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職 貧 窮 家 庭 的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膳 食 開 支 調 查 及 政 策 建 議 2011 年 10 月 2 日
1. 引 言 2011 年, 糧 食 價 格 於 全 球 各 地 均 升 至 歷 史 新 高 位, 更 多 人 因 此 而 饑 餓 及 貧 窮 聯 合 國 糧 食 及 農 業 組 織 的 糧 食 價 格 指 數 1 近 期 已 超 越 2008 年 的 高 位, 奶 類 食 品 小 麥 食 糖 肉 類 食 油 及 油 脂 的 價 格 更 飆 升 至 新 高 水 平 單 在 今 年, 糧 食 價 格 攀 升 已 令 全 球 增 加 了 4,400 萬 貧 窮 人 口, 當 中 大 部 分 來 自 低 收 入 及 中 等 收 入 國 家 2 根 據 樂 施 會 2011 年 5 月 的 報 告 栽 種 一 個 更 美 好 的 未 來 : 世 界 資 源 有 限 產 生 的 糧 食 公 義 問 題 3 指 出, 全 球 的 捱 餓 人 口 首 次 超 逾 10 億 人 在 全 球 糧 食 危 機 之 下, 有 更 大 量 貧 窮 人 吃 得 較 少, 或 只 能 吃 到 營 養 較 低 的 食 物 香 港 的 情 況 也 不 例 外, 受 全 球 糧 食 價 格 上 升 影 響, 導 致 飲 食 的 改 變 及 挨 餓 的 情 況 出 現 根 據 特 區 政 府 的 統 計 數 字, 在 2011 年 首 8 個 月, 香 港 消 費 物 價 指 數 的 按 年 升 幅 由 3.4% 增 至 5.7%, 而 今 年 8 月 的 糧 食 價 格 更 按 年 上 升 11.7% 4 由 於 貧 窮 市 民 的 每 月 最 大 開 支 正 是 糧 食, 佔 他 們 總 開 支 的 41%(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的 統 計 數 字 5 ), 在 糧 價 急 升 的 時 期, 貧 窮 家 庭 受 到 最 沉 重 的 打 擊 我 們 預 期, 除 了 上 升 的 糧 食 價 格 外, 高 企 的 油 價 和 疲 弱 的 美 元 將 繼 續 令 香 港 增 加 通 脹 壓 力 樂 施 會 最 近 的 糧 食 價 格 調 查 顯 示, 在 通 脹 不 斷 加 劇 的 時 期, 很 多 貧 窮 市 民 需 要 增 加 食 物 開 支, 卻 得 到 較 少 份 量 他 們 需 要 改 變 飲 食 習 慣, 例 如 : 轉 為 購 買 價 格 便 宜 或 質 素 較 低 的 食 物 6 基 於 這 原 因, 五 個 本 地 的 非 政 府 組 織 ( 社 區 發 展 陣 線 社 區 發 展 動 力 培 育 關 注 綜 援 檢 討 聯 盟 街 坊 工 友 服 務 處 及 樂 施 會 ), 在 註 冊 營 養 師 的 協 助 下 進 行 是 次 調 查, 審 視 在 職 貧 窮 家 庭 是 否 能 應 付 每 日 的 食 物 開 支, 以 獲 取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的 飲 食 基 於 本 研 究 的 結 果, 以 及 有 關 在 職 低 收 入 家 庭 應 付 食 物 開 支 的 政 策 檢 討, 我 們 向 政 府 提 出 相 關 的 政 策 建 議 2. 研 究 方 法 為 了 審 視 在 職 貧 窮 家 庭 是 否 能 負 擔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的 飲 食, 我 們 為 6 至 12 歲 的 兒 童 及 在 職 成 人 設 計 了 一 份 一 星 期 的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餐 單 由 於 大 部 分 學 童 於 學 校 用 午 膳, 而 很 多 在 職 成 人 亦 習 慣 外 出 午 膳, 所 以 餐 單 只 包 括 早 餐 和 晚 餐 ( 餐 單 內 容 詳 見 附 錄 一 ) 餐 單 是 根 據 衞 生 署 所 推 廣 的 飲 食 金 字 塔 7, 並 諮 詢 註 冊 營 養 師 的 意 見 我 們 於 17 所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轄 下 的 街 市 及 兩 所 領 匯 街 市 8 搜 集 上 述 餐 單 內 的 食 物 價 格 資 料, 未 能 於 街 市 購 買 到 的 食 物 則 於 附 近 的 商 店 購 買 我 們 計 算 購 買 上 述 餐 單 食 物 之 每 日 平 均 成 本 調 查 於 2011 年 8 月 22 日 至 9 月 4 日 期 間 進 行 3. 