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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璃 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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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清 能 绿 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主 办 券 商 二 零 一 五 年 八 月
2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 对 本 公 司 股 票 公 开 转 让 所 作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公 司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本 公 司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1-1-2
3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注 意 下 列 重 大 事 项 : 一 报 告 期 内 经 营 活 动 净 现 金 流 为 负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处 于 快 速 扩 张 阶 段, 应 收 账 款 和 存 货 占 用 营 运 资 金 较 多 报 告 期 各 期,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元 -1, 万 元, 均 大 幅 低 于 当 期 所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2013 年 至 2014 年, 在 工 程 总 承 包 (EPC) 商 业 模 式 下, 公 司 需 要 分 阶 段 先 期 支 付 设 备 款 施 工 费 用 等 各 种 款 项, 根 据 项 目 完 工 进 度 与 业 主 进 行 分 期 结 算 收 款, 现 金 流 入 存 在 一 定 的 滞 后 性 2015 年 开 始, 公 司 商 业 模 式 由 EPC 向 建 设 - 移 交 - 运 营 (BTO) 模 式 全 面 转 型, 先 后 与 中 民 新 能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国 开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等 国 内 外 知 名 电 力 投 资 公 司 签 署 光 伏 电 站 移 交 框 架 协 议 BTO 模 式 下, 公 司 运 营 光 伏 电 站 项 目 投 资 回 报 率 较 高, 且 能 享 受 长 期 稳 定 的 现 金 流, 但 在 建 设 期 需 要 投 入 较 多 建 设 资 金, 工 程 款 和 投 资 回 报 则 主 要 在 进 入 回 购 期 后 才 能 逐 步 收 回, 因 此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如 果 公 司 大 量 集 中 承 接 BTO 项 目, 将 会 影 响 公 司 的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量 2015 年, 由 于 公 司 有 多 个 BTO 项 目 进 入 建 设 期,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持 续 处 于 流 出 状 态 如 果 公 司 存 在 项 目 无 法 及 时 结 算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及 时 收 回, 或 BTO 项 目 投 资 款 不 能 按 期 收 回 等 情 形, 公 司 营 运 资 金 将 面 临 一 定 压 力 公 司 计 划 通 过 挂 牌 ( 后 ) 并 定 向 增 发 和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等 资 本 运 营 手 段,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降 低 资 产 负 债 率, 提 高 抗 风 险 能 力 二 报 告 期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大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20, 万 元 16, 万 元, 应 收 账 款 客 户 主 要 为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发 包 方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进 一 步 扩 大, 应 收 款 项 余 额 将 相 应 增 加, 公 司 存 在 应 收 款 项 回 收 风 险, 以 及 由 此 引 起 的 流 动 资 金 紧 张 的 风 险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2, 万 以 上 的 客 户 为 海 南 海 神 航 天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扬 州 市 洁 源 光 伏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海 南 海 神 航 天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50 兆 瓦 1-1-3
4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和 运 营 等, 注 册 资 本 为 11, 万 元 ; 扬 州 市 洁 源 光 伏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能 源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的 投 资 建 设 调 试 运 行 维 护, 注 册 资 本 5, 万 元, 扬 州 市 城 建 国 有 资 产 控 股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为 其 股 东 之 一 截 至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海 南 海 神 航 天 新 能 源 项 目 扬 州 市 洁 源 光 伏 项 目 均 已 建 设 完 成 并 网 发 电 海 南 海 神 航 天 新 能 源 项 目 正 在 办 理 结 算 ; 扬 州 市 洁 源 光 伏 项 目 计 划 于 2015 年 8 月 份 完 成 竣 工 验 收 和 项 目 决 算 工 作 太 阳 能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具 有 项 目 体 量 大 复 杂 程 度 高 建 设 周 期 长 等 特 点, 行 业 普 遍 存 在 应 收 款 项 回 款 周 期 相 对 较 长 的 情 形 尤 其 是 近 年 来 BT BTO 等 产 业 和 资 本 相 结 合 的 创 新 模 式 的 应 用, 公 司 需 要 投 入 更 多 的 资 金 用 以 扩 大 规 模 和 承 接 项 目, 应 收 款 项 余 额 可 能 持 续 处 于 较 高 的 水 平 三 偿 债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业 务 快 速 增 长, 各 期 期 末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86.91% 78.48% 77.89%, 资 产 负 债 率 虽 然 呈 现 下 降 趋 势, 但 仍 处 于 较 高 水 平 公 司 负 债 主 要 由 短 期 借 款 及 应 付 账 款 构 成, 各 期 应 付 账 款 金 额 分 别 为 16, 万 19, 万 17, 万, 公 司 面 临 短 期 偿 债 风 险 四 商 业 模 式 转 型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收 入 来 源 于 光 伏 电 站 EPC 项 目 2015 年 开 始, 公 司 基 于 多 年 EPC 项 目 经 验, 商 业 模 式 由 EPC 向 建 设 - 移 交 - 运 营 (BTO) 模 式 全 面 转 型 报 告 期 后, 公 司 除 前 期 尚 未 建 设 完 成 的 EPC 项 目 外, 未 再 开 展 新 的 EPC 项 目 建 设 公 司 已 有 云 南 富 民 新 疆 奎 屯 莘 县 徒 骇 河 等 多 个 BTO 项 目 正 在 开 展, 并 已 与 中 民 新 能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国 开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等 国 内 外 知 名 电 力 投 资 公 司 签 署 光 伏 电 站 移 交 框 架 协 议 BTO 模 式 下, 公 司 存 货 及 应 收 账 款 将 进 一 步 增 长 五 报 告 期 后, 股 权 激 励 对 公 司 业 绩 的 影 响 2015 年 7 月, 公 司 向 员 工 持 股 平 台 宁 波 中 清 能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发 行 900 万 股, 发 行 价 格 1.75 元 / 股 宁 波 中 清 能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代 存 峰 1-1-4
5 控 制 的 员 工 持 股 平 台, 本 次 发 行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对 核 心 员 工 进 行 股 权 激 励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与 公 司 公 允 价 格 3.16 元 / 股 的 差 额 形 成 股 份 支 付 公 司 将 依 据 可 立 即 行 权 的 换 取 职 工 服 务 的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在 当 期 全 额 计 入 管 理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本 次 股 份 支 付 对 公 司 当 期 净 利 润 形 成 影 响 公 司 与 苏 州 义 云 方 富 资 本 天 弘 基 金 投 资 协 议 补 充 协 议 中, 业 绩 条 款 明 确 约 定 2014 年 2015 年 这 两 个 完 整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股 份 支 付 费 用 ( 若 有 ) 营 业 外 收 入 等 ) 后 本 次 发 行 不 会 增 加 公 司 触 及 业 绩 条 款 的 风 险 六 政 策 风 险 光 伏 发 电 具 有 清 洁 环 保 的 优 点, 但 是 与 常 规 发 电 相 比, 光 伏 发 电 目 前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人 仍 然 依 赖 于 政 府 的 政 策 支 持 随 着 行 业 的 发 展 与 国 内 外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的 变 化, 未 来 不 排 除 政 策 制 定 部 门 针 对 光 伏 发 电 行 业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的 可 能 性, 可 能 对 公 司 既 定 发 展 战 略 的 执 行 和 业 绩 的 持 续 增 长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的 补 贴 政 策 得 不 到 地 方 政 府 的 严 格 执 行 投 资 项 目 无 法 纳 入 享 受 补 贴 范 围 电 价 补 贴 下 调 以 及 补 贴 不 能 及 时 到 位 等 因 素, 都 会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七 行 业 竞 争 风 险 太 阳 能 光 伏 行 业 作 为 我 国 具 有 巨 大 发 展 潜 力 的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近 年 来 发 展 迅 速, 政 府 支 持 力 度 较 大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行 业 因 享 有 较 高 的 政 府 补 贴 和 具 有 巨 大 的 应 用 前 景 与 市 场 空 间, 行 业 新 进 入 者 持 续 增 加, 市 场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公 司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业 务 未 来 可 能 面 临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的 风 险 八 实 际 控 制 人 与 机 构 投 资 者 的 业 绩 对 赌 事 项 2015 年 7 月, 方 富 资 本 以 货 币 出 资 2,000 万 元 认 购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天 弘 创 新 以 货 币 出 资 3,000 万 元 认 购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投 资 协 议 中 约 定, 公 司 2015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9,000 万 元 ;2016 年 和 2017 年 净 利 润 同 比 增 长 分 别 不 低 于 20% 保 证 净 利 润 低 于 特 定 比 例 时 业 绩 补 偿 触 发, 代 存 峰 需 向 投 资 人 进 行 现 金 补 偿 或 者 股 权 补 偿, 股 权 补 偿 以 不 影 响 代 1-1-5
6 存 峰 实 际 控 制 地 位 为 限 1-1-6
7 目 录 声 明... 2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3 一 报 告 期 内 经 营 活 动 净 现 金 流 为 负... 3 二 报 告 期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大... 3 三 偿 债 风 险... 4 四 商 业 模 式 转 型 风 险... 4 五 报 告 期 后, 股 权 激 励 对 公 司 业 绩 的 影 响... 4 六 政 策 风 险... 5 七 行 业 竞 争 风 险... 5 八 实 际 控 制 人 与 机 构 投 资 者 的 业 绩 对 赌 事 项... 5 目 录... 7 释 义... 9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一 基 本 情 况 二 股 票 挂 牌 情 况 二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四 公 司 股 东 情 况 五 公 司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六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及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七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八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九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十 与 本 次 挂 牌 有 关 的 机 构 第 二 节 公 司 业 务 一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服 务 ( 产 品 ) 及 其 用 途 二 公 司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和 业 务 流 程 三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关 键 资 源 要 素 四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情 况 五 公 司 商 业 模 式 六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七 公 司 面 临 的 主 要 竞 争 状 况
8 八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的 发 展 规 划 第 三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二 公 司 章 程 的 制 定 情 况 三 董 事 会 对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执 行 情 况 的 评 估 四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的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五 公 司 的 独 立 性 六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七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资 金 被 占 用 或 为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八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相 关 情 况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一 审 计 意 见 二 财 务 报 表 三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四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五 报 告 期 内 采 用 的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六 盈 利 能 力 和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七 关 联 方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重 大 关 联 方 交 易 情 况 八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九 报 告 期 内 的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十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的 分 配 情 况 十 一 控 股 子 公 司 或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十 二 风 险 因 素 第 五 节 定 向 发 行 一 公 司 符 合 豁 免 申 请 核 准 定 向 发 行 情 形 的 说 明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三 公 司 控 制 权 在 发 行 前 后 未 发 生 变 更 第 六 节 有 关 声 明 第 七 节 附 件
9 释 义 除 非 本 文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的 含 义 如 下 : 第 一 部 分 : 一 般 释 义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指 中 清 能 绿 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绿 洲 指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前 身 绿 洲 协 力 指 北 京 绿 洲 协 力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绿 洲 前 身 德 之 宝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指 指 北 京 德 之 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现 名 天 壕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原 股 东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现 名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原 控 股 股 东 中 清 能 投 资 指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融 信 汇 金 指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股 东 苏 州 义 云 指 苏 州 义 云 创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公 司 股 东 凤 博 汇 鑫 指 北 京 凤 博 汇 鑫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公 司 股 东 飞 龙 世 纪 指 北 京 飞 龙 世 纪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股 东 宁 波 中 清 能 指 宁 波 中 清 能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公 司 股 东 天 弘 创 新 指 天 弘 创 新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股 东 方 富 资 本 指 北 京 方 富 资 本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股 东 中 广 核 指 深 圳 中 广 核 红 鲱 鱼 新 三 板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绿 能 富 民 指 绿 能 ( 富 民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奎 屯 绿 能 指 奎 屯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莘 县 绿 洲 指 莘 县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莱 芜 东 鑫 指 山 东 莱 芜 东 鑫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指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指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指 中 清 能 绿 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指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报 告 期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指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1-4 月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指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指 引 指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股 票 挂 牌 条 件 适 用 基 本 标 准 指 引 ( 试 行 )
10 广 发 证 券 主 办 券 商 指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元 万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人 民 币 万 元 第 二 部 分 : 特 殊 释 义 光 伏 逆 变 器 瓦 (W) 千 瓦 (KW) 兆 瓦 (MW) 吉 瓦 (GW) Wp EPC BTO EPIA 光 伏 并 网 离 网 微 网 分 布 式 光 伏 电 站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即 太 阳 能 光 伏 效 应, 指 光 照 使 不 均 匀 半 导 体 或 半 导 体 与 金 属 组 合 的 部 位 间 产 生 电 位 差 的 现 象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中 的 关 键 设 备 之 一, 其 作 用 是 将 太 阳 能 电 池 发 出 的 直 流 电 转 化 为 符 合 电 网 电 能 质 量 要 求 的 交 流 电 电 的 功 率 单 位, 具 体 单 位 换 算 为 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标 准 太 阳 光 照 条 件 下 ( 欧 洲 委 员 会 定 义 的 101 标 准, 辐 射 强 度 1000W/m2, 大 气 质 量 AM1.5, 电 池 温 度 25 条 件 下 ) 太 阳 能 电 池 的 输 出 功 率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的 简 称, 即 工 程 总 承 包,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承 担 工 程 项 目 的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试 运 行 服 务 等 工 作, 并 对 承 包 工 程 的 质 量 安 全 工 期 造 价 全 面 负 责 Build-Transfer-Operate, 即 建 设 投 资 运 营, 项 目 运 作 通 过 项 目 公 司 总 承 包, 融 资 建 设 验 收 合 格 后 移 交 给 业 主, 业 主 向 投 资 方 支 付 项 目 总 投 资 及 合 理 回 报, 并 将 项 目 授 予 投 资 方 长 期 运 营 的 商 业 模 式 EuropeanPhotovoltaicIndustryAssociation, 欧 洲 光 伏 工 业 协 会 光 伏 并 网 发 电 系 统, 通 过 光 伏 组 件 将 接 收 来 的 太 阳 辐 射 能 量 转 换 为 直 流 电 流, 经 过 逆 变 器 逆 变 后 向 电 网 输 出 与 电 网 电 压 同 频 同 相 的 正 弦 交 流 电 流 光 伏 离 网 发 电 系 统, 通 过 光 伏 组 件 吸 收 光 能 转 化 为 直 流 电 能, 经 离 网 型 逆 变 器 转 换 成 交 流 电 直 接 用 于 负 载 而 不 纳 入 电 网 的 一 种 发 电 方 式 微 电 网 (Micro-Grid), 一 种 新 型 电 网 网 络 结 构, 由 一 组 微 电 源 负 荷 储 能 系 统 和 控 制 装 置 构 成 的 系 统 单 元 指 利 用 分 散 式 资 源, 装 机 规 模 较 小 的 布 置 在 用 户 附 近 的 发 电 系 统, 一 般 接 入 低 于 35 千 伏 或 更 低 电 压 等 级 的 电 网 储 能 系 统 指 电 能 的 储 存 系 统 汇 流 箱 指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中 连 接 光 伏 组 件 和 逆 变 器 的 设 备, 用 于 汇 流 组 件 系 统 产 生 的 直 流 电 流 Sunedsion 指 美 国 爱 迪 生 太 阳 能 公 司, 美 国 最 大 的 光 伏 系 统 集 成 商 本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若 出 现 总 数 与 各 分 项 数 值 之 和 尾 数 不 符 的 情 况, 均 为 四 舍 五 入 原 因 造 成
11 一 基 本 情 况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1. 中 文 名 称 : 中 清 能 绿 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CCEOASISNEWENERGYCO.,LTD. 2. 法 定 代 表 人 : 代 存 峰 3. 设 立 日 期 :2008 年 2 月 2 日 4.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日 期 :2015 年 7 月 2 日 5. 注 册 资 本 :94,377, 元 6. 住 所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科 学 城 星 火 路 11 号 B 座 5088 室 7. 邮 编 : 信 息 披 露 负 责 人 : 孟 丹 9. 电 话 : 传 真 : 网 址 : 12. 所 属 行 业 :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2012 年 修 订 ), 公 司 所 属 行 业 为 电 力 热 力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 行 业 代 码 :D44);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公 布 的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T ), 公 司 所 属 行 业 为 太 阳 能 发 电 行 业 ( 行 业 代 码 :D4415); 根 据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挂 牌 公 司 管 理 型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公 司 属 于 太 阳 能 发 电 行 业 ( 行 业 代 码 :D4415); 根 据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挂 牌 公 司 投 资 型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公 司 属 于 新 能 源 设 备 与 服 务 行 业 ( 行 业 代 码 : ) 13. 主 营 业 务 : 公 司 为 依 托 核 心 技 术 服 务 全 球 的 太 阳 能 发 电 综 合 方 案 解 决 商, 主 营 业 务 为 太 阳 能 光 伏 地 面 电 站 屋 顶 电 站 智 能 微 网 及 离 网 项 目 的 开 发 投 资 建 设 与 运 行 维 护 ; 太 阳 能 光 伏 电 站 工 程 承 包 ; 太 阳 能 发 电 设 计 服 务 ; 太 阳 能 创 新 应 用 技 术 研 发 和 服 务 14.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二 股 票 挂 牌 情 况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简 称 股 票 种 类 每 股 面 值 股 票 总 量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人 民 币 1.00 元 94,377,110 股
12 挂 牌 日 期 根 据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四 十 一 条 规 定,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代 存 峰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义 云 创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黄 兴 华 北 京 凤 博 汇 鑫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及 北 京 飞 龙 世 纪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发 起 人 持 有 的 股 份, 自 公 司 成 立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本 次 公 开 转 让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及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本 公 司 在 公 司 挂 牌 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股 票 分 三 批 解 除 转 让 限 制, 每 批 解 除 转 让 限 制 的 数 量 均 为 公 司 挂 牌 前 所 持 股 票 的 三 分 之 一, 解 除 转 让 限 制 的 时 间 分 别 为 挂 牌 之 日 挂 牌 期 满 一 年 和 挂 牌 期 满 两 年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代 存 峰 承 诺 : 本 人 在 公 司 挂 牌 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股 票 分 三 批 解 除 转 让 限 制, 每 批 解 除 转 让 限 制 的 数 量 均 为 公 司 挂 牌 前 所 持 股 票 的 三 分 之 一, 解 除 转 让 限 制 的 时 间 分 别 为 挂 牌 之 日 挂 牌 期 满 一 年 和 挂 牌 期 满 两 年 宁 波 中 清 能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承 诺 : 本 公 司 持 有 的 股 票 分 三 批 解 除 转 让 限 制, 每 批 解 除 转 让 限 制 的 数 量 均 为 公 司 挂 牌 前 所 持 股 票 的 三 分 之 一, 解 除 转 让 限 制 的 时 间 分 别 为 挂 牌 之 日 挂 牌 期 满 一 年 和 挂 牌 期 满 两 年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承 诺 : 在 本 人 担 任 中 清 能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挂 牌 转 让 方 式 主 办 券 商 协 议 转 让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 二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图 如 下 :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代 存 峰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义 云 创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黄 兴 华 北 京 凤 博 汇 鑫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北 京 飞 龙 世 纪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兰 州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 莒 县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 连 云 港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张 家 口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绿 能 ( 富 民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临 沂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淄 博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兰 溪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建 德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绿 缘 风 神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分 布 式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奎 屯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丽 水 绿 清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莱 芜 东 鑫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尉 犁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临 沂 清 源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绿 洲 牡 丹 江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宜 阳 绿 能 光 伏 农 业 有 限 公 司 济 源 绿 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大 庆 中 清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莱 芜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 五 莲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莘 县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6.37% 16.63% 12.06% 11.27% 8.79% 2.66% 5.16%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80% 100% 100% 100% 100% 宁 波 中 清 能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9.54% 天 弘 创 新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方 富 资 本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16% 1.77% 四 公 司 股 东 情 况 ( 一 ) 公 司 股 东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持 股 5% 以 上 及 持 股 前 十 名 股 东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股 东 性 质 1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4,889,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14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股 东 性 质 2 代 存 峰 15,692, % 境 内 自 然 人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义 云 创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宁 波 中 清 能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11,377,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10,633,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9,000,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6 黄 兴 华 8,296, % 境 内 自 然 人 北 京 凤 博 汇 鑫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北 京 飞 龙 世 纪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天 弘 创 新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方 富 资 本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155,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5,155,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2,506,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1,670,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合 计 94,377, % 上 述 股 东 之 间, 代 存 峰 持 有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70% 的 股 权, 为 其 实 际 控 制 人, 黄 兴 华 持 有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30% 的 股 权 ; 代 存 峰 持 有 宁 波 中 清 能 80% 的 股 权, 为 其 实 际 控 制 人 除 此 之 外, 其 他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 二 )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1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代 存 峰 先 生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15,692,146 股 股 份, 占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的 16.63%, 此 外 还 通 过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18.46% 的 股 份, 通 过 宁 波 中 清 能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7.63% 的 股 份,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42.72% 的 股 份 代 存 峰 先 生 :1976 年 8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硕 士 学 历 1998 年 8 月 至 2002 年 2 月 就 职 于 山 东 省 经 贸 委 节 能 中 心 和 山 东 省 节 能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2002 年 2 月 至 2006 年 9 月 就 职 于 世 界 银 行 / 国 家 发 改 委 中 国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展 项 目 (REDP) 办 公 室, 任 财 务 经 理 ;2006 年 9 月 至 2011 年 5 月, 就 职 于 世 界 银 行 集 团 国 际 金 融 公 司 (IFC), 任 高 级 项 目 官 员 ;2011 年 9 月 至 2015 年 6 月 就 职 于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历 任 董 事 董 事 长 ;2015 年 6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任 期 三 年 代 存 峰 先 生 控 制 的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24,889,201 股 股 份, 占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的 26.37%,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企 业 名 称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5 注 册 资 本 1, 万 元 注 册 号 企 业 性 质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住 所 营 业 范 围 其 他 说 明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代 存 峰 2012 年 9 月 18 日 北 京 市 昌 平 区 科 技 园 区 创 新 路 7 号 2014 号 投 资 ; 投 资 管 理 ; 经 济 信 息 咨 询 ( 不 含 中 介 服 务 )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依 批 准 的 内 容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与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对 赌 等 投 资 价 格 调 整 优 先 权 反 稀 释 拖 带 权 认 沽 权 等 特 殊 条 款 或 利 益 安 排 股 东 情 况 :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代 存 峰 % 货 币 黄 兴 华 % 货 币 合 计 1, % 2 公 司 报 告 期 存 在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变 更 情 形 2011 年 10 月 至 2014 年 3 月 期 间, 央 企 中 国 节 能 环 保 集 团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现 已 更 名 为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持 有 公 司 35% 的 股 份, 系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东, 且 在 公 司 5 名 成 员 组 成 的 董 事 会 中 拥 有 3 个 席 位, 对 公 司 具 有 控 制 权 ; 在 此 期 间,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2014 年 初,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筹 备 上 市, 因 本 公 司 业 务 与 其 母 公 司 中 国 节 能 环 保 集 团 公 司 旗 下 其 他 企 业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关 系, 决 定 将 本 公 司 股 权 对 外 转 让 经 中 国 节 能 环 保 集 团 公 司 关 于 太 阳 能 公 司 转 让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事 项 的 批 复 批 准,2014 年 3 月,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35% 股 权 通 过 北 京 产 权 交 易 所 转 让 给 现 有 股 东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变 更 为 代 存 峰 先 生 3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变 更 对 公 司 的 影 响 公 司 该 次 实 际 控 制 人 变 动 后,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和 主 要 管 理 人 员 均 未 发 生 变 化, 代 存 峰 先 生 自 2011 年 9 月 起 一 直 在 公 司 任 职, 实 际 参 与 公 司 的 日 常 经 营 和 管 理 工 作 自 2015 年 开 始, 公 司 商 业 模 式 由 EPC 向 建 设 - 移 交 - 运 营 (BTO) 模 式 全 面 转 型, 先 后 与 中 民 新 能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国 开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等 国 内 外 知 名 电 力 投 资 公 司 签 署 光 伏 电 站 移 交 框 架 协 议 从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持 续 性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变 更 后, 公 司 新 签 署 业 务 合 同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变 更 对 公 司 的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不 构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16 ( 三 ) 其 他 股 东 情 况 1 融 信 汇 金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万 元 注 册 号 企 业 性 质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住 所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阚 少 武 2011 年 12 月 1 日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南 竹 杆 胡 同 6 号 楼 4 层 05 号 营 业 范 围 投 资 管 理 ; 投 资 咨 询 其 他 说 明 与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对 赌 等 投 资 价 格 调 整 优 先 权 反 稀 释 拖 带 权 认 沽 权 等 特 殊 条 款 或 利 益 安 排 股 东 情 况 :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阚 少 武 % 货 币 黄 兰 % 货 币 合 计 % 融 信 汇 金 不 从 事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业 务, 不 属 于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规 定 的 应 在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登 记 或 备 案 的 主 体 2 苏 州 义 云 企 业 名 称 苏 州 义 云 创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注 册 号 企 业 性 质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成 立 日 期 住 所 营 业 范 围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苏 州 青 域 益 和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委 托 代 表 : 林 霆 ) 2011 年 10 月 11 日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凤 里 街 345 号 沙 湖 创 投 中 心 2A203 创 业 投 资 及 相 关 咨 询 业 务, 从 事 非 证 券 股 权 投 资 活 动, 投 资 管 理, 投 资 咨 询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其 他 说 明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特 别 约 定 见 第 一 节 四 ( 四 ) 苏 州 义 云 的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苏 州 青 域 益 和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已 在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登 记 为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 登 记 编 号 :P ) 苏 州 义 云 已 在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的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系 统 备 案 3 黄 兴 华 黄 兴 华 先 生 :1976 年 10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硕 士 学 历 2000 年 4 月 至 2008 年 3 月 就 职 于 保 利 集 团 深 圳 深 远 贸 易
17 公 司, 任 出 口 部 经 理 ;2008 年 3 月 至 2015 年 6 月 就 职 于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任 副 总 经 理 ;2015 年 6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任 期 三 年 4 凤 博 汇 鑫 企 业 名 称 北 京 凤 博 汇 鑫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注 册 号 企 业 性 质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成 立 日 期 住 所 营 业 范 围 其 他 说 明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北 京 凤 博 汇 富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2 月 11 日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丹 棱 街 3 号 B 座 7 层 712 室 投 资 管 理 ; 资 产 管 理 ( 下 期 出 资 时 间 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1 不 得 以 公 开 方 式 募 集 资 金 ;2 不 得 公 开 交 易 证 券 类 产 品 和 金 融 衍 生 品 ;3 不 得 发 放 贷 款 ;4 不 得 向 所 投 资 企 业 以 外 的 其 他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5 不 得 向 投 资 者 承 诺 投 资 本 金 不 受 损 失 或 者 承 诺 最 低 收 益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依 批 准 的 内 容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与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对 赌 等 投 资 价 格 调 整 优 先 权 反 稀 释 拖 带 权 认 沽 权 等 特 殊 条 款 或 利 益 安 排 凤 博 汇 鑫 的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北 京 凤 博 汇 富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已 在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登 记 为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 登 记 编 号 :P ) 凤 博 汇 鑫 已 在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的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系 统 备 案 5 飞 龙 世 纪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北 京 飞 龙 世 纪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 万 元 注 册 号 企 业 性 质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住 所 营 业 范 围 其 他 说 明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赵 仁 玉 2014 年 1 月 9 日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路 93 号 院 (10 号 楼 )1003 号 资 产 管 理 ; 投 资 管 理 ; 项 目 投 资 ; 投 资 咨 询 ; 经 济 贸 易 咨 询 ; 企 业 策 划 ; 市 场 调 查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依 批 准 的 内 容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与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对 赌 等 投 资 价 格 调 整 优 先 权 反 稀 释 拖 带 权 认 沽 权 等 特 殊 条 款 或 利 益 安 排 股 东 情 况 :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赵 仁 玉 % 货 币 赵 树 行 % 货 币 合 计 1, % 飞 龙 世 纪 不 从 事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业 务, 不 属 于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18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规 定 的 应 在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登 记 或 备 案 的 主 体 6 宁 波 中 清 能 企 业 名 称 宁 波 中 清 能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出 资 金 额 万 元 注 册 号 企 业 性 质 成 立 日 期 住 所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2015 年 6 月 23 日 宁 波 市 北 仑 区 梅 山 大 道 商 务 中 心 十 一 号 办 公 楼 328 室 营 业 范 围 投 资 管 理 ; 投 资 咨 询 其 他 说 明 与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对 赌 等 投 资 价 格 调 整 优 先 权 反 稀 释 拖 带 权 认 沽 权 等 特 殊 条 款 或 利 益 安 排 合 伙 人 情 况 : 出 资 金 额 出 资 比 例 备 注 代 存 峰 万 元 80.00% 曹 四 海 万 元 20.00% 宁 波 中 清 能 不 从 事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业 务, 不 属 于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规 定 的 应 在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登 记 或 备 案 的 主 体 7 天 弘 创 新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天 弘 创 新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0, 万 元 注 册 号 企 业 性 质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住 所 营 业 范 围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郭 树 强 2012 年 12 月 24 日 北 京 市 平 谷 区 林 荫 北 街 13 号 信 息 大 厦 802 室 特 定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以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许 可 的 其 他 业 务 ; 项 目 投 资 ; 投 资 管 理 ; 资 产 管 理 ; 投 资 咨 询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依 批 准 的 内 容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其 他 说 明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特 别 约 定 见 第 一 节 四 ( 四 ) 股 东 情 况 :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天 弘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0, % 货 币 合 计 10, % 天 弘 创 新 已 在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登 记 为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 登 记 编 号 : P ) 8 方 富 资 本 企 业 名 称 北 京 方 富 资 本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 注 册 资 本 1, 万 元 注 册 号 企 业 性 质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住 所 营 业 范 围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王 超 2012 年 12 月 18 日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东 路 1 号 院 8 号 楼 3 层 A301A 投 资 管 理 ; 资 产 管 理 ; 投 资 咨 询 (1 不 得 以 公 开 方 式 募 集 资 金 ;2 不 得 公 开 交 易 证 券 类 产 品 和 金 融 衍 生 品 ;3 不 得 发 放 贷 款 ;4 不 得 向 所 投 资 企 业 以 外 的 其 他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5 不 得 向 投 资 者 承 诺 投 资 本 金 不 受 损 失 或 者 承 诺 最 低 收 益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依 批 准 的 内 容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其 他 说 明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特 别 约 定 见 第 一 节 四 ( 四 ) 方 富 资 本 已 在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登 记 为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 登 记 编 号 : P ) ( 四 ) 公 司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与 机 构 投 资 者 的 特 别 协 议 约 定 ( 主 要 条 款 ) 1 苏 州 义 云 (1) 业 绩 承 诺 苏 州 义 云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代 存 峰 之 间 约 定 : 公 司 2014 年 2015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不 低 于 3,750 万 元 和 4,500 万 元 ( 简 称 保 证 净 利 润 ) 如 果 公 司 2014 年 和 2015 年 中 任 意 年 度 的 实 际 净 利 润 低 于 保 证 净 利 润 的 90% 但 高 于 75%, 届 时 公 司 的 当 期 估 值 根 据 以 下 公 式 进 行 调 整 : 当 期 公 司 估 值 V=E *(P/E)(E 即 为 当 期 实 际 净 利 润,E 为 保 证 净 利 润,P 为 本 轮 投 资 后 公 司 估 值 ); 公 司 估 值 进 行 调 整 后, 苏 州 义 云 可 要 求 实 际 控 制 人 连 带 对 其 进 行 现 金 补 偿 投 资 成 本, 补 偿 公 式 如 下 :Y=(M-V*Z)*(1+10%) T ( 其 中,Y 为 补 偿 金 额,Z 为 苏 州 义 云 接 受 补 偿 时 的 持 股 比 例,V 为 调 整 后 的 当 期 公 司 估 值,M 为 甲 方 实 际 投 资 额,T 为 自 投 资 完 成 日 至 实 际 控 制 人 全 额 支 付 补 偿 金 额 之 日 的 自 然 天 数 除 以 365,10% 为 每 年 复 利 ) 如 果 公 司 如 果 公 司 2014 年 和 2015 年 中 任 意 年 度 的 实 际 净 利 润 低 于 保 证 净 利 润 的 75%, 苏 州 义 云 可 要 求 实 际 控 制 人 回 购 苏 州 义 云 持 有 的 公 司 全 部 或 部 分 股 权 (2) 上 市 承 诺 公 司 最 晚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之 前 作 出 上 市 ( 包 括 不 限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20 参 与 上 市 公 司 重 组 等 其 他 合 法 方 式 ) 申 报 或 各 方 同 意 的 并 购 类 安 排 (3) 优 先 认 股 权 若 公 司 公 开 上 市 前 进 行 后 续 股 权 融 资, 苏 州 义 云 将 有 权 优 先 按 比 例 且 按 相 同 条 件 参 与 苏 州 义 云 将 有 优 先 权 认 购 公 司 原 股 东 未 认 购 的 股 权 2 方 富 资 本 天 弘 创 新 (1) 业 绩 承 诺 若 公 司 2015 年 2016 年 和 2017 年 任 意 年 度 实 际 净 利 润 低 于 当 年 承 诺 净 利 润 的 80%, 即 分 别 低 于 7200 万 元 8640 万 元 和 万 元, 则 代 存 峰 ( 乙 方 ) 需 向 方 富 资 本 天 弘 创 新 ( 甲 方 ) 进 行 股 权 补 偿 或 现 金 补 偿 甲 方 可 任 意 选 择 一 种 方 式, 乙 方 需 无 条 件 配 合 方 式 一 : 补 偿 股 权 比 例 = 甲 方 持 股 比 例 *( 当 年 承 诺 净 利 润 / 当 年 实 际 净 利 润 -1) 该 方 式 下 的 股 权 补 偿 如 果 影 响 了 乙 方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地 位, 则 未 偿 部 分 自 动 转 成 方 式 二 方 式 二 : 补 偿 现 金 金 额 = 甲 方 投 资 金 额 *(1- 当 年 实 际 净 利 润 / 当 年 承 诺 净 利 润 ) (2) 股 份 回 售 在 以 下 述 情 形 下, 投 资 人 有 权 向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回 售 股 份 : 公 司 未 能 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前 在 上 海 或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主 板 中 小 板 或 创 业 板 递 交 上 市 申 请 或 以 甲 方 同 意 的 估 值 被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 方 福 )/ 公 司 未 能 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前 在 新 三 板 挂 牌, 或 者 以 甲 方 同 意 的 估 值 被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 天 弘 ); 公 司 净 利 润 低 于 承 诺 净 利 润 的 特 定 比 例 ; 公 司 核 心 业 务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公 司 被 托 管 或 进 入 破 产 程 序 ; 公 司 在 新 三 板 挂 牌 过 程 中 中 途 退 出 ; 公 司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违 反 投 资 协 议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履 行 竞 业 禁 止 行 为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出 现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股 比 例 或 表 决 权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等 (3) 共 同 售 股 权 和 优 先 认 购 权 如 果 实 际 控 制 人 代 存 峰 计 划 转 让 全 部 或 部 分 的 股 权, 投 资 人 享 有 以 同 样 的 转 让 条 件 优 先 于 实 际 控 制 人 向 拟 受 让 方 出 让 所 持 有 股 权 的 权 利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公 司 保 证 : 投 资 人 有 权 按 照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权 比 例 享 有 公 司 任 何 新 增 股 本 的 权 利, 但 公 司 因 做 市 或 实 施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新 增 的 股 本 除 外 五 公 司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 一 )2008 年 2 月 绿 洲 协 力 设 立 北 京 绿 洲 协 力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公 司 前 身 ) 于 2008 年 2 月 2 日 在 北 京 市 工
21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丰 台 分 局 登 记 设 立, 取 得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资 本 为 800, 元, 注 册 地 址 为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科 学 城 星 火 路 11 号 B 座 5068 室 2008 年 2 月 1 日, 北 京 中 燕 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中 燕 通 验 字 [2008] 第 号 验 资 报 告, 经 审 验 截 至 2008 年 2 月 1 日, 公 司 已 经 收 到 各 股 东 缴 纳 的 注 册 资 本 800, 元, 其 中 股 东 相 云 婷 缴 纳 出 资 440, 元, 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5%; 股 东 郭 中 英 出 资 200, 元, 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25%; 股 东 张 治 森 出 资 160, 元, 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20%, 出 资 方 式 均 为 货 币 出 资 绿 洲 协 力 设 立 时 的 出 资 情 况 及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1 相 云 婷 % 货 币 2 郭 中 英 % 货 币 3 张 治 森 % 货 币 合 计 % 上 述 股 东 中, 相 云 婷 为 代 存 峰 先 生 的 岳 母, 郭 中 英 为 黄 兴 华 的 岳 母, 股 权 存 在 代 持 关 系, 并 分 别 于 2011 年 8 月 和 2010 年 7 月 通 过 股 权 转 让 的 形 式 解 除 代 持 ( 二 )2008 年 10 月 绿 洲 协 力 第 一 次 增 资 2008 年 10 月 28 日, 绿 洲 协 力 通 过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至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由 原 股 东 同 比 增 资 2008 年 10 月 30 日, 华 青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华 青 验 字 [2008] 第 236 号 验 资 报 告, 经 审 验 截 至 2008 年 10 月 30 日, 公 司 已 经 收 到 各 股 东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220 万 元, 出 资 方 式 均 为 货 币 出 资 2008 年 10 月 31 日, 绿 洲 协 力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丰 台 分 局 完 成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1 相 云 婷 % 货 币 2 郭 中 英 % 货 币 3 张 治 森 % 货 币 合 计 % ( 三 )2010 年 6 月 绿 洲 协 力 第 二 次 增 资 2010 年 5 月 28 日, 绿 洲 协 力 通 过 股 东 会 决 议, 对 新 股 东 北 京 德 之 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扩 股 50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800 万 元 德 之 宝 按 每 股 1 元 的 价 格 现 金 出 资, 其 他 股 东 均 放 弃 优 先 认 购 权 2010 年 6 月 2 日, 北 京 天 奥 信 展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天 奥 信 展 验 字 [2010] 第 025 号 验 资 报 告 2010 年 6 月 2 日, 绿 洲 协
22 力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丰 台 分 局 依 法 办 理 了 变 更 登 记 德 之 宝 ( 现 更 名 为 天 壕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为 天 壕 节 能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 天 壕 节 能 SZ) 的 控 股 股 东, 天 壕 节 能 实 际 控 制 人 陈 作 涛 持 有 其 95% 的 股 权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1 德 之 宝 % 货 币 2 相 云 婷 % 货 币 3 郭 中 英 % 货 币 4 张 治 森 % 货 币 合 计 % ( 四 )2010 年 7 月 绿 洲 协 力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2010 年 7 月 20 日, 绿 洲 协 力 通 过 股 东 会 决 议 : 郭 中 英 转 让 75 万 元 股 权 给 新 股 东 黄 兴 华, 每 股 1 元 ; 德 之 宝 转 让 99 万 元 给 相 云 婷, 转 让 45 万 元 股 权 给 黄 兴 华, 转 让 36 万 元 股 权 转 让 给 张 治 森 由 于 德 之 宝 2010 年 6 月 增 资 价 格 按 照 每 股 1 元 确 定, 为 对 原 股 东 进 行 补 偿, 德 之 宝 本 次 按 零 对 价 进 行 转 让 转 让 完 成 后, 德 之 宝 以 500 万 元 的 出 资 成 本 持 有 绿 洲 协 力 320 万 元 股 权 公 司 股 东 均 出 具 声 明 函 承 诺 该 次 股 权 转 让 系 转 让 各 方 真 实 意 思 表 示, 转 让 各 方 对 该 等 股 权 权 属 均 无 争 议 2010 年 7 月 2 日, 绿 洲 协 力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丰 台 分 局 完 成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1 德 之 宝 % 货 币 2 相 云 婷 % 货 币 3 黄 兴 华 % 货 币 4 张 治 森 % 货 币 合 计 % 本 次 转 让 后, 原 股 东 郭 中 英 替 黄 兴 华 代 持 的 股 权 还 原 为 黄 兴 华 真 实 持 有 郭 中 英 是 黄 兴 华 的 岳 母,2015 年 双 方 签 署 股 权 确 认 函, 确 认 黄 兴 华 是 公 司 股 权 的 真 实 出 资 人, 对 上 述 转 让 行 为 及 公 司 股 权 权 属 不 存 在 纠 纷 或 潜 在 纠 纷 ( 五 )2011 年 8 月 绿 洲 协 力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2011 年 6 月 15 日, 绿 洲 协 力 通 过 股 东 会 决 议 : 相 云 婷 转 让 264 万 元 股 权 给 代 存 峰 ; 张 治 森 转 让 16 万 元 股 权 给 黄 兴 华, 转 让 价 格 均 为 每 股 1 元 2011 年 8 月 26 日, 绿 洲 协 力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丰 台 分 局 完 成 变 更 登 记
