ( 如 身 分 證 / 駕 照 / 護 照 ) 之 照 片, 請 以 臉 部 正 面 照 片 上 傳, 側 面 臉 部 不 清 晰 或 部 分 遭 遮 蔽 者, 不 予 採 用 上 傳 路 徑 : 本 校 學 生 個 人 檔 案 個 人 資 料 設 定 個 人 照 片 上 傳 填 寫 自 傳 : 一 承 辦 單 位 : 學 生 事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 分 機 :12101~12106) 二 時 間 :103 年 8 月 14 日 至 103 年 9 月 12 日 止 三 說 明 : 請 與 網 路 報 到 同 時 進 行 ( 填 寫 要 點 : 因 自 傳 系 統 有 時 間 限 制, 建 議 用 Word 繕 寫 後 再 上 傳 系 統 貼 上 ) 網 址 : 本 校 學 生 課 業 服 務 新 生 網 路 報 到 填 寫 自 傳 9

10 繳 交 學 力 ( 歷 ) 證 明 : 一 承 辦 單 位 : 教 務 處 教 務 組 ( 分 機 :11108) 二 時 間 : 大 學 入 門 活 動 時 間 三 說 明 : 高 中 ( 職 )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或 同 等 學 力 ( 歷 ) 證 明 書 影 本 ( 需 至 原 校 加 蓋 學 校 證 明 章 並 於 空 白 處 填 寫 系 級 學 號 ), 於 大 學 入 門 活 動 新 生 報 到 時 交 予 新 生 輔 導 員 10

11 貳 學 雜 費 與 金 融 帳 戶 篇 繳 納 學 雜 費 : 一 會 計 室 ( 分 機 :15702) 出 納 組 ( 分 機 :13302) 二 時 間 :103 年 08 月 12 日 至 103 年 09 月 15 日 止 三 上 網 查 詢 學 雜 費 明 細 及 自 行 下 載 繳 費 單 / 繳 費 證 明 單, 說 明 如 下 : ( 一 ) 以 信 用 卡 郵 局 超 商 繳 費 的 資 訊, 需 2-4 個 工 作 天 後 才 會 匯 入 學 校, 才 查 詢 得 到 以 及 下 載 列 印 繳 費 證 明 單 ( 二 ) 查 詢 網 址 : 本 校 學 生 ( 三 ) 查 詢 步 驟 : 本 校 學 生 輸 入 帳 號 密 碼 財 務 服 務 學 雜 費 明 細 查 詢 確 認 學 年 度 再 按 確 定 即 可 查 詢 103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的 學 雜 費 明 細 及 下 載 列 印 繳 費 單 / 繳 費 證 明 單 四 學 生 繳 款 帳 號 為 學 生 學 號 本 學 年 度 新 生 學 號 第 一 碼 A, 繳 款 帳 號 轉 換 為 0, 例 如 : 學 號 A 之 繳 款 帳 號 五 繳 費 方 式 說 明 : ( 一 ) 自 動 櫃 員 機 :ATM 繳 款 不 受 三 萬 元 限 制, 請 選 擇 繳 費 / 稅 / 各 項 繳 費 繳 費 輸 入 銀 行 代 號 822 繳 款 帳 號 您 的 學 號 (8 碼 ) 共 13 碼 數 字 如 ( 繳 費 單 上 所 示 之 帳 號 ) 與 繳 款 金 額, 約 計 20 分 鐘 後 備 供 查 詢 * 跨 行 繳 費 會 自 動 扣 轉 帳 手 續 費 ( 二 ) 信 用 卡 : 有 2 種 方 式 學 校 代 碼 , 詳 細 使 用 說 明 及 注 意 事 項, 請 至 本 校 學 生 輸 入 帳 號 密 碼 財 務 服 務 查 詢 學 雜 費 明 細 繳 費 說 明 中 國 信 託 繳 費 平 臺 或 免 付 費 電 話 查 詢, 約 計 2 個 工 作 天 後 備 供 查 詢, 繳 款 金 額 更 改 請 勿 使 用 1. 網 路 操 作 : 網 址 2. 電 話 語 音 操 作 : 學 雜 費 語 音 專 線 ( 三 ) 郵 局 繳 款 : 持 繳 費 單 至 郵 局 繳 納, 不 需 付 手 續 費, 約 計 2 個 工 作 天 後 備 供 查 詢 ( 四 ) 臨 櫃 繳 款 : 持 繳 費 單 至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各 分 行 繳 納, 不 需 付 手 續 費, 約 計 20 分 鐘 後 後 備 供 查 詢 ( 五 ) 便 利 商 店 : 持 繳 費 單 至 7-11 全 家 萊 爾 富 OK 繳 交 金 額 6 萬 元 ( 含 ) 以 下 繳 納, 需 另 付 手 續 費 (1~20,000 元 付 12 元 20,001~40,000 元 付 17 元 40,001~60,000 元 付 20 元 ), 約 計 4 個 工 作 天 後 備 供 查 詢 ( 六 ) 跨 行 匯 款 : 解 款 行 -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城 東 分 行 ( 代 號 :822) 帳 號 學 號 ( 共 13 碼 ) 戶 名 -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約 計 1 個 工 作 天 後 備 供 查 詢 六 貼 心 小 叮 嚀 : 請 於 103 年 09 月 15 日 前 ( 含 當 日 ) 繳 費, 以 完 成 註 冊 為 服 務 學 生 及 解 答 繳 費 相 關 問 題, 中 國 信 託 特 開 放 免 付 費 電 話 , 請 同 學 多 加 利 用 11

12 登 錄 金 融 帳 戶 資 料 : 一 承 辦 單 位 : 出 納 組 ( 分 機 :13302) 二 說 明 : 1. 此 金 融 帳 號 為 學 生 註 冊 入 學 後, 撥 付 獎 ( 助 ) 學 金 就 學 貸 款 書 籍 住 宿 費 退 還 溢 繳 學 雜 等 費 及 各 項 費 用 所 需 使 用 之 帳 號 2. 請 至 全 省 各 金 融 機 構 或 至 各 地 郵 局 開 立 學 生 本 人 帳 戶 後, 進 入 網 址 本 校 學 生 個 人 檔 案 個 人 資 料 設 定 金 融 帳 戶 登 錄 3. 未 登 錄 者 前 述 各 項 經 費 無 法 撥 付 學 雜 費 減 免 : 一 承 辦 單 位 : 學 生 事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 分 機 :12113) 二 上 網 登 錄 時 間 :103 年 8 月 15 日 至 103 年 9 月 5 日 止 三 收 件 日 期 :103 年 8 月 20 日 至 8 月 21 日 8 月 25 日 至 8 月 28 日 9 月 11 日 至 9 月 12 日 止 四 收 件 時 間 : 上 午 9 時 至 11 時, 下 午 1 時 至 3 時 五 收 件 地 點 : 大 恩 2 樓 川 堂 六 說 明 : 1. 凡 未 領 取 政 府 各 項 補 助 ( 如 弱 勢 助 學 金 教 育 補 助 費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農 委 會 之 各 地 農 漁 會 水 利 會 退 輔 會 勞 委 會 失 業 勞 工 子 女 就 學 補 助 等 助 學 金 等 ) 且 合 乎 申 辦 資 格 者, 均 可 辦 理 學 雜 費 減 免 ( 由 教 育 部 撥 款 補 助 ), 如 欲 再 辦 就 學 貸 款, 只 能 申 貸 差 額 ( 貸 款 金 額 要 扣 除 減 免 金 額 ), 請 先 辦 減 免 再 辦 就 貸 政 府 各 項 補 助 與 學 雜 費 減 免, 僅 能 擇 一 辦 理 ( 功 勛 人 員 服 務 於 國 營 事 業 單 位 者, 不 能 申 辦 減 免 ), 詳 情 請 上 網 參 閱 本 校 網 頁 ( 行 政 單 位 學 生 事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分 類 清 單 學 雜 費 減 免 申 請 須 知 2. 請 於 103 年 8 月 15 日 起 上 網 登 錄 : 本 校 網 頁 首 頁 學 生 專 區 財 務 服 務 學 雜 費 減 免 申 請, 在 網 路 申 請 表 內 據 實 ( 如 有 不 實, 法 律 責 任 自 負 ) 輸 入 各 項 資 料 ( 不 可 空 白 ), 並 請 填 寫 學 生 之 手 機 號 碼, 正 確 無 誤 後 再 列 印 申 請 表 並 簽 名 3. 特 別 提 醒 : 只 上 網 登 入 申 請 減 免 而 未 向 生 活 輔 導 組 繳 交 證 件 者, 因 無 法 審 核, 視 同 未 申 請 辦 好 減 免 之 同 學, 可 於 註 冊 繳 費 單 內 扣 抵 ; 減 免 之 金 額, 可 不 必 先 繳 交 4. 持 有 效 期 限 內 之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 手 冊 有 效 之 日 期 在 103 年 9 月 15 日 以 後 者 ), 欲 申 辦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及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子 女 減 免 者 : (1) 父 母 學 生 本 人 及 學 生 之 配 偶 ( 學 生 已 婚 者 ) 之 102 年 各 類 所 得 總 額 不 超 過 新 台 幣 220 萬 元, 才 可 申 辦 減 免 ( 由 財 稅 中 心 查 核, 免 交 證 明 ), 但 如 在 103 年 9 月 25 日 以 後 才 提 出 申 請 者, 應 另 繳 交 父 母 學 生 本 人 及 學 生 之 配 偶 ( 學 生 已 婚 者 ) 之 102 年 綜 合 所 得 稅 各 類 所 得 資 料 清 單 各 2 份 ( 請 至 戶 籍 地 國 稅 局 之 各 地 稽 徵 所 申 請 ) (2) 如 家 長 為 彩 劵 經 銷 商 : 應 另 繳 交 父 母 學 生 ( 及 配 偶 ) 之 102 年 綜 合 所 得 稅 各 類 所 得 資 料 清 單 各 2 份 及 中 國 信 託 商 銀 彩 劵 中 心 開 具 102 年 之 新 台 幣 2,000 元 以 上 之 獎 金 總 額 証 明 正 本 2 份 ( 上 下 學 期 各 1 份, 請 向 中 國 信 託 商 銀 彩 劵 中 心 申 請 ) 5. 申 辦 手 續 完 備, 初 審 通 過 者, 才 可 由 註 冊 繳 費 單 內 扣 抵 減 免 之 金 額 ( 不 必 先 繳 交 減 免 之 金 額 ) 初 審 通 過 者, 會 計 室 將 另 寄 發 已 扣 抵 減 免 金 額 之 繳 費 單 ( 會 計 室 第 一 次 寄 發 之 繳 費 單 應 作 廢 ), 同 學 亦 可 由 本 校 網 頁 首 頁 學 生 專 區 財 務 服 務, 從 學 雜 費 12

13 明 細 查 詢 功 能 中 點 取, 自 行 列 印 學 雜 費 繳 費 單 6. 已 辦 理 學 雜 費 減 免, 其 註 冊 繳 費 單 內, 已 扣 抵 部 分 金 額 者, 可 於 註 冊 當 日, 至 註 冊 會 場 繳 交 現 金 ( 餘 額 ), 如 未 繳 清 其 餘 款 項 者, 視 同 未 註 冊 7. 申 辦 減 免 之 同 學, 請 務 必 上 網 登 錄 學 生 本 人 之 金 融 帳 戶 及 學 生 本 人 之 手 機 號 碼, 以 利 減 免 或 獎 助 學 金 之 退 費 或 核 發 作 業 8. 依 教 育 部 之 規 定 : 同 一 個 年 級 同 一 個 學 期, 每 人 只 能 申 辦 一 次 ( 就 讀 本 校 及 他 校, 均 列 入 計 算, 例 如 已 在 他 校 二 年 級 第 1 學 期 辦 過 減 免 申 請 並 通 過, 進 入 本 校 二 年 級 第 1 學 期 則 不 可 再 辦 ) 為 提 供 學 生 及 家 長 及 時 之 助 學 資 訊, 即 日 起 至 103 年 9 月 13 日 前, 教 育 部 設 置 大 專 院 校 免 付 費 助 學 諮 詢 專 線 ( ), 相 關 助 學 措 施 詳 細 內 容, 亦 可 至 教 育 部 圓 夢 助 學 網 ( 參 閱, 請 多 加 利 用 9. 申 辦 資 格 應 繳 申 請 表 證 件 份 數 等 請 參 閱 下 表 申 請 流 程 如 下 : 新 生 網 路 報 到 登 入 本 校 學 生 專 區 - 財 務 服 務 ( 學 雜 費 減 免 ) 填 寫 申 請 書 下 載 並 備 妥 證 件 至 生 輔 組 辦 理 應 繳 資 料 : 1. 申 請 書 ( 於 線 上 申 請 系 統 列 印, 並 請 簽 名 蓋 章 ) 2.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正 影 本 各 乙 份 3. 含 父 母 學 生 本 人 ( 含 配 偶 ) 三 個 月 內 的 戶 籍 謄 本 乙 份 註 : 第 一 次 申 請 卹 內 及 卹 滿 者 須 繳 交 申 請 表 及 證 件 影 本 各 兩 份 不 通 過 生 輔 組 初 審 退 回 更 正 通 過 重 新 印 製 繳 費 單 扣 抵 減 免 金 額 初 審 合 格 名 單 送 至 教 育 部 複 審 13

