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台灣名品博覽會第二次聯合徵展 參加作業規範 目錄 一 辦理單位 1 二 聯合徵展說明 1 三 展區規劃及展品範圍 2 四 參展資格 4 五 參展資格審查 注意事項及罰則 4 六 攤位費用及付款辦法 8 七 報名手續 11 八 攤位分配 12 九 退展 12 十 攤位裝潢須知 13 十一 其他條款 13 十二 連鎖加盟及美食區 參展注意事項 14 十三 本系列展承辦人 15 附件 參展報名表樣本 16
2016 台灣名品博覽會第二次聯合徵展 參加作業規範 一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執行單位 : 外貿協會 ( 台灣貿易中心 ) 二 聯合徵展說明 ( 一 ) 為簡化 台灣名品博覽會 報名手續, 外貿協會 ( 以下簡稱本會 ) 將於本 (2016) 年度首度採取聯合徵展方式, 參展商請配合完成以下報名手續 : 1. 上網 (http://www.taiwantradefair.com.tw) 填寫報名表 2. 勾選欲報名之展覽 ( 至多可複選 3 個展覽 ) 展區 ( 每展僅能單選 1 個 ) 申 請攤位類型 ( 每展僅能單選其中 1 項 ) 及攤位數量 3. 附上公司及欲展出之產品書面資料, 若各展展出產品皆相同, 產品資料僅需 檢附乙次 4. 請依本規範第 11 頁第七條 ( 報名手續 ) 繳交紙本資料至本會, 即可完成此 次聯合徵展報名手續 ( 二 ) 本次為本年度 台灣名品博覽會 系列展第二次聯合徵展, 開放以下 3 展報 名 : 序號 展名 展出日期 展出地點 1 2016 吉林 ( 長春 ) 台灣名品博覽會 ( 以下簡稱 吉林 ) 8/5( 五 ) 至 8/8( ㄧ ) 長春國際會展中心地址 : 長春市二道區會展大街 2 3 2016 廣東 ( 廣州 ) 台灣名品博覽會 ( 以下簡稱 廣東 ) 2016 南京台灣名品交易會 ( 以下簡稱 南京 ) 8/26( 五 ) 至 8/29( ㄧ ) 9/9( 五 ) 至 9/12( ㄧ ) 中國進出口交易會展館 ( 琶州展館 ) 地址 : 廣州市海珠區閱江中路 380 號南京國際博覽中心地址 : 南京市江東中路 300 號 * 請各位參展廠商依展覽檔期 欲展出產品與舉辦地市場適銷性 公司行銷策 略等方向選擇報名參加之展覽及合適展區 ( 三 ) 本會於收到聯合徵展報名表後將逐展審核, 並於各展廠商協調會前通知審核 結果及繳費, 惟每展規模大小不一, 展區規劃及分配亦有所不同, 爰單一展 覽審核通過並不代表其它展覽亦同 1
三 展區規劃及展品範圍 ( 一 ) 展品範圍須以專業產品展示區呈現台灣優良產品形象, 參展廠商須依下列 產品屬性, 選擇適合之展區報名參展, 惟本會有最後調整之權利 : 展區名稱 1 農產食品區 2 寶島名茶名酒區 3 文創禮品區 4 家居生活區 5 美容生技區 6 樂齡健康區 7 運動休閒區 8 機能紡織區 9 親子產品區 10 連鎖加盟及臺灣美食區 2 展品內容 冷凍食品 ; 休閒食品 ; 糖果餅乾 ; 醬料 ; 飲料 ; 臺灣生產之生鮮蔬果 ; 精緻農業 臺灣栽植烘培具臺灣產地認證之茶葉 ( 須提供如 茶葉產銷履歷 茶產地標章 等證明 ); 臺灣產製之酒類 ( 如有 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標誌 者, 優先錄取 ) 工藝美術精品 ; 藝術畫作 珍藏 ; 數位內容 ( 動漫 動畫 遊戲等 ); 時尚文化產品 ; 臺灣創作之各類圖書 ( 限獲大陸允許出版者 ); 各類禮品 文具 ; 鐘錶 ; 皮飾 ; 宗教禮用品 ; 節慶飾品 ; 臺灣設計師文創產品 ( 由臺灣設計, 具文創元素之文具 家具 禮品 家用品等 ) 餐廚用品 ; 寢具 ; 衛浴用品 ; 生活用品 ; 家居裝飾品 ; 個人配件 ; 箱包 美妝 ; 美容 ; 醫美 ; 生物科技產品 ( 美妝產品若需於展會現場試銷者, 應通過 中國大陸美妝三証 驗證 ), 相關網頁如附 :http://goo.gl/cuwkkf 行動輔具 ; 意外預防用品 ; 診斷器材 ; 居家照護 ; 安養服務 ; 定位系統 ; 遠距照護 ; 健康食品 ; 營養輔助品 ; 樂齡用居家衛浴用品 ; 樂齡相關建材 ( 如防滑 防撞等 ); 按摩設備 運動用品 ; 運動服飾 ; 健身器材 ; 自行車 ; 戶外產品 ; 各類休閒用品 具機能性 ( 如抗 UV 吸濕排汗 抗菌 防霉 除臭 遠紅外線 降溫 發熱等 ) 之紡織品 產品 ( 須提供 臺灣機能性紡織品驗證標章 等證明文件 ) 孕婦產品暨服務 ( 孕婦服裝 配件 用品 服務等 ); 產婦產品暨服務 ( 月子中心 月子餐等 ); 學齡前幼兒產品暨服務 ( 消費性產品 安全用品 書籍 服務等 ); 學齡兒童產品暨服務 ( 消耗性產品 書籍 服務 課程等 ); 娛樂學習 ; 親子課程 ; 各式親子相關服務 ; 玩具暨兒童用品 臺灣各式精緻美食連鎖加盟品牌業者, 惟嚴禁展售氣味濃郁之食物 ( 如牛排 烤肉串 臭豆腐 炸魷魚等 ), 本區可烹調, 但不可使用明火及煎 烤 炸 11 清真產品區通過清真認證的產品 ( 須提供 HALAL 認證文件 ) 12 汽機車精品與服汽機車周邊消費產品 ;GPS 及車載電子產品 ; 汽車換修 ; 汽
務區 13 環保用品區 車美容 ; 保養設備廠商 ; 汽車服務業 綠色環保產品 ; 環境安全產品 ; 淨水設備 ; 空氣清潔設備 ; 防汙用品 ( 如口罩 ) 14 寵物用品區寵物美容 ; 清潔 ; 保健用品 ; 寵物配件 ; 飼料等 15 觀光旅遊區臺灣觀光相關產業 ; 航空 ; 飯店 ; 旅行社 ; 旅遊服務等 16 消費電子產品區 電腦 ; 智慧手機 ; 數位相機 ; 電視機 ; 影音播放設備 ; 穿戴式電子裝置 ; 安全監控設備 ;LED 及照明產品 ; 網路產品 ; 3D 印表機及耗材 ; 機器人產品 ; 電腦 相機 手機周邊產品 ; 電子遊戲周邊產品及配件 ; 其他消費性電子產品等 ( 若需於現場試銷者, 應通過 中國大陸資通訊商品之 3C 強制性產品認證 驗證 ) ( 二 ) 本次聯合徵展各展覽及展區規劃如下 :( 代表該展有設立該展區 ) 吉林廣東南京 農產食品區 寶島名茶名酒區 文創禮品區 家居生活區 美容生技區 樂齡健康區 運動休閒區 機能紡織區 親子產業區 連鎖加盟及臺灣美食區 汽機車精品與服務區 觀光旅遊區 城市特色產品區 寵物用品區 * 特別說明事項 : 1. 城市特色產品區僅於 2016 廣東 ( 廣州 ) 台灣名品博覽會 及 2016 南京台 灣名品交易會 設立 2. 由於各展所規劃展區不同, 請參展廠商上網填寫時慎選欲參加之展覽及展 區, 本會保留修改及調整的權利 3. 若勾選該展且通知審核通過及繳費, 但未在繳費期限前主動書面通知本會 取消參加, 將影響後續展覽獲選資格, 爰請審慎評估展覽檔期後勾選 3
( 三 ) 展品注意事項 1. 展品須符合大陸地區進口法規, 參展廠商務必隨身攜帶進口展品清單 報關單 完稅證明等備查 2. 參展廠商應如實申報 單貨相符 若由於單貨不符 申報不全而造成不能順利通關 不能按時送貨 展中受到大陸地區稽查員查處等, 參展廠商應自行承擔責任 3. 如因法律規定其他原因導致展品不能進口, 未能及時運抵展覽場地等情況, 相關風險由參展廠商自行承擔, 參展廠商仍應支付全部參展費用 4. 大陸地區政府禁止進口產品, 均不得在本系列展展出 5. 台灣名品博覽會 系列展係推廣 臺灣名品, 故除 臺商區 外, 展出展品應為 臺灣製 之優質產品, 以及獲得政府主辦支持之產品設計品質競賽相關獎項之產品 6. 貨物包裝注意事項 : (1) 請依我國出口規定及進口地市場之規定辦理, 以免通關受阻, 徒生爭議 (2) 貨品外箱及包裝 現場陳列之文宣品請勿出現國旗等圖樣 (3) 製造日期及有效日期請標示西元年, 勿標示中華民國年分, 避免產生通關客訴糾紛 四 參展資格 : ( 一 ) 已在我國完成設立登記, 經營相關產品之臺灣製造商貿易商 ( 二 ) 無貿易糾紛 不良參展紀錄其他不良紀錄者 ( 以政府單位及本會資料為準 ), 且配合填寫主辦單位所發 參展廠商意見調查表 者 五 參展資格審查 注意事項及罰則 : ( 一 ) 資格審查順序 : 外貿協會將依據廠商報名資料及下述條件優先順序審查參展廠商資格, 審查合格之參展廠商須於接到通知後在期限內繳交參展分攤費及保證金 1. 2014 年後 ( 含 2014 年 ) 有出口實績 無不良參展紀錄者, 出口實績高者優先 2. 2013 年後 ( 含 2013 年 ) 曾獲台灣精品獎 國內外產品設計獎項 ( 德國 if 德國 reddot 美國 IDEA 日本 G-mark 臺灣金點設計獎等) 國內重要經貿獎項 ( 金貿獎 國家磐石獎 小巨人獎等 ) 者 3. 獲得臺灣製產品 MIT 標章證明者 4
