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附加 e 顺旅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电子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的分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附加 e 顺旅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合同, 被 保险人 指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 投保人 被

Similar documents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附加亿顺呵护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电子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的分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附加亿顺呵护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合同 被保 险人 指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在电子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附加借款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的分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附加借款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合同, 被保险 人 指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

<4D F736F F D20A1B6CCA9BFB5B8BDBCD3D0C2C9FABBEEC9D9B6F9D2E2CDE2C9CBBAA6D2BDC1C6B1A3CFD5A1B7CCF5BFEE>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的, 本公司均按上述约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该 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 本公 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4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 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 责任 :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

泰康附加意外住院津贴收入保障保险条款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大人寿附加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2009 年 9 月 )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我们公司 均指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附加合同 1.1 附加合同说明 英大人寿附加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附加于主保险合同

<433A5C C596F6E735C446F63756D656E74735C54656E63656E C65735C C46696C CB4F3B6BCBBE1B1A3CFD5776F72645CB1A3CFD5D4F0C8CEB7B6CEA7BACDD4F0C8CEC3E2B3FDCAC2CFEE5FB6CCC6DAD2E2CDE2C9CBBAA6B1A3CFD5A3A844BFE

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公费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非本公司的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 其他政府机构或 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补偿, 我们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数额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约 定的意外伤害医疗基本保险金额的 120% 为限 保险人在向被保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4D F736F F D20A1B6CCA9BFB5B8BDBCD3D2DACBB3D7A1D4BABDF2CCF9D2BDC1C6B1A3CFD5A1B7CCF5BFEE2E646F63>

2.4 责任免除 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 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 ; (2) 被保险人自杀 故意自伤 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3)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 见 7.4)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见 7.5

<4D F736F F D20A1B6CCA9BFB565BFB5D7A1D4BAB7D1D3C3D2BDC1C6B1A3CFD5A1B7CCF5BFEE>

<4D F736F F D20B8BDBCFE3720B8BDBCD3B0AECEDED3C7B6F1D0D4D6D7C1F6BCB2B2A1B1A3CFD542BFEECCF5BFEE2E646F63>

意外条款模版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微互助短期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电子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微互助短期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在电子保险单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 BAC5B8BDBCFE3535B8BDBCD3BDA8D6FEB9A4B3CCA3A842A3A9D2E2CDE2C9CBBAA6CDC5CCE5D2BDC1C6B1A3CFD5CCF5BFEEA3A C4EAD0DEB6A9A3A9A3A8B6FECEACC2EBB0E6A3A92E646F63>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附加活力保防癌提前给付疾病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电子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的分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附加活力保防癌提前给付疾病保险合同 被保 险人 指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在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附加少儿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条款 (2009 年 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的分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附加少儿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合同,

HA010-恒大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2017版)条款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1B A1B BAC5B8BDBCFE3130B8BDBCD3B0B2B4FBB1A6CDC5CCE5CDBBB7A2BCB1D0D4B2A1B6A8C6DACAD9CFD5CCF5BFEE2E646F63>

意外条款模版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附加生命关怀提前给付 (2006) 定期寿险条款 (2009 年 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的分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附加生命关怀提前给付 (

<4D F736F F D20B8BDBCFE3332A3BAD0D2B8A3B8BDBCD3D2E2CDE2C9CBBAA6D2BDC1C6B1A3CFD55F BFEE5FCCF5BFEE E646F63>

<4D F736F F D20D0C5B3CFB8BDBCD3C9D9B6F9B3A4C6DAD7A1D4BABDF2CCF9D2BDC1C6B1A3CFD5B2FAC6B7CCF5BFEE>

条款

<4D F736F F D20392DB8BDBCD3BFB5B0AEB1A6BCB2B2A1B1A3CFD5CCF5BFEE>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附加少儿白血病疾病保险条款 2009 年 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记载于电子保险单上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的分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附加少儿白血病疾病保险合同 被保险 人 指本附加合同的

<4D F736F F D F303232BBAACFC4B8BDBCD3D1A7C9FAD2E2CDE2C9CBBAA6D2BDC1C6B1A3CFD5CCF5BFEE>

2.4 责任免除 因以下情形之一, 导致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 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 ; (2) 被保险人自杀 故意自伤 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3) 被保险人酗酒 ( 见 7.6) 斗殴 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见 7

