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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DC ( 委 託 研 析 報 告 )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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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NDC ( 委 託 研 析 報 告 )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受 委 託 單 位 : 電 子 治 理 研 究 中 心 計 畫 主 持 人 : 朱 斌 妤 協 同 主 持 人 : 黃 東 益 洪 永 泰 李 仲 彬 黃 婉 玲 研 究 助 理 : 賴 盈 霖 陳 奕 安 萬 騏 瑋 林 昱 彰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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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目 次 目 次 目 次... I 表 目 次... III 圖 目 次... IX 提 要... XI Abstract... XXIII 第 一 章 緒 論... 1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問 題... 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5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6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9 第 一 節 電 子 治 理 評 比 指 標 的 發 展 第 二 節 公 共 價 值 與 電 子 治 理 的 連 結 第 三 節 國 際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指 標 第 四 節 我 國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面 向 第 五 節 世 界 網 路 計 畫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43 第 一 節 三 國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發 展 沿 革 第 二 節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比 較 第 三 節 網 路 負 面 影 響 相 關 政 策 與 國 際 研 究 趨 勢 第 四 章 研 究 設 計 第 一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第 二 節 問 卷 調 查 法 之 問 卷 修 正 第 三 節 問 卷 調 查 抽 樣 方 法 與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第 四 節 各 種 問 卷 調 查 方 法 執 行 成 果 第 五 節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第 一 節 操 作 性 價 值 第 二 節 政 治 性 價 值 第 三 節 社 會 性 價 值 I

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第 四 節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正 向 意 見 變 化 趨 勢 第 五 節 網 路 言 論 自 由 與 隱 私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第 一 節 各 調 查 方 法 受 訪 者 的 基 本 資 料 比 較 第 二 節 對 解 釋 母 體 之 接 觸 程 度 比 較 第 三 節 問 卷 題 組 信 度 比 較 第 四 節 電 話 調 查 與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第 五 節 調 查 成 本 與 執 行 效 率 分 析 第 七 章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第 一 節 觀 察 期 間 分 析 結 果 第 二 節 傳 統 調 查 法 在 公 共 政 策 議 題 的 調 查 結 果 第 八 章 結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發 現 第 二 節 政 策 建 議 第 三 節 研 究 限 制 與 後 續 研 究 建 議 參 考 文 獻 附 錄 附 錄 一 題 目 修 正 一 覽 表 附 錄 二 本 計 畫 問 卷 附 錄 三 各 議 題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聲 量 一 覽 II

7 表 目 次 表 目 次 表 1: 歷 年 各 調 查 方 法 回 收 樣 本 數 一 覽... 7 表 2: 本 計 畫 研 究 設 計 摘 要... 8 表 3: 臺 灣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指 標 定 義 表 4:2014 年 後 三 國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發 展 重 點 表 5: 操 作 性 價 值 之 跨 國 比 較 表 6: 政 治 性 價 值 之 跨 國 比 較 表 7: 社 會 性 價 值 之 跨 國 比 較 表 8: 網 路 負 面 影 響 因 應 措 施 之 跨 國 比 較 表 9: 各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與 研 究 目 的 對 應 表 表 10: 各 調 查 方 法 的 題 目 內 容 表 11: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之 樣 本 回 收 數 表 12: 訪 問 成 功 樣 本 之 代 表 性 檢 定 - 性 別 表 13: 訪 問 成 功 樣 本 之 代 表 性 檢 定 - 年 齡 表 14: 訪 問 成 功 樣 本 之 代 表 性 檢 - 教 育 程 度 表 15: 訪 問 成 功 樣 本 之 代 表 性 檢 定 - 居 住 地 區 表 16: 初 選 議 題 與 關 鍵 字 一 覽 表 17: 問 卷 調 查 法 與 巨 量 分 析 的 比 較 表 18: 服 務 流 程 簡 化 1- 電 子 治 理 對 民 眾 洽 公 手 續 簡 化 的 影 響 表 19: 服 務 滿 意 度 增 加 1- 民 眾 對 政 府 網 站 提 供 資 訊 的 滿 意 度 表 20: 服 務 滿 意 度 增 加 2- 民 眾 對 政 府 網 站 上 提 供 的 服 務 滿 意 度. 120 表 21: 政 治 透 明 1- 從 政 府 網 站 搜 尋 到 法 律 規 定 相 關 資 訊 的 容 易 度 表 22: 政 治 透 明 2- 從 政 府 網 站 搜 尋 到 與 政 策 相 關 資 訊 的 容 易 度. 122 表 23: 行 政 透 明 1- 從 網 路 上 查 到 政 府 線 上 服 務 處 理 進 度 的 容 易 度 表 24: 行 政 課 責 1- 容 不 容 易 找 到 業 務 承 辦 人 來 處 理 問 題 III

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25: 公 共 事 務 參 與 的 網 路 行 為 1- 透 過 社 群 網 站 傳 遞 公 共 議 題. 125 表 26: 公 共 事 務 參 與 的 網 路 行 為 2- 網 路 討 論 區 提 出 公 共 問 題 看 法 表 27: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使 用 意 願 1- 透 過 政 府 網 站 做 線 上 申 請 表 28: 網 路 中 的 政 治 效 能 感 表 29: 網 路 中 的 政 治 效 能 感 表 30: 網 路 信 任 1- 網 路 上 的 朋 友 能 不 能 信 任 表 31: 網 路 信 任 2- 網 路 上 的 資 訊 是 能 不 能 相 信 表 32: 網 路 信 任 3- 擔 不 擔 心 政 府 監 看 您 在 網 路 上 的 行 為 表 33: 網 路 信 任 4- 擔 不 擔 心 政 府 之 外 的 民 間 企 業 監 看 您 的 行 為. 134 表 34: 對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信 任 1- 政 府 網 站 上 提 供 的 資 訊 可 不 可 靠. 135 表 35: 對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信 任 2- 透 過 網 路 就 能 處 理 好 事 情 表 36: 教 育 學 習 1- 利 用 網 路 來 查 證 資 料 的 頻 率 表 37: 教 育 學 習 2- 利 用 網 路 上 課 或 接 受 工 作 訓 練 的 頻 率 表 38: 經 濟 發 展 1- 在 網 路 上 查 詢 商 品 資 訊 的 頻 率 表 39: 經 濟 發 展 2- 透 過 網 路 買 東 西 的 頻 率 表 40: 經 濟 發 展 3- 透 過 網 路 拍 賣 東 西 的 頻 率 表 41: 經 濟 發 展 4- 用 網 路 訂 車 票 旅 館 或 機 票 的 頻 率 表 42: 經 濟 發 展 5- 用 網 路 來 繳 帳 單 的 頻 率 表 43: 經 濟 發 展 6- 使 用 網 路 銀 行 處 理 金 融 帳 戶 的 頻 率 表 44: 就 業 機 會 1- 透 過 網 路 找 尋 工 作 資 訊 或 投 遞 履 歷 的 頻 率 表 45: 休 閒 娛 樂 1- 利 用 網 路 搜 尋 藝 文 資 訊 或 活 動 的 頻 率 表 46: 休 閒 娛 樂 2- 觀 賞 網 路 上 影 音 資 料 從 事 線 上 遊 戲 的 頻 率. 147 表 47: 休 閒 娛 樂 3- 在 網 路 上 瀏 覽 旅 遊 資 訊 的 頻 率 表 48: 人 際 關 係 1- 在 社 群 網 站 上 張 貼 訊 息 的 頻 率 表 49: 人 際 關 係 2- 在 網 路 上 張 貼 個 人 作 品 的 頻 率 表 50: 人 際 關 係 3- 在 網 路 上 轉 貼 或 分 享 連 結 作 品 的 頻 率 表 51: 人 際 關 係 4- 使 用 線 上 通 訊 軟 體 和 別 人 聯 絡 的 頻 率 表 52: 人 際 關 係 5- 使 用 網 路 打 電 話 的 頻 率 IV

9 表 目 次 表 53: 人 際 關 係 6- 使 用 臉 書 (FACEBOOK) 的 頻 率 表 54: 健 康 - 透 過 網 路 搜 尋 和 身 體 健 康 有 關 資 訊 的 頻 率 表 55: 生 活 滿 意 度 - 網 路 後 生 活 後 的 快 樂 程 度 變 化 表 56: 網 路 霸 凌 / 騷 擾 1- 收 過 色 情 與 言 語 辱 罵 電 郵 表 57: 網 路 霸 凌 / 騷 擾 2- 上 網 不 小 心 進 入 色 情 網 站 表 58: 網 路 霸 凌 / 騷 擾 3- 遭 到 網 路 霸 凌 或 騷 擾 表 59: 網 路 隱 私 1- 擔 心 網 路 隱 私 被 侵 犯 表 60: 網 路 隱 私 2- 積 極 保 護 個 人 網 路 隱 私 表 61: 網 路 隱 私 3- 掌 握 網 路 隱 私 表 62: 網 路 隱 私 4- 認 同 政 府 應 更 積 極 網 路 管 制 表 63: 網 路 言 論 1- 放 心 談 論 政 治 議 題 表 64: 網 路 言 論 2- 網 路 表 達 政 治 看 法 是 安 全 的 表 65: 網 路 言 論 3- 網 路 能 暢 所 欲 言 批 評 政 府 表 66: 網 路 言 論 4- 極 端 言 論 在 網 路 上 也 應 受 保 障 表 67: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整 體 受 訪 者 性 別 表 68: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整 體 受 訪 者 年 齡 表 69: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整 體 受 訪 者 教 育 程 度 表 70: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整 體 受 訪 者 居 住 地 區 表 71: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網 路 使 用 程 度 表 72: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網 路 使 用 者 性 別 表 73: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網 路 使 用 者 年 齡 表 74: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網 路 使 用 者 教 育 程 度 表 75: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網 路 使 用 者 居 住 地 區 表 76: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程 度 表 77: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性 別 表 78: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年 齡 表 79: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教 育 程 度 表 80: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程 度 居 住 地 區 表 81: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表 82: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者 性 別 V

1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83: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者 年 齡 表 84: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者 教 育 程 度 表 85: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者 居 住 地 區 表 86: 假 設 的 P2 母 體 分 布 表 87: 母 體 估 計 結 果 表 88: 本 計 畫 連 續 三 年 調 查 結 果 表 89: 不 同 調 查 中 信 任 面 向 的 CRONBACH'S Α 值 表 90: 次 樣 本 分 組 的 修 正 係 數 (FC) 表 91: 修 正 前 後 教 育 程 度 之 比 較 表 92: 修 正 前 後 上 網 頻 率 之 比 較 表 93: 修 正 前 後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頻 率 表 94: 修 正 前 後 網 路 信 任 之 比 較 表 95: 修 正 前 後 電 子 化 政 府 信 任 之 比 較 表 96: 修 正 前 後 網 路 隱 私 之 比 較 表 97: 修 正 前 後 網 路 言 論 之 比 較 表 98: 不 同 調 查 管 道 的 成 本 與 效 率 分 析 表 99: 網 路 輿 情 分 析 導 入 流 程 表 100: 房 地 合 一 關 鍵 字 檢 核 結 果 表 101: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關 鍵 字 檢 核 結 果 表 102: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各 頻 道 來 源 分 布 一 覽 表 表 103: 房 地 合 一 各 頻 道 來 源 分 布 一 覽 表 表 104: 情 緒 辭 庫 正 確 性 檢 核 表 105: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正 負 情 緒 P/N 比 表 106: 房 地 合 一 正 負 情 緒 P/N 比 表 107: 不 同 調 查 法 樣 本 數 回 收 情 形 表 108: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政 策 贊 成 程 度 比 較 表 109: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政 策 討 論 程 度 比 較 表 110: 房 地 合 一 政 策 聽 聞 程 度 比 較 表 111: 房 地 合 一 政 策 支 持 程 度 比 較 表 112: 政 策 說 明 後 與 是 否 支 持 該 政 策 VI

11 表 目 次 表 113: 房 地 合 一 政 策 討 論 程 度 比 較 表 114: 不 同 年 齡 受 訪 者 對 於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的 支 持 與 認 知 表 115: 不 同 年 齡 受 訪 者 對 於 房 地 合 一 的 支 持 與 認 知 表 116: 研 究 結 果 綜 合 整 理 一 覽 VII

1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VIII

13 圖 目 次 圖 目 次 圖 1: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圖... 2 圖 2: 德 國 WIBE 經 濟 效 率 評 估 架 構 (4.1 版 ) 圖 3: 美 國 聯 邦 企 業 架 構 規 範 之 企 業 參 考 模 式 圖 4: 澳 洲 需 求 及 價 值 評 估 架 構 圖 5: 歐 盟 電 子 化 政 府 經 濟 模 式 評 估 研 究 架 構 (EGEP) 圖 6: EGEP 2.0 邏 輯 模 型 : 計 畫 目 標 與 政 策 策 略 的 連 結 圖 7:WIP 臺 灣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的 連 結 圖 8: 新 加 坡 電 子 治 理 發 展 階 段 圖 9: 刊 登 於 生 活 情 報 區 之 截 圖 圖 10: 政 府 入 口 網 第 330 期 電 子 報 截 圖 圖 11: 政 府 入 口 網 第 331 期 電 子 報 截 圖 圖 12: 政 府 入 口 網 第 333 期 電 子 報 截 圖 圖 13:2015 年 數 位 國 情 調 查 中 獎 公 告 圖 14: 手 機 APP 問 卷 平 台 截 圖 圖 15: 過 去 一 年 房 地 合 一 網 路 聲 量 與 情 緒 折 線 圖 圖 16: 過 去 一 年 多 元 成 家 網 路 聲 量 與 情 緒 折 線 圖 圖 17: 歷 年 電 話 調 查 操 作 性 價 值 正 向 意 見 變 化 趨 勢 圖 18: 歷 年 電 話 調 查 政 治 性 價 值 ( 透 明 與 課 責 ) 正 向 意 見 變 化 趨 勢 圖 19: 歷 年 電 話 調 查 政 治 性 價 值 ( 公 民 參 與 ) 正 向 意 見 變 化 趨 勢 160 圖 20: 歷 年 電 話 調 查 社 會 性 價 值 ( 網 路 信 任 ) 趨 勢 圖 21: 歷 年 電 話 調 查 社 會 性 價 值 ( 電 子 化 政 府 信 任 ) 正 向 意 見 變 化 趨 勢 圖 22: 歷 年 電 話 調 查 社 會 性 價 值 ( 教 育 學 習 ) 正 向 意 見 變 化 趨 勢 163 圖 23: 歷 年 電 話 調 查 社 會 性 價 值 ( 經 濟 發 展 ) 趨 勢 圖 24: 歷 年 電 話 調 查 社 會 性 價 值 ( 休 閒 娛 樂 ) 正 向 意 見 變 化 趨 勢 165 圖 25: 歷 年 電 話 調 查 社 會 性 價 值 ( 人 際 關 係 ) 正 向 意 見 變 化 趨 勢 166 IX

1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圖 26: 歷 年 電 話 調 查 社 會 性 價 值 ( 健 康 與 生 活 滿 意 度 ) 圖 27: 歷 年 手 機 調 查 趨 勢 圖 28: 不 同 理 論 母 體 與 調 查 可 接 觸 樣 本 圖 29: 本 計 畫 關 鍵 字 檢 核 步 驟 圖 30: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正 負 評 一 覽 圖 31: 房 地 合 一 正 負 評 一 覽 X

15 提 要 提 要 一 研 究 緣 起 與 目 的 聯 合 國 從 2003 年 開 始 持 續 建 構 與 修 正 的 電 子 發 展 階 段 論 電 子 化 政 府 準 備 度 ( E-Government Readiness) 指 標, 已 成 為 各 國 用 來 了 解 本 身 電 子 化 政 府 相 較 於 國 際 之 優 劣 的 重 要 指 標 ; 世 界 經 濟 論 壇 (World Economic Forum) 每 年 針 對 世 界 各 大 經 濟 體 之 資 訊 通 訊 科 技 發 展 與 整 備 度 的 調 查, 也 成 為 評 斷 國 家 競 爭 力 的 重 要 依 據 為 和 國 際 電 子 治 理 趨 勢 接 軌 並 發 展 我 國 電 子 治 理 衡 量 架 構,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委 託 臺 灣 電 子 治 理 研 究 中 心 (Taiwan E-governance Research Center) 的 陳 俊 明 等 人 ( 2014) 團 隊 完 成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研 究, 該 團 隊 依 照 文 獻 與 層 級 分 析 法 建 構 第 一 階 段 的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涵 蓋 操 作 性 政 治 性 與 社 會 性 三 大 價 值, 其 下 包 含 效 率 使 用 者 導 向 透 明 與 課 責 公 民 參 與 資 訊 近 用 公 平 信 任 自 我 發 展 生 活 品 質 與 環 境 永 續 等 九 面 向, 同 時 完 成 第 一 年 的 主 觀 評 量 資 料 蒐 集 朱 斌 妤 等 人 (2015) 延 續 陳 俊 明 等 人 (2014) 研 究, 持 續 針 對 架 構 中 主 觀 性 的 態 度 認 知 指 標 進 行 測 量, 完 成 數 位 國 情 調 查 架 構 中 主 觀 性 指 標 的 衡 量, 並 藉 由 多 種 調 查 方 法 ( 包 括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以 及 網 路 調 查 ) 的 同 時 使 用, 進 行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的 相 互 比 較 然 而,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須 藉 由 長 期 性 追 蹤, 並 持 續 修 正 其 內 容, 才 能 提 升 其 信 度 與 效 度 同 時, 隨 著 資 訊 科 技 的 發 達 網 路 與 行 動 載 具 的 普 及 以 及 Web 2.0 等 相 關 社 群 網 路 的 盛 行, 民 意 表 達 及 公 民 參 與 方 式 有 了 相 當 大 的 改 變, 網 路 輿 情 與 巨 量 資 料 ( Big Data) 的 蒐 集 及 分 析 方 法 逐 漸 盛 行, 數 位 國 情 調 查 需 要 精 進 與 整 合 相 關 方 法, 並 找 出 最 佳 的 調 查 策 略 因 此, 本 計 畫 延 續 陳 俊 明 等 人 (2014) 與 朱 斌 妤 等 人 (2015) 前 兩 年 度 研 究, 持 續 針 對 架 構 中 主 觀 性 的 態 度 認 知 指 標 進 行 測 量, 完 成 數 位 國 情 調 查 架 構 中 主 觀 性 指 標 的 衡 量, 並 藉 由 多 種 調 查 方 法 ( 包 括 XI

1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新 增 手 機 APP 調 查 ) 的 同 時 使 用, 進 行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的 相 互 比 較 此 外, 本 計 畫 也 透 過 民 間 調 查 公 司 選 定 兩 項 網 路 聲 量 較 大 的 公 共 議 題 (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 民 意 收 集, 進 行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結 果 與 傳 統 民 意 調 查 結 果 之 比 較, 找 出 未 來 巨 量 分 析 方 式 在 數 位 治 理 調 查 上 所 能 扮 演 的 角 色 由 於 數 位 國 情 調 查 架 構 仍 須 以 多 年 期 調 查 資 料, 審 視 其 完 整 性 與 可 行 性, 並 兼 顧 客 觀 性 指 標 蒐 集 工 作, 因 此, 本 計 畫 即 是 植 基 於 前 兩 年 度 研 究 成 果 的 基 礎 之 上, 以 跨 時 資 料 審 視 我 國 數 位 國 家 發 展 面 向 數 位 治 理 的 相 關 動 態, 乃 至 於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發 展 所 追 求 之 公 共 價 值 的 實 踐 程 度 ; 同 時 因 應 科 技 發 展 以 及 調 查 方 式 與 時 俱 進, 應 有 不 同 資 料 蒐 集 方 式 加 入, 本 計 畫 同 時 進 行 調 查 方 法 的 整 合 與 檢 討 具 體 而 言, 所 涉 及 的 研 究 程 序 與 方 法 包 括 : 對 現 有 之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予 以 檢 視 ; 更 新 相 關 國 際 組 織 及 先 進 國 家 政 府 數 位 相 關 指 標 發 展 的 文 獻 ; 採 納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巨 量 資 料 及 手 機 APP 調 查 ) 蒐 集 資 料 ; 最 後 進 行 跨 年 資 料 分 析, 比 較 與 整 合 使 用 不 同 方 法 所 蒐 集 到 的 資 料, 以 提 供 數 位 國 情 全 貌 二 研 究 方 法 及 流 程 本 計 畫 共 分 三 個 階 段, 內 含 的 研 究 方 法 與 程 序 概 述 如 下 : ( 一 ) 數 位 公 共 價 值 治 理 指 標 跨 年 資 料 蒐 集 與 比 較, 以 及 國 際 政 策 變 化 追 蹤 : 就 已 完 成 修 正 之 數 位 公 共 價 值 治 理 指 標, 進 行 第 三 年 的 追 蹤 調 查, 以 提 升 我 國 電 子 治 理 的 研 究 量 能 並 精 進 政 策 規 劃 能 力 品 質 同 時, 針 對 部 分 在 治 理 架 構 下 國 際 評 比 績 優 國 家, 例 如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等, 進 行 該 國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的 分 析, 作 為 我 國 未 來 政 策 發 展 方 向 的 參 考 ( 二 ) 本 計 畫 延 續 朱 斌 妤 等 人 (2015) 的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與 操 作 化 題 目, 並 參 考 先 前 的 調 查 結 果 以 調 整 問 卷 內 容, 最 後 的 修 正 包 括 :(1) 將 政 治 信 任 指 標 XII

17 提 要 自 架 構 中 刪 除 ;(2) 刪 除 原 先 架 構 中 題 意 不 明 確, 造 成 測 量 效 度 不 佳 生 活 滿 意 度 指 標 ;(3) 根 據 前 兩 年 度 的 調 查 結 果, 選 擇 7 個 連 續 兩 年 變 化 較 小 的 問 卷 題 項, 暫 停 調 查 一 年, 改 以 隔 年 調 查 的 方 式 取 代 ; (4) 新 增 國 際 合 作 (World Internet Project, WIP) 中 問 卷 包 含 網 路 霸 凌 / 騷 擾 網 路 隱 私 及 網 路 言 論 三 個 面 向 的 題 目, 共 計 11 題 ;(5) 設 計 5 個 和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以 及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兩 個 政 策 相 關 的 題 目, 作 為 巨 量 資 料 與 主 觀 問 卷 調 查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之 比 較 ( 三 ) 在 此 特 別 強 調 每 一 種 調 查 方 法 因 為 調 查 媒 介 的 特 性 與 經 費 限 制, 能 夠 涵 蓋 的 題 目 數 量 不 同, 尤 其 手 機 調 查 與 手 機 APP 調 查 僅 包 含 部 分 的 題 目, 只 有 電 話 調 查 及 網 路 調 查 包 含 所 有 的 指 標 題 目 ( 完 整 問 卷 題 目 共 計 68 題 ) 本 計 畫 完 成 我 國 使 用 者 的 調 查 [ 包 括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與 會 員 ) 手 機 APP 調 查, 成 功 樣 本 5,006 份 ] ( 四 ) 電 子 治 理 議 題 調 查 方 法 執 行 策 略 分 析 : 本 計 畫 分 析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與 會 員 ) 手 機 APP 調 查 以 及 巨 量 輿 情 資 料 蒐 集 等 調 查 方 式 結 果, 依 此 呈 現 我 國 現 況 比 較 分 析 網 路 社 會 特 徵 及 分 析 公 民 社 會 網 絡 發 展 與 社 會 人 口 因 素 對 網 路 公 民 行 為 可 能 產 生 的 影 響 此 外, 依 據 上 述 調 查 及, 同 時, 參 考 既 有 研 究 成 果 及 各 國 做 法, 研 提 不 同 資 料 蒐 集 方 式 組 合 建 議, 以 增 加 計 畫 調 查 之 涵 蓋 率 與 信 效 度, 以 提 供 未 來 相 關 研 究 參 考 引 用 ( 五 ) 未 來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與 研 究 議 題 的 建 議 : 整 合 分 析 上 述 調 查 結 果 及 現 有 數 位 治 理 相 關 調 查 研 究 ( 如 數 位 落 差 評 估 指 標 資 料 庫 等 ), 提 出 影 響 跨 界 ( 各 個 行 業 或 職 業 ) 參 與 數 位 治 理 的 環 境 因 素 機 制 及 對 經 濟 需 XIII

1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求 的 可 能 影 響, 並 研 擬 未 來 追 蹤 調 查 方 法 以 及 未 來 3 年 研 究 藍 圖 (roadmap), 前 瞻 規 劃 未 來 中 長 程 我 國 電 子 治 理 發 展 願 景 與 方 向 政 策 研 究 架 構 及 重 要 研 究 議 題 三 研 究 成 果 ( 一 ) 電 子 治 理 標 竿 國 家 政 策 比 較 分 析 本 計 畫 持 續 綜 合 整 理 國 外 電 子 治 理 發 展 趨 勢 相 關 文 獻 各 項 國 際 間 電 子 化 政 府 評 比 指 標, 針 對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等 電 子 治 理 國 際 評 比 績 優 的 國 家, 對 應 電 子 治 理 與 操 作 性 政 治 性 社 會 性 三 大 公 共 價 值, 進 行 這 三 個 國 家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的 比 較 分 析, 重 要 結 果 如 下 : 1. 在 操 作 性 價 值 下 :(1) 就 效 率 的 表 現 而 言, 為 簡 化 服 務 的 流 程, 美 國 成 立 專 業 服 務 團 隊 來 規 劃 與 設 計 數 位 化 服 務 ; 英 國 推 動 服 務 轉 型 計 畫 ; 新 加 坡 則 是 透 過 行 動 APP 的 設 計 來 實 踐 ;(2) 就 使 用 者 導 向 的 表 現 而 言, 美 國 與 英 國 皆 推 出 了 服 務 指 導 手 冊 來 規 劃 數 位 化 服 務, 滿 足 使 用 者 導 向 的 需 求 ; 新 加 坡 則 是 利 用 本 身 國 家 具 備 的 ICTs 優 勢, 設 計 使 用 者 導 向 的 行 動 App, 最 終 以 提 升 民 眾 服 務 滿 意 程 度 為 目 標 2. 在 政 治 性 價 值 下 :(1) 就 透 明 與 課 責 的 表 現 而 言, 此 三 國 主 要 透 過 設 立 入 口 網 站 的 方 式, 公 開 政 府 政 策 制 定 行 政 執 行 或 統 計 資 料, 以 提 升 政 府 的 透 明 度 與 課 責 性 ;( 2) 就 公 民 參 與 而 言, 美 國 與 英 國 皆 有 設 置 網 路 請 願 平 台, 讓 人 民 對 政 策 議 題 表 達 意 見, 並 要 求 政 府 予 以 正 式 回 應 ; 新 加 坡 也 提 供 網 站 平 台, 讓 民 眾 有 更 多 機 會 參 與 政 策 討 論 除 此 之 外, 各 國 也 透 過 網 路 社 群 媒 體 的 建 置 ( 如 Facebook Twitter), 加 速 政 府 即 時 資 訊 傳 遞 與 大 眾 諮 詢 管 道 的 開 放 3. 在 社 會 性 價 值 下 :(1) 就 信 任 的 部 份, 三 國 均 提 出 對 應 的 政 策 強 化 國 家 的 網 路 安 全, 且 透 過 制 定 數 位 服 務 標 準 與 信 任 標 章 計 畫 的 推 動, 提 升 人 民 對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信 任 感 ;( 2) XIV

19 提 要 就 自 我 發 展 的 指 標 而 言, 三 國 政 策 大 多 著 墨 於 數 位 教 育 的 推 動 ;(3) 就 生 活 品 質 的 提 升 而 言, 則 以 新 加 坡 的 政 策 最 為 完 整 在 接 下 來 的 15 年, 新 加 坡 將 朝 向 智 慧 國 的 願 景 前 進, 透 過 資 訊 通 信 媒 體 與 民 眾 的 生 活 作 連 接, 以 提 升 民 眾 的 生 活 品 質 ( 二 ) 數 位 國 情 調 查 結 果 本 計 畫 針 對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進 行 使 用 者 主 觀 性 調 查, 對 應 電 子 治 理 與 操 作 性 政 治 性 社 會 性 三 大 公 共 價 值, 重 要 結 果 如 下 : 1. 操 作 性 價 值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的 受 訪 者 對 於 政 府 資 訊 服 務 普 遍 表 示 滿 意, 如 流 程 簡 化 政 府 網 站 提 供 資 訊 以 及 政 府 網 站 提 供 服 務 惟 民 眾 對 於 流 程 簡 化 與 政 府 網 站 提 供 服 務 的 滿 意 度 皆 於 2015 年 微 幅 下 跌 2. 政 治 性 價 值 在 透 明 與 課 責 面 向 中, 網 路 搜 尋 政 府 政 策 相 關 資 訊 之 政 治 透 明 度 與 行 政 透 明 有 上 升 趨 勢, 尋 找 法 律 規 定 相 關 資 訊 的 容 易 程 度 及 行 政 課 責 皆 微 幅 降 低, 仍 有 強 化 空 間 公 民 參 與 方 面, 除 網 路 討 論 公 共 議 題 比 例 相 較 於 2014 年 微 幅 下 跌 之 外, 其 餘 比 重 皆 有 回 升 趨 勢, 其 中, 又 以 網 路 政 治 效 能 感 成 長 比 例 最 高 3. 社 會 性 價 值 在 信 任 面 向 中, 受 訪 者 對 於 政 府 與 企 業 信 任 度 遠 高 於 網 友 與 網 路 資 訊, 但 在 電 子 化 政 府 信 任 方 面, 受 訪 者 的 滿 意 度 卻 逐 年 下 滑 ; 關 於 經 濟 發 展 面 向 相 關 題 目 中, 在 網 路 訂 車 票 及 網 路 繳 費 方 面 皆 微 幅 上 漲, 網 路 處 理 金 融 帳 戶 則 上 漲 較 多 ; 生 活 品 質 面 向 題 目 中, 除 了 網 路 搜 尋 藝 文 活 動 之 正 向 比 例 有 些 微 降 低 外, 網 路 娛 樂 與 瀏 覽 旅 遊 資 訊 相 較 於 2014 年 皆 向 上 成 長 ; 有 關 人 際 關 係 之 題 目 中, 社 群 網 站 張 貼 訊 息 網 路 分 享 他 人 作 品 使 用 通 訊 軟 體 使 用 網 路 電 話 與 使 用 Facebook 等 指 標 均 有 顯 著 成 長, 僅 在 網 路 張 貼 自 創 作 品 下 跌 ; 在 健 康 面 向 題 目 上, 利 用 XV

2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網 路 蒐 集 健 康 資 訊 相 較 2014 年 上 漲 雖 然 民 眾 越 來 越 依 賴 網 路, 但 若 生 活 中 沒 有 網 路, 認 為 生 活 會 變 得 比 較 快 樂 的 民 眾 已 經 兩 年 持 續 增 加, 可 見 網 路 在 提 供 民 眾 各 種 生 活 便 利 之 餘, 也 帶 來 民 眾 的 各 項 困 擾 本 計 畫 同 時 針 對 網 路 霸 凌 或 騷 擾 網 路 隱 私 及 網 路 言 論 三 個 網 路 負 面 影 響 進 行 使 用 者 主 觀 性 調 查, 重 要 結 果 如 下 : 1. 網 路 霸 凌 或 騷 擾 部 分 : 本 計 畫 調 查 結 果 指 出, 有 13% 的 網 路 使 用 者 在 過 去 一 年 中, 曾 遭 受 到 網 路 霸 凌 或 網 路 騷 擾 2. 網 路 隱 私 部 分 : 本 計 畫 調 查 結 果 更 指 出, 有 高 達 79% 的 網 路 使 用 者, 擔 心 自 己 的 隱 私 在 網 路 上 被 別 人 侵 犯, 且 有 61.4% 的 受 訪 者, 認 為 政 府 應 更 積 極 地 管 制 網 路 上 的 事 情 3. 網 路 言 論 部 分 : 本 計 畫 調 查 結 果 亦 指 出, 僅 有 23.8% 的 受 訪 者 贊 同 在 網 路 上 表 達 自 己 對 政 治 的 看 法 是 很 安 全 的 ( 三 )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1. 本 計 畫 分 析 自 2015 年 4 月 1 日 到 9 月 30 日 間, 網 路 上 有 關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與 房 地 合 一 政 策 的 討 論 文 章, 包 含 新 聞 討 論 區 社 群 網 站 三 個 網 路 頻 道, 透 過 內 容 觀 察 法 和 自 動 語 意 技 術, 觀 察 事 件 前 後 網 路 民 意 變 動 情 形 2. 依 照 網 路 頻 道 的 來 源 以 及 語 意 情 緒 分 析 結 果 發 現, 兩 個 議 題 均 趨 近 正 面 情 緒, 其 中 又 以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正 面 情 緒 以 及 P/N 比 較 高 3.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雖 然 可 以 掌 握 一 段 時 間 的 民 眾 意 見, 但 可 以 看 出 網 路 討 論 聲 量 屬 於 短 線 操 作, 若 要 對 議 題 長 期 觀 察, 本 計 畫 建 議 仍 需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的 相 互 配 合 ( 四 ) 多 元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結 果 1. 手 機 ( 行 動 設 備 ) 介 面 的 調 查 容 易 接 觸 到 男 性 受 訪 者 ; 其 他 介 面 調 查 容 易 接 觸 到 女 性 受 訪 者 : 不 論 是 傳 統 住 宅 電 話 調 查 XVI

21 提 要 或 是 新 興 的 網 路 調 查 結 果 都 顯 示, 女 性 受 訪 者 佔 成 功 受 訪 者 的 比 例 較 高, 只 有 透 過 行 動 設 備 介 面 的 調 查 例 如 手 機 調 查 與 手 機 APP 調 查, 比 較 容 易 接 觸 到 男 性 受 訪 者 2.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比 網 路 調 查 容 易 接 觸 到 青 少 年 ( 15~19 歲 ) 族 群 : 本 計 畫 的 資 料 顯 示, 電 話 調 查 與 手 機 調 查 模 式 對 於 青 少 年 接 觸 成 功 的 可 能 性, 比 網 路 調 查 高 唯 一 的 例 外 是 2015 年 新 增 的 手 機 APP 調 查 方 法 ( 也 是 透 過 網 路 途 徑 ), 這 個 方 式 接 觸 到 16.5% 左 右 的 15~19 歲 年 輕 族 群, 但 這 是 否 代 表 手 機 APP 調 查 是 相 對 於 其 他 Web 介 面 的 網 路 調 查 方 式, 比 較 能 夠 平 均 地 接 觸 到 各 年 齡 層 網 路 使 用 者 的 方 式, 或 甚 至 可 以 彌 補 其 他 調 查 方 法 較 不 易 接 觸 到 的 受 訪 者 族 群, 仍 需 後 續 更 多 的 經 驗 證 據 來 證 明 3. 網 路 調 查 成 功 接 觸 對 象 多 為 中 壯 年 齡 者, 不 易 吸 引 低 高 年 齡 者 : 可 能 是 受 到 調 查 本 身 抽 樣 清 冊 偏 重 中 壯 年 族 群 有 關, 不 論 是 網 路 調 查 -EGOV 或 是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接 觸 到 樣 本 都 集 中 在 中 壯 年 人 口 未 來 若 利 用 網 路 進 行 調 查, 如 何 提 升 青 少 年 人 口 與 高 齡 人 口 的 成 功 接 觸 與 受 訪 機 會, 將 是 網 路 調 查 須 面 對 的 重 要 課 題 4. 不 同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樣 本, 在 地 區 分 布 上 的 差 異 較 小 : 在 地 區 的 分 布 上, 不 論 是 透 過 哪 一 種 媒 介 的 調 查 方 式, 成 功 樣 本 所 居 住 地 區 的 分 布 大 致 上 相 同, 這 可 能 是 因 為 不 同 媒 介 背 後 所 代 表 的 地 區 可 近 性 程 度 的 分 布 情 形 都 大 致 相 同 所 致 5. 網 路 調 查 容 易 高 估 電 子 化 政 府 使 用 者 : 在 問 到 網 路 使 用 情 形 中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使 用 時, 網 路 調 查 接 觸 到 的 樣 本 相 對 於 其 他 調 查, 在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程 度 上 最 高, 但 是 電 話 調 查 與 網 路 調 查 各 別 所 接 觸 到 的 網 路 使 用 者 在 網 路 上 的 行 為 是 截 然 不 同 的, 因 此, 若 僅 以 網 路 調 查 來 分 析 電 子 化 政 府 相 關 使 用 行 為, 將 有 高 估 電 子 化 政 府 使 用 頻 率 的 可 能 XVII

2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6. 傳 統 電 話 調 查 至 多 僅 能 接 觸 到 73% 的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 手 機 調 查 至 多 僅 能 接 觸 到 91%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 換 句 話 說, 若 未 來 民 意 調 查 不 考 慮 方 法 所 涵 蓋 母 體 的 範 圍 差 異 問 題, 或 結 合 不 同 調 查 方 式 以 提 高 涵 蓋 率, 隨 著 使 用 手 機 的 民 眾 比 例 逐 年 上 升, 則 單 純 以 電 話 民 調 的 調 查 結 果 作 為 民 調 結 果 的 偏 頗 將 越 來 越 大 7. 以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Propensity Score Analysis,PSA) 修 正 網 路 調 查 結 果 確 實 有 效 可 行 : 本 計 畫 發 現,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確 實 有 效 校 正 網 路 調 查 結 果 在 人 口 變 項 以 及 回 應 結 果 的 部 分 例 如 每 週 上 網 天 數 以 及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頻 率, 雖 然 網 路 調 查 樣 本 族 群 有 很 高 的 上 網 習 慣, 但 調 整 後 都 向 下 修 正 8. 若 單 從 成 本 的 角 度 來 看, 網 路 調 查 具 有 相 當 大 優 勢 : 網 路 調 查 公 司 所 提 供 的 調 查, 不 僅 節 省 人 力 經 費, 又 能 承 載 大 量 題 目, 若 僅 是 初 探 性 的 調 查, 或 議 題 特 質 不 需 考 慮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等 變 數 差 異, 以 網 路 調 查 為 主 的 資 料 蒐 集 方 式, 將 是 未 來 考 慮 的 方 向 四 後 續 研 究 與 政 策 建 議 根 據 本 計 畫 之 發 現, 針 對 往 後 數 位 國 情 的 相 關 策 略, 提 出 下 列 研 究 建 議 : 1. 提 升 手 機 調 查 在 研 究 資 料 數 據 蒐 集 上 的 比 重 : 本 計 畫 藉 由 母 體 分 布 模 型 推 估, 我 國 大 約 26% 左 右 的 民 眾 只 使 用 手 機 而 不 使 用 有 線 電 話, 與 美 國 32.3% 的 數 據 相 當 接 近, 顯 示 其 參 考 價 值, 而 本 計 畫 也 相 信 此 比 例 將 持 續 提 升 惟 手 機 使 用 族 群 的 母 體 分 布 狀 態 無 法 透 過 官 方 數 據 得 知, 僅 能 仰 賴 重 複 地 實 證 經 驗 資 料 之 累 積 以 逼 近 母 體, 因 此, 未 來 的 研 究 建 議 能 夠 加 強 手 機 調 查 這 一 方 式 的 研 究 比 重, 加 重 資 源 於 樣 本 數 的 提 升, 以 提 高 對 手 機 族 群 的 了 解 XVIII

23 提 要 2. 進 行 更 進 一 步 的 電 話 調 查 使 用 型 態 的 研 究 : 本 計 畫 透 過 三 年 資 料 的 累 積, 初 步 推 估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的 電 話 使 用 型 態, 但 更 進 一 步 例 如 只 使 用 手 機 的 族 群 或 是 唯 住 宅 電 話 族 群 的 性 別 比 例 年 齡 比 例 職 業 比 例 等 問 題, 因 資 源 的 限 制, 仍 無 法 完 整 回 答 因 此, 建 議 未 來 研 究 可 投 入 更 多 資 源 於 我 國 現 住 人 口 電 話 使 用 型 態 分 析, 以 提 供 傳 統 電 話 調 查 策 略 的 參 考 基 於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成 果 與 研 究 團 隊 的 實 務 經 驗, 本 計 畫 認 為 應 持 續 優 化 電 子 治 理 計 畫, 透 過 提 升 行 政 管 理 效 率 與 彈 性, 藉 此 縮 短 政 策 制 定 與 執 行 的 過 程, 並 配 合 中 長 期 的 修 法, 來 推 動 我 國 未 來 數 位 發 展 以 下 本 計 畫 研 擬 短 期 中 長 期 政 策 建 議 : ( 一 ) 短 期 立 即 可 行 之 政 策 建 議 1. 操 作 性 價 值 部 分 政 府 應 持 續 投 注 開 放 政 府 ( 含 資 訊 公 開 與 開 放 資 料 ) 的 努 力, 例 如 中 央 政 府 以 及 地 方 政 府 設 立 開 放 政 府 網 站, 民 眾 得 以 下 載 機 器 可 讀 資 料 集 作 為 加 值 運 用, 對 於 該 項 努 力 政 府 仍 應 持 續 2. 政 治 性 價 值 部 分 政 府 應 持 續 推 動 各 項 線 上 公 民 參 與 機 制, 例 如, 各 項 網 路 直 播 機 制, 國 發 會 的 JOIN 平 台, 行 政 院 的 vtaiwan 等 公 共 諮 詢 機 制, 都 值 得 繼 續 推 動 3. 社 會 性 價 值 部 分 政 府 網 站 可 評 估 提 供 本 項 調 查 民 眾 使 用 較 多 或 需 求 不 斷 增 加 的 功 能, 例 如 資 訊 蒐 集 健 康 諮 詢 等 對 於 民 眾 愈 來 愈 不 信 任 政 府 所 提 供 資 訊 的 現 象, 政 府 有 必 要 透 過 管 考 獎 勵 或 群 眾 智 慧 ( crowd sourcing ) 等 方 式, 讓 民 眾 踢 館 政 府 網 站, 促 進 網 站 資 訊 的 正 確 性, 以 提 高 民 眾 對 於 政 府 網 站 提 供 資 訊 的 信 任 4. 輿 情 蒐 集 與 分 析 策 略 ( 1) 在 公 共 民 意 調 查 工 作 上, 明 確 區 分 設 籍 人 口 與 現 住 人 口 兩 個 理 論 母 體 ;(2) 在 民 意 調 查 工 作 上, 依 照 調 查 類 型 進 行 基 本 資 料 的 分 層 抽 樣 ;(3) 在 電 話 調 查 工 作 上, 依 照 電 話 使 用 習 慣 比 例 配 置 成 功 樣 本 與 預 算 ;(4) 善 用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PSA) 調 整 網 路 調 查 XIX

2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XX 結 果 ;( 5 ) 建 構 專 屬 的 網 路 公 民 顧 問 調 查 群 ( online citizen panel) ( 二 ) 中 長 程 建 議 1. 操 作 性 價 值 部 分 政 府 應 在 各 項 評 比 中 ( 例 如 政 府 服 務 品 質 獎 ), 提 供 更 多 誘 因, 鼓 勵 服 務 流 程 簡 化, 並 促 使 各 級 政 府 提 供 更 多 元 的 網 路 服 務 項 目 及 品 質 另 外, 政 府 應 透 過 各 項 調 查, 探 討 民 眾 所 需 之 各 項 線 上 服 務, 並 據 以 提 供 該 等 線 上 服 務 2. 政 治 性 價 值 部 分 隨 著 資 通 科 技 與 時 俱 進, 政 府 應 不 斷 更 新 線 上 公 民 參 與 機 制 並 修 改 後 端 處 理 機 制, 另 外, 各 機 關 如 何 建 立 出 涵 納 民 眾 參 與 的 行 政 流 程, 將 攸 關 未 來 公 民 參 與 的 落 實 對 於 尋 找 政 府 機 關 法 律 規 定 相 關 資 訊 的 容 易 程 度 以 及 行 政 課 責 的 改 善, 政 府 機 關 應 在 各 項 評 比 中 加 入 網 頁 版 面 設 計 對 於 資 訊 蒐 集 容 易 度 的 相 關 指 標, 另 外, 也 應 要 求 在 網 頁 上 清 楚 說 明 各 項 業 務 的 負 責 人 以 及 連 絡 方 式 3. 社 會 性 價 值 部 分 本 計 劃 發 現 民 眾 運 用 社 群 網 站 的 比 例 仍 在 攀 升 當 中, 政 府 相 關 部 門 應 利 用 此 趨 勢, 透 過 社 群 媒 體 行 銷 政 府 政 策 在 此 同 時, 培 訓 相 關 人 員 運 用 或 經 營 社 群 網 站 的 能 力, 因 應 未 來 民 眾 使 用 的 趨 勢 此 外, 在 電 子 商 務 方 面, 除 了 電 子 金 融 有 微 幅 成 長, 其 他 如 網 路 購 物 網 路 拍 賣 等 並 未 隨 同 成 長, 未 來 有 必 要 更 進 一 步 探 討 其 因 素, 並 找 出 電 子 商 務 的 障 礙 4. 輿 情 蒐 集 與 分 析 策 略 ( 1) 整 合 各 機 關 資 料, 推 估 正 確 的 母 體 分 布 : 目 前 許 多 民 意 調 查 缺 乏 母 體 資 料, 僅 能 以 設 籍 人 口 替 代 母 群 體 分 布, 無 法 知 道 調 查 結 果 的 實 際 偏 誤 程 度, 因 此 調 查 結 果 與 實 際 狀 況 有 差 異 因 此, 如 何 利 用 政 府 內 部 資 料, 在 不 侵 犯 個 人 資 訊 保 護 情 況 下, 找 出 全 國 手 機 號 碼 申 請 人 的 性 別 年 齡 與 各 號 碼 長 駐 地 區 位 置, 以 此 為 手 機 調 查 方 式 建 立 母 體 分 布, 或 各 相 關 部 會 通 力 合 作,

25 提 要 找 出 目 前 實 際 在 臺 灣 生 活 的 人 數 以 及 相 關 基 本 資 料 比 例, 提 供 電 話 調 查 或 手 機 調 查 加 權 的 依 據 此 外, 亦 可 參 考 美 國 當 前 人 口 調 查 (Current Population Survey, CPS) 家 戶 面 對 面 訪 談 的 方 式 調 查 ;(2) 採 多 元 調 查 方 法 蒐 集 輿 情 : 本 計 畫 蒐 集 資 料 分 析 後 發 現, 電 話 調 查 或 新 興 手 機 調 查 所 接 觸 樣 本, 在 性 別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居 住 地 區 網 路 使 用 情 形 都 分 別 有 高 估 或 低 估 的 現 象 因 此, 未 來 進 行 相 關 議 題 研 究, 須 考 量 因 調 查 模 式 差 異 所 產 生 的 誤 差, 避 免 錯 誤 推 估 此 外, 資 料 顯 示, 電 話 調 查 逐 漸 漏 掉 少 用 或 不 用 有 線 電 話 而 只 用 手 機 的 受 訪 者 另 外, 電 話 調 查 以 及 手 機 調 查 的 受 訪 者 中, 每 天 使 用 網 路 的 受 訪 者 所 占 比 例 最 高, 網 路 問 卷 在 本 計 畫 信 度 也 是 最 佳 的, 加 上 其 速 度 快 成 本 適 中, 透 過 網 路 的 調 查 值 得 發 展 這 兩 種 問 卷 調 查 方 法 如 何 與 電 話 調 查 互 相 搭 配, 以 建 構 完 整 數 位 國 情 調 查 架 構, 是 重 要 的 議 題 關 鍵 字 :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網 路 輿 情 調 查 方 法 巨 量 資 料 前 瞻 研 究 XXI

2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XXII

27 Abstract Abstract 1. Background and Purpose Since 2003 the United Nations have continuously refined and developed the stage theories of e-development and the E-Government Readiness. These indices have become the go-to indexes for governments worldwide to measure and compare their e-government capabilities. The studies conducted by the World Economic Forum on readiness and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ICTs) of major economies have also become the basis for the judgment of 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In order to connect with international e-governance developments and ensure the continued construction of Taiwan s e-governance measurement framework,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Council has entrusted the Chen et al. (2014) research team under the Taiwan E-governance Research Center to conduct the Public Value and Electronic Governance: Analytical and Methodological Reflections research. The research team was able to construct the first phase of the e-governance public values framework through the use of literature analyses and 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The framework includes three major values: operational, political and social values. The values are then further divided into the nine dimensions of efficiency, use-oriented service, 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 citizen participation, equity in accessibility, trust, self-development, quality of life and 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 Data from the subjective indicators were also gathered through surveys. Chu et al. (2015) continued the work initiated by Chen et al. (2014) and conducted a second wave of surveys to collect data on the subjective attitude perception indicators as specified in the framework. Multi-survey modes were also employed in the data collection process (including: cellphone, land lines, and internet surveys), allowing for the comparison between the different survey methods. Nevertheless, the e-governance public values framework requires longitudinal multi-year surveys to XXIII

2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enhance its value. This is because only through continuous modifications would the validity and reliability of the framework increase. At the same time the advancement of ICTs, the development of portable internet devices and the widespread adoption of Web 2.0 with the explosion of social media use, has radically changed the representativeness of public opinions and the channels through which citizens can participate. The collection and analysis of online public opinions via Big Data has become a vital part of and research, thus the digital national status researches must attempt to discover a way to integrate these methods and develop an acceptable strategy for future surveys. Due to the various issues discussed above, this research continues the research by Chen et al. (2014) and Chu et al. (2015) and focuses on the measuring of the subjective attitude perception indicators of the framework. The use of multiple survey methods includes land lines, cellphones, internet surveys and the addition of cellphone app surveys. This research has also chosen two issues that are hotly debated online (joint tax on building and land sales and the legalization of same sex marriages). The online discussions involving these issues are tracked and collected by public opinion research companies. The big data collected are then analyzed and compared with the results obtained from the surveys. This would aid in the discovering of the role big data analysis can play in e-governance researches. As mentioned before, the e-governance public values framework requires multi-year survey data in order to ensure its comprehensiveness, feasibility and the continuous updating of subjective indicator data. This research builds on the two previous researches in conducting multi-year data analyses to examine the development of e-government, the development of e-governance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public values in e-governance. Advances in technology and survey methodologies are issues which this research also hopes to incorporate by analyzing and XXIV

29 Abstract integrating different approaches. In sum, the research processes and methods include: reviewing the current e-governance public values framework, updating the literature on digital development indices from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and developed nations, using different survey methods to gather data (phone survey, cellphone survey, internet survey, big data analysis and cellphone app surveys, analyzing multi-year data, comparing and integrating the data collected by the various methods employ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a comprehensive digital national status update. 2. Methods and Procedure This research is divided into three stages. The research methods for each stage are outlined below: (1) The collection and comparison of multi-year data on e- governance public value indicators, and the tracking of international e-governance policy changes: The research conducts the third year of surveys based on the revised e- governance public values framework indicators. This is to elevate the research of Taiwan s e-governance along with the precision and quality of policy planning. The e-governance policies of nations that have performed well under governance frameworks of international indice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Great Britain, Singapore, etc. are also analyzed. These could become referenc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future policies. (2) This research adopts the public value based e-governance framework developed in Chu et al. (2015) and the framework s accompanying survey items. Survey results from Chu et al. (2015) are analyzed and survey items are then adjusted according to the results. Revisions include: (1) the removal of the political trust index from the framework; (2) the removal of the XXV

3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XXVI information on everyday life index from the quality of life dimension, due to the confusion resulting from its wording which is significantly lowering the reliability of the questionnaire; (3) the selection of seven items, which have changed relatively little for the past two year s surveys, to be implemented on an every other year basis, halting their implementation this year; (4) the selection and inclusion of eleven items from the WIP questionnaire in this year s surveys. The items measure dimensions such as cyberbullying, online privacy and online discourse; and (5) the creation of five items on the issues of the legalization of same sex marriages and the joint tax on building and land sales, to be used as the basis for comparisons between big data analysis and subjective survey results. (3) Due to differences in characteristics and costs for the various survey methods, we use different number of questionnaire items in each survey. The cellphone survey and cellphone app survey are especially limited in the number of items they could carry. Only the telephone and internet surveys include the full set of 68 items. (4) Analysis of the methods and implementation strategies of e- governance research: This research has analyzed the results from phone, cellphone, and internet surveys (EGOV members), along with cellphone app surveys and big data analyses. The data collected allows for the current status of Taiwan to be scrutinized, and allows it to be compared with the online social characteristics of different nations. The data is also used to analyz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behavior of netizen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itizen social network and demographics to be analyzed. Since the surveys in this research focus on the users of e-government and e-governance users, the data can be compared

31 Abstract with the policies and research results from different nations. This research aims to propose the integration of multiple data collection methods in order to increase the coverage of surveys and the validity and reliability of the study. It is hoped that this would serve as a reference for future researches. (5) Recommendations for research directions and policies on e- governance: A compilation of the results of the research with current e-governance related researches (e.g. digital divide, evaluation index databases, etc.). The proposing of the environmental variables, mechanisms and economic needs that could influence cross sector e-governance participation (different professions and industries). The elaboration of future longitudinal studies and the research roadmap of the next three years. Medium and long term preliminary planning of the vision, direction, policy research framework and important research topics for Taiwan s e-governance development. 3. Research Results (1) E-governance indicator and national policy comparison analysis This research continues the integration of literature on international e-governance development trends and international e- government assessment indicators.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n e- governance policies is conducted on the United States, United Kingdom and Singapore, as these three nations all scored favorably in international assessments. The analyses are conducted with regard to the three major public values, i.e., operational, political, and social values. Important findings are as follows: i. In terms of operational values: (1) In the area of efficiency, the USA has established a professional service team to plan XXVII

3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ii. iii. and design digital services, while the UK is pushing service restructuring programs. Singapore has adopted to become more efficient through the design of mobile apps. (2) In the dimension of user-oriented service, both the USA and the UK have release service guidebooks to design digital services and to satisfy the needs of users. Singapore has elected to bank on its superior ICTs to design user-oriented mobile apps in the improvement of citizen service satisfaction. In terms of political values: (1) In the area of 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 all three nations have established official web portals to disclose policy implementation, administrative workings and statistical data. (2) In the area of citizen participation, both the USA and the UK have created online petition platforms allowing citizens to express their opinions on policy issues and requiring the government to respond formally. Singapore also provides online platforms allowing citizens ample opportunities to participate and engage in policy discussions. Finally, all three governments have adopted the use of social media (e.g. Facebook, twitter) to increase the speed at which government information could reach citizens and vice versa. In terms of social values: (1) In terms of trust, all three nations have proposed policies to increase cyber security. The implementation of digital service guidelines and trust mark policies would also serve to increase the trust of citizens of e-government. (2) In the area of self-development, all three nations are pushing for better digital education. (3) In the dimension of quality of life, Singapore has the most comprehensive policies. In the next 15 years Singapore is XXVIII

33 Abstract aiming to transform itself with the vision of smart nation. The government hopes to connect the everyday activities of citizens with ICTs to improve living standards. (2) Results of the national digital status surveys Subjective user surveys are conducted according to the e- governance public values framework. The results correspond to e- governance and the three major public values: operational, political and social values. Important findings are as follows: i. Operational values: Most respondents from all survey methods have expressed satisfaction with government informational services, such as, process reengineering,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government websites, and services provided by government websites. However the level of satisfaction for both process reengineering and services provided by government websites have fallen slightly when compared to last year s results. ii. Political values: Of the items measuring 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 the questions on political transparency and administrative transparency of searching for government policy related information have increased, while the questions on the ease of finding and regulations related information and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have gone slightly down. The items measuring citizen participation have mostly gone up relative to the results of the 2014 surveys, with the sole exception being discussing public issues online. Of the various items the increase is most significant for the questions on online political efficacy. iii. Social values: In the trust dimension, respondents display significantly more trust toward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XXIX

3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than to other netizens and information on the web. However, responses show that citizens are losing trust in e-government. In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dimension, booking tickets and paying for fees online have seen a slight increase, while handling bank accounts online have increased markedly. The quality of life dimension has seen improvements in many indices. Interestingly, looking for cultural activities online is slightly decreasing, but online entertainment and browsing travel information all went up with respect to the data from Items on interpersonal information such as posting on social media, sharing online, the use of communication software, the use of internet phones and the use of Facebook have all seen significant growth. Nonetheless, there has been a decrease of sharing one s work online. In the health dimension, the use of the internet to browse for health information has gone up. Despite the increasing reliance of citizens to the web, there has been an increase in respondents who indicated that they would be happier if there were no internet. This seems to indicate that the internet while increasing the convenience of citizens everyday lives, do seem to produce additional problems. This research also conducts subjective user surveys on the three negative web influences of cyberbullying, online privacy and online discourse. Important findings are as follows: i. Cyberbullying and online harassment: Survey results reveal that in the past year 13% of all internet users have experienced instances of cyberbullying and online harassment ii. Online privacy: Survey results reveal that 79% of all internet XXX

35 Abstract users concern that their privacy could be violated online. At the same time 61.4% of all respondents believe that the government should be more active in the regulation of internet related problems. iii. Online discourse: Survey results reveal that only 23.8% of all respondents believe it is safe to express their political views online. (3) Big data results i. This research employs content observational methods and automated text analysis techniques to analyze policy discussions, including news articles, forums and social media discussions, on joint tax on building and land sales and the legalization of same sex marriages during the period of 2015/04/01 to 2015/09/30, in order to analyze the change of public opinion. ii. iii. By analyzing the source of the public opinion and the sentiments it expresses, this research has discovered that the sentiment of the discussions on both issues are positive. Legalization of same sex marriages had the highest positive sentiment and P/N ratio. Despite big data analysis s ability to understand the change of public opinion, it is limited to short term observations. If a long term observation on any issue is needed, then the various survey methods employed in this research is still required. (4) Multi-research method analyses and comparisons i. Surveys conducted on cellphones (mobile devices) are better able to obtain male respondents, while the remaining survey XXXI

3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methods had an easier time obtaining female respondents. Traditional phone surveys and newer internet surveys have more female respondents, while the only way more male respondents could be reached was through mobile devices, such as cellphones and mobile apps. ii. iii. iv. Phone and cellphone surveys have better access to teenage respondents (ages 15~19), when compared to internet surveys. The only exception is the cellphone app survey (also done through the web), whose sample include around 16.5% of respondents aged 15~19. Whether this means that when compared to other web platforms the mobile app surveys are better equipped to reach respondents of all ages or whether it is capable of supplementing the inability of other surveys to reach certain groups of respondents remains to be tested. Most of the samples from the internet surveys are in the middle ages, it proves unable to reach younger and older respondents. This could be due to the fact that respondents were drawn from EGOV members and online survey members. If internet surveys are to be used in the future, its ability to reach younger and older respondents is an important issue which needs to be addressed. The geographical spread of the respondents from either survey method is mostly the same. This could be due to similar accessibility patterns for the various survey technologies. v. Internet surveys have an overabundance of e-government users. When compared with the date from the other methods, most of the internet users in the internet survey are also e- government users. This behavior is different from the XXXII

37 Abstract vi. vii. viii. behavior of internet using respondents obtained from the phone survey. Internet surveys could potentially overestimate the use of e-government services. Traditional telephone surveys can reach, at most, 73% of Taiwan s populace. Cellphone surveys could potentially reach 91% of Taiwan s populace. In other words, whether public opinion surveys in the future choose to ignore the population coverage by different survey methods or if they choose to integrate different types of survey methods, it should be noted that the percentage of citizens who chooses to only use cellphones is increasing. Thus, sole usage of telephone surveys could end up obtaining biased results. It is feasible to correct internet survey results using propensity score analysis (PSA). This research discovers that PSA could be used to correct for demographics and response structure of internet surveys. For example, due to correction by PSA the percentage of respondents in internet surveys who use the web every day is decreased. If costs are to be considered, internet surveys are most advantageous. Internet survey companies could provide services for relatively little human, financial resources. These surveys could also include large number of questions. If a research is merely conducting a preliminary study or if the nature of the issue discussed needs not bother with age, education or other demographic variables, then internet surveys would be the preferred method of data gathering. 4. Subsequent Research and Policy Recommendations The following research and policy recommendations are suggested in light of the discoveries made in this research. XXXIII

3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1) The increase of the weight of cellphone survey in data gathering. By using a population distribution model, we are able to estimate that there are around 26% of citizens in Taiwan who only use cellphones and not telephones. This figure is similar to the distribution of 32.3% in the USA. This research believes that this figure will continue to rise in the future. However, the distribution of cellphone user population cannot be discerned from official figures. The only way to determine the population is though repeated empirical data collection. Thus, we recommend that future studies increase the resource and collected samples for the cellphone survey in order to better understand its population. (2) In depth understanding of telephone use patterns. This research is able to utilize the data collected over three years to estimate telephone use patterns by the Taiwanese populace. However, the precise proportion of citizens who only use cellphones or the sex, age and occupation of citizens who only use telephones are still not completely determined due to the limitation in resources. It is recommended that future researches can devote more resource in understanding the telephone use patterns of the populace in order to restructure future telephone survey strategies. Due to the extensive results from the digital national status subjective indicator surveys and this research team s ample empirical experience, this research believes that the continued enhancement of e-government programs coupled with the elevation of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efficiency and flexibility could lessen the time needed for policy cre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This advantage could then be used along with the policy recommendations, stated below, to further develop Taiwan s e- government. Short-term and medium/long-term policy recommendations: XXXIV

39 Abstract (1) Short-term policy recommendations i. Operational values: The government should continue to strive toward open government (including information and data disclosure). For example, the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should establish open government websites allowing citizens to download, read and applied value added uses to the data. ii. Political values: The government should continue pushing for all kinds of online citizen engagement mechanisms. For example online streaming technologies, the JOIN platform of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Council, the Administrative Yuan s vtaiwan are all technologies worthy of continued development. iii. Social values: The government could evaluate, using the data obtained by this research, of the services and functions that citizens use or need more. For example, data collection and health consultation functions. Due to lowering citizen trust in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the government. The government must manage, reward and utilize crowd sourcing methods to allow citizens to correct errors on government websites. This would increase the accuracy of government website information and subsequently the trust of citizens on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iv. Public opinion collection and analysis strategies: (1) In the survey of public opinio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household registration and current residence should be noted when estimating the actual population distribution; (2) In the survey of public opinion, respondents should undergo stratified sampling by their demographics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urvey methods; (3) The success rate of XXXV

4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XXXVI samples returned should be coupled with the costs and the use patterns of telephone survey respondents; (4) PSA should be employed to correct internet survey results; and (5) The creation of an online citizen panel is highly recommended. (2) Medium/long-term policy recommendations i. Operational values: The government should provide more incentives for the categories evaluated (e.g. the government service quality awards). This would encourage simplification of service processes and incentivize all levels of the government to provide additional online services at better quality. The government should also conduct surveys to understand citizen needs in order to provide online services to cover those needs. ii. Political values: In face of the increasing advancement of ICTs, the government should continuously upgrade online citizen participation mechanisms and amend backend systems. Different agencies should also attempt to construct administrative processes which allows for citizen participation. With regards to the ease of searching on government websites for law regulation related information, government agencies should include website design and its relationship to the ease of information gathering as an index for its evaluations. Government websites should also clearly indicate all services implemented, the person responsible for them, and the contact information of the person in charge. iii. Social values: The results from this study indicate that the use of social websites by the citizenry is still growing. The government should therefore market their policies through the use of these platforms. At the same time, the managing and use of social websites should be skills that public

41 Abstract iv. servants should possess. The results also indicate that apart from the small growth of e-finance, most e-commerce indices, such as buying online, selling online remained at relatively the same levels. Future studies should conduct indepth studies to uncover the limits to e-commerce. Public opinion data collection and analysis strategy: (1) the integration of agency data in order to estimate the distribution of the population: current public opinion studies often lack information of the actual population. Thus, most must substitut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data for the actual population. This makes it impossible to discover whether there is a bias in the results, and to understand if there is a difference between the results and actuality. It is crucial that we can utilize government data in the discovery of the sex, age and preferred area of residence of cellphone users, without violating personal information privacy issues. This potential collaboration with government agencies could discover the actual number of citizens living in Taiwan, their phone usage patterns, and demographics. The data could then be used to create weights for future telephone and cellphone surveys. The government could also reference the Current Population Survey (CPS) conducted in the USA, by using household face-to-face interviews. (2) The use of multi-survey methods to collect public opinion: The results of this research discover that both telephone and cellphone surveys have the tendency to over or underestimate respondent demographics in the areas of sex, age, level of education, area of residence, and internet use. Future studies must take into consideration the deviations due to survey characteristics in order to avoid error. There has also been XXXVII

4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an increase of respondents who use telephones less frequently or who don t use the telephone at all. Another finding is that the percentages of internet users in both the telephone and cellphone surveys are quite high; this could indicate that the internet surveys would be a good choice for data collection. The reliability of the internet survey is also the highest, this couples with its high data collection speed, and low costs, makes it an ideal technique to develop further in the future. This is why the manner in which both internet and cellphone surveys are used to complement the telephone survey in the construction of a complete digital national status framework is an important issue which merits further discussion. Keywords: E-governance, public value, online public opinion, methodology, big data, preliminary research XXXVIII

43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章 緒 論 本 計 畫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主 要 目 的 為 呈 現 我 國 數 位 國 情 的 現 況 與 發 展, 持 續 藉 由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因 應 科 技 發 展 趨 勢, 研 擬 測 量 數 位 國 情 的 適 當 策 略 本 章 包 含 三 部 分, 分 別 是 研 究 背 景 與 問 題 研 究 目 的 以 及 研 究 方 法, 以 下 將 依 序 說 明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問 題 聯 合 國 於 2003 年 開 始 建 構 並 持 續 修 正 電 子 發 展 階 段 論 以 及 電 子 化 政 府 準 備 度 指 標, 迄 今,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指 標 已 成 為 各 國 用 以 比 較 本 國 與 其 他 國 家 電 子 化 政 府 優 劣 的 重 要 依 據 學 術 界 與 實 務 界 亦 已 投 入 龐 大 的 資 源 進 行 數 位 國 家 發 展 以 及 政 府 電 子 治 理 等 相 關 研 究 近 年 來, 更 逐 漸 將 焦 點 著 重 在 數 位 化 國 家 建 立 過 程 應 該 回 應 政 府 治 理 上 的 重 要 公 共 價 值 (public value); 簡 言 之, 也 就 是 電 子 治 理 的 發 展 是 否 真 的 有 所 成 效, 必 須 從 其 對 公 共 價 值 的 達 成 程 度 來 論 斷 Friedland 與 Gross ( 2010 ) 主 張 電 子 治 理 的 價 值 目 標 包 括 :(1 ) 操 作 性 價 值 ( operational values ): 包 含 效 率 效 能 等 ;( 2 ) 政 治 性 價 值 ( political values ): 包 含 透 明 度 參 與 和 公 平 等 ;( 3) 社 會 性 價 值 (social values): 包 含 生 活 品 質 意 識 形 態 等 這 類 的 觀 點, 也 見 諸 於 歐 盟 執 委 會 (European Commission, 2006) 等 國 際 評 比 陳 俊 明 等 人 (2014) 依 照 文 獻 與 層 級 分 析 法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HP) 建 構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 參 見 圖 1), 該 架 構 涵 蓋 政 治 性 社 會 性 與 操 作 性 三 大 價 值, 其 下 包 含 效 率 使 用 者 導 向 透 明 與 課 責 公 民 參 與 資 訊 近 用 公 平 信 任 自 我 發 展 生 活 品 質 與 環 境 永 續 九 大 面 向 經 由 此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所 涵 蓋 的 次 面 向 及 指 標 測 量, 可 供 進 一 步 建 構 出 電 子 治 理 的 國 情 指 數, 成 為 我 國 未 來 數 位 發 展 策 略 以 及 電 子 治 理 方 面 政 策 在 制 定 時 可 供 參 考 的 依 據 1

4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圖 1: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圖 資 料 來 源 :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陳 俊 明 等 人,2014, 臺 北 :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編 印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中 的 不 同 指 標 所 對 應 的 測 量 方 法 也 有 所 差 異, 有 些 適 合 透 過 使 用 者 個 人 主 觀 性 態 度 認 知 進 行 衡 量, 有 些 則 需 要 透 過 專 家 學 者 評 估 或 是 利 用 客 觀 性 的 政 府 統 計 數 據 進 行 追 蹤 分 析, 類 似 目 前 大 多 數 國 際 組 織 所 採 用 的 方 式, 因 此 要 完 成 數 位 國 情 指 標 呈 現, 必 須 透 過 整 合 性 的 方 法 來 加 以 配 合 朱 斌 妤 等 人 ( 2015) 延 續 陳 俊 明 等 (2014) 研 究, 持 續 針 對 架 構 中 主 觀 性 的 態 度 認 知 指 標 進 行 測 量, 完 成 數 位 國 情 調 查 架 構 中 主 觀 性 指 標 的 衡 量, 並 藉 由 多 種 調 查 方 法 ( 包 括 手 機 調 查 住 宅 電 話 調 查 以 及 網 路 調 查 ) 的 同 時 使 用, 進 行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的 相 互 比 較 由 於 此 架 構 仍 須 以 多 年 期 的 調 查 資 料, 審 視 其 完 整 性 與 可 行 性, 並 兼 顧 客 觀 性 指 標 的 蒐 集 工 作, 朱 斌 妤 等 建 議 以 下 五 個 接 續 性 工 作, 以 精 進 數 位 國 情 架 構 建 立 與 國 情 追 蹤 :(1)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與 指 標 修 正 ;(2) 建 立 與 開 放 公 共 價 值 數 位 國 情 追 蹤 資 料 庫 系 統 ;(3) 提 升 手 機 調 查 在 主 觀 性 指 標 數 據 蒐 集 上 的 比 重 ;(4) 巨 量 資 料 盤 點 與 開 放 方 式 研 提 ;(5) 加 強 國 際 合 作, 強 化 國 際 評 比 表 現 本 計 畫 即 是 建 立 在 前 兩 年 度 研 究 成 果 的 基 礎 上, 將 研 究 的 核 心 主 題 置 於 上 述 議 題, 持 續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追 蹤 與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的 部 份 2

45 第 一 章 緒 論 更 具 體 的 說, 數 位 國 情 中 主 觀 性 指 標, 必 須 透 過 使 用 者 調 查 的 方 式 來 進 行, 由 於 所 用 的 調 查 方 法 的 不 同 將 可 能 直 接 影 響 研 究 產 生 的 結 果, 調 查 時 必 須 注 意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在 資 料 收 集 方 式 上 的 多 樣 性, 例 如 傳 統 住 宅 電 話 調 查 所 接 觸 到 的 網 路 使 用 族 群 和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問 卷 所 接 觸 到 的 網 路 使 用 族 群 可 能 是 不 一 樣 的 一 群 人 因 此, 當 數 位 國 情 必 須 仰 賴 民 眾 ( 使 用 者 ) 的 態 度 與 認 知 來 評 斷 時, 透 過 什 麼 方 法 才 是 最 有 效 的, 將 成 為 進 行 數 位 國 情 分 析 前 所 必 須 釐 清 的 重 要 問 題 同 時, 隨 著 現 代 資 訊 科 技 的 飛 速 發 展 網 路 與 行 動 載 具 的 普 及 以 及 Web 2.0 等 相 關 社 群 網 路 的 盛 行, 民 意 表 達 及 公 民 參 與 方 式 有 了 相 當 大 的 改 變, 國 內 外 對 於 傳 統 電 話 的 涵 蓋 率 的 改 變 已 有 討 論 (AAPOR, 2008;2010; 吳 齊 殷,2003), 這 些 發 展 已 經 改 變 了 民 意 蒐 集 的 方 式 此 外, 因 應 新 興 技 術 的 崛 起, 例 如 巨 量 資 料 (Big Data) 的 蒐 集 及 分 析 方 法 逐 漸 盛 行, 行 動 上 網 智 慧 型 手 機 的 普 及, 也 提 供 了 新 的 調 查 媒 介 ( 如 手 機 APP) 是 故, 數 位 國 情 調 查 需 要 將 上 述 多 元 的 調 查 方 法 予 以 精 進 並 加 以 整 合 循 此 邏 輯, 本 計 畫 以 跨 時 資 料 審 視 我 國 數 位 國 家 發 展 面 向 數 位 治 理 的 相 關 動 態, 乃 至 於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發 展 所 追 求 之 公 共 價 值 的 實 踐 程 度 ; 同 時 因 應 科 技 發 展 以 及 調 查 方 式 與 時 俱 進, 應 有 不 同 資 料 蒐 集 方 式 加 入, 本 計 畫 也 進 行 調 查 方 法 的 整 合 與 檢 討 具 體 而 言, 所 涉 及 的 研 究 程 序 與 方 法 包 括 : 對 現 有 之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予 以 檢 視 ; 更 新 相 關 國 際 組 織 及 先 進 國 家 政 府 數 位 相 關 指 標 發 展 的 文 獻 ; 採 納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巨 量 資 料 及 手 機 APP 調 查 ) 蒐 集 資 料 ; 最 後 進 行 跨 年 資 料 分 析, 比 較 與 整 合 使 用 不 同 方 法 所 蒐 集 到 的 資 料, 以 提 供 數 位 國 情 全 貌 本 計 畫 呼 應 朱 斌 妤 等 人 (2015) 五 點 持 續 性 關 注 中 的 三 點 研 究 建 議, 分 別 為 :(1) 實 證 研 究, 強 化 國 際 評 比 表 現 - 本 計 畫 整 理 國 際 指 標 評 估 而 成 的 客 觀 性 指 標, 以 及 針 對 我 國 一 般 使 用 者 進 行 的 主 觀 調 查, 透 過 整 合 兩 者 所 得 的 數 位 國 情 架 構, 適 時 與 國 際 評 比 項 目 相 互 對 照, 藉 由 控 制 特 定 的 變 數 或 資 料, 進 行 跨 國 性 實 證 資 料 的 比 較 分 析, 並 強 化 我 國 電 子 治 理 在 國 際 評 比 中 的 表 現 ;(2) 手 機 調 查 深 化 - 手 機 3

4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調 查 運 用 在 主 觀 性 評 估 研 究 中 的 份 量 越 趨 重 要, 將 成 為 未 來 電 話 調 查 中 的 關 鍵 因 素 以 美 國 而 言,Blumberg 與 Luke(2012) 調 查 顯 示, 大 約 34% 的 家 戶 沒 有 有 線 電 話 卻 有 1 支 以 上 的 手 機 ; 若 以 民 眾 為 計 算 基 礎, 則 有 32.3% 的 民 眾 只 使 用 手 機 而 不 使 用 有 線 電 話, 而 且 成 長 速 率 相 當 快, 根 據 2014 年 6 到 12 月 的 調 查, 以 家 戶 為 計 算 基 礎 成 長 至 45.4%; 以 民 眾 為 計 算 基 礎, 只 使 用 手 機 而 不 使 用 有 線 電 話 比 例 增 加 至 44.1%(Blumberg & Luke, 2014) 因 此, 本 計 畫 更 著 重 手 機 面 向 的 調 查 ;( 3) 持 續 比 較 分 析 各 調 查 方 法 差 異 - 本 計 畫 在 電 子 治 理 議 題 上, 持 續 比 較 分 析 各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由 於 即 使 是 在 同 一 議 題 範 疇 中 所 做 的 調 查, 或 甚 至 同 組 問 卷 題 目, 調 查 方 法 的 不 同 可 能 產 生 差 異 性 的 結 果, 這 些 差 異 性 可 能 來 自 不 同 方 法 所 接 觸 樣 本 的 方 式 不 同 ( 例 如 電 話 詢 答 或 是 受 訪 者 自 行 閱 讀 網 頁 問 卷 的 差 異 ), 也 有 可 能 是 調 查 對 象 母 體 本 身 基 本 資 料 的 差 異 ( 性 別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居 住 地 區 ), 本 計 畫 針 對 有 精 確 母 體 資 料 的 題 目 ( 自 小 客 車 行 車 執 照 ), 比 較 不 同 方 法 以 及 不 同 議 題 的 結 果, 來 做 為 國 情 調 查 多 元 方 法 組 合 策 略 的 基 礎 4

47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本 計 畫 持 續 以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治 理 架 構 審 視 我 國 數 位 國 家 發 展 面 向 與 電 子 治 理 的 相 關 動 態, 透 過 時 序 資 料 審 視 我 國 數 位 國 家 的 發 展 面 向 數 位 治 理 的 相 關 動 態, 並 與 世 界 先 進 國 家 的 數 位 治 理 進 行 比 較 ; 同 時 因 科 技 發 展 以 及 調 查 方 式 的 與 時 俱 進, 採 用 多 元 的 資 料 蒐 集 方 式, 進 行 調 查 方 法 的 分 析 在 資 料 來 源 部 分, 將 蒐 集 相 關 中 英 文 期 刊 國 內 外 政 府 出 版 品 網 際 網 路 資 料 與 國 際 智 庫 之 指 標 及 其 他 相 關 資 料, 以 便 進 行 文 獻 與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研 擬 電 子 治 理 研 究 中 心 與 國 際 電 子 化 政 府 研 究 相 關 智 庫 的 合 作 策 略, 以 及 透 過 臺 灣 所 加 入 的 國 際 組 織 如 世 界 網 路 計 畫 ( World Internet Project, WIP ) 與 會 員 國, 就 可 能 合 作 細 節 預 做 探 討, 以 回 應 本 計 畫 的 目 的 依 據 上 述 背 景 與 核 心 問 題, 本 計 畫 研 究 目 的 簡 述 如 下 : 一 數 位 公 共 價 值 治 理 (public value of digital governance) 治 理 指 標 的 跨 年 資 料 蒐 集 與 比 較, 以 及 國 際 政 策 變 化 追 蹤 ( 一 ) 就 已 完 成 之 數 位 公 共 價 值 治 理 指 標, 辦 理 第 三 年 的 追 蹤 調 查, 以 提 升 我 國 電 子 治 理 的 研 究 量 能, 並 精 進 政 策 規 劃 能 力 品 質 ( 二 ) 針 對 部 分 在 治 理 架 構 下 國 際 評 比 績 優 國 家, 例 如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等, 進 行 該 國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的 分 析, 作 為 我 國 未 來 政 策 發 展 方 向 的 參 考 二 電 子 治 理 民 調 研 究 方 法 調 整 及 執 行 策 略 分 析 : 以 數 位 治 理 評 估 指 標 架 構 為 基 礎, 選 定 部 分 指 標 進 行 我 國 國 情 調 查 及 調 查 方 法 的 檢 討 ( 一 ) 選 定 數 位 治 理 評 估 架 構 中 的 部 分 主 觀 指 標, 結 合 跨 國 性 調 查 計 畫, 例 如 WIP 的 研 究, 以 及 回 顧 數 位 機 會 調 查 架 構 的 文 獻, 進 行 我 國 使 用 者 的 調 查 ( 調 查 信 賴 區 5

4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間 confidence level 不 低 於 95%, 抽 樣 誤 差 不 高 於 ±1.8%, 成 功 樣 本 3,000 份 ) 依 此 呈 現 我 國 現 況 比 較 分 析 各 國 網 路 社 會 特 徵 及 分 析 公 民 社 會 網 絡 發 展 與 社 會 人 口 因 素 對 網 路 公 民 行 為 可 能 產 生 的 影 響 ( 二 ) 針 對 前 項 目 的 中 所 可 能 使 用 的 調 查 方 法 進 行 比 較 與 執 行 策 略 分 析 整 合 包 括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巨 量 輿 情 資 料 蒐 集 手 機 APP 調 查 及 網 路 調 查, 而 網 路 調 查 又 可 分 為 政 府 入 口 網 站 我 的 E 政 府 ( 以 下 簡 稱 網 路 調 查 -EGOV) 及 有 實 名 登 錄 會 員 制 網 路 調 查 公 司 會 員 ( 以 下 簡 稱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 以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或 電 子 治 理 對 象 為 主, 參 考 既 有 研 究 成 果 以 及 各 國 做 法, 研 提 不 同 資 料 蒐 集 方 式 組 合 建 議, 以 增 加 計 畫 調 查 涵 蓋 率 與 信 效 度, 供 未 來 相 關 研 究 參 考 引 用 三 未 來 數 位 治 理 政 策 與 研 究 議 題 的 建 議 ( 一 ) 整 合 分 析 上 述 調 查 結 果 及 現 有 數 位 治 理 相 關 調 查 研 究 ( 如 數 位 落 差 評 估 指 標 資 料 庫 等 ), 提 出 影 響 跨 界 ( 各 個 行 業 或 職 業 ) 參 與 數 位 治 理 的 環 境 因 素 機 制 及 對 經 濟 需 求 的 可 能 影 響, 並 且 研 擬 未 來 追 蹤 的 調 查 方 法 ( 二 ) 整 合 上 述 研 究 成 果, 規 劃 研 提 未 來 3 年 研 究 藍 圖 (roadmap), 前 瞻 規 劃 未 來 中 長 程 我 國 電 子 治 理 發 展 願 景 與 方 向 政 策 研 究 架 構 及 重 要 研 究 議 題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本 計 畫 團 隊 係 採 多 重 調 查 方 法, 包 含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手 機 APP 調 查 等, 建 構 一 個 反 映 人 口 代 表 性 的 整 合 性 調 查 架 構, 關 於 各 調 查 方 法 茲 說 明 如 下 : 電 話 6

49 第 一 章 緒 論 調 查 : 委 託 民 調 公 司 以 電 腦 輔 助 電 話 調 查 系 統 ( Computer Assisted Telephone Interview,CATI) 進 行 訪 問, 抽 樣 作 業 採 用 隨 機 撥 號 法 ; 手 機 調 查 : 委 託 民 調 公 司 以 CATI 系 統 進 行 訪 問, 抽 樣 作 業 採 用 隨 機 撥 號 法 ; 網 路 調 查 -EGOV: 透 過 國 發 會 建 置 的 政 府 入 口 網 我 的 E 政 府, 以 電 子 報 及 官 方 網 站 刊 登 文 章 方 式, 請 會 員 至 本 計 畫 設 計 之 Google 與 政 大 問 卷 系 統 上 填 答 網 路 問 卷 ;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 與 有 實 名 登 錄 會 員 制 網 路 調 查 公 司 合 作, 透 過 會 員 電 子 報 網 路 廣 告, 並 以 禮 券 抽 獎 的 方 式, 吸 引 會 員 填 答 ; 手 機 APP 調 查 : 委 託 民 調 公 司 以 網 路 會 員 招 募 填 答 者, 此 調 查 問 卷 題 目 與 手 機 調 查 問 卷 題 目 相 同 表 1 整 理 本 計 畫 系 列 這 三 年 來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所 回 收 的 樣 本 數, 這 三 年 在 調 查 樣 本 的 蒐 集 與 不 同 資 料 的 整 合 上, 均 達 使 用 者 調 查 信 賴 區 間 (confidence level)95% 以 上, 抽 樣 誤 差 ±1.8% 以 下, 成 功 樣 本 3,000 份 之 目 標, 今 年 度 (2015) 特 別 加 入 手 機 APP 調 查, 並 增 加 手 機 調 查 樣 本 到 1,200 以 上, 以 符 合 行 動 上 網 與 手 機 人 數 增 加 的 趨 勢 表 1: 歷 年 各 調 查 方 法 回 收 樣 本 數 一 覽 調 查 電 話 手 機 網 路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手 機 APP 面 訪 1 年 度 調 查 調 查 -EGOV - 會 員 調 查 (TEDS) , , ,002 1,002 1,997 1, ,012 1, ,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詳 細 來 說, 本 計 畫 彙 整 了 國 際 性 電 子 化 政 府 評 比 單 位 之 研 究 面 向 與 指 標 指 標 設 計 與 前 瞻 政 策 研 究 相 關 文 獻 等, 建 構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調 查 問 卷 此 問 卷 延 續 前 兩 年 度 研 究 報 告 中 有 關 電 子 治 理 價 值 的 題 目, 作 為 測 量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中 1 TEDS 全 名 為 臺 灣 選 舉 與 民 主 化 調 查 (Taiwan's Election and Democratization Study, 簡 稱 TEDS) 是 由 科 技 部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發 展 司 支 持 的 大 型 民 意 調 查 研 究 計 畫, 目 的 在 整 合 國 內 與 選 舉 有 關 之 大 型 面 訪 民 調, 以 更 有 效 運 用 有 限 資 源, 提 升 相 關 研 究 之 水 準 本 計 畫 在 第 一 年 調 查 時 曾 與 其 合 作 7

5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的 主 觀 性 指 標, 進 行 數 位 公 共 價 值 治 理 指 標 的 跨 年 資 料 蒐 集 與 比 較 ; 此 外, 本 計 畫 加 入 部 分 WIP 調 查 的 指 標 題 目, 以 達 成 和 國 際 研 究 計 畫 接 軌 的 目 的 ; 另 外, 為 了 和 網 路 論 壇 中 討 論 公 共 事 務 與 政 策 的 網 路 民 意 趨 勢 比 較, 更 在 調 查 問 卷 中 加 入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與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兩 大 議 題 的 相 關 題 目, 以 比 較 透 過 巨 量 資 料 和 傳 統 民 調 方 式 所 接 觸 到 的 民 眾 意 見 之 差 異, 希 冀 能 對 當 前 學 術 及 實 務 界 在 調 查 方 法 選 擇 上 的 困 境 找 到 新 策 略 ; 最 後, 立 基 在 研 究 成 果, 本 計 畫 進 行 國 際 與 跨 年 度 比 較, 前 瞻 規 劃 未 來 我 國 中 長 程 電 子 治 理 發 展 願 景 與 方 向 政 策 研 究 架 構 及 重 要 研 究 議 題 本 計 畫 研 究 設 計 摘 要 請 參 照 表 2 表 2: 本 計 畫 研 究 設 計 摘 要 研 究 目 的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 目 的 資 料 來 源 1. 數 位 公 共 價 值 ( public value of digital governance ) 治 理 指 標 的 跨 年 資 料 蒐 集 與 比 較, 以 及 國 際 政 策 變 化 追 蹤 2. 電 子 治 理 民 調 研 究 方 法 調 整 及 執 行 策 略 分 析 3. 未 來 數 位 治 理 政 策 與 研 究 議 題 的 建 議 (a) 文 獻 分 析 : 彙 整 國 際 性 電 子 化 政 府 評 比 單 位 之 研 究 面 向 與 指 標 指 標 設 計 與 前 瞻 研 究 相 關 文 獻 分 析 (b) 問 卷 調 查 ( 包 含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 EGOV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以 及 手 機 APP 調 查 ) (c)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 中 英 文 期 刊 資 料 庫 - 國 內 外 政 府 出 版 品 - 網 際 網 路 - 國 際 性 電 子 化 政 府 研 究 機 構 之 資 料 庫 - WIP 會 員 國 - 國 內 民 眾 - EGOV 網 站 使 用 者 - 民 調 公 司 網 路 會 員 使 用 者 - 網 路 輿 情 分 析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8

