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手冊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康齊危疾保障 只供內部參考之用
部分 內容 頁數 I.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1. 前言 1 2. 產品定位 2 3. 產品特色 3 4. 銷售對象 3 5. 產品資料 4 6. 保障賠償表 ( 港元或澳門幣 ) 5 7. 保障賠償表 ( 美元 ) 6 8. 不保事項 7 9. 終止條款 7-8 10. 與智倩所保障之疾病定義比較 9-10 11. 部份疾病之定義 11 12. 新生兒獎賞 12-13 13. 新生兒獎賞例子說明 14-15 II. 康齊危疾保障 14. 前言 16 15. 產品定位 17 16. 產品特色 18 17. 保單運作一覽 19-20 18. 理賠例子說明 21-22 19. 銷售對象 23 20. 產品資料 24-25 21. 保障範圍及內容 26 22. 危疾保障的賠償細則 27-28 23. 不保事項 29 24. 終止條款 29 25. 受保障疾病 30-31 26. 新增受保障疾病之定義 32 III. 核保指引及細則 27. 一般新生意核保程序及要求 (i)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ii) 康齊危疾保障 33 34
部分內容頁數 28. 保單行政程序 (i)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ii) 康齊危疾保障 29. 內部保單替換規則 (IR) 37 35 36 IV. 索償及理賠 30. 索償注意事項 (i)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ii) 康齊危疾保障 38-39 40-41 V. 保險建議書 AWB 42-45 VI. 保險建議書 ipro 46-49 VII.. 建議書特點 50-59 VIII. 熱線支援 59 IX. 常見問題 60-66 附錄 附錄 1 市場多面睇 (i)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ii) 康齊危疾保障 67-68 69-77 附錄 2 保費表 -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78-79 附錄 3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受保障疾病 / 情況之定義 80-83 附錄 4 康齊危疾保障與康采嚴重疾病保障的不同之處概覽 84-87 此手冊同時適用於澳門繕發之保單 除特別註明外, 所有於澳門繕發保單的可選擇貨幣會由澳門幣代替港元, 而手冊內的澳門幣與港元之兌換率為 1:1 此處由安盛金融有限公司及安盛保險 ( 百慕達 ) 有限公司 (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 AXA 安盛 ) 提供的資料是私人和保密的, 只可用於內部參考 這不是向公眾發出邀請 此文件並未經 AXA 安盛授權進行公開分發 在未經 AXA 安盛事先書面許可前, 不要複製 分發或公開全部或部分這些資料予任何未獲授權的人, 或使用任何這些資料於其他任何目的上 未經授權使用或披露此文件是嚴格禁止的
I.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1. 前言 危疾保險產品巿場競爭劇烈, 要突圍而出, 必要認定目標客戶群及針對地推出具創意的產品及配套吸引他們, 以鞏固巿場的領導地位 我們最近委託巿場研究公司就 MCV 客戶購物習慣進行調查, 調查發現選購保險產品的決策人大多是育有子女 的女士, 她們較喜愛投保危疾保障及人壽保障 除女性巿場, 以兒童為被保人的巿場亦不容忽視, 尤其是零歲 被保人, 在 2014 年新造零歲被保人保單中, 有半數是投保健康及保障產品 (HnP) 事實上, 香港每年約有六萬名新生嬰兒出生 1 ; 而國內每年出生數字更以千萬計, 在 2014 年便約有 1 千 6 百萬 名 2 嬰兒出生 由於國家於去年放寬申請生 二孩 條件, 只要夫婦任何一方為獨生子女便可申請 在生育政策 放寬的情況下, 另一個嬰兒潮或許即將出現, 育兒相關產品的需求亦將會相應飊升 大部份女性都希望能繁衍下一代, 作為準母親, 都希望從懷孕過程中直至嬰兒出生都健康平安 正所謂 養兒一百歲, 長憂九十九, 為人父母從籌備生育到分娩的旅程是相當漫長, 更需為準母親及子女準備周全保障 可惜, 市場上現有的懷孕或醫療保障產品大部份都要求 1 年等候期, 未能提供即時懷孕保障及對於未懷孕的客戶, 的確會冷卻投保意慾 有見及此, 我們誠意推出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此保障產品的銷售對象不單是本地客戶, 更歡迎中國內地訪港旅客投保 由於沒有等候期, 而且客戶只需支付一次性保費, 即可就該次懷孕享有 3 年保障, 最長可直至新生兒約兩歲多, 為該次懷孕提供即時保障予準母親及嬰兒 為準母親從懷孕期間以至分娩嬰兒後提供全面性一筆過的懷孕併發症保險賠償及新生兒先天性疾病保險賠償, 以及準母親 / 嬰兒住院現金保險賠償 照顧準母親之餘亦同時照顧新生嬰兒真正的需要, 讓準母親可以安枕無憂, 安心享受懷孕的喜悅 此外,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提供 新生兒獎賞, 更能為您帶來開拓家庭客戶商機的叩門磚 客戶在孩子出生後為新生兒 / 新生兒之父親 / 母親自己投保指定保障計劃, 合資格保單可獲保費回贈作新生兒獎賞, 獎賞上限為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一筆過繳付保費的 50% 當中新推出之全方位危疾產品 康齊危疾保障 亦屬於指定保障計劃之一, 能更進一步提升公司形象之餘亦能助您拓展更多商機 我們亦想藉此感謝各位百忙中抽空參與新產品研討會的理財顧問, 謝謝您們給予的寶貴意見, 令我們的新產品 更能切合客戶的需要 資料來源 :. 1 香港政府統計處 http://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o20_tc.jsp 2 中國日報網 http://caijing.chinadaily.com.cn/2015-03/03/content_19707543.htm 第 1 頁
2. 產品定位 AXA 安盛的 寰宇特選 II 醫療計劃 及 智倩女性保障 均提供懷孕及分娩保障 前者提供實報實銷的多重醫療保障, 後者是針對女性的嚴重疾病保障計劃, 並保障被保人於妊娠期間發生的併發症及嬰兒患有先天性異常之疾病 如市場上大部份懷孕保障計劃一樣, 上述產品均有約 1 年的等候期 如被保人在等候期內懷孕, 便未能即時獲得保障 根據新產品研討會中, 客戶希望在懷孕期間以相宜的保費即時獲得懷孕保障 我們新推出的 摯保寶懷孕 親子保障 正正切合準母親之需要, 於懷孕期間提供即時保障, 即使遭逢不幸患上懷孕併發症或新生兒出 生後被確診患上先天性疾病亦可獲得保險賠償 因此, 全新推出的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正好符合這類客戶群組的需求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寰宇特選 II 醫療計劃 及 智倩女性保障 之保障範圍比較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 標準及特級 ) 寰宇特選 II 醫療計劃 ( 特級 ) 智倩女性保障 產品性質 在生保障及住院現金保險 實報實銷醫療產品 在生保障 ( 包括嚴重疾病 ) 保費繳付期 一筆過繳付保費 定期保費 定期保費 即時保障 ( 需 1 年等候期 ) ( 需 1 年等候期 ) 保障懷孕次數 每份保單只保障 1 次 不限 每份保單只可賠償一次 保障多胞胎 保障中國內地訪港 / 澳旅客 賠償類別住院現金保險賠償 醫療保障 ( 每日住院現金 ) ( 實報實銷賠償醫療費用 ) 保障懷孕併發症數目 8 所有 3 嬰兒先天性疾病數目 21 4 分娩醫療疏忽事故保障 新生兒 / 幼兒疾病保障 產前護理 分娩及產後護理開支保障 產品定位 全面懷孕保障銷售對象為本地準母親及中國內地訪港 / 澳之準母親 全面醫療保障銷售對象為富裕客戶群組 全方位女性保障銷售對象為香港女性客戶 第 2 頁
3. 產品特色 沒有等候期 即時獲得保障 一筆過繳付保費 3 年保障 接受本地及 MCV 孕婦投保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保障多胞胎 新生兒獎賞可吸引投保新單 從懷孕期間至分娩後同時保障準母親與嬰兒 4. 銷售對象 希望即時獲得懷孕期保障而無須等候期 選擇到香港 / 澳門進行產前檢查的 MCV 孕婦 關心懷孕保障, 而本身所擁有的危疾保障並未包括懷孕相關疾病保障的家庭客戶 第 3 頁
5. 產品資料 1. 計劃名稱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Precious Mom and Child Insurance 2. 計劃性質 基本計劃 3. 推出日期 香港 : 2015 年 5 月 27 日 澳門 : 待定 4. 投保年齡 18 歲 - 45 歲之準母親 ; 及 投保時必須已懷孕 7 週 0 日至 30 週 6 日 ; 及保單簽發日期當天準母親懷孕期必須不超過 32 週 6 日 5. 保障年期 3 年 6. 保費繳付年期 一筆過繳付保費 7. 計劃代號 標準計劃 特級計劃 香港 / 澳門居民 PC01N PC02N 中國內地訪港旅客 PC11N PC12N 8. 附加契約選擇不適用 9. 等候期不適用 10. 貨幣港元 / 美元 ( 香港 ) 澳門幣 / 美元 ( 澳門 ) 11. 繳費形式一筆過繳付保費 12. 大額保費折扣不適用 13. 被保人之性別及保費釐定 只限女性且在投保時已被確認正在懷孕, 保費以被保準母親之已屆年齡及其他核保要求而釐定 被保胎兒沒有性別限制 如該次懷孕之胎兒數目達 3 個或以上, 需收取附加保費, 惟所需附加保費需視乎個別情況而定 14. 提前保單期 (Backdating) 不適用 15. 寬限期不適用 16. 續保不適用 17. 最低 / 最高投保額不適用 18. 增值權益 (IIE) 不適用 第 4 頁
6. 保障賠償表 ( 港元或澳門幣 ) 1. 準母親懷孕併發症保險賠償 1.1 懷孕第三期胎死腹中 1.2 先兆子癎或子癎 1.3 胎盤早剝 1.4 胎盤植入 # 1.5 羊水栓塞 # 1.6 妊娠急性脂肪肝 1.7 妊娠瀰漫性血管內凝血 1.8 產後出血引致子宮切除術 # 標準計劃 特級計劃 $80,000 $160,000 2. 準母親住院現金保險賠償 ( 最多 25 日, 包括因醫療情況引起而進行之合法人工流產總計最多 4 日 ) 2.1 因項目 1.1 1.8 受保之懷孕併發症而入住深切治療部 (ICU) 每日 $500 及最多 25 日每日 $1,500 及最多 25 日 2.2 因醫療情況引起而進行之合法人工流產而住院每日 $500 及最多 4 日每日 $1,500 及最多 4 日 3. 準母親身故保險賠償 3.1 在懷孕至分娩後 30 日內不幸身故 $200,000 $500,000 4. 新生兒先天性疾病保險賠償 4.1 肛門閉鎖 + 4.12 脊柱裂 4.2 先天性雙目白內障 + 4.13 缺失兩肢 4.3 先天性雙耳失聰 4.14 顎裂 4.4 先天性膈疝 + 4.15 腦癱 4.5 嬰兒腦積水 4.16 馬蹄內翻足 ( 雙足 ) + 4.6 法樂氏四聯症 4.17 先天性髖關節脫位 + 4.7 主 / 肺動脈錯位 + 4.18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 4.8 共同動脈幹 + 4.19 初生期內夭折 4.9 心房中隔缺損 + 4.20 食道閉鎖及食道氣管瘻 + 4.10 心室中隔缺損 + 4.21 連體嬰 4.11 唐氏綜合症 $80,000 $160,000 5. 新生兒 / 幼兒住院現金保險賠償 ( 最多 25 日, 包括嚴重初生期黃疸總計最多 10 日 ) 如被保新生兒在保單及本保險賠償有效期間因以下情況入住深切治療部 (ICU), 或住院 3 天或以上, 將獲發新生兒 / 幼兒住院現金保險賠償 : 5.1 因早產而入住初生嬰兒深切治療部 5.2 出生後即時接受新生兒保育箱護理 5.3 因手足口病住院接受治療 5.4 因登革熱住院接受治療 5.5 因肺炎住院接受治療 5.6 因支氣管炎住院接受治療 ( 包括其他呼吸道疾病 ) 每日 $500 及最多 25 日 每日 $1,500 及最多 25 日 5.7 嚴重初生期黃疸每日 $500 及最多 10 日每日 $500 及最多 10 日 6. 分娩醫療疏忽事故保險賠償 6.1 在分娩期間因醫生或醫院的疏忽而導致身故 ( 適用於準母親每保單 $200,000 每保單 $500,000 及新生兒 ) 或永久傷殘 ( 只適用於準母親 ) # 須於此保險賠償有效期間完成手術以治療有關情況 請參閱保單合約內的詳細定義 + 須於此保險賠償有效期間完成手術以糾正有關情況 / 異常情況 請參閱保單合約內的詳細定義 註 :1 每名受保新生兒 / 幼兒可享有獨立之新生兒先天性疾病保險賠償 ( 連體嬰除外 ) 及新生兒 / 幼兒住院現金保險賠償 若被保新生兒被確診為連體嬰, 每份保單僅應就本保險賠償支付一次賠償 2 保單生效後, 受保之新生兒 / 幼兒數目不可更改, 賠償只會根據投保申請文件 (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投保申請資料補充 ) 所填寫的胎兒數目提供保障 第 5 頁
7. 保障賠償表 ( 美元 ) 1. 準母親懷孕併發症保險賠償 1.1 懷孕第三期胎死腹中 1.2 先兆子癎或子癎 1.3 胎盤早剝 1.4 胎盤植入 # 1.5 羊水栓塞 # 1.6 妊娠急性脂肪肝 1.7 妊娠瀰漫性血管內凝血 1.8 產後出血引致子宮切除術 # 標準計劃 特級計劃 $10,000 $20,000 2. 準母親住院現金保險賠償 ( 最多 25 日, 包括因醫療情況引起而進行之合法人工流產總計最多 4 日 ) 2.1 因項目 1.1 1.8 受保之懷孕併發症而入住深切治療部 (ICU) 每日 $62.5 及最多 25 日 每日 $187.5 及最多 25 日 2.2 因醫療情況引起而進行之合法人工流產而住院 每日 $62.5 及最多 4 日 每日 $187.5 及最多 4 日 3. 準母親身故保險賠償 3.1 在懷孕至分娩後 30 日內不幸身故 $25,000 $62,500 4. 新生兒先天性疾病保險賠償 4.1 肛門閉鎖 + 4.12 脊柱裂 4.2 先天性雙目白內障 + 4.13 缺失兩肢 4.3 先天性雙耳失聰 4.14 顎裂 4.4 先天性膈疝 + 4.15 腦癱 4.5 嬰兒腦積水 4.16 馬蹄內翻足 ( 雙足 ) + 4.6 法樂氏四聯症 4.17 先天性髖關節脫位 + 4.7 主 / 肺動脈錯位 + 4.18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 4.8 共同動脈幹 + 4.19 初生期內夭折 4.9 心房中隔缺損 + 4.20 食道閉鎖及食道氣管瘻 + 4.10 心室中隔缺損 + 4.21 連體嬰 4.11 唐氏綜合症 $10,000 $20,000 5. 新生兒 / 幼兒住院現金保險賠償 ( 最多 25 日, 包括嚴重初生期黃疸總計最多 10 日 ) 如被保新生兒在保單及本保險賠償有效期間因以下情況入住深切治療部 (ICU), 或住院 3 天或以上, 將獲發新生兒 / 幼兒住院現金保險賠償 : 5.1 因早產而入住初生嬰兒深切治療部 5.2 出生後即時接受新生兒保育箱護理 5.3 因手足口病住院接受治療 5.4 因登革熱住院接受治療 5.5 因肺炎住院接受治療 5.6 因支氣管炎住院接受治療 ( 包括其他呼吸道疾病 ) 每日 $62.5 及最多 25 日 每日 $187.5 及最多 25 日 5.7 嚴重初生期黃疸每日 $62.5 及最多 10 日每日 $62.5 及最多 10 日 6. 分娩醫療疏忽事故保險賠償 6.1 在分娩期間因醫生或醫院的疏忽而導致身故 ( 適用於準母親每保單 $25,000 每保單 $62,500 及新生兒 ) 或永久傷殘 ( 只適用於準母親 ) # 須於此保險賠償有效期間完成手術以治療有關情況 請參閱保單合約內的詳細定義 + 須於此保險賠償有效期間完成手術以糾正有關情況 / 異常情況 請參閱保單合約內的詳細定義 註 :1 每名受保新生兒 / 幼兒可享有獨立之新生兒先天性疾病保險賠償 ( 連體嬰除外 ) 及新生兒 / 幼兒住院現金保險賠償 若被保新生兒被確診為連體嬰, 每份保單僅應就本保險賠償支付一次賠償 2 保單生效後, 受保之新生兒 / 幼兒數目不可更改, 賠償只會根據投保申請文件 (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投保申請資料補充 ) 所填寫的胎兒數目提供保障 第 6 頁
8. 不保事項 對於下列任何情況直接或間接地 ( 全部或部份 ) 產生或導致或引起的索償, 本公司將不會按保單支付任何保 險賠償 ( 準母親身故保險賠償除外 ): (1) 透過人工受孕懷孕, 包括但不限於體外受精及人工助孕, 但不包括子宮內授精及宮頸內人工授精 ; 或 (2) 在保單日期前沒有以書面方式通知本公司的任何受保前已存在的情況 ( 如下文所定義 ); 或 (3) 人體免疫能力缺乏病毒及 / 或其任何有關疾病或感染, 包括後天免疫性不足徵候簇 ( 愛滋病 ) 及 / 或其任何突變 衍生或變異 ; 或 (4) 自我毀傷或企圖自殺 ( 不論當時神智是否清醒 ); 或 (5) 酒精中毒或由非醫生處方的藥物引致中毒 ; 或 (6) 任何犯罪行為 ; 或 (7) 核子 生物或化學污染及恐怖主義 ; 或 (8) 準母親的疾病或新生兒的疾病或住院是直接或間接由於生育治療產生的任何併發症 ( 不包括子宮內授精及宮頸內人工授精 ) 而引起的 ; 或 (9) 由於生育治療產生的懷孕併發症, 不包括子宮內授精及宮頸內人工授精 ; 或 (10) 胎兒由於自願墮胎而死亡 ; 或 (11) 準母親選擇 ( 認證的醫療原因以外 ) 的選擇性終止懷孕 ; 或 (12) 任何由於戰爭 ( 不論有否宣告 ) 任何在戰爭 ( 不論有否宣告 ) 中的國家的軍事 海軍或空軍導致的行為 ; 或 (13) 美容手術 眼鏡 矯正的輔助裝置及治療屈光誤差, 或任何選擇性手術 上述不保事項 (2) 中, 受保前已存在的情況 指在保單日期前準母親及 / 或準母親的胎兒曾進行調查或被確 診為患有的已出現的或復發的任何疾病 為免存疑, 若準母親在保單日期前出現任何已出現的或復發的疾病 之病徵, 該疾病將被視為受保前已存在的情況 9. 終止條款 9.1 保險賠償終止條款 準母親身故保險賠償將於以下情況下終止 ( 以最早者為準 ) : (1) 終止懷孕後三十天期滿後 ; (2) 被保新生兒出生後三十天期滿後 ; (3) 準母親身故保險賠償已支付或應支付 ; 或 (4) 保單終止時 準母親懷孕併發症保險賠償 ( 因羊水栓塞 妊娠瀰漫性血管內凝血或產後出血引致子宮切除術而支付賠償除外 ) 將 於以下情況下終止 ( 以最早者為準 ) : (1) 終止懷孕後三十天期滿後 ; (2) 被保新生兒已出生 ; (3) 準母親身故 ; (4) 本保險賠償的賠償總額已支付或應支付 ; 或 (5) 保單終止時 因羊水栓塞 妊娠瀰漫性血管內凝血或產後出血引致子宮切除術而索賠的準母親懷孕併發症保險賠償將於以下情況 下終止 ( 以最早者為準 ) : (1) 終止懷孕後三十天期滿後 ; (2) 被保新生兒出生後三十天期滿後 ; (3) 準母親身故 ; (4) 本保險賠償的賠償總額已支付或應支付 ; 或 (5) 保單終止時 第 7 頁
準母親住院現金保險賠償將於以下情況下終止 ( 以最早者為準 ) : (1) 終止懷孕後六十天期滿後 ; (2) 被保新生兒出生後六十天期滿後 ; (3) 準母親身故 ; (4) 達到適用的保險賠償表內本保險賠償的最高保險賠償 ; 或 (5) 保單終止時 新生兒先天性疾病保險賠償將於以下情況下終止 ( 以最早者為準 ) : (1) 終止懷孕 ; (2) 所有被保新生兒身故後六十天期滿後 ; (3) 每一個被保新生兒的本保險賠償的賠償總額已支付或應支付 ( 先天性疾病為連體嬰除外 ); (4) 本保險賠償的賠償總額已支付或應支付 ( 適用於先天性疾病為連體嬰 ); 或 (5) 保單終止時 新生兒 / 幼兒住院現金保險賠償將於以下情況下終止 ( 以最早者為準 ) : (1) 終止懷孕 ; (2) 所有被保新生兒身故 ; (3) 達到適用的保險賠償表內本保險賠償的最高保險賠償 ; 或 (4) 保單終止時 分娩醫療疏忽事故保險賠償將於以下情況下終止 ( 以最早者為準 ) : (1) 終止懷孕 ; (2) 分娩之日起計三十天後 ; (3) 本保險賠償已支付或應支付 ; 或 (4) 保單終止時 9.2 保單終止條款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項情況 ( 以最早者為準 ), 保單將自動終止 : (1) 所有保險賠償已終止或根據保險賠償支付或應支付的該金額已支付時 ; (2) 當本保單沒有任何進一步保障時 ; (3) 於準母親及所有被保新生兒或所有胎兒均身故時 ; (4) 在保單屆滿日 ; 或 (5) 當依據保單的跨境條款行使保單終止權時 第 8 頁