主 要 調 查 結 果 3.1 購 買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食 物 的 日 均 開 支 ( 只 包 括 早 餐 和 晚 餐 ) 調 查 顯 示,6 至 12 歲 兒 童 及 在 職 成 人 獲 取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飲 食 的 日 均 開 支 ( 只 包 括 早 餐 和 晚 餐 ), 分 別 為 31.5 元 及 36.6 元 ( 見 表 一 ) 此 外, 本 調 查 所 選 擇 的 街 市 之 中, 以 在 中 西 區 石 塘 咀 街 市 及 天 水 圍 頌 富 街 市 的 購 物 開 支 最 高 ( 見 表 二 ), 而 深 水 埗 北 河 街 街 市 及 東 區 渣 華 道 街 市 購 物 開 支 最 少 ( 見 表 二 ) 表 一 : 購 買 6 至 12 歲 兒 童 及 在 職 成 人 的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食 物 之 日 均 開 支 ( 只 包 括 早 餐 和 晚 餐 ) 購 買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食 物 的 日 均 開 支 ( 只 包 括 早 餐 和 晚 餐 ) 6 至 12 歲 兒 童 成 人 區 域 / 街 市 名 稱 香 港 島 中 西 區 石 塘 咀 街 市 $33.8 $39.2 東 區 渣 華 道 街 市 $29.5 $33.9 南 區 香 港 仔 街 市 $31.5 $36.7 灣 仔 區 灣 仔 街 市 $32.1 $37.2 九 龍 區 2
購 買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食 物 的 日 均 開 支 ( 只 包 括 早 餐 和 晚 餐 ) 6 至 12 歲 兒 童 成 人 區 域 / 街 市 名 稱 九 龍 城 區 九 龍 城 街 市 $31.7 $36.9 官 塘 區 瑞 和 街 街 市 $31.3 $36.5 旺 角 區 花 園 街 街 市 $30.8 $36.0 深 水 埗 區 北 河 街 街 市 $29.2 $33.9 黃 大 仙 區 大 成 街 街 市 $32.5 $37.7 油 尖 區 油 麻 地 街 市 $30.7 $35.8 新 界 區 葵 青 區 榮 芳 街 街 市 $31.9 $37.1 北 區 聯 和 墟 街 市 $31.5 $36.9 沙 田 區 沙 田 街 市 $32.8 $38.1 大 埔 區 大 埔 墟 街 市 $31.4 $36.7 荃 灣 區 楊 屋 道 街 市 $31.1 $36.3 屯 門 區 新 墟 街 市 $30.3 $34.8 元 朗 區 大 橋 街 市 $32.6 $37.9 天 水 圍 區 頌 富 街 市 * $33.3 $38.8 將 軍 澳 區 厚 德 街 市 * $30.7 $35.5 平 均 數 : $31.5 $36.6 * 領 匯 街 市 表 二 : 購 買 6 至 12 歲 兒 童 及 在 職 成 人 的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食 物 之 日 均 開 支 ( 只 包 括 早 餐 和 晚 餐 )( 依 成 本 大 小 排 列 ) 購 買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食 物 的 日 均 開 支 ( 只 包 括 早 餐 和 晚 餐 ) 區 域 / 街 市 名 稱 6 至 12 歲 兒 童 成 人 中 西 區 石 塘 咀 街 市 $33.8 $39.2 天 水 圍 區 頌 富 街 市 * $33.3 $38.8 沙 田 區 沙 田 街 市 $32.8 $38.1 元 朗 區 大 橋 街 市 $32.6 $37.9 黃 大 仙 區 大 成 街 街 市 $32.5 $37.7 灣 仔 區 灣 仔 街 市 $32.1 $37.2 葵 青 區 榮 芳 街 街 市 $31.9 $37.1 九 龍 城 區 九 龍 城 街 市 $31.7 $36.9 北 區 聯 和 墟 街 市 $31.5 $36.9 南 區 香 港 仔 街 市 $31.5 $36.7 大 埔 區 大 埔 墟 街 市 $31.4 $36.7 官 塘 區 瑞 和 街 街 市 $31.3 $36.5 荃 灣 區 楊 屋 道 街 市 $31.1 $36.3 旺 角 區 花 園 街 街 市 $30.8 $36.0 油 尖 區 油 麻 地 街 市 $30.7 $35.8 將 軍 澳 區 厚 德 街 市 * $30.7 $35.5 屯 門 區 新 墟 街 市 $30.3 $34.8 東 區 渣 華 道 街 市 $29.5 $33.9 深 水 埗 區 北 河 街 街 市 $29.2 $33.9 * 領 匯 街 市 3
