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05 年 0 月 25 日 06 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 ( 市 ) 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委員會第 次委員會審議通過 06 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 應屆畢業生升學國 ( 市 ) 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 簡 章 本學年度本甄試錄取生 ( 含正 備取生 ) 大學個人申請 錄取生及 06 學年度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 ( 以下簡稱醫事人員養成計畫 ) 錄取生, 應同時於登記期間 (06 年 5 月 2 日星期二至 06 年 5 月 3 日星期三每日上午 8 時起至下午 0 時止 ) 內, 至甄選委員會網站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參加統一分發, 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不予分發 主辦單位 :06 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 ( 市 ) 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委員會 ( 以下簡稱聯保會 ) 承辦學校 : 國立清華大學網址 :http://207.web2.nhcue.edu.tw/bin/home.php 地址 :3004 新竹市南大路 52 號 ( 南大校區 ) 電話 :(03)52332 轉 2305 2303 傳真 :(03)567287 E-mail:w0005@mail.nhcue.edu.tw
目次重要日程表... i 壹 依據... 貳 招生名額... 參 申請資格... 4 肆 報名及資格審查程序... 5 伍 資格審查結果公告... 6 陸 資格符合暨通過檢定標準之考生上網選填校系... 6 柒 離島地區校系分則... 7 捌 原住民籍校系分則... 2 一 山地原住民籍校系分則... 2 二 平地原住民籍校系分則... 7 玖 不分身分別之原住民籍校系分則... 20 拾 申請校系數... 23 拾壹 網路選填校系方式及注意事項... 23 拾貳 成績採計 錄取及公告... 23 拾參 統一分發... 24 拾肆 放棄入學資格之處理... 26 拾伍 權利及義務... 26 拾陸 申訴案件處理... 27 拾柒 其他... 27 拾捌 簡章公告... 28 ( 附表一 離島地區考生專用報名表 )... 29 ( 附表二 離島地區人數統計表 )... 30 ( 附表三 原住民籍考生專用報名表 )... 3 ( 附表四 原住民籍人數統計表 )... 32 ( 附表五 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 33 ( 附表六 公費行政契約書 )... 34 ( 附錄一 報名資料寄件封面 )... 37
06 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 ( 市 ) 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招生簡章上網公告 05..04( 星期五 ) 資格審查 離島地區考生 考生報名 學校初審 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複審 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彙整 聯保會審查 05.2.02( 星期五 ) 起 05.2.09( 星期五 ) 止 05.2.30( 星期五 ) 前 06.0.3( 星期五 ) 前 06.0.20( 星期五 ) 前 06.02.0( 星期五 ) 前 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http://depart.moe.edu.tw/ed2600/ 聯保會 http://207.web2.nhcue.edu.tw/bin/h ome.php 應屆畢業生向原肄業學校提出資格審查申請 考生肄業之高級中等學校進行初審, 請於考生報名表相片騎縫處加蓋教務處章戳, 並於 2 月 30 日前造具名冊送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進行複審, 完成複審後, 將考生報考資料提報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彙整 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將考生資料轉至聯保會 聯保會秘書組進行複審, 遇資格疑義案件提會討論決議 考生報名 05.2.02( 星期五 ) 起 05.2.09( 星期五 ) 止 應屆畢業生向原肄業學校提出資格審查申請 原住民籍考生 學校初審 聯保會審查 05.2.30( 星期五 ) 前 06.02.0( 星期五 ) 前 公告並通知資格符合考生名單 06.02.4( 星期二 )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寄發學科能力測驗成績通知單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寄發術科考試成績通知單 06.02.6( 星期四 ) 06.02.20( 星期一 ) 考生肄業之高級中等學校進行初審, 請於考生報名表相片騎縫處加蓋教務處章戳, 並於 2 月 30 日前造具名冊送聯保會複審 聯保會秘書組進行複審, 遇資格疑義案件提會討論決議 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http://depart.moe.edu.tw/ed2600/ 聯保會 http://207.web2.nhcue.edu.tw/bin/h ome.php i
資格符合暨通過檢定標準之考生上網選填校系 聯保會公告錄取名單並寄發甄試總成績單 06.03.0( 星期三 ) 起 06.03.07( 星期二 ) 止 06.03.7( 星期五 ) 甄試總成績複查截止日 ( 郵戳為憑 ) 06.03.23( 星期四 ) 聯保會將甄試結果上傳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寄發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通行碼錄取生 ( 含正備取生 ) 依其錄取校系及就讀意願, 統一上網向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公告統一一分發結果並函告各大學分發 06.03.24( 星期五 ) 06.04.3( 星期四 ) 06.05.02( 星期二 ) 至 06.05.03( 星期三 ) 06.05.09( 星期二 ) 統一分發結果複查截止 06.05.0( 星期三 ) 中午 2 時前 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截止 ( 郵戳為憑 ) 大學向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回報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名單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函告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錄取生入學名單 06.05.2( 星期五 ) 06.05.6( 星期二 ) 至 06.05.8( 星期四 ) 06.05.26( 星期五 ) 每日上午 9:00~ 下午 5:00 止 ( 週六 日不開放 ) 網址 : http://207.web2.nhcue.edu.tw/bin/h ome.php 聯保會召開會議決議各保送校系錄取名單 寄發甄試總成績單 每日上午 8 時起至下午 0 時止 凡經錄取者, 須於規定期限內, 向分發學校聲明放棄, 始得參加 06 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ii
壹 依據依據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 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 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 辦理離島地區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 ( 市 ) 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 依據師資培育法第十三條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 原住民族教育法暨其施行細則, 辦理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 ( 市 ) 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 貳 招生名額 一 本學年度招生學校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臺北市立大學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國立清華大學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國立臺南大學 國立嘉義大學 國立屏東大學及國立東華大學 二 本聯合保送甄試名額及校系係由各離島地區 / 原住民鄉鎮 ( 區 ) 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需求提報 三 離島地區招生名額 9 名, 保送校系及名額如下表所示 : 縣名 保送學校 保送學系 名額 ( 需求專長 ) 數學暨資訊教育學系國民小學數學學習領域, 數學專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名 ( 數學組 ) 長 連江國民中學社會學習領域, 歷史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名縣長, 第二專長公民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物理學系 名 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物理專長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 名 國民中學特殊教育領域, 身心障礙類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兒童英語教育學系 名 國民小學語文學習領域, 英語專長, 加註輔導專長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名 國民小學特殊教育領域, 身心障礙類 澎湖國民小學特殊教育領域, 身心障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名縣礙類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自然科學教育學系 名 國民小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自然專長, 加註輔導專長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科學教育與應用學系 名 國民小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自然專長, 加註輔導專長 國立屏東大學 音樂學系 名 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音樂專長, 加註英語專長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 名 國民中學數學學習領域, 數學專長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名程表演藝術專長 金門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 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名縣 ( 家庭生活教育組 ) 政專長 臺北市立大學 中國語文學系 名 國民小學語文學習領域, 國語專長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數學教育學系 名 國民小學數學學習領域, 數學專長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數學暨資訊教育學系 ( 資訊組 ) 2 名 國立清華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學系 名 國民小學數學學習領域, 資訊專長國民小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 輔導與諮商專長 四 山地原住民招生名額 2 名, 保送校系及名額如下表所示 : 縣名保送學校保送學系名額 ( 需求專長 ) 桃園市 花蓮縣 新竹縣臺中市 屏東縣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 名 名 臺北市立大學英語教學系 名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英語學系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美術學系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音樂學系 名 名 名 國立東華大學英美語文學系 名 國立清華大學數學系 ( 應用數學組 ) 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 名 國立屏東大學音樂學系 名 國立屏東大學教育學系 名 國立屏東大學體育學系 名 國民中學社會學習領域, 公民專長, 需另加註童軍教育專長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生活科技學域專長, 加註物理專長國民小學語文學習領域, 英語專長 國民小學語文學習領域, 英語專長 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美術專長 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音樂專長 國民小學語文學習領域, 英語專長國民小學數學學習領域, 數學專長, 需資訊專長國民中學數學學習領域, 數學專長, 需具備音樂專長 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音樂專長, 表演藝術第二專長國民小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自然專長, 需具備社區文化或族語專長 國民小學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 體育專長 五 平地原住民招生名額 名, 保送校系及名額如下表所示 : 縣名保送學校保送學系名額 ( 需求專長 ) 花蓮縣 國立東華大學音樂學系 名 國立東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 名 國立清華大學 藝術與設計學系 ( 設計組 ) 名 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音樂專長 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表演藝術專長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藝術與人文專長, 需另加註輔導專長 2