<4D F736F F D20D0C5CCA9B8BDBCD3BEB3C4DAC2C3D0D0D2E2CDE2D7A1D4BABDF2CCF9D2BDC1C6B1A3CFD5CCF5BFEE>

目录 1 合同构成 投保范围 合同成立与生效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 保险金额 我们承担的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保险费 保险金的领取 意外伤害住院

<4D F736F F D20D0C5CCA9B8BDBCD3BFB9B0A9B1A3BCD2BCB2B2A1B1A3CFD541BFEECCF5BFEE2DD0C5CCA9B7A25B D333631BAC52D32>

<4D F736F F D D332EB9FABBAAB8BDBCD3D1A7C9FAC6BDB0B2D2E2CDE2C9CBBAA6D2BDC1C6B1A3CFD5CCF5BFEEA3A86C6F676FB1E4B8FCA3A9A3A8B6FECEACC2EBA3A95FB9FABBAACAD9B7A25B D3737BAC55F>

百年附加学生儿童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条款 百年附加学生儿童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百年附加学生儿童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合同是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合同 ) 的附加合同 本附加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本保险条款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投保书副本 与本合同有关的

銷售條款

安邦人寿团险报备材料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 e 爱家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 (2009 年 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记载于电子保险单上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 e 爱家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示范条款

<4D F736F F D20B8BDBCFE33A1B6CCA9BFB5B8BDBCD3D1A7C9FABCB2B2A1D7A1D4BAD2BDC1C6B1A3CFD542BFEEA1B7CCF5BFEE>

附件6-3

惠泰瑞年两全保险B款条款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范围 1.4 保险期间与续保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3.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的给付

目录 1 保险合同构成 投保范围 合同成立与生效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 保险金额 我们承担的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保险费 保险金的领取 意外伤害

阅 读 指 引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附加蒲公英防癌提前给付疾病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电子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的分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附加蒲公英防癌提前给付疾病保险合同 被保 险人 指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在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示范条款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学生幼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条款 附加学生幼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简称 附加学平住院医疗 在本附加险条款中, 您 指投 保人, 我们 指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附加险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附加学生幼儿 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

泰康世纪长乐(2003)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附件二:

阅 读 指 引

意外条款模版

合众团体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大人寿附加进网电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2013 年 10 月 )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我们公司 均指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附加合同 1.1 附加合同说明 英大人寿附加进网电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附加于主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附加 e 爱家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09 年 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记载于电子保险单上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的分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附加 e 爱家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被保

中英人寿附加旅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C款)条款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 BAC5B8BDBCFE3236B8BDBCD3A3A A3A9D2E2CDE2C9CBBAA6CDC5CCE5D2BDC1C6B1A3CFD5CCF5BFEEA3A C4EAD0DEB6A9A3A9A3A8B6FECEACC2EBB0E6A3A92E646F63>

示范条款

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条款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 BAC5B8BDBCFE3731B8BDBCD3B8F6C8CBD2E2CDE2C9CBBAA6D2BDC1C6B1A3CFD5CCF5BFEEA3A C4EAD0DEB6A9A3A9A3A8B6FECEACC2EBB0E6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CCABB1A3B0B2C1AABDA1BFB5A3A A3A937BAC5B8BDBCFE3431B8BDBCD3CDC5CCE5C5AED0D4C9FAD3FDD2BDC1C6B1A3CFD5CCF5BFEE2E646F6378>

<4D F736F F D20A1B6CCA9BFB5B0AECFE0CBE6B6A8C6DACAD9CFD5A1B7CCF5BFEE>

<4D F736F F D20C0CFC4EAC8CBB3F6D0D0C6BDB0B2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銷售條款

安邦人寿团险报备材料

合众团体附加意外住院收入保障保险条款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1B A1B33533BAC5B8BDBCFE3220D7AABBBBD1F8C0CFC4EABDF0B1A3CFD5CCF5BFEE2E646F6378>

阅 读 指 引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1.5 保险期间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3.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范围 1.4 保险期间与续保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3.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的给付

附加建筑工程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 e 爱家两全保险条款 (2009 年 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记载于电子保险单上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 e 爱家两全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合同 的被