3.2 購 買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食 物 的 總 日 均 開 支 ( 包 括 早 餐 午 餐 及 晚 餐 ) 為 了 計 算 6 至 12 歲 兒 童 及 在 職 成 人 的 總 日 均 開 支 ( 包 括 早 餐 午 餐 及 晚 餐 ), 我 們 需 要 估 計 全 日 制 學 生 及 在 職 成 人 的 午 膳 開 支 根 據 現 有 研 究, 全 日 制 學 生 的 平 均 午 膳 開 支 約 為 16 元 9, 而 在 職 成 人 出 外 午 膳 一 般 的 開 支 約 為 30 元 10 因 此,6 至 12 歲 兒 童 及 成 人 獲 取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食 物 的 總 日 均 開 支 分 別 為 47.5 元 (31.5 元 + 16 元 ) 及 66.6 元 (36.6 元 + 30 元 ) 4. 結 果 分 析 及 總 結 4.1 在 職 貧 窮 家 庭 的 食 物 開 支 根 據 樂 施 會 最 近 的 研 究 食 物 通 脹 下 貧 窮 家 庭 生 活 狀 況 調 查 11, 在 職 貧 窮 家 庭 12 平 均 每 人 每 月 的 食 物 開 支 約 為 896 元 ( 看 附 錄 二 ) 因 此, 在 職 貧 窮 家 庭 平 均 每 人 每 日 的 食 物 開 支 = 896 元 / 30 日 = 30 元 意 謂 在 食 物 方 面, 在 職 貧 窮 家 庭 平 均 每 人 每 日 只 能 負 擔 30 元 然 而, 調 查 顯 示,6 至 12 歲 兒 童 及 在 職 成 人 獲 取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飲 食 的 日 均 成 本 分 別 為 47.5 元 及 66.6 元, 每 日 所 欠 之 差 額 分 別 為 17.5 元 (6 至 12 歲 兒 童 ) 及 36.6 元 ( 在 職 成 人 ) 表 三 顯 示 調 查 中 之 街 市 食 物 價 格 與 在 職 貧 窮 家 庭 日 均 食 物 開 支 的 差 額 6 至 12 歲 兒 童 及 在 職 成 人 於 中 西 區 石 塘 咀 街 市 的 每 日 所 欠 差 額 均 最 高, 分 別 為 19.8 元 及 39.2 元 而 深 水 埗 北 河 街 街 市 的 每 日 所 欠 差 額 則 最 低, 分 別 為 15.2 元 及 33.9 元 表 三 : 在 職 貧 窮 家 庭 食 物 開 支 與 調 查 涵 蓋 的 19 所 食 環 署 及 領 匯 街 市 的 價 格 差 額 ( 按 差 額 大 小 排 列 ) 現 時 平 均 ( 可 負 擔 ) 每 日 食 物 開 支 購 買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食 物 每 日 所 欠 差 額 (A) (B) (A) 的 日 均 開 支 (B) 區 域 / 街 市 名 稱 6 至 12 歲 兒 童 在 職 成 人 6 至 12 歲 兒 童 在 職 成 人 6 至 12 歲 兒 童 在 職 成 人 中 西 區 石 塘 $30 $30 $49.8 $69.2 $19.8 $39.2 咀 街 市 天 水 圍 區 富 街 市 * 沙 田 區 街 市 元 朗 區 街 市 黃 大 仙 區 成 街 街 市 灣 仔 區 街 市 葵 青 區 街 街 市 九 龍 城 區 龍 城 街 市 北 區 墟 街 市 頌 沙 田 大 橋 大 灣 仔 榮 芳 九 聯 和 $30 $30 $49.3 $68.8 $19.3 $38.8 $30 $30 $48.8 $68.1 $18.8 $38.1 $30 $30 $48.6 $67.9 $18.6 $37.9 $30 $30 $48.5 $67.7 $18.5 $37.7 $30 $30 $48.1 $67.2 $18.1 $37.2 $30 $30 $47.9 $67.1 $17.9 $37.1 $30 $30 $47.7 $66.9 $17.7 $36.9 $30 $30 $47.5 $66.9 $17.5 $36.9 南 區 香 港 $30 $30 $47.5 $66.7 $17.5 $36.7 4