國立東華大學 英美語文學系 名 國立東華大學 英美語文學系 名 國立清華大學 生命科學系 名 國立東華大學 音樂學系 名 臺北市立大學 音樂學系 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 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 名 臺東縣 國立臺南大學 音樂學系 名 國民小學語文學習領域, 英語專長, 需另加註輔導專長 國民小學語文學習領域, 英語專長 國民小學自然與科技學習領域, 自然與生活科技專長 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音樂專長, 加註輔導專長 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音樂專長 國民中學數學學習領域, 數學專長 國民中學社會學習領域, 地理專長 國民小學藝術人文學習領域, 音樂專長, 加註輔導專長 六 不分身分別原住民籍招生名額 8 名, 保送校系及名額如下表所示 : 縣名保送學校保送學系名額 ( 需求專長 ) 臺北市 南投縣 七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學系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學系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數學暨資訊教育學系 ( 數學組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兒童英語教育學系 3 名 名 2 名 名 名 國立嘉義大學教育學系 名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運動學系 名 國民小學語文學習領域, 英語專長, 需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高級 ( 含 ) 以上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表演藝術科, 需加註綜合活動領域第二專長, 並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中級 ( 含 ) 以上國民小學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 體育 ( 空手道 ) 專長, 第二專長藝術與人文 原住民語 國民小學數學學習領域, 數學專長, 第二專長特教資賦優異類 國民小學語文學習領域, 英語專長 國民小學一般教師, 第二專長為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 國民中學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 體育 ( 跆拳道 ) 專長, 第二專長族語認證 ( 布農 賽德克或泰雅語 ) ( 一 ) 報名考生須參加 06 學年度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 ( 以下簡稱學科能力測驗 ), 保送校系若採計術科項目成績, 欲選填該保送校系之考生, 須另參加 06 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術科考試 ( 以下簡稱術科考試 ), 保送校系所採計之任一術科項目為零級分 零分或缺考 ( 含未報考 ) 者, 不得選填該保送校系 若保送校系另有其他規
定者, 從其規定 ( 二 ) 保送學系若為非師資培育學系, 保送錄取生應一律修習教育學程 參 申請資格 一 離島地區考生 ( 一 ) 基本資格 : 報名本項聯合保送甄試者, 應符合下列三項基本資格 :. 離島地區包括連江縣 澎湖縣 金門縣 ( 含烏坵鄉 ) 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類科 ( 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 ) 應屆畢業生 2. 須設籍保送縣之離島地區至少九年 ( 設籍截止日計算至 06 年 8 月 3 日滿九年, 得合併計算 ) 3. 應於保送縣之離島地區接受並完成國民中學 ( 或其附設補習學校 ) 三年及高級中等學校三年之教育 ( 依據教育部 94 年 月 0 日台中 ( 二 ) 字第 09307895 號函解釋 ) 惟前項第 3 款之規定, 於未設置高級中等學校之離島地區學生, 得以就讀該離島鄉所屬縣之高級中等學校代之 ; 另申請保送設籍時間以戶籍謄本登記為準 ( 二 ) 一般資格 : 凡符合 ( 一 ) 基本資格之考生, 須全程修習高級中等學校普通類科 ( 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 ), 且高中在校一 二年級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均需達及格標準 ( 六十分 ) 者, 始得報名 其中報名數學系 數學教育學系 數學暨資訊教育學系 ( 數學組 ) 之考生, 數學 基礎物理 基礎化學及基礎地球科學等各科成績每學期均須在六十分以上 二 原住民籍考生 ( 一 ) 基本資格 :. 分身分別之原住民籍考生 () 山地原住民甲種考生類 : 山地原住民身分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類科 ( 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 ) 應屆畢業生, 本人與家庭 祖父母 ( 含外祖父母 ) 父母有 人即可 於 05 年 9 月 日前同時設籍在下列同一縣市 : 桃園市 花蓮縣 新竹縣 臺中市或屏東縣, 至報名前戶籍未曾遷出者, 其戶籍地與選填校系之保送縣市相同者, 即屬山地原住民甲種考生 ( 選填校系分則請參閱本簡章捌 一 山地原住民籍校系分則 ) (2) 平地原住民甲種考生類 : 平地原住民身分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類科 ( 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 ) 應屆畢業生, 本人與家庭 祖父母 ( 含外祖父母 ) 父母有 人即可 於 05 年 9 月 日前同時設籍在下列同一縣市 : 花蓮縣或臺東縣, 至報名前戶籍未曾遷出者, 其戶籍地與選填校系之保送縣市相同者, 即屬平地原住民甲種考生 ( 選填校系分則請參閱本簡章捌 二 平地原住民籍校系分則 ) (3) 山 平地原住民乙種考生類 : 山 平地原住民身分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類科 ( 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 ) 應屆畢業生, 其戶籍地與選填校系之保送縣市不同者, 即屬各該類乙種考生 2. 不分身分別之原住民籍考生 () 原住民甲種考生類 : 凡具有原住民身分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類科 ( 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 ) 應屆畢業生, 不區分山 平地原住民身分, 本人與家庭 祖父母 ( 含外祖父母 ) 父母有 人即可 於 05 年 9 月 日前同時設籍在下列同一縣市 : 臺北市或南投縣, 至報名前戶籍未曾遷出者, 其戶籍地與選填校系之保送縣市相同者, 即屬不分身分別之原住民甲種考生 ( 選填校系分則請參閱本簡章玖 不分身分別之原住民籍校系分則 ) (2) 原住民乙種考生類 : 凡具有原住民身分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類科 ( 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 ) 應屆畢業生, 不區分山 平地原住民身分, 其戶籍地非設於臺北市或南投縣者, 即屬不分身分別之原住民乙種考生 ( 二 ) 一般資格 : 4
符合 ( 一 ) 基本資格者, 須全程修習高級中等學校普通類科 ( 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 ), 且高中在校一 二年級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均需達五十分以上者, 始得報名 三 共同特殊限制凡有下列第 ( 一 ) 點情形者, 不得參加本項聯合保送甄試, 錄取者亦將撤銷入學資格, 如未能及時參加他項招生考試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 有下列第 ( 二 ) 點至第 ( 五 ) 點情形之一者, 不宜參加本項聯合保送甄試, 錄取後如有任何學習適應之困難由考生自行負責 : ( 一 ) 患有精神病 活動性肺結核 惡性傳染病 重症慢性疾病 ( 二 ) 辨色力不正常影響教學工作者 ( 三 ) 口吃者或語音不清者 ( 四 ) 視聽力嚴重障礙者 ( 即兩眼視力經矯正後皆未達 0.4, 聽力矯正後優耳損失在四十分貝以上 ) ( 五 ) 身體障礙或畸形 ( 上肢異常或下肢不使用拐扙無法自由行走, 或脊柱側彎超過二十五度者 ) 肆 報名及資格審查程序 一 離島地區考生 ( 一 ) 繳交報名申請表 : 符合資格之應屆畢業生, 自 05 年 2 月 2 日 ( 星期五 ) 起至 05 年 2 月 9 日 ( 星期五 ) 止, 應備妥文件向原肄業之高級中等學校提出資格審查申請 ( 含報名費 0 元, 中低收入戶考生 77 元, 低收入戶考生免繳 ) ( 二 ) 高級中等學校進行初審 : 高級中等學校自收件日起至 05 年 2 月 30 日 ( 星期五 ) 前進行初審, 請於符合報考資格之考生報名表相片騎縫處加蓋教務處章戳, 完成後將符合報考資格之考生資料彙整, 連同繳費匯款單影本 ( 請用 A4 紙影印, 勿剪裁 ) 全部放入 B4 大型信封袋內, 於 05 年 2 月 30 日 ( 星期五 ) 前 ( 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 以掛號郵寄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 三 ) 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進行複審 : 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自收件日起至 06 年 月 3 日 ( 星期五 ) 前進行複審, 完成後備妥文件於 06 年 月 3 日 ( 星期五 ) 前 ( 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 以掛號郵寄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彙整 ( 四 ) 處理疑義案件及完成複審 : 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於 06 年 月 20 日 ( 星期五 ) 前將考生資料轉至聯保會, 聯保會於 06 年 2 月 0 日 ( 星期五 ) 前處理報名資格疑義案件, 完成複審 : 考生應備文件包括 :. 填妥之報名表乙份 ( 附表一 ) 2. 國民中學三年成績單正本及國民中學畢業證書影本 ( 由畢業學校確認, 並請加註 與正本無誤 ) 3. 高級中等學校普通類科 ( 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 ) 在校一 二年級 4 個學期成績單正本 4. 新式戶口名簿乙份 ( 含詳細記事 ), 且應於 05 年 2 月 日以後申請者方為有效 二 原住民籍考生 ( 一 ) 繳交報名申請表 : 符合資格之應屆畢業生, 自 05 年 2 月 2 日 ( 星期五 ) 起至 05 年 2 月 9 日 ( 星期五 ) 止, 應備妥文件向原肄業之高級中等學校提出資格審查申請 ( 含報名費 0 元, 中低收入戶考生 77 元, 低收入戶考生免繳 ) ( 二 ) 高級中等學校進行初審 : 高級中等學校自收件日起至 05 年 2 月 30 日 ( 星期五 ) 前進行初審, 請於符合報考資格之考生報名表相片騎縫處加蓋教務處章戳, 完成後將符合報考資格之考生資料彙 5
整, 連同繳費匯款單影本 ( 請用 A4 紙影印, 勿剪裁 ) 全部放入 B4 大型信封袋內, 再填寫報名資料寄件封面 ( 附錄一 ), 並黏貼於信封袋上, 於 05 年 2 月 30 日 ( 星期五 ) 前 ( 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 以掛號郵寄至聯保會 ( 三 ) 處理疑義案件及完成複審 : 聯保會於 06 年 2 月 0 日前處理報名資格疑義案件, 完成複審 : 考生應備文件包括 :. 填妥之報名表乙份 ( 附表三 ) 2. 高級中等學校普通類科 ( 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 ) 在校一 二年級 4 個學期成績單正本 3. 全戶新式戶口名簿乙份, 且應於 05 年 9 月 日以後申請者方為有效 ( 含詳細記事 如未與其生父母同居一戶或生父母已死亡者, 應加繳其生父母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須有 山地原住民 或 平地原住民 之註記 ) 三 報名費及繳費方式 ( 一 ) 報名費 : 新臺幣 0 元 中低收入戶考生 : 新臺幣 77 元 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 ( 匯款手續費由報名學校業務費支付 ) ( 二 ) 繳費方式 : 經學校初審通過者, 請於 05 年 2 月 30 日 ( 星期五 ) 前統一由考生之肄業高級中等學校辦理集體匯款繳費 ( 銀行名稱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新竹分行, 銀行代碼 :8220299, 戶名 :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帳號 :2995403422), 並將匯款繳費單影本附在聯合保送甄試人數統計表之後 ( 三 )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 : 以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報名者, 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發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 證明內無考生姓名者, 請另行檢附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 四 共同注意事項 ( 一 ) 報名費繳交後概不退還 ( 二 ) 各高級中等學校在初審完成後, 填妥聯合保送甄試人數統計表 ( 離島地區高中請填附表二, 原住民籍高中請填附表四 ), 並將電子檔送至聯保會 w0005@mail.nhcue.edu.tw ( 三 ) 如有報考資格疑義案件, 由聯保會於 06 年 2 月 0 日 ( 星期五 ) 前討論決議之 伍 資格審查結果公告資格審查結果符合名單訂於 06 年 2 月 4 日 ( 星期二 ) 上午 0 時公告於聯保會網站, 考生可自聯保會網站 (http://207.web2.nhcue.edu.tw/bin/home.php) 查詢 審查結果由聯保會寄發通知書予考生及肄業高級中等學校 陸 資格符合暨通過檢定標準之考生上網選填校系資格符合暨通過檢定標準之考生請由就讀高級中等學校, 於 06 年 3 月 日 ( 星期三 ) 至 06 年 3 月 7 日 ( 星期二 ) 上午 9 時起至下午 5 時止 ( 週六 日不開放 ), 向聯保會辦理保送校系網路選填 ( 網址 :http://207.web2.nhcue.edu.tw/bin/home.php), 作業方式請依簡章拾壹 網路選填校系方式及注意事項辦理 6
