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 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附件 1-1 资格审查条件 ( 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 a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b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 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 ) 甲级及以上资质 ; d 公路行业( 公路 ) 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e 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 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f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联合体牵头人至少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 a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b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附件 1-2 资格审查条件 ( 财务最低要求 ) 财务要求 (1) 投标人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小于人民币 5 亿元 ; (2) 投标人近 3 年度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人民币 20 亿元 ; (3) 投标人近 3 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 1 注 :1. 用于本项目流动资金的财务强制性要求, 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任一方式提供 : a. 银行信贷证明 ; b. 流动资金承诺函 ; c. 银行信贷证明 + 流动资金承诺函 但上述任一方式提供的流动资金总额度不得小于本项目要求财务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流动资金额度 2. 近 3 年度 指 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 3 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本表要求
附件 1-3 资格审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1) 近 5 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个合同段里程长度不小于 20km 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路基工程施工任务 ; (2) 近 5 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个合同段里程长度不小于 20km 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路面工程施工任务 ; (3) 近 5 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两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 含路线 路基 路面 桥涵 路线交叉 ) 勘察设计任务, 且两项勘察设计任务合计里程不少于 100km 注 :1 近 5 年内 是指 201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对于上表第 (1)(2) 项, 完成 是指项目已通过交工验收, 对于第 (3) 项, 是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 表中第 (1) (2) 项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 ( 即交工时间应在近 5 年内 ), 表中第 (3) 项业绩计算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 即批复时间应在近 5 年内 ) 2 单个公路施工项目( 标段 ) 完成的工程内容中同时包含了路基工程 路面工程的, 评审时可分别认定路基工程 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3 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所指公路包括新建 改扩建工程, 但不包括大中修工程 4 投标文件依照本表填报的业绩须按 投标人须知 第 3.5.3 项细化内容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附件 1-4 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在本项目投标至评标结果公示结束期间, 监督部门到检察机关查询后, 检察机关出具的正式 书面材料表明投标人 ( 或联合体各成员 ) 及其法定代表人 投标文件填报的主要人员没有行贿 犯罪行为
附件 1-5 资格审查条件 ( 主要负责人最低要求 )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2) 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或经延续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 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 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4)10 年以上 ( 含 10 年 ) 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 (5) 至少担任过 2 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 1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2) 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3)10 年以上 ( 含 10 年 ) 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 (4) 至少担任过 2 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 ( 技术负责人 ) 职务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设计负责 (2) 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 1 人 (3)10 年以上 ( 含 10 年 )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经验 ; (4) 至少担任过 2 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负责人职务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2) 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书 ( 或经延续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 注册单位 施工负责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1 人 (3) 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4)10 年以上 ( 含 10 年 ) 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 (5) 至少担任过 1 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职务 注 :1. 持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必须满足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 建办市 2013 7 号 ) 的要求 2. 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包括注册建筑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等 3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 桥梁工程 公路与桥梁工程 交通土建 隧道 ( 地下结构 ) 工程 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附件 2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 投标函中的项目名称与投标文件外层封套上注明的项目名称及本 次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 (3) 投标文件的正 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 规定 ; (4)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内容填写, 字迹清晰可辨 :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 工程质量 安全目标 ;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c. 投标函 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 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 反 商业贿赂承诺书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 未对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 d.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内容编制了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案及相关 2.1.1 2.1.3 第一个信封 ( 商务及技术文件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图表 ; e.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f.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商务及技术文件装在第一个信封, 投标报价文件装在第二个信封, 未混装 且第一个信封中不得含有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及载有任何有关工程报价的信息 (5)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 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承诺函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流动资金承诺函 ( 如有 )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等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 必须亲笔签名, 不得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 必须加盖单位章 上述文件页数在两页以上 ( 含两页 ) 的, 必须逐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的签署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形式 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且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 b.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转账 电汇形式,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表规定的时间之前, 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 指定账户 c. 投标保证金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 如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 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的授权委托书, 并符合下列要求 : a.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 未使用印章 签名 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 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 原件, 钢印应清晰可辨, 公证书对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委托 代理人的签名 投标人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了有效公证, 同时公证内容完 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2.1.1 2.1.3 第一个信封 ( 商务及技术文件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 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e. 