區 域 / 街 市 名 稱 仔 街 市 現 時 平 均 ( 可 負 擔 ) 每 日 食 物 開 支 (A) 6 至 12 歲 兒 童 在 職 成 人 購 買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食 物 的 日 均 開 支 (B) 6 至 12 歲 兒 童 在 職 成 人 每 日 所 欠 差 額 (A) (B) 6 至 12 歲 兒 童 在 職 成 人 大 埔 區 墟 街 市 官 塘 區 街 街 市 荃 灣 區 道 街 市 旺 角 區 街 街 市 油 尖 區 地 街 市 將 軍 澳 區 德 街 市 * 屯 門 區 街 市 東 區 道 街 市 深 水 埗 區 河 街 街 市 * 領 匯 街 市 4.2 結 論 大 埔 瑞 和 楊 屋 花 園 油 麻 厚 新 墟 渣 華 北 $30 $30 $47.4 $66.7 $17.4 $36.7 $30 $30 $47.3 $66.5 $17.3 $36.5 $30 $30 $47.1 $66.3 $17.1 $36.3 $30 $30 $46.8 $66.0 $16.8 $36.0 $30 $30 $46.7 $65.8 $16.7 $35.8 $30 $30 $46.7 $65.5 $16.7 $35.5 $30 $30 $46.3 $64.8 $16.3 $34.8 $30 $30 $45.5 $63.9 $15.5 $33.9 $30 $30 $45.2 $63.9 $15.2 $33.9 (a) 在 職 貧 窮 家 庭 不 能 負 擔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飲 食 總 結 調 查 所 得, 我 們 發 現 在 職 貧 窮 家 庭 不 能 負 擔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飲 食,6 至 12 歲 兒 童 及 在 職 成 人 的 每 日 所 欠 的 食 物 費 用 分 別 為 17.5 元 及 36.6 元 ( 見 表 四 ) 表 四 : 在 職 貧 窮 家 庭 購 買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飲 食 每 日 所 欠 費 用 現 時 平 均 ( 可 負 擔 ) 購 買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食 物 每 日 食 物 開 支 所 需 的 日 均 開 支 (A) (B) 每 曰 所 欠 差 額 (B) (A) 在 職 貧 窮 家 庭 6 至 12 歲 兒 童 $30 $47.5 $17.5 在 職 成 人 $30 $66.6 $36.6 (b) 邊 緣 地 區 的 糧 食 價 格 較 高 根 據 調 查 結 果, 天 水 圍 及 東 涌 等 較 偏 遠 地 區 的 糧 食 價 格 比 起 市 區 更 高 本 調 查 所 涵 蓋 的 街 市 之 中, 於 天 水 圍 頌 富 街 市 購 買 食 物 的 成 本 非 常 昂 貴, 僅 次 於 中 西 區 石 塘 咀 街 市 ( 見 表 二 ) 另 外, 社 區 發 展 陣 線 於 2011 年 1 月 進 行 的 調 查 亦 顯 示, 天 水 圍 領 匯 街 市 的 食 品 價 格, 較 元 朗 屯 5
門 及 灣 仔 的 食 環 署 街 市 為 高, 並 總 結 出 天 水 圍 的 糧 食 價 格 較 高, 是 因 為 當 地 的 零 售 市 場 被 租 金 高 昂 的 商 場 壟 斷, 街 頭 小 販 也 較 少 其 他 邊 緣 地 區 如 東 涌 的 社 區 組 織 也 指 出, 當 地 糧 食 價 格 高 昂, 貧 窮 家 庭 難 以 負 擔 5. 