阅读指引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 e 爱家定期寿险条款 2009 年 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记载于电子保险单上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 e 爱家定期寿险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 合同的被保险人 投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 BAC5B8BDBCFE3036B8BDBCD3B8DFCEA3D0D0D2B5C8CBD4B1D2E2CDE2C9CBBAA6CDC5CCE5D2BDC1C6B1A3CFD5CCF5BFEEA3A C4EAD0DEB6A9A3A9A3A8B6FECEACC2EBB0E6A3A92E646F63>

阅 读 指 引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9BAC5B8BDBCFE3032D2F8B7A2B0B2BFB5B6F1D0D4D6D7C1F6BCB2B2A1B1A3CFD542BFEECCF5BFEE7F>

<4D F736F F D20CCA9BFB5D4DACFDFB2C6B2FAB1A3CFD5B9C9B7DDD3D0CFDEB9ABCBBEB8BDBCD365CBB3BDBBCDA8D2E2CDE2C9CBBAA6D2BDC1C6B1A3CFD5CCF5BFEE2E646F6378>

Microsoft Word - 2.恒大人寿附加团体因公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重新报备于2018年6月.doc

<4D F736F F D20D0C5B3CFB8BDBCD3C9D9B6F9B3A4C6DAD2E2CDE2C9CBBAA6D2BDC1C6B1A3CFD5B2FAC6B7CCF5BFEE>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1B A1B BAC5B8BDBCFE B8BDBCD3B8DFCEA3D0D0D2B5C8CBD4B1D2E2CDE2C9CBBAA6CDC5CCE5D2B

致客户的信 尊敬的客户 : 您好! 欢迎您投保泰康蒲公英门急诊住院保障计划, 请您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 一 客户须知收到保险单后, 请您仔细阅读条款中的 保险责任 和 责任免除, 了解保险利益, 了解您所拥有的保障范围 二 客户服务指南 1. 合同变更对于您的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或 E ma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微互助短期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电子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司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微互助短期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在电子保险

<4D F736F F D D3220D3A2B4F3C8CBCAD9B8BDBCD3BDA8D6FEB9A4B3CCD2E2CDE2C9CBBAA6CDC5CCE5D2BDC1C6B1A3CFD5A3ADCCF5BFEE2E646F63>

<5A3A5CB2FAC6B7BFAAB7A25C30312EB2FAC6B7B9E9B5B5CEC4BCFE5CB8F8D1F8C0CFBDF0B9ABCBBE2D2DCDC5CFD5CFE0B9D85CCDC5CFD55C CCDC5CFD536BFEEB2FAC6B75CB8BDBCFE322D32A1B6CCA9BFB5B8BDBCD3CAC0BCCDCCA9BFB5C3C5BCB1D5EF42BFEECDC5CCE5D2BDC1C6B1A3CFD5A

1 三峡人寿 [2018] 医疗保险 036 号 三峡附加安康住院医疗保险 (A 款 ) 条款 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 2.3 您有退保的权利 5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

太平养老 [2015] 医疗保险 025 号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太平附加盛世航空意外医疗保险条款 阅读提示 : 一 本公司根据本附加合同中所述第四条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 二 在部分情况下, 本附加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 请留意第五条 ; 三 解除保险合同会造成一定的损失,

安邦人寿团险报备材料

泰康世纪长乐(2003)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Transcription:

