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相關法規及規範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 7 月 報告大綱 相關法規 指定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請設置表單 / 免設置表單 如何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資格 2
相關法規 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 從事事業廢棄物廠 場 內自行再利用及自行處理認定原則 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 其 處理 之定義範圍 3 相關法規 相關法規可至環保 網站查詢 http://ivy 代.epa.gov.tw/epalaw/index.aspx) 於法規 類點選 廢棄物清理 4
相關法規 相關法規可至環保 網站查詢 http://ivy 代.epa.gov.tw/epalaw/index.aspx) 點選 相關公告 5 相關法規 相關法規可至環保 網站查詢 http://ivy 代.epa.gov.tw/epalaw/index.aspx) 點選 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即可查詢該法規內容 其他法規可依性質於 法規命 或 行政規則 查閱 6
指定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事業範圍 2 醫療機構許可病床數在五製程有害事業資本額 20 億以上十床 ( 含 ) 以上者 1 3 之製造業廢棄物之行業 105 年 1 月 1 日產出製程有害事業廢棄物者, 資本額一千萬元以上正式實施 6 產出污泥量大者最大月產量 100 噸以上, 資本額一千萬元以上者 產出有害事業 5 廢棄物者最大月產量 60 噸以上, 資本額一千萬元以上者 4 設有廢棄物焚化爐設計或實際處理量大於每小時四百公斤者 7 指定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記資本額之定義 記資本額 應以公司或商業 記資本額之 實收資本額 為準 事業應注意廢清書填報之資本額是否有誤繕, 如為資本額誤繕而納入列管, 可 辦廢清書異動 製造業之定義 本公告事項第一 ( 一 ) 項所稱之製造業, 係依行政院主計處訂定之 中華民國行業標準 類 行業中碼範圍為 08~34 之事業 8
指定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有害事業廢棄物最大月產量定義 本公告事項第一 ( 五 ) 項所稱 有害事業廢棄物最大月產量 係指事業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 載之各類有害事業廢棄物最大月產生量的總合 廢棄物 碼為 A B C R-25 E-0301 均屬有害事業廢棄物 9 指定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非有害污泥最大月產量定義 本公告事項第一 ( 六 ) 項所稱 非有害污泥最大月產量 係指事業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 載之各類非有害污泥最大月產生量的總合 廢棄物 碼為 D-09 R-09 均屬非有害污泥, 但 D-0903 若屬光電業產出之 削油泥應不列入計算中 10
指定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事業應置專業技術人員種類 等級及人數 指定公告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應至 置乙級處理技術員一人 但採自行清除或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者, 應至 置 級處理技術員一人 請核定 事業應檢具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及設置 請書, 向直轄市 縣 市 主管機關 請核定, 並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異動 11 指定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專業技術人員離職 事業應於 15 日內指定 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並於 90 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 但採自行清除 / 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之事業, 應於 30 日內另聘之 ; 其情形特殊, 得 請展延, 但不得超過原 90 日之規定 專業技術人員另聘時, 該事業應於 15 日內報請直轄市 縣 市 主管機關備查 12
指定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空水毒專責人員得兼任之規定 已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 廢水處理專責人員 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者, 得 該專責人員接受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訓練並取得合格證書後兼任之 13 指定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免設置條件及規定 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直轄市 縣 市 主管機關 請免設置專業技術人員, 經直轄市 縣 市 主管機關查核屬實後, 得免設置之 : 停工 停業 僅產生員工生活垃圾者 營運或製造過程僅產生一般事業廢棄物, 且實際產量平均每月未達五公噸或每年未達六十公噸者 14
指定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園區內事業設專責機構 事業於同一工業區 加工出口區或科學工業園區內有二家以上同法人所屬事業, 其已在區內設專責機構, 負責各事業之廢棄物清理業務, 且該機構置三位以上 級處理技術員者, 位於同一區內之各事業, 得免再 別置專業技術人員 15 指定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其他重要規範 - 事業廢棄物自行清除處理許可 如屬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屬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且事業廢棄物且事業廢棄物採自行清除 處理者, 該事業應取得直轄市 縣 市 主管機關核 之自行清除 處理或清理許可後, 始得自行清除 處理事業廢棄物 ( 第 5 條 ) 本辦法應 請許可之事業, 應於指定公告應置專業技術人員各批次實施日前, 取得自行清除 處理或清理許可文件 ( 第 20 條 ) 16
