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管理, 保证防雷工程质量,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公共安全, 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 修订 ) ( 中国气象局第 24 号令 ) 第三十八条中省级气象学会职责要求, 广东省气象学会 ( 以下简称省气象学会 ) 负责本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的认定工作, 防雷工程专业资格分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两类 第三条在本省从业的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持有人, 须接受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在本省从业的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持有人, 须遵循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资格认定第五条防雷工程专业资格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认定制度 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认定考试分为以下两类 : 施工资格考试 设计资格考试 第六条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考试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日期 统一命题 统一时间闭卷笔试, 并统一阅卷 统一评分标准 第七条报名参加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一 ) 年满十八周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二 ) 居住地在本省或者在本省防雷企业工作 ; ( 三 ) 曾被取消考试资格已满 2 年的或注销 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已满 2 年的 ; ( 四 ) 申请参加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考试的, 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 申请参加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考试的, 应具有防雷 气象 通信 电子 电力 建筑 计算机或物理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或在上述专业已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第八条报名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 ) 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申请表 ( 附表 1); ( 二 ) 学历证书或者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 ( 三 ) 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 四 ) 居住地证明或者从业证明 ( 报名前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 ( 五 ) 申请人报名时最近 1 个月 1 寸免冠 正面 全新彩色照片 2 张 第九条省气象学会可以委托各地级市气象学会对所辖区域内报考人员的报名受理工作, 各地级市气象学会受理完毕后, 将受理结果和报考人员资料一并报送省气象学会审核 通过审核的, 由省气象学会核发准考证, 并将核发准考证人员花名册上报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十条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认定考试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省气象学会在组织认定考试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报考条件 报考方式以及考试科目 考试范围和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第十一条由省气象学会雷电安全防护专业委员会具体负责建立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考试题库 第十二条省气象学会在省气象主管机构监督下负责试
卷的组卷 印刷 封装及考后保存 试卷版权归省气象学会所有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 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印发 出版 刊登历年考试试题 第十三条参与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考试命题 印刷和组织管理的人员, 在参与上述工作的自然年内, 不得参加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认定考试 不得从事与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认定考试有关的授课 答疑 辅导等活动 第十四条报考人员应当携带身份证明证件 准考证进场参加考试, 并遵守考场纪律, 服从管理 第十五条省气象学会负责组织评卷工作, 评卷的时间 地点和标准报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并接受省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评卷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任职资格 评卷 分数复核工作分别由专人负责 第十七条省气象学会在考试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卷工作, 在评卷工作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考试结果报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考试成绩达到试卷卷面总分的 60% 即为合格 第十九条考试合格的应试人员, 自防雷工程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公告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 到报名点签领资格证 逾期且无正当理由未领取的, 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公告中提及其所取得的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失效 省气象学会将及时向通过认定考试人员颁发 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并在广东省气象学会网上公布相关信息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 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持有人从业, 须到从业 单位注册地的地级以上市气象主管机构 ( 以下简称注册机构 )
