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销售假冒他人专利的产品的, 以产品销售价格乘以所销售产品的数量作为其违法所得 ; ( 二 ) 订立假冒他人专利的合同的, 以收取的费用作为其违法所得 3 辽宁省专利条例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假冒专利的, 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 由专利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公告, 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

Similar documents
安徽省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2005修订)

<4D F736F F D20B1B1BEA9CAD0D7A8C0FBB1A3BBA4BACDB4D9BDF8CCF5C0FD2E646F63>

山东省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纠纷的处理和调解活动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山东省专利条例 等法律 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专利纠纷的处理和调解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 设区的市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 专利保护及其相关活动, 适 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 将专利工 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保障专利管理工作经 费, 建立衡量技术创新能力的专利评价制度, 组织协调有 关部门共同做好专利保护工作 第四条 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管

<4D F736F F D20C9CFBAA3CAD0D7A8C0FBB1A3BBA4CCF5C0FD2E646F63>

山东省专利保护条例

为期两天的博览会是完全免费的 美国专利商标局举行此次博览会是为了帮助公众认识 到商标的重要性, 以及让公众认识到商标在全球市场 儿童工作坊中的价值, 还有商标 在识别假冒商品过程中起到的作用 Hadoop 平台成云计算专利申请热点 随着人类逐步进入大数据时代, 海量的数据处理对现有软硬件系统提出了更

湖南省专利保护条例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非法实施他人专利, 不得假冒他人专利, 不得以非专利产品 方法冒充专利产品 方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假冒他人专利或者冒充专利产品 方法的行为提供资金 场所 运输工具 生产设备等便利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检举专利违法行为 对举报有功人员, 由管

辽宁省专利保护条例

<4D F736F F D20B9E3CEF7D7B3D7E5D7D4D6CEC7F8D7A8C0FBB1A3BBA4CCF5C0FD2E646F63>

第二章激励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鼓励发明创造, 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资助, 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利予以扶持, 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并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的优先扶持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设立专利奖, 对进行发明创造, 取得专利并实施, 为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

学校应当重视专利法律 法规的宣传教育 高等学校 中等专业学校应当鼓励 支持教师和学生从事 发明创造活动并申请专利, 对获得专利的给予相应奖励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对企业事业单位专利工作提供服务 第六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奖金 一项发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次修正)

第七条省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专利项目实施计划, 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市场前景好或者具有本省优势的专利项目 对政府扶持的研发类项目, 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专利的申报 ; 对政府扶持的科技产业化类 成果推广类及军民融合类项目, 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支持拥有发明专利权的项目立项 第八条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 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 申请被批准后

Paten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

专利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 具体使用管理办法, 由县级以上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省人民政府设立专利奖, 对在本省实施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秀专利项目或者专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自主专利技术的创造和运用 在同等条件下, 专

Microsoft Word - 新建 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 _2_.docx

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或责令假冒授权品种人停止假 货值金额不足 1 万元的 冒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 并处一万元以上五 万元以下罚款 2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 假冒授权品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七十三条第五 六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林业主管部门处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时,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Microsoft Word - 11㕆咛枊眆ä¸fi勩暡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Microsoft Word - 文档 43

1. 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 : 不定期开展文化市 场管理的宣传, 引导公众重视和参与文化市场管 理工作 规范执法程序 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文 书等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规定, 涂改 出租 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北大法宝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 ; 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 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 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湖北省专利保护条例

第二章强制许可请求的提出和受理第五条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 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 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请求给予强制许可 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的, 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 ; 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 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3

msr-abs-cn2-cn.pdf

,,,,, 5,,, :,,,,,, ( ), 6,,,,,,,,, 7,, ( ),,,,,,,,,, 8,,,,,,,,,,,,,,,,, 9,,,,,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强制许可事务的, 应当提交委托书, 写明委托权限 一方当 事人有两个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 除另有声明外, 以提交的书面文件中指明的第一当 事人为该方代表人 第二章强制许可请求的提出与受理 第五条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 3 年, 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 4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

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154 号 姚海波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

河南省审计机关

»

092 司法论坛 一 常见的证据保全对象 windowsxp office2003 ( ) ( ) : : 二 对证据保全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3 : ; ; ; ( )?