51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治 理 (governance) 的 概 念 已 經 在 公 共 行 政 學 界 流 行 將 近 十 多 個 年 頭, 目 標 是 政 府 能 達 成 良 善 治 理 (good governance) 的 結 果 隨 著 資 訊 通 訊 科 技 (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ICTs) 的 發 展, 電 子 治 理 成 為 政 府 治 理 中 重 要 的 途 徑, 希 望 藉 由 ICTs 達 成 良 善 治 理 的 目 標 近 年 來, 數 位 發 展 成 為 各 國 政 府 大 力 推 動 的 公 共 政 策 之 一, 而 在 投 入 大 量 資 源 發 展 數 位 基 礎 建 設 以 及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同 時, 如 何 衡 量 電 子 治 理 的 成 效, 亦 逐 漸 為 公 共 行 政 學 界 和 實 務 界 所 重 視 電 子 治 理 成 效 的 衡 量, 可 以 被 視 為 民 主 政 治 課 責 性 的 表 現 ; 若 政 府 投 入 在 電 子 治 理 領 域 的 經 費, 未 能 有 助 於 治 理 成 效 的 提 升, 則 公 共 資 源 配 置 的 適 當 性 便 須 重 新 檢 視 文 獻 檢 閱 的 結 果 顯 示, 早 期 電 子 治 理 評 比 指 標, 多 著 重 於 各 國 網 路 基 礎 設 施 與 能 力 的 評 估, 較 少 就 電 子 治 理 對 社 會 政 治 與 經 濟 的 影 響 進 行 了 解 ; 且 在 新 公 共 管 理 (New Public Management, NPM) 思 維 的 引 導 下, 過 去 研 究 大 多 將 電 子 治 理 視 為 提 升 政 府 效 率 與 效 能 的 工 具, 因 此 在 建 構 評 估 指 標 時, 也 多 半 強 調 成 本 效 益 與 風 險 分 析 等 管 理 面 向 的 價 值 (managerial value), 而 忽 略 了 電 子 治 理 與 其 他 公 共 價 值 (public value) 面 向 的 連 結 然 而, 良 善 治 理 (good governance) 的 目 的 不 僅 強 調 行 政 效 率 與 效 能 的 提 升, 更 重 要 的 是 公 共 價 值 與 公 共 利 益 的 落 實 因 此 本 計 畫 將 公 共 價 值 的 概 念 與 電 子 治 理 的 發 展 相 結 合, 透 過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評 估 指 標 的 建 構 與 調 查, 了 解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發 展 所 追 求 之 最 終 公 共 價 值 的 實 踐 情 形 本 章 首 先 介 紹 國 際 上 重 要 的 電 子 治 理 評 比 指 標, 並 討 論 其 不 足 之 處 ; 其 後, 探 討 公 共 價 值 的 概 念 以 及 公 共 價 值 與 電 子 治 理 的 連 結 ; 第 三 節 回 顧 重 要 國 家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指 標 建 構 現 況, 作 為 後 續 比 較 我 國 與 其 他 國 家 數 位 國 情 的 基 礎 ; 第 四 五 節 分 別 介 紹 我 國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面 向, 並 討 論 我 國 架 構 與 WIP 國 際 合 作 研 究 計 畫 的 關 聯 性 9

5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第 一 節 電 子 治 理 評 比 指 標 的 發 展 近 幾 年 由 於 公 私 部 門 ICTs 的 普 及 運 用, 國 際 間 針 對 電 子 治 理 進 行 評 比 的 指 標 與 相 關 研 究 已 相 當 豐 富, 除 了 就 國 家 層 次 的 電 子 治 理 發 展 現 況 進 行 評 估 外, 有 許 多 研 究 更 進 一 步 從 事 跨 國 性 與 貫 時 性 的 比 較 ; 除 了 探 討 不 同 國 家 在 電 子 治 理 發 展 程 度 上 的 差 異 之 外, 也 透 過 貫 時 性 研 究, 了 解 各 國 電 子 治 理 推 廣 的 歷 程 與 轉 變 然 而, 由 後 述 文 獻 回 顧 可 知, 早 期 國 際 上 電 子 治 理 評 比 指 標 的 建 構, 多 著 重 在 ICTs 基 礎 建 設 與 操 作 面 向 的 評 估, 並 仰 賴 政 府 客 觀 資 料 來 做 觀 察 ( 例 如 聯 合 國 電 子 化 政 府 調 查 研 究 ); 直 至 近 期, 電 子 治 理 對 於 政 治 與 社 會 ( 例 如 透 明 課 責 公 民 參 與 等 ) 的 影 響 才 逐 漸 受 到 重 視, 並 透 過 主 觀 性 測 量 資 料 的 搜 集 ( 例 如 Codagnon, Boccardelli & Leone, 2006; 陳 俊 明 等 人,2014; 朱 斌 妤 等 人, 2015), 讓 電 子 治 理 成 效 的 評 比 更 具 廣 度 與 深 度, 並 將 政 策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觀 點 納 入 考 量 本 節 針 對 重 要 的 國 際 電 子 治 理 評 比 指 標 進 行 介 紹, 並 探 討 這 些 評 比 指 標 的 演 進 歷 程, 以 及 這 些 指 標 的 不 足 之 處 世 界 市 場 研 究 中 心 (World Market Research Center) 和 美 國 布 朗 大 學 (Brown University) 自 2001 年 開 始, 每 年 執 行 一 次 全 球 電 子 化 政 府 調 查 ( Global E-Government Survey, GES) 2, 就 各 國 政 府 機 關 的 網 站 進 行 檢 核, 以 了 解 全 球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發 展 程 度, 並 進 行 跨 國 比 較 分 析 GES 用 以 評 估 電 子 化 發 展 程 度 的 指 標, 各 年 度 的 變 化 不 大, 主 要 包 含 五 大 類 : 線 上 資 訊 與 服 務 的 提 供 網 路 隱 私 與 安 全 的 保 護 程 度 網 站 的 可 近 性 與 民 眾 接 觸 與 互 動 的 管 道 以 及 其 他 指 標 (West, 2001) 就 線 上 資 訊 與 服 務 的 提 供 而 言, 主 要 檢 測 的 項 目 包 括 : 網 站 是 否 有 提 供 政 府 機 關 的 聯 絡 方 式 政 府 出 版 品 統 計 資 料 線 上 服 務 的 數 量 線 上 服 務 的 種 類 ( 例 如 線 上 找 尋 或 申 請 工 作 線 上 申 辦 護 照 或 換 駕 照 等 ) 信 用 卡 交 易 與 電 子 簽 章 機 制 等 就 網 路 隱 私 與 安 全 的 保 護 程 度 而 言, 則 包 括 網 站 是 否 有 隱 私 權 政 策 聲 明 是 否 有 使 用 cookie 或 紀 錄 使 用 者 資 訊 是 否 在 未 獲 得 使 用 者 同 意 2 該 項 調 查 已 於 2009 年 起 停 止 辦 理 10

53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前 即 揭 露 其 個 人 資 訊 等 網 站 的 可 近 性 則 是 就 無 障 礙 網 站 外 語 網 站 的 設 計 予 以 評 估 與 民 眾 接 觸 與 互 動 的 管 道 係 透 過 民 眾 是 否 可 透 過 或 留 言 版 來 反 映 意 見 政 府 的 回 應 效 率 站 內 資 料 搜 尋 演 講 或 會 議 及 時 廣 播 功 能 等 指 標 來 檢 視 最 後, 其 他 指 標 則 包 括 : 政 府 網 站 是 否 出 現 彈 跳 式 視 窗 廣 告 ( 以 籌 措 網 站 經 營 所 需 資 金 ) 民 眾 是 否 能 透 過 政 府 網 站 購 買 付 費 服 務 以 及 是 否 有 部 分 網 頁 需 要 使 用 者 帳 號 及 密 碼 才 能 登 入 讀 取 等 由 上 述 討 論 可 知,GES 指 標 著 重 於 政 府 網 站 的 內 容 與 呈 現 方 式, 期 待 透 過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推 動, 讓 民 眾 在 資 訊 及 服 務 的 取 得 上 更 有 效 率 然 而 美 中 不 足 的 是,GES 指 標 並 未 有 系 統 地 評 估 電 子 化 政 府 對 社 會 及 政 治 的 影 響, 因 而 未 能 呈 現 除 了 效 率, 電 子 治 理 能 夠 產 生 哪 些 其 他 價 值 世 界 經 濟 論 壇 (World Economic Forum, WEF) 於 2001 年 開 始, 建 構 網 路 整 備 度 指 標 (Networked Readiness Index, NRI), 並 每 年 針 對 全 球 主 要 國 家 進 行 評 比 最 初 建 構 的 NRI 指 標, 主 要 關 注 於 整 體 網 路 使 用 程 度 ( network use ) 以 及 能 力 因 素 ( enabling factors) 兩 個 構 面 (WEF, 2002) 整 體 網 路 使 用 程 度 係 就 ICTs 使 用 的 質 與 量 進 行 評 估, 而 能 力 因 素 則 包 含 對 下 列 因 素 的 評 估 : ( 1) 網 路 存 取 ( network access): 檢 視 資 訊 基 礎 設 施 以 及 軟 硬 體 設 備 是 否 完 善 ;(2) 網 路 政 策 (network policy): ICTs 政 策 是 否 完 備 商 業 與 經 濟 環 境 的 成 熟 度 ;(3) 網 路 社 會 (networked society): 對 於 網 路 學 習 能 力 ICTs 的 機 會 以 及 社 會 資 本 的 評 估 ;( 4) 網 路 經 濟 (networked economy): 檢 視 電 子 商 務 電 子 化 政 府 及 一 般 性 基 礎 建 設 ( 非 資 訊 類 的 基 礎 設 施, 像 是 航 空 運 輸 的 品 質 等 ) 的 發 展 程 度 如 同 GES 指 標, 早 期 的 NRI 較 偏 重 於 ICTs 相 關 基 礎 設 施 之 整 備 度 以 及 網 路 使 用 程 度 的 評 估, 但 卻 未 將 政 策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觀 點 考 量 在 內, 忽 略 了 ICTs 使 用 對 社 會 與 政 治 層 面 的 可 能 影 響 基 此,WEF 陸 續 就 NRI 進 行 修 正, 於 2015 年 最 新 的 報 告 中,WEF(2015) 明 確 指 出 NRI 架 構 的 建 立, 主 要 是 奠 基 於 下 列 六 大 原 則 之 上 :(1) 高 品 質 的 管 制 與 商 業 環 境, 對 於 ICTs 的 提 升 相 當 重 要 ;(2)ICTs 的 影 響 力, 取 決 於 其 整 備 程 度 ;( 3) ICTs 的 提 升, 需 要 整 個 社 會 的 努 力, 不 論 11

5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是 政 府 企 業 或 是 社 會 大 眾, 皆 扮 演 重 要 的 角 色 ;( 4) ICTs 是 手 段 不 是 目 的, 重 要 的 是 透 過 ICTs 的 運 用, 能 為 經 濟 及 社 會 帶 來 何 種 影 響 ;(5) 各 項 ICTs 的 驅 動 因 素 ( 包 括 環 境 整 備 度 以 及 使 用 度 ) 會 相 互 影 響 助 長 彼 此 的 發 展 ;(6) 網 路 整 備 度 架 構, 應 能 對 政 策 制 定 提 供 明 確 的 指 引 於 此 基 礎 上,WEF 最 新 採 用 的 NRI, 係 就 下 列 因 素 進 行 評 估 :(1) 環 境 次 指 標 (environment subindex): 包 括 對 政 治 與 管 制 環 境 商 業 及 創 新 環 境 的 評 量 ;( 2) 整 備 度 次 指 標 ( readiness subindex): 包 括 對 基 礎 建 設 經 濟 負 擔 能 力 與 應 用 技 術 等 面 向 的 評 估 ;(3) 使 用 度 次 指 標 (usage subindex): 包 含 個 人 的 商 業 的 與 政 府 的 ICTs 使 用 情 況 ;(4) 影 響 力 次 指 標 (impacts subindex): 評 估 電 子 治 理 對 經 濟 及 社 會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WEF, 2015) 除 了 針 對 各 國 電 子 治 理 的 發 展 現 況 進 行 調 查 外 ( 像 是 網 路 整 備 度 以 及 使 用 度 等 ), 新 的 NRI 試 圖 透 過 影 響 力 指 標 的 檢 視, 進 一 步 了 解 電 子 治 理 可 帶 來 的 經 濟 與 社 會 價 值 2001 年 聯 合 國 (United Nations ) 委 託 美 國 公 共 行 政 學 會 (American Society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 ASPA) 執 行 標 竿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 Benchmarking E-Government), 研 究 聯 合 國 會 員 國 之 電 子 化 政 府 發 展 程 度 所 使 用 的 測 量 指 標 主 要 有 三, 包 括 :( 1) 網 站 的 完 備 度 (web presence): 評 估 政 府 機 關 網 站 的 設 計 與 功 能, 係 處 於 新 興 階 段 ( emerging stage) 強 化 階 段 ( enhanced stage) 互 動 階 段 (interactive stage) 交 易 階 段 (transactional stage) 抑 或 是 連 結 階 段 (seamless stage );( 2 ) 電 信 基 礎 建 設 (telecommunications infrastructure ): 評 估 一 個 國 家 ICTs 基 礎 建 設 的 完 備 程 度, 像 是 電 腦 網 路 住 宅 電 話 手 機 的 使 用 率 等 ;(3 ) 人 力 資 本 (human capital): 透 過 教 育 程 度 經 濟 能 力 以 及 醫 療 照 護 體 系 等 指 標, 評 估 一 個 國 家 以 及 其 公 民, 是 否 有 足 夠 的 設 備 機 會 以 及 意 願, 使 用 政 府 提 供 的 線 上 服 務 (United Nations, 2002) 如 同 GES 指 標 及 NRI, 聯 合 國 早 期 的 調 查 評 比 指 標, 較 著 重 於 網 路 的 基 礎 建 設 是 否 完 備 政 府 網 站 設 計 與 內 容 的 評 估 以 及 了 解 民 眾 電 子 化 的 程 度 ; 但 近 年 來, 該 評 估 指 標 的 內 容 也 陸 續 被 修 正, 越 來 越 12

55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重 視 電 子 民 主 的 發 展 例 如, 2014 年 聯 合 國 電 子 化 政 府 調 查 便 涵 蓋 兩 項 主 要 指 標 (United Nations, 2014):( 1) 電 子 化 政 府 發 展 指 標 (E- Government Development Index, EGDI): 以 專 家 問 卷 調 查 的 方 式, 透 過 線 上 服 務 指 標 (Online Service Index, OSI) 遠 端 通 訊 基 礎 建 設 指 標 (Tele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 Index, TII) 以 及 人 力 資 本 指 標 (Human Capital Index, HCI), 測 量 各 國 政 府 使 用 ICTs 來 傳 遞 公 共 服 務 的 能 力 與 意 願 ;(2 ) 電 子 化 參 與 指 標 (E-Participation Index, EPI): 是 後 來 附 加 的 指 標, 調 查 問 卷 的 架 構 設 計, 從 原 本 強 調 線 上 服 務 的 提 供 與 使 用, 轉 變 為 著 重 於 各 國 政 府 在 電 子 資 訊 的 分 享 ( E-Information) 利 害 關 係 人 運 用 電 子 諮 詢 ( E-Consultation) 的 情 形 以 及 人 民 透 過 電 子 決 策 (E-Decision making) 參 與 決 策 過 程 等 面 向 上 的 表 現 聯 合 國 與 美 國 羅 格 斯 大 學 (Rutgers, The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Jersey) 於 2003 年 開 始, 每 兩 年 執 行 一 次 全 球 百 大 城 市 網 站 評 估 研 究, 係 第 一 個 針 對 地 方 政 府 網 站 進 行 評 估 並 做 跨 國 性 比 較 的 研 究 該 研 究 所 採 用 的 評 估 指 標, 各 年 度 變 化 不 大, 主 要 包 含 下 列 五 類 (Holzer & Kim, 2003):( 1) 安 全 性 / 隱 私 (security/privacy): 網 站 是 否 有 隱 私 權 政 策 聲 明 資 料 的 管 理 cookie 的 使 用 等 ;(2) 可 用 性 ( usability): 網 站 的 設 計 是 否 遵 循 使 用 者 友 善 的 原 則 站 內 搜 尋 功 能 版 面 設 計 等 因 素 的 評 估 ;( 3) 內 容 (content): 網 站 內 容 的 更 新 頻 率 是 否 能 線 上 取 得 政 府 文 件 報 告 出 版 品 等 ;( 4 ) 服 務 (service): 是 否 提 供 線 上 交 易 服 務 以 及 公 民 企 業 與 政 府 之 間 的 線 上 互 動 機 制 ;(5) 公 民 參 與 (citizen participation): 就 線 上 公 民 參 與 的 管 道 線 上 政 策 審 議 等 活 動 進 行 評 估 與 GES 類 似, 全 球 百 大 城 市 網 站 評 估 研 究 亦 是 針 對 政 府 網 站 的 內 容 與 設 計 進 行 評 估, 著 重 於 網 站 的 可 用 性 與 線 上 服 務 的 提 供 該 研 究 雖 然 有 設 計 指 標 評 量 政 府 網 站 線 上 參 與 機 制 的 設 置, 但 由 於 並 未 針 對 網 站 使 用 者 搜 集 主 觀 性 資 料, 因 此 無 法 得 知 電 子 化 政 府 是 否 真 正 有 助 於 公 民 參 與 的 提 升 自 2004 年 起, 亞 太 經 濟 合 作 會 議 電 子 化 政 府 研 究 中 心 (APEC E- Government Research Center) 與 日 本 早 稻 田 大 學 合 作, 進 行 全 球 電 子 13

5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化 政 府 調 查 最 初 的 調 查 指 標 包 括 : 網 路 整 備 度 ( network preparedness) 網 站 管 理 優 化 程 度 (management optimization) 線 上 服 務 (online service) 國 家 入 口 網 站 的 設 置 (national portal) 政 府 機 關 資 訊 長 的 設 置 (government 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推 廣 (E-Government promotion) 以 及 電 子 參 與 / 數 位 涵 蓋 程 度 (E-Participation/Digital inclusion) 等 七 個 構 面 於 2013 年 時, 又 新 增 了 開 放 政 府 / 資 料 (open government/data ) 以 及 資 訊 安 全 ( cyber security) 兩 個 構 面, 顯 示 開 放 政 府 與 資 料 所 帶 來 的 安 全 問 題, 逐 漸 受 到 重 視 ( Obi, 2015) 但 整 體 而 言, 評 估 指 標 仍 側 重 於 網 路 整 備 度 與 網 站 管 理 等 面 向, 尚 未 有 系 統 地 針 對 電 子 治 理 可 能 帶 來 的 經 濟 社 會 與 政 治 價 值 進 行 評 估 國 際 電 信 聯 盟 (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ITU) 自 2007 年 開 始, 就 ICTs 的 網 絡 ( ICT networks ) 教 育 程 度 與 技 能 (education and skills) ICTs 的 應 用 (uptake) 以 及 ICTs 使 用 的 程 度 (intensity of the use of ICT) 等 四 大 面 向, 針 對 全 球 主 要 的 國 家 或 經 濟 體 進 行 調 查 評 估 (ITU, 2007) 近 年 來,ITU 則 將 調 查 指 標 修 正 為 兩 大 類, 包 括 ( ITU, 2014 ):( 1 ) 資 訊 通 訊 發 展 指 標 ( ICTs Development Index, IDI): 其 下 又 包 含 ICT 基 礎 建 設 與 近 用 ( ICT infrastructure and access) ICT 的 使 用 (ICT use) 以 及 ICT 的 技 能 (ICT skills) 三 項 次 指 標 ICT 基 礎 建 設 與 近 用 主 要 係 針 對 固 網 普 及 率 手 機 普 及 率 個 人 平 均 國 際 網 路 頻 寬 電 腦 家 戶 普 及 率, 以 及 家 戶 網 路 普 及 率 等 面 向 進 行 調 查 ICT 的 使 用 則 是 要 了 解 使 用 網 路 的 普 及 率 固 網 寬 頻 的 普 及 率, 以 及 行 動 寬 頻 的 普 及 率 等 最 後, ICT 的 技 能 則 包 括 成 人 識 字 率 中 等 學 校 與 大 專 院 校 入 學 率 等 面 向 的 評 估 ;(2) 資 訊 通 訊 價 格 指 數 (ICTs Price Basket, IPB): 就 固 定 電 話 價 格 (fixed telephony prices ) 行 動 手 機 價 格 ( mobile cellular prices) 固 定 寬 頻 價 格 (fixed broadband prices) 三 個 面 向 進 行 調 查 ITU 所 發 展 的 測 量 指 標, 主 要 係 就 ICTs 基 礎 建 設 與 能 力 的 整 備 度, 以 及 整 體 ICTs 的 價 格 進 行 調 查, 以 了 解 各 國 在 ICTs 發 展 的 條 件 與 支 付 能 力 上, 有 多 少 差 異 然 而, 如 同 前 述 幾 個 指 標 一 般, 14

57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ITU 指 標 僅 強 調 整 備 度 的 測 量, 卻 忽 略 了 影 響 層 面 的 評 估, 因 此 無 法 從 中 得 知 ICTs 的 使 用, 在 多 大 程 度 上 有 助 於 經 濟 效 率 社 會 福 祉 以 及 政 治 參 與 等 價 值 的 提 升 從 上 述 討 論 中 可 知, 目 前 雖 然 有 許 多 研 究 致 力 於 電 子 治 理 成 效 評 比 指 標 的 建 構, 但 這 些 指 標 大 部 分 關 切 的 是 電 子 治 理 現 況 的 衡 量, 而 非 就 電 子 治 理 可 能 產 生 的 影 響 進 行 評 估 尤 有 甚 者, 儘 管 近 年 來 越 來 越 多 學 者 意 識 到 有 必 要 針 對 電 子 治 理 的 影 響 進 行 了 解 ( 例 如 NRI), 但 大 部 分 的 研 究 仍 未 能 將 公 共 價 值 與 電 子 治 理 做 有 效 連 結, 且 缺 乏 一 套 完 整 的 架 構 將 公 共 價 值 的 各 項 指 標 做 通 盤 性 的 整 合 ( Stanimirovic & Vintar, 2012), 因 此 關 於 電 子 治 理 對 公 共 價 值 之 影 響, 目 前 研 究 成 果 有 限 Karkin 與 Janssen(2014) 就 電 子 治 理 的 文 獻 進 行 分 析, 發 現 廣 泛 被 採 用 的 電 子 治 理 評 估 指 標 包 括 : 政 府 網 站 的 內 容 隱 私 / 安 全 性 可 用 性 品 質 可 近 性 以 及 公 民 參 與 等 六 大 因 素 然 而 上 述 幾 個 評 估 面 向 大 多 缺 乏 對 公 共 價 值 的 關 注, 僅 可 近 性 與 公 民 參 與 兩 因 素, 可 被 視 為 是 測 量 公 共 價 值 的 指 標 由 於 公 共 價 值 係 良 善 治 理 的 重 要 元 素 之 一, 因 此 評 估 電 子 治 理 對 於 公 共 價 值 的 影 響, 實 有 其 必 要 性 下 一 節 將 介 紹 公 共 價 值 的 概 念, 再 探 討 文 獻 上 如 何 將 公 共 價 值 的 概 念 與 電 子 治 理 的 估 相 結 合, 呈 現 相 關 實 證 研 究 的 發 現 第 二 節 公 共 價 值 與 電 子 治 理 的 連 結 有 別 於 新 公 共 管 理 師 法 企 業 精 神, 強 調 工 具 效 率,Moore (1995) 認 為 公 共 管 理 者 的 任 務 是 創 造 公 共 價 值, 因 此 對 於 公 共 服 務 成 效 的 評 測, 應 取 決 於 其 是 否 有 助 於 公 共 價 值 的 達 成, 而 非 僅 關 注 於 公 共 服 務 的 提 供 是 否 符 合 成 本 效 益 Cordella 與 Bonina(2012) 主 張 於 公 共 價 值 的 概 念 下, 社 會 集 體 的 偏 好 並 非 僅 是 個 人 偏 好 的 總 和 公 民 對 於 價 值 的 定 義, 並 非 完 全 基 於 自 身 利 益 的 考 量, 有 些 政 府 行 動 即 使 會 對 個 人 造 成 損 害, 但 若 能 為 社 會 整 體 帶 來 福 利, 仍 然 會 被 視 為 是 有 價 值 的 行 動 因 此 新 公 共 管 理 將 公 民 視 為 顧 客 的 觀 點, 有 其 適 用 上 的 侷 限 性 ; 顧 客 關 心 的 是 政 府 的 服 務 能 否 滿 足 個 人 的 需 求, 但 對 公 民 15

5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而 言, 除 了 個 人 利 益 之 外, 更 重 要 的 是 公 共 服 務 是 否 能 創 造 公 共 價 值 然 而, 究 竟 何 謂 公 共 價 值?Kelly, Mulgan 與 Muers(2002) 將 公 共 價 值 定 義 為 : 政 府 透 過 服 務 法 律 管 制 以 及 其 他 活 動 所 產 生 的 價 值 Stoker( 2006) 則 認 為 公 共 價 值 並 不 只 是 公 共 服 務 使 用 者 或 生 產 者 個 人 偏 好 的 總 和. 而 是 透 過 代 議 政 府 與 政 策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審 議 互 動 過 程, 集 體 創 造 出 來 的 價 值 Jørgensen 與 Bozeman(2007) 認 為 公 共 價 值 係 指 : 於 特 定 環 境 系 絡 中, 個 人 對 於 其 被 賦 予 之 權 利 義 務 以 及 利 益 所 持 有 的 偏 好, 另 一 方 面, 也 指 涉 公 民 及 其 代 表 對 於 社 會 義 務 的 期 望 事 實 上, 公 共 價 值 蘊 含 了 許 多 概 念 面 向, 而 這 些 概 念 面 向 之 間 並 無 法 清 楚 地 界 定 區 隔, 因 此 難 以 就 公 共 價 值 的 概 念 發 展 一 套 具 體 且 通 用 的 定 義 (Alford & Hughes, 2008;Cordella & Bonina, 2012) 基 此, 有 些 學 者 試 圖 找 出 公 共 價 值 所 含 蓋 的 各 種 內 涵 面 向 例 如 Moore (1995) 指 出, 公 共 服 務 的 公 共 價 值 可 展 現 於 下 列 六 個 面 向 上 :( 1) 符 合 民 眾 認 知 的 期 待 ;(2) 關 切 民 眾 藉 由 代 議 機 關 所 表 達 的 期 望 ; (3) 滿 足 民 眾 同 時 身 為 公 民 和 顧 客 的 需 求 ;( 4) 政 策 產 出 和 資 源 分 配 兼 顧 優 先 性 和 公 平 性 ;(5) 政 治 管 理 能 反 映 公 共 意 志 或 公 共 利 益 ; (6) 政 府 能 隨 時 體 察 民 眾 期 望 和 政 治 環 境 的 變 遷, 進 而 作 出 調 整 並 提 出 有 效 且 創 新 的 問 題 解 決 方 案 有 鑒 於 新 公 共 管 理 途 徑 過 度 強 調 成 本 效 益, 導 致 行 政 機 關 傾 向 追 求 容 易 被 測 量 的 目 標, 而 忽 略 其 他 不 容 易 被 測 量 的 價 值, Kelly 等 人 (2002) 主 張 以 公 共 價 值 的 概 念 取 代 新 公 共 管 理 的 觀 點, 作 為 公 共 服 務 革 新 的 基 礎 其 認 為 在 民 主 世 界 中, 公 共 價 值 取 決 於 民 眾 的 偏 好, 民 眾 可 透 過 投 票 等 方 式 來 定 義 公 共 價 值, 而 非 由 單 方 面 由 提 供 公 共 服 務 的 行 政 機 關 來 決 定 從 民 眾 的 角 度 觀 之, 公 共 價 值 的 來 源 主 要 有 三 :(1) 服 務 (services): 意 指 使 用 者 對 公 共 服 務 的 滿 意 度 主 要 取 決 於 服 務 的 品 質 資 訊 的 提 供 多 元 的 服 務 獲 取 管 道 服 務 的 對 象 是 否 真 正 使 用 過 該 服 務 ( 而 非 僅 知 道 該 服 務 的 存 在 ) 以 及 提 供 服 務 的 組 織 之 氛 圍 與 文 化 等 因 素 的 影 響 ;( 2) 結 果 (outcomes): 意 指 政 府 行 動 所 產 生 的 結 果, 與 民 眾 期 望 的 一 致 程 度 許 多 政 府 的 行 動 需 要 人 16

59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民 的 合 作, 方 能 達 成 所 欲 的 結 果 例 如 政 府 的 健 康 政 策 若 無 人 民 的 配 合 ( 例 如 : 人 民 需 要 有 健 康 飲 食 勤 運 動 等 觀 念 ), 便 無 法 達 到 改 善 民 眾 健 康 的 目 標 ;( 3) 信 任 (trust): 意 指 人 民 對 於 政 府 行 動 的 信 任 程 度 對 其 正 當 性 的 認 同 度 以 及 是 否 相 信 政 府 的 行 動 能 成 功 地 解 決 問 題 信 任 感 是 人 民 與 政 府 關 係 的 核 心, 對 於 會 影 響 人 民 生 活 與 自 由 的 公 共 服 務 而 言 尤 其 重 要 Jørgensen 與 Bozeman(2007) 檢 閱 1990 至 2003 年 間, 於 美 國 英 國 以 及 北 歐 等 國 期 刊 上, 所 刊 登 之 公 共 行 政 相 關 研 究, 據 此 歸 納 出 七 大 公 共 價 值 的 類 別 這 些 國 家 出 版 的 期 刊, 涵 蓋 了 大 多 數 與 公 共 價 值 有 關 的 文 獻 ; 且 美 國 英 國 及 北 歐 等 國 在 福 利 國 家 的 光 譜 上, 處 於 不 同 的 位 置, 足 以 呈 現 公 共 價 值 的 多 元 觀 點 其 所 歸 納 出 的 七 類 公 共 價 值 包 括 :(1) 公 部 門 對 社 會 的 貢 獻 ( public sector's contribution to society): 包 括 公 共 利 益 利 他 主 義 永 續 性 政 府 的 權 威 等 價 值 ; ( 2 ) 將 各 種 利 益 轉 換 成 決 策 ( transformation of interests to decisions): 包 括 多 數 決 的 制 度 民 主 政 治 對 少 數 團 體 的 保 護 等 價 值 ;(3) 公 共 管 理 者 與 政 治 人 物 的 關 係 (relationship between public administrators and politicians): 包 括 政 治 忠 誠 度 等 價 值, 可 透 過 課 責 性 與 回 應 性 的 方 式 展 現 ;(4) 公 共 管 理 者 與 環 境 的 關 係 (relationship between public administrators and their environment ): 包 括 公 開 與 保 密 議 題 倡 導 與 中 立 競 爭 與 合 作 等 價 值 的 平 衡 ;(5) 公 共 行 政 的 內 部 組 織 面 向 (intraorganizational aspects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包 括 公 共 組 織 的 穩 健 性 創 新 性 生 產 力 員 工 自 我 發 展 等 價 值 ;( 6) 公 部 門 員 工 的 行 為 ( behavior of public-sector employees): 包 括 課 責 性 等 價 值, 可 透 過 專 業 主 義 誠 實 道 德 倫 理 與 廉 能 的 方 式 展 現 ; ( 7 ) 公 共 行 政 與 人 民 的 關 係 ( relationship between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the citizens): 包 括 合 法 性 公 平 性 溝 通 對 話 使 用 者 導 向 等 價 值 近 年 來, 隨 著 科 技 發 展 的 日 新 月 異, 各 界 開 始 意 識 到 ICTs 的 運 用, 有 助 於 治 理 成 效 的 提 升 為 達 到 良 善 治 理 之 目 標, 世 界 各 國 亦 紛 紛 將 電 子 治 理 列 為 國 家 發 展 的 重 要 途 徑 於 此 脈 絡 下, 有 學 者 認 為 對 17

6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於 電 子 治 理 發 展 的 評 估, 除 了 傳 統 的 網 路 整 備 度 與 操 作 面 向 等 指 標 之 外, 亦 應 將 公 共 價 值 的 指 標 含 蓋 在 內, 評 估 電 子 治 理 是 否 有 助 於 公 共 價 值 的 達 成 全 球 知 名 的 資 訊 科 技 與 應 用 研 究 公 司 Gartner, 進 一 步 具 體 提 出 資 訊 科 技 公 共 價 值 (Public Value of IT, PVIT) 的 概 念, 並 將 其 定 義 為 : 評 測 資 訊 科 技 相 關 之 變 革 與 投 資, 對 於 顧 客 / 選 民 的 服 務 操 作 效 率 以 及 政 治 性 報 酬 的 長 期 貢 獻, 該 定 義 清 楚 勾 勒 出 PVIT 的 三 大 概 念 面 向 (Di Maio, 2003):( 1) 選 民 服 務 (constituent service): 衡 量 ICTs 計 畫 所 產 生 的 立 即 效 果, 以 及 服 務 使 用 者 或 政 策 受 益 者 所 需 負 擔 的 成 本 ;( 2) 操 作 效 率 ( operational efficiency): 評 估 ICTs 計 畫 對 組 織 內 部 產 生 的 影 響, 包 括 對 單 一 部 門 以 及 對 跨 政 府 部 門 的 影 響 ;(3) 政 治 報 酬 (political return): 了 解 ICTs 的 投 資 對 於 政 治 目 標 與 共 識 社 會 層 面 以 及 經 濟 層 面 的 影 響 以 PVIT 的 概 念 為 核 心, 來 檢 視 過 去 電 子 治 理 的 評 估 研 究, 便 會 發 現 在 新 公 共 管 理 典 範 的 引 導 下, 各 界 長 期 以 來 皆 僅 著 眼 於 電 子 治 理 對 管 理 效 率 的 影 響, 卻 忽 略 了 使 用 者 的 觀 點 以 及 電 子 治 理 對 社 會 與 政 治 層 面 的 影 響 如 Bonina 與 Cordella(2012) 所 言, 公 共 價 值 主 要 包 含 兩 個 類 別 : 其 一 為 管 理 的 價 值 ( managerial values ), 與 效 率 效 能 及 任 務 表 現 有 關 ; 其 二 為 民 主 價 值 ( democratic values), 與 公 平 誠 實 及 公 正 有 關 公 部 門 ICTs 的 採 用 理 應 兼 顧 管 理 與 民 主 兩 類 公 共 價 值, 然 而 新 公 共 管 理 概 念 下 所 發 展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活 動, 強 調 的 是 管 理 的 價 值, 卻 忽 略 了 電 子 化 政 府 對 政 治 與 社 會 層 面 的 影 響 Cordella 與 Bonina(2012) 亦 主 張 關 於 ICTs 對 公 部 門 革 新 的 影 響 分 析, 不 應 該 只 著 眼 於 其 對 經 濟 交 易 關 係 和 個 人 選 擇 的 影 響, 而 是 應 該 要 進 一 步 了 解 其 對 集 體 偏 好 影 響 以 創 造 公 共 價 值 為 目 標 的 公 共 組 織, 除 重 視 效 率 與 經 濟 表 現 之 外, 也 朝 向 一 個 更 公 平 更 正 義 的 社 會 前 進 於 此 脈 絡 下, 紐 約 州 立 大 學 奧 本 尼 分 校 的 政 府 科 技 中 心 ( SUNY Center for Technology in Government), 以 公 共 價 值 為 基 礎, 建 構 一 套 用 以 評 估 政 府 科 技 計 畫 投 資 報 酬 的 架 構 ( Cresswell, Burke, & Pardo, 2006) 該 架 構 強 調 對 於 政 府 科 技 計 畫 投 資 報 酬 的 評 估, 應 該 以 人 民 18

61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的 觀 點 為 基 礎, 而 非 從 政 府 的 角 度 出 發 政 府 對 於 資 訊 科 技 ( IT) 的 投 資, 可 能 對 利 害 關 係 人 產 生 下 列 影 響, 進 行 形 成 六 類 公 共 價 值 : (1) 財 務 價 值 (financial value): 影 響 現 有 或 預 期 收 入 資 產 價 值 債 務 權 利 資 格 以 及 其 他 與 前 述 項 目 有 關 的 收 益 與 風 險 ;( 2) 政 治 價 值 (political value): 改 變 個 人 或 團 體 對 於 政 府 活 動 及 政 策 的 影 響 力 影 響 其 在 政 治 事 務 中 扮 演 的 角 色 以 及 其 對 政 黨 或 執 政 者 的 影 響 力 ;(3) 社 會 價 值 ( social value): 影 響 家 庭 或 社 區 關 係 社 會 階 層 的 流 動 社 會 地 位 與 身 份 認 同 ;(4) 策 略 價 值 (strategic value): 改 變 經 濟 或 政 治 上 的 優 勢 地 位 或 影 響 創 新 的 機 會 ;(5) 意 識 形 態 的 價 值 (ideological value ): 影 響 個 人 或 團 體 的 信 念 道 德 感 及 倫 理 觀 念, 並 影 響 政 府 活 動 或 政 策 與 上 述 意 識 形 態 的 趨 同 程 度 ;( 6) 管 理 的 價 值 (stewardship): 影 響 人 民 對 於 政 府 官 員 的 看 法, 在 公 眾 信 任 廉 能 公 正 及 合 法 性 的 基 準 上, 評 估 人 民 是 否 認 為 政 府 官 員 是 忠 誠 的 公 僕 或 政 府 價 值 的 守 護 者 上 述 六 類 公 共 價 值, 將 會 透 過 下 列 四 項 機 制 而 產 生 :(1) 效 率 的 增 進 (increases in efficiency): 使 用 相 同 的 資 源 獲 得 更 多 的 產 出, 或 是 使 用 較 少 的 資 源 獲 得 相 同 的 產 出 ;( 2) 效 能 的 提 升 ( increases in effectiveness ): 增 加 所 欲 追 求 事 物 的 品 質 與 ( 或 ) 數 量 ;( 3) 實 現 (enablement): 推 動 原 本 無 法 實 行 的 活 動, 或 防 止 / 減 少 有 害 結 果 的 產 生 ;( 4 ) 本 質 的 提 升 ( intrinsic enhancement): 以 對 利 害 關 係 人 有 利 方 式, 改 善 其 所 處 環 境 或 情 境 Harrison 等 人 (2012) 檢 視 美 國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的 發 展 歷 程, 發 現 柯 林 頓 和 布 希 政 府 執 政 時 期, 係 以 發 展 電 子 化 政 府 ( E-Government) 為 主 要 訴 求, 強 調 透 過 ICTs 提 升 常 規 活 動 的 效 率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推 動 雖 然 有 助 於 人 民 取 得 更 多 政 府 的 資 訊 享 受 更 便 利 的 電 子 服 務, 但 卻 未 將 ICTs 和 民 主 發 展 作 有 效 的 結 合 歐 巴 馬 政 府 執 政 後, 則 提 倡 透 明 及 開 放 政 府 的 觀 念, ICTs 的 運 用 讓 人 民 更 容 易 監 督 聯 邦 政 府 的 資 訊 和 決 策 過 程, 並 就 政 府 政 策 提 供 意 見 歐 巴 馬 透 明 及 開 放 政 府 的 主 張, 可 被 視 為 是 電 子 化 政 府 ( E-Government ) 與 電 子 民 主 (E- Democracy) 的 結 合 為 能 進 一 步 評 估 電 子 治 理 的 發 展, 是 否 滿 足 了 民 主 政 治 的 核 心 訴 求 提 升 公 共 價 值,Harrison 等 人 (2012) 以 紐 約 19

6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州 立 大 學 奧 本 尼 分 校 的 政 府 科 技 中 心 提 出 之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為 基 礎, 再 加 上 生 活 品 質 一 項, 認 為 政 府 活 動 可 帶 來 下 列 七 類 公 共 價 值, 包 括 : 財 務 價 值 政 治 價 值 社 會 價 值 策 略 價 值 生 活 品 質 層 面 的 價 值 意 識 形 態 的 價 值 以 及 管 理 的 價 值 而 上 述 七 種 公 共 價 值, 主 要 係 透 過 下 列 六 項 機 制 予 以 實 踐 : 效 率 ( efficiency ) 效 能 ( effectiveness ) 本 質 的 提 升 ( intrinsic enhancements ) 透 明 (transparency) 參 與 (participation) 及 合 作 (collaboration) Yu ( 2008) 以 商 業 模 式 為 基 礎, 建 立 一 套 以 價 值 為 中 心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架 構 商 業 模 式 係 指 一 套 管 理 資 源 的 方 法, 以 提 供 更 好 的 顧 客 價 值 並 獲 取 利 潤 由 於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主 體 是 公 部 門, 源 自 於 私 部 門 的 電 子 商 業 模 式 必 須 做 適 當 的 轉 化, 方 能 調 和 商 業 運 作 模 式 與 追 求 公 共 價 值 之 間 潛 在 的 衝 突 該 架 構 以 四 個 面 向 的 觀 點 來 規 劃 並 評 估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服 務, 包 括 :(1) 從 公 共 獲 利 者 (public beneficiaries) 的 角 度 觀 之, 電 子 化 政 府 主 要 的 策 略 目 標 包 括 將 所 需 的 資 訊 和 服 務 傳 遞 給 人 民 和 企 業 客 製 化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服 務 以 及 提 升 公 共 關 係 的 管 理 等 這 些 策 略 目 標 的 達 成, 可 透 過 要 求 及 獲 取 公 共 服 務 所 需 耗 費 的 時 間 和 成 本 民 眾 對 於 電 子 服 務 的 滿 意 程 度 等 指 標 予 以 測 量 ; ( 2) 從 政 府 內 部 組 織 與 作 業 程 序 ( government internal organization and process) 的 角 度 出 發, 電 子 化 政 府 主 要 的 策 略 目 標 包 括 設 置 內 部 員 工 溝 通 合 作 與 學 習 的 管 道 改 善 內 部 的 工 作 流 程 以 及 提 升 組 織 生 產 力 等 上 述 目 標 可 透 過 員 工 滿 意 度 內 部 操 作 效 率 與 效 能 水 準 等 指 標 予 以 衡 量 ;( 3 ) 從 政 府 服 務 鏈 ( government service chain) 的 角 度 觀 之, 電 子 化 政 府 主 要 的 策 略 目 標 包 括 建 立 垂 直 與 水 平 的 政 府 服 務 鏈 發 展 資 訊 與 價 值 共 享 政 策 強 化 組 織 內 部 服 務 的 整 合 等 上 述 目 標 可 透 過 整 合 性 服 務 的 品 質 與 獲 取 時 效 組 織 內 部 服 務 整 合 程 度 與 操 作 的 透 明 度 等 指 標 予 以 測 量 ;(4) 從 社 會 與 國 際 環 境 (society and national environments) 的 角 度 出 發, 電 子 化 政 府 主 要 的 策 略 目 標 包 括 建 構 國 家 資 訊 基 礎 建 設 以 及 公 共 服 務 的 一 站 式 網 站 建 立 全 國 性 的 數 位 學 習 環 境 以 及 減 少 數 位 落 差 的 情 況 等 上 述 目 標 可 透 過 數 位 落 差 現 況 資 訊 社 會 指 數 等 指 標 予 以 評 估 20

63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除 了 上 述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評 估 架 構 的 建 立 之 外, 另 有 學 者 就 ICTs 的 使 用 對 公 共 價 值 的 影 響, 進 行 實 證 研 究 Kearns( 2004) 以 Kelly 等 人 (2002) 所 提 出 之 公 共 價 值 的 三 個 來 源 服 務 結 果 和 信 任 為 基 礎, 分 析 英 國 ICTs 的 採 用 對 於 上 述 三 類 公 共 價 值 的 影 響 用 以 評 估 服 務 面 向 之 公 共 價 值 指 標 包 括 : 政 府 是 否 透 過 ICTs 提 供 人 民 所 需 的 資 訊 實 際 使 用 線 上 資 訊 或 服 務 的 人 數 人 民 可 否 透 過 多 元 的 管 道 獲 取 資 訊 人 民 對 服 務 的 滿 意 程 度 線 上 服 務 的 重 要 性 ICTs 是 否 促 進 服 務 取 得 的 公 平 性 等 結 果 面 向 之 公 共 價 值 則 是 要 了 解 ICTs 的 使 用, 是 否 有 助 於 政 府 政 策 達 成 公 眾 期 望 的 結 果 信 任 面 向 之 公 共 價 值 旨 在 了 解 ICTs 的 使 用, 是 否 有 助 於 提 升 民 眾 對 於 公 共 組 織 的 信 任 感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英 國 電 子 化 政 府 政 策 雖 有 助 於 某 些 公 共 價 值 面 向 的 提 升, 但 仍 有 許 多 價 值 面 向 的 成 效 並 不 明 確 Golubeva(2007) 以 公 共 價 值 概 念 為 基 礎, 對 十 一 個 俄 羅 斯 聯 邦 區 政 府 入 口 網 站 進 行 分 析, 評 估 政 府 網 站 對 於 提 升 治 理 品 質 的 潛 在 效 益 其 認 為 政 府 入 口 網 站 必 須 為 個 人 及 團 體 提 供 更 多 資 訊, 並 為 政 府 機 關 之 間 提 供 更 好 的 互 動 性 主 要 採 用 五 項 評 估 指 標, 包 括 :(1) 開 放 性 ( openness): 政 府 機 關 透 過 網 站 開 放 資 訊 與 決 策 過 程 的 程 度 ; ( 2) 透 明 性 ( transparency): 政 府 機 關 行 為 及 公 民 回 饋 意 見 的 透 明 程 度 ;(3) 互 動 性 ( interactivity): 政 府 機 關 是 否 有 意 願 準 備 及 能 力 滿 足 使 用 者 的 需 求, 其 中 包 括 提 供 使 用 者 表 達 回 饋 意 見 的 機 會, 藉 以 提 升 公 民 對 政 府 的 信 任 ;( 4) 以 公 民 為 中 心 ( citizen-centricity): 政 府 對 網 站 使 用 者 之 顧 客 關 係 的 管 理 方 式, 例 如 是 否 就 網 站 內 容 與 近 用 性, 提 供 客 製 化 服 務 ;(5) 可 用 性 (usability): 評 估 入 口 網 站 的 連 通 品 質 及 其 提 供 資 訊 的 效 能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經 由 改 變 政 府 與 公 民 的 關 係 簡 化 行 政 程 序 及 建 立 電 子 化 政 府 之 相 關 法 規, 不 僅 有 助 於 公 共 價 值 的 提 升, 也 使 聯 邦 區 政 府 的 電 子 化 發 展 程 度 更 加 成 熟 Castelnovo 與 Simonetta(2008) 認 為 電 子 化 政 府 政 策 的 評 估, 應 以 該 政 策 能 否 有 效 提 升 公 共 行 政 創 造 公 共 價 值 的 能 力, 作 為 衡 量 指 標 由 於 義 大 利 的 地 方 政 府 享 有 高 度 的 自 治 權, 因 此 強 化 各 都 會 區 之 間 的 合 作, 可 被 視 為 是 一 項 重 要 的 公 共 價 值 作 者 透 過 下 列 三 項 指 21

6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標, 分 析 義 大 利 Lombardy 地 區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的 成 效 :(1) 穩 定 性 (stability): 獲 得 計 畫 補 助 的 都 會 區, 是 否 有 能 力 維 持 自 身 的 運 作 ; (2) 吸 引 力 (attractiveness): 獲 得 計 畫 補 助 的 都 會 區, 是 否 有 能 力 吸 引 新 的 合 作 夥 伴 ;( 3) 信 任 (trust): 獲 得 計 畫 補 助 的 都 會 區, 彼 此 之 間 的 信 任 程 度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僅 透 過 數 位 政 策 強 化 科 技 創 新 (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 並 沒 有 辦 法 有 效 帶 動 都 會 區 之 間 的 合 作 ; 換 言 之, 若 要 改 變 地 方 政 府 現 有 的 運 作 模 式, 除 了 網 路 基 礎 建 設 與 能 力 的 提 升 之 外, 組 織 的 創 新 更 是 不 可 或 缺 Friedland 與 Gross(2010) 建 構 一 套 電 子 化 政 府 公 共 價 值 的 測 量 架 構 (Public Value of E-Government, PVEG), 並 應 用 該 架 構 分 析 南 非 中 央 政 府 的 公 共 財 務 管 理 系 統 其 認 為 目 前 大 部 分 電 子 化 政 府 評 估 研 究, 多 關 注 於 成 本 ( costs) 報 酬 (returns) 以 及 會 對 成 本 和 報 酬 產 生 影 響 的 風 險 (risks) 等 因 素 然 而, 上 述 這 些 因 素, 皆 可 被 歸 納 至 下 列 三 類 公 共 價 值 中 :(1) 操 作 性 價 值 ( operational value): 主 要 關 切 效 能 與 效 率 的 展 現, 可 透 過 貨 幣 或 非 貨 幣 的 指 標 來 測 量, 並 以 量 化 的 方 式 為 之 其 下 又 包 括 程 序 效 率 (process efficiency) 以 及 操 作 結 果 的 效 能 (operational outcome effectiveness) 兩 個 構 面 ;( 2) 政 治 價 值 (political value): 主 要 關 切 政 府 依 施 政 方 針 與 政 治 議 程 之 規 範, 達 成 其 任 務 與 目 標 的 程 度 主 要 採 取 非 貨 幣 的 指 標 來 測 量 政 治 價 值 可 能 源 自 於 當 前 特 定 的 政 治 或 社 會 意 識 形 態, 因 此 其 內 涵 不 是 絕 對 的 ;(3) 社 會 價 值 ( social value): 係 指 為 整 體 社 會 或 社 會 中 特 定 團 體 個 人 所 帶 來 的 益 處 可 以 透 過 貨 幣 或 非 貨 幣 指 標 質 化 或 量 化 的 方 式 呈 現 分 析 結 果 顯 示,PVEG 架 構 涵 蓋 了 大 部 分 電 子 化 政 府 與 公 共 價 值 重 要 內 涵, 且 同 時 能 適 用 於 不 同 個 案 分 析 需 求 過 去 雖 有 學 者 試 圖 對 電 子 治 理 的 公 共 價 值 進 行 探 討, 但 所 提 供 的 指 標 不 一 定 適 用 於 發 展 中 國 家 因 此, Karunasena 與 Deng( 2009, 2010) 以 斯 里 蘭 卡 的 電 子 治 理 發 展 現 況 為 基 礎, 建 構 一 套 適 合 用 來 評 估 該 國 電 子 化 政 府 公 共 價 值 的 架 構, 並 透 過 問 卷 調 查 的 方 式 蒐 集 主 觀 性 資 料, 搭 配 政 府 官 方 的 統 計 資 料, 對 斯 里 蘭 卡 的 電 子 治 理 成 效 進 行 評 估 Karunasena 與 Deng(2009) 所 提 出 之 公 共 價 值 評 估 架 構, 包 22

65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含 公 共 服 務 的 提 供 ( delivery of public services ) 結 果 的 達 成 (achievement of outcomes) 信 任 感 的 培 養 (development of trust) 公 共 組 織 的 效 能 (effectiveness of public organizations) 等 四 個 構 面 Karunasena 與 Deng(2010) 則 刪 除 信 任 感 的 培 養, 以 三 個 構 面 評 估 之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儘 管 某 些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活 動 有 效 提 升 公 共 價 值, 但 斯 里 蘭 卡 的 電 子 治 理 發 展 還 有 相 當 大 的 進 步 空 間, 例 如 目 前 政 府 ICTs 的 使 用 程 度 不 高, 可 得 的 線 上 服 務 也 有 限, 這 些 問 題 都 有 礙 於 公 共 價 值 的 達 成 而 造 成 上 述 問 題 的 主 要 原 因, 包 括 政 府 未 推 動 執 行 大 型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公 共 資 訊 安 全 的 威 脅 電 子 化 整 備 程 度 不 足 缺 乏 對 問 題 的 意 識 等 Karunasena 與 Deng(2012) 進 一 步 以 透 過 斯 里 蘭 卡 的 卷 問 調 查 資 料, 對 上 述 電 子 治 理 的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進 行 驗 証 性 因 素 分 析, 檢 證 該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下 的 測 量 指 標, 能 否 有 效 測 量 各 價 值 構 面 的 意 涵 分 析 結 果 將 公 共 價 值 的 架 構 修 正 為 公 共 服 務 的 提 供 及 公 共 組 織 的 效 能 兩 個 構 面 公 共 服 務 的 提 供 構 面, 包 含 資 訊 的 品 質 ( quality of information ) 服 務 的 提 供 ( delivery of services) 以 及 使 用 者 導 向 (user-orientation) 三 個 概 念 ; 公 共 組 織 的 效 能 構 面, 則 包 含 效 率 ( effiiency) 回 應 性 ( responsiveness) 及 環 境 永 續 性 (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 三 個 概 念 近 年 來, 中 國 政 府 執 行 了 許 多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計 畫, 但 對 於 計 畫 成 效 的 評 估, 不 是 單 從 政 府 的 角 度 出 發, 就 是 完 全 以 公 民 的 觀 點 為 基 準, 鮮 少 有 研 究 將 政 府 與 公 民 的 觀 點 整 合 在 一 個 理 論 架 構 之 中 此 外, 由 於 中 國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研 究 文 獻 中, 鮮 少 有 人 採 用 公 共 價 值 的 觀 點 來 評 估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成 效, 因 此 Bai( 2013) 採 用 Karunasena 與 Deng( 2009) 所 提 出 的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為 基 礎, 試 圖 建 構 一 套 適 合 用 以 評 估 中 國 電 子 治 理 之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主 要 包 含 下 列 三 個 價 值 面 向 : (1) 公 共 服 務 的 提 供 (delivery of public services): 測 量 指 標 包 括 服 務 的 可 得 性 服 務 的 重 要 性 服 務 提 供 管 道 的 多 元 性 服 務 取 得 的 公 平 性 服 務 成 本 的 撙 節 公 民 對 服 務 的 滿 意 度 等 ;(2) 公 共 組 織 的 效 能 (effectiveness of public organizations): 測 量 指 標 包 括 公 共 組 織 運 作 的 效 率 公 民 對 公 共 服 務 的 感 知 互 動 式 溝 通 ( 透 過 網 路 及 政 府 23

6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等 方 式 進 行 );(3) 信 任 的 建 立 (development of trust): 測 量 指 標 包 括 安 全 與 隱 私 保 護 公 開 政 府 資 訊 以 及 決 策 過 程 信 任 及 參 與 Karkin 與 Janssen(2014) 針 對 電 子 治 理 文 獻 進 行 分 析, 並 據 此 建 構 一 套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用 以 評 估 土 耳 其 大 都 會 地 區 市 政 府 的 網 站 其 所 建 立 之 評 估 架 構, 主 要 包 含 下 列 幾 項 指 標 :( 1 ) 內 容 ( content ): 網 站 內 容 是 否 有 做 適 當 的 分 類 ;( 2 ) 可 用 性 (usability): 網 站 的 設 計 是 否 符 合 使 用 者 友 善 的 原 則 ;(3) 網 站 品 質 ( quality): 連 結 的 有 效 性 更 新 頻 率 視 覺 版 面 線 上 交 易 功 能 等 ;( 4) 可 近 性 ( accessibility): 網 站 設 計 是 否 能 排 除 使 用 上 的 障 礙, 讓 各 類 使 用 者 皆 能 取 得 所 需 資 訊 ;( 5 ) 公 民 參 與 ( citizen engagement ): 網 站 是 否 提 供 公 民 參 與 的 管 道 或 機 制 ;( 6 ) 透 明 度 ( transparency): 是 否 透 過 網 站 公 告 政 府 政 策 議 會 決 議 等 資 訊 ; ( 7 ) 回 應 力 ( responsiveness ): 人 民 透 過 網 站 獲 得 政 府 回 應 的 時 效 ;(8) 對 話 (dialog): 網 站 是 否 提 供 政 府 機 關 的 聯 絡 方 式 設 置 訂 閱 電 子 報 及 政 府 公 告 功 能 使 用 應 用 程 式 來 搜 集 民 意 等 ;(9) 利 益 的 平 衡 (balancing of interests): 網 站 資 訊 的 公 告 及 更 新, 是 否 顧 及 一 般 民 眾 的 利 益 分 析 結 果 發 現, 大 部 分 政 府 網 站 在 傳 統 評 估 指 標 面 向 上, 均 表 現 不 俗, 但 公 共 價 值 指 標 的 得 分 卻 相 對 較 低, 特 別 是 在 回 應 力 對 話 和 公 民 參 與 等 指 標 上 究 其 原 因, 可 能 是 長 期 以 來, 政 府 在 建 置 網 站 時, 均 未 重 視 電 子 化 政 府 與 公 共 價 值 連 結, 大 部 份 政 府 機 關 都 是 模 仿 其 他 政 府 機 關 網 站, 因 而 呈 現 普 遍 忽 略 公 共 價 值 的 現 象 24

67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第 三 節 國 際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指 標 自 資 訊 科 技 公 共 價 值 (Public Value of IT, PVIT) 的 概 念 提 出 後, 公 共 價 值 與 電 子 治 理 的 連 結 越 來 越 受 到 重 視, 各 國 政 府 亦 紛 紛 透 過 自 行 或 委 託 研 究 的 方 式, 建 立 分 析 國 內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之 評 估 架 構, 著 名 的 例 子 包 括 : 德 國 的 WiBe 架 構 (WiBe Framework) 美 國 的 聯 邦 企 業 架 構 規 範 之 績 效 參 考 模 式 ( Federal Enterprise Architecture Performance Reference Model ) 澳 洲 的 需 求 及 價 值 評 估 (Demand and Value Assessment) 計 畫 法 國 的 價 值 分 析 暨 增 進 法 Méthode d Analyse et de Remontée de la Valeur (the method for value analysis and increase), MAREVA Di Maio(2007) 即 探 討 PVIT 概 念 在 美 洲 歐 洲 等 國 的 應 用, 並 比 較 各 國 所 建 構 之 電 子 治 理 評 估 架 構 與 Gartner s PVIT 概 念 的 吻 合 程 度 國 際 組 織 的 部 分, 歐 盟 提 出 電 子 化 政 府 經 濟 模 式 評 估 研 究 架 構 ( egep Economics Project Measurement Framework), 透 過 客 觀 及 主 觀 性 指 標 的 建 構 與 測 量, 進 行 電 子 治 理 跨 國 性 研 究, 顯 示 了 公 共 價 值 的 概 念 對 於 電 子 治 理 之 評 估 愈 趨 重 要 本 節 將 探 討 這 些 計 畫 內 容, 以 及 其 和 公 共 價 值 概 念 連 結 德 國 內 政 部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於 1992 年 建 構 了 一 套 評 估 架 構, 用 以 分 析 ICT 及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之 經 濟 效 率, 簡 稱 為 WiBe Framework, 其 後 數 次 針 對 該 架 構 進 行 修 正 與 更 新, 現 已 發 展 至 WiBe 4.1 版 本 WiBe 架 構 主 要 係 針 對 ICTs 計 畫 進 行 事 前 的 評 估, 如 圖 2 所 示,WiBe 架 構 的 分 析 重 點 有 三 (Ro thig, 2010), 包 括 :( 1) 財 政 上 的 經 濟 效 率 (monetary economic efficiency);( 2) 長 期 的 經 濟 效 率 ( extended economic efficiency );( 3 ) 外 部 觀 點 的 經 濟 效 率 (economic efficiency from an external point of view) 就 財 政 上 的 經 濟 效 率 而 言, 成 本 和 利 益 皆 透 過 貨 幣 指 標 予 以 量 化, 評 估 結 果 通 常 會 以 ICTs 計 畫 的 淨 現 值 (net present value) 加 以 呈 現 長 期 的 經 濟 效 率 主 要 欲 了 解 ICTs 計 畫 所 產 生 之 非 物 質 性 的 影 響, 包 括 置 換 現 有 系 統 的 急 迫 性 改 善 策 略 品 質 等 質 化 資 料 的 搜 集 就 外 部 觀 點 的 經 濟 效 率 而 言, 初 始 的 WiBe 架 構 並 無 特 別 針 對 電 子 化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進 行 主 觀 資 料 的 搜 集, 而 係 就 財 政 上 的 經 濟 效 率 及 長 期 的 經 25

6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濟 效 率 兩 個 面 向, 以 專 家 會 議 的 方 式, 於 計 畫 規 劃 期 間, 對 計 畫 內 容 進 行 事 前 評 估 然 而, 該 架 構 亦 保 留 一 定 的 彈 性, 允 許 評 估 者 將 外 部 使 用 者 的 觀 點, 涵 蓋 在 分 析 架 構 中 透 過 使 用 者 效 益 分 析, 了 解 ICTs 計 畫 對 於 其 他 機 關 的 影 響 由 上 述 討 論 可 知, 在 評 估 ICTs 計 畫 時,WiBe 架 構 不 僅 強 調 成 本 效 益 等 量 化 資 料 的 分 析, 也 重 視 未 能 用 金 錢 予 以 衡 量 的 成 效 和 影 響, 並 將 使 用 者 的 觀 點 和 需 求 考 量 在 內 圖 2: 德 國 WiBe 經 濟 效 率 評 估 架 構 (4.1 版 ) 資 料 來 源 : RÖ THIG(2010: 2) 美 國 聯 邦 預 算 管 理 局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 OMB) 則 於 1999 年 建 立 聯 邦 企 業 架 構 規 範 (Federal Enterprise Architecture Framework, FEAF), 透 過 績 效 參 考 模 式 (Performance Reference Model, PRM) 營 運 參 考 模 式 (Business Reference Model, BRM) 服 務 原 件 參 考 模 式 ( Service Component Reference Model, 26

69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SRM) 技 術 參 考 模 式 ( Technical Reference Model, TRM ) 以 及 資 料 參 考 模 式 ( Data Reference Model, DRM) 等 五 種 模 式, 對 政 府 的 各 項 計 畫 進 行 分 析, 期 能 減 少 政 府 重 複 投 資 的 問 題, 並 提 升 跨 機 關 之 間 的 合 作 與 資 訊 分 享 (OMB, 2007) 2013 年 OMB 公 佈 了 第 二 版 的 FEAF, 除 了 原 本 的 績 效 參 考 模 式 營 運 參 考 模 式 以 及 資 料 參 考 模 式 之 外, 另 外 增 修 了 應 用 參 考 模 式 ( Application Reference Model, ARM ) 基 礎 建 設 參 考 模 式 ( Infrastructure Reference Model, IRM) 以 及 安 全 參 考 模 式 ( Security Refernece Model, SRM) 共 六 種 模 式 (OMB, 2013) 其 中, 績 效 參 考 模 式 將 公 共 價 值 的 概 念 融 合 至 政 府 投 資 計 畫 的 成 效 評 估 中, 並 涵 蓋 PVIT 三 大 面 向 ( 參 見 圖 3), 以 運 作 效 率 (operational efficiency) 衡 量 投 入 (inputs) 與 產 出 面 ( outputs), 再 依 據 民 眾 服 務 ( constituent service ) 及 政 策 達 成 ( political return ) 評 估 整 體 成 效 (outcomes) 隸 屬 於 OMB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與 資 訊 科 技 辦 公 室 (Office of E-Government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規 定 於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提 案 時, 應 使 用 此 一 架 構 進 行 評 估, 俾 使 決 策 者 在 任 何 環 境 皆 可 依 循 此 標 準 評 測 架 構 之 精 神, 使 政 府 機 關 在 規 劃 方 案 與 訂 定 目 標 時, 能 更 貼 近 政 策 利 害 關 係 人 ( 尤 其 是 民 眾 ) 的 需 求 (OMB, 2007) 27

7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圖 3: 美 國 聯 邦 企 業 架 構 規 範 之 企 業 參 考 模 式 資 料 來 源 : OMB(2007: 10) 2003 年 澳 洲 政 府 執 行 電 子 化 政 府 效 益 研 究 ( E-Government Benefit Study), 以 評 估 電 子 化 政 府 行 動 的 成 果 由 於 有 些 政 府 行 動 的 成 效 是 無 形 的, 因 此 需 要 一 套 架 構 同 時 測 量 有 形 和 無 形 的 價 值, 並 了 解 每 個 計 畫 可 能 產 生 之 風 險 2004 年 澳 洲 聯 邦 政 府 資 訊 管 理 局 (Australia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Management Office, AGIMO) 便 發 展 了 一 套 需 求 評 估 方 法 (Demand Assessment Method, DAM) 和 價 值 評 估 方 法 ( Value Assessment Method, VAM), 以 評 估 政 府 線 上 提 供 的 服 務, 是 否 真 正 提 供 給 所 欲 服 務 的 對 象, 並 產 生 有 價 值 的 成 果 ( 參 見 圖 4) 需 求 的 評 估, 旨 在 幫 助 政 府 了 解 使 用 者 的 需 求, 以 及 如 何 透 過 ICTs 計 畫 滿 足 這 些 需 求 ; 價 值 的 評 估, 則 是 測 量 成 本 效 益 社 會 與 治 理 的 意 涵 以 及 無 形 的 利 益 (World Bank, 2007), 這 些 都 是 公 共 價 值 的 展 現 28

71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資 料 來 源 : AGIMO(2004: 5) 圖 4: 澳 洲 需 求 及 價 值 評 估 架 構 法 國 電 子 行 政 發 展 局 (Agency for the Development of Electronic Administration, ADAE) 以 資 訊 科 技 之 公 共 價 值 為 基 礎, 建 構 價 值 分 析 暨 增 進 法 MAREVA or the methoded'analyse et de remontee de la valeur (the method for value analysis and increase), 用 以 評 估 法 國 140 項 電 子 化 政 府 相 關 計 畫 的 成 效 該 架 構 對 於 公 共 價 值 的 評 估, 主 要 包 含 四 個 面 向 ( World Bank, 2007: 2 ):( 1 ) 國 家 的 收 益 (profitability for the state): 計 算 計 畫 的 成 本 效 益, 像 是 發 展 及 操 作 成 本 產 出 獲 利 所 帶 來 的 財 政 利 益 歲 收 的 增 加 等 ;(2) 內 部 觀 點 ( internal aspects): 包 括 影 響 政 府 的 質 化 因 素, 像 是 服 務 傳 遞 的 改 善 員 工 滿 意 度 以 及 分 權 的 影 響 ;( 3 ) 外 部 觀 點 (external aspects): 評 估 政 府 服 務 對 公 民 或 使 用 者 所 產 生 之 利 益 與 損 害, 該 測 量 可 以 是 質 化 的 ( 例 如 服 務 品 質 社 會 影 響 等 ), 也 可 以 是 量 化 的 ( 節 省 的 財 政 支 出 時 間 等 );( 4 ) 必 要 性 ( necessity ): 與 其 他 ADAE 執 行 的 計 畫 相 比, 該 計 畫 的 緊 急 必 要 性 此 外, 該 評 估 模 式 亦 針 對 ICTs 計 畫 可 能 面 臨 到 的 各 種 風 險 (risks) 進 行 評 估 國 際 組 織 的 部 份, 歐 盟 資 訊 社 會 總 署 ( The Information Society and Media Directorate General, European Commission) 建 立 電 子 化 政 府 經 濟 模 式 評 估 研 究 架 構 (egep Economics Project Measurement 29

7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Framework), 旨 在 了 解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是 否 有 助 於 公 共 價 值 的 提 升 (Codagnone et al., 2006) 該 架 構 主 要 包 含 效 率 (efficiency) 民 主 (democracy) 與 效 能 (effectiveness) 三 項 創 造 價 值 之 要 素, 並 就 每 個 要 素 提 出 相 對 應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評 估 指 標 如 圖 5 所 示, 效 率 構 面 主 要 反 映 的 是 財 政 及 內 部 的 組 織 價 值 ( financial & internal organizational value), 可 透 過 財 政 收 益 (cashable financial gains) 職 員 授 能 ( better empowered employees ) 組 織 與 資 訊 科 技 建 設 優 化 ( better organizational and IT architectures) 等 指 標 加 以 測 量 民 主 構 面 反 映 的 是 政 治 價 值 ( political value ), 可 透 過 政 府 公 開 (openness) 透 明 與 課 責 (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 公 民 參 與 (participation) 等 指 標 予 以 衡 量 效 能 構 面 則 是 透 過 減 少 行 政 負 荷 (reduced administrative burden ) 提 升 使 用 者 收 益 與 滿 意 度 ( increased user value & satisfaction ) 擴 大 公 共 服 務 範 圍 ( more inclusive public services ) 等 方 式 提 升 選 民 的 價 值 (constituency value) 圖 5: 歐 盟 電 子 化 政 府 經 濟 模 式 評 估 研 究 架 構 (egep) 資 料 來 源 : CODAGNONE, BOCCARDELLI & LEONE(2006: 3) 30

73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Savoldelli, Misuraca 與 Codagnone(2013) 則 認 為 egep 有 幾 個 缺 點 :(1) 未 能 反 映 從 政 策 目 標 的 設 定, 到 政 策 內 容 的 確 立 等 一 連 串 政 策 策 略 的 形 成 過 程 ;(2) 無 法 為 政 策 策 略 的 擬 定 與 計 畫 的 執 行, 提 供 所 需 的 決 策 連 結 ;(3) 無 法 建 立 一 套 模 型, 描 述 決 策 過 程 的 循 環 本 質 作 者 進 而 以 egep 為 基 礎, 建 構 egep 2.0 模 型, 按 公 共 政 策 的 決 策 過 程, 對 應 發 展 合 適 的 測 量 指 標 在 政 策 制 定 過 程 中, 每 項 政 策 會 有 各 自 所 欲 追 求 的 目 標, 並 於 一 個 政 策 之 下 同 時 涵 蓋 數 個 計 畫, 以 協 助 該 政 策 目 標 的 達 成 因 此,eGEP 2.0 模 型 在 建 構 電 子 化 政 府 評 估 指 標 時, 將 分 別 針 對 上 層 的 政 策 結 果 (policy plan outcomes) 政 策 影 響 (policy plan impacts), 以 及 下 層 的 計 畫 結 果 (project outcomes) 計 畫 影 響 (project impacts) 建 構 測 量 指 標, 並 強 調 計 畫 目 標 與 政 策 策 略 之 間 的 連 結 ( 參 見 圖 6) Savoldelli 等 人 (2013) 認 為 egep 2.0 不 論 是 在 政 策 規 畫 評 估 的 彈 性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測 量 的 彈 性 還 是 在 政 策 參 與 測 量 的 彈 性 上, 都 較 egep 的 評 估 架 構 來 得 佳 此 外,eGEP 主 要 應 用 於 ICTs 計 畫 的 事 後 評 估, 而 egep 2.0 則 於 政 策 規 劃 階 段 執 行 階 段 與 事 後 評 估 階 段 皆 可 適 用 之 圖 6:eGEP 2.0 邏 輯 模 型 : 計 畫 目 標 與 政 策 策 略 的 連 結 資 料 來 源 : SAVOLDELLI ET AL.(2013: 378) 31

7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第 四 節 我 國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面 向 有 鑑 於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PVIT) 概 念 愈 趨 重 要,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於 2013 年 起, 委 託 臺 灣 電 子 治 理 研 究 中 心 (Taiwan E- Governance Research Center) 執 行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計 畫, 旨 在 發 展 一 套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並 對 其 進 行 測 量, 以 瞭 解 我 國 數 位 國 情 之 發 展 現 況 第 一 年 度 的 計 畫 由 陳 俊 明 等 人 ( 2014) 團 隊 完 成, 以 Friedland 與 Gross(2010)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之 公 共 價 值 要 素 : 操 作 性 政 治 性 與 社 會 性 價 值 為 本, 復 參 酌 文 獻 上 其 他 電 子 治 理 評 比 指 標 與 PVIT 架 構, 初 步 建 構 臺 灣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面 向 其 後, 再 設 計 層 級 分 析 (AHP) 專 家 問 卷, 邀 請 來 自 政 府 學 界 與 業 界 等 20 位 專 家 填 答, 以 確 立 分 析 架 構 中 各 面 向 與 指 標 權 重 歷 經 數 次 修 正 後, 將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區 分 為 三 大 面 向 ( 詳 見 圖 1, 頁 2):( 1) 操 作 性 價 值 : 評 估 電 子 治 理 是 否 有 效 提 升 經 濟 性 與 非 經 濟 性 產 出 的 效 率 及 效 能, 其 下 又 包 含 效 率 與 使 用 者 導 向 兩 個 子 面 向, 以 六 項 指 標 測 量 之 ;( 2) 政 治 性 價 值 : 評 估 電 子 治 理, 是 否 依 據 公 開 及 平 等 原 則, 提 供 民 眾 表 達 需 求 交 換 意 見 與 獲 得 資 訊 的 管 道, 並 依 職 權 加 以 回 應 負 起 責 任 其 下 又 包 含 透 明 與 課 責 公 民 參 與 資 訊 近 用 公 平 三 個 子 面 向, 以 十 項 指 標 測 量 之 ;(3) 社 會 性 價 值 : 評 估 電 子 治 理 是 否 有 助 於 強 化 社 會 中 個 人 與 團 體 的 能 力 互 信 的 提 升 福 祉 的 增 進, 並 利 於 環 境 的 永 續 發 展 其 下 又 包 含 信 任 自 我 發 展 生 活 品 質 資 訊 以 及 環 境 永 續 四 個 子 面 向, 以 十 三 項 指 標 測 量 之 該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各 項 指 標 定 義, 詳 見 表 3 陳 俊 明 等 (2014) 以 上 述 架 構 為 基 礎, 發 展 各 指 標 之 操 作 化 題 目, 並 透 過 住 宅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與 會 員 ) 等 方 式, 蒐 集 主 觀 性 資 料, 評 估 臺 灣 電 子 治 理 發 展 是 否 有 助 於 公 共 價 值 的 提 升 32

75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表 3: 臺 灣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指 標 定 義 面 向 / 指 標 定 義 操 作 性 價 值 提 升 經 濟 性 與 非 經 濟 性 產 出 的 效 率 及 效 能 操 作 性 價 值 一 : 效 率 流 程 改 善 ; 或 失 敗 風 險 降 低 ; 或 相 同 資 源 投 入, 得 到 更 多 產 出 或 達 成 更 高 目 標 達 成 率 ; 或 使 用 較 少 成 本, 得 到 相 同 水 準 的 產 出 及 目 標 達 成 率 成 本 減 省 政 府 與 公 用 事 業 機 構 應 用 資 通 科 技, 使 其 提 供 的 服 務 與 行 政 傳 遞 所 需 時 間 與 人 力 減 少 IT 改 善 政 府 與 公 用 事 業 機 構 持 續 強 化 軟 硬 體 設 施, 以 改 善 其 行 政 與 服 務 風 險 降 低 服 務 流 程 簡 化 操 作 性 價 值 二 : 使 用 者 導 向 服 務 滿 意 服 務 項 目 增 加 政 府 與 公 用 事 業 機 構 應 用 資 通 科 技, 充 分 考 量 並 降 低 技 術 與 財 務 方 面 的 不 確 定 與 損 害 政 府 與 公 用 事 業 機 構 應 用 資 通 科 技, 整 合 與 減 少 行 政 程 序 以 使 用 者 需 求 為 中 心, 使 用 者 滿 意 度 為 目 標, 注 重 資 訊 服 務 的 客 製 化, 並 且 提 供 更 多 且 友 善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政 府 與 公 用 事 業 機 構 應 用 資 通 科 技 所 提 供 之 服 務, 提 高 民 眾 的 滿 意 程 度 政 府 與 公 用 事 業 機 構 不 斷 透 過 資 通 科 技, 提 供 新 的 服 務 項 目 33

7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面 向 / 指 標 政 治 性 價 值 政 治 性 價 值 一 : 透 明 與 課 責 政 治 透 明 行 政 透 明 行 政 課 責 定 義 政 府 的 治 理 依 據 公 開 及 平 等 原 則, 提 供 民 眾 表 達 需 求 交 換 意 見 與 獲 得 資 訊 的 管 道, 並 依 職 權 加 以 回 應 負 起 責 任 透 明 : 便 利 使 用 者 獲 取 交 換 與 解 讀 政 府 治 理 資 訊 的 機 制, 展 現 決 策 過 程 的 公 開 性 課 責 : 要 求 公 共 組 織 ( 或 其 成 員 ), 依 職 責 向 外 部 監 督 機 制 提 出 說 明 與 解 釋, 並 負 起 相 關 責 任 政 府 進 行 決 策 或 公 共 議 題 討 論 時, 將 決 策 過 程 法 律 命 令 與 政 策 資 訊 公 開, 使 社 會 各 界 得 以 隨 時 查 閱 瀏 覽 政 府 與 公 用 事 業 機 構 提 供 數 位 服 務 過 程, 有 明 確 的 程 序 與 進 度 說 明 例 如 : 民 眾 寫 電 子 郵 件 到 首 長 信 箱 後, 該 機 關 是 否 告 知 處 理 進 度 政 府 與 公 用 事 業 機 構 提 供 數 位 服 務 過 程, 對 於 負 責 人 ( 單 位 ) 與 負 責 事 項, 有 明 確 的 律 定 資 料 開 放 政 治 性 價 值 二 : 公 民 參 與 使 用 網 路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的 行 為 政 府 提 供 治 理 過 程 的 數 位 化 資 料 予 外 界, 以 供 進 一 步 分 析 與 運 用, 提 升 資 料 的 整 體 價 值 公 民 針 對 公 共 關 懷 公 共 需 求 公 共 價 值 與 政 府 決 策, 表 達 意 見 相 互 對 話 民 眾 利 用 新 興 資 通 科 技 討 論 公 共 議 題 例 如 : 民 眾 使 用 網 路 社 群 媒 體 ( 如 Facebook Twitter Blog Youtube 等 ) 發 表 政 治 或 公 共 事 務 的 意 見, 或 參 與 任 何 網 路 相 關 活 動 34

77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面 向 / 指 標 定 義 使 用 電 子 化 政 府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的 行 為 民 眾 透 過 電 子 化 政 府 管 道, 進 行 討 論 或 參 與 的 情 況 例 如 : 民 眾 是 否 會 使 用 政 府 所 提 供 的 線 上 討 論 區 或 網 路 社 群 媒 體 ( 如 Facebook Twitter Blog Youtube 等 ), 進 行 公 共 事 務 議 題 的 意 見 表 達 和 討 論 網 路 中 的 政 治 效 能 感 民 眾 對 於 透 過 資 通 科 技 進 行 公 共 事 務 討 論, 所 能 產 生 之 政 治 影 響 與 自 我 參 與 能 力 的 知 覺 政 治 性 價 值 三 : 資 訊 近 用 公 平 民 眾 在 平 等 的 基 礎 上, 便 利 地 使 用 資 通 科 技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語 文 可 近 性 使 用 不 同 語 言 的 民 眾 可 以 在 公 平 的 基 礎 上, 使 用 新 興 資 通 科 技 所 帶 來 的 資 訊 與 服 務 例 如 : 電 子 化 政 府 網 站 是 否 有 提 供 英 文 版 本, 或 是 其 他 語 言 之 版 本 使 用 者 可 近 性 不 論 是 否 是 身 心 障 礙 者, 都 可 以 在 公 平 的 基 礎 上, 使 用 新 興 資 通 科 技 所 帶 來 的 資 訊 與 服 務 例 如 : 提 供 無 障 礙 網 頁 空 間 可 近 性 的 區 域 差 異 不 論 是 居 住 在 哪 個 區 域 的 民 眾, 都 可 在 公 平 的 基 礎 上, 使 用 新 興 資 通 科 技 所 帶 來 的 資 訊 與 服 務 例 如 : 居 住 在 都 市 與 鄉 村 的 公 民, 在 電 子 化 政 府 網 站 上 所 獲 得 的 資 訊 便 利 性 與 即 時 性 是 一 致 的 35

7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面 向 / 指 標 社 會 性 價 值 社 會 性 價 值 一 : 信 任 定 義 社 會 中 個 人 與 團 體 能 力 強 化 互 信 提 升 福 祉 增 進, 並 利 於 環 境 可 持 續 發 展 民 眾 在 政 治 社 會 網 路 當 中 的 互 動, 彼 此 能 夠 正 面 期 待 政 治 信 任 民 眾 對 政 府 組 織 及 政 治 運 作 所 展 現 的 信 心 程 度 社 會 信 任 網 路 信 任 對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信 任 社 會 性 價 值 二 : 自 我 發 展 民 眾 對 安 全 生 活 人 與 人 彼 此 真 誠 對 待 所 展 現 的 信 心 程 度 民 眾 對 網 路 安 全 虛 擬 世 界 中 人 與 人 彼 此 真 誠 對 待, 所 展 現 的 信 心 程 度 民 眾 對 政 府 與 公 用 事 業 機 構 所 提 供 之 數 位 服 務, 所 展 現 的 信 心 程 度 民 眾 得 以 自 我 學 習, 提 升 職 場 與 經 濟 競 爭 力 教 育 學 習 民 眾 應 用 資 通 科 技 獲 得 知 識 與 資 訊, 提 升 個 人 能 力 例 如 : 透 過 網 路 查 詢 個 人 所 需 資 訊 吸 收 知 識, 以 及 透 過 網 路 進 行 線 上 教 育 課 程 經 濟 發 展 就 業 機 會 民 眾 應 用 資 通 科 技, 獲 得 ( 提 高 ) 商 務 活 動 中 的 經 濟 價 值 例 如 : 透 過 網 路 查 詢 網 路 商 品 資 訊 及 價 格, 透 過 網 路 銷 售 商 品 民 眾 應 用 資 通 科 技 提 升 個 人 獲 得 雇 用 ( 含 創 業 ) 的 可 能 性 36

79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面 向 / 指 標 社 會 性 價 值 三 : 生 活 資 訊 品 質 休 閒 娛 樂 人 際 關 係 ( 包 含 網 絡 ) 健 康 生 活 滿 意 度 ( 包 含 安 全 ) 社 會 性 價 值 四 : 環 境 永 續 節 約 能 源 資 源 共 享 及 減 少 污 染 帶 動 社 會 實 踐 節 能 減 碳 生 活 定 義 有 助 於 個 人 及 家 庭 的 人 際 互 動 休 閒 娛 樂 多 元 豐 富, 健 康 安 全 及 幸 福 感 的 提 升 民 眾 應 用 資 通 科 技, 增 加 生 活 樂 趣 ( 如 : 購 物 遊 戲 旅 遊 藝 文 活 動 ) 民 眾 應 用 資 通 科 技, 鞏 固 既 有 人 際 網 絡, 拓 展 新 的 人 際 網 絡 民 眾 應 用 資 通 科 技, 取 得 健 康 保 健 醫 療 相 關 資 訊 例 如 : 透 過 網 路 搜 尋 衛 教 或 是 食 品 安 全 相 關 知 識 或 資 訊 民 眾 應 用 資 通 科 技, 提 升 對 生 活 環 境 安 全 與 便 利 之 滿 意 程 度 例 如 : 透 過 網 路 搜 尋 與 社 區 生 活 或 居 家 安 全 相 關 的 知 識 或 資 訊 有 助 於 節 能 減 碳 及 資 源 共 享, 以 利 環 境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民 眾 透 過 資 通 科 技 資 訊 科 技 的 使 用, 提 升 對 自 然 資 源 利 用 與 分 享 的 效 率, 降 低 對 環 境 所 造 成 的 負 面 影 響 民 眾 透 過 資 通 科 技 進 行 個 人 與 團 體 的 動 員 活 動, 關 注 並 幫 助 自 然 環 境 的 永 續 發 展 資 料 來 源 :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34-37) 陳 俊 明 等 人, 2014, 臺 北 :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編 印 朱 斌 妤 等 人 (2015) 延 續 陳 俊 明 等 人 (2014) 的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與 操 作 化 題 目, 並 參 考 該 年 度 之 調 查 結 果 調 整 問 卷 內 容 修 正 後 的 架 構 同 樣 涵 蓋 操 作 性 政 治 性 與 社 會 性 三 大 價 值, 惟 每 個 價 值 面 向 之 下 的 構 面 調 整 如 下 :(1) 操 作 性 價 值 : 包 含 效 率 與 使 用 者 導 向 兩 個 子 面 向, 以 服 務 流 程 簡 化 服 務 滿 意 度 增 加 以 及 服 務 項 目 增 加 等 三 項 指 標 評 估 之 ;(2) 政 治 性 價 值 : 包 含 透 明 與 課 責 與 37

8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公 民 參 與 兩 個 子 面 向, 以 政 治 透 明 行 政 透 明 行 政 課 責 公 共 事 務 參 與 的 網 路 行 為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使 用 意 願 網 路 中 的 政 治 效 能 感 等 六 項 指 標 評 估 之 ;( 3 ) 社 會 性 價 值 : 包 含 信 任 自 我 發 展 與 生 活 品 質 三 個 子 面 向, 以 政 治 信 任 網 路 信 任 對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信 任 教 育 學 習 經 濟 發 展 就 業 機 會 休 閒 娛 樂 人 際 關 係 ( 包 含 網 絡 ) 健 康 生 活 滿 意 度 ( 包 含 安 全 ) 等 十 項 指 標 測 量 之 本 計 畫 以 朱 斌 妤 等 人 (2015) 所 修 正 之 PVIT 架 構 為 基 礎, 參 考 前 兩 年 度 之 調 查 結 果, 刪 除 操 作 性 價 值 下 的 服 務 項 目 增 加 指 標 政 治 性 價 值 下 的 政 治 透 明 以 及 社 會 性 價 值 下 的 政 治 信 任 指 標 等 題 目, 並 且 對 問 卷 題 項 進 行 修 正 ( 詳 見 附 錄 二 題 目 修 正 一 覽 表 ), 以 評 估 我 國 數 位 國 情 之 現 況, 並 進 行 跨 年 度 比 較 分 析 38

