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度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部 门 决 算 2016 年 8 月 25 日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机 构 设 置 及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六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基 本 支 出 决 算 表 七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决 算 表 第 三 部 分 第 四 部 分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情 况 说 明 名 词 解 释 2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 一 ) 省 人 大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1. 为 专 门 委 员 会 拟 订 审 议 法 律 草 案 做 好 有 关 工 作 2. 为 专 门 委 员 会 审 议 全 省 人 大 会 议 主 席 团 或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交 付 的 议 案 做 好 有 关 工 作, 拟 订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议 案 草 案 等 材 料 3. 对 报 送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备 案 的 地 方 性 法 规 条 例 拟 订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审 议 意 见 4. 拟 定 专 门 委 员 会 执 法 检 查 计 划, 做 好 执 法 检 查 的 有 关 工 作 5. 围 绕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职 责, 开 展 调 查 研 究 6. 组 织 办 理 省 人 大 代 表 提 出 的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处 理 省 人 大 代 表 的 来 信, 接 待 省 人 大 代 表 的 来 访 7. 负 责 专 门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的 筹 备 会 务 和 决 定 事 项 实 工 作, 承 办 内 部 文 秘 等 事 务 8. 承 担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它 事 项 3
( 二 )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公 厅 的 主 要 职 责 1. 承 担 代 表 大 会 常 委 会 议 主 任 会 议 常 委 会 党 组 会 议 和 常 委 会 机 关 党 组 会 议 的 筹 备 和 会 务 工 作 ; 负 责 常 委 会 组 成 人 员 视 察 和 常 委 会 执 法 检 查 的 有 关 工 作 ; 负 责 省 人 大 及 其 常 委 会 机 关 的 文 电 档 案 保 密 文 印 工 作 2. 承 担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同 各 市 州 人 大 常 委 会 联 系 的 有 关 工 作 ; 统 一 答 复 各 市 州 人 大 常 委 会 及 省 直 机 关 有 关 部 门 对 有 关 问 题 的 询 问 3. 负 责 外 省 人 大 及 外 国 议 会 代 表 团 来 访 的 礼 宾 接 待, 办 理 省 人 大 代 表 团 出 访 的 具 体 事 务 4. 开 展 有 关 调 查 研 究 及 信 息 收 集 整 理 工 作, 掌 握 情 况, 提 出 建 议, 为 省 人 大 及 其 常 委 会 行 使 职 权 提 供 参 考 5. 负 责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的 新 闻 发 布 和 对 外 宣 传 工 作 ; 组 织 对 全 省 人 大 会 议,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会 议 以 及 对 民 主 法 制 建 设 人 大 制 度 人 大 工 作 的 宣 传 报 导 组 织 开 展 有 关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制 度 的 宣 传 和 报 道 6. 负 责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和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机 关 人 事 管 理 机 关 行 政 事 务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对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离 休 干 部 的 统 一 管 理 和 服 务 7. 承 担 常 委 会 工 作 要 点 和 重 要 文 字 材 料 的 起 草 工 作, 常 委 会 会 议 记 录 和 简 报 公 报 的 编 发, 常 委 会 重 要 动 态 信 息 编 报 ; 负 责 常 委 会 主 任 会 议 决 定 的 有 关 工 作 的 督 办 检 查 4
落 实, 秘 书 长 办 公 会 议 及 办 公 厅 主 任 会 议 决 定 的 政 务 会 务 事 务 等 工 作 的 督 办 检 查 落 实 8. 办 理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领 导 同 志 交 办 的 其 它 事 项 ( 三 )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研 究 室 的 主 要 职 责 1. 围 绕 省 人 大 及 其 常 委 会 会 议 审 议 的 议 题 开 展 调 查 研 究, 提 供 调 查 报 告 研 究 报 告 2. 参 加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工 作 报 告 和 领 导 同 志 重 要 讲 话 的 起 草 工 作 3. 研 究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制 度 和 与 人 大 工 作 有 关 的 理 论 问 题 4. 参 加 我 省 出 席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会 议 代 表 发 言 的 简 报 整 理 和 大 会 传 达 提 纲 的 撰 写 工 作 5. 负 责 机 关 资 料 室 建 设, 做 好 报 刊 资 料 的 订 阅 使 用 与 保 存 工 作 6. 办 理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领 导 同 志 交 办 的 其 它 事 项 ( 四 )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法 制 工 作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1. 协 调 编 制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长 远 立 法 规 划 和 年 度 立 法 规 划, 了 解 立 法 进 度, 督 促 协 调 立 法 规 划 执 行 2. 对 提 请 省 人 大 和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审 议 的 有 关 法 律 草 案 进 行 调 查 研 究, 提 供 有 关 资 料, 核 校 与 国 家 法 律 及 相 关 地 方 性 法 规 是 否 抵 触, 提 出 修 改 建 议 ; 在 法 律 草 案 交 付 表 决 前, 负 责 法 律 用 语 的 规 范 和 文 字 方 面 的 工 作 5
