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刘江山 刘河山 魏亮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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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7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逐项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同意 247,543,784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0%;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 42,125,553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事项如下 :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1-xxx

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董事周俊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2 人, 监事长周敏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股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一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二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实施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6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 7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 二 ) 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 1 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 20% 2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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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关于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

6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 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 会

( 三 ) 在公司盈利 净资本等符合监管要求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 ( 四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1 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海乐 徐慧涛 杨晓初 程远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三 )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第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 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 : 同意 71,850,74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2.2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二 ) 逐项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巩固市场, 顺利实施公司 入股施工一体化 项目, 优化财务结构, 增强抗风险能力,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1998年股东大会有关文件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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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300610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了第四次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1. 发行方式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调整前 :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向

( 二 ) 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 2016 年 6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 临时 ) 会议及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二 ) 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 1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公司可采取现金 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 公司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根据本章程规定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获得通过 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思创医惠公告编号 :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表决结果 : 赞成票 11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财务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信托投资公司 ( 以其自有资金 ) 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 编号: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 根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向上取 2 位小数 ) 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3.28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共 137,195,121 股, 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75,829,0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7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422,4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公司 2 号楼一楼大会议室 6 现场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邹炳德先生 7 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4 人, 代表股份 230,404,19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

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对征集股东投票权不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二 修改 公司章程 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七条原内容为 :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 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 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 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 应当由律师 股东代表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二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 代表股份 1,011,424,77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893,016,3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 章程 的有关规定 7.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发出, 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17 日的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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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 临2016-***

条款原规定拟修订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六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设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董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怡球资源公告编号 :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 ( 中国 )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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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市场情况和成 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修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以下两个价格孰高者 :

( 三 )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71,155,542 股 ( 含 71,155,542 股 )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发行股票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

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55.70%;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 7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46,454,0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3.89% ( 三 )B 股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9,185,6

司持续经营能力 4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 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 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第三条公司每年的税后利润, 按下列顺序和比例分配 : 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 提取法定公积金 按税后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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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因素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 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 经营资金需求和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 科学的回报机制, 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 分红规划的具体方案 综合以上因素, 公司拟定的分红规划如下 : 1 利润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4-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如下 : ( 一 )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面值为 1.00 元 / 股 ( 人民币元, 下同

表决情况 : 同意 12 票, 弃权 0 票, 回避 3 票, 反对 0 票 ; 表决结果 : 通过 ( 三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 除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外, 其他发行对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

( 三 )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71,155,542 股 ( 含 71,155,542 股 )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 除息事项, 则发行股票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续性和稳定性, 并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 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并坚持如下原则 : 1 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 2 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 二 ) 利润分配的形式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 股票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大千生态公告编号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63,702,539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73.13%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61,647,789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72.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 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公司的公积金用

币 1.00 元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弃权票 0 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有效期内, 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第四号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指引

第四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 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 以下简称 光大集团 ) 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临2009—008

了回避, 由 3 名非关联董事逐项表决 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 数的比例 (%)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 ) 282,653,797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

时, 需分别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 四 )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 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 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

第三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 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 或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578,87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310,05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 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 全部为 A 股股东 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数码科技公告编号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

Transcription:

证券代码 :002442 证券简称 : 龙星化工公告编号 :2015 035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以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 并于 2015 年 6 月 5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 2 号会议室召开 ;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 现场出席董事 8 名, 田世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 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刘江山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 一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及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自身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后, 认为公司已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 刘江山之女刘英飞 亿艺 ( 北京 ) 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陈坤以货币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根据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此项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刘江山 刘河山 魏亮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 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 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 刘江山之女刘英飞 亿艺 ( 北京 ) 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陈坤 刘江山为公司原股东, 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前持有公司 232,054,287 股 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5 日与上述发行对象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 同 根据股份认购合同, 本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 4.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86,363,633 股 ( 含本数 ), 认购人各自认购 的股数如下 :