10. 與智倩所保障之疾病定義比較 疾病 / 健康狀況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智倩女性保障計劃附加契約分析及評語 懷孕第三期胎死 懷孕第三期胎死腹中是指胎兒在妊娠期滿 27 周 6 天分娩出 ( 胎死腹中 ) 定義更簡單及易於明白 腹中 生, 並且在分娩後沒有顯示任何生命迹象 ( 呼吸 心跳 ) 而 指被保人在懷孕期 28 週或以上完成自然分娩或剖腹生產 選擇性終止懷孕和墮胎則不在保障範圍內 前的胎兒死亡 有關死亡必須以胎兒由被保人完成自然分 娩或剖腹生產後沒有呼吸或任何其他生存的跡象, 如心臟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提供病理報告 的跳動 臍帶的搏動或隨意肌明確的活動等證據證實 文件作證明 妊娠瀰漫性血管 妊娠瀰漫性血管內凝血是指凝血和纖維蛋白溶解系統過度激 ( 瀰漫性血管內凝血 ) 定義更清晰 內凝血 活, 導致毛細血管內形成血栓 消耗血小板和凝血因子, 以 是指在循環血液內產生了纖維蛋白 在妊娠期間之併發病 及大出血, 並需接受冰凍血漿和血小板濃縮液治療 此保險 而言, 瀰漫性血管內凝血是由於帶有組織因子活動 (tissue 賠償只保障在懷孕期內出現併發症所引致的瀰漫性血管內凝 factor activity) 的物質進入母親的血液循環內而引起, 並 血 導致嚴重出血及需要用冷藏血漿及濃縮的血小板治療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嬰兒腦積水 嬰兒腦積水是指嬰兒因腦室內產生並積累過量腦脊液, 以致 ( 腦積水 ) 與智倩的定義所用字眼 危及生命, 並必須接受插入顱外分流器的醫療情況 是指腦室內的腦脊液過量及積累至危及生命的程度而必須 相若 插入一個顱外分流器 診斷結果必須由專科醫生證實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提供診斷性的 測試結果作確診證明 法樂氏四聯症 法樂氏四聯症是指解剖學上的心臟結構異常情況, 此情況有 ( 法樂氏四聯徵 ) 只是字眼略有不同 嚴重或完全的右心室外流管道阻塞及有心室間隔缺損, 以導 是指解剖上的異常而有嚴重或完全的右心室外流管道阻塞 致右心室的不含氧血液不流經肺動脈而直接進入主動脈 及有心室間隔缺陷容許右心室的不含氧血液不經肺動脈直 接進入主動脈 診斷結果必須經心藏超聲波掃描確定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提供診斷性的 第 9 頁
疾病 / 健康狀況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智倩女性保障計劃附加契約分析及評語 測試結果 ( 例如心臟超聲波掃描 插入導管檢查 ) 作確診證 明 唐氏綜合症 唐氏綜合症是指特定染色體出現異常, 包括第 21 對染色體上 ( 唐氏綜合症 ( 亦稱 21 一三體或蒙古症 )) 定義更清晰 加多一條染色體或移位, 導致染色體排列變異, 並具有以下 是指特定染色體異常, 特別指正染色體的異常, 並可從多 的特徵 : 智力遲鈍 生長遲緩 發育不全平臉及短鼻子 明 出的第 21 號染色體作鑒定及有以下的特徵 : 肌張力過 顯的內眥贅皮的皮膚褶皺 細小和低位的耳朵 ( 具有明顯的對 弱 小頭 短頸及偏平枕部 有關診斷必須經由專科醫生 耳輪 ) 有紋並增厚的舌頭 鬆弛的關節韌帶 骨盆發育不 唯獨根據當時被公認為普遍適用的唐氏綜合症標準而證 良 寬濶的手和腳 短粗的手指, 以及橫向手掌皺紋 實 診斷結果必須得到身體及智力上發展遲緩的事實確 定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提供診斷性的 測試結果 ( 例如染色體分析及出現身體及智力上發展遲緩的情 況 ) 作確診證明 脊柱裂 脊柱裂是指由於脊椎神經管缺損造成的脊柱關閉不全 此保 ( 脊柱裂 ) 定義更清晰 險賠償只保障脊柱裂並同時出現脊膜囊腫 ( 脊膜膨脹突出 ) 是指由於神經管缺陷導致脊柱閉合的缺陷, 並因而產生脊 或腦膜和脊髓的囊腫 ( 脊髓脊髓膜膨脹突出 ) 或只有脊髓囊腫 髓脊膜膨出或脊膜膨出及連帶的神經系統缺陷 診斷結果 ( 脊髓膨脹突出 ) 的情況 必須經一名專科醫生證實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提供診斷性的 測試結果作確診證明 初生期內夭折 初生期內夭折是指嬰兒出生時表現有生命表徵, 並在分娩後 ( 初生期內夭折 ) 用字更簡潔 30 天內死亡 是指嬰兒由被保人完成自然分娩或剖腹生產後的 30 天內 死亡, 而嬰兒在出生時是有呼吸或任何其他生存的跡象,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提供病理報告 例如心臟的跳動 臍帶的搏動或隨意肌明確的活動 文件作證明 第 10 頁
11. 部份疾病之定義 以下精選數項較受關注的受保疾病之定義以作參考, 其他疾病之定義請參考附錄 3 受保疾病名稱因醫療情況引起而進行之合法人工流產 (Legal Abortion Performed due to Medical Condition) 唐氏綜合症 (Down s Syndrome) 受保疾病之定義因 ( 準母親或其胎兒的 ) 醫療情況引起而進行之合法人工流產, 是指在醫療必要的情況下的人工流產, 而該人工流產必須經至少 2 名適當的主診專科醫生 ( 其中一名必須為準母親的主診婦產科專科醫生 ) 確認準母親或其胎兒, 因嚴重醫療狀況並在醫療必需的情況下終止懷孕 ; 而該醫療狀況對準母親或其胎兒的健康會構成嚴重醫療威脅, 會引致準母親或其胎兒患有或將患有因嚴重身體異常情況下所引致的嚴重殘障 為免存疑, 由於心理 行為 文化 社會經濟或心理健康的理由而進行人工流產則不在本保單之保障範圍內 此醫療狀況必須經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認, 並且須提供該次人工流產為醫療必需的證明及與其診斷相關的文件和病理化驗報告作診斷證明 唐氏綜合症是指特定染色體出現異常, 包括第 21 對染色體上加多一條染色體或移位, 導致染色體排列變異, 並具有以下的特徵 : 智力遲鈍 生長遲緩 發育不全平臉及短鼻子 明顯的內眥贅皮的皮膚褶皺 細小和低位的耳朵 ( 具有明顯的對耳輪 ) 有紋並增厚的舌頭 鬆弛的關節韌帶 骨盆發育不良 寬濶的手和腳 短粗的手指, 以及橫向手掌皺紋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提供診斷性的測試結果 ( 例如染色體分析及出現身體及智力上發展遲緩的情況 ) 作確診證明 嚴重初生期黃疸 (Severe Neonatal Jaundice) 嚴重初生期黃疸是指嬰兒在出生後 30 天內出現初生期黃疸的醫學指徵, 且須至少連續 3 天住院接受光線療法或接受輸血治療 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 (i) 就出生時妊娠週數達 37 周或以上的嬰兒而言, 必須在出生時進行初生期黃疸相關的確診測試確認出現初生期黃疸, 其驗血結果顯示以下的血清總膽紅素水平 : 在出生後 25 至 72 小時 :260μ mol/l ( 微摩爾 / 升 ) 或以上 在出生後 72 小時以上 :290μ mol/l ( 微摩爾 / 升 ) 或以上 (ii) 就出生時妊娠週數少於 37 周的嬰兒而言, 必須在出生時進行初生期黃疸相關的確診測試, 如其驗血結果顯示血清總膽紅素水平低於上述 (i) 的水平, 則必須經兒科醫生確定是醫療必需的情況下進行光線療法或接受輸血治療 負責的主診兒科醫生必須確認該初生嬰兒所接受的光線療法或輸血治療為醫療必需的治療 第 11 頁
12. 新生兒獎賞 為慶祝新生兒的來臨, 凡為新生兒 / 新生兒之父親 / 母親自己投保指定全新保單, 合資格保單可獲 1 個月或 3 個 月保費的保費回贈作新生兒獎賞, 獎賞上限為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一筆過繳付保費的 50% 新合資格基本計劃類別 1. 醫療及保障計劃 (HnP) - 康齊危疾保障系列 ; 或 - 康采嚴重疾病保障系列 ; 或 - 康諾嚴重疾病保障系列 ; 或 - 寰宇特選 II 醫療計劃 ; 或 - 安盛安心醫療計劃 ; 或 - 真智醫療保障 ; 或 - 真智精選定期保險 / 真智定期保險 ; 或 - 傷病入息保障 / 傷病入息特級保障系列 保費回贈最高可獲相等於新保單 3 個月之保費 *, 上限為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一筆過繳付保費之 50% ++ 註 : * 康齊危疾保障 10 / 康采嚴重疾病保障 10 最高可獲相等於新保單 1 個月之保費, 上限為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一筆過繳付保費之 50% 2. 傳統人壽 / 儲蓄計劃 - 享未來 人壽保障系列; 或 - 惠未來 人壽保障系列; 或 - 真智恵保 II 人壽保障系列 ; 或 - 真智珍寶 III 儲蓄系列 # ; 或 - 真智豐盛 III 儲蓄系列 ; 或 - 全蓄 II 儲蓄系列 ^ 最高可獲相等於新保單 1 個月之保費, 上限為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一筆過繳付保費之 50% ++ 註 : # 只適用於真智珍寶 III / 真智珍寶 10 III / 真智珍寶 20 III ^ 只適用於 全蓄 8 系 II / 全蓄 12 系 II 註 : ++ 由於四捨五入的調整, 保費回贈的實際金額可能與新合資格保單之 1 個月 / 3 個月保費有 所出入 詳情請參閱新生兒獎賞條款及細則 本公司將會不時指定合資格保險計劃名單 第 12 頁
新生兒獎賞的條款及細則 : 1. 新生兒獎賞只可以在以下所有條件已符合時作出申請 : i. 客戶申請及成功投保新合資格保單 ( 合資格保單, 包括合資格基本計劃及附加契約, 如適用 ), 而被保新生兒 母親或被保新生兒的父親必須為該合資格保單的被保人 就新生兒獎賞而可供投保的合資格保單之選擇將包括本公司不時選擇及指定的醫療及保障計劃及傳統人壽保障計劃 ii. 新生兒獎賞的有關申請須於被保新生兒出生後連同充分證據遞交至本公司, 惟有關申請須於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保單終止前遞交 2. 以符合新生兒獎賞的獲享資格, 有關合資格保單須於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的保單日期起計 18 個月內成功繕發 3. 符合上述第 1 及 2 項所有條件之合資格保單將獲發保費回贈以作繳交未來保費之用 保費回贈金額將按照合資格保單之總首年年繳保費計算 ( 保費回贈 ), 保費回贈存入戶口時, 金額將以相關合資格保單貨幣計算, 並以四捨五入方式調整至最接近之整數顯示於合資格保單之保費儲備金戶口 ( 戶口 ) 保費回贈將按以下所述計算 : i. 三個月保費回贈, 乃指合資格保單之總首年年繳保費中之百分之二十五 ii. 一個月保費回贈, 乃指合資格保單之總首年年繳保費中之百分之八點三三 4. 新生兒獎賞的有關申請必須填妥及簽署新生兒獎賞申請表格, 申請必須連同被保新生兒的出生證明文件 新生兒獎賞申請表格及合資格保單的保險投保書一併遞交 5. 如合資格保單以年繳方式付款, 保費回贈將會於合資格保單的保單日期起計 3 個月內存入相關戶口 ; 如合資格保單以半年繳或月繳方式付款, 保費回贈將會於合資格保單的保單日期起計 9 個月或之後存入相關戶口 合資格保單必須於保費回贈存入相關戶口時仍然生效, 而到期保費亦必須於保費回贈存入相關戶口時全數繳清, 才符合保費回贈之獲享資格, 否則保費回贈將不獲存入相關戶口 合資格保單之保單持有人將於保費回贈發放後, 獲另函通知有關保費回贈存入相關戶口之詳情 6. 新生兒獎賞可使用於多於一份合資格保單 惟合計保費回贈金額不得超過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一筆過繳付保費的 50% 7. 新生兒獎賞只可作抵銷合資格保單的未來保費之用 本公司 (i) 不允許保單持有人從戶口中提取保費回贈金額, 及 (ii) 以戶口中的全部或部分保費回贈金額抵銷合資格保單的未來保費, 一切以本公司認為合適為準 ( 如適用 ) 若合資格保單在首個保單周年或之前因任何原因退保或終止 ( 因被保人身故所引致除外 ), 本公司保留權利收回已存入相關戶口或合資格保單的保費回贈的全額 8. 在任何情況下, 保費回贈均不得轉換或兌換現金, 亦不得轉讓予他人 9. 新生兒獎賞不可與本公司其他的推廣優惠同時使用 10. 本公司有權隨時 (i) 更改或終止新生兒獎賞 ( 部分或全部 ) 及 / 或 (ii) 更改有關新生兒獎賞之條款及細則及 / 或 (iii) 更改合資格保險計劃名單而不作事先通知 若新生兒獎賞被更改或終止, 或是其條款及細則有任何修訂, 有關更改 / 終止 / 修訂前已獲批核的合資格保單將不受其影響 11. 本條款及細則只載有一般資料, 並不構成任何銷售建議 有關基本計劃及附加契約 ( 如適用 ) 之條款 細則及不保事項的詳情, 請參閱有關之產品說明書及保單合約 12. 如有任何爭議, 本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第 13 頁
13. 新生兒獎賞例子說明 ( 港幣 ): 1 新保單之 1 個月保費 < 新生兒獎賞一筆過繳付保費之 50% 投保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時之年齡及一筆過繳付保費 30 歲本地居民投保特級計劃 $11,000 投保之合資格新保單 新生兒之母親 - 30 歲 ( 年繳 ) - 康齊危疾保障 10 ( 保額 :$500,000) - 康齊多倍保障 10 附加契約 ( 保額 :$500,000) 合資格新保單之年繳保費 : 年繳 :$33,915 新生兒獎賞一筆過繳付保費之 50% $11,000 x 50% = $5,500 合資格新保單之保費回贈 一個月保費回贈, 乃指合資格新保單之總首年年繳保費中之百分之八點三三 = $33,915 x 8.33% = $2,825.12 由於新生兒獎賞最高可獲相等於合資格新保單之 1 個月保費, 未及上限 ( 即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一筆過繳付保費之 50%), 所以是次之保費回贈為 $2,825 ( 以四捨五入計算 ) 保費回贈金額 $2,825 將於合資格新保單的保單日期起計 3 個月內存入相關戶口, 以作抵銷合資格新保單的未來保費之用 =$5,500 - $2,825 = $2,675 新生兒獎賞剩餘額 注意 : 新生兒獎賞剩餘額可於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的保單日期起計 18 個月內投保另一份合資格新保單 惟合計保費回贈金額不得超過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一筆過繳付保費的 50% 另外, 除 10 年繳外, 康齊危疾保障 15/20/25 均可獲 3 個月保費回贈, 保費回贈金額以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一筆過繳付保費的 50% 為上限 2 新保單之 1 個月保費 > 新生兒獎賞一筆過繳付保費之 50% 45 歲本地居民投保標準計劃 $12,200 新生兒之母親 - 45 歲 ( 年繳 ) - 全蓄 12 系 II 儲蓄計劃 ( 保額 :$100,000) 合資格新保單之年繳保費 : 年繳 :$100,000 $12,200 x 50% = $6,100 一個月保費回贈, 乃指合資格新保單之總首年年繳保費中之百分之八點三三 = $100,000 x 8.33% = $8,330 由於新生兒獎賞之上限為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一筆過繳付保費之 50%, 所以是次之最高保費回贈為 $6,100 =$6,100 - $6,100 =$0 保費回贈金額 $6,100 將於合資格新保單的保單日期起計 3 個月內存入相關戶口, 以作抵銷合資格新保單的未來保費之用 第 14 頁
3 新保單之 3 個月保費 < 新生兒獎賞一筆過繳付保費之 50% 投保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時之年齡及一筆過繳付保費 25 歲中國內地訪港旅客投保標準計劃 $6,626 投保之合資格新保單 新生兒 1 個月大女嬰 ( 月繳 ) - 安盛安心醫療保障 - 標準保障級別 - 每年自付額 :$30,000 合資格新保單之月繳保費 : 月繳 :$289.89 新生兒獎賞一筆過繳付保費之 50% $6,626 x 50% = $3,313 合資格新保單之保費回贈 三個月保費回贈, 乃指合資格新保單之總首年年繳保費中之百分之二十五 = $289.89 x 12 x 25% = $869.67 由於新生兒獎賞最高可獲相等於合資格新保單之 3 個月保費, 上限為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一筆過繳付保費之 50%, 所以是次之保費回贈為 $870 ( 以四捨五入計算 ) 保費回贈金額 $870 將於合資格新保單的保單日期起計 9 個月或以後存入相關戶口, 以作抵銷合資格新保單的未來保費之用 =$3,313 - $870 = $2,443 新生兒獎賞剩餘額 注意 : 新生兒獎賞剩餘額可於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的保單日期起計 18 個月內投保另一份合資格新保單 惟合計保費回贈金額不得超過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一筆過繳付保費的 50% 4 新保單之 3 個月保費 > 新生兒獎賞一筆過繳付保費之 50% 40 歲本地居民投保標準計劃 $6,500 新生兒 1 個月大女嬰 ( 年繳 ) - 寰宇特選 II 醫療計劃 - 特級保障級別 ( 亞洲 ) - 每年自付額選擇 :$0 合資格新保單之年繳保費 : 年繳 :$20,343 $6,500 x 50% = $3,250 三個月保費回贈, 乃指合資格新保單之總首年年繳保費中之百分之二十五 = $20,343 x 25% = $5085.75 由於新生兒獎賞最高可獲相等於合資格新保單之 3 個月保費, 上限為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一筆過繳付保費之 50%, 所以是次之保費回贈為 $3,250 =$3,250 - $3,250 =$0 保費回贈金額 $3,250 將於合資格新保單的保單日期起計 3 個月內存入相關戶口, 以作抵銷合資格新保單的未來保費之用 第 15 頁
II. 康齊危疾保障 14. 前言 近年政府致力提高市民對健康及危疾的認知, 很多人或許已擁有若干的危疾保障 ; 除此之外本港公營醫療系統不勝負荷, 亦間接提升了客戶對於危疾相關保險的意識 但是, 由於醫療技術不斷提升, 病患者更易於較早期被確診患上危疾, 與此同時亦增加了康復機會和存活率 在此前提下, 危疾保障方面可以如何配合及還有什麼其他考慮因素呢? 如不幸確診了危疾後除了可能需要額外的醫療開支及收入受到影響, 更可能因曾經被確診患上過危疾而較難再次投保 將來還可能需面對併發症 病情惡化及再次患上危疾等不同的風險 那現時客戶的危疾保障是否已經達至理想水平呢? AXA 安盛一直致力引領危疾保障產品的新標準, 於 2010 年及 2011 年分別成功推出嚴重疾病多重保障及早期嚴重疾病保障, 大大提升危疾保障產品的全面性及引領市場新標準 隨著大眾對危疾的認知日漸提高, 客戶亦對危疾保障產品的全面性及實用性之要求亦相對提高 AXA 安盛誠意推出突破一般危疾保障產品界限的 康齊危疾保障, 以一站式提供包含 120 種疾病狀況及高彈性的多重危疾保障, 強化現有危疾產品系列, 照顧客戶真正的需要, 再次引領市場新標準及助您拓展更多商機 賠償多次 嚴重疾病 受保 56 種疾病 受保 52 種疾病 賠償多次 早期嚴重疾病 康齊 受保 120 種疾病 賠償多次 非嚴重 疾病 受保 12 種疾病 * * 另加 8 種專為 22 歲以下人而設的非嚴重疾病 身故 賠償 我們亦想藉此感謝各位百忙中抽空參與新產品研討會的理財顧問, 謝謝您們給予的寶貴意見, 令我們的新產品更能切合客戶的需要 第 16 頁
15. 產品定位 AXA 安盛備有不同類型的危疾保障產品, 以助客戶減輕於患有危疾時面對龐大醫療費用的財務負擔 現有的 康釆嚴重疾病保障 提供較短繳付年期及附加保障保費優惠, 客戶以更優惠之保費獲取更多危疾保障 而 康諾嚴重疾病保障 提供基本危疾保障及較高靈活性, 客戶可根據自己需要而制定合適的危疾保障組合 康齊危疾保障 是一個具獨特性的全方位危疾保障, 提供多次嚴重疾病 多次早期嚴重疾病及 / 或多次非嚴重疾病 的賠償, 沒有疾病組別之限制, 以高彈性的多重保障為客戶提供具實用性的全面保障內容 康齊 (AIO) 提供獨特及全面之保障 嚴重疾病 早期嚴重疾病及非嚴重疾病的多次賠償 移除疾病組別之限制 較多繳付年期選擇 (10 / 15 / 20 / 25) 康釆 (HA) 提供保費折扣 (~ 10% 保費折扣於早期嚴重疾病保障及 ~20% 保費折扣於多重保障 ) 較多繳付年期選擇 (10 / 15 / 20 / 25) 康諾 (HB) 提供基本保障及危疾保障, 組合彈性 繳付年期選擇 (20 / 25) 第 17 頁
