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发展规划 (2014-2018 年 ) ( 征求意见稿 ) 环境保护标准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环境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 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 加强环境保护标准工作, 完善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对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保障人体健康 落实环保规划目标 推动技术进步 促进节能减排和发展方式转变 规范环境管理与执法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加强地方环保标准工作, 建立与我省省情相适应的完善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进一步明确我省环保标准体系发展的总体目标 基本原则 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现制定 2014-2018 年湖北省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发展规划 一 湖北省地方环保标准发展现状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必要补充, 也是地方环境保护执法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 我国环境保护标准自 1973 年创立以来, 经过 30 余年的发展, 到目前为止, 国家共发布环境保护标准 1700 余项, 其中现行的标准有 1575 项 现行标准的适用范围已涵盖水 气 土壤 声与振动 固体 1
废物与化学品 生态 核与辐射等环境要素 自 1986 年以来, 北京 山东 广东 河南等 16 个省 自治区和直辖市现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共 126 项 湖北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订工作起步于 1992 年, 从 1993 年 7 月 11 日颁布实施第一部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武汉市南湖水域污水排放标准 (DB42/074-1993) 以来, 先后制订实施了 湖北省府河流域氯化物排放标准 ( DB42 /168-1999) 湖北省排污费核定监测技术规范 (DB42 /T548-2009) 湖北省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DB42/T549-2009) 湖北省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安装技术规范 (DB42/T550-200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碳 氮氧化物连续监测 差分光学吸收光谱法 (DB42/T551-2009) 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与验收规范 (DB42-T726-2011) 等 6 项地方环保标准 这些标准紧紧围绕我省环保重点任务, 有力地支撑了环境管理各项工作, 促进了污染物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 目前正在对 湖北省府河流域氯化物排放标准 开展修订, 湖北省地表水水华监测技术规范 湖北省表面涂装 ( 汽车制造业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武汉市南湖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等 5 项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正在起草制订之中, 同时正研究制订梁子湖 ( 鄂州 ) 生 2
态文明建设试点区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湖北省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 ( 遥测法 ) 标准 总体来看, 湖北省地方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基础薄弱, 在地方环保标准制定数量和质量上, 还不能满足提升我省环境管理水平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 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 技术进步和人民群众改善环境质量新期待的步伐, 未能充分发挥出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为建设生态湖北 文明湖北, 需要及时制修订一批地方环保标准, 进一步完善湖北省地方环保标准体系, 发挥标准对环境管理转型的支撑作用, 推动环境保护进入新阶段 二 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与总体目标 ( 一 )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对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提出的新要求, 紧紧围绕 削减总量 改善质量 防范风险 三大工作重心, 针对我省污染物排放特征和环境管理的特殊需求, 着力加快建立与完善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及涵盖标准立项 制修订 宣贯实施 监督 实施评估全过程的管理机制 ; 积极鼓励参与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研究制订工作, 提升我省环保标准制修订能力, 以环保标准引领和支撑环境管理转型, 推进湖北经济社会科学发 3
展 跨越式发展 ( 二 ) 基本原则 1. 与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相一致与国家环境标准 十二五 规划相衔接, 地方环境标准体系与国家环境标准体系的设置原则 内容要求及各类标准间的关系等要求相一致 2. 与地方环境管理和执法需求相一致围绕省政府提出的 十二五 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目标, 结合我省环境管理和执法需求, 积极开展支持环境管理和执法需求的地方标准制订 修订和宣传实施, 推进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工作有序推进和重点突破 3. 环境 技术 经济相协调提高环境标准的针对性 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发挥地方标准对推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 促进技术进步的重要作用, 提升标准工作的环境效益 4. 制修订与宣贯实施并重在加强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的同时, 强化标准的宣贯工作, 推进建立环保标准宣贯制度 ; 加强环境监管, 强化环保标准的实施力度 ; 开展环保标准实施情况评估, 及时掌握标准实施动态, 提高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实施成效 ( 三 ) 总体目标 4
到 2018 年, 累计开展研究 制修订 10 项以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初步建立与国家标准互为补充 覆盖重点行业 ( 领域 ) 具有湖北地方特色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框架, 基本形成科学 有序 规范的环境保护标准工作机制, 提高我省环境保护标准工作整体水平 三 重点任务 ( 一 ) 加快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紧密围绕我省 十二五 主要污染物的减排 产业转型升级及环境管理的需求, 根据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展趋势, 加快重点污染行业及地方特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 逐步使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覆盖全省重点污染行业 在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方面, 重点开展造纸 有色金属冶炼 生物医药 磷化工 盐化工 啤酒 矿山开采等行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 从保障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出发, 积极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纳管预处理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加强相关行业化学需氧量 氨氮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控制 探索制订重点区域 流域和水体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方面, 重点开展石油化工 饮食业油烟 有色金属冶炼 锅炉 工业窑炉 水泥窑协同处置 涂装 玻璃等工业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 控制 ) 标准的研究 5
与制修订 加强机动车和其他移动污染源排放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 推动机动车尾气的污染减排 积极开展地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区域性大气 ( 恶臭 )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研究, 促进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 加强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前期调研和基础研究, 提升地方环保标准的针对性 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积极做好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估, 及时开展已有标准的修订工作, 确保标准的先进性 时效性及与国家标准的衔接性, 提升标准的实施绩效 重点开展府河流域氯化物排放标准的修订和实施评估 ( 二 ) 积极开展地方环境保护质量标准研究以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 解决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环境问题为重点, 积极开展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要求的指标的研究, 适时制定相应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重点开展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颗粒物 (PM2.5) 等污染因子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研究 针对我省产业集聚现状与发展方向, 对磷化工 盐化工 钒工业 生物医药等行业中较普遍与敏感的具有区域特征的有毒有机污染物, 开展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研究 积极开展非饮用水源水体有毒有机物和重金属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研究, 保障水生态安全 鼓励开展大气 水环境和水生态基准研究和国内外基准的跟踪研究, 为环境质量标准的制修订提供可靠的理论和技术基础 6
