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辦理 企業內部控制資產證券化工商倫理 債券人員股務人員 基本能力測驗 專業能力測驗 電腦應試說明及操作手冊 ( 財 ) 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測驗中心印製地址 : 台北市南海路三號五樓電話 :(02) 2357-4327 2357-4360 至 2357-4364 2357-4392 至 2357-4394 2357-4389 2357-4396 至 2357-4397 語音服務 :(02)2396-9939 網址 :http://www.sfi.org.tw 報考人請注意 : 有關測驗相關事宜均載明於內, 為保障自身權益, 敬請詳細參閱 全 22 頁第 1 頁
電腦應試流程圖 進入本基金會網站首頁 / 電腦應試測驗 (http://www.sfi.org.tw) 再點選 網路報名 1. 選擇應試場次 2. 輸入 身分證號碼 及 生日 3. 登打基本資料 ( 有星號欄位為必填欄位 ) 請依本基金會 電腦應試網路報名系統 上之說明, 於期限內將報名表及應繳各項應試資格文件以掛號 ( 郵戳為憑 ) 寄送本基金會 逾期 未寄出 報名資料缺件及不合格件者, 電腦系統會自動取消原預約場次且釋出該座位名額, 工商倫理及企業內控為無紙化測驗項目, 不需寄出報名表 約測驗前一星期, 由本基金會寄發測驗入場證, 應試人亦可透過本基金會網站 : http://www.sfi.org.tw/t/plate.aspx?id=209 之電腦應試考場查詢畫面, 查詢應試日期 ; 如應試前二日內未收到入場證, 請下載列印 測驗當日, 應試人員應攜帶電腦應試入場證及國民身分證 汽機車駕照 護照 附有照片之中央健康保險局 IC 卡 外僑永久居留證或大陸配偶領有長期居留證件 ( 前揭六項文件任選乙項 ), 至櫃檯辦理報到 測驗前 10 分鐘, 請應試人員依照 IC 卡之號碼入座 就座後, 請將 IC 卡插入 IC 卡槽, 並確認個人之身份資料及詳閱電腦應試注意事項 每節測驗開始時間, 除第一節得遲到 15 分鐘外, 其餘各節 3 分鐘內, 得准予入場應試 40 分鐘後始得提前離開試場, 請按下螢幕右下方之 結束考試 鍵, 並抽出 IC 卡 請至 列印成績區 列印個人成績 再至櫃檯換取證件 測驗合格者, 由現場核發 合格證書 全 22 頁第 2 頁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辦理企業內部控制資產證券化基本能力測驗工商倫理電腦應試說明手冊債券人員股務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壹 測驗依據 一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93 年 9 月 13 日證期五字第 九三 一三八八二七號函辦理 二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93 年 11 月 8 日證期五字第 九三 一四七 二八號函辦理 三 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92 年 7 月 9 日台財證五字第 九二 一二七七一三號函准予備查 四 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3 年 12 月 1 日金管證三字第 九三 五七九二號令 貳 報名資格一 得應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能力測驗者 : 凡公開發行公司從業人員或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相關工作具有興趣者 註 : 本測驗僅屬基本能力之認定, 若擬於公開發行公司擔任內部稽核職務者, 應符合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 11 條第 3 項所規定之內部稽核人員之適任條件 二 得應資產證券化基本能力測驗者, 須具下列資格之一 : ( 一 ) 公立或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 二 ) 取得證券商業務員資格者 ( 三 ) 取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者 ( 四 ) 取得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者 ( 五 ) 取得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者 ( 六 ) 取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乙科測驗成績合格者 註 : 本測驗係就應試人員資產證券化基本能力之肯定, 尚非屬法定執業資格之必要條件 三 得應工商倫理基本能力測驗者 : 凡對工商 領導 生產 行銷 金融 勞資等相關倫理議題具有興趣者 註 : 本測驗僅屬基本能力之認定 全 22 頁第 3 頁
