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外牆高處作業規範暨注意事項 壹. 前言 : 100.01.19 R0 Ree 一 本規範暨注意事項屬行政指導, 所指之外牆高處作業 (2 公尺以上者 ) 包括 : 建物外牆牆面之清洗 粉刷油漆 止漏 磁磚及玻璃等拉皮作業或廣告電氣 招牌 布幕等吊裝作業等需考慮高處 臨時性耐候 空間局限或電氣等安全因素之於構造物外部作業均屬之 二 雇主應依據作業風險因素, 事前擬訂作業方法 作業程序 安全作業標準及作業安全檢核表, 使作業勞工遵行, 並備妥適當機械器具及個人防護具 ( 如安全帽 CNS14253Z2116 背負式安全帶等 ) 等使勞工確實瞭解操作及配戴 貳. 通用作業規範暨注意事項 : 一 雇主使勞工執行作業前, 應依建管 消防 勞安 環保及消防等法規規定辦理 二 雇主對於危險性之機械, 非經檢查檢查合格, 不得使用 ; 其使用超過規定期間者, 非經再檢查合格, 不得繼續使用 三 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操作人員, 雇主應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 四 雇主應指派適當人員實施作業前檢點 作業中查核及自動檢查等措施, 隨時注意作業安全, 相關表單紀錄於作業完成前, 並應妥存備查 五 高處作業時, 應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場所下方之危險區域, 應與人行道隔離, 並設置警告標示 有效阻隔措施 防止水等液體飛落濺濕 ( 如雨棚 ) 及預防物件掉落砸傷地面人或車等設施 六 於臨近道路作業, 不得全部阻絕人行道或車道通行, 必要時, 應設置雨棚通道等 七 使用之安全母索其最小斷裂強度應在 2300Kg 以上, 並取得相關證明文件備查 八 安全母索繫掛點應有 2 處以上且強度皆達 2300 公斤 / 人以上 九 安全帶或安全母索注意事項 : 1
( 一 ) 繫固之錨錠, 至少應能承受 2300Kg/ 人之拉力 ( 二 ) 繫索及安全母索應予保護, 避免受切斷或磨損 ( 三 ) 安全帶或安全母索不得鉤掛或繫結於吊籠護欄之杆件 ( 四 ) 安全帶 安全母索及其配件 錨錠, 在使用前或承受衝擊後, 應進行檢查, 有磨損 劣化 缺陷或其強度不足者, 不得再使用 十 勞工作業中, 因位置的改變, 其安全帶必須自繫掛點取下再行掛入者需使用具補助掛鉤之安全帶, 以供勞工作業移動中可交換鉤掛使用 十一 垂直安全母索之設置, 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 ( 一 ) 垂直安全母索之長度至少應垂降到地面或安全平台, 否則尾端應有防止安全帶鎖扣自尾端脫落之設施 ( 二 ) 每條安全母索應僅提供 1 名勞工使用 十二 鋼索使用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鋼索一撚間有 10% 以上素線截斷者 ( 二 ) 直徑減少達公稱直徑 7% 以上者 ( 三 ) 有顯著變形或腐蝕者 ( 四 ) 已扭結者 十三 吊鏈使用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延伸長度超過 5% 以上者 ( 二 ) 斷面直徑減少 10% 以上者 ( 三 ) 有龜裂者 十四 不得使用已變形或已龜裂之吊鉤 鉤環 鏈環, 