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 A 型肝炎公費疫苗接種試辦計畫 ( 草案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16 年 8 月修訂 )
目錄 壹 計畫緣起..3 貳 計畫目的..4 參 實施期間..4 肆 實施對象..4 伍 實施方式..5 陸 計畫執行內容..5 一 接種作業及流程......5 二 其他注意事項.....7 三 作業分工.......8 柒 預期效益. 9 捌 工作進度表.... 9 玖 疫苗供應與管理.... 10 附錄......... 13 2
擴大 A 型肝炎公費疫苗接種試辦計畫 ( 草案 ) 壹 計畫緣起急性病毒性 A 型肝炎 ( 以下簡稱 A 型肝炎 ) 為糞口傳染疾病, 傳染途徑包括攝食遭病原污染的食物 ( 包括冷凍或未經澈底煮熟的食物 ) 或水, 以及與感染者直接或間接 ( 經手或環境為媒介 ) 的接觸 在低度開發國家, 因環境衛生條件較差, 主要是由攝入受病毒汙染的水或食物感染, 多發生在嬰幼兒時期, 且通常為無症狀的感染, 成年人多半已具有免疫力 ; 在已開發國家, 衛生環境較佳, 大部分的人不具免疫力, 故感染會發生在高風險族群, 例如餐廚人員 醫療人員 嬰幼兒保育工作者 患有慢性肝病 血友病 曾移植肝臟的病人 靜脈藥癮者 發生不安全性行為者 ( 如口肛性行為 ) 及前往 A 型肝炎流行地區者 ( 如非洲 南美洲 中國大陸 東南亞及南亞地區等 ) 早期臺灣山地鄉因環境衛生條件較差及公共衛生設施未普及, 發生流行疫情的風險較高, 為遏止山地鄉 A 型肝炎群聚感染與流行, 我國自 1995 年 6 月起持續對 30 個偏遠地區山地鄉及 9 個鄰近山地鄉之平地鄉學齡前兒童接種 A 型肝炎疫苗, 使我國山地鄉 A 型肝炎發生率明顯下降, 由 1995 年十萬分之 90.7 降至近年十萬分之 0~1, 顯示實施成效良好 依據疾病管制署 ( 以下簡稱疾管署 )2013 年委託研究結果, 國內 20 歲以下的年齡層, 其 A 型肝炎血清抗體盛行率均在 10% 以下, 顯示大部分兒童 青少年及 40 歲以下者大多未具 A 型肝炎抗體, 國內有 A 型肝炎爆發流行之風險與危機 另依據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 國內近年 A 型肝炎每十萬人口發生率約為 0.5, 平均每年 A 型肝炎確定病例數約為 113 例, 但自 2015 年 6 月起,A 型肝炎確診人數持續增加, 2016 年起截至 7 月 31 日, A 型肝炎累積病例數為 646 例, 為歷年同期新高, 個案年齡集中在 18 至 39 歲 (525 例 ), 居住地以臺中以北都會縣市為主 ( 新北市 33% 臺北市 26% 臺中市 14% 桃園市 10%), 且有跨縣市蔓延之趨勢 3
進一步分析 646 名確定病例發現, 約有 50% 為合併 HIV 感染者或其他性傳染病 ( 包含 : 淋病或梅毒 ), 均為本國籍男性, 口肛性行為 為其主要風險因子 根據美國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統計, 成年人中約有 10% 的 A 型肝炎感染者發生於男男間性行為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MSM), 而在歐洲 澳洲 日本及加拿大等國家亦曾有透過此類性行為傳播之 A 型肝炎相關疫情發生 依據 2015 年國外研究顯示, 欲避免 A 型肝炎在 MSM 群體傳播,MSM 群體之 A 型肝炎免疫比例須達 70% 以上, 因此為控制疫情需使更多 MSM 群體獲得 A 型肝炎疫苗之預防接種 鑒於接種疫苗為預防 A 