4. 具有鄧白氏企業認證 (D&B D-U-N-S Registered TM ) 者 5. 生鮮蔬果業者 : 須為登錄合格之臺灣廠商及農民團體 ( 以政府單位及本會資料為準 ), 且產地以在臺灣為限 6. 農產食品業者 : 展品以臺灣生產並取得國際性驗證 ( 如 HACCP ISO) 國內輔導認證 ( 如 GMP CAS 優良食品 GAP 吉園圃 有機認證 國產優良品牌水果蔬菜等 ) 者優先錄取 7. 茶葉業者 : 展品限以臺灣生產並取得政府認證標章 ( 如 茶葉產銷履歷 茶產地標章 等) 者方可錄取 8. 機能紡織業者 : 展品以臺灣生產並通過認證 ( 如 臺灣機能性紡織品驗證標章 等 ) 者優先錄取 9. 清真產品業者 : 展品限已獲得 HALAL 認證產品, 並檢附 HALAL 證書影本者方可錄取 * 有關申請清真驗證事務, 請參考 台灣清真產業品質保證推廣協會 網站 :www.thida.org, 電該會 :02-2367-5231 向台灣清真產業品質保證推廣協會提出申請 10. 酒類業者 : 展品以臺灣生產並通過認證 ( 如 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標誌 者等 ) 者優先錄取 以上條件皆相同者, 則以完成報名時間較早者 ( 二 ) 參展注意事項及罰則 : 1. 本會有權視展品性質 展區規模大小及參展廠商以往參加本會所辦理之國內外推廣活動之紀錄, 決定是否接受報名 2. 申請空地攤位之參展廠商, 除須具備 2014 年後 ( 含 2014 年 ) 出口實績超過 100 萬美元者, 本會將視過去參展裝潢形象紀錄及裝潢實圖後決定是否同意租用空地, 審圖未過者, 本會得要求改用標準攤位 3. 如參展廠商報名攤位數, 超過大會可分配數, 本會將依本參加作業規範第五條第一項, 選定合適展出產品之參展廠商, 並對報名攤位數及展區進行調整, 參展廠商不得異議 4. 參展廠商於協調會後, 不得變更產品品項, 參展廠商若展出非屬報名品項, 一經本展巡查小組查證屬實並登記, 本會得隨時停止其展出, 直到參展廠商承諾不再展出違規產品 ; 經巡查小組於同一展期內, 登記 3 次以上者, 本會得禁止參展廠商參加未來 1 至 3 年內由本會辦理之海外推廣活動並得沒收其 5
5. 參展廠商報名後, 不得更改原報名之公司名稱 ; 大會手冊及攤位招牌板只能標示原報名之公司名稱, 如有違反, 將立即取消參展資格, 停止展出, 同時將沒收參展廠商之保證金, 並得以禁止參展廠商及非報名廠商參加未來 1 至 3 年內由本會辦理之海外推廣活動 6. 參展廠商所租攤位, 不得私自分租轉讓以非報名時申請之公司名稱參展 如有違反, 本會除立即收回分租轉讓之攤位, 停止非報名廠商繼續展出外, 同時將沒收參展廠商之保證金及取消展出資格, 並得禁止參展廠商及非報名廠商參加 1 至 3 年內本會辦理之海外推廣活動 7. 嚴禁展示侵害智慧財產權之產品 : 為保護智慧財產權, 本展覽嚴禁展示侵害他人專利權 商標權 著作權 營業秘密等智慧財產權之產品 參展廠商如明知其參展產品業經法院判決確定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 而仍予以陳列時, 一經發覺, 本會除立即停止其全部產品之展出及沒收其所繳保證金外, 並得於未來 1 至 3 年內禁止其參加由本會辦理之海外推廣活動 參展廠商於參展期間若遭人檢舉展示之產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本會得立即停止該項產品之展出及沒收其所繳保證金, 並得於未來 1 至 3 年內禁止其參加由本會辦理之海外推廣活動 : (1) 經法院一審判決確屬智慧財產權有侵害他人權利之事實者 (2) 經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調解認定確屬該著作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事實者 (3) 疑受有專利權侵害之廠商已將可能侵害專利權之產品其目標物送請專業機構鑒定, 取得鑒定報告, 且事先同時通知可能侵害之製造商參展廠商, 要求前述製造商參展廠商排除侵害者 * 本會如因此牽連涉訟受有其他損害, 參展廠商須負一切賠償責任 8. 嚴禁展示未經有權廠商自然人授權展示販賣及 / 有違我國及當地民法 消費者保護法 公平交易法 商品標示法 商品檢驗法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令之產品 參展廠商如明知其參展產品有前述違法之情事, 而仍予以陳列時, 一經發覺, 本會除得立即停止其全部產品之展出及沒收保證金外, 並得於未來 1 至 3 年內禁止其參加由本會辦理之海外推廣活動 * 本會如因此牽連涉訟受有其他損害, 參展廠商須負一切賠償責任 9. 展覽結束前 ( 每展展覽最後一日下午 5 時 ) 撤離攤位者, 經巡查小組登記者, 本會得沒收其 6
