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稿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等相关议案 年 10 月 24 日, 公司召开 2013 年第四次

Similar documents
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修订稿及其摘要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

序号姓名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 ( 万股 ) 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 占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日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 3 杜广庆董事 % 0.18% 4 张永久 董事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0.18% 5 吴乔斌 董事 % 0.13% 6 杨

2014 年 7 月 30 日, 公司通过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 :

下 : 1. 授予股票的种类 : 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 2. 标的股票来源 :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 3. 授予日 :2015 年 11 月 4 日 ; 4. 上市日 :2015 年 11 月 25 日 ; 5. 授予价格 : 每股 5.67 元 / 股 ; 6.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 ; 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及终止股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致 :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万里股份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D F736F F D20B0DBC0FBC1AAA3BAC9CFBAA3CAD0BDF5CCECB3C7A3A8C9EEDBDAA3A9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B9ABCBBEC4E2B5F7D5FBA1B C4EAB9C9C8A8BCA4C0F8BCC6BBAEA1B7CBF9C9E6BCB0B5C4CFDED6C6D0D4B9C9C6B1B5C4CADAD3E8CAFDC1BFB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相关事宜的 致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宁波韵升 或 公司 ) 委托, 担任宁波韵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 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 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

1. 海信科龙已经提供了本所及经办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 确认函或证明 2. 海信科龙提供给本所及经办律师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 准确 完整和有效的, 并无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 本所仅就与本次注销有关的法律

特别提示 1 本股权激励计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 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

收件人:

会议议程 序号 会议内容 1 宣布大会开幕 2 介绍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情况 3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议案一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二次修订稿 ) 的议案 5 议案二 : 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机制和调整发行数量的议案 6 议案三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

(1)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 公司不存在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 (2) 对外担保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 公司对外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要点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汝婷婷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2,571,4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6.96%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二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或 上刊登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百圆裤业 公告编号: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 律责任 1

Microsoft Word - 1--报告封面

股权激励出台,期望提升公司凝聚力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兔 宝 宝 公告编号: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第一节重要提示 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叶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 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 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 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 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 召开的程序 ( 一 ) 经查验, 贵公司董事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一 释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 除非另有说明, 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公司 亿阳信通 指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独立财务顾问 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 :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1 重 要 提 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 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本年度报告于2012年4月20日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 三 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

股或派息等事项时, 按照股票期权和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和增值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增值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和增值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独立意见 ; 年 8 月 16 日,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本人发表了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年 9 月 3 日,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本人发表了 独立董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63A5C C4EAB7A2CEC45CC3F1B4F3B7A25CC3F1B4F3A1B A1B BAC52020B9D8D3DAD3A1B7A2A1B6B9E3CEF7C3F1D7E5B4F3D1A7B8DFB2E3B4CEC8CBB2C5D2FDBDF8D3EBB9DCC0EDD4DDD0D0B0ECB7A8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Water Investment Co.,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287,521,000 股 H 股股份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28,754,000 股 H 股股份

关联董事张旸回避表决, 其他董事表决结果为 : 赞成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和发行对象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原拟不超过 242,718,666 股 ( 含 242,718,666 股 ), 鉴于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实施了 20

附 件 : 浙 江 金 融 职 业 学 院 章 程 浙 江 金 融 职 业 学 院 2015 年 6 月 1 日 浙 江 金 融 职 业 学 院 办 公 室 2015 年 6 月 1 日 印 发 2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3-【】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4D F736F F D20B5DAB0CBD5C22020B2BBC8B7B6A8D0D4B7D6CEF6D3EBB7E7CFD5B7D6CEF62E646F63>

49.12% % 82.48% % % % % % % 74.65% %4.06%1.0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目录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5 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的合法 合规性... 6 三 本次激励计划的拟定 审议 公示等法定程序 四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信息披露 五 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六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

本法律意见书不对有关会计 验资等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验资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 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 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对于该等数据 报告的内容, 本所以及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和授权 (

二 时 间 安 排 所 属 各 单 位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申 报 材 料 务 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 前 报 送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三 评 审 费 标 准 高 级 600 元 / 人, 中 级 450 元 / 人 四 有 关 要 求 1. 公 司

能充电系统 配电系统 储能系统 监控系统 安防系统 运维管理系统在内的电动车充电系统一体化解决方案, 并凭借技术的领先优势 质量的严格管控 生产的快速响应迅速占领市场领先地位,2015 年, 公司充电桩产品收到订单约 1 亿元 此外, 公司始终坚持精益管理路线, 提升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截至报告期末

行价格为 33 元 / 股, 发行数量为 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23, 万元 本次发行对象家数为 5 家, 分别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17 日,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代理词

危险品航空运输培训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

第一节重要提示 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姚小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武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

附件:

法学研究 年第 期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欧洲研究 年第 期

#COMP_NAME_CN#


目 錄.doc

织 活 动, 基 层 团 建 工 作 继 续 整 体 推 进, 有 力 地 促 进 了 基 层 组 织 的 建 设 和 发 展, 活 跃 了 基 层 团 的 工 作 为 总 结 经 验, 树 立 榜 样, 进 一 步 在 全 市 交 通 行 业 各 级 团 组 织 中 形 成 争 先 创 优 的 浓

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

北 京 物 资 学 院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本 科 学 生 学 籍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维 护 学 校 正 常 的 教 育 教 学 秩 序, 促 进 学 生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 中 华 人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D F736F F D C4EAB0EBC4EAB6C8B1A8B8E6>

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D F736F F D203230A3ADCDACB7BDD7D3B9ABCBBEBCA4C0F8B9DCC0EDB0ECB7A82E646F63>