23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1 德 之 宝 % 货 币 2 代 存 峰 % 货 币 3 黄 兴 华 % 货 币 4 张 治 森 % 货 币 合 计 % 本 次 转 让 后, 原 股 东 相 云 婷 替 代 存 峰 代 持 的 股 权 还 原 为 代 存 峰 真 实 持 有 相 云 婷 是 代 存 峰 的 岳 母,2015 年 双 方 签 署 股 权 确 认 函, 确 认 代 存 峰 是 公 司 股 权 的 真 实 出 资 人, 对 上 述 转 让 行 为 及 公 司 股 权 权 属 不 存 在 纠 纷 或 潜 在 纠 纷 ( 六 )2011 年 10 月 绿 洲 协 力 第 三 次 增 资 及 变 更 名 称 2011 年 9 月 15 日, 绿 洲 协 力 通 过 股 东 会 决 议, 以 增 资 扩 股 的 方 式 引 入 新 股 东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 注 册 资 本 由 原 来 的 8,000, 元 人 民 币 变 更 为 12,307, 元 公 司 名 称 由 北 京 绿 洲 协 力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为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中 节 能 绿 洲 ) 2011 年 9 月 30 日, 北 京 天 奥 信 展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天 奥 信 展 验 字 [2011] 第 024 号 验 资 报 告, 经 审 验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已 经 收 到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缴 纳 增 资 款 7,500, 元, 其 中 4,307, 元 计 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余 额 3,192,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2011 年 10 月 27 日, 绿 洲 协 力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丰 台 分 局 完 成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1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4,307, % 货 币 2 德 之 宝 3,200, % 货 币 3 代 存 峰 2,640, % 货 币 4 黄 兴 华 1,360, % 货 币 5 张 治 森 800, % 货 币 合 计 12,307, %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是 央 企 中 国 节 能 环 保 集 团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收 购 绿 洲 协 力 35% 股 权 所 履 行 的 程 序 如 下 : 2011 年 7 月 5 日, 中 国 节 能 环 保 集 团 公 司 出 具 关 于 收 购 北 京 绿 洲 协 力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股 权 项 目 的 批 复 ( 中 节 能 批 复 [2011]73 号 ), 原 则 同 意 对 本 次
24 收 购 立 项 针 对 该 次 股 权 投 资, 北 京 中 证 天 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中 证 天 通 [2011] 审 字 第 号 审 计 报 告 ; 北 京 国 融 兴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国 融 兴 华 评 报 字 [2011] 第 193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北 京 市 亚 东 律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专 项 法 律 意 见 书 2011 年 8 月 22 日, 中 国 节 能 环 保 集 团 公 司 出 具 关 于 同 意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绿 洲 协 力 公 司 部 分 股 权 的 批 复 ( 中 节 能 批 复 [2011]96 号 ), 同 意 以 750 万 元 购 买 绿 洲 协 力 35% 的 股 权, 所 需 资 金 由 集 团 公 司 以 增 资 形 式 拨 付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2011 年 8 月 24 日,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依 据 中 央 企 业 投 资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 国 资 委 2006 年 第 16 号 令 ) 第 九 条 之 规 定 依 法 履 行 了 备 案 手 续 ( 七 )2013 年 8 月 中 节 能 绿 洲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2013 年 7 月 31 日, 经 中 节 能 绿 洲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德 之 宝 转 让 所 持 全 部 320 万 元 股 权 给 融 信 汇 金, 其 他 股 东 放 弃 优 先 认 购 权 本 次 转 让 总 价 为 600 万 元 人 民 币 2013 年 8 月 15 日, 中 节 能 绿 洲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丰 台 分 局 完 成 变 更 登 记 德 之 宝 因 子 公 司 天 壕 节 能 计 划 进 入 新 能 源 业 务 领 域, 为 避 免 形 成 同 业 竞 争 而 选 择 退 出 中 节 能 绿 洲 融 信 汇 金 成 立 于 2011 年 12 月 1 日, 股 东 为 阚 少 武 黄 兰 夫 妇, 主 营 业 务 为 投 资 管 理 投 资 咨 询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1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4,307, % 货 币 2 融 信 汇 金 3,200, % 货 币 3 代 存 峰 2,640, % 货 币 4 黄 兴 华 1,360, % 货 币 5 张 治 森 800, % 货 币 合 计 12,307, % ( 八 )2014 年 3 月 中 节 能 绿 洲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2013 年, 中 节 能 绿 洲 的 控 股 股 东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筹 划 A 股 上 市, 因 其 母 公 司 中 国 节 能 环 保 集 团 公 司 控 制 的 另 外 一 家 企 业 中 国 新 时 代 国 际 工 程 公 司 也 从 事 与 中 节 能 绿 洲 相 似 的 业 务, 为 规 避 同 业 竞 争,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选 择 出 售 本 公 司 股 权 本 次 国 有 股 权 转 让 履 行 的 主 要 程 序 如 下 : 2013 年 11 月 11 日,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瑞 华 专 字 [2013]
25 第 号 审 计 报 告, 对 中 节 能 绿 洲 2013 年 9 月 30 日 的 资 产 负 债 情 况 及 2013 年 1 月 至 9 月 的 经 营 情 况 和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计 2013 年 11 月 30 日, 北 京 亚 超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北 京 亚 超 评 报 字 [2013]A106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对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拟 转 让 中 节 能 绿 洲 的 股 权 所 涉 及 的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在 2013 年 9 月 30 日 的 市 场 价 值 进 行 了 评 估, 评 估 结 论 为 : 资 产 合 计 23, 万 元, 评 估 值 23, 万 元 ; 负 债 合 计 20, 万 元, 评 估 值 20, 万 元, 净 资 产 合 计 2, 万 元, 评 估 值 3, 万 元 根 据 评 估 报 告 转 让 标 的 对 应 评 估 值 为 1, 万 元 2013 年 12 月 25 日, 中 节 能 绿 洲 通 过 股 东 会 决 议, 控 股 股 东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拟 将 其 持 有 公 司 全 部 35% 的 股 权 对 外 转 让 ; 其 他 股 东 放 弃 优 先 受 让 权 2014 年 1 月 27 日, 中 国 节 能 环 保 集 团 公 司 出 具 关 于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备 案 的 批 复 ( 中 节 能 批 复 [2014]33 号 ), 同 意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国 有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的 备 案 请 求, 要 求 以 不 低 于 1, 万 元 的 价 格 在 北 京 产 权 交 易 所 挂 牌 转 让 2014 年 1 月 29 日,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召 开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转 让 中 节 能 绿 洲 35% 股 权 的 决 议 2014 年 2 月 14 日,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对 转 让 股 权 所 涉 及 的 股 东 权 益 评 估 结 果 在 中 国 节 能 环 保 集 团 公 司 进 行 了 备 案 2014 年 2 月 17 日, 北 京 时 代 九 和 律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企 业 国 有 股 权 转 让 法 律 意 见 书 认 为 : 本 次 拟 转 让 的 国 有 产 权 已 经 进 行 了 审 计 和 评 估 本 次 国 有 产 权 转 让 已 经 履 行 了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内 部 和 外 部 批 准 程 序,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具 备 实 施 国 有 产 权 转 让 的 法 定 条 件, 不 存 在 法 律 障 碍 2014 年 2 月 18 日,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拟 转 让 的 中 节 能 绿 洲 35% 股 权 在 北 京 产 权 交 易 所 挂 牌, 挂 牌 价 格 1,250 万 元, 挂 牌 公 告 期 20 个 工 作 日 2014 年 3 月 25 日, 挂 牌 公 告 期 满 后, 意 向 受 让 方 中 清 能 投 资 确 定 为 受 让 方,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与 中 清 能 投 资 签 署 产 权 交 易 合 同, 转 让 价 格 1,250 万 元 2014 年 3 月 26 日, 中 节 能 绿 洲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丰 台 分 局 完 成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1 中 清 能 投 资 4,307, % 货 币 2 融 信 汇 金 3,200, % 货 币 3 代 存 峰 2,640, % 货 币 4 黄 兴 华 1,360, % 货 币
26 5 张 治 森 800, % 货 币 合 计 12,307, % ( 九 )2014 年 8 月 中 节 能 绿 洲 第 一 次 增 资 2014 年 5 月 26 日, 中 节 能 绿 洲 通 过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原 来 的 12,307, 元 变 更 为 20,000, 元 本 次 增 资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3,192, 元 和 未 分 配 利 润 4,500, 元 转 增, 增 资 后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不 变 2014 年 8 月 1 日, 中 节 能 绿 洲 在 北 京 市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丰 台 分 局 完 成 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1 中 清 能 投 资 7,000, % 货 币 2 融 信 汇 金 5,200, % 货 币 3 代 存 峰 4,290, % 货 币 4 黄 兴 华 2,210, % 货 币 5 张 治 森 1,300, % 货 币 合 计 20,000, % 公 司 本 次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的 注 册 资 本 已 按 规 定 代 扣 个 人 所 得 税 ( 十 )2014 年 11 月 中 节 能 绿 洲 第 三 次 股 权 转 让 2014 年 10 月 13 日, 中 节 能 绿 洲 通 过 股 东 会 决 议, 融 信 汇 金 转 让 100 万 元 出 资 ( 占 注 册 资 本 5%) 给 北 京 凤 博 汇 鑫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简 称 凤 博 汇 鑫 ); 其 他 股 东 放 弃 优 先 购 买 权 2014 年 11 月 26 日, 中 节 能 绿 洲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丰 台 分 局 完 成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1 中 清 能 投 资 7,000, % 货 币 2 代 存 峰 4,290, % 货 币 3 融 信 汇 金 4,200, % 货 币 4 黄 兴 华 2,210, % 货 币 5 张 治 森 1,300, % 货 币 6 凤 博 汇 鑫 1,000, % 货 币 合 计 20,000, %
27 ( 十 一 )2015 年 1 月 中 节 能 绿 洲 第 四 次 股 权 转 让 2014 年 11 月 21 日, 中 节 能 绿 洲 通 过 股 东 会 决 议, 融 信 汇 金 转 让 100 万 元 出 资 ( 占 注 册 资 本 5%) 给 北 京 飞 龙 世 纪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飞 龙 世 纪 ); 其 他 股 东 放 弃 优 先 购 买 权 2015 年 1 月 22 日, 中 节 能 绿 洲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丰 台 分 局 完 成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1 中 清 能 投 资 7,000, % 货 币 2 代 存 峰 4,290, % 货 币 3 融 信 汇 金 3,200, % 货 币 4 黄 兴 华 2,210, % 货 币 5 张 治 森 1,300, % 货 币 6 凤 博 汇 鑫 1,000, % 货 币 7 飞 龙 世 纪 1,000, % 货 币 合 计 20,000, % ( 十 二 )2015 年 2 月 中 节 能 绿 洲 第 二 次 增 资 2014 年 4 月, 苏 州 义 云 创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简 称 苏 州 义 云 ) 与 中 节 能 绿 洲 签 署 投 资 协 议, 协 议 约 定 苏 州 义 云 向 中 节 能 提 供 2,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该 贷 款 期 限 最 长 为 1 年 中 节 能 绿 洲 给 予 苏 州 义 云 一 项 不 可 撤 销 的 认 股 权, 苏 州 义 云 可 将 2, 万 元 贷 款 转 化 成 中 节 能 绿 洲 11.11% 的 股 权 2015 年, 苏 州 义 云 向 中 节 能 绿 洲 出 具 转 股 通 知 书, 要 求 依 据 上 述 投 资 协 议 行 使 转 股 权 力 2015 年 2 月 5 日, 中 节 能 绿 洲 股 东 会 通 过 决 议, 苏 州 义 云 以 2,700 万 元 认 缴 公 司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溢 价 部 分 进 入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2015 年 2 月 26 日, 中 节 能 绿 洲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丰 台 分 局 完 成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1 中 清 能 投 资 7,000, % 货 币 2 代 存 峰 4,290, % 货 币 3 融 信 汇 金 3,200, % 货 币 4 苏 州 义 云 2,499, % 货 币 5 黄 兴 华 2,210, % 货 币 6 张 治 森 1,300, % 货 币 7 凤 博 汇 鑫 1,000, % 货 币
28 8 飞 龙 世 纪 1,000, % 货 币 合 计 22,499, % ( 十 三 )2015 年 4 月 中 节 能 绿 洲 第 五 次 股 权 转 让 2015 年 4 月 13 日, 中 节 能 绿 洲 通 过 股 东 会 决 议, 原 股 东 张 治 森 因 从 公 司 离 职, 将 其 持 有 的 万 元 股 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5.78%) 转 让 给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苏 州 义 云 凤 博 汇 鑫 飞 龙 世 纪 等 5 名 股 东, 转 让 各 方 签 订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放 弃 优 先 认 购 权 转 让 方 受 让 方 转 让 股 权 ( 万 元 ) 转 让 比 例 凤 博 汇 鑫 % 飞 龙 世 纪 % 张 治 森 苏 州 义 云 % 代 存 峰 % 黄 兴 华 % 合 计 % 2015 年 5 月 8 日,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丰 台 分 局 依 法 办 理 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1 中 清 能 投 资 7,000, % 货 币 2 代 存 峰 4,413, % 货 币 3 融 信 汇 金 3,200, % 货 币 4 苏 州 义 云 2,653, % 货 币 5 黄 兴 华 2,333, % 货 币 6 凤 博 汇 鑫 1,449, % 货 币 7 飞 龙 世 纪 1,449, % 货 币 合 计 22,499, % ( 十 四 )2015 年 7 月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2015 年 6 月 1 日, 中 节 能 绿 洲 股 东 会 通 过 决 议, 决 定 以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2015] 第 号 审 计 报 告 审 计 的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净 资 产 87,232, 元 为 基 数, 按 :1 折 合 股 本 80,000,000 股, 余 额 7,232,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的 名 称 为 中 清 能 绿 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中 清 能 绿 洲 ) 2015 年 6 月 16 日,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瑞 华 验 资 [2015] 号 验 资 报 告 同 日, 代 存 峰 等 7 名 发 起 人 股 东 召 开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29 2015 年 7 月 2 日, 股 份 公 司 领 取 了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整 体 变 更 后 的 中 清 能 绿 洲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股 东 性 质 1 中 清 能 投 资 24,889,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2 代 存 峰 15,692, % 境 内 自 然 人 3 融 信 汇 金 11,377,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4 苏 州 义 云 9,433,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5 黄 兴 华 8,296, % 境 内 自 然 人 6 凤 博 汇 鑫 5,155,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7 飞 龙 世 纪 5,155,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合 计 80,000, % 本 次 整 体 变 更, 公 司 已 就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股 本 履 行 了 个 人 所 得 税 代 扣 代 缴 义 务 ( 十 五 )2015 年 7 月 中 清 能 绿 洲 第 一 次 增 资 2015 年 7 月 6 日, 中 清 能 绿 洲 召 开 201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将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8,000 万 元 增 加 至 8,90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由 新 股 东 宁 波 中 清 能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公 司 ) 缴 纳, 增 资 价 格 为 1.75 元 / 股, 增 资 金 额 1,575 万 元, 其 中 900 万 元 计 入 股 本, 余 额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2015 年 8 月,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瑞 华 验 资 [2015] 号 验 资 报 告 本 次 增 资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股 东 性 质 1 中 清 能 投 资 24,889,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2 代 存 峰 15,692, % 境 内 自 然 人 3 融 信 汇 金 11,377,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4 苏 州 义 云 9,433,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5 宁 波 中 清 能 9,000,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6 黄 兴 华 8,296, % 境 内 自 然 人 7 凤 博 汇 鑫 5,155,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8 飞 龙 世 纪 5,155,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合 计 89,000, % 本 次 发 行 对 象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代 存 峰 控 制 的 员 工 持 股 平 台, 本 次 发 行 目 的 是 为 了 对 核 心 员 工 进 行 股 权 激 励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政 策 具 体 内 容 或 相 关 合 同 条 款 如 下 :(1)2015 年 7 月 6 日, 公 司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中 清 能 绿 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员 工 股 权 激 励 方 案 ;
30 (2) 截 至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未 设 置 明 确 的 股 权 激 励 政 策, 亦 未 在 劳 动 合 同 中 约 定 股 权 激 励 相 关 条 款 或 在 增 资 协 议 中 约 定 服 务 公 司 向 管 理 层 增 发 股 份 的 定 价 依 据 及 当 期 需 确 认 的 管 理 费 用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金 额 ( 单 位 : 元 ) 2015 年 4 月 30 日 净 资 产 1 85,654, 年 3 月 30 日 股 本 2 22,499, 年 3 月 30 日 每 股 净 资 产 3=1/ * 加 权 平 均 受 让 价 格 市 净 率 5=4/ 年 4 月 30 日 净 资 产 整 体 变 更 后 股 本 整 体 变 更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8=6/ 整 体 变 更 后 每 股 公 允 价 格 9=8* 股 权 激 励 发 行 价 格 股 权 激 励 发 行 股 数 11 9,000, 因 股 权 激 励 需 确 认 的 管 理 费 用 =(9-10)*11 12,734, * 加 权 平 均 受 让 价 格 4: 2015 年 4 月 13 日, 股 东 张 治 森 以 元 / 股 的 价 格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万 元 出 资 份 额, 以 元 / 股 的 价 格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万 元 出 资 份 额, 共 计 转 让 万 元 出 资 份 额 在 此 基 础 上, 加 权 平 均 受 让 价 格 =13.33* / * / 股 份 支 付 确 定 的 公 允 价 格 3.16 元 / 股 与 同 期 引 入 的 战 略 投 资 者 苏 州 义 云 增 资 价 格 3.75 元 / 股 基 本 一 致 ( 十 六 )2015 年 7 月 中 清 能 绿 洲 第 二 次 增 资 2015 年 7 月 7 日, 股 份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将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8,900 万 元 增 加 至 9,02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由 股 东 苏 州 义 云 缴 纳, 增 资 价 格 为 3.75 元 / 股, 增 资 金 额 450 万 元, 其 中 120 万 元 计 入 股 本, 余 额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2015 年 8 月,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瑞 华 验 资 [2015] 号 验 资 报 告 本 次 增 资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股 东 性 质 1 中 清 能 投 资 24,889,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2 代 存 峰 15,692, % 境 内 自 然 人 3 融 信 汇 金 11,377,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4 苏 州 义 云 10,633,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5 宁 波 中 清 能 9,000,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6 黄 兴 华 8,296, % 境 内 自 然 人 7 凤 博 汇 鑫 5,155,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31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股 东 性 质 8 飞 龙 世 纪 5,155,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合 计 90,200, % ( 十 七 )2015 年 7 月 中 清 能 绿 洲 第 三 次 增 资 2015 年 7 月 29 日, 股 份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将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9,020 万 元 增 加 至 9,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由 新 股 东 方 富 资 本 天 弘 创 新 缴 纳 其 中 方 富 资 本 以 货 币 出 资 2,000 万 元 认 购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天 弘 创 新 以 货 币 出 资 3,000 万 元 经 认 购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价 格 为 元 / 股 2015 年 8 月,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瑞 华 验 资 [2015] 号 验 资 报 告 本 次 增 资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股 东 性 质 11 中 清 能 投 资 24,889,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12 代 存 峰 15,692, % 境 内 自 然 人 13 融 信 汇 金 11,377,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14 苏 州 义 云 10,633,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15 宁 波 中 清 能 9,000,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16 黄 兴 华 8,296, % 境 内 自 然 人 17 凤 博 汇 鑫 5,155,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18 飞 龙 世 纪 5,155,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19 天 弘 创 新 2,506,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20 方 富 资 本 1,670,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合 计 94,377, % 六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及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有 23 家 控 股 子 公 司, 除 了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一 ) 公 司 控 股 公 司 子 公 司 概 况 序 号 名 称 注 册 号 类 型 1 绿 能 ( 富 民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2 奎 屯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3 莘 县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4 山 东 莱 芜 东 鑫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32 5 中 节 能 兰 州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分 布 式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 连 云 港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 莒 县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张 家 口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临 沂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淄 博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兰 溪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建 德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丽 水 绿 清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临 沂 清 源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宜 阳 绿 能 光 伏 农 业 有 限 公 司 济 源 绿 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绿 缘 风 神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绿 洲 牡 丹 江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大 庆 中 清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莱 芜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 五 莲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尉 犁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 公 司 持 股 80%)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 , , ( 二 )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1 绿 能 ( 富 民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绿 能 富 民 是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 现 持 有 昆 明 市 富 民 县 工 商 局 2014 年 12 月 26 日 核 发 的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 住 所 为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富 民 县 永 定 街 道 办 事 处 环 城 南 路 玉 龙 村 4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黄 兴 华, 注 册 资 本 5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为 太 阳 能 发 电 系 统 的 规 划 技 术 咨 询 ; 太 阳 能 发 电 项 目 的 投 资 管 理 建 设 运 营 ;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相 关 产 品 设 备 销 售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33 绿 能 富 民 目 前 正 在 开 展 云 南 富 民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该 项 目 为 地 面 电 站, 项 目 现 已 主 体 完 工 2 奎 屯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奎 屯 绿 能 是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5 年 2 月 4 日, 现 持 有 奎 屯 市 工 商 局 2015 年 2 月 4 日 核 发 的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 住 所 为 新 疆 伊 犁 州 奎 屯 市 一 三 一 团 屯 富 园 准 噶 尔 路 71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黄 兴 华, 注 册 资 本 为 500 万 元, 营 业 期 限 为 长 期, 经 营 范 围 为 太 阳 能 技 术 开 发 ; 太 阳 能 发 电 系 统 的 规 划 技 术 咨 询 ; 太 阳 能 发 电 ; 光 伏 发 电 设 备 的 销 售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奎 屯 绿 能 目 前 正 在 开 展 奎 屯 绿 能 七 师 131 团 光 伏 农 业 一 体 化 一 期 20MW 项 目, 该 项 目 为 地 面 电 站, 为 农 业 与 光 伏 互 补 项 目, 目 前 处 于 建 设 过 程 中 3 莘 县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莘 县 绿 洲 是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 现 持 有 莘 县 工 商 局 2015 年 01 月 29 日 核 发 的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 法 定 代 表 人 黄 兴 华, 注 册 资 本 为 500 万 元, 住 所 为 山 东 省 聊 城 市 莘 县 莘 亭 办 事 处 工 农 路 99 号, 经 营 范 围 为 太 阳 能 发 电 系 统 的 规 划 技 术 咨 询 ;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相 关 产 品 设 备 销 售 ; 太 阳 能 发 电 项 目 的 筹 建 ( 筹 建 期 2016 年 1 月 28 日 止 )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莘 县 绿 洲 目 前 正 在 开 展 莘 县 徒 骇 河 20 兆 瓦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该 项 目 为 地 面 电 站, 属 于 农 业 与 光 伏 互 补 项 目, 目 前 处 于 建 设 过 程 中 4 山 东 莱 芜 东 鑫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莱 芜 东 鑫 是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3 年 5 月 13 日, 现 持 有 莱 芜 市 工 商 局 2014 年 5 月 15 日 核 发 的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 住 所 为 莱 城 区 苗 山 镇 工 业 园,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杨 峰, 注 册 资 本 为 2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为 光 伏 发 电 ; 光 伏 产 品 电 力 电 子 及 工 业 自 动 化 产 品 设 备 的 销 售 安 装 ; 光 伏 电 力 项 目 开 发 咨 询 投 资 建 设 ; 新 能 源 电 站 的 工 程 设 计 咨 询 维 护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莱 芜 东 鑫 目 前 正 在 开 展 苗 山 40 兆 瓦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该 项 目 为 地 面 电 站, 目 前 处 于 建 设 过 程 中 5 其 他 子 公 司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尚 未 有 进 入 项 目 实 质 建 设 阶 段 的 其 他 子 公 司
34 七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未 有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八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一 ) 董 事 公 司 共 有 董 事 5 名, 任 期 3 年,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选 连 任,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任 期 1 代 存 峰 董 事 长 3 年 2 黄 兴 华 董 事 总 经 理 3 年 3 阚 少 武 董 事 3 年 4 尹 萍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3 年 5 林 霆 董 事 3 年 代 存 峰 : 详 情 见 本 节 四 之 ( 二 )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黄 兴 华 : 详 情 见 本 节 四 之 ( 三 ) 其 他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情 况 阚 少 武 : 男,1972 年 10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成 都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1995 年 7 月 至 1998 年 7 月 就 职 于 电 子 工 业 部 第 三 研 究 所, 任 工 程 师 ;1998 年 7 月 至 2001 年 5 月 就 职 于 华 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任 行 业 经 理 ;2001 年 5 月 至 2012 年 12 月 就 职 于 合 肥 脉 讯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任 总 经 理 ;2013 年 1 月 至 今 就 职 于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任 执 行 董 事 ;2015 年 6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三 年 尹 萍 : 男,1962 年 3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东 南 大 学, 硕 士 学 历 1983 年 8 月 至 2004 年 3 月 就 职 于 金 陵 石 化 公 司 热 电 厂, 历 任 车 间 主 任 机 动 科 科 长 副 总 工 程 师 副 厂 长 ;2004 年 3 月 至 2007 年 7 月 就 职 于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公 司 金 陵 分 公 司, 任 机 械 动 力 处 副 处 长 ;2007 年 7 月 至 2008 年 8 月 就 职 于 武 汉 凯 迪 电 力 工 程 公 司, 历 任 项 目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2008 年 8 月 至 2011 年 5 月 就 职 于 武 汉 凯 迪 控 股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任 项 目 开 发 与 建 设 管 理 中 心 主 任 ;2011 年 5 月 2013 年 2 月 就 职 于 UPC 亚 洲 风 力 管 理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区 ), 任 江 苏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2013 年 3 月 至 2015 年 6 月 就 职 于 中 节 能 绿 洲, 任 副 总 经 理 ;2015 年 6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任 期 三 年 林 霆 : 男,1967 年 12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清 华 大 学 学 士 加 拿 大 女 王 大 学 硕 士 1991 年 9 月 至 1996 年 9 月 就 职 于 深 圳 市 火 炬 科 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任 电 子 事 业 部 经 理 ;1996 年 10 月 至 1999 年 10 月 就 职 于 三 吉 集 团 ( 新 加 坡 ), 任 中 国 部 市 场 总 监 ;1999 年 12 月 至 2002 年 12 月 就 职 于 南 京 海 恒 基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任 总 经 理 ;2004 年 10 月 至 2006 年 5 月 就 职 于 深 圳 力 合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35 司, 任 总 经 理 助 理 ;2006 年 7 月 至 2011 年 12 月 任 智 基 创 投 合 伙 人 ;2012 年 1 月 至 今 就 职 于 苏 州 青 域 益 和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任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2015 年 6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三 年 ( 二 ) 监 事 公 司 共 有 监 事 3 名, 其 中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 名 监 事 任 期 3 年,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选 连 任,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任 期 1 陈 海 侠 监 事 会 主 席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3 年 2 殷 金 祥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3 年 3 常 军 监 事 3 年 陈 海 侠 : 女,1979 年 2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北 京 工 商 大 学, 硕 士 学 历, 高 级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 中 级 经 济 师, 中 共 党 员 1998 年 9 月 至 2005 年 1 月 就 职 于 辽 宁 省 辽 中 县 九 年 一 贯 制 学 校 ;2005 年 2 月 至 2007 年 1 月 就 职 于 中 华 女 子 学 院 ;2007 年 3 月 至 2010 年 9 月, 就 职 于 华 体 集 团, 任 部 门 经 理 ;2013 年 6 月 至 2015 年 6 月 就 职 于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任 人 力 资 源 总 监 ;2015 年 6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任 期 三 年 殷 金 祥 : 男,1964 年 5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对 外 经 济 贸 易 大 学, 大 专 学 历 1983 年 9 月 至 2004 年 4 月 就 职 于 中 国 抽 纱 北 京 进 出 口 公 司, 任 驻 比 利 时 代 表 处 经 理 ;2004 年 5 月 至 2011 年 3 月 就 职 于 比 利 时 欧 洲 鞋 业 公 司 (EuroShoeGroup), 任 中 国 代 表 处 经 理 ;2011 年 4 月 至 2011 年 10 月 就 职 于 北 京 北 开 电 气 有 限 公 司, 任 外 贸 部 销 售 经 理 ;2011 年 10 月 至 2015 年 6 月 就 职 于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任 综 合 管 理 部 总 监 ;2015 年 6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监 事, 任 期 三 年 常 军 : 男,1968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沈 阳 理 工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1999 年 6 月 至 2002 年 8 月 就 职 于 农 夫 山 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任 行 政 总 监 兼 董 事 会 秘 书 ;2002 年 9 月 至 2007 年 7 月 任 职 于 华 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历 任 董 事 局 秘 书 办 公 室 主 任 矿 业 事 业 部 部 长 ;2007 年 8 月 至 2011 年 1 月 就 职 于 浙 江 建 铜 集 团, 任 董 事 长 助 理 ;2011 年 至 今 任 北 京 凤 博 汇 富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北 京 绿 创 环 保 设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北 京 掌 上 通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北 京 赛 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15 年 7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监 事, 任 期 三 年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公 司 共 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5 名,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任 期 1 黄 兴 华 董 事 总 经 理 3 年
36 2 尹 萍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3 年 3 罗 祖 峰 副 总 经 理 3 年 4 曹 四 海 副 总 经 理 3 年 5 孟 丹 财 务 总 监 3 年 黄 兴 华 : 详 见 本 节 四 之 ( 三 ) 其 他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情 况 尹 萍 : 详 见 本 节 八 之 ( 一 ) 董 事 罗 祖 峰 : 男,1966 年 9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华 北 电 力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1988 年 6 月 至 2004 年 9 月 就 职 于 山 东 电 力 建 设 第 三 工 程 公 司, 历 任 项 目 经 理 副 总 工 程 师 总 经 理 助 理 ;2004 年 10 月 至 2009 年 9 月 就 职 于 武 汉 凯 迪 电 力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历 任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总 经 理 ;2009 年 10 月 至 2015 年 2 月 就 职 于 山 东 电 力 工 程 咨 询 院 有 限 公 司, 任 副 总 工 程 师 项 目 总 监 ;2015 年 3 月 至 2015 年 6 月 就 职 于 中 节 能 绿 洲, 任 副 总 经 理 ;2015 年 6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任 期 三 年 曹 四 海 : 男,1980 年 10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先 后 毕 业 于 中 南 大 学 和 中 国 科 学 院 国 家 纳 米 科 学 中 心, 博 士 学 历 2009 年 7 月 至 2011 年 3 月 就 职 于 北 京 京 东 方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任 应 用 工 程 师 ;2011 年 3 月 至 2012 年 12 月 就 职 于 中 国 光 大 新 能 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任 总 经 理 助 理 ;2012 年 12 月 至 2015 年 6 月 就 职 于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任 总 裁 助 理 项 目 开 发 管 理 部 总 监 ;2015 年 6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任 期 三 年 孟 丹 : 女,1979 年 7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对 外 经 济 贸 易 大 学, 硕 士 学 历 2005 年 7 月 至 2013 年 5 月 就 职 于 中 瑞 岳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任 高 级 项 目 经 理 ;2013 年 5 月 至 2015 年 6 月 就 职 于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任 财 务 经 理 ;2015 年 6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任 期 三 年 九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公 司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的 财 务 报 告 经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并 出 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瑞 华 审 字 [2015] 第 号 )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总 计 ( 万 元 ) 39, , ,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 万 元 ) 8, , ,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 万 元 ) 8, , ,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37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77.89% 78.48% 86.91% 流 动 比 率 ( 倍 ) 速 动 比 率 ( 倍 )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4, , , 净 利 润 ( 万 元 ) -1, , ,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1, , , 毛 利 率 15.79% 19.56% 14.63%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74.40% 33.93%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73.71% 25.66%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应 收 帐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万 元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股 ) -1, , , 毛 利 率 =( 营 业 收 入 - 营 业 成 本 )/ 营 业 收 入 2.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E0+NP 2+Ei Mi M0-Ej Mj M0±Ek Mk M0) 3.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E0+NP 2+Ei Mi M0-Ej Mj M0±Ek Mk M0) 其 中 :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N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E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初 净 资 产 ;Ei 为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Ej 为 报 告 期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M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 Mi 为 新 增 净 资 产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Mj 为 减 少 净 资 产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Ek 为 因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引 起 的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Mk 为 发 生 其 他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4.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期 初 额 +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额 ) 2 5.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 存 货 期 初 额 + 存 货 期 末 额 ) 2 6.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7.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38 发 行 在 外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期 初 发 行 在 外 普 通 股 股 数 + 当 期 新 发 行 普 通 股 股 数 已 发 行 时 间 报 告 期 时 间 - 当 期 回 购 普 通 股 股 数 已 回 购 时 间 报 告 期 时 间 ( 将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时 公 积 金 及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股 本 的 股 本 数 计 入 当 期 发 行 的 普 通 股 股 数 ) 8.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公 司 不 存 在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 9.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各 期 末 股 本 10. 每 股 净 资 产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各 期 末 实 收 资 本 11.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期 末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 各 期 末 实 收 资 本 12. 资 产 负 债 率 = 总 负 债 / 总 资 产 13.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14.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 流 动 负 债 十 与 本 次 挂 牌 有 关 的 机 构 一 主 办 券 商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孙 树 明 广 州 天 河 区 天 河 北 路 号 大 都 会 广 场 43 楼 房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项 目 负 责 人 : 项 目 组 成 员 : 二 律 师 事 务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阎 鹏 郭 虹 虹 栗 涵 王 少 华 鲍 明 月 姜 震 北 京 大 成 律 师 事 务 所 彭 雪 峰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东 大 桥 路 9 号 侨 福 芳 草 地 大 厦 7 层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律 师 : 李 寿 双 修 瑞 李 祎 三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杨 剑 涛 顾 仁 荣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四 环 中 路 16 号 院 2 号 楼 4 层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四 评 估 机 构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董 旭 张 立 明 北 京 天 健 兴 业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孙 建 民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月 坛 北 街 2 号 月 坛 大 厦 A 座 23 层 2306A 室 联 系 电 话 :
39 传 真 : 签 字 注 册 评 估 师 : 王 兴 杰 石 英 敏 五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机 构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京 分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26 号 金 阳 大 厦 5 层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六 证 券 交 易 场 所 地 址 :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26 号 金 阳 大 厦 联 系 电 话 :
40 第 二 节 公 司 业 务 一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服 务 ( 产 品 ) 及 其 用 途 ( 一 ) 主 营 业 务 公 司 为 依 托 核 心 技 术 服 务 全 球 的 太 阳 能 发 电 综 合 方 案 解 决 商, 主 营 业 务 为 太 阳 能 光 伏 地 面 电 站 屋 顶 电 站 微 网 及 离 网 项 目 的 开 发 投 资 建 设 与 运 行 维 护 ; 太 阳 能 光 伏 电 站 工 程 承 包 ;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资 产 处 置 及 交 易 咨 询 服 务 ; 太 阳 能 发 电 设 计 服 务 ; 太 阳 能 创 新 应 用 技 术 研 发 和 服 务 公 司 成 立 七 年 来, 一 直 致 力 于 光 伏 电 站 领 域 的 技 术 研 发 与 应 用, 为 国 内 最 早 专 业 从 事 光 伏 应 用 领 域 服 务 的 公 司 之 一, 已 建 成 亚 洲 领 先 规 模 的 农 业 光 伏 应 用 项 目 青 海 高 原 无 电 地 区 水 光 储 微 网 项 目 马 尔 代 夫 无 电 海 岛 地 区 柴 光 互 补 项 目 及 国 内 最 早 的 光 伏 水 务 应 用 项 目 之 一 等 公 司 曾 获 得 2014 中 国 光 伏 电 站 EPC 总 包 企 业 20 强 第 5 位 2014 年 中 国 光 伏 电 站 产 品 价 值 大 奖 2013 中 国 光 伏 电 站 卓 越 服 务 商 大 奖 2014 中 国 光 伏 行 业 十 大 创 新 电 站 EPC 企 业 等 奖 项, 拥 有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开 发 领 域 内 的 设 计 施 工 专 业 承 包 和 运 行 维 护 资 质 及 30 项 专 利 技 术, 为 国 家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二 ) 主 要 服 务 及 用 途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模 式 为 EPC 总 承 包 (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 BTO( 建 设 移 交 运 营 ), 业 务 内 容 包 括 : 1 地 面 光 伏 电 站 业 务 地 面 光 伏 电 站 一 般 利 用 荒 漠 戈 壁 滩 涂 草 原 矿 场 等 闲 散 或 废 弃 土 地 资 源 安 装 建 设 大 型 光 伏 电 站, 就 地 升 压 接 入 当 地 电 网 并 送 至 负 荷 中 心 进 行 消 纳 该 类 项 目 在 太 阳 光 照 资 源 丰 富 并 网 接 入 送 出 条 件 好 经 济 水 平 欠 发 达 地 区 较 为 普 遍, 具 有 项 目 装 机 容 量 大 离 负 荷 中 心 远 运 行 维 护 较 简 单 等 特 点 该 类 项 目 对 于 推 进 节 能 减 排 改 善 电 网 电 源 结 构, 加 强 水 土 保 护 都 具 有 显 著 成 效 和 重 要 意 义 公 司 业 务 包 括 地 面 集 中 并 网 电 站 的 开 发 投 资 建 设 与 运 营 维 护 EPC 总 承 包, 类 型 包 括 : 西 部 地 区 大 规 模 地 面 电 站 东 部 地 区 荒 山 荒 坡 地 面 电 站 农 光 互 补 电 站 渔 光 互 补 电 站 光 伏 电 站 与 草 原 修 复 沙 漠 治 理 结 合 光 伏 电 站 与 尾 矿 治 理 煤 矿 采 空 坍 陷 区 综 合 治 理 结 合 等 公 司 承 建 的 项 目 案 例 如 下 :
41 海 南 神 州 50MWp 地 面 电 站 项 目 新 疆 吐 鲁 番 联 星 40MWp 地 面 光 伏 电 站 东 方 电 气 酒 泉 东 洞 滩 20MWp 地 面 光 伏 电 站 海 润 光 伏 吉 林 洮 南 金 匮 10MWp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2 屋 顶 分 布 式 并 网 电 站 业 务 微 网 电 站 业 务 屋 顶 分 布 式 并 网 电 站 即 利 用 具 有 一 定 承 载 能 力 的 空 闲 屋 顶 资 源 建 设 的 光 伏 电 站, 包 括 大 型 工 业 园 区 厂 房 屋 顶 商 业 设 施 屋 顶 等, 一 般 靠 近 电 力 负 荷 中 心, 有 利 于 电 力 就 地 消 纳, 余 量 就 地 上 网 屋 顶 分 布 式 并 网 电 站 发 电 高 峰 期 与 建 筑 用 电 高 负 荷 时 间 段 吻 合, 有 效 缓 解 企 业 的 用 电 紧 张, 电 力 成 本 低 于 企 业 工 商 业 平 均 电 价, 可 显 著 降 低 企 业 用 电 开 支 微 网 电 站 是 指 由 包 含 太 阳 能 发 电 系 统 在 内 的 多 个 分 布 式 电 源 ( 柴 油 发 电 机 组 小 水 力 发 电 机 组 风 力 发 电 机 组 等 ) 储 能 系 统 微 网 控 制 器 逆 变 器 相 关 负 荷 和 监 控 保 护 装 置 整 合 而 成 的 中 小 型 发 配 电 系 统, 是 能 够 实 现 自 我 控 制 保 护 和 管 理 的 自 治 系 统, 既 可 以 和 外 部 电 网 并 网 运 行, 也 可 以 孤 立 运 行, 具 有 可 控 性 高 智 能 化 动 态 响 应 负 荷 变 化 的 特 点, 是 未 来 电 网 的 发 展 趋 势, 在 城 市 内 小 范 围 社 区 偏 远 无 电 地 区 独 立 岛 屿 应 用 较 为 普 遍 公 司 业 务 包 括 屋 顶 分 布 式 并 网 电 站 及 微 网 电 站 的 开 发 投 资 建 设 与 运 营 维 护, EPC 总 承 包 服 务 类 型 包 括 工 业 厂 房 屋 顶 发 电 商 用 建 筑 屋 顶 发 电 民 用 建 筑 及 公 共 建 筑 屋 顶 发 电 ; 水 光 储 互 补 柴 光 储 互 补 风 光 储 互 补 等 智 能 微 网 电 站 业 务 公 司 承 建 的 项 目 案 例 如 下 : 青 海 玉 树 2MWp 水 光 互 补 微 网 项 目 马 尔 代 夫 Thinadhoo 海 岛 柴 光 互 补 微 网 项 目
42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10MWp 金 太 阳 示 范 屋 顶 项 目 海 南 金 海 浆 纸 业 屋 顶 12MWp 屋 顶 项 目 京 城 机 电 MWp 屋 顶 项 目 扬 州 水 务 企 业 9.7MW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北 京 雁 栖 湖 150KW 光 伏 微 网 系 统 埃 塞 俄 比 亚 户 用 微 网 系 统 3 光 伏 电 站 运 行 维 护 业 务 光 伏 及 智 能 微 网 电 站 后 评 估 运 行 维 护 远 程 监 控 运 维 服 务, 主 要 通 过 远 程 通 讯 和 互 联 网 技 术 与 现 场 专 业 技 术 的 结 合, 实 施 光 伏 电 站 的 运 行 维 护 检 修 试 验 技 术 改 造 等 工 作 的 实 施 及 管 理 二 公 司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和 业 务 流 程 ( 一 ) 公 司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及 职 能 公 司 建 立 了 符 合 业 务 特 点 的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 如 下 图 ):
43 公 司 各 部 门 的 职 能 如 下 : 部 门 名 称 项 目 开 发 管 理 部 国 际 业 务 部 设 计 研 发 中 心 职 能 负 责 市 场 调 研 和 分 析, 市 场 营 销 与 项 目 策 划, 资 源 型 项 目 BTO EPC 总 承 包 项 目 运 维 项 目 的 开 发 及 其 支 持 与 管 理 负 责 公 司 国 外 EPC BTO 项 目 的 开 发 工 作, 包 括 国 外 市 场 规 划 项 目 跟 踪 及 投 标 工 作 ; 配 合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的 履 约 工 作 负 责 项 目 开 发 的 技 术 支 持 ; 负 责 建 设 项 目 设 计 与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研 发 工 作 采 购 中 心 负 责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的 采 购 与 管 理 工 作 工 程 中 心 财 务 部 内 部 审 计 部 投 融 资 与 法 律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综 合 管 理 部 运 行 维 护 部 负 责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 负 责 项 目 施 工 管 理 ; 负 责 项 目 的 安 全 质 量 管 理 ; 负 责 公 司 管 理 体 系 工 作 负 责 履 行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 负 责 公 司 的 日 常 会 计 核 算 工 作, 及 时 准 确 完 整 真 实 地 向 公 司 管 理 者 决 策 者 及 股 东 提 供 财 务 信 息 ; 协 调 公 司 与 财 政 税 务 金 融 审 计 等 政 府 机 关 和 中 介 机 构 的 工 作 ; 配 合 公 司 内 部 相 关 部 门 做 好 内 外 审 计 预 算 管 理 等 工 作 ; 参 与 公 司 预 决 算 编 制 和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工 作 对 公 司 各 内 部 机 构 控 股 子 公 司 以 及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参 股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完 整 性 合 理 性 及 其 实 施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检 查 和 评 估 ; 在 内 部 审 计 过 程 中 合 理 关 注 和 检 查 可 能 存 在 的 舞 弊 行 为, 建 立 反 舞 弊 机 制 总 体 负 责 公 司 项 目 融 资 项 目 资 产 移 交 资 金 风 险 把 控, 负 责 公 司 业 务 法 律 支 持 负 责 公 司 对 外 新 能 源 项 目 投 资 活 动 负 责 人 才 引 进 员 工 招 聘 ; 建 立 并 实 施 有 效 的 人 才 激 励 制 度 ; 建 立 良 好 的 劳 动 关 系 ; 负 责 优 化 人 力 资 源 配 置, 协 调 组 织 内 部 人 员 调 配 ; 组 织 绩 效 考 核 员 工 培 训 与 开 发 ; 组 织 编 制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和 计 划 ; 参 与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负 责 处 理 公 司 日 常 行 政 事 务 ; 负 责 接 待 公 共 关 系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及 低 值 易 耗 品 等 综 合 管 理 ; 协 助 组 织 高 层 管 理 办 公 会, 敦 促 和 落 实 会 议 确 定 的 各 项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后 勤 工 作 负 责 公 司 档 案 管 理 ;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化 建 设 及 网 络 维 护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整 体 品 牌 形 象 推 广 工 作 负 责 公 司 各 光 伏 电 场 的 日 常 巡 视 运 行 检 修 工 作 ; 编 写 检 修 部 门 规 章 制 度 ; 负 责 备 品 备 件 的 统 一 协 调 和 调 配 工 作 ; 负 责 安 排 检 修 人 员 对 各 光 伏 电 场 进 行 巡 检 修 理 及 部 件 更 换 工 作, 负 责 对 各 光 伏 电 场 人 员 物 资 车 辆 调 配 ; 负 责 组 织 维 修 验 收 工 作 ; 负 责 制 定 维 修 技 术 改 造 质 量 评 级 和 考 核 办 法, 组 织 考 核 工 作
