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校生报到注册 适用范围 : 老生办理程序 : 每学期开学时, 学生必须本人按校历规定日期到学院本科教学部办公室报到 注意事项 : 1. 每位同学都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注册日当天下午 17:30 前到学院注册 ( 具体地点以各系通知为准 ), 超过 17:30 分到校的均需办理请假手续 ; 2.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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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培养常见事项办理程序 目 录 一 在校生报到注册... 2 二 请假... 2 三 重修... 3 四 休学... 4 五 复学... 4 六 转专业... 5 七 退学... 6 八 结业及结业换证... 7 九 肄业... 8 十 在学证明... 8 十一 成绩单打印... 9 十二 测评 十三 学号解读 十四 联系我们

2 一 在校生报到注册 适用范围 : 老生办理程序 : 每学期开学时, 学生必须本人按校历规定日期到学院本科教学部办公室报到 注意事项 : 1. 每位同学都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注册日当天下午 17:30 前到学院注册 ( 具体地点以各系通知为准 ), 超过 17:30 分到校的均需办理请假手续 ; 2. 注册形式一般为指纹注册 ( 或者另加签字确认 ); 3. 学院不接受以买不到票等理由的请假, 如确实因身体原因造成无法按期注册, 需提供医院相关证明, 并且由本人 ( 特殊情况下, 可以委托同学 ) 提前向所在系教学秘书 院系领导办理请假手续 ; 4. 每学年第一学期, 所有在学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标准, 按照一学年额度缴纳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 绿色通道 相关手续后, 方可办理注册 入住手续 若学生欠缴学费, 又不办理绿色通道的, 将不能参加本年度各类评奖评优活动和本年度保研推免 ; 5. 未按规定报到注册的学生, 学院将通报批评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同时上报教务处处理 处理结果将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并取消其今后各种奖学金评定及保研资格 二 请假 适用范围 : 因病或因事申请在一定时期暂停学习的学生 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 (1) 请假三天以内 ( 含三天, 下同 ) 须经班主任批准, 辅导员备案 ; (2) 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须经班主任和系分管副主任签注意见 学院分管院长助理批准, 学院本科教学部和辅导员备案 ; (3) 请假一周以上须经班主任和系分管副主任签注意见, 学院院长批准, 并在学院本科教学部和辅导员备案 注意事项 : 2

3 1. 学生请假, 必须学生本人填写请假单并附上有关部门证明 ( 病假需附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 ); 2. 除特殊疾病或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请假须提前三天办理手续, 未经批准的请假单, 一律无效 ; 3. 请假三天以上者结束后应及时到学院销假, 不按时销假作未请假处理 ; 4. 一个学期请假 缺课时间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 1/3 者, 须办理休学手续 三 重修 适用范围 : 课程考核不及格者 ; 一门课程缺课的学时累计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数的 1/3 者 ( 获准部分免听者除外 ); 实验课缺课达 1/3 者 办理流程及提交材料 : ( 一 ) 本院学生申请重修 1. 每学期末成绩出来后, 学生应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核查学分获得情况 ( 登陆信息门户 i.xmu.edu.cn --> 点击进入 教务系统 --> 选择 个人成绩查询 模块 ) 如有需要重修的同学, 务必在新学期开学进行重修申请 2. 在新学期开学重修选课期间 ( 一般为开学的前两周, 具体以教务处每学期选课通知为准 ), 请相关同学及时办理重修申请 : (1) 修读本院下一年级或其他班级学分 要求相同的课程 : a. 登陆教务系统进行重修课程选课 ; b. 选课成功, 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上课 ; c. 选课不成功, 则带开学两周内至学习委员处填写选课汇总表, 由学习委员报送至本科教学部所在系教学秘书处 (2) 如果课程停开, 申请修读院内或院外学分相同 要求相近的其他替代课程 : a. 填写 经济学院重修课程替换申请表 ; b. 送至本科教学部, 由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报送相关领导审批 ; c. 授课院系及任课教师签注意见后, 送至本科教学部备案 ( 二 ) 外院学生申请重修 3

