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學年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 甄選計畫 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會 中華民國 1 0 5 年 1 1 月 6 日
106 學年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計畫 目 壹 依據... 1 貳 目的... 1 參 甄選作業編... 1 肆 甄選軍種官科及額... 1 伍 甄選對象... 2 陸 報考資格... 2 柒 報名... 3 捌 體檢... 3 玖 甄試... 4 拾 錄取原則... 5 拾壹 錄取通知與報到... 5 拾貳 軍官基礎教育之課程... 6 拾參 任官與服役... 7 拾肆 福利 待遇及賠償... 7 拾伍 作業規定... 8 拾陸 作業期程... 8 拾柒 經費... 8 拾捌 交通工具... 8 拾玖 獎懲... 9 貳拾 檢討與報告... 9 貳壹 一般規定... 9 附件 : 附件 1:106 學年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會織系統表... 11 附件 2:106 學年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會委名單... 12 附件 3:106 學年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試務中心編表... 14 附件 4:106 學年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作業中心編表... 16 附件 5: 指定醫院受理體檢時間參考表... 20 附件 6: 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體檢體格區分表... 24 附件 7:106 學年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成績複查申請表... 26 附件 8:106 學年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工作期程管制表... 27 錄
106 學年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計畫 壹 依據 : 一 軍事教育條例 二 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貳 目的 : 藉廣拓多元選管道及有效運用大學校院優秀學生之人力資源, 充實國軍軍官來源, 以堅實國軍基層幹部 參 甄選作業編 : 一 成立 106 學年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會 ( 以下簡稱甄選會 ), 置召集人 1 人, 由國防部副總長執行官擔任 ; 副召集人 3 人, 分由教育部 內政部代表及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擔任 ; 委 19 人, 分由各相關業管單位主官 ( 管 ) 擔任, 商訂甄選策略及協調各單位年度甄選相關事宜 ( 如附件 1 2) 二 甄選會依任務性質, 設甄選試務中心及甄選作業中心, 分工如下 : ( 一 ) 甄選試務中心 : 置主任 1 人 副主任 1 人, 分設政策與招募, 各置長 1 名, 統籌會務 ( 如附件 3) ( 二 ) 甄選作業中心 : 設額需求 體檢 安全調查 預算審查 試務 軍紀監察 試題 新聞 法規諮研 保險 體能測驗及甄選作業等 12, 負責辦理甄選事宜 ( 如附件 4) 肆 甄選軍種官科及額 : 一 甄選額 : 項次 106 學年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額需求表 額需求 官科陸軍海軍空軍後備憲兵政治小 ( 專長 ) 司令部司令部司令部指揮部指揮部作戰局 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 1 步兵 8 7 5 2 13 9 15 7 22 2 砲兵 10 10 2 12 10 20 2 22 3 裝甲兵 8 2 8 2 10 10 4 工兵 3 2 3 2 計 第 1 頁, 共 27 頁
5 5 5 通資電 3 2 3 6 2 5 3 8 6 兵工 3 2 3 2 5 5 7 經理 3 2 3 2 5 5 8 運輸兵 3 2 3 2 5 5 9 海軍 10 陸戰隊 11 攔管 12 憲兵 13 政戰 合計 7 7 7 7 4 4 4 4 4 1 4 1 5 5 5 1 5 1 6 6 27 7 27 7 34 34 41 29 11 6 1 8 2 5 1 27 7 98 40 70 11 7 10 6 34 138 附 註表內額需求得依各年執行狀況適予調整 二 各軍種之官科 ( 政戰官科之軍種 ) 選填時間 方式, 由各司令部於教育計畫中訂定, 並於學生入學報到時由軍事學校實施說明 伍 甄選對象 : 年滿 18 歲至 24 歲, 志願服務軍旅之大學在學學生 陸 報考資格 : 一 學歷 : 就讀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 ( 學院 ) 修業期限為四年之各學系二年級 修業期限為五年之各學系三年級或修業期限為六年之各學系四年級學生 ( 不含公費學生 ) 二 成績 ( 甄選前各學期 ): ( 一 ) 學業成績各科均達 60 分以上 ( 不含選修科目 ) ( 二 ) 軍訓或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成績 70 分以上 ( 須至少具一學 第 2 頁, 共 27 頁
