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05 月份群創光電 B 廠區協議組織會議 日期 :2014 年 05 月 08 日 ( 四 ) 時間 :15:00 地點 : 群創光電一廠 B1 舞台餐廳
議程簡介 一. 共同宣導事項二. 協議組織法定宣導事項三. 各廠宣導事項四. 主委 / 副主委時間五. 臨時動議六. 下次會議時間七. 承攬商窗口聯絡方式
共同宣導事項
協議組織管制辦法再宣導 承攬廠商於承攬工程進駐群創光電廠區前, 應申請入會承攬商協議組織 若為階段性工程, 完成某一階段工程項目後, 三個月內無入廠施工必要或已完成承攬工程並經驗收完畢, 應至群創光電承攬商網站辦理退會, 退會期間不得入廠施作 若協議組織會議因故無法出席, 請務必提出請假申請經群創發包工程師及主管簽核後, 繳至各廠窗口 但有工程在廠內不得請假 ; 若一年內無故缺席 2 次將逕行開罰
協議組織召開法源依據暨法定宣導事項
承攬商協議組織法源依據暨應協調事項
承攬商繳交相關資料至承攬商中心審件 發包工程師 Sign in
一 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a. 各承攬商應列各自之施工安全計畫書, 並對施工期間之安全衛生管理詳加規劃並依規劃執行, 針對特定危險區域 動火作業 局限空間作業 危險管路拆卸等危險性作業應確實訂定施工計畫書及緊急應變計畫書等備存 b. 作業前及施工期間施工期間應實施自動檢查, 並留下書面記錄 c. 各承攬商應對員工實施必要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實施必要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於作業前實施工具箱會議工具箱會議 每日施工危害告知
二 勞工作業安全衛生及健康管理規範 a. 各承攬商安全管理人員於每日作業前每日作業前應對每位作業人員召開工具箱會議, 告知工作場所及作業場所與作業期間之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 視不同危害因子個人之防護器具是否確實穿帶或使用, 並對人員身心狀況加以觀察, 不適工作者應即作合宜處置避免發生工安事故 b. 現場安全衛生監督人員, 於高風險作業上工前, 應確認現場工作人員之精神狀況是否適宜從事高風險作業, 有癲癇 精神或神經系統疾病 高血壓高血壓 心血管疾病 貧血 平衡機能失常 呼吸系統疾病 色盲 視力不良 聽力障礙 肢體殘障者不得從事高架作業不得從事高架作業 c. 承攬人之雇主對於勞工就業場所之通道 地板 階梯或通風 採光 照明 保溫 防濕 休息 避難 急救 醫療及其他為保護勞工健康及安全設備應妥為規劃, 並採取必要之措施
三 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之實施及配合 依本公司歷年來所發生之重大職災統計分析, 並依風險嚴重度 重大職災型及相關製程 作業頻率等考量, 高風險作業認定原則如下 : 明火動火 / 管制區作業 局限空間作業 危險管路作業 活線作業 機台設備 Interlock bypass 維護調機 起重吊掛作業 高架作業 送電作業 有機溶劑作業 路面開挖作業 其他危害辨識 風險評估認定為高風險之作業者
三 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之實施及配合 a. 每日進場工作前實施個人防護具, 各項工具及器材之自動檢查 b. 各承攬商安全管理人員除參加巡檢外, 應請對承攬施工項目之施工人員及相關環境, 機具實施自動檢查並作紀錄, 各協力廠商自動檢查紀錄於每日工作協調會時應攜帶至現場備查 c. 承攬人安全監督人員安全監督人員須帶明顯臂章或著背心, 以利執行職務, 使作業勞工有需緊急支援時找得到對象 d. 進行高風險作業期間承攬商必須指派安全監督人員, 若有分包則承攬商及再承攬商均需指派安全監督人員全程監督 ( 安全監督人員須有參與工程安全會議者 ), 且不得參與作業
四 從事動火從事動火 高架高架 開挖開挖 爆破爆破 高壓電活線等危險作業之管制 a. 從事動火 高架作業前均須提出安全工作許可證申請, 經轄區單位核可後方可以進行 b. 動火作業應指派受訓合格之監火員監火員於工作許可證中簽名並確實監看滅火 c. 動火作業於作業前應先清除作業區範圍內之易燃物, 並準備滅火器於一旁, 並完成三方會勘確認無危害風險之虞後才得以作業 d. 動火作業應防火星四濺, 於地下室開口附近動火時應以防火布將開口就遮蔽防範火星掉落地下室 e. 從事高架作業應確實確實勾掛背負式安全帶勾掛背負式安全帶防範墜落 f. 鋼構組配作業若原有鋼構立柱側焊裝有垂直式爬桿 ( 提供施工人員上 下攀爬用 ) 必須拉設垂直母索 ; 但如果該立柱中間或上方已安裝連結橫樑, 致原來之垂直式爬桿以遭阻斷者, 必須另行搭設供施工人員安全上下之設備