14 申 辦 資 格 應 繳 申 請 表 證 件 份 數 等 資 料 說 明 表 身 分 別 應 繳 證 件 申 辦 資 格 應 繳 申 請 表 證 件 份 數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子 女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現 役 軍 人 子 女 原 住 民 族 籍 學 生 軍 公 教 遺 族 子 女 ( 卹 內 ) 申 請 表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正 本 及 正 面 影 本 學 生 ( 及 配 偶 ) 父 親 母 親 三 個 月 內 之 戶 籍 謄 本 ( 記 事 欄 不 可 省 略 ), 如 父 母 已 過 世, 請 另 交 其 除 戶 戶 籍 謄 本 申 請 表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正 本 正 面 影 本 及 學 生 ( 含 配 偶 ) 父 親 母 親 三 個 月 內 之 全 戶 戶 籍 謄 本 ( 記 事 欄 不 可 省 略 ), 如 父 母 已 過 世, 請 另 交 其 除 戶 戶 籍 謄 本 申 請 表 低 收 入 戶 卡 及 正 反 面 影 本 ( 或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正 本 ) 及 學 生 ( 含 配 偶 ) 父 親 母 親 三 個 月 內 之 戶 籍 謄 本 學 生 本 人 持 有 效 期 限 內 之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者, 且 102 年 度 學 生 ( 及 配 偶 ) 父 親 母 親 之 所 得 總 額, 未 超 過 新 臺 幣 220 萬 元 者 父 母 親 或 監 護 人 持 有 效 期 限 內 之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者 ( 重 大 疾 病 卡 不 可 申 辦 減 免 ), 且 102 年 度 學 生 ( 及 配 偶 ) 父 親 母 親 或 監 護 人 之 所 得 總 額, 未 超 過 新 臺 幣 220 萬 元 者 持 有 103 年 之 低 收 入 戶 卡 或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 內 須 列 有 學 生 姓 名 ) 請 向 戶 籍 地 鄉 鎮 區 公 所 之 社 會 局 ( 科 ) 申 請 家 長 為 現 役 軍 人, 限 研 究 生 申 請, 建 議 大 學 部 學 生 申 請 金 額 較 高 之 教 育 補 助 費 申 請 表 學 生 本 人 三 個 月 內 之 戶 籍 謄 本 申 請 表 撫 卹 令 或 年 撫 卹 金 證 書 ( 須 列 有 學 生 姓 名 ) 之 正 本 及 影 本 戶 籍 謄 本 內 註 記 為 原 住 民 族 籍 之 學 生 卹 內 : 在 申 辦 時, 仍 在 撫 卹 期 限 內 因 公 死 亡 為 全 公 費 因 病 或 意 外 死 亡 為 半 公 費 ( 傷 殘 撫 卹 令 不 可 申 辦 減 免 ) 申 辦 1 個 學 期 : 申 請 表 證 件 各 *1 申 辦 2 個 學 期 : 申 請 表 證 件 各 *2 如 家 長 為 彩 劵 經 銷 商, 應 另 繳 交 父 母 學 生 ( 及 配 偶 ) 之 102 年 家 庭 所 得 清 單 各 乙 份 及 中 國 信 託 商 銀 彩 劵 中 心 開 具 102 年 之 新 台 幣 2,000 元 以 上 之 獎 金 總 額 証 明 正 本, 上 下 學 期 各 乙 份 申 辦 1 個 學 期 : 申 請 表 證 件 各 *1 申 辦 2 個 學 期 : 申 請 表 證 件 各 *2 如 家 長 為 彩 劵 經 銷 商, 應 另 繳 交 父 母 學 生 ( 及 配 偶 ) 之 102 年 家 庭 所 得 清 單 各 2 份 及 中 國 信 託 商 銀 彩 劵 中 心 開 具 102 年 之 新 台 幣 2,000 元 以 上 之 獎 金 總 額 証 明 正 本, 上 下 學 期 各 1 份 申 辦 1 個 學 期 : 申 請 表 證 件 各 *1 申 辦 2 個 學 期 : 申 請 表 證 件 各 *2 申 辦 1 個 學 期 : 申 請 表 證 件 各 *2 申 辦 2 個 學 期 : 申 請 表 證 件 各 *3 ( 第 1 學 期 申 請 表 *2 證 件 2. 第 2 學 期 申 請 表 *1 證 件 1) 軍 公 教 遺 族 子 女 ( 卹 滿 )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之 子 女 孫 子 女 申 請 表 撫 卹 令 或 年 撫 卹 金 證 書 ( 須 列 有 學 生 姓 名 ) 之 正 本 及 影 本 卹 滿 : 在 申 辦 時, 撫 卹 期 限 已 滿, 或 領 受 一 次 撫 卹 金 者, 視 同 卹 滿 ( 傷 殘 撫 卹 令 不 可 申 辦 減 免 ) 申 辦 1 個 學 期 : 申 請 表 證 件 各 *2 申 辦 2 個 學 期 : 申 請 表 證 件 各 *3 ( 第 1 學 期 申 請 表 *2 證 件 2. 第 2 學 期 申 請 表 *1 證 件 1) 申 請 表 三 個 月 內 之 全 戶 戶 籍 謄 本 及 有 效 期 限 內 之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持 有 103 年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 內 須 列 有 學 生 姓 名 ), 請 向 戶 籍 地 鄉 鎮 區 公 所 之 社 會 局 ( 科 ) 申 請 申 辦 1 個 學 期 : 申 請 表 證 件 各 *1 中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申 請 表 中 低 收 入 戶 卡 及 正 反 面 影 本 ( 或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正 本 ) 及 學 生 ( 含 配 偶 ) 父 親 母 親 三 個 月 內 之 戶 籍 謄 本 持 有 103 年 之 中 低 收 入 戶 卡 或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 均 須 列 有 學 生 姓 名 ) 請 向 戶 籍 地 鄉 鎮 區 公 所 之 社 會 局 ( 科 ) 申 請 申 辦 1 個 學 期 : 申 請 表 證 件 各 *1 一 次 僅 辦 理 1 學 期 者 ( 即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 14

15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及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子 女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軍 公 教 遺 族 子 女 ( 卹 內 )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之 子 女 中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子 女 原 住 民 族 籍 學 生 卹 內 卹 滿 身 份 別 證 件 有 效 期 限 說 明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有 效 日 期 在 104 年 2 月 ( 含 2 月 ) 以 前 者 低 收 證 明 有 效 日 期 在 103 年 12 月 者 撫 卹 令 或 年 撫 卹 金 領 受 期 限 在 104 年 2 月 ( 含 2 月 ) 以 前 者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身 分 證 明 有 效 日 期 在 103 年 12 月 者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有 效 日 期 在 103 年 12 月 者 每 學 期 均 須 提 出 申 請, 每 年 11 月 及 5 月 下 旬, 請 上 網 參 閱 公 告, 每 年 12 月 初 6 月 初 辦 理 下 一 個 學 期 之 減 免 一 次 可 辦 理 2 學 期 者 ( 即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學 期 ) 身 分 別 證 件 有 效 期 限 說 明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永 久 有 效 者 或 手 冊 有 效 日 期 在 104 年 3 月 ( 含 3 月 ) 以 後 者 每 學 期 均 須 提 出 申 請, 每 年 可 1 次 申 請 2 學 期 5 月 及 11 月 下 旬, 請 上 本 校 撫 卹 令 或 年 撫 卹 金 領 受 期 限 為 終 身 或 在 104 年 3 網 頁 首 頁 參 閱 公 告, 每 年 6 月 ( 含 3 月 ) 以 後 者 月 初 及 12 月 辦 理 可 1 次 申 請 2 學 期 減 免 ( 優 待 ) 學 雜 費 金 額 標 準 表 ( 每 學 期 ) 優 待 項 目 適 用 對 象 學 費 雜 費 書 籍 費 制 服 費 副 食 費 主 食 費 卹 內 軍 公 依 各 校 實 際 徵 收 之 學 教 遺 族 費 雜 費 ( 夜 間 部 每 學 期 每 學 期 1,000 每 月 2,800 每 月 728 為 學 分 學 雜 費 ) 發 給 全 1,500 全 公 費 生 額 備 註 卹 內 軍 公 依 各 校 實 際 徵 收 之 學 教 遺 族 費 雜 費 ( 夜 間 部 每 學 期 750 每 學 期 500 每 月 1,400 每 月 364 半 公 費 生 為 學 分 學 雜 費 ) 發 給 1/2 現 役 軍 人 依 各 校 實 際 徵 收 之 學 子 女 費 減 免 3/10 低 收 入 戶 依 各 校 實 際 徵 收 之 學 費 雜 費 減 免 全 額 子 女 中 低 收 入 依 各 校 實 際 徵 收 之 學 費 雜 費 減 免 3/10 戶 子 女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之 子 依 各 校 實 際 徵 收 之 學 雜 費 減 免 6/10 女 身 心 障 礙 重 度 / 極 重 度 依 各 校 實 際 徵 收 之 學 費 雜 費 父 母 學 生 本 人 及 學 15

16 學 生 及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子 女 中 度 ( 夜 間 部 為 學 分 學 雜 費 ) 減 免 全 額 依 各 校 實 際 徵 收 之 學 費 雜 費 ( 夜 間 部 為 學 分 學 雜 費 ) 減 免 7/10 生 之 配 偶 ( 學 生 已 婚 者 ) 之 102 年 綜 合 所 得 稅 各 類 所 得 總 額 不 超 過 新 台 幣 220 萬 元 輕 度 依 各 校 實 際 徵 收 之 學 費 雜 費 ( 夜 間 部 為 學 分 學 雜 費 ) 減 免 4/10 應 減 免 學 雜 費 數 適 用 對 象 工 學 院 理 農 學 院 商 學 院 及 管 理 學 院 文 法 學 院 備 註 原 住 民 族 籍 學 生 卹 滿 軍 公 教 遺 族 22,725 22,585 20,298 20,057 19,330 19,224 18,008 17,888 16

17 就 學 貸 款 : 一 承 辦 單 位 : 學 生 事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 分 機 :12112) 二 時 間 :103 年 08 月 15 日 至 103 年 09 月 22 日 止 三 說 明 : 政 府 設 置 就 學 貸 款 目 的 係 培 育 國 家 人 才, 幫 助 在 學 學 生 求 學 期 間, 無 須 顧 慮 學 費, 專 心 向 學 所 提 供 的 一 項 就 學 協 助 ; 但 就 學 貸 款 並 非 社 會 福 利, 亦 非 就 學 補 助, 同 學 應 珍 惜 此 資 源, 畢 業 後 借 款 者 應 即 負 擔 起 攤 還 本 息 的 還 款 責 任 就 學 貸 款 申 請 資 格 為 學 生 本 人 及 父 母 或 學 生 本 人 及 配 偶 之 102 年 度 家 庭 所 得 符 合 下 列 標 準 者 : 1. 家 庭 年 收 入 在 新 台 幣 114 萬 元 ( 含 ) 以 下 者, 就 學 及 緩 繳 期 間 貸 款 利 息 由 政 府 全 額 補 貼 2. 家 庭 年 收 入 在 新 台 幣 114 萬 元 至 120 萬 元 ( 含 ) 者, 就 學 及 緩 繳 期 間 貸 款 利 息 由 政 府 補 貼 半 額 利 息 3. 家 庭 年 收 入 超 過 新 台 幣 120 萬 元, 且 家 中 有 二 位 子 女 就 讀 高 中 以 上 學 校 者, 貸 款 利 息 不 予 補 貼, 在 學 期 間 就 須 按 月 向 銀 行 繳 付 利 息 同 學 若 欲 辦 理 就 學 貸 款 請 於 103 年 09 月 22 日 前 將 銀 行 對 保 完 成 之 撥 款 通 知 書 戶 籍 謄 本 影 本 寄 回 或 繳 回 大 恩 館 學 生 事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辦 理 註 冊 手 續 ( 台 北 市 陽 明 山 華 岡 路 55 號 信 封 請 註 明 就 學 貸 款 ) 辦 理 流 程 如 下 所 示 : 步 驟 一 : 學 生 收 到 繳 費 單 先 確 認 申 貸 金 額 1. 如 符 合 減 免 學 雜 費 資 格, 請 先 辦 理 減 免 手 續 並 扣 除 減 免 金 額 ( 對 保 前 如 尚 未 完 成 減 免 手 續, 請 先 向 減 免 承 辦 老 師 詢 問 減 免 金 額, 分 機 林 秀 櫻 老 師 ) 2. 書 籍 費 可 外 加 申 貸 3,000 元 住 宿 費 可 申 貸 校 內 住 宿 費 全 額, 如 校 外 租 屋 僅 可 申 貸 18,200 元 ;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可 申 貸 生 活 費 40,000 元 整, 中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可 申 貸 生 活 費 20,000 元 整, 如 有 申 貸 請 務 必 至 學 生 專 區 填 寫 金 融 帳 戶 ( 學 生 本 人 ), 以 便 退 費 3. 確 認 可 申 貸 總 金 額 步 驟 二 : 學 生 至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網 路 銀 行 網 站,( 進 行 申 請 作 業, 並 列 印 3 份 撥 款 通 知 書 步 驟 三 : 學 生 持 自 行 列 印 之 3 份 撥 款 通 知 書 到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辦 理 對 保 手 續 辦 理 地 點 :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全 省 指 定 辦 理 就 學 貸 款 之 分 行 ( 詳 如 附 表 ) 對 保 期 限 :103 年 09 月 22 日 止 ( 如 有 特 殊 狀 況 請 洽 生 輔 組 就 貸 承 辦 人 可 延 期 辦 理 ) 對 保 手 續 : 每 一 教 育 階 段 學 程 ( 同 一 學 校 ) 第 1 次 申 請 時, 由 父 母 ( 或 監 護 人 ) 親 自 陪 同 學 生 攜 帶 下 列 資 料 辦 理 : 1. 註 冊 繳 費 單 據 2. 學 生 本 人 之 身 份 證 印 章 3. 連 帶 保 證 人 之 身 份 證 印 章 4. 全 戶 戶 籍 謄 本 ( 申 貸 日 前 3 個 月 內, 包 含 學 生 本 人 父 母 ( 或 法 定 代 理 人 ) 連 帶 保 證 人 ( 如 戶 籍 不 同 需 分 別 檢 附 ) 17

18 步 驟 四 :1. 學 生 對 保 完 成 後 至 學 校 網 頁 本 校 學 生 財 務 服 務 就 學 貸 款 申 請 項 下, 登 錄 資 料 2. 請 於 103 年 09 月 22 日 前 將 撥 款 通 知 書 1 份 繳 費 單 1 聯 戶 籍 謄 本 影 本 郵 寄 或 繳 交 至 學 生 事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辦 理 註 冊 步 驟 五 : 學 校 彙 整 資 料 送 教 育 部 及 財 政 部 財 稅 資 料 中 心 查 核 學 生 之 家 庭 所 得 : 1. 合 格 者 : 學 校 彙 整 資 料 送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辦 理 審 核 及 撥 款, 並 撥 付 學 生 申 貸 之 書 籍 住 宿 費, 時 間 大 約 在 每 學 期 期 中 考 以 後 2. 不 合 格 者 : 學 校 通 知 學 生 補 繳 各 項 學 雜 費 3. 家 庭 所 得 超 過 新 台 幣 120 萬 元 但 家 中 有 子 女 2 人 就 讀 高 中 以 上 者, 依 學 校 通 知 繳 交 另 1 兄 弟 姊 妹 之 在 學 證 明, 簽 立 就 學 貸 款 切 結 書, 即 可 辦 理 自 付 利 息 貸 款 備 註 : 1. 就 學 貸 款 對 保 期 間 為 103 年 8 月 15 日 起 至 9 月 22 日 止 ( 不 含 例 假 日 ), 對 保 時 間 為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15 時 30 分, 請 在 截 止 日 前 辦 妥 對 保 手 續 2. 申 辦 就 學 貸 款 之 學 生 及 家 長 有 對 保 作 業 或 其 他 問 題, 請 洽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服 務 專 線 (02) 再 按 1, 或 參 閱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網 站 18