四 得應債券人員專業能力測驗者, 須具下列資格之一 : ( 一 ) 公立或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 二 ) 取得證券商業務員資格者 ( 三 ) 取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者 ( 四 ) 取得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者 ( 五 ) 取得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者 ( 六 ) 取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乙科測驗成績合格者 註 : 本測驗僅是專業能力之肯定, 若要於證券商從事相關業務, 仍應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之規定, 另取得證券商業務人員資格 五 得應股務人員專業能力測驗者, 須具下列資格之一 : ( 一 ) 公立或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二 ) 取得證券商業務員資格者 ( 三 ) 取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者 ( 四 ) 取得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者 ( 五 ) 取得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者 ( 六 ) 取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乙科測驗成績合格者 ( 七 ) 從事股務相關工作 1 年以上經驗者 註 :1. 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 通過本基金會辦理股務作業測驗者, 得擔任股務之業務人員 2.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4 年 9 月 26 日金管法字第 0940055840 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5 年 1 月 4 日金管法字第 0940071565 號函 95 年 4 月 13 日金管法字第 0950004673 號函, 自 95 年 8 月 1 日起, 參加本基金會股務人員專業能力測驗之考生除本簡章所載之專業科目外尚須加考共同科目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並取得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成績合格證明 有關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考試之報名相關事項請至本基金會網站首頁/ 金融職業道德測驗 查詢並另行上網報名 參 報名方式 : 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 恕不受理現場報名 本基金會網站報名 ( 網址 : http://www.sfi.org.tw), 報名後請儘速繳款, 網路報名繳費後, 請點選下載報名書表列印報名表及報名專用信封封面後, 並附上各項應試資格文 件於當日登錄報名日算起 7 日內 ( 包含本基金會實際收到信件之天數 ), 以掛號方式寄達本基金會 ( 以郵戳為憑 ) 逾期 未寄出 報名資料缺件及不合格件者, 電腦系統會自動取消原預約場次且釋出該座位名額 企 業內部控制及工商倫理為無紙化報名流程, 報名及繳款後不需寄出報名表 肆 報名應繳證件及注意事項 一 報名表填表說明 全 22 頁第 4 頁
( 一 ) 請報名之考生將 應試考區 報名類別 填寫正確, 報名後不得更改 ( 二 ) 姓名 性別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應試資格 各欄, 應與所繳身分 學歷證件相符 ( 如證件記載錯誤或不一致, 應先向戶政機關或原 發證機關申請更正或檢附有更正記載之戶籍謄本 ) ( 三 ) 通訊地址 日間電話 夜間電話 等請詳細填寫正確, 以方便連絡 ( 四 ) 學位別 學科別 及 職業別 性別 4 欄, 請務必依實際狀況擇一勾 選, 學位別 係指已經畢業取得學位者 大學 獨立學院 3 年制或 2 年制專科 學校 1 年級以上肄業或 5 年制專科學校 4 年級以上肄業持有證明文件者及在學生持 有學生證 ( 有蓋註冊章 ) 者, 得視同高級中學畢業同等學力, 請勾選高中職 1 欄 ( 五 ) 請於報名表 貼照片處 貼妥最近 6 個月內 2 吋正面半身照片乙張, 並須貼妥國民 身分證正面影印本 ( 外籍人士可貼居留證影本 ) 如應試人員所附之照片與本人 不符, 應試人員應試時應填具身分確認書 簽名加按左手拇指印紋並拍照存證 ( 六 ) 本基金會以應試人填寫於網頁之報名資料做為製作測驗入場證 測驗結果通知書 及合格證明之依據, 如因應試人填寫錯誤而要求更換證書, 其費用由應試人自行 負擔 ( 七 ) 凡考生以大陸地區之學歷報考者, 其學歷均須事先依教育部訂定之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規定, 獲得教育行政主管機關之認可 ( 八 ) 應試入場通知書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 應考人若未於應試前 2 日收到入場通知書, 可至本基金會網站 (http://www.sfi.org.tw/t/plate.aspx?id=209) 下載列印 二 應試報名費及應繳證件 : ( 一 ) 企業內部控制 : 應試報名費 : 新台幣柒佰玖拾元整 應繳證件 : 不須附 ( 二 ) 資產證券化 : 應試報名費 : 新台幣壹仟零捌拾元整 應繳證件 : 畢業證書 