16. 產品特色 可獲多次嚴重疾病 多次的早期嚴重疾病及 / 或多次的非嚴重疾病賠償 保單最高賠償額為 300% 投保額 ( 包括嚴重疾病 早期嚴重疾病 非嚴重疾病 ) 康齊危疾保障 100% 康齊多倍保障 附加契約 200% 最高 賠償額 300% 移除 10 個疾病組別的限制, 相關的疾病亦可獲多次賠償, 提高可獲多次賠償的機會 1. 癌症 6. 與消化系統有關的疾病 2. 與器官衰竭有關的疾病 7. 與免疫科及風濕病學有關的疾病 3. 與心臟及血管有關的疾病 8. 與神經統退化有關的疾病 4. 與神經系統有關的疾病 9. 與肌肉及骨骼有關的疾病 5. 與血液有關的疾病 10. 其他嚴重疾病 每次早期嚴重疾病的賠償額設定為 50% 投保額, 為市場上同類產品最高 每次賠償嚴重疾病早期嚴重疾病非嚴重疾病 賠償額每次保額之 100% 每次保額之 50% 每次保額之 20% 最常見的 3 種嚴重疾病 ( 癌症 心臟病發作 ( 下稱心臟病 ) 及中風, 有較高的總賠償上限 疾病癌症心臟病中風其他 疾病之保單最高賠償上限 300% 200% 200% 100% 當保單的總賠償額達 100% 投保額, 此產品之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保費將獲永久豁免 新增之非嚴重疾病包括 : 新! 1. 青光眼外科手術治療 2. 糖尿病併發症引致的視網膜病變及腎臟病變 3. 增加多個原位癌受保之器官 ( 包括肺部 泌尿道 胃部 食道 鼻咽 陰莖 結腸 直腸及肝臟 ) 第 18 頁
17. 保單運作一覧 康齊 涵蓋多達 120 種不同嚴重程度的疾病, 包括嚴重疾病 早期嚴重疾病及非嚴重疾病 每次賠償會按照其不同程度的疾病作出相應的賠償金額, 詳情如下 : 保險賠償 每次索償的賠償金額 ( 佔保額之百分比 ) 嚴重疾病保險賠償 100% 早期嚴重疾病保險賠償 50% 非嚴重疾病保險賠償 20% 每種嚴重疾病及其相關的早期嚴重疾病 ( 如有 ) 及 / 或非嚴重疾病 ( 如有 ), 合稱之為 病症, 列於受保障疾病列表中的同一行上 每種 病症 有其相關的最高賠償額, 而保單最高賠償上限為保額之 300% 100% 由基本計劃支付, 而其後的 200% 則由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支付 請參考下圖 : 第 19 頁
康齊 能作出多次賠償, 但 120 種疾病中每種疾病最多只能賠償一次, 除了最常見的疾病如癌症及其相關的疾病狀況 心臟病 中風 ( 危疾中最常見的三大疾病 ) 及血管成形術及其他冠狀動脈疾病之創傷性療法 ( 通波仔 ) 可獲多於一次賠償, 令客人加倍放心同時亦大大提高其實用性 有關細節請參閱其後的 危疾保障的賠償細則 而上述的三大疾病 ( 癌症 心臟病 中風 ) 相關之 病症 的最高賠償額亦相應提升, 充份發揮其高彈性的賠償優勢 詳情如下 : 病症 : 最高保險賠償總額 ( 佔保額之百分比 ) 癌症相關的病症高達 300% 心臟病相關的病症高達 200% 中風相關的病症高達 200% 其他病症高達 100% 以下為一些簡單的例子帶出 康齊 高彈性的優勢 : - 客戶可獲最高 6 次癌症之早期嚴重疾病賠償 ; 或 - 3 次癌症之嚴重疾病賠償 ; 或 - 2 次心臟病之嚴重疾病賠償及 2 次癌症之早期嚴重疾病賠償 - 及更多其他不同之可能性 請參考下圖 : 第 20 頁
18. 理賠例子說明 注意 : 以下所有例子僅供參考之用, 賠償須受保單條款及不保事項限制 1. 與心臟及血管有關的疾病的例子 保費 # 開始豁免 以上例子可見到移除疾病組別的限制後及放寬心臟病發作的賠償上限後的實用性 一些相關和相連之疾病或手術也有機會獲得多次賠償 *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將於總賠償額達到投保額的 100% 後開始豁免 第 21 頁
2. 與器官移植有關之例子 陳先生投保了 15 年繳付年期之 康齊, 繕發年齡 :35 歲 : 保費 # 開始豁免 3. 一次意外多次賠償之例子 張小姐投保了 20 年繳付年期之 康齊, 繕發年齡 :40 歲 : 保費 # 開始豁免 * 由於第 2 次及第 3 次分別索償的疾病屬同一項病症, 因此該兩次索償的賠償總額不得超過保額之 100% #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將於總賠償額達到投保額的 100% 後開始豁免 第 22 頁
19. 銷售對象 願意支付較高保費而獲取全方位危疾保障之客戶希望若患早期嚴重疾病時亦可獲得多次賠償希望若患相關的疾病時亦可獲得多次賠償多年前已投保危疾保障的客戶, 但因現時醫療費用上升幅度較預期為大而需要彌補不足不希望因危疾的龐大醫療費用而對自己或家人在經濟上構成影響 第 23 頁
20. 產品資料 1. 計劃名稱 康齊危疾保障 HealthElite 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HealthElite Enhanced Benefit Supplement 2. 計劃性質危疾保障基本計劃危疾保障附加契約 3. 保障年期至 100 歲至 85 歲 4. 正式推出日期香港 : 2015 年 5 月 27 日澳門 : 待定 5. 計劃代號 保費繳付期 非吸煙者 計劃代號 吸煙者 10 AIO10N AIO10S 15 AIO15N AIO15S 20 AIO20N AIO20S 25 AIO25N AIO25S 保費繳付期 非吸煙者 計劃代號 吸煙者 10 MBE10N MBE10S 15 MBE15N MBE15S 20 MBE20N MBE20S 25 MBE25N MBE25S 6. 投保年齡 保費繳付期非吸煙者吸煙者 10 0 歲 * 65 歲 18 歲 65 歲 15 0 歲 * 60 歲 18 歲 60 歲 20 0 歲 * 55 歲 18 歲 55 歲 25 0 歲 * 50 歲 18 歲 50 歲 * 最低投保年齡 :10 日 ( 香港出生 ) / 14 日 ( 非香港出生 ) 7. 最低投保額 投保年齡 最低投保額 45 歲以下 120,000 港元 / 15,000 美元 45 歲或以上 80,000 港元 / 10,000 美元 8. 最高投保額 個人危疾保障總投保額受僱人士非受僱人士 ( 兒童 家庭主婦 ) 非受僱人士 ( 退休人士 ) 香港 / 澳門居民 中國內地訪港 / 澳旅客 ( 特選城市或普通城市 ) 10,000,000 港元 / 1,250,000 美元 新!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 已附加於基本計劃保障 ) 不適用 註 : 保費繳付期與基本計劃相同 自選附加契約 : - 真智精選定期保險 真智定期保險 (NTR, STR,N5TR, S5TR, N10TR, S10TR, NT75R, 9. 附加契約選擇 ST75R, N10TFR, S10TFR) - 意外保險 倍關懷意外保險 倍為您 意外保險 兒童意外保險 (AP, ECARE, CRB10, CRB15, CRB20, CRB85, CAP1, CAP2) - 豁免保費附加契約 (WP, WPD18, WPD21, WPDD18, WPDD21) - 真智醫療附加契約 (MEA, MES, MEB, MEH1B) - 癌症治療保障 (CT1N, CT1S, CT2N, CT2S) 第 24 頁
康齊危疾保障 HealthElite 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HealthElite Enhanced Benefit Supplement 10. 增值權益 (IIE) 保費繳付期 增值權益 (IIE) 10 不適用 15 只適用於首 5 年 20 只適用於首 10 年 25 只適用於首 15 年 增值權益將於下列情況下終止 : (i) 任何嚴重疾病保險賠償或早期嚴重疾病保險 賠償或非嚴重疾病保險賠償後 ; 或 (ii) 被保人年滿 60 歲生日當天的或緊接其後 的保單週年日 ; 或 (iii) 保單持有人連續兩次拒絕接受增值 ; 或 (iv) 基本計劃已 完全繳清保費, 以較先者為準 11. 等候期 60 日 ( 僅因意外直接導致的相關疾病除外 ) 12. 生存期 14 日 13. 提前保單期 (Backdating) 最多 6 個月 14. 保費繳付期 10 / 15 / 20 / 25 年 ( 基本計劃與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的保費繳付期必須相同 ) 15. 保費形式平衡保費 ( 非保證 ) 16. 貨幣香港 : 港元 / 美元澳門 : 澳門幣 / 美元與基本計劃相同 17. 繳費形式及保 費繳付方式倍 數 繳費形式每月每半年每年 保費繳付方式倍數 0.09 0.52 1.00 與基本計劃相同 18. 大額保費折扣 投保額 ( 港元 ) 與康釆 / 康諾系列相同 : 投保額 ( 美元 ) 每 1,000 元投保額的保費率折扣 800,000 以下 100,000 以下 0 800,000 1,999,999 100,000 249,999 0.25 2,000,000 3,999,999 250,000 499,999 0.35 4,000,000 或以上 500,000 或以上 0.45 與基本計劃相同 19. 吸煙 / 非吸煙適用 20. 保單行政費不適用 21. 寬限期保費到期日後 31 天內 第 25 頁
21. 保障範圍及內容 康齊危疾保障 HealthElite 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HealthElite Enhanced Benefit Supplement 每次賠償嚴重疾病早期嚴重疾病非嚴重疾病 1. 危疾 保險賠償 賠償額每次保額之 100% 每次保額之 50% 每次保額之 20% 嚴重疾病 如被保人經診斷後證實患上 56 種受保障的嚴重疾病之其中一種, 可獲得一筆過賠償 賠償金額 = 100% 基本保額 + 特別獎賞 ( 非保證 ) 任何已支付的賠償 保單貸款 ( 如有 ) 就同一疾病而言 ( 癌症 中風或心臟病除外 ), 保險賠償只支付一次, 一經賠償, 基本計劃的保障將會終止早期嚴重疾病 如被保人經診斷後證實患上 52 種受保障的早期嚴重疾病之其中一種, 每次可獲得相當於基本計劃保額的 50% 作為賠償 此保險賠償支付後, 基本保額及保費均不會因此而減低非嚴重疾病 如被保人經診斷後證實患上其中一種受保障的非嚴重疾病, 每次可獲得相當於基本計劃保額的 20% 作為賠償 所有保單 # 就被保人患上任何一種受保障的非嚴重疾病須支付的總賠償額最高為 240,000 港元 / 30,000 美元 此保險賠償支付後, 基本保額及保費均不會因此而減低額外 35% 保障保險賠償 ( 只適用於基本計劃 ) 於首 10 個保單週年內, 如被保人經診斷後證實患上 56 種受保障的嚴重疾病之其中一種或不幸身故, 可獲相等於 35% 基本計劃保額的額外賠償 此保障只會從基本計畫支付一次 # 包括由本公司及任何與本公司相關聯之香港及 / 或澳門授權保險人所繕發並提供相同或類似疾病保障之所有保單註 : - 每種病症最高賠償額為保障額的 100%( 癌症 中風或心臟病除外 ) - 於基本計劃的危疾保險總賠償不可多於保額的 100% - 於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的最高賠償額為保額的 200%, 即康齊危疾保障加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每保單的總賠償額為 300% - 被保人年滿 85 歲生日當天或之前的保單週年日, 若危疾保險賠償已達至 100% 時 ( 包括基本計劃保額及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 其後索償將於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內賠償 詳情請參閱索償及理賠 (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並不保障末期疾病和不能獨立生活 ) - 保額 增值權益及保費於整個保障年期將維持不變 ( 更改保額除外 ) 2. 身故保險賠償 100% 基本保額 + 特別獎賞 ( 非保證 ) 任何於基本計劃已支付的賠償 保單貸款 ( 如有 ) 3. 保證現金價值在保單年期滿 3 年或以上, 於退保或保單基本計劃期滿時, 可獲基本計劃內保證現金價值 4. 特別獎賞 ( 非保證 ) 5. 危疾保費豁免保險賠償 6. 退保價值 7. 保單期滿價值 8. 延長寬限期保障 當保單生效 5 年或以上, 在被保人索償總額達保額之 100% 保單退保 保單基本計劃期滿或被保人身故時從基本計劃中派發特別獎賞 ( 非保證 ) 當保險賠償總額達至保額的 100% 時, 可獲得豁免繳付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由下一個保費到期日起所須支付的保費, 直至保費繳付期完結為止 保證現金價值 + 特別獎賞 ( 非保證 ) 任何於基本計劃已支付的賠償 保單貸款 ( 如有 ) 當危疾保障已賠償達投保額的 100% 時, 退保價值將不適用 100% 基本保額 + 特別獎賞 ( 非保證 ) 任何於基本計劃已支付的賠償 保單貸款 ( 如有 ) 當危疾保障已賠償達投保額的 100% 時, 保單期滿價值將不適用 在保單生效或復效 ( 以較遲者為準 ) 起計一年後, 若保單持有人被解雇 結婚 離婚 或分娩 ( 同時適用於保單持有人之配偶 ), 保單持有人可申請延長寛限期至 365 天 此項保障於保單生效期內只可申請一次 註 : 此部份為保障範圍之摘要, 詳細內容請參閱保單合約 上述項目 2 8 只適用於基本計劃 第 26 頁
22. 危疾保障的賠償細則 康齊危疾保障 HealthElite 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HealthElite Enhanced Benefit Supplement 基本計劃及康齊多倍保障的嚴重疾病 早期嚴重疾病及 / 或非嚴重疾病之索償 ( 索償 ), 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 (a) 基本計劃及康齊多倍保障合共可支付的最高賠償額為基本計劃 / 康齊多倍保障的保額之 300%( 保障金額 )( 基本計劃提供 100% 及康齊多倍保障提供 200%) 康齊多倍保障提供的保障金額只能於基本計劃的保障金額已獲 100% 賠償後才可被索償 此賠償細則內的條款一併整體適用於整份基本計劃及康齊多倍保障 (b) 每項 病症 的嚴重疾病 早期嚴重疾病及 / 或非嚴重疾病之索償合共最高可達下列保障金額之百份比 : 癌症 病症 之索償 : 保障金額的 300% 心臟病 病症 之索償 : 保障金額的 200% 中風 病症 之索償 : 保障金額的 200% 其他 病症 之索償 : 每種 病症 之保障金額的 100% 保障範圍內的 病症 列於 受保障的疾病 的表格內 每項 病症 在 受保障的疾病 的表格中於同一行列出 分別於三個欄位中列出其嚴重疾病 早期嚴重疾病及非嚴重疾病之病況 (c) 每次嚴重疾病之索償須來自不同的嚴重疾病, 除癌症 心臟病發作及中風外 癌症 心臟病發作及中風之每次其後之索償必須符合以下額外的要求 : 癌症 : (i) 若其後癌症索償的癌症是為任何已獲保險賠償的先前癌症索償的癌症復發, 其後癌症索償的癌症的首次診斷必須是在 5 年無癌症期完結之後, 方符合資格索償 ;(ii) 若其後癌症索償的癌症並不是任何已獲保險賠償的先前癌症索償的癌症復發, 其後癌症索償的癌症的首次診斷必須是在緊接之前已獲保險賠償的癌症索償的癌症的首次診斷日期最少 1 年之後, 方符合資格索償 ; 心臟病發作 : 必須由專科醫生證實新一次的急性心肌梗塞診斷, 而該診斷與之前一次獲賠償的心臟病發作診斷日期必須相距最少一年 同時, 該診斷必須由下述的新證據支持 : 1) 典型的胸痛病狀病歷 ; 及 2) 新近的心電圖變化顯示出現心肌梗塞形成 ; 及 3) 診斷性心肌酵素含量增加, 包括 CKMB 或心肌肌鈣蛋白 T 或肌鈣蛋白 I 超過一般接受的化驗水平, 顯示心肌受損 中風 : 必須由專科醫生證實新的中風的診斷, 而該診斷與之前一次獲賠償的中風診斷日期必須相距最少一年 同時, 該診斷須由顯影技術測出與新一次中風相符的結果支持 (d) 就每次嚴重疾病索償 ( 包括其後癌症索償的癌症並不是之前癌症索償的癌症 復發 的癌症索償 ), 其後的嚴重疾病索償之首次診斷日期與緊接之前獲得賠償的嚴重疾病之首次診斷日期必須相距最少 1 年 (e) 每次早期嚴重疾病之索償須來自不同的早期嚴重疾病, ( 除已接受手術治療的特定器官原位癌外, 惟每次索償則須來自不同的受保障器官 ) (f) 每次非嚴重疾病之索償須來自不同的非嚴重疾病, 除了 (i) 血管成形術及其他冠狀動脈疾病之創傷性療法及 (ii) 受保障器官的原位癌外, 最多可索償兩次, 惟須受此保險賠償的不保事項 條款及條件所限 第二次索償須符合以下額外的要求 : 血管成形術及其他冠狀動脈疾病之創傷性療法 : 是次治療糾正的狹窄位置必須是一個在與第一次已獲賠償相關的醫療檢查中並沒有發現有多於 60% 狹窄的位置 ; 或 受保障器官的原位癌 : 是次索償必須與第一次保險賠償中的受保障器官不同 第 27 頁
康齊危疾保障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HealthElite 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 HealthElite Enhanced Benefit Supplement (g) 中度不能獨立生活 不能獨立生活或末期疾病並不包括在康齊多倍保障的保障範圍 任何因此些疾病而引起於基本計劃中未獲賠償的金額在任何情況下亦不會由康齊多倍保障支付 如一項中度不能獨立生活 不能獨立生活或末期疾病的索償已獲批准, 任何其後之非嚴重疾病 早期嚴重疾病或嚴重疾病之相關索償的首次診斷日期與之前獲得賠償的中度不能獨立生活 不能獨立生活或末期疾病之首次診斷日期必須相距最少 5 年 (h) 如索償已符合個別病症的嚴重疾病定義 ( 無論本公司同意接納該嚴重疾病的索償與否 ), 則不會就相同病症的早期嚴重疾病或非嚴重疾病的任何索償追溯支付任何保險賠償 ( 癌症病症索償除外, 惟其後索償之器官與所有先前癌症索償之器官不同 ) 同樣, 如索償已符合個別病症早期嚴重疾病定義 ( 無論本公司同意接納該早期嚴重疾病的索償與否 ), 則不會就相同病症的非嚴重疾病的任何索償追溯支付任何保險賠償 ( 癌症病症索償除外 ) 如已就癌症病症的非嚴重疾病保險賠償或早期嚴重疾病保險賠償 ( 較早前索償 ) 支付保險賠償, 而根據進一步證據, 本公司其後發現事實上應支付癌症病症的嚴重疾病保險賠償 ( 而不是該較早前索償 ) 的保險賠償 ( 其後索償 ), 則本公司應有權從本公司須支付的其後索償款項中, 扣除已就較早前索償支付的款項 (i) 就每次索償, 被保人在首次獲確實診斷患上非嚴重疾病 早期嚴重疾病 或嚴重疾病 ( 視屬何情況而定 ) 後生存最少 14 天 (j) 如多於一個 病況 被診斷為同一事件, 儘管它們可能進展至不同階段 情況或形式亦然, 本公司將只會就應付賠償金額最高保險賠償的病況支付一項保險賠償 以下情形除外 : 如在同一事件, 就癌症病症之非嚴重疾病保險賠償及早期嚴重疾病保險賠償提出索償, 並且符合非嚴重疾病保險賠償及早期嚴重疾病保險賠償的定義和規定, 本公司將會就癌症病症的非嚴重疾病保險賠償及早期嚴重疾病保險賠償支付保險賠償 事件指 (i) 因意外導致受傷而出現多於一項診斷日期相同的可索償病況 ; 或 (ii) 因疾病而出現多於一項診斷日期相同的可索償病況 (k) 對於左右兩部份組成一對的器官 ( 包括但不限於 : 乳房 耳朵 眼睛 輸卵管 腎臟 肺部 卵巢及睾丸 )( 成對器官 ), 左右部份應視為一個相同的器官 如任何一對器官在同一日期確診多於一個病況 ( 儘管它們可能進展至不同階段 情況或形式 ), 本公司將只會就應付賠償金額最高保險賠償的病況支付一項保險賠償 (l) 當康齊多倍保障於被保人 85 歲生日當天的或緊接其後的保單週年日 ( 第 85 保單週年日 ) 而終止後 ( 以較早者為準 ), 即使總賠償金額未達最高賠償金額亦不會於康齊多倍保障下再作出任何賠償 如於第 85 保單週年日前總賠償金額未達保賠金額之 100%, 其後於基本保單的賠償金額則不會多於保障金額之 100% 的餘下金額 5 年無癌症期 必須由被保人之主診專科醫生證明被保人於 前次相關癌症 ( 如下定義 ) 後過去的整個五年期內並沒有任何 前次相關癌症 的癌症徵狀 上述沒有癌症徵狀必須同時以臨床 放射學 組織學 實驗室檢查報告及當時有效的其他相關檢查方法之證據作證明 5 年無癌症期 被視作由 前次相關癌症 的所有療程完畢之日起開始計算, 療程包括任何手術 化療 電療 免疫治療 單克隆抗體治療及其他由被保人之主診專科醫生指定的慣常癌症療法 前次相關癌症 是指緊接之前已獲保險賠償的癌症賠償的癌症, 而又引致其後癌症索償的癌症復發的癌症 癌症復發 是指凡有一次以上癌症索償, 其後的癌症是 (i) 由引致前次相關癌症的相同癌細胞所致 ; 或 (ii) 是由前次相 關癌症轉移所致 第 28 頁
