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小额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 2014QNGK-SG26 项目名称 : 整治南港大道交通隐患工程施工 项目地址 :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 招标人 ( 法人公章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 ( 签名或签章 ): 联系人 : 陈建航 电话 :0756-7718565 招标代理机构 ( 法人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 ( 签名或签章 ): / 招标联系人 : 甘工 办公电话 : 0756-7718601 编制日期 : 2014 年 12 月 1
前 言 本工程属于市政府第 72 号令限额以下项目 根据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 修订 ), 本项目在高栏港经济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 招标文件目录 一 投标须知 四 附件 投标须知 ( 一 ) 附件 1 招标文件通用条款 ( 略 ) 投标须知 ( 二 ) 附件 2 评标 定标办法 投标须知 ( 三 ) 附件 3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 ( 式样 ) 投标须知 ( 四 ) 投标须知 ( 五 ) 投标须知 ( 六 ) 投标须知 ( 七 ) 投标须知 ( 八 ) 附件 4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附件 5 投标承诺书附件 6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附件 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附件 8 招标议程安排表 二 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 三 投标函件目录 2
一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 ( 一 ) 1 计划立项文号本工程为高栏港区内零星项目 2 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3 工程勘察单位 / 4 工程预算编制单位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5 工程监理单位 [ ] 已确定监理单位, [ ] 未确定监理单位 6 提供勘察资料 [ ] 地质资料, [ ] 水文资料, [ ] 勘察资料套份 7 提供设计图纸 [ ] 图纸目录, [ ] 施工全图套份, [ ] 设计变更文件份 8 资金来源情况 [ ] 政府 100 %, [ ] 国有 100 %, [ ] 集体 %, [ ] 私营 %, [ ] 外资 %, [ ] 其他 : 9 资金到位情况 [ ] 全部到位 [ ]50% 以上到位 [ ]30% 以上到位 [ ] 启动资金到位 工程类型 [ ] 交通设施工程 [ ] 通信工程 [ ] 机电安装 1 工程招标金额为 :217780.12 元 ( 暂定价 ) 以区财政局最终预算审核价下 10 建设工程 工程概况 浮 10% 为结算审定价, 总价包干 2 南港大道是进出南水镇的主要道路, 来往车辆及人员非常多, 因为交通设施不完善的原因, 南港大道沿线的多个路口已经发生多起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 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上述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现需在南港大道十四个路口安装减速带 反光警示桩 护栏等交通设施 3 现场施工临时设施 水 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费用已含于合同价中 招标内容 [ ] 交通设施工程 3
[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 11 工期要求 [ ] 年月日前完成 [ ] 其它说明 : 投标须知 ( 二 ) 质量目标 :[ ] 合格 12 质量要求 执行标准 :[ ] 执行国家 广东省 珠海市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 ] 其它说明 : 13 安全文明 施工要求 安全目标 :[ ] 合格 执行标准 : 执行国家 广东省 珠海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 [ ] 其它说明 :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有关规范要求 [ ] 施工用水已通, 距施工现场米 [ ] 施工用电 [220V/380V] 电源已通, 距施工现场约米 14 现场条件 [ ] 临时道路通至施工现场 [ ] 施工现场平整, 余泥排放点距施工现场米 [ ] 施工现场可供堆放材料及搭设临时设施场地平方米 [ ] 其它说明 : [ ] 固定总价 ; 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 ] 固定单价 : 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 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 合同 15 承包方式 单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 ] 其它说明 : 16 总包及 分包规定 [ ] 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建造师, 若需变更应征得招标人同意 [ ] 中标人不得擅自将项目子项工程分包给第三方, 若需分包应征得招标人同意 [ ] 其它说明 : 17 标底说明 [ ] 编制依据 :1 工程量: 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2 计价依据: 采用清单计价, 执行国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套用 2010 年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执行珠海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2010) 规定的取费标准, 有上下限费用标准的取费系数均按其高值考虑 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3 材料价格 : 采用珠海市 2014 年第 9 期信息价, 信息价没有的参考市场中等价 详见预 4
算编制说明 [ ] 其它说明 :[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预算中计列一定金额的预备费 ( 即暂列金额, 招标人费用 ) 具体见预算 ] 投标须知 ( 三 ) 18 工程款支付方式 [ ] 预付款 :[ 无 ] [ ] 结算款 : 结算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 90 ] 日 ( 含本数, 90 日 ) 之内完成, 结算的支付比例不低于审定结算价格的 [ 95 ] %( 含本数, 95) [ ] 保修金 : 质量保修金为合同价的 5%, 验收合格一年后维护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 [ ] 其它事项 :1 工程招标金额为 217780.12 元 ( 暂定价 ), 以区财政局审定的预算价下浮 10% 作为结算价, 总价包干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资料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95%, 余 5% 待验收合格一年后维护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 2 工程费用支付周期约为 60 个日历天 19 投标报价 20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 21 措施项目费 22 规费 税金 23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投标报价方式 :[ ] 投标总价投标报价限价 :[ ] 投标报价上限 : 100% 投标报价下限 :[ ] 不设下限投标降幅浮动 :[ ] 投标浮动上限 : % 投标浮动下限 % [ ] 其它说明 : 以审定的预算价下浮 10% 作为结算价, 总价包干 ( 其中的人工单价不得低于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珠建建 2008 41 号 文 件要求 ) [ ] 完成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管理费和利润, 并考虑风险因素 [ ] 其它说明 : [ ] 完成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范围内所需的全部措施费用 [ ] 措施项目费不予调整, 投标人漏报或少报, 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费用之内而不予支付 [ ] 因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属于招标范围以外的措施项目费, 按合同约定结算 [ ] 其它说明 : [ ] 规费 税金在投标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 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报价, 未报或少报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费用之内而不予支付 [ ] 其它说明 : [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投标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 投标人必须按照 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指导标准 的规定进行报价, 未报或少报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费用之内而不予支付 [ ] 其它说明 : 5