型肝炎最有效的措施,A 型肝炎疫苗的安全性很高, 接種 1 劑疫苗後, 約有 95% 以上的個體可產生保護抗體, 依接種期程完成兩次疫苗接種, 產生的免疫力可維持 20 年以上 為有效控制國內急性病毒性 A 型肝炎疫情, 辦理 擴大 A 型肝炎公費疫苗接種試辦計畫, 以降低疾病發生之風險 貳 計畫目的一 提高性傳染病患者 A 型肝炎疫苗接種完成率, 降低其 A 型肝炎罹病率 二 降低國內 A 型肝炎確定病例數, 遏止疫情傳播及擴散, 維護國內民眾健康 參 實施期間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肆 實施對象自實施日起, 凡確診為愛滋病毒 (HIV) 感染者或新確診為梅毒 淋病者, 且為 1977 年 1 月 1 日 ( 含 ) 以後出生之性傳染病患者, 公費提供施打 1 劑 A 型肝炎疫苗 4
伍 實施方式符合實施對象接種條件之性傳染病患者, 至接種地點接受 1 劑公費疫苗接種 ; 另患者若為初次接種, 應衛教患者於 6 個月後前往醫療院所自費接種第 2 劑疫苗 如有免疫功能不足者, 可經醫師評估接種 3 劑, 第 2 劑 ( 含 ) 以後之疫苗接種相關費用由患者自行負擔 陸 計畫執行內容一 接種作業及流程 ( 一 ) 接種單位 ( 地方政府衛生局提報並經本署彙整公告之合作醫療院所 ) 1. 愛滋病指定醫院 2. 性傳染病友善醫療院所且為預防接種業務合約醫療院所 3. 衛生所 ( 二 ) 接種流程 ( 附件 1) 及注意事項 1. 民眾至 合作醫療院所 就醫 : (1) 經醫師診斷為 疑似 HIV 感染 梅毒 淋病者, 請合作醫療院所提供 HIV 梅毒或淋病等相關檢驗且安排病患於 1 至 2 週內回診看檢驗結果, 並針對 1977 年 1 月 1 日 ( 含 ) 以後出生之病患提供如確診為愛滋病毒 (HIV) 感染 梅毒 淋病者, 可公費施打 1 劑 A 型肝炎疫苗之預防接種資訊 (2) 病患經後續檢驗通報確診, 且符合本計畫接種條件者, 為避免接種對象有重複施打 A 型肝炎疫苗情形, 請合作醫療院所於病患回診時, 先至 醫療院所預防接種資料查詢系統 查詢個案疫苗接種紀錄或詢問病患是否曾經施打 A 肝疫苗, 針對尚未完成 2 劑疫苗接種且無公費疫苗接種資料者, 提供 A 型肝炎疫苗接種須知及同意書 ( 附件 2), 並於量測體溫後, 由醫師進行個案健康狀況及疫苗使用禁忌等評估, 再予施打 1 劑公費 A 型肝炎疫苗 (3) 病患經後續檢驗通報確診, 且符合本計畫接種條件者, 請居住所在地 ( 個案管理單位 ) 衛生局 ( 所 ) 於個案通報確診後 5
20 日內 ( 工作日 ), 查詢 NIIS 系統之預防接種資料並聯繫未回診之個案, 針對尚未完成 2 劑疫苗接種且無公費疫苗接種資料者, 協助開立 A 型肝炎公費疫苗接種通知單 ( 附件 3) 及提供 A 型肝炎衛教單張 ( 附件 4), 並安排接種對象至本計畫合作接種單位施打 1 劑公費 A 型肝炎疫苗 (4) 如為符合接種條件之 HIV 感染者 (1977 年 1 月 1 日 ( 含 ) 以後出生之 HIV 感染舊案 ) 或持有地方政府衛生局 ( 所 ) 開立 A 型肝炎公費疫苗接種通知單 ( 附件 3) 之性傳染病患者 (105 年 10 月 1 日起新確診 HIV 感染 梅毒 淋病者 ), 請合作醫療院所於病患核對身分後, 先至 醫療院所預防接種資料查詢系統 查詢個案接種紀錄或詢問病患是否曾經施打 A 肝疫苗, 針對尚未完成 2 劑疫苗接種之無公費疫苗接種資料者, 提供 A 型肝炎疫苗接種須知及同意書 ( 附件 2), 並於量測體溫後, 由醫師進行個案健康狀況及疫苗使用禁忌等評估, 再予施打 1 劑公費 A 型肝炎疫苗 (5) 請醫療院所於施打完成後, 提供病患 預防接種紀錄卡 ( 附件 5) 及 A 型肝炎衛教單張 ( 附件 4), 預約 6 個月後自費施打第 2 劑 A 型肝炎疫苗之接種日期, 同時提醒其妥善保存該紀錄卡 2. 