3. 对 各 市 州 人 大 常 委 会 及 省 直 机 关 有 关 部 门 提 出 的 相 关 法 律 方 面 问 题 的 询 问, 拟 定 答 复 意 见 4. 研 究 处 理 并 答 复 省 人 大 代 表 提 出 的 有 关 法 制 工 作 的 建 议 批 评 和 意 见 以 及 省 政 协 委 员 的 有 关 提 案 5. 进 行 与 人 大 工 作 有 关 的 法 学 理 论 法 制 史 的 研 究,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工 作, 并 负 责 编 辑 出 版 省 人 大 及 其 常 委 会 制 定 的 地 方 性 法 规 6. 办 理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领 导 同 志 交 办 的 其 它 事 项 7. 根 据 常 委 会 审 议 意 见, 配 合 协 助 有 关 专 门 委 员 会 办 事 机 构, 对 提 请 常 委 会 审 议 的 地 方 性 法 规 草 案 ( 包 括 报 请 批 准 的 地 方 性 法 规 ) 进 行 修 改 论 证 研 究, 并 在 公 布 前 做 好 技 术 文 字 等 方 面 的 审 核 工 作 ; 组 织 起 草 应 由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解 释 的 地 方 性 法 规 的 解 释 或 答 复 意 见 等 工 作 依 法 对 省 人 民 政 府 及 长 春 市 吉 林 市 和 延 边 朝 鲜 族 自 治 州 人 民 政 府 报 备 的 规 章 进 行 审 查, 对 与 法 律 法 规 相 抵 触 的 规 章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 依 法 对 报 请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批 准 的 地 方 性 法 规 自 治 条 例 和 单 行 条 例 进 行 审 查 并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 依 法 对 本 省 地 方 性 法 规 之 间 同 一 事 项 中 的 不 一 致 规 定 进 行 审 查 并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 受 理 有 关 国 家 机 关 和 社 会 团 体 企 业 事 业 组 织 及 公 民 认 为 下 一 级 人 大 及 其 常 委 会 的 决 议 及 省 人 民 政 府 的 决 定 命 令 不 适 当 而 提 出 的 审 查 意 见 ; 研 究 并 提 出 意 见 ; 承 办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交 办 的 其 他 审 查 事 项 6
( 五 ) 预 算 工 作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协 助 省 人 大 财 政 经 济 委 员 会 承 担 省 人 大 及 其 常 委 会 审 查 预 决 算 审 查 预 算 调 整 方 案 和 监 督 预 算 执 行 方 面 的 具 体 工 作 ; 受 常 委 会 主 任 会 议 委 托, 承 担 有 关 地 方 性 法 规 草 案 的 起 草 工 作 和 有 关 法 规 备 案 审 查 的 具 体 工 作 ; 协 助 省 人 大 财 政 经 济 委 员 会 承 担 有 关 法 规 草 案 审 议 方 面 的 具 体 工 作 ; 承 办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及 其 主 任 会 议 交 办 和 省 人 大 财 政 经 济 委 员 会 需 要 协 助 办 理 的 其 他 具 体 事 项 ( 六 ) 信 访 室 的 主 要 职 责 处 理 群 众 来 信, 接 待 群 众 来 访, 向 省 委 和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领 导 同 志 报 告 来 信 来 访 中 提 出 的 重 要 建 议 和 反 映 的 重 要 问 题 ( 七 )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党 委 的 主 要 职 责 负 责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事 机 构 和 专 门 委 员 会 办 事 机 构 的 党 群 工 作 7
二 机 构 设 置 及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根 据 上 述 职 责,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机 关 内 设 13 个 机 构, 分 别 为 法 制 委 员 会 内 务 司 法 委 员 会 财 政 经 济 委 员 会 教 育 科 学 文 化 卫 生 委 员 会 民 族 侨 务 外 事 委 员 会 环 境 与 资 源 保 护 委 员 会 农 业 与 农 村 委 员 会 人 事 代 表 选 举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研 究 室 法 制 工 作 委 员 会 预 算 工 作 委 员 会 信 访 室 纳 入 ( 汇 总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编 制 范 围 的 单 位 包 括 : 1.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本 级 ; 2. 吉 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公 厅 宣 传 中 心 ; 3. 吉 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公 厅 信 息 中 心 2015 年 实 有 人 员 380 人, 其 中 : 在 职 人 员 234 人, 离 退 休 人 员 146 人 8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部 门 :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 汇 总 ) 公 开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 行 决 算 数 项 目 次 次 决 算 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1 7450.60 一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14 5313.00 二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2 二 外 交 支 出 15 三 事 业 收 入 3 三 国 防 支 出 16 四 经 营 收 入 4 0.50 四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17 972.10 五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5 