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信托 寿光红星美凯龙商场特定资产收益权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推介书 一 信托计划概况 欢迎加入微信认购 1. 产品名称 : 渤海信托 寿光红星美凯龙商场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以下简称 本信托计划 ) 2. 发行机构 :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 产品类型 :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 信托规模 :15000 万元, 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5. 信托期限 : 期限为 18 个月, 满 12 个月可提前结束 6. 投资门槛 : 人民币 100 万元, 并按 10 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7. 预期收益率 : 10 11 %/ 年 A 类 :100 万元 认购资金 <300 万元, 预期收益率 10%/ 年 B 类 :300 万元 认购资金 <800 万元, 预期收益率 10.5%/ 年 C 类 :800 万元 认购资金, 预期收益率 11%/ 年 8. 收益分配 : 信托收益以货币形式发放, 信托收益按年分配 9. 推介期 :2014 年 1 月 16 日 -2014 年 2 月 28 日 ( 受托人有权根据实际募集情况调整 ), 第一募集期 :2014 年 1 月 16 日 -2014 年 1 月 28 日 ( 受托人有权根据实际募集情况调整 ) 10. 资金运用 : 用于购买寿光诺诚凯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融资方 ) 拥有的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 23,512.00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现有及新增的在建工程为基础资产的特定资产收益权, 融资方将转让价款用于寿光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的后续开发 11. 还款来源 : 第一还款来源为融资方开发的寿光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销售收入, 在本信托计划期限内预计销售收入为 57133 万元, 足以覆盖本次信托计划融资本息 第二还款来源为潍坊北大科技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北大科技园 ) 开 1 / 5
发的海德公馆 A 区项目销售回款, 该项目在本信托计划期限内预计销售收入为 30666 万元, 可以覆盖本次信托计划融资本息 二 信托计划特点及风险控制措施 风控措施完善 1. 抵押充足 融资方将其持有的寿光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土地和在建工程为本次信托计划 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山东立德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20 日出具的评 估报告, 抵押物评估总价值为 350,300,992 元, 本信托计划初始抵押率为 42.82% 2. 保证担保 (1) 诺诚凯龙置业母公司潍坊北大科技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次本信托计划提供 保证担保 截止 2013 年 8 月 31 日, 北大科技园总资产为 1,186,147,559.81 元, 所有 者权益 663,092,277.50 元, 资产负债率为 44.09% 北大科技园成立于 2005 年 8 月 15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北大科技园 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潍坊市房地产开发十佳企业, 是集房地产开发 矿业开采及 物业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自设立以来, 北大科技园累计完成开发的房地产项 目建筑面积超过 80 万平方米 北大科技园控股子公司汇通矿业拥有可采资源量 107.8 万吨 (38.51 万立方米 ) 的花岗岩矿产资源, 年开采规模 3.70 万立方米 保证人资产实力雄厚, 经营业绩逐年快速提升, 偿债能力强, 信用记录良好, 具备 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担保的能力 (2) 诺诚凯龙置业实际控制人傅继礼及配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信托资金独立保管 本信托计划由保管银行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对信托资金进行保管 受托人渤海信托 在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设立信托财产专户, 与渤海信托自有资金及其他信托资金分别管 理, 充分保证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完整性和安全性 产品亮点及优势 1. 本产品采用风险可控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担保 + 连带责任保证 2. 渤海信托将充分发挥专业理财和资金运用的丰富经验, 获得稳定投资收益, 追求 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本信托计划委托人预计年化收益率 10% 11% 3. 信托计划期限内, 受托人在项目存续过程中尽职管理, 保证信托资金合法合规使 2 / 5
用 ; 密切注意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状况并及时跟踪融资方的财务状况, 确保融资方合理 安排还款资金 ; 密切关注抵押物价值变动情况, 保证项目风险可控 三 融资方情况介绍 寿光诺诚凯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10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4,500 万元, 北大科技园出资人民币 4500 万元, 持股 100.00% 诺诚凯龙置业是北大科技园为 开发标的项目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标的项目寿光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是诺诚凯龙置业 当前唯一开发项目 截止 2013 年 8 月 31 日, 标的项目已完成主体框架建设 截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 诺诚凯龙置业总资产 122,829,344.33 元, 所有者权益 43,548,791.63 元, 资产负债率为 64.54% 