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105-1 碩士學分班招生簡章 一 依 據 : 依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辦理 二 目 的 : 提供各類產業與醫療相關院所高階主管及專業人員研習工業工程 管理及健康產 業相關專業知識, 以增進管理知能及提昇組織經營績效 三 招生班別 : 碩士學分班斗六班 四 招生對象 : 大學畢業或具有研究所報考資格者 五 招生人數 : 碩士學分班採隨班附讀模式, 依教育部規定每班 5 人, 依完成報名順序錄取之 ; 若超過 5 人將列為備取, 如有缺額將依序通知遞補 碩士學分班課程達獨立 開班人數時, 改採獨立開班方式上課, 上課時間及地點以本系公告為主 六 課程資訊 : 預計 105 年 09 月 12 日至 106 年 01 月 15 日, 授課時程共計 18 週, 詳列如下表 ( 本系保留上課時間變動權益 )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管理學院工業工程與管理系專業教室 課程 課程代碼 學分數 時間 授課教師 存貨管理與分析 R01 3 學分 週一晚 18:30~21:30 黃志剛老師駱景堯老師 專案管理 R02 3 學分 週二晚 18:30~21:30 駱景堯老師林怡君老師 人力資源管理 R03 3 學分 週二晚 19:00~22:00 林尚平老師 全球供應鏈管理 R04 3 學分 週四晚 18:30~21:30 楊能舒老師蘇純繒老師 財務管理 R05 3 學分 週五晚 19:00~22:00 李春安老師 作業研究 R06 3 學分 週五晚 18:30~21:30 吳政翰老師郭雅玲老師 統計學 R07 3 學分 週六上 09:00~12:00 古東源老師童超塵老師 產業電子化與資訊管理 R08 3 學分 週六上 09:00~12:00 呂明山老師袁明鑑老師呂學毅老師 策略管理 R09 3 學分 週六下 13:30~16:30 陳敏生老師呂學毅老師傅家啟老師 高等品質管理 R10 3 學分 週六下 13:30~16:30 古東源老師童超塵老師 1
健康產業管理班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管理學院工業工程與管理系專業教室 課程 課程代碼 學分數 時間 授課教師 健康產業雲端資訊管理 G01 3 學分 週一晚 18:30~21:30 許天成老師林怡君老師 醫務品質管理 G02 3 學分 週二晚 18:30~21:30 駱景堯老師林昭維老師 醫事服務機構管理 G03 3 學分 週三晚 18:30~21:30 李聰明老師鄭博文老師 生物統計學 G04 3 學分 週六上 09:00~12:00 陳敏生老師邱靜娥老師 醫療政策與健康保險 G05 3 學分 週六下 13:30~16:30 葉德豐老師蘇純繒老師 健康與長期照護管理系統 G06 3 學分 週六下 14:00~17:00 林怡君老師林柏煌老師 七 學分取得及抵免 : 學期成績及格者 (70 分 ) 由本校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書 學員經碩士在職專班入學考試 ( 約每年 12 月報名 ) 錄取本系者, 其修習學分可依本系學分抵免要點予以辦理抵免, 至多抵免 21 學分 八 報名方式 : 一律採通訊方式報名, 即日起至 105 年 02 月 19 日報名截止, 以郵戳為憑 掛號郵寄地址 :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 123 號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推廣班收 請備齊下列資料 : 1. 報名表 ( 含 2 吋照片一張 ), 並簽名 2. 身分證正 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 繳費證明, 如 ATM 轉帳明細 郵政劃撥或銀行臨櫃繳款收據等 完成報名手續後, 依完成報名程序順序錄取之 若招生名額額滿, 將列為備取, 如未來有缺額, 將通知依序遞補 九 收費標準 : 斗六班 -- 每門課 3 學分 15,000 元整 ( 含學雜費, 不含書籍費 ) 凡新生應繳交 300 元報名費, 報名後恕不退還 折扣後 NO 學分費優惠條件 ( 擇一 ) 折數金額 1 選修兩門 ( 含 ) 以上者 本系所學分班舊生 94 折 14,100 2 雲科大校友或持有雲科大之友卡者或教職員工眷屬 9 折 13,500 3 3 人團報 88 折 13,200 4 長青人士 ( 六十五歲 ( 含 ) 以上 ) 或身心障礙者 8 折 12,000 5 校內教職 ( 以不超過每班開班人數十分之一為限 ) 7 折 10,500 2
十 繳費方式 : 匯 ( 支 ) 票繳費匯 ( 支 ) 票抬頭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ATM 轉帳行號 :004( 台灣銀行 ) 帳號 :031001-120522 戶名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推廣班帳號 :2255-6036 郵政劃撥註 : 劃撥單背後通訊欄, 請註明報名工業工程與管理系學分班 - 課程名稱註 : 學費與報名費可一併繳納 十一 其他事項 : 1. 為確保教學品質, 所有課程謝絕旁聽 ; 學員缺課時數超過四分之一以上, 該門課視同未修而不予發給學分證明 2. 報名資料及報名費, 一經報名恕不退還 若因故未能開班授課, 學雜費將無息退還 3. 若學員已完成報名並繳費, 因故擬申請退費, 得依教育部規定辦理申請退費 註 : 教育部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 退還已繳學分費 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 退還已繳學分費 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 不予退還 4. 同等學歷 ( 截取自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第 4 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在學士班肄業, 僅未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退學或休學, 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始日起算已滿二年, 持有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 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 因故未能畢業, 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末日起算已滿一年, 持有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三 在大學規定修業年限六年 ( 含實習 ) 以上之學士班修滿四年課程, 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一百二十八學分以上 四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後, 其為三年制者經離校二年以上 ; 二年制或五年制者經離校三年以上 ; 取得專科進修 ( 補習 ) 學校資格證明書 專科進修學校畢業證書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者, 比照二年制專科學校辦理 各校並得依實際需要, 另增訂相關工作經驗 最低工作年資之規定 五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六 技能檢定合格, 有下列資格之一,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 ( 一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三年以上 3