0.90 五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18 200.30 六 其 他 收 入 6 六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19 311.10 7 20 8 21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9 7452.00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22 6796.50 用 事 业 基 金 弥 补 收 支 差 额 10 结 余 分 配 23 0.40 年 初 结 转 和 结 余 11 610.60 年 末 结 转 和 结 余 24 1265.70 12 25 合 计 13 8062.60 合 计 26 8062.60 注 : 本 表 反 映 部 门 本 年 度 的 总 收 支 和 年 末 结 转 结 余 情 况 9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收 入 决 算 表 公 开 02 表 部 门 :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 汇 总 ) 单 位 : 万 元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编 码 项 目 科 目 名 称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事 业 收 入 经 营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栏 次 1 2 3 4 5 6 7 合 计 7452.00 7450.60 0.50 0.90 201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5835.60 5834.20 0.50 0.90 20101 人 大 事 务 5835.60 5834.20 0.50 0.90 2010101 行 政 运 行 2629.40 2628.80 0.70 2010102 一 般 行 政 管 理 事 务 1478.20 1478.20 2010104 人 大 会 议 470.00 470.00 2010105 人 大 立 法 495.00 495.00 2010106 人 大 监 督 165.00 165.00 2010108 代 表 工 作 156.40 156.40 2010109 人 大 信 访 工 作 20.00 20.00 2010150 事 业 运 行 181.10 180.80 0.30 2010199 其 他 人 大 事 务 支 出 240.50 240.00 0.50 208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1110.90 1110.90 20805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975.10 975.10 2080504 休 未 归 口 管 理 的 行 政 单 位 离 退 975.10 975.10 20808 抚 恤 54.90 54.90 2080801 死 亡 抚 恤 54.90 54.90 10
20899 其 他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80.90 80.90 2089901 其 他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80.90 80.90 210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206.90 206.90 21005 医 疗 保 障 206.90 206.90 2100501 行 政 单 位 医 疗 191.30 191.30 2100502 事 业 单 位 医 疗 15.70 15.70 221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298.50 298.50 22102 住 房 改 革 支 出 298.50 298.50 2210201 住 房 公 积 金 190.50 190.50 2210203 购 房 补 贴 108.00 108.00 注 : 本 表 反 映 部 门 本 年 度 取 得 的 各 项 收 入 情 况 11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支 出 决 算 表 部 门 :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 汇 总 ) 公 开 03 表 单 位 : 万 元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编 码 项 目 科 目 名 称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上 缴 上 级 支 出 经 营 支 出 对 附 属 单 位 补 助 支 出 栏 次 1 2 3 4 5 6 合 计 6796.50 4280.80 2515.60 0.20 201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5313.00 2800.30 2512.60 0.20 20101 人 大 事 务 5313.00 2800.30 2512.60 0.20 2010101 行 政 运 行 2619.40 2629.40 2010102 一 般 行 政 管 理 事 务 1327.70 1327.70 2010104 人 大 会 议 410.10 410.10 2010105 人 大 立 法 298.60 298.60 2010106 人 大 监 督 165.00 165.00 2010108 代 表 工 作 156.40 156.40 2010109 人 大 信 访 工 作 20.00 20.00 2010150 事 业 运 行 184.20 170.80 13.40 2010199 其 他 人 大 事 务 支 出 121.50 121.30 0.20 208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972.10 972.10 20805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919.00 919.00 2080504 退 休 未 归 口 管 理 的 行 政 单 位 离 919.00 919.00 20808 抚 恤 15.10 15.10 2080801 死 亡 抚 恤 15.10 15.10 20899 其 他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38.10 38.10 2089901 其 他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38.10 38.10 210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200.30 197.30 3.00 12