泰康人寿 [2013] 医疗保险 012 号 泰康附加 e 顺旅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 凡条款已有约定的, 以条款约定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不超过 1 年...2.2 我们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时遵循补偿原则...2.4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保险事故发生后, 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主合同中的部分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请您仔细阅读...6.2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 并作了显著标识, 请您注意...7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 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 1.3 投保年龄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日 额 意外医疗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补偿原则 2.5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诉讼时效 4.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5. 合同解除 5.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6.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6.1 效力终止 6.2 适用主合同条款 7. 释义 7.1 周岁 7.2 中国境内 7.3 旅行 7.4 意外伤害 7.5 医院 7.6 当地 7.7 中国境外 7.8 既往症 7.9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 滋病 7.10 康复治疗 7.11 牙齿治疗 7.12 醉酒 7.13 毒品 7.14 酒后驾驶 7.15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7.16 无有效行驶证 7.17 机动车 7.18 潜水 7.19 攀岩 7.20 探险 7.21 武术比赛 7.22 特技表演 7.23 有效身份证件 7.24 现金价值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附加 e 顺旅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电子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的分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附加 e 顺旅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合同, 被 保险人 指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由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合同 ) 的投保人申请, 经我们同意, 附加于主合同 本附加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本保险条款 电子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电子投保单 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或者电子协议 1.2 合同成立及生 效 除另有约定外, 本附加合同须与主合同同时投保, 本附加合同的成立日及生效日 与主合同相同, 并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1.3 投保年龄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 以周岁 ( 见 7.1) 计算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日额 意外医疗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日额 意外医疗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 约定, 并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期间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 最长不超过 1 年, 并在电子保 险单上载明 2.3 保险责任在投保时, 您应当至少选择一项保险责任投保, 并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下列保险责任范围内, 我们承担您所选择的并在电 子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责任 : 意外医疗保险 金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 ( 见 7.2) 旅行 ( 见 7.3) 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 ( 见 7.4) 事故, 在二级及以上医院 ( 见 7.5) 接受治疗, 从而发生属于本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 以下简称 医疗费用 ), 我们在扣除 100 元的免赔额后, 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按 100% 的比例向意外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次意外伤害在医院多次接受治疗, 如果累计医疗费用大于 100 元的免赔额, 我们在计算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时对累计医疗费用扣除一次 100 元的免赔额 ; 如果累计医疗费用小于 100 元的免赔额, 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在医院多次接受治疗, 我们在每次计算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时均会扣除一次 100 元的免赔额

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未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公费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非本公司的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 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补偿, 我们累计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数额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公费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非本公司的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 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补偿, 我们累计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数额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意外医疗保险金额的 120% 为限 本附加合同中所规定的医疗费用是符合当地 ( 见 7.6)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意外住院津贴 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旅行期间因意外伤害经诊断必须住院治疗, 我们按被保险人 每次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实际住院天数和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日额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即 : 被保险人每次住院获得的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 实际住院天数 意外住院津贴保 险金日额 我们在每一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天数以 180 日为限 2.4 补偿原则 我们在向受益人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时, 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了补偿, 且其他途径的补偿金额与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之和超过了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我们将按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他途径的补偿金额后的余额向受益人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即包括本附加合同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在内的各种途径所给付的所有补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2.5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的, 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 本附加合同在约定的保险期间内继续有效 : (1) 在中国境外 ( 见 7.7) 的国家或者地区接受治疗 ; (2) 未书面告知的既往症 ( 见 7.8) 本附加合同中特别约定除外的疾病 ; (3)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 ( 见 7.9) 精神和行为障碍 ( 以世界卫生 组织颁布的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 为准 ); (4) 被保险人妊娠 ( 含宫外孕 ) 流产 分娩 ( 含剖宫产 ); (5) 疗养 康复治疗 ( 见 7.10) 心理治疗 美容 矫形 视力矫正手术 牙 齿治疗 ( 见 7.11) 安装假肢 非意外事故所致的整容手术 ; (6)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 ; (7)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 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8) 被保险人醉酒 ( 见 7.12), 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 见 7.13); (9) 被保险人挑衅或者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 被谋杀 ; (10)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 见 7.14)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 见 7.15) 或者 驾驶无有效行驶证 ( 见 7.16) 的机动车 ( 见 7.17); (11) 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风险运动 : 潜水 ( 见 7.18) 跳伞 攀岩 ( 见 7.19) 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伞 探险 ( 见 7.20) 摔跤 武术比赛 ( 见 7.21) 特 技表演 ( 见 7.22) 赛马 赛车 ; (12) 战争 军事行动 暴乱 武装叛乱 核爆炸 核辐射 核污染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除另有指定外, 本附加合同各项保险金的受益人均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 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 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在申请保险金时, 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 意外医疗保险 金申请 在申请意外医疗保险金时, 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 并须提 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 (1)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见 7.23); (2) 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的诊断证明 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及病历 ; (3) 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收据或者发票, 我们留存其原件 ; (4) 如果所申请的医疗费用中含有住院医疗费用, 则须提供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的入出院记录 ; (5) 如果已从其他途经获得了补偿, 则须提供从其他途径报销的凭证, 我们留存其原件 ; (6)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意外住院津贴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时, 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 并 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 (1)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2) 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的入出院记录 ; (3) 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的诊断证明 ;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特别注意事项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 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 资料 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时, 受托人还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 继承人还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受益人或者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 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 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者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3.4 保险金给付我们在收到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 将在 5 日内作 出核定 ; 情形复杂的, 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 我们在与受益人 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 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 除支付保险金外, 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 利息按照我们确定的利率按单利计算, 且我们确定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 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 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 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 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5 诉讼时效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 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 发生之日起计算 4.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按照意外医疗保险金额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日额和约定的 费率标准确定, 并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您在投保时应一次性交纳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5. 合同解除 5.1 您解除合同的 手续及风险 如果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 且您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 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 书并向我们提供您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 本附加合同终止 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 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现金价值 ( 见 7.24) 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6.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6.1 效力终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 (1) 主合同效力终止 ; (2) 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合同效力终止情况 6.2 适用主合同条 款 主合同订立的下列各项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 (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 (2) 合同内容变更 ; (3) 联系方式变更 ; (4) 争议处理 ; (5) 保险事故鉴定 7. 释义 7.1 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 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 每经 过一年增加一岁, 不足一年的不计 例如, 出生日期为 2000 年 9 月 1 日,2000