四 從事動火從事動火 高架高架 開挖開挖 爆破爆破 高壓電活線等危險作業之管制 g. 前條所述另行搭設之安全上下設備, 如果現場環境許可, 應搭設走梯式安全上下設備 h. 對目前已搭設完成之施工架係採垂直式爬梯 ( 高度達 1.5 公尺以上者 ), 必須設置垂直母索之拉設 i. 鋼構組配作業若原有鋼構立柱側焊裝有垂直式爬桿 ( 提供施工人員上 下攀爬用 ) 必須拉設垂直母索 ; 但如果該立柱中間或上方已安裝連結橫樑, 致原來之垂直式爬桿以遭阻斷者, 必須另行搭設供施工人員安全上下之設備 j. 高度五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構築, 原應由專任工程人員或指定專人事先以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 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
高架作業 高架作業 : 指雇主使勞工從事之下列作業 : 1. 未設置平台 護欄等設備而已採取必要安全措施, 其高度在二公尺以上者 2. 已依規定設置平台 護欄等設備, 並採取防止墜落之必要安全措施, 其高度在五公尺以上者 高度之計算方式依下列規定 : 1. 露天作業場所, 自勞工站立位置, 半徑三公尺範圍內最低點之地面或水面起至勞工立足點平面間之垂直距離 2. 室內作業或儲槽等場所, 自勞工站立位置與地板間之垂直距離
五 對進入密閉空間對進入密閉空間 有害物質作業等作業環境之作業管制 a. 局限空間 有害物質作業等作業必須申請核可後方可作業 b. 於工程會議前提出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防止計劃, 予環安處審核, 並於會議中研議作業環境通風換氣及防護器材支援等安全注意事項要求 c. 廠商須自備五點式安全帶 上方開口入槽作業須備救援用之救生索 三 ( 四 ) 腳架或救難用勾掛設備 氣體偵測器 ( 可偵測 : 氧氣 硫化氫 一氧化碳 LEL 之基本功能 ) 通風換氣設備 局限空間作業告示牌 d. 由群創公司發包工程師 向防災中心提借用 AIR-CART 或 SCBA, 供救援人員使用 e. 作業前確認 : 氧氣濃度 19% 以上 硫化氫濃度 5 ppm 以下 一氧化碳 15ppm 以下 未滿 20% 爆炸下限, 測定結果記錄於 台灣廠區局限空間作業環境檢測及進入許可單 中
五 對進入密閉空間對進入密閉空間 有害物質作業等作業環境之作業管制 f. 作業中必須指派專人全程監督人員安全及抽排風系統及環境檢測是否正常, 並將結果紀錄於 局限空間作業環境檢測及進入許可單 g. 作業管制 : 施工人員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時, 應指派一人以上之監視人員, 隨時監視作業狀況, 發覺有異常時, 應立即與防災中心及相關人員聯繫, 並採取緊急措施 h. 施工完畢須清查人員及裝備, 清理現場, 將產生廢棄物分類清理乾淨, 在工程師之指揮下將現場設施復歸
五 對進入密閉空間對進入密閉空間 有害物質作業等作業環境之作業管制 作業場所 ( 環境 ) 確認 法規定義 局限空間 NO YES 缺氧空氣 危害物質等有危害勞工之虞 缺氧危險場所 NO YES YES NO 不需提報 提報主管機關南檢 - 七日前申報科管局 - 三日前申報
五 對進入密閉空間對進入密閉空間 有害物質作業等作業環境之作業管制 發包部門提出施工安全計劃 施工前安全會議 每日施工申請 發包部門負責 作業區域負責人員 工安人員 ( 區域 + 環安處 ) 承攬商代表作業區域主管及負責人員簽核同意防災中心確認承攬商是否提出危害防止計劃 進入局限空間作業空間前準備 1. 槽體內容物清空 2. 危害管路盲封 3. 抽氣通風及作業環境測定 4. 關閉電源並上鎖, 臨時電使用漏電斷路器 5. 準備防護具器材 緊急應變器材及救生設備 6. 動火管制申請 1. 張貼每日工作許可單及局限空間作業環境檢測及 進入許可單 2. 施工入口處公告及標示注意事項 不合格 承攬商作業前三日提出作業報備申請 缺氧作業主管及負責工程師簽核 許可進入局限空間作業 局限空間作業施工中管理 完成施工場所復歸 負責工程師區域工安 氧氣 有害物質濃度有害物質濃度 爆炸下限檢測及紀錄 發覺異常 1. 清查人員及裝備, 清理現場 2. 經完工確認後並繳回施工單及局限 空間作業環境檢測及進入許可單 合格 1. 清查承攬商作業人員 2. 檢點防護具及緊急應變器材 3. 對承攬商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作業宣導 4. 施工區域圍籬管制 異常立即停止作業 救援等緊急應變措施 現場監工責任 : 1. 瞭解該缺氧危險作業之危害狀況 2. 隨時掌握許可進入人數及姓名 3. 勞工作業期間堅守在現場外面監督 4. 警告非經許可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場所 5. 隨時監視作業狀況, 與作業人員維持聯繫 6. 發覺有異常時, 採取救援等緊急應變措施
