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级基金产品审核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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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 :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一六年五月

2 目录 第一部分前言... 2 第二部分释义... 4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 第五部分基金备案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九部分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第十部分基金的托管 第十一部分基金份额的登记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保本 第十三部分基金保本的保证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财产 第十六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第十七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第十九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二十一部分保本周期到期 第二十二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第二十三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第二十五部分基金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六部分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附件 : 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 1

3 第一部分前言 一 订立立本基金合同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1 订立本本基金合同同的目的是保保护投资人人合法权益, 明确基金金合同当事人人的权利利义务, 规范融通通泰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或 基金 ) 运作 2 订立本本基金合同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合同同法 ( 以下下简称 合合同法 ) 中华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开募集证证券投资基基金运作管理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券投资基金销销售管理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券投资基金金信息披露管管理办法 ( 以下简简称 信息息披露办法 ) 和其他他有关法律法法规 3 订立本本基金合同同的原则是平平等自愿 诚实信用 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 基金合合同是规定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间权利义务关关系的基本本法律文件, 其他与与基金相关关的涉及基金金合同当事事人之间权利利义务关系系的任何文件件或表述, 如与基金金合同有冲冲突, 均以基基金合同为为准 基金合合同当事人人按照 基金金法 基金金合同及及其他有关关规定享有权权利 承担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包括基金管管理人 基金金托管人和基基金份额持持有人 基金金投资人人自依本基基金合同取得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和本基基金合同的当当事人, 其持有基基金份额的行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基金合同的的承认和接受受 三 证券券投资基金由由基金管理理人依照 基基金法 基基金合同及及其他有关规规定募集,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监会 ) 核准准 中国证监监会对本基金金募集的核核准, 并不表表明其对本基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性判断或保保证, 也不表表明投资于于本基金没有有风险 基金管理理人依照恪尽尽职守 诚实实信用 谨慎慎勤勉的原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最低收益 四 基金金管理人 基基金托管人在在本基金合合同之外披露露涉及本基基金的信息, 其内容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当事人之间间权利义务关关系的, 如与基金合同同有冲突, 以基金合合同为准 2

4 本基金按按照中国法律律法规成立立并运作, 若基金合同的的内容与届届时有效的法法律法规规的强制性性规定不一致, 应当以以届时有效的的法律法规规的规定为准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金为保本混混合型基金, 保本周期为三年, 投资者投资于于本基金, 须自担风风险 保证证人为本基金金的保本提提供不可撤销销的连带责责任保证或者者由保本本义务人为本基金承担担保本偿付付责任 投资资者投资于保保本基金并并不等于将资资金作为为存款存放放在银行或存存款类金融融机构 如发发生 基金合合同 约定定的不适用保保本条款款的情形, 投资者持有有到期的基基金份额亦存存在着无法法收回本金的的可能性 投资人购购买本基金时时应认真阅阅读本基金的的基金合同同 保证合同同 招募说明书 投资资者购买本本基金份额的的行为视为为同意保证合合同的约定定 3

5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基金金合同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或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1 基金或或本基金 : 指融通通泰泰保本混合合型证券投资资基金 2 基金管管理人 : 指融通基金管管理有限公公司 3 基金托托管人 : 指中国工商银银行股份有有限公司 4 保证人人 担保人人 : 指与基金金管理人签签订保证合同, 为基金金管理人对基基金份额额持有人的保本金额承承担的保本本清偿义务提提供连带责责任保证的机机构 本基金金第二个个保本周期期由重庆进出出口信用担担保有限公司司作为保证证人, 为本基基金第二个保保本周期期的保本义义务提供连带带责任保证 5 保本义义务人 : 与基金管理人人签订风险险买断合同, 为本基金的某保本周期 ( 第一个保本本周期除外 ) 承担保本本偿付责任的的机构 6 基金金合同 或本本 基金合合同 : 指 融通通泰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金合同 及及对本基金合合同的任何何有效修订和和补充 7 托管管协议 : 指基金管理人人与基金托托管人就本基基金签订之之 融通通泰泰保本混混合型证券券投资基金托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管协议的任任何有效修订订和补充 8 招募说说明书 : 指 融通通泰泰保本混合合型证券投资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期的更新 9 基金份份额发售公公告 : 指 融融通通泰保保本混合型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公告 10 法律法法规 : 指中国现行有效效并公布实施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件 司法法解释 行政政规章以及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 决议 通知知等 11 基金金法 :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经第十届全国国人民代表表大会常务委委员会第第五次会议议通过, 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十一届全全国人民代代表大会常务务委员会第第三十次会议议修订,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第十二届全全国人民代表表大会常务务委员会第十十四次会议议 全国人人民代表大大会常务委员员会关于修修改 中华人人民共和国港港口法 等等七部法律的的决定 修改的 中中华人民共共和国证券投投资基金法法 及颁布机机关对其不不时做出的修修订 12 销售售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颁布 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4

6 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信息息披露办法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 同年 7 月 1 日实施施的 证券券投资基金信信息披露管管理办法 及及颁布机关关对其不时做做出的修订 14 运作作办法 : 指中国证监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颁布 同年 8 月 8 日实实施的 公开募集集证券投资基基金运作管管理办法 及及颁布机关关对其不时做做出的修订 15 指导导意见 : 指中国证监会 2010 年 10 月 26 日颁布 同一一日实施的 关于保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 及颁布机机关对其不时时做出的修修订 16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券监督管理委委员会 17 银行行业监督管理理机构 : 指中国人民银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8 基金合合同当事人 : 指受基金金合同约束, 根据基金金合同享有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人和基金份份额持有人 19 个人投投资者 : 指依据有关法法律法规规规定可投资于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 机构投投资者 : 指依法可以投投资证券投投资基金的 在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境境内合法法登记并存存续或经有关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并存续的企企业法人 事事业法人 社社会团体体或其他组组织 21 投资人 : 指个人人投资者 机机构投资者者和合格境外外机构投资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或中国证监监会允许购买买证券投资资基金的其他他投资人的的合称 22 基金份份额持有人 : 指依基金金合同和招招募说明书合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 基金销销售业务 : 指基金管理理人或销售机机构宣传推推介基金, 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理基金份额额的申购 赎赎回 转换 非交易过户户 转托管及及定期定额额投资等业务务 24 销售机构 : 指融融通基金管理理有限公司司以及符合 销售办法法 和中国证证监会规规定的其他他条件, 取得得基金销售业业务资格并并与基金管理理人签订了了基金销售服服务代理理协议, 代为办理基金金销售业务务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 : 指基基金登记 存存管 过户户 清算和结结算业务, 具体内容包包括投资资人基金账账户的建立和和管理 基金份额登记记 基金销售售业务的确确认 清算和和结算 代理发放放红利 建立立并保管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名册和和办理非交易易过户等 26 登记机机构 : 指办办理登记业务务的机构 基金的登记记机构为融通基金管理有 5

7 限公公司或接受受融通基金管管理有限公公司委托代为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 基金账户 : 指登登记机构为投投资人开立立的 记录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理的基金份份额余额及其其变动情况况的账户 28 基金交交易账户 : 指销售机构构为投资人人开立的 记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变动及结余余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合合同生效日 : 指基金募募集达到法律律法规规定定及基金合同同规定的条条件, 基金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会办理基金金备案手续完完毕, 并获得得中国证监监会书面确认认的日期 30 基金合合同终止日 : 指基金合合同规定的的基金合同终终止事由出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报中国证监监会备案并予予以公告的的日期 31 基金募募集期 : 指自基金份额额发售之日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得超过 3 个月 32 存续续期 : 指基金金合同生效效至终止之间间的不定期期限 33 保本本周期 : 指本本基金的保保本期限 本本基金原则则上每 3 年为一个保本本周期, 本基金的第第一个保本本周期为自 基金合同同 生效之日日起至 3 个公历年后对对应日止止的期间, 如该对应日日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延至下一个工工作日 本本基金的第一一个保本本周期后的的各保本周期期为自本基基金公告的保保本周期起起始之日起至 3 个公历历年后对对应日止的的期间, 如该该对应日为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至下一个工作作日 基金金合同 中若无特特别所指, 保本周期即为当期保本本周期 34 保本周期起始日 : 第一个保保本周期起起始日为 基金合同 生效日, 其后保本本周期起始始日以基金管管理人公告告为准 35 保本本周期到期日 : 保本周周期届满的最最后一日, 如该对应日日为非工作作日, 则顺顺延至下一一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同 中若无无特别所指即即为当期保保本周期届满满日 36 持有到期 : 基金金份额持有人人在保本周周期内一直持持有其所认认购 或过渡渡期申购购 或从上一一保本周期期结束后选择择或默认选选择转入当期期保本周期期的基金份额额至当期期保本周期期到期日的行行为 37 到期期操作 : 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在保本周周期到期后, 赎回本基基金基金份份额, 将本本基金基金金份额转换为为基金管理理人管理的其其他开放式式基金基金份份额, 转入下下一保本本周期, 或继续持有变变更后基金金的基金份额额的行为 6

8 38 到期操操作期间 : 指本基金保保本周期到到期时及到期期后基金份份额持有人进进行到期期操作的期期间 本基金金的到期操操作期间为保保本周期到到期日及之后后的 5 个工工作日 ( 含第 5 个工作日 ), 共计 6 个工作日 本基金在到到期操作期期间开放赎回回和转换换转出业务, 不开放申申购和转换换转入业务 39 过渡期 : 到期操操作期间截止止日次日 ( 含该日 ) 起至下一保保本周期开始始日前一一工作日 ( 含该日 ) 的时间为过过渡期, 最长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本基金在在过渡期期内只可进进行过渡期申申购 ( 份额额折算日除外 ), 不开放放赎回 转转换转出业务 40 过渡期期申购 : 投资者在过渡渡期的限定定期限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或者转转换入本基基金的行为称称为 过渡渡期申购 41 折算日 : 本基金金第一个保本本周期后各各保本周期起起始日的前前一工作日, 即过渡渡期最后一一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同 中若无无特别所指, 折算日即即为当期保本本周期起起始日的前前一工作日 42 基金份额折算 : 在折算日,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所持持有的基金金份额 ( 包括括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进行过渡期期申购的基基金份额和保本周期结结束后选择择或默认选择择转入下下一个保本本周期的基金金份额 ) 在其所代表的的资产净值值总额保持不不变的前提提下, 基金金份额净值值折算调整为 1.00 元, 基金份额数数额按折算算比例相应调调整 43 认购并并持有到期期的基金份额额的投资金金额 : 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的基金份额额净认购金额额 认购费费用及募集期期间的利息息收入之和 44 过渡期期申购并持持有到期的基基金份额的的投资金额 :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在过过渡期内内进行申购购或转换入并并持有到期期的基金份额在份额折折算日所代代表的资产净净值及过过渡期申购购费用或转换换费用之和 45 从上上一保本周期期转入当期期保本周期并并持有到期期的基金份额额的投资金金额 : 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将其上一一保本周期期届满时持有有的基金份份额转入当期期保本周期期的, 其基基金份额在在折算日所代代表的资产产净值 46 认购保保本金额 : 基金份额持持有人认购购并持有到期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 47 过渡期期申购保本本金额 : 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过渡期申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的投资金额 48 从上一一保本周期期转入当期保保本周期的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 :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人从上一保保本周期转入入当期保本本周期并持有有到期的基基金份额的投投资金额 7

9 49 保本金金额 : 认购购保本金额 过渡期申申购保本金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期保本周期期基金份额的的保本金额 50 持有到到期的基金金份额的可赎赎回金额 : 根据基金保保本周期到到期日基金份份额净值值计算的可可赎回金额,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认购 或过渡渡期申购 或从上一保保本周期期转入当期期保本周期并并持有到期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净值的乘乘积 51 保本: 在第一个个保本周期到到期日, 如基金份额持持有人认购购并持有到期期的基金金份额的可可赎回金额加加上其认购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份额的累计计分红款项之之和低于于其认购保保本金额, 基金管理人应应补足该差差额, 并在保保本周期到到期日后二十十个工作作日内 ( 含第第二十个工工作日 ) 将该该差额支付付给基金份额额持有人 本基金第一一个保本本周期后各各保本周期到到期日, 如基基金份额持持有人过渡期期申购 或或从上一保本本周期转转入当期保保本周期并持持有到期的的基金份额的的可赎回金金额加上其过过渡期申购购 或从上上一保本周周期转入当期期保本周期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份额在当期期保本周期内内的累计计分红款项项之和低于其其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额 或从上一一保本周期期转入当期保保本周期期的基金份份额的保本金金额, 由当期有效的 基金合同 保证合合同 或 风风险买断断合同 约定定的基金管管理人或保本本义务人将将该差额支付付给基金份份额持有人, 由基金金管理人将将该差额支付付给基金份份额持有人的, 当期有效的 保证证合同 的担担保人对对此按照相关约定提供供担保 52 保证: 保证人为为本基金保本本提供不可可撤销的连带带责任保证证 本基金的的第二个个保本周期期由保证人为为本基金保保本提供的不不可撤销的的连带责任保保证, 保证范范围为基基金份额持持有人过渡期期申购 或从从上一保本本周期转入当当期保本周周期并持有到到期的基基金份额在在保本周期到到期日的可可赎回金额加加上其过渡渡期申购 或或从上一保本本周期转转入当期保保本周期并持持有到期的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本周期内的的累计分红款款项之和和低于其过过渡期申购保保本金额 或或从上一保保本周期转入入当期保本本周期的基金金份额的的保本金额额的差额部分, 保证期期限为基金保保本周期到到期日起六个个月 53 保本赔赔付差额 : 持有到期的的基金份额额的可赎回金金额加上相相应基金份额在当期期保本周期期内的累计分分红款项之之和低于保本本金额的差差额部分 54 工作作日 : 指上海海证券交易易所和深圳证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55 T 日 : 指销售机机构在规定时时间受理投投资人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8

