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104 學年度學生轉系考試簡章 依 102.02.22 102 學年度學生轉系考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招生通訊信箱 : 高雄郵政第 72-100 信箱電話 :07-3234133 07-3234135 報名網頁 :https://enr.kmu.edu.tw E-mail:enr@kmu.edu.tw
104 學年度學生轉系考試重要日程表 日期 辦理事項 6.10 ( 三 ) 公告 104 學年度學生轉系考試簡章 6.30 ( 二 )~7.7( 二 ) 7.16( 四 ) 線上報名 + 繳交報名資料 ( 含申請書與部分學系規定之書面審查資料 ) 報名系統開放時間 : 一律網路登錄填表並列印 104/06/30 上午 9:00 至 104/07/07 下午 3:00 止採掛號郵寄 ( 以郵戳為憑 ) 或於報名日期上班時間內, 每日上午 8:00 至下午 5:00 止 ( 例假日除外 ) 直接送至招生組, 始完成報名手續. 報名兩個學系志願者, 請務必分別繳交兩個學系報名資料 (1) 公告合於轉系資格名單 (2) 公告轉系筆試考場 牙醫系轉系美工術科考場 (3) 公告轉系 ( 除醫學系 ) 面試時間 地點與注意事項 7.18( 六 )~7.24( 五 ) 轉系 ( 除醫學系 ) 面試 7.18( 六 ) (1) 上午 : 轉系筆試 ( 醫學系 牙醫系 藥學系 ) (2) 下午 : 牙醫系轉系美工術科考試 7.18( 六 ) 最後一節結束, 公布考題及參考答案 7.18( 六 )~20( 一 ) 下午 2 點對參考答案有疑義者, 依簡章規定並以 email 或傳真方式提出 7.22( 三 ) 寄發轉系筆試成績通知單 7.22( 三 )~7.24( 五 ) 轉系筆試成績複查 7.28( 二 ) 公告醫學系轉系面試名單, 及面試時間 地點與注意事項 8.2( 日 ) 醫學系轉系面試 8.6( 四 ) 放榜 ( 敬請使用本校招生網頁查榜 ) 本校招生網頁 ( 報名及考試資訊查詢 ) 網址 :https://enr.kmu.edu.tw/ 1
申請轉系之重要注意事項 一 轉系以一次為限, 並須完成轉入學系規定之畢業條件, 方可畢業 二 申請轉系每人最多報名兩個學系志願, 申請轉系後不得請求撤銷或變更所填志願 三 下列學生不得申請轉系 : ( 一 ) 修業未滿一學年者 ( 二 ) 已核准轉系錄取者 ( 三 ) 延長修業年限者 ( 四 ) 正在休學期間者 ( 五 ) 二年制在職專班學生 四 經核准轉系學生, 不得再行請求回原系肄業 五 報名費及繳費方式 ( 一 ) 報名費 1. 醫學系與牙醫學系 : 報名費 2,000 元 2. 藥學系 : 報名費 1,500 元 3. 除上述醫學系 牙醫學系與藥學系, 其餘 17 個學系組 : 報名費 500 元 報名兩個學系志願者, 僅收取一個學系之報名費, 且以報考學系之報名費最高者為收費標準 但請務必繳交兩份報名資料 ( 二 ) 繳費方式以個人繳款帳號 (14 碼 ),ATM 轉帳或跨行匯款或臨櫃繳款 ; 請務必列印交易明細表, 檢視 轉入帳號 及 交易金額 以確認轉帳是否成功 ( 倘經審查因報考資格不符 資料不齊等因素, 致無法受理報名時, 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 所繳報名費扣除郵資及報名作業相關費用後, 退報名費 50%) 1. 持具有非約定轉帳功能之金融卡 ( 不限本人 ) 至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繳費, 流程如下 : a. 將金融卡插入 ATM( 請先確認晶片金融卡具有轉帳功能 ) b. 選擇 轉帳 或 跨行轉帳 c. 輸入彰化銀行代號 009 d. 選擇 非約定帳戶 ( 非約定帳戶 轉帳當日轉帳總額已超過 3 萬元者, 當日就無法再執行轉帳交易 ) e. 輸入轉帳帳號 ( 上網路報名系統 繳費資訊 取得之 轉帳帳號, 共 14 碼 ) f. 輸入轉帳金額 g. 確認轉帳帳號與金額無誤後, 請按確認鍵, 於銀行營業時間外 ATM 轉帳繳費時, 若 ATM 機器出現 次營業日入帳 之訊息, 請仍選擇同意並完成轉帳繳費作業, 交易完成列印交易明細表留存 2. 繳費完成後, 請檢查 ATM 交易明細表帳戶的餘額是否已扣款, 並可再查 交易金額 欄或 手續費 欄 ( 持彰化銀行金融卡至彰化銀行自動櫃員機轉帳繳費者免扣手續費 ) 是否出現金額以確定完成轉帳繳款, 若無扣款紀錄即表示轉帳失敗, 請依轉帳繳費方式再次進行轉帳, 或向金融卡發卡銀行確認所持之金融卡是否有轉帳功能 3. 轉帳繳費 1 小時後, 請再次進入網路報名系統輸入帳號密碼, 即可列印報名表, 表示繳費轉帳成功 4. 若無法列印報名表, 表示繳費失敗, 請再依轉帳繳費方式再次進行轉帳, 或請儘速與本校招生組 (TEL:07-3234133 或 07-3234135) 連絡處理相關事宜, 以免延誤報名 5. 交易明細表 即考生之繳費收據, 請妥為保存, 以便日後若有疑義時核帳之用 2