柒 離島地區校系分則 連江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數學暨資訊教育學系 國文 均標.50. 學測數學級分 ( 數學組 ) 英文 --.00 2. 學測國文級分 A0 數學均標 2.00 3. 學測總級分社會 -- -- 4. 學測自然級分 自然 -- --. 專長領域 : 國民小學數學學習領域, 數學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連江縣學校 2. 本組主修數學及數學教育, 著重數學 資訊與教育知能之整合與應用 3. 本系聯絡方式 :(02)273204 轉 63302 李宥蓁助教, 或 E-mail:me@tea.ntue.edu.tw 連江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前標.00. 學測社會級分歷史學系英文 --.00 2. 學測國文級分數學 --.00 3. 學測英文級分 A02 社會前標.25 4. 學測總級分自然 --.00 5. 學測自然級分 6. 學測數學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中學社會學習領域, 歷史專長, 第二專長公民 畢業後服務地區 : 連江縣學校 2. 本系為師資培育學系, 有關教師資格之取得及服務之權利義務, 係依本校及本系師資培育法及其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3. 錄取本系者須通過本校及本系相關規定之外語能力檢定標準, 始符合畢業資格 4. 網址 :http://www.his.ntnu.edu.tw/, 電話 :(02)7734502 連江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 --. 學測自然級分物理學系英文均標 -- 2. 學測數學級分數學 --.00 3. 學測英文級分 A03 社會 -- -- 4. 學測國文級分自然 -- 2.00 5. 學測總級分 6. 學測社會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物理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連江縣學校 2. 招生目標 : 招收對物理有興趣, 並有志於從事尖端研究 創新教學 及技術開發的熱血青年 3. 學系地址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理學院物理學系 ( 臺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 88 號 ) 4. 須通過本學系所規定之外語能力檢定標準, 方能畢業 5. 網址 :http://www2.phy.ntnu.edu.tw/, 電話 :(02)77346004 7
澎湖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00. 學測總級分特殊教育學系英文 --.00 2. 學測國文級分數學均標.00 3. 學測英文級分 A20 社會 --.00 4. 學測數學級分自然 --.00 5. 學測社會級分 2 6. 學測自然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中學特殊教育領域身心障礙類 畢業後服務地區 : 澎湖縣二 三級離島 2. 網址 :http://www.spe.ntnu.edu.tw, 電話 :(02)77345025 澎湖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00. 學測英文級分兒童英語教育學系英文前標 2.00 2. 學測國文級分數學 --.00 3. 學測數學級分 A202 社會 -- -- 4. 學測總級分自然 --.00 5. 學測自然級分 6. 學測社會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語文學習領域, 英語專長, 加註輔導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澎湖縣二 三級離島 2. 本系旨在培育優秀英語師資與英語相關專業人才 3. 網址 :http://childrenenglish.ntue.edu.tw, 電話 :(02)273204 轉 624 澎湖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50. 學測總級分特殊教育學系英文均標.50 2. 學測數學級分數學均標.00 3. 學測英文級分 A203 社會 --.00 4. 學測國文級分自然 --.00 5. 學測自然級分 6. 學測社會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特殊教育領域身心障礙類 畢業後服務地區 : 澎湖縣二 三級離島 2. 公費生應於受領公費年限期滿前修畢本校奉教育部核定之教育專業課程 其餘特別規定詳參本校師培處網頁公費生法令規章 3. 本校學生須通過規定之外語能力畢業標準方得畢業 : 如未通過者, 可依補救措施, 提升其能力, 以符標準 4. 網址 :http://spe.ntcu.edu.tw/ 8
澎湖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嘉義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前標 2.00. 學測總級分特殊教育學系英文前標 2.00 2. 學測英文級分數學均標.00 3. 學測國文級分 A204 社會 --.00 4. 學測數學級分自然 --.00 5. 學測社會級分 6. 學測自然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特殊教育領域身心障礙類 畢業後服務地區 : 澎湖縣二 三級離島 2. 本系旨在培育具有專業知能與涵養之優秀國小特殊教育教師 3. 本系公費生畢業前須依照 國立嘉義大學師範學院特殊教育學系師資培育公費生學習輔導要點 規範修業 4. 網址 :http://www.ncyu.edu.tw/special/, 電話 :(05)22634 轉 2320 澎湖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00. 學測自然級分自然科學教育學系英文 --.00 2. 學測數學級分數學 --.50 3. 學測總級分 A205 社會 --.00 4. 學測英文級分自然均標 2.00 5. 學測國文級分 6. 學測社會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自然專長, 加註輔導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澎湖縣二 三級離島 2. 本系以培養優質自然科學領域之專業人才及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之國小師資為招生目標 學生可依興趣由 物理 化學 生物 與 自然科學綜合 等四大專長, 選擇一至多個專長領域修習 3. 網址 :http://s8.ntue.edu.tw, 電話 :(02)273204 轉 63303 邱秀玲助教 澎湖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00. 學測總級分科學教育與應用學系英文 --.00 2. 學測自然級分數學 --.50 3. 學測數學級分 A206 社會 --.00 4. 學測國文級分自然均標.50 5. 學測英文級分 6. 學測社會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自然專長, 加註輔導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澎湖縣二 三級離島 2. 公費生應於受領公費年限期滿前修畢本校奉教育部核定之教育專業課程 其餘特別規定詳參本校師培處網頁公費生法令規章 3. 本校學生須通過規定之外語能力畢業標準方得畢業 ; 如未通過者, 可依補救措施, 提升其能力, 以符標準 4. 網址 :http://home.ntcu.edu.tw/science/main.php, 電話 :(04)2283532 吳小姐 9
保送縣市 保送學校 保送校系校系代碼招生名額 澎湖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屏東大學 科目 檢定標準 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佔總成績比例 術科項目 採計方式 佔總成績比例 國文均標.00 主修 2.00. 術科考試主修分數音樂學系英文均標.00 副修 -- 2. 學測國文級分數學 -- -- 樂理 -- 3. 學測英文級分 A207 20% 80% 社會 -- -- 視唱 -- 4. 學測社會級分自然 -- -- 5. 學測數學級分 聽寫 -- 6. 學測自然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音樂專長, 加註英語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澎湖縣二 三級離島 2. 主修鋼琴者, 得於聲樂 絃樂 ( 限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 銅管( 限長號 小號 法國號 ) 木管( 限長笛 單簧管 雙簧管 低音管 薩克斯風 直笛 ) 擊樂 理論作曲 中國傳統樂器( 限南胡 古箏 中國笛 ) 等,8 等樂器中任選一種為副修, 其餘主修者, 一律以鋼琴為副修 主副修科目不得相同 3. 網址 :http://www.music.nptu.edu.tw/bin/home.php?lang=zh-tw, 電話 :(08)7663800 轉 3560 金門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00. 學測總級分數學系英文 --.00 2. 學測數學級分數學均標 2.00 3. 學測國文級分 A30 社會 -- -- 4. 學測英文級分自然 --.00 5. 學測自然級分 6. 學測社會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中學數學學習領域, 數學專長 2. 招生目標 : 招收對數學有能力有興趣, 並有志於從事數學教育或數學研究工作的學生 3. 學系地址 :6 臺北市汀州路四段 88 號 ( 本系位於師大公館校區 ) 4. 網址 :http://www.math.ntnu.edu.tw/, 電話 :(02)7734660 黃鴻霖行政專員 保送縣市 保送學校 保送校系校系代碼招生名額 金門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科目 檢定標準 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佔總成績比例 術科項目 採計方式 佔總成績比例 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 國文英文 均標均標.75.25 主修副修 -- -- A302 數學 -- -- 樂理 -- 65% 社會 -- -- 視唱.50 35% 自然 -- -- 聽寫 --. 需求專長 : 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表演藝術專長 2. 音樂術科成績不得為零分 ( 含缺考及未報考 ) 3. 錄取之新生須通過本校及本學程規定之外語能力檢定, 始符合畢業資格 4. 網址 :http://www.gipa.ntnu.edu.tw/, 電話 :(02)77345485 葉助教. 學測國文級分 2. 學測英文級分 3. 術科考試視唱分數 4. 學測總級分 5. 學測社會級分 6. 學測數學級分 0
保送縣市保送學校 保送校系 校系代碼招生名額 金門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 ( 家庭生活教育組 ) A303 國文 均標.25. 學測國文級分 英文 均標.25 2. 學測英文級分 數學 --.00 3. 學測總級分社會 --.00 4. 學測數學級分自然 --.00 5. 學測社會級分總級分 6. 學測自然級分 -- --. 需求專長 : 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 家政專長 2. 錄取本系公費生入學後依規定應修習教育學程 3. 網址 :http://www.hdfs.ntnu.edu.tw/, 電話 :(02)773446 金門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臺北市立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 2.00. 學測國文級分中國語文學系英文均標.00 2. 學測總級分數學 --.00 3. 學測社會級分 A304 社會 --.50 4. 學測英文級分自然 --.00 5. 學測數學級分 6. 學測自然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語文學習領域, 國語專長 2. 本系為師資培育並行學系 3. 公費生就讀期間應符合本校公費生輔導相關規範, 有關教師資格之取得及服務之權利義務, 悉依師資培育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4. 網址 :http://literacy.utaipei.edu.tw/, 電話 :(02)233040 轉 443 黃助教 金門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00. 學測數學級分數學教育學系英文 --.00 2. 學測自然級分數學均標.50 3. 學測總級分 A305 社會 --.00 4. 學測英文級分自然 --.25 5. 學測國文級分 6. 學測社會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數學學習領域, 數學專長 2. 公費生應於受領公費年限期滿前修畢本校奉教育部核定之教育專業課程 其餘特別規定詳參本校師培處網頁公費生法令規章 3. 本校學生須通過規定之外語能力畢業標準方得畢業 ; 如未通過者, 可依補救措施, 提升其能力, 以符標準 4. 本系旨在培養數學學習科技專業人才, 希望招考具數學專長, 對數學教學有興趣者 5. 網址 :http://home.ntcu.edu.tw/mathed/, 電話 :(04)2283504 楊小姐
金門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數學暨資訊教育學系 ( 資訊組 ) A306 2 國文 均標.50. 學測數學級分 英文數學社會 -- 均標 --.00 2.00 -- 2. 學測國文級分 3. 學測總級分 4. 學測自然級分 自然 -- --.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數學學習領域, 資訊專長 2. 本組主修資訊及資訊教育, 著重數學 資訊與教育知能之整合與應用 3. 聯絡方式 :(02)273204 轉 63302 李宥蓁助教, 或 E-mail:me@tea.ntue.edu.tw 金門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清華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00. 學測英文級分教育心理與諮商學系英文均標.00 2. 學測數學級分數學均標.00 3. 學測國文級分 A307 社會 -- -- 4. 學測總級分自然 -- -- 5. 學測社會級分 6. 學測自然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 輔導與諮商專長 2. 本系旨在培養各級學校 社區 組織企業等場域之心理專業人才, 課程涵蓋各心理學領域的探究 輔導諮商 工商組織心理等專業知能, 為一兼具理論研究與實務應用之專業心理學系所, 歡迎對心理學與人群服務有興趣之高中學生報考 捌 原住民籍校系分則 一 山地原住民籍校系分則 桃園市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 國文 均標.00. 學測總級分 學系 英文 均標.00 2. 學測社會級分 B0 數學自然 -- --.00 -- 3. 學測國文級分 5. 學測數學級分社會總級分 -- --.50 -- 4. 學測英文級分 6. 學測自然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中學社會學習領域, 公民專長, 需另加註童軍教育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桃園市復 興區介壽國中 2. 錄取之新生須通過本校及本系相關規定之外語能力檢定, 始符合畢業資格 3. 本系師培生須同時修畢國 高中公民及童軍三種師資認證課程 4. 網址 :http://cve.ntnu.edu.tw/, 電話 :(02)7734868 2