10 开放放日 56 T+n 日 :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57 开放放日 : 指为投投资人办理理基金份额申申购 赎回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58 开放放时间 : 指开开放日基金金接受申购 赎回或其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59 业务务规则 : 指 融通基基金管理有限限公司开放放式基金业务务规则, 是规范基基金管理人人所管理的开开放式证券券投资基金登登记方面的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理人和投投资人共同遵守 60 认购 : 指在基金金募集期内, 投资人申申请购买基基金份额的行为 61 发售 : 在本基金金募集期内, 销售机构构向投资者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62 申购: 指基金合合同生效后, 投资人根根据基金合同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购买基金份份额的行为 63 赎回: 指基金合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按基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基金份额兑兑换为现金的的行为 64 货币市场工具 : 现金 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银银行定期存款款 大额存存单 剩余余期限在三三百九十七天天以内 ( 含三三百九十七天 ) 的债券 期限在一年年以内 ( 含一一年 ) 的债债券回购 期限在一年年以内 ( 含一一年 ) 的中央央银行票据 中国证监监会 中国人人民银行行认可的其其他具有良好好流动性的的金融工具 65 保证合合同 : 基金金管理人和保保证人签订订的 融通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保证合同 66 保本基金存续条条件 : 本基金金保本周期期届满时, 本基金具有有符合 指导导意见 的保本保保障机制, 同时本基金金满足法律法法规和本合合同规定的基基金存续要要求 67 保本周周期到期后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 保本周期届满满时, 在符符合保本基金金存续条条件下, 本基基金继续存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周期 否则, 本基金转转型为非保本本的债券券型证券投投资基金, 基金名称相应应变更为 融通增强收收益债券型证证券投资基基金 如果果本基金不不符合法律法法规和基金金合同对基金金的存续要要求, 则本基基金将根据本本基金合合同的规定终止 68 保本周周期到期操操作 : 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在保本周期期到期操作作期间, 选择择赎回本本基金基金金份额 将本本基金基金份份额转换为为基金管理人人管理的其其他基金基金金份额 转入下一保保本周期 或继续持有有变更后的 融通增强强收益债券券型证券投资资基 9

11 金 的基金份份额的行为 69 转入下下一保本周周期 : 在符合合保本基金金存续条件下, 基金份份额持有人在在保本周周期到期操操作期间选择择或默认选选择继续持有有本基金基基金份额的行行为 70 基金转转换 : 指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按照本本基金合同和和基金管理理人届时有效效公告规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其持有基金管管理人管理理的 某一基基金的基金金份额转换为为基金管管理人管理理的其他基金金基金份额额的行为 71 转托管 : 指基金金份额持有人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操作 72 定期定定额投资计计划 : 指投资资人通过有有关销售机构构提出申请, 约定每期期申购日日 扣款金额额及扣款方方式, 由销售售机构于每每期约定扣款款日在投资资人指定银行行账户内内自动完成成扣款及基金金申购申请请的一种投资资方式 73 巨额额赎回 : 指本本基金单个个开放日基金金净赎回申申请 ( 赎回申申请份额总数数加上基基金转换中中转出申请份份额总数后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总数及基金金转换中转入入申请份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过上一开放放日基金总份份额的 10% 74 元: 指人民币元 75 基金收益 : 指基基金投资所得红利 股股息 债券利利息 买卖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存款利息 已已实现的其其他合法收入入及因运用用基金财产带带来的成本本和费用的节节约 76 基金资产总值 : 指基金拥有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申购购款及其他他资产的价值值总和 77 基金金资产净值 : 指基金资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78 基金金份额净值 :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79 基金资产估值 : 指计算评估估基金资产产和负债的价值, 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和基金份额额净值的过程 80 指定媒媒体 : 指中中国证监会指指定的用以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 互联网网站及其其他媒体 81 不可抗抗力 : 指本合合同当事人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10

12 第三部分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 基金金名称融通通泰泰保本混合型型证券投资资基金 二 基金金的类别保本混合合型证券投资资基金 三 基金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开放式 四 基金金的投资目标通过运用组合保险策策略, 在为符符合保本条件的投资金额提供保本保障的基础上, 追求基金金资产的长期期增值 五 基金金的最低募集集份额总额额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六 基金金募集规模上上限 40 亿元人人民币 ( 不包包括募集期期利息 ) 规模控制的具体办法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售公告 七 基金金份额面值和和认购费用本基金基基金份额发售售面值为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认认购费率最高高不超过 5% %, 具体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八 基金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11

13 九 基金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根据认购 申申购费用收收取方式的不不同, 将基基金份额分为为不同的类类别 在投投资者认购购 申购基金金时收取认认购 申购费费用的, 称为 A 类基基金份额 不收取认认购 申购费用, 而是是从本类别基基金资产中中计提销售服服务费, 并根据持有期期限收取取赎回费的, 称为 C 类基金份额额 十 基金金的保证人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周期, 由重重庆进出口信信用担保有有限公司担任保证人 十一 基基金保本周期 本基金原原则上每 3 年为一个保保本周期, 本基金的第第一个保本本周期自 基基金 合同同 生效之日起至三个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 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作日, 则保本本周期到到期日顺延延至下一个工工作日 第一个保保本周期届满满时, 如符合合保本基金金存续条件, 本基金进进入下一保本本周期, 以此类推 本基金第第一个保本周周期后的各各保本周期自自基金管理理人公告的保保本周期期起始日起起至三个公历历年后对应应日止, 如该该对应日为非非工作日, 则保本周期期到期日日顺延至下下一个工作日日 本基金第第一个保本本周期后的各各保本周期期的具体起讫讫日期 保本和保保本保障机制制以本基金金管理人届时时公告为准准 十二 基基金的保本在第一个个保本周期到到期日, 如基基金份额持持有人认购并并持有到期期的基金份额额的可赎赎回金额加加上其认购并并持有到期期的基金份额的累计分分红款项之之和低于其认认购保本本金额, 基金金管理人应应向基金份额额持有人补补足该差额, 并在保本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十个工作日内 ( 含第二二十个工作作日, 下同 ) 将该差额额支付给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周期后各保保本周期到期期日, 如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过渡期申申购 或从从上一保本本周期转入当当期保本周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金份额的可可赎回金额加加上其过过渡期申购购 或从上一一保本周期转转入当期保保本周期并持持有到期的的基金份额在在当期保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红款项之和和低于其过渡渡期申购保保本金额 或或从上一保本本周期转转入当期保保本周期的基基金份额的的保本金额, 由当期有效的 基金金合同 保保证 12

14 合同同 或 风险险买断合同同 约定的基基金管理人人或保本义务务人将该差差额支付给基基金份额额持有人, 由基金管理理人将该差额支付给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当期有效的 保证合合同 的担担保人对此按按照相关约约定提供担保保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在保保本周期内申购, 或在在当期保本周周期到期日日前赎回或转转换出的的基金份额额或者发生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其他不适用保保本条款情情形的, 相应应基金份份额不适用本条款 十三 基基金保本的保保证第一个保保本周期内, 保证人为本本基金保本本提供不可撤撤销的连带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范围为在第第一个保本周周期到期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购并持有到到期的基金份份额与到到期日基金金份额净值的的乘积加上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的基金份额额累计分红金金额之和和低于其认认购保本金额额的差额部部分, 保证期期限为基金保保本周期到到期日起 6 个月止 第一个保保本周期内, 保证人承承担保证责任任的最高限限额不超过按按 基金合合同 生效效之日确认认的基金份额额所计算的的认购保本金金额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周期后各保保本周期涉及及的基金保保本的保证, 由基金管理理人与保保证人或保保本义务人届届时签订的的保证合同或或风险买断断合同决定, 并由基金管管理人在在当期保本本周期开始前前公告 十四 保保本周期到期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保本周期期届满时, 在符合法律法法规有关担担保人或保本本义务人资资质要求 经经基金管管理人和基基金托管人认认可的担保保人或保本义义务人, 同意意为下一个个保本周期提提供保本本保障, 并与本基金管管理人签订订 保证合同同 或 风风险买断合同同, 同时本本基金满满足法律法法规和本合同同规定的基基金存续要求求的情况下, 本基金继继续存续并转转入下一一保本周期, 下一保本本周期的具具体起讫日期期以本基金金管理人届时时公告为准准 如保本周期到期后, 本基金未能能符合上述述保本基金存存续条件, 则本基金将将按 基基金合同 的约定, 变更为 融通增强收益益债券型证证券投资基金 同时, 基金的的投资目标标 投资范围围 投资策略略以及基金金费率等相关关内容也将将根据 基金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定作相应修修改 上述变变更无须经经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大会会决议, 在报报中国证证监会备案案后, 提前在在临时公告告或更新的基基金招募说说明书中予以以说明 13

15 如果本基基金不符合法法律法规和和 基金合同 对基金的存续要求, 则本基金将根据据本 基金金合同 的规规定终止 14

16 第四部分分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 基金金份额的发售售时间 发发售方式 发售对象 1 发售时时间自基金份份额发售之日日起最长不不得超过 3 个月, 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告 2 发售方方式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各销售机机构的具体体名单见基金金份额发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理人届时发发布的增加销销售机构的的相关公告 3 发售对对象符合法律律法规规定的的可投资于于证券投资基基金的个人人投资者 机机构投资者和和合格境境外机构投投资者以及法法律法规或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买证券投资资基金的其他他投资人人 二 募集集上限 本基金的的募集规模上上限为 40 亿元人民币 ( 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 规模控制 的具具体办法详详见本基金 份额发售售公告 三 基金金份额的认购 1 认购费费用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由基金管理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示 基金认购费用不不列入基金金财产, 认购购费率不得得超过认购金金额的 5% 2 募集期期利息的处处理方式有效认购购款项在募集集期间产生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以登记机构构的记录为准准 3 基金认认购份额的的计算基金认购购份额具体的的计算方法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 认购份份额余额的的处理方式认购份额额的计算保留留到小数点点后两位, 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失由基金财财产承担 四 基金金份额认购金金额的限制 15

17 1 投资人人认购时, 需按销售机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 基金管管理人可以以对每个基金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 具体限限制请参看看招募说明书书 3 基金管管理人可以以对募集期间间的单个投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 具体限限制和处理理方法请参看看招募说明书 16

18 第五部分基金备案 一 基金金备案的条件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金募集金额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币且基金认购购人数不少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管理人依据据法律法规及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定停止基金金发售, 并在 10 日内聘聘请法定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收到验资报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监会办理基金金备案手手续 基金募集集达到基金备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管理人办理完完毕基金备备案手续并取取得中国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日起, 基金金合同 生生效 否则 基金合同同 不生效 基金管管理人在收收到中国证监监会确认文文件的次日对对 基金合合同 生效事事宜予以公公告 基金金管理人应应将基金募集集期间募集集的资金存入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募集行为结束束前, 任何何人不得动用 二 基金金合同不能生生效时募集集资金的处理理方式如果募集集期限届满, 未满足募募集生效条件, 基金管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 1 以其固固有财产承承担因募集行行为而产生生的债务和费费用 2 在基金金募集期限届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投资者已缴纳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存存款利息 3 如基金金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理人 基金金托管人及销销售机构不不得请求报酬酬 基金金管理人 基基金托管人人和销售机构构为基金募募集支付之一一切费用应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 基金金存续期内的的基金份额额持有人数量量和资产规规模 基金合合同 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日出现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人应当在定定期报告中予予以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日日出现前述情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应当向中国国证监会报告告并提出出解决方案, 如转换运运作方式 与与其他基金金合并或者终终止基金合合同等, 并召召开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大会进行行表决 法律法规规或监管部门门另有规定定时, 从其规规定 17