民眾至 非合作醫療院所 就醫 : 經醫師診斷為 疑似 HIV 感染 梅毒 淋病者, 請醫療院所針對 1977 年 1 月 1 日 ( 含 ) 以後出生之病患提供如確診為愛滋病毒 (HIV) 感染 梅毒 淋病者, 可公費施打 1 劑 A 型肝炎疫苗之預防接種資訊 病患經後續檢驗通報確診, 且符合本計畫接種條件者, 為能及時提供病患 A 肝疫苗接種, 請居住所在地 ( 個案管理單位 ) 衛生局 ( 所 ) 於個案通報確診後 20 日內 ( 工作日 ), 查詢 NIIS 系統之預防接種資料並聯繫個案, 針對尚未完成 2 劑疫苗接種且無公費疫苗接種資料者, 予以協助開立 A 型肝炎公費疫苗接種通知單 ( 附件 5) 及提供 A 型肝 6
炎衛教單張 ( 附件 4), 並安排接種對象至本計畫合作醫療院所施打 1 劑公費 A 型肝炎疫苗, 安排時請事先通知合作醫療院所, 以利其作業 3. 接種對象之醫療費用 ( 掛號費及診察費 ), 依據各縣市所訂之收費標準收取 ; 但同時接種兩項以上疫苗或因病看診者, 則該掛號費及診察費不得另加 ( 三 ) 登錄接種資料實施接種後, 無論是公費或自費疫苗接種, 請接種單位儘速登錄個案接種資料, 並將資料上傳至 全國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 (NIIS) 或交付所在地衛生局 ( 所 ) 完成資料 ( 紙本或制式可匯入檔案 ) 傳送, 俾利衛生局 ( 所 ) 掌握個案接種情形並進行後續施打劑次之追蹤 ( 四 ) 病患於本計畫實施前, 如已自費接種 A 肝疫苗第 1 劑者, 則本計畫提供之 1 劑公費 A 肝疫苗可視為第 2 劑接種 ( 五 ) 為方便查詢接種對象之預防接種情形, 鼓勵各接種單位申請 醫療院所預防接種資料查詢系統 ( 申請方式及注意事項請參閱本計畫附件 6) 各接種單位如遇接種史相關疑義, 可洽所在地衛生局協助查詢 ( 本計畫地方政府衛生局聯繫窗口請參閱附件 7) ( 六 ) 本計畫執行過程, 請確實遵守傳染病防治法保護病患隱私規定 二 其他注意事項為提高性傳染病患者 A 肝疫苗接種完成率, 降低該族群之 A 型肝炎罹病率, 減少國內 A 型肝炎確定病例數, 請地方政府衛生局 ( 所 ) 整合轄內相關資源, 持續透過轄內愛滋病指定醫院 性傳染病友善醫療院所 愛滋匿名篩檢醫院 同志健康中心 愛滋民間團體 同志民間團體等多元化管道, 辦理 A 肝確定病例接觸者 HIV 感染者 梅毒 淋病等高風險族群公費 A 型肝炎疫苗接種推廣及 A 型肝炎衛教宣導工作 此外, 鼓勵 MSM 族群自費接種 A 型肝炎疫苗及 A 型肝炎預防衛教宣導仍應持續積極辦理, 以提升本計畫實施成效, 有效控制疫情, 避免社區傳播及擴散 7
三 作業分工 ( 一 ) 本署相關組室 1. 政策研擬規劃 2. 辦理 A 型肝炎公費疫苗採購作業 3. 辦理各區管制中心說明會, 說明政策及相關公衛流程, 並製作問答集 4. 召開記者會及相關衛教宣導活動 ; 發布新聞稿及醫界通函 5. 彙整本署區管中心 地方政府衛生局窗口名單及合作醫療院所之合作醫師名單 ( 二 ) 本署各區管制中心 1. 協助地方政府衛生局辦理本計畫推動及執行, 必要時進行跨縣巿溝通與協調 2. 彙整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窗口名單及合作醫療院所之合作醫師名單 3. 辦理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 ( 所 ) 及合作醫療院所說明會 4. 必要時協助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分配及調撥疫苗至接種單位 5. 