19 就 學 獎 助 學 金 : 一 承 辦 單 位 : 學 生 事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 分 機 :12111) 二 說 明 : 本 校 為 協 助 經 濟 困 難 之 學 生 順 利 完 成 學 業, 並 獎 勵 各 類 優 秀 學 生, 訂 有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學 生 就 學 獎 補 助 辦 法 凡 家 境 清 寒 急 難 救 助 或 有 工 讀 需 求 及 各 項 才 能 表 現 優 秀 者, 如 在 運 動 競 技 語 言 能 力 才 藝 表 演 論 文 著 作 社 團 活 動 等, 皆 可 獲 得 獎 助 本 校 各 項 就 學 獎 助 學 金 之 申 請 時 間 資 格 及 繳 交 證 件 等 詳 細 內 容, 請 隨 時 點 選 本 校 首 頁 網 站 公 告 系 統 獎 助 學 金 之 項 下 查 詢 若 家 庭 突 遭 變 故 需 要 濟 助 者, 可 隨 時 申 請 本 校 學 生 緊 急 紓 困 助 學 金, 不 受 原 公 告 申 請 截 止 時 間 限 制 若 有 疑 問, 請 洽 詢 下 列 各 項 獎 助 學 金 承 辦 人 員 ( 一 ) 校 內 獎 助 學 金 : 本 校 校 內 獎 助 學 金 分 為 十 四 大 類, 共 計 24 項, 簡 述 如 下 : 1. 獎 學 金 部 份 : 獎 學 金 名 稱 申 請 條 件 獎 助 標 準 承 辦 人 員 (1) 張 其 盷 先 生 紀 念 獎 學 金 : 華 岡 青 年 獎 學 金 限 已 獲 選 為 本 校 之 華 岡 青 年 績 優 社 團 及 負 責 人 獎 學 金 特 殊 才 藝 或 傑 出 表 現 同 學 獎 學 金 研 究 生 獎 學 金 限 已 獲 得 本 校 社 團 評 鑑 績 優 之 社 團 及 其 負 責 人 經 學 校 推 派 或 代 表 本 校 參 加 校 際 全 國 或 國 際 性 比 賽 創 作 論 文 發 表 及 展 演 等, 且 榮 獲 前 三 名 或 表 現 優 異 者 碩 士 班 學 業 成 績 優 良 獎 學 金 : 凡 碩 士 生 其 前 一 學 期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優 異, 經 系 所 推 薦 者 學 術 研 究 成 果 獎 學 金 : 以 本 校 研 究 生 名 義 發 表 或 展 演 專 業 領 域 之 研 究 每 學 年 35 名, 每 名 獎 學 金 5 千 元 每 學 年 40 名, 社 團 及 其 負 責 人 獎 學 金 各 5 千 元 視 申 請 者 參 賽 或 展 演 之 表 現 成 績, 核 發 5 千 元 3 千 元 或 2 千 元 之 獎 學 金, 每 學 年 90 名 依 研 究 生 獎 學 金 實 施 要 點 辦 理 每 篇 ( 件 ) 發 給 2 千 元 以 上, 依 研 究 生 獎 學 金 實 施 要 點 辦 理 學 務 處 生 輔 組 許 嘉 纓 分 機 學 務 處 生 輔 組 游 美 金 分 機 (2) 華 岡 獎 學 金 大 學 部 與 二 年 制 在 職 專 班 之 學 生, 同 時 具 備 前 學 期 學 業 平 均 成 績 為 該 班 前 三 名, 操 行 成 績 在 八 十 分 以 上, 且 未 受 記 過 以 上 之 處 分 者 第 一 名 核 發 8 千 元 第 二 名 核 發 5 千 元 第 三 名 核 發 2 千 元 學 務 處 生 輔 組 許 嘉 纓 分 機 (3) 外 語 能 力 優 秀 獎 學 金 : 通 過 日 語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獎 學 金 通 過 日 語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評 定 為 第 一 級 之 學 生 每 學 年 10 名, 每 名 5 千 元 依 照 測 驗 成 績 由 日 文 系 審 查 決 定 通 過 韓 語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獎 學 金 通 過 俄 語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獎 學 金 通 過 韓 語 能 力 測 驗 評 定 為 中 級 以 上 之 學 生 通 過 俄 語 能 力 測 驗 考 試 ( TORFL ) 第 一 級 (FIRST LEVEL) 以 上 之 學 生 每 學 年 10 名, 每 名 5 千 元 依 照 測 驗 成 績 由 韓 文 系 審 查 決 定 之 每 學 年 10 名, 每 名 5 千 元 依 照 測 驗 成 績 由 俄 文 系 審 查 決 定 之 學 務 處 生 輔 組 許 嘉 纓 分 機 通 過 德 語 能 力 檢 定 考 試 獎 學 金 通 過 德 語 能 力 檢 定 B1 級 考 試 ( 含 ) 以 上 之 學 生 申 請 時, 須 提 出 該 項 測 驗 之 成 績 單 正 本 每 學 年 12 名, 每 名 4 千 1 佰 元 依 照 測 驗 成 績 由 德 文 系 審 查 決 定 之 19

20 通 過 全 球 法 語 程 度 鑑 定 考 試 法 語 能 力 測 驗 或 FLPT 外 語 能 力 測 驗 之 法 語 測 驗, 且 大 學 部 學 通 過 全 球 法 語 程 度 鑑 定 考 試 獎 學 金 生 報 考 DELF-A2 級 ( 或 法 語 能 力 測 驗 TCF 達 150 分 或 FLPT 法 語 測 驗 達 100 分 以 上 ) 者 ; 碩 士 班 學 生 報 考 DELF-B1( 或 法 語 能 力 測 驗 TCF 達 250 分 或 FLPT 法 語 測 驗 達 150 分 以 上 ) 之 學 生 每 學 年 10 名, 每 名 5 千 元 依 照 測 驗 成 績 由 法 文 系 審 查 決 定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優 秀 獎 學 金 參 加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且 TOEFL 筆 紙 測 驗 成 績 達 580 分 或 TOEIC 850 分 或 IELTS 6.5 級 或 全 民 英 檢 高 級 或 電 腦 托 福 測 驗 237 分 ( 英 文 系 TOEFL 筆 紙 測 驗 達 600 分 或 TOEIC 890 分 或 IELTS 7 級 或 全 民 英 檢 高 級 或 電 腦 托 福 測 驗 250 分 ) 以 上 之 學 生 每 學 年 依 申 請 者 成 績 高 低 錄 取 前 80 名, 每 名 5 千 元 每 年 四 月 辦 理 乙 次, 依 照 測 驗 成 績 由 英 文 系 審 查 決 定 參 加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且 TOEFL 筆 紙 測 驗 成 績 達 提 昇 英 語 能 力 獎 學 金 520 分 或 TOEIC 640 分 或 IELTS 5 級 或 全 民 英 檢 中 高 級 或 電 腦 托 福 測 驗 190 分 ( 英 文 系 TOEFL 筆 紙 測 驗 成 績 達 550 分 或 TOEIC760 分 或 IELTS 6 級 或 全 民 英 檢 中 高 級 或 電 腦 托 福 測 驗 213 分 ) 以 上 之 學 生 已 獲 領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優 秀 獎 學 金 者, 不 得 再 申 請 本 項 獎 學 金 每 學 年 依 申 請 者 成 績 高 低 錄 取 前 150 名, 每 名 3 千 元 每 年 四 月 辦 理 乙 次, 依 照 測 驗 成 績 由 英 文 系 審 查 決 定 學 務 處 生 輔 組 許 嘉 纓 分 機 全 國 性 外 語 比 賽 或 表 演 前 三 名 獎 學 金 參 加 全 國 性 外 語 比 賽 或 表 演 獲 得 前 三 名 之 學 生 申 請 時, 須 提 出 該 項 參 加 該 競 賽 或 表 演 之 證 明 文 件 本 項 獎 學 金 之 金 額, 視 其 成 績 或 表 現 而 定 參 加 表 演 者, 第 一 名 為 5 千 元 第 二 名 3 千 元 第 三 名 2 千 元 參 加 比 賽 者 獎 學 金 得 加 倍 發 放 之 每 年 四 月 辦 理 乙 次, 由 外 語 學 院 審 查 決 定 就 讀 本 校 家 境 清 寒 之 優 秀 運 動 員 優 秀 運 動 員 (4) 優 秀 運 動 員 獎 助 學 金 係 指 成 人 大 專 青 年 青 少 年 國 家 代 表 隊 隊 員 獲 得 全 國 運 動 會 前 三 名 或 參 加 大 專 體 總 所 舉 辦 之 錦 標 賽 大 專 運 動 會 聯 賽 獲 得 冠 軍 者 優 秀 運 動 員 課 業 輔 導 獎 助 學 金 之 申 請, 於 每 年 三 月 九 月 向 體 育 室 競 賽 活 動 組 提 出 獎 助 學 金 之 名 額 為 每 學 年 75 名 本 獎 學 金 之 審 查 與 決 定, 由 體 育 室 組 成 審 查 委 員 會 辦 理 體 育 室 梁 麗 娟 分 機

21 2. 助 學 金 部 份 : 助 學 金 名 稱 申 請 條 件 補 助 標 準 承 辦 人 員 A.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金 之 申 請, 每 學 年 辦 理 一 次 申 請 資 格 為 其 家 庭 年 收 入 低 於 七 十 萬 元 者 B. 申 請 限 制 : 已 獲 領 政 府 各 項 公 費 減 免 者 不 得 申 請 本 項 補 助 金 額, 不 包 含 延 長 修 業 年 限 暑 期 ( 重 ) 補 修 輔 系 雙 主 修 及 教 育 學 程 的 學 分 費 (1)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金 C.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金 之 申 請 程 序 : (1) 於 本 校 學 生 專 區, 點 選 財 務 服 務 後 進 入 獎 助 學 金 申 請, 在 大 專 校 院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中, 輸 入 基 本 資 料 (2) 下 載 並 列 印 申 請 表, 連 同 3 個 月 內 戶 籍 謄 本 等 資 料, 於 期 限 內 繳 至 承 辦 人 處 辦 理 D. 獲 領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金 之 學 生 需 參 加 學 校 規 劃 之 志 願 服 務 學 習 ( 依 學 校 公 告 實 施 ), 並 視 服 務 績 效 作 為 下 一 次 核 發 助 學 金 之 參 考 依 家 庭 年 收 入, 分 五 級 距 補 助 第 一 級 :35,000 元 第 二 級 :27,000 元 第 三 級 :22,000 元 第 四 級 :17,000 元 第 五 級 :12,000 元 學 務 處 生 輔 組 許 嘉 纓 分 機 (2)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校 內 住 宿 助 學 金 (3) 學 生 緊 急 紓 困 助 學 金 持 有 政 府 核 發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者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補 助 住 宿 費 學 生 家 庭 臨 時 遭 遇 重 大 變 故, 或 災 難 學 生 領 有 重 大 傷 病 卡, 或 疾 病 住 院 一 週 ( 含 ) 以 上, 致 影 響 學 生 繼 續 就 學 者 視 每 年 度 緊 急 紓 困 助 學 金 預 算 總 額 及 申 請 人 數 核 發 學 務 處 生 輔 組 陳 淑 珍 分 機 軍 訓 室 許 寧 芳 分 機 (4) 身 心 障 礙 助 學 金 本 校 學 生 或 其 家 長 為 身 心 障 礙, 且 學 生 前 學 期 未 受 記 過 以 上 之 處 分 者 學 生 本 人 或 其 家 長 為 重 度 身 心 障 礙 者, 每 名 5 千 元 學 生 本 人 或 其 家 長 為 中 度 身 心 障 礙 者, 每 名 2 千 5 佰 元 學 生 本 人 或 其 家 長 為 輕 度 身 心 障 礙 者, 每 名 1 千 5 佰 元 學 務 處 生 輔 組 許 嘉 纓 分 機 (5) 柏 英 育 才 助 學 金 (6) 學 生 助 學 金 本 校 學 生 且 其 直 系 親 屬 或 本 人 為 本 校 服 務 滿 三 年 之 教 職 員 工, 且 大 學 部 ( 含 進 修 學 士 班 ) 學 生 前 學 期 之 學 業 成 績 平 均 達 七 十 分 以 上 者 ; 研 究 所 ( 含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學 生 前 學 期 之 學 業 成 績 平 均 達 八 十 分 以 上 者 ( 內 容 若 有 異 動, 以 學 校 公 告 為 準 ) A. 凡 有 助 學 需 要 之 本 校 學 生 均 可 申 請 B. 弱 勢 學 生 得 申 領 生 活 助 學 金 ( 依 學 校 公 告 實 施 ), 應 參 與 本 校 安 排 之 生 活 服 務 學 習 (7) 研 究 生 助 學 金 凡 有 助 學 需 要 之 本 校 研 究 生 均 可 申 請 (8) 赴 姐 妹 校 交 換 生 清 寒 獎 助 學 金 (9) 僑 外 生 獎 助 學 金 獲 選 為 本 校 赴 姐 妹 學 校 之 家 境 清 寒 交 換 生 家 境 清 寒 之 僑 生 及 外 籍 生, 前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65 分 以 上 助 學 金 金 額 由 本 項 助 學 金 審 查 委 員 會 依 申 請 人 數 與 預 算 多 寡 決 定 之 助 學 金 時 薪 依 校 內 助 學 金 標 準 核 發 助 學 金 時 薪 標 準, 依 校 內 研 究 生 助 學 金 標 準 核 發 每 學 年 10 名, 獎 助 其 就 學 來 回 機 票, 以 分 區 定 額 方 式 補 助 獎 助 學 金 之 核 發, 由 國 際 處 召 開 審 查 委 員 會 審 查 決 定 每 學 年 40 名, 每 學 期 10,000 元 學 務 處 生 輔 組 許 嘉 纓 分 機 A. 總 務 處 事 務 組 林 志 成 分 機 B. 學 務 處 生 輔 組 許 嘉 纓 分 機 學 務 處 生 輔 組 游 美 金 分 機 國 際 處 國 合 組 郭 昀 樺 分 機 國 際 處 國 合 組 陳 德 發 分 機

