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 訂 日 期 30.03.2016 版 本 號 6.0 部 分 一 化 學 品 與 廠 商 資 料 1.1 産 品 辨 識 REACH( 歐 盟 關 於 化 學 品 註 冊, 評 估, 許 可 和 限 制 ) 註 冊 號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記 號 碼 (CAS No.) 依 據 歐 洲 議 會 與 歐 洲 理 事 會 法 規 (EC)No1907/2006 關 於 化 學 物 質 註 冊 評 估 授 權 和 管 制 (REACH) 第 2 篇 的 規 範, 此 物 質 及 其 使 用 可 免 除 註 冊, 故 無 註 冊 號 碼, 年 使 用 量 無 須 註 冊 或 於 註 冊 截 止 日 前 註 冊 1313-99-1 1.2 有 關 的 確 定 了 的 物 質 或 混 合 物 的 用 凃 和 建 議 的 不 適 合 的 用 途 鑑 定 了 的 多 種 用 途 高 科 技 應 用 材 料 額 外 的 使 用 資 訊 請 參 考 Merck Chemicals 網 站 1.3 安 全 技 術 説 明 書 提 供 者 的 詳 情 部 分 二 危 害 辨 識 資 料 2.1 物 質 或 混 合 物 的 分 類 分 類 ( 第 1272/2008 號 歐 共 體 (EC) 規 章 ) 致 癌 物 質, 第 1A 級, 吸 入, H350i 皮 膚 致 敏 物 質, 第 1 級, H317 水 環 境 之 危 害 物 質 ( 慢 毒 性 ), 第 4 級, H413 特 定 標 的 器 官 系 統 毒 性 物 質 - 重 複 暴 露, 第 1 級, 吸 入, H372 在 這 一 部 分 中 提 及 的 H- 部 分 的 陳 述 的 全 文 請 見 第 16 部 分 (section16) 分 類 ( 歐 洲 經 濟 共 合 體 指 令 性 條 款 67/548/EEC 或 歐 盟 條 款 1999/45/EC) Carc.Cat.1 致 癌 物 質 第 1 級 R49 R43 T 有 毒 的 R48/23 R53 頁 碼 1 的 15
在 這 部 分 中 提 及 的 R 句 子 的 全 文 請 看 第 16 部 分 2.2 标 签 要 素 標 簽 ( 第 1272/2008 號 歐 共 體 (EC) 規 章 ) 象 徵 符 號 警 示 語 危 險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H350i 可 能 致 癌 ( 吸 入 ) H317 可 能 造 成 皮 膚 過 敏 H372 長 期 或 重 複 暴 露 ( 吸 入 ) 會 對 器 官 造 成 傷 害 H413 可 能 對 水 生 生 物 產 生 長 期 持 續 的 有 害 影 響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预 防 措 施 P201 使 用 前 取 得 特 別 說 明 P273 避 免 排 放 至 環 境 中 P280 穿 戴 防 護 手 套 事 故 响 应 P302 + P352 如 皮 膚 沾 染 : 用 大 量 肥 皂 和 水 沖 洗 P314 如 感 覺 不 適, 就 醫 治 療 / 諮 詢 General hazard statement not specifying the route of exposure as the necessary information is not available. See Annex VI, 1.2.2 只 限 於 專 業 使 用 者 縮 小 標 籤 ( 125 ml) 象 徵 符 號 警 示 語 危 險 頁 碼 2 的 15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H350i 可 能 致 癌 ( 吸 入 ) H317 可 能 造 成 皮 膚 過 敏 H372 長 期 或 重 複 暴 露 會 對 器 官 造 成 傷 害 H413 可 能 對 水 生 生 物 產 生 長 期 持 續 的 有 害 影 響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P201 使 用 前 取 得 特 別 說 明 P280 穿 戴 防 護 手 套 P302 + P352 如 皮 膚 沾 染 : 用 大 量 肥 皂 和 水 沖 洗 P308 + P313 如 果 接 觸 到 或 在 意 : 洽 詢 醫 療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記 號 碼 (CAS No.) 1313-99-1 2.3 其 他 危 害 未 見 報 導 部 分 3. 