23. 不保事項 基本計劃及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的保障範圍並不包括 : 在保單生效日期或其復效日期 ( 以日期較後者為凖 ) 後起計的 60 日內, 被保人已出現任何有關疾病的病徵 對相關疾病進行調查或被診斷患有相關疾病 ( 不涉及任何其他因素下僅因意外直接導致的相關疾病除外 ); 因以下任何項目而直接或間接引起 導致或產生 ( 全部或部分 ) 的任何疾病 : - 任何受保前已存在的情況 ( 如下定義 ); - 除因輸血感染愛滋病 / 人體免疫力缺乏病毒及因職業感染愛滋病 / 人體免疫力缺乏病毒外, 任何人體免疫力缺乏病毒及 / 或其任何有關疾病或感染, 包括後天免疫性不足徵候簇 ( 愛滋病 ) 及 / 或其任何突變 衍生或變異 ; - 除腦動脈瘤或動靜脈畸形外科手術 艾森門格綜合症 甲型血友病及乙型血友病 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及成骨不全症之外 ( 受保前已存在的情況仍然不受保 ), 任何於被保人年齡未滿 18 歲前所出現或被診斷患上的先天缺陷或疾病 ; - 自我毀傷或企圖自殺 ( 不論當時神智是否清醒 ); - 酒精中毒或由非醫生處方的藥物引致中毒 ; - 任何犯罪行為 ; 或 - 乘搭任何飛機 ( 以繳費乘客身份乘搭民航客機或定期公共航班上工作之機組人員除外 ) 受保前已存在的情況 指在保單日期或任何復效日期( 以日期較後者為準 ) 前被保人曾出現病徵 曾進行調查或被診斷為患上的已出現的或復發的任何疾病 24. 終止條款 當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 以最早者為準 ), 基本計劃的保障將自動終止 : 當須支付基本計劃下的身故保險賠償時 ; 或 基本計劃下的非嚴重疾病保險賠償 早期嚴重疾病保險賠償及嚴重疾病保險賠償的已支付及 / 或須支付的所有保險賠償總額達至基本保額的 100%; 或 在被保人 100 歲生日當天的或緊接其後的保單週年日 一旦基本計劃的保障終止, 基本計劃其後所須繳付之保費亦相應停止當發生下列任何的情況 ( 以最早者為準 ), 康齊多倍保障將自動終止 : 在被保人 85 歲生日當天的或緊接其後的保單週年日 ; 或 康齊多倍保障下的非嚴重疾病保險賠償 早期嚴重疾病保險賠償及嚴重疾病保險賠償的已支付及 / 或須支付的所有保險賠償總額達至康齊多倍保障保額的 200%; 或 當康齊多倍保障取消時 ; 或 當保單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的情況 ( 以最早者為準 ), 保單將自動終止 : 當被保人身故時 ; 在基本計劃下的保障已終止的情況下, 當最後續存的附著附加契約 ( 任何附著的豁免保費附加契約 / 因申請人身故而豁免保費附加契約 / 因申請人身故或傷殘而豁免保費附加契約 ( 如有 ) 除外 ) 終止時 ; 在被保人 100 歲生日當天的或緊接其後的保單週年日 ; 當欠款金額等於或超過本保單的現金價值減去本保單基本計劃所有已支付或須支付的保險賠償金額時 ; 當您取消康齊多倍保障時 ; 當保單失效 被取消或退保時 ; 當保單終止權依據本保單的跨境條款行使時 ; 或 當基本計劃及其所有附加契約 ( 如有 ) 並不再提供保障時 本保單終止時, 基本計劃及所有附著的附加契約及附加條款 ( 如有 ) 亦將同時終止 第 29 頁
25. 受保障疾病 病症嚴重疾病早期嚴重疾病非嚴重疾病 1 癌症 已接受手術治療的特定器官原位癌 ( 特定器官指乳房 前列腺 子宮體 卵巢 輸卵管 結腸及直腸 胃 膀胱 甲狀腺 肝臟 睾丸 肺或胰臟 ) 2 慢性腎上腺功能不全 ( 愛狄信病 ) 因腎上腺腺瘤的腎上腺切除術 不適用 3 慢性及不可逆轉性腎衰竭 早期腎衰竭 不適用 (i) 原位癌 / 以下器官的原位癌 : 乳房 子宮頸 子宮 卵巢 輸卵管 陰道 睾丸 肺部 泌尿道 胃部 食道 鼻咽 陰莖 結腸 直腸或肝臟 (ii) 前列腺之初期癌症 4 慢性肝病肝臟手術慢性自體免疫肝炎 5 昏迷昏迷超過 48 小時不適用 6 末期肺病單肺切除手術不適用 7 不能獨立生活 ~# 中度不能獨立生活 ~# 不適用 8 重要器官移植 重要器官移植 ( 於器官移植輪候冊名單上 ) 不適用 9 腎髓質囊腫病 單腎切除手術 不適用 10 心肌病早期心肌病不適用 11 需動外科手術的冠狀動脈疾病小切口冠狀動脈搭橋手術 12 夾層主動脈瘤 腦動脈瘤或動靜脈畸形外科手術 血管成形術及其他冠狀動脈疾病之創傷性療法 不適用 13 艾森門格綜合症植入靜脈過濾器不適用 14 心臟病發作心包膜切除術心臟起搏器或除顫器植入 15 心瓣手術經皮瓣膜手術不適用 16 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 次發性肺動脈高血壓 不適用 17 嚴重傳染性心內膜炎 中度嚴重傳染性心內膜炎 不適用 18 主動脈手術 主動脈微創手術 主動脈瘤 19 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 早期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 不適用 20 植物人 硬腦膜下血腫手術 不適用 21 細菌性腦膜炎 中度嚴重細菌性腦膜炎 不適用 22 良性腦腫瘤 腦下垂體腫瘤切除手術 不適用 23 失明 視神經萎縮導致低視力 青光眼外科手術治療 24 腦部損傷 ^ 中度嚴重腦部損傷 ^ 因意外受傷而接受面部重建手術 25 腦炎 中度嚴重腦炎 不適用 26 運動神經元病 早期運動神經元病 不適用 27 多發性硬化症 早期多發性硬化症 不適用 28 肌營養不良症 ^ 中度嚴重肌營養不良症 ^ 不適用 29 癱瘓 中度嚴重癱瘓 不適用 30 脊髓灰質炎 中度嚴重脊髓灰質炎 不適用 31 進行性延髓痳痺症 早期進行性延髓痳痺症 不適用 第 30 頁
病症嚴重疾病早期嚴重疾病非嚴重疾病 32 進行性核上神經痳痺症 ^ 早期進行性核上神經痳痺症 ^ 不適用 33 脊髓肌肉萎縮症 ^ 早期脊髓肌肉萎縮症 ^ 不適用 34 中風頸動脈手術不適用 35 結核性腦膜炎 結核性脊髓炎 不適用 36 因輸血感染愛滋病 / 人體免疫力缺乏病毒 不適用 不適用 37 再生障礙性貧血 急性再生障礙性貧血 不適用 38 因職業感染愛滋病 / 人體免疫力缺乏病毒 不適用 不適用 39 復發性慢性胰臟炎 急性出血壞死性胰臟炎 不適用 40 暴發性肝炎膽道系統重建手術肝炎及肝硬化 41 嚴重克隆氏症中度嚴重克隆氏症不適用 42 嚴重潰瘍性結腸炎中度嚴重潰瘍性結腸炎不適用 43 嚴重類風濕關節炎中度嚴重類風濕關節炎不適用 44 有狼瘡性腎炎的系統性紅斑狼瘡 中度嚴重有狼瘡性腎炎的系統性紅斑狼瘡 45 系統性硬皮病 早期系統性硬皮病 不適用 46 亞爾茲默氏病 中度嚴重亞爾茲默氏病 不適用 47 柏金遜病 中度嚴重柏金遜病 不適用 48 嚴重克雅二氏症 中度嚴重克雅二氏症 不適用 49 糖尿病併發症引致的腳部截除糖尿病併發症引致的單腳截除 系統性紅斑狼瘡 糖尿病併發症引致的視網膜病變及腎臟病變 50 嚴重燒傷中度嚴重燒傷因意外燒傷而接受皮膚移植手術 51 壞死性筋膜炎不適用不適用 52 斷肢單一斷肢不適用 53 失聰 ( 損失聽覺 ) 植入人工耳蝸手術不適用 54 象皮病早期象皮病不適用 55 損失說話能力因聲帶痳痺導致喪失說話能力不適用 56 末期疾病 ~ 不適用不適用 57 不適用不適用出血性登革熱 ** 58 不適用不適用甲型血友病及乙型血友病 ** 59 不適用不適用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 ** 60 不適用不適用川崎綜合症 ** 61 不適用不適用成骨不全症 ** 62 不適用不適用風濕性心瓣疾病 ** 63 不適用不適用斯蒂爾病 ** 64 不適用不適用威爾遜病 ** 註 : 非嚴重疾病保險賠償 早期嚴重疾病保險賠償及嚴重疾病保險賠償須符合基本計劃及康齊多倍保障合約內就有關非嚴重疾病 早期嚴重疾病及嚴重疾病所訂定之定義 定義已包含賠償所需之資格 不保事項及其他所需條件 ~ 中度不能獨立生活 不能獨立生活及末期疾病在康齊附加契約下並不受保障 ^ 只有在被保人在年齡滿 5 歲後首次給確診患上此嚴重疾病 / 早期嚴重疾病 ( 視屬可情況而定 ), 方可就相關保險賠償作出索償 # 只有在被保人在年齡於 15 歲至 75 歲間首次給確診患上此嚴重疾病 / 早期嚴重疾病 ( 視屬可情況而定 ), 方可就相關保險賠償作出索償 ** 只有在被保人在年齡滿 22 歲前首次給確診患上此非嚴重疾病, 方可就相關保險賠償作出索償 如某病症沒有個別病況, 相關欄目會標示為 不適用 第 31 頁
26. 新增受保障疾病之定義 受保疾病名稱青光眼外科手術治療糖尿病併發症引致的視網膜病變及腎臟病變 受保疾病之定義眼部確實接受剖開手術以治療青光眼 該疾病必須由專科醫生確診及認為該手術在醫學上是治療青光眼所必需的 對眼球進行不涉及剖開手術且與治療青光眼無直接關係的任何其他手術或激光治療均不在保障範圍內 如要符合資格獲得本非嚴重疾病的保險賠償,(1) 糖尿病引起的視網膜病變 (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 ), / 及 / 或 (2) 糖尿病引起的腎臟病變 ( 糖尿病腎臟病變 ) 的診斷必須根據下列分別列明的條件, 由專科醫生確認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是指因糖尿病而引致視網膜血管的晚期病變 必須符合所有下列情況方符合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定義 : 1. 確診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時存在糖尿病 ; 及 2. 透過眼底檢查發現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典型病變 ; 及 3. 用 Snellen 視力檢查表測量雙眼的視力敏銳度為 6/18 或更差 ; 及 4. 確實進行治療 ( 例如激光治療 ) 以減輕視覺受損 ; 及 5.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診斷 視覺受損的程度及治療的必要性必須由眼科專科醫生確定 必須符合所有下列情況方符合糖尿病腎臟病變的定義 : 1. 確診糖尿病腎臟病變時存在糖尿病 ; 及 2. 估計腎小球濾過率 (egfr) 每分鐘少於 30 亳升 /1.73 平方米 (30ml/min/1.73m); 及 3. 持續蛋白尿大於 300mg/24 小時 ; 及 4. 糖尿病腎臟病變的診斷 腎功能障礙的嚴重程度 ( 符合以上所有情況 ) 必須經有關註冊專科醫生確認 為免存疑, 糖尿病併發症引致的視網膜病變及腎臟病變視為一個非嚴重疾病, 只可被索償一次 第 32 頁
III. 核保指引及細則 27. 一般新生意核保程序及要求 (i)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香港 / 澳門居民及中國內地訪港 / 澳旅客 計劃名稱投保年齡最高續保年齡核保要求保費計算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Precious Mom and Child Insurance) 18 歲 - 45 歲之準母親 ; 及投保時必須已懷孕 7 週 0 日至 30 週 6 日之內 ; 及保單簽發日期當天準母親懷孕期必須不超過 32 週 6 日 不適用 每位準母親每次懷孕只可投保一份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沿用一般核保程序 (full underwriting) 不可 提前保單期 (Backdating) 香港 / 澳門居民 : 保費已顯示於保費表 PC01N / PC02N 中國內地訪港 / 澳旅客 : 需使用另一套計劃編號 PC11N / PC12N, 保費與香港 / 澳門居民是不同的 如該次懷孕之胎兒數目達 3 個或以上, 需收取附加保費, 惟所需附加保費需視乎個別情況而定 所需文件 投保時準母親已懷孕 17 週 0 日至 30 週 6 日 香港 / 澳門居民 中國內地訪港 / 澳旅客 投保時準母親已懷孕 7 週 0 日至 16 週 6 日 香港 / 澳門居民中國內地訪港 / 澳旅客 1. 已簽妥的 保險投保書 ( 文件一 ) 需要需要需要需要 2. 已簽妥的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投保申請資料補充 ( 文件二 ) [ 香港 / 澳門居民 : 香港表格編號 : LFUW161-1505 中國內地訪港 / 澳旅客 : 香港表格編號 : LFUW162-1505] 需要需要需要需要 3. 主診婦產科醫生報告 ( 文件三 ) [ 香港表格編號 :LFUW163-1505] 註 : 必須由香港註冊婦產科醫生填寫 ( 於澳門投保則由澳門婦產科醫生填寫 ) 4. 其他之申請所需文件需要 温馨提示 : 不需要需要需要需要 其他中國內地訪港 / 澳旅客之申請所需文件 ( 須訪港進行驗証 ) ( 文件四 ) 1. 可參考下列網站以計算準客戶之已懷孕週數 : http://reference.medscape.com/calculator/estimated-delivery-date-pregnancy 然而計算結果只可作參考之用, 準客戶懷孕之週數一切以客戶的主診婦產科醫生所提供的資料為準 需要 其他中國內地訪港 / 澳旅客之申請所需文件 ( 須訪港進行驗証 ) ( 文件四 ) 2. 主診婦產科醫生須依據最近期但不超過 6 星期的產前檢查報告回答填寫文件三之問題, 並須於填寫報告當日起 30 日內送遞本公司 第 33 頁
(ii) 康齊危疾保障計劃名稱投保年齡最低投保額 香港 / 澳門居民及中國內地訪港 / 澳旅客 康齊危疾保障 HealthElite 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 保費繳付期 非吸煙者 吸煙者 10 10 日 65 歲 18 歲 65 歲 15 10 日 60 歲 18 歲 60 歲 20 10 日 55 歲 18 歲 55 歲 25 10 日 50 歲 18 歲 50 歲 ( 最低投保年齡 :10 日 ( 香港出生 ) / 14 日 ( 非香港出生 ) 投保年齡 最低投保額 45 歲以下 120,000 港元 / 15,000 美元 45 歲或以上 80,000 港元 / 10,000 美元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HealthElite Enhanced Benefit Supplement 附加契約選擇 最高個人保險投 # 保總額 豁免驗身限額 ^ 財政核保要求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 已附加於基本計劃保障 ) 註 : 保費繳付期與基本計劃相同 香港 / 澳門居民 不適用 中國內地訪港 / 澳旅客 受僱人士 / 非受僱人士 ( 兒童 / 家庭主婦 ) / 非受僱人士 ( 退休人士 ) 10,000,000 港元 / 1,250,000 美元 沿用現時一般核保程序 150% 康齊危疾保障 保額計算豁免驗身要求 沿用現時一般核保程序 100% 康齊危疾保障 保額 + 0%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保額計算總投保額 保費計算標準保費級別 A 所需文件 註 : # 1. 已簽妥的 保險投保書 2. 其他之申請所需文件 1. 已簽妥的 保險投保書 2. 已簽妥的 嚴重疾病保障 / 早期嚴重疾病保障 / 癌症治療保障 / 危疾保障之投保申請資料補充 ( 香港表格編號 :LFUW046-1505) ( 澳門表格編號 : MAUW046-1305) 3. 其他中國內地訪港旅客之申請所需文件 ( 須訪港進行驗証 ) 1. 包括所有 AXA 與其他公司生效及申請中的任何危疾保障 2. - AXA 之保險投保總額計算方法 : = 基本保額 + 定期保險附加契約保額 + 金裝康愉附加契約保額 + 智倩女性保障附加契約保額 + 真智狀元保額 + 早期嚴重疾病保障附加契約保額 + 康全嚴重疾病保障保額 + 康逸嚴重疾病保障保額 + 康采嚴重疾病保障 保額 + 康諾嚴重疾病保障保額 + 康齊危疾保障保額 +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 康逸早期嚴重疾病保障附加契 約保額 + 康逸嚴重疾病多重保障附加契約保額之 50% + 康采早期嚴重疾病保障附加契約保額 + 康采嚴重疾 病多重保障附加契約保額之 50% + 早期嚴重疾病保障 II 附加契約保額 + 嚴重疾病多重保障 II 附加契約保額之 50% + 105 投資計劃保額 ^, 並包括 AXA 及其他保險公司之保額 ^105 投資計劃保額之定義 :$1 年繳定期保費 = $1 保額 ;$10 一筆過投資保費 = $1 保額 ". - 以上現有危疾保險計劃之獨立最高投保額將維持不變 ^ 1. 沿用現行之程序, 即使申請保額在豁免驗身限額內, 公司亦可能要求被保人進行有關身體檢查或化驗測試 2. - 豁免驗身限額計算方法 : = 在本公司生效的總投保額, 加新申請的面值 ( 基本保額 + 定期保險附加契約保額 + 金裝康愉附加契約保額 + 智倩女性保障附加契約保額 + 真智狀元保額 + 早期嚴重疾病保障附加契約保額 + 康全嚴重疾病保障保額 + 康逸嚴重疾病保障保額 + 康采嚴重疾病保障保額 + 康諾嚴重疾病保障保額 + 康齊危疾保障保額 +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保額 + 康逸早期嚴重疾病保障附加契約保額 + 康逸嚴重疾病多重保障附加契約保額之 50% + 康采早期嚴重疾病保障附加契約保額 + 康采嚴重疾病多重保障附加契約保額之 50% + 早期嚴重疾病保障 II 附加契約保額 + 嚴重疾病多重保障 II 附加契約保額之 50% +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保額之 50% + 105 投資計劃保額 ^) ^105 投資計劃保額之定義 : $1 年繳定期保費 = $1 保額 ;$10 一筆過投資保費 = $1 保額 " 第 34 頁
28. 保單行政程序 (i)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香港 / 澳門居民及中國內地訪港 / 澳旅客 加大 / 減低投保額更改保障級別保單復效 - 不更改保單日期的復效保單復效 - 重訂保單日期的復效 (Redating) 冷靜期更改保單持有人更改保單受益人保單轉讓 (Assignment) 增值權益 (IIE) 更改保費繳費形式 不適用不可以不適用不適用保單持有人可以書面要求寄回本公司取消保單而該書面要求必須於保單發出日期起計 21 日內提交, 任何於冷靜期以後提交的申請將不獲接受可以可以不可以不適用不適用 第 35 頁
(ii) 康齊危疾保障 香港 / 澳門居民及中國內地訪港 / 澳旅客 加大投保額 只可以於保單生效首年內提出申請 ( 需由保單生效計算 ) 只適用於未作任何索償前 須遞交已填妥的 保單服務申請書 II 第 1, 第 5 及第 6 部份及進行正常核保批核 惟加大保額後, 康齊危疾保障與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的保額必須相同 減低投保額 只適用於未作任何索償前 - 減低後的投保額不可少於本公司所定的最低限額 加入附加契約保單復效 - 不更改保單日期的復效保單復效 - 重訂保單日期的復效 (Redating) 冷靜期更改保單持有人更改保單受益人保單轉讓 (Assignment) 增值權益 (IIE) 更改保費繳付期轉換保單貨幣減額清繳保險 / 延展定期保險自動保費貸款提取保單貸款取消附加契約延長寬限期保障 沿用現行之程序可以, 沿用現行之程序, 但必須於保單失效日期起計 2 年內申請不適用保單持有人可以書面要求寄回本公司取消保單, 而該書面要求必須於保單交付日 / 保單繕發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 21 日內提交 ( 以較先者為準 ), 任何於冷靜期以後提交的申請將不獲接受可以可以不可以只適用於 康齊危疾保障 15 計劃( 首 5 個保單年度 ) 康齊危疾保障 20 計劃( 首 10 個保單年度 ) 康齊危疾保障 25 計劃( 首 15 個保單年度 ) 康齊多倍保障 15 附加契約 計劃 ( 首 5 個保單年度 ) 康齊多倍保障 20 附加契約 計劃 ( 首 10 個保單年度 ) 及 康齊多倍保障 25 附加契約 計劃 ( 首 15 個保單年度 ) 不可以不可以不適用可以, 在保單生效日期起計的第三年可以, 在保單生效日期起計的第三年可以, 惟取消附加契約後的每期保費不可少於本公司所定的最低限額註 : 如取消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整張保單 ( 即基本計劃連同其他自選附加保障 ) 將會一同被取消所需索償表格及文件 1. 持有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2. 如屬被裁員或停工的情況, (i) 由前僱主發出的裁員或停工解僱的信件及 (ii) 過去受僱多於 12 個月及 (iii) 受僱全職的有效證明 3. 如屬結婚的情況, 保單持有人的結婚證明書 4. 如屬離婚的情況, 保單持有人的離婚證明如屬子女出生的情況, 保單持有人子女的出生證明書 第 36 頁