24 施工配合费 [ ] 投标人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列项报价 [ ] 经招标人批准有权使用主体承包方现有的临时设施 : 包括临时水电接驳 临时施工便道 围墙 卫生设施等 [ ] 配合招标人进行工程分包所需的费用 : 包括施工组织协调 垂直运输机械使用 临时设施使用 临时水电使用 已完工程或设备保护等费用 [ ] 其它说明 : 投标须知 ( 四 ) 25 预留金 26 主要材料增减工程 工程 27 量误差引起造价变化的调整办法 [ ] 本工程预备费元, 预备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发生造价调增, 其费用在预备费中计取, 结算中按实际剩余量扣减 预算中已将预备费计入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预备费项目内 [ ] 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 ] 投标人必须使用具有建材质检部门出具产品合格证的工程材料, 并符合设计图纸 预算书及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 [ ]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清单逐项注明材料生产厂家 产地 品牌及投标报价 投标人未注明生产厂家 产地 品牌的材料, 一旦中标, 招标人有权指定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产品 [ ] 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 ] 招标人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商洽 [ ]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项目的工程量误差不超过该项目工程量的 ± 3 %( 含 ±3 %) 的项目不予调整, 误差超过该项目工程量的 ± 3 % ( 不含 ±3 %) 的项目, 其超过 ± 3 % 以上 ( 不含 ±3 %) 的部分经双方审核确认后予以调整 [ ] 其它说明 : 因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 补充设计及工程量增减, 所发生的工程量均按实计算 6
28 价款调整 [ ] 有效设计变更 补充设计 有效工程量增加及有效工程量减少 ; 有效设计变更 : 是指经招标人同意 设计单位确认, 因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在原招标文件中设计图项目上进行修改而引起的设计变更 补充设计 : 是指经招标人同意 设计单位确认, 因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在原招标文件中设计图项目以外进行的补充设计 有效工程量增加 : 是指因招标人单方面原因 ( 非有效设计变更及补充设计 ) 引起并经招标人确认的 原招标文件中设计图项目内容以外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加 有效工程量减少 : 是指因招标人单方面原因 ( 非有效设计变更 ) 引起并经招标人确认的 原招标文件中设计图项目内容以内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减少 有效设计变更 补充设计 有效工程量增加 有效工程量减少结算时按实结算, 单价按以下规定计算 1 有效设计变更 补充设计 有效工程量增减引起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办法: 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需要调整造价时, 按现行 2003 年广东省有关工程计价办法及标底预算编制的原则计算的造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 90% 的乘积计算确定 2 材料价格按下述依据计算: (1) 材料价格按标底编制的单价计算 ; (2) 如果标底中没有的材料, 按施工期间 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 公布材料单价计算 ; (3) 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 也没有的材料, 由招标人委托有关单位与中标人双方共同确认, 并报市造价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备案后的材料单价计算 [ ] 其它说明 : 1 招标工程量清单未列项目主要材料价格参考施工期间 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 公布的材料单价计算, 未列的材料, 由咨询人独立负责完成询价的相关工作, 并以咨询人的询价结果报相关部门审核后作为结算依据, 咨询人须对其询价结果负全责 2 符合 3.15 条引起的造价调整计价原则为 : 根据本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需要调整造价时, 按预算编制的原则计算的造价 ( 措施项目费只计取以费率方式计算的措施项目费, 以其它方式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均不再计取 ) 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确定, 中标价降幅系数 =( 中标价 - 预留金 )/( 预算价 - 预留金 ) 100% 投标须知 ( 五 ) 29 投标报价风险 [ ] 以审定的预算价下浮 10% 作为结算价, 总价包干 ( 其中的人工单价不得低于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珠建建 2008 41 号 文件要求 ), 一旦中标, 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 [ ]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项目措施费 规费 税金 配合费 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 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人漏报或不报, 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 ]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 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及合价的项目, 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 ] 投标人确认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 漏项 计算误差或认为施工图纸存在不明确 不一致时, 应在投标截止日之前 7 天 ( 或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 ) 内, 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若工程量清单与设计图纸有误差, 报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0 招标议程安排按 招标议程安排表 执行 7
