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影片請上網觀看, 網址如下 http//www.cdc.gov.tw/sp.asp?xdurl=media/medialist.asp&mp=220&catli st=b&htx_topcat=2215&ctnode=1623
孕婦篩檢作業 Q & A 綜合問題 1. 愛滋篩檢對孕婦有什麼好處? 1. 愛滋病毒會透過母親懷孕胎盤 分娩過程和哺餵母乳等感染給嬰兒 感染機率在 30-45% 之間 2. 透過篩檢, 如發現孕婦感染愛滋, 目前已有有效的方法 ( 懷孕期間服用預防性抗反轉錄病毒藥物 剖腹產和使用母乳代替品哺餵 ), 阻斷愛滋病毒傳染給小孩 同時經由藥物治療將有助於感染愛滋病毒母親的健康 所以透過政府提供的孕婦免費愛滋病檢查, 孕婦與胎兒健康可多一層保障 2. 我們夫妻一向生活單純, 我身體也一直很好, 我懷孕需要做愛滋篩檢嗎? 每一個婦女, 甚至只有固定單一性伴侶的婦女, 都有感染的危險而不自知 國內目前發現的愛滋寶寶, 媽媽在懷孕時並沒有檢驗愛滋, 且九成在懷孕前不知自己感染, 因為沒有事前預防治療, 造成寶寶感染 因此, 我們仍然建議您應該接受愛滋病毒檢查 3. 我們公司有提供含愛滋檢驗的體檢, 我檢查一切正常, 現在懷孕了還要再做愛滋篩檢嗎? 每一個婦女, 甚至只有固定單一性伴侶的婦女, 都有感染的危險而不自知 國內目前發現的愛滋寶寶, 媽媽在懷孕時並沒有檢驗愛滋, 且九成在懷孕前不知自己感染, 因為沒有事前預防治療, 造
成寶寶感染 另因愛滋病毒感染後, 有 4-12 週的空窗期, 驗血還檢查不出來, 所以為了維護您及下一代的健康, 以前檢驗雖正常 ( 陰性反應 ), 仍然建議所有懷孕婦女應該接受愛滋病毒檢查 4. 產檢增加愛滋篩檢項目, 會不會增加孕婦產檢時很多麻煩? 不會 因為原來之產檢即有抽血檢查, 現在只是在檢查裡多增加愛滋檢驗, 您只要在第一次產檢的血液檢查項目中也同意加做愛滋檢驗, 並不用多抽一次血, 也不會增加您產檢時的麻煩 5. 如果我不接受愛滋篩檢, 醫院或診所會因此而對我與對其他孕婦有差別服務嗎? 無論您是接受篩檢或拒絕檢驗都不因而損及產前照護的品質 醫護人員不會因此拒絕照護拒絕檢驗的您或您的小孩 6. 別的國家的孕婦也在做這項篩檢嗎? 全世界目前實施孕婦全面篩檢愛滋政策計有英國 法國 德國 挪威 瑞典 芬蘭 日本 美國和香港等, 這些都為已開發且低愛滋盛行率國家, 所以本項政策是所有重視婦女和無辜嬰幼兒健康權益國家的共同承諾 7. 我打算明年懷孕, 這項篩檢明年還會繼續嗎? 愛滋篩檢試辦期間自 94 年 1 月 1 日至 94 年 12 月 31 日, 屆時將視成效, 檢討 修訂 95 年以後執行方式 原則上明年仍將持續執行 8. 全國孕婦都在做愛滋篩檢, 那些小診所或醫院的檢驗品質好嗎? 誰幫他們做品質把關呢? 因應九十四年元月份起開辦之孕婦全面愛滋篩檢計畫, 與醫療
院所合約之檢驗機構須參加疾病管制局 HIV 抗體品管監控, 經連續四次測驗成績合格, 始能成為孕婦愛滋篩檢之合格檢驗單位 參加對象 9. 孕婦愛滋篩檢服務對象有條件限制嗎? 無論是本國籍或外國籍, 只要是實施期間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孕婦均可篩檢 10. 非本國籍孕婦可以免費接受篩檢服務嗎? 可以 非本國籍孕婦可由醫療院所執行採血送衛生局免費檢驗, 或持轉介單至衛生所免費接受愛滋病毒檢驗 11. 