81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第 五 節 世 界 網 路 計 畫 世 界 網 路 計 畫 (World Internet Project, WIP) 於 1999 年 起, 由 美 國 加 州 大 學 洛 杉 磯 分 校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UCLA) 所 主 導, 並 與 新 加 坡 南 洋 理 工 大 學 ( 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NTU) 的 傳 播 學 院 和 義 大 利 博 科 尼 大 學 的 網 路 觀 察 中 心 ( Osservatorio Internet Italia ) 共 同 成 立 的 一 項 跨 國 性 的 網 路 社 會 調 查 而 在 2004 年 時,WIP 隨 著 其 主 要 調 查 員 的 調 動, 變 成 由 美 國 南 加 州 大 學 的 安 納 伯 格 電 子 未 來 中 心 (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 s Annenberg School Center for the Digital Future ) 主 導 (Cardoso, Liang, & Lapa, 2013) WIP 認 為 網 路 透 過 傳 播 機 制, 對 於 人 類 經 濟 社 會 與 政 治 的 生 活 型 態 會 有 重 大 的 影 響, 因 此 希 望 透 過 跨 國 的 調 查, 仔 細 記 錄 這 個 改 變 與 影 響 過 程 有 別 於 過 去 類 似 調 查 所 著 重 的 網 路 整 備 程 度 使 用 者 的 可 近 性 與 可 用 性,WIP 調 查 關 注 的 是 ICTs 對 社 會 政 治 與 經 濟 層 面 所 帶 來 的 影 響, 並 探 討 使 用 者 網 路 行 為 使 用 者 對 網 路 的 信 任 感 網 路 溝 通 型 態 等 議 題 此 外,WIP 跳 脫 過 去 仰 賴 政 府 客 觀 資 料 以 評 估 電 子 治 理 成 效 的 做 法, 改 以 主 觀 性 資 料 的 搜 集, 讓 電 子 治 理 評 估 不 再 只 是 反 應 政 府 的 觀 點, 而 係 以 政 策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主 觀 回 應 為 基 礎, 分 析 電 子 治 理 的 影 響 而 其 跨 國 性 的 研 究 成 果, 更 被 視 為 是 世 界 網 路 發 展 的 重 要 資 訊 與 基 礎 WIP 的 問 卷 題 目, 主 要 包 含 下 列 十 大 主 題 (WIP, 2013):( 1) 網 路 使 用 者 與 非 使 用 者 (Internet users and non-users);( 2) 網 路 上 資 訊 搜 尋 (information seeking online);( 3) 網 路 服 務 的 可 及 性 (access to online services );( 4 ) 網 路 與 社 會 連 結 ( the Internet and social connections);( 5) 政 治 與 網 路 (politics and the Internet);( 6) 媒 介 使 用 可 靠 性 與 重 要 性 (media use, reliability, and importance);( 7) 使 用 者 原 生 內 容 與 社 群 媒 體 ( user-generated content and social media);( 8) 線 上 娛 樂 (online entertainment);( 9) 線 上 購 物 與 個 人 隱 私 ( online purchasing and personal privacy );( 10 ) 線 上 溝 通 39

8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online communication) 由 於 網 路 對 社 會 所 產 生 之 影 響 變 化 快 速, 且 調 查 本 身 的 信 效 度 會 受 到 許 多 不 同 因 素 的 影 響, 因 此 WIP 鼓 勵 不 同 的 會 員 國 以 自 己 的 觀 點 理 論 背 景 與 環 境 系 絡 進 行 調 查, 並 對 網 路 採 用 了 一 個 較 為 廣 泛 的 定 義 : 一 個 包 含 相 關 媒 體 資 訊 與 資 訊 通 訊 科 技 (ICTs) 的 網 絡 (Cardoso, Liang, & Lapa, 2013; Just et al., 2013), 讓 各 會 員 國 可 依 照 環 境 的 變 化 適 時 調 整 調 查 內 容 曾 經 參 與 WIP 的 研 究 團 隊, 目 前 已 包 含 全 世 界 大 約 40 個 國 家 或 經 濟 體 WIP 每 年 會 在 不 同 會 員 國 家 內 集 會, 報 告 各 國 調 查 民 眾 網 路 應 用 狀 況 的 結 果 ; 不 同 國 家 的 調 查 結 果 因 為 使 用 共 同 的 題 項, 因 此 在 彙 整 後 能 夠 進 行 比 較 分 析 臺 灣 於 2003 年 第 一 次 加 入 WIP 的 調 查 ( 李 政 忠 等 人,2003), 之 後 便 停 頓 一 段 時 間, 直 至 2013 年, 才 又 由 臺 灣 電 子 治 理 研 究 中 心 (TEG) 的 研 究 團 隊 重 新 啟 動 由 於 本 計 畫 所 採 用 的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分 析 架 構, 有 部 份 內 容 與 前 述 WIP 的 調 查 重 疊, 因 此, 本 計 畫 自 2013 年 度 開 始, 便 透 過 納 入 WIP 調 查 題 目 的 方 式, 讓 研 究 成 果 不 僅 能 呈 現 我 國 數 位 國 情 的 測 量 結 果, 更 能 與 國 際 的 資 料 做 比 較 分 析, 增 加 我 國 相 關 研 究 領 域 與 國 際 的 連 結 WIP 題 組 與 我 國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連 結, 如 圖 7 所 示 40

83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網 路 使 用 狀 態 ( 過 濾 題 ) 操 作 性 價 值 操 作 性 價 值 一 : 效 率 操 作 性 價 值 二 : 使 用 者 導 向 服 務 流 程 簡 化 服 務 滿 意 度 增 加 服 務 項 目 增 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政 治 性 價 值 政 治 性 價 值 一 : 透 明 與 課 責 政 治 性 價 值 二 : 公 民 參 與 社 會 性 價 值 一 : 信 任 政 治 透 明 行 政 透 明 行 政 課 責 公 共 事 務 參 與 的 網 路 行 為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使 用 意 願 網 路 中 的 政 治 效 能 感 網 路 信 任 對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信 任 網 路 使 用 者 與 非 使 用 者 網 路 上 資 訊 搜 尋 網 路 服 務 的 可 及 網 路 與 社 會 連 結 政 治 與 網 路 媒 介 使 用 可 靠 性 與 重 要 性 WIP (2013) 題 目 面 向 社 會 性 價 值 社 會 性 價 值 二 : 自 我 發 展 教 育 學 習 經 濟 發 展 就 業 機 會 使 用 者 原 生 內 容 與 社 群 媒 體 線 上 娛 樂 社 會 性 價 值 三 : 生 活 品 質 休 閒 娛 樂 人 際 關 係 ( 包 含 網 絡 ) 健 康 線 上 購 物 與 個 人 隱 私 線 上 溝 通 生 活 滿 意 度 ( 包 含 安 全 ) 圖 7:WIP 臺 灣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的 連 結 *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41

8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須 特 別 指 出 的 是, 雖 然 陳 俊 明 等 人 ( 2014 ) 與 朱 斌 妤 等 人 (2015) 已 有 系 統 地 將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面 向 整 合 在 一 個 架 構 內, 但 卻 尚 未 將 網 路 發 展 可 能 帶 來 的 負 面 影 響, 納 入 分 析 架 構 中 ; 然 而 網 路 發 展 衍 伸 出 來 的 問 題, 近 年 來 已 受 到 國 際 網 路 研 究 的 重 視 例 如 網 路 除 了 是 人 際 互 動 的 新 管 道 之 外, 也 成 為 霸 凌 行 為 發 生 的 場 域 之 一 ; 透 過 網 路 流 言 的 散 播 色 情 網 站 的 騷 擾 或 是 在 網 路 上 以 匿 名 方 式 對 他 人 作 人 身 攻 擊 等 網 路 霸 凌 問 題, 屢 見 不 鮮 又 或 是 經 由 網 路 的 使 用, 使 得 重 要 資 料 外 洩, 對 個 人 的 隱 私 權 造 成 威 脅 再 者, 雖 說 網 路 的 發 展 擴 大 了 公 民 參 與 的 管 道 與 機 會, 但 政 府 仍 可 透 過 網 路 言 論 的 管 制, 箝 制 人 民 的 言 論 自 由, 使 網 路 公 民 參 與 的 成 效 大 打 折 扣 有 鑒 於 此, 本 計 畫 除 了 將 WIP 部 份 與 公 共 價 值 相 關 的 題 目 納 入 調 查 之 外, 也 新 增 WIP 中 與 網 路 霸 凌 網 路 隱 私 及 網 路 言 論 等 議 題 相 關 的 題 目, 像 是 : 過 去 一 年 中, 您 是 否 曾 經 遭 受 到 網 路 霸 凌 或 網 路 騷 擾? 擔 不 擔 心 自 己 的 隱 私 在 網 路 上 被 別 人 侵 犯? 會 不 會 放 心 地 談 論 您 對 政 治 議 題 的 看 法? 等, 期 能 了 解 我 國 在 這 些 網 路 問 題 上 的 嚴 重 程 度, 並 與 國 際 研 究 趨 勢 相 結 合 總 結 而 言, 本 計 畫 以 陳 俊 明 等 人 (2014) 與 朱 斌 妤 等 人 (2015) 所 提 出 之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及 操 作 化 題 目 為 基 礎, 同 時 將 WIP 與 公 共 價 值 及 網 路 負 面 影 響 有 關 之 部 份 題 項 納 入, 進 行 第 三 年 度 的 數 位 國 情 追 蹤 調 查 除 了 透 過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與 會 員 ) 等 方 式, 蒐 集 主 觀 性 資 料 外, 亦 加 入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以 便 進 行 多 元 調 查 方 法 之 間 的 比 較 分 析, 提 升 我 國 PVIT 架 構 與 測 量 指 標 的 信 效 度 研 究 設 計 之 內 容 將 於 第 四 章 中 詳 述 42

85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是 國 際 電 子 化 政 府 評 比 績 優 之 國 家, 本 章 透 過 相 關 文 獻 之 檢 閱, 審 視 上 述 三 國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現 況 與 發 展, 並 將 三 國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與 本 計 畫 所 提 出 之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作 連 結, 除 了 解 上 述 三 國 電 子 化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的 實 踐 情 況 外, 也 可 做 為 我 國 未 來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發 展 之 參 考 本 章 共 分 為 三 節, 第 一 節 整 理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歷 年 電 子 治 理 重 要 施 政 內 容 ; 第 二 節 以 本 計 畫 之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為 基 礎, 分 析 三 國 於 各 項 價 值 面 向 的 具 體 政 策 措 施, 並 將 討 論 聚 焦 於 近 幾 年 政 策 的 發 展, 同 時 進 行 跨 國 比 較 分 析 ; 第 三 節 關 注 於 網 路 發 展 可 能 帶 來 的 負 面 影 響, 包 括 近 年 來 國 際 上 常 探 討 的 網 路 霸 凌 網 路 隱 私 的 侵 害 以 及 網 路 言 論 的 箝 制 等 議 題, 皆 須 於 未 來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中 加 以 考 量, 故 進 一 步 分 析 三 國 就 此 三 項 議 題 所 採 行 的 相 關 政 策 措 施, 期 能 與 國 際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發 展 趨 勢 作 更 緊 密 的 連 結 第 一 節 三 國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發 展 沿 革 一 美 國 美 國 電 子 治 理 的 發 展 與 表 現 相 當 出 色, 長 期 於 世 界 各 國 中 名 列 前 茅 2014 年 聯 合 國 會 員 國 電 子 化 政 府 調 查 ( The United Nations E- Government Survey, 2014 ) 結 果 顯 示, 美 國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發 展 指 數 ( E Government Development Index, EGDI) 全 球 排 名 第 7, 電 子 化 參 與 指 數 ( E Participation Index, EPI) 全 球 排 名 第 9 該 報 告 除 了 肯 定 美 國 透 過 制 定 創 新 與 教 育 政 策 創 造 就 業 機 會 外, 亦 肯 定 美 國 制 定 數 位 議 程, 例 如 雲 端 計 算 智 慧 行 動 設 備 平 板 電 腦 及 高 速 網 路 等, 以 因 應 新 趨 勢 及 公 民 需 求 2015 年 世 界 經 濟 論 壇 (World Economic Forum, WEF) 全 球 資 訊 技 術 報 告 (The Glob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43

8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Report, 2015) 公 布 各 國 網 路 整 備 度 指 標 ( Networked Readiness Index, NRI) 的 評 比 結 果, 美 國 在 143 個 國 家 中 排 名 第 7 該 報 告 認 為 商 業 與 創 新 環 境 以 及 資 訊 通 訊 科 技 (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ICT) 基 礎 設 施 的 發 展, 是 美 國 在 評 比 中 名 列 前 茅 的 因 素 美 國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主 要 由 管 理 與 預 算 局 (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 OMB) 負 責 整 體 政 策 之 規 劃 與 推 動, 並 依 據 美 國 2002 年 通 過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法 案 (E-Government Act), 設 置 電 子 化 政 府 與 資 訊 技 術 辦 公 室 (Office of E-government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由 總 統 任 命 之 聯 邦 資 訊 長 ( 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 CIO) 所 領 導, 負 責 發 展 與 指 導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的 提 供, 使 民 眾 與 企 業 更 容 易 與 政 府 進 行 互 動, 以 有 效 節 省 預 算 支 出 並 提 升 公 民 參 與 此 外,OMB 亦 設 有 資 訊 長 聯 席 會 (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s Council), 由 聯 邦 政 府 各 單 位 之 資 訊 長 組 成 的 跨 機 關 論 壇, 研 擬 如 何 提 升 聯 邦 政 府 資 訊 資 源 的 設 計 採 購 發 展 執 行 共 享 與 運 用 績 效 ; 資 訊 長 聯 席 會 的 決 議, 將 提 供 OMB 及 相 關 單 位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規 劃 與 執 行 之 參 考 (OMB, n.d.a; CIO, 2012) 美 國 政 府 於 90 年 代 開 始, 積 極 推 動 一 連 串 電 子 治 理 相 關 政 策 1993 年 發 布 了 國 家 資 訊 基 礎 建 設 : 行 動 綱 領 (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Agenda for Action, NII), 旨 在 改 善 國 家 資 訊 基 礎 建 設, 使 資 訊 能 夠 快 速 及 有 效 的 傳 送, 進 而 提 升 民 眾 的 生 活 品 質 及 就 業 機 會 改 善 醫 療 體 系 及 教 育 環 境 並 促 進 政 府 服 務 效 率 及 公 民 參 與 機 會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Task Force, 1993) 此 時 期 亦 著 墨 於 資 訊 科 技 應 用 基 礎 法 規 的 設 置, 例 如 1993 年 為 確 保 電 子 資 料 傳 遞 與 網 路 使 用 的 安 全 性, 通 過 政 府 資 訊 安 全 法 ( Government Infromation Security Act, GISA ); 1994 年 採 行 聯 邦 採 購 簡 化 法 (Federal Acquisition Streamlining Act, FASA), 利 用 電 子 商 務 科 技 簡 化 政 府 採 購 程 序 ;1996 年 克 林 格 科 恩 法 案 ( Clinger-Cohen Act, CCA), 就 聯 邦 政 府 資 訊 科 技 的 取 得 使 用 與 管 理 進 行 規 範, 讓 聯 邦 政 府 各 機 關 有 更 完 善 的 資 訊 系 統, 以 降 低 成 本 並 改 善 服 務 ; 1998 年 44

87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復 制 定 政 府 文 書 簡 化 法 (Government Paperwork Elimination Act, GPEA) 賦 予 電 子 化 公 文 法 源 基 礎, 並 肯 認 電 子 簽 章 與 電 子 記 錄 的 法 律 效 力, 減 少 文 書 作 業 的 成 本 與 花 費 2000 年, 美 國 政 府 成 立 了 Firstgov.gov 入 口 網 站, 整 合 各 個 聯 邦 政 府 部 門 的 網 站 連 結, 成 為 政 府 的 單 一 入 口 網 站 該 網 站 彙 整 了 各 政 府 部 門 所 提 供 的 資 訊 及 服 務, 並 於 網 站 介 面 上 分 類 索 引 方 便 民 眾 瀏 覽 網 頁 ; 民 眾 亦 可 以 單 一 搜 尋 引 擎, 快 速 取 得 所 需 要 的 資 訊 及 服 務 ( GAO, 2000 ) Firstgov.gov 網 站 已 於 2007 年 正 式 更 名 為 USA.gov, 除 了 提 供 各 級 政 府 的 官 網 連 結 之 外, 也 按 政 府 服 務 的 性 質, 將 政 府 資 訊 與 服 務 分 成 健 康 旅 遊 與 移 民 教 育 投 票 與 選 舉 等 13 個 類 別, 便 於 人 民 搜 尋 ; 且 該 網 站 服 務 的 對 象, 不 僅 限 於 一 般 的 人 民, 企 業 組 織 亦 可 透 過 該 網 站 取 得 稅 務 貨 品 進 出 口 等 資 訊 2001 年,OMB 與 各 聯 邦 政 府 共 同 推 動 了 24 項 電 子 化 政 府 舉 措 (24 E-Government Initiatives), 提 供 與 聯 邦 政 府 報 稅 法 規 制 定 及 電 子 培 訓 等 項 目 之 運 作 與 支 持 的 有 效 電 子 化 方 案 該 24 項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可 分 為 政 府 對 公 民 (Government to Citizen, G2C) 政 府 對 企 業 (Government to Business, G2B ) 政 府 對 政 府 ( Government to Government, G2G ) 內 部 效 率 與 效 能 ( Internal Efficiency and Effectiveness, IEE) 四 個 類 型 3 以 G2G 類 別 為 例, 2002 年 設 立 的 GovBenefits.gov 網 站 ( 現 已 更 名 為 Benefits.Gov ), 提 供 人 民 線 上 管 道, 搜 尋 各 級 政 府 所 提 供 的 福 利 措 施 以 及 扶 助 方 案 ; 網 站 上 也 提 供 人 民 自 我 檢 測 的 工 具, 了 解 其 是 否 具 備 享 有 各 項 福 利 措 施 資 格 2002 年, 美 國 政 府 通 過 電 子 化 政 府 法 案 ( E-Government Act), 設 置 電 子 化 政 府 與 資 訊 技 術 辦 公 室 (Office of E-government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以 及 資 訊 長 聯 席 會 (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s Council), 旨 在 強 化 美 國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服 務 及 流 程, 透 過 資 訊 科 技 技 術 的 應 用, 改 善 民 眾 獲 取 政 府 資 訊 與 服 務 的 方 式 此 外, 該 3 Presendential Initiatives. Retrieved October 25, from 2015http://georgewbush - whitehouse.archives.gov/omb/egov/c-presidential.html. 45

8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法 案 亦 成 立 電 子 化 政 府 基 金 ( E-Government Fund), 編 列 預 算 支 持 電 子 化 政 府 相 關 計 畫, 擴 大 政 府 執 行 電 子 化 服 務 之 能 力 ( GPO, 2002) 2009 年, 歐 巴 馬 總 統 簽 署 了 透 明 與 開 放 政 府 備 忘 錄 (Memorandum on Transparency and Open Government), 旨 在 建 構 美 國 政 府 為 開 放 政 府 ( Open Government), 以 透 明 參 與 及 合 作 為 施 政 原 則, 要 求 各 政 府 機 關 立 即 展 開 具 體 行 動, 加 速 政 府 資 訊 開 放 與 透 明 化 2013 年, 歐 巴 馬 再 簽 署 了 行 政 命 令 Executive Order Making Open and Machine Readable the New Default for Government Information, 期 能 提 升 政 府 開 放 數 據 的 可 及 性, 讓 政 府 的 資 料 與 數 據 更 易 為 公 眾 所 使 用 (Press Office, 2009) 2010 年, 美 國 聯 邦 資 訊 長 Vivek Kundra 推 動 了 25 項 聯 邦 政 府 資 訊 管 理 改 造 實 施 計 畫 (25 Point Implementation Plan to Reform Feder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Management ), 以 改 革 資 訊 科 技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T) 營 運 效 率 與 有 效 管 理 大 規 模 IT 計 畫 項 目 為 目 標, 規 劃 於 18 個 月 內, 淘 汰 績 效 不 佳 的 IT 計 畫 除 規 定 每 個 單 位 必 須 轉 移 3 個 需 要 採 用 雲 端 技 術 的 服 務 外, 更 規 劃 於 2015 年, 將 2,100 個 聯 邦 政 府 資 料 中 心 精 簡 至 800 個 此 外, 亦 國 會 合 作 推 動 彈 性 預 算 模 式, 並 啟 動 政 府 與 業 界 方 案 合 作 的 互 動 平 台 ( OMB, 2010) 2014 年 8 月,OMB 成 立 了 美 國 數 位 服 務 團 隊 (U.S. Digital Service), 由 政 府 內 外 的 高 科 技 專 家 所 組 成, 提 供 聯 邦 政 府 資 訊 科 技 的 諮 詢 服 務, 主 要 的 任 務 是 提 升 與 簡 化 各 類 型 的 數 位 化 服 務, 包 括 改 善 退 伍 軍 人 取 得 政 府 服 務 的 效 率 更 新 電 子 移 民 系 統 以 及 改 善 美 國 醫 療 服 務 改 革 網 站 ( HealthCare.gov) 的 使 用 介 面 及 連 線 問 題 等, 讓 人 民 更 容 易 取 得 各 種 醫 療 保 險 的 方 案 資 訊 此 外, 亦 同 步 發 行 數 位 服 務 指 南 (Digital Services Playbook) 與 聯 邦 科 技 採 購 法 規 手 冊 (TechFAR Handbook), 前 者 訂 定 13 項 數 位 化 服 務 的 指 導 原 則, 作 為 政 府 執 行 數 位 化 服 務 之 依 據 ; 後 者 則 為 政 府 科 技 技 術 採 購 之 指 導 方 針, 確 保 政 府 以 正 確 的 技 術 工 具 來 提 供 更 具 效 率 且 能 滿 足 民 眾 需 求 的 46

89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數 位 服 務 (Press Office, 2014) 美 國 電 子 治 理 的 近 期 發 展, 是 2014 年 12 月 政 府 所 頒 布 的 聯 邦 資 訊 科 技 採 購 改 革 法 ( Feder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cquisition Reform Act, FITARA), 旨 在 提 升 聯 邦 政 府 資 訊 技 術 資 產 的 採 購 和 管 理 效 用 該 法 案 的 具 體 內 容 包 括 (OMB, 2015): ( 一 ) 提 升 機 關 資 訊 長 (CIO) 的 權 力 ( 二 ) 提 升 IT 投 資 的 透 明 度 與 風 險 管 理 ( 三 ) 推 動 投 資 組 合 的 審 查 (Portfolio Review), 要 求 政 府 部 門 每 年 審 查 其 所 有 的 IT 投 資 計 畫, 以 降 低 重 複 與 浪 費 ( 四 ) 推 動 聯 邦 數 據 中 心 整 合 計 畫 ( Federal Data Center Consolidation Initiative, FDCCI), 將 多 個 聯 邦 數 據 中 心 進 行 整 合, 提 高 使 用 效 率 並 降 低 成 本 ( 五 ) 拓 展 IT 幹 部 的 培 訓 與 運 用 ( 六 ) 極 大 化 聯 邦 策 略 性 採 購 計 畫 ( Federal Strategic Sourcing Initiative, FSSI) 的 效 用 ( 七 ) 強 化 政 府 軟 體 購 買 計 畫, 降 低 軟 體 的 採 購 與 管 理 成 本 為 了 全 面 落 實 FITARA, 建 立 政 府 對 IT 的 有 效 管 理 與 執 行,OMB 於 2015 年 6 月, 發 布 了 聯 邦 資 訊 科 技 管 理 與 監 督 指 導 方 針 ( Management and Oversight of Feder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MOFIT), 主 要 目 的 包 括 (OMB, 2015): ( 一 ) 協 助 各 機 關 建 立 合 適 的 管 理 制 度, 使 IT 資 源 的 使 用 能 與 機 關 的 任 務 政 策 優 先 順 序 以 及 管 制 規 範 相 配 合 ( 二 ) 建 立 各 機 關 一 體 適 用 的 IT 控 管 系 統, 使 其 能 符 合 FITARA 的 規 定 ; 但 另 一 方 面, 也 讓 各 機 關 保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彈 性, 以 滿 足 各 自 的 任 務 需 求 ( 三 ) 就 各 機 關 CIO 的 角 色 責 任 與 權 力, 設 立 一 致 性 的 規 範 47

9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 四 ) 確 保 CIO 在 組 織 中 的 重 要 性, 使 其 能 有 效 整 合 與 運 用 IT 資 源, 協 助 組 織 目 標 的 達 成 ( 五 ) 強 化 CIO 對 機 關 內 IT 支 出 績 效 與 安 全 的 課 責 性 ( 六 ) 強 化 各 單 位 CIO 與 其 主 管 機 關 CIO 之 間 的 關 係 ( 七 ) 就 FITARA 的 規 定, 建 構 各 機 關 一 體 適 用 的 釋 義 ( 八 ) 協 助 各 機 關 建 構 合 宜 的 治 理 程 序, 使 其 能 有 效 規 劃 編 列 預 算 與 運 用 IT 資 源 ( 九 ) 確 保 跨 機 關 與 跨 計 畫 之 間,IT 資 源 使 用 的 透 明 度 ( 十 ) 讓 CIO 參 與 IT 資 源 的 管 理 與 監 督, 以 確 保 網 路 使 用 的 安 全 性, 避 免 線 上 服 務 中 斷 或 被 不 當 使 用 二 英 國 英 國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大 力 推 動 公 共 服 務 的 全 面 數 位 化 ( digital by default), 並 致 力 於 縮 短 民 眾 的 數 位 落 差, 其 電 子 治 理 的 表 現, 長 期 位 居 世 界 各 國 的 前 段 班 2014 年 聯 合 國 電 子 化 政 府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英 國 電 子 化 政 府 發 展 指 數 (EGDI) 全 球 排 名 第 8, 電 子 化 參 與 指 數 (EPI) 全 球 排 名 第 4 該 報 告 顯 示, 英 國 以 數 位 效 率 (digital efficiency) 為 原 則, 制 定 提 高 政 府 服 務 效 率 與 降 低 成 本 的 方 案, 重 視 方 案 的 施 行 成 效 與 成 本 效 益 於 2015 年 WEF 的 網 路 整 備 度 指 標 (NRI) 評 估 中, 英 國 在 143 個 國 家 中 排 名 第 8 該 報 告 指 出, 英 國 的 ICT 環 境 條 件 佳, 具 有 良 好 的 市 場 與 法 規 架 構, 可 支 持 ICT 的 發 展 此 外, 英 國 在 個 人 ICT 的 使 用 能 力 與 程 度 上, 也 比 其 他 國 家 來 得 優 異 許 多 英 國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主 要 由 內 閣 辦 公 室 ( Cabinet Office) 下 的 效 率 與 改 革 小 組 (Efficiency and Reform Group, ERG) 負 責 推 動 與 執 行, 目 標 在 於 有 效 節 省 政 府 經 費 支 出 改 善 公 共 服 務 之 提 供 方 式 以 及 促 進 經 濟 的 成 長 ERG 其 下 復 成 立 政 府 數 位 服 務 團 隊 ( Government Digital Service, GDS ), 協 助 擬 定 英 國 政 府 數 位 化 策 48

91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略, 並 改 革 與 提 供 更 快 速 簡 易 安 全 及 更 具 有 成 本 效 益 的 數 位 化 服 務 (Cabinet Office, n.d.a; Cabinet Office, n.d.b) 早 期 英 國 政 府 電 子 治 理 的 策 略, 主 要 在 於 推 動 政 府 網 站 的 建 置, 以 及 政 府 服 務 的 數 位 化 1994 年 內 閣 辦 公 室 下 的 電 腦 與 電 信 局 (Central Computer & Telecommunications Agency, CCTA) 架 設 中 央 政 府 網 站, 讓 人 民 可 連 結 至 中 央 政 府 各 部 會 與 機 關 頁 面 ; 1996 年 發 布 政 府 直 通 車 ( Government Direct) 綠 皮 書, 作 為 政 府 服 務 數 位 化 的 初 始 方 針 ;1997 年 總 理 大 臣 進 一 步 設 定 電 子 化 服 務 的 目 標, 希 望 在 2002 年 以 前, 政 府 機 關 間 的 互 動 能 有 25% 是 透 過 數 位 化 的 方 式 為 之 ;2000 年 復 頒 布 電 子 化 政 府 : 資 訊 時 代 公 共 服 務 的 策 略 架 構 ( egovernment: A Strategic Framework for Public Services in the Information Age), 作 為 官 方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策 略, 除 了 強 化 電 子 化 政 府 所 需 之 基 礎 建 設 以 及 管 理 上 的 支 持 外, 亦 要 求 所 有 公 部 門 組 織 進 行 創 新 改 革, 並 採 用 電 子 商 務 策 略 ; 同 年 底, 進 一 步 設 立 UK On Line ( UKonline.gov.uk) 入 口 網 站, 旨 在 提 供 人 民 一 站 式 線 上 公 共 服 務 ; 2003 年 則 開 始 關 注 於 企 業 與 政 府 間 數 位 服 務 的 連 結, 建 置 Business Link ( BusinessLink.gov.uk) 入 口 網 站, 讓 企 業 更 容 易 取 得 政 府 的 資 訊 與 服 務 ( European Commission, 2014) UK On Line 於 2004 年 為 新 的 入 口 網 站 Directgov ( direct.gov.uk) 所 取 代, 2012 年, 復 與 Business Link 進 行 整 合, 成 為 目 前 英 國 政 府 入 口 網 站 GOV.UK ( gov.uk) 2005 年 1 月 份, 來 自 中 央 與 地 方 政 府 機 關 的 30 位 資 訊 長 (Chife Information Officers, CIOs) 組 成 資 訊 長 聯 席 會 (CIO Council), 目 的 在 強 化 資 訊 長 於 公 部 門 組 織 中 的 角 色, 領 導 政 府 IT 方 案 的 設 計 與 執 行 同 年 4 月 份, 英 國 政 府 發 布 新 的 全 國 數 位 化 策 略 ( National Digital Strategy), 期 能 透 過 ICT 的 教 育 與 學 習 提 升 網 路 使 用 安 全 性 改 善 資 訊 科 技 的 可 近 性 與 可 用 性 等 八 項 行 動, 解 決 數 位 落 差 以 及 政 府 電 子 化 服 務 使 用 率 低 落 的 問 題 (Cabinent Office, 2005a) 同 年 底, 又 提 出 政 府 轉 型 策 略, 強 調 下 列 三 個 重 點 :(1) 透 過 資 訊 科 技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必 須 要 以 人 民 或 企 業 使 用 者 的 需 求 為 主 要 考 量 ;(2) 政 49

9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府 必 須 培 養 共 享 的 服 務 文 化 ;(3) 無 論 是 在 資 訊 科 技 發 展 的 規 劃 數 位 服 務 的 傳 遞 與 管 理 以 及 電 子 治 理 等 面 向 上, 均 須 強 化 政 府 的 專 業 性, 如 此 一 來 才 可 能 實 踐 透 過 資 訊 科 技 改 變 人 民 生 活 的 願 景 (Cabinet Office, 2005b) 2009 年, 英 國 政 府 發 表 數 位 英 國 報 告 ( Digital Britain:The Interim Report), 提 出 了 英 國 的 數 位 政 策 願 景, 以 確 保 英 國 在 全 球 電 子 化 經 濟 體 中 的 領 先 優 勢, 並 規 劃 於 2012 年, 達 成 全 國 性 的 寬 頻 覆 蓋 完 善 的 網 路 設 備 領 先 全 球 的 通 訊 與 創 意 產 業, 以 及 高 品 質 的 數 位 化 公 共 服 務 等 目 標 此 外, 亦 投 入 經 費 於 次 世 代 高 速 寬 頻 之 建 置, 並 促 進 電 信 頻 譜 現 代 化, 以 提 升 民 眾 的 生 活 品 質 與 國 家 競 爭 力 (Department for Culture, Media & Sport, 2009) 同 年 底, 政 府 又 公 布 智 慧 型 政 府 策 略 ( Putting the Frontline First: Smarter Government), 旨 在 減 少 政 府 的 支 出 成 本, 並 提 供 更 好 的 公 共 服 務 策 略 項 目 包 括 : 強 化 公 民 的 角 色, 透 過 與 公 民 社 會 的 合 作 來 提 升 政 府 服 務 的 品 質 ; 重 新 塑 造 中 央 政 府 與 基 層 的 關 係 ; 精 簡 中 央 政 府 的 規 模 以 減 省 支 出 等 (HM Treasury, 2009) 2011 年 由 於 金 融 海 嘯 的 衝 擊, 各 國 面 臨 刪 減 政 府 支 出 等 撙 節 的 要 求, 英 國 政 府 遂 發 布 新 的 ICT 策 略, 透 過 四 個 相 關 策 略 的 推 動, 包 括 政 府 雲 端 方 案 ( Government Cloud ) 綠 色 政 府 ( Greening Government: ICT) 強 化 政 府 ICT 能 力 (Government ICT Capability) 以 及 設 置 政 府 終 端 使 用 者 裝 置 (Government End User Device) 等 策 略, 期 能 提 供 成 本 低 但 品 質 高 的 公 共 服 務, 並 在 四 年 內 減 省 1.4 億 英 鎊 的 支 出 (European Commission, 2014) 2012 年, 英 國 政 府 推 動 政 府 數 位 化 策 略 (Government Digital Strategy), 該 策 略 擬 定 政 府 服 務 全 面 數 位 化 之 14 項 行 動 措 施, 期 能 提 供 民 眾 更 迅 速 與 方 便 的 服 務 政 府 數 位 化 策 略 於 2013 年 進 行 更 新, 從 原 本 的 14 項 行 動 增 至 16 項 (Cabinet Office, 2013) 2013 年, 英 國 政 府 進 一 步 推 動 轉 型 計 畫 ( Transformation Programme), 規 劃 於 400 天 之 內, 將 25 項 重 要 服 務 進 行 改 善 與 重 新 設 計, 基 於 使 用 者 的 需 求, 使 這 些 服 務 全 面 數 位 化 ( digital by 50

93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default) 截 至 2015 年 3 月 為 止, 政 府 已 成 功 完 成 了 20 項 重 要 服 務 的 轉 型, 另 有 5 項 服 務 仍 在 發 展 階 段 (Cabinet Office, 2015a; Cabinet Office, n.d.c) 2014 年 4 月, 英 國 政 府 公 佈 政 府 數 位 包 容 策 略 (Government Digital Inclusion Strategy), 提 出 10 項 具 體 策 略, 透 過 公 私 部 門 及 志 願 服 務 團 體 的 跨 部 門 合 作, 期 能 有 效 減 少 數 位 排 斥, 協 助 更 多 民 眾 獲 得 基 本 數 位 技 能 與 上 網 能 力 該 政 策 規 劃 每 兩 年 減 少 25% 的 基 本 數 位 能 力 缺 乏 者 人 數, 最 終 目 標 是 在 2020 年, 讓 所 有 民 眾 都 能 具 備 基 本 數 位 技 能 (Cabinet Office, 2015a) 此 外, 政 府 亦 公 布 政 府 服 務 設 計 手 冊 (Government Service Design Manual), 制 定 26 項 數 位 全 面 化 標 準 (Digital by Default Service Standard), 並 於 2015 年 6 月 簡 化 為 18 項 該 政 策 要 求 最 新 推 出 或 是 重 新 設 計 的 政 府 數 位 服 務, 皆 須 符 合 所 列 標 準 並 接 受 評 估, 以 提 高 服 務 品 質 與 安 全 性 該 手 冊 亦 提 供 各 級 政 府 團 隊 建 構 與 設 計 數 位 化 服 務 的 指 導 與 建 議 ( Cabinet Office, 2015a; Cabinet Office, n.d.d) 2015 年 2 月, 為 能 有 效 促 進 數 位 化 的 培 訓 與 發 展, 內 閣 辦 公 室 發 行 數 字 化 與 科 技 技 能 指 南 (Digital and technology skills), 該 指 南 詳 細 陳 列 政 府 數 位 科 技 專 家 所 需 之 技 能 作 為 設 計 維 護 及 改 善 數 位 化 服 務 的 基 準 該 指 南 包 含 了 18 項 技 能 指 導 組 合, 涵 蓋 超 過 350 項 專 業 技 能, 並 明 確 列 出 每 個 專 業 角 色 所 需 之 專 業 知 識 及 相 關 學 習 資 源 該 指 南 亦 強 調 下 列 多 項 數 位 化 改 革 項 目 的 重 要 性 ( Cabinet Office, 2014a, 2015b, 2015c): ( 一 ) 規 劃 數 位 技 能 的 發 展 ( 二 ) 執 行 技 能 的 評 估 ( 三 ) 確 認 技 能 的 差 距 ( 四 ) 瞭 解 個 人 與 團 體 的 發 展 計 畫 ( 五 ) 確 認 招 聘 與 選 擇 人 員 的 技 能 要 求 ( 六 ) 設 計 目 標 導 向 的 數 位 化 學 習 內 容 ( 七 ) 促 進 數 位 化 人 才 管 理 51

9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為 了 落 實 數 位 包 容 策 略 的 內 容, 有 效 協 助 更 多 民 眾 上 網 及 獲 得 基 本 數 位 技 能, 英 國 內 閣 辦 公 室 於 2015 年 3 月 推 出 數 位 化 之 友 ( Digital Friends) 的 構 想 除 了 正 式 的 數 位 包 容 政 策 之 外, 該 計 畫 推 動 非 正 式 點 對 點 (peer-to-peer) 基 本 數 位 技 能 之 支 持 與 分 享, 鼓 勵 公 務 人 員 與 其 他 志 願 服 務 者, 主 動 協 助 沒 有 網 路 使 用 能 力 的 家 人 朋 友 鄰 居 同 事 或 當 地 需 要 協 助 的 社 區 團 體, 給 予 基 本 數 位 技 能 的 建 議 與 支 持, 包 括 網 頁 瀏 覽 收 發 電 子 郵 件 及 網 路 安 全 等 知 識 經 驗 的 分 享 等 (Cabinet Office, 2015a, 2015d, 2015e) 三 新 加 坡 新 加 坡 電 子 治 理 的 表 現 亦 相 當 出 色, 2014 年 聯 合 國 電 子 化 政 府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新 加 坡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發 展 指 數 (EGDI) 全 球 排 名 第 3, 電 子 化 參 與 指 數 (EPI) 全 球 排 名 第 10 該 調 查 指 出, 新 加 坡 具 有 高 水 準 的 人 力 資 源 與 人 均 收 入, 政 府 因 此 擁 有 足 夠 的 資 源, 提 供 公 民 企 業 及 遊 客 先 進 的 電 子 化 服 務 與 廣 泛 的 資 訊 此 外, 新 加 坡 的 行 動 裝 置 與 智 慧 型 手 機 使 用 普 及 率 相 當 高, 政 府 能 夠 有 效 制 定 電 子 化 政 策, 提 供 民 眾 更 快 速 更 便 利 的 線 上 服 務 2015 年 WEF 網 路 整 備 度 指 標 (NRI) 的 評 估 結 果 顯 示, 新 加 坡 於 143 個 國 家 中 排 名 第 1 該 報 告 指 出, 新 加 坡 擁 有 全 球 最 好 的 ICT 環 境 與 發 展 條 件, 無 論 是 在 政 治 與 法 規 環 境, 或 是 在 商 業 與 創 新 面 向, 都 具 有 優 異 的 表 現 此 外, 該 報 告 亦 肯 定 新 加 坡 數 位 化 的 發 展, 為 經 濟 與 社 會 層 面 帶 來 正 面 影 響, 特 別 是 就 社 會 層 面 的 影 響 而 言, 政 府 透 過 ICT 提 供 民 眾 更 多 服 務, 並 提 升 公 民 參 與 的 程 度 新 加 坡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係 由 財 政 部 (Ministry of Finance, MOF) 主 導, 並 與 資 訊 通 訊 發 展 局 (Infocomm Development Authority, IDA) 共 同 合 作 推 動 財 政 部 訂 定 電 子 治 理 與 資 通 訊 科 技 政 策 方 向, 提 供 政 策 計 畫 與 項 目 所 需 經 費 ;IDA 負 責 提 供 財 政 部 及 其 他 政 府 機 關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之 總 體 規 劃 專 案 管 理 及 執 行 的 諮 詢 建 議 IDA 主 要 任 務 除 了 選 擇 所 欲 推 行 之 電 子 化 政 府 方 案 及 計 畫 之 外, 亦 主 導 該 方 案 與 計 畫 發 展 與 執 行, 被 視 為 新 加 坡 政 府 部 門 的 資 訊 長 (IDA, 2014a) 52

95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新 加 坡 系 統 性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的 推 動 始 於 1980 年, 迄 今 邁 入 第 四 個 階 段 ( 如 圖 8 示 ) 第 一 階 段 為 1980 年 至 1999 年 間 的 公 務 員 電 腦 化 計 畫 (Civil Service ComputerisationProgramme, CSCP); 第 二 階 段 為 2000 年 至 2005 年 間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行 動 計 畫 (egap); 第 三 階 段 為 2006 年 至 2010 年 間 的 整 合 政 府 2010 ( igov2010); 第 四 階 段 為 2011 年 至 2015 年 間 的 E- 政 府 2015 ( egov2015) 圖 8: 新 加 坡 電 子 治 理 發 展 階 段 資 料 來 源 : SINGAPORE E-GOVERNMENT WEBSITE: GOV.SG/EGOMASTERPLANS- INTRODUCTION 1980 至 1999 年 第 一 階 段 的 公 務 人 員 電 腦 化 計 畫 (CSCP), 目 的 在 於 透 過 ICT 的 有 效 運 用, 改 善 公 共 管 理 的 操 作 效 率, 工 作 重 點 在 於 功 能 的 自 動 化 與 減 少 文 書 作 業 由 於 電 子 化 作 業 須 將 所 有 的 資 料 轉 換 成 電 子 格 式, 因 此 推 動 之 初 面 臨 到 的 最 大 挑 戰, 是 讓 各 機 關 主 管 願 意 改 變 目 前 的 作 業 系 統 並 接 受 使 用 新 的 科 技 其 後, 一 站 式 電 子 服 務 的 對 象, 也 從 一 般 的 人 民 擴 展 到 私 人 企 業, 例 如 TradeNet 便 提 供 一 個 電 子 平 台, 讓 公 私 部 門 的 人 員 能 線 上 交 換 交 易 的 訊 息 與 資 訊 到 了 1990 年 代, 則 透 過 成 立 資 料 共 享 中 心 以 及 公 民 服 務 網 絡 等 方 式, 推 動 運 算 資 源 的 有 效 整 合 (IDA, 2015a) 電 子 治 理 第 二 階 段 發 展, 於 2000 至 2003 年 先 推 動 電 子 化 政 府 行 動 計 畫 I ( egapi), 其 政 策 目 標 係 由 五 大 策 略 願 景 所 構 成, 像 帶 53

9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領 新 加 坡 在 數 位 經 濟 的 時 代, 成 為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標 竿 國 家 ; 提 供 整 合 性 的 數 位 服 務 ; 成 為 一 個 勇 於 任 事 且 具 回 應 力 的 政 府 ; 運 用 ICT 建 構 政 府 新 職 能 ; 透 過 ICT 帶 動 創 新 等 而 上 述 策 略 願 景 則 是 透 過 下 列 6 項 工 作 計 畫 加 以 實 踐, 包 括 : 公 共 服 務 電 子 化 (Electronic Services Deliver ) 科 技 實 驗 ( Technology Experimentation ) 改 善 操 作 效 率 ( Operational Effieiency Improvement ) 穩 健 的 資 通 訊 基 礎 建 設 ( Robust InfoComm Infrastructure ) 知 識 管 理 ( Knowledge Management) 以 及 資 通 訊 教 育 (InfoComm Education) 等 2003 年 至 2006 年 則 推 動 電 子 化 政 府 行 動 計 畫 II ( egapii), 主 要 政 策 目 標 包 括 :(1) 取 悅 客 戶 (Delighted Customers): 透 過 便 利 直 觀 方 便 使 用 的 數 位 服 務, 滿 足 個 人 與 企 業 的 需 求 ;( 2 ) 聯 結 公 民 (Connected Citizens): 公 民 對 於 新 加 坡 的 未 來, 應 該 要 有 更 多 的 參 與 ;ICT 將 提 供 一 個 新 的 管 道, 讓 民 眾 對 公 共 政 策 的 形 成 進 行 意 見 表 達, 並 鼓 勵 更 積 極 的 公 民 參 與 ;(3 ) 建 構 政 府 網 絡 (Networked Government): ICT 將 有 助 於 打 破 政 府 機 關 間 的 組 織 界 線, 促 進 政 府 間 的 合 作 與 資 料 共 享, 以 提 供 具 回 應 性 與 整 合 性 的 服 務 給 人 民 (IDA, 2015a) 2006 年 至 2010 年, 新 加 坡 規 劃 整 合 政 府 2010 ( igov2010) 五 年 總 體 計 畫, 延 續 前 一 階 段 的 政 策 願 景 成 為 能 運 用 資 通 訊 科 技 取 悅 顧 客 與 聯 結 公 民 的 政 府, 透 過 資 通 訊 科 技 的 管 理 與 治 理 (InfoComm Management and Governance) 公 部 門 資 通 訊 科 技 能 力 的 發 展 (Public Sector InfoComm Competency Development) 以 及 強 化 資 通 訊 科 技 的 安 全 性 與 基 礎 建 設 ( InfoComm Security and Infrastructure) 等 行 動 加 以 實 踐 此 階 段 規 畫 了 4 項 策 略 重 點, 包 括 : 提 升 數 位 服 務 的 普 及 性 與 豐 富 性 提 高 公 民 對 於 電 子 參 與 的 接 受 度 提 升 政 府 的 能 力 以 及 強 化 國 家 的 競 爭 力 (IDA, 2015a) 2011 年 至 2015 年, 新 加 坡 規 劃 E- 政 府 2015 ( egov2015) 五 年 總 體 計 畫, 主 要 目 標 是 創 造 協 力 政 府 ( collaborative government), 促 進 政 府 民 間 與 企 業 間 的 合 作 與 互 動, 共 同 為 國 家 及 人 民 創 造 更 大 的 價 值 為 了 實 現 協 力 政 府 的 願 景, 此 階 段 規 劃 54

97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3 項 策 略 重 點, 包 括 :(1) 共 同 創 造 更 大 的 資 訊 價 值 (Co-creating for Greater Value): 人 民 與 企 業 可 與 政 府 一 同 創 造 新 的 數 位 化 服 務 ;(2) 民 眾 的 積 極 參 與 (Connecting for Active Participation): 提 供 人 民 政 策 相 關 資 訊, 並 鼓 勵 其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 3 ) 催 化 政 府 整 體 的 轉 型 (Catalysing Whole-of-Government Transformation): 透 過 創 新 及 可 行 的 科 技, 提 升 政 府 整 體 的 互 動 與 合 作 (IDA, 2015a) 新 加 坡 總 理 李 顯 龍 在 2014 年 11 月 宣 布 建 設 新 加 坡 為 智 慧 國 的 願 景 (Smart Nation), 並 宣 布 於 總 理 公 署 (Prime Minister's Office, PMO ) 下 設 立 智 慧 國 計 畫 辦 公 室 ( Smart Nation Programme Office) 負 責 主 導 政 策 發 展 智 慧 國 願 景 旨 在 透 過 完 善 的 資 通 訊 科 技 網 路 及 數 據, 結 合 政 府 企 業 民 眾 及 研 究 機 構 共 同 合 作 找 出 問 題 發 展 解 決 方 案, 期 能 提 升 民 眾 的 生 活 工 作 及 娛 樂 品 質, 成 為 世 界 上 最 優 秀 的 城 市 ; 並 能 夠 針 對 人 口 老 化 醫 療 照 護 交 通 及 網 路 安 全 等 問 題 提 出 完 善 策 略 (IDA, 2014b) 為 實 現 智 慧 國 之 願 景, 新 加 坡 通 訊 及 新 聞 部 ( Minister for 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MCI) 於 2015 年 8 月 11 日 發 布 資 通 訊 媒 體 2025 計 畫 報 告 (Infocomm Media 2025), 推 動 建 設 智 慧 國 的 10 年 計 畫 該 計 畫 提 及 新 加 坡 未 來 所 會 面 臨 的 四 項 挑 戰, 包 括 如 何 提 高 生 產 率 創 造 技 能 需 求 性 高 的 工 作 人 口 老 化 的 應 對 及 促 進 國 家 認 同 感 等, 而 資 通 訊 媒 體 在 這 些 問 題 的 解 決 上, 將 扮 演 重 要 角 色 此 外, 該 計 畫 亦 指 出 9 項 對 未 來 會 有 重 大 影 響 的 科 技 與 商 業 趨 勢 創 新 科 技 部 分 包 括 巨 量 資 料 的 蒐 集 與 分 析 物 聯 網 (Internet of Things) 認 知 運 算 與 先 進 機 器 人 (Cognitive Computing and Advanced Robotics) 未 來 的 通 訊 與 合 作 技 術 網 路 安 全 以 及 虛 擬 實 境 式 媒 體 (Immersive Media) 等 ; 重 要 商 業 趨 勢 則 包 括 流 動 性 與 聯 結 性 提 升 打 破 傳 統 媒 體 平 台 束 縛 以 及 資 通 訊 媒 體 的 共 融 為 建 立 資 通 訊 媒 體 的 有 效 應 用 能 力, 以 實 現 智 慧 國 願 景, 該 計 畫 提 出 三 項 重 點 策 略 (MCI, 2015):(1) 強 化 數 據 先 進 通 訊 與 運 算 技 術 的 基 礎 建 設 ;(2) 培 育 資 通 訊 媒 體 生 態 系 統 ;(3) 透 過 資 通 訊 媒 體 與 民 眾 連 接 表 4 摘 要 整 理 2014 年 迄 今, 美 國 英 國 與 新 加 坡 的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發 展 重 點 55

9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4:2014 年 後 三 國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發 展 重 點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年 8 月, 成 立 美 國 數 位 服 務 團 隊, 提 供 聯 邦 政 府 資 訊 科 技 的 諮 詢 服 務, 並 提 升 與 簡 化 各 類 型 的 數 位 化 服 務 年 4 月, 頒 布 政 府 數 位 包 容 策 略, 提 出 10 項 具 體 策 略, 期 能 協 助 更 多 民 眾 獲 得 基 本 數 位 技 能 與 上 網 能 力 1. 新 加 坡 總 理 李 顯 龍 在 2014 年 11 月, 宣 布 建 設 新 加 坡 為 智 慧 國 的 願 景, 旨 在 透 過 完 善 的 資 通 訊 科 技 網 路 及 數 據, 結 合 政 府 企 年 另 發 行 數 位 服 務 指 南 與 聯 邦 科 技 採 購 法 規 手 冊, 前 者 訂 定 13 項 數 位 化 服 務 的 指 導 原 年 另 頒 布 政 府 服 務 設 計 手 冊, 制 定 26 項 標 準 ( 於 2015 年 6 月 簡 化 為 18 項 ), 為 各 級 政 府 團 隊 建 構 業 民 眾 及 研 究 機 構, 共 同 合 作 針 對 人 口 老 化 醫 療 照 護 交 通 及 網 路 安 全 等 問 題 提 出 完 善 的 策 略 則, 後 者 則 為 政 府 科 技 技 術 採 購 之 指 導 方 針 與 設 計 數 位 化 服 務 提 供 指 導 與 建 議 2. 為 實 現 智 慧 國 之 願 景, 新 加 坡 通 訊 及 新 聞 部 於 年 12 月, 頒 布 聯 年 2 月, 發 行 數 字 化 2015 年 8 月 11 日 發 布 資 邦 資 訊 科 技 採 購 改 革 法 與 科 技 技 能 指 南, 詳 細 陳 通 訊 媒 體 2025 計 畫 報 ( FITARA ), 旨 在 提 升 列 政 府 數 位 科 技 專 家 所 需 之 告, 推 動 建 設 智 慧 國 56

99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聯 邦 政 府 資 訊 技 術 資 產 的 採 購 和 管 理 效 用 為 了 全 技 能, 作 為 設 計 維 護 及 改 善 數 位 化 服 務 的 基 準 的 10 年 計 畫, 包 含 三 項 重 點 策 略 :(1) 強 化 數 據 面 落 實 FITARA, 另 於 年 3 月, 推 動 數 位 化 先 進 通 訊 與 運 算 技 術 的 基 礎 2015 年 6 月 發 布 聯 邦 資 訊 科 技 的 管 理 與 監 督 指 導 方 針, 協 助 建 立 政 府 對 IT 的 有 效 管 理 與 執 行 之 友, 鼓 勵 公 務 人 員 與 其 他 志 願 服 務 者, 主 動 協 助 無 網 路 使 用 能 力 的 家 人 朋 友 鄰 居 同 事, 或 是 當 地 需 要 協 助 的 社 區 團 體 建 設 ;(2) 培 育 資 通 訊 媒 體 生 態 系 統 ;(3) 透 過 資 訊 通 訊 媒 體 與 民 眾 作 連 接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57

10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58 第 二 節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比 較 臺 灣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由 陳 俊 明 等 人 (2014) 建 構, 並 透 過 主 觀 性 問 卷 資 料 的 蒐 集, 就 架 構 的 信 效 度 進 行 檢 驗, 以 了 解 臺 灣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對 於 公 共 價 值 的 實 踐 程 度 其 後 朱 斌 妤 等 人 ( 2015) 根 據 實 證 研 究 結 果, 就 陳 俊 明 等 人 (2014) 的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進 行 修 正, 維 持 原 有 的 三 大 公 共 價 值 面 向 ( 操 作 性 政 治 性 社 會 性 ), 但 將 每 個 價 值 構 面 之 下 的 子 面 向 從 九 項 調 整 成 七 項, 包 括 : 效 率 使 用 者 導 向 透 明 與 課 責 公 民 參 與 信 任 自 我 發 展 生 活 品 質 本 節 以 朱 斌 妤 等 人 (2015) 調 整 後 的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為 基 礎, 就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近 年 來 的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進 行 分 析, 了 解 上 述 三 國 公 共 價 值 的 實 踐 程 度, 並 進 行 跨 國 比 較 一 操 作 性 價 值 操 作 性 價 值 意 指 透 過 電 子 治 理 提 升 經 濟 性 與 非 經 濟 性 產 出 的 效 率 及 效 能, 其 又 包 含 效 率 與 使 用 者 導 向 兩 個 子 面 向 以 下 分 別 就 上 述 兩 個 子 面 向, 探 討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過 去 分 別 推 動 哪 些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有 助 於 效 率 與 使 用 者 導 向 的 提 升 ( 一 ) 操 作 性 價 值 一 : 效 率 效 率 意 指 : 流 程 改 善 ; 或 失 敗 風 險 降 低 ; 或 相 同 資 源 投 入, 得 到 更 多 產 出 或 達 成 更 高 目 標 達 成 率 ; 或 使 用 較 少 成 本, 得 到 相 同 水 準 的 產 出 及 目 標 達 成 率 政 府 的 服 務 流 程 是 否 因 ICTs 的 採 用 而 有 所 簡 化, 是 一 項 可 用 來 評 估 電 子 治 理 是 否 有 助 於 效 率 提 升 的 指 標 就 美 國 而 言,2014 年 8 月 宣 布 成 立 美 國 數 位 服 務 團 隊 ( U.S. Digital Services), 由 美 國 頂 尖 的 高 科 技 專 家 所 組 成, 提 供 聯 邦 政 府 資 訊 科 技 的 諮 詢 服 務, 並 協 助 聯 邦 政 府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重 新 設 計 與 簡 化 其 公 共 服 務, 提 供 更 簡 易 更 有 效 率 的 數 位 化 服 務 (Press Office, 2014; OMB, n.d.b) 就 英 國 而 言,2013 年 1 月 推 動 轉 型 計 畫 (Transformation Programme), 規 劃 於 400 天 之 內, 將 25 項 重 要 服 務 進 行 轉 型 與 重 新

101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設 計, 基 於 使 用 者 的 需 求, 使 這 些 服 務 全 面 數 位 化 ( digital by default), 提 供 人 民 更 快 速 更 簡 便 的 數 位 化 服 務 轉 型 的 服 務 項 目 包 括 : 專 利 續 辦 申 辦 助 學 貸 款 稅 務 查 詢 民 事 求 償 及 國 外 旅 客 護 照 簽 證 申 辦 等 多 項 服 務 ( Cabinet Office, 2015a; Cabinet Office, n.d.c) 就 新 加 坡 而 言,2015 年 1 月 推 行 OneService 行 動 App, 為 民 眾 提 供 快 速 的 市 政 問 題 意 見 反 饋 管 道 民 眾 並 不 需 要 知 道 該 市 政 問 題 的 處 理 權 責 歸 屬 於 哪 一 個 機 關 單 位, 只 需 要 透 過 行 動 App 進 行 意 見 表 達, 該 系 統 便 會 自 動 將 民 眾 的 意 見 反 饋 發 送 至 正 確 的 權 責 單 位 此 外, 該 系 統 具 備 地 理 標 記 (geo-tagging) 與 上 傳 照 片 的 功 能, 有 助 於 相 關 單 位 進 行 即 時 的 回 應 與 行 動, 以 提 供 適 當 的 服 務 ( IDA, 2015b) ( 二 ) 操 作 性 價 值 二 : 使 用 者 導 向 使 用 者 導 向 意 指 : 以 使 用 者 需 求 為 中 心, 使 用 者 滿 意 度 為 目 標, 注 重 資 訊 服 務 的 客 製 化, 並 且 提 供 更 多 且 友 善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美 國 於 2014 年 發 行 數 位 服 務 指 南 ( Digital Services Playbook ), 強 調 政 府 所 提 供 的 數 位 服 務, 必 須 以 民 眾 的 需 求 為 導 向, 並 探 索 潛 在 的 服 務 客 群 與 精 確 鎖 定 服 務 對 象, 確 保 服 務 能 夠 融 入 人 民 的 生 活 (Press Office, 2014) 該 政 策 亦 強 調 不 可 讓 使 用 者 在 使 用 服 務 的 過 程 中 感 到 壓 力 困 惑 或 畏 懼, 應 建 立 簡 單 直 觀, 並 能 夠 獨 立 一 次 完 成 申 辦 的 服 務 (CIO, 2014) 例 如 美 國 政 府 設 立 單 一 政 府 入 口 網 站 USA.gov, 民 眾 只 需 透 過 該 窗 口 連 結, 便 可 快 速 獲 得 所 需 之 各 項 政 府 資 訊 與 服 務 ; 此 外, 該 網 站 亦 針 對 西 班 牙 語 系 者 及 兒 童 族 群, 提 供 符 合 該 使 用 族 群 需 求 的 網 站 瀏 覽 設 計, 即 是 使 用 者 導 向 觀 念 的 一 種 展 現 英 國 則 是 於 2014 年 公 布 政 府 服 務 設 計 手 冊 (Government Service Design Manual), 手 冊 中 規 定 了 全 面 數 位 化 標 準 (Digital by Default Service Standard), 任 何 政 府 最 新 推 出 或 是 重 新 設 計 的 數 位 服 務, 皆 必 須 符 合 此 套 標 準, 以 提 高 服 務 的 品 質 與 安 全 性, 滿 足 民 眾 的 需 求 ( Cabinet Office, 2015a; Cabinet Office, n.d.d) 新 加 坡 於 2015 年 4 月 推 出 Beeline 行 動 App, 採 用 群 眾 外 包 ( crowd-sourced ) 的 方 式 了 解 民 眾 希 望 能 規 劃 的 客 運 行 駛 路 59

10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線, 並 結 合 歷 史 交 通 路 線 模 式 進 行 數 據 分 析, 協 助 客 運 業 者 規 畫 符 合 民 眾 通 勤 需 求 之 行 車 路 線, 提 供 民 眾 更 方 便 及 快 速 的 客 運 搭 乘, 並 享 有 預 訂 車 位 的 服 務 此 外, 亦 可 透 過 通 勤 民 眾 的 意 見 與 需 求 反 饋, 進 行 路 線 與 時 間 的 調 整 (IDA, 2015c) 綜 上 所 述, 就 效 率 的 表 現 而 言, 為 了 簡 化 服 務 的 流 程, 美 國 成 立 專 業 服 務 團 隊 來 規 劃 與 設 計 數 位 化 服 務 ; 英 國 推 動 服 務 轉 型 計 畫 ; 新 加 坡 則 是 透 過 行 動 App 的 設 計 來 實 踐 就 使 用 者 導 向 的 表 現 而 言, 美 國 與 英 國 皆 推 出 了 服 務 指 導 手 冊 來 規 劃 數 位 化 服 務, 滿 足 使 用 者 導 向 的 需 求 ; 新 加 坡 則 是 利 用 本 身 國 家 具 備 的 ICTs 優 勢, 設 計 使 用 者 導 向 的 行 動 App, 最 終 以 提 升 民 眾 服 務 滿 意 程 度 為 目 標 整 體 而 言, 三 國 於 操 作 性 價 值 的 構 面 上, 皆 已 提 出 相 關 政 策 或 計 畫 予 以 呼 應 如 同 本 章 第 一 節 所 述, 各 國 於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發 展 之 初, 均 較 為 關 注 公 共 服 務 提 供 型 態 的 數 位 化, 藉 此 提 升 政 府 效 率 並 回 應 人 民 需 求, 因 此 自 然 在 操 作 性 價 值 的 滿 足 上, 均 有 優 良 的 表 現 表 5 就 操 作 性 價 值 所 對 應 的 效 率 與 使 用 者 導 向 兩 個 子 面 向, 摘 要 整 理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之 相 關 政 策 60

103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表 5: 操 作 性 價 值 之 跨 國 比 較 子 面 向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2014 年 成 立 美 國 數 位 2013 年 推 動 轉 型 計 2015 年 推 行 服 務 團 隊, 提 供 聯 邦 政 府 資 訊 科 技 的 諮 詢 服 畫, 規 劃 於 400 天 之 內, 將 25 項 重 要 服 務 進 OneService 行 動 App, 為 民 眾 提 供 快 速 務, 並 協 助 聯 邦 政 府 運 行 轉 型 與 重 新 設 計, 提 的 市 政 問 題 意 見 反 饋 操 作 性 價 值 一 : 用 資 訊 科 技 重 新 設 計 與 供 人 民 為 更 快 速 更 簡 管 道 該 系 統 另 具 備 效 率 簡 化 其 公 共 服 務, 提 供 便 的 數 位 化 服 務 地 理 標 記 與 上 傳 更 簡 易 效 率 的 數 位 化 服 務 照 片 的 功 能, 有 助 相 關 單 位 做 即 時 回 應 與 行 動 2014 年 發 行 數 位 服 務 2014 年 公 布 政 府 服 務 2015 年 推 行 指 南, 強 調 政 府 提 供 設 計 手 冊, 訂 定 全 Beeline 行 動 操 作 性 價 值 二 : 使 用 者 導 向 的 數 位 服 務, 須 以 民 眾 的 需 求 為 導 向, 同 時 強 調 不 可 讓 使 用 者 在 使 用 服 務 的 過 程 中 感 到 壓 面 數 位 化 標 準, 要 求 任 何 政 府 最 新 推 出 或 是 重 新 設 計 的 數 位 服 務, 皆 須 符 合 此 套 標 準, 以 App, 採 用 群 眾 外 包 方 式 了 解 民 眾 需 要 的 客 運 行 駛 路 線, 並 結 合 歷 史 交 通 路 線 61

10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子 面 向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力 困 惑 或 畏 懼, 因 此 應 建 立 簡 單 直 觀, 且 能 獨 立 一 次 完 成 申 辦 的 服 務 提 高 服 務 的 品 質 與 安 全 性, 滿 足 民 眾 的 需 求 模 式 進 行 數 據 分 析, 協 助 客 運 業 者 規 畫 符 合 民 眾 通 勤 需 求 之 行 車 路 線, 並 享 有 預 訂 車 位 的 服 務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62

105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二 政 治 性 價 值 政 治 性 價 值 意 指 政 府 的 治 理 依 據 公 開 及 平 等 原 則, 提 供 民 眾 表 達 需 求 交 換 意 見 與 獲 得 資 訊 的 管 道, 並 依 職 權 加 以 回 應 負 起 責 任, 其 下 又 包 含 透 明 與 課 責 及 公 民 參 與 兩 個 子 面 向 以 下 分 別 就 上 述 兩 個 子 面 向, 探 討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過 去 分 別 推 動 了 哪 些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有 助 於 政 府 透 明 與 課 責 以 及 公 民 參 與 的 實 踐 ( 一 ) 政 治 性 價 值 一 : 透 明 與 課 責 透 明 與 課 責 中 的 透 明 意 指 便 利 使 用 者 獲 取 交 換 與 解 讀 政 府 治 理 資 訊 的 機 制, 展 現 決 策 過 程 的 公 開 性 ; 課 責 則 是 要 求 公 共 組 織 ( 或 其 成 員 ), 依 職 責 向 外 部 監 督 機 制 提 出 說 明 與 解 釋, 並 負 起 相 關 責 任 相 較 於 課 責 的 面 向 而 言, 三 國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就 政 府 透 明 度 的 提 升 有 較 多 著 墨 美 國 歐 巴 馬 總 統 於 2009 年 公 布 透 明 與 開 放 政 府 備 忘 錄 ( Memorandum on Transparency and Open Government ), 以 透 明 參 與 及 合 作 為 建 構 開 放 政 府 的 基 石 該 備 忘 錄 強 調 政 府 的 施 政 必 須 是 透 明 的, 政 府 部 門 應 藉 由 資 訊 科 技 的 運 用, 將 決 策 與 執 行 資 訊 公 布 於 網 路 上, 隨 時 供 民 眾 檢 視 (Press Office, 2009) 此 外, 美 國 也 設 立 Performance.gov 網 站 平 台, 提 供 民 眾 查 詢 政 府 部 門 預 算 支 出 的 使 用 資 訊 政 策 目 標 與 規 劃 及 政 策 執 行 進 度 報 告 英 國 的 資 訊 自 由 法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則 是 透 過 立 法 方 式, 要 求 政 府 機 關 主 動 公 開 政 府 資 訊, 並 賦 予 民 眾 向 各 級 政 府 機 關 申 請 查 詢 及 應 用 政 府 資 訊 之 權 利, 公 開 的 資 訊 包 括 印 刷 文 件 電 腦 檔 案 信 件 電 子 郵 件 圖 像 聲 音 及 影 音 紀 錄, 但 不 提 供 個 人 資 料 ( 資 策 會, 2014) 英 國 Gov.UK 入 口 網 站 的 建 置, 亦 展 現 了 英 國 政 府 在 政 治 透 明 上 所 做 的 努 力 該 網 站 除 了 公 布 政 府 決 策 與 議 會 議 事 紀 錄 之 外, 也 提 供 詳 盡 的 政 府 預 算 分 配 與 使 用 情 況 ( 包 括 各 項 政 策 的 目 標 與 支 出 預 算, 以 及 政 策 執 行 進 度 報 告 等 ), 讓 民 眾 能 更 清 楚 地 掌 握 政 策 制 定 過 程 此 外, 英 國 政 府 亦 設 置 了 政 府 資 訊 公 開 平 台 (data.gov.uk), 將 2,500 筆 以 上 的 政 府 資 料 開 放 給 民 眾 下 載 使 用, 讓 人 民 能 透 過 資 訊 科 技, 更 快 速 取 得 所 需 資 料, 並 提 升 政 府 的 透 明 度 新 加 坡 於 政 治 與 行 政 透 明 63

10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面 向 上 的 作 為, 相 對 來 說 較 為 有 限, 至 目 前 為 止 尚 未 有 資 訊 公 開 等 類 似 法 案, 但 另 有 設 置 政 府 資 料 開 放 網 站 ( data.gov.sg), 目 前 已 公 開 約 5,000 筆 資 料, 供 民 眾 查 詢 與 使 用 ( 二 ) 政 治 性 價 值 二 : 公 民 參 與 公 民 參 與 意 指 : 公 民 針 對 公 共 關 懷 公 共 需 求 公 共 價 值 與 政 府 決 策, 表 達 意 見 相 互 對 話 對 於 電 子 治 理 是 否 有 助 於 公 民 參 與 的 提 升, 可 從 政 府 是 否 有 設 置 便 於 民 眾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的 網 路 平 台 檢 視 之 美 國 白 宮 網 站 於 2011 年, 設 立 了 We the people 請 願 平 台 (petitions.whitehouse.gov), 讓 民 眾 就 當 前 政 府 政 策 與 議 題 進 行 建 議 與 請 願 ; 若 連 署 人 數 在 30 天 之 內 超 過 10 萬 人 的 門 檻, 相 關 政 府 單 位 會 對 該 政 策 或 議 題 進 行 審 閱, 並 做 出 官 方 的 正 式 回 應 截 至 2013 年 10 月 為 止, We the people 已 累 計 超 過 1,000 萬 個 使 用 者, 以 及 超 過 1,500 萬 件 的 連 署 議 題 (White House Blog, 2013) 另 外, 根 據 2012 年 聯 合 國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調 查, 美 國 政 府 有 66% 以 上 的 部 門, 使 用 網 路 社 群 媒 體 (Facebook 或 Twitter) 徵 求 大 眾 的 意 見 與 反 饋, 探 知 民 眾 對 於 政 府 服 務 的 滿 意 度, 以 提 高 服 務 的 品 質 英 國 政 府 亦 使 用 網 路 社 群 媒 體 提 供 民 眾 意 見 表 達 的 管 道, 例 如 其 設 置 Your Freedom 網 站, 鼓 勵 人 民 就 法 律 案 的 廢 止 強 化 人 民 的 權 利 以 及 鬆 綁 政 府 對 企 業 與 第 三 部 門 的 管 制 等 議 題, 提 供 政 策 建 議 ( European Commission, 2014) 英 國 政 府 亦 於 2011 年 設 立 E-petitions 請 願 網 站 平 台, 2015 年 7 月 又 推 出 新 版 的 請 願 網 站 Petitions UK Government and Parliament ( petition.parliament.uk), 民 眾 可 於 該 網 站 進 行 政 策 與 議 題 之 請 願 ; 連 署 人 數 超 過 1 萬 人 時, 會 獲 得 政 府 單 位 的 正 式 回 應, 若 連 署 人 數 超 過 10 萬 人, 該 議 題 將 有 機 會 於 議 會 招 開 辯 論 截 至 2015 年 9 月 28 日 為 止, Petitions UK Government and Parliament 累 計 共 有 23 項 議 題 獲 得 政 府 的 回 應, 另 有 1 項 議 題 於 議 會 招 開 辯 論 (Prime Minister's Office, 2011; Prime Minister's Office, 2015) 新 加 坡 政 府 於 2006 年 推 出 Reach 公 民 參 與 平 台 ( 該 網 站 讓 民 眾 與 政 府 有 更 多 的 對 話, 給 予 民 眾 更 多 機 會 參 與 公 共 議 題 的 討 論, 並 蒐 集 人 民 對 於 政 策 議 題 的 意 見 與 反 饋, 作 為 未 來 政 策 制 定 的 64

107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參 考 2009 年 該 平 台 共 蒐 集 到 11,797 筆 留 言 評 論, 自 2013 年 起 民 眾 可 透 過 Facebook 帳 號 登 入 該 網 站 的 線 上 論 壇, 至 2014 年 為 止 累 積 的 線 上 反 饋 數 量 為 27,140 筆, 是 2009 年 的 兩 倍 以 上 (Reach, 2015) 綜 上 所 述, 就 透 明 與 課 責 的 表 現 而 言, 上 述 三 國 主 要 透 過 設 立 入 口 網 站 的 方 式, 公 開 政 府 政 策 制 定 行 政 執 行 或 統 計 資 料, 以 提 升 政 府 的 透 明 度 與 課 責 性 就 公 民 參 與 而 言, 美 國 與 英 國 皆 有 設 置 網 路 請 願 平 台, 讓 人 民 對 政 策 議 題 表 達 意 見, 並 要 求 政 府 予 以 正 式 回 應 ; 新 加 坡 也 提 供 網 站 平 台, 讓 民 眾 有 更 多 機 會 參 與 政 策 討 論, 儘 管 無 法 確 知 民 眾 的 意 見 是 否 會 被 納 入 政 府 決 策 中, 但 至 少 使 得 公 民 參 與 的 管 道 更 加 多 元 除 此 之 外, 各 國 也 透 過 網 路 社 群 媒 體 的 建 置 ( 如 Facebook Twitter), 加 速 政 府 即 時 資 訊 的 傳 遞 與 大 眾 諮 詢 管 道 的 開 放 整 體 而 言, 三 國 於 政 治 性 價 值 的 構 面 上, 皆 已 提 出 相 關 政 策 或 計 畫 予 以 呼 應 表 6 就 政 治 性 價 值 所 對 應 的 透 明 與 課 責 與 公 民 參 與 兩 個 子 面 向, 摘 要 整 理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之 相 關 政 策 65

10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6: 政 治 性 價 值 之 跨 國 比 較 子 面 向 美 國 美 國 新 加 坡 政 治 性 價 值 一 : 透 明 與 課 責 年 公 布 透 明 與 開 放 政 府 備 忘 錄, 強 調 政 府 的 施 政 必 須 是 透 明 的, 政 府 部 門 應 藉 由 資 訊 科 技 的 運 用, 將 決 策 與 執 行 資 訊 公 布 於 網 路 上, 隨 時 供 民 眾 檢 視 2. 設 立 Performance.gov 網 站 平 台, 提 供 民 眾 查 詢 政 府 部 門 預 算 支 出 的 使 用 資 訊 政 策 目 標 與 規 劃 及 政 策 執 行 進 度 報 告 1. 通 過 資 訊 自 由 法, 要 求 設 置 政 府 資 料 開 放 平 台 政 府 機 關 主 動 公 開 政 府 資 ( data.gov.sg ), 目 前 已 訊, 並 賦 予 民 眾 向 各 級 機 關 公 開 約 5,000 筆 資 料, 以 申 請 查 詢 及 應 用 政 府 資 訊 之 提 供 民 眾 查 詢 與 使 用 權 利 2. 設 立 Gov.UK 入 口 網 站, 公 布 政 府 的 決 策 議 會 議 事 紀 錄, 並 提 供 詳 盡 的 政 府 預 算 分 配 與 使 用 情 況 3. 設 置 政 府 資 訊 公 開 平 台 (data.gov.uk), 將 2,500 筆 以 上 的 政 府 資 料 開 放 給 民 眾 下 載 使 用, 以 提 升 政 府 的 透 明 度

109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子 面 向 美 國 美 國 新 加 坡 白 宮 網 站 於 2011 年 設 立 1. 設 置 Your Freedom 網 2006 年 推 出 Reach 公 We the people 請 願 平 台, 讓 民 眾 就 當 前 政 府 政 策 與 議 題 進 行 建 議 與 請 願 ; 若 連 署 人 數 在 30 天 之 內 超 過 10 站, 鼓 勵 人 民 就 法 律 案 的 廢 民 參 與 平 台, 提 供 一 個 民 止 強 化 人 民 權 利 以 及 鬆 眾 與 政 府 的 對 話 平 臺, 鼓 綁 政 府 對 企 業 與 第 三 部 門 管 勵 民 眾 積 極 參 與 公 共 議 題 制 等 議 題, 提 供 政 策 建 議 的 討 論, 並 蒐 集 民 眾 對 於 政 治 性 價 值 二 : 萬 人 的 門 檻, 相 關 政 府 單 位 2. 設 立 Petitions UK 政 策 與 議 題 的 意 見 反 饋, 公 民 參 與 會 對 該 政 策 或 議 題 進 行 審 閱, 並 做 出 官 方 的 正 式 回 應 Governmentand Parliament 做 為 政 策 制 定 的 參 考 網 站 請 願 平 台 ; 連 署 人 數 超 過 1 萬 人 時, 會 獲 得 政 府 單 位 的 正 式 回 應, 若 連 署 人 數 超 過 10 萬 人, 該 議 題 將 有 機 會 於 議 會 招 開 辯 論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67

11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三 社 會 性 價 值 社 會 性 價 值 意 指 社 會 中 個 人 與 團 體 能 力 強 化 互 信 提 升 福 祉 增 進, 並 利 於 環 境 可 持 續 發 展, 其 下 又 包 含 信 任 自 我 發 展 及 生 活 品 質 三 個 子 面 向 以 下 分 別 就 上 述 三 個 子 面 向, 探 討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過 去 分 別 推 動 了 哪 些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有 助 於 人 民 信 任 感 自 我 發 展 以 及 生 活 品 質 的 提 升 ( 一 ) 社 會 性 價 值 一 : 信 任 信 任 意 指 : 民 眾 在 政 治 社 會 網 路 當 中 的 互 動, 彼 此 能 夠 正 面 期 待 對 於 電 子 治 理 是 否 有 助 於 信 任 感 的 提 升, 可 從 網 路 信 任 及 對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信 任 兩 項 指 標 加 以 評 估 就 網 路 信 任 的 指 標 而 言, 美 國 白 宮 於 2015 年 2 月 公 布 總 統 備 忘 錄 : 建 置 網 路 威 脅 情 報 整 合 中 心 ( Presidential Memorandum Establishment of the Cyber Threat Intelligence Integration Center), 計 畫 成 立 網 路 威 脅 情 報 整 合 中 心 (Cyber Threat Intelligence Integration Center, CTIIC), 就 國 外 網 路 威 脅 事 件 或 影 響 到 美 國 國 家 利 益 的 網 路 事 件 進 行 分 析, 並 發 展 培 植 情 報 共 享 能 力, 建 立 適 當 的 網 路 惡 行 指 標 與 事 件 通 報 管 道, 促 進 跨 機 構 的 合 作, 以 確 保 人 民 的 隱 私 和 自 由 (Press Office, 2015) 英 國 政 府 則 於 2011 年 發 布 英 國 網 路 安 全 策 略 ( The UK Cyber Security Strategy), 除 了 積 極 的 鞏 固 國 家 的 網 路 安 全, 亦 強 調 人 民 與 公 私 部 門 的 共 同 合 作, 讓 人 民 了 解 預 防 網 路 威 脅 的 方 法 並 獲 得 最 新 資 訊, 注 重 個 人 資 料 的 保 護, 定 期 更 新 防 護 軟 體 公 部 門 則 應 強 化 基 礎 建 設 及 相 關 法 規 的 制 定, 提 升 防 禦 網 路 威 脅 之 能 力 ; 私 部 門 也 要 對 網 路 安 全 的 防 護 方 法 有 所 了 解, 保 障 商 業 敏 感 資 訊 智 慧 財 產 及 客 戶 資 料 的 安 全 性 (Cabinet Office, 2011) 新 加 坡 自 2005 年 起 開 始 推 動 一 系 列 國 家 型 計 畫, 以 確 保 新 加 坡 的 網 路 使 用 安 全 2005 年 至 2007 年 間 首 先 採 行 資 通 訊 安 全 總 體 計 畫 (Infocomm Security Masterplan), 賦 予 政 府 單 位 職 權 與 能 力, 降 低 網 路 資 訊 安 全 的 威 脅 ;2008 年 至 2012 年 則 推 動 第 二 波 的 資 通 訊 安 全 計 畫, 目 的 在 於 透 過 國 家 資 訊 通 訊 基 礎 建 設 的 改 善, 讓 新 加 坡 成 為 68

111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一 個 安 全 且 值 得 信 任 的 資 通 訊 樞 紐 ( Trusted and Robust Infocomm Hub); 2013 年 復 推 動 為 期 五 年 的 國 家 網 路 安 全 總 體 規 劃 2018 (National Cyber Security Masterplan 2018, NCSM), 持 續 透 過 資 訊 通 訊 基 礎 建 設 的 強 化, 帶 領 新 加 坡 朝 向 全 球 資 通 訊 樞 紐 的 目 標 前 進 該 計 畫 主 要 的 努 力 方 向 包 括 :(1) 提 升 國 家 資 通 訊 基 礎 建 設 的 安 全 性 與 恢 復 力, 以 有 效 防 禦 及 應 對 網 路 威 脅 ;(2) 推 動 個 人 與 企 業 採 用 適 切 的 資 通 訊 安 全 措 施 ;( 3 ) 培 育 新 加 坡 的 資 通 訊 安 全 專 家 透 過 NCSM2018 之 推 動, 預 期 將 有 效 提 升 國 家 的 網 路 安 全, 並 保 障 人 民 的 網 路 隱 私 ( IDA, 2015d) 此 外, 為 更 進 一 步 防 止 網 路 駭 客 攻 擊 造 成 個 人 資 料 外 洩 的 問 題, IDA 推 出 資 訊 通 訊 安 全 入 門 工 具 包 ( Infocomm Security Starter Kit, ISSK ), 協 助 業 者 進 行 線 上 安 全 計 畫 基 礎 設 施 的 建 置 及 安 全 策 略 之 評 估 (IDA, 2015e, 2015f) 在 許 多 政 府 網 站 遭 到 駭 客 入 侵 後, 新 加 坡 更 於 2015 年 4 月 成 立 網 路 安 全 局 (Cyber Security Agency, CSA), 就 新 加 坡 的 網 路 安 全 進 行 監 控, 也 將 與 私 人 企 業 密 切 合 作, 研 擬 網 路 安 全 的 保 護 政 策 與 策 略, 並 執 行 網 路 安 全 的 維 護 工 作 (IDA, 2015g) 就 對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信 任 指 標 而 言, 美 國 政 府 於 2014 年 發 行 數 位 服 務 指 南, 採 納 公 私 部 門 的 實 務 經 驗, 設 立 13 項 數 位 服 務 的 指 導 策 略, 以 民 眾 需 求 為 導 向, 提 供 有 效 率 彈 性 課 責 及 安 全 的 數 位 服 務, 期 能 提 升 民 眾 的 對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的 使 用 信 心 (Press Office, 2014) 英 國 則 於 2014 年 公 布 政 府 服 務 設 計 手 冊, 訂 定 26 項 數 位 全 面 化 標 準 (2015 年 修 訂 簡 化 為 18 項 ), 規 定 任 何 政 府 所 推 動 的 數 位 化 服 務, 皆 須 符 合 此 套 標 準 其 中 第 7 項 標 準 規 定, 任 何 要 求 使 用 者 提 供 或 儲 存 個 人 資 料 與 數 據 的 數 位 服 務, 必 須 保 障 其 資 料 的 安 全, 並 就 其 他 隱 私 問 題 及 相 關 風 險 負 擔 法 律 責 任 像 是 英 國 政 府 入 口 網 Gov.UK 所 提 供 的 數 位 服 務, 便 都 符 合 該 標 準 的 要 求, 期 能 提 升 民 眾 對 於 政 府 數 位 服 務 的 使 用 信 心 (Cabinet Office, 2015a; Cabinet Office, n.d.d) 新 加 坡 於 2001 年 成 立 國 家 信 賴 委 員 會 (Natioanl Trust Council, NTC), 旨 在 建 立 民 眾 對 網 路 交 易 服 務 的 信 任 感 NTC 也 推 動 新 加 坡 第 一 個 信 任 標 章 計 畫 (TrustMark 69

11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Program), 授 權 多 個 民 間 組 織 做 標 章 資 格 的 驗 證 與 發 行 ; 凡 實 踐 電 子 商 務 規 範 的 優 良 廠 商, 便 可 獲 得 TrustSg 標 章 的 認 證, 以 提 升 人 民 對 於 網 路 交 易 隱 私 與 安 全 的 信 心 (Srivastava & Teo, 2005) ( 二 ) 社 會 性 價 值 二 : 自 我 發 展 自 我 發 展 意 指 民 眾 得 以 自 我 學 習, 提 升 職 場 與 經 濟 競 爭 力 對 於 電 子 治 理 是 否 有 助 於 人 民 的 自 我 發 展, 可 從 教 育 學 習 與 經 濟 發 展 兩 個 面 向 分 析 之 就 教 育 學 習 的 部 份, 美 國 白 宮 於 2011 年 宣 布 啟 用 數 位 承 諾 中 心 ( Digital Promise), 負 責 發 展 教 學 與 學 習 的 先 進 科 技, 透 過 突 破 性 科 技 的 研 發, 轉 化 教 育 學 習 科 技 的 市 場, 並 提 升 教 學 與 學 習 的 成 效 ( Press Office, 2011) 英 國 政 府 於 2003 年 推 動 Learning2Go 行 動 學 習 計 畫, 旨 在 提 供 有 趣 的 學 習 經 驗, 起 初 於 4 所 學 校 設 置 120 台 行 動 裝 置, 現 已 擴 張 規 模 為 提 供 34 所 中 小 學 共 4,500 台 行 動 裝 置 學 生 利 用 掌 上 型 平 板 進 行 學 習, 透 過 3G 網 路 行 動 寬 頻 服 務 及 系 統 的 建 置, 獲 得 多 媒 體 內 容 的 網 路 教 學 體 驗 (GSMA, n. d) 新 加 坡 政 府 則 於 2015 年 8 月 公 布 的 資 通 訊 媒 體 2025 計 畫 報 告, 規 劃 未 來 要 推 動 智 慧 教 育 ( Smart Education), 例 如 學 校 可 透 過 虛 擬 實 境 模 擬 (Virtual Reality Simulation) 裝 置, 建 構 3D 立 體 的 人 體 模 型, 讓 醫 學 院 學 生 利 用 虛 擬 器 官 練 習 執 刀 技 巧, 以 獲 取 接 近 實 際 情 況 之 經 驗, 提 升 學 習 成 效 (MCI, 2015) 就 經 濟 發 展 的 部 分, 新 加 坡 政 府 於 2015 年 公 布 資 訊 通 訊 媒 體 2025 計 畫 報 告, 計 劃 強 化 數 據 先 進 通 訊 與 運 算 技 術 的 基 礎 建 設, 透 過 全 國 性 異 構 網 路 ( Heterogeneous Network, HetNets ) 與 資 料 集 中 箱 裝 置 (Aggregation Gateway Boxes, AG-Box) 的 設 置, 讓 新 加 坡 成 為 國 際 數 位 中 心 (Digital Harbour) 期 能 藉 由 新 加 坡 快 速 的 網 路 先 進 的 電 子 商 務 與 優 異 的 資 料 處 理 能 力 等 優 勢, 吸 引 更 多 廠 商 前 往 新 加 坡 投 資, 達 到 提 升 國 家 整 體 競 爭 力 的 目 標 (MCI, 2015) ( 三 ) 社 會 性 價 值 三 : 生 活 品 質 生 活 品 質 意 指 : 有 助 於 個 人 及 家 庭 的 人 際 互 動 休 閒 娛 樂 多 元 豐 富, 健 康 安 全 及 幸 福 感 的 提 升 對 於 電 子 治 理 是 否 有 助 於 人 民 70