10. 展覽期間禁止使用擴音設備 ( 含隨身式擴音機, 俗稱小蜜蜂 ) 現場叫賣解說, 因現場操作導致發出噪音 ( 超過 85 分貝 ) 灰塵 惡臭導致走道壅塞, 影響其他參展廠商之展示時展品大量堆疊攤位內超過接待桌高度影響整體形象者, 經巡查小組於同一展期內, 登記 3 次以上者, 本會得沒收其, 並得視情節禁止參展廠商參加未來 1 至 3 年內由本會辦理之海外推廣活動 11. 參展廠商之展示範圍僅限於各自攤位內, 不得在攤位以外區域如公共設施 走道牆柱上陳列商品張貼任何宣傳物品分發型錄 出版品 紀念品等宣傳資料, 如有違反並經巡查小組連續登記 3 次以上者, 本會得沒收其 12. 為維護台灣名品博覽會形象, 嚴禁參展商於攤位門楣及攤位立柱懸掛及張貼宣傳用品及展品, 如有違反並經巡查小組連續登記 3 次以上者, 本會得沒收其 13. 參展廠商展出 販售贈送過期即期食品, 經客戶反映巡查小組查獲者, 本會除得立即停止其全部產品之展出及沒收保證金外, 並得於未來 1 至 3 年內禁止其參加由本會辦理之海外推廣活動 14. 參展廠商對其現場試銷產品負有法律責任, 如有品質瑕疵與宣傳不符者 : (1) 展中參展廠商應給予客戶無條件退 換貨, 並應立即將該項產品下架及停止試銷, 必要時得依照當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規, 負擔賠償責任 (2) 展覽結束後若客戶向本會申訴, 參展廠商同意本會有權以該參展廠商所繳保證金代為償付 (3) 展中暨展覽結束後參展廠商若未妥善處理客訴, 本會得隨時禁止其展出權利, 並得禁止參展廠商參加未來 1 至 3 年內由本會辦理之海外推廣活動 15. 為維護臺灣產品之優良商譽, 參展廠商之產品標示須符合我國及當地法令 ( 包括但不限於如中國大陸之產品質量法 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 ), 且定價須具備公平合理性, 若有每日價格浮動不一哄抬售價等危害臺灣名品商譽之情節, 經稽查單位巡查小組查獲, 且於同一展覽因同一事由登記 2 次以上者, 本會得沒收其, 並得視情節禁止參展廠商參加未來 1 至 3 年內由本會辦理之海外推廣活動 16. 本展係推廣 臺灣名品 為目的, 參展廠商若展出非屬臺灣產品, 一經本展巡查小組查證屬實並登記, 本會得隨時停止該項產品展出, 直到參展廠 7
商承諾不再展出違規產品 ; 經巡查小組於同一展期內, 登記 3 次以上者, 本會得禁止參展廠商參加未來 1 至 3 年內由本會辦理之海外推廣活動並得 沒收其 17. 本會提供之標準攤位所附插座僅含供筆記型電腦使用之基本用電, 嚴禁廠 商使用擴充座 延長線 燈具及高耗能電器, 如 : 煮水壺等, 若因廠商私 自使用上述設備導致跳電, 本會得沒收其 ; 廠商如需使用高耗 能電器, 請自行向主場裝潢商申請額外用電並應另行付費 18. 本系列展一律禁止廠商私架燈具未經許可進行任何危害安全之用電行 為, 如需增加燈具務必洽本展合約裝潢公司申請 付費後由合格之電工進 行安裝 若參展廠商私架燈具, 本會得沒收其, 並禁止參展廠 商參加未來 1 至 3 年內由本會辦理之海外推廣活動 六 攤位費用及付款辦法 ( 一 ) 攤位費用 : ( 匯率 :1USD=32NTD) 吉林展 一般攤位 NT$26,000 參展分攤費 (9M 2 / 攤位 ) USD$812 標準攤位 空地攤位 (9M 2 / 攤位 ) 參展分攤費 NT$20,000 USD$625 NT$30,000 USD$937 NT$20,000 USD$625 廣東展一般攤位連鎖加盟及美食區 NT$26,000 參展分攤費參展分攤費 (9M 2 / 攤位 ) (15M USD$812 2 / 攤位 ) 標準攤位 空地攤位 (9M 2 / 攤位 ) 參展分攤費 NT$20,000 USD$625 NT$30,000 USD$937 NT$20,000 USD$625 8 (15M 2 / 攤位 ) 參展分攤費 NT$40,000 USD$1,250 NT$25,000 USD$781 NT$42,000 USD$1,312 NT$25,000 USD$781