期 ) ( 三 ) 德 ( 操 ) 行成績達 80 分或甲等以上 三 體格 : ( 一 ) 身高 : 男性 160 至 195 公分 女性 155 至 185 公分 ( 二 ) 身體質量指數 (BMI): 男性 17 至 31 女性 17 至 26 ( 三 ) 視力 : 最佳矯正視力達 0.6 以上, 且兩眼配鏡總度數各在六屈光度 (600 度 ) 以內 曾接受眼角膜雷射屈光手術 6 個月以上, 檢查無後遺症者, 方得報考 應考人於體檢 ( 視力 ) 時不可戴隱形眼鏡 四 國籍 : ( 一 ) 具中華民國國籍, 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且無他國國籍者 ( 二 ) 依據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凡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 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20 年 ; 依據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 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 ( 三 ) 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 應檢附放棄外國國籍官方證明文件 ( 並附正體中文譯本 ), 始得報考 ( 四 ) 經查在臺設籍身分不符前述規定者, 撤銷甄選資格 ; 如於錄取報到後至接受任官前軍事教育前發覺, 一律撤銷錄取資格, 如於接受任官前軍事教育期間察覺者, 依 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生修業規則 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 予以開除學籍 五 報考資格依前項原則於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簡章 ( 以下簡稱甄選簡章 ) 中訂定 柒 報名 : 一 報名日期 : 民國 106 年 4 月 5 日至 4 月 28 日 ( 網路填表與通信報名同時辦理 ) 二 報名方式 : 一律採網路填表後通信報名方式辦理 完成體檢合格之應考人, 於網路填寫報名表 ( 網址 :http://rdrc.mnd.gov.tw/, 未實施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應考人, 無法登入報名系統 ), 並檢具相關報名資料, 以限時掛號郵寄至 10675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 2 段 207 號 2 樓 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會 ( 以交寄郵戳為憑, 逾時不予受理 ), 甄選會 將針對應考人提供之資料實施審查, 審查合格者, 於 5 月 10 日統一寄發准考證 ;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 不予核發准考證 三 報名所需資料於甄選簡章中訂定 捌 體檢 : 一 自民國 106 年 2 月 2 日起至 4 月 14 日止, 應考人可逕洽國防部指定 第 3 頁, 共 27 頁
之體檢醫院辦理體格檢查 ; 體格檢查所需費用新臺幣 1,200 元由應考人自行負擔 各體檢醫院體檢時間請參閱附件 5 二 各體檢醫院於應考人體位等級判定後, 即將判定結果登錄體檢系統, 俾利體檢合格應考人辦理報名事宜 三 應考人持有效期限 1 年內之其他班隊體檢表報名時, 應先行至原體檢醫院辦理報名班隊修改, 並由體檢醫院依本班隊基準將體位等級登錄於體檢系統, 以利應考人辦理報名事宜 四 應考人體檢合格, 經體檢複審亦合格者, 由甄選會發給准考證 ; 不合格者, 不發給准考證 五 應考人錄取報到時不再實施視力 一般學理 血液 胸部 X 光 尿液及愛滋病篩檢等體格複檢, 惟發現不合 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體檢體格區分表 ( 附件 6) 之規定, 或不符 體位區分標準 常備役體位者, 不得辦理報到 六 曾接受眼角膜雷射屈光手術者, 須滿 6 個月以上, 經體格檢查無後遺症者, 方得報考 ; 應考人於體檢 ( 視力 ) 時不可戴隱形眼鏡 ( 前 1 週不得佩戴角膜塑型片 ) 玖 甄試 : 一 甄試日期 : 民國 106 年 5 月 20 日 ( 星期六 ) 二 甄試地點 : 陸軍軍官學校 三 甄試科目及評分基準 : ( 一 ) 區分 : 國文 英文 智力測驗 口試及體能測驗 ( 二 ) 試題配分 : 國文 英文每科配分 100 分, 每科考試為單一選擇題, 題數均為 40 題 ( 每題 2.5 分 ), 每題 4 個選項, 總分計 200 分, 採不倒扣方式計分 ( 三 ) 學科出題範圍以近 3 年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試題程度及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近 3 年試題為主, 惟不受限於試題內容 ; 另國文除前述範圍, 增列孫子兵法之始計 作戰 謀攻 兵勢 軍爭 九變等篇, 題數佔 30% ( 四 ) 口試內容以家庭狀況 求學歷程 個人成就 ( 社團參與 競賽成果 ) 報考動機 軍事常識 未來規劃等為主 ( 五 ) 體能測驗採 105 年 4 月 5 日以後之體適能檢測成績證明, 心肺耐力 ( 男性 1600 公尺跑走 女性 800 公尺跑走 ) 柔軟度 ( 坐姿體前彎 ) 肌耐力 (1 分鐘屈膝仰臥起坐 ) 瞬發力 ( 立定跳遠 ) 均達中等 ( 常模 PR 值 25) 以上 ( 詳細資訊請逕至教育部體適能網站 http://www.fitness.org.tw 查詢 ), 未檢具證明或未達中等者, 另行於甄試當日參加體能測驗, 測驗項目及合格基準如下表 : 第 4 頁, 共 27 頁
性別測驗項目 男性 第 5 頁, 共 27 頁 女性 徒手跑步 1600 公尺 (10 分鐘 30 秒 ) 800 公尺 (5 分鐘 30 秒 ) 俯地挺身 ( 雨天備案 ) 註 記 20 下 ( 一分鐘 ) 4 下 ( 一分鐘 ) 體能僅測驗徒手跑步項目, 如遇大雷雨等不宜測驗氣候, 得由試場主任會同國防部 ( 參謀本部訓練參謀次長室 ) 督導官研商後, 改測俯地挺身, 並向甄選會報備 ( 六 ) 智力測驗採國軍智力測驗線上即測即評檢測成績 國軍兵 ( 學 ) 籍資料智力測驗成績 或曾參加 102 年起之國軍各招募班隊智力測驗, 達 100 分以上者為合格, 未檢具證明或未達 100 分以上者, 不得參加學科甄試及口試 拾 錄取原則 : 一 體能測驗不併入總成績計算, 惟未檢具體適能成績證明 體適能未達中等或體能測驗成績未達合格基準者, 均不錄取 二 總成績計算 : 口試成績佔 40% 學科測驗成績佔 60% ( 其中國文 30% 英文 30% ), 依排列先後績序錄取 ( 總成績相同時, 依國文 英文之順序, 較高者優先錄取 ; 