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總 務 處 ( 如 附 件 四,P.17~P.19) 四 研 發 處 ( 如 附 件 五,P.20~P.21) 五 台 南 校 區 行 政 處 ( 如 附 件 六,P.22~P.23) 六 進 修 推 廣 部 ( 如 附 件 七,P.24~P.25) 七 電 算 中 心 ( 如 附 件 八,P.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三 總 務 處 ( 如 附 件 四,P.17~P.19) 四 研 發 處 ( 如 附 件 五,P.20~P.21) 五 台 南 校 區 行 政 處 ( 如 附 件 六,P.22~P.23) 六 進 修 推 廣 部 ( 如 附 件 七,P.24~P.25) 七 電 算 中 心 ( 如 附 件 八,P."

Transcription

1 真 理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第 8 次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時 地 間 :104 年 6 月 5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2 時 00 分 點 : 台 北 校 區 牛 津 會 議 廳 台 南 校 區 電 媒 組 會 議 室 主 席 : 林 文 昌 校 長 記 錄 : 陳 素 娟 應 出 席 人 數 :20 人 實 際 出 席 人 數 :19 人 請 假 人 數 :1 人 出 席 人 員 : 學 術 副 校 長 兼 教 務 長 簡 紹 琦 行 政 副 校 長 兼 行 政 處 處 長 蔡 維 民 人 文 學 院 院 長 陳 志 榮 財 經 學 院 院 長 蔡 震 榮 管 理 學 院 院 長 許 芳 誠 數 理 資 訊 學 院 院 長 游 國 忠 學 務 長 林 炳 勳 / 蕭 存 沂 代 理 總 務 長 周 鈺 和 研 發 長 賴 耀 宗 進 修 推 廣 部 主 任 徐 揚 電 算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王 柳 鋐 主 任 秘 書 李 恩 澤 會 計 主 任 林 麗 玲 人 事 室 主 任 何 炎 坤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鄭 俊 傑 / 黃 至 論 組 長 代 理 圖 書 館 館 長 陳 淑 玲 校 牧 室 主 任 兼 校 史 館 館 長 王 榮 昌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葉 錫 圻 / 蔡 造 珉 組 長 代 理 ( 共 計 19 人 ) 請 假 人 員 : 觀 光 休 閒 與 運 動 學 院 院 長 陳 天 賜 ( 共 計 1 人 ) 列 席 人 員 : 副 教 務 長 彭 成 煌 軍 訓 室 主 任 徐 建 宇 教 務 組 組 長 兼 學 務 組 組 長 陳 志 忠 總 務 組 組 長 余 清 龍 招 生 中 心 主 任 林 熙 中 學 研 組 組 長 林 孟 龍 ( 共 計 6 人 ) 壹 主 席 宣 布 開 會 貳 開 會 禱 告 : 林 文 昌 校 長 叁 主 席 致 詞 今 天 會 議 討 論 的 議 案 是 有 關 職 員 績 效 評 量 職 員 升 遷 約 聘 轉 正 式 職 員 等 等 相 關 人 事 的 法 規, 希 望 藉 由 法 規 的 修 訂, 不 僅 可 以 增 加 職 員 工 對 學 校 的 向 心 力, 並 提 升 工 作 效 率, 因 此, 請 各 位 能 夠 審 慎 研 議 這 些 辦 法, 為 學 校 建 立 良 好 的 制 度 肆 宣 讀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暨 執 行 情 形 ( 如 附 件 一,P.1~P.3) 伍 工 作 報 告 一 教 務 處 ( 如 附 件 二,P.4~P.9) 二 學 務 處 ( 如 附 件 三,P.10~P.16) I

2 三 總 務 處 ( 如 附 件 四,P.17~P.19) 四 研 發 處 ( 如 附 件 五,P.20~P.21) 五 台 南 校 區 行 政 處 ( 如 附 件 六,P.22~P.23) 六 進 修 推 廣 部 ( 如 附 件 七,P.24~P.25) 七 電 算 中 心 ( 如 附 件 八,P.26~P.28) 八 人 事 室 ( 如 附 件 九,P.29) 九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 如 附 件 十,P.30) 十 圖 書 館 ( 如 附 件 十 一,P.31) 陸 討 論 事 項 提 案 一 : 真 理 大 學 優 秀 學 生 留 校 升 學 獎 學 金 設 置 辦 法 ( 草 案 ) 訂 定 案, 請 審 議 ( 教 務 處 提 ) 說 明 : 1. 本 案 係 依 據 103 年 12 月 22 日 104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3 次 委 員 會 議 決 議 辦 理 2. 本 案 業 經 104 年 3 月 27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獎 學 金 委 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3. 本 案 業 經 104 年 6 月 1 日 法 規 審 議 小 組 進 行 初 審, 建 議 如 下 : (1) 第 三 條 修 正 為 獎 勵 條 件 : 於 本 校 大 學 部 畢 業 時, 學 業 總 成 績 名 列 該 學 系 各 學 制 前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且 碩 士 班 當 學 期 修 課 成 績 均 達 及 格 者 (2) 第 五 條 審 查 程 序 修 正 為 每 學 期 期 末 考 後 公 告 辦 理 4. 刪 除 第 六 條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 如 附 件 十 二,P.32) 提 案 二 : 真 理 大 學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獎 勵 辦 法 修 正 案, 請 審 議 ( 教 務 處 提 ) 說 明 : 1. 依 真 理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教 與 學 品 質 審 議 委 員 會 決 議, 請 教 務 處 提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真 理 大 學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獎 勵 辦 法 第 二 八 及 十 條 2. 因 真 理 大 學 教 與 學 品 質 審 議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目 前 職 掌 僅 為 審 議 本 校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獎 勵 事 宜, 故 將 該 辦 法 II

3 納 入 真 理 大 學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獎 勵 辦 法 ; 另 該 辦 法 之 廢 止 案 需 提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3. 另 依 102 年 度 獎 補 助 款 委 員 訪 視 意 見, 建 議 獎 勵 名 額 宜 明 確 訂 定 上 限 與 提 高 獎 勵 金 額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 如 附 件 十 三, P.33~P.37) 提 案 三 : 真 理 大 學 學 術 研 究 獎 勵 辦 法 修 正 案, 請 審 議 ( 研 發 處 提 ) 說 明 : 依 據 102 年 度 私 校 獎 補 助 款 實 地 訪 視 意 見, 於 103 年 12 月 份 行 政 會 議 提 案 審 議, 行 政 會 議 決 議 由 研 發 會 議 討 論 後 續 修 正 本 校 研 發 會 議 第 三 次 第 四 次 會 議 討 論 後, 決 議 提 出 此 次 修 正 案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 如 附 件 十 四, P.38~P.48) 提 案 四 : 觀 光 休 閒 與 運 動 學 院 之 環 境 教 育 暨 生 態 保 育 研 究 推 廣 中 心 申 請 自 學 院 中 裁 撤 案, 請 審 議 ( 研 發 處 提 ) 說 明 : 1. 此 為 補 正 程 序 案, 環 境 教 育 暨 生 態 保 育 研 究 推 廣 中 心 已 於 103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以 及 第 7 次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升 格 為 校 級 研 究 中 心, 並 歸 屬 於 研 究 發 展 處 轄 下 組 織 然 該 中 心 並 未 於 其 原 隸 屬 之 觀 光 休 閒 與 運 動 學 院 進 行 裁 撤, 故 特 於 本 次 會 議 中 補 正 裁 撤 程 序 2. 本 裁 撤 案 已 於 104 年 4 月 30 日 召 開 之 觀 光 休 閒 與 運 動 學 院 院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並 送 校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審 議 3. 本 裁 撤 案 業 經 104 年 5 月 18 日 之 103 學 年 度 第 三 次 校 務 發 展 會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提 案 五 : 真 理 大 學 運 動 場 館 使 用 管 理 辦 法 修 正 案, 請 審 議 (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提 ) 說 明 : 1. 本 案 業 經 104 年 04 月 24 日 103 學 年 度 真 理 大 學 第 7 次 行 政 會 議 決 議 如 下 : (1) 第 二 條 第 一 項 第 二 款 修 正 為 棒 球 場 (2) 第 六 條 第 一 項 第 九 款 第 二 目 刪 除 室 外 籃 球 場 室 外 排 球 場 運 動 場, 增 加 棒 球 場, 收 費 標 準 修 正 為 請 參 照 真 理 大 學 台 南 校 區 棒 球 場 III

4 使 用 維 護 與 安 全 管 理 辦 法 (3) 新 增 條 文 第 六 條 第 一 項 第 九 款 第 三 目, 請 總 務 處 召 集 相 關 單 位 研 議, 並 於 下 次 會 議 提 案 審 議 2. 總 務 處 於 104 年 5 月 11 日 召 開 真 理 大 學 場 地 使 用 收 費 標 準 協 調 會 議 紀 錄 決 議 如 下 : 新 增 條 文 第 六 條 第 一 項 第 九 款 第 三 目 及 第 四 目, 並 提 下 次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若 有 特 殊 狀 況 需 變 更 收 費 標 準, 另 專 簽 處 理 決 議 : 1. 第 六 條 第 九 款 場 館 收 費 標 準,( 二 ) 台 南 校 區 室 內 桌 球 場 收 費 標 準 修 正 為 每 面 球 檯 每 小 時 100 元 2. 修 正 後 通 過 ( 如 附 件 十 五,P.49~P.59) 提 案 六 : 真 理 大 學 台 南 校 區 棒 球 場 使 用 維 護 與 安 全 管 理 辦 法 草 案 訂 定 案, 請 審 議 ( 行 政 處 提 ) 說 明 : 1. 為 台 南 校 區 校 園 活 化 並 完 善 管 理 棒 球 場, 發 揮 運 動 健 身 功 能, 資 源 共 享, 提 供 辦 理 各 項 運 動 賽 事, 特 依 據 真 理 大 學 場 地 租 借 管 理 辦 法 訂 定 本 辦 法 2. 本 案 業 經 會 簽 總 務 組 體 育 組 會 計 室 及 校 長 簽 准 後 提 案 3. 本 案 業 經 104 年 4 月 20 日 法 規 審 議 小 組 初 審 4. 本 案 業 經 104 年 4 月 24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7 次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決 議 如 下, 並 依 決 議 完 成 修 改 (1) 第 三 條 第 一 項 第 二 款 修 正 為 設 施 維 護 水 電 收 費 由 總 務 組 負 責 或 督 導 廠 商 辦 理 (2) 第 四 條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第 一 目 與 第 二 目 互 為 調 整 為 : (3) 附 件 一 : 棒 球 場 使 用 收 費 標 準 表 請 總 務 處 召 集 相 關 單 位 研 議, 並 於 下 次 會 議 提 案 審 議 (4) 附 件 二 : 棒 球 場 使 用 申 請 書 相 關 內 容, 請 依 個 資 法 規 定 修 正 (5) 本 案 業 經 104 年 5 月 11 日 真 理 大 學 場 地 使 用 收 費 標 準 協 調 會 議 決 議 修 正 附 件 一 之 棒 球 場 使 用 收 費 標 準 表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 如 附 件 十 六,P.60~P.64) 提 案 七 : 真 理 大 學 職 員 請 假 暨 休 假 辦 法 修 正 案, 請 審 議 ( 人 事 室 提 ) IV

5 說 明 : 1. 依 據 兩 性 工 作 平 等 法 勞 工 請 假 規 則 修 訂 本 辦 法 2. 參 考 各 私 立 大 專 校 院 之 相 關 規 定 修 訂 3. 因 應 共 休 假 期 日 數 之 改 變, 修 訂 休 假 日 數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 如 附 件 十 七,P.65~P.73) 提 案 八 : 真 理 大 學 行 政 人 員 技 工 工 友 加 班 暨 補 休 假 規 則 修 正 案, 請 審 議 ( 人 事 室 提 ) 說 明 : 1. 修 改 第 十 五 條 內 文 2. 修 改 第 十 六 條 內 文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 如 附 件 十 八,P.74~P.77) 提 案 九 : 真 理 大 學 教 職 員 工 成 績 考 核 辦 法 修 正 案, 請 審 議 ( 人 事 室 提 ) 說 明 : 1. 原 辦 法 真 理 大 學 教 職 員 工 成 績 考 核 辦 法 修 訂 為 真 理 大 學 教 職 員 工 績 效 評 量 辦 法 2. 評 量 成 員 含 教 師 助 教 職 員 工 友 及 約 聘 ( 僱 ) 人 員 3. 職 員 工 績 效 評 量 單 位 甲 等 人 數 設 限 4. 績 效 評 量 結 果 乙 等 人 員, 不 予 晉 薪 級 5. 教 師 評 量 自 105 學 年 度 實 施, 職 員 工 評 量 自 104 學 年 度 實 施 決 議 : 1.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第 一 項 列 為 甲 等 修 正 為 列 為 評 鑑 通 過 ; 列 為 乙 等 修 正 為 列 為 評 鑑 不 通 過 2.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第 四 項 百 分 之 六 十 ( 四 捨 五 入, 如 附 表 一 ) 修 正 為 百 分 之 八 十 ( 無 條 件 捨 去, 如 附 表 一 ) 3.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第 五 項 百 分 之 六 十 修 正 為 百 分 之 八 十 4. 修 正 條 文 第 七 條 晉 敘 薪 級 原 則, 增 加 一 項 教 師 評 鑑 通 過 後 晉 敘 薪 級, 評 鑑 不 通 過 不 予 晉 敘 薪 級 5. 修 正 條 文 第 七 條 教 職 員 工 刪 除 教 6. 修 正 條 文 第 八 條 第 二 項 評 量 應 列 為 乙 等, 增 列 第 5 款 其 他 經 主 管 認 定 具 體 違 失 之 事 實 V

6 7. 附 表 一 績 效 評 量 單 位 校 牧 室 校 史 館 分 開 列 示 8. 修 正 後 通 過 ( 如 附 件 十 九, P.78~P.92) 提 案 十 : 真 理 大 學 職 員 成 績 考 核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修 正 案, 請 審 議 ( 人 事 室 提 ) 說 明 : 1. 配 合 真 理 大 學 教 職 員 工 績 效 評 量 辦 法 修 訂 2. 原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真 理 大 學 職 員 成 績 考 核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修 訂 為 真 理 大 學 職 員 績 效 評 量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 如 附 件 二 十, P.93~P.96) 提 案 十 一 : 真 理 大 學 職 員 任 用 及 升 遷 辦 法 修 正 案, 請 審 議 ( 人 事 室 提 ) 說 明 : 1. 升 遷 辦 理 程 序 : 由 一 級 單 位 依 單 位 受 考 人 資 績 提 20% 的 人 數 或 一 人 為 最 優 先 推 薦 名 單 2. 增 加 升 遷 考 試 決 議 : 1. 修 正 條 文 第 八 條 第 二 款 第 四 目 刪 除 至 少 2. 修 正 條 文 第 十 條 第 二 款 修 正 為 留 職 停 薪 期 間 或 帶 職 帶 薪 進 修 期 間 3. 修 正 條 文 第 十 條 第 三 款 修 正 為 經 核 准 帶 職 帶 薪 進 修 於 進 修 終 止 後, 需 滿 一 學 年, 始 得 提 出 升 遷 申 請 4. 修 正 條 文 第 十 條 增 列 第 四 款 為 經 核 准 留 職 停 薪 進 修, 復 職 後 須 有 三 個 學 年 度 考 核, 始 得 提 出 升 遷 申 請 5. 修 正 條 文 第 十 條 第 四 款 調 整 至 第 五 款 6. 修 正 後 通 過 ( 如 附 件 二 十 一, P.97~P.111) 提 案 十 二 : 真 理 大 學 約 聘 人 員 轉 任 編 制 內 職 員 遴 選 作 業 要 點 ( 草 案 ) 訂 定 案, 請 審 議 ( 人 事 室 提 ) 說 明 : 為 鼓 勵 優 秀 約 聘 人 員 提 高 對 學 校 之 向 心 力, 特 訂 定 真 理 大 學 約 聘 人 員 轉 任 編 制 內 職 員 遴 選 作 業 要 點 決 議 : 1. 第 四 點 每 學 年 修 正 為 每 二 學 年 2. 第 三 點 修 正 為 本 校 以 學 校 經 費 聘 僱 之 約 聘 人 員 連 續 VI

