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系藥學組 106 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 書面資料審查 作業規範 一 評分項目包括在校成績 讀書計畫及自傳 社團參與 班級幹部 證照 結訓證明 競 賽成果 語言能力證明 特殊才能 專題報告或成果作品等, 總分共 100 分, 依簡章規 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25%,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項目配分評分參考 學習能力 40 分自傳 讀書計畫 在校成績等 專業能力 15 分成果作品或醫藥相關心得 報告等 專業專長 30 分 證照 語言能力證明 ( 如全民英檢或相當級數外語能力檢 定 ) 結訓證明 ( 參與各項研習會或活動營 ) 運動競賽及有 利審查資料 ( 體適能檢測 才藝 服務等 ) 競賽成果 15 分競賽獲獎 社團參與 班級幹部等 二 每位申請生之書面資料由 2 位委員審查, 分數相加後除以委員數目為申請生之書面審查成績 ( 計算至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 ), 若兩位委員之評分差距 10 分以上時,
大仁科技大學藥學系臨床藥學組 106 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 書面資料審查 作業規範 一 評分項目包括在校成績 讀書計畫及自傳 社團參與 班級幹部 證照 結訓證明 競 賽成果 語言能力證明 特殊才能 專題報告或成果作品等, 總分共 100 分, 依簡章規 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 25%,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項目配分評分參考 學習能力 40 分自傳 讀書計畫 在校成績等 專業能力 15 分成果作品或醫藥相關心得 報告等 專業專長 30 分 證照 語言能力證明 ( 如全民英檢或相當級數外語能力檢 定 ) 結訓證明 ( 參與各項研習會或活動營 ) 運動競賽及 有利審查資料 ( 體適能檢測 才藝 服務等 ) 競賽成果 15 分競賽獲獎 社團參與 班級幹部等 二 每位申請生之書面資料由 2 位委員審查, 分數相加後除以委員數目為申請生之書面審查成績 ( 計算至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 ), 若兩位委員之評分差距 10 分以上時,
大仁科技大學生物科技系 簡章規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甄選總成績 80 %,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學習能力 40 分 自傳 讀書計劃 如成長背景 求學經歷 學習規劃 生涯規劃 社團參與及專長培養等 專業能力 30 分 如學術作品設計 學業成績及成果報告等 專業專長 20 分 10 分 證照 體適能檢測 檢定合格證明 結訓證明與英文能力證照等 由高中職以上教育單位及省 ( 市 ) 政府機關以上所主辦之技 ( 藝 ) 能競賽獲獎 可供證明之文件 二 每甄選生之書面資料由 2 位委員審查, 分數相加後除以委員數目為申請生之書面審查成績 ( 計算至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 ), 若兩位委員之評分差距 20 分 ( 含 ) 以上時,
大仁科技大學食品科技系保健營養組 簡章規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甄選總成績 80 %,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學習能力 40 分 自傳及讀書計劃 如成長背景 求學經歷 學習規劃 生涯規劃及專長培養等 專業能力 30 分 如社團參與 學生幹部 語文能力 學術作品設計 學業成績及成果報告等 專業專長 20 分 證照 檢定合格證明 結訓證明 特殊才能及體適能檢測成績證明書等 10 分 由高中職以上教育單位及省 ( 市 ) 政府機關以上所主辦之技 ( 藝 ) 能競賽獲獎 可供證明之文件 總 計 100 分 二 每甄選生之書面資料由 3 位委員審查, 分數相加後除以委員數目為申請生之書面審查成績 ( 計算至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 ), 若兩位委員之評分差距 20 分 ( 含 ) 以上時,
大仁科技大學食品科技系食品技術與應用組 簡章 規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甄選總成績 80 %,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表格如 附件 項 目 配分 評 分 參 考 學習能力 40 分 自傳及讀書計劃 如成長背景 求學經歷 學習規劃 生涯規劃及專長培養等 專業能力 30 分 如社團參與 學生幹部 語文能力 學術作品設計 學業成績及成果報告等 專業專長 20 分 證照 檢定合格證明 結訓證明 特殊才能及體適能檢測成績證明書等 10 分 由高中職以上教育單位及省 ( 市 ) 政府機關以上所主辦之技 ( 藝 ) 能競賽獲獎 可供證明之文件 總 計 100 分 二 每甄選生之書面資料由 3 位委員審查, 分數相加後除以委員數目為申請生之書面審查成績 ( 計算至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 ), 若兩位委員之評分差距 20 分 ( 含 ) 以上時,