檢 討 現 行 政 府 協 助 低 收 入 家 庭 應 付 食 物 開 支 的 政 策 5.1 協 助 低 收 入 在 職 人 士 的 政 策 (a) 欠 缺 協 助 低 收 入 在 職 人 士 應 付 糧 食 價 格 飆 升 的 措 施 交 通 及 糧 食 均 為 低 收 入 在 職 人 士 的 最 主 要 支 出 因 此, 提 供 交 通 及 膳 食 津 貼 可 紓 緩 他 們 的 負 擔 及 鼓 勵 持 續 就 業 為 此, 政 府 於 2007 年 推 出 了 交 通 費 支 援 計 劃, 以 減 輕 低 收 入 人 士 的 交 通 開 支 然 而, 除 了 短 期 食 物 援 助 計 劃 ( 食 物 銀 行 ) 外, 政 府 似 乎 並 沒 有 任 何 措 施 協 助 低 收 入 在 職 人 士 應 付 糧 食 價 格 飆 升 因 此, 我 們 認 為 政 府 應 提 供 膳 食 津 貼 以 紓 緩 低 收 入 人 士 的 負 擔 及 鼓 勵 持 續 就 業 (b) 通 脹 已 幾 乎 抵 銷 因 最 低 工 資 而 增 加 的 9.7% 收 入 今 年 5 月 通 過 的 最 低 工 資 條 例 幫 助 在 職 貧 窮 人 士 及 其 家 庭 改 善 生 計 根 據 最 低 工 資 委 員 會 最 近 的 公 布, 最 低 薪 的 一 成 僱 員 之 收 入 平 均 上 升 了 9.7% 13 然 而, 政 府 數 字 顯 示, 在 2011 年 第 二 季, 甲 類 消 費 物 價 指 數 的 按 年 升 幅 已 達 8.0% 14 換 言 之, 通 脹 已 幾 乎 抵 銷 了 因 最 低 工 資 而 增 加 的 收 入 在 職 貧 窮 人 士 及 其 家 庭 的 生 活 水 平 仍 無 法 改 善 由 於 高 企 的 食 品 價 格 及 私 人 房 屋 租 金 升 幅 將 繼 續 於 未 來 一 段 時 間 令 香 港 的 通 脹 壓 力 增 加, 因 此 建 議 檢 討 最 低 工 資 水 平 5.2 協 助 貧 窮 兒 童 的 政 策 (a) 關 愛 基 金 的 膳 食 津 貼 並 不 足 夠 目 前, 由 關 愛 基 金 援 助 的 貧 窮 家 庭 小 學 生, 可 在 上 課 的 10 個 月 內 每 月 領 取 約 225 元 的 津 貼 按 照 香 港 小 童 群 益 會 的 計 算, 現 時 一 名 全 日 制 學 生 平 均 每 日 在 學 校 需 16 元 購 買 午 餐 15, 即 每 月 約 需 384 元 (16 元 x 24 個 上 課 日 ), 金 額 遠 超 關 愛 基 金 的 津 貼 額 貧 窮 家 庭 必 須 削 減 其 他 生 活 開 支, 以 支 付 膳 食 費 用, 在 目 前 糧 食 價 格 飆 升 的 情 況 下, 他 們 生 活 更 加 困 難, 尤 其 關 愛 基 金 的 學 生 膳 食 津 貼 計 劃 只 屬 短 期 性 質, 特 區 政 府 並 無 長 期 撥 款 計 劃, 一 旦 計 劃 終 止, 對 領 取 關 愛 基 金 援 助 的 家 庭 影 響 將 更 大 6. 政 策 建 議 1996 年 的 世 界 糧 食 高 峰 會 議 宣 示, 每 個 人 無 論 富 或 貧, 均 應 享 有 足 夠 安 全 及 富 營 養 的 食 物, 以 滿 足 其 飲 食 的 需 要 及 選 擇, 保 持 具 活 力 和 健 康 的 生 活 16 我 們 認 為, 各 個 社 會 的 所 有 人 都 應 享 價 格 合 理 的 食 物, 讓 自 己 及 家 人 維 持 基 本 的 生 活 糧 食 價 格 不 斷 上 升, 已 令 香 港 以 至 全 球 較 貧 窮 的 家 庭 百 上 加 斤 香 港 的 惡 劣 情 況 很 大 程 度 源 於 沒 有 足 夠 的 社 會 政 策 及 措 施 協 助 貧 窮 的 成 人 及 兒 童 為 了 減 輕 貧 窮 市 民 的 負 擔, 我 們 建 議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推 出 以 下 的 政 策 6.1 低 收 入 在 職 成 人 的 政 策 (a) 推 出 鼓 勵 就 業 膳 食 津 貼 計 劃 樂 施 會 的 香 港 在 職 貧 窮 家 庭 狀 況 (2010 年 9 月 ) 報 告 中 建 議, 在 短 期 食 物 援 助 計 劃 以 外, 為 需 外 出 工 作 的 低 收 入 人 士 提 供 膳 食 津 貼, 以 減 低 他 們 的 食 物 開 支 17 在 這 個 報 告, 我 們 建 議 政 府 推 出 一 項 類 似 鼓 勵 就 業 交 通 津 貼 計 劃 ( 交 通 津 貼 計 劃 ) 的 鼓 勵 就 業 膳 食 津 貼 計 劃 ( 膳 食 津 貼 計 劃 ) 新 措 施 為 了 簡 化 行 政 工 作 及 便 於 實 施, 膳 食 津 貼 計 劃 可 採 用 與 交 通 津 貼 計 劃 相 同 的 申 請 準 則, 包 括 住 戶 每 月 入 息 及 資 產 限 額 獲 得 全 額 及 半 額 津 貼 所 需 的 每 月 工 作 時 數 等 ; 而 膳 食 津 貼 亦 可 同 樣 由 勞 工 及 福 利 局 管 理 6