4 外院学生如需申请修读我院学分相同 要求相近的替代课程 : a. 填写 经济学院重修课程替换申请表 ; b. 学生所在院 ( 系 ) 签注意见 ; c. 经任课教师同意后送至本科教学部由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报送相关领导审批 注意事项 : 具体请见 关于印发 < 经济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办法 > 的通知 ( 经院教 (2014)2 号 ) 四 休学 适用范围 : 已取得本科生学籍, 因病 请假和缺课时间达到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 获准部分免听者除外 ) 或其他原因需休学的在学学生 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 1. 本人申请, 同时提交相关证明 填写 厦门大学本科生休学申请表 ( wc.xmu.edu.cn/s/58/t/215/p/9/c/3194/list.htm); 2. 相关家属签字或者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后送至学院本科教学部所在系教学秘书处 ; 3. 由所在系教学秘书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领导和教务处审批 注意事项 : 1. 根据休学的具体情况选择 厦门大学本科生休学申请表 种类 ( 休学申请表分三种 : 因病休学 因公派交流学习休学 因其他原因休学 ); 2. 未办理休学手续而擅自离校者, 视为自动退学 ; 3. 休学一般以一学年为限 ; 4. 申请休学同学必须在规定的休学期限内返校办理复学手续 ; 5. 其他详细规定请参考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七章 五 复学 适用范围 : 休学期满申请返回学校学习的学生 4

5 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 1 本人申请, 同时提交相关证明 ; 填写 厦门大学本科生复学申请表 ( wc.xmu.edu.cn/s/58/t/215/p/9/c/3194/list.htm), 并将表格交给所在系教学秘书 ; 2. 由所在系教学秘书上报学院领导和教务处审批, 经批准后完成复学手续 注意事项 : 1. 休学期满前一周内提交申请 ; 2. 休学期间, 如有违法行为者, 取消复学资格 ; 3. 其他详细规定请参考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七章 六 转专业 ( 一 ) 经济学院学生申请转出适用范围 : 1. 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特长的学生 ; 2. 因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 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 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学习的的学生 ; 3. 转专业前在本专业所修的公共基础课程, 以及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同的课程绝大多数达到良好 (70 分 ) 以上成绩的学生 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 1. 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在教务处规定的转专业报名期间, 登陆信息门户 i.xmu.edu.cn --> 点击进入 教务系统 --> 选择 转专业报名 模块填写报名申请表 ( 具体报名时间 申请转专业的学分或学习成绩要求, 以教务处以教务处实际通知为准 ); 2. 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表, 本人签字后, 并附证明材料, 至交本科教学部所在系教学秘书处 ; 3. 由所在系教学秘书报送学院相关领导和教务处批准 注意事项 : 1. 我院只接受转出, 不接受转进 ; 一旦转专业申请成功, 一经被对方学院录取, 不得再转回经济学院 ; 5

6 2. 根据教务处安排, 每学年结束之前集中办理一次 ; 3.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三年级以上者 ( 除学校统一安排学科分流的情形之外 ) 不能申请 ; 4. 每个学生在学期间只能申请办理一次转专业 ; 5. 其他详细规定请参考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 行公布 ( 二 ) 其他学院学生申请转入 经济学院目前不接纳其他学院学生转入的申请 今后若有开放名额, 具体要求将另 七 退学 适用范围 : 1. 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 一学期未能获得该专业教学计划 8 个学分 或相连两个学期未能获得该专业教学计划 20 学分者 ; 对一学期未能获得该专业教学计划 8 学分者, 经过本人申请 所在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批准, 可以缓期一学期合并处理 ; 2. 休学期满, 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 ; 3. 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 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 ; 4. 未请假离校 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 5.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 6. 本人申请退学者 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 1. 因上述 1-5 项原因退学的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报告, 并附相关材料, 报送教务处 ; 2.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 : (1) 由本人填写 厦门大学本科生退学申请表 ( 15/p/9/c/3194/list.htm), 并且由申请人及家长签字 ; (2) 将申请表交给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审核 ; (3) 教学秘书审核完毕, 由学生所在系辅导员审核并交给分管本科生副书记审核 ; 6

7 (4) 由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上报学院分管本科生副院长审批 ; (5) 由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上报教务处审批 注意事项 : 1. 退学决定书由学生本人签收, 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 学生本人拒绝签收退学决定书的, 由学院负责送达的工作人员邀请二名以上的教师或学生到场作为见证人, 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由送达人 见证人签名, 把退学决定书留置学生本人宿舍或其它经常居住地, 即视为送达 ;; 以上送达方式仍无法送达的, 在学校公告栏公布退学决定, 自公布之日起经过 15 日, 即视为送达 ; 2. 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 可以在接到学校退学决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 3. 退学的学生, 应在两周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 档案 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逾期办理离校手续的, 学校不予负责 八 结业及结业换证 ( 一 ) 结业适用范围 : 在规定最长在校年限 ( 四年制本科生为六年 ) 之内, 所获学分达到教学计划总学分数 90% 的学生 ; 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 大四第二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出来后, 达到结业条件者, 填写 结业申请表 并于一周内交至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处并报送教务处 ; ( 二 ) 结业换证适用范围 : 未修或已修不及格课程在结业后一年内可申请自费重修一次, 合格者可以换发毕业证书 ; 对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 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 7