29. 內部保單替換規則 (IR) 當被保人在投保 康齊危疾保障 的前後 12 個月內終止 ( 不限於 Lapse 及 Surrender) 任何以下保單或附加契約, 該新生 意會受到 IR 規範 保單 / 附加契約 計算 IR 所有危疾附加契約 : 真智康寧保險 金裝康愉保險及金裝康寧保險 智倩女性保障 所有基本人壽保單 * 康全嚴重疾病保障 10 康逸嚴重疾病保障 康逸嚴重疾病多重保障 康逸早期嚴重疾病保障 早期嚴重疾病保障 康采嚴重疾病保障 康采早期嚴重疾病保障 康采嚴重疾病多重保障 康諾嚴重疾病保障 早期嚴重疾病保障 II 嚴重疾病多重保障 II 癌症治療保障 所有非嚴重疾病附加契約 傷病入息保單 真智醫療保障 安盛安心醫療計劃 * 一次性投資 (Single Premium) 保單除外 :SignatureOne Signature II 及 HoneyPot 第 37 頁
IV. 索償及理賠 30. 索償注意事項 (i)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香港 / 澳門居民及中國內地訪港 / 澳旅客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Precious Mom and Child Insurance) 準母親懷孕併發症保險賠償或新生兒先天性疾病保險賠償 所需索償表格 及文件 收款人 1. 嚴重疾病 / 傷病 / 意外 / 住院索償申請表 I 及 II 2. 實驗室 / x-ray / CT 掃描 / MRI/ 超聲波 / 病理報告 3. 醫院單據及收據的正本 4. 必須在首次確診後 30 天內通知公司及 90 天內以公司指定的形式提交證明 5. 如被保人為內地訪港 / 澳旅客, 被保人在國內必須於指定認可醫院 * 接受診斷 治療, 方可獲得有關賠償準母親 ( 若準母親在支付此保險賠償時仍然生存的話 ), 否則, 保險賠償將給予受益人 準母親或新生兒 / 幼兒住院現金保險賠償 所需索償表格 及文件 收款人 1. 嚴重疾病 / 傷病 / 意外 / 住院索償申請表 I 及 II 2. 實驗室 / x-ray / CT 掃描 / MRI/ 超聲波 / 病理報告 3. 醫院單據及收據的正本 4. 必須在住院後 30 天內通知公司及 90 天內以公司指定的形式提交證明 5. 必須通知該次住院的房間類別為深切治療部 (ICU) 或普通病房 6. 如被保人為內地訪港 / 澳旅客, 被保人在國內必須於指定認可醫院 * 接受診斷 治療, 方可獲得有關賠償準母親 ( 若準母親在支付此保險賠償時仍然生存的話 ), 否則, 保險賠償將給予受益人 分娩醫療疏忽事故保險賠償 所需索償表格 及文件 收款人 1. 嚴重疾病 / 傷病 / 意外 / 住院索償申請表 I 及 II 2. 實驗室 / x-ray / CT 掃描 / MRI/ 超聲波 / 病理報告 3. 醫院單據及收據的正本 4. 必須在是次醫療疏忽事故發生後 180 天內通知公司及於 180 天內以公司指定的形式提交證明準母親 ( 若準母親在支付此保險賠償時仍然生存的話 ), 否則, 保險賠償將給予受益人 第 38 頁
準母親身故保險賠償 所需索償表格 及文件 1. 身故索償申請表 I 2. 身故索償申請表 II 3. 死亡公證書正本 4. 死者或受益人身份證正本 / 出生證明書正本(適用於 18 歲以下的受益人) 5. 死者與受益人的關係證明文件, 如結婚證明書 6. 曾就診的醫院及診所的病歷紀錄 ( 如醫療報告 覆診卡等 ) 7. 保單正本 8. 法定監護人證明書, 如受益人尚未滿 18 歲 第 9 至 13 項只適用於中國內地訪港 / 澳旅客 9. 中國有關當局發出的死亡證 10. 當地認可醫院的醫療報告 11. 火葬紙 / 屍體埋葬紙 12. 戶籍註銷證明 13. 旅遊證件 : 入境證明或護照 收款人 如受益人未滿 18 歲, 會把賠償金支付合法的監護人 如受益人比被保人較早身故, 或與被保人在同一時間身故, 或在被保人身故後 10 天內身故, 身故賠償會支付給保單持有人的遺產 註 : * 認可醫院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門正式評定的三級甲等醫院, 但不包括精神病院 專科疾病防治所及專供康復 休養 戒毒 戒酒 護理 養老 美容等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之醫療機構 該醫院必須具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醫院管理規則設置標準的醫療設備, 且全天二十四小時有註冊醫師及護士駐院提供醫療及護理服務 若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對於醫院的分等標準有更改或取消, 我們保留調整醫院定義的權利 第 39 頁
(ii) 康齊危疾保障 所需索償表格及文件 收款人 所需索償表格及文件 香港 / 澳門居民及中國內地訪港 / 澳旅客 康齊危疾保障 /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1. 嚴重疾病 / 傷病 / 意外 / 住院索償申請表 I,II 及 III 2. 提供病理報告或其他有關證據 / 醫療證明 3. 必須在首次診斷早期嚴重疾病, 嚴重疾病或非嚴重疾病後 90 天內以公司指定的形式提交證明 4. 如被保人為內地訪港旅客, 被保人在國內必須於指定醫院 * 接受診斷, 方可獲得有關賠償 被保人 ( 若被保人在支付此保險賠償時仍然生存的話 ), 否則, 保險賠償將給予受益人, 如被保人未滿 18 歲, 保險賠償將給予保單持有人 身故保險賠償 / 恩恤身故保險賠償 1. 身故索償申請表 I 2. 身故索償申請表 II 3. 死亡公證書正本 4. 死者或受益人身份證正本 / 出生證明書正本(適用於 18 歲以下的受益人) 5. 死者與受益人的關係證明文件, 如結婚證明書 6. 曾就診的醫院及診所的病歷紀錄 ( 如醫療報告 覆診卡等 ) 7. 保單正本 8. 法定監護人證明書, 如受益人尚未滿 18 歲 第 9 至 13 項只適用於內地訪港 / 澳旅客 9. 中國有關當局發出的死亡證 10. 當地醫院的醫療報告 11. 火葬紙 / 屍體埋葬紙 12. 戶籍註銷證明 13. 旅遊證件 : 入境證明或護照 收款人 如受益人未滿 18 歲, 會把賠償金支付合法的監護人 如受益人比被保人較早身故, 或與被保人在同一時間身故, 或在被保人身故後 10 天內身故, 身故賠償會支付給保單持有人的遺產 註 : * 醫院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門正式評定的三級甲等醫院, 但不包括精神病院 專科疾病防治所及專供康復 休養 戒毒 戒酒 護理 養老 美容等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之醫療機構 該醫院必須具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醫院管理規則設置標準的醫療設備, 且全天二十四小時有註冊醫師及護士駐院提供醫療及護理服務 若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對於醫院的分等標準有更改或取消, 我們保留調整醫院定義的權利 第 40 頁
(i) 沒有疾病組別 ( 康齊 ) 及現有 10 個疾病組別 ( 康采 / 康諾 ) 之賠償比較 例子 1: 首次及第二次的賠償比較 康齊沒有危疾組別多重保障 康采 / 康諾 10 個危疾組別多重保障 首次 - 慢性肝病 第二次 - 重要器官移植 例子 2: 首次及第二次的賠償比較 康齊沒有危疾組別多重保障 康采 / 康諾 10 個危疾組別多重保障 首次 - 慢性肝病 第二次 腎衰竭 例子 3: 首次及第二次的賠償比較 康齊沒有危疾組別多重保障 康采 / 康諾 10 個危疾組別多重保障 首次 中風 第二次 癱瘓 例子 4: 首次及第二次的賠償比較 首次 需動手術的冠狀動脈疾病 康齊沒有危疾組別多重保障 康采 / 康諾 10 個危疾組別多重保障 第二次 心臟病發作 例子 5: 首次及第二次的賠償比較 康齊沒有危疾組別多重保障 康采 / 康諾 10 個危疾組別多重保障 首次 心臟病發作 第二次 心臟病發作 第 41 頁
V. 保險建議書 AWB (i)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建議書系統 a. 填寫基本資料 如準母親在整個懷孕期沒有吸煙, 不論其懷孕前的 吸煙習慣, 請選擇 非吸煙者 作為吸煙習慣 b. 選擇基本計劃 全新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可供選擇 第 42 頁
c. 填寫懷孕相關資料 請按準母親的懷孕狀況回答以下問題 : 1. 懷孕週數例子 : 懷孕 7 週 0 天, 請選擇 7 週懷孕 7 週 6 天, 請選擇 7 週懷孕 8 週 0 天, 請選擇 8 週如準母親不確定懷孕週數, 可參考下列網站以計算準母親之已懷孕週數 http://reference.medscape.com/calcu lator/estimated-delivery-datepregnancy 然而計算結果只可作參考之用, 準客戶懷孕之週數一切以客戶主診婦產科醫生所提供的資料為準 2. 胎兒數目保單將按投保申請文件 (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投保申請資料補充 ) 所填寫的胎兒數目提供保障, 請按準母親所認知的胎兒數目選擇答案 d. 基本計劃資料 有關投保額只供參考, 有別於一般傳統人壽保險計劃,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內的各項保險賠償均設有不同的保障限額 第 43 頁
(ii) 康齊危疾保障 建議書系統 a. 選擇基本計劃 全新 康齊危疾保障 可供選擇 b. 指定附加契約 系統會為 康齊危疾保障 自動選擇其指定附加契約 -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第 44 頁
c. 選擇其他附加契約 可為 康齊危疾保障 選擇其他附加契約, 例如 癌症治療保障, 其他可附加的附加契約, 請參閱 P.24 第 45 頁
VI. 保險建議書 ipro (i)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建議書系統 a. 填寫基本資料 如準母親在整個懷孕期沒有吸煙, 不論其懷孕前的吸煙習慣, 請選擇 非吸煙者 作為吸煙習慣 b. 選擇基本計劃 全新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可供選擇 : 嚴重疾病保障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第 46 頁
c. 填寫懷孕相關資料 請按準母親的懷孕狀況回答以下問題 : 1. 懷孕週數例子 : 懷孕 7 週 0 天, 請選擇 7 週懷孕 7 週 6 天, 請選擇 7 週懷孕 8 週 0 天, 請選擇 8 週如準母親不確定懷孕週數, 可參考下列網站以計算準母親之已懷孕週數 http://reference.medscape.com/calcula tor/estimated-delivery-date-pregnancy 然而計算結果只可作參考之用, 準客戶懷孕之週數一切以客戶主診婦產科醫生所提供的資料為準 2. 胎兒數目保單將按投保申請文件 (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投保申請資料補充 ) 所填寫的胎兒數目提供保障, 請按準母親所認知的胎兒數目選擇答案 d. 基本計劃資料 第 47 頁
(ii) 康齊危疾保障 建議書系統 a. 選擇基本計劃 全新 康齊危疾保障 可供選擇 : 嚴重疾病保障 康齊危疾保障 b. 指定附加契約 系統會為 康齊危疾保障 自動選擇其指定附加契約 -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第 48 頁
c. 選擇其他附加契約 可為 康齊危疾保障 選擇其他附加契約, 例如 癌症治療保障, 其他可附加的附加契約, 請參閱 P.24 d. 圖表 可圖像化計劃的利益變動, 簡單易明 第 49 頁
VII. 建議書特點 (i)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計劃摘要 清楚列明準母親的懷孕狀況, 理財顧問可強調準父母迎接新生命的喜悅 強調一筆過保費, 可享 3 年保障 保障內容 清楚介紹給準母親 / 新生兒的貼身保障 在懷孕及生產前後給準母親的保障 第 50 頁
強調在是次懷孕中的每一名新生兒均獲獨立的保障 給新生兒的保障 特別列出 嚴重初生期黃疸 的定義, 釋除準母親的疑慮 給準母親及新生兒的保障 第 51 頁
新生兒獎賞 新生兒獎賞 強調可獲保費回贈, 助準父母建立完善的家庭保障 第 52 頁
不保事項及保單終止 第 53 頁
(ii) 康齊危疾保障 康齊危疾保障 及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第 54 頁
第 55 頁
賠償細則 不保事項及保單終止 第 56 頁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及康齊危疾保障 受保障的疾病一覽 第 57 頁
保障特色 保障摘要 第 58 頁
利益變動說明 VIII. 熱線支援 部門電話事宜 香港銷售隊伍查詢 (852) 2802 2832 澳門銷售隊伍查詢 (853) 8799 2817 核保規則 保單行政安排 保單內容 理賠進度等 第 59 頁
IX. 常見問題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a) 產品及保障範圍 1. 市場上大部份的懷孕保障需要 1 年等候期,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是否有相同的等候期? 答 :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並沒有等候期, 只要保單一經批核, 準母親與嬰兒可享有即時保障 2. 孕婦分娩費用及產前產後之檢查費用可否獲得賠償? 答 :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主要保障準母親懷孕併發症及新生兒先天性疾病, 孕婦分娩費用及產前產後之檢查費用並不包括在內 3. 現在孕婦可透過血液樣本檢測胎兒是否患有唐氏綜合症 愛德華氏症等 ( 例如 T21), 這些檢測費用可否獲得賠償? 答 : 所有懷孕期內之檢測費用都不可以獲得賠償 4. 新生兒獎賞是否只可投保一份新保單? 答 : 不是, 新生兒獎賞可使用於多於一份合資格保單 惟合計保費回贈金額不得超過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一筆過繳付保費的 50% 如申請人同時投保多於一份合資格保單, 公司將按該月份應處理保費回贈之獲批核新保單的合資格回贈金額而決定保費回贈發放的先後次序 公司將先處理可獲較高保費回贈金額的合資格保單 5. 新生兒獎賞之使用是否有限期? 答 : 有, 新生兒獎賞必須於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保單生效日期起計 18 個月內使用, 否則無效 限期過後而未使用之新生兒獎賞, 不可兌換現金亦不得轉讓予他人 6. 怎樣申請新生兒獎賞? 答 : 新生兒獎賞的有關申請必須填妥及簽署新生兒獎賞申請表格, 申請必須連同被保新生兒的出生證明文件 新生兒獎賞申請表格及合資格保單的保險投保書一併遞交 請注意, 申請人必須按每一份合資格保單遞交被保新生兒的出生證明文件及新生兒獎賞申請表格 7. 如客戶欲行使新生兒獎賞的權益, 獲取保費回贈, 是否需要提供被保人與新生兒或新生兒之父親的關係之証明? 答 : 是, 客戶需提供新生兒之出生証明書以作核實 8. 新生兒獎賞可否用於投保 建未來 人壽保障系列? 答 : 不可以, 有關指定之基本計劃, 詳情請參閲本產品手冊 新生兒獎賞 (P.12) 9. 若準母親分娩嬰兒後不幸身故, 可否獲得賠償? 答 : 若準母親在懷孕期間或在分娩後 30 日內不幸身故, 本公司會有一筆過賠償港幣 20 萬 ( 標準計劃 ) 或港幣 50 萬 ( 特級計劃 ) 準母親身故保險賠償 會於終止懷孕 30 日後或分娩 30 日後終止 10. 若準母親在同一次懷孕中不幸先後患有先兆子癇及產後出血需要子宮切除術, 可否獲得兩次 準母親懷孕併發症保險賠償 賠償? 答 : 準母親懷孕併發症保險賠償 只會賠償一次, 換言之, 該準母親若被確診患有先兆子癇且合資格支付 準母親懷孕併發症保險賠償, 準母親懷孕併發症保險賠償 隨即終止, 其後確診的懷孕併發症不會獲得賠償 11. 若準母親不幸小產, 可否獲得賠償? 答 : 要視乎準母親當時懷胎週數是否乎合 懷孕第三期胎死腹中 的定義以確定所獲之賠償 若懷胎週數為 27 週 6 日或以後, 本公司會根據 準母親懷孕併發症保險賠償 一筆過賠償港幣 8 萬 ( 標準計劃 ) 或港幣 16 萬 ( 特級計劃 ) 予被保人, 而 準母親懷孕併發症保險賠償 於賠償後將會終止 而選擇性終止懷孕和墮胎則不在保障範圍內 第 60 頁
12. 如準母親同時懷有雙胞胎, 而兩名新生兒後來被確診患上先天性髖關節脫位, 是否只可獲一次賠償? 答 : 若符合定義可獲 新生兒先天性疾病保險賠償 的一筆過賠償 ( 以每名新生兒計算 ), 本公司會賠償每名嬰兒 8 萬 ( 標準計劃 ) 或港幣 16 萬 ( 特級計劃 ) 13. 如新生兒出生後被確診患上黃疸, 可否獲得賠償? 答 : 如新生兒出生後 30 日內被確診患上嚴重初生期黃疸, 符合以下情況而需留院接受光線療法或輸血治療達 3 日或以上, 本公司會根據 新生兒 / 幼兒住院現金保險賠償 賠償每名嬰兒每日港幣 500 元, 最多賠償 10 日 出生時妊娠週數達 37 周或以上的嬰兒之血清總膽紅素水平需達以下情況 : 出生後 25-72 小時 :260 微摩爾 / 升或以上出生後 > 72 小時 :290 微摩爾 / 升或以上 出生時妊娠週數 37 周以下的嬰兒之血清總膽紅素水平如少於以上所列, 光線療法或輸血治療須由兒科專科醫生認為醫療必須而進行, 方可獲得賠償 無論該新生兒出生時妊娠週數達 37 周與否, 負責的主診兒科醫生必須確認該初生嬰兒所接受的光線療法或輸血治療為醫療必需的治療, 方可獲得賠償 14. 如準母親於投保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後發現所懷有之新生兒 / 幼兒數目有變, 要通知貴公司嗎? 答 : 於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保單繕發後, 受保之新生兒 / 幼兒數目便不能改變 本公司只會按投保申請文件 (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投保申請資料補充 ) 上所填寫的胎兒數目 ( 新生兒 / 幼兒數目 ) 而作出有關賠償 15. 如準母親同時懷有雙胞胎或以上, 新生兒先天性疾病保險賠償 或 新生兒 / 幼兒住院現金保險賠償 是否以每名嬰兒賠償? 答 : 新生兒先天性疾病保險賠償 或 新生兒 / 幼兒住院現金保險賠償 是以每名新生兒 / 幼兒計算賠償 ( 即各自有賠償額 ) 但若被保新生兒被確診為連體嬰, 每份保單僅應支付一次 新生兒先天性疾病保險賠償 16. 如準母親透過人工受孕而懷孕, 是否受保? 答 : 本公司將不會按保單支付任何保險賠償予準母親透過人工受孕懷孕, 包括但不限於體外受精及人工助孕 17. 如準母親在分娩期間因醫療疏忽而引致永久性傷殘, 可否獲得賠償? 答 : 如準母親在分娩期間或嬰兒在出生期間因醫療疏忽事故於 30 日內引致永久性傷殘或身故, 本公司會根據 分娩醫療疏忽事故保險賠償 一筆過賠償港幣 20 萬 ( 標準計劃 ) 或港幣 50 萬 ( 特級計劃 ) 18. 如準母親自願性選擇終止懷孕, 可否獲得賠償? 答 : 如準母親經至少兩名適當的主診專科醫生 ( 其中一名必須為準母親的主診婦產科專科醫生 ) 確認準母親或其胎兒, 因嚴重醫療狀況並在醫療必需的情況下終止懷孕 ; 而該醫療狀況對準母親或其胎兒的健康會構成嚴重醫療威脅, 會引致準母親或其胎兒患有或將患有因嚴重身體異常情況下所引致的嚴重殘障, 本公司會按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保障賠償表賠償 準母親住院現保險賠償 予被保人 ( 總計最多 4 日 ) 但由於心理 行為 文化 社會經濟或心理健康的理由而進行人工流產則不在本保單之保障範圍內 19. 中國內地訪港 / 訪澳旅客 (MCV) 入住中國內地醫院有沒有特別要求? 答 :MCV 被保人入住中國內地醫院, 該醫院必須被列為中國內地三級甲等醫院, 方可獲得賠償 如果中國內地訪港 / 訪澳旅客入住中國內地非三級甲等醫院接受治療或服務, 將不會獲得賠償 20. 如 準母親懷孕併發症保險賠償 已獲賠償, 該保單會否自動終止? 答 : 如 準母親懷孕併發症保險賠償 已獲賠償, 準母親身故保險賠償 準母親住院現金保險賠償 新生兒先天性疾病保險賠償 新生兒 / 幼兒住院現金保險賠償 及 分娩醫療疏忽事故保險賠償 將會繼續保障被保人, 除非有關保險賠償或該保單因合約內的條款而提前終止 第 61 頁