成 分 辨 識 資 料 3.1 純 物 質 分 子 式 NiO (Hill) EC- 編 號 215-215-7 分 子 量 74.71 g/mol 危 害 成 分 ( 第 1272/2008 號 歐 共 體 (EC) 規 章 ) 化 學 名 ( 濃 度 或 濃 度 範 圍 )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註 冊 號 分 類 記 號 碼 (CAS No.) 氧 化 鎳 (<= 100 % ) 1313-99-1 *) 致 癌 物 質, 第 1A 級, H350i 皮 膚 致 敏 物 質, 第 1 級, H317 水 環 境 之 危 害 物 質 ( 慢 毒 性 ), 第 4 級, H413 特 定 標 的 器 官 系 統 毒 性 物 質 - 重 複 暴 露, 第 1 級, H372 *) 依 據 歐 洲 議 會 與 歐 洲 理 事 會 法 規 (EC)No1907/2006 關 於 化 學 物 質 註 冊 評 估 授 權 和 管 制 (REACH) 第 2 篇 的 規 範, 此 物 質 及 其 使 用 可 免 除 註 冊, 故 無 註 冊 號 碼, 年 使 用 量 無 須 註 冊 或 於 註 冊 截 止 日 前 註 冊 在 這 一 部 分 中 提 及 的 H- 部 分 的 陳 述 的 全 文 請 見 第 16 部 分 (section16) 頁 碼 3 的 15
危 害 成 分 ( 歐 盟 條 款 1999/45/EC) 化 學 名 ( 濃 度 或 濃 度 範 圍 )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分 類 記 號 碼 (CAS No.) 氧 化 鎳 (>= 99 % - <= 100 % ) 1313-99-1 Carc.Cat.1; R49 R43 T, 有 毒 的 ; R48/23 R53 在 這 部 分 中 提 及 的 R 句 子 的 全 文 請 看 第 16 部 分 3.2 混 合 物 不 適 用 部 分 四 急 救 措 施 4.1 必 要 的 急 救 措 施 描 述 一 般 的 建 議 急 救 人 員 要 自 我 保 護 吸 入 之 後 : 將 傷 者 移 到 空 氣 新 鮮 處. 立 即 就 醫. 在 皮 膚 接 觸 的 情 況 下 : 立 即 移 除 或 脫 掉 所 有 沾 染 的 衣 物 用 水 沖 洗 皮 膚 / 淋 浴 請 教 醫 生 眼 睛 接 觸 之 後 : 以 大 量 清 水 洗 去. 呼 叫 眼 科 醫 生 吞 食 之 後 : 立 即 讓 傷 者 飲 水 ( 最 多 2 杯 ). 請 教 醫 生 4.2 最 重 要 症 狀 及 危 害 效 應 刺 激 影 響, 咳 嗽, 呼 吸 短 促 以 下 資 料 適 用 於 一 般 不 可 溶 性 鎳 化 物 : 無 機 鎳 對 於 黏 膜 有 收 斂 作 用. 有 些 情 況 下 會 發 生 鎳 皮 膚 炎. 經 驗 得 知 鎳 及 鎳 化 物 為 不 水 溶 性 且 會 致 癌. 過 敏 反 應 4.3 及 時 的 醫 療 處 理 和 所 需 的 特 殊 處 理 的 説 明 和 指 示 無 適 用 資 料 頁 碼 4 的 15