22 (10) 棒 球 隊 獎 助 學 金 (11) 原 住 民 學 生 助 學 金 限 獲 選 為 本 校 棒 球 隊 隊 員 且 家 境 清 寒 之 學 生 本 校 原 住 民 學 生, 前 學 期 未 受 記 過 以 上 之 處 分 者, 且 大 學 部 學 生 前 學 期 之 學 業 成 績 平 均 達 六 十 分 以 上 者 ; 研 究 所 學 生 前 學 期 之 學 業 成 績 平 均 達 七 十 分 以 上 者 ; 新 生 第 一 學 期 無 須 審 查 學 業 成 績 每 學 年 25 名, 每 名 得 減 免 全 部 學 雜 費 及 住 宿 費 一 年 每 年 九 月 辦 理 乙 次, 由 體 育 室 組 成 審 查 委 員 會 審 查 決 定 每 名 學 生 核 發 助 學 金 1 千 5 百 元 體 育 室 李 軾 揚 生 活 輔 導 組 許 嘉 纓 分 機 ( 二 ) 校 外 各 種 獎 ( 助 ) 學 金 : 申 請 時 間 資 格 及 繳 交 證 件 等 詳 情, 請 隨 時 點 選 本 校 首 頁 公 告 系 統 查 詢, 承 辦 人 : 生 活 輔 導 組 許 嘉 纓, 分 機 ( 三 ) 為 協 助 本 校 學 生 於 經 濟 不 景 氣 期 間, 繼 續 順 利 就 學, 本 校 配 合 政 府 助 學 政 策, 整 合 學 校 及 社 會 就 學 獎 助 資 源, 辦 理 多 項 經 濟 弱 勢 家 庭 子 女 的 就 學 扶 助, 例 如 學 生 就 學 貸 款 學 雜 費 減 免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金 及 緊 急 紓 困 助 學 金, 照 顧 生 活 困 難 學 生 或 非 自 願 失 業 家 庭 學 生, 安 心 就 學, 訂 定 安 心 就 學 專 案 若 有 就 學 困 難 者 請 洽 生 活 輔 導 組 游 美 金, 分 機 12112, 或 參 閱 安 心 就 學 專 案 專 屬 網 站 ( 國 際 學 生 注 意 事 項 : 一 在 海 外 辦 理 居 留 簽 證 時, 如 已 體 檢 通 過, 請 將 體 檢 表 影 印 1 份, 於 到 校 報 到 時, 繳 交 至 菲 華 樓 2 樓 國 際 合 作 組 二 僑 生 申 請 僑 務 委 員 會 補 助 來 台 就 學 之 醫 療 保 險 費, 需 檢 附 清 寒 證 明 清 寒 證 明 不 拘 格 式, 由 就 讀 中 學 保 薦 單 位 同 學 會 校 友 會 同 鄉 會 等 出 具 都 可 以 請 同 學 於 到 校 後, 繳 交 至 菲 華 樓 2 樓 國 際 合 作 組, 以 便 幫 同 學 申 請 補 助 22

23 參 畢 業 門 檻 與 修 業 規 定 篇 畢 業 門 檻 與 畢 業 資 格 一 承 辦 單 位 : 教 務 處 教 務 組 ( 分 機 :11109) 二 為 強 化 本 校 學 生 整 體 學 習 成 效 與 專 業 能 力, 提 升 畢 業 生 之 升 學 與 就 業 競 爭 優 勢, 本 校 訂 有 畢 業 門 檻 及 相 關 規 則 三 大 學 部 學 生 除 修 畢 應 修 科 目 及 學 分 數 ( 依 必 修 科 目 表 ) 外, 需 符 合 以 下 修 業 規 定 始 得 畢 業 : 1. 通 過 英 文 語 文 能 力 檢 定 標 準, 依 本 校 大 學 部 英 文 語 文 能 力 檢 定 標 準 實 施 辦 法 辦 理 各 系 組 學 位 學 程 英 檢 標 準 可 於 本 校 網 頁 行 政 單 位 教 務 處 教 務 處 教 務 組 相 關 法 規 各 系 所 英 文 語 文 能 力 檢 定 標 準 表 托 福 成 績 與 其 他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測 驗 成 績 對 照 表 查 詢 2. 參 與 服 務 學 習, 依 本 校 服 務 學 習 實 施 辦 法 辦 理 3. 參 與 全 人 學 習 護 照 各 項 學 習 活 動 達 認 證 標 準, 依 本 校 全 人 學 習 護 照 實 施 辦 法 辦 理 4. 參 與 職 業 倫 理 中 華 文 化 專 題, 依 本 校 職 業 倫 理 教 育 實 施 要 點 及 中 華 文 化 專 題 講 座 實 施 要 點 辦 理 5. 通 過 各 學 院 系 組 學 位 學 程 畢 業 修 業 規 定, 請 至 學 校 首 頁 行 政 單 位 教 務 處 教 務 處 教 務 組 畢 業 門 檻 大 學 部 依 入 學 年 度 選 擇 所 屬 院 系 組 學 位 學 程 進 行 查 閱 請 隨 時 注 意 本 校 網 頁 各 項 公 告 ( 包 含 行 事 曆 ) 與 法 規, 以 維 自 身 權 益 1. 有 關 修 業 年 限 註 冊 休 退 學 選 課 成 績 以 及 畢 業 相 關 規 定, 請 詳 參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學 則 ( 行 政 單 位 教 務 處 教 務 處 教 務 組 相 關 法 規 ) 2. 有 關 各 學 系 組 學 位 學 程 必 修 科 目 表, 請 至 行 政 單 位 教 務 處 教 務 處 綜 合 業 務 組 大 學 部 必 修 科 目 表 103 學 年 度 起 大 學 部 必 修 科 目 表 ( 全 校 ) 23

24 英 檢 門 檻 實 施 流 程 : 一 辦 理 單 位 : 教 務 處 教 務 組 ( 分 機 :11109) 二 實 施 流 程 圖 : 畢 業 前 一 定 要 參 加 正 式 英 檢 考 試, 如 多 益 托 福 全 民 英 檢 等 繳 交 成 績 證 明 至 教 務 處 教 務 組 未 通 過 繼 續 參 加 正 式 英 檢 考 試 1 或 修 習 密 集 英 語 課 程 2 ( 一 ) ( 二 ) 或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會 考 3 通 過 通 過 未 通 過 繼 續 參 加 教 務 處 通 過 教 務 處 恭 喜 英 檢 畢 業 門 檻 通 過 三 辦 理 方 式 : 於 大 學 在 學 期 間 或 大 學 入 學 前, 凡 參 加 過 正 式 英 文 語 文 能 力 檢 定, 請 將 正 式 英 檢 成 績 證 明 影 本 ( 攜 帶 正 本 驗 證 ) 繳 交 至 大 恩 館 10 樓 教 務 處 教 務 組, 俾 利 登 錄 學 生 專 區 之 畢 業 門 檻 記 錄 正 式 多 益 測 驗 ( 校 園 考 場 ) 一 承 辦 單 位 : 語 文 教 學 中 心 ( 分 機 :24405) 二 同 學 可 參 加 任 一 正 式 英 檢 考 試, 如 多 益 托 福 全 民 英 檢 雅 思 外 語 能 力 檢 定 (FLPT) 劍 橋 國 際 英 語 認 證 等 為 避 免 同 學 奔 波 勞 頓, 本 校 與 美 國 教 育 考 試 服 務 中 心 (ETS) 臺 灣 區 代 表 忠 欣 公 司 簽 約, 特 將 考 場 設 於 本 校 並 優 惠 本 校 教 職 員 生 ( 報 名 費 用 1200 元 ) 103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一 場 校 園 考 場 多 益 考 試, 時 間 訂 於 09 月 20 日 星 期 六 舉 行, 請 同 學 把 握 機 會 報 名 考 試! 本 考 試 採 取 網 路 報 名, 報 名 請 至 : 本 校 首 頁 學 術 單 位 外 語 學 院 語 文 教 學 中 心 校 園 多 益 考 試 考 試 日 期 報 名 日 期 預 計 成 績 單 寄 出 日 期 103 年 09 月 20 日 ( 六 ) 7 月 17 日 ~ 8 月 17 日 103 年 10 月 9 日 低 收 入 戶 或 父 母 支 領 失 業 給 付 之 學 生, 報 考 校 園 多 益 考 試 免 費, 但 請 勿 使 用 網 路 報 名 請 持 證 明 文 件 及 2 吋 照 片 至 語 文 教 學 中 心 辦 公 室 ( 大 典 203) 報 名 報 名 及 考 試 注 意 事 項 : 1. 初 次 使 用 測 驗 服 務 專 區 請 先 申 請 帳 號 並 上 傳 合 格 照 片 自 2014 年 2 月 起 測 驗 當 天 補 拍 照 片 作 業, 將 酌 收 工 本 費 200 元 整 2. 請 記 得 在 報 名 日 2 天 內 ( 含 當 天 ) 完 成 繳 費 動 作,2 天 後 若 查 無 款 項 系 統 會 自 動 將 報 名 資 料 刪 除 請 確 認 繳 費 帳 單 上 的 姓 名 是 否 為 報 考 本 人, 以 免 繳 費 失 敗 繳 費 完 成 後 即 無 法 全 額 退 費, 請 於 報 名 前 確 認 是 否 可 以 配 合 考 試 時 間 及 場 地 3. 入 場 時 須 查 驗 國 民 身 分 證 或 有 效 期 限 內 護 照 台 灣 居 留 證 ( 限 外 籍 人 士 ) 4. 若 有 帳 號 申 請 與 照 片 上 傳 的 問 題, 可 至 官 網 參 考 常 見 問 題 專 區, 或 直 接 洽 詢 多 益 客 服 人 員 考 試 依 多 益 測 驗 規 定 辦 理, 考 前 請 詳 閱 TOEIC 應 試 須 知 24

25 三 本 校 各 學 院 系 組 學 位 學 程 英 文 能 力 檢 定 標 準 表 (103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 學 系 名 稱 分 數 學 系 名 稱 分 數 學 系 名 稱 分 數 哲 學 系 多 益 450 園 生 系 多 益 450 觀 光 系 多 益 500 中 文 系 多 益 450 森 保 系 多 益 450 資 管 系 多 益 500 史 學 系 多 益 450 土 資 系 多 益 450 財 金 系 多 益 500 日 文 系 多 益 450 生 應 系 多 益 450 國 企 系 多 益 500 韓 文 系 多 益 450 營 養 系 多 益 450 全 球 商 務 學 位 學 程 多 益 640 俄 文 系 多 益 450 動 科 系 多 益 450 新 聞 系 多 益 550 英 文 系 多 益 750 化 材 系 多 益 450 廣 告 系 多 益 450 法 文 系 多 益 450 電 機 系 多 益 450 資 傳 系 多 益 450 德 文 系 多 益 450 機 械 系 多 益 450 大 傳 系 多 益 450 應 數 系 多 益 450 紡 工 系 多 益 450 美 術 系 多 益 450 物 理 系 多 益 450 資 工 系 多 益 450 音 樂 系 多 益 450 化 學 系 多 益 450 國 貿 系 多 益 500 戲 劇 系 多 益 450 地 理 系 多 益 450 會 計 系 多 益 500 國 劇 系 多 益 450 大 氣 系 多 益 450 勞 資 組 多 益 450 舞 蹈 系 多 益 450 地 質 系 多 益 450 人 資 組 多 益 450 國 樂 系 多 益 450 生 科 系 多 益 450 社 福 系 多 益 450 心 輔 系 多 益 450 法 學 組 多 益 450 行 管 系 多 益 450 運 健 系 多 益 450 財 經 組 多 益 450 市 政 系 多 益 450 教 育 系 多 益 450 政 治 系 多 益 450 建 築 系 多 益 450 體 育 系 多 益 450 經 濟 系 多 益 450 景 觀 系 多 益 450 國 術 系 多 益

26 抵 免 學 分 : 一 承 辦 單 位 : 教 務 處 教 務 組 ( 分 機 :11109) 二 線 上 申 請 時 間 :103 年 08 月 14 日 至 103 年 09 月 05 日 止 三 說 明 : 1. 曾 於 大 專 院 校 就 讀 之 新 生 及 依 照 法 令 規 定 修 學 分 後 考 取 修 讀 學 位 者, 方 得 辦 理 抵 免 學 分 2. 抵 免 學 分 請 於 103 年 09 月 05 日 前 上 網 填 報 抵 免 資 料, 完 成 申 請 網 址 : 本 校 學 生 校 園 服 務 申 請 / 報 名 作 業 學 分 抵 免 申 請 並 於 103 年 08 月 14 日 至 103 年 09 月 05 日 備 妥 原 肄 ( 畢 ) 業 學 校 歷 年 中 文 成 績 單 正 本, 至 所 屬 系 組 學 位 學 程 辦 公 室 辦 理 相 關 事 宜 3. 抵 免 相 關 規 定 請 參 閱 本 校 教 務 處 網 頁 相 關 法 規 項 下 之 本 校 學 生 抵 免 學 分 辦 法 4. 外 語 課 程 免 修 : 參 加 過 外 語 檢 定 考 試 ( 如 多 益 日 檢 等 外 語 測 驗 ), 請 於 103 年 08 月 14 日 至 103 年 09 月 05 日 攜 帶 成 績 單 正 本 及 影 本 各 乙 份, 至 所 屬 系 組 學 位 學 程 辦 理 外 語 課 程 免 修 標 準 請 參 閱 本 校 學 生 抵 免 學 分 辦 法 26

27 肆 大 一 通 識 課 程 分 級 授 課 篇 外 文 領 域 語 文 類 別 選 填 : 一 承 辦 單 位 : 共 同 科 目 與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 分 機 : ) 二 選 填 時 間 :103 年 8 月 14 日 上 午 9 時 起 至 8 月 27 日 上 午 9 時 止 三 說 明 : ( 一 ) 選 填 路 徑 : 學 校 首 頁 本 校 學 生 學 生 專 區 校 園 服 務 課 業 服 務 新 生 網 路 報 到 外 文 領 域 選 填 志 願 ( 二 ) 注 意 事 項 : 外 文 領 域 課 程 為 六 選 一 之 課 程, 經 選 定 語 文 類 別 後 不 得 任 意 更 改 修 習 語 文, 例 如 : 選 填 韓 文 者 即 不 可 再 選 填 英 文, 同 學 務 請 審 慎 考 慮 自 6 種 外 文 ( 英 文 法 文 德 文 日 文 韓 文 俄 文 ) 中 依 以 下 身 分 別 選 填 1 種, 選 填 後 將 不 得 更 改 A. 以 下 身 分 者 須 選 填 英 文 B. 以 下 身 分 者 可 選 填 法 德 日 韓 俄 之 外 文 1. 全 商 系 英 文 系 新 聞 系 政 治 系 及 資 傳 系 之 學 生 2. 大 學 指 考 新 生, 英 文 科 原 始 成 績 低 於 錄 取 本 校 學 生 平 均 成 績 者 3. 大 學 甄 試 新 生, 英 文 科 原 始 成 績 在 均 標 (10 級 分 ) 以 下 者 4. 未 選 填 外 文 領 域 課 程 者 1. 大 學 指 考 新 生, 英 文 科 原 始 成 績 在 錄 取 本 校 學 生 平 均 成 績 ( 含 ) 以 上 者 2. 大 學 甄 試 新 生, 英 文 科 原 始 成 績 在 均 標 (10 級 分, 含 ) 以 上 者 備 註 : 日 文 系 韓 文 系 俄 文 系 法 文 系 德 文 系 學 生, 不 得 選 填 本 系 所 開 之 外 文 領 域 課 程 例 如 日 文 系 學 生 不 得 選 填 日 文, 韓 文 系 學 生 不 得 選 填 韓 文 ( 三 ) 新 生 可 於 103 年 9 月 10 日 起 上 網 查 詢 課 程 : 本 校 學 生 學 生 專 區 校 園 服 務 課 業 服 務 選 課 : 1. 上 述 屬 於 A. 身 分 修 習 英 文 者, 已 由 學 校 進 行 CB21 外 文 : 英 文 及 CB36 語 實 : 英 語 實 習 編 班 作 業, 同 學 毋 須 上 網 選 課 2. 屬 於 B. 身 分 選 填 法 德 日 韓 俄 任 一 外 文 的 同 學, 請 於 9 月 11 日 上 午 9 時 起 至 9 月 12 日 止, 自 行 上 網 加 選 課 程 27