南京展一般攤位連鎖加盟及美食區 NT$28,000 參展分攤費參展分攤費 (9M 2 / 攤位 ) (15M USD$875 2 / 攤位 ) 標準攤位 空地攤位 (9M 2 / 攤位 ) 參展分攤費 NT$20,000 USD$625 NT$32,000 USD$1,000 NT$25,000 USD$781 (15M 2 / 攤位 ) 參展分攤費 NT$40,000 USD$1,250 NT$25,000 USD$781 NT$42,000 USD$1,312 NT$25,000 USD$781 參展廠商繳交保證金, 即確認履行參展承諾, 且保證全程參與期間無違反本參加作業規範規定 本會將於活動結束, 自保證金中扣除參展廠商應繳付費用後, 無息返還餘額 1. 標準攤位 : A. 每一攤位 (9 平方米 ), 由本會統一設計, 提供配備包含 : 地毯 隔間板 公司招牌乙式 洽談桌 洽談椅 垃圾桶 長臂燈 (4 個 ) 插座乙個 ( 與攤位內照明 / 招牌看板 / 燈柱共同電力, 若需特殊規格用電需大量用電者, 需自行向主場裝潢商申請並付費 ) B. 連鎖加盟及美食區 : 每一攤位 (15 平方米, 其中 6 平方米是倉儲室 ), 提供配備包含 : 地毯 隔間板 公司招牌乙式 洽談椅 垃圾桶 長臂燈 (4 個 ) 插座二個( 與攤位內照明 / 招牌看板 / 燈柱共同電力, 若需特殊規格用電需大量用電者, 需自行向主場裝潢商申請並付費 ) C. 轉角攤位分攤費 : 即 2 面開之轉角攤位 每轉角攤位加收 特殊攤位分攤費 新臺幣 3,000 元美金 93 元整 2. 空地攤位 : A. 單一企業一次須租用 4 個空地攤位 (36 平方米 ) 以上 ( 雙數 ), 自費裝潢施工, 且攤位設計及變更均須經本會審核同意, 現場攤位設計不符合規定者, 本會有權利禁止展出 B. 連鎖加盟及美食區 每一攤位 9 平方米, 單一企業一次須租用 4 個空地攤位 (36 平方米 ) 以上 ( 雙數 ), 自費裝潢施工, 且攤位設計及變更均須經本會審核同意, 現場攤位設計不符合規定者, 本會有權利禁止展出 9
上述標準及空地攤位參展分攤費均不含展品關稅 通關及運輸 電費 ( 標 準攤位含基本用電 ) 安裝電話 電信費 進出場搬運費 各地展覽館館 方收取之施工管理費及押金 ( 二 ) 付款規定 : 1. 本會將在審查參展資格後, 通知參展廠商並發送 繳款通知單, 請參展廠商於收到 繳款通知單 再行繳款 2. 參展廠商請依照繳款通知單所列參展分攤費及保證金, 並於所示期限內繳交費用 3. 完成繳費之參展廠商始得出席協調會進行攤位分配, 未於期限內繳費則視為自動放棄參展, 其報名之攤位由本會收回, 並通知候補廠商遞補, 參展廠商不得異議 4. 廠商協調會中選取轉角攤位之參展廠商, 轉角攤位分攤費 將從參展廠商繳交之中直接扣除收取 ( 三 ) 繳費方式 : 請以新臺幣即期支票銀行電匯方式繳付參展分攤費及保證金足額 : 1. 即期支票付款 : 受款人抬頭為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並加劃線及 禁止背書轉讓 字樣及於信封上註明報名展區, 以掛號郵寄 110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 號 4 樓 401 室, 外貿協會拓展處黃雅雯小姐 孫雅玲小姐 杜耀羽先生收 2. 銀行電匯付款 : 請以新臺幣匯付至 合作金庫世貿分行 5056-765-767605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帳戶, 並註明 : (1) 展覽之活動名稱 (2) 貴公司名稱 (3) 繳款通知單號 ( 英文字母 P 加上十碼阿拉伯數字 ) 及展覽之活動名稱 3. 大陸臺商繳費方式 : 請以美元匯付至 臺灣銀行世貿分行 帳號 : 085-007-013706, 並註明繳款通知單號及欲參加展覽之活動名稱 10