指定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其他重要規範 - 事業廢棄物自行清除處理許可 本辦法 處理 之定義範圍為 : 熱處理 焚化處理 及掩埋處理 及掩埋處理 (93 年 1 月 20 日環 廢字第 0930005825A 號 事業自行 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 其 處理 之定義 ) 處理方法非屬前述定義範圍者, 毋須 請自行處理許可, 惟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註明, 並經主管機關審 查核准 (96 年 12 月 24 日環 廢字第 廠 ( 場 ) 內自行再利用及自行處理認定原則 ) 日環 廢字第 0960098060 號 從事事業廢棄物 17 指定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其他重要規範 - 事業廢棄物自行清除處理許可 請許可請至環境保護管理許可資訊系統 (EMS) (http://ems.epa.gov.tw/) 許可 請操作手冊下載途徑 : 事業廢棄物 報及管理資 訊系統 (IWR&MS)(http://waste.epa.gov.tw/prog/IndexFrame.asp) 1 下載區 2 手冊下載 3 操作手冊區 4 許可 請操作 5 自行清除處理許可 請操作手冊 (.doc) 4 1 5 2 3 18
指定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其他重要規範 - 事業廢棄物自行清除處理許可 19 指定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其他重要規範 - 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專業技術人員應依類別 別執行下列業務 : 依許可內容從事清除處理工作 審查許可 請文件並簽章 審查廢清書並簽章 審查監測報告及監督採樣並簽章 審查清除處理契約書內容並簽章 審查遞送聯單及營運紀錄並簽章 ( 第 13 條 ) 確認 報資料 擬定並協調實施緊急應變措施 管理 維護清除處理設施 向業主報告違反本法之情形及建議改善 配合稽查並確認簽章 20
請設置表單 / 免設置表單 表單可 事業廢棄物 報及管理系統網站下載 http://waste.epa.gov.tw/prog/indexframe.asp) 點選 下載區 21 請設置表單 / 免設置表單 表單可 事業廢棄物 報及管理系統網站下載 http://waste.epa.gov.tw/prog/indexframe.asp) 於專業技術人員項目中點選 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設置 請書 請須知及核定函 下載表單 網頁操作疑問請洽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 0800-0 0 代 9777 22
請設置表單 / 免設置表單 表單可 事業廢棄物 報及管理系統網站下載 http://waste.epa.gov.tw/prog/indexframe.asp) 填妥後函送所在地環保局 23 如何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資格 課程資訊可至環訓所網站查詢 https://record.niet.gov.tw/) 1 勾選 廢棄物處理技術員 2 點選 查詢送出 24
如何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資格 課程資訊可至環訓所網站查詢 https://record.niet.gov.tw/) 查詢課程資訊 上課地點 時間及報名方式 25 簡報結束感謝聆聽
常見問答 事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常見問題與解答彙整如下 問題回覆說明 1. 本企業 記資本 額達新臺幣二十 億元以上, 但本企 業轄下具有多個 廠 (XX 企業一 廠 XX 企業二 廠 ), 各別具有不 同管制編號, 是否 每廠須設置廢棄 物專業技術人員 呢? 2. 本公司一二廠 ( 同 一廠址 ), 為公告 應置廢棄物專業 技術人員之事 業, 請教本公司 一 二廠是否可共 同設置專責人員 一名即可 依據 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之公告事項一 一 ) 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 製造業, 且其 記資本額在新臺幣二十億元以上者 基此, 如貴企業轄下各工廠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 計畫書之事業, 且其公司或商業 記資本額如果在新 臺幣二十億元以上者, 就應分別依據上述的公告規定 辦理, 檢具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及設置 請書, 向 所在地直轄市或縣 市 ) 政府環境保護局 請核定 事業設置專業技術人員之種類 等級及人數, 則 依據上開公告事項二規定略以 應至 置乙級以上處 理技術員一人 但事業採自行清除或處理有害事業廢 棄物者, 應至 置 級處理技術員一人 另貴企業如於同一工業區 加工出口區或科學工 業園區內有二家以上同法人所屬事業之情形, 可依據 上述公告事項八規定, 在區內設專責機構, 負責各事 業之廢棄物清理業務, 且 機構置三位以上 級處理 技術員者, 位於同一區內之各事業, 得免再分別置專 業技術人員 貴公司一廠及二廠, 雖然廠址相同, 但如果分別 有工廠 記且均有各自的管制編號, 在環保的管制上 則屬於不同事業 如均符合本 102 年 12 月 24 日環 廢 第 1020111848 號公告修正 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 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之公告事項一規定, 分別應置廢 棄物專業技術人員 但是如果有上開公告事項七之情 形, 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環保局 請免設置 專業技術人員, 經查核屬實後, 得免設置之 3. 領有經濟部工業事業如符合 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 1