六 電氣機具入場管制 a. 電氣機具 ( 如電焊機等 ) 依法規規定須定期檢查, 具檢查合格表格者方得進入場工作, 進場工作之電氣機具請每日作業前執行自動檢查 b. 所有電器機具均須接地或裝置防電擊等裝置, 並確認其功能正常 送電後未焊接電壓 <25V 電壓錶 交流電焊機 焊接後電壓 >25V( 正常 ) 電壓錶 直流電焊機
七 作業人員進場管制 a. 設備區域須等斷電 斷能 洩壓及插妥安全插銷後方得進行工作 b. 夜間施工應先告知主辦單位 c. 施工現場不得吸菸, 吸菸請至指定吸菸區 d. 開孔作業應鋪設防跌板, 施工中因設備吊開造成的坑洞, 應立即將防跌板鋪設好, 如防跌板鋪設困難, 應架設欄杆防止人員接近, 並圍三角錐旗警示 e. 勞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工作場所, 承攬人之現場安全衛生監督人員應全時在場, 不得參與作業, 以落實監督之責
八 變更管理事項 a. 施工時間須展延時 : 展延時間非夜間及假日以原施工單照施工單簽核重簽一次, 如果是夜間及假日須加簽到廠長, 或重新以緊急搶修單申請 b. 施工內容如有異動須重新申請施工單 c. 施工地點有異動時須加簽新增該區域負責人與主管後方可施工 d. 工種有異動 ( 新增或變更工法 ) 時, 須重新召開工程前安全會議, 藉以鑑別作業危害風險
九 劃一危險性機械之操作信號劃一危險性機械之操作信號 工作場所標識 ( 示 ) 有害物空容器放置 警報警報 緊急避難方法及訓練等事項 a. 指揮吊掛人員需訓練合格, 指揮手須依標示手勢, 手勢須明確 b. 於廠內使用化學品時應於容器上予以張貼 GHS 標示, 如施工有使用到有害物質其使用完之空瓶須自行帶出廠自行處理 c. 現場若有開口需圍上臨時欄杆, 各移動式吊車車體及吊桿旋轉範圍需圍上警戒繩, 並指派交管人員, 防範人員誤闖 d. 加熱爐區管制範圍以警戒繩圍起 e. 對於超過 3 公噸以上之吊車應備有檢查機構檢查合格證, 有合格證者方准其入廠, 作業前比照吊掛作業模式進行檢點, 未滿 3 公噸之吊卡只能當運輸用不得從事吊掛作業
九 劃一危險性機械之操作信號劃一危險性機械之操作信號 工作場所標識 ( 示 ) 有害物空容器放置 警報警報 緊急避難方法及訓練等事項 f. 緊急事故依各緊急應變計畫實施 g. 吊車吊桿在中午休息或移動時應將吊桿收下固定 ; 吊車司機如連續支援施工, 應有足夠的休息, 施工如超過晚上 7 點以後, 應安排人員替換 h. 油壓吊車司機雖然在駕駛室內但如離開駕駛室在廠房內行走時, 各項安全護具如安全鞋 安全帽 安全眼鏡仍應按照規定配帶 i. 施工期間遇逃生緊急廣播時請依照指示逃生動線至集合地點自行點名並回報人數給現場指揮官
十 使用打樁機使用打樁機 拔樁機拔樁機 電動機械電動機械 電動器具電動器具 軌道裝置軌道裝置 乙炔熔接裝置 電弧熔接裝置電弧熔接裝置 換氣裝置及沉箱換氣裝置及沉箱 架設通道架設通道 施工架 工作架台等機械工作架台等機械 設備或構造物時應協調時施之安全措施 a. 電氣機具體 ( 如電焊機等 ) 依法規定須定期檢查, 包括自動防電擊等裝置是否功能正常, 具檢查合格証者方得進入場工作, 進場工作之電氣機具請每日執行自動檢查 b. 氧氣乙炔之設備作業前須給予各廠指定檢查者 ( 廠務工安幹事 ) 進行檢查, 檢查合格後張貼合格證者方可施工, 進廠後如每日連續使用更換鋼瓶須重新檢查, 每日使用前須自行檢查並留存紀錄
十 使用打樁機使用打樁機 拔樁機拔樁機 電動機械電動機械 電動器具電動器具 軌道裝置軌道裝置 乙炔熔接裝置 電弧熔接裝置電弧熔接裝置 換氣裝置及沉箱換氣裝置及沉箱 架設通道架設通道 施工架 工作架台等機械工作架台等機械 設備或構造物時應協調時施之安全措施 c. 其他如施工架 5 米以上須專業結構技術人員計算結構強度並檢附結構計算書, 使用前須經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檢查後並張貼合格標籤合格標籤後方可使用, 作業期間依法每週需自行檢查並留紀錄 施工單簽核流程新增 < 區域工安 > 簽核 1. 發包工程師 >> 2. 直屬主管 >> 3. 區域主管 >> 4. 廠級主管 >> 5. 區域工安 >> 6. 防災中心
十一 其他必要之協調事項
十一 其他必要之協調事項 協議組織委員須由事業單位雇主擔任, 若雇主須指派代理人為之則須填寫委任書, 委任書須由委託人及受委託人簽章及蓋公司大小章 委託人 BOSS 委任書
十一 其他必要之協調事項 2011 年 5 月份起參與協議組織之委員須由各公司之雇主出席, 若雇主無法出席者, 請雇主開立委任書予受委託人, 否則視同無故缺席 A/B/C/D 廠區須分開 取得委任書 群創光電 _ 台灣廠區承攬商會議委任書 本委任書已於 2011 年 4 月 15 日公告於承攬商網站