( 二 ) 技能檢定職類以乙級為最高級別者,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第 5 條曾於大學校院擔任專業技術人員 於專科學校擔任專業及技術教師, 或於職業學校擔任技術及專業教師, 經大學校級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前三條所定新生入學考試 第 6 條大學經教育部核可後, 就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 經校級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得准其以同等學力報考第二條至第四條所定新生入學考試 5. 未盡事宜之處得按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經系務會議決議 十二 洽詢方式 : 聯絡人 : 蔡小姐聯絡專線 :05-552-4777 聯絡電話 :05-5342601 轉 5105 E-mail:tsaichyu@yuntech.edu.tw 工管系網頁 :http://www.iem.yuntech.edu.tw/home/index.php 4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系推廣班報名表 本報名表歡迎影印使用編號 :( 免填 ) 姓名性別 男 女身份證字號生日年月日 通訊住址 請浮貼兩吋 電 話 (O) (H) ( 手機 ) 照片一張 (E-Mail) 服務機關或行號職稱服務機關地址 最高學歷學校名稱畢業科系汽車臨時停車證 ( 待開課後發給 ) 需要 ; 車號 : 不需要 以下繳交資料皆需備齊 1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 兩吋照片一張 4 新生報名費 300 元 5 繳費證明: 6 學分費優惠序號 A. 匯 支 票繳費 匯 支 票抬頭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B. ATM 轉帳繳費 轉入行代號 :004( 台灣銀行 ); 轉入帳號 :031001-120522 跨行轉帳手續費由學員自行負擔, 並請列印轉帳明細或影印存簿明細隨同報名表繳交 C. 郵政劃撥 戶名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推廣班 帳號 :2255-6036 請於劃撥單之通訊欄註明報名系所 班別 親友介紹 本校師生 / 舊生 來電洽詢 訊息取得 郵寄 DM 電子郵件 張貼海報 張貼公文 本校首頁 本校推廣教育中心網頁 本系網站 本校電子看板 電視廣告 廣播 報紙, 其他 : 報名課程 : R01 R02 R03 R04 R05 R06 R07 R08 R09 R10 G01 G02 G03 G04 G05 G06 報名費收據抬頭請開 : 公司名稱 : 個人 本人已經詳閱招生簡章, 並知悉相關之權利義務, 若有不實, 校方得取消上課資格 本人同意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一個人資料保護法管理及使用 學員簽名 : 敬請詳填各項資料以便聯繫開課事宜並寄發上課通知單 填妥報名表後連同繳費證明, 掛號郵寄至 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 123 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系推廣班收 洽詢電話 05-552-4777 蔡小姐 E-mail:tsaichyu@yuntech.edu.tw 5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推廣教育班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1.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學校 ) 基於招生報名與班務執行之目的蒐集本人的個人資料, 包括姓名 身分證字號 ( 居留證號 護照號碼 ) 照片 服務機關 / 部門 / 職稱 出生年月日 性別 E-MAIL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服務機關地址 / 電話 / 傳真號碼 行動電話 最高學歷 ( 力 ) 參與社團 及個人重要經歷和申辦類別證明文件 ( 如身障手冊 中低收入戶證明 身分證影本 學歷證明影本 勞保明細 ) 等項目 2. 對於本人就讀期間的個人資料使用, 學校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 相關法令及學校相關法規於各項業務範圍內進行處理及利用 3. 本人的個人資料於非就讀期間繼續儲存於學校, 除應本人之申請 學校行政管理與招生或公務機關依法執行事項外, 學校不得提供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4. 本人就個人資料,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 得行使以下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 請求製給複製本, 請求補充或更正, 請求停止蒐集 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惟依法本校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 得不依請求為之 5. 本人理解, 若不提供個人資料, 以致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 學校將無法受理相關事項之申請與辦理 6. 本人理解, 本同意書有書面同意學校蒐集 處理及使用本人個人資料之效果 7. 學校應盡個人資料保護法保障個人資料安全之責任, 非屬本同意書個人資料利用情形, 應先徵得本人同意方得為之 立同意書人簽名 : 日期 : 年 月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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