113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生 活 品 質 的 提 升, 可 從 ICTs 對 民 眾 休 閒 娛 樂 人 際 關 係 醫 療 健 康 及 生 活 安 全 等 面 向 的 影 響 加 以 評 估 根 據 2014 年 聯 合 國 電 子 化 政 府 調 查, 美 國 有 半 數 的 智 慧 型 手 機 使 用 者, 係 透 過 手 機 接 收 醫 療 健 康 相 關 資 訊 ; 該 調 查 亦 引 用 Scanfield 等 人 (2010) 的 研 究 調 查 數 據, 指 出 在 1,040 位 美 國 成 年 人 中, 有 33% 的 人 使 用 網 路 社 群 媒 體 查 詢 健 康 與 醫 療 保 健 相 關 資 訊, 顯 示 ICTs 對 美 國 人 民 生 活 的 重 要 性 此 外, 由 美 國 國 土 安 全 部 (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管 理 維 護 的 SAFECOM 系 統, 也 是 一 個 透 過 ICTs 提 升 生 活 品 質 的 例 子 SAFECOM 是 一 個 災 難 管 理 系 統, 讓 各 級 政 府 能 及 時 通 報 並 互 相 分 享 災 難 防 救 的 資 訊, 以 做 出 迅 速 的 處 理, 且 有 助 於 跨 區 域 政 府 間 的 合 作 協 調 (DHS, n.d) 根 據 ComScore(2011) 的 調 查,2010 年 英 國 智 慧 型 手 機 使 用 者 當 中, 約 有 440 萬 人 每 天 透 過 手 機 瀏 覽 社 群 媒 體 網 站 或 部 落 格, 而 有 1,010 萬 人 每 月 至 少 瀏 覽 一 次 2011 年 同 期, 每 天 透 過 手 機 瀏 覽 社 群 媒 體 網 站 或 部 落 格 的 人 數, 增 加 至 790 萬 人, 相 較 於 去 年 同 期 增 加 了 80%, 而 每 個 月 至 少 瀏 覽 一 次 的 人 數 也 提 升 到 1,470 萬 人 次, 相 較 於 去 年 同 期 增 加 了 45.5% 此 外,ComScore( 2013) 的 調 查 報 告 亦 指 出, 英 國 的 智 慧 型 手 機 使 用 者 中, 有 37.2% 的 使 用 者 會 使 用 手 機 觀 看 線 上 電 視 或 影 片, 顯 示 英 國 人 民 的 休 閒 娛 樂 模 式 與 人 際 互 動 網 路, 已 受 到 ICTs 的 影 響 而 出 現 改 變 相 較 於 美 國 與 英 國, 新 加 坡 政 府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在 生 活 品 質 的 提 升 上, 著 墨 甚 多 2015 年 公 布 的 資 通 訊 媒 體 2025 計 畫 報 告, 強 調 在 以 民 眾 為 導 向 (People-Centric) 的 基 礎 上, 透 過 資 訊 通 訊 媒 體 與 民 眾 的 生 活 相 連 接, 以 改 善 其 生 活 品 質 例 如 智 慧 醫 療 輔 助 設 備 ( Smart Health-Assist) 的 建 置, 將 讓 遠 端 醫 療 的 構 想 得 以 實 現 透 過 穿 戴 式 的 感 應 器, 測 量 病 人 重 要 的 生 命 徵 象 ( 像 是 心 跳 血 壓 等 ), 並 按 時 提 醒 病 人 服 用 藥 物, 再 藉 由 資 通 訊 媒 體 將 資 訊 傳 遞 給 遠 端 的 醫 護 人 員, 不 但 方 便 醫 護 人 員 隨 時 監 控 病 患 的 健 康 情 況, 也 能 進 行 遠 距 診 療 與 諮 商 活 動 此 項 設 備 不 但 能 降 低 醫 療 機 構 的 成 本 支 出, 也 讓 民 眾 就 醫 更 為 便 利 新 加 坡 路 陸 交 通 局 ( Land Transport 71

11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Authority, LTA ) 也 積 極 發 展 智 能 交 通 運 輸 系 統 (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讓 民 眾 可 獲 的 即 時 的 交 通 資 訊 參 與 巴 士 路 線 的 規 劃, 並 規 畫 無 人 駕 駛 汽 車 (Autonomous Vehicles) 之 應 用 資 訊 通 訊 媒 體 也 有 助 於 智 慧 社 區 服 務 ( Smart Community Services ) 的 建 構, 例 如 透 過 一 站 式 (one-stop) 網 路 平 台 的 設 置, 為 捐 贈 者 及 志 願 服 務 者 提 供 社 區 服 務 相 關 資 訊 與 數 據 分 析, 簡 化 從 事 捐 贈 與 志 願 服 務 的 流 程, 活 絡 社 區 服 務 活 動 此 外, 新 加 坡 政 府 已 在 許 多 人 潮 聚 集 的 地 方, 裝 設 感 應 器 及 影 像 系 統 以 確 保 公 眾 安 全 測 量 環 境 數 據 或 掌 握 交 通 資 訊 為 能 將 這 些 資 訊 加 以 整 合 做 更 即 時 有 效 的 運 用, 政 府 計 劃 建 構 全 國 性 的 資 料 集 中 箱 裝 置 (Aggregation Gateway Boxes, AG-Box), AG-Box 主 要 的 作 用 是 集 中 各 區 域 周 邊 感 應 器 資 料, 再 透 過 全 國 寬 頻 網 路, 統 一 將 資 料 傳 輸 至 各 機 構 利 用 ( MCI, 2015) 最 後, 新 加 坡 國 家 環 境 局 ( National Environment Agency, NEA) 也 運 用 智 慧 科 技 與 人 民 共 享 環 境 數 據, 包 括 空 氣 品 質 公 眾 健 康 及 氣 象 等 資 訊, 皆 已 透 過 網 際 網 路, 提 供 民 眾 與 政 府 機 關 線 上 查 詢 使 用 (United Nations, 2014) 綜 上 所 述, 就 信 任 的 部 份, 三 國 均 提 出 對 應 的 政 策 強 化 國 家 的 網 路 安 全, 且 透 過 制 定 數 位 服 務 標 準 與 信 任 標 章 計 畫 的 推 動, 提 升 人 民 對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信 任 感 就 自 我 發 展 的 指 標 而 言, 三 國 政 策 大 多 著 墨 於 數 位 教 育 的 推 動 美 國 成 立 數 位 承 諾 中 心, 協 助 研 發 促 進 教 育 學 習 的 突 破 性 科 技 ; 英 國 則 推 動 Learning2Go 行 動 學 習 計 畫, 透 過 行 動 裝 置 與 寬 頻 系 統 的 設 置, 提 供 學 生 創 新 的 學 習 經 驗 ; 新 加 坡 則 計 畫 推 動 智 慧 教 育, 透 過 虛 擬 實 境 模 擬 裝 置, 改 善 學 習 成 效 而 就 生 活 品 質 的 提 升 而 言, 則 以 新 加 坡 的 政 策 最 為 完 整 在 接 下 來 的 15 年, 新 加 坡 將 朝 向 智 慧 國 的 願 景 前 進, 透 過 資 通 訊 媒 體 與 民 眾 的 生 活 作 連 接, 解 決 國 家 未 來 所 面 臨 的 人 口 老 化 醫 療 照 護 交 通 及 網 路 安 全 等 挑 戰, 以 提 升 民 眾 的 生 活 品 質 整 體 而 言, 三 國 於 社 會 性 價 值 的 構 面 上, 雖 有 提 出 相 關 政 策 或 計 畫 予 以 呼 應, 但 大 多 聚 焦 於 信 任 感 的 提 升, 未 來 還 需 要 更 明 確 的 政 策 計 畫, 致 力 於 自 我 發 展 與 生 活 品 質 的 面 向 表 7 就 社 會 性 價 值 所 對 應 的 信 任 自 72

115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我 發 展 與 生 活 品 質 三 個 子 面 向, 摘 要 整 理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之 相 關 政 策 73

11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7: 社 會 性 價 值 之 跨 國 比 較 子 面 向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社 會 性 價 值 一 : 信 任 年 公 布 總 統 備 年 發 布 英 國 網 路 至 2007 年 間 採 行 資 訊 忘 錄 : 建 置 網 路 威 脅 情 報 整 合 中 心, 計 畫 成 立 網 路 威 脅 情 安 全 策 略, 除 積 極 鞏 固 國 家 的 網 路 安 全, 亦 強 調 人 民 與 公 私 部 門 的 共 同 通 信 安 全 總 體 計 畫, 賦 予 政 府 單 位 職 權 與 能 力, 降 低 網 路 資 訊 安 全 的 威 脅 報 整 合 中 心, 就 國 合 作, 讓 人 民 了 解 預 防 網 至 2012 年 推 動 第 二 波 的 外 網 路 威 脅 事 件 或 影 響 到 國 家 利 益 的 網 路 事 件 進 行 分 析, 並 發 路 威 脅 的 方 法 並 獲 得 最 新 資 訊, 注 重 個 人 資 料 的 保 護, 定 期 更 新 防 護 軟 體 資 訊 通 信 安 全 計 畫, 旨 在 透 過 國 家 資 訊 通 訊 基 礎 建 設 的 改 善, 讓 新 加 坡 成 為 一 個 安 全 且 展 培 植 情 報 共 享 能 年 公 布 政 府 服 務 值 得 信 任 的 資 訊 通 信 樞 紐 力, 建 立 適 當 的 網 路 設 計 手 冊, 訂 定 26 項 年 推 動 國 家 網 路 安 全 惡 行 指 標 與 事 件 通 報 管 道, 促 進 跨 機 構 的 合 作, 以 確 保 人 民 的 隱 私 和 自 由 數 位 全 面 化 標 準 (2015 年 修 訂 簡 化 為 18 項 ), 規 定 任 何 政 府 所 推 動 的 數 位 化 服 務, 皆 須 符 總 體 規 劃 2018, 致 力 於 資 訊 通 訊 基 礎 建 設 強 化, 以 有 效 防 禦 網 路 威 脅 ; 推 動 個 人 與 企 業 採 用 適 切 的 資 訊 通 信 安 全 措 74

117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子 面 向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年 發 行 數 位 服 合 此 套 標 準 其 中 第 7 項 施 ; 培 育 資 訊 通 信 安 全 專 家 務 指 南, 設 立 13 項 標 準 規 定, 任 何 要 求 使 用 年 推 出 資 訊 通 訊 安 全 數 位 服 務 的 指 導 策 略, 以 民 眾 需 求 為 導 向, 提 供 有 效 率 彈 者 提 供 或 儲 存 個 人 資 料 與 數 據 的 數 位 服 務, 必 須 保 障 其 資 料 的 安 全, 並 就 其 入 門 工 具 包, 協 助 業 者 進 行 線 上 安 全 計 畫 基 礎 設 施 的 建 置 及 安 全 策 略 評 估 性 課 責 及 安 全 的 數 他 隱 私 問 題 及 相 關 風 險 負 年 成 立 網 路 安 全 位 服 務, 期 能 提 升 民 眾 對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的 使 用 信 心 擔 法 律 責 任 局, 對 網 路 安 全 進 行 監 控, 並 執 行 網 路 安 全 的 維 護 工 作 年 成 立 國 家 信 賴 委 員 會, 推 動 信 任 標 章 計 畫 凡 實 踐 電 子 商 務 規 範 的 優 良 廠 商, 便 可 獲 得 TrustSg 標 章 的 認 證, 以 提 升 人 民 對 於 網 路 交 易 隱 私 與 安 全 的 信 心 75

11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子 面 向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2011 年 宣 布 啟 用 數 位 2003 年 推 動 Learning2Go 年 公 布 資 訊 通 訊 媒 體 承 諾 中 心, 負 責 發 展 行 動 學 習 計 畫, 旨 在 提 供 教 學 與 學 習 的 先 進 科 有 趣 的 學 習 經 驗 學 生 能 利 技, 透 過 突 破 性 科 技 的 用 掌 上 型 平 板 進 行 學 習, 透 研 發, 轉 化 教 育 學 習 科 過 3G 網 路 行 動 寬 頻 服 務 及 技 的 市 場, 並 提 升 教 學 系 統 的 建 置, 獲 得 多 媒 體 內 2025 計 畫 報 告, 規 劃 未 來 要 推 動 智 慧 教 育, 透 過 虛 擬 實 境 模 擬 裝 置, 讓 學 生 獲 取 接 近 實 際 情 況 之 經 驗, 提 升 學 習 成 效 與 學 習 的 成 效 容 的 網 路 教 學 體 驗 2. 資 訊 通 訊 媒 體 2025 計 畫 報 社 會 性 價 值 二 : 告 亦 規 劃 強 化 數 據 先 進 通 自 我 發 展 訊 與 運 算 技 術 的 基 礎 建 設, 透 過 全 國 性 異 構 網 路 與 資 料 集 中 箱 裝 置 的 設 置, 讓 新 加 坡 成 為 國 際 數 位 中 心, 以 吸 引 更 多 廠 商 前 往 新 加 坡 投 資, 達 到 促 進 國 家 經 濟 發 展 目 標 76

119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之 跨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子 面 向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社 會 性 價 值 三 : 生 活 品 質 設 置 SAFECOM 災 難 管 理 系 統, 讓 各 級 政 府 能 及 時 通 報 並 互 相 分 享 災 難 防 救 的 資 訊, 以 做 出 迅 速 的 處 理, 且 有 助 於 跨 區 域 政 府 間 的 合 作 協 調 2015 年 公 布 資 訊 通 信 媒 體 2025 計 畫 報 告, 強 調 在 以 民 眾 為 導 向 的 基 礎 上, 透 過 資 訊 通 信 媒 體 與 民 眾 的 生 活 相 連 接 例 如 透 過 智 慧 醫 療 輔 助 設 備 智 能 交 通 運 輸 系 統 智 慧 社 區 服 務 及 資 料 集 中 箱 裝 置 環 境 數 具 共 享 等 措 施, 改 善 人 民 生 活 品 質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77

12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第 三 節 網 路 負 面 影 響 相 關 政 策 與 國 際 研 究 趨 勢 ICTs 的 運 用 雖 能 提 升 政 府 服 務 的 效 率 公 民 參 與 程 度 以 及 提 升 生 活 品 質, 但 同 時 亦 會 產 生 負 面 影 響 舉 例 來 說, 國 發 會 103 年 個 人 / 家 戶 數 位 機 會 調 查 報 告 指 出, 全 臺 灣 平 均 有 4% 的 網 路 使 用 族 群, 於 最 近 1 年 內 曾 遭 到 網 路 霸 凌, 其 中 歲 網 路 使 用 者 遭 到 網 路 霸 凌 的 比 例 更 高 達 8.5%; 另 外, 有 19.6% 的 網 路 用 使 用 族 群, 於 最 近 一 年 中 曾 因 使 用 網 路 導 致 個 人 資 料 外 洩, 與 102 年 的 調 查 資 料 相 比, 上 升 了 2.5 個 百 分 點 ( 梁 德 馨 等 人,2014) 有 鑑 於 網 路 負 面 效 應 的 嚴 重 性, 本 節 針 對 三 項 目 前 已 受 到 國 際 討 論 並 納 入 研 究 的 網 路 負 面 影 響 : 網 路 霸 凌 網 路 隱 私 的 侵 害 網 路 言 論 的 箝 制, 進 行 討 論 分 析, 並 與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的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實 務 作 結 合, 比 較 三 國 在 處 理 這 些 網 路 負 面 影 響 的 議 題 上, 採 取 了 哪 些 措 施 一 網 路 霸 凌 自 ICTs 蓬 勃 發 展 以 來, 網 路 成 為 一 個 新 的 霸 凌 管 道 ; 由 於 網 路 具 有 匿 名 性, 因 此 容 易 產 生 無 須 為 網 路 言 論 負 責 的 錯 覺, 使 得 網 路 淪 為 言 語 攻 擊 或 散 播 不 實 消 息 的 工 具 2015 年 美 國 網 路 霸 凌 研 究 中 心 (Cyberbullying Research Center, CRC) 針 對 美 國 中 西 部 中 學 學 生 進 行 抽 樣 調 查, 發 現 457 位 受 訪 者 中, 約 有 34% 的 學 生 曾 經 遭 遇 過 網 路 霸 凌 的 情 況, 且 其 中 最 常 見 的 網 路 霸 凌 方 式 是 惡 毒 的 網 路 輿 論 與 網 路 謠 言 的 散 播 (Hinduja & Patchin, 2015a) 另 外, 根 據 英 國 反 霸 凌 聯 盟 (Anti-Bullying Alliance) 的 調 查, 在 倫 敦 約 有 17% 的 孩 童, 有 過 被 網 路 霸 凌 的 經 驗, 而 約 有 25% 的 孩 童, 曾 經 看 到 班 上 的 同 學 或 朋 友 被 網 路 霸 凌 4 網 路 霸 凌 的 問 題 在 新 加 坡 則 更 為 嚴 重, 根 據 微 軟 公 司 2012 年 的 調 查, 新 加 坡 有 69% 的 人 曾 經 在 網 路 上 被 霸 凌 過, 而 且 46% 的 人 曾 在 網 路 上 霸 凌 過 他 人 (Microsoft Corportation, 2012), 由 4 Cyberbullying and Bullying Statistics 2014, Finally! Retrieved October 29, 2015, from 78

121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之 誇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此 可 見 網 路 霸 凌 已 經 成 為 一 個 國 際 上 不 容 忽 視 的 問 題 為 了 解 決 這 個 網 際 網 路 所 帶 來 的 社 會 問 題,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政 府 已 分 別 提 出 一 些 政 策 加 以 因 應, 有 些 是 具 體 作 為 的 政 策, 有 些 則 是 宣 示 性 質 就 美 國 而 言, 雖 然 目 前 聯 邦 政 府 尚 未 有 網 路 霸 凌 相 關 防 治 法 案, 但 至 2015 年 為 止, 除 了 Montana 州 尚 未 有 反 霸 凌 法 案 之 外, 美 國 其 餘 49 州 均 有 霸 凌 防 治 法, 且 其 中 均 有 提 及 網 路 霸 凌 之 相 關 規 範 ; 有 些 州 甚 至 將 網 路 霸 凌 認 定 為 犯 罪 行 為, 並 課 以 刑 責, 但 大 部 份 的 州 還 是 傾 向 由 學 校 來 處 理 網 路 霸 凌 的 問 題 ( Hinduja & Patchin, 2015b) 此 外, 政 府 也 成 立 StopBullying.gov 網 站, 增 加 民 眾 對 於 霸 凌 ( 包 含 網 路 霸 凌 ) 的 了 解, 並 指 出 霸 凌 的 高 風 險 群, 以 及 該 如 何 對 霸 凌 的 問 題 作 預 防 與 回 應 Hinduja & Patchin 這 兩 位 學 者 也 成 立 網 路 霸 凌 研 究 中 心 ( CRC ) 並 設 立 網 站 平 台 ( cyberbullying.org ), 提 供 網 路 霸 凌 相 關 實 證 研 究 報 告 資 訊 及 資 源, 協 助 網 路 霸 凌 事 件 之 預 防 及 應 對 英 國 教 育 部 則 於 2014 年 公 布 預 防 霸 凌 指 南 ( Preventing Bullying), 就 網 路 霸 凌 防 治 的 議 題, 對 校 方 家 長 或 監 護 人 分 別 提 出 建 議 (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2014) 就 學 校 的 部 份, 老 師 與 行 政 人 員 應 留 心 自 己 的 網 路 隱 私 及 個 人 資 訊 的 安 全 性, 包 括 電 腦 使 用 完 畢 後 要 記 得 登 出 將 手 機 設 定 密 碼 不 要 公 開 個 人 的 聯 絡 資 訊 給 學 生 等 此 外, 也 提 供 具 體 的 建 議, 指 導 老 師 與 行 政 人 員 遭 受 網 路 霸 凌 時 該 如 何 回 應, 並 指 出 學 校 應 訂 定 網 路 霸 凌 之 預 防 及 應 對 原 則, 協 助 保 護 學 校 所 有 成 員 對 家 長 或 監 護 人 而 言, 則 建 議 應 留 意 孩 子 社 群 網 站 的 使 用 狀 況, 了 解 潛 在 網 路 霸 凌 的 風 險, 並 與 孩 子 進 行 有 效 的 溝 通, 給 與 其 適 當 的 網 路 使 用 建 議 更 重 要 的 是 應 觀 察 孩 子 是 否 有 遭 遇 網 路 霸 凌 的 跡 象, 並 適 時 給 予 支 持 與 協 助 除 此 之 外, 倫 敦 反 暴 力 與 虐 待 慈 善 組 織 Galop 成 立 了 Stop Online Abuse ( stoponlineabuse.org.uk/ ), 提 供 網 路 霸 凌 的 受 害 者, 包 括 女 性 及 LGBT 族 群 ( 女 同 性 戀 者 男 同 性 戀 者 雙 性 戀 者 及 跨 性 別 者 ) 相 關 的 資 訊 及 協 助, 並 透 過 法 律 與 諮 詢 管 道, 解 決 網 路 霸 凌 的 問 題 新 加 坡 於 2014 年 通 過 騷 擾 防 治 法 (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79

12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Bill, PHB), 就 各 種 不 同 類 型 的 騷 擾 行 為 進 行 規 範, 包 括 性 騷 擾 網 路 霸 凌 及 兒 童 霸 凌 等, 並 附 加 民 事 賠 償 刑 罰 制 裁 及 自 救 措 施 等 規 定 ; 受 害 者 可 向 法 院 聲 請 保 護 令, 要 求 加 害 者 者 停 止 網 路 霸 凌 行 為, 並 依 法 刪 除 霸 凌 之 網 站 內 容 新 加 坡 過 去 並 無 明 確 界 定 網 路 霸 凌 之 罪 行, 而 騷 擾 防 治 法 的 頒 布, 則 為 網 路 霸 凌 受 害 者 提 供 更 完 善 的 保 護 (Ministry of Law, 2014; The Diplomat, 2014) 80 二 網 路 隱 私 的 侵 害 早 在 1986 年, 美 國 政 府 即 通 過 電 子 通 訊 隱 私 法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Privacy Act, ECPA ), 針 對 政 府 對 人 民 進 行 電 話 監 聽 或 透 過 數 位 科 技 的 方 式 取 得 人 民 資 料 等 行 為 進 行 規 範 其 後, 則 於 2003 年 通 過 兒 童 網 路 隱 私 保 護 法 ( 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 COPPA), 目 的 在 於 保 護 13 歲 以 下 兒 童 的 網 路 隱 私 ; 為 落 實 該 法 案, 聯 邦 貿 易 委 員 會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也 制 訂 了 兒 童 隱 私 保 護 規 則 (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Rule), 並 於 2012 年 針 對 該 規 則 進 行 修 訂, 要 求 網 站 在 未 通 知 家 長 或 未 取 得 家 長 同 意 前, 不 能 蒐 集 兒 童 的 個 人 資 料 儘 管 美 國 聯 邦 政 府 在 網 路 隱 私 的 保 護 上, 尚 未 有 太 積 極 的 作 為, 但 許 多 州 政 府 對 於 網 路 隱 私 的 問 題, 已 給 予 高 度 的 重 視 例 如 California 及 Connecticut 兩 州, 已 立 法 針 對 網 站 的 隱 私 權 政 策 進 行 規 範 ;Minnesota 與 Nevada 兩 州 則 立 法 規 定 網 路 服 務 提 供 者, 在 未 獲 得 客 戶 同 意 前, 不 得 散 播 顧 客 的 個 人 資 料 ;Connecticut 與 Delaware 兩 州 要 求 雇 主 在 監 控 員 工 的 電 子 郵 件 或 上 網 活 動 前, 需 事 先 知 會 員 工 ; 而 Arizona 等 17 州 則 已 明 文 規 定 政 府 的 官 方 或 入 口 網 站, 必 須 要 有 隱 私 權 政 策 的 規 範 ( National Conference of State Legislatures, 2015) 英 國 的 隱 私 權 政 策, 主 要 受 到 歐 盟 資 料 保 護 指 令 ( Data Protection Directive) 的 影 響, 於 1988 年 制 訂 資 料 保 護 法 (Data Protection Act, DPA), 以 符 合 歐 盟 的 規 範 根 據 DPA 的 規 定, 透 過 網 路 媒 體 或 服 務 來 蒐 集 儲 存 及 使 用 個 人 資 料, 屬 於 違 法 的 行 為 2003 年 通 過 的 隱 私 與 電 子 通 訊 條 例 Privacy and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 EC Directive ) Regulations 也 規 定, 不 能 透 過

123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之 誇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Cookies 等 工 具, 來 存 取 他 人 的 個 人 資 料 ; 除 非 使 用 者 已 被 清 楚 的 告 知, 並 了 解 該 資 料 存 取 的 目 的, 且 應 給 予 使 用 者 選 擇 的 權 利, 決 定 是 否 同 意 資 料 被 存 取 新 加 坡 政 府 於 2013 年 通 過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PDPA), 目 的 在 於 提 高 民 眾 個 人 資 料 與 隱 私 的 保 護, 要 求 業 者 在 使 用 蒐 集 與 公 布 個 人 資 料 時, 必 須 事 先 徵 求 消 費 者 的 同 意 在 該 法 案 的 支 持 下, 政 府 建 置 了 請 勿 電 話 打 擾 註 冊 系 統 ( Do Not Call Registry), 一 旦 民 眾 上 網 註 冊 自 己 的 電 話 號 碼 之 後, 就 不 會 再 收 到 市 場 行 銷 的 電 話 或 簡 訊 但 較 可 惜 的 是, 該 法 案 雖 然 是 近 期 才 制 定 的, 但 並 未 特 別 針 對 透 過 ICTs 所 為 之 資 料 蒐 集 利 用 與 散 播 行 為 加 以 規 範, 顯 示 新 加 坡 政 府 尚 未 強 烈 意 識 到 ICTs 對 於 個 人 網 路 隱 私 可 能 帶 來 的 威 脅 及 其 保 障 的 重 要 性 三 網 路 言 論 的 箝 制 美 國 政 府 於 1996 年 通 過 通 訊 內 容 端 正 法 ( Communication Decency Act, CDA), 主 要 是 針 對 網 路 上 的 情 色 圖 片 或 猥 褻 言 論 進 行 管 制, 並 就 散 播 情 色 猥 褻 訊 息 給 18 歲 以 下 青 少 年 者 課 以 刑 責 該 法 案 雖 然 立 意 良 善, 但 另 一 方 面 卻 限 制 了 成 人 的 網 路 言 論 自 由, 且 在 1997 年 被 美 國 最 高 法 院 判 定 違 反 憲 法 對 於 人 民 言 論 自 由 的 保 障 1998 年 通 過 的 兒 童 線 上 保 護 法 ( Child Online Protection Act, COPA), 則 是 禁 止 未 成 年 人 在 網 路 上 瀏 覽 兒 童 不 宜 的 資 訊, 並 要 求 所 有 色 情 的 商 業 廣 告 必 須 要 有 防 護 限 制, 讓 兒 童 無 法 檢 視 其 網 站 內 容, 然 而 該 法 案 亦 在 2009 年 被 美 國 最 高 法 院 判 定 違 憲 透 過 上 述 兩 項 違 憲 之 案 例, 可 發 現 美 國 的 司 法 對 於 網 路 言 論 自 由 的 保 障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重 視 ( 左 正 東,2009) 美 國 政 府 於 2011 年 進 一 步 推 動 網 路 空 間 國 際 政 策 ( International Strategy for Cyberspace), 致 力 於 提 供 可 靠 自 由 及 安 全 的 平 台, 以 保 障 民 眾 網 路 言 論 自 由, 鼓 勵 民 眾 使 用 數 位 媒 體 來 表 達 意 見 分 享 訊 息 監 督 選 舉 揭 露 腐 敗 組 織 社 會 和 政 治 運 動, 並 透 過 政 府 人 民 及 非 政 府 組 織 的 合 作, 建 立 保 障 措 施, 確 保 民 眾 在 網 路 上 的 活 動 不 會 受 到 騷 擾 威 脅 或 侵 害, 讓 網 路 言 論 自 由 得 以 真 正 落 實 (White House, 2011) 81

12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英 國 政 府 則 於 2011 年, 由 外 交 大 臣 帶 領 來 自 法 律 界 學 術 界 媒 體 非 政 府 組 織 及 企 業 部 門 的 專 家, 召 開 兩 次 網 路 言 論 自 由 專 家 會 議 (Expert Group for Freedom of Expression on the Internet), 透 過 此 次 會 議 討 論, 擬 定 未 來 讓 英 國 的 網 路 空 間 更 安 全 更 具 彈 性 之 策 略, 追 求 具 有 人 權 價 值 之 經 濟 與 社 會 效 益, 讓 人 民 能 夠 擁 有 在 網 路 上 自 由 且 無 懼 表 達 自 己 言 論 之 權 利 ( Foreign & Commonwealth Office, 2011a, 2011b) 相 較 英 美 兩 國, 採 行 威 權 體 制 的 新 加 坡, 對 於 網 路 的 檢 查 與 管 制 較 為 嚴 格, 且 網 路 言 論 也 較 為 受 到 箝 制 在 新 加 坡, 無 論 是 網 路 服 務 提 供 者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 ISPs ) 或 網 路 內 容 提 供 者 ( 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s, ICPs ), 皆 受 到 傳 播 法 案 (Boardcasting Act) 的 管 制 舉 例 而 言, 2013 年 新 加 坡 媒 體 監 管 機 關 媒 體 發 展 管 理 局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 MDA) 宣 布, 線 上 新 聞 網 站 若 平 均 每 兩 個 禮 拜 刊 登 一 篇 和 新 加 坡 有 關 的 時 事 文 章, 或 是 每 個 月 至 少 有 50,000 個 新 加 坡 獨 立 IP 瀏 覽 該 網 站, 便 須 取 得 MDA 所 頒 發 的 許 可 證 方 能 上 線 營 運 ; 此 外 該 許 可 證 的 取 得 還 須 繳 納 5 萬 新 元 的 保 證 金, 並 有 義 務 配 合 刪 除 MDA 所 禁 止 的 新 聞 內 容 另 外 一 個 例 子 是 依 據 遠 距 博 奕 法 (Remote Gambling Act) 的 規 定, 自 2015 年 2 月, 未 經 政 府 授 權 便 刊 登 遠 距 博 奕 廣 告 的 網 站, 將 會 被 政 府 封 鎖, 使 民 眾 無 法 連 線 至 該 網 站 由 此 可 知, 新 加 坡 的 網 路 言 論 自 由 是 受 到 較 嚴 格 的 限 制 (Global Journalist, 2013) 表 8 摘 要 整 理 美 國 英 國 與 新 加 坡, 於 網 路 霸 凌 網 路 隱 私 的 侵 害 與 網 路 言 論 的 箝 制 等 問 題 上, 所 採 取 的 因 應 措 施 82

125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之 誇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表 8: 網 路 負 面 影 響 因 應 措 施 之 跨 國 比 較 網 路 負 面 影 響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1. 雖 然 聯 邦 政 府 尚 未 有 網 路 霸 1. 教 育 部 於 2014 年 公 布 2014 年 通 過 騷 擾 防 治 凌 相 關 防 治 法 案, 但 就 州 政 府 而 言, 目 前 除 了 Montana 州 尚 未 有 反 霸 凌 法 案 之 外, 其 預 防 霸 凌 指 南, 就 法, 明 確 界 定 網 路 霸 凌 網 路 霸 凌 防 治 的 議 題, 之 罪 行, 並 附 加 民 事 賠 對 校 方 家 長 或 監 護 人 償 刑 罰 制 裁 及 自 救 措 施 餘 49 州 均 有 霸 凌 防 治 法, 就 提 出 建 議 等 規 定 遭 網 路 霸 凌 之 受 網 路 霸 凌 行 為 進 行 規 範 2. 民 間 組 織 Galop 成 立 害 者 可 向 法 院 聲 請 保 護 網 路 霸 凌 2. 成 立 StopBullying.gov 網 站, 增 加 民 眾 對 於 霸 凌 ( 包 含 網 路 霸 凌 ) 的 了 解, 並 指 出 霸 凌 的 高 風 險 群, 以 及 該 如 何 對 霸 凌 的 問 題 作 預 防 與 回 應 Stop Online Abuse 網 令, 要 求 加 害 者 者 停 止 網 站, 提 供 網 路 霸 凌 的 受 路 霸 凌 行 為, 並 依 法 刪 除 害 者, 包 括 女 性 及 LGBT 霸 凌 之 網 站 內 容 族 群 相 關 的 資 訊 及 協 助, 並 透 過 法 律 與 諮 詢 管 道, 解 決 網 路 霸 凌 的 問 題 83

12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網 路 負 面 影 響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年 通 過 電 子 通 訊 隱 私 年 通 過 資 料 保 護 2013 年 通 過 個 人 資 料 保 法, 針 對 政 府 對 人 民 進 行 電 話 監 聽 或 透 過 數 位 科 技 的 方 式 取 得 人 民 資 料 等 行 為 法, 規 定 透 過 網 路 媒 護 法, 要 求 業 者 在 使 體 或 服 務 來 蒐 集 儲 存 用 蒐 集 與 公 布 個 人 資 料 及 使 用 個 人 資 料, 屬 於 時, 必 須 事 先 徵 求 消 費 者 進 行 規 範 違 法 的 行 為 的 同 意 在 該 法 案 的 支 持 年 通 過 兒 童 網 路 隱 私 年 通 過 隱 私 與 電 下, 另 建 置 請 勿 電 話 打 保 護 法, 旨 在 保 護 13 歲 以 子 通 訊 條 例, 規 定 未 擾 註 冊 系 統, 一 旦 民 眾 網 路 隱 私 的 侵 害 下 兒 童 的 網 路 隱 私 為 落 實 經 網 站 使 用 者 同 意, 不 上 網 註 冊 自 己 的 電 話 號 碼 該 法 案, 聯 邦 貿 易 委 員 會 制 能 透 過 Cookies 等 工 具, 後, 就 不 會 再 收 到 市 場 行 訂 兒 童 隱 私 保 護 規 則 來 存 取 其 個 人 資 料 銷 電 話 或 簡 訊 5. 州 政 府 比 聯 邦 政 府 更 重 視 網 路 隱 私 的 保 障, 像 是 Arizona 等 17 州 已 明 文 規 定 政 府 的 官 方 或 入 口 網 站, 必 須 要 有 隱 私 權 政 策 的 規 範 84

127 第 三 章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之 誇 國 檢 視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網 路 負 面 影 響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1. 最 高 法 院 分 別 於 1997 年 及 年 由 外 交 大 臣 帶 領 來 自 採 行 威 權 體 制 的 新 加 坡, 年 宣 告 通 訊 內 容 端 正 法 及 各 界 的 專 家, 召 開 兩 次 網 對 於 網 路 的 檢 查 與 管 制 較 兒 童 線 上 保 護 法 違 反 憲 法 路 言 論 自 由 專 家 會 議, 擬 為 嚴 格, 且 網 路 言 論 也 較 對 於 人 民 言 論 自 由 的 保 障 由 定 未 來 能 讓 英 國 的 網 路 空 間 為 受 到 箝 制 例 如 線 上 新 此 可 見, 美 國 司 法 對 於 網 路 言 更 安 全 更 具 彈 性 之 策 略, 聞 網 站, 須 取 得 政 府 的 許 論 自 由 的 保 障 已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讓 人 民 能 夠 擁 有 在 網 路 上 自 可 方 能 上 線 營 運, 並 有 義 網 路 言 論 的 箝 制 重 視 由 且 能 夠 無 懼 表 達 自 己 言 論 務 配 合 刪 除 政 府 所 禁 止 的 年 推 動 網 路 空 間 國 際 政 之 權 利 新 聞 內 容 策, 旨 在 提 供 可 靠 自 由 及 安 全 的 平 台, 讓 民 眾 能 透 過 數 位 媒 體 來 表 達 意 見 監 督 政 府 組 織 社 會 運 動 等, 以 落 實 網 路 言 論 的 自 由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85

12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86

129 第 四 章 研 究 設 計 第 四 章 研 究 設 計 本 計 畫 主 要 目 的 有 三, 首 先 是 延 續 前 一 年 度 計 畫 所 建 構 的 架 構, 以 問 卷 調 查 等 方 式 進 行 數 位 公 共 價 值 治 理 指 標 的 資 料 蒐 集 並 進 行 跨 年 比 較, 同 時 透 過 文 獻 檢 閱 的 方 式, 了 解 國 際 上 推 展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政 策 的 變 化, 及 審 視 我 國 數 位 國 家 發 展 的 政 策 ; 其 次, 則 是 因 應 科 技 以 及 調 查 技 術 的 發 展, 結 合 不 同 的 資 料 蒐 集 方 式, 進 行 調 查 方 法 ( 包 含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網 路 調 查 - EGOV 手 機 APP 調 查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等 方 法 ) 的 檢 討 與 比 較 分 析 ; 最 後 則 是 針 對 未 來 數 位 治 理 政 策 與 研 究 議 題 的 建 議 第 一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針 對 第 一 個 研 究 目 的, 本 計 畫 透 過 文 獻 探 討 的 方 式, 參 考 中 英 文 期 刊 國 內 外 政 府 出 版 品 網 際 網 路 資 料 與 國 際 智 庫 之 指 標 及 其 他 相 關 資 料, 藉 此 了 解 國 際 上 相 關 議 題 的 發 展, 同 時 延 續 本 計 畫 前 兩 個 年 度 的 研 究 成 果, 修 正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指 標 ( 朱 斌 妤 等 人, 2015) 問 卷, 並 同 時 以 多 種 不 同 的 調 查 工 具 進 行 本 年 度 資 料 的 蒐 集 除 了 主 觀 性 資 料 的 蒐 集, 本 計 畫 另 以 三 個 電 子 治 理 成 效 甚 佳 的 國 家 -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為 對 象, 分 析 三 國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與 公 共 價 值 的 連 結 程 度 一 方 面 有 助 於 了 解 國 際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變 化 的 趨 勢, 未 來 就 主 觀 性 調 查 表 現 較 不 理 想 的 價 值 面 向, 政 府 可 以 此 三 個 指 標 性 國 家 的 作 法 為 基 礎, 發 展 出 適 用 於 我 國 的 政 策 措 施 ; 另 一 方 面, 跨 國 分 析 有 助 於 我 們 掌 握 近 年 來 國 際 電 子 治 理 發 展 的 熱 門 議 題, 例 如 網 路 霸 凌 網 路 隱 私 與 網 路 言 論 等, 本 計 畫 亦 將 相 關 議 題 納 入 問 卷 調 查 中, 以 便 日 後 和 其 他 國 際 調 查 結 果 進 行 對 照 在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指 標 調 查 的 過 程, 除 了 以 最 普 遍 使 用 的 住 宅 電 話 作 為 年 度 指 標 數 據 來 源 之 外, 本 計 畫 也 透 過 多 種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併 行 的 設 計 ( 包 含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網 路 調 查 - EGOV 手 機 APP 調 查 ), 進 行 各 種 調 查 方 法 特 點 的 討 論 另 外, 本 計 畫 也 透 過 87

13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民 間 調 查 公 司 選 定 兩 項 網 路 上 聲 量 較 大 ( 較 多 人 討 論 ) 的 公 共 議 題 做 為 比 較 基 準, 進 行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結 果 與 傳 統 民 意 調 查 結 果 之 比 較, 討 論 未 來 巨 量 分 析 方 式 在 數 位 治 理 調 查 上 所 能 扮 演 的 角 色 彙 整 本 計 畫 各 資 料 蒐 集 方 式 於 表 9 88

131 第 四 章 研 究 設 計 表 9: 各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與 研 究 目 的 對 應 表 研 究 目 的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說 明 1. 針 對 國 際 評 比 績 優 國 文 獻 分 析 : 參 考 中 英 家, 例 如 美 國 英 文 期 刊 國 內 外 政 府 國 新 加 坡 等, 進 行 (A) 文 獻 分 析 法 出 版 品 網 際 網 路 資 該 國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的 料 與 國 際 智 庫 之 指 標 分 析, 作 為 我 國 未 來 及 其 他 相 關 資 料 政 策 參 考 2-1. 依 據 已 完 成 之 數 位 公 共 價 值 治 理 指 標, 進 行 第 三 年 的 追 蹤 調 電 話 調 查 : 委 託 民 調 查 公 司 以 電 腦 輔 助 電 話 2-2. 選 定 數 位 治 理 評 估 架 調 查 系 統 (Computer (B) 問 卷 調 查 法 : 構 中 的 部 分 主 觀 指 Assisted Telephone 電 話 調 查 標, 結 合 跨 國 性 調 查 Interview,CATI) 進 計 畫 (WIP) 的 內 行 訪 問 抽 樣 作 業 採 容, 進 行 我 國 網 路 使 用 隨 機 撥 號 法 用 趨 勢 與 國 際 趨 勢 之 比 較 手 機 調 查 : 委 託 民 調 公 司 以 CATI 系 統 進 行 訪 問 抽 樣 作 業 採 用 (B) 問 卷 調 查 法 : 隨 機 撥 號 法 電 話 調 查 2-3. 針 對 調 查 方 法 進 行 比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 委 手 機 調 查 較 與 執 行 策 略 分 析 託 民 調 公 司 以 網 路 會 網 路 調 查 員 招 募 填 答 者 手 機 APP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透 過 國 發 會 EGOV 電 子 報 發 送 網 路 問 卷 填 答 89

13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研 究 目 的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說 明 邀 請 給 會 員, 請 會 員 至 本 計 畫 設 計 之 Google 與 政 大 問 卷 系 統 上 填 答 網 路 問 卷 手 機 APP 調 查 : 委 託 民 調 公 司 以 網 路 會 員 招 募 填 答 者, 此 調 查 與 手 機 調 查 題 目 相 同 (C)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 委 託 民 間 巨 量 資 料 調 查 公 司, 針 對 所 選 定 的 共 通 議 題 (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 進 行 資 料 分 析, 並 與 問 卷 調 查 資 料 進 行 比 較 3. 未 來 數 位 治 理 政 策 與 研 究 議 題 的 建 議 綜 合 上 述 研 究 方 法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以 下 第 二 節 將 詳 細 說 明 問 卷 調 查 法 的 問 卷 設 計 與 修 正 過 程, 第 三 節 說 明 各 種 問 卷 調 查 方 式 與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第 四 節 則 說 明 各 種 調 查 法 初 步 成 果 90

133 第 四 章 研 究 設 計 第 二 節 問 卷 調 查 法 之 問 卷 修 正 本 計 畫 的 問 卷 調 查 工 作 包 含 了 幾 種 不 同 的 資 料 蒐 集 工 具 :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手 機 APP 調 查 問 卷 的 主 要 內 容 為 植 基 本 計 畫 前 兩 年 度 所 建 構 的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與 問 卷 題 目 ( 請 參 考 朱 斌 妤 等 人 (2015) 之 研 究 報 告 ), 依 照 前 一 年 度 的 研 究 結 果 以 及 國 際 發 展 趨 勢, 經 過 研 究 團 隊 討 論 後 進 行 修 正, 共 修 正 了 三 個 部 分 : 首 先, 本 計 畫 認 為, 原 始 架 構 中 信 任 面 向 的 政 治 信 任, 雖 然 有 文 獻 指 出 透 過 公 開 透 明 的 電 子 環 境 建 立 可 提 升 民 眾 對 政 治 的 信 任 程 度 ( 朱 斌 妤 等 人, 2015), 因 此 政 治 信 任 應 是 一 個 電 子 治 理 的 成 果 指 標, 並 與 電 子 治 理 的 品 質 ( 尤 其 是 電 子 民 主 ) 有 很 大 的 關 係 不 過, 根 據 本 計 畫 前 兩 年 的 測 量 結 果 顯 示, 此 指 標 容 易 受 到 社 會 環 境 議 題 的 干 擾, 且 與 電 子 治 理 議 題 的 直 接 連 結 性 較 低, 為 簡 化 指 標 並 提 升 未 來 定 期 調 查 的 可 行 性, 故 暫 於 今 年 度 計 畫 將 政 治 信 任 指 標 自 架 構 中 刪 除 ; 第 二, 原 先 架 構 中 生 活 滿 意 度 指 標 的 題 意 不 明 確, 造 成 測 量 效 度 不 佳 ( 原 題 目 為 :H4-3.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搜 尋 您 居 家 附 近 的 生 活 資 訊? 請 參 見 附 錄 二 ), 故 本 計 畫 決 定 自 原 始 架 構 中 刪 除 該 題 項 ; 最 後, 考 量 問 卷 長 度 提 升 調 查 的 價 值 與 意 義, 本 計 畫 根 據 前 兩 年 度 的 調 查 結 果, 選 擇 7 個 於 兩 年 調 查 間 差 異 較 小 的 問 卷 題 項, 暫 不 納 入 今 年 問 卷 調 查 中, 改 以 隔 年 調 查 的 方 式 處 理 除 了 上 述 三 點 主 要 調 整 之 外, 本 計 畫 也 根 據 前 一 年 度 的 調 查 經 驗, 針 對 部 分 題 項 做 了 細 部 的 文 字 調 整 ; 另 外, 為 了 提 升 與 國 際 研 究 的 連 結 程 度, 自 國 際 合 作 調 查 計 畫 的 問 卷 ( WIP 問 卷 ) 當 中 選 擇 了 11 個 問 卷 題 目 新 增 至 本 年 度 的 調 查 當 中, 其 中 包 含 網 路 霸 凌 網 路 隱 私 及 網 路 言 論, 以 增 加 與 WIP 調 查 結 果 的 比 較 項 目 ; 為 了 與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結 果 進 行 比 較, 加 入 5 個 和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兩 個 政 策 相 關 的 題 目 上 述 修 正 後 的 完 整 問 卷, 請 參 見 附 錄 二 與 附 錄 三 完 成 上 述 修 正 後 的 問 卷 題 目, 本 計 畫 同 時 以 5 種 不 同 調 查 方 式 進 91

13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行 調 查 必 須 說 明 的 是, 每 一 種 調 查 方 法 因 為 調 查 媒 介 的 特 性 與 經 費 限 制, 能 夠 涵 蓋 的 題 目 數 量 不 同, 尤 其 手 機 部 分 的 調 查 僅 包 含 部 分 的 題 目, 只 有 電 話 調 查 以 及 兩 個 網 路 調 查 包 含 的 所 有 指 標 題 目, 調 查 方 法 與 問 卷 涵 蓋 之 內 容 請 參 見 表 10 92

135 APP EGOV 第 四 章 研 究 設 計 表 10: 各 調 查 方 法 的 題 目 內 容 面 向 指 標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會 員 網 路 手 機 調 查 操 作 性 操 作 性 價 值 效 率 服 務 流 程 簡 化 使 用 者 導 向 服 務 滿 意 度 增 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政 治 性 價 值 透 明 與 課 責 公 民 參 與 政 治 透 明 行 政 透 明 行 政 課 責 公 共 事 務 參 與 的 網 路 行 為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使 用 意 願 網 路 中 的 政 治 效 能 感 網 路 信 任 社 會 性 價 值 信 任 自 我 發 展 生 活 對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信 任 教 育 學 習 經 濟 發 展 就 業 機 會 休 閒 娛 樂 品 質 人 際 關 係 93

136 APP EGOV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面 向 指 標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會 員 網 路 手 機 調 查 ( 包 含 網 絡 ) 健 康 生 活 滿 意 度 ( 包 含 安 全 ) 網 路 霸 凌 新 增 WIP 比 較 題 網 路 隱 私 ( 國 際 比 較 ) 網 路 言 論 巨 量 資 料 比 較 題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資 料 來 源 : 修 改 自 朱 斌 妤 等 人 ( 2015: 91) 94 第 三 節 問 卷 調 查 抽 樣 方 法 與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本 節 說 明 各 個 調 查 方 法 的 抽 樣 與 加 權 調 整 方 式 電 話 調 查 與 手 機 調 查 部 分 委 託 民 調 公 司 以 電 腦 輔 助 電 話 調 查 系 統 (CATI) 進 行 訪 問 電 話 調 查 部 分, 以 臺 灣 地 區 住 宅 電 話 號 碼 簿 為 抽 樣 清 冊, 抽 樣 方 式 採 兩 階 段 進 行 : 第 一 階 段 使 用 抽 取 率 與 單 位 大 小 成 比 例 方 式 ( Probability Proportional to Size, PPS ) 自 住 宅 電 話 簿 抽 取 樣 本 局 碼, 以 取 得 電 話 號 碼 局 碼 組 合 (prefix) 由 於 電 話 號 碼 簿 沒 有 包 含 未 登 錄 電 話, 因 此 抽 出 的 電 話 必 須 進 行 隨 機 撥 號 法 (Random Digit Dialing, RDD) 的 處 理 程 序, 才 能 做 為 訪 問 使 用, 而 在 第 二 階 段 時, 會 將 第 一 階 段 所 抽 的 電 話 號 碼 最 後 二 碼 以 隨 機 亂 數 方 式 取 代 之, 使 原 本 沒 有 登 錄 在 電 話 號 碼 簿 上 的 住 宅 電 話, 也 有 機 會 能 夠 中 選 成 為 電 話 號 碼 樣 本

137 第 四 章 研 究 設 計 手 機 調 查 部 分, 由 於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CC) 並 未 公 布 所 有 手 機 號 碼 門 號 核 配 狀 況, 故 無 法 掌 握 各 門 號 用 戶 比 例, 因 此 抽 樣 方 式 是 先 依 NCC 公 布 的 行 動 通 信 網 路 業 務 用 戶 號 碼 核 配 現 況 資 料 (2013 年 8 月 1 日 更 新 ) 抽 出 樣 本 電 話 門 號 ( 即 前 5 碼 ), 之 後 以 隨 機 方 式 產 生 後 5 位 電 話 號 碼, 抽 樣 即 可 涵 蓋 國 內 所 有 行 動 電 話 門 號 電 話 調 查 完 畢 後, 資 料 經 審 查 和 複 查 後, 為 瞭 解 調 查 有 效 樣 本 的 母 體 代 表 性, 分 別 就 性 別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及 居 住 地 區 進 行 卡 方 檢 定 為 避 免 資 料 分 析 時 造 成 推 論 的 偏 差, 本 計 畫 以 多 變 數 反 覆 加 權 ( raking) 方 式 進 行 成 功 樣 本 統 計 加 權, 亦 即 先 調 整 樣 本 之 性 別 結 構 與 母 體 相 符, 然 後 依 序 調 整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及 縣 市 地 區 等 變 數 結 構, 直 至 調 查 樣 本 在 這 些 變 數 的 分 布 與 母 體 一 致 唯 手 機 調 查 部 分, 因 國 內 並 無 持 有 手 機 民 眾 的 母 體 結 構 資 料, 因 此 無 法 進 行 樣 本 分 配 與 母 體 分 配 的 適 合 度 檢 定 網 路 調 查 部 分 有 兩 個 管 道, 一 為 延 續 去 年 調 查 方 式, 透 過 國 發 會 建 置 的 我 的 E 政 府, 以 電 子 報 及 官 方 網 站 刊 登 文 章 方 式 引 導 其 會 員 至 本 計 畫 設 計 之 Google 與 政 大 (NCCU) 兩 套 問 卷 系 統 頁 面 填 答, 並 以 禮 券 抽 獎 的 方 式, 吸 引 會 員 填 答 另 外, 與 有 實 名 登 錄 的 會 員 制 網 路 調 查 公 司 合 作, 透 過 其 會 員 電 子 報 網 路 廣 告 加 上 禮 券 抽 獎 方 式, 吸 引 會 員 填 答, 實 名 制 的 好 處 是 能 避 免 重 複 填 答 調 查 資 料 的 加 權 處 理 方 式, 除 如 前 所 述 之 多 變 數 反 覆 加 權 外, 本 計 畫 另 參 考 Lee ( 2006 ) 的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 Propesity Score Adjustment, PSA) 進 行 調 整 杜 素 豪 羅 婉 云 洪 永 泰 (2009) 的 研 究 顯 示, 這 個 方 法 對 於 修 正 臺 灣 地 區 一 般 調 查 結 果 的 推 估 偏 差 是 有 效 的 PSA 調 整 的 步 驟 如 下 說 明 95

13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一 以 擬 修 正 的 調 查 資 料 為 實 驗 樣 本, 另 外 選 取 作 為 修 正 依 據 的 調 查 資 料 為 參 考 樣 本, 以 模 型 取 得 實 驗 樣 本 的 個 案 被 研 判 為 參 考 樣 本 的 入 選 機 率 (Propesity Score, PS) 入 選 機 率 (PS) 是 由 合 併 實 驗 樣 本 和 參 考 樣 本 後 進 行 邏 輯 迴 歸 模 型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 產 生 在 此 邏 輯 迴 歸 模 型 中, 依 變 項 為 兩 分 類 (binary), 本 計 畫 設 定 電 話 調 查 資 料 為 1( 亦 即 參 考 樣 本 ), 實 驗 檔 案 ( 亦 即 網 路 調 查 資 料 ) 為 0, 自 變 項 納 入 人 口 變 項, 包 括 性 別 (gender) 年 齡 (age) 教 育 程 度 ( education) 居 住 地 區 (region), 共 四 個 變 項 模 型 方 程 式 為 公 式 (1): In ( Pr(T=1) ) =α+β 1- Pr(T=1) 1 gender+β 2 age+β 3 educ+β region (1) 4 二 產 生 分 組 的 修 正 係 數 (fc) 從 邏 輯 迴 歸 模 型 可 以 得 到 預 測 每 一 個 樣 本 被 研 判 為 參 考 樣 本 的 機 率 值 (PS), 再 將 所 有 合 併 的 樣 本 根 據 PS 以 集 群 分 析 ( cluster analysis) 分 為 若 干 組, 每 一 組 都 包 含 來 自 電 話 調 查 ( 參 考 樣 本 ) 與 網 路 調 查 ( 實 驗 樣 本 ) 的 個 案,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公 式 即 為 公 式 (2) fc= n c R n c T n R n T (2) fc 是 第 c 組 的 修 正 係 數,n c R 是 第 c 組 的 參 考 樣 本 數,n R 是 參 考 樣 本 總 數,n c T 是 第 c 組 的 實 驗 樣 本 數,n T 是 實 驗 樣 本 總 數 96

139 第 四 章 研 究 設 計 三 以 修 正 係 數 調 整 網 路 調 查 樣 本 估 計 值 接 下 來 步 驟 是 根 據 各 分 組 的 修 正 係 數 調 整 研 究 者 欲 校 正 的 各 種 估 計, 如 上 網 頻 率 電 子 化 政 府 信 任 網 路 隱 私 等 本 計 畫 以 電 子 治 理 調 查 議 題 進 行 這 個 方 式 的 嘗 試, 希 望 能 夠 提 供 未 來 後 續 研 究 的 參 考 第 四 節 各 種 問 卷 調 查 方 法 執 行 成 果 本 計 畫 所 使 用 的 調 查 方 法 相 當 多 元, 此 節 將 說 明 各 個 調 查 方 法 的 執 行 成 果 ( 彙 整 於 表 11),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的 結 果 則 另 於 第 七 章 進 行 詳 細 說 明 表 11: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之 樣 本 回 收 數 資 料 蒐 集 方 式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網 路 調 查 -EGOV (NCCU) 手 機 APP 調 查 樣 本 來 源 自 全 國 電 話 號 碼 簿 中 抽 樣 自 全 國 手 機 號 碼 中 抽 樣 民 間 網 路 公 司 既 有 網 路 樣 本 我 的 E 政 府 現 有 會 員 資 料 庫 民 間 民 調 公 司 既 有 網 路 樣 本 完 成 份 數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時 間 問 卷 題 數 1,012 全 國 年 滿 15 歲 以 上 成 年 人 10 天 68 1,205 全 國 年 滿 15 歲 以 上 成 年 人 10 天 27 1,104 網 路 民 眾 15 天 網 路 民 眾 47 天 網 路 民 眾 29 天 網 路 民 眾 7 天 27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97

14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一 電 話 調 查 電 話 調 查 係 委 託 民 調 公 司 以 CATI 進 行 訪 問, 抽 樣 作 業 採 用 隨 機 撥 號 法 (RDD) 住 宅 電 話 抽 樣 方 法 採 兩 階 段 進 行 : 第 一 階 段 自 住 宅 電 話 簿 抽 取 樣 本 區 域 碼 與 局 碼 組 合 (prefix) 第 二 階 段 再 將 第 一 階 段 所 抽 的 電 話 號 碼 最 後 四 碼 或 後 二 碼 改 以 隨 機 亂 數 方 式 取 代 之, 俾 使 原 未 登 錄 在 電 話 號 碼 簿 上 的 住 宅 電 話, 也 有 機 會 能 夠 中 選 成 為 電 話 號 碼 樣 本 本 次 電 話 調 查 的 對 象 是 居 住 在 臺 灣 地 區 ( 包 括 臺 北 市 新 北 市 桃 園 市 臺 中 市 臺 南 市 高 雄 市 及 臺 灣 各 縣 市, 共 20 個 縣 市 ) 中, 普 通 住 戶 內 年 滿 15 歲 以 上 成 年 人 為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時 間 為 2015 年 8 月 16 日 ( 日 ) 至 2015 年 8 月 25 日 ( 二 ) 間 執 行 電 話 訪 問, 為 期 10 天 平 日 調 查 時 段 為 晚 上 6:30 至 10:00, 例 假 日 調 查 時 段 為 上 午 9:00 至 晚 上 10:00 本 次 調 查 實 際 完 成 有 效 樣 本 數 為 1,012 份, 在 95% 的 信 心 水 準 下, 抽 樣 誤 差 為 ±3.10 個 百 分 點 資 料 經 審 查 和 複 查 後, 為 瞭 解 調 查 有 效 樣 本 的 母 體 代 表 性, 分 別 就 性 別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及 居 住 地 區 進 行 檢 定 檢 定 結 果 發 現 成 功 樣 本 與 母 體 在 性 別 年 齡 及 教 育 程 度 方 面 有 不 一 致 的 現 象 為 避 免 資 料 分 析 時 造 成 推 論 的 偏 差, 以 多 變 數 反 覆 加 權 ( Raking) 方 式 進 行 成 功 樣 本 統 計 加 權, 亦 即 先 調 整 樣 本 之 性 別 結 構 與 母 體 相 符, 然 後 依 序 調 整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及 居 住 地 區 等 變 數 結 構, 直 至 調 查 樣 本 在 這 些 變 數 的 分 布 與 母 體 一 致 經 過 加 權 處 理 後, 顯 示 成 功 樣 本 在 性 別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以 及 居 住 地 區 的 分 布 上, 均 與 母 體 分 布 無 差 異, 請 參 見 表 12 表 13 表 14 及 表 15 98

141 第 四 章 研 究 設 計 性 別 表 12: 訪 問 成 功 樣 本 之 代 表 性 檢 定 - 性 別 15 歲 以 上 母 體 人 數 調 查 樣 本 人 數 百 分 比 實 際 樣 本 數 加 權 前 百 分 比 加 權 後 百 分 比 樣 本 代 表 性 檢 定 結 果 總 計 20,103, , χ 2 = 男 性 9,955, 女 性 10,147,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p = 與 母 體 結 構 無 顯 著 差 異 母 體 資 料 來 源.. 內 政 部 戶 政 司, 內 政 統 計 月 報 歷 年 單 齡 人 口 數, 104 年 7 月 底 表 13: 訪 問 成 功 樣 本 之 代 表 性 檢 定 - 年 齡 15 歲 以 上 母 體 人 數 調 查 樣 本 年 齡 實 際 加 權 前 加 權 後 人 數 百 分 比 樣 本 數 百 分 比 百 分 比 總 計 20,103, , 歲 1,498, 歲 3,173, 歲 3,916, 歲 3,600, 歲 3,571, 歲 及 以 上 4,342, 樣 本 代 表 性 檢 定 結 果 χ 2 = p = 與 母 體 結 構 無 顯 著 差 異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母 體 資 料 來 源.. 內 政 部 戶 政 司, 內 政 統 計 月 報 歷 年 單 齡 人 口 數,104 年 7 月 底 99

14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14: 訪 問 成 功 樣 本 之 代 表 性 檢 - 教 育 程 度 教 育 程 度 15 歲 以 上 母 體 人 數 調 查 樣 本 實 際 加 權 前 人 數 百 分 比 樣 本 數 百 分 比 加 權 後 百 分 比 樣 本 代 表 性 檢 定 結 果 總 計 2,880, 小 學 及 以 下 2,551, 國 初 中 6,134, 高 中 職 2,400, 專 科 6,064, 大 學 及 以 上 , χ 2 = p = 與 母 體 結 構 無 顯 著 差 異 未 回 答 2,880,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母 體 資 料 來 源 : 內 政 部 戶 政 司, 近 期 年 度 統 計 資 料 十 五 歲 以 上 人 口 按 年 齡 及 教 育 程 度,103 年 底 含 金 門 縣 及 連 江 縣 表 15: 訪 問 成 功 樣 本 之 代 表 性 檢 定 - 居 住 地 區 縣 市 15 歲 以 上 母 體 人 數 調 查 樣 本 實 際 加 權 前 人 數 百 分 比 樣 本 數 百 分 比 加 權 後 百 分 比 樣 本 代 表 性 檢 定 結 果 居 住 地 區 20,103, , 臺 北 市 2,323, 新 北 市 3,440, 桃 園 市 1,761, 臺 中 市 2,318, 臺 南 市 1,640, 高 雄 市 2,422, 基 隆 市 330, 新 竹 市 355, 嘉 義 市 230, χ 2 = p = 與 母 體 結 構 無 顯 著 差 異 100

143 第 四 章 研 究 設 計 縣 市 15 歲 以 上 母 體 人 數 調 查 樣 本 實 際 加 權 前 人 數 百 分 比 樣 本 數 百 分 比 加 權 後 百 分 比 樣 本 代 表 性 檢 定 結 果 宜 蘭 縣 399, 新 竹 縣 447, 苗 栗 縣 484, 彰 化 縣 1,107, 南 投 縣 448, 雲 林 縣 611, 嘉 義 縣 463, 屏 東 縣 743, 臺 東 縣 194, 花 蓮 縣 289, 澎 湖 縣 89,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母 體 資 料 來 源.. 內 政 部 戶 政 司, 內 政 統 計 月 報 歷 年 單 齡 人 口 數, 104 年 7 月 底 二 手 機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的 部 分 亦 委 託 民 調 公 司 以 CATI 系 統 進 行 訪 問, 抽 樣 作 業 採 用 隨 機 撥 號 法 (RDD) 手 機 號 碼 抽 樣 方 式 依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公 佈 的 行 動 通 信 網 路 業 務 用 戶 號 碼 核 配 現 況 資 料 ( 103 年 4 月 7 日 更 新 ) 抽 出 樣 本 電 話 門 號 前 4 碼, 之 後 再 以 隨 機 方 式 產 生 後 六 位 電 話 號 碼, 依 此 涵 蓋 國 內 所 有 行 動 電 話 門 號 本 次 手 機 調 查 的 對 象 是 以 臺 灣 地 區 ( 包 括 臺 北 市 新 北 市 桃 園 市 臺 中 市 臺 南 市 高 雄 市 及 臺 灣 各 縣 市, 共 20 個 縣 市 ) 中, 年 滿 15 歲 以 上 手 機 使 用 者 調 查 時 間 為 104 年 8 月 16 日 ( 日 ) 至 104 年 8 月 25 日 ( 二 ), 為 期 10 天 執 行 電 話 訪 問 平 日 調 查 時 段 為 晚 上 6:30 至 10:00, 例 假 日 調 查 時 段 為 上 午 9:00 至 晚 上 10:00 本 次 調 查 完 成 1,205 份 成 功 樣 本 由 於 國 內 並 無 持 有 手 機 民 眾 的 母 體 結 構 資 料, 因 此 無 法 進 行 樣 本 分 配 與 母 體 分 配 的 適 合 度 檢 定 101

14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三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在 網 際 網 路 的 時 代, 網 路 調 查 成 為 減 低 調 查 成 本 加 快 調 查 速 率 相 當 好 的 工 具 本 計 畫 為 了 瞭 解 透 過 網 路 來 進 行 主 觀 性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衡 量 的 問 題, 與 民 間 網 路 調 查 公 司 合 作, 透 過 其 網 路 會 員 執 行 網 路 調 查 此 次 調 查 樣 本 係 直 接 借 助 網 路 調 查 公 司 在 線 上 調 查 原 有 之 追 蹤 樣 本 清 冊, 該 清 冊 乃 此 網 路 公 司 所 蒐 集 的 網 路 實 名 會 員 之 電 子 郵 件 而 來 問 卷 資 料 可 經 由 分 享 問 卷 連 結 之 開 放 方 式, 以 及 僅 寄 送 固 定 名 冊 電 子 郵 件 之 記 名 式 二 種 途 徑 訪 問 結 果 可 以 excel 格 式 匯 出, 在 資 料 匯 出 後 立 即 進 行 初 步 分 析 本 次 網 路 調 查 期 間 自 2015 年 8 月 14 日 ( 五 ) 至 8 月 28 日 ( 五 ), 為 期 15 天, 至 調 查 結 束 為 止, 取 得 1,104 份 成 功 樣 本 民 間 網 路 調 查 公 司 會 員 共 計 161,922 人 ( 截 至 104 年 11 月 10 日 ), 其 中 男 性 占 41.3%, 女 性 58.37% 年 齡 以 20~29 歲 與 30~39 歲 最 多, 分 別 占 38.6% 與 38.9% 居 住 地 方 面, 以 新 北 市 最 多, 占 23.8%, 台 北 市 與 北 部 其 他 縣 市 次 之, 分 別 為 14.4% 與 14.0% 5 四 網 路 調 查 -EGOV 本 計 畫 除 藉 由 網 路 調 查 公 司 進 行 調 查 外, 也 對 國 發 會 所 建 置 我 的 E 政 府 會 員 資 料 庫, 透 過 電 子 報 發 行 的 方 式, 將 線 上 問 卷 網 址 刊 登 在 電 子 報 中 讓 會 員 知 道, 並 同 時 刊 載 在 政 府 入 口 網 的 生 活 情 報 區 中 ( 參 見 圖 9), 供 會 員 及 網 路 民 眾 進 入 問 卷 系 統 填 寫 問 卷 問 卷 系 統 的 部 分, 本 計 畫 為 了 提 高 問 卷 的 能 見 度, 分 別 將 同 一 份 問 卷 建 置 在 Google 公 司 所 提 供 的 問 卷 系 統, 以 及 政 治 大 學 所 提 供 的 網 路 問 卷 系 統 中 Google 系 統 問 卷 填 答 時 間 為 2015 年 7 月 31 日 ( 五 ) 至 2015 年 8 月 28 日 ( 五 ), 以 及 2015 年 9 月 3 日 ( 四 ) 至 2015 年 9 月 20 日 ( 日 ), 共 47 天, 至 調 查 結 束 為 止, 共 取 得 355 份 成 功 樣 本 ; 政 大 問 卷 系 統 (NCCU) 則 是 2015 年 8 月 14 日 ( 五 ) 至 5 會 員 背 景 資 料 以 申 請 入 會 時 填 答 所 留 資 料 為 統 計 時 間 點, 可 能 依 照 入 會 時 間 長 短 而 有 變 動 因 會 員 資 料 屬 企 業 機 密, 在 此 僅 以 百 分 比 方 式 呈 現 102

145 第 四 章 研 究 設 計 2015 年 8 月 28 日 ( 五 ), 以 及 2015 年 9 月 7 日 ( 一 ) 至 2015 年 9 月 20 日 ( 日 ), 為 期 29 天, 成 功 樣 本 數 取 得 471 份 本 計 畫 共 搭 配 三 次 電 子 報 的 出 刊 釋 放 問 卷 填 寫 訊 息, 第 一 次 發 放 是 搭 配 政 府 入 口 網 第 330 期 電 子 報, 出 刊 日 為 2015 年 7 月 31 日, 發 放 份 數 為 1,043,876 份 ; 第 二 次 則 是 搭 配 第 331 期 電 子 報, 出 刊 日 為 2015 年 8 月 14 日, 發 放 份 數 為 1,047,806 份 ; 第 三 為 搭 配 第 333 期 9 月 11 日, 發 放 份 數 為 1,051,194 份 ( 參 見 圖 10 圖 11 圖 12 標 示 處 ) 為 提 高 問 卷 填 答 率, 本 次 的 網 路 問 卷 安 排 抽 獎 活 動, 獎 項 為 便 利 商 店 500 元 禮 券, 共 42 名, 請 有 意 參 加 抽 獎 之 受 訪 者 留 下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本 計 畫 團 隊 舉 行 公 開 抽 獎, 隨 機 抽 出 42 名 得 獎 者, 抽 獎 過 程 則 採 全 程 錄 影 方 式 進 行, 並 將 錄 影 過 程 公 告 上 網, 結 果 於 2015 年 9 月 11 日 在 TEG 網 頁 公 布 第 一 波 得 獎 者,2015 年 10 月 6 日 公 布 第 二 波 得 獎 者 ( 參 見 圖 13 標 示 處 ), 並 分 別 於 2015 年 9 月 18 日 以 及 2015 年 10 月 20 日 前 完 成 得 獎 通 知 之 作 業 103

14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圖 9: 刊 登 於 生 活 情 報 區 之 截 圖 104

147 第 四 章 研 究 設 計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圖 10: 政 府 入 口 網 第 330 期 電 子 報 截 圖 105

14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圖 11: 政 府 入 口 網 第 331 期 電 子 報 截 圖 106

149 第 四 章 研 究 設 計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圖 12: 政 府 入 口 網 第 333 期 電 子 報 截 圖 107

15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圖 13:2015 年 數 位 國 情 調 查 中 獎 公 告 108

151 第 四 章 研 究 設 計 五 手 機 APP 調 查 隨 著 智 慧 型 手 機 平 板 電 腦 和 其 他 行 動 裝 置 的 普 及, 這 些 行 動 裝 置 使 用 者 可 透 過 無 線 網 路 連 上 行 動 軟 體 應 用 程 式 商 店, 下 載 使 用 行 動 軟 體 應 用 程 式 行 動 軟 體 應 用 程 式 商 店 除 了 可 透 過 網 頁 瀏 覽 器 如 一 般 網 路 商 店 般 瀏 覽 與 交 易 外, 通 常 亦 製 作 有 專 屬 的 APP, 讓 使 用 者 能 一 鍵 進 入, 介 面 也 較 網 頁 更 方 便 藉 由 APP 平 台 進 行 問 卷 調 查 可 以 克 服 以 往 電 話 訪 問 民 眾 拒 訪 率 高 的 問 題, 並 降 低 民 眾 被 騷 擾 的 感 受, 從 被 動 隨 機 接 觸 轉 向 主 動 參 與 調 查, 讓 受 訪 者 感 覺 可 以 有 更 多 自 主 權, 自 由 選 擇 媒 體 問 卷 主 題 因 此,APP 應 用 的 普 及 與 方 便 性, 能 否 提 升 未 來 調 查 研 究 的 品 質, 也 是 本 計 畫 所 探 究 的 重 點 本 次 計 畫 藉 由 新 增 APP 調 查 方 式, 以 比 較 各 個 不 同 管 道 所 接 觸 到 受 訪 者 的 差 異, 並 進 而 提 出 建 議, 希 望 未 來 能 夠 在 不 同 方 法 的 搭 配 之 下, 更 完 整 地 呈 現 數 位 國 情 本 次 手 機 APP 調 查 係 委 託 民 間 民 調 公 司, 透 過 其 所 建 立 的 APP 問 卷 平 台 進 行 調 查 ( 參 見 圖 14), 民 眾 在 填 寫 問 卷 前, 必 須 以 實 名 登 入 註 冊 為 會 員, 在 填 寫 完 問 卷 後, 也 會 再 利 用 基 本 資 料 來 反 覆 驗 證 會 員 資 料 的 正 確 性, 且 因 APP 須 經 過 會 員 認 證, 會 以 手 機 帳 戶 綁 定, 加 上 基 本 資 料 核 對, 克 服 多 重 身 分 問 題, 以 排 除 重 複 填 答 的 調 查 問 題 民 眾 可 以 因 填 寫 問 卷 得 到 點 數, 換 取 回 饋 獎 品 或 參 加 抽 獎 等 方 式, 作 為 激 勵 填 答 者 的 誘 因 本 次 調 查 時 段 自 2015 年 8 月 22 日 ( 六 )00:00 至 2015 年 8 月 28 日 ( 五 )23:59 間 執 行 APP 調 查, 為 期 一 週, 調 查 成 功 樣 本 數 為 859 筆 109

15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圖 14: 手 機 APP 問 卷 平 台 截 圖 110

153 第 四 章 研 究 設 計 第 五 節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本 計 畫 依 照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進 行 各 個 面 向 的 測 量, 為 了 在 測 量 過 程 中 增 加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的 多 元 性, 經 本 團 隊 與 委 託 單 位 ( 國 發 會 ) 討 論, 初 選 十 個 我 國 重 要 議 題, 委 託 民 間 巨 量 資 料 調 查 公 司 透 過 對 熱 門 社 群 網 站, 包 括 討 論 區 部 落 格 微 網 誌 BBS 等, 採 用 語 意 分 析 技 術 將 眾 多 的 網 路 意 見 匯 集 成 分 析 數 據 ( aggregated intelligence), 以 數 量 趨 勢 正 負 情 緒 關 鍵 議 題 來 源 及 影 響 力 等 分 析 項 目 探 討 民 眾 網 路 政 治 參 與 態 度 與 行 為 表 16 整 理 十 個 議 題 與 所 對 應 的 關 鍵 字, 分 別 為 : 廢 除 死 刑 通 姦 除 罪 化 房 地 合 一 多 元 成 家 核 電 歸 零 軍 公 教 調 薪 等 十 項, 而 各 議 題 過 去 一 年 聲 量 與 正 負 情 緒 統 計 詳 見 附 錄 四 111

15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16: 初 選 議 題 與 關 鍵 字 一 覽 議 題 廢 除 死 刑 通 姦 除 罪 化 房 地 合 一 多 元 成 家 核 電 歸 零 關 鍵 字 死 型 死 形 死 刑 槍 決 判 死 廢 死 廢 除 死 刑 通 姦! 中 共 房 地 合 一 防 地 合 一 同 志 婚 姻 多 元 成 家 伴 侶 盟 同 婚 婚 姻 平 權 反 核 核 能 * 零 停 建 * 核 停 工 * 核 停 止 * 核 反 對 核 零 核 反 擁 核 軍 公 教 調 薪 ( 公 職 軍 公 教 公 務 ) 與 ( 加 薪 調 薪 漲 薪 ) 課 綱 調 整 網 路 霸 凌 線 上 支 付 寵 物 稅 課 綱 與 ( 調 整 微 調 爭 議 黑 箱 改 ) 反? 課 綱 ( 網 路 酸 民 LINE 臉 書 FACEBOOK) 與 ( 抹 黑 霸 凌 匿 名 與 ( 攻 擊 謠 言 ) ( 網 購 線 上 刷 卡 第 三 方 支 付 線 上 支 付 網 路 支 付 支 付 寶 露 天 YAHOO 拍 賣 GOOGLEPLAY PCHOME 掏 保 濤 寶 淘 寶 ) 與 ( 盜 用 出 包 個 資 洩 漏 漏 洞 入 侵 資 安 ) 網 購 * 安 全 線 上 刷 卡 * 安 全 第 三 方 支 付 * 安 全 線 上 支 付 * 安 全 網 路 支 付 * 安 全 支 付 寶 * 安 全 露 天 * 安 全 YAHOO 拍 賣 * 安 全 GOOGLEPLAY* 安 全 PCHOME* 安 全 掏 保 * 安 全 濤 寶 * 安 全 淘 寶 * 安 全! 其 他 注 意 事 項 寵 物 * 稅 貓 * 稅 狗 * 稅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12

155 第 四 章 研 究 設 計 本 團 隊 首 先 蒐 集 上 述 十 個 議 題 在 2014 年 6 月 01 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之 網 路 聲 量, 後 於 2015 年 7 月 20 日 經 由 與 國 發 會 的 工 作 會 議 討 論, 決 定 以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及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兩 項 議 題 作 為 本 年 度 調 查 方 法 間 的 共 通 議 題 考 量 的 主 要 原 因 為, 以 受 關 注 的 時 間 來 看, 兩 個 議 題 已 經 在 大 眾 媒 體 獲 得 一 定 程 度 的 討 論, 而 且 在 本 計 畫 的 執 行 期 程 也 將 持 續 受 到 討 論, 符 合 輿 情 與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中 要 求 得 充 足 的 多 元 意 見, 圖 15 與 圖 16, 分 別 呈 現 前 述 兩 個 議 題 過 去 一 年 網 路 聲 量 與 情 緒, 其 中 圖 15 顯 示, 過 去 一 年 房 地 合 一 議 題 在 2014 年 12 月 2015 年 2 月 以 及 5 月 出 現 三 次 的 討 論 高 峰, 超 過 4000 則 討 論, 平 均 正 反 意 見 則 有 2000 則 以 上, 網 路 情 緒 之 PN 比 (positive/negative) 之 數 值 接 近 1, 代 表 網 路 評 價 正 反 意 見 相 當 ; 圖 顯 示, 過 去 一 年 多 元 成 家 議 題 在 2014 年 10 月 及 12 月 2015 年 6 月 出 現 三 次 的 討 論 高 峰, 超 過 4000 則 討 論,6 月 正 反 意 見 突 破 2 萬 則, 網 路 情 緒 之 PN 比 (positive/negative) 之 數 值 在 1 上 下 擺 盪, 代 表 網 路 評 價 可 能 隨 議 題 與 時 間 波 動 圖 15: 過 去 一 年 房 地 合 一 網 路 聲 量 與 情 緒 折 線 圖 113

15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圖 16: 過 去 一 年 多 元 成 家 網 路 聲 量 與 情 緒 折 線 圖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為 了 進 行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本 計 畫 在 問 卷 中 新 增 了 詢 問 受 訪 者 是 否 聽 過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及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相 關 政 策, 於 同 性 婚 姻 方 面, 本 計 畫 直 接 詢 問 贊 不 贊 成 是 否 有 在 網 路 上 和 別 人 討 論 過 這 個 議 題 房 地 合 一 方 面, 有 聽 過 者 接 著 詢 問 支 不 支 持, 並 接 著 詢 問 是 否 有 在 網 路 上 和 別 人 討 論 過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 沒 聽 過 者, 電 訪 人 員 將 簡 單 說 明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就 是 房 子 賣 掉 後, 賣 掉 的 金 額 扣 掉 買 的 時 候 的 價 錢, 政 府 將 以 一 定 比 例 收 取 稅 金, 詢 問 支 持 不 支 持 如 表 17 所 示, 每 一 個 新 增 題 目 的 調 查 結 果, 經 過 與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結 果 比 較 之 後, 可 以 瞭 解 到 調 查 方 法 上 的 差 異 與 特 質, 至 於 比 較 的 方 式 則 請 參 考 表

157 第 四 章 研 究 設 計 表 17: 問 卷 調 查 法 與 巨 量 分 析 的 比 較 1 問 卷 調 查 法 中 之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與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題 目 有 人 說, 相 同 性 別 可 以 結 婚, 請 問 您 贊 不 贊 成?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與 巨 量 資 料 之 比 較 方 式 聲 量 分 析 ( 網 路 政 治 參 與 頻 率 ) 趨 勢 分 析 正 負 情 緒 2 承 上 題, 請 問 您 有 沒 有 在 網 路 上 和 別 人 討 論 過 這 個 議 題? 聲 量 分 析 ( 網 路 政 治 參 與 頻 率 ) 明 年 1 月 1 號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就 要 開 始 實 施 了, 請 問 您 有 沒 有 聽 過 這 個 政 策? 聽 過 者 - 續 問 請 問, 您 支 不 支 持 政 府 推 動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請 問, 您 有 沒 有 在 網 路 上 和 別 人 討 論 過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沒 聽 過 者 簡 單 向 您 說 明 一 下, 所 謂 的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就 是 房 子 賣 掉 後, 賣 掉 的 金 額 扣 掉 買 的 時 候 的 價 錢, 政 府 將 以 一 定 比 例 收 取 稅 金, 請 問 您 支 不 支 持 政 府 推 動 這 個 政 策? ( 選 擇 沒 聽 過 者, 請 跳 至 基 本 資 料, 繼 續 作 答 ) 聲 量 分 析 ( 頻 率 ) 聲 量 分 析 ( 頻 率 ) 趨 勢 分 析 正 負 情 緒 聲 量 分 析 ( 頻 率 ) 趨 勢 分 析 正 負 情 緒 聲 量 分 析 ( 頻 率 ) 趨 勢 分 析 正 負 情 緒 115

15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一 般 來 說, 巨 量 分 析 的 過 程 為 :( 1) 在 媒 介 範 圍 內 搜 尋 擷 取 符 合 先 前 設 定 的 議 題 與 事 件 關 鍵 詞 的 公 開 言 論 並 執 行 初 步 分 析 ;(2) 藉 由 各 方 的 共 同 討 論, 針 對 初 步 分 析 結 果, 擬 定 輿 情 分 析 報 告 的 規 格, 包 括 關 鍵 詞 關 鍵 詞 間 的 交 叉 分 析 關 鍵 詞 與 媒 介 來 源 的 交 叉 分 析, 以 及 正 負 面 認 知 及 與 關 鍵 詞 媒 介 來 源 的 交 叉 分 析 等 測 試 並 討 論 以 上 分 析 結 果 的 品 質, 包 括 斷 句 正 負 面 認 知 ( 議 題, 事 件, 關 聯 ) 與 分 析 報 表 產 出 (3) 透 過 以 上 的 資 料 分 析 結 果, 透 過 領 域 知 識 予 以 解 讀, 測 試 並 討 論 以 上 分 析 結 果 的 品 質 本 計 畫 在 完 成 巨 量 資 料 與 問 卷 調 查 的 蒐 集 之 後, 將 於 第 七 章 依 照 上 述 方 式 進 行 分 析 比 較 116

159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本 計 畫 各 項 調 查 結 果 將 於 第 五 章 至 第 七 章 分 別 呈 現 本 章 前 三 節 將 依 序 呈 現 本 年 度 (2015)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中 操 作 性 政 治 性 與 社 會 性 價 值 的 三 大 指 標 結 果, 必 須 說 明 的 是, 這 一 節 的 表 格 由 左 至 右 依 序 同 時 呈 現 電 話 手 機 手 機 APP 以 及 網 路 調 查 結 果 ( 手 機 及 手 機 APP 調 查 結 果 因 題 目 數 限 制, 僅 呈 現 F4-2 F4-3 G2-1 H4-1 四 題 ), 但 因 篇 幅 限 制, 文 字 的 描 述 部 分 將 僅 討 論 目 前 仍 受 到 各 界 廣 泛 使 用 之 電 話 型 態 的 調 查 結 果, 並 以 加 權 後 的 資 料 進 行 描 述 第 四 節 呈 現 近 三 年 度 (2013 至 2015) 指 標 調 查 結 果 之 比 較 ; 第 五 節 則 呈 現 本 年 度 世 界 網 路 計 畫 (WIP) 新 增 指 標 的 調 查 結 果, 以 回 應 本 計 畫 跨 年 度 國 情 觀 察 之 研 究 目 的 第 一 節 操 作 性 價 值 本 節 主 要 分 析 操 作 性 價 值 下 的 主 觀 性 指 標, 並 將 操 作 性 價 值 分 為 效 率 與 使 用 者 導 向 兩 個 面 向 一 效 率 價 值 面 向 的 國 情 狀 態 效 率 面 向 包 含 :( 1) 成 本 減 省 ( 2) IT 改 善 (3) 風 險 降 低 (4) 服 務 流 程 簡 化 等 四 項 指 標, 由 於 成 本 節 省 IT 改 善 和 風 險 降 低 三 項 指 標, 在 本 計 畫 的 定 義 中 並 不 適 合 使 用 主 觀 性 指 標 蒐 集 資 料 ( 請 參 見 本 計 畫 第 四 章 ), 需 用 客 觀 性 的 統 計 資 料 ( 如 官 方 數 據 ) 方 能 呈 現, 故 效 率 面 向 下 僅 有 服 務 流 程 簡 化 將 透 過 主 觀 性 問 卷 衡 量, 以 下 針 對 這 項 主 觀 性 指 標 的 調 查 結 果 進 行 討 論 本 計 畫 設 計 一 道 題 目 來 測 量 服 務 流 程 簡 化 的 狀 況 表 18 為 政 府 使 用 ICT 後, 洽 公 手 續 簡 化 程 度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75.6% 受 訪 者 認 為 洽 公 手 續 變 得 非 常 簡 單 或 變 得 簡 117