44 经 营 计 划 部 负 责 公 司 经 营 目 标 的 制 订 与 分 解 项 目 预 算 及 资 金 计 划 管 理 招 投 标 管 理 成 本 控 制 管 理 合 同 管 理 工 程 结 算 等 工 作 负 责 公 司 资 质 的 申 报 维 护 工 作 负 责 编 制 管 理 体 系 文 件 ; 负 责 组 织 制 定 公 司 管 理 体 系 方 针 目 标, 监 督 考 核 体 系 目 标 分 解 及 执 行 ; 负 责 组 织 内 部 审 核 管 理 评 审 ( 二 )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流 程 1 公 司 BTO( 开 发 建 设 移 交 运 维 ) 项 目 服 务 流 程 : 项 目 评 估 评 审 评 审 立 项 开 工 备 案 电 网 批 复 环 评 手 续 等 设 立 项 目 公 司 签 订 移 交 框 架 协 议 ( 非 必 要 )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试 运 行 移 交 ( 持 有 ) 验 收 并 网 调 试 签 订 运 维 协 议 运 行 维 护 项 目 开 发 人 员 收 集 整 理 潜 在 目 标 项 目 相 关 信 息, 通 过 公 司 项 目 评 价 体 系 初 步 评 估 开 发 价 值 及 开 发 可 行 性, 组 织 设 计 研 发 中 心 与 工 程 中 心 人 员 实 地 考 察 和 踏 勘, 编 制 立 项 申 请 报 告, 提 交 项 目 开 发 管 理 部 审 核 立 项 项 目 通 过 立 项 后, 公 司 增 加 项 目 预 算 权, 允 许 前 期 咨 询 工 作 委 托 与 重 大 费 用 发 生, 同 时 批 准 在 拟 建 设 电 站 地 区 设 立 项 目 公 司, 按 照 地 方 规 定 启 动 当 地 政 府 各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的 备 案 申 请 及 相 关 批 复 文 件 办 理, 包 括 土 地 承 包 合 同 备 案 批 复 环 评 水 保 电 网 接 入 批 复, 直 至 获 取 当 地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备 案 或 指 标 批 复 文 件 同 时, 接 洽 锁 定 项 目 建 设 移 交 投 资 方, 签 订 项 目 建 设 移 交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或 建 设 后 股 权 转 让 框 架 协 议, 收 取 预 付 款 或 意 向 金 项 目 获 得 上 述 相 关 前 置 文 件 后, 通 过 招 投 标 方 式 确 定 总 承 包 对 象 或 标 段 承 包 对 象, 确 定 项 目 建 设 服 务 单 位, 启 动 施 工 前 期 准 备 进 入 现 场 建 设 施 工 阶 段, 启 动 工 程 设 计 设 备 采 购 工 程 施 工 等 项 目 建 设 完 工 且 具 备 并 网 条 件 后, 及 时 办 理 如 签 订 购 售 电 合 同 并 网 调 度 协 议 等 并 网 前 手 续, 启 动 并 网 调 试 调 试 成 功 且 通 过 试 运 行 考 察 后, 项 目 启 动 验 收 竣 工 且 进 入 质 保 服 务 和 运 维 阶 段, 公 司 根 据 前 期 约 定 适 时 将 项 目 移 交 投 资 方 或 自 主 持 有, 并 履 行 协 议 约 定 的 运 维 服 务 协 议, 及 时 收 回 股 权 交 易 费 用
45 2 公 司 EPC 项 目 服 务 流 程 项 目 分 析 及 开 发 策 划 现 场 探 勘 项 目 投 标 设 计 采 购 项 目 启 动 团 队 建 立 合 同 签 订 现 场 施 工 并 网 调 试 并 网 验 收 交 给 业 主 项 目 开 发 人 员 搜 集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EPC 招 标 信 息, 并 及 时 评 估 项 目 投 标 价 值 及 中 标 机 率, 提 交 投 标 申 请, 获 批 后 组 织 设 计 研 发 中 心 进 行 现 场 踏 勘, 并 根 据 项 目 信 息, 组 织 设 计 研 发 中 心 采 购 中 心 经 营 计 划 部 工 程 中 心 人 员 制 作 项 目 标 书 进 行 投 标 工 作, 项 目 中 标 后, 进 行 项 目 谈 判 及 合 同 签 订 项 目 正 式 启 动 工 程 中 心 派 出 项 目 经 理, 组 织 设 计 研 发 中 心 采 购 中 心 工 程 中 心 组 成 项 目 团 队, 项 目 团 队 签 订 目 标 责 任 书, 进 行 项 目 策 划, 设 计 研 发 中 心 完 成 设 计 方 案, 采 购 中 心 采 购 物 料, 工 程 中 心 组 织 施 工 分 包 的 招 标 及 施 工 管 理, 项 目 进 入 现 场 施 工 阶 段, 施 工 结 束, 项 目 进 入 并 网 调 试, 并 入 当 地 电 网 后, 验 收 完 成 交 给 业 主, 按 时 回 收 预 付 款 及 工 程 款, 进 入 质 保 维 护 阶 段 三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关 键 资 源 要 素 ( 一 ) 公 司 的 无 形 资 产 1 公 司 目 前 拥 有 的 专 利 情 况 序 号 专 利 名 称 专 利 类 型 专 利 号 授 权 日 1 一 种 新 型 微 风 发 电 机 实 用 新 型 ZL 年 1 月 18 日 一 种 公 路 视 频 监 控 太 阳 能 供 电 系 统 实 用 新 型 ZL 年 3 月 28 日 一 种 模 块 化 太 阳 能 并 网 发 电 系 统 实 用 新 型 ZL 年 3 月 28 日 一 种 新 型 智 能 太 阳 能 路 灯 实 用 新 型 ZL 年 3 月 28 日 一 种 多 功 能 工 业 充 电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ZL 年 4 月 11 日 一 种 新 型 太 阳 能 并 网 发 电 系 统 实 用 新 型 ZL 年 7 月 25 日 一 种 高 速 公 路 光 伏 供 电 系 统 远 程 智 能 管 理 系 统 实 用 新 型 ZL 年 1 月 2 日 一 种 户 外 地 埋 蓄 电 池 恒 温 装 置 实 用 新 型 ZL 年 1 月 2 日 一 种 新 型 智 能 光 伏 汇 流 实 用 新 型 ZL 年 1 月 2 日 箱 10 一 种 智 能 太 阳 能 USB 充 实 用 新 型 ZL 年 1 月 2 日
46 电 器 11 一 种 智 能 野 营 灯 实 用 新 型 ZL X 2013 年 1 月 2 日 12 太 阳 能 户 用 电 源 外 观 设 计 ZL 年 1 月 2 日 13 一 种 太 阳 能 多 级 负 载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ZL 年 1 月 2 日 14 智 能 太 阳 能 微 光 照 明 灯 实 用 新 型 ZL 年 1 月 16 日 一 种 使 用 寿 命 长 使 用 方 15 便 的 新 型 太 阳 能 USB 充 实 用 新 型 ZL 年 1 月 16 日 电 器 16 一 种 精 度 高 使 用 方 便 的 太 阳 能 供 电 系 统 气 象 采 实 用 新 型 ZL 年 1 月 16 日 集 装 置 17 太 阳 能 光 伏 电 站 并 网 发 电 能 效 监 控 系 统 实 用 新 型 ZL 年 1 月 16 日 18 一 种 新 型 太 阳 能 方 阵 支 架 实 用 新 型 ZL 年 1 月 23 日 19 一 种 能 够 实 现 无 线 管 理 的 太 阳 能 无 线 路 灯 实 用 新 型 ZL 年 5 月 8 日 20 光 伏 汇 流 箱 外 观 设 计 ZL 年 10 月 30 日 21 一 种 防 雷 路 灯 实 用 新 型 ZL 年 10 月 30 日 22 一 种 高 阻 抗 输 入 的 直 流 高 压 检 测 电 路 实 用 新 型 ZL 年 10 月 30 日 23 一 种 新 型 光 伏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X 2013 年 11 月 13 日 24 一 种 单 级 式 三 相 光 伏 并 网 逆 变 器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年 11 月 20 日 25 一 种 新 型 光 伏 充 电 站 实 用 新 型 年 11 月 13 日 26 一 种 光 伏 快 速 支 架 实 用 新 型 年 7 月 2 日 一 种 用 于 海 岛 供 电 的 微 电 网 系 统 高 度 可 调 节 的 光 伏 支 架 立 柱 光 伏 电 站 无 线 通 讯 设 备 管 理 器 清 洁 绿 色 电 源 供 电 的 电 动 汽 车 充 电 站 系 统 实 用 新 型 年 7 月 26 日 实 用 新 型 ZL 年 4 月 15 日 实 用 新 型 ZL 年 4 月 15 日 实 用 新 型 ZL 年 4 月 8 日 2 公 司 正 在 申 请 并 已 获 得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受 理 的 专 利 技 术 序 号 专 利 名 称 专 利 类 型 专 利 号 受 理 日 状 态 1 一 种 电 力 载 波 光 伏 汇 流 箱 实 用 新 型 年 4 月 24 日 受 理 中 2 建 筑 用 多 电 源 交 直 流 混 合 并 接 微 电 网 供 电 系 统 实 用 新 型 年 11 月 26 日 受 理 中 3 一 种 光 伏 大 棚 智 能 监 控 系 统 实 用 新 型 年 11 月 26 日 受 理 中 4 一 种 光 伏 大 棚 智 能 监 控 系 统 及 其 监 控 方 法 发 明 专 利 X 2013 年 11 月 26 日 受 理 中 5 光 伏 大 棚 系 统 实 用 新 型 年 2 月 24 日 受 理 中 6 建 筑 节 能 微 电 网 实 用 新 型 年 2 月 24 日 受 理 中 7 适 用 于 偏 远 地 区 的 多 级 微 电 网 实 用 新 型 x 2014 年 2 月 24 日 受 理 中
47 8 微 电 网 实 验 平 台 系 统 实 用 新 型 年 2 月 24 日 受 理 中 基 于 全 球 定 位 数 据 通 讯 9 的 追 日 跟 踪 集 控 系 统 基 于 全 球 定 位 数 据 通 讯 10 的 追 日 跟 踪 集 控 系 统 及 其 方 法 清 洁 绿 色 电 源 供 电 的 电 11 动 汽 车 充 电 站 系 统 孤 岛 型 微 网 光 柴 互 补 系 12 统 基 于 红 外 测 温 的 开 关 柜 13 视 屏 监 控 装 置 14 一 种 独 立 微 电 网 系 统 一 种 微 网 型 光 伏 柴 油 混 15 合 供 电 系 统 的 运 行 调 度 方 法 一 种 笔 记 本 电 脑 便 携 式 光 伏 充 电 装 置 集 成 Zigbee 无 线 通 讯 的 光 伏 组 件 接 线 盒 实 用 新 型 年 2 月 24 日 受 理 中 发 明 专 利 年 2 月 24 日 受 理 中 发 明 专 利 年 10 月 29 日 受 理 中 实 用 新 型 年 10 月 29 日 受 理 中 实 用 新 型 年 10 月 29 日 受 理 中 发 明 专 利 / 国 外 年 9 月 29 日 受 理 中 发 明 专 利 年 2 月 5 日 受 理 中 实 用 新 型 年 2 月 5 日 受 理 中 实 用 新 型 年 2 月 5 日 受 理 中 3 公 司 目 前 拥 有 的 软 件 著 作 权 情 况 序 号 名 称 登 记 号 首 次 发 表 日 1 光 伏 并 网 逆 变 器 上 位 机 系 统 软 件 V SRBJ 年 8 月 26 日 2 独 立 太 阳 能 系 统 设 计 软 件 V SRBJ 年 8 月 28 日 3 光 伏 水 泵 提 水 系 统 控 制 软 件 V SRBJ 年 11 月 28 日 4 光 电 建 筑 一 体 化 智 能 调 控 系 统 软 件 V SRBJ 年 12 月 30 日 5 太 阳 能 系 统 自 动 测 试 系 统 软 件 V SRBJ 年 2 月 25 日 6 并 网 太 阳 能 系 统 设 计 软 件 V SRBJ 年 12 月 16 日 4 公 司 已 取 得 授 权 的 商 标 情 况 序 号 商 标 名 称 核 定 使 用 类 别 注 册 号 注 册 有 效 期 限 1 第 九 类 : 单 晶 硅 ; 多 晶 硅 ; 逆 变 器 ( 电 ); 配 电 箱 ( 电 ) 等 2 第 九 类 : 多 晶 硅 单 晶 硅 信 号 灯 等 年 9 月 21 日 至 2020 年 9 月 20 日 年 11 月 21 日 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 公 司 所 取 得 的 上 述 知 识 产 权 均 为 原 始 取 得, 上 述 知 识 产 权 不 存 在 权 利 瑕 疵 权 属 争 议 纠 纷 或 权 属 不 明 的 情 形 ; 相 应 技 术 不 涉 及 在 其 他 单 位 的 职 务 发 明, 不 存 在 侵 犯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纠 纷 或 潜 在 纠 纷 ; 相 关 人 员 不 存 在 违 反 竞 业 禁 止 或 类 似 义 务 的 情 形
48 ( 二 ) 主 要 服 务 的 技 术 含 量 可 替 代 性 1 主 要 服 务 的 技 术 含 量 (1) 公 司 具 有 在 沙 漠 高 原 山 地 滩 涂 等 复 杂 地 质 环 境 和 高 温 高 湿 高 盐 台 风 等 复 杂 环 境 下 的 电 站 厂 址 评 估 投 资 咨 询 工 程 EPC 服 务 电 站 后 评 估 经 验 与 运 维 能 力, 掌 握 了 光 伏 电 站 与 农 业 渔 业 草 原 修 复 尾 矿 治 理 矿 场 塌 陷 区 综 合 治 理 等 结 合 的 关 键 技 术, 共 有 专 利 技 术 30 项, 为 国 家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2) 农 业 光 伏 项 目 是 将 光 伏 发 电 与 农 业 种 植 农 业 设 施 相 结 合, 可 有 效 解 决 东 部 电 力 负 荷 集 中 地 区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土 地 稀 缺 问 题, 拉 动 地 方 收 入 与 就 业, 提 高 地 方 建 设 积 极 性 光 伏 电 站 与 农 业 结 合 需 要 土 建 结 构 光 伏 发 电 设 施 农 业 等 专 业 的 融 合, 公 司 于 2012 年 开 始 光 伏 农 业 领 域 技 术 的 研 发 与 应 用, 已 建 成 亚 洲 规 模 领 先 的 开 放 式 农 业 光 伏 项 目, 可 提 供 农 业 光 伏 项 目 的 专 业 化 解 决 方 案 公 司 具 有 领 先 优 势 的 技 术 领 域 包 括 不 同 区 域 的 光 伏 大 棚 选 型 策 略 光 伏 大 棚 及 其 配 套 设 施 一 体 化 解 决 方 案 光 伏 与 光 热 技 术 在 农 业 大 棚 中 的 综 合 式 利 用 光 伏 大 棚 分 光 技 术 被 动 式 补 光 技 术 及 大 棚 材 料 选 型 策 略 光 伏 大 棚 结 构 设 计 快 速 装 卸 技 术 及 一 体 化 解 决 方 案 等 (3) 光 伏 水 务 项 目 基 于 污 水 处 理 厂 自 来 水 厂 电 力 消 耗 巨 大, 光 伏 与 水 务 项 目 的 结 合 可 有 效 降 低 水 务 企 业 日 常 生 产 运 营 成 本, 但 项 目 建 设 面 临 光 伏 电 站 支 架 基 础 所 占 用 的 水 池 跨 度 大 结 构 复 杂 载 荷 负 重 大 高 湿 微 腐 蚀 等 技 术 难 题, 公 司 为 国 内 最 早 承 建 光 伏 水 务 应 用 项 目 的 企 业 之 一, 采 用 大 跨 度 螺 旋 球 钢 结 构 网 架 高 抗 腐 蚀 表 面 处 理 工 艺 和 抗 PID( 电 势 诱 导 的 功 率 衰 减 ) 组 件 的 方 案 设 计, 为 破 解 水 务 企 业 高 耗 能 提 供 了 新 的 解 决 思 路 公 司 具 有 领 先 优 势 的 技 术 领 域 包 括 大 跨 度 光 伏 组 件 安 装 方 式 柔 性 技 术 在 防 腐 蚀 方 面, 光 伏 电 站 采 用 特 殊 工 艺 防 腐 处 理 保 证 可 耐 酸 碱 环 境 ; 水 务 企 业 光 伏 系 统 空 中 为 网 架 结 构, 公 司 的 智 能 汇 流 箱 可 实 现 实 时 监 控, 作 业 中 预 留 检 修 通 道, 创 新 光 伏 水 务 应 用 下 运 维 新 模 式 (4) 多 能 互 补 微 电 网 领 域 为 未 来 智 能 电 网 的 发 展 方 向, 随 着 储 能 技 术 的 提 高, 能 源 综 合 利 用 和 能 效 需 求 的 提 升, 微 电 网 技 术 也 在 不 断 发 展 变 化, 在 全 球 的 海 岛 偏 远 地 区 无 电 地 区 应 用 空 间 巨 大 公 司 拥 有 专 业 技 术 领 域 包 括 光 柴 互 补 水 光 互 补, 多 能 互 补 复 合 式 系 统 的 一 体 化 解 决 方 案 微 电 网 分 布 式 电 源 功 率 预 测 及 配 电 系 统 控 制 与 保 护 技 术 微 电 网 能 量 管 理 监 控 系 统 在 家 庭 能 效 管 理 中 的 应 用 技 术 等 2013 年, 公 司 承 建 完 成 青 海 治 多 2MW 水 光 互 补 微 网 系 统, 在 4800 米 海 拔 实 现 大 容 量 WM 级 别 的 水 光 储 多 能 互 补 能 源 供 给 2014 年, 公 司 承 建 完 成 马 尔 代 夫 光 柴 互 补 智 能 微 网 项 目, 由 558KW 光 伏 和 1MW 柴 油 机 联 合 供 电, 可 实 现 智 能 化 控 制, 实 时 动 态 调 节 光 柴 输 出 (5) 在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方 面, 公 司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过 程 采 用 矩 阵 技 术 WBS 分 解 技 术 网 络 技 术 关 键 路 径 法 CPM 项 目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等 手 段 与 技 术, 使 项 目 建 设 每 个 环 节 实 现 可 控 状 态, 确 保 每 个 项 目 建 设 的 质 量 可 靠 工 期 缩 短 造 假 降 低 的 目 标 光 伏 电 站 涉 及 土 建 电 气 一 次 二 次 光 资 源 给 排 水 等 多 专 业 的 集 成, 公
49 司 通 过 工 程 集 成 设 计 技 术 将 系 统 有 机 集 成 到 性 能 造 价 最 优 的 状 态, 实 现 工 程 设 计 目 标 2 主 要 专 利 技 术 的 应 用 与 特 点 公 司 的 专 利 主 要 围 绕 光 伏 电 站 系 统 性 能 的 提 高 智 能 化 的 进 步 和 成 本 的 降 低 进 行 研 发 与 申 请, 目 前 公 司 业 务 中 经 常 使 用 的 专 利 情 况 如 下 : (1)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 太 阳 能 光 伏 电 站 并 网 发 电 能 效 监 控 系 统 一 种 新 型 太 阳 能 并 网 发 电 系 统 特 点 : 通 过 光 伏 电 池 板 组 串 的 一 级 汇 流 点 二 级 汇 流 点 ; 逆 变 器 的 输 入 输 出 侧 等, 加 装 采 集 点, 持 续 的 采 集 各 个 点 上 的 电 流 电 压 功 率 温 度 等 变 化 的 值, 对 并 网 发 电 各 个 点 进 行 实 施 监 控, 将 数 据 汇 集 上 传 到 服 务 器 存 储 在 服 务 器 进 行 数 据 分 析, 可 以 比 对 出 发 电 效 率 低 的 截 点, 通 过 人 工 排 查, 找 出 导 致 降 低 效 率 的 部 件, 更 换 部 件, 从 而 让 整 体 电 站 平 稳 运 行 (2)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 一 种 新 型 智 能 光 伏 汇 流 箱 一 种 单 级 式 三 相 光 伏 并 网 逆 变 器 控 制 器 特 点 : 通 过 在 系 统 效 率 优 化 运 行 与 能 量 管 理 方 面 取 得 进 展 ; 根 据 并 网 光 伏 系 统 运 行 特 性 特 点, 建 立 实 现 数 据 同 步 传 输, 符 合 ISO50001 能 源 管 理 体 系 的 人 机 交 互 性 友 好 的 可 定 制 化 监 控 中 心 (3)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 一 种 新 型 太 阳 能 方 阵 支 架 一 种 精 度 高 使 用 方 便 的 太 阳 能 供 电 系 统 气 象 采 集 装 置 特 点 : 通 过 对 光 伏 方 阵 的 方 位 安 装 角 度 阵 列 间 距 等 方 面 设 计 及 数 字 计 算 ; 解 决 各 地 区 不 同 方 位 角 接 收 的 太 阳 辐 射 量 的 不 同, 制 定 出 全 年 太 阳 能 电 池 板 最 大 程 度 接 收 辐 射 量 的 最 佳 安 装 角 度 ; 通 过 对 监 控 系 统 及 通 信 系 统 结 合 设 计 开 发, 实 现 了 光 伏 电 站 完 全 可 以 无 人 值 守 将 逆 变 器 电 能 计 量 表 和 气 象 检 测 仪 的 数 据 通 过 网 线 传 输 到 通 信 终 端 箱, 再 通 过 单 独 接 入 的 宽 带 网 上 传 到 中 心 数 据 平 台, 从 而 达 到 远 程 操 控 和 在 线 监 测 3 主 要 产 品 的 可 替 代 性 (1) 公 司 为 光 伏 发 电 整 体 综 合 方 案 解 决 商, 是 国 内 最 早 专 业 从 事 光 伏 应 用 服 务 的 公 司 之 一, 基 于 七 年 的 光 伏 行 业 服 务 经 验, 在 光 伏 电 站 应 用 领 域 已 形 成 项 目 评 估 研 发 设 计 工 程 管 理 运 维 等 方 面 的 综 合 优 势 在 山 地 光 伏 分 布 式 屋 顶 光 伏 农 业 光 伏 水 务 智 能 微 网 等 光 伏 电 站 设 计 领 域 居 于 业 内 领 先 水 平 公 司 承 建 的 海 南 神 舟 50MW 集 中 式 并 网 光 伏 电 站 项 目 为 亚 洲 规 模 领 先 的 开 放 式 农 业 光 伏 项 目, 并 成 功 经 受 威 马 逊 海 燕 台 风 的 侵 袭 公 司 承 建 江 苏 扬 州 水 务 企 业 9.7MW 屋 顶 分 布 式 项 目, 为 国 内 最 早 的 光 伏 水 务 应 用 项 目 之 一 公 司 凭 借 长 期 以 来 的 综 合 服 务 能 力 获 得 了 2013 年 中 国 光 伏 电 站 卓 越 服 务 商 大 奖 2014 年 中 国 光 伏 电 站 EPC 总 包 企 业 20 强 第 5 位 等 奖 项
50 (2) 公 司 具 有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证 书 / 电 力 行 业 ( 新 能 源 发 电 ) 专 业 乙 级 资 质, 设 计 领 域 包 括 西 部 荒 漠 电 站 东 部 地 区 荒 山 荒 坡 地 面 电 站 光 伏 农 业 大 棚 电 站 光 渔 互 补 电 站 太 阳 能 与 草 原 修 复 结 合 太 阳 能 与 尾 矿 治 理 结 合 电 站 各 类 水 泥 彩 钢 瓦 分 布 式 屋 顶 电 站 等 公 司 的 设 计 人 员 多 数 具 有 2 年 以 上 的 工 程 实 践 经 验, 始 终 以 最 终 发 电 成 本 最 低 化 电 站 投 资 收 益 价 值 最 大 化 为 导 向, 在 设 计 中 充 分 考 虑 工 程 建 设 及 运 维 过 程 的 便 利 性 经 济 性 不 断 地 优 化 设 计 方 案, 有 效 降 低 建 设 成 本 提 高 发 电 效 率, 保 障 电 站 的 预 期 投 资 收 益 (3) 随 着 国 内 外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数 量 不 断 增 多, 建 设 完 成 后, 高 效 率 低 成 本 的 运 维 服 务 需 求 迫 切, 传 统 基 于 项 目 现 场 人 员 的 离 散 运 维 模 式 效 率 低 数 据 信 息 采 集 量 低, 无 法 及 时 应 对 和 满 足 电 站 运 维 所 需 的 快 速 响 应, 影 响 电 站 的 发 电 量, 增 高 了 运 营 成 本 公 司 的 运 维 专 业 团 队 在 国 内 成 立 较 早, 拥 有 电 工 资 质 和 太 阳 能 运 维 经 验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20 人 以 上, 已 在 筹 建 基 于 区 域 化 的 专 业 运 维 中 心 公 司 在 结 合 国 内 外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维 经 验 的 基 础 上, 与 北 京 鉴 衡 认 证 中 心 合 作, 已 建 立 完 整 的 电 站 后 评 估 运 维 和 管 理 体 系 ( 三 ) 公 司 的 土 地 房 屋 屋 顶 租 赁 情 况 1 土 地 租 赁 情 况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租 赁 的 土 地 共 16 宗, 中 国 有 农 用 土 地 1 宗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15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51 序 号 1 工 程 名 称 奎 屯 绿 能 光 伏 农 业 一 体 化 分 布 式 一 期 20MWp 项 目 2 山 东 莱 芜 东 鑫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苗 山 40MW 光 3 伏 发 电 项 目 中 节 能 绿 洲 莘 县 徒 骇 河 20MW 棚 顶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出 租 方 / 发 包 方 新 疆 建 设 兵 团 七 师 一 三 一 团 莱 芜 市 莱 城 区 和 庄 镇 老 姑 峪 村 村 民 委 员 会 莱 芜 市 莱 城 区 和 庄 镇 老 姑 峪 村 村 民 委 员 会 莘 县 莘 州 街 道 办 事 处 东 虞 庄 村 民 委 员 会 莘 县 莘 州 街 道 办 事 处 范 庄 村 民 委 员 会 莘 县 燕 塔 街 道 办 事 处 前 王 楼 村 民 委 员 会 莘 县 莘 州 街 道 办 事 处 牛 庄 村 民 委 员 会 莘 县 莘 州 街 道 办 事 处 王 炉 村 民 委 员 会 莘 县 燕 塔 街 道 办 事 处 十 里 槽 村 民 委 员 会 莘 县 莘 州 街 道 办 事 处 双 庙 村 民 委 员 会 莘 县 燕 塔 街 道 办 事 处 前 杨 庄 村 民 委 员 会 承 租 方 / 承 包 方 中 节 能 绿 洲 莱 芜 东 鑫 莘 县 绿 洲 土 地 位 置 土 地 面 积 土 地 用 途 土 地 性 质 使 用 期 限 承 包 费 / 租 金 一 三 一 团 六 连 左 上 ; , 右 上 ; ; 左 下 ; ; 右 下 ; 老 姑 峪 村 南 部 老 姑 峪 村 南 部 莘 县 莘 州 街 道 办 事 处 东 虞 庄 村, 山 东 省 聊 城 市 莘 县 西 南 徒 骇 河 两 岸 流 域 亩 580 亩 580 亩 平 方 米 建 立 分 布 式 大 棚 和 分 布 式 并 网 光 伏 电 站 投 资 建 设 太 阳 能 光 伏 电 站 投 资 建 设 太 阳 能 光 伏 电 站 国 有 农 用 土 地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平 方 米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平 方 米 2735 平 方 米 平 方 米 平 方 米 用 于 合 作 进 行 景 观 种 植 业 生 产 及 综 合 利 用 于 光 伏 发 电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平 方 米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平 方 米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2015 年 1 月 年 1 月 2015 年 5 月 29 日 至 2035 年 5 月 28 日 2035 年 5 月 29 日 至 2045 年 5 月 28 日 2015 年 4 月 10 日 年 4 月 10 日 每 年 每 亩 300 元 每 年 每 亩 430 元, 每 五 年 增 长 10% 每 年 每 亩 630 元, 每 五 年 增 长 10% 前 20 年 每 年 每 亩 500 元, 自 2035 年 4 月 10 日 起 按 2035 年 土 地 租 金 单 价 标 准 支 付
52 昆 明 市 富 民 县 白 石 崖 一 期 50MW 农 光 互 补 地 面 光 伏 电 站 项 目 莘 县 燕 塔 街 道 办 事 处 魏 马 厂 村 民 委 员 会 莘 县 燕 塔 街 道 办 事 处 西 虞 庄 村 民 委 员 会 富 民 县 款 庄 镇 和 平 村 民 委 员 会 富 民 县 款 庄 镇 拖 卓 村 民 委 员 会 富 民 县 款 庄 镇 和 平 村 民 委 员 会 绿 能 富 民 款 庄 镇 和 平 村 委 会 陷 塘 村 民 小 组 一 期 亩 绿 能 富 民 绿 能 富 民 款 庄 镇 拖 卓 村 委 会 莫 得 怕 村 民 小 组 款 庄 镇 和 平 村 委 会 白 石 岩 村 民 小 组 平 方 米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平 方 米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亩 亩 用 作 投 资 建 设 农 光 互 补 光 伏 电 站 建 筑 工 程 用 作 投 资 建 设 农 光 互 补 光 伏 电 站 建 筑 工 程 用 作 投 资 建 设 农 光 互 补 光 伏 电 站 建 筑 工 程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2015 年 2 月 28 日 年 2 月 28 日 耕 地 2015 年 7 月 22 日 年 7 月 22 日 ; 非 耕 地 2015 年 7 月 22 日 年 7 月 22 日 2015 年 6 月 11 日 年 6 月 11 日 前 5 年 耕 地 每 年 每 亩 400 元, 约 为 亩 ; 非 耕 地 每 年 每 亩 100 元, 约 为 亩 租 金 以 每 5 年 为 一 周 期 在 上 一 周 期 转 包 费 基 础 上 上 浮 5% 地 上 附 着 物 补 偿 款 870,580 元 前 5 年 400 元 / 亩 / 年, 租 金 以 每 5 年 为 一 周 期 在 上 一 周 期 转 包 费 基 础 上 上 浮 5% 前 5 年 400 元 / 亩 / 年, 租 金 以 每 5 年 为 一 周 期 在 上 一 周 期 转 包 费 基 础 上 上 浮 5%
53 2 房 屋 租 赁 情 况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的 房 屋 租 赁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出 租 方 北 京 嘉 友 房 地 产 经 纪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三 义 锦 程 电 气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第 七 师 一 三 一 团 北 京 亚 多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房 屋 位 置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科 学 城 星 火 路 11 号 2 幢 (B 座 ) 5088 室 北 京 市 大 兴 区 黄 村 镇 19 号 地 a 地 块 财 富 中 心 A 座 13 层 奎 屯 市 屯 富 园 准 噶 尔 路 71 号 职 工 培 训 中 心 楼 巴 园 子 北 二 号 院 库 房 面 积 ( 平 方 米 ) , ,580 租 赁 期 限 租 金 用 途 2014 年 8 月 19 日 至 2015 年 8 月 18 日 2014 年 3 月 1 日 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5 年 1 月 20 日 至 2016 年 1 月 19 日 2012 年 1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1 日 年 租 金 19,611 元 第 一 二 年 月 租 金 157,439 元, 第 三 年 月 租 金 165,949 元 年 租 金 10,000 元 年 租 金 200,000 元 办 公 研 发 办 公 办 公 库 房 3 屋 顶 租 赁 情 况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租 赁 屋 顶 共 14 宗, 用 于 屋 顶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出 租 方 山 东 珠 琳 工 程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高 科 金 属 包 装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美 多 包 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凯 洋 医 疗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银 凤 陶 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全 能 重 工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房 屋 位 置 临 沂 市 河 东 经 济 开 发 区 沃 尔 沃 路 63 号 屋 顶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柳 工 路 107 号 屋 顶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合 肥 路 和 昆 明 路 交 汇 处 美 多 包 装 厂 区 内 屋 顶 临 沂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临 工 路 与 联 邦 路 交 汇 处 厂 房 屋 顶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华 夏 路 105 号 银 凤 工 业 园 屋 顶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华 夏 路 与 联 邦 路 交 汇 处 100 号 厂 房 屋 顶 租 赁 期 限 25 年 25 年 25 年 25 年 25 年 25 年 租 金 按 实 际 使 用 面 积 每 年 每 平 米 1 元 按 实 际 使 用 面 积 每 年 每 平 米 1 元 按 实 际 使 用 面 积 每 年 每 平 米 1 元 以 出 租 人 分 享 的 光 伏 发 电 节 能 效 益 款 作 为 屋 顶 租 赁 费, 按 实 际 使 用 面 积 每 年 每 平 米 15 元 计 算 ( 若 上 网 电 价 下 调, 租 金 标 准 另 议 ) 按 实 际 使 用 面 积 每 年 每 平 米 1 元 以 出 租 人 分 享 的 光 伏 发 电 节 能 效 益 款 作 为 屋 顶 租 赁 费, 按 实 际 使 用 面 积 每 年 每 平 米 15 元 计 算 ( 若 上 网 电
54 江 河 创 建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茂 华 物 业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顺 义 红 星 福 利 造 纸 厂 北 京 嘉 寓 门 窗 幕 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赛 华 钢 结 构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鑫 航 泰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甘 肃 省 机 场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价 下 调, 租 金 标 准 另 议 ) 北 京 市 顺 义 区 牛 栏 山 工 业 区 25 年 无 偿 北 京 市 顺 义 区 南 彩 镇 彩 园 工 业 区 彩 达 三 街 1 号 茂 华 工 场 北 京 市 顺 义 区 赵 全 营 镇 红 铜 营 村 委 会 东 300 米 25 年 无 偿 25 年 无 偿 北 京 市 顺 义 区 牛 富 路 1 号 25 年 无 偿 顺 义 区 高 丽 营 镇 25 年 无 偿 顺 义 区 聚 源 开 发 区 马 坡 聚 源 路 16 号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机 关 综 合 楼 兰 州 中 川 机 场 T2 航 站 楼 25 年 无 偿 25 年 无 偿 20 年 按 实 际 使 用 面 积 每 年 每 平 米 1 元 ( 四 )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成 新 率 运 输 设 备 %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 机 器 设 备 % 合 计 % 公 司 主 要 的 固 定 资 产 为 运 转 所 需 的 车 辆 办 公 设 备 等, 主 要 财 产 证 件 齐 备, 不 存 在 权 利 瑕 疵 权 属 争 议 纠 纷 或 其 他 权 属 不 明 的 情 形 公 司 不 存 在 资 产 产 权 共 有 的 情 形 及 对 他 方 重 大 依 赖 的 情 形 ( 五 ) 公 司 取 得 的 资 质 情 况 1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取 得 的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备 案 证 明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取 得 的 光 伏 项 目 开 发 建 设 备 案 证 明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备 案 主 体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内 容 总 投 资
55 绿 能 ( 富 民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莱 芜 东 鑫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 张 家 口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奎 屯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市 富 民 县 白 石 崖 一 期 50MWp 农 光 互 补 地 面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项 目 中 节 能 绿 洲 莘 县 徒 骇 河 20 兆 瓦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苗 山 40MW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20MW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奎 屯 绿 能 七 师 131 团 光 伏 农 业 一 体 化 一 期 20MW 项 目 不 改 变 用 地 性 质, 用 地 面 积 约 1360 亩, 建 设 50MWp 农 光 互 补 地 面 光 伏 电 站 及 供 变 电 设 施 配 电 器 综 合 楼 光 伏 农 业 大 棚 灌 溉 设 施 和 农 业 种 植 等 建 筑 面 积 3000 平 方 米 建 设 20 兆 瓦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以 及 逆 变 器 变 压 器 汇 流 箱 配 电 设 备 等 ( 本 项 目 以 35 千 伏 电 压 等 级 接 入 山 东 电 网 48,026 万 元 18, 万 元 建 设 块 250 瓦 多 晶 硅 电 池 组 件 80 台 500 千 瓦 逆 变 器, 36, 万 并 配 套 建 设 主 变 压 器 集 电 线 元 路 等 设 施 厂 区 内 建 构 物 主 要 包 括 : 逆 变 器 室 ( 包 括 室 外 箱 变 ) 20MW 18,000 万 元 光 伏 方 阵, 以 及 厂 区 道 路 围 墙 等 建 设 开 放 式 光 伏 农 业 棚 1792 个, 占 地 面 积 亩 17,000 万 元 国 家 能 源 局 于 2013 年 8 月 9 日 出 具 国 能 新 能 [2013]296 号 文 件 国 家 能 源 局 关 于 开 展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应 用 示 范 区 建 设 的 通 知, 确 定 北 京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海 淀 园 等 18 个 园 区 作 为 第 一 批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应 用 示 范 区 2 公 司 取 得 的 资 质 情 况 序 号 资 质 名 称 资 质 内 容 证 书 编 号 有 效 期 1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证 书 2 承 装 ( 修 试 ) 电 力 设 施 许 可 证 3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证 书 机 电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叁 级 ; 城 市 及 道 路 照 明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叁 级 四 级 承 装 类 四 级 承 修 类 电 力 行 业 ( 新 能 源 发 电 ) 专 业 乙 级 B A 年 2 月 3 日 核 发 2013 年 12 月 19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19 日 2015 年 1 月 19 日 至 2020 年 1 月 19 日 公 司 在 项 目 投 标 过 程 中, 根 据 发 包 方 的 要 求, 仅 投 标 自 身 具 备 相 关 资 质 的 项 目 如 不 具 备 发 包 方 要 求, 公 司 一 般 与 具 备 相 关 资 质 的 企 业 组 成 联 合 体,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联 合 承 包 相 关 项 目 公 司 具 有 经 营 业 务 所 需 的 全 部 资 质 许 可 认 证 特 许 经 营 权, 不 存 在 超 越 资 质 经 营 范 围 使 用 过 期 资 质 的 情 况, 不 存 在 相 关 资 质 将 到 期 的 情 况 或 其 他 影 响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的 情 形
56 ( 六 ) 其 他 证 书 以 及 认 证 情 况 序 号 项 目 取 得 日 期 / 有 效 期 1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复 审 ) 2013 年 11 月 11 日 / 三 年 2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2015 年 5 月 21 日 / 三 年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符 合 标 准 B/T /OHSAS18001:2007, 认 证 范 围 如 下 : 太 阳 能 光 伏 电 站 分 布 式 发 电 微 电 网 能 源 系 统 太 阳 能 路 灯 太 阳 能 家 用 电 源 系 统 的 设 计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及 相 关 管 理 活 动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符 合 标 准 GB/T /ISO9001:2008, 认 证 范 围 如 下 : 太 阳 能 光 伏 电 站 分 布 式 发 电 微 电 网 能 源 系 统 太 阳 能 路 灯 太 阳 能 家 用 电 源 系 统 的 设 计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符 合 标 准 GB/T /ISO14001: 2004, 认 证 范 围 如 下 : 太 阳 能 光 伏 电 站 分 布 式 发 电 微 电 网 能 源 系 统 太 阳 能 路 灯 太 阳 能 家 用 电 源 系 统 的 设 计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及 相 关 管 理 活 动 ( 七 ) 员 工 情 况 1 员 工 结 构 2014 年 6 月 27 日 / 三 年 2014 年 6 月 27 日 / 三 年 2014 年 6 月 27 日 / 三 年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共 有 员 工 149 人,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按 年 龄 划 分 年 龄 段 人 数 所 占 比 例 25 岁 及 以 下 % 岁 % 岁 % 岁 % 51 岁 以 上 % 合 计 % (2) 按 教 育 程 度 划 分 学 历 人 数 所 占 比 例 研 究 生 % 本 科 % 大 专 % 中 专 及 以 下 % 合 计 % (3) 按 岗 位 职 能 划 分
57 专 业 岗 位 人 数 所 占 比 例 管 理 人 员 % 设 计 研 发 人 员 %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 营 销 人 员 % 财 务 人 员 % 其 他 人 员 % 合 计 % 公 司 员 工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占 员 工 总 人 数 的 94.63%, 员 工 素 质 较 高 员 工 岗 位 分 为 管 理 人 员 设 计 研 发 人 员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营 销 人 员 财 务 人 员 其 他 人 员 等, 与 公 司 业 务 具 有 匹 配 性 公 司 与 员 工 全 部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书 2014 年 6 月 20 日,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管 理 中 心 向 公 司 核 发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证, 编 号 社 险 京 字 号, 有 效 期 限 20 年 根 据 北 京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大 兴 管 理 部 2014 年 4 月 25 日 出 具 的 证 明, 公 司 于 2011 年 10 月 开 立 住 房 公 积 金 账 户, 住 房 公 积 金 单 位 登 记 号 公 司 为 全 部 员 工 缴 纳 公 积 金 和 社 会 保 险 公 司 和 员 工 按 如 下 比 例 缴 纳 公 积 金 和 社 会 保 险, 缴 费 基 数 按 照 员 工 基 本 工 资 确 定 : 医 疗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住 房 公 积 金 个 人 单 位 2%+3 无 无 8% 0.2%( 城 镇 户 无 ( 农 村 户 口 ) 口 ) 10% 0.8% 0.8% 20% 1% 12% 公 司 设 立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门, 财 务 部 门 共 7 人, 设 财 务 总 监 1 人, 负 责 财 务 全 面 工 作 ; 设 资 金 及 综 合 主 管 1 人, 负 责 资 金 及 综 合 类 账 务 审 核 预 算 等 工 作 ; 设 出 纳 综 合 会 计 各 1 人 ; 设 项 目 核 算 主 管 1 人, 负 责 项 目 相 关 核 算 业 务 ; 设 项 目 会 计 1 人 财 务 人 员 的 配 备 能 够 满 足 公 司 日 常 财 务 核 算 的 要 求 公 司 制 定 了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程 序 财 务 报 告 及 分 析 管 理 规 定 费 用 报 销 制 度 项 目 备 用 金 管 理 制 度 财 务 票 据 管 理 办 法 等 制 度, 财 务 审 批 实 行 项 目 经 办 申 请 财 务 总 监 审 核 总 经 理 审 批 三 级 审 批 制 度 2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于 淑 焕, 女,1955 年 5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12%
58 1976 年 12 月 毕 业 于 河 北 水 利 专 科 学 校 水 力 发 电 专 业 1976 年 12 月 至 1980 年 8 月 就 职 于 河 北 省 西 大 洋 水 电 厂, 担 任 电 气 技 术 员 1980 年 8 月 至 2005 年 4 月, 就 职 于 中 水 北 方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有 限 公 司 ( 原 水 电 部 天 津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 先 后 担 任 电 气 设 计, 高 级 工 程 师, 专 业 总 工 程 师 2005 年 4 月 至 2010 年 12 月, 就 职 于 中 国 福 霖 风 能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先 后 担 任 设 计 总 工 程 师 电 气 室 主 任 2011 年 1 月 至 2012 年 8 月, 就 职 于 南 京 国 电 南 自 新 能 源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2013 年 11 月 至 今, 就 职 于 中 清 能 绿 洲, 担 任 设 计 研 发 中 心 总 监 曾 力, 男,1958 年 10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学 学 历 1982 年 8 月 毕 业 于 东 北 电 力 大 学 1982 年 10 月 至 2014 年 6 月, 就 职 于 中 水 东 北 公 司 机 电 处, 先 后 担 任 电 气 工 程 师 松 江 河 梯 级 电 站 工 程 设 计 副 总 工 程 师 松 江 河 梯 级 电 站 工 程 项 目 经 理 部 副 经 理 电 气 设 计 二 次 室 副 主 任 2014 年 6 月 至 今, 就 职 于 中 清 能 绿 洲, 担 任 电 气 室 主 任 于 永 领, 男,1974 年 5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学 学 历 1999 年 7 月 毕 业 于 华 北 水 利 水 电 学 院 1999 年 7 月 至 2008 年 2 月, 就 职 于 河 南 省 第 二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先 后 担 任 担 任 质 检 员 施 工 员 项 目 总 工 兼 副 经 理 施 工 管 理 科 副 科 长 项 目 总 工 程 师 兼 副 经 理 ;2008 年 3 月 至 2012 年 7 月, 就 职 于 武 汉 凯 迪 电 力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先 后 担 任 施 工 经 理 控 制 经 理 ;2012 年 8 月 至 2015 年 4 月, 就 职 于 阳 光 凯 迪 新 能 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项 目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2015 年 5 月 至 今, 就 职 于 中 清 能 绿 洲 担 任 项 目 经 理 四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情 况 ( 一 ) 业 务 收 入 的 主 要 构 成 1 按 照 产 品 和 服 务 类 型 分 类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名 称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光 伏 电 站 EPC 工 程 及 设 备 3, , , , 太 阳 能 发 电 系 统 , , 合 计 4, , , ,941.90
59 产 品 名 称 2013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光 伏 电 站 EPC 工 程 及 设 备 24, , 太 阳 能 发 电 系 统 5, , 合 计 29,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收 入 来 源 于 EPC 工 程 承 包,2014 年 下 半 年 公 司 业 务 模 式 转 型 为 BTO 模 式, 截 至 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自 主 开 发 项 目 全 部 处 于 持 有 及 待 开 工 阶 段, 未 完 成 正 式 移 交, 因 此 未 形 成 收 入 2 按 客 户 来 源 地 分 类 地 区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国 内 4, % 52, % 27, % 国 外 2, % 1, % 合 计 4, % 54, %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主 要 客 户 集 中 于 国 内 市 场, 分 布 于 海 南 新 疆 北 京 山 东 江 苏 青 海 甘 肃 等 地 海 外 客 户 为 埃 塞 俄 比 亚 马 尔 代 夫 等, 主 要 为 光 伏 产 品 销 售 3 按 项 目 分 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项 目 多 数 存 在 分 段 施 工, 跨 年 度 结 算, 公 司 2013 年 至 2015 年 4 月 期 间 实 现 收 入 的 前 五 大 项 目,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营 业 成 本 ( 万 元 ) 占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比 例 海 南 神 舟 项 目 22, % 17, % 新 疆 吐 鲁 番 项 目 10, % 8, % 扬 州 项 目 7, % 7, % 临 沂 项 目 7, % 6, % 京 城 机 电 一 期 7, % 6, % ( 二 ) 报 告 期 内 前 五 名 客 户 销 售 情 况 年 1-4 月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前 五 大 客 户 : 单 位 : 万 元
60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1 扬 州 市 洁 源 光 伏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 2 建 德 晶 科 光 伏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 3 洮 南 金 匮 光 电 有 限 公 司 % 4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控 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5 中 节 能 ( 临 沂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3, %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前 五 大 客 户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1 海 南 海 神 航 天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15, % 2 江 阴 海 润 太 阳 能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10, % 3 中 节 能 ( 临 沂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 % 4 扬 州 市 洁 源 光 伏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 % 5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控 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 % 合 计 43, %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前 五 大 客 户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1 海 南 海 神 航 天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7, % 2 东 方 电 气 ( 酒 泉 ) 太 阳 能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4, % 3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控 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 % 4 中 节 能 青 海 大 柴 旦 太 阳 能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3, % 5 北 京 国 发 华 企 节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 % 合 计 22, % 报 告 期 内, 中 节 能 青 海 大 柴 旦 太 阳 能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 临 沂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与 公 司 同 为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控 制 的 公 司, 随 着 2014 年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股 权 的 退 出, 关 联 关 系 终 止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前 五 大 客 户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 三 ) 主 要 劳 务 的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及 其 供 应 情 况 1 公 司 的 生 产 成 本 的 结 构 和 归 集
61 公 司 2013 年 至 2015 年 4 月 期 间 实 现 收 入 的 前 五 大 项 目 生 产 成 本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设 计 费 材 料 费 施 工 费 间 接 费 合 计 海 南 神 舟 项 目 新 疆 吐 鲁 番 项 目 扬 州 项 目 临 沂 项 目 京 城 机 电 一 期 生 产 成 本 占 比 情 况 如 下 : 设 计 费 材 料 费 施 工 费 间 接 费 合 计 海 南 神 舟 项 目 % 31.64% 1.72% % 新 疆 吐 鲁 番 项 目 0.02% 53.47% 42.34% 4.18% % 扬 州 项 目 % 22.27% 3.58% % 临 沂 项 目 0.31% 88.78% 7.49% 3.41% % 京 城 机 电 一 期 1.43% 88.17% 9.65% 0.74%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EPC 业 务 主 要 进 行 设 计 管 理, 设 计 主 体 工 作 采 用 联 合 体 投 标 或 外 包 给 设 计 机 构, 设 计 费 为 通 过 采 用 联 合 设 计 或 外 包 给 设 计 机 构 产 生 的 费 用 材 料 费 为 光 伏 电 站 材 料 的 采 购 包 括 组 件 逆 变 器 等, 为 生 产 成 本 构 成 的 主 要 部 分 公 司 没 有 施 工 部 门, 工 程 中 心 负 责 项 目 建 设 组 织 和 施 工 管 理, 项 目 过 程 中 的 安 装 与 土 建 外 包 给 外 部 机 构, 施 工 费 为 劳 务 外 包 产 生 间 接 费 主 要 为 人 工 成 本 ( 工 程 中 心 人 员 的 工 资 ), 租 赁 费 办 公 费 差 旅 费 等 根 据 业 务 合 同 的 约 定 不 同, 项 目 的 生 产 成 本 构 成 存 在 差 异 从 电 站 建 设 类 型 来 分, 地 面 电 站 项 目 因 有 升 压 站 综 合 楼 等 建 设 项 目, 建 筑 安 装 费 较 高, 使 项 目 施 工 成 本 较 大 屋 顶 项 目 则 材 料 费 成 本 比 重 较 高 扬 州 项 目 临 沂 项 目 和 京 城 机 电 项 目 为 屋 顶 项 目, 海 南 神 舟 项 目 新 疆 吐 鲁 番 项 目 为 地 面 项 目 临 沂 项 目 采 购 的 组 件 价 格 高 于 市 场 价 格, 扬 州 水 务 项 目 因 使 用 钢 结 构 材 料 费 成 本 较 高 设 计 费 材 料 费 施 工 费 和 其 他 间 接 费 用 的 成 本 按 照 项 目 进 行 核 算, 各 项 成 本 费 用 等 支 出 均 按 项 目 进 行 归 集, 在 发 生 时 直 接 计 入 相 关 不 需 要 再 次 分 配 ; 但 项 目 间 接 费 用 人 工 成 本 是 按 照 当 月 项 目 的 投 入 占 总 投 入 比 例 进 行 分 配 公 司 建 造 合 同 按 照 建 造 合 同 进 行 核 算, 在 建 合 同 累 计 已 发 生 的 成 本 和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毛 利
62 ( 亏 损 ) 与 已 结 算 的 价 款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在 建 合 同 累 计 已 发 生 的 成 本 和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毛 利 ( 亏 损 ) 之 和 超 过 已 结 算 价 款 的 部 分 作 为 存 货 列 示 ; 在 建 合 同 已 结 算 的 价 款 超 过 累 计 已 发 生 的 成 本 与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毛 利 ( 亏 损 ) 之 和 的 部 分 作 为 预 收 款 项 列 示 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情 况 2015 年 1-4 月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采 购 内 容 金 额 ( 不 含 税 ) 所 占 比 例 1 湖 北 航 天 电 缆 有 限 公 司 电 缆 8, % 2 中 国 核 工 业 二 三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 3 天 合 光 能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组 件 % 4 阳 光 电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逆 变 器 % 5 北 京 宇 德 阳 光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逆 变 器 % 合 计 11, % 2014 年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采 购 内 容 金 额 ( 不 含 税 ) 所 占 比 例 1 江 苏 华 能 建 设 工 程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3, % 2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 镇 江 ) 有 限 公 司 组 件 3, % 3 湖 北 航 天 电 缆 有 限 公 司 电 缆 1, % 4 上 海 神 州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电 缆 1, % 5 苏 州 爱 康 金 属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支 架 % 合 计 11, % 2013 年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情 况 :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采 购 内 容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 镇 江 ) 有 限 公 司 二 连 浩 特 蒙 科 新 能 源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特 变 电 工 新 疆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额 ( 不 含 税 ) 单 位 : 万 元 所 占 比 例 组 件 5, % 组 件 3, % 变 压 器 3, %
63 4 无 锡 市 冉 枫 金 属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支 架 1, % 5 湖 北 航 天 电 缆 有 限 公 司 电 缆 1, % 合 计 15,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主 要 供 应 商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 镇 江 ) 有 限 公 司 曾 与 公 司 同 为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控 制 的 公 司, 随 着 2014 年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股 权 的 退 出, 关 联 关 系 终 止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主 要 供 应 商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采 购 的 主 要 内 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为 劳 务 及 光 伏 电 站 材 料 采 购, 包 括 组 件 逆 变 器 电 缆 箱 变 支 架 汇 流 箱 等 采 购 内 容 根 据 承 包 合 同 或 项 目 开 发 需 要, 主 要 通 过 招 标 的 方 式 进 行 公 司 制 定 了 设 备 物 资 采 购 与 供 货 管 理 程 序, 规 定 了 采 购 工 作 流 程, 请 见 本 节 五 公 司 的 商 业 模 式 ( 二 ) 采 购 流 程 ( 四 ) 对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合 同 及 履 行 情 况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正 在 执 行 的 重 大 合 同, 主 要 是 EPC 业 务 合 同 合 作 协 议 采 购 合 同 贷 款 合 同 反 担 保 合 同 等, 具 体 如 下 : 1 EPC 业 务 合 同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报 告 期 内 前 五 大 客 户 目 前 仍 正 在 执 行 的 EPC 合 同 情 况 如 下 : 1 2 工 程 名 称 洮 南 金 匮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10MWp) 工 程 扬 州 市 洁 源 光 伏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7 兆 瓦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总 承 包 项 目 工 程 地 点 吉 林 省 洮 南 市 大 通 乡 境 内 江 苏 省 扬 州 市 工 程 规 模 工 期 合 同 价 款 ( 万 元 ) 10MW 并 网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EPC 总 承 包 交 钥 匙 工 程 新 建 9.7MWp 网 架 用 户 侧 光 伏 电 站 ( 不 含 设 计 ), 包 括 满 足 太 阳 能 光 伏 电 站 正 常 运 行 所 需 具 备 的 系 统 所 有 附 属 设 备 和 材 料 的 选 择 采 购 运 输 及 储 存 制 造 及 安 装 施 工 调 试 试 验 及 检 查 测 试 试 运 行 消 缺 培 训 和 最 终 交 付 投 产 质 保 等 等 2013 年 9 月 10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25 日 至 2014 年 10 月 10 日 3, ,597.10
64 3 浙 江 建 德 20MWp 农 光 互 补 并 网 发 电 项 目 浙 江 省 建 德 市 20MWp 光 伏 电 工 程,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螺 旋 桩 以 及 辅 材 采 购 土 建 施 工 机 电 安 装 2014 年 12 月 01 日 至 2015 年 2 月 15 日 2, 合 作 协 议 (1)2015 年 6 月 12 日, 公 司 与 中 民 新 能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合 作 协 议, 涉 及 意 向 合 作 项 目 50MW (2) 公 司 与 广 发 信 德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投 资 建 设 云 南 山 东 陕 西 500 兆 瓦 光 伏 电 站 项 目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书 公 司 与 信 德 基 于 各 自 在 光 伏 电 站 开 发 建 设 和 投 融 资 领 域 的 优 势, 拟 在 云 南 山 东 陕 西 等 三 省 合 作 开 发 建 设 500 兆 瓦 光 伏 电 站, 计 划 分 两 期 进 行, 区 域 目 标 如 下 : 区 域 目 标 ( 兆 瓦 ) 云 南 省 山 东 省 陕 西 省 合 计 - 装 机 量 2015 年 年 总 计 采 购 合 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采 购 金 额 超 过 500 万 元, 目 前 正 在 执 行 的 采 购 合 同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供 应 商 名 称 湖 北 航 天 电 缆 有 限 公 司 神 舟 数 码 信 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公 司 湖 北 航 天 电 缆 有 限 公 司 专 用 项 目 云 南 富 民 白 石 崖 一 期 20MWp 农 光 互 补 地 面 光 伏 电 站 云 南 富 民 白 石 崖 一 期 20MWp 农 光 互 补 地 面 光 伏 电 站 扬 州 9.7MW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合 同 标 的 组 件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逆 变 器 组 件 签 订 日 期 / 有 效 期 7, 年 2 月 9 日 2015 年 3 月 12 日 2014 年 12 月 3 日 4 贷 款 合 同 2014 年 11 月 17 日, 公 司 与 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部 基 地 支 行 签 署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 编 号 ), 最 高 授 信 额 度 为 4000 万 元 整 综 合 授 信 由 中 关 村 担 保 根 据 最 高 额 委 托 保 证 合 同 ( 编 号 2014 年 WT1495 号 ) 提 供 担 保 该 项 担 保 由 代 存 峰 等 人 提 供 保 证, 以 代 存 峰 等 人 房 产 提 供 抵 押, 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提 供 质 押 2015 年 2 月 5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兴 支 行 签 署 授 信 额 度
65 协 议 ( 编 号 G16E146311), 最 高 授 信 额 度 为 3000 万 元 整 综 合 授 信 由 中 关 村 担 保 根 据 最 高 额 委 托 保 证 合 同 ( 编 号 2014 年 WT2238 号 ) 提 供 担 保 该 项 担 保 由 代 存 峰 等 人 提 供 保 证, 以 代 存 峰 等 人 房 产 提 供 抵 押, 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提 供 质 押 ( 五 ) 环 境 保 护 产 品 质 量 技 术 标 准 及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1 环 境 保 护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的 行 业 分 类 划 分, 公 司 属 于 D44 电 力 热 力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中 的 太 阳 能 发 电 (D4415), 不 属 于 重 污 染 行 业 公 司 不 存 在 需 要 办 理 排 污 许 可 证 的 情 况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环 保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受 到 处 罚 的 情 况 公 司 制 定 了 环 境 因 素 识 别 与 平 价 控 制 程 序 三 废 和 噪 声 管 理 规 定, 有 效 控 制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可 能 产 生 的 废 水 废 气 固 定 废 弃 物 和 噪 声 公 司 子 公 司 山 东 莱 芜 东 鑫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的 苗 山 40MW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已 于 2013 年 9 月 16 日 取 得 了 莱 芜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签 发 的 莱 环 报 告 表 号 环 评 审 批 意 见, 莱 芜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原 则 同 意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中 所 列 的 地 点 性 质 规 模 工 艺 及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等 进 行 项 目 建 设 公 司 的 中 节 能 莘 县 徒 骇 河 棚 顶 20MW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已 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 取 得 了 聊 城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签 发 的 聊 环 报 告 表 号 环 评 审 批 意 见, 聊 城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同 意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意 见 开 展 工 程 的 环 保 设 计 和 技 术 标 准 建 设 公 司 子 公 司 奎 屯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已 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 取 得 了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第 七 师 环 保 局 签 发 的 师 环 评 [2015]67 号 关 于 奎 屯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七 师 131 团 光 伏 农 业 一 体 化 一 期 20MW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预 审 意 见, 原 则 同 意 奎 屯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按 照 报 告 表 中 所 列 建 设 项 目 的 性 质 规 模 地 点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措 施 及 下 述 要 求 进 行 项 目 建 设 公 司 子 公 司 绿 能 ( 富 民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已 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 取 得 了 昆 明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签 发 的 昆 环 保 复 [2015]435 号 昆 明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对 富 民 白 石 崖 一 期 20MW 农 光 互 补 地 面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批 复, 同 意 项 目 按 富 民 白 石 崖 一 期 20MW 农 光 互 补 地 面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所 述 工 程 内 容 规 模 功 能 以 及 环 保 对 策 措 施 建 设