作為吊掛用具 十五 纖維索 帶等作為吊掛用具, 不得有下列任何一種情況 : ( 一 ) 已斷一股子索者 ( 二 ) 有顯著之損傷或腐蝕者 十六 應於作業前 3 日於網頁 (http://onlineservice.doli.taipei.gov.tw/big5/ html/ rw/index-f050.asp) 或進入 www.doli.taipei.gov.tw 網頁首頁 > 線 上服務 > 線上查詢 / 申辦 > 裝修工程及危險性作業通報 或電話 :(02-2596 9998) 傳真 (02-25978812) 等方式通報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2
參. 吊籠搭載或吊升人員作業須注意以下事項 : 一 吊籠應符合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等規定 二 吊籠作業中, 須注意以下事項 : 鋼構鐵件及軌道是否鏽蝕鬆脫 錨定處應注意有無龜裂破損 三 鋼索長度至少應垂降到地面或安全平台, 否則尾端應設置預防鋼索托出捲胴之裝置 四 吊籠應具有漏電時能自動遮斷電源之裝置, 每次作業前均應測試其跳脫復歸動作 五 使用鋼索之升降裝置 起伏裝置及伸縮裝置應置有過捲預防裝置 六 吊籠應置備有供工作人員使用之救命用纖維索等設施 七 吊籠應於機架及工作台上之顯而易見處, 置有標示下列事項之銘牌 : ( 一 ) 製造年月 ( 二 ) 製造者名稱 ( 三 ) 積載荷重 八 吊籠之工作台上, 不得設置或放置腳墊 梯子等供勞工使用, 並要求勞工不得站立於中 上欄杆作業 九 吊籠作業應於作業場所置備檢查合格及操作人員受訓合格等證件影本備查 肆. 人員以繩索作業規範暨注意事項 : 一 應依本規範暨注意事項 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國家標準 國際標準或團體標準等之全部或部分內容規定辦理 二 每一工作人員應分別架設一條以上之工作用及確保安全用的低延展性合成纖維索 ( 以下簡稱工作母繩及安全母繩 ), 母繩之直徑並應一致 纖維索上方應有二處以上之穩固獨立固定處, 最下端如未適當固定則應打設八字結以防脫出 三 每一工作人員應著用具有胸帶 胸位式上升器及 D 字環之坐式安全工作吊帶 ( 以下簡稱安全坐帶 ), 頭戴高空工作用安全頭盔, 配備適當長度高延展性合成纖維索 ( 以下簡稱彈性繩 ), 以結合具備腳帶環的上升器及墜落防止用上升器 ( 以下簡稱防墜器 ), 並以 O 字安全鋼扣將下降器扣接在 D 字環上 3
四 所有可能用於支撐人員之纖維索 扁帶環 固定點 索扣 器具等, 其最小斷裂強度皆應在二千三百公斤以上, 且經國家認定實驗室或國際認證機構認證合格之證明文件, 於使用期間皆應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五 每一工作現場至少應有二位高空工作人員, 以備緊急時得以相互支援 六 工作人員於高空使用之所有器具設備, 皆應以適當方式與安全坐帶連結, 以避免產生物體飛落危害 七 工作人員於進入工作場所前, 即應著裝完妥所有高空工作用安全配備, 並完成所有配備安全檢查 ; 於進入具有人員墜落區域前, 應先架妥安全母繩並將防墜器掛置其上 ; 於離開具有人員墜落區域後, 方可將防墜器脫離安全母繩 ; 於離開工作場所後應收妥工作母繩及安全母繩, 並記錄使用時數, 如有異常時並應記錄其狀況 八 使用下降器下降時其速度不得高於每秒二公尺, 並隨時注意下方纖維索之狀態, 如纖維索有損傷應以工程用蝴蝶結予以避開 ; 工作中皆不得飲用含酒精性飲料, 如工作中有可能產生火花, 應採取妥適預防措施, 以防損傷纖維索或造成其他危害 ; 如於工作中發生事故, 應將事故發生時間 地點 人員 設備 環境及事故的詳細情形加以記載並報告本市勞動檢查處 九 使用繩索作業人員應經相關教育訓練, 取得證明者充任之 伍. 