16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單, 認 為 變 得 非 常 麻 煩 或 變 得 麻 煩 的 受 訪 者 有 11.6%, 差 不 多 / 沒 變 的 受 訪 者 有 5.3%, 沒 經 驗 的 受 訪 者 有 6.0% 表 18: 服 務 流 程 簡 化 1- 電 子 治 理 對 民 眾 洽 公 手 續 簡 化 的 影 響 A4-4 在 您 看 來, 政 府 使 用 資 訊 通 訊 科 技 後, 您 辦 事 情 的 手 續 是 變 簡 單 還 是 變 麻 煩? 網 路 調 查 -EGOV 網 路 電 話 調 查 調 查 Google NCCU - 選 項 會 員 (n=696) (n=335) (n=471) (n=1,104) 變 得 非 常 麻 煩 17 (2.5%) 3 (0.8%) 3 (0.6%) 32 (2.9%) 變 得 麻 煩 64 (9.1%) 21 (5.9%) 24 (5.1%) 95 (8.6%) 變 得 簡 單 445 (63.9%) 235 (66.2%) 319 (67.7%) 566 (51.3%) 變 得 非 常 簡 單 81 (11.7%) 34 (9.6%) 34 (7.2%) 71 (6.3%) 沒 經 驗 差 不 多 / 沒 變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42 (6.0%) 37 (5.3%) 10 (1.5%) 19 (5.4%) 40 (11.3%) 3 (0.8%) 22 (4.7%) 63 (13.4%) 6 (1.3%) 148 (13.4%) 159 (14.4%) 33 (3.0%)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18

161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二 使 用 者 導 向 價 值 面 向 的 國 情 狀 態 本 計 畫 所 提 出 的 架 構 中, 使 用 者 導 向 面 向 僅 有 服 務 滿 意 度 增 加 一 項 指 標 以 下 分 析 這 項 主 觀 性 指 標 的 調 查 結 果 本 計 劃 設 計 兩 道 題 目 測 量 服 務 滿 意 度 表 19 為 政 府 網 站 資 訊 提 供 滿 意 度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75.1% 受 訪 者 對 政 府 網 站 資 訊 非 常 滿 意 或 滿 意, 非 常 不 滿 意 或 不 滿 意 的 受 訪 者 有 19.5% 表 19: 服 務 滿 意 度 增 加 1- 民 眾 對 政 府 網 站 提 供 資 訊 的 滿 意 度 B1-1 請 問, 您 對 政 府 網 站 中 提 供 給 民 眾 的 資 訊 滿 不 滿 意?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325) (n=284) (n=384) (n=645) 非 常 不 滿 意 11 (3.3%) 6 (2.1%) 5 (1.3%) 25 (3.9%) 不 滿 意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不 知 道 53 (16.2%) 231 (70.9%) 14 (4.2%) 18 (5.4%) 40 (14.1%) 210 (73.9%) 12 (4.2%) 16 (5.6%) 48 (12.5%) 305 (79.4%) 11 (2.9%) 15 (3.9) 166 (25.7%) 376 (58.3%) 18 (2.8%) 60 (9.3%)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19

16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20 為 政 府 網 站 所 提 供 之 服 務 滿 意 度 的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73.6% 受 訪 者 對 政 府 網 站 服 務 非 常 滿 意 或 滿 意, 非 常 不 滿 意 或 不 滿 意 的 受 訪 者 有 22.5% 表 20: 服 務 滿 意 度 增 加 2- 民 眾 對 政 府 網 站 上 提 供 的 服 務 滿 意 度 B1-2 請 問, 您 對 政 府 在 網 站 上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滿 不 滿 意?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325) (n=284) (n=384) (n=645) 非 常 不 滿 意 不 滿 意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15 (4.6%) 58 (17.9%) 225 (69.2%) 14 (4.4%) 13 (3.9%) 10 (3.5%) 54 (19.0%) 189 (66.5%) 12 (4.2%) 19 (6.7%) 3 (0.8%) 75 (19.5%) 262 (68.2%) 16 (4.2%) 28 (7.3%) 22 (3.4%) 165 (25.6%) 353 (54.7%) 22 (3.4%) 83 (12.9%)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第 二 節 政 治 性 價 值 本 節 主 要 進 行 政 治 性 價 值 下 主 觀 性 指 標 的 分 析 本 計 畫 將 政 治 性 價 值 分 為 透 明 與 課 責 及 公 民 參 與 等 面 向, 以 下 分 別 針 對 這 兩 個 面 向 的 指 標 結 果 進 行 討 論 一 透 明 與 課 責 價 值 面 向 的 國 情 狀 態 透 明 與 課 責 面 向 下 有 政 治 透 明 行 政 透 明 行 政 課 責 三 項 主 觀 性 指 標, 以 下 針 對 這 三 項 指 標 的 調 查 結 果 進 行 討 論 120

163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 一 ) 政 治 透 明 表 21 是 政 府 網 站 法 律 規 定 透 明 度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58.9% 的 受 訪 者 對 政 府 網 站 能 搜 尋 到 法 規 相 關 內 容 感 到 非 常 容 易 或 容 易, 30.2% 的 受 訪 者 認 為 非 常 不 容 易 或 不 容 易 表 21: 政 治 透 明 1- 從 政 府 網 站 搜 尋 到 法 律 規 定 相 關 資 訊 的 容 易 度 C1-3 依 您 經 驗, 在 政 府 網 站 上 搜 尋 到 法 律 規 定 的 內 容, 容 不 容 易?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325) (n=284) (n=384) (n=645) 非 常 不 容 易 不 容 易 容 易 非 常 容 易 不 知 道 20 (6.3%) 78 (23.9%) 146 (44.8%) 46 (14.1%) 36 (10.9%) 8 (2.8%) 64 (22.5%) 161 (56.7%) 37 (13.0%) 14 (4.9%) 9 (2.3%) 84 (21.9%) 232 (60.4%) 39 (10.2%) 20 (5.2%) 28 (4.3%) 163 (25.3%) 372 (57.7%) 33 (5.1%) 49 (7.6%)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21

16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22 是 政 府 網 站 公 共 政 策 透 明 度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50.4% 的 受 訪 者 對 政 府 網 站 能 搜 尋 到 公 共 政 策 相 關 內 容 感 到 非 常 容 易 或 容 易,36.9% 的 受 訪 者 認 為 非 常 不 容 易 或 不 容 易 表 22: 政 治 透 明 2- 從 政 府 網 站 搜 尋 到 與 政 策 相 關 資 訊 的 容 易 度 C1-4 依 您 經 驗, 在 政 府 網 站 上 搜 尋 到 政 府 政 策 的 內 容, 容 不 容 易?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325) (n=284) (n=384) (n=645) 非 常 不 容 易 不 容 易 容 易 非 常 容 易 不 知 道 27 (8.4%) 93 (28.5%) 135 (41.5%) 29 (8.9%) 41 (12.7%) 15 (5.3%) 81 (28.5%) 153 (53.9%) 16 (5.6%) 19 (6.7%) 12 (3.1%) 108 (28.1%) 219 (57.0%) 22 (5.7%) 23 (6.0%) 29 (4.5%) 178 (27.6%) 352 (54.6%) 34 (5.3%) 52 (8.1%)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22

165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 二 ) 行 政 透 明 表 23 為 民 眾 對 政 府 線 上 服 務 行 政 透 明 程 度 觀 感 的 次 數 分 布 及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52.6% 受 訪 者 認 為 全 部 都 可 以 或 大 部 分 可 以 查 到 政 府 線 上 服 務 的 處 理 進 度, 認 為 全 部 都 不 可 以 或 大 部 分 不 可 以 的 受 訪 者 有 38.6% 表 23: 行 政 透 明 1- 從 網 路 上 查 到 政 府 線 上 服 務 處 理 進 度 的 容 易 度 C2-2 在 您 看 來, 可 不 可 以 從 網 路 上 查 到 政 府 線 上 服 務 的 處 理 進 度?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325) (n=284) (n=384) (n=645) 全 部 都 不 可 以 15 (4.7%) 3 (1.1%) 2 (0.5%) 19 (2.9%) 大 部 分 不 可 以 大 部 分 可 以 全 部 都 可 以 不 知 道 110 (33.9%) 160 (49.1%) 11 (3.5%) 29 (8.9%) 79 (27.8%) 164 (57.7%) 7 (2.5%) 31 (10.9%) 92 (24.0%) 222 (57.8%) 15 (3.9%) 53 (13.8%) 207 (32.1%) 345 (53.5%) 17 (2.6%) 57 (8.8%)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23

16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 三 ) 行 政 課 責 本 計 畫 有 一 個 題 目 測 量 行 政 課 責 的 程 度 表 24 為 詢 問 民 眾 有 關 政 府 所 提 供 的 網 路 線 上 服 務 發 生 問 題 時, 民 眾 容 不 容 易 找 得 到 業 務 承 辦 人 來 處 理 問 題 各 項 回 答 的 次 數 分 布 及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45.8% 受 訪 者 認 為 非 常 容 易 或 容 易, 認 為 非 常 不 容 易 或 不 容 易 的 受 訪 者 有 42.6%, 沒 經 驗 的 受 訪 者 有 11.3% 表 24: 行 政 課 責 1- 容 不 容 易 找 到 業 務 承 辦 人 來 處 理 問 題 C3-1 如 果 您 對 政 府 所 提 供 的 網 路 線 上 服 務 有 疑 問 時, 您 容 不 容 易 找 得 到 業 務 負 責 人 ( 承 辦 人 ) 協 助 處 理?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325) (n=284) (n=384) (n=645) 非 常 不 容 易 不 容 易 容 易 非 常 容 易 沒 經 驗 不 知 道 53 (16.4%) 85 (26.2%) 128 (39.4%) 21 (6.4%) 37 (11.3%) 1 (0.4%) 20 (7.0%) 77 (27.1%) 114 (40.1%) 12 (4.2%) 51 (18.0%) 10 (3.5%) 15 (3.9%) 127 (33.1%) 163 (42.4%) 12 (3.1%) 45 (11.7%) 22 (5.7%) 37 (5.7%) 205 (31.8%) 250 (38.8%) 18 (2.8%) 108 (16.7%) 27 (4.2%)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24

167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二 公 民 參 與 價 值 面 向 的 國 情 狀 態 本 計 畫 的 公 民 參 與 面 向 下 有 公 共 事 務 參 與 的 網 路 行 為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使 用 意 願 網 路 中 的 政 治 效 能 感 等 指 標, 以 下 分 別 針 對 三 項 主 觀 性 指 標 的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進 行 討 論 ( 一 ) 公 共 事 務 參 與 的 網 路 行 為 本 計 畫 的 架 構 中 有 三 個 題 目 測 量 公 共 事 務 參 與 的 網 路 行 為 表 25 為 民 眾 透 過 社 群 網 站 ( 如 Facebook Twitter Blog YouTube 等 ) 將 覺 得 重 要 的 公 共 問 題 傳 給 其 他 人 的 頻 率 分 布 及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36.3% 受 訪 者 經 常 或 有 時 會 透 過 社 群 網 站 傳 遞 公 共 議 題, 從 來 沒 有 或 很 少 的 受 訪 者 有 63.6% 表 25: 公 共 事 務 參 與 的 網 路 行 為 1- 透 過 社 群 網 站 傳 遞 公 共 議 題 D1-1 請 問, 您 常 不 常 透 過 網 路 社 群, 如 Facebook Line YouTube PTT 等, 將 您 覺 得 重 要 的 公 共 問 題 傳 給 其 他 人?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從 來 沒 有 266 (38.2%) 45 (12.7%) 71 (15.1%) 188 (17.0%) 很 少 有 時 經 常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177 (25.4%) 171 (24.6%) 81 (11.7%) 1 (0.1%) 119 (33.5%) 116 (32.7%) 74 (20.8%) 1 (0.3%) 144 (30.6%) 152 (32.3%) 99 (21.0%) 5 (1.1%) 378 (34.2%) 358 (32.4%) 152 (13.8%) 28 (2.5%)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25

16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26 為 在 網 路 討 論 區 提 出 對 當 前 大 家 所 關 心 問 題 看 法 的 頻 率 分 布 及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12.9% 受 訪 者 經 常 或 有 時 會 在 網 路 討 論 區 提 出 對 當 前 大 家 關 心 問 題 的 看 法, 從 來 沒 有 或 很 少 的 受 訪 者 有 87.1% 表 26: 公 共 事 務 參 與 的 網 路 行 為 2- 網 路 討 論 區 提 出 公 共 問 題 看 法 D1-3 請 問, 您 常 不 常 在 網 路 討 論 區 提 出 對 當 前 大 家 關 心 問 題 的 看 法?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從 來 沒 有 410 (59.0%) 92 (25.9%) 123 (26.1%) 247 (22.4%) 很 少 195 (28.1%) 160 (45.1%) 207 (43.9%) 428 (38.8%) 有 時 73 (10.4%) 84 (23.7%) 108 (22.9%) 331 (30.0%) 經 常 18 (2.5%) 16 (4.5%) 28 (5.9%) 73 (6.6%)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 3 (0.8%) 5 (1.1%) 25 (2.3%)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26

169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 二 )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使 用 意 願 本 計 畫 透 過 兩 個 題 目 來 了 解 使 用 者 對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的 使 用 頻 率 表 27 為 常 不 常 透 過 政 府 網 站 做 線 上 申 請 的 頻 率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31.4% 受 訪 者 經 常 或 有 時 會 透 過 政 府 網 站 做 線 上 申 請, 從 來 沒 有 或 很 少 的 受 訪 者 有 68.6% 表 27: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使 用 意 願 1- 透 過 政 府 網 站 做 線 上 申 請 D2-2 請 問, 您 常 不 常 透 過 政 府 網 站 做 線 上 申 請, 例 如 表 單 下 載 謄 本 申 請 或 網 路 報 稅 等 等?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325) (n=284) (n=384) (n=1,104) 從 來 沒 有 98 (30.2%) 30 (10.6%) 29 (7.6%) 79 (7.2%) 很 少 125 (38.4%) 96 (33.8%) 150 (39.1%) 248 (22.5%) 有 時 68 (20.8%) 123 (43.3%) 158 (41.1%) 265 (24.0%) 經 常 34 (10.6%) 35 (12.3%) 44 (11.5%) 40 (3.6%) 不 知 道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3 (0.8%) 472 (42.8%) 127

17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 三 ) 網 路 中 的 政 治 效 能 感 表 28 為 民 眾 同 不 同 意 因 為 很 多 民 眾 在 用 網 路, 政 府 官 員 更 在 乎 民 眾 的 想 法 的 次 數 分 布 及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66.5% 受 訪 者 非 常 同 意 或 同 意 題 目 看 法, 非 常 不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的 受 訪 者 有 30.7% 表 28: 網 路 中 的 政 治 效 能 感 1 D3-3 有 人 說 : 因 為 很 多 民 眾 在 用 網 路, 政 府 官 員 更 在 乎 民 眾 的 想 法, 請 問 您 同 不 同 意 這 種 說 法?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非 常 不 同 意 不 同 意 同 意 非 常 同 意 不 知 道 65 (9.4%) 148 (21.3%) 337 (48.4%) 126 (18.1%) 20 (2.9%) 34 (9.6%) 102 (28.7%) 180 (50.7%) 28 (7.9%) 11 (3.1%) 35 (7.4%) 154 (32.7%) 229 (48.6%) 26 (5.5%) 27 (5.7%) 85 (7.7%) 284 (25.7%) 583 (52.8%) 71 (6.4%) 81 (7.3%)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28

171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表 29 為 民 眾 同 不 同 意 在 使 用 網 路 後, 人 民 能 夠 更 加 了 解 政 治, 政 府 官 員 更 在 乎 民 眾 的 想 法 的 次 數 分 布 及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57% 受 訪 者 表 示 非 常 同 意 或 同 意, 非 常 不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的 受 訪 者 有 40.7% 表 29: 網 路 中 的 政 治 效 能 感 2 Q9C. 有 人 說 : 在 使 用 網 路 後, 人 民 能 夠 更 加 了 解 政 治, 請 問 您 同 不 同 意 這 種 說 法?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非 常 不 同 意 89 (12.9%) 31 (8.7%) 38 (8.1%) 65 (5.9%) 不 同 意 194 (27.8%) 122 (34.4%) 169 (35.9%) 327 (29.6%) 同 意 非 常 同 意 不 知 道 290 (41.6%) 107 (15.4%) 16 (2.3%) 166 (46.8%) 26 (7.3%) 10 (2.8%) 219 (46.5%) 21 (4.5%) 24 (5.1%) 550 (49.8%) 69 (6.3%) 93 (8.4%)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29

17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第 三 節 社 會 性 價 值 本 節 內 容 主 要 為 社 會 性 價 值 下 主 觀 性 指 標 的 調 查 結 果 本 計 畫 將 社 會 性 價 值 分 為 三 個 面 向, 分 別 為 :(1) 信 任 (2) 自 我 發 展 (3) 生 活 品 質, 以 下 針 對 各 個 面 向 下 的 主 觀 性 指 標 的 調 查 結 果 進 行 討 論 一 信 任 價 值 面 向 的 國 情 狀 態 本 計 畫 的 信 任 面 向 下 有 網 路 信 任 對 電 子 化 政 府 信 任 兩 個 部 分, 以 下 分 別 針 對 這 兩 項 主 觀 性 指 標 的 調 查 結 果 進 行 討 論 ( 一 ) 網 路 信 任 表 30 為 從 網 路 上 認 識 的 朋 友 可 不 可 以 信 任 的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6.1% 受 訪 者 從 網 路 上 認 識 的 朋 友 全 部 可 信 或 大 部 分 可 信, 認 為 一 半 可 信 一 半 不 可 信 的 受 訪 者 有 26.2%, 認 為 全 部 不 可 信 或 少 部 分 可 信 的 受 訪 者 有 64.6% 130

173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表 30: 網 路 信 任 1- 網 路 上 的 朋 友 能 不 能 信 任 F3-2 請 問, 您 認 為 從 網 路 上 認 識 的 朋 友 可 不 可 以 信 任?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全 部 不 可 信 159 (22.9%) 26 (7.3%) 30 (6.4%) 45 (4.1%) 少 部 分 可 信 290 (41.7%) 149 (42.0%) 223 (47.3%) 414 (37.5%) 一 半 可 信 一 半 不 可 信 182 (26.2%) 121 (34.1%) 165 (35.0%) 526 (47.6%) 大 部 分 可 信 40 (5.8%) 32 (9.0%) 20 (4.2%) 95 (8.6%) 全 部 可 信 2 (0.3%) (0.2%) 不 知 道 21 (3.1%) 27 (7.6%) 33 (7.0%) 22 (2.0%)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31

17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31 為 網 路 上 的 資 訊 有 多 少 是 可 以 相 信 的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17% 受 訪 者 認 為 網 路 上 的 資 訊 全 部 可 信 或 大 部 分 可 信, 認 為 一 半 可 信 一 半 不 可 信 的 受 訪 者 有 55.2%, 認 為 全 部 不 可 信 或 少 部 分 可 信 的 受 訪 者 有 27% 表 31: 網 路 信 任 2- 網 路 上 的 資 訊 是 能 不 能 相 信 F3-5 請 問, 您 認 為 網 路 上 的 資 訊 有 多 少 是 可 以 相 信 的?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全 部 不 可 信 9 (1.2%) 5 (1.4%) 1 (0.2%) 13 (1.2%) 少 部 分 可 信 179 (25.8%) 71 (20.0%) 93 (19.7%) 218 (19.7%) 一 半 可 信 一 半 不 可 信 384 (55.2%) 208 (58.6%) 289 (61.4%) 730 (66.1%) 大 部 分 可 信 117 (16.7%) 66 (18.6%) 76 (16.1%) 122 (11.1%) 全 部 可 信 2 (0.3%) (0.2%) 不 知 道 6 (0.8%) 5 (1.4%) 12 (2.5%) 19 (1.7%)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32

175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表 32 為 擔 不 擔 心 政 府 監 看 您 在 網 路 上 的 一 舉 一 動 的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49.5% 受 訪 者 認 為 完 全 不 擔 心 或 不 擔 心 政 府 會 監 看 網 路 上 的 一 舉 一 動, 認 為 非 常 擔 心 或 擔 心 的 受 訪 者 有 49.7% 表 32: 網 路 信 任 3- 擔 不 擔 心 政 府 監 看 您 在 網 路 上 的 行 為 Q21F. 請 問, 您 擔 不 擔 心 政 府 監 看 您 在 網 路 上 的 一 舉 一 動?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非 常 擔 心 129 (18.5%) 54 (15.2%) 67 (14.2%) 57 (5.2%) 擔 心 217 (31.2%) 142 (40.0%) 193 (41.0%) 384 (34.8%) 不 擔 心 218 (31.3%) 120 (33.8%) 180 (38.2%) 470 (42.6%) 完 全 不 擔 心 127 (18.2%) 30 (8.5%) 19 (4.0%) 144 (13.0%) 不 知 道 5 (0.7%) 9 (2.5%) 12 (2.5%) 49 (4.4%)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33

17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33 為 民 眾 擔 不 擔 心 政 府 以 外 的 民 間 企 業 公 司 監 看 您 在 網 路 上 的 行 為 的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32.4% 受 訪 者 認 為 完 全 不 擔 心 或 不 擔 心 企 業 會 監 看 民 眾 在 網 路 上 的 一 舉 一 動, 認 為 非 常 擔 心 或 擔 心 的 受 訪 者 有 66.5% 表 33: 網 路 信 任 4- 擔 不 擔 心 政 府 之 外 的 民 間 企 業 監 看 您 的 行 為 Q21G. 請 問, 您 擔 不 擔 心 政 府 之 外 的 民 間 企 業 公 司 監 看 您 在 網 路 上 的 一 舉 一 動?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非 常 擔 心 238 (34.2%) 97 (27.3%) 118 (25.1%) 31 (2.8%) 擔 心 225 (32.3%) 165 (46.5%) 220 (46.7%) 266 (24.1%) 不 擔 心 142 (20.3%) 75 (21.1%) 109 (23.1%) 540 (48.9%) 完 全 不 擔 心 84 (12.1%) 11 (3.1%) 10 (2.1%) 219 (19.8%) 不 知 道 7 (1.1%) 7 (2.0%) 14 (3.0%) 48 (4.3%)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34

177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 二 ) 對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信 任 最 後 一 個 和 信 任 相 關 的 價 值 指 標 是 對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信 任 題 目 包 括 對 於 政 府 網 站 所 提 供 資 訊 的 可 靠 程 度 評 估 以 及 民 眾 相 不 相 信 政 府 透 過 網 路 就 能 處 理 好 事 情, 民 眾 不 一 定 要 親 自 到 政 府 機 關 去 首 先, 表 34 為 民 眾 認 為 政 府 網 站 上 提 供 的 資 訊 可 不 可 靠 的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74% 受 訪 者 認 為 政 府 網 站 上 所 提 供 的 資 訊 非 常 可 靠 或 可 靠, 認 為 非 常 不 可 靠 或 不 可 靠 的 受 訪 者 有 13.6% 表 34: 對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信 任 1- 政 府 網 站 上 提 供 的 資 訊 可 不 可 靠 F4-3 請 問, 您 認 為 政 府 網 站 上 提 供 的 資 訊 可 不 可 靠?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手 機 APP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493) (n=454) (n=355) (n=471) (n=1,104) 非 常 不 可 靠 22 (3.1%) 6 (1.2%) 28 (6.2%) 4 (1.1%) 5 (1.1%) 31 (2.8%) 不 可 靠 73 (10.5%) 43 (8.7%) 88 (19.4%) 26 (7.3%) 21 (4.5%) 151 (13.7%) 可 靠 445 (63.9%) 344 (69.8%) 248 (54.6%) 260 (73.2%) 365 (77.5%) 745 (67.5%) 非 常 可 靠 71 (10.1%) 82 (16.6%) 33 (7.3%) 49 (13.8%) 44 (9.3%) 44 (4.0%) 不 知 道 86 (12.3%) 18 (3.4%) 57 (12.6%) 16 (4.5%) 36 (7.6%) 133 (12.0%)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35

17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35 為 相 不 相 信 政 府 透 過 網 路 就 能 處 理 好 事 情, 民 眾 不 一 定 要 親 自 到 政 府 機 關 的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54% 受 訪 者 非 常 相 信 或 相 信 民 眾 不 一 定 要 親 自 到 政 府 機 關 就 能 辦 好 事 情, 非 常 不 相 信 或 不 相 信 的 受 訪 者 有 42.2% 表 35: 對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信 任 2- 透 過 網 路 就 能 處 理 好 事 情 F4-2 請 問, 您 相 不 相 信 政 府 透 過 網 路 就 能 處 理 好 事 情, 民 眾 不 一 定 要 親 自 到 政 府 機 關 去?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手 機 APP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493) (n=454) (n=355) (n=471) (n=1,104) 非 常 不 相 信 65 (9.4%) 37 (7.5%) 32 (7.0%) 9 (2.5%) 5 (1.1%) 58 (5.3%) 不 相 信 228 (32.8%) 157 (31.8%) 113 (24.9) 51 (14.4%) 83 (17.6%) 266 (24.1%) 相 信 310 (44.5%) 237 (48.1%) 245 (54.0%) 246 (69.3%) 323 (68.6%) 648 (58.7%) 非 常 相 信 66 (9.5%) 51 (10.3%) 31 (6.8%) 45 (12.7%) 41 (8.7%) 54 (4.9%) 不 知 道 26 (3.7%) 11 (2.2%) 33 (7.3%) 4 (1.1%) 19 (4.0%) 78 (7.1%)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36

179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二 自 我 發 展 價 值 面 向 的 國 情 狀 態 本 計 畫 的 自 我 發 展 面 向 包 含 :(1) 教 育 學 習 ( 2) 經 濟 發 展 (3) 就 業 機 會 三 個 指 標, 以 下 將 分 別 針 對 這 三 個 指 標 下 的 主 觀 性 指 標 的 各 種 調 查 結 果 進 行 討 論 ( 一 ) 教 育 學 習 本 計 畫 有 關 教 育 學 習 的 指 標 包 括 兩 個 題 目 表 36 為 多 久 一 次 利 用 網 路 來 查 證 資 料 的 頻 率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14.4% 受 訪 者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有 15.9% 受 訪 者 每 天 都 用,35.2% 受 訪 者 每 週 都 用, 13.4% 受 訪 者 每 月 都 用, 12.0% 受 訪 者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8.7% 從 來 沒 有 利 用 網 路 來 查 證 資 料 表 36: 教 育 學 習 1- 利 用 網 路 來 查 證 資 料 的 頻 率 G1-2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利 用 網 路 來 查 證 資 料?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從 來 沒 有 61 (8.7%) 8 (2.3%) 11 (2.3%) 30 (2.7%)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84 (12.0%) 18 (5.1%) 44 (9.3%) 113 (10.2%) 每 月 都 用 每 週 都 用 93 (13.4%) 245 (35.2%) 63 (17.7%) 106 (29.9%) 80 (17.0%) 108 (22.9%) 253 (22.9%) 341 (30.9%) 每 天 都 用 110 (15.9%) 106 (29.9%) 154 (32.7%) 236 (21.4%)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100 (14.4%) 48 (13.5%) 57 (12.1%) 89 (8.1%)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3 (0.5%) 6 (1.7%) 17 (3.6%) 42 (3.8%) 137

18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表 37 為 多 久 一 次 利 用 網 路 來 上 課 或 接 受 工 作 訓 練 的 頻 率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1.1% 受 訪 者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有 2.5% 受 訪 者 每 天 都 用,6.4% 受 訪 者 每 週 都 用,10.3% 受 訪 者 每 月 都 用, 17.6% 受 訪 者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62.1% 從 來 沒 有 利 用 網 路 來 上 課 或 接 受 工 作 訓 練 表 37: 教 育 學 習 2- 利 用 網 路 上 課 或 接 受 工 作 訓 練 的 頻 率 G1-4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利 用 網 路 上 課 或 接 受 工 作 訓 練?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從 來 沒 有 432 (62.1%) 91 (25.6%) 108 (22.9%) 395 (35.8%)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每 月 都 用 123 (17.6%) 72 (10.3%) 130 (36.6%) 68 (19.2%) 150 (31.8%) 93 (19.7%) 302 (27.4%) 181 (16.4%) 每 週 都 用 44 (6.4%) 30 (8.5%) 68 (14.4%) 106 (9.6%) 每 天 都 用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17 (2.5%) 8 (1.1%)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4.2%) 7 (2.0%) 14 (3.9%) 21 (4.5%) 6 (1.3%) 25 (5.3%) 44 (4.0%) 17 (1.5%) 59 (5.3%)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38

181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 二 ) 經 濟 發 展 在 經 濟 發 展 指 標 上, 本 計 畫 共 設 計 了 6 道 題 目 表 38 為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在 網 路 查 詢 商 品 資 訊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8.1% 受 訪 者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有 8.0% 受 訪 者 每 天 都 會,39.3% 受 訪 者 每 週 都 會, 17.5% 受 訪 者 每 月 都 會, 14.1% 受 訪 者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12.5% 從 來 沒 有 在 網 路 上 查 詢 商 品 資 訊 表 38: 經 濟 發 展 1- 在 網 路 上 查 詢 商 品 資 訊 的 頻 率 G2-5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在 網 路 上 查 詢 商 品 資 訊?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從 來 沒 有 % 6 (1.7%) 6 (1.3%) 25 (2.3%)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 40 (11.3%) 63 (13.4%) 156 (14.1%) 每 月 都 會 % 99 (27.9%) 135 (28.7%) 337 (30.5%) 每 週 都 會 % 124 (34.9%) 148 (31.4%) 356 (32.2%) 每 天 都 會 % 60 (16.9%) 86 (18.3%) 156 (14.1%)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 16 (4.5%) 22 (4.7%) 42 (3.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3 0.5% 10 (2.8%) 11 (2.3%) 32 (2.9%)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39

18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39 為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在 網 路 上 買 東 西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0.2% 受 訪 者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有 0.1% 受 訪 者 每 天 都 會, 10.2% 受 訪 者 每 週 都 會, 31.0% 受 訪 者 每 月 都 會, 28.9% 受 訪 者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29.7% 從 來 沒 有 在 網 路 上 買 東 西 表 39: 經 濟 發 展 2- 透 過 網 路 買 東 西 的 頻 率 G2-1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在 網 路 上 買 東 西 ( 不 包 括 付 上 網 費 水 電 費 瓦 斯 費 電 話 費 學 費 或 繳 稅 )?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APP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1046) (n=859) (n=355) (n=471) (n=1,104) 從 來 沒 有 206 (29.7%) 264 (25.2%) 115 (13.4%) 22 (6.2%) 54 (11.5%) 38 (3.4%)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201 (28.9%) 300 (28.7%) 274 (31.9%) 148 (41.7%) 186 (39.5%) 400 (36.2%) 每 月 都 會 216 (31.0%) 357 (34.1%) 302 (35.2%) 147 (41.4%) 144 (30.6%) 466 (42.2%) 每 週 都 會 71 (10.2%) 114 (10.9%) 57 (6.6%) 21 (5.9%) 59 (12.5%) 125 (11.3%) 每 天 都 會 1 (0.1%) 8 (0.8%) 34 (4.0%) 6 (1.7%) 4 (0.8%) 35 (3.2%)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2 (0.2%) 1 (0.1%) 19 (2.2%) 3 (0.8%) 1 (0.2%) 9 (0.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 2 (0.2%) 58 (6.8%) 8 (2.3%) 23 (4.9%) 31 (2.8%)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40

183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表 40 為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拍 賣 東 西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0.3% 受 訪 者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有 0.1% 受 訪 者 每 天 都 用,1.0% 受 訪 者 每 週 都 用,3.0% 受 訪 者 每 月 都 用, 12.3% 受 訪 者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83.4% 從 來 沒 有 透 過 網 路 拍 賣 東 西 表 40: 經 濟 發 展 3- 透 過 網 路 拍 賣 東 西 的 頻 率 G2-7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拍 賣 東 西?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從 來 沒 有 581 (83.4%) 167 (47.0%) 219 (46.5%) 369 (33.4%)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85 (12.3%) 116 (32.7%) 143 (30.4%) 360 (32.6%) 每 月 都 會 21 (3.0%) 52 (14.6%) 64 (13.6%) 216 (19.6%) 每 週 都 會 7 (1.0%) 4 (1.1%) 20 (4.2%) 79 (7.2%) 每 天 都 會 1 (0.1%) 2 (0.6%) 6 (1.3%) 30 (2.7%)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2 (0.3%) 1 (0.3%) 1 (0.2%) 7 (0.6%)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3.7%) 18 (3.8%) 43 (3.9%)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41

18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41 為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訂 車 票 旅 館 或 機 票 之 頻 率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2.4% 受 訪 者 每 週 都 會,14.0% 受 訪 者 每 月 都 會, 41.2% 受 訪 者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42.3% 從 來 沒 有 透 過 網 路 訂 車 票 旅 館 或 機 票 表 41: 經 濟 發 展 4- 用 網 路 訂 車 票 旅 館 或 機 票 的 頻 率 G2-3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訂 車 票 旅 館 或 機 票?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從 來 沒 有 294 (42.3%) 31 (8.7%) 65 (13.8%) 170 (15.4%)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287 (41.2%) 228 (64.2%) 270 (57.3%) 602 (54.5%) 每 月 都 會 97 (14.0%) 72 (20.3%) 86 (18.3%) 197 (17.8%) 每 週 都 會 17 (2.4%) 每 天 都 會 -- 5 (1.4%) 4 (1.1%)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0 (0.1%) 15 (4.2%) 16 (3.4%) 3 (0.6%) 1 (0.2%) 30 (6.4%) 53 (4.8%) 17 (1.5%) 7 (0.6%) 58 (5.3%) 142

185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表 42 為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繳 帳 單 之 頻 率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0.8% 受 訪 者 每 週 都 會,15.7% 受 訪 者 每 月 都 會, 7.9% 受 訪 者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75.6% 受 訪 者 從 來 沒 有 透 過 網 路 繳 帳 單 表 42: 經 濟 發 展 5- 用 網 路 來 繳 帳 單 的 頻 率 G2-2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來 繳 帳 單?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從 來 沒 有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每 月 都 會 每 週 都 會 526 (75.6%) 55 (7.9%) 109 (15.7%) 6 (0.8%) 每 天 都 會 (36.9%) 94 (26.5%) 116 (32.7%) 5 (1.4%) 3 (0.8%) 182 (38.6%) 126 (26.8%) 132 (28.0%) 13 (2.8%) 5 (1.1%) 每 天 多 次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6 (1.7%) 13 (2.8%) 415 (37.6%) 237 (21.5%) 348 (31.5%) 37 (3.4%) 19 (1.7%) 8 (0.7%) 40 (3.6%) 143

18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43 為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網 路 銀 行 處 理 金 融 帳 戶 之 頻 率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0.5% 受 訪 者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有 1.0% 受 訪 者 每 天 都 用, 10.2% 受 訪 者 每 週 都 用, 17.2% 受 訪 者 每 月 都 用,7.6% 受 訪 者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63.5% 從 來 沒 有 使 用 網 路 銀 行 處 理 金 融 帳 戶 表 43: 經 濟 發 展 6- 使 用 網 路 銀 行 處 理 金 融 帳 戶 的 頻 率 G2-8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網 路 銀 行 來 處 理 您 的 金 融 帳 戶?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從 來 沒 有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每 月 都 用 每 週 都 用 每 天 都 用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442 (63.5%) 53 (7.6%) 120 (17.2%) 71 (10.2%) 7 (1.0%) 3 (0.5%) (32.7%) 68 (19.2%) 113 (31.8%) 43 (12.1%) 8 (2.3%) 2 (0.6%) 5 (1.4%) 124 (26.3%) 106 (22.5%) 157 (33.3%) 50 (10.6%) 17 (3.6%) 5 (1.1%) 12 (2.5%) 252 (22.8%) 209 (18.9%) 401 (36.3%) 159 (14.4%) 39 (3.5%) 14 (1.3%) 30 (2.7%)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44

187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 三 ) 就 業 機 會 表 44 為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找 尋 工 作 資 訊 或 投 遞 履 歷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0.4% 受 訪 者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有 1.2% 受 訪 者 每 天 都 用,1.9% 受 訪 者 每 週 都 用,4.5% 受 訪 者 每 月 都 用, 34.2% 受 訪 者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57.6% 從 來 沒 有 透 過 網 路 找 尋 工 作 資 訊 或 投 遞 履 歷 表 44: 就 業 機 會 1- 透 過 網 路 找 尋 工 作 資 訊 或 投 遞 履 歷 的 頻 率 G3-1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找 尋 工 作 資 訊 或 投 遞 履 歷? 選 項 從 來 沒 有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每 月 都 用 每 週 都 用 每 天 都 用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57.6%) (35.8%) (34.4%) (17.5%) (34.2%) (43.1%) (37.8%) (48.6%) (4.5%) (7.6%) (7.9%) (13.3%) (1.9%) (2.5%) (4.2%) (5.3%) (1.2%) (1.4%) (3.4%) (2.7%) (0.4%) (0.3%) (0.8%) (1.0%) 1 (0.1%) 33 (9.3%) 54 (11.5%) 116 (10.5%) 145

18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三 生 活 品 質 價 值 面 向 的 國 情 狀 態 生 活 品 質 面 向 包 括 :( 1 ) 休 閒 娛 樂 ( 2 ) 人 際 關 係 ( 包 含 網 絡 ) (3) 健 康 (4) 生 活 滿 意 度 ( 包 含 安 全 ) 四 個 指 標, 以 下 將 分 別 針 對 這 四 個 主 觀 性 指 標 的 調 查 結 果 進 行 討 論 ( 一 ) 休 閒 娛 樂 休 閒 娛 樂 指 標 包 括 3 道 題 目 首 先, 表 45 為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利 用 網 路 搜 尋 藝 文 資 訊 或 活 動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1.5% 受 訪 者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有 3.0% 受 訪 者 每 天 都 用,17.9% 受 訪 者 每 週 都 用, 26.7% 受 訪 者 每 月 都 用, 23.4% 受 訪 者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27.5% 從 來 沒 有 利 用 網 路 搜 尋 藝 文 資 訊 或 活 動 表 45: 休 閒 娛 樂 1- 利 用 網 路 搜 尋 藝 文 資 訊 或 活 動 的 頻 率 H1-1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利 用 網 路 搜 尋 藝 文 資 訊 或 活 動? 選 項 從 來 沒 有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每 月 都 用 每 週 都 用 每 天 都 用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電 話 調 查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27.5%) (3.7%) (5.7%) (13.4%) (23.4%) (39.4%) (31.6%) (38.9%) (26.7%) (34.4%) (32.7%) (27.4%) (17.9%) (14.1%) (15.9%) (11.1%) (3.0%) (3.7%) (8.5%) (3.3%) (1.5%) (1.1%) (1.1%) (1.1%) 13 (3.7%) 21 (4.5%) 55 (5.0%) 146

189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表 46 為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觀 賞 網 路 上 的 影 音 資 料 或 從 事 線 上 遊 戲 等 娛 樂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24.3% 受 訪 者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有 18.7% 受 訪 者 每 天 都 用,30.6% 受 訪 者 每 週 都 用, 7.9% 受 訪 者 每 月 都 用, 6.3% 受 訪 者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12.0% 從 來 沒 有 觀 賞 網 路 上 影 音 資 料 或 從 事 線 上 遊 戲 等 娛 樂 表 46: 休 閒 娛 樂 2- 觀 賞 網 路 上 影 音 資 料 從 事 線 上 遊 戲 的 頻 率 H1-2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觀 賞 網 路 上 的 影 音 資 料 或 從 事 線 上 遊 戲 等 娛 樂? 選 項 從 來 沒 有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每 月 都 用 每 週 都 用 每 天 都 用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網 路 調 查 -EGOV 網 路 調 查 電 話 調 查 - Google NCCU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12.0%) (3.7%) (4.9%) (2.9%) (6.3%) (16.1%) (13.4%) (9.6%) (7.9%) (20.0%) (27.2%) (20.9%) (30.6%) (30.1%) (25.3%) (29.1%) (18.7%) (21.1%) (22.3%) (26.9%) 169 (24.3%) 1 (0.1%) 26 (7.3%) 6 (1.7%) 24 (5.1%) 9 (1.9%) 93 (8.4%) 24 (2.2%) 147

19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47 為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在 網 路 上 瀏 覽 旅 遊 資 訊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3.4% 受 訪 者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有 3.0% 受 訪 者 每 天 都 用, 23.4% 受 訪 者 每 週 都 用, 25.6% 受 訪 者 每 月 都 用, 27.9% 受 訪 者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16.8% 從 來 沒 有 在 網 路 上 瀏 覽 旅 遊 資 訊 表 47: 休 閒 娛 樂 3- 在 網 路 上 瀏 覽 旅 遊 資 訊 的 頻 率 H1-4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在 網 路 上 瀏 覽 旅 遊 資 訊? 選 項 從 來 沒 有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每 月 都 用 每 週 都 用 每 天 都 用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網 路 調 查 - Google NCCU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16.8%) (3.1%) (3.4%) (6.0%) (27.9%) (31.0%) (28.7%) (30.0%) (25.6%) (33.8%) (32.3%) (33.7%) (23.4%) (21.4%) (21.9%) (19.2%) (3.0%) (6.8%) (9.3%) (5.3%) (3.4%) (1.7%) (1.5%) (1.7%) 8 (2.3%) 14 (3.0%) 46 (4.2%) 148

191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 二 ) 人 際 關 係 本 指 標 透 過 6 道 題 目 來 測 量 透 過 網 路 經 營 人 際 關 係 之 情 形 表 48 為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在 社 群 網 站 上 張 貼 訊 息 或 留 言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10.5% 受 訪 者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有 6.5% 受 訪 者 每 天 都 用, 29.2% 受 訪 者 每 週 都 用, 15.9% 受 訪 者 每 月 都 用, 16.9% 受 訪 者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21.0% 從 來 沒 有 在 社 群 網 站 上 張 貼 訊 息 或 留 言 約 三 成 受 訪 者 平 均 每 週 會 在 社 群 網 站 張 貼 訊 息 或 留 言, 占 最 高 比 例, 其 次 為 從 來 沒 有, 比 例 約 為 五 分 之 一 表 48: 人 際 關 係 1- 在 社 群 網 站 上 張 貼 訊 息 的 頻 率 Q16E.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會 在 社 群 網 站 上 張 貼 訊 息 或 留 言? 選 項 從 來 沒 有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每 月 都 用 每 週 都 用 每 天 都 用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21.0%) (8.5%) (11.7%) (6.9%) (16.9%) (25.4%) (26.8%) (22.5%) (15.9%) (18.6%) (17.8%) (17.7%) (29.2%) (22.0%) (20.8%) (26.0%) (6.5%) (18.6%) (13.6%) (16.2%) (10.5%) (5.1%) (5.3%) (6.7%) 1 (0.1%) 7 (2.0%) 19 (4.0%) 45 (4.1%) 149

19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49 為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在 網 路 上 張 貼 個 人 作 品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1.6% 受 訪 者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有 1.2% 受 訪 者 每 天 都 用, 17.2% 受 訪 者 每 週 都 用, 21.6% 受 訪 者 每 月 都 用, 22.1% 受 訪 者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36.1% 從 來 沒 有 在 網 路 上 張 貼 個 人 作 品 根 據 電 話 調 查 結 果, 接 近 四 成 的 受 訪 者 從 未 透 過 網 路 張 貼 個 人 作 品, 所 占 比 例 最 高, 其 次 為 每 月 使 用 不 到 一 次 者, 約 有 兩 成 的 受 訪 者, 而 前 述 二 者 之 比 例 相 加 趨 近 六 成, 因 此 整 體 而 言, 民 眾 在 網 路 上 張 貼 個 人 創 作 作 品 之 比 例 和 頻 率 皆 偏 低 表 49: 人 際 關 係 2- 在 網 路 上 張 貼 個 人 作 品 的 頻 率 Q16F.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會 在 網 路 上 張 貼 自 己 的 作 品 ( 譬 如 自 己 做 的 影 片 照 片 文 章 等 等 )? 選 項 從 來 沒 有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每 月 都 用 每 週 都 用 每 天 都 用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電 話 調 查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36.1%) (20.6%) (24.6%) (19.0%) (22.1%) (33.8%) (33.8%) (33.9%) (21.6%) (20.3%) (18.0%) (18.9%) (17.2%) (17.5%) (12.1%) (15.9%) (1.2%) (4.5%) (4.2%) (5.6%) (1.6%) (0.3%) (0.4%) (1.5%) 2 (0.3%) 11 (3.1%) 32 (6.8%) 57 (5.2%) 150

193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表 50 為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在 網 路 上 轉 貼 或 分 享 連 結 作 品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5.8% 受 訪 者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有 6.6% 受 訪 者 每 天 都 用, 28.1% 受 訪 者 每 週 都 用, 16.0% 受 訪 者 每 月 都 用, 17.8% 受 訪 者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25.7% 從 來 沒 有 在 網 路 上 轉 貼 或 分 享 連 結 作 品 依 電 話 調 查 結 果, 將 近 三 成 的 受 訪 者 每 週 會 在 網 路 上 轉 貼 或 分 享 連 結 作 品, 其 次 是 從 來 沒 有 的 受 訪 者, 占 二 成 五 比 例, 整 體 來 看, 從 未 使 用 或 每 週 使 用 的 比 例 相 加 超 過 五 成, 可 見 民 眾 在 網 路 上 進 行 轉 貼 或 分 享 作 品 的 行 為 有 所 差 異 表 50: 人 際 關 係 3- 在 網 路 上 轉 貼 或 分 享 連 結 作 品 的 頻 率 Q16G.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會 在 網 路 上 轉 貼 或 分 享 連 結 作 品 ( 譬 如 其 他 人 做 的 影 片 照 片 文 章 等 等 )? 選 項 從 來 沒 有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每 月 都 用 每 週 都 用 每 天 都 用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179 (25.7%) 124 (17.8%) 111 (16.0%) 195 (28.1%) 46 (6.6%) 40 (5.8%) 0 (0.1%)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41 (11.5%) 119 (33.5%) 70 (19.7%) 71 (20.0%) 30 (8.5%) 12 (3.4%) 12 (3.4%) 69 (14.6%) 145 (30.8%) 86 (18.3%) 92 (19.5%) 45 (9.6%) 13 (2.8%) 21 (4.5%) 122 (11.1%) 304 (27.5%) 246 (22.3%) 223 (20.2%) 132 (12.0%) 25 (2.3%) 52 (4.7%) 151

19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51 為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線 上 通 訊 軟 體 和 別 人 聯 絡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59.7% 受 訪 者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有 23.8% 受 訪 者 每 天 都 用, 9.9% 受 訪 者 每 週 都 用, 1.1% 受 訪 者 每 月 都 用, 1.4% 受 訪 者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4.0% 從 來 沒 有 使 用 線 上 通 訊 軟 體 和 別 人 聯 絡 表 51: 人 際 關 係 4- 使 用 線 上 通 訊 軟 體 和 別 人 聯 絡 的 頻 率 H2-4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線 上 通 訊 軟 體 ( 如 Facebook Messenger Line Skype) 和 別 人 聯 絡? 選 項 從 來 沒 有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每 月 都 用 每 週 都 用 每 天 都 用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4.0%) (3.9%) (3.2%) (2.0%) (1.4%) (2.3%) (4.5%) (3.1%) (1.1%) (3.1%) (3.8%) (7.3%) (9.9%) (9.0%) (10.4%) (10.0%) (23.8%) (44.8%) (51.8%) (41.2%) (59.7%) (36.3%) (25.5%) (35.3%) 1 (0.1%)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 (0.6%) 4 (0.8%) 12 (1.1%) 152

195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表 52 為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網 路 打 電 話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10.8% 受 訪 者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有 10.8% 受 訪 者 每 天 都 用, 27.5% 受 訪 者 每 週 都 用, 12.6% 受 訪 者 每 月 都 用, 19.0% 受 訪 者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19.2% 受 訪 者 則 是 從 來 沒 有 使 用 網 路 打 電 話 表 52: 人 際 關 係 5- 使 用 網 路 打 電 話 的 頻 率 H2-6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網 路 打 電 話?( 此 處 的 用 網 路 打 電 話 包 括 Line What's App Skype 等 ) 選 項 從 來 沒 有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每 月 都 用 每 週 都 用 每 天 都 用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網 路 調 查 - Google NCCU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19.2%) (11.0%) (14.0%) (12.6%) (19.0%) (29.0%) (24.2%) (26.5%) (12.6%) (17.5%) (18.7%) (16.7%) (27.5%) (23.4%) (17.8%) (23.5%) (10.8%) (14.6%) (17.2%) (12.6%) (10.8%) (2.0%) (3.2%) (5.0%) 1 (0.1%)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9 (2.5%) 23 (4.9%) 35 (3.2%) 153

19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53 為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臉 書 (Facebook)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48.7% 受 訪 者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有 20.6% 受 訪 者 每 天 都 用,14.7% 受 訪 者 每 週 都 用,2.5% 受 訪 者 每 月 都 用,2.9% 受 訪 者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10.5% 從 來 沒 有 使 用 臉 書 表 53: 人 際 關 係 6- 使 用 臉 書 (Facebook) 的 頻 率 H2-7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臉 書 (Facebook)? 選 項 從 來 沒 有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每 月 都 用 每 週 都 用 每 天 都 用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10.5%) (7.9%) (5.9%) (3.3%) (2.9%) (5.9%) (5.9%) (5.1%) (2.5%) (3.4%) (8.7%) (6.0%) (14.7%) (11.8%) (13.8%) (14.8%) (20.6%) (37.7%) (44.8%) (41.4%) (48.7%) (32.1%) (19.3%) (28.4%) 1 (0.1%) 4 (1.1%) 7 (1.5%) 12 (1.1%) 154

197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 三 ) 健 康 表 54 為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搜 尋 和 身 體 健 康 相 關 資 訊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3.8% 受 訪 者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有 6.4% 受 訪 者 每 天 都 用, 有 24.4% 受 訪 者 每 週 都 用,22.8% 受 訪 者 每 月 都 用, 24.6% 受 訪 者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17.6% 從 來 沒 有 透 過 網 路 搜 尋 和 身 體 健 康 相 關 資 訊 表 54: 健 康 - 透 過 網 路 搜 尋 和 身 體 健 康 有 關 資 訊 的 頻 率 H3-1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搜 尋 和 身 體 健 康 有 關 的 資 訊, 例 如 醫 療 衛 生 相 關 知 識 網 路 掛 號 等? 選 項 從 來 沒 有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每 月 都 用 每 週 都 用 每 天 都 用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17.6%) (2.0%) (2.8%) (4.7%) (24.6%) (32.1%) (24.4%) (29.5%) (22.8%) (35.2%) (36.9%) (34.1%) (24.4%) (18.0%) (22.1%) (20.0%) (6.4%) (8.5%) (7.4%) (5.7%) (3.8%) (1.7%) (1.5%) (1.6%) 3 (0.5%)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9 (2.5%) 23 (4.9%) 48 (4.3%) 155

19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 四 ) 生 活 滿 意 度 ( 包 含 安 全 ) 表 55 為 網 路 時 代 生 活 快 樂 程 度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33.5% 受 訪 者 認 為 若 生 活 當 中 沒 有 網 路 會 比 以 前 快 樂 很 多 或 比 以 前 快 樂 一 些, 認 為 比 以 前 不 快 樂 很 多 或 比 以 前 不 快 樂 一 些 的 受 訪 者 有 52.8% 表 55: 生 活 滿 意 度 - 網 路 後 生 活 後 的 快 樂 程 度 變 化 H4-1 如 果 沒 有 網 路, 您 的 生 活 會 變 得 比 較 快 樂 還 是 比 較 不 快 樂? 選 項 比 以 前 不 快 樂 很 多 比 以 前 不 快 樂 一 些 比 以 前 快 樂 一 些 比 以 前 快 樂 很 多 不 知 道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手 機 APP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Google NCCU (n=696) (n=1,046) (n=859) (n=355) (n=471) (n=1,104) 126 (18.1%) 242 (34.7%) 176 (25.3%) 57 (8.2%) 96 (13.7%) 179 (17.1%) 385 (36.8%) 248 (23.7%) 97 (9.3%) 137 (13.1%)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32 (15.4%) 232 (27.0%) 222 (25.8%) 84 (9.8%) 189 (22.0%) 26 (7.3%) 103 (29.0%) 104 (29.3%) 29 (8.2%) 93 (26.2%) 54 (11.5%) 145 (30.8%) 127 (27.0%) 34 (7.2%) 111 (23.6%) 132 (12.0%) 435 (39.4%) 274 (24.8%) 46 (4.2%) 217 (19.7%) 156

199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第 四 節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正 向 意 見 變 化 趨 勢 本 節 匯 整 了 近 三 年 電 話 調 查 數 據 之 資 料, 比 較 每 一 個 題 目 指 標 中 正 向 意 見 佔 該 年 度 受 訪 者 的 百 分 比, 藉 此 討 論 近 三 年 數 位 國 情 的 變 化 趨 勢 所 謂 正 向 意 見 百 分 比, 指 的 是 在 態 度 類 型 題 目 當 中 正 向 表 述 的 比 例, 例 如, 若 題 目 答 項 若 是 非 常 不 滿 意 不 滿 意 滿 意 非 常 滿 意, 將 滿 意 與 非 常 滿 意 兩 者 之 有 效 百 分 比 相 加, 即 是 該 題 正 向 意 見 百 分 比 ; 另 外, 在 行 為 頻 率 題 目 當 中, 正 向 意 見 則 是 將 具 有 較 高 該 行 為 頻 率 的 比 例 相 加 後, 成 為 正 向 百 分 比, 例 如, 若 答 項 為 從 來 沒 有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每 月 都 用 每 週 都 用 每 天 都 用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將 每 週 都 用 每 天 都 用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三 者 之 有 效 百 分 比 相 加, 即 是 該 題 正 向 意 見 百 分 比, 依 此 類 推 接 下 來, 本 節 將 分 就 電 話 調 查 與 手 機 調 查 的 操 作 性 價 值 社 會 性 價 值 政 治 性 價 值 近 三 年 的 變 化 做 討 論 一 電 話 調 查 - 操 作 性 價 值 由 圖 17 內 容 可 知, 民 眾 對 於 政 府 使 用 資 訊 通 訊 科 技 後, 您 辦 事 情 的 手 續 是 變 簡 單 還 是 變 麻 煩 (A4-4) 以 及 對 政 府 在 網 站 上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滿 不 滿 意 ( B1-2) 方 面, 正 向 意 見 雖 在 2014 年 優 於 2013 年, 但 2015 年 些 微 下 降, 流 程 簡 化 滿 意 度 自 2014 年 76.6% 下 降 至 2015 年 的 75.6%, 服 務 滿 意 度 自 2014 年 75.7% 下 降 至 2015 年 的 73.6% 對 政 府 網 站 中 提 供 給 民 眾 的 資 訊 滿 不 滿 意 ( B1-1) 方 面 則 反 彈 上 揚, 自 2014 年 66.4% 上 升 至 2015 年 的 75.1% 157

20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100.0% 90.0% 80.0%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0% 66.48% 76.67% 75.60% 75.11% 75.10% 75.79% 73.60% 69.06% 61.13% A4-4 流 程 簡 化 B1-1 政 府 網 站 提 供 資 訊 B1-2 政 府 網 站 提 供 服 務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圖 17: 歷 年 電 話 調 查 操 作 性 價 值 正 向 意 見 變 化 趨 勢 158

201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二 電 話 調 查 - 政 治 性 價 值 在 政 治 性 價 值 當 中, 由 圖 18 可 以 發 現, 民 眾 對 於 透 明 與 課 責 價 值 面 向 的 國 情 狀 態 當 中 的 在 政 府 網 站 上 搜 尋 到 法 律 規 定 的 內 容, 容 不 容 易 ( C1-3) 以 及 在 政 府 網 站 上 搜 尋 到 政 府 政 策 的 內 容, 容 不 容 易 (C1-4) 正 向 意 見 並 無 顯 著 升 降, 可 不 可 以 從 網 路 上 查 到 政 府 線 上 服 務 的 處 理 進 度 (C2-2) 則 是 自 2014 年 47.3% 上 升 至 2015 年 的 52.5%, 如 果 您 對 政 府 所 提 供 的 網 路 線 上 服 務 有 疑 問 時, 您 容 不 容 易 找 得 到 業 務 負 責 人 ( 承 辦 人 ) 協 助 處 理 ( C3-1) 方 面, 正 向 意 見 則 是 自 2014 年 47.9% 降 低 至 2015 年 的 45.8% 100.0% 90.0% 80.0%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0% 73.74% 59.61% 64.77% 58.90% 50.40% 52.50% 49.22% 47.33% 47.97% 45.80% 39.23% C1-3 政 治 透 明 - 法 規 C1-4 政 治 透 明 - 政 策 24.93% C2-2 行 政 透 明 C3-1 行 政 課 則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圖 18: 歷 年 電 話 調 查 政 治 性 價 值 ( 透 明 與 課 責 ) 正 向 意 見 變 化 趨 勢 159

20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公 民 參 與 價 值 面 向 的 國 情 狀 態 方 面, 常 不 常 透 過 網 路 社 群 將 您 覺 得 重 要 的 公 共 問 題 傳 給 其 他 人 (D1-1) 自 2014 年 28.9% 成 長 至 2015 年 的 36.3%, 常 不 常 透 過 政 府 網 站 做 線 上 申 請 (D2-2) 自 2014 年 27.2% 成 長 至 2015 年 的 31.4%, 詢 問 民 眾 因 為 很 多 民 眾 在 用 網 路, 政 府 官 員 更 在 乎 民 眾 的 想 法 ( D3-3) 以 及 在 使 用 網 路 後, 人 民 能 夠 更 加 了 解 政 治 ( Q9C) 之 題 目 正 向 意 見 百 分 比 亦 雙 雙 成 長, 前 者 自 2014 年 58.8% 成 長 至 2015 年 的 66.5%, 後 者 自 2014 年 48.7% 成 長 至 2015 年 的 57.0% 此 分 類 項 目 僅 有 詢 問 民 眾 常 不 常 在 網 路 討 論 區 提 出 對 當 前 大 家 關 心 問 題 的 看 法 ( D1-3) 表 現 些 微 下 跌, 自 2014 年 13.6% 下 跌 至 2015 年 的 12.9% 100.0% 90.0% 80.0%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0% 27.20% 28.95% 36.30% 35.26% 31.40% 23.79% 13.59% 12.07% 12.90% D1-1 社 群 網 站 傳 遞 公 共 議 題 D1-3 網 路 討 論 公 共 問 題 D2-2 政 府 網 站 線 上 申 請 66.50% 58.87% 54.21% D3-3 網 路 政 治 - 官 員 了 解 民 意 57.00% 48.72% 0.00% Q9C 網 路 政 治 - 上 網 了 解 政 治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圖 19: 歷 年 電 話 調 查 政 治 性 價 值 ( 公 民 參 與 ) 正 向 意 見 變 化 趨 勢 160

203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三 電 話 調 查 - 社 會 性 價 值 在 社 會 性 價 值 方 面, 因 為 題 數 眾 多, 本 計 畫 依 照 主 題 分 拆 成 數 張 圖 表, 以 利 分 辨 各 類 型 題 目 變 動 趨 勢 ( 一 ) 信 任 價 值 面 向 的 國 情 變 化 網 路 信 任 方 面, 圖 20 顯 示, 您 認 為 從 網 路 上 認 識 的 朋 友 可 不 可 以 信 任 (F3-2) 以 及 您 認 為 網 路 上 的 資 訊 ( 臺 語 : 消 息 ) 有 多 少 是 可 以 相 信 的 信 任 度 普 遍 偏 低 且 有 下 降 趨 勢 ( F3-5), 前 者 自 2014 年 6.8% 下 跌 至 2015 年 的 6.1%, 後 者 自 2014 年 22.2% 下 跌 至 2015 年 的 17.0% 但 在 您 擔 不 擔 心 政 府 監 看 您 在 網 路 上 的 一 舉 一 動 (Q21F) 以 及 您 擔 不 擔 心 政 府 之 外 的 民 間 企 業 公 司 監 看 您 在 網 路 上 的 一 舉 一 動 (Q21G) 方 面, 不 擔 心 的 正 面 水 準 有 上 升 趨 勢, 不 擔 心 政 府 監 視 方 面, 自 2014 年 38.7% 上 升 至 2015 年 的 49.5%, 不 擔 心 企 業 監 視 方 面, 自 2014 年 27.2% 上 升 至 2015 年 的 32.4% 50.0% 45.0%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0% 8.24% 6.85% 6.10% 26.67% 22.20% 17.00% F3-2 網 友 信 任 度 F3-5 網 路 資 訊 信 任 度 49.50% 38.73% 32.40% 27.21% 0.00% 0.00% Q21F 政 府 監 視 Q21G 企 業 監 視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圖 20: 歷 年 電 話 調 查 社 會 性 價 值 ( 網 路 信 任 ) 趨 勢 161

20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電 子 化 政 府 信 任 方 面, 圖 21 顯 示, 詢 問 您 相 不 相 信 政 府 透 過 網 路 就 能 處 理 好 事 情, 民 眾 不 一 定 要 親 自 到 政 府 機 關 去 ( F4-2) 以 及 您 認 為 政 府 網 站 上 提 供 的 資 訊 ( 臺 語 : 資 料 ) 可 不 可 靠 (F4-3), 民 眾 正 向 意 見 緩 慢 下 降 前 者 自 2014 年 55.4% 下 降 至 2015 年 的 54.1%, 後 者 自 2014 年 83.5% 下 降 至 2015 年 的 74.0% 100.0% 90.0% 80.0%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0% 85.65% 83.58% 74.00% 56.79% 55.45% 54.10% F4-3 政 府 網 站 資 訊 可 靠 度 F4-2 網 路 申 辦 政 府 服 務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圖 21: 歷 年 電 話 調 查 社 會 性 價 值 ( 電 子 化 政 府 信 任 ) 正 向 意 見 變 化 趨 勢 162

205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 二 ) 自 我 發 展 價 值 面 向 的 國 情 變 化 教 育 學 習 方 面, 圖 22 顯 示,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利 用 網 路 來 查 證 資 料 (G1-2 ) 的 正 向 意 見, 自 2014 年 55.0% 上 揚 至 2015 年 的 65.5%, 但 是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利 用 網 路 上 課 或 接 受 工 作 訓 練 ( G1-4) 成 長 幅 度 並 不 明 顯, 自 2014 年 9.6% 上 升 至 2015 年 的 10.0%, 簡 言 之, 透 過 網 路 方 式 上 課 或 接 受 工 作 訓 練 不 但 不 普 遍, 成 長 幅 度 也 相 對 緩 慢 100.0% 90.0% 80.0%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0% 65.50% 55.00% 49.74% 8.48% 9.58% 10.00% G1-2 網 路 查 資 料 G1-4 網 路 授 課 培 訓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圖 22: 歷 年 電 話 調 查 社 會 性 價 值 ( 教 育 學 習 ) 正 向 意 見 變 化 趨 勢 163

20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經 濟 發 展 方 面, 可 以 發 現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在 網 路 上 查 詢 商 品 資 訊 (G2-5 ) 的 正 向 意 見, 自 2014 年 55.6% 下 跌 至 2015 年 的 55.4%,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在 網 路 上 買 東 西 ( 不 包 括 付 上 網 費 水 電 費 瓦 斯 費 電 話 費 學 費 或 繳 稅 )(G2-1) 的 正 向 意 見, 自 2014 年 9.2% 上 升 至 2015 年 的 10.5%,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拍 賣 東 西 (G2-7) 的 正 向 意 見 自 2014 年 1.5% 微 幅 下 降 至 2015 年 的 1.4%,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訂 車 票 旅 館 或 機 票 (G2-3) 的 正 向 意 見 自 2014 年 2.2% 上 升 至 2015 年 的 2.4%,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來 繳 帳 單 (G2-2) 的 正 向 意 見 自 2014 年 0.4% 上 升 至 2015 年 的 0.8%,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網 路 銀 行 來 處 理 您 的 金 融 帳 戶 (G2-8) 的 正 向 意 見 自 2014 年 8.5% 上 升 至 2015 年 的 11.6%, 綜 觀 而 言 各 項 目 無 明 顯 成 長 就 業 機 會 方 面,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找 尋 工 作 資 訊 或 投 遞 履 歷 (G3-1) 的 比 例 仍 不 高, 自 2014 年 3.9% 下 跌 至 2015 年 的 3.5% 100.0% 90.0% 80.0%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0% G2-5 網 路 查 詢 商 品 G2-1 網 路 購 物 G2-7 網 路 拍 賣 G2-3 網 路 訂 票 G2-2 網 路 繳 費 G2-8 網 路 金 融 G3-1 網 路 就 業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圖 23: 歷 年 電 話 調 查 社 會 性 價 值 ( 經 濟 發 展 ) 趨 勢 ( 本 圖 柱 狀 圖 因 較 為 密 集, 故 不 顯 示 百 分 比 數 值 ) 164

207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 三 ) 生 活 品 質 價 值 面 向 的 國 情 狀 態 休 閒 娛 樂 方 面, 可 以 發 現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利 用 網 路 搜 尋 藝 文 資 訊 或 活 動 (H1-1) 的 正 向 意 見 比 例 自 2014 年 23.9% 下 降 至 2015 年 的 22.4%, 但 是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觀 賞 網 路 的 影 音 資 料 或 從 事 線 上 遊 戲 娛 樂 (H1-2) 的 正 向 意 見 比 例 自 2014 年 67.3% 上 升 至 2015 年 的 73.7%, 而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在 網 路 上 瀏 覽 旅 遊 資 訊 (H1-4) 方 面 雖 然 正 向 意 見 比 例 不 高, 但 仍 自 2014 年 26.9% 上 揚 至 2015 年 的 29.8% 100.0% 90.0% 80.0%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0% 24.76% 23.97% 22.40% H1-1 網 路 搜 尋 藝 文 資 訊 或 活 動 67.81% 67.35% 73.70% 27.67% 26.94% 29.80% H1-2 網 路 娛 樂 H1-4 網 路 瀏 覽 旅 遊 資 訊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圖 24: 歷 年 電 話 調 查 社 會 性 價 值 ( 休 閒 娛 樂 ) 正 向 意 見 變 化 趨 勢 165

20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人 際 關 係 方 面, 可 以 發 現 人 們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會 在 社 群 網 站 上 張 貼 訊 息 或 留 言 (Q16E)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會 在 網 路 上 張 貼 自 己 的 作 品 (Q16F) 以 及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會 在 網 路 上 轉 貼 或 分 享 連 結 作 品 (Q16G) 的 正 向 意 見 頻 率 雖 然 不 高, 但 前 者 自 2014 年 39.3% 上 升 至 2015 年 的 46.2%, 中 者 比 例 自 2014 年 21.9% 不 升 反 降, 下 跌 至 2015 年 的 20.0%, 後 者 則 是 自 2014 年 35.0% 上 升 至 2015 年 的 40.5%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線 上 通 訊 軟 體 和 別 人 聯 絡 (H2-4) 方 面, 正 向 意 見 自 2014 年 86.5% 上 升 至 2015 年 的 93.4%,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網 路 打 電 話?(H2-6) 正 向 意 見 自 2014 年 36.9% 上 升 至 2015 年 的 49.1%,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臉 書 (Facebook) ( H2-7) 的 正 向 意 見 頻 率 亦 有 攀 升 趨 勢, 自 2014 年 78.6% 上 升 至 2015 年 的 84.0% 100.0% 90.0% 80.0%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0% 46.20% 39.31% 21.93% 20.00% 0.00% 0.00% 0.00% Q16E 社 群 網 站 張 貼 訊 息 Q16F 網 路 張 貼 自 創 作 品 40.50% 34.94% Q16G 網 路 轉 貼 分 享 作 品 93.40% 86.45% 77.09% H2-4 使 用 線 上 通 訊 軟 體 36.95% 49.10% 38.97% H2-6 使 用 網 路 電 話 84.00% 78.63% 76.56% H2-7 使 用 Facebook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圖 25: 歷 年 電 話 調 查 社 會 性 價 值 ( 人 際 關 係 ) 正 向 意 見 變 化 趨 勢 166

209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健 康 方 面,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搜 尋 和 身 體 健 康 有 關 的 資 訊 (H3-1) 的 正 向 意 見 頻 率 逐 年 成 長, 自 2014 年 26.6% 成 長 至 2015 年 的 34.6% 如 果 沒 有 網 路, 您 的 生 活 會 變 得 比 較 快 樂 還 是 比 較 不 快 樂 (H4-1) 方 面, 受 訪 者 表 示, 若 生 活 中 沒 有 網 路, 認 為 生 活 會 變 得 比 較 快 樂 的 民 眾 自 2014 年 31.0% 成 長 至 33.5% 50.0% 45.0%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0% 34.60% 33.50% 31.01% 25.44% 26.67% 26.30% H3-1 網 路 搜 尋 健 康 資 訊 H4-1 沒 網 路 是 否 比 較 快 樂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圖 26: 歷 年 電 話 調 查 社 會 性 價 值 ( 健 康 與 生 活 滿 意 度 ) 正 向 意 見 變 化 趨 勢 167

21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四 手 機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方 面, 可 知 手 機 使 用 者 對 於 政 府 網 站 上 提 供 的 資 訊 ( 臺 語 : 資 料 ) 可 不 可 靠 ( F4-3) 與 相 不 相 信 政 府 透 過 網 路 就 能 處 理 好 事 情, 民 眾 不 一 定 要 親 自 到 政 府 機 關 去 ( F4-2) 方 面, 感 到 滿 意, 其 趨 勢 為 止 跌 反 彈 樣 態, 前 者 可 靠 度 自 2014 年 67.9% 成 長 至 2015 年 的 86.4%, 後 者 則 自 2014 年 45.5% 成 長 至 2015 年 的 58.4% 在 網 路 購 物 與 生 活 滿 意 度 方 面, 詢 問 受 訪 者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在 網 路 上 買 東 西 ( 不 包 括 付 上 網 費 水 電 費 瓦 斯 費 電 話 費 學 費 或 繳 稅 )(G2-1) 之 頻 率 自 2014 年 7.3% 反 彈 上 揚 至 2015 年 的 11.8% 詢 問 如 果 沒 有 網 路, 您 的 生 活 會 變 得 比 較 快 樂 還 是 比 較 不 快 樂 ( H4-1 ) 的 手 機 調 查 受 訪 者 自 2014 年 25.0% 增 加 至 2015 年 的 33.0% 100.0% 90.0% 80.0%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0% 79.80% 67.90% F4-3 政 府 網 站 資 訊 可 靠 度 86.40% 48.10% 45.50% F4-2 網 路 申 辦 政 府 服 務 58.40% 10.10% 7.30% 11.80%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33.00% 25.00% 21.90% G2-1 網 路 查 資 料 H4-1 沒 有 網 路 是 否 比 較 快 樂 圖 27: 歷 年 手 機 調 查 趨 勢 168

211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第 五 節 網 路 言 論 自 由 與 隱 私 為 了 能 在 網 路 新 興 議 題 上 與 國 際 WIP 調 查 結 果 進 行 比 較, 也 同 時 了 解 我 國 在 相 關 議 題 上 的 情 形, 本 年 度 計 畫 在 原 有 的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上, 新 增 了 網 路 言 論 自 由 網 路 霸 凌 與 網 路 隱 私 相 關 題 目, 本 節 將 討 論 相 關 調 查 結 果 一 網 路 霸 凌 / 騷 擾 表 56 為 收 過 色 情 與 言 語 辱 罵 電 郵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23.4% 受 訪 者 是 ( 有 ) 接 收 過 色 情 與 言 語 辱 罵 電 郵, 有 76.4% 受 訪 者 回 應 否 ( 沒 有 ),0.1% 受 訪 者 不 知 道 自 己 是 否 曾 經 接 收 過 色 情 與 言 語 辱 罵 電 郵 表 56: 網 路 霸 凌 / 騷 擾 1- 收 過 色 情 與 言 語 辱 罵 電 郵 Q8A 請 問, 過 去 一 年 中, 您 是 否 曾 經 收 過 色 情 騷 擾 或 言 語 辱 罵 的 電 子 郵 件?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是 163 (23.4%) 205 (57.7%) 257 (54.6%) 660 (59.8%) 否 532 (76.4%) 137 (38.6%) 188 (39.9%) 366 (33.2%) 不 知 道 1 (0.1%) 13 (3.7%) 26 (5.5%) 78 (7.1%)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69

21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57 為 上 網 不 小 心 進 入 色 情 網 站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40.3% 受 訪 者 曾 經 是 ( 有 ) 在 上 網 時 不 小 心 點 進 去 色 情 網 站, 有 59.6% 受 訪 者 回 應 否 ( 沒 有 ),0.1% 受 訪 者 不 知 道 自 己 是 否 曾 經 在 上 網 時 不 小 心 點 進 去 色 情 網 站 表 57: 網 路 霸 凌 / 騷 擾 2- 上 網 不 小 心 進 入 色 情 網 站 Q8F 請 問, 過 去 一 年 中, 您 是 否 曾 經 在 上 網 時 不 小 心 點 進 去 色 情 網 站?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是 281 (40.3%) 149 (42.0%) 220 (46.7%) 614 (55.6%) 否 415 (59.6%) 190 (53.5%) 236 (50.1%) 428 (38.8%) 不 知 道 0 (0.1%) 16 (4.5%) 15 (3.2%) 62 (5.6%)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70

213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表 58 為 生 活 中 遭 到 霸 凌 或 騷 擾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13.0% 受 訪 者 曾 經 是 ( 有 ) 遭 到 網 路 霸 凌 或 騷 擾, 有 80.3% 受 訪 者 回 應 否 ( 沒 有 ) 若 將 本 次 調 查 結 果 與 美 國 網 路 霸 凌 研 究 中 心 得 出 的 34% 英 國 反 霸 凌 聯 盟 得 出 的 25% 以 及 新 加 坡 微 軟 調 查 得 出 的 69% 相 比, 我 國 調 查 結 果 比 起 上 述 國 家 調 查 數 值 都 低, 可 推 論 目 前 臺 灣 網 路 霸 凌 現 象 不 若 其 他 國 家 嚴 重 表 58: 網 路 霸 凌 / 騷 擾 3- 遭 到 網 路 霸 凌 或 騷 擾 Q8G 請 問, 過 去 一 年 中, 您 是 否 曾 經 遭 受 到 網 路 霸 凌 或 網 路 騷 擾?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手 機 APP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1,046) (n=859) (n=355) (n=471) (n=1,104) 是 29 (13.0%) 87 (8.3%) 87 (10.1%) 32 (9.0%) 53 (11.3%) 143 (13.0%) 否 667 (80.3%) 958 (91.6%) 657 (76.5%) 309 (87.0%) 390 (82.8%) 886 (80.3%) 不 知 道 -- 1 (0.1%) 115 (13.4%) 14 (3.9%) 28 (5.9%) 75 (6.8%)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71

21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二 網 路 隱 私 172 表 59 為 擔 心 網 路 隱 私 被 侵 犯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統 計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49.5% 受 訪 者 表 示 非 常 擔 心,29.5% 受 訪 者 表 示 擔 心,12.3%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擔 心,8.5% 受 訪 者 表 示 完 全 不 擔 心,0.2%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知 道 表 59: 網 路 隱 私 1- 擔 心 網 路 隱 私 被 侵 犯 Q14D 請 問, 您 擔 不 擔 心 自 己 的 隱 私 在 網 路 上 被 別 人 侵 犯? 選 項 非 常 擔 心 擔 心 不 擔 心 完 全 不 擔 心 不 知 道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電 話 手 機 手 機 APP 網 路 調 查 -EGOV 網 路 調 查 - 調 查 調 查 調 查 Google NCCU 會 員 (n=696) (n=1,046) (n=859) (n=355) (n=471) (n=1,104) (49.5%) (25.2%) (26.5%) (42.3%) (36.1%) (31.8%) (29.5%) (46.6%) (48.3%) (44.8%) (51.0%) (54.0%) (12.3%) (18.3%) (16.4%) (10.4%) (9.8%) (11.0%) (8.5%) (9.8%) (5.5%) (2.0%) (1.9%) (1.4%) (0.2%) (0.2%) (3.3%) (0.6%) (1.3%) (1.9%)

215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表 60 為 保 護 個 人 網 路 隱 私 積 極 度 之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3.7% 受 訪 者 表 示 非 常 不 積 極, 15.8%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積 極, 44.1% 受 訪 者 表 示 積 極, 34.9% 受 訪 者 表 示 非 常 積 極,1.5%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知 道 表 60: 網 路 隱 私 2- 積 極 保 護 個 人 網 路 隱 私 Q14E 請 問, 您 是 否 積 極 保 護 個 人 網 路 隱 私?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非 常 不 積 極 26 (3.7%) 3 (0.8%) 8 (1.7%) 19 (1.7%) 不 積 極 110 (15.8%) 45 (12.7%) 68 (14.4%) 235 (21.3%) 積 極 307 (44.1%) 197 (55.5%) 268 (56.9%) 609 (55.2%) 非 常 積 極 243 (34.9%) 98 (27.6%) 106 (22.5%) 187 (16.9%) 不 知 道 10 (1.5%) 12 (3.4%) 21 (4.5%) 54 (4.9%)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73

21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61 為 對 網 路 隱 私 掌 握 度 態 度 的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3.8% 受 訪 者 表 示 非 常 不 同 意 可 以 掌 握 自 己 的 隱 私, 11.7%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同 意,37.6% 受 訪 者 表 示 同 意,45.8% 受 訪 者 表 示 非 常 同 意,1.1%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知 道 表 61: 網 路 隱 私 3- 掌 握 網 路 隱 私 Q14H 請 問, 您 同 不 同 意 您 的 個 人 網 路 隱 私 是 在 您 的 掌 握 之 中?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手 機 APP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1,046) (n=859) (n=355) (n=471) (n=1,104) 非 常 不 同 意 27 (3.8%) 49 (4.7%) 56 (6.5%) 17 (4.8%) 20 (4.2%) 35 (3.2%) 不 同 意 82 (11.7%) 75 (7.2%) 194 (22.6%) 98 (27.6%) 127 (27.0%) 321 (29.1%) 同 意 261 (37.6%) 403 (38.5%) 391 (45.5%) 158 (44.5%) 200 (42.5%) 521 (47.2%) 非 常 同 意 318 (45.8%) 511 (48.9%) 172 (20.0%) 66 (18.6%) 95 (20.2%) 143 (13.0%) 不 知 道 8 (1.1%) 8 (0.8%) 46 (5.4%) 16 (4.5%) 29 (6.2%) 84 (7.6%)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74

217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表 62 為 對 政 府 應 更 積 極 網 路 管 制 之 態 度 的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13.2% 受 訪 者 表 示 非 常 不 同 意 政 府 需 要 比 以 前 更 積 極 地 管 制 網 路 上 的 事 情,22.6%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同 意,34.3% 受 訪 者 表 示 同 意,27.1% 受 訪 者 表 示 非 常 同 意,2.7%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知 道 表 62: 網 路 隱 私 4- 認 同 政 府 應 更 積 極 網 路 管 制 Q21E 有 人 說, 政 府 應 該 比 以 前 更 積 極 地 管 制 網 路 上 的 事 情, 請 問 您 同 不 同 意 這 種 說 法?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手 機 APP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1,046) (n=859) (n=355) (n=471) (n=1,104) 非 常 不 同 意 92 (13.2%) 99 (9.5%) 58 (6.8%) 31 (8.7%) 42 (8.9%) 65 (5.9%) 不 同 意 158 (22.6%) 169 (16.2%) 172 (20.0%) 91 (25.6%) 113 (24.0%) 203 (18.4%) 同 意 239 (34.3%) 390 (37.3%) 424 (49.4%) 158 (44.5%) 214 (45.4%) 576 (52.2%) 非 常 同 意 189 (27.1%) 371 (35.5%) 146 (17.0%) 57 (16.1%) 76 (16.1%) 158 (14.3%) 不 知 道 19 (2.7%) 17 (1.6%) 59 (6.9%) 18 (5.1%) 26 (5.5%) 102 (9.2%)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75

21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三 網 路 言 論 自 由 表 63 為 對 能 否 放 心 談 論 政 治 議 題 之 態 度 的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19.7% 受 訪 者 表 示 非 常 不 放 心, 有 35.9%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放 心, 22.3% 受 訪 者 表 示 放 心, 10.8% 受 訪 者 表 示 非 常 放 心,11.3%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知 道 表 63: 網 路 言 論 1- 放 心 談 論 政 治 議 題 Q21A 請 問, 您 會 不 會 放 心 地 談 論 您 對 政 治 議 題 的 看 法?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非 常 不 放 心 137 (19.7%) 54 (15.2%) 71 (15.1%) 125 (11.3%) 不 放 心 249 (35.9%) 193 (54.4%) 271 (57.5%) 499 (45.2%) 放 心 155 (22.3%) 76 (21.4%) 91 (19.3%) 327 (29.6%) 非 常 放 心 75 (10.8%) 10 (2.8%) 8 (1.7%) 48 (4.3%) 不 知 道 79 (11.3%) 22 (6.2%) 30 (6.4%) 105 (9.5%)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76

219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表 64 為 對 網 路 表 達 政 治 看 法 是 安 全 的 之 態 度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23.5% 受 訪 者 表 示 非 常 不 同 意 網 路 表 達 政 治 看 法 是 安 全 的,49.2%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同 意 網 路 表 達 政 治 看 法 是 安 全 的,18.3% 受 訪 者 表 示 同 意,5.5% 受 訪 者 表 示 非 常 同 意, 3.4%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知 道 表 64: 網 路 言 論 2- 網 路 表 達 政 治 看 法 是 安 全 的 Q21B 有 人 說, 在 網 路 上 表 達 自 己 對 政 治 的 看 法, 是 很 安 全 的, 請 問 您 同 不 同 意 這 種 說 法?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非 常 不 同 意 164 (23.5%) 78 (22.0%) 102 (21.7%) 153 (13.9%) 不 同 意 342 (49.2%) 201 (56.6%) 272 (57.7%) 563 (51.0%) 同 意 128 (18.3%) 61 (17.2%) 69 (14.6%) 270 (24.5%) 非 常 同 意 39 (5.5%) 3 (0.8%) 1 (0.2%) 34 (3.1%) 不 知 道 24 (3.4%) 12 (3.4%) 27 (5.7%) 84 (7.6%)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77

22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65 為 對 網 路 能 暢 所 欲 言 批 評 政 府 之 態 度 的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23.3% 受 訪 者 表 示 非 常 不 同 意 網 路 能 暢 所 欲 言 批 評 政 府,43.2%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同 意 網 路 能 暢 所 欲 言 批 評 政 府,21.0% 受 訪 者 表 示 同 意,9.3% 受 訪 者 表 示 非 常 同 意,3.2%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知 道 表 65: 網 路 言 論 3- 網 路 能 暢 所 欲 言 批 評 政 府 Q21C 有 人 說, 民 眾 應 該 要 能 在 網 路 上 暢 所 欲 言 地 批 評 政 府, 請 問 您 同 不 同 意 這 種 說 法?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355) (n=471) (n=1,104) 非 常 不 同 意 162 (23.3%) 56 (15.8%) 70 (17.9%) 105 (9.5%) 不 同 意 300 (43.2%) 140 (39.4%) 230 (48.8%) 435 (39.4%) 同 意 146 (21.0%) 104 (29.3%) 114 (24.2%) 388 (35.1%) 非 常 同 意 65 (9.3%) 45 (12.7%) 32 (6.8%) 84 (7.6%) 不 知 道 22 (3.2%) 10 (2.8%) 25 (5.3%) 92 (8.3%)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78

221 第 五 章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的 國 情 分 析 表 66 為 對 極 端 言 論 在 網 路 上 也 應 受 保 障 之 態 度 次 數 分 布 與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31.6% 受 訪 者 表 示 非 常 不 同 意 極 端 言 論 在 網 路 上 也 應 受 保 障,33.2%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同 意 極 端 言 論 在 網 路 上 也 應 受 保 障, 24.3% 受 訪 者 表 示 同 意, 8.5% 受 訪 者 表 示 非 常 同 意,2.4%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知 道 表 66: 網 路 言 論 4- 極 端 言 論 在 網 路 上 也 應 受 保 障 Q21D 有 人 說, 不 管 自 己 的 想 法 多 麼 極 端, 民 眾 都 應 該 可 以 在 網 路 上 自 由 的 表 達, 請 問 您 同 不 同 意 這 種 說 法? 選 項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手 機 APP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n=696) (n=1,046) (n=859) (n=355) (n=471) (n=1104) 非 常 不 同 意 220 (31.6%) 305 (29.2%) 94 (10.9%) 76 (21.4%) 97 (20.6%) 144 (13.0%) 不 同 意 231 (33.2%) 365 (34.9%) 338 (39.3%) 160 (45.1%) 230 (48.8%) 455 (41.2%) 同 意 169 (24.3%) 277 (36.5%) 322 (37.5%) 91 (25.6%) 110 (23.4%) 368 (33.3%) 非 常 同 意 59 (8.5%) 85 (8.1%) 56 (6.5%) 22 (6.2%) 13 (2.8%) 72 (6.5%) 不 知 道 17 (2.4%) 14 (1.3%) 49 (5.7%) 6 (1.7%) 21 (4.5%) 65 (5.9%)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79