31 32 投标人投标资格招标人支付保证 [ ] 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 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 ( 道路交通标线 ) ( 交通标志板 ) 和 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 ( 交通标志板 ) 等设施制作安装资格的施工企业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贰 ]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壹 ]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管理手册可替代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 ] 其它说明 : 1 具有独立的法人及独立资质资格,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市外企业在我市注册有独立核算的法人机构 保证方式 :[ ] 现金保证 [ ] 现金支票 [ ] 银行汇票 [ ] 银行保函 [ ] 银行转 账 保证数额 : 万元 ( 与投标人履约担保同种数额同种方式 ) 保证数额 : 万元 33 34 投标人投标保证工资支付担保 保证方式 :[ ] 现金 [ ] 现金支票 [ ] 预存保证 ( 足额 ) 保证数额 : 2.1 万元提交时限 : 投标报名时提交, 现场查验 需单独封装于一文件袋中, 封面注明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被授权参与投标人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 ] 担保金额 :[ 中标价格的 5%] 元 ( 中标价格的 5%) [ ] 担保方式 :[ ] 银行保函 /[ ] 现金 ( 采用银行转账 ) [ ] 其它说明 : 按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有关规定执行 35 履约担保 保证方式 : 现金 (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 保证数额 :21000.00 元 提交时限 : 收到中标通知书 3 个工作日内, 汇入招标人指 定账号或提供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后 7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须知 ( 六 ) 36 投标入围入围方式 : 直接入围 37 投标文件封装及要求 [ ] 投标函件 : 正本一份, 副本 0 份, 密封在一个包装内 8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 原件现场查验 ) [ ] 投标承诺书 [ ] 已通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 原件现场查验 ) [ ] 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 原件现场查验 ) 投标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 原件现场查验 ) 38 文件 投标函件 [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 组成 [ ] 市外企业在我市登记的独立核算法人机构子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 原件查验 ) [ ] 市外企业已在我市登记的独立核算法人机构子公司与总公司隶属关系证明文 件的复印件 [ ] 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 原件现场查验 ) [ ] 联合体投标 共同投标协议书 [ ] 其它说明 :[ 以上资料均加盖法人公章 ] 9
[ ] 建设工程投标报价书 ( 封面 ) [ ]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 ]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 ] 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 [ ] 投标总价 [ ]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 ] 工程项目总价表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经济标书 [ ]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 ]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 ]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 ] 主要材料价格表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 ] 主要材料数量及概况表 [ ] 规费清单计价表 [ ] 投标报价说明 ( 编制说明 ) 投标须知 ( 七 ) 39 开标机构组成 开标机构由 4 名成员组成 其中招标人委派 1 名 其中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委派 2 名 区建设局等监督部门委派 1 名 [ ] 最低价评标法 : 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 ] 次低价评标法 : 有效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40 评标定标办法 [ ] 合理低价评标法 : 有效投标报价最接近且低于所有有效报价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 标人 [ ] 摇珠定标法, 摇珠大号者中标 [ ] 以文字投标文件评标为主 41 评标方式 [ ] 以电子文本投标文件评标为主 [ ] 因中标单位原因被废除授标, 招标人将以该中标摇珠号码按由大到小排名次序方式选择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42 候选中标方式 [ ] 重新组织招标 [ ] 其他说明 : 10
[ ] 高栏港经济区建设局定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3 合同文本 [ ] 其他情况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0 元 ( 一般为 100 200 元, 最多不得超过 500 元, 若因第一次 44 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失败导致第二次招标, 招标文件应免费提供给投标人 ) [ ] 图纸 资料押金 0 元 ( 退还图纸 资料时不计息返还押金 ) 4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 ]30 天内有效 [ ]45 天内有效 [ ]60 天内有效 [ ]90 天内有效 [ ] 天内有效 11
投标须知 ( 八 ) 其他说明 : 一 主要材料报价要求 : 1 投标人的主材报价应响应或不低于招标人对主要材料的要求, 否则, 一旦中标, 招标人有权指定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产品 二 投标报价风险其它说明 : 1 中标人驻地建设以及招标人委托的为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运输需要及维持周围交通的临时道路修建 养护 拆除及其清运 临时工程设施的搭建 拆除 招标人及监理施工现场办公场地 施工场地平整, 地面构筑物保护费 施工现场地面障碍物清理, 中标人临时供电设施 临时供水设施及排污设施等 ( 均含报装费 增容费 设计费 电气设备费 架设费 维修费 拆除费 ) 已包含在报价中, 中标后不调整 中标人自行解决临时设施场地及临时用水 用电 2 由于天气及外部因素 ( 不可抗力除外 ) 引起的为保证清单内容完成引起的一切费用 的增加 ( 包括防台风措施 防暴雨 排水费等费用 ), 中标后不调整 46 其它事项 3 由于施工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的关联工程问题的处理, 中标后不予以调整 4 为保证施工进度和场地布置等需要的配合费中标后不予以调整 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工程防洪 防台风险, 做好防洪潮 防台风措施, 确保工程 安全 在施工期间若该工程由于洪潮 台风等影响导致损坏, 承包人均应无条件进行 恢复, 发包人对此不作任何补偿 6 投标人充分考虑施工临时措施, 中标后不因此而调整工程造价 7 投标人投标时要充分考虑保险的投保问题, 如台风 洪潮风险等 8 中标人须负责完成各种公示及建设单位要求的文明施工措施 9 交通维护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交通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用预算中已考虑, 无论 投标人填报多少, 中标后不因此而调整工程造价 三 以下风险范围及内容均包干 : 1 所有临时用水用电费用均包干 2 商品砼运距 土方运距包干 3 按建设单位要求实施文明施工措施费包干 12