21005 医 疗 保 障 200.30 197.30 3.00 2100501 行 政 单 位 医 疗 184.60 184.60 2100502 事 业 单 位 医 疗 15.70 12.70 3.00 221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311.10 311.10 22102 住 房 改 革 支 出 311.10 311.10 2210201 住 房 公 积 金 203.10 203.10 2210203 购 房 补 贴 108.00 108.00 注 : 本 表 反 映 部 门 本 年 度 各 项 支 出 情 况 13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公 开 04 表 部 门 :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 汇 总 ) 单 位 : 万 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一 般 公 政 府 性 基 行 共 预 算 金 额 项 目 行 次 合 计 金 预 算 财 次 财 政 拨 政 拨 款 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1 7450.60 一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15 5311.9 5311.9 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2 二 外 交 支 出 16 3 三 国 防 支 出 17 4 四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18 972.10 972.10 5 五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19 200.30 200.30 6 六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20 311.10 311.10 7 21 8 22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9 7450.60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23 6795.4 6795.4 年 初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和 结 余 10 610.60 年 末 结 转 和 结 余 24 1265.7 1265.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11 610.60 25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12 26 13 27 合 计 14 8061.10 合 计 28 8061.1 8061.1 注 : 本 表 反 映 部 门 本 年 度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的 总 收 支 和 年 末 结 转 结 余 情 况 14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部 门 :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 汇 总 ) 项 目 公 开 05 表 单 位 : 万 元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编 码 科 目 名 称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栏 次 1 2 3 合 计 6,795.40 4,279.90 2,515.50 201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5311.90 2799.40 2,512.50 20101 人 大 事 务 5311.90 2799.40 2,512.50 2010101 行 政 运 行 2628.80 2628.80 2010102 一 般 行 政 管 理 事 务 1327.70 1,327.70 2010104 人 大 会 议 410.10 410.10 2010105 人 大 立 法 298.60 298.60 2010106 人 大 监 督 165.00 165.00 2010108 代 表 工 作 156.40 156.40 2010109 人 大 信 访 工 作 20.00 20.00 2010150 事 业 运 行 184.00 170.60 13.30 2010199 其 他 人 大 事 务 支 出 121.30 121.30 208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972.10 972.10 20805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919.00 919.00 2080504 未 归 口 管 理 的 行 政 单 位 离 退 休 919.00 919.00 20808 抚 恤 15.10 15.10 2080801 死 亡 抚 恤 15.10 15.10 20899 其 他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38.10 38.10 2089901 其 他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38.10 38.10 15
210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200.30 197.30 21005 医 疗 保 障 200.30 197.30 3.00 2100501 行 政 单 位 医 疗 184.60 184.60 2100502 事 业 单 位 医 疗 15.70 12.70 3.00 221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311.10 311.10 22102 住 房 改 革 支 出 311.10 311.10 2210201 住 房 公 积 金 203.10 203.10 2210203 购 房 补 贴 108.00 108.00 注 : 本 表 反 映 部 门 本 年 度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实 际 支 出 情 况 16
六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基 本 支 出 决 算 表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基 本 支 出 决 算 表 部 门 :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 汇 总 ) 项 目 公 开 06 表 单 位 : 万 元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编 码 科 目 名 称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人 员 经 费 公 用 经 费 栏 次 1 2 3 合 计 4,279.90 3,687.80 301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2,274.30 2,274.30 30101 基 本 工 资 1,331.70 1,331.70 30102 津 贴 补 贴 524.10 524.10 30103 奖 金 34.70 34.70 30104 社 会 保 障 缴 费 193.10 193.10 30107 绩 效 工 资 10.50 10.50 30199 其 他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180.20 180.20 302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592.20 592.20 30201 办 公 费 4.70 4.70 30202 印 刷 费 5.80 5.80 30204 手 续 费 0.70 0.70 30205 水 费 7.10 7.10 30206 电 费 144.50 144.50 30207 邮 电 费 37.50 37.50 30208 取 暖 费 82.50 82.50 30209 物 业 管 理 费 19.70 19.70 30213 维 修 ( 护 ) 费 7.70 7.70 30217 公 务 接 待 费 11.70 11.70 30226 劳 务 费 2.00 2.00 17