大仁科技大學環境與職業安全衛生系 簡章規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甄選總成績 70 %,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學習能力 60 分 自傳及讀書計劃 如成長背景 求學經歷 學習規劃 生涯規劃及專長培養等 專業能力 15 分 如社團參與 學生幹部 語文能力 學術作品設計 學業成績及成果報告等 專業專長 15 分 證照 檢定合格證明 結訓證明 特殊才能及體適能檢測成績證明書等 10 分 由高中職以上教育單位及省 ( 市 ) 政府機關以上所主辦之技 ( 藝 ) 能競賽獲獎 可供證明之文件 總 計 100 分 二 每甄選生之書面資料由 2 位委員審查, 分數相加後除以委員數目為申請生之書面審查成績 ( 計算至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 ), 若兩位委員之評分差距 20 分 ( 含 ) 以上時,
大仁科技大學寵物美容學位學程 簡章規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甄選總成績 80 %,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學習能力 20 分 自傳 讀書計劃 如成長背景 求學經歷 學習規劃 生涯規劃 社團參與及專長培養等 專業能力 30 分 如學術作品設計 學業成績及及成果報告等 專業專長 20 分證照 體適能檢測檢定合格證明 結訓證明等 30 分 由高中職以上教育單位及省 ( 市 ) 政府機關以上所 主辦之技 ( 藝 ) 能競賽獲獎 可供證明之文件 二 每甄選生之書面資料由 2 位委員審查, 分數相加後除以委員數目為申請生之書面審查成績 ( 計算至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 ), 若兩位委員之評分差距 20 分 ( 含 ) 以上時,
大仁科技大學消防安全學士學位學程 簡章規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甄選總成績 70 %,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學習能力 60 分 自傳及讀書計劃 如成長背景 求學經歷 學習規劃 生涯規劃及專長培養等 專業能力 15 分 如社團參與 學生幹部 語文能力 學術作品設計 學業成績及成果報告等 專業專長 15 分 證照 檢定合格證明 結訓證明 特殊才能及體適能檢測成績證明書等 10 分 由高中職以上教育單位及省 ( 市 ) 政府機關以上所主辦之技 ( 藝 ) 能競賽獲獎 可供證明之文件 總 計 100 分 二 每甄選生之書面資料由 2 位委員審查, 分數相加後除以委員數目為申請生之書面審查成績 ( 計算至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 ), 若兩位委員之評分差距 20 分 ( 含 ) 以上時,
大仁科技大學護理系 簡章規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甄選總成績 60%,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學習能力 45 分 自傳 讀書計劃 如成長背景 求學經歷 學習規劃 生涯規劃 社團參與及義務服務時數等 專業能力 20 分 如學術作品設計 學業成績及成果報告等 專業專長 20 分 15 分 證照 檢定合格證明 結訓證明 ( 參與各項研習會或活動營 ) 等 由高中職以上教育單位及省 ( 市 ) 政府機關以上所主辦之技 ( 藝 ) 能競賽獲獎 可供證明之文件 二 每甄選生之書面資料由 3 位委員審查, 分數相加後除以委員數目為申請生之書面審查成績 ( 計算至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 ), 若兩位委員之評分差距 20 分 ( 含 ) 以上時,
大仁科技大學資訊工程與娛樂科技系 簡章規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甄選總成績 60 %,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學習能力 50 分 自傳 讀書計劃 如成長背景 求學經歷 學習規劃 生涯規劃 社團參與及專長培養等 專業能力 35 分 如學術作品設計 學業成績及成果報告等 證照 檢定合格證明 結訓證明等 15 分 由高中職以上教育單位及省 ( 市 ) 政府機關以上所主辦之技 ( 藝 ) 能競賽獲獎 可供證明之文件 總 計 100 分 二 每甄選生之書面資料由 3 位委員審查, 分數相加後除以委員數目為申請生之書面審查成績 ( 計算至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 ), 若兩位委員之評分差距 20 分 ( 含 ) 以上時,
