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目的 : 正修科技大學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簡章 本班係屬工程從業人員品質管理教育訓練, 灌輸工程人員品質管理系統之新知, 以提升工程品質管理之觀念, 建立工程品質管理系統 預防工程缺失之發生及提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 貳 主管機關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参 受託單位 : 正修科技大學營建科技中心肆 名額及講習期間 : 一 每班四十人, 開訓後缺額不接受報名遞補, 依資料完整補齊寄達順序通知上課 二 講習時間 : 夜間班, 週一至週五晚上 18 時 30 分至 21 時 30 分 ( 每週上課最多三天, 視課程安排 ; 開訓及結訓以假日為原則 ) 106 年預計開班班別如下 : VE10601 期 ( 土建夜間班 ):3 月 11 日 ~5 月 VE10602 期 ( 機電夜間班 ):5 月 06 日 ~7 月 ( 依報名人數決定是否開班 ) VE10603 期 ( 土建夜間班 ):7 月 01 日 ~9 月 VE10604 期 ( 土建夜間班 ):9 月 23 日 ~12 月 如未到達開班人數, 將順延其開班日期 伍 參訓人員資格 : 一 取得公共工程類科專業技師 建築師或消防設備師證書者 二 大專以上學校土木 水利 環工 建築 營建 電機 機械 電子 化工及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並於畢業後有三年 ( 含 ) 以上工程實務經驗者 其中現職為政府機關 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辦理工程業務相關人員, 得不受上述年資之限制 三 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土木 水利 環工 建築 營建 電機 機械 電子 化工 建築製圖 電工科及工程相關科別畢業, 並於畢業後有四年 ( 含 ) 以上工
程實務經驗者 其中現職為政府機關 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辦理工程業務相關人員, 得不受上述年資之限制 四 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土木 建築 電機 化工及工程相關類科考試 ( 含消防設備士 ) 及格, 或具有委任 ( 派 ) 職務, 並於及格後或擔任委任 ( 派 ) 職務有二年 ( 含 ) 以上工程實務經驗者 其中現職為政府機關 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辦理工程業務相關人員, 得不受上述年資之限制 五 領有建築 機電及工程相關職類乙級技術士以上或甲級電匠, 並於取得証照後有三年以上工程實務經驗者 六 營造 ( 機水電 ) 業及工程相關公司行號登記之負責人 ( 含土木包工業 甲級工程承裝業 ), 並於取得負責人資格後有三年以上工程實務經驗者 七 領有內政部核發營造業工地主任執業證者 八 具有十年 ( 含 ) 以上之工程實務經驗者 備註 :(1) 前項資格除繳驗相關證照或畢業證書正本外 ( 繳影本, 驗正本 ), 工程實務經驗 ( 工作年資 ) 證明須檢附蓋有勞保局戳章之勞保明細正本或自政府部門 e 化服務系統下載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 ( 個人下載加蓋個人私章 任職單位下載由任職單位核章 ) 或蓋有稅捐稽徵單位戳章之個人薪資所得明細表正本 ( 或薪資扣繳憑單 ) 及具有任職機關核印之工作資歷證明 ( 格式如附件 3) (2) 報名資格採用前項第六款者, 其年資之計算須檢附蓋有稅捐稽徵單位戳章之營利事業所得結算申報書正本 (3) 報名資格採用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現職為政府機關 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辦理工程業務相關人員, 得不受上述年資之限制 如係約聘僱人員, 以長期一年以上服務於政府機關 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辦理工程業務者為限 (4) 必要時, 主管機關並得要求檢具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例如 : 國防部之服役證明書 公司行號之營業登記資料 政府機關核印 ( 關防 ) 之服務證明書 工程契約書等相關文件 註 :98 年 7 月 3 日公告 : 為正確核算學員工程實務經驗年資, 除勞保資料或所得清單外, 亦須同時核驗工作資歷證明, 如遇任職公司停業 歇業時, 請檢附經濟部停業紀錄, 並由學員出具離職證明 ( 具工作內容 ) 或具結書, 以證明此段時間確實擔任工程相關業務, 俾確實計算其工程實務經驗年資 (5) 前項個人薪資年度給付總額如顯著偏低 ( 低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當年度公布之基本薪資 ) 時, 以基本工資換算其工程實務年資