若參酌至最後一項仍同分者, 均予錄取 ) 三 錄取基準 ( 總成績及各學科合格分數 ) 由甄選會於召開錄取會議中訂定之 ; 未達錄取基準者, 不予錄取 四 如達錄取基準人數超過甄選額時, 甄選會於召開錄取會議中, 得決議增額錄取之 拾壹 錄取通知與報到 : 一 成績公告 : 應考人成績由政策簽奉核定後, 於 106 年 5 月 25 日 9 時起, 開放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查詢, 應考人可於 106 年 5 月 31 日 9 時至 6 月 2 日 17 時申請成績複查, 成績複查工作由甄選作業負責辦理 ( 成績複查申請表如附件 7) 二 錄取通知 : ( 一 ) 由甄選會召開錄取審查會 ( 民國 106 年 6 月 7 日前 ) 訂定最低總成績錄取基準, 按績序 志願決定錄取人 ( 正 備取 ) ( 二 ) 錄取通知單由甄選會於 6 月 12 日寄發應考人, 並於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提供查詢
三 錄取報到 : ( 一 ) 錄取人應於 6 月 19 日 9 時至 15 時由家屬 ( 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 ) 陪同赴錄取軍種學校報到 ( 錄取後備 憲兵 政戰人至陸軍軍官學校報到 ), 並由軍種學校代表所屬司令部與學生完成簽訂合約手續 ( 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章 ) ( 二 ) 凡未於指定時間辦理報到手續者, 視同放棄, 另由甄選作業按備取順序於報到當日 19 時起至 22 時止, 以電話通知遞補, 並於 6 月 20 日 9 時至 15 時由家屬 ( 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 ) 陪同辦理遞補報到 簽約事宜 ( 三 ) 錄取學生完成簽約後, 各單位應即實施調適教育, 使渠安定情緒 適應新環境, 嗣後配合軍校正期班學生於陸軍軍官學校接受新生入伍訓練, 陸軍軍官學校另應將報到學生名冊層報甄選會並副知原就讀大學 ( 學院 ) 之軍訓室 ( 四 ) 各軍種學校應將完成簽訂之合約書呈報所屬司令部核定 拾貳 軍官基礎教育之課程 : 一 新生入伍訓練 : 配合軍校正期班學生訓練期程及項目, 統一於陸軍軍官學校施訓 但曾完成同等級之入伍訓練人, 經錄取學校核准後, 得予免訓 二 大學階段軍事課程 : ( 一 ) 上課時間 : 儲訓團學生於學期中每週六應至指定之教育中心, 按課表完成相關課程, 陸軍司令部 海軍司令部 空軍司令部 陸軍軍官學校 海軍軍官學校 空軍軍官學校應依部頒 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訓練實施指導計畫 派督導隸屬學生上課情形, 並瞭解學生狀況 協助問題解決 ( 二 ) 上課地點 : 由陸軍軍官學校於新生入伍訓練期間, 依學生戶籍地 就讀學校及個人意願完成調查及分配, 並於 106 年 8 月 25 日前將名冊分送各教育中心, 另層報本部備查 ( 三 ) 教案準備 : 由陸軍司令部指導陸軍軍官學校依培訓期程統籌設計 規劃及修訂, 並提供各教育中心運用 三 寒假 暑假軍事訓練 ( 以下簡稱寒暑訓 ): ( 一 ) 錄取陸 海 空軍人分別由陸 海 空軍軍官學校於寒 暑假期間, 依軍種特性施予相關軍事訓練 ( 二 ) 錄取後備 憲兵 政戰人統由陸軍軍官學校施訓 ( 三 ) 訓練內容由陸 海 空軍司令部分別指導陸 海 空軍軍官學校, 依軍種特性自行規劃 四 任官前軍事教育 : 第 6 頁, 共 27 頁
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 ( 以下簡稱儲訓團 ) 學生大學 ( 學院 ) 畢業, 並完成新生入伍訓練 大學階段軍事課程及寒暑訓者, 由所屬軍事學校通知至指定地點接受任官前軍事教育 五 陸 海 空軍司令部應將軍官基礎教育各階段課程 休 ( 請 ) 假時數 成績考核及生活管理等納入教育計畫訂定, 並於 106 年 6 月 1 日前層報國防部核定 拾參 任官與服役 : 一 儲訓團學生大學 ( 學院 ) 畢業, 並完成新生入伍訓練 大學階段軍事課程 寒暑訓及任官前軍事教育者, 初任少尉, 並自任官之日起服預備軍官役 5 年 二 服役期間任官停年屆滿, 考績合格且佔上階官額者, 依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 及其施行細則之相關規定逐階晉任 三 役期屆滿志願續服現役者, 得依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 申請續服現役 ; 未經核定續服現役者, 應依規定於役期屆滿時辦理退伍 四 因編裝裁撤或單位精減等原因, 致無法分發於原報考軍種 ( 單位 ) 服役, 改分配作業均依國軍相關人事作業程序辦理 拾肆 福利 待遇及賠償 : 一 儲訓團學生自錄取報到後至接受任官前軍事教育期間不具現役軍人身分 二 儲訓團學生於大學修業期間 ( 不含資格保留期間 ), 發給學雜費 書籍文具費及生活費, 其金額由國防部另定之 軍官基礎教育期間由陸 海 空軍軍官學校依在訓學生名冊辦理國軍團體意外保險, 並向本部申請預算補助保費 三 畢業任官後之福利 待遇相關事項, 依國防部訂頒之相關法令辦理 ( 請參考國防部網站 http://www.mnd.gov.tw 相關網頁 ) 四 儲訓團學生自錄取報到後至接受任官前軍事教育前, 如因撤銷錄取資格或退訓, 應賠償依 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 以下簡稱本辦法 ) 第十條規定所領之全部費用 ; 於接受任官前軍事教育期間依 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生修業規則 退學或開除學籍者, 除須依照 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賠償辦法 賠償外, 並應賠償依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所領之全部費用, 各項追償事宜由陸 海 空軍軍官學校辦理 五 因故不適服現役予以退伍, 致未服滿甄選簡章所定之現役最少年限者, 應準用 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賠償辦法, 按比例賠償所受領之公費待遇 津貼及依本辦法第十條所領之全部費 第 7 頁, 共 27 頁