4 为满足工期要求, 阶段性赶工费用包干 5 所有拆除工程包干, 包括现状路面面层 基层及人行道 房屋等拆除 其中具有权属单位的拆除内容, 预算已计取拆除费用 ( 包干 含运费 ), 由权属单位决定是否自行拆除, 不予以调整 无论是否权属单位自行拆除, 费用均已包干, 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四 中标人必须按 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 干规定 ( 试行 ) 中关于承包商履约及劳动工资支付担保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 如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本工程或违反了本招标文件 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视情节轻重第一次将以书面的形式进行警告, 一年内发包人累计向承包人发出两次警告, 发包人将停止承包人承接发包人处施工任务资格一年并报有关单位取消其限额以下预选承包商资格 六 建筑垃圾 生活垃圾须集中堆放, 定期清理, 严禁将污染物乱排乱放, 造成环境 污染 七 为了贯彻落实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珠建 [2007]109 号文件精神,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实行 平安卡 管理制度 八 承包人如有向发包人员行贿行为的, 经发现后第一次发包人给予警告, 并没收行贿财物上缴国库 ; 第二次向发包人员行贿的, 发包人有权取消其在发包人及其相关单位参加招投标活动资格, 报有关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取消其限额以下预选承包商资格, 没收行贿财物上缴国库 ; 同时, 若违反国家 广东省 珠海市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 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等 ) 九 本招标文件后附合同 合同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同发出, 如在招标答疑阶段投标人无提出书面意见, 则视同接受合同条款 中标后, 不得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 13
二 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 文件 : 1 开启标书前, 经评标机构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回投标 1.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 已明确不需要参加 的除外 ); 1.2 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及指定接收人 ; 1.3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 1.4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 ;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2 开启标书后, 经评标机构或招标人委托的工作人员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 2.1 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委托人签署的, 但规定为暗标的标 书例外 2.2 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 工期 质量标准 技术规格 技术标准或其 它实质性要求 ; 2.3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未附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 2.4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 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无法辨认 ; 2.5 规定为暗标的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隐去投标人名称 相关人员姓名以及除招标项目 之外的其他项目名称等与判断投标人身份相关的标识或暗示 ; 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 数据大量雷同, 有明显串通投标行为 ; 2.7 投标文件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或虚假的文件 ; 2.8 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做出补正 ; 14
2.9 投标文件中的其它重大偏差 ; 2.10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或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标准认定无效投标文件, 不得使 用除此之外的标准作为认定无效投标文件的依据 4 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 要求的差异, 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 三 投标函件目录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 3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复印件 原件现场查验 ) 4 投标承诺书( 加盖公章 )) 5 已通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现场查验 ) 6 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现场查验 ) 7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现场查验 ) 8 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现场查验 ) 9 市外企业在我市登记的独立核算法人机构子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复印件盖公章 原件现场查验 ) 10 市外企业已在我市登记的独立核算法人机构子公司与总公司隶属关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1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 加盖公章 ) 15
四 附 件 附件 1: 招标文件通用条款 ( 略 ) 附件 2: 评标 定标办法附件 3: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 ( 式样 ) 附件 4: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附件 5: 投标承诺书附件 6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附件 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附件 8: 招标议程安排表 附件 2: 评标 定标办法 --- 摇珠定标法 开标过程按以下程序进行 ; 1 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检查; 2 开启 投标文件 并进行符合性检查 ; 3 确定有效投标人; 4 对有效投标人进行摇珠, 摇珠号大者为中标人 16
附件 3: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 正 ( 副 ) 本 投标项目名称 : 投标人全称 ( 法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 ( 签名或签章 ): 投标人地址 : 邮编 : 投标联系人 : 电话 : 文件开封时 : 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封 说 明 1.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必须用永久性笔迹详细填写或打印 ; 2. 本封面复印或打印有效 ; 3. 涂去不需要的 正 或 副 字样 ; 4. 投标文件密封各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7
附件 4: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 封面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投标人 ( 法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 ( 签名或签章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18