六 於 104 年 7 月 18 日 ( 星期六 ) 最後一節考試結束, 公布考試科目之試題及選擇題部份之參考答案 對參考答案有疑議者, 最遲於 104 年 7 月 20 日 ( 星期一 ) 下午 2:00 以前, 以 E-mail 或傳真 ( 請傳真後來電告知 ) 的方式向本校學生轉系考試委員會提出, 逾期不予受理 E-mail:enr@kmu.edu.tw 傳真 :07-3215842 提出釋疑者, 必須詳附姓名 學號 准考證號碼及佐證資料 ( 需包含教科書書名 出版年 版次及頁次, 出版公司 ), 無前述資料者, 本校學生轉系考試委員會不予受理 七 筆試成績複查規定 : ( 一 ) 收件日期 :104 年 7 月 24 日 ( 星期五 ) 截止接受書面申請, 請於當日前送逹或寄達 ( 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 口頭申請者恕不受理 ( 二 ) 申請手續 : 自填申請表 ( 申請表印在筆試成績單內 ); 說明疑問之處及申請複查某科之某題 需附 (1) 原成績通知單 (2) 掛號回郵信封一個 ( 寫明地址 姓名 貼足郵票 ), 以限時掛號逕寄 高雄郵政第 72-100 號信箱高雄醫學大學學生轉系考試委員會收, 信封註明 查分函件 ( 三 ) 查分規費 : 每科壹佰元 ( 隨同申請表以報值掛號郵寄, 匯票受款人請寫 高雄醫學大學, 郵票拒收 ) ( 四 ) 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 成績複查不得要求重閱答案卷 ( 卡 ), 亦不得要求查看或影印答案卷 ( 卡 ) ( 五 ) 查分結果如發現有錯誤, 本會即按正確之分數更正 八 如遇颱風 地震 洪水等重大天然災害 傳染病流行或其他重大事故, 致全部科目或部分科目不能如期進行考試時, 由本校學生轉系考試委員會依相關規定發佈緊急措施或補考時間, 考生應予配合, 不得異議 九 如有未盡事宜, 概由本校相關規定及本校學生轉系考試委員會決議 十 詳細規定請參閱本校 學生轉系辦法 與各學系 修讀學士學位學生轉系細則 3
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第 1 條 第 2 條 為維護試場秩序及考試公平, 特訂定 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 以下簡稱本辦法 ) 監試人員或試務人員為執行本辦法各項規定, 得對可能擾亂試場秩序 妨害考試公平之情事進行及時必要之處置或查驗各種可疑物品, 考生應予充分配合, 否則依其情節輕重提報議處 考生出現侵犯其他考生 監試人員或試務人員之人身安全, 或嚴重擾亂試場秩序 妨害考試公平之行為時, 得中止其該節考試或取消其考試資格, 並依法追究其責任 一般事項 第 3 條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 一 請他人頂替代考或偽造證件應試 二 脅迫其他考生或監試人員幫助舞弊 三 集體舞弊行為 四 電子通訊舞弊行為 第 4 條考生有下列舞弊或意圖舞弊行為之一者, 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 一 夾帶或傳遞含有相關文字或符號之物件 二 在文具 衣物或肢體等處書寫相關文字或符號 三 抄襲 傳遞或交換答案 四 以聲音或信號示人答案 五 將答案供人窺視 抄襲 六 意圖窺視他人答案或意圖便利他人窺視答案, 經制止後仍再犯者 第 5 條考生應試時不得飲食 抽菸 嚼食口香糖等, 亦不得相互交談 無故擾亂試場秩序或影響他人作答, 違者初次予以勸告 ; 不聽勸告者, 即請其出場, 該科不予計分 ; 拒不出場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並報請有關機關處理 考生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中飲水或服用藥物時, 須於考試前持相關證明報備同意, 