桃園市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 國文 均標.00. 學測自然級分 發展學系 英文 均標.00 2. 學測國文級分 B02 數學自然 -- --.00.00 3. 學測數學級分 5. 學測英文級分社會總級分 -- -- -- -- 4. 學測總級分 6. 學測社會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生活科技學域專長, 需另加註物理專長 畢業後服務 地區 : 桃園市復興區介壽國中 2. 學系地址 :06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段 62 號 3. 網址 :http://www.tahrd.ntnu.edu.tw/, 電話 :(02)77343434 林倩綾助教 桃園市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臺北市立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50. 學測英文級分英語教學系英文均標 2.00 2. 學測國文級分數學 --.00 3. 學測總級分 B03 社會 --.00 4. 學測數學級分自然 --.00 5. 學測社會級分 6. 學測自然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語文學習領域, 英語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重點學校 2. 本系為師資培育學系 3. 公費生就讀期間應符合本校公費生輔導相關規範, 有關教師資格之取得及服務之權利義務, 悉依師資培育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4. 網址 :http://english.utaipei.edu.tw/, 電話 :(02)233040 轉 463 陳助教 桃園市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00. 學測英文級分英語學系英文前標 2.00 2. 學測國文級分數學 --.00 3. 學測總級分 B04 社會 --.00 4. 學測社會級分自然 --.00 5. 學測數學級分 6. 學測自然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語文學習領域, 英語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重點學校 2. 公費生應於受領公費年限期滿前修畢本校奉教育部核定之教育專業課程 其餘特別規定詳參本校師培處網頁公費生法令規章 3. 本校學生畢業前須通過等同於 CEF B2 之英語能力檢定測驗, 詳細規定請參照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英語學系英語能力檢定畢業門檻實施要點 ( 此要點公佈於本系網站 ) 4. 網址 :http://english.ntcu.edu.tw/tw/, 電話 :(04)2283462 王小姐 3
花蓮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美術學系 B20 科目 檢定學測成績佔總成術科採計標準採計方式績比例項目方式 國文 均標.00 素描 2.00 英文 --.00 彩繪技法.00 數學 --.00 創意表現.00 40% 社會均標.00 水墨書畫.00 自然 -- -- 美術鑑賞.00 佔總成績比例. 術科考試素描分數 2. 術科考試彩繪技法分數 3. 術科考試創意表現分數 4. 術科考試水墨書畫分數 5. 術科考試美術鑑賞分數 6. 學測總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美術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花蓮縣瑞穗鄉瑞北國小 2. 公費生應於受領公費年限期滿前修畢本校奉教育部核定之教育專業課程 其餘特別規定詳參本校師培處網頁公費生法令規章 3. 本校學生須通過規定之外語能力畢業標準方得畢業 ; 如未通過者, 可依補救措施, 提升其能力, 以符標準 4. 網址 :http://finearts.ntcu.edu.tw/index.php, 電話 :(04)2283482 滿先生 花蓮縣 檢定方式 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科目 檢定學測成績佔總成術科採計佔總成標準採計方式績比例項目方式績比例 音樂學系 國文均標.00 主修 2.00. 術科考試主修分數英文均標.00 副修.00 2. 術科考試副修分數 B202 數學 -- -- 樂理.00 3. 術科考試樂理分數 0% 90% 社會 -- -- 視唱.00 4. 術科考試視唱分數 自然 -- -- 5. 術科考試聽寫分數聽寫.00 6. 學測英文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音樂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花蓮縣卓溪鄉古風國小 2. 根據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優質公費生精緻培育輔導計畫, 在學期間未達標準即終止公費及分發之權利 3. 網址 :http://music.ntue.edu.tw, 電話 :(02)273204 轉 63372 花蓮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東華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50. 學測英文級分英美語文學系英文均標.75 2. 學測總級分數學 --.00 3. 學測國文級分 B203 社會 --.00 4. 學測社會級分自然 -- -- 5. 學測數學級分 6. 學測自然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語文學習領域, 英語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花蓮縣秀林鄉佳民國小 2. 本系採小班教學, 注重英文書寫能力的培養, 課程規劃紮實且富彈性, 歡迎對英語教學有興趣之學生加入本系 3. 本系為非師資培育學系, 錄取生需修習國小師資教育學程 4. 網址 :http://www.dengl.ndhu.edu.tw, 電話 :(03)8635294 60% 4
新竹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清華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00. 學測數學級分數學系 ( 應用數學組 ) 英文 --.00 2. 學測總級分數學前標.00 3. 學測自然級分 B30 社會 --.00 4. 學測英文級分自然 --.00 5. 學測國文級分 6. 學測社會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數學學習領域, 數學專長, 需資訊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新竹縣原住民重點學校 2. 本系為師資培育與非師資培育並行學系 有關教師資格之取得及服務之權利義務, 係依師資培育法及其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臺中市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00. 學測總級分數學系英文 --.00 2. 學測數學級分數學均標 2.00 3. 學測國文級分 B40 社會 -- -- 4. 學測英文級分自然 --.00 5. 學測自然級分 6. 學測社會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中學數學學習領域, 數學專長, 需具備音樂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臺中市和平國中 2. 招生目標 : 招收對數學有能力有興趣, 並有志於從事數學教育或數學研究工作的學生 3. 學系地址 :6 臺北市汀州路四段 88 號 ( 本系位於師大公館校區 ) 4. 網址 :http://www.math.ntnu.edu.tw/, 電話 :(02)7734660 黃鴻霖行政專員 屏東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檢定學測成績佔總成術科採計佔總成國立屏東大學科目標準採計方式績比例項目方式績比例國文均標.00 主修 2.00. 術科考試主修分數音樂學系英文均標.00 副修 -- 2. 學測國文級分數學 -- -- 樂理 -- 3. 學測英文級分 B50 20% 80% 社會 -- -- 視唱 -- 4. 學測社會級分自然 -- -- 5. 學測數學級分 聽寫 -- 6. 學測自然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音樂專長, 表演藝術第二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屏東縣原住民重點學校 2. 主修鋼琴者, 得於聲樂 絃樂 ( 限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 銅管( 限長號 小號 法國號 ) 木管( 限長笛 單簧管 雙簧管 低音管 薩克斯風 直笛 ) 擊樂 理論作曲 中國傳統樂器( 限南胡 古箏 ), 等,7 等樂器中任選一種為副修, 其餘主修者, 一律以鋼琴為副修 主副修科目不得相同 3. 網址 :http://www.music.nptu.edu.tw/bin/home.php?lang=zh-tw, 電話 :(08)7663800 轉 3560 5
屏東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屏東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00. 學測自然級分教育學系英文 -- -- 2. 學測總級分數學均標.50 3. 學測數學級分 B502 社會 -- -- 4. 學測國文級分自然均標.50 5. 學測英文級分 6. 學測社會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自然專長, 需具備社區文化或族語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屏東縣原住民重點學校 2. 需加修本校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領域專長專門課程至少 22 學分, 並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學科知能評量精熟證明 3. 需加修本校原住民族教育與文化學程至少 學分 4. 本系為師資培育學系 5. 本校實施英文基本能力畢業門檻, 通過本校各學系英語檢定通過標準表 (http://www.gec.nptu.edu.tw/ezfiles/25/025/img/20/770042.pdf) 規定之英語能力檢測標準, 始符合畢業資格 6. 網址 :http://www.edu.nptu.edu.tw, 電話 :(08)7663800 轉 3400~3402 屏東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屏東大學 科目 檢定學測成績佔總成術科採計佔總成標準採計方式績比例項目方式績比例 體育學系 國文均標 2.00 英文 --.50 B503 數學 -- 2.00 體育 ( 百 70% 社會均標.00 分等級 ).00 30% 自然 --.00. 學測國文級分 2. 學測數學級分 3. 術科考試體育 ( 百分等級 ) 4. 學測英文級分 5. 學測自然級分 6. 學測總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 體育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屏東縣原住民重點學校 2. 本系主要目標在培養學生成為具運動專業 休閒遊憩與健康與體育領域專業師資等實務專業人才 3. 在課程的規劃分為休閒遊憩管理與運動保健兩個專業學群 建置有運動生理實驗室 運動心理實驗室 運動生物力學實驗室及休閒治療觀察室 4. 網址 :http://www.phy.nptu.edu.tw/bin/home.php?lang=zh-tw, 電話 :(08)7663800 轉 33600 3360 6
二 平地原住民籍校系分則 花蓮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東華大學 科目 檢定學測成績佔總成術科採計佔總成標準採計方式績比例項目方式績比例 音樂學系 國文均標.00 主修 2.00. 術科考試主修分數英文 -- -- 副修 -- 2. 術科考試樂理分數 D0 數學 -- -- 樂理.00 3. 術科考試視唱分數 0% 90% 社會均標 -- 視唱 -- 4. 學測國文級分 自然 -- -- 5. 學測社會級分聽寫 -- 6. 學測總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音樂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花蓮縣豐濱鄉靜浦國小 2. 本系旨在培養音樂專業人才 課程設計以學生學習成效為導向, 並規劃各種表演活動 大師講座 職場 實見習課程 3. 本系招收鋼琴 聲樂 弦樂 ( 限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 銅管樂( 限小號 長號 法國號 ) 木管樂 ( 限長笛 單簧管 雙簧管 薩克斯管 ) 擊樂等 4 種主修樂器, 副修樂器不限 4. 本系為非師資培育學系, 錄取生需修習國小師資教育學程 5. 本系包含術科考試視唱分數, 報名本系學生務必選考術科考試視唱項目 6. 網址 :http://www.music.ndhu.edu.tw, 電話 :(03)863553 保送縣市 保送學校 保送校系校系代碼招生名額 保送縣市 保送學校 保送校系 校系代碼 招生名額 花蓮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東華大學 科目 檢定標準 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佔總成績比例 術科項目 採計方式 佔總成績比例 國文前標 2.00 素描 2.00. 術科考試素描分數藝術與設計學系英文 -- -- 彩繪技法.00 2. 術科考試創意表現分數數學 -- -- 創意表象 2.00 3. 術科考試彩繪技法分數 D02 50% 50% 社會前標.00 水墨書畫.00 4. 學測國文級分自然 -- -- 5. 學測總級分 美術鑑賞 -- 6. 學測社會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表演藝術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花蓮縣豐濱鄉靜浦國小 2 本系旨在培養藝術與設計專業人才, 課程兼具理論與實務, 並強化對東臺灣特色的認識與開拓, 歡迎有志於藝術領域之學生報考 3. 本系為非師資培育學系, 錄取生需修習國小師資教育學程 4. 網址 :http://www.artech.ndhu.edu.tw, 電話 :(03)863523 花蓮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清華大學 藝術與設計學系 ( 設計組 ) 科目 檢定標準 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佔總成績比例 術科項目 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50 素描.50 英文 --.00 彩繪技法.00 佔總成績比例. 術科考試素描分數 2. 術科考試創意表現分數 3. 術科考試彩繪技法分數 4. 術科考試水墨書畫分數 5. 術科考試美術鑑賞分數 6. 學測國文級分 數學 -- -- 創意表現.50 D03 40% 60% 社會均標 -- 水墨書畫.00 自然 -- -- 美術鑑賞.00.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藝術與人文專長, 加註輔導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花蓮縣豐濱鄉港口國小 2. 本組之教學目標旨在培育文化創意工藝設計產業之優秀人才, 強調數位媒體輔助產品設計與製作能力之養成 師資兼具設計與工藝創作之理論與實務專業, 相關教學設備先進, 學生國內外專業競賽成果優異, 規劃學生產業實習, 就業契機龐大且深獲企業青睞 3. 網址 :http://art.nhcue.edu.tw/, 電話 :(03)52332 轉 290 7
