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傳染病監視作業注意事項 97.02.05 修訂 壹 法源依據 : 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條第四款及學校衛生法第十三條辦理 一 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條第四款 : 下列人員發現疑似傳染病病人或其屍體, 未經醫師診斷或檢驗者, 應於二十四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 ( 四 ) 機關 學校 學前教( 托 ) 育機構 事業 工廠 礦場 寺院 教堂 殯葬服務業或其他公共場所之負責人或管理人 二 學校衛生法第十三條 : 學校發現學生或教職員工罹患傳染病時, 應會同衛生 環境保護機關做好防疫及監控措施 貳 目的學校中如有發生疑似傳染病個案或疑似群聚事件時, 應通知主管機關, 以早期偵測學校內發生傳染病群聚事件, 並使防疫人員即時妥適處理及採取必要防疫措施, 制定本項作業注意事項 參 對象一 全國各級公私立學校內之師生及員工 ( 含流動工作人員 ) 二 參與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定點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 之定點學校 肆 符合通知主管機關條件一 全國各級公私立學校 ( 一 ) 疑似傳染病 ( 二 ) 疑似群聚事件 : 發生傳染病且有人 時 地關聯性, 判定為疑似群聚感染且有擴散之虞 二 參與 定點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 之定點學校 : 符合通知主管機關之項目與條件詳如附件一 三 備註說明 : 相關傳染病監視作業於本局另有規定者, 依其規定辦理 伍 符合通知主管機關標準時之處理與流程一 全國各級公私立學校 第 1 頁
( 一 ) 疑似傳染病個案 1. 學校之處理當發生疑似傳染病個案時, 應及時通知轄區衛生局, 並採取必要之相關防疫措施 2. 教育局之處理配合衛生局進行疫調, 協助衛生局人員對各級學校採行必要防疫措施 3. 衛生局之處理接獲學校通知時, 針對個案予以初步了解, 再視實際狀況及疾病別, 依傳染病防治法採行必要防疫措施 4. 疾病管制局之處理視縣市衛生局處理情形, 必要時協助相關防疫措施 ( 二 ) 疑似群聚事件 1. 學校之處理 (1) 應及時以電話或填寫 學校疑似傳染病群聚速報單 ( 附件二 ) 通知所轄衛生局 教育局 疾病管制局分局 (2) 配合所轄衛生局及教育局進行個案就醫 檢體採集及消毒等相關防疫措施 (3) 師生員工若出現符合通報群聚事件標準時, 應暫停上課 ( 上班 ) 並就醫, 請假日數則宜參考醫師建議 2. 教育局之處理配合衛生局進行疫調, 協助衛生局人員對各級學校採行必要防疫措施 3. 衛生局之處理 (1) 接獲學校通報時, 針對個案予以初步了解, 再視實際狀況及疾病別進行疫調, 並通報所轄疾病管制局分局 (2) 必要時進行學校衛生教育及宣導注意事項, 或通知個案進行檢體採集 (3) 依傳染病防治法採行相關防疫措施 第 2 頁
4. 疾病管制局之處理視縣市衛生局處理情形, 必要時協助相關防疫措施 二 參與 定點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 之定點學校 ( 一 ) 學校班級導師每日統計班上學童生病情形, 登記於 學童感染疑似傳染病登記週報表 ( 附件三 ), 並於每週五下午以前, 送交學校健康中心 ( 二 ) 學校健康中心校護彙整 學童感染疑似傳染病登記週報表, 如有學童罹患法定傳染病或疑似法定傳染病聚集時, 應立即通報轄區衛生單位 ; 校護每週收集並統計全校各年級生病人數及請假情形, 於每下週一下班前, 將該週通報資料上傳至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定點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 三 備註說明 : 本項監視作業注意事項流程如附件四 陸 各主管機關配合辦理事項 主管機關教育部直轄市及縣市教育局直轄市及縣市衛生局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配合辦理事項一 得不定期督導各縣 ( 市 ) 政府教育局辦理本項通報作業 二 推薦學校並配合 定點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 相關工作, 及協助 定點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 建置 推薦學校並協助 定點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 相關工作 協助推行 定點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 相關工作 疫情調查及防疫措施 一 得就本項通報作業進行不定期訪查, 並辦理相關防疫措施 二 統籌辦理 定點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 相關工作 三 彙整分析定點學校按時通報之資料, 並將資料及分析結果回饋教育部 教育局 衛生局 各分局 第 3 頁
柒 其他相關事宜 : 一 本項監視作業注意事項相關規定, 得配合疫情隨時調整 二 未來因應國內外重大疫情啟動各級防治作為時, 得配合防疫措施隨時增加必要之通報資料及調整通報頻率等, 相關規定均另函文通知 三 相關負責單位聯絡電話及地址如附件五 第 4 頁