在監試人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違者依其情形比照前項規定論處 入場及作答前事項 第 6 條各節考試開始前 5 分鐘打預備鈴, 鈴響時即可入場 但入場後至考試開始鈴響前, 不得翻閱試題本或作答 考生於考試開始鈴響前, 不得書寫 畫記 翻閱試題本或作答, 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五分 ; 經制止仍再犯者, 該科以零分計算 第 7 條考生應按規定之考試開始時間入場 ; 遲到逾二十分鐘後, 不得入場, 經制止仍強行入場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第 8 條考生入場, 應攜帶雙證件 ( 含學生證 ) 應考, 放置在考桌左上角以便查驗, 如於考試開始時發覺未帶雙證件 ( 含學生證 ) 者, 經監試人員核對確係考生本人無誤者, 先准予應試 ; 如於該科考試時間終了前尋獲者, 該科成績 4
第 9 條 第 10 條 照計, 否則扣該科成績三分, 至零分為限 考生應按編定之座號入座 ; 在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答案卷 ( 卡 ) 學生證 座位三者號碼是否相同, 如有不同, 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否則該科不予計分 考生入場後, 除雙證件 ( 含學生證 ) 及考試必用文具外, 所有物品均應立即放置於臨時置物區, 考生攜帶入場 ( 含臨時置物區 ) 之手錶及所有物品, 應試時不得有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秩序之情事, 亦不得使用未經檢查之個人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 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三分, 並得視情節加重扣分, 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作答事項 第 11 條考生應遵循監試人員的指示, 配合核對雙證件 ( 含學生證 ), 考生不得拒絕亦不得據以請求加分或延長考試時間, 否則依其情節提報議處 第 12 條考試題目, 如因印刷不清或試題紙張數不足時, 得於發卷後十分鐘內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 ; 如答案卷 ( 卡 ) 或文具不愼掉落, 應舉手通知監試人員後再行撿拾, 否則依情節輕重提報議處 第 13 條各科試題 選擇題 與 非選擇題 部份一律以 答案卷 作答, 作答時不得使用鉛筆, 違者該科答案卷不予計分 ; 限用黑色或藍色墨水的筆 ( 建議使用筆尖較粗約 0.5mm~0.7mm 之原子筆 ) 書寫, 更正時, 可以使用修正液 ( 帶 ) 考生書寫答案時, 如有字跡不明顯或汙損等情事, 致閱卷委員無法辨認者, 其責任自負, 不得提出異議 答案卷以每人一張為限, 不得要求增補 試題本空白處可供作草稿之用 第 14 條考生應保持答案卷 ( 卡 ) 之清潔與完整, 違者依下列規定分別論處 : 一 竄改答案卷 ( 卡 ) 上之學號及相關資料, 該科以零分計 二 無故污損 破壞答案卷 ( 卡 ), 考生應在答案卷 ( 卡 ) 上規定範圍內作答, 且不得書寫任何與答案無關之文字 符號,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第 15 條考生交卷後一經離座, 應即將答案卷 ( 卡 ) 與試題紙完整併交監試人員驗收, 不得再行修改答案,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第 16 條考生因病 因故 ( 如廁等 ) 須暫時離座者, 須經監試人員同意及陪同下, 始准離座, 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三分, 並得視情節加重扣分, 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考生經治療或處理後, 如考試尚未結束時, 仍可繼續考試, 但不得請求延長時間或補考 第 17 條考生於每節考試時間終了鈴 ( 鐘 ) 聲響畢後, 應即停止作答, 靜候監試人員收取答案卷 ( 卡 ) 試題, 仍繼續作答經勸止不理者, 除收回答案卷 ( 卡 ) 外, 並扣該科考生於成績三分 離場事項 第 18 條 考生入場後至考試開始三十分鐘內, 未經監試人員許可不得離場, 違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 經制止仍強行離場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考生於考試開始三十分鐘內, 因生病或特殊原因經監試人員同意離場者, 應由試務人員安置於適當場所至考試開始三十分鐘為止, 違者該科以零分 5