花蓮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東華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50. 學測英文級分英美語文學系英文均標.75 2. 學測總級分數學 --.00 3. 學測國文級分 D04 社會 --.00 4. 學測社會級分自然 -- -- 5. 學測數學級分 6. 學測自然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語文學習領域, 英語專長, 需另加註輔導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花蓮縣富里鄉明里國小 2. 本系採小班教學, 注重英文書寫能力的培養, 課程規劃紮實且富彈性, 歡迎對英語教學有興趣之學生加入本系 3. 本系為非師資培育學系, 錄取生需修習國小師資教育學程 4. 網址 :http://www.dengl.ndhu.edu.tw, 電話 :(03)8635294 花蓮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東華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50. 學測英文級分英美語文學系英文均標.75 2. 學測總級分數學 --.00 3. 學測國文級分 D05 社會 --.00 4. 學測社會級分自然 -- -- 5. 學測數學級分 6. 學測自然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語文學習領域, 英語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花蓮縣玉里鎮松浦國小 2. 本系採小班教學, 注重英文書寫能力的培養, 課程規劃紮實且富彈性, 歡迎對英語教學有興趣之學生加入本系 3. 本系為非師資培育學系, 錄取生需修習國小師資教育學程 4. 網址 :http://www.dengl.ndhu.edu.tw, 電話 :(03)8635294 花蓮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清華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前標 --. 學測總級分生命科學系英文 --.00 2. 學測自然級分數學 --.00 3. 學測數學級分 D06 社會 -- -- 4. 學測英文級分自然頂標.00 5. 學測國文級分 6. 學測社會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自然與科技學習領域, 自然與生活科技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花蓮縣豐濱鄉港口國小 2. 本系為師資培育與非師資培育並行學系, 有關教師資格之取得及服務之權利義務, 係依師資培育法及其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3. 本系網址 :http://www.math.nthu.edu.tw/, 聯絡電話 :(03)5753 轉 33020 8
花蓮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檢定學測成績佔總成術科採計佔總成國立東華大學科目標準採計方式績比例項目方式績比例國文均標.00 主修 2.00. 術科考試主修分數音樂學系英文 -- -- 副修 -- 2. 術科考試樂理分數數學 -- -- 樂理.00 3. 術科考試視唱分數 D07 0% 90% 社會均標 -- 視唱 -- 4. 學測國文級分自然 5. 學測社會級分 -- -- 聽寫 -- 6. 學測總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音樂專長, 需加註輔導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花蓮縣豐濱鄉太巴塱國小 2. 本系旨在培養音樂專業人才 課程設計以學生學習成效為導向, 並規劃各種表演活動 大師講座 職場實見習課程 3. 本系招收鋼琴 聲樂 弦樂 ( 限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 銅管樂( 限小號 長號 法國號 ) 木管樂( 限長笛 單簧管 雙簧管 薩克斯管 ) 擊樂, 等 4 種主修樂器, 副修樂器不限 4. 本系為非師資培育學系, 錄取生需修習國小師資教育學程 5. 本系包含術科考試視唱分數, 報名本系學生務必選考術科考試視唱項目 6. 網址 :http://www.music.ndhu.edu.tw, 電話 :(03)863553 花蓮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檢定學測成績佔總成術科採計佔總成臺北市立大學科目標準採計方式績比例項目方式績比例國文均標.00 主修 2.00. 術科考試主修分數音樂學系英文均標.00 副修.00 2. 術科考試副修分數 3. 術科考試樂理分數數學 -- -- 樂理.00 D08 0% 90% 4. 術科考試視唱分數社會 -- -- 視唱.00 5. 術科考試聽寫分數自然 -- -- 6. 學測英文級分 聽寫.00.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音樂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小 2. 主修鋼琴者, 得於聲樂 弦樂 ( 限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豎琴 古典吉他 ) 銅管( 限長號 小號 法國號 上低音號 低音號 ) 木管( 限長笛 單簧管 雙簧管 低音管 薩克斯管 ) 擊樂 理論作曲 中國傳統樂器 ( 限南胡 琵琶 箏 笛 揚琴 ) 等 24 種樂器中任選一種為副修, 其餘主修者, 一律以鋼琴為副修 主副修科目不得相同 3. 網址 :http://music.utaipei.edu.tw/, 電話 :(02)233040 轉 635 花蓮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00. 學測總級分數學系英文 --.00 2. 學測數學級分數學均標 2.00 3. 學測國文級分 D09 社會 -- -- 4. 學測英文級分自然 --.00 5. 學測自然級分 6. 學測社會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中學數學學習領域, 數學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花蓮縣富里鄉富里國中 2. 招生目標 : 招收對數學有能力有興趣, 並有志於從事數學教育或數學研究工作的學生 3. 學系地址 :6 臺北市汀州路四段 88 號 ( 本系位於師大公館校區 ) 4. 網址 :http://www.math.ntnu.edu.tw/, 電話 :(02)7734660 黃鴻霖行政專員 9
花蓮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00. 學測自然級分地理學系英文 --.25 2. 學測數學級分數學 --.00 3. 學測社會級分 D0 社會均標.50 4. 學測國文級分自然 --.00 5. 學測英文級分 6. 學測總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中學社會學習領域, 地理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花蓮縣富里鄉富里國中 2. 本系經常有野外實察及圖像處理, 有視覺障礙或辨色力異常 肢體四肢障礙者, 宜慎重考慮 3. 錄取之新生, 入學後須通過本系規定之外語能力標準, 始符合畢業資格 4. 公費生就讀期間應符合本校公費生輔導相關規範, 有關教師資格之取得及服務之權利義務, 悉依師資培育法及其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5. 網址 :http://www.geo.ntnu.edu.tw/, 電話 :(02)773465 保送縣市保送學校保送校系校系代碼 招生名額 臺東縣 檢定方式 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南大學科目 檢定學測成績佔總成術科採計佔總成標準採計方式績比例項目方式績比例 音樂學系 國文均標.00 主修 7.00. 術科考試主修成績英文均標.00 副修 -- 2. 學測總級分 D20 數學 -- -- 樂理.00 3. 術科考試樂理分數社會 -- -- 20% 視唱.00 80% 4. 術科考試視唱分數 自然 -- -- 5. 術科考試聽寫分數 總級聽寫.00 6. 學測英文級分 -- -- 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音樂專長, 加註輔導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臺東縣長濱 鄉長濱國小 玖 不分身分別之原住民籍校系分則 臺北市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50. 學測國文級分教育學系英文 --.00 2. 學測數學級分數學均標.50 3. 學測總級分 F0 社會 -- -- 4. 學測英文級分自然 --.00 5. 學測自然級分 6. 學測社會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語文學習領域, 英語專長, 需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高級 ( 含 ) 以上 畢業後服務地區 : 臺北市特殊地區學校 2. 本系希望培育出能與時俱進而富創意 追求學術和教學卓越 謹守正直誠信 關心社會公平正義 具全球和多元文化意識且能不斷追求新知 對生命有熱情之教育事業人才 3. 網址 :http://s4.ntue.edu.tw, 電話 :(02)273204 轉 626 曾鈺雯助教 20
臺北市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 2.00. 學測總級分教育學系英文 --.00 2. 學測國文級分數學 -- -- 3. 學測社會級分 F02 社會均標.00 4. 學測英文級分自然 -- -- 5. 學測數學級分 6. 學測自然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表演藝術科, 需加註綜合活動領域第二專長, 並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中級 ( 含 ) 以上 畢業後服務地區 : 臺北市特殊地區學校 2. 學系地址 :06 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 62 號 3. 網址 :http://www.ed.ntnu.edu.tw/main.php, 電話 :(02)77343877 齊淑芬助教 南投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體育學系 F20 2 科目 檢定學測成績標準採計方式 國文 均標.00 英文 --.00 數學 --.00 社會 均標.00 自然 --.00 佔總成績比例 50% 術科項目 體育 ( 百分等級 ) 採計方式 佔總成績比例.00 50%. 學測國文級分 2. 學測數學級分 3. 學測社會級分 4. 學測自然級分 5. 學測英文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 體育 ( 空手道 ) 專長, 第二專長藝術與人文 原住民語 畢業後服務地區 : 南投縣偏遠地區 2. 網址 :http://pe.ntue.edu.tw/main.php, 電話 :(02)273204 轉 6343~6344,E-mail:pe@tea.ntue.edu.tw 南投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數學暨資訊教育學系 國文 均標.50. 學測數學級分 ( 數學組 ) 英文 --.00 2. 學測國文級分 F202 數學均標 2.00 3. 學測總級分社會 -- -- 4. 學測自然級分 自然 -- --.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數學學習領域, 數學專長, 第二專長特教資賦優異類 畢業後服務地區 : 南投 縣偏遠地區 2. 本組主修資訊及資訊教育, 著重數學 資訊與教育知能之整合與應用 3. 電話 :(02)273204 轉 63302 李宥蓁助教, 或 E-mail:me@tea.ntue.edu.tw 2
南投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均標.00. 學測英文級分兒童英語教育學系英文前標 2.00 2. 學測國文級分數學 --.00 3. 學測數學級分 F203 社會 -- -- 4. 學測總級分自然 --.00 5. 學測自然級分 6. 學測社會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語文學習領域, 英語專長 畢業後服務地區 : 南投縣偏遠地區 2. 本系旨在培育優秀英語師資與英語相關專業人才 3. 網址 :http://childrenenglish.ntue.edu.tw, 電話 :(02)273204 轉 624 南投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國立嘉義大學科目檢定標準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國文前標 2.00. 學測總級分教育學系英文前標 2.00 2. 學測英文級分數學均標.00 3. 學測國文級分 F204 社會 --.00 4. 學測數學級分自然 -- -- 5. 學測社會級分 6. 學測自然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小學一般教師 名, 第二專長為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 畢業後服務地區 : 南投縣偏遠地區 2. 本學系旨在培育具有教育專業知能與涵養之優秀國小師資 3. 本學系公費生畢業前須依照 教育部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 本校及本學系師資培育公費生輔導要點之規範修業 4. 網址 :http://www.ncyu.edu.tw/giee/, 電話 :(05)22634 轉 80 南投縣檢定方式總成績採計方式 檢定學測成績佔總成術科採計佔總成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科目標準採計方式績比例項目方式績比例國文均標.00 運動學系英文 --.00 數學 --.00 體育 ( 百 F205 50%.00 50% 社會均標.00 分等級 ) 自然 --.00. 術科考試體育 ( 百分等級 ) 2. 學測國文級分 3. 學測社會級分 4. 學測自然級分 5. 學測數學級分 6. 學測英文級分. 需求專長 : 國民中學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 體育 ( 跆拳道 ) 專長 名, 第二專長族語認證 ( 布農 賽德克或泰雅語 ) 畢業後服務地區: 南投縣偏遠地區 2. 基於本系教學條件考量, 為免造成適應問題 ; 重度肢體障礙 嚴重視 聽覺障礙及辨色力異常者, 請慎重評估個人身體狀況可否參與激烈運動 3. 電話 :(04)723205 轉 972,E-mail:eeki332@cc.ncue.edu.tw 22