證券商業務員測驗合格證明書或取得證券商業務員專業科 目及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測驗成績合格證明 證券商高級業 務員測驗合格證明書或取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及 金融市場 常識與職業道德 測驗成績合格證明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測驗合格證 明書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專業科目測驗成績合格證明及金融市場 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成績合格證明 投信投顧業務員測驗合格證明 書或投信投顧業務員專業科目及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測驗成 績合格證明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測驗成績合格證明或證券交 易相關法規與實務專業科目測驗成績合格證明及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 道德測驗成績合格證明或台灣證券交易所核發之證券商業務員 證券 商高級業務員登記表 目前仍是碩士在學生, 必須附大學畢業證書影 本, 不可附碩士學生證影本 所附資料一律使用影印本, 審查後不退 還 全 22 頁第 5 頁
( 三 ) 企業內部控制 : 應試報名費 : 新台幣柒佰玖拾元整 應繳證件 : 不須附 ( 四 ) 債券人員 : 應試報名費 : 新台幣壹仟零捌拾元整 應繳證件 : 畢業證書 證券商業務員測驗合格證明書或取得證券商業務員專業 ( 五 ) 股務人員 : 科目及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測驗成績合格證明 證券商高 級業務員測驗合格證明書或取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及 金 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測驗成績合格證明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測 驗合格證明書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專業科目測驗成績合格證明及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成績合格證明 投信投顧業務員測驗 合格證明書或投信投顧業務員專業科目及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 德 測驗成績合格證明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測驗成績合格證 明或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專業科目測驗成績合格證明及金融市 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成績合格證明或台灣證券交易所核發之證券 商業務員 證券商高級業務員登記表 目前仍是碩士在學生, 必須 附大學畢業證書影本, 不可附碩士學生證影本 所附資料一律使用 影印本, 審查後不退還 應試報名費 : 新台幣壹仟零捌拾元整 應繳證件 : 畢業證書 證券商業務員測驗合格證明書或取得證券商業務員專業 科目及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測驗成績合格證明 證券商高 級業務員測驗合格證明書或取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及 金 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測驗成績合格證明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測 驗合格證明書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專業科目測驗成績合格證明及金 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成績合格證明 投信投顧業務員測驗合 格證明書或投信投顧業務員專業科目及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 德 測驗成績合格證明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測驗成績合格證 明或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專業科目測驗成績合格證明及金融市 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成績合格證明或台灣證券交易所核發之證券 商業務員 證券商高級業務員登記表 一律使用影印本, 審查後不 退還 以工作經歷報名股務人員測驗者, 須檢附工作經驗證明正本 並由服務機構具體列明服務部門 職稱及工作起訖日期 若任職於不同公司, 請分別出具證明 工作經驗證明正本, 審查後於測驗當日考生報到時當面退還 ; 缺考者本基金會另以掛號方式寄還 註 :1. 以外國機構出具之學經歷文件報考者, 應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 人或我國駐外單位 ( 包括我國駐當地使 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 貿易 商務機構 ) 之簽證或由目前聘僱之證券 投信投顧暨期貨相關機構 全 22 頁第 6 頁