第 19 條第 20 條 第 21 條 計算 ; 經制止仍強行離場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考生不得將試題紙 答案卷 ( 卡 ) 攜出場外,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試題將於考試結束後, 公告於本校招生網頁, 請勿將試題抄寫於雙證件 ( 含學生證 ), 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三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 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考生於交卷出場後, 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 高聲喧譁 宣讀答案或以其他方式指示場內考生作答, 經勸止不聴者, 該科不予計分 其他事項 第 22 條第 23 條第 24 條第 25 條 考生之答案卷 答案卡若於試場內或於考試結束後遺失, 考生應依規定補考, 拒絕者其該科答案卷 卡之成績分別以零分計算 如遇颱風 地震 洪水等重大天然災害 傳染病流行或其他重大事故, 致全部科目或部分科目不能如期進行考試時, 由招生委員會會商後, 另依相關規統一發布緊急措施或補考時間, 考生應予配合, 不得異議 考生如有本辦法未列之其他舞弊或不軌意圖之行為時, 得由監試或試務人員予以登記提請招生委員會, 依其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分 凡違反本辦法並渉及重大舞弊情事者, 通知其相關學校或機關依規定究辦, 若因此侵害本招生委員會權益者, 本委員會將依法提起告訴, 追究其賠償責任 6
104 學年度各學系校內轉系相關規定 學系別 醫學系 轉二年級 1 名 轉三年級 1 名一 本校其他學系學生於第二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入本學系二年級肄業 ; 於第三學年開始前, 得申請轉入本學系二年級或三年級肄業 二 申請轉入本學系之學生, 其在學期間每學年每學期學業總平均均須達八十分以上, 且不得有不及格科目 ; 操行成績需達八十分以上, 不得有懲誡紀錄 一 筆試 (70%): 普通化學 普通生物學 英文二 口試 (30%) 一 參與口試名額為當年度筆試成績達前 10 名者為限 二 同分參酌順序 :1. 口試 2. 英文 3. 普通化學 4. 普通生物學 三 口試成績未達 70 分者, 不予錄取 四 成績未達錄取標準者, 可不足額錄取 黃尹亭小姐 (07)312-1101 分機 :2137 #415 學系別 運動醫學系 2 名 一 符合本校 學生轉系辦法 規定之本校其他學系學生, 修業滿一學年以上者, 於第二學年或第三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入本學系二年級 二 申請轉入本學系之學生, 其資格為認同本學系教學內容者即可申請轉入本系 一 書面審查 (30%): 含自傳 歷年成績單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二 面試 (70%) 一 同分時, 以面試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二 面試成績未達 70 分者, 不予錄取 陳宴芳小姐 (07)312-1101 分機 :2646 #612 7