28 外 文 領 域 : 正 課 及 語 文 實 習 選 課 : 一 承 辦 單 位 : 共 同 科 目 與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 分 機 : ) 二 選 課 時 間 :103 年 9 月 11 日 上 午 9 時 起 至 9 月 12 日 止 三 說 明 : ( 一 ) 選 課 路 徑 : 學 校 首 頁 本 校 學 生 學 生 專 區 ( 二 ) 注 意 事 項 : 校 園 服 務 課 業 服 務 選 課 1. 前 述 屬 於 A. 身 分 修 習 英 文 者, 已 由 學 校 進 行 CB21 外 文 : 英 文 及 CB36 語 實 : 英 語 實 習 編 班 作 業, 同 學 毋 須 上 網 選 課 2. 屬 於 B. 身 分 選 填 法 德 日 韓 俄 任 一 外 文 的 同 學, 請 於 9 月 11 日 上 午 9 時 起 至 9 月 12 日 止, 自 行 上 網 加 選 : 外 文 正 課 及 語 文 實 習 ( 修 習 外 文 領 域 之 外 文 正 課 及 語 文 實 習, 以 同 一 種 語 言 為 限, 例 如 : 正 課 若 為 CB15 外 文 : 法 文, 語 文 實 習 課 程 則 需 搭 配 修 習 CB40 語 實 : 法 語 實 習 ) 3. 若 因 所 選 語 文 類 別 之 開 課 班 級, 課 程 時 段 與 學 生 所 屬 學 系 課 程 衝 堂 者, 可 改 選 其 他 語 文 類 別 外 文 正 課 及 語 文 實 習 4. 選 填 法 德 日 韓 俄 任 一 外 文, 若 因 選 填 人 數 未 達 開 班 人 數 致 無 課 可 選 者, 同 學 可 改 選 其 他 語 文 類 別 外 文 正 課 及 語 文 實 習 5. 各 類 語 文 課 程 科 目 代 號 如 下 : 外 文 正 課 CB15 外 文 : 法 文 CB12 外 文 : 德 文 CB06 外 文 : 日 文 CB09 外 文 : 韓 文 CB18 外 文 : 俄 文 CB21 外 文 : 英 文 語 文 實 習 CB40 語 實 : 法 語 實 習 CB39 語 實 : 德 語 實 習 CB37 語 實 : 日 語 實 習 CB38 語 實 : 韓 語 實 習 CB41 語 實 : 俄 語 實 習 CB36 語 實 : 英 語 實 習 基 本 能 力 測 驗 中 文 能 力 檢 測 : 一 承 辦 單 位 : 共 同 科 目 與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 分 機 : ) 二 測 驗 時 間 :103 年 8 月 14 日 上 午 9 時 起 至 9 月 3 日 上 午 9 時 止 三 測 驗 路 徑 : 至 學 校 首 頁 本 校 學 生 意 向 調 查 新 生 中 文 能 力 測 驗 四 注 意 事 項 : 此 測 驗 紀 錄 將 作 為 在 學 期 間 的 課 程 ( 含 輔 導 ) 之 用, 請 務 必 於 規 定 時 間 內 完 成 測 驗 28

29 電 腦 ( 資 訊 ) 領 域 課 程 能 力 分 班 檢 測 : 一 承 辦 單 位 : 共 同 科 目 與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 分 機 : ) 二 測 驗 時 間 :103 年 8 月 14 日 上 午 9 時 起 至 8 月 27 日 上 午 9 時 止 三 測 驗 路 徑 : 至 學 校 首 頁 本 校 學 生 意 向 調 查 新 生 電 腦 能 力 測 驗 四 注 意 事 項 : 電 腦 ( 資 訊 ) 領 域 課 程 為 大 一 必 修 課 程, 須 上 網 參 加 新 生 電 腦 能 力 測 驗, 電 腦 領 域 課 程 將 根 據 此 測 驗 結 果, 採 能 力 分 班 授 課, 由 學 校 統 一 編 班 五 電 腦 課 程 分 班 結 果 : 同 學 於 103 年 9 月 10 日 起 可 自 行 上 網 查 詢 : 本 校 學 生 校 園 服 務 課 業 服 務 選 課 人 文 通 識 社 會 通 識 及 自 然 通 識 課 程 選 課 事 宜 : 一 承 辦 單 位 : 共 同 科 目 與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 分 機 : ) 二 選 課 時 間 :103 年 9 月 16 日 至 9 月 23 日, 每 日 上 午 9 時 至 隔 日 上 午 7 時 三 說 明 : ( 一 ) 選 課 路 徑 : 學 校 首 頁 本 校 學 生 學 生 專 區 校 園 服 務 課 業 服 務 選 課 ( 二 ) 注 意 事 項 : 1. 本 校 學 生 依 學 系 領 域 應 修 通 識 領 域 課 程 學 分 數 如 下 表 : 通 識 領 域 學 系 領 域 語 文 人 文 學 科 人 文 通 識 歷 史 社 會 科 學 社 會 通 識 自 然 科 學 與 數 學 自 然 通 識 電 腦 資 訊 總 計 學 分 人 文 藝 術 社 會 科 學 自 然 科 學 人 文 通 識 社 會 通 識 及 自 然 通 識 每 學 期 可 修 習 二 門 課 程 3. 大 一 新 生 於 入 學 之 第 一 學 期 已 預 先 安 排 一 門 通 識 課 程 ( 人 文 通 識 社 會 通 識 或 自 然 通 識 ), 同 學 可 於 上 述 選 課 期 間 自 行 上 網 調 整 4. 其 他 相 關 規 定 請 詳 閱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共 同 科 目 與 通 識 課 程 修 習 要 點 : 學 校 首 頁 行 政 單 位 共 同 科 目 與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點 選 通 識 課 程 修 習 要 點 ( 29

30 伍 權 益 篇 填 寫 兵 役 資 料 - 女 生 免 ( 詳 見 附 件 : 第 47 頁 ): 一 承 辦 單 位 : 學 生 事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 分 機 :12105) 二 時 間 :103 年 8 月 14 日 至 103 年 9 月 4 日 止 三 為 協 助 役 男 學 生 及 已 役 畢 後 備 軍 人 學 生, 辦 理 申 請 緩 征 或 儘 後 召 集 作 業, 請 全 部 男 同 學 務 必 填 妥 紙 本 之 學 生 兵 役 資 料 表 ( 詳 見 附 件 : 第 47 頁 ),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請 黏 貼 於 兵 役 資 料 表 上 ; 若 已 服 役 學 生 請 另 附 退 伍 令 影 本 ; 免 役 體 位 學 生 請 另 附 免 役 證 明 影 本 並 皆 浮 貼 於 表 後 四 9 月 11 日 至 12 日 大 學 入 門 時 交 至 大 恩 館 2 樓 生 輔 組 或 9 月 10 日 前 郵 寄 至 :111 台 北 市 士 林 區 華 岡 路 55 號,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生 輔 組 郭 美 雪 小 姐 收, 信 封 左 下 角 註 明 : 兵 役 資 料 表 ( 請 以 平 信 寄 出 即 可 ) 五 在 校 期 間 若 戶 籍 有 所 異 動 者, 請 攜 帶 身 分 證 至 生 輔 組 更 改 六 83 年 次 ( 含 ) 以 後 出 生 之 男 學 生, 畢 業 後 仍 須 服 4 個 月 常 備 兵 役 軍 事 訓 練, 故 兵 役 現 況 請 勾 選 役 男 ( 未 服 兵 役 ) 申 請 宿 舍 :( 一 般 生 上 網 申 請 特 殊 生 證 件 書 面 申 請 ) 一 承 辦 單 位 : 學 生 事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 分 機 :12106) 二 申 請 時 間 :103 年 8 月 12 日 至 8 月 20 日 下 午 23 時 30 分 上 網 填 寫 ( 逾 時 視 同 放 棄 ) 三 申 請 對 象 : 大 一 新 生 四 一 般 生 上 網 申 請 條 件 : 籍 設 大 台 北 地 區 ( 除 新 北 市 坪 林 區 瑞 芳 區 貢 寮 區 萬 里 區 金 山 區 石 門 區 三 芝 區 平 溪 區 及 雙 溪 區 等 偏 遠 地 區 外 ) 不 得 申 請, 其 他 縣 市 地 區 學 生 皆 可 上 網 申 請 ( 戶 籍 以 報 考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之 戶 籍 地 為 主, 甄 選 入 學 學 生 以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報 名 時 之 戶 籍 地 為 主 ) 五 特 殊 生 書 面 申 請 條 件 : 身 心 障 礙 生 低 收 入 戶 生 中 低 收 入 戶 生 及 戶 籍 設 離 島 地 區 之 同 學 優 先 核 定 分 配 ( 戶 籍 以 報 考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之 戶 籍 為 主, 甄 選 入 學 學 生 以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報 名 時 之 戶 籍 地 為 主 ) 申 請 者 依 身 份 別 請 傳 真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或 離 島 生 全 戶 戶 口 名 簿 影 本 乙 份, 並 請 註 明 系 級 姓 名 學 號 聯 絡 電 話 及 申 請 宿 舍 字 樣, 於 103 年 8 月 20 日 前 傳 真 至 , 經 查 核 資 格 符 合 者, 得 以 優 先 分 配 床 位 ( 無 須 上 網 申 請 ); 若 資 格 不 符 者, 將 另 行 通 知 六 申 請 程 序 : 請 上 學 校 網 頁 填 寫, 本 校 學 生 申 請 / 報 名 作 業 學 生 宿 舍 申 請 作 業 七 抽 籤 作 業 : 103 年 8 月 21 日 下 午 1:00 於 本 校 大 恩 館 307 教 室 以 電 腦 公 開 抽 籤, 屆 時 歡 迎 家 長 及 同 學 出 席 觀 摩 八 結 果 查 詢 :103 年 8 月 21 日 1:30 後, 請 上 項 次 6 申 請 網 頁 查 詢 抽 中 同 學 因 故 欲 放 棄 床 位 者, 請 寫 上 放 棄 床 位 切 結 書 字 樣 及 系 級 姓 名 學 號 及 聯 絡 電 話 等 內 容, 並 於 103 年 8 月 27 日 前 傳 真 至 抽 中 住 宿 同 學 可 於 103 年 9 月 7 日 後 直 接 向 各 住 宿 館 樓 宿 舍 輔 導 員 報 到 入 住 ( 配 合 9 月 11 日 至 12 日 大 學 入 門 活 動 ) 九 繳 費 作 業 :103 年 8 月 27 日 前 繳 費 請 上 網 址 點 選 本 校 學 生 進 入 學 生 專 區 登 入 帳 號 及 密 碼 點 選 30

31 財 務 服 務, 再 點 選 學 雜 費 明 細 查 詢 繳 費 方 式 有 二 : 方 式 一 : 從 學 雜 費 明 細 查 詢 功 能 中, 查 看 住 宿 費, 以 ATM( 自 動 櫃 員 機 ) 繳 費 轉 帳 方 式 跨 行 匯 款 或 自 行 列 印 住 宿 繳 費 單 至 中 國 信 託 銀 行 四 大 超 商 郵 局 先 行 繳 交 住 宿 費 選 擇 此 項 繳 費 方 式, 只 需 先 繳 住 宿 費 方 式 二 : 從 學 雜 費 明 細 查 詢 功 能 點 選 下 載 繳 費 單 下 載 列 印 繳 費 單 ( 含 住 宿 費 ), 辦 理 助 學 貸 款, 或 利 用 ATM( 自 動 櫃 員 機 ) 繳 費 轉 帳 跨 行 匯 款 或 至 四 大 超 商 郵 局 中 國 信 託 銀 行 各 地 分 行 繳 交 費 用 選 擇 此 項 繳 費 方 式, 係 學 雜 費 與 住 宿 費 合 併 繳 交 十 注 意 事 項 : 學 生 住 宿 係 屬 團 體 生 活, 凡 患 有 心 臟 病 精 神 病 及 其 他 傳 染 疾 病 者, 請 自 行 考 量 在 不 妨 礙 大 多 數 同 學 情 況 下 申 請 宿 舍, 惟 請 先 行 提 出, 俾 能 獲 得 較 多 協 助 新 生 申 請 宿 舍 作 業 流 程 圖 : 申 請 宿 舍 ( 時 間 :103/8/4 ~ 103/8/20 日 下 午 23:30 止 ) 宿 舍 抽 籤 時 間 :103/8/21 日 下 午 13:00 身 心 障 礙 生 低 收 入 戶 生 中 低 收 入 戶 生 及 戶 籍 設 離 島 之 同 學 公 布 結 果 ( 查 詢 時 間 :103/8/ 日 13:30 查 詢 方 式 : 請 進 入 本 校 網 頁 : 本 校 學 生 登 入 帳 號 密 碼 ) 抽 中 未 抽 中 請 將 身 分 別 資 料 (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或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或 離 島 全 戶 戶 口 名 簿 影 本 乙 份 ( 戶 籍 以 報 考 大 考 入 學 考 試 之 戶 籍 為 主, 甄 選 入 學 學 生 以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報 名 時 之 戶 籍 地 為 主 ), 並 請 註 明 姓 名 學 系 學 號 及 聯 絡 電 話, 並 加 註 申 請 宿 舍 字 樣,) 傳 真 至 生 活 輔 導 組 傳 真 電 話 : 繳 費 ( 請 於 103 年 8 月 27 日 前 繳 費 ) 1. 繳 費 方 式 一 ( 住 宿 與 學 雜 費 分 開 繳 ): 從 學 雜 費 明 細 查 詢 功 能 中, 查 看 住 宿 費, 以 ATM( 自 動 櫃 員 機 ) 繳 費 轉 帳 方 式 跨 行 匯 款 或 自 行 列 印 住 宿 繳 費 單 至 中 國 信 托 銀 行 四 大 超 商 郵 局 先 行 繳 交 住 宿 費 選 擇 此 項 繳 費 方 式, 只 需 先 繳 住 宿 費 2. 繳 費 方 式 二 ( 住 宿 費 與 學 雜 費 一 併 繳 交 ): 從 學 雜 費 明 細 查 詢 功 能 點 選 下 載 繳 費 單 下 載 列 印 繳 費 單 ( 含 住 宿 費 ), 利 用 ATM( 自 動 櫃 員 機 ) 繳 費 轉 帳 跨 行 匯 款 或 至 四 大 超 商 郵 局 中 國 信 託 銀 行 各 地 分 行 繳 交 費 用 選 擇 此 項 繳 費 方 式, 係 學 雜 費 與 住 宿 費 合 併 繳 交 校 外 租 屋 之 學 生 可 參 考 校 外 租 屋 查 詢 暨 租 賃 契 約 書 : 或 電 完 成 申 請 手 續 學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查 驗 資 格 不 符 者 將 個 別 通 知 申 請 人 31