年 9 月 1 日至 2001 年 8 月 31 日期间为 0 周岁,2001 年 9 月 1 日至 2002 年 8 月 31 日期间为 1 周岁, 依此类推 7.2 中国境内指除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之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 7.3 旅行指被保险人以观光 游览 探亲或者商务洽谈等为目的必须离开原居住地的行为 7.4 意外伤害指外来的 突然的 非本意的 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或者身故, 猝死 自 杀以及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伤害 7.5 医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合格或者二级合格以上的医院, 不包括主要作为康复 护理 疗养 戒酒 戒毒或者相类似的医疗机构 7.6 当地指被保险人的治疗地 7.7 中国境外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之外的地区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地区 7.8 既往症指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之前被保险人已患的疾病或者已有的症状 7.9 感染艾滋病病 毒或者患艾滋 病 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英文缩写为 HIV 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英文缩写为 AIDS 在人体血液或者其他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者其抗体呈阳性, 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者体征的, 为感染艾滋病病毒 ; 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者体征的, 为患艾滋病 7.10 康复治疗指在康复医院 康复科诊治或者接受以促进机体各项功能恢复为目的的医疗方法, 如理疗 按摩 推拿 生物反馈疗法 康复营养 康复护理等 7.11 牙齿治疗指牙齿的保健 洁牙 美白 矫形及种牙 镶牙 补牙 拔牙手术 7.9 7.12 醉酒指发生事故时当事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80 毫克 7.13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 海洛因 甲基苯丙胺 ( 冰毒 ) 吗啡 大麻 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但不 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7.14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者鉴定, 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 者超过一定的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规定认定 为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后驾驶 7.15 无合法有效驾 驶证驾驶 指下列情形之一 : (1) 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 (2)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 (3) 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 (4) 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未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 实施审验的 ;

(5) 驾驶证已过有效期的 7.16 无有效行驶证 指发生保险事故时没有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制度的规定进行登记并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或者临时通行牌证等法定证件 包括下列情形之一 : (1) 行驶证在申办过程中的 ; (2) 机动车行驶证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 (3) 未在行驶证检验有效期内依法按时进行或者未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的 7.17 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 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 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7.18 潜水指使用辅助呼吸器材在江 河 湖 海 水库 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 7.19 攀岩指攀登悬崖 楼宇外墙 人造悬崖 冰崖 冰山等运动 7.20 探险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者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 而故意 使自己置身于其中的行为, 如 : 江河漂流 登山 徒步穿越沙漠或者人迹罕至的 原始森林等活动 7.21 武术比赛指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 空手道 跆拳道 散打 拳击等各种拳术及使 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7.22 特技表演指进行马术 杂技 驯兽等表演 7.23 有效身份证件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如 : 居民身份证 按规定可使用的 有效护照 军官证 警官证 士兵证 户口簿等证件 7.24 现金价值 其计算公式为 : 保险费 (1-35%) (1-n/m), 其中,n 指本附加合同从生效之日 至终止之日实际经过的天数, 经过的天数不足一天的不计 ;m 指本附加合同的保 险期间对应的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