7

8 103 學 年 度 第 7 次 行 政 會 議 議 決 執 行 情 形 表 開 會 日 期 :104 年 4 月 24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2 時 00 分 提 案 案 由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執 行 單 位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真 理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行 事 曆 修 訂 案 真 理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訂 定 案 真 理 大 學 台 南 校 區 棒 球 場 使 用 維 護 與 安 全 管 理 辦 法 草 案 訂 定 案 104 學 年 度 大 一 新 生 助 學 金 及 宿 舍 費 沿 用 103 學 年 度 方 案 真 理 大 學 哺 ( 集 ) 乳 室 設 置 及 使 用 管 理 辦 法 草 案 訂 定 案 真 理 大 學 研 究 績 優 教 師 獎 勵 辦 法 修 正 案 真 理 大 學 獎 勵 特 殊 優 秀 人 才 辦 法 修 正 案 真 理 大 學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結 餘 款 收 支 要 點 修 正 案 照 案 通 過 已 公 告 施 實 教 務 處 1. 照 案 通 過 2. 請 人 事 室 研 議 修 正 真 理 大 學 職 員 請 假 暨 休 假 辦 法 1. 第 三 條 第 一 項 第 二 款 修 正 為 設 施 維 護 水 電 收 費 由 總 務 組 負 責 或 督 導 廠 商 辦 理 2. 第 四 條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第 一 目 與 第 二 目 互 為 調 整 為 : ( 一 ) 本 校 體 育 課 ( 二 ) 本 校 核 可 之 活 動 3. 附 件 一 : 棒 球 場 使 用 收 費 標 準 表 請 總 務 處 召 集 相 關 單 位 研 議, 並 於 下 次 會 議 提 案 審 議 4. 附 件 二 : 棒 球 場 使 用 申 請 書 相 關 內 容, 請 依 個 資 法 規 定 修 正 照 案 通 過 1. 已 公 告 2. 真 理 大 學 職 員 請 假 暨 休 假 辦 法 提 第 8 次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1. 條 文 已 依 行 政 會 議 決 議 修 正 2. 附 件 一 已 依 總 務 處 5 月 11 日 召 開 協 調 會 議 決 議 修 正 3. 附 件 二 已 依 個 資 法 規 定 修 正 4. 修 正 後 條 文 提 第 8 次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本 案 於 104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開 始 實 施 附 件 一 教 務 處 人 事 室 行 政 處 台 南 校 區 教 務 組 學 務 組 照 案 通 過 已 公 告 學 務 處 照 案 通 過 已 公 告 研 發 處 照 案 通 過 已 公 告 研 發 處 照 案 通 過 已 公 告 研 發 處 -1-

9 提 案 案 由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執 行 單 位 九 真 理 大 學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管 理 費 收 支 要 點 修 正 案 修 正 後 通 過 已 公 告 研 發 處 1. 真 理 大 學 環 境 教 育 暨 生 態 保 育 研 究 推 廣 中 心 十 環 境 教 育 暨 生 態 保 育 研 究 推 廣 中 心 申 請 改 隸 校 級 研 究 中 心 設 置 辦 法 修 正 後 通 過 2. 通 過 環 境 教 育 暨 生 態 保 育 研 究 推 廣 中 心 申 請 改 隸 校 級 研 究 中 心, 有 關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俟 院 級 研 究 中 心 裁 撤 程 序 完 成 後, 請 人 事 室 彙 整 提 案 修 正 3. 研 發 處 就 該 中 心 執 行 情 形, 得 依 真 理 大 學 專 任 教 師 減 授 及 超 授 時 數 核 算 辦 法 辦 理 該 中 心 環 境 教 育 暨 生 態 保 育 研 究 推 廣 中 心 院 級 研 究 中 心, 已 經 院 務 會 議 校 務 發 展 委 員 會 裁 撤 通 過, 提 第 8 次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裁 撤 有 關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俟 院 級 研 究 中 心 裁 撤 程 序 完 成 後, 人 事 室 彙 整 提 案 送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研 發 處 主 任 減 授 基 本 時 數, 專 案 簽 請 核 示 1. 第 二 條 第 一 項 第 二 款 第 二 目 修 正 為 棒 球 場 十 一 十 二 真 理 大 學 運 動 場 館 使 用 管 理 辦 法 修 正 案 真 理 大 學 各 學 院 院 長 遴 選 辦 法 修 正 案 2. 第 六 條 第 一 項 第 九 款 第 二 目 刪 除 室 外 籃 球 場 室 外 排 球 場 運 動 場, 增 加 棒 球 場, 收 費 標 準 修 正 為 請 參 照 真 理 大 學 台 南 校 區 棒 球 場 使 用 維 護 與 安 全 管 理 辦 法 3. 新 增 條 文 第 六 條 第 一 項 第 九 款 第 三 目, 請 總 務 處 召 集 相 關 單 位 研 議, 並 於 下 次 會 議 提 案 審 議 照 案 通 過, 提 送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1. 已 依 行 政 會 議 決 議 修 正 2. 第 六 條 已 依 總 務 處 5 月 11 日 召 開 協 調 會 議 決 議 修 正 3. 修 正 後 條 文 提 第 8 次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1. 提 送 103 學 年 度 第 4 次 ( )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 照 案 通 過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人 事 室 -2-

10 提 案 案 由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執 行 單 位 2. 已 公 告 十 三 真 理 大 學 兼 任 教 師 聘 任 辦 法 修 正 案 1. 修 正 後 通 過 2. 自 104 學 年 度 起 開 始 實 施 已 公 告 人 事 室 十 四 真 理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資 格 審 查 辦 法 修 正 案 照 案 通 過, 提 送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1. 提 送 103 學 年 度 第 4 次 ( )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 修 正 後 通 過 人 事 室 2. 已 公 告 -3-

11 附 件 二 教 務 處 工 作 報 告 教 與 學 發 展 中 心 一 104 學 年 度 開 / 排 課 作 業 即 將 完 竣, 請 各 院 系 務 必 依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 院 系 可 開 課 學 分 數 教 師 授 課 鐘 點 數 教 師 排 課 天 數 及 主 管 不 得 排 課 時 段 等 ), 煩 請 院 長 及 中 心 主 任 協 助 督 導 若 及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生 課 程 規 劃 有 異 動 者, 請 於 前 完 成 相 關 會 議 紀 錄 呈 核 並 將 會 議 紀 錄 影 本 送 至 教 與 學 發 展 中 心 以 憑 辦 理 二 本 學 期 非 畢 業 班 課 程 教 學 評 量 填 答 時 間 為 ~21, 請 各 學 系 主 任 教 師 及 助 理 協 助 轉 知 並 督 促 同 學 填 答 ; 若 未 於 教 學 評 量 填 答 時 間 內 完 成 者, 將 無 法 辦 理 104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課 程 初 選 作 業 三 104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課 程 初 選 作 業 將 於 ~25 辦 理, 請 各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及 學 系 辦 理 學 生 選 課 輔 導 四 配 合 104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學 生 課 程 初 選 作 業, 請 全 體 專 ( 兼 ) 教 師 於 前 完 成 課 程 教 學 大 綱 登 錄, 相 關 作 業 須 知 近 期 將 發 出 五 配 合 103 學 年 度 新 制 教 師 評 鑑 作 業 時 程, 請 各 課 程 授 課 教 師 於 ~7.10 逕 至 校 務 系 統 登 錄 學 生 缺 課 次 數 期 中 ( 末 ) 考 缺 考 資 料, 以 利 教 學 評 量 之 相 關 統 計 作 業 執 行 六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期 中 預 警 補 救 教 學 課 程 共 核 定 17 門 課 七 已 公 告 103 學 年 度 學 生 參 與 校 外 競 賽 教 師 專 業 證 照 獎 勵 申 請 作 業, 申 請 期 間 為 ~ 6.18 八 暑 假 期 間 教 務 處 將 繼 續 舉 辦 兩 梯 次 (7 8 月 各 一 梯 次 ) 免 費 多 益 課 程 學 習 營, 每 梯 次 計 36 小 時 課 程, 請 各 教 學 單 位 鼓 勵 學 生 踴 躍 參 加 九 配 合 103 學 年 度 新 制 教 師 評 鑑 作 業, 教 與 學 發 展 中 心 已 於 ilms 數 位 學 習 系 統 建 置 教 師 教 學 類 及 輔 導 與 服 務 類 必 評 項 目 成 績 查 詢 及 選 評 項 目 資 料 上 傳 作 業 十 教 務 處 與 電 算 中 心 合 作 建 置 本 校 第 二 版 APP 系 統, 目 前 已 完 成 上 架 並 開 放 下 載 使 用, 其 內 容 除 一 般 資 訊 查 詢 外, 尚 包 括 學 生 出 勤 成 績 課 表 及 時 查 詢 與 訊 息 推 播 等 功 能, 歡 迎 全 體 教 職 員 工 生 多 加 利 用 -4-

12 這 支 學 校 量 生 打 造 的 APP 除 了 學 校 基 本 介 紹 之 外 ( 關 於 真 理 系 所 介 紹 學 校 組 織 聯 絡 分 機 聯 絡 分 機 古 蹟 巡 禮 ), 還 有 學 生 最 關 心 的 學 習 狀 況 ( 課 表 查 詢 成 績 查 詢 點 名 查 詢 ), 並 串 接 了 校 各 網 頁 分 類 訊 息, 讓 使 用 者 對 所 需 資 訊 一 目 了 然, 並 提 供 第 一 手 相 關 校 園 資 訊 ( 招 生 獎 學 金 新 聞 ) 校 園 活 動 影 音 交 通 等 提 供 了 以 下 兩 校 區 周 遭 的 生 活 所 地 點, 提 升 使 用 者 在 生 活 休 閒 的 便 利 性 : 便 利 市 集 加 油 站 停 車 場 住 宿 消 息 查 詢 道 地 美 食 特 色 小 吃 旅 遊 景 點 在 地 診 所 與 雙 北 醫 院 據 點 銀 行 郵 局 政 府 單 位 警 消 活 動 中 心 圖 書 館... 等 大 大 提 升 在 學 與 生 活 上 的 便 利 性 歡 迎 各 位 多 多 下 載 使 用! -5-

13 語 言 中 心 一 全 校 英 語 拼 字 比 賽 ( ), 報 名 人 數 共 40 位 29 位 與 賽 二 大 一 英 語 能 力 普 測 ( ~29), 應 考 人 數 2,320 位 註 冊 組 一 5 月 4 日 -8 日 : 受 理 學 生 申 請 轉 系 選 修 輔 系 修 讀 雙 主 修 二 5 月 15 日 : 寄 發 學 生 期 中 成 期 通 知 單 並 提 供 各 學 系 期 中 預 警 學 生 名 單 三 5 月 22 日 : 公 布 103 學 年 度 暑 期 班 實 施 計 畫 暨 103 學 年 度 暑 期 班 上 期 預 定 開 設 科 目 表 四 預 訂 6 月 1 日 -12 日 : 開 放 校 務 資 訊 系 統 供 授 課 教 師 登 錄 畢 業 班 學 期 成 績 五 預 訂 6 月 15 日 -6 月 25 日 : 畢 業 成 績 處 理 及 進 行 畢 業 資 格 最 後 審 查 六 預 訂 6 月 28 日 : 配 合 畢 業 典 禮 提 供 學 位 證 書 發 證 服 務 國 際 事 務 中 心 一 校 園 國 際 化 及 國 際 化 事 務. 1. 持 續 蒐 集 各 單 位 英 文 網 頁 內 容, 因 應 105 學 年 教 育 部 校 園 國 際 化 評 鑑 2. 建 立 大 陸 地 區 短 期 研 修 生 資 訊 平 台, 包 括 新 浪 博 客 微 博 等 社 群 網 站, 使 得 資 訊 公 開 更 立 即 便 利 3. 參 與 由 資 工 系 台 文 系 及 人 資 系 主 辦 的 真 大 夜 市 活 動, 境 外 生 聯 誼 會 於 活 動 期 間 將 會 出 售 港 式 小 吃, 讓 本 校 師 生 體 驗 香 港 道 地 美 食 文 化 二 交 換 學 生 業 務 1. 辦 理 104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赴 上 海 體 育 學 院 澳 門 城 市 大 學 交 換 學 生 審 查 作 業 2. 辦 理 104 學 年 度 赴 日 本 交 換 學 生 申 請 入 學 及 簽 證 相 關 作 業 3. 彙 整 及 建 立 104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大 陸 地 區 短 期 研 修 生 資 料 庫, 並 辦 理 學 生 入 台 證 等 相 關 入 台 手 續, 目 前 準 備 發 送 邀 請 函 與 專 業 行 程 表 至 先 送 資 料 的 學 校 4. 舉 辦 境 外 生 國 內 企 業 UDN 電 視 台 參 訪 活 動 三 境 外 生 招 生 與 輔 導 1. 辦 理 104 學 年 度 大 陸 地 區 短 期 研 修 生 秋 季 班 招 生 事 宜, 本 梯 次 短 期 研 修 陸 生 有 來 自 長 江 大 學 廣 東 外 語 外 貿 大 學 瓊 州 學 院 浙 江 工 商 大 學 井 岡 山 大 學 鞍 山 師 範 大 學 上 海 體 育 學 院 北 京 交 通 大 學 廣 東 外 語 外 貿 大 學 南 國 商 學 院 青 海 民 族 大 學 浙 江 工 業 大 學 經 貿 學 院 及 廣 州 體 育 學 院 等 12 所 大 專 校 院 學 生, 目 前 錄 取 人 數 為 96 人 2. 辦 理 及 審 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真 理 大 學 境 外 學 生 獎 學 金 及 僑 生 獎 學 -6-

14 金 事 宜 3. 辦 理 104 學 年 度 外 籍 學 生 申 請 入 學 資 料 4. 聯 絡 海 外 僑 生 放 榜 錄 取 學 生, 本 中 心 已 建 置 104 學 年 度 新 生 入 學 輔 導 說 明 會 社 群 平 台, 積 極 聯 繫 錄 取 境 外 生 ; 本 中 心 將 於 7~8 月 至 香 港 澳 門 參 加 新 生 輔 導 說 明 會 5. 辦 理 境 外 生 聯 誼 會 社 團 會 長 改 選 事 宜, 以 及 籌 備 下 學 年 度 新 生 入 學 作 業 6. 辦 理 2015 馬 來 西 亞 台 灣 高 等 教 育 展 行 前 作 業, 包 括 教 育 展 報 名 及 劃 位 文 宣 品 預 備 與 製 作 等 等 7. 辦 理 境 外 生 居 留 證 延 期 與 暑 假 出 入 境 事 宜, 以 及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一 次 僑 生 動 態 異 動 通 報 8. 編 制 104 學 年 度 新 僑 生 入 學 輔 導 手 冊 9. 辦 理 103 學 年 度 應 屆 畢 業 境 外 學 生 約 談 聚 餐 活 動 四 姊 妹 校 交 流 1. 辦 理 2015 年 5 月 24 日 ~29 日 前 往 首 都 體 育 學 院 北 京 體 育 大 學 燕 京 理 工 學 院 進 行 交 流 與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協 議 簽 訂 事 宜, 並 前 往 上 海 體 育 學 院 關 懷 本 校 交 換 學 生 之 學 習 適 應 情 形 2. 首 度 體 育 學 院 副 校 長 等 及 廣 東 外 語 外 貿 大 學 南 國 商 學 院 校 長 等 代 表 蒞 臨 本 校 參 訪 之 新 聞 稿 已 公 告 於 本 校 網 站 最 新 消 息 及 本 中 心 網 站 3. 5 月 29 日 滁 州 學 院 書 記 等 人 蒞 校 參 訪, 本 校 參 與 長 官 座 談 者 有 簡 紹 琦 副 校 長 數 理 資 訊 學 院 游 國 忠 院 長 管 理 學 院 許 芳 誠 院 長 彭 成 煌 副 教 務 長 ( 一 ) 姊 妹 院 交 流 財 經 學 院 院 長 於 5 月 27 日 至 北 京 師 範 大 學 法 學 院 簽 訂 姊 妹 院 協 定, 於 104 學 年 第 二 學 期 本 校 法 學 院 各 系 所 可 派 學 生 前 往 交 換 五 宣 導 事 項 1. 因 應 105 學 年 度 校 園 國 際 化 評 鑑, 若 各 院 系 舉 辦 國 際 化 活 動, 請 與 中 心 聯 繫, 以 提 供 國 際 化 資 料 建 檔 2. 因 應 大 陸 地 區 短 期 研 修 生 招 生, 將 會 有 愈 來 愈 多 大 陸 高 校 蒞 臨 參 訪 本 校 與 本 校 主 管 進 行 座 談 本 中 心 將 會 寄 發 相 關 郵 件 通 知, 敬 請 各 院 系 院 長 和 主 任 踴 躍 參 加 ; 未 來 有 參 加 與 大 陸 高 校 座 談 之 系 所 主 管 可 獲 得 由 中 心 核 發 之 感 謝 狀 3. 本 中 心 於 8 月 12 日 ~19 日 參 加 2015 馬 來 西 亞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展, 歡 迎 有 意 願 參 加 招 生 活 動 的 師 長 一 同 前 往 招 生 招 生 組 一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已 於 5 月 11 日 分 發 放 榜, 全 校 整 體 -7-