22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180

223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由 於 國 情 調 查 中 的 主 觀 性 指 標 資 料 需 透 過 問 卷 調 查 方 式 取 自 服 務 對 象 ( 社 會 大 眾 ), 因 此 指 標 資 料 的 品 質, 如 代 表 性 正 確 性 與 穩 定 性 等, 相 當 容 易 受 到 調 查 方 法 本 身 特 質 的 影 響, 產 生 調 查 模 式 所 引 起 的 差 異 效 果 ( mode effect) 為 了 提 供 未 來 在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時 方 法 選 擇 的 策 略 建 議, 本 計 畫 除 了 電 話 調 查 之 外, 也 在 主 觀 指 標 當 中 選 擇 部 分 題 目, 透 過 手 機 調 查 民 間 網 路 民 調 公 司 網 路 樣 本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以 及 手 機 APP 調 查 等 方 式 執 行 問 卷, 藉 由 這 些 調 查 方 法 之 間 共 通 題 目 的 比 較, 分 析 不 同 方 法 的 特 質 本 章 將 以 五 種 調 查 方 法 都 有 之 共 同 題 目 作 為 資 料 連 結 點, 進 行 調 查 方 法 涵 蓋 對 象 特 質 以 及 母 群 分 布 的 比 較, 並 對 照 2013 年 2014 年 與 2015 年 電 話 調 查 的 變 動 情 形, 綜 合 提 出 未 來 調 查 方 法 選 擇 的 策 略 建 議 共 同 題 目 除 了 個 人 基 本 屬 性 資 料 ( 性 別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居 住 地 區 ) 之 外, 另 外 包 含 網 路 使 用 情 形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頻 率 手 機 使 用 狀 況 電 話 使 用 狀 況 第 一 節 討 論 不 同 方 法 中, 所 有 受 訪 者 網 路 使 用 情 形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比 例 以 及 人 口 背 景 資 料 差 異 ; 第 二 節 比 較 各 調 查 方 法 樣 本 的 涵 蓋 範 圍 ; 第 三 節 針 對 五 種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的 資 料 信 度 進 行 討 論 ; 第 四 節 則 介 紹 電 話 調 查 與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最 後 第 五 節 將 針 對 執 行 成 本 以 及 資 料 的 特 性 等 面 向, 比 較 調 查 方 法 間 的 差 異 必 須 特 別 說 明 的 是, 不 同 於 前 面 章 節 的 分 析, 由 於 本 章 的 目 的 是 進 行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因 此 所 有 調 查 資 料 除 非 另 有 說 明, 否 則 都 是 使 用 未 加 權 的 原 始 資 料, 以 呈 現 最 原 始 的 隨 機 抽 樣 結 果 181

22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第 一 節 各 調 查 方 法 受 訪 者 的 基 本 資 料 比 較 本 計 畫 前 一 年 度 的 資 料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樣 本, 在 網 路 使 用 情 況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情 形 等 面 向 上 都 有 差 異, 而 產 生 這 些 差 異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受 訪 者 也 會 不 同 本 節 先 以 所 有 成 功 受 訪 者 為 對 象, 分 析 不 同 調 查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受 訪 者, 在 基 本 資 料 上 ( 性 別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與 居 住 地 區 的 分 布 ) 的 差 異 ; 其 後, 再 從 全 部 受 訪 者 中, 區 分 出 網 路 使 用 者, 以 及 從 網 路 使 用 者 中, 再 區 分 出 政 府 機 關 網 站 使 用 者, 進 而 分 析 不 同 調 查 法 能 接 觸 到 的 此 兩 類 受 訪 者, 在 基 本 資 料 上 的 分 布 差 異 一 基 本 資 料 分 布 - 全 部 受 訪 者 首 先, 比 較 所 有 成 功 受 訪 者 在 基 本 資 料 上 的 差 異, 包 含 性 別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與 居 住 地 區 ( 一 ) 性 別 在 成 功 樣 本 的 性 別 比 例 分 布 方 面 ( 表 67), 除 了 以 手 機 為 媒 介 的 調 查 途 徑 之 外, 其 他 不 論 是 哪 一 年 度 或 哪 一 種 方 法 的 調 查, 都 是 比 較 容 易 接 觸 到 女 性 的 受 訪 者 在 手 機 調 查 部 分, 2014 年 的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男 性 比 例 較 女 性 高 12%, 而 2015 年 所 調 查 的 資 料, 差 異 更 擴 大 到 16.6% 至 於 今 年 透 過 手 機 APP 調 查 所 蒐 集 的 樣 本, 男 性 更 比 女 性 多 出 約 25 個 百 分 點 (62.7%-37.3%=25.4%) 182

225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表 67: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整 體 受 訪 者 性 別 調 查 方 法 年 度 男 性 女 性 總 數 * 電 話 調 查 ( 未 加 權 ) (44.8%) 438 (43.7%) 626 (55.2%) 564 (56.3%) 1,134 1, (45.2%) 555 (54.8%) 1,012 手 機 調 查 (56.0%) 703 (58.3%) 441 (44.0%) 502 (41.7%) 1,002 1,205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35.8%) 162 (45.6%) 344 (64.2%) 193 (54.4%) 網 路 調 查 -EGOV (NCCU) (41.2%) 177 (37.6%) 859 (58.8%) 294 (62.4%) 1,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44.3%) 537 (48.6%) 927 (55.7%) 567 (51.4%) 1,663 1,104 手 機 APP 調 查 (62.7%) 320 (37.3%) 859 * 本 表 已 排 除 遺 漏 值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83

22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 二 ) 年 齡 在 年 齡 方 面 ( 表 68), 網 路 調 查 -EGOV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以 及 手 機 APP 調 查 的 受 訪 者, 多 為 30~39 歲 間 的 民 眾, 手 機 調 查 則 以 20~29 歲 的 受 訪 者 居 多 至 於 在 電 話 調 查 方 面, 連 續 三 年 的 資 料 顯 示 多 數 受 訪 者 為 50~59 歲 和 60 歲 及 以 上 者, 落 在 這 兩 個 年 齡 區 間 者 超 過 四 成, 尤 其 是 60 歲 以 上 的 民 眾, 住 宅 電 話 所 接 觸 到 的 樣 本 比 例, 更 是 比 其 他 途 徑 高 出 許 多 由 此 可 見, 不 同 調 查 法 所 接 觸 到 受 的 訪 者, 在 年 齡 上 具 有 相 當 的 差 異 ; 電 話 調 查 的 受 訪 者 多 為 中 高 齡 者, 透 過 手 機 為 媒 介 的 調 查, 是 最 容 易 接 觸 到 15~19 歲 年 輕 族 群 的 方 式, 但 相 對 地, 也 較 無 法 訪 問 到 50~59 歲 和 60 歲 以 上 的 中 高 齡 者 184

227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表 68: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整 體 受 訪 者 年 齡 調 查 方 法 年 度 15~19 歲 20~29 歲 30~39 歲 40~49 歲 50~59 歲 60 歲 以 上 總 數 * 電 話 調 查 ( 未 加 權 )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網 路 調 查 -EGOV (NCCU) (7.1%) 104 (10.4%) 75 (7.4%) 94 (9.4%) 143 (11.9%) 4 (1.0%) 3 (0.8%) 47 (4.6%) 5 (1.1%) 109 (9.6%) 124 (12.4%) 157 (15.5%) 263 (26.2%) 352 (29.2%) 62 (15.0%) 85 (23.9%) 262 (25.4%) 56 (11.9%) 191 (16.8%) 152 (15.2%) 194 (19.2%) 216 (21.6%) 273 (22.7%) 150 (36.3%) 95 (26.8%) 421 (40.8%) 155 (32.9%) 232 (20.5%) 184 (18.4%) 180 (17.8%) 203 (20.3%) 167 (13.9%) 119 (28.8%) 90 (25.4%) 203 (19.7%) 152 (32.3%) 266 (23.5%) 199 (19.9%) 181 (17.9%) 132 (13.2%) 165 (13.7%) 65 (15.7%) 58 (16.3%) 57 (5.5%) 78 (16.6%) 256 (22.6%) 239 (23.9%) 225 (22.2%) 94 (9.4%) 105 (8.7%) 13 (3.1%) 24 (6.8%) 41 (4.0%) 24 (5.1%) 1,134 1,002 1,012 1,002 1, ,

22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調 查 方 法 年 度 15~19 歲 20~29 歲 30~39 歲 40~49 歲 50~59 歲 60 歲 以 上 總 數 *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1.9%) 28 (2.5%) 496 (29.8%) 377 (34.1%) 707 (42.5%) 437 (39.6%) 303 (18.2%) 157 (14.2%) 90 (5.4%) 71 (6.4%) 35 (2.1%) 34 (3.1%) 1,663 1,104 手 機 APP 調 查 (16.5%) 276 (32.1%) 311 (36.2%) 111 (12.9%) 13 (1.5%) 6 (0.7%) 859 * 本 表 已 排 除 遺 漏 值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86

229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 三 ) 教 育 程 度 教 育 程 度 方 面 ( 表 69), 不 論 是 哪 種 調 查 方 法 所 接 觸 的 樣 本, 都 是 以 專 科 大 學 及 以 上 學 歷 的 民 眾 為 主, 至 少 占 了 四 成 以 上, 尤 其 在 網 路 調 查 -EGOV(Google) 更 高 達 89%, 可 能 的 原 因 是 我 的 E 政 府 會 員 多 為 公 務 人 員, 因 此 在 學 歷 上 也 較 偏 高 若 將 電 話 調 查 ( 包 含 2013 年 2014 年 及 2015 年 ) 與 網 路 調 查 ( 包 含 網 路 調 查 -EGOV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 做 比 較, 可 發 現 電 話 調 查 能 接 觸 到 教 育 程 度 較 低 的 民 眾 ( 電 話 調 查 受 訪 者 學 歷 為 小 學 及 以 下 的 比 例 居 所 有 所 有 調 查 之 冠 ), 而 網 路 調 查 方 式 則 幾 乎 不 可 能 接 觸 到 國 初 中 以 下 學 歷 的 受 訪 者 187

23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調 查 方 法 電 話 調 查 ( 未 加 權 )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網 路 調 查 -EGOV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手 機 APP 調 查 188 表 69: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整 體 受 訪 者 教 育 程 度 年 度 * 本 表 已 排 除 遺 漏 值 小 學 及 以 下 145 (12.8% ) 124 (12.6% ) 146 (14.4% ) 48 (4.8%) 62 (5.1%) 3 (0.6%) 4 (1.1%) 32 (2.2%) 4 (0.9%) 12 (0.7%) 13 (1.2%) 8 (0.9%)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國 初 中 高 中 職 專 科 大 學 及 以 上 總 數 * (11.2% (29.3% (46.6%) 1,129 ) (9.0%) (31.0% (47.4%) (12.7% ) 72 (7.2%) 86 (7.1%) 3 (0.6%) 4 (1.1%) 47 (3.2%) 7 (1.5%) 22 (1.3%) 23 (2.1%) 72 (8.4%) ) 310 (30.6% ) 313 (31.2% ) 318 (26.4% ) 53 (9.9%) 31 (8.8%) 232 (15.9) 59 (12.6% ) 225 (13.5% ) 155 (14.1% ) 228 (26.5% ) 428 (42.3%) 1, (56.8%) 1, (61.4%) 1, (89.0%) (89.0%) 353 1,146 (78.7%) 1, (85.1%) 469 1,403 (84.5%) 1, (82.7%) 1, (64.2%) 859

231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 四 ) 居 住 地 區 在 居 住 縣 市 部 分 ( 表 70), 每 一 種 調 查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樣 本, 都 以 居 住 在 北 北 基 地 區 的 民 眾 占 最 高 比 例, 但 這 並 不 表 示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之 間 沒 有 差 異 性 仔 細 比 較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的 資 料 後 便 可 發 現, 相 較 於 其 他 的 調 查 方 法, 網 路 調 查 -EGOV 最 能 接 觸 到 居 住 北 北 基 的 民 眾, 而 且 與 2014 年 的 資 料 相 較,2015 年 北 北 基 受 訪 者 的 比 例 提 升 了 8.4 個 百 分 點 (Google 系 統 ) 這 或 許 是 因 為 我 的 E 政 府 會 員 多 數 是 公 務 員, 而 多 數 政 府 機 關 集 中 在 北 部, 因 此 大 為 提 升 北 北 基 受 訪 者 的 比 例 189

23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70: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整 體 受 訪 者 居 住 地 區 調 查 方 法 年 度 北 北 基 桃 竹 苗 中 彰 投 雲 嘉 南 高 屏 宜 花 東 澎 金 馬 總 數 * 電 話 調 查 ( 未 加 權 ) (30.5%) 297 (29.6%) 307 (30.3%) 157 (13.8%) 141 (14.1%) 153 (15.2%) 249 (22.0%) 214 (21.4%) 195 (19.3%) 157 (13.8%) 156 (15.6%) 148 (14.7%) 181 (16.0%) 155 (15.5%) 159 (15.8%) 40 (3.5%) 37 (3.7%) 44 (4.4%) 4 (0.3%) 2 (0.1%) 5 (0.4%) 1,134 1,002 1,012 手 機 調 查 (32.2%) 379 (31.7%) 121 (12.2%) 192 (16.1%) 236 (23.8%) 235 (19.6%) 138 (13.9%) 183 (15.3%) 138 (13.9%) 165 (13.8%) 34 (3.4%) 39 (3.3%) 4 (0.4%) 3 (0.3%) 990 1,196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42.0%) 179 (50.4%) 82 (15.3%) 44 (12.4%) 69 (12.9%) 40 (11.3%) 70 (13.1%) 44 (12.4%) 70 (13.1%) 37 (10.4%) 18 (3.4%) 10 (2.8%) 2 (0.4%) 1 (0.3%)

233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調 查 方 法 年 度 北 北 基 桃 竹 苗 中 彰 投 雲 嘉 南 高 屏 宜 花 東 澎 金 馬 總 數 * 網 路 調 查 -EGOV (NCCU) (33.4%) 194 (41.2%) 238 (16.3%) 66 (14.0%) 275 (18.8%) 62 (13.2%) 207 (14.2%) 52 (11.0%) 203 (13.9%) 76 (16.1%) 46 (3.1%) 13 (2.8%) 4 (0.3%) 8 (1.7%) 1,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39.9%) 373 (33.8%) 232 (14.0%) 143 (13.0%) 304 (18.3%) 220 (19.9%) 187 (11.2%) 165 (14.9%) 232 (14.0%) 173 (15.7%) 37 (2.2%) 27 (2.4%) 8 (0.4%) 3 (0.3%) 1,663 1,104 手 機 APP 調 查 (26.7%) 160 (18.6%) 168 (19.6%) 130 (15.1%) 139 (16.2%) 31 (3.6%) 2 (0.2%) 859 * 本 表 已 排 除 遺 漏 值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91

23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二 基 本 資 料 分 布 - 網 路 使 用 者 前 一 小 節 的 資 料 顯 示,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受 訪 者, 在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上 有 相 當 的 差 異, 尤 其 是 在 性 別 年 齡 與 教 育 程 度 上 最 為 明 顯 而 本 小 節 則 進 一 步 從 全 部 成 功 樣 本 當 中 區 分 出 網 路 使 用 者, 並 針 對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網 路 使 用 者, 進 行 個 人 網 路 使 用 程 度 與 基 本 資 料 比 較 ( 一 ) 網 路 使 用 程 度 首 先 比 較 電 話 調 查 與 手 機 調 查 兩 種 可 以 接 觸 到 非 網 路 使 用 者 的 調 查 方 式 表 71 顯 示, 電 話 調 查 所 接 觸 到 的 非 網 路 使 用 者 是 最 多 的, 且 比 例 相 當 穩 定, 不 論 是 或 2015 年 的 資 料, 都 有 超 過 三 成 的 非 網 路 使 用 者, 而 近 兩 年 的 手 機 調 查 則 只 有 14.5% 與 13.2% 的 受 訪 者 是 非 網 路 使 用 者 若 比 較 所 有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受 訪 者 之 網 路 使 用 程 度,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以 及 EGOV) 所 得 到 的 樣 本 群 體, 有 九 成 以 上 為 重 度 網 路 使 用 者 ; 手 機 調 查 與 手 機 APP 調 查 的 受 訪 者, 也 有 超 過 七 成 是 重 度 網 路 使 用 者 電 話 調 查 的 重 度 網 路 使 用 者 占 整 體 受 訪 者 比 例 是 所 有 調 查 方 法 中 最 低 的, 以 2015 年 的 資 料 來 看 只 有 58.5%, 但 若 扣 除 掉 非 網 路 使 用 者 (316 位 ) 之 後, 重 度 網 路 使 用 者 (586 位 ) 佔 所 有 網 路 使 用 者 ( =685 位 ) 的 比 例, 也 有 86% 左 右 (586/685=85.5%), 與 其 他 調 查 方 式 的 差 異 不 大 192

235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調 查 方 法 電 話 調 查 ( 未 加 權 )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 EGOV (Google) 網 路 調 查 - EGOV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表 71: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網 路 使 用 程 度 ** 年 度 非 網 路 使 用 者 355 (31.8%) 295 (30.1%) 316 (31.6%) 142 (14.5%) 159 (13.2%) 低 度 使 用 者 80 (7.2%) 51 (5.2%) 44 (4.4%) 73 (7.5%) 70 (5.7%) 25 (4.8%) 3 (0.9%) 92 (6.7%) 14 (3.1%) 49 (3.0%) 21 (1.9%) 中 度 使 用 者 125 (11.2%) 69 (7.0%) 55 (5.5%) 94 (9.6%) 71 (5.9%) 63 (12.1%) 14 (4.0%) 174 (12.7%) 22 (4.7%) 89 (5.5%) 20 (1.8%) 重 度 使 用 者 555 (49.8%) 565 (57.7%) 586 (58.5%) 670 (68.4%) 903 (75.1%) 431 (83.0%) 332 (95.1%) 1,109 (80.7%) 428 (92.2%) 1,477 (91.5%) 1,055 (96.3%) 總 數 * 1, , , , ,615 1,096 手 機 APP 調 查 (14.8%) 70 (8.3%) 651 (76.9%) 847 * 本 表 已 排 除 遺 漏 值 ** 網 路 使 用 程 度 分 為 四 類, 非 網 路 使 用 者 從 不 上 網 ; 低 度 使 用 者 每 週 使 用 網 路 天 數 1-2 天 ( 含 不 到 1 天 者 ); 中 度 使 用 者 每 週 使 用 天 數 為 3-5 天 ; 重 度 網 路 使 用 者 每 週 使 用 接 觸 網 路 天 數 是 6-7 天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93

23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194 ( 二 ) 性 別 若 僅 針 對 網 路 使 用 者 進 行 分 析 ( 表 72), 除 了 手 機 調 查 以 及 手 機 APP 調 查 所 接 觸 到 的 受 訪 者 是 男 性 多 於 女 性 之 外, 其 餘 調 查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成 功 樣 本 都 是 女 性 多 於 男 性 男 女 性 差 距 最 大 的 為 網 路 調 查 - EGOV( NCCU) 及 手 機 APP 調 查, 男 女 性 受 訪 者 的 比 例 相 差 分 別 為 24.8% ( 62.4% % = 24.8% ) 以 及 25.4% ( 62.7% % = 25.4%) 表 72: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網 路 使 用 者 性 別 調 查 方 法 年 度 男 性 女 性 總 數 * 電 話 調 查 ( 未 加 權 )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 EGOV (Google) 網 路 調 查 - EGOV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手 機 APP 調 查 2015 * 本 表 已 排 除 遺 漏 值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340 (44.7% 304 (44.4%) 313 (45.1%) 461 (55.1%) 615 (58.8%) 184 (35.5%) 162 (45.6%) 567 (41.2%) 177 (37.6%) 710 (44.0%) 537 (48.6%) 539 (62.7%) 420 (55.3%) 381 (55.6%) 381 (54.9%) 376 (44.9%) 431 (41.2%) 335 (64.5%) 193 (54.4%) 808 (58.8%) 294 (62.4%) 905 (56.0%) 567 (51.4%) 320 (37.3%) , , ,615 1,

237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 三 ) 年 齡 在 網 路 使 用 者 年 齡 方 面 ( 表 73), 網 路 調 查 (EGOV 會 員 ) 以 及 手 機 APP 調 查 中 多 數 的 網 路 使 用 者 落 在 30~39 歲 間, 而 連 續 三 年 的 電 話 調 查, 多 數 網 路 使 用 者 年 齡 都 為 40~49 歲, 連 兩 年 手 機 調 查 所 接 觸 到 的 網 路 使 用 者, 則 都 以 20~29 歲 居 多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網 路 調 查 (EGOV 會 員 ) 似 乎 無 法 有 效 接 觸 到 15~19 歲 的 年 輕 族 群 ( 只 有 0.8% 至 2.5% 之 間 ), 反 而 是 電 話 調 查 及 手 機 調 查 模 式 比 較 容 易 接 觸 到 該 年 輕 族 群 ( 都 可 以 超 過 一 成 ), 也 是 透 過 網 路 途 徑 來 執 行 的 手 機 APP 調 查, 甚 至 可 接 觸 到 16.5% 左 右 的 15~19 歲 年 輕 族 群 然 而, 這 是 否 代 表 手 機 APP 調 查 相 對 於 其 他 傳 統 網 路 調 查 方 式, 較 能 夠 平 均 地 接 觸 到 各 年 齡 層 網 路 使 用 者, 以 涵 蓋 其 他 調 查 方 法 不 易 接 觸 到 的 受 訪 者 族 群, 值 得 後 續 觀 察, 畢 竟 手 機 APP 調 查 所 接 觸 到 的 高 齡 者, 相 對 於 其 他 網 路 調 查 來 說, 比 例 較 為 偏 低 195

23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73: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網 路 使 用 者 年 齡 調 查 方 法 年 度 15~19 歲 20~29 歲 30~39 歲 40~49 歲 50~59 歲 60 歲 及 以 上 總 數 * 電 話 調 查 ( 未 加 權 )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網 路 調 查 -EGOV (NCCU) (10.4%) 100 (14.6%) 94 (13.5%) 92 (11.0%) 143 (13.7%) 3 (0.7%) 3 (0.8%) 45 (4.6%) 5 (1.1%) 109 (14.3%) 118 (17.2%) 114 (16.4%) 256 (30.6%) 346 (33.1%) 62 (15.4%) 83 (23.9%) 247 (25.0%) 56 (11.9%) 176 (23.2%) 145 (21.2%) 125 (18.0%) 209 (25.0%) 265 (25.3%) 145 (36.1%) 95 (26.8%) 408 (41.3%) 155 (33.0%) 188 (24.7%) 149 (21.8%) 179 (25.8%) 166 (19.8%) 146 (14.0%) 116 (28.9%) 90 (25.4%) 193 (19.6%) 152 (32.3%) 137 (18.0%) 113 (16.5%) 122 (17.6%) 82 (9.8%) 102 (9.8%) 64 (15.9%) 58 (16.3%) 54 (5.5%) 78 (16.6%) 71 (9.3%) 60 (8.8%) 60 (8.6%) 32 (3.8%) 44 (4.2%) 12 (3.0%) 24 (6.8%) 40 (4.1%) 24 (5.1%) ,

239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調 查 方 法 年 度 15~19 歲 20~29 歲 30~39 歲 40~49 歲 50~59 歲 60 歲 及 以 上 總 數 * 2014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2015 手 機 APP 調 查 (1.9%) 28 (2.5%) 142 (16.5%) 483 (29.9%) 377 (34.1%) 276 (32.1%) 687 (42.5%) 437 (39.6%) 311 (36.2%) 294 (18.2%) 157 (14.2%) 111 (12.9%) 89 (5.5%) 71 (6.4%) 13 (1.5%) 32 (2.0%) 34 (3.1%) 6 (0.7%) 1,615 1, * 本 表 已 排 除 遺 漏 值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97

24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 四 ) 教 育 程 度 在 網 路 使 用 者 的 教 育 程 度 方 面 ( 表 75), 不 論 是 何 種 調 查 方 法, 學 歷 為 專 科 大 學 及 以 上 的 受 訪 者 所 占 比 例 最 高 比 例, 尤 其 在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以 及 網 路 調 查 - EGOV( NCCU) 中 分 別 高 達 89% 和 85.1% 而 不 論 是 何 種 調 查 方 法, 接 觸 比 例 最 低 的 都 是 學 歷 為 國 小 及 以 下 的 受 訪 者 整 體 而 言, 網 路 媒 介 調 查 所 接 觸 的 樣 本 教 育 程 度 較 高, 集 中 在 專 科 大 學 及 以 上, 至 少 有 六 成 以 上 198

241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調 查 方 法 電 話 調 查 ( 未 加 權 )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 EGOV (Google) 網 路 調 查 - EGOV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表 74: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網 路 使 用 者 教 育 程 度 年 度 小 學 及 以 下 9 (1.2%) 9 (1.3%) 7 (1.0%) 8 (1.0%) 12 (1.1%) 2 (0.4%) 4 (1.1%) 29 (2.1%) 4 (0.9%) 10 (0.6%) 13 (1.2%) 國 初 中 高 中 職 專 科 49 (6.4%) 27 (4.0%) 31 (4.5%) 33 (3.9%) 52 (5.0%) 3 (0.6%) 4 (1.1%) 41 (3.0%) 7 (1.5%) 21 (1.3%) 23 (2.1%) 226 (29.7%) 211 (31.1%) 203 (29.3%) 247 (29.5%) 260 (24.9%) 48 (9.3%) 31 (8.8%) 208 (15.2%) 59 (12.6%) 211 (13.1%) 155 (14.1%) 大 學 及 以 上 474 (62.4%) 431 (63.5%) 453 (65.3%) 549 (65.6%) 721 (69.0%) 465 (89.7%) 314 (89.0%) 1,094 (79.7%) 399 (85.1%) 1,372 (85%) 912 (82.7%) 總 數 * , , ,614 1,103 手 機 APP 調 查 (0.9%) 72 (8.4%) 228 (26.5%) 551 (64.2%) 859 * 本 表 已 排 除 遺 漏 值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199

24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 五 ) 居 住 地 區 在 網 路 使 用 者 所 居 住 地 區 的 部 分 ( 表 76), 不 論 是 何 種 調 查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受 訪 者, 其 所 居 住 縣 市 仍 以 北 北 基 地 區 占 最 大 比 例, 大 都 有 三 成 以 上, 尤 其 是 網 路 調 查 - EGOV(Google) 方 式, 有 一 半 左 右 的 受 訪 者 都 是 居 住 在 北 北 基 地 區, 這 應 該 如 前 文 所 述, 與 我 的 E 政 府 會 員 大 多 是 公 務 員 有 關 200

243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表 75: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網 路 使 用 者 居 住 地 區 調 查 方 法 年 度 北 北 基 桃 竹 苗 中 彰 投 雲 嘉 南 高 屏 宜 花 東 澎 金 馬 總 數 * 電 話 調 查 ( 未 加 權 )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網 路 調 查 -EGOV (NCCU) (32.5%) 210 (30.7%) 246 (35.4%) 278 (33.2%) 332 (31.8%) 217 (41.8%) 179 (50.4%) 465 (33.8%) 194 (41.2%) 109 (14.3%) 107 (15.6%) 112 (16.1%) 106 (12.8%) 170 (16.3%) 79 (15.2%) 44 (12.4%) 222 (16.1%) 66 (14.0%) 165 (21.7%) 138 (20.1%) 134 (19.3%) 196 (23.6%) 204 (19.5%) 66 (12.7%) 40 (11.3%) 262 (19.0%) 62 (13.2%) 92 (12.1%) 111 (16.2%) 83 (12.0%) 112 (13.5%) 159 (15.2%) 69 (13.3%) 44 (12.4%) 190 (13.8%) 52 (11.0%) 120 (15.8%) 98 (14.3%) 88 (12.0%) 109 (13.1%) 140 (13.4%) 69 (13.3%) 37 (10.4%) 185 (13.4%) 76 (16.1%) 23 (3.0%) 19 (2.8%) 28 (4.0%) 26 (3.1%) 29 (2.8%) 17 (3.3%) 10 (2.8%) 42 (3.0%) 13 (2.8%) 4 (0.5%) 2 (0.3%) 3 (0.4%) 4 (0.5%) 3 (0.3%) 2 (0.4%) 1 (0.3%) 9 (0.65%) 8 (1.7%) , ,

24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調 查 方 法 年 度 北 北 基 桃 竹 苗 中 彰 投 雲 嘉 南 高 屏 宜 花 東 澎 金 馬 總 數 * 2014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2015 手 機 APP 調 查 2015 * 本 表 已 排 除 遺 漏 值 650 (40.2%) 373 (33.8%) 229 (26.7%) 224 (13.9%) 143 (13.0%) 160 (18.6%) 295 (18.3%) 220 (19.9%) 168 (19.6%) 180 (11.1%) 165 (14.9%) 130 (15.1%) 221 (13.7%) 173 (15.7%) 139 (16.2%) 37 (2.3%) 27 (2.4%) 31 (3.6%) 8 (0.5%) 3 (0.3%) 2 (0.2%) 1,615 1,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02

245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三 基 本 資 料 分 布 - 政 府 機 關 網 站 使 用 者 前 一 小 節 當 中, 本 計 畫 比 較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網 路 使 用 者 在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上 的 差 異 本 小 節 將 進 一 步 從 網 路 使 用 者 當 中, 區 分 出 政 府 機 關 網 站 使 用 者 並 進 行 分 析, 比 較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中 所 接 觸 到 政 府 機 關 網 站 使 用 者 的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所 謂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主 要 是 依 據 受 訪 者 平 常 瀏 覽 的 網 站 有 多 大 比 例 是 屬 於 政 府 機 關 網 站 而 定 ( 問 卷 題 目 : 請 問, 您 平 常 會 去 的 網 站 中, 有 多 少 是 政 府 機 關 的 網 站?), 平 常 所 瀏 覽 網 站 幾 乎 全 都 是 大 部 分 是 政 府 機 關 網 站 者, 界 定 為 重 度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 所 瀏 覽 網 站 中 一 半 一 半 少 部 分 是 政 府 機 關 網 站 者, 為 中 度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 所 瀏 覽 網 站 中 幾 乎 都 不 是 政 府 機 關 網 站 者, 為 低 度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 一 )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情 形 就 政 府 網 站 的 使 用 情 形 而 言 ( 表 76), 五 種 調 查 方 法 中 以 網 路 調 查 -EGOV(NCCU) 涵 蓋 的 重 度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樣 本 最 多 ( 但 也 只 有 13.5%); 連 續 三 年 電 話 調 查 樣 本 中 重 度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的 比 例 都 很 少, 只 有 3.3% 至 4.2% 左 右 至 於 中 度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部 分, 以 網 路 調 查 -EGOV 最 高,Google 系 統 為 76.3%,NCCU 系 統 也 有 68.7% 整 體 來 說, 相 較 其 他 調 查 方 法, 網 路 調 查 -EGOV 可 以 接 觸 到 較 多 中 重 度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這 可 能 也 跟 此 一 個 群 體 的 調 查 對 象 多 具 有 公 務 員 身 分 有 關 203

24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調 查 方 法 電 話 調 查 ( 未 加 權 )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網 路 調 查 -EGOV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手 機 APP 調 查 表 76: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程 度 年 度 * 本 表 已 排 除 遺 漏 值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低 度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413 (53.2%) 396 (56.1%) 368 (53.3%) 467 (54.7%) 548 (52.5%) 95 (17.9%) 70 (19.8%) 361 (25.4%) 83 (17.8%) 658 (40.6%) 440 (40.6%) 358 (44.0%) 中 度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338 (43.5%) 280 (39.7%) 296 (42.8%) 335 (39.3%) 465 (44.6%) 391 (73.8%) 270 (76.3%) 935 (65.7%) 321 (68.7%) 871 (53.7%) 604 (55.6%) 386 (47.4%) 重 度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26 (3.3%) 30 (4.2%) 27 (3.9%) 51 (6.0%) 30 (2.9%) 44 (8.3%) 14 (3.9%) 128 (9.0%) 63 (13.5%) 92 (5.7%) 41 (3.8%) 69 (8.4%) 總 數 * , , ,621 1,

247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 二 ) 性 別 在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的 性 別 比 例 方 面 ( 表 77), 不 管 是 電 話 調 查 還 是 網 路 調 查 ( EGOV 會 員 ), 都 是 女 性 受 訪 者 多 於 男 性, 但 是 兩 者 的 差 異 不 大, 大 都 在 一 成 左 右 ; 其 中, 差 距 最 大 的 是 網 路 調 查 - EGOV 的 NCCU 系 統, 雖 然 同 樣 也 是 女 性 多 於 男 性, 但 其 比 例 差 距 高 達 25%(62.5% % = 25%) 較 特 別 的 是 手 機 調 查 以 及 手 機 APP 調 查, 都 是 男 性 受 訪 者 多 於 女 性, 尤 其 是 手 機 APP 調 查 男 女 比 例 的 差 距 高 達 26.4%(63.2% % = 26.4%) 205

24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77: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性 別 調 查 方 法 年 度 男 性 女 性 總 數 * (44.9%) 428 (55.1%) 777 電 話 調 查 ( 未 加 權 ) (44.1%) 395 (55.9%) (45.0%) 380 (55.0%) 691 手 機 調 查 (54.7%) 615 (59.0%) 386 (45.3%) 428 (41.0%) 853 1,043 網 路 調 查 - EGOV (Google) (35.7%) 161 (45.5%) 341 (64.3%) 193 (54.5%) 網 路 調 查 - EGOV (NCCU) (41.6%) 175 (37.5%) 832 (58.4%) 292 (62.5%) 1,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44.6%) 530 (48.8%) 898 (55.4%) 555 (51.2%) 1,621 1,085 手 機 APP 調 查 (63.2%) 299 (36.8%) 813 * 本 表 已 排 除 遺 漏 值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06

249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 三 ) 年 齡 就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的 年 齡 方 面 ( 表 78), 連 續 三 年 電 話 調 查 的 受 訪 者, 皆 以 40~49 歲 間 的 民 眾 為 主, 手 機 調 查 則 以 20~29 歲 的 受 訪 者 居 多 網 路 型 態 的 調 查 包 含 網 路 調 查 - EGOV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以 及 手 機 APP 調 查, 多 數 的 受 訪 者 都 落 在 30~39 歲 間 由 此 可 見,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受 訪 者 者, 在 年 齡 方 面 有 相 當 的 差 異, 且 在 20 至 49 歲 的 區 間 中, 上 述 調 查 方 法 的 涵 蓋 範 圍 呈 現 互 補 的 情 況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即 使 年 輕 族 群 有 的 上 網 比 例 很 高, 但 除 了 手 機 APP 的 調 查 之 外, 傳 統 網 路 型 態 的 調 查 也 不 容 易 接 觸 到 15~19 歲 的 年 輕 族 群, 必 須 透 過 手 機 APP 的 模 式, 或 是 使 用 傳 統 電 話 調 查 的 方 式, 才 能 有 效 接 觸 該 族 群 的 受 訪 者 207

25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78: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年 齡 調 查 方 法 年 度 15~19 歲 20~29 歲 30~39 歲 40~49 歲 50~59 歲 60 歲 及 以 上 總 數 * (10.2%) 109 (14.0%) 178 (22.9%) 193 (24.8%) 143 (18.4%) 75 (9.7%) 777 電 話 調 查 ( 未 加 權 ) (14.6%) 119 (16.9%) 145 (20.5%) 155 (22.0%) 116 (16.4%) 68 (9.6%) (13.6%) 113 (16.4%) 124 (17.9%) 178 (25.8%) 122 (17.7%) 60 (8.7%) 691 手 機 調 查 (10.7%) 142 (13.6%) 258 (30.2%) 344 (33.0%) 211 (24.7%) 265 (25.4%) 175 (20.5%) 146 (14.0%) 83 (9.7%) 102 (9.8%) 35 (4.1%) 44 (4.2%) 853 1,043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1.0%) 3 (0.8%) 62 (15.1%) 84 (23.7%) 147 (35.9%) 95 (26.8%) 119 (29.0%) 90 (25.4%) 65 (15.9%) 58 (16.4%) 13 (3.2%) 24 (6.8%)

251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調 查 方 法 年 度 15~19 歲 20~29 歲 30~39 歲 40~49 歲 50~59 歲 60 歲 及 以 上 總 數 * 網 路 調 查 -EGOV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手 機 APP 調 查 (4.5%) 5 (1.1%) 29 (1.8%) 28 (2.6%) 133 (16.4%) 251 (24.8%) 55 (11.8%) 485 (29.9%) 368 (33.9%) 248 (30.5%) 418 (41.3%) 155 (33.3%) 688 (42.4%) 430 (39.6%) 307 (37.8%) 200 (19.8%) 151 (32.4%) 296 (18.3%) 156 (14.4%) 108 (13.3%) 57 (5.6%) 77 (16.5%) 89 (5.5%) 70 (6.5%) 12 (1.5%) 40 (4.0%) 23 (4.9%) 34 (2.1%) 33 (3.0%) 5 (0.6%) 1, ,621 1, * 本 表 已 排 除 遺 漏 值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09

25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 四 ) 教 育 程 度 在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的 教 育 程 度 方 面 ( 表 79), 不 論 是 何 種 調 查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樣 本 群, 學 歷 均 以 專 科 大 學 及 以 上 的 受 訪 者 為 大 宗, 且 比 例 至 少 占 六 成 以 上, 學 歷 為 小 學 及 以 下 的 受 訪 者 比 例 則 最 低 其 中, 網 路 調 查 -EGOV 的 Google 系 統, 專 科 大 學 以 上 學 歷 的 受 訪 者 比 例 最 高 ( 88.9% ), 推 論 主 要 原 因 是 調 查 對 象 多 具 有 公 務 員 身 分 若 比 較 不 同 的 方 法, 在 網 路 調 查 (EGOV 會 員 ) 兩 項 網 路 媒 介 之 調 查 樣 本, 呈 現 出 在 專 科 大 學 及 以 上 的 教 育 程 度 比 例 是 最 高 的 ( 八 成 以 上 ), 與 其 它 調 查 方 法 有 相 當 明 顯 的 不 同 210

253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調 查 方 法 電 話 調 查 ( 未 加 權 )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 EGOV (Google) 網 路 調 查 - EGOV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手 機 APP 調 查 表 79: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教 育 程 度 年 度 * 本 表 已 排 除 遺 漏 值 小 學 及 以 下 11 (1.4%) 9 (1.3%) 7 (1.0%) 10 (1.2%) 12 (1.2%) 2 (0.4%) 4 (1.1%) 31 (2.2%) 4 (0.9%) 12 (0.7%) 13 (1.2%) 6 (0.7%)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國 初 中 高 中 職 專 科 大 學 及 以 上 (6.7%) (30.1%) (61.6%) (4.0%) (32.6%) (62.0%) (4.5%) (28.9%) (65.5%) (4.0%) (30.4%) (64.4%) (5.0%) (24.8%) (69.1%) (0.6%) (9.6%) (89.4%) (1.1%) (8.8%) (88.9%) ,124 (3.1%) (15.6%) (79.1%) (1.3%) (12.7%) (85.1%) ,380 (1.4%) (12.7%) (85.2%) (2.0%) (13.8%) (82.9%) 66 (8.1%) 209 (25.7%) 532 (65.4%) 總 數 * , , ,

25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 五 ) 居 住 地 區 在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居 住 縣 市 的 分 布 上 ( 表 80), 每 一 種 調 查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樣 本 群, 皆 以 居 住 在 北 北 基 地 區 的 民 眾 為 主, 大 都 有 三 成 以 上, 其 中 網 路 調 查 -EGOV(Google) 的 部 分 甚 至 有 50.6% 至 於 居 住 在 中 彰 投 地 區 的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除 了 網 路 調 查 - EGOV 之 外 ( 透 過 Google 系 統 及 NCCU 系 統 所 接 觸 到 的 樣 本 分 別 只 有 11.3% 和 13.3% 是 住 在 此 地 區 ), 其 他 調 查 樣 本 都 有 將 近 兩 成 的 比 例 整 合 上 述, 相 對 於 其 他 調 查 方 式, 網 路 調 查 -EGOV 的 受 訪 者 在 居 住 地 區 的 分 布 上, 同 質 性 是 較 高 的 212

255 表 80: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程 度 居 住 地 區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調 查 方 法 年 度 北 北 基 桃 竹 苗 中 彰 投 雲 嘉 南 高 屏 宜 花 東 澎 金 馬 總 數 * 電 話 調 查 ( 未 加 權 )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網 路 調 查 -EGOV (NCCU) (32.2%) 217 (30.7%) 246 (35.6%) 285 (33.8%) 331 (31.9%) 223 (42.1%) 179 (50.6%) 470 (33.0%) 191 (40.9%) 111 (14.3%) 111 (15.7%) 111 (16.1%) 108 (12.8%) 170 (16.4%) 80 (15.1%) 44 (12.4%) 234 (16.4%) 66 (14.1%) 168 (21.6%) 143 (20.3%) 133 (19.2%) 197 (23.3%) 203 (19.6%) 68 (12.8%) 40 (11.3%) 270 (19.0%) 62 (13.3%) 96 (12.4%) 112 (15.9%) 83 (12.0%) 110 (13.0%) 159 (15.3%) 70 (13.2%) 44 (12.4%) 201 (14.1%) 51 (10.9%) 125 (16.1%) 100 (14.2%) 87 (12.6%) 115 (13.7%) 141 (13.6%) 69 (13.0%) 36 (10.2%) 193 (13.5%) 76 (16.3%) 23 (3.0%) 21 (3.0%) 28 (4.1%) 25 (3.0%) 29 (2.8%) 18 (3.4%) 10 (2.8%) 46 (3.2%) 13 (2.8%) 4 (0.5%) 2 (0.3%) 3 (0.4%) 4 (0.4%) 3 (0.3%) 2 (0.4%) 1 (0.3%) 10 (0.7%) 8 (1.7%) , ,

25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調 查 方 法 年 度 北 北 基 桃 竹 苗 中 彰 投 雲 嘉 南 高 屏 宜 花 東 澎 金 馬 總 數 * 2014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2015 手 機 APP 調 查 (39.9%) 367 (33.8%) 222 (27.3%) 229 (14.1%) 142 (13.1%) 148 (18.2%) 293 (18.1%) 216 (19.9%) 156 (19.2%) 182 (11.2%) 160 (14.7%) 121 (14.9%) 230 (14.2%) 170 (15.7%) 136 (16.7%) 37 (2.3%) 27 (2.5%) 29 (3.6%) 4 (0.2%) 3 (0.3%) 1 (0.1%) 1,621 1, * 本 表 已 排 除 遺 漏 值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14

257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第 二 節 對 解 釋 母 體 之 接 觸 程 度 比 較 比 較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之 間 的 差 異, 其 中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方 式 就 是 從 各 個 方 法 所 接 觸 的 樣 本 和 理 論 母 體 之 間 的 差 異 來 進 行 比 較, 本 節 將 透 過 兩 個 方 式 進 行 這 部 分 的 比 較 首 先, 第 一 小 節 是 以 內 政 部 所 發 行 的 自 然 人 憑 證 人 數 比 例, 以 及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者 基 本 資 料 的 分 布, 來 分 析 各 個 調 查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樣 本 與 理 論 母 體 的 相 近 程 度 ; 第 二 小 節 則 從 電 話 使 用 習 慣 來 推 論 各 個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臺 灣 實 際 居 住 人 口 的 程 度 一 基 本 資 料 分 布 -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者 與 非 持 有 者 本 計 畫 首 先 將 內 政 部 統 計 的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者 基 本 資 料 分 布, 與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自 然 人 憑 證 的 持 有 者 之 基 本 資 料 進 行 比 較, 分 析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所 能 接 觸 到 母 體 之 程 度 ( 一 ) 自 然 人 憑 證 的 持 有 比 例 資 料 顯 示 ( 參 見 表 81), 電 話 調 查 與 手 機 調 查 所 接 觸 到 的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者, 和 理 論 上 的 母 體 ( 政 府 統 計 資 料 ) 分 布 資 料 最 為 接 近, 其 中 電 話 調 查 的 未 加 權 資 料, 與 政 府 的 統 計 數 字 僅 差 距 約 兩 個 百 分 點, 為 最 接 近 的 一 種 調 查 方 式, 加 權 之 後, 則 與 實 際 的 母 體 真 值 等 同 (24.7 %) 主 要 的 原 因 是 內 政 部 的 自 然 人 憑 證 統 計 是 以 戶 籍 資 料 作 為 分 母 計 算 得 出, 並 非 以 臺 灣 的 實 際 居 住 人 口 為 計 算 基 礎, 而 電 話 調 查 資 料 也 是 以 戶 籍 資 料 作 為 加 權 值, 因 此 兩 者 才 會 趨 於 一 致 在 三 項 網 路 調 查 方 面, 網 路 調 查 -EGOV(NCCU) 的 受 訪 者 在 持 有 自 然 人 憑 證 的 比 率 上 最 高, 離 母 體 真 值 最 遠, 是 所 有 方 法 中 唯 一 有 超 過 60.0% 的 調 查 整 體 而 言, 三 項 網 路 調 查 所 呈 現 的 受 訪 者 分 布 都 與 母 體 資 料 有 較 大 的 差 距, 而 造 成 網 路 調 查 偏 差 結 果 的 原 因, 可 能 是 填 答 者 中 有 很 大 比 例 具 公 務 員 身 分 手 機 APP 調 查 持 有 自 然 人 憑 證 者 的 比 例 為 37.5%, 離 實 際 的 母 體 真 值 仍 稍 有 差 距 215

25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整 合 上 述, 本 計 畫 所 使 用 的 調 查 方 法 ( 除 了 電 話 調 查 與 手 機 調 查 之 外 ), 大 多 高 估 了 持 有 自 然 人 憑 證 的 比 例 當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者 通 常 也 是 比 較 常 接 觸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族 群 時, 可 進 一 步 推 論, 透 過 網 路 調 查 方 式 來 探 討 電 子 化 政 府 使 用 頻 率 等 相 關 議 題, 將 會 有 高 估 的 風 險 216

259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表 81: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調 查 方 法 政 府 統 計 數 字 6 電 話 調 查 ( 加 權 後 ) 電 話 調 查 ( 未 加 權 )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 EGOV (Google) 網 路 調 查 - EGOV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手 機 APP 調 查 2015 * 本 表 已 排 除 遺 漏 值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有 自 然 人 憑 證 5,001,995 (24.7%) 253 (25.9%) 248 (24.7%) 262 (26.8%) 267 (26.6%) 277 (28.3%) 356 (29.7%) 348 (66.3%) 207 (59.5%) 626 (42.7%) 309 (67.5%) 728 (47.4%) 536 (52.2%) 268 (37.5%) 無 自 然 人 憑 證 15,241,529 (75.3%) 724 (74.1%) 756 (75.3%) 717 (73.2%) 736 (73.4%) 702 (71.7%) 843 (70.3%) 177 (33.7%) 141 (40.5%) 699 (52.8%) 149 (32.5%) 808 (52.6%) 490 (47.8%) 446 (62.5%) 總 數 * 20,243, , , , , ,536 1, 資 料 來 源 : 7 資 料 來 源 : 217

26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 二 ) 性 別 在 持 有 自 然 人 憑 證 者 的 性 別 比 例 方 面 ( 參 見 表 82), 政 府 統 計 數 字 顯 示, 擁 有 自 然 人 憑 證 國 人 的 男 女 比 例 為 51:49, 而 加 權 後 的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 EGOV(Google) 資 料 則 與 政 府 的 統 計 數 據 最 為 相 近 加 權 前 的 電 話 調 查 與 網 路 調 查 -EGOV(NCCU), 則 呈 現 較 少 的 男 性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者, 差 別 最 大 的 為 網 路 調 查 - EGOV (NCCU) 資 料, 男 性 自 然 憑 證 持 有 者 只 占 38.2%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加 權 後 的 電 話 調 查 數 值 雖 然 比 加 權 前 的 數 值 更 接 近 母 體 比 例, 但 仍 有 約 略 3% 的 差 距, 換 句 話 說, 傳 統 用 性 別 年 齡 等 基 本 資 料 所 做 的 加 權 動 作, 雖 然 在 多 數 的 民 調 研 究 當 中 受 到 採 用, 且 可 以 讓 性 別 年 齡 等 基 本 資 料 符 合 全 臺 灣 戶 籍 資 料 的 分 布, 但 似 乎 仍 無 法 讓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慣 用 接 觸 情 形 符 合 母 體 比 例 因 此, 當 調 查 的 議 題 是 以 電 子 化 政 府 為 主 題 時, 加 權 時 所 考 量 的 變 數 是 否 還 是 維 持 傳 統 的 性 別 與 年 齡? 或 要 加 上 其 他 如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等 變 數, 值 得 後 續 研 究 考 慮 218

261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表 82: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者 性 別 調 查 方 法 男 性 女 性 總 數 * 政 府 統 計 數 字 8 電 話 調 查 ( 加 權 後 ) 電 話 調 查 ( 未 加 權 )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網 路 調 查 -EGOV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手 機 APP 調 查 ,939,624 (51.0%) 127 (50.2%) 120 (48.2%) 119 (45.4%) 123 (46.1%) 149 (53.8%) 207 (58.1%) 131 (37.6%) 97 (46.9%) 296 (47.3%) 118 (38.2%) 399 (49.4%) 301 (56.2%) 180 (67.2%) 1,863,320 (49.0%) 126 (49.8%) 129 (51.8%) 143 (54.6%) 144 (53.9%) 128 (46.2%) 149 (41.9%) 217 (62.4%) 110 (53.1%) 330 (52.7%) 191 (61.8%) 409 (50.6%) 235 (43.8%) 88 (32.8%) 3,802, * 本 表 已 排 除 遺 漏 值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8 資 料 來 源 : sowf.moi.gov.tw/stat/gender/102analysis5-4.doc 219

26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 三 ) 年 齡 由 於 本 計 畫 無 法 取 得 目 前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者 的 母 體 年 齡 分 布, 因 此 無 法 與 調 查 所 得 之 資 料 進 行 比 對, 表 83 僅 呈 現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樣 本 年 齡 分 布 若 就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進 行 比 較 ( 表 83), 電 話 調 查 ( 未 加 權 ) 是 唯 一 60 歲 及 以 上 者 的 百 分 比 較 有 可 能 有 超 過 10.0% 的 調 查, 手 機 三 項 網 路 調 查 以 及 手 機 APP 調 查 大 多 數 的 受 訪 者 年 齡 都 集 中 在 30~39 歲 整 體 而 言, 電 話 型 態 調 查 所 接 觸 到 的 樣 本, 在 年 齡 的 分 布 上 還 是 比 較 分 散 的, 網 路 調 查 則 集 中 在 中 壯 年 220

263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表 83: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者 年 齡 調 查 方 法 年 度 15~19 歲 20~29 歲 30~39 歲 40~49 歲 50~59 歲 60 歲 及 以 上 總 數 * 電 話 調 查 ( 加 權 後 ) 電 話 調 查 ( 未 加 權 ) (1.5%) 1 (0.4%) 5 (1.9%) 1 (0.4%) 36 (14.4%) 29 (11.7%) 27 (10.3%) 23 (8.6%) 98 (38.5%) 93 (37.5%) 82 (31.3%) 67 (25.1%) 54 (21.2%) 67 (27.0%) 61 (23.3%) 91 (34.1%) 35 (13.9%) 41 (16.5%) 51 (19.5%) 56 (21.0%) 26 (10.5%) 17 (6.9%) 36 (13.7%) 29 (10.9%) 手 機 調 查 (1.1%) 7 (2.0%) 58 (20.9%) 93 (26.1%) 93 (33.6%) 133 (37.4%) 73 (26.4%) 58 (16.3%) 36 (13.0%) 45 (12.6%) 14 (5.1%) 20 (5.6%)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0.4%) 1 (0.5%) 30 (10.9%) 29 (14.0%) 105 (38.3%) 68 (32.9%) 83 (30.3%) 63 (30.4%) 48 (17.5%) 32 (15.5%) 7 (2.6%) 14 (6.7%)

26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調 查 方 法 年 度 15~19 歲 20~29 歲 30~39 歲 40~49 歲 50~59 歲 60 歲 及 以 上 總 數 * 網 路 調 查 -EGOV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手 機 APP 調 查 (1.1%) 0 (0.0%) 4 (0.5% 1 (0.2%) 10 (3.7%) 85 (18.1%) 30 (9.7%) 192 (23.8%) 150 (28.0%) 70 (26.1%) 229 (48.3%) 113 (36.7%) 381 (47.2%) 251 (46.8%) 137 (51.1%) 108 (23.0%) 109 (35.4%) 165 (20.4%) 85 (15.9%) 47 (17.5%) 23 (4.9%) 46 (14.9%) 45 (5.6%) 35 (6.5%) 4 (1.5%) 19 (4.1%) 10 (3.3%) 21 (2.6%) 14 (2.6%) 0 (0.0%) * 本 表 已 排 除 遺 漏 值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22

265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 四 ) 教 育 程 度 教 育 程 度 方 面, 由 於 政 府 統 計 資 料 當 中 並 未 顯 示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者 的 教 育 程 度, 因 此 本 計 畫 也 無 法 比 較 政 府 統 計 數 字 與 調 查 結 果 的 相 符 程 度, 僅 能 呈 現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之 間 的 差 異 結 果 顯 示 ( 表 84), 幾 乎 所 有 調 查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受 訪 者, 都 是 具 有 較 高 教 育 程 度 的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者, 專 科 以 上 的 受 訪 者 幾 乎 佔 了 八 成 以 上, 尤 其 是 透 過 網 路 途 徑 的 調 查 更 是 如 此, 有 些 甚 至 高 達 九 成 以 上, 當 然 這 也 有 可 能 是 因 為 自 然 人 憑 證 的 持 有 者 一 般 也 是 具 有 較 高 教 育 程 度 的 族 群 223

26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84: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者 教 育 程 度 調 查 方 法 電 話 調 查 ( 加 權 後 ) 電 話 調 查 ( 未 加 權 )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 EGOV (Google) 網 路 調 查 - EGOV (NCCU) 年 度 小 學 及 以 下 4 (1.4%) 1 (0.4%) 3 (1.2%) 1 (0.4%) 1 (0.4%) 1 (0.3%) 1 (0.3%) 2 (1.0%) 7 (1.1%) 0 (0.0%) 國 初 中 高 中 職 專 科 大 學 及 以 上 (4.9% (25.1%) (68.6%) (2.8%) (22.7%) (74.1%) (3.1%) (20.2%) (75.6%) (2.2%) (17.2%) (80.2%) (1.1%) (19.1%) (79.4%) (1.7%) (13.2%) (84.8%) (0.6)% (7.8%) (91.4%) (0.5%) (5.3%) (93.2%) 7 (1.1%) 0 (0.0%) 67 (10.7%) 26 (8.4%) 545 (87.1%) 283 (91.6%) 總 數 *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0.5%) 4 (0.7%) 5 (0.6%) 4 (0.7%) 79 (9.8%) 65 (12.1%) 719 (89.1%) 463 (86.4%) 手 機 APP 調 查 (1.5%) 42 (15.7%) 222 (82.8%) 268 * 本 表 已 排 除 遺 漏 值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24

267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 五 ) 居 住 地 區 在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者 居 住 地 區 的 分 布 方 面 ( 表 85), 政 府 統 計 的 數 字 顯 示 北 北 基 地 區 擁 有 自 然 人 憑 證 的 比 例 最 高 (38.3%), 持 有 比 例 最 少 的 是 宜 花 東 與 外 島 地 區 而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與 手 機 APP 調 查 的 受 訪 者, 在 居 住 地 區 的 分 布 上 與 政 府 統 計 資 料 最 為 相 似 在 中 彰 投 地 區, 除 了 網 路 調 查 -EGOV 稍 微 低 估 了 受 訪 者 比 例 (Google 系 統 為 9.7% 以 及 NCCU 系 統 為 13.6%) 之 外, 其 他 調 查 方 法 的 受 訪 者 分 布 與 政 府 統 計 資 料 都 頗 為 相 近 225

26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85: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者 居 住 地 區 調 查 方 法 年 度 北 北 基 桃 竹 苗 中 彰 投 雲 嘉 南 高 屏 宜 花 東 澎 金 馬 總 數 * 政 府 統 計 數 字 9 電 話 調 查 ( 加 權 後 ) 電 話 調 查 ( 未 加 權 ) 手 機 調 查 ,802,533 (38.3%) 75 (29.8%) 99 (39.8%) 78 (29.8%) 108 (40.4%) 100 (36.2%) 128 (36.4%) 806,419 (17.1%) 53 (21.1%) 36 (14.5%) 49 (18.7%) 41 (15.4%) 42 (15.2%) 52 (14.8%) 872,373 (18.5%) 36 (14.3%) 45 (18.1%) 45 (17.2%) 52 (19.5%) 51 (18.5%) 65 (18.5%) 501,814 (10.7%) 38 (14.9%) 19 (7.6%) 39 (14.9%) 19 (7.1%) 36 (13.0%) 50 (14.2%) 542,232 (11.5%) 37 (14.6%) 35 (14.1%) 40 (15.6%) 33 (12.4%) 36 (13.0%) 40 (11.4%) 164,958 (3.5%) 10 (4.1%) 14 (5.6%) 10 (3.8%) 13 (4.9%) 10 (3.6%) 16 (4.5%) 17,069 (0.4%) 3 (1.1%) 1 (0.4%) 1 (0.4%) 1 (0.4%) 1 (0.3%) 1 (0.3%) 4,707, 資 料 來 源 :

269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調 查 方 法 年 度 北 北 基 桃 竹 苗 中 彰 投 雲 嘉 南 高 屏 宜 花 東 澎 金 馬 總 數 *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網 路 調 查 -EGOV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手 機 APP 調 查 (40.2%) 106 (51.2%) 221 (35.3%) 132 (42.7%) 320 (39.6%) 182 (34.0%) 89 (33.2%) 53 (15.2%) 27 (13.0%) 118 (18.8%) 38 (12.3%) 121 (15.0%) 79 (14.7%) 50 (18.7%) 43 (12.4%) 20 (9.7%) 108 (17.3%) 42 (13.6%) 136 (16.8%) 101 (18.8%) 45 (16.8%) 44 (12.6%) 23 (11.1%) 82 (13.1%) 32 (10.4%) 96 (11.9%) 76 (14.2%) 43 (16.0%) 51 (13.7%) 23 (11.1%) 78 (12.5%) 50 (16.2%) 108 (13.3%) 84 (15.7%) 32 (11.9%) 17 (4.9%) 7 (3.4%) 16 (2.6%) 9 (2.9%) 20 (2.5%) 12 (2.2%) 9 (3.4%) (0.5%) 3 (0.4%) 6 (1.9%) 7 (0.8%) 2 (0.4%) * 本 表 已 排 除 遺 漏 值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27

27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二 電 話 媒 介 調 查 可 接 觸 臺 灣 居 住 人 口 程 度 在 前 面 第 一 小 節 當 中, 本 計 畫 以 內 政 部 所 提 供 的 自 然 人 憑 證 持 有 者 基 本 資 料 分 布 情 形 為 母 體 分 布 情 形, 和 各 個 調 查 方 法 的 結 果 進 行 比 較 基 本 上, 上 述 的 比 較 和 傳 統 調 查 研 究 所 應 用 的 戶 籍 資 料 樣 本 檢 定 的 概 念 相 同, 只 是 加 了 一 個 基 本 資 料 項 目 稱 為 自 然 人 憑 證 的 持 有 情 形, 並 讓 本 計 畫 可 以 透 過 這 個 相 對 於 其 他 基 本 資 料 ( 如 性 別 年 齡 等 ), 比 較 接 近 電 子 化 政 府 使 用 者 基 本 特 質 的 屬 性, 得 知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所 能 接 觸 到 較 願 意 透 過 新 興 途 徑 與 政 府 接 觸 民 眾 的 差 異 不 過, 必 須 注 意 的 是, 這 樣 的 比 較 仍 然 會 陷 入 過 去 許 多 文 獻 所 提 及 的 問 題 : 以 戶 籍 資 料 為 基 礎 的 母 體 分 布 資 訊, 與 臺 灣 實 際 居 住 人 口 兩 者 間 存 有 差 異 這 樣 的 偏 誤 主 要 來 自 於 兩 個 部 分 : 首 先, 不 論 是 戶 籍 統 計 資 料 或 是 自 然 人 憑 證 統 計 資 料 ( 圖 28 中 的 P1 母 體 ), 都 是 將 有 在 臺 灣 設 籍 但 實 際 上 長 時 間 居 住 在 國 外 的 民 眾 包 含 在 內, 因 此, 若 調 查 的 目 的 是 要 針 對 實 際 居 住 在 臺 灣 的 人 ( 圖 27 中 的 P2 母 體 ), 而 非 所 有 設 籍 的 人 進 行 分 析 ( 例 如, 想 要 了 解 臺 灣 地 區 民 眾 的 上 網 比 例 ), 則 依 P1 母 體 加 權 後 的 調 查 結 果, 將 會 產 生 相 當 程 度 的 偏 誤 根 據 本 計 畫 團 隊 的 經 驗 推 估, 這 些 實 際 上 不 住 在 臺 灣 的 民 眾, 至 少 高 達 300 至 400 萬 人 至 於 第 二 個 偏 誤, 則 來 自 於 目 前 所 慣 用 的 電 話 調 查 方 式 ( 住 宅 及 手 機 ), 電 話 調 查 方 式 無 法 接 觸 到 家 裡 沒 有 電 話 或 是 只 用 手 機 的 人 ( 圖 27 中 的 A+C), 而 手 機 調 查 方 式 則 又 無 法 接 觸 到 沒 有 手 機 的 人 (A+B) 較 可 惜 的 是, 過 去 幾 乎 沒 有 文 獻 討 論 過 這 些 居 住 在 臺 灣 但 無 法 用 電 話 接 觸 到 的 人 有 多 少 比 例, 以 致 於 在 分 析 結 果 上, 產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偏 誤 228

271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圖 28: 不 同 理 論 母 體 與 調 查 可 接 觸 樣 本 本 小 節 的 分 析, 主 要 透 過 四 個 步 驟 來 推 斷 上 述 偏 誤 的 嚴 重 情 形, 以 提 供 未 來 調 查 臺 灣 實 際 常 住 人 口 之 意 見 態 度 或 行 為 時 的 調 查 策 略 建 議 首 先, 本 計 畫 依 照 電 話 使 用 以 及 手 機 使 用 狀 況, 將 全 國 民 眾 分 成 A B C D 四 種 情 形 ( 如 圖 28), 並 以 此 分 類 次 母 群 根 據 上 述 分 類, 編 號 B+D 為 有 住 宅 電 話 的 受 訪 者, 而 這 也 將 成 為 電 話 調 查 可 能 接 觸 到 的 對 象 ; 而 編 號 C+D 的 組 合, 就 等 於 有 手 機 的 受 訪 者, 也 就 是 手 機 調 查 中 所 有 可 能 接 觸 到 的 對 象, 而 A 則 是 透 過 電 話 調 查 方 式 永 遠 接 觸 不 到 的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由 於 全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 P2 母 體 ) 當 中,A B C D 各 自 有 多 少 比 例, 沒 有 任 何 文 獻 可 以 精 確 地 指 出, 也 沒 有 任 何 政 府 統 計 可 以 參 考, 因 此, 接 下 來 第 二 步 驟, 本 計 畫 團 隊 依 照 過 去 研 究 經 驗 判 斷, 先 假 設 從 Model 1 至 Model 10 總 共 十 種 可 能 的 A B C D 比 例 分 配 ( 表 86) 229

27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86: 假 設 的 P2 母 體 分 布 A 電 話 調 查 + 手 機 調 查 可 接 觸 對 象 假 設 狀 況 電 話 與 手 機 皆 無 B* 唯 電 話 D** 電 話 手 機 C*** 唯 手 機 總 和 Model 1 1% 15% 44% 40% 100% Model 2 1% 14% 47% 38% 100% Model 3 1% 13% 50% 36% 100% Model 4 1% 12% 53% 34% 100% Model 5 1% 11% 56% 32% 100% Model 6 1% 10% 59% 30% 100% Model 7 1% 9% 62% 28% 100% Model 8 1% 8% 65% 26% 100% Model 9 1% 7% 68% 24% 100% Model 10 1% 6% 71% 22% 100% * B 唯 電 話 : 僅 使 用 住 宅 電 話, 而 沒 有 用 手 機 者 **D 電 話 手 機 : 同 時 有 使 用 住 宅 電 話 和 手 機 者 ***C 唯 手 機 : 僅 使 用 手 機, 而 沒 有 用 住 宅 電 話 者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第 三 階 段 則 是 依 照 表 86 的 假 設 模 型, 假 設 Model 1 至 Model 10 任 何 一 個 為 真 的 情 況 之 下, 在 機 率 抽 樣 的 前 提 之 下, 實 際 經 驗 調 查 應 該 會 呈 現 出 的 受 訪 者 比 例 ( 表 87) 舉 例 而 言, 若 表 86 中 的 Model 1 為 真, 則 經 驗 調 查 出 的 結 果 應 該 出 現 表 87 當 中 Model 1+ 的 分 布, 也 就 是 15% 住 宅 電 話 中 的 B, 其 比 例 應 該 為 =25.4%, 而 電 話 調 查 結 果 中 的 15%+44% 44% D 應 該 為 =74.6%; 舉 另 外 一 個 例 子, 若 表 86 中 的 Model 3 為 真 的 15%+44% 230

273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話, 則 手 機 電 話 調 查 的 結 果 應 該 接 近 0 中 的 Model 3+, 也 就 是 D 類 受 訪 者 佔 所 有 受 訪 者 的 比 例 應 該 為 =58.1%, 而 C 類 受 訪 者 佔 所 有 50%+36% 成 功 受 訪 者 比 例 應 該 為 50% 36% =41.9% 50%+36% 表 87: 母 體 估 計 結 果 經 驗 調 查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預 期 結 果 B 唯 電 話 D 電 話 手 機 C 唯 手 機 D 電 話 手 機 Model % 74.6% 47.6% 52.4% Model % 77.0% 44.7% 55.3% Model % 79.4% 41.9% 58.1% Model % 81.5% 39.1% 60.9% Model % 83.6% 36.4% 63.6% Model % 85.5% 33.7% 66.3% Model % 87.3% 31.1% 68.9% Model % 89.0% 28.6% 71.4% Model % 90.7% 26.1% 73.9% Model % 92.2% 23.7% 76.3%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最 後, 由 於 本 計 畫 連 續 三 年 同 時 以 機 率 抽 樣 的 方 式, 透 過 住 宅 電 話 及 手 機 電 話 進 行 調 查, 累 積 出 相 當 具 有 信 度 的 調 查 數 據 從 表 88 來 看, 除 了 手 機 調 查 當 中 表 示 自 己 只 用 手 機 的 比 例, 符 合 預 期 呈 現 逐 年 上 升 變 化 趨 勢 之 外 ( 從 2013 年 的 12.1% 上 升 到 2015 的 18.4%), 其 他 的 數 據 都 相 當 穩 定 因 此, 本 小 節 分 析 的 第 四 個 步 驟, 就 用 連 續 三 231

27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年 的 調 查 結 果 ( 表 88), 與 表 87 中 的 模 型 比 較, 發 現 在 電 話 調 查 部 分,Model 8+ 的 數 據 (B = 11.0%, 而 D = 89.0%) 與 2015 年 的 實 際 調 查 的 結 果 最 為 接 近, 只 是 Model 8+ 在 手 機 調 查 部 分, 實 際 調 查 結 果 與 預 測 結 果 之 間 仍 有 一 小 段 差 距, 在 C 族 群 部 分, 預 測 結 果 為 28.6%, 但 2015 年 的 實 際 調 查 結 果 為 18.4%, 而 D 族 群 的 預 測 結 果 為 71.4%, 但 實 際 調 查 結 果 為 81.6% 然 而, 即 使 手 機 調 查 的 實 際 結 果 仍 與 預 測 值 有 差 距, 本 計 畫 根 據 現 有 資 料, 仍 然 認 為 Model 8+ 是 相 當 符 合 實 際 情 況 的 預 測 值, 因 為 從 常 理 來 判 斷, C 唯 手 機 未 接 聽 來 電 的 機 會 是 相 當 高 的 ( 可 能 正 在 開 車 或 騎 車 ), 換 言 之, 雖 然 這 一 族 群 的 人 可 能 在 可 接 觸 群 體 當 中 佔 了 28.6% 左 右, 實 際 上 是 無 法 接 觸 到 如 此 高 比 例 的 C 族 群 表 88: 本 計 畫 連 續 三 年 調 查 結 果 年 度 電 話 調 查 B D 唯 電 話 電 話 手 機 手 機 調 查 C D 唯 手 機 電 話 手 機 % 90.2% 12.1% 87.9% % 90.5% 14.2% 85.8% % 89.3% 18.4% 81.6% Model % 89.0% 28.6% 71.4%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整 合 上 述, 由 於 Model 8+ 是 最 接 近 本 計 畫 近 三 年 觀 察 的 預 測 值, 回 推 表 87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的 電 話 使 用 狀 況,Model 8 所 指 出 的 A B C D 四 個 族 群 的 比 例 分 配, 應 該 就 是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的 電 話 使 用 情 形 比 例, 換 言 之, 目 前 社 會 上 慣 用 的 電 話 調 查, 若 不 考 慮 其 他 無 法 接 聽 電 話 的 因 素 ( 例 如 外 出 不 在 家 上 夜 班 不 願 意 受 訪 等 ), 實 際 上 僅 能 碰 觸 到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 圖 28 中 的 P2 母 群 ) 中 的 73%( 亦 即 8%+65%), 而 手 機 調 查 方 式, 則 反 而 能 接 觸 到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的 91% ( 亦 即 65%+26%)

275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當 然, 上 述 的 估 計 仍 然 需 要 繼 續 不 斷 累 積 新 的 經 驗 數 據 來 提 升 其 信 度, 但 本 計 畫 相 信, 這 三 年 的 資 料 已 經 足 以 接 近 真 實 因 此, 必 須 注 意 的 將 是, 即 使 忽 略 圖 28 中 P1 母 群 和 P2 母 群 中 的 差 異, 也 就 是 戶 籍 人 口 與 現 住 人 口 的 差 異, 單 純 電 話 調 查 所 呈 現 出 來 的 數 據, 已 經 慢 慢 地 無 法 呈 現 出 真 正 居 住 臺 灣 地 區 人 口 之 態 度 與 行 為 樣 貌, 必 須 輔 以 其 他 調 查 方 式 為 之 第 三 節 問 卷 題 組 信 度 比 較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之 間 的 差 異, 除 了 前 一 節 所 談 樣 本 涵 蓋 率 的 問 題 之 外,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因 為 接 觸 樣 本 的 媒 介 不 同 受 訪 者 接 受 訪 問 時 周 遭 的 環 境 狀 況 不 同 以 及 不 同 受 訪 族 群 對 於 同 一 題 目 的 理 解 程 度 差 異, 皆 可 能 使 得 問 卷 題 組 的 測 量 結 果 呈 現 不 同 的 信 度 為 瞭 解 這 個 差 異, 本 節 透 過 在 各 種 調 查 方 法 中 皆 有 納 入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信 任 與 網 路 信 任 兩 個 面 向 題 目 ( 手 機 調 查 與 手 機 APP 調 查 因 為 沒 有 這 些 題 目, 因 此 不 放 入 比 較 ), 比 較 不 同 方 法 對 於 同 一 組 題 目 調 查 結 果 之 信 度 差 異, 作 為 未 來 估 計 調 查 模 式 所 產 生 差 異 程 度 之 參 考 ( 題 組 內 容 請 參 見 附 錄 二 ) 表 89 為 電 子 化 政 府 信 任 與 網 路 信 任 兩 個 題 組 在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中 所 獲 得 的 內 在 一 致 性 值 (Cronbach's α) 一 般 而 言,α 值 小 於 0.35 為 低 信 度, 介 於 0.35 與 0.70 之 間 信 度 尚 可, 大 於 0.80 以 上 則 表 示 良 好 結 果 顯 示, 在 電 子 化 政 府 信 任 面 向 上, 僅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與 手 機 APP 調 查 的 信 度 在 0.60 以 上, 其 他 皆 低 於 0.60, 尤 其 是 手 機 調 查 的 信 度 最 低, 只 有 0.41 在 網 路 信 任 方 面, 四 種 調 查 信 度 皆 低 於 0.60, 但 網 路 型 態 調 查 信 度 結 果 則 較 電 話 調 查 稍 佳 整 體 而 言,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調 查 方 法 的 特 質 確 實 會 影 響 問 卷 信 度 網 路 調 查 信 度 普 遍 高 於 電 話 型 態 調 查, 可 能 是 因 為 網 路 調 查 接 觸 到 的 受 訪 者 類 型 較 為 相 近, 尤 其 這 兩 組 問 卷 題 目 都 與 網 路 有 關, 也 是 網 路 調 查 接 觸 族 群 較 熟 悉 的 議 題 233

27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89: 不 同 調 查 中 信 任 面 向 的 Cronbach's α 值 調 查 方 法 電 子 化 政 府 信 任 網 路 信 任 2013 年 電 話 調 查 2014 年 年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網 路 調 查 -EGOV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手 機 APP 調 查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34 第 四 節 電 話 調 查 與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在 抽 樣 調 查 實 務 上, 對 個 案 無 回 應 問 題 的 補 救, 以 及 為 了 滿 足 母 體 的 特 質 分 布, 一 般 都 以 加 權 方 式 處 理 常 用 的 加 權 方 式 是 依 據 完 訪 樣 本 人 口 特 徵 的 代 表 性 檢 定 結 果, 也 就 是 對 完 訪 樣 本 的 社 會 人 口 特 徵 加 權, 如 地 區 性 別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等 變 數 的 分 布, 與 母 體 參 數 進 行 比 對 或 統 計 上 的 適 合 度 檢 定, 若 樣 本 中 的 人 口 特 徵 與 母 體 不 一 致, 則 進 一 步 針 對 樣 本 的 這 些 人 口 特 徵 進 行 加 權 處 理 以 為 補 救 在 樣 本 與 母 體 不 一 致 原 因 的 探 討 上, 過 去 文 獻 最 常 放 在 抽 樣 方 法 的 檢 討 上, 也 就 是 比 較 不 同 的 抽 樣 方 法 或 抽 樣 清 冊 所 產 生 的 樣 本 結 構 差 異 ( 林 佳 瑩 陳 信 木, 1996; 戴 立 安,1997), 例 如 電 話 調 查 與 網 路 調 查 的 抽 樣 結 果 通 常 是 電 話 調 查 所 接 觸 到 的 樣 本 年 齡 較 高, 卻 很 少

277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利 用 問 卷 設 計 技 巧 實 驗 設 計 或 調 查 方 法 上 的 比 較 進 行 樣 本 代 表 性 與 加 權 處 理 的 分 析 評 估, 尤 其 是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之 代 表 性 的 比 較 分 析 ( 杜 素 豪 羅 婉 云 洪 永 泰,2009) 本 節 以 電 話 調 查 資 料 為 基 礎, 嘗 試 透 過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來 調 整 網 路 調 查 中 的 樣 本 行 為, 提 供 另 一 個 逼 近 調 查 區 域 真 實 樣 貌 方 法 的 參 考 本 節 分 析 所 使 用 的 資 料 包 含 電 話 調 查 與 網 路 調 查 樣 本 電 話 調 查 樣 本 為 加 權 後 的 資 料, 樣 本 數 為 1,012, 網 路 調 查 樣 本 由 於 無 法 取 得 母 體 資 料, 因 而 未 加 權, 樣 本 數 為 1,104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的 操 作 步 驟 ( 參 見 第 四 章 ) 如 下 : 一 產 生 入 選 機 率 (Propensity Score, PS) 入 選 機 率 ( PS ) 是 對 合 併 樣 本 進 行 邏 輯 迴 歸 模 型 (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 分 析 推 估 計 算 的 結 果 在 此 邏 輯 迴 歸 模 型 中, 依 變 項 為 兩 分 類 包 括 電 話 調 查 與 網 路 調 查, 資 料 中 設 定 網 路 調 查 樣 本 代 碼 為 0, 電 話 調 查 樣 本 為 1, 自 變 項 納 入 人 口 變 項, 包 括 性 別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居 住 地 區, 以 及 電 話 與 手 機 使 用 狀 況 題 ( 問 卷 題 目 : 請 問, 您 平 常 在 家 或 工 作 時 使 用 電 話 的 情 形, 是 用 有 線 電 話 比 較 多, 還 是 用 手 機 比 較 多?), 總 共 五 個 變 項 二 產 生 次 樣 本 分 組 的 修 正 係 數 (fc) 依 照 邏 輯 迴 歸 模 型 得 出 預 測 入 選 電 話 調 查 樣 本 的 機 率 值 由 小 到 大 排 序, 按 排 序 結 果 再 將 樣 本 平 均 分 為 十 個 次 樣 本 分 組 ( subclass), 每 一 次 樣 本 分 組 的 案 數 皆 包 括 來 自 電 話 調 查 與 網 路 樣 本 的 個 案, 將 每 一 次 樣 本 分 組 的 電 話 調 查 個 數 及 占 電 話 調 查 總 數 比 例, 與 每 組 網 路 調 查 個 數 及 占 網 路 調 查 總 數 比 例, 列 出 比 較 後, 參 照 電 話 調 查 各 組 比 例, 修 正 網 路 調 查 各 組 比 例, 得 出 修 正 係 數 (fc) 舉 例 而 言 在, 表 90 次 樣 本 分 組 第 十 組 中, 電 話 調 查 為 236 案, 網 路 調 查 為 8 案, 故 第 十 組 修 正 係 數 (fc)=(236/1,012)/(8/1,103)=

27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90: 次 樣 本 分 組 的 修 正 係 數 (fc) 次 樣 本 分 組 電 話 調 查 樣 本 數 網 路 調 查 樣 本 數 分 組 的 修 正 係 數 (fc) 小 計 1,012 1,103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36

279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依 照 修 正 係 數 (fc) 調 整 後 之 樣 本 樣 貌, 以 教 育 程 度 為 例, 結 果 如 表 91 所 示 調 整 前 網 路 調 查 中 大 學 及 以 上 比 例 為 68.7%, 調 整 後 為 30.3%; 小 學 及 以 下 比 例 為 1.2%, 調 整 後 為 16.6% 表 示 網 路 調 查 樣 本 確 實 已 依 照 修 正 係 數 (fc) 加 權 表 91: 修 正 前 後 教 育 程 度 之 比 較 調 整 前 後 調 查 來 源 次 數 / 百 分 比 小 學 及 以 下 學 歷 國 初 中 高 中 職 專 科 大 學 及 以 上 前 後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個 數 百 分 比 14.5% 10.4% 27.1% 12.7% 35.3% 個 數 百 分 比 1.2% 2.1% 14.1% 14.0% 68.7% 個 數 百 分 比 16.6% 12.2% 28.9% 12.0% 30.3%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三 以 修 正 係 數 調 整 網 路 調 查 樣 本 各 個 指 標 的 估 計 值 產 生 修 正 係 數 之 後, 接 下 來 是 根 據 次 樣 本 各 分 組 中 的 修 正 係 數, 重 新 計 算 網 路 調 查 樣 本 中 指 標 的 估 計 值 本 計 畫 選 取 了 上 網 頻 率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比 例 社 會 性 價 值 之 信 任 構 面 WIP 比 較 題 ( 網 路 隱 私 及 網 路 言 論 ) 等 題 組 來 進 行 重 新 計 算 上 網 頻 率 一 題 詢 問 受 訪 者 一 個 禮 拜 中 有 幾 天 會 上 網, 其 估 計 值 調 整 結 果 如 表 92 以 修 正 系 數 調 整 網 路 調 查 樣 本 後, 可 發 現 變 動 的 估 計 如 7 天 ( 每 天 都 有 使 用 ) 的 樣 本 百 分 比 由 93.5% 降 為 85.2%, 重 度 的 網 路 型 態 被 弱 化, 往 電 話 調 查 結 果 方 向 移 動 237

28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92: 修 正 前 後 上 網 頻 率 之 比 較 請 問, 您 一 個 禮 拜 中 有 幾 天 會 上 網? 調 整 前 後 調 查 來 源 次 數 / 百 分 比 從 未 上 網 有 使 用, 但 不 清 楚 天 數 不 到 1 天 1 天 2 天 3 天 4 天 5 天 6 天 7 天 ( 每 天 ) 前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個 數 百 分 比 31.4% 0.9% 1.0% 1.2% 2.0% 2.0% 1.5% 2.3% 0.4% 57.4% 個 數 ,032 百 分 比 0.0% 0.7% 0.4% 0.5% 1.1% 0.5% 0.3% 1.0% 2.1% 93.5% 後 網 路 調 查 個 數 百 分 比 0.0% 4.0% 0.1% 3.1% 0.8% 0.5% 0.2% 1.3% 4.9% 85.2%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38

281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問 卷 另 要 求 受 訪 者 指 出 常 去 的 網 站 中, 有 多 少 是 政 府 機 關 的 網 站 根 據 次 樣 本 各 分 組 中 的 各 修 正 係 數, 調 整 網 路 調 查 樣 本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頻 率 的 估 計 值 後, 從 表 93 可 以 發 現, 回 答 幾 乎 全 都 是 的 樣 本 百 分 比 由 1.7% 提 升 為 3.7%, 大 部 分 是 的 樣 本 百 分 比 由 2.1% 降 為 1.7%, 但 改 變 的 效 果 不 若 前 述 前 面 上 網 頻 率 題 目 明 顯 表 93: 修 正 前 後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頻 率 請 問, 您 平 常 會 去 的 網 站 中, 有 多 少 是 政 府 調 整 調 查 次 數 / 機 關 的 網 站? 前 後 來 源 百 分 比 幾 乎 少 部 一 半 大 部 幾 乎 都 不 是 分 是 一 半 分 是 全 都 是 前 後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個 數 百 分 比 52.3% 38.5% 4.3% 2.0% 1.9% 個 數 百 分 比 40.6% 45.6% 10.0% 2.1% 1.7% 個 數 百 分 比 33.1% 49.8% 11.8% 1.7% 3.7%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39

28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網 路 信 任 指 標, 則 詢 問 受 訪 者 擔 不 擔 心 政 府 監 看 其 在 網 路 上 的 一 舉 一 動 估 計 值 經 修 正 係 數 調 整 後 ( 如 表 94), 非 常 擔 心 的 樣 本 百 分 比 由 13.6% 提 升 為 18.7%, 完 全 不 擔 心 的 樣 本 百 分 比 則 由 5.4% 降 為 4.5% 表 94: 修 正 前 後 網 路 信 任 之 比 較 調 整 前 後 調 查 來 源 次 數 / 百 分 比 請 問, 您 擔 不 擔 心 政 府 監 看 您 在 網 路 上 的 一 舉 一 動? 非 常 擔 心 擔 心 不 擔 心 完 全 不 擔 心 前 後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個 數 百 分 比 17.5% 30.1% 32.3% 20.1% 個 數 百 分 比 13.6% 44.5% 36.4% 5.4% 個 數 百 分 比 18.7% 39.9% 36.9% 4.5%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40

283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電 子 化 政 府 信 任 指 標 則 詢 問 受 訪 者 相 不 相 信 政 府 透 過 網 路 就 能 處 理 好 事 情 估 計 值 經 修 正 係 數 調 整 後 ( 表 95), 發 現 非 常 不 相 信 的 樣 本 百 分 比 由 5.7% 降 為 4.6%, 非 常 相 信 的 樣 本 百 分 比 則 由 5.3% 提 升 為 9.3% 表 95: 修 正 前 後 電 子 化 政 府 信 任 之 比 較 請 問, 您 相 不 相 信 政 府 透 過 網 路 就 能 處 理 好 調 整 調 查 次 數 / 事 情, 民 眾 不 一 定 要 親 自 到 政 府 機 關 去? 前 後 來 源 百 分 比 非 常 不 相 信 不 相 信 擔 心 非 常 相 信 前 後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個 數 百 分 比 9.2% 32.4% 47.9% 10.5% 個 數 百 分 比 5.7% 25.9% 63.2% 5.3% 個 數 百 分 比 4.6% 21.1% 65.0% 9.3%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41

28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網 路 隱 私 一 題 詢 問 受 訪 者 是 否 積 極 保 護 個 人 網 路 隱 私, 其 估 計 值 調 整 結 果 如 表 96 以 修 正 係 數 調 整 網 路 調 查 樣 本 後, 可 發 現 非 常 不 積 極 的 樣 本 百 分 比 由 1.8% 降 為 1.0%, 非 常 積 極 的 樣 本 百 分 比 則 由 17.8% 提 升 為 19.7% 表 96: 修 正 前 後 網 路 隱 私 之 比 較 調 整 前 後 調 查 來 源 次 數 / 百 分 比 請 問, 您 是 否 積 極 保 護 個 人 網 路 隱 私? 非 常 不 積 極 積 極 非 常 積 極 不 積 極 前 後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個 數 百 分 比 3.4% 16.1% 45.5% 35.0% 個 數 百 分 比 1.8% 22.4% 58.0% 17.8% 個 數 百 分 比 1.0% 23.0% 56.4% 19.7%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42

285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最 後, 網 路 言 論 一 題 詢 問 受 訪 者 會 不 會 放 心 地 談 論 其 對 政 治 議 題 的 看 法, 其 估 計 值 調 整 結 果 如 表 97 以 修 正 係 數 調 整 網 路 調 查 樣 本 後, 可 發 現 非 常 不 放 心 的 樣 本 百 分 比 由 12.5% 降 為 12.1%, 非 常 積 極 的 樣 本 百 分 比 則 由 4.8% 提 升 為 6.4% 表 97: 修 正 前 後 網 路 言 論 之 比 較 請 問, 您 會 不 會 放 心 地 談 論 您 對 政 治 議 題 的 調 整 調 查 次 數 / 看 法? 前 後 來 源 百 分 比 非 常 不 放 心 放 心 非 常 放 心 不 放 心 前 後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個 數 百 分 比 21.6% 41.2% 25.9% 11.4% 個 數 百 分 比 12.5% 49.9% 32.7% 4.8% 個 數 百 分 比 12.1% 50.3% 31.2% 6.4%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網 路 調 查 樣 本 屬 於 學 歷 較 高 的 年 輕 族 群, 由 於 缺 乏 母 體 資 料, 因 此 無 法 以 一 般 電 話 調 查 的 方 式 加 權, 但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以 電 話 調 查 資 料 為 基 礎 調 整 網 路 樣 本, 讓 調 查 的 人 口 特 性 與 母 體 更 接 近, 因 而 對 於 研 究 中 有 興 趣 的 依 變 項 有 更 清 楚 的 描 繪 結 果 發 現,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確 實 將 網 路 調 查 結 果 在 人 口 變 項 以 及 回 應 結 果 上, 做 了 有 效 的 校 正 例 如 在 每 週 上 網 天 數 部 分 以 及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頻 率 部 分, 雖 然 網 路 調 查 的 樣 本 族 群 有 很 高 的 上 網 習 慣, 但 調 整 後 都 有 向 下 修 正 的 趨 勢 243