高空工作業車搭載或吊升人員作業規範暨注意事項 : 一 應於事前依作業場所之狀況 高空工作車之種類 容量等訂定包括作業方法之作業計畫, 使作業勞工周知, 並指定專人指揮監督勞工依計畫從事作業 二 作業時, 應將其外伸撐座完全伸出, 並採取防止地盤不均勻沉陷 路肩之崩塌等必要措施 三 在工作台以外之處所操作工作台時, 為使操作者與工作台上之勞工間之連絡正確, 應規定統一指揮信號, 並指定人員依該信號從事指揮作業等必要措施 四 不得搭載勞工 但乘坐席位及工作台, 不在此限 五 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作業時, 雇主應使該高空工作車工作台上之勞工佩帶安全帶 六 雇主對於高空工作車有勞工在工作台從事作業或將從事作業時, 駕駛員不得離開駕駛座 但工作台有操作盤者除外 七 使用高空工作車作業人員應經相關教育訓練, 取得證明者充任之 4
陸. 搭乘設備搭載或吊升人員作業規範暨注意事項 : 一 搭乘設備及懸掛裝置 ( 含熔接 鉚接 鉸鏈等部分之施工 ), 事前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 ; 效期屆滿或構造有變更者, 應重新簽認之 二 起重機載人作業前, 應先進行試吊測試 ( 將預期最大荷重之荷物, 置於搭乘設備上, 吊升至最大作業高度, 保持 5 分鐘以上 ), 確認其平衡性及安全性無異常 該起重機移動設置位置者, 應重新辦理試吊測試 三 確認起重機所有之操作裝置 防脫裝置 安全裝置及制動裝置等, 均保持功能正常 ; 搭乘設備之本體 連接處及配件等, 均無構成有害結構安全之損傷 ; 吊索等, 無變形 損傷及扭結情形 四 起重機作業時, 應置於水平堅硬之地盤面 ; 具有外伸撐座者, 應全部伸出 五 起重機載人作業進行期間, 不得走行 六 進行升降動作時, 勞工位於搭乘設備內者, 身體不得伸出箱外 七 起重機載人作業時, 應採低速及穩定方式運轉, 不得有急速 突然等動作 八 當搭載人員到達工作位置時, 該起重機之吊升 起伏 旋轉 走行等裝置, 應使用制動裝置確實制動 九 起重機載人作業時, 應指派指揮人員負責指揮 無法派指揮人員者, 得採無線電通訊聯絡等方式替代 十 使用搭乘設備或懸掛裝置等作業人員應經相關教育訓練, 取得證明者充任之 5
柒. 實例說明 : 一 台車懸臂式 : 常設於建築物屋頂及突出物, 設有鋼構軌道需人力推移, 吊籠載重靠台車配重及軌道, 外露於戶外維護需注意鋼構鐵件及軌道是否鏽蝕, 吊掛吊籠主鋼索固定處應注意有無龜裂破損 : 主鋼索固定處 配重鐵片 軌道 二 單軌吊掛 : 設置於室內挑空區天花板內之工字型軌道, 有手拉式導輪可於工字型軌道移動, 吊掛吊籠應注意主鋼索扣環有無鬆脫, 因安全母索無法固定於軌道需找適當地方設置固定 : 手拉式導輪 主鋼索 6
三 立地式固定架 ( 砲管 ): 基座多為大樓新建時於大樓屋頂設置, 地面有混凝土灌注之水泥墩, 吊掛吊籠時應注意砲管有無變形, 主鋼索固定處有無龜裂破損 主鋼索固定處 砲座螺栓應與鋼筋勾結 7