學系別 呼吸治療學系 5 名 一 本校其他學系學生於第二學年或第三學年開始前, 得申請轉入本學系二年級肄業 二 申請時, 原學系所修學科成績必須全部及格, 其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為全班前 1/3, 且平均分數達 75 分以上者 一 歷年成績總平均 (40%) 二 面試 (60%) 一 同分參酌順序 :1. 面試 2. 歷年成績總平均 二 惟分數完全相同者, 則增額錄取 ; 成績未達錄取標準者, 可不足額錄取 郭叡賢小姐 (07)312-1101 分機 :2325#72 學系別 牙醫學系 3 名 一 申請轉入本學系限本校各學系學生修畢大一升入大二之前或修畢大二升入大三之前為之, 並以轉入本學系二年級為限 二 申請轉入本學系之學生, 其在學期間每學年每學期學業總平均均須達八十分以上, 且不得有不及格科目 ; 操行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 不得有懲誡紀錄 一 筆試 (50%): 普通生物學 (30%) 英文(20%) 二 美工術科 (50%) 一 考試科目有任何一科零分 美工術科及普通生物學考試成績未達均標者 ( 均標為全體考生成績之平均 ), 不得錄取 二 同分參酌順序 :1. 美工術科 2. 普通生物學 3. 英文 三 成績未達錄取標準者, 可不足額錄取 劉怡麟小姐 (07)312-1101 分機 :2156#21 8
學系別 口腔衛生學系 4 名 一 申請轉入本學系限本校各學系日間部學生修畢大學部一年級必修及選修科目全部及格, 且無懲戒紀錄者, 可申請轉入口腔衛生學系二年級 二 申請者之一年級上學期成績平均須達七十分 ( 含 ) 以上 一 原學系上學年學業成績 (30%) 二 面試 (70%): 含撰寫學習計畫書, 內容需有自傳 轉系動機 學涯規劃 一 總成績相同者, 以面試成績參酌擇優錄取 二 若仍無法決定順序時, 則一併錄取 鄭怡秀小姐 (07)312-1101 分機 :2209#31 學系別 藥學系 轉二年級 8 名 轉三年級 7 名一 本校其他學系學生於第二學年或第三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入本學系二年級肄業 ; 於第三學年或第四學年開始前, 得申請轉入本學系二年級或三年級肄業 二 申請時原學系所修學科必須全部成績及格且其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八十分以上, 且排名全班前百分之三十 一 原學系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分數 (10%) 二 筆試 (90%): 英文 普通化學 普通生物學 一 同分參酌順序 :1. 英文 2. 普通生物學 3. 普通化學 二 轉系生於本系修業年限至少三年 胡純雅小姐 (07)312-1101 分機 :2160 9
學系別 香粧品學系 2 名 一 本校其他學系學生於第二學年或第三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入本系二年級 二 申請時原學系所修學科必須全部成績及格且其上學年學業成績須全班排名前 50% 或平均分數達七十五分以上者 一 資料審查 (60%): 含最近一學年學業成績及在學表現二 面試 (40%) 同分時, 以面試成績為優者, 優先錄取 廖于潔小姐 (07)312-1101 分機 :2649 學系別 護理學系 7 名 一 其他學系學生於第二學年或第三學年開始前, 得申請轉入本學系二年級 二 上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七十五分以上, 且各科目成績均及格者 一 面試 (100%) 本學系實施擋修制度, 轉系生若未能於四年級結束前完成應修課程, 應有延畢之準備 李娟琛小姐 (07)312-1101 分機 :2167 10
學系別 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 5 名 一 本校其他學系學生於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或第四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入本學系二年級肄業 二 申請時其所修畢學科必須全部成績及格且其修畢學年學業總成績平均達七十五分以上 一 上一學年總成績 (30%) 二 面試 (70%) 惟分數完全相同者, 則增額錄取 ; 成績未達錄取標準者, 可不足額錄取 鐘靜娟小姐 (07)312-1101 分機 :2199 學系別 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 5 名一 本校其他學系學生修業滿一學年以上者, 於第二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入本學系 ; 於第三學年開始前, 得申請轉入本學系三年級或降級轉入二年級肄業 ; 於第四學年開始前, 得申請降級轉入本學系三年級或二年級肄業 二 申請時其上學年所修學科必須全部成績及格且其學業總平均達七十分以上 一 上一學年總成績 (30%) 二 面試 (70%) 總成績同分時, 以面試成績為優者, 優先錄取, 面試成績同分者, 則增額錄取 李郁華小姐 (07)312-1101 分機 :2250 11