協助地方政府衛生局 ( 所 ) 進行未完成接種實施對象之催種及追蹤作業 ( 三 ) 地方政府衛生局 ( 所 ) 1. 辦理本計畫推動及工作之執行, 進行衛生局 ( 所 ) 內之跨單位人力及資源等事項之整合及協調事宜 2. 評估轄內實施對象需求, 分配及調撥疫苗至接種地點 3. 依所轄 A 型肝炎公費疫苗接種對象之需求進行評估, 並確認合作醫療院所之合作醫師加入意願, 提報合作醫療院所合作醫師名單及本計畫衛生局窗口名單予所轄本署各區管制中心 4. 協助符合 A 型肝炎公費疫苗接種對象, 開立 A 型肝炎公費疫苗接種通知單 5. 協助醫療院所進行 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 (NIIS) 系統 接種資料之查詢及登錄作業 8
6. 未完成接種實施對象之催種及追蹤作業 ( 四 ) 合作醫療院所 1. 依規定進行法定傳染病通報作業 2. 配合辦理疫苗名稱及代碼 (Ecode) 新增作業 3. 提供病患診療 身體健康狀況評估 抽血檢驗 安排回診等相關服務, 並提供病患如確診為愛滋病毒 (HIV) 感染 梅毒 淋病者, 可公費施打 1 劑 A 型肝炎疫苗之預防接種資訊 4. 查詢 醫療院所預防接種資料查詢系統 之個案接種資料或詢問病患是否曾經施打 A 肝疫苗, 提供病患接種 1 劑 A 型肝炎公費疫苗, 並提供預防接種紀錄卡及 A 肝衛教單張予病患, 預約 6 個月後自費施打第 2 劑 A 型肝炎疫苗之接種日期 5. 登錄疫苗接種資料至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 (NIIS) 柒 預期效益一 透過公衛及醫療體系之連結及合作, 強化公共衛生防疫體系的功能, 增加性傳染病患者群體保護力 二 預期性傳染病患者 A 型肝炎疫苗接種完成率達 70%, 有效降低該等族群 A 型肝炎罹病率 三 降低國內 A 型肝炎確定病例數, 遏止 A 型肝炎疫情之上升 捌 工作進度表 9
玖 疫苗供應與管理 一 疫苗概述 ( 一 ) 國內領有 A 型肝炎疫苗許可證廠牌及劑次劑量 : 品名製造廠 / 國別代理商劑次劑量 TM 新赫寶克去活性 A 型肝炎疫苗 Havrix TM 1440/720 Junior 唯德不活化 A 型肝炎疫苗 VAQTA GlaxoSmithKline Biologicals s. a./ (Belgium) Merck Sharp & Dohme /(USA) 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1. 出生滿 12 個月以上, 未滿 19 歲者每次接種劑量為 0.5 ml ; 19 歲 ( 含 ) 以上者每次接種劑量 1.0 ml 2. 共 2 劑,2 劑間隔至少 6 至 12 個月 ( 二 ) 接種方式 : 1. 接種途徑 : 採肌肉注射 2. 接種部位 : 手臂三角肌部位, 嬰幼兒建議注射於大腿前外側 ( 三 ) 接種後可能的不良反應 : A 型肝炎疫苗是一種相當安全的不活化疫苗, 接種後少數的人可能發生注射部位疼痛 紅腫 發熱的反應, 常見有疲倦 頭痛 食慾不振或腸胃道症狀 ( 如腹瀉 噁心 嘔吐等 ), 通常 2-3 天會恢復, 如症狀持續或有其他不良反應, 應請醫師診斷治療 ( 四 ) 接種禁忌 : 1. 已知對疫苗任何成分過敏或先前接種該項疫苗曾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者 2. 其他經醫師評估不適合接種者 ( 五 ) 注意事項 : 1. 若使用於有惡性腫瘤 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或免疫功能減 10