問題局許可的通案再利用之事業是否需要設置廢棄物專責人員? 如通案再利用 請書件並沒有提到要設置廢棄物專責人員是否要設置? 4. 本公司是屬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三條第一款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行業, 但資本額 記為 700 萬元, 而本公司所產生之有害事業廢棄物是自行處理, 那是否須設置廢棄物處理技術員? 5. 本公司屬再利用機構, 僅產生一般事業廢棄物, 約 15 噸, 屬不需設置專業技術人員事業 惟本公司每月接收醫療感染性 回覆說明之事業, 則應設置專業技術人員 因此, 通案再利用機構如果符合上述規定, 應檢具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及設置 請書, 向所在地環境保護局 請核定, 與 通案再利用 請書件未載明要設置廢棄物專責人員並不牴觸 依 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之公告事項一 三 規定 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三條第一款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各行業, 且其 記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 所以, 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 3 條第 1 款有害事業廢棄物之事業, 其公司 記資本額未達新台幣 1000 萬元者, 不符合上述公告規範, 亦無上述公告事項二規定之適用 因此, 依您所述貴公司的情形 產生製程有害事業廢棄物 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700 萬元 有害事業廢棄物採自行處理方式, 無須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 惟提醒您, 貴公司如符合上述公告之公告事項一之其他條件, 或屬 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餘裕處理容量許可管理辦法 取得餘裕量許可文件者, 仍應依 規定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 依 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公告事項第一 ( 五 ) 項所稱 有害事業廢棄物最大月產量 係指事業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 載之各類有害事業廢棄物最大月產生量的總合 然貴公司收受有害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 廢棄物應 載於 主要原料 欄位, 不歸屬於產生量的範圍 ; 因此, 依您所述貴公司只有產生一般事業廢 2
問題回覆說明廢棄物 ( 屬有害 ) 約棄物每月約 15 公噸, 不符合 公告事項規定, 所以不 200 噸, 滅菌後再需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 利用, 請問本公司是否需設置? 6. 記資本額指資本 99 年 8 月 10 日環 廢 第 0990070977 號公告本總額或實收資修正 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 及本額 102 年 12 月 24 日環 廢 第 1020111848 號公告修正 指 ( 參環保 103 年 6 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所稱之 月 24 日環 廢 第記資本額 為公司或商業 記資本額 然 股份有限 1030051803 號函 ) 公司 記事項有 資本總額 及 實收資本額 之區分, 且有股份總數得分次 行等因素, 致二者或有不同之情形, 爰以 記之 實收資本額 判定 各主管機關及受委託審查機關, 依據本 上開公告審核相關作業時, 如有因 記 實收資本額 與 資本總額 不同而未列管者, 請予錄案追蹤 7. 倘若事業單位使將產生的盛裝毒性化學物質之容器, 於廠內將容用毒性化學物器採水洗淨處理 ( 能妥善處理產生之廢水 ) 之過程, 是質, 經使用後盛裝 事業廢棄物貯 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 20 條容器係屬 B 類毒所稱的中間處理方法, 故屬於自行處理有害事業廢棄性有害事業廢棄物, 應於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載明並經審查物, 事業單位採機關審查核准 自行處理 之洗如果貴公司符合 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淨方式, 是否符合人員之事業 之公告事項一規定之條件之一, 則屬於 指定公告應置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廢棄物專業技術貴公司依據前述條件判斷, 如果屬於應置廢棄物人員之事業 中公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其設置種類 等級及人數, 就告事項二之事業必須依據上開公告事項二規定辦理 ; 因此, 基於採自單位 行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 應至 置 級處理技術員一人 8. 本公司屬公告指依據 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 3