沒有健保卡的孕婦也能接受篩檢服務嗎? 可以 沒有健保卡的孕婦可由醫療院所執行採血送衛生局免費檢驗, 或持轉介單至衛生所免費接受愛滋病毒檢驗 篩檢機構及作業 12. 我沒有健保卡, 要到哪裡抽血檢查呢? 您可由產檢之醫療院所執行採血送衛生局免費檢驗, 或持轉介單至衛生所免費接受愛滋病毒檢驗 13. 我在小診所做產前檢查, 在那裡可以做愛滋篩檢嗎? 可以 由您產檢之診所抽血後, 診所會將檢體送疾病管制局認可之檢驗所執行檢驗 14. 我目前產檢醫院好像不是健保合約醫院, 我需要特別換一家健保合
約醫院才能接受篩檢嗎? 不需要 可由您產檢之醫院執行採血後送衛生局免費檢驗, 或由醫院開立轉介單, 由您持著轉介單至衛生局所免費接受愛滋病毒檢驗 15. 接受篩檢前需要帶什麼證件 資料或辦什麼程序嗎? 帶孕婦健康手冊, 並填寫孕婦免費愛滋病毒篩檢服務同意書, 之後即可接受愛滋病毒篩檢服務 16. 接受愛滋篩檢, 孕婦要支付多少費用? 免費, 孕婦免費全面篩檢愛滋計畫, 從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試辦實施一年, 於孕婦的產檢項目中增加每位孕婦乙次免費愛滋病檢查, 只要是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的孕婦, 無論是否具有健保身份, 皆可至產檢的醫療機構接受免費愛滋病毒篩檢, 所以對於您而言, 與一般的例行性產檢一樣, 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17. 為了增做這項篩檢, 我需要多抽很多血嗎? 愛滋病毒檢驗約需抽取 5-10C.C. 的血液檢測 通常可與其他的產檢例行性檢驗ㄧ併進行, 您並不需要多抽一次血 辦理時間及次數 18. 我剛懷孕, 什麼時候去做愛滋篩檢比較好? 原則上在您做第一次產檢時即提供愛滋病毒篩檢乙次, 以利有愛滋的孕婦後續各種治療的決定 如果第一次產檢未抽血篩檢, 則於其後任何一次產檢均可併同其他檢查項目進行篩檢 19. 我已錯過第一孕期的第一次產檢時間, 第二孕期可以請醫院幫我做愛滋篩檢嗎? 可以 原則在第一妊娠期第一次產檢時即提供愛滋病毒篩檢乙
次, 以利愛滋孕婦後續各種治療的決定 若未及於第一妊娠期做愛滋病毒篩檢之孕婦, 仍可於產前任一次產檢中接受檢查 20. 我已經快生了, 還來得及做愛滋篩檢嗎? 只要在生產前做愛滋篩檢, 若檢出陽性, 在生產前或寶寶產下立即投藥, 都有很好的預防效果 但如果可以的話, 越早篩檢越有利後續的治療 21. 因為交通不便, 都一直沒做產檢, 到時候直接到醫院待產, 醫院會願意幫我做愛滋篩檢嗎? 孕婦免費全面篩檢愛滋計畫 原則上是於孕婦的產檢項目中增加每位孕婦乙次免費愛滋病檢查, 可於任一妊娠期中執行, 因此若您因為交通不便, 都一直沒做產檢, 到時候直接到醫院待產, 醫院仍會幫您做愛滋篩檢 22. 我已經在第一孕期做過愛滋篩檢, 但最近有一些危險的接觸, 很擔心感染, 是不是可以再做第二次檢查? 孕婦免費全面篩檢愛滋計畫 原則上是於孕婦的產檢項目中增加每位孕婦乙次免費愛滋病檢查, 但若有特殊狀況導致有高風險狀況發生時, 可由婦產科醫師就臨床上判斷, 增加篩檢次數 篩檢結果 23. 做愛滋篩檢多久才會知道結果? 我到哪裡詢問或看結果呢? 一般而言, 檢驗單位會將檢驗結果於二週內回覆送檢的婦產科, 婦產科會在下次產檢時告知您檢驗結果 24. 篩檢結果會寄通知到家裡嗎?
