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2024 号 ) 核准,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 东方网力 发行人 公司 ) 向 5 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599.4195 万股, 发行价为 24.50 元 / 股 ( 以下称 本次发行 ), 募集资金总额 112,685.7778 万元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 中信建投 本保荐机构 ) 为东方网力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完成后东方网力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特推荐其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 一 ) 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NetPosa Technologies, Ltd. 成立时间 2000-9-05 上市日期 2014-1-29 上市地 股票简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方网力 股票代码 300367 法定代表人 刘光
董事会秘书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张晨 805,789,977 元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5 号世宁大厦 4 层 408 室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望京 SOHO 塔二 C 座 26 层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 二 ) 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 : 万元 项目 2016-09-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额 405,224.02 366,814.53 158,066.25 85,644.44 负债总额 182,668.79 153,604.85 77,789.82 49,107.61 股东权益合计 222,555.23 213,209.68 80,276.43 36,536.84 其中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04,006.42 196,349.19 78,080.23 36,536.84 2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 : 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93,215.48 101,678.26 63,980.70 43,678.13 营业成本 40,767.76 44,440.34 29,536.24 19,003.23 营业利润 8,263.36 24,840.64 12,884.48 8,487.99 利润总额 12,660.32 30,269.63 15,818.91 11,497.46 净利润 11,501.02 27,009.42 13,742.44 10,187.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053.22 24,850.18 13,579.25 10,187.09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 : 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241.42 14,149.10 1,061.79 2,862.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195.39-59,102.57-13,094.46-8,505.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702.45 77,472.22 35,479.02 7,669.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710.00 32,491.53 23,431.12 2,025.14
4 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 2014 年 / 2013 年 /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1.74 1.85 1.75 1.58 速动比率 1.53 1.64 1.54 1.36 资产负债率 ( 合并 ) 45.08% 41.88% 45.78% 57.34% 应收账款周转率 ( 次 ) 0.95 2.06 2.89 3.26 存货周转率 ( 次 ) 1.64 2.39 2.48 2.64 每股净资产 ( 元 / 股 ) 2.53 6.09 7.01 6.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1% 25.60% 19.74% 32.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0% 25.42% 19.64% 28.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基本 0.1385 0.8391 1.1597 1.9404 每股收益 ( 元 / 股 ) 稀释 0.1371 0.8288 1.1597 1.94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基本 0.1378 0.8333 1.1539 1.7059 每股收益 ( 元 / 股 ) 稀释 0.1364 0.8231 1.1539 1.7059 二 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1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2 每股面值 : 人民币 1.00 元 3 发行方式 :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 发行价格 :24.50 元 / 股 5 发行股数 :4,599.4195 万股 6 募集资金总额 :112,685.7778 万元 7 募集资金净额 :110,935.7778 万元 8 发行对象 配售股份数量 配售金额及股份锁定情况 序认购数量发行对象号 ( 股 ) 认购金额 ( 元 ) 1 云禧 ( 北京 )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632,653 235,999,998.50 2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606,442 210,857,829.00 3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224,489 225,999,980.50 4 上海常春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306,122 227,999,989.00 限售期 12 个月 5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224,489 225,999,980.50
合计 45,994,195 1,126,857,777.50 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项目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股份数量 ( 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 ( 股 ) 持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3,566,535 52.57% 469,560,730 55.13% 无限售条件股份 382,223,442 47.43% 382,223,442 44.87% 合 计 805,789,977 100.00% 851,784,172 100.00% 三 本次发行股票符合上市条件的逐项说明 1 本次发行股票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6]2024 号 文核准, 已完成发行工作, 符合 证券法 第五十条 ( 一 )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 本次发行前, 发行人总股本为 805,789,977 股 ;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 发行人总股本为 851,784,172 股, 符合 证券法 第五十条 ( 二 )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 本次发行完成后, 发行人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4 发行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财务会计报告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符合 证券法 第五十条 ( 四 ) 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四 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 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 1 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超过百分之七 ; 2 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3 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 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
4 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重要关联方存在其他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 5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 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 一 ) 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 1 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 2 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3 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 4 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 5 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 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 审慎核查 ; 6 保证发行保荐书 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7 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 8 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9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 二 ) 保荐机构自愿按照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的规定, 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 信守承诺 信息披露等义务 ( 三 )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 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 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事项安排 1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2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3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 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5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6 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并发表意见 7 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精神, 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防止大股东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保证发行人资产完整和持续经营能力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 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防止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 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 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 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保荐代表人适时督导和关注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信息披露和报送文件前事先审阅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确保发行人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 根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协议落实监管措施 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 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的制度, 保荐代表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七 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保荐机构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凯恒中心 B 座 E 座 2 3 层 保荐代表人 : 张庆升 王宪斌 项目组其他成员 : 吴千山 汪敏 单增建 陈骥 逯金才 联系电话 :010-85156358
传真 :010-65608450 八 保荐机构认购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九 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 : 东方网力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中信建投愿意推荐东方网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 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请予批准
( 本页无正文, 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签名 : 张庆升 王宪斌 法定代表人 ( 或授权代表 ):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