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 共 6 頁 一 化 學 品 與 廠 商 資 料 化 學 品 名 稱 : 硫 化 鎘 (Cadmium sulfide) 其 他 名 稱 : - 建 議 用 途 及 限 制 用 染 料 和 墨 水 ; 陶 瓷 器 上 釉, 烟 火 製 造 術 ; 螢 光 體 ; 螢 光 板 ; 閃 途 礫 計 數 器 ; 精 餾 器 ; 電 子 照 相 的 光 導 體 ; 電 晶 體 ; 光 伏 特 : 電 池 ; 太 陽 能 電 池 製 造 者 輸 入 者 或 供 應 商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 傳 真 電 話 :- 二 危 害 辨 識 資 料 化 學 品 危 害 分 類 : 1. 急 毒 性 物 質 第 3 級 ( 吞 食 ) 2. 致 癌 物 質 第 1 級 3. 生 殖 毒 性 物 質 第 2 級 4. 特 定 標 的 器 官 系 統 毒 性 物 質 - 重 複 暴 露 第 1 級 5. 水 環 境 之 危 害 物 質 ( 慢 毒 性 ) 第 4 級 標 示 內 容 : 象 徵 符 號 : 警 示 語 : 危 險 危 害 警 示 訊 息 : 第 二 類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 化 學 物 質 有 致 腫 瘤 生 育 能 力 受 損 畸 胎 遺 傳 因 子 突 變 或 其 他 慢 性 疾 病 等 作 用 者 第 三 類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 化 學 物 質 經 暴 露, 將 立 即 危 害 人 體 健 康 或 生 物 生 命 者 1. 吞 食 有 毒 2. 可 能 致 癌 3. 懷 疑 對 生 育 能 力 或 對 胎 兒 造 成 傷 害 4. 長 期 或 重 複 暴 露 會 對 器 官 造 成 傷 害 5. 可 能 對 水 生 生 物 產 生 長 期 持 續 的 有 害 影 響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 1. 置 容 器 於 通 風 良 好 的 地 方 2. 衣 服 一 經 污 染, 立 即 脫 掉 3. 勿 倒 入 排 水 溝 4. 如 遇 意 外 或 覺 得 不 適, 立 即 洽 詢 醫 療 5. 避 免 暴 露 於 此 物 質 - 需 經 特 殊 指 示 使 用 其 他 危 害 : - 三 成 分 辨 識 資 料 中 英 文 名 稱 : 硫 化 鎘 (Cadmium sulfide) 同 義 名 稱 : -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記 號 碼 (CAS No.): 1306-23-6 危 害 成 分 ( 成 分 百 分 比 ) : 100 四 急 救 措 施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 第 2 頁, 共 6 頁 食 入 : 1. 可 使 病 患 即 刻 服 用 活 性 碳 2. 若 病 患 發 生 昏 迷 痙 攣 或 失 去 吞 嚥 反 射 動 作 時, 應 保 持 其 呼 吸 管 道 暢 通, 必 要 時, 施 行 人 工 呼 吸, 且 同 時 要 防 止 異 物 吸 入 堵 塞 呼 吸 管 道 吸 入 : 眼 睛 接 觸 : 1. 即 迅 速 以 清 水 洗 15 分 鐘 以 上, 若 尚 有 不 適, 則 應 請 眼 科 醫 生 診 治 皮 膚 接 觸 : 1. 除 去 衣 物, 對 於 受 波 及 的 皮 膚 應 完 全 以 肥 皂 與 清 水 清 洗, 沖 洗 15-20 分 鐘 以 上, 直 到 認 為 乾 淨 為 止 2. 若 有 刺 激 感 或 疼 痛 感, 應 請 醫 師 診 治 最 重 要 症 狀 及 危 害 效 應 : 1. 急 性 中 毒 症 狀 :(1) 吸 入 性 中 毒 會 延 遲 12 到 36 小 時, 症 狀 包 括 咳 嗽 胸 痛 ( 血 痰 ) 呼 吸 困 難 喉 嚨 痛 金 屬 蒸 氣 熱 (metal fume fever: 顫 抖 出 汗 身 體 疼 痛 頭 痛 ) 頭 暈 躁 動 四 肢 無 力 噁 心 嘔 吐 肺 炎 肺 水 腫 氣 管 及 支 氣 管 炎 (2) 攝 入 中 毒 通 常 15-30 分 鐘 發 生 症 狀, 症 狀 包 括 腹 痛 噁 心 嘔 吐 燒 灼 感 流 涎 肌 肉 痙 孿 眩 暈 休 克 意 識 不 清 及 抽 筋 2. 危 害 效 應 : 急 性 攝 入 10mg 的 無 機 鎘, 可 導 致 嚴 重 的 症 狀 發 生 吸 入 鎘 蒸 氣 後, 可 導 致 嚴 重 的 肺 毒 性 ( 肺 水 腫 ) 經 由 皮 膚 吸 收 情 形 少 見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 1. 