建 議 中 的 膳 食 津 貼 計 劃 與 交 通 津 貼 計 劃 有 相 同 的 理 念, 兩 個 計 劃 的 目 的 同 樣 是 紓 緩 低 收 入 在 職 人 士 的 工 作 開 支 及 鼓 勵 持 續 就 業 因 此, 膳 食 津 貼 計 劃 同 樣 體 現 政 府 鼓 勵 就 業 的 理 念 膳 食 津 貼 計 劃 津 貼 金 額 的 計 算 方 法, 應 以 低 收 入 在 職 人 士 的 平 均 午 膳 開 支 為 基 準 假 設 午 膳 開 支 平 均 為 每 日 30 元, 膳 食 津 貼 計 劃 可 為 低 收 入 全 職 工 友 提 供 一 半 開 支 津 貼, 即 每 日 15 元, 一 個 月 390 元 ( 每 日 15 元 x 26 個 工 作 日 ) 至 於 兼 職 工 友, 膳 食 津 貼 計 劃 可 提 供 半 額 津 貼, 即 每 日 7.5 元, 一 個 月 195 元 為 了 簡 化 膳 食 津 貼 計 劃 及 減 低 行 政 開 支, 我 們 建 議 膳 食 津 貼 與 交 通 津 貼 一 併 發 放 假 如 一 個 低 收 入 僱 員 符 合 資 格 領 取 600 元 全 額 交 通 津 貼 或 300 元 半 額 交 通 津 貼, 他 / 她 亦 同 時 符 合 資 格 領 取 390 元 全 額 膳 食 津 貼 或 195 元 半 額 膳 食 津 貼 推 行 交 通 津 貼 計 劃 的 首 3 年 的 財 政 預 算 約 為 48 億 元, 我 們 估 計 推 行 膳 食 津 貼 計 劃 的 首 3 年 財 政 預 算 約 為 31 億 元 (48 億 元 x 390 元 /600 元 ) 或 每 年 約 為 10 億 元, 佔 2011 至 12 年 度 政 府 財 政 預 算 案 中 的 總 社 會 福 利 開 支 2.2% (b) 檢 討 最 低 工 資 水 平 我 們 建 議 政 府 於 2012 年 5 月 1 日 前, 參 考 消 費 物 價 指 數 家 庭 基 本 需 要 勞 動 市 場 的 表 現 及 最 新 有 關 在 職 貧 窮 人 士 的 統 計 等, 檢 討 法 定 最 低 工 資 的 28 元 水 平 6.2 貧 窮 兒 童 的 政 策 關 愛 基 金 提 供 予 非 綜 援 學 生 的 膳 食 津 貼 計 劃 也 應 檢 討, 我 們 建 議 膳 食 津 貼 的 金 額 應 由 每 月 225 元 增 加 至 每 月 384 元 而 計 劃 應 擴 展 至 中 學 生, 政 府 亦 應 將 此 計 劃 常 規 化, 長 期 向 貧 窮 市 民 提 供 此 項 援 助 6.3 在 偏 遠 地 區 改 善 服 務 及 提 供 更 多 元 化 的 經 濟 我 們 建 議 特 區 政 府 探 討 在 各 個 地 區 ( 尤 其 較 偏 遠 的 地 區 ) 設 置 小 販 擺 賣 區, 讓 市 民 買 賣 包 括 糧 食 在 內 的 廉 宜 必 需 品 此 方 案 同 時 亦 可 為 當 地 居 民 創 造 就 業 機 會 政 府 也 應 在 公 共 屋 邨 ( 尤 其 較 偏 遠 地 區 ) 設 立 公 共 街 市, 讓 居 民 可 購 買 到 廉 宜 食 物 和 其 他 基 本 用 品, 並 有 助 加 強 市 場 競 爭, 讓 市 民 受 惠 7
附 錄 一 6 至 12 歲 兒 童 及 成 人 一 星 期 基 本 均 衡 營 養 餐 單 ( 只 包 括 早 餐 及 晚 餐 ) 第 一 日 早 餐 : 牛 奶 1 盒 低 脂 高 鈣 牛 奶 (236 毫 1 盒 低 脂 高 鈣 牛 奶 (236 毫 早 餐 : 烚 蛋 1 隻 蛋 1 隻 蛋 早 餐 : 麥 包 2 片 麥 包 2 片 麥 包 晚 餐 : 茄 子 煮 免 治 瘦 肉 1 條 茄 子 1 條 茄 子 1.5 兩 免 治 瘦 肉 1.5 兩 免 治 瘦 肉 晚 餐 : 菜 心 炒 牛 肉 4 兩 菜 心 6 兩 菜 心 1 兩 牛 肉 2 兩 牛 肉 橙 1 個 1 個 蘋 果 1 個 1 個 第 二 日 早 餐 : 牛 奶 早 餐 : 花 生 醬 三 文 治 2 片 麥 包 2 片 麥 包 1 茶 匙 花 生 醬 1 茶 匙 花 生 醬 晚 餐 : 紅 蘿 蔔 蕃 茄 薯 仔 炒 瘦 肉 半 條 紅 蘿 蔔 1 條 紅 蘿 蔔 1 個 蕃 茄 1 個 蕃 