66 公 司 子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张 家 口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的 20MW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处 于 筹 备 阶 段, 相 关 环 评 文 件 正 在 办 理 2 质 量 标 准 公 司 依 据 ISO9000 标 准 建 立 健 全 了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覆 盖 范 围 包 括 : 项 目 的 开 发 工 程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管 理 调 试 运 维 及 质 保 期 服 务 等 首 先, 公 司 对 供 应 商 及 分 包 商 实 施 优 胜 劣 汰 的 动 态 管 理 体 系, 建 立 完 善 的 检 验 体 系, 对 光 伏 组 件 逆 变 器 等 关 键 设 施 进 行 生 产 的 全 程 监 造 其 次, 公 司 对 光 伏 电 站 主 要 损 耗 进 行 优 化 设 计, 提 高 系 统 效 率, 建 立 公 司 内 部 标 准 化 及 典 型 设 计 的 数 据 库, 同 时 根 据 项 目 特 点 项 目 场 址 气 象 状 况 设 备 之 间 匹 配 性 业 主 需 求 进 行 特 殊 优 化 ; 建 立 完 善 的 施 工 组 织 管 理 制 度 ; 根 据 项 目 情 况, 提 供 个 性 化 的 运 维 方 案 公 司 制 定 了 质 量 管 理 程 序 质 量 验 评 标 准 质 量 验 评 规 定 质 量 事 故 管 理 办 法 质 量 报 告 规 定 等 体 系 文 件, 各 部 门 在 执 行 中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规 定 执 行 公 司 所 执 行 的 太 阳 能 项 目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为 : 序 号 规 范 1 GB 外 壳 防 护 等 级 ; 2 GB/T 节 能 耐 腐 蚀 钢 制 电 缆 桥 架 ; 3 GB 屋 面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 4 GB 钢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 5 GB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 6 JGJ 建 筑 桩 基 检 测 技 术 规 范 ; 7 GB/T 焊 接 材 料 焊 接 工 艺 性 能 评 价 方 法 ; 8 DL/T 焊 接 工 艺 评 定 规 程 ; 9 GB 钢 焊 缝 手 工 超 声 波 探 伤 方 法 和 探 伤 结 果 分 级 ; 10 GB/T 光 伏 系 统 并 网 技 术 要 求 ; 11 GB/T 太 阳 能 电 池 组 件 参 数 测 量 方 法 ; 12 GB/T 地 面 用 晶 体 硅 太 阳 电 池 组 件 设 计 鉴 定 和 类 型 ; 13 GB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电 缆 线 路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 14 GB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接 地 装 置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 15 GB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盘 柜 及 二 次 回 路 接 线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 16 GB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35kV 及 以 下 架 空 电 力 线 路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 17 GB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低 压 电 器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
67 18 GB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电 力 变 压 器 油 浸 电 抗 器 互 感 器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 19 GB 建 筑 电 气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 20 JGJl 钢 筋 焊 接 及 验 收 规 程 ; 21 GB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 22 GB 地 下 防 水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 23 GB 建 筑 防 腐 蚀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 24 GB 建 筑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 25 GB 低 压 成 套 开 关 设 备 和 控 制 设 备 第 1 部 分 : 型 式 试 验 和 部 分 型 式 试 验 成 套 设 备 ; 26 CGC/GF003.1:2009 并 网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工 程 验 收 基 本 要 求 ; 27 CGC/GF002:2010 光 伏 汇 流 箱 技 术 规 范 ; 28 GB/T 计 数 抽 样 检 验 程 序 ; 29 GB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 ; 30 GB/T 金 属 覆 盖 层 钢 铁 制 件 热 浸 锌 层 技 术 要 求 及 试 验 方 法 ; 31 GB/T 电 缆 标 准 要 求 ; 32 GB/T 热 轧 H 型 钢 和 部 分 T 型 钢 ; 33 GB/T 热 轧 型 钢 ; 34 GB/T 色 漆 和 清 漆 漆 膜 的 划 格 试 验 ; 35 GB/T 型 钢 验 收 包 装 标 志 及 质 量 证 明 书 的 一 般 规 定 ; 36 GB 光 伏 发 电 站 施 工 规 范 ; 36 GB/T 光 伏 发 电 工 程 验 收 规 范 ; 序 号 3 安 全 标 准 公 司 所 执 行 的 安 全 标 准 规 范 如 下 : 规 范 1 DL5009.1T-2002 电 力 建 设 安 全 工 作 规 程 第 1 部 分 : 火 力 发 电 厂 ; 2 GB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消 防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3 GB 安 全 色 ; 4 GB 安 全 标 志 ; 5 GB 起 重 机 械 安 全 规 程 ; 6 GB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 7 GB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设 置 要 求 ; 8 JGJ 建 筑 机 械 使 用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 9 JGJ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10 JGJ80-91 建 筑 施 工 高 处 作 业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68 11 JGJ 建 筑 施 工 扣 件 式 钢 管 脚 手 架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公 司 持 有 北 京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核 发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编 号 为 ( 京 )JZ 安 许 证 字 , 许 可 范 围 为 建 筑 施 工, 有 效 期 自 2015 年 5 月 21 日 至 2018 年 5 月 20 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遵 守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未 发 生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公 司 针 对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问 题 制 定 了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责 任 制 实 施 规 定 安 全 事 故 管 理 规 定 安 全 报 告 规 定 安 全 检 查 管 理 办 法 等 体 系 文 件 五 公 司 商 业 模 式 公 司 成 立 初 期, 主 要 业 务 为 销 售 太 阳 能 光 伏 离 网 系 统 产 品 2011 年, 随 着 国 内 光 伏 电 站 并 网 市 场 蓬 勃 发 展, 公 司 成 为 光 伏 电 站 EPC 总 承 包 商, 并 依 次 取 得 机 电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三 级 资 质 承 装 ( 修 试 ) 电 力 设 施 许 可 证 四 级 承 装 类 四 级 承 修 类 资 质 与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证 书 / 电 力 行 业 ( 新 能 源 发 电 ) 专 业 乙 级 资 质 随 着 经 验 积 累 和 业 务 升 级, 公 司 2014 年 已 成 为 专 业 光 伏 电 站 开 发 商, 业 务 开 发 转 型 为 BTO 模 式, 是 集 项 目 开 发 EPC 总 承 包 电 站 运 维 一 体 化 的 光 伏 发 电 综 合 方 案 服 务 提 供 商 公 司 EPC 模 式 服 务 流 程 BTO 模 式 服 务 流 程 参 见 本 节 二 公 司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和 业 务 流 程 部 分 ( 一 ) 销 售 流 程 项 目 开 发 管 理 部 负 责 公 司 项 目 开 发, 根 据 国 内 外 经 济 形 势 及 行 业 前 景 预 测, 结 合 公 司 发 展 制 定 市 场 营 销 计 划, 并 开 展 市 场 信 息 调 查 工 作 公 司 选 择 地 面 光 伏 电 站 的 开 发 要 素 为 : 光 照 条 件 土 地 资 源 电 网 接 入 条 件 是 否 存 在 限 发 风 险 等 屋 顶 光 伏 电 站 的 开 发 要 素 为 : 光 照 条 件 屋 顶 租 赁 电 价 电 力 消 纳 能 力 当 地 持 续 开 发 能 力 等 1 EPC 承 包 项 目 开 发 流 程 为 :
69 市 场 资 源 调 查 和 信 息 收 集 市 场 开 发 方 案 策 划 项 目 现 场 探 勘 技 术 方 案 确 定 项 目 报 价 组 织 项 目 交 接 启 动 会 项 目 交 接 准 备 会 EPC 合 同 谈 判 起 草 评 审 与 签 订 项 目 投 标 项 目 可 行 性 分 析 与 风 险 评 估 项 目 开 发 经 理 负 责 收 集 潜 在 的 项 目 市 场 信 息, 按 照 公 司 立 项 管 理 程 序 递 交 材 料, 进 入 立 项 评 审 程 序 公 司 EPC 项 目 主 要 通 过 招 投 标 获 得, 开 发 经 理 需 按 照 投 标 管 理 程 序 推 进 直 至 合 同 签 订 公 司 为 优 势 互 补 增 强 抗 风 险 能 力, 提 高 项 目 中 标 率, 会 采 用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方 式, 并 制 定 了 联 合 体 投 标 管 理 办 法 若 项 目 为 非 招 标 性 质, 开 发 经 理 负 责 与 项 目 业 主 洽 谈, 以 获 得 项 目 开 发 权 在 经 过 投 标 或 者 合 作 洽 谈 确 定 合 作 意 向 后, 项 目 开 发 经 理 应 根 据 公 司 内 部 评 审 发 布 的 合 同 模 板, 启 动 合 同 评 审 程 序, 相 关 部 门 会 签 后 方 可 与 合 作 方 签 订 EPC 总 承 包 合 同 合 同 签 署 后, 开 发 经 理 发 起 与 工 程 中 心 的 项 目 启 动 对 接 会, 会 后 项 目 正 式 启 动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开 发 经 理 需 全 程 跟 进, 负 责 预 付 款 回 收 外 部 关 系 的 协 调 2 BT 模 式 项 目 开 发 流 程 : 项 目 资 源 调 查 和 信 息 收 集 开 发 方 案 策 划 项 目 可 行 性 分 析 项 目 现 场 踏 勘 编 制 项 目 规 划 报 告 \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备 案 支 持 性 资 料 收 集 资 源 开 发 协 议 的 签 订 公 司 内 部 项 目 立 项 审 批 前 期 手 续 批 复 办 理 项 目 公 司 注 册 项 目 核 准 项 目 开 发 管 理 部 开 发 经 理 负 责 市 场 项 目 信 息 的 收 集 分 析 和 归 纳, 挖 掘 和 追 踪 潜 在 的 项 目 开 发 机 会, 并 及 时 评 估 项 目 内 部 立 项 的 可 行 性 开 发 经 理 对 收 集 的 信 息 和 资 料 进 行 分 析 和 评 审 后, 组 织 设 计 研 发 中 心 与 工 程 人 员 实 地 考 察 和 踏 勘, 必 要 时 可 外 请 专 家 支 持, 研 究 项 目 的 初 步 可 行 性, 编 制 立 项 申 请 报 告, 提 交 项 目 开 发 部 评 审 和 会 签 审 批 表 经 过 开 发 总 监 设 计 总 监 工 程 总 监 开 发 分 管 副 总 经 理 完 成 会 签, 经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项 目 正 式 立 项 项 目 立 项 后, 开 发 经 理 可 启 动 项 目 公 司 注 册 及 相 关 前 期 政 策 性 文 件 ( 如 环 评 批 复 土 地 屋 顶 租 赁 土 地 预 审 及 规 划 许 可 等 ) 的 申 请, 按 照 地 方 程 序 启 动 备 案 申 请 项 目 获 得 发 改 委 或 能 源 主 管 部
70 门 的 备 案 文 件 后, 由 项 目 开 发 管 理 部 请 示 公 司 是 否 开 工 建 设 若 已 签 订 电 站 转 让 框 架 性 协 议, 开 发 经 理 需 跟 进 转 让 事 宜, 直 至 签 署 转 让 或 股 权 收 购 合 同 EPC 合 同 EPC 合 同 签 署 后, 项 目 执 行 过 程 中, 项 目 开 发 经 理 需 全 程 跟 进, 负 责 预 付 款 回 款, 外 部 关 系 的 协 调 3 运 维 项 目 开 发 流 程 : 项 目 资 源 调 查 和 信 息 收 集 开 发 方 案 策 划 项 目 现 场 勘 探 与 电 站 运 维 评 估 最 终 签 订 合 同 运 维 合 同 起 草 与 谈 判 项 目 可 行 性 评 价 开 发 经 理 运 维 部 协 助 收 集 潜 在 的 项 目 市 场 机 会, 经 开 发 经 理 及 运 维 部 评 估 可 满 足 公 司 内 部 立 项 条 件 时, 按 照 公 司 立 项 管 理 程 序 提 交 相 关 材 料, 进 入 立 项 评 审 程 序, 开 发 经 理 及 时 组 织 运 维 部 展 开 电 站 评 估 调 查, 由 运 维 部 牵 头 出 具 项 目 考 察 报 告, 并 核 算 运 维 成 本 价, 开 发 经 理 根 据 项 目 考 察 情 况 及 竞 争 形 势, 提 出 报 价 策 略 开 发 经 理 进 行 合 同 谈 判, 运 维 部 提 供 相 关 技 术 支 持 和 合 同 评 审 运 维 合 同 签 订 后, 开 发 经 理 发 起 项 目 对 接 会, 会 后 项 目 正 式 交 运 维 部 执 行 开 发 经 理 负 责 预 付 款 回 收, 建 设 期 外 部 协 调
71 ( 二 ) 采 购 流 程 采 购 申 请 单 及 技 术 规 范 书 的 提 交 审 批 采 购 计 划 编 制 及 审 批 投 标 计 划 的 编 制 及 审 批 编 制 招 标 文 件 编 制 入 围 申 请 单 确 定 采 购 方 式 招 标 文 件 审 批 招 标 申 请 的 报 审 发 售 招 标 文 件 开 标 商 务 评 标 监 造 催 交 合 同 谈 判 签 订 定 标 交 货 接 收 设 备 验 收 仓 储 管 理 采 购 中 心 负 责 公 司 承 担 的 设 备 物 资 的 采 购 工 作 物 资 需 求 部 门 通 过 公 司 OA 提 交 采 购 申 请, 项 目 经 理 或 部 门 负 责 人 审 核, 工 程 中 心 技 术 总 工 程 师 批 准 各 类 采 购 的 入 围 厂 商 原 则 上 应 在 公 司 合 格 供 方 名 单 中 选 取, 名 单 外 的 厂 商, 采 购 中 心 应 及 时 提 出 评 审 需 求, 并 收 集 潜 在 供 方 相 关 信 息, 组 织 评 价 采 购 方 式 包 括 : 公 开 招 标 邀 请 招 标 议 价 询 比 价 ( 密 封 / 非 密 封 ) 等 通 过 招 标 询 价 评 审, 提 出 评 标 报 告, 经 领 导 小 组 研 究 确 定 预 中 标 人 后, 采 购 中 心 组 织 合 同 谈 判, 设 计 研 发 中 心 负 责 技 术 条 款 及 技 术 协 议 的 谈 判, 采 购 中 心 负 责 商 务 条 款 的 谈 判, 并 通 过 评 审 后 经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后 生 效 采 购 中 心 依 据 合 同 及 设 备 对 成 品 质 量 的 影 响 程 度 和 采 购 进 度 计 划 要 求, 制 定 监 造 催 交 计 划, 并 组 织 监 造 工 程 师 到 厂 家 监 造 重 要 设 备 物 资 需 进 行 工 厂 检 验 和 出 厂 验 收 设 备 物 资 进 入 现 场 后, 项 目 部 组 织 物 质 设 备 开 箱 检 验, 由 专 业 工 程 师 施 工 分 包 方 监 理 重 要 设 备 供 货 厂 家 代 表 共 同 参 加 公 司 在 施 工 分 包 合 同 中 明 确 设 备 出 入 库 及 保 管 的 要 求, 并 在 项 目 过 程 中 对 分 包 方 设 备 物 资 的 管 理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72 ( 三 ) 研 发 流 程 公 司 的 研 发 工 作 主 要 由 设 计 研 发 中 心 完 成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设 计 研 发 中 心 共 有 人 员 17 人, 其 中 电 气 设 计 师 6 人 光 伏 系 统 设 计 师 7 人, 土 建 设 计 师 2 人, 结 构 设 计 师 1 人 公 司 设 计 研 发 人 员 研 发 流 程 为 : 研 发 部 门 根 据 市 场 项 目 需 求, 针 对 于 新 技 术 成 本 降 低 和 系 统 的 优 化 等 提 出 研 究 方 向, 收 集 可 行 性 材 料, 进 行 项 目 前 期 调 研, 编 制 项 目 调 研 报 告, 进 行 市 场 与 技 术 分 析, 评 审 项 目 是 否 启 动 成 立 研 发 项 目 组, 确 定 项 目 总 体 研 发 方 案, 制 定 项 目 开 发 计 划 书, 包 括 项 目 总 体 技 术 方 案 项 目 功 能 需 求 及 验 收 指 标 项 目 进 度 计 划 项 目 风 险 评 估 项 目 预 算 项 目 交 付 成 果 等 项 目 组 按 各 功 能 领 域 进 行 方 案 设 计 和 测 试 工 作 计 划 的 详 细 分 解, 进 行 相 应 的 开 发 与 测 试 开 发 完 成, 编 制 项 目 资 料, 进 行 决 策 评 审 验 收 六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2012 年 修 订 ), 公 司 属 于 D44 电 力 热 力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的 行 业 分 类 划 分, 公 司 属 于 D44 电 力 热 力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中 的 太 阳 能 发 电 (D4415) 根 据 股 转 系 统 挂 牌 公 司 管 理 型 行 业 指 引, 公 司 属 于 电 力 热 力 生 产 与 供 应 业 ( 门 类 代 码 为 D), 细 分 行 业 为 太 阳 能 发 电 ( 行 业 小 类 代 码 为 4415); 根 据 股 转 系 统 挂 牌 公 司 投 资 型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公 司 属 于 公 用 事 业 行 业 ( 一 级 行 业 代 码 19), 细 分 行 业 为 独 立 电 力 生 产 商 与 能 源 贸 易 商 ( 四 级 代 码 为 ) 随 着 煤 炭 石 油 天 然 气 等 常 规 能 源 的 有 限 性 以 及 环 境 问 题 日 益 突 出, 以 环 保 和 可 再 生 为 特 征 的 新 能 源 越 来 越 受 到 各 国 的 重 视, 新 能 源 一 般 是 指 在 新 技 术 基 础 上 加 以 开 发 利 用 的 可 再 生 能 源, 包 括 太 阳 能 生 物 质 能 风 能 地 热 能 波 浪 能 洋 流 能 和 潮 汐 能, 以 及 海 洋 表 面 与 深 层 之 间 的 热 循 环 等 在 世 界 能 源 供 应 中, 新 能 源 的 比 例 正 在 逐 年 提 高 国 际 能 源 署 (IEA) 资 料 显 示, 截 至 2014 年, 新 能 源 发 电 延 续 了 高 速 增 长 的 趋 势, 年 发 电 量 同 比 增 速 达 到 19%, 占 全 球 发 电 量 总 额 的 6.2% 2014 年 年 新 能 源 累 计 装 机 容 量 达 653GW, 在 全 球 发 电 装 机 中 的 占 比 由 2013 年 的 9.5% 提 升 至 10.9% 在 世 界 能 源 转 型 过 程 中, 太 阳 能 作 为 最 安 全 清 洁 的 可 再 生 能 源 之 一, 不 仅 是 当 今 能 源 的 重 要 补 充, 更 具 备 了 成 为 未 来 主 要 能 源 来 源 的 潜 力 太 阳 能 发 电 领
73 域 分 为 光 热 发 电 和 光 伏 发 电, 目 前, 从 技 术 层 面, 光 热 发 电 正 处 于 试 验 与 起 步 阶 段, 光 伏 发 电 为 主 要 的 太 阳 能 发 电 方 式 光 伏 发 电 是 指 根 据 光 生 伏 特 效 应, 使 太 阳 光 射 到 硅 材 料 上 产 生 电 流 直 接 发 电 与 火 电 水 力 柴 油 发 电 相 比 较, 光 伏 发 电 具 有 安 全 可 靠 无 噪 音 无 排 放 无 污 染 无 能 源 消 耗 等 独 特 的 环 保 优 势, 其 本 身 没 有 废 气 排 放, 与 火 力 发 电 相 比, 每 KWh 消 耗 0.39Kg 标 准 煤, 每 吨 标 准 煤 折 合 原 煤 2.05 吨, 且 不 需 要 消 耗 水 资 源, 也 无 污 染 排 放 因 此 光 伏 发 电 的 应 用, 将 大 大 降 低 二 氧 化 碳 等 各 类 污 染 气 体 的 产 生, 带 来 巨 大 的 环 境 效 益 率 先 利 用 太 阳 能 发 电 的 是 欧 洲 日 本 与 美 国 自 1969 年 世 界 上 第 一 座 太 阳 能 发 电 站 在 法 国 建 成, 太 阳 能 发 电 的 比 例 在 欧 美 国 家 逐 渐 提 高, 经 过 近 20 年 持 续 推 动 产 业 发 展, 欧 盟 已 是 世 界 上 光 伏 发 电 量 最 大 的 地 区 在 太 阳 能 技 术 领 域, 德 国 与 日 本 居 于 世 界 领 先 地 位 从 世 界 范 围 内 看, 政 府 驱 动 一 直 是 世 界 光 伏 技 术 和 产 业 快 速 发 展 的 主 要 原 因, 政 府 通 过 财 政 补 贴 引 导 民 间 投 资 2000 年 以 来, 随 着 光 伏 上 游 市 场 产 能 不 断 增 加 新 兴 市 场 的 加 入 等 因 素, 光 伏 市 场 价 格 不 断 下 跌, 金 融 危 机 后, 传 统 光 伏 大 国 财 政 压 力 较 大, 纷 纷 削 减 扶 持 力 度, 产 业 增 长 速 度 遭 到 暂 时 抑 制 我 国 的 光 伏 产 业 发 展 主 要 经 历 了 蓬 勃 发 展 去 产 能 化 和 政 策 引 导 下 游 需 求 三 个 阶 段 2001 年 开 始, 我 国 规 模 企 业 开 始 进 入 光 伏 组 件 生 产 市 场 2005 年 起, 产 业 进 入 高 速 发 展 时 期 2007 年, 中 国 成 为 世 界 最 大 的 光 伏 电 池 生 产 国, 产 量 从 2006 年 的 400MW 急 升 至 1088MW 为 推 动 加 快 光 伏 发 电 的 产 业 化 和 规 模 化 发 展, 2009 年 我 国 开 始 实 施 金 太 阳 示 范 工 程, 对 纳 入 金 太 阳 示 范 工 程 的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总 投 资 额 的 50%-70% 进 行 财 政 补 贴 得 益 于 银 行 信 贷 的 宽 松 国 外 市 场 需 求 的 持 续 增 长, 我 国 太 阳 能 产 业 实 现 了 跨 越 式 发 展, 同 时, 受 高 补 贴 高 利 润 的 影 响, 大 量 企 业 蜂 拥 而 至 2010 年, 中 国 光 伏 电 池 产 量 达 到 13GW, 连 续 四 年 位 居 世 界 第 一 随 着 产 业 持 续 增 产 及 扩 产,2011 年 5 月, 多 晶 硅 价 格 直 线 下 滑, 欧 洲 市 场 此 时 逐 渐 饱 和, 光 伏 行 业 产 需 比 从 2010 年 的 41:16.7 下 降 到 63:21 欧 洲 各 国 由 于 金 融 危 机 和 欧 债 危 机 开 始 削 减 光 伏 补 贴, 美 国 商 务 部 与 欧 盟 先 后 公 告 对 中 国 光 伏 产 品 发 起 反 倾 向 反 垄 断 调 查, 国 内 光 伏 产 业 中 游 组 件 生 产 企 业 遭 到 重 创 2013 年, 在 我 国 能 源 结 构 调 整 的 背 景 之 下,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先 后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的 政 策, 从 电 价 补 贴 到 并 网 保 证 等 方 面, 扩 大 国 内 光 伏 电 站 的 建 设, 促 进 光 伏 行 业 的 下 游 需 求, 带 动 上 游 制 造 业 的 复 苏 在 光 伏 电 站 补 贴 方 面,2013 年 8
74 月, 国 家 发 改 委 发 布 价 格 规 定, 国 家 太 阳 能 资 源 三 类 地 区 的 建 成 地 面 电 站 分 别 给 予 1 元 / 千 瓦 时,0.95 元 / 千 瓦 时,0.9 元 / 千 瓦 时 的 光 伏 标 杆 上 网 电 价 同 时, 各 省 根 据 情 况 给 予 一 定 省 内 补 贴 国 家 同 时 鼓 励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展, 分 布 式 电 力 实 行 自 发 自 用, 余 额 上 网 的 新 规, 上 网 电 量 享 受 0.42 元 / 千 瓦 时 的 电 价 补 贴 标 准 ; 从 光 伏 电 站 并 网 角 度,2012 年 开 始, 国 家 电 网 陆 续 发 布 关 于 做 好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并 网 服 务 工 作 的 意 见 关 于 促 进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并 网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等 文 件, 全 方 位 为 光 伏 电 站 并 网 接 入 提 供 便 利 性 和 技 术 性 支 持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国 家 能 源 局 已 公 布 30 个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应 用 示 范 区, 同 时 简 化 分 布 式 项 目 审 批 手 续 为 地 级 市 能 源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公 司 业 务 为 光 伏 电 站 的 开 发 建 设 与 运 维, 处 于 光 伏 产 业 链 的 下 游 领 域 国 内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的 兴 起 主 要 源 于 两 方 面 背 景 : 一 方 面, 能 源 结 构 调 整 为 国 家 战 略 层 面 的 选 择, 环 境 保 护 成 为 社 会 问 题, 未 来 国 家 大 力 推 进 新 能 源 和 可 再 生 能 源 建 设 的 趋 势 不 可 逆 转 2014 年 3 月, 国 务 院 印 发 了 国 家 新 型 城 镇 化 规 划 目 标 在 2020 年 城 镇 可 再 生 能 源 利 用 比 例 达 到 13% 根 据 能 源 局 做 出 的 规 划, 到 2020 年, 光 伏 发 电 将 达 到 1 亿 千 瓦, 每 年 减 少 燃 煤 5000 万 吨 另 一 方 面, 国 家 政 策 部 门 出 于 保 护 国 家 核 心 产 业 的 目 的, 积 极 开 拓 国 内 市 场, 需 要 利 用 光 伏 电 站 的 建 设 消 纳 过 剩 产 能 截 至 2014 年 底, 中 国 光 伏 发 电 累 计 装 机 容 量 2805 万 千 瓦,2014 年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1060 万 千 瓦, 约 占 全 球 当 年 新 增 装 机 的 五 分 之 一, 占 我 国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产 量 的 三 分 之 一 国 家 能 源 局 设 定 2015 年 国 内 新 增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规 模 的 目 标 为 17.8GW, 比 2014 高 出 3.8GW 据 HIS 数 据 预 测,2015 年, 中 国 将 连 续 第 三 年 成 为 全 球 最 大 的 光 伏 装 机 市 场 和 推 动 全 球 光 伏 需 求 增 长 的 核 心 市 场 ( 一 ) 行 业 规 模 及 变 动 因 素 截 止 2014 年 末, 全 球 累 计 光 伏 装 机 量 实 现 178GW,2014 年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创 下 度 历 史 新 高 为 40GW SolarPowerEurope( 前 身 欧 洲 光 伏 工 业 协 会 (EPIA)) 预 计, 到 2020 年, 全 球 太 阳 能 安 装 量 将 介 于 GW 之 间 全 球 光 伏 装 机 容 量 (MW)
75 资 料 来 源 :EPIA,2014 年 据 国 家 能 源 局 发 布 的 数 据, 截 至 2015 年 3 月 底, 我 国 光 伏 发 电 累 计 装 机 容 量 达 到 3312 万 千 瓦, 其 中, 光 伏 电 站 2779 万 千 瓦, 分 布 式 光 伏 533 万 千 瓦 年 发 电 量 约 250 亿 千 瓦 时 2015 年 3 月, 国 家 能 源 局 下 发 2015 年 光 伏 发 电 建 设 实 施 方 案, 国 内 新 增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规 模 的 目 标 为 17.8GW, 较 年 初 的 征 求 意 见 稿 上 调 2.8GW, 彰 显 了 国 家 支 持 光 伏 行 业 发 展 的 决 心 和 信 心 影 响 行 业 规 模 变 动 的 因 素 如 下 : 1 国 家 政 策 导 向 光 伏 产 业 的 扶 持 力 度 从 世 界 范 围 来 看, 政 府 层 面 的 政 策 约 束 扶 持 与 引 导 是 光 伏 产 业 的 发 展 原 动
76 力 国 家 对 新 能 源 战 略 方 向 的 定 位 对 光 伏 行 业 扶 持 及 补 贴 政 策 的 延 续 性 对 行 业 发 展 有 决 定 性 的 影 响 我 国 能 源 结 构 的 调 整 为 大 势 所 趋 2009 年, 我 国 在 哥 本 哈 根 会 议 上 曾 经 承 诺, 到 2020 年 非 化 石 能 源 占 一 次 能 源 消 费 的 比 重 达 到 15%, 到 2020 年 单 位 GDP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强 度 比 2005 年 下 降 40% 到 45% 2014 年, 中 国 一 次 能 源 结 构 中, 非 化 石 能 源 的 比 重 仅 为 11% 左 右, 煤 炭 的 消 费 总 量 比 重 约 为 66.4%, 石 油 为 18.9% 因 此 只 有 减 少 煤 炭 在 能 源 结 构 中 所 占 的 比 重, 降 低 火 电 装 机 比 例, 才 能 实 现 减 排 目 标 为 顺 利 推 进 国 内 光 伏 发 电 建 设, 国 家 财 政 部 发 改 委 能 源 局 住 建 部 税 务 总 局 国 开 行 先 后 印 发 财 建 号 发 改 价 格 /1651 号 财 税 [2013]66 号 国 能 新 能 号 开 行 办 号, 明 确 提 出 光 伏 项 目 审 批 简 化 流 程 且 采 用 备 案 制, 全 电 量 财 政 补 贴 0.42 元 / 度 及 20 年 期 限 销 售 自 产 光 伏 电 力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返 50% 项 目 绿 色 融 资 等 优 惠 政 策, 全 力 助 推 国 内 光 伏 项 目 的 建 设 实 施 2015 年, 国 家 能 源 局 下 发 新 增 17.8 GW 光 伏 项 目 的 年 度 建 设 目 标, 将 引 领 新 一 轮 投 资 建 设 高 潮 除 已 密 集 发 布 的 光 伏 行 业 补 贴 并 网 等 政 策 外, 未 来 对 光 伏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为 可 再 生 能 源 电 力 配 额 考 核 办 法 ( 试 行 ), 此 文 件 2015 年 初 已 获 国 家 发 改 委 原 则 通 过 并 上 报 国 务 院 审 核, 预 计 正 式 文 件 将 在 2015 年 底 与 电 力 市 场 改 革 方 案 一 同 出 台 此 办 法 将 为 各 省 规 定 最 低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电 占 总 用 电 量 的 比 例,2020 年 需 达 到 5%-13% 之 间 如 未 来 无 法 完 成 基 本 指 标, 将 存 在 问 责 风 险 如 此 推 算, 到 2020 年 我 国 每 年 需 完 成 13GW 的 光 伏 发 电 装 机 容 量, 政 府 也 将 出 台 相 关 优 惠 补 贴 政 策 简 化 审 核 流 程 以 实 现 装 机 目 标 2 光 伏 发 电 的 成 本 因 素 长 久 以 来, 阻 碍 光 伏 发 电 快 速 应 用 占 据 能 源 主 导 地 位 的 重 要 因 素 为 光 伏 发 电 成 本 较 高 随 着 光 伏 发 电 的 技 术 进 步, 发 电 规 模 的 扩 大, 发 电 成 本 正 在 逐 年 下 降, 逐 渐 具 备 与 化 石 能 源 竞 争 的 优 势 根 据 我 国 能 源 局 发 布 的 的 太 阳 能 发 电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太 阳 能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价 格 已 经 从 2000 年 每 瓦 4.5 美 元 下 降 至 2010 年 的 1.5 美 元 以 下, 光 伏 发 电 的 经 济 性 明 显 提 高 据 IHS2015NIAN 预 测, 未 来 全 球 逆 变 器 平 均 价 格 每 年 将 降 低 9%,2013 年 为 0.17 美 元 / 瓦, 到 2018 年 将 降 低 至 0.11 美 元 / 瓦
77 根 据 国 际 可 再 生 能 源 署 IRENA 发 布 的 2014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电 成 本 报 告, 世 界 许 多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电 成 本 已 经 达 到 平 价 水 平, 甚 至 低 于 化 石 燃 料 的 发 电 成 本 其 中, 太 阳 能 是 发 电 成 本 下 降 幅 度 最 大 的 可 再 生 能 源 我 国 也 将 在 2025 年 全 面 实 现 光 伏 平 价 上 网 世 界 光 伏 发 电 成 本 达 到 平 价 上 网 趋 势 图 资 料 来 源 :CSEP,2014 年 ( 二 ) 行 业 整 体 的 发 展 趋 势 1 光 伏 电 站 应 用 与 产 业 融 合 的 趋 势
78 随 着 光 伏 电 站 的 大 规 模 扩 建, 优 质 的 电 站 建 设 土 地 资 源 出 现 稀 缺, 电 站 综 合 收 益 需 要 提 高, 光 伏 电 站 出 现 与 第 一 产 业 融 合 的 趋 势 例 如, 人 造 太 阳 多 层 高 密 度 无 土 种 植 工 厂, 采 用 新 型 节 能 光 源 促 进 植 物 光 合 作 用, 采 用 多 层 叠 加 的 立 体 植 物 提 高 土 地 的 利 用 效 率, 工 厂 屋 顶 的 太 阳 能 集 热 器 可 以 调 节 工 厂 的 环 境 温 度 和 湿 度, 而 光 伏 发 电 可 为 人 造 太 阳 提 供 电 力, 还 可 以 采 取 屋 面 雨 水 收 集 ; 再 如 光 伏 农 业 科 技 大 棚, 棚 顶 安 装 光 伏 电 池 或 集 热 器, 柔 性 透 光, 适 合 于 某 些 农 作 物 和 经 济 作 物 生 长, 也 能 实 现 工 业 化 和 土 地 的 高 效 产 出 光 伏 与 尾 矿 治 理 废 弃 的 采 矿 塌 陷 区 循 环 经 济 建 设 或 生 态 综 合 治 理 相 结 合, 使 得 废 弃 土 地 得 以 实 现 生 态 环 境 的 修 复 光 伏 与 传 统 水 处 理 市 政 设 施 相 结 合, 通 过 光 伏 水 务 模 式 有 效 降 低 了 水 处 理 成 本 和 单 位 水 处 理 的 碳 排 放 2 能 源 互 联 及 多 能 互 补 的 微 电 网 趋 势 未 来 的 能 源 互 联 网 将 在 现 有 电 网 基 础 上, 通 过 先 进 的 电 力 电 子 技 术 和 信 息 技 术, 实 现 能 量 和 信 息 双 向 流 动 的 电 力 互 联 共 享 网 络 能 源 互 联 网 具 有 由 太 阳 能 等 可 再 生 能 源 作 为 主 要 能 量 供 应 来 源 的 特 征, 分 布 式 能 量 收 集 和 存 储 的 特 性, 将 分 布 式 发 电 装 置 储 能 装 置 和 负 载 组 成 的 微 型 能 源 网 络 互 联 起 来 的 特 性 等 随 着 光 伏 发 电 等 波 动 性 电 源 比 例 的 提 高, 要 求 电 源 侧 具 备 更 大 的 调 节 能 力, 分 布 式 储 能 将 得 到 普 及, 主 动 式 配 电 网 也 将 应 运 而 生 太 阳 能 发 电 和 其 他 可 再 生 能 源 储 能 互 补 发 电, 并 与 负 荷 一 起 形 成 即 可 并 网 又 可 孤 网 运 行 的 微 型 电 网, 将 是 太 阳 能 发 电 的 一 种 新 应 用 形 式, 既 适 用 于 边 远 农 牧 区 海 岛 供 电, 也 适 合 联 网 运 行 作 为 电 网 可 控 发 电 单 元 2015 年 7 月, 国 家 能 源 局 刚 刚 下 发 了 关 于 推 进 新 能 源 微 电 网 示 范 项 目 建 设 的 指 导 意 见 ( 国 能 新 能 [2015]265 号 ), 积 极 有 效 地 引 导 和 激 励 微 电 网 项 目 的 建 设 3 光 伏 电 站 成 本 下 降 和 平 价 上 网 的 未 来 趋 势 随 着 平 衡 部 件 技 术 的 进 步 新 型 集 成 技 术 的 出 现 等, 光 伏 发 电 成 本 仍 会 保 持 下 降 趋 势 世 界 太 阳 能 产 业 的 发 展 历 程 表 明, 规 模 效 应 仅 在 一 定 范 围 内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技 术 创 新 才 是 推 动 成 本 下 降 的 根 本 因 素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的 电 池 技 术 研 发 活 跃, 提 高 转 换 效 率 及 降 低 制 造 成 本 仍 是 未 来 主 要 发 展 方 向 根 据 中 国 可 再 生 能 源 学 会 发 布 的 中 国 太 阳 能 发 展 路 线 图 2050 : 2013 年 中 国 集 中 光 伏 电 站 平 均 上 网 电 价 为 1.0 元 /KWh, 平 均 分 布 式 光 伏 光 伏 电 价 为 1.2 元 /KWh, 全 国 平 均 脱
79 硫 煤 标 杆 电 价 为 0.42 元 /KWh,2013 年 工 商 业 大 工 业 和 低 电 价 用 户 的 平 均 用 电 电 价 分 别 为 和 0.52 元 /KWh 假 设 2013 年 年 光 伏 标 杆 上 网 电 价 和 分 布 式 电 价 的 降 价 幅 度 为 5% 年 ;2020 年 以 前 全 国 平 均 脱 硫 煤 标 杆 电 价 每 年 上 涨 2%,2020 年 以 后 平 均 每 年 上 涨 3.5%, 工 商 业 大 工 业 和 低 电 价 用 户 的 平 均 用 户 电 价 2020 年 以 后 平 均 每 年 上 涨 3.5%, 那 么 大 型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将 在 2025 年 在 发 电 侧 达 到 平 价, 与 脱 硫 燃 煤 机 组 上 网 电 价 持 平 在 我 国 东 部 地 区, 光 伏 将 分 别 于 2017 年 2021 年 2024 年 在 不 同 的 用 电 侧 达 到 平 价 2025 年 光 伏 发 电 将 达 到 全 面 平 价, 不 再 需 要 国 家 补 贴 4 分 布 式 能 源 趋 势 分 布 式 发 电 系 统 是 一 种 新 型 的 具 有 广 阔 发 展 前 景 的 发 电 和 能 源 综 合 利 用 方 式, 倡 导 就 近 发 电 就 近 并 网 就 近 转 换 就 近 使 用 的 原 则, 不 仅 能 够 有 效 提 高 同 等 规 模 光 伏 电 站 的 发 电 量, 还 有 效 解 决 了 电 力 在 升 压 及 长 途 运 输 中 的 损 耗 问 题 与 地 面 光 伏 电 站 相 比, 分 布 式 光 伏 电 站 具 备 占 地 面 积 小 减 小 对 电 网 供 电 依 赖 灵 活 智 能 等 优 点, 被 认 为 是 未 来 光 伏 发 展 的 主 要 方 向 与 风 电 等 其 他 清 洁 能 源 相 比, 光 伏 发 电 与 工 商 业 用 电 峰 值 基 本 匹 配, 因 此 光 伏 相 比 于 其 他 可 再 生 能 源 更 适 用 于 分 布 式 应 用 发 展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的 优 势 在 于 其 经 济 环 保 能 够 提 高 供 电 安 全 可 靠 性 以 及 解 决 边 远 地 区 用 电 等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的 装 机 容 量 一 般 较 小, 初 始 投 资 和 后 期 运 维 成 本 低, 建 设 周 期 短, 能 够 实 现 就 近 供 电, 对 大 电 网 远 距 离 供 电 形 成 有 益 的 互 补 和 替 代, 未 来 发 展 到 一 定 比 例 时 能 够 有 力 促 进 微 网 的 建 设 发 展 随 着 电 力 配 售 点 领 域 的 改 革 如 直 购 电 区 域 售 电 牌 照 的 发 放, 分 布 式 能 源 电 站 也 将 迎 来 空 前 的 发 展 机 遇 ( 三 ) 行 业 与 行 业 上 下 游 的 关 系 太 阳 能 电 池 组 件 生 产 商 分 包 商 等 光 伏 电 站 EPC 开 发 商 电 力 企 业 光 伏 电 站 投 资 商 公 司 为 光 伏 电 站 EPC 总 承 包 商 及 光 伏 电 站 开 发 商, 处 于 整 体 光 伏 产 业 链 的 下 游 应 用 领 域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上 游 行 业 为 光 伏 电 站 设 备 提 供 商, 包 括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逆 变 器 制 造 商 劳 务 分 包 商 等, 下 游 行 业 为 电 力 企 业 及 光 伏 电 站 投 资 商
80 1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与 上 游 行 业 的 关 系 公 司 的 上 游 行 业 主 要 为 硅 材 料 太 阳 能 组 件 逆 变 器 等 光 伏 设 备 提 供 商 2007 年 以 来, 我 国 光 伏 上 游 行 业 处 于 产 能 过 剩 阶 段, 目 前 我 国 为 世 界 第 一 大 光 伏 组 件 生 产 国, 短 期 之 内, 中 国 制 造 产 能 和 应 用 市 场 双 料 第 一 的 格 局 不 会 变 化 随 着 国 内 及 国 际 新 兴 市 场 的 需 求 提 高, 下 游 应 用 市 场 的 发 展 为 光 伏 产 业 内 部 存 在 的 结 构 性 产 能 过 剩 产 业 链 不 均 衡 等 问 题 带 来 缓 解, 上 游 组 件 价 格 的 逐 渐 下 降 带 来 光 伏 电 站 系 统 成 本 的 持 续 降 低 同 时, 光 伏 电 池 逆 变 器 等 核 心 设 备 研 发 种 类 的 扩 大 技 术 的 进 步, 保 证 了 光 伏 发 电 产 业 大 规 模 发 展 的 能 力, 提 高 转 换 效 率 及 降 低 制 造 成 本 仍 是 未 来 发 展 方 向 中 国 光 伏 组 件 和 系 统 价 格 下 降 情 况 年 度 组 件 价 格 ( 元 /Wp) 系 统 价 格 ( 元 /Wp) 组 件 寿 命 ( 年 ) PV 上 网 电 价 ( 元 /kwh) 资 料 来 源 : 中 国 太 阳 能 发 展 路 线 图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与 下 游 行 业 的 关 系 公 司 的 下 游 主 要 面 对 电 力 发 电 企 业 光 伏 电 站 投 资 商 等, 随 着 发 电 端 市 场 的 开 放, 光 伏 电 站 的 稳 定 收 益 抗 通 胀 属 性 使 其 持 有 者 呈 现 多 元 化 的 态 势 我 国 传 统 的 发 电 集 团 包 括 五 大 四 小 集 团, 这 些 发 电 集 团 以 传 统 火 力 发 电 为 主, 但 业 务 涉
81 及 水 电 核 电 风 电 光 伏 等 目 的 以 最 终 持 有 光 伏 电 站 为 主, 主 要 动 力 为 运 营 持 有 电 站 而 非 开 发 电 站, 根 据 即 将 出 台 的 可 再 生 能 源 电 力 配 额 考 核 办 法 ( 试 行 ), 各 省 必 须 增 加 一 定 比 例 的 新 能 源 发 电, 这 将 直 接 刺 激 发 电 集 团 布 局 光 伏 电 站 的 动 力 同 时, 由 于 光 伏 电 站 的 收 益 稳 定 抗 通 缩 特 性, 市 场 也 存 在 看 好 光 伏 产 业 的 战 略 投 资 者, 该 类 型 企 业 主 要 为 持 有 光 伏 电 站 资 产, 从 而 获 取 长 期 稳 定 收 益 除 此 之 外, 传 统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企 业 设 备 供 应 商 也 开 始 转 向 光 伏 下 游 市 场 影 响 公 司 行 业 未 来 市 场 空 间 的 主 要 因 素 为 光 伏 电 站 的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未 来, 持 续 开 发 的 项 目 资 源 高 质 量 低 成 本 的 建 设 稳 定 高 效 的 运 维 低 成 本 的 融 资 成 为 电 站 开 发 商 成 败 的 根 本 ( 四 ) 行 业 的 竞 争 程 度 及 行 业 壁 垒 1 行 业 的 竞 争 程 度 光 电 电 站 开 发 建 设 领 域 主 要 有 三 类 市 场 参 与 者 第 一, 我 国 传 统 的 发 电 集 团 仍 然 为 主 力, 包 括 五 大 四 小 集 团, 五 大 包 括 中 国 华 能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华 电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国 电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电 力 投 资 集 团 公 司 ; 四 小 指 华 润 电 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国 华 电 力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国 投 电 力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广 核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上 游 光 伏 制 造 企 业 随 着 上 游 产 品 毛 利 率 迅 速 降 低, 为 获 得 较 高 的 净 资 本 回 报 率, 消 耗 过 剩 产 能, 进 入 光 伏 建 设 市 场 第 三, 随 着 光 伏 上 网 标 杆 电 价 的 出 台 和 光 伏 地 面 电 站 商 业 模 式 的 成 熟, 新 兴 的 民 营 光 伏 EPC 企 业 专 业 光 伏 综 合 方 案 提 供 商 也 参 与 其 中, 民 营 企 业 因 其 较 高 的 技 术 成 果 转 化 力 及 服 务 创 新 能 力, 逐 渐 成 为 光 伏 电 站 开 发 建 设 市 场 上 的 重 要 力 量 2 行 业 壁 垒 (1) 技 术 壁 垒 光 伏 行 业 下 游 应 用 领 域 为 技 术 密 集 型 行 业, 光 伏 电 站 的 开 发 需 要 对 光 资 源 及 场 址 进 行 评 估, 进 行 可 行 性 研 究 及 电 站 设 计 方 案 光 伏 电 站 的 设 计 需 要 综 合 考 虑 地 形 光 照 等 自 然 环 境 并 网 条 件 电 站 能 效 比 等 综 合 因 素, 进 行 准 确 的 测 算 与 论 证 分 析, 光 伏 电 站 的 运 营 与 监 控 走 向 互 联 与 智 能 时 代 在 电 站 评 估 电 站 设 计 与 电 站 运 维 技 术 领 先 的 企 业 将 获 得 竞 争 优 势 (2) 市 场 壁 垒
82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需 要 企 业 取 得 相 关 设 计 施 工 与 运 营 资 质, 同 时, 项 目 取 得 发 改 委 的 核 准 和 国 家 电 网 的 并 网 许 可 最 为 重 要, 国 家 每 年 对 新 增 光 伏 装 机 容 量 有 明 确 指 标, 取 得 项 目 建 设 许 可 为 稀 缺 资 源 丰 富 的 项 目 开 发 和 运 营 经 验, 是 EPC 企 业 持 续 取 得 电 站 项 目 建 设 资 源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3) 资 金 运 作 壁 垒 光 伏 电 站 作 为 重 资 产 项 目, 具 有 一 次 性 投 入 和 逐 年 回 报 的 特 性 融 资 能 力 是 影 响 光 伏 企 业 开 发 商 是 否 具 备 持 续 开 发 能 力 的 关 键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的 资 金 缺 口 为 并 网 前 的 建 设 期 费 用, 一 旦 并 网 完 成 后, 资 金 问 题 并 不 难 解 决, 且 潜 在 的 收 购 方 众 多 目 前, 企 业 解 决 建 设 期 间 费 用 的 主 要 方 式 为 股 权 融 资 和 债 权 融 资 两 种 (4) 项 目 经 验 壁 垒 光 伏 电 站 开 发 企 业 的 综 合 服 务 与 方 案 解 决 能 力 来 自 于 不 同 环 境 下 的 实 践 经 验, 对 不 同 自 然 条 件 不 同 电 站 类 型 不 同 政 策 环 境 下 积 累 的 项 目 服 务 经 验 不 仅 使 企 业 在 细 分 领 域 内 取 得 技 术 优 势 成 本 优 势, 也 使 新 进 企 业 难 以 快 速 具 备 竞 争 条 件 ( 五 ) 行 业 监 管 体 制 行 业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1 行 业 监 管 体 制 公 司 所 属 行 业 为 国 家 鼓 励 发 展 的 可 再 生 能 源 行 业 本 行 业 的 主 管 部 门 是 国 家 发 改 委 下 设 的 国 家 能 源 局, 其 主 要 职 责 包 括 研 究 提 出 能 源 发 展 战 略 政 策, 研 究 拟 定 发 展 规 划, 研 究 提 出 能 源 体 制 改 革 的 建 议, 推 进 能 源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的 实 施, 组 织 可 再 生 能 源 和 新 能 源 的 开 发 利 用, 组 织 指 导 能 源 行 业 的 能 源 节 约 能 源 综 合 利 用 和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行 业 全 国 性 自 律 组 织 主 要 有 中 国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协 会 可 再 生 能 源 专 委 会 中 国 可 再 生 能 源 学 会 等 其 中, 中 国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协 会 可 再 生 能 源 专 委 会 成 立 于 2002 年, 致 力 于 推 动 可 再 生 能 源 领 域 技 术 进 步 和 先 进 技 术 的 推 广, 积 极 促 进 中 国 可 再 生 能 源 产 业 的 商 业 化 发 展, 是 联 系 国 内 外 产 业 界 与 政 府 部 门 和 科 研 机 构 的 重 要 纽 带 中 国 可 再 生 能 源 学 会 成 立 于 1979 年, 是 国 内 可 再 生 能 源 领 域 全 国 性 学 术 性 和 非 营 利 性 的 社 会 团 体, 下 设 光 伏 专 委 会 风 能 专 委 会 等 多 个 专 业 委 员 会, 旨 在 成 为 科 技 工 作 者 企 业 和 政 府 之 间 的 桥 梁, 对 外 学 术 交 流 和 技 术 合 作 的 窗 口, 致 力 于 促 进 我 国 可 再 生 能 源 技 术 的 进 步, 推 动 可 再 生 能 源 产 业 的 发 展
83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属 于 国 家 加 快 培 育 和 发 展 的 七 大 战 略 战 略 新 兴 产 业 中 的 新 能 源 产 业, 近 年 来, 国 家 相 继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鼓 励 行 业 发 展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重 要 政 策, 主 要 如 下 : 2 行 业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政 策 法 规 / 颁 布 时 间 颁 布 部 门 概 要 内 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可 再 生 能 源 法 (2006 年 1 月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2009 年 12 月 26 日 修 订 确 定 了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展 目 标 和 补 贴 机 制 框 架 2009 年 国 家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电 全 额 保 障 性 收 购 制 度 实 施, 成 立 可 再 生 能 源 专 项 基 金, 确 保 光 伏 发 电 收 益 可 再 生 能 源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2005 年 11 月 ) 可 再 生 能 源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2007 年 8 月 )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太 阳 能 光 电 建 筑 应 用 的 实 施 意 见 太 阳 能 光 电 建 筑 应 用 财 政 补 助 资 金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财 政 部 解 读 支 持 加 快 太 阳 能 光 电 建 筑 应 用 的 政 策 (2009 年 3 月 ) 关 于 实 施 金 太 阳 示 范 工 程 的 通 知 (2009 年 7 月 ) 关 于 加 快 培 育 和 发 展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的 决 定 (2010 年 10 月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修 正 (2011 年 3 月 ) 关 于 完 善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上 网 电 价 政 策 的 通 知 (2011 年 7 月 ) 太 阳 能 光 伏 产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2012 年 2 月 ) 国 家 发 改 委 国 家 发 改 委 财 政 部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财 政 部 科 技 部 国 家 能 源 局 国 务 院 国 家 发 改 委 国 家 发 改 委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指 导 相 关 部 门 制 定 支 持 政 策 和 措 施, 引 导 相 关 研 究 机 构 和 企 业 的 技 术 研 发 项 目 示 范 和 投 资 建 设 方 向 涵 盖 风 能 太 阳 能 生 物 质 能 地 热 能 海 洋 能 和 水 能 等 六 个 领 域 的 88 项 可 再 生 能 源 开 发 利 用 和 系 统 设 备 装 备 制 造 项 目 描 述 现 阶 段 能 源 发 展 现 状, 以 及 根 据 这 一 现 状 而 提 出 的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展 规 划, 包 括 其 意 义 指 导 思 想 发 展 目 标 发 展 领 域 投 资 估 算 和 效 益 分 析 等 内 容 采 取 补 贴 安 装 成 本 的 办 法, 补 贴 上 限 为 20 元 / 瓦 ; 鼓 励 地 方 政 府 出 台 相 关 财 政 扶 持 政 策 充 分 调 动 地 方 发 展 太 阳 能 光 电 技 术 的 积 极 性 现 阶 段 在 经 济 发 达 产 业 基 础 好 的 大 中 城 市 积 极 推 进 太 阳 能 屋 顶 光 伏 幕 墙 等 光 电 建 筑 一 体 化 示 范 中 央 财 政 从 可 再 生 能 源 专 项 资 金 中 安 排 一 定 资 金, 支 持 光 伏 发 电 技 术 在 各 类 领 域 的 示 范 应 用 及 关 键 技 术 产 业 化 并 网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原 则 上 按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及 其 配 套 输 配 电 工 程 总 投 资 的 50% 给 予 补 助, 偏 远 无 电 地 区 的 独 立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按 总 投 资 的 70% 给 予 补 助 加 快 太 阳 能 热 利 用 技 术 推 广 应 用, 开 拓 多 元 化 的 太 阳 能 光 伏 光 热 发 电 市 场 实 施 新 能 源 配 额 制, 落 实 新 能 源 发 电 全 额 保 障 性 收 购 制 度 新 能 源 作 为 单 独 门 类, 首 次 进 入 指 导 目 录 的 鼓 励 类 1 太 阳 能 热 发 电 集 热 系 统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集 成 技 术 开 发 应 用 逆 变 控 制 系 统 开 发 制 造 ;3 太 阳 能 建 筑 一 体 化 组 件 设 计 与 制 造 制 定 全 国 统 一 的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标 杆 上 网 电 价 按 照 社 会 平 均 投 资 和 运 营 成 本, 参 考 太 阳 能 光 伏 电 站 招 标 价 格, 以 及 我 国 太 阳 能 资 源 状 况, 对 非 招 标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实 行 全 国 统 一 的 标 杆 上 网 电 价 积 极 推 动 上 网 电 价 政 策 的 制 定 和 落 实, 并 在 农 业 交 通 建 筑 等 行 业 加 强 光 伏 产 品 的 研 发 和 应 用 力 度, 支 持 建 立 一 批 分 布 式 光 伏 电 站 离 网 应 用 系 统 光 伏 建 筑 一 体 化 (BIPV) 系 统 小 型 光 伏 系 统 及 以 光 伏 为 主 的
84 能 源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2013 年 1 月 ) 太 阳 能 发 电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2012 年 7 月 ) 可 再 生 能 源 电 价 附 加 补 助 资 金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2012 年 3 月 ) 关 于 促 进 光 伏 产 业 健 康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2013 年 7 月 ) 分 布 式 发 电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2013 年 7 月 ) 关 于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实 行 按 照 电 量 补 贴 政 策 等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2013 年 7 月 ) 关 于 支 持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金 融 服 务 的 意 见 (2013 年 8 月 ) 关 于 发 挥 价 格 杠 杆 作 用 促 进 光 伏 产 业 健 康 发 展 国 务 院 国 家 能 源 局 财 政 部 国 家 发 改 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国 务 院 国 家 发 改 委 财 政 部 国 家 能 源 局 中 国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国 家 发 改 委 多 能 互 补 系 统, 鼓 励 大 型 光 伏 并 网 电 站 的 建 设 与 应 用, 推 动 完 善 适 应 光 伏 发 电 特 点 的 技 术 体 系 和 管 理 体 制 重 点 发 展 BIPV 组 件 生 产 技 术, 包 括 可 直 接 与 建 筑 相 结 合 的 建 材 应 用 于 厂 房 屋 顶 农 业 大 棚 及 幕 墙 上 的 双 玻 璃 BIPV 组 件 中 空 玻 璃 组 件 等, 解 决 BIPV 组 件 的 透 光 隔 热 等 问 题, 设 计 出 美 观 实 用 可 直 接 作 为 建 材 和 构 件 用 的 BIPV 组 件 扩 大 建 筑 附 着 光 伏 (BAPV) 组 件 应 用 范 围 加 快 太 阳 能 多 元 化 利 用, 推 进 光 伏 产 业 兼 并 重 组 和 优 化 升 级, 大 力 推 广 与 建 筑 结 合 的 光 伏 发 电, 提 高 分 布 式 利 用 规 模, 立 足 就 地 消 纳 建 设 大 型 光 伏 电 站, 积 极 开 展 太 阳 能 热 发 电 示 范 到 2015 年, 太 阳 能 发 电 装 机 规 模 达 到 2100 万 千 瓦 促 进 太 阳 能 发 电 产 业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具 体 应 从 以 下 几 方 面 着 手 : 加 强 规 划 指 导, 优 化 建 设 布 局 ; 立 足 就 地 消 纳, 优 先 分 散 利 用 ; 加 强 电 网 建 设, 落 实 消 纳 市 场 ; 加 强 建 设 运 行 管 理, 提 高 技 术 水 平 ; 加 强 规 划 评 估, 适 时 调 整 完 善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电 项 目 上 网 电 量 的 补 助 标 准, 根 据 可 再 生 能 源 上 网 电 价 脱 硫 燃 煤 机 组 标 杆 电 价 等 因 素 确 定 专 为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电 项 目 接 入 电 网 系 统 而 发 生 的 工 程 投 资 和 运 行 维 护 费 用, 按 上 网 电 量 给 予 适 当 补 助, 补 助 标 准 为 :50 公 里 以 内 每 千 瓦 时 1 分 钱, 公 里 每 千 瓦 时 2 分 钱,100 公 里 及 以 上 每 千 瓦 时 3 分 钱 国 家 投 资 或 者 补 贴 建 设 的 公 共 可 再 生 能 源 独 立 电 力 系 统 的 销 售 电 价, 执 行 同 一 地 区 分 类 销 售 电 价, 其 合 理 的 运 行 和 管 理 费 用 超 出 销 售 电 价 的 部 分, 通 过 可 再 生 能 源 电 价 附 加 给 予 适 当 补 助, 补 助 标 准 暂 定 为 每 千 瓦 每 年 0.4 万 元 确 定 年 光 伏 目 标, 年 均 新 增 光 伏 发 电 装 机 容 量 1000 万 千 瓦 左 右, 到 2015 年 总 装 机 容 量 达 到 3500 万 千 瓦 以 上 提 出 积 极 开 拓 光 伏 应 用 市 场, 完 善 相 关 支 持 政 策, 依 托 新 能 源 示 范 城 市 绿 色 能 源 示 范 县 可 再 生 能 源 建 筑 应 用 示 范 市 ( 县 ), 扩 大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应 用, 建 设 100 个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规 模 化 应 用 示 范 区 1000 个 光 伏 发 电 应 用 示 范 小 镇 及 示 范 村 明 确 了 分 布 式 发 电 在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电 网 接 入 运 营 管 理 方 面 的 细 则 规 定 了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按 电 量 补 贴 实 施 办 法, 改 进 光 伏 电 站 大 型 风 力 发 电 等 补 贴 资 金 管 理 简 化 资 金 拨 付 手 续, 补 贴 资 金 通 过 电 网 企 业 及 时 按 月 与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电 企 业 全 额 结 算 上 网 电 费 及 补 贴 国 开 行 支 持 各 类 以 自 发 自 用 余 量 上 网 电 网 调 节 方 式 建 设 和 运 营 的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重 点 配 合 国 家 组 织 建 设 的 新 能 源 示 范 城 市 绿 色 能 源 县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应 用 示 范 区 等 开 展 创 新 金 融 服 务 试 点, 建 立 与 地 方 合 作 的 投 融 资 机 构, 专 项 为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提 供 金 融 服 务 根 据 各 地 太 阳 能 资 源 条 件 和 建 设 成 本, 将 全 国 分 为 三 类 太 阳 能 资 源 区, 相 应 制 定 光 伏 电 站 标 杆 上 网 电 价
85 的 通 知 (2013 年 8 月 ) 光 伏 电 站 项 目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2013 年 8 月 ) 关 于 光 伏 发 电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2013 年 9 月 ) 关 于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2013 年 11 月 ) 风 力 发 电 场 光 伏 电 站 购 售 电 合 同 示 范 文 本 (2014 年 7 月 )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有 关 政 策 通 知 (2014 年 9 月 ) 国 家 能 源 局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国 家 能 源 局 国 家 能 源 局 国 家 能 源 局 对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实 行 按 照 全 电 量 补 贴 的 政 策, 电 价 补 贴 标 准 为 每 千 瓦 时 0.42 元, 通 过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展 基 金 予 以 支 付, 由 电 网 企 业 转 付 ; 其 中,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自 用 有 余 上 网 的 电 量, 由 电 网 企 业 按 照 当 地 燃 煤 机 组 标 杆 上 网 电 价 收 购 规 范 光 伏 电 站 项 目 管 理, 保 障 光 伏 电 站 和 电 力 系 统 安 全 可 靠 运 行, 促 进 光 伏 发 电 产 业 的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自 2013 年 10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对 纳 税 人 销 售 自 产 的 利 用 太 阳 能 生 产 的 电 力 产 品, 实 行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50% 的 政 策 规 范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推 进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应 用, 规 定 了 规 模 管 理 项 目 备 案 建 设 条 件 电 网 接 入 和 运 行 计 量 与 估 算 产 业 信 息 监 测 违 规 责 任 等 规 范 电 网 企 业 与 风 电 光 伏 发 电 企 业 之 间 购 售 电 行 为 利 用 建 筑 屋 顶 及 附 属 场 地 建 设 的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在 项 目 备 案 时 可 选 择 自 发 自 用 余 电 上 网 或 全 额 上 网 中 的 一 种 模 式 全 额 上 网 项 目 的 全 部 发 电 量 由 电 网 企 业 按 照 当 地 光 伏 电 站 标 杆 上 网 电 价 收 购 自 发 自 用 余 电 上 网 模 式 执 行 的 项 目, 在 用 电 负 荷 显 著 减 少 ( 含 消 失 ) 或 供 用 电 关 系 无 法 履 行 的 情 况 下, 允 许 变 更 为 全 额 上 网 模 式 在 地 面 或 利 用 农 业 大 棚 等 无 电 力 消 费 设 施 建 设 以 35 千 伏 及 以 下 电 压 等 级 接 入 电 网 ( 东 北 地 区 66 千 伏 及 以 下 ) 单 个 项 目 容 量 不 超 过 2 万 千 瓦 且 所 发 电 量 主 要 在 并 网 点 变 电 台 区 消 纳 的 光 伏 电 站 项 目, 纳 入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规 模 指 标 管 理, 执 行 当 地 光 伏 电 站 标 杆 上 网 电 价 ( 六 ) 影 响 行 业 发 展 的 因 素 1 有 利 因 素 (1) 政 策 扶 持 政 策 扶 持 一 直 是 全 球 光 伏 市 场 发 展 的 主 导 因 素, 我 国 从 2012 年 至 今 密 集 出 台 了 鼓 励 光 伏 下 游 应 用 行 业 发 展 的 系 列 政 策 文 件, 从 大 规 模 建 设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示 范 区 光 伏 补 贴 并 网 接 入 纳 税 优 惠 建 立 产 品 认 证 规 范 等 各 个 层 面 给 予 行 业 发 展 的 便 利 与 市 场 环 境 未 来 可 再 生 能 源 配 额 制 即 将 推 出 配 点 侧 直 购 电 改 革 等 将 为 电 站 开 发 建 设 企 业 带 来 前 所 未 有 的 市 场 空 间 和 发 展 机 遇 (2) 能 源 结 构 调 整 为 国 家 战 略 选 择 环 境 问 题 日 益 成 为 社 会 问 题 的 焦 点, 作 为 最 清 洁 的 可 再 生 能 源, 太 阳 能 具 备 了 成 为 主 导 能 源 的 可 能 性 2009 年, 中 国 在 哥 本 哈 根 会 议 上 承 诺 : 到 2020 年 规 划 能 源 占 一 次 消 费 能 源 比 重 15% 左 右, 到 2020 年, 二 氧 化 碳 的 排 放 比 2005 年 下
86 降 40% 到 45% 这 给 予 了 光 伏 行 业 发 展 的 机 遇 2014 年 底, 我 国 在 能 源 发 展 战 略 行 动 计 划 ( 年 ) 中 提 出 2020 年 我 国 累 计 并 网 太 阳 能 光 伏 装 机 量 达 100GW 随 着 中 国 进 入 能 源 结 构 调 整 的 加 速 期, 光 伏 行 业 迎 来 了 跨 越 式 发 展 的 可 能 2 不 利 因 素 (1) 政 策 的 依 赖 性 光 伏 行 业 长 期 以 来 为 政 策 主 导 需 求, 电 站 收 益 来 自 于 发 电 量 和 收 购 电 价 的 稳 定 因 此, 政 策 的 持 续 性, 包 括 可 再 生 能 源 电 价 补 贴 的 及 时 发 放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是 否 延 续 等 对 行 业 发 展 至 关 重 要 (2) 电 站 基 础 配 套 设 施 需 完 善 由 于 大 规 模 光 伏 电 站 的 兴 建, 与 其 相 适 应 的 电 网 电 源 配 套 工 程 和 电 量 消 纳 市 场 都 没 有 同 步 形 成, 前 期 整 体 规 划 的 不 足 造 成 了 发 电 能 源 受 限 较 严 重 清 洁 能 源 外 送 困 难 的 局 面, 未 来 需 进 行 合 理 的 布 局 规 划 和 配 套 的 电 网 建 设, 以 减 少 光 伏 发 电 限 发 的 产 生 ( 七 ) 行 业 的 周 期 性 区 域 性 季 节 性 特 征 从 世 界 范 围 来 看, 太 阳 能 光 伏 行 业 依 赖 于 政 府 补 贴 的 推 动, 因 此, 各 国 财 政 实 力 决 定 了 扶 持 太 阳 能 应 用 行 业 发 展 的 力 度, 行 业 景 气 度 受 产 业 政 策 扶 持 力 度 影 响, 随 着 各 国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的 变 化 存 在 一 定 的 周 期 性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财 政 实 力 的 增 强 及 大 力 发 展 太 阳 能 产 业, 行 业 将 保 持 较 长 时 间 的 增 长 周 期 从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区 域 来 看, 对 光 照 等 自 然 条 件 要 求 较 高, 建 设 存 在 区 域 性 特 征 从 消 费 市 场 分 布 来 看, 欧 盟 美 国 日 本 等 国 家 为 传 统 光 伏 应 用 大 国 亚 太 市 场 为 未 来 光 伏 装 机 的 主 要 市 场 随 着 光 伏 发 电 成 本 下 降, 消 费 市 场 将 在 新 兴 国 家 进 一 步 扩 大 光 伏 电 站 受 光 照 条 件 影 响, 发 电 量 受 季 节 影 响 较 大 从 国 内 光 伏 开 发 行 业 来 看, 四 季 度 是 电 站 建 设 并 网 和 集 中 转 让 结 算 的 高 峰, 行 业 存 在 季 节 性 特 征 七 公 司 面 临 的 主 要 竞 争 状 况 ( 一 )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公 司 自 成 立 七 年 来, 一 直 致 力 于 光 伏 电 站 领 域 的 技 术 研 发 与 应 用, 为 国 内 最
87 早 专 业 从 事 光 伏 应 用 领 域 服 务 的 公 司 之 一, 已 建 成 了 一 系 列 国 内 外 领 先 的 标 志 性 项 目, 累 计 行 业 经 验 超 过 1000MW 与 中 节 能 国 开 新 能 中 民 投 中 国 航 天 SunEdison 等 国 内 外 一 流 的 电 站 投 资 商 保 持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技 术 水 平 质 量 管 理 水 平 和 创 新 能 力 在 行 业 中 享 有 很 高 的 美 誉 度, 是 行 业 技 术 创 新 商 务 模 式 创 新 的 引 领 者 公 司 曾 获 得 2014 中 国 光 伏 电 站 EPC 总 包 企 业 20 强 第 5 位 2014 年 中 国 光 伏 电 站 产 品 价 值 大 奖 2013 中 国 光 伏 电 站 卓 越 服 务 商 大 奖 2014 中 国 光 伏 行 业 十 大 创 新 电 站 等 公 司 拥 有 完 整 的 设 计 施 工 和 运 维 资 质, 是 同 行 业 中 资 质 牌 照 最 为 齐 全 的 企 业 之 一 获 得 了 质 量 管 理 环 境 管 理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三 项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拥 有 30 项 专 利 技 术, 为 国 家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二 )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1 行 业 先 发 优 势 技 术 和 行 业 经 验 公 司 自 成 立 七 年 来, 一 直 致 力 于 光 伏 电 站 领 域 的 技 术 研 发 与 应 用, 为 国 内 最 早 专 业 从 事 光 伏 应 用 领 域 服 务 的 公 司 之 一 在 行 业 里 率 先 掌 握 了 光 伏 电 站 与 农 业 渔 业 草 原 修 复 尾 矿 治 理 矿 场 塌 陷 区 综 合 治 理 屋 顶 电 站 微 网 应 用 等 各 类 的 关 键 技 术, 已 建 成 了 一 系 列 国 内 外 领 先 的 标 志 性 项 目, 累 计 行 业 经 验 超 过 1000MW, 同 时 也 培 育 出 了 各 环 节 的 专 业 骨 干 人 员 资 源 开 发 与 储 备 专 业 的 光 伏 项 目 开 发 从 光 资 源 评 估 开 始 到 项 目 具 备 建 设 条 件, 大 约 需 要 1 年 左 右 的 时 间, 选 择 和 培 育 重 点 区 域 进 行 项 目 持 续 开 发, 则 需 要 更 长 的 时 间 从 2012 年 开 始, 已 经 将 业 务 延 伸 到 了 光 伏 资 源 评 估 和 开 发 领 域, 截 至 目 前 已 经 逐 渐 培 育 出 了 云 南 山 东 新 疆 等 7 大 地 面 电 站 和 5 大 分 布 式 电 站 的 重 点 区 域 和 立 体 开 发 团 队, 保 证 每 年 超 过 500MW 的 成 熟 项 目 开 发 能 力, 截 至 2015 年 5 月, 公 司 当 年 具 备 建 设 条 件 的 项 目 储 备 为 320MW 稳 定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的 建 立 公 司 与 中 节 能 国 开 新 能 源 中 民 投 SunEdison 等 国 内 外 电 站 投 资 商 一 线 品 牌 下 游 服 务 金 融 机 构 和 其 他 和 国 内 外 大 量 的 合 作 机 构 和 建 立 了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这 些 稳 定 的 上 下 游 战 略 合 作 以 及 与 金 融 机 构 深 入 合 作 关 系, 奠 定 了 公 司 稳 固 的 发 展 基 础 和 强 劲 的 发 展 后 劲 综 上, 公 司 在 同 行 业 企 业 中, 在 企 业 品 牌 项 目 开 发 人 员 团 队 战 略 关