授权委托书后所附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不得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其所投项目名称, 且须与投标函所载明的项目名称一致 (8) 如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 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并符合下列要求 :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亲笔签名, 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 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原件, 钢印应清晰可辨, 公证书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投标人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了有效公证, 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应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 d. 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9)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投标报价的相关内容 (10)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 (12)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 订了联合体协议书, 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 的要求 (13)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 质性修改 :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 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 办法 ; 2.1.1 2.1.3 2.1.2 第一个信封 ( 商务及技术文件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 ( 商务及技术文件 ) 资格评审标准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 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 计量 支付办法 ;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 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 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目标 安全目标 工期目标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15) 不存在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 款细化内容的第 5.2.5 项规定, 开标现场需记录在案的其他情形 投标文件有任何一项不满足以上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并提供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全本 ) 的复印件 ( 并加盖单位公章 ) 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全本 ) 的复印件 ( 并加盖单位公章 ) 勘察资质证书副本( 全本 ) 的复印件 ( 并加盖单位公章 ) 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 全本 ) 的复印件 ( 并加盖单位公章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全本 ) 的复印件 ( 并加盖单位公章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证书的复印件 ( 并加盖单位公章 );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 投标人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5.2 项规定, 提供了财务状况数据确认表的复印件 ; (5) 若投标人提供了银行信贷证明, 则银行信贷证明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5.2 项规定 ; 若投标人提供了流动资金承诺函, 则流动资金承诺函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5.2 项规定 ; (6)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7)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8) 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9) 投标人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5.1 项规定, 拟委任的项目 经理 项目总工 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提供了身份证 职称资格证书 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 如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 时执业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 的复印件, 并提供由发包人 ( 不 包括其内设及派出机构 ) 出具的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 必须反映出姓名 职务 公路等级以及其他基本信息 ), 还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 ( 加盖了缴费证明专用章 ) 的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参加投标人所在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 材料 ( 加盖了社保机构单位章 ) 的复印件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 2.1.2 2.1.1 2.1.3 第一个信封 ( 商务及技术文件 ) 资格评审标准第二个信封 ( 投标报价文件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 人须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5.1 项规定已记录在相应的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本单位人员信息名录中, 且所提供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未与招标人的在建公路项目合同文件 ( 或中标候选人公示已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但招标人尚未授予合同的项目投标文件 ) 中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重复 ( 或相同 ) (10)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11)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 独立参与投标的, 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投标 ; (12) 投标人不存在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 说明或补正的情形 ( 评标委员会如有澄清 说明或补正事项 ); (13)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4) 不存在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 3.1.2 项规定的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 行贿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 (15) 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5 项规定,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人企业须已被列入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公路施工 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 ; (16) 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5.5 项规定和要求如实填报了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17) 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5.6 项规定和要求如实填报了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投标文件有一项不满足以上要求的, 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函 ( 报价函 ) 中的项目名称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外层套封上注明的项目名称及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 (2) 投标函 ( 报价函 ) 上填写了投标总价 ;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审标准 (4) 同一个投标人未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但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5) 投标报价表中以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 小写金额 ) 投标函 ( 报价 函 ) 的投标报价中以数字表示的金额 ( 小写金额 ) 投标函( 报价函 ) 的 投标报价中以文字表示的金额 ( 大写金额 ) 三者一致 ; (6) 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 (7)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内容填写, 字迹清晰可辨 :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 补遗书编号 ( 如有 ) 投 2.1.1 2.1.3 第二个信封 ( 投标报价文件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标价大写金额及小写金额等信息 ;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8)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 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第二个信封 ( 投标报价文件 ) 投标函 投标报价表等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 必须亲笔签名, 不得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 必须加盖单位章 上述文件页数在两页以上 ( 含两页 ) 的, 必须逐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的签署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9)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10) 投标文件正 副本数符合投标人须知 3.7.4 项规定 ; 投标文件有任何一项不满足以上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承包人建议书 : 15 分 2.2.1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 分 ) 资信业绩部分 : 20 分承包人实施计划 : 15 分投标报价 : 50 分其他评分因素 :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 (1) 评标价 = 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基准价 :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的投标文件除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5.2.5 项规定不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 且投标报价 不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有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效投标报价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价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 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偏差率 =100% (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续上表 条款号评分因素 (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总体设计思路 ( 4 良好 :3.5~4 分 ; 一般 :3~ 分 ) 3.4 分 ; 较差 :2.4~2.9 分 2.2.4 (1)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15 分 ) 施工图设计方案及优 化建议 (9 分 ) 优化建议 (3 分 ) 细化图纸 (2) 良好 :2.6~3 分 ; 一般 :2.2~ 2.5 分 ; 较差 :1.8~2.1 分 良好 :1.8~2 分 ; 一般 :1.5~ 1.7 分 ; 较差 :1.2~1.4 分 工程技术建议 (6 分 ) 工程重点 难点 关键点分析和措施 (4 分 ) 良好 :3.5~4 分 ; 一般 :3~ 3.4 分 ; 较差 :2.4~2.9 分 对本工程的其他建 良好 :1.8~2 分 ; 一般 :1.5~ 议 (2 分 ) 1.7 分 ; 较差 :1.2~1.4 分 2.2.4 (2)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20 分 ) 1 基本分: 满足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 1.4.1 项要求得 2 分 ; 2 投标人( 联合体牵头人 ) 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投标人的信誉 (3 分 ) 新疆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 ( 新交发 2016 34 号 ) 等规定计算, 以投标人最近三个年度 ( 即 2015