出具擔保證明 ; 如屬外文者, 應檢附中文譯本並聲明譯本內容與原文相符 ; 考生以大陸地區之學歷報考者, 其學歷均須事先依教育部訂定之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規定, 獲得教育行政主管機關之認可 2. 如曾變更姓名, 因而與學經歷證明文件記載之姓名不符者, 應檢附戶籍 謄本以資證明 三 若曾參加本項測驗者, 請將有效期間內之相同類別測驗結果通知書下方條碼剪下, 並貼於郵寄報名表信封下, 可免檢附學 ( 經 ) 歷證明文件 四 在填寫報名表時應將姓名 住址 郵遞區號及連絡電話填寫正確, 以便寄發入場證與測驗 結果通知書 如住址有誤 無人收信 代收未及時轉知或因未填寫郵遞區號導致郵件延遲 者, 由應試人員自行負責 五 完成報名資料填寫後, 請依畫面點選繳費方式, 繳費完成後即可點選下載報名書表 報名 書表包含報名表及報名專用信封封面等, 請自行列印 ; 並請自行購買大型 B4 信封, 將列印 之報名專用信封封面密實黏貼在外, 另將列印之報名表及應繳各項應試資格文件整理齊全 後, 平放在簡章信封內 本基金會測驗中心係以機器作業處理報名表, 請勿使用訂書針 迴紋針 強力夾等工具固定 企業內部控制及工商倫理為無紙化報名流程, 報名及繳款後 不需寄出報名表 六 本基金會於收到報名表件後, 即進行下列應試資格之審核 ( 一 ) 凡資格符合者, 本基金會將依電腦排序所定或應試人網路報名之日期場次郵寄測驗日期通知書予應試人員 ( 二 ) 應試資格不符或欠缺下列文件而退件者, 所繳報名費扣除三分之一後之餘額以禁止背書轉讓支票退還 : 1. 欠缺照片 2. 欠缺身分證影本 3. 欠缺畢業證件或其他合格證明文件 4. 欠缺經辦郵局蓋戳證明 ( 可寄郵政劃撥儲金存款收據正本以資證明 ) 5. 應考資格不符 ( 三 ) 應試人員一經報名後, 即不得請求延期或取消應試 ; 若測驗當日不克參加測驗者, 亦不得請求退還報名費用 如遇颱風 地震等天然災害侵襲或不可抗力之情事導致台北市 台中市 高雄市不上班而測驗延期, 本基金會將擇期安排測驗日期並另行通知, 或以本基金會測驗語音傳真服務專線 (02)23969939 公告, 應試人員不得請求延期或取消應試 七 報名函件請以掛號投遞, 如以平信郵遞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 由參加應試人員自行負責 八 應試人員基本資料如有異動, 請於測驗當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向本基金會測驗中心申請更改 伍 繳費方式 應試人員請依下列三種繳費方式, 選擇其中一種方式進行繳費 電腦應試收件截止日 為當日登錄報名日算起 7 日內 ( 包含本基金會實際收到信件之天數 ); 逾期繳款者, 除不受理 全 22 頁第 7 頁
該項報名外, 將進行退費 一 網路信用卡繳款 : 當日登錄報名者, 可透過網路刷卡繳費, 若刷卡失敗則視同未繳交 報名費, 請改以 ATM 轉帳或郵局劃撥方式繳款 二 金融機構 ATM 轉帳 : 繳款期限請於上述期間內完成轉帳, 如因故未能於報名期限內轉 帳成功, 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三 郵局劃撥方式繳款 : 請先將報名表登打完成及下載印出, 至郵局劃撥 ( 企業內部控 制 資產證券化 債券人員及股務人員之帳號 :19372838; 戶名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並繳交報名費, 劃撥後務必將劃撥收據正本浮貼在 經辦郵局蓋戳證明 欄, 憑以報名 報名表未浮貼收據正本者, 視同未繳報名費 全 22 頁第 8 頁
陸 低收入戶 原住民 身心障礙者及支領失業給付者報名費減半優待 對象一 低收入戶者二 低收入戶之學生三 支領失業給付者四 支領失業給付者之學生子女五 身心障礙人士六 身心障礙學生 報考時需檢附之相關證明 領有戶籍所在地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或鄉 ( 鎮 市 區 ) 公所核發報名時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 ( 或核定公文 ) 失業再認定 失業給付申請暨給付收據 影本, 且須在支領失業給付期間報名始享有優惠 1. 失業再認定 失業給付申請暨給付收據 影本, 且須在支領失業給付期間報名始享有優惠 2. 戶籍謄本 ( 與支領失業給付者之關係證明 )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七 原住民 ( 含學生 ) 具有原住民身分之文件 ( 如戶籍謄本 ) 1. 前揭證明需載有應考人姓名者始得申請報名費減半優待 2. 一律以通訊方式完成報名手續 3. 報考時需連同報名表及其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 一併郵寄至本中心 未依規定繳驗證明文件, 亦未於報名表聲明身分申請優待, 而以一般應考人身分報考者, 報名後不得要求享有報名費優待 柒 電腦應試之退費相關辦法如下 : 恕不受理延期及變更應試考區, 惟因故無法參加該期測驗者, 本基金會將辦理退 費 欲辦理退費者, 請先行至本基金會網站 測驗退費申請 專區申請, 辦理期間及退 費標準如下 : ( 一 ) 該期測驗日 10 天 ( 不含 ) 前由請退費者, 得扣除 250 元報名費及匯費 10 元後退還餘 款 ( 二 ) 該期測驗日 7 天 ( 不含 ) 至 10 天 ( 含 ) 申請者, 得扣除 1/3 報名費及匯費 10 元後 退還餘款 ( 三 ) 該期測驗日 7 天 ( 含 ) 內, 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還報名費 以上所述皆不含測驗當日 電腦應試之退費查詢系統 ( 網址 http://webline.sfi.org.tw/t/testfind/return/title.aspx) 全 22 頁第 9 頁