學系別 公共衛生學系 2 名 一 本校其他學系學生修業滿一學年以上者, 於第二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入本學系 ; 於第三學年開始前, 得申請降級轉入二年級肄業 二 申請時其上學年學業總平均分數達 75 分以上者, 得依規定申請轉入本學系 一 最近一學年學業成績 (70%) 二 面試 (30%) 總成績同分時, 以面試成績為優者, 優先錄取, 面試成績同分者, 則增額錄取 顏淑芬小姐 (07)312-1101 分機 :2141#11 學系別 職能治療學系 2 名一 符合本校 學生轉系辦法 規定之本校其他學系學生於第二學年或第三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入本學系二年級肄業 二 申請轉入本學系之學生, 其資格為原系前學年之學業總成績名列全年級之前四分之一, 且無重修學分者 一 最近一學年學業成績 (60%) 二 面試 (40%) 一 同分時, 以面試成績為優者, 優先錄取 面試成績同分者, 則增額錄取 二 本學系學生來修畢或未修滿一至三學年中本學系所規定之專業核心課程者, 不得參與最後學年臨床實習 三 本學系大學部畢業順通過 GEPT 中級複試 ( 或同等英文資格 ) 黃嫣婷小姐 / 蔡獻裕助教 (07)312-1101 分機 :2119 12
學系別 物理治療學系 4 名 一 符合本校 學生轉系辦法 規定之本校其他學系學生於第二學年或第三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入本學系二年級肄業 二 申請轉入本學系之學生, 其資格為原系前學年之學業總成績名列全年級之前四分之一, 且無重修學分者 一 前一學年全年級學業成績排名 (30%) 二 面試 (70%) 一 排名 30% 計分 :[( 全班人數 - 名次 )/ 全班人數 ] 30 二 面試成績須達 70 分以上才達錄取標準 三 總成績相同者, 以面試成績為第一參酌 面試成績同分者, 則增額錄取 郭芃琦小姐 (07)312-1101 分機 :2210 學系別 醫務管理暨醫療資訊學系 3 名 一 本校其他學系學生, 修業滿一學年以上者, 於第二學年或第三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入本學系二年級肄業 二 申請者其原學系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須達七十分 ( 含 ) 以上 一 最近一學年學業成績 (40%) 二 面試 (60%) 同分時, 以面試成績為優者, 優先錄取 莊佳蓉小姐 (07)312-1101 分機 :2648#11 13
學系別 醫藥暨應用化學系 - 醫藥化學組 5 名 一 本校其他學系學生於第二學年或第三學年開始前 二 其上學年化學相關科目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者, 得依規定申請轉入本學系 一 資料審查 (40%): 含自傳與近一年學業成績二 學涯規劃計劃書 (20%) 三 面試 (40%) 總成績相同者, 以面試成績及第一學年普通化學成績總平均依序參酌, 擇優錄取 李文婷小姐 (07)312-1101 分機 :2198 學系別 醫藥暨應用化學系 - 應用化學組 5 名 一 本校其他學系學生於第二學年或第三學年開始前 二 其上學年化學相關科目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者, 得依規定申請轉入本學系 一 資料審查 (40%): 含自傳與近一年學業成績二 學涯規劃計劃書 (20%) 三 面試 (40%) 總成績相同者, 以面試成績及第一學年普通化學成績總平均依序參酌, 擇優錄取 李文婷小姐 (07)312-1101 分機 :2198 14