用, 各項追償事宜由所隸屬機關 ( 構 ) 學校或部隊負責辦理 拾伍 作業規定 : 一 甄選簡章由招募委請國防部所屬印製單位印製, 並分送各地區招募中心 各大學校院及各甄選單位, 提供應考人索取 二 應考人報名電子檔由甄選作業彙交安全調查實施安全調查 三 體檢應依甄選作業提供之 應考人體位複審系統 執行體位複審作業, 並於民國 106 年 5 月 5 日前完成全部應考人體位審查 四 甄試 : ( 一 ) 各筆試科目試題及口試題本由試題提供 ( 二 ) 准考證與各科答案卡編碼原則, 由政策協調試務後編定, 交試務負責統一採購印製答案卡 ( 題數應與試題確認 ) ( 三 ) 試務作業講習, 由試務納編相關人成立講習小, 於 5 月 19 日前實施 ( 四 ) 答案卡專用封套 ( 封套上須印製有可記錄考區試場應考狀況之欄位 ) 及內層膠袋由試題統一採購 ; 監考紀錄表 口試紀錄表 應考人個人資料表及試題印製 分發裝運 拆封之監察工作, 由試題 試務協調軍紀監察辦理 ; 並由試務負責運送 ( 含答案卡 ) 至考區 ; 監察工作由考區指派監察官負責 ( 監考紀錄表 口試紀錄表 應考人個人資料表由甄選作業提供 ) ( 五 ) 監考官應於未到應考人之答案卡上缺考欄位, 以 2B 鉛筆劃記 ; 若未執行致事後影響作業任務, 追究責任 ; 另各試場口試官應編 2-3 共同實施口試並分別評分 ( 以平均分數為考生口試成績 ), 避免個人主觀因素影響考生成績 ( 六 ) 考區於考試結束後應即將各科答案卡 應考人成績紀錄表 ( 口試 體能測驗 ) 試題 ( 含各科題本 ), 送試務完成點收 五 試務於 5 月 22 日 08 時前將甄試科目電腦閱卷結果及口試 體能測驗成績電傳甄選作業匯入應考人資訊作業系統, 俾憑執行錄取放榜作業 六 各單位參與甄選作業人及考區工作人, 應詳實閱讀甄選計畫 簡章及相關作業須知, 俾利任務之遂行 拾陸 作業期程 : 儲訓團甄選工作期程管制表, 如附件 8; 各細部作業日期, 由各自行策訂並報政策備查 拾柒 經費 : 一 甄選工作人差旅費, 由各派遣單位按工作進度日程核實發給 二 考區試場 供給茶水 勤務人服務費 監考費及交通費等試務工作 第 8 頁, 共 27 頁
所需費用, 由陸軍司令部呈報國防部審查後核撥 三 甄選各作業均以任務編方式納編適擔任, 各作業所需人力不足時, 可按規定自行協調 納編 ( 遴聘 ) 相關專業單位人支援, 所需經費併年度甄選預算案報部審查 四 以上所需預算, 均由年度甄選經費項下支應 拾捌 交通工具 : 一 甄選會所需車輛由國防部政務辦公室調派支援, 所需油料由國防部參謀本部後勤參謀次長室按派車單核實支援 二 各單位派遣車輛所需油料由各派車司令部就年度配額油料中優先支援 三 試題之運送以搭乘高鐵 鐵 公路交通工具為原則, 並應注意運送之安全 拾玖 獎懲 : 一 辦理甄選工作有功人之獎勵, 依 國防部專案獎勵核給基準表 辦理議獎 二 軍訓教官獎勵及各單位獎懲建議於民國 106 年 9 月 15 日前報部憑辦 貳拾 檢討與報告 : 一 各及考區應於甄選工作結束 1 個月內層報檢討報告 2 份 二 甄選會得依需要, 於甄選工作完成 2 個月內召開檢討會議, 或由政策綜整各單位意見, 簽核後轉頒相關單位遵行 貳壹 一般規定 : 一 各單位應依甄選會之決議事項辦理甄選事宜, 並於甄選作業講習會中詳予說明, 杜絕缺 ( 違 ) 失發生 二 各體檢醫院應確實認真執行體檢工作, 體檢複審各應考人體格檢查資料, 如發現重大缺失致影響應考人權益者, 嚴予追究責任 三 試務負責甄試試場作業, 應妥為布置試場, 力求清潔美觀大方, 家長休息區須與試場隔離, 確實維持秩序 ; 並慎選考區監考官及試務人執行任務, 派赴考區督導試務進行 國防部派赴考區檢查, 若發現未按規定等失職情事, 嚴予議處 四 筆試甄試時, 考區監考官如因執行監考任務疏失, 致發生冒名頂替及其他不法情事, 嚴懲監考官, 並追究該考區主任及相關人責任 五 軍紀監察於甄試時, 應指派監察官赴考區嚴格監督, 俾使考區監考官確實認真執行監考任務 六 辦理甄選試務及錄取報到時, 對應考人繳交之各項資料, 必須詳予審查, 若有審查不實, 致發生錄取應考人後續資格複審不合格之情事, 追究失職人責任 七 各單位應於錄取學生報到簽約截止之次日 12 時前, 彙整錄取學生實 第 9 頁, 共 27 頁
際報到人數 最高 最低分數及就讀學校 系所等資料, 以電子郵件傳送政策, 以利呈核 八 錄取應考人之成績冊等資料應留存 1 年, 以備查證 ; 其他應考人報名文件資料經成績複查時效後, 保管 1 年, 得辦理銷毀 ; 並將應考人資料保管期限起訖及銷毀紀錄, 列冊查考 九 各單位應遴選具甄選工作經驗之軍 士官或文職人負責相關任務, 並應注意儀容 服裝 禮節, 對待應考人應態度和藹 熱忱服務 十 考區應開設緊急醫療站, 遇應考人身體不適等突發狀況時, 立即加以處置, 以維考場人安全 十一 試務應於甄試日期前 3 日完成應考人團體意外保險加保作業, 投保內容如次 : ( 一 ) 保險金額 : 1 每一個人身故 殘廢保險金 : 新臺幣 200 萬元 2 每一個人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 新臺幣 200 萬元 3 每一個人傷害醫療給付 ( 實支實付型 ): 新臺幣 3 萬元 4 每一個人傷害醫療給付 ( 日額型 /90 天 )900 元 ( 二 ) 保險有效期間 : 測驗當日零時至 24 時止 ( 三 ) 保險範圍 : 1 因遭受意外事故致身體蒙受傷害而傷殘或死亡 2 被保險人因甄試測驗所致中暑 休克 猝死 心臟衰竭 蟲蛇咬傷 昏倒 中風等原因引起之傷殘或死亡 第 10 頁, 共 27 頁
第 11 頁, 共 27 頁附件 1 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會 ( 由國防部 內政部 教育部成 ) 甄選試務中心招募 ( 國防部人次室人才培育處 各司令部 ) 政策 ( 國防部人次室人才培育處 ) ( 國防部人次室人事整備處 ) 額需求 (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 ) 法規諮研 (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事新聞處 ) 新聞 ( 國防部軍醫局 ) 體檢 ( 國防部人次室人才培育處 各司令部 ) 甄選作業 (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 ) 安全調查 ( 國防部主計局 ) 預算審查 ( 陸軍軍官學校 ) 試題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人事軍務處 ) 試務 ( 國防部總督察長室軍紀督察處 ) 軍紀監察 106 學年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會織系統表地區招募中心甄選作業中心 ( 國防部人次室人事勤務處 ) 保險 ( 國防部訓次室軍事訓練處 ) 體能測驗