32 校 外 租 屋 : 一 校 外 租 屋 資 訊 查 詢 方 式 : 1. 租 屋 查 詢 網 頁 : 請 由 本 校 首 頁 點 選 文 大 校 外 租 屋 網 查 詢 手 機 版 APP 租 屋 查 詢 ( 目 前 僅 供 Android 系 統 使 用 ;ios 系 統 可 使 用 web 功 能 ) 3. 以 上 兩 種 均 有 有 查 詢 連 結 並 提 供 操 作 圖 文 教 學 下 載 4. 如 有 任 何 問 題, 可 聯 繫 軍 訓 室 詢 問, 電 話 (02) 轉 傅 教 官 二 租 屋 需 確 認 兩 件 事 : 1. 確 認 該 租 屋 經 過 本 校 消 防 安 全 檢 查, 並 領 有 本 校 頒 發 之 賃 居 安 全 訪 視 標 章 ( 請 房 東 出 示, 核 對 租 屋 地 址, 效 期 為 二 年 ) 2. 確 認 租 屋 為 房 東 本 人, 檢 視 房 屋 權 狀 及 身 分 證 明, 如 非 本 人, 需 有 房 東 授 權 委 託 書, 以 免 受 騙 三 租 屋 注 意 事 項 : 1. 學 校 宿 舍 抽 籤 時 間 為 8 月 21 日, 如 要 參 加 學 校 宿 舍 抽 籤 或 候 補 宿 舍 者, 請 勿 先 行 租 屋 及 預 付 訂 金, 否 則 中 籤 後 退 租 即 屬 違 約, 訂 金 將 遭 沒 收 無 法 退 還 2. 避 免 承 租 違 法 地 下 室 改 建 頂 樓 加 蓋 之 租 屋, 及 木 板 ( 非 防 火 建 材 ) 隔 間 地 處 偏 遠 之 租 屋, 以 維 安 全 四 有 關 租 屋 訂 金 押 租 金 標 章 樣 式 及 修 繕 責 任 等 常 見 問 題, 請 上 本 校 外 租 屋 網 查 詢 折 抵 役 期 : 一 承 辦 單 位 : 軍 訓 室 ( 分 機 :14603) 二 說 明 : 1. 實 施 作 法 : 凡 曾 於 高 級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修 習 且 成 績 合 格 之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軍 事 訓 練 課 程 ( 包 括 軍 訓 國 防 通 識 全 民 國 防 ), 得 向 就 讀 學 校 軍 訓 室 或 教 官 室 提 出 成 績 單 正 本, 經 核 對 驗 證 無 誤 後, 以 每 8 堂 課 折 減 1 日, 折 減 役 期 2. 本 校 修 習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軍 事 訓 練 課 程 折 抵 日 數 如 下 : 役 男 年 次 役 種 ( 時 間 ) 修 習 課 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五 專 前 3 年 級 相 當 層 級 進 修 學 校 可 折 減 役 ( 訓 ) 期 日 數 大 專 校 院 五 專 後 2 年 級 相 當 層 及 進 修 學 校 折 減 起 算 日 折 減 上 限 軍 訓 每 8 堂 課 每 8 堂 課 折 算 1 日 82 年 次 以 前 常 備 兵 役 現 役 或 替 代 役 (1 年 ) 國 防 通 識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折 算 1 日 30 日 退 伍 日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軍 事 訓 練 課 程 至 多 7 日 至 多 22 日 83 年 次 以 後 常 備 兵 役 軍 事 訓 練 (4 個 月 )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軍 事 訓 練 課 程 至 多 5 日 至 多 10 日 15 日 第 2 階 段 ( 專 長 訓 練 ) 結 訓 日 32

33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 一 承 辦 單 位 : 學 生 事 務 處 衛 生 保 健 組 ( 分 機 :12304) 二 說 明 : 為 降 低 家 庭 因 學 生 罹 患 疾 病 或 遭 遇 意 外 事 故 所 受 之 經 濟 損 失, 鼓 勵 學 生 一 律 參 加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保 險 費 納 入 學 雜 費 統 一 收 取 學 務 處 衛 生 保 健 組 負 責 輔 導 同 學 申 請 理 賠 並 代 收 申 請 資 料 健 康 檢 查 : 一 承 辦 單 位 : 學 務 處 衛 生 保 健 組 ( 分 機 :12303) 二 時 間 : 大 學 入 門 活 動 時 間 三 說 明 : 健 康 的 身 心 是 學 習 與 生 活 的 基 礎, 健 康 檢 查 則 是 評 估 生 理 健 康 狀 態 的 必 要 措 施 低 收 入 戶 同 學, 請 於 健 檢 當 日 持 證 明 文 件 ( 正 本 與 影 本 ), 即 可 免 繳 費 用 ;103 學 年 度 欲 休 學 之 新 生, 則 可 免 做 健 康 檢 查 健 康 檢 查 流 程 如 下 圖 已 於 今 年 6/11~9/12 期 間 做 過 健 康 檢 查 否 是 大 學 入 門 活 動 時 交 健 檢 報 告 影 印 本 至 大 孝 館 五 樓 健 檢 服 務 台 自 行 至 校 外 健 檢 ( 不 須 禁 食 ) 到 校 健 檢 ( 不 須 禁 食 ) 自 文 大 首 頁 最 新 公 告 或 cufasystem/download/ download.asp?cufa_unit=cufac 下 載 健 檢 表 時 間 : 大 學 入 門 活 動 時, 各 班 由 輔 導 員 依 分 配 時 間 引 導 至 健 檢 現 場 上 午 08:00-11:30 下 午 01:00-04:30 地 點 : 大 孝 館 五 樓 持 健 檢 表 至 公 私 立 醫 院 健 檢 大 學 入 門 活 動 時 交 健 檢 報 告 影 印 本 至 大 孝 館 五 樓 健 檢 服 務 台 ( 當 日 無 法 繳 交 者, 請 於 10/13 前 交 至 大 恩 館 二 樓 衛 生 保 健 組 ) 費 用 :450 元, 現 場 繳 交 ( 體 育 國 術 國 劇 系 一 年 級 同 學 需 加 做 心 電 圖 ) 健 檢 表 : 當 日 發, 健 檢 前 須 填 妥 基 本 資 料 缺 檢 項 目 現 場 繳 費 補 檢 符 合 檢 查 項 目 完 成 注 意 : 一. 各 醫 院 對 相 同 檢 查 之 收 費 標 準 不 一, 若 欲 在 校 外 檢 查, 請 務 必 自 行 詢 價 二. 為 協 助 學 生 在 健 康 與 安 全 的 狀 況 下 學 習, 請 家 長 務 必 填 寫 本 手 冊 第 45 頁 學 生 病 史 調 查 表 及 通 報 同 意 書, 並 於 健 檢 當 天 繳 交 健 檢 單 位, 或 於 開 學 後 交 至 大 恩 館 二 樓 衛 生 保 健 組 33

34 陸 問 卷 調 查 類 填 寫 新 生 心 理 測 驗 問 卷 : 一 承 辦 單 位 : 學 生 事 務 處 學 生 諮 商 中 心 ( 分 機 :12611) 二 時 間 :103 年 8 月 14 日 至 103 年 9 月 9 日 止 三 說 明 : 本 校 學 生 學 生 專 區 校 園 服 務 意 見 調 查 新 生 心 理 測 驗 為 增 進 同 學 對 於 自 我 心 理 健 康 之 了 解, 並 協 助 全 校 新 鮮 人 適 應 校 園 生 活, 特 以 本 項 問 卷 進 行 評 估, 以 利 早 期 協 助 學 生 進 入 大 學 之 心 理 適 應, 並 提 供 專 業 諮 商 輔 導 服 務 之 參 考, 請 您 依 照 實 際 狀 況 填 答 本 中 心 將 恪 遵 保 密 原 則, 測 驗 相 關 之 基 本 資 料 與 填 答 結 果, 將 以 機 密 的 方 式 處 理, 並 將 測 驗 結 果 彙 入 導 師 資 訊 平 台, 供 導 師 輔 導 之 參 考 34

35 柒 生 涯 啟 動 篇 幫 助 您 紀 錄 與 自 我 管 理 之 學 生 生 涯 歷 程 檔 案 人 生 是 一 趟 旅 程, 我 們 享 受 大 學 時 光 當 下 的 風 景, 也 記 錄 你 我 的 生 命 軌 跡! 任 務 時 間 :9 月 8 日 前 任 務 一 : 馬 上 登 入 E-PORTFOLIO 平 台 說 明 : 登 入 學 生 專 區 校 園 服 務 四 合 e 生 涯 歷 程 檔 案 管 理 開 始 使 用 任 務 二 : 請 貼 個 人 大 頭 照 與 撰 寫 一 篇 我 對 大 學 的 期 望 文 章 說 明 : 親 愛 的 同 學, 恭 喜 您 成 為 華 岡 新 鮮 人, 請 您 寫 下 對 於 大 學 的 期 許, 內 容 不 設 限, 可 填 寫 關 於 未 來 的 課 業 規 劃 社 團 證 照 人 際 關 係 等, 親 愛 的 新 鮮 人, 要 認 真 撰 寫, 四 年 後 等 你 / 妳 回 顧, 看 看 你 / 妳 有 何 變 化? 任 務 三 : 請 分 享 您 的 文 章 說 明 : 請 於 網 頁 左 上 角 點 選 寫 文 章 項 目 選 取 自 我 介 紹, 標 題 請 寫 我 對 大 學 的 期 望, 並 於 文 章 寫 完 儲 存 前, 選 取 公 開 設 定 全 部 公 開 與 大 家 分 享 任 務 獎 勵 : 將 有 機 會 獲 得 圖 書 禮 卷 200 元 如 有 疑 問 請 連 絡 : 學 生 事 務 處 職 涯 發 展 與 校 友 服 務 組 ( 分 機 :12505) 為 協 助 同 學 紀 錄 大 學 四 年 求 學 過 程 中 的 學 習 歷 程, 可 將 在 校 期 間 的 校 內 外 學 經 歷 建 檔 ( 包 含 自 主 學 習 計 畫 書 必 選 修 課 程 作 品 集 工 讀 經 歷 專 業 能 力 證 照 校 外 活 動 成 就 等 ), 更 可 以 直 接 輸 出 成 獨 一 無 二 的 個 人 電 子 履 歷 表 ( 書 ), 是 未 來 應 徵 學 校 工 讀 生 時 一 定 要 繳 交 的 文 件 喔! 且 同 學 可 透 過 相 關 Blog 的 功 能, 與 同 學 分 享 個 人 文 章 及 秀 照 片, 讓 你 更 快 結 交 及 認 識 新 同 學! 35

36 幫 助 您 探 索 與 了 解 自 我 之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職 能 平 台 (UCAN) 任 務 時 間 :9 月 8 日 前 念 大 學 的 目 的 有 很 多, 我 們 可 以 敞 開 心 胸 去 追 尋 知 識 去 思 考 生 命 探 索 自 我, 並 讓 自 己 成 為 一 顆 發 亮 的 星 星! 任 務 一 : 馬 上 登 入 UCAN 平 台 說 明 : 登 入 學 生 專 區 校 園 服 務 四 合 e 就 業 職 能 診 斷 平 台 開 始 使 用 任 務 二 : 馬 上 完 成 職 業 興 趣 探 索 說 明 :UCAN 平 台 是 教 育 部 特 別 針 對 大 專 生 所 建 置, 結 合 職 業 興 趣 探 索 及 職 能 診 斷, 讓 同 學 提 前 了 解 職 場 需 求 與 職 能, 為 讓 同 學 探 索 與 了 解 自 己, 請 先 進 入 UCAN 平 台 裡, 進 行 職 業 興 趣 探 索, 測 驗 你 的 興 趣 特 質 跟 偏 好 適 合 從 事 的 職 業 為 何? 依 據 我 最 喜 歡 哪 些 活 動 我 認 為 自 己 有 哪 些 特 質 及 我 喜 歡 哪 些 科 目 三 個 面 向 進 行 自 我 評 量, 瞭 解 個 人 較 感 興 趣 的 職 涯 類 型 有 哪 些, 以 作 為 未 來 職 涯 方 向 的 參 考 任 務 三 : 馬 上 完 成 職 能 診 斷 說 明 : 讓 您 了 解 目 前 職 場 需 具 備 的 軟 實 力 為 何? 而 您 目 前 的 狀 態 為 何? 如 果 有 任 何 疑 問, 歡 迎 於 大 學 入 門 活 動 詢 問 或 是 開 學 後 前 來 職 發 組 諮 詢 任 務 獎 勵 : 將 有 機 會 獲 得 圖 書 禮 卷 200 元 如 有 疑 問 請 連 絡 : 學 生 事 務 處 職 涯 發 展 與 校 友 服 務 組 ( 分 機 :12505) 36