30228 工 会 经 费 34.30 34.30 30231 公 务 用 车 运 行 维 护 费 233.40 233.40 30299 其 他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0.50 0.50 303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的 补 助 1,413.40 1,413.40 30301 离 休 费 149.50 149.50 30302 退 休 费 789.90 789.90 30304 抚 恤 金 65.40 65.40 30305 生 活 补 助 3.00 3.00 30307 医 疗 费 6.20 6.20 30309 奖 励 金 7.10 7.10 30311 住 房 公 积 金 228.90 228.90 30313 购 房 补 贴 108.00 108.00 30399 其 他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的 补 助 支 出 55.50 55.50 注 : 本 表 反 映 部 门 本 年 度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基 本 支 出 明 细 情 况 18
七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决 算 表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决 算 表 公 开 07 表 部 门 :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 汇 总 )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度 预 算 数 2015 年 度 决 算 数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行 费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行 费 公 公 务 因 公 出 务 公 务 合 计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公 务 用 接 待 合 计 国 ( 境 ) 用 公 务 用 公 务 接 待 费 用 车 小 计 车 费 费 小 计 车 车 运 行 购 置 费 购 运 行 费 费 置 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353.44 233.7 233.7 119.7 329.12 48.73 233.4 233.41 46.98 注 :2015 年 度 预 算 数 为 三 公 经 费 年 初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是 包 括 当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和 以 前 年 度 结 转 资 金 安 排 的 实 际 支 出 19
第 三 部 分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情 况 说 明 一 关 于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2015 年 度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体 情 况 说 明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2015 年 收 入 总 计 7452 万 元, 比 2014 年 增 加 952 万 元, 增 长 14.6%; 支 出 总 计 6797 万 元, 增 加 721 万 元, 增 长 11.9% 主 要 原 因 :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增 加 447 万 元,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增 加 146.9 万 元,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增 加 27 万 元,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增 加 99.3 万 元 二 关 于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2015 年 度 收 入 决 算 情 况 说 明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7452 万 元, 其 中 :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7450.6 万 元, 占 99.98 %; 经 营 收 入 0.5 万 元, 占 0.0067%; 其 他 收 入 0.9 万 元, 占 0.013% 三 关 于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2015 年 度 支 出 决 算 情 况 说 明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6796.5 万 元, 其 中 : 基 本 支 出 4280.8 万 元, 占 62.99%; 项 目 支 出 2515.6 万 元, 占 37%; 经 营 支 出 0.2 万 元, 占 0.01% 四 关 于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2015 年 度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体 情 况 说 明 20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20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决 算 8061.14 万 元,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计 比 2014 年 各 增 加 1456.04 万 元, 增 长 22% 五 关 于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2015 年 度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情 况 说 明 ( 一 )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总 体 情 况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20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6795 万 元, 占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的 99.97% 与 2014 年 相 比,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增 加 719 万 元, 增 长 11.83% ( 二 )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结 构 情 况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20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6795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以 下 方 面 :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5311.89 万 元, 占 78.17 %;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972.15 万 元,,14.31 %;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200.31 万 元, 占 2.95%;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311.09 万 元, 占 4.57 % ( 三 )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具 体 情 况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20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年 初 预 算 为 7450.56 万 元, 支 出 决 算 为 6795 万 元,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91.2% 1. 行 政 运 行 年 初 预 算 为 2628.77 万 元, 支 出 决 算 为 2628.77 万 元,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100% 21
2. 一 般 行 政 管 理 事 务 年 初 预 算 为 1478.19 万 元, 支 出 决 算 为 1327.68 万 元,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89.82% 3. 人 大 会 议 年 初 预 算 为 470 万 元, 支 出 决 算 为 410.12 万 元,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87.26% 4. 人 大 立 法 年 初 预 算 为 495 万 元, 支 出 决 算 为 298.63 万 元,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60.33% 主 要 原 因 为 当 年 项 目 未 完 成, 项 目 支 出 结 转 下 年 支 出 5. 人 大 监 督 年 初 预 算 为 165 万 元, 支 出 决 算 为 165 万 元,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100% 6. 代 表 工 作 年 初 预 算 为 156.4 万 元, 支 出 决 算 为 156.4 万 元,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100% 7. 人 大 信 访 工 作 年 初 预 算 为 20 万 元, 支 出 决 算 为 20 万 元,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100% 8. 事 业 运 行 年 初 预 算 为 180.83 万 元, 支 出 决 算 为 183.95 万 元,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100% 9. 其 他 人 大 事 务 支 出 年 初 预 算 为 240 万 元, 支 出 决 算 为 121.34 万 元,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50.56% 10. 未 归 口 管 理 的 行 政 单 位 离 退 休 年 初 预 算 为 975.09 万 元, 支 出 决 算 为 918.97 万 元,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94.24% 11. 死 亡 抚 恤 年 初 预 算 为 54.94 万 元, 支 出 决 算 为 15.13 万 元,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27.54% 主 要 原 因 是 此 项 资 金 由 财 政 厅 年 末 拨 付, 因 而 当 年 未 全 部 支 出 22
12. 其 他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年 初 预 算 为 80.89 万 元, 支 出 决 算 为 38.05 万 元,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47.04% 主 要 原 因 是 此 项 资 金 含 政 府 采 购 资 金, 当 年 采 购 计 划 未 完 成, 所 以 该 项 目 资 金 年 末 结 转 13. 行 政 单 位 医 疗 年 初 预 算 为 191.25 万 元, 支 出 决 算 为 184.64 万 元,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96.54% 14. 事 业 单 位 医 疗 年 初 预 算 为 15.67 万 元, 支 出 决 算 为 15.67 万 元,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100% 15. 住 房 公 积 金 年 初 预 算 为 190.52 万 元, 支 出 决 算 为 203.09 万 元,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100% 16. 购 房 补 贴 年 初 预 算 为 108.01 万 元, 支 出 决 算 为 108.01 万 元,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100% 六 关 于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2015 年 度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基 本 支 出 决 算 情 况 说 明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2015 年 财 政 拨 款 基 本 支 出 4279.93 万 元, 其 中 : 人 员 经 费 3687.76 万 元, 主 要 包 括 : 基 本 工 资 津 贴 补 贴 奖 金 社 会 保 障 缴 费 绩 效 工 资 其 他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离 休 费 退 休 费 抚 恤 金 生 活 补 助 奖 励 金 住 房 公 积 金 购 房 补 贴 其 他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的 补 助 支 出 公 用 经 费 592.17 万 元, 主 要 包 括 : 办 公 费 印 刷 费 咨 询 费 手 续 费 水 费 电 费 邮 电 费 取 暖 费 物 业 管 理 23