8 (1) 结业后一年内两个学期开学初第一周找所在系教学秘书办理相关课程重修选课, 并到学校财务处缴交学费 (1 学分按 100 元收取 ), 然后参加课程修读和考试 ; (2) 待期末考试成绩出来之后, 将缴费发票和结业证书交给所在系教学秘书, 由所在系教学秘书统一上报学校, 办理结业换证的其他手续 ( 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学士学位 ) 九 肄业 适用范围 : 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 或者在校时间 ( 含休学 保留入学资格和保留学籍 ) 已达规定最长在校年限 ( 四年制本科生为六年 ), 所获学分未达到教学计划总学分数 90% 者 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 1. 本人申请, 填写 肄业申请表 ( 94/list.htm), 并将表格所在系教学秘书 ; 2. 由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并报教务处审批 注意事项 : 按实际完成的学业年限颁发肄业证明书, 以后不再换发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 十 在学证明 适用范围 : 因找工作 出国留学或其他原因需要证明其 在校 身份的学生 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 1. 填写 厦门大学在学证明 ( list.htm); 2. 携带表格及学生证到所在系教学秘书处核实 ; 2. 教学秘书核对信息无误后到院办 N109 加盖学院公章 ; 3. 学生本人凭已加盖学院公章的 在学证明 到学校教务处办公室加盖教务处公章 8

9 十一 成绩单打印 ( 一 ) 国内使用成绩单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 方法一 : 为提高办事效率, 根据教务处通知 关于正式启用厦门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自助打印系统的公告, 请学生到学校成绩单自助打印机处自行打印 ( 南光 101) 方法二 : 所属系教学秘书进行打印 ( 每学期每位学生最多五份 ), 加盖院章后, 至教务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注意事项 : 1. 本科教学部打印成绩单的时间为每周一 二 五的上午 2. 联系电话 : 教务处 出国成绩单 ( 中英文 ) 方法一 : 学校成绩单自助打印机处自行打印 ( 南光 101) 方法二 : 1. 学生应先到所在系教学秘书处打印成绩单 ; 2. 学生按照教学秘书提供的成绩单中的顺序, 将各科课程成绩填写进出国成绩单 ( 中英文 ) 模板中, 打印 ( 每学年制作的中英文成绩单分别不得超过 20 份 ) 并交至所在系教学秘书处, 教学秘书进行核查, 需一周 ; 3. 经教学秘书审核无误的成绩单, 由教学秘书签字 并加盖院系领导签字章 ; 4. 同时教学秘书根据实际情况开据 成绩单介绍信 ; 5. 学生携带成绩单及 成绩单介绍信 至校长办公室 ( 嘉庚 ) 加盖学校钢印 ( 二 ) 出国成绩单 ( 中英文 ) 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 方法一 : 学校成绩单自助打印机处自行打印 ( 南光 101) 方法二 : 1. 学生应先到所在系教学秘书处打印成绩单 ; 2. 学生按照教学秘书提供的成绩单中的顺序, 将各科课程成绩填写进出国成绩单 ( 中 9

10 英文 ) 模板 ( 中, 打印并交至所在系教学秘书处, 教学秘书会进行核查, 需要三天时间 ; 3. 经教学秘书审核无误的成绩单, 由教学秘书签字 并加盖院系领导签字章 ; 4. 同时教学秘书根据实际情况开据 成绩单介绍信 ; 5. 学生携带成绩单及 成绩单介绍信 至校长办公室 ( 嘉庚 ) 加盖学校钢印 注意事项 : 1. 学生提供的中英文成绩单必须自行审核清楚各项信息, 若发现有更改的记录一律取消办理中英文成绩单资格 ; 2. 成绩单必须正反面打印 ; 3. 每个学生每学年制作的中英文成绩单分别不得超过 20 份 ; 4. 校办对出国成绩单盖章的时间为每周二 周五上午, 需密封的, 请随身携带信封 ( 规格为普 6 或大 7); 经济学院每周二上午 周五上午办理盖章和成绩单审核事宜 成绩单审核时间为 3 个工作日 ( 即周二送件则周五取件, 周五送件则下周二取件 ) 5. 联系电话 : 校办 ( 三 ) 已毕业学生成绩单打印适用范围 : 历届毕业生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 1. 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到学校档案馆办理查档 翻译 输入 打印 审核, 全过程约一星期 ; 2. 按约定时间到档案馆取出办理好的成绩单到学校办公室盖章, 需密封的, 请随身携带信封 ( 规格为普 6 或大 7) 注意事项 : 1. 如果本人无法到场, 可以请人代办 ; 2. 档案馆恕不受理学生自行打印的成绩单的审核 ; 3. 办理时间 ( 节假日不办理 ): (1) 档案馆打印 审核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 11:30; (2) 校办 ( 嘉庚 ) 盖章时间工作日每周二 五上午 4. 联系电话 : 档案馆 传真 校办