茄 1 個 薯 仔 1 個 薯 仔 1 兩 瘦 肉 2 兩 瘦 肉 晚 餐 : 雲 耳 蒸 雞 柳 4 片 雲 耳 4 片 雲 耳 1.5 兩 雞 柳 1.5 兩 雞 柳 橙 1 個 1 個 蘋 果 1 個 1 個 第 三 日 早 餐 : 牛 奶 早 餐 : 花 生 醬 三 文 治 2 片 麥 包 2 片 麥 包 1 茶 匙 花 生 醬 1 茶 匙 花 生 醬 晚 餐 : 菠 菜 炒 瘦 肉 4 兩 菠 菜 6 兩 菠 菜 2 兩 瘦 肉 2 兩 瘦 肉 晚 餐 : 薯 仔 燜 雞 翼 1 個 薯 仔 1 個 薯 仔 3 隻 雞 翼 4 隻 雞 翼 橙 1 個 1 個 香 蕉 1 條 1 條 8
第 四 日 早 餐 : 牛 奶 1 盒 低 脂 高 鈣 牛 奶 (236 毫 1 盒 低 脂 高 鈣 牛 奶 (236 毫 早 餐 : 烚 蛋 1 隻 蛋 1 隻 蛋 早 餐 : 麥 包 2 片 麥 包 2 片 麥 包 晚 餐 : 菜 心 炒 瘦 肉 4 兩 菜 心 6 兩 菜 心 1 兩 瘦 肉 1.5 兩 瘦 肉 晚 餐 : 蕃 茄 煮 魚 柳 1 個 蕃 茄 1 個 蕃 茄 1 兩 急 凍 魚 柳 1.5 兩 急 凍 魚 柳 橙 1 個 1 個 葡 萄 10 粒 10 粒 第 五 日 早 餐 : 牛 奶 早 餐 : 花 生 醬 三 文 治 2 片 麥 包 2 片 麥 包 1 茶 匙 花 生 醬 1 茶 匙 花 生 醬 晚 餐 : 茄 子 煮 免 治 瘦 肉 1 條 茄 子 1.5 條 茄 子 1.5 兩 免 治 瘦 肉 1.5 兩 免 治 瘦 肉 晚 餐 : 薯 仔 燜 雞 翼 1 個 薯 仔 1 個 薯 仔 3 隻 雞 翼 4 隻 雞 翼 蘋 果 1 個 1 個 香 蕉 1 條 1 條 第 六 日 早 餐 : 牛 奶 早 餐 : 花 生 醬 三 文 治 2 片 麥 包 2 片 麥 包 1 茶 匙 花 生 醬 1 茶 匙 花 生 醬 晚 餐 : 菜 心 炒 牛 肉 4 兩 菜 心 6 兩 菜 心 1 兩 牛 肉 1.5 兩 牛 肉 晚 餐 : 蕃 茄 煮 魚 柳 1 個 蕃 茄 1 個 蕃 茄 1 兩 急 凍 魚 柳 1.5 兩 急 凍 魚 柳 橙 1 個 1 個 蘋 果 1 個 1 個 9
第 七 日 早 餐 : 牛 奶 1 盒 低 脂 高 鈣 牛 奶 (236 毫 1 盒 低 脂 高 鈣 牛 奶 (236 毫 早 餐 : 烚 蛋 1 隻 蛋 1 隻 蛋 早 餐 : 麥 包 2 片 麥 包 2 片 麥 包 晚 餐 : 紅 蘿 蔔 蕃 茄 薯 仔 炒 瘦 肉 半 條 紅 蘿 蔔 1 條 紅 蘿 蔔 1 個 蕃 茄 1.5 個 蕃 茄 1 個 薯 仔 1 個 薯 仔 1 兩 瘦 肉 1.5 兩 瘦 肉 晚 餐 : 雲 耳 蒸 雞 柳 4 片 雲 耳 4 片 雲 耳 1.5 兩 雞 柳 2 兩 雞 柳 橙 1 個 1 個 香 蕉 1 條 1 條 10
附 錄 二 根 據 樂 施 會 最 近 的 研 究 食 物 通 脹 下 貧 窮 家 庭 生 活 狀 況 調 查 (2011 年 8 月 ), 低 收 入 家 庭 平 均 每 月 的 食 物 開 支 約 為 3,321 元 由 於 低 收 入 家 庭 包 括 有 成 員 工 作 的 家 庭 及 沒 有 成 員 工 作 的 家 庭, 在 計 算 在 職 貧 窮 家 庭 ( 有 成 員 工 作 的 低 收 入 家 庭 ) 平 均 每 人 每 月 的 食 物 開 支 時, 我 們 需 要 進 一 步 的 統 計 分 析 住 戶 人 數 (A) 平 均 每 月 食 品 開 支 (B) 加 權 後 的 住 戶 數 目 * (C) 在 職 貧 窮 家 庭 總 平 均 每 月 食 品 開 支 (D)=(B) x (C) 總 加 權 後 的 住 戶 數 目 (E)=(A) x (C) 2 $1,527 5,346 $8,163,176 10,692 3 $3,090 15,769 $48,722,469 47,307 4 $3,575 21,016 $75,135,856 84,063 5 $4,150 7,202 $29,890,095 36,010 6 $4,466 1,589 $7,097,419 9,535 7 $4,763 360 $1,717,001 2,523 8 $5,250 166 $873,243 1331 總 數 $171,599,259 191,461 在 職 貧 窮 家 庭 平 均 每 人 每 月 的 食 物 開 支 = 171,599,259 元 / 191,461 = 896 元 在 職 貧 窮 家 庭 平 均 每 人 每 日 的 食 物 開 支 = 896 元 / 30 日 = 30 元 * 調 查 的 數 據 已 根 據 住 戶 人 數 居 所 類 別 等 按 比 例 調 整 經 調 整 後, 樣 本 的 背 景 已 與 政 府 統 計 處 於 2011 年 整 理 的 香 港 人 口 數 據 一 致, 並 能 反 映 香 港 低 收 入 家 庭 的 整 體 情 況 11