19 第六六部分基金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 申购购和赎回场所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回将通过销销售机构进行行 具体的销销售网点将将由基金管理理人在招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关公告中列列明 基金管管理人可根据据情况变更更或增减销售售机构, 并予以公告告 基金投投资者应当在在销售机构构办理基金销销售业务的的营业场所或或按销售售机构提供供的其他方式式办理基金金份额的申购购与赎回 二 申购购和赎回的开开放日及时时间 1 开放日日及开放时时间投资人在在开放日办理理基金份额额的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证券交易所所的正常交易易日的交易易时间, 但基基金管理人根根据法律法法规 中国证证监会的的要求或本本基金合同的的规定公告告暂停赎回时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证券交易市市场 证券交交易所交易易时间变更或或其他特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人将视情况对对前述开放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在实施日前前依照 信息息披露办法法 的有关规规定在指定定媒体上公告告 2 申购 赎回开始始日及业务办办理时间在本基金金的保本周期期内, 一般般不接受申购购申请 ( 包括转换转入 ) 特殊情情况经基基金管理人人与基金托管管人 保证证人协商并报监管部门门备案后可可接受申购申申请 ( 包括转换转转入 ) 具体规规则由基金金管理人在开开始办理申申购的具体日日期前依照照 信息披披露办法 的的有关规定定在指定媒体体上予以公公告 本基金金保本周期期到期后的申申购业务 ( 包括转换换转入 ) 见届届时发布的的相关公告, 由基金管管理人在开始始日前依照照 信息披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定在指定媒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理人自基金合合同生效之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具体业务办理时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赎回开始时时间后, 基金金管理人应在在申购 赎赎回开放日前前依照 信息披露露办法 的有有关规定在在指定媒体上上公告申购购与赎回的开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理人不得在基基金合同约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时间办理基基金份额的申申购或者者赎回或者者转换 投资资人在基金合合同约定之之外的日期和和时间提出出申购 赎回回或转换换申请且登登记机构确认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额申购 赎回回价格为下下一开放日基基金 18

20 份额额申购 赎赎回的价格 三 申购购与赎回的原原则 1 未知价 原则, 即申购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为基准进行行计算 2 金额申购 份额额赎回 原则, 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当日的的申购与赎赎回申请可以以在基金管管理人规定的的时间以内撤销 4 基金份份额持有人在在赎回基金金份额时, 基金管理人人按 后进先先出 的原则, 即对对该基金份份额持有人在在该销售机机构托管的基基金份额进进行赎回处理理时, 申购确确认日期期在先的基基金份额后赎赎回, 申购确确认日期在在后的基金份份额先赎回, 以确定所所适用的的赎回费率 但若本基基金依据 基基金合同 的约定本基基金变更为为非保本的 融通增增强收益债债券型证券投投资基金, 则基金份份额持有人在在赎回基金金份额时, 基金管理理人按 先进进先出 的原则, 即对对该基金份份额持有人在在该销售机机构托管的基基金份额额进行赎回处理时, 申购确认日期期在先的基基金份额先赎赎回, 申购购确认日期在在后的基基金份额后赎回, 以确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基金管理理人可在法律律法规允许许的情况下, 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整 基金管理理人必须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前依照 信信息披露办法法 的有关关规定在指定定媒体上公公告 四 申购购与赎回的程程序 1 申购和和赎回的申请方式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售机构规定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具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购或赎回的申请 2 申购和和赎回的款款项支付投资人在在提交申购申申请时须按按销售机构规规定的方式式备足申购资资金, 投资人人在提交交赎回申请请时须持有足足够的基金金份额余额, 否则所提交交的申购 赎赎回申请无无效 投资人赎赎回申请成功功后, 基金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 ( 包括该日 ) 内支付赎回回款项 在发生巨巨额赎回时, 款项的支支付办法参照照本基金合合同有关条款款处理 3 申购和和赎回申请请的确认基金管理理人应以交易易时间结束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赎回申请的的当天作为申申购或赎赎回申请日 (T 日 ), 在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金登记机构在 T+ 1 日内对该交易易的有效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提交的有效效申请, 投资资人可在 T+ 2 日后 ( 包括该日 ) 到销 19

21 售网网点柜台或或以销售机构构规定的其其他方式查询询申请的确确认情况 若若申购不成成功, 则申申购款项退退还给投资人人 销售机构构对申购和和赎回申请的的受理并不不代表申请一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表销售机构构确实接收到到申请 申申购和赎回的的确认以登登记机构的确确认结果果为准 五 申购购和赎回的数数额限制 1 基金管管理人可以以规定投资人人首次申购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的最低份额, 具体规定定请参见招招募说明书 2 基金管管理人可以以规定投资人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具体规规定请参见见招募说明书书 3 基金管管理人可以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具体规定请参见见招募说明书 4 基金管管理人可在在法律法规允允许的情况况下, 调整上上述规定申申购金额和赎赎回份额额的数额限限制 基金管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依照 信息披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定在指定定媒体上公公告并报中国国证监会备备案 六 申购购和赎回的价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金份额净值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数点后 3 位, 小数点后后第 4 位四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担 T 日的基基金份额净净值在当天收收市后计计算, 并在 T+ 1 日内内公告 遇特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延迟计算算或公告 2 申购份份额的计算算及余额的处处理方式 : 本基金申购购份额的计计算详见 招招募说明明书 本基基金的申购购费率由基金金管理人决决定, 并在招招募说明书书中列示 申申购的有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额净值, 有效效份额单位位为份, 上述述计算结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产生的收益益或损失由基基金财产产承担 3 赎回金金额的计算及及处理方式 : 本基金赎赎回金额的计计算详见 招招募说明书书, 赎回回金额单位位为元 本基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招募说明书中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为按实际确确认的有效赎赎回份额乘乘以当日基金金份额净值值并扣除相应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额单位为元元 上述计算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保留到小数数点后 2 位, 由此此产生的收收益或损失由由基金财产产承担 20

22 4 申购费费用由投资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5 赎回费费用由赎回回基金份额的的基金份额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金份额持有人人赎回基基金份额时时收取 其中 A 类基金份份额的赎回费不低于 25% 的部分归归入基金财财产, 其余余部分用于于支付注册登登记费和其其他必要的手手续费 对于于根据持有 C 类份额的的期限收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入基金财产产 6 本基金金的申购费用用最高不超超过申购金额额的 5%, 赎回费用最最高不超过赎赎回金额额的 5% 本本基金的申申购费率 申申购份额具具体的计算方方法 赎回回费率 赎回回金额具具体的计算算方法和收费费方式由基基金管理人根根据基金合合同的规定确确定, 并在招招募说明明书中列示示 基金管理理人可以在在基金合同约约定的范围围内调整费率率或收费方方式, 并最最迟应于新新的费率或收收费方式实实施日前依照照 信息披露露办法 的的有关规定在在指定媒媒体上公告 7 基金管管理人可以以在不违反法法律法规规规定及 基金金合同 约约定的情形下下根据市市场情况制制定基金促销销计划, 对基基金定期或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促销活动 在在基金促促销活动期期间, 按相关关监管部门要要求履行必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理人可以适当当调低基基金申购费费率和基金赎赎回费率 8 在法律律法规和基基金合同规定定的范围内, 在不提高高现有基金金份额持有人人适用的的费率的前前提下, 如增增加新的收收费方式, 可由基金管管理人和基金金托管人协协商, 修改改 基金合合同, 及时时公告并报中中国证监会会备案, 但不不需召开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大会会 七 拒绝绝或暂停申购购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人可拒绝或暂暂停接受投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1 因不可可抗力导致致基金无法正正常运作 2 发生基基金合同规规定的暂停基基金资产估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资人的申购购申请 3 证券交交易所交易易时间非正常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净值 4 基金管管理人认为为接受某笔或或某些申购购申请可能会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利益益时 5 基金资资产规模过过大, 使基金金管理人无无法找到合适适的投资品种, 或其他可 21

23 能对对基金业绩绩产生负面影影响, 从而而损害现有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 法律法法规规定或或中国证监会会认定的其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述第 项暂暂停申购情情形时, 基金金管理人应应当根据有关关规定在在指定媒体体上刊登暂停停申购公告告 如果投资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的申购款款项将退还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购的情况消消除时, 基金金管理人应应及时恢复申申购业务务的办理 八 暂停停赎回或延缓缓支付赎回回款项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可暂停接受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1 因不可可抗力导致致基金管理人人不能支付付赎回款项 2 发生基基金合同规规定的暂停基基金资产估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缓支付赎回回款项 3 证券交交易所交易易时间非正常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净值 4 连续两两个或两个个以上开放日日发生巨额额赎回 5 为了保保障持有到到期的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的利益, 基金管理人人可在保本周周期到期期前 30 个工工作日内视视情况暂停本本基金的日日常赎回和转转换转出业业务 6 法律法法规规定或或中国证监会会认定的其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述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应在当日报报中国证监会会备案, 已确认的赎回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人应足额支支付 如暂时时不能足额额支付, 应将将可支付部部分按单个账账户申请请量占申请请总量的比例例分配给赎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分可延期支支付, 并以后后续开放放日的基金金份额净值为为依据计算算赎回金额 若出现上述述第 4 项所所述情形, 按基金合合同的相关关条款处理 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在申申请赎回时可可事先选择择将当日可能能未获受受理部分予予以撤销 在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除时, 基金管管理人应及及时恢复赎回回业务的的办理并公公告 九 巨额额赎回的情形形及处理方方式 1 巨额赎赎回的认定若本基金金单个开放日日内的基金金份额净赎回回申请 ( 赎回回申请份额额总数加上基基金转换换中转出申申请份额总数数后扣除申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基金转换中中转入申请份份额 22

24 总数数后的余额 ) 超过前一开开放日的基基金总份额的 1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 巨额赎赎回的处理理方式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回时, 基金管管理人可以以根据基金当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额赎回或部部分延期赎回回 (1) 全额额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人认为有能能力支付投资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正常赎回程程序执行 (2) 部分分延期赎回 : 当基金管管理人认为为支付投资人人的赎回申申请有困难或或认为因因支付投资资人的赎回申申请而进行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对基金资产产净值造成较较大波动动时, 基金管管理人在当当日接受赎回回比例不低低于上一开放放日基金总总份额 1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余赎回申请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按单个账户赎赎回申请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理的赎回份份额 对于未未能赎回部部分, 投资资人在提交交赎回申请时时可以选择择延期赎回或或取消赎回回 选择延期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转入下一个个开放日继续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回为止 选择择取消赎回回的, 当日未未获受理理的部分赎赎回申请将被被撤销 延期期的赎回申申请与下一开开放日赎回回申请一并处处理, 无优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日的基金份份额净值为基基础计算赎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部赎回为止止 如投资人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人未能赎回部部分作自自动延期赎赎回处理 (3) 暂停停赎回 : 连续 2 日以上 ( 含本数 ) 发生巨额赎赎回, 如基基金管理人认认为有必必要, 可暂停停接受基金金的赎回申请 已经接接受的赎回申申请可以延延缓支付赎回回款项, 但不得超超过 20 个工工作日, 并应应当在指定定媒体上进行行公告 3 巨额赎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上述延期赎回回并延期办办理时, 基金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寄 传真或者者招募说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式在 3 个交交易日内通知知基金份额额持有人, 说明有关处理理方法, 同时在指指定媒体上刊刊登公告 十 暂停停申购或赎回回的公告和和重新开放申申购或赎回回的公告 1 发生上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当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在规规定期限内在在指定媒体体上刊登暂停停公告 2 如发生生暂停的时时间为 1 日, 基金管理理人应于重新新开放日, 在指定媒体体上刊登登基金重新新开放申购或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最近 1 个开开放日的基金金份额净值值 23

25 3 如果发发生暂停的的时间超过一一天但少于于两周, 暂停停结束基金金重新开放申申购或赎赎回时, 基金金管理人应应提前 2 个工工作日在至至少一家指定定媒体刊登登基金重新开开放申购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在在重新开始办办理申购或或赎回的开放放日公告最最近一个工作作日的基基金份额净净值 4 如果发发生暂停的的时间超过两两周, 暂停停期间, 基金金管理人应应每两周至少少重复刊刊登暂停公公告一次 暂暂停结束基金金重新开放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金管理人应提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至少一家指指定媒体连续续刊登基金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回的公告, 并在重新新开放申购购或赎回日公公告最近一一个工作日的的基金份额额净值 十一 过过渡期申购的的特别规定 1 在符合合保本基金金存续条件的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人应在当期期保本周期到到期前公公告处理规规则, 允许投投资人在下一一保本周期期起始日前的的过渡期的的限定期限内内申请购购买本基金金的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在上述期限限内申请购买买本基金的的基金份额的的行为称称为 过渡渡期申购 投资人在过过渡期的限限定期限内申申购本基金金的, 按其申申购的基基金份额在在下一保本周周期开始前前的折算日所代表的资资产净值和和过渡期申购购的费用用确认下一一保本周期的的保本金额额并适用下一一周期的保保本条款 2 在符合合保本基金存存续条件的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在在当期保本本周期到期前, 将根根据担保人人或保本义务务人提供的的下一保本周期担保额额度或保本本偿付额度确确定并公公告下一保保本周期的担担保规模上上限, 规模控控制的具体方方案详见相相关公告的处处理规则则 十二 基基金转换基金管理理人可以根据据相关法律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同的规定决决定开办本基基金与基基金管理人人管理的其他他基金之间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换可以收取取一定的转换换费, 相关关规则由基基金管理人届届时根据相相关法律法规规及本基金金合同的规定定制定并公公告, 并提提前告知基基金托管人与与相关机构构 十三 基基金的非交易易过户基金的非非交易过户是是指基金登登记机构受理理继承 捐赠赠和司法强强制执行等情情形而产产生的非交交易过户以及及登记机构构认可 符合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交易过户 无无论在上上述何种情情况下, 接受受划转的主体体必须是依依法可以持有有本基金基基金份额的投投资人 24