承攬商服務中心業務相關宣導 Prepared by ESH VSC ( 承攬商服務中心 ) Revision:Ver.1 Date:103.05.01
報告事項 一 廠區門禁管理事項二 施工管理作業規範三 承攬管理修改說明四 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五 無塵室作業相關規定六 安衛家族活動七 工安事故宣導
依群創光電承攬商管理作業規範 槽車充填人員進廠須具備以下資格 一 廠區門禁管理事項 槽車充填人員進廠規範 1. 須加入協議組織 ( 每月定期參與協議組織會議 ) 2. 參與工程前安全會議 ( 每年召開一次 ) 3. 須上入廠危害告知取得承攬商合格証 (1). 須有勞保資格 (3 個月 ) (2). 須有 500 萬團保或雇主意外責任險 (3). 須有工安 6 小時教育訓練証或雇主對員工 6 小時以上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證明文件 (3 年 ) 短期充填手資格不符配套措施 警衛哨 : 進廠時盤查充填手是否有合格証 系統工程師 : 申請緊急搶修單 充填手 : 由系統工程師帶至防災中心 ( 南廠 ) 或緊急搶修指定場所 ( 北廠 ) 看 VCR 8/1 開始承攬商無合格証又無申請緊急搶修者將開立罰單
2014 一 廠區門禁管理事項槽車充填人員進廠規範 / 預定執行期程 北廠區已執行中仍維持現有做法 南廠區預定執行期程如下 : 配合網站修造 1/20 4/1 7/1 8/1 宣導報名上課取証哨口開始查核未依規定者開罰 1/20~2/28 1. 請採購 廠務對承攬商宣導 2. 承攬商網站公告 協議組織會議宣導 加入協議組織期程 : 4/1~6/30 1. 承攬商報名上課取得承攬商合格証 3/31 前依各廠申請入會完畢,4/1 開始 Review 是否都已加入協議組織 7/1~ 1. 哨口開始對充填手進行 承攬商合格証 查核 2. 充填手沒有承攬商合格証者須開立緊急搶修單 3. 充填手沒有合格証者工程師須依緊急搶修陪同至指定地點看 VCR 8/1~ 1. 充填手沒有承攬商合格証者逕行進廠充填, 未依程序完成搶修單開立與 VCR 危害告知訓練之作業者將開立罰單
二 施工管理作業規範 主管機關管制特殊作業改由承攬商報備 103.05.01 由廠商執行 南科廠區特殊作業需向主管機關申報之規定, 以下二項維持群創光電申報 1. 污泥清運 ( 僅假日報備 )--> 此部分維持原做法, 由群創自行報備 2. 化學品灌注作業 ( 僅假日報備 )--> 此部分維持原做法, 由群創自行報備 承攬商施工負責人 : 當日施工前檢核表確認是否已申報, 並檢附佐證資料 特殊作業需向主管機關報備申請
1. 承攬管理進廠 : 二 施工管理作業規範承攬商進廠模式 1-1. 承攬關係有施工作業行為 ( 一般承攬商 ) 1-2. 具有合約之承攬商 ( 常駐廠商 ) 1-3. 供應商有施工作業行為 2. 訪客進廠 : 2-1 禮遇通關 : 中央政府部會級官員 重要客戶及供應商高層 2-2 政府 & 科研單位 : 非中央部會級以上政府公家主管機關 2-3 客戶 : 購買公司產品之廠商 ( 公司收款 ) 2-4 供應商 : 向公司銷售其產品之廠商, 於辦公區執行庶務性行為者 ( 公司付款 ) 2-5 面試 : 參與公司招募活動人員 2-6 員工家屬 : 為公司同仁之家屬 3. 送貨進廠 : 3-1. 供應商 ( 送貨 ) : 專職送貨司機, 不執行充填或是搬運化學品等作業
二 施工管理作業規範 案例說明 1.Sorting 廠商於 office 區執行庶務性行為者, 以 2-4 模式 ( 訪客 ) 進廠 2.Sorting 廠商在非 office 區作業者, 如開捆區 倉儲 無塵室等區域, 相對於 office 區風險性較高, 以 1-3 模式 ( 承攬管理 ) 進廠 3. 槽車進廠有充填行為者以 1-3 模式 ( 承攬管理 ) 進廠 4. 槽車進廠只有車頭 & 槽車脫離 ( 沒有充填行為 ), 以 3-1 送貨進廠
二 施工管理作業規範 04 月份施工單未繳回之廠區 Comment: 1. 廠商進出廠區總務保全未進行核銷 28 件 2. 廠商施工單未繳回至哨口 3. 施工單繳至發包工程師 4. 北廠已導入施工單 3 天未繳交開立罰單機制 * 施工單 3 天內繳回哨口保全核銷
二 施工管理作業規範 施工單繳回規定 施工單需於 3 天內繳回核銷 ( 含施工當天不含假日 ) 施工單無論當天或補繳單全部繳回哨口核銷
二 施工管理作業規範 南廠區 A&D 廠承攬商施工進廠時間管制宣導