樣 本 注意事項 1.測驗當日請 應試人攜帶本測驗日期通知 書 及國民身分證 汽車 駕 照 護照 附有照片之中央健康保險局 IC 卡 外僑永久居留證或大 陸配偶領有長期居留證件(前揭六項文件任選乙項)於測驗開始時間 前準時至試場報到應試 2.本測驗日 期 一旦排定即不可更換或 延期 請應試人準時至試場應 試 全 22 頁 第 10 頁
捌 測驗 一 時間 : 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舉行 ( 例假日受理團體報名測驗 ) 二 1. 台北考區 : 台北市南海路 3 號 5 樓本基金會測驗中心電腦應試試場 ( 捷運中正紀念堂站 ) ( 參加例假日場次測驗者, 請由本基金會側門之南昌路旋轉門進入, 詳參下列地圖 ) 2. 台中考區 : 台中市黎明路二段 658 號 ( 中華電信訓練所台中分所 ) 3. 高雄考區 : 高雄市七賢二路 398 號 2 樓測驗中心電腦應試試場 ( 捷運市議會站 ) 臺灣菸酒公司 ( 原公賣局 ) 公車站牌 南昌路 中正二 分局 旋轉門 臺灣菸酒公司 ( 原公賣局 ) 美好美 日盛 早餐店 銀行 星巴克 咖啡 現在 位置 證基會 ( 南海路 3 號 5 樓 ) 金石堂 書局 萊爾富 南門市場 南海路 捷運 ( 中正紀念堂站 2 號門出口 ) 勞保局 羅斯福路 全 22 頁第 11 頁
三 測驗時間及科目 ( 各類別測驗節次時間說明如下 )( 以上午測驗為例 ): ( 一 ) 企業內控制基本能力測驗日之節次時間安排如下 : 節次科目報到及預備時間測驗題目測驗時間 第 1 節 企業內部控制理論與實務 ( 含相關法規 ) 9:10~9:30 80 題 9:30~11:00 ( 二 ) 資產證券化基本能力測驗日之節次時間安排如下 : 科目報到及預備時間節次測驗題目測驗時間 資產證券化理論與實務 ( 含相關法規 ) 9:10~9:30 第 1 節 50 題 9:30~10:30 第 2 節 50 題 10:40~11:40 ( 三 ) 工商倫理基本能力測驗日之節次時間安排如下 : 節次科目報到及預備時間測驗題目測驗時間 第 1 節工商倫理 9:10~9:30 50 題 9:30~10:30 ( 四 ) 債券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日之節次時間安排如下 : 科目報到及預備時間節次測驗題目測驗時間 債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 含債券法規 ) 9:10~9:30 第 1 節 50 題 9:30~10:30 第 2 節 50 題 10:40~11:40 ( 五 ) 股務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日之節次時間安排如下 : 本測驗應試科目有共同科目和專業科目 1. 共同科目 : 為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測驗題數為 100 題, 測驗題型採四選一 單一選擇題, 測驗時間為 60 分鐘, 可以單科方式參加測驗 有關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考試之報名相關事項請至本基金會網站首頁 / 金 融職業道德測驗 查詢並另行上網報名 2. 專業科目 : 測驗相關題數及時間如下 : 科 目 報到及預備時間 節次 測驗題目 測驗時間 股務作業法規 第 1 節 50 題 9:30~10:30 9:10~9:30 股務作業實務 第 2 節 50 題 10:40~11:40 全 22 頁第 12 頁
四 電腦化應試注意事項 : ( 一 ) 應試人員應攜帶電腦應試入場證及國民身分證 汽機車駕照 護照 附有照片之中央健康保險局 IC 卡 外僑永久居留證或大陸配偶領有長期居留證件 ( 前揭六項文件任選乙項 ) 以備查驗, 否則不得入場 ( 二 ) 入場後, 請將 測驗日期通知書 置於桌面 IC 卡槽旁, 以便查驗 應試人員除計算機及筆可攜至座位之外, 個人之私人物品請往考場前方集中放置, 並將行動電話及 B.B.Call 立即關機隨同私人物品放置, 切勿隨身攜帶, 違者取消該次考試資格 ( 三 ) 就座後, 請立即將 IC 卡具有晶片之一端向上向前插入桌面上之 IC 卡槽, 於確認身分資料無誤時請按 身分正確 鍵, 以便進入使用模擬應試及規則說明畫面 並請進入模擬應試畫面, 以熟悉電腦應試之各項操作 IC 卡一經插入卡槽後即不得再隨意抽取, 應於最後一節測驗完畢且按下螢幕右下方之 結束考試 鍵後, 才可抽取至成績列印區列印成績, 中途切勿任意抽取或更換座位, 以免影響考試成績之計算 ( 四 ) 所攜帶之計算機僅可具有加 減 乘 除等簡單型計算機, 請勿使用工程型或具有儲存資料等功能之計算機或掌上型電腦 ( 五 ) 發現電腦當機 試題疑議或其他設備異常影響考試之進行者, 請即時通知工作人員處理, 若延誤通知者, 由考生自行負責 ( 六 ) 應試人員除第一節得遲到 15 分鐘外, 其餘各節 3 分鐘內, 得准予入場應試, 逾時者均不准再進入試場 每節測驗開始 40 分鐘後始得提前離開試場, 並請於離場前按下螢幕右下方之 結束考試 鍵, 再行離開 每節測驗時間結束後, 考生可回自己座位休息, 但請勿將飲料帶進考場 ( 七 ) 測驗中斷電力時間達 15 分鐘以上或因其他不可抗力事由, 以致無法繼續進行測驗時, 該場次測驗不予計算結果, 本基金會將另行安排日期測驗 惟參加應試人員業已作答完畢 ; 或雖未作答完畢, 但分數已達合格標準者, 仍以合格者辦理 ( 八 ) 為配合制度或法規之變更, 請考生隨時注意最新法規公告, 並至證期局及相關單位提供之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查詢相關條文, 網址為 http://www.selaw.com.tw/new.asp, 俾供測驗時作最新之正確解答 ( 九 ) 應試人員不得有下列情事發生, 違者扣除該科目成績 20 分或其全部分數 : 未得監試人員同意擅離試場者 ; 自備稿紙書寫者 ; 互相交談者 ; 抄寫試題攜出場外者 ; 其他有違反試場規則及妨害考場秩序情事者 ( 十 ) 應試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 而不聽監試人員制止或一再故犯者, 扣除該科目成績 5 分至 20 分 : 攜帶非必需或規定以外之物品者 ; 未得監試人員許可, 移動座位者 ; 詢問題旨或出聲朗誦者 ; 考試中隨身攜帶行動電話 呼叫器 隱藏式針孔攝影機或其他通訊器具及不必要之電子器材者 ; 攜帶非透明之鉛筆盒或非必需或規定以外之物品, 經監試人員制止而再犯者 ( 十一 ) 應試人不得有下列情事發生, 違者取消測驗資格, 已測驗之各科成績均認無效 : 冒名頂替 ; 互換座位 ; 傳遞文件或參考資料或有關信號 ; 夾帶書籍文件 ; 全 22 頁第 13 頁
在桌椅 文具 肢體上或其他處所書寫有關文字者 ; 未依規定時限而強行出場 者 ; 以手機交談, 經監試人員制止不聽者 ( 十二 ) 由於應試人點選之答案係直接寫入電腦系統並憑以計算成績, 應試人不得要求 複查 調閱應試題目及作答結果等資料 ( 十三 ) 前 ( 十一 ) 項冒名頂替及以偽照或變更過之證明文件取得應試資格之違規情形者, 本基金會得對違規人 ( 冒名頂替之違規人包括應試人與頂替人 _) 為下列之處理 : 1. 取消當次測驗應考資格, 已完成之測驗科目成績均屬無效 若取得當次測驗之合格證明書者, 撤銷其合格證明書 2. 違規人屬證券或期貨從業人員者, 洽由公會函請違規人所屬公司對違規人為 停職 降職 減薪或其他之適當處分, 併通函告知各會員公司, 且 1 年內不 得參加本基金會所舉辦之各項測驗, 並副知主管機關及相關機構 3. 違規人非屬證券或期貨從業人員者, 則將違規情況通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相 關公會及服務機關處理, 並且 1 年內不得參加本基金會所舉辦之各項測驗 4. 對違規人相關資料由本基金會記錄建檔, 並配合公會進行相關違規處理情節 予以公告 5. 本基金會於必要時, 得將違規人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玖 測驗及格標準及範圍一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能力測驗 : 本項測驗共計 1 科, 測驗 1 節, 題數為 80 題, 總分為 100 分, 以 1 科總分達 70 分為合格 二 資產證券化基本能力測驗 : 本項測驗共計 1 科, 分兩節測驗, 題數各為 50 題, 每節總分為 100 分, 共 200 分, 以 1 科總分達 140 分為合格 三 工商倫理基本能力測驗 : 本項測驗共計 1 科, 測驗 1 節, 題數為 50 題, 總分為 100 分, 以 1 科總分達 70 分為合格 四 債券人員 : 本項測驗共計 1 科, 分兩節測驗, 題數各為 50 題, 每節總分為 100 分, 共 200 分, 以 1 科總分達 140 分為合格 五 股務人員 : ( 一 ) 共同科目 : 為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測驗題數 100 題, 測驗總分 100 分, 分達數 70 分為合格 ; 有關本項考試之報名相關事項請至本基金會網站首頁 / 金融職業道德測驗 查詢並另行上網報名 ( 二 ) 專業科目 : 本項測驗專業科目共計 2 科, 分兩節測驗, 題數各為 50 題, 每節總分為 100 分, 共 200 分, 以 2 科總分達 140 分為合格 六 企業內部控制測驗內容 內部控制理論與實務 之範圍主要包括 :1 內部控制基本觀念 ( 含 COSO 內部控制報告 企業風險管理 - 整合架構 ) 2 內部控制聲明書與會計師專案審查報告 3 內部控制與公司治理之關係( 高階管理者與董監事之治理 ) 4 內部控制與企業經營( 控制環境 風險評估 控制作業 資訊溝通與監督 風險管理 績效管理 道德規範與行為準則 ) 5 內部控制自行檢查 七 企業內部控制測驗內容 內部控制相關法規 之範圍主要包括下列相關法規 :1 全 22 頁第 14 頁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相關函令 2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3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4 上市櫃公 司治理實務守則 5 其他相關法規 ( 印鑑管理 資訊管理 電腦稽核業務 公司 法 證券交易法 審計準則公報相關條文 ) 註 : 內部控制理論與實務 出題數佔 75%, 內部控制相關法規 出題數佔 25% 八 資產證券化測驗內容 資產證券化理論與實務 之範圍主要包括 :1 資產證券化 概論 2 金融資產受益證券 ( 汽車貸款債權證券 信用卡債權證券 商業性不動 產抵押貸款證券 擔保債權憑證等 ) 3 房貸受益證券 ( 住宅抵押貸款之特質與 風險 房貸轉付證券 擔保房貸憑證 房貸型衍生性證券等 ) 4 不動產證券化 基本理念 5 不動產資產信託 ( 組織型態 基金募集運用及管理 運作架構與流 程 運作的相關課題 ) 6 不動產投資信託 ( 組織型態 基金募集運用及管理 運作架構與流程 主要參與者的權益分析 運作的相關課題 ) 7 不動產抵押債 權及相關證券之評價 8 受益證券發行公開說明書 / 投資說明書 9 信用評 等 信用增強與資產證券化 10 資產證券化風險分析 九 資產證券化測驗內容 資產證券化相關法規 之範圍主要包括下列相關法規 :1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2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 3 財政部委託專門職 業及技術人員查核金融資產證券化關係人辦法 4 特殊目的公司設立及許可準 則 5 金融機構設立外國特殊目的公司核准辦法 6 受託機構發行受益證券特 殊目的公司發行資產基礎證券處理準則 7 受益證券資產基礎證券私募特定人範 圍投資說明書內容及轉讓限制準則 8 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特殊目的公司 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9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1 0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 11 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 產信託受益證券處理辦法 12 財政部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查核不動產證券 化關係人辦法 13 受託機構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投資說明 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14 受託機構募集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公 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註 : 資產證券化理論與實務 出題數佔 75%, 資產證券化相關法規 出題數佔 25% 十 工商倫理測驗內容 工商倫理 之範圍主要包括 :1. 工商倫理概論 2. 領導倫理 3. 生產倫理 4. 行銷倫理 5. 科技與資訊倫理 6. 金融倫理 7. 競爭倫理 8. 社區與環 境倫理 9. 勞資倫理 10. 組織行為倫理 十一 債券人員測驗內容 債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之範圍主要包括 :1 總體經濟分析 與債券理論 2 債券之評價與風險衡量管理 3 債券之發行與交易實務 4 利率衍生性商品與債券之金融創新 十二 債券人員測驗內容 債券法規 之範圍主要包括下列相關法規 :1 中央公債經 理辦法 2 中央公債經售及買回作業處理要點 3 經理中央登錄債券作業要 點 4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相關法條 5 公開發行公司發行 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 6 臺灣證券交易所中央登錄公債買賣辦法 7 財 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債券等殖成交系統買賣辦法 8 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債券附條件買賣交易細則 9 財團法 全 22 頁第 15 頁
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央登錄公債借貸辦法 10 證券商從事債券遠 期交易之會計處理 11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 12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 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 註 : 債券市場理論與實務 出題數佔 75%, 債券法規 出題數佔 25% 十三 股務人員測驗科目 股務作業法規 之範圍主要包括下列相關法規 :1 公開發 行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2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3 有價 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4 公司法 證券交易法等相關條文 十四 股務人員測驗科目 股務作業實務 