附件 5: 投标承诺书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整治南港大道交通隐患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自愿参加上述工程投标, 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 1 本投标人自愿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 设计图纸 工程量清单 技术规范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按时竣工验收并向招标人移交工程 工程质量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 珠海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 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否则, 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 服从 招标议程安排, 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 否则, 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 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否则, 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5 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 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 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6 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7 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商签施工合同 否则, 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8 保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履行保修责任 否则, 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9 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 不用挂靠施工队伍, 若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10 保证中标之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项目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 否则, 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11 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服从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12 保证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造价调整事宜, 不发生签署施工合同之后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 13 拟派为本工程的建造师 14 保证中标后, 原投标承诺的建造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等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到位, 若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 建造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第一次更换需支付违约金 2 万元, 之后每次更换在前次违约金基础上增加 1 万元, 不可抗力除外 15 中标后必须按期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逾期一日之罚款 0.5 万元, 延误达 7 天, 建设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并并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0.00 元 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 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 投标人 ( 法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签名或签章 ): 19
附件 6: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若我公司中标, 负责该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我司承诺不擅自变更, 若擅自变更下列人员, 我公司愿意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接受违约索赔 姓名职务专业资格证书编号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 投标人 ( 法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签名或签章 ): 年月日 20
附件 7 合同编号 : 高栏港合施字 2014 第 号 工程合同 发包人 :( 全称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承包人 :( 全称 )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发包人和承包 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 整治南港大道交通安全隐患工程施工工程地点 :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工程内容 : 南港大道是进出南水镇的主要道路, 来往车辆及人员非常多, 因为交通设施不完善的原因, 南港大道沿线的多个路口已经发生多起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 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上述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现需在南港大道十四个路口安装减速带 反光警示桩 护栏等交通设施 二 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 三 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 10 天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 ) 四 质量标准 21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五 合同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合同总价 ( 大写 ): 贰拾壹万柒仟柒佰捌拾元壹角贰分整 ( 暂定价 ) ; ( 小写 ): 217780.12 元 ( 暂定价 ) 结算付款方式 :1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 2 工程招标金额为:217780.12 元, 为暂定价 以最终审定的预算价下浮 10% 作为结算价, 总价包干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资料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95%, 余 5% 待验收合格一年后维护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 六 合同组成的其他文件 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 测量报告等 七 施工要求 1 根据国家或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要求本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 承包人必须以现行的国家规范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 保证工程质量 如承包人未达到上述要求, 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3 承包人必须在项目隐蔽工程隐蔽前一天通知发包人验收, 并做好记录, 保证工程质量 4 承包人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 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 22