15 分 777 人, 較 去 年 減 少 102 人, 分 發 率 79.4%; 其 中 台 北 校 區 分 發 757 人, 較 去 年 減 少 69 人, 分 發 率 85.6% 依 規 定 考 生 可 於 5 月 14 日 前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本 次 共 72 名 考 生 放 棄, 較 去 年 略 減 6 人 ; 其 中 台 北 校 區 放 棄 71 名, 台 南 校 區 放 棄 1 名 二 104 學 年 度 進 修 學 士 班 甄 審 入 學 已 於 5 月 27 日 放 榜, 本 次 共 計 錄 取 101 人 ; 進 修 學 士 班 申 請 入 學 將 於 7 月 24 日 開 始 受 理 報 名 預 計 8 月 28 日 放 榜 學 系 / 學 程 錄 取 人 數 學 系 / 學 程 錄 取 人 數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10 應 用 日 語 學 系 21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11 英 美 語 文 學 系 10 觀 光 事 業 學 系 20 法 律 學 系 16 休 閒 產 業 暨 海 洋 觀 光 學 程 5 國 際 貿 易 學 系 4 航 空 旅 運 管 理 學 程 4 合 計 101 三 104 學 年 度 重 點 運 動 項 目 績 優 獨 招 已 於 5 月 30 日 辦 理 現 場 登 記, 共 計 登 記 24 名, 除 桌 球 外 全 數 額 滿, 較 去 年 增 加 9 人 登 記 人 數 / 招 生 名 額 籃 球 排 球 桌 球 冰 球 合 計 運 動 資 訊 傳 播 學 系 3/3 2/2 0/1 1/1 6/7 運 動 管 理 學 系 5/5 3/3 8/8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2/2 0/1 2/3 工 業 管 理 與 經 營 資 訊 學 系 3/3 3/3 經 濟 學 系 3/3 3/3 台 灣 文 學 系 2/2 2/2 合 計 16/16 7/7 0/2 1/1 24/26 四 技 二 專 甄 選 入 學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結 果 已 於 6 月 1 日 公 告, 共 計 439 人 報 名,256 人 通 過 篩 選 ; 後 續 將 於 6 月 5 日 前 辦 理 第 二 階 段 報 名,6 月 12 日 至 28 日 辦 理 第 二 階 段 資 料 審 查, 敬 請 各 相 關 學 系 協 助 -8-

16 教 務 組 一 配 合 教 務 處 例 行 業 務 執 行 二 104 學 年 度 學 生 申 請 轉 系 輔 系 雙 主 修, 申 請 至 5 月 8 日 止 目 前 申 請 轉 台 北 校 區 相 關 科 系 件 數 有 55 筆 審 核 結 果 預 定 於 6 月 下 旬 公 佈 三 於 104 年 5 月 6 日 ( 三 ) 召 開 台 南 校 區 課 程 協 調 會, 邀 請 各 系 主 任 及 蔡 維 民 副 校 長 進 行 104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課 程 協 調, 會 後 將 不 足 鐘 點 資 料 提 供 教 務 處 教 與 學 中 心 進 行 媒 合 四 第 3 期 獎 勵 大 學 校 院 辦 理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整 合 分 享 計 畫 雲 嘉 南 計 畫 ( 計 畫 執 行 時 間 :104 年 8 月 1 日 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 ), 目 前 已 將 休 憩 系 章 國 威 主 任 玫 瑰 休 閒 農 業 產 業 發 展 計 畫 提 出 待 審 五 參 加 5/28 於 成 大 舉 辦 高 中 優 質 精 進 104 新 計 畫 說 明 會, 邀 請 各 系 所 提 出 申 請, 進 入 高 中 校 園 進 行 行 銷 六 2015 大 學 校 院 入 學 博 覽 會 將 於 7/18-7/19 舉 辦 ( 台 北 與 台 南 ), 屆 時 請 各 系 主 任 及 老 師 先 預 留 時 間 踴 躍 參 加 招 生 活 動 七 預 計 從 104 年 6 月 1 日 起 至 8 月 31 日 止 ( 三 個 月 ) 於 長 榮 東 寧 路 及 公 園 北 路 口 兩 處, 進 行 候 車 亭 招 生 廣 告 宣 傳 八 配 合 台 南 校 區 活 化 空 間, 辦 公 室 合 併 ( 教 務 學 務 ) 作 業 預 計 於 暑 假 前 完 成 -9-

17 附 件 三 學 務 處 工 作 報 告 性 平 會 一 辦 理 校 園 安 全 總 體 檢 徵 件 活 動, 希 望 從 使 用 者 的 角 度, 揭 露 校 園 中 不 符 合 性 別 平 等 或 有 人 身 安 全 之 虞 之 空 間, 提 供 學 校 相 關 單 位 改 善 空 間 之 參 考, 以 期 建 立 性 別 平 等 之 友 善 安 全 校 園 二 為 提 升 處 理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事 件 調 查 的 專 業 知 能, 教 育 部 於 5 月 25 日 至 5 月 27 日 辦 理 104 年 度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事 件 調 查 專 業 人 員 初 階 培 訓, 本 校 共 有 二 位 同 仁 參 加 此 一 培 訓 課 程 三 為 增 進 學 生 及 教 職 員 工 性 別 意 識 與 性 別 平 權 觀 念, 以 營 造 多 元 尊 重 和 諧 與 人 性 化 的 校 園 環 境, 於 6 月 2 日 ( 二 ) 邀 請 苗 博 雅 老 師 主 講 當 同 志 踏 入 政 壇 - 論 同 志 參 政 與 政 策 推 動 之 處 境 四 為 推 動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提 昇 教 師 之 教 學 品 質, 鼓 勵 教 師 研 發 性 平 議 題 之 教 材, 增 進 教 學 成 效, 於 6 月 3 日 ( 三 ) 邀 請 本 校 人 文 與 資 訊 學 系 殷 寶 寧 主 任 和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分 享 其 著 作 性 別 與 設 計 : 建 築 與 女 性 主 義 的 邂 逅 生 輔 組 一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各 類 學 雜 費 減 免 兩 校 校 區 共 689 人 申 請, 總 金 額 為 $20,560,083 元, 預 於 6 月 上 旬 辦 理 請 款 事 宜 二 103 學 年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緊 急 紓 困 金 請 款 及 第 2 次 緊 急 紓 困 金 收 件 申 請 作 業 三 辦 理 低 收 入 戶 學 產 助 學 金 不 合 格 者 同 學 申 請 複 查 作 業 已 於 5 月 20 日 發 文 至 僑 泰 中 學 審 核, 俟 結 果 後 依 公 文 規 定 統 一 辦 理 請 款 及 匯 款 至 學 生 帳 戶 四 弱 勢 (70 萬 ) 助 學 金 補 助 教 育 部 已 核 准, 俟 核 示 後 辦 理 請 款 退 費 作 業 五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就 學 貸 款 申 請 總 人 數 兩 校 區 共 1,925 人 總 金 額 為 $91,213,536 元 六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二 次 學 生 獎 懲 會 議 於 104 年 5 月 28 日 召 開 七 三 H 學 苑 於 5 月 5-7 日 辦 理 母 親 節 活 動 : 扣 住 對 母 親 的 愛, 參 加 人 數 :268 人 八 三 學 苑 於 5 月 7 日 辦 理 食 在 健 康 講 座, 參 加 人 數 :42 人 九 104 學 年 度 三 H 學 苑 舊 生 申 請 自 5 月 11 日 至 5 月 20 日 止, 中 籤 名 單 已 於 5 月 21 日 公 告, 舊 生 辦 理 床 位 資 格 放 棄 時 間 自 5 月 21 日 至 27 日 ( 免 付 違 約 金 ) -10-

18 課 外 組 一 103 學 年 度 社 團 評 鑑 為 有 效 考 核 所 有 社 團 在 過 去 一 學 年 辦 理 之 活 動 績 效 及 年 度 成 果 的 展 現, 於 104 年 5 月 16 日 辦 理 真 理 大 學 社 團 評 鑑 活 動, 邀 請 校 內 外 專 家 蒞 校 參 與 評 核, 並 獎 勵 表 現 優 異 之 社 團 及 給 予 表 現 不 佳 或 有 缺 失 之 社 團 建 議, 以 做 為 日 後 追 蹤 輔 導 之 依 據 得 獎 名 單 如 下 名 次 組 別 社 團 組 ( 並 列 ) 9 10 志 工 社 牛 津 團 契 熱 舞 社 如 來 實 證 火 舞 社 急 救 社 慈 青 社 法 語 社 攝 影 社 蘭 友 會 系 學 會 組 企 管 系 財 金 系 工 管 系 運 管 系 應 日 系 會 資 系 二 學 生 會 辦 理 學 生 自 治 三 合 一 選 舉 已 於 104/05/26~104/05/28 完 成 投 票, 並 順 利 選 出 學 生 會 長 各 系 會 長 及 議 員 三 103 學 年 度 台 北 校 區 畢 業 典 禮 將 於 6 月 28 日 ( 日 ) 三 個 場 次 舉 行 畢 業 典 禮 程 序 表 ( 台 北 校 區 ) 場 次 時 間 地 點 參 加 系 所 第 一 場 次 第 二 場 次 9:00 ~ 10:30 11:30 ~ 13:00 畢 業 生 校 園 巡 禮 8:20 於 三 H 大 道 集 合 出 發 大 禮 拜 堂 大 禮 拜 堂 觀 光 休 閒 與 運 動 學 院 運 動 管 理 學 系 觀 光 數 位 知 識 學 系 觀 光 事 業 學 系 暨 進 學 班 運 動 資 訊 傳 播 學 系 觀 光 事 業 學 系 碩 士 班 管 理 學 院 工 業 管 理 與 經 營 資 訊 學 系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暨 進 學 班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暨 進 學 班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班 暨 在 職 專 班 11:00 開 始 入 場 數 理 資 訊 學 院 應 用 數 學 系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暨 碩 士 班 統 計 與 精 算 學 系 暨 碩 士 班 人 文 學 院 音 樂 應 用 學 系 暨 藝 文 產 業 經 營 與 管 理 碩 士 班 人 文 與 資 訊 學 系 -11-

19 應 用 日 語 學 系 暨 進 學 班 英 美 語 文 學 系 暨 進 學 班 宗 教 文 化 與 組 織 管 理 學 系 暨 碩 士 班 台 灣 文 學 系 13:30 開 始 入 場 財 經 學 院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會 計 資 訊 學 系 財 政 稅 務 學 系 法 律 學 系 暨 進 學 班 國 際 貿 易 學 系 暨 進 學 班 經 濟 學 系 暨 財 經 碩 士 班 第 三 場 次 14:00 ~ 15:30 大 禮 拜 堂 諮 商 中 心 輔 導 主 題 : 逆 轉 人 生 輔 導 工 作 內 容 一 5/5( 二 )13:30-15:30 遠 離 黑 潮 - 憂 鬱 與 自 我 照 顧 工 作 坊 二 5/6( 三 )13:30-15:30 和 自 己 和 好 - 憤 怒 與 情 緒 管 理 工 作 坊 三 5/7( 四 )13:30-15:30 好 好 陪 自 己 - 寂 寞 與 自 我 照 顧 工 作 坊 四 5/13( 三 )13:30-15:20 分 手 快 樂, 微 笑 著 聽 寂 寞 唱 歌 五 5/15( 五 )13:30-15:30 療 癒 小 世 界 - 羊 毛 氈 工 作 坊 六 5/19( 二 ) 13:30-15:20 別 再 和 自 己 過 不 去 - 談 憤 怒 與 情 緒 管 理 七 5/22( 五 )13:30-15:20 走 出 藍 色 大 門 - 談 憂 鬱 與 自 我 照 顧 八 5/27( 三 )13:30-3:30 關 於 愛 情 的 兩 三 事 - 愛 情 卡 工 作 坊 資 源 教 室 一 級 預 防 九 生 態 環 保 講 座 暨 核 電 廠 參 訪 活 動 (5/2) 十 逆 轉 人 生 - 生 命 禮 讚 展 覽 會 & 特 教 宣 導 週 (5/4-5/8) 十 一 親 愛 王 子 與 公 主 讀 書 會 (5/12 5/19) 十 二 召 開 學 期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交 通 費 審 查 會 議 (5/20) 十 三 教 育 部 發 放 上 學 年 獎 補 助 學 金, 進 行 校 內 作 業 與 學 生 個 別 通 知 十 四 協 助 畢 業 生 預 備 就 業 及 升 學 規 劃, 彙 整 畢 業 生 資 料 十 五 畢 業 生 就 業 轉 銜 會 議 (5/18) 十 六 life is beautiful -- 電 影 欣 賞 活 動 (5/25) 二 級 預 防 5/29( 五 )09:00-12:00 個 案 研 討 會 ( 三 ) 三 級 預 防 危 機 暨 高 風 險 個 案 追 蹤 與 管 理 -12-

20 軍 訓 室 一 校 安 事 件 (0401~0430) 項 目 財 物 失 竊 公 安 維 護 車 禍 事 件 關 懷 協 助 防 止 自 殺 感 情 糾 紛 糾 紛 調 處 件 數 合 計 16 ( 一 ) 財 物 失 竊 :1 件 三 H 學 院 女 舍 失 竊 金 錢 ( 二 ) 公 安 維 護 :1 件 行 政 大 樓 外 牆 磁 磚 掉 落, 通 知 架 設 警 戒 線 ( 三 ) 車 禍 事 件 :1 件 過 馬 路 遭 機 車 撞 傷 ( 四 ) 關 懷 協 助 :10 件 失 物 通 知 領 回 3 失 物 協 尋 1 協 助 役 男 出 國 1 探 視 病 痛 住 宿 生 2 協 助 就 醫 ( 情 緒 不 穩 身 體 不 適 )2 協 助 請 假 補 考 1 ( 五 ) 防 止 自 殺 :1 件 接 獲 網 路 自 殺 留 言 通 知, 本 案 轉 介 諮 商 中 心 ( 六 ) 感 情 糾 紛 :1 件 本 校 女 生 因 感 情 糾 紛, 不 斷 以 電 話 簡 訊 臉 書 騷 擾 校 外 人 士 ( 七 ) 糾 紛 調 處 :1 件 本 校 教 師 質 疑 校 外 人 士 撞 樹 運 動, 雙 方 發 生 言 語 衝 突 二 協 調 事 項 : 無 菸 校 園 環 境 需 要 全 校 師 生 共 同 維 護 衛 保 組 一 5/7 辦 理 健 康 促 進 系 列 活 動 食 尚 大 煮 廚 二 5/11 辦 理 性 教 育 暨 愛 滋 宣 導 系 列 活 動 " 保 " 貝 幸 福 參 訪 三 5/13 支 援 就 業 博 覽 會 緊 急 救 護 工 作 四 5/14 辦 理 性 教 育 暨 愛 滋 宣 導 系 列 活 動 來 自 星 星 的 秘 密 專 題 演 講 五 5/16 辦 理 晨 星 幼 兒 園 之 急 救 尖 兵 BLS 訓 練 班 六 5/17 5/23-5/24 辦 理 高 及 急 救 員 班 七 五 月 份 辦 理 健 康 促 進 系 列 活 動 性 福 YES OR NO 有 獎 徵 答 八 健 康 促 進 系 列 動 之 動 之 有 氧 瑜 珈 及 腹 愁 者 聯 盟 大 反 擊 活 動, 持 續 辦 理 中 九 3-6 月 份 辦 理 教 職 員 工 健 康 促 進 I 運 動,WALK 最 健 康 活 動, 於 本 月 異 動 為 星 期 三 四 集 體 健 走, 養 成 定 期 運 動 習 慣 十 餐 廳 及 飲 水 機 衛 生 定 期 檢 查 中 十 一 衛 教 宣 導 主 題 : 安 全 " 性 " -13-