之範圍主要包括 :1 股權管理作業 2 公司內部人股權管理 3 股東會股務作業 4 配股配息作業 5 增資股務 作業 6 股務相關稅務處理 拾 測驗結果一 最後乙節測驗時間終了時, 電腦將隨即計算測驗結果, 應試人員可持 IC 卡至測驗結果列印機前, 插入 IC 卡, 以便列印測驗結果通知書 二 未達合格標準者將 IC 卡換回個人身分證後可逕行離開 三 已達合格標準者持測驗結果通知書並繳交證照費壹佰元, 取得經測驗中心人員核發之合格證明書, 並於櫃檯以 IC 卡換回個人身分證後離開 拾壹 電話語音傳真服務系統作業使用說明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電話語音傳真服務系統提供以下功能 : 一 題庫相關事項查詢作業 二 筆試相關事項查詢作業 三 電腦應試相關事項查詢 作業 四 證明書補 換發作業查詢 五 傳真服務作業 傳真兼具語音電話代表號 :(02)2396-9939 撥通後 請依語音指示按鍵操作 語音功能選擇輸入一碼 (1 2 3 4 5): 1 題庫相關事項查詢作業 2 筆試相關事項查詢作業 3 電腦應試相關事項查詢作業 4 證明書補 換發作業查詢 5 傳真服務作業 一 題庫相關事項查詢作業 :1. 題庫最新動態報導 2. 題庫勘誤表傳真作業 二 筆試相關事項查詢作業 :1. 各項試務流程查詢 2. 入場證號碼查詢 3. 測驗結果查 詢 4. 最新測驗動態報導 5. 傳真服務作業 三 電腦應試相關事項查詢作業 :1. 各項試務流程查詢 2. 已排滿之電腦應試日期查 詢 3. 已報名之考生電腦應試日期查詢 四 證明書補 換發作業查詢 :1. 補 換發作業流程查詢 2. 傳真服務作業 五 傳真服務作業 拾貳 附註 一 本項測驗僅係能力測驗, 測驗合格人員不得要求本基金會分發至證券 投信投顧暨期貨事業服務或向各證券 投信投顧暨期貨事業推介 全 22 頁第 16 頁
二 若參加應試人員願意由本基金會提供個人資料供業界取才或同意於測驗合格後由本基金會以電子郵件將合格訊息通知所屬服務單位, 請於填寫報名表時塗記並詳填電子郵件信箱後簽名示之 三 測驗相關訊息可參閱本基金會網站公告, 網址 :http://www.sfi.org.tw 四 應考人如對網路報名有任何問題, 歡迎洽詢 :2357-4327,2357-4360 至 2357-4364 2357-4392 至 2357-4394 2357-4389 2357-4396 至 2357-4397,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8:00~18:00 五 本基金會測驗中心電話語音傳真專線 :(02)23969939, 傳真號碼 :(02)23574398 (02)23574399 全 22 頁第 17 頁
拾參 電腦應試畫面說明 本基金會為加強原電腦應試系統功能, 已於近日完成軟體升級, 新系統之操作畫面說明如下 : 操作畫面說明 應試人進入考場後, 將屬於個人之 IC 卡插入 IC 卡槽, 以進入身分確認畫面 首次插入 IC 卡之後及各節測驗開始之前, 應試人應詳細核對個人資料是否正確, 如資料正確則按 正確 鍵, 資料有誤則按 取消 鍵 此畫面為應試前之等待畫面, 應試人可點選 模擬考試 以熟悉電腦應試之各項操作, 或按 考試規則說明 了解電腦應試之各項規定 全 22 頁第 18 頁
模擬應試畫面 : [ 選項 ]: 考生需在畫面中箭頭所指位置用滑鼠點選答案 [ 取消答案 ]: 按下取消答案鍵可將選定答案設定為尚未做答狀態 [ 上一題 / 下一題 ]: 可選擇目前考題之上一題或下一題 [ 結束考試 ]: 測驗後 40 分鐘可提前結束考試 [ 相關圖表 ]: 相關圖表會配合著題目本身之問題與選項出現, 若題目本身有相關之圖表, 應試人點選 [ 圖片 1] 即可顯示相關之圖表 [ 顯示未答題號 ]: 可顯示所有尚未做答之題號 [ 訊息列 ]: 如應試中有任何不當操作, 訊息列會顯示相關訊息 [ 計算機 ]: 可使用簡易型計算機 電腦應試注意事項畫面, 應試人可經由此畫面閱讀電腦應試相關注意事項 每節考試前倒數二分鐘會出現身分再確認及倒數計時畫面, 請應試人再次確認身分, 並按 [ 確定 ] 鍵 全 22 頁第 19 頁
應試畫面 : [ 選項 ]: 考生需在畫面中箭頭所指位置用滑鼠點選答案 [ 取消答案 ]: 按下取消答案鍵可將選定答案設定為尚未做答狀態 [ 上一題 / 下一題 ]: 可選擇目前考題之上一題或下一題 [ 結束考試 ]: 測驗後 40 分鐘可提前結束考試 [ 相關圖表 ]: 相關圖表會配合著題目之問題與選項出現, 若題目本身有相關之圖表, 應試人點選 [ 圖片 1 ] 即可顯示相關之圖表 [ 顯示未答題號 ]: 可顯示所有尚未做答之題號 [ 訊息列 ]: 如應試中有任何不當操作, 訊息列會顯示相關訊息 [ 計算機 ]: 可使用簡易型計算機 應試人按下 [ 計算機 ] 按鍵, 即可使用簡易型計算機功能 全 22 頁第 20 頁
按下結束考試鍵後, 應試人 再次確認是否結束此節測 驗 每節考試結束到下一節等待應試畫面前, 會出現此畫面, 此時應試人不可抽出 IC 卡, 以免影響資料之讀寫 每節測驗開始前, 會出現身分再確認畫面 請應試人再次確認身分, 並按 [ 確定 ] 鍵 全 22 頁第 21 頁
最後一節測驗完畢時, 會出現此畫面, 此時應試人不可抽出 IC 卡, 以免影響資料之讀寫 此畫面為全部應試結束後之結束畫面, 出現此畫面, 應試人才可將 IC 卡取出至場外列印成績 為方便您熟悉電腦應試之操作, 本基金會提供模擬應試程式 ( 本基金會網站首頁 / 電腦應試測驗 / 下載專區 / 電腦應試模擬軟體 ) 全 22 頁第 2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