參與 定點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 之定點學校 符合通知主管機關條件 附件一 通報項目類流感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腹瀉發燒紅眼症其他 通報定義急性呼吸道感染且具有下列症狀 : 1. 突然發病有發燒 ( 耳溫 38 0 C) 及呼吸道感染 2. 且有肌肉酸痛或頭痛或極度厭倦感 手足口病 : 口 手掌 腳掌及或膝蓋 臀部出現小水泡或紅疹 疱疹性咽峽炎 : 發燒且咽部出現小水泡或潰瘍 每日腹瀉三次以上, 且合併下列任何一項以上 : 1. 嘔吐 2. 發燒 3. 黏液狀或血絲 4. 水瀉發燒 ( 耳溫 38 0 C) 且未有上述 類流感 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 腹瀉 等疾病或症狀眼睛刺痛 灼熱 怕光 易流淚 異物感 霧視 ; 眼結膜呈鮮紅色, 有時會有結膜下出血 ; 眼睛產生大量黏性分泌物 ; 有時耳前淋巴結腫大 壓痛上述 類流感 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 腹瀉 發燒 紅眼症 五種項目外之特殊傳染病 備註 : 將視疫情狀況隨時調整通報項目 第 5 頁
學校疑似傳染病群聚速報單 附件二 通報學校 : 通報人姓名 : 職稱 : 聯絡電話 : 通報時間 : 年 月 日 時 分 ( 請以 0-23 時表示 ) 主要症狀 : 發燒 咳嗽 腹瀉 嘔吐 紅疹 水疱 喉嚨痛 紅眼症 其他症狀 ( 請註明 ): 事件內容 : 群聚事件共人, 其中最早發病個案的發病日期為年月日 事件摘要 ( 請描述於下 ): 就診醫院名稱 : 縣 ( 市 ) 醫院 就醫人數 : 人 住院人數 : 人 目前處理情形 : 已通知轄區衛生局前往處理 其他 ( 請說明 ) 本表適用於當學校有 發生傳染病且有人 時 地關聯性, 判定為疑似群聚感染且有擴散之虞 時使用 填寫完成後, 請傳真至所轄衛生局 教育局 疾病管制局分局 第 6 頁
班級使用 縣市國小年班 幼稚班第年第週 ( 月日至月日 ) 學童感染疑似傳染病登記週報表 登記人 : 電話 : 附件三 修訂日期 :97/01/31 老師 流 學 性別 生病原因 ( 請打勾 ) ( 有就醫者 請依醫師診斷病名勾選, 未就醫者 則請校護協助依症狀勾選 ) 生病日 ( 請填字母 ) (A. 生病仍上課 B. 生病在家休息 C. 生病住院 ) 備註 水號 童座號 男女 類流感 手足口病 或疱疹性咽 峽炎 腹瀉發燒紅眼症其他其他說明 週一 週二 週三 週四 週五 1 急性呼吸道感染且具有下列症狀 :1. 突然發病有 發燒 ( 耳溫 38 0 C) 及呼吸道感染 2. 且有肌肉酸痛或頭痛或極度厭倦感 手足口病: 口 手掌 腳掌及或膝蓋 臀部出現小水泡或紅疹 ; 疱疹 性咽峽炎 : 發燒且咽部出現小水泡或潰瘍 每日腹瀉三次以上, 且合併下列任何一項以上 :1. 嘔吐 2. 發燒 3. 黏液狀或血絲 4. 水瀉 發燒( 耳溫 38 0 C) 且未有左述疾病或症狀 眼睛刺痛 灼熱 怕光 易流淚 異物感 霧視 ; 眼結膜呈鮮紅色, 有時會有結膜下出血 ; 眼睛產生大量黏性分泌物 ; 有時耳前淋巴結腫大 壓痛 左列五種項目外之特殊傳染病 勾選 其他 者請於此欄說明病名或症狀別 2 3 4 5 6 7 8 9 10 第 7 頁
修訂日期 :97/01/31 學童感染疑似傳染病登記週報表填寫說明 A. 每日登記學童生病情形 疾病通報定義 : a. 類流感 : 急性呼吸道感染且具有下列症狀 :1. 突然發病有發燒 ( 耳溫 38 0 C) 及呼吸道感染 2. 且有肌肉酸痛或頭痛或極度厭倦感 b. 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 : 手足口病 : 口 手掌 腳掌及或膝蓋 臀部出現小水泡或紅疹 ; 疱疹性咽峽炎 : 發燒且咽部出現小水泡或潰瘍 c. 腹瀉 ( 每日腹瀉三次以上, 且合併下列任何一項以上 :1. 嘔吐 2. 發燒 3. 黏液狀或血絲 4. 水瀉 d. 發燒 : 發燒 ( 耳溫 38 0 C), 且未有上述疾病或症狀 e. 紅眼症 : 眼睛刺痛 灼熱 怕光 易流淚 異物感 霧視 ; 眼結膜呈鮮紅色, 有時會有結膜下出血 ; 眼睛產生大量黏性分泌物 ; 有時耳前淋巴結腫大 壓痛 f. 其他 : 上述五種項目外之特殊傳染病 B. 填寫 其他 者, 請於 其他說明 中說明病名或症狀別 C. 學童感染疑似傳染病登記週報表中, 生病原因 : 有就醫者 請依醫師診斷病名勾選, 未就醫者 請校護依症狀勾選 D. 請導師於 生病日 中填寫 -- A 表生病仍上課, B 生病在家休息, C 生病住院 E. 請導師於每週五 ( 上課日 ) 下班前, 將 學童感染疑似傳染病登記週報表 送交學校健康中心彙整, 如遇假日則順延一天 F. 學童住院時, 請導師填寫備註欄, 並請通知校護 G. 學校發生傳染病群聚 ( 發生傳染病且有人 時 地關聯性, 判定為疑似群聚感染且有擴散之虞 ), 應立即填寫 學校疑似傳染病群聚速報單, 並請傳真至所轄衛生局 教育局 疾病管制局分局 第 8 頁