拾 申請校系數考生依下列規定選填校系, 每一考生, 至多可選填 6 個校系數為限 同時符合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資格之考生, 僅得擇一身分類別選填校系, 交叉選擇者, 本會不予受理, 考生須自行負責 一 符合離島地區分發資格之考生, 可選填柒 離島地區校系分則所提供之保送校系 二 符合原住民籍分發資格之考生, 依下列方式選填保送校系 : ( 一 ) 分身分別 :. 符合甲種考生類者, 依其身分別 ( 山地身分或平地身分 ) 除可選填捌 分身分別之原住民籍校系分則中戶籍地與保送縣市相同之保送校系外, 可同時以乙種考生類選填符合該身分別之其它戶籍地與保送縣市不同之保送校系 2. 符合乙種考生類者, 依其身分別 ( 山地身分或平地身分 ) 可選填捌 分身分別之原住民籍校系分則中各個保送校系 ( 二 ) 不分身分別 : 均可選填玖 不分身分別之原住民籍校系分則所提供之保送校系 拾壹 網路選填校系方式及注意事項一 一律採用網路選填校系, 由肄業學校以集體登錄, 其方式如下 : 項目學校集體登錄 06.03.0( 星期三 ) 至 06.03.07( 星期二 ) 每日上午 9 時起至下選填校系期間午 5 時止 ( 週六 日不開放 ), 逾期概不受理. 集體選填校系之學校應依 06.02.4 聯保會提供之帳號密碼選填校系作業程序上網登錄 2. 有關輸入作業方式, 聯保會另專函通知 二 選填校系注意事項 : ( 一 ) 依據 06 年 2 月 4 日聯保會公告資格符合之身分類別登錄 同時具有原住民身分及符合離島生資格之考生, 僅能擇一身分登錄 ( 二 ) 參加學校集體選填校系之考生, 務請依照集體選填校系學校所訂定之作業時程提供應繳之資料, 不得因個人之疏失 延遲而要求補辦選填校系或相關手續 考生選填校系資料核對表 之個人登錄資料, 考生必須親自詳實校核確認無誤, 選填校系日期截止後, 不得歸咎於集體登錄學校疏失而要求更改登錄資料 ( 三 ) 登錄選填校系之考生所輸入身分證號碼 ( 或居留證號碼 ) 及學科能力測驗准考證號碼, 必須與報名 06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的身分證號碼 ( 或居留證號碼 ) 及學科能力測驗准考證號碼相同 ( 四 ) 未於選填校系期間內完成網路登錄, 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為避免網路塞車, 請於登錄期間內, 儘早上網登錄, 逾期概不受理 ( 五 ) 完成網路報名作業後, 即不得再行更改, 請務必審慎考量欲報考之校系後再行送出資料 ( 六 ) 登錄期間截止後, 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登錄資料 拾貳 成績採計 錄取及公告一 本聯合保送甄試採計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06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級分或大學術科委員會聯合會 06 學年度術科考試分數, 按簡章中各保送校系所訂之要求標準進行檢定, 再依甄試總成績採計方式, 由聯保會公布正 備取名單 錄取生 ( 含正 備取生 ) 依其錄取保送校系及就讀意願, 統一上網登記就讀志願, 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 以下簡稱甄選委員會 ) 進行統一分發, 每一錄取生至多以分發一校系為限 二 學科能力測驗任一考科為零級分 零分或缺考 ( 含未報考 ) 者, 不得參加本甄試 保送校系若採計術科項目成績, 考生其採計之任一術科項目為零級分 零分或缺考 ( 含未報考 ) 者, 不得選填該保送校系 若保送校系另有其他規定者, 從其規定 三 甄試總成績處理 : ( 一 ) 甄試總成績包括 :.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依保送校系所訂採計之科目以級分計分或加 23
重計分後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 ( 若有小數不予去除, 僅顯示到小數第二位 ) 2.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術科考試成績, 依校系所訂採計之術科項目以分數計分或加重計分後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 ( 若有小數不予去除, 僅顯示到小數第二位 ) 3. 前列成績之和即為甄試總成績, 甄選總成績取至小數第二位, 小數第三位以後四捨五入 ( 二 ) 甄試總成績相同時, 則按 同分參酌之順序 欄中所列項目及參酌順序, 依序比較考生成績, 以決定錄取優先順序 四 離島地區校系考生成績處理 : 凡符合離島地區保送校系資格考生, 經選填各該離島保送校系者, 一律以保送校系總成績採計方式計算, 以其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至招生名額止為正取生, 其餘為備取生 ; 若保送校系通過檢定標準考生人數少於招生名額, 得不足額錄取, 惟不足額錄取時不得列備取生 五 原住民籍校系考生成績處理 : 凡符合原住民籍考生資格且已完成選填保送校系者, 優先進行各縣市甲種資格考生之正取生 備取生錄取作業, 依保送校系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至招生名額止為正取生, 其餘為備取生 其他跨縣市之乙種資格考生, 依保送校系總成績高低順序列入乙種考生備取名單 若保送校系通過檢定標準考生人數少於招生名額, 得不足額錄取, 惟不足額錄取時不得列備取生 六 各保送校系正 備取生名單於 06 年 3 月 7 日 ( 星期五 ) 由聯保會於網頁公告並寄發錄取通知單給考生 七 甄試總成績複查 : 考生於 06 年 3 月 23( 星期四 ) 前可向聯保會提出複查申請, 聯保會於 06 年 3 月 24( 星期五 ) 前將複查異動結果通知考生 八 聯保會於 06 年 3 月 24( 星期五 ) 將甄試結果上傳至甄選委員會 九 甄選委員會將於 06 年 4 月 3 日 ( 星期四 ) 寄發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通行碼寄達集體報名學校, 由學校轉發考生 十 本學年度本甄試錄取生 ( 含正 備取生 ) 大學個人申請 錄取生及 醫事人員養成計畫 錄取生, 應同時於登記期間 (06 年 5 月 2 日星期二至 06 年 5 月 3 日星期三每日上午 8 時起至下午 0 時止 ) 內, 至甄選委員會網站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參加統一分發, 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不予分發 拾參 統一分發 本學年度 個人申請 錄取生 06 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 ( 市 ) 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 ( 以下簡稱師資保送甄試 ) 錄取生及 06 學年度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 ( 以下簡稱醫事人員養成計畫 ) 錄取生, 應同時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參加統一分發, 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不予分發 統一分發係依 個人申請 師資保送甄試 及 醫事人員養成計畫 各校系招生名額 錄取生之正 備取名次及考生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進行分發作業 錄取生 ( 含正 備取生 ) 應依其錄取校系及就讀意願辦理網路登記, 由甄選委員會進行統一分發, 每一錄取生至多以分發一校系為限 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 一律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不予分發 個人申請 錄取生若同時經 06 學年度大學 繁星推薦 入學第八類學群錄取者, 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接受統一分發 個人申請 錄取生若同時經 06 學年度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及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者, 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接受統一分發 一 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通行碼 : 甄選委員會將於 06 年 4 月 3 日寄發予通過 個人申請 任一報名校系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及 師資保送甄試 醫事人員養成計畫 之錄取生 ( 一 ) 個別報名考生 : 甄選委員會逕將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通行碼寄達考生 ( 二 ) 學校集體報名考生 : 甄選委員會逕將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通行碼寄達集體報名學校, 由學校轉發考生 二 就讀志願序網路登記 : 24
方式項目錄取生 06 年 5 月 2 日至 06 年 5 月 3 日登記期間每日上午 8 時起至下午 0 時止 () 使用甄選委員會於 06 年 4 月 3 日所寄發之通行碼 (2) 於登記期間至甄選委員會網址 https://www.caac.ccu.edu.tw/, 選擇 個登記作業程序人申請, 進入 網路登記志願 後, 點選 就讀志願序登記 選項, 進行登記作業 (3) 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作業流程請至甄選委員會網站 網路登記志願 查看 登記注意事項 : ( 一 ) 錄取生登記就讀志願序時, 須憑甄選委員會 06 年 4 月 3 日所寄發之通行碼登入系統, 每份通行碼僅供本人使用, 請妥善保存切勿遺失 ( 二 ) 錄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 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不予分發 ( 三 ) 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作業後, 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 請務必審慎考量後再行送出資料 ( 四 ) 未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為避免網路塞車, 請儘早上網登記, 逾期概不受理 ( 五 ) 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所輸入之身分證號碼 ( 或居留證號碼 ) 及學科能力測驗准考證號碼, 必須與報名 06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之身分證號碼 ( 或居留證號碼 ) 及學科能力測驗准考證號碼相同 ( 六 ) 進入登記就讀志願序畫面後, 請先確認個人資料 錄取校系名稱及正 備取名次等是否正確無誤 ( 七 ) 以 離島生 或 原住民生 身分報名參加 個人申請 招生者, 於同一校系招生名額錄取為備取 外加名額錄取為正取, 於登記就讀志願序時, 須先將該校系招生名額備取志願之順序登記於外加名額正取志願之前 ; 若將該校系招生名額備取志願之就讀順序選填為放棄, 該校系外加名額正取志願之就讀順序一律須選填為放棄, 考生不得異議 ( 八 ) 完成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後, 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即產生 就讀志願表, 考生應自行存檔或列印, 嗣後考生對就讀志願序登記相關事項提出疑義申請時, 應提示 就讀志願表, 未提示者一律不予受理 ( 九 ) 完成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後, 可至甄選委員會網站查閱個人登記之就讀志願序 ( 十 ) 甄選委員會係依各大學於 06 年 4 月 27 日前函告之錄取名單進行統一分發 各大學甄選總成績複查結果逾上述時間異動者, 逕由錄取大學以增 ( 缺 ) 額方式辦理並函告錄取生及甄選委員會, 甄選委員會不再進行改補分發 ( 十一 ) 供錄取生本人使用之網路登記就讀志願通行碼遺失時, 請於 06 年 4 月 26 日至 5 月 3 日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 例假日不受理 ), 檢具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及補發作業費 00 元繳費單據申請補發, 以一次為限 ; 相關問題請速與甄選委員會聯絡, 電話 (05)272799 註 : 網路登記就讀志願通行碼補發申請表格請自行上網下載 ( 進入甄選委員會網站, 選擇 個人申請, 點選 下載專區 選項 ) 填妥後連同相關證明文件( 限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及繳費單據 ) 傳真至甄選委員會, 傳真電話 (05)272377, 資料不齊全者, 恕不受理 註 2: 考生若無法於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期間完成通行碼補發 ( 補發申請受理後須 30 分鐘作業時間 ), 一律不得要求補救措施 三 統一分發原則 : 錄取單一校系之錄取生仍須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 正取生確定可分發至該校系 ; 備取生則待該校系正取生分發後之缺額進行遞補分發, 若無缺額則不予分發 錄取生如同時錄取多個校系, 甄選委員會依其登記就讀志願序進行統一分發, 如正取校系志願序於備取校系之前, 則取其正取校系最優先志願分發 ; 如備取校系志願序於正取校系 25 登記