二 施工管理作業規範 承攬商手機攜入無塵室管制辦法 依據新版 ARRAY/CF CF/LCD(Cell LCD(Cell)/MOD 無塵室管理依照群創光電規定執行 1 訪客 & 一般承廠商資訊設備管制規範 : 僅容許攜入只具通話功能之手機進入 FAB, 若有照相功能, 縱使有貼封條, 亦禁止攜入 ; 若各廠有其他規定, 請洽詢各廠管制口並依要求執行 2 in-house 廠商 : 一律不可攜帶手機進入 FAB 3 各製造廠管制口不協助保管資訊管制物品各製造廠管制口不協助保管資訊管制物品 4 相關罰責 : 依台灣廠區承攬商安全衛生環保罰則
三 承攬管理修改說明 協議組織規範 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八條規定暨施行細則第三十一 三十二條規定三十二條規定 設置協議組織藉以管理協調施工期間承攬安全衛生問題並協議落實安全衛生管理工作, 以防止職業災害之發生 每月定期召開一次, 各公司需派遣代表參加, 若無工程的廠商 若無工程的廠商, 需退出協議組織 A. 缺席 : 一年內只要缺席兩次 ( 含 ), 就直接開罰 B. 請假 : 有連續進廠施工廠商不得請假 ( 可找代理人 ), 除有特殊原因 C. 則依承攬商罰則 3.3 罰款 5,000 元 D. 該月有密集施工入廠承攬商不得缺席 需加入協議組織後, 經各廠工安窗口審核後開放權限, 工程師方可為承攬商 工程申請, 待工程申請開設完畢後, 承攬商始得申請每日施工許可單 40
三 承攬管理修改說明加裝漏電斷路器條件 / 電器機具檢查 ( 南廠 ) 電器須裝設高速型 ( 額定感度電流 30mA 時間 0.1 秒跳脫 ) 漏電斷路器條件 : 1). 電壓在一百五十伏特以上一百五十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 2). 於含水或被其他導電度高之液體濕潤等之易感電場所易感電場所 且未接於維修電盤 ( 維修盤已裝漏電斷路器 ) 包含以上條件之一者例 : 廚房 廢水池 施工架上... 等 植入工程前安全會議提醒執行 電器檢查時間 : 因應保全業務執勤電器檢查時間調整為 ( 南廠 ) AM10:00~11:00 PM14:00~16:00 每季換季電器檢查請利用下午時段 2014.04.14( 一 ) 開始執行 少部份電器因特殊插頭 特殊電器特殊電器, 工安警衛兵設備無法檢查者,D2 哨警衛會請大家送至請大家送至要施工場要施工場地廠務作檢查, 請大家務必配合
四 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 報名上課審件資料 3/16 調整,5/1 報名表使用舊版退件 報名作業時需作業時需準備哪些哪些資料?( 身分証填寫錯誤, 當天無法上課 ) a. 本籍人士 : 1. 台灣廠區承攬商入廠危害入廠危害告知課告知課程報程報名表 ( 需使用新表單, 未使用一律退律退件 ) 2. 三個月內之月內之勞保投保勞保投保證明資料 3. 團險或險或雇主意外意外責任險,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保身體傷亡保險, 額度達 500 萬以上之證以上之證明資料, 單一事故 2000 萬, 自負額不得高於 2000 元 b. 外籍人士 : 1. 台灣廠區承攬商入廠危害告知課告知課程報程報名表 2. 居留證或留證或在台工作證台工作證影本 3. 海外保險額度險額度達 500 萬元以上之證以上之證明資料 以上相關規定細節, 請參閱網站問答集 台灣廠區承攬商入危害告知課程報名
四 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 無工程有入會廠商資料, 協議組織及網站公告將於 7 天後, 網站直接退會 無工程有入會廠商名單
四 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 網站公布欄的 發 mail 通知所有承攬商 功能
四 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 Comm mment: 103 年未繳未繳罰款罰款執行辦法 1.04 月份罰單未繳之廠商, 於 05 月份協議組織宣導, 請各部針對所屬廠區之廠商罰款予以協助 2. 廠商若於 05 月底未完成繳款, 將於 103 年 6 月 1 日關閉承攬商網站權限, 請各廠區協助知會發包單位發包單位