部 分 五 滅 火 措 施 5.1 滅 火 介 質 適 用 滅 火 劑 根 據 當 時 情 況 和 周 圍 環 境 採 用 適 合 的 滅 火 措 施 不 適 用 的 滅 火 劑 施 於 此 物 質 或 混 合 物 的 滅 火 劑 無 限 制 5.2 源 於 此 物 質 或 混 合 物 的 特 別 的 危 害 不 可 燃 周 圍 火 源 可 能 引 發 釋 放 危 害 性 蒸 氣. 5.3 給 消 防 員 的 建 議 消 防 人 員 之 特 殊 防 護 設 備 未 著 個 人 呼 吸 裝 置 人 員 不 可 進 入 危 險 區 域 內. 保 持 安 全 距 離 並 穿 上 適 當 的 保 護 衣 物, 避 免 接 觸 皮 膚. 進 一 步 的 信 息 用 水 噴 霧 來 壓 住 氣 體 / 蒸 氣 / 霧 氣 防 止 消 防 水 污 染 地 表 水 和 地 下 水 系 統 部 分 六 洩 漏 處 理 方 法 6.1 個 人 應 注 意 事 項 非 急 救 人 員 的 建 議 在 任 何 情 況 下, 避 免 生 成 及 吸 入 灰 塵. 避 免 物 質 接 觸. 確 保 有 充 足 的 通 風 撤 出 危 險 區 域, 遵 照 急 救 措 施, 請 教 專 業 人 員 對 緊 急 情 況 處 理 人 員 的 建 議 : 防 護 器 材 請 見 第 8 節 6.2 環 境 注 意 事 項 不 要 讓 產 物 進 入 下 水 道 6.3 清 理 方 法 暗 渠 收 集, 吸 取 與 排 出 濺 液 遵 照 可 能 的 物 質 使 用 限 制 ( 見 第 7 與 10 節 ) 小 心 取 出. 丟 棄. 清 理 受 影 響 的 區 域. 避 免 生 成 灰 塵. 6.4 參 考 其 他 部 分 廢 棄 物 處 理 方 式 請 參 考 第 13 節 頁 碼 5 的 15
部 分 七 安 全 處 置 與 儲 存 方 法 7.1 安 全 操 作 的 注 意 事 項 安 全 操 作 注 意 事 項 看 清 標 簽 上 的 提 示 在 通 風 櫥 下 操 作 避 免 吸 入 該 物 質 / 混 合 物 衛 生 措 施 立 即 更 換 受 污 染 衣 物. 使 用 皮 膚 保 護 乳 液. 使 用 此 物 質 後 須 洗 手 及 洗 臉. 7.2 安 全 儲 存 的 條 件, 包 括 任 何 不 兼 容 性 儲 存 條 件 緊 閉. 乾 燥. 保 存 在 良 好 通 風 處 將 此 物 質 貯 存 在 能 鎖 住 的 地 方 或 貯 存 在 有 資 格 的 人 才 能 進 入 的 地 方 建 議 的 貯 存 溫 度, 看 產 品 標 籤 7.3 特 定 用 途 僅 限 制 於 第 1.2 節 所 敘 述 的 用 途 部 分 八 暴 露 控 制 及 個 人 防 護 措 施 8.1 控 制 參 數 氧 化 鎳 (1313-99-1) TW_PEL 時 量 平 均 濃 度 0.1 mg/m³ 表 達 為 : 以 鎳 計 時 量 平 均 濃 度 1 mg/m³ 表 達 為 : 以 鎳 計 8.2 暴 露 控 制 工 程 控 制 技 術 措 施 與 適 當 的 操 作 應 優 先 於 個 人 防 護 器 具 使 用 見 7.1 節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需 依 照 工 作 環 境 的 情 況 與 危 險 物 質 的 濃 度 與 數 量 選 擇 適 當 的 防 護 衣 物. 防 護 衣 物 對 於 化 學 物 質 的 抗 化 測 試 表 可 向 其 供 應 商 索 取. 頁 碼 6 的 15
眼 / 面 防 護 安 全 眼 鏡 手 部 防 護 使 用 於 完 全 接 觸 : 使 用 於 潑 濺 接 觸 : 手 套 的 材 料 : 手 套 厚 度 : 溶 劑 滲 透 時 間 : 手 套 的 材 料 : 手 套 厚 度 : 溶 劑 滲 透 時 間 : 丁 睛 橡 膠 0.11 mm > 480 min 丁 睛 橡 膠 0.11 mm > 480 min 使 用 的 防 護 手 套 必 需 遵 守 歐 盟 編 號 89/686/EEC 與 EN374 的 標 準 規 定. 例 如 : 使 用 德 國 手 套 供 應 商 KCL 公 司 的 產 品 KCL 741 Dermatril L ( 使 用 於 完 全 接 觸 ), KCL 741 Dermatril L ( 使 用 於 潑 濺 接 觸 ). 依 照 EN374 號 規 定, 上 述 的 穿 透 時 間 乃 是 KCL 公 司 對 建 議 使 用 的 手 套 在 他 們 的 實 驗 室 ### 行 測 試 的 結 果. 此 項 建 議 僅 適 用 於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上 規 定 並 由 我 ### 提 供 的 產 品 與 我 們 限 用 的 用 途. 