26 继承是指指基金份额持持有人死亡, 其持有的的基金份额额由其合法的的继承人继继承 捐赠赠指基金份份额持有人将将其合法持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给福利性质质的基金会或或社会团团体 司法强强制执行是是指司法机构构依据生效效司法文书将将基金份额额持有人持有有的基金金份额强制制划转给其他他自然人 法法人或其他他组织 办理理非交易过过户必须提供供基金登登记机构要要求提供的相相关资料, 对于符合条条件的非交易易过户申请请按基金登记记机构的的规定办理, 并按基金金登记机构构规定的标准准收费 十四 基基金的转托管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可办办理已持有有基金份额在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 基金销售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的标准收取取转托管费 十五 定期定额投资资计划基金管理理人可以为投投资人办理理定期定额投投资计划, 具体规则由由基金管理人人另行规规定 投资人人在办理定定期定额投资资计划时可可自行约定每每期扣款金金额, 每期扣扣款金额额必须不低低于基金管理理人在相关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说明书中所所规定的定期期定额投投资计划最最低申购金额额 十六 基基金的冻结和和解冻基金登记记机构只受理理国家有权权机关依法要要求的基金金份额的冻结结与解冻, 以及登记记机构认可可 符合法律律法规的其其他情况下的的冻结与解解冻 25

27 第七部部分基金合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 基金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简况名称 : 融通基金管理理有限公司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区华侨城汉汉唐大厦 层法定代表表人 : 高峰设立日期 : 2001 年 5 月 22 日批准设立立机关及批准准设立文号 : 中国证监监会证监基字 [2001]8 号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任公司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存续期限 : 持续经营联系电话 :(0755) ( 二 ) 基金管理人的的权利与义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法 及其他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不限于 : (1) 依法法募集基金 (2) 自 基金合同同 生效之日日起, 根据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管理基金财财产 (3) 依照照 基金合合同 收取基基金管理费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的其他费用 (4) 销售售基金份额 (5) 召集集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 (6) 依据据 基金合合同 及有关关法律规定定监督基金托托管人, 如认为基金托托管人违违反了 基金金合同 及国国家有关法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国证证监会和其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采取必要措措施保护基金金投资者的的利益 (7) 在基基金托管人人更换时, 提名新的基基金托管人 (8) 选择择 更换基基金销售机构, 对基金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26

28 (9) 担任任或委托其其他符合条件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获得 基金金合同 规定定的费用 (10) 依据 基金合合同 及有有关法律规定定决定基金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 基金合同同 约定的范围内, 拒绝或暂停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 依照照法律法规规为基金的利利益对被投投资公司行使使股东权利, 为基金的利益行行使因基金金财产投资于于证券所产产生的权利 (13) 在法律法规允允许的前提提下, 为基金金的利益依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 以基基金管理人人的名义, 代表基金份份额持有人的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施其他法律律行为 (15) 选择 更换律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事务所 证券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服务的外部部机构 (16) 在符合有关法法律 法规规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户的业务规规则 (17) 法律法规及中中国证监会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法 及其他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不限于 : (1) 依法法募集基金, 办理或者者委托经中中国证监会认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金份额的发发售 申购 赎回和登登记事宜 (2) 办理理基金备案案手续 (3)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日起, 以诚实实信用 谨慎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金财产 (4) 配备备足够的具具有专业资格格的人员进进行基金投资资分析 决策, 以专业化的经经营方式管管理和运作基基金财产 (5) 建立立健全内部部风险控制 监察与稽稽核 财务管管理及人事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证所管理的的基金财产和和基金管理理人的财产相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的不同基金分分别管理, 分别记记账, 进行证证券投资 (6) 除依依据 基金法 基金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规定外, 不得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自己及任何何第三人谋取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三人运作基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金托管人的的监督 (8) 采取取适当合理理的措施使计计算基金份份额认购 申申购 赎回回和注销价格格的方法法符合 基金金合同 等法法律文件的的规定, 按有有关规定计算算并公告基基金资产净值, 27

29 确定定基金份额额申购 赎回回的价格 (9) 进行行基金会计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 半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 基基金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及报报告义务 (12) 保守守基金商业业秘密, 不泄泄露基金投投资计划 投投资意向等 除 基金法法 基基金合同 及及其他有关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公开披露前前应予保密, 不向他他人泄露 (13) 按 基金合同同 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分配基金收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申购与赎回回申请, 及时时 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据 基金法法 基金合合同 及其其他有关规定定召集基金金份额持有人人大会或或配合基金金托管人 基基金份额持持有人依法召召集基金份份额持有人大大会 (16) 按规规定保存基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动的会计账册 报表 记录和其他相关资资料 15 年以以上 (17) 确保保需要向基基金投资者提提供的各项项文件或资料料在规定时时间发出, 并且保证证投资者能能够按照 基基金合同 规规定的时间间和方式, 随时查阅到到与基金有关关的公开开资料, 并在支付合理理成本的条条件下得到有有关资料的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基金财产清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 变现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 依依法被撤销或或者被依法法宣告破产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通知基金托托管人 (20) 因违违反 基金金合同 导致致基金财产产的损失或损损害基金份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益时, 应当承担赔偿责责任, 其赔赔偿责任不因因其退任而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管人按法律法规和 基基金合同 规规定履行自自己的义务, 基金托托管人违反反 基金合同同 造成基金金财产损失失时, 基金管管理人应为为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利利益向基金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基金管理人人将其义务委委托第三方方处理时, 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8

30 (23) 以基基金管理人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在募集期间间未能达到基基金的备案案条件, 基基金合同 不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理人承担全全部募集费用, 将已募募集资金并加加计银行同同期存款利息息在基金金募集期结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按照本合同约约定履行保本义务 (28) 法律法规及中中国证监会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同 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 基金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简况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行股份有限限公司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法定代表表人 : 姜建清成立时间 :1984 年 1 月 1 日批准设立立机关和批准准设立文号 : 国务院 关于中国人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职能的决定 ( 国发 [1983]146 号 ) 组织形式 : 股份有限限公司注册资本 : 人民币 349,321,234,595 元存续期间 : 持续经营基金托管管资格批文及及文号 : 中国证监会和和中国人民民银行证监基字 号 ( 二 ) 基金托管人的的权利与义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法 及其他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不限于 : (1) 自 基金合同同 生效之日日起, 依法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规定安全保管管基金财产 (2) 依 基金合同同 约定获得得基金托管管费以及法律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的其他费用 29

31 (3) 监督督基金管理理人对本基金金的投资运运作, 如发现现基金管理理人有违反 基金合合同 及国家家法律法规规行为, 对基基金财产 其他当事人人的利益造造成重大损失失的情形, 应呈报报中国证监会, 并采取取必要措施保保护基金投投资者的利益 (4) 根据据相关市场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算 (5) 提议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 在基基金管理人人更换时, 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 法律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法 及其他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不限于 : (1) 以诚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的原则持有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 设立立专门的基基金托管部门, 具有符符合要求的营营业场所, 配备足够的 合格格的熟悉基基金托管业务务的专职人人员, 负责基基金财产托托管事宜 (3) 建立立健全内部部风险控制 监察与稽稽核 财务管管理及人事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保基金财产产的安全, 保证其托管的的基金财产产与基金托管管人自有财财产以及不同同的基金金财产相互互独立 对所所托管的不同同的基金分分别设置账户, 独立核算, 分账管理, 保证证不同基金金之间在账户户设置 资资金划拨 账账册记录等等方面相互独独立 (4) 除依依据 基金金法 基金金合同 及及其他有关规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为自己及任任何第三人谋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第三人托管管基金财产 (5) 保管管由基金管理理人代表基基金签订的与与基金有关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 按规规定开设基金金财产的资资金账户和证证券账户, 按照 基金合合同 的约定, 根据据基金管理理人的投资指指令, 及时时办理清算 交割事宜 (7) 保守守基金商业业秘密, 除 基金法 基金合同同 及其他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定外, 在基基金信息公开开披露前予予以保密, 不得向他人人泄露 (8) 复核核 审查基基金管理人计计算的基金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9) 办理理与基金托托管业务活动动有关的信信息披露事项 (10) 对基金财务会会计报告 季季度 半年年度和年度基基金报告出出具意见, 说明基金金管理人在在各重要方面面的运作是是否严格按照照 基金合同 的规定定进行 如果果基 30

32 金管管理人有未未执行 基金金合同 规定的行为, 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当的措施 (11) 保存基金托管管业务活动的记录 账账册 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2) 建立并保存基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名册 (13) 按规定制作相相关账册并并与基金管理理人核对 (14) 依据据基金管理理人的指令或或有关规定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回款项 (15) 依据 基金法法 基金合合同 及其其他有关规定, 召集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或配合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大会 (16) 按照法律法规规和 基金金合同 的规规定监督基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 参加基金财产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 变现和分配 (18) 面临解散 依依法被撤销或或者被依法法宣告破产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银行监管机机构, 并通知知基金管理理人 (19) 因违反 基金金合同 导致致基金财产产损失时, 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赔偿责任任不因其退退任而免除 (20) 按规规定监督基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规和 基金合合同 规定定履行自己的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 基金合同 造成基金金财产损失时, 应为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利益益向基金管管理人追偿 (21) 执行生效的基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大会的的决定 (22) 法律法规及中中国证监会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同 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 基金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基金基金份份额的行为即即视为对 基基金合同 的的承认和接接受, 基金金投资者自依据 基金金合同 取得得的基金份额, 即成为本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和和 基金合合同 的当事事人, 直至其其不再持有有本基金的基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持有人作为为 基金合合同 当事事人并不以在在 基金合合同 上书面面签章或签签字为必要条条件 每份基金金份额具有同同等的合法法权益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法 及其他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31

33 包括括但不限于 : (1) 分享享基金财产产收益 (2) 参与与分配清算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 依法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 按照照规定要求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 出席席或者委派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议事项行使使表决权 (6) 查阅阅或者复制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 监督督基金管理理人的投资运作 (8) 对基基金管理人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提起诉讼或或仲裁 (9) 法律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法 及其他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括但不限于 : (1) 认真真阅读并遵遵守 基金合合同 (2) 了解解所投资基基金产品, 了解自身风风险承受能力,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 关注注基金信息息披露, 及时时行使权利利和履行义务 (4) 缴纳纳基金认购购 申购 赎赎回款项及及法律法规和和 基金合同 所规定的费用 (5) 在其其持有的基基金份额范围围内, 承担担基金亏损或或者 基金合同 终止的有限限责任 (6) 不从从事任何有有损基金及其其他 基金金合同 当事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 执行行生效的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大会的的决定 (8) 返还还在基金交交易过程中因因任何原因因获得的不当当得利 (9) 法律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义务 32

34 第八部分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由基金份份额持有人组组成, 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的合法授权权代表有有权代表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出席会会议并表决 基金份额持持有人持有有的每一基金金份额拥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一 召开开事由 1 当出现现或需要决决定下列事由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 终止止 基金合合同 (2) 更换换基金管理理人 (3) 更换换基金托管管人 (4) 转换换基金运作作方式 (5) 提高高基金管理理人 基金托托管人的报报酬标准, 但在保本周周期到期后在在基金合合同规定范范围内变更为 融通增增强收益债券券型证券投投资基金, 并按基金合合同约定定的 融通增增强收益债债券型证券投投资基金 的管理费率率和托管费费率计提管理理费和托托管费的以及法律法规规要求提高高该等报酬标标准的除外 (6) 变更更基金类别, 但在保本本到期后在 基金合同同 规定范围内变更为 融通增增强收益债债券型证券投投资基金 除外 (7) 本基基金与其他他基金的合并 (8) 变更更基金投资资目标 范围围或策略, 但在保本到到期后在 基金合同 规定范范围内变更更为 融通增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投资基金 并按 基金金合同 约定定的 融通增强收收益债券型证证券投资基基金 的投资资目标 范围围或策略执执行的以及法法律法规规和中国证证监会另有规规定的除外 (9) 变更更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程序 (10) 基金管理人或或基金托管管人要求召开开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 (11) 单独或合计持持有本基金金总份额 10% 以上 ( 含 10%) 基金份额的基基金份额额持有人 ( 以基金管理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基金份额计算, 下同 ) 就同一事项项书面要要求召开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大会 (12) 保本本周期内, 新增或更换换保证人或或保本义务人, 但因保保证人或保本本义务人人歇业 停业业 被吊销销企业法人营营业执照 宣告破产或或其他已丧丧失继续履行行担保责责任能力的情况, 或者者因保证人或或保本义务务人发生合并或分立, 由合并或分分立 33