之前, 當該備取校系之正取生分發後尚有缺額時, 即進行遞補分發 ; 若該校系分發人數達招生名額, 則不予分發至該校系 遇備取名次相同致分發結果超過原招生名額時, 則一併增額分發至該校系 增額之名額如屬教育部核定當學年度各系組之新生招生名額者, 應由當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名額調整流用 獲分發之錄取生即取得該校系之入學資格 四 統一分發結果公告 : 統一分發結果訂於 06 年 5 月 9 日上午 8 時起公告於甄選委員會網站, 考生可經由甄選委員會網站 (https://www.caac.ccu.edu.tw/) 查詢 分發結果由各大學自行寄發通知, 甄選委員會不另行書面通知 各大學應於分發通知單上提醒錄取生有關放棄入學資格處理之相關規定 五 統一分發結果複查 : 統一分發結果公告後, 錄取生得依下列規定申請複查分發結果 : ( 一 ) 申請時間 :06 年 5 月 0 日中午 2 時前, 逾期不予受理 ( 二 ) 申請方式 : 限用網路申請, 其他方式概不受理 ( 三 ) 申請程序 :. 由考生至甄選委員會 個人申請 網站, 進入 分發結果查詢 後, 點選 統一分發結果複查申請 選項, 填妥申請複查相關資料 2. 依申請系統所示繳費資訊繳交複查作業費新臺幣 00 元, 未於繳費期間內完成繳費者, 即未完成申請手續, 不予處理, 且逾期不再受理補繳 ( 四 ) 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 ; 完成申請手續者, 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件及退費 ( 五 ) 複查結果一律於 06 年 5 月 日寄發書面通知, 並於同日上午 9 時起於甄選委員會網站開放查詢 六 各校系於統一分發結果公告後及受理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後, 招生名額遇有缺額時, 一律不再進行遞補 該校系缺額之名額如屬教育部核定當學年度各系組之新生招生名額者, 應納入當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名額中 拾肆 放棄入學資格之處理 一 獲分發之錄取生即取得該校系之入學資格, 如欲參加 06 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或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應填妥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 本簡章附表五 ), 經父母 ( 或監護人 ) 簽名或蓋章後, 於 06 年 5 月 2 日前 ( 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 以掛號郵寄方式向分發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 否則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考生於郵寄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後, 建議主動向分發大學確認是否受理, 以免延誤自身權益 二 逾上述放棄截止日, 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 應逕向分發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 惟一律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 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三 獲分發之錄取生如參加其他入學管道而獲錄取者, 應於其他入學管道之錄取大學報到前, 向分發錄取之大學聲明放棄, 否則一經發現, 即取消分發校系之錄取資格 惟 06 年 5 月 9 日統一分發結果公告前, 已於其他入學管道錄取且完成報到者, 不適用本項之規定 拾伍 權利及義務 一 本聯合保送甄試錄取名額為師資培育公費生, 保送錄取生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畢業後有關教師資格之取得 服務及進修等事項, 悉依師資培育法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二 保送錄取生入學後, 須繳交師資培育公費生受領師資培育公費行政契約書 ( 附表六 ) 式 6 份, 分由就讀大學收執 2 份 考生及保證人各收執 份, 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各列管 份, 由就讀大學分送 ; 保送錄取生經註冊入學後不得 26
申請轉校 ( 系 組 ), 但特殊情況報經原保送之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者, 不在此限 三 保送錄取生由各錄取學校輔導至訂約之教育實習機構參加教育實習, 期滿並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取得教師證書後, 由原保送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保送地區學校服務 服務期間, 不得申請異動 調職, 如有重大疾病或事故者, 得辦理展緩服務, 但中央主管機關基於業務需要, 得經原分發服務學校及該管主管機關同意調任其他具有同樣保送之縣屬離島地區或直轄市 縣 ( 市 ) 轄原住民地區山地鄉 平地鄉 ( 鎮 ) 國民中小學繼續履行服務義務 在未服務期滿前不得申請調往其他一般地區服務, 如拒絕接受分發或未服務期滿而離職者, 追繳在校期間所受領之公費 四 保送錄取生應一律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所修習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名額以外加名額方式辦理 五 保送錄取生畢業分發後於義務服務期間, 原分發服務學校之主管機關應將異動情形通知其原就讀學校繼續列管 六 保送錄取生如在原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因故未能畢業無法取得畢業證書, 且未修滿規定年限, 無法持有修業證明書者, 取消其保送錄取資格 七 保送錄取生服務期滿後, 檢齊服務四年考核通知書, 由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造具名冊乙份, 函報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核備, 解除服務義務 八 原住民籍保送錄取生畢業前應修習原住民族文化語言課程至少 0 學分, 並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級檢核, 且應於部落服務實習達 8 週 拾陸 申訴案件處理 一 申訴案件以考生本人為當事人, 不受理其他人申訴 考生對於本招生相關事項或於過程中有違反性別平等原則而有疑義者, 申訴案件必須於錄取考生名單公告後 5 日內 ( 以郵戳為憑 ), 經考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親筆具名後, 以雙掛號函件逕寄聯保會審查 ( 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 ); 信封上並註明 申訴 06 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 ( 市 ) 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案, 逾期概不受理 二 考生申訴書應詳載考生姓名 報考類別 聯合保送甄試學系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申訴日期 申訴之事實及理由 希望獲得之補救及檢附有關文件或證據 三 考生申訴案, 如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受理 : ( 一 ) 招生有關法令或招生簡章已有明確規範者 ( 二 ) 逾申訴期限 四 前項甄試疑義, 經受理之案件, 聯保會應於申訴後 30 日內函覆考生 拾柒 其他 一 報名本聯合保送甄試之考生均應報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06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報名本聯合保送甄試術科類學系之考生, 除參加學科能力測驗外, 另應參加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06 學年度術科考試 ( 有關學科能力測驗 術科考試之報名及考試相關規定, 內容請自行詳閱 06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簡章及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06 學年度術科考試簡章 ) 二 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 8 條 : 離島地區學生申請保送, 經甄試未達錄取標準者, 保送甄試委員會得不足額錄取 ; 經公告錄取後, 參加其他方式入學者, 應廢止其保送入學資格 前項離島地區學生依本辦法或其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規定, 申請保送經公告錄取者, 不得依本辦法或該規定再申請保送 爰考生若於前學年度依本辦法申請任一保送入學管道並獲分發錄取者, 依規定不得再申請 06 學年度師資保送甄試 三 保送錄取生如發現資格不符 ( 含偽造證件等 ), 由聯保會取消其保送入學資格, 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四 經公告錄取保送之考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 須於 06 年 5 月 2 日 ( 五 ) 前填妥放棄錄取聲明書 ( 附表五 ), 向錄取學校聲明放棄, 始得參加 06 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27
五 凡報名參加本聯合保送甄試之考生, 即視為同意授權聯保會可逕向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索取考生基本資料及學科能力測驗 術科考試相關檔案資料 六 經由學校集體報名之考生, 即表同意聯保會將錄取結果通知各該集體報名學校 受理申請大學及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七 考生報名資料 ( 包含考生基本資料及在校學業成績 學科能力測驗 術科考試相關檔案資料 ) 僅作為聯保會招生及相關研究使用, 且除提供考生個人 受託報名之集體報名學校 受理申請大學等本簡章所提之招生單位使用外, 其餘均依照 個人資料保護法 相關規定處理 八 各受理申請之大學應依照 個人資料保護法 相關規定, 處理 利用聯保會所提供之考生資料 九 其他未盡事宜, 悉依聯保會之決議辦理 拾捌 簡章公告 一 本簡章由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行文並檢附乙份予各高級中等學校及相關單位, 並請各高級中等學校於 05 年 月 4 日 ( 星期五 ) 起, 於下列網站下載相關資訊公告周知 二 考生或學校得逕行於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或聯保會網站下載簡章及報名表, 不另發售 網址 : 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http://depart.moe.edu.tw/ed2600 網址 : 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 ( 市 ) 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委員會 http://207.web2.nhcue.edu.tw/bin/home.php 28
( 附表一 離島地區考生專用報名表 ) 06 學年度離島地區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 ( 市 ) 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報名表 姓名性別 聯電 戶地 日 :( ) 絡夜 :( ) 話手機 : 籍址 身分證統一編號 生日年月日 學測報名序號 術科准考證號 遷入日期 年月日 相片粘貼處 (2 吋相片背面書寫姓名 肄業高級中等學校 ) 通訊地址 校名肄業高級 電 話 中等學校校址 請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在相片騎縫處蓋章 學年 期 科目 第一第 學期學年第 2 學期 第二第 學期學年第 2 學期 考生自行檢核勾選 在校歷年成績 數 學 學業平均成 績 成 績 入學年月 基礎基礎基礎注意事項 : 物理化學地球科學. 在校一 二年級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均達及格標準 ( 六十分 ) 2. 報名數學系 數學教育學系 數學暨資訊教育學系 ( 數學組 ) 之考生, 其數學 基礎物理 基礎化學 基礎地球科學每學期各科成績均須達六十分以上 僅報考數學系 數學教育學系 數學暨資訊教育學系 ( 數學組 ) 之考生填寫. 考生符合應屆畢業資格 2. 考生符合設籍保送縣之離島地區至少 9 年之資格 ( 設籍截止日計算至 06 年 8 月 3 日滿九年, 得合併計算 ) 3. 考生符合於保送縣之離島地區接受完整國民中學三年及高級中等學校普通類科 ( 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 ) 三年之教育 4. 考生符合一般資格之要件 ( 簡章第 4 頁 ) 本人確認符合以上所填資料正確無誤, 並同意接受後續查證, 如有不實, 願接受簡章規定之處理 考生簽名或蓋章 : 日期 : 中華民國年月日 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 與考生關係 : 年 月 審查人員簽名或蓋章肄業高級中等學校 ( 初審 ) 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 複審 ) 審查結果 符合報考資格 不符合報考資格 符合報考資格 不符合報考資格 ( 註 ) 凡經錄取者, 須於規定期限內, 向錄取學校聲明放棄, 始得參加 06 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29
( 附表二 離島地區人數統計表 ) 電話 : 傳真 : 流水號 2 3 4 5 6 7 8 9 0 06 學年度離島地區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 ( 市 ) 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人數統計表 高級中等學校承辦人 : E-mail: 學測報名序號術科准考證號姓名性別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 ( 填縣鄉鎮里鄰 ) 合計 人 高級中等學校審查人員簽章 : 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查人員簽章 : 填表說明 :. 本表請採 A4 縱向 Excel 輸入, 欄位如不敷使用, 請自行增列 ( 請自聯保會網頁下載 ) 2. 填妥之統計表, 請置放於該類全部考生報名文件上方 3. 統計表請 E-mail 至 w0005@mail.nhcue.edu.tw 4. 匯款單請附於本表之後 30