b) 核保及保單行政 1. 客戶可否投保超過一份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保單? 答 : 準母親每次懷孕只可投保一份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保單, 保單只會保障該次懷孕, 而投保年齡必須為 18 歲 - 45 歲及投保時必須已懷孕 7 週 0 日至 30 週 6 日之內, 保單簽發日期當天準母親懷孕期必須不超過 32 週 6 日 2. 若今天是 2015 年 5 月 28 日, 準母親最後一次經期為 2015 年 4 月 10 日, 是否可投保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答 : 由於準母親只懷孕 6 週 6 日, 所以暫時未能投保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投保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時, 18 歲 - 45 歲之準母親必須已懷孕 7 週 0 日至 30 週 6 日之內, 而保單必須於其懷孕週數 32 週 6 日或之前繕發 憑以上例子, 準母親可於 2015 年 5 月 29 日或以後 ( 即投保時已懷孕 7 週 0 日 ) 投保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3. 保單生效後, 被保人可否更改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保障級別? 答 : 不可以 4. 若準母親為吸煙者, 保費會否因此而改變? 答 : 若準母親投保時為吸煙者, 本公司將拒絕受保 假若準母親於投保前為吸煙者, 但懷孕後已停止吸煙及於投保書表明吸煙狀況, 本公司將按一般核保程序進行核保 c) 保費 1. 中國內地訪港 / 訪澳旅客 (MCV) 與香港 / 澳門居民的保費有沒有分別? 答 : 有分別, 而中國內地訪港 / 訪澳旅客需使用另一套計劃編號, 保費與香港 / 澳門居民是不同的 第 62 頁
康齊危疾保障及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 合共統稱為 康齊 ) a) 產品及保障範圍 1. 市場上的多重保障危疾產品大多設有疾病組別, 客人於首次索償後再次患上於相同組別的疾病 ( 癌症除外 ) 一 般不可再獲發賠償 康齊 是否有相同的安排? 答 : 康齊 為不設疾病組別的多重危疾保障產品, 所以在大部分產品裡於相同組別的不同疾病亦有機會可獲多次賠償 索償例子請參閱 P.21 2. 康齊 中受保 病症 的最高賠償額均為 100% 投保額? 答 : 不是, 康齊 為最常見的 3 種嚴重 病症, 包括癌症 心臟病及中風, 提供較高的賠償上限 ( 如下表 ), 而其他 個別受保 病症 的最高賠償額為 100% 投保額 病症癌症心臟病中風其他 病症 之保單最高賠償上限 300% 200% 200% 100% 3. 客戶在投保 康齊危疾保障 時, 是否可以選擇不投保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答 : 不可以,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為 康齊危疾保障 的指定附加契約 客戶在投保 康齊危疾保障 時, 必須連同相同保費繳付期及保障額的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一併投保 4. 康齊危疾保障 的保單最高賠償額為 300% 投保額, 有關賠償額是否有效至被保人 100 歲? 答 : 康齊危疾保障 基本計劃的最高賠償額為 100% 投保額, 而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的最高賠償額為 200% 投保額, 合計的保單最高賠償額為 300% 投保額 惟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的保障年期為至被保人 85 歲, 因此, 在被保人 85 歲或以前, 本計劃的合計保單最高賠償額為 300% 投保額, 而在被保人 85 歲後, 本計劃的合計保單最高賠償額不能超過 100% 投保額 5. 如被保人於 85 歲前提出索償, 將會由 康齊危疾保障 基本計劃或是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作出有關 賠償? 答 : 被保人年滿 85 歲生日當天或之前的保單週年日 ( 85 歲 ), 將會由 康齊危疾保障 基本計劃先作出賠償, 若危疾保險賠償總額已達至 100% 時, 其後於 85 歲 前的危疾索償將由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作出賠償 6. 於首 10 個保單週年內有效的 額外 35% 保障保險賠償 會否計算在保單的最高賠償額 (300%) 之內? 答 : 不會, 額外 35% 保障保險賠償 不會計算在保單的最高賠償額 (300%) 之內 因此, 被保人於首 10 個保單週年內作出嚴重疾病索償或身故, 將有機會獲得 300% + 35% 投保額的賠償 7. 按保單條款所載, 每次早期嚴重疾病之索償須來自不同的早期嚴重疾病, 換言之, 已接受手術治療的特定 器官原位癌 只可索償一次? 答 : 已接受手術治療的特定器官原位癌 並不受限於上述條件, 惟每次索償須來自不同的受保障器官 按癌症的保單最高賠償上限 300%, 被保人有機會就不同的受保障器官獲得最多 6 次癌症 病症 之早期嚴重疾病賠償 第 63 頁
8. 按保單條款所載, 每次非嚴重疾病之索償須來自不同的非嚴重疾病, 換言之, 所有非嚴重疾病只可索償一 次? 答 : 血管成形術及其他冠狀動脈疾病之創傷性療法 及 受保障器官的原位癌 可索償最多兩次 惟第二次索償須符合以下額外的要求 : i. 血管成形術及其他冠狀動脈疾病之創傷性療法 : 是次治療糾正的狹窄位置必須是一個在與第一次已獲賠償相關的醫療檢查中並沒有發現有多於 60% 狹窄的位置 ; ii. 受保障器官的原位癌 : 是次索償必須與第一次保險賠償中的受保障器官不同 9. 康齊 的受保疾病跟 康釆 / 康諾 的受保疾病是否相同? 答 : 康齊 新增了以下非嚴重疾病, 包括青光眼外科手術 糖尿病併發症引致的視網膜病變及腎臟病變及多個原位癌受保之器官 ( 包括肺部 泌尿道 胃部 食道 鼻咽 陰莖 結腸 直腸及肝臟 ) 而 康齊 的受保嚴重疾病及早期嚴重疾病跟 康釆 / 康諾 的受保疾病完全相同 10. 康齊 提供高達兩次的心臟病 / 中風索償機會, 然而當第二次索償心臟病 / 中風時, 索償的條款與疾病的定義會否與上一次心臟病 / 中風索償有異? 答 : 總括來說, 康齊危疾保障 就第二次心臟病 / 中風的定義和第一次的大致相同, 唯必須符合下列條款 :(1) 必須由主醫生證實新一次的診斷 ;(2) 與前一次獲賠償的心臟病 / 中風至少相隔一年 ;(3) 必須有指定新證據支持 ( 詳細定義與所需指定的新證據請參閱 P.27) 11. 為什麼特別獎賞是非保證的? 答 : 由於特別獎賞是以多種因素 ( 包括但不限於開支 索償 保單續保率 過往投資回報及未來投資前景 ) 來釐定, 所以並不能夠提供保證的金額 另外, 此計劃已提供保證現金價值, 所以非保證特別獎賞是讓被保人有機會獲得額外的回報 (b) 核保及保單行政 1. 客戶可否購買超過一份 康齊危疾保障? 答 : 可以, 惟個人總投保額不可高於本公司所定的個人最高投保額 有關最高投保額之詳情, 請參閱 p.34 核保指引及細則 2. 於 康齊 保單生效日期後, 可否轉換保費繳付期? 答 : 不可以, 因為不同保費繳付期所派發的保證現金價值及非保證特別獎賞並不相同, 故不可轉換保費繳付期 3. 客戶可否於保單生效期間轉換保單貨幣? 答 : 不可以 4. 客戶可否於保單生效期間加大投保額? 答 : 可以 ( 只適用於未作任何索償前 ) 客戶可以於保單生效首年內經正常核保程序提出申請加大投保額, 惟個人總投保額不可高於本公司所定的個人最高投保額 有關最高投保額之詳情, 請參閱 p.34 之 核保指引及細則 第 64 頁
5. 客戶可否於保單生效期間降低投保額? 答 : 可以 ( 只適用於未作任何索償前 ), 惟減低保額後的投保額不可少於本公司所定的最低限額 降低投保額後的保證現金價值 非保證特別獎賞 身故保障 及所有危疾保障 ( 嚴重疾病 早期嚴重疾病 非嚴重疾病保障及額外 35% 保障保險賠償 ) 的金額將按比例調減 有關最低投保額之詳情, 請參閱 p.34 之 核保指引及細則 (c) 保費 1. 平衡保費是否在整個繳付期內保證不變? 答 : 康齊 採用平衡保費之計劃, 保費率並非保證的, 而本公司亦保留權利於任何保單週年日調整保費率 2. 客戶獲支付非嚴重疾病保障賠償或早期嚴重疾病保障賠償後, 為何 康齊危疾保障 基本計劃的保費維持不變? 答 : 因為保單於支付非嚴重疾病保障賠償 / 早期嚴重疾病保障賠償後, 計劃的保額不會被調低, 讓保單內的保證現金價值繼續以保額的 100% 計算, 所以保費維持不變 3. 客戶獲支付嚴重疾病保障賠償後, 是否可永久豁免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的保費? 答 : 可以 另外, 當保單的總賠償額達 100% 投保額時 ( 例如 : 當 康齊危疾保障 已做出一次嚴重疾病保障賠償或兩次早期嚴重疾病保障賠償 ),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之保費亦將獲永久豁免 (d) 保單條款 1. 為何某些疾病的定義附上 本公司保留隨時更改上述定義的權利, 以反映此疾病在醫學分類界定及標準所發生的變化, 從而反映該定義的原意? 答 : 那些疾病的定義是根據國際標準而釐定, 為了反映該疾病在醫學分類界定及標準所發生的變化, 公司有機會更改上述定義, 從而反映該定義的原意 (e) 索償事宜 1. 若客戶不幸被證實患上其中一項受保的嚴重疾病 早期嚴重疾病或非嚴重疾病時, 客戶需於何時向公司提出索償申請? 有關申請需要遞交甚麼文件? 答:有關索償申請須在病症確診後 90 日內提交 索償之詳情請參閱 P.40 索償注意事項 部份 2. 若客戶未能於指定時間內向公司提出索償申請, 有關索償會否被公司拒絕? 答:若客戶能提供合理原因, 公司會考慮特別處理客戶的申請 第 65 頁
3. 於提交索償申請時, 客戶是否必須遞交醫生報告之正本? 答:客戶只需提交文件之副本 4. 當客戶提出索償時, 除了要遞交有關的醫療報告外, 公司會否要求客戶進行其他的身體檢查以作參考? 答 : 當收到有關的醫療報告後, 公司一般不會要求被保人進行身體檢查 惟如有需要時, 公司會向被保人或醫生查詢有關資料, 並有可能要求被保人進行身體檢查以確實有關索償 5. 如香港客戶於香港以外地方 ( 如 : 英國 ) 診斷證實患上此計劃指定的嚴重疾病 早期嚴重疾病或非嚴重疾病, 會否影響有關索償? 答 : 如客戶於香港以外地方被診斷證實患上受保之嚴重疾病 早期嚴重疾病或非嚴重疾病, 公司有權根據有關醫療報告的有效性處理其索償, 而有關的醫療報告須由合乎此計劃定義內有關之註冊醫生提供 (f) 由定期保險轉換至 康齊危疾保障 1. 將定期保險轉換為 康齊危疾保障 為什麼客戶需要通過正常嚴重疾病保障核保而不需要人壽保障核保呢? 答 : 除了人壽保障外, 康齊危疾保障 更提供了嚴重及非嚴重疾病保障, 這與定期保險相比計劃性質 / 保障範圍有所不同 因為將定期壽險計劃轉換為 康齊危疾保障 有別於一般之定期保險轉換, 而申請並非強制性, 所以需要進行正常之核保程序 2. 將定期壽險計劃轉換至 康齊危疾保障 後, 客戶可否恢復原來的保單? 答 : 理財顧問需要提醒客戶在收到 康齊危疾保障 合約後細閱條款細則, 並向客戶詳細解釋 康齊危疾保障 的保障範圍與定期保險相比之不同, 以協助客戶作出決定 保單持有人有權於新的 康齊危疾保障 保單交付日 / 保單繕發通知書發出日起計 21 日內 ( 以較先者為準 ), 以書面形式提出取消轉換並要求申請復效原來的定期壽險, 因有別於一般之定期保險轉換, 公司會特別處理復效申請 3. 客戶可否將兩個定期壽險計劃 ( 基本計劃或 / 及附加保障 ) 轉換至 康齊危疾保障? 答 : 客戶每次只可將一份定期壽險計劃轉換至一份 康齊危疾保障 第 66 頁
附錄 1: 市場多面睇 注意 : 市場多面睇內所有資料乃根據各公司於 2015 年 5 月之產品小冊子資料而列載 此處所載的資料並不代表產品的全部資料 資料將可能隨時改變而不作另行通知 本公司並不承擔任何錯漏之責任 由於各公司之產品特色及保費不盡相同, 此處所提供的資料只可作參考之用, 不應作直接比較 產品資料只供內部參閱或使用, 閣下不得使用此文件作銷售面談或説明或其他相類似之用 (i)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a) 保障範圍 ( 下列賠償金額以港幣計算 ) 公司 AXA 安盛 蘇公司 宏公司 產品名稱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孕 X 保 手術現金保險計劃 懷 X 保障 投保年齡 18 45 歲 18 45 歲 18 40 歲 投保時之懷孕週數 已懷孕 7 至 30 週 已懷孕 12 至 36 週 已懷孕 15 週或之前 即時保障 是 是 是 保障年期 每名嬰兒 / 兒童之獨立賠償額 保費結構 保障內容 計劃類別 一筆過現金賠償 住院現金 手術現金 身故保險賠償 3 年 有 一筆過繳付保費 基本計劃保障準母親懷孕併發症及新生兒先天性疾病 / 兒童疾病 有最高賠償 : $160,000 ( 適用於懷孕併發症 / 新生兒先天性疾病 ) 有最高賠償每日 $1,500 沒有 有最高賠償 $500,000 孕婦保障 : 至嬰兒出生後 15 日嬰兒保障 : 嬰兒出生後 15 日至保單周年日 ( 保單將於第二年轉為兒童手術現金保障 ) 保障上限為雙胞胎 ( 註 : 如懷有雙胞胎, 保費將會以兩名嬰兒 / 兒童計算, 方可為每名子女提供保障 ) 第一年保費 : 懷孕保障續保保費 : 兒童手術現金保障 一般保險提供準母親產後之手術現金保障及保障新生兒之先天性疾病或已存在之傷疾 沒有 沒有 有 - 懷孕併發症之最高賠償 :$7,500 - 流產 / 合法人工流產之最高賠償 : $8,500 - 新生兒手術現金每年最高賠償 : $45,000 沒有 順產 : 至嬰兒出生後 26 週終止終止懷孕 : 保單生效後 52 週終止 沒有 一筆過繳付保費 只供我的 X 愛女性附加保障之客戶投保的附加契約, 提供準母親懷孕併發症及新生兒之先天性疾病的一筆過現金賠償 有最高賠償 : $48,000 ( 以最高投保額計算 ) 沒有 沒有 有最高賠償 $160,000 受保疾病數目懷孕併發症 8 3 3 新生兒先天性疾病 21 根據手術表 6 新生兒或幼兒疾病 / 情況 7 根據手術表 不適用 保障新生兒黃疸 有 沒有 沒有 其他 投保新保單可享保費折扣優惠, 最高可獲 3 個月之保費回贈及回贈金額不可多於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一筆過繳付保費之 50% 免費輪狀病毒口服疫苗 嬰兒獎賞 : 為初生嬰兒投保新單時, 可獲得一半已繳之懷 X 保障保費, 此金額將會撥入新保單之紅利帳戶 核保 核保 正常核保 保證繕發 正常核保 申請人之居住地 香港居民 澳門居民及中國內地訪港 / 澳旅客 只限香港居民 香港及澳門居民 第 67 頁
b) 保費 ( 下列金額以港幣計算 ) 公司 AXA 安盛蘇公司宏公司摯保寶懷孕親子保 孕 X 保 產品名稱懷 X 保障障手術現金保險計劃保障級別標準 ( 最低級別 ) 優越 ( 最高級別 ) 不適用投保額 $200,000 不適用 $160,000 保障額 $80,000 $7,500 HK$48,000 ( 最高保障額 ) ( 以懷孕併發症保障為基準 ) 一筆過繳付保費第一年保費一筆過繳付保費保費結構 ( 按投保年齡而釐定 ) ( 單一保費 ) ( 按投保年齡, 吸煙習慣而釐定 ) 保障年期 3 年孕婦保障 : 至嬰兒出生後 15 日嬰兒保障 : 嬰兒出生後 15 日至保單周年日 ( 保單將於第二年轉為兒童手術現金保障 ) 非吸煙, 香港居民 順產 : 至嬰兒出生後 26 週終止終止懷孕 : 保單生效後 52 週終止 投保年齡 18 $5,100 $6,468 $5,754 25 $5,300 $6,468 $5,784 30 $5,300 $6,468 $6,022 35 $5,800 $6,468 $7,058 40 $6,500 $6,468 $8,133 45 $12,200 $6,468 不適用 綜合分析 :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於以下幾點較有競爭力 : 市場優勢 :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較切合市場需要, 投保時間由準母親已懷孕 7 週至 30 週之內, 及接受中國內地訪港 / 訪澳旅客的新生意 保障範圍 :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提供一筆過賠償及住院現金保障予準母親及其新生兒 / 幼兒, 而市場上其他競爭對手只著重其中一方面 受保疾病數目 : 受保疾病比較廣泛, 而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亦是香港首個保障嚴重初生期黃疸之懷孕保障保險產品 保障期 :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只有一次性保費, 保障期最長為 3 年,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明顯較有競爭力 保費 :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每一元保費所保障之範圍亦是市場上同類保險產品最高 第 68 頁
(ii) 康齊危疾保障 (a) 保障範圍 ( 下列賠償金額以港幣計算 ) 公司 AXA 友公司宏公司保公司 計劃名稱康齊危疾保障多重進泰安 x 保樂活無 x 危疾保危疾終身加 x 保 基本產品資料 保費繳付期 10 / 15 / 20 / 25 年 10 / 18 / 25 年 10 / 20 / 25 年 / 至 65 歲 10 / 15 / 20 / 25 年 保障年期 繕發年齡 至 100 歲 (200% 額外保障額保障至 85 歲 ) 10 年繳 : 0-65 15 年繳 : 0-60 20 年繳 : 0-55 25 年繳 : 0-50 終身 ( 多次危疾賠償保障至 85 歲 ) 10 年繳 : 0-65 18 年繳 : 0-62 25 年繳 : 0-55 至 100 歲 ( 多次危疾賠償保障至 85 歲 ) 10/20 年繳 : 0-65 25 年繳 : 0-60 繳至 65 歲 : 0-55 終身 ( 多次危疾賠償保障至 85 歲 ) 10 年繳 : 0-65 15 年繳 : 0-60 20 年繳 : 0-55 25 年繳 : 0 50 計劃貨幣美元 / 港元美元 / 港元美元 / 港元美元 / 港元 最低投保額 最高投保額 ( 個人危疾總額 ) 45 歲以下 : $120,000 45 歲或以上 : $80,000 $10,000,000 $9,375,000 $75,000 $100,000 $120,000 15 歲或以下 : $4,000,000 15 歲以上 : $8,000,000 等候期 60 日 90 日 90 日 90 日 18 歲或以下 : $2,800,000 18 歲以上 : $9,600,000 身故賠償 ( 基本保額 - 任何已支付的賠償總額 ) + 特別獎賞 ( 如有 ) ( 基本保額 - 任何已支付的賠償總額 ) + 積存週年紅利 ( 如有 ) + 期滿紅利 ( 如有 ) 恩恤身故賠償:保額之 5% ( 基本保額 - 任何已支付的賠償總額 ) + 積存紅利 ( 如有 ) 恩恤身故賠償:保額之 5% ( 基本保額 - 任何已支付的早期或嚴重賠償總額 ) + 特別獎賞 ( 如有 ) 退保 / 期滿利益 ( 保證現金價值 - 任何已支付的賠償總額 ) + 特別獎賞 ( 如有 ) ( 保證現金價值 - 任何已支付的賠償總額 ) + 積存紅利 ( 如有 ) + 期滿紅利 ( 如有 ) ( 保證現金價值 - 任何已支付的賠償總額 ) + 積存紅利 ( 如有 ) ( 保證現金價值 - 任何已支付的賠償總額 ) + 特別獎賞 ( 如有 ) 第 69 頁