附件 2 106 學年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會委名單原單位職稱姓名說明備註級職 召集人 國防部副總長執行官 教育部學生事副召集人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 內政部役政署副召集人署長 蒲澤春 鄭乃文 林國演 人次室副召集人徐衍璞兼甄選試務中心主任次長政治作戰局委吳榮軒副局長 委 委 委 委 委 委 委 委 委 委 委 委 政治作戰局軍事新聞處陳中吉兼新聞長處長法律事務司法規研審處戴天鵬處長訓次室竇鼐鈞助理次長人次室董培倫兼保險長處長陸軍司令部龍冠中兼試務長人軍處處長海軍司令部敖以智人軍處處長空軍司令部柳惠千人軍處處長後備指揮部廖崇義人事處處長憲兵指揮部顏忠恕人事處處長陸軍官校張捷兼試題長校長海軍官校袁治中校長空軍官校彭明陽校長 第 12 頁, 共 27 頁
職委委委委委 稱 原單位姓名說明備註級職 主計局牛明山副局長軍醫局陳建同副局長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待派兼安全調查長處長總督察長室軍紀督察處莊惠安兼軍紀監察長處長 人次室人培處處長 唐明華兼政策 招募長 委 人次室人整處處長 譚勇兼額需求長 備註 : 一 教育部 : ( 一 ) 督導各大學校院執行招募宣導事宜 ( 二 ) 協助辦理相關招募宣導活動 ( 三 ) 負責應考人軍訓或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成績 報考資格初步審查 二 內政部 : ( 一 ) 協助辦理相關招募宣導事宜 ( 二 ) 協助役齡應考人辦理徵兵體檢體位審認事宜 ( 三 ) 督導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兵役單位辦理應考人兵役延徵事宜 ( 四 ) 督導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兵役單位, 依軍事學校造具之報到人名冊, 辦理兵籍編立移轉 三 表列共 23, 逢織調整 人事異動 ( 或懸缺 ) 時, 由實際任職者或職務代理人遞補 四 召集人因公無法履行工作時, 由副召集人人次室次長代理 第 13 頁, 共 27 頁
附件 3 別 職 副召集人兼甄選試務中心主任 甄選試務中心副主任 政策 招募 106 學年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試務中心編表原單位稱姓名任務備註級職 長 副長 長 副長 副長 副長 副長 副長 副長 人 次 室 中 將 次 長 人次室少將助次人才培育處少將處長人才培育處上校副處長人才培育處中校人參官人才培育處中校人參官 人才培育處少校人事官 人才培育處少校人參官 人才培育處少校人事官 人才培育處中校人參官 人才培育處少校人事官 人才培育處少校人事官 人才培育處少將處長人才培育處上校副處長 北部地區招募中心上校主任 中部地區招募中心上校主任 南部地區招募中心上校主任陸軍司令部人軍處上校長海軍司令部人軍處上校長 徐衍璞督導甄選全般事宜 周興國協助督導甄選全般事宜 唐明華 1. 統籌成立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會及召開各王建基項會議事宜 2. 策頒甄選計畫及簡章全張嘉麟般事宜 3. 甄選各項預算編列 審查及核撥 4. 國防部對外公開說明甄選政策事宜 ( 含記者會新黃有銘聞稿提供 ) 5. 督導甄選試務工作講周崇宇習 招募宣導講習 試場紀律 林德俊 6. 協調教育中心選定與開設事宜 林正忠 7. 督導辦理報名資格審查及錄取分發相關作業 8. 甄選成效檢討及議獎事陳一仁宜 9. 其他有關甄選政策事譚詠儒宜 第 14 頁, 共 27 頁 督導作業 指導政策全般事宜督導政策全般事宜預算作業及會議協處 唐惠珠承辦人 唐明華 彭立青 江忠聰 范聖杰 羅志宏 王智輝 郎果斌 1. 招募宣導規劃 執行及成效檢討 2. 文宣運用規劃與執行 3. 甄選簡介 簡章印製與分發 4. 協辦甄選宣導講習 5. 提供民眾甄選諮詢服務 試務督導及召開會議協處 法規作業 行政庶務與督導作業協處 試務督導及召開會議協處 召開記者會及會議協處 試務督導及召開會議協處 綜理招募全般事宜襄助綜理招募全般事宜 督導所屬規劃執行招募事宜 督導所屬規劃執行招募事宜督導所屬規劃執行招募事宜督導所屬規劃執行招募事宜督導所屬規劃執行招募事宜
副長 空軍司令部人軍處上校長人才培育處中校連絡官人才培育處中校資訊參謀官人才培育處少校連絡官人才培育處少校連絡官 國防部勤務部隊指揮部士官長人事士陸軍司令部人軍處上尉連絡官海軍司令部人軍處中校連絡官空軍司令部人軍處少校般參官陸軍官校少校教育訓練參謀官海軍官校上尉教育行政官空軍官校上尉教育行政官 戴自強 督導所屬規劃執行招募事宜 莊尚銘承辦人 左少雄 杜彥輝 古志翔 陳德亮 黃晨軒 馬培元 邱怡菁 何文哲 董冠毅 阮婕如 甄選簡章公告事宜 招募文宣 宣導活動 客服諮詢 各司令部甄選宣導承辦人 三軍軍官學校承辦人 第 15 頁, 共 27 頁
附件 4 別 額需求 體檢 安全調查 預算審查 新聞 職 委兼長 副長 106 學年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作業中心編表原單位稱姓名任務備註級職 長 副長 人次室人事整備處上校處長譚勇 1. 召集用人需求單位研討需 人次室人事整備處上校副處長 人次室人事整備處雇 軍醫局衛保處上校處長 軍醫局衛保處上校副處長 軍醫局衛保處上校科長 軍醫局衛保處薦任編審軍醫局衛保處中校視察 軍醫局衛保處士官長醫務行政士 委兼政戰局保防安全處長少將處長 副長 長 副長 政戰局保防安全處上校副處長 政戰局保防安全處中校保防官 主計局少將處長 主 計 局 上 校 副 處 長 主 計 局 少 校 財 務 官 委政戰局軍事新聞處兼長少將處長 副長 政戰局軍事新聞處上校副處長 政戰局軍事新聞處中校新聞官 胡九良 朱吳本 求 規劃 統計 分配 策頒甄選額 2. 甄選額部分之新聞說明稿準備 承辦人 陳盈凱 1. 訂定甄選應考人體位基準 體檢體位區分表 提供體檢醫院及受理體檢時間表 詹正雄 2. 根據 體位區分標準 及 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體檢羅子評協辦體格區分表 審查各需求單位訂定之應考人體位基準 陳嘉珮 3. 督導協調各國軍醫院與相關協辦特約公立醫院辦理體檢作陳怡蓉業 承辦人 4. 辦理應考人體檢表複審及精陳瑞伯神疾病勾稽查核作業 協辦 待派 詹國義 金文斌 謝其賢 蕭國強 李泰佑 陳中吉 張 埬 林岳鋒 策訂應考人安全調查計畫, 並依 從事及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人安全調查辦法 及相關規定執行應考人安全調查相關事宜 1. 各單位甄選預算之審查 核撥 2. 提供預算編列審查意見 負責甄選相關新聞發布及記者會召開事宜 承辦人 承辦人 承辦人 第 16 頁, 共 27 頁