問題定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且產出之廢棄空桶是採廠內自行洗淨處理, 請問是否 請自行清除處理許可? 9. 公司符合公告事項一要設置專業技術人員, 但又是採自行清除有害事業廢棄物 依公告事項二的規定, 我們至 要設一名乙級處理技術員及一名 級處理技術員, 還是只要至 設一名 級技術員就好 10. 公告事項七 ( 四 ) 規定 營運或製造過程僅產生 一般 回覆說明法 第五條規定, 如屬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且事業廢棄物採自行清除 處理者, 事業應取得直轄市 縣 市 主管機關核 之自行清除 處理或清理許可後, 始得自行清除 處理事業廢棄物 依據 從事事業廢棄物廠 ( 場 ) 內自行再利用及自行處理認定原則 (96.12.24) : 處理方法非屬 處理 定義範圍者, 毋須 請自行處理許可, 惟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註明, 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 另依據 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 其 處理 之定義 (93.01.20), 前項 處理 之定義範圍為 : 熱處理 焚化處理及掩埋處理 綜上, 貴公司雖屬指定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惟處理方法非屬熱處理 焚化處理及掩埋處理, 因此, 僅須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註明, 不須 請自行清除處理許可 依據 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之公告事項二規定 指定公告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應至 置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一人 但事業採自行清除或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者, 應至 置 級處理技術員一人 因此, 貴公司屬指定公告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又採自行清除或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 應至 置 級處理技術員一人 事業產生之廢 ( 污 ) 水, 經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或許可 ( 文件 ) 審查同意以廢 ( 污 ) 水處理設施處理者, 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採 碼 D-1505 D-1506 或 D-1507 4
問題事業廢棄物, 且實際產量., 如事業產生之廢 污 水已依照水污染防治法進行排放, 並符合放流水標準, 廢水量是否需併入上開 一般事業廢棄物 產生量之計算? ( 參環保 104 年 6 月 9 日環 廢 第 1040044499 號函 ) 11. 公告事項八規定 其已在區內設專責機構, 負責各事業之廢棄物清理業務,..., 位於同一區內之各事業, 得免再分別置專業技術人員, 詢問廢棄物專責單位設置如在科學工業園區不同園區內是否可涵蓋? 12. 所詢 XX 公司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 28 條第 2 項 回覆說明載, 然其本質仍為廢 ( 污 ) 水, 因此 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公告事項七 ( 四 ) 所指之 一般事業廢棄物 並不包括上開之廢 ( 污 ) 水且以廢 ( 污 ) 水處理設施處理者 查所述竹南園區 龍潭園區 銅鑼園區等雖均屬於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轄管, 但並不屬於同一科學工業園區 ; 因此不符本 指定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公告事項八 事業於同一工業區 加工出口區或科學工業園區內有二家以上同法人所屬事業, 其已在區內設專責機構, 負責各事業之廢棄物清理業務, 且 機構置三位以上 級處理技術員者, 位於同一區內之各事業, 得免再分別置專業技術人員 事業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28 條第 2 項前段規定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 請主管機關本權責審酌事實妥適要求事業依規定辦理 至本案裁罰法 之規定, 經 5
問題前段規定 13. 清除機構專業技術人員之 專任 等相關疑義一案, 如說明, 請查照 ( 參環保 101 年 9 月 14 日環 廢 第 1010080267 號函 ) 14. 本公司屬公告應設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但無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 專業技術人員需 專責 或 全職 嗎? 若需 專責, 那專責的定義是甚麼? 15. 請問如何取得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資格? 回覆說明檢討現行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 除 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 第 19 條外, 尚無其他罰則 ; 爰已將相關罰則納入 資源 環利用法 ( 草案 ) 並送請立法院審議 依 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第 15 條前段規定 : 專業技術人員應專任於設施機構 其所述之 專任, 系本於專業技術人員之專業精神, 依類別專門負責執行前開管理辦法第 13 條規定之業務 實務上, 對專任工作之認定, 係依其勞保 健保 薪資所得及服勤時間是否實際於機構從事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等客觀事實, 於以認定 所詢清除機構設置之專業技術人員, 如兼任其他公司之負責人, 將受其他法 ( 如公司法等 ) 賦予所需執行之法定職務, 並對外 表 公司與第三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 即屬違反專任於 清除機構之規定 依據 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第 15 條規定 應專任於設施機構 上述之 專任, 係本於專業技術人員之專業精神, 依類別專門負責執行前開管理辦法第 13 條規定之業務 ; 實務上, 對專任工作之認定, 係依其勞保 健保 薪資所得及服勤時間是否實際於機構從事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等客觀事實, 予以認定 訓練課程資訊可參閱環保 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網站 http://www.epa.gov.tw/training/index.html 相關法規或公告可 環保 網站 (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 查閱 情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