應 穿 著 C 級 防 護 裝 備 在 安 全 區 實 施 急 救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 食 入 性 暴 露 :1. 洗 胃 : 假 如 患 者 剛 攝 入 具 有 潛 在 致 命 的 毒 物 或 處 於 昏 睡 狀 態 或 抽 筋 的 危 險 時, 有 洗 胃 的 必 要 採 用 垂 頭 仰 臥 和 左 側 臥 姿 或 者 插 入 氣 管 內 管 保 護 呼 吸 道 2. 活 性 碳 : 每 30 克 的 活 性 碳 以 240 毫 升 的 稀 釋 液 稀 釋 通 常 成 人 劑 量 約 25-100 克, 兒 童 劑 量 為 25-50 克 ( 嬰 兒 劑 量 給 法 是 每 公 斤 體 重 給 予 1 克 )3. 解 毒 劑 : 急 性 暴 露 後, 立 即 給 予 螯 合 劑 治 療 或 有 幫 助 給 予 CaNa2 EDTA 75mg/kg/day 深 部 肌 肉 注 射 或 連 續 慢 慢 靜 脈 滴 注, 每 天 3-6 次, 最 多 五 天 至 少 停 止 使 用 藥 物 2 天 後, 必 要 時 可 重 複 此 程 序 每 個 程 序 總 量 不 可 超 過 500mg/kg 注 意 :BAL 不 可 和 鎘 併 用, 因 為 此 複 合 物 具 有 腎 毒 性 4. 考 慮 通 便 吸 入 暴 露 :1. 監 測 呼 吸 窘 迫 如 果 有 咳 嗽 或 呼 吸 困 難 發 生, 評 估 呼 吸 道 刺 激 支 氣 管 炎 或 肺 炎 情 形 必 要 時 使 用 呼 吸 器 給 予 氧 氣 支 持 治 療 氣 管 痙 孿 用 beta2agonist 或 corticosteroids 皮 膚 暴 露 : 若 有 刺 激 感 或 疼 痛 感, 應 請 醫 師 診 治 眼 睛 暴 露 : 若 有 刺 激 感 疼 痛 感 腫 脹 感 流 淚 或 畏 光 等 情 形 發 生, 應 請 醫 師 診 治 五 滅 火 措 施 適 用 滅 火 劑 : 一 般 : 使 用 滅 周 遭 火 災 的 滅 火 材 料 滅 火 時 可 能 遭 遇 之 特 殊 危 害 : 1. 其 密 閉 容 器 遇 熱 可 能 會 爆 炸 特 殊 滅 火 程 序 : 1. 安 全 情 況 下 將 容 器 搬 離 火 場 2. 以 水 霧 冷 卻 暴 露 火 場 的 貯 槽 或 容 器 消 防 人 員 之 特 殊 防 護 裝 備 : 1. 耐 化 學 品 的 防 護 衣
2. 正 壓 空 氣 呼 吸 器 3.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第 3 頁, 共 6 頁 六 洩 漏 處 理 方 法 個 人 應 注 意 事 項 : 1. 人 員 須 遠 離 外 洩 區, 並 保 持 在 上 風 位 置 2. 在 安 全 狀 況 許 可 下, 設 法 阻 漏 3. 勿 碰 觸 外 洩 物 4. 確 定 清 理 工 作 是 由 受 過 訓 練 的 人 員 負 責 5. 在 污 染 區 尚 未 完 全 清 理 乾 淨 前, 限 制 人 員 接 近 該 區 環 境 注 意 事 項 : 1. 對 該 區 域 進 行 通 風 換 氣 2. 撲 滅 或 除 去 所 有 發 火 源 3. 通 知 政 府 安 全 衛 生 與 環 保 相 關 單 位 4. 避 免 外 洩 物 進 入 下 水 道 或 密 閉 的 空 間 內 清 理 方 法 : 1. 將 外 洩 物 遠 離 可 燃 物 及 灰 塵 2. 利 用 乾 淨 的 鏟 子, 小 心 置 入 乾 燥 的 容 器 內 後 覆 蓋 3. 用 水 沖 洗 洩 漏 區 4. 防 止 進 入 排 水 溝 5. 防 止 灰 塵 小 量 : 1. 以 不 產 生 火 花 之 鏟 子 小 心 鏟 回 ; 避 免 吸 入 其 粉 塵 大 量 : 1. 圍 堵 後, 報 請 當 地 環 保 機 關, 並 聯 絡 合 法 代 處 理 業 者 處 七 安 全 處 置 與 儲 存 方 法 處 置 : 1.- 儲 存 : 1. 保 持 容 器 密 閉 2. 遠 離 易 燃 品 及 可 燃 品 貯 存 八 暴 露 預 防 措 施 工 程 控 制 : 1. 整 體 換 氣 或 局 部 排 氣 裝 置 國 內 控 制 參 數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短 時 間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最 高 容 許 濃 度 生 物 指 標 TWA STEL CEILING BEIs 0.05mg/m 3 瘤 以 鎘 計 0.15mg/m 3 瘤 以 鎘 計 - 尿 中 每 克 肌 酸 酐 中 含 鎘 總 含 量 5μg(B) 血 液 中 鎘 5μg/L(B)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 手 部 防 護 : 1. 橡 膠 手 套 皮 膚 及 身 體 防 護 : 1. 制 服 圍 裙