檢驗結果不會用郵寄到家裡的方式來通知, 以確保檢驗結果只有當事人知道 一般而言, 檢驗單位會將檢驗結果回覆送檢的婦產科, 通常您於下次至醫療機構做產檢時, 即可得知結果 25. 我可以打電話問原來就診的婦產科部門嗎? 一般而言, 檢驗單位會將檢驗結果於二週內回覆送檢的婦產科, 通常您於下次至醫療機構做產檢時, 即可得知結果, 是否可以以電話查詢, 請事先詢問就診的醫療院所 26. 篩檢結果如果證實感染, 我怎麼確定工作人員會幫忙保守秘密? 愛滋篩檢的工作是在確認您與您寶寶的健康, 若您檢驗結果為陽性, 必須呈報至衛生局所, 據以提供後續照護與諮詢 工作人員基於職業道德, 對感染者或病患的身分資料都對外保密, 作業上檢驗結果亦僅通知當事人 27. 抽血一次, 就可以檢驗知道有無感染愛滋嗎? 為什麼有些人需要追蹤作第二次複檢? 抽一次 5-10C.C 的血即可, 用同ㄧ管血進行初篩及確認 唯確認檢驗結果如為 不確定 的個案, 則需要再一個月後或 下次產檢時再採血一次做第二次複檢第二次複檢 相關協助 28. 篩檢結果萬一感染愛滋病毒, 我要怎麼辦? ( 一 ) 婦產科醫師會對您做簡要說明及後續治療轉介流程, 並將您轉介至愛滋病指定醫院就診 ( 二 ) 由愛滋病指定醫院和衛生局負責陽性個案後續照護服務和執行相關預防性治療 衛生局應與愛滋病指定醫院合作, 提
供您充分資訊和衛教諮商 原則如下 1 愛滋病指定醫院應提供充分資訊, 包括透過藥物治療等降低風險性等, 以利個案和家人判斷 2 懷孕初期的愛滋孕婦, 可建議其終止妊娠 但是否終止妊娠, 由個案決定 3 選擇繼續妊娠的愛滋孕婦, 必須至指定醫院看診, 由醫師進行投與預防性藥物等措施 29. 篩檢結果如果不幸感染愛滋病毒, 一定只能墮胎嗎? 懷孕初期的愛滋孕婦, 終止妊娠是選擇之一, 但不是唯一選擇, 建議您跟醫師做充分討論再做決定 是否終止妊娠, 尊重您的決定 若選擇繼續妊娠的愛滋孕婦, 必須至指定醫院看診, 由醫師進行投與預防性藥物等措施 30. 如果需要雞尾酒藥物治療, 我跟小孩都可以免費治療嗎? 臺灣是世界上極少數能對愛滋病毒感染者提供免費治療的國家, 所以您及小孩均可免費治療 31. 我沒參加健保, 萬一篩檢結果不幸感染愛滋病毒, 我一樣可以得到協助或照顧嗎? 一樣可以得到協助或照顧 由衛生局人員與通報之醫療院所密切聯繫, 並將您轉介至愛滋病指定醫院就診, 提供您充分資訊和衛教諮商 32. 我是外籍孕婦, 篩檢結果如果不幸感染愛滋病毒, 我可以得到什麼協助或照顧? 1. 可以由愛滋病指定醫院提供充分資訊 衛教諮商和處置之建議
2. 若係在臺灣停 / 居留期間受本國籍配偶傳染或於本國醫療過程中感染, 得於出國後六個月內, 以書面提出申覆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疾病管制局新生兒愛滋篩檢計畫壹 背景說明 我國自 1984 年出現第一例成人愛滋病毒感染者以來, 在 20 年間 (1984-2006 年 ) 已累積的 13,103 名本國籍感染個案中, 母子垂直感染個案為 19 例, 佔所有感染者的 0.1% 近年來, 靜脈藥癮人數持續增加, 進而造成藥癮愛滋嚴峻疫情, 藥癮愛滋婦女佔女性感染族群的 75% 並且我國女性感染愛滋佔總感染人數的比例急劇增加, 女性感染族群超過 7 成分布於 20-39 歲的年齡層, 此一族群因正值生育年齡, 預期母子垂直感染的問題將日趨嚴重 行政院衛生署所屬疾病管制局 ( 以下稱疾管局 ) 已於 2005 年起開辦孕婦全面篩檢愛滋計畫, 每年透過醫療院所提供 20 萬名孕婦篩檢服務, 每年發現約 30 名感染愛滋的孕婦, 然而, 估計仍有 1 萬名的孕婦, 未及於孕期間執行產檢或是拒絕篩檢 目前藉由生產前後投與藥物治療 選擇適當的生產方式, 及使用母乳替代品等, 能有效將母子垂直感染的機率自 45% 降至 2% 以下 為消弭母子垂直感染漏洞, 完整母子垂直感染防疫網, 保護初生的新生兒免於愛滋感染的風險 本計劃旨在針對疑似高危險群及未 / 拒篩檢臨產婦之新生兒進行愛滋病毒檢查, 及時給予適當預防性醫療處置, 期透過產後預防性藥物之投與及避免母乳哺餵, 以挽救無辜新生命, 及節約醫療資源觀點, 對家庭及整體社會照顧經濟成本, 將有莫大助益 貳 法源依據 新生兒其生母查無孕期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檢查報告或診治醫師認為有檢查必要者, 依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 列有接受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檢查必要之範圍, 違反者得依 23 條第 1 項處新台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叁 實施日期 自 2008 年度起實施