弱者, 可能無法提供預期的免疫反應, 因此可能須接種額外的劑量 2. 發燒或正患有急性中重度疾病者, 宜待病情穩定後再接種 3. 為預防並即時處理接種後發生率極低的立即型嚴重過敏反應, 注射後應於接種單位觀察至少 30 分鐘以上, 無任何不適症狀後才離開 4. 接種後如有持續發燒 嚴重過敏反應 ( 如 : 呼吸困難 氣喘 昏眩 心跳加速 ) 等不適症狀, 應儘速就醫, 並通報當地衛生局或疾管署 5. 由於 A 型肝炎的潛伏期較長 ( 約 15 至 50 天 ), 因此有可能接種疫苗當時已存在有未被發現的 A 型肝炎感染, 目前本疫苗可能無法預防這類患者的 A 型肝炎感染 6. 兩劑 A 型肝炎疫苗可與其他疫苗 ( 如麻疹腮腺炎徳國麻疹混合疫苗 水痘疫苗 肺炎鏈球菌疫苗 日本腦炎疫苗及五合一疫苗 等 ) 同時接種 ( 分開不同部位 ) 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 二 疫苗管理 ( 採購 儲備 供應及調度 ) ( 一 ) 本計畫所需疫苗, 由衛生福利部疾管署統一採購, 撥配地方政府衛生局冷儲, 並由衛生局因應轄區需求調度因應 有關疫苗之運送 儲存及使用, 應依據疫苗冷運冷藏管理相關規範辦理 ( 二 ) 地方政府衛生局儲備之 A 型肝炎疫苗如不足以因應接種需求時, 請洽疾管署各區管制中心協助轄區調度, 或經區管中心洽疾管署急性傳染病組協調調撥 ( 三 ) 衛生局收具疫苗時, 應立即拆箱點收, 確實核對疫苗數量, 並檢視每 300 劑疫苗或不足 300 劑疫苗部分, 至少應有 1 片溫度監視片及冷凍監視片, 且溫度監視片之指示劑 A B C 格變色不得超過 A 格,D 格不得變色, 冷凍監視片不得破裂或變色 ( 四 ) 各接收單位應確認疫苗符合上述條件及交貨數量後, 再行簽發點收證明, 以確保疫苗品質 如有不符上述規定或運送過程發生損壞時, 請立即通知疾管署處理 11
( 五 ) 疫苗若於送達衛生局時發生溫度監視片變色超過 A 格或 D 格變色或冷凍監視片破裂或變色, 則該包裝箱中之疫苗不予點收, 同時衛生局應立即通報疾管署採取因應措施 ( 六 ) 疫苗於運送過程及儲存, 均須避光並維持於 2-8, 不可冷凍 ( 七 ) 毀損疫苗處理 1. 分配 調撥至各合約醫療院所之疫苗如遇毀損事件, 由衛生局統籌依規範審核處理 2. 如遇疫苗 vial 包裝未拆鋁片前, 即發現有異常或損毀無法適用情形, 應儘速回報衛生局 ( 所 ), 並完整保存實體送交衛生局 ( 所 ), 經該局 ( 所 ) 審核後轉交疾管署, 以便向廠商辦理疫苗退換等相關事宜 三 接種後嚴重不良事件通報及因應 ( 一 ) 接種單位於執行本項接種工作時, 若發現有接種後嚴重不良事件之個案發生時, 應立即填列 接種後嚴重不良事件通報單 ( 附件 7) 通報衛生局, 並副知疾管署 ( 二 ) 嚴重不良事件包括死亡 休克 接種後持續發燒及其他嚴重症狀或致住院等, 衛生局於收到接種單位之嚴重不良事件通報時, 應立即追蹤處理 ( 三 ) 如疑似因預防接種而受害之請求權人提出救濟申請時, 應依 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 規定, 儘速調查 蒐集相關資料送疾管署, 以利後續因應作業 12
附件 1 13
附件 2 A 型肝炎疫苗接種須知及同意書 ( 範本 ) 疾病簡介 A 型肝炎是由 A 型肝炎病毒感染所造成的急性肝臟發炎, 其流行與環境有密切關係, 好發於衛生條件不佳的地區 其主要的傳染途徑是糞口感染, 即食用遭 A 型肝炎病毒汙染之食物或水而感染, 亦可經由與感染者密切接觸 ( 例如 : 口肛交行為 ) 而感染 感染後之症狀包括疲倦 食慾不振 發燒, 黃疸 嘔吐及腹部不舒服等 臨床症狀的嚴重度會隨年齡增加而增加, 大多數都會自然痊癒產生抗體, 極少數病例會發生猛爆型肝炎, 嚴重的話可能致死,A 型肝炎的致死率約千分之二 認識疫苗接種 A 型肝炎疫苗為預防 A 型肝炎最有效的措施 目前國內上市的 A 型肝炎疫苗有兩種廠牌, 均為不活化疫苗, 核准的接種年齡為出生滿 12 個月以上, 接種劑次無論成人或兒童都是 2 劑,2 劑間隔至少 6 個月 ( 未滿 19 歲每劑疫苗的劑量是 0.5 ml, 而 19 歲 ( 含 ) 以上則是 1 ml) 接種 1 劑疫苗後, 約 95% 以上的民眾可產生保護抗體, 而按期完成 2 劑疫苗接種後, 產生的免疫力可維持 20 年以上 接種禁忌 1. 