姓 聯電 戶地 名 絡話 籍 ( 附表三 原住民籍考生專用報名表 ) 06 學年度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 ( 市 ) 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報名表 日 :( ) 夜 :( ) 手機 : 址 通訊地址 肄高中學 性別 學測報名序號 身分證生日年月日統一編號 業級校名電話等校校址 遷入日期 年月日 相片粘貼處 (2 吋相片背面書寫姓名 肄業高級中等學校 ) 請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在相片騎縫處蓋章 在 校 歷 年 成 績 入學年月 年 月 學年 期 科目學業平均成績注意事項 : 在校一 二年級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均達五十分以上 第一學年 第 學期第 2 學期 第二學年 第 學期第 2 學期 考生自行檢核勾選. 考生符合應屆畢業資格 2. 考生符合一般資格之要件 ( 簡章第 4 頁 ) 考生可同時報考分身分別及不分身分別之原住民籍校系 3. 考生報考分身分別之原住民籍校系符合以下之基本資格 :( 於 05 年 9 月 日前設籍, 至報名前戶籍未曾遷出者 ) () 分身分別之山地原住民甲種考生類 ( 具此類報名資格之考生均具備報考非設籍縣市之乙種考生資格 ) - 所屬縣市 : 桃園市 花蓮縣 新竹縣 臺中市 屏東縣 (2) 分身分別之山地原住民乙種考生類 - 設籍在其他符合山地原住民身分之縣市 (3) 分身分別之平地原住民甲種考生類 ( 具此類報名資格之考生均具備報考非設籍縣市之乙種考生資格 ) - 所屬縣市 : 花蓮縣 臺東縣 (4) 分身分別之平地原住民乙種考生類 - 設籍在其他符合平地原住民身分之縣市 4. 考生報考不分身分別之原住民籍校系符合以下之基本資格 : () 不分身分別之原住民甲種考生類 ( 具此類報名資格之考生均具備報考非設籍縣市之乙種考生資格 ) - 所屬縣市 : 臺北市 南投縣 (2) 不分身分別之原住民乙種考生類 - 設籍在其他符合原住民身分之縣市 本人確認符合以上所填資料正確無誤, 並同意接受後續查證, 如有不實, 願接受簡章規定之處理 考生簽名或蓋章 : 日期 : 中華民國年月日 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 與考生關係 : 審查人員簽章 審查結果 肄業高級中等學校 ( 初審 ) 符合報考資格 不符合報考資格 ( 註 ) 凡經錄取者, 須於規定期限內, 向錄取學校聲明放棄, 始得參加 06 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3
電話 : 流水號 ( 附表四 原住民籍人數統計表 ) 06 學年度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 ( 市 ) 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人數統計表 高級中等學校承辦人 : E-mail: 學測報名序號姓名性別身分證統一編號 戶籍所在縣市 身分類別 山地原住民甲種考生類 平地原住民甲種考生類 縣 ( 市 ) 不分身分別甲種考生類 乙種考生類 山地原住民甲種考生類 平地原住民甲種考生類 2 縣 ( 市 ) 不分身分別甲種考生類 乙種考生類 山地原住民甲種考生類 平地原住民甲種考生類 3 縣 ( 市 ) 不分身分別甲種考生類 乙種考生類 山地原住民甲種考生類 平地原住民甲種考生類 4 縣 ( 市 ) 不分身分別甲種考生類 乙種考生類 山地原住民甲種考生類 平地原住民甲種考生類 5 縣 ( 市 ) 不分身分別甲種考生類 乙種考生類 山地原住民甲種考生類 平地原住民甲種考生類 6 縣 ( 市 ) 不分身分別甲種考生類 乙種考生類 山地原住民甲種考生類 平地原住民甲種考生類 7 縣 ( 市 ) 不分身分別甲種考生類 合計 人 乙種考生類 高級中等學校審查人員簽章 : 聯合保送甄試委員會審查人員簽章 : 填表說明 :. 本表請採 A4 縱向 excel 輸入, 欄位如不敷使用, 請自行增列 ( 請自聯保會網頁下載 ) 2. 填妥之統計表, 請置放於該類全部考生報名文件上方 3. 統計表請 E-mail 至 w0005@mail.nhcue.edu.tw 4. 匯款單請附於本表之後 32
( 附表五 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 06 學年度師資保送甄試招生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第一聯大學存查聯 姓名 電話 身分證號碼 ( 居留證號碼 ) 06 學測准考證號碼 本人獲分發貴校 系 組, 因故放棄入學資格, 特此聲明 此致 大學 錄取生簽名或蓋章 大學教務處蓋章 家長 ( 監護人 ) 簽名或蓋章 放棄日期 ( 由考生填寫 ) 06 年 5 月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6 學年度師資保送甄試招生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第二聯錄取生存查聯 姓名 電話 身分證號碼 ( 居留證號碼 ) 06 學測准考證號碼 本人獲分發貴校 系 組, 因故放棄入學資格, 特此聲明 此致 大學 錄取生簽名或蓋章 家長 ( 監護人 ) 簽名或蓋章 大學教務處蓋章 放棄日期 ( 由考生填寫 ) 06 年 5 月日 注意事項 :. 獲分發之錄取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 應填妥本聲明書並經父母 ( 或監護人 ) 簽名或蓋章後, 於 06 年 5 月 2 日前 ( 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 以掛號郵寄分發大學, 否則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2. 逾上述放棄截止日, 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 應逕向分發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 惟一律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 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3. 大學於聲明書蓋章後, 將第一聯撕下由大學存查, 第二聯以掛號寄回考生存查 4. 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手續完成後, 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請考生及家長慎重考慮 33
( 附表六 公費行政契約書 ) 大學師資培育公費生受領師資培育公費行政契約書 大學 ( 以下簡稱甲方 ) 與師資培育公費生 ( 以下簡稱乙方 ), 雙方同意訂立契約條款如下 : 第 條契約條款依據 : 師資培育法 及其施行細則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 及 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 ( 市 ) 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簡章 ( 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保送生適用 ) 或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簡章 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簡章 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簡章 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申請入學聯合簡章 大學學年度校內公費生甄選簡章 ( 依各該公費生入學或校內甄選簡章擇一填寫 ) 第 2 條師資培育公費生姓名 系級 擬任教學習領域及教學專長 第二專長 ( 或其他須符合之專業知能 ) 受領公費起迄年月 受領公費年限: 乙方就讀 大學系 ( 所 ) 年級, 擬任教學習領域科, 第二專長 ( 或其他須符合之專業知能 ) 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受領師資培育公費, 受領年限年月 第 3 條師資培育公費分發服務年限 : 依 師資培育法 暨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 之規定, 乙方於畢業並取得教師證書後, 應依照規定接受分發至縣 ( 市 ) 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服務 ( 若已確定分發學校請填寫 ), 其於原分發服務學校之最低連續服務年限以在校受領公費之年數為準, 不得少於四年 前項所稱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 依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認定 ( 按提報公費師資需求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 ) 第 4 條終止公費待遇並喪失接受分發權利之情事 : 乙方肄業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應終止公費待遇, 並喪失接受分發之權利 : 一 學業總平均成績, 連續二學期未達班級排名前百分之三十 但成績達八十分以上, 不在此限 二 德育操行成績, 任一學期未達八十分, 或曾受記過以上處分 三 畢業前未取得符合歐洲語言學習 教學 評量共同參考架構 (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teaching,assessment)b 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 但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公費生取得 A2 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 不在此限 四 每學年義務輔導學習弱勢 經濟弱勢或區域弱勢學生課業, 未達七十二小時 五 畢業前未通過教學演示 六 畢業前未符合中央 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教育專業知能需求 ( 如第 2 條任教學習領域 教學專長及第二專長需求等 ) 34
七 原住民籍公費生畢業前未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分級認證考試中級 八 原住民籍公費生畢業前於部落服務實習未達八週 前項第一款規定, 於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保送生之第一學年成績, 不適用之 (0 年 8 月 日起入學之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保送生適用 ) 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保送生第二學年起之學業成績未達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其學業總平均於班級排名前百分四十或成績達七十五分以上者, 得由師資培育大學進行適性評估, 經中央 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同意者, 始得保有其公費生資格 (0 年 8 月 日後入學之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保送生適用 ) 第 5 條終止公費待遇 償還已受領之全部公費, 並喪失接受分發權利之情事 :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應終止公費待遇, 償還已受領之全部公費, 並喪失接受分發權利 : 一 肄業期間, 因轉學 轉系而喪失公費生資格或放棄公費 被勒令退學 開除學籍或無故不就學 二 因重大事故或疾病以外之其他理由辦理休學, 致喪失公費生資格 三 受領公費期滿一年內未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四 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後二年內, 未依規定取得教師證書 但具有兵役義務者, 其期限得配合役期延長之 五 取得合格教師證書經通知分發報到, 逾期不報到致撤銷分發 公費生分發任教後, 未依規定年限連續服務滿二年者, 應償還已受領之全部公費 ; 已連續服務二年以上未滿應服務年數者, 依其未服務之年月數比例償還已受領之公費 前項未服務年月數不滿一月者, 以一月計 第 6 條原住民籍公費生畢業前應修習原住民族文化語言課程至少 0 學分 (04 學年度起入學之原住民籍公費生適用 ) 第 7 條公費生義務服務期間之前四年不得於學期間申請辦公時間授予學位之進修 第 8 條分發離島地區之公費生, 應依 離島建設條例 第十二條之一規定 第 9 條保證人之連帶責任 : 本契約簽訂前, 應由乙方覓妥連帶保證人經甲方同意後始得簽約 連帶保證人對乙方依本契約所應盡義務或因契約關係消滅後發生之一切義務, 均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在乙方履行本契約所定全部義務前, 連帶保證人申請解除保證責任時, 乙方應立即覓保更換, 經甲方同意並辦妥換保手續後, 原連帶保證人始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 0 條送達 : 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 應送達本契約當事人之通知 文件或資料, 均應以中文書面為之, 並於送達對方時生效 除於事前取得他方同意變更地址者外, 雙方之地址應以下列為準 : 甲方地址 : 乙方地址: 當事人之任一方未依前項規定辦理地址變更, 他方按原址, 並依當時法律規定之任何一種送達方式辦理時, 視為業已送達對方 前項按址寄送, 其送達日以掛號函件執據 快遞執據或收執聯所載之交寄日期, 視為送達 35
第 條管轄 : 本契約雙方應依誠信原則確實履行, 如有涉訟, 以甲方所在地所轄法院為管轄法院 前項約定, 於本契約之連帶保證人亦適用 第 2 條執行 : 乙方違反本契約約定時, 同意接受甲方依行政程序法第 48 條規定, 以本契約為強制執行名義逕為執行 第 3 條其他法令之適用與準用 :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 需依相關法令辦理 第 4 條契約份數 : 本契約一式 4 份, 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後生效, 甲方收執 2 份 乙方及保證人各收執 份 立契約書人 : 甲方 : 大學代表人 : 地址 : 乙方 ( 師資培育公費生 ): 身分證字號 : 地址 : 電話 : 連帶保證人 : 身分證字號 / 統一編號 : 代表人 : 身分證字號 : 地址 : 電話 : 中華民國年月日 36
一 各件請依編號順序, 由上而下整理齊全, 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 裝入信封中, 再黏貼本封面寄件 二 請報考原住民籍考生之肄業高級中等學校, 於 05 年 2 月 30 日前以掛號郵件投郵 ; 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遲誤, 責任由考生之肄業高級中等學校負責, 承辦單位概不負責 ( 附錄一 報名資料寄件封面 ) 寄交 :3004 新竹市南大路 52 號 ( 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 ) 06 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 ( 市 ) 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委員會收 學校名稱 : 學校地址 : 聯絡人姓名 : 聯絡人電話 : 聯絡人手機 :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