( 三 ) 积极参与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制修订大力支持省内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监测规范 清洁生产标准 环保产品技术要求 环保验收技术规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制修订, 在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充分体现我省环境管理的需求和经济技术特点, 确保国家环保标准在我省能够更好 更顺利地实施 通过参与国家环保标准的制修订, 积极争取将我省的地方环保标准转化成国家环保标准, 推动国家环保标准体系的完善, 进一步提升我省环保标准工作水平 ( 四 ) 加强标准宣传培训和实施评估工作探索建立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全过程管理体系, 着力加强标准宣贯和实施评估环节相关工作 一方面加快培育起环保标准宣贯的人才队伍, 建立标准定期宣贯制度, 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努力提升环保标准的公众知晓度 ;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自愿采纳更严格的环保标准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理念 ; 加大强制性环保标准在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管理等领域执行情况的核查力度, 并对核查结果定期通报 ; 另一方面建立已发布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实施评估机制, 探索包括经济 技术 环境效益等在内的多因素实施评估方法 根据湖北省环境标准体系发展的原则 目标和重点任 7
务, 在分析国家环保标准现状 全省环境状况与存在问题以及环境管理需求的基础上, 确定了 2014-2018 年湖北省环境保护标准研究及制修订重点项目 ( 见附表 ) 四 保障措施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把加快建立完善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作为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将严格实施环境保护标准 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作为重要职责, 及时研究解决环境保护标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完善地方环保标准制修订管理制度, 规范地方环保标准制修订的程序, 明确相关要求, 推动地方环保标准工作走上法制化 规范化的轨道 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与发改 质监等相关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的沟通 交流和协调机制, 引导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 ( 二 ) 加大资金投入环保标准具有较强的公益属性, 其产生的效益主要是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对负责标准制修订技术支撑的单位而言是一项非营利性工作, 需适当增加环境保护标准工作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将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工作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 建立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 国家和地方标准培训 实施评估等专项经费, 争取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项目资金, 鼓励有关科研单位积极申请省科技 质监等有关部门的专项研究经费支持, 形成稳定的政府及部门资金投入渠道 8
( 三 ) 强化科技支撑将为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 标准制定技术与方法 重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提供基础支撑的科研项目优先纳入省级环保科研项目和其他专项 加强环境保护标准研究和制修订方面的人才培养, 依托省内科研院所 高等院校和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逐步建立起一支高素质 高水平 门类比较齐全的地方环保标准研究队伍 大力支持开展环保标准相关技术研究和开发及实验室建设, 切实提升环保标准制修订的技术支撑能力和水平 加强污染防治技术研发, 积极做好标准实施的技术服务, 及时为企业提供达标排放所需的技术支持, 确保颁布的标准取得较好的实施效果 ( 四 ) 加强交流合作加强与发达国家 跨国企业及先进省市在环保标准制修订与管理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充分学习借鉴其先进经验 建立起省内主要环保标准制修订承担单位与国家环保标准技术管理单位及其他环保标准相关国家级研究机构间的学习交流机制 ; 加强与先进省市环保厅局及其环保标准制修订主要承担单位间环保标准管理与制修订技术方面的交流, 开展将其他省市环保标准转化为我省地方标准的研究 ; 积极参与和开展环保标准相关学术研讨会, 提升全省标准制修订专业技术水平 附表 :2014-2018 年湖北省环境保护标准研究及制修订重点项目 9
附表 : 2014-2018 年湖北省环境保护标准研究及制修订重点项目 分类序号标准名称工作属性备注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湖北省表面涂装 ( 汽车制造业 ) 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排放标准 2 湖北省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 ( 遥测法 ) 标准 研究制订 研究制订 3 湖北省化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制订 4 湖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标准研究制订 5 湖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 工况法 ) 研究制订 污染物排放 ( 控制 ) 标准 6 湖北省霾污染天气地方标准 研究制订 7 湖北省加油站 储油库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研究制订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8 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研究制订 9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研究制订 10 梁子湖 ( 鄂州 ) 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区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研究制订 11 湖北省典型流域水体磷污染物排放标准 研究制订 12 湖北省盐化工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研究制订 13 湖北省矿山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研究制订 14 甲壳素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研究制订 15 钒冶炼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研究制订 16 湖北省典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接管和出水 排放标准 研究制订 17 湖北省府河流域氯化物排放标准 实施评估 及修订 10
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18 PM 2.5 及一些区域特征有毒有机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研究 水环境质量标准 19 非饮用水源地地表水有毒有机污染物 重金属环境质量标准 研究 其 他 20 湖北省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建设与验收规范研究制订 21 湖北省水产品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研究制订 22 湖北省污染场地环境监测与修复验收技术规范研究制订 管理规范类标准 23 湖北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利用技术规范 研究制订 24 重污染工业行业废气治理最佳可行技术导则 研究制订 25 湖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研究制订 26 环境监测规范类标准 研究制订 27 湖北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规范 研究制订 28 重污染工业行业废水治理最佳可行技术导则研究制订 29 湖北省地表水水华监测技术规范研究制订 30 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与验收规范 实施评估 及修订 注 : 重点项目可根据环境管理需求及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情况适时调整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