37 捌 社 團 活 動 與 各 類 宣 導 類 學 生 社 團 : 一 承 辦 單 位 : 學 生 事 務 處 課 外 活 動 組 ( 分 機 : ~ ) 二 說 明 : 本 校 目 前 學 生 社 團 共 有 144 個, 包 含 一 般 學 生 社 團 以 及 全 校 學 生 組 成 之 學 生 會 應 屆 畢 業 生 組 成 之 畢 服 會, 與 研 究 生 組 成 之 研 究 生 幹 事 會 等 全 校 性 學 生 社 團, 並 配 置 專 業 指 導 老 師 及 行 政 指 導 老 師 各 一 位 另 外, 課 外 活 動 組 也 積 極 舉 辦 社 團 負 責 人 研 習 營 幹 部 研 習 營 康 樂 輔 導 人 才 研 習 營 新 生 校 歌 合 唱 比 賽 社 團 負 責 人 溝 通 座 談 會 及 燈 光 音 響 研 習 營 等 研 習 活 動, 希 望 活 絡 校 園 氣 氛, 增 加 學 生 學 習 廣 度, 期 望 學 生 社 團 能 蓬 勃 發 展 且 人 才 輩 出 為 推 動 社 團 e 化, 提 升 社 團 服 務, 目 前 均 要 求 社 團 需 設 置 專 屬 網 頁, 讓 師 生 了 解 學 生 社 團 活 動 現 況 各 學 生 社 團 之 詳 細 介 紹 及 參 加 方 式, 請 參 閱 社 團 總 覽 網 站, 網 址 如 下 : 進 入 學 生 社 團 活 動 項 目 學 生 社 團 分 類 與 名 稱 一 覽 表 社 團 性 質 社 團 名 稱 系 所 學 會 全 校 性 康 樂 類 服 務 類 生 命 關 懷 類 農 學 院 藝 術 學 院 理 學 院 教 育 學 院 法 學 院 商 學 院 (1) 生 應 (2) 土 資 (3) 動 科 (4) 園 生 (5) 森 保 (6) 營 養 (1) 國 劇 (2) 舞 蹈 (3) 國 樂 (4) 音 樂 (5) 美 術 (6) 戲 劇 (1) 地 理 (2) 大 氣 (3) 光 物 (4) 應 數 (5) 化 學 (6) 地 質 (7) 生 科 (1) 體 育 (2) 國 術 (3) 教 育 (4) 心 輔 (5) 運 健 (1) 法 律 (1) 財 金 (2) 觀 光 (3) 資 管 (4) 國 貿 (5) 國 企 (6) 會 計 社 會 科 學 院 (1) 政 治 (2) 勞 工 (3) 經 濟 (4) 社 福 (5) 行 管 (6) 政 研 所 (7) 中 山 所 外 語 學 院 新 傳 學 院 文 學 院 環 設 學 院 工 學 院 (1) 韓 文 (2) 日 文 (3) 法 文 (4) 德 文 (5) 英 文 (6) 俄 文 (1) 廣 告 (2) 資 傳 (3) 大 傳 (4) 新 聞 (1) 中 文 (2) 文 藝 (3) 史 學 (4) 哲 學 (1) 市 政 (2) 景 觀 (3) 建 築 (1) 機 械 (2) 電 機 (3) 紡 工 (4) 化 材 (5) 資 工 行 政 輔 導 老 師 林 倩 如 吳 玥 玲 陳 韻 卉 簡 尹 庭 黃 伊 萱 (1) 研 究 生 幹 事 會 黃 伊 萱 (2) 畢 業 生 服 務 委 員 會 林 倩 如 (3) 學 生 會 陳 韻 卉 (1) 康 輔 (2) 嚕 啦 啦 (3) 熱 門 舞 蹈 (4) 世 界 舞 蹈 (5) 國 際 標 準 舞 (6) 國 樂 (7) 口 琴 (8) 吉 他 (9) 詞 曲 創 作 (10) 管 樂 (11) 話 劇 (12) 布 袋 戲 (13) 魔 術 (14) 合 唱 團 (1) 華 服 (2) 同 濟 (3) 羅 浮 群 (4) 手 語 (5) 基 友 (6) 桃 友 (7) 竹 苗 友 (8) 中 友 (9) 投 友 (10) 雲 友 (11) 嘉 友 (12) 南 友 (13) 雄 友 (14) 屏 友 (15) 蘭 友 (16) 花 東 友 (17) 金 友 (18) 原 薪 (19) 僑 生 聯 誼 (20) 陸 生 聯 誼 (21) 轉 學 生 聯 誼 (1) 慧 智 (2) 慈 濟 青 年 (3) 聖 經 真 理 研 究 (4) 基 督 徒 真 善 美 (5) 弘 道 (6) 生 命 潛 能 (7) 崇 德 青 年 (8) 法 輪 佛 法 (9) 易 學 研 究 (10) 占 星 研 究 (11) 如 來 實 證 (12) 中 智 佛 學 社 (13) 尊 重 生 命 (14) 性 別 研 究 數 量 60 3 林 倩 如 14 吳 玥 玲 21 陳 韻 卉 14 37

38 學 藝 類 (1) 中 醫 (2) 經 濟 商 管 (3) 廣 告 設 計 (4) 軍 事 研 習 (5) 攝 影 (6) 吧 檯 工 作 (7) 卡 通 漫 畫 (8) 大 地 領 隊 群 (9) 彩 妝 研 習 (10) 象 棋 (11) 天 文 簡 尹 庭 16 (12) 國 際 法 學 (13) 演 辯 (14) 科 技 創 意 (15) 鳳 鳴 吟 (16) 文 創 編 輯 體 能 類 (1) 登 山 (2) 身 心 合 一 養 身 (3) 體 操 (4) 桌 球 (5) 網 球 (6) 棒 壘 (7) 劍 道 (8) 空 手 道 (9) 合 氣 道 (10) 跆 拳 道 (11) 國 術 (12) 自 由 搏 擊 (13) 台 灣 武 藝 黃 伊 萱 16 (14) 柔 術 (15) 羽 球 (16) 足 球 備 註 : 課 外 活 動 組 於 每 學 期 初 於 百 花 池 廣 場 辦 理 社 團 聯 合 招 新 活 動, 每 位 同 學 可 自 由 選 擇 參 加 自 己 喜 愛 的 社 團 交 通 資 訊 1. 開 車 資 訊 : (1) 中 山 高 : 由 重 慶 北 路 出 口 下 交 流 道, 往 士 林 方 向 沿 重 慶 北 路, 直 行 經 百 齡 橋 後 行 駛 中 正 路, 再 銜 接 仰 德 大 道 行 駛 大 約 8 公 里, 至 山 仔 后 ( 公 車 文 化 大 學 站 ) 左 轉 華 岡 路, 即 可 達 到 本 校 (2) 汐 五 高 架 段 : 由 環 河 北 路 北 上 出 口 下 交 流 道, 往 士 林 方 向 行 駛, 銜 接 中 正 路 行 駛 百 齡 橋 後, 再 銜 接 仰 德 大 道 行 駛 大 約 8 公 里, 至 山 仔 后 ( 公 車 文 化 大 學 站 ) 左 轉 華 岡 路, 即 可 達 到 本 校 2. 公 車 資 訊 : (1)260 公 車 : 於 台 北 火 車 站 北 二 門 出 口 處 搭 乘 260, 於 文 化 大 學 站 下 車, 約 步 行 10 分 鐘 至 本 校 (2) 紅 5 公 車 : 搭 乘 捷 運 淡 水 線 至 劍 潭 站 下 車, 一 號 出 口 處 搭 乘 紅 5 公 車 於 文 化 大 學 站 下 車, 約 步 行 10 分 鐘 至 本 校 ( 上 課 期 間 直 達 校 區 ) (3)303 公 車 : 搭 乘 捷 運 淡 水 線 至 劍 潭 站 下 車, 轉 乘 303 公 車, 於 山 仔 后 站 下 車, 約 步 行 10 分 鐘 至 本 校 ( 上 課 期 間 直 達 校 區 ) (4) 松 山 機 場 : 從 機 場 搭 乘 公 車, 至 民 權 東 路 中 山 北 路 口 ( 民 權 中 山 路 口 站 ) 下 車, 再 步 行 至 大 同 公 司 站 ( 晴 光 市 場 ) 轉 乘 260 公 車 至 本 校 從 捷 運 松 山 機 場 站 搭 乘 捷 運 文 湖 線 至 捷 運 劍 南 路 站 下 車, 轉 乘 光 華 巴 士 681 公 車 至 文 化 大 學 站 下 車, 約 步 行 10 分 鐘 到 校 38

39 公 車 站 捷 運 站 捷 運 轉 乘 站 捷 運 轉 乘 公 車 39

40 如 何 前 往 文 大 的 交 通 相 關 訊 息 ( 學 生 專 車 資 訊 ): 本 校 學 生 專 車 上 課 期 間 行 駛 時 間 及 停 靠 站 如 下 表 : 1. 學 生 專 車 時 刻 表 :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學 生 專 車 時 刻 表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台 北 車 站 -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06:40 09:10 06:50 11:10 07:00 12:10 07:10 13:10 08:10 14:10 星 期 六 台 北 車 站 -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07:10 08:10 09:10 11:10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 台 北 車 站 10:15 15:20 11:20 16:10 12:10 17:00 13:15 17:10 14:15 17:20 15:10 18:00 15:15 18:15 到 劍 潭 捷 運 站 區 間 車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 台 北 車 站 12:15 15:15 17:15 2. 學 生 專 車 行 駛 停 靠 站 台 北 -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行 駛 停 靠 站 1 台 北 車 站 東 三 門 左 上 方 大 客 車 臨 停 處 ( 捷 運 3 號 出 口 處 ) 2 劍 潭 捷 運 站 3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 台 北 行 駛 停 靠 站 1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2 泰 北 中 學 3 士 林 捷 運 站 4 銘 傳 大 學 5 劍 潭 捷 運 站 6 中 山 北 路 260 各 站 牌 7 台 北 車 站 東 三 門 前 由 於 山 路 狀 況 多, 為 顧 及 您 的 安 全 及 方 便, 本 校 特 別 安 排 了 便 捷 舒 適 的 專 車 供 您 搭 乘, 也 希 望 各 位 家 長 能 多 多 鼓 勵 您 的 子 女 使 用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更 能 落 實 節 能 減 碳, 共 同 為 地 球 的 環 保 盡 一 份 心 力 40

41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 一 學 校 固 定 吸 菸 區 ( 如 附 圖 ) 二 吸 菸 區 示 意 圖 : 1. 大 義 館 正 門 空 地 吸 菸 區 ( 大 義 館 與 基 督 大 道 之 間 吸 菸 區 ) 2. 大 倫 館 與 大 孝 館 間 吸 菸 區 ( 計 程 車 停 靠 處 旁 樹 林 圍 欄 ) 三 依 據 菸 害 防 制 法 第 十 六 條 規 定, 大 專 院 校 校 園 內 除 特 定 之 吸 菸 區 外 不 得 吸 菸, 違 者 將 被 處 以 元 罰 鍰 四 校 園 全 面 禁 止 吸 菸, 請 各 位 新 生 遵 守 校 規 : 1. 除 二 處 吸 菸 區 外, 包 括 校 園 室 內 室 外 廁 所 馬 路 頂 樓 及 陽 台 皆 禁 止 吸 菸 2. 依 照 本 校 學 生 獎 懲 規 則 第 八 條 第 五 款 : 亂 丟 菸 蒂 或 於 非 吸 菸 區 吸 菸 者, 予 以 申 誡 二 次, 爾 後 如 有 再 犯 除 加 重 處 分 外, 依 照 本 校 學 生 獎 懲 規 則 第 九 條 第 十 四 款 : 亂 丟 菸 蒂 或 於 非 吸 菸 區 吸 菸 屢 犯 或 不 服 糾 正, 予 以 記 過 一 至 二 次, 情 節 較 重 者, 將 函 送 衛 生 局 予 以 罰 款, 請 新 生 一 起 遵 守, 共 同 營 造 優 質 的 無 菸 校 園 學 習 環 境 41

42 尊 重 智 慧 財 產 權 宣 導 : 有 鑑 於 落 實 校 園 保 護 智 慧 財 產 權, 台 灣 學 術 網 路 管 理 及 大 學 校 園 教 科 書 影 印 管 理 是 目 前 重 要 的 課 題, 請 同 學 尊 重 智 慧 財 產 權, 切 勿 非 法 影 印 及 非 法 下 載, 以 免 侵 犯 他 人 著 作 權 建 議 同 學 可 以 向 學 長 姐 校 內 及 校 外 書 店 或 網 路 平 台 購 買 二 手 教 科 書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 由 於 本 校 位 處 陽 明 山 上, 山 區 道 路 與 一 般 平 面 道 路 的 行 車 方 式 有 很 大 的 不 同, 安 全 顧 慮 也 較 多, 仰 德 大 道 為 同 學 上 下 學 必 經 之 路, 其 危 險 路 段 為 : 格 致 路 和 菁 山 路 口 仰 德 大 道 陽 明 山 國 小 前 仰 德 大 道 和 永 公 路 口 仰 德 大 道 和 至 誠 路 口 國 安 局 前 轉 彎 道 等, 這 五 個 路 口 因 坡 度 大, 加 上 道 路 時 有 汽 車 留 下 油 漬, 機 車 騎 士 只 要 一 不 注 意 很 容 易 發 生 意 外 為 了 學 生 的 交 通 安 全, 本 校 採 取 了 以 下 措 施 : 一 學 校 備 有 學 生 專 車 協 請 大 眾 運 輸 業 者 加 強 學 生 上 下 學 期 間 之 運 輸 能 量 ; 此 外, 也 協 調 計 程 車 車 隊 實 施 共 乘 制 度, 以 利 及 時 需 求 二 為 維 持 校 園 內 安 全 與 寧 靜, 本 校 校 園 內 禁 止 機 車 進 入 三 基 於 機 車 在 山 路 上 的 危 險 性, 請 貴 家 長 暫 緩 為 子 女 購 買 機 車 以 策 安 全 四 隨 時 強 化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繪 製 交 通 安 全 卡 轉 發 全 校 新 生 提 醒 同 學 山 區 道 路 之 差 異, 並 告 知 預 防 車 禍 之 要 訣 與 學 校 週 邊 危 險 道 路 圖, 要 求 同 學 一 定 要 減 速 注 意 貴 子 弟 的 安 全 一 向 是 本 校 首 要 的 關 切 以 上 措 施 除 了 學 校 方 面 積 極 推 行 外, 亦 請 貴 家 長 能 提 醒 同 學 交 通 安 全 的 重 要, 一 方 面 多 加 利 用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更 希 望 減 少 騎 乘 機 車 上 下 學, 以 維 平 安 為 使 家 長 與 學 校 充 分 了 解 學 生 的 通 勤 動 態, 若 貴 子 弟 有 任 何 交 通 上 的 狀 況 與 需 求, 亦 請 隨 時 與 學 務 處 或 軍 訓 室 聯 絡, 以 利 協 助 處 理 為 荷 本 校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 (1) 警 衛 隊 #11911 (2) 軍 訓 教 官 值 班 室