28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第 五 節 調 查 成 本 與 執 行 效 率 分 析 前 面 幾 節 討 論 的 是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所 蒐 集 到 資 料 的 差 異, 但 政 府 機 關 進 行 調 查 方 法 的 選 擇 時, 除 資 料 的 品 質 外 也 須 同 時 考 量 行 政 成 本 與 調 查 的 效 率 或 及 時 性 在 這 一 節 當 中, 本 計 畫 結 合 過 去 近 兩 年 調 查 執 行 的 經 驗, 整 理 出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所 需 的 調 查 時 間 與 經 費 成 本 於 表 98, 供 未 來 相 關 單 位 進 行 調 查 研 究 規 畫 時 參 考 必 須 說 明 的 是, 表 98 中 的 資 料 是 在 本 計 畫 所 選 擇 之 執 行 規 格 的 基 礎 上 計 算 出 來 的 結 果, 不 同 的 規 格 設 計 將 會 在 調 查 成 本 與 效 率 上 產 生 極 大 的 差 異 本 計 畫 所 應 用 的 規 格 包 含 以 戶 中 抽 樣 進 行 電 話 調 查, 調 查 時 間 均 為 周 日 下 午 與 周 一 二 晚 間, 且 調 查 結 果 除 提 供 依 母 體 分 布 所 計 算 的 加 權 值 外, 未 要 求 得 標 民 間 調 查 公 司 出 具 調 查 結 果 報 告 書 另 外, 本 計 畫 認 為 手 機 APP 調 查 回 收 率 與 效 果 容 易 受 到 贈 品 答 題 時 間 等 因 素 的 影 響, 且 手 機 APP 調 查 為 本 年 度 第 一 次 新 增 之 調 查 方 式, 無 法 結 合 過 去 年 度 的 執 行 經 驗, 因 此, 成 本 與 調 查 效 率 的 論 述 仍 須 有 更 多 資 料 作 為 基 礎, 才 會 有 足 夠 的 說 服 力 根 據 表 98 的 執 行 經 驗 彙 整 比 較, 首 先, 在 調 查 方 法 所 能 承 載 的 問 卷 題 目 數 部 分, 由 於 透 過 手 機 通 話 時, 受 訪 者 對 於 對 話 時 間 長 度 的 容 忍 度 最 低, 因 此 題 目 數 量 的 限 制 也 最 高 依 本 計 畫 過 去 兩 年 的 經 驗 判 斷, 手 機 調 查 至 多 僅 能 包 含 25~27 個 問 卷 題 目, 這 個 數 字 約 是 傳 統 電 話 調 查 或 網 路 調 查 兩 種 方 法 題 目 數 的 四 成 左 右 第 二, 在 調 查 所 需 時 間 方 面, 根 據 本 計 畫 近 兩 年 的 經 驗, 電 話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與 手 機 APP 調 查, 從 問 卷 設 計 完 成 後 開 始 訪 問 的 時 間 計 算, 直 到 取 得 超 過 一 千 份 成 功 樣 本 的 時 間, 約 歷 時 7 至 10 天 左 右, 而 網 路 調 查 - EGOV 耗 時 最 久, 約 需 要 21~30 天, 且 回 收 率 相 當 難 掌 握, 即 使 是 同 樣 的 調 查 方 式 與 同 樣 的 調 查 對 象, 第 二 年 的 回 收 率 就 遠 低 於 第 一 年 從 上 述 幾 點 來 判 斷, 執 行 效 率 最 穩 定 的 應 該 還 是 傳 統 的 電 話 調 查 方 式, 而 若 要 提 升 網 路 民 調 的 執 行 效 率, 必 須 先 提 升 樣 本 資 料 庫 的 品 質 才 行 最 後, 以 每 份 完 成 樣 本 的 平 均 成 本 進 行 討 論 根 據 表 98 得 知, 244

287 第 六 章 數 位 國 情 主 觀 指 標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平 均 每 份 成 功 樣 本 所 需 要 的 經 費, 以 電 話 調 查 最 高 (290~300 元 ), 其 次 為 手 機 調 查 (240~260 元 ), 再 者 為 手 機 APP 調 查, 成 本 最 低 廉 則 為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調 查 特 別 需 要 說 明 的 是 : 本 計 畫 由 於 電 話 調 查 題 數 達 68 題, 手 機 約 25 題, 因 此 造 成 電 話 調 查 較 手 機 調 查 費 用 高 的 情 形, 若 為 相 同 題 目 數, 手 機 調 查 經 費 應 為 電 話 的 1.5 倍 表 98: 不 同 調 查 管 道 的 成 本 與 效 率 分 析 比 較 樣 本 來 源 完 成 份 數 問 卷 題 數 調 查 時 間 兩 年 平 均 成 本 區 間 ( 金 額 / 每 題 ) 電 話 調 查 自 全 國 電 話 號 碼 簿 中 抽 樣 1,000~ 1,012 手 機 調 查 自 全 國 手 機 號 碼 中 抽 樣 1,000~ 1,205 會 員 民 間 網 路 公 司 既 有 網 路 樣 本 1,104~ 1,667 網 路 調 查 EGOV 我 的 E 政 府 網 路 會 員 手 機 APP 調 查 * 民 間 民 調 公 司 既 有 網 路 會 員 826~1, ~68 25~27 65~68 65~68 25~27 約 10 天 約 10 天 約 14 天 約 21~30 天 約 7~10 天 280~ ~260 60~80 7~15 70~85 * 手 機 APP 調 查 僅 一 年 度 資 料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45

28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246

289 第 七 章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第 七 章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本 計 畫 於 2013 年 建 構 完 成 兼 具 主 客 觀 面 向 的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涵 蓋 操 作 性 政 治 性 與 社 會 性 三 大 價 值, 雖 然 今 年 已 進 行 第 三 年 度 的 主 觀 性 資 料 蒐 集, 然 架 構 仍 須 藉 由 長 期 性 追 蹤, 才 能 穩 定 其 信 效 度 ; 此 外, 因 應 資 訊 科 技 的 發 達 網 路 與 行 動 載 具 的 普 及 以 及 Web 2.0 等 相 關 社 群 網 路 的 蓬 勃 發 展, 與 新 興 技 術 的 崛 起 ( 如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的 出 現 ), 探 討 如 何 應 用 前 述 新 興 技 術 改 善 民 意 調 查 方 式 與 使 用 者 主 觀 態 度 蒐 集 策 略, 亦 為 本 計 畫 目 的 之 一 本 章 呈 現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在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與 房 地 合 一 政 策 的 調 查 結 果, 並 藉 以 與 電 話 調 查 與 網 路 調 查 結 果 進 行 比 較 必 須 說 明 的 是, 為 了 保 持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所 取 得 資 料 的 原 始 特 質, 本 章 後 續 的 分 析 皆 以 未 加 權 的 資 料 進 行 第 一 節 先 對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結 果 進 行 討 論 ; 第 二 節 則 呈 現 調 查 與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之 比 較, 希 冀 對 如 何 整 合 應 用 兩 種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第 一 節 觀 察 期 間 分 析 結 果 隨 著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觀 念 與 技 術 的 成 熟, 該 分 析 方 法 已 漸 成 為 蒐 集 民 眾 主 觀 意 見 的 重 要 工 具 之 一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的 出 現, 是 為 了 協 助 管 理 者 在 面 對 此 一 數 位 資 料 積 累 趨 勢 時, 能 有 一 全 新 的 分 析 步 驟 與 思 維 邏 輯, 而 從 巨 量 資 料 洪 流 中 萃 取 出 有 價 值 的 經 營 管 理 資 訊 不 同 於 傳 統 民 意 蒐 集 方 式,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透 過 關 鍵 字 詞 來 蒐 集 與 分 析 網 路 資 料 對 網 路 輿 論 的 分 析 方 式, 主 要 可 以 分 為 聲 量 分 析 與 情 緒 分 析 兩 個 部 分, 聲 量 分 析 所 指 是 議 題 的 討 論 次 數, 而 情 緒 分 析 則 是 對 該 議 題 的 正 負 向 評 論 247

29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一 關 鍵 字 檢 核 為 確 保 巨 量 分 析 方 法 使 用 時 系 統 能 藉 由 適 當 的 關 鍵 字 撈 取 正 確 的 網 路 討 論, 本 計 畫 參 考 蕭 乃 沂 等 人 ( 2015) 所 提 步 驟, 如 表 99 其 步 驟 包 括 先 界 定 媒 介 來 源 時 間 範 圍 分 析 報 表 週 期 並 重 複 上 述 步 驟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直 至 政 策 主 管 機 關 可 以 接 受 最 終 與 網 路 輿 情 分 析 公 司 討 論, 得 到 關 鍵 字 檢 驗 步 驟, 如 圖 29 表 99: 網 路 輿 情 分 析 導 入 流 程 導 入 本 團 隊 本 團 隊 政 策 主 管 機 關 步 驟 ( 網 路 輿 情 分 析 技 術 ) ( 政 策 分 析 與 顧 問 諮 詢 ) ( 國 發 會 ) 1 2 (a) 界 定 政 策 議 題 與 其 焦 點 與 範 疇 與 功 能, 包 含 時 間 範 圍 報 表 週 期 媒 介 (b) 蒐 集 現 有 關 於 此 議 題 輿 情 與 解 讀, 包 括 現 況 資 料 法 規, 文 獻 (a) 界 定 媒 介 來 源 時 間 範 圍 分 析 報 表 週 期 (b) 研 擬 關 鍵 詞 ( 包 括 網 路 言 論 中 的 非 正 式 用 詞 ), 包 括 政 策 議 題 事 件 利 害 關 係 團 體 (c) 確 認 每 個 報 表 週 期 中 可 能 引 起 輿 論 的 相 關 事 件 (d) 透 過 網 路 搜 尋 擷 取 符 合 關 鍵 詞 的 網 路 公 開 言 論 並 初 步 蒐 集 (e) 判 斷 所 蒐 集 網 路 輿 論 與 政 策 議 題 的 相 關 性 重 複 上 述 步 驟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直 至 政 策 主 管 機 關 可 以 接 受 3 (a) 擬 定 符 合 政 策 主 管 目 標 的 輿 情 分 析 報 表 規 格 (b) 製 作 初 步 分 析 報 表 並 予 以 解 讀 討 論 (c) 判 斷 報 表 品 質, 輔 以 內 容 分 析 檢 測 其 斷 詞 正 負 面 情 緒 等 重 複 上 述 步 驟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直 至 政 策 主 管 機 關 可 以 接 受 4 (a) 製 作 網 路 輿 情 分 析 的 內 部 報 告 與 公 開 報 告 (b) 研 擬 行 動 方 案, 包 括 事 前 預 警 或 事 後 因 應 (c) 整 理 以 上 導 入 經 驗 並 回 饋 於 政 府 機 關 導 入 網 路 輿 情 分 析 的 流 248

291 第 七 章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導 入 本 團 隊 本 團 隊 政 策 主 管 機 關 步 驟 ( 網 路 輿 情 分 析 技 術 ) ( 政 策 分 析 與 顧 問 諮 詢 ) ( 國 發 會 ) 程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圖 29: 本 計 畫 關 鍵 字 檢 核 步 驟 249

29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本 計 畫 兩 個 議 題 已 於 期 中 報 告 前 完 成 步 驟 一 至 步 驟 三 ( 詳 見 第 四 章 研 究 設 計, 第 86 頁 ), 因 此 後 續 由 步 驟 四 開 始 執 行, 首 先 選 定 房 地 合 一 2015 年 5 月 份 資 料, 經 系 統 搜 尋, 共 有 10,310 筆 資 料, 抽 取 總 量 1% 之 文 章 (101 篇 ), 以 人 工 方 式 檢 閱, 發 現 合 乎 主 題 筆 數 共 有 92 篇, 人 工 檢 核 代 表 性 達 91% 接 著 執 行 步 驟 五, 以 同 樣 關 鍵 字 檢 閱 2015 年 5 月 1 號 到 6 月 30 號 的 資 料, 經 系 統 搜 尋, 共 有 20,001 筆 資 料, 抽 取 總 量 0.5% 之 文 章 (91 篇 ), 以 人 工 方 式 檢 閱, 發 現 合 乎 主 題 筆 數 共 有 80 篇, 人 工 檢 核 代 表 性 達 88%, 低 於 步 驟 五 所 要 求 90% 的 人 工 檢 核 代 表 性 以 人 工 方 式 檢 閱 91 篇 文 章 後, 發 現 可 能 造 成 干 擾 的 原 因 為 部 落 格 文 章, 部 落 格 文 章 因 為 想 獲 得 搜 尋 結 果 排 序 較 前 原 因, 添 加 過 多 字 詞 在 文 章 中, 造 成 雜 訊, 在 排 除 部 落 格 文 章 後, 重 新 執 行 步 驟 五, 檢 閱 2015 年 5 月 1 號 到 6 月 30 號 的 資 料, 經 系 統 搜 尋, 共 有 18,054 筆 資 料, 減 少 了 1,947 篇 文 章, 抽 取 總 量 0.7% 之 文 章 (117 篇 ), 以 人 工 方 式 檢 閱, 發 現 合 乎 主 題 筆 數 共 有 109 篇, 人 工 檢 核 代 表 性 達 93%, 始 正 式 使 用 本 組 關 鍵 詞 組, 各 步 驟 處 理 情 形 如 表 100 表 100: 房 地 合 一 關 鍵 字 檢 核 結 果 房 地 合 一 調 查 主 題 步 驟 四 步 驟 五 重 複 步 驟 五 2015/05/ /05/ /05/01- 資 料 時 間 2015/06/ /06/ /06/30 資 料 筆 數 10,310 20,001 18,054 抽 樣 百 分 比 1% 0.5% 0.7% 抽 樣 筆 數 合 乎 主 題 筆 數 人 工 檢 核 代 表 性 91% 88% 93%( 排 除 部 落 格 )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50

293 第 七 章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關 鍵 字 同 樣 由 步 驟 四 開 始 執 行, 經 系 統 搜 尋, 共 有 2,286 筆 資 料, 抽 取 總 量 4% 之 文 章 (100 篇 ), 以 人 工 方 式 檢 閱, 發 現 合 乎 主 題 筆 數 共 有 92 篇, 人 工 檢 核 代 表 性 達 92% 接 著 執 行 步 驟 五, 以 同 樣 關 鍵 字 檢 閱 2015 年 3 月 1 號 到 4 月 30 號 的 資 料, 經 系 統 搜 尋, 共 有 4,589 筆 資 料, 抽 取 總 量 2.6% 之 文 章 (101 篇 ), 以 人 工 方 式 檢 閱, 發 現 合 乎 主 題 筆 數 共 有 86 篇, 人 工 檢 核 代 表 性 達 85%, 低 於 步 驟 五 所 要 求 90% 的 人 工 檢 核 代 表 性 以 人 工 方 式 檢 閱 86 篇 文 章 後, 發 現 可 能 造 成 干 擾 的 原 因 同 樣 為 部 落 格 文 章, 在 排 除 部 落 格 文 章 後, 重 新 執 行 步 驟 五, 檢 閱 2015 年 3 月 1 號 到 4 月 30 號 的 資 料, 經 系 統 搜 尋, 共 有 4,383 筆 資 料, 減 少 了 206 篇 文 章, 抽 取 總 量 2.7% 之 文 章 (103 篇 ), 以 人 工 方 式 檢 閱, 發 現 合 乎 主 題 筆 數 共 有 93 篇, 人 工 檢 核 代 表 性 達 90%, 始 正 式 使 用 本 組 關 鍵 詞 組, 各 步 驟 處 理 情 形 如 表 101 表 101: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關 鍵 字 檢 核 結 果 調 查 主 題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步 驟 四 步 驟 五 重 複 步 驟 五 資 料 時 間 2015/03/ /03/ /03/ /03/ /04/ /04/30 資 料 筆 數 2,286 4,589 4,383 抽 樣 百 分 比 4% 2.6% 2.7% 抽 樣 筆 數 合 乎 主 題 筆 數 人 工 檢 核 代 表 性 92% 85% 90%( 排 除 部 落 格 )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二 聲 量 分 析 本 計 畫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之 觀 察 標 的 為 兩 個 公 共 議 題, 一 為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 一 為 房 地 合 一, 觀 測 期 間 自 2015 年 4 月 1 日 起, 至 9 月 30 日 止, 為 期 半 年 經 內 容 觀 察 法 和 自 動 語 意 技 術,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相 關 關 鍵 字 共 計 出 現 討 論 主 / 回 文 24,313 則 ; 以 新 聞 主 / 回 文 篇 數 最 251

29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多, 有 12,407 則, 佔 51.03%; 其 次 為 社 群 網 站 7,274 則, 佔 29.92%, 如 表 102 房 地 合 一 相 關 關 鍵 字 共 計 出 現 討 論 主 / 回 文 27,444 則, 以 新 聞 主 / 回 文 篇 數 最 多, 有 19,916 則 ; 其 次 為 社 群 網 站 5,133 則, 佔 72.57%; 其 次 為 社 群 網 站 4,930 則, 佔 17.96%, 表 103 表 102: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各 頻 道 來 源 分 布 一 覽 表 文 章 來 源 主 文 / 回 文 篇 數 百 分 比 社 群 網 站 7, % 討 論 區 4, % 新 聞 12, % 小 計 24, %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52 表 103: 房 地 合 一 各 頻 道 來 源 分 布 一 覽 表 文 章 來 源 主 文 / 回 文 篇 數 百 分 比 社 群 網 站 4, % 討 論 區 2, % 新 聞 19, % 小 計 27, %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三 情 緒 分 析 為 瞭 解 民 眾 在 網 路 文 章 時 使 用 字 眼 之 正 負 情 緒, 以 判 斷 民 眾 在 討 論 政 策 時 的 好 惡, 一 般 以 情 緒 辭 庫 中 所 收 錄 之 字 詞, 透 過 系 統 判 讀 對 文 章 詞 句 加 以 判 斷, 特 別 說 明 : 情 緒 正 負 與 政 策 支 持 度 並 不 相 等, 文 本 中 文 字 情 緒 有 時 是 針 對 政 治 人 物 文 章 內 容, 加 上 中 文 語 意 中 的 反 諷 議 題, 若 要 做 立 場 判 斷, 需 另 作 分 析 有 關 情 緒 辭 庫 資 料 之 檢 核, 以 2014 年 度 社 群 討 論 區 及 新 聞 網 站 資 料, 排 除 已 使 用 做 為 訓 練 資 料 之 文 章, 將 剩 餘 文 章 以 資 料 庫 規 則 做 排 序 後 抽 取 最 頂 端 6,000 則, 做

295 第 七 章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情 緒 詞 庫 準 確 度 之 外 部 測 試, 測 試 結 果 如 表 104, 系 統 在 正 負 面 文 章 情 緒 判 讀 之 準 確 率 可 達 0.89 與 0.90, 召 回 率 為 0.91 與 0.92 由 於 情 緒 字 詞 可 能 隨 流 行 語 有 辭 意 更 動 或 新 詞 彙 的 出 現, 因 此 輿 情 分 析 公 司 每 月 定 期 檢 核 準 確 率, 約 每 季 調 整 一 次 情 緒 模 型, 若 定 期 檢 核 時 發 現 有 異 常 之 狀 況, 則 額 外 安 排 情 緒 詞 庫 的 調 整 作 業, 以 保 持 情 緒 判 斷 的 正 確 性 除 此 之 外, 未 來 將 朝 向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深 度 精 進 表 104: 情 緒 辭 庫 正 確 性 檢 核 文 章 類 型 準 確 率 (Precision)* 召 回 率 (Recall)** 正 面 文 章 負 面 文 章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 準 確 率 為 機 器 標 記 結 果 中, 有 多 少 比 例 為 正 確 結 果, 以 正 面 文 章 為 例, 公 式 可 為 : ( 機 器 標 記 為 正, 實 際 也 是 正 面 的 則 數 ) / ( 機 器 標 記 為 正 面 的 則 數 ) 例 如 : 系 統 判 斷 3000 篇 文 章 為 正 面 文 章, 實 際 有 2850 篇 文 章 為 正 面 文 章 ( 人 工 標 記 為 正 ), 則 其 在 正 面 文 章 的 準 確 率 為 0.95 ** 召 回 率 為 正 確 的 結 果 中, 有 多 少 比 例 被 機 器 正 確 標 示 出 來, 以 正 面 文 章 為 例, 公 式 可 為 : ( 機 器 標 記 為 正, 實 際 也 是 正 面 的 則 數 ) / ( 所 有 應 為 正 面 的 則 數 ) 例 如 : 經 人 工 標 記 後 其 中 3100 篇 文 章 為 正 面 文 章, 但 系 統 判 斷 出 其 中 2850 篇 文 章 為 正 面 文 章, 則 召 回 率 為 為 了 進 一 步 了 解 網 路 民 眾 對 公 共 議 題 的 正 負 向 態 度,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以 自 動 語 意 技 術 對 主 文 與 回 文 加 以 分 類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正 負 情 緒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如 圖 30, 在 觀 察 周 期 中, 負 面 態 度 略 高 於 正 面 態 度, 特 別 是 2015 年 6 月 底 究 其 原 因, 發 現 是 6 月 26 號 美 國 聯 邦 最 高 法 院, 正 式 判 決 同 性 伴 侶 婚 姻 受 憲 法 保 障, 造 成 網 路 上 大 幅 討 論 所 致 253

29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254

297 第 七 章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正 負 情 緒 /4/1 2015/5/1 2015/6/1 2015/7/1 2015/8/1 2015/9/1 正 面 情 緒 負 面 情 緒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圖 30: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正 負 評 一 覽 經 自 動 語 意 技 術 判 別 結 果, 正 面 情 緒 聲 量 數 有 8,524 篇, 占 全 調 查 期 間 的 34.95%, 負 面 情 緒 聲 量 數 有 11,479 篇, 占 全 調 查 期 間 的 48.15%, 聲 量 中 立 者 有 8,636 篇, 整 體 正 負 情 緒 比 (P/N) 為 0.74, 顯 示 民 眾 在 網 路 上 討 論 議 題 時 的 情 緒 雖 然 負 向 但 趨 向 中 立 表 105: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正 負 情 緒 P/N 比 正 面 情 緒 聲 量 數 正 面 情 緒 比 例 (P) 負 面 情 緒 聲 量 數 負 面 情 緒 比 例 (N) 中 立 情 緒 聲 量 數 P/N 比 % %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房 地 合 一 正 負 情 緒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如 圖 31, 觀 察 周 期 中, 負 面 態 度 略 高 於 正 面 態 度, 特 別 是 2015 年 5~6 月, 究 其 原 因 發 現, 5~6 月 間 新 聞 事 件 包 括 :5 月 15 號 政 院 版 房 地 合 一 稅 業 界 學 界 反 彈 6 月 5 號 立 法 院 三 讀 通 過 房 地 合 一 的 所 得 稅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案 等 事 件 所 致 255

29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房 地 合 一 政 策 /4/1 2015/5/1 2015/6/1 2015/7/1 2015/8/1 2015/9/1 正 面 情 緒 負 面 情 緒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圖 31: 房 地 合 一 正 負 評 一 覽 經 自 動 語 意 技 術 判 別 結 果, 正 面 情 緒 聲 量 數 有 13,298 篇, 占 全 調 查 期 間 的 51.4%, 負 面 情 緒 聲 量 數 有 14,509 篇, 占 全 調 查 期 間 的 55.05%, 聲 量 中 立 者 有 8,208 篇, 整 體 正 負 情 緒 比 (P/N) 為 0.91, 顯 示 民 眾 在 網 路 上 討 論 議 題 時 的 情 緒 雖 然 負 向 但 趨 向 正 面 正 面 情 緒 聲 量 數 表 106: 房 地 合 一 正 負 情 緒 P/N 比 正 面 情 緒 比 例 (P) 負 面 情 緒 聲 量 數 負 面 情 緒 比 例 (N) 中 立 情 緒 聲 量 數 P/N 比 13, % 14, % 8,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56 第 二 節 傳 統 調 查 法 在 公 共 政 策 議 題 的 調 查 結 果 為 了 和 巨 量 資 料 所 選 定 的 公 共 政 策 議 題 做 比 較, 本 計 畫 在 幾 個 調 查 法 的 問 卷 中 加 入 了 詢 問 民 眾 對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房 地 合 一 的 支

299 第 七 章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持 度 以 及 網 路 討 論 行 為 等 題 目 希 望 藉 此 回 答 :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樣 本, 和 網 路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之 間, 對 於 同 一 議 題 態 度 上 的 差 異 表 107 呈 現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回 收 樣 本 數, 電 話 調 查 回 收 有 效 樣 本 共 1,012 份 ; 手 機 調 查 回 收 有 效 樣 本 共 1,205 份 ; 手 機 APP 調 查 回 收 有 效 樣 本 共 859 份 ; 政 府 會 員 調 查 回 收 有 效 樣 本 分 別 為 357 份 與 631 份 ;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回 收 有 效 樣 本 共 1,104 份, 以 下 分 別 呈 現 各 調 查 法 之 敘 述 統 計 結 果 表 107: 不 同 調 查 法 樣 本 數 回 收 情 形 調 查 方 法 回 收 樣 本 數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一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電 話 調 查 1,012 手 機 調 查 1,205 手 機 APP 調 查 859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355 網 路 調 查 -EGOV (NCCU) 471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1,104 表 108 為 民 眾 是 否 贊 成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政 策 各 項 回 答 的 次 數 分 布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52.1% 受 訪 者 表 示 贊 成 或 非 常 贊 成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中 也 有 62.5% 的 受 訪 者 表 示 贊 成 或 非 常 贊 成 本 政 策 257

30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108: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政 策 贊 成 程 度 比 較 Q56. 有 人 說, 相 同 性 別 可 以 結 婚, 請 問 您 贊 不 贊 成?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手 機 APP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非 常 不 贊 成 (19.1%) (13.9%) (9.7%) (7.9%) (10.2) (10.1%) 不 贊 成 194 (19.2%) 171 (14.2%) 160 (18.6%) 74 (20.8%) 75 (15.9%) 152 (13.8%) 贊 成 352 (34.8%) 499 (41.4%) 399 (46.4%) 158 (44.5%) 229 (48.6%) 521 (47.2%) 非 常 贊 成 (17.3%) (24.9%) (15.7%) (16.6%) (11.0%) (15.3%) 不 知 道 98 (9.7%) 68 (5.6%) 82 (9.5%) 36 (10.1%) 67 (14.2%) 150 (13.6%) 總 和 1012 (100.0%) 1205 (100.0%) 859 (100.0%) 355 (100.0%) 471 (100.0%) 1104 (100.0%)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表 109 為 有 聽 過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政 策 民 眾 是 否 有 在 網 路 上 和 人 討 論 過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之 各 項 回 答 的 次 數 分 布 及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90.9% 受 訪 者 表 示 沒 有 在 網 路 上 討 論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政 策 的 經 驗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75.5% 的 受 訪 者 表 示 沒 有 在 網 路 上 討 論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政 策 的 經 驗 258

301 第 七 章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表 109: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政 策 討 論 程 度 比 較 Q60. 請 問, 您 有 沒 有 在 網 路 上 和 別 人 討 論 過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手 機 APP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有 91 (9.0%) 149 (12.4%) 124 (14.4%) 289 (81.4%) 398 (84.5%) 212 (19.2%) 沒 有 919 (90.9%) 1056 (87.6%) 618 (71.9%) 54 (15.2%) 54 (11.5%) 834 (75.5%)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13.6%) 12 (3.4%) 19 (4.0%) 58 (5.3%) 總 和 1012 (100.0%) 1205 (100.0%) 859 (100.0%) 355 (100.0%) 471 (100.0%) 1104 (100.0%)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59

30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二 房 地 合 一 表 110 為 民 眾 是 否 聽 過 房 地 合 一 政 策 各 項 回 答 的 次 數 分 布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64.0% 受 訪 者 表 示 沒 有 聽 過 該 政 策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中 28.2% 的 受 訪 者 表 示 沒 有 聽 過 該 政 策 表 110: 房 地 合 一 政 策 聽 聞 程 度 比 較 Q58. 明 年 1 月 1 號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就 要 開 始 實 施 了, 請 問 您 有 沒 有 聽 過 這 個 政 策?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網 路 調 手 機 APP 查 調 查 Google NCCU - 會 員 有 聽 過 (36.0%) (33.3%) (45.1%) (76.6%) (73.9%) (71.8%) 沒 聽 過 (64.0%) (66.7%) (54.9%) (23.4%) (26.1%) (28.2%) 總 和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60

303 第 七 章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表 111 為 民 眾 是 否 支 持 房 地 合 一 政 策 各 項 回 答 的 次 數 分 布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56.0% 受 訪 者 表 示 支 持 或 非 常 支 持 該 政 策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中 56.2% 的 受 訪 者 表 示 支 持 或 非 常 支 持 該 政 策 表 111: 房 地 合 一 政 策 支 持 程 度 比 較 Q591A. 請 問, 您 支 不 支 持 政 府 推 動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手 機 APP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Google NCCU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非 常 不 支 持 (6.6%) (9.2%) (9.8%) (3.3%) (2.6%) (3.9%) 不 支 持 61 (16.7%) 70 (17.5%) 76 (19.6%) 21 (7.7%) 38 (10.9%) 63 (7.9%) 支 持 155 (42.5%) 173 (43.1%) 154 (39.8%) 149 (54.8%) 179 (51.4%) 387 (48.8%) 非 常 支 持 (13.5%) (18.7%) (8.5%) (11.4%) (8.0%) (7.4%) 不 知 道 75 (20.6%) 46 (11.5%) 86 (22.2%) 62 (22.8%) 94 (27.0%) 253 (31.9%) 總 和 365 (100.0%) 401 (100.0%) 387 (100.0%) 272 (100.0%) 348 (100.0%) 793 (100.0%)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61

30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針 對 沒 有 聽 過 房 地 合 一 政 策 的 受 訪 者, 本 計 畫 以 提 示 的 方 式 向 其 解 釋 該 政 策 的 內 容, 解 釋 的 內 容 為 房 子 賣 掉 後, 賣 掉 的 金 額 扣 掉 買 的 時 候 的 價 錢, 政 府 將 以 一 定 比 例 收 取 稅 金, 接 著, 再 詢 問 受 訪 者 其 支 持 度 表 112 為 聽 過 ( 看 完 ) 描 述 之 後, 是 否 支 持 該 政 策 之 各 項 回 答 的 次 數 分 布 及 百 分 比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32.3% 受 訪 者 表 示 支 持 或 非 常 支 持 該 政 策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中 31.5% 的 受 訪 者 表 示 支 持 或 非 常 支 持 該 政 策 表 112: 政 策 說 明 後 與 是 否 支 持 該 政 策 Q591B. 簡 單 向 您 說 明 一 下, 所 謂 的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就 是 房 子 賣 掉 後, 賣 掉 的 金 額 扣 掉 買 的 時 候 的 價 錢, 政 府 將 以 一 定 比 例 收 取 稅 金, 請 問 您 支 不 支 持 政 府 推 動 這 個 政 策? 手 機 網 路 調 查 -EGOV 電 話 手 機 網 路 調 查 APP 調 查 調 查 Google NCCU - 會 員 調 查 非 常 不 支 持 142 (22.0%) 158 (19.7%) 74 (15.7%) 11 (13.3%) 13 (10.6%) 50 (16.1%) 不 支 持 (24.5%) (29.2%) (39.0%) (26.5%) (26.8%) (25.7%) 支 持 (24.1%) (29.0%) (22.0%) (30.1%) (30.1%) (25.4%) 非 常 支 持 53 (8.2%) 83 (10.3%) 20 (4.2%) 10 (12.0%) 7 (5.7%) 19 (6.1%) 不 知 道 (21.2%) (11.8%) (19.1%) (18.1%) (26.8%) (26.7%) 總 和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62

305 第 七 章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表 113 為 有 聽 過 房 地 合 一 政 策 民 眾 是 否 有 在 網 路 上 和 人 討 論 過 房 地 合 一 之 各 項 回 答 的 次 數 分 布 及 百 分 比 在 電 話 調 查 中, 有 96.3% 受 訪 者 表 示 沒 有 在 網 路 上 和 人 討 論 過 房 地 合 一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中, 有 81.3% 受 訪 者 表 示 沒 有 在 網 路 上 和 人 討 論 過 該 政 策 表 113: 房 地 合 一 政 策 討 論 程 度 比 較 Q60. 請 問, 您 有 沒 有 在 網 路 上 和 別 人 討 論 過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手 機 網 路 調 查 -EGOV 電 話 手 機 網 路 調 查 APP 調 查 調 查 Google NCCU - 會 員 調 查 有 (3.7%) (5.7%) (15.0%) (9.9%) (6.9%) (14.4%) 沒 有 (96.3%) (94.3%) (78.6%) (89.0%) (91.7%) (81.3%) 不 知 道 / 忘 記 (6.5%) (1.1%) (1.4%) (4.3%) 了 總 和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三 不 同 年 齡 層 的 支 持 與 認 知 由 於 ICTs 與 Web 2.0 的 發 展 快 速, 促 使 年 輕 族 群 可 以 透 過 各 種 社 群 媒 體 討 論 並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尤 其 在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與 房 地 合 一 議 題 上, 年 輕 族 群 的 意 見 多 透 過 網 路 流 傳, 在 納 入 輿 情 分 析 時 應 格 外 重 視, 因 此 本 計 畫 特 別 針 對 不 同 年 齡 受 訪 者 對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與 房 地 合 一 相 關 題 目 回 答 分 析 如 下 結 果 如 表 114, 當 問 到 請 問 您 贊 不 贊 成 相 同 性 別 可 以 結 婚 時,15~19 歲 的 受 訪 者 有 76.2% 的 人 表 示 支 持,20~29 歲 的 受 訪 者 有 263

30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74.7% 的 人 表 示 支 持, 而 60 歲 以 上 的 受 訪 者 卻 僅 有 26.8% 的 人 表 示 支 持, 整 體 而 言, 可 發 現 年 輕 受 訪 者 和 其 他 各 組 年 齡 層 對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態 度 有 所 差 異, 其 支 持 度 略 高 於 其 他 各 組 年 齡 層 的 支 持 回 答 不 知 道 的 民 眾 隨 年 齡 提 高 有 漸 增 趨 勢, 推 估 隨 著 年 齡 增 長, 判 斷 支 持 與 否 所 需 的 資 訊 需 要 更 多 或 更 為 明 確 透 過 網 路 與 其 他 人 討 論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方 面, 各 年 齡 層 均 七 ~ 九 成 的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曾 與 人 在 網 路 上 討 論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相 關 議 題, 特 別 是 60 歲 以 上 的 受 訪 者 有 高 達 九 成 五 未 在 網 路 上 討 論,20~29 歲 的 受 訪 者 相 較 於 其 他 年 齡 層 的 受 訪 者 較 有 在 網 路 上 討 論 過 這 個 議 題 (23.6%), 而 15~19 歲 的 受 訪 者 有 在 網 路 上 討 論 過 這 個 議 題 的 比 率 是 第 二 高 的 (22.1%) 表 114: 不 同 年 齡 受 訪 者 對 於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的 支 持 與 認 知 年 齡 合 計 題 目 15~19 20~29 30~39 40~49 50~59 60 歲 歲 歲 歲 歲 歲 以 上 合 計 Q56. 有 人 說, 相 同 性 別 可 以 結 婚, 請 問 您 贊 不 贊 成? 非 常 不 贊 成 不 贊 成 贊 成 非 常 贊 成 不 知 道 23 (5.5%) 50 (12.0%) 169 (40.6%) 148 (35.6%) 26 (6.3%) 90 (7.1%) 136 (10.8%) 579 (45.9%) 363 (28.8%) 93 (7.4%) 125 (8.9%) 191 (13.6%) 706 (50.4%) 226 (16.1%) 154 (11.0%) 145 (16.4%) 188 (21.3%) 369 (41.8%) 90 (10.2%) 90 (10.2%) 117 (20.4%) 133 (23.2%) 209 (36.4%) 47 (8.2%) 68 (11.8%) 148 (31.5%) 127 (27.0%) (23.8%) 2, (3.0%) 69 (14.7%) 沒 有 , ,

307 第 七 章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年 齡 題 目 15~19 20~29 30~39 40~49 50~59 60 歲 歲 歲 歲 歲 歲 以 上 合 計 Q57. 承 上 題, (68.3%) (69.7%) (82.7%) (90.4%) (95.3%) (96.4%) 請 問 您 有 沒 有 在 網 路 上 和 別 人 討 論 過 這 個 議 題? 有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92 (22.1%) 40 (9.6%) 298 (23.6%) 84 (6.7%) 195 (13.9%) 48 (3.4%) 64 (7.3%) 21 (2.4%) 19 (3.3%) 8 (1.4%) 11 (2.3%) 6 (1.3%)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結 果 如 表 115, 當 問 到 請 問 您 有 沒 有 聽 過 這 個 政 策? 時, 15~19 歲 的 受 訪 者 相 較 於 其 他 年 齡 層 的 受 訪 者 較 沒 有 聽 過 房 地 合 一 的 政 策 (82.2% ) 若 進 一 步 追 問 聽 過 房 地 合 一 政 策 的 民 眾 支 不 支 持 時, 各 年 齡 層 均 有 四 至 五 成 的 支 持 度, 而 15~19 歲 的 受 訪 者 相 較 於 其 他 的 受 訪 者 有 比 較 低 的 支 持 程 度 (36.5%) 在 為 沒 有 聽 過 房 地 合 一 政 策 的 民 眾 簡 短 說 明 完 房 地 合 一 的 內 容 後,15~19 歲 的 受 訪 者 有 36.2% 的 人 表 示 支 持,20~29 歲 的 受 訪 者 有 36.3% 的 人 表 示 支 持 同 樣, 回 答 不 知 道 的 民 眾 隨 年 齡 提 高 有 漸 增 的 趨 勢, 推 估 隨 著 年 齡 增 長, 判 斷 支 持 與 否 所 需 的 資 訊 需 要 更 多 或 更 為 明 確 透 過 網 路 與 其 他 人 討 論 房 地 合 一 政 策 方 面, 各 年 齡 層 均 有 八 至 九 成 的 受 訪 者 表 示 不 曾 與 人 在 網 路 上 討 論 房 地 合 一 的 相 關 議 題, 特 別 是 60 歲 以 上 的 受 訪 者 有 高 達 94.1% 的 人 未 在 網 路 上 討 論, 然 而 15~19 歲 的 受 訪 者 卻 僅 有 67.6% 的 人 不 曾 在 網 路 上 討 論 房 地 合 一 的 相 關 議 題 整 體 而 言, 可 以 發 現 年 輕 受 訪 者 (15~19 歲 ) 和 其 他 各 組 年 齡 層 對 房 地 合 一 態 度 差 別 不 大, 僅 在 透 過 網 路 與 其 他 人 討 論 房 地 合 一 政 策 方 面, 其 討 論 程 度 略 高 於 其 他 各 組 年 齡 層 的 討 論 程 度 265

30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表 115: 不 同 年 齡 受 訪 者 對 於 房 地 合 一 的 支 持 與 認 知 年 齡 合 計 題 目 15~19 歲 20~29 歲 30~39 歲 40~49 歲 50~59 歲 60 歲 以 上 合 計 Q58. 明 年 1 月 1 號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就 要 開 始 實 施 了, 請 問 您 有 沒 有 聽 過 這 個 政 策? 沒 聽 過 有 聽 過 342 (82.2%) 74 (17.8%) 723 (57.3%) 538 (42.7%) 520 (37.1%) 882 (62.9%) 325 (36.8%) 557 (63.2%) 221 (38.5%) 353 (61.5%) 283 (60.2%) 187 (39.8%) 2,414 2,591 非 常 不 支 持 12 (16.2%) 32 (5.9%) 41 (4.6%) 30 (5.4%) 24 (6.8%) 14 (7.5%)

309 第 七 章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年 齡 合 計 題 目 15~19 歲 20~29 歲 30~39 歲 40~49 歲 50~59 歲 60 歲 以 上 不 支 持 19 (25.7%) 66 (12.3%) 102 (11.6%) 75 (13.5%) 38 (10.8%) 31 (16.6%) 331 Q59A. 請 問, 您 支 不 支 持 政 府 推 動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支 持 非 常 支 持 23 (31.1%) 4 (5.4%) 236 (43.9%) 56 (10.4%) 443 (50.2%) 82 (9.3%) 274 (49.2%) 54 (9.7%) 157 (44.5%) 65 (18.4%) 76 (40.6%) 22 (11.8%) 1, 不 知 道 16 (21.6%) 148 (27.5%) 214 (24.3%) 124 (22.3%) 69 (19.5%) 44 (23.5%) 615 Q59B. 簡 單 向 您 說 明 一 下, 所 謂 的 房 地 非 常 不 支 持 45 (13.2%) 120 (16.6%) 110 (21.2%) 67 (20.6%) 42 (19.0%) 47 (16.6%)

31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年 齡 合 計 題 目 15~19 歲 20~29 歲 30~39 歲 40~49 歲 50~59 歲 60 歲 以 上 合 一 稅 制 就 是 房 子 賣 掉 後, 賣 掉 的 金 額 扣 掉 買 的 時 候 的 價 錢, 政 府 將 以 一 定 比 例 收 取 稅 金, 請 問 您 支 不 支 持 政 府 推 動 這 個 政 策? 不 支 持 支 持 非 常 支 持 不 知 道 117 (34.2%) 104 (30.4%) 20 (5.8%) 56 (16.4%) 230 (31.8%) 210 (29.0%) 53 (7.3%) 110 (15.2%) 142 (27.3%) 144 (27.7%) 42 (8.1%) 82 (15.8%) 110 (33.8%) 71 (21.8%) 29 (8.9%) 48 (14.8%) 48 (21.7%) 57 (25.8%) 18 (8.1%) 56 (25.3%) 64 (22.6%) 45 (15.9%) 24 (8.5%) 103 (36.4%) Q60. 請 問, 您 有 沒 有 在 網 路 上 和 別 人 討 論 沒 有 50 (67.6%) 444 (82.4%) 755 (85.6%) 510 (91.6%) 331 (93.8%) 176 (94.1%) 2,266 過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有 16 (21.6%) 76 (14.1%) 103 (11.7%) 35 (6.3%) 18 (5.1%) 11 (5.9%)

311 第 七 章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年 齡 合 計 題 目 15~19 歲 20~29 歲 30~39 歲 40~49 歲 50~59 歲 60 歲 以 上 不 知 道 忘 記 了 8 (10.8%) 19 (3.5%) 24 (2.7%) 12 (2.2%) 4 (1.1%) 0 (0.0%) 67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自 行 整 理 269

31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近 年 國 內 外 學 者 開 始 檢 討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在 民 意 收 集 的 應 用 方 式,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透 過 關 鍵 字 撈 取 網 站 上 的 留 言 與 討 論, 以 大 量 的 文 本 資 料 獲 得 趨 近 網 路 意 見 的 普 查, 然 而, 不 同 社 經 背 景 的 人 在 網 路 上 的 使 用 行 為 是 不 一 樣 的, 使 用 者 的 特 性 行 為 或 是 觀 點, 若 無 法 撈 取, 則 意 見 會 遭 到 排 除, 也 就 是 統 計 上 的 型 一 錯 誤 舉 例 而 言, 年 輕 人 比 起 老 年 人 更 偏 好 使 用 FB, 並 且 年 輕 人 更 容 易 在 社 群 網 站 上 呈 現 個 人 行 為 偏 好,Hargittai (2015) 就 提 醒 政 治 參 與 的 相 關 研 究, 必 須 更 加 注 意 其 研 究 樣 本 的 代 表 性 問 題 此 外, 對 於 網 路 文 本 的 內 容, 吳 自 強 (2012) 則 認 為, 由 於 網 路 的 匿 名 性, 降 低 民 眾 使 用 時 的 對 自 己 言 論 負 責 的 心 理 壓 力, 因 此 文 字 的 使 用 會 以 較 謾 罵 方 式 宣 洩 自 己 的 憤 慨, 特 別 是 在 集 體 圍 觀 的 環 境 下, 會 讓 個 體 有 一 種 自 己 的 聲 音 被 放 大 且 被 廣 泛 認 可 的 錯 覺, 因 此 在 引 用 與 解 釋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為 了 克 服 前 述 代 表 性 問 題 與 情 緒 性 內 容, 本 計 畫 廣 泛 收 集 新 聞 社 群 網 站 討 論 區 文 本 本 節 呈 現 與 兩 項 公 共 政 策 有 關 的 電 話 手 機 手 機 APP 網 路 調 查 結 果, 目 的 是 和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結 果 比 較, 不 同 調 查 法 問 卷 中 加 入 詢 問 民 眾 對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房 地 合 一 的 了 解 情 形 支 持 度 以 及 網 路 討 論 行 為 等 題 目, 希 望 回 答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樣 本, 在 同 一 議 題 態 度 上 的 差 異 結 果 發 現, (1) 支 持 度 方 面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的 支 持 程 度 約 為 五 成, 房 地 合 一 政 策 約 為 三 至 四 成, 不 因 調 查 方 法 而 有 明 顯 差 異 ; (2) 在 網 路 上 的 討 論 行 為 隨 年 齡 增 加 有 減 少 的 趨 勢, 同 樣 的, (3) 政 策 支 持 度 隨 年 齡 增 加, 態 度 也 有 趨 於 保 留 的 狀 況 270

313 第 八 章 結 論 第 八 章 結 論 因 應 國 際 上 將 公 共 價 值 涵 納 到 數 位 治 理 發 展 評 估 過 程 的 趨 勢, 國 發 會 委 託 臺 灣 電 子 治 理 研 究 中 心 ( TEG) 進 行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研 究, 建 構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 請 參 見 圖 1, 頁 2), 該 架 構 涵 蓋 操 作 性 政 治 性 與 社 會 性 三 大 價 值, 其 下 包 含 效 率 使 用 者 導 向 透 明 與 課 責 公 民 參 與 資 訊 近 用 公 平 信 任 自 我 發 展 生 活 品 質 與 環 境 永 續 九 個 面 向, 透 過 這 個 架 構 所 涵 蓋 的 次 面 向 及 測 量 指 標, 可 全 面 性 地 衡 量 出 電 子 治 理 的 國 情 指 數, 最 後 成 為 擬 定 未 來 數 位 發 展 政 策 的 重 要 參 據 然 而, 用 來 分 析 數 位 國 情 的 架 構 在 邁 出 第 一 步 之 後, 仍 須 藉 由 長 期 追 蹤 觀 察, 不 斷 修 正 內 容, 才 能 確 保 一 定 程 度 的 信 度 與 效 度 另 一 方 面, 為 了 有 效 掌 握 資 訊 科 技 網 路 與 行 動 載 具 以 及 Web 2.0 等 相 關 社 群 網 路 的 快 速 發 展, 對 民 意 表 達 及 公 民 參 與 方 式 所 造 成 的 衝 擊, 有 必 要 將 新 興 的 巨 量 資 料 (Big Data) 蒐 集 與 手 機 APP 調 查 等 分 析 方 式 一 併 納 入 考 量, 為 數 位 國 情 調 查 發 展 出 適 當 的 策 略 為 此, 本 計 畫 延 續 陳 俊 明 等 人 (2014) 與 朱 斌 妤 等 人 (2015) 的 研 究 成 果, 以 同 一 架 構 審 視 我 國 數 位 國 家 發 展 面 向 電 子 治 理 的 相 關 動 態, 並 依 過 去 調 查 結 果 與 實 際 現 況 需 要 調 整 部 分 問 卷 題 目 ( 參 見 附 件 1), 以 符 合 國 情 變 動, 乃 至 於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發 展 所 追 求 的 最 終 公 共 價 值 的 實 踐 程 度, 同 時 因 科 技 發 展 以 及 調 查 方 式 與 時 俱 進, 本 計 畫 也 進 行 調 查 方 法 的 檢 討 具 體 而 言, 所 涉 及 的 研 究 程 序 與 方 法 包 括 : 1. 對 現 有 已 完 成 的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相 關 國 際 組 織 及 先 進 國 家 政 府 數 位 發 展 指 標 相 關 文 獻 的 再 檢 視 ; 2. 參 考 不 同 調 查 的 分 析 結 果 以 及 WIP 問 卷, 進 行 問 卷 主 觀 性 指 標 修 正, 修 正 後 的 主 觀 調 查 問 卷 共 涵 蓋 操 作 性 政 治 性 與 社 會 性 三 大 價 值, 效 率 使 用 者 導 向 透 明 與 課 責 公 民 參 與 信 任 自 我 發 展 與 生 活 品 質 等 七 大 面 向 十 八 項 指 標 ; 並 透 271

31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過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觀 察 民 眾 對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以 及 房 地 合 一 政 策 的 意 見 態 度 3. 採 納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 電 話, 手 機, 手 機 APP, 網 路 以 及 巨 量 資 料 ) 持 續 蒐 集 資 料, 其 中 手 機 調 查 因 為 方 法 的 特 殊 性 質 和 研 究 經 費 上 的 限 制, 僅 納 入 述 十 八 項 指 標 中 的 五 項, 電 話 調 查 以 及 兩 個 網 路 管 道 皆 包 含 所 有 的 主 觀 指 標 題 目, 完 整 問 卷 共 計 68 題 ( 請 參 見 附 錄 三 ) 調 查 結 果 除 進 行 跨 年 資 料 分 析, 也 比 較 與 整 合 來 自 不 同 方 法 的 在 執 行 上 述 研 究 方 法 與 程 序 後, 本 計 畫 完 成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指 標 的 跨 年 資 料 蒐 集 與 比 較 電 子 治 理 民 調 研 究 方 法 調 整 及 執 行 策 略 分 析 未 來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與 研 究 議 題 的 建 議 本 章 進 行 總 結 並 扼 要 歸 結 各 項 重 要 成 果 為 以 下 三 個 部 分 :(1) 研 究 發 現 ;(2) 政 策 建 議 ; (3) 研 究 限 制 與 後 續 研 究 發 展 第 一 節 研 究 發 現 一 三 國 比 較 美 國 英 國 新 加 坡 三 國 政 策 分 析 與 比 較 ( 一 ) 三 國 於 國 際 電 子 治 理 評 比 表 現 皆 相 當 優 異, 整 體 而 言, 三 國 的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均 強 調 ICTs 基 礎 設 施 的 建 置, 且 於 操 作 性 價 值 ( 效 率 的 提 升 與 使 用 者 導 向 ) 及 政 治 性 價 值 ( 透 明 與 課 責 及 公 民 參 與 ) 面 向 上, 均 已 展 現 相 當 的 成 果 ( 二 ) 儘 管 三 國 均 是 電 子 治 理 推 動 與 實 踐 的 標 竿, 但 三 國 在 電 子 治 理 發 展 的 策 略 上 仍 有 差 異 美 國 與 英 國 在 電 子 治 理 相 關 法 規 的 制 定 上, 甚 為 完 備, 且 於 政 府 機 關 內 均 有 資 訊 長 職 位 的 設 置, 協 助 IT 計 畫 的 擬 定 與 執 行 新 加 坡 則 透 過 長 期 性 國 家 大 型 數 位 計 畫 的 推 動, 272

315 第 八 章 結 論 有 計 畫 有 系 統 地 設 定 每 一 階 段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目 標 與 發 展 策 略, 在 政 策 內 容 設 計 與 執 行 上, 較 具 連 貫 性 ( 三 ) 此 外, 新 加 坡 的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於 三 個 公 共 價 值 面 向 的 實 踐, 最 為 完 善 且 全 面, 特 別 是 就 社 會 價 值 中 自 我 發 展 與 生 活 品 質 的 提 升, 新 加 坡 最 新 提 出 的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已 開 始 思 考 如 何 透 過 ICTs 的 運 用, 改 善 人 民 的 生 活 品 質, 而 非 將 ICTs 的 影 響 侷 限 於 政 府 效 率 的 改 善 或 促 進 公 民 參 與 ( 四 ) 然 而 就 網 路 負 面 影 響 問 題 的 處 理, 美 國 與 英 國 的 回 應 似 乎 較 新 加 坡 來 得 迅 速, 特 別 是 在 網 路 言 論 的 部 份, 即 便 新 加 坡 擁 有 全 世 界 數 一 數 二 的 ICTs 設 施 與 數 位 能 力, 但 礙 於 其 威 權 政 治 體 制 的 影 響, 至 目 前 為 止 尚 未 見 其 有 較 為 積 極 的 政 策 作 為 二 數 位 國 情 調 查 結 果 ( 一 ) 在 操 作 性 價 值 部 分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的 受 訪 者 對 於 政 府 資 訊 服 務 普 遍 表 示 滿 意, 約 七 成 五 左 右 的 受 訪 者 對 於 流 程 簡 化 政 府 網 站 提 供 資 訊 以 及 政 府 網 站 提 供 服 務 表 示 滿 意 若 將 受 訪 者 對 於 各 項 服 務 滿 意 度 的 正 向 比 例 與 2014 年 比 較, 對 於 政 府 網 站 提 供 資 訊 的 滿 意 度 增 加 8.7%, 可 見 政 府 過 去 在 開 放 政 府 風 潮 下 所 做 的 努 力 取 得 部 分 成 效 但 受 訪 者 對 於 流 程 簡 化 與 政 府 網 站 提 供 服 務 的 滿 意 度 皆 於 2015 年 微 幅 下 跌 ( 二 ) 在 政 治 性 價 值 部 分 透 明 與 課 責 方 面, 網 路 搜 尋 政 府 政 策 相 關 資 訊 之 政 治 透 明 度 與 行 政 透 明 有 上 升 趨 勢, 其 中 行 政 透 明 上 升 5.2%, 值 得 肯 定 尋 找 法 律 規 定 相 關 資 訊 的 容 易 程 度 及 行 政 課 責 皆 微 幅 降 低, 仍 有 強 化 空 間 公 民 參 與 方 面, 隨 著 民 眾 使 用 線 上 通 訊 軟 體 與 社 群 網 站 比 例 逐 漸 成 長, 在 有 關 公 民 參 與 的 項 目 中, 除 了 網 路 討 273

31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論 公 共 議 題 比 例 相 較 於 2014 年 微 幅 下 跌 之 外, 其 餘 比 重 皆 有 回 升 趨 勢, 其 中, 又 以 網 路 政 治 效 能 感 成 長 比 例 最 高 認 為 因 為 網 路 使 用, 使 政 府 官 員 更 在 乎 民 眾 想 法 的 受 訪 者 相 較 2014 年 成 長 7.7%, 認 為 民 眾 使 用 網 路 能 更 了 解 政 治 的 受 訪 者 相 較 2014 年 成 長 8.3% 另 外, 透 過 網 路 傳 遞 公 共 議 題 的 比 例 也 增 加 7.4% ( 三 ) 在 社 會 性 價 值 部 分 1 信 任 價 值 面 向 部 分, 受 訪 者 對 於 政 府 與 企 業 信 任 度 遠 比 網 友 與 網 路 資 訊 來 得 高, 尤 其 以 是 否 擔 心 政 府 監 視 個 人 行 為 部 分, 不 擔 心 的 信 任 度 正 向 比 例 相 對 於 2014 年 成 長 10.8%, 換 言 之, 近 五 成 受 訪 者 不 擔 心 政 府 監 看 網 路 行 為, 是 否 擔 心 企 業 監 視 個 人 行 為 的 部 分, 信 任 程 度 則 是 相 對 於 2014 年 成 長 5.2% 2 相 對 的, 在 電 子 化 政 府 信 任 方 面, 受 訪 者 的 滿 意 度 卻 逐 年 下 滑, 受 訪 者 對 於 資 訊 可 靠 度 的 滿 意 度 正 向 比 例 相 較 於 2014 年 減 少 9.5%, 網 路 申 辦 服 務 滿 意 度 亦 減 少 1.3% 在 自 我 發 展 方 面, 雖 然 網 路 查 資 料 之 正 向 比 例 相 對 於 2014 年 成 長 10.5%, 但 透 過 網 路 授 課 或 培 訓 近 乎 零 成 長, 相 對 於 2014 年 僅 成 長 0.1% 3 經 濟 發 展 方 面, 利 用 網 路 查 詢 商 品 資 訊 網 路 購 物 以 及 網 路 拍 賣 的 比 例 皆 變 動 不 大, 此 結 果 值 得 做 更 進 一 步 的 研 究 這 似 乎 能 印 證 接 下 來 受 訪 者 於 經 濟 發 展 面 向 的 調 查 表 現, 在 網 路 訂 車 票 方 面, 本 年 度 相 較 於 2014 年 上 漲 0.2%, 網 路 繳 費 上 升 0.4%, 變 動 不 大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網 路 處 理 金 融 帳 戶 上 漲 3.1% 生 活 品 質 方 面, 除 了 網 路 搜 尋 藝 文 活 動 之 正 向 比 例 有 些 微 降 低 1.5% 之 外, 網 路 娛 樂 與 瀏 覽 旅 遊 資 訊 之 正 向 比 例 分 別 相 較 於 2014 年 成 長 6.4% 與 2.9% 在 人 際 關 係 方 面, 不 論 是 於 社 群 網 站 張 貼 訊 息 網 路 分 享 他 人 作 品 使 用 通 訊 軟 體 使 用 網 路 電 話 與 使 用 Facebook 等 指 標 上, 都 有 274

317 第 八 章 結 論 顯 著 成 長, 僅 有 在 網 路 張 貼 自 創 作 品 下 跌 1.9% 4 在 健 康 方 面, 越 來 越 多 的 民 眾 利 用 網 路 蒐 集 健 康 資 訊 從 2014 年 到 2015 增 加 8% 雖 然 民 眾 越 來 越 依 賴 網 路, 但 若 生 活 中 沒 有 網 路, 認 為 生 活 會 變 得 比 較 快 樂 的 民 眾 已 經 兩 年 持 續 增 加, 可 見 網 路 在 提 供 民 眾 各 種 生 活 便 利 之 餘, 也 帶 來 民 眾 的 各 項 困 擾 三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本 計 畫 分 析 自 2015 年 4 月 1 日 到 9 月 30 日 間, 網 路 上 有 關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與 房 地 合 一 政 策 的 討 論 文 章, 包 含 新 聞 討 論 區 社 群 網 站 三 個 網 路 頻 道, 透 過 內 容 觀 察 法 和 自 動 語 意 技 術, 觀 察 事 件 前 後 網 路 民 意 變 動 情 形 ( 一 ) 有 關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關 鍵 字 的 討 論, 在 此 段 時 間 內 共 計 出 現 主 / 回 文 24,313 則, 房 地 合 一 共 計 出 現 主 / 回 文 27,444 則, 兩 者 聲 量 相 近 但 若 細 究 其 聲 量 分 布,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集 中 出 現 於 6 月 26 號 美 國 聯 邦 最 高 法 院 判 決 同 性 伴 侶 婚 姻 受 到 憲 法 保 障 ; 房 地 合 一 則 在 5~6 月 份 間 因 立 院 會 期 三 讀, 而 有 持 續 的 討 論 ( 二 ) 依 照 網 路 頻 道 的 來 源 以 及 語 意 情 緒 分 析 結 果 發 現, 兩 個 議 題 均 趨 近 正 面 情 緒, 其 中 又 以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正 面 情 緒 以 及 P/N 比 較 高 ( 三 )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雖 然 可 以 掌 握 一 段 時 間 的 民 眾 意 見, 但 可 以 看 出 網 路 討 論 聲 量 屬 於 短 線 操 作, 若 要 對 議 題 長 期 觀 察, 本 計 畫 建 議 仍 需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的 相 互 配 合 四 多 元 調 查 方 法 的 比 較 分 析 結 果 ( 一 ) 手 機 ( 行 動 設 備 ) 介 面 的 調 查 容 易 接 觸 到 男 性 受 訪 者 ; 其 他 介 面 調 查 容 易 接 觸 到 女 性 受 訪 者 不 論 是 傳 統 住 宅 電 話 調 查 或 是 新 興 的 網 路 調 查 結 果 都 顯 示, 女 性 275

31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受 訪 者 佔 成 功 受 訪 者 的 比 例 較 高 ( 女 性 比 較 容 易 接 聽 到 住 宅 電 話 也 比 較 願 意 坐 在 電 腦 前 填 寫 網 路 問 卷 ), 只 有 透 過 行 動 設 備 介 面 的 調 查 例 如 手 機 調 查 以 及 手 機 APP 調 查, 比 較 容 易 接 觸 到 男 性 受 訪 者, 尤 其 手 機 APP 調 查 的 成 功 樣 本 當 中, 男 性 比 女 性 受 訪 者 多 出 25.4% ( 二 )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比 網 路 調 查 容 易 接 觸 到 青 少 年 (15~19 歲 ) 族 群 雖 然 電 話 調 查 一 直 以 來 被 認 為 不 容 易 接 觸 到 青 少 年, 但 是 本 計 畫 的 資 料 顯 示, 不 論 是 適 合 全 國 民 眾 回 答 的 一 般 性 公 共 議 題 調 查, 或 是 針 對 網 路 使 用 者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相 關 調 查, 電 話 調 查 與 手 機 調 查 模 式 對 於 青 少 年 接 觸 成 功 的 可 能 性, 比 網 路 調 查 高, 會 產 生 這 種 現 象 的 原 因, 有 可 能 是 雖 然 青 少 年 多 是 網 路 的 重 度 使 用 者, 但 他 們 在 網 路 上 還 是 以 娛 樂 活 動 交 友 活 動 為 主, 對 於 民 意 調 查 公 共 事 務 議 題 比 較 沒 興 趣 有 關, 因 此 必 須 透 過 其 方 式 ( 例 如 電 話 調 查 ) 取 得 他 們 的 意 見 唯 一 的 例 外 是 2015 年 新 增 的 手 機 APP 調 查 方 法 ( 也 是 透 過 網 路 途 徑 ), 這 個 方 式 接 觸 到 16.5% 左 右 的 15~19 歲 年 輕 族 群, 但 這 是 否 代 表 手 機 APP 調 查 是 相 對 於 其 他 Web 介 面 的 網 路 調 查 方 式, 比 較 能 夠 平 均 地 接 觸 到 各 年 齡 層 網 路 使 用 者 的 方 式, 或 甚 至 可 以 彌 補 其 他 調 查 方 法 較 不 易 接 觸 到 的 受 訪 者 族 群, 仍 需 後 續 更 多 的 經 驗 證 據 來 證 明 ( 三 ) 網 路 調 查 成 功 接 觸 對 象 多 為 中 壯 年 齡 者, 不 易 吸 引 低 高 年 齡 者 不 論 是 網 路 調 查 -EGOV 或 是 網 路 調 查 - 會 員, 接 觸 到 樣 本 都 是 集 中 在 中 壯 年 人 口 當 然, 這 可 能 是 受 到 這 兩 個 調 查 本 身 抽 樣 清 冊 就 是 偏 重 中 壯 年 族 群 有 關, 因 為 我 的 E 政 府 會 員 有 許 多 是 具 有 公 務 員 身 分, 但 也 相 當 有 可 能 是 因 為 這 一 年 齡 層 的 民 眾, 比 較 會 受 到 調 查 邀 請 的 吸 引, 而 低 年 齡 層 者 與 高 年 齡 者, 比 較 不 會 去 注 意 到 網 路 問 卷 的 訊 息 在 此 情 況 之 下, 未 來 若 利 用 網 路 進 行 調 查, 如 何 提 升 青 少 年 人 口 與 高 齡 人 口 的 成 功 接 觸 與 受 訪 機 會, 將 是 網 路 調 查 須 面 對 的 重 要 課 題 276

319 第 八 章 結 論 ( 四 ) 不 同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樣 本, 在 地 區 分 布 上 的 差 異 較 小 在 地 區 的 分 布 上, 不 論 是 透 過 哪 一 種 媒 介 的 調 查 方 式, 成 功 樣 本 所 居 住 地 區 的 分 布 大 致 上 相 同, 這 可 能 是 因 為 不 同 媒 介 背 後 所 代 表 的 地 區 可 近 性 程 度 ( 包 含 電 話 的 普 及 率 網 路 的 普 及 率 行 動 電 話 的 普 及 率 在 不 同 地 區 的 分 布 情 形 都 大 致 相 同 所 致 ) 因 此, 未 來 若 所 調 查 的 主 題 僅 控 制 地 區 的 代 表 性, 不 會 因 為 性 別 或 年 齡 等 其 他 資 料 而 有 差 異, 可 考 慮 完 全 透 過 網 路 調 查 方 式 取 代 電 話 調 查, 以 減 低 調 查 成 本 ( 五 ) 網 路 調 查 容 易 高 估 電 子 化 政 府 使 用 者 在 問 到 網 路 使 用 情 形 中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使 用 時, 網 路 調 查 接 觸 到 的 樣 本 相 對 於 其 他 調 查, 在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程 度 上 最 高 本 計 畫 認 為, 雖 然 不 同 方 法 中 的 樣 本 均 是 表 示 有 使 用 網 路 的 網 路 使 用 者, 但 是 電 話 調 查 所 接 觸 到 的 網 路 使 用 者, 和 網 路 調 查 所 接 觸 到 的 網 路 使 用 者, 在 網 路 上 的 行 為 是 截 然 不 同 的, 甚 至 可 以 說 是 不 同 的 兩 個 族 群, 因 此, 若 僅 以 網 路 調 查 來 進 行 電 子 化 政 府 相 關 使 用 行 為 的 分 析, 將 有 高 估 電 子 化 政 府 使 用 頻 率 的 可 能 性 ( 六 ) 傳 統 電 話 調 查 至 多 僅 能 接 觸 到 73% 的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 手 機 調 查 至 多 僅 能 接 觸 到 91%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本 計 畫 以 連 續 三 年 機 率 抽 樣 調 查 的 結 果, 推 估 出 臺 灣 目 前 現 住 人 口 的 電 話 使 用 習 慣 分 別 為 完 全 沒 有 使 用 電 話 者 1% 只 使 用 住 宅 電 話 的 人 為 8% 住 宅 電 話 與 手 機 電 話 皆 有 的 人 為 65% 只 使 用 手 機 的 人 為 26%, 且 只 使 用 手 機 的 民 眾 比 例 逐 年 上 升 因 此, 傳 統 調 查 最 常 使 用 的 住 宅 電 話 接 觸 方 式, 其 實 僅 能 接 觸 到 73% 的 現 住 人 口, 而 新 興 的 手 機 調 查 方 式, 則 能 接 觸 到 91% 的 現 住 人 口 換 句 話 說, 若 未 來 的 民 意 調 查 不 考 慮 方 法 所 涵 蓋 母 體 的 範 圍 差 異 問 題, 或 是 結 合 不 同 調 查 方 式 以 提 高 涵 蓋 率, 隨 著 使 用 手 機 的 民 眾 比 例 逐 年 上 升, 則 單 純 以 電 話 民 調 的 調 查 結 果 作 為 民 調 結 果 的 偏 頗 將 越 來 越 大 277

32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 七 ) 以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 PSA) 修 正 網 路 調 查 的 結 果 確 實 為 有 效 可 行 : 本 計 畫 以 電 話 調 查 資 料 為 基 礎, 透 過 PSA 方 法 調 整 網 路 樣 本, 包 含 上 網 頻 率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頻 率 網 路 信 任 電 子 化 政 府 信 任 網 路 隱 私 以 及 網 路 言 論 結 果 發 現,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確 實 將 網 路 調 查 結 果 在 人 口 變 項 以 及 回 應 結 果 提 供 了 有 效 的 校 正 例 如 在 每 週 上 網 天 數 部 分 以 及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頻 率 部 分, 雖 然 網 路 調 查 的 樣 本 族 群 有 很 高 的 上 網 習 慣, 但 調 整 後 都 有 向 下 修 正 的 趨 勢 ( 八 ) 若 單 從 成 本 的 角 度 來 看, 網 路 調 查 具 有 相 當 大 優 勢 若 不 考 慮 調 查 之 代 表 性 母 體 涵 蓋 率 的 情 形, 網 路 調 查 公 司 所 提 供 的 調 查, 具 有 相 當 大 的 優 勢, 不 僅 節 省 人 力 經 費, 又 能 承 載 大 量 題 目, 換 句 話 說, 若 僅 是 一 個 初 探 性 的 調 查, 或 是 議 題 特 質 不 需 要 考 慮 到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等 變 數 差 異, 以 網 路 調 查 為 主 的 資 料 蒐 集 方 式, 將 是 一 個 未 來 可 以 考 慮 的 方 向 本 計 畫 運 用 的 多 元 調 查 方 法, 或 許 未 臻 至 善, 但 透 過 大 規 模 隨 機 抽 樣 資 料 以 及 巨 量 資 料 結 果 進 行 比 較, 應 係 國 內 外 少 見 的 創 舉, 有 助 於 瞭 解 多 元 調 查 方 法 的 各 項 特 性 與 最 適 切 的 相 互 搭 配 方 式 ; 此 一 研 究 策 略 也 應 該 是 未 來 從 事 相 關 研 究 者 無 法 忽 略 的 重 要 參 據 第 二 節 政 策 建 議 我 國 推 動 電 子 化 政 府 工 作 已 超 過 相 當 久 的 時 間, 即 將 邁 入 第 五 階 段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時 代, 本 跨 年 計 畫 持 續 顯 示 我 國 政 府 對 於 電 子 治 理 趨 勢 的 掌 握 確 有 其 成 效, 第 五 階 段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以 跨 域 無 縫 隙, 共 創 好 生 活 為 願 景, 強 調 以 建 立 以 資 料 治 理 為 核 心 之 數 位 政 府 服 務 型 態, 著 重 my data, open data, big data 的 建 置 與 服 務, 符 合 國 際 趨 勢 與 國 內 需 求 然 現 今 社 會 對 政 府 施 政 評 價 普 遍 不 佳, 部 分 調 查 結 果 與 網 路 輿 情 高 度 反 映 對 政 府 大 開 大 闔 政 策 制 定 以 及 執 行 力 的 渴 求 政 府 對 於 重 大 政 策 規 畫 以 及 民 眾 輿 情 的 掌 握, 除 透 過 big data 與 不 同 調 查 278

321 第 八 章 結 論 方 法 的 運 用 外, 行 政 效 率 的 提 升 跨 機 關 整 合 以 及 資 通 訊 相 關 重 要 ( 修 ) 立 法 等 基 本 工 作, 改 善 工 作 仍 需 持 續 進 行 本 計 畫 基 於 研 究 團 隊 的 研 究 成 果 網 路 輿 情 蒐 集, 以 及 研 究 團 隊 電 子 治 理 理 論 與 實 務 經 驗, 進 一 步 研 擬 政 策 建 議 根 據 本 計 畫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分 析 結 果, 除 了 持 續 優 化 電 子 治 理 計 畫, 透 過 提 升 行 政 管 理 效 率 與 彈 性, 縮 短 政 策 制 定 與 執 行 的 過 程, 並 配 合 中 長 期 的 修 法, 來 推 動 我 國 未 來 數 位 發 展, 至 為 關 鍵, 也 將 是 未 來 落 實 電 子 治 理 的 公 共 價 值 的 方 向 一 短 期 立 即 可 行 之 政 策 建 議 ( 一 ) 在 操 作 性 價 值 的 建 議 政 府 應 持 續 投 注 開 放 政 府 ( 含 資 訊 公 開 與 開 放 資 料 ) 的 努 力, 由 以 上 結 果 可 知, 民 眾 對 於 政 府 提 供 資 訊 的 滿 意 度 比 前 年 大 幅 增 加, 可 見 政 府 過 去 在 開 放 政 府 所 做 的 努 力 得 到 相 當 成 果, 例 如 中 央 政 府 以 及 地 方 政 府 設 立 開 放 政 府 網 站, 民 眾 得 以 下 載 機 器 可 讀 資 料 集 作 為 加 值 運 用, 對 於 該 項 努 力 政 府 仍 應 持 續 ( 主 辦 單 位 :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 ( 二 ) 在 政 治 性 價 值 部 分 政 府 持 續 推 動 各 項 線 上 公 民 參 與 機 制, 如 前 述 操 作 性 價 值 部 分 項 目 滿 意 度 的 提 升, 在 政 治 性 價 值 各 項 目 滿 意 度 的 提 升, 也 反 映 過 去 政 府 在 學 運 後 對 於 線 上 公 民 參 與 機 制 的 努 力 得 到 民 眾 的 肯 定 例 如, 各 項 網 路 直 播 機 制, 國 發 會 的 JOIN 平 台, 行 政 院 的 vtaiwan 等 公 共 諮 詢 機 制, 都 值 得 繼 續 推 動 ( 主 辦 單 位 :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 ( 三 ) 在 社 會 性 價 值 部 分 政 府 網 站 可 評 估 提 供 本 項 調 查 民 眾 使 用 較 多 或 需 求 不 斷 增 加 的 功 能, 如 資 訊 蒐 集 健 康 諮 詢 等 對 於 民 眾 愈 來 愈 不 信 任 政 府 所 提 供 資 訊 的 現 象, 政 府 有 必 要 透 過 管 考 獎 勵 或 群 眾 智 慧 ( crowd sourcing) 等 方 式, 讓 民 眾 踢 館 政 府 網 站, 促 進 網 站 資 訊 的 正 確 性, 藉 以 提 高 民 眾 對 於 政 府 網 站 提 供 資 訊 的 信 任 ( 主 辦 單 位 :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 279

32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 四 ) 降 低 網 路 負 面 影 響 部 分 1 網 路 霸 凌 的 防 治 本 計 畫 之 電 話 調 查 結 果 指 出, 有 13% 的 網 路 使 用 者 在 過 去 一 年 中, 曾 經 遭 受 到 網 路 霸 凌 或 網 路 騷 擾 上 述 數 據 顯 示, 網 路 霸 凌 已 成 為 一 個 需 要 政 府 予 以 正 視 的 社 會 問 題 目 前 我 國 主 要 是 透 過 散 見 於 刑 法 ( 妨 礙 秘 密 罪 恐 嚇 罪 公 然 侮 辱 罪 等 )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及 民 法 等 相 關 規 定, 對 網 路 霸 凌 行 為 加 以 規 範 針 對 校 園 內 發 生 的 網 路 霸 凌 問 題, 則 是 納 入 一 般 霸 凌 行 為 防 治 的 範 疇, 透 過 各 級 學 校 防 制 校 園 霸 凌 執 行 計 畫 作 預 防 及 處 理 然 而, 受 限 於 網 際 網 路 的 特 性, 若 網 路 霸 凌 行 為 是 透 過 在 境 外 架 設 的 伺 服 器 予 以 實 施, 則 國 內 相 關 法 規 的 適 用 性 便 會 有 所 爭 議 此 外, 網 路 霸 凌 可 能 的 行 為, 相 當 程 度 上 較 現 行 法 規 的 規 制 範 圍 來 得 大, 因 此 美 國 有 些 州 政 府, 以 制 定 網 路 霸 凌 防 治 專 法 的 方 式, 界 定 網 路 霸 凌 行 為 的 樣 態, 並 就 網 路 霸 凌 行 為 課 以 刑 事 或 民 事 責 任 本 計 畫 建 議 機 關 或 學 校 可 考 慮 透 過 不 當 資 訊 防 治 軟 體 的 使 用, 阻 絕 網 路 霸 凌 資 訊 的 散 播 ; 此 外, 也 應 強 化 社 群 網 站 業 者 霸 凌 申 訴 機 制 的 健 全 性, 以 防 止 網 路 霸 凌 言 論 的 擴 散, 甚 至 可 仿 效 新 加 坡 的 法 律 規 定, 讓 網 路 霸 凌 受 害 者 可 向 法 院 聲 請 保 護 令, 要 求 加 害 者 者 停 止 網 路 霸 凌 行 為, 並 依 法 刪 除 霸 凌 之 網 站 內 容 ( 主 辦 單 位 :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 協 辦 單 位 : 教 育 部 ) 除 了 霸 凌 訊 息 的 事 後 阻 絕, 也 建 議 透 過 教 育 與 政 策 宣 導 的 方 式, 喚 起 民 眾 對 於 網 路 霸 凌 議 題 的 重 視, 並 強 化 法 律 管 制 以 外 的 網 路 自 律 行 為 2 網 路 隱 私 的 維 護 本 計 畫 之 電 話 調 查 結 果 指 出, 有 高 達 79% 的 網 路 使 用 者, 擔 心 自 己 的 隱 私 在 網 路 上 被 別 人 侵 犯, 且 有 61.4% 的 受 訪 者, 認 為 政 府 應 該 更 積 極 地 管 制 網 路 上 的 事 情, 顯 示 民 眾 對 於 網 路 隱 私 保 護 的 需 求 關 於 個 人 隱 私 的 保 護, 我 國 係 透 過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加 以 規 範, 其 他 像 是 刑 法 的 妨 害 秘 密 妨 害 風 化 等 罪 責, 也 適 用 於 個 人 隱 私 的 保 護 但 網 路 科 技 日 新 月 異, 現 有 的 法 律 規 範 280

323 第 八 章 結 論 是 否 足 以 確 保 民 眾 的 網 路 隱 私, 實 為 一 值 得 深 思 的 議 題 像 透 過 Cookie 等 方 式, 紀 錄 個 人 的 網 路 使 用 習 慣 或 資 料, 雖 然 有 其 便 利 性, 但 亦 增 加 個 人 隱 私 外 洩 的 風 險 ; 網 路 駭 客 透 過 網 路 協 定 所 存 在 的 漏 洞, 竊 取 個 人 資 料, 甚 至 造 成 財 產 損 失 的 例 子 也 曾 出 不 窮 網 路 隱 私 的 防 護 若 出 現 漏 洞, 也 會 間 接 影 響 到 民 眾 對 於 網 路 與 電 子 化 服 務 的 信 任, 因 此, 建 議 政 府 應 在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中, 針 對 透 過 資 通 訊 科 技 所 可 能 衍 伸 的 隱 私 權 侵 害 問 題, 給 予 明 確 獨 立 的 規 範 ( 主 辦 單 位 :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 協 辦 單 位 : 國 家 資 通 安 全 會 報 ) 此 外, 再 完 善 的 資 通 安 全 法 律 與 科 技, 若 無 良 好 的 網 路 使 用 習 慣, 仍 無 法 有 效 維 護 網 路 隱 私 因 此, 建 議 相 關 單 位 加 強 各 級 學 校 的 教 育 工 作, 以 提 升 學 生 對 於 資 通 安 全 的 正 確 認 知, 並 讓 資 通 安 全 的 防 護 成 為 一 種 生 活 習 慣, 如 此 方 能 有 效 降 低 網 路 隱 私 侵 害 的 問 題 3 網 路 言 論 的 保 障 網 路 言 論 屬 於 言 論 自 由 的 一 環, 臺 灣 雖 然 長 期 致 力 於 推 動 自 由 與 人 權 的 落 實, 但 根 據 本 計 畫 之 電 話 調 查 結 果, 似 乎 仍 有 約 七 成 的 民 眾, 對 於 在 網 路 上 發 表 自 己 的 政 治 言 論 心 存 疑 慮, 顯 示 政 府 未 來 對 於 網 路 言 論 的 保 障, 仍 然 有 許 多 努 力 的 空 間 針 對 這 個 問 題, 建 議 政 府 可 朝 向 提 升 人 民 對 政 府 信 任 感 的 方 向 著 手, 除 了 繼 續 推 動 電 子 諮 詢 與 電 子 決 策 等 機 制, 擴 大 人 民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的 管 道 外, 更 重 要 的 是 要 將 人 民 的 意 見 表 達 納 入 決 策 考 量 中, 讓 人 民 相 信 政 府 不 但 不 會 因 其 網 路 政 治 言 論 的 表 達, 而 對 其 有 不 利 的 舉 動, 反 而 會 將 其 評 論 與 意 見 納 入 參 考 例 如 國 發 會 日 前 已 仿 效 美 國 We the people 的 作 法, 建 置 公 共 政 策 網 路 參 與 平 台 (join.gov.tw/openup/index), 試 辦 網 路 提 案 機 制, 讓 人 民 可 於 該 網 站 平 台 上 提 出 政 策 建 言, 且 規 定 附 議 人 數 達 一 定 門 檻 後, 政 府 機 關 須 對 該 提 案 給 予 具 體 回 應 此 一 試 辦 制 度 若 能 施 行 成 功, 相 信 能 為 後 續 人 民 網 路 言 論 自 由 的 推 動 帶 來 正 面 效 應 ( 主 辦 單 位 :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 ( 五 ) 輿 情 蒐 集 與 分 析 策 略 建 議 281

32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在 公 共 民 意 調 查 工 作 上, 明 確 區 分 設 籍 人 口 與 現 住 人 口 兩 個 理 論 母 體 政 府 機 關 經 常 利 用 民 意 調 查 方 式 來 探 詢 民 意 或 瞭 解 民 眾 對 政 府 服 務 的 使 用 頻 率 或 習 慣, 但 相 當 可 惜 的 是, 幾 乎 每 個 政 府 民 意 調 查 本 身 所 想 推 論 的 理 論 母 體 ( theoretical population ) 究 竟 是 2,300 萬 設 籍 人 口 或 是 現 住 人 口 比 較 合 理 的 這 個 問 題, 幾 乎 沒 有 在 政 府 民 意 調 查 當 中 被 正 視 過, 而 直 接 地 以 戶 籍 人 口 作 為 加 權 的 依 據, 也 就 是 以 2,300 萬 人 口 作 為 分 母 來 計 算 政 府 服 務 使 用 頻 率 的 分 母, 根 據 本 計 畫 團 隊 的 經 驗 推 估, 這 兩 者 之 間 的 差 距 至 少 高 達 300 至 400 萬 人 本 計 畫 認 為, 在 某 些 議 題 上, 比 較 適 合 的 分 母 ( 或 稱 理 論 母 體 ) 應 該 是 現 住 人 口 ( 例 如 上 網 人 口 投 票 行 為 都 市 防 災 大 眾 交 通 運 輸 規 劃 等 議 題 ), 因 此, 建 議 未 來 政 府 在 進 行 相 關 民 意 或 民 眾 行 為 資 料 的 調 查 工 作 時, 應 該 先 清 楚 地 界 定 出 欲 推 論 的 理 論 母 體 究 竟 應 該 是 設 籍 人 口 ( 包 含 實 際 上 已 不 住 在 臺 灣 的 臺 灣 人 ) 或 是 現 住 人 口, 然 後 才 據 以 作 為 加 權 的 根 據 或 是 政 策 意 涵 的 解 釋 ( 主 辦 單 位 : 內 政 部 ; 協 辦 單 位 :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 2 在 民 意 調 查 工 作 上, 依 照 調 查 類 型 進 行 基 本 資 料 分 層 抽 樣 本 計 畫 的 調 查 資 料 發 現, 不 同 調 查 所 能 接 觸 到 的 族 群 有 相 當 大 的 差 別, 這 可 能 是 因 為 抽 樣 清 冊 的 問 題, 但 也 可 能 是 因 為 不 同 類 型 民 眾 的 媒 體 使 用 習 慣 的 問 題 ( 例 如 男 性 較 習 慣 將 手 機 放 置 在 口 袋 中, 比 較 容 易 接 聽 到 手 機 調 查 ; 或 是 網 路 調 查 比 較 容 易 吸 引 到 中 壯 年 齡 層 民 眾 ) 而 產 生 因 此, 在 政 府 民 調 工 作 上, 建 議 依 照 本 計 畫 所 發 現 的 接 觸 樣 本 方 式, 進 行 分 層 的 抽 樣 調 查, 例 如 利 用 手 機 調 查 時, 必 須 男 女 分 開 抽 樣, 並 控 制 成 功 樣 本 的 性 別 比 例 以 提 升 整 體 的 代 表 性 3 在 電 話 調 查 工 作 上, 依 照 電 話 使 用 習 慣 比 例 配 置 成 功 樣 本 與 預 算 根 據 本 計 畫 估 計 結 果, 全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當 中, 約 有 8% 只 用

325 第 八 章 結 論 住 宅 電 話 不 用 手 機,65% 住 宅 電 話 和 手 機 都 使 用,26% 只 用 手 機 不 用 住 宅 電 話, 另 外 1% 是 不 用 電 話 的 人 因 此, 未 來 的 調 查 工 作, 若 仍 希 望 採 用 電 話 訪 問 進 行, 建 議 應 該 要 依 照 上 述 的 比 例 來 分 配 樣 本 來 源, 換 句 話 說, 若 以 預 計 成 功 樣 本 1,000 份 的 調 查 為 例, 應 該 其 中 735 份 成 功 樣 本 是 透 過 住 宅 電 話 取 得, 另 外 265 份 成 功 樣 本 是 透 過 手 機 電 話 調 查 取 得 ( 這 些 樣 本 必 須 先 確 認 他 們 沒 有 住 宅 電 話 ) 最 後 再 合 併 兩 份 樣 本 後 進 行 分 析, 藉 此 提 升 傳 統 電 話 調 查 的 代 表 性 在 此 原 則 之 下, 政 府 機 關 在 進 行 民 意 調 查 預 算 的 編 列 時, 也 應 依 照 這 個 成 功 樣 本 比 例 需 求, 配 置 相 對 預 算 比 例 於 住 宅 電 話 調 查 與 手 機 電 話 調 查 中 4 善 用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PSA) 調 整 網 路 調 查 結 果 網 路 調 查 有 其 偏 頗, 可 透 過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校 正 調 查 結 果 傳 統 輿 情 蒐 集 以 電 話 調 查 居 多, 但 電 話 調 查 易 受 到 抽 樣 方 法 母 體 涵 蓋 率 戶 中 選 樣 方 法 訪 問 日 期 訪 問 時 段 等 影 響 而 隨 著 網 際 網 路 及 各 式 連 網 設 施 的 普 及, 雖 然 網 路 調 查 大 多 能 兼 顧 研 究 效 度 與 信 度, 但 文 獻 也 指 出 網 路 使 用 人 口 易 有 不 具 母 體 代 表 性 缺 乏 抽 樣 架 構 與 自 願 性 樣 本 等 三 個 爭 議 點 本 計 畫 認 為 在 前 述 爭 議 下, 網 路 調 查 尚 無 法 取 代 電 話 調 查 方 式, 但 已 可 作 為 補 充 性 的 角 色, 對 網 路 調 查 資 料 結 果 的 修 正 可 參 考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PSA), 利 用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處 理 主 觀 態 度 類 型 調 查 題 目 是 推 薦 而 有 效 的 5 建 構 專 屬 的 網 路 調 查 公 民 群 (panel)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網 路 調 查 確 實 在 許 多 行 政 成 本 方 面 有 相 當 大 的 優 勢, 但 代 表 性 的 問 題 卻 也 常 讓 人 產 生 質 疑 不 過, 以 這 次 的 分 析 經 驗 來 看, 本 計 畫 認 為, 只 要 經 過 幾 次 的 重 複 調 查 不 斷 地 與 電 話 調 查 資 料 進 行 比 較 之 後, 應 該 就 可 以 逐 漸 準 確 地 推 估 出 在 某 一 議 題 上, 網 路 調 查 所 接 觸 到 的 樣 本 缺 了 哪 一 族 群, 進 而 了 解 應 該 如 何 去 克 服 網 路 調 查 代 表 性 的 偏 誤, 應 該 如 何 去 調 整 或 是 需 要 特 別 加 入 哪 些 特 質 的 受 訪 者 進 入 網 路 公 民 群 當 中, 依 此, 將 283