七 報名手續 ( 一 ) 報名日期 : 自即日起至各展報名截止日額滿為止 報名時間一律以向中華郵政公司 各分局投郵之郵戳時間為憑 ; 親交者以本會收據時間為憑 吉林廣東南京 截止日 4 月 22 日前 5 月 20 日前 5 月 31 日前 ( 二 ) 報名資料 : 請於報名時備齊下列書表 ( 報名後十日內未繳齊相關書表者, 本會將不另行通知, 即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 1. 報名表 1 份 ( 請上網至 聯合徵展報名網站 : http://www.taiwantradefair.com.tw 填寫完成後印出, 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鑒 ) 2. 公司登記證影本 1 份 : 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 公司產品型錄 2 份 4. 如於報名表上勾選國內外獲獎紀錄及認證, 應附上國內外獲獎紀錄認證檔影本 1 份, 若未檢附檔影本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相關展區如下 : A. 農產食品產業區報名廠商若有各項食品認證與驗證書影本 ( 如 HACCP ISO GMP CAS 等 ); B. 清真產品區報名廠商須有 HALAL 認證; C. 機能紡織產業區報名廠商須有國內認證 ( 如 臺灣機能性紡織品驗證標章 等 ); D. 寶島名茶區報名廠商須有國內認證 ( 如 茶葉產銷履歷 茶產地標章 等 ); E. 寶島名酒區報名廠商須以臺灣生產者且獲有國內認證 ( 如 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標誌 ) 等 ; 5. 攤位效果示意圖 1 份 ( 申請空地攤位之廠商 ) 11
( 三 ) 報名方式 : 一律採取線上報名, 其紙本報名資料可用下列兩種方式繳交 : 1. 通訊繳交 : 報名資料請以掛號, 並於信封上註明報名展區, 郵寄至 : 110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 號 4 樓 401 室 外貿協會市場拓展處大陸組收, 信封請註明 台灣名品展第二次聯合徵展 2. 現場繳交 : 請親自繳交報名文件至 110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 號 4 樓 401 室 外貿協會市場拓展處大陸組 八 攤位分配 ( 一 ) 完成繳費之參展廠商始得派員出席協調會以分配展覽攤位, 並分發 參展手冊 等相關文件 ( 二 ) 攤位分配原則 1. 參展廠商於依報名時所選擇擬展出之產品區圈選攤位, 同一產品區, 由參展攤位數目較多者先選 ; 攤位數相同者, 依下列順序決定先後排序 (1) 攤位類型 : 空地攤位先於標準攤位 (2) 完成繳交費用時間 (3) 完整報名書表送達時間 2. 同一參展廠商之攤位均應相連接, 且不得跨越走道選位, 攤位一旦選定後, 參展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本會要求更換攤位產品區 3. 協調會中臨時放棄部分攤位者, 選位順序須待減位後相同攤位之廠商選完後才得選位 ; 參展廠商於協調會現場, 不得要求增租空出攤位 4. 本會有權視展場容納及實際狀況, 調整廠商專業區別及參展攤位數, 參展廠商不得異議 5. 未出席協調會之參展廠商 ( 含委託本會及未以書面委託代理人選位者 ), 選位順序則調為該攤位大小順位最後, 並由本會分配攤位, 參展廠商不得異議 九 退展 ( 一 ) 基於保障本系列展會順利運行及保障其他參展廠商之權益, 於廠商協調會日期前一日以公司大小章蓋印之書面向本會申請退展者且經本會同意, 參展分攤費及保證金將無息退還 ; 於廠商協調會當日當日後申請退展者, 所訂攤位視同自動放棄, 參展分攤費及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 二 ) 參展廠商應派員準時參加展覽 如未依時參加展覽, 所訂攤位視同自動放 12