陸 職訓講習地點 : 學校地址 :83347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 840 號 聯絡電話 :(07)735-8800 轉 2721 E-MAIL:cs39193918@gmail.com 范小姐 訓練班網站 :http://civil.csu.edu.tw/ 正修營建科技中心 - 訓練班 柒 成績考核 : 平時演練 :15% 品管計畫或監造計畫 :35% 期末綜合測驗 :50%( 由主管機關統一命題,100 題選擇 ) 上述三科成績及格分數均為六十分, 其中任一項不及格者不予以計算總成績 未參加期末綜合測驗者以零分計算, 期末綜合測驗未達六十分者得參加補考, 並應於下二梯次由本代訓機構通知補考, 且補考應以二次為限 捌 證書核發與撤銷 : 核發 : 受訓學員缺課未超過 10 小時, 且成績考核合格者, 由主管機關統一製作頒發 撤銷 : 已核發結業證書者, 事後若查獲違反規定者, 工程會得撤銷其結業證書 玖 報名手續 : 一 填具報名表 附件一 二 照片 : 最近 1 年內之彩色光面脫帽, 二吋照片一式 2 張及一吋照片 2 張, 印表機列印 畢業照恕不受理 ( 背面請寫姓名, 勿以油性筆書寫, 一張貼於報名表上 另三張以迴紋針固定 ) 三 身份證 附件二 : 請繳交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 學歷證件影本 : 畢業日期及證書字號須清楚 五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明細表正本 ( 勞保局需正本加蓋日期戳章 ) 註 1. 高雄市勞保局地址 : 高市中正一路 304 號 ( 近福德二路 ) 勞保局高雄第二辦事處地址 : 高市鳳山區復興街 6 號勞保局屏東辦事處地址 : 屏東市廣東路 552 之 1 號註 2. 個人自然人憑證網路列印之勞保明細表 ( 選勞工保險異動查詢 ) 請蓋私章 現職服務單位網路列印之勞保明細表請加蓋公司大 小章 ( 請完整顯示印出, 含身分證號 投保薪資及備註 等 )
六 工程資歷證明書 附件三 : 請以附件 3 表格填寫, 工作內容欄位請勿塗改並請詳填勿空白, 政府或公營單 位得以貴單位工作經歷證明表格為主, 但需加註工作內容欄位 ( 本項證明受訓 資格符合實際施作工程相關工作用, 工作內容 請填實際施作工作項目 註 1: 工作資歷證明請蓋公司及負責人 印鑑, 蓋圓戳章及職章等恕不受理註 2: 需列入計算工程資歷年資之各家公司, 皆要補工作資歷證明註 3: 工作內容欄位不得塗改或蓋章後再加註工作內容 註 4: 工作資歷證明到職日期欄位之起迄期間及服務年資總計欄位內容需正確 ( 各投勞保公司年資須與勞保明細表所載相符 ) * 相關資格證件影本 : 如戶籍謄本 ( 若有更名 ) 畢業證書 技師證書 營利事業登記證 營利事業所得扣繳憑單 工地主任執業證 技術士證照 軍職證明等 ( 依報名資格繳交以上附件影本, 詳見最後一頁 ) 七 其它證明文件影本 如甲種電匠 乙級技術士 高普考 技師 消防設備師 ( 士 ) 等證書影本 公司整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書 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執照影本 更名戶籍謄本正本及具結書等 八 具結書工作內容請填工程實際施作內容 請詳 6 填寫範例, 並蓋個人印章 原子章等恕不受理 九 注意事項 一 請依序將報名表件整理齊全後, 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 請勿折疊 二 報名方式: a. 親自報名 : 繳交上述報名表及證明文件正本及 A4 規格影印本, 正本驗畢發還 報名地點 : 正修科技大學 ( 土木館 2F 營建科技中心辦公室 ) 報名地址 :83347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 840 號營建科技中心 范小姐 b. 通訊報名 : 請備妥上述報名表及相關資格證明文件 (A4 規格影印本 ), 以掛號郵寄至上述地址並經初審核可, 始完成報名程序 請信封外註明報名品管班 三 報名日期: 即日起, 額滿為止 四 報名時間: 週一至週五 08:30~17:30 ( 中午 12:00~13:00 休息 ) 五 人保證所附證件與正本相符, 如有偽造 假造 塗改, 願自負法律責任, 且一經查明, 取消本課程資格認定, 並不要求任何退費 六 經審查發現資格證件不符合本簡章之規定, 即通知補件, 如於通知期限內未補足證件者, 視同審查不合格 若於期限內無法補足證件者, 將取消其受訓資格, 並退回學費 其他於註冊後, 概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