1 糧 食 及 農 業 組 織 的 糧 食 價 格 指 數 計 算 一 籃 子 食 物 國 際 價 格 的 每 月 變 動, 其 中 包 括 肉 類 奶 類 食 品 穀 類 食 品 食 油 及 油 脂, 以 及 食 糖 等 (http://www.fao.org/worldfoodsituation/wfs-home/foodpricesindex/en/) 2 糧 食 價 格 監 察 2011 年 4 月 世 界 銀 行 (http://www.worldbank.org/foodcrisis/foodpricewatch/april_2011.html) 3 http://www.oxfam.org.uk/resources/papers/growing-better-future.html 4 消 費 物 價 指 數 月 報 2011 年 8 月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統 計 處 5 2009/10 年 度 住 戶 開 支 統 計 調 查 及 重 訂 消 費 物 價 指 數 基 期 2011 年 4 月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統 計 處 6 食 物 通 脹 下 貧 窮 家 庭 生 活 狀 況 調 查 2011 年 8 月 樂 施 會 (http://www.oxfam.org.hk/tc/news_1630.aspx) 7 http://www.cheu.gov.hk/b5/info/exercise_07.htm 8 由 於 有 些 地 區 沒 有 食 環 處 公 眾 街 市, 所 以 選 用 領 匯 街 市 9 http://legco.hk/yr10-11/chinese/panels/ws/papers/ws0118cb2-833-3-c.pdf 10 根 據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黃 洪 教 授 進 行 的 香 港 基 本 生 活 需 要 研 究 (2005), 有 工 作 的 成 年 人 每 日 外 出 午 膳 的 開 支 約 為 24 元 若 與 2004 年 10 月 至 2005 年 9 月 這 段 期 間 比 較,2011 年 7 月 的 消 費 物 價 指 數 上 升 了 18.8% (http://www.censtatd.gov.hk/hong_kong_statistics/statistical_tables/index_tc.jsp?subjectid=10&tableid=52a) 由 因 推 算, 在 2011 年 7 月, 有 工 作 的 成 年 人 每 日 外 出 午 膳 的 開 支 約 為 29 元 (24 元 x 118.8%) 11 食 物 通 脹 下 貧 窮 家 庭 生 活 狀 況 調 查 2011 年 8 月 樂 施 會 (http://www.oxfam.org.hk/tc/news_1630.aspx) 12 在 職 貧 窮 家 庭 指 家 中 最 少 有 一 名 就 業 人 士 的 住 戶 ( 外 籍 家 庭 傭 工 除 外 ), 而 其 每 月 入 息 低 於 全 港 相 同 人 數 住 戶 之 每 月 入 息 中 位 數 的 一 半 13 令 最 低 薪 族 加 薪 9.7% 最 低 工 資 吸 引 再 就 業 2011 年 8 月 26 日 蘋 果 日 報 14 消 費 物 價 指 數 月 報 2011 年 8 月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統 計 處 15 http://legco.hk/yr10-11/chinese/panels/ws/papers/ws0118cb2-833-3-c.pdf 16 http://www.fao.org/docrep/005/y4671e/y4671e06.htm#fnb30 17 http://www.oxfam.org.hk/tc/news_130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