21 服 務 學 習 組 一 專 業 課 程 服 務 學 習 之 補 助, 每 活 動 以 一 萬 元 為 補 助 上 限 課 程 每 學 期 以 兩 萬 元 為 補 助 上 限, 目 前 已 有 40 件 審 核 通 過 二 103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服 務 學 習 快 樂 志 工 系 列 演 講, 共 計 6 場 演 講 與 各 系 所 合 作, 截 至 目 前 已 經 辦 理 4 場, 預 計 6 月 中 旬 全 數 辦 理 完 畢 三 103 年 度 教 育 部 資 訊 志 工 期 末 成 果 展 暨 傑 出 團 隊 優 秀 志 工 選 拔 已 在 5 月 日 於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舉 辦, 本 校 參 與 選 拔 的 團 隊 有 : 真 理 志 工 聯 隊 觀 光 數 位 有 GO FUN 和 三 芝 資 訊 志 工 四 103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反 思 心 得 徵 文 暨 服 務 影 片 競 賽 收 件 於 6 月 1 日, 將 於 6 月 16 日 頒 獎 就 業 輔 導 組 就 業 輔 導 組 目 前 負 責 承 辦 政 府 部 門 (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北 區 職 業 訓 練 中 心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分 署 新 北 市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台 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 就 業 輔 導 業 務 相 關 資 訊 露 出 與 執 行 辦 理 應 屆 畢 業 生 問 卷 調 查 企 業 部 門 提 供 職 缺 露 出 刊 登 等 等 提 供 就 業 服 務 相 關 周 邊 業 務 項 目 一 就 業 講 座 與 企 業 徵 才 說 明 會 日 期 演 講 名 稱 演 講 者 參 與 人 數 統 一 企 業 徵 才 說 明 會 楊 寓 婷 專 員 成 為 職 場 大 贏 家 劉 政 仁 經 理 ( 校 友 ) 創 業 實 例 分 享 李 夙 敏 專 家 第 一 次 創 業 就 成 功 陳 志 欣 專 家 職 場 勞 工 權 益 需 知 高 仁 華 專 家 真 理 大 學 創 校 50 週 年 真 人 才 理 高 薪 校 園 徵 才 博 覽 會 成 功 求 職 策 略 張 育 誠 專 家 打 工 遊 學 經 驗 分 享 劉 韋 廷 先 生 新 世 界, 新 極 限 林 義 傑 先 生 履 歷 撰 寫 及 面 試 技 巧 李 大 華 總 監 歡 迎 參 加 大 鵬 網 職 涯 發 展 系 統 平 台 教 學 講 座 周 濂 皓 歡 迎 參 加 二 教 育 部 問 卷 追 蹤 : 針 對 大 專 校 院 畢 業 生 流 向 追 蹤 問 卷 調 查 計 畫, 教 育 部 預 計 於 103 年 8 月 初 辦 理 系 統 說 明 會, 並 於 說 明 會 後 推 動 各 大 專 校 院 追 蹤 畢 業 滿 1 3 年 畢 業 生

22 流 向 追 蹤, 屆 時 煩 請 各 學 系 協 助 調 查 追 蹤 三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分 署 : 1. 本 組 協 助 申 請 系 所 申 請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分 署 104 年 結 合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服 務 補 助 計 畫 執 行 計 畫 共 計 7 案 2. 本 組 協 助 各 系 所 學 生 申 請 104 年 大 專 就 業 轉 銜 計 畫, 舉 辦 專 家 一 對 一 就 業 諮 詢 青 年 就 業 達 人 班 青 年 15 堂 課, 歡 迎 各 系 所 提 出 申 請 辦 理 單 位 辦 理 單 位 徵 才 博 覽 會 就 業 講 座 雇 主 座 談 會 企 業 參 訪 就 促 課 程 學 生 事 務 處 就 業 輔 導 組 1 1 人 文 學 院 宗 教 文 化 與 組 織 管 理 學 系 財 經 學 院 財 政 稅 務 學 系 1 管 理 學 院 工 業 管 理 與 經 營 資 訊 學 系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1 觀 光 休 閒 與 觀 光 事 業 學 系 1 運 動 學 院 小 計 四 新 北 市 政 府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協 助 公 告 與 宣 傳 第 104 年 薪 北 頭 路 薪 鮮 報 新 北 市 勞 工 勁 報 五 臺 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協 助 宣 導 與 公 告 就 業 快 訊 於 學 校 首 頁 校 外 公 告 六 其 他 協 助 宣 導 應 屆 畢 業 生 於 本 校 網 頁 學 務 處 就 業 輔 導 組 網 頁 填 報 103 學 年 度 應 屆 畢 業 問 卷 調 查, 經 填 報 完 成 後 始 得 領 取 畢 業 證 書 1 1 學 務 組 一 ~31 畢 業 班 導 師 評 量 二 至 休 憩 系 大 四 畢 業 班 解 釋 職 業 興 趣 量 表 結 果 三 舉 辦 名 人 講 座 ~ 許 彼 此 一 個 未 來, 邀 請 成 大 教 研 所 饒 夢 霞 老 師, 教 導 學 生 正 確 的 愛 情 價 值 觀 四 於 學 生 宿 舍 舉 辦 520 說 愛 你 / 妳 手 作 日 活 動, 透 過 實 際 手 作 提 拉 米 蘇 將 心 意 傳 達 給 住 宿 生, 增 進 彼 此 情 誼 五 辦 理 104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舊 生 住 宿 申 請 及 床 位 抽 籤 作 業 六 辦 理 休 憩 二 林 等 4 員 同 學 役 男 緩 徵 事 宜 七 辦 理 運 健 二 年 簡 同 學 等 2 員 平 安 保 險 事 宜 -15-

23 八 協 助 應 外 一 謝 同 學 緊 急 就 醫 與 探 慰 1 件 九 發 現 學 校 西 北 門 往 真 理 橋 路 面, 因 河 道 整 治 工 程, 嚴 重 柏 油 路 面 損 壞, 易 發 生 交 通 意 外, 即 刻 向 市 府 1999 專 線 反 映 處 理 經 蔡 副 校 長 與 總 務 組, 向 市 府 相 關 單 位 協 調 覆 勘, 已 於 5 月 15 日 完 成 路 面 整 修 工 作 十 辦 理 網 路 交 友 與 約 會 安 全 約 會 暴 力 預 防 與 處 理 講 座 活 動 十 一 辦 理 簡 易 外 傷 自 助 處 理 ~ 傷 口 護 理 新 知 識 衛 生 教 育 活 動 十 二 預 計 辦 理 食 在 健 康 營 養 講 座 活 動 十 三 預 計 辦 理 捐 血 活 動 十 四 辦 理 103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就 業 輔 導 講 座 十 五 辦 理 103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生 涯 輔 導 牌 卡 工 作 坊 十 六 辦 理 103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資 源 教 室 學 生 生 涯 系 列 牌 卡 工 作 坊 十 七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交 通 費 補 助 審 查 會 議 十 八 第 二 次 學 生 獎 懲 委 員 會 議 十 九 辦 理 愛 你 愛 我 電 影 欣 賞 活 動 -16-

24 總 務 處 工 作 報 告 附 件 四 營 繕 組 一 104 年 4 月 1 日 牧 師 樓 屋 頂 暨 樑 柱 更 新 及 大 禮 拜 堂 正 面 前 簷 屋 瓦 更 新 規 格 審 查 會 二 104 年 4 月 14 日 管 理 大 樓 電 梯 ( 靠 體 育 館 ) 更 換 鋼 索 三 104 年 4 月 15 日 污 水 系 統 規 格 審 查 會 四 104 年 4 月 16 行 政 大 樓 外 牆 磁 磚 脫 落 修 繕 五 104 年 4 月 21 日 新 民 街 大 門 改 善 更 新 開 標 六 104 年 4 月 23 日 三 H 學 苑 新 增 熱 泵 驗 收 七 104 年 4 月 27 日 牛 津 學 堂 後 院 廊 道 斜 撐 掉 落 補 修 八 104 年 5 月 1 日 三 H 學 苑 謙 遜 樓 2 3 樓 電 錶 更 新 規 格 審 查 會 九 104 年 5 月 5 日 大 禮 拜 堂 正 面 屋 頂 漏 水 修 繕 工 程 開 標 十 104 年 5 月 12 日 牧 師 樓 屋 頂 整 修 繕 工 程 (1) 開 標 十 一 104 年 5 月 13 日 圖 書 館 四 樓 冷 氣 噪 音 暨 回 風 改 繕 工 程 施 工 十 二 104 年 5 月 15 日 污 水 下 水 道 ( 三 ) 工 程 ( 第 一 次 ) 開 標 十 三 104 年 5 月 22 日 牧 師 樓 屋 頂 整 修 繕 工 程 (2) 開 標 十 四 104 年 5 月 日 財 經 大 樓 6F 空 調 改 善 工 程 施 工 十 五 104 年 5 月 29 日 污 水 下 水 道 ( 三 ) 工 程 ( 第 二 次 ) 開 標 十 六 104 年 5 月 29 日 大 禮 拜 堂 ( 真 理 街 ) 外 圍 欄 杆 更 新 工 程 開 標 採 購 組 一 請 各 單 位 於 執 行 規 劃 採 購 時, 應 依 其 執 行 業 務 所 需 之 基 本 需 求 訂 定 採 購 規 格, 勿 以 預 算 金 額 之 多 寡 決 定 採 購 規 格 之 高 低 二 各 單 位 如 有 執 行 採 購 金 額 在 新 台 幣 10 萬 以 上 者, 因 公 告 招 標 依 據 政 府 採 購 法 規 定, 有 其 法 定 之 招 標 期 限 及 採 購 程 序, 敬 請 各 單 位 應 及 早 規 劃 及 執 行, 以 利 於 合 法 程 序 下 完 成 採 購 作 業 三 103 學 年 度 公 開 招 標 採 購 案 ( 新 台 幣 50 萬 元 以 上 ) 近 期 案 件 執 行 進 度 如 下 : 採 購 案 號 採 購 案 名 執 行 狀 態 預 算 金 額 決 標 金 額 得 標 廠 商 103 學 年 度 真 理 大 學 第 二 代 校 務 資 訊 已 簽 約 宏 碁 股 份 有 限 AU ,000,000 21,800,000 系 統 開 發 採 購 案 廠 商 履 約 中 公 司 103 學 年 度 新 民 街 大 門 更 新 暨 門 柱 改 已 簽 約 AU , ,000 力 揚 工 程 行 善 工 程 採 購 案 廠 商 履 約 中 103 學 年 度 牧 師 樓 屋 頂 及 樑 柱 整 修 工 AU 廢 標 1,871, 程 採 購 案 103 學 年 度 全 功 能 成 績 列 印 暨 自 動 繳 已 簽 約 優 品 工 業 有 限 AU , ,000 費 服 務 系 統 設 備 採 購 案 廠 商 履 約 中 公 司 104 學 年 度 台 北 校 區 校 園 污 水 下 水 道 AU 廢 標 6,986, 第 三 期 工 程 採 購 案 104 及 105 學 年 度 文 具 用 品 開 口 合 約 已 簽 約 史 代 新 股 份 有 AU ,054, ,268 採 購 案 8/1 開 始 履 約 限 公 司 -17-

25 四 102 學 年 度 公 開 取 得 廠 商 報 價 單 或 企 劃 書 採 購 案 ( 新 台 幣 10 萬 元 以 上 未 達 50 萬 元 ) 近 期 案 件 執 行 進 度 如 下 : 採 購 案 號 採 購 案 名 執 行 狀 態 預 算 金 額 決 標 金 額 得 標 廠 商 AU O 103 學 年 度 大 禮 拜 堂 正 面 屋 頂 漏 已 簽 約 宏 謙 工 程 有 限 ,000 水 修 繕 工 程 採 購 案 廠 商 履 約 中 公 司 AU O 103 學 年 度 圖 書 館 2015 年 SAGE 廠 商 履 約 完 工 日 茂 企 業 有 限 206, ,360 電 子 期 刊 採 購 案 待 辦 驗 收 作 業 公 司 AU O 103 學 年 度 大 禮 拜 堂 外 圍 真 理 街 已 簽 約 鼎 利 豐 企 業 有 197, ,000 人 行 步 道 欄 杆 整 修 工 程 採 購 案 廠 商 履 約 中 限 公 司 AU O 103 學 年 度 7 棟 電 腦 教 室 廊 道 上 辦 理 第 1 次 公 開 取 得 方 格 柵 整 修 工 程 採 購 案 招 標 公 告 132, AU O 103 學 年 度 中 餐 教 室 廁 所 整 修 工 辦 理 第 1 次 公 開 取 得 程 採 購 案 招 標 公 告 483, 五 102 學 年 度 限 制 性 招 標 採 購 案 近 期 案 件 執 行 進 度 如 下 : 採 購 案 號 採 購 案 名 執 行 狀 態 預 算 金 額 決 標 金 額 得 標 廠 商 AU L 103 學 年 度 圖 書 館 中 國 期 刊 全 文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採 購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採 購 碩 睿 資 訊 有 限 廠 商 履 約 中 資 料 庫 採 購 案 320, ,904 公 司 AU L 103 學 年 度 圖 書 館 CNA 新 聞 全 文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採 購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採 購 財 團 法 人 中 央 廠 商 履 約 中 檢 索 : 中 英 文 新 聞 資 料 庫 採 購 案 98,000 98,000 通 訊 社 AU L 103 學 年 度 圖 書 館 Emerald 廠 商 履 約 完 工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採 購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採 購 文 崗 資 訊 股 份 Management-EM175 電 子 期 刊 採 待 辦 驗 收 作 業 162, ,613 有 限 公 司 購 案 AU L 委 託 會 計 師 查 核 103 學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所 得 稅 簽 證 作 業 勞 務 採 購 案 已 簽 約 廠 商 履 約 中 279, ,000 立 本 台 灣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事 務 組 一 在 禽 流 感 防 治 方 面, 由 於 本 校 美 苑 野 鴿 數 量 不 少, 本 組 積 極 勸 導 遊 客 禁 止 餵 食 鴿 子, 同 時 也 請 本 校 同 仁 參 與 宣 導 或 勸 導, 以 利 預 防 禽 流 感 發 生 二 在 狂 犬 病 預 防 方 面, 針 對 流 浪 犬 或 貓 避 免 餵 食 或 接 觸, 以 維 護 師 生 安 全 環 境 衛 生 及 校 園 安 寧 三 在 張 貼 海 報 方 面, 請 校 內 同 仁 勿 任 意 張 貼 海 報, 校 外 補 習 班 亂 貼 海 報 或 廣 告 品 之 猖 獗, 造 成 環 境 髒 亂, 本 組 將 不 定 時 清 除 校 外 補 習 班 或 團 體 隨 意 張 貼 之 廣 告 品, 且 聯 絡 該 補 習 班 之 不 當 行 為, 以 維 護 教 室 或 牆 壁 環 境 整 潔 目 前 管 理 大 樓 有 許 多 單 位 一 直 任 意 張 貼 於 電 梯 內 外, 造 成 格 外 的 髒 亂, 請 各 單 同 仁 知 所 節 制, 營 造 一 個 優 質 的 環 境 四 在 停 車 管 理 方 面, 本 校 同 仁 汽 機 車 通 行 者, 建 議 宜 攜 帶 本 校 服 務 證, 如 警 衛 人 員 正 執 行 其 他 任 務 時, 自 己 刷 卡 即 可 自 新 民 街 警 衛 室 旁 道 路 進 出 若 各 單 位 舉 辦 研 討 會 或 活 動, 且 有 貴 賓 賓 來 訪 或 参 加, 請 記 得 通 知 本 組 登 記, 以 便 車 輛 進 出 五 有 關 廢 棄 物 部 分, 若 辦 公 室 內 有 玻 璃 破 裂 或 破 碎, 請 同 仁 不 得 放 置 於 垃 圾 桶 內 造 成 清 潔 人 員 受 傷, 請 直 接 送 至 總 務 處 事 務 組 處 理 六 有 關 資 源 回 收 部 分, 各 棟 大 樓 之 各 樓 層 均 有 置 放 垃 圾 桶 及 資 源 回 桶, 請 配 -18-