88 系 建 立 商 务 模 式 创 新 以 及 项 目 建 设 和 管 理 经 验 方 面 体 现 了 其 行 业 先 发 和 局 部 领 跑 地 位 的 优 势 2 团 队 优 势 公 司 高 管 团 队 成 员 均 具 有 十 年 以 上 新 能 源 领 域 投 资 与 项 目 管 理 经 验, 拥 有 世 界 银 行 保 利 集 团 国 家 核 电 武 汉 凯 迪 光 大 国 际 瑞 华 会 计 师 等 从 业 经 历, 实 现 了 金 融 + 市 场 开 发 + 项 目 管 理 知 识 结 构 的 有 机 结 合, 非 常 适 合 光 伏 电 站 产 业 + 金 融 这 一 重 资 产 行 业 的 发 展 需 求 保 证 企 业 具 有 较 高 的 行 业 国 际 发 展 趋 势 把 控 能 力 科 学 管 理 能 力 和 国 内 外 资 源 整 合 能 力 公 司 技 术 和 其 他 业 务 骨 干 100% 具 有 大 专 及 以 上 学 历, 项 目 开 发 设 计 采 购 建 设 运 维 融 资 和 资 产 管 理 风 险 控 制 团 队 各 自 组 成 完 善 体 系, 累 计 光 伏 和 其 他 新 能 源 投 资 建 设 管 理 经 验 超 过 1000MW 公 司 2008 年 至 2011 年 为 创 业 期,2011 年 至 2014 年 是 央 企 中 国 节 能 环 保 集 团 的 三 级 子 公 司,2014 年 以 后 为 创 业 团 队 和 实 力 强 劲 的 财 务 投 资 者 组 成 的 股 份 制 公 司, 这 一 独 特 的 历 史 沿 革 也 使 企 业 兼 具 了 央 企 和 民 企 的 血 统, 既 有 央 企 健 全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规 范 的 财 务 管 理, 也 有 民 企 务 实 灵 活 和 富 有 狼 性 的 企 业 风 格 3 技 术 设 计 与 研 发 优 势 公 司 拥 有 设 计 与 研 发 人 员 超 过 20 人, 其 中 电 气 设 计 师 8 人 光 伏 系 统 设 计 师 7 人, 土 建 设 计 师 2 人, 结 构 设 计 师 1 人, 其 他 专 业 研 发 人 员 5 人 公 司 设 计 研 发 中 心 紧 密 结 合 光 伏 系 统 的 关 键 问 题 及 未 来 发 展 趋 势, 针 对 不 同 区 域 光 谱 差 异 特 性, 以 及 高 热 高 湿 高 寒 高 海 拔 等 极 端 气 候 区 域 开 展 系 统 设 计 与 研 发, 在 公 司 提 高 发 电 系 统 效 率 提 高 质 量 和 稳 定 性 降 低 成 本 以 及 新 的 应 用 领 域 方 面 做 出 了 许 多 重 大 突 破 公 司 具 有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电 力 行 业 ( 新 能 源 发 电 ) 专 业 乙 级 资 质, 此 资 质 为 新 能 源 发 电 设 计 领 域 最 高 资 质 公 司 的 设 计 人 员 多 数 具 有 工 程 实 践 经 验, 设 计 领 域 包 括 西 部 荒 漠 电 站 东 部 地 区 荒 山 荒 坡 地 面 电 站 光 伏 农 业 大 棚 电 站 光 渔 互 补 电 站 太 阳 能 与 草 原 修 复 结 合 太 阳 能 与 尾 矿 治 理 结 合 电 站 光 伏 与 水 务 结 合 电 站 多 种 形 式 下 的 微 电 网 电 站 等, 许 多 领 域 引 领 了 行 业 的 发 展
89 4 融 资 能 力 优 势 由 于 行 业 重 资 产 的 特 性, 所 以 光 伏 企 业 能 否 具 有 持 续 的 融 资 能 力 是 企 业 持 续 发 展 的 重 要 因 素 公 司 核 心 团 队 拥 有 世 界 银 行 光 大 国 际 瑞 华 会 计 师 等 行 业 背 景 和 经 验, 近 年 来, 随 着 企 业 发 展, 建 立 了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和 表 外 的 通 畅 的 融 资 渠 道, 包 括 银 行 授 信 融 资 租 赁 贸 易 融 资 专 业 股 权 和 项 目 融 资 资 产 证 券 化 等 立 体 的 融 资 解 决 方 案 与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中 国 银 行 北 京 银 行 民 生 银 行 杭 州 银 行 德 意 志 银 行 (Deutsche Bank) 等 银 行 ; 与 华 能 融 世 华 航 天 财 务 等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和 其 他 众 多 担 保 机 构 建 立 和 长 期 友 好 合 作 关 系, 保 证 了 公 司 持 续 融 资 和 发 展 的 能 力 随 着 此 次 天 弘 创 新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加 入 股 东 行 列, 双 方 计 划 联 合 其 他 国 内 实 力 机 构 合 作, 开 展 企 业 线 上 直 接 融 资, 适 时 推 出 环 境 宝 绿 洲 宝 产 品 三 板 挂 牌 以 后, 能 够 进 一 步 增 强 企 业 的 融 资 能 力 和 丰 富 企 业 融 资 方 式 5 资 源 储 备 优 势 专 业 的 光 伏 项 目 开 发 从 光 资 源 评 估 开 始 到 项 目 具 备 建 设 条 件, 大 约 需 要 1 年 左 右 的 时 间, 选 择 和 培 育 重 点 区 域 进 行 项 目 持 续 开 发, 则 需 要 更 长 的 时 间 从 2012 年 开 始, 已 经 将 业 务 延 伸 到 了 光 伏 资 源 评 估 和 开 发 领 域, 截 至 目 前 已 经 逐 渐 培 育 出 了 云 南 山 东 新 疆 等 7 大 地 面 电 站 和 5 大 分 布 式 电 站 的 重 点 区 域 和 立 体 开 发 团 队, 保 证 每 年 超 过 500MW 的 成 熟 项 目 开 发 能 力, 截 至 2015 年 5 月, 公 司 当 年 具 备 建 设 条 件 的 项 目 储 备 为 320MW ( 三 ) 公 司 的 竞 争 劣 势 1 自 有 资 金 欠 缺 光 伏 开 发 与 建 设 行 业 为 资 金 密 集 型 行 业,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模 式 从 EPC 转 型 为 BTO 模 式 后, 电 站 前 期 开 发 与 建 设 阶 段 需 要 大 量 投 资, 公 司 目 前 资 产 规 模 较 小, 备 案 项 目 增 长 较 快, 存 在 较 大 融 资 压 力 2 公 司 业 务 中 施 工 运 维 领 域 资 质 等 级 较 低 公 司 在 EPC 业 务 中, 施 工 与 运 维 阶 段 的 资 质 为 机 电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三
90 级 与 承 装 ( 修 试 ) 电 力 设 施 许 可 证 四 级 承 装 类 四 级 承 修 类, 资 质 等 级 较 低 限 制 公 司 项 目 规 模, 公 司 目 前 一 般 采 用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方 式 提 高 项 目 运 作 规 模, 未 来 需 要 加 强 更 高 资 质 级 别 的 申 报 八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的 发 展 规 划 从 2014 年 开 始, 公 司 已 从 光 伏 电 站 EPC 模 式 转 变 为 建 设 移 交 运 维 (BTO) 的 商 业 模 式, 服 务 内 容 为 光 伏 电 站 资 源 开 发 项 目 建 设 项 目 运 维 项 目 投 资 等, 业 务 定 位 为 光 伏 发 电 综 合 方 案 解 决 商 年,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强 化 专 业 的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和 金 融 服 务, 在 提 高 自 身 市 场 竞 争 优 势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使 公 司 平 台 化, 为 光 伏 电 站 中 小 型 开 发 服 务 商 中 小 型 工 程 服 务 商 设 备 供 应 商 中 小 型 运 维 服 务 商 等 打 造 综 合 服 务 平 台, 帮 助 中 小 合 作 伙 伴 提 高 项 目 技 术 水 平 运 作 效 率, 提 高 议 价 能 力 电 站 开 发 风 险 把 控 能 力 和 融 资 能 力, 从 而 整 合 光 伏 产 业 生 态 圈 的 利 润 空 间 使 标 准 化 的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和 金 融 产 品 可 复 制, 打 造 相 互 依 存 共 同 发 展 的 生 态 圈 公 司 计 划 从 2017 年 开, 从 技 术 和 服 务 上, 将 把 太 阳 能 与 风 能 等 间 歇 性 电 源 与 天 然 气 生 物 质 地 热 等 恒 定 能 源 方 式 相 结 合, 大 量 使 用 互 联 网 技 术, 结 合 储 能 技 术, 为 三 四 线 城 市 和 经 济 开 发 区 等 特 定 区 域 提 供 更 加 清 洁 高 效 的 分 布 式 能 源 供 应 服 务 ; 从 商 务 模 式 上, 将 结 合 电 力 体 制 改 革, 在 有 条 件 的 城 市 和 区 域 取 得 售 电 牌 照, 在 城 市 提 供 清 洁 能 源 服 务 电 动 汽 车 充 电 等 综 合 能 源 供 应 服 务, 在 农 村 以 光 伏 农 业 光 伏 休 闲 旅 游 等 服 务 农 村 城 镇 化 和 新 农 村 建 设 在 融 资 安 排 上, 根 据 不 同 市 场 特 点, 可 选 择 重 资 产 或 者 轻 资 产 运 作, 重 资 产 模 式 下 可 持 有 上 述 项 目 资 产, 也 可 通 过 融 资 租 赁 资 产 证 券 化 等 金 融 手 段 实 现 轻 资 产 操 作 未 来 三 年, 基 于 中 国 国 内 项 目 的 成 功 模 式 和 良 好 态 势,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加 大 国 际 业 务 的 比 重, 同 SunEdison,Terraform Global, Macquari,Deutsche Bank 等 国 际 金 融 和 环 保 巨 头 进 一 步 扩 大 光 伏 电 站 项 目 和 金 融 服 务 合 作, 为 南 美 东 南 亚 非 洲 等 新 兴 市 场 国 家 和 一 带 一 路 沿 线 国 家 提 供 持 续 清 洁 能 源 服 务
91 第 三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 一 )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三 会 建 立 及 运 行 情 况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公 司 设 立 了 股 东 会, 由 全 体 股 东 组 成 ; 公 司 设 立 了 董 事 会, 董 事 会 成 员 3 人, 公 司 董 事 由 股 东 会 选 举 产 生, 公 司 董 事 会 负 责 召 集 股 东 会 执 行 股 东 会 决 议 审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等 ; 公 司 未 设 立 监 事 会, 设 监 事 1 人 由 股 东 会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依 照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行 使 相 应 的 决 策 执 行 和 监 督 职 能 公 司 设 经 理, 由 董 事 会 决 定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经 理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主 持 公 司 的 日 常 工 作 公 司 的 运 行 基 本 上 依 照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进 行, 公 司 股 东 会 董 事 会 决 议 及 监 事 均 可 正 常 履 行 职 责, 但 有 限 公 司 治 理 及 运 行 也 存 在 不 足, 例 如 监 事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及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所 起 的 监 督 作 用 较 小, 公 司 未 制 定 专 门 的 关 联 交 易 对 外 担 保 等 管 理 制 度, 存 在 少 数 会 议 通 知 资 料 不 齐 备 等 情 况 ( 二 ) 股 份 公 司 阶 段 三 会 建 立 及 运 行 情 况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后,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建 立 了 由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 以 下 简 称 三 会 ) 和 管 理 层 组 成 的 治 理 结 构 2015 年 6 月 16 日,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办 法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等 规 章 制 度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依 据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发 布 通 知 并 按 期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会 议, 相 关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出 席 会 议 公 司 的 三 会 相 关 人 员 均 符 合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任 职 要 求, 能 按 照 三 会 议 事 规 则 履 行 其 权 利 和 义 务, 执 行 三 会 决 议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的 职 工 监 事 能 够 履 行 章 程 赋 予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按 时 出 席 公 司 监 事 会 的 会 议, 依 法 行 使 表 决 权 截 至 本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股 份 公 司 共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4 次 董 事 会 4 次 监 事 会 1 次, 上 述 会 议 的 召 开 严 格 遵 守 公 司 法 公
92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相 关 规 定, 决 策 程 序 决 策 内 容 合 法 有 效, 未 发 生 损 害 股 东 债 权 人 或 第 三 人 合 法 权 益 的 情 况 二 公 司 章 程 的 制 定 情 况 2015 年 6 月 16 日,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该 章 程 是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业 务 规 则 非 上 市 公 众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3 号 -- 章 程 必 备 条 款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制 订, 符 合 非 上 市 公 众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3 号 -- 章 程 必 备 条 款 的 规 定 三 董 事 会 对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执 行 情 况 的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公 司 建 立 了 股 东 会 ; 未 设 立 监 事 会, 设 监 事 1 人 ; 设 立 董 事 会, 董 事 会 成 员 3 人, 聘 任 了 经 理 股 东 会 依 照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进 行 运 作, 但 存 在 会 议 记 录 及 相 关 会 议 资 料 不 完 整 等 情 况 股 份 公 司 阶 段, 公 司 按 照 公 司 法 非 上 市 公 众 公 司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制 订 了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办 法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等 公 司 规 章 制 度, 规 定 了 股 东 的 知 情 权 参 与 权 质 询 权 和 表 决 权 等 权 利, 并 对 纠 纷 解 决 机 制 关 联 股 东 和 董 事 的 回 避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等 制 度 作 出 规 定 公 司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的 治 理 机 制 能 够 给 所 有 股 东 提 供 合 适 的 保 护, 并 能 保 证 股 东 充 分 行 使 知 情 权 参 与 权 质 询 权 和 表 决 权 等 权 利 公 司 建 立 了 与 生 产 经 营 及 规 模 相 适 应 的 组 织 机 构, 建 立 了 工 程 中 心 采 购 中 心 设 计 研 发 中 心 经 营 计 划 部 财 务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综 合 管 理 部 国 际 业 务 部 项 目 开 发 管 理 部 分 布 式 业 务 部, 贯 穿 经 营 活 动 的 各 个 环 节, 形 成 较 为 规 范 的 内 部 管 理 体 系 四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的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在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涉 及 以 下 情 形 的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
93 1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受 刑 事 处 罚 ; 2 受 到 与 公 司 规 范 经 营 相 关 的 行 政 处 罚, 且 情 节 严 重 ; 3 涉 嫌 犯 罪 被 司 法 机 关 立 案 侦 查, 尚 未 有 明 确 结 论 意 见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代 存 峰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不 存 在 违 法 违 规 及 受 到 相 应 处 罚 的 情 况, 并 且 做 出 承 诺 如 下 : 1 不 存 在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不 适 宜 担 任 股 东 的 情 形 ; 2 不 存 在 受 到 刑 事 处 罚 的 情 形 ; 3 不 存 在 涉 嫌 犯 罪 被 司 法 机 关 立 案 侦 查, 尚 未 有 明 确 结 论 意 见 的 情 形 ; 4 不 存 在 受 到 与 公 司 规 范 经 营 相 关 的 行 政 处 罚, 且 情 节 严 重 的 情 形 ; 5 不 存 在 尚 未 了 结 的 或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及 行 政 处 罚 案 件 公 司 已 依 法 建 立 健 全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自 成 立 至 今,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开 展 经 营,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具 备 和 遵 守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任 职 资 格 和 义 务,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或 者 被 采 取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措 施 的 情 形 五 公 司 的 独 立 性 公 司 由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而 来, 变 更 后 严 格 遵 守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规 范 运 作, 逐 步 健 全 和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在 业 务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方 面 均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一 ) 业 务 的 独 立 性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包 括 太 阳 能 并 网 离 网 微 网 电 站 项 目 的 开 发 投 资 建 设 和 运 营, 光 伏 电 站 核 心 设 备 的 研 发 制 造 与 销 售 公 司 具 备 与 经 营 有 关 的 业 务 资 质 及 人 才 储 备, 拥 有 与 生 产 经 营 有 关 的 27 项 专 利 及 6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公 司 具 有 完 整 的 业 务 流 程 独 立 的 运 营 场 所 以 及 供 应 销 售 部 门 和 渠 道 公 司 以 自 身 的 名 义 独 立 开 展 业 务 和 签 订 合 同, 具 有 直 接 面 向 市 场 的 独 立 经 营 能 力, 公 司 业
94 务 独 立 ( 二 ) 资 产 的 独 立 性 公 司 拥 有 一 套 独 立 完 整 的 资 产 体 系, 与 控 股 股 东 产 权 关 系 明 晰 公 司 是 由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完 全 继 承 了 原 有 限 公 司 的 资 产 与 业 务 体 系, 包 括 与 生 产 经 营 有 关 的 业 务 资 质 商 标 专 利 等 资 产, 可 以 为 开 展 业 务 提 供 所 需 的 技 术 设 备 设 施 场 所 在 设 立 过 程 中 发 起 人 投 入 的 资 产 资 金 均 已 足 额 到 位, 相 关 资 产 办 理 了 相 应 的 产 权 主 体 变 更 手 续, 相 关 资 产 权 属 手 续 齐 全 根 据 公 司 设 立 及 历 次 股 本 演 变 有 关 文 件 和 历 次 增 资 时 的 验 资 报 告, 公 司 发 起 人 的 认 缴 出 资 和 历 次 增 资 的 注 册 资 本 均 已 全 部 足 额 到 位 这 些 资 产 的 权 属 完 全 由 公 司 独 立 享 有, 不 存 在 资 产 资 金 和 其 他 资 源 被 公 司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占 用 而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情 况 公 司 资 产 独 立 ( 三 ) 人 员 的 独 立 性 公 司 在 劳 动 人 事 及 工 资 管 理 方 面 已 形 成 独 立 完 整 的 体 系, 完 全 独 立 于 各 股 东 及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其 他 公 司 兼 职 情 况, 其 任 职 均 经 合 法 程 序 产 生, 不 存 在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公 司 章 程 及 有 关 监 管 部 门 所 禁 止 的 兼 职 情 形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职 工 专 职 在 公 司 工 作, 不 存 在 在 实 际 控 制 人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担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其 他 职 务, 不 存 在 在 实 际 控 制 人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领 取 薪 酬 的 情 形 公 司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之 间 人 员 独 立, 不 存 在 混 淆 用 工 情 况 公 司 人 员 独 立 ( 四 ) 财 务 的 独 立 性 财 务 部 门 共 7 人, 财 务 总 监 1 人, 负 责 全 面 工 作 ; 资 金 及 综 合 主 管 1 人, 负 责 资 金 及 综 合 类 账 务 审 核, 预 算 等 工 作, 下 设 出 纳 1 人, 综 合 会 计 各 2 人 ; 项 目 核 算 主 管 1 人, 负 责 项 目 相 关 核 算 业 务, 下 设 项 目 会 计 1 人 公 司 设 有 独 立 的 财 会 部 门, 建 立 独 立 的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能 够 独 立 作 出 财 务 决 策, 具 有 较 规 范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在 银 行 独 立 开 户, 不 存 在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共 用 银 行 账 户 的 情 形, 独 立 支 配 公 司 资 金 和 其 他 资 产 公 司 作 为 独 立 的 纳 税 人, 持 有 税 务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税 务 登 记 证, 依 法 独 立 进 行 纳 税 申 报 和 履 行 缴
95 纳 义 务 公 司 财 务 人 员 均 为 专 职 人 员, 在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和 缴 纳 社 保 公 司 财 务 独 立 ( 五 ) 机 构 的 独 立 性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范 运 作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的 需 要 设 置 了 完 整 的 内 部 组 织 机 构, 各 部 门 职 责 明 确 工 作 流 程 清 晰 公 司 组 织 机 构 独 立,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不 存 在 合 署 办 公 混 合 经 营 的 情 形, 自 设 立 以 来 未 发 生 股 东 干 预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象 公 司 机 构 独 立 六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 一 ) 关 联 方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6 号 关 联 方 披 露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主 要 的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如 下 : 1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姓 名 关 联 方 关 系 对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26.37% 代 存 峰 实 际 控 制 人 16.63% 注 : 代 存 峰 持 有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70% 的 股 权 2 其 他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 名 称 营 业 执 照 / 身 份 证 号 关 联 关 系 比 例 1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2 苏 州 义 云 创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 3 宁 波 中 清 能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 4 黄 兴 华 **** 8.79% 5 北 京 凤 博 汇 鑫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
96 6 北 京 飞 龙 世 纪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3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详 见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及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4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阚 少 武 尹 萍 林 霆 陈 海 侠 殷 金 祥 常 军 罗 祖 峰 曹 四 海 孟 丹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控 制 的 企 业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关 联 关 系 1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董 事 代 存 峰 控 制 的 企 业 2 宁 波 中 清 能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公 司 董 事 代 存 峰 控 制 的 企 业 3 合 肥 维 斗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董 事 阚 少 武 控 制 的 企 业 4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董 事 阚 少 武 控 制 的 企 业 5 北 京 凤 博 汇 鑫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公 司 监 事 常 军 控 制 的 企 业 5 报 告 期 内 其 他 关 联 方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关 联 关 系 1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原 股 东,2014 年 3 月 将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全 部 转 出 2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 镇 江 )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科 技 控 制 的 公 司 3 中 节 能 青 海 大 柴 旦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科 技 控 制 的 公 司 4 中 节 能 ( 临 沂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科 技 控 制 的 公 司 5 中 节 能 六 合 天 融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与 中 节 能 科 技 同 受 中 国 节 能 环 保 集 团 公 司 控 制 6 中 国 节 能 环 保 集 团 公 司 原 母 公 司 之 最 终 控 制 方 7 张 治 森 公 司 原 自 然 人 股 东,2015 年 4 月 将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全 部 转 出 公 司 原 法 人 股 东, 已 更 名 为 天 壕 投 资 集 8 北 京 德 之 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团 有 限 公 司,2013 年 8 月 将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全 部 转 出 9 浙 江 顺 润 新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子 公 司 之 持 股 20% 的 股 东
97 ( 二 ) 同 业 竞 争 状 况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行 为 2011 年 10 月 至 2014 年 3 月 期 间, 央 企 中 国 节 能 环 保 集 团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现 已 更 名 为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持 有 公 司 35% 的 股 份, 系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东, 且 在 公 司 5 名 成 员 组 成 的 董 事 会 中 拥 有 3 个 席 位, 对 公 司 具 有 控 制 权 ; 在 此 期 间,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公 司 业 务 与 中 国 节 能 环 保 集 团 公 司 旗 下 其 他 企 业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关 系, 为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关 系,2014 年 3 月,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35% 股 权 通 过 北 京 产 权 交 易 所 转 让 给 现 有 股 东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为 避 免 今 后 出 现 同 业 竞 争 情 形, 公 司 已 在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及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中 明 确 规 定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程 序 关 联 交 易 的 信 息 披 露 等 事 项 同 时 为 了 避 免 公 司 以 后 可 能 出 现 同 业 竞 争 情 形,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代 存 峰 出 具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函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代 存 峰 承 诺 如 下 : 本 人 作 为 中 清 能 绿 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除 已 经 披 露 的 情 形 外, 目 前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其 他 企 业 的 情 形, 本 人 从 未 从 事 或 参 与 与 公 司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行 为, 与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为 避 免 与 公 司 产 生 新 的 或 潜 在 的 同 业 竞 争, 本 人 承 诺 如 下 : 1 本 人 将 不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或 参 与 任 何 在 商 业 上 对 公 司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及 活 动, 或 拥 有 与 公 司 存 在 竞 争 关 系 的 任 何 经 济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的 权 益, 或 以 其 他 任 何 形 式 取 得 该 经 济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的 控 制 权, 或 在 该 经 济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中 担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 本 人 在 作 为 公 司 股 东 期 间, 本 承 诺 持 续 有 效 3 本 人 愿 意 承 担 因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而 给 公 司 造 成 的 全 部 经 济 损 失 七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资 金 被 占 用 或 为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资 金 被 关 联 方 占 用 或 为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98 八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相 关 情 况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如 下 : 分 类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产 生 方 式 代 存 峰 董 事 长 男 选 举 黄 兴 华 董 事 总 经 理 男 选 举 董 事 阚 少 武 董 事 男 选 举 尹 萍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男 选 举 林 霆 董 事 男 选 举 陈 海 侠 监 事 会 主 席 女 选 举 监 事 殷 金 祥 职 工 监 事 男 选 举 常 军 监 事 男 选 举 黄 兴 华 董 事 总 经 理 男 聘 任 尹 萍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男 聘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罗 祖 峰 副 总 经 理 男 聘 任 曹 四 海 副 总 经 理 男 聘 任 孟 丹 财 务 总 监 女 聘 任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股 情 况 截 至 本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名 单 及 其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1 代 存 峰 董 事 长 15,692, % 2 黄 兴 华 董 事 总 经 理 8,296, % 3 阚 少 武 董 事 尹 萍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林 霆 董 事 陈 海 侠 监 事 会 主 席 殷 金 祥 监 事 常 军 监 事 罗 祖 峰 副 总 经 理 -- --
99 10 曹 四 海 副 总 经 理 孟 丹 财 务 总 监 合 计 23,988, % 除 上 述 直 接 持 股 外,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通 过 中 清 能 投 资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代 存 峰 曹 四 海 通 过 宁 波 中 清 能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阚 少 武 通 过 融 信 汇 金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1 代 存 峰 董 事 长 25,072, % 2 黄 兴 华 董 事 总 经 理 7,466, % 3 阚 少 武 董 事 9,671, % 4 曹 四 海 副 总 经 理 1,350, % 合 计 43,560,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中, 除 上 述 持 股 情 况 之 外, 不 存 在 直 接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形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兼 职 单 位 兼 职 职 务 兼 职 单 位 与 公 司 关 系 1 代 存 峰 董 事 长 2 黄 兴 华 董 事 总 经 理 3 阚 少 武 董 事 4 林 霆 董 事 5 常 军 监 事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中 清 能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合 肥 玄 一 新 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合 肥 维 斗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青 域 益 和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深 圳 市 中 青 佳 禾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凤 博 汇 富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监 事 执 行 董 事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监 事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代 表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董 事 同 一 控 制 人 公 司 股 东 同 一 控 制 人 公 司 股 东 关 联 自 然 人 持 股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公 司 股 东 关 联 方 公 司 股 东 关 联 方 公 司 股 东 关 联 方
100 北 京 绿 创 环 保 设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掌 上 通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赛 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董 事 董 事 无 关 联 关 系 无 关 联 关 系 无 关 联 关 系 除 上 述 兼 职 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其 他 兼 职 情 况, 其 任 职 均 经 合 法 程 序 产 生, 不 存 在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公 司 章 程 及 有 关 监 管 部 门 所 禁 止 的 兼 职 情 形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专 职 在 公 司 工 作, 不 存 在 在 实 际 控 制 人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担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其 他 职 务, 不 存 在 在 实 际 控 制 人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领 取 薪 酬 的 情 形 ( 三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序 号 姓 名 被 投 资 公 司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代 存 峰 2 黄 兴 华 3 阚 少 武 4 林 霆 5 曹 四 海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中 清 能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合 肥 玄 一 新 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合 肥 维 斗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湖 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青 域 和 合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宁 波 中 清 能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所 投 资 公 司 与 公 司 关 系 % 同 一 控 制 人 % 同 一 控 制 人 % 同 一 控 制 人 % 公 司 股 东 % 关 联 自 然 人 持 股 %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 公 司 股 东 关 联 方 公 司 股 东 关 联 方 % 公 司 股 东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形 ( 四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变 动 情 况 1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2011 年 9 月 15 日,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第 一 次 股 东 会 通 过 决 议 : 选 举 张 会 学 陈 作 涛 代 存 峰 刘 雪 原 张 凯 为 公 司 董 事, 选 举 肖 宏 浩 杜 伟 为 公 司 监 事 同
101 日,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通 过 决 议 : 选 举 张 会 学 为 公 司 董 事 长, 聘 任 黄 兴 华 为 公 司 总 经 理 张 冶 森 为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13 年 7 月 31 日,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第 二 次 股 东 会 通 过 决 议, 免 去 张 凯 陈 作 涛 董 事 职 务, 免 去 杜 伟 监 事 职 务 2013 年 8 月 6 日,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第 一 次 股 东 会 通 过 决 议, 选 举 张 会 学 阚 少 武 代 存 峰 李 菁 楠 刘 雪 原 为 董 事, 选 举 肖 洪 浩 为 公 司 监 事 2014 年 3 月 27 日,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股 东 会 通 过 决 议 : 选 举 黄 兴 华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同 时 免 去 张 会 学 刘 雪 原 李 菁 楠 董 事 职 务 ; 选 举 姜 荣 担 任 公 司 监 事, 同 时 免 去 肖 宏 浩 监 事 职 务 同 日,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董 事 会 通 过 决 议 : 选 举 代 存 峰 为 公 司 董 事 长 2014 年 6 月 12 日,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第 四 次 董 事 会 通 过 决 议 : 免 去 黄 兴 华 经 理 职 务, 聘 任 代 存 峰 为 公 司 经 理, 任 期 三 年 2015 年 2 月 11 日,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第 二 次 股 东 会 通 过 决 议 : 选 举 林 霆 为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三 年 2 股 份 公 司 阶 段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2015 年 6 月 16 日, 代 存 峰 等 7 名 发 起 人 召 开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2015 年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决 议 : 选 举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阚 少 武 尹 萍 林 霆 为 公 司 董 事, 组 成 股 份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 选 举 张 涛 为 公 司 股 东 监 事, 与 公 司 2015 年 6 月 15 日 公 司 职 工 大 会 选 举 的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陈 海 侠 殷 金 祥 组 成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2015 年 6 月 16 日, 公 司 召 开 股 份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代 存 峰 为 公 司 董 事 长, 聘 任 黄 兴 华 为 公 司 总 经 理, 聘 任 尹 萍 罗 祖 峰 曹 四 海 为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聘 任 孟 丹 为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同 日 公 司 召 开 股 份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陈 海 侠 为 监 事 会 主 席 2015 年 7 月 29 日, 公 司 2015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决 议 : 选 举 常 军 担 任 公 司 监 事 职 务, 张 涛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监 事 ( 五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其 他 相 关 情 况 1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102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亲 属 或 其 他 关 联 关 系 2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或 者 被 采 取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措 施 受 到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公 开 谴 责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不 存 在 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或 者 被 采 取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措 施 受 到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公 开 谴 责 的 情 况 3 无 其 它 对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有 不 利 影 响 的 情 形
103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本 节 的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及 有 关 分 析 说 明 反 映 了 公 司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及 有 关 附 注 的 重 要 内 容, 引 用 的 财 务 数 据,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均 引 自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一 审 计 意 见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接 受 委 托, 对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会 计 报 表 进 行 了 审 计, 并 出 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瑞 华 审 字 [2015] 第 号, 认 为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已 经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公 允 反 映 了 公 司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二 财 务 报 表 ( 一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本 公 司 将 拥 有 实 际 控 制 权 的 子 公 司 及 特 殊 目 的 主 体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 二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流 动 资 产 : 单 位 : 元 项 目 货 币 资 金 8,164, ,449, ,047, 结 算 备 付 金 拆 出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5,103, ,103, , 应 收 账 款 166,437, ,090, ,194,304.39
104 预 付 款 项 30,845, ,329, ,118, 应 收 保 费 应 收 分 保 账 款 应 收 分 保 合 同 准 备 金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9,455, ,217, ,937,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存 货 157,465, ,892, ,744,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9,649, , ,691,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87,121, ,398, ,944, 非 流 动 资 产 : 发 放 委 托 贷 款 及 垫 款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1,361, ,545, ,604, 在 建 工 程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118, , ,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105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990, ,136,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557, ,285, ,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6,027, ,089, ,398, 资 产 总 计 393,149, ,488, ,343,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流 动 负 债 : 项 目 短 期 借 款 102,972, ,787, ,000,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吸 收 存 款 及 同 业 存 放 拆 入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19,929, ,929, ,000, 应 付 账 款 179,416, ,724, ,996, 预 收 款 项 338, , ,790,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应 付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419, ,184, ,560, 应 付 利 息 280,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4,137, ,486, , 应 付 分 保 账 款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款 代 理 承 销 证 券 款
106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307,494, ,449, ,183,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债 券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负 债 合 计 307,494, ,449, ,183, 股 东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22,499, ,000, ,307,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24,500, ,192,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6,276, ,276, ,958,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107 未 分 配 利 润 32,377, ,762, ,70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85,654, ,039, ,159,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85,654, ,039, ,159,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393,149, ,488, ,343,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40,366, ,256, ,411,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40,366, ,256, ,411, 利 息 收 入 已 赚 保 费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56,082, ,811, ,019,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33,993, ,419, ,888, 利 息 支 出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退 保 金 赔 付 支 出 净 额 提 取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净 额 保 单 红 利 支 出 分 保 费 用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69, ,576, ,061, 销 售 费 用 7,360, ,108, ,379, 管 理 费 用 11,031, ,449, ,302, 财 务 费 用 1,913, ,005, ,44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714, ,251, ,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108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汇 兑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5,716, ,444, ,391,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59, , ,005,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262, ,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220, ,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15,656, ,898, ,315,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2,272, ,247, ,115,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3,384, ,650, ,20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3,384, ,650, ,200,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归 属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6 其 他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3,384, ,650, ,200,245.77
109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3,384, ,650, ,200,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八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67,487, ,719, ,208,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1,729, ,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26, ,057, ,000,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68,113, ,506, ,495,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52,645, ,478, ,587, ,900, ,627, ,959,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477, ,017, ,303,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2,117, ,188, ,923,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85,140, ,312, ,773,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7,026, ,805, ,278,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24.92
11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67, ,479, ,112, ,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67, ,479, ,11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67, ,427, ,112,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15,000, ,000, ,00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7,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5,000, ,000, ,0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252, ,000, ,5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68, ,300, ,016,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620, ,300, ,516,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 三 )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1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12,379, ,300, ,483, , , ,814, ,547, ,023, ,946, ,493, ,470, ,131, ,946, ,493, 单 位 : 元
111 流 动 资 产 : 项 目 货 币 资 金 8,164, ,449, ,047,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5,103, ,103, , 应 收 账 款 166,437, ,090, ,194, 预 付 款 项 30,845, ,329, ,118,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10,087, ,781, ,937, 存 货 156,727, ,154, ,744,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9,649, , ,691,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87,015, ,223, ,944,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2,000, ,000,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1,361, ,545, ,604, 在 建 工 程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118, , ,366.88
112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990, ,136,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031, , ,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7,501, ,581, ,398, 资 产 总 计 394,517, ,804, ,343, 资 产 负 债 表 续 : 流 动 负 债 : 项 目 短 期 借 款 102,972, ,787, ,000,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19,929, ,929, ,000, 应 付 账 款 179,416, ,724, ,996, 预 收 款 项 338, , ,790,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419, ,184, ,560, 应 付 利 息 280,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3,927, ,276, ,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307,284, ,239, ,183,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债 券 其 中 : 优 先 股
113 永 续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负 债 合 计 307,284, ,239, ,183, 股 东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22,499, ,000, ,307,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24,500, ,192,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6,276, ,276, ,958,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33,955, ,288, ,700,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87,232, ,565, ,159,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394,517, ,804, ,343,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40,366, ,256, ,411, 减 : 营 业 成 本 33,993, ,419, ,888,198.19
114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69, ,576, ,061, 销 售 费 用 7,360, ,108, ,379, 管 理 费 用 10,962, ,896, ,302, 财 务 费 用 1,913, ,005, ,44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714, ,770, ,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5,647, ,479, ,391,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59, , ,005,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262, ,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220, ,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15,587, ,933, ,315,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2,254, ,756, ,115,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13,333, ,177, ,200,245.77
115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6 其 他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3,333, ,177, ,200,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67,487, ,719, ,208,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1,729, ,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26, ,716, ,000,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68,113, ,166, ,495,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52,645, ,478, ,587, ,900, ,627, ,959,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477, ,017, ,303,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2,117, ,848, ,923,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85,140, ,972, ,773,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7,026, ,805, ,278,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167, ,479, ,112,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2,000,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116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67, ,479, ,11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67, ,427, ,112,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15,000, ,000, ,00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7,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5,000, ,000, ,0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252, ,000, ,5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68, ,300, ,016,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620, ,300, ,516,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三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12,379, ,300, ,483, , , ,814, ,547, ,023, ,946, ,493, ,470, ,131, ,946, ,493,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相 关 规 定, 并 基 于 以 下 所 述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和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进 行 编 制 四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 一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方 法 1 合 并 范 围 的 确 定 原 则 本 公 司 将 拥 有 实 际 控 制 权 的 子 公 司 及 特 殊 目 的 主 体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117 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或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的 其 他 企 业 分 别 为 : 山 东 莱 芜 东 鑫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分 布 式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兰 州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张 家 口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绿 能 ( 富 民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淄 博 绿 洲 太 阳 能 绿 洲 有 限 公 司 丽 水 绿 清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临 沂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 莒 县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绿 缘 风 神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建 德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兰 溪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奎 屯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尉 犁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莱 芜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临 沂 清 源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莘 县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 连 云 港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 五 莲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大 庆 中 清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绿 洲 牡 丹 江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济 源 绿 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宜 阳 绿 能 光 伏 农 业 有 限 公 司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方 法 本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是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及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编 制, 合 并 时 合 并 范 围 内 的 所 有 重 大 内 部 交 易 和 往 来 业 务 已 抵 销 子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中 不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拥 有 的 部 分, 作 为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项 下 单 独 列 示 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不 一 致 的,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以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视 同 该 企 业 于 合 并 当 期 的 年 初 已 经 存 在, 从 合 并 当 期 的 年 初 起 将 其 资 产 负 债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按 原 账 面 价 值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 二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变 化 情 况 年 发 生 的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1)2014 年 发 生 的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概 况 单 位 : 万 元