已知對疫苗任何成分過敏或先前接種同種疫苗曾產生嚴重不良反應者 2. 其他經醫師評估不適合接種者 注意事項 1. 若使用於有惡性腫瘤 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或免疫功能減弱者, 可能無法提供預期的免疫反應, 因此可能須接種額外劑量 2. 發燒或正患有急性中重度疾病者, 宜待病情穩定後再接種 3. 為預防並即時處理接種後發生率極低的立即型嚴重過敏反應, 注射後應於接種單位觀察至少 30 分鐘, 無任何不適症狀後才離開 4. 接種後如有持續發燒 嚴重過敏反應如呼吸困難 氣喘 昏眩 心跳加速等不適症狀, 應儘速就醫, 並通報當地衛生局或疾病管制署 5. 由於 A 型肝炎的潛伏期較長, 因此有可能再接種疫苗當時已存在有未被發現的 A 型肝炎感染, 目前本疫苗可能無法預防這類患者的 A 型肝炎感染 接種後的可能不良反應 A 型肝炎疫苗是一種相當安全的不活化疫苗, 接種後少數的人可能發生注射部位疼痛 紅腫 發熱的反應, 常見有疲倦 頭痛 食慾不振或腸胃道症狀 ( 如腹瀉 噁心 嘔吐等 ), 通常 2-3 天會恢復, 如症狀持續或有其他不良反應, 應請醫師診斷治療 -------------------------------------------------------------------------------------------------------- 請詳閱 A 型肝炎疫苗接種須知 並填妥同意書, 經醫師評估後接種 接種者姓名 : 本人 家屬 關係人 已瞭解此疫苗之保護效果 副作用及禁忌, 並決定 同意接種 ; 不同意接種, 原因 : 簽名 : 簽署日期 : 年 月 日醫療院所十碼代碼 : 醫師簽章 : 14
附件 3 A 型肝炎公費疫苗接種通知單 ( 範本 ) 您好, 您符合 A 型肝炎公費疫苗之接種條件, 政府將提供您 1 劑公費疫苗接種服務, 以降低 A 型肝炎罹病的風險 請攜帶本通知單及健保卡至就近之接種單位, 完成 1 劑 A 型肝炎公費疫苗接種 ( 註 : 公費疫苗接種, 除疫苗為免費外, 醫療院所得依據各縣市所訂之收費標準酌收掛號費 診察費等費用 ) A 型肝炎主要經由糞口途徑傳播, 其傳染途徑包括 食用受病毒污染的食物或水 人與人接觸傳染 及 血液傳染 等途徑 其中共同飲食暴露及人與人接觸傳染, 是造成 A 型肝炎群聚疫情的重要因素 接種疫苗為 A 型肝炎最有效的預防措施,95% 以上的人在接種 1 劑疫苗後可產生保護抗體 ; 如按期完成兩劑疫苗接種, 產生的免疫力更可維持 20 年以上 政府單位已提供 1 劑公費疫苗讓您得到即時的保護 ; 請您於 6 個月後 1 年以內, 再前往醫療院所自費接種第 2 劑, 以獲得長期的免疫力 若您有其他疑問或需查詢接種單位, 可洽詢居住所在地衛生局 ( 所 ) 聯絡人 單位名稱 : 衛生局衛生所 聯絡人 : 連絡電話 : 疾病管制署關心您 OOO 衛生局 請貴醫療院所完成接種後, 登錄全國性預防接種管理資訊系統, 並提供 預防接種紀錄卡 予接種者妥善保管 15
附件 4 A 型肝炎衛教單張 ( 範本 ) 16