知识产权(专利)的 保护与运用

事实均予以承认, 但辩称该摩托车涉及外观的配件均是向其他公司采购的产品, 其仅是组装后再销售, 属于合理使用范畴, 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 被控侵权产品上及杂志广告中标明的内容均清晰明了地指向被请求人, 无论该产品的配件是自行生产或向第三方采购, 均应当认定被请求人是被控侵权

目录第 1 章总则... 1 第 1 节专利行政执法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 积极办案原则 公开公正原则 便捷高效原则 务实创新原则... 2 第 2 节管辖 级别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76 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已经 1999 年 12 月 28 日国务院第 24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2000 年 1 月 4 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以案说法】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 行政审批类 ) 部门 : 区统计局 序号 办理数量 廉政风险点 1421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十二条 :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者共同制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 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朗科科技公告编号 :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起诉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 根据 2008 年 12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的决定 第三次修正 ) 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 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即不得为生产经

1 专利制度概述 2 专利法的修改 3 专利权的保护与限制 4 专利的申请 审查与授权与无效 2

( 一 ) 责令改正 ; ( 二 ) 责令停止生产 营业 制造 出厂 修理 销售 使用 检定 测试 检验 进口 ; ( 三 ) 责令赔偿损失 ; ( 四 ) 吊销证书 ; ( 五 ) 没收违法所得 计量器具 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及非法检定印 证 ; ( 六 ) 罚款 第六条违反计量法律 法规使用非法定

标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 ;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查处的, 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国家鼓励 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支持 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 引导 规范会员依法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4D F736F F D20D6D0BBAAC8CBC3F1B9B2BACDB9FAD6A4C8AFCDB6D7CABBF9BDF0B7A8>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A3A8C2DEB6ABB4A8A3A9D6D0B9FAB5C4D6AACAB6B2FAC8A8BEC0B7D7BDE2BEF6BBFAD6C6>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untitled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环东路西环北路北滨海之窗花园 3 栋 3004 (ADATA) S107 闪存盘产品, 并使用涉案专利所保护的方法 近日, 原告于被告二处购得前述闪存盘产品 经对比分析, 前述闪存盘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方案落入了原告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一条规定,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7/7/2016 授权发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新华网 授权发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 7 月 2 日电 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目录 (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评估专业人员 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Microsoft PowerPoint - ??\244T3\270\257??\250\245\275Z [\254\333\256e\274\322\246\241])

较轻 初次违法, 没有违法所得, 或者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下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二个月 对有关责任人员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 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 旅游法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第三项业务, 或者出租 出借旅行社业务

甬水建201566号不良行为等级认定标准表.xls

Microsoft Word - Direct Selling Regulation Overall _Chinese_.doc

行政法规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 国务院令第 473 号 ) 3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农业生产经营户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 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处罚 第三十九条农业普查对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 给予通报批评 ; 情节严重的, 对负有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五条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 不得有欺骗 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 第六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职责分工和本条例规定, 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变更 第七条申请成为直销企业,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

证券代码:002005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 2 行政处罚 对聘请 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处罚 1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第二条第一款 2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第二十五条 1. 立案责任 : 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通过举报 投诉 其他部门移送 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了违法线索决定是否立案的 2.