118 被 购 买 方 名 称 山 东 莱 芜 东 鑫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取 得 时 点 股 权 取 得 成 本 股 权 取 股 权 取 得 得 比 例 购 买 日 方 式 (%) 购 买 日 至 购 买 日 至 年 末 年 末 被 购 被 购 买 方 的 净 买 方 的 收 利 润 入 收 购 无 (2) 合 并 成 本 及 商 誉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山 东 莱 芜 东 鑫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合 并 成 本 现 金 非 现 金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行 或 承 担 的 债 务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有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股 权 于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其 他 合 并 成 本 合 计 减 : 取 得 的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商 誉 /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的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金 额 (3) 被 购 买 方 于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净 资 产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山 东 莱 芜 东 鑫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日 公 允 价 值 购 买 日 账 面 价 值 资 产 : 应 收 款 项 在 建 工 程 资 产 合 计 负 债 : 应 付 款 项
119 项 目 山 东 莱 芜 东 鑫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日 公 允 价 值 购 买 日 账 面 价 值 资 产 : 负 债 合 计 净 资 产 2,000, ,000, 减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2,000, ,000, 序 号 其 他 原 因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动 子 公 司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注 册 资 本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分 布 式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兰 州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张 家 口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绿 能 ( 富 民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 单 位 : 万 元 取 得 方 式 新 设 立 新 设 立 新 设 立 新 设 立 5 淄 博 绿 洲 太 阳 能 绿 洲 有 限 公 司 新 设 立 6 丽 水 绿 清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新 设 立 7 临 沂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新 设 立 8 9 中 清 能 绿 洲 ( 莒 县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绿 缘 风 神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新 设 立 , 新 设 立 10 建 德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新 设 立 11 兰 溪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新 设 立 12 奎 屯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新 设 立 13 尉 犁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新 设 立 14 莱 芜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新 设 立 15 临 沂 清 源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新 设 立 16 莘 县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新 设 立 17 中 清 能 绿 洲 ( 连 云 港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新 设 立
120 序 号 子 公 司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注 册 资 本 中 清 能 绿 洲 ( 五 莲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大 庆 中 清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绿 洲 牡 丹 江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 取 得 方 式 新 设 立 新 设 立 新 设 立 21 济 源 绿 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新 设 立 22 宜 阳 绿 能 光 伏 农 业 有 限 公 司 新 设 立 五 报 告 期 内 采 用 的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一 ) 收 入 确 认 与 计 量 1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在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买 方,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的 实 现 2 建 造 合 同 收 入 在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情 况 下,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照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合 同 收 入 和 合 同 费 用 合 同 完 工 进 度 按 已 经 完 成 的 合 同 工 作 量 占 合 同 预 计 总 工 作 量 的 比 例 确 定, 该 工 作 量 经 过 第 三 方 监 理 单 位 进 行 测 定, 并 经 过 业 主 单 位 及 公 司 共 同 确 认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是 指 同 时 满 足 :1 合 同 总 收 入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与 合 同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3 实 际 发 生 的 合 同 成 本 能 够 清 楚 地 区 分 和 可 靠 地 计 量 ;4 合 同 完 工 进 度 和 为 完 成 合 同 尚 需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如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不 能 可 靠 地 估 计, 但 合 同 成 本 能 够 收 回 的, 合 同 收 入 根 据 能 够 收 回 的 实 际 合 同 成 本 予 以 确 认, 合 同 成 本 在 其 发 生 的 当 期 确 认 为 合 同 费 用 ; 合 同 成 本 不 可 能 收 回 的, 在 发 生 时 立 即 确 认 为 合 同 费 用, 不 确 认 合 同 收 入 使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不 能 可 靠 估 计 的 不 确 定 因 素 不 复 存 在 的, 按 照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定 与 建 造 合 同 有 关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121 合 同 预 计 总 成 本 超 过 合 同 总 收 入 的, 将 预 计 损 失 确 认 为 当 期 费 用 在 建 合 同 累 计 已 发 生 的 成 本 和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毛 利 ( 亏 损 ) 与 已 结 算 的 价 款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在 建 合 同 累 计 已 发 生 的 成 本 和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毛 利 ( 亏 损 ) 之 和 超 过 已 结 算 价 款 的 部 分 作 为 存 货 列 示 ; 在 建 合 同 已 结 算 的 价 款 超 过 累 计 已 发 生 的 成 本 与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毛 利 ( 亏 损 ) 之 和 的 部 分 作 为 预 收 款 项 列 示 3 使 用 费 收 入 根 据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按 权 责 发 生 制 确 认 收 入 4 利 息 收 入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5 本 公 司 收 入 确 认 方 法 公 司 以 建 造 合 同 为 主, 在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情 况 下,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照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合 同 收 入 和 合 同 费 用 合 同 完 工 进 度 按 已 经 完 成 的 合 同 工 作 量 占 合 同 预 计 总 工 作 量 的 比 例 确 定, 该 工 作 量 经 过 第 三 方 监 理 单 位 进 行 测 定, 并 经 过 业 主 单 位 及 公 司 共 同 确 认 ( 二 ) 应 收 款 项 应 收 款 项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1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应 收 款 项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对 存 在 下 列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应 收 款 项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1 债 务 人 发 生 严 重 的 财 务 困 难 ;2 债 务 人 违 反 合 同 条 款 ( 如 偿 付 利 息 或 本 金 发 生 违 约 或 逾 期 等 );3 债 务 人 很 可 能 倒 闭 或 进 行 其 他 财 务 重 组 ;4 其 他 表 明 应 收 款 项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依 据 2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计 提 方 法 本 公 司 将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 万 元 以 上 的 应 收 款 项 确 认 为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122 收 款 项 本 公 司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项 测 试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应 收 款 项, 不 再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2) 按 信 用 风 险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的 确 定 依 据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1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的 确 定 依 据 本 公 司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以 及 金 额 重 大 但 单 项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相 似 性 和 相 关 性 对 金 融 资 产 进 行 分 组 这 些 信 用 风 险 通 常 反 映 债 务 人 按 照 该 等 资 产 的 合 同 条 款 偿 还 所 有 到 期 金 额 的 能 力, 并 且 与 被 检 查 资 产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测 算 相 关 不 同 组 合 的 确 定 依 据 : 项 目 合 并 范 围 内 关 联 方 组 合 账 龄 分 析 组 合 无 风 险 信 用 组 合 合 并 范 围 内 关 联 方 应 收 款 项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相 同 账 龄 的 应 收 款 项 具 有 类 似 的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备 用 金 押 金 保 证 金 及 应 收 出 口 退 款 具 有 类 似 的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2 根 据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确 定 的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按 组 合 方 式 实 施 减 值 测 试 时,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系 根 据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结 构 及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 债 务 人 根 据 合 同 条 款 偿 还 欠 款 的 能 力 ) 按 历 史 损 失 经 验 及 目 前 经 济 状 况 与 预 计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中 已 经 存 在 的 损 失 评 估 确 定 不 同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项 目 计 提 方 法 合 并 范 围 内 关 联 方 组 合 账 龄 分 析 组 合 无 风 险 信 用 组 合 一 般 不 计 提 账 龄 分 析 法 一 般 不 计 提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组 合 计 提 方 法
123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下 同 ) 其 中 :[1~6 个 月 ] [7~12 个 月 ] 年 年 年 年 年 以 上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本 公 司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具 备 以 下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如 :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 与 对 方 存 在 争 议 或 涉 及 诉 讼 仲 裁 的 应 收 款 项 ; 已 有 明 显 迹 象 表 明 债 务 人 很 可 能 无 法 履 行 还 款 义 务 的 应 收 款 项 3 坏 账 准 备 的 转 回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应 收 款 项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是, 该 转 回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超 过 假 定 不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下 该 应 收 款 项 在 转 回 日 的 摊 余 成 本 ( 三 )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存 货 主 要 包 括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 未 完 工 工 程 ) 库 存 商 品 等 2 存 货 取 得 和 发 出 的 计 价 方 法 存 货 在 取 得 时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存 货 成 本 包 括 采 购 成 本 加 工 成 本 和 其 他 成 本 领 用 和 发 出 时 按 移 动 加 权 平 均 法 计 价 3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可 变 现 净 值 是 指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124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在 确 定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时, 以 取 得 的 确 凿 证 据 为 基 础, 同 时 考 虑 持 有 存 货 的 目 的 以 及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的 影 响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货 按 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当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成 本 时, 提 取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通 常 按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的 成 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提 取 对 于 数 量 繁 多 单 价 较 低 的 存 货, 按 存 货 类 别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对 在 同 一 地 区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产 品 系 列 相 关 具 有 相 同 或 类 似 最 终 用 途 或 目 的, 且 难 以 与 其 他 项 目 分 开 计 量 的 存 货, 可 合 并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后, 如 果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导 致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高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予 以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5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低 值 易 耗 品 于 领 用 时 按 一 次 摊 销 法 摊 销 ; 包 装 物 于 领 用 时 按 一 次 摊 销 法 摊 销 6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存 货 计 价 方 法 建 造 合 同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量, 包 括 从 合 同 签 订 开 始 至 合 同 完 成 止 所 发 生 的 与 执 行 合 同 有 关 的 直 接 费 用 和 间 接 费 用 为 订 立 合 同 而 发 生 的 差 旅 费 投 标 费 等, 能 够 单 独 区 分 和 可 靠 计 量 且 合 同 很 可 能 订 立 的, 在 取 得 合 同 时 计 入 合 同 成 本 ; 未 满 足 上 述 条 件 的, 则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建 合 同 累 计 已 发 生 的 成 本 和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毛 利 ( 亏 损 ) 与 已 结 算 的 价 款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在 建 合 同 累 计 已 发 生 的 成 本 和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毛 利 ( 亏 损 ) 之 和 超 过 已 结 算 价 款 的 部 分 作 为 存 货 列 示 ; 在 建 合 同 已 结 算 的 价 款 超 过 累 计 已 发 生 的 成 本 与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毛 利 ( 亏 损 ) 之 和 的 部 分 作 为 预 收 款 项 ( 四 )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及 初 始 计 量
125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仅 在 与 其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 其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才 予 以 确 认 固 定 资 产 按 成 本 并 考 虑 预 计 弃 置 费 用 因 素 的 影 响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2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方 法 固 定 资 产 从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次 月 起,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计 提 折 旧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年 折 旧 率 如 下 : 类 别 折 旧 方 法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机 器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运 输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办 公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预 计 净 残 值 是 指 假 定 固 定 资 产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已 满 并 处 于 使 用 寿 命 终 了 时 的 预 期 状 态, 本 公 司 目 前 从 该 项 资 产 处 置 中 获 得 的 扣 除 预 计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金 额 3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对 于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成 本 模 式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及 对 子 公 司 合 营 企 业 联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等 非 流 动 非 金 融 资 产, 本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判 断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如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则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商 誉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和 尚 未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均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减 值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可 收 回 金 额 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的 较 高 者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根 据 公 平 交 易 中 销 售 协 议 价 格 确 定 ; 不 存 在 销 售 协 议 但 存 在 资 产 活 跃 市 场 的, 公 允 价 值 按 照 该 资 产 的 买 方 出 价 确 定 ; 不 存 在 销 售 协 议 和 资 产 活 跃 市 场 的, 则 以 可 获 取 的 最 佳 信 息 为 基 础 估 计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处 置 费 用 包 括 与 资 产 处 置 有 关 的 法 律 费 用 相 关 税 费 搬 运 费 以 及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发 生 的 直 接 费 用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按 照 资 产 在 持 续 使 用 过 程 中 和 最 终 处 置 时 所 产 生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选 择 恰 当 的 折 现 率 对 其 进 行 折 现 后 的 金 额 加 以 确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按 单 项 资
126 产 为 基 础 计 算 并 确 认, 如 果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组 是 能 够 独 立 产 生 现 金 流 入 的 最 小 资 产 组 合 4 其 他 说 明 与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如 果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且 其 成 本 能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并 终 止 确 认 被 替 换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除 此 以 外 的 其 他 后 续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当 固 定 资 产 处 于 处 置 状 态 或 预 期 通 过 使 用 或 处 置 不 能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固 定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出 售 转 让 报 废 或 毁 损 的 处 置 收 入 扣 除 其 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至 少 于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发 生 改 变 则 作 为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处 理 ( 五 )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是 指 本 公 司 拥 有 或 者 控 制 的 没 有 实 物 形 态 的 可 辨 认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与 无 形 资 产 有 关 的 支 出, 如 果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 其 成 本 能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计 入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除 此 以 外 的 其 他 项 目 的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取 得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通 常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核 算 自 行 开 发 建 造 厂 房 等 建 筑 物, 相 关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支 出 和 建 筑 物 建 造 成 本 则 分 别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和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如 为 外 购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则 将 有 关 价 款 在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建 筑 物 之 间 进 行 分 配, 难 以 合 理 分 配 的, 全 部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处 理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自 可 供 使 用 时 起, 对 其 原 值 减 去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已 计 提 的 减 值 准 备 累 计 金 额 在 其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内 采 用 直 线 法 分 期 平 均 摊 销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予 摊 销 期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和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发 生 变 更 则 作 为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处 理 此 外, 还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127 命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有 证 据 表 明 该 无 形 资 产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是 可 预 见 的, 则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并 按 照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政 策 进 行 摊 销 2 研 究 与 开 发 支 出 本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支 出 分 为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与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不 能 满 足 下 述 条 件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够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无 法 区 分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和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的, 将 发 生 的 研 发 支 出 全 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无 形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无 形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详 见 附 注 四 18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 六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当 期 和 以 前 期 间 形 成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 或 资 产 ), 以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的 预 期 应 交 纳 ( 或 返 还 ) 的 所 得 税 金 额 计 量 计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所 依 据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系 根 据 有 关 税 法 规 定 对 本 报 告 期 税 前 会 计 利 润 作 相 应 调 整 后 计 算 得 出
128 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某 些 资 产 负 债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以 及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但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产 生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与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以 及 与 既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时 也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和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此 外,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如 果 本 公 司 能 够 控 制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而 且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也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除 上 述 例 外 情 况, 本 公 司 确 认 其 他 所 有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与 既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时 也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和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此 外,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如 果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不 是 很 可 能 转 回, 或 者 未 来 不 是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除 上 述 例 外 情 况, 本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其 他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对 于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根 据 税 法 规 定,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相 关 资 产 或 清 偿 相 关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转 回 3 所 得 税 费 用 所 得 税 费 用 包 括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129 除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或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相 关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或 股 东 权 益, 以 及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调 整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外, 其 余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所 得 税 的 抵 销 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同 时 进 行 时, 本 公 司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报 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是 与 同 一 税 收 征 管 部 门 对 同 一 纳 税 主 体 征 收 的 所 得 税 相 关 或 者 是 对 不 同 的 纳 税 主 体 相 关, 但 在 未 来 每 一 具 有 重 要 性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负 债 转 回 的 期 间 内, 涉 及 的 纳 税 主 体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或 是 同 时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时, 本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报 六 盈 利 能 力 和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一 )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及 变 动 分 析 1 报 告 期 内 营 业 收 入 变 化 趋 势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及 2013 年 度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4, 万 元 54, 万 元 及 29, 万 元 2014 年 较 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环 比 增 长 83.67%, 呈 现 出 较 高 的 增 长 幅 度 其 中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为 EPC 建 造 合 同 收 入 公 司 收 入 增 幅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是 : 一 是 在 关 于 支 持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金 融 服 务 的 意 见 (2013 年 8 月 )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有 关 政 策 通 知 (2014 年 9 月 ) 等 国 家 政 策 的 鼓 励 下, 处 于 光 伏 行 业 产 业 链 下 游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及 运 维 发 展 迅 速 ; 二 是 公 司 凭 借 多 年 行 业 经 验, 承 接 大 型 EPC 项 目 能 力 持 续 增 强, 海 南 海 神 航 天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新 疆 海 润 光 伏 / 吐 鲁 番 项 目, 为 公 司 2014 年 贡 献 了 较 多 的 收 入 2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构 成 分 析
130 (1) 按 照 产 品 类 型 分 类 产 品 名 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015 年 1-4 月 占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重 单 位 : 万 元 光 伏 电 站 EPC 工 程 及 设 备 3, % 太 阳 能 发 电 系 统 % 合 计 4, % 产 品 名 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014 年 度 占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重 光 伏 电 站 EPC 工 程 及 设 备 51, % 太 阳 能 发 电 系 统 3, % 合 计 54, % 产 品 名 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013 年 度 占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重 光 伏 电 站 EPC 工 程 及 设 备 24, % 太 阳 能 发 电 系 统 5, % 合 计 29,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构 成 包 括 光 伏 电 站 EPC 项 目 及 太 阳 能 发 电 系 统 的 销 售 光 伏 电 站 EPC 项 目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逐 年 增 高, 反 映 了 公 司 专 注 于 光 伏 行 业 产 业 链 下 游 的 发 展 (2) 按 客 户 地 域 分 单 位 : 万 元 地 区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国 内 4, % 52, % 27, % 国 外 2, % 1, % 合 计 4, % 54, % %
131 ( 二 ) 经 营 成 果 变 动 分 析 1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情 况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及 2013 年 度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毛 利 分 别 是 万 元 10, 万 元 4,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名 称 毛 利 2015 年 1-4 月 毛 利 率 光 伏 电 站 EPC 工 程 及 设 备 % 太 阳 能 发 电 系 统 % 合 计 % 产 品 名 称 毛 利 2014 年 度 毛 利 率 光 伏 电 站 EPC 工 程 及 设 备 10, % 太 阳 能 发 电 系 统 % 合 计 10, % 产 品 名 称 毛 利 2013 年 度 毛 利 率 光 伏 电 站 EPC 工 程 及 设 备 3, % 太 阳 能 发 电 系 统 1, % 合 计 4, % 同 行 业 可 比 挂 牌 公 司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 可 比 公 司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中 海 阳 (430065) 24.65% 20.83% 恒 瑞 能 源 (830807) 29.44% 21.05% 注 :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数 据 来 自 其 公 开 披 露 的 年 报 及 半 年 报 2 毛 利 率 变 动 分 析 (1) 报 告 期 内 毛 利 率 波 动 情 况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报 告 期 各 期 略 有 波 动,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32 首 先, 公 司 承 接 的 EPC 项 目 因 建 设 电 站 的 类 型 项 目 地 施 工 条 件 的 难 易 EPC 合 同 中 对 设 备 种 类 规 格 型 号 要 求 的 不 同, 各 项 目 的 毛 利 率 呈 现 明 显 的 不 同 总 体 来 说, 微 网 电 站 因 需 要 设 计 储 能 系 统 自 我 体 系 内 实 现 光 伏 发 电 与 其 他 能 源 发 电 的 互 补, 对 EPC 项 目 承 揽 方 要 较 高, 微 网 电 站 的 毛 利 率 高 于 并 网 电 站 的 毛 利 率 EPC 合 同 中, 最 主 要 的 原 材 料 为 太 阳 能 组 件, 因 太 阳 能 组 件 的 市 场 价 格 基 本 稳 定, 故 含 太 阳 能 组 件 采 购 的 EPC 合 同 虽 然 合 同 金 额 较 大, 但 毛 利 率 较 低 报 告 期 各 期, 前 五 大 客 户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合 同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完 工 进 度 累 计 已 确 认 毛 利 实 际 毛 利 率 扬 州 洁 源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95.00% 1, % 晶 科 建 德 项 目 50.00% % 洮 南 项 目 75.00% % 京 城 机 电 项 目 ( 一 期 ) % % 京 城 机 电 项 目 ( 二 期 ) % % 合 计 3, % 合 同 项 目 2014 年 度 完 工 进 度 (%) 累 计 已 确 认 毛 利 实 际 毛 利 率 海 南 神 州 50 兆 瓦 项 目 % 4, % 新 疆 海 润 光 伏 / 吐 鲁 番 项 目 % 1, %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分 布 式 发 电 项 目 % % 扬 州 洁 源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70.00% 15.52% 京 城 机 电 项 目 ( 二 期 ) % % 合 计 9, % 合 同 项 目 2013 年 度 完 工 进 度 (%) 累 计 已 确 认 毛 利 实 际 毛 利 率 海 南 神 州 50 兆 瓦 项 目 30.00% % 东 方 电 气 酒 泉 项 目 % % 治 多 无 电 地 区 通 电 项 目 60.00% %
133 京 城 机 电 项 目 ( 二 期 ) 52.00% % 宝 钢 股 份 金 太 阳 示 范 项 目 60.00% % 合 计 2, % 二 是 因 合 同 金 额 调 整 预 计 总 成 本 调 整 导 致 同 一 个 项 目 在 各 年 度 间 毛 利 率 不 同 报 告 期 内, 京 城 机 电 项 目 ( 二 期 ) 毛 利 率 由 2013 年 度 的 11.89% 上 升 至 2014 年 度 的 18.57%, 主 要 是 因 为 在 项 目 实 施 工 程 中, 因 设 计 变 更,2014 年 电 缆 用 量 减 少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金 额 预 估 总 成 本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4 月 京 城 机 电 项 目 ( 二 期 ) 6, , , , ( 续 )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金 额 合 同 毛 利 率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4 月 京 城 机 电 项 目 ( 二 期 ) 6, % 28.41% 27.76% 报 告 期 内, 海 南 神 州 50 兆 瓦 项 目 毛 利 率 由 2013 年 度 的 10.24% 上 升 到 2014 年 度 的 19.33%, 主 要 是 因 为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因 业 主 对 施 工 范 围 有 所 调 整, 该 项 目 合 同 金 额 预 计 总 成 本 均 发 生 了 变 动,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金 额 预 估 总 成 本 合 同 毛 利 率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海 南 神 州 50 27, , , , % 26.81% 兆 瓦 项 目 (2) 与 同 行 业 的 比 较 情 况 公 司 毛 利 率 略 低 于 可 比 挂 牌 公 司, 主 要 是 因 为 公 司 出 于 对 不 断 增 强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的 考 虑, 对 项 目 成 本 的 投 入 更 多 的 考 虑 了 质 量 的 控 制 技 术 的 改 良 运 维 的 便 利 等 等 因 素, 设 备 选 型 上 全 部 选 择 了 国 内 一 流 的 供 应 商 以 加 强 对 电 站 整 体 质 量 的 控 制
134 3 净 利 润 变 动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净 利 润 ( 万 元 ) -1, , , 报 告 期 内,2014 年 度 净 利 润 较 2013 年 度 有 大 幅 增 长, 主 要 是 因 为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开 拓 能 力 的 增 强 专 业 经 验 的 积 累 创 新 及 研 发 的 投 入, 公 司 在 2013 年 下 半 年 及 2014 年 初 承 接 了 扬 州 洁 源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海 南 神 州 50 兆 瓦 项 目 京 城 机 电 项 目 等 中 大 型 项 目, 这 些 项 目 的 收 入 利 润 在 2014 年 得 以 体 现 ;2015 年 1-4 月, 公 司 出 现 亏 损, 一 是 因 为 公 司 处 于 商 业 模 式 的 转 型 阶 段, 公 司 EPC 项 目 形 成 的 收 入 下 降 ; 二 是 因 为 公 司 逐 渐 将 业 务 拓 展 重 心 由 EPC 模 式 转 向 BTO 模 式, BTO 模 式 下 公 司 运 营 光 伏 电 站 项 目 投 资 回 报 率 较 高, 且 能 享 受 长 期 稳 定 的 现 金 流, 但 在 建 设 期 需 要 投 入 较 多 建 设 资 金, 工 程 款 和 投 资 回 报 则 主 要 在 进 入 回 购 期 后 才 能 逐 步 收 回 BTO 模 式 下 收 入 及 利 润 的 确 认 周 期 通 常 较 长, 公 司 在 1-4 月 尚 未 形 成 电 站 建 设 收 入 ( 三 ) 报 告 期 内 的 期 间 费 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及 变 动 趋 势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2015 年 1-4 月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销 售 费 用 % 管 理 费 用 1, % 财 务 费 用 % 合 计 2, % 项 目 金 额 2014 年 度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销 售 费 用 1, % 管 理 费 用 3, % 财 务 费 用 % 合 计 5, %
135 项 目 金 额 2013 年 度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销 售 费 用 1, % 管 理 费 用 1, % 财 务 费 用 % 合 计 3, %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公 司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保 持 稳 定,2015 年 1-4 月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金 额 与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同 期 大 体 相 当, 期 间 费 用 金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增 长 主 要 原 因 是 营 业 收 入 形 成 较 少 1 销 售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费 用 构 成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职 工 薪 酬 办 公 费 差 旅 费 运 输 费 样 品 及 产 品 损 耗 业 务 招 待 费 展 览 费 油 费 交 通 费 租 车 费 其 他 合 计 , , 销 售 费 用 主 要 由 销 售 人 员 工 资 办 公 费 及 差 旅 费 构 成 产 品 损 耗 项 目 主 要 核 算 的 是 外 购 的 光 伏 手 电 筒 光 伏 充 电 宝 等 礼 品, 该 部 分 礼 品 主 要 用 于 对 客 户 的 无 偿 赠 送 2 管 理 费 用
136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的 主 要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研 究 与 开 发 费 用 , 职 工 薪 酬 办 公 费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费 租 赁 费 咨 询 费 差 旅 费 业 务 招 待 费 折 旧 费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税 金 保 险 费 水 电 费 修 理 费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其 他 合 计 1, ,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管 理 费 用 主 要 是 研 发 费 用 及 职 工 薪 酬 等 咨 询 费 及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费 主 要 是 项 目 前 期 向 研 究 院 设 计 院 征 求 可 行 性 意 见, 产 生 的 费 用 研 发 费 用 主 要 用 于 基 于 综 合 能 效 管 理 的 低 成 本 光 伏 水 务 创 新 应 用 研 究 和 示 范 项 目 及 小 区 智 能 微 风 混 合 供 电 系 统 项 目 公 司 从 2014 年 起, 开 始 按 照 项 目 归 集 研 发 费 用 基 于 综 合 能 效 管 理 的 低 成 本 光 伏 水 务 创 新 应 用 研 究 和 示 范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研 发 期 间 预 计 费 用
137 设 备 及 材 料 费 咨 询 及 测 试 费 其 他 合 计 报 告 期 内 该 项 目 发 生 的 研 发 费 用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年 度 设 备 及 材 料 费 咨 询 及 测 试 费 其 他 合 计 2014 年 度 年 1-4 月 小 区 智 能 微 风 混 合 供 电 系 统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研 发 期 间 预 计 费 用 设 备 及 材 料 费 咨 询 及 测 试 费 实 验 室 建 设 费 其 他 合 计 , 报 告 期 内 该 项 目 发 生 的 研 发 费 用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年 度 设 备 及 材 料 费 咨 询 及 测 试 费 其 他 合 计 2014 年 度 年 1-4 月 各 期 间 研 发 费 用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1-4 月 研 发 人 员 工 资 直 接 投 入 折 旧 其 他 费 用 合 计 , 公 司 共 有 产 品 研 发 人 员 17 人, 其 中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3 人, 本 科 学 历 11 人, 人 员 专 业 主 要 集 中 于 电 力 电 气 系 统 自 动 化 专 业 及 软 件 开 发 专 业 报 告 期 内 研 发 支 出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情 况 如 下 :
138 单 位 : 万 元 年 度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4, , , 研 发 支 出 , 研 发 支 出 占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9.57% 2.13% 1.08% 公 司 于 2013 年 11 月 取 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该 资 格 将 于 2016 年 11 月 进 行 复 审, 公 司 距 离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期 较 长 目 前, 公 司 的 研 发 力 度 在 不 断 加 大, 预 计 未 来 研 发 支 出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会 不 断 提 升,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的 要 求 3 财 务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的 主 要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利 息 支 出 减 : 利 息 收 入 减 :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汇 兑 损 益 减 : 汇 兑 损 益 资 本 化 金 额 其 他 合 计 报 告 期 内 财 务 费 用 主 要 是 短 期 借 款 产 生 的 借 款 利 息 向 担 保 公 司 支 付 的 担 保 费 评 审 费 及 向 银 行 支 付 的 各 类 手 续 费 公 司 2015 年 1-4 月 利 息 支 出 较 高, 是 因 为 公 司 在 2015 年 1-4 月 通 过 买 方 信 贷 的 方 式 购 进 项 目 用 电 缆, 短 期 借 款 的 增 长 加 大 了 财 务 费 用 的 支 出 2015 年 1-4 月 的 汇 兑 损 失 主 要 是 公 司 2014 年 期 末 出 口 业 务 应 收 账 款 的 汇 兑 损 失 ( 四 ) 重 大 投 资 收 益 和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情 况 1 重 大 投 资 收 益 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重 大 投 资 事 项
139 2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非 流 动 性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与 企 业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小 计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 税 后 ) 合 计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主 要 是 处 理 了 一 批 办 公 家 具 政 府 补 助 明 细 如 下 : 补 助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中 欧 中 小 企 业 节 能 减 排 科 研 合 作 资 金 北 京 市 商 务 委 员 会 中 小 企 业 基 金 北 京 市 商 务 委 员 会 中 小 企 业 基 金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与 收 益 相 关 与 收 益 相 关 3.89 与 收 益 相 关 贷 款 贴 息 与 收 益 相 关 中 关 村 信 用 促 进 会 补 贴 费 与 收 益 相 关 专 利 补 贴 5.30 与 收 益 相 关 合 计 ( 五 ) 适 用 税 率 及 主 要 财 政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1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140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税 种 具 体 税 率 情 况 销 售 应 税 收 入 按 17% 的 税 率 计 算 销 项 税, 并 按 扣 除 当 期 允 许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后 的 差 额 计 缴 增 值 税 本 公 司 服 务 收 入 租 赁 收 入 适 用 营 业 税, 适 用 税 率 5% 安 装 工 程 收 入 适 用 营 业 税, 适 用 税 率 3%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按 实 际 缴 纳 的 流 转 税 的 7% 计 缴 率 报 告 期 内, 中 节 能 绿 洲 适 用 15% 的 所 得 税 率, 其 他 子 公 司 均 适 用 25% 所 得 税 2 主 要 财 政 税 收 优 惠 本 公 司 于 2013 年 11 月 11 日 取 得 北 京 市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北 京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及 北 京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共 同 批 准 颁 发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证 书 编 号 为 GF , 税 收 优 惠 期 间 为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有 效 期 内 减 按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税 率 15% 计 缴 3 公 司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贴 单 位 : 万 元 2013 年 度 财 政 补 贴 收 入 项 目 金 额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 文 机 关 规 定 用 途 中 欧 中 小 企 业 节 能 减 排 科 研 合 作 资 金 中 欧 中 小 企 业 节 能 减 排 科 研 合 作 资 金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财 企 号 财 政 部 科 技 部 支 持 国 内 中 小 企 业 与 欧 盟 企 业 研 究 单 位 在 节 能 领 域 的 合 作 研 发 发 文 时 间 中 关 村 信 用 促 进 会 补 贴 费 0.50 中 关 村 国 家 自 主 创 新 示 范 区 企 业 购 买 中 介 服 务 支 持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中 科 园 发 号 中 科 院 中 关 村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购 买 中 介 服 务 可 获 得 政 府 补 贴 年 度 财 政 补 贴 收 入 项 目 金 额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 文 机 关 规 定 用 途 北 京 市 商 务 委 员 会 中 小 企 业 基 金 外 经 贸 发 展 专 项 基 金 管 理 办 法 财 企 业 [2014]36 号 财 政 部 商 务 部 优 化 对 外 贸 易 结 构 促 进 对 外 投 资 发 文 时 间
141 北 京 市 商 务 委 员 会 中 小 企 业 展 位 费 补 贴 贷 款 贴 息 外 经 贸 发 展 专 项 基 金 管 理 办 法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贯 彻 国 务 院 进 一 步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若 干 意 见 的 实 施 意 见 北 京 市 支 持 中 小 企 业 创 新 融 资 资 金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财 企 业 [2014]36 号 京 政 发 号 2015 年 1-4 月 财 政 部 商 务 部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优 化 对 外 贸 易 结 构 促 进 对 外 投 资 支 持 中 小 企 业 创 新 融 资 资 金 管 理 项 目 金 额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 文 机 关 规 定 用 途 中 关 村 信 用 促 进 会 补 贴 费 0.6 关 于 促 进 中 关 村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中 关 村 国 家 自 主 创 新 示 范 区 企 业 购 买 中 介 服 务 支 持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中 科 园 发 号 中 关 村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购 买 中 介 服 务 可 获 得 政 府 补 贴 发 文 时 间 专 利 补 贴 5.3 ( 六 )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及 营 运 能 力 分 析 1 货 币 资 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主 要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库 存 现 金 3, , , 银 行 存 款 1,128, ,922, ,490,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7,033, ,503, ,553, 合 计 8,164, ,449, ,047,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为 票 据 承 兑 保 证 金 及 保 函 保 证 金, 使 用 受 限 制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票 据 承 兑 保 证 金 为 1,429, 元, 保 函 保 证 金 为 1,124, 元 ;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票 据 承 兑 保 证 金 为 1,985, 元, 保 函 保 证 金
142 为 3,517, 元 ;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票 据 承 兑 保 证 金 为 3,985, 元, 保 函 保 证 金 为 3,047, 元 2 应 收 票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合 计 , 应 收 账 款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16, 万 元 20, 万 元,5,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应 收 账 款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价 值 ( 万 元 ) 16, , ,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43.13% 59.77% 20.23%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42.33% 58.7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下 游 客 户 主 要 为 光 伏 电 站 业 主,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经 验 的 积 累, 在 2013 年 2014 年 签 署 了 合 同 金 额 较 大 的 EPC 项 目, 导 致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增 加, 同 时 期 末 余 额 增 加,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合 同 签 署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合 同 金 额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海 南 海 神 航 天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4, , 扬 州 市 洁 源 光 伏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 , 洮 南 金 匮 光 电 有 限 公 司 3, , 中 节 能 青 海 大 柴 旦 太 阳 能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5, , 中 节 能 ( 临 沂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 , 合 计 52, , 项 目 占 比 期 末 前 五 大 占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的 比 列 74.18% 期 末 余 额 占 合 同 金 额 的 比 例 24.27%