大仁科技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簡章規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甄選總成績 60 %,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學習能力 40 分 自傳 讀書計劃 如成長背景 求學經歷 學習規劃 生涯規劃 社團參與及專長培養等 專業能力 30 分 如學術作品設計 學業成績及成果報告等 專業專長 20 分證照 檢定合格證明 結訓證明等 10 分 由高中職以上教育單位及省 ( 市 ) 政府機關以上所 主辦之技 ( 藝 ) 能競賽獲獎 可供證明之文件 二 每甄選生之書面資料由 3 位委員審查, 分數相加後除以委員數目為申請生之書面審查成績 ( 計算至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 ), 若兩位委員之評分差距 20 分 ( 含 ) 以上時,
大仁科技大學數位多媒體設計系 簡章規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甄選總成績 60 %,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學習能力 40 分 自傳 讀書計劃 如成長背景 求學經歷 學習規劃 生涯規劃 社團參與及專長培養等 專業能力 30 分 如學術作品設計 學業成績及成果報告等 專業專長 20 分證照 檢定合格證明 結訓證明等 10 分 由高中職以上教育單位及省 ( 市 ) 政府機關以上所 主辦之技 ( 藝 ) 能競賽獲獎 可供證明之文件 二 每甄選生之書面資料由 3 位委員審查, 分數相加後除以委員數目為申請生之書面審查成績 ( 計算至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 ), 若兩位委員之評分差距 20 分 ( 含 ) 以上時,
大仁科技大學休閒運動管理系 簡章規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甄選總成績 80 %,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項目配分評分參考 學習能力 50 分 自傳及讀書計劃 ( 如成長背景 求學經歷 學習規劃 生涯規劃 社團參與 學生幹部及專長培養等 ) 專業能力 專業專長 10 分 20 分 20 分 學術作品設計作及成果報告等 ( 最高得 10 分 ) 1. 校內級每件得 5 分 2. 校際級以上每件得 10 分 證照 檢定合格證明 結訓證明等 1. 全民英檢及初 (C 丙 ) 級專業證照得 10 分, 中級得 15 分, 高級得 20 分 2. 檢定合格證明 結訓證明, 每次 ( 張 ) 得 10 分 由高中職以上教育單位及省 ( 市 ) 政府機關以上所主辦之技 ( 藝 ) 能競賽獲獎 可供證明之文件 1. 省 ( 市 ) 政府機關以上所主辦之技 ( 藝 ) 能競賽獲獎, 第一名 ( 冠軍 優勝 ) 得 20 分, 第二名 ( 亞軍 優選 ) 得 15 分, 第三名 ( 季軍 ) 得 10 分, 第四名 ( 殿軍 ) 得 8 分, 第五名含以上及佳作得 5 分 2. 其他縣市以下及民間機構主辦之技 ( 藝 ) 能競賽 獲獎, 第一名 ( 冠軍 優勝 ) 得 10 分, 第二名 ( 亞軍 優選 ) 得 8 分, 第三名 ( 季軍 ) 得 6 分, 第四名 ( 殿軍 ) 得 4 分, 第五名含以上及佳作得 2 分 二 每甄選生之書面資料由 2 位委員審查, 分數相加後除以委員數目為申請生之書面審查成績 ( 計算至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 ), 若兩位委員之評分差距 20 分 ( 含 ) 以上時,
大仁科技大學餐旅管理系 簡章規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甄選總成績 50 %,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項目配分評分參考 學習能力 40 分 1000 字以內自傳及讀書計劃 ( 如成長背景 求學經 歷 學習規劃 生涯規劃 社團參與 學生幹部及 專長培養等 ) 專業能力 30 分如學術作品設計 學業成績及成果報告等 專業專長 20 分證照 檢定合格證明 結訓證明等 10 分 由高中職以上教育單位及省 ( 市 ) 政府機關以上所 主辦之技 ( 藝 ) 能競賽獲獎 可供證明之文件 二 每甄選生之書面資料由 3 位委員審查, 分數相加後除以委員數目為申請生之書面審查成績 ( 計算至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 ), 若兩位委員之評分差距 20 分 ( 含 ) 以上時,