學校傳染病監視作業流程 附件四 各級公私立學校 為 定點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 之定點學校 學生生病 學生生病 疑似法定傳染病或特殊傳染病 疑似法定傳染病或特殊傳染病 群聚事件 符合定點學校傳染病通報項目與定義 ( 註 1) 導師每日登記 學生感染疑似傳染病登記週報表, 於每週五下班前交給校護 群聚事件 結案 通知校護 24 小時內電話或填寫 學校疑似傳染病群聚速報單 通知校護 若為群聚事件則需 24 小時內電話或填寫 學校疑似傳染病群聚速報單 通知當地衛生局 通知校護 24 小時內電話或填寫 學校疑似傳染病群聚速報單 通知當地衛生局 教育局 疾管局分局 結案 校護於每下週一下班前上傳該週學生傳染病資料 結案 通知當地衛生局 教育局 疾管局分局 衛生局進行調查及後續處理 衛生局進行調查及後續處理 衛生局進行調查及後續處理 註 1: 定點學校傳染病通報項目與定義 * 類流感 : 急性呼吸道感染且具有下列症狀 :1. 突然發病有發燒 ( 耳溫 38 0 C) 及呼吸道感染 2. 且有肌肉酸痛或頭痛或極度厭倦感 * 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 : 手足口病 : 口 手掌 腳掌及或膝蓋 臀部出現小水泡或紅疹 ; 疱疹性咽峽炎 : 發燒 咽部出現小水泡或潰瘍 * 腹瀉 : 每日腹瀉三次 ( 含 ) 以上, 且合併下列任何一項以上症狀者 :1. 嘔吐 2. 發燒 3. 黏液狀或血絲 4. 水瀉 * 發燒 : 耳溫量測超過 38 0 C, 且未有符合上述 類流感 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 腹瀉 症狀者 * 紅眼症 : 眼睛刺痛 灼熱 怕光 易流淚 異物感 霧視 ; 眼結膜呈鮮紅色, 有時會有結膜下出血 ; 眼睛產生大量黏性分泌物 ; 有時耳前淋巴結腫大 壓痛 * 其他特殊傳染病, 並視疫情狀況調整通報項目 第 9 頁
相關負責單位聯絡電話及地址 附件五 機關名稱聯絡電話地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02)2375-9800-1920 108 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 100 號 6 樓 (02)2257-7155-1440 220 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 192 之 1 號 基隆市衛生局 (02)2427-6154 201 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 266 號 宜蘭縣衛生局 (03)932-2634 260 宜蘭縣宜蘭市聖後街 141 號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 新竹市衛生局 (03)334-0935-2114 330 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 55 號 (03)522-6133-217 300 新竹市中正路 128 號 新竹縣衛生局 (03)551-8160 302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 1 號 苗栗縣衛生局 (037)3361-781 360 苗栗市勝利里國福路 6 號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彰化縣衛生局 (04)2526-5394-3531 420 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 136 號 (04)711-5141-101 500 彰化市中山路二段 162 號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049)223-0607 540 南投市復興路 6 號 雲林縣衛生局嘉義市衛生局嘉義縣衛生局臺南市衛生局 (05)537-3488-241 640 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 34 號 (05)233-8066-113 600 嘉義市西區德明路 1 號 (05)362-0600-255 612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 3 號 (06)267-9751-3106 701 臺南市林森路一段 418 號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07)251-3412 801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 261 號 4 樓 屏東縣衛生局 (08)737-9006 900 屏東市自由路 272 號 花蓮縣衛生局 (03)823-3496 970 花蓮縣花蓮市新興路 200 號 臺東縣衛生局 (089)331-171-219 950 臺東市博愛路 336 號 金門縣衛生局 (082)330-697 891 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 1-12 號 連江縣衛生局 (0836)22095 209 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 216 號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06)927-0508 880 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 115 號 2 樓 疾病管制局疫情中心 (02)2395-9825 100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 6 號 疾病管制局第一分局疾病管制局第二分局疾病管制局第三分局疾病管制局第四分局疾病管制局第五分局疾病管制局第六分局 (02)2395-9825-5011 100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 6 號 (04)2473-9940-233 337 桃園縣大園鄉航勤北路 22 號 (04)2473-9940-212 408 臺中市文心南三路 20 號 (06)269-6211-139 702 臺南市南區大同路二段 752 號 (07)557-0025-613 813 高雄市自由二路 180 號 6 樓 (03)822-3106-208 970 花蓮縣花蓮市新興路 202 號 第 10 頁