寿光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是大型城市综合体 诺诚凯龙国际广场项目的一部分 诺诚凯龙国际广场项目占地 812.00 亩, 总建筑面积 135.50 万平方米, 建成后将成为未 来寿光西城区的高端商贸 住宅新中心 寿光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占地面积 23,512.00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 71,015.82 平方米, 包括一幢地下一层 地上四层的商场和一幢 酒店式公寓 寿光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总投资 30,009.16 万元, 四证齐备 截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 主体框架已完工, 已完成投资 11,957.75 万元 寿光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销售收入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回购资金来源, 于本信托计划 期间, 标的项目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 57,133.19 万元, 累计现金流量 34,947.93 万元 四 受托人情况介绍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简称渤海信托 ), 成立于 1982 年 10 月, 注册地河北省石 家庄市, 注册资本 20 亿元, 控股股东为海航集团, 是河北省内唯一一家经营信托业务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公司业务涉及冀 京 津 沪 渝等全国 20 余省市,2010 年 第三届中国优秀信 托公司 评选中, 渤海信托被评为 中国最具成长性的信托公司,2012 年 6 月, 荣获 第六届中国 诚信托 管理团队奖,2013 年 6 月荣获 中国最佳管理信托公司 奖 根据渤海信托 2012 年年报披露,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渤海信托新增信托资产 规模 696.18 亿元 ; 年末管理信托资产余额达 1003.56 亿元 ; 人均净利润达到 446.67 万元 渤海信托将根据战略目标, 致力于提升自主产品设计能力, 增强自主资产管理能力, 实现客户财富成长, 成为专业的 创新的 可信赖的金融信托服务机构, 在产品竞争性 3 / 5
市场影响力 社会责任感等方面达到一流水平 理财热线 :400-812-0198 五 信托产品认购及相关服务 1. 咨询方式石家庄 : 石家庄市新石中路 377 号 B 座 23 层渤海信托财富中心客服电话 :0311-68050426 北京 :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 26 号海航大厦 19 层客服电话 :010-57583389 上海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30 层 4-5 单元客服电话 :021-68816510 理财热线 : 400-812-0198 公司官网 :www.bohaitrust.com 2. 产品认购流程第一步 : 投资者致电渤海信托, 电话预约所认购的信托产品 预约产品遵循 金额优先 时间优先 额满即止 的原则 第二步 : 投资者接到预约成功通知后, 将本人名下账户的认购资金, 以转账或汇款的形式, 转入受托人在民生银行为本信托开立的信托专户 开户人 :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0 开户行 : 民生银行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账号 : 626286960 投资者划款转账时, 请在汇款单备注栏注明所认购的产品名称 认购人姓名及其他必要信息 ( 如 : 张三认购渤海信托红星美凯龙产品 ), 并要求银行准确录入备注信息 ; 否则由此造成的认购不成功及经济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三步 : 联系渤海信托理财经理办理产品签约手续 办理签约手续时, 投资者需持以下有效证件 : ⑴ 自然人投资者, 需提供身份证 ( 正反面 ) 受益人预留收益分配账户 ( 存折或者银行卡 ) 以及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并在所有复印件上亲笔签名 ; 若委托他人办理, 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⑵ 机构投资者, 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划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及分配收益的开户银行账号说明等, 若授权他人办理, 4 / 5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资者应仔细阅读信托文件, 认真填写信托文件的应填事项, 保证所填内容真实 准确, 并签署 资金信托合同 风险申明书 投资者需明确信托收益划付账户, 该账户在本信托财产最终分配前不得取消 受益 人为自然人的, 需办理银行卡或提供卡号 / 账号作为信托收益划付账户 ; 受益人为机构 的, 需提供受益人的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 2. 信托计划信息披露 本信托计划成立后, 委托人可以登陆渤海信托网站 (www.bohaitrust.com), 进行 自助查询或其它有效途径及时了解产品成立信息 本信托计划实施期间, 渤海信托将按季制作 信托项目季度管理报告, 信托计划 成立日起, 每季度末在公司网站 (www.bohaitrust.com) 或其他有效途径进行信息披露 风险提示 :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守职守, 履行诚实 信用 谨慎 有效管理的义务 信托公司根据 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 由信托财产承担 信托公司因违背信托计划文件 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 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 ; 不足赔偿时, 由投资者自 担 请投资者充分认识投资风险, 谨慎投资 重要声明 : 本推介书仅为本信托计划的简要说明, 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 亦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 具体内容以信托计划说明书和信托合同为准 投资者在做出购买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信托文件, 并与受托人的从业人员充分沟通, 在充分理解本信托计划相应信托受益权风险和评估自身承受能力的基础上, 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