第 4 頁, 共 6 頁 呼 吸 防 護 : 1ppm 以 下 : 1. 用 高 效 率 粒 子 呼 吸 防 護 具 高 過 1ppm: 1.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眼 睛 防 護 : 1. 安 全 護 目 鏡 衛 生 措 施 : 1. 工 作 後 儘 速 脫 掉 污 染 之 衣 物, 洗 淨 後 才 可 再 穿 戴 或 丟 棄, 且 須 告 知 洗 衣 人 員 污 染 物 之 危 害 性 2. 工 作 場 所 嚴 禁 抽 煙 或 飲 食 3. 處 理 此 物 後, 須 徹 底 洗 手 4. 維 持 作 業 場 所 清 潔 九 物 理 及 化 學 性 質 外 觀 ( 物 質 狀 態 顏 色 等 ): 黃 棕 色 晶 體 氣 味 : 無 味 嗅 覺 閾 值 :- 熔 點 :1750 ph 值 :- 沸 點 / 沸 點 範 圍 :- 易 燃 性 ( 固 體, 氣 體 ):- 閃 火 點 :- 分 解 溫 度 :- 測 試 方 法 ( 開 杯 或 閉 杯 ):- 自 燃 溫 度 :- 爆 炸 界 限 :- 蒸 氣 壓 :-; 蒸 氣 密 度 :/ 密 度 :4.82( 水 =1) 溶 解 度 : 微 溶 於 水 辛 醇 / 水 分 配 係 數 (log Kow):- 揮 發 速 率 :/ 十 安 定 性 及 反 應 性 安 定 性 : 正 常 狀 態 下 安 定 特 殊 狀 態 下 可 能 之 危 害 反 應 : 1. 受 熱 分 解 成 有 毒 的 鎘 和 硫 的 氧 化 物 2. 無 機 酸 : 釋 出 硫 化 氫 氣 體 應 避 免 之 狀 況 : 熱 火 焰 火 花 引 火 源 應 避 免 之 物 質 : 1. 無 機 酸 2. 氧 化 劑 危 害 分 解 物 : 氧 化 鎘 二 氧 化 硫 硫 化 氫 十 一 毒 性 資 料 暴 露 途 徑 : 吸 入 食 入 眼 睛 接 觸 症 狀 : 咳 嗽 胸 痛 呼 吸 困 難 支 氣 管 炎 頭 痛 目 眩 急 性 胃 腸 炎 骨 骼 軟 化 肺 氣 腫 蛋 白 尿 急 毒 性 : 皮 膚 接 觸 : - 吸 入 : 1. 會 引 起 咳 嗽 胸 痛 呼 吸 困 難 支 氣 管 炎 頭 痛 及 目 眩 食 入 : 1. 會 引 起 急 性 胃 腸 炎, 食 入 過 多 或 長 期 食 入, 會 造 成 骨 骼 軟 化 及 變 形, 而 引 起 自 然 骨 折, 甚 至 會 造 成 死 亡 眼 睛 接 觸 : 1. 會 造 成 刺 激, 甚 至 造 成 視 力 傷 害 LD50(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 7080mg/kg( 大 鼠 吞 食 )
LC50(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 - 慢 毒 性 或 長 期 毒 性 : 1. 長 期 吸 入 會 引 起 肺 氣 腫 腎 危 害 及 蛋 白 尿 2. 鎘 為 一 種 具 累 積 性 之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可 能 使 肺 腎 致 癌 3. 動 物 實 驗 中, 發 現 造 成 卵 巢 細 胞 姊 妹 染 色 體 互 換 4.ACGIH:A2- 疑 似 人 類 致 癌 5.IARC:Group 1 - 確 定 人 體 致 癌 第 5 頁, 共 6 頁 十 二 生 態 資 料 生 態 毒 性 : LC50( 魚 類 ): - EC50( 水 生 無 脊 椎 動 物 ): - 生 物 濃 縮 係 數 (BCF): - 持 久 性 及 降 解 性 : 1.1. 自 然 環 境 中, 鎘 可 能 以 硝 酸 鹽 氯 化 物 碳 酸 鹽 錯 化 物 氫 氧 化 物 錯 合 体 氨 錯 化 合 物 整 合 及 其 他 有 機 金 屬 2. 水 中 的 鎘 通 常 以 二 價 存 在 且 傾 向 與 氧 化 鐵 氧 化 鎂 和 水 合 物 一 起 沈 澱 半 衰 期 ( 空 氣 ): - 半 衰 期 ( 水 表 面 ): - 半 衰 期 ( 地 下 水 ): - 半 衰 期 ( 土 壤 ): - 生 物 蓄 積 性 : - 土 壤 中 之 流 動 性 : - 其 他 不 良 效 應 : - 十 三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 1. 依 據 政 府 相 關 法 規 處 理 2. 