費 七 對已完成註冊手續之學員, 如因該梯 ( 期 ) 學員過少時, 將協調其轉班或退回學費 八 報名資料將造冊送主管機關及登錄於網站以便課後核發證書, 背景資料提供講師調整授課方式 內容及本校通知學員相關訊息用途 九 本人已詳閱簡章及報名表所有內容並了解其內容無誤, 本人並同意貴校於前述範圍內使用本人提供之個人資料 拾 註冊方式 : 一 學員資格經初審核可者, 將另行電話 簡訊 E-MAIL 或郵寄通知, 並請 在期限內繳交學費 二 完成註冊收續之學員, 將於每期開課前 E-MAIL 簡訊或電話通知上課 三 繳納訓練費用之學員退訓金額如下 : 開訓前退訓者, 職業訓練機構應依其申請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七成 ; 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 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半數 ; 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 不退費 收費標準 : 一般生 :16,000 元 校友 :15,000 元 ( 三人以上 合作廠商適用 ) 繳費方式 : ~ 團體報名 持有校友証另有優惠 ~ 本校備有免費汽 機車停車場!!! 1. 正修科技大學土木館二樓 ( 營建科技中心辦公室 ) 現金繳費 2. 購買郵政匯票或開立即期支票 抬頭為正修學校財團法人正修科技大學, 以掛號方式寄至本校 營建科技中心范育慈小姐 收 3.ATM 轉帳 將匯款明細傳真至 07-732-9254 戶名 : 正修學校財團法人正修科技大學 銀行 : 台灣企銀高雄分行 銀行代號 :050 帳號 :850-6250-6038
單元2. 開訓 10 分單元一 品質政策與法規11. 工程品質稽核 3 夜間上課單元三 案例研討拾壹 課程內容與時數 :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課程時數表 ( 土建班 ) 課程名稱時數備註開訓5. 工程倫理 1.5 夜間上課單元二 品質規劃與控制1. 說明課程簡介 上課須知及作業要求 20 分 週六或日開訓 1.1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制度教育宣導影片內容 : 履約品管與施工管理相關規定 0.5 週六或日上課 1.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理念與導入 ( 以三級品管及品質查核機制為介紹重點 ) 3 週六或日上課 2. 公共工程管理相關法規概要 3 夜間上課 3. 公共工程履約管理 3 夜間上課 4. 永續公共工程 - 節能減碳 1.5 夜間上課 1. 監造計畫與品質計畫指導 - 含課後習作 6 夜間上課 2. 統計分析方法與應用 - 含課後習作 6 夜間上課 3. 品質分析方法與應用 - 含課堂演練 9 夜間上課 4. 工程進料檢驗與管制 6 夜間上課 5. 施工管制與檢驗 3 夜間上課 6. 基礎與開挖 - 含放映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提昇宣導片 - 基樁與連續壁 7. 鋼筋 模板 混凝土施工 - 含放映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提昇宣導片 - 鋼筋模板篇 混凝土篇 8. 鋼結構施工及檢驗基準 - 含放映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提昇宣導片 - 鋼構 3 夜間上課 6 夜間上課 6 夜間上課 9. 建築物機水電施工及檢驗基準 6 夜間上課 10. 瀝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及檢驗基準 3 夜間上課 1. 工程品質管理案例研討 ( 建築 ) 含放映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提昇宣導片 - 模板支撐 2. 工程品質管理案例研討 ( 道路 ) 含放映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提昇宣導片 - 預力梁 3. 工程品質管理案例研討 ( 機水電 ) 含放映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提昇宣導片 - 機電系統 3 夜間上課 3 夜間上課 3 夜間上課 綜合測驗 1.5 週六或日考試 綜合座談 1 週六或日考試後進行 課程師資表以開訓當天學員手冊為主 總計 84