目錄 董事長致辭 HAR _C_Haitong Securities()F_.indb 1 3 第一節 釋義及重大風險提示 4 第二節 公司簡介 7 第三節 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摘要 18 第四節 董事會報告 24 第五節 重要事項 71 第六節 股份變動及股東情況 77 第七節 董事 監


全面接受来源地的营养标签要求 推行时间表 -2-

一 11 月新增股权激励公告情况 11 月迎来股权激励高峰, 共 83 家上市公司发布 110 次股权激励公告 其中 20 次为董事会预案,66 次为股权激励实施,15 次为股东大会通过,7 次为停止实施,2 次为国资委批准 ( 一 )11 月董事会预案公告情况 11 月, 共 17 家上市公司发布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一次催告通知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服 务 指 南 目 录 一 办 理 要 素 1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1 ( 二 ) 实 施 机 构 1 ( 三 ) 申 请 主 体 1 ( 四 ) 受 理 地 点 1 ( 五 ) 办 理 依 据 1 ( 六 ) 办 理 条 件 5 ( 七 ) 申 请 材

GJ1.nps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DHLBJSEC 号致 :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德恒 本所 ) 接受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 的委托, 担

第一节重要提示 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 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第一节重要提示 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

Transcription:

证券代码 :002276 证券简称 : 万马股份编号 :2016-087 债券代码 :112215 债券简称 :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40,000 股 具体情况如下 : 一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 2013 年 8 月 9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申请备案材料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 公司对原草案进行修订, 形成草案 第 1 页 / 共 9 页

修订稿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等相关议案 3. 2013 年 10 月 24 日, 公司召开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以及 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事项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4. 2013 年 11 月 7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2013 年 11 月 26 日, 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工作 首次授予日为 2013 年 11 月 7 日, 授予对象 105 人, 授予数量 976.8 万股, 授予价格为 2.32 元 / 股 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 2013 年 11 月 27 日 6. 2014 年 6 月 19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核实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6 月 19 日 7. 2014 年 7 月 23 日, 公司披露 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授予股份数量 100 万股, 授予对象为 4 人, 授予股份上市日为 2014 第 2 页 / 共 9 页

年 7 月 25 日, 授予价格为每股 3.43 元 8. 2014 年 11 月 11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王霞已离职, 根据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的相关规定, 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7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 2.27 元 / 股 本次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 104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 公司首次授予股权激励限售股共 976.8 万股, 回购 7 万股后,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股份总数调整为 969.8 万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0395% 本次限售股份解锁数量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股份总数的 30%, 即为 290.94 万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3096%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4 年 11 月 27 日 9. 2015 年 5 月 27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1 万股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939,325,488 股 10. 2015 年 11 月 17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第 3 页 / 共 9 页

过 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公司 激励计划 设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以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次解锁条件已经满足, 同意 104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锁 该次申请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激励对象共 104 位, 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6.94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81%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 281.94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02%;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 45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79% 该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11 月 27 日 11. 2016 年 5 月 16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项江辉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 万股,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939,285,488 股 12. 2016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公司 激励计划 设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以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次解锁条件已经满足, 同意 102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锁 该次申请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激励对象共 102 位, 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2.92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90%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 第 4 页 / 共 9 页

数量为 371.92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60%;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 31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30% 该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11 月 28 日 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李喆炜已离职, 根据公司 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 3.28 元 / 股 回购后,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939,145,488 股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因根据公司 激励计划 的规定, 鉴于激励对象李喆炜已向公司提出辞职, 且已办理完离职手续, 根据 激励计划 第十一章本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激励对象辞职, 董事会可以决定,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 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拟对激励对象李喆炜持有的 140,000 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 回购数量及价格 ( 一 ) 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第 5 页 / 共 9 页

140,000 股 ( 二 ) 回购价格公司于 2014 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3.43 元 / 股 2015 年 6 月, 公司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 : 以公司总股本 939,325,48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 ( 含税 ); 不派发股票股利和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6 年 6 月, 公司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 : 以公司总股本 939,285,48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42 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公司 激励计划 第十三章 三 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调整 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 派息 股票拆细 配股 缩股等事项, 如出现按照本计划规定需要回购注销的情况, 则公司应回购注销相应股票及其孳息, 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同 一 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第十章 二 8 在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 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 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 ; 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 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的规定, 本次回购对象回购价格调整为 3.28 元 / 股,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回购对象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 45.92 万元 第 6 页 / 共 9 页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四 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项目 说明 回购股份性质 股权激励限售股 回购股份数量 ( 股 ) 140,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数量 ( 股 ) 4,169,200 回购股份占本次回购前股权激励限售股比例 3.3580% 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939,285,488 回购股份占本次变动前总股本比例 0.0149% 回购单价 回购金额 资金来源 3.28 元 / 股 45.92 万元 自有流动资金 五 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单位 : 股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股数 比例 股权激励股份 股数 比例 一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562,021 1.76% -140,000 16,422,021 1.75% 1 国家持股 2 国有法人持股 3 其他内资持股其中 :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境内自然人持股 4,169,200 0.44% -140,000 4,029,200 0.43% 4 外资持股其中 : 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 5 高管持股 12,392,821 1.32% 12,392,821 1.32% 第 7 页 / 共 9 页

二 无限售条件股份 922,723,467 98.24% 922,723,467 98.25% 1 人民币普通股 922,723,467 98.24% 922,723,467 98.25% 2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 其他 三 股份总数 939,285,488 100% -140,000 939,145,488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 不会影响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七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 鉴于激励对象李喆炜已经离职, 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 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票按照 激励计划 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八 律师对本次回购发表的法律意见律师认为 : 万马股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 数量和价格确定等符合 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的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尚待按照 公司法 及相关规定办理减 第 8 页 / 共 9 页

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九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3. 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 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 5.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11 日 第 9 页 /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