肆 實施策略 一 實施對象 ( 一 ) 病歷或孕婦健康手冊查無孕期愛滋病毒檢查報告者之新生兒 ( 二 ) 診治醫師認為有檢查必要者 ( 例如 靜脈毒癮者 無法確認生父者等 ) 之新生兒 二 實施方法與流程 ( 一 ) 新生兒愛滋篩檢需由新生兒的法定代理人生父 生母或適格法定代理人簽具同意書 ( 格式如附件 1), 其執行方式是先做一次快速的檢驗, 檢測新生兒血液檢體中是否有愛滋病毒 (HIV 1/2) 抗體的存在, 發現高危險性個案, 再進行抽血複檢確認 ( 流程圖如附件 2) ( 二 ) 檢體來源 1. 臍帶血 由產房醫護人員於產婦第三產程時, 胎盤娩出母體之前或之後採集臍帶血 2. 腳跟血 如無法及時採集臍帶血者, 則採集新生兒腳跟血, 並最好於出生 4-6 小時內, 由醫護人員進行快速篩檢檢測 ( 三 ) 新生兒快速篩檢結果呈陽性者 1. 一般婦產科醫療院所 請立即通知當地衛生機關, 經由衛生機關協助將產婦及其新生兒轉介愛滋病指定醫院, 俾利後續照護治療 愛滋病指定醫院名單, 請連結疾管局網站查詢 http//www.cdc.gov.tw/ 2. 愛滋病指定醫院 新生兒出生 6-12 小時內, 應予預防性投藥治療, 以預防母子垂直感染 ( 四 ) 複檢送驗單位 1. 快速篩檢結果呈陽性者, 應立即採集新生兒全血 3-5c.c., 送疾管局研究檢驗中心檢驗酵素免疫法 (ELISA) 或顆粒凝集法 (PA), 並進行西方墨點法 (W.B.) 檢驗, 檢體送驗單如附件 2
2. 複驗結果西方墨點法 (W.B.) 若呈陰性, 應立即停止預防性投藥 ; 西方墨點法 (W.B.) 若呈陽性, 表示為疑似愛滋寶寶, 需持續預防性投藥, 原則為 6 週 伍 追蹤追蹤治療 一 產婦 其新生兒快速篩檢呈陽性者, 則產婦應於產後進行愛滋病毒抗體檢測, 相關流程依 台灣地區愛滋病防治工作手冊 ( 相關文件請連結疾管局網站查詢 http//www.cdc.gov.tw/) 辦理 二 新生兒 愛滋感染孕婦所生新生兒, 醫療院所應透過網路傳染病通報系統通報母子垂直感染疑似個案, 或填報母子垂直感染之疑似愛滋寶寶報告單, 傳真當地衛生機關及疾管局, 相關流程依 台灣地區愛滋病防治工作手冊 附錄之疑似愛滋寶寶篩檢作業流程辦理 陸 費用申報費用申報與核銷 一 本項篩檢給付比照疾管局 特殊群體委外辦理採檢費用 核付, 論件計酬每案 150 元, 統由當地衛生機關代付 二 快速篩檢採檢費應檢具原始憑證及領據 ( 如附件 3), 交付當地衛生機關, 並依實際發生件數核付 三 快速篩檢試劑由疾管局提供, 各婦產科醫療院所請逕向當地衛生機關免費請領 柒 經費來源 疾管局 依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規定, 按年度編列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檢驗及治療經費支應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疾病管制局新生兒愛滋篩檢計畫
壹 背景說明 我國自 1984 年出現第一例成人愛滋病毒感染者以來, 在 20 年間 (1984-2006 年 ) 已累積的 13,103 名本國籍感染個案中, 母子垂直感染個案為 19 例, 佔所有感染者的 0.1% 近年來, 靜脈藥癮人數持續增加, 進而造成藥癮愛滋嚴峻疫情, 藥癮愛滋婦女佔女性感染族群的 75% 並且我國女性感染愛滋佔總感染人數的比例急劇增加, 女性感染族群超過 7 成分布於 20-39 歲的年齡層, 此一族群因正值生育年齡, 預期母子垂直感染的問題將日趨嚴重 行政院衛生署所屬疾病管制局 ( 以下稱疾管局 ) 已於 2005 年起開辦孕婦全面篩檢愛滋計畫, 每年透過醫療院所提供 20 萬名孕婦篩檢服務, 每年發現約 