大仁科技大學觀光事業系 簡章規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甄選總成績 60 %,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學習能力 40 分 自傳 讀書計劃 如成長背景 求學經歷 學習規劃 生涯規劃 社團參與及專長培養等 專業能力 30 分 如學術作品設計 學業成績及成果報告等 專業專長 20 分證照 檢定合格證明 結訓證明等 10 分 由高中職以上教育單位及省 ( 市 ) 政府機關以上所 主辦之技 ( 藝 ) 能競賽獲獎 可供證明之文件 二 每甄選生之書面資料由 2 位委員審查, 分數相加後除以委員數目為申請生之書面審查成績 ( 計算至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 ), 若兩位委員之評分差距 20 分 ( 含 ) 以上時,
大仁科技大學時尚美容應用系 簡章規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甄選總成績 60 %,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項目配分評分參考 學習能力 30 分自傳 讀書計劃 在校成績等 專業能力 30 分學測成績 成果作品或專題報告等 專業專長 25 分證照 檢定合格證明 結訓證明 ( 參與各項研習會 ) 競賽成果 15 分競賽獲獎 社團參與 班級幹部等 二 每甄選生之書面資料由 2 位委員審查, 分數相加後除以委員數目為申請生之書面審查成績 ( 計算至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 ), 若兩位委員之評分差距 20 分 ( 含 ) 以上時,
大仁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 簡章規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甄選總成績 40 %,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學習能力 40 分 自傳 讀書計劃 如成長背景 求學經歷 學習規劃 生涯規劃 社團參與及專長培養等 專業能力 30 分 如學術作品設計 學業成績及及成果報告等 專業專長 20 分證照 檢定合格證明 結訓證明等 10 分 由高中職以上教育單位及省 ( 市 ) 政府機關以上所 主辦之技 ( 藝 ) 能競賽獲獎 可供證明之文件 二 每甄選生之書面資料由 2 位委員審查, 分數相加後除以委員數目為申請生之書面審查成績 ( 計算至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 ), 若兩位委員之評分差距 20 分 ( 含 ) 以上時,
大仁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 簡章規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甄選總成績 50 %,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學習能力 40 分 自傳 讀書計劃 如成長背景 求學經歷 學習規劃 生涯規劃 社團參與及專長培養等 專業能力 30 分 如學術作品設計 學業成績及及成果報告等 專業專長 20 分證照 檢定合格證明 結訓證明等 10 分 由高中職以上教育單位及省 ( 市 ) 政府機關以上所 主辦之技 ( 藝 ) 能競賽獲獎 可供證明之文件 二 每甄選生之書面資料由 2 位委員審查, 分數相加後除以委員數目為申請生之書面審查成績 ( 計算至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 ), 若兩位委員之評分差距 20 分 ( 含 ) 以上時,
大仁科技大學社會工作系 簡章規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甄選總成績 70 %,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學習能力 40 分 自傳 讀書計劃 如成長背景 求學經歷 學習規劃 生涯規劃 社團參與及專長培養等 專業能力 30 分 如學術作品設計 學業成績及成果報告等 專業專長 20 分證照 檢定合格證明 結訓證明等 10 分 由高中職以上教育單位及省 ( 市 ) 政府機關以上所 主辦之技 ( 藝 ) 能競賽獲獎 可供證明之文件 二 每甄選生之書面資料由 2 位委員審查, 分數相加後除以委員數目為申請生之書面審查成績 ( 計算至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 ), 若兩位委員之評分差距 20 分 ( 含 ) 以上時,
大仁科技大學電子商務創新應用學士學位學程 簡章規定 書面資料審查 佔甄選總成績 60 %, 其配分及評分參考如下表, 評分 學習能力 40 分 自傳 讀書計劃 如成長背景 求學經歷 學習規劃 生涯規劃 社團參與及專長培養等 專業能力 30 分 如學術作品設計 學業成績及成果報告等 專業專長 20 分證照 檢定合格證明 結訓證明等 10 分 由高中職以上教育單位及省 ( 市 ) 政府機關以上所 主辦之技 ( 藝 ) 能競賽獲獎 可供證明之文件 二 每甄選生之書面資料由 3 位委員審查, 分數相加後除以委員數目為申請生之書面審查成績 ( 計算至小數第一位四捨五入 ), 若兩位委員之評分差距 20 分 ( 含 ) 以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