条款号 评分因素 (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2014 2013 年度 ) 在新疆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作为 公路施工企业 的信用评价结果加权平均计算, 权值分别为 0.5 0.3 0.2 信用评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Y=Y 1 0.5+Y 2 0.3+Y 3 0.2 式中 Y 信用评价得分 ; Y 1 新疆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 计分值 ; Y 2 新疆交通运输厅上一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 结果计分值 ; Y 3 新疆交通运输厅第三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 投标人的信誉 (3 分 ) 结果计分值 投标人在新疆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当年度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为 :AA 级加 1 分 ;A 级加 0.5 分 ;B 级不加减分 ;C 级减 0.5 分 2.2.4 (2)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20 分 ) (1) 投标人非 公路施工企业 的信用评价结果不予考虑 (2) 初次进入新疆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人, 其信用评价等级, 若无不良信用记录, 按 B 级对待, 若有不良信用记录, 视其严重程度按 C 级及以下对待 ; (3) 投标人某一年度无新疆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记录的, 按初次进入认定当年度等级 (4) 若投标人某一年度同时具有新疆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和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 信用评价得分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为依据 1 基本分: 满足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 1.4.1 项要求得 4 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6 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3 分 ) 2 加分: 在满足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 1.4.1 项要求的基础上, 每增加 1 项单个合同段里程大于 50Km 的一级及以上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的设计或施工业绩的加 1 分, 最多加 2 分 1 基本分: 满足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 1.4.1 项要求得 1.8 分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2 加分: 在满足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第 1.4.1 项要求的基础上, 每增加 1 项一级及以上 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的加 0.6 分, 最多加 1.2 分 1 基本分: 满足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第 1.4.1 项要求得 1.8 分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 2 加分 : 在满足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业绩 (3 分 ) 第 1.4.1 项要求的基础上, 每增加 1 项一级及以上 公路工程施工总工 ( 技术负责人 ) 业绩的加 0.6 分, 最多加 1.2 分 1 基本分 : 满足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2.2.4 (2)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20 分 ) 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3 分 ) 第 1.4.1 项要求得 1.8 分 ; 2 加分: 在满足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 1.4.1 项要求的基础上, 每增加 1 项一级及以上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负责人业绩的每 1 项加 0.6 分, 最多加 1.2 分 1 基本分 : 满足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第 1.4.1 项要求得 1.2 分 ; 施工负责人任职资格 2 加分 : 在满足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与业绩 (2 分 ) 第 1.4.1 项要求的基础上, 每增加 1 项一级及以上 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的每 1 项加 0.4 分, 最 多加 0.8 分 总体施工组织实施布置及规划 (3 分 ) 良好 :2.6~3 分 ; 一般 :2.2~2.5 分 ; 较差 :1.8~ 2.1 分 2.2.4 (3) 承包人实施计划评分标准 (15 分 ) 工期 ( 进度 ) 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3 分 )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3 分 )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2 分 ) 良好 :2.6~3 分 ; 一般 :2.2~2.5 分 ; 较差 :1.8~ 2.1 分 良好 :2.6~3 分 ; 一般 :2.2~2.5 分 ; 较差 :1.8~ 2.1 分 良好 :1.8~2 分 ; 一般 :1.5~1.7 分 ; 较差 :1.2~ 1.4 分 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2 分 ) 良好 :1.8~2 分 ; 一般 :1.5~1.7 分 ; 较差 :1.2~ 1.4 分
条款号评分因素 (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项目风险预测与预防 (2 分 ) 良好 :1.8~2 分 ; 一般 :1.5~1.7 分 ; 较差 :1.2~ 1.4 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四舍五入保留两 位小数 ) (1)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 则投 标报价得分 =50- 偏差率 100 E 1 ; 2.2.4 (4)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50 分 ) 投标报价评分办法 (50 分 ) (2)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 =50+ 偏差率 100 E 2 ; 其中 :E 1 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 点的扣分值 ;E 2 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 百分点的扣分值 本项目中 E 1 =1,E 2 =0.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办法第 1 条细化为 :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 商务及技术文件 )( 以下简称 第一个信封 ) 进行评审, 然后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 投标报价文件 )( 以下简称 第二个信封 ) 进行评审 只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即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均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 并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的, 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 ;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以提供银行信贷的优先 ; 投标报价相等且均提供银行信贷证明的, 招标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投标报价相等 均提供银行信贷证明且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信用等级相同的, 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办法原条款第 3.1.2 项 (2) 目补充 :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 d. 属于同一集团 协会 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 b.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 c.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 修改投标文件 ; e.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 投标人与评标专家串通投标 : 评标专家未按照统一标准作出否决投标处理 ; 评标专家未对投标人的相同因素按照统一标准评分 5 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 招标代理机构私自向投标人透露潜在投标人 通过资格审查名单 标底等敏感招标信息 ; 招标代理机构擅自收取投标人或中标候选人佣金 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 a.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 资质证书投标 ; b. 使用伪造 变造的许可证件 ; c.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劳动关系证明 ;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 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承包人建议书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资信业绩部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承包人实施计划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4) 投标报价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5) 其他评分因素 : 见评标办法前附件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5) 其他评分因素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 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 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以大写金额为准 ;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 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 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 从其规定 (1) 按本章第 2.2.4(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计算出得分 A; (2) 按本章第 2.2.4(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 按本章第 2.2.4(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实施计划计算出得分 C; (4) 按本章第 2.2.4(4)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D; (5) 按本章第 2.2.4(5)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E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 =A+B+C+D+E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 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 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 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 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 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 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 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 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