30 名感染愛滋的孕婦, 然而, 估計仍有 1 萬名的孕婦, 未及於孕期間執行產檢或是拒絕篩檢 目前藉由生產前後投與藥物治療 選擇適當的生產方式, 及使用母乳替代品等, 能有效將母子垂直感染的機率自 45% 降至 2% 以下 為消弭母子垂直感染漏洞, 完整母子垂直感染防疫網, 保護初生的新生兒免於愛滋感染的風險 本計劃旨在針對疑似高危險群及未 / 拒篩檢臨產婦之新生兒進行愛滋病毒檢查, 及時給予適當預防性醫療處置, 期透過產後預防性藥物之投與及避免母乳哺餵, 以挽救無辜新生命, 及節約醫療資源觀點, 對家庭及整體社會照顧經濟成本, 將有莫大助益 貳 法源依據 新生兒其生母查無孕期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檢查報告或診治醫師認為有檢查必要者, 依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 列有接受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檢查必要之範圍, 違反者得依 23 條第 1 項處新台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叁 實施日期 自 2008 年度起實施 肆 實施策略
一 實施對象 ( 一 ) 病歷或孕婦健康手冊查無孕期愛滋病毒檢查報告者之新生兒 ( 二 ) 診治醫師認為有檢查必要者 ( 例如 靜脈毒癮者 無法確認生父者等 ) 之新生兒 二 實施方法與流程 ( 一 ) 新生兒愛滋篩檢需由新生兒的法定代理人生父 生母或適格法定代理人簽具同意書 ( 格式如附件 1), 其執行方式是先做一次快速的檢驗, 檢測新生兒血液檢體中是否有愛滋病毒 (HIV 1/2) 抗體的存在, 發現高危險性個案, 再進行抽血複檢確認 ( 流程圖如附件 2) ( 二 ) 檢體來源 1. 臍帶血 由產房醫護人員於產婦第三產程時, 胎盤娩出母體之前或之後採集臍帶血 2. 腳跟血 如無法及時採集臍帶血者, 則採集新生兒腳跟血, 並最好於出生 4-6 小時內, 由醫護人員進行快速篩檢檢測 ( 三 ) 新生兒快速篩檢結果呈陽性者 1. 一般婦產科醫療院所 請立即通知當地衛生機關, 經由衛生機關協助將產婦及其新生兒轉介愛滋病指定醫院, 俾利後續照護治療 愛滋病指定醫院名單, 請連結疾管局網站查詢 http//www.cdc.gov.tw/ 2. 愛滋病指定醫院 新生兒出生 6-12 小時內, 應予預防性投藥治療, 以預防母子垂直感染 ( 四 ) 複檢送驗單位 1. 快速篩檢結果呈陽性者, 應立即採集新生兒全血 3-5c.c., 送疾管局研究檢驗中心檢驗酵素免疫法 (ELISA) 或顆粒凝集法 (PA), 並進行西方墨點法 (W.B.) 檢驗, 檢體送驗單如附件 2 2. 複驗結果西方墨點法 (W.B.) 若呈陰性, 應立即停止預防性投藥 ; 西方墨點法 (W.B.) 若呈陽性, 表示為疑似愛滋寶寶, 需持續預防
性投藥, 原則為 6 週 伍 追蹤追蹤治療 一 產婦 其新生兒快速篩檢呈陽性者, 則產婦應於產後進行愛滋病毒抗體檢測, 相關流程依 台灣地區愛滋病防治工作手冊 ( 相關文件請連結疾管局網站查詢 http//www.cdc.gov.tw/) 辦理 二 新生兒 愛滋感染孕婦所生新生兒, 醫療院所應透過網路傳染病通報系統通報母子垂直感染疑似個案, 或填報母子垂直感染之疑似愛滋寶寶報告單, 傳真當地衛生機關及疾管局, 相關流程依 台灣地區愛滋病防治工作手冊 附錄之疑似愛滋寶寶篩檢作業流程辦理 陸 費用申報費用申報與核銷 一 本項篩檢給付比照疾管局 特殊群體委外辦理採檢費用 核付, 論件計酬每案 150 元, 統由當地衛生機關代付 二 快速篩檢採檢費應檢具原始憑證及領據 ( 如附件 3), 交付當地衛生機關, 並依實際發生件數核付 三 快速篩檢試劑由疾管局提供, 各婦產科醫療院所請逕向當地衛生機關免費請領 柒 經費來源 疾管局 依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規定, 按年度編列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檢驗及治療經費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