四 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 勞安人員資格回訓 103.01.01 開始執行每月執行每月抽查 10 家廠商廠商勞安證安證照 : 勞工安全衛生工安全衛生組織核備函 ( 電子檔 ), 作業人數 30 人以下請附丙種勞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 (2 年 6hr) 教育訓練規則第 17 條雇主對擔任下列工作之勞工, 應依其工作性質施以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 一 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二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三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 四 勞工作業環境測定人員 五 施工安全評估人員及製程安全評估人員 六 高壓氣體作業主管 營造作業主管及有害作業主管 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人員第一款至第三款人員之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每二年至少六小時第四款至第六款人員之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每三年至少六小時
四 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勞工安全衛生法第 18 條檢查注意事項 : 原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應採取之 必要措施 : 1. 設置協議組織, 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 擔任指揮及協調之工作 ( 第 1 款 ) (1) 協議組織應由原事業單位工作場所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召集之, 所有承攬人 再承攬人等之現場工作場所負責人( 非勞工安全衛生人員 ) 均應參與協議組織運作, 並定期或不定期協議下列事項 :( 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 25 條 ) 協議組織主次承攬商開會簽到表
四 承攬商服務中心相關規定 ( 網站修造 ) 1. 教育訓練三合一課程合併一項課程 2. 網站修造南北廠申請 EM/HID 卡 南北廠承攬商網站 3/26 上線 入廠危害告知課程修造說明
五 無塵室作業相關規定 49
1. 無塵室物品進出管制規定 1-1 物品進出 FAB 的管制 : 1-1-1 攜帶物品進出無塵室須向製造部提出申請 1-1-2 製造部管制人員負責核對及檢查攜入之物品 1-1-3 因公需攜帶管制物品如各類電子數位器材, 攝影機等進入無塵室者須向製造部提出申請 1-1-4 禁止使用砂紙, 木材, 立可白 鉛筆 自來水筆和橡皮擦及非無塵室使用之專用膠帶等易造成污染之工具 1-1-5 雙孔或三孔打孔機及訂書機禁止在 FAB 內使用 1-2 紙類管制 : 1-2-1 除無塵紙或適當密封之紙本外, 其他紙類一律禁止攜入無塵室 1-2-2 密封之非無塵紙文件禁止於無塵室內開封 1-3 資訊設備確認 : 1-3-1 確認同仁或廠商之資訊設備上有無群創光電防毒檢查確認標籤 1-3-2 確認標籤是否超過期限 1-3-3 確認同仁與廠商之筆記型電腦 (NoteBook) 之防毒軟體的病毒碼版本, 有無超過檢查日起七天之時間, 如有也請廠商進行病毒碼更新後再行進入, 並於網路埠 USB 位置貼上資安封條 1. 檢查日期 ==> 期限有 7 天 (OA 區 ) 和 30 天 (FAB 區 ) 2. 管制編號標籤 3. 資安封條標籤
2. 無塵室人員進出管制規定 AIR-SHOWER 更衣室 無塵室 FAB 空氣緩衝室 緩衝區 更衣室 ( 管制口 ) 穿著無塵服區服區域廠商依各廠承商專用專用管制口進管制口進出 空氣洗塵室 (AIR IR-SHOWER SHOWER) ( 請高舉雙高舉雙手, 緩慢迴轉身體三圈, 再等 5 秒後開後開門 ) 若未遵守, 可依承攬商安全衛生罰則承攬商安全衛生罰則第 10-10 項罰款 3,000 元整 緩衝區 (move-in 口 ) : 物料進出用
3. 無塵衣鞋管理規定 3-1 於 Gowning room 吊衣櫃或整理箱, 須按各廠商名稱或編號依序置放 3-2 若吊掛於衣架上勾頭朝內, 正面朝左方, 頭套固定夾於衣架之夾子上 如圖一 3-3 若使用整理箱時必須保持整潔並隨時注意收納 3-4 無塵衣掛於衣架時, 肩部側面拉鏈須拉上, 且須整齊掛好 如圖二 3-5 FAB 內使用之筆 小刀等物品, 勿掛於無塵衣環扣上 ( 下班前須自行取下 ) 3-6 禁止穿著他人之無塵衣鞋 3-7 禁止吊掛無塵衣以外之物品 3-8 不可將無塵衣暫放於地上或鞋櫃內 正確圖片 正確圖片 圖一 圖二
3. 無塵衣鞋管理規定 3-9 無塵鞋脫卸後鞋統須往內摺成桶狀整齊擺放於規定位置內, 禁止放置鞋類以外之物品 如圖三如圖三 四所示四所示 3-10 不可在無塵衣 無塵鞋上任意塗改及塗寫上任何文字或圖案無塵鞋上任意塗改及塗寫上任何文字或圖案 3-11 無塵衣鞋換洗流程 : 3-11 11-1 承攬商自行攜出 : 施工完畢攜出廠區, 入無塵室前需真空包裝 3-11 11-2 存放於 Gown Room : 依各廠區規定, 執行換洗流程 3-11 11-3 部份廠區需自備整理箱存放無塵衣 註 :HQ 廠無提供廠商無塵衣 鞋 帽吊掛及放置的位置帽吊掛及放置的位置 進廠時之無塵服需裝袋, 潔淨度需符合廠內要求 正確圖片正確圖片 圖三 圖四