26 合 垃 圾 分 類, 以 利 資 源 回 收 再 利 用 此 外, 每 週 三 定 期 做 資 源 回 收 之 清 除 工 作, 請 各 單 位 同 仁 加 以 宣 導 且 積 極 做 好 資 源 回 收 工 作 七 在 監 視 器 管 理 方 面, 各 位 同 仁 或 本 校 同 學 申 請 調 閱 時, 因 監 視 系 統 所 攝 錄 之 影 像 檔 案 保 存 有 一 定 期 限, 儘 早 提 出 申 請 調 閱, 方 能 確 保 資 料 之 完 整 性 八 在 勤 務 支 援 方 面, 各 單 位 若 有 需 要 宜 提 早 規 劃, 經 確 認 後 辦 理 九 三 H 學 苑 幽 默 樓 住 宿 管 理 方 面, 如 有 校 內 同 仁 或 研 討 會 貴 賓 欲 住 宿 者, 請 提 早 訂 房, 以 利 住 宿 出 納 組 一 畢 業 班 加 退 選 補 費 已 請 系 幫 忙 通 知 學 生 繳 費, 以 利 順 利 辦 理 畢 業 流 程 二 103 學 年 度 辦 理 分 期 付 款 之 同 學, 請 系 協 助 幫 忙 提 醒 學 生 準 時 繳 費 三 103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教 職 員 子 女 獎 學 金 於 104 年 4 月 30 日 撥 款 四 各 單 位 幫 廠 商 申 請 貨 款, 如 有 新 廠 商 或 更 改 帳 號 請 至 出 納 組 網 頁 \ 相 關 表 單 \ 下 載 廠 商 貨 款 匯 款 資 料 表, 請 款 時 一 併 附 上 五 請 各 單 位 協 助, 有 接 受 外 界 補 助 捐 款 及 其 他 費 用, 請 預 先 告 知 本 組 匯 款 單 位 金 額 及 用 途, 以 利 作 業 六 各 單 位 幫 校 外 人 士 申 請 費 用 時, 請 先 領 款 人 欄 位 先 電 腦 建 置 確 實 核 對 領 款 人 基 本 資 料 ( 姓 名 請 正 楷 寫 ) 及 帳 號 ( 銀 行 別 及 分 行 ), 勿 使 用 別 人 帳 號 代 替 ( 銀 行 匯 款 時 會 核 對 姓 名 及 ID) 保 管 組 一 自 104/04/13 至 104/05/15 止, 保 管 組 及 總 務 組 分 別 盤 點 兩 校 區 各 單 位 使 用 103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購 置 之 各 項 財 產, 感 謝 各 單 位 的 配 合 與 協 助, 彙 整 報 告 已 於 5 月 19 日 陳 校 長 核 閱 二 各 單 位 同 仁 若 有 離 職 或 職 務 異 動 時, 務 請 確 實 辦 理 所 保 管 之 財 產 及 物 品 轉 移 作 業 環 安 衛 組 一 104/04/02 召 開 ISO14001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驗 證 籌 備 會 議 二 104/04/12 登 錄 職 業 災 害 月 報 管 理 系 統 申 報 職 業 災 害 統 計 作 業 三 104/04/16 召 開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環 境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四 104/04/22 日 辦 理 本 校 ISO14001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驗 證 五 104/05/06 辦 理 103 學 年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參 訪 八 里 汙 水 廠 及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展 示 館 六 104/05/08 召 開 ISO1400 管 理 系 統 驗 證 追 蹤 改 善 會 議 七 104/05/14 辦 理 103 學 年 環 安 衛 小 組 業 務 承 辦 人 內 部 稽 核 教 育 訓 練 八 104/06/2-3 辦 理 本 校 導 入 TOSHMS 職 業 安 全 管 理 系 統 -19-

27 研 究 發 展 處 工 作 報 告 附 件 五 壹 校 務 發 展 組 一 大 學 校 院 校 務 資 料 庫 期 資 料 填 報 ( 一 ) 本 組 已 於 104 年 3 月 16 日 將 填 報 分 工 表 各 表 冊 內 容 定 義 各 單 位 帳 號 密 碼 等 相 關 事 項 寄 送 各 單 位 ( 二 ) 填 報 期 間 於 104 年 3 月 16 日 開 始, 持 續 至 104 年 4 月 24 日, 各 填 報 單 位 已 於 時 限 內 完 成 ( 三 ) 於 104 年 4 月 28 日 將 資 料 檢 核 表 寄 送 各 單 位, 請 各 填 報 單 位 審 慎 確 認 資 料 正 確 性 後, 核 章 紙 本 存 於 本 組 備 查 ( 四 ) 104 年 5 月 22 日 將 校 務 資 料 庫 檢 核 表 函 送 至 教 育 部 二 高 階 人 才 躍 升 發 展 方 案 說 明 會 於 104 年 5 月 20 日 舉 行, 教 育 部 所 提 相 關 方 案 已 透 過 整 理, 轉 發 全 校 各 系 教 師 參 考 三 獎 補 助 款 經 費 支 用 修 正 計 畫 書 ( 一 ) 103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勵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委 員 審 查 意 見 已 於 104 年 6 月 3 日 進 行 分 工 並 寄 發 予 各 相 關 單 位 進 行 回 覆 ( 二 )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勵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之 校 務 發 展 年 度 經 費 支 用 修 正 計 畫 書 相 關 內 容 已 於 104 年 6 月 3 日 寄 發 予 各 相 關 單 位 進 行 審 視 ( 三 ) 以 上 兩 項 作 業 皆 需 於 104 年 6 月 8 日 前 完 成, 以 利 後 續 會 議 審 議 及 報 部 作 業 進 行 四 休 憩 系 在 職 碩 士 專 班 設 立 有 關 休 閒 遊 憩 事 業 學 系 在 職 碩 士 專 班 之 設 立, 將 依 循 教 育 部 之 創 新 轉 型 計 畫 進 行 申 請 作 業 貳 學 術 研 究 組 一 科 技 部 人 文 司 104 年 度 網 路 社 群 巨 量 資 料 研 究 : 先 導 型 計 畫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自 即 日 起 接 受 申 請 至 104 年 6 月 30 日 截 止 二 科 技 部 104 年 開 發 型 ( 第 3 期 ) 及 應 用 型 ( 第 2 期 ) 產 學 合 作 研 究 計 畫, 即 日 起 受 理 申 請, 計 畫 申 請 人 應 於 104 年 7 月 3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5 時 前 完 成 線 上 申 請 作 業 三 有 關 科 技 部 104 年 度 補 助 大 專 校 院 獎 勵 特 殊 優 秀 人 才 措 施 申 請 案, 補 助 額 度 調 整 為 86 萬 1,000 元, 申 請 受 理 期 限 延 長 至 104 年 6 月 17 日 ( 星 期 三 ) 四 科 技 部 徵 求 政 府 巨 量 資 料 應 用 研 究 試 辦 計 畫, 並 自 即 日 起 至 104 年 6 4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5 時 前 截 止 -20-

28 五 科 技 部 已 核 定 補 助 本 校 104 年 度 大 專 學 生 研 究 計 畫 該 計 畫 申 請 30 件, 核 定 通 過 9 件 二 研 究 計 畫 徵 求 ( 相 關 申 請 資 訊 請 至 研 究 發 展 處 網 頁 研 究 案 申 請 查 詢 ) 計 畫 名 稱 申 請 截 止 日 期 科 技 部 公 開 徵 求 105 年 度 與 中 歐 國 家 科 學 院 國 際 合 作 人 員 交 流 計 畫 104 年 8 月 18 日 下 午 5 時 科 技 部 補 助 105 年 度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領 域 學 者 國 內 訪 問 研 究 計 畫 104 年 7 月 31 日 下 午 5 時 科 技 部 人 文 司 105 年 度 人 文 創 新 與 社 會 實 踐 計 畫 104 年 7 月 31 日 截 止 科 技 部 公 開 徵 求 2016 年 台 德 (MOST-DAAD) 雙 邊 計 畫 下 人 員 交 流 (PPP) 計 畫 2015 年 06 月 30 日 科 技 部 公 開 徵 求 2015 年 度 歐 盟 Horizon2020 先 期 規 劃 計 畫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開 徵 求 2016~2017 年 臺 義 雙 邊 共 同 合 作 研 究 計 畫 2015 年 9 月 30 日 -21-

29 台 南 校 區 行 政 處 工 作 報 告 附 件 六 一 行 政 處 ( 一 ) 行 政 管 理 組 1 相 關 會 議 時 間 會 議 名 稱 開 會 地 點 5/6 台 南 校 區 課 程 協 調 會 教 學 大 樓 運 觀 院 長 會 議 室 5/21 台 南 校 區 教 學 行 政 主 管 工 作 協 調 會 行 政 處 2 台 南 校 區 教 學 行 政 主 管 協 會 會 議 紀 錄 內 容 架 設 於 臺 南 校 區 祕 書 組 首 頁 右 邊, 網 址 為 : 二 公 關 與 校 友 服 務 時 間 相 關 活 動 事 項 4/29 與 台 灣 拳 頭 會 理 事 長 等 開 會 確 認 武 術 夏 令 營 事 宜 5/2 國 際 扶 輪 社 雲 嘉 南 地 區 所 有 核 心 幹 部 訓 練 會 在 本 校 舉 辦 5/14 蔡 維 民 副 校 長 受 邀 至 黎 明 中 學 演 講 參 加 高 雄 市 校 友 會 理 監 事 會 5/16 國 際 扶 輪 社 3470 地 區 第 四 五 分 區 九 社 例 會 在 本 校 舉 辦 蔡 維 民 副 校 長 代 表 林 校 長 至 高 雄 左 營 訓 練 中 心 主 持 全 國 5/29 飛 盤 錦 標 賽 開 幕 拜 訪 高 雄 空 大 校 長 磋 商 後 續 合 作 事 宜 6/3 大 八 餐 飲 集 團 幹 部 一 行 人 來 訪 與 拳 頭 會 理 事 長 等 一 行 拜 訪 麻 豆 地 區 中 小 學 推 廣 夏 令 營 三 牧 育 活 動 組 時 間 相 關 活 動 事 項 4/26 蔡 維 民 牧 師 至 鹿 港 教 會 講 道 並 協 助 幹 部 訓 練 5/4 蔡 維 民 牧 師 代 表 學 校 至 台 北 中 會 5/6 5/13 5/20 教 職 員 工 生 禱 告 會 5/7 5/21 管 風 琴 午 間 音 樂 5/8 至 高 雄 文 藻 大 學 參 加 台 灣 基 督 教 大 學 聯 盟 會 議 5/10 蔡 維 民 牧 師 至 學 甲 教 會 講 道 並 請 安 5/17 蔡 維 民 牧 師 至 學 口 埤 教 會 講 道 並 請 安 5/21 教 職 員 工 生 團 契 詩 班 聚 會 師 生 大 禮 拜, 邀 請 麻 豆 聖 教 會 蔡 耀 宗 牧 師 分 享 5/24 麻 豆 聖 教 會 至 本 校 區 禮 拜, 蔡 維 民 牧 師 講 道 並 報 告 5/30 美 國 亞 利 桑 那 州 福 音 團 來 訪 四 育 成 中 心 業 務 時 間 相 關 活 動 事 項 5/ 年 青 少 年 暑 期 武 術 育 樂 營 發 文 各 國 中 小 學, 鼓 勵 學 生 報 名 參 加 -22-

30 5/27 協 助 航 空 系 規 劃 暑 假 舉 辦 2015 年 高 中 航 空 及 空 服 夏 令 營 5/28 協 助 休 憩 系 規 劃 暑 假 舉 辦 2015 歡 樂 山 海 遊 憩 體 驗 營 5/29 拜 訪 國 慶 旅 行 社 討 論 棒 球 場 照 明 與 周 邊 設 備 增 建 事 宜 五 體 育 組 時 間 事 項 5/6 泳 訓 班 招 生 廣 告 5/19~5/20 海 巡 署 借 用 場 地 5/30~5/31 真 理 大 學 台 南 校 區 第 八 屆 ASVL 真 理 盃 校 際 排 球 比 賽 六 進 修 推 廣 組 5/1( 日 ) 至 烏 山 頭 水 庫 協 助 八 田 與 一 追 思 會 活 動 5/6( 三 ) 辦 理 曾 文 區 與 曾 文 溪 流 域 規 劃 工 作 座 談 5/7( 四 ) 至 南 水 局 高 雄 燕 巢 辦 公 室 參 與 曾 文 水 庫 經 營 管 理 推 動 計 畫 委 託 工 作 報 告 5/21( 四 ) 辦 理 KKF 自 然 農 法 實 作 工 作 坊 5/23( 六 )~5/24( 日 ) 曾 文 社 大 至 台 北 參 加 第 17 屆 社 區 大 學 全 國 研 討 會, 已 請 淡 水 校 區 - 事 務 組 周 小 姐 代 訂 淡 水 校 區 - 幽 默 樓 14 間 雙 人 房 5/25( 一 ) 曾 文 社 大 友 善 合 作 夥 伴 - 曾 文 大 學 城 發 展 協 會 一 行 42 人, 至 淡 水 校 區 參 訪, 已 請 淡 水 校 區 公 關 組 - 吳 組 長 協 助 安 排 接 待 及 解 說 事 宜 -23-

31 附 件 七 進 修 推 廣 部 工 作 報 告 一 本 部 推 廣 組 新 的 行 銷 策 略 已 產 生 效 果, 開 始 在 週 間 成 功 開 課 如 下 :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段 土 耳 其 餐 飲 與 文 化 班 週 五 晚 餅 乾 烘 焙 班 週 四 晚 泰 國 菜 料 理 班 週 三 晚 義 大 利 麵 班 週 二 晚 東 南 亞 菜 班 週 一 晚 中 餐 丙 級 證 照 班 週 二 日 間 班 咖 啡 拉 花 班 週 一 二 晚 這 是 本 部 的 一 大 突 破, 否 則 照 以 往 只 能 在 週 末 開 設 中 餐 與 糕 餅 班 今 後, 本 部 推 廣 組 將 持 續 加 強 行 銷, 適 時 推 出 新 產 品, 讓 本 校 的 餐 飲 烘 焙 班 能 站 穩 北 台 灣 的 龍 頭 地 位 二 本 部 推 廣 組 的 2015 年 夏 令 營 籌 備 工 作 已 經 展 開, 今 年 共 計 開 設 : 1. 第 一 梯 次 : 民 國 104 年 7 月 1 日 至 3 日 ( 週 三 至 週 五 ) 2. 第 二 梯 次 : 民 國 104 年 7 月 6 日 至 10 日 ( 週 一 至 週 五 ) 3. 第 三 梯 次 : 民 國 104 年 8 月 17 日 至 21 日 ( 週 一 至 週 五 ) 營 隊 種 類 五 日 籃 球 營 ( 第 二 梯 次 第 三 梯 次 ) 五 日 足 球 營 ( 第 二 梯 次 第 三 梯 次 ) 三 日 馬 術 營 ( 第 一 梯 次 第 二 梯 次 之 前 三 天 ) 五 日 四 合 一 運 動 營 ( 籃 足 網 棒 球 ) ( 第 二 梯 次 第 三 梯 次 ) 五 日 網 球 營 ( 第 二 梯 次 第 三 梯 次 ) 五 日 棒 球 營 ( 第 二 梯 次 第 三 梯 次 ) 三 日 小 小 烘 焙 師 營 隊 ~~ 蛋 糕 班 ( 第 一 梯 次 第 二 梯 次 之 前 三 天 ) 三 日 小 小 烘 焙 師 營 隊 ~~ 麵 包 班 ( 第 一 梯 次 第 二 梯 次 之 前 三 天 ) 活 動 對 象 : 大 淡 水 地 區 的 國 小 家 長 與 學 童 招 生 仍 在 進 行 中 三 本 部 推 廣 組 首 創 的 全 英 語 觀 光 導 覽 營 招 生 報 名 已 有 40 多 人 參 加, 第 一 與 第 二 梯 次 已 確 定 可 以 開 班, 報 名 時 間 也 仍 未 截 止, 行 銷 仍 在 努 力 當 中 而 報 名 者 多 為 國 立 中 學 等 較 好 學 校 之 學 生, 希 望 能 拉 抬 本 校 的 形 象 與 地 位, 因 此, 本 班 必 定 要 辦 出 口 碑, 做 好 品 質 管 控, 而 且 應 該 要 年 年 舉 辦, 做 出 形 象 與 特 色 四 本 部 推 廣 組 首 創 的 港 澳 少 年 台 灣 生 活 體 驗 營 招 生 報 名 已 開 始, 人 數 雖 不 多, 但 已 有 人 報 名, 希 望 能 開 出 一 班 本 案 是 正 確 的 發 展 方 向, 未 來 台 灣 各 大 學 少 子 化 後, 宿 舍 會 大 量 空 出, 所 以 本 案 應 該 持 續 舉 辦, 港 人 也 會 來 台 讀 -24-