序号 名称 认购金额 ( 万 元 ) 认购股数 ( 股 ) 1 刘江山 58,700.00 56,769,825 2 刘英飞 28,000.00 27,079,303 3 亿艺 ( 北京 ) 投资有限公司 1,600.00 1,547,388 4 陈坤 1,000.00 967,117 合计 89,300.00 86,363,633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 除息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数量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视发行时 的实际情况, 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协商确定 5. 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5 年 6 月 5 日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0.34 元 / 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应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6. 发行股份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89,3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 全部用 于偿还银行贷款 8. 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9. 决议有效期 与本议案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能实施 三 审议通过了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的 龙星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四 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的 龙星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 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 为高效 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 1. 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其中包括发行时 机 发行数量 发行起止日期 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的选择 ; 2. 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 3. 聘请保荐人等中介机构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

4. 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 5.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 6.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 7. 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 定, 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 8. 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 9. 协助认购对象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 10. 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关联董事刘江山 刘河山 魏亮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的 龙星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案 七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关联董事刘江山 刘河山 魏亮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 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 > 的 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关联董事刘江山 刘河山 魏亮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 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豁免刘江山及其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 义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 同意豁免刘江山及其一致行 动人因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产生的要约收购义务, 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同意 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关联董事刘江山 刘河山 魏亮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 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 <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的议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规定, 现拟对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见附件 1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一 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订 < 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 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 推动公司建立科学 持续 稳定的分红机制,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监发 2012 37 号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 证监会公告 2013 43 号 ) 以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的 龙星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十二 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订 <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5-2017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 的议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监发 2012 37 号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 证监会公告 2013 43 号 ) 等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推动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科学 持续 稳定的分红机制, 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 经营发展规划 股东回报 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公司董事会制订了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5-2017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的 龙星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5-2017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十三 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陈贤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田世忠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并继续履职至新任独 立董事就职, 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12 月 1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根据董事会提议, 提名委员会提名陈贤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并

履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对应职务 陈贤忠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2 十四 审议通过了 关于任命李学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任命李学波先生为总经理, 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工作, 董事长刘江山 先生不再兼任总经理职务 李学波先生简历见附件 3 十五 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采 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附件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的相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内部决策程序和机制, 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 更好的回报投资者,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 公司章程 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 具体如下 : 原 公司章程 内容 :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利润分配政 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资金需求情况下, 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 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 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 可以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即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在不损害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的前提下, 公司最近 3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3 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40%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 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 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 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划分, 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 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 润的, 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或者因为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 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 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发表意见后,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 应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现修改为 :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利润分配政 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资金需求情况下, 公司将积极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 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实施现 金分红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 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 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 可以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即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在不损害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的前提下, 公司最近 3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3 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40%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 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 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 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划分, 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 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 润的, 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或者因为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 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发表意见后,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应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提出分红提案,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 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 应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附件 2: 陈贤忠先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6 年 3 月出生, 本科, 教授 曾任合肥工业大学教师 宣传部部长 党委副书记 副校长 常务副校长,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安徽省教委党组书记 主任,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省教育厅厅长, 安徽省政协常委 港澳台侨和外事委主任 ; 陈贤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 5% 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贤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陈贤忠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与其他董 监 高之间无关联关系

附件 3: 李学波先生, 出生于 1966 年, 中国国籍,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职称 1987 年 -2003 年就职于青州市化工二厂 青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历任车间主任 技术科长 副总经理 总经理等职务 ;2004-2012 年, 先后就职于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北方君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历任总经理 副总裁等职务 曾组织或参与的多项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项目, 分别多次获得化工部或山东省科技进步奖, 先后被授予 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 中国橡胶工业科学技术进步有功专家 炭黑行业优秀企业家 中国炭黑工业 60 周年科技进步带头人 等荣誉称号 自 2004 年至今被聘为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专家组成员 2013 年 7 月就职于本公司,2014 年 1 月 6 日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学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李学波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 5% 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学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与其他董 监 高之间无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