四 穿牆式錨錠 : 利用屋突結構牆面設置固定錨錠供 L 型固定架及三角型固定架吊籠主鋼索使用 主鋼索固定處 穿牆式錨錠背面 水泥墩基座 五 F 型固定架 : 為金屬架可調整固定於女兒牆, 吊掛吊籠主鋼索於固定架前方固定處, 依靠 RC 牆力量支撐吊籠重量, 後方輔助鋼索為防止掉落第二層保護, 可固定於屋頂安全位置 主鋼索固定處 8
六.L 型固定架 :L 型金屬架是作為外突樑 ( 使吊籠不至於靠近牆面 ) 支撐吊籠主鋼索, 因 L 型固定架不像 F 型固定架可固定於女兒牆, 吊籠架設時需將主鋼索固定於屋頂安全位置 ( 如穿牆式錨錠 ) 且固定架需綁輔助繩防止固定架掉落 屋突施作時安全帶 需固定牆面錨錠 主鋼索支撐點 七. 三角型固定架 : 三角型金屬架是作為外突樑 ( 使吊籠不至於靠近牆面 ) 支撐吊籠主鋼索, 因三角型固定架不像 F 型固定架可固定於女兒牆, 吊籠架設時需將主鋼索固定於屋頂安全位置 ( 如穿牆式錨錠 ) 且固定架需綁輔助繩防止固定架掉落 輔助繩 主鋼索支撐點 9
八. 架設繩索分類 ( 一 ) 主鋼索 : 承載包括移動式吊籠重量 清洗人員重量等載重之鋼索, 因此固定時需非常注意設置強度是否足夠承載 吊籠主鋼索固定位置 輔助鋼索 F 型固定架 主鋼索 供 L 型及三角型固定架使用錨錠 10
( 二 ) 輔助鋼索 : 為防止 F 型固定架固定於女兒牆時, 掉落或因牆面 ( 非 RC 牆面或厚不足 15 公分 ) 強度不足而倒塌時之輔助鋼索 輔助鋼索 植筋式錨錠 固定點 11
( 三 ) 安全母索 : 防止施工人員因吊籠傾斜或掉落時之安全繩索, 繩索需直徑 11mm 且安全系數為 10 以上可抗拉 2300 公斤之纖維繩索, 固定時需與其它鋼索分開固定且必須有足夠強度 ( 人員重量 ) 之設施 安全母索固定位置 F 型固定架輔助鋼索 ( 四 ) 輔助繩 : 防止 L 型及三角型固定架因搬移時掉落之細繩, 固定點以足夠負荷固定架重量之設施既可 輔助繩 床型吊籠使用固定架應架繩索數量 固定架類型 主鋼索 輔助鋼索 輔助繩 安全母索 F 型固定架 左右各 1 條左右各 1 條 1 條 L 型固定架 左右各 1 條 無 左右各 1 條 1 條 三角型固定架 左右各 1 條 無 左右各 1 條 1 條 12
九 架車注意事項 : ( 一 ) 第一次架車或變更位置後, 當主鋼索架設完成時, 需做洗窗機離地 30 公分荷重測試 ( 二 ) 安全母索需垂直至地面, 中間不可有纏繞打結情形, 頂樓固定點至外牆轉角處若有磨損虞慮請做好保護 安全母索需垂直 ( 三 ) 防墜器連接安全母索需做測試, 確認可扣緊安全母索後才可開始清洗作業 13
( 四 ) 外牆清洗安全警示圍籬設置原則 : 1. 範圍 : 舉凡清洗作業區域都應設置 2. 高度 : 90 公分 ~110 公分 90~110 公分 14
十 清洗作業清洗作業注意事項 : ( 一 ) 配合清洗作業請各大樓調整各項工作時間, 做好全程監工尤其架車時各固定點之查核 ( 二 ) 清洗作業應隨時注意天候狀況, 若遇狂風 打雷 大雨應立即停止作業 ( 三 ) 樓下看顧工應隨時注意安全警示圍籬週圍狀況, 切勿讓人員於圍籬內走動 ( 四 ) 樓上看顧工應注意吊籠設施及固定點安全避免人員移動 ( 五 ) 清洗藥劑必須是對人無毒性之中性清潔劑 ( 六 ) 屋凸等設置之豎梯應於 2 公尺以上加設護籠 測試 PH 值 護籠 15
柒 宣導資料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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