別 試務 軍紀監察 法規諮研 職 稱 原單位姓名任務備註級職 委兼陸軍司令部人軍處長少將處長 副長 副長 副長 陸軍司令部人軍處上校副處長 陸軍司令部人軍處上校長 陸 軍 官 校 教 務 處 處 長 陸軍司令部人軍處上尉教參官 陸 軍 官 校 中 校 副 處 長 總督察長室委軍紀督察處兼長少將處長 總 督 察 長 室 副長軍 紀 督 察 處 上 校 副 處 長 總 督 察 長 室 軍 紀 督 察 處 少 校 監 參 官 法律事務司長上校副處長 副長 副長 法 律 事 務 司 薦 任 科 長 法 律 事 務 司 上 校 軍 法 官 法 律 事 務 司 中 校 法 制 官 龍冠中 王智輝 謝正福 黃晨軒 馬駿 莊惠安 張克名 陳國華 楊敏良 邱貞慧 陳政龍 邱秉謙 1. 訂頒考區試務工作計畫及辦理試務全般事宜 ( 含考場開設 試務人編派 口試成績評核登載 ) 2. 召開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試務協調會議 3. 各考場人編及工作人試務講習 4. 協調各軍種單位遴派考場監考官 試務人及督導官 5. 試卷題本及答案卡包裝運送 ( 交 ) 至各考場 6. 負責答案卡採購 ( 含檢驗 ) 點交 閱卷 成績核計 排列績序等事宜 7. 應考人資料庫 成績統計及相關統計資料提供 8. 考生體能測驗投保事宜 9. 其他試務相關事宜 負責甄選作業全程之監察事宜 1. 年度甄選規定 計畫 簡章審查 2. 提供甄選相關法令諮詢 承辦人 承辦人 安全調查前科查詢疑義諮詢 承辦人 第 17 頁, 共 27 頁
別 試題 保險 體能測驗 甄選作業 職 稱 原單位姓名任務備註級職 委兼陸軍軍官學校長少將校長 副長 陸軍軍官學校上校教育長 陸軍軍官學校中校教育參謀官 陸軍軍官學校少校教育訓練參謀官 陸 軍 軍 學 校 上 尉 訓 練 官 委兼人次室人事勤務處長少將處長 副長 長 副長 長 副長 人次室人事勤務處上校副處長 人次室人事勤務處中校人事官 訓次室軍事訓練處少將處長 訓次室軍事訓練處上校副處長 訓次室軍事訓練處少校秘書 人次室人才培育處少將處長 人次室人才培育處上校副處長 張捷 1. 各科指派 2-3 命題老師, 於入闈時由試題長統一 李明盛 王宇睿 何文哲 陳英家 董培倫 方宗泰 林義傑 林文皇 尤森戊 岑運傑 唐明華 王建基 陸軍司令部副長王智輝人軍處上校長海軍司令部副長人軍處上校長郎果斌 副長 空軍司令部人軍處上校長 人次室人才培育處中校連絡官 人次室人才培育處中校資參官 陸軍司令部人軍處上尉教參官 戴自強 莊尚銘 左少雄 黃晨軒 第 18 頁, 共 27 頁 抽籤, 未中籤老師擔任試場說明官 2. 闈場開設相關作業 3. 採購答案卡專用封套及內層膠袋 4. 試題印製與包裝作業 5. 答案卡及試題本包裝 6. 試題與答案卡點交與保存相關作業 督導體能測驗保險事宜 一 訂定體能測驗評分標準 二 督導體能測驗事宜 1. 網路報名系統建置 管理與維護 2. 辦理報名資料審查及錄取 分發相關事宜 3. 辦理試務相關行政作業 4. 應考人准考證 座位表製發 ; 寄發准考證 成績單 錄取通知及榜單公告事宜 5. 應考人諮詢 成績查詢 6. 辦理應考人成績複查及備取通知事宜 承辦人 承辦人 承辦人 督導甄選作業 督導甄選作業協助督導甄選作業協助督導甄選作業 承辦人 網路報名系統策劃 執行與運作維護 各司令部
海軍司令部人軍處中校連絡官空軍司令部人軍處少校連絡官陸軍軍官學校士官長行政士海軍軍官學校上尉教育行政官空軍軍官學校上尉教育行政官 馬培元邱怡菁葉文爭董冠毅阮婕如 三軍官校 附註表列人如有異動 ( 或懸缺 ) 時, 由實際任職者或職務代理人遞補 第 19 頁, 共 27 頁
附件 5 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作業指定醫院受理體檢時間參考表 地區 北部地區 中部地區 南部地區 花蓮地區 外島地區 民間 體檢醫院電話地址受理時間 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 02-27633425 國軍 03-4804569 桃園總醫院 03-4704211 國軍 03-5348181 新竹地區醫院轉 325766 04-23934191 國軍轉 525329 臺中總醫院 525333 國軍臺中總醫院中清分院 04-22023126 07-5817121 國軍高雄總醫院轉 3414 左營分院 3416 07-7492708 國軍 07-7496751 高雄總醫院轉 726101-6 國軍高雄總醫院 07-6250919 岡山分院轉 1055 國軍高雄總醫院 08-7560756 屏東分院轉 271 272 國軍花蓮總醫院 03-8265722 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 06-9217585 國立陽明大學 03-9325192 附設醫院轉 71202 衛生福利部 02-24292525 基隆醫院轉 5610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 131 號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 168 號新竹市北區武陵路 3 號 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 2 段 348 號 臺中市北區忠明路 500 號 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 553 號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 1 路 2 號 高雄市岡山區大義 2 路 1 號 屏東市大湖路 58 巷 22 號 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 163 號 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 90 號 宜蘭縣宜蘭市新民路 152 號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 268 號 週一 三 五上午 0830-1030 週二 五上午 0830-1100 週二 五上午 0930-1030 週一至週五上午 0800-1000 週一至週五上午 0800-1000 週三 五上午 0800-1030 週一 三 五上午 0800-1100 週一 三 四上午 0800-1030 週三 五下午 1330-1530 週二 三上午 0830-1100 週一至週五上午 0830-1030 週三上午 0800-1100 週一至週五上午 0800-1000 週二 三 五上午 0800-1000 第 20 頁, 共 27 頁