35 后的的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承承继保证人人或保本义务务人的权利利和义务的情况除外 (13) 保本本周期内出出现确信担保保人 或保保本义务人丧丧失担保能力或偿付能力的情情形 (14) 对基金当事人人权利和义义务产生重大大影响的其其他事项 (15)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或中国证证监会规定的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有人大会的事项 2 以下情情况可由基基金管理人和和基金托管管人协商后修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有人大会 : (1) 调低低基金管理理费 基金托托管费 其其他应由基金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的费费用 (2) 保本本到期后, 在 基金合合同 规定定范围内变更更为 融通通增强收益债债券型证证券投资基基金, 并按按 基金合同同 约定的 融通增强强收益债券券型证券投资资基金 的投资目标 投资范范围和投资资策略执行 (3) 保本本周期内, 基金管理人人增加新的的保证人 保本周期内, 因保证人人或保本本义务人歇歇业 停业 被吊销企业业法人营业业执照 宣告告破产或其其他已丧失继继续履行行担保责任任能力的情况, 或者因保保证人或保保本义务人发发生合并或或分立, 由合合并或分分立后的法法人或者其他他组织承继继保证人或保保本义务人人的权利和义义务的情况况下, 更换换保证人或或保本义务人 或某一个个保本周期期结束后, 更换下一个个保本周期的的保证人人或保本义义务人或保本本保障机制 (4) 法律律法规要求求增加的基金金费用的收收取 (5) 在法法律法规和和 基金合同同 规定的的范围内调整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赎回费率 (6) 因相相应的法律律法规发生变变动而应当当对 基金合合同 进行修改 (7) 对 基金合同同 的修改对对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利益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不涉及 基基金合同 当当事人权利利义务关系发发生变化 (8) 按照照法律法规规和 基金合合同 规定定不需召开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的其他情形形 二 会议议召集人及召召集方式 1 除法律律法规规定定或 基金合合同 另有有约定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管理人召集 34

36 2 基金管管理人未按按规定召集或或不能召集集时, 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 基金托托管人认为为有必要召开开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的, 应当当向基金管理理人提出出书面提议议 基金管理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书面告知基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理人决定召集集的, 应当当自出具书面面决定之日日起 60 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理人决定不召召集, 基金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 应当 由基基金托管人人自行召集 4 代表基基金份额 10% 以上 ( 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就同同一事项书面面要求召召开基金份份额持有人大大会, 应当向基金管理理人提出书面面提议 基基金管理人应应当自收收到书面提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告知提出提提议的基金份份额持有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人 基金管理理人决定召召集的, 应当当自出具书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人决定不召召集, 代表基基金份额 10% 以上 ( 含 10%) 的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仍认为有必必要召开的, 应当向基基金托管人提提出书面提提议 基金托托管人应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知提出提议的的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代表和基金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自出具书面决决定之日日起 60 日内内召开 5 代表基基金份额 10% 以上 ( 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就同同一事项要求求召开基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大会, 而基金管理人 基金金托管人都不不召集的, 单独或合计计代表基基金份额 10% 以上 ( 含 10%) 的基金份额额持有人有权权自行召集, 并至少提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依法法自行召集集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大会会的, 基金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人应当配合, 不得阻碍碍 干扰 6 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会议的召集集人负责选选择确定开会时间 地点 方式和权益登登记日 三 召开开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大会会的通知时间间 通知内容 通知方式 1 召开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大会, 召集人应于于会议召开开前 30 日, 在指定媒体公告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通知应至至少载明以下下内容 : (1) 会议议召开的时时间 地点和和会议形式 (2) 会议议拟审议的的事项 议事事程序和表表决方式 (3) 有权权出席基金金份额持有人人大会的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 授权权委托证明明的内容要求 ( 包括但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 代理权限和代 35

37 理有有效期限等 ) 送达时时间和地点 (5) 会务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 出席席会议者必必须准备的文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 召集集人需要通通知的其他事事项 2 采取通通讯开会方方式并进行表表决的情况况下, 由会议议召集人决决定在会议通通知中说说明本次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大会所所采取的具体体通讯方式式 委托的公公证机关及其其联系方方式和联系人 书面表表决意见寄寄交的截止时时间和收取取方式 3 如召集集人为基金金管理人, 还应另行书书面通知基金金托管人到到指定地点对对表决意意见的计票票进行监督 如召集人为为基金托管管人, 则应另另行书面通通知基金管理理人到指指定地点对对表决意见的的计票进行行监督 如召召集人为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 则应另另行书面面通知基金金管理人和基基金托管人人到指定地点点对表决意意见的计票进进行监督 基基金管理理人或基金金托管人拒不不派代表对对书面表决意意见的计票票进行监督的, 不影响表表决意见见的计票效效力 四 基金金份额持有人人出席会议议的方式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可通过现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开方式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 现场开开会 由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本人出出席或以代理理投票授权权委托证明委委派代表表出席, 现场场开会时基基金管理人和和基金托管管人的授权代代表应当列列席基金份额额持有人人大会, 基金金管理人或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席的, 不影响响表决效力力 现场开会会同时符符合以下条条件时, 可以以进行基金金份额持有人人大会议程 : (1) 亲自自出席会议议者持有基金金份额的凭凭证 受托出出席会议者者出具的委托托人持有有基金份额额的凭证及委委托人的代代理投票授权权委托证明明符合法律法法规 基金金合同 和会议通知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基金份额的的凭证与基金金管理人持持有的登记资资料相符 (2) 经核核对, 汇总总到会者出示示的在权益益登记日持有有基金份额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效的基金份份额不少于本本基金在权权益登记日基基金总份额额的 50%( 含 50%) 2 通讯开开会 通讯讯开会系指基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将其对对表决事项项的投票以书书面形式式在表决截截至日以前送送达至召集集人指定的地地址 通讯开开会应以书书面方式进行行表决 36

38 在同时符符合以下条件件时, 通讯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 (1) 会议议召集人按按 基金合同同 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 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公布相关提提示性公告 (2) 召集集人按基金金合同约定通通知基金托托管人 ( 如果果基金托管管人为召集人人, 则为为基金管理理人 ) 到指定定地点对书面面表决意见见的计票进行行监督 会会议召集人在在基金托托管人 ( 如果果基金托管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基金管理人 ) 和公证机机关的监督下下按照会会议通知规规定的方式收收取基金份份额持有人的的书面表决决意见 基金金托管人或基基金管理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取书面表决决意见的, 不影响表决决效力 (3) 本人人直接出具具书面意见或或授权他人人代表出具书书面意见的,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不小于在权权益登记日基基金总份额额的 50%( 含 50%) (4) 上述述第 (3) 项中直接出具具书面意见见的基金份额额持有人或或受托代表他他人出具具书面意见见的代理人, 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金份额的凭证证 受托出出具书面意见见的代理理人出具的的委托人持有有基金份额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代理投票授授权委托证明明符合法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与基金登登记注册机机构记录相符 (5) 会议议通知公布布前报中国证证监会备案 五 议事事内容与程序 1 议事内内容及提案案权议事内容容为关系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利益的重重大事项, 如 基金合合同 的重大大修改 决定终止止 基金合同同 更换基基金管理人人 更换基金金托管人 与其他基金金合并 法律法规及及 基金合合同 规定的的其他事项项以及会议召召集人认为为需提交基金金份额持持有人大会会讨论的其他他事项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的召集人人发出召集会会议的通知后, 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在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召开前及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不得对未未事先公告的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 议事程程序 (1) 现场场开会在现场开开会的方式下, 首先由大大会主持人人按照下列第第七条规定定程序确定和和公布监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主持人宣读读提案, 经讨讨论后进行行表决, 并形形成大会决决议 大会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人授权出席席会议的代表, 在基金管管理人授权权代表未能主主持 37

39 大会会的情况下, 由基金托托管人授权其其出席会议议的代表主持 如果基基金管理人授授权代表表和基金托托管人授权代代表均未能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大会的基金金份额持有人人和代理理人所持表表决权的 50% 以上 ( 含 50%) 选举产生一名名基金份额额持有人作为为该次基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大会的的主持人 基基金管理人人和基金托管管人拒不出出席或主持基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大会, 不影响响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作出的决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集人应当制作作出席会议议人员的签名名册 签名册册载明参加加会议人员姓姓名 ( 或单位名称 ) 身份证证明文件号码码 持有或或代表有表决决权的基金金份额 委托托人姓名 ( 或单位位名称 ) 和联联系方式等等事项 (2) 通讯讯开会在通讯开开会的情况下, 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布提案, 在所通知的表表决截止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内在公证机机关监督下由由召集人统统计全部有效效表决, 在公公证机关关监督下形形成决议 六 表决基金份额额持有人所持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决议分为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 1 一般决决议, 一般般决议须经参参加大会的的基金份额持持有人或其其代理人所持持表决权权的 50% 以上 ( 含 50%) 通过方方为有效 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定的须以特别别决议通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事项均以一一般决议的方方式通过 2 特别决决议, 特别别决议应当经经参加大会会的基金份额额持有人或或其代理人所所持表决决权的三分分之二以上 ( 含三分之二 ) 通过方方可做出 转转换基金运运作方式 更更换基金金管理人或或者基金托管管人 终止止 基金合同同 以特别别决议通过方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讯方式进行表表决时, 除非非在计票时时有充分的相相反证据证证明, 否则提提交符合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确认投资者者身份文件的的表决视为为有效出席的的投资者, 表面符合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面表决意见见视为有效表表决, 表决意意见模糊不不清或相互矛矛盾的视视为弃权表表决, 但应当当计入出具书书面意见的的基金份额持持有人所代代表的基金份份额总数数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的各项提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议 逐项表表决 38

40 七 计票 1 现场开开会 (1) 如大大会由基金金管理人或基基金托管人人召集, 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大会的主主持人应应当在会议议开始后宣布布在出席会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人和代理人人中选举两名名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代表与大会会召集人授授权的一名监监督员共同同担任监票人 如大会由由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自行召集或或大会虽然然由基金管理理人或基金金托管人召集, 但是基金金管理人人或基金托托管人未出席席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大会的的主持人应应当在会议开开始后宣宣布在出席席会议的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代表担任监监票人 基金管理理人或基金托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 不影响计计票的效力 (2) 监票票人应当在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公布计票结结果 (3) 如果果会议主持持人或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或代理人对对于提交的的表决结果有有怀疑, 可以在宣布布表决结果果后立即对所所投票数要要求进行重新新清点 监监票人应当进进行重新新清点, 重新新清点以一一次为限 重重新清点后, 大会主持持人应当当当场公布重新新清点结结果 (4) 计票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 不影响计票的效力力 2 通讯开开会在通讯开开会的情况下, 计票方式式为 : 由大大会召集人授授权的两名名监督员在基基金托管管人授权代代表 ( 若由基基金托管人召集, 则为为基金管理人人授权代表 ) 的监督下下进行计计票, 并由公公证机关对对其计票过程程予以公证证 基金管理理人或基金金托管人拒派派代表对对书面表决决意见的计票票进行监督督的, 不影响响计票和表表决结果 八 生效效与公告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的决议, 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案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决议自生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媒体上公告告 如果采采用通讯方方式进行表决, 在公告基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大会决议时, 必须将公证书书全文 公证机构 公证员姓姓名等一同同公告 39

41 基金管理理人 基金托托管人和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应当执行行生效的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大会会的决议 生生效的基金金份额持有人人大会决议议对全体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 基金管管理人 基金托管管人均有约束束力 40

42 第九部部分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 基金金管理人和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 一 ) 基金管理人职职责终止的情形有下列情情形之一的,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 1 被依法法取消基金金管理资格 2 被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大会解任 3 依法解解散 被依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定的和 基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情形 ( 二 ) 基金托管人职职责终止的的情形有下列情情形之一的, 基金托管管人职责终止 : 1 被依法法取消基金金托管资格 2 被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大会解任 3 依法解解散 被依依法撤销或被被依法宣告告破产 4 法律法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定的和 基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 基金金管理人和基基金托管人人的更换程序 ( 一 ) 基金管理人的的更换程序 1 提名: 新任基金金管理人由基基金托管人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 以上 ( 含 10% %) 基金份额额的基金份份额持有人提提名 2 决议: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在基金管管理人职责终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提名的基基金管理人人形成决议, 该决议需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所持表决权权的 2/3 以上 ( 含 2/3) 表决通通过 3 临时基基金管理人 : 新任基金金管理人产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管理人 4 备案: 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大会选选任基金管管理人的决议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公告: 基金管理理人更换后, 由基金托托管人在更换换基金管理人的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媒体公告 6 交接: 基金管理理人职责终止止的, 基金金管理人应妥妥善保管基基金管理业务务资料, 及时向临时时基金管理理人或新任基基金管理人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的移交手续, 临 41

