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02 证券简称 : 冠福股份公告编号 :2016-130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 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 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召集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4 年修订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 ) 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 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 时间 :2016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4:50 时 (2) 网络投票时间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11 月 9 日,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2) 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7 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 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冠福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一 )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 1 关于对美国 Amyris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对美国 Amyris 公司投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 详见 201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或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和 证券日报 的相关公告 ( 二 ) 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4 年修订 )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 ) 的要求, 上述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 ( 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 另外, 上述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 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 包括股东代理人 )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的, 凭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 凭代理人的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 的,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 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 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 凭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 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 凭代理人的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的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股东可以信函 ( 信封上须注明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 ) 或传真方式登记, 其中, 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 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 信函或传真须在 2016 年 11 月 11 日 17:00 时之前以专人递送 邮寄 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 ( 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他人签署的, 委托人 ( 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2 登记时间:2016 年 11 月 11 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3 登记地点: 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上,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 黄华伦 黄丽珠
联系电话 :(0595)23551999 23550777 联系传真 :(0595)27251999 电子邮箱 :zqb@guanfu.com 2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参会人员的交通 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 : 授权委托书 ( 格式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 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02 2 投票简称: 冠福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 议案编码 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 100.00 议案 1 关于对美国 Amyris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对美国议案 2 2.00 Amyris 公司投资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审议的所有议案设置 总议案, 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00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议案, 填报表决意见 : 同意 反对 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 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16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30 11:30 和 13:00 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00, 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需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6 年 4 月修订 )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 / 女士 ( 以下简称 受托人 ) 代表本人 ( 或本单 位 ) 出席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 ( 或本单位 ) 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议案 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 关于对美国 Amyris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对美国 Amyris 公司投资的议案 特别说明 :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 以在 同意 反对 弃权 下面的方框中画 为准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 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 ( 或实际持有人 ) 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 应进行分拆投票, 并应在 同意 反对 弃权 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 签字 盖章 ): ( 注 : 如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 委托人须加盖公章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委托人证券账户 :
委托人持股数量 : 受托人 ( 签字 ):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 签署日期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