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457 证券简称 : 青龙管业公告编号 :2016-083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 ( 星期二 ) 下午 16:30 分在宁夏新科青龙管道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 235 号 ) 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 4 经本届董事会董事推举, 本次会议由董事马跃先生召集并主持, 公司监事 部分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拟聘任审计部长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通知 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按顺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 0 票反对 ; 0 票弃权, 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成立, 公司董事会根据 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选举马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同公司本届董事会 马跃先生简历如下 : 马跃, 男, 回族,1961 年 5 月出生, 中国国籍, 中共党员, 大专学历, 高级经济师 1979 年 10 月参加工作 1995 年 8 月进入公司工作 曾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发展中心主任 现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马跃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 - 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投资人, 未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 任职 马跃先生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 ) 第 3.2.3 条所列情形
马跃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 马跃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564,151 股 马跃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 失信被执行人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 0 票反对 ; 0 票弃权, 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成立, 公司董事会根据 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选举柳灵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任期同公司本届董事会 柳灵运先生简历如下 : 柳灵运, 男, 汉族,1964 年出生, 中国国籍, 大专学历, 工程师 1986 年于宁夏水利学校毕业后, 一直在公司工作 曾担任公司质控科科长 车间主任 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南阳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柳灵运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 任职 柳灵运先生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 ) 第 3.2.3 条所列情形 柳灵运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 柳灵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3,601 股 柳灵运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 失信被执行人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 召集人 ) 的议案 ; 表决结果 : 3.1 张文君( 主任委员 召集人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审议通过 3.2 浦军:9 票同意 ; 0 票反对 ; 0 票弃权, 审议通过 3. 3 黄彦卿:9 票同意 ; 0 票反对 ; 0 票弃权, 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成立,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选举以下人员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 召集人 ), 任期同公司本届董事会 依据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主任委员 ( 召集人 ) 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 公司董事长马跃先生提名由独立董事张文君先生 浦军先生 董事黄彦卿先生组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其主任委员 ( 召集人 ) 由独立董事张文君先生担任 4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 0 票反对 ; 0 票弃权, 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成立, 公司董事会根据 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经公司董事长马跃先生提名, 公司董事会聘任季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任期同公司本届董事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季伟先生简历如下 : 季伟, 男, 汉族,1977 年 6 月出生, 中国国籍, 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 2011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裁 ;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秘 副总裁 ;2008 年 9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5 年 10 月 26 日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季伟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 任职 季伟先生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 ) 第 3.2.3 条所列情形 季伟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 季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季伟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 失信被执行人 5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表决结果 : 李 浩 :9 票同意 ; 0 票反对 ; 0 票弃权, 审议通过 柳灵运 :9 票同意 ; 0 票反对 ; 0 票弃权, 审议通过 黄彦卿 :9 票同意 ; 0 票反对 ; 0 票弃权, 审议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成立, 公司董事会根据 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经公司总经理季伟先生提名, 公司董事会聘任李浩先生 柳灵运先生 黄彦卿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同公司本届董事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 李浩先生简历如下 : 李浩, 男,1956 年出生,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 高级工程师 曾任宁夏水利水电开发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 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党委委员 沙坡头水利枢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宁东水务有限公司董事 自 201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浩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 任职 李浩先生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 ) 第 3.2.3 条所列情形 李浩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 李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浩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 失信被执行人 (2) 柳灵运先生简历见议案二 (3) 黄彦卿先生简历如下 : 黄彦卿, 男, 汉族,1968 年 2 月出生, 中国国籍, 中国共产党党员 大学学历, 高级工程师 1992 年 6 月到公司工作至今 曾任车间技术员 副主任 主任 市场部经理 子公司副经理 经理 2016 年 1 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彦卿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 - 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投资人, 未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 任职 黄彦卿先生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 ) 第 3.2.3 条所列情形 黄彦卿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 黄彦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黄彦卿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 失信被执行人 6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 0 票反对 ; 0 票弃权, 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成立, 公司董事会根据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经公司董事长马跃先生提名, 公司董事会聘任范仁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同公司本届董事会
范仁平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范仁平先生简历如下 : 范仁平, 男, 汉族,1969 年 10 月出生, 中国国籍, 中共党员, 大专学历, 高级经济师 1992 年毕业至今在公司工作 曾先后在车间 销售部 企业管理部从事管理工作 ;2007 年 8 月至今在公司证券事务部从事相关工作 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部经理 范仁平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 任职 范仁平先生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 ) 第 3.2.3 条所列情形 范仁平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 范仁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范仁平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 失信被执行人 范仁平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 办公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 235 号邮政编码 :750001 联系电话 :0951-5070380 0951-5673796 传真号码 :0951-5673796 电子邮箱 :frpyn@163.com 7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 0 票反对 ; 0 票弃权, 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成立, 公司董事会根据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公司董事会聘任高宏斌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 任期同公司本届董事会 高宏斌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 高宏斌, 男,1977 年 9 月出生, 汉族, 中共党员, 中级审计师 2000 年工业企业会计本科毕业, 毕业后曾在公司财务部担任会计工作 201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高宏斌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 任职 高宏斌先生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 ) 第
3.2.3 条所列情形 高宏斌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 高宏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高宏斌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 失信被执行人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