43 时基基金管理人人或新任基金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 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基金资产总值 7 审计: 基金管理理人职责终止止的, 应当当按照法律法法规规定聘聘请会计师事事务所对对基金财产产进行审计, 并将审计计结果予以公公告, 同时时报中国证监监会备案 8 基金名名称变更 : 基金管理人人更换后, 如果原任或或新任基金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按其要求替替换或删除基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管理人有关关的名称字样样 ( 二 ) 基金托管人的的更换程序 1 提名: 新任基金金托管人由基基金管理人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 以上 ( 含 10% %) 基金份额额的基金持持有人提名 2 决议: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在基金托托管人职责终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提名的基基金托管人人形成决议, 该决议需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所持表决权权的 2/3 以上 ( 含 2/3) 表决通通过 3 临时基基金托管人 : 新任基金金托管人产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托管人 4 备案: 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大会更更换基金托托管人的决议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公告: 基金托管管人更换后, 由基金管管理人在更换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媒体公告 6 交接: 基金托管管人职责终止止的, 应当当妥善保管基基金财产和和基金托管业业务资料, 及时办理理基金财产产和基金托管管业务的移移交手续, 新任基金托托管人或者临临时基金金托管人应应当及时接收收 新任基基金托管人与与基金管理理人核对基金金资产总值 7 审计: 基金托管管人职责终止止的, 应当当按照法律法法规规定聘聘请会计师事事务所对对基金财产产进行审计, 并将审计计结果予以公公告, 同时时报中国证监监会备案 ( 三 ) 基金管理人与与基金托管管人同时更换换的条件和和程序 1 提名: 如果基金金管理人和基基金托管人人同时更换, 由单独或或合计持有基基金总份份额 10% 以上 ( 含 10%) 的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提名新的的基金管理理人和基金托托管人 2 基金管管理人和基基金托管人的的更换分别别按上述程序序进行 3 公告: 新任基金金管理人和新新任基金托托管人应在更更换基金管管理人和基金金托管人人的基金份份额持有人大大会决议生生效后 2 日内内在指定媒媒体上联合公公告 42

44 金合管 义务人的基金财产合同 及其订立托管投资运作务及职责, 确的托管职责基金产由基金托管其他有关规定管协议的目的 净值计算确保基金财责以 融通通金合同第十部分基金的托管管人保管 定订立 融基金托管人融通通泰保本人和基金管本混合型证理人按照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法 金托管协议 基议 的是明确基算 收益分配财产的安全通泰保本混基金托管人配 信息披, 保护基金混合型证券投与基金管理披露及相互监金份额持有人投资基金托理人之间在监督等相关人的合法权托管协议 的在基金财产的关事宜中的权权益 基金托的约定为准的保权利托管准 43

45 第十一部分分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 基金金的份额登记记业务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指本基金登登记 存管 过户 清算算和结算业业务, 具体内内容包括括投资人基基金账户的建建立和管理理 基金份额额登记 基金金销售业务务的确认 清清算和结结算 代理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保管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名名册和办理非非交易过户户等 二 基金金登记业务办办理机构本基金的的登记业务由由基金管理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托的其他符符合条件的机机构办理理 基金管理理人委托其其他机构办理理本基金登登记业务的, 应与代理理人签订委托托代理协协议, 以明确基金管理理人和代理理机构在投资资者基金账账户管理 基基金份额登登记 清算算及基金交交易确认 发发放红利 建建立并保管管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名册册等事宜中的的权利和和义务, 保护基金份额额持有人的的合法权益 三 基金金登记机构的的权利基金登记记机构享有以以下权利 : 1 取得登登记费 2 建立和和管理投资资者基金账户 3 保管基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开户资资料 交易易资料 基金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 在法律律法规允许许的范围内, 对登记业业务的办理时时间进行调整, 并依照有关规规定于开始始实施前在指指定媒体上上公告 5 法律法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定的和 基基金合同 约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 基金金登记机构的的义务基金登记记机构承担以以下义务 : 1 配备足足够的专业业人员办理本本基金份额额的登记业务 2 严格按按照法律法法规和 基金金合同 规规定的条件办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3 保持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名册及及相关的认购购 申购与与赎回等业务记录 15 年以上 4 对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的基金账账户信息负负有保密义务, 因违反反该保密义务务对投资资者或基金金带来的损失, 须承担相相应的赔偿偿责任, 但司司法强制检检查情形及法法律 44

46 法规规及中国证证监会规定的的和 基金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 按 基基金合同 及招募说明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 提供其他他必要的服服务 6 接受基基金管理人人的监督 7 法律法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义务 45

47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保本 一 保本本条款在第一个个保本周期到到期日, 如基基金份额持持有人认购并并持有到期期的基金份额额的可赎赎回金额加加上其认购并并持有到期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红款项之和和计算的总金金额低于于其认购保保本金额, 则基金管理人人应补足该该差额, 并在在保本周期期到期日后二二十个工工作日内 ( 含第二十个个工作日, 下同 ) 将该该差额支付付给基金份额额持有人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周期后各保保本周期到期期日, 如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过渡期申申购 或从从上一保本本周期转入当当期保本周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金份额的可可赎回金额加加上其在在当期保本本周期内的累累计分红款款项之和低于于其过渡期期申购的保本本金额 或从从上一保保本周期转转入当期保本本周期基金金份额的保本本金额, 由基基金管理人人或保本义务务人根据据当期有效效的 基金合合同 或 风风险买断合合同 的约定定将该差额额支付给基金金份额持持有人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在保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换转入, 或在在当期保本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回或转换转转出的基金份份额或者发发生 基金合合同 约定的的其他不适适用保本条款款情形的, 相应基基金份额不适适用本条款款 认购保本本金额 = 基金金份额持有人人认购并持持有到期的基基金份额的的投资金额, 即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认购并持持有到期的的基金份额的的净认购金金额 认购费费用及募集期期间的利利息收入之之和 过渡期内申购保本金金额 = 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过渡期申购购或转换入入并持有到期期的基金金份额的投投资金额, 即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在过过渡期内进行行申购或转转换入并持有有到期的的基金份额额在份额折算算日所代表表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期申购费用用或转换费用用之和 从上一保保本周期转入入当期保本本周期的基金金份额的保保本金额 = 基金份额持有有人将其其上一保本本周期届满时时持有的基基金份额转入入当期保本本周期并持有有到期的, 其基金份份额在折算算日所代表的的资产净值值 对于本保保本基金的份份额持有人人多次认购 / 申购 赎回的情况, 以 后进先出 的原原则确定持持有到期的基基金份额 二 保本本周期三年 46

48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周期自 基金金合同 生效效之日起至至三个公历年年后对应日日止, 如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 则保本周期期到期日顺顺延至下一个个工作日 第一个保本本周期届届满时, 在符合保本基基金存续条条件下, 本基基金继续存存续并进入下下一保本周周期, 该保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日期及保本本保证安排以以本基金管管理人届时公公告为准 三 适用保本条款的的情形 1 对于本本基金第一一个保本周期而言,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份额 2 对于本本基金第一一个保本周期期后的保本本周期而言,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在本本基金过过渡期内申购或转换入入并持有到到期的基金份份额 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从本基金上上一个保保本周期结结束后选择或或默认选择择转入当期保保本周期并并持有到期的的基金份额 ( 进行基基金份额折折算的, 指折折算后对应应的基金份额 ) 3 对于前前两条所述述持有到期的的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有人无论选选择赎回 转转换到基基金管理人人管理的其他他基金 本基基金转入下下一保本周期期或是转型型为 融通增增强收益益债券型证证券投资基金, 都同样样适用保本本条款 四 不适适用保本条款款的情形 1 在第一一个保本周周期到期日, 如基金份份额持有人认认购并持有有到期的基金金份额的的可赎回金金额加上其认认购并持有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计分红款项项之和计算的的总金额额不低于其其认购保本金金额 对第一一个保本周周期之外的保保本周期, 在保本周期期到期日, 按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过渡期内申购 转换换入 或从上上一保本周周期转入当期期保本周周期并持有有到期的基金金份额的可可赎回金额加上其在当当期保本周周期内的累计计分红款款项之和不不低于其过渡渡期申购 转转换入的保保本金额 或或从上一保保本周期转入入当期保保本周期基基金份额的保保本金额 2 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认购或过渡渡期申购 转换入或从从上一保本本周期转入当当期保本本周期, 但在在基金保本本周期到期日前 ( 不包包括该日 ) 赎回或转换换转出的基金金份额 3 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在保本周期期内申购或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4 在保本本周期内发发生本 基金金合同 规规定的 基金金合同 终止的情形 5 在保本本周期内发发生本基金与与其他基金金合并或更换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 且担保保人不同意意继续承担保保证责任 47

49 6 在保本本周期到期期日之后 ( 不包括该日 ) 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 因不可可抗力的原原因导致基金金投资亏损, 或因不可可抗力事件件直接导致基基金管理理人无法按按约定履行全全部或部分分义务或延迟迟履行义务务的, 或 基基金合同 规规定的其其他情形基基金管理人免免于履行保保本义务的 48

50 第十三部分分基金保本的保证 一 本节所所述基金保保本的保证责责任仅适用用于第二个保保本周期 本基金第二二个保本本周期后各各保本周期涉涉及的基金金保本的保障障事宜, 由基基金管理人人与担保人 或保本本义务人届时签订的保保证合同或或风险买断合合同决定, 并由基金管管理人在当期期保本周周期开始前前公告 二 基金管管理人和担担保人签署 融通通泰保保本混合型型证券投资基基金保证合合同, 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购买基金金份额的行行为视为同意意 保证合同 的约定定 本基金由由担保人人对基金管管理人的保本本义务提供供不可撤销的的连带责任任保证 保证证的范围为基基金份额额持有人过过渡期内申购购 转换入 或从第一一个保本周期期转入第二二个保本周期期并持有有到期的基基金份额的可可赎回金额额加上其在第二个保本本周期内的的累计分红款款项之和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其过渡期申购 转换入入的保本金额额 或从第第一个保本周周期转入入第二个保保本周期基金金份额的保保本金额的差差额部分 担担保人保证证期间为第二二个保本本周期到期期之日起六个个月 第二个个保本周期期内, 担保人人承担保证证责任的最高高限额不不超过 41 亿元人民币, 且不超过过第二个保本本周期起始始日核算确认认的保本金金额 三 保本周周期内, 担保人出现足足以影响其其担保能力情情形的, 应在该情形发发生之日日起三个工工作日内通知知基金管理理人以及基金金托管人 基基金管理人人在接到通知知之日起起三个工作作日内应将上上述情况报报告中国证监监会并提出出处理办法, 包括但不限限于加强强对担保人人担保能力的的持续监督督 在确信担担保人丧失担担保能力的的情形下及时时召开基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大会等 在确信担担保人丧失失担保能力的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人应在接接到通知之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大会, 就更换担保保人 终止 基金合合同 基金金转型等事事项进行审议议 基金管管理人应在接接到担保人人通知之日起起五个工工作日内在在指定媒体上上公告上述述情形 四 保本周周期内, 更换担保人应应经基金份份额持有人大大会审议通通过, 但保本本周期内, 因保证人或保本义义务人歇业 停业 被被吊销企业法法人营业执执照 宣告破破产或其其他已丧失失继续履行担担保责任能能力的情况, 或者因担保保人发生合合并或分立, 由合并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织承继担保人人的权利和和义务的除外外 更换担保保人的, 原担保人承承担的所有有与本基金保保证责任相相关的权利义义务由继任任的担保人承承担 在新新的担保人人接任之前, 原担保人应继续承担担保证责任 增加担保保人的, 原担担保人继继续承担保保证责任, 新增加担保保人和原担保保人共同承承担连带保证证责任 49

51 五 如果符符合条件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渡期内申购 转换入 或从第一个个保本周周期转入第第二个保本周周期并持有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可赎回金额额加上其在第第二个保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红款项之和和计算的总金金额低于其其过渡期申购购 转换入的的保本金金额 或从第第一个保本本周期转入第第二个保本本周期基金份份额的保本本金额, 且基基金管理理人无法全全额履行保本本义务的, 基金管理人人应在保本周周期到期日日后五个工作作日内, 向担保人人发出书面 履行保证证责任通知书书 ( 应当载载明基金管管理人应向基基金份额额持有人支支付的本基金金保本周期期内保本赔付付差额总额额 基金管理理人已自行偿偿付的金金额 需担担保人支付的的代偿金额额以及基金管管理人的指指定账户信息 ) 担保人人应在收收到基金管管理人发出的的 履行保证责任通知知书 后的五五个工作日日内, 将 履履行保证证责任通知书 载明的的代偿金额划划入本基金金管理人的指指定账户中, 由基金管管理人在在保本周期期到期日后 20 个工作日 ( 含第 20 个工作日 ) 内将该代代偿金额支付付给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 担保人人将代偿金额额全额划入入本基金基金金管理人的的指定账户后后即为全全部履行了保证责任, 担保人无须须对基金份份额持有人逐逐一进行清清偿 代偿款款的分配配与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人负责, 担保人对此不不承担责任任 六 除本部部分第四款款所指的 更换担保人人的, 原担保保人承担的的所有与本基基金保证证责任相关关的权利义务务由继任的的担保人承担担 以及下列列除外责任任情形外, 担保人不不得免除保保证责任 : 1 在第二二个保本周周期到期日, 按基金份份额持有人过过渡期内申申购 转换入入 或从从第一个保保本周期转入入第二个保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的基金份额额的可赎回金金额加上上其在第二二个保本周期期内的累计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的总金额不不低于其过渡渡期申购购 转换入的的保本金额额 或从第一一个保本周周期转入第二二个保本周周期基金份额额的保本本金额 2 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过渡期申购购 转换入入或从第一个个保本周期期转入第二个个保本周周期, 但在第第二个基金金保本周期到到期日前 ( 不包括第二二个基金保保本周期到期期日当日 ) 赎回或或转换转出的的基金份额 3 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在保本周期期内申购或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4 在保本本周期内发发生本 基金金合同 规规定的 基金金合同 终止的情形 5 在保本本周期内发发生本基金与与其他基金金合并或更换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 且担保保人不同意意继续承担保保证责任 50