43 沿 線 剪 下 親 愛 的 家 長 您 好 : 歡 迎 貴 子 弟 就 讀 本 校, 本 組 希 望 每 位 同 學 都 能 在 健 康 與 安 全 的 狀 況 下 學 習 現 擬 將 貴 子 弟 於 新 生 入 學 健 康 檢 查 表 中 所 填 寫 之 過 去 病 史 資 料, 以 密 件 方 式 通 知 相 關 教 師 ( 如 導 師 大 一 體 育 課 程 教 師 ), 以 提 供 必 要 的 協 助 及 教 學 輔 導 本 資 料 之 利 用 僅 如 上 述, 未 交 回 本 同 意 書 者, 一 律 視 為 不 同 意 敬 請 勾 選 是 否 同 意 通 知 師 長 :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家 長 或 法 定 監 護 人 簽 名 : 健 檢 當 天 繳 交 健 檢 單 位 或 開 學 後 交 至 大 恩 館 二 樓 衛 生 保 健 組 附 註 : 1. 若 同 意 將 貴 子 弟 之 健 康 狀 況 或 疾 病 史 讓 師 長 瞭 解 者, 請 填 寫 下 列 表 格 2. 煩 請 貴 家 長 勾 選 及 簽 名 後 郵 寄 回 本 組, 地 址 : 台 北 市 士 林 區 華 岡 路 55 號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衛 生 保 健 組, 或 於 校 內 新 生 健 檢 當 天 繳 交 予 健 檢 單 位 3. 若 有 相 關 疑 問, 請 洽 本 校 衛 生 保 健 組 朱 小 姐, 電 話 : 轉 姓 名 學 號 系 級 曾 患 下 列 疾 病, 請 勾 選 : 1. 肺 結 核 2. 心 臟 病 3. 肝 炎 4. 氣 喘 5. 腎 臟 病 6. 癲 癇 7. 紅 斑 性 狼 瘡 8. 血 友 病 9. 蠶 豆 症 過 去 病 史 10. 關 節 炎 11. 糖 尿 病 12. 癌 症 13. 精 神 疾 病 名 稱 : 14. 重 大 手 術 名 稱 : 15. 其 他 請 針 對 以 上 勾 選 之 情 況, 繼 續 選 填 適 當 的 說 明 已 痊 癒 ; 未 痊 癒, 但 停 止 治 療 ; 未 痊 癒, 定 期 回 診 ; 未 痊 癒, 視 病 情 回 診 ; 回 診 之 醫 院 名 稱 43

44 44

45 沿 線 剪 下 學 生 諮 商 中 心 資 源 教 室 簡 介 資 源 教 室 係 為 服 務 本 校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所 設 置, 位 於 大 義 館 109 室, 百 花 池 廣 場 旁, 地 處 校 園 中 心 位 置, 來 往 各 樓 層 均 十 分 便 捷. * 開 放 時 間 :( 平 日 ) 週 一 ~ 週 五 8:30~21:00 ( 中 午 無 休 ) ( 寒 暑 假 將 配 合 學 校 上 班 時 間 ) * 服 務 項 目 : 報 讀 錄 音 代 筆 抄 錄 筆 記 課 業 加 強 轉 換 點 字 手 譯 及 對 外 連 繫 等 *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福 利 項 目 : 視 障 生 及 重 度 肢 障 生 免 費 搭 乘 教 職 員 專 車 校 園 停 車 證 免 抽 籤 宿 舍 免 抽 籤 視 聽 障 生 免 修 部 份 課 程 體 育 自 強 班 身 心 障 礙 獎 助 學 金 林 坤 地 仁 濟 獎 助 學 金 學 雜 費 減 免 等 * 聯 絡 方 式 : 電 話 :(02) 轉 傳 真 :(02) 地 址 :11111 台 北 市 士 林 區 華 岡 路 55 號 大 義 館 109 資 源 教 室 網 址 : 寄 回 或 繳 回 學 生 諮 商 中 心 資 源 教 室 請 黏 貼 正 面 身 障 手 冊 影 本 請 黏 貼 反 面 身 障 手 冊 影 本 * 各 縣 市 鑑 定 證 明 影 本 請 裝 訂 於 本 單 之 後 * 請 於 9 月 2 日 前 郵 寄 至 :111 台 北 市 士 林 區 華 岡 路 55 號 大 義 館 109 資 源 教 室 劉 曉 倫 老 師 收 * 備 註 : 宿 舍 申 請 - 申 請 辦 法 以 生 輔 組 規 定 之 時 間 傳 真 申 請 辦 理, 詳 情 請 見 生 輔 組 宿 舍 申 請 頁 面 學 雜 費 減 免 - 申 請 辦 法 以 課 外 組 規 定 之 時 間 及 需 繳 交 資 料 辦 理, 詳 情 請 見 課 外 組 學 雜 費 減 免 頁 面 45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16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1234.pdf

1234.pdf 國 立 臺 南 高 工 各 單 位 內 部 保 有 及 管 理 個 人 資 料 之 項 目 彙 整 表 一 臺 南 高 工 辦 理 業 務 涉 及 蒐 集 個 人 資 料 一 覽 表 項 目 一 二 四 單 位 名 稱 個 人 資 料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人 資 料 類 別 中 之 辨 識 者 ) 特 徵 類 (C011 家 庭 公 務 人 員 履 歷 資 料 情 形 人 事 管 理

More information

105 學 年 度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交 通 資 訊 考 生 接 駁 專 車 :105 年 4 月 9 日 及 10 日 ( 週 六 日 ) 考 生 接 駁 專 車 時 間 ( 捷 運 劍 潭 站 士 林 捷 運 站 文 化 大 學 ) 07:30 08:30 09:40 11:00 13:00 07:45 08:45 10:00 11:30 13:30 08:00 09:00 10:20 12:00

More information

ART_RAE16_ticket_cn_p.1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應 用 外 語 系 ( 科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學 務 會 議 記 錄 時 地 間 :102 年 10 月 7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點 : 六 藝 樓 306 研 討 室 應 出 席 人 員 : 郭 主 任 筱 晴 鄭 美 滿 老 師 周 郁 明 老 師 李 彌 丹 老 師 陸 靜 容 老 師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More information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1050328上網單附件_105指_報名常見問題-新0408

1050328上網單附件_105指_報名常見問題-新0408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106 學 年 度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報 名 常 見 問 題 分 類 編 號 項 目 報 考 資 格 及 報 名 方 式 報 名 資 料 填 寫 繳 費 低 收 /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其 他 1. 報 考 資 格? 1 報 考 資 格? 2 報 名 時 是 否 要 繳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3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及 進 修 學 校 肄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臺北市97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Q&A)

臺北市97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Q&A) 臺 北 市 105 學 年 度 公 立 國 民 中 學 新 生 分 發 入 學 問 題 與 解 答 -(Q& A) 一 問 : 今 (105) 年 分 發 就 讀 國 中 之 學 生, 大 約 是 那 一 年 時 間 出 生? 答 : 原 則 上 105 學 年 度 國 中 7 年 級 新 生 之 出 生 日 期 為 92 年 9 月 2 日 至 93 年 9 月 1 日 之 國 小 應 屆 畢 業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Layout 1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補 充 保 險 費 網 路 明 細 申 報 及 列 印 繳 款 書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4 月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Contents 食 開 心 04 一 老 人 共 餐 活 動 二 失 能 老 人 營 養 餐 飲 服 務 醫 健 康 一 居 家 護 理 服 務 二 居 家 復 健 服 務 三 居 家 營 養 四 居 家 醫 生 五 居 家 藥 師 六 市 民 醫 療 補 助 七 老 人 健 保 自 付

目 錄 Contents 食 開 心 04 一 老 人 共 餐 活 動 二 失 能 老 人 營 養 餐 飲 服 務 醫 健 康 一 居 家 護 理 服 務 二 居 家 復 健 服 務 三 居 家 營 養 四 居 家 醫 生 五 居 家 藥 師 六 市 民 醫 療 補 助 七 老 人 健 保 自 付 104 年 臺 北 市 目 錄 Contents 食 開 心 04 一 老 人 共 餐 活 動 二 失 能 老 人 營 養 餐 飲 服 務 醫 健 康 一 居 家 護 理 服 務 二 居 家 復 健 服 務 三 居 家 營 養 四 居 家 醫 生 五 居 家 藥 師 六 市 民 醫 療 補 助 七 老 人 健 保 自 付 額 補 助 八 中 低 收 入 老 人 補 助 裝 置 假 牙 及 維 修 九

More information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More information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01 機 電 工 程 署 簡 介 規 管 服 務 營 運 服 務 6 80 / 6 02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機 場 及 車 輛 工 程 部 6,000 綜 合 工 程 部 衛 生 工 程 部 03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市 政 工 程 部 工 程 策 劃 部 運 輸 保 安 及 中 央 工 程 部 X / 04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 前 稱 學 徒 計

More information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土 木 工 程 系 招 生 目 標 甄 選 並 培 育 具 有 將 智 慧 工 程 訊 科 技 應 用 於 土 木 建 築 等 跨 領 域 整 合 知 識 與 科 技 之 專 業 人 才 學 程 代 碼 106002 招 生 群 ( 類 ) 別 06 土 木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土 木 工 程 系 招 生 目 標 甄 選 並 培 育 具 有 將 智 慧 工 程 訊 科 技 應 用 於 土 木 建 築 等 跨 領 域 整 合 知 識 與 科 技 之 專 業 人 才 學 程 代 碼 106002 招 生 群 ( 類 ) 別 06 土 木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與 材 工 程 系 招 生 目 標 甄 選 並 培 育 有 志 從 事 化 工 及 材 相 關 產 業 之 專 才, 從 事 製 程 規 劃 設 計 生 產 管 與 產 品 開 發 研 究 等 工 作 學 程 代 碼 106001 招 生 群 ( 類 ) 別 05 化 工 群 招 生 名 額 59 2 1 預 計 甄 試 人 數 177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中教簡章

Microsoft Word - 中教簡章 輔 仁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甄 試 招 生 簡 章 一 申 請 資 格 限 定 ( 一 ) 系 所 年 級 : 本 校 學 士 班 ( 含 進 修 學 士 班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班 ) 四 年 級 ( 含 ) 以 下 ( 不 含 延 修 生 ) 碩 士 班 二 年 級 ( 含 ) 以 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三 年 級 ( 含 ) 以 下 博 士 班

More information

學 期 月 星 期 工 作 計 劃 項 目 25 教 育 部 教 師 節 表 揚 大 會 ( 社 會 教 育 科 ) 26 27 中 秋 節 ( 秘 書 室 ) 28 教 師 節, 中 秋 節 補 假 不 上 課 ( 秘 書 室 ) 二 三 四 教 育 部 資 訊 安 全 通 報 演 練 (0/~0

學 期 月 星 期 工 作 計 劃 項 目 25 教 育 部 教 師 節 表 揚 大 會 ( 社 會 教 育 科 ) 26 27 中 秋 節 ( 秘 書 室 ) 28 教 師 節, 中 秋 節 補 假 不 上 課 ( 秘 書 室 ) 二 三 四 教 育 部 資 訊 安 全 通 報 演 練 (0/~0 臺 南 市 國 民 中 小 學 暨 幼 兒 園 04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學 期 月 星 期 工 作 計 劃 項 目 8 9 安 格 洛 斯 最 終 戰 : 搶 救 納 瓦 特 - 雷 光 之 戰 特 展 (6/4-8/3)( 南 瀛 科 教 館 ) 2 205 第 三 屆 WBSC 世 界 盃 少 棒 錦 標 賽 ( 活 動 期 間 :7/24-8/2)( 體 育 處 ) 3 4 二 國 中

More information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105 學 年 度 臺 中 市 市 立 幼 兒 園 園 長 遴 選 簡 章 ( 第 2 次 公 告 ) 報 名 時 間 : 105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5 時 報 名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遴 選 時 間 :105 年 6 月 20 日 ( 星 期 一 ) 遴 選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陽 明 市 政 大 樓 2 樓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4轉系組申請資格、考試科目、日期時間、地點一覽表

Microsoft Word - 104轉系組申請資格、考試科目、日期時間、地點一覽表 中 國 文 化 大 104 年 度 轉 系 組 申 請 資 格 考 試 科 目 暨 考 試 日 期 時 間 地 點 一 覽 表 系 組 年 級 一 申 請 資 格 : 每 期 業 平 均 成 績 60 分 以 上 哲 系 口 試 日 期 時 間 :104 年 5 月 7 日 ( 星 期 四 ) 2 中 午 12 時 :10 分 口 試 地 點 : 大 典 館 4 樓 405 室 一 申 請 資 格

More information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4 年 6 月 15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4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105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招 收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保 送 入 學 招 生 網 路 報 名 作 業 參 考 手 冊 主 辦 單 位 :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104 年 12 月 105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招 收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保 送

More information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105 年 4 月 11 日 105 年 4 月 12 日 105 年 4 月 28 日 105 年 5 月 3 日 105 年 5 月 6 日 輸 入 及 校 對 考 試 類 科 及 應 試 科 目 報 名 費 收 取 作 業 (1-40 天 ) 執 行 報 名 審 查 作 業 1. 開 始 進

105 年 4 月 11 日 105 年 4 月 12 日 105 年 4 月 28 日 105 年 5 月 3 日 105 年 5 月 6 日 輸 入 及 校 對 考 試 類 科 及 應 試 科 目 報 名 費 收 取 作 業 (1-40 天 ) 執 行 報 名 審 查 作 業 1. 開 始 進 105.2.26 核 定 日 期 星 期 辦 理 事 項 版 承 辦 單 位 104 年 12 月 18 日 函 請 銓 敘 部 及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調 查 缺 額 105 年 3 月 1 日 105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預 定 工 作 進 度 表 研 擬 應 考 須 知 及 報 名 書 表 彙 整 缺 額 設 定 考 試 類 科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實 務 訓 練 輔 導 要 點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十 一 月 十 五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六 四 四 七 號 函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一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一 六 二 四 號 函 修 正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三 月 八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三 一

More information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 奘 大 學 應 用 心 理 學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申 請 程 序 項 目 日 期 繳 交 資 料 遴 聘 指 導 教 授 一 提 論 文 題 目 及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書 需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修 滿 超 過 一 半 的 學 分 (30 學 分 ) 或 ( 二 ) 所 有 必 修 課 已 修 過 ** 符 合 上 述 一 項 條 件 即 可 一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docx

Microsoft Word - 附件.docx 101 年 度 醫 師 職 業 醫 學 研 習 會 辦 理 勞 工 體 格 及 健 康 檢 查 指 定 醫 療 機 構 醫 事 人 員 之 訓 練 一 報 名 日 期 :101 年 1 月 10 日 早 上 10 時 起 至 該 期 額 滿 為 止, 惟 最 遲 須 於 該 期 開 課 前 3 星 期 前 完 成 報 名 及 繳 費 手 續 二 報 名 方 式 : 採 網 路 線 上 報 名 ( 網

More information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 0 2 0 0 0 00811 號 茲 修 正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第 六 條 之 一 至 第 九 條 條 文,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陳 冲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More information

瑞興銀行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ore information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More information

正修技術學院學生九十學年度修讀教育學程甄選辦法

正修技術學院學生九十學年度修讀教育學程甄選辦法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教 育 學 程 甄 選 簡 章 壹 依 據 依 本 校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修 習 辦 法 及 教 育 部 104 年 5 月 26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40059249A 號 函 辦 理 之 貳 甄 選 資 格 一 本 校 研 究 所 碩 博 士 班, 大 學 日 間 部 進 修 部 及 進 修 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1000804)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1000804) (2011.08.04 修 訂 ) 目 錄 壹 舊 課 程 複 製 到 新 課 程 的 方 法... 1 一 將 舊 課 程 的 課 程 文 件 匯 入 新 課 程... 1 二 編 輯 新 課 程... 5 三 備 份 舊 課 程 資 料 還 原 至 新 課 程... 6 貳 元 課 程 (META COURSE) 說 明 與 應 用... 12 一 元 課 程 說 明... 12 二 利 用 元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