當 與 超 出 EN374 規 定 的 其 他 物 質 混 合 或 溶 解 時, 請 與 CE 認 證 的 手 套 供 應 商 聯 繫.( 例 如 德 國 手 套 供 應 商 KCL 公 司, 其 網 址 為 www.kcl.de). 此 項 建 議 僅 適 用 於 由 我 們 提 供 並 列 於 安 全 資 料 表 上 的 產 品 且 用 於 我 們 指 定 的 用 途 的 情 況 之 下. 當 溶 解 於 或 與 其 他 物 質 混 合 時 或 遇 見 偏 離 EN374 規 定 的 情 況 時, 請 聯 絡 CE 核 准 的 手 套 供 應 商 ( 例 如 德 國 手 套 供 應 商 KCL 公 司, 其 網 址 為 www.kcl.de). 其 他 保 護 裝 備 穿 防 護 服 呼 吸 防 護 在 灰 塵 生 成 時 需 要. 推 薦 的 過 濾 器 類 型 : 配 戴 可 防 毒 性 與 劇 毒 性 物 質 的 固 體 或 液 體 顆 粒 之 P3 型 濾 罐 ( 依 DIN 3181 定 義 ) 之 防 護 具 企 業 管 理 者 必 須 要 按 照 呼 吸 保 護 設 備 的 生 産 商 提 供 的 説 明 書 來 維 修, 清 潔 和 測 試 這 些 設 備 這 些 措 施 必 須 被 正 確 地 文 件 化 環 境 暴 露 控 制 不 要 讓 產 物 進 入 下 水 道 部 分 九 物 理 及 化 學 性 質 9.1 基 本 的 理 化 特 性 的 信 息 頁 碼 7 的 15
形 狀 固 體 顏 色 深 灰 氣 味 無 味 嗅 覺 閾 值 無 適 用 資 料 ph 值 無 適 用 資 料 熔 點 / 熔 點 範 圍 1,990 C 沸 點 / 沸 點 範 圍 不 適 用 閃 火 點 ( 測 試 方 法 ) 不 適 用 揮 發 速 率 無 適 用 資 料 易 燃 性 ( 固 體 氣 體 ) 此 產 品 不 易 燃 爆 炸 下 限 無 適 用 資 料 爆 炸 上 限 無 適 用 資 料 蒸 氣 壓 不 適 用 蒸 氣 密 度 無 適 用 資 料 密 度 4.6-6.67 g/cm3 在 20 C 密 度 無 適 用 資 料 水 溶 性 在 20 C 不 溶 辛 醇 / 水 分 配 係 數 無 適 用 資 料 頁 碼 8 的 15
自 燃 溫 度 無 適 用 資 料 分 解 溫 度 無 適 用 資 料 動 態 黏 度 無 適 用 資 料 爆 炸 特 性 非 爆 炸 物 氧 化 特 性 無 9.2 其 它 數 據 著 火 溫 度 不 適 用 容 積 密 度 大 約 600 kg/m3 部 分 十 安 定 性 及 反 應 性 10.1 反 應 性 見 第 10.3 節 10.2 安 定 性 本 產 品 於 標 準 大 氣 狀 態 具 化 學 安 定 性 ( 室 溫 ) 10.3 特 殊 狀 況 下 可 能 之 危 害 反 應 與 之 作 用 可 能 有 起 火 或 產 生 易 燃 气 体 或 蒸 氣 的 危 險 : 硫 化 氫 放 熱 反 應 於 : 氟, 過 氧 化 氫, 碘 10.4 應 避 免 之 狀 況 無 資 料 提 供 10.5 應 避 免 之 物 質 無 資 料 提 供 10.6 危 害 分 解 物 當 起 火 時 : 見 第 5 節 滅 火 措 施. 頁 碼 9 的 15
部 分 十 一 毒 性 資 料 11.1 毒 理 學 影 響 的 信 息 急 性 吞 食 毒 性 LD50 大 鼠 : > 5,000 mg/kg 經 濟 合 作 發 展 組 織 測 試 準 則 401 急 性 吸 入 毒 性 症 狀 : 黏 膜 刺 激, 咳 嗽, 呼 吸 短 促 急 性 皮 膚 毒 性 皮 膚 刺 激 眼 睛 刺 激 致 敏 感 性 可 能 造 成 皮 膚 過 敏 生 殖 細 胞 致 突 變 性 物 質 體 外 基 因 毒 性 細 菌 回 復 突 變 試 驗 (AMES) 沙 門 式 菌 typhimurium 結 果 : 陰 性 ( 國 際 毒 物 學 計 畫 ) 致 癌 物 質 生 殖 毒 性 致 畸 變 性 CMR 影 響 致 癌 物 質 : 吸 入 可 能 致 癌 從 人 類 流 行 病 學 研 究 中 得 到 的 正 面 證 據 頁 碼 10 的 15