3 专利证书副本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 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后, 国家知识产权局只颁发一份专利证书, 其他共同权利人需要专利证书, 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证书副本 对同一专利权出具的专利证书副本数目不能超过颁发证书时共同权利人的总数 专利证书副本只向颁发证书时的共同专利权人或专利代理机构出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第二章评估专业人员第三章评估机构第四章评估程序第五章行业协会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 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评估行为, 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

乡 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依 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 市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 域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指导 协调 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并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

第十三章 专利权的产生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 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 导致其权利丧失的, 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 2 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 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 说明理

<4D F736F F D20B5B1CAC2C8CBD0EBD6AAB8B4C9F331332E3131A3A8D0DEB6A9A3A92E646F63>

( 二 ) 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 ( 三 ) 使用国家级 最高级 最佳等用语 ; ( 四 ) 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 财产安全,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 五 ) 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 ( 六 ) 含有淫秽 迷信 恐怖 暴力 丑恶的内容 ; ( 七 ) 含有民族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4D F736F F D20C9CFBAA3CAD0B7B4B2BBD5FDB5B1BEBAD5F9CCF5C0FD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文档 44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单位, 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 构批准或者备案,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 法规, 坚持为 人民服务 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1. 执法案卷首页 2. 档案卷内目录 3. 检查方案 4. 现场检查笔录 5. 现场处理决定书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样式 6. 撤出作业人员命令书 7. 抽样取证通知书 8.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 共 37 种 ) 目录 9.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10. 查封 ( 扣押 ) 决定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 纠正违法行为, 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教育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 享有陈述权 申辩权 ;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 运营 维护和使用网络, 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 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 遵循积极利用 科学发展 依法管理 确保安全的方针, 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 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 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提

展商手册 EXHIBITOR MANUAL 可以单独提出请求 ;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请求 3.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 提供专利权登记和公告文件复印件 ; 4. 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 身份证 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 ; 被请求人为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

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 应当遵循自愿 公平 诚实信用原则,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 运用私募基金财产, 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 应当诚实守信 谨慎勤勉 第四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依照 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中的重大问题, 督促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对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牵头, 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 第五条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 建立政府 银行业金融机构 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 扩大为小微企业和农业

Transcription:

行政处罚 (1 项 ) 专利行政执法权力清单 一 假冒专利违法行为处罚种类 : 责令改正并予公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 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 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 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 ; 没有违法所得的, 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第四十三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定假冒专利行为成立的, 应当责令行为人采取下列改正措施 : ( 一 ) 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的, 立即停止标注行为, 消除尚未售出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专利标识 ; 产品上的专利标识难以消除的, 销毁该产品或者包装 ; ( 二 ) 销售第 ( 一 ) 项所述产品的, 立即停止销售行为 ; ( 三 ) 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 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 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 立即停止发放该材料, 销毁尚未发出的材料, 并消除影响 ; ( 四 ) 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 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立即停止伪造或者变造行为, 销毁伪造或者变造的专利证书 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并消除影响 ; ( 五 ) 其他必要的改正措施 第四十四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定假冒专利行为成立, 作出处罚决定 的, 应当予以公告 第四十五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定假冒专利行为成立的, 可以按照下列 方式确定行为人的违法所得 :