產 生 之 含 鎘 污 泥, 應 依 廢 棄 物 清 理 法 有 關 規 定 妥 善 處 理, 產 生 含 鎘 廢 水, 應 處 理 至 符 合 放 流 水 標 準 3. 焚 化 爐 或 其 他 燃 燒 性 污 染 源 排 氣 中 含 鎘, 應 處 理 至 符 合 固 定 空 氣 污 染 物 排 放 標 準, 並 隨 時 監 測 處 理 效 果 4. 參 考 廢 棄 物 清 理 法 及 事 業 廢 棄 物 貯 存 清 除 處 理 方 法 及 設 施 標 準 辦 理 十 四 運 送 資 料 聯 合 國 編 號 (UN No.):2570 聯 合 國 運 輸 名 稱 : 鎘 化 合 物 運 輸 危 害 分 類 : 第 6.1 類 毒 性 物 質 包 裝 類 別 :- 海 洋 污 染 物 ( 是 / 否 ):- 特 殊 運 送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項 : - 緊 急 應 變 處 理 原 則 :154 十 五 法 規 資 料 適 用 法 規 :
1.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法 2. 勞 工 作 業 場 所 容 許 暴 露 標 準 3.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4. 事 業 廢 棄 物 貯 存 清 除 處 理 方 法 及 設 施 標 準 5.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管 理 法 6. 危 害 性 化 學 品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7.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標 示 及 物 質 管 理 辦 法 8. 廢 棄 物 清 理 法 第 6 頁, 共 6 頁 十 六 其 他 資 料 1. 行 政 院 衛 福 部, 中 美 合 作 計 畫 中 文 毒 理 清 冊, 中 華 民 國 86 年 3 月 2. 行 政 院 環 保 署, 中 文 毒 理 資 理 庫 3. 行 政 院 環 保 署,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災 害 防 救 手 冊,103 年 4.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院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發 展 中 心, 物 質 光 碟 資 料 5. 行 政 院 勞 動 部, 化 學 品 全 球 調 和 制 度 [GHS] 介 紹 網 站 參 考 文 獻 6.Handbook of Toxic and Hazardous Chemicals and Carcinogens 7. 中 國 國 家 標 準 CNS 15030 化 學 品 分 類 及 標 示 8. 中 國 國 家 標 準 CNS 6864 危 險 物 運 輸 標 示 9.UN 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Model Regulations. Rev.16 (2009) 10.HSDB 資 料 庫,TOMES 2015 網 頁 版 11.ChemWatch 資 料 庫,2015 網 頁 版 12. 緊 急 應 變 指 南 2012 年 版 13.IARC WEB 名 稱 : 環 境 事 故 專 業 諮 詢 中 心 製 表 者 單 位 地 址 / 電 話 : 南 投 縣 南 投 市 文 獻 路 2 號 A315 室 (049-2345678) 製 表 人 職 稱 : 姓 名 ( 簽 章 ): 製 表 日 期 105.07.17 上 述 資 料 中 符 號 - 代 表 目 前 查 無 資 料, 而 符 號 / 代 表 此 欄 備 註 位 對 該 物 質 並 不 適 用 上 述 資 料 為 環 保 署 委 託 製 作, 僅 供 參 考, 各 項 資 料 已 力 求 正 確 完 整, 使 用 者 請 依 應 用 需 求 判 斷 其 可 用 性, 尤 其 需 注 意 混 合 時 可 能 產 生 不 同 之 危 害, 並 依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管 理 法 及 危 害 性 化 學 品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之 相 關 規 定, 提 供 必 要 之 注 意 事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