特 定 標 的 器 官 系 統 毒 性 物 質 - 單 一 暴 露 特 定 標 的 器 官 系 統 毒 性 物 質 - 重 複 暴 露 長 期 或 重 複 暴 露 會 對 器 官 造 成 傷 害 吸 入 性 危 害 物 質 11.2 進 一 步 的 信 息 以 下 資 料 適 用 於 一 般 不 可 溶 性 鎳 化 物 : 無 機 鎳 對 於 黏 膜 有 收 斂 作 用. 有 些 情 況 下 會 發 生 鎳 皮 膚 炎. 經 驗 得 知 鎳 及 鎳 化 物 為 不 水 溶 性 且 會 致 癌. 該 物 質 須 特 別 謹 慎 處 理. 部 分 十 二 生 態 資 料 12.1 毒 性 對 魚 類 的 毒 性 LC50 Danio rerio( 斑 紋 魚 ): > 100 mg/l; 96 h 經 濟 合 作 發 展 組 織 測 試 準 則 203 ( 超 過 測 試 物 的 溶 解 度 上 限 ) 對 水 蚤 和 其 他 水 生 無 脊 椎 動 物 的 毒 性 EC50 Daphnia magna( 水 蚤 ): > 100 mg/l; 48 h 經 濟 合 作 發 展 組 織 測 試 準 則 202 ( 超 過 測 試 物 的 溶 解 度 上 限 ) 對 藻 類 的 毒 性 IC50 Pseudokirchneriella subcapitata( 綠 藻 ): > 127.3 mg/l; 72 h 經 濟 合 作 發 展 組 織 測 試 準 則 201 ( 超 過 測 試 物 的 溶 解 度 上 限 ) 12.2 持 久 性 及 降 解 性 生 物 降 解 性 這 種 用 於 測 定 生 物 降 解 性 的 方 法 不 適 用 於 無 機 化 合 物 12.3 生 物 蓄 積 性 無 適 用 資 料 12.4 土 壤 中 之 流 動 性 無 適 用 資 料 頁 碼 11 的 15
12.5 PBT 和 vpvb 的 結 果 評 價 未 進 行 難 分 解 生 物 蓄 積 性 與 毒 性 化 學 品 (PBT) 和 非 常 難 分 解 高 生 物 蓄 積 性 化 學 品 (vpvb) 的 評 估, 因 不 需 要 或 不 須 要 進 行 化 學 安 全 性 評 估 12.6 其 他 不 良 效 應 附 加 的 生 態 信 息 生 物 效 果 : 對 飲 用 水 造 成 危 害. 防 止 排 放 到 周 圍 的 環 境 中 部 分 十 三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廢 物 處 理 方 法 化 學 品 必 需 依 廢 棄 物 清 理 法 清 理. 在 環 保 署 網 站 上 www.epa.gov.tw 可 找 到 化 學 廢 棄 物 處 理 廠 商 及 其 聯 絡 人 的 資 料. 產 品 必 需 按 照 國 家 法 規 的 規 定 丟 棄 或 導 入 設 計 好 的 回 收 系 統. 在 環 保 署 www.epa.gov.tw 網 站 上 可 以 找 到 相 關 資 料. 廢 料 的 排 放 必 須 符 合 廢 棄 物 指 令 (2008/98/EC) 與 其 他 國 家 及 當 地 法 規 的 規 範 廢 棄 化 學 品 請 保 留 於 原 容 器 中, 勿 與 其 他 廢 棄 物 混 和, 依 照 處 理 產 品 的 相 同 標 準 處 理 不 潔 的 容 器 見 www.retrologistik.com 網 站 取 得 退 回 化 學 品 與 容 器 的 作 業 流 程, 若 有 進 一 步 的 問 題 也 可 與 我 們 聯 繫 部 分 十 四 運 送 資 料 陸 路 運 輸 (ADR/RID) 14.1-14.6 根 據 運 輸 法 規, 不 屬 於 危 險 物 品 內 陸 水 路 運 輸 (ADN) 不 相 關 空 運 (IATA) 14.1-14.6 根 據 運 輸 法 規, 不 屬 於 危 險 物 品 海 運 (IMDG) 14.1-14.6 根 據 運 輸 法 規, 不 屬 於 危 險 物 品 14.7 按 MARPOL73/78 公 約 附 錄 II 和 IBC 規 則 不 相 關 頁 碼 12 的 15