( 一 ) 销售假冒他人专利的产品的, 以产品销售价格乘以所销售产品的数量作为其违法所得 ; ( 二 ) 订立假冒他人专利的合同的, 以收取的费用作为其违法所得 3 辽宁省专利条例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假冒专利的, 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 由专利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公告, 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罚款 ; 没有违法所得的, 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 ) 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的,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的, 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 以及销售上述产品的, 情节轻微的, 对假冒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专利处五千元罚款, 对假冒发明专利处一万元罚款, 情节较重的, 处五万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二十万元罚款 ; ( 二 ) 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 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 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 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 情节轻微的, 对假冒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专利处三千元罚款, 对假冒发明专利处五千元罚款, 情节较重的, 处二万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十万元罚款 ; ( 三 ) 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 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情节轻微的, 处一万元罚款, 情节较重的, 处五万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二十万元罚款 ; ( 四 ) 其他使公众混淆, 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设计的, 情节轻微的, 处一万元罚款, 情节较重的, 处五万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十万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未依法取得专利服务资质和执业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以营利为目的从事专利服务的, 由专利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罚款 ; 没有违法所得的, 处五万元罚款 行政强制 ( 共 1 项 ) 一 责令专利侵权人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实施其专利, 即侵犯其专利权, 引起纠纷的,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 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 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当事人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向人民法院起诉 ; 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 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 调解不成的, 当事人可以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向人民法院起诉 2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第四十一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定专利侵权行为成立, 作出处理决定, 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 应当采取下列制止侵权行为的措施 : ( 一 ) 侵权人制造专利侵权产品的, 责令其立即停止制造行为, 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 模具, 并且不得销售 使用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 侵权产品难以保存的, 责令侵权人销毁该产品 ; ( 二 ) 侵权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专利方法的, 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使用行为, 销毁实施专利方法的专用设备 模具, 并且不得销售 使用尚未售出的依照专利方法所直接获得的侵权产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 侵权产品难以保存的, 责令侵权人销毁该产品 ; ( 三 ) 侵权人销售专利侵权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侵权产品的, 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行为, 并且不得使用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 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难以保存的, 责令侵权人销毁该产品 ; ( 四 ) 侵权人许诺销售专利侵权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侵权产品的, 责令其立即停止许诺销售行为, 消除影响, 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实际销售行为 ; ( 五 ) 侵权人进口专利侵权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侵权产品的, 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进口行为 ; 侵权产品已经入境的, 不得销售 使用该侵权产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 侵权产品难以保存的, 责令侵权人销毁该产品 ; 侵权产品尚未入境的, 可以将处理决定通知有关海关 ;

( 六 ) 停止侵权行为的其他必要措施 3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第二十五条 对涉嫌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处理请求, 地方知识 产权局认定侵权成立的, 应当依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关于禁止许诺销售行为的规定以及专利法第五十七条关于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责令被请求人从展会上撤出侵权展品, 销毁介绍侵权展品的宣传材料, 更换介绍侵权项目的展板 对涉嫌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处理请求, 被请求人在展会上销售其展品, 地方知识产权局认定侵权成立的, 应当依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关于禁止销售行为的规定以及第五十七条关于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责令被请求人从展会上撤出侵权展品 4 辽宁省专利条例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 不得为侵 犯他人专利权 假冒专利的行为提供资金 场所 运输工具 生产设备和产品销 售服务等便利条件 行政裁决 ( 共 1 项 ) 一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法律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实施其专利, 即侵犯其专利权, 引起纠纷的,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 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 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当事人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向人民法院起诉 ; 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 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 调解不成的, 当事人可以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向人民法院起诉

2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第十一条请求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立案并通知请求人, 同时指定 3 名或者 3 名以上单数承办人员处理该专利侵权纠纷 ; 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知请求人不予受理, 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请求书 及其附件的副本送达被请求人, 要求其在收到之日起 15 日内提交答辩书并按照请求人的数量提供答辩书副本 被请求人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 不影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 被请求人提交答辩书的,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请求人 第十四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 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决 定是否进行口头审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决定进行口头审理的, 应当至少在口头审理 3 个工作日前将口头审理的时间 地点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的, 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出的, 对请求人按撤回请求处理, 对被请求人按缺席处理 第十五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举行口头审理的, 应当将口头审理的参加人 和审理要点记入笔录, 经核对无误后, 由案件承办人员和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七条 除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请求人撤回请求之外,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 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 写明以下内容 : ( 一 )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地址 ; ( 二 ) 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 ; ( 三 ) 认定侵权行为是否成立的理由和依据 ; ( 四 ) 处理决定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并需要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 应当明确写明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的侵权行为的类型 对象和范围 ; 认定侵权行为不成立的, 应当驳回请求人的请求 ; ( 五 ) 不服处理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处理决定书应当加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公章