機關名稱聯絡電話地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02)2720-8898-6395 110 臺北市市府路 1 號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02)2960-3456 220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61 號 21 樓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 (02)2430-1505-52 204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 164 號 8 樓 宜蘭縣政府教育處 (03)925-1000-1441 260 宜蘭縣宜蘭市凱旋里 3 鄰縣政北路 1 號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03)332-2101 330 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 1 號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 (03)521-6121-276 300 新竹市中正路 120 號 新竹縣政府教育處 (03)551-8101-234 302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 10 號 苗栗縣政府教育局 (037)322-150 360 苗栗縣縣府路 100 號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04)2228-9111-54707 420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 36 號 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04)722-2151-0455 500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 416 號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049)222-2106 540 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 660 號 雲林縣政府教育處 (05)532-2154-507 640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 515 號 嘉義市政府教育局 (05)225-4321-363 600 嘉義市東區中山路 199 號 嘉義縣政府教育局 (05)362-0123-316 612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 1 號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06)632-2231-2841 730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07)337-3124 802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 2 號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 (08)732-0415-3652 900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 527 號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038)462-789 970 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 臺東縣政府教育處 (089)339-441 950 臺東市中山路 276 號 金門縣政府教育局 (082)325-630 893 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 60 號 連江縣政府教育局 (083)622-067 209 連江縣馬祖南竿鄉介壽村 76 號 澎湖縣政府教育處 (06)927-4400-305 880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 32 號 第 11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