單元課程名稱時數備註開訓2. 開訓 10 分週六或日開訓單元一 品質政策與法規元三 案例研討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課程時數表 ( 機電班 ) 1. 說明課程簡介 上課須知及作業要求 20 分週六或日開訓 5. 工程倫理 1.5 夜間上課單元二 品質規劃與控制1.1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制度教育宣導影片內容 : 履約品管與施工管理相關規定 0.5 週六或日上課 1.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理念與導入 ( 以三級品管及品質查核機制為介紹重點 ) 3 週六或日上課 2. 公共工程管理相關法規概要 3 夜間上課 3. 公共工程履約管理 3 夜間上課 4. 永續公共工程 - 節能減碳 1.5 夜間上課 1. 監造計畫與品質計畫指導 - 含課後習作 6 夜間上課 2. 統計分析方法與應用 - 含課後習作 6 夜間上課 3. 品質分析方法與應用 - 含課後習作 6 夜間上課 4. 工程進料檢驗與管制 6 夜間上課 5. 施工管制與檢驗 3 夜間上課 6. 工程品質稽核 3 夜間上課 6 夜間上課單7. 電氣設備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6 夜間上課 8. 弱電 ( 含中央監控 ) 設備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6 夜間上課 9. 給排水衛生設備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6 夜間上課 10. 消防設備及空調設備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6 夜間上課 11. 電梯設備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3 夜間上課 12. 建築工程之介面整合 1. 工程品質管理案例研討 ( 機水電 )- 含放映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提昇宣導片 - 機電系統 3 夜間上課 2. 監造計畫及品質計畫案例研討 3 夜間上課結訓綜合測驗 1.5 週六或日考試 綜合座談 1 週六或日考試後進行 課程師資表以開訓當天學員手冊為主 總計 84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報名資格附件對照表 項次受訓資格相關附件 1 2 3 4 5 6 7 取得公共工程類科專業技師 建築師或消防設備師證書者 大專以上學校土木 水利 環工 建築 營建 電機 機械 電子 化工及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並於畢業後有三年 ( 含 ) 以上工程實務經驗者 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土木 水利 環工 建築 營建 電機 機械 電子 化工 建築製圖 電工科及工程相關科別畢業, 並於畢業後有四年 ( 含 ) 以上工程實務經驗者 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土木 建築 電機 化工及工程相關類科考試 ( 含消防設備士 ) 及格, 或具有委任 ( 派 ) 職務, 並於及格後或擔任委任 ( 派 ) 職務有二年 ( 含 ) 以上工程實務經驗者 領有建築 機電等工程相關職類乙級技術士以上或甲級電匠, 並於取得證照後有三年以上工程實務經驗者 營造 ( 機水電 ) 業及工程相關公司行號登記之負責人 ( 含土木包工業 甲級工程承裝業 ), 並於取得負責人資格後有三年以上工程實務經驗者 領有內政部核發之工地主任結業證書或取得營造業工地主任執業證者 專業技師 建築師和消防設備師證書影本 畢業證書影本 ( 工程會無法受理肄業證書 ) 工程資歷證明正本 ( 三年以上工程資歷 ) 勞保明細表 ( 至勞保局申請加蓋勞保局日期戳章或使用自然人憑證列印加蓋個人私章 ) 畢業證書影本 ( 工程會無法受理肄業證書 ) 工程資歷證明正本 ( 四年以上工程資歷 ) 勞保明細表 ( 至勞保局申請加蓋勞保局日期戳章或使用自然人憑證列印加蓋個人私章 ) 公務機關工作委 ( 派 ) 任資歷 ( 二年 ) 證明 ( 正本 ) 高普考試證書影本 技術士執照影本 工程資歷證明正本 ( 三年以上工程資歷 ) 勞保明細表 ( 至勞保局申請加蓋勞保局日期戳章或使用自然人憑證列印加蓋個人私章 ) 營利所得繳稅證明 ( 三年以上 --- 證明頁面內秀出負責人姓名 身分證字號 公司名稱 ) 營利事業登記證 ( 影本 ) 工地主任執業證或結業證書影本 8 具有十年以上 ( 含 ) 之工程實務經驗者 工程資歷證明正本 ( 十年以上工程資歷 ) 勞保明細表 ( 至勞保局申請加蓋勞保局日期戳章或使用自然人憑證列印加蓋個人私章 ) 如現職為政府機關 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辦理工程業務相關正式 ( 職 ) 人員, 得不受年資之限制但仍須工程資歷證 明, 若為辦理工程相關之約聘人員, 機關須開立一年以上之工程資歷證明 + 勞保明細表 學歷資料無法證明相關科系者, 須提供學校成績單 ( 修習課程科目內容 ) 以示判定 公司若沒有加保勞保, 需檢附薪資扣繳憑單代替勞保明細表