第十八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作出认定侵权成立并责令侵 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之后, 被请求人就同一专利权再次作出相同类型的侵权行为,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处理的,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处理决定 3 辽宁省专利条例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或者专利管理部门作出认定专利侵权行为成立并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判决或者处理决定生效之后, 被申请人就同一专利权再次作出相同类型的侵权行为,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处理的, 专利管理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处理决定 其他行政执法权 一 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调查取证法律依据 1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第三十五条 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过程中,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 集部分证据的, 可以书面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查取证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 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过程中,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依职权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执法人员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时, 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其行政执法证件 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应当协助 配合, 如实反应情况, 不得拒绝 阻挠 第三十六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 复制与案件有关 的合同 账册等有关文件 ; 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 采用测量 拍照 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勘验 涉嫌侵犯制造方法专利权的,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被调查人进行现场演示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制作笔录 笔录应当由案件承办人员 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签名或者盖章 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 由案件承办人员在笔录上注明 第三十七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查收集证据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式

涉及产品专利的, 可以从涉嫌侵权的产品中抽取一部分作为样品 ; 涉及方法专利的, 可以从涉嫌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中抽取一部分作为样品 被抽取样品的数量应当以能够证明事实为限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抽样取证应当制作笔录和清单, 写明被抽取样品的名称 特征 数量以及保存地点, 由案件承办人员 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签字或者盖章 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 由案件承办人员在笔录上注明 清单应当交被调查人一份 第三十八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又无法进行抽样取证的情 况下,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进行登记保存, 并在 7 日内作出决定 经登记保存的证据, 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毁或者转移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登记保存应当制作笔录和清单, 写明被登记保存证据的名称 特征 数量以及保存地点, 由案件承办人员 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签名或者盖章 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 由案件承办人员在笔录上注明 清单应当交被调查人一份 二 查处假冒专利调查取证法律依据 1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第三十五条 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过程中,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 集部分证据的, 可以书面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查取证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 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过程中,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依职权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执法人员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时, 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其行政执法证件 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应当协助 配合, 如实反应情况, 不得拒绝 阻挠 第三十六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 复制与案件有关 的合同 账册等有关文件 ; 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 采用测量 拍照 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勘验 涉嫌侵犯制造方法专利权的,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被调查人进行现场演示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制作笔录 笔录应当由案件承办人

员 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签名或者盖章 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拒绝签名或者 盖章的, 由案件承办人员在笔录上注明 第三十七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查收集证据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式 涉及产品专利的, 可以从涉嫌侵权的产品中抽取一部分作为样品 ; 涉及方法专利的, 可以从涉嫌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中抽取一部分作为样品 被抽取样品的数量应当以能够证明事实为限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抽样取证应当制作笔录和清单, 写明被抽取样品的名称 特征 数量以及保存地点, 由案件承办人员 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签字或者盖章 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 由案件承办人员在笔录上注明 清单应当交被调查人一份 第三十八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又无法进行抽样取证的情 况下,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进行登记保存, 并在 7 日内作出决定 经登记保存的证据, 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毁或者转移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登记保存应当制作笔录和清单, 写明被登记保存证据的名称 特征 数量以及保存地点, 由案件承办人员 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签名或者盖章 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 由案件承办人员在笔录上注明 清单应当交被调查人一份 三 展会期间专利保护状况调查取证法律依据 : 1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第四条第一款展会主办方应当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展会主办方在招商招展时, 应加强对参展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参展项目 ( 包括展品 展板及相关宣传资料等 ) 的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查 在展会期间, 展会主办方应当积极配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五条 参展方应当合法参展, 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并应对知识产权 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部门的调查予以配合 2 辽宁省专利条例 第二十六条开展展览会 交易会等展会活动时, 展会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可以派员进驻展会现场, 现场受理专利侵权纠纷, 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展会主

办方应当提供办公场地等便利条件 展会期间,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供担保且有证据证明参展商涉嫌侵犯他人专利权或者有假冒专利行为的, 专利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参展商撤展, 并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