52 6 在第二二个保本周周期到期日之后 ( 不包括到期日 ) 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的净值减少 7 因不可可抗力的原原因导致基金金投资亏损 或因不可可抗力事件件直接导致基基金管理理人无法按按约定履行全全部或部分分义务或延迟迟履行义务务的, 或 基基金合同 规规定的其其他情形基基金管理人免免于履行保保本义务的 8 未经担担保人书面面同意修改 基金合同同 条款, 可能加重担担保人保证责责任的, 担保人对对加重部分不不承担保证证责任, 但根根据法律法法规要求进行行修改的除除外 9 因不可可抗力事件件直接导致保保证人无法履行保证责任的 10 保证期间, 基金金管理人或基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按照 基金合同 的约定主张权权利 七 保本周周期届满时, 担保人或或基金管理理人和基金托托管人认可可的其他机构构继续与与本基金管管理人签订 保证合同同 或 风险险买断合同同, 同时本本基金满足法法律法规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基金金存续要求求的, 本基金金将转入下一一保本周期 ( 本基金第第一个保保本周期间间内的担保人人承诺继续续对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供保证或风风险买断保本本保障的, 本基金金管理人与担担保人另行行签订保证合合同或风险险买断合同 ) 否则, 本基金变变更为非保保本的债券型型基金, 基金金名称相应应变更为 融通增强收收益债券型证证券投资资基金, 担保人不再再为该基金承承担保证责责任 八 更换换担保人或保保本义务人 1 保本周周期内更换换担保人应经经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审议通过, 但保本周周期内, 因保证人或保本义务务人歇业 停停业 被吊吊销企业法人人营业执照照 宣告破产产或其他他已丧失继继续履行担保保责任能力的情况, 或者因担保人人发生合并并或分立, 由合并或或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其他组织承承继担保人的的权利和义义务的除外 2 某一保保本周期结结束后, 基金金管理人有有权更换下一一保本周期期的担保人, 更换后后的担保人人为本基金下下一保本周期提供的担担保不得影影响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在在 基金合合同 项下享享有的保本本条款, 此项项变更无需召召开基金份份额持有人大大会决议通通过 3 更换担担保人的程程序 (1) 保本本周期内更更换担保人 1) 提名基金管理理人 基金托托管人有权提提名新担保人, 被提名的新担保人应当符合保 51

53 本基基金担保人人的资质条件, 且同意为为本基金的保本提供担保, 并且担保人的更换必须须符合基金金份额持有人人的利益 2) 决议基金管理理人应按照 基金合同 中 基金金份额持有人人大会 章节中约定的的程序召召集基金份份额持有人大大会对被提提名的新担保保人形成决决议 ( 在基金金管理人确定定担保人人已丧失履履行担保责任任能力或宣宣告破产的情情况下, 基金金管理人应应在知道该等等情 况之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大会审审议更换担担保人 ) 更换担保保人的决议需需经参加大大会的基金份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 ( 含 50%) 表决通过 3) 备案 : 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更换担保保人的决议须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担保义义务的承继 : 基金管理理人应自更更换担保人的的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决议报报中国证监监会备案之日日起 5 个工工作日内与与新担保人签签署 保证合合同 自新新 保证合合同 生效之之日起, 原担保人承担担的所有与与本基金担保保责任相关关的权利义务务将由继继任的担保保人承担 在在新的担保保人接任之前, 原担保保人应继续承承担担保责责任 5) 公告 : 基金管理人人应自新 保证合同 生效之日日起 2 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媒体及基金金管理人网站站公告 6) 交接 原担保人人职责终止的, 原担保保人应妥善保保管保本周周期内保证业业务资料, 及时向基基金管理人人和新任担保保人办理保保证业务资料料的交接手手续, 基金管管理人和和新任担保保人应及时接接收 (2) 保本本周期结束束后更换担保保人当期保本本周期结束后, 基金管理理人有权更更换下一保本本周期的担担保人, 由更更换后的的担保人或或保本义务人人为本基金金下一保本周周期提供保保本保障机制, 此项担保保人更换换事项无需需召开基金份份额持有人人大会决议通通过 但是基基金管理人人应当将涉及及新担保保人或保本本义务人的有有关资质情情况 保证证合同 或 风险买断断合同 等向向中国证证监会报备备 九 担保保人情况 ( 一 ) 担保人基本情情况为确保履履行保本条款, 保障基金金份额持有有人利益, 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由重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有限公司作作为担保人 52

54 1 担保人人名称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保有限公司 2 住所重庆市北北部新区黄山山大道中段 68 号山顶顶总部基地 11 栋 3 办公地地址重庆市北北部新区黄山山大道中段 68 号山顶顶总部基地 11 栋 4 法定代代表人向涛 5 成立日日期 2009 年 1 月 15 日 6 组织形形式有限责任任公司 7 注册资资本 2,640,000,000 元人民民币 8 经营范范围贷款担保保 票据承兑兑担保 贸易易融资担保保 项目融资资担保 信信用证担保等等融资性性担保业务 再担保 债债券发行担担保 兼营诉诉讼保全担担保业务, 履约担保业务, 与担担保业务有有关的融资咨咨询 财务顾问等中介介服务, 以自有资金进进行投资, 监管部门门规定的其其他业务 ( 按许可证核核定期限从事事经营 ) 9 其他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保有限公司是重庆市政政府和中国国进出口银行行在签署 关关于开展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改革金融合合作备忘录 的基础上, 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 由渝渝富集团与中国进出口口银行合资资组建的一家家全国性担担保机构 公公司股东渝富富集团持持股 60%, 中国进出口口银行持股 40%, 公司司主体信用等级 AA+ 截至 2015 年 12 月底, 重庆庆进出口信用用担保有限限公司累计担担保余额 585 亿元, 2015 年实现现净利润 2.88 亿元元 10 联系人姓名 : 江月电话 :

55 ( 二 ) 担保人对外承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重庆进出口信用担担保有限公司在保责任额 270 亿元, 其中中保本基金金担保责任金金额为 0 亿元 十 保证证合同基金管理理人和担保人人为本基金金第二个保证证周期的保保本保障签署署 融通通泰泰保本混混合型证券券投资基金保保证合同 ( 以下简称 保证合同 ) 担保保人就本基金金的第二二个保本周期内基金管管理人对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过渡期期内申购 转转换入 或从从上一保保本周期转转入第二个保保本周期并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额所承担保保本义务的履履行提供供不可撤销销的连带责任任保证 担担保人保证责责任的承担担以本 保证证合同 为为准 如无无特殊说明, 保本周期期均指第二个个保本周期期 保证合同同的内容见见本基金合同同附件 54

56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一 投资目标通过运用组合保险策策略, 在为符符合保本条件的投资金额提供保本保障的基础上, 追求基金金资产的长期期增值 二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为具有良好好流动性的金金融工具, 可分为风险险资产和保本本资产两两类, 其中风风险资产包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市的股票 ( 包含中小板板 创业板及及其他经经中国证监监会核准上市市的股票 ) 权证以及及法律法规或或中国证监监会允许本基基金投资资的其它权权益类资产 保本资产产包括债券 ( 包含国债债 央行票据据 中期票票据 金融融债 企业业债 公司债债 短期融融资券 资产产支持债券券 债券回购购等 ) 银行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工具以及法法律法规或中中国证监会会允许本基金金投资的其其它固定收益益类资产产 另外, 本基金投资资可转换债券券将根据纯纯债到期收益益率 转股股溢价率等指指标来确确定其属于于风险资产或或保本资产, 并运用相相应的投资策策略进行投投资 如法律法法规或监管机机构以后允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投资组合比例例为 : 本基金金的投资组组合比例由保保本策略决决定, 并对比比例范围围有如下限限制 : 股票 权证等风风险资产占基基金资产的的比例不超过 40% 债券 货币币市场工具具及其它资产产的比例合合计不低于基基金资产的 60%, 其中中基金保留的的现金以以及投资于于到期日在一一年以内的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计不低于基基金资产净值值的 5% 如法律法法规或中国证证监会允许,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采用时间不变变性投资组组合保险策略 (TIPP,Ti ime Invariant Portfolio Protection) 和基于期权的组合保险策略 (OBPI,Option-Based Portfolio Insurance) 相结合的投投资策略, 通过量化技技术动态调整整资产配置置比例, 以达达到 55

57 保证证本金安全全的基本目标标 本基金的主要保本策策略为 TIPPP 策略, 该策略设置了了一条价值值底线, 该底底线随着着投资组合合收益的增加加而调整, 而 OBPI 技术主要运运用于可转换换债券的投投资, 它是是建立在 TIPP 技术基基础之上的必必要补充 1 TIPP 投资策略与与资产配置本基金以时间不变性性投资组合合保险策略 (TIPP) 为核核心, 并结结合对市场时时机的把把握, 确定和和调整基金金资产在风险资产和保保本资产间的投资比例, 用低风险险资产的的投资收益益作为可以损损失的风险险资本, 去投投资股票等风风险资产以以搏取更高的的收益, 且当在风险险资产获取取一定收益后后不断提高高低风险资产产的投资比比例以锁定部部分收益益 本基金利用 TIPP 进行资产配置的主要步骤如下 : 首先, 确定定保本资产产的最低配置置比例 根根据保本周期期末投资组组合最低目标标价值和和合理的贴贴现率, 计算算期初应持有有的保本资资产的最低配配置比例, 即设定基金金期初价价值底线 其次, 确定定风险资产产的最高配置比例 根根据组合中风风险资产的的风险特性, 决定安安全垫 ( 即基基金净资产产超过基金价值底线的的数额 ) 的放放大倍数, 然后根据安安全垫和和放大倍数数乘数计算期期初可持有有的风险资产产的最高配配置比例 最后, 当基基金净值上上涨超过一定定幅度并保持一定时间后, 基金将择机提高价值底底线, 以及及时锁定部分分收益 相比传统统的 CPPI 保本策略,T IPP 保本策策略由于在基基金净值上上升过程中提提高了价价值底线, 从而锁定了了已实现收收益, 因此整整体风险要要小于 CPPI 策略 例如基金金的初始资产产为 100 万, 如果用 90 万投资资债券等保保本资产 ( 也称作 价值底线 ), 可以获得 10 万元元的到期收益, 那么就就可以用剩余 10 万元 ( 也称作 安全垫 ) 投资股股票等风险资资产, 即使使完全亏损, 基金整体体也不会亏损损 实际际应用中, 以股票为主主的风险资资产亏损 100% 的可能性性极低, 因此, 可以将将相当于于安全垫特特定倍数 ( 也称作 放大倍数 ) 的资金规规模投资于风风险资产 CPPI 在决决定投资风风险资产与保保本资产的的比例配置时, 通常的的计算原则是, 将投投资总额扣除价值底线线的额度后, 再乘以某某一放大倍数, 例如在上上面的例子子中, 假设设确定的放放大倍数是 2, 那么扣除 90 万的的价值底线额额度后, 风险性资产配配置 56