附件一 姓 名 正修科技大學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報名表編號 : 身份證字號 性 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電 公司 : 話 住宅 : 手機 : 傳真 : E-mail: 黏貼最近一年內二吋脫帽彩色光面照片 通訊地址 年月經報名資格 學校 年制 科 ( 系 ) 所畢業 證書日期 服務公司部門職稱起迄期間年資年月至年月年月 年月至 年月 年 月 歷年月至年月年 月 年月至 年月 年 月 年月至 年月 年 月 現職 符合年資累計 年 月 報名班別 土木班 機電班 夜間班 假日班符合受訓資格項目( 請擇一勾選) 繳驗證件學員簽章 1. 取得公共工程類科專業技師 建築師或消防設備師證書者 2. 大專以上學校土木 水利 環工 建築 營建 電機 機械 電子 化工及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並於畢業後有三年 ( 含 ) 以上工程實務經驗者 其中現職為政府機關 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辦理工程業務相關人員, 得不受上述年資之限制 3. 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土木 水利 環工 建築 營建 電機 機械 電子 化工 建築製圖 電工科及工程相關科別畢業, 並於畢業後有四年 ( 含 ) 以上工程實務經驗者 如現職為政府機關 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辦理工程業務相關人員, 得不受上述年資之限制 4. 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土木 建築 電機 化工及工程相關類科考試 ( 含消防設備士 ) 及格, 或具有委任 ( 派 ) 職務, 並於及格後或擔任委任 ( 派 ) 職務有二年 ( 含 ) 以上工程實務經驗者 如現職為政府機關 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辦理工程業務相關人員, 得不受上述年資之限制 5. 領有建築 機電等工程相關職類乙級技術士以上或甲級電匠, 並於取得證照後有三年以上工程實務經驗者 6. 營造 ( 機水電 ) 業及工程相關公司行號登記之負責人 ( 含土木包工業 甲級工程承裝業 ), 並於取得負責人資格後有三年以上工程實務經驗者 7. 領有內政部核發之工地主任結業證書或取得營造業工地主任執業證者 8. 具有十年以上 ( 含 ) 之工程實務經驗者 2 吋照片 2 張 1 吋照片 2 張 身份證正 反面影本 畢業證書影本 ( 工程會無法受理肄業證書 ) 工程資歷證明 ( 正本 ) 勞保明細表正本 ( 須蓋日期戳章 ) 國稅局所得清單 戶籍謄本正本 ( 更名 ) 高普考試證書影本 專業技師證書影本 工地主任結業證書影本 工程相關乙級技術士或甲級電匠執照影本 營利事業登記證 公司執照影本 具結書 ( 停業證明等 ) 營所稅結算申報書 ( 三年份 ) 其它 ( 例如 : 軍職經歷證明 ) ( 以上證件請攜帶正本查驗 ) 審核結果 通過 不通過 執行長簽章 學員個人資料將造冊送工程會及登錄於網站以便課後核發證書作業進行, 背景資料將提供於課程講師以調整授課方式 內容等及本校通知學員相關訊息用途 本校將依個資法規定, 妥善使用及保管前述資料 本人同意貴校於前述說明範圍內使用本人提供之個人資料
附件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身份證影本 ( 每位報名者均須附 ) 正面黏貼處 身份證影本 ( 每位報名者均須附 ) 反面黏貼處
附件三 正修科技大學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工程資歷證明 姓名出身年月日民國年月日 服務單位職稱 仍在職 已離職 任職起迄時間自年月起至年月止服務滿年個月 工作內容 例如 : 工程規劃設計 工地現場監造 ( 監工 ) 工地現場施工 ( 施作 吊裝 安裝 維修 ) 工地現場安衛管理 施工 ( 品管 ) 計畫撰寫 施工圖 ( 竣工圖 ) 繪製 工程材料試驗 ( 檢驗 ) 工程採購 ( 發包 ) 工程估驗計價 ( 估算 ) 以上證明, 如有虛偽, 本公司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機關公司名稱 : ( 公司章 ) 負責人 : ( 簽章 ) 機關公司地址 : 電話 : 中華民國年月日
附件四 具結書 本人參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委託正修科技大學辦理之 公共工程 品質管理訓練班 課程, 現先前服務公司因 停業 歇業 解散 撤銷登記 其 他 :, 無法出具工作經歷證明, 如有偽造不實資歷, 願放 棄該班參訓資格, 且不要求任何退費, 本人無異議, 特此具結 服務公司 : 服務期間 : 服務年資 : 工作內容 : 此致正修科技大學 立具結書人 : 簽章 身分證字號 : 戶籍地址 : 聯絡電話 : 中華民國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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