學系別 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學系 2 名 一 本校其他學系學生修業滿一年者得申請轉入本學系二年級, 修業滿二年且性質相近者得申請轉入本學系三年級, 其他規定悉依本校 學生轉系辦法 辦理 二 申請轉入本學系學生, 其普通生物學學年成績平均須在 75 分以上, 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應在 70 分以上, 且無記過記錄 一 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 (60%) 二 面試 (40%) 總成績相同者, 以面試成績為第一參酌, 普通生物學成績為第二參酌 黃杏如小姐 (07)312-1101 分機 :2147 學系別 生物科技學系 5 名 一 本校其他學系學生修業滿一年者得申請轉入本學系二年級, 修業滿二年且性質相近者得申請轉入本學系三年級, 其他規定悉依本校學生轉系辦法辦理 二 申請轉入本學系二年級或三年級學生, 申請時原學系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需達 70 分 ( 含 ) 以上, 且無記過紀錄 一 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 (60%) 二 面試 (40%) 總成績相同者, 依面試成績為第一參酌 柯瓊惠小姐 (07)312-1101 分機 :2709 15
學系別 心理學系 6 名 一 本校其他學系學生於第二學年或第三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入本學系二年級肄業 二 申請轉入本學系之學生, 其原學系上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須達八十分以上 原學系上學年學業成績 (100%) 若申請人數超過核定名額時, 依面談成績擇優錄取 郭怡慧小姐 (07)312-1101 分機 :2194#820 學系別 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 3 名 本校其他學系學生, 認同本學系教學內容者, 於第二學年或第三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入本學系二年級肄業 一 面試 (60%) 二 學習計畫書 (40%) 總成績相同者, 依面試成績為第一參酌 林佩嫻小姐 (07)312-1101 分機 :2195#800 16
網路報名流程表 網路報名系統 https://enr.kmu.edu.tw 按 新帳號 鍵 ( 註冊屬於自己的帳號 ) 若曾於本招生系統註冊過帳號者, 可使用原帳號及密碼 * 註冊新帳號不受報名日期的限制, 請考生盡量於報名開始前即先註冊 按 新增 鍵 ( 由考生自訂帳號 密碼 ) 輸入個人基本資料按 存檔 鍵 * 請確實填寫個人基本資料 1. 存檔成功後, 請按下 註冊完成送出認證信 鈕, 系統將自動發出確認信至考生登錄之郵件信箱中, 開啟信件直接按 確認帳號 即完成 2. 部份郵件網站負載較大時並不會馬上收到認證信, 可能要稍待一段時間 帳號確認成功後登入招生系統 帳號確認成功後, 系統即自動引導登入本招生系統 選擇欲報名之招生類別點選 網路報名 1. 請就欲報考 轉系 類別項目下點選 網路報名 " 按鍵 2. 進入網路報名網頁後, 請先按 新增, 系統將自動帶出考生學藉資料 輸入報名資料 * 轉系考試可報名兩個學系志願 請詳閱 轉系報名系統操作手冊 說明 ( 另公告於本校招生資訊網 https://enr.kmu.edu.tw ) 確認報名資料並存檔 輸入各項報名資料時, 請小心謹慎, 報名資料核對要無誤後按 存檔 " 即可 轉系 需查詢繳費帳號辦理繳費 30~60 分鐘 列印網路報名表件 ( 報名兩個學系志願者, 請務必列印兩份報名表件 ) 1. 至各金融機構之提款機進行 ATM 轉帳或臨櫃繳交報名費 2. 若使用跨行臨櫃繳款者, 因跨行處理時間不一, 請盡量使用 ATM 轉帳或至全省彰化銀行臨櫃辦理, 以免延誤列印報名表件時間 3. 詳請本簡章 P.2 報名費與繳費方式之說明 1. 申請書 ( 請務必簽名 ) 2. 繳交之報名資料 ( 含申請書與部分學系規定之書面審查資料 ) 請依順序用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平放入 B4 大小信封內 郵寄 ( 或親自送交 ) 報名資料 報名資料請依簡章規定日期前郵寄至本校 ( 郵戳為憑 ) 或於本校上班時間內親自送交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 逾期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