32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284 可 以 提 供 政 府 公 共 議 題 調 查 一 個 方 便 快 速 省 錢 的 調 查 模 式 更 具 體 的 說, 建 議 國 發 會 可 以 參 考 國 外 許 多 地 區 的 做 法, 透 過 誘 因 招 募 一 群 願 意 長 時 間 與 政 府 機 關 配 合 的 網 路 公 民 顧 問 調 查 群, 配 合 定 期 的 替 換 與 評 估 機 制 確 保 公 民 群 的 品 質, 然 後 每 一 次 有 調 查 需 要 時, 依 照 議 題 特 性, 從 網 路 公 民 群 當 中, 依 照 基 本 資 料 分 層 抽 樣 出 代 表 性 樣 本, 就 可 安 心 的 信 賴 網 路 調 查 的 結 果 ( 主 辦 單 位 :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 二 中 長 程 建 議 ( 一 ) 在 操 作 性 價 值 的 建 議 政 府 應 在 各 項 評 比 中 ( 例 如 政 府 服 務 品 質 獎 ), 提 供 更 多 的 誘 因, 鼓 勵 服 務 流 程 簡 化, 並 促 使 各 級 政 府 提 供 更 多 元 的 網 路 服 務 項 目 及 品 質 這 部 分 也 有 待 後 端 跨 部 門 之 間 的 合 作 與 交 流 另 外, 政 府 應 透 過 各 項 調 查, 探 討 民 眾 所 需 之 各 項 線 上 服 務, 並 據 以 提 供 該 等 線 上 服 務 ( 主 辦 單 位 :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 ( 二 ) 在 政 治 性 價 值 部 分 與 時 俱 進, 不 斷 更 新 線 上 公 民 參 與 機 制 並 修 改 後 端 處 理 機 制, 雖 然 目 前 政 府 在 推 動 的 各 項 公 民 參 與 機 制 獲 得 初 步 成 效, 但 資 通 科 技 不 斷 更 新, 政 府 也 應 隨 著 技 術 更 新, 發 展 新 的 參 與 機 制, 另 外, 今 年 政 府 所 推 動 的 各 項 公 民 參 與 機 制 為 首 創, 其 蒐 集 意 見 仍 有 待 落 實 於 正 式 行 政 程 序 中, 各 機 關 如 何 建 立 出 涵 納 民 眾 參 與 的 行 政 流 程, 將 攸 關 未 來 公 民 參 與 的 落 實 對 於 尋 找 政 府 機 關 法 律 規 定 相 關 資 訊 的 容 易 程 度 以 及 行 政 課 責 的 改 善, 政 府 機 關 應 在 各 項 評 比 中 加 入 網 頁 版 面 設 計 對 於 資 訊 蒐 集 容 易 度 的 相 關 指 標, 另 外, 也 應 要 求 在 網 頁 上 清 楚 說 明 各 項 業 務 的 負 責 人 以 及 連 絡 方 式 ( 三 ) 在 社 會 性 價 值 部 分 本 計 畫 發 現 民 眾 運 用 社 群 網 站 的 比 例 仍 在 攀 升 當 中, 政 府 相 關 部 門 應 利 用 此 趨 勢, 透 過 社 群 媒 體 行 銷 政 府 政 策 在 此 同 時, 政 府 也 應

327 第 八 章 結 論 培 訓 相 關 人 員 運 用 或 經 營 社 群 網 站 的 能 力, 因 應 未 來 民 眾 使 用 的 趨 勢 有 關 民 眾 在 電 子 商 務 方 面, 除 了 電 子 金 融 有 微 幅 成 長, 其 他 如 網 路 購 物 網 路 拍 賣 等 並 未 隨 同 成 長, 未 來 有 必 要 更 進 一 步 探 討 其 因 素, 並 找 出 電 子 商 務 的 障 礙 ( 四 ) 輿 情 蒐 集 與 分 析 策 略 建 議 1 整 合 各 機 關 資 料, 推 估 正 確 的 母 體 分 布 民 意 調 查 結 果 之 所 以 與 實 際 感 受 到 的 現 況 有 差 異, 其 中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原 因 是 缺 乏 母 體 資 料, 因 為 無 法 明 確 了 解 各 個 調 查 方 法 究 竟 是 否 已 經 接 觸 到 完 整 的 母 群 體, 當 然 無 法 知 道 調 查 出 來 的 結 果 的 實 際 偏 誤 程 度, 面 對 這 種 情 況 大 多 僅 能 以 設 籍 人 口 來 替 代 母 群 體 的 分 布 為 了 處 理 此 問 題, 美 國 當 前 人 口 調 查 ( Current Population Survey, CPS) 家 戶 面 對 面 訪 談 的 方 式 進 行 調 查, 該 調 查 由 美 國 商 務 部 人 口 普 查 局 與 勞 工 部 勞 動 統 計 局 共 同 資 助, 並 由 人 口 普 查 局 之 地 區 代 表 在 全 美 執 行 約 6 萬 個 家 戶 中 隨 機 抽 樣 的 面 對 面 訪 問, 為 相 關 政 府 家 戶 調 查 中, 回 應 率 最 高 的 一 項 調 查, 通 常 在 90% 左 右 執 行 期 間 共 16 個 月, 第 一 次 調 查 期 間 為 期 4 個 月, 隔 8 個 月 後 再 次 訪 問 調 查 對 象, 為 期 4 個 月, 透 過 的 調 查 方 式, 可 確 保 足 夠 的 樣 本 來 源, 同 時 不 造 成 受 訪 者 過 大 的 負 擔 (CPS, 2014) 台 灣 則 因 為 實 際 居 住 人 口 和 設 籍 人 口 兩 者 間 有 相 當 大 的 差 異, 也 就 是 全 國 人 口 統 計 資 料 可 能 存 在 逕 為 遷 出 ( 逕 遷 戶 所 ) 的 問 題 10, 根 據 內 政 部 戶 政 司 戶 籍 行 政 科 統 計, 全 國 逕 遷 戶 所 人 口 為 73,090 人 ( 謝 幸 恩,2014), 以 臺 北 市 為 例, 臺 北 市 戶 籍 被 逕 遷 戶 所 的 人 口, 截 至 99 年 3 月 底 有 13,866 人 ( 臺 北 市 政 府 民 政 局,2010), 新 北 市 則 有 17,718 戶 逾 2 萬 人 ( 謝 幸 恩,2014) 因 此, 如 何 利 用 政 府 內 部 所 擁 有 的 資 料, 在 不 侵 犯 個 人 資 訊 保 護 的 情 況 之 下, 找 出 全 國 手 機 電 話 號 碼 申 請 人 的 性 別 年 齡 與 各 個 號 碼 所 長 駐 地 區 位 置, 以 此 為 手 機 調 查 方 式 建 立 母 體 分 布, 或 是 各 相 關 部 會 通 力 合 作 ( 例 如 教 育 部 提 供 出 國 留 學 10 逕 遷 戶 所 意 即 因 旅 居 國 外 或 長 年 外 地 經 商, 戶 籍 逕 為 遷 出 的 人 口 285

32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生 狀 況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署 提 供 出 境 人 數 等 ), 找 出 目 前 實 際 生 活 在 臺 灣 這 塊 土 地 上 的 人 數, 以 及 其 相 關 基 本 資 料 比 例, 提 供 電 話 調 查 或 手 機 調 查 進 行 加 權 的 依 據 ( 主 辦 單 位 : 教 育 部 內 政 部 ; 協 辦 單 位 :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 2 採 多 元 調 查 方 法 蒐 集 輿 情 本 計 畫 運 用 不 同 方 式 所 蒐 集 的 資 料 分 析 後 發 現, 電 話 調 查 或 是 新 興 手 機 調 查 所 接 觸 到 的 樣 本, 不 論 是 性 別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居 住 地 區 網 路 使 用 情 形 都 分 別 有 高 估 或 低 估 的 現 象 因 此, 未 來 進 行 相 關 議 題 的 研 究, 當 有 涉 及 這 些 變 數 時, 因 為 調 查 模 式 所 產 生 的 差 異 必 須 考 量 到 誤 差 項 內, 避 免 做 錯 誤 的 推 估 此 外, 資 料 也 顯 示, 已 有 相 當 部 分 的 民 眾 逐 漸 倚 賴 手 機, 少 用 或 不 用 有 線 電 話, 因 此 電 話 調 查 中 將 漏 掉 一 部 分 的 受 訪 者 在 電 話 調 查 以 及 手 機 調 查 的 受 訪 者 中, 各 有 七 成 以 及 八 成 的 比 例 使 用 網 路, 其 中 每 天 使 用 的 重 度 使 用 者 所 占 比 例 最 高, 網 路 問 卷 在 本 計 畫 的 信 度 也 是 幾 種 方 法 中 最 佳 的, 加 上 其 速 度 快 成 本 適 中, 透 過 網 路 的 調 查 值 得 發 展 這 兩 種 問 卷 調 查 方 法 如 何 與 電 話 調 查 互 相 搭 配, 以 建 構 完 整 的 數 位 國 情 調 查 架 構, 是 一 個 重 要 的 議 題 本 計 畫 所 建 構 的 母 體 推 估 模 型 顯 示, 我 國 只 使 用 手 機 未 使 用 住 宅 電 話 的 比 例 約 26%, 而 實 務 上, 這 個 比 例 應 該 會 逐 年 的 提 升, 根 據 資 策 會 FIND 研 究,2013 年 3 月 調 查 國 內 12 歲 ( 含 ) 以 上 的 民 眾 發 現, 一 般 手 機 普 及 率 為 81.9%( 轉 引 自 經 濟 部 通 訊 產 業 發 展 推 動 小 組,2013) 另 根 據 2104 年 個 人 / 家 戶 數 位 機 會 調 查 報 告 指 出, 智 慧 型 手 機 持 有 率 已 從 2013 年 的 53.0% 提 升 至 2014 年 的 66.2% 成 長 達 13.2 個 百 分 點 ( 梁 德 馨 張 維 安 莊 雅 茹 楊 雅 惠,2014) 因 此, 需 要 相 關 單 位 每 半 年 或 一 年 進 行 手 機 使 用 比 率 的 調 查 本 計 畫 建 議 可 參 考 引 進 美 國 疾 病 控 制 與 預 防 中 心 (CDC) 以 及 CPS 調 查 方 式, 依 照 電 話 / 手 機 的 使 用 狀 況 區 分 四 類 民 眾 ( 請 參 見 表 10786, 頁 229, 各 調 查 次 母 群 分 類 方 法 )( 主 辦 單 位 :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 286

329 第 八 章 結 論 表 116 綜 合 整 理 本 計 畫 研 究 議 題 目 的 發 現 與 對 應 的 政 策 建 議, 表 格 從 左 至 右 分 別 為 : 研 究 議 題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發 現 與 政 策 建 議 研 究 議 題 部 分 可 區 分 : 數 位 國 情 調 查 WIP 調 查 跨 國 政 策 比 較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與 多 元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五 個 主 題 研 究 發 現 部 分, 數 位 國 情 調 查 以 代 表 這 兩 年 波 動 大 於 +3% 的 項 目 ; 代 表 這 兩 年 波 動 小 於 -3% 的 項 目 ; 代 表 這 兩 年 波 動 介 於 ±3% 之 間 的 項 目, 其 餘 相 關 研 究 主 題 則 摘 錄 重 點 研 究 發 現 最 後 政 策 建 議 的 欄 位 則 依 照 短 中 長 期 建 議 提 出 相 對 應 的 政 策 管 理 建 議 287

33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288 表 116: 研 究 結 果 綜 合 整 理 一 覽 研 究 議 題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發 現 政 策 建 議 數 位 國 情 調 查 操 作 面 政 治 面 2.1 針 對 數 位 治 理 操 作 性 價 值 辦 理 第 三 年 追 蹤 調 查 2.1 針 對 數 位 治 理 政 治 性 價 值 辦 理 第 三 年 追 蹤 調 查 服 務 流 程 簡 化 1 服 務 滿 意 度 增 加 1- 對 資 訊 滿 意 度 (8.6%) 服 務 滿 意 度 增 加 2- 對 服 務 滿 意 度 政 治 透 明 - 搜 尋 到 資 訊 的 容 易 度 行 政 透 明 - 查 到 服 務 進 度 的 容 易 度 (5.2%) 行 政 課 責 - 找 到 承 辦 人 的 容 易 度 公 共 參 與 行 為 - 以 社 群 網 站 傳 遞 公 共 議 題 (7.3%) 電 子 化 政 府 使 用 意 願 - 線 上 申 請 頻 率 (4.2%) 網 路 政 治 效 能 感 1- 官 員 可 藉 此 了 解 民 意 (7.6%) 網 路 政 治 效 能 感 2- 民 眾 可 了 解 政 治 (8.3%) 短 期 1. 提 供 民 眾 使 用 較 多 或 需 求 不 斷 增 加 的 功 能 中 長 程 1. 鼓 勵 服 務 流 程 簡 化 2. 強 化 後 端 跨 部 門 之 間 的 合 作 與 交 流 3. 透 過 社 群 媒 體 行 銷 政 府 政 策 短 期 1. 持 續 推 動 並 發 展 各 項 公 民 參 與 機 制 2. 持 續 投 注 資 訊 公 開 與 開 放 資 料 中 長 程 1. 建 立 出 涵 納 民 眾 參 與 的 行 政 流 程

331 社 會 面 第 八 章 結 論 研 究 議 題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發 現 政 策 建 議 教 育 學 習 1- 上 網 查 證 資 料 的 頻 率 (10.5%) 經 濟 發 展 2- 網 路 購 物 的 頻 率 經 濟 發 展 6- 使 用 網 路 銀 行 的 頻 率 (3.1%) 休 閒 娛 樂 1- 搜 尋 藝 文 資 訊 或 活 動 的 頻 率 休 閒 娛 樂 2- 從 事 線 上 娛 樂 的 頻 率 (6.4%) 休 閒 娛 樂 3- 瀏 覽 旅 遊 資 訊 的 頻 率 人 際 關 係 1- 社 群 網 站 張 貼 訊 息 (6.9%) 人 際 關 係 2- 在 社 群 網 站 上 張 貼 自 創 作 品 的 頻 率 2.1 針 對 數 位 治 理 人 際 關 係 3- 轉 貼 分 享 作 品 的 頻 率 (5.6%) 社 會 性 價 值 人 際 關 係 4- 使 用 線 上 通 訊 軟 體 的 頻 率 (6.9%) 辦 理 第 三 年 追 蹤 人 際 關 係 5- 使 用 網 路 電 話 的 頻 率 (12.2%) 調 查 人 際 關 係 6- 使 用 臉 書 Facebook 的 頻 率 (5.4%) 網 路 信 任 2- 對 網 路 資 訊 的 信 任 度 (-5.2%) 網 路 信 任 3- 擔 心 受 政 府 監 視 的 程 度 (10.8%) 網 路 信 任 4- 擔 心 受 企 業 監 視 的 程 度 (5.2%)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信 任 1- 政 府 網 站 資 訊 可 靠 度 (-9.6%)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信 任 2- 網 路 申 辦 的 可 靠 度 健 康 - 透 過 網 路 搜 尋 健 康 資 訊 的 頻 率 (7.9%) 生 活 滿 意 度 - 網 路 化 後 生 活 快 樂 度 短 期 1. 提 供 民 眾 使 用 較 多 或 需 求 不 斷 增 加 的 功 能 2. 藉 由 管 考 獎 勵 群 眾 智 慧 促 進 資 訊 正 確 性 中 長 程 1. 透 過 社 群 媒 體 行 銷 政 府 政 策 289

332 WIP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國 際 合 作 調 查 2.2 結 合 跨 國 性 調 查 計 畫 進 行 我 國 使 用 者 的 調 查 依 此 呈 現 我 國 現 況 及 作 為 未 來 國 際 比 較 的 基 礎 1. 網 路 霸 凌 : (1) 兩 成 左 右 的 受 訪 者 收 過 色 情 騷 擾 或 言 語 辱 罵 的 電 子 郵 件 (2) 四 成 左 右 的 受 訪 者 曾 經 在 上 網 時 不 小 心 點 進 去 色 情 網 站 2. 網 路 隱 私 : 趨 近 八 成 的 受 訪 者 擔 心 網 路 隱 私 被 侵 犯, 並 積 極 的 保 護 個 人 隱 私 3. 網 路 言 論 : (1) 趨 近 七 成 的 受 訪 者 不 同 意 網 路 表 達 政 治 看 法 是 安 全 的 (2) 趨 近 七 成 受 訪 者 不 同 意 能 暢 所 欲 言 的 批 評 政 府 1. 網 路 霸 凌 的 防 治 : (1) 建 議 機 關 或 學 校 可 考 慮 透 過 不 當 資 訊 防 治 軟 體 的 使 用 (2) 強 化 社 群 網 站 業 者 霸 凌 申 訴 機 制 的 健 全 性 (3) 可 仿 效 新 加 坡 法 律 規 定, 讓 網 路 霸 凌 受 害 者 可 向 法 院 聲 請 保 護 令 2. 網 路 隱 私 的 維 護 : (1) 建 議 政 府 應 在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中, 針 對 透 過 資 通 訊 科 技 所 可 能 衍 伸 的 隱 私 權 侵 害 問 題, 給 予 明 確 獨 立 的 規 範 3. 網 路 言 論 的 保 障 : (1) 嘗 試 將 人 民 的 意 見 表 達 納 入 決 策 考 量 中, 讓 人 民 相 信 政 府 會 將 其 評 論 與 意 見 納 入 參 考 290

333 第 八 章 結 論 研 究 議 題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發 現 政 策 建 議 跨 國 政 策 比 較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多 元 調 查 方 法 比 較 1. 針 對 國 際 評 比 績 優 國 家 進 行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的 分 析, 作 為 我 國 未 來 政 策 發 展 方 向 的 參 考 2.3 針 對 調 查 方 法 進 行 比 較 與 執 行 策 略 分 析 研 擬 未 來 追 蹤 調 查 方 法 2.3 針 對 調 查 方 法 進 行 比 較 與 執 行 策 略 分 析 研 擬 未 來 追 蹤 調 查 方 法 1. 各 國 在 電 子 治 理 發 展 的 策 略 上 有 差 異 美 英 在 電 子 治 理 相 關 法 規 的 制 定 上, 甚 為 完 備, 並 設 有 資 訊 長, 協 助 IT 計 畫 的 擬 定 與 執 行 新 加 坡 則 是 透 過 長 期 性 國 家 大 型 數 位 計 畫 的 推 動, 在 政 策 內 容 的 設 計 與 執 行 上, 較 具 連 貫 性 2. 新 加 坡 的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較 著 重 在 於 自 我 發 展 與 生 活 品 質 的 提 升, 但 較 少 觸 及 促 進 公 民 參 與 議 題 1. 網 路 上 針 對 議 題 的 討 論, 以 回 覆 新 聞 報 導 最 多, 其 次 為 社 群 網 站, 可 見 新 聞 報 導 仍 是 引 領 網 路 討 論 的 主 要 來 源 2. 情 緒 分 析 容 易 受 到 短 期 事 件 的 影 響 而 有 大 幅 波 動 1. 以 戶 籍 資 料 為 基 礎 的 母 體 分 布 資 訊, 與 臺 灣 實 際 居 住 人 口 兩 者 間 存 有 差 異 2. 手 機 ( 行 動 設 備 ) 介 面 的 調 查 容 易 接 觸 到 男 性 受 訪 者, 其 他 介 面 調 查 容 易 接 觸 到 女 性 受 訪 者 3.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比 網 路 調 查 容 易 接 觸 到 青 少 年 持 續 觀 測 各 國 電 子 化 政 策 兼 顧 操 作 政 治 以 及 社 會 價 值 的 提 升 網 路 討 論 聲 量 屬 於 短 線 操 作, 若 要 長 期 觀 察 建 議 採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相 互 配 合 短 期 1. 在 公 共 民 意 調 查 工 作 上, 明 確 區 分 設 籍 人 口 與 現 住 人 口 兩 個 理 論 母 體 2. 在 民 意 調 查 工 作 上, 依 照 調 查 291

33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研 究 議 題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發 現 政 策 建 議 (15~19 歲 ) 族 群 4. 網 路 調 查 成 功 接 觸 對 象 多 為 中 壯 年 齡 者, 不 易 吸 引 低 高 年 齡 者 5. 不 同 方 法 所 接 觸 到 的 樣 本, 在 地 區 分 布 上 的 差 異 較 小 6. 網 路 調 查 容 易 高 估 電 子 化 政 府 使 用 者 7. 傳 統 電 話 調 查 至 多 僅 能 接 觸 到 73% 的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 手 機 調 查 至 多 僅 能 接 觸 到 91%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8. 以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PSA) 修 正 網 路 調 查 的 結 果 確 實 為 有 效 可 行 9. 若 單 從 成 本 的 角 度 來 看, 網 路 調 查 具 有 相 當 大 優 勢 10. 手 機 調 查 方 式, 能 接 觸 到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的 91% 11.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確 實 將 網 路 調 查 結 果 在 人 口 變 項 以 及 回 應 結 果 上, 做 了 有 效 的 校 正 12. 不 同 社 經 背 景 的 人 在 網 路 使 用 的 特 性 行 為 或 是 觀 點 上 都 有 差 異, 若 無 法 撈 取, 則 意 見 會 遭 到 排 除, 也 就 是 統 計 上 的 型 一 錯 誤 說 明 : 波 動 >+3% 以 標 記,<-3% 以 標 記,±3% 以 內 者 以 標 記 類 型 進 行 基 本 資 料 分 層 抽 樣 3. 在 電 話 調 查 工 作 上, 依 照 電 話 使 用 習 慣 比 例 配 置 成 功 樣 本 與 預 算 4. 善 用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PSA) 調 整 網 路 調 查 結 果 5. 建 構 專 屬 的 網 路 調 查 公 民 群 (panel) 中 長 程 1. 整 合 各 機 關 資 料, 推 估 正 確 的 母 體 分 布 2. 採 多 元 調 查 方 法 蒐 集 輿 情 292

335 第 八 章 結 論 第 三 節 研 究 限 制 與 後 續 研 究 建 議 一 研 究 限 制 本 計 畫 的 特 點 之 一, 便 是 採 用 幾 種 不 同 的 調 查 法 來 進 行 資 料 蒐 集, 除 電 話 調 查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問 卷 調 查 以 及 網 路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外, 今 年 度 新 增 手 機 APP 調 查 然 而, 在 時 間 與 資 源 因 素 的 限 制 下, 研 究 團 隊 只 能 盡 量 在 五 種 調 查 方 法 中 取 得 有 效 樣 本 的 極 大 值, 特 別 是 在 手 機 調 查 網 路 調 查 -EGOV 以 及 手 機 APP 調 查 部 分, 因 缺 乏 母 體 資 料 而 增 加 許 多 推 論 工 作 的 難 度 此 外, 無 法 在 同 時 間 進 行 各 個 方 法 的 調 查, 控 制 調 查 方 法 因 調 查 時 間 差 異 所 產 生 的 影 響, 也 形 成 本 計 畫 另 一 限 制 其 次 是 推 論 母 體 上 的 限 制, 由 於 目 前 欠 缺 手 機 以 及 網 路 使 用 者 之 母 體 分 布 資 料, 因 此 在 進 行 比 較 時, 都 是 以 電 話 調 查 結 果 為 假 定 的 正 確 母 體 分 布, 並 依 此 進 行 進 一 步 的 分 析, 但 這 個 母 體 分 布 是 否 正 確, 也 將 形 成 另 一 項 重 要 的 研 究 限 制 最 後 是 資 料 信 度 的 限 制, 因 為 本 計 畫 至 今 只 有 三 年 的 資 料, 累 積 的 再 測 信 度 之 強 度 仍 然 有 挑 戰 的 空 間, 未 來 必 須 持 續 利 用 同 一 策 略 不 斷 地 累 積 經 驗 數 據, 才 能 更 有 證 據 力 的 論 斷 調 查 方 法 之 間 差 異 之 處 與 互 補 方 法 二 後 續 研 究 建 議 ( 一 ) 納 入 臺 灣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之 公 共 價 值 面 向 分 析 除 了 透 過 主 觀 性 資 料 的 蒐 集 了 解 我 國 數 位 國 情 之 外, 未 來 建 議 就 臺 灣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的 發 展 沿 革 進 行 系 統 性 的 整 理, 以 本 計 畫 提 出 之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為 基 礎, 分 析 我 國 政 府 目 前 已 採 用 哪 些 具 體 政 策 作 為, 有 助 於 三 個 公 共 價 值 構 面 的 實 踐 分 析 結 果 可 進 一 步 與 美 國 英 國 及 新 加 坡 的 現 況 做 對 照 比 較, 了 解 我 國 與 其 他 三 個 電 子 治 理 成 效 優 異 之 國 293

33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家 的 差 異, 並 吸 取 他 國 經 驗 作 為 未 來 政 策 研 擬 之 參 考, 期 收 他 山 之 石 之 效 ( 二 ) 建 構 完 整 公 共 價 值 數 位 國 情 主 客 觀 資 料 庫 體 系 立 基 於 本 計 畫 建 立 的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以 及 三 年 來 持 續 蒐 集 的 主 觀 資 料 的 基 礎 上, 因 應 現 階 段 以 及 未 來 第 五 階 段 電 子 化 政 府 計 畫 下 open data 政 策, 推 動 完 整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相 關 客 觀 資 料 建 置 蒐 集 與 分 析 工 作, 發 展 長 期 蒐 集 主 客 觀 資 料 並 建 立 公 共 價 值 數 位 國 情 追 蹤 資 料 庫 系 統, 同 時 整 合 現 有 國 際 評 比 資 料 庫 各 類 電 子 治 理 使 用 者 主 觀 調 查 資 料 以 及 各 項 客 觀 指 標 調 查 數 據, 並 且 配 合 與 呼 應 國 際 趨 勢 進 行 政 府 資 料 開 放, 讓 外 界 能 隨 時 針 對 我 國 數 位 國 情 現 況 之 資 料 進 行 分 析 比 較 ( 三 ) 提 升 手 機 調 查 在 研 究 資 料 數 據 蒐 集 上 的 比 重 本 計 畫 除 了 運 用 一 般 較 常 見 的 電 話 調 查, 還 加 入 手 機 調 查 部 分 以 本 計 畫 藉 由 母 體 分 布 模 型 推 估, 我 國 大 約 26% 左 右 的 民 眾 只 使 用 手 機 而 不 使 用 有 線 電 話, 這 個 數 據 雖 然 低 於 美 國 有 44.0% 的 民 眾 只 使 用 手 機 而 不 使 用 有 線 電 話 (Blumberg & Luke, 2014), 但 整 體 而 言, 我 國 確 實 已 有 相 當 比 例 的 人 口 只 使 用 手 機, 而 本 計 畫 也 相 信 這 個 比 例 將 會 持 續 的 提 升 不 過 很 可 惜 的 是, 手 機 使 用 族 群 的 母 體 分 布 狀 態 無 法 透 過 任 何 官 方 數 據 得 知, 僅 能 仰 賴 重 複 地 實 證 經 驗 資 料 之 累 積 以 逼 近 母 體, 因 此, 未 來 的 研 究 建 議 能 夠 加 強 手 機 調 查 這 一 方 式 的 研 究 比 重, 加 重 資 源 於 樣 本 數 的 提 升, 以 提 高 研 究 團 隊 對 這 一 族 群 的 了 解 ( 四 ) 進 行 更 進 一 步 的 電 話 調 查 使 用 型 態 的 研 究 本 計 畫 透 過 三 年 資 料 的 累 積, 初 步 推 估 出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的 電 話 使 用 型 態, 但 事 實 上, 更 進 一 步 的 問 題 例 如 只 使 用 手 機 的 族 群 或 是 唯 住 宅 電 話 族 群 的 性 別 比 例 為 何? 年 齡 比 例 為 何? 職 業 比 例 為 何? 等 問 題, 因 為 本 計 畫 資 源 的 限 制, 仍 無 法 完 整 回 答 因 此, 建 議 未 來 研 究 可 以 投 入 更 多 的 資 源 於 我 國 現 住 人 口 電 話 使 用 型 態 的 分 析, 以 提 供 傳 統 電 話 調 查 策 略 的 參 考 294

337 第 八 章 結 論 ( 五 ) 持 續 國 際 合 作, 強 化 國 際 評 比 表 現 本 計 畫 持 續 三 年 修 正 電 子 治 理 公 共 價 值 架 構, 納 入 WIP 等 國 際 重 要 指 標, 採 納 不 同 調 查 方 法 蒐 集 資 料, 進 行 跨 年 跨 方 法 資 料 分 析, 成 果 將 於 2016 年 我 國 舉 辦 的 WIP 年 會 中 發 表, 並 和 其 他 WIP 會 員 國 交 換 意 見, 了 解 各 國 因 應 作 法 本 計 畫 所 整 合 而 成 的 數 位 國 情 架 構 與 國 際 評 比 項 目 接 軌, 可 進 行 跨 國 性 實 證 資 料 的 比 較 分 析, 持 續 推 動 國 際 合 作, 將 有 助 於 強 化 我 國 電 子 治 理 國 際 評 比 表 現 295

33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296

339 參 考 文 獻 參 考 文 獻 中 文 部 分 左 正 東 (2009) 網 路 言 論 管 制 和 網 路 自 由 運 動 資 訊 社 會 研 究,17: 朱 斌 妤 黃 東 益 洪 永 泰 李 仲 彬 陳 俊 明 曾 憲 立 ( 2015)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 2) : 國 情 追 蹤 與 方 法 整 合 臺 北 :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編 印 朱 斌 妤 陳 聿 哲 (2012)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經 營 模 式 與 國 際 合 作 方 向 規 劃 行 政 院 研 考 會 委 辦 電 子 治 理 研 究 中 心 ( 編 號 ), 未 出 版 李 仲 彬 (2011) 信 任 在 電 子 治 理 中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 以 文 獻 檢 閱 爲 基 礎 的 初 探 性 分 析 公 共 行 政 學 報,39, 李 仲 彬 黃 東 益 (2012) 網 路 社 會 發 展 趨 勢 之 前 瞻 研 究 : 世 界 網 路 計 畫 (WIP) 的 跨 國 比 較 與 臺 灣 現 況 調 查 分 析 臺 北 : 行 政 院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編 印 李 政 忠 羅 世 宏 羅 文 輝 劉 駿 州 汪 琪 胡 綺 珍 ( 2003) 調 查 數 位 未 來 : 情 境 互 動 數 位 落 差 與 政 策 意 涵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補 助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 編 號 : NSC H SSS), 未 出 版 杜 素 豪 羅 婉 云 洪 永 泰 (2009) 以 入 選 機 率 調 整 法 修 正 調 查 推 估 偏 差 的 成 效 評 估 政 治 科 學 論 叢,41, 吳 自 強 (2012) 微 博 中 的 群 體 極 化 現 象 分 析 群 文 天 地 7, 吳 齊 殷 (2003) 行 動 電 話 與 網 際 網 路 的 社 會 影 響 國 際 比 較 研 究 調 查 研 究,14, 財 團 法 人 資 訊 工 業 策 進 會 ( 2014) 主 要 國 家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Open Government Data) 機 制 與 作 法 追 蹤 觀 察 報 告 ( 二 ) 英 國 臺 北 :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編 印 297

34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梁 德 馨 張 維 安 莊 雅 茹 楊 雅 惠 (2014) 103 年 個 人 / 家 戶 數 位 機 會 調 查 報 告 臺 北 :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編 印 陳 俊 明 黃 東 益 蔣 麗 君 朱 斌 妤 李 仲 彬 張 鎧 如 洪 永 泰 游 佳 萍 (201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臺 北 :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編 印 黃 東 益 李 仲 彬 (2010) 電 子 治 理 與 民 眾 對 政 府 信 任 : 臺 灣 的 個 案 分 析, 行 政 暨 政 策 學 報,51, 英 文 部 分 AGIMO (2004). Demand and Value Assessment Methodology. Retrieved July 30, 2015, from data/assets/pdf_file/0004/52438/dam and VAM_Man ual.pdf Alford, J. & O. Hughes (2008). Public value pragmatism as the next phase of public management. American Review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38(2), 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Public Opinion Research, AAPOR. (2008). Guidelines and considerations for survey researchers when planning and conducting RDD and other telephone surveys in the U.S. with respondents reached via cell phone numbers. AAPOR Cell Phone Task Force Report. 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Public Opinion Research, AAPOR. (2010). New considerations for survey researchers when planning and conducting RDD telephone surveys in the U.S. with respondents reached via cell phone numbers. AAPOR Cell Phone Task Force Report. Bonina, C. M., & A. Cordella (2009). Public sector reforms and the notion of "public value": Implications for egovernment deployment. Paper presented at the Proceedings of Americas Conference on Information System, San Francisco. 298

341 參 考 文 獻 Bai, W. (2013). A public value based framework for evaluating the performance of e-government in China. ibusiness, 5(3), Cordella, A., & C. M. Bonina (2012). A public value perspective for ICT enabled public sector reforms: A theoretical reflectio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Quarterly, 29(4), Cresswell, A. M., G. B. Burke, & T. A. Pardo (2006). Advancing Return on Investment Analysis for Government IT: A Public Value Framework. New York: Center for Technology in Government, University at Albany, SUNY. Castelnovo, W., & M. Simonetta (2008). A Public Value Evaluation of e- Government policies. Paper presented at the Proceedings of the European Conference on Information Management and Evaluation. Cardoso, G., G. Liang, & T. Lapa (2013). Cross-National Comparative Perspectives from the World Internet Project. Retrieved June 24, 2014, from /oxfordhb e-11. Codagnone, C., P. Boccardell, & M. Leone (2006). egovernment Economics Project (egep): Measurement Framework Final Version. Brussels: egovernment Unit, DG Information Society, European Commission. Cabinet Office (2000). egovernment: A Strategic Framework for Public Services in the Information Age. Retrieved October 24, 2015, from pdf Cabinent Office (2005a). Connecting the UK: The Digital Strategy. Retrieed October 24, 2015, from Cabinet Office (2005b). Transformational Government : Enabled by Technology. Retrieved October 24, 2015, from 299

34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_data/file/272244/6683.pdf Cabinet Office (2011). The UK cyber security strategy: Protecting and promoting the UK in a digital world. Retrieved September 25, 2015, from _data/file/60961/uk-cyber-security-strategy-final.pdf Cabinet Office (2015a). Government digital strategy: quarterly progress report. Retrieved August 28, 2015, from Cabinet Office (2015b). Digital and technology skills. Retrieved September 2, 2015, from Cabinet Office (2015c). Launching digital and technology skills on GOV.UK. Retrieved September 2, 2015, from Cabinet Office (2015d). Civil service 'Digital Friends' to help get the UK online. Retrieved September 2, 2015, from Cabinet Office (2015e). The new cross government digital inclusion champion. Retrieved September 2, 2015, from e-new-crossgovernment-digital-inclusion-champion/ Cabinet Office (n.d. a). Digital transformation.retrieved August 28, 2015, from Cabinet Office (n.d. b). Government Service Design Manual. Retrieved 300

343 參 考 文 獻 August 28, 2015, from Cabinet Office (n.d. c). Efficiency and Reform Group. Retrieved August 28, 2015, from Cabinet Office (n.d. d). About the Government Digital Service. Retrieved August 28, 2015, from CIO (2012). About. Retrieved September 10, 2015, from CIO (2014). U.S. digital services playbook. Retrieved September 10, 2015, from ComScore (2011). Mobile Social Media Usage up 80 Percent in the UK. Retrieved September 25, 2015, from Media-Usage-up-80-Percent-in-the-UK ComScore (2013). Video Consumption via Smartphone is Increasing Rapidly in EU5 Countries. Retrieved September 25, 2015, from Cyberbullying and Bullying Statistics (2014). Finally! Retrieved October 29, 2015, from Department for Culture, Media & Sport (2009). Digital Britain: the interim report. Retrieved September 3, 2015, from _data/file/238653/7548.pdf 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2014). Preventing bullying. Retrieved August 28, 2015, from 301

34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DHS (n.d). Safecom. Retrieved September 10, 2015, from Di Maio, A. (2003). Value for Money Is Not Enough in Public Sector IT projects. Stamford, C.T.: Gartner Research. Di Maio, A. (2007). Worldwide Examples of Public-Value-of-IT Frameworks. Stamford, C.T.: Gartner Research. European Commission (2014). E-Govenrmnet in the United Kindom. Retrived October 24, 2015, from 20UK%20May%202014%20v.16.0.pdf. Foreign & Commonwealth Office (2011a). Expert Group for Freedom of Expression on the Internet meets for first time. Retrived October 24, 2015, from Foreign & Commonwealth Office (2011b). Freedom of Expression on the Internet Expert Group meets. Retrived October 24, 2015, from Friedland, C., & T. Gross (2010). Measuring the public value of e- government: Methodology of a South African case study. Paper presented at the Proceedings of the 1 st Africa 2010 Conference, IIMC International Information Management Corporation. Golubeva, A. A. (2007). Evaluation of regional government portals on the basis of public value concept: Case study from Russian federation.paper presented at the Proceedings of the 1st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Theory and practice of electronic governance. GPO (2002). E-government act of Retrieved September 3, 2015, from 107publ347.pdf GAO (2000). Electronic government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facing 302

345 參 考 文 獻 the FirstGov web gateway. Retrieved September3, 2015, from GSMA (n.d). Mobile Education in the United Kingdom. Retrieved September 3, 2015, from Global Journalist (2013). Amendments to Singapore media law place restrictions on Internet freedom. Retrieved Obctor 3, 2015, from Hargittai, E. (2015). Is Bigger Always Better? Potential Biases of Big Data Derived from Social Network Sites. The 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659, HM Treasury (2009). Putting the frontline first: smarter government. Retrieved September 3, 2015, from _data/file/228889/7753.pdf Hinduja, S. & J. W. Patchin (2015a) Cyberbullying Data.Retrieved October 28, 2015, from Hinduja, S. & J. W. Patchin (2015b). Cyberbullying Legislation and Case Law: Implications for School Policy and Practice. Retrived from Harrison, T. M., S. Guerrero, G. B. Burke, M. Cook, A. Cresswell, & N. Helbig (2012). Open government and e-government: democratic challenges from a public value perspective.information Polity, 17(2), Holzer, M. & S-T. Kim (2003). Digital Governance in Municipalities Worldwide: An Assessment of Municipal Web Sites at Throughout the World. Newark, N.J.: Rutgers University.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Task Force (1993). The National information 303

34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infrastructure: agenda for action. Washington, DC: Executiv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IDA (2010). Realsing the in2015 Vision Singapore: An Intelligent Nation, A Global City, Powered by Infocomm. Retrieved September 10, 2015, from 015/Reports/realisingthevisionin2015.pdf IDA (2014a). e-government Governance. Retrieved September 5, 2015, from IDA (2014b). Smart Nation Vision for Singapore. Retrieved September 5, 2015, from rt-nationvision-for-singapore/ IDA (2015a). egov Masterplans. Retrieved September 5, 2015, from IDA (2015b). One app to link them all Report municipal issues easily and quickly. Retrieved September 5, 2015, from IDA (2015c). Beeline experiment goes live with a mobile app to enable smart, pre-booked express bus rides. Retrieved September 5, 2015, from IDA (2015d). National Cyber Security Masterplan Retrieved September 30, 2015, from Partnership/Store/National-Cyber-Security-Masterplan-2018 IDA (2015e). 2014: Governing a new era. Retrieved September 5, 2015, from

347 參 考 文 獻 governing-a-new-era/ IDA (2015f). 15-minute start to better security. Retrieved September 30, 2015, fromhttps:// IDA (2015g). Balancing Innovation and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Retrieved September 30, 2015, from Scene-News/Tech-News/Digital-Government/2015/9/Balancinginnovation-and-personal-data-protection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2007). Measuring the Information Society ICT Opportunity Index and World Telecommunication/ICT Indicators. Geneva: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2014). Measuring the information society. Geneva: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Jørgensen, T. B., & B. Bozeman (2007). Public values an inventory. Administration & Society, 39(3), Just, N., M. Latzer, S. Metreveli, & F. Saurwein (2013). Switzerland on the Internet: An overview of diffusion, usage, concerns and democratic implications. Studies in Communication Sciences, 13(2), Kearns, I. (2004). Public Value and E-Government. London: Institute for Public Policy Research. Karunasena, K., & H. Deng (2009). A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Evaluating the Public Value of e-government: A Case Study from Sri Lanka. Paper presented at the Proceedings of Australasian Conference on Information Systems, Melbourne. Karunasena, K., & H. Deng (2010). Exploring the Public Value of e- Government: An Empirical Study from Sri Lanka. Proceedings of Bled econference etrust: Implications for the 305

34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Individuals.Enterprises and Society, Bled. Karunasena, K., & H. Deng (2012). Critical factors for evaluating the public value of e-government in Sri Lanka. Government Information Quarterly, 29(1), Kelly, G., G. Mulgan, & S. Muers (2002). Creating Public Value: An analyticalfframework for public service reform. London: Strategy Unit, Cabinet Office. Karkin, N., & M. Janssen (2014). Evaluating websites from a public value perspective: A review of Turkish local government websites.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34(3), Moore, M. H. (1995). Creating Public Value: Strategic Management, in Government. Boston,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MCI (2015). Infocomm Media Retrieved September 8, 2015, from file:///c:/users/user/downloads/infocomm%20media%202025%20f ull%20report%20(2).pdf Microsoft Corporation (2012). WW Online Bullying Survey - Executive Summary. Retrieved October 29, 2015, from Ministry of Law (2014). Factsheet on the 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Act Retrieved September 20, 2015, from %20on%20proposed%20Protection%20from%20Harassment%20Act % pdf National Conference of State Legislatures (2015). State Laws Related to Internet Privacy. Retrieved October 29, 2015, from Obi, T. (2015) Waseda - IAC International e-government Ranking Survey. Tokyo: The Waseda University. 306

349 參 考 文 獻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 (2007). The FEA Consolidated. Retrieved July 30, 2015, from / CRM_v23_Final_Oct_2007_Revised.pdf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 (2013). Federal Enterprise Architecture (FEA). Retrieved July 30, 2015, from s/fea_v2.pdf OMB (2010). 25 Point implementation plan to reform feder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management.retrieved August 25, 2015, from s/25-point-implementation-plan-to-reform-federal-it.pdf. OMB (2015). Management and oversight of feder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Retrieved August 28, 2015, from 5/m pdf OMB (n.d. a). Office of E-Government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Retrieved September 5, 2015, from OMB (n.d. b). Meet The U.S. Digital Service.Retrieved September5, 2015, fromhttps:// Prime Minister's Office (2011). Public petitions website goes livee.retrieved September 10, 2015, from Prime Minister's Office (2015). New Petitions Committee offers the public a platform to press government and Commons for actione. Retrieved September 10, 2015, from 307

35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E-GOV (2012). Presendential Initiatives. Retrieved October 25, 2015 from Press Office (2009). Transparency and open government. Retrieved September 5, 2015 from Press Office (2011). Fact sheet: Digital promise initiative. Retrieved September 10, 2015 from Press Office (2014). Factsheet: Improving and simplifying digital services. Retrieved August 25, 2015, from Press Office (2015). Presidential Memorandum -- Establishment of the Cyber threat intelligence integration center. Retrieved August 25, 2015, from Röthig, P. (2010). The WiBe Framework: overview of an European measurement approach to egovernment Efficiency Assessment and User Satisfaction. Italy: Emilia-Romagna Regional Government. Reach (2015). Welcome address by senior mister of state (Health and manpower) and Reach chairman, Dr Amy Khor at Reach contribute' forum. Retrieved September 10, 2015 from file:///c:/users/user/downloads/reachchairmanwelcomeaddress atcontributorsforum2015.pdf Scanfield, D., Scanfield, V., & E.L. Larson (2010). Dissemination of 308

351 參 考 文 獻 health information through social networks: twitter and antibiotics. American Journal of Infection Control, 38(3), Srivastava, S.C., & Teo, T.S.H. (2005) Citizen trust development for e- government adoption: Case of Singapore. Ninth Pacific Asia Conference on Information Systems, Bangkok. Savoldelli, A., G. Misuraca, & C. Codagnone (2013).Measuring the public value of e-government: The egep 2.0 model. Electronic Journal of e-government, 11(1), Stoker, G. (2006). Public value management: A new narrative for networked governance? American Review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36(1), Stanimirovic, D., & M. Vintar (2012). Evaluation of egovernment Policies: Overlooked Aspects of Public Interest. Paper presented at the SOTICS 2012: The Seco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ocial Eco-Informatics, Italy. Stephen J. B., & V. L. Julian (2012). Wireless Substitution: Early Release of Estimate.National Health Interview Survey. Stephen J. B., & V. L. Julian (2014). Wireless Substitution: Early Release of Estimate.National Health Interview Survey. The Australia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Management Office (2004). Demand & Value Assessment Methodology Manual. Retrieved July 30, 2015, from data/assets/pdf_file/0004/52438/dam and VAM_Man ual.pdf The Diplomat (2014). Singapore Criminalizes Cyber Bullying and Stalking. Retrieved September 10, 2015 from United Nations (2002). Benchmarking E-government: A Global Perspective. New York, N.Y.: United Nations. 309

35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United Nations (2014). United Nations E-Government Survey 2014: E- Government for the future we want. New York, N.Y.: United Nations. World Bank (2007). Public Value of IT Frameworks. Retrieved July 30, 2015, from 014/05/22/ _ /Rendered/PDF/882540BRI 0Box30TFrameworks0June2007.pdf World Internet Project (2013). World Internet Project International Report, 5th ed. Retrieved July 30, 2015, from West, D. M. (2001). Global E-Government.Brown University. London: World Markets Research Center. World Economic Forum (2002). The Glob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Report : Readiness for the Networked World. Geneva: World Economic Forum and INSEAD. World Economic Forum (2015). The Glob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Report 2015: ICTs for Inclusive Growth. Geneva: World Economic Forum and INSEAD. White House Blog (2013). We the people istwo years old. Retrieved September 10, 2015 from White House (2011). International strategy for cyberspace. Retrieved September 15, 2015 from onal_strategy_for_cyberspace.pdf Yu, C.-C. (2008). Building a Value-Centric e-government Service Framework Based on a Business Model Perspective. In M. A. Wimmer, H. J. Scholl & E. Ferro (Eds.), Electronic Government 310

353 參 考 文 獻 (pp ): Springer. 311

35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312

355 附 錄 一 題 目 修 正 一 覽 表 附 錄 附 錄 一 題 目 修 正 一 覽 表 主 面 向 次 面 向 題 目 修 正 調 整 建 議 與 說 明 效 率 操 作 性 價 值 一 : A4. 服 務 流 程 簡 化 A4-4. 在 您 看 來, 政 府 使 用 資 訊 通 訊 科 技 後, 您 辦 事 情 的 手 續 是 變 簡 單 還 是 變 麻 煩? 因 A4-3 連 續 兩 年 變 化 較 小, 建 議 暫 停 調 查 一 年, 改 以 隔 年 調 查 的 方 式 取 代 使 用 者 導 向 操 作 性 價 值 二 : B1. 服 務 滿 意 度 增 加 B2. 服 務 項 目 增 加 B1-1. 請 問, 您 對 政 府 網 站 中 提 供 給 民 眾 的 資 訊 ( 臺 語 : 資 料 ) 滿 不 滿 意? B1-2. 請 問 您 對 政 府 在 網 站 上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滿 不 滿 意? 原 1 題 刪 除 未 調 整 因 B2-1 連 續 兩 年 變 化 較 小, 建 議 暫 停 調 查 一 年, 改 以 隔 年 調 查 的 方 式 取 代 313

35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主 面 向 次 面 向 題 目 修 正 調 整 建 議 與 說 明 C1-3. 依 您 經 驗, 在 政 府 網 站 上 搜 尋 到 法 政 治 性 價 值 一 : 透 明 與 課 責 C1. 政 治 透 明 C2. 行 政 透 明 C3. 行 政 課 責 律 規 定 的 內 容, 容 不 容 易? C1-4. 依 您 經 驗, 在 政 府 網 站 上 搜 尋 到 政 府 政 策 的 內 容, 容 不 容 易? C2-2. 在 您 看 來, 可 不 可 以 從 網 路 上 查 到 政 府 線 上 服 務 的 處 理 進 度 ( 臺 語 : 辦 到 什 麼 階 段 )? C3-1. 如 果 您 對 政 府 所 提 供 的 網 路 線 上 服 務 有 疑 問 時, 您 容 不 容 易 找 得 到 業 務 負 責 人 ( 承 辦 人 ) 協 助 處 理? 未 調 整 因 C2-1 連 續 兩 年 變 化 較 小, 建 議 暫 停 調 查 一 年, 改 以 隔 年 調 查 的 方 式 取 代 未 調 整 修 正 D1-1 文 字, 使 題 目 的 意 政 治 性 價 值 二 : 公 民 參 與 D1. 公 共 事 務 參 與 的 網 路 行 為 D2. 電 子 化 政 府 D1-1. 請 問, 您 常 不 常 透 過 網 路 社 群, 如 Facebook Line YouTube PTT 等, 將 您 覺 得 重 要 的 公 共 問 題 傳 給 其 他 人? D1-3. 請 問 您 常 不 常 在 網 路 討 論 區 提 出 對 當 前 大 家 關 心 問 題 的 看 法? D2-2. 請 問, 您 常 不 常 透 過 政 府 網 站 做 線 上 ( 臺 語 : 網 路 上 面 ) 申 請, 例 如 涵 更 加 明 確 因 D1-2 連 續 兩 年 變 化 較 小, 建 議 暫 停 調 查 一 年, 改 以 隔 年 調 查 的 方 式 取 代 因 D2-4 連 續 兩 年 變 化 較 小, 建 服 務 使 表 單 下 載 謄 本 申 請 或 網 路 報 稅 等 等 議 暫 停 調 查 一 用 意 願 ( 臺 語 : 填 表 單 寄 回 表 單 或 是 在 網 年, 改 以 隔 年 調 314

357 附 錄 一 題 目 修 正 一 覽 表 主 面 向 次 面 向 題 目 修 正 調 整 建 議 與 說 明 路 報 稅 )? 查 的 方 式 取 代 D3-3. 有 人 說, 因 為 很 多 民 眾 在 用 網 路, 政 府 官 員 更 在 乎 民 眾 的 想 法, 請 問 D3. 網 路 修 正 標 點 符 號, 您 同 不 同 意 這 種 說 法? 中 政 治 使 題 目 的 意 涵 更 Q9C. 有 人 說, 在 使 用 網 路 後, 人 民 能 效 能 感 加 明 確 夠 更 加 了 解 政 治, 請 問 您 同 不 同 意 這 種 說 法? F1-1 F1-2 F1. 政 治 信 任 原 3 題 刪 除 F1-3 與 電 子 治 理 架 構 概 念 存 有 落 差, 因 此 刪 除 F3-2. 請 問, 您 認 為 從 網 路 上 認 識 的 朋 友 可 不 可 以 信 任? 社 會 性 價 值 一 : 信 任 F3. 網 路 信 任 F3-5. 請 問, 您 認 為 網 路 上 的 資 訊 ( 臺 語 : 消 息 ) 有 多 少 是 可 以 相 信 的? Q21F. 請 問, 您 擔 不 擔 心 政 府 監 看 您 在 網 路 上 的 一 舉 一 動? Q21G. 請 問, 您 擔 不 擔 心 政 府 之 外 的 民 間 企 業 公 司 監 看 您 在 網 路 上 的 一 舉 一 動? 未 調 整 F4-2. 請 問, 您 相 不 相 信 政 府 透 過 網 路 就 F4. 電 子 能 處 理 好 事 情, 民 眾 不 一 定 要 親 自 到 政 化 政 府 府 機 關 去? 未 調 整 信 任 F4-3. 請 問, 您 認 為 政 府 網 站 上 提 供 的 資 訊 ( 臺 語 : 資 料 ) 可 不 可 靠? 315

35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主 面 向 社 會 性 價 值 二 : 自 我 發 展 次 面 向 題 目 修 正 調 整 建 議 與 說 明 G1-2.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利 用 網 路 來 G1. 教 育 查 證 資 料? 未 調 整 學 習 G1-4.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利 用 網 路 上 課 或 接 受 工 作 訓 練? G2-1.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在 網 路 上 買 東 西 ( 不 包 括 付 上 網 費 水 電 費 瓦 斯 費 電 話 費 學 費 或 繳 稅 )? G2-2.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來 繳 帳 單? G2-3.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訂 G2. 經 濟 車 票 旅 館 或 機 票? 未 調 整 發 展 G2-5.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在 網 路 上 查 詢 商 品 資 訊? G2-7.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拍 賣 東 西? G2-8.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網 路 銀 行 來 處 理 您 的 金 融 帳 戶? G3. 就 業 機 會 G3-1.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找 尋 工 作 資 訊 或 投 遞 履 歷? 未 調 整 生 活 資 訊 社 會 性 價 值 三 : H1. 休 閒 娛 樂 H1-1.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利 用 網 路 搜 尋 藝 文 資 訊 或 活 動? H1-2.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觀 賞 網 路 的 影 音 資 料 或 從 事 線 上 遊 戲 娛 樂? H1-4.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在 網 路 上 瀏 覽 旅 遊 資 訊? 未 調 整 316

359 附 錄 一 題 目 修 正 一 覽 表 主 面 向 新 增 WIP 比 較 次 面 向 題 目 修 正 調 整 建 議 與 說 明 Q16E.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會 在 社 群 網 站 上 張 貼 訊 息 或 留 言? Q16F.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會 在 網 路 修 正 Q16F 上 張 貼 自 己 的 作 品 ( 譬 如 自 己 做 的 影 Q16G H2-4 文 片 照 片 文 章 等 等 )? 字, 使 題 目 的 意 Q16G.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會 在 網 路 涵 更 加 明 確 H2. 人 際 上 轉 貼 或 分 享 連 結 作 品 ( 譬 如 其 他 人 關 係 做 的 影 片 照 片 文 章 等 等 )? 因 H2-1 H2-2 ( 包 含 H2-4.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線 上 連 續 兩 年 變 化 較 網 絡 ) 通 訊 軟 體 ( 如 Facebook Messenger 小, 建 議 暫 停 調 Line Skype) 和 別 人 聯 絡? 查 一 年, 改 以 隔 H2-6.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網 年 調 查 的 方 式 取 路 打 電 話? ( 此 處 的 用 網 路 打 電 話 包 代 括 Line, What's App, Skype 等 ) H2-7.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臉 書 (Facebook)? H3-1.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搜 H3. 健 康 尋 和 身 體 健 康 有 關 的 資 訊, 例 如 醫 療 衛 未 調 整 生 相 關 知 識 網 路 掛 號 等? H4-3 與 電 子 治 H4. 生 活 理 架 構 概 念 存 有 滿 意 度 H4-1. 如 果 沒 有 網 路, 您 的 生 活 會 變 得 比 落 差, 且 測 量 效 ( 包 含 較 快 樂 還 是 比 較 不 快 樂? 度 不 佳, 因 此 刪 安 全 ) 除 Q8A. 請 問, 過 去 一 年 中, 您 是 否 曾 經 收 新 增 3 題 WIP 題 網 路 過 色 情 騷 擾 或 言 語 辱 罵 的 電 子 郵 件? 目, 以 利 與 WIP 霸 凌 Q8F. 請 問, 過 去 一 年 中, 您 是 否 曾 經 在 比 較 317

36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主 面 向 次 面 向 題 目 修 正 調 整 建 議 與 說 明 題 上 網 時 不 小 心 點 進 去 色 情 網 站? Q8G. 請 問, 過 去 一 年 中, 您 是 否 曾 經 遭 受 到 網 路 霸 凌 或 網 路 騷 擾? Q14D. 請 問, 您 擔 不 擔 心 自 己 的 隱 私 在 網 路 上 被 別 人 侵 犯? 新 增 4 題 WIP 題 Q14E. 請 問, 您 是 否 積 極 保 護 個 人 網 路 目, 以 利 與 WIP 隱 私? 網 路 比 較, 另 修 正 Q14H. 請 問, 您 同 不 同 意 您 的 個 人 網 路 隱 私 Q14E Q14H 隱 私 是 在 您 的 掌 握 之 中? Q21E 的 文 字 用 Q21E. 有 人 說, 政 府 應 該 比 以 前 更 積 極 詞 地 管 制 網 路 上 的 事 情, 請 問 您 同 不 同 意 這 種 說 法? Q21A. 請 問, 您 會 不 會 放 心 地 談 論 您 對 政 治 議 題 的 看 法? Q21B. 有 人 說, 在 網 路 上 表 達 自 己 對 政 治 的 看 法, 是 很 安 全 的, 請 問 您 同 不 同 新 增 4 題 WIP 題 意 這 種 說 法? 目, 以 利 與 WIP 網 路 Q21C. 有 人 說, 民 眾 應 該 要 能 在 網 路 上 比 較, 另 修 正 言 論 暢 所 欲 言 地 批 評 政 府, 請 問 您 同 不 同 意 Q21D 的 文 字 用 這 種 說 法? 詞 Q21D. 有 人 說, 無 論 多 極 端, 民 眾 都 應 該 可 以 在 網 路 上 表 達 他 們 的 想 法, 請 問 您 同 不 同 意 這 種 說 法? 318

361 附 錄 一 題 目 修 正 一 覽 表 主 面 向 次 面 向 題 目 修 正 調 整 建 議 與 說 明 Q6. 請 問, 您 會 使 用 哪 一 些 器 具 / 設 備 上 網?( 複 選 ) V1. 請 問, 您 一 個 禮 拜 有 幾 天 上 網? 經 討 論, 將 Q6 調 動 到 詢 問 上 網 Q5. 請 問, 您 平 常 會 在 哪 一 些 地 方 上 頻 率 的 V1 之 網?( 複 選 ) 前, 並 將 V1-1 過 濾 題 與 V2. 請 問, 您 使 用 網 路 主 要 用 途 包 括 哪 刪 除 使 用 情 形 些? V3. 請 問, 您 平 常 會 去 的 網 站 中, 有 多 少 是 政 府 機 關 的 網 站? V3-1. 請 問, 您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政 府 機 關 修 正 V1 Q5 文 字, 使 題 目 的 意 涵 更 加 明 確 的 網 站? 基 本 資 料 V4. 請 問, 您 經 常 住 的 地 方 共 有 幾 線 家 用 電 話 號 碼? ( 不 包 括 手 機 傳 真 或 上 網 專 用 電 話 ) V5. 請 問, 您 平 常 在 家 或 工 作 時 使 用 電 話 的 情 形, 是 用 有 線 電 話 比 較 多, 還 是 用 手 機 比 較 多? 未 調 整 請 問, 您 是 民 國 幾 年 出 生 的? 請 問, 您 住 在 哪 一 個 縣 市? _ 縣 市 鄉 鎮 市 區 請 問, 您 的 最 高 學 歷? 請 問, 您 的 性 別? 母 體 界 定 1. 請 問, 您 有 沒 有 自 然 人 憑 證? 2. 請 問, 您 有 沒 有 小 客 車 駕 照? 未 調 整 巨 量 資 料 比 較 題 同 性 婚 1. 有 人 說, 相 同 性 別 可 以 結 新 增 題 目 與 巨 量 姻 婚, 請 問 您 贊 不 贊 成? 資 料 調 查 做 比 較 合 法 化 319

36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主 面 向 次 面 向 題 目 修 正 調 整 建 議 與 說 明 2. 承 上 題, 請 問 您 有 沒 有 在 網 路 上 和 別 人 討 論 過 這 個 議 題? 3. 明 年 1 月 1 號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就 要 開 始 實 施 了, 請 問 您 有 沒 有 聽 過 這 個 政 策? 3-1. 聽 過 者 - 續 問 : 請 問, 您 支 不 支 持 政 府 推 動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3-2. 沒 聽 過 者 : 簡 單 向 您 說 明 一 下, 所 謂 的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就 是 房 子 房 地 合 賣 掉 後, 賣 掉 的 金 額 扣 一 稅 制 掉 買 的 時 候 的 價 錢, 政 府 將 以 一 定 比 例 收 取 稅 金, 請 問 您 支 不 支 持 政 府 推 動 這 個 政 策? ( 選 擇 沒 聽 過 者, 請 跳 至 基 本 資 料, 繼 續 作 答 ) 4. 請 問, 您 有 沒 有 在 網 路 上 和 別 人 討 論 過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總 題 數 69( 去 年 題 數 )+11(WIP)-11( 刪 除 ) -6( 去 年 巨 量 )+5( 今 年 巨 量 )=68 320

363 附 錄 二 本 計 畫 問 卷 附 錄 二 本 計 畫 問 卷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網 路 問 卷 所 有 題 目 您 好 : 我 們 是 臺 灣 電 子 治 理 研 究 中 心 的 研 究 人 員, 目 前 接 受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的 委 託, 希 望 瞭 解 民 眾 使 用 網 際 網 路 的 情 況, 以 及 對 我 國 行 政 政 治 與 社 會 面 的 觀 感 誠 摯 地 請 您 撥 一 些 時 間 填 寫 這 份 問 卷, 您 的 填 答 對 未 來 我 國 政 府 推 動 相 關 政 策 將 有 相 當 的 幫 助 我 們 保 證, 您 所 填 答 的 資 料 僅 提 供 學 術 研 究 之 用, 不 會 有 任 何 不 當 的 引 用 為 了 感 謝 您 的 參 與, 本 計 畫 結 束 之 後 將 自 填 答 者 中 抽 出 20 名, 每 名 贈 送 便 利 商 店 禮 券 500 元, 抽 獎 結 果 將 於 10 月 30 日 公 佈 於 電 子 治 理 中 心 的 官 網 上 ( 再 次 感 謝 您 花 費 寶 貴 的 時 間 完 成 這 份 問 卷 祝 您 萬 事 如 意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教 授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教 授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教 授 淡 江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副 教 授 淡 江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電 子 治 理 研 究 中 心 專 案 經 理 計 畫 研 究 助 理 陳 奕 安 朱 斌 妤 洪 永 泰 黃 東 益 李 仲 彬 黃 婉 玲 曾 憲 立 賴 盈 霖 萬 騏 瑋 林 昱 彰 敬 託 104 年 7 月 31 日 321

36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本 問 卷 開 放 填 答 時 間 為 :104 年 7 月 31 號 至 8 月 28 號, 有 任 何 填 答 疑 問, 請 於 下 列 時 間 來 電 與 我 們 聯 絡 : 星 期 一 到 星 期 五 早 上 10:00 至 下 午 15:00 電 子 治 理 研 究 中 心 聯 絡 方 式 :(02) 轉 69337;[email protected] 題 目 = 只 有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才 詢 問 的 題 目 題 號 題 目 您 好, 首 先 想 詢 問 您 網 路 的 使 用 情 形 1 Q6. 請 問, 您 會 使 用 哪 一 些 器 具 / 設 備 上 網? ( 複 選 ) (1) 電 腦 (2) 手 機 / 電 話 (3) 平 板 電 腦 / 電 子 書 閱 讀 器 (4) 其 他 器 具 / 設 備 2 V1. 請 問, 您 一 個 禮 拜 中 有 幾 天 會 上 網? (10) 超 過 一 個 禮 拜 才 會 上 網 一 次 (1)1 天 (2) 2 天 (3) 3 天 (4) 4 天 (5) 5 天 (6) 6 天 (7) 每 天 都 會 上 網 (97) 有 使 用, 但 不 清 楚 天 數 3 Q5. 請 問, 您 平 常 會 在 哪 一 些 地 方 上 網?( 複 選 ) (1) 家 中 (2) 工 作 場 所 (3) 學 校 (4) 其 他 地 方 ( 網 咖 其 他 人 家 中 圖 書 館 等 ) 4 V2. 請 問, 您 使 用 網 路 主 要 用 途 包 括 哪 些?( 複 選 ) (1) 收 發 電 子 郵 件 (2) 瀏 覽 政 治 相 關 新 聞 (3) 瀏 覽 其 他 ( 非 政 治 ) 新 聞 (4) 蒐 集 或 下 載 資 料 (5) 瀏 覽 或 編 輯 部 落 格 ( 如 痞 客 幫 ) (6) 網 路 購 物 (7) 線 上 遊 戲 (8) 線 上 通 訊 ( 如 Line /Skype) (9) 資 訊 交 流 平 台 ( 如 BBS/ 網 路 論 壇 ) (10) 觀 看 影 音 頻 道 ( 如 YouTube/Hichannel/ 線 上 影 音 ) (11) 社 群 網 站 ( 如 Facebook/Plurk/Twitter) (12) 網 路 財 務 金 融 及 投 資 322

365 附 錄 二 本 計 畫 問 卷 題 號 題 目 (13) 線 上 預 約 及 網 路 訂 票 (90) 其 他 5 V3. 請 問, 您 平 常 會 去 的 網 站 中, 有 多 少 是 政 府 機 關 的 網 站? (1) 幾 乎 全 都 是 (2) 大 部 分 是 (3) 一 半 一 半 (4) 少 部 分 是 (5) 幾 乎 都 不 是 ( 跳 至 網 路 問 卷 2- 非 電 子 化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問 卷 第 6 題 )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 跳 至 網 路 問 卷 2- 非 電 子 化 政 府 網 站 使 用 者 問 卷 第 6 題 ) 6 V3-1. 請 問, 您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政 府 機 關 的 網 站? (1)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2) 每 月 都 用 (3) 每 週 都 用 (4) 每 天 都 用 (5)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98) 不 知 道 接 下 來, 我 們 想 詢 問 您 一 些 有 關 政 府 單 位 提 供 之 網 路 服 務 的 問 題 7 B1-1. 請 問, 您 對 政 府 網 站 中 提 供 給 民 眾 的 資 訊 滿 不 滿 意? (1) 非 常 不 滿 意 (2) 不 滿 意 (3) 滿 意 (4) 非 常 滿 意 (98) 不 知 道 8 F4-3. 請 問, 您 認 為 政 府 網 站 上 提 供 的 資 訊 可 不 可 靠? (1) 非 常 不 可 靠 (2) 不 可 靠 (3) 可 靠 (4) 非 常 可 靠 (98) 不 知 道 9 C1-3. 依 您 經 驗, 在 政 府 網 站 上 搜 尋 到 法 律 規 定 的 內 容, 容 不 容 易? (1) 非 常 不 容 易 (2) 不 容 易 (3) 容 易 (4) 非 常 容 易 (98) 不 知 道 10 C1-4. 依 您 經 驗, 在 政 府 網 站 上 搜 尋 到 政 府 政 策 的 內 容, 容 不 容 易? (1) 非 常 不 容 易 (2) 不 容 易 (3) 容 易 (4) 非 常 容 易 (98) 不 知 道 11 D2-2. 請 問, 您 常 不 常 透 過 政 府 網 站 做 線 上 申 請, 例 如 表 單 下 載 謄 本 申 請 或 網 路 報 稅 等 等? (1) 從 來 沒 有 (2) 很 少 (3) 有 時 (4) 經 常 (98) 不 知 道 323

36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題 號 題 目 12 F4-2. 請 問, 您 相 不 相 信 政 府 透 過 網 路 就 能 處 理 好 事 情, 民 眾 不 一 定 要 親 自 到 政 府 機 關 去? (1) 非 常 不 相 信 (2) 不 相 信 (3) 相 信 (4) 非 常 相 信 (98) 不 知 道 13 C2-2. 在 您 看 來, 可 不 可 以 從 網 路 上 查 到 政 府 線 上 服 務 的 處 理 進 度? (1) 全 部 都 不 可 以 (2) 大 部 分 不 可 以 (3) 大 部 分 可 以 (4) 全 部 都 可 以 (98) 不 知 道 14 C3-1. 如 果 您 對 政 府 所 提 供 的 網 路 線 上 服 務 有 疑 問 時, 您 容 不 容 易 找 得 到 業 務 負 責 人 ( 承 辦 人 ) 協 助 處 理? (1) 非 常 不 容 易 (2) 不 容 易 (3) 容 易 (4) 非 常 容 易 (95) 沒 經 驗 (98) 不 知 道 15 B1-2. 請 問, 您 對 政 府 在 網 站 上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滿 不 滿 意? (1) 非 常 不 滿 意 (2) 不 滿 意 (3) 滿 意 (4) 非 常 滿 意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16 A4-4. 在 您 看 來, 政 府 使 用 資 訊 通 訊 科 技 後, 您 辦 事 情 的 手 續 是 變 簡 單 還 是 變 麻 煩? (1) 變 得 非 常 麻 煩 (2) 變 得 麻 煩 (3) 變 得 簡 單 (4) 變 得 非 常 簡 單 (97) 差 不 多 / 沒 變 (95) 沒 經 驗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接 下 來, 想 問 您 幾 個 平 常 網 路 使 用 習 慣 的 問 題 17 H2-4.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線 上 通 訊 軟 體 ( 如 Facebook Messenger Line Skype) 和 別 人 聯 絡? (1) 從 來 沒 有 (2)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3) 每 月 都 用 (4) 每 週 都 用 (5) 每 天 都 用 (6)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324

367 附 錄 二 本 計 畫 問 卷 題 號 題 目 18 H2-6.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網 路 打 電 話?( 此 處 的 用 網 路 打 電 話 包 括 Line What's App Skype 等 ) (1) 從 來 沒 有 (2)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3) 每 月 都 用 (4) 每 週 都 用 (5) 每 天 都 用 (6)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19 H2-7.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臉 書 ( Facebook)? (1) 從 來 沒 有 (2)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3) 每 月 都 用 (4) 每 週 都 用 (5) 每 天 都 用 (6)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20 Q16E.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會 在 社 群 網 站 上 張 貼 訊 息 或 留 言? (1) 從 來 沒 有 (2)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3) 每 月 都 會 (4) 每 週 都 會 (5) 每 天 都 會 (6) 每 天 很 多 次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21 Q16F.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會 在 網 路 上 張 貼 自 己 做 的 作 品 ( 譬 如 自 己 做 的 影 片 照 片 文 章 等 等 )? (1) 從 來 沒 有 (2)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3) 每 月 都 會 (4) 每 週 都 會 (5) 每 天 都 會 (6) 每 天 很 多 次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22 Q16G.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會 在 網 路 上 轉 貼 或 分 享 連 結 作 品 ( 譬 如 其 他 人 做 的 影 片 照 片 文 章 等 等 )? (1) 從 來 沒 有 (2)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3) 每 月 都 會 (4) 每 週 都 會 (5) 每 天 都 會 (6) 每 天 很 多 次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23 D1-1. 請 問, 您 常 不 常 透 過 網 路 社 群, 如 Facebook Line YouTube PTT 等, 將 您 覺 得 重 要 的 公 共 問 題 傳 給 其 他 人? (1) 從 來 沒 有 (2) 很 少 (3) 有 時 (4) 經 常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24 D1-3. 請 問, 您 常 不 常 在 網 路 討 論 區 提 出 對 當 前 大 家 關 心 問 題 的 看 法? (1) 從 來 沒 有 (2) 很 少 (3) 有 時 (4) 經 常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25 G1-2.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利 用 網 路 來 查 證 資 料? 325

36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題 號 題 目 (1) 從 來 沒 有 (2)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3) 每 月 都 用 (4) 每 週 都 用 (5) 每 天 都 用 (6)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26 G1-4.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利 用 網 路 上 課 或 接 受 工 作 訓 練? (1) 從 來 沒 有 (2)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3) 每 月 都 用 (4) 每 週 都 用 (5) 每 天 都 用 (6)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27 G2-5.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在 網 路 上 查 詢 商 品 資 訊? (1) 從 來 沒 有 (2)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3) 每 月 都 會 (4) 每 週 都 會 (5) 每 天 都 會 (6) 每 天 很 多 次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28 G2-1.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在 網 路 上 買 東 西 ( 不 包 括 付 上 網 費 水 電 費 瓦 斯 費 電 話 費 學 費 或 繳 稅 )? (1) 從 來 沒 有 (2)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3) 每 月 都 會 (4) 每 週 都 會 (5) 每 天 都 會 (6) 每 天 很 多 次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29 G2-7.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拍 賣 東 西? (1) 從 來 沒 有 (2)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3) 每 月 都 會 (4) 每 週 都 會 (5) 每 天 都 會 (6) 每 天 很 多 次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30 G2-3.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訂 車 票 旅 館 或 機 票? (1) 從 來 沒 有 (2)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3) 每 月 都 會 (4) 每 週 都 會 (5) 每 天 都 會 (6) 每 天 很 多 次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31 G2-2.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來 繳 帳 單? (1) 從 來 沒 有 (2)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3) 每 月 都 會 (4) 每 週 都 會 (5) 每 天 都 會 (6) 每 天 很 多 次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32 G2-8.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使 用 網 路 銀 行 來 處 理 您 的 金 融 帳 戶? (1) 從 來 沒 有 (2)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3) 每 月 都 用 (4) 每 週 都 用 (5) 每 天 都 用 (6)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33 G3-1.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找 尋 工 作 資 訊 或 投 遞 履 歷? (1) 從 來 沒 有 (2)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3) 每 月 都 會 (4) 每 週 都 會 (5) 每 天 都 會 (6) 每 天 很 多 次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326

369 附 錄 二 本 計 畫 問 卷 題 號 題 目 34 H1-1.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利 用 網 路 搜 尋 藝 文 資 訊 或 活 動? (1) 從 來 沒 有 (2)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3) 每 月 都 用 (4) 每 週 都 用 (5) 每 天 都 用 (6) 每 天 用 很 多 次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35 H1-2.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觀 賞 網 路 上 的 影 音 資 料 或 從 事 線 上 遊 戲 等 娛 樂? (1) 從 來 沒 有 (2)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3) 每 月 都 會 (4) 每 週 都 會 (5) 每 天 都 會 (6) 每 天 很 多 次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36 H1-4.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在 網 路 上 瀏 覽 旅 遊 資 訊? (1) 從 來 沒 有 (2)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3) 每 月 都 會 (4) 每 週 都 會 (5) 每 天 都 會 (6) 每 天 很 多 次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37 H3-1 請 問, 您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透 過 網 路 搜 尋 和 身 體 健 康 有 關 的 資 訊, 例 如 醫 療 衛 生 相 關 知 識 網 路 掛 號 等? (1) 從 來 沒 有 (2) 每 個 月 不 到 一 次 (3) 每 月 都 會 (4) 每 週 都 會 (5) 每 天 都 會 (6) 每 天 很 多 次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38 ( 新 ) Q8A. 請 問, 過 去 一 年 中, 您 是 否 曾 經 收 過 色 情 騷 擾 或 言 語 辱 罵 的 電 子 郵 件? (1) 是 (2) 否 (98) 不 知 道 39 ( 新 ) Q8F. 請 問, 過 去 一 年 中, 您 是 否 曾 經 在 上 網 時 不 小 心 點 進 去 色 情 網 站? (1) 是 (2) 否 (98) 不 知 道 40 ( 新 ) Q8G. 請 問, 過 去 一 年 中, 您 是 否 曾 經 遭 受 到 網 路 霸 凌 或 網 路 騷 擾? (1) 是 (2) 否 (98) 不 知 道 接 下 來, 想 要 請 教 您 對 網 路 的 一 些 看 法 41 F3-5 請 問, 您 認 為 網 路 上 的 資 訊 有 多 少 是 可 以 相 信 的? (1) 全 部 不 可 信 (2) 少 部 分 可 信 (3) 一 半 可 信 一 半 不 可 信 (4) 大 部 分 可 信 (5) 全 部 可 信 (98) 不 知 道 42 F3-2 請 問, 您 認 為 從 網 路 上 認 識 的 朋 友 可 不 可 以 信 任? (1) 全 部 不 可 信 (2) 少 部 分 可 信 (3) 一 半 可 信 一 半 不 可 信 (4) 大 部 分 可 信 (5) 全 部 可 信 (98) 不 知 道 327

370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題 號 題 目 43 Q21F. 請 問, 您 擔 不 擔 心 政 府 監 看 您 在 網 路 上 的 一 舉 一 動? (1) 完 全 不 擔 心 (2) 不 擔 心 (3) 擔 心 (4) 非 常 擔 心 (98) 不 知 道 44 Q21G. 請 問, 您 擔 不 擔 心 政 府 之 外 的 民 間 企 業 公 司 監 看 您 在 網 路 上 的 一 舉 一 動? (1) 完 全 不 擔 心 (2) 不 擔 心 (3) 擔 心 (4) 非 常 擔 心 (98) 不 知 道 45 Q14D. 請 問, 您 擔 不 擔 心 自 己 的 隱 私 在 網 路 上 被 別 人 侵 犯? ( 新 ) (1) 非 常 不 擔 心 (2) 不 擔 心 (3) 擔 心 (4) 非 常 擔 心 (98) 不 知 道 46 Q21A. 請 問, 您 會 不 會 放 心 地 談 論 您 對 政 治 議 題 的 看 法? ( 新 ) (1) 非 常 不 放 心 (2) 不 放 心 (3) 放 心 (4) 非 常 放 心 (98) 不 知 道 47 Q21B. 有 人 說, 在 網 路 上 表 達 自 己 對 政 治 的 看 法, 是 很 安 全 的, 請 問 ( 新 ) 您 同 不 同 意 這 種 說 法? (1) 非 常 不 同 意 (2) 不 同 意 (3) 同 意 (4) 非 常 同 意 (98) 不 知 道 48 Q21C. 有 人 說, 民 眾 應 該 要 能 在 網 路 上 暢 所 欲 言 地 批 評 政 府, 請 問 您 ( 新 ) 同 不 同 意 這 種 說 法? (1) 非 常 不 同 意 (2) 不 同 意 (3) 同 意 (4) 非 常 同 意 (98) 不 知 道 49 Q21D. 有 人 說, 不 管 自 己 的 想 法 多 麼 極 端, 民 眾 都 應 該 可 以 在 網 路 上 自 ( 新 ) 由 的 表 達, 請 問 您 同 不 同 意 這 種 說 法? (1) 非 常 不 同 意 (2) 不 同 意 (3) 同 意 (4) 非 常 同 意 (98) 不 知 道 50 D3-3. 有 人 說, 因 為 很 多 民 眾 在 用 網 路, 政 府 官 員 更 在 乎 民 眾 的 想 法, 請 問 您 同 不 同 意 這 種 說 法? (1) 非 常 不 同 意 (2) 不 同 意 (3) 同 意 (4) 非 常 同 意 328

371 附 錄 二 本 計 畫 問 卷 題 號 題 目 (98) 不 知 道 51 Q9C. 有 人 說, 在 使 用 網 路 後, 人 民 能 夠 更 加 了 解 政 治, 請 問 您 同 不 同 意 這 種 說 法? (1) 非 常 不 同 意 (2) 不 同 意 (3) 同 意 (4) 非 常 同 意 (98) 不 知 道 52 H4-1. 如 果 沒 有 網 路, 您 的 生 活 會 變 得 比 較 快 樂 還 是 比 較 不 快 樂? (1) 比 以 前 不 快 樂 很 多 (2) 比 以 前 不 快 樂 一 些 (3) 比 以 前 快 樂 一 些 (4) 比 以 前 快 樂 很 多 (98) 不 知 道 53 ( 新 ) Q14E. 請 問, 您 是 否 積 極 保 護 個 人 網 路 隱 私? (1) 非 常 不 積 極 (2) 不 積 極 (3) 積 極 (4) 非 常 積 極 (98) 不 知 道 54 ( 新 ) Q14H. 請 問, 您 同 不 同 意 您 的 個 人 網 路 隱 私 是 在 您 的 掌 握 之 中? (1) 非 常 不 同 意 (2) 不 同 意 (3) 同 意 (4) 非 常 同 意 (98) 不 知 道 55 ( 新 ) Q21E. 有 人 說, 政 府 應 該 比 以 前 更 積 極 地 管 制 網 路 上 的 事 情, 請 問 您 同 不 同 意 這 種 說 法? (1) 非 常 不 同 意 (2) 不 同 意 (3) 同 意 (4) 非 常 同 意 (98) 不 知 道 56 ( 新 ) 57 ( 新 ) 58 ( 新 ) 接 下 來, 想 請 教 您 一 些 有 關 目 前 政 治 與 社 會 環 境 的 看 法 有 人 說, 相 同 性 別 可 以 結 婚, 請 問 您 贊 不 贊 成? (1) 非 常 不 贊 成 (2) 不 贊 成 (3) 贊 成 (4) 非 常 贊 成 (98) 不 知 道 承 上 題, 請 問 您 有 沒 有 在 網 路 上 和 別 人 討 論 過 這 個 議 題? (1) 有 (2) 沒 有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明 年 1 月 1 號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就 要 開 始 實 施 了, 請 問 您 有 沒 有 聽 過 這 個 政 策? (1) 有 聽 過 (2) 沒 聽 過 329

372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題 號 59 ( 新 ) 60 ( 新 ) 聽 過 者 - 續 問 請 問, 您 支 不 支 持 政 府 推 動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1) 非 常 不 支 持 (2) 不 支 持 (3) 支 持 (4) 非 常 支 持 (98) 不 知 道 請 問, 您 有 沒 有 在 網 路 上 和 別 人 討 論 過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1) 有 (2) 沒 有 (98) 不 知 道 / 忘 記 了 題 目 沒 聽 過 者 簡 單 向 您 說 明 一 下, 所 謂 的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就 是 房 子 賣 掉 後, 賣 掉 的 金 額 扣 掉 買 的 時 候 的 價 錢, 政 府 將 以 一 定 比 例 收 取 稅 金, 請 問 您 支 不 支 持 政 府 推 動 這 個 政 策? (1) 非 常 不 支 持 (2) 不 支 持 (3) 支 持 (4) 非 常 支 持 (98) 不 知 道 最 後, 想 要 詢 問 您 一 些 個 人 的 基 本 資 料 61 V4. 請 問, 您 經 常 住 的 地 方 共 有 幾 線 家 用 電 話 號 碼?( 不 包 括 手 機 傳 真 或 上 網 專 用 電 話 ) 共 線 (98) 不 知 道 62 V5. 請 問, 您 平 常 在 家 或 工 作 時 使 用 電 話 的 情 形, 是 用 有 線 電 話 比 較 多, 還 是 用 手 機 比 較 多? (1) 只 用 有 線 電 話, 不 用 手 機 (2) 大 部 分 是 有 線 電 話, 少 部 分 是 手 機 (3) 一 半 一 半 (4) 少 部 分 是 有 線 電 話, 大 部 分 是 手 機 (5) 只 用 手 機, 但 有 些 是 從 有 線 電 話 轉 接 過 來 的 (6) 只 用 手 機, 不 用 有 線 電 話 (7) 平 常 不 使 用 電 話 及 手 機 63 請 問, 您 有 沒 有 自 然 人 憑 證? (1) 有 (2) 沒 有 (98) 不 知 道 64 請 問, 您 有 沒 有 小 客 車 駕 照? (1) 有 (2) 沒 有 (98) 不 知 道 330

373 附 錄 二 本 計 畫 問 卷 題 號 題 目 65 請 問, 您 是 民 國 幾 年 出 生 的? 66 請 問, 您 住 在 哪 一 個 縣 市? 縣 市 鄉 鎮 市 區 67 請 問, 您 的 最 高 學 歷? (1) 不 識 字 (2) 識 字 但 未 入 學 (3) 小 學 肄 業 (4) 小 學 畢 業 (5) 國 初 中 肄 業 (6) 國 初 中 畢 業 (7) 高 中 職 肄 業 (8) 高 中 職 畢 業 (9) 專 科 肄 業 (10) 專 科 畢 業 (11) 大 學 肄 業 ( 含 在 學 中 ) (12) 大 學 畢 業 (13) 研 究 所 ( 含 在 學 肄 業 畢 業 ) (90) 其 他 請 問, 您 的 性 別? (1) 男 性 (2) 女 性 感 謝 您 協 助 本 計 畫 的 調 查 我 們 保 證, 您 所 填 答 的 資 料 僅 提 供 學 術 研 究 之 用, 遵 守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不 會 有 任 何 不 當 的 引 用 為 了 感 謝 您 的 參 與, 本 計 畫 結 束 之 後 將 自 填 答 者 中 抽 出 20 名, 各 贈 送 便 利 商 店 禮 劵 500 元 抽 獎 結 果 將 於 10 月 30 日 公 佈 於 電 子 治 理 中 心 的 官 網 上 ( 再 次 感 謝 您 花 費 寶 貴 的 時 間 完 成 這 份 問 卷 祝 您 萬 事 如 意 電 子 信 箱 : 手 機 號 碼 : 331

374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332

375 附 錄 三 各 議 題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聲 量 一 覽 附 錄 三 各 議 題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聲 量 一 覽 資 訊 安 全 課 徵 寵 物 稅 333

376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軍 公 教 調 薪 課 綱 微 調 334

377 附 錄 三 各 議 題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聲 量 一 覽 多 元 成 家 核 能 歸 零 335

378 數 位 國 家 治 理 (3): 國 情 分 析 架 構 與 方 法 房 地 合 一 通 姦 除 罪 化 336

379 附 錄 三 各 議 題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聲 量 一 覽 廢 除 死 刑 網 路 霸 凌 337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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