棄, 本會將不退還所繳交之參展分攤費及保證金, 且得禁止參展廠商於 1 年內參加由本會於大陸辦理之推廣活動 十 攤位裝潢須知 ( 一 ) 標準攤位廠商不得要求主場裝潢商自行將標準攤位間之隔間板任意拆除, 以維護展覽形象 ( 二 ) 空地攤位搭建限高 5 公尺,4 公尺以上 5 公尺以下之建築物, 周邊必須自走道外緣內縮 1 公尺 ( 三 ) 四面臨走道之攤位裝潢, 其中一牆面可做為背牆, 其餘三面不得採封閉式設計, 須採視覺穿透之設計, 若採視覺穿透設計之牆面, 其連續牆面之長度不可超過該面攤位長度二分之一 ( 四 ) 空地攤位面臨走道相鄰攤位之隔牆 背牆及招牌背板應予以美化, 與隔鄰攤位相鄰之隔牆 背牆不得出現公司 品牌及產品之名稱圖樣 ( 五 ) 空地攤位廠商應依據本系列展展館裝修施工管理規定自行搭建 裝潢攤位 ; 詳細裝潢須知及展館相關規定將列於參展手冊, 於廠商協調會時分發 十一 其它條款 ( 一 ) 一般條款 : 1. 不可抗力因素 : 本會不承擔超出其合理控制範圍所導致的任何違約 不履行遲延履約, 包括任何自然災害 ( 火災 洪水 爆炸 地震 暴雨其他災難 ); 罷工勞動爭議 ; 伺服器癱瘓備份問題 ; 瘟疫 疾病隔離限制 ; 差旅受限 ; 任何政府 民事 軍事機構的行為 ( 禁運 戰爭 暴亂 民眾騷亂 材料供應短缺 ) 等 2. 展覽更改取消 : 本會保留在任何時候取消展會 對其作出實質性更改 縮小規模 延長 縮短重新安排展會舉辦時間的權利 本會將在公正 合理和適當前提下, 決定是否無息退還參展廠商所繳納與展會相關的款項, 將該筆款項轉到延期舉行的展會 3. 責任排除 : 本會對下列情況概不負責 : (1) 廠商商品財產的任何遺失 遭竊損壞 (2) 對參展廠商其雇員 代表 代理商損害 傷亡, 除非由於本會員工的故意過失引起 13
(3) 因與本系列展有關的服務商合約商的行為所造成參展廠商的任何損失 ( 二 ) 參展人員嚴禁於展館內吸菸, 若經稽查單位巡查小組查獲者, 除自行承擔相關法令罰鍰外, 本會得沒收其, 並得視情節禁止參展廠商參加未來 1 至 3 年內由本會辦理之海外推廣活動 ; 另參展廠商須確實遵守當地展館之安全管理及防火規定, 並不得使用明火, 相關規定將列於參展手冊, 於廠商協調會時分發 ( 三 ) 所有參展廠商應於開展首日配合出席主辦單位所辦理之一對一採購洽談會, 展覽活動期間內亦應派員在場照料樣品與接洽交易, 並適時提供洽談成效 現場成交情形 後續商機 參展績效等資料及完整填寫 參展廠商意見調查表, 俾本會統計拓銷成果, 評估參展效益 其中如涉及業務機密部分, 本會將予審慎保密 ( 四 ) 參展廠商於參展報名表中提供之個人資料, 僅供本會於 2016-2018 年透過電話 郵件等通訊方式與之聯繫接洽及進行本會相同類似活動推廣用 提供資料之個人可就其個人資料向本會進行下列請求 : 1. 答覆查詢提供閱覽 2. 製給複製本 3. 補充更正 4. 停止蒐集 處理利用 5. 刪除 其餘有關個人資料保護之未盡事宜, 依臺灣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 十二 連鎖加盟及美食區 參展注意事項 ( 一 ) 請儘量在自己攤位清洗食材 器具因洗滌區空間有限, 請參展商自備置物箱收納用具在攤位上清洗食材, 請將要傾倒的廢水濾掉殘渣後方可倒進洗滌區流理台, 並嚴禁在衛生間清洗食材 器具, 因衛生間是供大眾使用不能當做洗滌區 ( 二 ) 嚴禁在洗滌區及衛生間傾倒有殘渣的廚餘請務必將要傾倒的廚餘在用濾網過濾後丟入廚餘桶, 方可把廢水倒進洗滌區流理台, 另外, 有販賣油炸食品的參展商, 請將油炸廢油預冷後裝在油桶中, 請清潔人員收走, 請勿直接倒入洗滌區流理台 ( 三 ) 嚴禁在洗滌區及衛生間清洗油膩鍋具展館展覽時間到下午 5 點, 請需要清理鍋具的參展商預先保留時間, 敬請配合預先準備抹布餐巾紙, 將鍋具油膩部分及殘渣先行擦拭丟棄, 再至 14
洗滌區略為清洗, 清洗完畢後請將流理臺上的油漬 水痕擦拭乾淨, 方可離開, 現場將視使用人數, 安排排隊動線並規定使用每家使用時間, 同時並嚴禁在衛生間清洗 ( 四 ) 現場人員請注意衛生局相關規定美食區操作人員請一律戴口罩 ( 建議配戴透明防塵口罩, 方便交談 ) 及帽子, 雙手須使用消毒水酒精清洗, 操作時請配戴一次性手套 ; 並要求有呼吸道 腸胃等疾病與皮膚感染症狀者, 嚴格禁止擔任烹調食品工作, 並請準備健康證臺灣健康檢查報告書以備查驗 ( 五 ) 請依規定申請使用電力, 嚴禁私接電器電箱及電線旁邊禁止擺放水桶及有液體的容器, 以免觸電造成危險, 嚴禁將照明設備插座私接電器使用延長線接通多樣電器 若需特殊規格用電需大量用電者, 需自行向主場裝潢商展館申請並完成付費, 方會派工處理 ( 六 ) 展館內部全面禁煙, 現場禁止抽煙 