4. 無塵室工作紀律規定 進入洗塵室 (Air Shower) 4-1 須踩過 Air Shower 前的腳踏黏墊, 將鞋底之污染物去除 4-2 進入 Air Shower 須依該 Air Shower 之規定, 不得超過上限人數 4-3 於洗塵室內不可靠牆 4-4 進入 Air Shower 吹氣時, 雙手舉高, 並左右旋轉三圈 4-5 吹氣停止後 5 秒, 才可開門進入無塵室 4-6 任何攜入物品進入無塵室皆需經過 Air Shower 4-7 大型機具確認清潔無誤後將由 Air Lock 進出 4-8 無塵室施工時應隨時配戴口罩及手套以維護無塵室潔淨度 4-9 高架地板不可隨意拉啟, 以免影響層流及人員安全 4-10 各種搬運工具欲進入 FAB 區前, 應先使用膠布黏於車輪上 ; 當膠布失去黏性時, 應隨時拉出 FAB 區更換 4-11 自高潔淨度區可至低潔淨度區作業, 但自低潔淨度區進入高潔淨度區作業需經過空氣洗塵室方可進入
4. 無塵室工作紀律規定 4-12 執行緊急搶修及高風險作業時需由發包或廠務人員陪同方可進入 4-13 進入各製造廠所屬無塵室時, 需依據各製造廠所屬無塵室 CLASS 等級穿著相同等級之無塵衣鞋帽 4-14 未經許可不得任意穿著群創光電同仁之無塵衣逕行進入無塵室 4-15 遵守無塵衣穿著及使用之規定, 若各製造廠有其他規定, 請依要求執行 4-16 若發生有 PVC 手套破損應立刻立刻至最近指最近指定更換地定更換地點更換更換 4-17 嚴禁靠著機靠著機台 牆壁 工作工作桌站立 4-18 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工作需要不得坐於無塵室地板上, 若有其他替代替代方案者案者除外 4-19 嚴禁切削工程, 如有必要, 須先做防做防護措施 ( 以真空吸塵器, 塑膠布膠布鋪於地板上 ) 方可進行 4-20 禁止使用工具止使用工具 物品物品 腳 接觸接觸或採 踢門 4-21 設備搬動前須前須注意設備設備運轉過後及運轉過後及管路拆管路拆除後, 設備內部可內部可能會有會有積塵或塵或少量液體, 應全部清理完後, 再進行搬運進行搬運
FAB 6S 定義 缺失 : 未穿戴 PVC 手套, 罰款 5,000 元 缺失 : 無塵服穿戴未依規定, 罰款 5,000 元 缺失 : 阻礙消防栓, 罰款 5,000 元 缺失 : 阻礙滅火器, 罰款 5,000 元
六 安衛家族活動 教育訓練 : 上課日期 : 預定 5/29 上課總時間 :3 小時 資格証 : 勞工局發給 3 小時回訓時時回訓時數條 報名 :4/17~5/20 上承商網站公告下載報名表, 填寫後以 word 檔寄 ms01. 01.chen@innolux chen@innolux.co com 名額有額有限 :50 名 ( 額滿後滿後報名者恕不發給發給回數條 ) 註 : 安為家族也為家族也是要報是要報名 課程內容 : 高風險表單填寫 網站功能介紹 吊掛作業 局限空間作業 請大家踴躍報名
七 工安事故宣導 / NaoH NaoH 管線爆裂 事故管線 改善後管線 直接原因 : 槽車司機蔡 xx 於填充時未使用高壓軟管, 導致填充完畢後進行管路沖吹, 在檢查管路殘液時, 發生管路爆裂 NaoH 由下往上噴濺至廠商充填手 - 蔡 xx 眼部及下半身 間接原因 : 不安全行為 ( 未依循標準作業流程實施 未依規定配戴安全防護器具 ) 改善措施 : 1. 管線更換為耐高壓管線 200psi 2. 個人防護具確實穿戴 3. 作業前執行各項 check list 並簽名
七 工安事故宣導 / 槽車傾倒事故 直接原因 : 路面地基流失導致地面陷落造成槽車傾倒洩漏 間接原因 : 作業時支撐腳架要完全伸出並放置鐵板 枕木 改善措施 : 暫存槽車時腳座鋪置鐵板或其他方式分散腳座之重量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B 廠協議組織會議 吳淑萍 ESH DepartmentⅡ SectionⅠ
報告大綱 群創光電 B 廠協議組織架構圖 廠內宣導事項