32 大 學, 本 案 將 來 就 能 夠 解 決 我 們 宿 舍 過 剩 的 問 題, 並 且 能 夠 帶 來 收 入 五 由 上 可 見, 本 校 的 地 理 位 置 與 觀 光 資 源, 商 機 仍 舊 有, 只 是 需 要 持 續 不 間 斷 的 經 營 與 行 銷 而 人 才 與 金 錢 的 投 入, 也 勢 不 可 少 但 是 考 量 本 校 的 財 務 困 境, 本 部 一 直 在 共 體 時 艱, 也 不 敢 向 學 校 討 資 源, 惟 盼 望 大 家 共 同 團 結, 互 相 幫 忙, 進 修 推 廣 部 是 一 個 特 別 需 要 各 部 門 配 合 的 單 位, 向 各 方 要 到 資 源 後, 方 能 夠 無 中 生 有, 開 設 各 種 創 新 課 程 -25-

33 電 算 中 心 工 作 報 告 附 件 八 教 學 支 援 組 1. 教 學 設 備 維 護 日 期 工 作 項 目 實 際 完 成 情 形 104/5 觀 光 張 惠 文 老 師 反 應 ( 科 威 ) 旅 行 業 資 訊 管 理 系 統 無 法 使 用 經 查 為 觀 光 系 該 系 統 主 機 硬 碟 資 料 爆 滿 已 請 張 惠 文 老 師, 通 知 科 威 公 司 進 行 維 護 處 理 104/5 922 教 室 冷 氣 機 漏 水 維 修 排 水 管 線 堵 塞, 已 維 修 完 成 104/5 公 用 機 房 維 護 整 潔 1.UPS 檢 查 2. 冷 氣 檢 查 3. 清 潔 整 理 104/5 923 教 室 冷 氣 機 異 常 跳 機 管 線 堵 塞 ( 清 洗 後 觀 察 中 ), 已 維 修 完 成 104/5 租 賃 ( 永 鉅 ) 印 表 機 維 修 保 養 清 潔 印 表 機 添 加 墨 水, 維 修 完 成 數 位 講 桌 維 修 311, 321, 325, 維 修 完 成 104/5 336, 345, 352, 356, 531, 532, /5 102 教 室 投 影 機 檢 視 維 修 完 成 104/5 台 南 校 區 R202 廣 播 系 統 施 工 已 完 成 2. 協 助 教 與 學 561 教 室 更 換 投 影 機 3. 協 助 保 管 組 電 腦 設 備 報 廢 勘 驗 汰 換 電 腦 共 39 台 將 陸 續 移 轉 至 行 政 單 位, 至 5/29 日 已 移 轉 92% 網 路 系 統 組 1. 網 路 設 備 維 修 日 期 工 作 項 目 說 明 104/5 網 路 故 障 : 採 購 組 圖 書 館 觀 光 系 已 修 復 104/5 國 網 中 心 5/14 中 午 12:00~14:00 進 行 TWAREN SSL-VPN 設 備 調 整 和 頻 寬 擴 充 作 業 起 : :00:00~ 迄 : :00:00TWAREN 作 業 期 間 連 線 暫 時 中 斷 -26-

34 104/5 國 網 中 心 5/25 中 午 12:00~14:00 進 行 TWAREN SSL-VPN 設 備 調 整 和 頻 寬 擴 充 作 業 作 業 期 間 連 線 暫 時 中 斷 起 : :00:00~ 迄 : :00:00 迄 : :00:00TWAREN 104/5 主 機 房 冷 氣 漏 水 已 排 除 104/5 台 南 校 區 主 機 房 校 務 系 統 資 料 庫 主 機 硬 碟 故 障 估 價 中 2. 支 援 國 貿 系 博 覽 會 就 業 博 覽 會 發 放 無 線 網 路 訪 客 通 行 證 3. 派 員 參 加 台 大 區 網, 台 南 區 網 管 理 中 心 會 議 校 務 系 統 組 1. 新 校 務 系 統 訪 談 : 成 績 系 統 學 籍 系 統 1. 期 中 停 修 修 正 修 2. 課 程 管 理 系 統 : 增 加 四 年 規 畫 表 的 異 動 名 單 改 3. 課 程 相 關 資 料 維 護 : 教 師 課 綱 輸 入 規 劃, 增 加 未 輸 入 完 整 課 程 大 綱 教 師 增 作 業 名 稱 / 新 資 料 處 理 名 單 & 教 師 課 綱 未 輸 完 整 ( 系 主 任 ) 4. 修 改 104 學 年 度 運 動 項 目 績 優 招 生 准 考 證 格 式 5. 修 改 退 撫 準 備 金 學 生 退 費 明 細 表 暨 異 動 名 冊 6. 招 生 報 名 系 統, 運 動 績 優 學 生 成 績 單 查 詢, 新 增 名 次 欄 位 7. 修 改 學 雜 費 繳 費 單 說 明 新 增 就 學 貸 款 可 貸 項 目 : 學 雜 費 學 分 學 雜 費 住 宿 費 書 籍 費 及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費 ; 可 貸 金 額 後 面 show ( 含 住 宿 費 $15,000 書 籍 費 $3,000) 1. 開 放 檢 索 系 統 成 績 輸 入 作 業 ( 期 中 ) ( 學 ) 學 生 期 末 教 學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分 析 ( 碩 士 班 ) 財 稅 系 期 中 預 警 名 單 導 師 評 量 問 卷 產 生 5. 畢 業 班 教 學 評 量 / 導 師 評 量 作 業 6. (99-103) 各 類 入 學 管 道 學 生 人 數 統 計 表 ( 戶 籍 地 畢 業 高 中 ) 7. ( 碩 士 班 ) 甄 試 入 學 及 考 試 入 學 在 學 期 間 學 年 度 平 均 成 績 8. 選 課 系 統 初 選 開 課 9. 台 南 校 區 校 務 系 統 學 籍 資 料 異 動 上 傳 淡 水 10. 退 撫 儲 金 會 稽 核 102 學 年 第 2 學 期 學 生 退 費 異 動 名 冊, 提 供 學 生 相 關 資 料 予 會 計 室 學 年 進 修 學 士 班 ( 甄 審 入 學 ) 招 生 成 績 計 算 -27-

35 統 合 視 導 項 目 七 : 智 慧 財 產 權 資 訊 安 全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學 年 下 學 期 依 據 真 理 大 學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管 理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教 育 訓 練 (1) 四 月 份 - 第 一 梯 次 個 人 資 料 教 育 訓 練 : 104 年 4 月 20 日 ( 一 ) 13:30 至 15:20 講 題 : 個 資 法 介 紹 104 年 4 月 27 日 ( 一 ) 13:30 至 15:20 講 題 : 個 人 資 料 盤 點 四 月 份 2 場 參 加 人 數 共 計 :64 人 (2) 五 月 份 - 第 二 梯 次 個 人 資 料 教 育 訓 練 :( 本 次 說 明 會 採 廣 播 方 式 與 台 南 同 步 進 行 宣 導 ) 104 年 5 月 8 日 ( 五 ) 13:30 至 15:20 講 題 : 個 人 資 料 盤 點 104 年 5 月 11 日 ( 一 ) 13:30 至 15:20 講 題 : 個 資 法 介 紹 五 月 份 2 場 參 加 人 數 共 計 :68 人 2. 辦 理 103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校 園 保 護 智 慧 財 產 權 專 題 說 明 會 :( 本 次 說 明 會 採 廣 播 方 式 與 台 南 同 步 進 行 宣 導 ) 時 間 :104 年 5 月 20 日 ( 三 ) 13:30 至 15:20 講 題 : 校 園 著 作 權 宣 導 ~ 著 作 權 法 與 案 例 分 析 講 師 : 陳 育 萱 律 師 (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資 訊 基 本 建 設 產 業 發 展 協 進 會 ) 參 加 人 數 共 計 :157 人 -28-

36 附 件 九 人 事 室 工 作 報 告 一 兼 任 教 師 若 退 聘, 請 學 系 於 開 學 前 通 知 人 事 室 進 行 相 關 保 險 之 調 整 作 業 二 5 月 29 日 ( 五 ) 已 舉 辦 教 師 多 元 升 等 推 行 經 驗 研 討 會, 會 中 邀 請 專 家 作 多 元 升 等 制 度 推 動 及 多 元 升 等 準 備 之 經 驗 分 享, 參 加 校 內 外 專 家 學 者 總 計 72 人 三 教 育 部 已 公 布 下 學 年 多 元 升 等 計 畫 案 之 提 案 申 請, 人 事 室 已 陳 請 核 示 參 與 第 二 年 計 劃 四 年 度 職 員 輪 調 案 已 啟 動, 各 單 位 符 合 輪 調 人 員 俟 各 單 位 主 管 建 議 回 覆 後, 提 人 力 規 劃 小 組 討 論 五 104 年 依 據 舊 教 師 評 鑑 辦 法 辦 理 評 鑑 者, 總 計 3 院 ( 中 心 )8 人 次, 目 前 業 已 完 成 院 ( 中 心 ) 審 議 由 教 務 處 彙 整 中 此 次 通 過 評 鑑 者 將 於 7 月 份 依 新 制 評 鑑 1-29-

37 附 件 十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工 作 報 告 1. 參 加 104 年 全 國 大 專 運 動 會, 本 校 榮 獲 3 銅, 第 五 六 七 名 各 1 名, 為 校 爭 光 2. 期 中 考 週 舉 辦 校 長 盃 教 職 員 工 慢 速 壘 球 賽, 感 謝 參 與 的 同 仁 3. 召 開 台 灣 基 督 長 老 教 會 宣 教 150 周 年 北 部 六 中 會 運 動 會 籌 備 會 議 4.5 月 7 日 至 台 南 校 區 場 勘 棒 球 場 場 地 與 運 動 器 材 北 移 協 調 事 宜 5.5 月 9 日 舉 辦 104 學 年 度 運 動 績 優 獨 立 招 生 術 科 測 驗, 共 57 人 6.5 月 9 日 承 辦 台 灣 基 督 長 老 教 會 宣 教 150 周 年 北 部 六 中 會 運 動 會 7.5 月 12 日 召 開 體 育 獎 學 金 與 體 育 優 良 獎 審 查 會 議 8.5 月 15 日 與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共 同 主 辦 第 六 屆 優 質 通 識 教 育 的 未 來 展 望 研 討 會 9.5 月 19 日 出 席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104 年 臺 灣 單 車 文 化 騎 跡 體 驗 行 500 公 里 檢 討 會 與 1000 公 里 全 民 運 動 騎 跡 籌 備 會 議 10.5 月 日 承 辦 大 專 盃 飛 盤 錦 標 賽, 地 點 左 訓 中 心, 陳 請 蔡 副 校 長 主 持 開 幕 典 禮 11. 慶 祝 創 校 50 週 年 活 動, 本 中 心 主 辦 全 校 蜈 蚣 競 走 比 賽 12. 慶 祝 創 校 50 週 年 活 動, 為 期 兩 周 的 系 際 盃 籃 球 賽 圓 滿 落 幕, 男 子 組 共 20 學 系 報 名, 女 子 組 9 學 系 報 名, 總 共 63 場 比 賽 掀 起 一 波 籃 球 熱 潮, 感 謝 校 長 親 臨 現 場 幫 同 學 加 油 與 頒 獎 榮 譽 榜 104 年 度 全 國 大 專 院 校 運 動 會 輔 大 跆 拳 道 : 林 娠 羽 第 5 量 級 對 打 銅 牌 / 品 勢 第 六 名 蘇 永 祥 第 2 級 對 打 銅 牌 李 逸 燊 第 6 量 級 對 打 第 七 名 田 徑 : 鄭 奕 釧 3000 公 尺 障 礙 榮 獲 銅 牌 ( 創 個 人 最 佳 紀 錄 ) 公 尺 第 六 名 ( 創 個 人 最 佳 紀 錄 ) 馬 術 : 楊 怡 蕙 103 學 年 度 大 專 盃 馬 術 錦 標 賽 榮 獲 馬 場 馬 術 B1 級 冠 軍 角 力 : 黃 偵 綺 104 年 全 國 角 力 大 專 社 會 女 子 組 自 由 式 第 八 級 銅 牌

38 圖 書 館 工 作 報 告 附 件 十 一 1. 本 館 完 成 新 版 真 理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系 統 建 置 作 業, 系 統 提 供 使 用 者 查 尋 圖 書 館 圖 書 期 刊 電 子 資 源 多 媒 體 視 聽 資 料 館 藏, 使 用 者 並 可 自 行 線 上 預 約 書 籍 辦 理 書 籍 續 借 辦 理 場 地 及 設 備 預 約 查 詢 個 人 借 閱 記 錄 及 推 薦 圖 書 等, 歡 迎 多 加 利 用 -31-

39 真 理 大 學 優 秀 學 生 留 校 升 學 獎 學 金 設 置 辦 法 民 國 104 年 3 月 27 日 獎 學 金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民 國 104 年 6 月 5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宗 旨 : 為 鼓 勵 本 校 大 學 部 優 秀 畢 業 生 留 校 升 學 碩 士 班, 特 訂 定 真 理 大 學 優 秀 學 生 留 校 升 學 獎 學 金 設 置 辦 法,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獎 勵 資 格 : 現 就 讀 本 校 碩 士 班 之 在 學 學 生 第 三 條 獎 勵 條 件 : 於 本 校 大 學 部 畢 業 時, 學 業 總 成 績 名 列 該 學 系 各 學 制 前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且 碩 士 班 當 學 期 修 課 成 績 均 達 及 格 者 第 四 條 獎 勵 方 式 : 第 一 學 年 每 學 期 二 萬 元 整 第 五 條 審 查 程 序 : 教 務 處 招 生 中 心 於 每 學 期 期 末 考 後 公 告 辦 理, 辦 理 完 畢 後 將 相 關 資 料 專 送 獎 學 金 委 員 會 備 查 第 六 條 本 辦 法 自 104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學 生 入 學 時 適 用 附 件 十 二 第 七 條 本 辦 法 經 獎 學 金 委 員 會 議 及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後,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32-