部 分 十 五 法 規 資 料 15.1 專 門 對 此 物 質 或 混 合 物 的 安 全, 健 康 和 環 境 的 規 章 / 法 規 國 家 的 法 規 VCI 儲 存 等 級 6.1D 15.2 化 學 安 全 性 評 審 此 產 品 未 依 照 歐 洲 REACH 規 範 編 號 1907/2006 完 成 化 學 安 全 性 評 估 部 分 十 六 其 他 資 料 安 全 資 料 表 第 二 三 部 分 提 及 的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的 全 文 H317 可 能 造 成 皮 膚 過 敏 H350i 可 能 致 癌 ( 吸 入 ) H372 長 期 或 重 複 暴 露 會 對 器 官 造 成 傷 害 H413 可 能 對 水 生 生 物 產 生 長 期 持 續 的 有 害 影 響 R- 句 的 內 容 是 參 考 2,3 標 題 中 的 R43 皮 膚 接 觸 可 能 引 發 過 敏 R48/23 有 毒 : 如 吸 入, 長 期 暴 露 會 對 健 康 造 成 嚴 重 傷 害 R49 吸 入 可 能 致 癌 R53 可 能 對 水 生 環 境 造 成 長 期 不 良 影 響 培 訓 建 議 為 操 作 人 員 提 供 充 分 的 信 息, 指 導 和 培 訓 標 簽 象 徵 符 號 警 示 語 危 險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H317 可 能 造 成 皮 膚 過 敏 頁 碼 13 的 15
H350i 可 能 致 癌 ( 吸 入 ) H372 長 期 吸 入 或 重 複 暴 露 會 對 器 官 ( 肺 ) 造 成 傷 害 H413 可 能 對 水 生 生 物 產 生 長 期 持 續 的 有 害 影 響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预 防 措 施 P201 使 用 前 取 得 特 別 說 明 P273 避 免 排 放 至 環 境 中 P280 穿 戴 防 護 手 套 事 故 响 应 P302 + P352 如 皮 膚 沾 染 : 用 大 量 肥 皂 和 水 沖 洗 P314 如 感 覺 不 適, 就 醫 治 療 / 諮 詢 只 限 於 專 業 使 用 者 標 簽 ( 歐 洲 經 濟 共 合 體 指 令 性 條 款 67/548/EEC 或 歐 盟 條 款 1999/45/EC) 符 號 T 有 毒 的 R - 類 標 誌 49-43-48/23-53 吸 入 可 能 致 癌 皮 膚 接 觸 可 能 引 發 過 敏 也 有 毒 性 : 如 吸 入, 長 期 暴 露 會 嚴 重 損 害 健 康 可 能 對 水 生 環 境 造 成 長 期 不 良 影 響 S- 類 標 誌 句 53-45-61 避 免 暴 露 - 使 用 前 應 取 得 特 別 指 引 如 發 生 事 故 或 感 覺 不 適, 立 即 就 醫 處 理 ( 可 能 時 出 示 產 品 標 示 資 料 ) 避 免 釋 放 到 環 境 中, 請 參 閱 安 全 資 料 表 中 的 特 殊 說 明 (MSDS) EC- 編 號 215-215-7 只 限 於 專 業 使 用 者 縮 小 標 籤 ( 125 ml) 符 號 T 有 毒 的 R - 類 標 誌 49-43-48/23-53 吸 入 可 能 致 癌 皮 膚 接 觸 可 能 引 發 過 敏 有 毒 : 如 吸 入, 長 期 暴 露 會 對 健 康 造 成 嚴 重 傷 害 可 能 對 水 生 環 境 造 成 長 期 不 良 影 響 S- 類 標 誌 句 53-45 避 免 暴 露 - 使 用 前 應 取 得 特 別 指 引 如 發 生 事 故 或 感 覺 不 適, 立 即 就 醫 處 理 ( 可 能 時 出 示 產 品 標 示 資 料 ) 用 於 安 全 技 術 説 明 書 中 的 關 鍵 的 或 特 別 的 縮 寫 字 和 首 字 母 縮 寫 所 使 用 的 縮 寫 或 簡 稱 可 至 http://www.wikipedia.org 查 閱 頁 碼 14 的 15
" 此 處 的 資 料 根 據 我 們 現 有 的 知 識 而 撰 寫. 提 供 了 有 關 藥 品 所 需 正 確 的 安 全 注 意 事 項, 但 並 不 代 表 對 於 藥 品 性 質 的 保 證, 使 用 者 請 依 應 用 需 求, 自 行 判 斷 其 可 用 性,Merck 不 負 任 何 法 律 責 任." 頁 碼 15 的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