143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较 大 的 客 户 所 对 应 的 合 同 金 额 亦 较 大, 前 五 大 客 户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与 合 同 金 额 相 比 处 于 较 为 合 理 水 平 公 司 在 签 署 合 同 前 对 客 户 信 用 及 资 金 支 付 能 力 进 行 审 查, 公 司 的 主 要 客 户 均 为 大 型 国 有 企 业 及 上 市 公 司 背 景, 为 后 续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提 供 有 力 保 障 公 司 财 务 部 定 期 进 行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分 析, 详 细 记 录 项 目 回 款 情 况, 经 营 计 划 部 组 织 召 开 回 款 会 议, 管 理 层 参 与 并 根 据 客 户 情 况 制 定 回 款 策 略 及 措 施, 确 定 责 任 人 及 节 点 时 间 安 排, 并 将 应 收 账 款 的 回 收 情 况 计 入 部 门 及 责 任 人 的 绩 效 考 核 报 告 期 后, 截 至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前 五 大 客 户 回 款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已 收 回 金 额 海 南 海 神 航 天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3, 扬 州 市 洁 源 光 伏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计 4, (1)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明 细 各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占 比 情 况 如 下 : 账 龄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 年 以 内 89.76% 89.85% 71.69% [ 其 中 :6 个 月 以 内 ] 69.18% 89.72% 67.45% [7-12 个 月 ] 20.58% 0.12% 4.24% 1 年 以 内 小 计 89.76% 90.14% 71.69% 1 至 2 年 2.92% 3.98% 23.13% 2 至 3 年 5.92% 5.07% 5.08% 3 至 4 年 0.97% 1.09% 0.10% 4 至 5 年 0.43% 0.01% 0.00% 5 年 以 上 0.00% 0.00% 0.00% 报 告 期 各 期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144 账 龄 2015 年 4 月 30 日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15, % [ 其 中 :6 个 月 以 内 ] 11, [7-12 个 月 ] 3, % 1 年 以 内 小 计 15, % 1 至 2 年 % 2 至 3 年 1, % 3 至 4 年 % 4 至 5 年 % 5 年 以 上 0 0 合 计 17, % ( 续 表 ) 账 龄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18, % [ 其 中 :6 个 月 以 内 ] 18, [7-12 个 月 ] % 1 年 以 内 小 计 18, % 1 至 2 年 % 2 至 3 年 1, % 3 至 4 年 % 4 至 5 年 % 5 年 以 上 0 0 合 计 20, % ( 续 表 ) 账 龄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45 1 年 以 内 4, % [ 其 中 :6 个 月 以 内 ] 3, [7-12 个 月 ] % 1 年 以 内 小 计 4, % 1 至 2 年 1, % 2 至 3 年 % 3 至 4 年 % 4 至 5 年 年 以 上 0 0 合 计 5, % (2)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年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2015 年 4 月 30 日,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龄 单 位 : 万 元 占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比 例 海 南 海 神 航 天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5, 年 以 内 28.92% 扬 州 市 洁 源 光 伏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 年 以 内 18.74% 洮 南 金 匮 光 电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9.35% 中 节 能 青 海 大 柴 旦 太 阳 能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 临 沂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9.53% 1, 年 以 内 7.64% 合 计 12,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龄 单 位 : 万 元 占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比 例 海 南 海 神 航 天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4, 年 以 内 23.72% 扬 州 市 洁 源 光 伏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 年 以 内 14.85% 江 阴 海 润 太 阳 能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2, 年 以 内 11.26% 埃 塞 俄 比 亚 水 利 部 1, 年 以 内 8.40% 中 节 能 青 海 大 柴 旦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8.05%
146 合 计 13,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龄 东 方 电 气 ( 酒 泉 ) 太 阳 能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单 位 : 万 元 占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比 例 1, 年 以 内 32.58% 上 海 坤 灏 欣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年 22.25% 北 京 科 诺 伟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17.85% 北 京 国 发 华 企 节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5.64% 中 国 普 天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3.69% 合 计 4, % (3) 应 收 账 款 分 析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前 五 大 应 收 账 款 均 为 EPC 项 目 形 成 的 应 收 账 款 : 其 中 海 南 海 神 航 天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青 海 大 柴 旦 太 阳 能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 临 沂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为 2014 年 完 工 项 目 应 收 账 款 ; 扬 州 市 洁 源 光 伏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洮 南 金 匮 光 电 有 限 公 司 为 未 完 工 项 目 应 收 账 款 截 止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2-3 年 应 收 款 项 主 要 是 江 苏 溧 阳 21MW 光 伏 发 电 示 范 工 程 形 成 该 项 目 合 同 签 署 日 为 2012 年 6 月, 项 目 类 型 为 屋 顶 光 伏, 项 目 发 包 方 为 上 海 坤 灏 欣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方 案 为 在 江 苏 运 通 机 电 设 备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兴 盛 风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等 12 家 企 业 屋 顶 安 装 光 伏 发 电 设 备 屋 顶 电 站 需 要 占 用 少 量 地 面 资 源 建 设 配 套 设 备, 对 于 地 面 的 占 用 费 用, 发 包 方 上 海 坤 灏 欣 与 少 数 屋 顶 出 租 方 未 能 达 成 一 致, 导 致 项 目 无 法 按 期 全 部 竣 工, 影 响 了 上 海 坤 灏 欣 与 公 司 的 结 算 速 度 公 司 一 方 面 对 该 笔 应 收 账 款 按 照 坏 账 政 策 计 提 了 坏 账 准 备, 另 一 方 面 多 次 向 上 海 坤 灏 欣 通 过 函 件 的 方 式 催 款 截 至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出 具 日, 上 海 坤 灏 欣 正 在 积 极 与 部 分 屋 顶 出 租 方 谈 判, 继 续 推 进 项 目 2014 年 4 月 20 日, 公 司 收 到 上 海 坤 灏 欣 就 某 一 厂 区 的 复 工 通 知 (4) 坏 账 计 提 政 策 的 谨 慎 性 公 司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计 提 比 例 (%)
147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下 同 ) 其 中 :[1~6 个 月 ] [7~12 个 月 ] 年 年 年 年 年 以 上 中 海 阳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年 年 年 年 年 以 上 公 司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政 策 与 同 行 业 挂 牌 公 司 相 比 基 本 一 致, 公 司 坏 账 计 提 政 策 符 合 行 业 特 点 4 预 付 账 款 报 告 期 内 预 付 账 款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2, , , 至 2 年 至 3 年 年 以 上
148 合 计 3, , ,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类 披 露 类 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续 1) 账 面 余 额 2015 年 4 月 30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单 位 : 万 元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类 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续 2) 账 面 余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年 12 月 31 日 类 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149 合 计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组 合 名 称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 续 1) 无 风 险 信 用 组 合 合 计 组 合 名 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 续 2) 无 风 险 信 用 组 合 合 计 组 合 名 称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无 风 险 信 用 组 合 合 计 公 司 将 其 他 应 收 款 中 性 质 为 备 用 金 保 证 金 押 金 及 关 联 方 往 来 的 款 项 认 定 为 无 风 险 信 用 组 合, 无 风 险 信 用 组 合 一 般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位 : 万 元 其 他 应 收 款 ( 按 单 位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计 提 理 由 往 来 款 预 计 无 法 收 回 合 计 (2) 实 际 核 销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项 目 2014 年 核 销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实 际 核 销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9.85
150 (3)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款 项 性 质 2015 年 4 月 30 日 账 面 余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备 用 金 押 金 及 保 证 金 应 收 其 他 单 位 往 来 款 项 合 计 年 4 月 30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 应 收 其 他 单 位 往 来 款 项 系 应 收 出 口 退 税 款 (4)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2015 年 4 月 30 日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性 质 年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年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年 末 余 额 应 收 出 口 退 税 款 出 口 退 税 款 年 以 内 中 技 国 际 招 标 公 司 投 标 保 证 金 年 以 内 中 国 技 术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投 标 保 证 金 年 以 内 9.52 霍 铁 鑫 职 工 备 用 金 年 以 内 3.49 江 阴 海 润 太 阳 能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投 标 保 证 金 年 3.17 合 计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性 质 年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年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 单 位 : 万 元 坏 账 准 备 年 末 余 额 中 技 国 际 招 标 公 司 投 标 保 证 金 年 以 内 江 阴 海 润 太 阳 能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投 标 保 证 金 年 5.75 戴 乐 职 工 备 用 金 年 以 内 5.29 胡 建 勇 职 工 备 用 金 年 以 内 4.46 吕 洪 松 职 工 备 用 金 年 以 内 4.00 合 计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万 元
151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性 质 年 末 余 额 账 龄 中 国 电 子 工 程 设 计 院 东 方 电 气 ( 酒 泉 ) 太 阳 能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国 信 招 标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年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 投 标 保 证 金 年 以 内 投 标 保 证 金 年 以 内 投 标 保 证 金 年 以 内 8.47 应 收 出 口 退 税 款 出 口 退 税 款 年 以 内 7.82 大 理 漾 洱 水 电 有 限 公 司 投 标 保 证 金 年 以 内 5.53 合 计 坏 账 准 备 年 末 余 额 6 存 货 存 货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公 司 的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及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占 流 动 资 产 和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例 情 况 如 下 : 存 货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价 值 ( 万 元 ) 15, , ,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40.68% 26.42% 40.58%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40.05% 26.11% 40.2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4 月 30 日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8, , 库 存 商 品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6, , 合 计 15, , ( 续 1)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152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1, , 库 存 商 品 1, ,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6, , 合 计 8, , ( 续 2)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库 存 商 品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10, , 合 计 10, , 公 司 存 货 主 要 包 括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库 存 商 品 和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原 材 料 主 要 控 制 器 逆 变 器 储 能 胶 体 蓄 电 池 等 组 件 部 件 等, 公 司 采 购 的 原 材 料 通 常 是 按 照 项 目 进 度, 由 供 应 商 直 接 发 到 现 场, 在 现 场 组 织 安 装, 一 批 原 材 料 安 装 的 用 时 通 常 较 短, 安 装 完 成 即 构 成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故 报 告 期 各 期 原 材 料 账 面 余 额 较 小 库 存 商 品 主 要 用 以 核 算 公 司 对 外 销 售 的 产 品, 主 要 为 太 阳 能 供 电 系 统 智 能 汇 流 箱 等 产 品, 随 着 公 司 的 业 务 转 型, 对 外 销 售 产 品 金 额 逐 年 下 降, 库 存 商 品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亦 逐 年 降 低 公 司 光 伏 电 站 工 程 EPC 总 包 业 务 基 本 商 业 模 式 为 : 受 客 户 委 托, 按 合 同 约 定 对 工 程 项 目 进 行 设 计 设 备 采 购 工 程 施 工 等 步 骤, 施 工 完 毕 后 进 行 试 运 行, 最 终 通 过 竣 工 验 收 后 完 成 项 目 按 照 工 程 验 收 情 况 与 客 户 结 算 相 应 工 程 款 项, 获 取 相 应 的 收 入 利 润 和 现 金 流 在 此 模 式 下,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为 公 司 EPC 总 承 包 合 同 下 的 未 结 算 部 分 项 目 的 工 程 施 工 与 工 程 结 算 的 差 额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主 要 由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分 布
153 式 发 电 项 目 海 南 神 州 50 兆 瓦 项 目 扬 州 洁 源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形 成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分 布 式 发 电 项 目 1, 海 南 神 州 50 兆 瓦 项 目 1, 扬 州 洁 源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1, 合 计 3,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2015 年 4 月 30 日 项 目 金 额 累 计 已 发 生 成 本 62, 累 计 已 确 认 毛 利 13, 减 : 预 计 损 失 0 已 办 理 结 算 的 金 额 70,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累 计 已 发 生 成 本 60, 累 计 已 确 认 毛 利 13, 减 : 预 计 损 失 0 已 办 理 结 算 的 金 额 68,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累 计 已 发 生 成 本 38, 累 计 已 确 认 毛 利 5, 减 : 预 计 损 失 0 已 办 理 结 算 的 金 额 34,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10,040.26
154 由 于 处 于 商 业 模 式 转 型 期, 公 司 最 近 一 年 一 期 存 货 构 成 明 显 不 同 : 2015 年 期 末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与 2014 年 水 平 保 持 一 致,2015 年 在 产 品 较 2014 年 上 升 %, 导 致 2015 年 期 末 存 货 余 额 明 显 增 加, 在 产 品 用 以 核 算 公 司 自 建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该 部 分 在 产 品 主 要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名 称 工 程 施 工 账 面 价 值 单 位 : 万 元 云 南 富 民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7, 年, 公 司 商 业 模 式 由 EPC 向 建 设 - 移 交 - 运 营 (BTO) 模 式 全 面 转 型, 该 模 式 下, 移 交 前 的 电 站 形 成 公 司 的 在 产 品 公 司 已 与 中 民 新 能 就 该 电 站 的 收 购 签 署 协 议 : 中 民 新 能 拟 通 过 收 购 绿 能 ( 富 民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的 方 式 实 现 云 南 省 富 民 县 款 庄 镇 的 20MWp 农 光 互 补 地 面 光 伏 电 站 项 目 资 产 的 收 购 中 民 新 能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中 民 新 能 ) 是 中 国 民 生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 注 册 成 立, 注 册 资 本 金 80 亿 元, 是 中 民 投 在 新 能 源 领 域 的 专 业 投 资 平 台 报 告 期 内 存 货 各 构 成 部 分 占 比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原 材 料 2.26% 4.23% 3.44% 在 产 品 55.31% 14.95% 1.60% 库 存 商 品 1.23% 12.52% 2.63%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41.20% 68.30% 92.33% 合 计 % % % 报 告 期 内 在 产 品 库 存 商 品 及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占 存 货 的 比 例 有 所 波 动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2015 年 公 司 由 EPC 商 业 模 式 逐 步 向 BT 模 式 转 型, 云 南 富 民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作 为 公 司 的 BT 项 目, 处 于 尚 未 移 交 阶 段, 形 成 较 大 规 模 在 产 品 商 业 模 式 转 型 过 程 中, 公 司 为 集 中 主 要 力 量 开 发 自 主 项 目, 逐 步 减 少 EPC 项 目 的 承 揽,2013 年 期 末 至 2015 年 期 末,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占 比 逐 年 减 少
155 公 司 已 制 定 相 应 的 存 货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的 EPC 项 目 或 太 阳 能 发 电 系 统 销 售 一 般 为 直 发 项 目 现 场 形 式, 由 项 目 部 按 交 货 清 单 点 交, 并 由 业 主 施 工 单 位 项 目 经 理 部 施 工 经 理 三 方 签 字, 确 认 物 资 到 达 项 目 现 场 7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4 月 30 日 余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留 抵 扣 增 值 税 待 摊 房 租 合 计 固 定 资 产 2015 年 4 月 30 日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年 1-4 月 增 加 金 额 购 置 年 1-4 月 减 少 金 额 处 置 或 报 废 年 4 月 30 日 余 额 二 累 计 折 旧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年 1-4 月 增 加 金 额 计 提 年 1-4 月 减 少 金 额 处 置 或 报 废 年 4 月 30 日 余 额 三 减 值 准 备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156 年 1-4 月 增 加 金 额 年 1-4 月 减 少 金 额 年 4 月 30 日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年 4 月 30 日 账 面 价 值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价 值 年 12 月 31 日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年 增 加 金 额 购 置 年 减 少 金 额 处 置 或 报 废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二 累 计 折 旧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年 增 加 金 额 计 提 年 减 少 金 额 处 置 或 报 废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三 减 值 准 备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年 增 加 金 额 年 减 少 金 额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157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价 值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价 值 年 12 月 31 日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合 计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年 增 加 金 额 购 置 年 减 少 金 额 处 置 或 报 废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二 累 计 折 旧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年 增 加 金 额 计 提 年 减 少 金 额 处 置 或 报 废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三 减 值 准 备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年 增 加 金 额 年 减 少 金 额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价 值 年 1 月 1 日 账 面 价 值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为 运 输 设 备 及 办 公 设 备 9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报 告 期 各 期 公 司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情 况 如 下 :
158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1-4 月 增 加 金 额 2015 年 1-4 月 摊 销 金 额 2015 年 1-4 月 其 他 减 少 金 额 2015 年 4 月 30 日 余 额 装 修 费 新 库 房 房 租 合 计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增 加 金 额 2014 年 摊 销 金 额 2014 年 其 他 减 少 金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装 修 费 新 库 房 房 租 合 计 项 目 2013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增 加 金 额 2013 年 摊 销 金 额 2013 年 其 他 减 少 金 额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装 修 费 新 库 房 房 租 合 计 无 形 资 产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主 要 为 财 务 用 软 件, 该 财 务 软 件 为 2013 年 12 月 取 得, 账 面 价 值 为 万 元, 按 照 10 年 摊 销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2015 年 4 月 30 日 项 目 软 件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年 1-4 月 增 加 金 额 购 置 单 位 : 万 元
159 年 1-4 月 减 少 金 额 年 4 月 30 日 余 额 二 累 计 摊 销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年 1-4 月 增 加 金 额 计 提 年 1-4 月 减 少 金 额 年 4 月 30 日 余 额 三 减 值 准 备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年 1-4 月 增 加 金 额 年 1-4 月 减 少 金 额 年 4 月 30 日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年 4 月 30 日 账 面 价 值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价 值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软 件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年 增 加 金 额 购 置 年 减 少 金 额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二 累 计 摊 销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年 增 加 金 额 计 提 年 减 少 金 额
160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三 减 值 准 备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年 增 加 金 额 年 减 少 金 额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价 值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价 值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软 件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年 增 加 金 额 购 置 年 减 少 金 额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二 累 计 摊 销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年 增 加 金 额 计 提 年 减 少 金 额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三 减 值 准 备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年 增 加 金 额 年 减 少 金 额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161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价 值 年 1 月 1 日 账 面 价 值 11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坏 账 损 失 合 计 年 1-4 月, 公 司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2,029,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315, 元 2014 年 度, 公 司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3,021, 元 ; 本 年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250, 元 2013 年 度, 公 司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1,766, 元 ; 本 年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960, 元 12 营 运 能 力 分 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各 营 运 能 力 指 标 如 下 : 指 标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存 货 周 转 率 在 不 同 的 工 程 结 算 时 点 上, 公 司 给 予 客 户 的 授 信 期 间 不 同, 通 常 来 说 在 施 工 主 要 设 备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的 结 算 时 点 上, 公 司 通 常 给 予 客 户 天 授 信 期 间, 在 工 程 并 网 发 电 验 收 的 结 算 时 点 上, 公 司 通 常 给 予 客 户 1-3 个 月 授 信 期 间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天 数 大 约 为 80 天, 与 公 司 合 同 签 署 情 况 相 符 2015 年 1-4 月,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慢 于 2014 年 度 及 2013 年 度, 一 是 因 为 2015 年 1-4 月 收 入 确 认 较 少, 二 是 因 为 2014 年 度 项 目 并 网 验 收, 并 网 验 收 阶 段 形 成 的 应 收 账 款 较 多, 该 部 分 款 项 尚 未 到 支 付 期 限
162 公 司 EPC 项 目 周 期 多 数 为 6-9 个 月, 在 项 目 进 展 过 程 中 成 本 按 照 业 主 认 可 的 完 工 进 度 进 行 结 转 2015 年 1-4 月, 存 货 周 转 率 慢 于 2014 年 度 及 2013 年 度, 主 要 是 因 为 公 司 在 商 业 模 式 转 型 过 程 中, 自 主 开 发 的 云 南 富 民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处 于 建 设 阶 段, 形 成 较 大 规 模 存 货, 尚 未 移 交, 未 能 确 认 成 本 云 南 富 民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在 2015 年 4 月 30 日 形 成 的 账 面 存 货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报 表 科 目 金 额 占 同 期 存 货 比 例 在 产 品 7, % ( 七 )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的 主 要 债 务 情 况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负 债 结 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4 月 年 12 月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占 比 占 比 占 比 短 期 借 款 10, % 1, % 3, % 应 付 票 据 1, % % 1, % 应 付 账 款 17, % 19, % 16, % 预 收 款 项 % % 2, % 应 交 税 费 % % % 应 付 利 息 % 0.00% 0.00% 其 他 应 付 款 % 3, %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30, % 26, % 23, % 负 债 合 计 30, % 26, % 23,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负 债 主 要 为 流 动 负 债, 其 中 短 期 借 款 及 应 付 账 款 占 比 较 大 2015 年 4 月 30 日,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及 占 比 均 有 所 增 长, 是 因 为 公 司 在 2015 年 1-4 月 通 过 买 方 信 贷 的 方 式 购 进 项 目 用 电 缆 1 短 期 借 款
163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4 月 30 日 余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2013 年 12 月 31 余 额 保 证 借 款 2, , 信 用 借 款 8, , 合 计 10, , , 公 司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信 用 借 款 为 买 方 信 贷 借 款, 即 公 司 与 财 务 公 司 签 订 买 方 信 贷 协 议, 由 财 务 公 司 直 接 向 供 应 商 支 付 货 款, 公 司 向 财 务 公 司 逐 期 还 款 2015 年 4 月 30 日 的 信 用 借 款 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 加 较 多, 系 公 司 2015 年 1-4 月 通 过 买 方 信 贷 的 方 式 向 该 供 应 商 采 购 较 多 的 电 缆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保 证 借 款 金 额 为 2000 万 元, 系 公 司 向 中 国 银 行 天 河 西 路 支 行 借 款 1000 万 元 及 向 北 京 银 行 总 部 基 地 支 行 借 款 1000 万 元 两 笔 借 款 均 由 北 京 中 关 村 科 技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本 公 司 以 全 部 应 收 账 款 为 质 押 物 提 供 反 担 保, 公 司 自 然 人 股 东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张 治 森 以 个 人 无 限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为 其 提 供 反 担 保, 自 然 人 股 东 代 存 峰 张 治 森 以 个 人 房 地 产 为 抵 押 物 为 其 提 供 反 担 保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保 证 借 款 金 额 500 万 元 系 公 司 向 北 京 银 行 总 部 基 地 支 行 借 款, 该 笔 借 款 由 北 京 中 关 村 科 技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本 公 司 以 全 部 应 收 账 款 为 质 押 物 提 供 反 担 保, 公 司 自 然 人 股 东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张 治 森 以 个 人 无 限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为 其 提 供 反 担 保, 自 然 人 股 东 代 存 峰 张 治 森 以 个 人 房 地 产 为 抵 押 为 其 提 供 反 担 保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保 证 借 款 金 额 为 3000 万 元, 系 向 中 国 银 行 天 河 西 路 支 行 的 借 款 1000 万 元 及 向 北 京 银 行 总 部 基 地 支 行 的 借 款 2000 万 元 两 笔 借 款 均 由 北 京 中 关 村 科 技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本 公 司 以 全 部 应 收 账 款 为 质 押 物 提 供 反 担 保, 公 司 自 然 人 股 东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张 治 森 以 个 人 无 限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为 其 提 供 反 担 保, 自 然 人 股 东 代 存 峰 张 治 森 以 个 人 房 地 产 为 抵 押 为 其 提 供 反 担 保 2 应 付 票 据 单 位 : 万 元
164 种 类 2015 年 4 月 30 日 余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2013 年 12 月 31 余 额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1, , 合 计 1, ,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应 付 票 据 为 1,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支 付 供 应 商 货 款, 期 末 余 额 在 100 万 以 上 的 应 付 票 据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到 期 日 期 末 余 额 收 款 人 收 款 人 是 否 关 联 方 2015/7/ 阳 光 电 源 设 备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否 2015/7/ 安 徽 五 洲 特 种 电 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否 2015/5/ 安 徽 龙 庵 电 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否 2015/5/ 安 徽 五 洲 特 种 电 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否 2015/5/ 许 继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否 2015/5/ 阳 光 电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否 合 计 应 付 账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账 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1 年 以 内 13, % 17, % 15, % 1-2 年 4, % 1, % 1, % 2-3 年 % % % 3 年 以 上 % % % 合 计 17, % 19, % 16, %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占 负 债 的 比 列 分 别 为 58.35% 72.91% 72.28%
165 应 付 账 款 占 比 下 降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通 过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了 资 金 周 转 的 能 力 2015 年 4 月 30 日,1-2 年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增 加 主 要 是 由 公 司 与 中 节 能 镇 江 等 多 家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中 有 部 分 账 款 账 龄 超 过 一 年 以 上,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应 付 账 款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 镇 江 )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4 月 30 日 余 额 其 中 : 超 过 1 年 部 分 单 位 : 万 元 未 偿 还 或 结 转 原 因 2, , 未 到 结 算 期 南 京 南 瑞 继 保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未 到 结 算 期 阳 光 电 源 设 备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未 到 结 算 期 安 徽 五 洲 特 种 电 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未 到 结 算 期 许 继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未 到 结 算 期 厦 门 科 华 恒 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未 到 结 算 期 晶 科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未 到 结 算 期 深 圳 科 士 达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未 到 结 算 期 宁 波 天 安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未 到 结 算 期 国 电 南 京 自 动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未 到 结 算 期 合 计 5, , 预 收 账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预 收 账 款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4 月 30 日 余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2013 年 12 月 31 余 额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1 年 以 内 % % 2, % 1-2 年 % % % 合 计 % % 2, % 2013 年 末, 公 司 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分 布 式 发 电 项 目 新 疆 吐 鲁 番 项 目 的 业 主 签 订 了 EPC 合 同, 依 据 合 同 条 款 收 取 的 预 收 项 目 款 5 应 交 税 费
166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4 月 30 日 余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2013 年 12 月 31 余 额 企 业 所 得 税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城 建 维 护 税 个 人 所 得 税 印 花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教 育 费 附 加 其 他 合 计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主 要 为 增 值 税 与 企 业 所 得 税, 通 常 为 当 月 计 提 下 月 缴 纳, 不 存 在 拖 欠 税 费 的 情 况 6 其 他 应 付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账 龄 情 况 如 下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1 年 以 内 % 3, % % 1-2 年 % % % 2-3 年 % % 3 年 以 上 0.00% 合 计 % 3, % %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余 额 增 加 37,650, 元, 系 公 司 向 股 东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借 款 990 万 元, 收 到 苏 州 义 云 创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的 借 款 2700 万 元, 苏 州 义 云 创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的 借 款 已 于 2015 年 2 月 26
167 日 变 更 为 苏 州 义 云 对 公 司 的 持 股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主 要 为 公 司 向 其 股 东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借 款 万 元 形 成 7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如 下 : 指 标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77.89% 78.48% 86.99% 同 行 业 挂 牌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如 下 : 指 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中 海 阳 (430065) 恒 瑞 能 源 (830807) 中 海 阳 恒 瑞 能 源 流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57.72% 70.62% 62.38% 84.34% 数 据 来 源 : 挂 牌 公 司 年 报 披 露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与 同 行 业 挂 牌 公 司 相 近 ( 八 )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2, , , 资 本 公 积 2,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3,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合 计 8, , , 股 本
168 公 司 股 本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具 体 变 化 情 况 参 见 本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第 一 节 五 公 司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投 资 者 名 称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4 月 股 本 情 况 2015 年 1-4 月 增 加 2015 年 1-4 月 减 少 2015 年 4 月 30 日 单 位 : 万 元 持 股 比 例 %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张 治 森 北 京 凤 博 汇 鑫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北 京 飞 龙 世 纪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义 云 创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合 计 2, , 投 资 者 名 称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度 股 本 情 况 2014 年 增 加 2014 年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万 元 持 股 比 例 %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张 治 森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凤 博 汇 鑫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合 计 1, , , 年 度 股 本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169 投 资 者 名 称 北 京 德 之 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增 加 2013 年 减 少 年 12 月 31 日 持 股 比 例 %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张 治 森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合 计 1, , 资 本 公 积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2015 年 1-4 月 资 本 公 积 变 化 情 况 2015 年 1-4 月 增 加 2015 年 1-4 月 减 少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4 月 30 日 余 额 资 本 溢 价 2,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合 计 2, , 项 目 2014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2014 年 度 资 本 公 积 变 化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2014 年 增 加 2014 年 减 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资 本 溢 价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合 计 项 目 2013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2013 年 度 资 本 公 积 变 化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2013 年 增 加 2013 年 减 少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资 本 溢 价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合 计 盈 余 公 积
170 2015 年 1-4 月 盈 余 公 积 变 化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2015 年 1-4 月 增 加 2015 年 1-4 月 减 少 2015 年 4 月 30 日 余 额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合 计 年 度 盈 余 公 积 变 化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项 目 2014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2014 年 增 加 2014 年 减 少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合 计 年 度 盈 余 公 积 变 化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项 目 2013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2013 年 增 加 2013 年 减 少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合 计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本 公 司 章 程 及 董 事 会 的 决 议, 本 公 司 按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后 的 当 年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当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达 到 股 本 的 50% 以 上 时 不 再 提 取 4 未 分 配 利 润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调 整 前 上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4, , 调 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合 计 数 ( 调 增 +, 调 减 -) 调 整 后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4, , 加 : 本 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 , ,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71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转 作 股 本 的 普 通 股 股 利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3, , , ( 九 )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1 报 告 期 内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 ,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 ,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 ,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1)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单 位 : 万 元 补 充 资 料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1, , ,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72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6, , ,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6, , , , ,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 , ,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债 务 转 为 资 本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 ,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 , (2) 各 年 支 付 的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现 金 净 额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本 年 发 生 的 企 业 合 并 于 本 期 支 付 的 现 金 或 现 金 等 价 物 其 中 : 山 东 莱 芜 东 鑫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减 : 购 买 日 子 公 司 持 有 的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0.00 其 中 : 山 东 莱 芜 东 鑫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0.00 取 得 子 公 司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构 成 单 位 : 万 元
173 项 目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 现 金 ,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银 行 存 款 , 二 现 金 等 价 物 三 年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 现 金 流 变 动 情 况 (1)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保 证 金 及 押 金 , 往 来 款 , , 政 府 补 贴 其 他 财 务 费 用 - 利 息 收 入 合 计 , , (2)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财 务 费 用 账 户 - 银 行 手 续 费 业 务 招 待 费 保 证 金 及 押 金 , 往 来 款 , , 办 公 费 差 旅 费 租 赁 费 咨 询 费 及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费 用 运 输 费 备 用 金 借 款 展 览 费
174 保 险 费 修 理 费 其 他 合 计 2, , , (3)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收 苏 州 义 云 投 资 准 备 款 2, 合 计 2, 获 取 现 金 流 能 力 分 析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获 取 现 金 流 能 力 相 关 指 标 如 下 表 所 示 : 指 标 时 间 中 节 能 绿 洲 中 海 阳 (430065) 单 位 : 万 元 恒 瑞 能 源 (830807) 2015 年 1-4 月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万 元 ) 2014 年 年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1-4 月,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迅 速, 承 接 的 工 程 项 目 规 模 成 倍 数 增 长, 在 工 程 总 承 包 商 业 模 式 下, 公 司 需 要 分 阶 段 先 期 支 付 设 备 款 施 工 费 用 等 各 种 款 项 公 司 的 工 程 结 算 则 需 要 根 据 项 目 完 工 进 度 与 业 主 进 行 分 期 结 算, 现 金 流 入 存 在 一 定 的 滞 后 性 公 司 从 2015 年 开 始, 商 业 模 式 由 工 程 总 承 包 逐 步 转 型 为 建 设 - 移 交, 该 业 务 模 式 需 要 公 司 提 高 资 金 垫 支 比 例, 在 项 目 处 于 先 期 建 设 期 的 阶 段 也 对 公 司 现 金 流 产 生 净 流 出 的 影 响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持 续 为 负 数, 可 能 使 公 司 面 临 一 定 的 偿 债 风 险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持 续 为 负 数, 可 能 使 公 司 面 临 一 定 的 偿 债 风 险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与 营 业 收 入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2013 年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6, , ,220.81
175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支 付 各 项 税 费 , 营 业 收 入 4, , , 支 付 各 项 税 费 / 营 业 收 入 1.18% 2.38% 2.79% 收 到 的 现 金 / 营 业 收 入 % 45.17% 98.25% 2014 年 2013 年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与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基 本 一 致 2015 年 1-4 月, 公 司 因 发 生 亏 损, 未 预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有 所 下 降 2014 年 收 到 的 现 金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较 2013 年 明 显 下 降, 主 要 是 因 为 应 收 账 款 及 应 收 票 据 的 增 加,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期 末 较 2013 年 期 末 增 加 额 应 收 票 据 1, , 应 收 账 款 20, , , 合 计 21, ,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净 额 与 净 利 润 匹 配 性 如 下 : 项 目 名 称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净 利 润 -1, , ,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及 无 形 资 产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处 置 长 期 资 产 损 失 财 务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存 货 的 减 少 -6, , ,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6, , ,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 经 营 性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 , , 七 关 联 方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重 大 关 联 方 交 易 情 况 ( 一 )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请 参 见 本 说 明 书 第 三 节 六 同 业 竞 争 之 ( 一 ) 关 联 方
176 ( 二 ) 关 联 交 易 1 日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如 下 : (1) 采 购 商 品 / 接 受 劳 务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 镇 江 ) 有 限 公 司 (2) 出 售 商 品 / 提 供 劳 务 情 况 采 购 商 品 1, , 单 位 : 万 元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青 海 大 柴 旦 太 阳 能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 临 沂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 关 联 方 担 保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3, 提 供 劳 务 1,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德 之 宝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张 治 森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 截 止 2015 年 4 月 30 日 ) 1, /5/4 2013/7/19 是 黄 兴 华 /9/ /3/25 是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张 治 森 /6/ /6/29 是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张 治 森 1, /8/ /8/30 是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张 治 森 1, /7/4 2014/7/4 是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张 治 森 1, /10/ /10/15 是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张 治 森 /5/ /5/31 是 代 存 峰 1, /11/3 2014/12/31 是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张 治 森 /11/ /11/27 否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张 治 森 /1/ /12/14 否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张 治 森 1, /3/ /3/18 否 (4)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177 应 付 账 款 : 项 目 名 称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 镇 江 ) 有 限 公 司 3, 合 计 3, 预 收 款 项 : 中 节 能 ( 临 沂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合 计 其 他 应 付 款 : 中 节 能 六 合 天 融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10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合 计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关 联 方 资 金 拆 借 : 关 联 方 资 金 拆 入 拆 借 金 额 起 始 日 到 期 日 说 明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 /5/ /5/ /4/ /5/ /7/ /4/ /3/ /5/ /6/19 未 约 定 1, /7/7 2015/4/ /10/ /10/24 3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关 联 交 易 存 在 的 必 要 性 持 续 性 及 公 允 性 分 析 (1) 采 购 商 品 / 接 受 劳 务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由 其 他 股 东 德 之 宝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张 治 森 股 权 质 押 担 保 截 止 本 说 明 书 出 具 日, 该 笔 借 款 已 归 还 公 司 向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 镇 江 )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的 商 品 主 要 为 多 晶 光 伏 组 件
178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 镇 江 ) 是 国 内 规 模 较 大 的 光 伏 组 件 生 产 商, 光 伏 组 件 是 公 司 在 进 行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中 原 材 料 之 一 2014 年 4 月 后, 因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变 化,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 镇 江 ) 不 再 是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与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 镇 江 ) 的 关 联 交 易 不 再 持 续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 镇 江 ) 采 购 太 阳 能 组 件 的 价 格 采 用 市 场 价 格, 与 其 他 非 关 联 组 件 生 产 商 采 购 价 格 对 比 如 下 : 序 号 供 应 商 单 价 ( 元 / 瓦 ) 1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 镇 江 ) 有 限 公 司 英 利 能 源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25 根 据 中 国 可 再 生 能 源 学 会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能 源 研 究 所 国 家 可 再 生 能 源 中 心 于 2014 年 12 月 发 布 的 中 国 太 阳 能 发 展 路 线 图 2050, 中 国 光 伏 组 件 价 格 总 体 趋 势 如 下 : 年 份 组 件 价 格 ( 元 / 瓦 ) 2012 年 年 4.20 (2) 出 售 商 品 / 提 供 劳 务 情 况 公 司 向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的 商 品 主 要 为 太 阳 能 离 网 发 电 系 统 公 司 与 中 节 能 青 海 大 柴 旦 太 阳 能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青 海 省 玉 树 州 治 多 县 离 网 型 电 站 项 目 合 同, 该 项 目 为 水 电 与 光 伏 发 电 互 补 能 源 系 统, 建 设 地 址 位 于 海 拔 米 的 青 海 省 玉 树 州 治 多 县 鉴 于 施 工 难 度 技 术 要 求 大 兆 瓦 蓄 能 成 本 高 等 多 方 面 因 素, 该 项 目 合 同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高 公 司 与 中 节 能 ( 临 沂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中 节 能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10MW 屋 顶 光 伏 金 太 阳 示 范 工 程 项 目 合 同, 该 项 目 为 屋 顶 光 伏 项 目 总 体 来 看, 因 不 同 项 目 对 装 机 容 量 施 工 水 平 能 源 互 补 形 式 及 设 备 需 求 不 同, 不 同 项 目 的 毛 利 率 有 较 大 差 异, 各 项 目 间 毛 利 率 没 有 明 确 的 可 比 较 性 一 般 而 言, 离 网 项 目 因 需 要 储 能 技 术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高, 部 分 项 目 毛 利 率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