40 附 件 十 三 真 理 大 學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獎 勵 辦 法 民 國 92 年 01 月 07 日 民 國 92 年 02 月 24 日 民 國 93 年 01 月 02 日 民 國 93 年 06 月 11 日 民 國 93 年 10 月 28 日 民 國 98 年 10 月 22 日 民 國 98 年 10 月 26 日 民 國 101 年 03 月 02 日 民 國 101 年 10 月 17 日 民 國 102 年 8 月 26 日 民 國 104 年 6 月 5 日 初 訂 教 與 學 品 質 審 議 委 員 會 修 正 教 與 學 品 質 審 議 委 員 會 修 正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董 事 會 審 議 通 過 教 與 學 品 質 審 議 委 員 會 修 正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教 與 學 品 質 審 議 委 員 會 修 正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肯 定 教 師 在 教 學 上 的 卓 越 貢 獻, 特 訂 定 真 理 大 學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獎 勵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第 二 條 依 據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第 四 十 四 條 之 規 定, 設 置 教 與 學 品 質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審 議 委 員 會 ), 審 議 本 校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獎 勵 事 宜 教 務 長 擔 任 主 任 委 員, 委 員 由 各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各 推 薦 一 名 及 主 任 委 員 推 薦 五 名 ; 設 置 執 行 秘 書 一 人, 由 教 與 學 發 展 中 心 主 任 兼 任, 協 助 辦 理 相 關 事 務 委 員 及 執 行 秘 書, 陳 請 校 長 聘 任 之 審 議 委 員 會 每 學 年 至 少 召 開 會 議 兩 次, 由 主 任 委 員 召 集 並 主 持 之, 必 要 時 得 召 開 臨 時 會 議 開 會 時 應 有 委 員 三 分 之 二 ( 含 ) 以 上 出 席, 會 議 決 事 項 應 有 出 席 委 員 三 分 之 二 ( 含 ) 以 上 同 意 第 三 條 本 辦 法 獎 勵 對 象 之 資 格 為 擔 任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滿 二 年 ( 含 ) 以 上 者 第 四 條 凡 合 於 第 三 條 資 格 者, 並 具 有 下 列 優 異 表 現 事 蹟, 得 被 推 薦 或 自 行 推 薦 為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候 選 人 : 一 教 法 上 力 求 研 究 精 進, 能 充 分 顯 示 教 學 效 果 二 配 合 教 學 需 要, 在 課 程 開 發 上 有 具 體 成 效 三 致 力 於 提 高 學 生 讀 書 風 氣, 確 有 成 效 四 課 外 熱 心 指 導 學 生 課 業 五 教 學 實 施 成 果 優 良 第 五 條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之 選 拔 作 業 於 每 年 十 月 間 辦 理 乙 次 -33-

41 推 薦 單 位 或 個 人 應 就 受 推 薦 人 ( 自 行 推 薦 者 應 就 本 人 ) 之 教 學 優 良 事 蹟 做 二 百 字 左 右 之 簡 要 說 明, 另 附 有 關 之 具 體 資 料, 以 供 審 查 之 用 第 六 條 候 選 人 名 單 經 審 議 委 員 會 依 本 辦 法 第 四 條 所 列 項 目 進 行 評 分, 依 評 分 結 果 由 審 議 委 員 會 評 定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審 議 委 員 會 得 由 當 學 年 度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中 遴 選 一 名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被 推 薦 為 候 選 人 時, 對 於 一 切 審 議 程 序 均 應 迴 避 第 七 條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頒 給 獎 狀 及 獎 金 新 台 幣 伍 萬 元 正 ;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每 名 頒 給 獎 狀 及 獎 金 新 台 幣 參 萬 元 正 依 本 校 當 學 年 度 編 列 之 預 算 額 度, 教 學 特 優 與 績 優 教 師 獎 勵 名 額 合 計 至 多 7 名 獲 選 為 教 學 績 優 或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於 次 學 年 度 留 職 停 薪 或 離 職 者 ( 不 含 退 休 教 師 ), 不 予 敘 獎 第 八 條 獲 獎 教 師 如 經 檢 舉 其 獲 獎 事 蹟 不 實, 並 經 審 議 委 員 會 調 查 屬 實 者, 除 註 銷 其 資 格 外, 並 追 回 其 獎 狀 與 獎 金 第 九 條 獲 獎 教 師 於 二 年 內 不 得 重 複 提 名 參 選 第 十 條 本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由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布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34-

42 真 理 大 學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獎 勵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1. 修 正 文 字 第 一 條 為 肯 定 教 師 在 教 學 上 的 卓 越 貢 獻, 特 訂 定 真 理 大 學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獎 勵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第 二 條 依 據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第 四 十 四 條 之 規 定, 設 置 教 與 學 品 質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審 議 委 員 會 ), 審 議 本 校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獎 勵 事 宜 肯 定 教 師 在 教 學 上 的 卓 越 貢 獻,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1. 新 增 教 與 學 品 質 審 議 委 員 會 併 入 此 辦 法 2. 新 增 條 次 教 務 長 擔 任 主 任 委 員, 委 員 由 各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各 推 薦 一 名 及 主 任 委 員 推 薦 五 名 ; 設 置 執 行 秘 書 一 人, 由 教 與 學 發 展 中 心 主 任 兼 任, 協 助 辦 理 相 關 事 務 委 員 及 執 行 秘 書, 陳 請 校 長 聘 任 之 審 議 委 員 會 每 學 年 度 至 少 召 開 會 議 兩 次, 由 主 任 委 員 召 集 並 主 持 之, 必 要 時 得 召 開 臨 時 會 議 開 會 時 應 有 委 員 三 分 之 二 ( 含 ) 以 上 出 席, 會 議 決 事 項 應 有 出 席 委 員 三 分 之 二 ( 含 ) 以 上 同 意 第 三 條 本 辦 法 獎 勵 對 象 之 資 格 為 擔 任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滿 二 年 ( 含 ) 以 上 者 第 二 條 獎 勵 對 象 之 資 格 : 一 擔 任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滿 二 年 以 上 ; 二 最 近 二 年 ( 含 本 學 年 ) 在 校 外 沒 有 任 何 性 質 之 有 給 固 定 兼 職 者 1. 修 正 條 次 2. 修 正 文 字 3. 刪 除 校 外 沒 有 任 何 性 質 之 有 給 固 定 兼 職 者 -35-

43 第 四 條 凡 合 於 第 三 條 資 格 者, 並 具 有 下 列 優 異 表 現 事 蹟, 得 被 推 薦 或 自 行 推 薦 為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候 選 人 : 一 教 法 上 力 求 研 究 精 進, 能 充 分 顯 示 教 學 效 果 二 配 合 教 學 需 要, 在 課 程 開 發 上 有 具 體 成 效 三 致 力 於 提 高 學 生 讀 書 風 氣, 確 有 成 效 四 課 外 熱 心 指 導 學 生 課 業 五 教 學 實 施 成 果 優 良 第 五 條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之 選 拔 作 業 於 每 年 十 月 間 辦 理 乙 次 推 薦 單 位 或 個 人 應 就 受 推 薦 人 ( 自 行 推 薦 者 應 就 本 人 ) 之 教 學 優 良 事 蹟 做 二 百 字 左 右 之 簡 要 說 明, 另 附 有 關 之 具 體 資 料, 以 供 審 查 之 用 第 六 條 候 選 人 名 單 經 審 議 委 員 會 依 本 辦 法 第 四 條 所 列 項 目 進 行 評 分, 依 評 分 結 果 由 審 議 委 員 會 評 定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審 議 委 員 會 得 由 當 學 年 度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中 遴 選 一 名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第 三 條 凡 合 於 第 二 條 規 定 者, 並 具 有 下 列 優 異 表 現 事 蹟, 得 被 推 薦 或 自 行 推 薦 為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候 選 人 : 一 教 法 上 力 求 研 究 精 進, 能 充 分 顯 示 教 學 效 果 二 配 合 教 學 需 要, 在 課 程 開 發 上 有 具 體 成 效 三 致 力 於 提 高 學 生 讀 書 風 氣, 確 有 成 效 四 課 外 熱 心 指 導 學 生 課 業 五 教 學 實 施 成 果 優 良 第 四 條 推 薦 單 位 或 個 人 應 就 受 推 薦 人 ( 自 行 推 薦 者 應 就 本 人 ) 之 教 學 優 良 事 蹟 做 二 百 字 左 右 之 簡 要 說 明, 另 附 有 關 之 具 體 資 料, 以 供 審 查 之 用 第 五 條 每 學 年 於 十 月 間 辦 理 乙 次 第 六 條 候 選 人 名 單 經 教 與 學 品 質 審 議 委 員 會 依 第 三 條 所 列 項 目 進 行 評 分, 依 評 分 高 低 錄 取 得 獎 人 教 與 學 品 質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被 推 薦 為 候 選 人 時, 對 於 一 切 審 議 程 序 均 應 迴 避 1. 修 正 條 次 2. 修 正 文 字 1. 修 正 條 次 2. 原 第 四 五 條 合 併 1. 修 正 文 字 2. 新 增 遴 選 一 名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被 推 薦 為 候 選 人 時, 對 於 一 切 審 議 程 序 均 應 迴 避 -36-

44 第 七 條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頒 給 獎 狀 及 獎 金 新 台 幣 伍 萬 元 正 ;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每 名 頒 給 獎 狀 及 獎 金 新 台 幣 參 萬 元 正 依 本 校 當 學 年 度 編 列 之 預 算 額 度, 教 學 特 優 與 績 優 教 師 獎 勵 名 額 合 計 至 多 7 名 獲 選 為 教 學 績 優 或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於 次 學 年 度 留 職 停 薪 或 離 職 者 ( 不 含 退 休 教 師 ), 不 予 敘 獎 第 八 條 獲 獎 教 師 如 經 檢 舉 其 獲 獎 事 蹟 不 實, 並 經 審 議 委 員 會 調 查 屬 實 者, 除 註 銷 其 資 格 外, 並 追 回 其 獎 狀 與 獎 金 第 九 條 獲 獎 教 師 於 二 年 內 不 得 重 複 提 名 參 選 第 十 條 第 七 條 獲 選 為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於 次 學 年 度 留 職 停 薪 或 離 職 者 ( 不 含 退 休 教 師 ), 不 予 敘 獎 第 八 條 教 學 績 優 獎 得 獎 人 每 名 頒 給 獎 狀 及 獎 金 新 台 幣 貳 萬 元 正 獎 勵 名 額 由 本 校 教 與 學 品 質 審 議 委 員 會 核 定 第 十 一 條 本 項 獎 勵 之 經 費 視 本 校 當 年 度 編 列 之 預 算 額 度 支 應 第 九 條 獲 獎 教 師 如 經 檢 舉 其 獲 獎 事 蹟 不 實, 並 經 教 與 學 品 質 審 議 委 員 會 調 查 屬 實 者, 除 註 銷 其 資 格 外, 並 追 回 其 獎 狀 與 獎 金 第 十 條 獲 獎 教 師 於 三 年 內 不 得 重 複 提 名 參 選 第 十 二 條 1. 原 第 七 八 十 一 條 合 併 2. 擬 新 增 教 學 特 優 教 師 獎 項 3. 擬 提 高 獎 勵 金 額, 並 設 定 獎 勵 名 額 上 限 1. 修 正 條 次 2. 修 正 文 字 1. 修 正 條 次 2. 擬 修 訂 年 限 1. 修 正 條 次 本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由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布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本 辦 法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由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布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37-

45 附 件 十 四 真 理 大 學 專 任 教 師 研 究 獎 勵 辦 法 民 國 92 年 2 月 14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民 國 92 年 9 月 26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93 年 6 月 11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93 年 10 月 28 日 第 十 四 屆 第 二 次 董 事 會 審 議 通 過 民 國 94 年 5 月 9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94 年 10 月 24 日 第 十 四 屆 第 五 次 董 事 會 審 議 通 過 民 國 97 年 12 月 22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98 年 1 月 5 日 第 十 五 屆 第 十 八 次 董 事 會 審 議 通 過 民 國 98 年 10 月 5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98 年 11 月 2 日 第 十 五 屆 第 二 十 五 次 董 事 會 審 議 通 過 民 國 99 年 9 月 13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99 年 10 月 4 日 第 十 六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審 議 通 過 民 國 100 年 2 月 21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100 年 4 月 11 第 十 六 屆 第 八 次 董 事 會 審 議 通 過 民 國 101 年 4 月 9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101 年 5 月 14 日 第 十 六 屆 第 十 四 次 董 事 會 審 議 通 過 民 國 101 年 12 月 17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101 年 12 月 20 日 第 十 六 屆 第 二 十 二 次 董 事 會 審 議 通 過 民 國 102 年 9 月 30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102 年 11 月 1 日 第 十 六 屆 第 二 十 九 次 董 事 會 審 議 通 過 民 國 103 年 12 月 22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104 年 3 月 5 日 第 十 七 屆 第 五 次 董 事 會 審 議 通 過 民 國 104 年 6 月 5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本 校 為 獎 勵 積 極 從 事 學 術 研 究 且 具 優 異 成 果 或 表 現 之 專 任 教 師, 特 訂 定 真 理 大 學 專 任 教 師 研 究 獎 勵 辦 法,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適 用 於 全 校 所 有 通 過 校 教 師 評 鑑 之 專 任 教 師, 獎 勵 之 研 究 成 果 或 表 現 包 括 : 已 出 版 或 發 表 之 學 術 著 作 競 賽 展 演 創 作 研 究 計 畫 或 專 利 第 三 條 每 人 每 年 申 請 獎 勵 之 項 目 必 須 為 申 請 當 學 年 之 前 一 學 年 內 已 發 表 或 刊 登, 並 且 須 冠 上 本 校 校 名 並 以 本 校 為 執 行 機 構, 獎 勵 金 額 以 二 十 萬 為 上 限 申 請 獎 勵 之 資 料 審 查 由 各 學 系 ( 學 科 組 ) 初 審, 各 學 院 ( 中 心, 含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與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 複 審, 再 由 本 校 研 究 發 展 會 議 決 審 第 四 條 已 出 版 或 發 表 之 學 術 著 作 獎 勵 如 下 : 一 發 表 於 SCI SSCI AHCI 三 種 索 引 之 國 際 期 刊 著 作, 按 該 期 刊 之 影 響 係 數 (Impact Factor) 排 名 敘 獎, 標 準 如 下 : (1) 最 佳 排 名 25%: 發 給 30 個 獎 勵 點 數 (2)25%< 最 佳 排 名 50%: 發 給 25 個 獎 勵 點 數 (3)50%< 最 佳 排 名 75%: 每 篇 發 給 20 個 獎 勵 點 數 -38-

46 (4)75%< 最 佳 排 名 或 未 列 入 影 響 係 數 排 名 : 每 篇 發 給 15 個 獎 勵 點 數 申 請 人 申 請 時 須 檢 附 刊 出 當 年 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s) 提 供 所 屬 領 域 期 刊 之 影 響 係 數 排 行 表, 作 為 審 查 之 根 據 二 發 表 於 EI TSSCI THCI Core 三 種 索 引 之 期 刊 著 作, 每 篇 發 給 10 個 獎 勵 點 數 三 發 表 於 前 述 一 二 款 外 之 國 際 期 刊 收 錄 於 THCI 索 引 之 期 刊 著 作 或 收 錄 於 EI 之 國 際 研 討 會, 每 篇 發 給 4 個 獎 勵 點 數 四 發 表 於 前 述 一 至 三 款 外 之 非 國 際 期 刊 或 國 際 研 討 會, 每 篇 發 給 2 個 獎 勵 點 數 五 其 他 發 表 於 具 有 專 業 外 審 機 制 之 非 國 際 性 研 討 會, 每 篇 發 給 1 個 獎 勵 點 數 六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以 著 作 人 ( 或 共 同 著 作 人 ) 身 分 發 表, 經 國 內 外 學 術 出 版 單 位 正 式 學 術 審 查 通 過 且 具 有 ISBN 並 獲 得 相 關 領 域 學 者 普 遍 肯 定 之 學 術 性 專 門 著 作, 每 篇 發 給 4 個 獎 勵 點 數 一 般 教 科 書 純 文 學 作 品 純 藝 術 作 品 一 般 編 纂 著 作 通 俗 報 導 翻 譯 作 品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研 究 成 果 報 告 等, 皆 不 在 本 辦 法 受 理 申 請 範 圍 但 曾 獲 科 技 部 人 文 學 及 社 會 科 學 經 典 譯 注 計 畫 補 助 之 作 品 者, 不 在 此 限 七 依 據 本 條 獎 勵 之 學 術 著 作 另 獲 衍 伸 之 獎 項 者, 加 發 給 該 著 作 0.5 倍 的 獎 勵 點 數 第 五 條 競 賽 展 演 或 創 作 獎 勵 如 下 : 一 教 師 個 人 參 加 所 屬 學 門 領 域 之 專 題 製 作 創 意 與 發 明 文 藝 創 作 運 動 等 相 關 競 賽,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發 給 2 個 獎 勵 點 數 獲 得 國 際 性 之 獎 項, 發 給 20 個 獎 勵 點 數 獲 得 全 國 性 ( 跨 越 三 縣 市 以 上 ) 之 獎 項, 發 給 10 個 獎 勵 點 數 二 教 師 個 人 發 表 所 屬 學 門 領 域 之 展 演 或 創 作,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屬 國 際 性 公 開 表 演 場 所 展 演 或 創 作 者, 發 給 20 個 獎 勵 點 數 屬 全 國 性 公 開 表 演 場 所 展 演 或 創 作 者, 發 給 10 個 獎 勵 點 數 屬 縣 市 政 府 性 公 開 表 演 場 所 創 作 發 表 及 展 演 者, 發 給 5 個 獎 勵 點 數 經 由 所 屬 學 院 ( 含 中 心 ) 按 其 檢 附 證 明 之 內 容 評 定 屬 國 際 性 全 國 性 或 縣 市 政 府 性, 送 請 本 校 研 究 發 展 會 議 核 定 上 述 之 競 賽 展 演 或 創 作 需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 -39-

