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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寿康顺护理保险利益条款 ( 第一页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康顺护理保险利益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康顺护理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康顺护理保险利益条款 ( 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 ) 个人保险基本条款 ( 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 ) 现金价值表 声明 批注 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 复效申请书 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 六十五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四条护理保险金领取方式护理保险金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两种,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护理保险金领取方式 护理保险金领取方式自护理保险金首次给付日起不得变更 第五条护理保险金领取年限护理保险金领取年限分为五年和十年两种,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护理保险金领取年限 护理保险金领取年限一经确定,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第六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 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 一 护理保险金被保险人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的, 本公司于护理保险金首次给付日及以后的年给付对应日 ( 或月给付对应日 ) 按保险合同载明的护理保险金领取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护理保险金, 直至约定的领取年限届满, 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的领取年限届满前身故, 受益人可继续领取未满年限部分的护理保险金直至约定的领取年限届满, 本合同终止 二 疾病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护理保险金首次给付日前因疾病身故, 本合同终止, 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1. 本合同所交保险费 ( 不计利息 ); 2. 本合同现金价值 三 豁免保险费在本合同交费期间内, 被保险人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的, 本公司于护理保险金首次给付日起豁免以后相应各期应交的保险费, 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七条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本合同所述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 是指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 ( 或最后复效 ) 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疾病或疾病状态 ( 无论一种或多种 ) 导致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护理状态, 并自该疾病或疾病状态被确诊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该疾病或疾病状态仍处于本合同约定的护理状态 前述自该疾病或疾病状态被确诊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仍处于护理状态须经二级以上 ( 含二级 ) 公立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诊断或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并出具证明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 ( 或最后复效 ) 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导致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疾病或疾病状态中的瘫痪或严重脑损伤, 不受前述首处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2 一 疾病和疾病状态 ( 一 ) 脑中风后遗症 :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 栓塞或梗塞, 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 二 )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 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 三 ) 瘫痪 : 指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 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肢体是指包括肩关节的整个上肢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 四 )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 指因大脑进行性 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 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 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 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 须由头颅断层扫描 (CT) 核磁共振检查 (MRI) 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 (PET) 等影像学检查证实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 五 ) 严重脑损伤 :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 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 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须由头颅断层扫描 (CT) 核磁共振检查 (MRI) 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 (PET) 等影像学检查证实 ( 六 ) 严重帕金森病 :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 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 共济失调等 病情进行性加重, 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 七 )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 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 进行性延髓麻痹症 原发性侧索硬化症 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 ( 八 ) 重症肌无力 : 指一种神经与肌肉接头部位传递障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临床特征是局部或全身横纹肌于活动时易于疲劳无力, 颅神经眼外肌最易累及, 也可涉及呼吸肌 下肢近端肌群以至全身肌肉 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 1. 经药物或胸腺手术治疗一年以上无法控制病情, 丧失正常工作能力 ; 2. 出现眼睑下垂, 或延髓肌受累引起的构音困难 进食呛咳, 或由于肌无力累及延髓肌 呼吸肌而致机体呼吸功能不正常的危急状态即肌无力危象 ; 3. 症状缓解 复发及恶化的交替出现, 临床接受新斯的明等抗胆碱酯酶药物治疗的病史 ( 九 ) 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 指因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 导致不可逆的运动或感觉功能障碍, 临床表现为视力受损 截瘫 平衡失调 构音障碍 大小便机能失调等症状 须由断层扫描 (CT) 核磁共振检查 (MRI) 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 (PET) 等影像学检查证实, 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 1. 明确出现因视神经 脑干或脊髓损伤等导致的上述临床症状 ; 2. 散在的 多样性的神经损伤 ; 3. 上述临床症状反复发作 恶化及神经损伤的病史纪录 ( 十 ) 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 指因阿尔茨海默病以外的脑的器质性疾病造成脑功能衰竭导致严重痴呆, 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 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 导致痴呆的疾病必须明确诊断, 并且由完整的临床 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结果证实 神经官能症, 精神疾病及酒精中毒所致脑损害不在保障范围内 二 护理状态本合同所述护理状态, 应符合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 ( 一 ) 被保险人自主生活能力持续完全丧失, 在无他人扶助情况下, 即使使用特殊辅助工具, 如轮椅 各种拐杖 助行器等, 也无法独立完成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 本合同所述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是指 : 1. 穿衣 : 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 ; 2. 移动 : 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 3. 行动 : 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 4. 如厕 : 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 ; 5. 进食 : 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 6. 洗澡 : 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 二 ) 被保险人具有器质性认知功能障碍且在意识清醒的情形下有分辨上的障碍, 达到中 国寿康顺护理保险利益条款 ( 第二页 )