附件 5 預防接種紀錄卡 預防接種紀錄 Immunization Record 姓名 Name 身分證 / 護照號碼 ID/Passport. No 出生日期 性別 電話 Birthdate / / Sex Telephone 聯絡地址 Address (mo.) (day) (yr.) 疫苗種類 Type of Vaccination 劑別 Dose 預約日期 Date next dose due (mo/day/yr) 接種日期 Date given (mo/day/yr) 接種單位 Immunization provider 備註 : 本接種紀錄請妥善保存, 以備日後預防接種紀錄查核之需 17
附件 6 醫療院所申請 預防接種資料查詢系統 注意事項 一 基於資訊安全問題, 為保障個案隱私, 個案預防接種資料之查詢, 將透過政府骨幹網路 ( 如健保 VPN) 或使用固定 IP 經申請後, 使可連接至本署使用該系統 系統網址如下 : ( 一 ) https://10.241.219.37( 使用健保 VPN 網路 ) ( 二 ) https://hiqs.cdc.gov.tw/login.aspx( 使用其他網路 ) 二 若醫療院所可正常登錄 醫療院所預防接種資料查詢系統 之 登入系統 / 帳號申請 畫面, 表示所使用之網域已完成網路服務申請並經本署資訊室認證, 無須再填寫網路服務申請表 三 針對無法正常連線登錄者, 操作方式如下 : ( 一 ) 請點選 https://10.241.219.37( 健保 VPN 網段 ) 網址進入系統 ( 二 ) 請由疾病管制署首頁 專業版 通報與檢驗 點選 系統網路服務申請 點選 系統網路服務申請表 進行申請, 申請系統項目請勾選 " 醫療院所預防接種資料查詢系統 " 填寫完畢經申請人簽名及單位主管核章後, 請傳真至疾病管制署資訊室 (02)2395-9832 開通防火牆, 請於防火牆開通後 ( 約 3 個工作天 ) 再至網址 https://hiqs.cdc.gov.tw/login.aspx 進行帳號申請 四 請按我 查詢您醫院所屬的 IP, 如於填寫 系統網路服務申請表 時有 IP 相關問題, 請洽貴單位資訊人員 網路服務業者或本署 NIIS 系統客服人員 02-2658-9115 18
附件 7 擴大 A 型肝炎公費疫苗接種試辦計畫 地方政府衛生局聯繫窗口名單 縣市聯絡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電子郵件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彰化縣衛生局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雲林縣衛生局 嘉義縣衛生局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 花蓮縣衛生局 臺東縣衛生局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基隆市衛生局 新竹市衛生局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 金門縣衛生局 連江縣衛生局 19
附件 8 疫苗 接種後嚴重不良事件通報單 通報單位單位名稱 : 地址 : 填報人姓名 : 聯絡電話 : 個案基本資料 接種單位單位名稱 : 地址 : 接種人姓名 : 聯絡電話 : 姓名出生日期接種日期廠牌批號效期溫度監控 嚴重不良反應 發生時間 : 年月日時 過去疾病史及疫苗接種史 過去疾病史 : 症狀 : 嚴重局部不良反應 發燒 ( 體溫 : ) 疫苗接種史 : 其他 : 診察結果及處理情形 就醫日期 就診醫院 主治醫師 連絡電話 診察結果處理情形衛生所衛生局承辦人 : 承辦人 : 單位主管 : 單位主管 : 通報 / 更新日期 : 年月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