47 一 音 樂 類 : 申 請 者 個 人 ( 含 導 演 或 指 揮 者 ) 演 出 時 間 應 在 十 分 鐘 以 上 二 美 術 類 : 申 請 者 個 人 作 品 件 數 應 占 所 有 聯 展 作 品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三 動 畫 類 : 申 請 者 個 人 動 畫 作 品 呈 現 時 間 應 在 二 分 鐘 以 上 四 廣 告 類 : 申 請 者 個 人 廣 告 作 品 呈 現 時 間 應 在 三 十 秒 以 上 五 舞 蹈 類 : 申 請 者 個 人 ( 含 導 演 或 編 舞 者 ) 演 出 時 間 應 在 五 分 鐘 以 上 六 戲 劇 類 : 申 請 者 個 人 ( 含 導 演 或 編 劇 者 ) 演 出 時 間 應 在 五 分 鐘 以 上 七 體 育 類 : 申 請 者 個 人 參 加 重 要 國 內 外 運 動 賽 會, 獲 有 名 次 者 重 要 國 內 外 運 動 賽 會 範 圍 成 就 證 明 採 計 基 準, 經 由 所 屬 學 院 ( 含 中 心 ) 按 其 檢 附 證 明 之 內 容 評 定 是 否 屬 國 內 外 重 要 運 動 賽 會, 送 請 研 究 發 展 會 議 核 定 八 設 計 ( 含 建 築 ) 類 : 申 請 個 人 作 品 貢 獻 應 占 所 有 聯 展 作 品 數 量 或 設 計 作 品 參 與 度 之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第 六 條 為 鼓 勵 教 師 指 導 本 校 學 生 參 與 競 賽 展 演 或 創 作, 獎 勵 如 下 : 一 指 導 學 生 獲 得 科 技 部 大 專 學 生 參 與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之 教 師, 發 給 5 個 獎 勵 點 數 指 導 學 生 獲 得 研 究 創 作 獎 之 教 師, 發 給 10 個 獎 勵 點 數 二 指 導 本 校 學 生 參 與 政 府 機 構 ( 科 技 部 教 育 部 等 ) 國 內 外 學 術 團 體 或 企 業 機 構 主 辦 重 要 之 國 際 性 或 全 國 性 對 外 公 開 競 賽 展 演 與 創 作 ( 包 括 體 育 類 專 題 論 文 作 品 創 作 競 賽 數 位 媒 體 競 賽 軟 體 程 式 設 計 比 賽 或 學 校 指 定 參 與 之 競 賽 活 動 等 ) 獲 獎 予 以 獎 勵 獲 得 國 際 性 之 獎 項, 發 給 10 個 獎 勵 點 數 獲 得 全 國 性 ( 跨 越 三 縣 市 以 上 ) 之 獎 項, 發 給 5 個 獎 勵 點 數 三 指 導 本 校 學 生 獲 選 國 家 代 表 隊 者, 發 給 10 個 獎 勵 點 數 四 指 導 本 校 學 生 或 擔 任 國 家 代 表 隊 教 練, 獲 得 國 光 獎 章 或 世 界 大 學 運 動 會 比 賽 前 三 名, 發 給 30 個 獎 勵 點 數 競 賽 展 演 或 創 作 需 符 合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條 件 之 一 第 七 條 科 技 部 研 究 計 畫 獎 勵 如 下 : 一 獲 科 技 部 傑 出 獎, 發 給 30 個 獎 勵 點 數 二 獲 科 技 部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或 產 學 合 作 研 究 計 畫 者, 計 畫 主 持 -40-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諮 詢 文 件 設 立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的 規 管 架 構 的 公 眾 諮 詢 ( 2010 年 12 月 )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10 年 12 月 3 日 http://www.had.gov.hk/tc/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consultation_papers.htm 錄 數 行 度 行 行 見 歷 力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一 依 據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要 點 1030520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訂 定 1030903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 一 ) 本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畢 業 給 獎 實 施 原 則 ( 二 ) 臺 南 市 102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計 畫 二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6 條 第 2 項 第 1 款 但 書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1 款 第 2 款 所 定 離 退 給 與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3 款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及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

Microsoft Word - 15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農 企 字 第 1000010430 號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附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主 任 委 員 陳 武 雄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修 正 規 定 一 行 政 院 農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辦 法 99.03.19 訂 定 101.04.13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101.04.20 100 學 年 度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宗 旨 本 系 應 用 數 學 統 計 科 學, 與 計 算 機 科 學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的 目 的 是 希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令 中 華 民 國 02 年 0 月 2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02039430B 號 修 正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證 書 注 意 事 項,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之 一 七 三 網 頁 設 計 行 政 院 職 業 訓 練 局 編 印 勞 工 委 員 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六 月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目 錄 一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說 明... 1 二 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2 三 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研 究 生 博 士 暨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實 施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二 本 校 研 究 生 有 學 術 研 究 型 及 實 務 專 業 型, 授 與 學 位 之 中 ( 英 ) 文 名 稱, 由 各 院 系 所 依 其 發 展 特 色, 授 予 學 術 導 向 或 實 務 專 業 導 向 學 位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1 二 系 統 入 口... 2 三 操 作 步 驟... 2 ( 一 ) 進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2 ( 二 ) 閱 讀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注 意 事 項... 3 ( 三 ) 登 記 就 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合 同 法 ( 草 案 ) 原 草 案 及 修 改 草 案 比 較 原 草 案 1. 事 業 單 位 聘 用 人 員 納 入 本 法 調 整 範 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境 內 的 企 業 個 體 經 濟 組 織 民 辦 非 企 業 單 位 與 勞 動 者 建 立 勞 動 關 係, 訂 立 和 履 行 勞 動 合 同, 適 用 本 法 國 家 機 關 事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台灣大學

國立台灣大學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入 學 及 修 業 規 則 壹 招 生 辦 法 一 入 學 資 格 凡 於 國 內 經 教 育 部 立 案 之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於 符 合 教 育 部 採 認 規 定 之 國 外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具 有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並 符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 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係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訂 定 發 布, 教 育 部 於 一 百 零 三 學 年 度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為 使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說 明 ( 一 ) 申 請 步 驟 說 明 : 步 驟 一 : 準 備 紙 本 文 件 (1)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書 (2) 教 師 擔 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論 文 口 試 明 細 表 及 聘 函 (3) 歷 年 成 績 單 ( 系 上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說 明 ( 一 ) 申 請 步 驟 說 明 : 步 驟 一 : 準 備 紙 本 文 件 (1)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書 (2) 教 師 擔 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論 文 口 試 明 細 表 及 聘 函 (3) 歷 年 成 績 單 ( 系 上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流 程 第 一 階 段 ( 申 請 ) 準 備 畢 業 考 試 申 請 資 料 20 天 前 送 系 辦 公 室 系 辦 審 核 表 件 資 料 送 註 冊 組 第 二 階 段 ( 口 試 前 ) 自 行 準 備 所 有 評 分 及 簽 名 表 格 口 試 前 2 天 領 取 印 領 清 冊 口 試 後 送 回 口 試 印 領 清 冊 簽 名 本 第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2

2 1 98.06.05 97 4 2 3 4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教 師 評 鑑 辦 法 第 一 條 94.12.23 94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96.06.08 95 學 年 度 第 4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8.10.23 98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8.12.18 98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1234.pdf

1234.pdf 國 立 臺 南 高 工 各 單 位 內 部 保 有 及 管 理 個 人 資 料 之 項 目 彙 整 表 一 臺 南 高 工 辦 理 業 務 涉 及 蒐 集 個 人 資 料 一 覽 表 項 目 一 二 四 單 位 名 稱 個 人 資 料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人 資 料 類 別 中 之 辨 識 者 ) 特 徵 類 (C011 家 庭 公 務 人 員 履 歷 資 料 情 形 人 事 管 理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1、目的

1、目的 文 件 名 稱 :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版 本 :C 頁 次 :1/5 1 目 的 為 建 立 豐 祥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確 保 董 事 會 召 集 及 議 事 之 順 利 進 行,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More information

度 ph 度 降 量 量 phph 糖 ph 度 更 3 說 酪 不 不 什 參 度 識 不 度 1

度 ph 度 降 量 量 phph 糖 ph 度 更 3 說 酪 不 不 什 參 度 識 不 度 1 中 華 民 國 第 52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國 小 組 生 物 科 080318 沒 齒 難 忘 的 乳 香 ~ 乳 飲 品 對 牙 齒 的 影 響 學 校 名 稱 :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私 立 復 興 國 民 小 學 作 者 : 指 導 老 師 : 小 四 甘 杰 生 小 四 陳 宗 駿 林 淑 慧 陳 顥 仁 小 四 黃 暐 哲 小 四 沈 平 關 鍵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1D0A87CB3A1C5E9A87CB870B8C9A755B1C0B0CABEC7AED5C5E9A87CB942B0CAB56FAE69B867B64FADECAB685F E31322E32302E646F63>

<4D F736F F D20B1D0A87CB3A1C5E9A87CB870B8C9A755B1C0B0CABEC7AED5C5E9A87CB942B0CAB56FAE69B867B64FADECAB685F E31322E32302E646F63> 一 依 據 : 依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 以 下 簡 稱 本 署 ) 年 度 體 育 施 政 計 畫 辦 理 二 目 的 : 落 實 學 校 體 育 教 學 活 動 辦 理 強 化 學 校 運 動 團 隊 訓 練 與 改 善 體 育 教 學 及 運 動 訓 練 環 境 三 補 助 對 象 : ( 一 ) 各 級 學 校 ( 二 )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 三 ) 本 署 輔 導

More information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More information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 灣 省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再 申 訴 評 議 書 案 號 :95051 號 再 申 訴 人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據 大 學 法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及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訂 定 之 第 五 條 本 校 新 聘 專 兼 任 各 級 教 師 應 具 有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規 定 之 資 格, 新 聘 專 任 講 師 如 未 具 講 師 證 書 者, 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新 聘

More information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 積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 條 ( 訂 定 依 據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2 條 ( 規 範 範 圍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More information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86 年 4 月 19 日 第 96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至 第 十 六 條 及 十 八 十 九 條 條 文 87 年 1 月 17 日 第 9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廿 八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十 一 之 一 條 文 教 育 部 87 年 221 日 台 ( 八 七 ) 審 字 第 87008833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4.doc

Microsoft Word - B4.doc 本 校 職 員 進 用 及 陞 遷 甄 審 辦 法 修 正 本 校 職 員 進 用 及 陞 遷 甄 審 辦 法 業 經 102 年 5 月 22 日 第 378 次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同 一 序 列 人 員 之 遷 調 規 定, 移 至 第 七 條, 並 修 正 為 同 一 序 列 職 務 人 員 申 請 平 調 時 得 優 先 調 整, 並 由 職 缺 單 位 視 職 務

More information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3) 103 年 10 月 15 日 第 九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5)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3) 103 年 10 月 15 日 第 九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5)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和 春 技 術 學 院 組 織 規 程 ( 核 定 本 ) 1 附 件 九 十 年 五 月 二 十 二 日 台 ( 九 ) 技 ( 二 ) 字 第 九 六 九 四 九 七 號 函 准 予 備 查 九 十 年 七 月 十 一 日 八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四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年 八 月 三 日 九 十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 臨 時 ) 校 務 會 議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4FC657B4E4B0C8AAD1A5F7A6B3ADADA4BDA571B773B669A448ADFBBAC2BFEFB357BD64>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4FC657B4E4B0C8AAD1A5F7A6B3ADADA4BDA571B773B669A448ADFBBAC2BFEFB357BD64>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壹 依 據 一 國 營 事 業 管 理 法 第 31 條 二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中 國 科 技 大 學 附 設 進 修 學 院 學 則 中 華 民 國 92 年 3 月 10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2 年 04 月 28 日 教 育 部 台 社 ( 一 ) 字 0920058884 號 函 備 查 中 華 民 國 93 年 6 月 28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31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More information

學 期 月 星 期 工 作 計 劃 項 目 25 教 育 部 教 師 節 表 揚 大 會 ( 社 會 教 育 科 ) 26 27 中 秋 節 ( 秘 書 室 ) 28 教 師 節, 中 秋 節 補 假 不 上 課 ( 秘 書 室 ) 二 三 四 教 育 部 資 訊 安 全 通 報 演 練 (0/~0

學 期 月 星 期 工 作 計 劃 項 目 25 教 育 部 教 師 節 表 揚 大 會 ( 社 會 教 育 科 ) 26 27 中 秋 節 ( 秘 書 室 ) 28 教 師 節, 中 秋 節 補 假 不 上 課 ( 秘 書 室 ) 二 三 四 教 育 部 資 訊 安 全 通 報 演 練 (0/~0 臺 南 市 國 民 中 小 學 暨 幼 兒 園 04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學 期 月 星 期 工 作 計 劃 項 目 8 9 安 格 洛 斯 最 終 戰 : 搶 救 納 瓦 特 - 雷 光 之 戰 特 展 (6/4-8/3)( 南 瀛 科 教 館 ) 2 205 第 三 屆 WBSC 世 界 盃 少 棒 錦 標 賽 ( 活 動 期 間 :7/24-8/2)( 體 育 處 ) 3 4 二 國 中

More information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More information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More information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More information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貳、研究動機

貳、研究動機 中 華 民 國 第 四 十 六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高 職 組 農 業 及 生 物 科 技 科 第 三 名 091406 石 蓮 花 面 膜 學 校 名 稱 : 國 立 民 雄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作 者 : 職 二 陳 雅 婷 指 導 老 師 : 李 素 菁 職 二 侯 建 鑫 職 二 許 哲 仁 職 二 侯 富 荃 關 鍵 詞 : 石 蓮 花 面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More information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應 用 外 語 系 ( 科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學 務 會 議 記 錄 時 地 間 :102 年 10 月 7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點 : 六 藝 樓 306 研 討 室 應 出 席 人 員 : 郭 主 任 筱 晴 鄭 美 滿 老 師 周 郁 明 老 師 李 彌 丹 老 師 陸 靜 容 老 師

More information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4 年 6 月 15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4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依 法 善 用 最 有 利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辦 理 採 購 之 作 法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1 壹 前 言 貳 最 有 利 標 参 限 制 性 招 標 簡 報 大 綱 2 1 壹 前 言 最 有 利 標 決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皆 為 採 購 法 規 定 之 合 法 決 標 及 招 標 方 式 之 ㄧ, 如 能 依 法 善 用, 對 於 提 升 採 購 效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30393035B874ACF9BFABACECA7DEA46ABEC7AED5A57EB9EAB2DFBFECAA6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30393035B874ACF9BFABACECA7DEA46ABEC7AED5A57EB9EAB2DFBFECAA6B> 聖 約 翰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辦 法 100 年 4 月 19 日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教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100 年 9 月 27 日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教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102 年 5 月 2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教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102 年 9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2013 年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成 績 發 放 安 排 及 最 新 資 訊 2013 年 7 月 6 日 2013 年 文 憑 試 報 考 統 計 2012 年 2013 年 報 考 人 數 73,074 82,283 學 校 考 生 71,745 71,168 自 修 生 1,329 11,115 重 考 生 人 數 :10,973 重 考 的 自 修 生 :8,836 重 考 的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