吃檳榔, 發現違規事項將拍照並開立違規單, 如情節重大者, 將由衛生局人員進行告發 布展期間請密切注意布展進度,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支出, 各項參展注意事項請參展商詳讀本會之參展手冊 十三 本系列展承辦人及聯絡方式 外貿協會 ( 台灣貿易中心 ) 地址 :110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 號 4 樓 401 室市場拓展處大陸組 電話 :02-2725-5200 傳真 :02-2757-6017 / 02-2757-6018 展覽 聯絡人 分機 email 吉林展 孫雅玲小姐 1507 ambersun@taitra.org.tw 廣東展 杜耀羽先生 1484 yaoyu@taitra.org.tw 南京展 黃雅雯小姐 1510 irene4812@taitra.org.tw 十四 本參加作業規範如有未盡事宜, 適用臺灣民法其他相關法律規定, 且本 會得隨時修訂本參加作業規範 15
報名期限 : 請參照各展報名期限, 一律採取 線上報名 方式 2016 台灣名品博覽會第二次聯合徵展 公司資料 ( 以下資料將印製為團員名冊, 請以正楷填寫 ) 統一編號報名序號 ( 由貿協填寫 )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中文 中文 電話 ( ) - 傳真 ( ) - 負責人 E-mail 網址 URL 展覽聯絡人 先生 女士 E-mail 聯絡電話 ( ) - 行動電話 主要產品及報名展覽 產品品名 ( 限 10 項以內 ) 序號 吉林 廣東 南京 1 2 3 4 5 6 7 8 9 10 備註 : 1. 參展產品需與本欄相符 2. 若參展商 4 系列展皆有意參加, 且參展產品 4 展皆同, 參展商可於 吉林展 填寫參展產品乙次, 其餘系列展之參展產品可填 同左 品牌 http://www.taiwantradefair.com 無 有品牌名稱 : 說明 : 申請報名展覽 展區及攤位數量 ( 請於欲報名之展覽及設有該展區之 塗黑, 並填寫申請攤位數 ) 展覽 ( 複選 ) 展區 ( 單選 ) 吉林 (8/5~8) 16 廣東 (8/26~29) 南京 (9/9~12) 農產食品區 寶島名茶名酒區 文創禮品區 家居生活區 美容生技區 樂齡健康區
獎項標章 ( 請檢附影本 ) 茶葉認證 ( 請檢附影本 ) 農產食品獲頒認證 ( 請檢附影本 ) 清真食品獲頒認證 ( 請檢附影本 ) 機能紡織獲頒認證 ( 請檢附影本 ) 運動休閒區 機能紡織區 親子產業區 連鎖加盟及臺灣美食區 汽機車精品與服務區 觀光旅遊區 城市特色產品區 寵物用品區 申請標準攤位數量申請空地攤位數量 * 請注意 : 1. 至多可複選 4 個展覽 2. 每展僅能單選 1 個展區 3. 每展僅能單選申請攤位類型其中 1 項 4. 參展廠商及攤位數需經外貿協會審核同意 無 台灣精品獎 國家磐石獎 小巨人獎 金貿獎 if Red Dot IDEA G-Mark MIT 微笑標章 其他 : 無 茶葉產銷履歷 茶產地標章 無 CAS GMP SO-9001 ISO-9002 HACCP 有機認證 無 HALAL 證書 無 TFT( 臺灣機能性紡織品驗證標章認證 ) 本公司 ( 單位 ) 願遵守貴會 2016 台灣名品博覽會第二次聯合徵展 參展辦法所有規定事項, 本公司 ( 單位 ) 亦了解貴會保留是否接受本公司 ( 單位 ) 參加之權利 此致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http://www.taiwantradefair.com 公司印鑑 : 負責人印鑑 : 報名日期 : 年月日 以上個人資料僅供本會 2016-2018 年度透過電話 郵件等通訊方式與提供資料之個人聯繫接洽用 提供資料之個人可就其個人資料 : 一 查詢請求閱覽 二 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 請求補充更正 四 請求停止蒐集 處理利用 五 請求刪除 如欲行使以上權利可洽本會拓展處莊淑妃專員 ( 分機 1528) 若不提供個人資料, 可能無法獲得本會即時之相關資訊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