公司 AXA 友公司宏公司保公司 計劃名稱康齊危疾保障多重進泰安 x 保樂活無 x 危疾保危疾終身加 x 保 保障 危疾保障 嚴重疾病 受保疾病數目 : 56 賠償金額 : 保額之 100% 嚴重疾病 受保疾病數目 : 53 賠償金額 : 保額之 100% 額外賠償 : 前列腺癌或睾丸癌額外賠償保額之 10% 個人限額 : $120,000 嚴重疾病 受保疾病數目 : 60 賠償金額 : 保額之 100% 額外賠償 : 前列腺癌或睾丸癌額外賠償保額之 10% 個人限額 : $160,000 嚴重疾病 受保疾病數目 : 52 賠償金額 : 保額之 100% 早期嚴重疾病 受保疾病數目 : 52 賠償金額 : 保額之 50% 早期嚴重疾病 受保疾病數目 : 39 賠償金額 : 保額之 20%, 其中 9 種設有個人最高賠償限額 $240,000 ( 除骨質疏鬆症連骨折, 賠償金額為保額之 10%, 個人最高賠償限額為 $120,000) 早期嚴重疾病 沒有 可額外附加早期危疾附加保障 ( 一次賠償 ) 早期嚴重疾病 受保疾病數目 : 33 賠償金額 : 保額之 20-25% 非嚴重疾病 受保疾病數目 : 20 包括 8 種兒童疾病 賠償金額 : 保額之 20% 個人最高賠償限額 : $240,000 新增 : 1. 青光眼外科手術 ; 2. 糖尿病併發症引致的視網膜病變及腎臟病變 ; 3. 原位癌新增之器官 : 結腸 直腸 肺 泌尿道 胃及陰莖 非嚴重疾病 受保疾病數目 : 1, 受保疾病 : 被診斷罹患須作手術之腦動脈瘤 賠償金額 : 保額之 50% 另保障 7 種嚴重兒童疾病, 賠償金額為保額之 20%, 個人最高賠償限額為 $240,000 非嚴重疾病 受保疾病數目 : 11 ( 包括 8 種兒童疾病 ) 賠償金額 : 保額之 20% 個人最高賠償限額 : $300,000 非嚴重疾病 ( 在本計劃裡, 早期危疾與非嚴重疾病統稱早期嚴重疾病 ) 受保疾病數目 : 14 其中 10 種為兒童疾病 賠償金額 : 保額之 20-25% 除骨質疏鬆症連骨折外, 其他非嚴重疾病皆設有 $240,000 的個人最高賠償限額 末期疾病 : 受保疾病數目 : 6 額外賠償金額 : 保額之 20% 第 70 頁
公司 AXA 友公司宏公司保公司 計劃名稱康齊危疾保障多重進泰安 x 保樂活無 x 危疾保危疾終身加 x 保 多次危疾賠償 沒有組別限制 癌症上限 300% 5 個組別 2 個組別 5 個組別 危疾組別 心臟病上限 200% 每個組別上限為 100%, 除 癌症上限 300%, 每個組別上限為 100%, 除 中風上限 200% 癌症組別上限 300% 非癌症組別上限 200% 癌症組別上限 300% 其他上限 100% 相關疾病 可獲多次賠償 包括嚴重 / 早期 / 非嚴重危疾 最高相關疾病之賠償為保額之 300% 不能 同一組別 ( 相關疾病 ) 只能獲得最多保額之 100% 賠償 可獲兩次賠償 ( 非癌症組別 ) 不包括早期危疾 ( 可附加每年保費遞增的一次性早期保障 ) 最高相關疾病之賠償為保額之 200% 不能 同一組別 ( 相關疾病只能獲得最多保額之 100% 賠償 賠償限額 最高賠償為保額之 300% 癌症可獲的最高賠償為保額之 300% 心臟病及中風可獲的最高賠償為保額之 200% 其他病症最高賠償為保額之 100% 最高賠償為保額之 700% 癌症可獲的最高賠償為保額之 300% 其餘組別最高賠償為保額之 100% 最高賠償為保額之 500% 癌症組別 : 保額之 300% 非癌症組別 : 保額之 200% ( 除突發心臟病 / 中風可賠償 2 次外, 其他疾病最多賠償 1 次 ) 最高賠償為保額之 700% 癌症可獲的最高賠償為保額之 300% 其餘組別最高賠償為保額之 100% 其他保障 豁免保費 首 10 個保單年度額外賠償 額外賠償為保額之 35% ( 如在首 10 個保單年度患上嚴重疾病 ) 額外賠償 : 0-17 歲 : 保額之 50% 18 歲 +: 保額之 35% 通脹加保權益 (IIE) * 以上產品僅根據我方理解作出比較 第 71 頁
(b) 多次賠償例子 公司 AXA 友公司宏公司保公司 計劃名稱康齊危疾保障多重進泰安 x 保樂活無 x 危疾保危疾終身加 x 保 多次賠償例子 1 st : 中風 (Major) 2 nd : 癱瘓 (Major) 3 rd : 植物人 (Major) 相同疾病組別之賠償例子 1 st : 賠償保額之 100% 2 nd : 賠償保額之 100% 3 rd : 賠償保額之 100% 總賠償 : 保額之 300% 1 st : 賠償保額之 100% 2 nd : 不獲賠償 3 rd : 不獲賠償 ( 相同組別不可獲得超過保額 100% 賠償 ) 總賠償 : 保額之 100% 1 st : 賠償保額之 100% 2 nd : 賠償保額之 100% 3 rd : 不獲賠償 ( 非癌症最高總賠償為 200%) 總賠償 : 保額之 200% 1 st : 賠償保額之 100% 2 nd : 不獲賠償 3 rd : 不獲賠償 ( 相同組別不可獲得超過保額 100% 賠償 ) 總賠償 : 保額之 100% 1 st : 心肌病 (Major) 2 nd : 失明 (Major) 3 rd : 暴發性肝炎 (Major) 4 th : 嚴重燒傷 (Major) 不同疾病組別之賠償例子 1 st : 賠償保額之 100% 2 nd : 賠償保額之 100% 3 rd : 賠償保額之 100% 4 th : 不獲賠償 ( 最高總賠償為 300%) 總賠償 : 保額之 300% 1 st : 賠償保額之 100% 2 nd : 賠償保額之 100% 3 rd : 賠償保額之 100% 4 th : 賠償保額之 100% 總賠償 : 保額之 400% 1 st : 賠償保額之 100% 2 nd : 賠償保額之 100% 3 rd : 不獲賠償 4 th : 不獲賠償 ( 非癌症最高總賠償為 200%) 總賠償 : 保額之 200% 1 st : 賠償保額之 100% 2 nd : 賠償保額之 100% 3 rd : 賠償保額之 100% 4 th : 賠償保額之 100% 總賠償 : 保額之 400% 1 st : 肝臟手術 (ES) 2 nd : 慢性肝病 (Major) 3 rd : 早期腎衰竭 (ES) 4 th : 單肺切除手術 (ES) 5 th : 末期肺病 (Major) 6 th : 癌症 (Major) 多次不同嚴重程度的賠償例子 1 st : 賠償保額之 50% 2 nd : 賠償保額之 50%* 3 rd : 賠償保額之 50% 4 th : 賠償保額之 50% 5 th : 賠償保額之 50%* 6 th : 賠償保額之 50% *( 每個疾病最高賠償為 100%, 三大疾病除外 ) 總賠償 : 保額之 300% 1 st : 賠償保額之 20% 2 nd : 賠償保額之 80%* 3 rd : 不獲賠償 4 th : 不獲賠償 5 th : 不獲賠償 6 th : 賠償保額之 100% *( 每個組別最高賠償為 100%, 癌症除外 ) 總賠償 : 保額之 200% 1 st : 不獲賠償 ^ 2 nd : 賠償保額之 100% 3 rd : 不獲賠償 4 th : 不獲賠償 5 th : 賠償保額之 100% 6 th : 賠償保額之 100% *( 每個疾病最高賠償為 100%, 三大疾病除外 ) ^ 可附加早期嚴重疾病保障, 但只可獲一次賠償總賠償 : 保額之 300% 1 st : 賠償保額之 20% 2 nd : 賠償保額之 80%* 3 rd : 不獲賠償 4 th : 不獲賠償 5 th : 不獲賠償 6 th : 賠償保額之 100% *( 每個組別最高賠償為 100%, 癌症除外 ) 總賠償 : 保額之 200% 第 72 頁
公司 AXA 友公司宏公司保公司 計劃名稱康齊危疾保障多重進泰安 x 保樂活無 x 危疾保危疾終身加 x 保 多次賠償例子 1 st : 原位癌 (Minor) 1 st : 賠償保額之 20% 1 st : 賠償保額之 20% 1 st : 賠償保額之 20% 1 st : 賠償保額之 25% 2 nd : 原位癌 ( 已接受手術 ) 2 nd : 賠償保額之 50% 2 nd : 不獲賠償 * 2 nd : 不獲賠償 * 2 nd : 不獲賠償 * (ES) 3 rd : 賠償保額之 100% 3 rd : 賠償保額之 100% 3 rd : 賠償保額之 100% 3 rd : 賠償保額之 100% 3 rd : 癌症 (Major) * 未有細分為非嚴重及早期嚴 * 可附加早期嚴重疾病保障, 但 * 未有細分為非嚴重及早期危 遞進癌症賠償 重疾病 只可獲一次賠償 疾 (Progressive Cancer Claims) 總賠償 : 保額之 170% 總賠償 : 保額之 120% 總賠償 : 保額之 120% 總賠償 : 保額之 125% 1 st : 心臟病 (Major) 1 st : 賠償保額之 100% 1 st : 賠償保額之 100% 1 st : 賠償保額之 100% 1 st : 賠償保額之 100% 2 nd : 心臟病 (Major) 2 nd : 賠償保額之 100% 2 nd : 不獲賠償 * 2 nd : 賠償保額之 100% 2 nd : 不獲賠償 * 3 rd : 心瓣手術 (Major) 3 rd : 賠償保額之 100% 3 rd : 不獲賠償 * 3 rd : 不獲賠償 * 3 rd : 不獲賠償 * 心臟病復發之賠償例子 * 相同疾病或相同疾病組別上 * 非癌症最高總賠償為 200% * 相同疾病或相同疾病組別上 ( 跟兩次中風後癱瘓情況相同 ) 限為保額之 100% 限為保額之 100% 總賠償 : 保額之 300% 總賠償 : 保額之 100% 總賠償 : 保額之 200% 總賠償 : 保額之 100% 1 st : 慢性肝病 (Major) 1 st : 賠償保額之 100% 1 st : 賠償保額之 100% 1 st : 賠償保額之 100% 1 st : 賠償保額之 100% 2 nd : 重要器官移植 ( 輪候名 2 nd : 賠償保額之 50% 2 nd : 不獲賠償 * 2 nd : 不獲賠償 * 2 nd : 不獲賠償 * 冊 )(ES) 如確診慢性肝病後亦確認可登 * 相同組別不可獲得超過保額 * 如附加早期嚴重疾病保障則可 相同組別不可獲得超過保額 同時獲得兩項賠償之例子 記至器官移植輪候名冊, 可同 100% 賠償 於慢性肝病確診時一併獲得賠 100% 賠償 時獲得兩項賠償 償 總賠償 : 保額之 100% 總賠償 : 保額之 150% 總賠償 : 保額之 100% 總賠償 : 保額之 100% 第 73 頁
c) 保費 保費繳付期 :10 保單貨幣 : 港元保額 : 300,000 性別 : 男性 / 非吸煙 公司計劃名稱 AXA 安盛康齊危疾保障 ( 包括康齊危疾保障及其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 AXA 安盛康采計劃 + 早期 + 多重保障友公司多重進泰安 x 保宏公司樂活無 x 危疾保 # 保公司危疾終身加 x 保 每年保費 總保費之比較 0 歲 20 歲 30 歲 40 歲 0 歲 20 歲 30 歲 40 歲 8,886 15,012 20,472 29,103 6,990 12,337 17,184 24,533 79% 82% 84% 84% 7,860 13,449 18,093 23,769 88% 90% 88% 82% 7,374 11,886 16,053 21,120 83% 79% 78% 73% 11,139 18,081 22,248 27,438 125% 120% 109% 94% 注意 : AXA 一站式早期嚴重疾病賠償為投保額之 50%; 友公司及保公司為 20%; 宏公司則不包含早期嚴重疾病 # 樂活無 x 危疾保沒有提供早期嚴重疾病保障 第 74 頁
保費繳付期 :10 保單貨幣 : 港元保額 : 300,000 性別 : 女性 / 非吸煙 公司計劃名稱 AXA 安盛康齊危疾保障 ( 包括康齊危疾保障及其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 AXA 安盛康采計劃 + 早期 + 多重保障友公司多重進泰安 x 保宏公司樂活無 x 危疾保 # 保公司危疾終身加 x 保 每年保費 總保費之比較 0 歲 20 歲 30 歲 40 歲 0 歲 20 歲 30 歲 40 歲 8,919 14,889 20,349 28,023 7,017 11,997 16,492 22,832 79% 81% 81% 81% 7,557 13,203 17,712 22,482 85% 89% 87% 80% 7,383 12,219 16,416 21,315 83% 82% 81% 76% 11,139 17,031 21,438 26,871 125% 114% 105% 96% 注意 : AXA 一站式早期危疾賠償為投保額之 50%; 友公司及保公司為 20%; 宏公司則不包含早期危疾 # 樂活無 x 危疾保沒有提供早期危疾保障 第 75 頁
保費繳付期 :20 保單貨幣 : 港元保額 : 300,000 性別 : 男性 / 非吸煙 公司計劃名稱 AXA 安盛康齊危疾保障 ( 包括康齊危疾保障及其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 AXA 安盛康采計劃 + 早期 + 多重保障友公司多重進泰安 x 保 * 宏公司樂活無 x 危疾保 # 保公司危疾終身加 x 保 每年保費 總保費之比較 0 歲 20 歲 30 歲 40 歲 0 歲 20 歲 30 歲 40 歲 5,238 8,595 11,835 16,878 4,127 6,987 9,855 14,187 79% 81% 83% 84% 5,274 8,445 11,283 15,138 91% 88% 86% 81% 4,386 6,969 9,147 12,423 84% 81% 77% 74% 6,483 10,260 12,342 15,846 124% 119% 104% 94% 注意 : AXA 一站式早期危疾賠償為投保額之 50%; 友公司及保公司為 20%; 宏公司則不包含早期危疾 * 多重進泰安 x 保的保費繳付期為 18 年 ; # 樂活無 x 危疾保沒有提供早期危疾保障 第 76 頁
保費繳付期 :20 保單貨幣 : 港元保額 : 300,000 性別 : 女性 / 非吸煙 公司計劃名稱 AXA 安盛康齊危疾保障 ( 包括康齊危疾保障及其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 AXA 安盛康采計劃 + 早期 + 多重保障友公司多重進泰安 x 保 * 宏公司樂活無 x 危疾保 # 保公司危疾終身加 x 保 每年保費 總保費之比較 0 歲 20 歲 30 歲 40 歲 0 歲 20 歲 30 歲 40 歲 5,208 8,505 11,640 15,951 4,097 6,804 9,432 13,144 79% 80% 81% 82% 5,208 8,277 11,250 14,490 90% 88% 87% 82% 4,476 7,236 9,483 12,720 86% 85% 81% 80% 6,483 10,167 12,267 14,997 124% 120% 105% 94% 注意 : AXA 一站式早期危疾賠償為投保額之 50%; 友公司及保公司為 20%; 宏公司則不包含早期危疾 * 多重進泰安 x 保的保費繳付期為 18 年 ; # 樂活無 x 危疾保沒有提供早期危疾保障 第 77 頁
附錄 2: 保費表 (i)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香港居民保費表 註 : 1. 保費率並非保證, 本公司保留不時調整保費率的權利 2. 本公司會根據核保結果調整所需保費 上列保費表只列出標準保費率 第 78 頁
(i)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中國內地訪港旅客保費表保費表 註 : 1. 保費率並非保證, 本公司保留不時調整保費率的權利 2. 本公司會根據核保結果調整所需保費 上列保費表只列出標準保費率 第 79 頁
附錄 3: 摯保寶懷孕親子保障 受保障疾病 / 情況之定義 準母親懷孕併發症保險賠償 1 2 3 4 5 6 7 8 受保障疾病 懷孕第三期胎死腹中 Still Brith in the Third Trimester 先兆子癎或子癎 Pre-eclampsia or Eclampsia 胎盤早剝 Placental Abruption 胎盤植入 Placenta Accreta or Placenta Increta 羊水栓塞 Amniotic Fluid Embolism 妊娠急性脂肪肝 Acute Fatty Liver of Pregnancy 妊娠瀰漫性血管內凝血 Disseminated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 of Pregnancy 產後出血引致子宮切除術 Postpartum Haemorrhage requiring Hysterectomy 受保障疾病之定義 懷孕第三期胎死腹中是指胎兒在妊娠期滿 27 周 6 天分娩出生, 並且在分娩後沒有顯示任何生命迹象 ( 呼吸 心跳 ) 而選擇性終止懷孕和墮胎則不在保障範圍內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提供病理報告文件作證明 先兆子癎是指在妊娠期滿 20 周後, 孕婦確診有高血壓 ( 血壓在分隔至少 6 個小時進行的 2 個連續測量中, 上壓記錄為至少 160mmHg 及 / 或下壓至少 110 mmhg, 以及在 24 小時的尿樣本中有超過或等于 300 亳克的蛋白尿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子癎指在懷孕其間, 孕婦確診有高血壓和蛋白尿, 並有器官損傷和癲癇發作, 或有昏迷的跡象之懷孕併發症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為免存疑, 原發性高血壓及並非懷孕併發症的續發性高血壓不在保障範圍內 胎盤早剝是指胎盤在妊娠期滿 20 周後被確診為第 2 級或以上之胎盤過早剝落 : - 第 2 級 - 中度胎盤早剝 : 胎兒窘迫 子宮壓痛及內出血 - 第 3 級 - 嚴重胎盤早剝 : 胎兒死亡 產婦休克及廣泛內出血 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提供的超聲波檢查 胎兒監測器 凝血功能檢查的測試報告作確診證明 胎盤植入是指胎盤異常地附着在子宮絨毛狀肌層而導致嚴重出血並須進行手術移除胎盤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已進行手術糾正有關情況, 且須提供病理報告文件作確診證明 羊水栓塞是指羊水 胎兒的細胞 毛髮或其他細胞組織進入母體血液循環系統, 並導致心肺衰竭而必須已進行即時分娩或拯救準母親生命的程序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妊娠急性脂肪肝是指在受保障的懷孕期間因嚴重急性脂肪肝導致急性肝功能衰竭的狀況, 且必須符合以下所有確診條件 : - 總紅膽素持續至少 5 天高於 150μmol/L (10mg/kL) 的 ; 及 - 肝功能指數中, 轉氨酶指標上升 ; 及 - 出現急性肝性腦病變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所有其他原因而導致的脂肪肝均不在保障範圍內 妊娠瀰漫性血管內凝血是指凝血和纖維蛋白溶解系統過度激活, 導致毛細血管內形成血栓 消耗血小板和凝血因子, 以及大出血, 並需接受冰凍血漿和血小板濃縮液治療 此保險賠償只保障在懷孕期內出現併發症所引致的瀰漫性血管內凝血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產後出血引致子宮切除術是指由於子宮反應遲緩及弛緩 子宮破裂 或因子宮頸破裂延伸至子宮所引發的產後持續性出血, 並須接受子宮切除術 其子宮切除術必須視為直接醫治產後出血情況的, 並且已經進行的治療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提供該次治療為醫療必需的證明及病理報告文件作確診證明 第 80 頁
新生兒 / 幼兒住院現金保險賠償 1 2 3 4 5 6 7 受保情況 因早產而入住初生嬰兒深切治療部 Premature birth requiring neo-natal Intensive Care Unit (NICU) 出生後即時接受新生兒保育箱護理 Incubation of the newborn child immediately following birth 因手足口病住院接受治療 Inpatient hospitalisation due to Hand, Foot and Mouth Disease 因登革熱住院接受治療 Inpatient hospitalisation due to Dengue Fever 因肺炎住院接受治療 Inpatient hospitalisation due to Pneumonia 因支氣管炎住院接受治療 ( 包括其他呼吸道疾病 ) Inpatient hospitalisation due to Bronchitis (including other respiratory conditions) 嚴重初生期黃疸 Severe Neonatal Jaundice 受保情況之定義 因早產而入住初生嬰兒深切治療部是指一個嬰兒在出生時的妊娠期少於 36 周, 而出生體重少於 1,800 克, 並且因醫療必需的情況下須入住醫院的初生嬰兒深切治療部 出生後即時接受新生兒保育箱護理是指初生嬰兒在出生後即時因醫療必需的情況下須住院並連續 3 天或以上接受新生兒保育箱護理 保險賠償僅就在醫院出生的情況支付 新生兒保育箱是指可控制環境條件 ( 包括但不限於保育箱內的溫度 濕度及氧氣濃度 ) 的, 並用作存放初生嬰兒的設備 新生兒由於患有手足口病導致的嚴重併發症而須入住深切治療部或須至少連續 3 天住院接受治療 受保人必須提供該次住院接受治療為醫療必需的證明, 並且須進行診斷性的測試作確診證明 新生兒由於患有登革熱導致的嚴重併發症而須入住深切治療部或因患有登革熱而須至少連續 3 天住院接受治療 受保人必須提供該次住院接受治療為醫療必需的證明, 並且須進行診斷性的測試作確診證明 新生兒由於患有嚴重肺炎而須入住深切治療部或因患有肺炎而須至少連續 3 天住院接受治療 受保人必須進行診斷性的測試, 並且提供該測試結果作確診證明 新生兒由於患有嚴重支氣管炎 ( 包括其他呼吸系統疾病 ) 而須入住深切治療部或因患有支氣管炎而須至少連續 3 天住院接受治療 嚴重初生期黃疸是指嬰兒在出生後 30 天內出現初生期黃疸的醫學指徵, 且須至 少連續 3 天住院接受光線療法或接受輸血治療 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 (iii) 就出生時妊娠週數達 37 周或以上的嬰兒而言, 必須在出生時進行初生期黃疸 相關的確診測試確認出現初生期黃疸, 其驗血結果顯示以下的血清總膽紅素 水平 : 在出生後 25 至 72 小時 :260μ mol/l ( 微摩爾 / 升 ) 或以上 在出生後 72 小時以上 :290μ mol/l ( 微摩爾 / 升 ) 或以上 (iv) 就出生時妊娠週數少於 37 周的嬰兒而言, 必須在出生時進行初生期黃疸相關 的確診測試, 如其驗血結果顯示血清總膽紅素水平低於上述 (i) 的水平, 則必 須經兒科醫生確定是醫療必需的情況下進行光線療法或接受輸血治療 負責的主診兒科醫生必須確認該初生嬰兒所接受的光線療法或輸血治療為醫療必需的治療 第 81 頁