11 5. 档案馆地址 : 大南八号楼 ( 南校门进来后, 从克立楼与建文楼呼应的中间那条斜 坡路往上走, 几百米处右手边的一座带庭院的老式建筑三楼 ) 十二 测评 ( 一 ) 学校测评 1. 随堂教学测评测评程序 : (1) 在期末考试周前, 本科教学部将教务处发放的随堂测评的纸质材料分发给各位同学 ; (2) 课间时间下发给相关课程的所有选课同学进行测评, 测评后当场清点并进行密封, 在密封袋上标明各项信息 ; (3) 待所有课程测评结束后一并交回教学秘书处 2. 学校网络教学测评测评程序 : 1. 每学期期末, 登陆信息门户 i.xmu.edu.cn --> 点击进入 教务系统 --> 选择 教学测评 模块 --> 进行测评 ; 2. 学生按顺序依次完成问卷题目, 测评过程中可以随时点击 暂存 按键保存当前测评信息 ; 3. 完成所有问卷题目并确认无误后, 点击 提交 按键提交测评结果 ( 提交 在最后一题页面右下方 ), 测评结果一旦提交后, 将不能进行更改 注意事项 : 1. 测评范围为学生本学期所修读的所有课程 ; 2. 如果 1 门课程由多位教师联合主讲, 将对同 1 门课程的各位老师单独进行测评 ; 3.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教学测评将无法及时查看成绩 ; 4. 网络教学测评属于匿名评教, 学生应根据实际感受和真实想法认真 客观填写 ( 二 ) 学院网络教学测评 测评程序 : 11

12 期末考试周之前, 根据本科教学部发布的测评通知, 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登陆学院网站 --> 点击进入页面右侧的 教学管理系统 ( 测评系统 ) 模块 ( 用户名为学号, 初始密码为 ), 对相关课程的任课老师和助教进行测评 十三 学号解读 每一个学生的学号都是唯一的 重要的在校学习经历的识别码 学号由四个部分组成 : 经济学院代码 代表年份的 4 位数 本科生代码及个人专用码 以学号 为例 : 152 表明是经济学院的学生,2014 代表 14 年入学,220 表示是本科生,1568 是该生的号码 除 1568 以外, 同一年入学的经济学院本科生的学号前面 10 个代码是相同的 了解学号的含义, 有助于记住本人学号 因为学号是唯一的, 记住学号任何时候都可以在厦门大学档案馆找到自己在厦门大学学习的记录 十四 联系我们 1. 联系方式 姓名 工作范围 办公室 办公电话 邮箱 王晓微本科部负责人 N xmujjbk@xmu.edu.cn 黄晨希经济学大类 ( 大一 ) N huangchenxi1990@gmail.com 陈烽 潘莉莉 徐敏娜 经济系 金融系二年级 - 四年级统计系 财政系二年级 - 四年级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二年级 - 四年级 N xmujj@xmu.edu.cn N cjxy@xmu.edu.cn N gmxjx@xmu.edu.cn 2. 办公时间 : 本科教学部 : 每周一 周二 周五,3 个工作日面向学生办公 其中每周二上午 周五上午办理盖章和成绩单审核事宜 成绩单审核时间为 7 个工作日 12

13 学院办公室 : 学院公章盖章时间为周一下午 周二上午 周三下午 周四下午 周 五上午 13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 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 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 应当向学生所在学院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三章学制与在校年限 第八条本科学制由国家统一规定, 一般为四年, 少数专业为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 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 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 应当向学生所在学院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三章学制与在校年限 第八条本科学制由国家统一规定, 一般为四年, 少数专业为 厦大教 [2005]38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保证本科生的培养质量, 促进本科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及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厦门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凡我校录取的新生, 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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