费 差 旅 费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维 修 ( 护 ) 费 会 议 费 培 训 费 公 务 接 待 费 劳 务 费 工 会 经 费 公 务 用 车 运 行 维 护 费 其 他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七 关 于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2015 年 度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决 算 情 况 说 明 ( 一 ) 三 公 经 费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总 体 情 况 说 明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2015 年 三 公 经 费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为 404.21 万 元, 支 出 决 算 为 329.12 万 元, 完 成 预 算 的 81.42% 其 中 :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支 出 决 算 为 48.73 万 元, 完 成 预 算 的 95%;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行 费 支 出 决 算 为 233.41 万 元, 完 成 预 算 的 99.88%; 公 务 接 待 费 支 出 决 算 为 46.98 万 元, 完 成 预 算 的 39.24% 2015 年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决 算 数 小 于 预 算 数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务 接 待 费 决 算 数 低 于 预 算 数, 带 动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低 于 年 初 预 算 2015 年 三 公 经 费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数 比 2014 年 减 少 48.88 万 元, 降 低 12.93% 其 中 :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支 出 增 加 28.84 万 元, 增 长 了 44.99%;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行 费 支 出 减 少 0.29 万 元, 降 低 0.12%; 公 务 接 待 费 支 出 减 少 77.43 万 元, 降 低 62.24% ( 二 ) 三 公 经 费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具 体 情 况 说 明 2015 年 三 公 经 费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中,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支 出 决 算 为 48.73 万 元, 占 14.81%; 公 务 用 车 购 24
置 及 运 行 费 支 出 决 算 为 233.41 万 元, 占 70.92%; 公 务 接 待 费 支 出 决 算 为 46.98 万 元, 占 14.27%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支 出 为 48.73 万 元 全 年 安 排 因 公 出 国 ( 境 ) 团 组 5 个, 累 计 12 人 次 2.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行 费 支 出 233.41 万 元 公 务 用 车 运 行 支 出 为 233.4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公 务 用 车 的 燃 料 费 维 修 费 保 险 费 过 路 费 等 2015 年, 开 支 财 政 拨 款 的 公 务 用 车 保 有 量 为 87 辆 3. 公 务 接 待 费 支 出 46.98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2015 年 单 位 的 各 类 公 务 接 待 活 动 支 出 全 年 国 内 公 务 接 待 65 批 次, 405 人 次, 比 上 年 减 少 4 批 次, 增 加 20 人 次 2015 年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决 算 数 小 于 预 算 数 的 主 要 原 因 : 公 务 接 待 费 决 算 数 低 于 预 算 数, 带 动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低 于 年 初 预 算 八 关 于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2015 年 度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决 算 情 况 说 明 ( 一 ) 机 关 运 行 经 费 支 出 情 况 2015 年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的 机 关 运 行 经 费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592.17 万 元, 比 2014 年 减 少 66.15 万 元 ( 二 ) 政 府 采 购 支 出 情 况 2015 年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政 府 采 25
购 支 出 总 额 485.33 万 元, 其 中 : 政 府 采 购 货 物 支 出 485.33 万 元 ( 三 ) 国 有 资 产 占 用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各 单 位 共 有 车 辆 87 辆, 其 中 : 副 省 级 以 上 领 导 用 车 31 辆 一 般 公 务 用 车 56 辆 单 价 200 万 元 以 上 大 型 设 备 1 台 ( 套 ) 26
第 四 部 分 名 词 解 释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指 财 政 当 年 拨 付 的 资 金 二 经 营 收 入 : 指 纳 入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部 门 预 算 的 事 业 单 位 在 专 业 业 务 活 动 及 其 辅 助 活 动 之 外 开 展 非 独 立 核 算 经 营 活 动 取 得 的 收 入 三 其 他 收 入 : 指 除 上 述 收 入 以 外 的 各 项 收 入 包 括 未 纳 入 财 政 预 算 或 财 政 专 户 管 理 的 投 资 收 益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等 四 基 本 支 出 : 指 为 保 障 机 构 正 常 运 转 完 成 日 常 工 作 任 务 而 发 生 的 人 员 支 出 和 公 用 支 出 等 各 项 支 出 五 项 目 支 出 : 指 在 基 本 支 出 之 外 为 完 成 特 定 行 政 工 作 任 务 和 事 业 发 展 目 标 所 发 生 的 各 项 支 出 六 经 营 支 出 : 指 纳 入 吉 林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部 门 预 算 的 事 业 单 位 在 专 业 活 动 及 辅 助 活 动 之 外 开 展 非 独 立 核 算 经 营 活 动 发 生 的 支 出 七 年 初 结 转 和 结 余 : 指 以 前 年 度 尚 未 完 成 结 转 到 本 年 仍 按 原 规 定 用 途 继 续 使 用 的 资 金, 或 项 目 已 完 成 等 产 生 的 结 余 资 金 八 结 余 分 配 : 指 事 业 单 位 按 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规 定, 从 非 财 政 补 助 结 余 中 分 配 的 事 业 基 金 和 职 工 福 利 基 金 等 27