截至截至截至截至截至截至截至截至 103.05.07 103.05.07 103.05.07 103.05.07 103.05.07 103.05.07 103.05.07 103.05.07 止協議組織會員數協議組織會員數協議組織會員數協議組織會員數協議組織會員數協議組織會員數協議組織會員數協議組織會員數 :449 449 449 449 449 449 449 449 家主承商會員數主承商會員數主承商會員數主承商會員數主承商會員數主承商會員數主承商會員數主承商會員數 :332 332 332 332 332 332 332 332 家次承商會員數次承商會員數次承商會員數次承商會員數次承商會員數次承商會員數次承商會員數次承商會員數 :117 117 117 117 117 117 117 117 家群創光電群創光電群創光電群創光電 B 廠協議組織架構圖廠協議組織架構圖廠協議組織架構圖廠協議組織架構圖群創光電群創光電群創光電群創光電群創光電群創光電群創光電群創光電 B 廠協議組織架構圖廠協議組織架構圖廠協議組織架構圖廠協議組織架構圖廠協議組織架構圖廠協議組織架構圖廠協議組織架構圖廠協議組織架構圖會員名單詳如附件主任委員林政輝總廠會員名單詳如附件會員名單詳如附件會員名單詳如附件會員名單詳如附件會員名單詳如附件會員名單詳如附件會員名單詳如附件 AMHS5 章進智 INT2 盧嶸男 INT3 林志銘幹事陳建璋副主任委員東捷莊明修 AMHS2 楊聰敏 AMHS3 章進智 FAC2 葉書村 FAC3 黃文星 FAC5 蘇皇仁 INT5 李書賢 GA2 王來旺 GA3 王來旺 GA5 王來旺 WH2 李坤展 WH3 李坤展 WH5 李坤展執行秘書吳淑萍 TFT2 吳建鋒 TFT3 蘇進發 TFT5 郭正章 CF2 鄭水可 CF3 顏進賢 CF5 林立勝 LCD2 阮志明 LCD3 郭財宏 LCD5 吳宏明二廠三廠五廠
奇裕違規 - 改善措施說明 檢討報告
廠內再宣導事項 - 特殊作業需向主管機關報備 南科管理局理局需申報作業需申報作業類別 - 共計 7 項 南科廠區 FAB1 FAB1 FAB2 FAB2 FAB3 FAB3 TAC TAC FAB C TOC TOC FAB5 FAB7 FAB7 FAB8 FAB8 作業種類 : 局限空間 ( 缺氧 ) 作業 污泥清運 ( 僅假日報備 ) 鋼構作業 化學品灌注作業 ( 僅假日報備 ) 升降機組配作業 吊掛作業 ( 僅假日報備 ) 外牆作業 ( 施工架 移動式起重機 + 搭乘設備 ) 施工前 3 天由承攬商向南科管理局理局申報 工安作業報備系統 南科廠區 FAB1 FAB1 FAB2 FAB2 FAB3 FAB3 TAC TAC FAB C TOC TOC FAB5 FAB5 FAB7 FAB7 FAB8 FAB8 南科管理局 工安作業報備系統 http://saturn saturn.stsipa stsipa.gov gov.tw/co tw/com/safety/vendor/safety_logi /safety/vendor/safety_logi n.jsp 自 103.05.01 起, 只有 1. 化學品灌注作業及 2. 污泥清運維持由群創光電防災同仁防災同仁申報, 其他 5 項 ( 局限空間 / 鋼構作業 / 升降機組配 / 外牆作業 / 吊掛作業 ) 由施工廠商申報
廠內再宣導事項 - 特殊作業需向主管機關報備 注意事項 針對局限空間 / 鋼構作業 / 升降機組配作業 / 外牆作業 / 吊掛作業請施工廠商向南科管理局申報後, 擷取申報畫面備查 另入廠施工時除攜帶相關施工單外, 務必攜帶上述之向南科管理局申報之擷取畫面資料先到防災中心報到
廠內宣導事項 - 門禁刷卡事宜提醒 出廠 刷卡 出廠 刷卡 進廠 刷卡 進廠 刷卡 進出廠區請務必刷卡 ( 有刷進就要刷出 ); 若遇刷卡系統出現異常或卡片異常請務必即時跟保全人員反應
廠內宣導事項 - 進出廠區停車要求 進出廠區停放車輛請務必遵守廠內規定
臨時動議 & 意見反應
主委 / 副主委時間
各廠區承攬商服務窗口 承攬商服務中心分機 :61180~61183 A 廠區 _ 窗口 : 謝沐辰, 分機 :42112 E-mail:cliff.hsieh@innolux.com B 廠區 _ 窗口 : 吳淑萍, 分機 :22217 E-mail:debra.wu@innolux.com C/C3 廠區 _ 窗口 : 龔大瑋, 分機 :67116 E-mail:daweidaway.kung@innolux.com D/C5 廠區 _ 窗口 : 劉倩容, 分機 :72116 E-mail:cindy.ch.liu@innolux.com
2014 年 A B C D 廠協議組織會議時間 2014/ 01/ 09 2014/ 02/ 13 2014/ 03/ 13 2014/ 04/ 10 2014/ 05/ 08 2014/ 06/ 12 2014/ 07/ 10 2014/ 08/ 07 2014/ 09/ 11 2014/ 10/ 09 2014/ 11/ 06 2014/ 12/ 11 各場次召開時間仍以承攬商網站公告為主, 請留意! 時間 : 自 2014 年 2 月份起更起更改為第二週週四 15:00 地點 : 群創光電一廠 B1 餐廳舞台區
下次協議組織會議 時間 :2014/06/12: ( 四 ) 15:00 地點 : 群創光電一廠 B1 餐廳舞台區 離開時 ~ 請將椅子歸位 ; 垃圾帶走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