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第二十一条 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持有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单位兼职执业 第二十二条 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有效期为 5 年 持有人在资格证有效期内, 须在本省至少参加两次符合省气象学会要求的技术培训 ( 技术交流或学术研讨 ), 培训内容必须为与防雷相关的技术规范 法律法规 防雷技术等 第二十三条 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有效期满前 30 天内, 证书持有人应当向省气象学会提出延续申请 ( 附表 2 附表 4) 省气象学会在提出申请后 1 个月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准予延续的, 延续时效为 5 年 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 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第二十四条在外省 ( 区 市 ) 取得 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的人员需要到本省企业从业的, 应到省气象学会进行登记 登记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 : ( 一 ) 省外 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登记表 ( 须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 )( 附表 3); ( 二 ) 申请人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 三 ) 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 ( 四 ) 从业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 ; ( 五 ) 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每两年登记一次, 登记有效期内应至少参加一次符合省气象学会要求的技术培训 ( 技术交流或学术研讨 ), 培训内容必须为与防雷相关的技术规范 法律法规 防雷技术等 在登记有效期满前 30 天内向省气象学会提出延续登记的申请 ( 附表 3), 并提交登记有效期内的培训记录及在本省的工作情况 ( 附表 5) 登记有效期内参加技术培训, 但未及时延续登记的, 登记自动失效, 须重新进行登记 ; 登记有效期内未参加技术培训, 自动注销登记, 有效期满后 1 年内不受理其
登记申请 第二十五条 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仅供本人使用, 不得转借 第二十六条遗失 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的, 在证书有效期内可向省气象学会申请补办, 申请补办资格证的, 应当在省气象学会指定的报刊或其他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 并向省气象学会申请补办, 并提交下列材料 : ( 一 ) 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申请表 ( 附表 1); ( 二 ) 申请人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 三 ) 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遗失声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 四 ) 申请人最近 1 个月 1 寸免冠 正面 全新彩色照片 2 张 提交材料真实 完整且符合规定形式的, 省气象学会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第二十七条以欺骗 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 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的, 注销该资格证书且证书持有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参加省气象学会组织的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认定考试 隐瞒有关情况 提供虚假材料报名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认定考试的, 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两年内不得再次报名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 2015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解释 权归省气象学会
附表 1 编号 : 填表日期 :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职称 毕业院校专业 相片 ( 盖公章 ) 学历取得年份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通信地址申请专业技术资格相关材料 ( 附后 ) 防雷工程设计 联系电话 E-mail 防雷工程施工 身份证明证件 ( 复印件,1 份 ) 1 寸正面免冠彩照 (2 张 ) 毕业证书 ( 复印件,1 份 ) 技术职称证书 ( 复印件,1 份 ) 居住地证明或从业证明 其它声明 : 本人对所填写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 ( 签名 ): 所在单位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 单位 ( 盖章 ): 广东省气象学会审核意见单位 ( 盖章 ):
附表 2 编号 : 填表日期 :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职称 毕业院校专业 相片 ( 盖公章 ) 学历取得年份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通信地址申请专业技术资格 防雷工程设计 联系电话 E-mail 防雷工程施工 申请人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或经所在地市级学会审核过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原件 所在企业对申请人参与防雷工程设计 施工工作情况的证明原件 ( 无工作单位的, 可以不提供 ) 有效期内参加技术培训 ( 技术交流或学术研讨 ) 的证明材料 1 寸正面免冠彩照 (1 张 ) (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以及电子扫描件 ) 声明 : 本人对以上所填写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 ( 签名 ): 所在单位 意见负责人签名 : 单位 ( 盖章 ) 省气象学会 审核意见 单位 ( 盖章 )
附表 3 姓名性别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资格证书专业类别 编号及有效期 毕业院校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防雷工程施工编号 防雷工程设计编号 首次登记 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 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原件 学历证明 / 职称证明 从业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 有效期至 有效期至 专业 学历 职称 延续登记 相片 ( 盖公章 ) 上一次登记有效期至 : 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 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原件 从业单位出具的申请人上一次登记有效期内参与防雷工程设计 施工工作情况的证明原件 上一次登记有效期内参加技术培训 ( 技术交流或学术研讨 ) 的证明材料 上一次登记证明 (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以及电子扫描件 ) (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以及电子扫描件 ) 本人承诺上述所有内容真实 有效,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承诺本人签字 : 聘用单位意见 ( 盖章 ) 签发部门意见 ( 盖章 ) ( 证件经登记可在广东省内使用, 需有签发单位核实该证件真实性 有效性 ) 申请登记部门 意见 ( 盖章 ) 经办人 ( 签字 ) 审核人 ( 签字 )
附表 4 姓名性别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资格证书专业类别及编号 防雷工程施工 防雷工程设计 设计 资格证书编号 资格证书编号 施工 参与的主要防雷工程项目清单 完成质量 有无违规行为 有 无 承诺 本人承诺上述所有内容真实 有效,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人签字 : 单位意见 ( 盖章 )
附表 5 姓名性别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资格证书专业类别及编号 防雷工程施工 防雷工程设计 设计 资格证书编号 资格证书编号 施工 参与的防雷工程项目清单 ( 主要 ) 完成质量 有无违规行为 有 无 承诺 本人承诺上述所有内容真实 有效,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人签字 : 单位意见 (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