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 并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 ( 包括文物保护建筑 )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交工前按规定清理现场 5 承包人须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 其他要求 : 无 八 竣工验收按招标预算书的内容进行验收 九 违约责任 ( 一 )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 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 即应承担违约责任 ( 二 ) 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 三 )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 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 四 ) 处罚 工期延误 质量与安全问题的处罚, 视情节的严重, 拒绝承包人 1 至 3 年内参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 ( 五 ) 因承包人责任导致工期延误的, 每延误一日, 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 5000.00 元, 延误达 7 日的, 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并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0.00 元 十 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 年月日 2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待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后, 本合同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陆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执叁份, 承包人执叁份 发包人 :( 公章 ) 承包人 :( 公章 ) 地址 : 高栏港经济区榕树湾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珠海临港支 行 开户行 帐号 :2002026519100001032 帐号 : 经办人 : 电话 : 24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 ( 全称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承包人 ( 全称 ): 为保证整治南港大道交通安全隐患工程施工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 发包人 承包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和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 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 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 主体结构工程, 屋面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供热与供冷系统, 电气管线 给排水管道 设备安装, 装修工程, 市政道路 桥涵 地下管网等公用工程, 工程苗木养护期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为 : 本工程合同范围的全部内容 二 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 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 1 路基 路面工程, 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 2 屋面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为 5 年 ; 3 供热与供冷系统, 为 2 个采暖期 供冷期 ; 4 电缆沟 给排水管道为 2 年 ; 5 装修工程为 2 年 ; 6 市政道路 桥涵等公用工程为合理使用年限; 7 工程苗木养护期为 6 个月 ; 8 其他工程为 1 年 ;LED 灯使用寿命不小于 30000 小时 9 其他约定: 地下管网工程为 2 年 三 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 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 7 天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 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 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 如上水跑水 暖气漏水漏气 燃气漏气等 ), 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 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 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 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 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5
4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属承包人应承担的费用, 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若预留的保修金不足扣除, 不足部分仍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必须在维修费用发生后 30 天内支付不足的部分金额, 否则, 发包人将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追讨未支付的维修费用 四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规定的质量保修条款签订, 保修金为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 5%( : 11000.00 元 ) 五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壹年经保修期满验收后, 将保修金申请拨付给承包人 ( 无息 ) 六 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1 质量保修金返还后不免除承包人对未满质量保修期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若在有效保修期内属承包人的责任, 承包人仍须履行工程质量保修的责任并负责承担相应的费用 2 承包人应及时处理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 如因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两次书面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未及时处理的, 将停止承包人承接发包人的工程壹年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 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 ( 公章 ): 承包人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 20 年月日 20 年月日 26
6 开标会 2014-12-15 10:30 高栏港大厦 1402 会议室备注附件 8 招标议程安排表 招标编号 : 2014QNGK-SG26 项目名称 : 整治南港大道交通安全隐患工程施工 序号工作议程时间安排会议地点备注 1 发出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时间 2014-12-12 2 勘察现场 答疑时间 4 开标会签到时间 2014-12-15 10:00 10:30 高栏港大厦 1402 会议室 5 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2014-12-15 10:30 高栏港大厦 1402 会议室 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网上发布 1 招标单位在发出 招标文件 的同时, 本表随同发出, 如本表与 招标文件 时间安排有矛盾, 应以本表为准 ; 2 如投标单位对本议程有异议, 须在招标单位发出 招标文件 一天内提出书面意见报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