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作業指定醫院受理體檢時間參考表 地體檢醫院電話地址受理時間區公衛生福利部 02-22765566 新北市新莊區思源週一至週五立臺北醫院轉 1213 路 127 號上午 0800-1000 醫衛生福利部 037-261920 苗栗市為公路 747 週三院苗栗醫院轉 1120 號上午 0800-1000 衛生福利部 04-25271180 臺中市豐原區安康於網路體檢預約系豐原醫院轉 3232 路 100 號統公告日期為準衛生福利部 049-2231150 南投市康壽里復興於網路體檢預約系南投醫院轉 2257 路 478 號統公告日期為準衛生福利部 04-8298686 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週四彰化醫院轉 3951 中正路 2 段 80 號上午 0800-1100 臺大醫院 05-5323911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週三雲林分院轉 5106 路 2 段 579 號上午 0800-1000 斗六院區 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 05-2359630 轉 2542 衛生福利部 05-2319090 嘉義醫院轉 2910 衛生福利部 06-6351131 新 營 醫 院轉 2213 衛生福利部 06-2200055 臺 南 醫 院轉 3061 高雄榮民總醫院 06-3125101 臺 南 分 院轉 1211 衛生福利部 089-324112 臺 東 醫 院轉 1135 衛生福利部 082-332546 金 門 醫 院轉 11311 連江縣立醫院 0836-25114 轉 1310 高 雄 市 立 07-7511131 民 生 醫 院轉 5117 高 雄 市 立 07-55525656 聯 合 醫 院轉 2165 新北市立聯合 02-22575151 醫院 - 板橋院區轉 2133 嘉義市西區世賢路 2 段 600 號 嘉義市西區北港路 312 號 第 21 頁, 共 27 頁 週一 四上午 0830-1000 週一下午 1330-1530 週二上午 0830-1030 臺南市新營區信義於網路體檢預約系街 73 號統公告日期為準臺南市中西區中山於網路體檢預約系路 125 號統公告日期為準臺南市永康區復興於網路體檢預約系路 427 號統公告日期為準週二 三臺東市五權街 1 號上午 0800-0900 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週四里復興路 2 號上午 0830-1030 連江縣 ( 馬祖 ) 南竿於網路體檢預約系鄉復興村 217 號統公告日期為準高雄市苓雅區凱旋於網路體檢預約系二路 134 號統公告日期為準高雄市鼓山區中華於網路體檢預約系一路 976 號統公告日期為準新北市板橋區英士於網路體檢預約系路 198 號統公告日期為準
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作業指定醫院受理體檢時間參考表 地區 體檢醫院電話地址受理時間 新北市立聯合 02-29829111 醫院 - 三重院區轉 3347 臺北榮民總醫 03-5962134 院新竹分院轉 301 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 04-22279966 臺中榮民總醫 049-2990833 院埔里分院轉 6112 衛生福利部 05-3790600 朴子醫院轉 355 衛生福利部 07-6613811 旗山醫院轉 1216 衛生福利部 08-7363011 屏東醫院轉 2020 衛生福利部 03-8358141 花蓮醫院轉 3180 臺北榮民總醫 03-8883141 院玉里分院轉 301-2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於網路體檢預約系大道一段 3 號統公告日期為準新竹縣竹東鎮中豐於網路體檢預約系路一段 81 號統公告日期為準臺中市西區三民路於網路體檢預約系一段 199 號統公告日期為準南投縣埔里鎮蜈蚣於網路體檢預約系里榮光路 1 號統公告日期為準嘉義縣朴子市永和於網路體檢預約系里 42 之 50 號統公告日期為準高雄市旗山區大德於網路體檢預約系里中學路 60 號統公告日期為準屏東市自由路 270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號統公告日期為準花蓮市中正路 600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號統公告日期為準花蓮縣玉里鎮新興於網路體檢預約系街 91 號統公告日期為準 第 22 頁, 共 27 頁
體檢事項說明 : 一 體檢採網路預約方式辦理, 由應考人逕上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網站登錄預約 ( 網址 :http://rdrc.mnd.gov.tw/); 為避免人潮擁擠, 減少受檢者等候時間, 請應考人儘早上網預約 二 應考人僅得擇一指定醫院辦理體檢, 一經受檢即不得再赴其他醫院辦理體 ( 複 ) 檢 三 辦理體檢所需費用, 由報名應考人自行負擔 : 體檢費用統一收費基準為新臺幣 1,200 元, 應考人辦理體檢時, 一律按體檢表所訂項目依序檢查, 不受理分項付費等情事 ; 檢查結果有疑義須實施延伸性檢查者, 依全民健保規定收費 四 受檢者以網路上傳相片電子檔或攜帶本人最近 3 個月內 2 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乙式 3 張及身分證明辦理體檢 應考人欲報考年度其他國軍招考班次, 於體檢時主動填報所需報考份數, 以不超過 3 份為原則, 並由受檢者自行準備增加份數之照片 五 為避免影響檢查結果, 致應考人權益受損, 應考人如欲上午受檢者, 請於前 1 日 2300 時後, 勿再進食 ; 如欲下午受檢者, 請於當日 0600 時後, 勿再進食, 女性請避開生理期間受檢 ; 體檢結果表將按各醫院所訂時間發還受檢者 ( 約 10 個工作天, 不含例假日 ), 請應考人自行掌握報名截止日期提前赴醫院辦理體檢及領取體檢結果表 六 體檢資料由醫院直接上網登錄於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會網站, 應考人應妥善保存體檢表正本, 於錄取報到時交由錄取單位查驗, 以利學生體格資料建檔 七 表列體檢受理時間如有變更, 以網路預約體檢醫院所訂時間為準, 本時間表僅供參考 第 23 頁, 共 27 頁