58 即是 (100 万 -90 万 )*2=20 万, 保本资产配置置则是 100 万 -20 万 =80 万, 并在在未来一一段时间其其放大倍数保保持固定, 因此, 才得得名为恒定定比例保本策策略 而 TIPP 策略在两类类资产配置比比例的设定定与 CPPI 不同,TIPP 的保障额度度会随风风险资产价价值上涨而上上调 例如如在上例中, 若一段时时间后期初投投资的 20 万风险资资产增长到了 25 万, 则基金管理理人将对两两类资产配置置比例进行行重新调整, 例如将将风险资产产增值的 5 万元中 20% ( 即 5 万 *20%=1 万 ) 投资到保本资资产当中, 从而 达到到锁定部分分收益的目的的, 若后续续风险资产行行情继续向向上,TIPP 策略也将继继续 把风风险资产的获利部分投投资于保本本资产 因此,TIPP 相比 CPPI 策略而言, 可以防止止后续行情情不佳时侵蚀蚀前期获利, 是更为保保守的投资资组合保险策策略 2 OBPI 投资策略与与资产配置 OBPI 策略略主要根据据期权的收益益特性进行行构建, 其主主要投资思思路为在投资资期初同同时购买收收益资产 ( 如 : 股票 ) 和相应的看看跌期权, 当股票价格格下跌时, 可执行看看跌期权, 以规避股票票价格的下跌, 当股票价价格上涨时, 则放弃使使用看跌期权, 以享享受正股价价格上行的收益 本基基金主要通通过不同类型的组合配配置实现 OBPI 投资资策略, 例如如构建债券券组合和看涨期权的组组合, 即可转转换公司债债券投资 或在投资资看跌权证证时, 买入权权证对应的的股票类资产产 3 保本资资产投资策策略本基金在在严格的风险险控制和确确保基金资产产流动性的的前提下, 在系统性分析析研究的的基础上, 适时合理地地利用现有的央票 中中期票据 国债 企业业债 资产支支持证券券等投资工工具, 配合套套利策略的的积极运用, 追求低风风险下的稳健健收益 本基金结结合保本周期期运作要求, 采用目标标久期匹配原则, 即根根据对宏观环环境中的的市场 气氛氛和未来利利率变动趋势势的判断, 深入分析收收益率曲线线与资金供求求状况, 通过适时时选用子弹 杠铃 梯梯形等策略确确定并控制制投资组合平平均剩余期期限, 在中中长期目标标久期管理的的前提下, 也将根据利利率预期变化化情况适当当调整当前久久期 : 如果果预测利率率将上升, 可以适当降低组合的目目标久期 如果预测利利率将下降, 则可以以适当增加组合的目标标久期 此外, 本基基金还将采采用债券类属属配置策略略调整在不同同债券投资资品种之间的的配置比比例 采用个个券选择策策略在正确拟拟合收益率率曲线的基础础上, 及时时发现偏离市市场收益益率的债券, 选择投资资于定价低低估的债券品品种 并通通过回购套利利以及跨市市场 57

59 跨品品种套利等等策略提高收收益 4 风险资资产投资策策略在风险资产投资限额额内, 基金管管理人将发发挥主动选股股能力, 控制股票资产产下行风风险, 分享股股票市场成成长收益 股股票选择方面, 本基金金将充分发挥 自下而上 的主主动选股能能力, 结合对对宏观经济状况 行业业成长空间 行业集中中度 公司内内生性增增长动力的判断, 结合合财务与估值分析, 深入挖掘盈利利预期稳步步上升 成长长性发生生根本变化化且价值低估估的上市公公司, 构建股股票投资组合, 同时通通过选择流动动性高 风险低 具具备中期上上涨潜力的股股票进行分分散化组合投投资, 动态态优化股票投投资组合, 控制流流动性风险和和集中性风风险, 保证股股票组合的的稳定性和收收益性 本基金将将根据市场情情况, 适度度参与新股申申购 ( 含增增发新股 ), 以增加收益益 本基基金组合的新股申购 ( 含增发新股 ) 策略主要要是从上市市公司基本面面 估值水平平 市场场环境三方方面选择新股股申购的参参与标的 参参与规模和新新股的卖出出时机 通过过深入分分析新股上上市公司的基基本情况, 结合新股发发行当时的市市场环境, 根据可比公公司股票票的基本面面因素和价格格水平, 预测新股在二二级市场的的合理定价及及其发行价价格, 指导导新股询价, 在有效识识别和防范范风险的前提提下, 力争争获取较高的的低风险收收益 在法律法法规许可时, 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其他相关金融工具对投资组合进进行管理 四 到期期操作期间和和过渡期内的投资在到期操操作期间和过过渡期内, 除暂时无法法变现的基金金财产外, 基金管理人人应使基基金财产保保持为现金 银行存款或或到期日在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无法变现现的基金金财产, 如在在到期操作作期间内具备备变现条件件的, 基金管管理人可根根据市场情况况安排变变现 ), 基金金管理人和和基金托管人人免收该期期间的基金管管理费和基基金托管费 五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限制基金的投投资组合应遵遵循以下限制 : (1) 保持持不低于基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8

60 (2) 本基基金持有一家家公司发行行的证券,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 本基基金管理人人管理的全部部基金持有有一家公司发发行的证券, 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4) 本基基金持有的的全部权证, 其市值不不得超过基金金资产净值的 3% (5) 本基基金管理人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有的同一权权证, 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 (6) 本基基金在任何何交易日买入入权证的总总金额, 不得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净值的 0.5% % (7) 本基基金投资于于同一原始权权益人的各各类资产支持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金金资产净值值的 10% (8) 本基基金持有的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9) 本基基金持有的的同一 ( 指同同一信用级别 ) 资产支持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该资资产支持证证券规模的 10% (10) 本基基金管理人人管理的全部部基金投资资于同一原始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 不得超超过其各类资资产支持证证券合计规模模的 10% (11) 本基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别评级为 BB BB 以上 ( 含 BBB) 的资资产支持证券券 基金金持有资产产支持证券期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级下降 不再再符合投资资标准, 应在在评级报报告发布之之日起 3 个月月内予以全全部卖出 (12) 基金金财产参与与股票发行申购, 本基基金所申报的的金额不超超过本基金的的总资产, 本基金金所申报的股股票数量不不超过拟发行行股票公司司本次发行股股票的总量 (13) 本基基金进入全全国银行间同同业市场进进行债券回购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资产净值的 40% (14) 基金金管理人管管理的全部公公募基金投投资于一家企企业发行的单期中期票据合计计不超过该该期证券的 10% (15) 本基金资产总总值不得超超过基金资产产净值的 200% (16) 法律法规及中中国证监会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同 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市场波动 上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规模变动 股股权分置改改革中支付对对价等基基金管理人人之外的因素素致使基金金投资比例不不符合上述述规定投资比比例的, 基金金管 59

61 理人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理人应当自基基金合同生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使基金的投投资组合比例例符 合基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基金托管人人对基金的的投资的监督督与检查自自本基金合同同生效之之日起开始始 法律法规规或监管部门门取消上述述限制, 如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资不再受相相关限制 2 禁止行行为为维护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的合法法权益, 基金金财产不得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 承销销证券 (2) 向他他人贷款或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事承担无限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卖其他基金金份额, 但是是国务院另另有规定的除除外 (5) 向其其基金管理理人 基金托托管人出资资或者买卖其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发发行的股票票或者债券 (6) 买卖卖与其基金金管理人 基基金托管人人有控股关系系的股东或或者与其基金金管理人人 基金托管管人有其他他重大利害关关系的公司司发行的证券券或者承销销期内承销的的证券 (7) 从事事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券交易价格格及其他不正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依照照法律法规规有关规定, 由中国证证监会规定禁禁止的其他活动 六 业绩绩比较基准本基金业业绩比较基准 : 三年期期银行定期存存款税后收收益率本基金选选择三年期银银行定期存存款税后收益益率作为业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如下 : 本基金是是保本型基金, 保本周期为三年, 保本但不保保证收益率率 以三年期期银行定定期存款税税后收益率作作为本基金金的业绩比较较基准, 能够够使本基金金保本受益人人理性判判断本基金金的风险收益益特征, 合理地衡量比比较本基金金保本保证的的有效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权威的 更能能为市场普普遍接受的业业绩比较较基准推出, 或者是市市场上出现更更加适合用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准的指数时, 本基金金管理人可可以在报中国国证监会备备案后变更业业绩比较基基准并及时公公告, 但不需需要 60

62 召开开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大会会 七 风险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是一只保本混混合型基金, 在证券投投资基金中属于低风险品种 八 基金金管理人代表表基金行使使股东权利的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基金管管理人按照照国家有关规规定代表基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 保护基金份额持持有人的利益 2 不谋求求对上市公公司的控股, 不参与所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 有利于于基金财产产的安全与增增值 4 不通过过关联交易易为自身 雇雇员 授权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牟取任何不不当利益 九 基金金的融资 融融券本基金可可以根据有关关法律法规规和政策的规规定进行融资 融券 十 变更后 融通增强收益债券券型证券投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标 范围 理念 策略 ( 一 ) 投资目标在适度承承担风险并保保持资产流流动性的基础础上, 通过配配置债券等等固定收益类类金融工工具, 追求基基金资产的的长期稳定增增值, 通过过适量投资权权益类资产产力争获取增增强回报报 ( 二 ) 投资理念在严谨的研究分析与与严格控制制投资风险的的基础上, 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 追求基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增值 ( 三 ) 投资范围该债券基基金的投资范范围为具有有良好流动性性的金融工工具, 包括国国内依法发行行上市的的债券 ( 包括括可转换债债券及可分离离转债 国债 央行票票据 中期票票据 公司债债 企业业债 短期期融资券 政政府机构债债 政策性金金融机构金金融债 商业业银行金融融债 资产产支持证券券等 ) 股票票 权证 货货币市场工工具以及法律律法规或中中国证监会允允许 61

63 基金金投资的其其他金融工具 ( 但须符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法规或监管机机构以后允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可参与一级市市场新股申申购或增发新股, 也可在二级市场上投资股票 权证证等权益类类证券 基金的投投资组合比例例为 : 该债券券基金对固固定收益类证证券的投资资比例不低于于基金资资产的 80% %, 股票 权权证等权益益类资产的投投资比例不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 基金金保留不低低于基金资产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的政府债券 ( 四 ) 投资策略 1 资产配配置策略该债券基基金依据宏观观经济数据据和金融运行行数据 货币政策 财财政政策 以以及债券券市场和股股票市场风险险收益特征, 分析判断断市场利率水水平变动趋趋势和股票市市场走势势 并根据宏观经济 基准利率水水平 股票票市场整体估估值水平, 预测债券 可转债债 新股申购购等大类资资产下一阶段段的预期收收益率水平, 结合各类类别资产的波波动性以以及流动性性状况分析, 进行大类类资产配置 2 利率策策略本基金将将考察市场利利率的动态态变化及预期期变化, 对引引起利率变变化的相关因因素进行行跟踪和分分析, 进而对对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持持仓结构制定相应的调调整方案, 以降低利利率变动对对组合带来的的影响 本基基金管理人人的固定收益益团队将定定期对利率期期限结构构进行预判, 并制定相相应的久期目标, 当预预期市场利率率水平将上上升时, 降低低组合的的久期 预期期市场利率率将下降时, 提高组合合的久期 以以达到利用用市场利率的的波动和和债券组合合久期的调整整提高债券券组合收益率率目的 3 信用策策略本基金将将根据不同信信用等级债债券与同期限国债之间间收益率利利差的历史数数据比较, 并结合合不同信用等等级间债券券在不同市场场时期利差差变化及收益益率曲线变变化, 调整整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资比例, 获取取不同债券券类属之间利利差变化所所带来的投资资收益 本基金还还将积极 有有效的利用基基金管理人人比较完善的信用债券券评级体系, 研究和和跟踪发行行主体所属行行业发展周期 业务状状况 公司治治理结构 财务状况等等因素, 综合评估发发行主体信信用风险, 确定信用产产品的信用风风险利差, 有效管理组组合 62

64 的整整体信用风风险 基金金合同 4 类属配配置与个券券选择策略本基金根据券种特点点及市场特特征, 将市场场划分为企业债 银行行间国债 银银行间金金融债 可转换债券 央行票据 交易所国国债等子市场场 综合考考虑市场的流流动性和和容量 市场的信用状状况 各市场场的风险收收益水平 税税收选择等等因素, 对几几个市场场之间的相对风险 收收益 ( 等价税税后收益 ) 进行综合分分析后确定定各类别债券券资产的的配置 本基金从债券息率 收益率曲曲线偏离度 绝对和相相对价值分析析 信用分分析 公司司研究等角度精选有投投资价值的的投资品种 本基金力求求通过绝对对和相对定价价模型对对市场上所所有债券品种种进行投资资价值评估, 从中选择具具有较高息息率且暂时被被市场低低估或估值值合理的投资资品种 5 可转换换债券的投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债券兼具权益益类证券与与固定收益类类证券的特特性, 具有抵抵御下行风风险 分享享股票价格格上涨收益的的特点 本基基金在对可可转换公司债债券条款和和发行债券公公司基本本面进行深深入分析研究究的基础上, 利用可转转换公司债券券定价模型型进行估值分分析 本基基金还会充充分借鉴基金金管理人股股票分析团队队及外部研研究机构的研研究成果, 对可转债债的基础股股票的基本面面进行分析, 形成对基基础股票的价价值评估, 最终选择合合适的投投资品种 6 资产支支持证券的的投资策略资产支持持类证券的定定价受市场场利率 流动动性 发行条条款 标的的资产的构成成及质量量 提前偿还还率及其它它附加条款等等多种因素素的影响 本本基金将在在利率基本面面分析 市场流动性性分析和信信用评级支持的基础上, 辅以与国债 企业业债等债券品品种的相相对价值比比较, 审慎投投资资产支支持证券类资资产 7 股票投投资策略该债券基基金充分发挥挥基金管理理人的研究优优势, 将严谨谨 规范化化的选股方法法与积极极主动的投投资风格相结结合, 在分析析和判断宏宏观经济运行行和行业景景气变化 以以及上市市公司成长长潜力的基础础上, 通过优选具有良良好成长性 质量优良良 定价相对对合理的的股票进行行投资, 以谋谋求超额收收益 ( 五 )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合全价指数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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