179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毛 利 率 1 治 多 离 网 电 站 23.80% 2 临 沂 屋 顶 光 伏 13.33% 3 京 城 机 电 项 目 ( 一 期 )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自 2014 年 4 月 起, 不 再 是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公 司 与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间 的 不 再 具 有 关 联 关 系, 关 联 交 易 不 再 持 续 ( 三 )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制 度 安 排 及 执 行 情 况 公 司 已 在 公 司 章 程 中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力 与 程 序 作 出 了 规 定, 以 确 保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开 公 允 合 理, 从 而 保 护 本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及 本 公 司 利 益, 同 时 也 就 关 联 方 在 关 联 交 易 表 决 中 的 回 避 制 度 作 出 规 定 此 外,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以 及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等 公 司 治 理 文 件 中 已 对 关 联 交 易 基 本 原 则 关 联 交 易 回 避 制 度 与 措 施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限 关 联 交 易 定 价 等 事 项 作 出 明 确 规 定, 以 确 保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允 本 公 司 产 供 销 系 统 独 立 完 整, 生 产 经 营 上 不 存 在 依 赖 关 联 方 的 情 形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权 益 的 情 形 ( 四 ) 关 于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和 措 施 公 司 的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定 价 系 市 场 价 或 参 考 市 场 价 确 定, 定 价 公 允, 没 有 损 害 公 司 的 利 益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运 作,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就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做 出 如 下 承 诺 : 1 本 人 将 尽 可 能 的 避 免 和 减 少 本 人 本 人 及 与 本 人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或 担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的 其 他 企 业 组 织 机 构 ( 以 下 简 称 关 联 企 业 ) 与 中 清 能 绿 洲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2 对 于 无 法 避 免 或 者 有 合 理 原 因 而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本 人 或 关 联 企 业 将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以 及 中 清 能 绿 洲 章 程 的 规 定, 遵 循 平 等 自 愿 等 价 和 有 偿 的 一 般 商 业 原 则, 与 中 清 能 绿 洲 签 订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并 确 保 关 联 交 易 的 价 格 公 允, 原 则 上 不 偏 离 市 场 独 立 第 三 方 的 价 格 或 收 费 的 标 准, 以 维 护 中 清 能 绿 洲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180 3 本 人 保 证 不 利 用 在 中 清 能 绿 洲 中 的 地 位 和 影 响, 通 过 关 联 交 易 损 害 中 清 能 绿 洲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不 利 用 本 人 在 中 清 能 绿 洲 中 的 地 位 和 影 响, 违 规 占 用 或 转 移 公 司 的 资 金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源, 或 要 求 中 清 能 绿 洲 违 规 提 供 担 保 4 本 承 诺 书 自 签 字 之 日 起 生 效 且 不 可 撤 销, 在 中 清 能 绿 洲 存 续 及 依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或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本 人 被 认 定 为 中 清 能 绿 洲 关 联 人 期 间 内 有 效 如 违 反 上 述 任 何 一 项 承 诺, 本 人 愿 意 承 担 由 此 给 公 司 造 成 的 直 接 或 间 接 经 济 损 失 索 赔 责 任 及 与 此 相 关 的 费 用 支 出, 本 人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所 得 的 收 益 归 公 司 所 有 八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报 告 期 后, 截 至 本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无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九 报 告 期 内 的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一 )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拟 转 让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权 所 涉 及 的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评 估 报 告 为 履 行 国 有 产 权 转 让 批 准 程 序, 受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的 委 托, 北 京 亚 超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对 中 节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拟 转 让 的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权 所 涉 及 的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在 2013 年 9 月 30 日 的 市 场 价 值 进 行 了 评 估 2013 年 11 月 30 日, 经 北 京 亚 超 评 报 字 [2013] 第 A106 号 评 估 报 告 验 证 结 论 如 下 : 采 用 资 产 基 础 法 的 评 估 结 果 在 评 估 基 准 日 2013 年 9 月 30 日 持 续 经 营 前 提 下,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总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23, 万 元, 评 估 值 23, 万 元, 评 估 增 值 万 元, 增 值 率 0.79%; 总 负 债 账 面 值 20, 万 元, 评 估 值 为 20, 万 元, 评 估 增 值 0.00 万 元, 增 值 率 0.00%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2, 万 元, 评 估 值 3, 万 元, 评 估 增 值 万 元, 增 值 率 6.38%
181 2 采 用 收 益 法 的 评 估 结 果 对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在 评 估 基 准 日 2013 年 9 月 30 日 采 用 收 益 法 的 评 估 结 果 为 3, 万 元, 评 估 增 值 万 元, 增 值 率 5.75% 3 评 估 结 论 本 次 评 估 分 别 采 用 资 产 基 础 法 和 收 益 法 对 被 评 估 单 位 的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进 行 了 评 估, 两 种 评 估 方 法 的 结 果 差 异 万 元, 两 种 结 果 差 异 很 小, 经 过 比 较 分 析, 我 们 认 为 由 于 企 业 目 前 经 营 业 务 单 一, 项 目 回 款 时 间 较 长,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高, 融 资 难 及 融 资 成 本 高 而 带 来 的 财 务 风 险 使 收 益 法 结 果 尚 有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资 产 基 础 法 的 评 估 结 果 能 更 全 面 合 理 地 反 映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价 值, 因 此 选 定 以 资 产 基 础 法 评 估 结 果 作 为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的 最 终 评 估 结 论, 即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于 评 估 基 准 日 的 市 场 价 值 为 3, 万 元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如 下 : 项 目 单 位 : 万 元 账 面 价 值 评 估 价 值 增 减 值 增 值 率 A B C=B-A D=C/A*100 % 1 流 动 资 产 23, ,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中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4 持 有 至 到 期 资 产 5 长 期 应 收 款 6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7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8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10 工 程 物 资 11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12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182 13 油 气 资 产 14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支 出 16 商 誉 17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20 资 产 总 计 23, , 流 动 负 债 20, , 非 流 动 负 债 23 负 债 合 计 20, , 净 资 产 ( 所 有 者 权 益 ) 2, , ( 二 ) 公 司 拟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评 估 项 目 评 估 报 告 2015 年 5 月 28 日, 经 北 京 天 健 兴 业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天 兴 评 报 字 [2015] 第 0593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验 证, 截 至 评 估 基 准 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总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39, 万 元,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为 30, 万 元,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8, 万 元 采 用 资 产 基 础 法 评 估 后 的 总 资 产 为 39, 万 元, 负 债 为 30,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9, 万 元, 评 估 增 值 万 元, 增 值 率 5.92%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名 称 账 面 价 值 评 估 价 值 增 减 值 增 值 率 % 流 动 资 产 38, , 非 流 动 资 产 , 其 中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其 他
183 项 目 名 称 账 面 价 值 评 估 价 值 增 减 值 增 值 率 % 资 产 总 计 39, , 流 动 负 债 30, , 非 流 动 负 债 负 债 总 计 30, , 净 资 产 8, , 本 次 评 估 增 值 部 分 主 要 为 公 司 拥 有 的 但 未 体 现 账 面 价 值 的 专 利 组 具 体 来 讲, 即 通 过 估 算 企 业 的 未 来 收 益, 并 选 用 适 宜 的 折 现 率 进 行 折 现, 然 后 累 加 求 和, 再 按 一 定 比 例 ( 无 形 资 产 分 成 率 ) 确 定 出 无 形 资 产 在 未 来 收 益 中 应 占 的 份 额, 得 出 无 形 资 产 专 利 组 的 评 估 价 值 专 利 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专 利 名 称 专 利 类 型 专 利 号 授 权 日 一 种 新 型 智 能 光 伏 汇 流 箱 一 种 太 阳 能 多 级 负 载 控 制 器 一 种 精 度 高 使 用 方 便 的 太 阳 能 供 电 系 统 气 象 采 集 装 置 太 阳 能 光 伏 电 站 并 网 发 电 能 效 监 控 系 统 一 种 新 型 太 阳 能 方 阵 支 架 一 种 单 级 式 三 相 光 伏 并 网 逆 变 器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ZL 年 1 月 2 日 实 用 新 型 ZL 年 1 月 2 日 实 用 新 型 ZL 年 1 月 16 日 实 用 新 型 ZL 年 1 月 16 日 实 用 新 型 ZL 年 1 月 23 日 实 用 新 型 ZL 年 11 月 20 日 7 一 种 光 伏 快 速 支 架 实 用 新 型 ZL 年 7 月 2 日 十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最 近 两 年 一 期 的 分 配 情 况 ( 一 )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缴 纳 所 得 税 后 的 利 润 按 下 列 顺 序 分 配 : (1)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 (2)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10%; (3)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 提 取 比 例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 (4) 分 配 股 利
184 ( 二 ) 报 告 期 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根 据 中 节 能 绿 洲 2014 年 4 月 10 日 召 开 的 2014 年 第 二 次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司 分 配 2013 年 未 分 配 利 润 万 元, 按 照 各 股 东 实 缴 的 出 资 比 例 进 行 分 配 中 清 能 投 资 融 信 汇 金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张 治 森 根 据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获 得 利 润 分 配 金 额 为 167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此 次 股 利 分 配, 各 股 东 均 按 规 定 缴 纳 了 个 人 所 得 税, 公 司 履 行 了 代 扣 代 缴 义 务,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利 润 分 配 额 代 扣 代 缴 税 金 1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35.00%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6.00% 代 存 峰 21.45% 黄 兴 华 11.05% 张 治 森 6.50% 合 计 % ( 三 ) 公 开 转 让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非 上 市 公 众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3 号 章 程 必 备 条 款 ( 证 监 会 公 告 [2013]3 号 ),2015 年 6 月 16 日 公 司 召 开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挂 牌 后 使 用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章 程 规 定 了 公 司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 公 司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 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 10% 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公 司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的, 在 依 照 前 款 规 定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应 当 先 用 当 年 利 润 弥 补 亏 损 公 司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还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股 东 大 会 违 反 前 款 规 定, 在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股 东 必 须 将 违 反 规 定 分 配 的 利 润 退 还 公 司 公 司 的 公 积 金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扩 大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或 者 转 为 增 加 公 司 资 本 但 是, 资 本 公 积 金 将 不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法 定 公 积 金 转 为 资 本 时, 所 留 存 的 该 项 公 积 金 将 不 少 于 转 增 前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25%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185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或 者 股 票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十 一 控 股 子 公 司 或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控 股 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详 见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及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子 公 司 基 本 财 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子 公 司 名 称 山 东 莱 芜 东 鑫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分 布 式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兰 州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张 家 口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绿 能 ( 富 民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莱 芜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 连 云 港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绿 洲 牡 丹 江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淄 博 绿 洲 太 阳 能 绿 洲 有 限 公 司 丽 水 绿 清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临 沂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时 间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1-4 月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2014/5/ /5/ /4/ /11/ /12/ /2/ /9/ /11/ /12/ /12/ /12/12
186 中 清 能 绿 洲 ( 莒 县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绿 缘 风 神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建 德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兰 溪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大 庆 中 清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莘 县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奎 屯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济 源 绿 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尉 犁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临 沂 清 源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 五 莲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宜 阳 绿 能 光 伏 农 业 有 限 公 司 2014/12/1 2014/12/ /12/ /12/ /1/8 2015/1/ /2/4 2015/2/ /3/ /3/ /4/ /4/14 ( 续 表 ) 序 号 子 公 司 名 称 山 东 莱 芜 东 鑫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绿 洲 ( 北 京 ) 分 布 式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节 能 兰 州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清 能 绿 洲 张 家 口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度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187 5 绿 能 ( 富 民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 莱 芜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 中 清 能 绿 洲 ( 连 云 港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 中 节 能 绿 洲 牡 丹 江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 淄 博 绿 洲 太 阳 能 绿 洲 有 限 公 司 10 丽 水 绿 清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 临 沂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 中 清 能 绿 洲 ( 莒 县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 浙 江 绿 缘 风 神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 建 德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 兰 溪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 大 庆 中 清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 莘 县 绿 洲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8 奎 屯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9 济 源 绿 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 尉 犁 绿 能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1 临 沂 清 源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2 中 清 能 绿 洲 ( 五 莲 )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3 宜 阳 绿 能 光 伏 农 业 有 限 公 司 十 二 风 险 因 素 ( 一 ) 报 告 期 内 经 营 活 动 净 现 金 流 为 负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处 于 快 速 扩 张 阶 段, 应 收 账 款 和 存 货 占 用 营 运 资 金 较 多 报 告 期 各 期,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元 -1, 万 元, 均 大 幅 低 于 当 期 所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188 2013 年 至 2014 年, 在 工 程 总 承 包 (EPC) 商 业 模 式 下, 公 司 需 要 分 阶 段 先 期 支 付 设 备 款 施 工 费 用 等 各 种 款 项, 根 据 项 目 完 工 进 度 与 业 主 进 行 分 期 结 算 收 款, 现 金 流 入 存 在 一 定 的 滞 后 性 2015 年 开 始, 公 司 商 业 模 式 由 EPC 向 建 设 - 移 交 - 运 营 (BTO) 模 式 全 面 转 型, 先 后 与 中 民 新 能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国 开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等 国 内 外 知 名 电 力 投 资 公 司 签 署 光 伏 电 站 移 交 框 架 协 议 BTO 模 式 下, 公 司 运 营 光 伏 电 站 项 目 投 资 回 报 率 较 高, 且 能 享 受 长 期 稳 定 的 现 金 流, 但 在 建 设 期 需 要 投 入 较 多 建 设 资 金, 工 程 款 和 投 资 回 报 则 主 要 在 进 入 回 购 期 后 才 能 逐 步 收 回, 因 此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如 果 公 司 大 量 集 中 承 接 BTO 项 目, 将 会 影 响 公 司 的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量 2015 年, 由 于 公 司 有 多 个 BTO 项 目 进 入 建 设 期,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持 续 处 于 流 出 状 态 如 果 公 司 存 在 项 目 无 法 及 时 结 算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及 时 收 回, 或 BTO 项 目 投 资 款 不 能 按 期 收 回 等 情 形, 公 司 营 运 资 金 将 面 临 一 定 压 力 公 司 计 划 通 过 挂 牌 ( 后 ) 并 定 向 增 发 和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等 资 本 运 营 手 段,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降 低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提 高 抗 风 险 能 力 ( 二 ) 报 告 期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大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20, 万 元 16, 万 元, 应 收 账 款 客 户 主 要 为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发 包 方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进 一 步 扩 大, 应 收 款 项 余 额 将 相 应 增 加, 公 司 存 在 应 收 款 项 回 收 风 险, 以 及 由 此 引 起 的 流 动 资 金 紧 张 的 风 险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2, 万 以 上 的 客 户 为 海 南 海 神 航 天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扬 州 市 洁 源 光 伏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海 南 海 神 航 天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50 兆 瓦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和 运 营 等, 注 册 资 本 为 11, 万 元 ; 扬 州 市 洁 源 光 伏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能 源 分 布 式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的 投 资 建 设 调 试 运 行 维 护, 注 册 资 本 5, 万 元, 扬 州 市 城 建 国 有 资 产 控 股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为 其 股 东 之 一 截 至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海 南 海 神 航 天 新 能 源 项 目 扬 州 市 洁 源 光 伏 项 目 均 已 建 设 完 成 并 网 发 电 海 南 海 神 航 天 新 能 源 项 目 正 在 办 理 结 算 ; 扬 州 市 洁 源 光 伏 项 目 计 划 于 2015 年 8 月 份 完 成 竣 工 验 收 和 项 目 决 算 工 作
189 太 阳 能 光 伏 电 站 建 设 具 有 项 目 体 量 大 复 杂 程 度 高 建 设 周 期 长 等 特 点, 行 业 普 遍 存 在 应 收 款 项 回 款 周 期 相 对 较 长 的 情 形 尤 其 是 近 年 来 BT BTO 等 产 业 和 资 本 相 结 合 的 创 新 模 式 的 应 用, 公 司 需 要 投 入 更 多 的 资 金 用 以 扩 大 规 模 和 承 接 项 目, 应 收 款 项 余 额 可 能 持 续 处 于 较 高 的 水 平 ( 三 ) 偿 债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业 务 快 速 增 长, 各 期 期 末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86.91% 78.48% 77.89%, 资 产 负 债 率 虽 然 呈 现 下 降 趋 势, 但 仍 处 于 较 高 水 平 公 司 负 债 主 要 由 短 期 借 款 及 应 付 账 款 构 成, 各 期 应 付 账 款 金 额 分 别 为 16, 万 19, 万 17, 万, 公 司 面 临 短 期 偿 债 风 险 ( 四 ) 商 业 模 式 转 型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收 入 来 源 于 光 伏 电 站 EPC 项 目 2015 年 开 始, 公 司 基 于 多 年 EPC 项 目 经 验, 商 业 模 式 由 EPC 向 建 设 - 移 交 - 运 营 (BTO) 模 式 全 面 转 型 报 告 期 后, 公 司 除 尚 未 建 设 完 成 的 EPC 项 目 外, 未 再 开 展 新 的 EPC 项 目 建 设 公 司 已 有 云 南 富 民 新 疆 奎 屯 莘 县 徒 骇 河 等 多 个 BTO 项 目 正 在 开 展, 并 已 与 中 民 新 能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国 开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等 国 内 外 知 名 电 力 投 资 公 司 签 署 光 伏 电 站 移 交 框 架 协 议 BTO 模 式 下, 公 司 存 货 及 应 收 账 款 将 进 一 步 增 长 ( 五 ) 报 告 期 后, 股 权 激 励 对 公 司 业 绩 的 影 响 2015 年 7 月, 公 司 向 员 工 持 股 平 台 宁 波 中 清 能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发 行 900 万 股, 发 行 价 格 1.75 元 / 股 宁 波 中 清 能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代 存 峰 控 制 的 员 工 持 股 平 台, 本 次 发 行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对 核 心 员 工 进 行 股 权 激 励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与 公 司 公 允 价 格 3.16 元 / 股 的 差 额 形 成 股 份 支 付 公 司 将 依 据 可 立 即 行 权 的 换 取 职 工 服 务 的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在 当 期 全 额 计 入 管 理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本 次 股 份 支 付 对 公 司 当 期 净 利 润 形 成 影 响 公 司 与 苏 州 义 云 方 富 资 本 天 弘 基 金 投 资 协 议 补 充 协 议 中, 业 绩 条 款 明 确 约 定 2014 年 2015 年 这 两 个 完 整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股 份 支 付 费 用 ( 若 有 ) 营 业 外 收 入 等 ) 后 本 次 发 行 不 会 增 加 公 司 触 及 业 绩 条 款 的 风 险
190 ( 六 ) 政 策 风 险 光 伏 发 电 具 有 清 洁 环 保 的 优 点, 但 是 与 常 规 发 电 相 比, 光 伏 发 电 目 前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人 仍 然 依 赖 于 政 府 的 政 策 支 持 随 着 行 业 的 发 展 与 国 内 外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的 变 化, 未 来 不 排 除 政 策 制 定 部 门 针 对 光 伏 发 电 行 业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的 可 能 性, 可 能 对 公 司 既 定 发 展 战 略 的 执 行 和 业 绩 的 持 续 增 长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的 补 贴 政 策 得 不 到 地 方 政 府 的 严 格 执 行 投 资 项 目 无 法 纳 入 享 受 补 贴 范 围 电 价 补 贴 下 调 以 及 补 贴 不 能 及 时 到 位 等 因 素, 都 会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七 ) 行 业 竞 争 风 险 太 阳 能 光 伏 行 业 作 为 我 国 具 有 巨 大 发 展 潜 力 的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近 年 来 发 展 迅 速, 政 府 支 持 力 度 较 大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行 业 因 享 有 较 高 的 政 府 补 贴 和 具 有 巨 大 的 应 用 前 景 与 市 场 空 间, 行 业 新 进 入 者 持 续 增 加, 市 场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公 司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业 务 未 来 可 能 面 临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的 风 险 ( 八 ) 实 际 控 制 人 与 机 构 投 资 者 的 业 绩 对 赌 事 项 2015 年 7 月, 方 富 资 本 以 货 币 出 资 2,000 万 元 认 购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天 弘 创 新 以 货 币 出 资 3,000 万 元 认 购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投 资 协 议 中 约 定, 公 司 2015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9,000 万 元 ;2016 年 和 2017 年 净 利 润 同 比 增 长 分 别 不 低 于 20% 保 证 净 利 润 低 于 特 定 比 例 时 业 绩 补 偿 触 发, 代 存 峰 需 向 投 资 人 进 行 现 金 补 偿 或 者 股 权 补 偿, 股 权 补 偿 以 不 影 响 代 存 峰 实 际 控 制 地 位 为 限
191 第 五 节 定 向 发 行 一 公 司 符 合 豁 免 申 请 核 准 定 向 发 行 情 形 的 说 明 公 司 本 次 定 向 发 行 对 象 1 名, 为 一 名 机 构 投 资 者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股 东 人 数 11 名 本 次 定 向 发 行 后 公 司 股 东 人 数 未 超 过 200 人, 符 合 非 上 市 公 众 公 司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第 四 十 五 条 关 于 豁 免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申 请 核 准 股 票 发 行 的 条 件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本 次 发 行 履 行 的 程 序 公 司 与 深 圳 中 广 核 红 鲱 鱼 新 三 板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签 署 投 资 协 议, 中 广 核 拟 以 1, 万 元 认 购 公 司 万 股 新 增 股 份 与 增 发 相 关 的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正 在 准 备 中 ( 二 ) 发 行 数 量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万 股 ( 三 ) 发 行 价 格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的 价 格 为 每 股 元 ( 四 ) 发 行 对 象 认 购 股 份 数 量 中 广 核 以 现 金 方 式 认 购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共 计 万 股, 认 购 金 额 1, 万 元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发 生 变 化 本 次 发 行 对 象 符 合 非 上 市 公 众 公 司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关 于 定 向 发 行 对 象 条 件 的 规 定 三 公 司 控 制 权 在 发 行 前 后 未 发 生 变 更 本 次 发 行 前, 实 际 控 制 人 代 存 峰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16.63% 的 股 份, 通 过 控 制 宁
192 波 中 清 能, 间 接 控 制 9.54% 的 表 决 权 ; 通 过 控 制 中 清 能 投 资, 间 接 控 制 26.37% 的 表 决 权, 代 存 峰 合 计 控 制 公 司 52.54% 的 表 决 权 ;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股 份 为 9, 万 股, 代 存 峰 能 够 控 制 的 表 决 权 为 51.94%, 仍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本 次 发 行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股 东 性 质 1 2 中 清 能 ( 北 京 ) 投 资 2,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代 存 峰 1, % 境 内 自 然 人 3 北 京 融 信 汇 金 投 资 管 理 1,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4 苏 州 义 云 创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1,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5 宁 波 中 清 能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6 黄 兴 华 % 境 内 自 然 人 7 北 京 凤 博 汇 鑫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8 北 京 飞 龙 世 纪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9 天 弘 创 新 资 产 管 理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10 北 京 方 富 资 本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11 深 圳 中 广 核 红 鲱 鱼 新 三 板 股 权 投 资 合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合 计 9, %
193 第 六 节 有 关 声 明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全 体 董 事 签 名 : 代 存 峰 黄 兴 华 阚 少 武 尹 萍 林 霆 全 体 监 事 签 名 : 陈 海 侠 殷 金 祥 常 军 全 体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签 名 : 黄 兴 华 尹 萍 罗 祖 峰 曹 四 海 孟 丹 中 清 能 绿 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94 主 办 券 商 声 明 本 公 司 已 对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签 名 : 阎 鹏 项 目 小 组 成 员 签 名 : 鲍 明 月 郭 虹 虹 栗 涵 姜 震 王 少 华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名 : 孙 树 明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95 律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已 阅 读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确 认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专 业 报 告 法 律 意 见 书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对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专 业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律 师 签 名 : 李 寿 双 修 瑞 李 祎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签 名 : 彭 雪 峰 北 京 大 成 律 师 事 务 所 年 月 日
196 担 任 审 计 业 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确 认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审 计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名 : 董 旭 张 立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签 名 : 顾 仁 荣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197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已 阅 读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确 认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对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签 名 : 王 兴 杰 石 英 敏 机 构 负 责 人 签 名 : 孙 建 民 北 京 天 健 兴 业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98 第 七 节 附 件 本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附 件 包 括 : ( 一 )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报 告 ; ( 二 )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 ( 三 ) 法 律 意 见 书 ; ( 四 ) 公 司 章 程 ; ( 五 )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同 意 挂 牌 的 审 查 意 见 ; ( 六 ) 其 他 与 公 开 转 让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中 清 能 绿 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青岛东亚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主 办 券 商 二 〇 一 四 年 一 月 1-1-1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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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股份有限公司
( 申 报 稿 ) 主 办 券 商 二 〇 一 六 年 六 月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广 东 省 宜 华 木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 摘 要 ) 股 票 简 称 : 宜 华 木 业 股 票 代 码 :600978 广 东 省 宜 华 木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注 册 地 址 : 广 东 省 汕 头 市 澄 海 区 莲 下 镇 槐 东 工 业 区 ) 公 开 发 行 2015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HUBEI CHANGYUAN ELECTRIC POWER DEVELOPMENT CO.,LTD
2001 2001 1 HUBEI CHANGYUAN ELECTRIC POWER DEVELOPMENT CO.,LTD 2 45 430077 [email protected] 3 4 45 027-86778352 86778357 027-86786970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5 www.cninfo.com.cn 45 6 0966
广东新凌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New Lingjia New Energy Incorporated Company
Guangdong New Lingjia New Energy Incorporated Company 主 办 券 商 二 零 一 五 年 四 月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2011 *ST
2011 *ST 000892 2011 2011 2 3 4 6 6 9 12 37 1 2011, 2011 2 2011 STELLAR MEGAUNION CORPORATION STM 1 B 6 023 67882859 023 67882868 stellarmegaunion@ yahoo.com.cn 50 1 B 6 401121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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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00 43 44 3 5 7 10 15 18 20 27 29 30 70 45 NINGXIA MEILI PAPER INDUSTRY CO.,LTD MEILI PAPER 000815 751700 HTTP://WWW.CHINA-MEILI.COM [email protected] 0955 7679339 0955 7679216 7679339 [email protected]
第 一 节 绪 言 重 要 提 示 保 利 房 地 产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发 行 人 公 司 或 保 利 地 产 ) 董 事 会 成 员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批 准 本 上 市 公 告 书, 保 证 其 中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证 券 代 码 :600048 证 券 简 称 : 保 利 地 产 公 告 编 号 :2016-028 保 利 房 地 产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POLY REAL ESTATE GROUP CO.,LTD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阅 江 中 路 688 号 保 利 国 际 广 场 30-33 层 公 开 发 行 2016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二 期 ) 上 市 公 告 书
2012 *ST 000892 2012 2012 2 3 4 6 7 12 14 46 1 2012, 2012 2 2012 STELLAR MEGAUNION CORPORATION STM 15 2 1402 023 88639066 023 88639061 [email protected] 50 15 2 1402 400020 [email protected]
2005 ...2...4...5...6...10...13...13 000977 1 1 Shandong Langchao Cheeloosoft Co.,Ltd 2 600756 3 224 250013 http://www.langchaosoft.com.cn [email protected] 4 5 224 0531-85105606 0531-85105600 E-mail:[email protected]
广州绿洲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 办 券 商 二 〇 一 四 年 十 一 月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公
挂 牌 公 司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江 苏 甲 子 网 络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申 报 稿 ) 主 办 券 商 二 〇 一 六 年 四 月 1-1-1 挂 牌 公 司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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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建 麦 凯 智 造 婴 童 文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主 办 券 商 二 零 一 五 年 九 月 本 公 司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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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4 6 8 10 12..13...20...21...23.. 55-1 - - 2 - 1 HENAN HUANGHE XUANFENG CO., LTD ( HHXF ) 2 600172 3 200 461500 HTTP://WWW.HHXF.COM E-mail [email protected] 4 5 E-mail [email protected]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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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600718 2005 1 2005...3...3...5...6...7...12...14...14 2 2005 1 2 3 4 1 Shenyang Neusoft Co.,Ltd. Neusoft 2 A A A 600718 3 3 11 110179 http://www.neusoft.com [email protected] 4 5 024237830008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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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et Mineral Development Co.,LTD OO 1 -------------------------------- --------------------------------...1...3...4...5...6...8...8...9...13...13...15...57 2 Tibet Mineral Development Co.,LTD 14 0891
2002
2002 2002 2002 2002 1 2-6 7-8 9-11 12-13 14 15-22 23 24-27 28-31 32 33-92 93-98 99 100-142 143 144 2002 1 2 : : Jingwei Textile Machinery Company Limited : 3 : : 8610 84534078-8188 : [email protected] 8610
nb.PDF
00 2 3 4 2002 2001 2000 39,477,608,24229,027,806,604 22,550,549,788 1,947,852,9671,670,519,9021,552,747,919 0.10 0.11 0.12 0.66 0.76 % 5.3 6.9 % 7.0 7.1 (%) 7.1 8.3 2002 12 31 2001 12 31 2000 12 31 149,949,102,922127,953,155,099112,884,229,787
招股说明书.PDF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110 9.8Mpa A 1111 1112 1113 1114 1115 1116 1117 1118 1119 1120 1121 1122 1123 1124 1125 1126 1127 1128 1129 1130 1131 1132 1133 2002 3 Q2002061 1134 AR1 GB/T19001-ISO900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04 A 600085 10 2004 9 15 1-1-1-1 BEIJING TONGRENTANG CO., LTD 10 52 42 600085 1 2002 12 31 331,799,933 10 3 29,884,982 11 32,873.48 2004 9 22 2004 9 23 2004 9 23 2004 10 13 2004 8 20 1-1-1-2 1 2 3 69.98%
本 公 司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Panjin Haixing Technology Co., Ltd. ( 盘 锦 市 兴 隆 台 区 兴 隆 台 街 177 号 ) 主 办 券 商 二 〇 一 六 年 四 月 本 公 司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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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INVESTMENT CO., LTD. ANNUAL REPORT 2003 1 2 (4) (5) (8) (10) (12) (14) (15) (30) (31) (34) (70) 3 1 CHONGQING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INVESTMENT CO., LTD. 2 3 4 6 2-1-B(
GUODIAN CHANGYUAN ELECTRIC POWER CO.,LTD
2006... 1... 2... 2... 2... 3... 3... 3... 3... 3... 4... 5... 5... 8... 9... 9... 9... 9... 13... 14... 15... 15... 15... 15... 15... 16... 16... 16... 16. 17 5%... 17... 18... 18... 18... 18... 18...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北 京 天 学 网 教 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万 泉 河 路 68 号 511 室 ) ( 申 报 稿 ) 主 办 券 商 (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长 乐 路 989 号 45 层 )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SH600129 2005 00 2005... 3... 3... 5... 6... 6... 7... 17... 66 2 2005 1 2 3 4 1 CHONGQING TAIJI INDUSTRY (GROUP) CO.,LTD 2 A A A 600129 3 1 1 408000 http://www.taiji.com [email protected] 4 5 023-72800072
: 2002 3 4 7 11 14 16 18 25 27 32 62 2 2002 2002 1 DAYE SPECIAL STEEL CO.,LTD. 2 3 316 0714-6293836 0714-6294678 0714-6481917 4 : 316 435001 http://www.daye-steel.com [email protected] 5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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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 OO : :CHONGQING TONG JUN GE CO. LTD. T J G 1 5 400012 023 89885208 023 89885201 ytyzfox@taiji. Com 1 1 5 400012 http://www.tjgcq.com [email protected] http://www. cninfo.com.cn 000591 1987 3 7 2002
2006 CHONGQING YUKAIFA CO.,LTD. 2006 2006 01 20 1 2006 02 04 05 07 12 19 22 24 36 38 44 90 2 2006 2006 2006 2006 3 2006 CHONGQING YUKAIFA CO.,LTD UKF 023-63858883 023-63858883 [email protected] 1 1 023-63856995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 西 英 腾 教 育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主 办 券 商 二 零 一 六 年 六 月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2002 2003 3 9 2002 2003 3 9 1 2002 3 3 5 8 9 11 13 18 20 22 22 2 2002 ( ) ( ) ( ) ( ) ( ) ( ) ( ) JiaoZuo WanFang Aluminum Manufacturing Co. Ltd. 31 0391 3903848 3903796 [email protected] 31 454003 454172
(2004.1.1 2004.6.30) 1 2 3 1 3 5 8 9 12 17 38 2 1 Henan Zhongfu Industry Co. Ltd. 2 600595 3 31 451200 http://www.zfsy.com.cn [email protected] 4 5 31 [email protected] 0371 4381551 0371 4399595 6 http://www.sse.com.cn
年度报告正文
2003 1 3 4 5 8 9 10 12 21 23 24 55 2 2003 TeBian Electric Apparatus Stock Co.,Ltd TBEA 52 0994-2724766 0994-2724766 [email protected] 0994-2724766 0994-2724766 [email protected] 52 52 831100 http://www.tbea.com.cn
00 2 3 5 8 12 14 15 28 30 41 111 1 CHONGQING TAIJI INDUSTRY (GROUP) CO.,LTD 1 023-72800072 023-89886129 023-72800072 023-89886129 [email protected] 1 1 408000 http://www.taiji.com [email protected] http://www.sse.com.cn
( ) 00 00 1 ----------------------------------------------------------3 ------------------------------------------------4-5 ----------------------------------5-7 ----------------------------------7 -------------------------------------------8-11
00 2
00 SICHUAN MINGXING ELECTRIC POWER CO.,LTD OO OO 1 00 2 00 4 5 8 13 16 18 19 32 34 36 98 3 00 : SICHUAN MINGXING ELECTRIC POWER CO.,LTD MXEP 88 0825 2210076 0825 2210017 [email protected].
Hubei Biocause Pharmaceutical Co.,Ltd. 00 ------------------------------------1 ---------------------------2 -----------------4 ---------------6 ---------------------------6 -----------------------------------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2D3120B9ABBFAAD7AAC8C3CBB5C3F7CAE9A3A8C9EAB1A8B8E5A3A9>
( 申 报 稿 ) 主 办 券 商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珠 江 东 路 11 号 18 19 楼 全 层 )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2004 2
2004 1 2004 2 2004 2004 1 CHINA WUYI CO. LTD. 2 3 89 33 0591 83170122 83170123 0591 83170222 [email protected] 4 240 89 33 350003 http://www.chinawuyi.com.cn [email protected] 1 2004 5 http //www.cninfo.com.cn
00 -------------------------------------2 -----------------------------3 -----------------------4 ---------------------------6 ---------------10 ---------------------------------14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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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16 2005 0 ... 1... 1... 2... 3... 6... 10... 12... 12... 20... 21 32... 33 1 1 2 3 1 Chongqing Three Gorges Water Conservancy and Electric Power Co. Ltd. TGWC 2 3 183 12 023-63801161 023-63801165 E-mail
2003 000099 An2003000099b CITIC OFFSHORE HELICOPTER CO.,LTD. 2003 OO 2003 2003 1 2003 1 3 5 6 9 13 16 17 28 29 31 72 2 2003 : CITIC OFFSHORE HELICOPTER CO.,LTD. COHC 0755-26723692 0755-26723684 [email protected]
600531 2005 2005... 2... 2... 3... 5... 9... 13... 16... 16... 25... 27 29... 70 1 2005 1 2 3 4 1 G HENAN YUGUANG GOLD&LEAD CO.LTD. 2 3 1 0391-6665836 0391-6688986 [email protected] 1 0391-6665836
2004 2005 3 2004 1 2004 2 3 5 10 15 17 19 28 30 32 73 1 ChongQing Road & Bridge Co.,Ltd R&B 2 3 1 023-62803632 023-62909387 E-mail [email protected] 4 1 1 400060 www.cqrb.com.cn [email protected] 5 www.sse.com.cn
2002 000099 An2002000099b CITIC OFFSHORE HELICOPTER CO.,LTD. 2002 OO 1 2002 2002 2002 5 21 2 2002 4 5 7 9 13 16 17 27 28 31 71 3 2002 : CITIC OFFSHORE HELICOPTER CO.,LTD. COHC 0755-26723692 0755-26723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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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2.4.4..5.8..9..9 1 2002 1 TSINGTAO BREWERY COMPANY LIMITED 2 A 600600 H 0168 3 56 266071 http://www.tsingtao.com.cn [email protected] 4 5 0532 5713831 0532 5713240 [email protected]
2004 OO 2004 11 11 2004 ...1...3...5...6...10...15...15...16 :...21 2004...39 2004 Baotou Beifang Chuangye Co., Ltd. 600967 014032 http://www.bt-bfcy.com E-mail:[email protected] 0472-3117903 0472-3116791
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议吊单公示
中 国 生 态 文 明 奖 先 进 个 人 公 示 序 作 为 殡 葬 行 业 持 久 性 有 机 污 染 物 研 究 学 科 带 头 人, 率 先 在 殡 葬 行 业 开 展 了 二 恶 英 减 排 和 重 金 属 汞 减 排 技 术 研 究 通 过 自 主 创 1 王 玮 民 政 部 一 零 一 研 究 所 科 室 主 任 新 和 技 术 优 化, 研 发 了 遗 体 火 化 遗 物 祭 品 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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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OO 1 , 3 4 5 7 8 11 17 17 2 CHINA KEJIAN CO.,LTD. KEJIAN 000035 5022 B 518026 http://www.chinakejian.net [email protected] 0755-82940181 0755-82940095 [email protected]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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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2012 1 2 ... 2... 6... 8... 10... 27... 33... 37... 44... 53... 54... 126 3 30% - - 4 2012 2011 2012 A 2013 A A 5 A 000898 H 0347 Angang Steel Company Limited ANSTEEL 114021 114021 http://www.ansteel.com.cn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XI WUZHOU ZHONGHENG GROUP CO.,LTD. 600252 2005 8 5 ... 1... 1... 3... 4... 4... 9 ( )... 14... 53 2005 1 2 3 4 1 GUANGXI WUZHOU ZHONGHENG GROUP CO.,LTD. 2 A A A 600252 3 3 3 543002 httpwww.wz-zhongheng.com
600807 2004 2004... 1... 2... 3... 5... 8... 13... 15... 16... 23... 25..28... 65 1 2004 1 2 3 4 1 2004 1 SHANDONG JINAN DEPARTMENT STORE(GROUP) CO.LTD S.J.D.S.G 2 3 180 05316030094 05316030094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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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ZHOU SANQUAN FOODS CO.,LTD 1012 16-26 A 1.00 2,350 9,350 25% 2008 1 10 1-1-1 1-1-2 7,000 2,350 9,350 25% 2007 6 30 159,403,871.09 2007 1-1-3 2006 9.90 /() 13.79 18.76 / 2010 28.66 / 1.89 41,421 3,240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 1 2 4 6 10 12 14 22 24 26 59 http://www.cninfo.com.cn CHONGQING HUAPONT PHARM. CO., LTD HUAPONT PHARM 55 023-68695322 023-68698316 [email protected] 55 55 400041 www.huapont.com.cn [email protected]
股票代码:600401 股票简称: 海润光伏
股 票 代 码 :600401 股 票 简 称 : 海 润 光 伏 海 润 光 伏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一 四 年 二 月 十 日 目 录 一 海 润 光 伏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二 海 润 光 伏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