3 度或中度以上痴呆状态, 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的 本合同所述意识清醒的情形下有分辨上的障碍, 是指符合下列三项分辨障碍中的二项或二项以上 三项分辨障碍是指 : 1. 时间的分辨障碍 : 经常无法分辨季节 月份 早晚时间等 ; 2. 场所的分辨障碍 : 经常无法分辨自己的住所或现在所在的场所 ; 3. 人物的分辨障碍 : 经常无法分辨日常亲近的家人或平常在一起的人 第八条责任免除一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导致被保险人达到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 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护理保险金的责任 : ( 一 )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 ; ( 二 )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 三 )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 四 ) 被保险人斗殴 醉酒, 服用 吸食或注射毒品 ; ( 五 )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 ( 六 ) 被保险人参加潜水 跳伞 攀岩 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 探险 武术比赛 摔跤比赛 特技表演 赛马 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 ( 七 )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 ( 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 ( 八 ) 被保险人的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 ( 九 ) 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 ( 十 ) 战争 军事冲突 暴乱或武装叛乱 ; ( 十一 )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达到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的, 或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 ( 或最后复效 ) 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疾病或疾病状态 ( 无论一种或多种 ), 导致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护理状态的, 本合同终止, 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达到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的, 本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 本公司不承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 ( 一 )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 ( 二 )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 三 )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 四 ) 被保险人服用 吸食或注射毒品 ; ( 五 )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 ( 六 ) 战争 军事冲突 暴乱或武装叛乱 ; ( 七 )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或因疾病以外情形, 导致被保险人在护理保险金首次给付日前身故的, 本合同终止, 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 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保险费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年交两种 交付方式为年交的, 交费期间分为五年 十年和二十年三种, 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十条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一 申请护理保险金 豁免保险费时, 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 1. 保险单 ; 国寿康顺护理保险利益条款 ( 第三页 )

4 2. 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 3. 二级以上 ( 含二级 ) 公立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出具的被保险人发生疾病或疾病状态的诊断证明 ( 含相关的诊断依据 ) 病历 住院及出院证明文件 ; 4. 二级以上 ( 含二级 ) 公立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出具的护理状态的诊断证明, 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护理状态的鉴定结果 ; 5. 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 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 ; 6. 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 申请疾病身故保险金时, 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 1. 保险单 ; 2. 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 3. 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 ( 含二级 ) 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 4.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 5. 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第十一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本公司已给付护理保险金的, 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附则一 本合同基本条款 借款 事项不适用于本合同 二 本合同基本条款与本合同利益条款相抵触的, 以本合同利益条款为准 第十三条释义首次给付日 : 指被保险人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 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证明 资料后, 对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 首次履行给付护理保险金的义务的日期 年给付对应日 : 首次给付日每年的对应日 月给付对应日 : 首次给付日每月的对应日 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 : 指本公司有关保险单 ( 凭证 ) 批单或批注中列明的医疗机构 专科医生 : 指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 :(1)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师资格证书 ;(2)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师执业证书, 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 (3)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 医师职称证书 ;(4) 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意外伤害 : 指遭受外来的 突发的 非本意的 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毒品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 海洛因 甲基苯丙胺 ( 冰毒 ) 吗啡 大麻 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酒后驾驶 : 指经检测或鉴定, 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 指下列情形之一 : (1) 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 (2)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 (3) 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 (4) 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 无教练员随车指导, 或不按指定时间 路线学习驾车 无有效行驶证 : 指下列情形之一 : (1) 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 (2) 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 : 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 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 国寿康顺护理保险利益条款 ( 第四页 )

5 业的轮式车辆 潜水 : 指使用辅助呼吸器材在江 河 湖 海 水库 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 攀岩 : 指攀登悬崖 楼宇外墙 人造悬崖 冰崖 冰山等运动 探险 : 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 而故意使自己置身于其中的行为, 如 : 江河漂流 登山 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武术比赛 : 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 空手道 跆拳道 散打 拳击等各种拳术及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特技表演 : 指进行马术 杂技 驯兽等表演 遗传性疾病 : 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 ( 染色体和基因 ) 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 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 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先天性畸形 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 确定 精神和行为障碍 : 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 为准 战争 : 指国家与国家 民族与民族 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 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 以政府宣布为准 军事冲突 : 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 以政府宣布为准 暴乱 : 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 以政府宣布为准 国寿康顺护理保险利益条款 ( 第五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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