九 年 末 结 转 和 结 余 : 指 事 业 单 位 按 有 关 规 定 结 转 到 下 年 或 以 后 年 度 继 续 使 用 的 资 金, 或 项 目 已 完 成 等 产 生 的 结 余 资 金 十 三 公 经 费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 指 通 过 财 政 拨 款 资 金 安 排 的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行 费 和 公 务 接 待 费 支 出 其 中,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指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公 务 出 国 ( 境 ) 的 往 返 机 票 费 国 际 旅 费 国 外 城 市 间 交 通 费 住 宿 费 伙 食 费 培 训 费 公 杂 费 等 支 出 ;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行 费 指 单 位 购 置 公 务 用 车 支 出 及 公 务 用 车 使 用 过 程 中 所 发 生 的 租 用 费 燃 料 费 维 修 费 过 桥 过 路 费 保 险 费 安 全 奖 励 费 等 支 出 ; 公 务 接 待 费 指 单 位 按 规 定 开 支 的 各 类 公 务 接 待 ( 含 外 宾 接 待 ) 支 出 十 一 机 关 运 行 经 费 : 为 保 障 行 政 单 位 ( 含 参 照 公 务 员 法 管 理 的 事 业 单 位 ) 运 行 用 于 购 买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各 项 资 金, 包 括 办 公 及 印 刷 费 邮 电 费 差 旅 费 会 议 费 福 利 费 日 常 维 修 费 专 用 材 料 及 一 般 设 备 购 置 费 办 公 用 房 水 电 费 办 公 用 房 取 暖 费 办 公 用 房 物 业 管 理 费 公 务 用 车 运 行 维 护 费 以 及 其 他 费 用 十 二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 类 ) 人 大 事 务 ( 款 ) 行 政 运 行 ( 项 ): 指 行 政 单 位 及 参 照 公 务 员 法 管 理 的 事 业 单 位 用 于 保 障 机 构 正 常 运 行 开 展 日 常 工 作 的 基 本 支 出 十 三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 类 ) 人 大 事 务 ( 款 ) 一 般 行 政 管 28
理 事 务 ( 项 ): 指 行 政 单 位 及 参 照 公 务 员 法 管 理 的 事 业 单 位 未 单 独 设 置 项 级 科 目 的 其 他 项 目 支 出 十 四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 类 ) 人 大 事 务 ( 款 ) 人 大 会 议 ( 项 ): 指 各 级 人 大 召 开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等 专 门 会 议 的 支 出 十 五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 类 ) 人 大 事 务 ( 款 ) 人 大 立 法 ( 项 ): 指 各 级 人 大 立 法 方 面 的 支 出 十 六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 类 ) 人 大 事 务 ( 款 ) 人 大 监 督 ( 项 ): 指 各 级 人 大 开 展 监 督 工 作 的 支 出 十 七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 类 ) 人 大 事 务 ( 款 ) 代 表 工 作 ( 项 ): 指 各 级 人 大 开 展 监 督 工 作 的 支 出 十 八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 类 ) 人 大 事 务 ( 款 ) 人 大 信 访 工 作 ( 项 ): 指 各 级 人 大 处 理 来 信 来 访 工 作 的 支 出 十 九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 类 ) 人 大 事 务 ( 款 ) 事 业 运 行 ( 项 ): 指 事 业 单 位 基 本 支 出, 不 包 括 行 政 单 位 后 勤 服 务 中 心 医 务 室 等 附 属 事 业 单 位 十 八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 类 ) 人 大 事 务 ( 款 ) 其 他 人 大 事 务 支 出 ( 项 ): 除 上 述 项 目 以 外 的 其 他 人 大 事 务 支 出 十 九 住 房 保 障 ( 类 ) 住 房 改 革 支 出 ( 款 ) 住 房 公 积 金 ( 项 ): 指 按 照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条 例 的 规 定, 由 单 位 及 其 在 职 职 工 缴 存 的 长 期 住 房 储 金 该 项 政 策 始 于 上 世 纪 九 十 年 代 中 期, 在 全 国 机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在 职 职 工 中 普 遍 实 施, 缴 存 比 例 最 低 不 低 于 5%, 最 高 不 超 过 12%, 缴 存 基 数 为 职 29
工 本 人 上 年 工 资, 目 前 已 实 施 约 20 年 时 间 行 政 单 位 缴 存 基 数 包 括 国 家 统 一 规 定 的 公 务 员 职 务 工 资 级 别 工 资 机 关 工 人 岗 位 工 资 和 技 术 等 级 ( 职 务 ) 工 资 年 终 一 次 性 奖 金 特 殊 岗 位 津 贴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津 贴, 规 范 后 发 放 的 工 作 性 津 贴 生 活 性 补 贴 等 ; 事 业 单 位 缴 存 基 数 包 括 国 家 统 一 规 定 的 岗 位 工 资 薪 级 工 资 绩 效 工 资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津 贴 特 殊 岗 位 津 贴 等 二 十 住 房 保 障 ( 类 ) 住 房 改 革 支 出 ( 款 ) 购 房 补 贴 ( 项 ): 指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深 化 城 镇 住 房 制 度 改 革 加 快 住 房 建 设 的 通 知 ( 国 发 1998 23 号 ) 的 规 定, 从 1998 年 下 半 年 停 止 实 物 分 房 后, 房 价 收 入 比 超 过 4 倍 以 上 地 区 对 无 房 和 住 房 未 达 标 职 工 发 放 的 住 房 货 币 化 改 革 补 贴 资 金 中 央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从 2000 年 开 始 发 放 购 房 补 贴 资 金, 地 方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从 1999 年 陆 续 开 始 发 放 购 房 补 贴 资 金, 企 业 根 据 本 单 位 情 况 自 行 确 定 30