新生兒先天性疾病保險賠償 1 2 3 4 5 6 7 8 9 10 肛門閉鎖 Anal Atresia 受保障疾病 先天性雙目白內障 Congenital Bilateral Cataract 先天性雙耳失聰 Congenital Bilateral Deafness 先天性膈疝 Congenital Diaphragmatic Hernia 嬰兒腦積水 Infantile Hydrocephalus 法樂氏四聯症 Tetralogy of Fallot 主 / 肺動脈錯位 Transposition of the Great Vessels 共同動脈幹 Truncus Arteriosus 心房中隔缺損 Atrial Septal Defect 心室中間隔缺損 Ventricular Septal Defect 受保障疾病之定義 肛門閉鎖是指缺乏正常肛門出口, 且必須已進行手術糾正該異常情況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提供診斷性的測試結果作確診證明 先天性雙目白內障是指在出生時雙眼的晶體出現混濁現象 保險賠償將僅在雙眼均發生該情況下支付, 並且已進行所需的手術以治療白內障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提供該次治療為醫療必需的證明及病理報告文件以作確診證明 先天性雙耳失聰是指出生時雙耳完全失去聽力, 保險賠償將僅在雙耳均發生該情況下支付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進行有關情況的診斷性測試 ( 例如耳聲發射測試 (OAE) 或聽性腦幹反應測試 (ABR)) 作證明, 且先天性雙耳失聰 ( 感覺神經性失聰 ) 必須於大概出生時出現, 並提供相關確診證明 惟後天的失聰情況 ( 傳導性失聰 ) 則不在保障範圍內 先天性膈疝是指由於隔膜肌先天缺陷導致腹腔物疝入至胸腔內而須進行手術治療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已進行手術糾正有關情況, 且須提供診斷性的測試結果作確診證明 嬰兒腦積水是指嬰兒因腦室內產生並積累過量腦脊液, 以致危及生命, 並必須接受插入顱外分流器的醫療情況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提供診斷性的測試結果作確診證明 法樂氏四聯症是指解剖學上的心臟結構異常情況, 此情況有嚴重或完全的右心室外流管道阻塞及有心室間隔缺損, 以導致右心室的不含氧血液不流經肺動脈而直接進入主動脈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提供診斷性的測試結果 ( 例如心臟超聲波掃描 插入導管檢查 ) 作確診證明 主 / 肺動脈錯位是指主動脈和肺動脈完全換位, 以致心臟右心室從全身靜脈泵血至主動脈, 而左心室則從肺靜脈泵血至肺動脈, 而且必須已進行手術以糾正有關情況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 ( 心臟科醫生 ) 確診, 並須提供診斷性的測試結果 ( 例如心臟超聲波掃描 插入導管檢查 ) 作確診證明 共同動脈幹是指一條單一大血管 ( 幹 ) 的中隔有嚴重缺損, 而且必須已進行手術以糾正有關情況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 ( 心臟科醫生 ) 確診, 並須提供診斷性的測試結果 ( 例如心臟超聲波掃描 多普勒血流分析或磁力共振造影 ) 作確診證明 心房中隔缺損是指心房中隔出現異常缺口, 使左心房和右心房之間的血液自由流動, 而且必須已進行手術以糾正有關情況, 包括涉及心導管術以修補其缺口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 ( 心臟科醫生 ) 確診, 並須提供該次治療為醫療必需的證明及提供診斷性的測試結果 ( 例如心臟超聲波掃描 ) 作確診證明 心室中隔缺損是指心室中隔出現異常缺口, 使右心室與左心室之間的血液自由流動, 而且必須已進行手術以糾正有關情況, 包括涉及心導管術以修補其缺口, 並提供有關情況的醫學指標的文件及記錄以作證明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 ( 心臟科醫生 ) 確診, 並須提供診斷 第 82 頁
11 12 13 14 15 16 17 唐氏綜合症 Down s Syndrome 脊柱裂 Spina Bifida 受保障疾病 缺失兩肢 Absence of Two Limbs 顎裂 Cleft Palate 腦癱 Cerebral Palsy 馬蹄內翻足 ( 雙足 ) Bilateral Club Foot 先天性髋關節脫位 Congenital Dislocation of Hip 受保障疾病之定義 性的測試結果 ( 例如心臟超聲波掃描 ) 作確診證明 唐氏綜合症是指特定染色體出現異常, 包括第 21 對染色體上加多一條染色體或移位, 導致染色體排列變異, 並具有以下的特徵 : 智力遲鈍 生長遲緩 發育不全平臉及短鼻子 明顯的內眥贅皮的皮膚褶皺 細小和低位的耳朵 ( 具有明顯的對耳輪 ) 有紋並增厚的舌頭 鬆弛的關節韌帶 骨盆發育不良 寬濶的手和腳 短粗的手指, 以及橫向手掌皺紋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提供診斷性的測試結果 ( 例如染色體分析及出現身體及智力上發展遲緩的情況 ) 作確診證明 脊柱裂是指由於脊椎神經管缺損造成的脊柱關閉不全 此保險賠償只保障脊柱裂並同時出現脊膜囊腫 ( 脊膜膨脹突出 ) 或腦膜和脊髓的囊腫 ( 脊髓脊髓膜膨脹突出 ) 或只有脊髓囊腫 ( 脊髓膨脹突出 ) 的情況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提供診斷性的測試結果作確診證明 缺失兩肢是指先天性缺失兩肢 ( 缺雙臂 ( 手腕或其以上部位 ), 或缺雙腿 ( 踝關節或其以上部位 ), 或缺一手臂 ( 手腕或其以上部位 ) 和缺一腿 ( 踝關節或其以上部位 )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顎裂是指先天性的顎裂縫 ( 通常與唇裂相關的情況 ), 保險賠償僅就顎裂 或顎裂連同唇裂同時出現的情況下支付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提供診斷性的測試結果作確診證明 腦癱是指由於先天腦部畸型, 或在懷孕期間或在出生時, 因腦部損傷導致持續及無進展的運動障礙, 其特徵包括折刀張力過強 肌肉張力增加或減少 異常反射 不規則及不隨意運動 肌肉無力 不協調運動 說話或吞嚥困難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提供診斷性的測試結果作確診證明 馬蹄內翻足 ( 雙足 ) 是指下肢出現足底內翻 前足與後足部份倒置及前足內收的先天異常情況 保險賠償將僅在雙腳均發生該情況下支付, 且已進行手術糾正有關情況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進行適當的驗證以作確診 先天性髖關節脫位是指股骨頭從盆骨的骨髖臼脫位, 並且須已進行手術糾正有關異常情況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進行適當的驗證以作確診 18 19 20 21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 Retinopathy of Prematurity 初生期內夭折 Neonatal Death 食道閉鎖及食道氣管瘻 Tracheoesophageal Fistula and Oesophageal Atresia 連體嬰 Conjoined Twins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是指因早產而導致視網膜病變且必須進行激光治療 冷凍治療或其他形式的手術治療 早產指嬰兒在妊娠期少於 37 周的期間出生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 ( 眼科醫生 ) 確認, 並提供有關眼科醫生所進行的激光治療 冷凍治療或手術治療的書面證據作證明 初生期內夭折是指嬰兒出生時表現有生命表徵, 並在分娩後 30 天內死亡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提供病理報告文件作證明 食道閉鎖及食道氣管瘻指因先天性發育不全引致食道盡頭形成囊狀或長出接通氣管的瘻管, 且必須已進行手術糾正該情況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並須提供診斷性的測試結果作確診證明 連體嬰指由於同卵雙胞胎在胚胎發育的相關卵子未能完全分裂而造成出生時有不同程度的連合 此情況必須經一名適當的專科醫生確診 第 83 頁
附錄 4: 康齊危疾保障與康采嚴重疾病保障的不同之處概覽康齊危疾保障 +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1. 最高投保額 香港 / 澳門居民 內地訪港 / 澳旅客 康采嚴重疾病保障 + 康采早期嚴重疾病保障附加契約 + 康采嚴重疾病多重保障附加契約 受僱人士 10,000,000 港元 / 10,000,000 澳門幣 / 1,250,000 美元 10,000,000 港元 / 10,000,000 澳門幣 / 1,250,000 美元 非受僱人士 ( 兒童 家庭主婦 ) 非受僱人士 ( 退休人士 ) 受僱人士 非受僱人士 ( 兒童 家庭主婦 ) 非受僱人士 ( 退休人士 ) 3,200,000 港元 /3,200,000 澳門幣 / 400,000 美元 800,000 港元 /800,000 澳門幣 / 100,000 美元 8,000,000 港元 /8,00,000 澳門幣 / 1,000,000 美元 3,200,000 港元 /3,200,000 澳門幣 / 400,000 美元 800,000 港元 /800,000 澳門幣 / 100,000 美元 2. 附加契約選擇已附加於基本計劃保障之附加契約 :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自選附加契約 : 真智 ( 精選 ) 定期保險 十年續保真智 ( 精選 ) 定期保險首年免繳附加契約真智醫療保障 真智住院現金保障 首年一元附加契約豁免保費 申請人的豁免保費倍關懷意外保險 意外保險 兒童意外保險倍為您意外保險附加契約癌症治療保障 須同時購買下列最少一項附加契約 : 康采早期嚴重疾病保障附加契約 康采嚴重疾病多重保障附加契約自選附加契約 : 真智 ( 精選 ) 定期保險 十年續保真智 ( 精選 ) 定期保險首年免繳附加契約真智醫療保障 真智住院現金保障 首年一元附加契約豁免保費 申請人的豁免保費倍關懷意外保險 意外保險 兒童意外保險倍為您意外保險附加契約癌症治療保障 3. 最高個人投保額上限之計算方法 康齊危疾保障投保額之 100% 康采嚴重疾病保障投保額之 100%+ 康采早期嚴重疾病保障附 加契約投保額之 100%+ 康采嚴重疾病多重保障附加契約投保 額之 50% 第 84 頁
4. 豁免驗身限額計算方法 (Non-Med Limit) 5. 投保額之增加或減少 6. 受保障的非嚴重疾病 康齊危疾保障 +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康齊危疾保障投保額之 150% 增加投保額 - 只可以於保單生效首年內提出申請 ( 需由保單生效計算 ) - 必須進行正常核保 - 只適用於未作任何索償前 ( 包括任何於基本計劃的索償 ) 減少投保額 - 減低後的保額不可少於本公司所定的最低限額 - 只適用於未作任何索償前 ( 包括任何於基本計劃的索償 ) 12 種 ( 特別為 22 歲以下的被保人額外提供 8 種非嚴重疾病保障 ); 新增 2 種非嚴重疾病保障 : 青光眼外科手術治療糖尿病併發症引致的視網膜病變及腎臟病變 康采嚴重疾病保障 + 康采早期嚴重疾病保障附加契約 + 康采嚴重疾病多重保障附加契約 康采嚴重疾病保障投保額之 100%+ 康采早期嚴重疾病保障附加契約投保額之 100%+ 康采嚴重疾病多重保障附加契約投保額之 50% 增加投保額 - 只可以於保單生效首年內提出申請 ( 需由保單生效計算 ) - 必須進行正常核保減少投保額 - 減低後的保額不可少於本公司所定的最低限額 10 種 ( 特別為 22 歲以下的被保人額外提供 8 種非嚴重疾病保障 ) 7. 增值權益 (IIE) 增值權益附加條款將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 以最早者為準 ): (1) 保單持有人連續兩次拒絕接受增值 ; 或 (2) 在第 6 個保單週年日的前 1 天 ( 只適用於保費繳付期為 15 年 ) ; 在第 11 個保單週年日的前 1 天 ( 只適用於保費繳付期為 20 年 ) ; 在第 16 個保單週年日的前 1 天 ( 只適用於保費繳付期為 25 年 ) ; 或 (3) 在被保人 60 歲生日當天或緊接其後的保單週年日 ; 或 (4) 當保單基本計劃之非嚴重疾病保險賠償 早期嚴重疾病保險賠償或嚴重疾病保險賠償一旦須支付時 ; 或 (5) 當本保單基本計劃已完全繳清保費 增值權益附加條款將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 以最早者為準 ): (1) 保單持有人連續兩次拒絕接受增值 ; 或 (2) 在第 6 個保單週年日的前 1 天 ( 只適用於保費繳付期為 15 年 ) ; 在第 11 個保單週年日的前 1 天 ( 只適用於保費繳付期為 20 年 ) ; 在第 16 個保單週年日的前 1 天 ( 只適用於保費繳付期為 25 年 ) ; 或 (3) 在被保人 60 歲生日當天或緊接其後的保單週年日 ; 或 (4) 當保單之早期嚴重疾病保險賠償或嚴重疾病保險賠償一旦須支付時 ; 或 (5) 當本保單基本計劃已完全繳清保費 第 85 頁
8. 特別獎賞 康齊危疾保障 +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特別獎賞並非保證的, 本公司有絕對酌情決定權不時作出覆核及調整 本公司是基於多種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用以支持相關保單的資產之過往投資表現及其未來投資前景, 以及本公司其他方面的經驗 ( 例如開支 索償及 / 或保單續保率 ) 基本計劃須支付的特別獎賞之金額將於此特別獎賞須支付時由本公司釐定 本公司可就下列情況於基本計劃內支付非保證的特別獎賞 ( 以最早者為準 ): (1) 被保人身故時 ; 或 (2) 已支付及 / 或須支付之所有保險賠償總額 ( 包括這次付款 ) 達至基本保額的 100%; 或 (3) 退保本保單時 ; 或 (4) 按本保單基本計劃支付期滿保險賠償 ( 利益 ) 時 康采嚴重疾病保障 + 康采早期嚴重疾病保障附加契約 + 康采嚴重疾病多重保障附加契約 特別獎賞並非保證的, 本公司有絕對酌情決定權不時作出覆核及調整 本公司是基於多種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用以支持相關保單的資產之過往投資表現及其未來投資前景, 以及本公司其他方面的經驗 ( 例如索償及 / 或保單續保率 ) 基本計劃須支付的特別獎賞之金額將於此特別獎賞須支付時由本公司釐定 本公司可就下列情況於基本計劃內支付非保證的特別獎賞 ( 以最早者為準 ): (1) 被保人身故時 ; 或 (2) 支付本保單基本計畫的嚴重疾病保險賠償時 ; 或 (3) 退保本保單時 ; 或 (4) 按本保單基本計劃支付期滿保險賠償 ( 利益 ) 時 9. 身故保險賠償 / 保單期滿價值 100% 基本保額 + 特別獎賞 ( 非保證 ) 已支付或須支付的賠償 ( 包括早期嚴重疾病保險賠償及非嚴重疾病保險賠償 ) 及任何未償還之貸款 100% 基本保額 + 特別獎賞 ( 非保證 ) 已支付或須支付的賠償 ( 非嚴重疾病保險賠償 ) 及任何未償還之貸款 10. 退保利益保證現金價值 + 特別獎賞 ( 非保證 ) 已支付或須支付的賠償 ( 包括早期嚴重疾病保險賠償及非嚴重疾病保險賠償 ) 及任何未償還之貸款 保證現金價值 + 特別獎賞 ( 非保證 ) 已支付或須支付的賠償 ( 非嚴重疾病保險賠償 ) 及任何未償還之貸款 11. 原位癌 ( 非嚴重疾病 ) 受保之指定原位癌器官 : 乳房 子宮頸 子宮 卵巢 輸卵管 陰道 睾丸 肺 泌尿道 胃或食道 鼻咽 陰莖 結腸 直腸或腎 受保之指定原位癌器官 : 乳房 子宮頸 子宮 卵巢 輸卵管 陰道 睾丸 12. 保費豁免當 康齊 須支付達 100% 危疾保險賠償後 ( 包括嚴重疾病保險賠償 早期嚴重疾病保險賠償及非嚴重疾病保險賠償 ), 被保人可於下期保費到期日起獲豁免繳付 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日後的保費 當 康采 支付首次嚴重疾病保險賠償後, 被保人可於下期保費到期日起獲豁免繳付 多重附加契約 日後的保費 第 86 頁
康齊危疾保障 + 康齊多倍保障附加契約 13. 多次索償概要康齊危疾保障基本計劃及康齊多倍保合共提供最高保額之 300% 賠償 ( 未計算額外 35% 保障保險賠償 ) 康齊危疾保障基本計劃可提供危疾保障達基本計劃保額之 100%, 直至被保人年滿 100 歲 ; 康齊多倍保可提供額外的保額之 200%, 直至受保人年滿 85 歲 每項 病症 之索償合共最高可達下列保障金額之百份比 : - 癌症 病症 之索償 :300% - 心臟病發作 病症 之索償 :200% - 中風 病症 之索償 :200% - 其他 病症 之索償 : 每種 病症 100% 康齊危疾保障基本計劃及康齊多倍保並不設疾病組別 康采嚴重疾病保障 + 康采早期嚴重疾病保障附加契約 + 康采嚴重疾病多重保障附加契約 康采嚴重疾病保障基本計畫及康采早期嚴重疾病保障附加契約和康采嚴重疾病多重保障附加契約合共提供最高 500% 賠償 ( 未計算額外 35% 保障保險賠償 ) 康采嚴重疾病保障基本計畫可提供基本計畫保額之 100%, 直至被保人年滿 100 歲 ; 康采早期嚴重疾病保障附加契約可提供額外的保額之 100%, 直至受保人年滿 85 歲 ; 康采嚴重疾病多重保障附加契約可提供額外的保額之 400% 直至受保人年滿 85 歲 康采嚴重疾病保障基本計畫及康采早期嚴重疾病保障附加契約和康采嚴重疾病多重保障附加契約設有 10 個疾病組別, 每個組別最多可賠償 1 次 ( 癌症除外, 最多 3 次 ) 14. 多重索償等候期概要之前確診的疾病其後確診的疾病相距年期之前確診的疾病其後確診的疾病相距年期 癌症癌症復發 5 年無癌症期 癌症癌症復發 5 年無癌症期 癌症 癌症 ( 不同器官及癌細胞 ) 1 年 癌症 癌症 ( 不同器官及 癌細胞 ) 1 年 心臟病 / 中風 心臟病 / 中風 ( 新症 ) 1 年 心臟病 / 中風 心臟病 / 中風 ( 新症 ) 不適用 中度不能獨立生活 / 不能獨立生活 / 末期疾病其他嚴重疾病 任何非已索償的疾病 非已索償的嚴重疾病 5 年中度不能獨立生活 / 不能獨立生活 / 末期疾病 任何組別的嚴重疾病 ( 必須為不同疾病組別 ) 1 年 其他嚴重疾病 嚴重疾病 ( 必須為 不同疾病組別 ) 1 年 1 年 包括早期嚴重疾病及 / 或非嚴重疾病賠償的多次賠償 無多重索償等候期 非嚴重疾病賠償的多次賠償 無多重索償等候期 第 87 頁
由個人產品部製作 2015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