附件 6 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體檢體格區分表 一 以下體格區分表未明訂之項目依國防部最新頒布 體位區分標準 規定辦理, 屬常備役體位者列為 合格, 屬 替代役體位 免役體位 或 體位未定 者列為 不合格 二 本部將提供應考人基本資料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簡稱健保署 ) 進行精神疾病病史勾稽事宜 ; 另由健保署提供本部應考人健康 ( 精神疾病就醫 ) 紀錄, 必要時應考人應配合本部完成醫療評估作業, 俾利本部依考選簡章所訂基準進行人甄選之體格查核程序 三 考生體格經指定醫院檢查判定為合格者, 惟經甄選會實施複審或經精神疾病病史勾稽作業, 鑑定為不符合體檢體格區分表規定或不配合體格審查作業者, 不予錄取或撤銷錄取資格 項次區分基準備考 01 身高 02 體重 03 視力 按照年度甄選簡章所訂體 格基準 04 空腹血糖檢查高於 126mg/dl 者 不合格 05 慢性副鼻竇炎或經手術治療仍有大量鼻膿漏者 不合格 06 嚴重性 ( 第四度 ) 扁桃腺肥大者 不合格 07 直腸肛門瘻管經治療未滿四個月或經治療四個月以上, 仍未痊癒者 ; 直腸肛門瘻管經手術後導致肛門括約肌受損而致大便失禁者 不合格 08 泌尿道結石需治療, 尚未治癒者不合格 09 脊椎骨畸形彎曲超過二十度 不合格 10 明顯下肢靜脈曲張合併水腫或皮膚病變者 ; 先天性靜脈畸形者 ; 深部靜脈 不合格 栓塞經檢查證實者 11 急性中耳炎經治療未滿六個月或經治療六個月以上者, 仍有聽力障礙者 ; 不合格 慢性中耳炎合併聽力障礙者 12 一耳或兩耳鼓膜穿孔, 合併聽力障礙者 不合格 13 辨色力異常 ( 色盲 色弱 ) 不合格 請體檢醫院依下列代碼辦理體格判定 : 合格 ( N ) 不合格 ( D ) 第 24 頁, 共 27 頁
14 15 16 男性血色素未達 12gm/dL 女性血色素未達 11.5gm/dL 骨盆腔 子宮 輸卵管 卵巢炎或膿瘍未治癒曾因精神官能症 精神病 嚴重型憂鬱症 器質性腦徵候群 口吃或啞 性格異常 性心理異常 自閉症 杜瑞氏症 神經性厭食症或暴食症 智能偏低等病症, 經診斷確定者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17 扁平足足弓角大於 168 度者 不合格 第 25 頁, 共 27 頁
附件 7 106 學年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成績複查申請表 准考證號碼姓名聯絡地址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電話 申請日期 :106 年月 日 複 科 查 目 國文英文口試體能測驗 請勾選 ( v ) 申請人 簽 章 1. 應考人應於 5 月 31 日 9 時至 6 月 2 日 17 時填具 成績複查申請表, 傳真至 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會 辦理成績複查, 傳真電話 : 02-27324411, 請傳真後即時以電話 02-27325693 確認 2. 成績複查不必繳費, 但以 1 次為限, 並不得要求影印或重新閱卷 第 26 頁, 共 27 頁
附件 8 106 學年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工作期程管制表 項次工作項目完成日期主辦單位協辦單位 1 甄選額核定 105.09.30 額需求用人單位 2 召開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會 ( 研商甄選事宜 審查甄選簡章 ) 105.11.15 政策各單位 3 頒布甄選計畫 簡章 105.11.30 政策各單位 4 甄選簡章送印完成轉送各單位 105.12.15 招募各單位 5 系統研修 105.12.31 政策甄選作業 6 應考人體格檢查 ( 含預約 ) 106.02.02 至 04.14 甄選作業各體檢醫院 7 網路報名及通信寄件 ( 應考人繳交書 106.04.05 至 04.28 政策 甄選作業面報名資料 ) 8 安全調查 106.04.26 至 05.05 安全調查 9 體位複審作業 ( 精神疾病勾稽作業 ) 106.04.26 至 05.05 體檢 10 報名資審作業 106.04.20 至 05.05 政策 甄選作業 11 寄發准考證 不合格原因通知單 106.05.10 政策 甄選作業 12 入闈作業 106.05.19 至 05.20 試題相關單位 13 試務人講習 106.05.19 試務 14 領取試卷 答案卡 106.05.20 試題 試務 15 甄試 106.05.20 試務相關單位 16 答案卡讀卡作業 106.05.20 試務 17 成績彙送甄選作業 106.05.22 試務 18 網路查詢成績 106.05.25 甄選作業 19 成績複查 106.05.31 至 06.02 甄選作業 20 錄取審查會 106.06.07 甄選會 21 錄取通知與公告 106.06.12 甄選作業 22 正取生報到 簽約 106.06.19 政策 甄選作業 23 備取生遞補通知 106.06.19 各單位 24 備取生報到 簽約 106.06.20 各單位 25 新生入伍訓練 106.06.26 至 08.18 陸軍官校各單位 26 召開年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工視實需召開政策各單位作檢討會 第 27 頁, 共 2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